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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1-01-26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HUAFON MICROFIBRE(SHANGHAI)CO., LTD.

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 888 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 18 层-21 层

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1-1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数:不超过4,000万股
(三)每股面值: 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11年2月10日
(六)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5,800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2010年3月受让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林建一、陈学通、陈恩之、袁水华、项金
尧、林道友、唐志勇、林朝强及林孙林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现有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董事长尤小平、监事尤小玲以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陈林真(以上六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尤小平、尤小玲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尤小平、尤小玲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尤小平、尤小玲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耀的直系亲属杨建华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杨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杨耀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杨耀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期: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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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因素及其他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 11,8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发
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5,80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2010 年 3 月受让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林建一、陈学通、陈
恩之、袁水华、项金尧、林道友、唐志勇、林朝强及林孙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现有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董事长尤小平、监事尤小玲以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陈林真(以上六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
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尤小平、尤小玲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尤小平、尤小玲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尤小平、尤小玲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耀的直系亲属杨建华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杨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杨耀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杨耀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二、本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处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如最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则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共同享有。
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
真六位自然人,其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 华峰集团 2,350.00 19.92%
尤小平持有 79.63%的股权、
尤金焕持有 8.19%的股权、尤
小华持有其 4.89%的股权
2 尤金焕 1,565.00 13.26%尤小平的哥哥,同时持有华峰集团 8.19%的股权
3 尤小华 1,110.00 9.41%尤小平的弟弟,同时持有华峰集团 4.89%的股权
4 陈林真 650.00 5.51%尤小玲的丈夫
5 尤小玲 580.00 4.91%尤小平的妹妹
6 尤小燕 580.00 4.91%尤小平的妹妹
合计 6,835.00 57.92%
本次发行前,华峰集团持有公司 19.92%股权,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
尤小玲、尤小燕、陈林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57.92%的表决权,公司将尤小
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和陈林真等 6 名尤氏家族成员被认定为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关于多人共同控制的规定;由于华峰集团持有公司 19.92%股权,尚未达到对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程度,故未将华峰集团认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而认定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认定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未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 6 位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下认定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并未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针对家族治理可能出现的弊端,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建立了有关的制度,并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的制度执行,公司增加了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人数,发行人董事会共有 11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4 名,目前尤氏家族成员只有尤小平担任公司董事长、尤小燕担任公司监事,尤氏家族通过公司的股东大会来行使权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不利用控股地位,损害公司的利益。
陈林真 2010 年 1 月 4 日曾因违反规定买卖股票被深交所通报批评,根据深交所的规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四、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第四章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尼龙、聚乙烯、MDI以及多元醇等化工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随着石油价格波动,波动幅度较大,其中:
报告期内公司尼龙的采购价格分别比上期变动-10.00%、-26.63%和35.72%,聚乙
烯的采购价格分别比上期变动3.94%、-24.78%和33.37%,MDI的采购价格分别比
上期变动-8.07%、-27.15%和-7.52%,多元醇的采购价格分别比上期变动-2.17%、
-18.63%和10.48%;报告期内,公司超纤合成革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占其生产成本
的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以2009年为例,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尼龙、聚乙烯、MDI以及多元醇的采购价格变动+5%,分别将影响超纤革的毛利率为-0.50%、-0.29%、-0.30%和-0.51%,分别将减少净
利润146.18万元、86.07万元、88.89万元和148.22万元。未来主要化工原材料价
格的大幅上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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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开发滞后风险
未来市场将会对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差别化、功能化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不同客户也会对外观、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等提出更加个性化的需求,并且产品应用范围将不断深化,将给公司的技术研发带来挑战,公司存在研发能力受限制、新产品开发跟不上市场需求以及技术开发失败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进行技术创新、保持充足的技术储备,将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技术竞争的核心在于新材料的开发与使用、生产工艺的优化集成水平和新产品的开发能力等,特别是功能型聚氨酯树脂的研发与使用、新型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的开发和保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等方面,需要严格的生产管理和技术储备,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虽然公司已经通过申请专利对部分核心技术保护,但是很大一部分核心技术并不适合申请相应的专利,该部分核心技术以专有技术的形式掌握在公司及部分核心技术人员手中。随着国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拥有先进技术能力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有利地位,行业内企业对掌握核心技术人员的争夺在所难免。因此,公司面临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带来的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4、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扩产项目,虽然公司在选择募投项目时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可行性论证,但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工程进度、产品市场销售状况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将会使得项目的实际收益与预期出现差异,从而影响公司效益。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的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5、成长性风险
尽管公司的竞争优势较明显,行业地位较突出,伴随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300 万平方米扩建项目逐渐达到设计产能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将有效解决公司产能不足问题,且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发展前景广阔,代表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发展趋势,但是如果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发生剧烈变化或者募集资金投资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项目不能顺利投产仍会给公司的未来成长性带来不利影响。
6、税收优惠被追缴及所得税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所得税优惠
年度国产设备
投资抵免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合计
净利润比例
2007 年 690.68 828.82 1,519.50 4,199.17 36.19%
2008 年 593.56 395.71 989.27 3,781.26 26.16%
2009 年- 873.44 873.44 6,605.82 13.22%
2010 年 1-6 月- 540.36 540.36 4,656.19 11.61%
(1)2007 年公司适用税率为 33%,2007 年公司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实际执行 15%的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公司并非注册于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7 年度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依据的是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 号)“(一)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
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之相关规定不相符,该等税收优惠的金额为
828.82 万元,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19.74%,存在被追缴的风险。上海市
地方税务局金山区分局于 2010 年 7 月 29 日出具《证明》,证明“华峰有限于 2007年 9 月 10 日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7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33%计提后,该局实际按 15%的税率征收,该企业依法按时纳税,不存在拖欠、欠缴税款的情况”。
对于该等可能被追缴税金及存在的被处罚款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及陈林真承诺:如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因公司在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前所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六人将共同无条件以现金全额承担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连带责任。
(2)2008 年公司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
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8 年-2010 年按照 15%的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税率计缴所得税。
上述所得税优惠中,除 2007 年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828.82
万元依据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外,其他所得税优惠符合有关的税法规定。2007 年-2010 年 1-6 月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分别为1,519.50 万元、989.27 万元、873.44 万元和 540.36 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
别为 36.19%、26.16%、13.22%和 11.61%;扣除上述税收优惠后,2007 年-2010
年 1-6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679.67万元、2,791.99万元、5,732.38万元和 4,115.83
万元。2009 年开始,公司已不再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2011 年公司所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5%所得税税率也将到期,到期后如果公司不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所得税率可能上升,将给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7、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多且从事近似业务所可能引致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定位于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与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和业务冲突的情况;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多,部分关联企业从事近似业务,但不从事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如果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关联企业没有及时调整其产品和业务范围以避免业务冲突,可能导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存在部分业务冲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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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发行人声明.4
重大事项提示.5
目录.11
第一节释义.16
第二节概览.22
一、发行人简介.22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简介.23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23
四、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25
五、本次发行情况.26
六、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27
七、募集资金用途.27
八、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28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1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1
三、本次发行的当事人及有关机构...32
四、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34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34
第四节风险因素...35
一、市场风险.35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35
三、技术风险.36
四、财务风险.37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38
六、募集资金投向风险...38
七、成长性风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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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八、环保政策变动的风险.40
九、税收优惠被追缴及所得税政策变化风险...40
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多且从事近似业务所可能引致的风险.42
十一、人力资源风险...42
十二、管理风险.43
十三、汇率风险.43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4
一、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44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1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51
四、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55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55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72
七、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及委托持股的情况...76
八、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77
九、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
其履行情况...80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82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82
二、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基本情况...82
三、超细纤维PU合成革行业基本情况...91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15
五、主要业务情况...123
六、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145
七、特许经营权...151
八、发行人拥有的技术.151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64
一、同业竞争...164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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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182
四、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安排.216
五、公司未来持续保证独立性的具体措施如下:.219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22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22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及其变
化.22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22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23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23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232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所签订的协议.233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出的承诺...234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34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234
第九节公司治理.237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运行情况.237
二、公司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47
三、公司近三年资金被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47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248
五、公司对外投资、担保政策...248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250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53
一、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54
二、审计意见类型...257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58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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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部信息...272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收购兼并情况.274
七、非经常性损益...274
八、主要财务指标...280
九、资产评估情况...283
十、历次验资情况...284
十一、或有事项...285
十二、承诺事项...285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86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286
十五、财务状况分析.286
十六、盈利能力分析.327
十七、现金流量分析.361
十八、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364
十九、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分
配政策...366
第十一节募集资金运用...369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6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370
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新增产能分析...37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情况.386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投资与原有投资的匹配情况.398
六、募集资金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399
第十二节未来发展与规划.401
一、发行当年及未来三年发展规划.401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公司发展计划的作用.405
三、公司拟定发展规划及目标的前提条件、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拟采用的措施
.405
四、公司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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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408
一、重要合同情况...408
二、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411
三、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411
四、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11
五、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41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411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412
第十四节有关声明.413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1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14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415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416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17
六、验资机构声明...418
第十五节附件.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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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华峰有限指华峰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华峰超纤
指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峰集团指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投证券
指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立信会计师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指通力律师事务所
中企华评估指北京中企华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华峰热塑指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远东化工指瑞安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
华峰进出口指浙江华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华峰物流指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龙湾仓储指温州市龙湾龙东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华峰普恩指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
华峰铝业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房地产指浙江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华峰新材料指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聚氨酯指成都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
辽阳聚氨酯指辽阳市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
华港码头指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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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瑞安塑化指瑞安市塑化物资有限公司
华峰合成树脂指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台州合成树脂指台州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华峰氨纶指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兰峰制革指福建兰峰制革有限公司
金肯实业指江苏金肯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德房地产指承德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石化仓储指温州市港口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华峰贷款指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兰峰房地产指福建兰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瑞合实业指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峰实业指浙江华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聚氨酯指广东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
福祥化工指重庆福祥化工有限公司
耐克指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阿迪达斯指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安踏指安踏中国及其所属公司
纽百伦指纽百伦中国及其所属公司,英文名为 Newbalance。
鸿星尔克指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特步指特步(中国)有限公司
阿彼坦克斯指外文名称为 ARPITEX C A.
日本可乐丽、可乐丽
指可乐丽株式会社
日本东丽、东丽指东丽株式会社
日本帝人、帝人指帝人株式会社。
旭化成、旭化成指旭化成株式会社。
双象股份指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禾欣股份指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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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山东同大指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或股东大会指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大会
董事或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指本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公司章程》指《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普通股、A 股指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面值为 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4,000万股的事宜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承销团指
由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其他具有承销资格的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成的承销团
报告期指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 1-6 月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全国人大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塑料协会指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国家科技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VOC 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英文全称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通常是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重金属除外)。
PU 指
聚氨酯,全称为聚氨基甲酸酯,英文名Polyurethane,它是由有机二异氰酸酯或多异氰酸酯与二羟基或多羟基化合物加聚而成,属于一种新型的高分子材料。其制品具有优异的绝热、保温、隔音、耐温、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耐磨、加工性能好等特点。聚氨酯种类繁多,用途十分广泛。
PVC 指
聚氯乙烯,英文名 Polyvinylchloride,应用最广泛的塑料品种之一,是由氯乙烯加聚而成的高分子材料,其性质色泽鲜艳、耐腐蚀、牢固耐用。
PA6 指聚己内酰胺,俗称尼龙 6
PE 指聚乙烯
LDPE 指低密度聚乙烯
PU合成革指
以机织布、针织布或合成纤维无纺布为基布,以聚氨酯(PU)树脂涂覆表层生产形成的人造革。
PVC人造革指
以针织布、机织布为基布,以聚氯乙烯(PVC)树脂涂覆表层生产形成的人造革。
基布指
用作人造革合成革的基材,是在人造革合成革基布涂覆树脂或浸渍聚氨酯树脂再经过后整理而制成,革基布的性能直接影响了人造革合成革的特性,可以用做人造革合成革基布的织物主要有机织布、针织布、非织造布和复合织物四大类。
天然皮革指
俗称“真皮”,由动物的毛皮制成的皮革,由于具有优良的天然特性被人们广泛用于生产日用品和工业品。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超纤合成革、超纤革

指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是以拥有三维立体构造的超细纤维无纺布作为基布,以聚氨酯(PU)树脂涂覆表层的具有束状超细纤维结构的合成革,称之为超细纤维PU合成革,是一种新型的合成革产品。
海岛纤维、海岛超细纤维

将一种聚合物分散于另一种聚合物中,在纤维截面中分散相呈“岛”状态,而母体则相当于“海”,其“岛”与“海”成分在纤维的轴向上是密集、均匀分布的。具有高覆盖性、手感柔软、穿着舒适、织物光泽柔和等主要特点。
超细纤维基布、超纤基布

用作超细纤维合成革的基材,是在超细纤维无纺布涂覆树脂或浸渍聚氨酯树脂再经过后整理而制成,超细纤维基布的性能直接影响了超细纤维合成革的特性。
超细纤维绒面革、超纤绒面革

超细纤维基布经磨皮、染整等后处理工序加工而成的仿麂皮类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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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超细纤维贴面革、超纤贴面革

采用离型纸移膜法(干法),在超细纤维基布表面涂覆聚氨酯树脂使其具有酷似真皮的花纹和颜色而制成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
DOP 指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是重要的通用型增塑剂,主要用于聚氯乙烯树脂的加工。
MDI 指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纯 MDI)、含有一定比例纯 MDI 与多苯基多亚甲基多异氰酸酯的混合物(聚合 MDI)以及纯 MDI 与聚合 MDI 的改性物的总称,用于生产聚氨酯塑料、聚氨酯弹性体;还可用于制造合成纤维、人造革合成革、无溶剂涂料等。
PA 指
可分PA6、PA66等,属于脂肪族聚酰胺纤维,是制作超细纤维原料之
一,可用于民用丝、工业丝、帘子丝、薄膜,工程塑料等工业。
AA 指
己二酸(AdipicAcid)俗称肥酸,又称己烷二羧酸,主要用途为:合成纤维—尼龙66的主要单体,是尼龙工程塑料的主要原料,是合成聚氨酯泡沫、合成革(PU)、合成橡胶和胶片的主要原料,可作为食品酸化剂、酯类增塑剂和纺织品处理剂,还可用于医药、农药、香料、粘合剂与助焊剂等的生产。
DMF 指
二甲基甲酰胺,主要用作萃取乙炔和制造聚丙烯腈纤维的溶剂,亦用于有机合成、染料、制药、石油提炼和树脂等工业。
PU 树脂浆料、PU树脂

分为湿法和干法两大类,是一种高分子的溶液体系,聚氨酯浆料用作涂层制备聚氨酯合成革。聚氨酯合成革具有光泽柔和、自然,手感柔软,真皮感强的外观,具有与基材粘接性能优异、抗磨损、耐挠曲、抗老化、抗霉菌性好等优异的机械性能,同时还具备耐寒性好、透气、可洗涤、加工方便、价格优廉等优点,是天然皮革的最为理想的替代品,广泛应用于服装、制鞋、箱包、家具、体育等行业。
湿法工艺指
湿法PU合成革制造工艺是将PU树脂溶解在DMF溶剂中,用此混合液浸渍基布或涂覆基布上,然后放入与溶剂有亲和性而与PU树脂不亲合的液体中提取混合液中的溶剂即进行湿法成膜。在提取溶剂过程中产生连续气泡,从而造成多孔质皮膜。所采用的基布是根据具体用途,采用不同类型的不织布,PU合成革成膜后,经过整饰,可制成不同款式的PU合成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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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干法工艺指
干法PU合成革制造工艺是用刮刀将PU浆料(PU树脂、溶剂和色粉色浆混合配制)涂在离型纸上,经干燥成PU膜后,再在PU膜上涂覆粘接层PU浆料,将基布和PU膜粘结一起,干燥后产品经熟化(固化)工艺,再进行离型纸剥离,剥离后的产品按客户要求进行后整理。
ISO9001 指国际标准化组织9000 族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1 指国际标准化组织14000 族环境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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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前身系2002年10月24日成立的华峰集团上海有限公司。2008年10月17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尤小平先生。
在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 300 万平方米扩建项目投产前,公司原有 600 万平方米/年的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能力,拥有聚氨酯树脂制造、共混纺丝、无纺布加工、PU 浸渍、开纤、干法贴面及后整理的全流程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技术,生产能力位居国内第二,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 300 万平方米扩建项目在 2010 年 12 月达产,达产后将新增产能 300 万平方米/年,公司具备 900 万平方米/年的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能力。2007-2009 年公司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销售量位居国内同行业首位。
2006 和 2007 年公司前身华峰有限连续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2008 年 12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8 年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2008 年第一批创新示范试点企业”、2010 年 1 月被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制造基地”,2010 年 2 月公司取得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公司技术中心2006 年 7 月被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中心”,2009 年 12 月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技术储备丰富,是国家行业标准《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起草与制订单位之一,是《防护鞋用合成革》起草与制订单位。公司为国内少数几家通过中国塑料加工协会认证获准使用“中国生态超细纤维合成革”证明商标的人造革合成革生产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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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六位自然人,其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 华峰集团 2,350.00 19.92%
尤小平持有 79.63%的股权、
尤金焕持有 8.19%的股权、尤
小华持有其 4.89%的股权
2 尤金焕 1,565.00 13.26%尤小平的哥哥,同时持有华峰集团 8.19%的股权
3 尤小华 1,110.00 9.41%尤小平的弟弟,同时持有华峰集团 4.89%的股权
4 陈林真 650.00 5.51%尤小玲的丈夫
5 尤小玲 580.00 4.91%尤小平的妹妹
6 尤小燕 580.00 4.91%尤小平的妹妹
合计 6,835.00 57.92%
本次发行前,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陈林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57.92%的表决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为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系列产品,主要包括超细纤维基布、超细纤维绒面革和超细纤维贴面革。
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外观上极似天然皮革,在强度、舒适性、透气透湿性和手感上与天然皮革相媲美,在耐化学性、抗皱性、耐磨性、可加工适应性以及质量均一性等方面更优于天然皮革,其应用领域广泛,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和技术奖项情况如下:
类别产品/技术立项名称/对象荣誉/技术奖项/专利获得
超细纤维合成革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
2010 年 5 月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列入“2010 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
《防护鞋用合成革》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4(QB/T4044-2010)的起草与制订单位;
通过欧盟 S2 标准检测。
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
2006 年 9 月被评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2008 年 6 月被认定为“2007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主创新十强、百佳”。
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
2006 年 10 月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上海市重点新产品”;
2007 年 12 月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
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
行业标准《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起草与制订单位之一。
新型复合材料束状超细纤维聚氨酯高档仿真合成革的开发与应用
2008 年 12 月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的制作方法已获发明专利
超细纤维合成革用高回弹湿法聚氨酯树脂已获发明专利
超细纤维吸水透湿透气鞋里衬用合成革的制备方法已获发明专利
揉布机中的揉布装置已获实用新型专利
揉布机中的送布装置已获实用新型专利
制作和工艺
纤维织物或合成革基布烘干及定型设备中的烘箱结构已获实用新型专利
发行人
2008 年 12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8 年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2008 年第一批创新示范试点企业”;
2010 年 1 月被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制造基地”;
2010 年 2 月获得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企业
技术中心
2006 年 7 月被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中心”;
2009 年 12 月被认定为上海市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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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华峰有限 2006-2007 年连续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为国内少数几家通过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认证获准使用“中国生态超细纤维合成革”证明商标的人造革合成革生产企业之一。
四、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502 号”《审计报告》,本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资产总计 43,260.13 37,481.96 31,706.41 37,138.58
负债总计 11,127.01 10,005.04 10,835.31 15,608.74
股东权益合计 32,133.11 27,476.92 20,871.10 21,529.84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营业收入 20,934.19 36,157.09 31,540.71 39,893.55
营业成本 13,878.48 23,860.68 24,723.50 34,222.32
营业利润 4,833.43 7,335.13 3,727.63 3,974.29
利润总额 5,484.23 7,692.60 3,802.64 4,242.14
净利润 4,656.19 6,605.82 3,781.26 4,199.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56.19 6,605.82 3,781.26 4,199.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03.01 6,039.54 3,344.37 2,462.58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38.58 9,103.53 5,515.87 4,461.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3.53 -2,116.39 -662.76 -1,081.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0.83 -4,210.75 -4,655.79 -6,4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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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75.88 2,776.39 197.31 -3,106.01
(二)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流动比率 2.45 1.93 1.12 1.01
速动比率 1.83 1.36 0.52 0.3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率(%) 0.03 0.04 0.04 0.03
资产负债率(%) 25.72 26.69 34.17 42.03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2.72 2.33 1.77 1.99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93 7.02 10.60 11.73
存货周转率(次) 2.26 3.82 3.00 3.7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720.53 10,151.86 6,474.21 6,508.19
利息保障倍数(倍) 33.87 30.74 8.62 22.4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656.19 6,605.82 3,781.26 4,199.17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4,103.01 6,039.54 3,344.37 2,462.5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股) 0.38 0.77 0.47 0.4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8 0.24 0.02 -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2 27.33 17.84 21.6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9 0.56 0.33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9 0.56 0.33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7 24.98 15.77 12.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35 0.51 0.30 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35 0.51 0.30 0.23
五、本次发行情况
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4,000 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25.32%
4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5 发行方式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7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6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7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网下配售的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8 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六、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发行后类别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1,800 100.00% 11,800 74.68%
本次发行的股份-- 4,000 25.32%
合计 11,800 100.00% 15,800 100.00%
七、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2010年2月28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3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确定,全部用
作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及产品研究的基础上,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项目备案
或核准情况项目实施进度 年产 600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投资建设项目中的(一期)300万平方米/年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
19,060 金经备 20100181号建设期 18 个月
2 企业技术中心技改项目 3,000 金经备 20100199号建设期 18 个月
3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上述项目,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资金净额不足以完成上述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在银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集中管理。
八、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的核心理念,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在技术研发创新、产品质量、环保生产等方面均处于业内领先地位。
(一)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开始,始终注重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工作,坚持科技创新的核心理念,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在产品性能、质量、品种、稳定性等方面领先于业内,各项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公司拥有一批由博士、硕士和学士为骨干的 21 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研发队伍。公司自主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 100 多项;目前公司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外观设计专利 5 项,另有 16 项专利申请已获国家专利局受理,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实用新型 3 项。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于 2006 年 9 月被评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于 2008 年 6 月被认定为“2007 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主创新十强、百佳”;“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产品分别于 2006 年 10 月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上海市重点新产品”、于2007 年 12 月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新型复合材料束状超细纤维聚氨酯高档仿真合成革的开发与应用”于 2008 年 12 月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安全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产品于 2010 年 5 月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列入“2010 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
(二)品质稳定优势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加工工序多、流程长,涉及的不确定因素多,产品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9质量容易出现波动。公司拥有成熟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制造工艺技术,并引入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保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公司常规产品之一的运动鞋用超细纤维合成革,耐水解、高剥离、耐黄变、耐曲折等方面的性能十分突出,以品质的稳定性赢得了客户和同行的普遍认可,位居行业的领先地位,通过了国内外众多知名厂商的物性测试,耐克、阿迪达斯、李宁、安踏、鸿星尔克、迪卡侬等厂家直接或间接使用过公司的产品。
(三)产品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了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超纤鞋里革、超纤仿真皮鞋革、超纤汽车内饰用革、超纤军用革等特殊产品,其中:
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被评为国家和上海市的重点新产品;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是通过欧盟 S2 标准检测的产品;超纤鞋里革吸湿透气性能卓越,逐步替代天然皮革;超纤汽车内饰用革阻燃、耐磨、耐光照、耐老化等关键指标均已通过物性检测,进入配合出样阶段;超细纤维军用手套绒面革及超细纤维军用手套贴面革已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服装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这些新产品的开发,改善了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了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使公司成为行业内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环保优势
公司通过了 ISO 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和 BS-OHSAS 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进行生产过程控制,积极完善设备,不断提高节能减排工作水平,拥有行业领先的超纤合成革清洁生产技术,实现了 DMF 废水废气的高度回收。公司吸取了国际先进技术,将干法、浸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DMF 废气以水喷淋吸收的方式加以回收,并全程监控,既减小了对环境的污染,又节约了原料成本。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环保标准,建立了整套污水处理系统,废水排放达到上海市环保局规定的排放指标。
随着我国环保政策的日趋完善与切实贯彻,各下游厂商对企业产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环保生产优势将使公司具备可持续发展潜力,在今后的竞争中占据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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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整产业链优势
公司是我国最大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制造企业之一,具备独立的聚氨酯树脂制造、共混纺丝、无纺布加工、PU 浸渍、开纤、干法贴面乃至后整理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完整产业链,可以使公司在功能性聚氨酯树脂制造和超细纤维PU 基布的生产过程中控制产品质量,最终保证了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公司产品研发可以延伸到聚氨酯树脂和超纤合成革生产的各道工序,增强了研发创新能力。同时,各中间产品的集中生产和短距离运输,可以节约原材料采购成本和中间产品的运输成本,降低了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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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afon Microfibre(Shanghai)CO., LTD.
注册资本: 11,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尤小平
成立日期: 2002 年 10 月 24 日设立有限公司;
2008 年 10 月 17 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 888 号
邮政编码: 201508
电话: 021-57243140
传真: 021-57245993
电子信箱: allenbzhao@163.com
经营范围: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不含危险化学品)、聚氨酯革用树脂的研发、生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及比例不超过 4,000 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25.32%
4、发行价格【】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
并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市盈率【】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
每股盈利确定)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2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9、发行方式向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10、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12、募集资金总额和净
额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净额【】万元
13、预计发行费用
共【 】万元
主要包括:
(1)承销及保荐费用:【 】万元
(2)律师费用: 【 】万元
(3)审计费用: 【 】万元
(4)发行手续费用:【 】万元
(5)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等费用:【 】万元
三、本次发行的当事人及有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至第 21 层
电话:021-52282550
传真:021-523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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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保荐代表人:王军、渠亮
项目协办人:王建刚
项目经办人:倪霆、魏德俊、朱剑、程如唐、苏相如、屠晶晶
(二)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韩炯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陈巍、陈鹏
(三)审计、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人:朱建弟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1-1号西门子联合大厦19-20层
电话:0571-85800459
经办注册会计师:沈建林、朱伟、张建新
(四)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孙月焕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9层
电话:010-65881888
传真:010-65882651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张丽哲、蒋镇叶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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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业区第三小区304栋首层
电话:0755-83862300
户名: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4201530300052503434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82083
传真:0755-82083164
四、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发行安排日期
发行公告日期 2011 年 1 月 26 日
询价及推介日期 2011 年 1 月 27 日——1 月 31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1 年 2 月 1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1 年 2 月 10 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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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

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它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行业是通过1983年引进日本可乐丽超细纤维PU合成革生产技术,并在此技术基础上进行创新而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目前国内大部分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企业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相近,生产的产品多用于制造鞋类、家具、手套、箱包等方面,同质化竞争比较激烈,未来一两年内国内同行业企业纷纷扩张产能,随着国内新增产能不断释放,国内竞争将会加剧,公司面临市场竞争风险。另外,与日本知名超细纤维PU合成革生产企业相比,公司在高档超细纤维PU合成革的生产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汽车、医疗、服装等高端领域,未来随着公司产品应用向汽车、医疗、服装等高端领域发展,公司将会和国外企业形成直接竞争。
(二)市场需求不足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技术进步的影响较大,如果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技术进步进度趋缓,将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使公司产品面临市场需求不足的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尼龙切片、聚乙烯、MDI以及多元醇等化工产品,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随着石油价格波动,特别是尼龙和聚乙烯的采购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及其波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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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单位:元/公斤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项目
单价变动变动
幅度单价变动
变动
幅度单价变动变动
幅度单价
尼龙 18.92 4.98 35.72% 13.94 -5.06 -26.63% 19 -2.11 -10.00% 21.11
聚乙烯 12.71 3.18 33.37% 9.53 -3.14 -24.78% 12.67 0.48 3.94% 12.19
MDI 12.95 -1.05 -7.52% 14.00 -5.22 -27.15% 19.22 -1.69 -8.07% 20.91
多元醇 22.25 2.11 10.48% 20.14 -4.61 -18.63% 24.75 -0.55 -2.17% 25.30
报告期内,公司超纤合成革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占其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以2009年为例,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尼龙、聚乙烯、MDI以及多元醇的采购价格变动+5%,分别将影响超纤革的毛利率为-0.50%、-0.29%、-0.30%和-0.51%,分别将减少净利润146.18万元、
86.07万元、88.89万元和148.22万元。未来主要化工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可
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开发滞后风险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是一个跨行业的产品,涉及纺织、高分子材料、化工、制革等领域,其生产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人工制革技术,技术门槛比较高,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所需要的生产工序比较繁杂,且每道工艺对最终产品的性能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未来市场将会对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差别化、功能化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不同客户也会对外观、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等提出更加个性化的需求,并且产品应用范围将不断深化,将给公司的技术研发带来挑战,公司存在研发能力受限制、新产品开发跟不上市场需求以及技术开发失败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进行技术创新、保持充足的技术储备,将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技术竞争的核心在于新材料的开发与使用、生产工艺的优化集成水平和新产品的开发能力等,特别是功能型聚氨酯树脂的研发与使用、新型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的开发和保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等方面。超细纤维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7PU 合成革从纺丝到最终产品全部工艺涉及十多道工序,过程非常复杂,每道工序都会对产品品质造成很大的影响,需要严格的生产管理和技术储备,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虽然公司已经通过申请专利对部分核心技术进行保护,但是很大一部分核心技术并不适合申请相应的专利,该部分核心技术以专有技术的形式掌握在公司及部分核心技术人员手中。随着国内超细纤维PU合成革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拥有先进技术能力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有利地位,行业内企业对掌握核心技术人员的争夺在所难免。因此,公司面临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带来的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2007 年末、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 201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245.19 万元、3,399.01 万元、6,369.30 万元和 3,696.62 万元,占资产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05%、10.72%、16.99%和 8.55%。2010 年 6 月末,公司账龄
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 96.06%,账龄结构较为合理,公司应收账款的主
要客户均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客户回款正常。
尽管如此,如果下游鞋类、手套、沙发、家具、服装、汽车内饰等下游行业和主要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仍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如果应收账款不能收回,将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 2007-2010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2.67%、15.77%、24.98%和 13.77%。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净资产将比报告期末有显著提升,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尚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公司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引致的相关风险。
(三)资产抵押风险
为获得正常生产经营的所需资金,公司将部分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8向银行借款。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用于抵押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6,574.0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 34.39%,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5,779.89 万元,土地使
用权 794.16 万元。
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所有银行借款、票据贴现均按期偿还,无不良信用记录。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为 6,500.00 万元、长期借款 1,200.00
万元,若公司不能及时偿还上述借款或采取银行认同的其他债权保障措施,相关银行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被抵押资产进行处置,从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华峰集团,持有公司 2,3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9.92%,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分别持有华峰集团 79.63%、8.19%、
4.89%的股权,合计持有华峰集团 92.71%的股权,即通过华峰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19.92%的表决权;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尤小玲和尤小燕分别直接持有本公
司 1,565 万、1,110 万、650 万、580 万和 580 万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3.26%、9.41%、5.51%、4.91%和 4.91%,其中尤小平、尤金焕、尤小
华、尤小燕和尤小玲五人系兄弟姐妹关系,陈林真和尤小玲系夫妻关系。因此,本次发行前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陈林真通过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57.92%的表决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开发行后,上述人
员控制本公司 43.25%的表决权,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如果上述人员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影响力,对公司在重大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方面进行控制,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扩产项目,虽然公司在选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可行性论证,但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工程进度、产品市场销售状况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将会使得项目的实际收益与预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期出现差异,从而影响公司效益。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的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
(一)市场风险
公司原有产能 600 万平方米/年,自筹资金建设的 300 万平方米扩建项目在2010 年 12 月达产,达产后将新增产能 300 万平方米/年,公司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产能为 900 万平方米/年;募集资金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能 300 万平方米/年,加上 2010 年下半年通过自筹资金拟投资兴建的 360 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基布扩建项目,新增产能扩张较快。虽然根据行业协会预测,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在未来 5 年间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巨大的市场需求将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若市场容量增速低于预期或发行人市场开拓不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将不能及时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市场风险。
(二)项目实施风险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建设过程中,不能完全排除由于组织管理不善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未能如期完成或投资突破预算等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的风险存在。
(三)技术开发的产业化风险
目前生产的超细纤维所采用的技术主要有两种:不定岛熔融纺丝技术和定岛复合纺丝技术,两种技术工艺有所差异,但应用领域有区别也有重叠,相应的产品种类丰富,凭借各自的特点在市场上均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国内生产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大都采用不定岛熔融纺丝技术,公司现有的年产 900 万平方米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线也是如此。公司募投项目将采用 LDPE/PA6 为原料的定岛复合纺丝技术,公司已就定岛复合纺丝技术进行了小试和中试,但尚未进行规模化生产,未来可能存在不能顺利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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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长性风险
伴随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 300 万平方米扩建项目逐渐达到设计产能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将有效解决公司产能不足问题,且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发展前景广阔,代表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发展趋势,但是如果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发生剧烈变化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顺利投产仍会给公司的未来成长性带来不利影响。
八、环保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属于塑料制品行业的人造革合成革子行业,细分行业为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如果处理不当会污染环境,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虽然本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上述污染性排放物进行了有效治理,使“三废”的排放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但随着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使本公司支付更高的环保费用,进而影响经营业绩。
九、税收优惠被追缴及所得税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所得税优惠
年度国产设备
投资抵免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合计
净利润比例
2007 年 690.68 828.82 1,519.50 4,199.17 36.19%
2008 年 593.56 395.71 989.27 3,781.26 26.16%
2009 年- 873.44 873.44 6,605.82 13.22%
2010 年 1-6 月- 540.36 540.36 4,656.19 11.61%
1、2007年公司适用税率为33%,根据公司2008年3月20日完成的2007年度所
得税汇算清缴结果和“金税减所备十所(2008)005号”《备案确认书》,因公司
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200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务局第十税务所同意公司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实际减按15%的税率征收,减少公司2007年应纳所得税额828.82万元,占公司同期净利润的比例为19.74%;2007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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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司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690.68万元,占公司同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16.45%。上述2007年公司所得税优惠为1,519.50万元,占公司同期净利润的比例
为36.19%。
尽管 2007 年公司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实际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公司并非注册于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7 年度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依据的是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 号)“(一)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之相关规定不相符,该等税收优惠的金额为 828.82 万元,占公司当期净利
润的比例为 19.74%,存在被追缴的风险。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金山区分局于 2010
年 7 月 29 日出具《证明》,证明“华峰有限于 2007 年 9 月 10 日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7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33%计提后,该局实际按 15%的税率征收。该企业依法按时纳税,不存在拖欠、欠缴税款的情况”。
对于该等可能被追缴税金及存在的被处罚款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及陈林真承诺:如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因公司在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前所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六人将共同无条件以现金全额承担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连带责任。
2、2008 年公司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
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8 年-2010 年按照 15%的税率计缴所得税。根据 2008 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2008 年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为 395.71 万元,占公司同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0.46%;2008 年
公司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 593.56 万元,占公司同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15.70%。上述 2008 年公司所得税优惠为 989.27 万元,占公司同期净利润的比例
为 26.16%。
3、公司 2009 年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为 873.44 万元,占公司同
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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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 2010 年 1-6 月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为 540.36 万元,占
公司同期净利润比例为 11.61%。
上述所得税优惠中,除 2007 年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828.82
万元依据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外,其他所得税优惠符合有关的税法规定。2007 年-2010 年 6 月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分别为 1,519.50
万元、989.27 万元、873.44 万元和 540.36 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6.19%、26.16%、13.22%和 11.61%;扣除上述税收优惠后,2007 年-2010 年 6
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679.67 万元、2,791.99 万元、5,732.38 万元和 4,115.83 万
元。2009 年开始,公司已不再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2011 年公司所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5%所得税税率也将到期,到期后如果公司不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所得税率可能上升,将给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多且从事近似业务所可能引
致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定位于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与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和业务冲突的情况;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多,部分关联企业从事近似业务,但不从事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如果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关联企业没有及时调整其产品和业务范围以避免业务冲突,可能导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存在部分业务冲突的风险。
十一、人力资源风险
本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尤其是本次发行后,随着企业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张,对于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及技术研发方面人才需求将大幅增加。若公司不能培养或引进上述高素质人才以满足公司规模扩张需要,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长期经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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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管理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必须建立更加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发掘优质投资项目,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等措施加强和提升企业管理。如果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高速成长带来的管理风险,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汇率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部分关键设备需要进口,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本公司进口机器设备的成本。此外,公司部分产品用于出口,2007-2010年 1-6 月公司出口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2%、12.77%、15.19%和
17.55%,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将给公司经营成果带来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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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华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经 2008 年 9 月 1 日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和 2008 年 9 月 8 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由华峰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截至 2008 年 6月 30 日华峰有限净资产 184,534,441.94 元为基础折股,其中 118,000,000.00 元折
为股本 11,800 万元,华峰有限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其余 66,534,441.94 元计
入资本公积,华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9 月 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8)第 23692
号”《验资报告》。2008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31022800052409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情况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华峰有限的全体股东,本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1 华峰集团 2,700.00 22.88% 21 潘基础 100.00 0.85%
2 尤金焕 1,665.00 14.11% 22 席青 100.00 0.85%
3 尤小华 1,260.00 10.67% 23 李德光 95.00 0.81%
4 陈林真 700.00 5.93% 24 周良金 90.00 0.76%
5 尤小玲 580.00 4.91% 25 史忆群 70.00 0.59%
6 尤小燕 580.00 4.91% 26 杨建华 60.00 0.51%
7 叶芬弟 580.00 4.91% 27 张朝水 60.00 0.51%
8 杨清文 500.00 4.24% 28 夏岩林 60.00 0.51%
9 杨从登 500.00 4.24% 29 张玉钦 60.00 0.51%
10 段伟东 500.00 4.24% 30 卓锐棉 60.00 0.51%
11 王道冲 100.00 0.85% 31 徐宁 60.00 0.51%
12 翁奕峰 100.00 0.85% 32 葛晟鹏 60.00 0.51%
13 钱炳贤 100.00 0.85% 33 尤金明 60.00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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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14 陈仕潘 100.00 0.85% 34 张存丰 50.00 0.42%
15 温作荣 100.00 0.85% 35 刘勇胜 50.00 0.42%
16 张松干 100.00 0.85% 36 陈光莹 50.00 0.42%
17 胡永快 100.00 0.85% 37 孙向浩 50.00 0.42%
18 马育平 100.00 0.85% 38 曲向军 50.00 0.42%
19 赵鸿凯 100.00 0.85% 39 吉立军 50.00 0.42%
20 王克亮 100.00 0.85%合计 11,800.00 100.00%
上述发起人中,主要发起人为华峰集团、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陈林真。
(三)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2010 年 3 月华峰集团、尤金焕、尤小华分别与林建一等 9 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股份公司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 27,476.92 万元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 2.33 元/股,将其持
有本公司的 650 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林建一等 9 名自然人。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持股数量及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1 华峰集团 2,350.00 19.92% 26 周良金 90.00 0.76%
2 尤金焕 1,565.00 13.26% 27 史忆群 70.00 0.59%
3 尤小华 1,110.00 9.41% 28 杨建华 60.00 0.51%
4 陈林真 650.00 5.51% 29 张朝水 60.00 0.51%
5 尤小玲 580.00 4.91% 30 夏岩林 60.00 0.51%
6 尤小燕 580.00 4.91% 31 张玉钦 60.00 0.51%
7 叶芬弟 580.00 4.91% 32 卓锐棉 60.00 0.51%
8 杨清文 500.00 4.24% 33 徐宁 60.00 0.51%
9 杨从登 500.00 4.24% 34 葛晟鹏 60.00 0.51%
10 段伟东 500.00 4.24% 35 尤金明 60.00 0.51%
11 林建一 200.00 1.70% 36 张存丰 50.00 0.42%
12 王道冲 100.00 0.85% 37 刘勇胜 50.00 0.42%
13 翁奕峰 100.00 0.85% 38 陈光莹 50.00 0.42%
14 钱炳贤 100.00 0.85% 39 孙向浩 50.00 0.42%
15 陈仕潘 100.00 0.85% 40 曲向军 50.00 0.42%
16 温作荣 100.00 0.85% 41 吉立军 50.00 0.42%
17 张松干 100.00 0.85% 42 陈学通 50.00 0.42%
18 胡永快 100.00 0.85% 43 袁水华 50.00 0.42%
19 马育平 100.00 0.85% 44 项金尧 50.00 0.42%
20 赵鸿凯 100.00 0.85% 45 林道友 50.00 0.42%
21 王克亮 100.00 0.85% 46 唐志勇 50.00 0.42%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622 潘基础 100.00 0.85% 47 林朝强 50.00 0.42%
23 席青 100.00 0.85% 48 林孙林 50.00 0.42%
24 陈恩之 100.00 0.85%
25 李德光 95.00 0.81%合计 11,800.00 100.00%
(四)发行人改制设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
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华峰集团、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陈林真。
在华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之时,华峰集团主要业务为通过股权投资方式从事聚氨酯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制革、铝加工、小额信贷、新型功能性材料开发、装卸仓储、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进出口贸易等业务,主要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改制设立前,华峰集团除持有华峰有限 22.88%的股权,
其他主要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
1 兰峰房地产张惠芬 2004.03.12 10,000 万元 20%房地产开发经营
2 石化仓储张东平 1998.08.13 600 万元 31%化工产品装卸、仓储
3 华峰氨纶尤小平 1999.12.15 36,920 万元 32.32%氨纶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4 承德房地产尤小平 2003.03.28 5,000.00 万元 39.07%房地产开发经营
5 金肯实业翁奕峰 1999.05.17 4,100.00 万元 48%刚塑协效母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6 兰峰制革丁宗寅 2003.04.11 12,800 万元 49%皮革制品、聚氨酯产品生产和销售
7 华峰合成树脂尤小华 2008.03.06 10,000 万元 51%
聚氨酯树脂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8 瑞安塑化叶芬弟 1999.10.23 500 万元 52%化工原料、塑料原料销售
9 华峰新材料尤金焕 2007.11.02 40,000 万元 58%聚氨酯鞋底原液研发、生产和销售
10 浙江房地产尤小平 2008.05.26 10,000.00 万元 60%房地产开发、经营和酒店管理
11 华峰铝业尤小平 2008.07.10 25,000.00 万元 70%
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箔材、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等生产和销售
12 华峰普恩尤小平 2008.06.05 640.00 万欧元 75%聚氨酯硬泡等高效建筑保温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13 龙湾仓储姚伯林 2002.04.18 1,000.00 万元 80%液体化工品仓储
14 华峰进出口尤小平 2007.06.11 5,000.00 万元 100%聚氨酯系列产品、氨纶、化工原料等进出口贸易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715 远东化工杨建华 2005.11.16 1,000.00 万元 100%化工原料、塑料原料销售
16 华峰热塑尤伟峰 2008.08.15 1,000.00 万元 100%热塑性聚氨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在本公司改制设立之前,尤金焕主要拥有华峰氨纶、华峰铝业、华峰合成树脂和华峰新材料的股权,尤小华主要拥有华峰氨纶、瑞安塑化、华峰铝业、华峰合成树脂、华峰新材料和兰峰房地产的股权,尤小玲、尤小燕、陈林真主要拥有华峰氨纶的股权,除此之外,上述人员未在其他任何法人、单位、组织中持有股权或出资。
(五)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华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前华峰有限主要从事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华峰有限所有资产、业务均全部进入股份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变更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六)发行人成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之后,华峰集团仍然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2008年11月,华峰集团与温州瑞明控股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和虞安林等5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华峰贷款,华峰贷款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主要从事小
额贷款业务和财务咨询服务,华峰集团持有其20%的股权,2010年华峰集团对华峰贷款进行增资,出资比例由20%增加至30%。
2009年5月,华峰集团与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华港码头,华港码头注册资本20,500.00万元,主要从事码头及配套设施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
华峰集团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8%,截止2009年12月31日,华港码头首期出资4,100万元已全部到位。
2009年8月31日,华峰集团出资设立华峰物流,注册资本1,000万元,华峰物流主要从事货运业务,华峰集团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截止2009年12月31日,华峰物流首期出资500万元已全部到位。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2010年2月华峰集团与斯兰集团有限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司、福建省晋江市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兰峰制革32%股权和17%股权分别转让给斯兰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进出口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华峰集团不再持有兰峰制革的股权。
2005 年 9 月 21 日,瑞安塑化因长期停业、逾期年检被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经瑞安塑化申请,该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瑞安市国家税务局经审核于 2006 年 8 月 11 日同意该公司税务注销,瑞安市地方税务局莘塍税务分局在核实该公司无欠税后于 2006 年 11 月 15 日同意该公司税务注销。由于该公司工作人员对企业注销工作的不够熟悉,该公司在税务注销后未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2009 年底发现该等情况以后,该公司即根据法律规定成立了清算组开始了清算注销程序,并按法律规定于《瑞安日报》进行了公告。该公司最终于2010 年 2 月 23 日取得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被准予注销登记。根据瑞安塑化注销清算报告,截至 2010 年 2 月 5 日瑞安塑化的资产为 718.11 万元、负债为 5.80 万元、净资产为 712.30 万元。报告期内瑞安
塑化与公司之间没有交易。
根据瑞安市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及瑞安市地方税务局莘塍税务分局分别于 2010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证明》,经前述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瑞安塑化无任何欠税记录且发票已全部缴清,前述主管税务部门分别于 2006 年 8 月 11 日及11 月 15 日批准瑞安塑化税务注销并收缴了瑞安塑化税务登记证。根据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0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证明》,瑞安塑化存续期间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根据 2010 年 2 月 5 日出具的《瑞安市塑化物资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报告》,瑞安塑化的债权已清收完毕,债务已清偿完毕,税务已全部结清并已办理税务注销,剩余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为了进一步确保瑞安塑化注销事宜不会影响到股份公司的利益,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还向股份公司出具了《承诺》,承诺:“瑞安塑化于 2010 年2 月 23 日注销登记之前,其债权债务关系已全部了结,不存在任何潜在、或有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若因瑞安市塑化物资有限公司任何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发行人造成了不利影响,该等不利后果均由华峰集团承担,与发行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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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发行人律师认为,瑞安市塑化物资有限公司在其存续期间无税收被追缴的风险,无尚未了结的对发行人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方面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0年5月,尤小平、尤金焕和尤小华以每1元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向华峰集团增资30,000万元,尤金焕和尤小华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中的14,476万元,成为华峰集团新股东,尤小平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中的15,52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
华峰集团累计注册资本为110,860.00万元,其中尤小平占其注册资本的79.63%,
尤金焕占其注册资本的8.19%,瑞合实业占其注册资本的7.29%,尤小华占其注
册资本的4.89%。
除上述变化之外,主要发起人华峰集团、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陈林真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与公司成立前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七)发行人成立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
与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发行人由华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前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具体业务流程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五、主要业务
情况”相关内容。
(八)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本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完全分开,不存在互相依赖的情形。本公司与主要发起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演变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之相关内容。
(九)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完全承继了华峰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权益,除商标等少部分资产的过户手续仍在办理当中,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不存在法律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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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
(十)发行人“五分开”情况及独立性
本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公司的独立性体现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公司已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
1、资产完整情况
本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各股东出资全部及时到位,出资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8)第 2369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
独立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等资产,且产权清晰。本公司对拥有的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公司股东、公司高管人员及其关联方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情况
本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指派或干预高管人员任免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均未在股东单位兼职和领取报酬,也没有在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完全严格分离;建立了员工聘用、考评、晋升等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本公司已与所有员工已签订了《劳动合同》,股份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
3、财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相关人员均未在任何其他单位兼职。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为股东单位、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以及有利益关系的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已开设单独的银行账户,未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共用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无混合纳税现象。
4、机构独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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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本公司建立了适应其业务发展的组织结构,机构独立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在生产、销售、采购、技术研发、质量管理等方面设立了相关职能部门。公司办公场所与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关联方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5、业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拥有供应、生产、销售、研发、质量控制在内的完整的业务体系,业务完整、独立与连续,独立规范运营。
目前,本公司独立从事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工艺及生产流程完整,具备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与销售系统,具备独立完整的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所有业务均独立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上与其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综上所述,本公司资产完整,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设立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未发生导致公司资产业务变化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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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飞宇尤飞煌其他42名自然人股东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尤小玲尤小燕陈林真尤小华尤金焕尤小平
7.29% 79.63%
19.92% 13.26% 9.41% 5.51% 4.91% 4.91% 42.08%
实际控制人51% 49%
4.89%8.19%
注:尤飞宇和尤飞煌为尤小平之儿子,瑞合实业持有华峰集团 7.29%的股权。
(二)实际控制人直接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实际控制人的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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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
(三)华峰集团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华峰集团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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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五)发行人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
序号部门名称职责
1 生产部生产的策划、组织与协调,生产计划制定及定单的落实;生产系统的调度与管理,技术工艺的执行等。
2 设备动力部
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设备及配件的采购、管理;动力及公用工程系统的配套供应,设备档案的管理,计量工作管理;设备安装等。
3 安全环保部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和环境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公司的节能降耗减排工作,落实、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
4 质检部
产品的质量管理。产成品、原料、外协产品、包装材料和辅料的进货检验,协助营销部对供方的评定;公用工程和污水的水质进行分析和监督;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产品质量信息分析、统计、处理的归档管理;质量问题并监督有关部门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5 技术中心(部)
拟制新产品的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新技术或提出技术改造方案;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标准化技术文件的管理;改进和规范工艺流程,指导、处理协调和解决产品出现的高难度技术问题,组织技术培训、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的申报以及技术性强的资质证件的办理,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及考核。
6 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服务管理,客户的管理,市场信息管理。
7 供应部负责原料、燃料采购,供应商管理,市场信息管理。
8 财务部
负责财务控制、成本控制(采购产品价格审核、分析与资金结算),固定资产及账务管理,资金管理,现金及银行结算,财务预算,财会档案和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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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9 办公室
综合事务、文秘档案管理、人力资源以及企业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技改项目申报、基建和零星工程管理;IT 事物及信息网络等管理。
10 证券事务部
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公司上市后负责与政府监督部门、新闻媒体、证券研究机构等部门和机构的联络工作,做好公司临时信息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等。
11 内审部
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各单位的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财务决算、财务收支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控股、参股子公司。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华峰集团、尤金焕先生、尤小华先生和陈林真先生。上述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华峰集团
华峰集团持有本公司 19.92%的股权,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该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 月 16 日,目前注册资本 110,680 万元,实收资本 110,68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瑞安市莘塍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
聚氨酯产品、塑料制品、鞋类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塑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配件销售;实业投资;印铁制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华峰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尤小平 88,136 79.63%
2 尤金焕 9,068 8.19%
3 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8,068 7.29%
4 尤小华 5,408 4.89%
合计 110,68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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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尤小平系华峰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 2008 年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尤小平持有华峰集团股权的比例一直在 50%以上,其作为华峰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未发生过变化。
经瑞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华峰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602,204.1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 212,386.32
万元,2009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88,820.3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21,356.99万元;截至 2010年 6月 30日,华峰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710,789.2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 257,171.54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 330,494.0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676.94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2、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直接持股数持股比例国籍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 尤金焕 1,565.00 13.26%中国无 33032519540603*
2 尤小华 1,110.00 9.41%中国无 33032519610803*
3 陈林真 650.00 5.51%中国无 33032519660109*
3、发行人无控股股东的认定依据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华峰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 19.92%的股权,华峰集团依其目前的持股比例
尚未达到对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程度,故未将华峰集团认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此情形下,认定股份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未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华峰集团目前持有股份公司 19.92%的股权,
华峰集团依其目前的持股比例尚未达到对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程度,故未将华峰集团认定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此情形下,认定股份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未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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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华峰集团为尤小平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而尤小平先生的关联人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 5 名尤氏家族成员又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13.26%、
9.41%、4.91%、4.91%、5.51%的股权,尤小平先生实际控制的华峰集团及尤金
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 5 名尤氏家族成员合计持有公司 57.92%
的股权,在此情形下,认定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 6 名尤氏家族成员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多人共同控制的规定。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在 6 位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下认定发行人没有控股股东并未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国籍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 尤小平中国无 33032519580121*2 尤金焕中国无 33032519540603*3 尤小华中国无 33032519610803*4 陈林真中国无 33032519660109*5 尤小玲中国无 33032519641012*6 尤小燕中国无 33032519651005*自 2008 年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和陈林真通过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表决权一直在 50%以上,上述人员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过变化。
2、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的规定,主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每人都必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2)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
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3)多人共同拥有
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一般应当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予以明确,有关章程、协议及安排必须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近 3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8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多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4)发行审核部门根据发行人的具体情况认为发行人应
该符合的其他条件。
鉴于:(1)尤小平持股 79.63%的华峰集团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19.92%的股
权,尤金焕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13.26%的股权,尤小华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9.41%
的股权,尤小燕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4.91%的股权,尤小玲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4.91%
的股权,陈林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5.51%的股权,前述尤氏家族 6 名成员直接拥
有股份公司股份或间接支配股份公司的 57.92%表决权;(2)股份公司成立以后,
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股份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且截至目前运行情况良好,6 名尤氏家族成员共同拥有股份公司控制权并未影响到股份公司的规范运作;(3)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规范性文件关于“一致行动人”的定义,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尤氏家族 6 名成员之间因其亲属关系(尤金焕、尤小平、尤小华、尤小燕和尤小玲等 5人系兄弟姐妹关系,陈林真和尤小玲系夫妻关系)而成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期内尤氏家族 6 名成员在发行人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相关重大事项时始终保持一致行动,该 6 名成员对发行人的共同控制关系在报告期内及在未来可预期的期限内均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前述 6 名共同拥有股份公司控制权的尤氏家族成员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变更;(4)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和
陈林真 6 人已出具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和陈林真等 6 名尤氏家族成员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关于多人共同控制的规定。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将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和陈林真等 6 名尤氏家族成员被认定为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关于多人共同控制的规定。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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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针对家族治理可能出现的弊端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家族治理可能出现的弊端,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建立了有关的制度,并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的制度执行,增加了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人数,公司董事会共有 11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4 名,目前尤氏家族成员只有尤小平担任公司董事长、尤小玲担任公司监事,尤氏家族通过公司的股东大会来行使权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不利用控股地位,损害公司的利益。
4、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陈林真 2010 年 1 月 4 日曾因违反规定买卖股票被深交所通报批评,根据深交所的规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过核查,并根据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 6 名尤氏家族成员分别出具的承诺,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主要控股、参股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和陈林真控股、参股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1、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华峰集团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相关内容。
2、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华峰物流成立于 2009 年 8 月 31 日,法定代表人尤金焕,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华峰集团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00%,实收资本500 万元,根据华峰物流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余 500 万元出资将于华峰物流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 1688 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货运:普通货运、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易燃液体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类 1)。<易燃液体类:成品油运输除外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0>;一般经营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海运、空运、陆运、快运)。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华峰物流总资产为 604.11 万元、净资产为 545.62
万元,2009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56.05 万元、净利润 45.62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华峰物流总资产为 650.66 万元、净资产为
592.64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02.16 万元、净利润 47.50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3、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华峰热塑成立于 2008 年 8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尤伟峰,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华峰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华峰热塑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瑞安市莘塍工业园,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热塑性聚氨酯系列产品、塑料制品研发制造和销售;塑料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华峰热塑总资产为 1,664.16 万元、净资产为 943.50
万元,2009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31.91 万元、净利润-56.50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华峰热塑总资产为 3,249.92 万元、净资产为
1,041.49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491.63 万元、净利润 97.99 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瑞安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
远东化工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16 日,法定代表人杨建华,注册资本 1,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华峰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远东化工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瑞安市莘塍工业园,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原料(不含甲苯二异氰酸脂 TDI 及二氯甲烷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塑料原料销售;许可经营项目:剧毒化学品;甲苯二异氰酸酯,其他危险化学品;二氯甲烷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2 年 3 月 30 日止)。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远东化工总资产为 2,891.41万元、净资产为 1,179.73
万元,2009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791.78 万元、净利润 261.95 万元(以上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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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未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远东化工总资产为 3,151.94 万元、净资产
为 1,201.83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129.87 万元、净利润 22.6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浙江华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华峰进出口成立于 2007 年 6 月 11 日,法定代表人尤金焕,注册资本 5,000万元,实收资本 5,000 万元,华峰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华峰进出口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瑞安市莘塍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聚氨酯产品、氨纶、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械、阀门、锻压件、五金制品、电器、工艺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华峰进出口总资产为 24,495.46 万元、净资产为
5,985.32 万元,2009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7,659.89 万元、净利润 1,004.69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华峰进出口总资产为 23,700.54
万元、净资产为 6,421.69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9,397.17 万元、
净利润 390.2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温州市龙湾龙东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龙湾仓储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姚伯林,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温州工业园区龙东石化码头,经营范围为储存:液体化工品;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龙湾仓储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峰集团 800.00 80.00%
2 石化仓储 200.00 20.00%
合计 1,000.00 100.00%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龙湾仓储总资产为 1,610.47万元、净资产为 1,209.11
万元,2009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54.57 万元、净利润 137.17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龙湾仓储总资产为 1,444.73 万元、净资产为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21,337.07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53.34 万元、净利润 128.94 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
华峰普恩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5 日,法定代表人尤小华,注册资本 640 万欧元,实收资本 640 万欧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上海金山工业区通业路218 号 3 幢 2 号,经营范围为筹建:研发、生产聚氨酯硬泡等高效建筑保温材料项目,以上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涉及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华峰普恩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欧元)出资比例
1 华峰集团 480.00 75.00%
2 德国普恩有限公司 160.00 25.00%
合计 64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华峰普恩尚处于建设期,无对外销售。截至 2009年 12 月 31 日,华峰普恩总资产为 10,074.45 万元、净资产为 6,912.38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华峰普恩总资产为 19,427.56 万元、
净资产为 6,416.9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峰铝业成立于 2008 年 7 月 10 日,法定代表人尤小华,注册资本 25,000万元,实收资本 25,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上海金山工业区通业路 218 号 1 幢 1 号,经营范围为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箔材、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的销售,铝合金复合材料的生产,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华峰铝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华峰集团 17,500.00 70.00%
2 温州华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2,500.00 10.00%
3 尤金焕 2,500.00 10.00%
4 尤小华 2,500.00 10.00%
合计 25,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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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华峰铝业正处于建设期,无对外销售。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华峰铝业总资产为 39,605.97 万元、净资产为 25,000.00 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华峰铝业总资产为 52,905.35
万元、净资产为 24,997.5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浙江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房地产成立于 2008 年 5 月 26 日,法定代表人尤飞宇,注册资本 1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 76 号 2011 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浙江房地产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峰集团 6,000.00 60.00%
2 浙江迪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20.00%
3 迪凯股份有限公司 1,327.30 13.27%
4 浙江浙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72.70 6.73%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浙江房地产尚处于项目开发阶段,无对外销售。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房地产总资产为 68,303.87 万元、净资产为 9,407.4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0年 6月 30日,浙江房地产总资产为 70,671.51
万元、净资产为 9,116.8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峰新材料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2 日,法定代表人尤金焕,注册资本 40,000万元,实收资本 40,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 1688 号,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聚氨酯系列产品、塑料制品、鞋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塑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印铁制罐制造、销售;货物运输、物流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华峰新材料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华峰集团 23,200.00 58.00%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42 尤小平 4,800.00 12.00%
3 尤金焕 6,000.00 15.00%
4 尤小华 6,000.00 15.00%
合计 40,000.00 100.00%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华峰新材料总资产为 132,205.87 万元、净资产为
66,995.22 万元,2009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05,027.19 万元、净利润 14,395.4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华峰新材料总资产为153,384.41 万元、净资产为 79,268.03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42,674.48 万元、净利润 12,114.9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成都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
成都聚氨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11 日,法定代表人尤金焕,注册资本 2,800万元,实收资本 2,800 万元,华峰新材料持有其 100%的股权。成都聚氨酯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新津县川浙合作工业园区精细化工集群,经营范围为聚氨酯产品、塑料制品、鞋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成都聚氨酯总资产为 10,043.44 万元、净资产为
4,698.54 万元,2009 年实现营业收入 24,281.51 万元、净利润 955.16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成都聚氨酯总资产为 12,055.77 万元、
净资产为 5,448.95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367.31 万元、净利润
527.0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辽阳市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
辽阳聚氨酯成立于 2000 年 11 月 2 日,法定代表人尤金焕,注册资本 1,580万元,实收资本 1,580 万元,华峰新材料持有其 100%的股权。辽阳聚氨酯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辽阳市宏伟区高新开发区,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鞋用、皮草用树脂、聚氨酯系列产品。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辽阳聚氨酯总资产为 3,473.35 万元、净资产为
1,700.31 万元,2009 年实现营业收入 5,594.56 万元、净利润-212.45 万元(以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5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辽阳聚氨酯总资产为 2,356.93 万元、
净资产为 1,831.34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903.71 万元、净利润
74.3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华港码头成立于 2009 年 5 月 21 日,法定代表人翁奕峰,注册资本 20,500万元,实收资本 4,100 万元,根据华港码头公司章程,剩余出资资金将于公司成立之日两年内到位,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洞头县状元岙深水港区一期工程综合楼 702 楼,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码头及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管理,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中转、分装、仓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华港码头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华峰集团 2,378.00 58.00%
2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1,722.00 42.00%
合计 4,1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华港码头尚处于建设期,无营业收入,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华港码头总资产为 4,100.00 万元、净资产为 4,100.00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华港码头总资产为 4,100.00
万元、净资产为 4,100.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4、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华峰合成树脂成立于 2008 年 3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尤小华,注册资本 1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 1688 号,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聚氨酯系列产品、塑料制品、鞋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塑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印铁制罐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华峰合成树脂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峰集团 5,100.00 51.00%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62 尤小平 1,900.00 19.00%
3 尤金焕 1,500.00 15.00%
4 尤小华 1,500.00 1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华峰合成树脂总资产为 43,162.01 万元、净资产为
14,970.76 万元,2009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8,466.87 万元、净利润 2,833.08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华峰合成树脂总资产为 79,607.74
万元、净资产为 16,668.01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7,984.95 万元、
净利润 1,698.2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5、台州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台州合成树脂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11 日,法定代表人尤金焕,注册资本 1,00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经营范围为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筹建)(有效期至 2010 年 12 月 10 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台州合成树脂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峰合成树脂 750.00 75.00%
2 郑宏怀 100.00 10.00%
3 孙坚 150.00 15.00%
合计 1,0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台州合成树脂尚处于建设期,无对外销售。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台州合成树脂总资产为 1,550.00 万元、净资产为 1,000.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台州合成树脂总资产为2,373.86 万元、净资产为 1,000.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6、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华峰氨纶成立于 1999 年 12 月 15 日,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2064,法定代表人尤小平,注册资本 73,840 万元,实收资本 73,84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瑞安市莘塍镇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氨纶产品的加工制造、销售、技术开发。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7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华峰氨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华峰集团 23,868.00 32.32%
2 尤小平 7,343.60 9.95%
3 尤小华 5,358.26 7.26%
4 尤金焕 1,355.62 1.84%
5 陈林真 1,328.50 1.80%
6 尤小燕 350.00 0.47%
7 尤小玲 340.00 0.46%
8 其他股东 33,896.02 45.90%
合计 73,840.00 100.00%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华峰氨纶总资产为 172,481.40 万元、净资产为
137,874.50 万元,200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9,588.15 万元、净利润 10,736.56 万元
(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华峰氨纶总资产为179,657.30万元、净资产为 152,019.57万元,2010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 82,528.77
万元、净利润 17,837.0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7、江苏省金肯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肯实业成立于 1999 年 5 月 17 日,法定代表人翁奕峰,注册资本 4,100 万元,实收资本 3,882.5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剩余出资将于 2011 年 9 月 20 日到
位,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朐凤路 3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金刚塑协效母料的生产、开发和销售,生物工程研究,仪器仪表研制、开发、销售,电子技术服务,电子产品及零配件的销售,非标准设备研制、开发,商品咨询服务;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和销售(危险品除外),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资产托管经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金肯实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峰集团 1,968.00 48.00%
2 吴炳裔 143.50 3.50%
3 耿海儒 102.50 2.50%
4 谢充卿 943.00 23.00%
5 王汉东 451.0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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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6 朱锋 164.00 4.00%
7 夏春 225.50 5.50%
8 万雄飞 102.50 2.50%
合计 4,100.00 100.00%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金肯实业总资产为 3,764.07万元、净资产为 3,800.40
万元,2009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6.98 万元、净利润-161.56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金肯实业总资产为 4,369.86 万元、净资产为
3,651.79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6.77 万元、净利润-148.61 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8、福建兰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兰峰房地产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12 日,法定代表人张惠芬,注册资本 1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晋江市罗山福埔工业综合开发区,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城市绿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兰峰房地产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峰集团 2,000.00 20.00%
2 尤小华 2,000.00 20.00%
3 宏瑞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30.00%
4 斯兰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3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兰峰房地产总资产为 83,222.15 万元、净资产为
12,473.56 万元,2009 年实现营业收入 35,182.47 万元、净利润 5,785.51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兰峰房地产总资产为 91,306.05 万
元、净资产为 11,990.81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1.14 万元、净
利润-482.7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9、承德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德房地产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28 日,法定代表人尤小平,注册资本 5,000万元,实收资本 5,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承德双桥区迎宾路 1号世纪城 1号楼 A座综合楼,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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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承德房地产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峰集团 1,953.50 39.07%
2 宏瑞集团有限公司 1,218.50 24.37%
3 承德市奥峰贸易有限公司 673.50 13.47%
4 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629.50 12.59%
5 瑞安市银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525.00 10.50%
合计 5,000.00 100.00%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承德房地产总资产为 81,155.34 万元、净资产为
31,573.74 万元,2009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0,487.57 万元、净利润 1,402.40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承德房地产总资产为 88,150.87
万元、净资产为 13,265.49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9.60 万元、
净利润 1,831.8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温州市港口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石化仓储成立于 1998 年 8 月 13 日,法定代表人张东平,注册资本 600 万元,实收资本 6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温州工业园区龙东石化码头,经营范围为液化石油气的装卸;油品、液体化工产品的装卸和仓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石化仓储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峰集团 186.00 31.00%
2 温州市港航管理局 198.00 33.00%
3 温州市能源原材料发展公司 108.00 18.00%
4 陈小林 64.80 10.80%
黄炉光 43.20 7.20%
合计 600.00 100.00%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石化仓储总资产为 3,220.63万元、净资产为 1,401.01
万元,2009 年实现营业收入 948.99 万元、净利润 264.7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石化仓储总资产为 2,996.74 万元、净资产为 1,565.41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74.52 万元、净利润 168.80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21、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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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华峰贷款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翁奕峰,注册资本 40,000万元,实收资本 40,000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瑞安市安阳新区万松东路华峰专家楼一楼西北侧,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办理各类小额贷款业务;提供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的咨询服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华峰贷款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华峰集团 12,000.00 30.00%
2 温州瑞明控股有限公司 3,500.00 8.75%
3 陈爱丽 2,975.00 7.44%
4 温州天迪塑料实业有限公司 2,625.00 6.56%
5 其他股东 18,900.00 52.75%
合计 40,000.00 100.00%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华峰贷款总资产为 53,272.21 万元、净资产为
42,643.19 万元,2009 年实现营业收入 5,008.41 万元、净利润 2,634.29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华峰贷款总资产为 66,607.01 万元、
净资产为 45,883.71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438.09 万元、净利
润 2,768.1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2、广东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
广东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原名广东金诚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7 月7 日,2010 年上半年华峰新材料通过股权受让以及增资的方式取得广东金诚化工有限公司 70%的股权,广东金诚化工有限公司成为华峰新材料控股子公司,并更名为广东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广东聚氨酯的法定代表人为尤金焕,注册资本
666.67 万美元,实收资本 666.67 万美元,注册地址为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工业园,经营范围为聚氨酯橡胶、IP 系列聚氨酯及原料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广东聚氨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1 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66.67 70.00%
2 金诚发展公司 200.00 30.00%
合计 666.67 100.00%
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广东聚氨酯总资产为 12,057.59 万元、净资产为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15,372.57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603.61 万元、净利润 38.12 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3、重庆福祥化工有限公司
福祥化工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为尤金焕,注册资本 20,000万元,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兴政路 28 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限制经营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福祥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福祥化工尚处于筹建阶段,无对外销售。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福祥化工总资产为 20,000.00 万元、净资产为 20,000.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4、浙江华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峰实业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13 日,法定代表人尤小平,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教工路 531 号 518 室,经营
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金属材料、五金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汽车及摩托车配件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华峰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50.00%
2 上海罗阳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 25.00%
3 瑞安市银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1,100.00 11.00%
4 瑞安市中亚投资有限公司 600.00 6.00%
5 浙江兆瑞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5.00%
6 陈爱青 300.00 3.00%
合计 1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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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华峰实业尚处于筹建阶段,无营业收入。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华峰实业总资产为 9,980.60 万元、净资产为 9,967.3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和其他有
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权属争议或被有权部门冻结,或委托、授权其他股东或第三人管理或行使该等股份而使股东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或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代别人持有股份或信托持有股份的情况。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1,8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不超过 25.32%,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5,800 万股。发行前后公司
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按照 4,000 万股计算):
发行前发行后股东及股份类型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一、自然人股 9,450.00 80.08% 9,450.00 59.81%
尤金焕 1,565.00 13.26% 1,565.00 9.91%
尤小华 1,110.00 9.41% 1,110.00 7.03%
陈林真 650.00 5.51% 650.00 4.11%
尤小玲 580.00 4.91% 580.00 3.67%
尤小燕 580.00 4.91% 580.00 3.67%
叶芬弟 580.00 4.91% 580.00 3.67%
杨清文 500.00 4.24% 500.00 3.16%
杨从登 500.00 4.24% 500.00 3.16%
段伟东 500.00 4.24% 500.00 3.16%
林建一 200.00 1.70% 200.00 1.27%
王道冲 100.00 0.85% 100.00 0.63%
翁奕峰 100.00 0.85% 100.00 0.63%
钱炳贤 100.00 0.85% 100.00 0.63%
陈仕潘 100.00 0.85% 100.00 0.63%
温作荣 100.00 0.85% 100.00 0.63%
张松干 100.00 0.85% 100.00 0.63%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胡永快 100.00 0.85% 100.00 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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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3马育平 100.00 0.85% 100.00 0.63%
赵鸿凯 100.00 0.85% 100.00 0.63%
王克亮 100.00 0.85% 100.00 0.63%
潘基础 100.00 0.85% 100.00 0.63%
席青 100.00 0.85% 100.00 0.63%
陈恩之 100.00 0.85% 100.00 0.63%
李德光 95.00 0.81% 95.00 0.60%
周良金 90.00 0.76% 90.00 0.57%
史忆群 70.00 0.59% 70.00 0.44%
杨建华 60.00 0.51% 60.00 0.38%
张朝水 60.00 0.51% 60.00 0.38%
夏岩林 60.00 0.51% 60.00 0.38%
张玉钦 60.00 0.51% 60.00 0.38%
卓锐棉 60.00 0.51% 60.00 0.38%
徐宁 60.00 0.51% 60.00 0.38%
葛晟鹏 60.00 0.51% 60.00 0.38%
尤金明 60.00 0.51% 60.00 0.38%
张存丰 50.00 0.42% 50.00 0.32%
刘勇胜 50.00 0.42% 50.00 0.32%
陈光莹 50.00 0.42% 50.00 0.32%
孙向浩 50.00 0.42% 50.00 0.32%
曲向军 50.00 0.42% 50.00 0.32%
吉立军 50.00 0.42% 50.00 0.32%
陈学通 50.00 0.42% 50.00 0.32%
袁水华 50.00 0.42% 50.00 0.32%
项金尧 50.00 0.42% 50.00 0.32%
林道友 50.00 0.42% 50.00 0.32%
唐志勇 50.00 0.42% 50.00 0.32%
林朝强 50.00 0.42% 50.00 0.32%
林孙林 50.00 0.42% 50.00 0.32%
二、一般法人股 2,350.00 19.92% 2,350.00 14.87%
华峰集团 2,350.00 19.92% 2,350.00 14.87%
本次发行的股份三、社会公众股 4,000.00 25.32%
合计 11,800.00 100.00% 15,8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华峰集团 2,350.00 19.92%
2 尤金焕 1,565.00 13.26%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43 尤小华 1,110.00 9.41%
4 陈林真 650.00 5.51%
5 尤小玲 580.00 4.91%
6 尤小燕 580.00 4.91%
7 叶芬弟 580.00 4.91%
8 杨清文 500.00 4.24%
9 杨从登 500.00 4.24%
10 段伟东 500.00 4.24%
(三)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直接持股数量(万股)直接持股比例担任的职务
1 尤金焕 1,565.00 13.26%—
2 尤小华 1,110.00 9.41%—
3 陈林真 650.00 5.51%—
4 尤小玲 580.00 4.91%监事
5 尤小燕 580.00 4.91%—
6 叶芬弟 580.00 4.91%总经理
7 杨清文 500.00 4.24%董事
8 杨从登 500.00 4.24%—
9 段伟东 500.00 4.24%—
10 林建一 200.00 1.70%—
(四)发行人股份中国有股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股份中无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或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均系 2010 年 3 月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公司股份,以公司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27,476.92 万元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 2.33 元/股,其持股及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购入时间购入数量占总股本比例1 林建一 200.00 2010.3 200.00 1.70%
2 陈恩之 100.00 2010.3 100.00 0.85%
3 陈学通 50.00 2010.3 50.00 0.42%
4 袁水华 50.00 2010.3 50.00 0.42%
5 项金尧 50.00 2010.3 50.00 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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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6 林道友 50.00 2010.3 50.00 0.42%
7 唐志勇 50.00 2010.3 50.00 0.42%
8 林朝强 50.00 2010.3 50.00 0.42%
9 林孙林 50.00 2010.3 50.00 0.42%
(六)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七)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 华峰集团 2,350.00 19.92%
尤小平持有 79.63%的股权、
尤金焕持有 8.19%的股权、尤
小华持有其 4.89%的股权
2 尤金焕 1,565.00 13.26%尤小平的哥哥,同时持有华峰集团 8.19%的股权
3 尤小华 1,110.00 9.41%尤小平的弟弟,同时持有华峰集团 4.89%的股权
4 陈林真 650.00 5.51%尤小玲的丈夫
5 尤小玲 580.00 4.91%尤小平的妹妹
6 尤小燕 580.00 4.91%尤小平的妹妹
合计 6,835.00 57.92%
本次发行前,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陈林真通过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57.92%的表决权。
除上述情形之外,本公司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八)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2010 年 3 月受让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林建一、陈学通、陈
恩之、袁水华、项金尧、林道友、唐志勇、林朝强及林孙林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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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本次发行前,叶芬弟等其他 33 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董事长尤小平、监事尤小玲以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陈林真(以上六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
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尤小平、尤小玲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尤小平、尤小玲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尤小平、尤小玲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耀的直系亲属杨建华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杨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杨耀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杨耀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七、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及委托持股的情况
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不曾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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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7
八、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职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具体如下:
时间 2010 年 6 月 30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人数(人) 650 614 562 574
2、专业分工结构
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如下:
岗位类别员工人数(人)所占比例
生产人员 488 75.08%
销售人员 23 3.54%
技术人员 103 15.85%
财务人员 8 1.23%
其他管理人员 28 4.30%
合计 650 100.00%
3、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的受教育程度如下:
学历类别人数(人)所占比例
博士 1 0.15%
硕士 9 1.38%
本科 34 5.23%
大专 53 8.15%
其他 553 85.08%
合计 650 100.00%
4、年龄分布
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的年龄结构分布如下:
年龄区间人数(人)所占比例
30 岁以下 255 39.23%
30-40 岁 267 41.08%
40-50 岁 102 15.69%
50 岁以上 26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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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合计 650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及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并参照《公司法》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等地方政策法规,执行城镇保险、小城镇保险以及外来综合险等制度,按期向社会保险统筹部门缴纳各项保险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参加社保缴纳人数情况如下:
社保缴纳情况 2010.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城镇社会保险 82 84 27 22
小城镇社会保险 195 180 161 130
外来人员综合险 367 342 317 342
原居住地缴纳 3 3 50 75
未缴纳 3 5 7 5
合计 650 614 562 574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0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员工总数分别为 574 人、562 人、614 人和 650 人,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分别为 5 人、7 人、5 人和 3 人,该部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中部分员工因在当月 20 日后新进公司而在次月参加社会保险;2007 年、2008年及 2009 年 1-11 月因当时上海市社会保险制度的限制,公司部分员工在其原居住地自行参保,2009 年 11 月以后随着社保政策的调整逐渐转到发行人所在地参保。
报告期内,公司社会保险实际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城镇社会保险 481,321.20 404,266.40 240,177.20 175,366.90
其中:养老保险费 302,403.00 253,107.00 150,101.60 109,604.00
医疗保险费 141,121.40 118,116.60 70,048.30 51,155.50
失业保险费 27,716.40 24,604.80 15,022.90 10,954.20
工伤保险费 5,040.20 4,219.00 2,502.20 1,8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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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
生育保险费 5,040.20 4,219.00 2,502.20 1,826.60
小城镇社会保险 424,768.90 789,734.40 632,324.90 480,336.10
其中:养老保险费 276,127.70 516,192.70 415,522.00 321,131.10
医疗保险费 81,484.10 151,821.70 122,212.70 94,450.30
失业保险费 44,771.30 81,146.20 63,059.40 43,169.70
工伤保险费 11,192.90 20,286.90 15,765.30 10,792.50
生育保险费 11,192.90 20,286.90 15,765.50 10,792.50
外来人员综合险 557,404.70 966,002.50 772,908.80 629,423.30
其中:养老保险费 312,146.70 540,961.46 432,829.02 352,477.30
医疗保险费 222,961.94 386,400.86 309,163.50 251,768.90
失业保险费 0.00 0.00 0.00 0.0
工伤保险费 22,296.06 38,640.18 30,916.28 25,177.10
生育保险费 0.00 0.00 0.00 0.0
合计 1,463,494.80 2,160,003.30 1,645,410.90 1,285,126.30
注:城镇社会保险含个人缴纳部分,小城镇社会保险、外来人员综合险个人不需要缴纳。
2010 年 1 月 15 日,上海市金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本公司社保执行情况出具了相关证明,认为:“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7 年以来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执行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从未受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处罚。”
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金,符合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
2、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本公司结合上海市金山区当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贯彻实施情况和自身实际情况,于 2009 年 12 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从 2009 年 11 月起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时补缴了 2009 年 1-10 月住房公积金;2009 年之前公司部分员工有住房、公司为部分员工提供住房,公司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截至 2010 年 6月 30 日,公司员工人数为 650 人,公司已为 621 名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另外 20 名员工系当月新进下月缴纳、2 名员工系退休返聘不需缴纳、3 名员工当月离职,公司未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另有 4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不愿意缴纳,公司无法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住房公积金(含个人缴纳部分)实际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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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住房公积金(元) 1,004,526.00 1,637,006.00
上海市金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对此出具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函》,认为:“公司目前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正常,不存在违反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此外,公司最近三年以来未因住房公积金事宜而受过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
对于 2009 年之前公司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及陈林真承诺如下:“如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股份公司补缴 2009 年以前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及陈林真等六人将共同无条件以现金全额承担股份公司应补缴的公积金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目前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正常,不存在违反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发行人 2009 年以前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与国家公积金管理制度不符。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将共同无条件以现金全额承担股份公司应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可能补缴的公积金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发行人律师认为,股份公司存在的补缴住房公积金的风险不会对股份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致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九、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主要股东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和陈林真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上述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之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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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和陈林真就股份锁定出具了承诺,详见本节之“六、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七)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之相关内容。
(二)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股份锁定出具了承诺,详见本节之“六、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七)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
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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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系列产品,主要包括超细纤维基布、超细纤维绒面革和超细纤维贴面革。
(三)公司最近二年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营业务为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制造基地,公司的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中心”、“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原有产能 600 万平方米/年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能力,自筹资金建设的 300 万平方米扩建项目在 2010 年 12 月达产,达产后将新增产能300 万平方米/年,公司具备 900 万平方米/年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能力,为国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领先企业之一。
二、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塑料制品行业的子行业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细分行业为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
(一)行业管理体制和产业政策
1、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管理体制
目前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承担,国家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3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产业技术改造、调整产业结构。
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由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及其分支机构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承担,其主要职能包括: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参与行业发展决策,对政府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和经济立法提出建议;经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与开发项目进行论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组织贯彻;组织技术交流、展览会;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与发布;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任务。
本行业已充分实现市场化竞争,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2、产业政策
我国已开始大力推动环保生态型合成革的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征求意见稿)把“水性和生态型合成革研发、生产及人造革、合成革后整饰材料技术”列入鼓励类项目,把“采用新型纤维或化纤高仿真加工技术生产高档化纤面料”和“采用高新技术的产业用特种纺织品生产”列入鼓励类项目,把“各种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高技术纤维生产”列入鼓励类项目。
根据上述产业政策,未来生态超细纤维合成革将是行业的发展重点。这为我国超细纤维合成革企业,特别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优势的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人造革合成革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人造革合成革产品的简介及其分类
皮革产品分为天然皮革和人造合成革。天然皮革是由动物的毛皮制成的皮革,由于具有优良的天然特性被人们广泛用于生产日用品和工业品,但随着世界人口的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数量有限的天然皮革早已不能满足人们生活及工业化生产对皮革的需求。人造革合成革的出现,弥补了天然皮革数量的不足,逐步替代了天然皮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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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人造革合成革产品是以纤维制成的基布为增强材料,以高分子树脂为基体,通过涂敷或浸渍方式构成的复合材料,其基布、树脂的性能及其发展直接决定了人造合成革行业的发展,是天然皮革的替代材料。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各种新材料的开发应用推动了人造革合成革的发展。
在我国行业中,根据使用材料和生产工艺可以分为:PVC 人造革、PU 合成革和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即以针织布、机织布为基布,以聚氯乙烯(PVC)树脂涂覆表层的,通常被称为 PVC 人造革;以机织布、针织布或合成纤维无纺布为基布,以聚氨酯(PU)树脂涂覆表层的,通常被称为 PU 合成革;以拥有三维立体构造的超细纤维无纺布作为基布,以聚氨酯(PU)树脂涂覆表层的具有束状超细纤维结构的合成革,被称为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也称为超细纤维 PU合成革、超纤革),是一种新型的合成革产品,行业统计中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归口到合成革类别,但行业实践中一般将 PVC 人造革、PU 合成革和超细纤维PU 合成革并列分类,本招股意向书遵循此实践惯例。PVC 人造革、PU 合成革和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这三类产品代表着人造革合成革不同发展阶段的技术水平、生产工艺和产品性能,反映了人造革合成革的发展历程。
人造革合成革按用途分为:鞋革、球革、家具革、服装革、箱包革、汽车内饰革、装饰革等,2009 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38.30%
9.13%2.22%15.21%
7.02%
21.96%
6.16%鞋革
服装革球革箱包革汽车内装饰家具革装饰革

数据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需求的多样化,对皮革的性能要求不断提高,而且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开发应用,赋予了人造革合成革越来越多样的优良性能,人造革合成革应用的广度将会进一步拓展,深度也会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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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
2、人造革合成革产品发展历程
PVC 人造革、PU 合成革和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这三类产品代表着人造革合成革不同发展阶段的技术水平、生产工艺和产品性能,反映了人造革合成革的发展历程。
PVC 人造革是第一代人工皮革。1921 年首先开发出硝化纤维漆布,标志着PVC 人造革的起步,1931 年发明了贴合法生产 PVC 人造革,这是人工皮革的第一代产品。PVC 人造革具备防酸耐碱、耐水洗、色泽光亮等优点,但其透气差,手感较 PU 革差,遇冷手感会发硬,另外,PVC 人造革在生产过程中加入增塑剂、稳定剂及其它的添加剂,产品中增塑剂 DOP 易析出而变硬或发生霉变,限制了PVC 人造革的使用年限。从环保的角度来说,废弃的 PVC 人造革难于降解,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尤其是 PVC 人造革中的稳定剂中含有铅、镉等重金属元素,欧盟、日本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禁止使用。PVC 人造革由于价格较低,目前主要用于低档箱包、沙发配皮、装饰品方面。
PU 合成革是第二代人工皮革。继 PVC 人造革之后,1953 年德国拜尔最早申请了 PU 合成革专利,1963 年日本兴国化学公司制造出 PU 合成革,1964 年美国杜邦公司开发出了一种用作鞋帮的 PU 合成革。20 世纪 70 年代合成纤维的无纺布出现针刺成网、粘结成网等工艺,从而使 PU 合成革的外观和内在结构与天然皮革逐步接近,其他物理特性都接近于天然革的指标。PU 合成革主要用于中高档鞋、箱包、服装和家具产品。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是第三代人工皮革。1970 年日本东丽开发了世界最初的“聚酯超细纤维”;1975 年至 1980 年之间,日本可乐丽公司开发了尼龙超细纤维,旭化成公司开发了聚酯超细纤维,三菱公司开发了化纤超细纤维以及聚丙烯超细纤维;1994 年日本帝人公司开始生产尼龙超细纤维,5 家公司开始了超细纤维合成革的生产,作为高档衣料用材料,此后使用领域开始扩大到鞋类、箱包、高尔夫手套、家具和汽车领域,真正意义上的超细纤维时代开始了。
超细纤维PU合成革采用了与天然皮革中束状胶原纤维结构和性能相似的束状超细纤维,加工络合成三维网络结构的高密度无纺布,填充以优制形式微孔结构的聚氨酯,经特殊的后加工整理而成。该产品结合新研制的具有开孔结构的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6PU 浆料浸渍、复合面层的加工技术,发挥了超细纤维巨大表面积和强烈的吸水性作用,使得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具有了束状超细胶原纤维的天然皮革所固有的吸湿特性,因而不论从内部微观结构,还是外观质感及物理特性和人们穿着舒适性等方面,都能与高级天然皮革相媲美。此外,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拥有比真皮更优越的物性:耐撕裂,抗拉力强度高,耐磨,耐寒,耐酸,耐碱,不退色,防水解,质量轻,柔软透湿好,平滑且手感佳,厚度统一。在耐化学性、质量均一性、大生产加工适应性以及防水、防霉变性等方面更超过了天然皮革。超细纤维PU 合成革适用于高档运动服装、鞋类、箱包、家具的面料。
PVC 人造革、PU 合成革和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特性及用途对比如下:
性能 PVC人造革普通PU合成革超细纤维PU合成革
与天然皮革
相似的特征外观相似外观、表层强度等指标外观、表层强度、内部结构、舒适性等
基布针织布、机织布针织布、机织布或粗旦合成纤维无纺布
三维立体构造的超细纤维无纺布
含浸(涂层) PVC树脂 PU树脂高性能PU树脂
生产工艺干法工艺湿法和干法工艺超纤工艺
物理、化学性能
强度、耐磨度、吸湿、耐寒、真皮感等指标很差
强度、耐磨度、耐寒、真皮感等指标较好
强度、耐磨度、吸湿、耐寒、真皮感很好,最接近真皮,部分指标性能优于真皮
价格区间 10~15元/米 20~80元/米 40~150元/米
用途
一般装饰品、低档箱包革、球革、家具革、汽车内饰等
一般装饰品、中低档箱包革、鞋革、球革、家具革、汽车内饰等
高档鞋革、家具革、服装革、汽车内饰革、球革、箱包革等
环保生产与废弃物均有一定程度污染容易降解、原料环保容易降解、原料环保
未来发展趋势逐步淘汰国内生产企业众多,市场竞争激烈
高档产品,完全可替代PVC人造革和PU合成革,是未来市场的主导产品
(三)皮革产品的替代竞争
从皮革产品内部结构来看,天然皮革逐渐被人造革合成革替代,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而在人造革合成革产品中,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最终将成为未来人造革合成革市场的主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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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天然皮革与人造合成革的有关情况对比如下:
1、人造革合成革对天然皮革的替代
人造革合成革的出现,弥补了天然皮革数量的不足,逐步替代了资源不足的天然皮革,采用人造革合成革做箱包、服装、鞋、车辆和家具的装饰,其应用范围之广,数量之大,品种之多,是传统的天然皮革无法满足的。实践证明,人造革合成革的发展史,就是人造革合成革对天然皮革的替代史。
2、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最终将成为未来皮革市场、尤其是人造革合成革市
场的主导产品
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三大类产品——PVC 人造革、PU 合成革、超细纤维 PU合成革分属三代产品,存在产品间的替代竞争。
由于在性能上的劣势和工艺上的落后,目前日本已经在汽车装饰材料中禁止使用 PVC 人造革产品,欧盟也对 PVC 人造革的生产和销售进行限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本)》(征求意见稿)中把“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列入限制类项目,随着我国环保标准的提高和执法力度的加强,PVC 人造革产品的生产成本将逐步加大,其价格优势将不再明显,人造皮革
产量不受自然环境限制、污染较少
天然皮革
来源受到限制、大
量污水排放
PVC人造革
物理性能差、手感差
PU合成革
物理性能大为改观,
具有类似真皮的结
构、外观、手感
超纤PU合成革
微观结构、外观、手感酷似真皮,物理性能接近或超过真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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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将逐步被淘汰。
PU 合成革具有一定的透湿性、柔软度,但仿真程度及物理性能仍与真皮有较大差距,不能完全替代真皮,性能与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也存在一定的差距。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主要性能已经接近真皮产品,部分性能指标甚至优于真皮,某些优良性能是天然皮革无法取代的,但价格只有真皮产品的三分之一左右,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对真皮产品具有较强的替代性,能够取代资源不足的天然皮革,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PU 合成革、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与天然皮革的主要性能对比如下:
性能
产品质量保型性
耐化学腐蚀性舒适性出材率行业优势PU 合成革物性一般,质轻,仿真度低一般无霉变吸湿性差,不舒适高
环保、可降解
超细纤维PU 合成革
抗摩擦、抗撕裂强度高,质轻,仿真度高
不变形无霉变吸湿性好,柔软舒适高
环保、
可降解
天然皮革
耐磨性差、抗撕裂性能一般,密度大
易变形,
遇水膨胀
差、易发霉
吸湿性好,柔软舒适低
环境污染较重
因此,大力发展超细纤维合成革,研制和开发高质量的超细纤维合成革是市场需求的必然选择,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最终将成为未来皮革市场、尤其是人造革合成革市场的主导产品。
(四)人造革合成革行业情况
1、国际人造革合成革行业情况
按时间顺序来说,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发展初期,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主要由美国和日本企业推动,生产集中在日本、意大利、德国等地;日本曾经是全球人造革合成革最大生产国,生产量在 1990 年达到最高峰;日本发展到一定阶段,开始向韩国和中国台湾转移,以亚洲为主产地,生产成本的降低使人造革合成革呈快速扩张之势。自 90 年代开始,我国人造革合成革的崛起打破了这种格局,世界人造革合成革的生产中心开始向中国大陆转移。目前我国人造革合成革产量已占据世界总产量的 70%左右,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的人造革合成革生产和消费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9大国。截止 2008 年末,中国大陆人造革合成革生产企业数量占全球的 70.90%,
生产线数量占全球的 79.28%。目前世界各国合成革生产线分布情况如下:
其他
1.39%
巴基斯坦
0.58%土耳其
0.75%
印尼
0.98%
印度
0.52%
越南
0.75%
泰国
0.58%
菲律宾
0.46%
意大利
4.92%
台湾地区
3.70%
韩国
3.41%
日本
2.66%
中国大陆,
79.28%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人造革合成革生产量和规模最大的国家,但日本、意大利、韩国在人造革合成革新产品开发和高档产品生产等方面仍然具有领先优势。目前“技术看日本、时尚看意大利、绩效看韩国台湾、规模看中国”的发展格局依然存在。
日本企业凭借多年的发展,在生产技术、研发水平、新产品开发、产品种类和品质等多方面仍然优势明显,特别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技术是世界上最为先进的国家,日本公司拥有独特的超细纤维合成革技术,在高档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市场占据绝对优势。
意大利作为全球时尚之都,其人造革合成革企业在产品的花纹、色彩设计、产品应用等方面引导世界流行趋势,皮革总产值和产量分别占欧洲的 62.2%和
68.7%,生产的人造革合成革主要用于高档服装、箱包及时尚鞋等时尚型产品。
由于在普通产品上难与中国大陆企业竞争,韩国、台湾的人造革合成革企业凭借多年的生产经验和技术积累,目前主要从事技术含量较高的 PU 合成革和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
从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由于我国人造革合成革需求的强劲增长,同时在技术开发上不断取得进步,作为人造革合成革消费需求主力的鞋类、服装和家具等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0行业向中国的转移,在配套运输、制造成本、产品应用等方面市场竞争优势明显,国外合成革产业将加速转移至中国大陆,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的人造革合成革生产相应减少,中国大陆人造革合成革总产量一直呈递增态势。
2、中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情况
中国人造革合成革的生产开始于 1958 年,上海塑料制品一厂研制成功人造革,并进行工业化生产。1983 年山东烟台合成革厂从日本引进一套聚氨酯合成革的生产技术及设备,从此 PU 合成革的生产在国内出现。1994 年在日本可乐丽技术和设备的基础上成功开发了复合纺超细纤维合成革的基础技术,标志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生产在国内出现。在此之后,国内人造革合成革总产量一直呈递增态势。2000 年中国大陆的人造革合成革产量超过台湾地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人造革合成革产地。随后几年人造革合成革产业在我国大陆地区加速发展,我国人造革合成革总产量从 2005 年的 16.12 亿平方米增长到 2008 年的 25.64 亿平
方米,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从 2005 年 450 万平方米增长到 2008 年的 3,540 万平方米。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的人造革合成革生产和消费大国,据估计目前我国人造革合成革产量已占据世界总产量的 70%左右。
从国内行业企业来看,中小企业偏多,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和环保投入不够。
从产品结构方面看,我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供需具有结构性矛盾:一方面,PVC人造革和 PU 合成革产品比重过大且以普通产品为主,产品以仿制为主,产品种类单一、同质化现象严重,经济附加值低,呈现出明显的供过于求状况,以价格
竞争作为主要竞争手段,竞争激烈,行业内企业整体议价能力较弱,不能有效转嫁原材料成本的快速增加。另一方面,尽管国内超细纤维合成革发展迅速,但是目前只有少数企业能够实现产业化生产,且差异性、功能化和高端产品产量有限,不能满足市场需求,2008 年国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实际产量为 3,540 万平方米,进口 830 万平方米。(资料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从技术发展的角度来看,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最终将成为未来市场的主导产品。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和下游制品业的要求提高,许多应用领域内的消费需求将随着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品质的提高和差异化功能的增加而越来越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1大。
三、超细纤维PU合成革行业基本情况
(一)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基本特点
超细纤维PU合成革是在充分剖析天然皮革的微观结构和性能的基础上开发出的完全可以替代天然皮革的高档人工制革,超细纤维非织造基布是超细纤维PU 合成革的骨架,是制造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关键,其核心技术是海岛型超细纤维加工技术。由于海岛型超细纤维(束状超细纤维)与天然皮革所具有的超细胶元纤维极其相似,使其在强度、舒适性、透气透湿性和手感上与天然皮革相媲美,甚至在耐化学性、抗皱性、耐磨性、可加工适应性以及质量均一性等方面更优于天然皮革。
目前,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业采用的海岛型纤维是在 20 世纪 70 年代初由日本东丽首先开发。它是一种多组分体系纤维,从纤维的横截面看是一种组分在纤维横截面以微细而分散的状态,构成所谓的“岛相”,而另一组分以连续的状态包围分散的组分而形成所谓的“海相”。
溶海前和溶海中的不定岛海岛纤维截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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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海开纤后的海岛超细纤维基布截面示意图
采用海岛型短纤维,经开松、梳理、铺网、缠结成三维网络结构无纺布,再经过收缩定型,然后含浸不同性能的聚氨酯树脂,再利用溶剂溶去纤维中“海”的成分,使之形成类似真皮结构的超细纤维基布,然后经过柔软处理、拉幅定型、磨毛、片皮、染色等处理工艺,制成从外观、手感和内在结构上都接近真皮,而物理、化学性能超过真皮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可广泛用于高档服装、制鞋、沙发、箱包、装饰等行业。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流程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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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加工生产过程大体分四个阶段:
(1)海岛纤维制造(纺丝):制造海岛复合短纤维;
(2)非织造布加工:将海岛复合短纤维制成海岛纤维无纺布;
(3)超细纤维 PU 基布:对海岛纤维无纺布进行前处理及聚氨酯浸渍、涂层,
除去复合纤维中的“海”组分,形成超细纤维基布;
(4)表面整理:对超细纤维基布进行深加工,生产超细纤维贴面革、超细
纤维绒面革。
聚氨酯
聚氨酯溶液
纤维原料
海岛纤维
成网、缠结
三维非织造布
海岛纤维制造
非织造布加工
浸 渍
涂层
聚氨酯湿法凝固
溶出一种纤维成分
超细纤维 PU 基布
超细纤维基布
片皮、磨皮、贴面、压花片皮、磨皮、染色
超细纤维贴面型产品超细纤维绒面型产品
表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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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是一个跨行业的产品,涉及纺织、高分子材料、化工、制革等领域,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人工制革技术,其技术门槛比较高,需要综合上述几个行业的基础知识;同时超纤 PU 合成革所需要的生产工序比较繁杂,且每个工序对最终产品的性能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造成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的成品率较低,需要严格的工序控制才能生产出高品质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
(二)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与天然皮革的比较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分为超细纤维贴面革(贴面型超纤革)与超细纤维绒面革(绒面型超纤革),在常规性能和形态结构上与天然皮革很相似,广泛的应用促进了它在产量与品质方面的提高与发展。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和天然皮革的使用性能比较如下:
天然皮革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
比重 0.6 比重 0.3-0.5
受皮的大小限制,裁制不方便,品种物性不均匀取材方便,品种物性均一
外观受动物皮本身皮质影响,不易染色皱纹、色泽、光度、彩度、手感可随意调整,色彩变化多样
有异味,虫蛀,发霉无恶臭,无虫蛀,不发霉
耐磨,耐溶剂性比合成革差耐磨,耐溶剂
价格高,不稳定价格适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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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的基本情况
国际上生产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亚洲的日本、中国、台湾地区、韩国,在亚洲之外只有意大利 ALCANTALA 一家企业,后来被日本东丽收购,现在已成为日本东丽在意大利的独资企业。国外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企业名称产能优势
日本可乐丽注1 1,580 鞋革、服装革技术领先
日本东丽注2 1,600 首创碱减量定岛技术,汽车内饰产品业内领先
日本帝人 850 具有领先的环保技术
意大利ALCANTALA -采用碱减量定岛技术,主要生产高档服装面料,技术领先韩国德成化学 400 韩国最大超纤厂商
注:1、可乐丽未包括其在中国合资企业的产能;2、东丽收购了意大利ALCANTALA,
产能已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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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年份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日本 3,688.20 3,860.20 4,050.80 4,150.60 4,233.20 4,198.60
韩国 820.00 880.00 973.00 1,000.00 1,050.00 1,030.00
中国台湾 602.00 625 642 670 690 710.00
意大利 790.00 820 835 850 865 860.00
中国大陆 1,240.00 1,800.00 2,350.00 2,950.00 3,540.00 4,121.00
全球合计 7,140.20 8,085.20 8,850.80 9,620.60 10,378.20 10,919.60
资料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目前国外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仍然是以日本各公司在产量、质量和技术方面占有领先地位,以生产高档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为主。自 2004 年以来,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意大利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产量缓慢增长,其中日本一直保持着世界领先地位,2009 年达到 4,198.60 万平方米;中国大陆的产量增
长极快,从 2004 年的 1,240 万平方米增加到 2008 年的 3,540 万平方米,增长了
185.48%,2009 年达 4,121.00 万平方米,带动了世界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总产量
的增长。此外,我国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在产品质量和品种方面也显示了良好的趋势,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已进入日本、韩国、意大利等国市场,终端产品则出口到更多国家和地区。未来中国大陆将可能成为全球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规模最大的产地。
(四)我国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的基本情况
我国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是在 1983 年引进日本可乐丽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技术,并在此技术基础上进行创新而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布局分散,行业集中度高,和日本相比,技术还具有一定的差距,但发展速度迅速,2009 年的产量为 4,121 万平方米,与日本 4,198 万平方米的产量相差无几。2004-2009 年我国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产量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年份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中国大陆 1,240.00 1,800.00 2,350.00 2,950.00 3,540.00 4,121.00
我国作为人造革合成革行业下游行业的产品制造中心,人造革合成革及超细纤维合成革的使用量增长很快,2005-2009 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及超细纤维合成革的用途及用量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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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单位:亿平方米
产品类别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鞋用人造革合成革 4.98 6.71 7.93 8.88 9.82 鞋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1 0.12 0.13 0.18 0.34
服装用人造革合成革 0.79 1 1.14 1.43 2.34 服装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1 0.02 0.03 0.04 0.05
球用人造革合成革 0.37 0.43 0.46 0.51 0.57 球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1 0.01 0.01 0.015 0.025
箱包用人造革合成革 3.36 3.64 3.86 4.09 3.9 箱包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1 0.01 0.02 0.022 0.05
汽车内饰用人造革合成革 0.86 1 1.18 1.25 1.8 汽车内装
饰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 0.01 0.01 0.015 0.035
家具用人造革合成革面料 1.86 1.96 2.14 2.31 2.36
家具用人造革合成革背料 2.86 3.07 3.21 3.47 3.27 家具革
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4 0.06 0.08 0.09 0.12
家居、公用设施装饰 1.04 1.12 1.35 1.48 1.58 装饰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3 0.05 0.06 0.075 0.086
人造革合成革 16.12 18.93 21.27 23.42 25.64 合计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20 0.28 0.34 0.437 0.706
人造革合成革- 17.43% 12.36% 10.11% 9.48%增长率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40.00% 21.43% 28.53% 61.56%
数据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在各主要下游行业快速发展的拉动下,未来我国人造革合成革市场需求总量仍会持续增加,但是不同种类、档次的产品会呈现不同的发展趋势,超细纤维合成革的市场需求量高速增长,根据上述统计数据,中国的超纤合成革使用量自2005 年以来逐年递增,增长速度较快,远超过人造革合成革的增长率。从超细纤维合成革的用途来看,鞋革用量最多,逐年增长较快,家具革用量居第二,其次为装饰革,其后相继为服装革、箱包革、汽车内装饰革及球革。
2005-2009 年我国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产量、消费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国内超纤产量 1,800.00 2,350.00 2,950.00 3,540.00 4,121.00
超纤进口量 200.00 450.00 450.00 830.00 2,941.00
国内超纤消费量 2,000.00 2,800.00 3,400.00 4,370.00 7,062.00
数据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2009 年国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消费量增加,主要由于消费升级导致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需求增加,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下游行业加速向中国转移,国内供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8应量有限,部分产品不能满足其要求,导致其进口量增加。
随着生产和应用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现已被广泛应用于高档鞋、服装、家具、球类以及汽车内饰等领域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消费未来将增长较快,导致其生产快速增长。
(五)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市场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近年来国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的迅猛发展,在部分需求领域基本实现国内生产,行业供给增加较快,不再单纯依靠进口,而且出口量逐年上升。在一些常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如鞋类、家具沙发、手套等应用方面的性能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占据国内主要市场,但在高档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生产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日本各公司在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产量、质量和品种方面占有领先地位,但日本企业受人力成本的限制和中国同类产品的竞争,基本放弃了鞋类、家具沙发、手套等中低端市场,转向一些汽车、医疗、服装等高端领域。意大利作为全球时尚皮革中心,则主要以采购中国的超纤基布进行再加工生产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为主。
国内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企业,除了少数几个企业主要依靠产品质量、新产品开发和为客户提供及时服务,能够生产正常、产品质量较好、销售渠道畅通以外,部分生产企业或是销售渠道不畅通、生产还不够正常,或是产品质量没有完全过关。
国内大部分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企业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相近,同质化竞争比较激烈。一方面在常规的制鞋、沙发家具领域必须以稳定的产品品质和优良的售后服务来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则要依靠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扩展产品应用领域,以差异化竞争占领市场。研发能力强、产品品质稳定、生产管理严格、售后服务优良的国内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企业开始迅速占领市场,其他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逐渐萎缩。
从竞争战略和格局来看,随着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主要表现为技术竞争、品质稳定性竞争和服务质量竞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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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
(1)技术竞争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属于新材料行业和面料行业的交集部分,新材料行业的技术竞争注重的是科研开发投入对产品性能的提升,面料行业技术竞争注重的是对色彩、款式、质感等流行趋势的把握。
技术竞争主要体现在新材料的开发使用、生产工艺水平和新产品开发能力等方面。首先是新型功能性聚氨酯树脂的研发和应用。树脂浆料配方是决定超细纤维合成革性能的重要环节,不同的配方可以产生不同的耐磨度、抗酸碱度、抗水解度等功能,也决定着最终产品的色泽和风格质感,因此新型功能性树脂浆料配方的研发和应用是超细纤维合成革企业竞争的重点。其次是生产工艺的革新。生产工艺决定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最终产品的性能。不同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质量稳定性存在很大的差别,关键点在于根据不同的基材、浆料选用不同的生产工艺。第三是新产品开发能力的竞争,超细纤维合成革下游需求厂商对产品更新换代的要求越来越快,从而对超细纤维合成革企业的产品开发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第四是对时尚流行趋势的把握。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必须紧随时尚流行趋势,产品的色彩、风格、质感设计尤为重要,流行趋势的把握与否决定产品能否适销对路。
本公司的技术中心在 2006 年 7 月被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中心”,2009 年 12 月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拥有从功能性聚氨酯树脂的研发和生产、海岛纤维纺丝、非织造布加工、浸渍聚氨酯、溶海开纤、绒面革染色、聚氨酯造面及后整理等全套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是国内少数几家生产工序最完整的企业之一,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为本公司的未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品质稳定性竞争
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制革技术,超细纤维PU合成革的技术门槛比较高,涉及了纺织、高分子材料、化工、制革等领域的知识,其生产工序比较繁杂,且每个工序对最终产品的性能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极易造成不同批次产品之间的质量差异,成品合格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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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关键技术在海岛纤维纺丝、非织造布制造和聚氨酯浸渍、开纤制作超纤基布等工序。纺丝过程是制备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龙头工序,海岛纤维的结构和性能直接关系到最终产品的性能,纺丝过程中对工艺控制要求比较严格,微小的工艺的波动会直接导致海岛纤维的结构变化及性能波动,甚至不能满足后续加工的需要。非织造布技术直接关系到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物性和厚度均匀性等一系列性能,获得交联密度高、厚度均匀性好的非织造布是制备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基础和关键技术之一。超细纤维基布加工技术主要是将烫平好的非织造布含浸填充高性能聚氨酯海绵体及溶“海”开纤的过程,为了获得性能好、表面平整而细腻的海绵体结构,必须具备成熟的湿法 PU 合成革加工技术,其中新型功能性聚氨酯树脂的合成和使用技术在这个过程中也表现得特别突出。此外,开纤加工技术也是决定超细纤维产品物性和品质的关键因素,该技术的成熟与否决定了产品的物理效果是否理想,外观手感是否丰满是否真皮度高。
因此,在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过程中,每一道工序都需要严格的控制,才可以既能保证产品具有优异的品质,又能够稳定高效地生产出高品质的产品。
本公司以“科学管理、品牌超纤、持续改进、顾客满意”为质量管理方针,凭借公司多年的技术优势,持续改进,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稳中有升,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高度信任。
(3)服务质量竞争
我国制鞋企业、家具制造企业和服装制造等下游企业众多,上述企业采购的特点是多品种、多款式、小批量。这就需要超纤合成革制造企业根据客户的初步需求进行先期打样提供样革,并根据客户对打样产品提出的颜色、物理化学性能、质感等方面的个性化要求进行产品配方的调整,在此基础上进行批量生产。是否具有小批量、个性化产品服务能力,也是超纤合成革企业竞争致胜的关键。
随着我国成为世界最大的鞋类、服装、家具、箱包制造国家,国际品牌企业逐渐将上述产品委托中国企业制造,国内的鞋类、服装、家具、箱包制造企业为了能够争取到更多的订单、提高产品附加值,必须提高自主设计能力,同时随着国内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导致人造革合成革产品消费需求的提升,都需要上游超纤合成革企业能够提供协同配套,开发相关超细纤维合成革。因此,超纤合成革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1制造企业为了满足客户的协同开发要求,必须针对各下游企业对流行趋势、价格、环保、性能等的不同要求,开发出适应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并保证产品性价比最优。
本公司通过多年的服务竞争,已经成为李宁、百丽、耐克、安踏、361o、阿迪达斯、鸿星尔克、迪卡侬、奥康、德尔惠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直接或间接供应商,为其在国内的制造企业提供性能优异、品质稳定的超细纤维合成革产品。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目前我国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主要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生产能力(万平方米/年)
1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 1 658
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有限公司注2 600
3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00
4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3 300
5 温州黄河皮革有限公司 200
6 浙江科一合成革有限公司 180
注 1:禾欣股份的数据来源于招股说明书,其目前超细纤维合成革的产能为 480 万米,按照 1 米长度的超细纤维合成革面积为 1.37 平方米计算约 658 万平方米;
注 2:山东同大的数据来源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注 3:双象股份的数据来源于招股说明书;
注 4:其他数据来源于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 300 万平方米扩建项目在 2010 年 12 月达产,达产后将新增产能 300 万平方米/年,公司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能力产能将达到 900万平方米/年。
最近三年我国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主要生产企业的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序号厂商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1 909 743 580
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有限公司注2 625 591 511
3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3 435 325 252
4 浙江科一合成革有限公司 291 288 279
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4 272 217 189
6 温州黄河皮革有限公司 259 258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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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7 温州隆上超纤有限公司 180 110 90
8 浙江梅盛超纤有限公司 80 60 60
9 山东鑫龙高科有限公司 80 60 60
10 山东友谊超纤有限公司 50 50 50
11 厦门泓信超纤有限公司 50 50 50
合计 3,231 2,752 2,359
注 1:本公司的数据为对外销售的最终超细纤维合成革产品的数量合计,包括超细纤维基布、超细纤维绒面革、超细纤维贴面革等的销售量,按照 1 米长度的超细纤维合成革面积为 1.37 平方米计算,下同;
注 2:山东同大的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为对外销售的最终超细纤维合成革产品的数量合计,包括超细纤维基布、超细纤维绒面革、超细纤维贴面革等的销售量;
注 3:禾欣股份 2007 年-2008 年的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为其子公司禾欣可乐丽超纤皮(嘉兴)有限公司,销量分别为 183.8 万米和 237.08 万米,2009 年的数据根据其公布的
2009 年报数据计算为 317.81 万米,按照 1 米长度的超细纤维合成革面积为 1.37 平方米计算,
2007-2009 年的销量分别约 252 万平方米、325 万平方米和 435 万平方米;
注 4:双象超纤的销量摘自其招股说明书;
注 5:其他数据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我国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山东、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等省份,行业内企业基本按照市场原则,依靠产品及其品质、技术、品牌、服务和规模等进行充分市场竞争,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障碍和人才障碍
作为人造革合成革行业中目前最高端的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其技术门槛较高。海岛纤维纺丝、无纺布制造、功能性聚氨酯树脂浸渍、海岛纤维基布开纤及超细纤维合成革干、湿法加工工艺等关键技术需要拥有多年生产加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超纤合成革从纺丝到最终产品全部工艺涉及十多道工序,过程非常复杂,每道工序都会对产品品质造成很大的影响,需要严格的生产管理和技术储备,从而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另一方面,由于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的发展速度远远高于行业内人才的培养速度,大量新进入的企业缺乏经过长期生产实践培养出来的专业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很多超细纤维生产企业在投产数年以后依然不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3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国内新建超纤合成革发展的一个主要瓶颈。技术和人才因素成为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之一。
(2)资金障碍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需要化纤、纺织、高分子材料、制革、后整理等多种技术设备为一体的综合生产技术,对生产设备、土地、配套设施和技术的投入要求很高,投资大。据估算建设一条完整的超纤基布生产线仅设备投资就至少需要数千万元,要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更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作为保障,新进入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经济规模,具备一定资金实力,才可能与行业现有优势企业在设备、技术、成本、人才等方面展开竞争。从而形成了超纤合成革行业的资金壁垒。
(3)市场障碍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的应用领域主要为高端品牌的运动鞋、休闲鞋、高档手套、沙发、家具、服装、汽车内饰等市场。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对超纤合成革产品的质量、稳定供应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超纤合成革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雄厚的研发实力、优秀的产品品质、稳定的供货能力、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环保的生产环境才有资格成为其合格供应商,配合周期很长。一家新进入企业至少需要 2-3 年时间和一系列严格的考察,才有可能达到上述标准进入品牌企业合格供应商目录。
4、未来市场供求状况预测及分析
目前,我国人造革合成革产品主要应用于鞋类、家具、箱包、球类等下游行业,伴随下游行业快速发展,未来我国人造革合成革市场需求总量仍会持续增加,不同种类的产品,不同档次的产品将呈现不同的发展趋势,作为当前天然皮革最佳替代产品的超纤合成革,市场需求量在未来将会呈现高速增长趋势,2010-2014 年人造革合成革及超细纤维合成革的需求量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亿平方米
产品类别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鞋用人造革合成革 11.71 13.21 14.36 15.76 17.34 鞋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41 0.49 0.55 0.63 0.72
服装用人造革合成革 3.33 3.54 3.64 3.69 3.72 服装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6 0.07 0.08 0.09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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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球用人造革合成革 0.55 0.46 0.49 0.51 0.56 球革
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2 0.03 0.04 0.06 0.08
箱包用人造革合成革 4.36 4.49 4.61 4.79 5.12 箱包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7 0.08 0.09 0.10 0.15
汽车内饰用人造革合成革 2.10 1.70 1.80 2.00 2.20 汽车
内装饰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5 0.07 0.08 0.09 0.10
家具用人造革合成革面料 6.36 6.70 7.02 7.50 7.80 家具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21 0.25 0.32 0.50 0.55
家居、公用设施装饰 1.86 2.12 2.35 2.55 2.89 装饰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9 0.11 0.13 0.15 0.20
人造革合成革 30.27 32.22 34.27 36.8 39.63合计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91 1.1 1.29 1.62 1.92
人造革合成革 6.44% 6.36% 7.38% 7.69%增长率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20.88% 17.27% 25.58% 18.52%
数据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2005-2009 年我国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产量、消费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国内超纤产量 1,800.00 2,350.00 2,950.00 3,540.00 4,121.00
超纤进口量 200.00 450.00 450.00 830.00 2,941.00
国内超纤消费量 2,000.00 2,800.00 3,400.00 4,370.00 7,062.00
随着国内超纤革技术的发展、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环保意识的加强,未来我国超细纤维合成革市场需求量将高速增长,产品应用领域将不断扩展,必将逐步被应用到汽车、服装等领域,同时鞋革、箱包革、家具革以及杂货用革的用量预计也将持续稳定增长。
我国人造革合成革产品出口持续稳定增长。2001-2008 年均增幅 22.21%,
年出口量占到总产量的近 20%,未来产品出口仍是拉动我国人造革合成革产量增长的重要因素,作为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发展方向,绿色环保、高仿真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未来出口将会更加开阔。
5、未来行业发展趋势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未来的发展必将围绕高仿真、绿色环保、功能性等方面开展。
(1)提高产品内在品质、开发高仿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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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天然皮革质地柔软、细腻、手感丰满,可用于制作高档服装、手套、汽车内饰等。目前日本东丽和旭化成开发的超纤仿麂皮革用于高档汽车内饰等领域,深受市场欢迎,日本可乐丽、东丽和意大利 ALCANTALA 等少数几家公司掌握了高档超纤服装革的生产技术,而国内企业生产的束状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主要用于鞋革、沙发革和手套革等方面,尚不具备超纤服装革的生产能力。国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如果要在天然皮革的优势领域得到更进一步的认可而被广泛采用,必须在柔和的手感、细腻的折纹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提高产品的内在品质和仿真水平。
(2)绿色环保生产技术(产品生态化)
随着国内外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发达国家相继提出了“绿色革命”的概念,并且开始采取措施促进生态型产品和环保型生产技术的发展和推广,如欧盟、美国、日本对产品的安全、卫生和对环境的影响要求越来越高,纷纷颁布法令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各类产品必须符合生态标准才许可进入本国市场,绿色环保产品已代表当今全球生产和消费的新潮流。
绿色环保产品生产体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建立产品绿色环保安全标准。欧洲、美国等国家及国内外知名企业都对鞋、服装、箱包等革制品制定了明确的环保质量标准,对重金属、化学物质有严格的规定。如欧盟提出的《Oeko-Tex
Standard 100》、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Intertek Eco-Certification 的《鞋类产品生态质量标准》。我国也制定了《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通用安全技术条件》等行业标准。二是建立原材料使用标准,坚决不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尽可能选用绿色环保型原材料。三是生产和加工过程的控制。根据产品和原材料标准,分析生产过程中可能影响产品环保质量的加工工艺或操作流程,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建立控制程序。四是采用清洁生产,探索循环生产流程,提高原材料的回收再利用,保证对环境无污染、对生产者无伤害和产品自身无污染。未来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将加快开发生产环保型原材料,推广清洁型生产技术,以促进行业向绿色方向发展。
我国已开始大力推动环保生态型合成革的发展,把生态型合成革的研发、生产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版)》(征求意见稿)鼓励类项目,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6制定了生态型合成革国家行业标准《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通用安全技术条件》等。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和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已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了“中国生态合成革”和“中国生态超细纤维合成革”证明商标,并在行业中大力推广生态型合成革生产标准,开展生态超细纤维合成革认证,以促进我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积极健康发展。
本公司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销量位居国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第一位,是少数几家获准使用“中国生态超细纤维合成革”证明商标的企业之一。
(3)产品差异化,功能多样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材料的不断问世,新技术和新生产工艺的不断应用,未来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种类会更加丰富,性能更加突出,功能更加多样化,将会突破天然皮革功能单一的局限,满足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其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如利用抗菌防霉除臭技术、纳米光触媒应用技术、阻燃性高剥离技术、射线吸收防辐射技术等开发新型功能性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
公司现已成功研制出透气透湿防水超纤 PU 合成革、生态阻燃超纤汽车内饰革、水洗超纤 PU 合成革、可染整超细纤维合成革基布、具有书写效应的超纤 PU合成革等新产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采用超细纤维定岛生产技术和工艺的创新,部分产品性能将得到大幅提高,在此基础上可开发高档超纤服装革,未来将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6、行业利润水平状况分析
行业内少数几个企业主要依靠产品质量好、不断开发新产品和为客户提供及时服务,产品价格高,充分利用产能,利润水平较高;部分企业生产不够正常,产品质量没有完全过关,或是销售渠道不畅通,利润水平较低甚至亏损。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2007 年和 2008 年超纤合成革毛利率分别为
19.20%和 17.30%。
(六)影响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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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7
(1)产品替代
天然皮革行业由于环保政策的限制和资源紧张,其发展受到严格限制。人造革合成革行业中,PVC 人造革和普通 PU 合成革分属第一代和第二代,用来替代真皮应用在相关领域。但 PVC 人造革由于性能达不到要求,且难以降解对环境污染严重,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禁用,我国也已在逐渐淘汰。PU合成革的仿真程度及物理性能仍与真皮有较大差距,不能完全替代真皮;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是第三代人工制革,完全可以替代真皮,将广泛地应用在真皮所应用的各个领域,代表人工制革的发展方向,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是替代真皮的理想人工制革。
(2)国际人造革合成革产业转移
国际人造革合成革的发展经历了由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台湾地区、中国大陆的渐次阶梯转移,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国际人造革合成革的主要产地。国际人造革合成革产业转移成为影响我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并且随着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地位的日益巩固,PVC 人造革和普通 PU 合成革已经完成了转移,随着我国制造企业技术开发实力的提高,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制造也将逐步转移到中国,给中国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机遇。
(3)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属于新型复合材料,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一类里的鼓励类中,把“水性和生态型合成革研发、生产及人造革、合成革后整饰材料技术”明确列入其中。我国塑料工业合成革行业“十五”计划和 2015 年规划确立了“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缩小合成革进出口的差额为调整产品结构的战略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为基础,使中国合成革企业逐步确立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塑料工业“十一五”计划的指导思想也明确指出“要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加强对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该政策导向将使综合实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的行业优势企业获得较好的外部政策环境,有利于促进行业优胜劣汰,提高行业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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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8
(4)环境保护要求趋严促进了产业升级
《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GB 21550-2008)于 2009 年 3 月 1 日开始实施,限定人造革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 90mg/kg,可溶性镉含量应不大于75mg/kg,自实施之日起 6 个月后,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将加速PVC人造革的淘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清洁生产标准合成革工业》(HJ449-2008)于 2009 年 02 月 01 日实施,适用于合成革(以聚氨酯为主要原料,不包括超细纤维基材)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将加速PU合成革行业的调整。2008 年 8月正式实施的《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主要内容包括:合成革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收集要求和排放限值,合成革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合成革工业污染物控制的有关管理要求,合成革工业污染物监测和评价方法等。上述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可以促进高污染的PVC、PU人造革产品向低污染环保型的超细纤维PU合成革产品的升级转变,使超纤合成革的市场份额逐步扩大,促进产业升级,环保投入少、治理能力差、环保水平低的中小型合成革企业会面临停产的风险,而对于环保投入大、环保设备先进、治理水平较高的合成革企业来说,则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尤其超纤合成革企业。
(5)消费观念升级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完全可以替代真皮,以其优异的性能和高仿真的工艺效果,相对真皮产品低廉的价格逐渐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观念和消费能力不断上升,需求的档次逐渐增强,下游主要行业鞋类、家具、汽车、箱包、服装等将进入新一轮的发展阶段。这会有力拉动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增长,并促进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升级和产品向高端化、功能化、多样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
2、不利因素
(1)关键技术制约行业发展,研发投入不足
虽然目前国内超纤 PU 合成革生产厂家真正能掌握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9技术的屈指可数。大部分厂家部分关键技术一直未能突破、产品质量不稳定,主要依靠仿制其他厂家产品,对研发投入严重不足。这一不足直接影响超纤革在高档服装革和汽车革等新兴领域的扩展。
(2)应用领域和市场空间有限,产品品种单一
国内大部分超纤PU合成革生产企业开发能力不足,依靠仿制其他厂家产品,造成了产品的趋同性严重。目前国内市场上超纤合成革较大的应用领域仍然主要局限于鞋业和沙发革,其他服装革、汽车革、杂货革等领域有待开拓。超纤革产品品种单一,具有新物性、新功能的新产品较少,如抗菌防霉除臭合成革、纳米光触媒合成革、防水透湿合成革及阻燃高剥离合成革等。
另外,大部分超纤革生产企业局限于国内市场,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不足。
(3)石油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超纤合成革的主要原料聚乙烯、尼龙、聚酯多元醇以及 MDI 等主要原材料都为石油化工的衍生产品,近年来石油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这对下游超纤合成革行业的库存控制以及产品的定价体系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小规模企业往往难以承受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
(4)出口退税和人民币升值的影响
2007 年 7 月 1 日起,鞋类、服装、箱包出口退税率从原来的 13%下调至 11%,出口退税率的下调降低了下游企业出口产品的利润,也将会进一步影响超纤革企业的利润。同时,超纤革出口退税率也由 13%下调到了 11%,直接降低了超纤革企业出口产品的利润。从 2008 年 12 月 1 日起,超纤革出口退税率由 11%提高到 14%,2009 年 2 月 1 日起超纤革出口退税率提高到 15%,从 2009 年 4 月 1 日起,超纤革出口退税率进一步提高到 16%,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将提升今后公司超纤革产品的出口利润空间。出口退税率未来下调及人民币未来升值的可能性也将给我国超纤革制造业企业出口增长带来不利变动的风险。
(七)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技术水平、经营模式及行业特征
1、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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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比较复杂,主要包括纺丝(生产海岛短纤维)、非织造成网、树脂浸渍、减量开纤及表面整饰等 5 个工段,13 道以上工序,其中纺丝生产技术最为关键和复杂。
纺丝技术有直接纺丝法、复合纺丝法、共混纺丝法和其他纺丝法等方法:
①直接纺丝法:即在纺丝过程中使用单一原料(如 PET、PA、PP、PAN 等),直接利用熔体纺丝工艺或溶液纺丝工艺制成超细纤维。该方法的优点是纺丝设备简单,后加工工艺过程简单,且不需要进行化学或物理处理,但因为丝的细度有限,并且对纺丝、冷却等工艺要求较高,使用有限。
②共混纺丝法:选取一组非相容高聚物体系(如 PA6/PE 或 PA6/PS),依据体系中两组分的组成比和熔体粘度比的相互关系,把两组分均匀混合,获得由分散相组分(即称为“岛”相的微纤组分)和连续相组分(即称为“海”相的基体组分)构成所谓的海-岛型共混纤维,再通过溶除连续相(海相)后,即得到以岛组分构成的超细纤维。
③复合纺丝法:使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化学结构和(或)性能的成纤高聚物熔体(或溶液),分别通过各自的熔体(或溶液)管道,再由多块分配板组合而成的复合组件进行分配,以各种方式汇合于喷丝板,形成复合熔体(或溶液)流,从同一喷丝孔中喷出,使成纤高聚物大分子沿纤维轴向排列成预先设计的定岛型复合海岛纤维,再通过溶除海相后,即得到以岛组分构成的超细纤维。
④其他纺丝法:包括静电纺丝法、熔喷法和闪蒸法,都处于研究阶段,尚未产业化。
行业批量生产超细海岛纤维主要采用复合纺丝法和共混纺丝法,分别称为定岛复合纺丝技术和不定岛共混熔融纺丝技术,其超细纤维合成革产品分别称为定岛型超细纤维合成革和不定岛型超细纤维合成革,有关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定岛型超细纤维合成革不定岛型超细纤维合成革
海组分 COPET、PVA、PE PE、PS 超细纤维原料岛组分 PA6、PET PA6、PET
基布定岛超细纤维非织造布不定岛超细纤维非织造布
开纤工艺碱减量工艺或甲苯抽出工艺甲苯抽出工艺
树脂 PU 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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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特征
定岛纤维均匀度良好,纤维的纤度和长度是比较固定和均匀的,但是工艺对设备依赖性较高。
不定岛纤维的岛数不定,但纤度更细,且对原料的选配和生产工艺的控制非常严格。
产品主要用途鞋革、家具革、汽车内饰革、服装革、球革
鞋革、家具革、汽车内饰革、球革
目前,国外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仍以日本几家生产企业(包括可乐丽、帝人、东丽、旭化成、钟纺等)为主,他们的常规产品产量下降,基本停止了扩产建设,正快速向高档化产品方向发展,在产量、质量和品种方面占有领先地位,其发展动向关系着全球超细纤维合成革产业的发展。由于上述几家企业采取的工艺技术各不相同,因此其产品性能和应用领域也不同,具有多样化、差别化的特点,其纤维及非织造布生产技术将继续向着超细化、高密度化、多工艺化方向发展,聚氨酯制造则向着无溶剂 PU 和水性 PU 方向发展,使生产环保性能不断提高,从而带动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
我国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企业大多源于烟台万华上世纪 80 年代引入的日本可乐丽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合成革企业在技术上还处于攻关阶段。
我国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企业大多采用 PE/PA6 共混纺丝技术制造不定岛海岛纤维,一些公司开发了 PE/PET 共混纺丝技术制造不定岛海岛纤维,也有几家公司采用 COPET/PA6(PET)复合纺丝工艺制造定岛型海岛纤维,而后制成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与日本企业相比,国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环保、产量、质量和产品品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
总体来看,由于国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起步较晚,整体技术比较落后,目前国内主要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企业大部分采用不定岛纺丝法,各生产企业产品趋同性明显,由于不定岛海岛纤维中岛的数量不固定、大小和分布不规则,直接影响到成品的物理性能,受不定岛纺丝法本身的特点以及国内生产企业技术工艺所限,不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目前主要应用于鞋、家具和箱包等领域,并逐步应用于汽车内饰,但还不能大量用于比赛用球和服装等领域,国内高端超细纤维合成革产品仍主要依靠进口。
2、行业经营模式
目前国内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普遍采用的经营模式是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12合的营销方式,其中部分企业专业从事超细纤维合成革的生产和销售,部分企业从事人造革合成革(含超细纤维合成革)的生产和销售。在生产模式上,普遍采用的是以外购尼龙和聚乙烯等海岛纤维原材料,自主纺丝、制造无纺布,使用外购或自制的 PU 树脂进行含浸等工序生产超细纤维基布,再生产超细纤维合成革进行销售,或直接将超细纤维基布对外销售;其中,少数企业使用自产的 PU 树脂原料,如本公司和禾欣股份;还有一些人造革合成革生产企业外购超细纤维基布或超细纤维无纺布,进行后续加工成超细纤维合成革成品对外销售。行业内企业以技术、产品品种、产品质量、及时服务和品牌为主要竞争手段。
随着超纤合成革行业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市场细分程度的逐步深化,具有纺丝、无纺布加工、PU 树脂生产和研发能力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手段快速开发出新产品,通过产业链的延长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降低产品成本,从而具有更强的综合竞争力。
3、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
国内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目前的主要下游产业为鞋类、服装、家具、手套、球类以及汽车、火车内饰等行业,受国民经济运行周期的影响较小,并且随着全球经济的增长,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产品整体需求会稳定增长。而我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在经过十几年的快速成长期后,PVC 人造革和 PU 合成革行业已进入成熟期,将进入整合阶段,而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刚进入成长期,未来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将呈现出稳步持续上升的态势。
(2)行业的季节性特征
国内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目前的主要下游产业为鞋类、服装、家具、手套、球类以及汽车、火车内饰等行业,各下游产品的销售季节略有差异,下游行业的季节差异直接决定了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的生产特征,其中受传统节日春节的影响较大,生产企业一般均会提前安排生产,储备货物。由于各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企业自身品牌的影响力、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营销业务能力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销售数据表现的趋势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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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3从发行人 2007-2009 年各季度销售情况看,每年一季度是发行人超纤合成革销售淡季,这主要是受传统节日春节的影响较大;随着公司的稳步迅速发展,公司产品品质和企业声誉得到了下游行业客户的一致认可,再加上每年公司不断推出符合市场要求的新产品,订单量一直非常充足,产能利用率很高,除第一季度受春节影响较大外,其它三个季度季节性因素逐年减弱。公司近三年分季度超纤合成革经营情况如下:
2010 年 1-6 月
项目一季度二季度合计
销售数量(万米) 160.12 221.12 381.24
销售收入(万元) 7,799.06 11,670.25 19,469.31
2009 年
项目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合计
销售数量(万米) 121.41 157.26 185.99 198.84 663.50
销售收入(万元) 61,82.93 8,116.79 9,878.21 10,327.50 34,505.43
2008 年
项目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合计
销售数量(万米) 78.11 161.36 148.96 154.23 542.66
销售收入(万元) 4,485.06 9,206.20 8,078.04 8,089.53 29,858.83
2007 年
项目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合计
销售数量(万米) 60.68 124.12 125.31 113.73 423.84
销售收入(万元) 3,400.26 7,339.63 7,098.02 6,556.87 24,394.78
(3)行业的区域性特征
我国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等省份,下游行业的生产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
(八)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上下游行业状况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上游行业主要是 MDI、聚酯多元醇、尼龙 6(PA6)、聚乙烯(LDPE)、DMF、甲苯等化工原料制造行业(以本公司所需原材料为例,下同),其中聚酯多元醇的主要原材料为己二酸(AA)和小分子二元醇。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下游产业有制鞋、服装、家具、手套、球类以及汽车、火车内饰等行业。发行人上、下游相关产业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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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4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上下游行业关系图
1、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1)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尼龙 6(PA6)、聚乙烯(LDPE)、MDI 等石油化工原料均为大宗化学品,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的消耗量占总消耗量的比例很小,因此对上游行业影响度不高,国内外石油化工及其附属行业的发展壮大可以为本行业提供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其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和产品品质的不断提升,可以为超纤产品品质的提升提供有利保证。
(2)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己二酸(AA)
聚酯多元醇
聚醚多元醇
功能性聚氨酯树脂
MDI鞋类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
二元醇
家具服装箱包汽车内饰球类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基布海岛纤维无纺布
DMF、甲苯等
尼龙 6(PA6)
聚乙烯(LD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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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5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作为制鞋、手套、家具、箱包、服装、球类等制造行业主要的原材料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关联度较高。上述行业的发展速度和产品档次直接决定了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市场的发展前景。超纤产品的下游企业的发展,将带动超纤产品的使用量不断增加,扩大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需求量。
2、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
影响
(1)上游行业发展对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近年来石油煤炭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导致 MDI、尼龙 6(PA6)、聚乙烯(PE)、己二酸(AA)、小分子二元醇等产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给下游超细纤维 PU合成革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国际石油价格的上涨,导致石油化工产品及附属产品的价格上涨,进而增加超纤产品的生产成本,降低了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增长速度。
(2)下游行业发展对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
影响
随着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制造行业竞争实力不断增强,世界制造中心正逐步向中国转移,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制鞋、箱包、服装、家具等行业的制造中心,因此,预计我国制鞋、箱包、服装、家具行业在未来数年内仍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速度,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最接近天然皮革,某些性能甚至超过天然皮革,消费升级势必会带动超纤合成革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随着我国制鞋、箱包、服装、家具等行业产品的高速发展以及产品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出口量持续增加,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将会影响上述产品的出口,进而也影响到其上游产业超纤合成革行业的发展。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的前身华峰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目前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生产能力位居国内同行业第二,拥有从聚氨酯树脂制造、共混纺丝、无纺布制造到 PU 浸渍、开纤及后整理的全流程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技术,销售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16量居国内首位,产品销往国内及国外十几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和技术奖项情况如下:
类别产品/技术立项名称/对象荣誉/技术奖项/专利获得
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
2010 年 5 月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列入“2010 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
《防护鞋用合成革》(QB/T4044-2010)的起草与制订单位;
通过欧盟 S2 标准检测。
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
2006 年 9 月被评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2008 年 6 月被认定为“2007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主创新十强、百佳”。
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
2006 年 10 月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上海市重点新产品”;
2007 年 12 月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
超细纤维合成革
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
行业标准《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起草与制订单位之一。
新型复合材料束状超细纤维聚氨酯高档仿真合成革的开发与应用
2008 年 12 月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的制作方法已获发明专利
超细纤维合成革用高回弹湿法聚氨酯树脂已获发明专利
超细纤维吸水透湿透气鞋里衬用合成革的制备方法已获发明专利
揉布机中的揉布装置已获实用新型专利
揉布机中的送布装置已获实用新型专利
制作和工艺
纤维织物或合成革基布烘干及定型设备中的烘箱结构已获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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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7发行人
2008 年 12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8 年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2008 年第一批创新示范试点企业”;
2010 年 1 月被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制造基地”;
2010 年 2 月获得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技术中心
2006 年 7 月被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中心”;
2009 年 12 月被认定为上海市技术中心。
企业
华峰有限 2006-2007 年连续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为国内少数几家通过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认证获准使用“中国生态超细纤维合成革”证明商标的人造革合成革生产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主要生产企业的销售量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序号厂商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09 743 580
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有限公司 625 591 511
3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5 325 252
4 浙江科一合成革有限公司 291 288 279
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72 217 189
6 温州黄河皮革有限公司 259 258 238
7 温州隆上超纤有限公司 180 110 90
8 浙江梅盛超纤有限公司 80 60 60
9 山东鑫龙高科有限公司 80 60 60
10 山东友谊超纤有限公司 50 50 50
11 厦门泓信超纤有限公司 50 50 50
合计 3,231 2,752 2,359
(一)市场占有率、报告期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1、市场占有率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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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8公司对外销售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分为超细纤维基布、超细纤维绒面革和超细纤维贴面革,报告期内公司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的销量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种类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超细纤维基布(万米) 267.7 217.34 139.89
超细纤维绒面革(万米) 88.43 78.88 58.35
超细纤维贴面革(万米) 307.36 246.44 225.59
合计(万米) 663.49 542.66 423.83
合计(万平方米)注1 909 743 580国内超纤合成革使用量(万平方米)注2 7,062 4,370 3,400市场占有率 12.87% 17.00% 17.06%
注:1、按照本公司 1 米长度的超细纤维合成革的面积为 1.37 平方米计算;2、资料来
源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统计,近三年来公司的产品销售量在国内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排名第一,公司 2007-2009 年的超细纤维合成革的销量占国内超纤合成革使用量的比例分别为 17.06%、17.00%和
12.87%。
2、市场占有率的未来变化趋势
随着超细纤维合成革使用领域的不断扩大、超细纤维合成革下游行业向中国的转移,报告期内国内超纤合成革的使用量增长很快,尽管报告期内公司超细纤维合成革的生产量和销售量增长较快、目前在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领域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但出现了市场占有率下降的趋势。未来国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的市场需求增长较快,公司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产能利用率已经饱和,目前制约公司发展的主要原因是产能限制,一些订单不得不放弃。现公司自筹资金建设年产 300 万平方米的超细纤维合成革项目在 2010 年 12 月达产,达产后将新增产能 300 万平方米/年,有助于缓解公司产能不足的压力,公司拟自筹资金建设360 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基布扩建项目,上述项目投产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产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达产后,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提高,不仅可以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也可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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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9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开始,始终注重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工作,坚持科技创新的核心理念,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在产品性能、质量、品种、稳定性等方面领先于业内,各项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公司拥有一批由博士、硕士和学士为骨干的 21 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研发队伍。公司自主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 100 多项;目前公司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外观设计专利 5 项,另有 16 项专利申请已获国家专利局受理,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实用新型 3 项。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于 2006 年 9 月被评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于 2008 年 6 月被认定为“2007 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主创新十强、百佳”;“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产品分别于 2006 年 10 月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上海市重点新产品”、于 2007年 12 月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新型复合材料束状超细纤维聚氨酯高档仿真合成革的开发与应用”于 2008 年 12 月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安全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产品于 2010 年 5 月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列入“2010 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
2、品质稳定优势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加工工序多、流程长,涉及的不确定因素多,产品质量容易出现波动。公司拥有成熟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制造工艺技术,并引入ISO 9001:2008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保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
公司常规产品之一的运动鞋革,耐水解、高剥离、耐黄变、耐曲折等方面的性能十分突出,以品质的稳定性赢得了客户和同行的普遍认可,位居行业的领先地位,通过了国内外众多知名厂商的物性测试,耐克、阿迪达斯、李宁、安踏、鸿星尔克、迪卡侬等厂家直接或间接使用过公司的产品。
3、产品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了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超纤鞋里革、超纤仿真皮鞋革、超纤汽车内饰用革、超纤军用革等特殊产品,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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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0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被评为国家和上海市的重点新产品;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是通过欧盟 S2 标准检测的产品;超纤鞋里革吸湿透气性能卓越,逐步替代天然皮革;超纤汽车内饰用革阻燃、耐磨、耐光照、耐老化等关键指标均已通过日本三菱汽车公司、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日本马自达公司的物性检测,进入配合出样阶段;超细纤维军用手套绒面革及超细纤维军用手套贴面革已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服装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这些新产品的开发,改善了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了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使公司成为行业内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环保优势
公司通过了 ISO 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和 BS-OHSAS 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进行生产过程控制,积极完善设备,不断提高节能减排工作水平,拥有行业领先的超纤合成革清洁生产技术,实现了 DMF 废水废气的高度回收。公司吸取了国际先进技术,将干法、浸渍中产生的 DMF 废气以水喷淋吸收的方式加以回收,并全程监控,既减小了对环境的污染,又节约了原料成本。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环保标准,建立了整套污水处理系统,废水排放达到上海市环保局规定的排放指标。
随着我国环保政策的日趋完善与切实贯彻,各下游厂商对企业产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环保生产优势将使公司具备可持续发展潜力,在今后的竞争中占据先机。
5、完整产业链优势
公司是领先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企业之一,具备独立的聚氨酯树脂制造、共混纺丝、无纺布加工、PU 浸渍、开纤及后整理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完整产业链,可以使公司在功能性聚氨酯树脂制造和超细纤维 PU 基布的生产过程中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了最终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公司产品研发可以延伸到聚氨酯树脂的配方和超纤基布生产的各道工艺,增强了研发创新能力。同时,各中间产品的集中生产和短距离运输,可以节约原材料采购成本和中间产品的运输成本,降低了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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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1
(三)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公司规模偏小劣势
与日本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企业相比,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偏小,研发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弱,在超纤合成革的基础研究、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新应用领域的开拓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引领消费潮流的能力相对较弱,在品牌知名度、产品档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劣势。
2、营销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公司目前销售国内区域主要在福建、广东、温州、成都等地,并与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初步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由于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销售是小批量、多品种的产品特性,新产品需要向客户推荐,客户在下订单之前需要多次打样才能确定最后的产品款式。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尤其是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对销售网络的覆盖范围和运行质量有更高要求,公司必须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3、融资渠道单一劣势
近几年来公司快速发展,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档次,采用新技术,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一步引进国内外的先进设备。因此,仅靠单一的间接融资渠道和企业自有资金难以满足公司日益扩大的设备投资、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经营周转的快速发展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快速发展和规模化经营。
(四)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1、日本可乐丽(Kuraray)
可乐丽于 1926 年以人造丝产业化为目的在日本仓敷市创立,目前注册资本890 亿日元,员工 6,861 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首次在日本实现了工业化生产的国产合成纤维尼龙,并研发了各种功能的纤维制品,如以代替天然皮革为目的而开发的人工皮革(可乐丽娜)、聚酯纤维、不织布 KURAFLEX、粘扣带MAGICTAPE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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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日本东丽(Toray)
日本东丽成立于 1926 年,是一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化工产品制造企业。
东丽集团是全球合成革两大巨头之一,拥有最先进的合成革生产工艺技术,在日本本土、欧洲、北美均设有工厂和销售公司,针对服装、面料、汽车坐垫、家具、信息技术相关产品开展全球战略,并且在近年来大力开拓极具潜力的中国市场。
3、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内超细纤维PU合成革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拥有四套海岛超细纤维人造麂皮生产线,年产海岛超纤革系列产品约429 万米,产品主要用于:制鞋、服装服饰、手套、沙发、箱包、汽车座椅内饰高档擦拭布等领域。
4、禾欣可乐丽超纤皮(嘉兴)有限公司
禾欣可乐丽超纤皮(嘉兴)有限公司是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可乐丽合资组建的公司,主要产品为普通 PU 合成革、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及PU 合成革生产的主要原材料:PU 树脂浆料、基布、色粉、色浆等,其中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年产 200 多万平方米。
5、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一家生产超细纤维PU合成革、普通PU合成革和PVC人造革产品的企业,具备年产PVC人造革 2,500 万平方米、普通PU合成革 1,400 万平方米、超细纤维PU合成革 300 万平方米、塑料薄膜 10,000吨的生产能力。
6、浙江科一合成革有限公司
浙江科一合成革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创办于 2002 年 12 月,占地面积 143 亩,总投资 2.08 亿元人民币,设有生产实验室、研发中心、检测中心。
主要生产 PU 合成革、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现有员工 600 多人,中、高级管理技术人员 50 多人。公司拥有干、湿法生产线各 4 条,超细纤维皮革生产线 2 套及 30 余台(套)后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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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3(以上内容来源于相关公司网站)
五、主要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生产经营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系列产品,主要包括超细纤维基布、超细纤维绒面革和超细纤维贴面革,主要产品的用途如下:
主要产品主要用途
超细纤维基布自用或者外销,用来生产超细纤维绒面革和超细纤维贴面革
超细纤维绒面革生产高档运动鞋、鞋内衬、手套、服装、箱包、汽车内饰、擦拭布等
超细纤维贴面革生产高档运动鞋、防护鞋、休闲鞋、皮鞋、鞋内衬、手套、球类、家具、服装、箱包、汽车内饰等
目前公司产品及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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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
(二)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超细纤维合成革工艺流程图如下:
运动鞋、旅游鞋革:供给国内运动鞋或旅游鞋生产商
鞋里革:
用于休闲鞋或者皮鞋内衬
汽车等工业用革:用于汽车座椅革、墙革等

其他用途革
球革:
主要应用于制造足球、篮球及排球等
劳保鞋革:
用于适合透湿透气用途的劳动保护鞋生产
仿麂皮绒面革:用于手套、服装、家具以及装饰件等
家具革:
用于沙发等家具、床以及室内等装饰件
纳帕革:
代替真皮应用于皮鞋、休闲鞋、箱包等
公司
产品细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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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5
(三)主要业务模式
聚乙烯切片锦纶切片
海岛型复合短纤维
预开松铺网针刺
网状非织造布
预热
辊轧浸渍液
固化
浸渍后半成品
聚氨酯树脂
过滤循环
开纤
水洗
上油定型
废液回收系统化学介质
聚乙烯

磨皮染色
揉纹磨皮
后整理干法造面
纺丝工段
非织造成网
树脂浸渍
减量开纤
表面整饰
超细纤维基布
超细纤维贴面革超细纤维绒面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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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6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由供应部负责。每月下旬,公司销售部根据公司的订单情况和市场预测制定下月销售计划,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结合生产经济性制定生产计划,同时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制订采购计划,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采购计划提出的原料需求,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原料采购。供应部与生产部根据生产和市场变化情况调整安全库存,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和订单的变化情况合理安排库存。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体系,对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供应商,考察审核通过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公司每年对已纳入“合格供方名录”的供应商进行业绩评定,然后按评定结果调整,保持“合格供方名录”的持续性、有效性。
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归属办公室,设备和精密仪器等特殊物品需设备动力部配合采购,由相关部门采取比价、招标等模式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研发环节生产环节销售环节供应环节
前瞻性研究

应用性研究

工艺、标准信息反馈
进程跟踪
订单
信息反馈采购计划
技术转化
产品信息
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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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的销售计划和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其中:常规产品根据以往订单数量进行库存储备,合理保持一定数量的超细纤维基布;非常规产品(特殊品种)根据订单的数量、性能等特殊要求,及时组织生产。公司定期对非常规产品及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分析,非常规产品的订货次数和数量增加到同期销售的一定比例后,可转为常规品种,合理提前安排相应规格的超细纤维基布的生产和适当库存,以缩短交货周期,减少生产调整,及时应对市场变化。
公司销售部接到客户订单后,制作客户订货通知单,经审批后移交生产部;客户在下订单之前要需要打样、试样的,由技术中心产品研发室进行打样、试样,经检测和客户确认后,制定工艺单下达各生产车间,每批产品严格按照工艺单进行生产;生产部门调度人员根据订单及半成品的库存情况,与具体生产车间沟通、组织安排,并确定订单交付日期。生产过程中,销售部跟单人员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会及时跟踪订单进度,并及时与负责客户的业务员进行反馈。
3、销售模式
公司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销售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两部分,由销售部负责,采取公司直接销售和经销商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覆盖国内外主要制鞋、箱包、家具、服装产地的中小客户,部分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和大客户由公司直接销售。
(1)直接销售模式
公司直接销售的客户主要是合成革生产企业、制鞋企业等超细纤维合成革使用企业,其中:合成革生产企业主要采购公司的超细纤维基布,自行加工生产为超细纤维绒面革或贴面革,以其品牌对外销售;制鞋企业等终端客户主要采购公司的超细纤维绒面革和贴面革,生产鞋等下游产品。
公司在福建、广东、温州、西南地区建立了办事处,建立了覆盖主要超细纤维合成革市场的营销网络。常规产品的价格由公司财务核算出基准价,再由销售人员根据客户的区域分布、市场竞争情况、产品品质要求、年需求量等因素,参考基准价,与客户协商确定;特殊工艺的产品或新产品经过销售部会同生产部、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28技术中心进行工艺分析、成本核算后,由销售部对外报价,与客户协商确定最后销售价格。国内销售货款结算方式分为现金交易、30 天结算、45 天结算等,国外销售货款结算采用电汇和信用证结算,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公司也会根据行业状况、原材料价格变动及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进行适当的调价。
(2)经销商模式
合成革经销商是中间商,同时经销合成革下游行业企业所需要的各种材料,有的合成革经销商还拥有自己的品牌或部分后续加工能力,合成革经销商整合下游行业客户的需求后,以其名义向公司进行采购并独立销售,公司只提供产品,由于销售量较大,销售价格相对较低,经销商对公司产品采取买断式销售。
(3)报告期内直接销售、经销商模式的销售收入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销售、经销商模式下的销售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1-6 月经销模式收入(万元) 13,948.70 12,778.35 13,343.64 8,167.75
直销模式收入(万元) 10,446.08 17,080.48 21,161.79 11,301.56
合计 24,394.78 29,858.83 34,505.43 19,469.31
经销模式比例 57.18% 42.80% 38.67% 41.95%
直销模式比例 42.82% 57.20% 61.33% 58.05%
4、研发模式
研发模式包括前瞻性研发和应用性研发,前者是根据对本行业发展的趋势和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等市场前景的分析,进行的自主性创新研究;后者是对现有产品的改善化和新产品的市场化进行的技术应用创新研究。当前瞻性研究的成果在合适条件下能适应市场需求时,进行应用性研究使技术转化形成实际生产能力。
技术中心则将已开发的产品信息提供给销售部,进行市场开拓,销售部及时准确地向技术中心反馈市场需求等市场动态。
(四)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报告期内产能产量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与产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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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92010 年 1-6 月项目产能注 1(万米)产量注 2(万米)产能利用率
超细纤维基布 437.96 327.02 149.33%注 3
2009 年项目产能注 1(万米)产量注 2(万米)产能利用率
超细纤维基布 437.96 553.77 126.44%
2008 年项目产能(万米)产量(万米)产能利用率
超细纤维基布 437.96 443.71 101.31%
2007 年项目产能(万米)产量(万米)产能利用率
超细纤维基布 437.96 429.3 98.02%
注 1:根据行业惯例,超细纤维合成革的产能指完整的超细纤维基布的生产线的设计生产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超细纤维基布的生产线的设计产能 600 万平方米,按照 1 米长度的超细纤维基布的面积为 1.37 平方米计算;由于产品供不应求,2010 年初公司对自筹资金建设
的 300 万平方米扩建项目的部分工序先行进行建设,其中瓶颈工序的扩幅工序增加了 1 条生产线,原有 4 条生产线,现 5 条生产线,导致超纤基布的产量增加,其他工序均在满负荷状态。
注 2:此处产量没有考虑片皮工序,指生产线直接生产出来的超细纤维基布产量。
注 3:2010 年 1-6 月的产能利用率以 2010 年 1-6 月的产量/(2010 年产能/2)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的超细纤维合成革产能利用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07-2010年 1-6 月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8.02%、101.31%、126.44%和 149.33%。
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米
2010 年 1-6 月
销量产品产量对外销售量注 2 内部领用量合计产销率
超细纤维基布 383.62 注 1 157.73 236.56 注 3 394.29 102.78%
超细纤维绒面革 75.34 注 4 56.84 14.89 71.73 95.21%
超细纤维贴面革 170.29 166.67 - 166.67 97.87%
合计 377.8 注 5 381.24 251.45 100.91%注6
2009 年
销量产品产量对外销售量注 2 内部领用量合计产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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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超细纤维基布 638.01 267.7 399.3 667 104.54%
超细纤维绒面革 120.39 88.43 40.96 129.39 107.48%
超细纤维贴面革 309.01 307.36 - 307.36 99.46%
合计 627.15 663.49 440.26 105.79%
2008 年
销量产品产量对外销售量内部领用量合计产销率
超细纤维基布 507.34 217.34 320.43 537.77 106.00%
超细纤维绒面革 86.13 78.88 17.58 96.46 111.99%
超细纤维贴面革 244.92 246.44 - 246.44 100.62%
合计 500.38 542.66 338.01 108.45%
2007 年
销量产品产量对外销售量内部领用量合计产销率
超细纤维基布 478.13 139.89 294.14 434.03 90.78%
超细纤维绒面革 70.53 58.35 4.79 63.14 89.52%
超细纤维贴面革 222.91 225.59 - 225.59 101.12%
合计 472.64 423.83 298.93 89.67%
注 1:根据行业惯例,超细纤维基布可以通过片皮工序,将厚度大的超细纤维基布一分为二,片成厚度小的超细纤维基布,从而增加超细纤维基布产量,下同;
注 2:对外销售量指对外部客户销售的数量,下同;
注 3:超细纤维基布的内部领用量是指从超细纤维基布材料库领用的超细纤维基布,用来生产超细纤维绒面革、超细纤维贴面革的数量,下同;
注 4:超细纤维绒面革的内部领用量是指领用的超细纤维绒面革,用来生产超细纤维贴面革的数量,下同。
注 5:产量合计为各超纤产品的产量之和扣除内部领用量后的产量,下同。
注 6:产销率为各超纤产品的对外销量之和/各超纤产品的产量之和扣除内部领用量后的产量,下同。
公司的主要产品保持了较高的产销率,特别是 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 1-6 月主要产品产销率达到或接近 100%,呈产销两旺的良好局面。
3、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2010 年 1-6 月产品
销售收入(万元)占主营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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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1超细纤维基布 6,749.71 34.67%
超细纤维绒面革 2,716.04 13.95%
超细纤维贴面革 10,003.56 51.38%
合计 19,469.31 100.00%
2009 年产品销售收入(万元)占主营收入比例
超细纤维基布 11,870.19 34.40%
超细纤维绒面革 4,294.81 12.45%
超细纤维贴面革 18,340.43 53.15%
合计 34,505.43 100%
2008 年产品销售收入(万元)占主营收入比例
超细纤维基布 9,938.85 33.29%
超细纤维绒面革 4,163.21 13.94%
超细纤维贴面革 15,756.77 52.77%
合计 29,858.83 100.00%
2007 年产品销售收入(万元)占主营收入比例
超细纤维基布 6,493.81 16.67%
超细纤维绒面革 3,302.63 8.48%
超细纤维贴面革 14,598.34 37.47%
PU 树脂浆料 14,562.58 37.38%
合计 38,957.36 100%
公司为了集中精力发展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业务,于 2007 年 11 月停止 PU树脂的对外销售,2008 年和 2009 年的公司主要产品为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2007年-2010 年 1-6 月超细纤维合成革的收入分别为 24,394.78 万元、29,858.83 万元、
34,505.43万元和19,469.31万元,2008和2009年分别比上年增长22.40%、15.56%。
4、主要产品的客户群体及价格情况
(1)主要产品的客户群体及消费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超细纤维合成革的国内外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名称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国内 16,051.99 29,014.97 25,832.32 21,394.37
国外 3,417.32 5,490.46 4,026.51 3,000.41
合计 19,469.31 34,505.43 29,858.83 24,394.78
①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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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福建、广东、温州、西南等地区是人造革合成革下游行业集中的地区,下游行业生产企业数量多,产品的产量大,占全国的比例高,市场需求庞大,公司根据自身的竞争能力和发展战略,在福建、广东、温州、成都等地区设立办事处,作为公司的主要销售市场。公司的主要国内客户群体及消费市场情况如下:
福建市场:主要以晋江和泉州的运动鞋厂为主,主要产品为运动鞋超细纤维合成革等。
广东市场:主要产品为超细纤维基布、箱包革、手套革、休闲鞋革等。
温州市场:主要产品为超细纤维基布、鞋里革、劳保鞋革、休闲鞋革等。
西南市场:主要产品为超细纤维沙发革、高仿真鞋用革等。
江苏市场:主要产品为超细纤维基布、鞋革、沙发革等。
公司通过直接销售或经销商模式直接或间接配合的品牌客户有耐克、阿迪达斯、安踏、李宁、奥康、康奈、迪卡侬等。这些终端厂家在行业中均属于知名企业,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都较大。公司的经销商在当地区域市场内的市场占有率较高,信誉度高。
②国外市场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国外市场的客户主要分布在东亚、东南亚、港台、意大利及美洲等国家和地区,销售的主要产品为环保型阻燃汽车内饰革超细纤维基布及其他超细纤维基布、超细纤维绒面革、劳保鞋用革、超细纤维鞋革及超细纤维鞋里衬等。
(2)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如下:
产品 2010 年 1-6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超细纤维贴面革(元/米) 60.02 59.67 63.94 64.71
超细纤维绒面革(元/米) 47.78 48.57 52.78 56.60
超细纤维基布(元/米) 42.79 44.34 45.73 46.42
PU 树脂浆料(元/吨)--- 10,597.10
作为我国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一贯坚持产品高质量和高稳定性,加强新产品的开发,依靠优越的产品质量,市场销售情况良好,现有产能已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平均销售价格保持相对平稳。2009 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主要是由于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的,由于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议价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33能力,产品价格下降幅度低于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保持了较高的利润水平。
5、发行人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年度客户名称销售额(元)比例
福建省晋江市翔大工贸有限公司注 1 46,217,922.17 22.08%
德成(广州)合成革有限公司 8,417,410.77 4.02%
大元(DAE WON CHEMICAL CO,LTD.) 7,139,590.88 3.41%
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6,666,233.33 3.18%
瑞安市亿立得贸易有限公司 6,062,976.88 2.9%
2010 年1-6 月
小计 69,615,157.95 35.59%
福建省晋江市翔大工贸有限公司 58,932,319.43 16.30%
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15,761,439.74 4.36%
晋江凯利商贸有限公司 9,847,833.93 2.72%
福建兰峰制革有限公司注2 8,226,030.80 2.28%
罗伦佐(Lorenzi & c.snc) 8,176,593.02 2.26%
2009 年
小计 100,944,216.92 27.92%
福建省晋江市翔大工贸有限公司 62,698,661.32 19.88%
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2,725,695.40 7.21%
泉州万华世旺超纤有限责任公司 22,046,093.26 6.99%
现一交易(HYUN IL CO.LTD) 9,234,816.23 2.93%
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注3 9,614,898.06 3.05%
2008 年
小计 126,320,164.27 40.06%
福建省晋江市翔大工贸有限公司 89,447,579.06 22.42%
杭州西雅普康大制革有限公司 35,438,939.32 8.88%
江苏东泰合成革有限公司 22,588,454.70 5.66%
江阴市华宏合成革材料厂有限公司 15,116,068.38 3.79%
泉州华润世旺超纤有限责任公司 14,018,388.98 3.51%
2007 年
小计 176,609,430.4.27%
注 1:安安(中国)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翔大工贸有限公司的主要投资人为林天送、张红玲夫妇,2010 年 1-6 月公司对福建省晋江市翔大工贸有限公司销售 4,888,976.08 元,对
安安(中国)有限公司销售 41,328,946.09 元,合计为 46,217,922.17 元,报告期内统一表述
为福建省晋江市翔大工贸有限公司。
注 2:福建兰峰制革有限公司为华峰集团持股 49%的公司,主要从事人造革合成革的生产和销售,向公司采购超细纤维基布加工成超细纤维合成革对外销售,2010 年 3 月华峰集团已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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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4注 3:对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包括对华峰集团的销售 634,403.42 元和
华峰合成树脂的销售 8,980,494.64 元,合计 9,614,898.06 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除华峰合成树脂、兰峰制革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占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尼龙切片 2,477.84 19.12% 3,234.57 15.03%
聚乙烯 1,462.57 11.29% 1,904.52 8.85%
MDI 759.81 5.86% 1,967.36 9.14%
多元醇 1,983.64 15.31% 3,279.49 15.24%
合计 6,683.86 51.57% 10,385.94 48.25%
2008 年 2007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尼龙切片 3,740.28 17.74% 4,075.51 19.44%
聚乙烯 2,148.47 10.19% 2,059.15 9.82%
MDI 1,577.24 7.48% 1,820.94 8.68%
多元醇 3,190.94 15.13% 3,468.81 16.54%
合计 10,656.93 50.54% 11,424.41 54.48%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
(1)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原材料名称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尼龙 6 18.92 13.94 19.00 21.11
聚乙烯 12.71 9.53 12.67 12.19
MDI 12.95 14.00 19.22 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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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5多元醇(外购) 21.71 20.14 24.75 19.17
己二酸 16.75 ---
己二醇 24.14 ---
公司密切关注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一定的幅度时,公司产品价格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2008 年下半年以来,原材料价格下降较多,但由于公司产品的技术附加值不断提升,从而产品价格仍能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2)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公司生产超细纤维合成革主要原料包括尼龙 6(PA6)、聚乙烯(LDPE)、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MDI)、聚酯多元醇、聚醚多元醇等。
公司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均由业内知名企业提供,在 2007年至 2008 年 10 月期间,MDI 和聚酯多元醇价格有小幅上扬的趋势,但基本稳定;而聚乙烯及尼龙 6 受到国际石油价格的暴涨影响,在这一期间增幅较大。伴随全球金融危机爆发,2008 年 11 月主要原料的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降低,2009年 1-2 月份超细纤维合成革主要原料价格较 2008 年同期下降 30%-50%左右。
2009 年 3 月以来,原料价格开始了持续上涨,2009 年底尼龙 6 和聚乙烯价格已经恢复到 2008 年 10 月的水平、2010 年价格上涨较快并有小幅波动,MDI 和聚醚多元醇价格亦小幅波动。
公司密切关注主要原料市场价格走势,通过多家供应商对比、网络等多重渠道掌握市场行情,与国内知名供应商达成长期友好的供需关系,根据市场价格的走势及时调整公司产品的价格,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产品附加值和信誉度的提升,保证了公司产品维持在较高市场价格。
3、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和煤炭。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和煤炭的消耗情况如下:
2010 年 1-6 月项目采购量金额(元)单价(元/度、元/吨)电(度) 13,319,255 8,199,524.82 0.61
煤(吨) 17,522.20 12,982,066.20 740.89
水(吨) 253,695 456,628.55 1.80
2009 年项目采购量金额(元)单价(元/度、元/吨)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36电(度) 24,306,939 14,693,158.39 0.60
煤(吨) 31,844.09 17,490,277.35 549.25
水(吨) 484,996 784,109.97 1.62
2008 年项目采购量金额(元)单价(元/度、元/吨)电(度) 21,535,527 12,447,073.34 0.58
煤(吨) 31,975.20 21,971,013.44 687.13
水(吨) 578,571 682,969.80 1.18
2007 年项目采购量金额(元)单价(元/度、元/吨)电(度) 20,420,275 11,503,876.08 0.56
煤(吨) 29,360.22 13,878,694.42 472.70
水(吨) 407,831 453,345.40 1.11
公司用电由金山区供电局供应,煤炭主要采购自上海森源煤炭有限公司,公司各种能源来源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用的电和煤炭两种主要能源的采购量的增长主要源于公司产品产量的逐年上升,其中煤的价格近三年波动较大:2007年价格随市场行情变动,基本稳定;2008 年 1-9 月价格逐渐大幅上升,2008年 10 月起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价格大幅下降,2009 年 7 月价格开始回升走高。
另外,2009 年公司采购的煤炭发热量由原来的 5,000 大卡增幅到 5,500 大卡,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但同比采购数量随之减少,实际成本支出反而降低;2010年煤炭价格上涨较快,其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有较小的影响,公司拟进一步采取更为节能的设备,降低能源消耗。
4、发行人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供方名称采购额比例
上海信恒化纤销售有限公司 15,699,734.77 9.08%
无锡市长安高分子材料厂 9,074,188.04 5.25%
蝶理(中国)商业有限公司 8,130,145.31 4.7%
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7,849,931.35 4.54%
上海晶联化工物资实业有限公司 7,180,181.24 4.15%
2010 年1-6 月
小计 47,934,180.71 27.72%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注 32,010,163.63 17.24%
上海信恒化纤销售有限公司 22,875,730.52 12.32%
2009 年
拜耳材料科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1,315,254.72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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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7上海森源煤炭有限公司 13,144,897.44 7.0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销售上海分公司 12,332,253.85 6.64%
小计 101,678,300.16 54.76%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35,611,859.57 21.90%
新会美达-DSM 尼龙切片有限公司 28,636,752.14 17.61%
上海森源煤炭有限公司 20,338,743.59 12.5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销售上海分公司 14,968,162.39 9.21%
拜耳材料科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8,440,923.13 5.19%
2008 年
小计 107,996,440.82 66.42%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113,470,938.80 36.79%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35,870,950.85 11.63%
新会美达-DSM 尼龙切片有限公司 29,004,273.50 9.4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销售上海分公司 15,359,316.24 4.98%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3,493,164.15 4.37%
2007 年
小计 207,198,643.54 67.17%
注:华峰集团、华峰新材料、华峰合成树脂及华峰进出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尤小平控制的公司,公司对上述公司的采购合并计算,统一表述为华峰集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公司采购总额比例超过 50%的情况。公司上游化工基础原料行业发展成熟,供需稳定,采购风险基本可控。
公司 2007-2009 年向华峰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部分包括合成树脂原材料在内的材料,导致华峰集团及其关联方为其第一大供应商,其中 2007 年 11 月公司停止对外销售合成树脂,使得 2008 年和 2009 年关联采购金额下降。为了减少关联交易,2010 年起原向华峰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的原材料由本公司自行采购,2010 年 2 月起向华峰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的主要产品已由本公司自行生产。自2010 年 3 月起公司原材料关联采购已全部终止。
除华峰集团、华峰新材料、华峰合成树脂及华峰进出口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六)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下设质检部,负责公司质量控制相关工作。公司依照 ISO9001:2008标准建立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于 2006 年 7 月通过了 ISO9001:2000 质量体系认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38证和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09 年 8 月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体系认证和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09 年 9 月通过了 BS-OHSAS
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及聚氨酯革用树脂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上述认证的获得为发行人产品市场开拓提供了保障。
2、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按 ISO9001:2008 标准所要求的过程方法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了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主要包括:第一层次文件—《质量手册》;第二层次文件—《程序文件》;第三层次文件—有关法规、标准、制度、规定、规程、作业指导书等为确保其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三层次文件对标准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通过对体系文件的有效实施和保持,公司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进行了全面有效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各环节都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公司的原料进厂检验均按照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水质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 DB 31/199-2008,普通出厂成品执行 QB/T 2888-2007《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标准,防护鞋用合成革执行 Q/TNGF 02-2009《防护鞋用合成革》标准。本公司所有成品均遵循 RoHS、REACH 法规,符合环保要求。
3、产品质量纠纷的情况
公司产品质量控制严格,产品质量一直处于同行领先地位。如有客户提出质量问题,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将信息反馈至公司。公司营销部将会同质检、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对质量问题进行讨论、分析,确定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拿出解决办法。有需要到客户工厂处理的质量问题,公司会派技术、质检专员协同业务人员到现场解决。如确系公司产品质量原因引发的事故,公司可以退赔或更换新的产品,直至客户满意。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出现过重大产品质量纠纷。
(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情况
公司设有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39司报告期内未因上述事项发生过相关的罚款支出。
1、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取得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 200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2 年 11 月 20 日。
公司重视职业病危害检测、安全生产防护、安全生产培训、劳保配备用品等方面的投入,报告期内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公司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主要如下:
(1)公司生产原料包括 DMF、甲苯等危险化学品,存在一定的安全和职业
健康防护问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防护工作,由于措施得当,执行有力,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职业健康事故。
(2)公司采取了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①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公司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劳防用品管理制度》等三十多项安全制度,认真落实执行。同时注重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以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及分析处理事故的能力,并编制事故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②建立、健全了安全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了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环节的各工段、班组,都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责任落实明确。
③严格操作规程。公司要求员工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将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相结合,查找事故隐患。对一般隐患,现场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指定专人负责,限时整改。
④健全安全消防保障体系、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消防设施齐全,有安全员定期检查。
⑤实行生产现场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公司生产部门每月两次,各生产单位每周一次,各生产工序管理人员每日两次对生产现场进行的安全巡查,对各类隐患根据轻重缓急、危害大小进行分类整改,做到大事不过夜,小事不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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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0⑥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公司坚持要求各类责任单位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员工进行预案的演练,提高日常工作警惕性从而加以预防,加强事故状态下的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并采取相应措施。
(3)危险化学品仓库符合安全要求,化学品管理员已通过培训有相应的资
格证书,对危险化学品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管理台帐,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进行检查,运输进行管理,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危险品管理程序。
(4)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车间公司每年邀请有资质的单位对车间内职业病
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结合实际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5)公司对所有机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均已购买了财产保险,为安全
生产提供了事后保障。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费用成本支出(包括警卫消防费、劳动保护费、安全培训费、安全检验费、安全设备、职工体检费等)分别为 206.68
万元、99.20 万元、192.39 万元和 58.91 万元,预计未来每年支出 100 万元左右。
公司报告期内安全生产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0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证明》,认为:发行人自 2007年以来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受到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发行人目前的生产安全符合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目前的生产安全符合要求。
发行人律师认为,根据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0 年 8 月 26日出具的《证明》,发行人自 2007 年以来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受到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发行人目前的生产安全符合要求。
2、环境保护方面情况
超细纤维合成革是一个跨行业的产品,涉及纺织、高分子材料、化工、制革等领域,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是重污染行业。
公司历年来在环保治理方面一直投入较大的人力和资金,2006 年已通过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遵纪守法、预防污染、节能降耗、绿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1色环保”为公司环保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环保规定。2009 年 11 月份公司开始引入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力争在 2010 年通过清洁生产管理体系认证。
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金山区环保局于 2002 年向金山区辖区内企业集中核发过一批《上海市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污许可证”),此后未再向辖区内企业核发或换发《排污许可证》,因此公司成立并实际运营时,金山区环保局没有向公司《排污许可证》,公司按照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决定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公司将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的变化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
金山区环保局于 2010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情况说明》,证明:“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峰超纤”)及其前身成立并实际运营时,我局未再向辖区内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因此华峰超纤现今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何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待我局根据上海市的总体部署另行通知。华峰超纤最近 3年以来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相关环保审批文件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无任何环境保护违法行为不良记录,未受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处罚。”
公司通过制定并执行《环境因素调查和评价管理程序》、《水污染防治控制程序》、《废气控制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等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公司分级管理网络,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公司环境保护的主管机构,配备了专职的环保技术员、环保管理员及环保操作工,责任部门成立相应的环保管理领导机构,明确规定环保的第一责任人,把环保目标层层分解落实。
公司不仅逐年加大在环保设备方面的投资,有效地降低了现有生产设备所产生的污染,而且在引进新型生产设备之前均要进行环保方面的论证。从治理效果来看,采取的一系列环保措施是可行和有效的,各类污染物得到了有效控制与达标排放,从未出现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具体环保治理情况如下:
(1)污水方面:公司的废水主要来自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公司拥有自
己的污水处理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以及生活废水经过处理后达标排入附近上海金山排海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公司与上海金山排海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代处理合同》,对公司排放的污水指标进行了约定,上海金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2山排海工程有限公司再次处理后进行排放。金山区环保监测部门定期对公司污染源(废水)进行监测,根据金山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测试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历次经检测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445-2009)。
(2)废气方面:废气主要来源于浸渍工序与合成革车间配料挥发的 DMF
气体以及锅炉房产生的烟尘。浸渍工序和合成革车间配料挥发的 DMF 气体通过建立的 DMF 回收装置以水喷淋吸收的方式统一回收,对周围空气不产生污染。
公司通过对煤的含硫量控制、水膜除尘和煤的充分燃烧和来保证锅炉房产生烟气的达标排放,金山区环境监测站每年对公司的炉窑排放进行检测,根据金山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测试报告》,2007 年 5 月 21 日烟尘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符合《GB13271-2001 标准》,2007 年 12 月 25 日烟尘检测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符合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规定的排放标准,2008年 5 月 19 日烟尘检测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符合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规定的排放标准,2008 年 8 月 20 日烟尘检测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符合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规定的Ⅱ时段排放标准,2008 年 12 月 10 日烟尘检测排放符合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规定的Ⅱ时段排放标准,2009 年 9 月 14 日烟尘检测排放符合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规定的排放标准,2010 年 1 月 8 日烟尘检测排放符合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规定的排放标准。根据上述《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经检测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等规定的相应时段的排放标准。
(3)固体废物方面:公司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公司共设
置 20 套分类垃圾筒,具体放置在各车间、办公楼和食堂门口。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集中处理,对可利用的垃圾重新回收;对不可回收无害垃圾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与环卫部门签订垃圾处理协议书;对危险废弃物集中暂存,公司与有资质的专业单位上海绿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业废弃物处置协议》,统一进行处理。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3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环境保护问题作为工作重心之一,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按照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三废”的排放均已符合国家、上海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公司报告期内未出现过重大的环境事故,各项环保处理设施一直稳定高效地运行。为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和环保综合治理,公司决定继续投入 800 万元用于更新 DMF 和甲苯回收装置,上述回收装置已安装完成,投入使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相关费用成本支出(包括污水代处理费、排污费、水电费、工资及环保设施折旧费等)分别为 53.07 万元、79.51 万元、106.98
万元和 37.05 万元,预计未来每年支出 100 万元左右。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0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环保核查意见函》(沪环保法[2010]117 号),核查意见为:
“1、该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遵守国家和地方
的环保法律法规,未发现环保违法行为。
2、此次上市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3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
目和技术中心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环保投资导向。”
针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实施的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保标准和环保治理措施进行设计、施工,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程序,保证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具备试车投运条件,且在运行中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跟踪监督、检查、监测。
根据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按照重污染行业上市的核查要求,履行了上市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结果符合有关上市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所属行业系重污染行业,按照规定应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环保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申请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的有关规定,经发行人申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股份公司进行了环保核查,于 2010 年 3 月 2 日在其网站发布《关于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的公示》,并于 2010 年 3 月 25 日出具《关于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环保核查意见的函》(沪环保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4法[2010]117 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具体核查意见如下:“1、该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未发现环保违法行为。2、此次上市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3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
氨酯合成革项目和技术中心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环保投资导向。”
金山区环保监测部门定期对股份公司污染源(废水)进行监测,根据上海市金山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经检测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445-2009)。
金山区环境监测站每年对发行人的炉窑排放进行检测,根据上海市金山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经检测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规定的相应时段的排放标准。
对可利用的垃圾重新回收,对不可回收无害垃圾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股份公司对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工业废弃物集中暂存,并与专业单位上海绿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业废弃物处置协议》,委托后者对工业废弃物统一进行处理,并按协议约定向其支付处理费。
3、职业健康方面
公司关心员工职业健康,2009 年通过了 BS-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注重细节、以人为本”为指导方
针,建立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等文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严格要求工人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有关的制度。2006 年 4月 28 日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下发“沪卫疾控【2006】27 号”《关于授予 15 家企业“上海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称号的决定》,授予公司“上海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的称号。公司每年聘请具有上海市卫生局颁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的上海欧萨环境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工作岗位甲苯等危害品或工作环境进行检测,根据上海欧萨环境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检测结果符合 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限值。公司每 2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5年组织一般岗位的员工免费进行体检,对于在可能接触到危害品岗位工作的员工,公司每年免费安排职业健康检查,2007 年到上海市职业病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008 年到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职业病科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009 年到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职业病科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离开公司的员工如果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公司均免费安排到具有职业病检查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检查;根据上述职业病检查医院出具的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未出现患职业病的情况。2010 年 8 月 25 日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出具了证明,认为:公司自 2007 年以来,遵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生任何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过职业健康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
根据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注重员工职业健康保护,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未出现患职业病的情况。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十分重视,为保障和促进员工的职业健康,发行人采取了系列措施,根据上述职业病检查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截至目前发行人员工未出现患职业病的情况。
六、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一)本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固定资产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502 号”《审计报告》,截
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 16,794.17 万元,主要包括房屋
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等,本公司依法拥有相关产权。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0,746.42 2,837.22 7,909.20 73.60%
通用设备 16,956.75 8,630.10 8,326.65 49.11%
专用设备 641.76 318.71 323.05 50.34%
运输工具 477.96 242.68 235.28 49.23%
合计 28,822.89 12,028.72 16,794.17 58.27%
1、主要房产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6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房屋情况如下:
序号房地产编号房屋位置建筑面积(㎡)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 1,833.16 自建无
2 1,681.63 自建无
3 1,968 自建无 沪房地金字(2009)
第 000295 号
山阳镇海利路 558 号
4,465.40 自建无
5 16,494.28 自建抵押
6 1,051.56 自建抵押
7 39.77 自建抵押
8 11,575.36 自建抵押
9 14,591.02 自建抵押
10 3,952.95 自建抵押
11 1,714.65 自建抵押
12 4,777.68 自建抵押
13 1,613.20 自建抵押
14 1,762.27 自建抵押
15 2,029.78 自建抵押
16 160.19 自建抵押
16 1,968.55 自建抵押
17 191.94 自建抵押
18 3,274.29 自建抵押 沪房地金字(2008)
第 016202 号
山阳镇亭卫南路 888 号
135.45 自建抵押
20 2,478.68 竞拍无
21 528.89 竞拍无
22 528.89 竞拍无
23 528.89 竞拍无
24 798.19 竞拍无
25 1,454.54 竞拍无 沪房地金字(2010)
第 013102 号

山阳镇板桥东路 588 号
345.52 竞拍无
上表所示土地使用权中,“沪房地金字(2008)第 016202 号”土地使用权连
同其上房产已抵押给中国银行金山支行;“沪房地金字(2010)第 013102 号”《房
地产权证》项下共计 6,663.60 平方米的房屋系公司竞拍所得,目前该等房屋已经
拆除完毕,公司拟用于建设自筹资金 360 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基布扩建项目。
2、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独立拥有研发和生产超细纤维合成革产品所需的科研和生产设备。公司在购置主要设备时严格考核其技术、性能,根据实际生产和资金情况采购先进设备,均系公司自主购买取得。近几年,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生产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7公司对部分生产线进行了技术改造,充分发挥其生产能力。截至 2010 年 6 月 30日,公司生产经营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万元)尚可使用年限(月)先进程度
1 无纺布生产线(进口) 1 条 3322.53 42 国内先进
2 无纺布生产线(国产) 2 条 1679.64 54 国内先进
3 减量生产线(二期) 1 条 793.37 54 国内先进
4 变电、供电系统 1 套 777.63 42 国内先进
5 减量生产线 1 条 755.68 42 国内先进
6 纺丝生产线 1 条 574.25 42 国内先进
7 纺丝生产线(二期) 1 条 528.08 54 国内先进
8 反应釜 8 台 507.90 71 国内先进
9 DMF 回收装置 1 套 429.21 42 国内先进
10 干法生产线 1 条 405.84 46 国内先进
11 浸渍生产线(二期) 1 条 329.11 55 国内先进
12 浸渍生产线 1 条 326.47 42 国内先进
13 扩幅生产线 1 条 316.17 42 国内先进
14 加热炉 2 台 285.37 42 国内先进
15 甲苯回收装置 1 条 281.73 42 国内先进
16 揉皮机 3 台 278.60 42 国内先进
17 干法生产线(二期) 1 条 270.96 54 国内先进
18 扩幅生产线(二期) 1 条 246.89 54 国内先进
19 进口磨皮机 1 套 233.14 78 国内先进
20 浸渍生产线(3) 1 条 221.84 100 国内先进
21 储罐(溶剂) 4 只 204.61 70 国内先进
22 15/h 蒸汽锅炉 1 台 167.32 42 国内先进
23 洗布烘干机 1 台 165.47 91 国内先进
24 15/h 蒸汽锅炉(二期) 1 台 148.28 58 国内先进
25 反应釜 3 台 195.52 120 国内先进
26 扩幅生产线(三期) 1 套 187.52 120 国内先进
27 燃煤导热油锅炉 1 套 185.76 120 国内先进
28 稀释釜 3 台 162.17 120 国内先进
29 扩幅生产线(一期) 1 套 158.08 47 国内先进
30 磨皮机 1 台 102.10 42 国内先进
(二)发行人拥有的主要无形资产
1、国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房地产编号地址面积(m2)他项权利沪房地金字(2008)第 016202 号山阳镇亭卫南路 888 号 125,297 抵押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8沪房地金字(2009)第 000295 号山阳镇海利路 558 号 16,860 无
沪房地金字(2010)第 013102 号山阳镇板桥东路 588 号 15,229 无
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上述 3块土地,其中:“沪房地金字(2008)第 016202
号”、“沪房地金字(2009)第 000295 号”土地使用期限为 2003 年 8 月 11 日至
2053 年 8 月 10 日,“沪房地金字(2008)第 016202 号”土地使用权连同其上房
产已抵押给中国银行金山支行;“沪房地金字(2010)第 013102 号”土地使用期
限为 2010 年 9 月 3 日至 2060 年 9 月 2 日。
2、商标
(1)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商标名称注册地注册证号注册有效期核定使用商品类别Huafon 华峰墨西哥 1029980 2007 年 11 月 8 日-2017 年11 月 7 日 18
huafeng 中国 5248788 2009 年 09 月 28 日-2019年 09 月 27 日 17
(2)商标注册申请
发行人已有 3 项商标注册申请已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名称申请号类别申请日期
1 CHICRON 7332094 18 2009 年 4 月 17 日2 华峰海岛 7332095 18 2009 年 4 月 17 日3 华峰超纤 7332096 18 2009 年 4 月 17 日
(3)商标受让
发行人受让华峰集团 6 项注册商标。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10 年 10 月 27 日下发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该 6 项商标转让已获核准。该6 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名称注册证号注册有效期类别转让核准日期
1 华峰 4425298 2008年09月28日-2018年 09 月 27 日 18 2010 年 10 月 27 日2 华峰 4968361 2009年05月21日-2019年 05 月 20 日 18 2010 年 10 月 27 日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93 5796963 2009年12月28日-2019年 12 月 27 日 18 2010 年 10 月 27 日4 5797024 2009年12月28日-2019年 12 月 27 日 18 2010 年 10 月 27 日5 5797034 2009年12月28日-2019年 12 月 27 日 18 2010 年 10 月 27 日6 5946670
2010年02月21日—2020年 02 月 20 日 18 2010 年 10 月 27 日
3、专利和专利申请
(1)发行人拥有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 11 项授权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有效期
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的制造方法发明专利 ZL 2005 1 0110717.2
2005 年 11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23 日
超细纤维合成革用高回弹湿法聚氨酯树脂发明专利 ZL 2007 1 0043426.5
2007年7月4日—2027年 7 月 3 日
超细纤维吸水透湿透气鞋里衬用合成革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 ZL 2007 1 0171000.8
2007 年 11 月 27 日—2027 年 11 月 26 日
揉布机中的揉布装置实用新型 ZL 2005 2 0043786.1 2005 年 7 月 26 日—2015 年 7 月 25 日
揉布机中的送布装置实用新型 ZL 2005 2 0043787.6 2005 年 7 月 26 日—2015 年 7 月 25 日
纤维织物或合成革基布烘干及定型设备中的烘箱结构实用新型 ZL 2009 2 0210069.1
2009 年 9 月 24 日—
2019 年 9 月 23 日
合成革(编织纹)外观设计 ZL 2010 3 0178780.1 2010 年 5 月 21 日— 2020 年 5 月 20 日
合成革(飞鸟纹)外观设计 ZL 2010 3 0178812.8 2010 年 5 月 21 日— 2020 年 5 月 20 日
合成革(龟裂纹)外观设计 ZL 2010 3 0178794.3 2010 年 5 月 21 日— 2020 年 5 月 20 日
合成革(铠甲纹)外观设计 ZL 2010 3 0178818.5 2010 年 5 月 21 日— 2020 年 5 月 20 日
合成革(祥云纹)外观设计 ZL 2010 3 0178835.9 2010 年 5 月 21 日— 2020 年 5 月 20 日
上述专利均属发行人自主研发、自行申请获得,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目前拥有的上述专利权合法、有效,上述专利权权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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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0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目前拥有的上述专利权合法、有效,上述专利权权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发行人申请的专利
①发明专利申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有 13 项发明专利申请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日法律状态 不定岛超细纤维绒面革的耐刮处理方法
200810038395.9 2008 年 5 月 30 日实质审查
2 一种抗浮色助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200810040729.6 2008 年 7 月 18 日实质审查 束状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活性染料染色方法
200810204217.9 2008 年 12 月 9 日实质审查 一种超细纤维合成革的印花加工方法及所得产品
200910049484.8 2009 年 4 月 17 日初步审查合格 一种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及其基布,及制备方法和应用
200910053440.2 2009 年 6 月 19 日初步审查合格 一种超细纤维合成革、其制备方法及一种印刷料组合物
200910195516.5 2009 年 9 月 11 日初步审查合格
7 一种超细纤维革及其制备方法 200910201389.5 2009 年 12 月 18 日初步审查合格
8 高光龟裂超细纤维革及其制备方法 200910201390.8 2009 年 12 月 18 日初步审查合格 单组份无溶剂聚氨酯粘合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原料组合物
201010023154.4 2010 年 1 月 22 日实质审查 一种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及其基布,及制备方法
201019063013.2 2010 年 2 月 5 日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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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1
一种超细纤维绒面革的制备方法及制得的超细纤维绒面革
201010155964.5 2010 年 4 月 23 日初步审查合格 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基布及其制备方法
201010189013.X 2010 年 5 月 31 日实质审查 一种合成革及其制备方法和在防护鞋上的应用
201010234304.6 2010 年 7 月 22 日初步审查合格
②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有 3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日法律状态
1 具有立体双色效果的合成革 201020200025.3 2010 年 5 月 20 日
2010年 9月 25日下发《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
2 具有立体光亮花纹的环保合成革 201020211961.4 2010 年 5 月 31 日
2010 年 10 月28 日下发《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3 一种绒感仿真皮超细纤维合成革 201020290226.7 2010 年 8 月 12 日受理
上述专利申请主要系公司自主研发。公司目前拥有纺丝(生产海岛短纤维)、非织造成网、树脂浸渍、减量开纤及表面整饰等全流程不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和工艺,并拥有超细纤维合成革用功能性聚氨酯树脂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技术成熟,除上述专利及专利申请外,还拥有相应的非专利技术。
七、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八、发行人拥有的技术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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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
1、公司的核心技术
(1)LDPE/PA6 不定岛复合纺丝生产技术
目前公司的 LDPE/PA6 不定岛复合纺丝生产技术成熟,生产的超细纤维质量稳定,为后道工序提供了稳定的材料。
(2)功能性聚氨酯树脂生产技术
功能性聚氨酯树脂品质是决定超细纤维合成革性能的重要因素,不同的功能性聚氨酯可以产生不同性能的超细纤维合成革产品,例如:耐磨、抗酸碱、耐水解、透汽、阻燃等功能,也决定着最终产品的风格与质感,因此功能性聚氨酯树脂的研发是决定超细纤维合成革企业产品品质及竞争力的关键。公司拥有自主的功能性聚氨酯树脂研发和生产能力,在功能性聚氨酯树脂性能和功能上不断完善、上升,具有高度灵活性和稳定性。
(3)超细纤维聚氨酯基布生产技术
公司利用聚氨酯研发和生产优势,根据市场对基布性能的不同需求,开发了功能型超纤基布品种,如:高物性超纤鞋革基布、阻燃环保汽车革用基布、可染色基布、球用革基布等。这也是公司超细纤维聚氨酯基布销售不断扩大的原因。
(4)尼龙超细纤维原液着色技术
传统彩色绒面合成革的方法一般是先生产白色的超纤基布,再选用中性或酸性染料进行染色,后整理得到彩色超细纤维绒面革。其主要缺点是超细纤维显色性或深染性差、匀染性差、染色牢度差、染色温度依存性差,批与批之间色差较难控制。
公司自主开发的“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新技术(发明专利号ZL200510110717.2),采用在纺丝过程中选择性的直接对岛组分尼龙进行原液着
色,同时采用特殊的聚氨酯树脂湿法加工及后整理技术生产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其技术关键在于在纺丝过程中选择性对岛着色,提高超细纤维(纤度 0.01 旦以下)的发色性,降低了着色剂对超细纤维物性的影响,提高化学开
纤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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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3
(5)贴面及成膜技术
公司充分利用水分子和水蒸汽分子直径差异的特点来设计革的孔径,采用分子结构中带有亲水基团的新型功能性 PU 树脂,同时采用独特的干法贴面 PU 成孔技术,成膜后具有孔径在 4×10-4~20μm 的微孔,鞋内汗气能轻易排出,而外界水难以渗进鞋内,从而达到透湿和防水的目的,同时又具有天然皮革所没有的抗菌性、耐化学品性、质量均匀性、保型性、自动化裁剪加工适应性等优点,不同于传统的单一采用吸水树脂或采用激光或机械打孔等来达到革面吸湿透气的方法。公司的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具有优于天然皮革的吸湿透气防水性,在国内属于首创。
2、公司的核心产品
(1)高物性超纤运动鞋革
超纤运动鞋革是超细纤维贴面革类产品中物理性能要求最高的产品,如剥离强度、撕裂强度、拉伸强度和耐水解后的物理性能等。公司针对高档运动鞋超纤鞋革的物理性能指标要求研究攻关,解决了制鞋中热切(压高频)所带来的暗泡、针孔和熔穿等技术难题,同时热切后耐高频物理性能大幅提高,使各项物理性能指标都能满足运动鞋革的要求,稳定了产品的质量。公司的运动鞋革,耐水解、高剥离、耐黄变、耐曲折等方面的性能十分突出,以品质的稳定性赢得了客户和同行的普遍认可,位居行业的领先地位。
(2)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
公司基于专利技术“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发明专利号ZL200510110717.2)生产的彩色超纤绒面革和同类产品相比,在弹性、拉伸强度、
耐摩擦性、染色牢度等性能上具有较大优势,产品性能甚至超过了国外相关产品。
(3)防护鞋用合成革
防护鞋是一种劳动防护用品和部队单兵保护系统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工作人员必须穿防护鞋来预防工作时可能带来的危险和伤害,防护鞋的市场越来越大。目前,仅欧洲市场中约 25%的防护鞋在中国生产,以前中国出口欧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4美国家的防护鞋主要以真皮为主。近几年,关于环保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加上真皮的价格昂贵、来源有限,而且在某些特定场合(如:无菌工作场合),真皮难以满足要求。防护鞋用超细纤维合成革由于其技术指标非常苛刻,公司开发的该产品属于世界先进产品。该项技术通过添加成孔材料,利用水分子和水蒸汽分子直径差异的特点来设计革的孔径是该产品的核心技术,目前已申请了专利保护。公司产品性能达到世界先进国家的同类产品技术水平。
(4)高仿真超纤皮革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是在充分剖析天然皮革的基础发展起来的,但常规的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工艺在仿真性上还不能满足高档皮鞋生产商的要求,如表面触感、表观、折痕、手感等。公司通过特殊的制作工艺制备高仿真超纤基布,再使用特殊工艺进行干法造面。该产品与常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相比,具有手感丰富、回弹性好、真皮感强、表面触感自然等优点,是制作皮鞋、腰带的良好材料,现已经被多个皮鞋生产厂家采用,制作的皮鞋在风格和外观上都酷似天然皮革。
(5)超细纤维 PU 鞋里衬用革
现有鞋内里一般采用猪皮鞋内里或者普通 PU 合成革鞋内里。公司通过采用移膜法或喷涂、辊涂法,并辅以压花和印刷工艺自主开发出超细纤维鞋里衬用革,具有耐磨、耐霉变、透湿透气等性能,比天然皮革经久耐用且没有天然皮革的恶臭味,比普通 PU 合成革具有舒适性优良、真皮感强等优点。
(6)可染聚氨酯超纤基布
如果采用常规的聚氨酯树脂来制备超细纤维绒面革,染色时聚氨酯与染料分子结合力差,大量的染料分子只吸附在聚氨酯表面,造成超纤绒面革染色后色牢度,特别是热水牢度很差。公司通过对聚氨酯树脂进行分子设计,使聚氨酯分子中带有和染料分子相结合的官能团(染座),且不影响树脂硬段本身所特有的微相分离特性,调整染座数量使可染树脂对大多数染料具有与 NY 相近的亲和力,提高其染色性能,从而避免在染色过程中的色花、纤维和聚氨酯上色不均等染色问题,提高染料和聚氨酯的结合强度。公司使用该可染树脂制备的染色绒面革,染色后,其色牢度,特别是热水牢度具有质的提高,提高了产品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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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序号生产技术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1 高性能运动鞋革生产技术大批量生产阶段
2 高性能沙发革生产技术大批量生产阶段
3 彩色超纤仿麂皮绒面革生产技术大批量生产阶段
4 透湿透气超纤鞋里衬用革生产技术大批量生产阶段
5 防水透湿超纤劳动保护鞋用革生产技术大批量生产阶段
6 高性能仿真皮鞋用革生产技术大批量生产阶段
7 超纤用聚氨酯树脂生产技术大批量生产阶段
8 功能型超纤基布生产技术大批量生产阶段
9 超细纤维压花革系列产品生产技术大批量生产阶段
10 水洗超纤皮生产技术批量生产阶段
(二)发行人技术研究开发情况
1、发行人正在研发的项目及其进展情况
序号正在研发的项目用途进展情况拟达到的目标 汽车内饰用超纤革的研究开发
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座椅、墙板、方向盘、仪表盘等
批量试产阶段
进入日系、欧美系、国产汽车领域
2 军用革的研究及产业化军队服装和手套用革
小批量试产阶段
成为总后勤部军用品定点生产工厂
3 商标革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服装等商标用革
小批量试产阶段进一步扩大销量
4 高性能仿天然皮革的研究和产业化
用于皮鞋、休闲鞋、高档运动鞋
小批量试产阶段品牌皮鞋生产商
5 压花家私用革的研究与产业化高档沙发中试阶段形成产业化
6 防水透湿透气高仿真天然皮革的研究和产业化
用于皮鞋、休闲鞋、高档运动鞋小试阶段完全替代真皮
7 军靴革的研究和产业化士兵和军官军靴用革小试阶段
成为总后勤部军用品定点生产工厂
8 高性能环保型超细纤维干法面料研制与产业化
环保无溶剂型干法面料中试阶段合成革环保化生产9 超纤用水性聚氨酯树脂的研究和产业化环保超纤合成革小试阶段合成革环保化生产10 高档服装革的研究和产业化服装调研、测试形成产业化
11 高性能汽车PU浆料的开发和产业化汽车内饰用革调研、测试替代进口汽车PU浆料
12 定岛型海岛超细纤维的开发和产业化
定岛型超细纤维合成革中试阶段形成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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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公司十分重视研发投入,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是 3.10%、3.23%、3.16%和 3.67%,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研发费用(万元) 713.95 1,090.20 965.72 1,207.96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9,469.31 34,505.43 29,860.50 38,957.36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3.67% 3.16% 3.23% 3.1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核算口径存在差异,其中 2007 年和 2008 年研发费用分别为 1,207.96 万元和 965.72 万元,其中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分别为 129.04 万
元和 203.96 万元,在生产成本中核算分别为 1,078.92 万元和 761.76 万元,2009
年和 2010 年 1-6 月研发费用分别为 1,090.20 万元和 713.95 万元,在管理费用
中核算。
3、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研发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国内外相关研究开发机构和院校进行合作开发。公司技术中心与日本聚氨酯株式会社、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等单位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技术合作关系,近年来合作的主要项目及进展如下:
(1)公司(甲方)与日本聚氨酯株式会社(乙方)、蝶理株式会社(丙方)
于 2007 年 9 月 18 日签订《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合作期限为 2007 年 10 月 1日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并于 2010 年 3 月 30 日三方签订《确认书》,将合作期限延长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该协议约定三方合作开发和应用“超纤合成革干法用高性能环保型聚氨酯树脂”,公司负责该树脂在超细纤维合成革中小试、中试期的应用推广工作;日本聚氨酯株式会社负责树脂的开发和设计,并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进行改进新产品的开发;蝶理株式会社负责公司与日本聚氨酯株式会社之间的信息沟通、原材料及辅料采购的进出口和报关通关工作。该项目直接采用多元醇和低分子量的端 NCO 的预聚体反应来制备干法面层涂膜,反应在干法制革过程中完成的。该树脂体系中不含有任何有机溶剂,几乎零有机气体(VOC)排放,既可大量降低生产成本,节省石油化工能源;又可降低有机气体对环境的破坏和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危害,非常环保,是一种绿色环保的高性能聚氨酯树脂。目前准备中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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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7根据《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甲乙丙三方乙方预根据从当事者处获取的情报而取得产业财产权时,须事先征得情报当事者的书面同意。
有关本次合作,甲乙丙三方提供的资料只能用于本次业务,甲乙丙三方应将对方提供的资料视为机密文件,不能对提供的样品进行分拆、分解以及向第三者展示、泄露,不得用于本项目用途以外的目的。
根据上述《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该“超纤合成革干法用高性能环保型聚氨酯树脂”是聚氨酯树脂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日本聚氨酯株式会社负责该树脂的开发和设计,并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进行改进新产品的开发,公司负责该树脂在超细纤维合成革中小试、中试期的应用推广工作,一旦开发成功,公司拥有用该树脂生产超细纤维合成革的生产工艺,从而取得采用该树脂的先机,能够保证发行人的利益。
(2)公司与东华大学于 2008 年 1 月 16 日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合作期
限为 2008 年 2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合作进行 NY6/PE 复合超细纤维(定岛超细纤维)的纺丝工艺研究开发。本合作项目发表的技术专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东华大学对向公司提供的样品不能向第三者展示、泄露。目前本项目正在进行之中。
根据上述《项目合作协议书》,公司享有本合作项目发表的技术专利所有权,享有技术专利使用权,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
(3)公司(甲方)与华东理工大学(乙方)、华东理工大学副教授王贵友(丙
方)于 2009 年 6 月 16 日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和《技术服务协议补充条款(技术成果收益归属)》,合作期限为 2009 年 6 月 15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共同承担国家科技部“汽车座椅用聚氨酯树脂研制与开发”项目,王贵友副教授帮助公司在 2011 年 6 月完成汽车座椅用聚氨酯树脂开发,满足公司对树脂性能及指标的要求(性能及指标由三方再行议定);项目服务费 18 万元。公司已收到项目财政拨款 17.5 万元,项目正在进行之中。
三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及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为 5 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业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8此造成的损失。
发明专利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公司拥有使用权,如专利转让,甲乙双方共同分享转让收益;论文署名由华东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副教授王贵友及公司其他人员(项目主要参与人)参与署名,并经丙方同意。因此,该协议能够保证发行人的利益。
根据上述协议,公司不存在对他方技术依赖。
(三)公司保持技术创新能力的主要举措
1、研发机构
公司设有技术中心,主要负责新产品试制研发、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技术合作与交流、自主知识产权工作和技术文件的管理等。技术中心在 2006 年 7月被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中心”,2009 年 12 月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以技术中心作为主体,配备了相对齐全的产品试验、测试、检验仪器,建立了先进的研究开发平台。
技术中心拥有研发人员 39 人,本科以上 22 人,占总员工数的 3.38%;核心
技术人员 6人,占总员工数的 0.92%;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技术中心拥有一批由博士、硕士和学士为骨干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研发队伍,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化纤材料、化纤工程、纺织工程、高分子材料、化学工程与工艺、机电一体化等,构成了专业化、综合性、多层次的人才结构体系;此外还聘请多位行业专家作为公司常年技术顾问,对技术中心重大技术问题及项目进行咨询。
公司研发中心设置了产品研发室、技术工艺室、中试室、质检室和标准化室等部门,把技术和产品开发、工艺优化、中试验证、质量管理和节能降耗等环节纳入同一体系完成,使得所研发的技术或产品在大批量生产前能得到完善,以适应规模生产的需求,机构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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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中心各部门职能如下:
产品研发室主要负责行业信息收集,开发符合行业发展方向、享受国家政策鼓励、能够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改进现有生产水平的新技术;同时,密切关注下游市场变化,跟踪下游行业流行趋势,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根据客户提供的样品或要求,开发相关产品等。
中试室配合产品研发室与技术工艺室的工作,负责新项目在小批量试制阶段的生产;解决小批量生产设计、工艺优化以及技术改进工作,监测中试生产的情况并及时反馈。
技术工艺室主要负责研究现有的生产工艺和流程,使之不断得以优化和改信息收集
技术开发
产品设计
工艺设计
试生产质量控制
批量生产
技术中心产品研发室中试室技术工艺室质检室标准化室
聚氨酯树脂
超纤产品
材料测试中间品检测成品检测制定标准计量工作海岛纤维
工艺管理节能减排信息收集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0进,提高产品性能和品质,降低成本;配合产品开发部进行新产品或新技术的试验工艺设计和开发;负责公司生产的工艺规划及工艺纪律的管理工作。
质检室负责产品技术认证、研发测试等规范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并对其使用、维护及检修情况予以监督。
标准化室负责在企业内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规,完善企业的标准化体系及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负责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及归档工作,保证标准化室资料的规范性及有效性;负责外来文件的归档、组织翻译和转换等工作。
2、研发管理
(1)公司研发以项目组为单位,实行组长负责制。项目组主要由产品开发
部成员组成,同时吸收技术工艺部和中试部等人员,由项目组长全面负责,公司给予项目组长充分的授权。
(2)公司具有完善的研发计划与进度控制机制。首先根据行业发展动态和
市场信息确定公司重点研发项目,充分评估研发项目的风险和未来收益;项目立项后制定研发计划,严格执行,对研发过程、项目验收等各阶段严格管理监督,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研发成功率,降低研发成本。
(3)公司建立了科学的研发绩效评价体系。
通过绩效管理,引导研发人员完善现有产品功能,同时注重新产品的开发和产品平台的优化,从而达到团队协作、知识共享的目标,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赢。
3、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技术创新战略由二部分组成:一、原始创新战略,以已有的技术核心能
力为基础,自主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核心能力;二、
合作创新战略,瞄准超纤合成革行业的前沿技术,选择合适的国内外合作伙伴,联合攻关,共同开发新产品、新工艺,以有效地实现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知识积累。
目前,公司已形成了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使创新活动在正确决策下长期高质量、高效率运行。
(1)管理层重视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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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1公司总经理叶芬弟先生出任研发中心主任,主持各项课题攻关,具有多年的科技企业管理经验,对超纤合成革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趋势有充分的了解,使公司管理层在制订企业科技创新规划、论证创新课题、配置科研资源及组织创新成果的鉴定、验收、评估和转化过程中,能够合理的调度企业资源,保证公司创新体制建设有序、合理、健康地发展。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术研发机制
公司建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创新为主体、以实现效益为中心、以现代管理为基础的技术创新机制。公司坚持技术与市场相结合的理念,依靠对市场需求的敏锐把握,不断开发新产品,满足客户需求。
(3)健全科技开发投入机制
公司经常组织科技人员参加行业论坛、参观考察,并采用创办内部刊物等办法进行技术创新的宣传发动,交流改进经验,弘扬先进事迹。公司制定了“科技人员奖惩条例”,设立了新产品项目奖和效益奖,对参与新产品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相关科研人员实施“年终科研成就奖金”。
(4)强化技术中心的信息建设
技术中心产品研发室通过网上查询、参加行业论坛、走访市场和参加中外皮革展等活动,广泛收集行业的最新科技成果信息,瞄准超纤合成革行业的国际领先技术和前沿技术,建立了设计、研究和开发为一体的科技情报网,跟踪国内外同行最新技术信息,与生产和销售部门进行良性互动,以保证公司的创新符合市场的发展趋势,满足市场的需要,推动公司的科技进步和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5)拓宽技术开发渠道
公司十分重视产、学、研合作以及企业间的开发与合作,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人才和技术资源,先后与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和日本聚氨酯株式会社等共同研究开发“复合超细纤维的纺丝工艺和成网技术”、“汽车座椅用聚氨酯树脂研制与开发”和“超纤合成革干法用高性能环保型聚氨酯树脂”等多个项目。
(6)积极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情况
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行业标准《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QB/T2888-2007)的 2 家起草与制订单位之一,是《防护鞋用合成革》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2(QB/T4044-2010)行业标准的起草与制订单位。《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规定了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的产品厚度和用途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方面的内容,《防护鞋用合成革》规定了防护鞋用合成革产品分类、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四)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近年来公司自主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 100 多项;目前公司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外观设计专利 5 项,另有 16 项专利申请已获国家专利局受理,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实用新型 3项;公司的超细纤维 PU合成革于 2006 年 9 月被评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于 2008 年 6 月被认定为“2007 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主创新十强、百佳”;“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产品于 2006 年 10 月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上海市重点新产品”、于 2007 年 12 月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安全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产品于 2010 年 5 月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列入“2010 年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新型复合材料束状超细纤维聚氨酯高档仿真合成革的开发与应用”于 2008 年 12 月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公司技术中心在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开发工作,自行创新研发出十几种新产品及各种花色,其中:例如:彩色超细纤维聚氨酯绒面革、超细纤维吸水透湿透气鞋里衬革、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生态阻燃汽车革、超细纤维军用革、抗浮色助剂、超细纤维合成革用高回弹湿法聚氨酯树脂、运动鞋革折痕改进、高物性无黄变干法树脂、束状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活性染料染色方法和不定岛超细纤维绒面革的耐刮处理方法等。其中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被评为国家和上海市的重点新产品;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是通过欧盟 S2 标准检测的产品;超纤鞋里衬用革吸湿透气性能卓越,逐步替代天然皮革;超纤汽车内饰用革阻燃、耐磨、耐光照、耐老化等关键指标均已通过三菱、福特、马自达等汽车公司的物性检测,进入配合出样阶段;超细纤维军用手套绒面革及超细纤维军用手套贴面革已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服装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这些新产品的开发,改善了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了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使公司成为行业内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为公司未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3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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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4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华峰集团,其持有本公司 19.92%股份。实际控制人
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尤小玲、尤小燕,其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本公司 57.92%表决权。
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相关内容。
(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业务、技术、人员、研
发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投资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技术、人员、研发及其与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技术、人员、研发之间的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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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5主要人员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主要生产技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生产部门设置及主要人员构成
采购部门设置及主要人员构成
销售部门设置及主要人员构成
研发部门设置及主要研发人员构成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
董事:尤小平(董事长)、尤小华、尤金焕
监事:尤小燕、尤小玲、尤飞宇
总裁:林建一
副总裁:陈恩之、马育平、杨清文
副总经理:胡永快、翁奕峰、郝智平、周品英
财务总监:陈学通
———
集团设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要人员:中心主任郝智平,中心副主任李善军。
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热塑性聚氨酯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一步法本体聚合连续生产工艺。
执行董事兼经理:尤伟峰
监事:郑建光
生产管理部主要人员:郑建光(部长)、李刚。
采购部主要人员:马鑫鑫。
营销部主要人员:王磊(部长)、陈淼、陈杲。
研发部:负责热塑性聚氨酯产品的开发。
主要人员:杨鹏洲。
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
聚氨酯保温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聚氨酯硬质泡沫的连续发泡。
董事:尤小华(董事长)、张松干、汉斯·博默尔
副总指挥:唐志勇
生产部主要人员:陈积修(经理)、戴胜(经理助理)。
采购部主要人员:周良金(经理)。
营销部主要人员:周良金(经理)、洪云雨(副经理)、杨平雨(副经理)、崔兵(经理助理)。
质量技术部:负责聚氨酯保温材料的研发工作。主要人员:
陈积修(经理)、戴胜(经理助理)。
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聚氨酯鞋底原液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真空熔融法,聚氨酯半预聚体法。
董事:尤金焕(董事长)、段伟东、项金尧、袁水华
监事:尤小燕、夏成旺、尤金明
总经理:段伟东
副总经理:袁水华、钱炳贤、项金尧
生产部及车间主要人员:黄旭然、王碧、尤金明、王贤泽、沈贯岳。
采购部主要人员:章胜国、叶锡坤
营销部主要人员:夏成旺、周双全
研发中心:聚氨酯鞋底原液产品研发。主要人员:温文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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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6成都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
聚氨酯鞋底原液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真空熔融法,聚氨酯半预聚体法。
执行董事:尤金焕
监事:木尧春
生产管理部主要人员:陈建敏、李文先、杨文海。
采购部主要人员:徐文武、张建玲、张大伟。
营销部主要人员:潘孝飞、陈伟鹏、郑峰伟。
研发中心:聚氨酯鞋底原液产品研发。主要人员:李汉亮、杨琴。
辽阳市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
聚氨酯鞋底原液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真空熔融法,聚氨酯半预聚体法。
董事长:尤金焕
生产管理部主要人员:张存星(部长)。
采购部主要人员:虞志勇(经理)。
营销部主要人员:夏成旺(销售主管)


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聚氨酯革用树脂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NCO 过量法与NCO 欠量法。
董事:尤小华(董事长)、尤金焕、尤小燕
监事:尤小玲、叶其伟、张丽芬
总经理:尤小华
副总经理:袁水华、钱炳贤、项金尧
生产部及车间主要人员:陈翰林、吴合进、尤金明、王贤泽、沈贯岳。
采购部主要人员:章胜国、叶锡坤
营销部主要人员:叶其伟、胡黎明
研发中心:承担聚氨酯革用树脂系列产品研发。主要人员:
薛敬钦。
核心技术人员:段伟东。
台州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聚氨酯革用树脂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NCO 过量法与NCO 欠量法。
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尤金焕
监事:孙坚
————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氨纶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连续聚合干法纺丝工艺。
董事:尤小平(董事长)、林建一、杨
从登、陈林真、潘基础、王杰
独立董事:张建平、刘学、郑植艺
监事:翁奕峰、尤金明、卓锐棉、费长书、王利
总经理:杨从登
副总经理:陈林真(兼副董事长)、潘基础、席青、徐宁
生产管理部及工厂主要人员:徐宁(部长)、于志立(东山工厂厂长)、董德宋(莘塍工厂厂长)
采购部主要人员:尤杰(副部长)、叶其方、曾建斌、魏剑
营销部主要人员:陈林真(销售副总)、刘伟(部长)、程波、胡新欣、郑胜春(副部长)。
华峰高新技术纤维研究院:主要负责氨纶系列产品研发。
主要人员:杨从登、席青(研究院院长)、梁红军、费长书。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7财务总监:蔡开成
董事会秘书:王杰
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货运—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尤金焕
监事:陈学通
经理:陈仕富
副经理:何德北
————
瑞安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塑料原料的贸易

执行董事:杨建华
监事:叶申早

采购部主要人员:杨建华。
营销部主要人员:杨建华、叶申早。

浙江华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化工原料进出口贸易

执行董事、总经理:尤金焕
监事:张玉钦
副总经理:葛晟鹏
总经理助理:夏岩林

采购部主要人员:葛晟鹏、夏岩林、徐文武、童伟冰。
销售部主要人员:葛晟鹏、夏岩林、徐文武、童伟冰。

温州市龙湾龙东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液体化工品的储存
仓储液体化学品
总经理:姚伯林
副总经理:周国成
财务主管:王小琴
安全生产科主要人员:周国成、王鲁慎。
采购部主要人员:郑剑
营销部主要人员:姚伯林、周国成、王小琴

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铝及铝合金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热传输复合材料工艺包括熔铸、复合、热轧、冷轧、剪切。
董事:尤小华(董事长)、张存丰、林朝楚、贾挺云、陈学通
监事:朱剑、林小港
总经理:尤小华
副总经理:陈为高、张存丰、高勇进
生产部主要人员:朱剑(总经理助理)、张丽华(副部长)
供应部主要人员:夏克顺(主管)
营销部主要人员:张存丰(销售副总)、马保伟(营销部部长)、谭军(国际业务部部长)
技术质管部:铝及铝合金材料研发。主要人员:高勇进(副总、)陈国桢(部长)。
核心技术人员:高勇进、朱剑、陈国桢、张丽华。
浙江华峰房地产开发有房地产开发。—
董事:尤飞宇(董事长)、谢卿宝、黄靖、潘孝清、林朝强
————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8限公司监事:戚慧英、龚颖
总经理:潘孝清
副总经理:林朝强、周朝良
总工程师:郑良
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码头及配套设施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

董事:翁奕峰(董事长)、刘文耀(副董事长)、姚伯林、林孙林、黄世祥
监事:许祥斌、李炜
总经理:朱寿然
副总经理:姚伯林、林孙林
————
江苏省金肯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刚塑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干法超细粉体技术及金刚塑在塑料、橡胶制品中的应用配方技术
董事:翁奕峰(董事长)、张铁岭、王汉东、朱锋、耿海儒
监事:夏春、宋佶、李莉
总经理:张铁岭
副总经理:张玉钦、耿海儒
生产部主要人员:宋佶(总经理助理兼部长)、掌加才、徐辉采购部主要人员:夏春(总经理助理)
营销部主要人员:张玉钦(销售副总)、顾洪、胡敏捷、赵魁伟
研发中心:主要负责金刚塑系列产品研发。
主要人员:万青(中心主任)、江恒顺、吉娟。
福建兰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董事:丁宗寅(董事长)、陈何、陈学通
监事:丁梅红
总经理:王伟景
副总经理:杨巧华
工程部主要人员:苏培植(经理)、姚建超(副经理)

销售部主要人员:张忠文(市场总监)
潘荣波(销售部经理)

承德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董事:尤小平(董事长)、胡克俏(副董事长)、陈何、李荣光、娄兆祥、林光荣
监事:温作荣
总经理:陈何
副总经理:温作荣、林光荣、高国伟

预决算审核办公室
主要人员:高国伟(主管工程副总)、林甲木(预决算办公室主任)
销售部主要人员:林光荣(主管销售副总)、杨阳(销售部主管)。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9温州市港口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液化石油气的装卸;油品、液体化工产品的装卸和仓储。
液体化工品的仓储
董事:张东平(董事长)、姚伯林(副董事长)、徐高潮、陈国华、陈劲松、陈小林
监事:郑玉燕
总经理:陈国华
副总经理:尤长林
安全生产调度科主要人员:尤长林(生产副总)、江辉(科长)、胡新、吴永林、李建松。
采购部主要人员:米德双。
物流信息科主要负责人:季镭、虞亮。

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各类小额贷款业务

董事:翁奕峰(董事长)、陈涛清、陈章良、王上胜、李国斌、余建木、叶锦瑞
监事:蔡友弟、陈惊雷、池演海、尤威、叶阿光、李永新、林国荣
总经理:陈涛清
副总经理:陈爱丽
————
浙江华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董事:尤小平(董事长)、陈何、林光荣、项朝嵘、陈学通
监事:陈爱青
总经理:陈何
副总经理:林光荣、项朝嵘、颜文华、王伟景、温作荣
财务总监:龚颖
————
重庆福祥化工有限公司(筹建阶段)
化工产品—执行董事:尤金焕————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0华峰超纤
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复合纺丝生产技术、功能性聚氨酯树脂生产技术、基布生产技术、尼龙超细纤维原液着色技术、贴面及成膜技术。
董事:尤小平(董事长)、叶芬弟、赵鸿凯、王道冲、王克亮、孙向浩、杨清文、张光杰、吕政、田景岩、何元福
监事:杨耀、尤小玲、刘勇胜
总经理、财务总监:叶芬弟
副总经理:王克亮、赵鸿凯、王道冲
生产部主要人员:刘建生、张安全、赵明、彭力、叶其全。
供应部主要人员:杨耀、张辰、楚艳。
销售部主要人员:宋立新、陈圣舟、蒋巍、徐安奎、马秀娟、包伟、叶自若。
技术中心:主要负责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研发。核心技术人员:叶芬弟、王克亮、孙向浩、刘勇胜、贺璇、王贺玲。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1根据上表,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技术、人员、研发,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务、技术、人员、研发相互独立。
(三)上述企业涉及聚氨酯的情况
上述公司中,华峰合成树脂、台州合成树脂、华峰新材料、成都聚氨酯、辽阳聚氨酯、华峰热塑、华峰普恩、华峰氨纶及发行人涉及聚氨酯。
聚氨酯是聚氨基甲酸酯的简称,由异氰酸酯(MDI、TDI 等)与羟基化合物(聚酯多元醇、聚醚多元醇等)聚合而成,是一种新兴的有机高分子材料,通过改变原料种类及组成,可以大幅度地改变产品形态及其性能,得到从柔软到坚硬的最终产品,被誉为“第五大塑料”,因其卓越的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众多领域。主要应用领域为生产鞋底、电线电缆的软质泡沫体,用于生产合成皮革的树脂,用于生产隔热保温材料的硬质泡沫体,作为纺织材料的弹性纤维,生产用于高级车辆、家具的涂料;用于金属、玻璃等的胶粘剂等等,具有优异的耐磨、高强度、高弹性、可降解等优势。
华峰合成树脂、台州合成树脂、华峰新材料、成都聚氨酯、辽阳聚氨酯、华峰热塑、华峰普恩、华峰氨纶及发行人有关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实际业务主要产品应用领域
华峰合成树脂革用树脂的研发、生产、销售革用树脂制造 PU 合成革
台州合成树脂革用树脂的生产、销售革用树脂制造 PU 合成革
华峰新材料聚氨酯鞋底原液研发、生产、销售聚氨酯鞋底原液制造鞋底
成都聚氨酯聚氨酯鞋底原液的生产、销售聚氨酯鞋底原液制造鞋底
辽阳聚氨酯聚氨酯鞋底原液的生产、销售聚氨酯鞋底原液制造鞋底
华峰热塑热塑性聚氨酯材料的生产、销售热塑性聚氨酯颗粒制造鞋底、软管
华峰普恩聚氨酯保温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聚氨酯硬质泡沫保温材料
建筑墙体保温
华峰氨纶氨纶长丝研发、生产和销售氨纶长丝制造弹性织物面料发行人超纤革的生产、销售超纤革
替代真皮,用于制造鞋类、箱包、沙发、手套、汽车内饰等
上述部分企业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如下:
1、革用树脂的生产流程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2

革用聚氨酯树脂是以二官能度的聚酯多元醇(或聚醚多元醇)作为软段、二异氰酸酯和小分子扩链剂作为硬段合成的具有线性结构的聚氨酯,其中:聚酯多元醇多为己二酸(AA)与二元醇(如:乙二醇、二乙二醇、1,4-丁二醇、1,6-己二醇,等)缩聚而成;二异氰酸酯常用 4,4’-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等;小分子扩链剂一般为二元醇(如:乙二醇、1,4-丁二醇等)。
2、鞋底原液的生产流程
鞋底原液所用聚氨酯是一种具有体型结构的浇注型微孔聚氨酯弹性体,一般制成双组分或三组分,A 组分由部分聚酯多元醇、扩链剂(一般为芳香族二胺)、匀泡剂和发泡剂等组成,B 组分为部分聚酯多元醇与异氰酸酯反应制得的端异氰酸酯根预聚物,C 组分为催化剂(加到 A 组分中则为双组分原液)。上述各组分由鞋底生产厂家按比例调配,采用低压浇注成型或高压浇注成型生产各种鞋底。
浇注聚醚多元醇
聚酯多元醇
芳香族二胺
发泡剂、匀泡剂
聚酯多元醇
多异氰酸酯
多羟基扩链剂组合物
(鞋底原液 A 组份)催化剂
端异氰酸根预聚物
(鞋底原液 B 组份)鞋底
DMF、甲苯等
MDI聚醚多元醇
聚酯多元醇
革用树脂二元醇
己二酸(AA)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3
3、氨纶纤维生产流程
氨纶纤维即聚氨基甲酸酯纤维,英文名称为 Spandex,是经 PTMG(聚四氢呋喃醚)和 M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预聚合、二元胺扩链两步聚合反应而制得的线性嵌段共聚物,含有 80%的软段和 20%的硬段以及超分子结构,具有良好的弹性伸长和断裂强力。广泛用于纺织服装和卫生医用领域,可极大地提高纺织品弹性和产品档次。
4、超纤合成革的生产流程
预聚合反应器
MDI PTMG
链增长反应器
DA
聚合物混合器
ADD
脱泡器甬道纺丝卷绕成型
溶剂回收DMAC DMAC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4
5、上述企业的差异
聚乙烯切片锦纶切片
海岛型复合短纤维
预开松铺网针刺
网状非织造布
预热
辊轧浸渍液
固化
浸渍后半成品
聚氨酯树脂
过滤循环
开纤
水洗
上油定型
超细纤维基布
废液回收系统化学介质
聚乙烯

磨毛染色
揉皮磨毛
后整理干法造面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
纺丝工段
非织造成网
树脂浸渍
减量开纤
表面整饰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5
(1)华峰合成树脂、台州合成树脂生产的革用树脂大部分为普通 PU 合成
革用树脂,主要供应普通 PU 合成革生产厂家、用于生产普通 PU 合成革,与发行人的超纤革产品差异较大。
(2)发行人从事超纤革的生产和销售,革用树脂是发行人生产超纤革所需
的原材料之一,目前发行人自行生产超纤革用树脂及其中间产品。2007 年 11 月起不对外销售革用树脂,只生产超纤革用树脂自用。
根据同行业披露的招股意向书,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同大”)外购超纤革用树脂生产超纤革,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象股份”)的控股股东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无锡双象化学有限公司从事革用树脂的生产和销售,没有纳入到上市主体,外购超纤革用树脂。
发行人从事超纤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看好超纤革的发展前景,生产超纤革用树脂是为了完整产业链,保证发行人革用树脂的供应,开发新型超纤革用树脂,不断开发超纤革新产品,降低发行人产品的成本,提高发行人产品的竞争力。根据革用树脂行业的惯例,革用树脂分为普通树脂和超纤树脂,革用树脂行业竞争激烈,利润较低,华峰合成树脂、台州合成树脂生产的革用树脂大部分为普通树脂,主要供应普通 PU 合成革生产厂家、用于生产普通 PU 合成革。
发行人已具有独立的超纤革用树脂到超纤革制造的完整产业链,如果发展革用树脂对外销售,将分散发行人的精力,没有必要收购华峰合成树脂。为了集中精力发展超纤革,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 2007 年 11 月起不对外销售革用树脂,生产自用的超纤革用树脂,2008 年起发行人与华峰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没有业务冲突。
为了避免对外销售革用树脂的同业竞争,发行人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果华峰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对外销售革用树脂,发行人不对外销售革用树脂,如果违反承诺,将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华峰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不从事人造革合成革的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原材料供应较为充足,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华峰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所需要的部分原材料相同,针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原材料供应紧张,为了保证发行人的利益,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尤小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6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 6 名尤氏家族成员分别向发行人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果未来发行人所需的原材料与其所投资和任职的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相同时,一旦市场供应紧张,承诺人将保证优先保证发行人的采购,如承诺函未被遵守,承诺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3)华峰新材料、成都聚氨酯、辽阳聚氨酯从事聚氨酯鞋底原液的生产、
销售,主要产品为聚氨酯鞋底原液,主要用于生产各种鞋底,与发行人的超纤革产品差异较大。
(4)华峰热塑从事热塑性聚氨酯颗粒的生产和销售,主要用于生产各种鞋
底、软管,与发行人的超纤革产品差异较大。
(5)华峰普恩从事聚氨酯保温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聚氨酯硬质
泡沫保温材料,用于建筑保温,与发行人的超纤革产品差异较大。
(6)华峰氨纶从事氨纶纤维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氨纶长丝,用于生
产各种纺织品,与发行人的超纤革产品差异较大。
根据上述情况,华峰合成树脂、台州合成树脂、华峰新材料、成都聚氨酯、辽阳聚氨酯、华峰热塑、华峰普恩、华峰氨纶等公司主要产品属于聚氨酯的直接产品,而发行人的超纤革属于聚氨酯的应用行业,发行人 2007 年 11 月起不对外销售革用树脂,上述企业与发行人不构成业务冲突。
(四)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投资的企业经营范围部分涉及化工产品、皮革
制品、聚氨酯产品等内容,不构成业务冲突
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投资的企业经营范围部分涉及化工产品、皮革制品、聚氨酯产品等内容,其中:(1)公司不对外销售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化工
产品,主要包括回收的 DMF 和低密度聚乙烯,由于树脂行业惯例采购树脂都返销回收的 DMF,故产生少量 DMF 对外销售,回收的低密度聚乙烯发行人不能再利用,发行人对外销售,与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的企业不构成业务冲突。
(2)公司自产超纤革用聚氨酯树脂及其原材料聚酯多元醇,不对外销售,与发
行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的企业不构成业务冲突。(3)目前公司第一大
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的企业没有从事皮革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不构成业务冲突。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7华峰新材料、华峰合成树脂、华峰热塑、华峰集团、远东化工、华峰进出口、成都聚氨酯已变更了经营范围,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去掉了皮革制品。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与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和业务冲突。
根据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定位于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及华峰集团所投资的其他主要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业务重叠和业务冲突的情况。
(五)华峰集团转让兰峰制革的情况
2010 年 4 月前,兰峰制革的控股股东为斯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兰峰制革 51%股权,华峰集团持有兰峰制革 49%股权。兰峰制革主要从事普通人造革合成革的生产,与本公司主要产品之间存在替代关系。
1、华峰集团转让兰峰制革的股权情况
为解决兰峰制革与本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华峰集团与斯兰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进出口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4 日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 4,128.41 万元和 2,193.22 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兰峰制革 32%和 17%的
股权分别转让给非关联方斯兰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兰峰制革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扣除其 2009 年度利润分配 2,600 万元后的金额作为定价依据,兰峰制革于 2010 年 2 月 8 日向华峰集团支付了现金红利1,274 万元;斯兰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晋江市进出口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8日分别向华峰集团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4,128.41 万元和 2,193.22 万元。福建省对外
贸易经济合作厅于 2010 年 3 月 19 日出具“闽外经贸资【2010】97 号”文《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福建兰峰制革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2010 年 3 月 22 日兰峰制革领取了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已支付完毕,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已转让完毕,股权转让真实、程序合法、价格公允。
2、斯兰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公司间的关系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8根据斯兰集团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晋江市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章程,福建省晋江市进出口有限公司系斯兰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的子公司,斯兰集团有限公司系由两名自然人丁宗寅和丁梅红共同出资设立,上述 2 家公司为福建兰峰制革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斯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根据斯兰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华峰集团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受让华峰集团持有的福建兰峰制革有限公司股权系斯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福建省晋江市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斯兰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华峰集团及股份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投资关系、股份代持关系及其他关联关系。
3、股权转让前后,公司与兰峰制革间的交易情况
2009 年-2010 年 6 月,公司按市场价格向兰峰制革销售多种型号的超纤基布,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与兰峰制革之间的交易情况及交易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米
2010 年 4-6 月
产品类别规格单价数量(米)金额(元)
1.25 45.30 27,156.00 1,230,143.59
1.3 43.59 5,676.00 247,415.40
1.45 46.06 32,335.00 1,489,375.23 超纤普通底坯
1.5 45.30 17,409.00 788,612.82
合计 82,576.00 3,755,547.04
2010 年 1-3 月
产品类别规格单价数量(米)金额(元)
0.9 39.32 106.00 4,167.56
1.25 43.59 14,626.00 637,543.57 超纤普通底坯
1.5 45.30 30,530.00 1,382,982.89
合计 45,262.00 2,024,694.02
2009 年
产品类别规格单价数量(米)金额(元)
0.9 39.32 21 825.64
1.2 45.3 100 4,529.91
1.25 43.6 24,336.00 1,061,099.16
1.3 53.42 1,033.00 55,180.34
1.4 48.63 29,203.00 1,420,197.45
1.45 46.41 25,182.00 1,168,579.48
超纤底坯
1.5 45.3 99,351.00 4,500,757.28
合计 179,226.00 8,211,169.26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9超纤基布产品规格多,由于性能要求的区别、采购数量的多少、采购时间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其对外的销售价格也有所不同。上述超纤基布产品交易根据所购产品的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品价格。根据上表,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与兰峰制革之间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4、华峰集团转让兰峰制革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从 2010 年 4 月起,本次股权转让彻底消除了公司与原关联企业福建兰峰制革有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避免了公司与福建兰峰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独立性,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真实、合法、有效,转让价格公允,本次股权转让彻底消除了股份公司与原关联企业兰峰制革之间的同业竞争,避免了公司与福建兰峰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股份公司的独立性,保护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就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经华峰氨纶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华峰氨纶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华峰氨纶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峰超纤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人造革合成革(包括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的生产和销售。
就与华峰氨纶避免同业竞争,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华峰氨纶出具了《承诺函》,公司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峰氨纶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氨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陈林真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0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本人)参股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自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本人)参股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
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本人)参股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本人)参股企业将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的生产或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
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综上所述,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一)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华峰集团。
(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陈林真。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11 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2 浙江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3 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4 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5 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6 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7 瑞安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8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9 温州市龙湾龙东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10 浙江华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11 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12 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13 重庆福祥化工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14 浙江华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子公司
15 辽阳市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华峰新材料的子公司
16 成都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华峰新材料的子公司
17 广东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华峰新材料的子公司
18 台州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华峰合成树脂的子公司
19 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联营企业
20 江苏省金肯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联营企业
21 承德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联营企业
22 温州市港口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联营企业
23 福建兰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联营企业
上述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中“六、发起人、主要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四)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本公司没有对外投资。
(五)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能对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包括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详见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
(六)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详见“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中“三、上述人员发行前对外投资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2
(七)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尤小玲、尤小燕的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 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尤小平的儿子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委托关联方代理进口、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等。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部分商品。
(1)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关联方名称金额比例注金额比例注金额比例注金额比例注华峰集团---- 9,437,889.20 5.11% 112,800,902.04 38.72%
华峰新材料 3,896,547.02 3.24% 18,695,721.83 10.27% 16,819,026.14 9.11% 670,036.75 0.23%
华峰合成树脂 675,546.16 0.56% 13,092,137.53 7.19% 9,354,944.23 5.07%--
华峰进出口-- 222,304.27 0.12%----
合计 4,572,093.18 3.81% 32,010,163.63 17.58% 35,611,859.57 19.29% 113,470,938.79 38.95%
注:比例为同类交易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部分商品的原因如下:
①华峰集团及其关联方生产革用树脂和鞋底原液,公司生产革用树脂作为生产超细纤维合成革的原材料,两者所需的部分原材料相同。华峰集团及其关联方批量采购原材料,公司为了减少库存、方便采购,部分原材料向华峰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
②公司超纤合成革产品所需的革用树脂小部分自己不生产,包括湿法树脂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3和干法树脂,向华峰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聚酯多元醇为生产合成树脂的中间体,公司 2010 年 2 月份之前不生产,向华峰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
(2)2007 年公司的关联采购
2007 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产品类别产品名称数量(公斤)金额(元)
MDI 654,748.00 13,446,805.65
聚酯多元醇 4,296,860.00 80,666,350.43
聚醚多元醇 171,250.00 4,947,821.41
树脂 523,617.00 9,549,150.82
其他 209,412.00 4,190,773.73
华峰集团树脂及其原材料
小计 5,855,887.00 112,800,902.04
华峰新材料树脂原材料聚酯多元醇 23,330.00 670,036.75
合计 113,470,938.79
注:MDI、聚酯多元醇、聚醚多元醇及其他材料(助剂、溶剂等)为生产合成树脂的原材料,其中:聚酯多元醇为关联方生产,聚醚多元醇、其他材料为关联方外购;树脂包括干法树脂和湿法树脂,均为关联方生产的产品,下同。
A、MDI 价格公允性分析
2007 年公司向华峰集团采购的 MDI 明细如下:
品名采购数量(公斤)采购单价
(元/公斤)采购金额(元)
关联方
账面成本(元)注 1
关联方
毛利率注 2MDI 654,748.00 20.54 13,446,805.65 13,110,497.62 2.50%
注 1:账面成本按照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时,关联方的各材料的当期账面单位成本、公司采购的数量汇总计算的成本,下同。
注 2:毛利率=(采购金额-账面成本)/采购金额,下同。
2007 年公司对非关联方和对关联方采购 MDI 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公司对非关联方采购公司对华峰集团采购
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
单价差
差价率
1,745,990.00 36,486,335.46 20.90 654,748.00 13,446,805.65 20.54 -0.36 -1.72%
上述采购依据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按照2007年公司向非关联方采购MDI的平均价格计算,与公司向华峰集团采购 MDI 的价格相差 1.72%,公司向关联方
和对非关联方采购 MDI 的价格基本一致,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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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4B、采购 MDI 的价格差异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分析
如果按照 2007 年公司向非关联方采购 MDI 的价格计算,公司向华峰集团采购 MDI 约增加采购成本 235,709.28 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占 2007 年净利润的
比例为 0.48%,对公司 2007 年的经营成果影响很小。
② 2007 年公司向华峰集团、华峰新材料采购的聚酯多元醇明细如下:
关联方品名
采购数量
(公斤)
采购单价
(元/公斤)采购金额
(元)
关联方账面成本
(元)
关联方毛利率PE-28 843,800.00 17.83 15,042,697.51 14,844,610.00 1.32%
244/2000 802,700.00 18.2 14,605,131.65 14,491,655.00 0.78%
PE-33 879,600.00 15.04 13,227,524.78 13,252,276.00 -0.19%
CMA-254 597,000.00 16.06 9,585,586.33 9,673,778.00 -0.92%
PE-19 295,200.00 26.63 7,859,743.56 7,144,658.00 9.10%
PE-18 258,960.00 28.14 7,287,999.97 6,882,355.20 5.57%
218/2000 185,200.00 16.88 3,126,129.90 2,994,390.00 4.21%
PE-18b 72,880.00 28.25 2,058,704.26 1,961,479.20 4.72%
其他注 361,520.00 7,872,832.47 7,887,181.70 -0.18%
华峰集团
小计 4,296,860.00 80,666,350.43 79,132,383.10 1.90%
PE-18B 8,930.00 31.71 283,164.96 233,698.10 17.47%
PE-5020 14,400.00 26.87 386,871.79 375,264.00 3.00%华峰新材料
小计 23,330.00 670,036.75 608,962.10 9.12%
合计 4,320,190.00 81,336,387.18 79,741,345.20 1.96%
注:其他聚酯多元醇中包含 10 种采购金额相对较小的产品。
A、聚酯多元醇价格公允性分析
Ⅰ、《HGT2707-1995 聚酯多元醇规格》于 1996 年 1 月 1 日由原国家化学工业部颁布实施,聚酯多元醇的生产技术较为公开,聚酯多元醇生产工艺流程简单,通过反应釜一次合成,1 台反应釜的价值几十万元,2010 年初公司对现有的 2台反应釜进行改造后开始生产聚酯多元醇,改造后 2 台反应釜账面价值 130 多万元,年生产能力达到 4,800 吨。
根据公司 2010 年 2-6 月自行生产的聚酯多元醇的生产成本,聚酯多元醇的生产成本构成中原材料成本占绝大部分,聚酯多元醇除原材料以外的成本(能源动力费、工资、折旧等)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仅为 3.36%。当需要数量较多的聚酯
多元醇时,如果外购价格较低,行业内企业一般选择外购的方式;如果外购价格较高,行业内企业一般选择自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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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5Ⅱ、2007 年公司向关联方(华峰集团、华峰新材料)采购聚酯多元醇的总金额为 81,336,387.18 元。其中:公司用于生产普通树脂的聚酯多元醇为
54,209,710.54 元,关联方销售毛利率为 1.05%。公司生产的普通树脂主要用于对
外销售,2007 年公司普通树脂销售收入为 142,689,340.26 元,销售毛利率为
1.48%。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经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除上述为生产普通树脂而采购的聚酯多元醇外,2007 年公司采购的用于生产超纤革用树脂的聚酯多元醇为 27,126,676.64 元,关联方生产成本中除原材料
以外的成本(能源动力费、工资、折旧等)为 197.36 元/吨,关联方获得的毛利
为 956.03 元/吨。根据公司 2010 年 2-6 月自行生产的聚酯多元醇的生产成本测
算,上述用于生产超纤革用树脂的聚酯多元醇除材料以外的成本(能源动力费、工资、折旧等)为 646.08 元/吨。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经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Ⅲ、2007 年华峰新材料和华峰集团对宜兴市祥业化工有限公司等 15 家非关联方销售的聚酯多元醇汇总情况如下:
关联方数量(公斤)金额(元)账面成本(元)毛利率客户数华峰新材料 125,188.00 2,340,753.83 2,101,346.32 10.23% 4
华峰集团 452,896.00 9,005,547.79 7,972,316.70 11.47% 15
合计 578,084.00 11,346,301.62 10,073,663.02 11.22% 15
其中宜兴市祥业化工有限公司为其最大的非关联方客户,2007 年关联方向其销售情况如下:
数量(公斤)金额(元)账面成本(元)毛利率
440,186.00 8,616,559.73 7,840,202.06 9.01%
上述非关联方的聚酯多元醇采购量较小,采购的单价较高,关联方的销售毛利率较高。
因此,公司 2007 年聚酯多元醇采购量较大,而华峰新材料和华峰集团在满足自用的情况下利用富余的聚酯多元醇产能、生产聚酯多元醇对外销售,关联交易符合双方的商业利益,上述聚酯多元醇的采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B、采购聚酯多元醇的价格差异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分析
2007 年假设按照关联方对第三方销售的聚酯多元醇毛利率 11.22%计算,按
照“非关联采购可能增加的成本=关联方销售成本/(1-关联方向第三方销售毛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6利率)-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金额”计算,2007 年约增加公司的采购成本8,482,654.50 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17.17%,对公司的
同期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③ 2007 年公司向华峰集团采购的聚醚多元醇及其他原材料如下:
产品名称采购数量(公斤)采购金额(元)关联方账面成本(元)关联方毛利率聚醚多元醇 171,250.00 4,947,821.41 4,504,220.80 8.97%
其他材料 209,412.00 4,190,773.73 4,113,791.19 1.84%
合计 380,662.00 9,138,595.15 8,618,011.99 5.70%
上述产品系关联方外购,公司与关联方依据采购时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④ 2007 年公司采购的超纤树脂,华峰集团对公司、93 家非关联方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华峰集团对非关联方销售华峰集团对公司销售
品名
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数量
(公斤)金额(元)单价
单价差
差价率JF-S-AH7040 540 12,000.00 22.22 125,280.00 2,835,646.12 22.63 -0.41 -1.85%
JF-B-NY75A 432 21,213.84 49.11 28,872.00 1,223,223.08 42.34 6.77 13.79%
JF-S-AH7065 148,500.00 3,089,976.09 20.81 42,660.00 800,769.23 18.77 2.04 9.80%
JF-S-AH7035C 30,420.00 622,892.30 20.48 24,300.00 449,000.00 18.48 2 9.77%
JF-W-TL4085 48,545.00 690,858.98 14.23 28,400.00 335,555.56 11.82 2.41 16.94%
JF-S-AH8090 18,900.00 307,892.33 16.29 18,720.00 251,200.00 13.42 2.87 17.62%
JF100W 95,040.00 1,635,646.15 17.21 14,400.00 240,738.46 16.72 0.49 2.85%
JF-S-8030 1,558,440.00 19,052,279.72 12.23 18,000.00 224,615.38 12.48 -0.25 -2.04%
JF-S-AH7035 105,300.00 2,139,200.03 20.32 7,920.00 152,307.69 19.23 1.09 5.36%
JF-W-TL4085B 7,800.00 103,333.33 13.25 10,000.00 119,658.12 11.97 1.28 9.66%
JF-B-75 305,779.30 8,474,004.09 27.71 3,105.00 80,917.52 26.06 1.65 5.95%
JF-S-GW8100 5,760.00 66,092.31 11.47 6,300.00 73,999.99 11.75 -0.28 -2.44%
JF-S-WV1025 163,400.00 3,156,776.17 19.32 2,850.00 53,589.75 18.8 0.52 2.69%
JF-A-WV1008 241,100.00 4,687,512.88 19.44 2,660.00 50,017.10 18.8 0.64 3.29%
JF-S-AH7030 11,268.00 247,267.69 21.94 2,700.00 49,615.38 18.38 3.56 16.23%
JF-A-5050 2,898,000.00 38,842,864.95 13.4 2,000.00 26,837.61 13.42 -0.02 -0.15%
JF-A-5025 2,823,000.00 35,450,917.26 12.56 1,600.00 20,102.56 12.56 --
GW-100 195,300.00 2,894,491.53 14.82 900 13,076.92 14.53 0.29 1.96%
JF-D-S6030 36,520.00 592,213.70 16.22 660 10,153.85 15.38 0.84 5.18%
JF-D-A6020B 31,020.00 487,991.47 15.73 660 10,153.85 15.38 0.35 2.23%
JF-A 113,940.00 1,396,676.89 12.26 540 6,369.23 11.79 0.47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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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7JF-B-60 14,475.00 562,457.21 38.86 150 5,641.02 37.61 1.25 3.22%
JF-C-20 8,700.00 331,965.69 38.16 100 3,504.27 35.04 3.12 8.18%
其他注 180,840.00 2,512,458.13 13.89
合计 8,862,179.30 124,866,524.61 523,617.00 9,549,150.82
注:其他树脂中包含 12 种产品,该类产品华峰集团未对第三方销售。
A、树脂价格公允性分析
根据上表,2007 年公司采购的超纤树脂,华峰集团对公司、93 家非关联方客户相同品种的价格基本一致,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价格公允。
B、采购树脂的价格差异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分析
上述树脂采购涉及 35 种产品,2007 年华峰集团对第三方销售了其中的 23种树脂产品,有 93 家客户,平均每家客户销售 134.27 万元,销售金额较小,单
价稍高,对应品种的公司采购金额合计为 7,036,692.69 元,占公司关联树脂采购
总金额的 73.69%,假设按照关联方对第三方销售的价格计算,约增加采购成本
(金额差 1)为 443,799.59 元,按照相同的价格差率 6.31%计算,约增加采购成
本(总金额差 2)为 602,551.42 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1.22%,对公司的同期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3)2008 年公司的关联采购
2008 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产品类别产品名称数量(公斤)金额(元)
聚醚多元醇 232,074.00 6,454,247.89
树脂 150,323.00 2,679,743.27
其他 28,426.50 303,898.04华峰集团树脂及其原材料
小计 410,823.50 9,437,889.20
聚酯多元醇 682,066.00 16,632,701.35
聚醚多元醇 7,000.00 186,324.79华峰新材料树脂原材料
小计 689,066.00 16,819,026.14
聚醚多元醇 93,963.00 2,681,214.10
树脂 382,397.00 6,593,056.97
其他 5,675.00 80,673.16华峰合成树脂树脂及其原材料
小计 482,035.00 9,354,944.23
1金额差=∑各产品的单价差(关联方对第三方的销售价格-关联方对公司的销售价格)×公司对关联方的采购数量(关联方存在对第三方销售的)之和,下同。
2总金额差=金额差/有第三方销售的采购金额×公司对关联方的总采购金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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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8合计 35,611,859.57
① 2008 年公司向华峰集团的关联采购
2008 年公司向华峰集团采购的树脂原材料的有关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数量(公斤)金额(元)关联方账面成本(元)关联方毛利率
聚醚多元醇 232,074.00 6,454,247.89 6,412,656.19 0.64%
其他 28,426.50 303,898.04 273,673.78 9.95%
合计 6,758,145.93 6,686,329.97 1.06%
上述产品依据采购时的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2008 年公司采购的超纤树脂,华峰集团对公司、43 家非关联方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华峰集团对非关联方销售华峰集团对公司销售
品名
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数量
(公斤)金额(元)单价
单价差
差价率JF-S-AH7035C 18,900.00 395,076.91 20.9 61,380.00 1,139,676.93 18.57 2.33 11.15%
JF-B-NY75A 18 880 48.89 7,002.00 294,156.92 42.01 6.88 14.07%
JF-A-5050 850,800.00 11,038,829.98 12.97 11,600.00 149,128.21 12.86 0.11 0.85%
JF-A-5025 574,800.00 7,021,342.42 12.22 11,800.00 141,658.12 12 0.22 1.80%
JF-W-TL4100 3,000.00 39,743.59 13.25 7,200.00 86,153.85 11.97 1.28 9.66%
JF-S-WV1025 21,430.00 399,188.02 18.63 900 16,923.08 18.8 -0.17 -0.91%
JF-A-WV1008 6,480.00 134,999.99 20.83 900 16,923.08 18.8 2.03 9.75%
JF-A-AH7021 2,368.00 49,958.97 21.1 360 7,600.00 21.11 -0.01 -0.05%
JF-A-AH5030 15,461.00 232,647.02 15.05 360 5,753.85 15.98 -0.93 -6.18%
JF-S-AH8020 17,820.00 207,784.62 11.66 180 2,461.54 13.68 -2.02 -17.32%
JF-B-75 61,520.00 1,827,680.31 29.71 60 1,733.33 28.89 0.82 2.76%
其他注 48,581.00 817,574.36 16.83
合计 1,572,597.00 21,348,131.83 150,323.00 2,679,743.27
注:其他树脂中包含 9种产品,该类产品未对第三方销售。
A、树脂价格公允性分析
根据上表,2008 年公司采购的超纤树脂,华峰集团对公司、43 家非关联方客户相同品种的价格基本一致,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价格公允。
B、采购树脂的价格差异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分析
上述树脂采购中涉及 20 种产品,2008 年华峰集团对第三方销售了其中的 11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9种树脂产品,有 43 家客户,平均每家客户销售 49.65 万元,销售金额较小,单
价稍高,对应品种的公司采购金额合计为 1,862,168.91 元,占公司关联树脂采购
总金额的 69.49%,假设按照关联方对第三方销售的价格计算,约增加采购成本
(金额差)为 205,298.36 元,按照相同的价格差率 11.02%计算,约增加采购成
本(总金额差)为 295,307.71 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0.66%,对公司的同期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② 2008 年公司向华峰新材料的关联采购
2008 年公司向华峰新材料采购的树脂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产品名称品名数量(公斤)单价金额(元)关联方账面成本(元)
关联方毛利率PE-5020 419,800.00 25.75 10,811,299.14 10,596,794.00 1.97%
PE-10A 52,976.00 32.46 1,719,628.71 1,694,679.04 1.45%
PE-18b 36,290.00 32.1 1,164,764.96 1,058,362.70 9.14%
244-2000 52,400.00 14.39 753,863.24 731,854.00 2.92%
PE-10 21,400.00 32.89 703,948.71 708,210.00 -0.61%
PE-272 43,000.00 15.76 677,521.37 689,078.00 -1.71%
其他注 56,200.00 14.26 801,675.22 777,734.00 2.99%
聚酯多元醇
小计 682,066.00 16,632,701.35 16,256,711.74 2.26%
聚醚多元醇 7,000.00 186,324.79 192,140.00 -3.12%
注:其他聚酯多元醇中包含 3 种采购金额相对较小的产品。
A、聚酯多元醇价格公允性分析
Ⅰ、2008 年华峰新材料对宜兴市祥业化工有限公司等 15 家非关联方销售的聚酯多元醇汇总情况如下:
数量(公斤)金额(元)账面成本(元)毛利率客户数
1,874,712.00 30,358,447.75 28,921,144.68 4.73% 15
其中宜兴市祥业化工有限公司为其最大的非关联方客户,2008 年华峰新材料向其销售情况如下:
数量(公斤)金额(元)账面成本(元)毛利率
1,422,954.00 22,187,905.82 22,103,639.64 0.38%
Ⅱ、2008 年华峰新材料替华峰集团和华峰合成树脂加工聚酯多元醇,合计加工 17,352.77 吨,平均按照 541.82 元/吨收取加工费。2008 年公司向华峰新材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0料采购聚酯多元醇,聚酯多元醇除材料以外的成本(能源动力费、工资、折旧等)为 505.36 元/吨,华峰新材料获得的平均毛利为 551.25 元/吨。根据公司 2010 年
2-6 月自行生产的聚酯多元醇的生产成本测算,聚酯多元醇除材料以外的成本(能源动力费、工资、折旧等)为 806.85 元/吨。
根据上述情况,2008 年公司向华峰新材料采购聚酯多元醇,上述采购经双方协商定价,价格公允。
B、采购聚酯多元醇的价格差异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分析
2008 年假设按照关联方对非关联方销售聚酯多元醇的毛利率 4.73%计算,按
照“非关联采购可能增加的成本=关联方销售成本/(1-关联方向第三方销售毛利率)-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金额”计算,约增加公司的采购成本 43.11 万元,
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97%,对公司同期的经营成果
没有重大影响。
③ 2008 年公司向华峰合成树脂的关联采购
2008 年公司向华峰合成树脂的采购树脂原材料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数量(公斤)金额(元)关联方账面成本(元)关联方毛利率
聚醚多元醇 93,963.00 2,681,214.10 2,611,913.68 2.58%
其他 5,675.00 80,673.16 77,735.85 3.64%
公司与关联方依据采购时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2008 年公司采购的超纤树脂,华峰合成树脂对公司及 53 家非关联方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华峰合成树脂对非关联方销售华峰合成树脂对公司销售
品名
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数量
(公斤)金额(元)单价
单价差
差价率JF-S-AH7035C 3,600.00 75,076.92 20.85 93,420.00 1,702,692.33 18.23 2.62 12.57%
JF-A-5025 1,444,800.00 16,321,860.09 11.3 35,000.00 406,837.60 11.62 -0.32 -2.83%
JF-W-3240 2,373,600.00 22,108,952.49 9.31 33,200.00 316,376.07 9.53 -0.22 -2.36%
JF-A-5050 1,393,800.00 16,723,931.02 12 21,400.00 268,871.79 12.56 -0.56 -4.67%
JF-W-3100 1,848,600.00 17,426,328.73 9.43 15,000.00 138,461.54 9.23 0.2 2.12%
JF-A-AH5045 3,980.00 62,873.52 15.8 6,600.00 76,153.85 11.54 4.26 26.96%
JF-A-AH7021 60,508.00 1,326,493.68 21.92 3,665.00 74,239.74 20.26 1.66 7.57%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1JF-S-AH8100 79,200.00 1,283,415.32 16.2 3,960.00 58,553.84 14.79 1.41 8.70%
JF-W-3050 7,305,000.00 68,989,927.38 9.44 5,000.00 48,290.60 9.66 -0.22 -2.33%
JF-S-AH7030 20,157.00 449,289.57 22.29 2,700.00 47,307.69 17.52 4.77 21.40%
JF-S-WV1025 45,000.00 841,905.71 18.71 1,800.00 33,230.77 18.46 0.25 1.34%
JF-S-H8020A 78,660.00 1,078,584.62 13.71 1,980.00 25,553.85 12.91 0.8 5.84%
JF-S-GW8100 6,057.00 64,177.69 10.6 2,340.00 25,200.00 10.77 -0.17 -1.60%
JF-A-AH5022 11,537.00 157,690.25 13.67 539 7,550.60 14.01 -0.34 -2.49%
JF-B-75 76,640.00 2,367,829.13 30.9 200 6,324.79 31.62 -0.72 -2.33%
JF-S-AH7040B 52,740.00 1,185,334.72 22.48 360 6,307.69 17.52 4.96 22.06%
JF-B-60 12,350.00 489,433.73 39.63 100 3,726.50 37.27 2.36 5.96%
JF-S-8150 679,680.00 7,163,278.80 10.54 180 2,000.00 11.11 -0.57 -5.41%
JF-C-20 7,800.00 292,640.92 37.52 40 1,388.03 34.7 2.82 7.52%
JF-A-2060 189,020.00 3,265,755.46 17.28 20 309.4 15.47 1.81 10.47%
其他注 154,893.00 3,343,680.29 21.59
合计 15,692,729.00 161,674,779.75 382,397.00 6,593,056.97
注:其他树脂中包含 13 种产品,该类产品未对第三方销售。
A、树脂价格公允性分析
根据上表,2008 年公司采购的超纤树脂,华峰合成树脂对公司、53 家非关联方客户相同品种的价格基本一致,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价格公允。
B、采购树脂的价格差异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分析
上述树脂采购中涉及 33 种产品,2008 年华峰合成树脂对第三方销售了 20种树脂产品,有 53 家客户,平均每家客户销售 310.91 万元,销售金额较小,单
价稍高,对应品种的公司采购金额合计为 3,249,376.68 元,占采购总金额的
49.28%,约增加采购成本(金额差)为 272,211.84 元,按照相同的价格差率 8.38%
计算,约增加采购成本(总金额差)为 552,498.17 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占同
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1.25%,对公司的同期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4)2009 年公司的关联采购
2009 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产品类别产品名称数量(公斤)金额(元)
聚酯多元醇 913,937.00 18,072,273.11
聚醚多元醇 20,000.00 509,401.70
其他 12,100.00 114,047.02华峰新材料树脂原材料
小计 946,037.00 18,695,721.83
华峰合成树脂树脂及其原材聚醚多元醇 111,380.00 2,413,721.38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2聚酯多元醇 1,230.00 14,507.69
树脂 602,875.00 10,133,600.07
其他 34,176.00 530,308.39

小计 749,661.00 13,092,137.53
MDI 2,000.00 29,914.53
MEG 39,830.00 192,389.74华峰进出口树脂原材料
小计 41,830.00 222,304.27
合计 32,010,163.63
① 2009 年公司向华峰新材料采购树脂原材料的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产品名称品名数量(公斤)单价金额(元)关联方账面成本(元)
关联方毛利率PE-5020 653,000.00 20.92 13,659,401.74 12,796,306.00 6.32%
PE-10A 68,000.00 29.52 2,007,453.00 2,174,044.00 -8.30%
PE-272 62,800.00 11.63 730,376.05 730,786.00 -0.06%
其他注 130,137.00 12.87 1,675,042.32 1,685,294.36 -0.61%
聚酯多元醇
合计 913,937.00 18,072,273.11 17,386,430.36 3.79%
聚醚多元醇 20,000.00 25.47 509,401.70 534,400.00 -4.91%
其他 12,100.00 9.43 114,047.02 111,003.00 2.67%
注:其他聚酯多元醇中包含 8 种采购金额相对较小的产品。
A、聚酯多元醇价格公允性分析
Ⅰ、2009 年华峰新材料对宜兴市祥业化工有限公司等 25 家非关联方销售的聚酯多元醇汇总情况如下:
数量(公斤)金额(元)账面成本(元)毛利率平均客户数
2,850,077.00 37,406,568.95 32,451,728.67 13.25% 25
其中宜兴市祥业化工有限公司为其最大的非关联方客户,2009 年华峰新材料向其销售情况如下:
数量(公斤)金额(元)账面成本(元)毛利率
1,761,018.00 22,460,570.73 20,339,747.56 9.44%
Ⅱ、2009 年华峰新材料替华峰合成树脂加工聚酯多元醇 28,256.10 吨,平均
按照 683.76 元/吨收取加工费。2009 年公司向华峰新材料采购聚酯多元醇,聚酯
多元醇除材料以外的成本(能源动力费、工资、折旧等)为 393.85 元/吨,华峰
新材料获得的平均毛利为 750.70 元/吨。根据公司 2010 年 2-6 月自行生产的聚
酯多元醇的生产成本测算,聚酯多元醇除材料以外的成本(能源动力费、工资、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3折旧等)为 758.17 元/吨。
根据上述情况,2009 年公司向华峰新材料采购聚酯多元醇,上述采购经双方协商定价,价格公允。
B、采购聚酯多元醇的价格差异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分析
假设按照关联方对非关联方销售聚酯多元醇的毛利率 13.25%计算,按照“非
关联采购可能增加的成本=关联方销售成本/(1-关联方向第三方销售毛利率)-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金额”计算,约增加公司的采购成本 197.06 万元,扣除
所得税的影响,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2.54%,对公司的同期经营成果没有重大
影响。
② 2009 年公司向华峰合成树脂的关联采购
2009 年公司与华峰合成树脂原材料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数量(公斤)金额(元)关联方账面成本(元)关联方毛利率
聚醚多元醇 111,380.00 2,413,721.38 2,374,207.80 1.64%
聚酯多元醇 1,230.00 14,507.69 13,333.20 8.10%
其他 34,176.00 530,308.39 519,933.04 1.96%
公司与关联方依据采购时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2009 年公司采购的超纤树脂,华峰合成树脂对公司、57 家关联方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华峰合成树脂对非关联方销售华峰合成树脂对公司销售
品名数量
(公斤)金额(元)单价数量
(公斤)金额(元)单价
单价差差价率JF-S-AH7035C 12,240.00 238,720.17 19.5 79,020.00 1,286,615.39 16.28 3.22 16.51%
JF-A-5050 2,211,283.00 21,301,877.12 9.63 43,000.00 410,427.35 9.54 0.09 0.93%
JF-A-5025 2,035,600.00 17,861,505.76 8.77 35,000.00 291,880.34 8.34 0.43 4.90%
JF-S-GW8100 13,860.00 106,861.54 7.71 12,960.00 96,369.23 7.44 0.27 3.50%
JF-S-M8060 48,168.00 707,163.09 14.68 6,660.00 56,353.85 8.46 6.22 42.37%
JF-S-M8033 410 5,606.84 13.68 5,400.00 48,846.15 9.05 4.63 33.85%
JF-S-WV1025 31,140.00 547,775.03 17.59 2,340.00 37,630.76 16.08 1.51 8.58%
JF-S-M8085 9,518.00 179,032.48 18.81 1,957.00 34,456.58 17.61 1.2 6.38%
JF-A-AH5025 26,820.00 400,759.00 14.94 1,800.00 25,076.92 13.93 1.01 6.76%
JF-S-M8033Y 74,880.00 1,061,369.21 14.17 1,800.00 23,076.92 12.82 1.35 9.53%
JF-W-3020 5,241,215.00 39,191,893.52 7.48 1,200.00 9,128.21 7.61 -0.13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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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4JF-W-3050 9,398,273.00 72,285,029.01 7.69 600 4,615.38 7.69 0 0.00%
JF-B-60 16,400.00 627,052.23 38.23 100 3,675.21 36.75 1.48 3.87%
JF-C-20 9,300.00 341,941.02 36.77 60 2,000.00 33.33 3.44 9.36%
其他注 410,978.00 7,803,447.78 18.99
合计 19,129,107.00 154,856,586.02 602,875.00 10,133,600.07
注:其他树脂中包含 14 种产品,该类产品未对第三方销售。
A、树脂价格公允性分析
根据上表,2009 年公司采购的超纤树脂,华峰合成树脂对公司、57 家非关联方客户相同品种的价格基本一致,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价格公允。
B、采购树脂的价格差异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分析
上述树脂采购中涉及 28 种产品,华峰合成树脂对第三方销售了其中 14 种树脂产品,有 57 家客户,每家客户平均销售 271.68 万元,销售金额较小,单价稍
高,对应品种的公司采购金额合计为 2,330,152.29 元,占公司关联树脂采购总金
额的 22.99%,假设按照关联方对第三方销售的价格计算,约增加采购成本(金
额差)为 353,619.00 元,按照相同的价格差率 15.18%计算,约增加采购成本(总
金额差)为 1,538,280.49 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1.98%,
对公司的同期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③ 2009 年公司向华峰进出口的关联采购
2009 年,公司向华峰进出口采购部分原材料,价格依据公司采购时华峰进出口的产品采购价格、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数量(公斤)单价(元/公斤)金额(元)
关联方
账面成本(元)
关联方毛利率MDI 2,000.00 14.96 29,914.53 29,914.52 0.00%
MEG 39,830.00 4.83 192,389.74 158,277.42 17.73%
合计 41,830.00 222,304.27 188,191.94 15.34%
(5)2010 年 1-6 月公司的关联采购
2010 年 1-6 月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产品类别产品名称数量(公斤)金额(元)
华峰新材料树脂原材料聚酯多元醇 202,200.00 3,896,547.02
华峰合成树脂树脂原材料树脂 30,438.00 675,5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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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5合计 4,572,093.18
①2010 年 1-6 月公司与华峰新材料的关联采购
2010 年 1 月公司向华峰新材料采购的聚酯多元醇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产品名称品名数量(公斤)单价金额(元)关联方
账面成本(元)
关联方毛利率244-2000 25,000.00 13.76 344,017.10 343,000.00 0.30%
PE-272 29,600.00 14.36 425,025.64 408,184.00 3.96%
PE-10 18,600.00 24.19 449,897.43,796.00 1.36%
PE-98 13,000.00 10.97 142,564.10 130,650.00 8.36%
聚酯多元醇
PE-5020 116,000.00 21.85 2,535,042.74 2,357,120.00 7.02%
合计 3,896,547.02 3,682,750.00 5.49%
A、聚酯多元醇价格公允性分析
Ⅰ、2010 年 1-6 月华峰新材料对宜兴市祥业化工有限公司等 26 家非关联方销售的聚酯多元醇汇总情况如下:
数量(公斤)金额(元)账面成本(元)毛利率客户数
1,598,644.00 29,327,754.85 26,093,138.08 11.03% 26
其中宜兴市祥业化工有限公司为其最大的非关联方客户,2010 年 1-6 月华峰新材料向其销售情况如下:
数量(公斤)金额(元)账面成本(元)毛利率
849,860.00 15,665,739.28 14,341,141.70 8.46%
Ⅱ、2010 年 1-6 月华峰新材料替华峰合成树脂加工聚酯多元醇 2,538.47 吨,
平均按照 683.76 元/吨收取加工费。2010 年 1-2 月公司向华峰新材料采购聚酯
多元醇,华峰新材料获得的平均毛利为 1,057.35 元/吨。根据公司 2010 年 2-6
月自行生产的聚酯多元醇的生产成本测算,聚酯多元醇除材料以外的成本(能源动力费、工资、折旧等)为 729.52 元/吨。
根据上述情况,2010 年 1-6 月公司向华峰新材料采购聚酯多元醇,上述采购经双方协商定价,价格公允。
B、采购聚酯多元醇的价格差异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分析
假设按照关联方对非关联方销售聚酯多元醇的毛利率 11.03%计算,按照“非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6关联采购可能增加的成本=关联方销售成本/(1-关联方向第三方销售毛利率)-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金额”计算,约增加公司的采购成本 24.28 万元,扣除所
得税的影响,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0.44%,对公司的同期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
响。
② 2010 年 1-6 月公司与华峰合成树脂的关联采购
2010 年 1-2 月公司采购的超纤树脂,华峰合成树脂对公司及非关联方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华峰合成树脂对非关联方销售华峰合成树脂向公司销售品名
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
单价差差价率JF-S-AH7035C 1,080.00 20,553.85 19.03 9,000.00 146,153.85 16.24 2.79 14.66%
其他注 21,438.00 529,392.31 24.69
合计 1,080.00 20,553.85 30,438.00 675,546.16
注:其他树脂中包含 2种产品,该类产品未对第三方销售。
A、树脂价格公允性分析
根据上表,2010 年 1-6 月公司采购的超纤树脂,华峰合成树脂对公司、1家非关联方客户相同品种的价格基本一致,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价格公允。
B、采购树脂的价格差异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分析
上述树脂采购中涉及 3 种产品,华峰合成树脂对第三方销售其中 1 种树脂产品,对应公司的采购金额为 146,153.85元,占公司关联树脂采购总金额的 21.63%,
假设按照关联方对第三方销售的价格计算,约增加采购成本(金额差)为25,110.00
元,按照相同的价格差率 17.18%计算,约增加采购成本(总金额差)为 116,058.83
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0.21%,对发行人的报告期经营
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6)关联采购具体定价方法及其公允性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采购的具体定价方法为:
①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革用树脂原材料,关联方外购的产品(包括 MDI、聚醚多元醇及其他材料等),采购价格主要依据公司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由双方协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7商确定。
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聚酯多元醇为关联方生产的,采购价格参照关联方的产品账面单位成本、生产聚酯多元醇所需的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加部分利润由双方协商确定。
③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树脂(包括干法树脂和湿法树脂),采购时依据关联方的销售价格、采购数量的大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上述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经双方协商一致,价格公允。
(7)关联采购的未来趋势
公司 2007 年 11 月之前对外销售普通合成树脂,树脂合成所需的原材料尤其是聚酯多元醇向关联方采购,导致关联采购金额较大;2007 年 11 月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超细纤维合成革业务,停止普通合成树脂的对外销售,停止了普通合成树脂用聚酯多元醇的采购,导致关联采购金额下降。为了减少关联交易,2010年初起公司开始调试设备,2010 年 1 月底对原向关联方采购的聚酯多元醇、革用树脂进行试生产,2010 年 2 月底公司已经能够自己独立生产上述产品。2010年 3 月起公司对聚酯多元醇、超细纤维革用树脂的采购不再发生;同时公司加强采购体系的建设以减少对关联方的采购,并自行进口原材料,2010 年 3 月起原材料关联采购已全部终止。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有关商品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关联方名称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华峰集团-- 634,403.42 0.20% 8,274,140.40 2.07%
华峰合成树脂-- 1,384,668.81 0.38% 8,980,494.64 2.85%
华峰新材料-- 2,102.56 0.01%
兰峰制革 2,024,694.02 0.97% 8,226,030.80 2.28%
合计 2,024,694.02 0.97% 9,612,802.17 2.67% 9,614,898.06 3.05% 8,274,140.40 2.07%
注:比例为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1)2007 年公司向华峰集团销售商品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82007 年公司向华峰集团销售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产品名称品名数量(公斤)单价金额(元)账面成本注(元)
毛利
(元)毛利率聚酯多元醇 193,234.50 3,282,569.63 3,267,772.62 14,797.01 0.45%
树脂 214,970.00 2,334,121.79 2,338,396.48 -4,274.69 -0.18%
DMF 250,000.00 5.24 1,309,829.08 1,382,500.00 -72,670.92 -5.55%
其他 96,294.1 1,347,619.9 1,339,681.5 7,938.4 0.59%其他材料
小计 346,294.10 2,657,448.98 2,722,181.47 -64,732.49 -2.44%
合计 754,498.60 8,274,140.40 8,328,350.57 -54,210.17 -0.66%
注:账面成本主要指 2007 年 10 月末的账面成本,按照公司 2007 年 10 月末各产品或材料的账面单价和出售给华峰集团的数量计算的金额。
为了集中精力发展超纤合成革业务,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停止普通革用树脂的生产及对外销售。2007 年 11-12 月公司将未来不需要使用的革用树脂及其原材料(DMF 除外)出售给华峰集团,价格主要依据公司 2007 年 10 月末的账面成本并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上述关联销售金额为 6,964,311.32 元,对
应的 2007 年 10 月末账面成本为 6,945,850.57 元。
2007 年公司采购的和向华峰集团销售的使用过 DMF 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公司采购使用过的 DMF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使用过的 DMF
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
单价差
差价率4,561,330.00 25,217,847.19 5.53 250,000.00 1,309,829.08 5.24 0.29 5.24%
DMF 是树脂的溶剂,按照树脂行业的惯例,采购树脂在生产过程中回收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返销给树脂供应厂家,市场价格有一定的波动(下同)。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回收的 DMF 时,价格依据的是销售发生时市场上的回收 DMF 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2008 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2008 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产品类别产品名称
数量
(公斤)
金额
(元)
账面成本
(元)
毛利
(元)毛利率华峰其他材料 DMF 118,490.00 587,386.32 591,265.10 -3,878.78 -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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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9其他 500.00 47,017.10 45,640.80 1,376.30 2.93%集团
小计 118,990.00 634,403.42 636,905.90 -2,502.48 -0.39%
MDI 45,769.00 1,030,388.89 879,680.18 150,708.71 14.63%
DMF 1,504,679.00 7,745,305.63 7,508,348.21 236,957.42 3.06%其他材料
其他 10,670.50 204,800.12 197,519.36 7,280.76 3.56%
华峰合成树脂
小计 1,561,118.50 8,980,494.64 8,585,547.75 394,946.89 4.40%
合计 1,680,108.50 9,614,898.06 9,222,453.65 392,444.41 4.08%
上述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依据销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主要产品为回收的 DMF,对应销售金额为 833.27 万元。2008 年公司采购的和向关
联方销售的回收的 DMF 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公司采购使用过的 DMF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使用过的 DMF
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
单价差
差价率145,460.00 725,723.08 4.99 1,623,169.00 8,332,691.95 5.13 -0.14 -2.81%
2008 年华峰合成树脂因临时需要向公司采购 MDI,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公司采购 MDI 情况公司向关联方销售 MDI 情况
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
单价差
差价率786,690.00 15,122,730 19.22 45,769.00 1,030,388.89 22.51 -3.29 -17.12%
上述 MDI 销售为公司 2008 年 5 月对华峰合成树脂的销售,公司 2008 年 3月和 4 月的 MDI 采购的价格为 22.29 元/公斤和 19.24 元/公斤,该销售结转的销
售成本为 20.94 元/公斤,毛利率为 6.97%,双方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
允。
(3)2009 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2009 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产品
类别
产品
名称
数量
(公斤)
金额
(元)
账面成本
(元)
毛利
(元)毛利率聚醚多元醇 4,000.00 95,042.74 96,960.00 -1,917.26 -2.02%
其他 3,817.50 94,839.75 92,438.20 2,401.55 2.53%
其他材料 DMF 279,580.00 1,194,786.32 1,098,749.40 96,036.92 8.04%
华峰合成树脂
小计 287,397.50 1,384,668.81 1,288,147.60 96,521.21 6.97%
华峰新材料聚醚多元醇 200.00 2,102.56 2,054.00 48.56 2.31%
超纤基布 179,226.00 8,211,169.26 5,438,917.45 2,772,251.81 33.76%兰峰
制革树脂 1,080.00 14,861.54 10,756.80 4,104.74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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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小计 180,306.00 8,226,030.80 5,449,674.25 2,776,356.55 33.75%
合计 467,903.50 9,612,802.17 6,739,875.85 2,872,926.32 29.89%
注:超纤基布的单位为米,下同。
① 2009 年公司采购的和向关联方销售的回收的 DMF 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公司采购使用过的 DMF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使用过的 DMF
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数量(公斤)金额(元)单价
单价差
差价率
102,700.00 403,777.78 3.93 279,580.00 1,194,786.32 4.27 -0.34 -8.65%
上述 DMF 交易,依据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② 2009 年公司销售给兰峰制革的超纤基布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数量(米)金额(元)账面成本(元)毛利率
超纤基布 179,226.00 8,211,169.26 5,438,917.45 33.76%
2009 年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的同类产品(相同厚度)的超纤基布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数量(米)金额(元)账面成本(元)毛利率
超纤基布 1,225,781.69 56,649,680.99 36,473,208.50 35.62%
超纤基布产品规格多,同样厚度的产品由于性能要求的区别、采购数量的多少、采购时间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其对外的销售价格有所不同。上述关联交易根据所购产品的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公司向兰峰制革销售的超纤基布毛利率与向非关联方销售的毛利率基本一致,价格公允。
(4)2010 年 1-3 月公司向兰峰制革销售商品
2010 年 3 月底华峰集团将兰峰制革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从 2010 年 4 月起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2010 年 1-3 月公司向兰峰制革销售超纤基布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数量(米)金额(元)账面成本(元)毛利率
超纤基布 45,262.00 2,024,694.02 1,450,134.37 28.38%
2010 年 1-6 月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的同类产品(相同厚度)的超纤基布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数量(米)金额(元)账面成本(元)毛利率
超纤基布 159,462.00 7,458,731.78 4,811,793.52 35.49%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与兰峰制革之间的交易情况及交易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米
2010 年 4-6 月
产品类别规格单价数量(米)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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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
1.25 45.30 27,156.00 1,230,143.59
1.3 43.59 5,676.00 247,415.40
1.45 46.06 32,335.00 1,489,375.23
超纤基布
1.5 45.30 17,409.00 788,612.82
合计 82,576.00 3,755,547.04
2010 年 1-3 月
产品类别规格单价数量(米)金额(元)
0.9 39.32 106.00 4,167.56
1.25 43.59 14,626.00 637,543.57 超纤基布
1.5 45.30 30,530.00 1,382,982.89
合计 45,262.00 2,024,694.02
2009 年
产品类别规格单价数量(米)金额(元)
0.9 39.32 21 825.64
1.2 45.3 100 4,529.91
1.25 43.6 24,336.00 1,061,099.16
1.3 53.42 1,033.00 55,180.34
1.4 48.63 29,203.00 1,420,197.45
1.45 46.41 25,182.00 1,168,579.48
超纤基布
1.5 45.3 99,351.00 4,500,757.28
合计 179,226.00 8,211,169.26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与兰峰制革之间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上述关联交易根据所购产品的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品价格,上述差异是由于产品要求的差异,公司向兰峰制革销售的超纤基布毛利率与向非关联方销售的毛利率基本一致,价格公允。
(5)关联销售具体定价方法及其公允性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销售的具体定价方法为:
①关联方向公司采购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依据关联方采购时的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② 2007 年 11 月公司停止对外销售革用树脂,公司主要按照公司的账面成本销售剩余不需要用的原材料及树脂。
③兰峰制革向公司采购超纤基布及少量树脂,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根据上述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经双方协商一致,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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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
(6)关联销售的未来变化趋势
为了规范公司治理,避免同业竞争,2010 年 3 月底华峰集团已将持有的兰峰制革49%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2010年4月起兰峰制革已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
同时,为了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将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销售,关联销售自 2010年起将大幅下降,2010 年 4 月起已全部终止。
3、接受关联方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华峰进出口代理进口,主要是华峰进出口从事进口业务较为熟悉,公司需要进口产品时,委托华峰进出口代理进口。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华峰进出口代理进口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2007 年
金额(元)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品名数量
(公斤)单价货款关税小计
超纤原材料进口聚乙烯- 400,000.00 11.77 4,706,970.53 368,196.28 5,075,166.81
2008 年
金额(元)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品名数量
(公斤)单价货款关税小计
超纤原材料进口聚乙烯- 208,000.00 12.02 2,500,963.92 170,882.08 2,671,846.00
2009 年
金额(元)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品名数量
(公斤)单价货款关税小计
超纤原材料进口聚乙烯- 102,000.00 6.95 708,838.85 - 708,838.85
DMT - 36,000.00 6.03 216,944.64 - 216,944.64
甲酚- 96,000.00 9.58 919,797.60 - 919,797.60
PO-101 272,000.00 17.93 4,876,053.82 8,718.12 4,884,771.94树脂原材料
聚醚多元醇 PC-20 16,000.00 36.19 579,039.84 - 579,039.84
合计 522,000.00 7,300,674.75 8,718.12 7,309,392.87
注:DMT、甲酚和聚醚多元醇(PO-101、PC-20)为生产革用树脂的原材料;聚乙烯为
生产超纤革的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进口部分原材料,根据公司与国外客户谈定的价格,委托华峰进出口代为进口,华峰进出口代付外汇货款及部分相应税款。华峰进出口代付的外汇汇率以其购汇或办理海外融资当日的中行美元卖出价为准,以实际需要支付的外汇计算代理进口的人民币货款,2007 年-2009 年公司与华峰进出口结算的上述人民币货款分别为 4,706,970.53 元、2,500,963.92 元、7,300,674.76 元,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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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3税款以向海关缴纳的人民币税款为依据,与公司进行结算;进口代理费为上述人民币货款的 0.5%,2007 年的代理费在 2008 年一起结算,2007-2008 年人民币货
款数合计为 7,207,934.45 元。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代理费情况如下:
2009 年 2007 年-2008 年关联方名称
金额(元)比例(%)金额(元)比例(%)注
华峰进出口 36,503.37 100.00 36,039.67 100.00
合计 36,503.37 100.00 36,039.67 100.00
注:比例为占同类交易(支付进口代理费)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委托无关联第三方代理进口商品,华峰进出口也没有为非关联第三方代理进口商品,但为华峰新材料和华峰合成树脂代理进口原材料,确定代理费的依据与公司一致,即:华峰进出口代付的外汇汇率以其购汇或办理海外融资当日的中行美元卖出价为准,以实际需要支付的外汇计算代理进口的人民币货款的 0.5%。上述代理费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发行人 2010 年 1-6 月已自行进口 669 万元,发行人的进口业务已熟悉。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没有委托无关联第三方代理进口商品,华峰进出口也没有为无关联第三方代理进口商品,但为关联方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代理进口原材料,确定代理费的依据与发行人一致,即按代理进口商品人民币货款的 0.5%计算。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上述代理费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4、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对手方等内容发生变动的具体
情况及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对手方等内容发生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如下:
①关联采购交易主要产品、交易金额发生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上述关联采购中,2007 年 MDI 关联方采购量较大,2008 年没有向关联方采购,2009 年向关联方采购很小;2007 年 11 月公司停止对外销售革用树脂,只采购自用革用树脂所需的聚酯多元醇,导致 2008 年和 2009 年聚酯多元醇采购比2007 年大幅下降、品种减少,随着公司超纤革产量的提高,自产的超纤革用树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4脂产量提高,2009 年采购的聚酯多元醇比 2008 年有所增加;2007 年-2009 年随着公司超纤革产量的提高,树脂的采购增加;2010 年 1-6 月关联采购的聚酯多元醇和革用树脂为自行生产前的 2010 年 1-2 月的必要关联采购,履行了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2010 年 3 月起发行人全部自行生产超纤用革用树脂、聚酯多元醇,关联采购将不存在。
②关联销售主要产品、交易金额发生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上述关联销售中,2007 年 11 月公司停止对外生产销售革用树脂,销售给关联方未来不需用的普通革用树脂的原材料及产品,价格依据 2007 年 11 月的账面价值双方协商确定;DMF 是树脂的溶剂,在生产过程中回收并返销树脂供应厂家,其他材料为关联方临时需要向公司采购;2008 年公司返销关联方的 DMF 增加;2009 年福建兰峰向公司采购超纤基布及部分树脂 822.60 万元,2009 年公司
返销关联方的 DMF 减少;2010 年 1-3 月福建兰峰向公司采购超纤基布 202.47
万元,2010 年 4 月起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销售。
③关联代理进口主要产品、交易金额发生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2007 年和 2008 年关联代理进口聚乙烯;2009 年代理进口聚乙烯下降,聚醚多元醇等其他材料增加。
④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对手方发生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2007年 11月华峰新材料成立开始经营,2008年华峰合成树脂成立开始经营,2007 年-2008 年华峰集团陆续将革用合成树脂和鞋底原液的相关资产和业务分别投入到华峰合成树脂和华峰新材料,其中华峰合成树脂生产革用合成树脂,华峰新材料生产聚酯多元醇和鞋底原液,2008 年中华峰集团还开展相关的业务,至 2008 年底华峰集团不再从事革用合成树脂和鞋底原液的业务。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方发生变化,2007 年主要交易对手为华峰集团,2008 年主要为华峰集团、华峰新材料和华峰合成树脂,2009 年主要为华峰新材料和华峰合成树脂。
5、报告期部分产品同时存在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部分商品;2007 年 11 月公司停止对外销售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5革用树脂、将不需用的普通革用树脂的原材料及产品销售给关联方,另外关联方临时需要向公司采购少部分商品,上述因素导致报告期内部分产品同时存在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
6、结合向第三方采购原材料和销售货物价格的比较,上述关联交易对发行
人报告期内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公司存在对第三方采购或销售的,以公司对第三方的采购或销售价格进行分析;聚酯多元醇、树脂等产品公司没有对第三方采购,以关联方对非关联方的销售进行分析;聚醚多元醇及其他材料为公司及关联方外购产品,品种较多,金额小,依据采购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对公司影响很小。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的聚醚多元醇及其他原材料为关联方外购,依据采购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对公司影响很小。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的聚醚多元醇及其他原材料为关联方外购,依据采购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对公司影响很小。除此之外,2007 年的聚酯多元醇、MDI 和树脂的关联采购,按照第三方的价格计算,分别增加采购成本为 8,482,654.50 元、235,709.28
元和 602,551.42 元,合计为 9,320,915.20 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占当期净利润
比例分别为 17.17%、0.48%和 1.22%,合计为 18.87%,对公司同期经营成果没有
重大影响;2008 年的聚酯多元醇和树脂的关联采购,按照第三方的价格计算,分别增加采购成本为 431,129.59 元和 847,805.88 元,合计为 1,278,935.47 元,扣
除所得税的影响,占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0.97%和 1.91%,合计为 2.87%,对
公司同期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2009 年的聚酯多元醇和树脂的关联采购,按照第三方的价格计算,分别增加采购成本为 1,970,583.53 元和 1,538,280.49 元,
合计为 3,508,864.02 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占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2.54%和
1.98%,合计为 4.52%,对公司同期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2010 年 1-6 月的
聚酯多元醇和树脂的关联采购,按照第三方的价格计算,分别增加采购成本为242,769.60 元和 116,058.83 元,合计为 358,828.43 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占当
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0.44%和 0.21%,合计为 0.65%,对公司同期经营成果没有
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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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6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销售中,2007 年主要为公司停止对外销售革用树脂、将不需用的普通革用树脂的原材料及产品销售给关联方,价格依据公司 2007 年11 月的账面价值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返销 DMF 给关联方;关联方向公司采购的零星材料;上述业务交易金额较小,利润约为-5.42 万元,2007 年关联销售对
公司 2007 年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2008 年关联方向公司采购 MDI 等原材料,公司返销 DMF 给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约产生利润 39.24 万元,2008 年关联销售对公司 2008 年经营成果没
有重大影响。
2009 年关联方向公司采购原材料,公司返销 DMF 给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约产生利润 10.07 万元;福建兰峰基于其商业利益主要采购公司的超纤基布,交
易金额较小,与公司正常的经营利润基本一致,产生利润约 277.23 万元,2009
年关联销售对公司的 2009 年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2010 年 1-3 月福建兰峰基于其商业利益向公司采购超纤基布,交易金额较小,与公司正常的经营利润基本一致,产生利润约 57.46 万元,2010 年 4 月起不
再是关联销售。因此,2010 年 1-3 月关联销售对公司 2010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上述关联采购和销售货物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7、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发行人于 2002 年成立,超纤合成革当时在国内尚处于发展初期,为求生存和发展,集中精力做好超纤合成革产品,把有限的资源和人力较多地投入到了研发、生产和销售中,对于部分市场供应较为充足、关联方能够提供的原材料及产品,发行人利用关联企业的协同优势,选择了向关联企业进行采购,以提高效率、节约采购成本。2007 年-2009 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产品市场一直处于快速成长的阶段,在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的形势下,发行人的重心始终在于超纤合成革产品的发展上,尚未充分意识到规范关联交易的重要性而及时规范、减少对关联方的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7采购;华峰集团及其下属其他关联企业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等因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已经在生产聚酯多元醇、革用树脂等产品上进行了较多的资金和设备的投入,在发行人快速成长的阶段,有能力也愿意向发行人提供部分原材料,以部分满足发行人生产所需,这也是发行人作为华峰集团成员企业具有的优势之一。上述关联交易,只是减少了公司的部分采购环节,2010 年 3 月已完全整改。
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采取了如下的措施:
(1)制度保证
①公司已经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做了更为系统和具体的规定,其中包括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的审核权限、表决程序、独立董事的作用、决议的无效和责任的承担等方面。
②2010 年起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文件规定执行,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
(2)相关承诺
就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经华峰氨纶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华峰氨纶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华峰氨纶承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与华峰超纤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尽量避免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交易公允,不损害双方利益。
就与华峰氨纶减少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华峰氨纶出具了《承诺函》,公司承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与华峰氨纶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尽量避免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双方利益。
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尤小玲、尤小燕已经出具了《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做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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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①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尤小玲、尤小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②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可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③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尤小玲、尤小燕承诺不通过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进行有损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
(3)具体措施
针对报告期内已发生的上述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委托关联方代理进口的情况,发行人目前已经采取了积极的规范及整改措施:
①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王克亮、孙向浩等从事革用树脂研究多年,对生产聚酯多元醇、革用树脂的技术十分了解,发行人具备独立生产革用树脂的技术和条件,具备独立生产聚酯多元醇的技术,但 2010 年前因前述原因未投入相应的设备生产聚酯多元醇。2010 年初发行人对 2 台反应釜进行了改造,经过试制已能够生产所需的聚酯多元醇,2010 年 3 月起自行生产聚酯多元醇;同时发行人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试制,并从 2010 年 3 月起自行生产所需的革用树脂。发行人目前已能够独立生产所需的全部聚酯多元醇、革用树脂,未来不再向关联方采购聚酯多元醇、革用树脂;同时,为了不影响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2010 年 1-2 月发行人继续向关联方采购部分聚酯多元醇、革用树脂等原材料,该等关联采购已经按照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
②2010 年起公司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体系建设,对于原向关联方采购的原材料 MDI、聚醚多元醇等,现在均由发行人自行独立采购,未来不再向关联方采购;2010 年起自行进口原材料。
③2010 年 3 月,华峰集团已将所持有的兰峰制革股权全部转让,兰峰制革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9不再作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兰峰制革之间的交易将不再是关联交易;2010年起其他关联销售已杜绝。
根据上述情况,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主要产品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已于 2010 年 3 月起全部整改,对发行人未来没有重大影响。
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主要产品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基于上述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为减少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和行动;同时,发行人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审批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发生的必要性和公允性;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该等承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资金拆入、关联方资金拆出、商标使用权无偿受让、关联担保等。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往来
(1)报告期内,关联方提供给公司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07 年
关联方期初
余额借入时间
借入
金额归还时间
归还
金额
期末
余额
尤小燕 1,015 2007 年 12 月 31 日 1,015 -
尤小玲 1,600 2007 年 12 月 31 日 1,600 -
尤小华 700 2007 年 12 月 21 日 700 -
尤金焕 700 2007 年 12 月 21 日 700 -
华峰集团 4,700 4,700成都华峰 2,200 2007 年 1 月 4 日 2,200 -
华峰进出口 2007 年 9 月 26 日 3,000 2007 年 10 月 8 日 1,500 1,5002008 年
关联方期初
余额借入时间
借入
金额归还时间
归还
金额
期末
余额
华峰集团 4,700 2008 年 9 月 9 日 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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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1,500 2008 年 1 月 9 日 300 华峰进出口
2008 年 3 月 11 日 1,200

华峰铝业 2008 年 9 月 8 日 5,000 5,000
2008 年 11 月 7 日 4,000 华峰合成树脂 2008年 11月 11日 2,000 2008 年 12 月 26 日 1,000 5,0002009 年
关联方期初
余额借入时间
借入
金额归还时间
归还
金额
期末
余额
5,000 2009 年 3 月 27 日 3,000
华峰铝业 2009 年 4 月 9 日 2,000 -
华峰合成树脂
5,000 2009 年 8 月 20 日 5,000 -
2009 年 2 月 16 日 5,000 2009 年 5 月 21 日 500
2009 年 6 月 2 日 500
2009 年 6 月 24 日 1,000
2009 年 7 月 1 日 1,000
瑞合实业
2009 年 7 月 2 日 2,000

上述关联方提供资金中,公司与瑞合实业签订了《借款合同》,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 4.86%、实际使用的期限及金额计算利息 834,300 元,上述利息已
于 2010 年 2 月支付完毕;除此之外,均没有向关联方支付利息。
200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向华峰普恩提供资金 50 万元;2009 年 3 月 2 日,华峰普恩向公司归还上述资金 50 万元,未支付利息。
(2)关联方资金往来原因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较多的资金往来,主要原因是公司成立以来,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以及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导致公司资金需求量大,实际控制人、华峰集团及其子公司出于对公司的支持,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借给公司,公司除 2009 年从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 5,000 万元而向其支付利息 83.43 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86%计算)外,其他借款均未向关
联方支付利息,同时对于关联方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因暂时资金周转需要于 2008 年 11 月 27 日向公司借入资金 50 万元(该笔借款于 2009 年 3 月 2 日归还),也没有收取利息,上述关联资金往来于 2009 年 8 月全部结清。公司最近三年内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大部分资金拆借未支付或收取利息虽在公允性方面有所欠缺,但从支持集团内关联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该等资金拆借行为本身具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1有相应的合理性。2009 年 8 月以后,公司已经对上述资金拆借行为进行了规范,截至目前未再发生新的资金拆借。
(3)关联方资金支持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2007 年-2009 年公司的银行借款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07 年
期初余额借款日期金额还款日期金额期末余额3,500 2007 年 6 月 18 日-3,500
2007 年 12 月 19 日 3,500 3,500
2008 年
期初余额借款日期金额还款日期金额期末余额3,500 2008 年 11 月 7 日-3,500
2008 年 4 月 28 日 1,500 2008 年 11 月 7 日-1,500
2008 年 6 月 18 日 3,500 2008 年 11 月 12 日-3,500
2009 年
期初余额借款日期金额还款日期金额期末余额
2009 年 3 月 26 日 2,500 2009 年 8 月 5 日-2,500
2009 年 8 月 17 日-2,000
2009 年 6 月 29 日 3,500 2009 年 12 月 25 日-1,500
2009 年 8 月 14 日 2,500 2,500
2009 年 12 月 15 日 1,500 1,500
2009 年 12 月 28 日 2,000 2,000
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 2009 年末公司的银行贷款余额分别 3,500 万元、0万元和 6,00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只向中国银行金山支行借款,实际银行借款不多,2007 年-2009 年按照实际的银行借款、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其日均银行借款余额分别为 1,735.62 万元、5,170.76 万元、2,958.90 万元;2007 年-2009 年按
照关联方提供的资金、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其日均借款余额分别为 9,127.56 万元、
5,922.75 万元、6,139.73 万元;上述 2007 年-2009 年外借资金合计日均余额分
别为 10,863.18 万元、11,093.51 万元、9,098.63 万元。
中国银行金山支行已出具《证明》,证明:2007 年-2009 年发行人为其优质客户,2007 年-2009 年发行人获得中国银行金山支行的银行授信额度分别为12,000 万元、15,000 万元和 15,000 万元,能够获得授信额度的贷款融资。
报告期内关联方无偿资金往来,如计收利息,按资金借入时的同期银行一年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2期贷款利率(满 1 年后按当期新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2007 年-2009 年分别增加公司利息成本 557.09 万元、443.29 万元及 308.75 万元,减少公司同期税前
利润的 557.09 万元、443.29 万元及 308.75 万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约占发行
人同期净利润的 11.28%、9.96%和 3.97%,对公司同期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公司 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 2009 年末的净资产分别为 21,529.84 万元、
20,871.10 万元和 27,476.92 万元,其中 2008 年中分配利润 5,940 万元;2007 年
末、2008 年末和 2009 年末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2.03%、34.17%、26.69%,
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具备获得发展所需的银行贷款能力,由于对规范关联交易认识不够,没有从银行贷款解决发展所需的资金。上述关联方资金如果换成银行贷款,对公司资产负债率影响较小,公司不存在重大影响发行人财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对关联方的资金依赖。
(4)为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采取的措施
①公司已建立完整的财务和资金管理体制,尤其是资金管理制度,2009 年9 月起自行向银行贷款,杜绝占用关联方资金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事件发生,并确保今后不再发生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形。
针对上述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已经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做了更为系统和具体的规定,其中包括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的审核权限、表决程序、独立董事的作用、决议的无效和责任的承担等方面;2010 年起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文件规定执行,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
②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该等承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保荐机构走访了中国银行金山支行,根据上述情况,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大部分资金拆借未支付或收取利息虽在公允性方面有所欠缺,但从支持集团内关联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该等资金拆借行为本身具有相应的合理性;如计收利息,按资金借入时的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满 1 年后按当期新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2007 年-2009 年分别增加公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3司利息成本 557.09 万元、443.29 万元及 308.75 万元,减少公司同期税前利润的
557.09 万元、443.29 万元及 308.75 万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约占发行人同期
净利润的 11.28%、9.96%和 3.97%,对公司同期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保荐机
构走访了中国银行金山支行,根据其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能够通过中国银行金山支行取得其所需的资金,发行人在 2009 年 8 月后已经进行了整改,具备独立性。发行人为避免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防止未来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再次发生。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大部分资金拆借未支付或收取利息虽在公允性方面有所欠缺,但从支持集团内关联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该等资金拆借行为本身具有相应的合理性。2009 年 8 月以后,发行人已经对上述资金拆借行为进行了规范,且截至目前未再发生新的资金拆借。报告期内发行人具备独立获取生产经营所需银行贷款的能力,但由于对关联交易规范性认识程度不够,发行人选择了从关联方无偿借入部分闲置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所需;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若计收利息,经测算增加的利息成本对发行人同期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综合而言,上述关联资金往来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不存在对关联方的资金依赖。
2、商标无偿受让
(1)华峰集团向公司转让商标情况
华峰集团与发行人于 2009 年 12 月 1 日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将其拥有的第 4425298 号及第 4968361 号《商标注册证》项下两项商标的商标权转让给发行人,于 2009 年 12 月 28 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2010 年 3 月 25 日,华峰集团将其拥有的第 5796963 号、第 5797024 号、第 5797034 号及第 5946670号《商标注册证》项下四项核定使用商品为第 18 类的商标(商标图形分别为“HUAFON”、“HONCO”、“HAFON”及“huafon”)的商标权无偿转让给发行人,已于 2010 年 6 月 12 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 2010 年 10 月 27 日下发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该 6 项商标转让已获核准。
(2)华峰集团转让商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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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4华峰集团为了扩大保护商标图形分别为“华峰”、“聚峰”、“HUAFON”、“HONCO”、“HAFON”及“huafon”等商标,在不同使用类别上进行了上述商标的注册,其中包括使用类别为皮革类,华峰集团及其关联方没有实际使用皮革类商标。因股份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从上市规范性的角度出发,华峰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承诺现在及将来不从事人造革合成革的生产和销售,将持有的与人造革合成革有关的商标无偿转让给发行人,以进一步增强股份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发行人没有使用上述商标销售产品。
(3)转让前后华峰集团使用商标情况
华峰集团目前主要专注于长期股权投资及对下属投资企业进行股权管理,其自身生产经营没有使用商标,在将上述第 18 类的六项商标转让给股份公司前后,其自身在经营过程中未实际使用任何商标。
(4)华峰集团及其控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共同使用
商标的情况
华峰集团目前主要专注于长期股权投资及对下属投资企业进行股权管理,其自身生产经营没有使用商标,在将上述第 18 类的六项商标转让给股份公司前后,其自身在经营过程中未实际使用任何商标。
股份公司生产和销售的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系列产品主要包括超细纤维基布、超细纤维绒面革和超细纤维贴面革,其下游行业为鞋、手套、家具、箱包、服装、球类等制造行业,由于股份公司的产品并非直接面向终端用户,商标对于股份公司的产品市场开拓的作用较为有限。在从华峰集团受让上述六项商标之前,股份公司在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上实际未使用相关注册商标,也不存在与华峰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共用商标的情形。在上述六项商标权利人变更手续完成以后,该六项与第 18 类产品相关的商标权归股份公司拥有,因商标的使用类别的不同,股份公司也不会出现与华峰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共用前述第 18 类产品商标的情形。
根据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华峰集团转让给发行人的商标已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商标转让正在办理之中;华峰集团将持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5有的与人造革合成革有关的商标无偿转让给发行人,以进一步增强股份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华峰集团目前主要专注于长期股权投资及对下属投资企业进行股权管理,其自身生产经营没有使用商标,在将第 18 类的六项商标转让给股份公司前后,其自身在经营过程中未实际使用任何商标;在从华峰集团受让六项商标之前,股份公司在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上实际未使用相关注册商标,不存在与华峰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共用商标的情形;在上述六项商标权利人变更手续完成以后,该六项与第 18 类产品相关的商标权归股份公司拥有,因商标的使用类别的不同,股份公司不会出现与华峰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共用前述第 18 类产品商标的情形。
3、关联担保
(1)2006 年 8 月 4 日,中国银行金山支行与公司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短
期)》(编号:J9720060122),借款 3,500 万元,同日与华峰集团签订《保证合同》(B9720060122),华峰集团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上述借款已于 2007 年 6 月 18日归还,担保同时解除。
(2)2007 年 10 月 29 日,中国银行金山支行与公司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
(短期)》(编号:J97200700129),借款 3,500 万元,同日与华峰集团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9720070131),华峰集团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上述借款已于
2008 年 11 月 7 日归还,担保同时解除。
上述关联担保有助于公司取得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时关联方为公司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其他附加条件,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构成重大影响。2009 年起公司自行取得银行贷款,华峰集团没有提供担保,上述关联交易未来将不再发生。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元
项目及关联方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1、应收账款
兰峰制革 3,915,173.00
小计 3,915,173.00
2、预付账款
华峰合成树脂 1,038,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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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6小计 1,038,050.00
3、其他应收款
华峰普恩 500,000.00
小计 500,000.00
4、应付账款
华峰集团 0 39,743,237.53
华峰进出口 0 5,953,733.72
华峰新材料 0 783,943.00
小计 0 46,480,914.25
5、其他应付款
华峰集团 0 47,000,000.00
华峰铝业 50,000,000.00
华峰进出口 0 15,000,000.00
华峰合成树脂 50,000,000.00
瑞合实业 834,300.00
小计 834,300.00 100,000,000.00 62,000,000.00
四、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安排
(一)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
《公司章程》第六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时,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一)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二)关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协议的商业决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7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交易对方;
(二)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三)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
(四)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
围参见本规则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规则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
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一)交易对方;
(二)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五)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
围参见本规则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六)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
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
(七)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
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者影响的;
(八)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法人或者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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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8关联股东有特殊情况无法回避时,在公司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参加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对此作出详细说明,对非关联方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详细记载,并在决议公告中披露。
(二)关联交易的原则
《公司章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参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制度第二条第(十一)至第(十四)项所列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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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9《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四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权利:(一)重大关联交易应
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四)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情况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1、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情况
2010 年之前《公司章程》未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规定,公司也未制定明确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当时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由公司管理层做出决策。2010年 1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前三年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对公司 2007 年-2009 年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
2010 年起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履行了决策程序。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其前身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未来持续保证独立性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产业链,拥有独立的采购
供应、市场营销、技术研发、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规划和质量管理等内部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研发和销售、财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依赖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产品生产、研发及销售体系、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及内部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建设,持续保证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20和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2、公司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行动(如独立生产所需的聚酯多元醇、革
用树脂等原材料、独立采购生产所需的 MDI、聚醚多元醇等原材料、自行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原材料等)避免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等关联交易的发生。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的完善,持续采取目前已行之有效的规范措施杜绝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发生的必要性和公允性,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及时地披露。
3、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及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
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 6名尤氏家族成员已向公司出具了《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等相关承诺,华峰氨纶就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公司就与华峰氨纶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向华峰氨纶出具了《承诺函》。公司将遵守上述承诺,未来将密切关注、严格监督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上述承诺人切实履行其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保持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侵害;如果上述承诺人违反了相应的承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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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1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本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独立董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名,总经理兼财务总监,3 名副总经理,其中 1名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一)董事会成员
1、尤小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 1 月出生,大专学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工商联第八、九
届常务委员,曾荣获“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曾任瑞安市塑料七厂副厂长,瑞安市塑料十一厂厂长,华峰集团董事长等职。现任华峰集团董事长、华峰氨纶董事长、承德房地产董事长、华峰实业董事长及本公司董事长。本届董事任期自 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
2、叶芬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 10 月出生,高中毕业。曾任浙江瑞安市塑料包装机械厂副厂长,浙江瑞安市华峰聚氨酯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瑞安市塑料十一厂厂长,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第四届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专家组成员,本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中心主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任期自 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9 月。
叶芬弟先生自 1994 年从事聚氨酯行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聚氨酯生产制造实践经验。其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了新型复合材料束状超细纤维聚氨酯高档仿真合成革项目的开发、应用和转化工作,获得了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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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
3、赵鸿凯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秦皇岛福胜化学制革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工程师,浙江省温州人造革有限公司工程师、生产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届董事任期自 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
4、王道冲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8 年 10 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温州梅屿发电厂温州电业局班长、科员、工程师、110KV 变电工区副主任、主任,苍南供电局局长,瑞安市供电局局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届董事任期自 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
5、王克亮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专家组成员,荣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曾任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超纤厂副厂长、研究所所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届董事任期自 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
王克亮先生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了新型复合材料束状超细纤维聚氨酯高档仿真合成革项目,参与了国家及上海重点新产品“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的研发及成果转化工作,主持开发了 LDPE/PA6 定岛型复合纺丝技术、生态汽车内饰用超纤革、超细纤维军用革等一系列新产品。
6、孙向浩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荣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曾供职于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研发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技术中心副主任。本届董事任期自 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9 月。
孙向浩先生具有多年的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产品及聚氨酯树脂研发经验,曾主持和参与了 LDPE/PA6 定岛型复合纺丝技术、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彩色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23超细纤维聚氨酯绒面革、防护鞋用超纤革、生态汽车内饰用超纤革、超细纤维军用革、超细纤维合成革用高回弹湿法聚氨酯树脂、高物性无黄变干法树脂、高性能环保型超细纤维干法面料等多个研发项目。
7、杨清文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供职于江苏省纺织设计研究院从事科研工作,曾任华峰氨纶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华峰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任期自 2008 年 9 月至 2011年 9 月。
8、张光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9 月出生,硕士学历,律师、法学教授。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复旦远达科技公司董事,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本届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0年 1 月至 2011 年 9 月。
9、吕政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5 年 7 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副所长、党委书记、所长。现任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社长,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届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9 月。
10、田景岩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 5 月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北京市塑料三厂技术员、技术开发科长,深圳彩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委会副秘书长、联合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韩国上市)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本届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0 年 1 月至2011 年 9 月。
11、何元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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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4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浙江省财政厅会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现任浙江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主任,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副校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常务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本届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9 月。
(二)监事会成员
1、杨耀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5 月出生,高中毕业。曾供职于华峰集团。现任本公司供应部经理及监事会主席,本届监事任期自 2008 年 9 月至2011 年 9 月。
2、尤小玲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 月出生,初中毕业。曾任华峰集团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华峰合成树脂财务部副经理、监事,华峰集团监事及本公司监事。本届监事任期自 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
3、刘勇胜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南京佳山纺织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温州人造革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作为公司技术骨干参与“生态汽车内饰用超纤革”的开发,主持绿色环保高性能仿真皮革的研究与开发、吸湿透气的鞋里革的开发并申请发明专利。现任本公司技术部副经理、监事,并全面主持公司对超纤皮的后处理开发。本届监事任期自 2008 年 9月至 2011 年 9 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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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2008年 9 月 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叶芬弟为公司总经理。
2008 年 9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王道冲、王克亮、赵鸿凯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叶芬弟为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1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聘任赵鸿凯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叶芬弟先生,总经理、财务总监,见董事简介。
2、赵鸿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见董事简介。
3、王道冲先生,副总经理,见董事简介。
4、王克亮先生,副总经理,见董事简介。
(四)其他核心人员
1、叶芬弟先生,核心技术人员,见董事简介。
2、王克亮先生,核心技术人员,见董事简介。
3、孙向浩先生,核心技术人员,见董事简介。
4、刘勇胜先生,核心技术人员,见监事简介。
5、贺璇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1 月出生,硕士学历,工程师。曾获“上海市金山区技改创新标兵”荣誉称号。曾任杭州新光塑料有限公司一分厂厂长助理、副厂长。2005 年 4 月进入本公司以来,主要从事超纤合成革的研发工作。
贺璇先生曾作为技术骨干负责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的研发,参与了防护鞋用合成革行业标准的制订,并参与生态阻燃汽车内饰用革、超细纤维军用革、超细纤维鞋里用革、仿真皮纳帕革等产品研究开发。
6、王贺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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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6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2 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国家“863 计划”项目“反应过程耦合强化技术与工业示范”。自进入公司以来,主要从事定岛超细纤维、聚酯多元醇和聚氨酯树脂的研究开发工作,主要参与 LDPE/PA6 定岛型复合纺丝技术研究开发、超纤合成革干法用高性能环保型聚氨酯树脂的研制与产业化(与日本 NPU 公司合作开发)等研发项目。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08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选举尤小平、尤金焕、叶芬弟、段伟东、杨从登、杨清文、潘基础、王道冲、王克亮、赵鸿凯、孙向浩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为规范公司治理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尤金焕、段伟东、杨从登、潘基础因工作关系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并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提名,选举张光杰、吕政、权忠光、田景岩、何元福等五人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08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选举尤小玲、刘勇胜为公司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推选杨耀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尤小玲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4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改选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尤小玲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选举杨耀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
持股情况及其变化
近三年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27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07年1月1日姓名直接持有(万元)间接持有(万元)出资比例
尤小平- 2,430.00 22.50%
尤飞宇注1 - 137.70 1.28%
尤飞煌注1 - 132.30 1.23%
尤金焕 1,765.00 - 16.34%
尤小华 1,300.00 - 12.04%
陈林真 700.00 - 6.48%
杨清文 500.00 - 4.63%
叶芬弟 485.00 - 4.49%
尤小燕 325.00 - 3.01%
杨建华注2 60.00 - 0.56%
王克亮 50.00 - 0.46%
孙向浩 50.00 - 0.46%
赵鸿凯 50.00 - 0.46%
尤小玲 40.00 - 0.37%
刘勇胜 40.00 - 0.37%
2007年11月股权转让
尤金焕、尤小华转让其部分股权
直接持有(万元)间接持有(万元)姓名
本次变化变动后本次变化变动后出资比例尤小平--- 2,430.00 22.50%
尤飞宇注1 --- 137.70 1.28%
尤飞煌注1 --- 132.30 1.23%
尤金焕-100.00 1,665.00 -- 15.42%
尤小华-40.00 1,260.00 -- 11.67%
陈林真- 700.00 -- 6.48%
杨清文- 500.00 -- 4.63%
叶芬弟- 485.00 -- 4.49%
尤小燕- 325.00 -- 3.01%
王道冲 100.00 100.00 -- 0.93%
杨建华- 60.00 -- 0.56%
王克亮- 50.00 -- 0.46%
孙向浩- 50.00 -- 0.46%
赵鸿凯- 50.00 -- 0.46%
尤小玲- 40.00 -- 0.37%
刘勇胜- 40.00 -- 0.37%
2008年6月增资至2010年3月
注册资本增至11,800万元
直接持股数(万股)间接持股数(万股)姓名
本次变化变动后本次变化变动后持股比例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28尤小平--- 2,430.00 20.59%
尤飞宇注1 --- 137.70 1.17%
尤飞煌注1 --- 132.30 1.12%
尤金焕- 1,665.00 -- 14.11%
尤小华- 1,260.00 -- 10.68%
陈林真- 700.00 -- 5.93%
尤小燕 255.00 580.00 -- 4.92%
尤小玲 540.00 580.00 -- 4.92%
叶芬弟 95.00 580.00 -- 4.92%
杨清文- 500.00 -- 4.24%
王道冲- 100.00 -- 0.85%
王克亮 50.00 100.00 -- 0.85%
赵鸿凯 50.00 100.00 -- 0.85%
杨建华- 60.00 -- 0.51%
孙向浩- 50.00 -- 0.42%
刘勇胜 10.00 50.00 -- 0.42%
2010年3月股权转让
华峰集团、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转让其部分股权
直接持股数(万股)间接持股数(万股)姓名
本次变化变动后本次变化变动后持股比例尤小平---315.00 2,115.00 17.92%
尤飞宇注1 ---17.85 119.85 1.02%
尤飞煌注1 ---17.15 115.15 0.98%
尤金焕-100.00 1,565.00 -- 13.26%
尤小华-150.00 1,110.00 -- 9.41%
陈林真-50.00 650.00 -- 5.51%
尤小燕- 580.00 -- 4.92%
尤小玲- 580.00 -- 4.92%
叶芬弟- 580.00 -- 4.92%
杨清文- 500.00 -- 4.24%
王道冲- 100.00 -- 0.85%
王克亮- 100.00 -- 0.85%
赵鸿凯- 100.00 -- 0.85%
杨建华- 60.00 -- 0.51%
孙向浩- 50.00 -- 0.42%
刘勇胜- 50.00 -- 0.42%
2010年5月华峰集团注册资本增加
华峰集团新增股东尤金焕、尤小华
直接持股数(万股)间接持股数(万股)姓名
本次变化变动后本次变化变动后持股比例
尤小平---243.67 1,871.33 15.86%
尤飞宇注1 ---32.48 87.37 0.74%
尤飞煌注1 ---31.21 83.94 0.71%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29尤金焕- 1,565.00 192.54 192.54 14.89%
尤小华- 1,110.00 114.82 114.82 10.38%
陈林真- 650.00 -- 5.51%
尤小燕- 580.00 -- 4.92%
尤小玲- 580.00 -- 4.92%
叶芬弟- 580.00 -- 4.92%
杨清文- 500.00 -- 4.24%
王道冲- 100.00 -- 0.85%
王克亮- 100.00 -- 0.85%
赵鸿凯- 100.00 -- 0.85%
杨建华- 60.00 -- 0.51%
孙向浩- 50.00 -- 0.42%
刘勇胜- 50.00 -- 0.42%
注 1:尤飞宇、尤飞煌系尤小平之儿子,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两人通过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尤飞宇占 51%,尤飞煌占 49%)间接持有华峰集团 7.29%的股权,
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注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杨建华系本公司监事杨耀之父亲。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亦不存在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
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被投资企业情况姓名本公司职务
企业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出资额(万元)/
持股数(万股)
出资比例/持股比例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88,136.00 79.63%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7,343.60 9.95%
浙江华峰合成树脂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900.00 19.00%尤小平
董事长
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800.00 12.00%
叶芬弟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中心主任、核心技术人员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949.28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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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0杨清文董事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736.00 1.00%
尤小玲监事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40.00 0.46%
注:上述尤小平的对外投资情况均属个人直接投资,不包括其通过华峰集团间接对外投资的情况。华峰集团的对外投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
发行人组织结构(三)华峰集团的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声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在本公司及关
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
姓名身份 2009年度薪酬(万元)领薪单位
尤小平董事长 74.97 华峰氨纶
叶芬弟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中心主任、核心技术人员 68.99 本公司
赵鸿凯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7.64 本公司
王道冲董事、副总经理 38.17 本公司
王克亮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0.14 本公司
孙向浩董事、技术中心副主任、核心技术人员 15.43 本公司
杨清文董事 44.60 华峰集团
张光杰独立董事-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吕政独立董事-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田景岩独立董事-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何元福独立董事-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杨耀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供应部经理 25.01 本公司
尤小玲监事 19.70 华峰合成树脂
刘勇胜监事、技术部副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1.87 本公司
贺璇核心技术人员 13.53 本公司
王贺玲核心技术人员 7.09 本公司
注:权忠光、吕政、张光杰、田景岩、何元福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正式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2010 年 8 月 27 日权忠光因个人原因辞职。
(二)上述人员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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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向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提供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兼职情况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董事长
承德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联营企业董事长尤小平董事长
浙江华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华峰集团的联营企业董事长
杨清文董事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复旦大学法学院无关联关系副院长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独立董事张光杰独立董事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独立董事
吕政独立董事精品购物指南报社无关联关系社长
田景岩独立董事联合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韩国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独立董事
浙江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无关联关系主任
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无关联关系副校长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独立董事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独立董事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独立董事
何元福独立董事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独立董事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监事
尤小玲监事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财务部副经理、监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出具了确认函,除本招股意向书已经披露的任职外,未在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或领取薪酬。
2、尤小平对外兼职对发行人的影响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已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32截至目前公司治理机构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在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尤小平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其主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主持股东大会(股东会)、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及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职能;其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间接股东也是在公司章程所确立的公司治理结构下,通过参加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股东会)来行使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所赋予董事和股东的权利,其自身未直接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股份公司健全的治理结构和运行良好的内控制度保证了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保证了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来自于尤小平先生个人的侵害。截至目前尤小平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履职情况良好。
此外,作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了避免与股份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尤小平先生还向股份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尤小平先生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其所投资的企业或所任职的企业,如果未来与公司发生交易或利益冲突时,将优先保证公司的利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尤小平先生主要担任了包括发行人董事长在内的多家公司的董事长职务,其主要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相应的职权,未直接参与和干涉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职责;股份公司健全的治理结构和运行良好的内控制度保证了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保证了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来自于尤小平先生个人的侵害。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
在的亲属关系
尤小玲为尤小平的妹妹,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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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3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所签
订的协议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对其职责、权利和义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密和竞业禁止义务作了严格的规定,其中对竞业禁止义务的约定如下:
“三、禁止于第三方任职:在甲方对乙方的聘用期内,乙方不会(1)与第三方
建立劳动关系;(2)在其他盈利性组织任职;(3)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或有关联的业务(定义见下文);以及(4)使用甲方的物质条件、秘密信息、工作成果或人力资源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利或从事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的事务。
四、禁止招揽客户和潜在客户:在因任何原因终止受聘于甲方后的一年内,
乙方不会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其他业务或人员,为与甲方的业务竞争或干涉甲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以下简称“业务”)的目的,招揽或接触:(1)与在乙方受聘期间的最后两年内的任何时间有深入了解、密切介入或接触的甲方的业务相关的、甲方的任何客户;(2)与在乙方受聘期间的最后两年内的任何时间有深入了解、密切介入或接触的甲方的业务相关的、收到或要求甲方的提案或报价的任何潜在客户;(3)任何该等客户或潜在客户的任何关联公司;及(4)乙方在受聘于甲方的最后两年期间建立的与乙方对甲方的职责相关的任何个人联系。
五、禁止招揽员工:在因任何原因终止受聘于甲方后的一年内,乙方不会直
接或间接通过任何其他业务或人员从事或参与诱导任何甲方的员工终止与甲方的关系(无论该等终止系因何种原因)的任何尝试或行为。
六、不竞争:乙方不得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24个月内(“竞业限制期
间”),自行经营与甲方在任何地域和任何市场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得为甲方在任何地域或市场的任何竞争对手工作(作为员工、顾问、承包商、代理或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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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协议外,公司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其他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的上述协议都得到很好地履行。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避免与本公司同业竞争,尤小平、尤小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有关内容。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已就其直接及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情况作出了相关承诺,有关承诺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股本情况(八)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的有关内容。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人事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1、自 2007 年至 2008 年 3 月 15 日,华峰有限董事会成员有 11 名,包括尤
小平、尤金焕、叶芬弟、段伟东、杨清文、杨从登、陈积勋、潘基础、王克亮、赵鸿凯、孙向浩,其中尤小平为董事长。
2、2008 年 3 月,华峰有限原董事陈积勋先生因个人发展原因从公司离职,
故华峰有限于 2008 年 3 月 15 日召开股东会免去了陈积勋先生董事职务。自此至2008 年 9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一直保持 10 名董事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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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8 年 9 月 8 日,经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尤
小平、尤金焕、叶芬弟、段伟东、杨清文、杨从登、王道冲、潘基础、王克亮、赵鸿凯、孙向浩 11 人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4、2010 年 1 月 20 日,经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尤
金焕、段伟东、杨从登、潘基础因工作关系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张光杰、吕政、权忠光、田景岩、何元福等五人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尤金焕、段伟东、杨从登和潘基础等 4 人均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经营管理职务,而在其他公司担任重要的管理职务,2010 年 1 月公司拟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尤金焕、段伟东、杨从登和潘基础等 4 人根据自身工作的情况,主动辞去了发行人董事的职务,公司参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的人员增加了独立董事。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原 11 名董事中的上述 4 名董事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增选张光杰、吕政、权忠光、田景岩和何元福等 5 人为公司独立董事。
5、201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独立董事权忠光先生因个人原因主动辞去了其
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现有 11 名董事,其中 4 名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董事人员报告期内所发生的上述部分变化主要系由于董事个人工作原因辞职或离职及根据有关创业板上市的规定及而进行的部分调整,且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变动情况
1、2002 年 10 月,经华峰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推选尤小玲为监事,不设
监事会,该项任职延续至 2008 年 9 月 7 日。
2、2008 年 9 月 8 日,经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尤
小玲、刘勇胜为股东监事;同日,公司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耀为职工代表监事。尤小玲、刘勇胜、杨耀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3、2008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推选尤小玲为公司监事
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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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6
4、2010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尤小玲辞去监事会
主席职务,改选杨耀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02 年 10 月,华峰有限董事会聘任叶芬弟为公司总经理,该项任职延
续至 2008 年 9 月 7 日。
2、2008 年 9 月 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叶芬
弟为公司总经理。
3、2008 年 9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
道冲、王克亮、赵鸿凯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叶芬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4、2010 年 1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赵
鸿凯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变动均履行了有关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最近二年不存在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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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7

第九节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8 年9月8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增选了5名独立董事。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减少董事会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人数为11名,其中独立董事为4名。通过不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经理层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本公司已基本建立了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
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
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
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
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
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
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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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8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
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
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聘用、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事项;(14)审议股权
激励计划;(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
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
议召开时;(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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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9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4、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订、董事及监事任免、董事会及监事会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方案的批准、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等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切实发挥了股东大会的作用。自发行人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先后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程序运行。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
1 华峰超纤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08年9月8日
2 华峰超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09年6月16日
3 华峰超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年1月20日
4 华峰超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0年2月28日
5 华峰超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年9月27日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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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0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
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本章程
的修改方案;(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4)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员。经公司各董事同意,可豁免上述条款规定的通知时限。《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总经理、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财务预算及决算方案的制订、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自发行人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先后召开了八次董事会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程序运行。历次董事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
1 华峰超纤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0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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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12 华峰超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08年9月25日
3 华峰超纤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09年5月25日
4 华峰超纤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0年1月4日
5 华峰超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0年1月26日
6 华峰超纤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0年2月7日
7 华峰超纤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0年8月8日
8 华峰超纤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0年9月9日
9 华峰超纤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0年12月15日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
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
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
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3、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42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监事会议事规则应列入公司章程或作为章程的附件,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4、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检查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自发行人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先后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程序运行。历次监事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
1 华峰超纤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08年9月8日
2 华峰超纤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09年5月25日
3 华峰超纤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0年1月4日
4 华峰超纤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0年2月7日
5 华峰超纤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0年8月8日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构成及比例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2010年1月20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尤金焕、段伟东、杨从登、潘基础等四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张光杰、吕政、权忠光、田景岩、何元福等五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设成员12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1/3以上。2010年8月27日,权忠光先生因个人原因主动辞去了其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减少董事会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43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人数为11名,其中独立董事为4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1/3以上。
2、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具有以下特别权利:(1)重大关联交易应
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3、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和计划、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决策机制等方面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并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2)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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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4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
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
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5)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
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交所所有问询;(6)组织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深交所报告;(8)《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赵鸿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赵鸿凯先生自担任董事会秘书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于2010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经公司2010年1月20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分别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战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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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5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尤小平、吕政、田景岩、叶芬弟、杨清文、王克亮、赵鸿凯,董事长尤小平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
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6)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7)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现有成员包括尤小平、吕政、张光杰、王道冲、田景岩,独立董事吕政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聘任标准和程序,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总经理人选;
(4)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5)在总经理聘期届满时,向董事会提出新聘总经理候选人的建议;
(6)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在必要时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更换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
(7)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授权的其他事宜。
3、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何元福、张光杰、田景岩、叶芬弟、杨清文,独立董事何元福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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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6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每半
年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七日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2)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
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
及其他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
公司支付;
(6)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7)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由董事董事会秘书保存;
(8)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9)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
息。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召开了二次会议:2010 年 1 月 26 日,第一届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47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会议,选举何元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主任;2010 年 8 月 8 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0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对公司 2010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司的审计工作,认真履行了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强化了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监督职能。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现有成员包括尤小平、田景岩、叶芬弟、何元福、吕政,独立董事田景岩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
行年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公司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一直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
三、公司近三年资金被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008年11月27日,华峰普恩向公司借款50万元,该项借款已于2009年3月2日全部归还。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其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任何方式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48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公司认为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议和评价,并于 2010 年 8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 24936 号”《内部控制签证报
告》,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标准于 2010年 6月 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会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公司对外投资、担保政策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经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制度》。
(一)对外投资管理政策及制度安排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作出决策。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后续日常管理。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投资事项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及时披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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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9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6)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应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
者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董事会的决策权限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除上述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其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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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0
(二)对外担保政策及制度安排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除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余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依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
为切实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证券事务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公司可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现场或网络投资者交流会、说明会,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广泛征询意见。
公司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时,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也可参与相关活动。
公司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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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享有公司信息权利的保障
《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股东有权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规定: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投资者享有资产收益权利的保障
《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根据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投资者享有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保障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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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的除外。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公司通过上述规定措施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收益分配权、决策参与权等合法权利,并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内部约束机制,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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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3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摘自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本节的财务会计信息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无子公司,无需编制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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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8,425,558.96 36,666,756.83 8,902,811.39 6,929,723.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4,491,052.00 4,426,072.00 4,450,000.00 12,559,823.20
应收账款 36,966,153.28 63,692,996.66 33,990,115.28 22,451,839.56
预付款项 44,567,925.70 28,849,869.21 7,691,687.62 15,524,589.2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684,672.72 1,294,493.03 1,368,896.95 646,515.41
存货 61,320,193.96 56,594,422.75 64,709,616.11 100,128,523.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41,455,556.62 191,524,610.48 121,113,127.35 158,241,015.2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3,995,786.25 163,878,623.27 185,426,908.95 199,353,767.70
在建工程 15,958,380.74 7,890,372.61 360,000.00 1,113,342.20
工程物资 68,038.66 28,662.14 42,306.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501,524.56 9,620,646.97 9,816,091.40 12,158,162.5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21,985.60 1,876,695.26 305,692.98 519,486.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1,145,715.81 183,295,000.25 195,950,999.33 213,144,758.78
资产总计 432,601,272.43 374,819,610.73 317,064,126.68 371,385,7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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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5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5,000,000.00 60,000,000.00 35,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639,680.00 6,667,500.00
应付账款 17,097,801.98 18,605,294.16 8,976,777.00 58,823,251.16
预收款项 3,182,773.10 1,349,105.75 1,063,306.86 1,516,850.02
应付职工薪酬 2,643,830.02 6,956,483.21 4,111,169.80 2,059,112.99
应交税费 5,537,111.01 3,307,287.44 -5,854,045.62 -3,449,850.90
应付利息 101,078.51 229,596.57 77,962.5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467,866.41 2,335,149.81 100,055,925.79 62,060,042.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8,670,141.03 99,450,416.94 108,353,133.83 156,087,368.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递延收益 600,000.00 600,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600,000.00 600,000.00
负债合计 111,270,141.03 100,050,416.94 108,353,133.83 156,087,368.6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8,000,000.00 118,000,000.00 118,000,000.00 108,000,000.00
资本公积 66,534,441.94 66,534,441.94 66,534,441.94 334,150.79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9,023,475.19 9,023,475.19 2,417,655.10 10,927,712.63
未分配利润 127,773,214.27 81,211,276.66 21,758,895.81 96,036,541.88
股东权益合计 321,331,131.40 274,769,193.79 208,710,992.85 215,298,405.3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32,601,272.43 374,819,610.73 317,064,126.68 371,385,7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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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6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一、营业收入 209,341,885.82 361,570,903.33 315,407,146.25 398,935,476.20
减:营业成本 138,784,808.80 238,606,769.18 247,234,985.27 342,223,229.5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5,378.69 674,273.50 765,620.37 431,084.78
销售费用 2,932,794.93 5,278,327.33 4,293,881.05 5,673,896.24
管理费用 17,881,835.95 31,446,785.03 19,814,108.21 9,445,518.43
财务费用 1,867,486.23 2,830,727.30 5,272,839.18 2,360,666.57
资产减值损失-774,709.63 9,382,694.28 749,459.24 -941,823.2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48,334,290.85 73,351,326.71 37,276,252.93 39,742,903.87
加:营业外收入 6,708,017.69 3,751,756.77 1,014,672.08 2,768,946.72
减:营业外支出 200,000.00 177,109.23 264,544.08 90,5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 54,842,308.54 76,925,974.25 38,026,380.93 42,421,350.59
减:所得税费用 8,280,370.93 10,867,773.31 213,793.38 429,628.08
四、净利润 46,561,937.61 66,058,200.94 37,812,587.55 41,991,722.51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9 0.56 0.33 0.3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9 0.56 0.33 0.39
六、其他综合收益 2,964.96
七、综合收益总额 46,561,937.61 66,058,200.94 37,812,587.55 41,994,687.47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8,911,811.12 381,007,474.92 346,263,412.38 478,771,377.41
收到的税费返还 554,227.75 842,327.06 474,749.4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36,553.88 7,213,258.45 1,152,815.12 3,727,437.22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57现金流入小计 246,902,592.75 388,220,733.37 348,258,554.56 482,973,564.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6,589,979.27 240,071,316.10 240,698,119.60 406,676,861.9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044,463.25 24,959,612.07 20,068,364.42 17,189,034.9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617,903.78 22,155,409.85 23,489,780.14 6,509,349.4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64,444.10 9,999,105.48 8,843,626.40 7,979,714.12
现金流出小计 201,516,790.40 297,185,443.50 293,099,890.56 438,354,960.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385,802.35 91,035,289.87 55,158,664.00 44,618,603.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654,001.83 2,654,602.7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654,001.83 2,654,602.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8,589,300.71 21,163,871.23 9,282,243.92 10,812,473.57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38,589,300.71 21,163,871.23 9,282,243.92 10,812,473.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35,298.88 -21,163,871.23 -6,627,641.21 -10,812,473.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87,000,000.00 120,000,000.00 50,000,000.00 35,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0 110,000,000.00 30,0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87,000,000.00 170,000,000.00 175,000,000.00 65,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70,000,000.00 60,000,000.00 85,000,000.00 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81,068.82 1,155,763.98 63,346,791.88 1,186,706.2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0,632.52 150,951,709.22 73,211,143.47 78,679,487.35
现金流出小计 72,691,701.34 212,107,473.20 221,557,935.35 129,866,193.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08,298.66 -42,107,473.20 -46,557,935.35 -64,866,193.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758,802.13 27,763,945.44 1,973,087.44 -31,060,063.5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666,756.83 8,902,811.39 6,929,723.95 37,989,787.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425,558.96 36,666,756.83 8,902,811.39 6,929,723.95
二、审计意见类型
立信会计师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财务审计机构,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58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502 号”《审计报告》,认
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2007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0 年 1-6 月、2009 年度、2008 年度、200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期间,未进行资产剥离。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主体是华峰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59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60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61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期末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二)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账龄在 3 年以上且金额不属于重大的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的比例:100%。
3、其他
对于年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作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年末余额的一定比例(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62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应收款项按账龄段划分的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1-2 年 20% 20%2-3 年 30% 30%3 年以上 100% 100%
(三)存货的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63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机器设备 10 5% 9.5%
运输设备 5 5% 19%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5-10 5% 19%-9.5%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64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
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
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65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五)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66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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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7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每月月末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68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土地证
专利权 10 年预计受益期限
商标权 10 年预计受益期限
财务软件 5 年预计受益期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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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9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5、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八)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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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0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本公司目前无长期待摊费用
(九)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
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71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十)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方法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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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2
(十二)主要税项
1、主要税项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备注
增值税销售额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额 1%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额 3%
河道管理费应缴流转税额 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5%注 1、注 2
注 1: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1996]
018 号)有关规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公司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0631028JS050),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 2007 年。公司 2007 年度实际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注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有关规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0831000642),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 15%执行。
2、税收优惠
(1)经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务局第十税务所审批,公司 2007 年享受国产设
备投资抵免所得税金额为 6,906,846.05 元。
(2)经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务局第十税务所审批,公司 2008 年享受国产设
备投资抵免所得税金额为 5,935,649.08 元。
五、分部信息
(一)主营业务按业务类型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9,469.31 34,505.43 29,859.60 38,957.36
其他业务收入 1,464.88 1,651.66 1,681.12 936.19
营业成本 13,878.48 23,860.68 24,723.50 34,222.3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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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3单位:万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超纤贴面革 10,003.56 51.38% 18,340.44 53.15%
超纤基布 6,749.71 34.67% 11,870.19 34.40%
超纤绒面革 2,716.04 13.95% 4,294.81 12.45%
树脂----其他----合计 19,469.31 100.00% 34,505.43 100.00%
2008 年 2007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超纤贴面革 15,756.77 52.77% 14,598.34 37.47%
超纤基布 9,938.85 33.29% 6,493.81 16.67%
超纤绒面革 4,163.21 13.94% 3,302.63 8.48%
树脂-- 14,562.58 37.38%
其他 0.77 0.00%--
合计 29,859.60 100.00% 38,957.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超纤贴面革 7,154.74 54.88% 12,772.24 55.81%
超纤基布 4,301.90 33.00% 7,439.04 32.51%
超纤绒面革 1,579.46 12.12% 2,672.72 11.68%
树脂
其他
合计 13,036.10 100.00% 22,884.00 100.00%
2008 年 2007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超纤贴面革 12,682.23 53.66% 11,771.52 35.16%
超纤基布 8,070.71 34.15% 5,279.87 15.77%
超纤绒面革 2,880.59 12.19% 2,114.31 6.31%
树脂 14,316.05 42.76%
其他
合计 23,633.52 100.00% 33,481.76 100.00%
(二)主营业务按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区域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名称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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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国内 16,051.99 11,163.37 29,014.97 19,664.56
国外 3,417.32 1,872.72 5,490.46 3,219.43
合计 19,469.31 13,036.10 34,505.43 22,884.00
2008 年 2007 年地区名称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国内 25,833.09 20,574.19 35,956.95 31,283.93
国外 4,026.51 3,059.34 3,000.41 2,197.83
合计 29,859.60 23,633.52 38,957.36 33,481.76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收购兼并情形。
七、非经常性损益
(一)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并经立信会计师审核,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损失-,收益+)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307.69 - 55,852.16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8,288,215.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688,290.00 3,748,873.90 621,500.00 2,354,460.0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2,446,299.5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6,580.00 -174,226.36 72,775.84 323,986.7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注- 3,087,500.00 4,432,900.00 5,570,900.0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508,017.69 6,662,147.54 5,183,028.00 18,983,861.51
加:所得税影响金额(减少以“-”表示)-976,202.65 -999,322.14 -814,135.81 -1,617,921.94
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5,531,815.04 5,662,825.40 4,368,892.19 17,365,939.57
净利润 46,561,937.61 66,058,200.94 37,812,587.55 41,991,722.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1,030,122.57 60,395,375.54 33,443,695.36 24,625,78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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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5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报告期内,公司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占用关联方资金利息,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1、公司 2007 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较大,其主要原因为:
(1)2007 年公司适用税率为 33%,根据公司 2008 年 3 月 20 日完成的 2007
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和“金税减所备十所(2008)005 号”《备案确认书》,因
公司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 2007 年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务局第十税务所同意公司 2007 年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减少公司2007 年应纳所得税额 8,288,215.27 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将 2007 年度所得税减免金额计入 2007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是准确的,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2007 年冲回 2007 年底应付福利费余额 2,446,299.52 元,计入 2007 年
的管理费用,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3)2007 年公司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占用关联方资金利息 5,570,900.00 元,
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4)2007 年公司补贴收入 2,354,460.00 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2、2008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 2008 年补贴收入 621,500.00 元和 2008
年公司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占用关联方资金利息 4,432,900.00 元。
3、2009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 2009 年补贴收入 3,748,873.90 元和 2009
年公司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占用关联方资金利息 3,087,500.00 元。
4、2010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 2010 年 1-6 月补贴收入
6,688,290.00 元。
5、公司在 2007 年和 2008 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项目金额分别为 411,886.72 元和 336,594.92 元,具体形成
原因如下:
年份序号金额(元)具体形成原因
1 368,134.70 应付账款期限超过 3 年以上,结转为营业外收入 2007 年
2 10,496.00 由于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公司损失,原材料供应商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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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6予公司赔偿,相应结转营业外收入
3 33,256.02 供应商向公司提供少量原材料作为样品,未开具发票,公司暂估入账,不需支付,后结转营业外收入。
合计 411,886.72
1 313,523.59 应付账款期限超过 3 年以上,结转为营业外收入
2 10,329.97 接受捐赠等 2008 年
合计 323,853.56
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4,625,782.94 元、33,443,695.36 元、60,395,375.54 元及 41,030,122.57 元。除 2007
年以外,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公司净利润相比金额较小,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政府补助
本公司报告期各期享受的各项政府补助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技术中心建设专项拨款 600,000.00
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节能技改专项资金 621,500.00
扶持资金 6,309,000.00 2,756,700.00 1,162,460.00
科技发展基金 1,192,000.00
高新技术补贴 34,000.00
科技专项资金 375,000.00 480,000.00
新增固定资产专项补贴 136,000.00
清洁生产专项拨款 160,000.00
除尘改造补贴 120,000.00
发明专利奖 4,290.00 50,000.00
社会保险补贴 7,173.90
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奖 5,000.00
各项政府补贴合计 6,688,290.00 3,748,873.90 621,500.00 2,354,460.00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各项政府补贴合计 5,685,046.50 3,186,542.82 528,275.00 2,001,291.00
净利润 46,561,937.61 66,058,200.94 37,812,587.55 41,991,722.51
比例 12.21% 4.82% 1.40% 4.77%
本公司报告期各期享受的各项政府补助的金额及依据如下:
1、根据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8 月与金山区山阳镇上海金山嘴工业区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77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同签署的《合同书》及《合同书补充文件(一)》、上海山阳
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的《山阳镇企业扶持政策》,公司作为在金山嘴工业区内建办的新企业享受上海金山嘴工业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给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1 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财政 2006 年 11、
12 月份扶持资金 14.67 万元;公司于 2007 年 3 月 29 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
财政所拨入扶持资金 69.58 万元;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28 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山
阳镇财政所拨入扶持资金 31.10 万元。
2、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合同》以及上海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布 2006 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市区联动)名单并下达资助经费的通知》(沪科合(2006)第 028 号),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14 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科技发展基金 82 万元。
3、2007 年 6 月,公司研发“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荣获金山区 2005-2006
年度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并于 2007 年 6 月 12 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科技进步奖励 5 万元。
4、公司于 2007 年 9 月 29 日收到上海市技术委员会的科技发展基金 32.20
万元,2010 年 7 月 28 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证明“此经费为市财政科技补贴资金”。
5、根据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 年上海市(第二批)节能技改项
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沪经投(2008)497 号),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16 日和2008 年 12 月 31 日分别收到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财政所拨入节能技改专项资金各 20.5 万元,合计 41 万元。
6、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08 年度上海市节能技改项目专项
资金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沪经信投(2008)71 号)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24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财政所拨入节能技改专项资金 21.15 万元。
7、公司于 2009 年 1 月 19 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所发放的奖励款 3.4
万元。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78
8、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合同》以及上海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布 2006 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市区联动)名单并下达资助经费的通知》(沪科合(2006)第 028 号),公司于 2009 年 2 月 24 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地方配套的科技发展基金 30 万元。
9、根据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务局第十税务所和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审核通
过的《2008 年 9 月-12 月本市部分行业新增固定资产专项补贴申请/审核表(区县)》公司于 2009 年 2 月 26 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务局所拨入新增固定资产专项补贴 13.6 万元。
10、根据《金山区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改造验收单》验收小组意见,公司
于 2009 年 5 月 18 日收到金山区山阳镇拨入锅炉改造补贴款 12 万元。
11、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追加
划拨 2008 年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沪人社就(2008)16 号)相关规定,公司于 2009 年 6 月 22 日和 2009 年 10 月 28 日分别收到山阳镇劳动保障部门所拨入社会保险补贴 0.19 万元和 0.52 万元。
12、2009 年 6 月公司荣获 2007-2008 年度金山区发明专利奖,并于 2009 年
6 月 26 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发明专利奖励 5 万元。
13、2009 年 6 月公司荣获 2007-2008 年度金山区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并于
2009 年 6 月 26 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奖 0.5 万
元。
14、根据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8 月与金山区山阳镇上海金山嘴工业
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同签署的《合同书》及《合同书补充文件(一)》、上海山
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的《山阳镇企业扶持政策》,公司作为在金山嘴工业区内建办的新企业享受上海金山嘴工业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给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财政所拨入扶持资金 102.9 万元。
15、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合同》以及上海市科学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79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布 2006 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市区联动)名单并下达资助经费的通知》(沪科合(2006)第 028 号),公司于 2009 年 2 月 24 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第二笔科技发展基金补贴 18 万元。
16、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认定“LE-D201
光机”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投资》(沪高转(2006)第 011 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证书》,公司 2009 年享受上海市财政局拨入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由于同时享受上海市财政局财政补贴,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财政局要求公司返还前期已经享受部分扶持资金,公司于 2009 年11 月 30 日返还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财政所拨入扶持资金 114.3 万元。
17、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认定“LE-D201
光机”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投资》(沪高转(2006)第 011 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证书》,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1 日收到上海市财政局拨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 287.1 万元。
18、根据上海市推进清洁生产办公室文件《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示范项目责
任书》,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收到清洁生产专项资金 16 万元。
19、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关于印发《上海市第十五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沪经信技[2009]707 号),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3 日收到上海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所拨入技术中心建设专项补贴 60 万元。
20、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21 日收到山阳镇人民政府拨入专利项目奖 0.35 万
元,2010 年 8 月 2 日山阳镇政府确认“该笔系按照我镇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企业在专利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而给予鼓励的资金”。
21、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25 日收到上海市财政局拨入专利项目奖 0.079 万元。
22、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下达 2009 年政策引导类计划相关项目预算
的通知》(财教[2009 年]365 号),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上海市财政局拨入科技专项资金 17.5 万元。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0
23、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展计划处《关于申请 2010 年度上海市重
点新产品计划项目专项经费填写基本信息表的通知》,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8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拨入科技专项资金 20 万元。
24、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认定“LE-D201
光机”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投资》(沪高转(2006)第 011 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证书》,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收到上海市财政局拨入高新技术转化成果项目扶持资金 630.9 万元。
2007-2010年1-6月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35.45万元、
62.15 万元、374.89 万元和 568.50 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各项政府补贴占同期
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77%、1.40%、4.82%和 12.21%,比例较低,上述各项政
府补助并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将到期或不再享有,将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造成较小的影响,减少公司的净利润。
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流动比率 2.45 1.93 1.12 1.01
速动比率 1.83 1.36 0.52 0.3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占净资产的比率(%) 0.03 0.04 0.04 0.03
资产负债率(%) 25.72 26.69 34.17 42.03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2.72 2.33 1.77 1.99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93 7.02 10.60 11.73
存货周转率(次) 2.26 3.82 3.00 3.7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720.53 10,151.86 6,474.21 6,508.19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1利息保障倍数(倍) 33.87 30.74 8.62 22.4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4,656.19 6,605.82 3,781.26 4,199.17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4,103.01 6,039.54 3,344.37 2,462.5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股) 0.38 0.77 0.47 0.4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8 0.24 0.02 -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2 27.33 17.84 21.6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9 0.56 0.33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9 0.56 0.33 0.39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期末净资产×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本公司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以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2010 年 1-6 月
每股收益(元/股)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62% 0.39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77% 0.35 0.35
2009 年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2每股收益(元/股)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33% 0.56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98% 0.51 0.51
2008 年
每股收益(元/股)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84% 0.33 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7% 0.30 0.30
2007 年
每股收益(元/股)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61% 0.39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7% 0.23 0.23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3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
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九、资产评估情况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接受华峰有限的委托,以2008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华峰有限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2008年8月15日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
30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评估增减值增减值率(%)项目
A B C D=C-B E=D/B×100%流动资产 19,921.55 19,921.55 20,857.49 935.94 4.70
非流动资产 20,457.98 20,457.98 29,577.25 9,119.27 44.58
其中:固定资产 19,160.05 19,160.05 24,201.13 5,041.08 26.31
在建工程 228.81 228.81 232.46 3.65 1.60
工程物资 4.23 4.23 4.23 0.00 0.00
无形资产 991.70 991.70 5,066.25 4,074.55 410.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18 73.18 73.18 0.00 0.00
资产总计 40,379.53 40,379.53 50,434.74 10,055.21 24.90
流动负债 21,926.09 21,926.09 21,926.09 0.00 0.00
负债总计 21,926.09 21,926.09 21,926.09 0.00 0.00
净资产 18,453.44 18,453.44 28,508.65 10,055.21 54.49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4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453.44万元,评估价值为28,508.64万元,评估增值为10,055.21万元,
增值率为54.49%,其中:土地使用权和固定资产增值较大,土地使用权增值
4,074.55万元,原因为地价上升所致;固定资产增值5,041.08万元,主要原因为:
(1)建筑物评估增值2,494.88万元。随着人工费和材料费用的上升,房屋建筑物
重置成本上升。同时,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为40年-50年,大于企业的账面折旧年限20年,导致评估的成新率高于会计的成新率。(2)设备增值2,498.65万
元。部分设备价格上涨,同时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为10年-20年,大于企业的账面折旧年限10年,导致评估的成新率高于会计的成新率。(3)车辆评估增值
31.60万元。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为15年,大于企业的账面折旧年限5年,导
致评估的成新率高于会计的成新率。(4)电子设备评估增值15.95万元。评估采
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为5-12年,大于企业的账面折旧年限5-10年,导致评估的成新率高于会计的成新率。评估时,所有固定资产均正常使用,没有终止使用或提前处置计划。
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2008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固定资产评估增值5,041万元的具体原因是重置成本上升以及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大于企业的账面折旧年限。
十、历次验资情况
(一)2002 年 10 月,华峰有限设立时验资
根据上海常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年10月22日出具的“常会验字
(2002)第13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2年10月22日,华峰有限已收到
华峰集团、瑞安塑化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其中华峰集团出资人民币700万元,瑞安塑化出资人民币300万元。
(二)2003 年 8 月,华峰有限第一次增资时的验资
根据上海华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3年8月14日出具“华验字(2003)第
03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3年8月14日,华峰有限已经收到华峰集团及尤金焕等33名自然人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9,800万元,出资方式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5为货币资金,其中华峰集团出资人民币1,700万元,尤金焕等33名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民币8,1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0,800万元。
(三)2008 年 6 月,华峰有限第二次增资时的验资
根据上海华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6月17日出具“华验字(2008)第
02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年6月17日,华峰有限已经收到王克亮等6名自然人股东缴纳的新增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其中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1,800万元。
(四)2008 年 9 月,华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验资
根据立信会计师2008年9月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23692号”《验资
报告》验证,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司折股方案,华峰有限以截至2008年6月30日经立信会计师“信会师报字(2008)第23691号”《审计报告》审定后的
账面净资产184,534,441.94元按照1.56385:1的比例折合股份公司的股份11,800.00
万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66,534,441.94元转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
司。
十一、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二、承诺事项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中有2,003,596.87元为信用证保证
金。
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有原值为79,864,741.06元、净值为57,798,901.87
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以及原值为9,165,650.01元、净值为7,941,578.75元的土地使用
权为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签订的自2009年3月3日至2012年3月3日不高于1.5亿元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截止2009年12月31日,
在该抵押合同项下,公司获得6,500万元短期借款和1,200万元长期借款。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6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0年7月9日,公司参与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并竞得金山工业园区(山阳)CB_20080300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成交总价为3,913万元。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本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境内创业板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4,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共同享有。
十五、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1)资产规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图所示:
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35,00040,00045,000万元流动资产 24,145.56 19,152.46 12,111.31 15,824.10
非流动资产 19,114.57 18,329.50 19,595.10 21,314.48
资产总额 43,260.13 37,481.96 31,706.41 37,138.58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7,138.58万元、31,706.41万元、37,48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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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7万元和43,260.13万元,其中:
2008年末公司的资产总额比2007年末减少5,432.16万元,同比下降14.63%,
主要原因是:2008年公司盘活库存,消化了2007年底的大部分库存,同时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第4季度公司减少了原材料采购,减少库存总量,另一方面随着2008年4季度石油价格下跌,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导致期末存货的账面余额下降3,541.89万元,固定资产由于折旧因素下降1,392.69万元,
从而导致公司资产总额下降4,934.58万元。
2009年末公司的资产总额比2008年末增长5,775.55万元,同比增长18.22%,
主要原因是:2009年公司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2,970.29万元;公司2009年经营性现金流增加,同时2009年12月份公司增加银行
贷款2,000万元,导致货币资金增加2,776.40万元;2009年末公司增加了原材料采
购,导致预付账款增加2,115.82万元;上述原因导致流动资产增加7,862.51万元。
固定资产由于折旧及减值因素下降2,154.83万元。上述原因导致公司2009年末资
产总额增加5,707.68万元。
2010年6月末公司的资产总额比2009年末增长5,778.17万元,同比增长
15.42%,主要原因是:公司2010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充沛,同时银行贷款增加1,700万元以及开具信用证保证金增加200.36
万元,导致货币资金增加2,175.88万元;2010年上半年公司注重货款回收且票据
结算增多,导致应收票据增加3,006.50万元,同时应收账款减少2,672.68万元;2010
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拍卖拍得“沪房地金(2001)第07385号”土地使用权,预付
土地款1,041.00万元,同时增加设备预付款,导致期末预付款增加1,571.81万元;
上述原因导致流动资产增加4,993.09万元。2010年上半年新增300万平方米/年超
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技术改造项目已启动,厂房扩建和生产线改造导致在建工程增加806.80万元。上述原因导致公司2010年6月末资产总额增加5,778.17万元。
公司为继续保持技术优势、扩大生产能力、提高盈利水平,自筹资金建设新增300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技术改造项目2010年12月达产,并自筹资金建设新增360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基布扩建项目,在此基础上规划建设600万平方米/年定岛复合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一期为300万平方米),未来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8几年公司将呈现资产规模扩张,尤其是固定资产规模扩张的局面。
(2)资产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42.61%、38.20%、51.10%
和55.81%,这一资产结构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基本相适应。2008
年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8.20%,明显低于报告期各期末的水
平,主要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第4季度主要化工原材料价格下跌,期末存货余额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所致。
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项目为货币资金、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均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资产。报告期内,流动资产的增减变动是导致资产总额变化的主要原因。公司非流动性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电子设备及运输工具等,无形资产为公司生产经营必需的土地使用权、财务软件等。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0.6.30 2009.12.31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5,842.56 24.20% 3,666.68 19.14%
应收票据 3,449.11 14.28% 442.61 2.31%
应收账款 3,696.62 15.31% 6,369.30 33.26%
预付款项 4,456.79 18.46% 2,884.99 15.06%
其他应收款 568.47 2.35% 129.45 0.68%
存货 6,132.02 25.40% 5,659.44 29.55%
合计 24,145.56 100.00% 19,152.46 100.00%
2008.12.31 2007.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890.28 7.35% 692.97 4.38%
应收票据 445.00 3.67% 1,255.98 7.94%
应收账款 3,399.01 28.06% 2,245.18 14.19%
预付款项 769.17 6.35% 1,552.46 9.81%
其他应收款 136.89 1.13% 64.65 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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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9存货 6,470.96 53.43% 10,012.85 63.28%
合计 12,111.31 100.00% 15,824.10 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库存现金 1.99 2.31 3.40 1.96
银行存款 5,640.21 3,664.37 886.88 691.01
其他货币资金 200.36 ---
合计 5,842.56 3,666.68 890.28 692.97
公司2009年末货币资金较多,主要是银行存款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09年末银行存款比2008年末增加2,777.49万元,增长313.18%,主要原因是2009年公
司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幅上升,2009年经营性现金净流入9,103.53万元,同比增加3,587.66万元,同时2009年12月份公司增加贷款2,000万
元。
公司2010年6月末货币资金比2009年末增加2,175.88万元,增长59.34%,主要
原因是公司2010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加快货款回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充沛,同时公司2010年上半年公司增加银行贷款1,700万元。此外,2010年上半年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不再通过华峰进出口代理进口,自行进口部分所需原材料,而进口主要采用信用证方式向国外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信用证保证金增加200.36万元,导致其他货币资金增加200.36万元。
(2)应收票据
2007年末、2008年末、2009年末和2010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255.98万元、445.00万元、442.61万元和3,449.11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
其中:2008年末应收票据比2007年末减少810.98万元,同比减少64.57%,降幅较
大,其主要原因是:2008年超纤合成革系列产品生产和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资金需求量大,当期贴现、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较多,导致2008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小。2010年6月末应收票据比2009年末增加3,006.50万元,同比增长
679.27%,主要原因是:2010年上半年公司加快货款回收,且更多的采用银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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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0兑汇票结算,未到期且未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较大。
2010年6月末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40,394,870.00元,余额前
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票单位出票日期到期日金额
安安(中国)有限公司 2010-05-14 2010-11-14 200.00
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2010-06-04 2010-12-04 200.00
石狮龙祥制革有限公司 2010-06-01 2010-12-01 120.00
湖州新州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010-04-08 2010-10-08 111.00
安安(中国)有限公司 2010-03-23 2010-09-23 100.00
(3)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管理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加强,生产与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逐步完善了信用管理制度,在信用政策上采取较为稳健的方式,加强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对于国内客户,公司一般给予客户 1-3 个月付款期,同时结合客户的采购情况、信誉度、市场影响力等进行综合考虑,对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优质客户的回款期限适当延长;对于国外客户,销售主要采取电汇和信用证的方式结算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应收账款催款制度。公司营销部负责应收账款催收和监管,对应收账款呆账、坏账承担直接责任,公司营销部定期(每月月底)与客户对账,遵照赊销管理规定履行催款程序,及时回笼资金,对逾期 60 天以上的应收外汇账款和账龄 180 天以上的应收国内账款重点进行监控,并落实清理和催收措施,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为应收账款管理提供全面的数据和技术支持,同时定期通过与所有销售客户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核对往来款项,建立对账档案,确保收到的款项按时入账。
②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6.30 2009.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 年以内 3,766.10 96.06% 6,615.85 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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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1—2 年 119.42 3.05% 105.30 1.57%
2—3 年 33.26 0.85% - -
3 年以上 1.80 0.05% 1.80 0.03%
账面余额合计 3,920.58 100.00% 6,722.95 100.00%
坏账准备 223.96 5.71% 353.65 5.26%
账面净额合计 3,696.62 94.29% 6,369.30 94.74%
2008.12.31 2007.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 年以内 3,555.07 99.17% 2,335.61 98.61%
1—2 年 9.23 0.26% 32.91 1.39%
2—3 年 20.45 0.57% 0.03 -
3 年以上----账面余额合计 3,584.74 100.00% 2,368.56 100.00%
坏账准备 185.73 5.18% 123.37 5.21%
账面净额合计 3,399.01 94.82% 2,245.19 94.7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期以内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均在95%以上,一年期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小。截至201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920.58万元,其中信用期内(90天以内)的应收账款3,050.06万元,占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77.80%,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发生坏账的可能性
很小。
③应收账款集中度分析
截至201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占总额比例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比例(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注 1 1,250.49 31.90% 69.40 5-20%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注 2
1.80 0.05% 1.80 100%
(3)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注 3 2,668.29 68.05% 152.76 5-30%
合计 3,920.58 100.00% 223.96
注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注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指三年以上应收款项(扣除已包括在范围“(1)”的明细);
注 3: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除已包括在范围“(1)、(2)”以外的明细。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前5名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占期末应收账款总额的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92
31.89%,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2010年6月末,公司前5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比例
1 德成(广州)合成革有限公司 476.48 12.15%
2 安安(中国)有限公司 270.09 6.89%
3 广州市海岛皮革有限公司 208.12 5.31%
4 福建省晋江市中南皮革贸易有限公司 154.21 3.93%
5 欧秉松 141.60 3.61%
合计 1,250.49 31.89%
公司前5名应收账款客户均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客户回款正常,资信良好,总体来看,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④信用期分析
A.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信用期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6.30 2009.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信用期内 3,050.06 77.80% 5,571.58 82.87%
信用期外 870.52 22.20% 1,151.37 17.13%
合 计 3,920.58 100.00% 6,722.95 100.00%
2008.12.31 2007.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信用期内 3,162.21 88.21% 1,995.08 84.23%
信用期外 422.53 11.79% 373.48 15.77%
合 计 3,584.74 100.00% 2,368.56 100.00%
注:公司在客户收到货物后开始计算付款期限,付款期到后付清合同规定款项。
B.报告期内本公司位列前10 名的应收账款客户及其对应的信用期、款项性质、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如下:
2010年6月30日前10名客户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主要债权人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信用期信用期内信用期外截至 8 月 15 日收回情况
德成(广州)合成革有限公司 4,764,757.54 12.15% 120 天 4,764,757.54 4,300,000.00
安安(中国)有限公司 2,700,852.89 6.89% 60 天 2,700,852.89 2,700,852.89
广州市海岛皮革有限公司 2,081,167.20 5.31% 90 天 2,081,1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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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3福建省晋江市中南皮革贸易有限公司 1,542,125.60 3.93% 90 天 1,542,125.60 1,450,000.00
欧秉松 1,416,024.39 3.61% 90 天 140,815.00 1,275,209.39 100,000.00
佛山市顺德区雄仕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1,360,582.80 3.47% 90 天 1,360,582.80 700,000.00
晋江市鸿保鞋材贸易有限公司 1,340,571.70 3.42% 90 天 1,181,787.10 158,784.60 100,000.00
泉州万华世旺超纤有限责任公司 1,253,956.50 3.20% 90 天 412,619.50 841,337.00
石狮龙祥制革有限公司 1,214,329.86 3.10% 90 天 1,214,329.86 300,000.00
泉州市铭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1,200,268.80 3.06% 90 天 1,200,268.80
合计 18,874,637.28 48.14% 15,399,037.49 3,475,599.79 9,650,852.89
2009年12月31日前10名客户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主要债权人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信用期信用期内信用期外截止春节所在月的月末收回情况泉州万华世旺超纤有限责任公司(注) 4,973,341.35 7.40% 90 天 4,973,341.35 25,413.35
福建省晋江市翔大工贸有限公司 4,554,020.75 6.77% 30 天 4,554,020.75 4,554,020.75
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4,401,718.94 6.55% 120 天 4,401,718.94 4,401,718.94
福建兰峰制革有限公司 3,915,173.00 5.82% 90 天 3,915,173.00 3,915,173.00
晋江市鸿保鞋材贸易有限公司 2,714,558.30 4.04% 90 天 1,824,512.10 890,046.20 1,300,000.00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2,480,952.50 3.69% 60 天 2,475,640.00 5,312.50 1,527,000.00
昆山元峰合成革有限公司 2,338,689.00 3.48% 120 天 2,072,385.00 266,304.00 2,338,689.00
欧秉松 2,310,693.74 3.44% 90 天 140,530.20 2,170,163.54 126,640.00
广州市海岛皮革有限公司 2,305,270.60 3.43% 90 天 2,305,270.60 1,405,000.00
石狮龙祥制革有限公司 1,941,713.86 2.89% 60 天 1,941,713.86 1,525,000.00
合计 31,936,132.04 47.51% 28,604,305.80 3,331,826.24 21,118,655.04
注:发行人2009年末应收泉州万华世旺超纤有限责任公司4,973,341.35元,其中
4,947,928.00元已由泉州万华世旺超纤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向公司开具单号为
25415005090022和25415005090041的信用证,以上信用证已于2010年4月份收款,其余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9425,413.35元已于2010年春节前收回。
2008年12月31日前10名客户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主要债权人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信用期信用期内信用期外截止春节所在月的月末收回情况亚泰制革有限公司 5,129,712.00 14.31% 60 天 5,129,712.00 5,129,712.00
泉州万华世旺超纤有限责任公司 4,707,416.30 13.13% 120 天 4,707,416.30 400,000.00
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481,168.12 6.92% 90 天 2,481,168.12 2,481,168.12
昆山元峰合成革有限公司 1,980,893.50 5.53% 90 天 1,980,893.50 1,414,792.50
德成(广州)合成革有限公司 1,765,980.35 4.93% 90 天 1,765,980.35 1,765,980.35
晋江市鸿保鞋材贸易有限公司 1,690,260.20 4.72% 90 天 869,280.90 820,979.30 1,514,160.00
王志刚 1,208,251.00 3.37% 90 天 1,208,251.00
Lorenzi & c.snc 994,082.05 2.77% 60 天 994,082.05 994,082.05
梁伟波 885,271.50 2.47% 90 天 885,271.50
迪尔国际 731,152.02 2.04% 30 天 731,152.02 731,152.02
合计 21,574,187.04 60.18% 20,753,207.74 820,979.30 14,431,047.04
2007年12月31日前10名客户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主要债权人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信用期信用期内信用期外截止春节所在月的月末收回情况晋江市鸿保鞋材贸易有限公司 4,081,487.10 17.23% 120 天 3,239,372.30 842,114.80 3,900,000.00
泉州华润世旺超纤有限责任公司 1,739,238.53 7.34% 90 天 1,739,238.53 0.00 1,300,000.00
石狮龙祥制革有限公司 1,695,068.95 7.16% 60 天 1,612,928.00 82,140.95 1,152,466.00
烟台万华华意聚氨酯制品有限公司 1,438,095.80 6.07% 60 天 1,438,095.80 0.00 1,438,095.80
德成(广州)合成革有限公司 1,379,633.50 5.82% 90 天 1,379,633.50 0.00 1,030,788.00
东莞市万华皮革有限公司 1,142,302.32 4.82% 60 天 1,142,302.32 0.00 1,142,302.32
龙口科特乐经贸有限公司 777,466.70 3.28% 60 天 0.00 777,466.70 0.00
广州市海岛皮革有限公司 703,746.00 2.97% 60 天 703,746.00 0.00 494,952.00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 666,264.00 2.81% 90 天 653,484.00 12,780.00 588,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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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5限公司
HYUN IL CO,LTD. 651,720.61 2.75% 60 天 651,720.61 0.00 651,720.61
合计 14,275,023.51 60.25% 12,560,521.06 1,714,502.45 11,698,678.73
⑤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2010.6.30 2009.12.31 项目金额增幅金额增幅
应收账款余额 3,920.58 -41.68% 6,722.95 87.54%
营业收入 20,934.19 -42.10% 36,157.09 14.64%
占营业收入比重 18.73%- 18.59%-
2008.12.31 2007.12.31 项目金额增幅金额增幅
应收账款余额 3,584.74 51.35% 2,368.56 -
营业收入 31,540.71 -20.94% 39,893.55 -
占营业收入比重 11.37%- 5.94%-
200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比 2007 年末增加 1,216.18 万元,同比增长
51.35%,而同期营业收入达到 31,540.71 万元,同比降低 20.94%,期末应收账款
净额与 2008 年营业收入相比呈现反向变化,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原因是:
一是 2007 年公司除了从事超纤合成革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还从事革用树脂的对外销售,为了集中精力发展超细纤维合成革业务、避免与华峰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从 2007 年 11 月开始不再从事树脂的对外销售,生产革用树脂仅供自用,2007 年末与树脂销售相关应收账款基本全部收回,导致200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小;二是 2008 年公司没有革用树脂的对外销售业务,专注于超纤合成革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08 年公司超纤合成革系列产品销售收入比 2007 年增加 5,464.05 万元,同时受 2008 下半年全球金融危机的
影响,公司下游客户付款周期有所延长,导致 2008 年应收账款增加。
200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6,722.95 万元,比 2008 年末增加 3,138.20 万
元,同比增长 87.54%,同期营业收入达到 36,157.09 万元,同比增长 14.64%,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原因是:一是 2009 年下半年超纤革市场行情进一步转好,公司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尤其是 2009 年四季度销售规模的扩大,导致正常信用期内的应收帐款相应增加。2009 年度销售收入较2008 年度增加 4,645.83 万元,其中:2009 年第 4 季度实现销售收入 10,327.50
万元,较 2008 年第 4 季度实现的销售收入 8,091.03 万元增长了 2,236.47 万元,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96该部分款项的信用期为 1-3 月,大部分款项在 2010 年 1-2 月收回,导致 2009年末应收账款有所增加。二是 2009 年度客户数量进一步增加,导致 2009 年末应收账款增加。随着 2009 年国内超纤合成革市场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市场知名度的进一步提高,公司抓住市场发展的机遇,加大销售力度,大力开拓国内市场。2009 年公司新增内销客户 118 家,很大一批新客户的销售增量体现在第四季度,根据公司的信用政策,相应地增加了期末应收账款。该部分应收账款绝大部分均已在 2010 年 6 月 30 日前收回。三是公司适当延长了一些客户的信用期。为了更好地占领市场,对优质客户进行适当的扶持;同时,很大一部分客户有春节前付款的习惯,导致 2009 年末信用期外应收账款有一定的增长。四是截止 2010 年 8 月 15 日,2009 年末的应收账款已收回 6,133.11 万元。
201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3,920.58 万元,比 2009 年末降低 2,802.37
万元,同比降低 41.68%,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0 年第二季度开始,加强应收款
催收力度,并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2010 年 6 月 30 日应收票据余额较 2009年年末增加 3,006.50 万元。
总体来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
2009 年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较快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和客户数量的增加,且主要客户的销售款项在期后均已收回。
⑥ 2009 年主要新增客户的具体名称及对其销售产品的名称、单价、销售金额
随着超纤市场的进一步好转以及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2009 年度新增客户数量较大,达到 327 家,新增客户产生的销售收入为 92,754,124.13 元,较为
分散。新增客户较多的主要原因为在下游行业快速发展的拉动下,消费升级,下游行业加速向中国转移,超细纤维 PU 革进口减少,国内超细纤维 PU 革的用量较上年增长 56.98%。
公司 2009 年销售金额前 10 名的新增主要客户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09 年
主要新增客户客户性质产品名称平均单价金额
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
晋江凯利商贸有经销商超纤贴面革 62.81 9,818,110.86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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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7限公司超纤基布 50.04 29,723.07 0.01%
超纤基布 45.81 8,211,169.26 2.27%福建兰峰制革有
限公司直接用户树脂 14,861.54 0.00%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有限公司直接用户绝缘漆 4,829,788.46 1.34%
超纤基布 43.71 1,293,990.75 0.36%YUNJI TRADING
CO., LTD 经销商超纤贴面革 57.36 3,535,705.42 0.98%
超纤贴面革 46.79 4,256,428.00 1.18%
超纤绒面革 88.48 47,732.48 0.01%欧秉松经销商
废料\残料 204,085.47 0.06%
泉州市铭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直接用户超纤贴面革 62.09 2,504,503.24 0.69%
超纤贴面革 55.69 881,379.66 0.24%
超纤基布 40.98 1,010,848.73 0.28%福建省鸿佳鞋材发展有限公司直接用户超纤绒面革 69.12 220,932.13 0.06%
福州市永盛制衣有限公司直接用户超纤基布 51.24 1,880,341.90 0.52%
福清隆盛制衣有限公司直接用户超纤基布 55.60 1,623,931.61 0.45%
超纤绒面革 65.86 37,308.53 0.01%TECNO GI
PLAST 直接用户超纤贴面革 54.85 1,345,627.89 0.37%
合计 41,746,469.00 11.55%
新增客户 2009 年度销售额
92,754,124.13
比重 45.01%
上述新增客户 2009 年度应收账款余额及 2010 年 1-6 月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主要新增客户
2009 年 12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
占 2009 年 12月 31 日应收款总额比例
2009 年
销售额
2010 年 1-6月销售额
晋江凯利商贸有限公司 1,821,965.70 2.71% 9,847,833.93 2,230,828.29
福建兰峰制革有限公司 3,915,173.00 5.82% 8,226,030.80 5,780,241.03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2,480,952.50 3.69% 4,829,788.46 702,307.69
YUNJI TRADING CO.,
LTD 0.00 --- 4,829,696.17
欧秉松 2,310,693.74 3.44% 4,508,245.95 121,850.98
泉州市铭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1,000,268.80 1.49% 2,504,503.24 170,940.17
福建省鸿佳鞋材发展有限公司 822,397.80 1.22% 2,113,160.52
福州市永盛制衣有限公 0.00 --- 1,880,341.90 1,111,111.11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98主要新增客户
2009 年 12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
占 2009 年 12月 31 日应收款总额比例
2009 年
销售额
2010 年 1-6月销售额

福清隆盛制衣有限公司 0.00 --- 1,623,931.61 512,820.51
TECNO GI PLAST 0.00 --- 1,382,936.42 2,078,398.33
合计 12,351,451.54 18.37% 41,746,469.00 12,708,498.11
公司新增客户较多,主要为直接用户,产品销售价格与其他客户基本一致,上述新增客户产生的应收账款在 2010 年 1-6 月已大部分收回。同时,公司对上述新增客户中的大部分客户在 2010 年 1-6 月继续保持了良好的销售势头。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增加与发行人的销售规模的增长、客户数量的增加相匹配,与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相吻合,应收账款余额正常,不存在大额坏账。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6.30 2009.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 年以内 4,456.79 100.00% 2,881.36 99.87%
1—2 年-- 3.63 0.13%
合计 4,456.79 100.00% 2,884.99 100.00%
2008.12.31 2007.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 年以内 769.17 100.00% 1,552.46 100.00%
1—2 年----合计 769.17 100.00% 1,552.46 100.00%
2008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 2007 年末下降 50.45%,主要原因是公司为应付
2008 年下半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相应减少原材料采购储备,导致 2008 年末预付账款下降。
2009年末,公司预付账款较 2008年末增加 2,115.82万元,同比增长 275.08%,
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土地预付款。公司 2009 年预付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财政事务中心土地预付款 800 万元,主要用于获取募投资金项目建设用地;二是增加原材料和煤炭的采购。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转暖,2009 年下半年公司所需的主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99要原材料价格开始了稳定上涨,至 2009 年末尼龙 6 和聚乙烯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已经恢复到金融危机前历史高点,公司主要能源煤的价格伴随经济回暖亦步入上升通道,公司综合考虑了 2010 年总体生产和销售计划,扩大化工原材料和煤炭的采购储备,增加了预付款项。
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金额未结算原因
上海金山嘴工业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041.00 预付土地款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财经事务中心 800.00 预付土地前期款
上海信恒化纤销售有限公司 496.00 预付货款
烟台东洁环保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408.00 预付设备款
无锡市祥贝科贸有限公司 240.00 预付货款
合计 2,985.00
上述预付款均在 1 年以内,为本公司的非关联方。2010 年 6 月末,公司预付账款较 2009 年末增加 1,571.80 万元,增长 54.48%,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土
地、房屋预付款。2010 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拍卖拍得“沪房地金(2001)第 07385
号”土地使用权,预付土地、房屋款 1,041.00 万元,主要用于自筹资金建设新增
360 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基布扩建项目的建设用地;二是增加设备预付款。公司2010 年上半年开始新建 DMF 和甲苯回收装置,促进节能降耗,向烟台东洁环保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预付 DMF 和甲苯回收装置设备款 408.00 万元。
(5)存货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的销售计划和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其中:常规产品根据以往订单数量进行库存储备,合理保持一定数量的储备,尤其是超纤基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6.30 2009.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 2,700.12 42.90% 2,343.14 39.00%
在产品 1,014.25 16.12% 1,089.47 18.13%
库存商品 2,439.74 38.76% 2,421.24 40.30%
周转材料 139.67 2.22% 154.92 2.58%
委托加工物资 0.00 0.00% 0.00 0.00%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00合计 6,293.78 100.00% 6,008.77 100.00%
2008.12.31 2007.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 1,521.47 23.51% 2,749.91 27.46%
在产品 789.65 12.20% 897.54 8.96%
库存商品 4,012.84 62.01% 6,263.91 62.56%
周转材料 122.57 1.89% 101.50 1.01%
委托加工物资 24.44 0.38% 0.00 0.00%
合计 6,470.96 100.00% 10,012.85 100.00%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分别为 10,012.85 万元、6,470.96 万元、6,008.77 万元和 6,293.78 万元,
2007 年-2009 年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10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余额比 2009 年末略有上升,存货周转速度良好,公司存货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6.30 2009.12.31 项目金额增量增幅金额增量增幅
原材料 2,700.12 356.98 15.24% 2,343.14 821.67 54.01%
在产品 1,014.25 -75.22 -6.90% 1,089.47 299.82 37.97%
库存商品 2,439.74 18.50 0.76% 2,421.24 -1,591.60 -39.66%
周转材料 139.67 -15.25 -9.84% 154.92 32.35 26.39%
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合计 6,293.78 285.01 4.74% 6,008.77 -462.19 -7.14%
2008.12.31 2007.12.31 项目金额增量增幅金额增量增幅
原材料 1,521.47 -1,228.44 -44.67% 2,749.91 --
在产品 789.65 -107.89 -12.02% 897.54 --
库存商品 4,012.84 -2,251.07 -35.94% 6,263.91 --
周转材料 122.57 21.07 20.76% 101.5 --
委托加工物资 24.44 24.44 - 0 --
合计 6,470.96 -3,541.89 -35.37% 10,012.85 --
2008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比 2007 年末下降 3,541.89 万元,同比下降 35.37%,
主要由于原材料储备和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下降 1,228.44 万元、2,251.07 万元,具
体原因如下:
①原材料变动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012007 年末和 2008 年末公司原材料构成情况如下:
2008.12.31 2007.12.31
项目数量
(万公斤)
单价
(元/公斤)金额
(万元)数量
(万公斤)单价
(元/公斤)
金额
(万元)原材料 1,521.47 2,749.91
其中:尼龙 5.32 10.62 56.49 11.63 21.69 252.13
聚乙烯 16.21 10.88 176.35 45.84 12.64 579.62
MDI 2.17 14.57 31.62 4.98 22.82 113.69
溶剂 64.16 4.63 296.92 143.84 5.55 798.05
小计 87.86 561.38 206.29 1743.49
2007 年末和 2008 年末公司原材料变动情况如下:
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变动情况
项目数量变化
(万公斤)
数量
变化幅度单价变化
(元/公斤)单价
变化幅度金额变化
(万元)
金额
变化幅度原材料-1,228.44 -44.67%
其中:尼龙-6.31 -54.26%-11.07 -51.02%-195.64 -77.59%
聚乙烯-29.63 -64.64%-1.76 -13.95%-403.27 -69.57%
MDI -2.81 -56.39%-8.27 -36.22%-82.07 -72.19%
溶剂-79.68 -55.40%-0.92 -16.59%-501.13 -62.79%
小计-118.43 -1,182.11
公司 2008年末原材料存货余额比 2007年末下降 1,228.44万元,主要是尼龙、
聚乙烯、MDI 和溶剂等原材料的存货余额比 2007 年末下降 1,182.11 万元。2008
年下半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石油价格迅速下跌,与石油化工行业密切相关的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因原材料价格下跌,未来价格走势不明朗,同时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明朗,公司在 2008 年 4 季度降低原材料储备,导致 2008 年末原材料的库存数量出现大幅下降。
②库存商品变动情况
2007 年末和 2008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构成情况如下:
2008.12.31 2007.12.31
项目数量
(万米)
单位成本(元/米)金额
(万元)数量
(万米)单位成本
(元/米)
金额
(万元)库存商品 4,012.84 6,263.91
其中:超纤基布 63.52 34.69 2,203.74 97.71 39.94 3,902.22
超纤绒面革 17.47 36.66 640.47 27.8 42.69 1,186.83
小计 80.99 2,844.21 125.51 5,0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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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2007 年末和 2008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变动情况如下:
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变动情况
项目数量
(万米)
数量
变动幅度单位成本(元/米)单位成本变动幅度金额
(万元)
金额
变动幅度库存商品-2,251.07 -35.94%
其中:超纤基布-34.19 -34.99%-5.25 -13.14%-1,698.48 -43.53%
超纤绒面革-10.33 -37.16%-6.03 -14.13%-546.36 -46.04%
小计-44.52 -2,244.84
公司 2008 年末库存商品存货余额比 2007 年末下降 2,251.07 万元,主要是超
纤基布、超纤绒面革等库存商品的存货余额比 2007 年末下降 2,244.84 万元。2008
年下半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所需的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下跌,相应的公司 2008 年末库存商品单位成本有所下降;2002 年至 2008 年,国内超纤革市场需求以年均不低于 30%的速度快速增长,因此公司在 2008 年以前均保留较多储备库存以应对未来销售市场增长的需要。2007 年末库存的超纤基布和超纤绒面革有 125.51 万米,其中有订单的数量为 20 万米;有意向订单的数量为 55 万
米(此意向订单是利用淡季为客户备货),其中温州亚泰制革有限公司意向订货10 万米,外贸出口意向订单 15 万米,福建翔大工贸有限公司常规运动鞋革基布意向订单 20 万米;其他 50 余万米为储备库存。但 2008 年下半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公司对未来业务的增长没有很大的把握,从降低风险角度出发,减少了 2008 年末库存商品储备。2008 年末库存的超纤基布和超纤绒面革有 80.99
万米,其中有订单的数量为 25 万米;有意向订单的数量为 40 万米,其中温州亚泰制革有限公司意向订单 10 万米,外贸出口意向订单 10 万米,福建翔大工贸有限公司常规运动鞋革基布意向订单 20 万米;其他 15 万米为储备库存。
综上所述,由于主要原材料在 2008 年末大幅降价,导致单位成本下降,同时 2008 年末金融危机使得 2009 年业务增长态势不明朗,发行人相应下降了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储备数量;两者相结合,导致发行人 2008 年末存货余额比 2007年末有较大幅度下降。
公司 2009 年末存货余额比 2008 年末下降 462.19 万元,下降幅度为-7.14%,
主要是原材料余额增加 821.67 万元、库存商品余额减少 1,591.60 万元、在产品
增加 299.82 万元。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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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①原材料变动情况
2009.12.31 2008.12.31
项目数量
(万公斤)
单价
(元/公斤)金额
(万元)数量
(万公斤)单价
(元/公斤)
金额
(万元)原材料 2,343.14 1,521.47
其中:溶剂 94.56 4.65 439.72 64.16 4.63 296.92
绝缘漆材料 28.05 11.77 330.16
绝缘漆半成品 28.15 12.51 352.26
其他 31.89 23.13 737.77 28.72 23.88 685.85
小计 182.65 1,859.91 92.88 982.77
2008 年末和 2009 年末公司原材料变动情况如下:
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变动情况
项目数量变化
(万公斤)
数量
变化幅度单价变化
(元/公斤)单价
变化幅度金额变化
(万元)
金额
变化幅度
原材料 821.67 54.01%
其中:溶剂 30.40 47.39% 0.02 0.48% 142.80 48.09%
绝缘漆材料 28.05 100.00% 330.16 100.00%
绝缘漆半成品 28.15 100.00% 352.26 100.00%
其他 3.17 11.05%-0.75 -3.13% 51.92 7.57%
小计 89.78 877.13
公司 2009 年末原材料存货余额比 2008 年末增加 821.67 万元,主要是公司
在 2009 年在试生产绝缘漆,因此 2009 年末有较多绝缘漆材料和绝缘漆半成品,导致 2009 年末原材料余额较 2008 年末有较大增长。
②库存商品变动情况
2008 年末和 2009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构成情况如下:
2009.12.31 2008.12.31
项目数量
(万米)
单位成本(元/米)金额
(万元)数量
(万米)单位成本
(元/米)
金额
(万元)库存商品 2,421.24 4,012.84
其中:超纤基布 35.75 28.81 1,029.88 63.52 34.69 2,203.74
超纤绒面革 8.47 29.15 246.94 17.47 36.66 640.47
小计 44.22 1,276.82 80.99 2,844.21
2008 年末和 2009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变动情况如下:
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变动情况
项目数量
(万米)
数量
变动幅度单位成本(元/米)单位成本变动幅度金额
(万元)
金额
变动幅度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04库存商品-1,591.60 -39.66%
其中:超纤基布-27.77 -43.72%-5.89 -16.97%-1,173.86 -53.27%
超纤绒面革-9 -51.52%-7.51 -20.48%-393.53 -61.44%
小计-36.77 -1,567.39
公司 2009 年末库存商品存货余额比 2008 年末下降 1,591.60 万元,主要是超
纤基布、超纤绒面革等库存商品的存货余额比 2007 年末下降 1,567.39 万元。2009
年上半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所需的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导致公司 2009 年超纤革产品的生产成本下降较大,发行人 2009 年末库存商品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受金融危机影响,发行人 2009 年上半年的销售额与 2008 年同期相比几乎没有增长,但金融危机同时使得人们的产品消费价格预期普遍下降,超细纤维合成革类产品因为成本较低对真皮皮革产品形成强烈的替代效应。从 2009 年下半年开始,超纤革销售行情转好,发行人 2009 年下半年销售收入较 2008 年同期相比增长了 25%,加快了库存商品的周转速度,减少了库存商品的储备量。2009年末发行人库存的超纤基布和超纤绒面革有 40.22 万米,均为订单库存。
综上所述,由于 2009 年原材料价格比 2008 年出现大幅下跌,导致公司 2009年末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同时由于 2009 年下半年市场情况好转,库存商品周转速度加快,订单供不应求,大幅度减少了库存商品储备,导致发行人 2009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08 年末有所下降。
③ 2009 年末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形势良好,导致在产品增加 299.82 万元。
2010 年 1-6 月延续了 2009 年下半年良好的销售态势,公司产品供不应求,与 2009 年末相比,2010 年 6 月末存货余额无重大变动。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4.65 万元、136.89 万元、
129.45 万元和 568.47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41%、1.13%、0.68%
和 2.35%。
2008 年末其他应收款比 2007 年末增加 72.24 万元,同比增长 111.74%,主
要系应收会计师审计费用 40 万元和华峰普恩借款 50 万元,2009 年华峰普恩归还公司借款 50 万元。2010 年 6 月末其他应收款比 2009 年末增加 439.0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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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增长 339.14%,主要系应收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购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用地的土地保证金 395.00 元。
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坏帐准备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590.13 98.17% 29.50 560.63
1—2 年 7.68 1.28% 1.54 6.14
2—3 年 2.43 0.40% 0.73 1.70
3 年以上 0.87 0.14% 0.87 -
合计 601.11 100.00% 32.64 568.47
其中,1 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 590.63 万元主要是应收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
管理局购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的土地保证金 395.00 元、上海源鑫国际物流
有限公司进口报关费 74.62 万元、上市中介机构费用 50 万元、上海金山拍卖有
限公司土地拍卖佣金等 25 万元和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市环境检测费用 7.40
万元;1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公司食堂备用金和谢作刚个人备用金 7 万元。
3、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报告期各期末,其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0.6.30 2009.12.31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 16,399.58 85.80% 16,387.86 89.41%
在建工程 1,595.84 8.35% 789.04 4.30%
无形资产 950.15 4.97% 962.06 5.25%
其他 169.00 0.88% 190.54 1.04%
合计 19,114.57 100.00% 18,329.50 100.00%
2008.12.31 2007.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 18,542.69 94.63% 19,935.38 93.53%
在建工程 36.00 0.18% 111.33 0.52%
无形资产 981.61 5.01% 1,215.82 5.70%
其他 34.80 0.18% 51.95 0.24%
合计 19,595.10 100.00% 21,314.4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组成,固定资产净额由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062007 年末的 19,935.38 万元减少到 2010 年 6 月末的 16,399.58 万元,降幅为
-17.74%,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所致,无形资产净额由 2007 年的 1,215.82 万元下
降到 2010 年 6 月末的 950.15 万元,降幅为 21.85%,主要系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构成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折旧年限(年)原值累计折旧减值
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10,746.42 2,837.22 90.18 7,819.02 72.76%
机器设备 10 16,956.75 8,630.10 304.41 8,022.23 47.31%
运输设备 5 641.76 318.71 - 323.05 50.34%
电子及其他设备 5-10 477.96 242.68 - 235.29 49.23%
合计- 28,822.89 12,028.72 394.60 16,399.58 56.90%
②固定资产增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变动幅度较小,公司各期期末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6.30 2009.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58.30 6.02% 60.00 14.39%
机器设备 764.44 78.90% 192.19 46.11%
运输设备 81.06 8.37% 84.26 20.22%
电子及其他设备 65.12 6.72% 80.36 19.28%
合计 968.93 100.00% 416.82 100.00%
2008.12.31 2007.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84.53 8.32% 659.13 55.06%
机器设备 662.86 65.22% 473.00 39.51%
运输设备 192.99 18.99% 46.52 3.89%
电子及其他设备 75.98 7.48% 18.45 1.54%
合计 1,016.35 100.00% 1,197.10 100.00%
2007 年末公司增加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增加额为 659.13 万元,主要系公司超纤合成革染色车间的厂房扩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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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7成,同时对污水处理工程进行了改造;机器设备增加 473.00 万元,主要系公司
购置了染色生产线部分专用设备,染色车间的部分设备安装工程完成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2008 年末、2009 年末及 2010 年 6 月末公司增加的固定资产主要为设备,其中:2008 年末设备增加 662.86 万元,主要系 2008 年染色车间设备安装工程结转
固定资产及购置浸渍生产线设备。2009 年设备增加额为 192.19 万元,主要系 2009
年年初购置锅炉脱硫除尘器等专用设备对公司锅炉房进行了技术改造,以及下半年购置的磨皮机、染色机等设备,同时 2009 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394.60 万
元。2010 年 6 月末机器设备增加 764.44 万元,主要系 2009 年底启动的聚酯多元
醇生产线项目设备安装完成结转固定资产及 2010 年上半年购置扩幅生产线设备对扩幅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2)在建工程
2007 年末-2010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111.33 万元、36 万元和
789.04 万元和 1,595.84 万元,其中:2007 年公司超纤合成革染色车间厂房扩建
工程基本完成,2007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系染色车间设备安装工程未完成部分。
2009 年公司进行厂房新建,截至 2009 年末累计投入 326.70 万元;为减少与华峰
合成树脂、华峰新材料之间的关联交易,2009 年末公司启动聚酯多元醇及树脂项目,自行生产多元醇,截至 2009 年底累计投入 356.10 万元。2010 年上半年,
公司新建厂房新增投入 246.80万元,截至 2010年 6月末新建厂房累计投入 573.50
万元,同时公司对部分厂房进行扩建,截至 2010 年 6 月末厂房扩建累计投入
112.19 万元;2010 年上半年公司自筹资金建设新增 300 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聚
氨酯合成革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安装工程启动,截至 2010年 6月末累计投入 785.82
万元。
(3)无形资产
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净值为 950.15 万元,占公司非流动
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4.97%,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占无形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8.97%。
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08类别取得方式初始金额累计摊销净值摊销期限剩余摊销年限土地使用权购买 1,085.33 144.95 940.39 50 年 43.50 年
专利权研发 4.70 1.23 3.47 10 年 5.33-9.83 年
商标权购买 8.19 1.90 6.29 10 年 6.92-9.83 年
财务软件购买 1.25 1.25 0.00 5 年-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没有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资产减值准备 121.94 166.16 29.71 22.81
开办费 0.86 29.13
递延收益 9.00 9.00 0.00
其他 31.25 12.51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 162.20 187.67 30.57 51.95
报告期各期末引起暂时性差异资产或负债项目对应暂时性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资产减值准备 812.96 1,107.70 198.09 116.54
开办费 5.71 91.26
递延收益 60.00 60.00
其他 208.36 83.43
合计 1,081.32 1,251.13 203.80 207.79
2009 年末和 2010 年 6 月末的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较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2010.06.30 2009.12.31
1 应收帐款坏帐准备 33.59 53.05
2 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 4.90 1.52
3 存货跌价准备 24.26 52.40
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9.19 59.19
合计 121.94 166.16
4、主要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稳健的资产减值准备政策,2007 末和 2008 年末的资产减值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情况计提的坏帐准备余额。2009 年和 2010 年 6 月末资产减值提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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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9单位:万元
本期减少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转回转销 2010.6.30
坏账准备 363.77 -107.03 0.13 256.60
存货跌价准备 349.33 29.56 217.13 161.7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94.60 - - 394.60
合计 1,107.70 -77.47 217.27 812.96
本期减少项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转回转销 2009.12.31
坏账准备 198.09 194.34 28.66 363.77
存货跌价准备 349.33 349.3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94.60 394.60
合计 198.09 938.27 28.66 1,107.70
本期减少项目 2007.12.31 本期增加转回转销 2008.12.31
坏账准备 128.73 74.95 5.59 198.09
存货跌价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 128.73 74.95 5.59 198.09
(1)坏账准备
2010 年 6 月末公司根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情况计提的坏帐准备为-107.03 万元,转销 0.13 万元,2010 年 6 月末公司坏帐准备余额为 256.60 万元。
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稳健性原则。
(2)存货跌价准备
①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2009 年末和 2010 年 6 月末公司主要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减少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转回转销 2010.6.30
库存商品 349.33 29.56 217.13 161.76
本期减少项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转回转销 2009.12.31
库存商品 349.33 349.33
2009 年末和 2010 年 6 月末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的比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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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单位:万元
2010.6.30 2009.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存货跌价准备 161.76 2.57% 349.33 5.81%
存货余额 6,293.78 100.00% 6,008.77 100.00%
②计提原因和依据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的销售计划和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并根据产品的检验质量将其划分为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和等外品。库存商品根据质量等级分类的具体标准为:(1)一级品:无
透底、色差、针孔、烂面、脱层、脏污等缺陷,厚度、段长符合订单要求;不允许有间隔≤2m 的连续性缺陷存在;(2)二级品:轻微透底、色差、针孔、脏污
等缺陷,厚度、段长可以有少许范围波动;可利用面积应≥70%;(3)三级品:
严重透底、色差、针孔、烂面、脱层、脏污等缺陷,厚度、段长不符合订单要求;可利用面积应≥50%;(4)等外品:存在连续性缺陷或较多明显的局部性缺陷,
可利用面积 50%。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的销售价格政策规定:二级品按不低于成本价的 50%削价出售,三级品按不低于成本价的 30%削价出售,等外品按不低于成本价的 10%削价出售。公司实际出售有瑕疵的库存商品时会结合当时的市场需求情况来定价,销售价格一般高于销售价格政策规定的最低价,但考虑到出售过程中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出于谨慎起见,公司根据销售价格政策制定的最低销售价格确定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009 年末和 2010 年 6 月末,根据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二级品按其库存成本的 50%、三级品按其库存成本的 30%、等外品按其库存成本的 10%确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11定其 2009 年末的可变现净值,分别提取了存货跌价准备 349.33 万元和 161.76
万元。
公司的库存商品划分不同的质量等级并依据销售价格政策确定可变现净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依此计提的坏账准备充分、合理。
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根据质量等级确定可变现净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可变现净值的规定,报告期各期末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充分、合规。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①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007 年和 2008 年公司的固定资产未提取减值准备,2009 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为 394.60 万元,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固定资产减值余额为 394.60 万元,具体
如下:
单位:元
类别明细固定资产原值
2009 年末
账面净值
2009 年计提
减值准备
2009 年末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DMF 基础工程 1,362,293.70 969,953.23 901,838.54 68,114.69
DMF 回收装置 4,292,114.14 1,850,759.66 1,636,153.95 214,605.71
甲苯回收装置 2,817,268.54 1,214,806.23 1,073,942.80 140,863.43机器
设备甲苯回收装置(二期) 701,778.00 369,135.14 334,046.24 35,088.90
合计 9,173,454.38 4,404,654.26 3,945,981.53 458,672.73
②计提原因和依据
上述 DMF 和甲苯回收装置 2009 年使用正常。随着最近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和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能耗更低的新同类设备在市场上出现,公司拟新建DMF 和甲苯回收装置来代替原有的设备。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 DMF 废水采用蒸馏技术对 DMF 进行回收,原有一套两效三塔 DMF 回收装置,由 600 万大卡/h 的导热油炉进行供热,废水进料量 7m3/h,耗能 379 万大卡/h,单位废水耗能量为 0.111 吨标煤/吨废水。为了
进一步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淘汰高耗能设备,降低 DMF 蒸馏过程中的能耗,适应公司未来扩大产能的需要,公司拟于 2010 年引进了先进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12的三效六塔回收装置,该回收装置由 600 万大卡/h 导热油炉供热,废水进料量16m3/h,耗能 530 万大卡/h,单位废水耗能量为 0.068 吨标煤/吨废水。拟新建
DMF 回收装置相比较于原有回收装置回收每吨废水使用标煤下降 38.74%。
目前公司甲苯回收采用的是单效蒸发甲苯回收装置,粗甲苯进料量 12m3/h,蒸汽用量 3m3/h,回收每吨粗甲苯能耗为 0.012 吨标煤,在回收过程中存在大量
蒸汽利用不彻底而产生浪费现象。公司拟于 2010 年引进更为高效的双效蒸发回收装置,粗甲苯进料量 24m3/h,蒸汽用量 3.5m3/h,回收每吨粗甲苯能耗为 0.007
吨标煤。新建甲苯回收装置相比较于原有回收装置回收每吨粗甲苯使用标煤下降
41.66%。
新建 DMF 和甲苯回收装置有利于促进节能降耗,该计划已得到生产副总审核批准,新设备的采购合同也于 2010 年 1 月签订,并于 2010 年 1 月支付了合同金额 40%的预付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的规定,在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或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的情况下,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六条的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鉴于上述 DMF 和甲苯回收装置将被于 2010 年终止使用,尽管状况良好,应当提取减值准备。由于现有装置使用时间较久且为淘汰产品已经不能出售,公司按照原 DMF 和甲苯回收装置的原值的 5%确定其可回收金额,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原 DMF 和甲苯回收装置原值为 917.35
万元,净值为 440.47 万元,按原值的 5%确定其可回收金额为 45.87 万元,公司
据此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94.60 万元。
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2009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质量优良、使用状况良好,可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制定了稳健的会计估计政策,已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足额计提减值准备,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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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3
(二)负债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
1、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6.30 2009.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 6,500.00 58.42% 6,000.00 59.97%
应付票据 363.97 3.27% 666.75 6.66%
应付账款 1,709.78 15.37% 1,860.53 18.60%
预收款项 318.28 2.86% 134.91 1.35%
应付职工薪酬 264.38 2.38% 695.65 6.95%
应交税费 553.71 4.98% 330.73 3.31%
应付利息 10.11 0.09% 22.96 0.23%
其他应付款 146.79 1.32% 233.51 2.33%
流动负债合计 9,867.01 88.68% 9945.04 99.40%
长期借款 1,200.00 10.78%
递延收益 60.00 0.54% 60.00 0.6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60.00 11.32% 60.00 0.60%
负债合计 11,127.01 100.00% 10,005.04 100.00%
2008.12.31 2007.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 3,500.00 22.42%
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897.68 8.28% 5,882.33 37.69%
预收款项 106.33 0.98% 151.69 0.97%
应付职工薪酬 411.12 3.79% 205.91 1.32%
应交税费-585.40 -5.40%-344.99 -2.21%
应付利息-- 7.80 0.05%
其他应付款 10,005.59 92.34% 6,206.00 39.76%
流动负债合计 10,835.31 100.00% 15,608.74 100.00%
长期借款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 10,835.31 100.00% 15,608.7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15,608.74万元、10,835.31万元、10,005.04
万元和11,127.01万元,其中:2008年末比2007年下降30.58%,主要系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减少所致;2009年末比2008年下降7.66%,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其他
应付款减少所致;2010年6月末比2009年末上升11.21%,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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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4
(1)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2007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3,500.00万元,为担保贷款;2008年公
司归还了上述借款;2009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6,000.00万元,为抵押
贷款;2010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6,500.00万元,长期借款1,200.00万元,
均为抵押贷款。上述各期末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2010年6月末长期借款1,20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筹资金建设新增300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聚氨酯合
成革技术改造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无到期而未偿还的借款。
(2)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
2007年末、2008年末和2009年末,公司应付帐款分别为5,882.33万元、897.68
万元、1,860.53万元和1,709.78万元,占当期负债的比例为37.69%、8.28%、18.60%
和15.37%。
2007年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较大,占当期流动负债比重较高,其主要原因是2007年公司除从事超纤合成革生产和销售以外,还从事革用树脂的对外生产和销售业务,2007年公司向关联方大量采购合成树脂用原材料聚酯多元醇等材料,2007年末未偿还的应付材料款较大,其中:应付华峰集团账款余额3,974.32万元,
应付华峰进出口代理进口账款余额595.37万元,应付华峰新材料账款余额78.39
万元,2008年公司逐步还清上述关联方货款,导致2008年末应付账款余额比2007年减少4,648.08万元。
2009年末公司应付账款比2008年末增加962.85万元,2009年末新增应付票据
666.75万元,主要是2009年末公司扩大了原材料采购,进行材料储备,导致2009
年末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余额较大,新增应付票据系公司采购时采用了票据结算的方式。
2010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比2009年末减少150.75万元,主要系应付材料款
减少,2010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比2009年末减少302.78万元,主要系应付票据
到期承兑。
(3)应交税金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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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5单位:元
应交税费项目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增值税 305,341.08 1,298,257.72 -66,498.23
城建税 3,053.41 12,982.58
企业所得税 4,817,634.91 2,856,462.73 -7,303,075.87 -3,411,284.38
教育费附加 137,657.12 92,411.47 27,931.71
土地使用税 213,235.50 426,471.00
河道管理费 3,053.41 12,982.58
个人所得税 57,135.58 24,353.71 32,395.90
合计 5,537,111.01 3,307,287.44 -5,854,045.62 -3,449,8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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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6公司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与期间税费缴付的关系如下
2007年已交税额
主要税种 2007年期初未交数
2007年
本期应交税费本期缴纳上期数注 1
本期预缴
本期数注 2
减:本期退回
(返还)数注 3
2007年
期末未交数
增值税 260,452.30 10,717,304.44 260,452.30 10,783,802.67 -66,498.23
城建税 2,671.36 107,771.20 2,671.36 107,771.20
企业所得税-8,464,084.31 3,725,337.84 3,617,388.92 12,395,526.69 -3,411,284.38
教育费附加 8,014.08 323,313.58 8,014.08 295,381.87 27,931.71
土地使用税
河道管理费 2,671.36 107,771.20 2,671.36 107,771.20
个人所得税 262,161.79 262,161.79
其他税费 6,393.22 6,393.22
合计-8,190,275.21 11,524,715.43 3,999,146.94 15,180,670.87 12,395,526.69 -3,449,850.90
2008年已交税额
主要税种 2008年期初未交数
2008年
本期应交税费本期缴纳上期数
本期预纳
本期数
减:本期退回
(返还)数
2008年
期末未交数
增值税-66,498.23 19,207,006.43 17,842,250.48 1,298,257.72
城建税 191,405.11 178,422.53 12,982.58
企业所得税-3,411,284.38 206,104.54 7,303,075.87 3,617,388.92 -7,303,075.87
教育费附加 27,931.71 574,215.26 27,931.71 481,803.79 92,411.47
土地使用税 852,942.00 426,471.00 426,471.00
河道管理费 191,405.11 178,422.53 12,982.58
个人所得税 9,290,756.62 9,258,360.72 32,395.90
其他 68,611.51 68,6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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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7合计-3,449,850.90 30,376,342.04 660,507.25 35,737,418.43 3,617,388.92 -5,854,045.62
2009年已交税额
主要税种 2009年期初未交数
2009年
本期应交税费本期缴纳上期数
本期预纳
本期数
减:本期退回
(返还)数
2009年
期末未交数
增值税 1,298,257.72 16,856,837.63 1,298,257.72 16,856,837.63
城建税 12,982.58 168,568.38 12,982.58 168,568.38
企业所得税-7,303,075.87 12,438,775.60 2,871,044.16 9,582,312.87 10,174,120.03 2,856,462.73
教育费附加 92,411.47 505,705.12 92,411.47 505,705.12
土地使用税 426,471.00 426,471.00
河道管理费 12,982.58 168,571.59 12,982.58 168,571.59
个人所得税 32,395.90 795,750.58 32,395.90 771,396.87 24,353.71
其他 115,437.61 115,437.61
合计-5,854,045.62 31,476,117.51 4,320,074.41 28,168,830.07 10,174,120.03 3,307,287.44
2010年 1-6月已交税额
主要税种 2010年期初未交数
2010年 1-6月
本期应交税费本期缴纳上期数
本期预纳
本期数
减:本期退回
(返还)数
2010年
6月末未交数
增值税 7,884,467.20 7,579,126.12 305,341.08
城建税 78,850.23 75,796.82 3,053.41
企业所得税 2,856,462.73 8,025,661.27 3,519,266.39 2,545,222.70 4,817,634.91
教育费附加 236,534.02 98,876.90 137,657.12
土地使用税 426,471.00 213,235.50 426,471.00 213,235.50
河道管理费 78,858.06 75,804.65 3,053.41
个人所得税 24,353.71 1,238,820.39 24,353.71 1,181,684.81 57,135.58
其他 91,300.68 91,300.68
合计 3,307,287.44 17,847,727.35 3,970,091.10 11,647,812.68 5,537,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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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8注 1、本期缴纳上期数为上期 12 月的税费(企业所得税除外)在本期 1 月份缴纳,企
业所得税为上期 4 季度缴纳的税款和汇算清缴缴纳的税款。
注 2、本期预纳本期数为本期缴纳的本期的税费;
注 3、本期退回(返还)数为本期收到退还上期的税款。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中公司支付各项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税费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增值税 7,579,126.12 18,155,095.35 17,842,250.48 11,044,254.97
城建税 75,796.82 181,550.96 178,422.53 110,442.56
企业所得税 6,064,489.09 2,279,237.00 3,891,791.49 -5,061,886.58
教育费附加 98,876.90 598,116.59 509,735.50 303,395.95
土地使用税 426,471.00 852,942.00
河道管理费 75,804.65 181,554.17 178,422.53 110,442.56
个人所得税 1,206,038.52 759,533.18
其他税费 91,300.68 322.60 36,215.61 2,700.00
合计 15,617,903.78 22,155,409.85 23,489,780.14 6,509,349.46
2008 年公司支付各项税费比 2007 年增加 1,698.04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
2008 年支付增值税比 2007 年增加了 679.80 万元;2008 年支付增值税比 2007 年
增加了 679.80 万元,导致城建税、教育税附加以及河道管理费等相应增加,2008
年比 2007 年增加 34.23 万元;2007 年公司缴纳上期企业所得税和预缴本期企业
所得税合计 733.36 万元,2007 年收到返还的前期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239.55 万
元(2006 年公司按照 33%企业所得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2006 年汇算清缴后抵免国产设备投资所得税优惠后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0。),2007 年实际支付企业所得税的款项为-506.19 万元,2008 年公司缴纳上期
企业所得税和预缴本期企业所得税合计为 750.92 万元,2008 年收到返还的 2007
年企业所得税为 361.55 万元(2007 年公司实际按照 15%企业所得税率预缴企业
所得税,2007 年汇算清缴后抵免国产设备投资所得税优惠后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0。),2008 年实际支付企业所得税的款项为 389.18
万元,导致 2008 年比 2007 年实际支付企业所得税款项增加 895.37 万元;2008
年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与 2007 年相比增加支付 85.29 万元。
2009 年公司支付各项税费比 2008 年减少 133.44 万元,主要原因为:2009
年公司支付增值税比 2008 年增长 31.28 万元;由于缴纳的增值税的增加,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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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9税、教育税附加以及河道管理费等相应增加;2009 年公司缴纳上期企业所得税和预缴本期企业所得税合计为 1,245.34 万元,2009 年收到返还的 2008 年企业所
得税为 1,017.41 万元(2008 年公司按照 33%企业所得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2008
年汇算清缴后抵免国产设备投资所得税优惠后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0),2009 年实际支付企业所得税的款项为 227.92 万元,比 2008
年实际支付企业所得税款项减少 161.26 万元;2009 年公司未缴纳土地使用税,
比 2008 年少支付 85.29 万元。
2010 年 1-6 月公司支付各项税费比 2009 年减少 653.75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0 年 1-6 月公司支付增值税比 2009 年减少 1,057.60 万元;由于缴纳的增值税
的减少,城建税、教育税附加以及河道管理费等相应减少;2010 年 1-6 月公司缴纳上期企业所得税和预缴本期企业所得税合计为 606.45 万元,比 2009 年实际支
付企业所得税的款项增加 378.53 万元(2009 年公司缴纳上期企业所得税和预缴
本期企业所得税合计为 1,245.34 万元,2009 年收到返还的 2008 年企业所得税为
1,017.41 万元,实际支付的企业所得税款项为 227.92 万元);2010 年 1-6 月公司
缴纳土地使用税 42.65 万元。
(4)其他应付款
2007 年末、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 2010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6,206.00 万元、10,005.59 万元、233.51 万元和 146.79 万元,2007 年末和 2008
年末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成立以来,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以及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导致公司资金需求量大,公司除了通过银行融资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外,公司关联方资金宽裕,向公司无偿提供资金支持所致。2007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华峰集团和华峰进出口分别向公司提供的借款 4,700.00 万元和 1,500.00 万元;2008 年末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华峰铝业和
华峰合成树脂各向公司提供的借款 5,000.00 万元。2009 年公司还清关联方借款,
2009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低。2010 年上半年公司支付关联方瑞合实业往来款利息 83.43 万元,2010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减少。
(5)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2010年6月末公司对内部人员的负债为应付职工薪酬264.38万元,主要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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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0付工资208.36万元、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56.02万元,比2009年末减少431.27万元,
下降幅度为-62.00%,主要原因是2009年末未发放的年终奖于2010年2月11日全部
发放。公司无对关联方的负债。
2、偿债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流动比率(倍) 2.45 1.93 1.12 1.01
速动比率(倍) 1.83 1.36 0.52 0.37
资产负债率 25.72% 26.69% 34.17% 42.03%
财务指标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720.53 10,151.86 6,474.21 6,508.19
利息保障倍数(倍) 33.87 30.74 8.62 22.40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01、1.12、1.93和2.45,逐渐上升,资
产流动性不断加强,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较大,股东投入的资本金难以满足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额外所需的大量投资资金及流动资金主要依靠短期资金,流动负债较大,导致公司的流动比率较低。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大幅增加,流动负债逐年偿还,营运资金逐渐增加,导致公司的流动比率逐渐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4,461.86万元、5,515.87万元、9,103.53万元和4,538.58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流动资产 24,145.56 19,152.46 12,111.31 15,824.10
流动负债 9,867.01 9,945.04 10,835.31 15,608.74
营运资金注 14,278.54 9,207.42 1,276.00 215.36
营运资金/流动负债 1.45 0.93 0.12 0.01
流动比率(倍) 2.45 1.93 1.12 1.01
注: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37、0.52、1.36和1.83,公司的流动负
债逐年降低,2007年末、2008年末速动资产相对稳定,2009年末和2010年6月末速动资产增加较大,导致公司的速动比率逐渐提高,公司的流动性增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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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1单位:万元
项目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流动资产 24,145.56 19,152.46 12,111.31 15,824.10
存货 6,132.02 5,659.44 6,470.96 10,012.85
速动资产注 18,013.54 13,493.02 5,640.35 5,811.25
流动负债 9,867.01 9,945.04 10,835.31 15,608.74
速动比率 1.83 1.36 0.52 0.37
注: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03%、34.17%、26.69%和25.71%,
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逐渐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较小,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不断偿还流动负债,导致资产负债率逐渐下降。未来,随着公司自筹资金新增300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的进一步实施,投资所需的资金及营运资金将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提高。
(3)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本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6,508.19万元、6,474.21万元、
10,151.86万元和6,720.53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2.40、8.62、30.74和33.87,
保持在较高水平。上述两项指标均表明,本公司当年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当年银行借款利息。本公司近年来未发生贷款逾期不还的情况,在各贷款银行中信誉度较高。
综上,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合理,利息保障倍数较高,经营性净现金流量较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的负债主要为经营性负债,偿债能力较强。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周转率的指标数据如下: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93 7.02 10.60 11.73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46.44 52.03 34.45 31.11
存货周转率(次) 2.26 3.82 3.00 3.72
存货周转天数 80.75 95.55 121.67 98.12
1、应收账款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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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2报告期内,公司2007年-200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73、10.60、7.02,
呈现下降趋势,应收账款平均周转天数分别为31.11天、34.45天、52.03天,报告
期内2007年-2009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增加,主要原因是2007-2009年国内超细纤维合成革市场快速发展,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加大销售力度,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客户数量的增加,同时公司对合作时间长、实力雄厚、信誉较好的老客户、重点客户的回款期限适当给予延长。2010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转换为年度数据为7.87次,呈现小幅上升态势,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46.44天,应收账款平
均周转天数下降,主要原因是2010年上半年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收款力度,且更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报告期内2007年-2009年,尽管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但总体来看应收账款余额一直保持在相当于公司2个月左右平均销售额的水平以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正常,且客户数量的增加和对合作时间长、实力雄厚、信誉较好的老客户、重点客户的回款期限适当延长扩大公司产品销售的扩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债务人均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客户回款正常,资信良好,发生坏账可能性较小。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绝大部分在1年以内,表明应收账款的质量较好。2010年上半年公司加大收款力度,且更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周转率提高。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双象股份、禾欣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禾欣股份 7.01 7.59 7.52 6.66
双象股份 6.08 8.38 10.32 15.46
山东同大- 13.31 11.81 13.77
平均值 6.55 9.76 9.88 11.97
本公司 7.87 7.02 10.60 11.73
注:双象股份根据 1 季度数据换算成全年,本公司和禾欣股份根据 1-6 月折算成全年。
报告期内 2007-2009 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趋势与双象股份基本相当,与禾欣股份、山东同大 2008 年、2009 年趋势不同,主要由于 2009 年度超纤市场发展迅速,公司及时抓住了机会,2009 年度销售额增加较大,其中 2009年第 4 季度实现销售收入 10,327.50 万元;且 2009 年度新增客户较多,导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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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3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该部分款项信用期均在 1-3 月,已于期后收回。
公司 2007 年的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相当,2008 年的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应收账款管理措施得当且效果良好,2009 年度公司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由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随着 2010 年整个销售情况的正常化,应收账款周转率也趋于正常,2010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7.87
次,符合公司一般客户 1-3 月信用期的信用政策。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由于 2009 年度超纤市场发展迅速,发行人及时抓住了机会,2009 年度销售收入增加较大,其中 2009 年第 4 季度实现销售收入 10,327.50 万元,且 2009 年度新增客户较多,导致发行人期末应收账
款余额较大,该部分款项信用期均在 1-3 月,已于期后收回,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相符。
2、存货周转率
2007-2009年本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72次、3.00次和3.82次,2010年上
半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转换为年度数据为5.52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双象股份、禾
欣股份及山东同大存货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禾欣股份 5.78 5.30 5.11 3.19
双象股份- 2.87 2.35 1.99
山东同大- 5.38 5.86 5.35
平均值 5.78 4.52 4.44 3.51
本公司 5.52 3.82 3.00 3.72
注 1:2010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数据根据 1-6 月折算全年计算,来源为招股说明书;
注 2:双象股份存货周转率为其超纤合成革产品周转率。
根据上表数据,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双象股份。
超细纤维合成革的生产工序多、生产周期长、生产成本高,与PVC人造革、PU合成革相比,导致其需要的单位存货价值量大,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基本与超纤合成革行业的特点、生产工艺流程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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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4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及分析
1、所有者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 别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股本 118,000,000.00 118,000,000.00 118,000,000.00 108,000,000.00
资本公积 66,534,441.94 66,534,441.94 66,534,441.94 334,150.79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9,023,475.19 9,023,475.19 2,417,655.10 10,927,712.63
未分配利润 127,773,214.27 81,211,276.66 21,758,895.81 96,036,541.88
股东权益合计 321,331,131.40 274,769,193.79 208,710,992.85 215,298,405.30
2、股本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股本 11,800.00 11,800.00 11,800.00 10,800.00
2008 年 6 月,尤小玲、尤小燕、叶芬弟、王克亮、赵鸿凯、刘勇胜等 6 名自然人对本公司增资 1,000.00 万元,增资后华峰有限注册资本由 10,800.00 万元
增加至 11,800.00 万元,导致 2008 年末的注册资本变为 11,800.00 万元;2008 年
9 月,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导致 2009 年末的股本为11,800.00 万元。
3、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历年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07 年
项目 2006.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07.12.31
其他资本公积 331,185.83 2,964.96 0.00 334,150.79
合计 331,185.83 2,964.96 0.00 334,150.79
2008 年
项目 2007.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08.12.31
股本溢价 0.00 71,534,441.94 5,000,000.00 66,534,441.94
其他资本公积 334,150.79 0.00 334,150.79 0.00
合计 334,150.79 71,534,441.94 5,334,150.79 66,534,441.94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252009 年
项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09.12.31
股本溢价 66,534,441.94 0.00 0.00 66,534,441.94
合计 66,534,441.94 0.00 0.00 66,534,441.94
2010 年 1-6 月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0.6.30
股本溢价 66,534,441.94 0.00 0.00 66,534,441.94
合计 66,534,441.94 0.00 0.00 66,534,441.94
2008年资本公积增加71,534,441.94元,减少5,334,150.79元,余额为
66,534,441.94元,其中:
(1)2008 年 6 月 3 日,经华峰有限 2007 年年股东会一致决议通过,同意
华峰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增资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1.5 元,尤小玲、
尤小燕、叶芬弟、王克亮、赵鸿凯、刘勇胜合计向华峰有限出资人民币 1,500 万元,其中 1,000 万元作为华峰有限新增注册资本,股本溢价 500 万元。
(2)2008年9月3日,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原华峰有限基础上整体变更设
立股份公司,由原华峰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共计股本11,800万元,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66,534,441.94元计入资本公积。
(3)2008年9月3日原华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将原华峰有限的资
本公积5,334,150.79元转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导致2008年减少的资本公积金
额为5,334,150.79元。
(4)2009年和2010年1-6月资本公积没有发生变化。
4、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历年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07 年
项目 2006.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07.12.31
法定盈余公积 6,728,540.38 4,199,172.25 0.00 10,927,712.63
合计 6,728,540.38 4,199,172.25 0.00 10,927,712.63
2008 年
项目 2007.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08.12.31
法定盈余公积 10,927,712.63 3,781,258.76 12,291,316.29 2,417,655.10
合计 10,927,712.63 3,781,258.76 12,291,316.29 2,417,655.10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262009 年
项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09.12.31
法定盈余公积 2,417,655.10 6,605,820.09 0.00 9,023,475.19
合计 2,417,655.10 6,605,820.09 0.00 9,023,475.19
2010 年 1-6 月
项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0.6.30
法定盈余公积 9,023,475.19 -- 9,023,475.19
合计 9,023,475.19 -- 9,023,475.19
报告期内盈余公积的增加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决议,按同期实现的净利润的10%计提所致。2008年9月3日原华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原华峰有限的盈余公积12,291,316.29元折股转入资本公积,导致2008年减少盈余公积
12,291,316.29元。
5、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6.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81,211,276.66 21,758,895.81 96,036,541.88 57,285,114.05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注 1) 0.00 0.00 0.00 958,877.57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81,211,276.66 21,758,895.81 96,036,541.88 58,243,991.62
加:本年净利润(注 2) 46,561,937.61 66,058,200.94 37,812,587.55 41,991,722.5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注 3) 0.00 6,605,820.09 3,781,258.76 4,199,172.25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127,773,214.27 81,211,276.66 130,067,870.67 96,036,541.88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0.00 0.00 0.00 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0.00 0.00 0.00 0.00
应付普通股股利(注 4) 0.00 0.00 59,400,000.00 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注 5) 0.00 0.00 48,908,974.86 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27,773,214.27 81,211,276.66 21,758,895.81 96,036,541.88
注 1:公司 2006 年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根据财政部财会[2006]3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公司从 2007 年 1 月 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如下:公司所得税原按照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并调整了 2007年初留存收益。具体如下:调整增加 2007 年初留存收益 949,114.44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
958,877.57 元,盈余公积-9,763.13 元。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27注 2:未分配利润增加系当期净利润转入;
注 3: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按年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注 4:2008 年 6 月 3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 10,8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基准,每 1 元出资分配 0.55 元现金红利。据此,公司向股东华峰集团及 38 位自然人共分配股利
5,940.00 万元;
注 5:系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部分。2008 年 9 月 3 日,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原华峰有限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由原华峰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共计股本 11,800 万元,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 66,534,441.94
元计入资本公积。
十六、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9,469.31 93.00% 34,505.43 95.43%
其他业务收入 1,464.88 7.00% 1,651.66 4.57%
合计 20,934.19 100.00% 36,157.09 100.00%
2008 年 2007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9,859.60 94.67% 38,957.36 97.65%
其他业务收入 1,681.12 5.33% 936.19 2.35%
合计 31,540.72 100.00% 39,893.55 100.00%
2007 年-2010 年 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9,893.55 万元、31,540.72 万元、
36,157.09 万元和 20,934.19 万元,2009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4,987.66 万元,
分别比上期变动-20.94%、14.64%和 39.6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65%、94.67%、95.43%和 93.00%,营业收入的变动主要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变动的影响。
发行人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是真实的,不存在提前或者推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28迟确认收入的情况,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
1、营业收入分区域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区域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区域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内销 17,516.87 83.68% 30,666.63 84.81%
福建 8,815.01 42.11% 14,904.69 41.22%
广东 2,991.20 14.29% 3,990.19 11.04%
浙江 2,704.84 12.92% 3,550.37 9.82%
山东 871.19 4.16% 877.79 2.43%
上海 456.05 2.18% 503.99 1.39%
其他地区 1,678.59 8.02% 6,839.59 18.92%
出口 3,417.32 16.32% 5,490.46 15.19%
合计 20,934.19 100.00% 36,157.09 100.00%
2008 年 2007 年区域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内销 27,514.21 87.23% 36,893.14 92.48%
福建 14,724.68 46.68% 14,933.96 37.43%
广东 2,806.96 8.90% 2,763.29 6.93%
浙江 3,216.38 10.20% 1,587.33 3.98%
山东 857.99 2.72% 905.31 2.27%
上海 272.57 0.86% 422.43 1.06%
其他地区 5,635.63 17.87% 16,280.82 40.81%
出口 4,026.51 12.77% 3,000.41 7.52%
合计 31,540.71 100.00% 39,893.5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超纤合成革产品主要在国内销售,销售地区从福建、广东地区进一步向国内其他地区如浙江、山东、上海等地延伸;公司超纤合成革产品国外销售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2%、12.77%、15.19%和16.32%,出口比
例逐年上升。
2、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
项目超纤
贴面革超纤基布超纤绒面革树脂劳务合计
销售收入(万元) 10,003.56 6,749.71 2,716.04 19,469.31 2010 年
1-6 月销量(万米) 166.67 157.73 56.84 381.24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29平均单价(元/米) 60.02 42.79 47.79 51.07
销售收入(万元) 18,340.43 11,870.19 4,294.81 - 34,505.43
销量(万米) 307.36 267.70 88.43 - 663.502009 年
平均单价(元/米) 59.67 44.34 48.57 - 52.01
销售收入(万元) 15,756.77 9,938.85 4,163.21 0.77 29,859.60
销量(万米) 246.44 217.34 78.88 - 542.662008 年
平均单价(元/米) 63.94 45.73 52.78 - 55.02
销售收入(万元) 14,598.34 6,493.81 3,302.63 14,562.58 38,957.36
销量(万米) 225.59 139.89 58.35 - 423.842007 年
平均单价(元/米) 64.71 46.42 56.60 - 57.56
2007 年 11 月起公司不再从事革用树脂对外销售业务,专注于超纤合成革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扣除 2007 年公司普通革用树脂对外销售的收入 14,562.58
万元的影响,2007 年-2010 年 6 月公司超纤革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4,394.78
万元、29,858.83 万元、34,505.43 万元和 19,469.31 万元,2009 年 1-6 月公司超纤
革产品的销售收入为 14,299.73 万元,逐期增加。
2010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的具体原因和影响数如下:
项目超纤贴面革超纤基布超纤绒面革合计
销量(万米) 166.67 157.73 56.84 381.24
单价(元/米) 60.02 42.79 47.79 51.072010 年 1-6 月销售收入(万元) 10,003.56 6,749.71 2,716.04 19,469.31
销量(万米) 116.01 117.64 45.03 278.68
单价(元/米) 60.33 44.47 45.96 51.312009 年 1-6 月销售收入(万元) 6,998.58 5,231.60 2,069.55 14,299.73
销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
销量变动(万米) 50.66 40.09 11.81 102.56
销量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 3,056.32 1,782.80 542.79 5,381.91
销量变动影响收入变动比例 43.67% 34.08% 26.23% 37.64%
价格变动对收入的影响
价格变动(元/米)-0.31 -1.68 1.83 -0.24
价格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51.67 -264.99 104.02 -212.64
价格变动影响收入变动比例-0.74%-5.07% 5.03%-1.49%
销量变动和价格变动合计对收入影响
销量和价格变动
合计对收入影响(万元) 3,004.65 1,517.81 646.81 5,169.27
销量和价格变动
合计影响收入变动比例 42.93% 29.01% 31.25% 36.15%
公司 2010 年 1-6 月比 2009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36.15%,主要由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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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司2010年上半年比 2009年上半年超纤革销量增加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其中:
超纤贴面革销量增加 50.66 万米,导致其收入增加 43.67%,超纤贴面革价格从
60.33 元/米下降至 60.02 元/米导致其收入下降 0.74%,上述因素导致超纤贴面革
的销售收入增加 3,004.65 万元、增加 42.93%;超纤基布销量增加 40.09 万米,导
致其收入增加 34.08%,超纤基布的价格从 44.47 元/米下降至 42.79 元/米导致其
收入下降 5.07%,上述因素导致超纤基布的销售收入增加 1,517.81 万元、增加
29.01%;超纤绒面革销量增加 11.81 万米,导致其收入增加 26.23%,超纤绒面
革的价格从 45.96 元/米增加至 47.79 元/米导致其收入增加 5.03%,上述因素导致
超纤绒面革的销售收入增加 646.81 万元、增加 31.25%。
2009 年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的具体原因和影响数如下:
项目超纤贴面革超纤基布超纤绒面革合计
销量(万米) 307.36 267.70 88.43 663.50
单价(元/米) 59.67 44.34 48.57 52.012009 年
销售收入(万元) 18,340.43 11,870.19 4,294.81 34,505.43
销量(万米) 246.44 217.34 78.88 542.66
单价(元/米) 63.94 45.73 52.78 55.022008 年
销售收入(万元) 15,756.77 9,938.85 4,163.21 29,858.83
销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
销量变动(万米) 60.92 50.36 9.55 120.84
销量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 3,895.32 2,303.09 503.99 6,702.40
销量变动影响收入变动比例 24.72% 23.17% 12.11% 22.45%
价格变动对收入的影响
价格变动(元/米)-4.27 -1.39 -4.21 -3.01
价格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1,311.66 -371.75 -372.39 -2,055.80
价格变动影响收入变动比例-8.32%-3.74%-8.94%-6.89%
销量变动和价格变动合计对收入影响
销量和价格变动
合计对收入影响(万元) 2,583.66 1,931.34 131.60 4,646.60
销量和价格变动
合计影响收入变动比例 16.40% 19.43% 3.17% 15.56%
公司 2009 年比 2008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15.56%,主要由于公司 2009 年超
纤革销量增加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其中:超纤贴面革销量同比增加 60.92 万
米,导致其收入增长 24.72%,超纤贴面革价格从 63.94 元/米下降至 59.67 元/米
导致其收入下降 8.32%,上述因素导致超纤贴面革的销售收入增加 2,583.66万元、
增长 16.40%;超纤基布销量同比增加 50.36 万米,导致其收入增长 23.17%,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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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1纤基布的价格从 45.73 元/米下降至 44.34 元/米导致其下降 3.74%,上述因素导致
超纤基布的销售收入增加 1,931.34 万元、增长 19.43%;超纤绒面革销量同比增
长 9.55 万米,导致其收入增长 12.11%,从 52.78 元/米下降至 48.57 元/米导致其
收入下降 8.94%,上述因素导致超纤绒面革的销售收入增加 131.60 万元、增长
3.17%。2009 年由于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公司的超纤合成革系产品的销售单价
略有下降。
2008 年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的具体原因和影响数如下:
项目超纤贴面革超纤基布
超纤
绒面革树脂合计
销量(万米) 246.44 217.34 78.88 542.66
单价(元/米) 63.94 45.73 52.78 55.022008 年
销售收入(万元) 15,756.77 9,938.85 4,163.21 29,858.83
销量(万米) 225.59 139.89 58.35 423.84
单价(元/米) 64.71 46.42 56.60 57.562007 年
销售收入(万元) 14,598.34 6,493.81 3,302.63 14,562.58 38,957.36
销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
销量变动(万米) 20.85 77.45 20.53 118.82
销量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 1,348.95 3,594.99 1,161.98 -14,562.58 -8,456.66
销量变动影响收入变动比例 9.24% 55.36% 35.18%-100.00%-21.71%
价格变动对收入的影响
价格变动(元/米)-0.77 -0.69 -3.82 -2.54
价格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190.52 -149.95 -301.41 -641.88
价格变动影响收入变动比例-1.31%-2.31%-9.13%-1.65%
销量变动和价格变动合计对收入影响
销量和价格变动
合计对收入影响(万元) 1,158.43 3,445.04 860.57 -14,562.58 -9,098.54
销量和价格变动
合计影响收入变动比例 7.93% 53.05% 26.05%-100.00%-23.36%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008 年比 2007 年下降 23.35%,主要由于 2007 年公司除
了从事超纤合成革研发、生产与销售外,还从事革用树脂的对外销售,为了避免与华峰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集中精力从事超纤合成革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07 年 11 月起公司不再从事树脂销售,直接导致 2008 年主营业务收入比 2007 年下降 14,562.58 万元,下降幅度为 37.38%;2008 年公司主要由于超纤
革的销量增加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14.03%。
2008 年公司主要由于超纤革的销量增加导致主营业务收入比 2007 年增长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32
14.03%,其中:超纤贴面革销量同比增长 20.85 万米,导致其收入增长 9.24%,
价格从 64.71 元/米下降至 63.94 元/米导致其收入下降 1.31%,上述因素导致超纤
贴面革的销售收入增加 1,158.43 万元、增长 7.93%;超纤基布销量同比增长 77.45
万米,导致其收入增长 55.36%,价格从 46.42 元/米下降至 45.73 元/米导致其收
入下降 2.31%,上述因素导致超纤基布的销售收入增加 3,445.04 万元、增长
53.05%;超纤绒面革销量同比增长 20.53 万米,导致其收入增长 35.18%,价格
从 56.60 元/米下降至 52.78 元/米导致其收入下降 9.13%,上述因素导致超纤绒面
革的销售收入增加 860.57 万元、增长 26.05%。
3、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
2007 年-2010 年 1-6 月,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聚乙烯、皮边残料 594.41 40.58% 526.13 31.85%
其他材料 870.47 59.42% 1,125.53 68.15%
合计 1,464.88 100.00% 1,651.66 100.00%
年份 2008 年 2007 年
聚乙烯、皮边残料 567.53 33.76% 189.60 20.25%
其他材料 1,113.59 66.24% 746.59 79.75%
合计 1,681.12 100.00% 936.19 100.00%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回收聚乙烯、皮边残料及其他材料的收入。
2008 年由于公司产量的增加,生产过程中的回收聚乙烯和产生皮边残料等相应增加,同时回收聚乙烯质量提高、价格提高,同时其他材料销售增加,导致 2008年其他业务收入比 2007 年增长 744.93 万元。
(二)经营成果变动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营业收入 20,934.19 100.00% 36,157.09 100.00%
减:营业成本 13,878.48 66.30% 23,860.68 65.99%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54 0.15% 67.43 0.19%
销售费用 293.28 1.40% 527.83 1.46%
管理费用 1,788.18 8.54% 3,144.68 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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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3财务费用 186.75 0.89% 283.07 0.78%
资产减值损失-77.47 -0.37% 938.27 2.59%
二、营业利润 4,833.43 23.09% 7,335.13 20.29%
加:营业外收入 670.80 3.20% 375.18 1.04%
减:营业外支出 20.00 0.10% 17.71 0.05%
三、利润总额 5,484.23 26.20% 7,692.60 21.28%
减:所得税费用 828.04 3.96% 1,086.78 3.01%
四、净利润 4,656.19 22.24% 6,605.82 18.27%
2008 年 2007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营业收入 31,540.71 100.00% 39,893.55 100.00%
减:营业成本 24,723.50 78.39% 34,222.32 85.78%
营业税金及附加 76.56 0.24% 43.11 0.11%
销售费用 429.39 1.36% 567.39 1.42%
管理费用 1,981.41 6.28% 944.55 2.37%
财务费用 527.28 1.67% 236.07 0.59%
资产减值损失 74.95 0.24%-94.18 -0.24%
二、营业利润 3,727.63 11.82% 3,974.29 9.96%
加:营业外收入 101.47 0.32% 276.89 0.69%
减:营业外支出 26.45 0.08% 9.05 0.02%
三、利润总额 3,802.64 12.06% 4,242.14 10.63%
减:所得税费用 21.38 0.07% 42.96 0.11%
四、净利润 3,781.26 11.99% 4,199.17 10.53%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及其原因分析详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
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项目金额变动变动幅度金额变动
变动
幅度
主营业务成本 13,036.10 -9,847.90 -43.03% 22,884.00 -749.53 -3.17%
其他业务成本 842.38 -134.30 -13.75% 976.68 -113.29 -10.39%
合计 13,878.48 -9,982.20 -41.84% 23,860.68 -862.82 -3.49%
2008 年 2007 年
项目金额变动变动幅度金额变动
变动
幅度
主营业务成本 23,633.53 -9,848.23 -29.41% 33,481.76 --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34其他业务成本 1,089.97 349.41 47.18% 740.56 --
合计 24,723.50 -9,498.82 -27.76% 34,222.32 --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是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在95%左右,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超纤贴面革 7,154.74 12,772.24 12,682.23 11,771.52
超纤基布 4,301.90 7,439.04 8,070.71 5,279.88
超纤绒面革 1,579.46 2,672.72 2,880.59 2,114.31
小计 13,036.10 22,884.00 23,633.53 19,165.71
树脂 14,316.05
合计 13,036.10 22,884.00 23,633.53 33,481.76
由于2007年11月起公司不再从事革用树脂对外销售业务,专注于超纤合成革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不考虑2007年公司革用树脂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超纤合成革产品生产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尼龙切片 2,477.84 19.12% 3,234.57 15.03%
聚乙烯 1,462.57 11.29% 1,904.52 8.85%
MDI 759.81 5.86% 1,967.36 9.14%
多元醇 1,983.64 15.31% 3,279.49 15.24%
其他材料 2,393.89 18.47% 4,436.18 20.61%
直接材料小计 9,077.75 70.05% 14,822.12 68.86%
燃动力 2,403.46 18.55% 3,852.66 17.90%
直接人工 573.14 4.42% 895.40 4.16%
制造费用 905.19 6.98% 1,953.88 9.08%
合计 12,959.55 100.00% 21,524.05 100.00%
2008 年 2007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尼龙切片 3,740.28 17.74% 4,075.51 19.44%
聚乙烯 2,148.47 10.19% 2,059.15 9.82%
MDI 1,577.24 7.48% 1,820.94 8.68%
多元醇 3,190.94 15.13% 3,468.81 16.54%
其他材料 3,778.90 17.92% 4,121.75 19.66%
直接材料小计 14,435.83 68.47% 15,546.16 74.14%
燃动力 3,920.74 18.60% 2,881.27 13.74%
直接人工 807.84 3.83% 828.03 3.95%
制造费用 1,920.11 9.11% 1,714.22 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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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5合计 21,084.52 100.00% 20,969.68 100.00%
公司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其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4.14%、68.47%、68.86%和 70.05%。2009 年,在实现销售收入增
长的同时,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却呈现下跌趋势,2009 年比 2008 年主营业务成本下降 3.17%,主要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一、伴随产能进一步释放,公司产量和
销量规模不断扩大,规模效应逐渐体现,2009 年公司实现产品总销量 663.50 万
米,比 2008 年同期增长 22.27%,而同期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与 2008 年相比基
本稳定;二、尽管 2009 年 3 月以来,聚乙烯、尼龙切片及 MDI 等主要化工原材
料均出现不同程度上升并在年底达到历史高点,但是从 2009 年全年来看,聚乙烯、尼龙切片及 MDI 等主要化工原材料平均价格与 2008 年全年平均价格相比仍然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同时公司主要能源煤的价格亦出现较大幅度下跌,而直接材料和燃动力在生产成本成本所占比重较大,约 85%左右,原材料价格和煤炭价格大幅下跌直接导致生产成本大幅下降,进而主营业务成本大幅下跌。
3、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 293.28 1.40% 527.83 1.46% 429.39 1.36% 567.39 1.42%
管理费用 1,788.18 8.54% 3,144.68 8.70% 1,981.41 6.28% 944.55 2.37%
财务费用 186.75 0.89% 283.07 0.78% 527.28 1.67% 236.07 0.59%
合计 2,268.21 10.83% 3,955.58 10.94% 2,938.08 9.31% 1,748.01 4.38%
(1)销售费用
2008 年公司销售费用比 2007 年下降 138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07 年除了销售超纤合成革系列产品,还对外销售革用树脂,公司为了集中精力发展超纤合成革业务、避免同业竞争,2007 年 11 月起公司不再对外销售革用树脂,2008 年运输费同比下降 137.4 万元。2009 年公司销售费用比 2008 年增加 98.44 万元,主
要原因是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开拓新市场和新客户,差旅费及展览费分别增加 54.3 万元和 34.6 万元。2010 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费用比 2009 年上半年
同期增加 51.36 万元,主要是由于同期销售规模扩大。
(2)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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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6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研究开发费 714.89 1,090.20 203.96 129.04
应付职工薪酬 368.52 861.71 764.64 162.87
折旧费 133.54 269.49 275.11 237.43
劳动保险费 153.61 233.23 163.72 140.83
办公费 91.47 117.07 112.78 96.11
福利费 66.16 98.59 79.33 0.00
业务招待费 46.02 91.60 74.96 59.70
排污费 37.05 76.15 52.98 34.14
聘请中介机构费 40.10 60.30 31.26 0.00
土地使用税 21.32 42.65 85.29 0.00
保险费 15.23 31.86 20.77 18.04
差旅费 21.35 31.74 27.13 20.64
无形资产摊销 11.91 25.40 17.69 0.74
修理费 12.00 23.51 24.77 3.10
其他 55.01 91.17 47.02 41.92
合计 1,788.18 3,144.68 1,981.41 944.55
2008年公司管理费用比2007年增加1,036.86万元,主要原因为:2007年末应
付福利费余额冲回,减少2007年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支出244.63万元,同时2008
年公司提高了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增加支出357.14万元,2008年职工薪酬合计
同比增加601.77万元;2007年福利费支出使用2007年之前的节余,2008年福利费
支出79.33万元,导致2008年福利费支出同比增加79.33万元;2008年研究开发费
同比增加74.92万元;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2008年中介机构的费用增加31.26万
元;2008年公司超纤合成革业务增长,公司管理部门的差旅费、办公费、折旧等费用增加。
2009年公司管理费用比2008年增长1,163.27万元,主要原因为:2009年公司
加大研发投入,2009年公司研发费用由2008年的203.96万元增加到1,090.20万元,
增加886.24万元;2009年公司职工薪酬和劳动保险费分别增加97.07万元和69.51
万元,合计增加166.58万元。
2010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比2009年减少1,356.5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0年
1-6月公司研发费用714.89万元,比2009年减少375.31万元;2010年1-6月公司职
工薪酬和劳动保险费分别为368.52万元和153.61万元,分别比2009年减少4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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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7万元和79.62万元,合计减少572.81万元;2010年1-6月公司管理部门的差旅费、
办公费、折旧等费用比2009年减少。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利息支出 145.26 221.97 386.88 94.16
减:利息收入 6.03 58.47 9.07 48.89
贴息支出 27.63 95.17 121.11 152.95
汇兑损失 9.38 9.94 19.58 26.7
其他(手续费等) 10.51 14.47 8.77 11.15
合计 186.75 283.07 527.28 236.07
报告期内,公司的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07 年
期初
余额借款日期利率金额还款日期金额
期末余额3,500 5.265% 2007 年 6 月 18 日-3,500
2007 年 12 月 19 日 7.290% 3,500 3,500
2008 年
期初
余额借款日期利率金额还款日期金额
期末余额3,500 7.29% 2008 年 11 月 7 日-3,500
2008 年 4 月 28 日 7.0965% 1,500 2008 年 11 月 7 日-1,500
2008 年 6 月 18 日 7.47% 3,500 2008 年 11 月 12 日-3,500
2009 年
期初
余额借款日期利率金额还款日期金额
期末余额
2009 年 3 月 26 日 5.0445% 2,500 2009 年 8 月 5 日-2,500
2009 年 8 月 17 日-2,000
2009 年 6 月 29 日 4.617% 3,500 2009 年 12 月 25 日-1,500
2009 年 8 月 14 日 4.560% 2,500 2,500
2009 年 12 月 15 日 4.617% 1,500 1,500
2009 年 12 月 28 日 4.617% 2,000 2,000
2010 年 1-6 月
期初
余额借款日期利率金额还款日期金额
期末余额2,500 4.560% 2010 年 1 月 18 日-2,500
1,500 4.617% 2010 年 6 月 13 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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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82,000 4.617% 2010 年 1 月 4 日-2,000
2010 年 1 月 14 日 4.617% 2,000 2,000
2010 年 1 月 18 日 4.617% 2,000 2,000
2010 年 3 月 19 日 5.0445% 1,000 1,000
2010 年 4 月 20 日 5.0445% 1,000 2010 年 4 月 26 日-1,000
2010 年 6 月 13 日 5.0445% 1,500 1,500
2010 年 6 月 13 日 5.4000% 500 500
2010 年 6 月 13 日 5.4000% 700 7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银行贷款余额分别为 3,500 万元、0 万元、6,000 万元和 7,700 万元。
2008 年公司财务费用比 2007 年增加 291.21 万元,主要由于:
①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292.72 万元。2007 年公司日均银行借款
余额为 1,735.62 万元,2008 年日均银行借款余额为 5,176.78 万元,银行借款增
加以及借款利率的上升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292.72 万元。
②利息收入减少 39.82 万元。2008 年年中公司利润分配 5,940 万元,导致
公司银行存款减少,利息收入减少 39.82 万元。
③贴息支出减少 31.84 万元。公司 2007 年贴现金额为 87,402,610.74 元、贴
息利率为 3.24%-6%,公司 2008年贴现金额为 53,770,000元、贴息利率为 4.328%
-7.2%,贴息利率有所上升导致,主要由于贴息金额下降导致贴息支出减少。
2009 年公司财务费用比 2008 年减少 244.21 万元,主要由于:
①银行借款下降、利率下降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164.91 万元。2008 年日
均银行借款余额为 5,176.78 万元,2009 年日均银行借款余额为 2,958.90 万元,
银行借款减少、同时银行贷款利率下降导致银行利息支出减少,另外 2009 年公司向瑞合实业借款 5,000 万元,按同期贷款利率 4.86%、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
支出 83.43 万元,上述因素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164.91 万元。
②利息收入增加 49.4 万元。2009 年公司银行存款增加,利息收入增加 49.4
万元。
③贴息支出减少 25.94 万元,由于贴息利率下降所致。公司 2008 年贴现金
额为 53,770,000 元、贴息利率为 4.328%-7.2%,公司 2009 年贴现金额为
111,817,301.50 元、贴息利率为 1.70%-2.37%,贴息利率大幅下降导致贴息支出
减少。
2010 年 1-6 月公司财务费用比 2009 年减少 96.32 万元,主要由于: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39
①借款下降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76.71 万元。2009 年日均银行借款余额
为 2,958.90 万元,2010 年 1-6 月的年日均银行借款余额为 3,056.44 万元,银行借
款略有增加、同时银行贷款利率基本一致,导致银行利息支出略有增加;除此之外,2009 年公司向瑞合实业借款 5,000 万元,支付利息 83.43 万元,上述因素共
同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76.71 万元。
②利息收入减少 52.44 万元。2010 年 1-6 月公司银行存款减少,利息收入减
少 52.44 万元。
③贴息支出减少 67.54 万元,由于贴息金额下降所致。公司 2009 年贴现金
额为 111,817,301.50 元、贴息利率为 1.70%-2.37%,2010 年 1-6 月贴现金额为
19,200,000 元、贴息利率为 3.48%-4.86%,贴息金额大幅下降导致贴息支出减
少。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坏账损失-107.04 194.34 74.95 -94.18
存货跌价损失 29.56 349.33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94.60 --
合计-77.47 938.27 74.95 -94.18
5、所得税费用
公司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会计利润总额(A) 5,484.23 7,692.60 3,802.64 4,242.14
减:应纳所得税额(B) 802.57 1,243.88 593.56 690.68
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额(C) 0 0 593.56 690.68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D=B-C) 802.57 1,243.88 0 0
加:递延所得税费用(E) 25.47 -157.10 21.38 42.96
减:所得税费用(F=D-E) 828.04 1,086.78 21.38 42.96
净利润(G=A-F) 4,656.19 6,605.82 3,781.26 4,199.17
2007 年和 2008 年公司分别享受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 690.68 万元和 593.56
万元,导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为 0,递延所得税费用主要为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40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9 年公司所得税费用为 1,086.78 万元,当期应纳所得税额为 1,243.88 万
元,主要是公司 2009 年利润总额增加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2009 年公司未享受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157.10 万元主要是公司计提的坏账
准备、存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
1 应收帐款坏帐准备 25.19
2 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0.3 开办费-0.86
4 存货跌价准备 52.40
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9.19
6 递延收益 9.00
7 其他 12.51
合计 157.10
2010 年 1-6 月公司所得税费用为 828.04 万元,当期应纳所得税额为 802.57
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 25.47 万元主要是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减值准备等
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
1 应收帐款坏帐准备-19.46
2 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 3.38
3 存货跌价准备-28.14
4 其他 18.74
合计-25.47
(三)毛利及利润来源分析
1、毛利率整体走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主营业务收入 19,469.31 34,505.44 29,858.83 38,957.36
主营业务成本 13,036.10 22,884.00 23,633.53 33,481.76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33.04% 33.68% 20.85%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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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4.06%、20.85%、
33.68%和33.04%,2007-2009年呈逐年上涨趋势,2010年1-6月略有下降。2008年
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比2007年增加6.79%,主要原因在于公司2008年不对外
销售树脂,2007年公司树脂对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7.38%,而树
脂的毛利率只有1.69%,降低了2007年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不考虑树脂的销
售,2007年公司超纤合成革系列产品毛利率率为21.44%,2008年比2007年下降
0.59%。2009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比2008年提高12.83%,主要原因是2009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下跌导致成本的降低,同时公司产量增加降低了单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2、利润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毛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产品毛利毛利贡献度毛利毛利贡献度超细纤维贴面革 2,848.82 44.28% 5,568.19 47.91%
超细纤维基布 2,447.81 38.05% 4,431.15 38.13%
超细纤维绒面革 1,136.58 17.67% 1,622.09 13.96%
树脂 0.00 0.00% 0.00 0.00%
合计 6,433.21 100.00% 11,621.43 100.00%
2008 年 2007 年产品毛利毛利贡献度毛利毛利贡献度超细纤维贴面革 3,074.54 49.39% 2,826.82 51.63%
超细纤维基布 1,868.14 30.01% 1,213.94 22.17%
超细纤维绒面革 1,282.62 20.60% 1,188.32 21.70%
树脂 0 0.00% 246.53 4.50%
合计 6,225.30 100.00% 5,475.6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超细纤维贴面革、超细纤维基布、超细纤维绒面革,上述产品的毛利均有所增长,毛利贡献最大的是超细纤维贴面革,其次为超细纤维基布和超细纤维绒面革。报告期内,超细纤维基布毛利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超细纤维基布作为一种中间产品,进一步加工成超细纤维绒面革超细纤维贴面革,公司超细纤维基布生产技术成熟,加工工艺先进,产品性能优越、质量稳定,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其他人造革合成革生产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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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2
3、毛利率变动分析
2007年-2010年1-6月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产品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毛利率
较上年变动毛利率
较上年变动毛利率
超纤贴面革 28.48%-1.88% 30.36% 10.85% 19.51% 0.15% 19.36%
超纤基布 36.27%-1.06% 37.33% 18.53% 18.80% 0.11% 18.69%
超纤绒面革 41.85% 4.08% 37.77% 6.96% 30.81%-5.17% 35.98%
PU 树脂浆料------ 1.69%
合计 33.04%-0.64% 33.68% 12.83% 20.85% 6.79% 14.06%
2007年11月之前公司除了从事超纤合成革研发、生产与销售外,还从事革用树脂的对外销售,为了避免与华峰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集中精力从事超纤合成革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07年11月起公司不再从事普通革用树脂销售。
扣除公司2007年革用树脂的对外销售的影响,2007-2009年公司主营业务(超纤革)综合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产品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毛利率
较上年变动毛利率
较上年变动毛利率
超纤贴面革 28.48%-1.88% 30.36% 10.85% 19.51% 0.15% 19.36%
超纤基布 36.27%-1.06% 37.33% 18.53% 18.80% 0.11% 18.69%
超纤绒面革 41.85% 4.08% 37.77% 6.96% 30.81%-5.17% 35.98%
合计 33.04%-0.64% 33.68% 12.83% 20.85%-0.59% 21.44%
(1)超纤贴面革毛利率变动分析
2007年-2010年1-6月,公司超纤贴面革价格、成本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产量(米) 1,702,882.51 3,090,088.20 2,449,161.20 2,229,056.49
销量(米) 1,666,690.35 3,073,638.21 2,464,399.75 2,255,940.81
平均售价(元/米) 60.02 59.67 63.94 64.71
售价变动 0.59%-6.68%-1.19%-
售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0.41%-5.76%-0.97%-
单位销售成本(元/米) 42.93 41.55 51.46 52.18
单位销售成本变动 3.32%-19.26%-1.38%-
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2.29% 16.61% 1.12%-
毛利率 28.48% 30.36% 19.51% 19.36%
毛利率变动-1.88% 10.85%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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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32007年-2010年1-6月,公司超纤贴面革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9.36%、19.51%、
30.36%和28.48%。2008年超纤贴面革的毛利率比2007年上升0.15%,其中:2008
年度销售单价较2007年度下降1.19%、影响毛利率-0.97%,单位成本下降1.38%,
影响毛利率1.12%,导致毛利率上升0.15%。
2009年超纤贴面革毛利率比2008年上升10.85%,其中:2009年度销售单价较
2008年度下降6.68%、影响毛利率-5.76%,单位成本下降19.25%、影响毛利率
16.61%,导致毛利率上升10.85%。
2010年1-6月超纤贴面革的毛利率比2009年下降1.88%,其中:2010年1-6月
销售单价较2009年上升0.59%、影响毛利率0.41%,单位成本上升3.32%、影响毛
利率-2.29%,导致毛利率下降1.88%;
①销售价格的变动
2007年-2010年1-6月,超纤贴面革产品的销售价格分别为64.71元/米、63.94
元/米、59.67元/米和60.02元/米。2008年比2007年下降0.77元/米,略有下降,主
要是由于厚度、性能、客户以及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2009年开始,由于2009年公司采购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在成本下降的驱动下,公司超纤贴面革产品售价相应下调,2009年比2008年下降4.27元/米,下降幅度-6.68%。2010年1-6
月比2009年上升0.35元/米,上升幅度0.59%,保持相对稳定。
②单位成本的变动
2007年-2010年1-6月,公司贴面革单位生产成本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米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年项目单位成本变动
变动
幅度
单位成本变动变动
幅度
单位
成本变动
变动
幅度
单位
成本
尼龙 7.37 1.77 31.68% 5.59 -2.71 -32.61% 8.30 -1.03 -11.01% 9.33
聚乙烯 4.35 1.05 32.01% 3.29 -1.47 -30.92% 4.77 0.06 1.18% 4.71
MDI 2.56 -1.22 -32.27% 3.78 -0.04 -1.10% 3.83 -0.82 -17.60% 4.64
多元醇 7.03 0.14 1.99% 6.89 -1.44 -17.26% 8.33 -0.87 -9.46% 9.20
其他 9.31 -0.43 -4.43% 9.74 -0.82 -7.76% 10.56 -0.81 -7.14% 11.38
小计 30.62 1.31 4.47% 29.31 -6.48 -18.11% 35.79 -3.47 -8.84% 39.26
燃料动力 7.05 0.26 3.82% 6.79 -1.74 -20.36% 8.52 1.77 26.25% 6.75
人工工资 1.97 0.18 9.78% 1.79 -0.44 -19.80% 2.24 -0.27 -10.83%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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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4制造费用 2.77 -0.73 -20.93% 3.51 -0.73 -17.18% 4.24 0.31 8.00% 3.92
单位成本合计 42.41 1.01 2.44% 41.40 -9.39 -18.49% 50.79 -1.66 -3.16% 52.44
报告期内2007年-2009年公司超纤贴面革的单位生产成本逐期下降,2010年1-6月公司超纤贴面革单位成本略有上升,对产品毛利率的波动有较大影响,而单位生产成本波动主要受原材料价格、煤炭的价格、单位人工工资、单位制造费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此外,由于超纤贴面革产品厚度、克重、性能要求以及原材料品质等不同也可能导致单位产品耗用的主要原材料数量出现上升或下降进而影响到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
2007年-2010年1-6月,公司主要原材料尼龙、聚乙烯、MDI及多元醇和能源煤的采购价格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KG、元/吨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项目
单价变动变动
幅度单价变动
变动
幅度单价变动
变动
幅度单价
尼龙 18.92 4.98 35.72% 13.94 -5.06 -26.63% 19 -2.11 -10.00% 21.11
聚乙烯 12.71 3.18 33.37% 9.53 -3.14 -24.78% 12.67 0.48 3.94% 12.19
MDI 12.95 -1.05 -7.52% 14.00 -5.22 -27.15% 19.22 -1.69 -8.07% 20.91
多元醇 22.25 2.11 10.48% 20.14 -4.61 -18.63% 24.75 -0.55 -2.17% 25.30
煤炭 740.89 191.64 34.89% 549.25 -137.88 -20.07% 687.13 214.43 45.36% 472.7
注:多元醇采购价格根据外购和自产加权平均计算,且 2007 年多元醇采购价格为超纤树脂用多元醇采购价格。
2008年公司超纤贴面革单位生产成本从2007年的52.44元/米下降至50.79元/
米,下降1.66元/米,下降幅度为-3.16%,主要由于:2008年尼龙采购价格比2007
年下降10.00%,导致单位尼龙的成本从9.33元/米下降至8.30元/米、下降1.03元/
米,下降幅度为-11.01%;2008年MDI和多元醇采购价格比2007年分别下降8.07%
和2.17%,同时由于公司产品结构差异,薄的、低克重的产品增多,产品单位产
品耗用MDI和多元醇的数量下降幅度较大,导致单位MDI的成本和单位多元醇的成本分别从4.64元/米下降至3.83元/米、9.20元/米下降至8.33元/米,分别下降0.82
元/米和0.87元/米,下降幅度分别为-17.60%和-9.46%;2008年煤炭价格比2007
年上涨45.36%,生产能力提高,导致单位燃动力成本从6.75元/米上升至8.52元/
米、上升1.77元/米,上升幅度为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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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52009年公司超纤贴面革单位生产成本从2008年的50.79元/米下降至41.40元/
米,下降9.39元/米,下降幅度为-18.49%,主要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聚乙烯、
尼龙切片及MDI等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导致公司聚乙烯、尼龙切片、MDI及多元醇等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与2008年相比,下降较大,进而导致2009年超纤贴面革的生产成本比2008年下降较大,具体如下:2009年尼龙采购价格比2008年下降26.63%,导致单位尼龙的成本从8.30元/米下降至5.59元/
米,下降2.71元/米,下降幅度为-32.61%;2009年聚乙烯采购价格比2008年下降
24.78%,导致单位聚乙烯的成本从4.77元/米下降至3.29元/米,下降1.47元/米,
下降幅度为-30.92%;2009年MDI采购价格比2008年下降27.15%,同时由于2009
年从德国拜耳公司采购的一批MDI的品质一般,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品质和满足客户对产品的硬度要求,2009年实际投入MDI数量增大, 2009年单位产品耗用MDI数量上升幅度较大,导致单位MDI的成本从3.83元/米下降至3.78元/米,下降
0.04元/米,下降幅度为-1.10%; 2009年多元醇的采购价格比2008年下降18.63%,
导致单位多元醇的成本从8.33元/米下降至6.89元/米,下降1.44元/米,下降幅度为
-17.26%;2009年煤炭价格也出现较大幅度下跌,2009年煤炭价格比2008年下降
137.88元/吨,下降幅度为-20.07%,导致单位燃动力成本从8.52元/米下降至6.79
元/米,下降1.74元/米,下降幅度为-20.36%;同时,由于2009年公司进一步产量
提高,规模效应逐步体现,2009年公司单位人工工资以及单位制造费用分别下降
19.80%和17.18%。
2010年1-6月公司超纤贴面革单位生产成本从2009年的41.40元/米上升至
42.41元/米,上升1.01元/米,上升幅度为2.44%。主要由于:2010年上半年尼龙
和聚乙烯价格上升、单位制造费用下降所致。2010年1-6月尼龙采购价格比2009年上升35.72%,导致单位尼龙的成本从5.59元/米上升至7.37元/米、上升1.77元/
米,上升幅度为31.68%;2010年1-6月聚乙烯采购价格比2008年上升33.37%,导
致单位聚乙烯的成本从3.29元/米上升至4.35元/米、上升1.05元/米,上升幅度为
32.01%;2010年1-6月MDI采购价格比2009年下降7.52%,同时单位产品耗用MDI
数量比2009年下降且幅度较大,与2008年基本一致,导致单位MDI成本从3.78元
/米下降至2.56元/米,下降1.22元/米,下降幅度为32.27%;2010年1-6月多元醇采
购价格比2009年上升10.48%,导致单位多元醇成本从6.89元/米上升至7.03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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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6上升0.14元/米,上升幅度为1.99%;2010年1-6月煤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升,2010
年1-6月煤炭价格比2009年上升191.64元/吨,上升幅度为34.89%,导致单位燃动
力成本从6.79元/米上升至7.05元/米、上升0.26元/米,同时产量提升,导致上升幅
度为3.83%;2010年1-6月产量提升,规模效应进一步体现以及2009年末计提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导致2010年1-6月折旧减少,使得单位制造费用比2009年下降0.73
元/米,下降幅度为-20.93%。
(2)超纤基布毛利率变动分析
2007年-2010年1-6月,公司超纤基布价格、成本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产量(米) 1,470,527.50 2,399,423.40 1,831,423.32 1,865,757.24
销量(米) 1,577,336.60 2,677,033.79 2,173,400.43 1,398,941.80
平均售价(元/米) 42.79 44.34 45.73 46.42
售价变动-3.49%-3.04%-1.49%-
售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2.27%-2.54%-1.23%-
单位成本(元/米) 27.27 27.79 37.13 37.74
单位成本变动-1.85%-25.17%-1.62%-
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1.21% 21.08% 1.33%-
毛利率 36.27% 37.33% 18.80% 18.69%
毛利率变动-1.06% 18.53% 0.11%-
2007年-2010年1-6月,公司超纤基布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8.69%、18.80%、
37.33%和36.27%。2008年超纤基布的毛利率比2007年上升0.11%,2008年度销售
单价较2007年度下降1.49%、影响毛利率-1.23%,单位成本下降1.62%、影响毛利
率1.33%,导致毛利率上升0.11%。
2009年超纤基布毛利率比2008年上升18.53%,2009年度销售单价较2008年度
下降3.04%、影响毛利率-2.54%,单位成本下降25.17%、影响毛利率21.08%,导
致毛利率上升18.53%。
2010年1-6月超纤基布的毛利率比2009年下降1.06%,2010年1-6月销售单价
较2009年下降3.49%、影响毛利率-2.27%,单位成本下降-1.85%、影响毛利率
1.21%,导致毛利率下降1.06%。
①销售价格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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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72007年-2010年1-6月,超纤基布产品的销售价格分别为46.42元/米、45.73元/
米、44.34元/米和42.79元/米,2008年比2007年下降0.69元/米,略有下降,主要是
由于厚度、性能、客户以及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2009年开始,由于2009年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在成本下降的驱动下,公司超纤基布产品售价相应下调,2009年比2008年下降1.39元/米,下降幅度-3.04%,2010年超纤基布价格进一步下
跌,2010年1-6月比2009年下降1.55元/米,下降幅度为-3.50%。
②单位成本的变动
2007年-2010年1-6月,公司超纤基布单位生产成本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米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项目单位
成本变动
变动
幅度
单位成本变动变动
幅度
单位成本变动变动
幅度
单位
成本
尼龙 6.46 1.35 26.36% 5.11 -2.47 -32.61% 7.59 -1.13 -12.92% 8.71
聚乙烯 3.81 0.80 26.67% 3.01 -1.35 -30.92% 4.36 -0.04 -1.00% 4.40
MDI 1.71 -1.00 -36.98% 2.71 -0.14 -4.76% 2.85 -0.59 -17.05% 3.43
多元醇 4.16 0.25 6.41% 3.91 -1.21 -23.68% 5.12 -1.07 -17.36% 6.19
其他 3.35 -0.55 -14.18% 3.91 -0.50 -11.34% 4.41 -1.47 -25.07% 5.88
小计 19.49 0.84 4.53% 18.65 -5.67 -23.31% 24.31 -4.30 -15.04% 28.62
燃料动力 5.13 0.17 3.39% 4.96 -1.41 -22.09% 6.37 1.25 24.42% 5.12
人工工资 1.02 0.05 5.62% 0.97 0.03 3.57% 0.93 -0.10 -9.68% 1.03
制造费用 1.92 -0.62 -24.49% 2.54 -0.59 -18.72% 3.13 0.13 4.25% 3.00
单位成本
合计 27.56 0.44 1.63% 27.12 -7.63 -21.95% 34.74 -3.03 -8.02% 37.77
报告期内2007年-2009年公司超纤基布的单位成本逐期下降,2010年1-6月公司超纤基布单位成本略有上升,对产品毛利率的波动有较大影响,而单位生产成本波动主要受原材料价格、煤炭的价格、单位人工工资、单位制造费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此外,由于超纤基布产品厚度、克重、性能要求以及原材料品质等不同也可能导致单位产品耗用的主要原材料数量出现上升或下降进而影响到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
2007年-2010年1-6月,公司主要原材料尼龙、聚乙烯、MDI及多元醇和能源煤的采购价格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KG、元/吨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48单价变动变动
幅度单价变动
变动
幅度单价变动
变动
幅度单价
尼龙 18.92 4.98 35.72% 13.94 -5.06 -26.63% 19 -2.11 -10.00% 21.11
聚乙烯 12.71 3.18 33.37% 9.53 -3.14 -24.78% 12.67 0.48 3.94% 12.19
MDI 12.95 -1.05 -7.52% 14.00 -5.22 -27.15% 19.22 -1.69 -8.07% 20.91
多元醇 22.25 2.11 10.48% 20.14 -4.61 -18.63% 24.75 -0.55 -2.17% 25.30
煤炭 740.89 191.64 34.89% 549.25 -137.88 -20.07% 687.13 214.43 45.36% 472.7
注:多元醇采购价格根据外购和自产加权平均计算,且 2007 年多元醇采购价格为超纤树脂用多元醇采购价格。
2008年公司超纤基布单位生产成本从2007年的37.77元/米下降至34.74元/米,
下降3.03元/米,下降幅度为-8.02%,主要由于:2008年尼龙采购价格比2007年下
降10.00%,导致单位尼龙的成本从8.71元/米下降至7.59元/米、下降1.12元/米,
下降幅度为-12.92%;2008年MDI和多元醇采购价格比2007年分别下降8.07%和
2.17%,同时由于公司产品结构差异,薄的、低克重的产品增多,产品单位产品
耗用MDI和多元醇的数量下降幅度较大,导致单位MDI的成本和单位多元醇的成本分别从3.43元/米下降至2.85元/米、6.19元/米下降至5.12元/米,分别下降0.59
元/米和1.07元/米,下降幅度分别为-17.05%和-17.36%;2008年煤炭价格比2007
年上涨45.36%,导致单位燃动力成本从5.12元/米上升至6.37元/米、上升1.25元/
米,上升幅度为24.42%。
2009年公司超纤基布单位生产成本从2008年的34.74元/米下降至27.12元/米,
下降7.63元/米,下降幅度为-21.95%,主要由于2009年公司聚乙烯、尼龙切片及
MDI等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与2008年相比,下降较大。2009年尼龙采购价格比2008年下降26.63%,导致单位尼龙的成本从7.59元/米下降至5.11元/米、下
降2.47元/米,下降幅度为-32.61%;2009年聚乙烯采购价格比2008年下降24.78%,
导致单位聚乙烯的成本从4.36元/米下降至3.01元/米、下降1.35元/米,下降幅度为
-30.92%;2009年MDI采购价格比2008年下降27.15%,同时由于2009年从德国拜
耳公司采购的一批MDI的品质一般,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品质和满足客户对产品的硬度要求,2009年实际投入MDI数量增大, 2009年单位产品耗用MDI数量上升幅度较大,导致单位MDI的成本从2.85元/米下降至2.71元/米,下降0.14元/米,
下降幅度为-4.76%;2009年多元醇的采购价格比2008年下降18.63%,导致单位多
元醇的成本从5.12元/米下降至3.91元/米,下降1.21元/米,下降幅度为-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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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92009年煤炭价格也出现较大幅度下跌,2009年煤炭价格比2008年下降137.88元/
吨,下降幅度为-20.07%,导致单位燃动力成本从6.37元/米下降至4.96元/米,下
降1.41元/米,下降幅度为-22.09%;同时,由于公司产量提高,规模效应逐步体
现,单位制造费用下降0.59元/米,下降幅度-18.72%。
2010年1-6月公司超纤贴面革单位生产成本从2009年的27.12元/米上升至
27.56元/米,上升0.44元/米,上升幅度为1.63%,主要由于:2010年上半年尼龙
和聚乙烯价格上升导致单位尼龙成本和单位聚乙烯成本上升、单位制造费用下降所致。2010年1-6月尼龙采购价格比2009年上升35.72%,导致单位尼龙的成本从
5.11元/米上升至6.46元/米、上升1.35元/米,上升幅度为26.36%;2010年1-6月聚
乙烯采购价格比2008年上升33.37%,导致单位聚乙烯的成本从3.01元/米上升至
3.81元/米、上升0.80元/米,上升幅度为26.67%;2010年1-6月MDI采购价格比2009
年下降7.52%,同时单位产品耗用MDI数量比2009年下降且幅度较大,与2008年
基本一致,导致单位MDI成本从2.71元/米下降至1.71元/米,下降1.00元/米,下降
幅度为-36.98%;2010年1-6月多元醇采购价格比2009年上升10.48%,导致单位多
元醇成本从3.91元/米上升至4.16元/米,上升0.25元/米,上升幅度为6.41%;2010
年1-6月煤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升,2010年1-6月煤炭价格比2009年上升191.64
元/吨,上升幅度为34.89%,导致单位燃动力成本从4.96元/米上升至5.13元/米、
上升0.17元/米,上升幅度为3.39%;2010年1-6月由于产量提升,规模效应进一步
体现以及2009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导致2010年1-6月折旧减少,使得单位制造费用比2009年下降0.62元/米,下降幅度为-24.49%。
(3)超纤绒面革毛利率变动分析
2007年-2010年1-6月,公司超纤绒面革价格、成本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产量(米) 604,488.70 794,243.81 685,521.78 657,431.49
销量(米) 568,355.10 884,282.91 788,793.18 583,498.21
平均售价(元/米) 47.79 48.57 52.78 56.60
售价变动-1.61%-7.98%-6.75%-
售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1.02%-6.00%-4.63%-
单位成本(元/米) 27.79 30.22 36.52 36.24
单位成本变动-8.06%-17.24% 0.77%-
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5.09% 12.96%-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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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0毛利率 41.85% 37.77% 30.81% 35.98%
毛利率变动 4.08% 6.96%-5.17%-
2007年-2010年1-6月,公司超纤绒面革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35.98%、30.81%、
37.77%和41.85%。2008年超纤绒面革的毛利率比2007年下降-5.17%,2008年度销
售单价较2007年度下降6.75%、影响毛利率-4.63%,单位成本上升0.77%、影响毛
利率-0.54%,导致毛利率上升-5.17%。
2009年超纤绒面革毛利率比2008年上升6.96%,2009年度销售单价较2008年
度下降-7.98%、影响毛利率-6.00%,单位成本下降17.24%、影响毛利率12.96%,
导致毛利率上升6.96%。
2010年1-6月超纤绒面革的毛利率比2009年上升4.08%,2010年1-6月销售单
价较2009年下降1.61%、影响毛利率-1.02%,同时单位成本下降-8.06%、影响毛
利率5.09%,导致毛利率下降4.08%。
①销售价格的变动
2007年-2010年1-6月,超纤绒面革产品的销售价格分别为56.60元/米、52.78
元/米、48.57元/米和47.79元/米,2008年比2007年下降3.82元/米,下降幅度为
-6.75%,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由于绒面革市场竞争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
公司适当降低了部分绒面革产品销售价格,导致超纤绒面革价格下降3.82元/米。
2009年开始,由于2009年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在成本下降的驱动下,各公司产品售价相应下调,2009年超纤绒面革价格比2008年下降4.21元/米,下降幅度
-7.98%。2010年1-6月比2009年下降0.78元/米,下降幅度为-1.61%,略有下降。
②单位成本的变动
2007年-2010年1-6月,公司超纤绒面革单位生产成本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米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项目单位
成本变动
变动
幅度
单位成本变动变动
幅度
单位成本变动变动
幅度
单位
成本
尼龙 4.52 1.01 28.68% 3.52 -1.12 -24.14% 4.63 -1.00 -17.81% 5.64
聚乙烯 2.67 0.60 29.00% 2.07 -0.59 -22.24% 2.66 -0.19 -6.56% 2.85
MDI 1.20 -0.67 -35.82% 1.86 0.13 7.22% 1.74 -0.48 -21.71%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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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1多元醇 2.91 0.22 8.36% 2.69 -0.44 -14.08% 3.13 -0.88 -22.00% 4.01
其他 5.21 -0.93 -15.13% 6.14 0.53 9.47% 5.61 -1.82 -24.50% 7.43
小计 16.51 0.24 1.45% 16.27 -1.49 -8.41% 17.77 -4.37 -19.76% 22.14
燃料动力 7.43 0.32 4.48% 7.12 -2.62 -26.91% 9.73 3.32 51.74% 6.42
人工工资 1.45 0.08 5.56% 1.37 0.07 5.70% 1.30 0.14 12.33% 1.15
制造费用 2.48 -0.78 -23.80% 3.26 -1.25 -27.68% 4.51 0.26 6.07% 4.25
单位成本
合计 27.87 -0.14 -0.51% 28.02 -5.29 -15.87% 33.31 -0.66 -1.93% 33.96
报告期内公司超纤绒面革的单位成本逐期下降,对产品毛利率的有较大推动作用,而单位生产成本下降主要受原材料价格、煤炭的价格、单位人工工资、单位制造费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此外,由于绒面革产品厚度、克重、性能要求以及原材料品质等不同也可能导致单位产品耗用的主要原材料数量出现上升或下降进而影响到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
2007年-2010年1-6月,公司主要原材料尼龙、聚乙烯、MDI及多元醇和能源煤的采购价格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KG、元/吨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项目
单价变动
变动
幅度
单价变动
变动
幅度
单价变动
变动
幅度
单价
尼龙 18.92 4.98 35.72% 13.94 -5.06 -26.63% 19 -2.11 -10.00% 21.11
聚乙烯 12.71 3.18 33.37% 9.53 -3.14 -24.78% 12.67 0.48 3.94% 12.19
MDI 12.95 -1.05 -7.52% 14.00 -5.22 -27.15% 19.22 -1.69 -8.07% 20.91
多元醇 22.25 2.11 10.48% 20.14 -4.61 -18.63% 24.75 -0.55 -2.17% 25.30
煤炭 740.89 191.64 34.89% 549.25 -137.88 -20.07% 687.13 214.43 45.36% 472.7
注:多元醇采购价格根据外购和自产加权平均计算,且 2007 年多元醇采购价格为超纤树脂用多元醇采购价格。
2008年公司超纤绒面革单位生产成本从2007年的33.96元/米下降至33.31元/
米,下降0.66元/米,下降幅度为-1.93%,主要由于:2008年尼龙采购价格比2007
年下降10.00%,导致单位尼龙的成本从5.64元/米下降至4.63元/米,下降1.00元/
米,下降幅度为-17.81%;2008年MDI和多元醇采购价格比2007年分别下降8.07%
和2.17%,同时由于公司产品结构差异,薄的、低克重的产品增多,产品单位产
品耗用MDI和多元醇的数量下降幅度较大,导致单位MDI的成本和单位多元醇的成本分别从2.22元/米下降至1.74元/米、4.01元/米下降至3.13元/米,分别下降0.48
元/米和0.88元/米,下降幅度分别为-21.71%和-22.00%;2008年煤炭价格比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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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2年上涨45.36%,导致单位燃动力成本从6.42元/米上升至9.73元/米,上升3.32/米,
上升幅度为51.74%。
2009年公司超纤基布单位生产成本从2008年的33.31元/米下降至28.02元/米,
下降5.29元/米,下降幅度为-15.87%,主要由于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全年来看,
公司聚乙烯、尼龙切片及MDI等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与2008年相比,下降较大。2009年尼龙采购价格比2008年下降26.63%,导致单位尼龙的成本从4.63元
/米下降至3.52元/米、下降1.12元/米,下降幅度为-24.14%;2009年聚乙烯采购价
格比2008年下降24.78%,最终导致单位聚乙烯的成本从2.66元/米下降至2.07元/
米、下降0.59元/米,下降幅度为-22.24%;2009年MDI采购价格比2008年下降
27.15%,同时由于2009年从德国拜耳公司采购的一批MDI的品质一般,为了保证
公司产品的品质和满足客户对产品的硬度要求,2009年实际投入MDI数量增大,
2009年单位产品耗用MDI数量上升幅度较大,导致单位MDI的成本从1.74元/米下
降至1.86元/米,上升0.13元/米,上升幅度为7.22%;2009年多元醇的采购价格比
2008年下降18.63%,导致单位多元醇的成本从3.13元/米下降至2.69元/米,下降
0.44元/米,下降幅度为-14.08%;2009年煤炭价格也出现较大幅度下跌,2009年
煤炭价格比2008年下降137.88元/吨,下降幅度为-20.07%,导致单位燃动力成本
从9.73元/米下降至7.12元/米,下降2.62元/米,下降幅度为-26.91%;同时,由于
公司产能进一步释放,规模效应逐步体现,单位制造费用下降1.25元/米,下降幅
度-27.68%。
2010 年 1-6 月公司超纤绒面革单位生产成本从 2009 年的 28.02 元/米下降至
27.87 元/米,下降 0.14 元/米,下降幅度为-0.51%,主要由于:2010 年上半年尼
龙和聚乙烯价格上升导致单位尼龙成本和单位聚乙烯成本上升、单位制造费用下降所致。2010 年 1-6 月尼龙采购价格比 2009 年上升 35.72%,导致单位尼龙的成
本从 3.52 元/米上升至 4.52 元/米、上升 1.00 元/米,上升幅度为 28.68%;2010
年 1-6 月聚乙烯采购价格比 2008 年上升 33.37%,导致单位聚乙烯的成本从 2.07
元/米上升至 2.67 元/米、上升 0.60 元/米,上升幅度为 29.00%;2010 年 1-6 月
MDI 采购价格比 2009 年下降 7.52%,同时单位产品耗用 MDI 数量比 2009 年下
降且幅度较大,与 2008 年基本一致,导致单位 MDI 成本从 1.86 元/米下降至 1.20
元/米,下降 0.67 元/米,下降幅度为-35.82%;2010 年 1-6 月多元醇采购价格比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532009 年上升 10.48%,导致单位多元醇成本从 2.69 元/米上升至 2.91 元/米,上升
0.22 元/米,上升幅度为 8.36%;2010 年 1-6 月煤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升,2010
年 1-6 月煤炭价格比 2009 年上升 191.64 元/吨,上升幅度为 34.89%,同时产量
提升,导致单位燃动力成本从 7.12 元/米上升至 7.43 元/米,上升 0.32 元/米,上
升幅度为 4.48%;2010 年 1-6 月由于产能进一步释放,规模效应进一步体现以及
2009 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导致 2010 年 1-6 月折旧减少,使得单位制造费用比 2009 年下降 0.78 元/米,下降幅度为-23.80%。
4、毛利率同行业比较
在同行业中,公开披露过数据的公司为山东同大、双象股份和禾欣股份,其中禾欣股份(002343)、双象股份(002395)已上市,主要销售的超纤革产品为
超纤贴面革,本公司及山东同大销售超纤贴面革、超纤基布和超纤绒面革等超纤革。因此,本公司与禾欣股份、双象股份比较超纤贴面革毛利率,与山东同大比较超纤革毛利率,下同。
2007-2010 年 1-6 月,本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超纤革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禾欣股份- 41.55% 28.74% 27.37%
双象股份 28.59% 26.04% 23.41% 20.66%
山东同大- 24.63% 21.14% 23.69%
平均值 28.59% 30.71% 24.35% 23.80%
本公司 33.04% 33.68% 20.85% 21.44%
注:公司毛利率为剔除树脂销售后的超纤合成革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中,2010 年 1-6 月双象股份单独公布了超纤革毛利率,禾欣股份未单独公布超纤革毛利率。
2007-2010 年 1-6 月,本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图如下: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54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1-6月禾欣股份双象股份山东同大平均值本公司

本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 2008 年与 2007 年的毛利率变化不大,2009 年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下降,本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本公司与禾欣股份毛利率的上升幅度较大,分别为 12.83%和
12.81%,由于本公司与禾欣股份主要使用自产的超纤树脂,超纤树脂的成本相对
较低,成本降低较多,而双象股份与山东同大毛利率上升幅度较小,分别为 2.63%
和 3.49%,双象股份与山东同大均外购超纤树脂,成本降低较少。
(1)2007 年-2009 年,公司与禾欣股份、双象股份的超纤贴面革比较
2007 年-2009 年,公司与禾欣股份、双象股份的超纤贴面革平均销售单价、单位销售成本和毛利率比较如下:
单位:元/米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公司名称销售
单价
单位销售成本
毛利率销售
单价
单位销售成本毛利率销售
单价
单位销售成本
毛利率禾欣股份 54.19 31.67 41.55% 65.52 46.69 28.74% 64.68 46.98 27.37%
双象股份 63.29 46.81 26.04% 66.14 50.66 23.41% 62.46 49.55 20.66%
本公司 59.67 41.55 30.36% 63.94 51.46 19.51% 64.71 52.18 19.36%
注:双象股份按照 1 米长度面积=1.37 平方米换算。
根据上表,毛利率跟销售单价和单位销售成本有关,各公司的产品性能、厚度、客户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销售单价有所差异;由于外购原材料及生产技术存在差异,导致生产成本存在差异,从而导致平均销售成本存在差异。
2007 年-2009 年,公司与禾欣股份、双象股份的超纤贴面革平均销售单价、单位销售成本和毛利率变动情况比较如下: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552009 年比 2008 年变动 2008 年比 2007 年变动
公司名称销售单价变动幅度
单位销售成本变动幅度毛利率变动量
销售单价变动幅度
单位销售成本变动幅度
毛利率变动量
禾欣股份-17.29%-32.17% 12.81% 1.30%-0.62% 1.37%
双象股份-4.31%-7.60% 2.63% 5.89% 2.24% 2.75%
本公司-6.68%-19.26% 10.85%-1.19%-1.38% 0.15%
因此,2007 年-2009 年公司与禾欣股份的超纤贴面革毛利率变动情况一致,主要由于销售单价、单位销售成本的变动所致,其中 2009 年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导致生产成本下降较大,从而毛利率大幅上升。2007 年-2009 年公司与双象股份的超纤贴面革毛利率变动方向一致,其中 2009 年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双象股份的成本下降幅度较小,从而毛利率上升幅度较小,而 2009 年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公司生产成本下降较大,从而毛利率大幅上升。
(2)2007 年-2009 年,公司与山东同大的超纤合成革比较
公司与山东同大的超纤合成革产品一致,2007 年-2009 年,公司与山东同大的超纤合成革平均销售单价、单位销售成本和毛利率比较如下:
单位:元/米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公司名称销售
单价
单位销售成本
毛利率销售
单价
单位销售成本毛利率销售
单价
单位销售成本
毛利率公司 52.01 34.49 33.68% 55.02 43.55 20.85% 57.56 45.22 21.44%
山东同大 52.24 39.38 24.63% 56.1 44.24 21.14% 55.98 42.71 23.69%
根据上表,2007 年和 2008 年公司与山东同大的超纤合成革的毛利率相比,变动不大,主要由于各公司的销售结构的变化,从而导致销售单价和单位销售成本的变化,其中公司 2008 年超纤基布的比例从 33%提高到 40.05%,导致公司超
纤革的平均销售价格和单位销售成本的下降,而 2008 年山东同大的超纤基布的比例为 27.95%,同时公司生产技术的改进引起生产成本的下降,导致单位销售
成本的下降。2009 年公司毛利率的增加高于山东同大,主要是单位销售成本下降较大。
2007 年-2009 年公司超纤合成革系列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与山东同大比较如下:
单位:元/米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56山东
同大
本公司
成本差异山东
同大
本公司成本差异山东
同大
本公司
成本差异直接材料 30.55 23.59 6.96 36.08 29.07 7.01 33.19 32.71 0.48
燃动力及制造费用 6.96 9.24 -2.28 6.29 11.76 -5.47 7.74 9.67 -1.93
人工工资 1.87 1.42 0.45 1.87 1.63 0.24 1.78 1.75 0.03
单位成本合计 39.38 34.25 5.13 44.24 42.46 1.78 42.71 44.13 -1.42
注:山东同大的成本构成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其中:直接材料为其营业成本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其他”及“其他业务成本”计算。
上述成本差异的主要由于直接材料和燃动力及制造费用的差异,其中:2008年公司的超纤基布销售增加较快,超纤基布以及厚度薄的超纤革生产量不断增加,导致公司 2008 年比 2007 年超纤革的平均生产成本下降较大;公司的燃动力及制造费用中,煤炭的价格较高,尤其是 2008 年 4 季度前煤炭的价格一路上涨,导致 2008 年的燃动力成本较高,2007 年和 2009 年单位产品耗用的燃动力及制造费差异不大,但均高于山东同大。
超纤革的主要原材料为尼龙、聚乙烯和树脂,2007 年-2009 年公司与山东同大的上述原材料价格(成本)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元/公斤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名称
公司山东同大公司山东同大公司山东同大尼龙 13.94 14.3 19 19.81 21.11 21.26
聚乙烯 9.53 9.33 12.67 11.33 12.19 11.85
超纤湿法树脂 8.72 12.15 10.77 13.28 12.08 13.82
超纤干法树脂 13.61 12.15 15.97 13.28 16.07 13.82
注:山东同大的超纤湿法树脂、超纤干法树脂为外购,上表价格为外购价格,摘自山东同大的招股说明书;公司的超纤湿法树脂、超纤干法树脂主要是自行生产、外购的比例在10%左右,上表价格为外购价格和自行生产的成本的加权平均。
根据上表,尼龙、聚乙烯的采购价格,公司与山东同大基本一致,对生产成本影响很小;超纤湿法树脂、超纤干法树脂的价格差异较大,假设按照山东同大的树脂对外采购价格计算,对公司的生产成本的影响如下: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项目
公司
山东同大公司
山东同大公司
山东同大超纤湿法树脂价格(元/公斤) 8.72 12.15 10.77 13.28 12.08 13.82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57超纤干法树脂价格(元/公斤) 13.61 12.15 15.97 13.28 16.07 13.82
超纤湿法树脂使用量(公斤)注 1 7,998,907.00 6,215,557.00 6,354,176.00
超纤干法树脂使用量(公斤) 1,249,260.40 924,474.74 831,901.90
超纤湿法树脂金额差(元)注 2 -27,436,251.01 -15,601,048.07 -11,056,266.24
超纤干法树脂金额差(元) 1,823,920.18 2,486,837.05 1,871,779.28
树脂金额差合计(元)注 3 -25,612,330.83 -13,114,211.02 -9,184,486.97
注 1:超纤湿法树脂使用量为公司 2007 年-2009 年的超纤湿法树脂的使用量,干法亦同;
注 2:超纤湿法树脂金额差=(公司的成本-山东同大的采购价格)×超纤湿法树脂使用量;
注 3:树脂金额差合计=超纤湿法树脂金额差+超纤干法树脂金额差;
公司的超纤湿法树脂、超纤干法树脂主要是自行生产、外购的比例在 10%左右,2007 年-2009 年公司加强树脂研发,自产树脂成本逐年下降,成本较低,而山东同大超纤树脂完全依赖外购,导致 2008 年和 2009 年公司的超纤革单位生产成本均低于同期山东同大单位成本;另外公司与山东同大的产品原材料构成比例及产品合格率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根据上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假设按照山东同大的树脂对外采购价格计算,2007 年-2009 年公司分别增加采购成本 918.45 万元、1,311.42 万元和 2,561.23 万元,将降低公司同期毛利率 3.76%、
4.39%和 7.42%,因此 2009 年公司比山东同大的毛利率增加较快。同时公司的生
产技术不断成熟,工艺不断改进,原材料的利用率不断提高,原材料消耗不断降低,2009 年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导致 2009 年公司超纤革的生产成本下降较大。
上述因素导致公司超纤革的毛利率 2009 年比 2008 年的增加高于山东同大。
因此,2007 年和 2008 年公司与山东同大的超纤合成革毛利率相比,变动不大;2009 年公司超纤革的毛利率比 2008 年的增加高于山东同大,主要由于自行生产树脂的低成本和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及生产技术改进带来的生产成本降低。
2010 年 1-6 月公司超纤合成革毛利率为 33.04%,其中超纤贴面革产品毛利
率为 28.48%,与双象股份超纤合成革同期毛利率水平相当。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真实反映了发行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材料供应市场的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处于较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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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8
5、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敏感性分析
(1)超纤合成革系列产品生产成本主要原材料构成
超纤合成革主要原材料包括尼龙切片、聚乙烯、MDI和聚酯多元醇,占生产成本比重约在50%左右,具体如下: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尼龙切片 2,477.84 19.12% 3,234.57 15.03%
聚乙烯 1,462.57 11.29% 1,904.52 8.85%
MDI 759.81 5.86% 1,967.36 9.14%
多元醇 1,983.64 15.31% 3,279.49 15.24%
合计 6,683.86 51.57% 10,385.94 48.25%
2008 年 2007 年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尼龙切片 3,740.28 17.74% 4,075.51 19.44%
聚乙烯 2,148.47 10.19% 2,059.15 9.82%
MDI 1,577.24 7.48% 1,820.94 8.68%
多元醇 3,190.94 15.13% 3,468.81 16.54%
合计 10,656.93 50.54% 11,424.41 54.48%
(2)主要原材料价格敏感性分析
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对主要原材料PA、聚乙烯、MDI、聚酯多元醇价格分别作了降低与提高5%的单因素变化对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毛利率的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①尼龙切片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净利润、毛利率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价格
变动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5%-124.63 -105.93 -0.64%-171.97 -146.18 -0.50%
-5% 124.63 105.93 0.64% 171.97 146.18 0.50%
2008 年 2007 年价格
变动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5%-209.63 -178.18 -0.70%-186.29 -158.35 -0.76%
-5% 209.63 178.18 0.70% 186.29 158.35 0.76%
②聚乙烯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净利润、毛利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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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9单位:万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价格
变动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5%-73.59 -62.55 -0.38%-101.26 -86.07 -0.29%
-5% 73.59 62.55 0.38% 101.26 86.07 0.29%
2008 年 2007 年价格
变动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5%-120.41 -102.35 -0.40%-94.10 -79.99 -0.39%
-5% 120.41 102.35 0.40% 94.10 79.99 0.39%
③ MDI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净利润、毛利率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价格
变动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5%-38.20 -32.47 -0.20%-104.58 -88.89 -0.30%
-5% 38.20 32.47 0.20% 104.58 88.89 0.30%
2008 年 2007 年价格
变动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5%-88.39 -75.13 -0.30%-83.18 -70.70 -0.34%
-5% 88.39 75.13 0.30% 83.18 70.70 0.34%
④多元醇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净利润、毛利率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价格
变动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5%-99.79 -84.82 -0.51%-174.38 -148.22 -0.51%
-5% 99.79 84.82 0.51% 174.38 148.22 0.51%
2008 年 2007 年价格
变动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利润总额影响
净利润
影响
毛利率
影响
+5%-178.79 -151.97 -0.60%-158.50 -134.73 -0.65%
-5% 178.79 151.97 0.60% 158.50 134.73 0.65%
6、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目前的经营模式,在超纤合成革行业持续快速增长的前提下,公司在未来几年内可以保持盈利能力的持续性与稳定性,但以下几个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60因素对确保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1)原材料价格的波动
本公司目前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是化工产品聚乙烯切片、锦纶切片、MDI、多元醇等。2006年-2008年初,化工类原材料价格呈现较大的波动,整体价格涨幅明显回落;2008年下半年以来,原油价格大跌致使化工类原材料价格也大幅下降,并持续保持低位运行;2009年3月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转暖,化工类原材料价格开始了稳定上涨,至2010年月底末尼龙6和聚乙烯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已经恢复到金融危机前历史高点并趋于稳定,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进而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适当提高产品售价、节约成本等措施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通过减少采购、压缩库存等措施应对原材料价格下降,较好地控制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2)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
随着国内超纤革技术的发展、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环保意识的加强,未来我国超细纤维合成革市场需求量将高速增长,产品应用领域将不断扩展,必将逐步被应用到汽车、服装等领域,同时鞋革、箱包革、家具革以及杂货用革的用量预计也将持续稳定增长。因此,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不断开发新产品,并且根据产品应用领域的不同,开发出适用于不同客户需求的系列产品,特别是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达产,将会使公司产能和产量进一步扩大,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将有利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3)质量稳定,技术竞争优势明显
公司拥有从功能性聚氨酯树脂的合成、熔融纺丝、非织造布加工、浸渍聚氨酯、溶海开纤、绒面革染色、聚氨酯造面及后整理等全套超细纤维PU合成革生产技术,是国内少数几家生产工序最完整的企业之一,通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产品质量稳中有升,不断改进工艺,降低成本,开发新产品取得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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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1
十七、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38.58 9,103.53 5,515.87 4,461.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3.53 -2,116.39 -662.76 -1,081.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0.83 -4,210.75 -4,655.79 -6,486.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75.88 2,776.39 197.31 -3,106.0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42.56 3,666.68 890.28 692.97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461.86 万元、5,515.87
万元、9,103.53 万元和 4,538.58 万元,经营性净现金流良好。报告期内,公司销
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47,877.14 万元、34,626.34 万元、38,100.75
万元和 24,690.26 万元,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9,893.55 万元、31,540.71 万
元、36,157.09 万元和 20,934.19 万元,公司销售回款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较为充裕。
200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08年增加了3,587.66万元,主
要原因是:公司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2009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38,100.75万元,比2008年增加3,474.41
万元;2009年公司聚乙烯、尼龙切片及MDI等主要原材料、主要能源煤炭的价格平均采购价格与2008年相比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导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2008年相比基本一致。上述因素导致200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较大。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81.25万元、-662.76
万元、-2,116.39万元和-3,793.53万元,主要为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
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6月,公司该项现金流出分别为1,081.25万元、928.22万元、2,116.39
万元和3,858.93万元,用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优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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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2品结构,具体支出用途详见本节之“(四)资本性支出”。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0 年1-6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00.00 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8,700.00 12,000.00 5,000.00 3,5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 11,000.00 3,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8,700.00 17,000.00 17,500.00 6,5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7,000.00 6,000.00 8,500.00 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8.15.58 6,334.68 118.6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06 15,095.17 7,321.11 7,867.95
现金流出小计 7,269.17 21,210.75 22,155.79 12,986.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0.83 -4,210.75 -4,655.79 -6,486.62
2007年-2009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和关联方提供的资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和关联方提供的资金。公司经营过程中,公司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除通过银行借款外,公司关联方资金相对充裕,向公司提供资金。2009年,公司逐步结清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2010年开始,公司不再向关联方借款,2010年2月最后结清与关联方瑞合实业借款利息83.43万元,2010年开始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源
于银行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86.62万元、-4,655.79
万元、-4,210.75万元和1,430.83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461.86万元、5,515.87万元、9,103.53万元和4,538.5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不断偿还银行借款和关联方提供的资金,2009年底已结清关联方提供的资金。
2008年吸收投资收到现金1,500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现金5,000万元、比2007年增加1,500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000.00万元,为华峰铝
业和华峰合成树脂分别提供的资金5,000万元和6,000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07年增加8,000.00万元,上述因素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入增加11,000.00万元;2008年,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现金增加3,500万元,公司利
润分配和支付利息合计增加现金流出6,216.01万元,此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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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3动有关的现金减少546.84万元,上述因素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
9,169.17万元。因此,2008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比2007年在增加1,830.83
万元。
2009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10.75万元,主要是公司逐步
结清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导致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净流出10,000.00
万元,同时公司增加银行借款导致净流入6,000.00万元所致。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0.83万元,主要是2010年公司通过
银行借款,2010年1-6月公司银行借款净流入1,70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公司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如下:
期间资本性支出(万元)主要科目主要用途
无形资产专利权 3.67 万元,商标权 0.6 万元,预付土地款及保证金 1,462.67 万元
固定资产
购买设备 521.72 万元,其中主要为导热油锅炉
46.4 万元,聚氨酯改造设备 136.5 万元,扩幅生
产线 185.7 万元,轿车 76.3 万元,烧碱罐 12.4 万

2010 年
1-6 月 3,858.93
在建工程
厂房 358.99 万元,中间体罐区 52 万元,DMF 及
甲苯回收装置 430 万元,新增 300 万米生产线设备款 1,027.38 万元
无形资产专利权 1.89 万元,商标权 2.11 万元,预付土地款800.00 万元
固定资产购买设备 661.19 万元,其中主要为磨皮机、锅炉脱硫除尘器、染色机、防爆叉车等设备 2009 年 2,116.39
在建工程导热油锅炉 53.30 万元,聚氨酯改造设备 271.20万元,厂房 326.70 万元
无形资产商标权 1.28 万元,专利权 0.99 万元
固定资产
购买设备 852.85 万元,其中主要为染色机、浸渍
生产线、湿法水洗机、消防工程、干法线增加一涂、浸渍回收装置改造、锅炉改造等设备等
2008 年 928.22
在建工程染色车间 73.10 万元
无形资产专利权 1.10 万元,商标权 4.24 万元 2007 年 1,081.25
固定资产
购买设备 707.41 万元,其中主要为揉皮机、磨皮
机、染色机、片皮机、压纹机、压花机、水洗机、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64电脑喷浆机等
在建工程三期厂房(染色车间)325.00 万元,污水池 43.5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业进行,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未来亦不计划进行跨行业投资。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如下:
(1)360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基布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建设期资金来源360 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基布扩建项目 8,000 万元 10 个月自筹
公司拟自筹资金投资360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基布扩建项目,该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超细纤维基布360万平方米/年。
(2)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3)年产600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投资建设项目中的
(二期)300万平方米/年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项目总投资17,575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2,000万)。
十八、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紧紧围绕超纤合成革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开展,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呈现稳定增长趋势。
针对未来公司发展,管理层认为:
(一)超纤合成革行业的快速增长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随着国内超纤革技术的发展、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环保意识的加强,未来我国超细纤维合成革市场需求量将高速增长,产品应用领域将不断扩展,必将逐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65步被应用到汽车、服装等领域,同时鞋革、箱包革、家具革以及杂货用革的用量预计也将持续稳定增长。公司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不断开发新产品,根据产品应用领域的不同,开发出适用于不同客户需求的系列产品,特别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的产能和产量将进一步扩大,将进一步提高的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届时公司产能将达到1,200万米/年,形成的新增产能以及研发能力的提高将有效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帮助公司完成新技术的采用、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生产,可进一步满足公司下游主要行业鞋、家具、汽车、箱包、服装等超纤合成革系列产品的需求,提高产品档次、增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产品销售收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三)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优势,成为国内外超细纤维合成革最
佳供应商之一
本着专业化发展的思路,公司坚持“环保化、功能化、规模化、优质服务”的发展方针,以研发为先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未来行业发展趋势,通过自主开发以及对外合作开发等形式,把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作为实现跨越的重要突破口,突出专业化、精细化,提升和发掘超纤合成革产业链价值,提升公司在超细纤维合成革领域内的领先优势,保持技术上的国内领先地位,全面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努力成为国内外超细纤维合成革的最佳供应商之一。
(四)本次发行上市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完善公司现代企
业制度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经营管理改革力度,致力于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分工合作、相互监督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强化自身约束,增加公司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66经营信息、财务信息等的透明度,减少关联交易,建立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接受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和管理。良好的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将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体而言,公司所处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容量,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技术先进,经营业绩良好,预计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将保持持续向好趋势;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产品结构更加丰富。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知名的品牌影响力、扎实的业务基础和灵活的市场经营机制等竞争优势,在今后的经营中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保障。
十九、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及
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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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7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经 2008 年 6 月 3 日华峰有限召开的 2007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 10,8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基准,每 1 元出资分配 0.55 元现金红利,公司
向股东华峰集团及 38 位自然人共分配股利 5,940 万元。上述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本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处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如最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则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68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根据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
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还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的情况,同时还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分红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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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一是采用新技术,增加公司产品的产能,有效解决公司产能瓶颈,增加新产品,巩固和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二是通过技术中心的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更好地抵御市场竞争风险,应对市场变化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将从整体规模、研发实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实现历史性跨越,将有效扩大公司产能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进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 4,000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25.32%,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万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及产品研究的基础上,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项目备案
或核准情况项目实施进度 年产 600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投资建设项目中的(一期)300万平方米/年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注 1
19,060 金经备 20100181号建设期 18 个月
2 企业技术中心技改项目注 2 3,000 金经备 20100199 建设期 18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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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0号
3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注 1:年产 6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投资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其一期工程,即年产 3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下称“年产 3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公司“年产 6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产业化项目”,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已于 2010 年 3 月 15 日出具《上海市金山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意见》(项目备案意见号:金经技备(2010)7
号),并于 2010 年 8 月 6 日向公司重新出具了《上海市金山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表》(项目备案意见号:金经备 20100181),同意对前述项目予以备案。
注 2:公司“企业技术中心技改项目”,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已于 2010 年 3 月 23日出具《上海市金山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意见》(项目备案意见号:金经技备(2010)
13 号),并于 2010 年 8 月 25 日向公司重新出具了《上海市金山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表》(项目备案意见号:金经备 20100199),同意对前述项目予以备案。
以上项目均已制订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计划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轻重缓急,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实施过程中可能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分期投入。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上述项目,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完成上述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与现有技术的差异
1、不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与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的比较
行业内生产超细纤维合成革的技术主要分为不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与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上述技术情况如下:
项目不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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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投资一次性投资相对低一次性投资相对高
设备要求设备依赖性较弱设备依赖性较强
纺丝技术共混纺丝法复合纺丝法
开纤工艺甲苯抽出工艺碱减量工艺或甲苯抽出工艺
海岛比 45/55~30/70 最高达 20/80
岛数 500~1500 取决于定岛板
应用范围鞋革、家具革、球革、汽车内饰鞋革、家具革、服装革、汽车内饰、球革
产品
特点
比较
岛数不可控且纵向非连续
超细纤度和长度不固定、不均匀
纤度可达 0.003dtex,纤度更细
纺丝配件比较简单且价格便宜
纺丝过程容易控制
显色性不好,颜色不够鲜艳,染料用量大,易染色不匀、色牢度差
岛含量较低
生产可控性弱
所制备的合成革的撕裂强度高
岛数是可控的且轴向连续
超细纤度和长度固定且均匀分布
纤度在 0.05dtex 数量级
纺丝配件复杂昂贵,设备投资大
工艺复杂,不易控制
染色性好,染色均匀度好,颜色鲜艳,色牢度好,起毛均一,绒感强
岛含量可达 80%
生产可控性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强
所得到的合成革撕裂强度较低
电镜
图片
不定岛超细纤维结构定岛超细纤维结构
由上表比较可知,不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与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的应用有交叉也有区别,工艺有所差异,产品种类丰富,根据各自的特点在市场上均有优异的表现,主要差异如下:
由于不定岛超细纤维纺丝配件比较简单且价格便宜,纺丝过程容易控制,生产成本较低,得到的超细纤维的纤度更细,能体现超细纤维的一些特殊性能,如:
所制备的合成革的撕裂强度高等优点,在运动鞋等强度要求较高的产品上比定岛纤维合成革具有一定优势。但因不定岛纤维中岛的数量不定、纤度不一、长短各
异,使其在染色过程中显色性不好,颜色不够鲜艳,染料用量大,在进行磨皮后粉尘不易除尽并在具有摩擦力的情况下很容易掉粉尘,磨皮后的起毛效果不好,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72绒感不强,从而使成品显得档次不高。
定岛纤维中的岛数和大小可以根据工艺进行相应调整,岛是连续分布的,在染色过程中显色性好,颜色鲜艳,色牢度好,起毛均一,绒感强,磨皮后粉尘容易除去,摩擦过程中不易掉粉尘,具有高仿真效果,在麂皮的颜色、绒感、仿真皮风格等要求较高的产品上,定岛纤维合成革具有不定岛纤维合成革无法比拟的优点,尤其在服装和汽车内饰等要求高仿真效果领域的应用,生产的产品档次较高。但是纺丝配件复杂昂贵,工艺复杂,所得到的超细纤维纤度较高,很难做到不定岛纤维的细度。
因此,不定岛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在运动鞋、防护鞋等强度要求较高的产品领域有广阔的应用,而定岛纺丝技术生产的定岛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对开发高仿真效果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尤其在服装和汽车内饰等领域的应用。
目前国内生产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大都采用不定岛熔融纺丝技术,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种类单一,高附加值、高档次的产品较少,主要应用于鞋革、沙发革和手套革等领域,也有少量用于球类和汽车内饰等方面,单纯产能规模的迅速扩大,并没有带来技术上的巨大进步。公司现有的年产 900 万平方米的束状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线也是如此。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与现有技术的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采用 LDPE/PA6 为原料的定岛复合纺丝技术,不仅会提升国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生产技术,还会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扩展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应用领域。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与国内现有的不定岛和定岛技术比较如下:
工序项目国内现有不定岛技术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国内现有定岛技术原料 PA 和 LDPE PA 和 LDPE PET(PA)和 COPET纺丝组件不定岛组件定岛组件定岛组件
混合熔融纺复合纺复合纺纺丝工艺短程纺/两步法两步法两步法
纺丝
产品结构
岛的数量不固定、大小和分布不规则
岛的数量固定、大小和分布规则
岛的数量固定、大小和分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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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3海岛比 45/55~30/70 35/65~20/80 35/65~20/80 比较性能染色性能差、绒感差易染色、绒感好易染色、绒感好
浸渍 PU 树脂要求耐水解要求一般耐水解要求一般耐水解要求极高
工艺甲苯减量甲苯减量碱减量开纤海组分回收可回收外卖,成本低可回收外卖,成本低不可回收
生产成本低低高
应用领域主要用于鞋、沙发革鞋革、沙发革、球革、汽车内饰、手套
鞋革、沙发革、球革、汽车内饰、手套
在国内现有的定岛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过程中,一般以聚酯 PET 为“岛”相,以水溶性改性聚酯(COPET)为“海”相,海岛纤维在 NaOH 水溶液中,COPET 的聚酯分子链的酯键水解断裂,不断形成不同聚合度的水解产物,最终形成水溶性的对苯二甲酸钠和乙二醇,从而得到 PET 束状超细纤维。此工艺的废液处理过程十分复杂,且需要大量的酸液中和废水中的碱,成本很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尼龙(PA6)为“岛”相,以聚乙烯(LDPE)为“海”相生产定岛超细纤维,主要优点有:
(1)纺丝工艺较为简单可控,且对聚氨酯树脂的耐水解性要求低。
(2)目前国内甲苯减量开纤工艺十分成熟,甲苯和 LDPE 回收比较容易,
甲苯可循环利用,处理成本低,并可将回收的 LDPE 外卖获得额外价值,极大地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
(3)只需在纺丝过程中采用定岛纤维纺丝设备,其它工艺、设备都可以按
照公司原来工艺路线、设备,方便生产安排调节,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生产的灵活性,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
(4)可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的 DMF 回收装置、甲苯回收装置等生产技术。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采用了定岛复合纺丝技术,海岛纤维的“岛”比不定岛纤维的“岛”的均匀性和连续性好,为大量采用纤维原液着色技术提供了可能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之一的“高档彩色绒面革”为公司 2005 年开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发明专利号 ZL200510110717.2),该产品在纺丝过程
中采用新型色母粒原液着色方法对岛组分直接造色,产品物理性能及色牢度远远高于普通产品,可以不需要染色,杜绝了传统染色工艺对环境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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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4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在生产工艺技术等方面得到了创新,因此赋予了 LDPE/PA6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更优良的物理性能和更广阔的功能。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实施以后,公司产品的产能增加,品种更加丰富,在目前不具有优势的汽车内饰革、服装革等方面取得优势,市场竞争力会进一步增强。
(二)募集资金投资前期准备
1、技术准备:LDPE/PA6 定岛型复合纺丝技术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 LDPE/PA6 定岛型复合纺丝技术,已进行了小试、中试。
2007 年 7 月份开始,公司与东华大学合作,尝试进行 LDPE/PA6 定岛型复合纺丝技术研究开发,进行了多次小试后;2008 年起公司加大了与东华大学的合作力度,依托东华大学试验设备及科研实力,结合公司多年的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经验,把 LDPE/PA6 定岛超细纤维复合纺丝技术进行了中试。目前LDPE/PA6 定岛型复合纺丝技术的可行性得到确认,纤维纤度在 5.0~6.5dtex,
海岛分布连续均匀。LDPE/PA6 定岛与不定岛超细纤维性能指标比较如下:
测试结果性能指标定岛不定岛
纤维平均纤度 5.3dtex 5.6dtex
纤维的拉伸断裂强度 16.2cN/dtex 15.5cN/dtex
纤维的断裂延伸率 90.1% 88.6%
岛相均匀性岛粗细均匀有个别大岛
甲苯开纤容易开纤容易开纤
公司已就 LDPE/PA6 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的生产技术“一种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及其基布,及制备方法”申请了发明专利,申请号为
201019063013.2,于 2010 年 2 月 5 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市场定位
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的产品属于尼龙基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丰富了国内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的产品结构,可以替代部分进口高档超细纤维合成革产品和天然皮革产品,公司目前丰富的技术和产品储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了准备。
公司目前的不定岛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在运动鞋、防护鞋、沙发革等产品领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75域有广阔的应用,而募集资金项目采用定岛纺丝技术后,将增加上述领域公司产品的品种,在服装和汽车内饰等领域的应用将取得突破,将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特别是,定岛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在染色的过程中,具有发色性好,染色的色牢度高、色彩鲜艳等,提高染色产品的性能,可以大量采用纤维原液着色技术,拓宽了公司超纤产品的应用领域,满足客户的高端需求,如:军用革、汽车内饰、服装革和高性能手套用革等。
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新增产能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形成的新增产能和产品品种以及研发能力的提高,将有效地改善公司产品的结构,保证并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一)公司新增产能情况
公司原有超细纤维合成革的产能为600万平方米/年,自筹资金建设的300万平方米扩建项目在2010年12月达产,达产后新增产能300万平方米/年,公司超细纤维合成革的产能为900万平方米/年,有利于缓解目前公司产能不足的情况;在此基础上,目前超细纤维合成革市场需求大,公司拟自筹资金建设年产360万平方米超细纤维基布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产能360万平方米/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超细纤维合成革产能300万平方米/年,将有效增加公司的产能。
(二)市场需求预测
1、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于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超细纤维合成革代表人造
革合成革产业发展的方向,是未来人造革合成革产业发展最快的产品,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属于超细纤维合成革中的高档产品。投资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符合公司自身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发展壮大的投资方向。
(1)从皮革产品内部结构来看,天然皮革逐渐被人造革合成革替代是大势
所趋,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而在人造革合成革产品中,PVC 人造革最终被淘汰,超细纤维合成革将是未来人造革合成革市场的主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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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的优势
公司目前的不定岛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在运动鞋、防护鞋、沙发革等产品领域有广阔的应用,而募集资金项目采用定岛纺丝技术后,除上述领域外,在服装和汽车内饰等领域的应用将取得突破,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未来将高速增长。
人造革合成革主要应用于制鞋、服装、家具、箱包等下游行业,这些行业都是我国的优势产业,超细纤维合成革的使用量增长很快,2005-2009 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及超细纤维合成革的使用量如下:
单位:亿平方米
产品类别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人造革合成革 16.12 18.93 21.27 23.42 25.64使用量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2 0.28 0.34 0.437 0.706
人造革合成革- 17.43% 12.36% 10.11% 9.48%增长率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40.00% 21.43% 28.53% 61.56%
超细纤维 PU 革占人造革合成革比例 1.24% 1.48% 1.60% 1.87% 2.75%
数据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中国的超纤合成革使用量中自 2005 年以来逐年递增,其增长速度较快,远超过人造革合成革的增长率,超细纤维 PU 革占人造革合成革的比例逐年提高。受下游企业的拉动,超细纤维合成革需求呈快速增长。
2005-2009 年我国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产量、消费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数量 1,800.00 2,350.00 2,950.00 3,540.00 4,121.00国内产量增长率 30.56% 25.53% 20.00% 16.41%
数量 2,000.00 2,800.00 3,400.00 4,370.00 7,062.00国内消费量增长率 40.00% 21.43% 28.53% 61.60%
数量 200 450 450 830 2,941.00国内进口量增长率 125.00% 0.00% 84.44% 254.34%
数据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从上表可以看出,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国内产量与国内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缺口。在各主要下游行业快速发展的拉动下,未来我国人造革合成革市场需求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77总量仍会持续增加,但是不同种类的产品,不同档次的产品会呈现不同的发展趋势,超细纤维合成革的市场需求量将高速增长,2010-2014 年人造革合成革及超细纤维合成革的需求量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亿平方米
产品类别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鞋用人造革合成革 11.71 13.21 14.36 15.76 17.34 鞋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41 0.49 0.55 0.63 0.72
服装用人造革合成革 3.33 3.54 3.64 3.69 3.72 服装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6 0.07 0.08 0.09 0.12
球用人造革合成革 0.55 0.46 0.49 0.51 0.56 球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2 0.03 0.04 0.06 0.08
箱包用人造革合成革 4.36 4.49 4.61 4.79 5.12 箱包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7 0.08 0.09 0.10 0.15
汽车内饰用人造革合成革 2.10 1.70 1.80 2.00 2.20 汽车
内装饰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5 0.07 0.08 0.09 0.10
家具用人造革合成革面料 6.36 6.70 7.02 7.50 7.80 家具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21 0.25 0.32 0.50 0.55
家居、公用设施装饰 1.86 2.12 2.35 2.55 2.89 装饰革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09 0.11 0.13 0.15 0.20
人造革合成革 30.27 32.22 34.27 36.8 39.63合计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0.91 1.1 1.29 1.62 1.92
人造革合成革 6.44% 6.36% 7.38% 7.69%增长率其中:超细纤维 PU 革 20.88% 17.27% 25.58% 18.52%
数据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从发展趋势来看,无论是从国际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国际转移,以及我国人造革合成革技术发展和市场发展趋势来看,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都将是我国未来市场主导产品,发展空间很大。
3、发行人是我国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的龙头企业,在超细纤维 PU 合成
革领域拥有雄厚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主要依靠产品质量、新产品开发和为客户提供及时服务,产品已经获得国内外客户的认可,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
(1)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竞争情况及发展趋势
国际上生产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亚洲,主要分布在日本、中国、台湾地区、韩国,在亚洲之外只有意大利一家日本东丽的独资企业。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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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8单位:万平方米
年份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日本 3,688.20 3,860.20 4,050.80 4,150.60 4,233.20 4,198.60
韩国 820.00 880.00 973.00 1,000.00 1,050.00 1,030.00
中国台湾 602.00 625 642 670 690 710.00
意大利 790.00 820 835 850 865 860.00
中国大陆 1,240.00 1,800.00 2,350.00 2,950.00 3,540.00 4,121.00
全球合计 7,140.20 8,085.20 8,850.80 9,620.60 10,378.20 10,919.60
资料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目前国外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仍然是以日本各公司在产量、质量和技术方面占有领先地位,以生产高档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为主;自 2004 年以来,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意大利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产量缓慢增长;中国大陆的产量增长极快,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在产品质量和品种方面也显示了良好的趋势,未来中国大陆将可能成为全球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规模最大的产地。
国内大部分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企业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相近,同质化竞争比较激烈。一方面在常规的制鞋、沙发家具领域必须以稳定的产品品质和优良的售后服务来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则要依靠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扩展产品应用领域,以差异化竞争占领市场。
最近三年我国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主要生产企业的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序号厂商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09 743 580
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有限公司 625 591 511
3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5 325 252
4 浙江科一合成革有限公司 291 288 279
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72 217 189
6 温州黄河皮革有限公司 259 258 238
7 温州隆上超纤有限公司 180 110 90
8 浙江梅盛超纤有限公司 80 60 60
9 山东鑫龙高科有限公司 80 60 60
10 山东友谊超纤有限公司 50 50 50
11 厦门泓信超纤有限公司 50 50 50
合计 3,231 2,752 2,359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79发行人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制造基地,拥有“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中心”,在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市场在全国居于领先水平,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①技术优势
公司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近年来公司自主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 100 多项;目前公司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外观设计专利 5 项,另有 16 项专利申请已获国家专利局受理,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实用新型 3 项。
②品质稳定优势
公司拥有成熟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制造工艺技术,并坚持高标准的质量管理,引入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保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
公司产品的耐水解、高剥离、耐黄变、耐曲折等方面的性能十分突出,以品质的稳定性赢得了客户和同行的普遍认可,位居国内行业的领先地位。
③产品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的彩色超细纤维尼龙聚氨酯绒面革、防护鞋用超纤合成革、超纤鞋里革、超纤仿真皮鞋革、超纤汽车内饰用革、超纤军用革等特殊产品在国内同行业均属首创。
④环保优势
公司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拥有行业领先的超纤 PU 合成革清洁生产技术,实现了废水废气的高度回收。在环保方面居于行业领先水平。
⑤完整产业链优势
公司具备独立的聚氨酯树脂制造、共混纺丝、无纺布加工、PU 浸渍、开纤乃至后整理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完整产业链,可以使公司在功能性聚氨酯树脂制造和超细纤维 PU 基布的生产过程中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了最终超细纤维 PU合成革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增强了研发创新能力。
(三)公司新增产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80
1、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投产的必要性
(1)近年来发行人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能力已经饱和。目前的产能无
法满足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近三年,公司的超细纤维合成革产能利用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07-2010年 1-6 月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8.02%、101.31%、126.44%和 149.33%。公司报
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与产量情况如下:
2010 年 1-6 月项目产能(万米)产量(万米)产能利用率
超细纤维基布 437.96 327.02 149.33%
2009 年项目产能(万米)产量(万米)产能利用率
超细纤维基布 437.96 553.77 126.44%
2008 年项目产能(万米)产量(万米)产能利用率
超细纤维基布 437.96 443.71 101.31%
2007 年项目产能(万米)产量(万米)产能利用率
超细纤维基布 437.96 429.3 98.02%
公司的主要产品保持了较高的产销率,特别是 2008 年、2009 年以及 2010年 1-6 月主要产品产销率达到或接近 100%,呈产销两旺的良好局面。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米
2010 年 1-6 月
销量产品产量对外销售量内部领用量合计产销率
超细纤维基布 383.62 157.73 236.56 394.29 102.78%
超细纤维绒面革 75.34 56.84 14.89 71.73 95.21%
超细纤维贴面革 170.29 166.67 - 166.67 97.87%
合计 377.8 381.24 251.45 100.91%
2009 年
销量产品产量对外销售量内部领用量合计产销率
超细纤维基布 638.01 267.7 399.3 667 104.54%
超细纤维绒面革 120.39 88.43 40.96 129.39 107.48%
超细纤维贴面革 309.01 307.36 - 307.36 99.46%
合计 627.15 663.49 440.26 105.79%
产品 2008 年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81销量产量
对外销售量内部领用量合计产销率
超细纤维基布 507.34 217.34 320.43 537.77 106.00%
超细纤维绒面革 86.13 78.88 17.58 96.46 111.99%
超细纤维贴面革 244.92 246.44 - 246.44 100.62%
合计 500.38 542.66 338.01 108.45%
2007 年
销量产品产量对外销售量内部领用量合计产销率
超细纤维基布 478.13 139.89 294.14 434.03 90.78%
超细纤维绒面革 70.53 58.35 4.79 63.14 89.52%
超细纤维贴面革 222.91 225.59 - 225.59 101.12%
合计 472.64 423.83 298.93 89.67%
目前产能已经成为制约发行人产品销售规模增长的主要因素,已有大量的定单因生产饱和而流失,公司急需要扩大生产能力,满足客户需要,实现进一步发展。
(2)从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发展的外部环境分布来看,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
的市场需求进入持续快速增长阶段,发行人作为我国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的龙头企业,必须抓住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发展难得的历史机遇,增加产能以更好的满足需求,不断保持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3)从发行人的战略定位来看,作为我国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的龙头
企业,发行人将采用新技术,不断提高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产品档次,追赶日本同行,提高国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的水平。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正是贯彻这一战略。
2、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较高的研发实力、制造水平和管理经验,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是在公司原有业务上的创新,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同时拥有不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与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的生产技术,改善了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也使公司成为行业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82内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最强的企业。产能增加后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其他市场,优势互补,增量产能的消化完全可以依赖于公司现有产品的经营平台,公司在增量产能消化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在研发水平、制造工艺、产品储备、销售网络、客户储备、人力资源、机制保障等方面都作好了相应的准备。
(1)从技术研发角度来看,发行人拥有“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
发中心”,具有行业领先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研发能力,能够满足国内外下游厂商对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新产品开发和定制需求。
(2)发行人坚持高标准的质量管理,并拥有成熟的制造工艺,公司产品的
剥离强度、耐酸耐碱、耐折等指标稳定性好,产品质量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定岛纺丝技术已进行了小试、中试。
(4)公司产品储备丰富,为募集资金项目做好了产品准备。
公司的产品及用途如下: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8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为仿麂皮绒面革、汽车等工业用革等产品的大量生产提供了可能。
(5)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可以充分利用现有产品线的经营平台,
在技术、生产组织、市场营销、人员管理方面充分借鉴现有经验。
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属于现有产品的延伸和发展,与发行人现有产品在原材料供应、生产工艺流程、环保处理、质量控制等各方面基本一致,在营销网络、客户资源方面可以共享资源,发行人原有的客户将成为新产品的潜在客户,这意味着本项目产品完全可以沿用公司现有的技术、营销和管理平台,公司现有的技术、营销、管理资源将为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运动鞋、旅游鞋革:供给国内运动鞋或旅游鞋生产商
鞋里革:
用于休闲鞋或者皮鞋内衬
汽车等工业用革:用于汽车座椅革、墙革等

其他用途革
球革:
主要应用于制造足球、篮球及排球等
劳保鞋革:
用于适合透湿透气用途的劳动保护鞋生产
仿麂皮绒面革:用于手套、服装、家具以及装饰件等
家具革:
用于沙发等家具、床以及室内等装饰件
纳帕革:
代替真皮应用于皮鞋、休闲鞋、箱包等
公司
产品细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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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4
3、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产品方案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是在充分剖析天然皮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人工制革,具有高度仿真性,在众多领域都可以替代天然皮革来进行生产。但下游产品会因其不同的用途而对性能指标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基于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开发各种应用产品的能力对企业也至关重要。公司具有业内领先的产品开发能力,现有主要产品已覆盖了鞋革、球革、家具、箱包和汽车座椅革等多个应用领域,并储备了具有丰富皮革开发经验的技术人员,在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关产品性能改进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可以确保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产品的顺利实施。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向产品的特点和市场定位,在充分分析了未来超细纤维PU 合成革的发展趋势、公司目前的综合实力和技术优势、未来目标客户的潜在需求、其他相关企业的产品和技术水平等情况下,确定了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应用产品方案,未来公司也会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状况灵活调整各产品的产量,本项目产品市场销售预测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序号名称设计产能
1 军需总后勤部高物性军用产品 40
2 自主研发的高档超细纤维汽车内饰用革 30
3 自主研发的超细纤维篮球、排球用革 20
4 自主研发的防水透气高性能劳保鞋用革 60
5 仿真皮休闲鞋革 70
6 高档彩色绒面革 80
(四)公司新增产能市场拓展计划
为保证新增产能后销售计划的完成,公司在稳定现有客户、现有市场、现有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市场开发力度,拓展新的产品增长点,开拓新客户,提高现有客户产品的销量,抢占新客户的订单份额。
(1)在产品生产上,将充分发挥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在仿麂皮绒
面革等方面的优势,调整现有产品的生产布局,合理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线和不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形成优势互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降低单位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吸引更多客户;同时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85加强过程控制,降低单位产品成本,以优质低价吸引客户。
(2)在营销业务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进一步加强营销网络和销售渠道的建设。在公司现有 4 个办事处的基础上,立足直销品牌,公司将加大在下游行业集中地区布局和建设直销网点的力度,依靠公司丰富的产品线、领先的技术优势和产品研发能力,开发下游行业知名客户,加强市场信息收集、销售服务等工作;采取灵活有效的奖励措施,更好的发挥现有营销网络的作用,进一步挖掘销售潜力;积极发展经销商,加强与经销商的合作,拓展细分业务市场、制定业务增长计划。
②提高服务质量和市场信息的反馈速度。进一步贯彻公司 24 小时全天候服务理念,全新全意为客户服务,协助客户与公司一起成长;敏锐捕捉市场信息,反馈市场新的走向,引导公司及时调整产品性能,第一时间满足客户需求,进一步提高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满意程度,提高现有客户产品的销量,抢占新客户,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③丰富营销方式,深度挖掘市场潜在客户。加强电子网络营销,通过完善公司主页的基础建设、提高公司网站的在各大搜索引擎上的搜索排名、充分发挥阿里巴巴商务配台功能等措施,更广泛、更直观的宣传公司及产品,挖掘潜在客户,提高公司的知名度;积极安排人员赴国外参加各种专业展会,通过专业展会上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深入实地考察市场,反馈市场信息,为公司相关区域业务的开展提供第一手的资料。
④加强品牌宣传,提高品牌市场影响力,塑造品牌形象。针对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公司通过品牌宣传,让“华峰超纤”在韩国、巴基斯坦、意大利等市场上生产了较大的影响力,让国外客户能更加直观、形象地了解“华峰超纤”的品质,塑造了公司及产品的品牌形象,公司的国外销售增长情况良好。
⑤公司将继续加快建立国际市场网络体系,除了开拓原有产品市场之外,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进入更多的海外市场,同时加强同世界著名企业和经销商合作,使公司国际市场地位进一步得到提高。
(3)在新产品开发方面,进一步加强技术开发与市场的互动,坚持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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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6员走出去的策略,发挥技术人员对新产品、市场流行趋势的专业观察力,及时开发出符合市场发展需求的新产品,拓展产品应用的新领域,在增加新的产品增长点的同时,实现差异化的产品营销策略,减少同质化竞争,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拟生产如下产品:
①预计供给军需总后勤部高物性军用产品,预计 2012 年达到 40 万平方米;
②产品物性已通过福特、马自达、三菱等车厂标准检测的自主研发的高档超细纤维汽车内饰用革,预计 2012 年达到 30 万米销量;
③自主研发的超细纤维篮球、排球用革,预计 2012 年达到 20 万平方米;
④自主研发的防水透气高性能劳保鞋用革,以替代因环保问题生产日益受到限制的牛二层皮,预计 2012 年达到 60 万平方米的销量;
⑤已经部分投放市场并取得较好销售业绩的仿真皮休闲鞋革,将进一步加强纹路和仿真效果的开发力度,预计 2012 年达到 70 万平方米的销量。
⑥高档彩色绒面革已与欧洲多家手套生产厂家达成合作意向,预计 2012 年销售量可达 80 万平方米。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情况
(一)年产300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
1、项目审批情况
2010 年 8 月 6 日,本项目已经取得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金经备20100181 号”《上海市金山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表》,同意公司“年产 6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为其(一期)300 万平方米/年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为 19,06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 15,310 万元,土地投资为 1,75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2,000 万元。
2、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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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7
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
聚乙烯切片锦纶切片
定岛海岛型复合短纤维
预开松铺网针刺
网状非织造布
预热
辊轧浸渍液
固化
浸渍后半成品
聚氨酯树脂
过滤循环
开纤
水洗
上油定型
超细纤维基布
废液回收系统化学介质
聚乙烯

磨毛染色
揉纹磨毛
后整理干法造面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
纺丝工段
非织造成网
树脂浸渍
减量开纤
表面整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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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8
(1)主要原材料
本项目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有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已二酸(AA)、丁二醇(BG)、乙二醇(EG)、尼龙 6 和聚乙烯等,均是常见的化工原料,可以在国内生产厂家或原料市场购买,公司已与各原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
(2)辅助材料
辅助材料主要有着色剂、离型纸、溶剂(二甲基甲酰胺(DMF)、甲苯(TOL)和丁酮(MEK))以及各种助剂(如:皮革柔软剂、表面处理剂等)。目前国内离型纸主要依靠进口,着色剂、溶剂和各种助剂国内市场均有充足供给,公司已与各原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
(3)主要能源
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和煤炭。公司用电由金山区供电局供应,煤炭采购自上海森源煤炭有限公司,公司各种能源来源稳定。
4、产出和营销情况
该项目投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 3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生产能力。产品将主要销往福建、浙江、广东及国外等地。
5、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本项目将按照保护环境、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原则进行设计,“三废”治理与生产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产,使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三废”治理原则为:
(1)严格执行国家对“三废”排放的有关标准;
(2)在对生产工艺过程的设计中,尽可能减少污染的产生;
(3)利用工艺、环保设施回收部分有机物质,使之变废为宝。对排出的无
法利用的污染物要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
废水: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工艺污水,生活污水最大 2.4t/h,
其相关指标为:COD60mg/L 氨氮 10 mg/L,工艺废水最大 20t/h,其相关指标为:COD1200mg/L 氨氮小于 1 mg/L,以上废水均排到公司的污水处理系统,系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89统处理能力为 1,500 吨/天,污水处理主要包括格栅、厌氧池、沉淀池等设施的生化处理,以确保污水的达标排放。
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有二种,浸渍工序和合成革车间配料挥发的 DMF气体通过建立的 DMF 回收装置以水喷淋吸收的方式统一回收,对周围空气不产生污染;同时对产生废气的车间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换气 6次以上,使废气排放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二是燃煤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这些废气经过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 60 米高的烟筒,高空排放,排放各指标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排放标准。
废渣:工艺过程产生少量废渣主要是无纺布边,将之统一收集后,交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理。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渣主要是煤渣,处理为外卖制砖。
噪声治理将采用设备安装防震隔声垫,加消音装置等方法解决。
(4)环保批复
2010 年 3 月 25 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环保核查意见的函》(沪环保法[2010]117 号):“此次上市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3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和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环保投资导向。”
2010 年 3 月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新建 6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金环许【2010】60 号),“从环保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6、项目选址
公司新建300万平方米/年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选址金山工业区南区CB-200803007号地块内,与公司现有厂区距离3公里。公司已于2010年7月9日取得了与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的“沪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挂字201003104”金山工业区南区CB-200803007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成交确认书》,于2010年8月12日与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订了“沪金规土
(2010)出让合同第68号”《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述土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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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0项已支付完毕,金山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11月22日下发“沪金府土【2010】9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准予使用土地。
7、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 19,060 万元,投资构成如下:
投资内容金额(万元)
土地使用权 1,750建筑工程 3,000设备购置 12,310铺底流动资金 2,000合计 19,060主要设备或生产线情况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
1 纺丝联合生产线套 1
2 无纺布生产线套 1
3 减量生产线套 1
4 烫平生产线套 1
5 扩幅生产线套 2
6 揉皮生产线套 3
7 干法合成革生产线套 1
8 磨皮生产线套 2
9 甲苯回收系统套 1
10 DMF回收系统套 1
8、项目实施计划及实施进展情况
项目(一期)建设期 18 个月,目前公司已经付清土地款,项目前期设计准备工作正在进行,具体进度如下:
2010 年 2011 年序号

项目 时间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项目前期
2 土建及关键设备的设计
3 土建施工
4 设备引进
5 工艺管道及设备安装
6 投料试车
9、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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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1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为 18,000 万元,平均利润总额为 3,957万元,投资利润率为 16.61%,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13.93%(所得税后),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7.92 年(含建设期)。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企业技术中心技改项目
1、项目审批情况
2010 年 8 月 25 日,本项目已经取得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金经备20100199 号”《上海市金山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表》,同意该项目备案。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其中:设备投入 1,484 万,土建投入 1,266 万,其他投入 250万。
2、项目实施背景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坚持把推进自主创新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制造基地,公司技术中心是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中心、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拥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公司生产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是未来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主导产品,在环保方面优于传统的真皮、PVC 人造革和 PU 合成革,属于国家政策支持发展的新型复合材料行业。
公司是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最强的企业,公司的发展定位是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引领国内行业提升,使新产品研发紧跟合成革领域的中、高档市场,坚持高起点。
公司技术开发中心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目前拥有一批由博士、硕士和学士为骨干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研发队伍。近年来公司自主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 100 多项;目前公司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外观设计专利 5 项,另有 16 项专利申请已获国家专利局受理,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实用新型 3 项;国家重点新产品 1 项、上海市高新技术产品 1项、上海市重点新产品 2 项;公司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1 项。公司是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2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行业标准《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QB/T2888-2007)的 2 家起草与制订单位之一,是《防护鞋用合成革》(QB/T4044-2010)行业标准的起草与制订单位。
公司一直致力于生态环保型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研发工作,也是国家环保政策的扶持重点,具体包括:超细纤维原材料、性能、生产工艺的研发,聚氨酯树脂高性能化、水性化、环保化的研发,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工艺节能化、清洁化的研发,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仿真皮化、功能化的研发,超细纤维 PU合成革产品产业化的研发。尽管目前公司在国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研究方面已经居于领先水平,但与可乐丽、东丽等国际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顶尖企业的研发水平相比,在很多方面还有差距,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实力,应对行业竞争需求,公司技术中心在硬件和人员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
3、技术中心主要目标、任务和研究项目
(1)技术中心的主要目标
①收集行业信息,通过持续的技术改进,提升公司的整体科技水平和实力,为建成国内一流的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研发和制造基地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推动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扩大主导产品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支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②开展与公司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发展密切相关的超前技术课题研究,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力争将公司技术中心建成符合标准的国家级企业技术认定中心,具备超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
③将技术中心建成公司产品和技术的决策支持中心,使公司对本行业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市场信息有较强的获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组织技术创新重大项目的评估和论证。
④将技术中心建成产、学、研联合和对外合作交流的中心,加强与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日本聚氨酯株式会社等国内外知名院校和企业建立长期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产业化转化方面进行长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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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3⑤将技术中心建成人才吸收、凝聚和培训中心。技术中心重视为技术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公司从制度上确立激励机制,极大地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使技术中心始终保持拥有一支稳健的科技队伍。技术中心将有计划的派遣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技术交流,开拓视野,增强才干,及时了解国际上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行业发展的趋势。不断加强技术研究队伍建设,开展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行业发展研究、产品技术开发、完善中试软、硬件配套及外协网络,并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所需的条件设施。
⑥解决以往科研开发重新产品开发的弊端,注重产品对环境的预评价及“三废”治理等工程化研究,发展循环经济,实现清洁生产,引领行业持续发展。
(2)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
①负责开发符合行业发展方向、享受国家政策鼓励、能够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改进现有生产水平的新技术;同时,密切关注下游市场变化,跟踪下游行业流行趋势,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根据客户提供的样品或要求,开发相关产品等。
②负责研究现有的生产工艺和流程,使之不断得以优化和改进,提高产品性能和品质,降低成本;进行新产品或新技术的试验工艺设计和开发;负责公司生产的工艺规划及工艺纪律的管理工作,对新开发的技术和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是否符合节能和减排要求进行评估。
③负责新项目在小批量试制阶段的生产;解决小批量生产设计、工艺优化以及技术改进工作,监测中试生产的情况并及时反馈。
④负责产品技术认证、生产测试等规范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并对其使用、维护及检修情况予以监督。
⑤负责在企业内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规,完善企业的标准化体系及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负责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及归档工作,保证标准化室资料的规范性及有效性;负责外来文件的归档、组织翻译和转换等工作。
⑥负责技术人才的管理与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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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4
(3)技术中心主要的研发项目
①公司技术中心正在研发的项目及其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正在研发的项目用途进展情况拟达到的目标 汽车内饰用超纤革的研究开发
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座椅、墙板、方向盘、仪表盘等
批量试产阶段
进入日系、欧美系、国产汽车领域
2 军用革的研究及产业化军队服装和手套用革
小批量试产阶段
成为总后勤部军用品定点生产工厂
3 商标革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服装等商标用革
小批量试产阶段进一步扩大销量
4 高性能仿天然皮革的研究和产业化
用于皮鞋、休闲鞋、高档运动鞋
小批量试产阶段品牌皮鞋生产商
5 压花家私用革的研究与产业化高档沙发中试阶段形成产业化
6 防水透湿透气高仿真天然皮革的研究和产业化
用于皮鞋、休闲鞋、高档运动鞋小试阶段完全替代真皮
7 军靴革的研究和产业化士兵和军官军靴用革小试阶段
成为总后勤部军用品定点生产工厂
8 高性能环保型超细纤维干法面料研制与产业化
环保无溶剂型干法面料中试阶段合成革环保化生产
9 超纤用水性聚氨酯树脂的研究和产业化环保超纤合成革小试阶段合成革环保化生产
10 高档服装革的研究和产业化服装调研、测试形成产业化
11 高性能汽车PU浆料的开发和产业化汽车内饰用革调研、测试替代进口汽车PU浆料
12 定岛型海岛超细纤维的开发和产业化
定岛型超细纤维合成革中试阶段形成产业化
其中:公司已就定岛型海岛超细纤维的开发和产业(LDPE/PA6 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的生产技术“一种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及其基布,及制备方法”申请了发明专利,申请号为 201019063013.2,于 2010 年 2 月 5 日获得国家
知识产权局受理。
②研发方向
技术中心将进行海岛纤维和海岛纤维纺丝的研发,聚氨酯树脂和超细纤维PU 合成革的研发,产品及生产工艺的研发,环保节能的研发,以及超细纤维 PU合成革产品的试制、检测、检验方法的研究等,并为公司新产品工业化生产、市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5场领域拓宽展开一系列的科技研发工作,其中建设的小、中试验车间将为实验室成果放大创造条件,以利于寻找工业化的成熟工艺和方法。
公司技术中心今后研发方向的重点:开展与公司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发展密切相关的超前技术课题研究,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例如:超细纤维原材料、性能、生产工艺的研发,利用现有的不定岛超细纤维原材料生产定岛超细纤维;同时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的研发,例如:聚氨酯树脂高性能化、水性化、环保化的研发,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生产工艺节能化、清洁化的研发,超细纤维PU 合成革产品仿真皮化、功能化的研发,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产业化的研发。
A、聚氨酯树脂及助剂的研发项目主要有:
a 高性能无溶剂超细纤维合成革干法用聚氨酯树脂
b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用水性聚氨酯树脂
c 水洗超纤皮用表面处理剂
d 汽车内饰革用高性能聚氨酯树脂
e 鞋里革用透湿树脂
B、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新产品的研发项目主要有:
a 汽车座椅用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产品系列化
b 生态环保超细纤维沙发革
c 无溶剂聚氨酯树脂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
d 军靴革的研究和产业化
e 高档高尔夫手套革
f 高性能仿天然皮革的研究和产业化
g 超轻型高性能运动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
h 商标革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
i 防水透湿透气高仿真天然皮革的研究
j 压花家俬用革的研究开发
C、低能耗、清洁化生产技术研发项目主要有:
a 净化工艺用水、发展循环经济
b 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清洁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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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6c 减量回收装置双效节能项目改造
d 减量废水循环利用等
4、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其中:设备投入 1,484 万,土地投入 250 万,土建投入 1,266 万,将建设综合科研楼和小、中试车间各 1 一幢。
序号主要仪器设备作用与用途
1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水质总氮含量测试
2 合成革及皮革立式耐寒弯折试验机(平折)成品低温耐折检测
3 皮革/合成革日晒气候试验机耐候性测试
4 复合材料(皮革)老化试验箱模仿丛林耐候性测试
5 超细纤维(定岛/不定岛)纺丝小试设备纺丝试验
6 复合材料起毛起球仪(滚箱式)绒面革抗起球起毛效果测试
7 电脑测配色仪(光谱对色系统)打样对色专用
8 燃烧(阻燃)试验箱产品阻燃测试(英标和国标两种)9 合成革干法实验机干法贴面试验专用
10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树脂合成 MDI 二聚体含量检测
11 TABER 耐磨耗试验机产品耐磨耗检测
12 超纤材料电脑系统拉力试验机产品物性试验和检测
13 超纤材料电子式破裂强度试验机破裂强度试验
14 恒温水槽材料耐温水试验
16 电脑晶相显微镜测量纤维海岛细度
17 染色耐磨试验机色牢度试验
18 印刷试验机印刷试验
19 压花试验机压花试验用
20 超纤材料湿法实验机超纤湿法试验用
21 凝胶色谱仪测多元醇和聚氨酯树脂的分子量
22 液相色谱仪原料的纯度、含量、定性检测
23 差式扫描量热仪高聚物随温度形态变化情况
24 热重分析仪固体料随温度形态变化情况
25 多元醇实验设备小试生产聚酯多元醇
26 PU 树脂实验设备小试生产 PU 树脂
27 卡尔费休水份测定仪原材料水份测定
28 合成革/皮革高温日晒试验机产品高温环境耐光试验
29 FT-NIR 羟值分析仪在线羟值测定,监控生产过程
5、项目选址
公司新建 300 万平方米/年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选址金山工业区南区 CB-200803007 号地块内,与公司现有厂区距离 3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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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7
6、环保方案
废水:产生的废水为试验、实验产生的废水和生活废水,接入厂内污水管路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排放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标准要求;
废气及噪声: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均由试验、实验及化验中的烘干、蒸馏操作中产生,经简易回收装置回收后排放,因有毒有害成份很小,对空气影响微乎其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排放标准。本项目所采用设备均为实验、化验设备仪器,功率低,耗电量小,产生的噪声低于国家控制标准,对操作人员及社区无影响。
化验、实验的残液、废渣等危废、固体废弃物,实行规范化管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环保企业处理。
7、项目进度安排及实施进展情况
项目将于 2010 年 6 月启动,2011 年 12 月完成,周期 18 个月。
8、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公司技术中心的改造不会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技术中心的改造,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实力和能力,掌握自主核心技术,从而提高研究开发行业领先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能力,这将极大地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使得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自己的优势地位,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持续盈利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
同时,公司研发能力的提高有利于加强我国在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领域的竞争力,具有非常大的社会效益。
(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1、补充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必要性
公司未来将专注于超细纤维 PU 合成革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本次募集资金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后,将减少公司在发展中通过间接融资方式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本次募集资金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8的营运资金后,公司将拥有充足的资金用于产品升级、新产品研发、市场扩张、品牌推广等各个方面,以维持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地位,同时提高持续盈利能力,从而有效抵御竞争风险。
2、营运资金的管理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在银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集中管理。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3、营运资金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核心竞争力的影响及作用
公司补充营运资金以后,一方面由于在短期内无法产生经济效益,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在补充营运资金后,资产负债率将下降,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在补充营运资金后,强化了在研发创新、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方面的资金保障,从而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投资与原有投资的匹配情况
(一)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年产 3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主要是购置生产设备、建设生产车间等固定资产,以扩充产能。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超细纤维 PU 现有项目投资募集项目投资变动比例
产能(万平方米) 600 300 50.00%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27,854 注 15,310 54.97%
注:现有项目投资为200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
按照同等产能的口径看,本次年产 3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9项目的固定资产与原有投资基本一致。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新增固定资产的有两个项目-年产 3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分别为 15,310 万元和 2,750 万元,假设上述两个项目的固定资产均采用公司现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项目建成后年折旧费用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新增年折旧年产300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 15,310 1,311.95
企业技术中心技改项目 2,750 201.12
合计 18,060 1,513.07
企业技术中心技改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由于其不能直接以扩大产能的方式体现效益,因此企业技术中心技改项目完成后每年新增折旧费用约 201.12 万
元,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很小的负面影响。年产 3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的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完全达产后每年新增折旧费用约 1,311.95
万元。以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平均值 25.32%测算,项目建成后,只
要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较项目建成前增加 5,181.48 万元即可消化新增固定资产
的折旧费用,确保公司营业利润不会因此下降。
六、募集资金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短期盈利能力的影响
公司此次拟通过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股票募集资金,公开发行股票后将对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起到直接的影响,其中发行后公司股本规模将扩大
33.90%,股本结构将变更为:
发行前发行前股份类别持股数(万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比例
法人股 2,350.00 19.92% 2,350.00 14.87%
自然人股 9,450.00 80.08% 9,450.00 59.81%
社会公众股-- 4,000.00 25.32%
总股本 11,800.00 100.00% 15,8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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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0此外,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 2.33 元,本次发行后
公司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会大幅上升。
由于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短期内由于股本规模的扩大将使公司每股收益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同时会使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二)对公司后续盈利能力的积极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新增年产 300 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的生产能力,一方面将使公司上述产品生产能力大幅提高,解决目前制约公司上述产品增长的产能瓶颈;另一方面提高公司产品档次,随着高档产品占总产品比重的继续提高,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和总体盈利能力将大幅度提高。
通过对技术中心进行技术改造,将大大提高公司研发的硬件水平,扩充研发队伍,公司将紧紧围绕聚超细纤维合成革应用产业链的开发节能、环保、绿色的新型产品,降低产品成本,减少产品对环境的污染和损害,提高产品各项性能和附加值,继续保持和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产品产量和销售量的提高,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开发,都将大大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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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

第十二节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发行当年及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一)发展战略
公司依据国内外超细纤维合成革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根据多年的经营经验,制定了总体发展战略:公司将以本次发行A股和创业板上市为契机,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打造“华峰超纤”品牌,保持公司在国内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的领先地位,强化公司的研发能力,提高公司超细纤维合成革的生产能力,开发超细纤维合成革新产品,提升公司超细纤维合成革产品性能,积极拓展超细纤维合成革的应用领域,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赶超国际先进企业,带动国内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的发展,力争将公司打造成国际领先的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制造基地,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二)主营业务经营目标
在公司多年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研发、生产和销售方面丰富经验的基础上,围绕上述发展战略,本公司确定了发行当年及未来三年的经营目标:在公司不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领先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技术,扩大公司产品产能,充分发挥公司不定岛和定岛超细纤维合成革的各自产品优势,增加公司产品品种和产量,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营销网络体系,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尤其是国外市场,扩大公司的国内外市场份额,巩固公司在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的领先地位;以公司技术中心为平台,通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有效整合资源,通过专利保护和参与标准制订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推动公司超细纤维合成革产品应用的深度研究,加强功能化、环保化、个性化产品的开发和研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性能和附加值,丰富产品种类,在天然皮的优势领域取得大的突破,在高端的汽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02车内饰及服装行业等方面的应用取得较大的发展,部分产品力争填补国内外市场空白,进一步提升业内领先的核心竞争力。
(三)研发计划
本着专业化发展的思路,公司坚持“环保化、功能化、规模化、优质服务”的发展方针,以研发为先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未来行业发展趋势,通过自主开发以及对外合作开发等形式,提升公司在超细纤维合成革领域内的领先优势,保持技术上的国内领先地位,全面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努力成为国内外超细纤维合成革的最佳供应商之一。
1、在技术创新能力方面,公司将以“中国聚氨酯超细纤维复合材料研发中
心”为平台,通过募集资金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充实研究力量,健全研究开发体系,通过自主开发以及对外合作开发等形式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力争公司技术中心早日成为国家级技术中心。
2、在节能减排方面,公司将围绕生态革、功能革做文章,研究开发新型环
保材料,加大力度运用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新技术,改善工艺,积极探索符合循环经济的生产模式。
3、在研发方向上,公司将紧密跟踪国外超细纤维和超细纤维合成革的最新
发展趋势和技术理念,加强创新性技术的研究和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4、在成本优势方面,公司将围绕超细纤维合成革的核心技术和工艺,通过
工艺路线革新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改善产品性能,增加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将加强产品的深度开发,加强功能化、环保化和
个性化新产品的开发,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通过新产品开发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努力提升创新能力、创新效应,优先开发出更环保、更经济、性价比更高的超细纤维合成革产品。
6、在产品开发速度方面,公司将提高市场快速反应能力,缩短新产品开发
周期,从而调整公司产品结构,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备充足的自主创新能力与产品储备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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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
(四)人才战略
公司将实施持续人才战略,将“以人为本”作为指导思想,建立一支跨学科、专业化和具有团队精神的员工队伍,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公司实施全方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战略。在未来几年内,积极引进化学
合成、高分子、材料、化工工艺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并重点引进专家型高级人才和跨学科复合型人才;重点培养和引进营销、管理、法律、财会等方面人才,建立具有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通过人才引进带动整个技术团队、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2、进一步完善现有激励机制,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考核体系,激发员
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继续与国内外相关专业的知名高校、研究单位、企业合作。根据公司需
要,外聘知名专家与公司共同进行产品与技术开发,共同培养人才,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采用网络教学、集中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提高员工技能,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开发水平,提高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
(五)市场开拓计划
公司将继续实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产品、技术、品牌和服务等竞争优势,优化营销网络布局,加强和完善营销体系建设,走技术营销、品牌营销和服务营销之路,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销售规模,巩固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主要计划措施有:
1、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公司在国内市场方面,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营
销模式,未来将从两方面加强营销网络建设:一方面公司已在福建、温州、广东、成都等销售市场设立了办事处,与一批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建立了广泛的销售网络,公司未来将继续完善上述地区办事处的建设,继续采取灵活多样的销售政策,与经销商密切协作,以进一步健全销售和加强技术服务支持,做好市场推广工作,提升销售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大在下游行业集中地区布局和建设直销网点的力度,依靠公司丰富的产品线、领先的技术优势、稳定的产品品质和产品研发能力,开发下游行业知名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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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对于国际市场,公司将继续加快建立国际市场网络体系,除了开拓原有产品市场之外,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进入更多的海外市场,同时加强同世界著名企业和经销商合作,使公司国际市场地位进一步得到提高。
2、改革内部营销组织机构。随着公司超细纤维合成革产能的扩大和新项目
的建设与投产,公司将建立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营销组织体系,提高营销队伍素质,特别是加强对销售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其营销与服务技能。
3、完善市场经营职能,通过市场调研工作和信息反馈,及时做好主要产品
的预测及新产品的市场前景分析,并根据市场变化快速应变,灵活经营,为年度产品计划决策提供可靠的市场信息,增强市场竞争力。
4、公司将继续完善销售、研发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营销体系,通过售前、售
中和售后服务以及质量跟踪,使得技术和服务能够有效支撑销售的同时,销售团队也能在市场开发及与客户的沟通过程中关注市场动向及消费者需求,为技术及研发部门提供产品开发的信息,并利用公司强大的研发能力迅速定型,以增强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及时完善市场调研及信息反馈系统,灵活经营,快速应变,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筹资计划
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组合,积极开辟新的融资品种,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本公司一方面将以规范的运作、科学的管理、持续的增长、丰厚的回报给投资者以信心,保持公司在资本市场持续融资的能力;另一方面,将视具体情况,综合利用银行贷款、公司债券等债权融资方式融资,以保持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
(七)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建立以“三会”议事规则为核心的决策制度。公司已经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并分别聘请了行业、管理、财务专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本公司规范治理、科学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了有效监督。公司还将在今后的发展中加强管理机制创新,逐步建立高效、简便易行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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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公司发展计划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是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而制定的,对于实现上述目标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
1、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将极大提高公司知名度和
综合实力,提升公司国内外的市场影响力,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帮助公司完成新技术的采用、新产品的研发
和规模化生产,对于公司提高产品档次、增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起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3、建立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可
靠的资金来源,保证了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本次股票发行可以增加公司股本规模和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
4、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将成为公众公司,一方面极大地增强了对优秀
人才的吸引力,从而进一步提升人才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将促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变经营管理机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公司及产品的品牌价值,为实现上述目标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三、公司拟定发展规划及目标的前提条件、面临的主要困难
和拟采用的措施
(一)本公司拟定上述发展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本次股票发行计划能够顺利完成,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
2、公司能够持续保持现有管理层和其他核心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公司所处行业及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没有出现重大的市场
突发情形;
4、本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国家
宏观经济、政治、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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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
5、公司研究及发展新产品时不会遭遇任何重大困难,业务所依赖的技术也
不会面临重大替代;
6、无其它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
(二)实现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1、公司目前生产能力不足,市场供应缺口较大,公司现有产能无法满足市
场需求的增长,成为公司现阶段市场拓展的制约因素。
2、为满足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公司作为目前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的龙头企
业之一,急需增加自身产能和加强研发,巩固市场地位。扩大产能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公司自有资金难以满足相应要求,能否顺利募集到资金投资该项目,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若不能顺利募集到资金,资金短缺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最大约束,这将影响公司的投资计划、研发计划、市场拓展计划和引进人才计划,使公司失去快速扩展的机会。
3、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特别是对高级管理
人才、营销人才、研发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一方面急需引进复合型管理人才、技术创新人才,另一方面引进的人才与公司现有管理体制、企业文化的相互磨合亦需要一定时间。
(三)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措施
1、利用好募集资金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成功,将为公司实现上述业务目标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尽快投产,促进公司采用新技术、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新产品开发,增强公司在超细纤维合成革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
2、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机制创新和管理升级。
3、加快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公司将加快对优秀人才,特别是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的培养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07和引进,进一步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产品的销售能力,确保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本公司声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四、公司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公司现有人才、技术、业务的基础上,以专业化和规模化为路径,充分分析了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的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制定的,有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全面拓展和提升,符合公司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发展计划如果能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早日使用超细纤维合成革行业的新技术,有利于增强公司研发能力、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使公司产品向环保化、高档化、多样化、系列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有利于公司开拓国内外市场、拓展新的应用领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赶超国际先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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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签署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业务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重大业务框架性协议如下:
1、公司与上海信恒化纤销售有限公司(卖方)于 2010 年 1 月 1 日签订了一
份《产品采购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向卖方采购规格为 3L2280的 PA6 切片,价格由双方议定,合同有效期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31 日。
2、公司与上海晶联化工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卖方)于 2010 年 1 月 1 日签订
了一份《产品采购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向卖方采购色浆、色粉等产品,价格由双方议定,合同有效期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日。
3、公司与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买方)于 2010 年 1 月 1 日签订了一份《产
品销售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向买方销售由公司生产的华峰品牌超纤(包括贴面产品、绒面产品和基布产品),2010 年预计合作总量在 40 万米左右,价格由双方议定,合同有效期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日。
4、公司与安安中国有限公司(买方)于 2010 年 1 月 1 日签订了一份《产品
销售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向买方销售由公司生产的华峰品牌超纤(包括贴面产品、绒面产品和基布产品),2010 年预计合作总量在 100 万米左右,价格由双方议定,合同有效期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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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与福建兰峰制革有限公司(买方)于 2010 年 1 月 1 日签订了一份《产
品销售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向买方销售由公司生产的华峰品牌超纤(包括贴面产品、绒面产品和基布产品),2010 年预计合作总量在 50 万米左右,价格由双方议定,合同有效期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日。
6、公司与广州市海岛皮革有限公司(买方)于 2010 年 1 月 1 日签订了一份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向买方销售由公司生产的华峰品牌超纤(包括贴面产品、绒面产品和基布产品),2010 年预计合作总量在 40万米左右,价格由双方议定,合同有效期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日。
(二)授信协议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金山支行”)于 2010 年 6 月 2 日签订了编号为 972010(SX)18 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中行金山支行向公司授予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循环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11,000 万元,贸易融资额度 2,000 万元,票据额度 2,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 2010 年 6 月 2 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18 日止。
(三)抵押担保合同
2009年3月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金山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972009(ZD)02),将原值为78,696,717.52元、净值为60,014,459.00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以及原值为9,165,650.01
元、净值为8,002,976.39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自2009年3月3日至2012年3月3日不
高于1.5亿元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四)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在上述抵押担保合同(编号:972009(ZD)02)下,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1、2010 年 3 月 19 日,公司与中行金山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972010
(LZ)006)和补充合同(编号:972010(LZ)006-BC),借款金额为 1,000 万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10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0 年 3 月 19 日至 2011 年 3 月 19 日。
2、2010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与中行金山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972010
(LZ)013)和补充合同(编号:972010(LZ)013-BC),借款金额为 1,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0 年 6 月 13 日至 2011 年 6 月 13 日。
3、2010 年 7 月 13 日,公司与中行金山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972010
(LZ)016)和补充合同(编号:972010(LZ)016-BC),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11 年 7 月 14 日。
4、2010 年 7 月 14 日,公司与中行金山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972010
(LZ)017)和补充合同(编号:972010(LZ)017-BC),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0 年 7 月 16 日至 2011 年 7 月 16 日。
5、2010 年 6 月 11 日,公司与中行金山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
号:972010(GZ)04),借款金额为 4,081 万元,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自 2010年 6 月 13 日至 2013 年 6 月 13 日。借款用途为 300 万平方米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技改项目(公司自筹项目),提款时间自 2010 年 6 月 13 日起 12 个月内提清。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公司总计提款金额为 2,500 万元。
(五)设备采购合同
公司与扬州祥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祥贝”)于 2010 年 11 月 6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XBJX20101106 的《购销合同》。根据本合同,扬州祥贝向公司提供 LXB201-180 型湿法生产线设备及其电气控制系统。该合同对产品的价款及结算方式、技术性能、标准和检验、质量保证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同时对产品的交货、运输和安装调试也做了具体的规定。
(六)土地出让合同
根据股份公司与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于 2010年 8月 12日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以 3,913 万元的价格受让了位于金山工业园区(山阳)CB_200803007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的面积为94,036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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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三、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也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四、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五、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
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六人最近 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重大诉讼
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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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
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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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尤小平叶芬弟杨清文王道冲

王克亮赵鸿凯孙向浩张光杰

吕政田景岩何元福
全体监事签名:
尤小玲刘勇胜杨耀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叶芬弟王道冲王克亮赵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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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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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
王建刚


保荐代表人: _
王军



_
渠亮



法定代表人: _
杨明辉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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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
陈巍


_
陈鹏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
韩炯





通力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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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
沈建林


_
朱伟


_
张建新


单位负责人: _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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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_
张丽哲



_
蒋镇叶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_
孙月焕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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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
沈建林


_
朱伟


_
张建新



单位负责人: _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十五节附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5:00,于下列地点查询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 888 号
联系人:赵鸿凯
电话:021-5724314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580 号南证大厦 16 层
联系人:冯聪
电话:021-52282550
除以上查阅地点外,投资者可以登录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招股意向书》正文及相关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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