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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奥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07-2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Dongguan Aohai Technology Co., Ltd.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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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 4,52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18,08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08 月 0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1、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昊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
的承诺
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
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
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刘蕾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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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
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副总经理刘旭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
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
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副总经理匡翠思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
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
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股东奥鑫投资、奥悦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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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7、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郭修根、赵超峰、蔺政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
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8、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韩文彬、刘勇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0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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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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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

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承诺:
“1、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
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则
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昊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
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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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刘蕾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
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
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副总经理刘旭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
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
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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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副总经理匡翠思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
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
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六)股东奥鑫投资、奥悦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七)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郭修根、蔺政、赵超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
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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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八)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韩文彬、刘勇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控股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发行人发展及回报股东,本公司原则上将
继续持有发行人股份;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
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
本公司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在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
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3、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人上市后,本公司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公司承诺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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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
定的内容确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若发生需向发行人或投资
者赔偿,且必须减持股份以进行赔偿的情形,在该等情况下发生的减持行为无
需遵守本减持承诺;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及股东刘旭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及股东刘旭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发行人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原则上将继
续持有发行人股份;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
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
人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
2、本人在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
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3、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人上市后,本人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人承诺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的内容确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若发生需向发行人或投资者
赔偿,且必须减持股份以进行赔偿的情形,在该等情况下发生的减持行为无需
遵守本减持承诺;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三)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奥悦投资持股及减持意向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奥悦投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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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锁定期满后,若拟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本企业在符合相关规定及
承诺的前提下,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实施减持行为。
2、减持时,本企业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
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3、如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人上市后,本企业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
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
定的内容确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若发生需向发行人或投资
者赔偿,且必须减持股份以进行赔偿的情形,在该等情况下发生的减持行为无
需遵守本减持承诺;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本公司股票收盘价连
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本承诺函中涉及的
收盘价格、每股净资产值均需剔除分红、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情形的影响),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二、对于未来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也
将督促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
相应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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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将通过合法自有资金履行股份回购义务。
四、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
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本承诺函中涉及
的收盘价格、每股净资产值均需剔除分红、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情形的影响),
本公司将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发行人严格按照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公司股价预
案》”)的相关规定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并严格履行《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中与
本公司相关的各项义务。
二、本公司将通过合法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
三、如本公司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及其相关承诺函所述义务的,
发行人有权责令本公司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否则,发行人有权相应冻结应
向本公司支付的现金分红,冻结期限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应的增持义务为止。
四、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本承诺函中涉及的
收盘价格、每股净资产值均需剔除分红、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情形的影响),
本人将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发行人严格按照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公司
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并严格履行《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中与本人相关的各项义务。
二、本人将通过合法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
三、如本人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及其相关承诺函所述义务的,发
行人有权责令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否则,发行人有权相应冻结应向本
人支付的税后薪酬,冻结期限直至本人履行相应的增持义务为止。
四、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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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
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4、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
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
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
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5、如违反相关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进行赔偿;同时,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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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
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
的全部新股。
3、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4、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
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
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
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
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5、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
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前述收益支
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3、控股股东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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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
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且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4、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
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
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
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5、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前述收益
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4、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
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
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
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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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
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前述收益支
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二)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无过错的除外。”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处理

2019 年 1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就《关于公司
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并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
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公司发行上市日前所滚
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六、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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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
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
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利润分配的形式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办法,应当遵循以下规
定: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进行利润分配。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
超过 5000 万元。
4、现金分红比例及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当年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度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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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进行中
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审议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
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
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
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
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可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时,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7、利润分配的调整机制
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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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议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
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应须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董事会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和论证利
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
召开前向公司社会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
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二)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当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
书之“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七、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为此,公
司及其相关法人、自然人出具了下列承诺:

项目 承诺事项 承诺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刘昊和刘蕾、
作为股东的董事刘旭、匡翠思,其他股东奥悦投资、
1 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奥鑫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蔺政、郭
修根和赵超峰,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韩文彬、刘勇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
2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股东刘旭、奥悦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
3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股东刘旭、奥悦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
4 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作为股东的董事刘旭,其他股东奥悦投资、奥鑫投

承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缴
5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
义务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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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承诺事项 承诺主体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刘昊、刘
6
承诺 蕾,其他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深圳奥海,董事(不含独立董
7 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事)、高级管理人员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刘昊、刘
8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蕾,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
9
施的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

如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其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接受或采
取如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
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2、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3、如本公司未能及时对投资者进行赔偿的,则:(1)本公司将立即停止
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冻结对未履行公司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已对投资
者进行赔偿;(2)本公司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
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
相关承诺或已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控股股东承诺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提出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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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强
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如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如本公司未能及时对投资者进行赔偿的,则本公司同意发行人有权相应
冻结应向本公司支付的现金分红。”

(三)实际控制人承诺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提出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2、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5、如本人未能及时对投资者进行赔偿的,则本人同意发行人冻结应向本人
支付的分红、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提出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2、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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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5、如本人未能及时对投资者进行赔偿的,则本人同意发行人冻结应向本人
支付的分红、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国际知名厂商早已在我国建立生产基
地,生产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同时国内也有一批竞争实力较强的企业,预计
未来市场竞争将持续激烈状态。尽管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生产能力,并
积累了一定的稳定优质客户,但如果公司发生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下游
行业的技术、产品性能在未来出现重大革新,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市场格局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则公司在市场开拓和技术升
级等方面面临较大的风险和挑战。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分别为 79.06%、81.77%和 83.37%,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能
力产生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受市场需求和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生产产品所
需的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增加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难度,并导致产品销售
成本、毛利率的波动。如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上涨,而
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向外部转移或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
消,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属行业原材料成本波动,但由于近几年公司下游手机行
业进行整合,该行业竞争激烈,行业内的价格战导致其成本管控较强,从而导
致公司不能随着成本的波动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
波动,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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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7%、20.77%。随着国内领先的手机厂商如华为、vivo、OPPO、小米在全球
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公司手机充电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
随之提升,毛利率逐步企稳,但如果未来影响毛利率的相关外部或内部因素出
现较大不利于公司的变化,未来公司的毛利率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41,353.74 万元、
54,344.55 万元和 76,525.4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6.61%、33.11%和
34.50%。公司虽长期注重对客户资信、业务等各方面进行调查,并以此确定对
客户的信用政策,同时对客户信用期限与信用额度实施跟踪、动态调整,以规
避可能遇到的销售回款风险,加之公司的销售客户主要为华为、vivo、小米、
Amazon(亚马逊)、华硕、伟创力、LG、传音、贝尔金等国内外知名大型企
业,信用状况良好,但如果上述客户信用状况出现恶化,公司将存在应收账款
无法收回的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分
别为 44,728.11 万元、56,066.79 万元、78,440.86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分别为 16.37%、20.72%和 31.43%。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规模将进一步增加,但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达产需要一段时间,
无法立刻达到预定效益,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短
期下降的风险。
4、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5,368.03 万
元、18,253.57 万元和 21,811.82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6.46%、13.54%
和 12.19%。虽然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存货管理体系,按照订单组织生产,合理
控制存货,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存货将面临进一步跌价损失的风险,给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带
来不利影响。
5、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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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66.40%、72.53%和 67.12%,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分别为 60.40%、65.84%
和 64.64%,各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由于报告期内产销规模增加较大
导致营运资金增加较多,而公司主要采用银行间接融资的方式融资,因此导致
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的债务主要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其中经营性应付项
目占比较高。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经营性净现金流;与
主要供应商之间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能够得到供应商的信用支持,获得合理
信用期;从银行也得到了较高的信贷额度,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债务纠纷情况,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大于 1,但由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主要为流动负
债,如公司流动资金管理不当或银行出现大量取消信贷额度的情形,将存在不
能及时偿债的风险。
6、汇率波动的风险
随着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同时国
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公司产品的出口比重较大,
因此受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汇率波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影响产品出口的价格竞争力,人民币升值将一定程度削弱公司产品在国
际市场的价格优势;另一方面汇兑损益造成公司业绩波动。

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
本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承诺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经营业绩,增强
持续回报能力,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能力,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
产和销售。公司在手机充电器领域积累了大量技术、经验和客户,市场占有率
和市场地位逐年提高。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提
高运营效率,提升产品销售水平,同时控制生产成本,扩展市场份额,增强盈
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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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募集资金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为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经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责任追究等内
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对资金的储存、使用、变更等进行管理并持续接受监督,以便
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保障投资者合理回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
后三年(含上市当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明确了分红的原则、分配条件、
比例、形式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以更有效地保障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

(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刘昊和刘蕾承诺
“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本企业/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做
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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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
理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补
偿责任。”

十、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近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0年1月至今,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总体而言,本次疫情对
公司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经营未陷入困难,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
的影响可控,不会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疫情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
响分析如下:

(一)疫情不会对公司停工及开工复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由东莞生产基地、遂川生产基地、印度生产基地和印尼生
产基地等四大生产基地构成。
1、印度希海按照印度政府要求,于2020年3月23日起至2020年5月3日暂停生
产。受疫情影响的停工停产导致印度希海3月实现的净利润较计划应实现的净利
润减少约135.00万元;4月份印度希海承担的固定成本约180.00万元,若印度疫情
严重,2020年5月3日之后继续全面停工停产,将导致印度希海每月承担固定成本
约180万元。整体而言,疫情对公司整体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小。
2、印尼奥海于2019年正式投入生产经营,其业务占公司整体的营业收入和
净利润比重相对较低,目前印尼政府尚未要求公司停工停产,若印尼疫情严重,
其政府强制要求公司全面停工停产,公司将承担的每月固定成本约45.00万元,
整体而言,疫情对公司整体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小。
3、国内的东莞生产基地和遂川生产基地原计划2月1日复工,受此次疫情影
响,推迟至2月10日正式复工,复工后人员陆续到位,均已在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下正常运营,其中遂川生产基地人员主要为本地人,人员到位受疫情影响较小,
东莞生产基地主要为外来务工人员,其全面达产时间相对较晚,目前公司整体产
能已基本达到疫情之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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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疫情不会对公司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构成重大障碍

疫情发生后公司日常订单的获取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公司未因疫情的影响而
导致订单执行被大量取消,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客户因延期执行订单而要求公司
承担违约责任的书面通知。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不在湖北地区,公司原材料的
供应渠道能满足生产需要。公司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货物安全交付义务的履行
提供了有利保障。因此,疫情对公司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障碍。

(三)疫情不会对公司一季度及上半年产能、产量、销量等业务

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疫情虽然将导致公司2020年一季度及预计的上半年的产能利用率较上年同
期下降,但其影响较小,除此之外,疫情未导致公司2020年一季度及预计的上半
年的产能、产量、销量、产销率等业务指标较上年同期下降,因此疫情不会对公
司一季度及上半年产能、产量、销量等业务指标产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一季度及预计的上半年营业收入、扣非前后净利润等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公司2020年一季度和预计的上半年的营业收入、扣非前后净利润与上年同期
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一季度 上半年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率 2020 年区间 2019 年 变动率区间
105,185.31 至 7.30%至
营业收入 45,710.06 37,539.61 21.76% 98,029.84
118,402.03 20.78%
8,726.89 至 9.50%至
扣非前的净利润 4,773.68 2,539.87 87.95% 7,969.93
9,654.22 21.13%
8,053.85 至 7.30%至
扣非后的净利润 4,499.99 2,264.02 98.76% 7,505.95
8,981.17 19.65%
注:2020年第一季度数据业经审阅,2020年上半年数据为预计数据,预计数据仅为管理
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前后的净利润等指标相对于上年同期均
能保持较高的增长,表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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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财务
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中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2019年12月31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公司2020年第1季度的财务
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审阅。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
事项。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
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
重大变化。
结合在手订单和预计订单,公司预计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的区间为
105,185.31万元至118,402.03万元,同比增长7.30%至20.7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的 区 间 为 8,726.89 万 元 至 9,654.22 万 元 , 同 比 增 长 9.50% 至
21.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区间为8,053.85万
元至8,981.17万元,同比增长7.30%%至19.65%。公司经营业绩将继续保持增长态
势。本次业绩预计仅为公司对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并不构成业绩
承诺或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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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发行概况 ......................................................................................................................... 2

重要声明 ......................................................................................................................... 5

重大事项提示 ................................................................................................................ 6
一、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6

二、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9

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 11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13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处理..................................................................................... 16

六、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16

七、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19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22

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24

十、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近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6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8

第一节 释 义 ......................................................................................................... 35
一、一般术语........................................................................................................................ 35

二、专业术语........................................................................................................................ 36

第二节 概 览 ......................................................................................................... 40
一、发行人简介 ................................................................................................................... 40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42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42

四、本次发行情况 ............................................................................................................... 44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4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4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6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 47

三、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的关系说明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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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4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50
一、市场风险........................................................................................................................ 50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50

三、财务风险........................................................................................................................ 50

四、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 52

五、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 53

六、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 53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54

八、实际控制人持股集中的风险..................................................................................... 55

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风险 ......................................................................................... 55

十、新冠病毒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 5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6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5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 56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9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72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 73

六、本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 77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95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107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110

十、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13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1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11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18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5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61

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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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许经营权 ................................................................................................................ 234

七、发行人生产技术情况 ............................................................................................... 234

八、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247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 248

十、发行人名称中冠有“科技”字样的根据 ................................................................. 250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52
一、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 252

二、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 253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 25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88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28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权情况 .................................................................................................................................. 29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29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 29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 297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 298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协议及其作出的

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298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 ................................................... 299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 29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01
一、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情况 ................................................................ 301

二、发行人法人治理制度的规范运作情况 ................................................................ 301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308

四、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308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评估 .......................................................................................... 308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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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报表及审计情况 ............................................................................................... 31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326

三、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28

四、分部信息..................................................................................................................... 362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收购兼并情况 ......................................................................... 363

六、非经常性损益 ............................................................................................................ 363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365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债务情况 ...................................................................................... 367

九、报告期各期末股东权益情况.................................................................................. 371

十、现金流量情况 ............................................................................................................ 372

十一、期后事项 ................................................................................................................ 372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 372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 373

十四、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373

十五、盈利预测情况 ....................................................................................................... 376

十六、境内外财务报表差异情况.................................................................................. 376

十七、资产评估情况 ....................................................................................................... 376

十八、历次验资情况 ....................................................................................................... 376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77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77

二、盈利能力分析 ............................................................................................................ 439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 512

四、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分析 ............................................................................. 513

五、目前存在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公司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 515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515

七、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515

八、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说明............................................... 517

九、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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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522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业务目标 ............................................................................. 522

二、公司未来具体发展计划与措施 ............................................................................. 522

三、公司未来发展目标所根据的假设条件与面临的主要困难 ............................. 525

四、未来业务发展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526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527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运用概况 ...................................................................................... 52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建设背景 ............................................................ 529

三、募投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 531

四、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的具体情况 ................................................... 534

五、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 ............................................................ 539

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 ............................................................................. 544

七、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 547

八、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548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50
一、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 550

二、公司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 550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 551

四、本次发行后股利政策 ............................................................................................... 551

五、发行人的分红回报规划 .......................................................................................... 554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56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556

二、重要合同..................................................................................................................... 556

三、对外担保事项 ............................................................................................................ 562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562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刑事诉讼 ........... 564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6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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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566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568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569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70

六、验资机构声明 ............................................................................................................ 571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572

第十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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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奥海科技
奥海有限 指 东莞市奥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前身
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曾用名深圳市
深圳奥海,控股股东 指 中天成长电子有限公司(2008 年 5 月,由“深圳市中天成
长电子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刘昊、刘蕾

奥悦投资 指 深圳市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奥鑫投资 指 深圳市奥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江西奥海 指 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莞海升 指 东莞市海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莞海州 指 东莞市海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莞奥洲 指 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奥达 指 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奥海 指 奥海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西海升 指 江西吉安海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海升全资子公司
XIHI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香港奥海控股
印度希海 指
的印度子公司
PT AOHAI TECHNOLOGY INDONESIA,香港奥海控股
印尼奥海 指
的印尼子公司
深圳亿能 指 深圳市亿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深圳沃品 指 深圳市沃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曾经的控股子公司

奥海实业 指 东莞市奥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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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商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申报会计师、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 指 人民币元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指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各报告期末 指
31 日


二、专业术语

安装有开放式操作系统,可装载相应的程序来实现相应的
智能终端 指 功能的设备,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子阅读器、智能
音箱、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电视棒等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 AI,它是
AI 指 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
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是一个音箱升级的产物,是家庭消费者用语音进行上网的
一个工具,比如点播歌曲、上网购物,或是了解天气预报,
智能音箱 指
它也可以对智能家居设备进行控制,比如打开窗帘、设置
冰箱温度、提前让热水器升温等
应用穿戴式技术对日常穿戴进行智能化设计、开发出可以
智能穿戴设备 指
穿戴的设备的总称,如眼镜、手套、手表、服饰及鞋等
以住宅为平台,利用综合布线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安全
防范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音视频技术将家居生活有关的
智能家居 指 设施集成,构建高效的住宅设施与家庭日程事务的管理系
统,提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并实现
环保节能的居住环境
Internet of Things,缩写 IoT,是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信
物联网 指 息承载体,让所有能行使独立功能的普通物体实现互联互
通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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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Electronic Device,又称为功率半导体器件,主要用
电力电子半导体器件 指 于电力设备的电能变换和控制电路方面大功率的电子器
件(通常指电流为数十至数千安,电压为数百伏以上)
是利用现代电子技术,控制开关管开通和关断的时间比
开关电源式充电器 指 率,维持稳定输出电压的一种充电器,开关电源充电器工
作效率高,体积小,可以在宽电压范围内工作
under voltage lock out,常称之为 UVLO,是当输入电压低
欠压锁定 指
于某一值时,电源芯片不工作,处于保护状态
是指被保护线路电压超过预定的最大值时,使电源断开或
过压保护 指
使受控设备电压降低的一种保护方式
指为保护电子设备设置额定电流,当电流超过设定电流时
过流保护 指
候,设备自动断电,以保护设备
是接于电源和负载之间的装置具有的一种在其负载侧发
短路保护 指
生短路时能将短路点与电源有效地分断的功能
电磁感应 指 是指因为磁通量变化产生感应电动势的现象
Wireless Power Consortium,即无线充电联盟,成立于 2008
WPC 联盟 指 年 12 月 17 日,其使命是为了创造和促进市场广泛采用与
所有可再充电电子设备兼容的国际无线充电标准 Qi
由 Wireless Power(A4WP)和 Power Matters Alliance
Airfuel Alliance 指
(PMA)两大无线充电技术联盟合并
A4WP 指 Alliance for Wireless Power,无线电力联盟

PMA 指 Power Mat ters Alliance,电源事物联盟
中文名称为印制电路板,又称印刷线路板,是重要的电子
PCB 指 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
载体
MOS 管是金属(Metal)—氧化物(Oxide)—半导体
MOS 管 指
(Semiconductor)场效应晶体管
EMC ( 电 磁 兼 容 性 ) 的 全 称 是 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 其定义为“设备和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
EMC 指
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
扰的能力”
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
3C 认证 指 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
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
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
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准确的含义是:CE 标
欧洲 CE 认证 指
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是构成欧洲指令核
心的"主要要求"。“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
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
UL 是美国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
美国 UL 认证 指
的简写。UL 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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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它是一个独立
的、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UL 认证在
美国属于非强制性认证,主要是产品安全性能方面的检测
和认证,其认证范围不包含产品的 EMC(电磁兼容)特

又称为美国联邦通信认证,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 美 国 联 邦 通 信 委 员 会 ) 于 1934 年 由
COMMUNICATIONACT 建立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
美国 FCC 认证 指
构,直接对国会负责。绝大部分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
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
证,都要求 FCC 的认可,FCC 认证是强制性的
5G 指 第五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也称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Long Range,简称 LoRa,是 LPWAN 通信技术中的一种,
是美国 Semtech 公司采用和推广的一种基于扩频技术的超
LoRa 指 远距离无线传输方案。这一方案改变了以往关于传输距离
与功耗的折衷考虑方式,为用户提供一种简单的能实现远
距离、长电池寿命、大容量的系统,进而扩展传感网络
基于蜂窝的窄带物联网(N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
NB-IoT 指
NB-IoT),为万物互联网络的一个重要分支
IC 指 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ediaTek.Inc,MTK),是全球
MTK 指
著名 IC 设计厂商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的缩写,即“原始设计制造
ODM 指 商”,是一家厂商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
生产产品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的缩写,即“原始设备制
OEM 指 造商”,指一家厂家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要求,为其生产产
品和产品配件,亦称为定牌生产或授权贴牌生产
高德纳,全球最具权威的 IT 研究与顾问咨询公司,成立
Gartner 指
于 1979 年,总部设在美国康涅狄克州斯坦福
万得资讯,中国大陆领先的金融数据、信息和软件服务企
Wind 资讯 指
业,总部位于上海陆家嘴金融中心
虚拟实境(Virtual Reality),简称 VR 技术,也称灵境技
术或人工环境,是利用电脑模拟产生一个三度空间的虚拟
VR 指 世界,提供使用者关于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的模拟,
让使用者如同身历其境一般,可以及时、没有限制地观察
三度空间内的事物。
是一家可穿戴设备科技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健康和健身穿
Fitbit 指
戴设备品牌的厂商之一。
台湾国际航电股份有限公司(GARMIN Corporation),于
Garmin 指
1990 年成立,坐落中国台湾省台北县汐止市。
Statista 指 德国的市场调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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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alys 指 美国市场研究公司

Google Home 指 谷歌家庭,是谷歌发布的智能家居产品

IHS Markit 指 一家全球商业资讯服务的多元化供应商,总部位于英国

BCC Research 指 美国市场调研公司

注: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均为四舍五入。
若本招股意向书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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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ongguan Aohai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13,5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昊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21 日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17 年 6 月 16 日
住 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
邮政编码:523723
电 话:+86-0769-86975555
传 真:+86-0769-86975555
互联网网址:http://www.aohaichina.com
电子信箱:ir@aohaichina.com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
品、无线充电产品、智能家居产品、移动智能产品、智能硬件产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
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VR 眼镜等)、
智能家居(电视棒、智能排插、家用路由器、智能摄像头等)、智能音箱等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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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以充电器为公司核心产品,其中又以手机充电器为
主。经过多年的市场沉淀及深耕,公司在手机充电器领域积累了大量技术、经
验和客户,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地位逐年提高,公司在全球手机充电器市场占有
率(数量)2017 年的 7.38%提升至 2019 年的 10.34%1,客户群体包括华为、vivo、
小米、OPPO、LG、魅族、HTC、诺基亚、Reliance(印度)、传音等知名手机
品牌商和 Bestbuy(百思买)、Belkin(贝尔金)、Mophie(墨菲)等国际大型
数码产品提供商。通过在充分竞争的手机产业链行业中不断竞争并胜出,公司
在充电器领域拥有了行业领先的竞争力,也为向其他消费电子产品领域拓展打
好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近年来全球智能穿戴设备、智能音箱、智能家居等物联网市场的崛起,
公司充电器产品应用领域涵盖的范围也不断拓宽,逐步扩展到电视棒、平板电
脑、智能音箱、智能摄像头、家用路由器、智能排插等多个领域,呈现多元化
发展的趋势,与 Amazon(亚马逊)、Google(谷歌)、华硕、腾讯、百度、大
疆、360、普联(TP-LINK)、公牛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客户群体
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技术积累和储备,截至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本公司已获得专利 235 项,其中:发明专利 23 项、实用新型专利
154 项、外观设计专利 58 项。专利覆盖快速充电、智能充电、无线充电、迷你
充电、变压器骨架、抵抗共模干扰、产品 EMC 性能检测、全自动化生产(自
动超声、自动组装、自动贴片、自动焊接、自动刷板、自动测试等)、多通道
测试及装置等技术。
公司凭借持续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设计能力,优秀的生产制造能力,完善的
品质管理体系等优势,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拥有广东东莞、江西遂川、印度、
印尼四个生产基地,充电器年产能超过 1.8 亿只,成为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行
业的领先企业。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1
公司全球手机充电器市场占有率计算过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一)
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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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发行 A 股前,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前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1 深圳奥海 8,400.00 61.95%

2 刘蕾 2,400.00 17.70%

3 刘旭 1,200.00 8.85%

4 奥悦投资 1,000.00 7.37%

5 匡翠思 360.00 2.65%

6 奥鑫投资 200.00 1.48%

合 计 13,560.00 100.00%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深圳奥海直接持有公司 8,400.00 万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61.9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奥海由刘昊持有 100.00%股权,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七、(一)、1、深圳奥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昊和刘蕾,刘昊与刘蕾为
夫妻关系,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11,246.2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82.94%。
其中,刘昊通过深圳奥海间接持有公司 8,40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1.95%。刘昊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身份证号码为 36242719761213****;刘蕾直接持有公司 2,400.00 万股股份,通
过奥悦投资、奥鑫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446.20 万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9%。刘蕾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身份证号码为 36242719791109****。
刘昊先生、刘蕾女士的详细简介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一、(一)1、
刘昊和 2、刘蕾”。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天健出具的天健审〔2020〕7-24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报告期内的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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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2,218,150,440.13 1,641,476,015.24 1,129,593,514.13

负债合计 1,433,732,056.05 1,080,801,170.44 682,303,805.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84,418,384.08 560,674,844.80 447,289,708.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84,408,550.90 560,667,878.71 447,281,074.3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316,015,938.20 1,661,180,726.92 1,153,220,698.82

营业利润 253,947,350.62 125,320,234.45 62,919,616.22

利润总额 256,272,787.84 126,778,404.35 62,860,504.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1,534,557.80 113,721,596.48 51,270,806.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11,381,201.49 104,407,011.74 68,305,435.85
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04,851,014.45 138,699,686.71 123,305,183.26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38,533,136.73 -114,143,220.34 -101,533,793.5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02,193,543.24 37,212,732.92 -66,974,630.6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517,258.50 3,786,315.74 -2,254,061.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641,592.98 65,555,515.03 -47,457,302.39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指标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日/2017 年度
流动比率 1.29 1.27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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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指标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日/2017 年度
速动比率 1.11 1.05 1.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7.12% 72.53% 66.4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
0.26% 0.39% 0.40%
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54 3.47 3.12

存货周转率(次/年) 9.16 8.21 8.0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8,396.19 14,511.02 7,905.93

利息保障倍数(倍) 264.74 266.26 21.04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
1.63 0.84 0.38
利润,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56 0.77 0.51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普通
32.94% 22.56% 12.29%
股股东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
31.43% 20.72% 16.37%
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2.25 1.02 0.9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8 0.48 -0.35

每股净资产(元/股) 5.78 4.13 3.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5.78 4.13 3.30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4,52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08 月 03 日

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8,08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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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发行方式: 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
发行对象: 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实施主体

1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 61,844.61 61,844.61 奥海科技
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
2 30,980.53 30,980.53 江西奥海
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85.25 7,285.25 奥海科技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11,963.51 -

合计 125,110.38 112,073.90 -

上述项目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
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
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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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1.00 元
(三)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
超过 4,5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
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四)每股发行价格:【】元
(五)发行后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倍
(六)发行前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倍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以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净资产值加预计募集资金净额后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78 元(以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净资产值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市净率:【】倍(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十)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十一)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
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十二)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三)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十四)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十五)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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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发行费用概算

项目 费用金额(万元)(不含税)

承销保荐费用 7,450.3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00.00

律师费用 533.02

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费用 46.02

用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394.34

合计 9,423.70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一)发行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昊

住 所: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

联系电话: +86-0769-86975555

传 真: +86-0769-86975555

电子信箱: ir@aohaichina.com

联 系 人: 蔺政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住 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传 真: 021-68826000

保荐代表人: 余烯键、幸思春

项目协办人: 孙爱国

项目组成员: 谢丰峰、周启云、陈昊、胡超杰、许强


(三)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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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张炯

住 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

联系电话: 0755-88265288

传 真: 0755-88265537

承办律师: 张炯、宋幸幸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胡少先

住 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 真: 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云鹤、朱爱银


(五)资产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劲为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9 号 11 层 A-03 室

联系电话: 010-6214 3639

传 真: 010-6216 6168

经办资产评估师: 许洁、张佑民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住 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9999


(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

华支行

收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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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51001870836051508511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8888


三、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的关系说明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之间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
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事项 日期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刊登日期 2020 年 07 月 23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0 年 07 月 28 日~2020 年 07 月 29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 年 07 月 31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08 月 03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08 月 05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交易所申请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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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
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
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并不表示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国际知名厂商早已在我国建立生产基
地,生产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同时国内也有一批竞争实力较强的企业,预计未
来市场竞争将持续激烈状态。尽管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生产能力,并积累
了一定的稳定优质客户,但如果公司发生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下游行业的
技术、产品性能在未来出现重大革新,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市场格局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则公司在市场开拓和技术升级等方面面
临较大的风险和挑战。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
为79.06%、81.77%和83.37%,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
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受市场需求和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
料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增加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难度,并导致产品销售成本、毛利
率的波动。如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
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向外部转移或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将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属行业原材料成本波动,但由于近几年公司下游手机行
业进行整合,该行业竞争激烈,行业内的价格战导致其成本管控较强,从而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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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司不能随着成本的波动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
波动,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2.76%、
16.57%、20.77%。随着国内领先的手机厂商如华为、vivo、OPPO、小米在全球
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公司手机充电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
随之提升,毛利率逐步企稳,但如果未来影响毛利率的相关外部或内部因素出
现较大不利于公司的变化,未来公司的毛利率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41,353.74 万元、
54,344.55 万元和 76,525.4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6.61%、33.11%和
34.50%。公司虽长期注重对客户资信、业务等各方面进行调查,并以此确定对
客户的信用政策,同时对客户信用期限与信用额度实施跟踪、动态调整,以规
避可能遇到的销售回款风险,加之公司的销售客户主要为华为、vivo、小米、
Amazon(亚马逊)、华硕、伟创力、LG、传音、贝尔金等国内外知名大型企
业,信用状况良好,但如果上述客户信用状况出现恶化,公司将存在应收账款
无法收回的风险。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分
别为 44,728.11 万元、56,066.79 万元、78,440.86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分别为 16.37%、20.72%和 31.43%。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规模将进一步增加,但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达产需要一段时间,
无法立刻达到预定效益,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短
期下降的风险。

(四)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5,368.03 万
元、18,253.57 万元和 21,811.82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6.46%、13.54%
和 12.19%。虽然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存货管理体系,按照订单组织生产,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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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存货,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存货将面临进一步跌价损失的风险,给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带
来不利影响。

(五)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66.40%、72.53%和 67.12%,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分别为 60.40%、65.84%
和 64.64%,各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由于报告期内产销规模增加较大
导致营运资金增加较多,而公司主要采用银行间接融资的方式融资,因此导致
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的债务主要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其中经营性应付项
目占比较高。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经营性净现金流;与
主要供应商之间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能够得到供应商的信用支持,获得合理
信用期;从银行也得到了较高的信贷额度,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债务纠纷情况,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大于 1,但由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主要为流动负
债,如公司流动资金管理不当或银行出现大量取消信贷额度的情形,将存在不
能及时偿债的风险。

(六)汇率波动的风险

随着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同时国
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公司产品的出口比重较大,
因此受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汇率波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影响产品出口的价格竞争力,人民币升值将一定程度削弱公司产品在国
际市场的价格优势;另一方面汇兑损益造成公司业绩波动。


四、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下游行业系智能手机领域,该领域呈现了市场品牌集中度相对
较高的特点,公司目前的客户覆盖了华为、vivo、小米、Amazon(亚马逊)、
华硕、伟创力、LG、传音、Belkin(贝尔金)等行业主要企业,由于这些企业
规模较大,对本公司产品的需求量也较大,从而导致公司的客户相对集中。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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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径)的销售额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 55.64%、59.62%和 72.19%。
其占比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持续开拓新的行业领先客户(如华为、vivo
等)带来的市场份额的提升,其次客户本身市场占有率的提高也增加了行业集
中度。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这些客户多为信誉
度较高的优质客户,但公司若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服务提升等方式及时满足上
述客户提出的业务需求,或上述客户因为市场低迷等原因使其自身经营情况发
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五、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取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编号为 GR201544001074,有效期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在 2015 年-2017 年享受 15.0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前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届满,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再次申请,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通过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
务局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为 GR201844001303,有效期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在 2018 年-2020 年享受 15.0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税率。
发行人子公司江西奥海于 2017 年 8 月取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736000448,有效期三年。江西奥海在 2017 年-2019
年享受 15.0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如公司和江西奥海未来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则在税收优惠结束后
不再享受 15.00%的优惠税率而执行 25.00%的所得税税率,从而影响公司未来
的税后净利润。

六、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发展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企业用工成本逐渐上
升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虽然公司通过加强集约化、精细化管理,使劳动力成本
在公司相关成本构成中所占比重保持相对稳定,同时持续加大自动化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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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辅助设备的投入以降低对人工的依赖程度,但如果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仍
然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拓展的风险

随着新技术新应用的不断涌现,以及下游客户基础不断夯实,本公司所属
行业发展较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良好的市场前景。通过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提升技术
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但同时对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虽然公司在确定投资项目之
前已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如果市场环
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销售渠道无法形成有
力的支撑,从而导致市场拓展发生较大困难,公司将存在研发能力提升和生产
规模扩大后市场规模增长缓慢、市场拓展不足的风险。

(二)折旧摊销大量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运用计划,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 77,435.73 万元,
新增年折旧摊销额约 6,423.10 万元。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很快产生效益以
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发生的折旧摊销,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额增加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扩大,此外,公司的生
产基地分布于广东东莞、江西遂川、印度、印尼,从而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
了更高要求。公司需要在组织架构、管理体系以及管理型人才的培养等方面进
一步完善和加强。虽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营管理经
验,并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
通过了 ISO9001:2015、ISO14001:2015、OHSAS18001:2007 体系认证,但是如
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未来规模扩张的管理需求,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
未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及时完善,将对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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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实际控制人持股集中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82.94%的股
权。为避免由于股权过度集中导致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其股东地位损
害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力求从制度上进
行防范,公司也能够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制度从事各项活动。如果实际控制人个
人利益与公司或者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发生冲突,则其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
位作出不利于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决策,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已经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制度,切实保证产品的品质和安全生产目标
的达成,未来如果产品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等,将可能会对
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十、新冠病毒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自 2020 年 1 月以来,国内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3 月中旬起海外疫情
情况突然加剧。目前国内的新冠肺炎疫情已得到了控制,各地企业生产经营陆
续恢复正常。但目前海外疫情形势仍然较为严峻。目前疫情对公司经营情况影
响不大,业务规模仍保持增长态势,但如果未来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大幅加剧,
不排除存在未来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加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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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ongguan Aohai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13,5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昊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21 日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17 年 6 月 16 日
公司住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
邮政编码:523723
电话号码:+86-0769-86975555
传真号码:+86-0769-86975555
互联网网址:http://www.aohaichina.com
电子信箱:ir@aohaichina.com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
品、无线充电产品、智能家居产品、移动智能产品、智能硬件产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前身为东莞市奥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 6 月 10 日,深圳奥
海、刘蕾、刘旭、奥悦投资、匡翠思、奥鑫投资签署《发起人协议》,以 2017
年 2 月 28 日为改制基准日,将奥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根据瑞华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48300008 号《审计报告》,改制基准
日奥海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10,660,610.69 元,其中 135,600,000.00 元折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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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本,剩余 175,060,610.69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6 月 10 日,瑞华出具瑞华验字[2017]48300001 号《验资报告》,
验证发起人出资全部到位。
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取得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0133320P),注册资本为 13,560.00
万元。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奥海 8,400.00 61.95%

2 刘蕾 2,400.00 17.70%

3 刘旭 1,200.00 8.85%

4 奥悦投资 1,000.00 7.37%

5 匡翠思 360.00 2.65%

6 奥鑫投资 200.00 1.48%

合计 13,560.00 100.00%

公司发起人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三)本公司设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

本公司系由奥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深圳奥海、刘蕾、
刘旭和奥悦投资,公司成立前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如下:
1、在本公司改制设立之前,主要发起人深圳奥海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业务,
除持有奥海有限 61.95%的股权外,主要还持有深圳市六维机器人有限公司
98.00%的股权、江西遂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4%的股权等。
深圳市六维机器人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三)、2、(1)
深圳市六维机器人有限公司”
江西遂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1 日,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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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4,898.85 万元,住所为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银云路 182 号,法定代表
人为左江萍,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
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在本公司改制设立之前,主要发起人刘蕾除持有奥海有限 17.70%的股
权外,主要还持有奥悦投资 50.00%的财产份额、奥鑫投资 41.60%的财产份额、
奥海实业 10.00%的股权、深圳市奥海吉泰投资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等。
奥悦投资、奥鑫投资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一)、4、奥悦投资和
6、奥鑫投资”;奥海实业、深圳市奥海吉泰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
之“七、(三)、2、(3)奥海实业和(4)深圳市奥海吉泰投资有限公司”。
3、在本公司改制设立之前,主要发起人刘旭除持有奥海有限 8.85%的股权
外,主要还持有奥鑫投资 22.40%的财产份额等。
奥鑫投资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一)、6、奥鑫投资”。
4、在本公司改制设立之前,主要发起人奥悦投资除持有奥海有限 7.37%的
股权外,不存在其他投资。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业务

本公司是由奥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本公司承继了奥海有限的
全部资产和负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的产权变更
手续。公司整体变更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

发行人设立后,除主要发起人深圳奥海和刘蕾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飞优雀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优雀”)(2020 年 1 月,飞优雀股权结构
变动,深圳奥海持股 57.00%,刘蕾不再持股)、刘蕾持有的奥悦投资的财产份
额从 50.00%变更为 36.30%以及深圳奥海持有的江西遂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权持有比例从 3.54%增加到 4.81%、投资共青城鹏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其 14.29%财产份额、投资设立深圳市飞优雀投资合伙企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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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合伙)持有其 41.18%财产份额外,主要发起人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与发行人设立前相比,未发生变化。
共青城鹏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9 年 8 月 2 日,认缴出资
额为 1,4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飞优雀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三)、2、(2)深圳市飞优雀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优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 三)、
2、(7)深圳市飞优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六)改制前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本公司系由奥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
变化。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

系变化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与主要发起人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关联关系变化及演变情况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奥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奥海有限所有的资产、负债及业务全
部由公司承继,资产权属的变更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截至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公司对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产权权属纠纷。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

本公司由奥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本形成及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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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 年 2 月,奥海有限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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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2 月 21 日,刘昊和刘旭分别以货币资金 18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
投资设立奥海有限,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上述出资额已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缴足,业经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出
具“德正验字(2011)第 A73038 号”《验资报告》。
2012 年 2 月 21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公司成立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900001256586)。
奥海有限成立时,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昊 180.00 180.00 90.00%

2 刘旭 20.00 20.00 10.00%

合计 200.00 200.00 100.00%

2、2013 年 5 月,奥海有限股权转让
2013 年 5 月 6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刘昊分别将其持有奥海
有限 70%的股权(140.00 万元出资额)以 1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奥海、
将其持有奥海有限 20%的股权(40.00 万元出资额)以 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刘蕾。本次股权转让原因为刘昊、刘蕾夫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持有方式进行的内
部调整以及刘昊对其自身持股方式进行的调整(由直接变为间接持股)。本次转
让系亲属之间的转让以及持股方式的调整,因此,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每 1 元
注册资本对应 1 元,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
同日,刘昊分别与深圳奥海、刘蕾签订了上述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之一深圳奥海已向转让方刘昊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
款,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系深圳奥海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本次股权
转让的受让方之一刘蕾因与转让方刘昊系夫妻关系,因此,未向刘昊支付股权
转让款。刘昊、刘蕾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二人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均系
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虽未支付股权转让款,但不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真实性
及有效性。
本次股权转让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况,亦不存在纠
纷或潜在纠纷。
2013 年 5 月 8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工商信息变更后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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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90000125658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奥海 140.00 140.00 70.00%

2 刘蕾 40.00 40.00 20.00%

3 刘旭 20.00 20.00 10.00%

合计 200.00 200.00 100.00%

3、2013 年 8 月,奥海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3 年 7 月 30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原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分别由深圳奥海以
货币资金出资 700.00 万元、刘蕾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00 万元、刘旭以货币资金
出资 100.00 万元。本次增资原因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通过增资的方式
补充公司的资金实力。本次增资价格为 1.00 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系以公司截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为基础各股东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上述出资额已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缴足,业经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验并于 2013 年 8 月 5 日出具了“德正验字(2013)第 A73009 号”《验资
报告》。
2013 年 8 月 7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上述增资后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900001256586)。
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奥海 840.00 840.00 70.00%

2 刘蕾 240.00 240.00 20.00%

3 刘旭 120.00 120.00 10.00%

合计 1,200.00 1,200.00 100.00%

4、2016 年 8 月,奥海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6 年 7 月 20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奥海有限未分配利
润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1,200.00 万元变更为 12,000.00 万元,其中:
股东深圳奥海的出资额由 840.00 万元增加至 8,400.00 万元,股东刘蕾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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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240.00 万元增加至 2,400.00 万元,股东刘旭的出资额由 12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0 万元。刘蕾、刘旭已经缴纳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相关的个人
所得税。本次增资原因系公司在规划上市的过程中需增加注册资本,遂通过未
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方式进行增资,由原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转增。本次增
资价格为每 1 元未分配利润转增 1 元注册资本,定价公允。
2016 年 8 月 12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上述增资后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0133320P)。
本次转增完成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奥海 8,400.00 8,400.00 70.00%

2 刘蕾 2,400.00 2,400.00 20.00%

3 刘旭 1,200.00 1,200.00 10.00%

合计 12,000.00 12,000.00 100.00%

5、2016 年 11 月, 奥海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6 年 10 月 20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原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增加至 12,360.00 万元,新增的 36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自然人匡翠思以货币
资金认缴,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原因系公司向重要管理人员匡翠
思(董事、副总经理)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增资价格为 3.00 元/注册资本,定价
依据系以公司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为基础,双方协商确
定,定价公允。匡翠思以货币资金 1,080.00 万元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缴足了上
述出资额。
2016 年 11 月 2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上述增资后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0133320P)。
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奥海 8,400.00 8,400.00 67.96%

2 刘蕾 2,400.00 2,400.00 19.42%

3 刘旭 1,200.00 1,200.00 9.71%

4 匡翠思 360.00 360.00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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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2,360.00 12,360.00 100.00%

6、2017 年 2 月,奥海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7 年 2 月 15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原注册资本 12,360.00
万元增加至 13,560.00 万元,新增的 1,200.00 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奥悦投资以货
币资金认购 1,000.00 万元、奥鑫投资以货币资金认购 200.00 万元,其他股东放
弃优先认购权。奥悦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其增资系因发行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奥鑫投资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的近亲属持股的合伙企业平台。本次增
资价格为 3.00 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系以发行人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
负债表的净资产为基础且与前次匡翠思股权激励的增资价格保持一致,双方协商
确定,定价公允。奥悦投资以货币资金 3,000.00 万元认购、奥鑫投资以货币资金
600.00 万元认购,均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缴足了上述出资额。
2017 年 2 月 20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上述增资后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0133320P)。
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奥海 8,400.00 8,400.00 61.95%

2 刘蕾 2,400.00 2,400.00 17.70%

3 刘旭 1,200.00 1,200.00 8.85%

4 奥悦投资 1,000.00 1,000.00 7.37%

5 匡翠思 360.00 360.00 2.65%

6 奥鑫投资 200.00 200.00 1.48%

合计 13,560.00 13,560.00 100.00%

7、2017 年 6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7 年 5 月 15 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开元评报字[2017]255 号《东
莞市奥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
报告》,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本次评估基准日
为 2017 年 2 月 28 日,主要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评估结果为: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1,066.06 万元,评估价值为 39,245.81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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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9.75 万元,增值率为 26.33%。
2017 年 6 月 10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同意,奥海有限以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48300008 号《审
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 310,660,610.69 元为基数折股,其中 135,600,000.00 元折
合为股本,每股面值 1 元,其余 175,060,610.69 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纳税义务人均已依据税法的
相关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并取得了完税凭证。
本次整体变更折股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300001 号”《验资报告》。
2017 年 6 月 16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股份公司设立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0133320P)。
整体变更后,各股东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奥海 8,400.00 61.95%

2 刘蕾 2,400.00 17.70%

3 刘旭 1,200.00 8.85%

4 奥悦投资 1,000.00 7.37%

5 匡翠思 360.00 2.65%

6 奥鑫投资 200.00 1.48%

合计 13,560.00 100.00%

截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公司股东及股本结构均未再发生变化。
8、公司历次出资、增资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资/增资事项 股东 出资/增资金额 出资/增资方式 出资来源

刘昊 180.00 货币资金 自有资金
1 2012 年 2 月,设立
刘旭 20.00 货币资金 自有资金

深圳奥海 700.00 货币资金 自有资金
2013 年 8 月,第一次
2 刘蕾 200.00 货币资金 自有资金
增资
刘旭 100.00 货币资金 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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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资/增资事项 股东 出资/增资金额 出资/增资方式 出资来源

深圳奥海 7,560.00
2016 年 8 月,第二次
3 刘蕾 2,160.00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增资
刘旭 1,080.00
2016 年 11 月,第三次
4 匡翠思 1,080.00 货币资金 自有资金
增资

2017 年 2 月,第四次 奥悦投资 3,000.00 货币资金 自有资金
5
增资 奥鑫投资 600.00 货币资金 自有资金

公司设立及历次增资中,除 2016 年 8 月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外,公
司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股东出资及增资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公司股东均已实际缴纳出资,且上述出资均为股东真实的意思表
示,不存在代为出资、增持的情形。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历次股权变更对公司业务、管理层、实

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设立以来的历次股权变更未对公司业务、管理层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2、自设立以来的资产重组情况
奥海有限成立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昊及其近亲属同时控制深圳奥海和深
圳市中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电子”)两家生产经营充储电产品的
公司,为了统一管理和降低运营成本,奥海有限自 2013 年起向深圳奥海、中天
电子购买与充储电产品生产和销售相关经营性资产,承接相关的业务及人员,
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重组的背景
奥海有限成立之前,刘昊及其近亲属共同经营深圳奥海和中天电子两家位
于深圳市的充储电产品生产企业。随着市场份额和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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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和中天电子的产能与场地逐渐无法满足需求。2012 年,刘昊与其兄刘旭在
东莞市设立了奥海有限,计划将业务逐渐转移至场地宽裕、运营成本相对较低
的东莞市。自 2013 年起,深圳奥海和中天电子的业务、资产、人员逐步转移至
奥海有限,同年刘昊将其持有的奥海有限股权转让给深圳奥海和刘蕾。奥海有
限作为新成立的公司,其获得客户的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了保证业务的延
续性,在过渡期内,上述三家公司同时进行生产经营。
深圳奥海、中天电子于 2013 年 8 月开始向公司转让资产,前述两家公司 2013
年 1-7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①深圳奥海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7 月 31 日/2013 年 1-7 月

总资产 15,112.78

总负债 10,751.66

净资产 4,361.13

营业收入 16,845.42

营业利润 1,345.12

净利润 1,119.63

②中天电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7 月 31 日/2013 年 1-7 月

总资产 6,530.18

总负债 4,166.20

净资产 2,363.97

营业收入 10,112.79

营业利润 1,128.95

净利润 1,002.97

深圳奥海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七、(一)1、深圳奥海”。
中天电子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三、(一)8、曾经的关联方
-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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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重组的原因
公司未直接收购深圳奥海、中天电子全部股权而选择收购部分经营性资产的
主要原因是:
①公司地处的东莞市拥有多种产业发展优势
深圳奥海、中天电子的原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深圳,随着市场份额和业务规模
的不断增长,深圳奥海和中天电子的产能与场地逐渐无法满足需求,有必要拓展
新的业务场地以解决产能瓶颈限制。由于深圳地区的厂房租金、劳动力成本上升,
招工难度增加,经过对周边地区的综合考察,最终决定在土地资源宽裕、运营成
本相对较低的东莞市设立奥海有限。
在奥海有限正式投产运营之后,管理层发现东莞地区具有多种优势:土地资
源充足;场地租售价格较深圳地区低;该地区分布有完善的充储电产品上下游配
套产业,拥有产业集群效应;临近高速路网,交通运输极为便利。奥海有限的实
际运营成本低于深圳地区的公司。
奥海有限的厂区面积充足,可以容纳深圳奥海和中天电子的全部产能。奥海
有限购入深圳奥海和中天电子的资产进行集中生产,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
理成本,增强公司生产经营的规模化效应。
②深圳奥海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直接收购其控股股东深圳奥海的
股权操作复杂;深圳奥海除持有发行人股份之外,还投资了如六维机器人等其他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匹配度低的产业,无法与发行人形成协同效应,也不适宜纳入
发行人主体,因此决定保留深圳奥海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架构,将深圳奥海转
为控股平台公司,对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各产业行使控股、管理等职能。
③中天电子经营范围包括充电器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与奥海有限存在潜在同
业竞争的风险,因此决定在完成业务转移之后将其注销。
综上所述,深圳奥海、中天电子已无维持生产的必要。发行人仅收购深圳奥
海和中天电子资产的决定是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科学管理的考虑,最终做出的经
济合理安排。中天电子和深圳奥海取得了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具的无违规证明。
(3)资产重组的主要内容
①资产收购的主要内容
奥海有限收购深圳奥海及中天电子的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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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让方 交易时间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万元) 作价依据

生产设备 569.95
2013 年度
库存商品及原材料 211.57

1 深圳奥海 生产设备 8.61
2014 年度
库存商品及原材料 1,140.16
按照出售方的资
2015 年度 生产设备 200.07
产账面价值转让
2013 年度 生产设备 41.64

2014 年度 库存商品及原材料 936.24
2 中天电子
生产设备 46.06
2015 年度
库存商品及原材料 1,480.11

②未收购资产的情况
A、深圳奥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奥海的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具体内容 未收购的原因

货币资金 741.49 银行存款 货币性资产,无收购意义

应收账款 151.23 销售商品形成的应收账款 货币性资产,无收购意义

预付账款 4.20 预付费用 预付费用,无法收购

其他应收款 2,268.16 关联方往来 货币性资产,无收购意义

其他流动资产 54.15 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无法收购
江西遂川农村商业银行股
对江西遂川农村商业银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00.00 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无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同效应,无收购意义
深圳六维系医疗、机器人产
对发行人、深圳六维的股
长期股权投资 1,298.50 业方向,与发行人无协同效
权投资
应,无收购意义
固定资产(注) 409.94 10 辆各型汽车 使用价值低

总资产 6,327.66 - -

注:公司未收购深圳奥海的固定资产仅为 10 辆各型汽车,截至 2015 年 12 月底,账面
价值 409.94 万元,其中 7 辆的净值在 10.00 万元以下。前述汽车未被收购的原因为:
a.深圳奥海的汽车主要为小轿车,与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使用价值低;
b.公司的供应商提供了送货上门服务,因此公司采购活动对车辆的需求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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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的客户委托物流公司来运输,因此公司销售活动对车辆的需求相对较小。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述车辆中的 7 辆已全部计提折旧,处于待报废状态,剩余
车辆由深圳奥海自用。
B、中天电子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天电子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具体内容 未收购的原因

货币资金 625.51 银行存款 货币性资产,无收购意义

应收账款 1.05 销售商品形成的应收账款 货币性资产,无收购意义

其他流动资产 19.44 预缴企业所得税 预缴企业所得税,无法收购

总资产 646.00 - -

(4)资产重组后的情况
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12 月,奥海有限分别向深圳奥海、中天电子购买可
用生产设备、存货等资产,相关业务、人员陆续转移至奥海有限。2015 年末,
奥海有限完成了深圳奥海、中天电子业务的承接,深圳奥海、中天电子不再进
行充电器等产品的生产经营。2016 年 12 月,深圳奥海完成了经营范围变更,
转型为控股投资型公司。2016 年 4 月,中天电子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①中天电子自 2013 年以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中天电子成立于 2004 年 9 月,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手机充储电产品的生产、
销售。2016 年 4 月,中天电子依法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中天电子注销时,资
产已出让给公司,人员也部分安置于公司,不存在大额债务未偿还情况。
A、业务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天电子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在存续期内
主要从事手机充储电产品的生产、销售。中天电子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及 2016 年(截至注销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6 年(截至
序号 财务科目
日/2013 年度 日/2014 年度 日/2015 年度 注销时)
1 资产总额 9,573.39 9,451.21 646.00 -

2 负债总额 6,880.43 5,886.28 10.01 -

3 净资产 2,692.96 3,564.93 63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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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6 年(截至
序号 财务科目
日/2013 年度 日/2014 年度 日/2015 年度 注销时)
4 营业收入 22,154.10 19,933.46 2,397.79 2.18

5 营业利润 1,789.59 1,157.90 -395.94 -10.68

6 净利润 1,331.96 871.97 -590.13 -11.18

B、注销程序
2016 年 3 月 17 日,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西乡税务分局出具了《清税
证明》,证明中天电子所有国家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2016 年 4 月 13 日,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出具了《深圳市宝安区地方
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深地税宝登【2016】1776 号),准予注销中天
电子的地方税务登记。
2016 年 4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企业注销通知书》,
核准注销中天电子的工商登记。
中天电子注销前已取得了工商、税务部门开具的无违规证明。
C、资产处置、人员安置
中天电子注销前,已不存在固定资产,无需处置。
中天电子注销时,共有 47 名员工,其中 4 名原中天电子员工在公司处重新
入职,其余 43 名原中天电子员工获得了离职补偿。
D、是否存在大额债务未偿还
中天电子注销时,不存在大额债务未偿还情形。
②深圳奥海自 2013 年以来的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奥海在 2013 年至 2015 年间主要从事手机充储电产品的生产、销售。
2014 年 10 月,深圳奥海停止了产品生产。2016 年 12 月,深圳奥海完成了经营
范围变更,转型为控股投资型公司。深圳奥海已取得了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具
的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无违规证明。
深圳奥海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母公司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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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序号 财务科目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日/2017 年度 日/2016 年度
1 资产 11,139.17 11,074.69 10,973.85 6,255.77

2 负债 19.14 11.15 11.03 2.56

3 净资产 11,120.03 11,063.54 10,962.82 6,253.20

4 营业收入 - - - 171.45

5 营业利润 75.49 99.64 4,727.61 3,304.92

6 净利润 56.49 100.73 4,709.61 3,307.25

深圳奥海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的母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财务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 资产 6,327.66 8,905.49 14,617.05

2 负债 3,381.71 3,975.82 10,000.87

3 净资产 2,945.95 4,929.67 4,616.18

4 营业收入 307.34 12,872.34 27,066.46

5 营业利润 -1,959.13 380.77 2,040.34

6 净利润 -1,983.71 313.48 1,514.69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1、奥海有限成立的验资情况
2012 年 2 月 21 日,刘昊和刘旭分别以货币资金 18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
投资设立奥海有限,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上述出资额已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缴足,业经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出
具“德正验字(2011)第 A73038 号”《验资报告》。
2、奥海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3 年 7 月 30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原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分别由刘旭以货币
资金出资 100.00 万元、刘蕾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00 万元、深圳奥海以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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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 700.00 万元。上述出资额已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缴足,业经东莞市德正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3 年 8 月 5 日出具了“德正验字(2013)第
A73009 号”《验资报告》。
3、公司整体变更的验资情况
2017 年 6 月 10 日,奥海有限股东会同意,奥海有限以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48300008 号《审
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 310,660,610.69 元为基数,其中 135,600,000.00 元折合为
股本,股份总额为 135,6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余 175,060,610.69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整体变更折股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300001 号”《验资报告》。
4、历次验资复核情况
2019 年 12 月 1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字〔2019〕
7-107 号《验资复核报告》,对公司成立出资和历次增资以及股改情况进行了复
核。

(二)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由奥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整体变更时股东投入的资产为奥海有
限的全部净资产,即以奥海有限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48300008 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
310,660,610.69 元为基数,其中 135,600,000.00 元折合为股本,股份总额为
135,6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余 175,060,610.69 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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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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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分工情况

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1、总经办
参与制定公司年度战略规划、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讨论重大决策事项;
负责公司级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筹备、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追踪落实、
文件归档和跟踪落实;对外维护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职能机构的关系,对内协
调、检查和督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展;优化公司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
重大接待和会务;负责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及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等。
2、人资行政中心
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行政后勤规范服务计划及公司的信息化管理
计划;负责实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
薪酬福利管理、员工关系管理、企业文化管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等;负
责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政策并确保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匹配公司的经
营战略;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安全管理等,负责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等。
3、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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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整体研发战略与年度研发计划;了解和分析行业技术
和客户需求发展动态,研究定制符合市场和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新产品发展策略;
组织资源实现定制产品和新产品研发、试产及定型,完成产品开发、设计过程
中的评审、验证和确认;负责研发改善、项目和专利管理及技术提升;对生产
工艺、生产流程进行研发指导、验证和确认;负责研发过程中新理念、新技术、
新工艺等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负责研发队伍的可持续性发展建设等。
4、采购中心
负责制定公司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及物料保障计划,组织供应商的评审和考
核,负责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和管理供应信息;搜集市场信息,甄选供应物
料,优化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根据研发制定的技术标准,对供应商物料
特性作测试、验证和确认;负责根据公司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和销售订单,组
织物料采购,保证生产所需物料供应;控制采购交货进度等。
5、制造中心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计划,制定制造中心的年度生产计划和工程
技术管理计划,进行年度生产线规划和自动化建设;负责制造中心的现场管理
(包括人员、物料、机器设备、物料及在制品、作业环境等)、安全管理和过
程控制、提高制造中心的人员操作技能,提升生产效率;控制制造成本,完善
生产组织,优化生产制程;改良生产工艺等。
6、物流中心
根据公司的经营和销售订单计划,制订公司的生产计划、物料保障计划、
物料储存计划,统筹制造、工程技术、品质的综合资源,满足客户订单交付及
客户满意度,负责公司物料出入库、成品出入库管理、物流运输管理和产品交
付管理等。
7、品质中心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客户需求,制定与公司整体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品质
管理目标并负责达成,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负责公司供应链、
生产制程和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供应来料、生产制程和产品品质符合规定标准;
负责组织品质研讨会,对品质异常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改善措施;负责对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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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的质量评估及辅导,组织评估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负责制定产品的原
材料检验标准、制程检验标准、出货检验标准等。
8、营销中心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制订公司的市场营销战略规划及公司年
度、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并负责达成。关注行业状态及市场动态,组织市场调
研、信息收集并分析,为公司经营战略提供市场开拓资源;负责公司产品的国
内外市场开拓与销售管理;负责客户档案建立和客户全程服务;负责客户销售
合同、销售订单的评审与执行;负责销售回款的跟踪和催收;定期回访客户,
征询客户建议,深度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积极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负责销
售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等。
9、财务中心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计划与内控管
理制度,负责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一体化管理及总部财务职能;建立公司及子公
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负责对公司各项经营
活动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对外财务报告;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向公司经营决策
提供信息;控制资金运作,实施融资计划并对现金流进行管理;组织税务核算
及纳税申报;监督并检查子公司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等。
10、证券事务部
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处理对外信息披露事务;处理投资者关系事务;处理公司与股东、中介机构和
证券监管机构的日常联络等工作。负责处理公司对外投融资事务等。
11、审计部
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审计工作实施计划;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
审计监督;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公司
及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
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等。

六、本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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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如下:

(一)东莞奥洲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4 年 11 月 5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昊
住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 B 栋 2 楼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充电器、移动电源等各类智能消费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
东莞奥洲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3,590.00

净资产 1,238.38

净利润 -101.24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2014 年 11 月 5 日,奥海有限以货币资金 100.00 万元投资设立东莞奥洲,
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上述出资额已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缴足。同日,东
莞市工 商行 政管 理局 核发了 公司 成立 的《 企业法 人营 业执 照》 (注册号
441900002223713)。
东莞奥洲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奥海有限 100.00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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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变化
东莞奥洲设立至今,股权未发生变化。

(二)东莞海升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9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早生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振龙东路 6 号 2 栋 101 室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电子元件、手机配件、模具、塑料制品、充电器、
金属制品、移动电源(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塑胶外壳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东莞海升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2,164.93

净资产 1,256.07

净利润 2.68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2014 年 12 月 9 日,罗早生、彭卫年分别以货币资金 90.00 万元和 10.00 万
元投资设立东莞海升,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上述出资额已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缴足。同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900002274238)。
(2)股权变化
①201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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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16 日,东莞海升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罗早生将其持有 90.00%
的股权(90.00 万元出资额)以 236.115 万元价格转让给奥海有限,彭卫年将其
持有 10.00%的股权(10.00 万元出资额)以 26.235 万元价格转让给奥海有限。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照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开元评
报字[2015]575 号《评估报告》协商定价。上述股权转让已缴纳相关税费。
2015 年 12 月 23 日,东莞海升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324737068K)。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奥海有限 100.00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②2017 年 3 月,增资至 500.00 万元
2017 年 1 月 9 日,东莞海升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将原注册
资本 1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 万元,奥海有限承担 400.00 万元注册资本的出
资义务,截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上述出资额已缴足。
2017 年 3 月 16 日,东莞海升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324737068K)。
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奥海有限 500.00 500.00 100.00%

合计 500.00 500.00 100.00%

③2017 年 3 月至今,东莞海升股权未发生变化。

(三)东莞海州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实收资本: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赖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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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东莞市塘厦镇平山高尔夫大道高裕南路 57 号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电子元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房
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电解电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收购前一年(2015 年)东莞海州尚未实际经营,无相应的财务数据,报告
期内东莞海州的主要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 3,261.16 4,123.66 3,627.31

负债总额 1,942.31 2,878.95 2,427.58

净资产 1,318.86 1,244.71 1,199.73

营业收入 4,834.66 4,952.51 5,027.26

营业利润 118.10 62.18 153.69

净利润 74.14 44.98 110.35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2015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冠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冠腾”)
认缴出资 200.00 万元设立东莞海州,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41900MA4UL3FXXQ)。
东莞海州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深圳冠腾 200.00 0.00 100.00%

合计 200.00 0.00 100.00%

(2)股权变化
①2016 年 2 月,股权转让、增资至 500.00 万元
2016 年 1 月 20 日,东莞海州股东作出决定,同意股东深圳冠腾将其持有
的股权以 0 元转让给奥海有限(转让时深圳冠腾尚未实缴注册资本),同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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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 万元。当日,深圳冠腾与奥海有限就上述
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前述出资额均已由奥海有限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前缴纳完毕。
2016 年 2 月 1 日,东莞海州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UL3FXXQ)。
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奥海有限 500.00 500.00 100.00%

合计 500.00 500.00 100.00%

②2017 年 3 月,增资至 800.00 万元
2017 年 2 月 17 日,东莞海州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将原注册资本 500.00 万
元增加至 800.00 万元,奥海有限承担新增 300.00 万元出资义务。前述出资额已
于 2017 年 5 月 4 日缴纳完毕。
2017 年 3 月 2 日,东莞海州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UL3FXXQ)。
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奥海有限 800.00 800.00 100.00%

合计 800.00 800.00 100.00%

③2017 年 3 月至今,东莞海州的股权未发生变化。
3、收购时定价依据、交易对手基本情况及会计处理
(1)定价依据
公司收购东莞海州的时候,东莞海州刚设立,尚未开展业务,尚未出资,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均为 0 元,按照 0 元的价格收购。
(2)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深圳市冠腾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股权结构:赖华定持股 70.00%,刘建生持股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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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建生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航程大道华创达科技园 D 座西区 4 楼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电子产品的
生产。
(3)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由于公司收购东莞海州
股权,不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
处理。东莞海州合并日为 2016 年 2 月 1 日,尚未开始生产经营,原股东未出资,
财务报表各项数据为零,合并层面不产生商誉,也不产生损益。

(四)江西奥海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4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旭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经营范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一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充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江西奥海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61,441.96

净资产 21,416.82

净利润 8,961.64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2、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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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设立
2014 年 10 月 15 日,奥海有限以货币资金出资 1,000.00 万元投资设立江西
奥海,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上述出资额已缴足。
同日,遂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60827210011335)。
江西奥海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奥海有限 1,000.00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2)股权变化
自成立至今,江西奥海的股权未发生变化。

(五)江西海升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6 年 5 月 19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早生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12 组上冈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手机配件、模具、塑料制品、充电器、金属制品、
移动电源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塑胶外壳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江西海升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4,978.04

净资产 688.63

净利润 291.88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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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2016 年 5 月 19 日,东莞海升以货币资金 200.00 万元投资设立江西海升,
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上述出资额已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缴纳完毕。
同日,遂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 91360827MA35HUYR97)。
江西海升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东莞海升 200.00 200.00 100.00%

合计 200.00 200.00 100.00%

(2)股权变化
自成立至今,江西海升的股权未发生变化。

(六)香港奥海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4 年 10 月 14 日
董事:刘昊
住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160 号海外信托银行大厦 25 楼
主营业务:香港奥海负责公司部分境外销售业务。
香港奥海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31,654.23

净资产 11,152.15

净利润 1,607.79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2014 年 10 月 14 日,奥海有限以货币资金 1.00 万元港币投资设立香港奥海,
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港币,上述投资额已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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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0 月 14 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发出了编号 2155391 的《公
司注册证明书》。
2015 年 7 月 23 日,广东省商务厅核发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
资证第 N4400201500432 号)。
根据 2015 年 8 月 19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出具的《业务
登记凭证》,发行人已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允许其对外出资的
批准。
香港奥海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港币) 实缴出资额(万元港币) 出资比例

1 奥海有限 1.00 1.00 100.00%

合计 1.00 1.00 100.00%

(2)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11 月 27 日,香港奥海董事刘昊作出决定,同意香港奥海增资
20,698,603.47 元人民币。奥海科技于 2018 年 11 月已缴足前述增资款。
2018 年 10 月 1 日,广东省商务厅出具境外投资证第 N4400201800628 号《企
业境外投资证书》,对发行人增资香港奥海予以备案。
2018 年 11 月 14 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粤发改外资函[2018]5778
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对发行人增资香港奥海项目予以备案。
根据 2018 年 11 月 29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出具的《业务
登记凭证》,发行人已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允许其对外增资的
批准。
本次增资完毕后,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一次出资 10,000.00元港币 10,000.00元港币
1 奥海科技 100.00%
第二次出资 20,698,603.47元人民币 20,698,603.47元人民币

(3)第二次增资
2019 年 7 月 4 日,香港奥海董事刘昊作出决定,同意香港奥海增资 3,000.00
万元人民币。奥海科技于 2019 年 7 月已缴足前述增资款。
2019 年 4 月 30 日,广东省商务厅出具境外投资证第 N4400201900223 号《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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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境外投资证书》,对奥海科技增资香港奥海予以备案。
2019 年 5 月 28 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粤发改外资函[2019]2307
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对奥海科技增资香港奥海项目予以备案。
根据 2019 年 7 月 4 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出具的《业务登记凭
证》,奥海科技已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允许其对外增资的批准。
本次增资完毕后,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0,000.00元港币 10,000.00元港币
1 奥海科技 100.00%
50,698,603.47元人民币 50,698,603.47元人民币

(4)第三次增资
2020 年 1 月 7 日,香港奥海董事刘昊作出决定,同意香港奥海增资 5,000.00
万元人民币。奥海科技于 2020 年 1 月已缴足前述增资款。
2019 年 11 月 27 日,广东省商务厅出具境外投资证第 N4400201900682 号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对奥海科技增资香港奥海予以备案。
2019 年 12 月 6 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粤发改外资函【2019】
3831 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对奥海科技增资香港奥海项目予以备案。
根据 2020 年 1 月 7 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出具的《业务登记凭
证》,奥海科技已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允许其对外增资的批准。
本次增资完毕后,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0,000.00元港币 10,000.00元港币
奥海科技 100.00%
100,698,603.47元人民币 100,698,603.47元人民币

自 2020 年 1 月至今,香港奥海的股权未发生变化。

(七)深圳奥达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5 年 9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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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昊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公路西侧万骏汇商务公寓 1 栋 521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主营业务: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等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深圳奥达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471.22

净资产 -1,488.20

净利润 -704.73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2015 年 9 月 28 日,奥海有限以货币资金 100.00 万元投资设立深圳奥达,
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上述出资额已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缴足。
同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40300358286728D)。
深圳奥达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奥海有限 100.00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股权变化
自成立至今,深圳奥达的股权未发生变化。

(八)印度希海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6 年 5 月 7 日
实收资本:5.00 亿卢比
住所:D-12, Sector-63, Noida, Gautam Buddha Nagar, Utter Pradesh, In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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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手机及其零配件的设计、研发、生产、组装、销售、进口、分
销等。
主营业务:手机充电器、生产和销售,负责印度市场的业务。
收购前一年及报告期内,印度希海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项目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日/2017 年度 年度(收购前一年)
资产总额 25,526.57 10,173.03 6,076.40 378.86

负债总额 21,000.85 8,235.82 5,346.16 407.31

净资产 4,525.71 1,937.20 730.25 -28.45

营业收入 19,700.79 11,686.54 5,283.56 -

营业利润 947.30 -1,385.23 -146.67 -40.09

净利润 633.96 -985.92 -105.11 -28.53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Praveen Kumar(印度自然人)和 Pramod Kumar(印度自然人)于 2016 年
5 月 7 日分别以货币资金 80,000.00 卢比和 20,000.00 卢比投资设立了印度希海。
印度希海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卢比) 出资比例

1 Praveen Kumar 80,000.00 80.00%

2 Pramod Kumar 20,000.00 2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2)股权变化
①第一次增资
2017 年 2 月 18 日,印度希海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香港奥海增资
32,997,030.00 卢比。香港奥海于 2017 年 3 月已缴足前述增资款。
第一次增资完毕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卢比) 出资比例

1 香港奥海 32,997,030.00 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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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卢比) 出资比例

2 Praveen Kumar 80,000.00 0.24%

3 Pramod Kumar 20,000.00 0.06%

合并 33,097,030.00 100.00%

②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4 月 25 日,印度希海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香港奥海增资
51,475,320.00 卢比。香港奥海于 2017 年 4 月已缴足前述增资款。
第二次增资完毕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卢比) 出资比例

1 香港奥海 84,472,350.00 99.88%

2 Praveen Kumar 80,000.00 0.10%

3 Pramod Kumar 20,000.00 0.02%

合计 84,572,350.00 100.00%

③2017 年 7 月,股权转让
2017 年 7 月 13 日,印度希海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 Pramod Kumar 将所持
2,000.00 股份按 20,000.00 卢比的价格转让给 Shivani(印度自然人)。
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卢比) 出资比例

1 香港奥海 84,472,350.00 99.88%

2 Praveen Kumar 80,000.00 0.10%

3 Shivani 20,000.00 0.02%

合计 84,572,350.00 100.00%

④第三次增资
2018 年 5 月 7 日,印度希海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香港奥海增资 15,427,650
卢比。香港奥海于 2018 年 5 月已缴足前述增资款。
第三次增资完毕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卢比) 出资比例

1 香港奥海 99,900,000.00 99.9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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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卢比) 出资比例

2 Praveen Kumar 80,000.00 0.08%

3 Shivani 20,000.00 0.02%

合计 100,000,000.00 100.00%

⑤第四次增资
2018 年 11 月 12 日,印度希海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香港奥海增资 2 亿卢
比。香港奥海于 2018 年 12 月已缴足前述增资款。
第四次增资完毕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卢比) 出资比例

1 香港奥海 299,900,000.00 99.97%

2 Praveen Kumar 80,000.00 0.02%

3 Shivani 20,000.00 0.01%

合计 300,000,000.00 100.00%

⑥第五次增资
2019 年 12 月 16 日,印度希海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香港奥海增资 2.00 亿
卢比。香港奥海于 2019 年 11 月已缴足前述增资款。
第五次增资完毕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卢比) 出资比例

1 香港奥海 499,900,000.00 99.9800%

2 Praveen Kumar 80,000.00 0.0160%

3 Shivani 20,000.00 0.0040%

合计 500,000,000.00 100.0000%

⑦2019 年 12 月至今,印度希海的股权未发生变化。
3、收购时定价依据、交易对手基本情况及会计处理
(1)定价依据
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实现对印度希海的收购,由于增资时,印度希海的运营
时间较短,经营呈现亏损,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按照印度希海原股东每股对应
的股本金额 10 印度卢比作为本次增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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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印度希海原股东为印度自然人 Praveen Kumar 和 Pramod Kumar,基本情况
如下:

项目 原股东 1 原股东 2

姓名: Praveen Kumar Pramod Kumar

性别: 男 男

国籍: 印度 印度

身份证件号: 6111 0043 1128 6835 3211 8410

出生日期: 1982 年 7 月 18 日 1984 年 5 月 2 日
E-57,Gali No.-2,EastVinod Nagar,Sh E-57,Gali No.-2,EastVinod Nagar,Sh
居住地址:
amas Pur,East Delhi,Delhi-110091 amas Pur,East Delhi,Delhi-110091

(3)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由于公司收购印度希海,
不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印度希海合并日为 2017 年 3 月 1 日,其合并成本大于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经计算,合并层面产生商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印度希海

合并成本 340.14

其中:现金方式 340.14

合并成本合计 340.14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283.68

商誉 56.46


(九)印尼奥海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8 年 8 月 13 日
实收资本:115 亿印尼盾
住 所:Kawasan Industri Tunas Blok 1-C, Kelurahan Belian, Kecamatan
Batam Kota, Batam City, Indone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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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工业领域经营业务包括电子设备及其他制造活动,持有印度尼
西亚标准业务领域分类号(KBLI)27900。
主营业务:手机充电器、生产和销售。
印尼奥海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4,235.16

净资产 781.76

净利润 239.41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2018 年 8 月 13 日,香港奥海和 Kenny(印尼自然人)分别以货币资金
1,149,885.00 万印尼盾和 115.00 万印尼盾共同投资设立印尼奥海。上述出资额
已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缴足。印尼奥海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
资方式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万印尼盾) 出资比例

1 香港奥海 1,149,885.00 99.99%

2 Kenny 115.00 0.01%

合计 1,150,000.00 100.00%

(2)股权变化
自成立至今,印尼奥海的股权未发生变化。

(十)深圳市亿能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4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资本:6,400.00 万元
实收资本:6,4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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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第九工业区亿和模具产业基地厂房
C栋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网络通信设备、电子产品零部件、无线
产品、手机、智能玩具、数码产品、数码配件、无人机、机器人的生产、研发
与销售及技术服务;五金冲压制品、模具的生产和销售(不含除油、酸洗、喷
漆及其他国家限制项目);塑胶制品、模具、模具标准件、夹具的生产和销售,
CNC 加工业务。
深圳亿能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16,027.06

净资产 6,681.62

净利润 -89.31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股权结构
(1)奥海有限受让股权
2015 年 12 月 20 日,深圳亿能网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亿能曾用名)
股东作出决议,同意股东亿和精密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将其所持该公司
34.00%股权以 2,176.00 万元价格转让给刘志彬,15.00%股权以 960.00 万元转让
给奥海有限。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亿和精密金属制品(深
1 3,264.00 3,264.00 51.00%
圳)有限公司
2 刘志彬 2,176.00 2,176.00 34.00%

3 奥海有限 960.00 960.00 15.00%

合计 6,400.00 6,400.00 100.00%

(2)最新股权结构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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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志彬 2,560.00 2,560.00 40.00%
深圳市亿和精密科技集
2 1,920.00 1,920.00 30.00%
团有限公司
3 奥海科技 960.00 960.00 15.00%
珠海横琴智创股权投资
4 640.00 640.00 1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泰资本投资基金管理
5 320.00 320.00 5.00%
(深圳)有限公司
合计 6,400.00 6,400.00 100.00%


(十一)公司及子公司的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分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13 日
负责人:刘昊
东莞市奥海科 营业场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3 号 2 栋 2-3 层
技股份有限公 营业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
司第一分公司 品、无线充电产品、智能家居产品、移动智能产品、智能硬件产品;货物
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由深圳奥海、刘蕾、刘旭、奥悦投资、匡翠思、奥鑫投资 6 名股东
共同发起设立,各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奥海 8,400.00 61.95%

2 刘蕾 2,400.00 17.70%

3 刘旭 1,200.00 8.85%

4 奥悦投资 1,000.00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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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资人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5 匡翠思 360.00 2.65%

6 奥鑫投资 200.00 1.48%

合计 13,560.00 100.00%

1、深圳奥海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07 日
法定代表人:刘蕾
注册资本:2,01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10.00 万元
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大道 1088 号南园枫叶大厦 9 楼 D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汽车租赁,
房屋租赁(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刘昊持有深圳奥海 100.00%的股权。
深圳奥海最近一年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231,487.25

净资产 88,063.40

净利润 22,012.05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2)历史沿革
①2007 年 12 月设立
2007 年 12 月 7 日,刘昊以货币资金 50.00 万元投资设立深圳奥海,前述出
资额已于 2007 年 11 月 1 日缴足,业经深圳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
于 2007 年 11 月 2 日出具深德正验字[2007]347 号《验资报告》。
深圳奥海成立时,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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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刘昊 50.00 50.00 100.00%

合计 50.00 50.00 100.00%

②2009 年 1 月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1 月 10 日,深圳奥海股东作出决议,同意由原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增资至 200.00 万元。前述增资额已于 2009 年 2 月 3 日缴足,业经深圳德正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09 年 2 月 4 日出具深德正验字[2009]006 号《验
资报告》。
第一次增资完成时,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刘昊 200.00 200.00 100.00%

合计 200.00 200.00 100.00%

③2010 年 10 月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10 月 8 日,深圳奥海股东作出决议,同意由原注册资本 200.00 万
元增资至 510.00 万元。前述增资额已于 2010 年 8 月 31 日缴足,业经深圳德正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0 年 9 月 1 日出具深德正验字[2010]145 号
《验资报告》。
第二次增资完成时,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刘昊 510.00 510.00 100.00%

合计 510.00 510.00 100.00%

④2013 年 3 月第三次增资
2013 年 3 月 13 日,深圳奥海股东作出决议,同意由原注册资本 510.00 万
元增资至 2,010.00 万元。前述增资额已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缴足。
第三次增资完成时,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刘昊 2,010.00 2,010.00 100.00%

合计 2,010.00 2,01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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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蕾
刘蕾,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身份证号码为 36242719791109****。
3、刘旭
刘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身份证号码为 36242719710617****。
4、奥悦投资
企业名称:深圳市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6 年 11 月 8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蕾
认缴出资额:1,00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1,000.00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大道 1088 南园枫叶大厦 9 楼
9D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实际经营业务:为发行人员工的持股平台,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实际运
营其他业务。
奥悦投资设立时的合伙人构成情况如下表: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蕾 普通合伙人 5.00 50.00%

2 蔺政 有限合伙人 5.00 50.00%

合计 10.00 100.00%

2017 年 2 月 14 日,经奥悦投资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合伙企业出资额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 万元,新增的出资额 990.00 万元,由原合伙人和匡翠思等
15 名新进合伙人共同认缴,当日,原合伙人和新进合伙人共同签署了《深圳市
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17 年 10 月 25 日,经奥悦投资合伙人一致同意,刘蕾将其持有奥悦投资
的部分出资额(152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孙伟健等 16 名新进合伙人,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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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与孙伟健等 16 名新进合伙人签订了《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同日,
原合伙人和新进合伙人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
2018 年 10 月 8 日,经奥悦投资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意彭华将其所持奥悦
投资 0.5%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 5 万元,实际出资额 15 万元)以 151,773.70
元的价格转让给刘蕾,彭华与刘蕾签署了《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同日,
合伙人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奥悦投资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意黄志勇将其所持奥
悦投资 0.50%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 5 万元,实际出资额 15 万元)以 152,613.70
元的价格转让给刘蕾,黄志勇与刘蕾签署了《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同
日,合伙人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奥悦投资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意吴春华将其所持奥
悦投资 0.50%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 5 万元,实际出资额 15 万元)以 156,809.18
元的价格转让给刘蕾,吴春华与刘蕾签署了《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同
日,吴春华、刘蕾签署了《深圳市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本次转让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奥悦投资合伙人的构成及其出资比例
如下表: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职位/任职部门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蕾 董事 普通合伙人 363.00 36.30%

2 匡翠思 董事、副总经理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0%

3 陈建华 营销中心 有限合伙人 50.00 5.00%

4 蔺政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有限合伙人 40.00 4.00%

5 赵超峰 财务总监 有限合伙人 40.00 4.00%

6 罗早生 东莞海升经理 有限合伙人 36.00 3.60%

7 李育平 营销中心 有限合伙人 30.00 3.00%

8 郭修根 副总经理 有限合伙人 30.00 3.00%

9 陈洪川 营销中心 有限合伙人 30.00 3.00%

10 刘建生 东莞海州监事 有限合伙人 24.00 2.40%

11 刘勇 制造中心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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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职位/任职部门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2 欧阳军 制造中心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

13 王建辉 制造中心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

14 谭群智 物流中心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

15 韩文彬 品质中心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

16 孙伟健 研发中心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

17 游碧锋 研发中心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

18 何风波 制造中心 有限合伙人 15.00 1.50%

19 万爱国 东莞海升副经理 有限合伙人 15.00 1.50%

20 赖华定 东莞海州经理 有限合伙人 12.00 1.20%

21 郭启文 财务副总监 有限合伙人 12.00 1.20%

22 金磊 总经办 有限合伙人 12.00 1.20%

23 贺才华 采购中心 有限合伙人 10.00 1.00%

24 刘继先 制造中心 有限合伙人 8.00 0.80%

25 陈敏 研发中心 有限合伙人 6.00 0.60%

26 陈进波 研发中心 有限合伙人 6.00 0.60%

27 张同林 研发中心 有限合伙人 6.00 0.60%

28 吴日诚 营销中心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9 崔光日 营销中心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30 姜茂 营销中心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合计 1,000.00 100.00%

奥悦投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3,004.72

净资产 2,999.72

净利润 -0.03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匡翠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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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翠思,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
澄江镇*****,身份证号码为 36242619781216****。

6、奥鑫投资
企业名称:深圳市奥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6 年 11 月 11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蕾
认缴出资额:20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大道 1088 南园枫叶大厦 9 楼 9D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实际经营业务:为实际控制人亲属的持股平台,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实
际运营其他业务。
奥鑫投资设立时的合伙人构成情况如下表: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财产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蕾 普通合伙人 5.00 50.00%

2 刘旭 有限合伙人 5.00 50.00%

合计 10.00 100.00%

2017 年 2 月 14 日,经奥鑫投资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合伙企业出资额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200.00 万元,新增的出资额 190.00 万元,由原合伙人和刘小宁等 4
名新进合伙人共同认缴,当日,原合伙人和新进合伙人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奥
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次增资后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奥鑫投资合伙人的构成及其出资比例均未在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财产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蕾 普通合伙人 83.20 41.60%

2 刘旭 有限合伙人 44.80 22.40%

3 刘小宁 有限合伙人 18.00 9.00%

4 刘小燕 有限合伙人 18.00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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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财产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刘晓金 有限合伙人 18.00 9.00%

6 刘梅招 有限合伙人 18.00 9.00%

合计 - 200.00 100.00%

上述人员中除刘蕾、刘旭之外,其他合伙人未在公司任职,均为实际控制
人刘昊之胞姐。
奥鑫投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604.57

净资产 599.57

净利润 -0.03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持有本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深圳奥海、刘蕾、刘旭、奥悦投资,
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公司情况

1、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深圳奥海直接持有公司 8,400.00 万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61.9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奥海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
“七、(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刘昊间接持有公司 8,40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61.9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昊先生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 居 留 权 , 住 所 为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 ,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36242719761213****。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刘蕾直接持有公司 2,40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17.70%,通过奥悦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363.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2.68%,通过奥鑫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83.2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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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持有公司 2,846.2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9%,与刘昊为夫妻,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刘蕾女士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广
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身份证号码为 36242719791109****。
刘昊、刘蕾的详细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一、(一)董事会成员”。
2、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和实际控制人刘昊、
刘蕾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深圳市六维机器人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六维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六维”)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598.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蕾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 1088 号南园枫叶大厦 9 楼 F
经营范围:医用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的研发、销售,项目投资,信息咨询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主营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深圳六维未实际运营。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深圳奥海持股 98.00%,刘琪持股 2.00%。
深圳六维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703.40

净资产 584.20

净利润 0.24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②深圳六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六维医用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维医用”)
成立时间:2015 年 1 月 20 日

10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实收资本:598.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琪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 1088 号南园枫叶大厦 9 楼 F
经营范围:医用机器人的研发、销售、投资和咨询。
主营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六维医用未实际运营。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深圳六维持股 70.00%,朱铁成持股 30.00%。
六维医用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122.82

净资产 119.16

净利润 -0.18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③六维医用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六维康复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六维”)
成立时间:2010 年 11 月 9 日
注册资本:1,520.00 万元
实收资本: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蕾
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 18 号 M 座三层 32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运动健身、康复设备及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沈阳六维未实际运营。
股东及持股情况:六维医用持股 100.00%。
沈阳六维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0.88

净资产 -3.67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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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净利润 -1.03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2)深圳市飞优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飞优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优雀”)
成立时间:2017 年 6 月 22 日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7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蕾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大道 1088 号南园枫叶大厦 9D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电源功率模块研发,销售。
主营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飞优雀尚处于充电桩模块的研发(研
发阶段),目前未实际运营。
股东及持股情况:深圳奥海持股 57.00%,黄海阳持股 26.00%,深圳市飞
优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7.00%。
飞优雀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175.49

净资产 148.83

净利润 -197.16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3)奥海实业
成立时间:2008 年 6 月 26 日
注册资本:2,6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6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蕾
住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 5 号东莞农商行塘厦支行大楼浙莞商务中心
1603 号(集群注册)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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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该公司目前未实际运营,收益由其持有的理财产品产生。
实际经营业务:报告期内曾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目前未实际运营
股东及持股情况:刘昊持股 90.00%,刘蕾持股 10.00%。
奥海实业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4,494.32

净资产 4,478.57

净利润 53.44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深圳市奥海吉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奥海吉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吉泰”)
成立时间:2014 年 4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6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蕾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居桃源峰景园 12 栋 2 单元 1001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尚未实际运营。
股东及持股情况:刘蕾持股 100.00%。
奥海吉泰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 1,158.13

净资产 1,102.79

净利润 -18.66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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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奥悦投资
基本情况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6)奥鑫投资
基本情况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不存在与发行人利益冲突的情形。
(7)深圳市飞优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9 年 11 月 14 日
注册资本:510.00 万元
实收资本: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奥海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登良社区南山大道 1088 号南园枫叶大厦 9D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项目
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主营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尚未实际运营。
股东及持股情况:黄书锐持股 48.53%,深圳奥海持股 41.18%,卢允初持
股 8.82%,詹进通持股 1.47%。
深圳市飞优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较短,暂无经营数据。

(四)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3,56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
过 4,520.00 万股,发行新股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8,080.00 万股,新股发行数量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发行价格确定,发行前无法确定公司本次发行后股本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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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假设本次发行新股 4,520.00 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

1 深圳奥海 8,400.00 61.95% 8,400.00 46.46%

2 刘蕾 2,400.00 17.70% 2,400.00 13.27%

3 刘旭 1,200.00 8.85% 1,200.00 6.64%

4 奥悦投资 1,000.00 7.37% 1,000.00 5.53%

5 匡翠思 360.00 2.65% 360.00 1.99%

6 奥鑫投资 200.00 1.48% 200.00 1.11%

二、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1 社会公众股 - - 4,520.00 25.00%

合计 13,560.00 100.00% 18,08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共六名股东,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奥海 8,400.00 61.95%

2 刘蕾 2,400.00 17.70%

3 刘旭 1,200.00 8.85%

4 奥悦投资 1,000.00 7.37%

5 匡翠思 360.00 2.65%

6 奥鑫投资 200.00 1.48%

合计 13,560.00 100.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共三名自然人股东,其分别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直接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1 刘蕾 2,400.00 17.70% 董事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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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直接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2 刘旭 1,200.00 8.85% 董事,副总经理

3 匡翠思 360.00 2.65% 董事,副总经理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公司直接股东和间接股东之间的关
联关系以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方式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刘昊 间接股东 通过深圳奥海间接持股 61.95%

直接股东 直接持股 17.70%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
2 刘蕾 昊与刘蕾为夫妻
通过奥悦投资和奥鑫投
间接股东 3.29%
资间接持股
直接股东 直接持股 8.85%
3 刘旭 刘昊之胞兄
间接股东 通过奥鑫投资间接持股 0.33%

4 罗早生 间接股东 通过奥悦投资间接持股 0.27% 刘蕾之表兄

5 陈洪川 间接股东 通过奥悦投资间接持股 0.22% 刘旭配偶之胞弟

6 刘继先 间接股东 通过奥悦投资间接持股 0.06% 刘昊之堂弟

7 刘小宁 间接股东 通过奥鑫投资间接持股 0.13% 刘昊之胞姐

8 刘小燕 间接股东 通过奥鑫投资间接持股 0.13% 刘昊之胞姐

9 刘晓金 间接股东 通过奥鑫投资间接持股 0.13% 刘昊之胞姐

10 刘梅招 间接股东 通过奥鑫投资间接持股 0.13% 刘昊之胞姐

合计 - - 93.19% -

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其他股东(包括直
接股东和间接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本次发行前股东出具了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
定股份的承诺,详细内容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份锁
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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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有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国有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

(七)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战略投资者股东。

(八)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九)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
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情况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员工人数(含子公司)分别为 3,237
人、4,061 人和 4,714 人;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员工的专业、
受教育程度和年龄构成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单位:人

专业分类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生产人员 3,805 3,392 2,714

销售人员 61 49 39

技术及研发人员 298 204 197

管理人员及其他 550 416 287

合计 4,714 4,061 3,237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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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科及以上 353 136 106

大专 328 252 176

高中及以下 4,033 3,673 2,955

合计 4,714 4,061 3,237

3、员工年龄分布
单位:人

年龄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5 岁以上 293 243 184

35 岁至 45 岁(含) 1,318 1,034 650

25 岁至 35 岁(含) 1,854 1,569 1,151

25 岁及以下 1,249 1,215 1,252

合计 4,714 4,061 3,237

4、员工平均人数、薪酬及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员工平均人数、薪酬及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变动比例 2018 年度 变动比例 2017 年度

平均员工人数 4,925 16.73% 4,219 40.68% 2,999

职工薪酬合计 32,094.79 26.94% 25,283.33 52.59% 16,569.86

营业收入 231,601.59 39.42% 166,118.07 44.05% 115,322.07

报告期内,公司的员工人数、薪酬与公司的业务发展均呈现上升趋势。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

革情况
1、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金额及缴费比例情况如下: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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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工伤保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公积金
年 份

员工总数 4,714

缴纳人数(人) 4,692 4,679 4,688 4,680 4,674 4,696

缴纳比例 99.53% 99.26% 99.45% 99.28% 99.15% 99.62%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
中:工伤保险未缴纳人数为 22 人、养老保险未缴纳人数为 35 人、医疗保险未缴
纳人数为 26 人、失业保险未缴纳人数为 34 人、生育保险未缴纳人数为 40 人,
公积金未缴纳人数为 18 人。其未缴纳主要是由于退休返聘、员工提交身份信息
有误而次月缴纳的、新入职员工已过缴纳时点而次月缴纳的、尚未开始办理社会
保险就已离职等原因影响所致。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
中:工伤保险未缴纳人数为 33 人、养老保险未缴纳人数为 40 人、医疗保险未
缴纳人数为 33 人、失业保险未缴纳人数为 41 人、生育保险未缴纳人数为 41 人,
公积金未缴纳人数为 53 人。其未缴纳主要是由于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已过缴
纳时点而次月缴纳的、员工提交身份信息有误而次月缴纳的、员工提交证件资
料迟缓而次月缴纳的、已进入离职程序为其停保的、尚未开始办理社会保险就
已离职等原因影响所致。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
中;工伤保险未缴纳人数为 25 人、养老保险未缴纳人数为 45 人、医疗保险未缴
纳人数为 42 人、失业保险未缴纳人数为 45 人、生育保险未缴纳人数为 39 人,
公积金未缴纳人数为 46 人。其未缴纳主要是由于新入职员工已过缴纳时点而次
月缴纳的、员工提交身份信息有误而次月缴纳的、尚未开始办理社会保险就已离
职等原因影响所致。
根据深圳市、东莞市、吉安市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
境外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书,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情况,未受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的处罚。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刘昊和刘蕾出具了《关于社会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承诺“如发行人因在报告期内未按照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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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遭受的任何处罚、损失
或员工索赔,或应有权部门要求需发行人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
本承诺人愿在毋需发行人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该等责任,保证发行人不
会因此遭受损失。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为部分员工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金额分别为 268.64 万元、71.01 万元和 60.80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
例分别为 5.24%、0.62%和 0.27%,总体呈下降趋势,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
小。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测算未缴纳社保及公 未缴纳金额占当期净
期间 当期净利润
积金金额总计 利润比重
2019年度 60.80 22,153.69 0.27%

2018年度 71.01 11,371.08 0.62%

2017年度 268.64 5,126.99 5.24%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员工社会保障情况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分别作出将承担公司未为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遭受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如发行人因在报告期内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其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遭受的任何处罚、损失或员工索赔,或应有权部门要
求需发行人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本承诺人愿在毋需发行人支
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该等责任,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十、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份锁定
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二、
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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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承诺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
大事项提示、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四)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二、(二)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

(五)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三、(九)规范
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六)承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缴义务的承诺

承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缴义务的承诺详见本节之“九、(二)、2、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员工社会保障情况的承诺”。

(七)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
事项提示、九、(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八)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

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详
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九)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其主要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
项提示、七、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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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
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VR 眼镜等)、
智能家居(电视棒、智能排插、家用路由器、智能摄像头等)、智能音箱等领
域。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以充电器为公司核心产品,其中又以手机充电器为
主。经过多年的市场沉淀及深耕,公司在手机充电器领域积累了大量技术、经
验和客户,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地位逐年提高,公司在全球手机充电器市场占有
率(数量)从 2017 年的 7.38%提升至 2019 年的 10.34%2,客户群体包括华为、
vivo、小米、OPPO、LG、魅族、HTC、诺基亚、Reliance(印度)、传音等知
名手机品牌商和 Bestbuy(百思买)、Belkin(贝尔金)、Mophie(墨菲)等国
际大型数码产品提供商。通过在充分竞争的手机产业链行业中不断竞争并胜出,
公司在充电器领域拥有了行业领先的竞争力,也为向其他消费电子产品领域拓
展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近年来全球智能穿戴设备、智能音箱、智能家居等物联网市场的崛起,
公司充电器产品应用领域涵盖的范围也不断拓宽,逐步扩展到电视棒、平板电
脑、智能音箱、智能摄像头、家用路由器、智能排插等多个领域,呈现多元化
发展的趋势,与 Amazon(亚马逊)、Google(谷歌)、华硕、腾讯、百度、大
疆、360、普联(TP-LINK)、公牛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客户群体
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技术积累和储备,截至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本公司已获得专利 235 项,其中:发明专利 23 项、实用新型专利
154 项、外观设计专利 58 项。专利覆盖快速充电、智能充电、无线充电、迷你
充电、变压器骨架、抵抗共模干扰、产品 EMC 性能检测、全自动化生产(自

2
公司全球手机充电器市场占有率计算过程详见本节之“三、(一) 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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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超声、自动组装、自动贴片、自动焊接、自动刷板、自动测试等)、多通道
测试及装置等技术。
公司凭借持续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设计能力,优秀的生产制造能力,完善的
品质管理体系等优势,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拥有广东东莞、江西遂川、印度、
印尼四个生产基地,充电器年产能超过 1.8 亿只,成为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行
业的领先企业。

(二)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
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充电器 209,639.69 91.26% 151,835.55 92.16% 102,059.65 89.03%

移动电源 9,783.82 4.26% 5,493.29 3.33% 8,949.29 7.81%

其他(注) 10,292.25 4.48% 7,415.43 4.50% 3,629.50 3.17%

合计 229,715.77 100.00% 164,744.27 100.00% 114,638.44 100.00%

注:其他主要为电解电容、排插、智能插座、小风扇等产品的销售。

(四)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发展历程

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发展历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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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阶段(2006 年以前)
业务起步暨初创期,经营模式主要以 OEM 为主,产品为 2.5W(5V500mA)
头线一体的充电器,客户主要为各种功能手机、组装手机、数码产品等客户。
此阶段运营主体为中天电子。
2、第二阶段(2006-2012 年)
业务初步发展阶段,通过持续的自主产品研发,陆续自主研发生产市场主
流功率 2.5W 充电器和 5W(5V,1A)USB 充电器产品,经营模式由 OEM 模式
逐步过渡为 ODM 模式。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完善产品,在行业里精耕细作,客
户结构从不知名的功能手机客户为主逐渐升级至国产品牌手机客户(小米、
TCL、中兴、天语、金立、华勤和传音等)为主,行业地位逐步提高。
此阶段运营主体为中天电子和 2007 年成立的深圳奥海。
3、第三阶段(2013-2016 年)
业务快速发展阶段,产品开发水平进一步提升,自主研发了包括主流功率
10W(5V,2A)、18W 的快充产品和(3.6-12V,1.5-3A)、(3.6-12V,2-3A)的智
能快充手机充电器等在内的大量不同规格的充电器产品系列,其中配合 2014 年
高通发布 QC2.0 15W(9V,1.67A)快速充电芯片,公司自主研发的 QC2.0 快
速充电器与小米一起开启智能快充时代。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该阶
段公司成为了包括小米、魅族、传音、酷派、海信、金立、阿尔卡特、TCL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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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国内主流手机品牌的充电器供应商,并通过开发亚马逊、PNY、Belkin 等
数码电子产品厂商进入了国际市场。公司期间享受到快充产品开发和精密制造
带来的红利,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行业位置均有极大幅度提升。
此阶段公司布局进入充电器产业链上游,收购了生产胶壳的东莞海升和生
产电容的东莞海州,并成立了变压器事业部。通过产业链的向上延伸,进一步
提升了公司的盈利水平,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此阶段运营主体主要为 2012 年成立的奥海有限,中天电子和深圳奥海的业
务逐步向奥海有限转移,并于 2015 年转移完毕。
4、第四阶段(2017 年至今)
业务持续优化阶段,持续深耕充电器行业。在产品开发方面继续保持行业
领先水平,开发出功率达到 40W 的新一代智能快速手机充电器并投入量产,成
为华为旗舰手机 Mate20 系列标配 40W 快速充电器的主力供应商。在市场开拓
方面加大力度:一是产品应用领域的扩展,在手机领域重点突破国内外知名客
户,新增华为、vivo、LG 等全球一线手机品牌客户,确立了公司行业领先格局;
同时大力开拓物联网设备领域,与亚马逊进行包括智能音箱、电视棒、平板电
脑等多产品的深度合作,并积极拓展了谷歌、腾讯、百度、360 等物联网设备
公司。二是海外市场的扩张,在持续开发欧美发达国家客户的基础上,着重开
拓人口众多、智能手机渗透率较低的东南亚市场,2017 年建立了印度工厂并于
当年投产,2018 年建立印尼工厂并于 2019 年初投产。通过上述市场开拓措施,
公司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已成为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行业领先企业。
公司将继续以领先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为基础,专注于提升充电器的能效,
进一步优化和开发更高效更小型的充电器以及充电时间大幅缩短的快速充电
器,以应对功耗日渐增加的智能终端电子产品需求。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业务的行业归类

公司是一家从事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
技术企业,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服务领域,公司属于智能终端配件行业。根据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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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9。根据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行业代码 C39)下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代码 C3990)。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
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
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
家信息安全等。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CECA)。该协
会是由电子元件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
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之间发挥桥梁
纽带作用;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加强行业自律;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帮助
企业开拓市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新产品鉴定、科研成果评审、行业
标准制订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本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主要有:

序号 实施时间 法律法规名称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中国人民共和 全国人民 在规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问题的同时,规
1 1993 年 9 月
国产品质量法》 代表大会 定了缺陷产品损害赔偿的有关问题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
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
《强制性产品认 国家质监 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
2 2009 年 9 月
证管理规定》 总局 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
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
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
2014 年 12 《中华人民共和 全国人民 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
3 国安全生产法》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
月 代表大会
(2014 年修订) 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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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行业的发展深受电子信息制造业及移动通信产业等相
关行业的政策影响。近年来,随着全球及我国 4G 移动通信网络的快速建设运
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及移动通信网络的发展,这也
直接地带动了我国智能终端及其配件产业的快速发展。随着 5G 商用步入快车
道,5G 作为未来万物互联的关键基础设施,将真正开启物联网时代,拓展通信
业的内涵和外延,为我国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序号 发布时间 产业政策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发展包括
信息通信设备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
业,全面突破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
《中国制造
1 2015 年 5 月 国务院 术;研发高端服务器、大容量存储、新
2025》
型路由交换、新型智能终端、新一代基
站、网络安全等设备,推动核心信息通
信设备体系化发展与规模化应用
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
实现乡镇及人口密集的行政村全面深度
《中华人民共和 覆盖,在城镇热点公共区域推广免费高
国国民经济和社 速无线局域网(WLAN)接入;积极推
2 2016 年 3 月 国务院
会发展第十三个 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超宽带关键
五年规划纲要》 技术研究,启动 5G 商用,超前布局下
一代互联网,全面向互联网协议第 6 版
(IPv6)演进升级
积极争取并巩固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
代互联网等领域全球领先地位,着力构
中共中央 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
《国家信息化发 办公厅、国 网等领域比较优势;优化升级宽带网络,
3 2016 年 7 月
展战略纲要》 务院办公 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提高业务承载能力
厅 和应用服务水平,实现多制式网络和业
务协调发展,积极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
(5G)技术的研发、标准和产业化布局
针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网络化、创新化的
发展特点,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
《消费品标准和
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人工智能、
质量提升规划 国务院办
4 2016 年 9 月 智能硬件、智慧家庭、虚拟现实、物联
(2016—2020 公厅
网等创新技术产品化、专利化、标准化;
年)》
从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角度,进一
步完善消费类电子产品技术标准体系
《智能硬件产业 工信部、发 面向价值链高端环节提高智能硬件产品
5 2016 年 9 月
创新发展专项行 改委 质量和品牌附加值,加强产品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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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布时间 产业政策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动(2016-2018 易用性、增值性设计能力,发展多元化、
年)》 个性化、定制化供给模式,强化应用服
务及商业模式创新,提升高端智能穿戴、
智能车载、智能医疗健康、智能服务机
器人及工业级智能硬件产品的供给能力
加快构建新一代无线宽带网,加快第四
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大力推进
第五代移动通信(5G)联合研发、试验
《“十三五”国家 和预商用试点;加快新型智能手机产品
6 2016 年 11 月 战略性新兴产业 国务院 的创新与应用;发展多元化、个性化、
发展规划》 定制化智能硬件和智能化系统,重点推
进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慧农业、智
能安防、智慧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
可穿戴设备等研发和产业化发展
到 2020 年,信息通信业整体规模进一步
壮大,综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宽带中
国”战略各项目标全面实现,基本建成高
《信息通信行业
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
7 2016 年 12 月 发展规划(2016 工信部
础设施,初步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
-2020 年)》
务化、协同化的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新兴业态和融
合应用蓬勃发展
重点发展面向下一代移动互联网和信息
消费的智能可穿戴、智慧家庭、智能车
载终端、智慧医疗健康、智能机器人、
智能无人系统等产品,面向特定需求的
《信息产业发展
定制化终端产品;丰富智慧家庭产品供
指南)》(工信 工信部、发
8 2016 年 12 月 给,重点加大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
部联规〔2016〕 改委
能服务机器人等新型消费类电子产品供
453 号)
给力度,推动完善智慧家庭产业链;开
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应用,支持健康监
测和管理、家庭养老看护等可穿戴设备
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
委办公厅关于组 将重点支持:
织实施 2018 年 (一)“百兆乡村”示范及配套支撑工
国家发展
新一代信息基础 程;(二)5G 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
9 2017 年 11 月 改革委办
设施建设工程的 工程;
公厅
通知》(发改办 (三)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
高技〔2017〕1891 建设一期工程
号)
10 2018 年 7 月 《扩大和升级信 工信部、发 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供给创新水平,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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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布时间 产业政策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息消费三年行动 改委 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
计划(2018-2020 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手
年)》 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音响等各类
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推进
智能可穿戴设备、虚拟/增强现实、超高
清终端设备、消费类无人机等产品的研
发及产业化,加快超高清视频在社会各
行业应用普及。
《产业发展与转 将“智能手机、虚拟现实、增强现实、
工业和信
11 2018 年 12 月 移指导目录 可穿戴设备、机器翻译设备、物联传感
息化部
(2018 年本)》 设备”列入指导目录。
持续推动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
《推动重点消费 代,促进智能手机、个人计算机更新换
国家发展
品更新升级畅通 代,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交售旧手机
改革委、生
12 2019 年 6 月 资源循环利用实 及电脑并购买新产品给予适当支持;以
态环境部、
施方案(2019-20 家居智能化为目标,横向打通家电、照
商务部
20 年)》 明、安防、家具等行业,提供智慧家居
综合解决方案。
将“可穿戴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家
《产业结构调整 居”、“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高
国家发展
13 2019 年 11 月 指导目录(2019 适用性无线充电、移动充电技术及装备,
改革委
年本)》 快速充电及换电设施”列入鼓励类指导
目录。


(三)行业发展状况

1、智能终端配件行业概念与分类
智能终端配件,是指智能终端设备使用时所用的直接关联的附件,即使用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时适配的附件产品,主要包括充储电类、
保护类、视听类、外设拓展类等。




智能终端配件的主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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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场属性的不同,智能终端配件可区分为原装标准品和市场零售件。
其中,原装标准品是指在智能终端设备投放市场时的标准配备,并与之共同对
外销售的配件,原装标准品并不一定是由智能终端制造厂商生产,也可能是由
智能终端制造厂商指定配套的零部件生产厂商生产的配件;市场零售件是指除
原装标配件以外的智能终端配件产品,其包括应用于智能终端配件更换以及售
后维修领域的配件,也包括消费者在购买智能终端设备后另购的其他周边类配
件。
2、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行业市场状况
(1)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分类
按照产品属性的不同,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分为充电类和储电类两大类,
充电类产品主要包括有线充电器、无线充电器等;储电类主要包括移动电源等。
有线充电器(Wired Charger),即市面上常见的需要数据线连接设备的充
电器,是一种为智能终端进行充电的设备,采用高频电源技术,运用先进的智
能动态调整充电技术,利用电力电子半导体器件,把电压和频率固定不变的交
流电变换为直流电。有线充电器在多个领域用途广泛,特别是在消费电子领域
被广泛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常见智能终端设备,功率通常在 2.5-100W。
无线充电器(Wireless Charger),是指不用传统的数据线连接到需要充电
的终端设备上的充电器,采用了最新的无线充电技术。无线充电技术主要利用
电磁技术,发射器将电流转化为电磁,智能终端设备通过内置芯片接收器将电
磁转化为电流,从而实现为智能终端设备充电的功能。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与
改进,充电器厂商将会内置感应充电卡,不用再装载保护套就能直接充电,再
加上充电效率的提高,无线充电器普及的时代即将到来。
移动电源(Power Bank)区别于产品内部配置的电池,也称为外挂电池,
其可以通过电子产品直流电源输入接口直接对产品供电或充电,一般由锂电芯
作为储电单元。移动电源在当前的生活中已经广泛应用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
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设备中作为后备动力源,成为最重要的补充动力来
源之一。
(2)有线充电器市场状况
① 有线充电器定义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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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充电时间分类,有线充电器可以分为普通充电器和快速充电器。就性价
比而言,普通充电器会更加经济实惠,但是现在消费者越来越接受快速充电器。
有线充电器主要由塑料壳体、金属插脚、USB 接口、PCB 板、控制芯片、
变压器、MOS 管、被动元件(电容、电阻、电感等)、辅材(如绝缘胶)等零
部件或材料组成。




充电器内部结构图

随着电子信息产品的快速发展,新型的消费电子产品尤其是便携式电子产
品,如智能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数码相机、平板电脑等越来越多被使
用在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与之相配套的充电器当前也通常沿用传统的有线充
电器,因而形成了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
② 普通充电器
普通充电器又称恒流恒压充电器,是指开始时用恒流进行充电,当电池电
压升到某一值时变为恒压充电的充电器。普通充电器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充
电器。在充电过程中,这种类型的充电器通常不会基于充电时间改变输出功率。
普通充电器的优点是电路设计简单,易于实现,价格也较低,因而性价比
较高;同时,由于采用小电流恒流充电,可有效地降低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的发
热量,对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有一定好处。缺点在于充电功率较低,充电时间
较长,特别是在电池容量较大的情况下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进行充电。
③ 快速充电器
根据《移动通信终端快速充电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快速充电是指一个
由适配器、线缆和终端组成的充电系统,从初始充电状态开始,至充电 30 分钟,
期间进入电池的平均电流大于等于 3A 或总充电量大于等于电池额定容量的
60%的充电方式。本质上,快速充电是指一种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智能终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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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功率的技术,旨在为智能终端设备迅速补充大部分的电量。
从物理计算公式上来说,功率(P)=电压(U)x 电流(I),在电池电量
一定的情况下,功率提升标志着充电速度更快,而要加快充电速度,即意味着
增大充电电压和/或充电电流。快充技术的原理即是通过芯片组支持,调整智能
终端设备的电压和电流输入值,从而缩短充电时间,主要调整方式有三种:即
高电压恒定电流模式、低电压高电流模式以及高电压高电流模式。目前市场上
主要使用的快充技术方案有:OPPO VOOC 闪充技术、高通 QC 快充技术、联
发科 Pump Express 快充技术、TI 的 MaxCharge 技术和 USB IF 的 PD 快充技术。
续航时间是制约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设备使用
的一大瓶颈问题,在当前技术水平下,电池的储能方式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
而充电方式的改善将是应对智能终端设备续航问题的重要解决办法。当前,快
充技术正逐步成为智能终端设备的标配,市场渗透率快速提升。




快速充电器电路示意图

④ 有线充电器行业的发展概况
作为主要智能终端的手机的发展经历了从模拟手机到数字手机、再到智能
手机的变化,作为手机附件的有线充电器也经历了同样的变化过程,从模拟手
机充电器到开关电源式充电器,再到如今最为常见的模块式充电器。有线充电
器不仅体积越来越小、重量越来越轻、充电时间越来越短、充电效率越来越高,
而且具有各种智能保护功能。
2010 年左右出现的模块式充电器是在开关电源式充电器的基础上进行了高
度集成,其工作原理与开关电源式充电器原理基本类似。该类充电器采用了功
率开关管和控制器集成在一起的技术,减少了由引线电容和寄生电容引起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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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应力,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充电器效率,缩短了充电时间。此外,此类充电器
还增加了更多的保护功能,例如欠压锁定、过压保护、过流保护、输出短路保
护等,提高了充电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当下,就智能终端设备行业发展现状而言,随着以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
备为代表智能终端设备更新换代的频率越来越快,随之而来的是对智能终端设
备续航性能的更高要求。此外,就目前智能终端设备充电技术现状而言,而在
电池容量技术短期内难以突破的前提下,智能终端设备充电速度的快慢也就成
为了终端消费者关注的最大需求痛点。
同时,随着快充技术的进步,智能终端设备的充电效率也越来越高,能够
基本满足大部分终端消费者的效率要求,而新兴的无线充电技术尚存在诸如传
输距离短、相对位置要求严苛等诸多短板,因此,当前有线充电器市场正由传
统的普通充电器发展阶段朝着快速充电器迅速普及阶段过渡,搭载快速充电技
术的快速充电器逐渐成为了智能终端设备的标配。
(3)无线充电器市场状况
①无线充电器定义及分类
无线充电技术(Wireless Charging Technology),是指不通过电导线,利用
电磁感应原理或是其他交流感应技术,在发送端和接收端用相应的设备来发送
和接收产生感应的交流信号来进行充电的一项技术,源于无线电力输送技术。
对比有线充电方式,无线充电有以下主要优点:在两装置之间完全的电流隔离,
可使应用更加安全;电源接收器可完全封闭,使应用装置较易达到完全防水;
省去体积较大的连接器可使整体应用的体积减少,对于如蓝牙耳机、智能手表
和健康(医疗)等方面的穿戴式装置而言非常重要;非接触式的电源传输非常
方便:无需插上或拔出连接器,只需将接收器放在发射器的表面上,即可开始
电源传输。
从无线充电的形式来看,按原理划分主要包括电磁感应式、磁共振式、无
线电波式、电场耦合式等,目前技术较为成熟、应用比较广泛的是电磁感应式
和磁共振式两种。一般而言,小功率无线充电器主要采用电磁感应式进行充电,
大功率无线充电器则主要采用磁共振式进行充电。目前,电磁感应式是发展最
为成熟的无线充电技术,WPC 联盟的 Qi 标准以及 PMA 标准都是采用电磁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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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方案。
无线充电器是指不用传统的充电电源线连接到需要充电的终端设备上的充
电器,采用了最新的无线充电技术。无线充电器的优势在于便捷性和通用性,
其原理类似于变压器,在发送和接收端各有一个线圈,发送端线圈连接有线电
源产生电磁信号,接收端线圈感应发送端的电磁信号从而产生电流给电池充电。
随着无线充电技术的逐步发展与成熟,其应用从初期的电动牙刷、剃须刀
逐步扩展至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甚至电
动汽车领域。如今,无线充电器的应用领域正随着技术的发展进步而日益广泛。
②无线充电器行业发展概况
早期的无线充电器多用于需要防水设计的小电器,如电动牙刷,电动剃须
刀等。早在上世纪 90 年代,无线充电技术就广泛应用在各种品牌的电动牙刷中。
由于电动牙刷等小家电的功率普遍较低,同时储电量小,搁置时间长,即使充
电速度较慢也并不影响日常使用,并且感应式充电的无孔设计能避免水汽的进
入,所以这类小电器多采用无线充电。
无 线 充 电 最 先 被 市 场 重 点 关 注 始 于 2014 年 9 月 苹 果 发 布 的 新 品
AppleWatch,采用了 MagSafe 磁吸方式无线充电,用户只需要将智能手表底部
与充电底座相吸就可以实现充电,手表上不会出现数据接口。自此,为了省去
难看的充电孔,减少进水或尘土的机会,无线充电基本成为可穿戴设备的标配。
无线充电技术在手机领域推广的前几年一直不温不火,直到 2017 年秋季苹
果公司发布的 iPhoneX、iPhone8、iPhone8 Plus 等新品对无线充电功能的支持,
才引起了市场上较大的关注。此后,主流智能手机厂商迅速跟进,无线充电迅
速成为旗舰概念,促使越来越多的手机厂商迅速推出具备无线充电功能的手机,
如 OPPO Find 9、iPhone XS、iPhone XS MAX、iPhone XR、三星 Galaxy Note9、
华为 Mate20、小米 MIX3 等众多智能手机厂商的跟进使得无线充电器引起了普
遍关注。
目前,除了宜家的台灯底座、星巴克的吧台、全家便利店可为智能手机无
线充电外,据 AppleInsider 报道,当前提供有兼容 iPhone 手机的无线充电器的
汽车品牌包括奥迪、宝马、克莱斯勒、福特、本田、梅赛德斯-奔驰、标致雪铁
龙、丰田、大众和沃尔沃等。此外,蔚来汽车发布的 ES8 也搭载了 WPCQi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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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充电功能,可为苹果、三星等旗舰机型进行充电。同时,在各智能手机厂商
大力打造产品生态环境的大势之下,结合目前“智能居家”的生活潮流,还将
刺激无线充电技术向更多的消费类电子产品,甚至是汽车、智能家具以及医疗
设备等领域的不断渗透,最终将形成广泛的应用场景。
(4)移动电源市场状况
①移动电源定义及分类
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是一种内置电池的便携式储能设备,可以给
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等智能终端设备随时随地充电或待机供电。一般由
锂电池作为储电单元,配 USB 输出接口为主,通常具有大容量、多用途、寿命
长等特点。移动电源自诞生以后,便获得了迅速发展,市场规模及应用领域不
断扩大。其主要目标市场主要有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市场。
A、按照电池容量分类
电池容量是移动电源最重要的标注指标,容量越大,给手机等电子产品充
电的次数也就越多。根据 BCC Research 发布的报告显示,从电池容量来看,移
动电源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500-3499mAh、3500-6499mAh、6500-9499mAh、
9500-12499mAh、12500-15499mAh 以及 15500mAh 以上。
B、按照电芯的不同分类




移动电源主要部件

移动电源主要由三大部件组成,包括电芯、电路(升压系统和充电管理系
统)和外壳。其中,电芯是移动电源的核心部件,也就是移动电源的电量储存
器,电芯的好坏可以作为衡量移动电源品质的重要标准之一。移动电源的电芯
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种为普通 18650 锂电芯,另外一种为锂聚合物电池电芯。
②移动电源行业发展概况
全球移动电源市场的发展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设备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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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发展情况及现阶段世界范围内电池续航时间等技术发展情况息息相关,全球
移动智能终端设备的普及是移动电源市场需求迅速增长的最主要原因。智能手
机的大屏化、多功能化、多应用及薄型化与电池电量及续航时间不足之间的矛
盾是移动电源市场的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移动电源技术的不断创新与改进,
以及不断上升的安全标准,也是移动电源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从市场规模来看,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BCC Research 于 2018 年 8 月发布的
报告数据显示,2017 年亚太地区是世界上最大的移动电源消费市场,占比达到
40.1%,近年来,亚太地区智能手机市场的迅速增长,成为移动电源制造商最具
吸引力的商业目的地。从电池容量来看,10000mAh 以上容量的移动电源占据
了 2017 年全球移动电源市场最大的市场份额;从电池类型上来看,锂离子电池
具有能够提供高能量密度、相对较低的自放电、低维护等优点,是主要的移动
电源类型。另外,由于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具有可塑性、质量较轻且形状扁平,
因具有安全、轻型、体积小的特点,使得电子设备制造厂商可以开发出超薄及
结构紧凑的电子设备,因此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移动电源市场有望快速发展。
随着国家标准(GB/T35590-2017<信息技术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通
用规范>)的制定出台,将极大抬高移动电源生产制造行业的安全门槛,对规范
移动电源市场秩序、提升市场集中度以及引领消费者理性消费方面将产生重大
影响,有利于推动移动电源行业朝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现阶段,移动电源产品最大的应用领域是智能手机,随着移动电源行业的
逐步发展,移动电源产品的市场结构将有所变化,应用于平板电脑、可穿戴设
备等非手机移动智能终端领域的比例将逐步提升。与此同时,集智能手机、平
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多种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充电功能为一体的差异化、个性
化便携式移动电源品牌产品将得到较好的发展机会和市场空间。另外,随着智
能手机的快速发展,快充技术成为了新的发展趋势,搭载快充技术的移动电源
设备将成为未来的发展重点。随着无线充电接口限制突破,手机兼容性、接口
限制、转换效率等问题的解决,无线充电的移动电源将会成为一个新的增长点。
3、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行业市场容量
随着全球智能终端产业的持续发展,智能终端的影响力已比肩收音机、电
视机和 PC 端互联网,成为人类历史上第四个渗透广泛、普及迅速、影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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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至人类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终端产品。智能终端消费市场的稳步发展为智
能终端充储电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BCC Research 于 2018 年 8 月发布的报告数据显示,2017
年全球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市场规模为 175.00 亿美元,预计到 2022 年将达到
240.65 亿美元,2017-2022 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 6.6%。




2016-2022 年全球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BCC Research
2017 年,亚太地区是全球最大的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市场,规模达到 67.39
亿美元,占全球市场的比重为 38.51%。其次为北美和欧洲市场,市场规模分别
为 52.47 亿美元和 38.23 亿美元,占全球市场的比重分别为 29.98%和 21.85%。




2016-2022 年全球按区域划分的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BC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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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线充电器市场容量
在 4G 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随着科技的进步、应用的发展以及人们对以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为代表的智能终端设备追求越来越高的品
质和功能,智能终端设备产品的更新换代的速度越来越快,这也将给全球智能
终端充储电产品市场带来更大的增长空间。另外,我国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行
业出口前景十分广阔,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在国外市场中依然具备很大的潜力,
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市场未来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近年来,全球智能终端设备市场呈现了爆发性的增长,而有线充电器是作
为标准配件与智能终端设备捆绑销售,意味着每出售一台智能终端设备就有至
少一个有线充电器同时被售出,同时由于后续使用中的损耗和遗失等因素影响,
有线充电器与智能终端设备出货量的数量比例大于 1:1。由于全球智能终端设
备出货量的不断增长,有线充电器的出货量也将不断增加。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BCC Research 于 2018 年 8 月发布的报告数据显示,2017
年全球有线充电器市场规模为 85.49 亿美元,其中,普通充电器市场规模 68.22
亿美元,占比为 79.80%;快速充电器市场规模为 17.27 亿美元,占比为 20.20%。




2016-2022 年全球有线充电器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BCC Research
(2)无线充电器市场容量
21 世纪以来,便携式电子产品的大量涌现推动了无线充电的研发突破。无
线充电是整个电子产业“无尾化”革命的一部分,有线到无线,是消费电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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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发展趋势。2017 年秋季苹果手机对于无线充电的应用,增加了行业对无线
充电技术的关注度,在此之后更多的手机厂商加入了无线充电功能,标志着无
线充电器将会借助手机快速渗透广阔的消费市场。
由于充电功率的限制,无线充电技术在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行业
发展较早,相对较为成熟。近些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多,屏幕越
来越大,手机电池的续航能力变成了消费者的一大关注点。因此,无线充电技
术的应用变成了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企业扩大市场销量的重要因素。
另外,除了智能手机,其他消费电子产品诸如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蓝牙
耳机等也开始逐渐发展无线充电的应用。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BCC Research 于 2018 年 8 月发布的报告数据显示,2017
年全球无线充电器市场规模为 10.58 亿美元,预计到 2022 年全球无线充电器市
场规模将达到 15.64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8.1%。




2016-2022 年全球无线充电器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BCC Research
(3)移动电源市场容量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智能终端市场快速增长,拉动了移动电源市场的发展。
如今,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普及,移动电源俨然已成为消费者的必需品
之一。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等各种电子设备中,智能手机为最主
要的应用领域,全球智能手机用户的稳定增长以及越来越多的用户选配移动电
源,为移动电源行业的稳定增长提供了保证。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BCC Research 于 2018 年 8 月发布的报告数据显示,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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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球移动电源市场规模为 78.93 亿美元,预计到 2022 年全球移动电源市场规
模将达到 110.70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7.0%。




2016-2022 年全球移动电源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BCCResearch
4、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行业竞争格局
(1)有线充电器竞争格局
近年来,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入,中国大陆地区成为全球消费电子
产品制造行业的主要承接地及消费市场,国际知名的智能终端品牌企业纷纷在
大陆设厂,导致充电器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产能也逐渐向中国大陆集中。近
几年,得益于我国智能手机市场的迅速普及与更新换代的不断加快,国产手机
技术能力日渐成熟,国内手机品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华为、小米、
OPPO、vivo 等国内智能手机品牌强势崛起。而随着国内智能手机行业集中度提
升及品牌化发展,其对充电器配套供应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部分产品品质
不佳、技术工艺落后、研发实力不强的充电器制造企业被挤出市场,行业通过
优胜劣汰,逐渐向行业内几家大型龙头生产企业集中。此外,近年来由于智能
终端消费者对产品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对原装配件的认可度和需求得到极大
地提升,也从客观上加速了行业的洗牌,众多竞争力较弱的配件生产企业逐步
退出市场。
目前,全球有线充电器行业生产企业主要包括赛尔康(芬兰)、光宝(台
湾)、奥海科技、雅达(美国)、天宝(香港)、比亚迪等,市场集中度相对
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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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三、(二)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
(2)无线充电器竞争格局
无线充电器具有方便、安全、空间利用率高等特点,能够改善智能手机、
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续航时间短的问题,因此是未来充电技术
升级的发展趋势。随着无线充电功率的提升、充电范围的扩大以及产业链的逐
步完善,未来无线充电器将打通手持设备、汽车和家用电器等应用领域,将重
新塑造人们在出行和居家时的充电习惯。随着技术成熟,无线充电已经在消费
电子、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领域蓬勃发展。借助无线充电技术发展,摆脱有
形充电线路的束缚,无线充电器将成为物联网产业不可忽视的一环。
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近年来各消费电子巨头陆续推出具有无线充电功能
的产品。当前,苹果、三星等诸多智能终端设备厂商均有成熟产品推出,无线
充电商业化进程明显加速。在下游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一大批无线
充电器生产企业进行布局。目前,市场上的无线充电器品牌主要有三星、小米、
华为、Mophie(墨菲)、公牛、Belkin(贝尔金)等。由此可见,当前无线充
电器市场格局仍然较为分散,生产企业数量众多,竞争较为激烈。目前无线充
电器的主要生产企业有立讯、泰克威、迪比克、合力泰、奥海科技等。
(3)移动电源竞争格局
从生产区域来看,由于移动电源的主要核心部件电芯、PCB、胶壳等大部
分由中国大陆生产,国内制造可减少运输环节及降低采购成本等原因,目前,
中国移动电源的生产企业则大多集中在珠三角地区。深圳作为全球锂离子电池
和移动电源产品最主要的生产基地和最大出口基地,拥有完整的移动电源制造
产业链条,上下游企业众多,是全球移动电源生产企业最为集中的地区3。
由于移动电源技术门槛不高,生产所需的资本投入也相对不大,近年来许
多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厂商纷纷涌入移动电源产品制造领域,移动电源市场得以
快速发展。但由于此前移动电源行业没有形成统一的、强制性的标准,导致行
业长期整体处于无序竞争的发展状态,产品可替代性强、市场集中度低、产品
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安全问题频现、价格市场混乱、虚标电池容量等问题也日
益突显。随着 2018 年国家标准(GB/T35590-2017)的出台,这一情况将得到改


3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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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
目前,Mophie(墨菲)、小米、安克(Anker)、BestBuy(百思买)等品
牌企业是全球知名的移动电源供应商。

(四)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有线/无线充电器和移动电源作为智能终端的主要配件,行业利润水平受智
能终端行业发展的影响,近年来,全球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主要智能
终端产品出货量快速增长,根据 IDC 统计数据,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从 2009
年的 1.74 亿部增长至 2019 年的 13.71 亿部,复合增长率为 22.91%4;全球智能
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从 2014 年的 2890 万台增长至 2019 年的 3.37 亿台5,年均增
长 56.24%。智能终端设备行业的持续增长,带动了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行业利
润规模的扩张。
近年来随着智能终端配件行业竞争激烈,行业的整合趋势明显,规模较小
的企业逐渐被淘汰出局,部分规模较大且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在激烈的行
业竞争和洗牌中脱颖而出。随着智能终端产业技术快速升级,行业内部分优势
企业通过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控制能力,提升产品开发设计能力、采
用先进技术工艺水平、开拓新客户等方式,提升了自身产品的附加值,因而取
得了较好的利润水平。

(五)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壁垒

1、产品强制认证壁垒
世界各国政府为保护本国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通常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
须经各国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以认证标识后,方能
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安规认证是基于保护使用者、环境
安全和质量的一种强制性产品认证,其包含产品安全认证、电磁兼容认证、环
保认证、能源认证等各个方面。
电源充储电产品作为智能终端设备的能量来源,在整个产品中占据十分重
要的位置,同时由于其直接与外部电源网连接,很容易对人体造成各种伤害,
4
IDC 数据
5
IDC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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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安规认证中,电源产品一直是作为强制性要求。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和
地区,对于电源产品安规认证和市场准入方面的要求非常严格。目前国际上常
规的安规认证主要包括中国 3C 认证、欧洲的 CE 认证、美国 UL/FCC 认证、日
本 PSE 认证等,获得各个国家以及地区的安规认证是进入该市场的先决条件。
而取得这些认证,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时间,同时对企业的技术水平提
出了较高的要求,这对新进入本行业的企业构成一定的障碍壁垒。




各国认证图标

2、客户资源壁垒
随着智能终端产品消费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下游智能终端厂商对其配件
产品供应商的产品供应及时性、工艺及外观设计水平、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均
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优质的配件产品生产企业将会获得下游客户的信
赖。在正式成为下游客户合格供应商之前,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生产企业的生
产规模、设备先进程度、资金实力、货物交付、物流周转、技术人员配置、研
发设计能力、产品认证、环保认证、产品质量稳定性、市场反应速度等各方面
综合能力需要经过下游客户严格的考核、评审和认证过程,这个过程通常需要
约六个月时间。
另外,下游智能终端厂商为了满足品质标准、产品竞争力和货物交付的要
求,通常会选择一家或者几家具备实力的配件供应商针对其产品提供针对性的
配件产品解决方案,配件供应商通过长时间的协同优化,针对上游一二三级供
应链的整合管理,才能达到高品质、短周期、大规模的产品交付能力,建立高
效的供应链协同效应,形成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智能终端厂商一般不会轻易
更换供应商,从而对新进入者构成了市场进入壁垒。
3、资金及规模化壁垒
随着下游智能终端产业集中度的提高,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生产企业需要
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才能应对下游客户区域战略布局的需要,同时,在智能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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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消费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充储电产品生产企业需要进行大量的研发
资金投入以及持续的自动化设备资金投入,以保证其具备行业领先的生产工艺
水平、外观及技术研发设计能力和规模化生产等各方面优势。
另外,由于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市场配套需求量大,具有批量化订单需
求特征,生产规模较小的生产企业难以得到下游智能终端品牌厂商的认证认可。
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生产规模较小,其原材料的采购数量亦相对较小,在与上
游供应商进行采购价格谈判时,议价能力较弱,导致其产品单位生产成本相对
较高,不具备价格优势。因而,本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及规模化壁垒。
4、技术壁垒
充储电产品属于智能终端重要的配套产品,随着智能终端设备技术更新换
代,充电器等充储电产品朝着体积小型化、功率密度提升、发热量及损耗越来
越小、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的方向 发展,因此,导致其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亦变
得愈加复杂,另外,随着智能终端产品的个性化、多样性发展趋势,使得其充
储电产品也具有形态多样化特征,这就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工艺
研发能力、外观设计能力及生产运营管控能力。
同时,随着下游智能终端产业的更新换代周期不断缩短,客观上要求充储
电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能够紧跟市场变化潮流,快速
研发设计满足现阶段市场上消费者需求偏好的新产品,不断缩短新产品设计研
发及规模化生产周期,以更好地匹配下游终端应用领域的新变化,从而加强与
下游客户的合作紧密度,保持并扩大企业市场竞争力及市场份额。
一般来说,行业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期内形成较强的技术工艺研发能力、
外观设计能力及生产运营管控能力,因而难以满足下游智能终端厂商新产品开
发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业的技术门槛,新进入企业在行业竞争中
将处于不利地位。
5、人才壁垒
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制造环节涉及到模具设计、外观设计、电子设计、
安全性检测等多个学科领域,客观上要求企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跨
专业、跨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术工艺,建立起一支具备深厚的技术经验积累和
较强的产品设计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作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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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智能终端消费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市
场需求量也日益扩大,从而对专业化的生产人员及技术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一般来说,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生产企业一线生产人员的生产工艺、安全培训、
消防意识、基础产品知识等培养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初步掌握,普通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主管等技术及管理人员则需要经过多年的技术及管理经验
积累。拥有一支具备丰富从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团队,才能在日
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这将构成新进入者的人才壁垒。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
近年来,随着全球及我国 4G 移动通信网络的快速建设运营,国家出台了
多项政策支持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及移动通信网络的发展,直接地带动了我国智
能终端及其配件产业的快速发展。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战略规划,提出要大力推动重
点领域突破发展,发展包括信息通信设备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掌握新
型计算、高速互联、先进存储、体系化安全保障等核心技术,全面突破第五代
移动通信(5G)技术、核心路由交换技术、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光传输技术、“未
来网络”核心技术和体系架构,积极推动量子计算、神经网络等发展;研发高端
服务器、大容量存储、新型路由交换、新型智能终端、新一代基站、网络安全
等设备,推动核心信息通信设备体系化发展与规模化应用。
2016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信息产业发展指
南)》(工信部联规〔2016〕453 号),指出要重点发展面向下一代移动互联
网和信息消费的智能可穿戴、智慧家庭、智能车载终端、智慧医疗健康、智能
机器人、智能无人系统等产品,面向特定需求的定制化终端产品;丰富智慧家
庭产品供给,重点加大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新型消费类电
子产品供给力度,推动完善智慧家庭产业链;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应用,支
持健康监测和管理、家庭养老看护等可穿戴设备发展。
(2)物联网设备数量的快速增长
当今时代,物联网作为信息通信技术的典型代表,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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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态势。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物联网应用的普及和逐渐成熟,推动着物
联网的发展进入万物互联的新时代。而万物互联在推动海量设备接入,根据中
国信通院发布的《物联网终端安全白皮书(2019)》,截至 2019 年,全球物联
网设备连接数量达到 110 亿个。其中,消费物联网终端数量达到 60 亿个。据
GSMA(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预测,到 2025 年全球物联网终端连接数量将
达到 250 亿个,其中消费物联网终端连接数达到 110 亿个。
伴随移动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模式不断变革,智能手
机、可穿戴终端等越来越多的应用和创新正深入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现
阶段,智能终端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迅猛发展,已成为移动互联网业务应用最重
要的入口与平台。智能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及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产
品,作为重要的联网设备,基于新技术的应用、产品和服务正全方位满足消费
者需求。
移动互联网进程的持续深入为智能终端设备消费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
市场空间,从而带动了与之配套的充电器、移动电源等充储电产品行业的快速
发展。
(3)智能手机在新兴市场(印度、东南亚及非洲)的普及
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和印度、东南亚及非洲等新兴市场经济的发展,该地
区人们生活水平及消费能力得到提升,小巧、功能全面的智能手机正在全面融
入印度、东南亚及非洲地区人们的生活中,将其与整个世界更加紧密的联系在
一起。目前,印度、东南亚及非洲地区已经成为现代科技的重要参与者,为智
能手机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无限的商机。
印度人口仅次于中国,目前正处于智能手机普及阶段,是世界上最具活力
的智能手机市场。在印度市场,智能手机正在逐步取代功能手机,成为消费者
购机首选。据 IDC 统计数据,2019 年印度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为 1.525 亿部,
同比增长 8.0%,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近年来,印尼、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泰国和越南等大部分东南亚地
区新兴市场均已经普及了 4G 网络,接受度已经较高,这使得智能手机成为该
地区消费者理想的终端消费设备。近年亚太地区智能手机市场的增长中,东南
亚市场作出了极为显著的贡献。根据最新的 IDC 季度统计数据显示,2017 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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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东南亚(SEA)地区的智能手机出货量约为 1.007 亿部6。东南亚地区智能手
机市场增长的一个主要驱动力是中国制造的智能手机得到推广。
在非洲市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通讯网络建设不断加快,手机特
别是智能手机迅速普及。非洲目前处于社会快速转型升级时期,人们对通讯和
获取信息的需求越来越高,因此智能手机正在逐步代替功能手机,成为手机市
场的主流。另外,得益于智能手机的兴起、移动宽带覆盖率的提升及上网价格
的下降,智能手机在非洲的渗透率在未来几年或将大幅增长。
智能手机在新兴市场的普及,也为与之配套的智能终端充储电行业提供了
广阔的发展空间。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基础研究及核心原材料研发能力不足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主要的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大国,但主要以
生产制造为主,大部分国内消费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在高端产品领域技术能力依
然较弱,在基础研究及开发能力方面与国外先进水平有一定的差距。另外现阶
段本行业还存在着部分核心原材料(如 IC)仍然依赖进口的情况,对行业内企
业的发展壮大产生了一定制约。因此,大力提升国内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基础
研究、提升核心原材料研发能力成为我国智能终端充储电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2)原材料和人力成本的上涨
受供求关系影响,近年来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上游供应链吃紧,导致原材
料价格不断上涨,因此,消化或转嫁上游原材料的上涨成本成为国内智能终端
充储电产品制造厂商的严峻考验。
由于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特性以及现有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国内大多
数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生产企业自动化程度不高,与国际知名品牌厂商和国内
部分龙头企业相比,多数企业缺乏大规模自动化生产能力,因此,导致本行业
人力成本占总体生产成本的比重居高不下。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
口老龄化的演进,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生产制造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
企业,面临着越发严峻的人工成本上涨形势。

(七)行业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

6
IDC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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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智能终端设备功能越来越多,相应的电池功耗也就越来越大,因此智
能终端设备的内置电池的容量随之增加,相应的充电耗时也越来越长,提高充
电效率则成了智能终端设备发展的重要需求。快速充电、智能充电和无线充电
有效地解决了充电效率的问题,改善了充电方式。
1、快充技术正逐步成为智能手机的标配
目前,包括华为、小米、OPPO、vivo、LG 等市场上各大主要手机厂商,
都高度重视对快充技术的研发及市场应用。针对智能手机续航时间短的这一缺
陷,大部分手机厂商普遍采用的解决办法是在对产品的厚度、重量以及手感不
影响的前提下,设法在机身中配备大容量的电池,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充电
时间也越来越长。快速充电技术让用户在电量不足时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充到
较大的电量,从而不影响正常使用,是对应续航问题的重要解决办法。快速充
电技术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好的充电体验。
基于快速充电技术的重要性,包括电源管理芯片厂商、主芯片厂商、多电
芯厂商以及手机厂商在内的产业链各方均投入巨大精力,相继开发各自不同的
技术方案。快速充电的实现原理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保持 5V 电压基础上提高
至 4A-5A 的高电流充电;保持稳定低电流基础上提高至 9V-12V 的高电压充电;
同时提高电压电流进行充电。
在众多行业参与者的不断努力下,近年来快充技术得以长足发展,同时随
着锂电池成本的快速下降,各手机厂商推出的新款智能手机的电池容量逐渐增
加,各手机厂商一方面推出功率更大、充电速度更快的快充产品,功率已从 2014
年的 10W 的提高到最新的 40W,另一方面也将快充技术从原仅在部分高阶机
种配备拓展到更多的中高端手机机型,具备快充功能的智能手机渗透率不断提
高。未来随着手机电池容量的继续增加,快充产品仍将持续迭代升级,应用快
充的终端产品也将更加普遍。
2、无线充电技术迎来了快速应用时代
无线充电技术可让智能终端设备摆脱充电线缆的束缚,由此带来的便利性
决定了无线充电将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目前,比较成熟的无线充电技术主要
包括电磁感应式和磁共振式两大类。随着电磁感应式和磁共振式技术的成熟,
小功率无线充电技术已逐步应用于移动终端,两种技术均可以通过在充电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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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安装多个线圈的方式实现多个设备同时充电。当前,无线充电市场上主流的
技术标准有两种,一种是 WPC(Wireless Power Consortium,无线充电联盟)
组织的 Qi 标准,采用最主流的电磁感应技术,是目前最受欢迎、发展最为成熟、
应用最广泛的充电标准;另外一种是 2015 年合并的 A4WP(Alliance for Wireless
Power,无线电力联盟)和 PMA(Power Matters Alliance,电源事物联盟)标准,
现称为 AirfuelAlliance,主推磁共振技术。
无线充电上游产业链各方的技术革新,不断地推动无线充电技术逐步走向
发展成熟,无线充电器的成本和充电效率正逐步向有线充电器趋近,无线充电
器的限制因素正逐渐破除。此外,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无线充
电场景正逐步形成,再加上无线充电标准逐渐融合,以上因素将共同催化无线
充电器市场迎来大发展。可以预见,鉴于无线充电技术的便捷性,无线充电技
术将得到大面积运用。根据 IHS Markit 统计,2018 年全球涵盖所有应用和产品
领域的无线功率接收器和发射机出货量达到 6 亿台,比上年增长 37%,预计到
2023 年全球无线充电装置出货量将进一步增长至 21 亿台7。

(八)行业经营模式

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模式主要包括 OEM 和 ODM 两种,由于
充储电产品是安全性要求很高的安规器件,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主要专注于智能
终端产品本身的研发和生产,对充储电产品的研发投入相对较少,比较依赖于
专业的电源生产企业,因此 ODM 是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生产企业的主要经营
模式。
在 ODM 模式下,配件生产企业根据品牌厂商业务订单的规格和要求,自
主设计产品方案并生产加工产品。不同于 OEM 模式,ODM 模式除了向下游品
牌厂商提供生产制造的代工服务之外,还提供部件或整机的多套设计方案,而
且完成了外观、元器件选型、生产工艺流程及小批量试生产的测试。
由于 ODM 模式相比 OEM 对于企业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及技术水平的要求更
高,因而具备更高的附加值,整体利润水平也相对较高,同时,也能够更好地
满足下游品牌厂商的配套需求。现阶段,行业内优势企业大多实现了由单纯的
OEM 代工向 ODM 经营模式的战略转型。

7
IHS Markit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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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行业的区域性、季节性和周期性特征

1、区域性
近年来,中国大陆凭借在市场环境、劳动力成本、生产制造、产业链配套
等各个领域的系统性优势吸引各大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终
端品牌企业将中国大陆作为主要的生产基地,形成世界级的产业集群,智能终
端充储电行业依托产业集群的优势,也将产能逐渐转移到中国大陆。
随着印度、东南亚等新兴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 4G 网络的普及,该地区智
能手机等智能终端市场增长势头强劲,这为智能终端充储电行业在印度、东南
亚等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无限的商机。
2、季节性
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本身的季节性波动特征不明显,其作为智能终端设备
的必备配件,销量波动主要受智能终端设备市场需求的影响。现阶段智能终端
设备逐渐成为大众日常生活的标配,其消费需求特点逐渐趋于大众化,“双十
一”、圣诞节、元旦节和春节等节假日商家促销优惠成为常态,形成销售小高
峰;智能终端设备厂商大多在下半年推出新款智能终端设备,新款上市吸引大
批消费者购买,导致下半年市场销售量通常大于上半年,因此智能终端充储电
产品生产企业下半年销售收入往往大于上半年。
3、周期性
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与下游行业的
周期性关系较大。消费电子产品与宏观经济形势息息相关,在经济形势较好时,
消费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量较大,增长率较高,从而带动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
企业产销量增加;反之,产销量减少。
随着快速充电和无线充电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充电器和移动电源向更
多智能终端产品领域的渗透,将进一步促进充电器和移动电源产业的持续发展,
减弱了下游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周期性波动所导致的充电器和移动电源产业周期
性特征。

(十)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涉及到模具设计、工业设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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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工程、电子工程、自动化等多个领域,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所形成产业链结
构如下图所示:




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所形成产业链结构图

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生产企业主要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胶壳材料、电阻电容
材料、磁性材料、IC 材料等各类元器件。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充电器及
移动电源企业的生产成本产生较大的影响。除 IC 行业主要被少数几家企业所占
据大量市场份额外,其他原材料生产行业均处于充分竞争的发展状态,生产企
业众多,各企业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及投资力度,以争夺市场份额,技术水平及
质量稳定性不断提升,基本可以满足本行业的发展需求。
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VR
眼镜等)、智能家居(电视棒、智能排插、家用路由器、智能摄像头等)、智
能音箱等领域,行业内生产企业根据下游品牌厂商的需求定制化生产对应特定
的产品,并直接销售给品牌厂商或其指定的方案公司,品牌厂商以自己的品牌
商标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近年来,全球智能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周期不断
缩短,其日益体现出快速消费品的发展特征。智能终端市场出货量的大小直接
决定了相应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市场规模。
1、手机市场状况
(1)全球手机市场状况
据 IDC 发布的报告数据,2017-2019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分别为 19.78 亿部、
18.91 亿部和 17.98 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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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9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

(注:2009-2015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均来源于 Gartner;2016-2019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数据来源于 IDC)
数据来源:Gartner、IDC

市场研究机构 IDC 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13.71
亿部,同比下降 2.3%。近十年来,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总体保持了较快的增长
势头,出货量从 2009 年的 1.74 亿部增长至 2019 年的 13.71 亿部,复合增长率
为 22.91%8。




2009-2019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变化趋势图(数据来源:IDC)

2019 年全球前五大手机厂商为:三星、华为、苹果、小米和 OPPO,另外
vivo 排名第六位。其中,三星手机出货量为 2.96 亿台,市场份额为 21.57%,同
比增长 1.20%;华为手机出货量为 2.41 亿台,市场份额为 17.55%,同比增长

8
IDC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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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苹果手机出货量为 1.91 亿台,市场份额为 13.93%,同比下跌 8.52%;
小米手机出货量为 1.26 亿台,市场份额为 9.16%,同比增长 5.46%;OPPO 手
机出货量为 1.14 亿台,市场份额为 8.34%,同比增长 0.88%。公司主要客户华
为、小米等厂商的全球市场份额的逐步上升,带动了公司充电器产品的销售增
长。
2017-2019 年全球市场前五大智能手机厂商出货量排名
单位:出货量/亿台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厂商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三星 2.96 21.57% 2.92 20.83% 3.18 21.61%

华为 2.41 17.55% 2.06 14.69% 1.54 10.43%

苹果 1.91 13.93% 2.09 14.89% 2.16 14.70%

小米 1.26 9.16% 1.19 8.49% 0.93 6.29%

OPPO 1.14 8.34% 1.13 8.08% 1.12 7.62%

总计 9.67 70.55% 9.39 66.98% 8.93 60.65%
数据来源:IDC

(2)中国手机市场状况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手机产品生产和消费市场,根据中国信息通
信研究院统计数据,2019 年全年,国内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 3.89 亿部,同比下
降 6.2%,其中,国产品牌手机出货量 3.52 亿部,同比下降 4.9%,占同期手机
出货量的 90.7%。




2012-2019 年中国手机市场出货量及增长(数据来源:中国信通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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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全年,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 3.72 亿部,同比下降 4.7%,占同期手
机出货量的 95.6%9。




2012-2019 年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及增长率(数据来源:中国信通院)

根据 IDC 发布的数据,2019 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前五大厂商分别为华为、
vivo、OPPO、小米和苹果,合计市场份额达到 93.46%,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
升。其中,华为手机出货量仍然是第一位,出货量为 1.41 亿台,同比增长 33.90%,
市场份额为 38.34%;vivo 手机出货量为 0.67 亿台,比上年下降 12.50%,市场
份额为 18.13%;OPPO 手机出货量为 0.63 亿台,比上年下降 20.41%,市场份
额为 17.13%;小米手机出货量为 0.40 亿台,比上年下降 21.26%,市场份额为
10.91%;苹果手机出货量为 0.33 亿台,市场份额为 8.94%,同比下滑 9.64%。
2017-2019 年中国市场前五大智能手机厂商出货量排名
单位:出货量/亿台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厂商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华为 1.41 38.34% 1.05 26.48% 0.91 20.46%

vivo 0.67 18.13% 0.76 19.17% 0.69 15.44%

OPPO 0.63 17.13% 0.79 19.90% 0.81 18.12%

小米 0.40 10.91% 0.51 12.81% 0.55 12.40%

苹果 0.33 8.94% 0.36 9.16% 0.41 9.25%

总计 3.43 93.46% 3.47 87.52% 3.36 75.67%

数据来源:IDC

9
中国信通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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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能穿戴设备市场状况
(1)全球智能穿戴设备市场状况
智能穿戴设备是指可以直接穿在身上或者整合到用户衣服/配件的便携式
设备,包括智能穿戴、智能手环、VR/AR 等。随着全球触控浪潮的来袭,消费
电子全面触控化成为时下最大的时尚,在全球应用和体验式消费的驱动下,智
能手机及平板电脑呈飞跃式成长,可穿戴设备也快速兴起,与可穿戴设备等新
兴浪潮相关的先进产品和技术将成为焦点。
市场研究机构 IDC 最新数据显示,2019 年全球智能穿戴设备出货量为 3.37
亿台,同比增长 89.0%,继续保持迅猛增长势头。预计 2020 年出货量将达到 3.68
亿台,2024 年将进一步增长至 5.27 亿台,在 2020-2024 年期间年均增长 9.4%10。




2014-2024 年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出货量 (数据来源:IDC)

2019 年,苹果依然为最畅销的可穿戴设备厂商,出货量为 10,650 万台,比
上年增长 121.88%,市场占有率为 31.65%;小米出货量为 4,170 万台,同比增
长 78.97%,市场占有率为 12.39%,排名第二;三星位居第三,出货量为 3,090
万台,比上年增长 153.28%,市场份额为 9.18%;华为出货量为 2,790 万台,比
上年增长 149.11%,市场占有率为 8.29%,位居第四;排名第五位的是 Fitbit,
出货量为 1,590 万台,比上年增长 15.22%,市场份额为 4.73%;其他厂商合计
出货量为 11,350 万台,市场占有率为 33.73%。
单位:出货量/百万台

品牌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0
IDC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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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苹果 106.5 31.65% 48.0 26.97% 33.1 24.52%

小米 41.7 12.39% 23.3 13.09% 16.1 11.93%

三星 30.9 9.18% 12.2 6.85% 5.8 4.30%

华为 27.9 8.29% 11.2 6.29% 4.6 3.41%

Fitbit 15.9 4.73% 13.8 7.75% 15.4 11.41%

其他 113.5 33.73% 69.4 38.99% 60.0 44.44%

总计 336.5 100.00% 178.0 100.00% 135.0 100.00%

数据来源:IDC
(2)中国智能穿戴设备市场状况
根据 Statista 的统计报告数据显示,得益于市场上日渐增多的智能可穿戴设
备,以及在消费者中的日渐普及,2020 年中国智能可穿戴设备市场规模预计为
48.00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4.40%。随着电子元件向小型化演进和电池密度提高,
智能可穿戴设备的整体用户体验和普及度亦得到进一步提升。从当前政策、经
济、社会和技术因素来看,整体宏观环境对于中国智能可穿戴设备市场的发展
将保持数年的红利期,虽然目前市场仍处于早期阶段,但未来潜力巨大。预计
到 2024 年,中国智能可穿戴设备市场规模将达到 54.39 亿美元,在 2020-2024
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3.17%11。




2017-2024 年中国智能可穿戴设备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Statista,该机构于 2019 年对上述数据进行了调整修正)

3、智能音箱市场状况

11
Statista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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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球智能音箱市场状况
智能音箱是在传统音箱基础上增加了智能化功能,这功能体现在两个方面:
技术上具备人工智能、语音交互等能力;功能上可提供音乐、有声读物等内容
服务,互联网服务,以及场景化智能家居控制能力。智能音箱可以看作是以语
音微交互界面的新型智能设备,适用于家庭使用场景。
自 2014 年 Amazon 在美国推出第一代智能音箱 Echo 后,在家电智能化趋
势下,智能音箱凭借日益成熟的语音交互能力成为智能家居控制中心,国内外
科技、互联网巨头以及传统音频厂商纷纷切入智能音箱市场,特别是在人工智
能的加持下,智能音箱作为智能家居入口和人机交互的新方式,市场不断升温。
据 Canalys 最新数据显示,2019 年,全球智能音箱市场出货量为 12,460 万台,
比上年同期增长 59.7%。




2016-2019 年全球智能音箱出货量(数据来源:Canalys)

亚马逊和谷歌两大厂商分别凭借其 Echo 和 Google Home 系列产品继续保
持市场领先地位,但随着阿里巴巴、百度、小米、苹果等厂商的进入,市场竞
争变得更加激烈。2019 年,亚马逊出货量继续保持第一,为 3,730 万台,市场
占有率为 29.94%;谷歌出货量为 2,380 万台,市场占有率为 19.10%,位居第二;
百度出货量为 1,730 万台,市场占有率为 13.88%,排名第三;阿里巴巴位居第
四,全年出货量为 1,680 万台,市场份额为 13.48%;排名第五位的是小米,出
货量为 1,410 万台,市场份额为 11.32%;其他厂商合计出货量为 1,540 万台,
市场占有率为 12.36%。
(2)中国智能音箱市场状况
中国智能家居市场潜力巨大,2014 年以来,各大厂商已开始密集布局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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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但目前仍然是分散独立的状态,亟需接入统一入口控制,智能音箱借助
语音交互技术的优势,极有可能成为智能家居入口,因而被行业巨头看好,如
雨后春笋般涌入。
2015 年京东联合科大讯飞推出叮咚智能音箱,成为第一个推出中国智能音
箱市场的企业,之后阿里巴巴、小米、腾讯、百度等企业也纷纷加入入口抢夺
战。各厂商推出的新品在扩大智能音箱产品影响力的同时,也促进中国智能音
响整体市场的扩张。据 Canalys 最新数据显示,2018 年中国智能音箱市场出货
12
量达到 2190 万台,预计 2019 年将达到 2960 万台,同比增长 35% 。
目前,中国市场中组合形态的产品较为主流,例如将智能音箱与平板、可
穿戴产品相结合,实现语音屏幕双交互,同时可独立也可联合控制,达到物物、
人物相连,使消费者脱离空间位置的控制。总体而言,国内市场上智能音箱产
品主要包括三大类型:(1)以内容分享为主的内容智能音箱,将音箱作为音乐、
有声读物等流媒体内容载体,国内厂商以喜马拉雅为代表;(2)以智能家居控
制为主的智能音箱,国内代表产品是小米的小爱同学,丰富的小米生态链产品;
(3)以互联网服务为主的智能音箱,通过整合丰富的第三方服务资源,可实现
用音箱语音定外卖、查快递,国内代表为京东叮咚音箱。
在语音交互技术发展的大背景下,智能音箱产品在提供内容娱乐、生活服
务的同时,更会接入到家庭生活场景中,成为智能家居的控制中心。
4、智能家居市场状况
(1)全球智能家居市场状况
智能家居是以住宅为载体,融合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物联网技术,
将家电控制、环境监控、信息管理、影音娱乐等功能有机结合,通过对家居设
备的集中管理,提供更具有便捷性、舒适性、安全性、节能性的家庭生活环境。
智能家居不单指某一独立产品,而是指一个广泛的系统性产品概念,主要
可分为智能家电、智能连接与控制产品、智能家用安防以及智能照明四大类别。
其中,智能家电包括智能冰空洗、智能影音数码、智能生活电器、智能厨房电
器;智能连接与控制产品主要品类为智能家用路由器、智能插座、智能插线板;
智能家用安防主要品类为智能摄像头、智能门锁;智能照明主要品类为智能顶


12
Canalys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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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智能台灯。
发行人充电器产品目前在智能家居的应用主要为智能连接与控制产品和智
能家用安防两个领域。
智能家居正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强劲的活力。根据 Statista 的统计数据,预计
2020 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将达到 909.68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23.4%。到 2024
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将达到 1,588.76 亿美元,在 2020-2024 年期间年复
合增长率约为 15.0%13。




2017-2024 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变化趋势图
(数据来源:Statista,该机构于 2019 年对上述数据进行了调整修正)

根据 Statista 的统计数据,2019 年全球智能控制与连接产品和智能安防市场
规模分别达到 171.62 亿美元和 159.31 亿美元,占智能家居市场总规模的比重分
别为 23.28%和 21.61%。




13
Statista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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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各细分领域规模及占比(单位:亿美元,%)(数据来源:Statista)

(2)中国智能家居市场状况
我国从 2011 年开始,智能家居市场出现明显的快速发展阶段,人工智能技
术融合化趋势催生了大量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创造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国内厂商争先推出新产品,参与这一巨大的新兴消费市场竞争。行业格局也演
变明显,协议和技术标准有着互联互通的趋势,新品层出不穷。
根据 Statista 的统计数据,2019 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达到 162.41 亿美
元,预计 2020 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将达到 208.89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28.6%。到 2024 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将达到 372.05 亿美元,在 2020-2024
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15.5%。14




2017-2024 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及预测(数据来源:statista)


14
Statista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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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Statista 的统计数据,2019 年中国智能控制与连接产品和智能安防市
场规模分别达到 45.32 亿美元和 23.71 亿美元,占智能家居市场总规模的比重分
别为 27.90%和 14.60%。




2019 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各细分领域规模及占比(单位:亿美元,%)(数据来源:Statista)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产品主要为手机充电器,2017 年到 2019 年,手机充电器销售收入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7.87%、80.95%和 80.66%。根据 IDC 统计数据显
示,2017-2019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分别为 19.78 亿部、18.91 亿部和 17.98 亿部。
在假设全球手机出货量与充电器 1:1 配套及不考虑售后维修、库存等其他因素
的前提下,2017-2019 年发行人手机充电器的全球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 7.38%、
9.47%、10.34%。
2016-2018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及公司充电器业务市场占有率情况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发行人手机充电器销售量(亿只) 1.86 1.79 1.46

全球手机出货量(亿部)(注) 17.98 18.91 19.78

发行人手机充电器全球市场占有率(%) 10.34% 9.47% 7.38%

注:1、2018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数据来源于 IDC,该机构对上述数据做了小范围调整,
但不影响趋势;
2、该表数据的假设前提为全球手机出货量与充电器 1:1 配套,本公司充电器产品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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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供应原装标配件,供应市场零售件很少,因此不考虑手机充电器售后维修及更换需求、
前期生产本期销售及本期生产但尚未出售的库存手机等因素的影响。
手机产业链经过二十多年的飞速发展,因其每年数量巨大,竞争充分,成
为了消费电子领域最成熟的产业链之一。随着从互联网到物联网时代的发展,
传统互联网公司大量进入物联网设备领域,对于这些新进入者来说,成熟的手
机产业链器件供应商是他们的首选。公司作为手机充电器行业的领先企业,凭
借在充电器产品上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先进成熟的生产制造能力和完善的供应
链体系,已经率先在国内外业界影响力较大的亚马逊、Google、腾讯、百度、
阿里巴巴、京东、360 等互联网客户的物联网设备领域进行了业务布局,取得
了良好的业务开端,随着未来物联网的飞速发展,该领域将成为公司业务增长
的重要来源。

(二)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15

公司在智能终端充储电行业主要面临的竞争对手有赛尔康技术有限公司、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天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他们的具体情况如下:
1、赛尔康技术有限公司
赛尔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尔康”)总部设在 Salo(芬兰),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主要从事研发和生产用于手机和其他电子设
备的充电器,主要客户包括各大手机和平板电脑品牌及制造商。其他类电子设
备包含如笔记本电脑、网关、路由器、机顶盒、照明设备等。除了主营业务,
赛尔康集团也研发及生产移动电源及数据线。赛尔康在中国深圳、贵港, 巴西
玛瑙斯、印度金奈及诺伊达设有工厂。此外,还在美国,巴西,台湾,韩国,
香港及日本设有办事处。
2、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宝”)创立于 1975 年,在台湾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2301)。光宝提供产品广泛应用于计算机、通讯、消
费性电子、汽车电子、LED 照明、云端运算、工业自动化及生技医疗等领域,
光宝旗下产品包括光电产品、信息科技、储存装置、手机配件等。


15
信息来源:各公司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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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生产销售高频开关式电源、高
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线产品,磁性电子元件及注塑产品,电子线路板
及其配件。手机充电器生产基地主要在罗定。
4、天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天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股票代码:01979.HK)1979
年在香港成立,是一家制造消费品开关电源及用作工业用途的智能充电器及控
制器的厂商。天宝致力于研发电源技术及产品,广泛应用于多个不同的行业领
域,包括消费品开关电源(电讯设备、媒体及娱乐设备、家庭电器、照明设备、
保健产品等;工业用途的智能充电器及控制器(主要适用于电动工具);新能
源电动车行业的充电设备(主要适用于四轮电动车、二轮电动车)。天宝在中
国及匈牙利设立生产基地,并在韩国、美国、印度等地区设有办事处。
5、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创立于 1995 年,分别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1211.HK)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594),
主营业务涵盖电子、汽车、新能源和轨道交通等领域。在电子领域,比亚迪是
电子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客户提供设计、研发、制造、供应链管理和售后
等一站式服务。目前主要业务包括电子产品金属结构件、塑胶结构件、3D 玻璃、
陶瓷,充电器、二次充电电池等零部件制造及整机设计、组装等业务,其产品
覆盖消费电子、 汽车电子、 工业电子、物联网等行业。
6、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股票代码:002782),
成立于 1995 年,主要生产磁性元件和开关电源产品,磁性元件产品主要包括开
关电源变压器和电源变压器、电感等,电源产品主要包括电源适配器、动力电
池充电器以及各类定制电源。其产品被应用于 UPS 电源、PC 电源、LED 照
明、汽车电子、工控及仪器仪表、网络通讯、智能电网、消费类电子产品等领
域。

(三)本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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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续注重研发创新和科技创新,已建立了涵盖充电器、移动电源、智
能插座、无线充电等多个产品领域的专业研发团队。公司时刻关注、跟踪和研
究最新技术,大力推进新技术的转化与产业化应用。通过自主研发以及和行业
组织相互探讨研究,形成了公司的技术沉淀,公司研发和生产制造技术、产品
的性能质量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公司研发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还关注行
业新技术的发展走向,投入人力物力进行新技术前沿产品的研发,如大功率无
线充电技术、高压直充技术、GaN 半导体材料电源的应用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获得专利 235 项,其中:发明专利 23
项、实用新型专利 154 项、外观设计专利 58 项。公司近年来具体创新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创新前 创新后 专利号
板式变压器及 使用传统绕线变压器, 使用 PCB 代替传统的
带有该变压器 体积大,EMI 一致性难 绕线式变压器,减少人
1 ZL201710290686.6
的适配器和充 以管控, 不能完全进行 工,大大小减变压器体
电器 自动化生产。 积,EMI 一致性高
应用于大功率
使用低成本分离器件,
电源适配器中 传统大功率满足高雷击
通过不同组合,可实现
2 的抗雷击电路 要求,需要使用昂贵防 ZL201710290845.2
高雷击要求。有较好性
及该电源适配 雷器件,成本高。
价比

为设计满足共模干扰变
抵抗共模干扰
压器,需要对变压器进 使用普通绕线结构变
的变压器绕线
3 行调整,变压器结构复 压器,可以满足共模干 ZL201510761408.5
电路、结构及便
杂,成本较高,不能自 扰要求。
携式充电器
动化生产。
省略 Y 电容,变压结
传统小功率充电器为满
有效减小共模 构简单,调试简单,可
足共模干扰要求,设计
4 噪声的小功率 以显著缩短变压器设 ZL201720460389.7
复杂且不利于自动化生
充电器 计时间,并方便自动化
产变压器,成本较贵。
生产。
检测电源适配
传统浪涌电流测试仪 使用普通阻容器件,通
器和充电器承
5 器,成本高昂,元件数 过一定的搭配组合,可 ZL201720474016.5
受浪涌电流大
量多,电路复杂。 以满足浪涌电流测试。
小的装置
普通排插上无 USB 接 在排插上设有 USB 接
口,需要插上充电器才 口,大大减少了消费者
6 一种电源排插 ZL201521064535.1
可以使用。无法有效利 购买充电器的数量,节
用空间。 约了成本及空间。
一种各类电子 智能化的根据电子设
7 无法自动调节电能输出 ZL201720552843.1
设备可共用的 备的不同功率需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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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名称 创新前 创新后 专利号
充电器 自动调节电能输出,有
效节约资源。
智能化的根据电子设
备的不同功率需求来
8 一种充电器 无法自动调节电能输出 ZL201710349314.6
自动调节电能输出,有
效节约资源。
一种新型的开 改善后空载功耗为
9 关电源控制电 待机功耗为 30mW 20mW,效率提升约 专利申请中
路 1%
一种寻找反激 目前变压器的屏蔽圈数
合理的设计变压器屏
式变压器最佳 设计并不一定是最合理
10 蔽圈数,节约调试时间 专利申请中
屏蔽圈数的检 的,且需要浪费很多的
和测试费用
测装置 传导测试费用

2、产品质量优势
充电器产品作为人们日常使用频率较高的安规器件,其产品质量直接关系
到人身安全,因此产品下游的消费电子产品厂商尤其是知名品牌厂商对配套的
充电器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公司通过供应商品质管理、新机种材料认证及管理、
进料品质管控、生产流程质量管理、出货检验管控、可靠性验证等环节的全过
程质量控制措施来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得到保证。
公司设立伊始就坚持“精心制造、精益求精”的产品质量方针,先后通过
了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0、QC080000 等质量相关认证体系并在生
产运营中全面遵照履行。在产品认证方面同样成绩斐然,公司产品分别通过了
中国 3C、欧盟 CE、美国 FCC、日本 PSE、德国 GS、印度 BIS、CTIA、QC2.0/3.0
等多个国家、多种规格的产品认证。
公司拥有产品实验室,具备相关产品可靠性试验和环境测试条件,产品主
要进行的测试项目包括:阻燃测试、盐雾测试、静电放电抗忧试验、EMI 传导
测试、高温耐压测试、抗电强度测试、绝缘阻抗测试、半短路测试、重物冲击
测试、耐潮测试、高温高湿工作测试、振动试验、摇摆试验、高低温环境持续
工作试验、跌落试验、插拔试验等。对产品的绝缘性、防雷击、防静电、耐高
温、抗腐蚀、阻燃性、耐跌摔、插拔性能、电气性能等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的检
测,以保证产品的高品质。
3、客户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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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秉承“不懈努力、不懈追求、不懈创造”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
提供稳定的交付、卓越的品质和优秀的服务,在与核心客户合作过程中建立了
高度的相互认同感。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技术水平、研发能力、生
产控制、质量管理、生产规模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并已通过诸多国际
知名手机厂商和消费电子品牌厂商的供应商认证,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
通过不断拓展优质客户,公司产品远销欧美亚等国际市场,公司经营业绩
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公司业务发展聚焦品牌价值客户,产品定位于中高端,
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并加强与现有国内外大型品牌客户的深度合作,积极布
局客户中高端产品线,支持多家客户实现新产品全球首发;同时,积极拓展印
度、东南亚和非洲等新兴市场,全面提升公司经营规模。
公司赢得了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的信赖,已与众多世界 500 强或行业
内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客户包括华为(2019 年世界 500 强第 61 名,2019
年全球第二大智能手机厂商)、Amazon(亚马逊,2019 年世界 500 强第 13 名)、
vivo(2019 年全球第六大智能手机厂商)、小米(2019 年全球第四大智能手机
厂商)、OPPO(2019 年全球第五大智能手机厂商)、华硕、LG(2019 年世界
500 强第 185 名)、魅族、Bestbuy(百思买,2019 年世界 500 强第 276 名)、
Google(谷歌)、Reliance(印度大型企业集团,2019 年世界 500 强第 106 名)、
Belkin(贝尔金)、Mophie(墨菲)、腾讯、百度、360、公牛等公司,客户群
体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4、规模化优势
公司在国内目前已建成广东东莞、江西遂川两个生产基地,并已相继实现
量产,可充分受益于东莞的产业集群效应和深圳的人才科技优势以及江西的土
地和人工成本优势。同时,公司近年来亦加强了海外市场业务布局,在印度、
印尼建立了生产基地,配合客户需求就近供货,实现了产品的本地化制造。目
前公司产能规模居于行业前列,2019 年充电器销量超过 2.15 亿件,规模优势为
公司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
作为重点布局消费电子领域充电器产品的大型生产企业,随着在细分领域
市场地位的提高和规模的扩大,公司规模经济优势将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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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需求量大,使得公司在与供应商的合作中通常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可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原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提升产品的成本优势;另一方面,
在生产环节,公司通过规模化的经营,提高了设备利用率和员工熟练程度,从
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材料损耗,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公司海外生产基地由
于实现本地化制造,不仅人力成本及土地成本低廉,而且规避了贸易壁垒,可
以免除产品进出口环节所需的复杂手续以及较为高昂的进出口关税,可降低产
品成本。
5、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生产厂商,拥有超过 200 人的研
发团队,能够敏锐地察觉消费者消费偏好的转变,紧跟消费电子市场领域的变
化趋势,不断快速进行产品迭代升级,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消费需求。
公司在充储电行业深耕多年,打造了成熟的上游原材料供给体系,既有长
期稳定的外部供应商,也拥有包括胶壳、电解电容和变压器等主要原材料的自
主设计生产和加工制造能力,可以按时按质保障公司的原材料供给。
公司已在广东东莞、江西遂川、印度和印尼建成四个生产基地并已相继实
现量产,拥有超过 1.8 亿只/年的充电器生产产能,能及时满足单个客户对不同
型号产品和众多客户的订单需求。
在获得新的业务订单时,公司具备在短时间内组织安排产能的能力。依托
较强的产品自主设计研发能力、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优秀的配套生产能力
以及灵活的生产管理运营体系,辅以合理规划,公司得以有效缩短多批次产品
转线生产的切换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产品研发、生产周期,进一步增强对各
类订单的承接能力,使得自身生产效率大幅度提升,以便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
并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并及时交货,借此公司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可不断地
抢得市场发展先机。

(四)本公司的竞争劣势

1、现有产能不能满足业务需求
随着移动通讯网络在全球覆盖范围的迅速扩大,智能手机等产品的消费需
求日益提升,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备的电子设备,与此同时,充电器、
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市场需求也不断增加。公司主要为国内外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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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智能终端品牌企业及方案商提供 ODM 业务,以稳定的产品性能、突出的性
价比优势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业务订单量及市场份额近年来不断增
长。
近年来,公司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产能扩张:一是通过生产机器设
备的自动化改造,提高企业整体生产效率;二是建设新工厂,加强区域布局,
满足下游客户全球生产布局需求。但是,公司旺季的产能利用率已达到 100%,
部分生产设备已经常年高负荷运转;随着公司订单的逐年增加,如果产能不能
及时得到扩张,公司将无法承接更多的市场订单,现在的产能不足将严重制约公
司发展。
2、融资渠道狭窄,发展资金不足
随着物联网设备等智能终端领域市场的快速推广及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
为迎合消费者消费偏好的快速变化,公司在巩固智能手机优质客户的同时不断
开拓新产品领域(例如:电视棒、智能音箱、智能摄像头、家用路由器等)的
新客户(例如:亚马逊、Google、腾讯、百度、360、TP-LINK 等),持续大量
的新产品研发投入及生产规模扩张成为公司保持并扩大市场份额及竞争优势的
必然选择,这无疑给公司带来极大的资金压力。与此同时,为不断提升自身生
产和研发技术能力,公司近年来加速向智能化制造转型,持续对现有生产线进
行自动化改造,这也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撑。
另一方面,公司生产、研发及技术改造资金主要来自于企业自有资金和银
行融资,融资渠道相对狭窄,资金不足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重要制约因
素。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现有产品系列主要包括充电器、移动电源等产品,其中充电器分为有
线充电器和无线充电器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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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技术特点 产品用途
1、高充电转换效率和低待机功耗
2、充电效率高,充电速度快
3、输出充电电压、电流稳定,纹 适用于手
波平整杂讯少,抗干扰,保障充电
有线充 机、可穿
设备稳定运行
电器 戴设备等
4、具有过欠压保护、过流保护、
过温保护、短路保护、防漏电、防 产品

充 雷击、电磁场保护等多项安全防护
功能,安全性能高

1、符合无线协会 QI 协议认证
器 2、兼容性高,可适配苹果、三星、
华为手机不同的电压电流需求
3、具有金属异物识别保护功能, 适用于无
无线充
仅支持手机感应充电,其他金属无 线充电设
电器
感应,防止异常发热,提高安全性, 备
避免耗费电
4、具有过欠压保护、过流保护、
过温保护等保护功能,安全性能高


1、高充电转换效率和低待机功耗 适用于手
2、储电性能稳定,安全系数高 机、可穿
移动电源 3、输出充电电压电流精度高,具 戴设备等
有过欠压、过流、过温等保护,安 产品
全性能高,性能稳定



(二)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业务分工

目前,发行人及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分工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所在地 业务分工

奥海科技 东莞 研发、销售充电器、移动电源等产品

深圳奥达 深圳 深圳销售、研发部

东莞奥洲 东莞 生产充电器、移动电源等产品,珠三角生产基地

东莞海升 东莞 配套生产胶壳

东莞海州 东莞 配套生产电解电容

江西奥海 江西遂川县 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器等产品

江西海升 江西遂川县 配套江西奥海生产胶壳、充电器

香港奥海 香港 负责部分境外销售业务

印度希海 印度 生产充电器产品,印度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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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所在地 业务分工

印尼奥海 印尼 生产充电器产品,印尼生产基地


(三)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有线充电器
发行人充电器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充电器工艺流程




备料 IQC抽查 AI插件 外观检查 刷红胶/刷锡膏 贴片




回流焊 外观检查 手工插件 插件检查 波峰焊 修正 ATE半测




分板 点胶 组装 超声波焊接 外观检查 老化测试




镭雕 成品ATE测试 包装外观总检 装箱 QA检查 入库 出货




主要工序 工序的具体情况

AI 插件 将可以用机器插件的元件,插于 PCB 板上
刷锡膏/红胶
将 PCB 刷好红胶或锡膏后经过 SMT 贴片机先将贴片元件贴附在 PCB 上
+SMT 贴片
将元件插于 PCB 上经过回流焊/波峰焊接固定,并做好测试,形成 PCBA
回流焊/波峰焊
半成品
半成品 ATE 测试 利用自动化测试设备对半成品进行器件、电路及子系统等方面的测试

组装/合盖 将 PCBA 半成品,装入外壳,再进行超声波将外壳固定

超声波焊接 将半成品通过超声波焊接成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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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序 工序的具体情况

老化测试 将组装好的产品通过老化柜模拟手机充电参数进行测试,将不良品挑出

镭雕 将老化后良品产品用激光镭雕机将产品的 LOGO 参数雕于产品上

成品 ATE 测试 利用自动化测试设备对成品进行器件、电路及子系统等方面的测试

2、无线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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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序 工序的具体情况

AIO 检查 检查锡膏厚度、检测贴片元件是否偏移缺件等。

回流焊/波峰焊 将元件插于 PCB 上经过回流焊/波峰焊接固定。

AOI 检测 检查贴片元件焊接品质。如缺件,虚假焊等。
将 PCBT 上面的松香擦干净,再对 PCBT 上面的元器件进行测试形成
刷板/测试
PCBA 半成品。
DIP 加工 将 PCBA 后焊元件,加工焊接到 PCBA 上。
利用自动化测试设备对 PCBA 进行空载测试、带载测试、过流保护
PCBA 板测试/扫描
测试、短路保护测试等功能的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上上传追溯系统。
防止 PCBA 部分元件在作业过程有脱落或者锡裂等风险,增加点胶
点胶固定
达到固定效果。
利用自动化测试设备对半成品进行器件、电路及子系统等方面的测试
半成品 ATS 测试
并将测试结果上上传追溯系统。

整机测试 将测试后的产品通过真机实测,确保充电功能正常

镭雕 将老化后良品产品用激光镭雕机将产品的 LOGO 参数雕于产品上

3、移动电源
发行人移动电源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移动电源工艺流程图




备料 IQC抽查 PCBT板元件焊接 分板 点胶




PCBA板测试 电芯点焊 电芯焊接PCBA 电芯装配 组装\合盖




半成品测试 老化测试 半成品测试 外观检查 超声波




成品ATE测试 镭雕 外观检查 包装 包装外观总检




装箱 QA检查 入库 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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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序 工序的具体情况

电芯焊接 用自动点焊机将电芯连接成电芯半成品状态

电芯装配+组装/合盖 将 PCBA、电芯半成品、外壳手工组装后做成产品半成品状态
将组装好的产品半成品通过老化柜充电、放电、再充电,再经过产品
老化测试
测试及外观检查,将不良品挑出
半成品 ATE 测试 利用自动化测试设备对半成品进行器件、电路及子系统等方面的测试

超声波焊接 将经过老化的产品半成品通过超声波焊接成成品

成品 ATE 测试 利用自动化测试设备对成品进行器件、电路及子系统等方面的测试

镭雕 将产品的 LOGO 参数雕于产品上
将测试镭雕后的产品通过外观检查按客户包装要求手工包装,将箱
包装入库
OA 抽检入库,按客户需求发货


(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的经营经验积累和生产运营实践,发行人形成了成熟稳定的经营
模式,能够有效地控制经营和运行风险,为客户提供性能最佳的智能终端充储
电产品。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中心,负责供应商市场调研、供应商导入、原辅材料采购和
供应商考核。公司采购中心按照制订的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调研、导
入和考核,产品品质、价格、产能规模、供应及时性及售后服务等各方面均符
合公司相关标准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采购中心在
供应商导入之前,会组织公司研发、品质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
对供应商企业资质、生产规模、现场管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考核打分,
分值达到相应标准才会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对供应商每年组织复审,
对于多批次订单符合公司标准和长期考核评级“优秀”的供应商,才能成为公
司长期合作供应商。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引入和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
办法》、《新供应商、新物料引进及试产流程》等制度及相关程序性文件。公
司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如下:a、供应商必须拥有政府机构核准营业证书及资格证
书;b、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品质能力能满足本公司的生产需求和品质要求;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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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取得必须的体系认证如 ISO9000:2015 及 ISO14000:2015 等;d、客户指
定的厂商符合本公司的规格或产品要求。
公司通常与合格供应商事先签框架合作协议,并在该框架协议基础上根据
生产计划签订包括具体数量、价格条款的采购订单,公司一般向原材料生产商
直接采购,避免代理商等中间环节。具体的采购流程为:公司先根据生产量确
定安全库存,由计划部门提交生产计划,然后由物料管控人员提出采购计划,
再由采购部下达采购订单并负责具体的采购事宜。公司还会定期对各原材料的
采购价格进行比对和调整,形成供应竞争,以保证采购的价格和质量。在长期
的合作过程中,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密切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较
好地保证了原材料的价格和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采取 ODM 模式,只有少量订单采取 OEM 模式(报告
期内各年 OEM 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不足 1%),在 ODM 模式下,
客户提出产品需求,公司根据需求组织产品的设计研发,通过了客户的评审和
相关认证之后,客户向公司下达产品采购订单,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组织产
品的生产。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智能终端品牌企业,客户单次下达的采购订单
数量较大,对产品的品质要求和交付及时性也相对较高,因此,公司的产能调
控能力及品质管控能力至关重要。通常情况下,客户会根据自身的销售计划提
前为公司提供订单预测,然后公司会综合所有客户的需求计划,根据公司的产
能统筹安排相应的合理生产计划。
公司除了自主生产以外,由于自身产能不足,部分加工工序简易的产品(主
要为功能手机充电器)以及部分生产工序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部分外协
加工工序包括成品组装、插件、贴片、镭雕等。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发行人外协加工费金额分别是 3,048.21 万元、2,964.37 万元和 3,039.85 万元,
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是 3.53%、2.44%和 1.87%。为了规范产品外发管理,
保证外协产品质量,公司制定了《外协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外协管理规
定》对外协工作进行管理。外协加工情况详见本节之“四、(六)5、外协加工”。
3、销售模式
公司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智能终端品牌厂商,销售模式是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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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分为品牌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和品牌客户指定方案公司向公司下
达订单两种方式。
在第一种方式下,品牌客户按照自身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对公司的设计、
研发、生产、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核,公司通过全面考核后,成
为品牌客户的合格供应商。根据品牌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项目产品的设计、测
试及试产,公司成为该项目产品的正式供应商,双方就具体合作事项签署合同
并以订单的方式进行交易。项目产品量产期间,品牌客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公司按照要求完成生产后,将产品发送至品牌客户订单要求的地点。品牌客户
收货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向公司支付货款。这类品牌客户主要包括华为、
vivo、小米等。




与第一种方式不同的是,在第二种方式下,品牌客户指定方案公司或代工
厂充当品牌公司的代理公司,供应商认证主要由品牌公司负责,在产品运送、
收款等环节均与方案公司对接而非品牌客户。在该方式下,首先,品牌客户按
照自身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对公司进行供应商认证。然后,品牌客户根据其产品
的市场需求情况安排订单给其指定方案公司后,将该方案公司指定为公司的发
货对象。品牌客户指定方案公司收货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向公司支付货
款。采用此种方式的客户有:亚马逊、Reliance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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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中两种销售方式下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两种销售方式 销售金额 占比

品牌商直接向公司下订单方式 171,950.15 74.85%

2019 年度 品牌商指定方案公司下订单方式 57,765.62 25.15%

合计 229,715.77 100.00%

品牌商直接向公司下订单方式 103,387.88 62.76%

2018 年度 品牌商指定方案公司下订单方式 61,356.39 37.24%

合计 164,744.27 100.00%

品牌商直接向公司下订单方式 72,775.51 63.48%

2017 年度 品牌商指定方案公司下订单方式 41,862.94 36.52%

合计 114,638.44 100.00%

部分品牌客户存在同时采用两种方式与公司进行合作,报告期内按照终端
品牌统计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终端品牌客户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1 vivo 53,270.91 23.00%

2 小米 45,378.47 19.59%
2019 年度
3 华为 35,497.78 15.33%

4 亚马逊 17,046.06 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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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序号 终端品牌客户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5 诺基亚 16,545.31 7.14%

合计 167,738.52 72.43%

1 小米 40,875.24 24.61%

2 vivo 33,879.45 20.39%

3 亚马逊 12,720.12 7.66%
2018 年度
4 Reliance 11,802.00 7.10%

5 传音 10,704.85 6.44%

合计 109,981.66 66.21%

1 小米 36,591.62 31.73%

2 传音 13,767.01 11.94%

3 亚马逊 9,174.85 7.96%
2017 年度
4 魅族 6,391.01 5.54%

5 Mophie 4,495.14 3.90%

合计 70,419.62 61.06%

报告期内,公司获取主要客户的主要途径及方式,双方的合作历史、合作模
式情况如下所示:
获取客户的主要
序号 客户 合作历史 合作模式
途径及方式
1 vivo 业务开发 2017 年至今 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

2 华为 业务开发 2018 年至今 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
直接向公司或通过方案公司下
3 小米 业务开发 2013 年至今
达订单
主要是亚马逊、诺基亚等客户
4 富士康 客户介绍 2016 年至今
通过富士康向公司下达订单
直接向公司或通过方案公司下
5 Mophie(墨菲) 业务开发 2016 年至今
达订单
6 LG 业务开发 2017 年至今 主要是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

7 传音控股 客户介绍 2015 年至今 主要是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
东莞华贝电子 主要是终端客户通过华贝向公
8 客户介绍 2014 年至今
科技有限公司 司下达订单
主要是 Reliance 等客户通过伟
9 伟创力 客户介绍 2017 年至今
创力向公司下达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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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客户的主要
序号 客户 合作历史 合作模式
途径及方式
10 百思买 业务开发 2016 年至今 主要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
上海创米科技
11 业务开发 2014 年至今 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
有限公司
华硕电脑股份
12 客户介绍 2017 年至今 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
有限公司
宁波麦博韦尔移 主要是终端客户通过麦博韦尔
13 客户介绍 2013 年至今
动电话有限公司 向公司下达订单
珠海市魅族科 直接向公司或通过方案公司向
14 业务开发 2015 年至今
技有限公司 公司下达订单
深圳市天珑移动
15 客户介绍 2015 年至今 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
技术有限公司
16 贝尔金 业务开发 2015 年至今 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
2014 年至
17 金立 客户介绍 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
2018 年 1 月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新增客户。主要新增客户订单的取得方式,新增客户
的主营业务,采购发行人产品的具体用途,与其业务的相关性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度,公司新增客户实现的销售金额为 4,392.19 万元,其中前
十大新增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19 年主要 销售金 订单的取 客户的主 采购产品的
与其业务相关性
号 新增客户 额 得方式 营业务 具体用途
四川易海华科 客户介 无线充 销售无线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是客户
1 819.61
技有限公司 绍 电器 充电器 所销售的无线充电器产品
深圳猿人创新 客户介 经营电 销售智能 公司生产的智能插座是
2 432.83
科技有限公司 绍 子商务 插座 客户所销售的产品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适配
杭州华橙网络 业务开 安防摄 配套销售安
3 273.05 器是客户所销售安防摄
科技有限公司 发 像机 防摄像机
像机的配套产品
数码配 销售移动电 公司生产的移动电源、无
业务开
4 绿联(注 1) 243.47 件、充电 源、无线 线充、风扇是客户所销售

设备等 充、风扇 的产品
通信设备、
销售充电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移动
深圳市恺成科 客户介 数码设
5 200.88 器、移动 电源是客户所配套销售
技有限公司 绍 备、智能
电源 的产品
穿戴设备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是客
浪潮集团有限 客户介 电子及通 配套销售
6 199.36 户所销售手机的配套产
公司 绍 信设备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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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2019 年主要 销售金 订单的取 客户的主 采购产品的
与其业务相关性
号 新增客户 额 得方式 营业务 具体用途
智能音 公司生产的适配器是客
客户介 配套销售
7 三诺(注 2) 180.22 箱、智能 户所销售智能音箱的配
绍 智能音箱
穿戴等 套产品
东莞市台德智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适配
业务开 配套销售
8 慧科技有限公 151.06 音响 器是客户所销售音响的
发 音响
司 配套产品
深圳市贝斯克 客户介 经营电 销售智能 公司生产的智能风扇是
9 148.36
电子有限公司 绍 子商务 风扇 客户所销售的产品
惠州市美特伦 客户介 配套销售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是客户
10 132.06 手机
科技有限公司 绍 手机 所销售手机的配套产品
合计 2,780.90 占当期新增客户销售额 63.31%

注 1:绿联包括:深圳市绿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联智能工控有限公司等;
注 2:三诺包括:广西三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三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
(2)2018 年度,公司新增客户实现的销售金额为 9,130.41 万元,其中前
十大新增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主要 订单的取 客户的主营 采购产品的 与其业务
序号 销售金额
新增客户 得方式 业务 具体用途 的相关性
ICT 基础设
施、智能手机、 配套销售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
1 华为 3,851.84 业务开发 智能终端产 是客户所销售手机
品、智能配件 手机产品 的配套产品
产品等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
深圳创维无线 智能家居类 配套销售
2 1,163.91 客户介绍 是客户所销售手机
技术有限公司 电器 手机产品
的配套产品
佛山市如美电 销售风扇、 公司生产的风扇、小
电脑周边、
3 子科技有限公 467.82 客户介绍 小台灯、移 台灯、移动电源系客
智能家居
司 动电源 户所销售的产品
配套销售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
读书郎教育科 智能电子设
4 233.14 业务开发 平板电脑 是客户所销售手机
技有限公司 备
产品 的配套产品
Pt. Sungnam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
智能/非智 配套销售
5 Electronic Ind 216.83 客户介绍 是客户所销售手机
能手机 手机产品
onesia(印尼) 的配套产品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
正崴精密工业 无线通讯及 是客户 Mophie(墨
6 210.13 业务开发 直接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光学产品 菲)指定采购后直接
对外销售
惠州硕贝德无 手机天线、 公司生产的无线充
7 205.04 业务开发 直接销售
线科技股份有 结构件、无 电器系客户 Mophie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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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主要 订单的取 客户的主营 采购产品的 与其业务
序号 销售金额
新增客户 得方式 业务 具体用途 的相关性
限公司 线充 指定采购配机后直
接对外销售
深圳市倍轻松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
配套终端
8 科技股份有限 198.07 业务开发 智能家居 是客户所销售按摩
按摩产品
公司 设备的配套产品
广东小天才科 配套销售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
9 技有限公司 194.95 业务开发 智能穿载 智能手表 是客户所销售智能
(步步高) 产品 手表的配套产品
电子元器
公司生产的充电器
国光电器股份 件、电声器 配套销售
10 173.11 业务开发 是客户所销售音箱
有限公司 件、智能音 音箱产品
的配套产品
箱等
合计 6,914.85 占当年新增客户销售额 75.73%


(五)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只
自产产量 产能利用率 成品外协 产销率
产品 年度 产能(A) 销量(E) (F=E/
(B) (C=B/A) 量(D) (B+D))
2019 年度 18,290.92 17,469.39 95.51% 4,698.38 21,872.02 98.67%
充电
2018 年度 17,114.50 16,203.75 94.68% 4,203.76 20,461.36 100.26%

2017 年度 15,012.00 13,808.34 91.98% 3,483.83 16,411.19 94.91%

移动 2019 年度 360.00 354.00 98.33% 9.22 358.87 98.80%
电源
2018 年度 360.00 260.43 72.34% - 264.54 101.58%
及其
他 2017 年度 360.00 265.15 73.65% - 268.05 101.10%

注 1:产能计算过程:限制产能的主要因素是产品生产流程中瓶颈工序(比如:贴片
和老化工序)的生产能力,具体反映为瓶颈工序的有效工作时长和生产设备数量,受生产
流程中人员数量限制较小。产能计算公式=产线数*每条产线日生产能力*年生产天数。
注 2:移动电源及其他包括:移动电源、智能排插、小风扇等产品。
2、主要产品的价格及变动趋势
公司主要产品定价方式采用的是成本加成模式,由公司销售部门、研发部
门和采购部门根据客户产品的具体要求进行成本评估,按照产品 BOM 成本加
合理的预期利润确定产品价格;定价时综合考虑①产品开发难度;②产品物料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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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③产品工艺难度;④产品单次订单量;⑤产品市场竞争状况;⑥品牌客
户产品定位等因素进行评估。公司在评估成本的基础上加成一定的毛利进行报
价,再与客户协商后确定订单的最终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件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名称
均价 变动率 均价 变动率 均价

充电器 9.58 29.17% 7.42 19.32% 6.22

移动电源 55.12 30.33% 42.29 4.30% 40.5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变动原因的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之“第十一节、二、(五)、1、(2)”。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可立克经
营的主要产品品类众多,没有单独披露与公司相似产品的价格,故其披露的价
格没有可比性;而天宝集团没有披露产品价格;故无法分析公司主要产品价格
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变动趋势。
3、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前五名客户(按同一实际控制人口径合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

vivo(注 1) 53,270.91 23.00%

华为(注 6) 35,497.78 15.33%

小米(注 2) 35,187.16 15.19%
2019 年度
富士康(注 3) 33,006.94 14.25%

Mophie(墨菲)(注 7) 10,242.64 4.42%

合计 167,205.43 72.19%

vivo(注 1) 33,879.45 20.39%

小米(注 2) 25,809.65 15.54%

2018 年度 富士康(注 3) 21,787.58 13.12%

传音控股(注 4) 10,177.26 6.13%

伟创力(注 5) 7,382.81 4.44%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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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

合计 99,036.76 59.62%

小米(注 2) 30,713.57 26.63%

传音控股(注 4) 13,283.17 11.52%

富士康(注 3) 9,884.15 8.57%
2017 年度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209.44 4.52%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5,078.47 4.40%

合计 64,168.80 55.64%

注 1: vivo 包括:维沃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重庆)有限公司、维沃移
动通信有限公司、Vivo Mobile India Private Limited、PT. vivo Mobile Indonesia 等;下同;
注 2:小米包括:江苏紫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小米通
讯技术有限公司、紫米通讯技术(江苏)有限公司、PT. Xiaomi Technology Indonesia 等;
下同;
注 3:富士康包括:Cloud Network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Foxconn Singapore Pte
Ltd、Rising Stars Mobile India Private Limited、富泰京精密电子(北京)有限公司、富智康
(香港)有限公司、贵州富智康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衡陽勝添精密電子有限公司、鸿富锦
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群邁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下同;
注 4:传音控股包括:深圳传音制造有限公司、惠州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小传
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传音科技有限公司等;下同;
注 5:伟创力包括:Flextronics Technologies India Pvt., Ltd、伟创力电子设备(深圳)
有限公司、伟创力制造(香港)有限公司、伟创力制造(珠海)有限公司等;下同;
注 6:华为包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等;下同;
注 7:Mophie(墨菲)包括:ZAGG INC 和自格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等;下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他股东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
情形。
4、报告期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采购合同交易背景、客户的营收规模、客户
采购公司产品的金额等情况
客户采购 客户的 客户采购公司的金额(万元)
序 客户的主营业务
客户 合同交易 营收规
号 及产品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背景 模(注)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 客户采购
智能手机等智慧终端设 公司生产
1 vivo - 53,270.91 33,879.45 314.59
备,提供科技产品服务 的充电器
产品:智能手机、智能 配套销售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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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采购 客户的 客户采购公司的金额(万元)
序 客户的主营业务
客户 合同交易 营收规
号 及产品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背景 模(注)
终端产品、智能配件产 手机
品等
主营业务:全球领先的
ICT 基础设施和智能终
端提供商,在通信网络、 客户采购
IT、智能终端和云服务 公司生产 7,212
2 华为 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产 的充电器 35,497.78 3,851.84 -
品、解决方案与服务 配套销售 亿元
产品:ICT 基础设施、 手机
智能手机、智能终端产
品、智能配件产品等
主营业务:研发和销售
智能手机、物联网和生
活消费产品,提供互联
客户采购
网服务,以及从事投资
公司生产 1,749
业务
3 小米 的充电器 35,187.16 25,809.65 30,713.57
产品:智能手机、智能
配套销售 亿元
电视机、笔记本电脑、
手机
人工智能音箱及生态链
产品等,以及生活消费
产品等
客户采购
主营业务:电子设备产
公司生产
品的设计、研发和制造,
的充电器
依托于工业互联网为客 4,154
配套销售
4 富士康 户提供智能制造和科技 33,006.94 21,787.58 9,884.15
手机、电
服务解决方案 亿元
视棒、平
产品:设计、研发和制
板电脑等
造 3C 电子产品等
产品
主营业务:为全球手机、
5.38
智能手表、平板电脑及
客户采购 亿美
其他主流移动设备,专
公司生产
业提供兼具功能性与设 元
Mophie 的移动电
计感的外设配件
5 源和无线 (ZA 10,242.64 2,262.15 4,472.05
(墨菲) 产品:移动电源、蓝牙
充电器直 GG 营
键盘、外挂电池、移动
接对外销
设备保护套/贴膜、音频 业收

耳机,蓝牙音响类,游 入)
戏类产品等
主营业务:业务覆盖化
客户采购
学能源、电子电器、通
公司生产 544 亿
讯与服务等领域
6 LG 的充电器 8,603.25 4,877.21 204.54
产品:移动设备、家用
配套销售 美元
电器、电视/音频/视频
手机

主营业务:以手机为核
心的智能终端的设计、 客户采购
研发、生产、销售和品 公司生产 226 亿
7 传音控股 牌运营 的充电器 6,983.67 10,177.26 13,283.17
产品:智能手机、智能 配套销售 元
终端产品、智能配件产 手机
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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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采购 客户的 客户采购公司的金额(万元)
序 客户的主营业务
客户 合同交易 营收规
号 及产品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背景 模(注)
主营业务:专注于手机、 客户采购
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 公司生产
东莞华贝 等智能产品的研发设 的充电器
计、生产制造 配套销售
8 电子科技 - 6,725.20 5,503.33 5,209.44
产品:设计、研发和制 手机、电
有限公司 造手机,平板电脑,笔 视棒、平
记本电脑,服务器及 板电脑等
IoT 产品 产品
主营业务:
Sketch-to-Scale 解决方
案提供商,专注于电子
客户采购
设备制造与服务,为互
公司生产 254 亿
联世界设计和构建智能
9 伟创力 的充电器 5,981.90 7,382.81 1,667.35
产品。
配套销售 美元
产品:设计、研发和制
手机
造电脑、手机、通信工
程、汽车配件、航太设
备和物流等
客户采购
主营业务:消费电子、
公司生产
家居办公用品、电器、
的充电
10 百思买 娱乐软件及其相关服务 - 4,654.43 1,906.45 1,534.24
器、移动
产品:家用电器和电子
电源直接
产品等
对外销售
客户采购
主营业务:小米生态链
上海创米 公司生产
公司,专注于为用户提
的智能插
11 科技有限 供智能家居产品与服务 - 3,597.77 3,108.36 1,427.85
座和-摄
公司 产品:智能插座等智能
像头配套
家居产品
充电器
主营业务:制造和销售
主板、显卡、桌上电脑、
客户采购
华硕电脑 通讯产品、光驱等产品 3,542
公司生产
产品:笔记本电脑、主
12 股份有限 的充电器 亿新 3,138.16 4,625.44 403.95
板、显卡、服务器、光
公司 配套销售 台币
存储、有线/无线网络通
手机
讯产品、手机等全线 3C
产品
宁波麦博 主营业务:专业从事移 客户采购
韦尔移动 动电话及电子产品研 公司生产
13 发、生产、销售、服务 的充电器 - 1,897.05 2,319.48 3,223.65
电话有限
产品:移动电话、手机 配套销售
公司 等电子产品 手机
主营业务:专注于智能 客户采购
珠海市魅 手机等多媒体科技终端 公司生产
14 族科技有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的充电器 - 338.82 526.37 5,078.47
限公司 产品:智能手机、声学 配套销售
产品、智能配件产品等 手机
客户采购
深圳市天 主营业务:手机研发、
公司生产 80.65
设计、生产、销售、服
15 珑移动技 的充电 222.04 465.77 2,564.52
务提供及品牌运营
术有限公 器、移动 亿元
产品:手机等终端产品
电源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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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采购 客户的 客户采购公司的金额(万元)
序 客户的主营业务
客户 合同交易 营收规
号 及产品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背景 模(注)
司 套销售手
机等产品
主营业务:为电脑、数
客户采购
码和移动产品的用户提
公司生产
供创新的连接技术
的充电
16 贝尔金 产品:宽带网络、 - 206.39 1,646.33 2,920.40
器、移动
KVM 、线缆、防涌接
电源直接
线板、 UPS、充电器、
对外销售
移动电源等配件产品
主营业务:手机及配件
客户采购
产品的研发、设计、生
公司生产
产、销售、服务提供及
17 金立 的充电器 - - 116.46 3,640.22
品牌运营
配套销售
产品:智能手机、智能
手机
配件产品
合计 209,554.11 130,245.96 86,542.15

注:客户的营收规模数据来源于 2018 年度网络公开数据,未列示的部分为无法获取相
关数据;
除少数客户(如 Mophie(墨菲)、贝尔金、百思买)为数码产品提供商,
其向发行人采购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之外,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手机、智能终端
等产品的厂商,其采购发行人的充电器等产品主要用于其主要产品的配套销售,
采购金额与上述主要客户的生产或销售规模相适应,具有商业合理性。下游智
能终端厂商为了满足品质标准、产品竞争力和货物交付的要求,通常会选择一
家或者几家具备实力的配件供应商针对其产品提供针对性的配件产品解决方
案,配件供应商通过长时间的协同优化,针对上游一二三级供应链的整合管理,
才能达到高品质、短周期、大规模的产品交付能力,建立高效的供应链协同效
应,形成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智能终端厂商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从而
对新进入者构成了市场进入壁垒。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合作具有良好的稳定
性与可持续性。
(2)主要客户对应的销售内容、金额及占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序 销售内
前十大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号 容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客户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1 vivo 充电器等 53,270.91 23.00% 33,879.45 20.39% 314.59 0.27%

2 华为 充电器等 35,497.78 15.33% 3,851.84 2.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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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序 销售内
前十大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号 容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客户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3 小米 充电器等 35,187.16 15.19% 25,809.65 15.54% 30,713.57 26.63%

4 富士康 充电器等 33,006.94 14.25% 21,787.58 13.12% 9,884.15 8.57%
Mophie
5 充电器等 10,242.64 4.42% 2,262.15 1.36% 4,472.05 3.88%
(墨菲)
6 LG 充电器等 8,603.25 3.71% 4,877.21 2.94% 204.54 0.18%

7 传音控股 充电器等 6,983.67 3.02% 10,177.26 6.13% 13,283.17 11.52%
东莞华贝
8 电子科技 充电器等 6,725.20 2.90% 5,503.33 3.31% 5,209.44 4.52%
有限公司
9 伟创力 充电器等 5,981.90 2.58% 7,382.81 4.44% 1,667.35 1.45%
充电器、
10 百思买 移动电 4,654.43 2.01% 1,906.45 1.15% 1,534.24 1.33%
源等
上海创米 充电器、
11 科技有限 智能插 3,597.77 1.55% 3,108.36 1.87% 1,427.85 1.24%
公司 座等
华硕电脑
12 股份有限 充电器等 3,138.16 1.35% 4,625.44 2.78% 403.95 0.35%
公司
宁波麦博
韦尔移动
13 充电器等 1,897.05 0.82% 2,319.48 1.40% 3,223.65 2.80%
电话有限
公司
珠海市魅
14 族科技有 充电器等 338.82 0.15% 526.37 0.32% 5,078.47 4.40%
限公司
深圳市天
珑移动技
15 充电器等 222.04 0.10% 465.77 0.28% 2,564.52 2.22%
术有限公

充电器、
16 贝尔金 移动电 206.39 0.09% 1,646.33 0.99% 2,920.40 2.53%
源等
17 金立 充电器等 - 0.00% 116.46 0.07% 3,640.22 3.16%

合计 209,554.11 90.48% 130,245.96 78.41% 86,542.15 75.04%

(3)报告期主要客户名次变化的原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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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报告期前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变化原因
号 十大客户
2017 年开始项目研发,个别项目小批量生产,排
名升至第 38;2018 年大批量生产,成交额大幅提
1 vivo 1 1 38
升,排名升至第 1;2019 年,成交额持续提升,
排名第 1
2018 年部分项目大批量生产,成交额大幅提升,
2 华为 2 9 - 排名升第 9;2019 年,成交额大幅提升,排名升
至第 2
2014-2017 年,小米一直为公司第一大客户,成交
额持续提升,由于 2018 年小米部分订单通过第三
方如印度富士康、印度海派等方案客户下达订单
3 小米 3 2 1 (方案客户成交额增加),故与公司直接成交额
有所下降,排名下降至第 2;2019 年,小米成交
额同比增长幅度不及 vivo 及华为,另外,印度市
场充电器主要通过印度富士康交易,排名降至第 3
2017 年,亚马逊、小米、诺基亚客户充电器项目
通过富士康方案客户下单并交付,随着充电器合
作项目的持续增加,与公司成交额也不断提升,
4 富士康 4 3 3
排名连续两年稳定在第 3;2019 年,诺基亚充电
器合作项目的交易量提升,但增幅不及华为及
vivo 等客户,排名第 4
2018 年部分产品客户要求通过东莞泰克威科技有
限公司下单并交付(实际合作项目及成交额相对
Mophie
5 5 12 6 稳定),直接交易额有所下降,排名从第 6 降低
(墨菲)
至第 12 名;2019 年,合作项目增加,成交额也大
幅增加,排名升至第 5
2017 年项目研发,小批量生产,排名升至第 50;
6 LG 6 7 50 2018 年大批量生产,成交额大幅提升,排名升第
7;2019 年,成交额提升,故排名升至第 6
随着充电器合作项目的持续增加,2017 年成交额
大幅增加,排名上升至第 2;2018 年,由于产能
传音控股
7 7 4 2 不足公司选择放弃部分毛利率比较低的功能手机
(注)
充电器订单,故排名略有下降;2019 年,双方调
整合作项目,成交额下降,故排名降至第 7
华贝是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华贝主要
项目客户是亚马逊、传音、魅族等手机品牌;2018
东莞华贝
年成交额在 2017 年基础上相对稳定(公司 2018
8 电子科技 8 6 4
年销售额较 2017 年销售额增加 40%以上),排名
有限公司
略有下降;2019 年,华贝成交额同比略有增长,
增长幅度不及其他客户,故排名降至第 8




18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


序 报告期前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变化原因
号 十大客户
Reliance 客户充电器项目(通过伟创力方案客户下
单并交付),2017 年部分从西可通信转由伟创力
生产并交付,2018 年随着充电器合作项目的持续
9 伟创力 9 5 12
增加,与公司成交额也不断提升,并大部分由伟
创力生产并交付,故排名显著提升;2019 年,伟
创力成交额下降,故排名降至第 9
2019 年度,公司来自百思买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
增长 144.14%,排名升至第 10,增长主要是因为
10 百思买 10 17 15
无线充、移动电源市场需求增加,百思买与公司
合作产品下单量增加所致
创米主要与公司合作智能插座等智能家居充电器
产品,随着创米的发展壮大,与公司的成交金额
上海创米
逐步提升,排名也逐步提升;2018 年下半年新增
11 科技有限 12 10 17
的排插项目增量,成交额上升,排名升至第 10;
公司
2019 年,创米成交额同比略有增长,增长幅度不
及其他客户,故排名降至第 12
2017 年项目研发,个别项目小批量生产,排名升
华硕电脑
至第 34;2018 年大批量生产,成交额大幅提升,
12 股份有限 13 8 34
排名升第 8;2019 年,华硕手机市场下降,带来
公司
手机充电器成交额下降,排名降至第 13
宁波麦博韦尔是 Dora、Symphony、Orange 等手
机客户方案公司,2017 年合作项目有所增加,成
宁波麦博
交额有所增加,排名有所增加;2018 年麦博韦尔
韦尔移动
13 14 11 8 合作项目成交额有所下降,排名也有所下降;2019
电话有限
年,由于麦博韦尔所服务的 DORA、Symphony、
公司
Orange 等品牌客户的市场份额下降,故其成交额
同比下降,故排名降至第 14
魅族 2017 年减少了通过闻泰进行合作,增加了直
珠海市魅 接交易,故与公司手机充电器成交额大幅提升,
14 族科技有 28 34 5 排名也大幅提升;2018 年魅族手机市场表现大幅
限公司 下降,成交额和排名也大幅下降;2019 年,魅族
手机市场表现下滑,成交额下降,排名第 28
天珑主要是小品牌手机客户方案公司,2017 年公
深圳市天 司成为天珑手机充电器项目主力供应,成交额和
珑移动技 排名提升;2018 年小品牌手机市场状况整体表现
15 41 36 10
术有限公 大幅下降,与公司成交额大幅下降,排名也大幅
司 下降;2019 年,合作项目减少,与公司成交额也
降低,排名降至第 41
贝尔金主要与公司合作车载充电器和充电器项
目,随着贝尔金 2017 年被收购项目迭代,与公司
16 贝尔金 44 19 9
成交额逐步降低,排名也逐步降低;2019 年,合
作金额进一步降低,排名降至第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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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报告期前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变化原因
号 十大客户
金立自 2017 年下半年出现经营问题(财务状况恶
化),目前已经进入破产清算,该公司成交额大
17 金立 - 68 7
幅减少,排名也大幅降低;2019 年,没有成交合

注:传音控股的产品定位主要是非洲和印度市场,其产品主要以功能手机为主,相应
的技术比较成熟,产品毛利率偏低,公司向其销售的充电器产品一直处于低毛利率状态下,
因此,公司在产能不足的情况下,选择放弃了其部分产品订单以及与传音控股调整了合作
项目等,从而导致从 2017 年起向传音控股销售的充电器产品收入下降,但是传音控股仍然
是公司主要客户之一,公司与传音控股之间的合作关系正常,未来产能有空间的情况下,
仍有合作的可能。
(4)报告期内销主要客户对应的销售内容、金额及占比情况
①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2019 年内销客户 销售内容 金额 占内销收入比例

1 vivo 充电器等 41,953.54 27.44%

2 华为 充电器等 35,497.78 23.22%

3 小米 充电器等 34,724.35 22.71%

4 传音控股 充电器等 6,983.67 4.57%

5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6,725.20 4.40%

6 上海创米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智能插座等 3,597.77 2.35%

7 LG (注) 充电器等 3,441.28 2.25%

8 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1,897.05 1.24%

9 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 电解电容等 1,266.44 0.83%

10 四川易海华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819.61 0.54%

合计 136,906.69 89.55%

注:LG 包括浪潮乐金数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青岛乐金浪潮数字通信有限公司等。
②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2018 年内销客户 销售内容 金额 占内销收入比例

1 vivo 充电器等 33,879.45 29.19%

2 小米 充电器等 25,809.65 22.24%

3 传音控股 充电器等 10,177.26 8.77%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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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2018 年内销客户 销售内容 金额 占内销收入比例

4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5,503.33 4.74%

5 华为 充电器等 3,851.84 3.32%

6 上海创米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智能插座等 3,108.36 2.68%

7 LG(注) 充电器等 3,006.79 2.59%

8 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2,319.48 2.00%

9 重庆蓝岸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2,206.99 1.90%

10 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移动电源、充电器等 1,692.68 1.46%

合计 91,555.84 78.89%

注:LG 包括浪潮乐金数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青岛乐金浪潮数字通信有限公司等
③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2017 年内销客户 销售内容 金额 占内销收入比例

1 小米 充电器等 30,713.57 32.23%

2 传音控股 充电器等 13,283.17 13.94%

3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5,209.44 5.47%

4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5,078.47 5.33%

5 金立 充电器等 3,640.22 3.82%

6 富士康 充电器等 3,441.55 3.61%

7 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3,223.65 3.38%

8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 移动电源、充电器等 2,564.52 2.69%

9 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移动电源、充电器等 1,844.50 1.94%

10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1,572.33 1.65%

合计 70,571.42 74.08%

(5)报告期外销主要客户对应的销售内容、金额及占比情况
①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2019 年外销客户 销售内容 金额 占外销收入比例

1 富士康 充电器等 32,911.47 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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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2019 年外销客户 销售内容 金额 占外销收入比例

2 vivo 充电器等 11,317.37 14.38%

3 Mophie(墨菲) 移动电源、充电器等 10,064.07 12.79%

4 伟创力 充电器等 5,973.87 7.59%

5 LG(注) 充电器等 5,161.97 6.56%

6 百思买 充电器等 4,654.43 5.91%

7 ONANKOREA Co.,Ltd.(韩国) 小风扇、加湿器等 3,948.26 5.02%

8 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3,138.16 3.99%

9 东莞泰克威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625.83 0.80%

10 小米 充电器等 462.81 0.59%

合计 78,258.24 99.42%

注:LG 包括 LG Electronics INC、LG Electronics Vietnam Hai Phong Co.,Ltd.等。
②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2018 年外销客户 销售内容 金额 占外销收入比例

1 富士康 充电器等 21,207.96 42.36%

2 伟创力 充电器等 7,383.35 14.75%

3 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4,625.44 9.24%

4 Mophie(墨菲) 移动电源等 2,256.95 4.51%

5 ONANKOREA Co.,Ltd.(韩国) 小风扇、加湿器等 2,199.46 4.39%

6 东莞泰克威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2,053.16 4.10%

7 海派 充电器等 2,044.79 4.08%

8 百思买 充电器、移动电源等 1,906.45 3.81%

9 LG 充电器等 1,870.42 3.74%
Telpe Teknoloji Hizmetlery
10 充电器等 1,129.43 2.26%
Anonim Sirketi(土耳其)
合计 46,677.41 93.23%

③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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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2017 年外销客户 销售内容 金额 占外销收入比例

1 富士康 充电器等 6,442.60 32.13%

2 Mophie(墨菲) 移动电源等 4,471.91 22.30%

3 伟创力 充电器等 1,597.68 7.97%

4 贝尔金 充电器等 1,567.43 7.82%

5 百思买 充电器、移动电源等 1,534.24 7.65%

6 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C) 充电器等 1,226.89 6.12%
Smart European Devices Limited
7 充电器等 579.19 2.89%
(西班牙)
Vestel Elektronik Sanayi ve Ticaret
8 充电器等 515.55 2.57%
A.S.(土耳其)
9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移动电源等 364.63 1.82%

10 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充电器等 403.95 2.01%

合计 18,704.07 93.27%


(六)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占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以胶壳材料、电阻电容材料、磁性材料、IC 材
料等为主。前述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胶壳材料 28,410.21 15.61% 23,454.14 17.06% 13,977.31 15.79%

电阻电容材料 31,835.76 17.49% 23,106.85 16.81% 12,357.04 13.96%

磁性材料 22,076.70 12.13% 18,174.24 13.22% 11,323.61 12.79%

IC 材料 18,766.05 10.31% 15,156.28 11.03% 9,024.79 10.19%

合计 101,088.73 55.54% 79,891.51 58.13% 46,682.74 52.72%

2、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及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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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材料
均价 变动率 均价 变动率 均价

胶壳材料 0.62 1.77% 0.61 1.11% 0.60

电阻电容材料 0.04 -6.15% 0.05 62.01% 0.03

磁性材料 0.33 12.00% 0.30 8.23% 0.27

IC 材料 0.67 14.26% 0.59 9.19% 0.54

*注:由于均价有尾数差,故有变动率变化。
(1)胶壳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采购的胶壳材料的主要原材料是塑料(主要为 PC 塑料聚碳酸酯),
因此胶壳材料的价格随塑料原料的价格的波动而变化。塑料原料作为大宗交易
商品,交易量巨大,并作为石油伴生品,其价格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金
融政策、原材料及原油价格波动、上下游供求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价格波
动较频繁。南华商品价格指数(塑料)历史走势图如下:




数据来源:南华期货

公司 2018 年胶壳材料的采购均价较 2017 年上涨了 1.11%,整体上升但上
升幅度较小,而上述指数整体平均来看 2018 年较 2017 年亦整体上升且上升幅
度较小,2019 年胶壳材料的采购均价较 2018 年上涨了 1.77%,主要系公司产品
结构的变化所致,2019 年公司充电器产品中的大功率和智能快充的比例提高,
其采用的胶壳的价格要较高,从而导致胶壳的采购均价有所上涨,2019 年较
2018 年度前五大胶壳料号的均价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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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件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均价
项目 均价差异率
采购金额占比 均价 采购金额占比 均价 差异

料号 1 10.11% 1.77 1.42% 1.89 -0.12 -6.53%

料号 2 3.31% 1.12 9.40% 1.05 0.07 6.29%(注 1)

料号 3 3.04% 0.52 0.69% 0.47 0.05 10.43%(注 2)

料号 4 2.88% 1.48 - - - -

料号 5 2.70% 1.42 0.00% 1.46 -0.04 -2.98%

料号 6 2.68% 0.93 3.41% 0.99 -0.07 -6.63%

料号 7 0.53% 1.16 3.67% 1.26 -0.10 -8.18%

料号 8 0.46% 0.78 2.97% 0.79 -0.01 -1.25%

料号 9 0.01% 1.21 5.38% 1.21 - -

合计 25.74% 1.15 26.95% 1.05 0.10 9.83%

注 1:2019 年平均采购价格较 2018 年上升较大(幅度为 6.29%),与南华商品价格
指数(塑料)的趋势不一致,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 2019 年根据客户需求对供应商该料号
的标准提升(如提升球压测试标准等),公司与供应商执行新的价格标准所致(涨价)。
注 2:2019 年平均采购价格较 2018 年上升较大(幅度为 10.43%),与南华商品价格
指数(塑料)的趋势不一致,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 2019 年根据客户需求对供应商该料号
的品质加严(如尺寸管控加严等),公司与供应商执行新的价格标准所致(涨价)。
从上表所知,2019 年较 2018 年前五大胶壳料号的均价大部分呈现下降趋
势,与南华商品价格指数(塑料)的趋势基本一致。但由于不同价格的胶壳材
料在 2019 年和 2018 年的采购占比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主要具体料号大部分呈
现下降的情况下,整体采购均价依然呈现上升趋势。
(2)电阻电容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公司采购的电阻电容材料主要包括贴片电容和贴片电阻等,贴片电容的全
称为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MLCC 电容)。自 2016 年年底以来,MLCC 价格
开始快速增长,价格上涨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个是需求端持续旺盛,消费
电子产品迅速迭代,对 MLCC 电容的需求量增加。二个是日韩龙头如村田、三
星电机等产能调整,放弃了部分常规品产线,导致常规品缺货涨价。另外电阻
电容材料受市场环境影响,从 2017 年中期到 2018 年整体市场炒作带来价格提
升,均价有较大幅度增长,从 2018 年 9 月开始,电阻电容的市场价格开始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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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8 年电阻电容材料的采购均价较 2017 年上涨了 62.01%,2019 年电阻电
容材料的采购均价较 2018 年下跌了 6.15%。总体来看,公司的电阻电容材料的
采购价格与行业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电阻电容行业的部分上市公司售价与公司采购均价比较如下:
单位:元/件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均价 变动幅度 均价 变动幅度 均价

火炬电子(销售价格) 0.28 4.21% 0.27 38.23% 0.19

其中:陶瓷电容器 0.27 5.01% 0.25 36.42% 0.19

钽电容器 1.24 -20.29% 1.55 56.28% 0.99

风华高科(销售价格) 0.005 -31.54% 0.007 55.22% 0.005

其中:片式电容器 0.009 -44.57% 0.016 93.95% 0.008

片式电阻器 0.004 -13.51% 0.004 26.41% 0.003

公司(采购价格) 0.04 -6.15% 0.05 62.01% 0.03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风华高科和火炬电子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的年报数据计
算而得。
通过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电阻电容的均价变化趋势与行业市场价
格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3)磁性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公司采购的磁性材料包括变压器、电感、磁珠、磁芯、骨架、铜线、继电
器等材料,其中主要为变压器材料。磁性材料行业集中度很低,市场非常激烈,
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价格体系和供应体系,因此价格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
司的磁性材料价格变化较小,但整体平均采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主要是产品
结构以及不同客户对变压器材料的要求不同影响所致,如 vivo、华为等客户对
原材料的供应商有特定要求。
(4)IC 价格变动趋势
近年来,受益于下游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汽车、物联网等多极应用的驱
动,IC 材料市场增长较快。费城半导体指数历史走势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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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点 点 1900

1800 1800

1700 1700

1600 1600

1500 1500

1400 1400

1300 1300

1200 1200

1100 1100

1000 1000

900 900

17-01-31 17-04-30 17-07-31 17-10-31 18-01-31 18-04-30 18-07-31 18-10-31 19-01-31 19-04-30 19-07-31 19-10-31

费城半导体指数
数据来源:Wind


从 2017 年开始,随着市场回暖,IC 材料的价格呈现上涨势头,公司 2018
年 IC 材料的采购均价较 2017 年上涨了 9.19%, 2019 年 IC 材料的采购均价较
2018 年上涨了 14.26%。总体来看,公司的 IC 材料采购价格与行业变动趋势基
本一致。
公司采购的 IC 芯片主要是电源管理类的控制芯片,报告期内生产电源管理
类的控制芯片的部分上市公司售价与公司采购均价比较如下:
单位:元/件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均价 变动幅度 均价 变动幅度 均价
上海贝岭:集成电路-电
0.12 4.82% 0.12 12.41% 0.10
源管理产品(销售价格)
富满电子:集成电路(销
0.12 -11.14% 0.13 9.06% 0.12
售价格)
公司(采购价格) 0.67 14.26% 0.59 9.19% 0.54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上海贝岭和富满电子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年报数据计算而
得。
通过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采购 IC 材料的均价变化趋势与行业市场价格
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3、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能,公司的电力供应正常,
未发生供应困难而影响生产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力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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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 2,832.11 1,493.89 1,234.34

采购量(万度) 4,499.16 2,375.97 1,923.50

采购单价(元/度) 0.63 0.63 0.64

4、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按同一实际控制人口径合并)
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供应商名称 具体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深圳市骏龙电子有限公司(注 1) IC 材料 8,371.70 5.15%

东莞市绿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等 4,445.88 2.73%

2019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磁性材料 4,367.59 2.68%
年度 深圳市宏丰光城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磁性材料 4,309.92 2.65%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阻电容材料 4,024.71 2.47%

合计 25,519.80 15.69%

深圳市骏龙电子有限公司 (注 1) IC 材料 6,428.70 5.28%

睿昇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注 2) IC 材料 3,760.15 3.09%
IC 材料、半
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注 3) 3,706.96 3.05%
2018 导体材料
年度 东莞市立晶塑胶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 3,384.03 2.78%

忠县南泰电子有限公司 磁性材料 2,789.11 2.29%

合计 20,068.94 16.49%

上海乐的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 1) IC 材料 3,464.72 4.05%

忠县南泰电子有限公司 磁性材料 3,446.67 4.03%

2017 深圳市豪璟达实业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 3,036.87 3.55%
年度 睿昇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注 2) IC 材料 2,924.11 3.41%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磁性材料 2,112.79 2.47%

合计 14,985.15 17.50%

注 1:深圳市骏龙电子有限公司和上海乐的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均为 Dialog(Iwatt)在中
国大陆的代理商;
注 2:睿昇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昂宝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的授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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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商;
注 3: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系 Diodes Inc.在大中华区的代理商。
5、外协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充电器产品或部分生产工序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进
行,以弥补自身的产能不足。公司制定了《外协管理规定》规范产品的外协管
理,以保证外协产品的质量。
(1)外协加工金额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外协工序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成品组装(充电器) 2,018.49 1,644.97 1,348.47

贴片工序 548.85 464.61 729.36

插件工序 300.11 525.33 546.45

镭雕工序 49.95 190.09 199.69

其他外协工序(注) 122.43 139.37 224.24

合计 3,039.85 2,964.37 3,048.21

注:其他外协工序包括:线材加工、变压器加工、抽粒、注塑成型等。
(2)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外协供应商采购服务情况
单位:万元
占当期外协
期间 序号 外协加工企业 外协内容 加工费
总额比例
1 遂川县鑫宇源电子有限公司(注 1)成品组装、插件 1,468.42 48.31%

2 深圳市盛荟能电子有限公司 贴片、插件 332.25 10.93%

2019 年 3 遂川鑫珠江电子有限公司 成品组装 305.53 10.05%
度 4 东莞市威杰电子有限公司 贴片、插件 249.74 8.22%

5 遂川万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品组装、插件 208.77 6.87%

合计 2,564.71 84.37%

1 遂川县鑫宇源电子有限公司 成品组装、插件 1,165.21 39.31%

2 深圳市盛荟能电子有限公司 贴片、插件 276.48 9.33%
2018 年
3 遂川万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品组装 253.46 8.55%

4 深圳市忠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 2) 插件、贴片 234.77 7.92%

5 遂川鑫珠江电子有限公司 成品组装 234.72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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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期外协
期间 序号 外协加工企业 外协内容 加工费
总额比例
合计 2,164.64 73.03%

1 遂川县鑫宇源电子有限公司 成品组装、插件 1,063.70 34.98%

2 深圳市盛荟能电子有限公司 贴片、插件 615.81 20.20%

2017 年 3 遂川万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品组装、插件 234.89 7.71%
度 4 深圳市奥科普电子有限公司 插件 201.23 6.60%

5 东莞市超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插件 140.69 4.62%

合计 2,256.32 74.11%

注 1:该外协供应商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更名为:遂川县平鑫电子有限公司。
注 2:深圳市忠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成立,并承接了深圳市中诚源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合作,这两家外协供应商与公司发生交易时系同一控制人控制。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外
协加工厂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3)外协采购的定价依据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安排生产计划,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外协采购计划。根据
外协采购管理规定,发行人组织合格外协供应商进行报价、比价、议价。通过
综合考虑双方既往合作情况、供应商规模及生产能力是否满足公司生产需求、
是否具备完善的环保等生产资质等因素,来最终确定外协供应商及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确定主要外协工序价格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成品外协
因产能不足的原因,公司将部分主要用于功能手机的产品进行成品外协,
由公司提供所需原材料,外协厂商进行加工。成品外协的价格是由对方的人工
成本、制造费用、期间费用以及合理的利润构成。
②插件
插件工序是将电子元器件插在 PCB 板焊盘上的过程,公司的部分插件工序
是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其价格是通过计算 PCB 板焊盘的点数来确定。
③贴片
贴片工序是一种将无引脚或短引线表面组装元器件贴装到 PCB 板焊盘上
的过程,公司的部分贴片工序是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其价格是通过计算
PCB 板焊盘的点数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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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镭雕
镭雕工序是用激光镭雕机将产品的 LOGO 参数雕于产品上的过程。公司将
部分产品的镭雕工序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镭雕加工的价格是根据每个产
品的镭雕面积及产品的数量来确定。
(4)外协加工质量控制的措施
为了保证外协加工产品质量,规范产品外发管理,公司制定了《外协管理
规定》等相关制度文件。公司严格按照《外协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外协工作进
行管理,主要包括外协供应商的准入管理、外协加工的过程管理和外协加工的
考核管理等。
在外协供应商的准入管理中,公司对外协商经商务洽谈,达成合作意向后,
需对外协厂进行现场考查,以验证其是否有能力稳定生产公司产品。现场考查
通过后方可作为公司合格的外协厂商。第一次合作的外协厂商需小批量生产,
如小批量生产的产品质量可行,方可增大外协加工数量。
在外协加工过程管理中,当有需外发加工时,由计划部门制作采购单。由
仓库根据采购单制作“送货单”,给外协厂发料。外协厂商需按公司生产工艺
要求进行生产,并按公司检验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及制作相应报表,公司质量
部根据需要派相关人员到外协厂现场指导督促。
在外协加工的考核管理中,当外协厂商按公司要求完成相应产品加工后,
送货至公司,公司仓库开具“成品入库单”进行点数收货。仓库收货完后,以
“成品入库单”通知 IQC 进行检验,IQC 按公司相关检验标准进行产品进行检
验,检验合格盖“IQCPASS”章;不合格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IQC
检验合格后,由仓库办理处理手续。当外协供应商需退料时,好料和坏料需分
开以退料单退料,好料由 IQC 抽检合格后办理退料。当外协厂商生产加工过程
中,物料损耗超出约定的比例时,以超领单进行超领,超领材料费用由外协厂
商承担。加工不良由外协厂进行维修,当造成报废时,按材料费用扣除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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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A、胶壳材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及经营地 股权结构
研发、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精密塑
胶五金制品、铝制品、不锈钢制品、压铸
濠玮电子科技
2014 年 6 制品、模具。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以 注册地:惠州市惠阳 股东:HOW WEIH
(惠州)有限公 1700 万美元
月 12 日 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 区镇隆镇甘陂地段 INTERNATIONAL LIMITED

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研发、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精密塑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

胶五金制品、铝制品、不锈钢制品、压铸 区沙井街道马安山社
濠玮精密科技 制品、模具;机器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 区南环路二工业区
2005 年 4
(深圳)有限公 2001 万美元 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 08 栋二层(在沙井新 股东:濠玮国际有限公司
月1日
司 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 沙路华盛智荟中心
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 1816 号房设有经营
请)。 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东莞市绿科塑胶 2009 年 11 产销:塑胶制品、五金电子、模具;货物 东莞市长安镇咸西康 股东 1:覃黎明,出资比例 80%;
2 500.00 万
制品有限公司 月 13 日 进出口。 泰街 4 号 股东 2:倪凯生,出资比例 20%.
产销:塑胶制品、五金制品、模具、电子
股东 1:东莞立新塑胶有限公司,
东莞市立晶塑胶 2016 年 9 元配件;批发:塑胶原料(不含危险化学 注册地:东莞市石排
3 2000.00 万 出资比例 50%
有限公司 月 29 日 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镇李家坊村李横大道
股东 2:许娟,出资比例 50%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深圳市豪璟达实 2002 年 2 2200.00 万 五金件、塑胶外壳、充电器、电子变压器、 注册地:深圳市龙岗 股东 1:廖建生,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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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及经营地 股权结构
业有限公司 月7日 数码产品、电脑、手机、液晶电视、DVD、 区平湖街道上木古社 71.59%;
模具、免提系列的生产、销售及研发、租 区新河路 38 号 2#工 股东 2:吴燕霞,出资比例
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 业配套(办公楼)401、 28.41%.
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501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
区西乡街道广深公路 股东 1:深圳市霸王实业集团有
营钟、表及仪器、仪表;生产经营模具;非
深圳金霸王精密 1994 年 5 东侧西部开发区霸王 限公司,出资比例 57%;
5 1875.00 万 金属制品模具设计与制造(限生产厂)。
电子有限公司 月 18 日 钟表工业城厂房 A 栋 股东 2:科发实业(香港)有限
增加:生产经营手机、家用电器、电子计算
3、4 层;3 栋 4、5、 公司,出资比例 43%
机及零配件、汽车导航仪。(限生产厂)
7层
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子产品、电子零
注册地:惠州市仲恺
配件、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及销售,模具生
惠州市友为精密 2013 年 5 高新区潼湖经济管理 股东;李宏伟,出资比例
6 100.00 万 产及维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
部件有限公司 月 10 日 区联发大道北面(厂 100.00%.
易,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房 A1)三分之二部分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均不含法 股东 1:刘志彬,出资比例 40%;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 股东 2:深圳市亿和精密科技集
审批及禁止项目)^网络通信设备、电子 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30%;
产品零部件、无线产品、手机、智能玩具、 注册地:深圳市光明 股东 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
深圳市亿能科技 2004 年 10 数码产品、数码配件、无人机、机器人的 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 限公司,出资比例 15%;
7 6400.00 万
有限公司 月 21 日 生产、研发与销售及技术服务;五金冲压 第九工业区亿和模具 股东 4:珠海横琴智创股权投资
制品、模具的生产和销售(不含除油、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
产业基地厂房 C 栋
洗、喷漆及其他国家限制项目);塑胶制 例 10%;
品、模具、模具标准件、夹具的生产和销 股东 5:通泰资本投资基金管理
售,CNC 加工业务 (深圳)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5%.

B、电阻电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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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及经营地 股权结构
湖南艾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1993 年 注册地:益阳市桃花 第一大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
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的生产与销售;生产
1 (A 股上市公 12 月 29 39000.00 万 仑东路(紫竹路南 司,持股比例 48.84%(截至 2020
电容器的设备制造;对外投资
司,股票代码 日 侧) 年 1 月 14 日)
603989)
一般经营项目是:在保税区内从事国际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
凯普松贸易(深 2004 年 3 易、转口贸易、区内贸易及相关的咨询业 股东:MULTIPLE INVESTMENTS
70.00 万美元 区福保街道红花路
圳)有限公司 月 12 日 务、商品展示。通过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 LTD.,出资比例 100%
长平商务大厦 925 室
代理与非保税区企业进行贸易。
凯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容
2
普 器导针、电解液、片式电容器及其他电容 股东 1:MULTIPLE
松 1993 年 器的生产、零售、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 注册地:深圳市光明 INVESTMENTS LTD.出资比例
丰宾电子(深
11 月 13 4388 万美元 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 新区公明镇塘尾村 88.61%;
圳)有限公司
日 配额、许可证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 塘尾工业区 股东 2:凯普松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普 出资比例 11.39%
通货运。
生产和销售固定电容器、固定电阻器、固
1998 年 注册地:东莞市塘厦
智宝电子(东 1850.00 万美 定电感器、散热风扇、电子产品及其配件; 股东:百慕达商智宝控股有限公
11 月 20 镇高丽工业区高丽
莞)有限公司 元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司,出资比例 100%
智 日 一路 6A2、6A3 号
3 务。

注册地:东莞市塘厦
东莞智国电子 2012 年 销售:电子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及五金交 股东:智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150.00 万 镇高丽一路 6A-103
有限公司 10 月 9 日 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出资比例 100%

4 深圳市碧绿天 2006 年 8 700.00 万 一般经营项目是:消费类电子产品、电源、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 股东 1:朱亮平,出资比例 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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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及经营地 股权结构
科技有限公司 月2日 网络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 区新安街道 82 区裕 股东 2:朱勇泉,出资比例 15.14%;
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丰花园零巷 7-8 号 5 股东 3:王立芬出资比例 15.00%;
楼(办公场所) 股东 4:陕明,出资比例 10.00%;
股东 5:朱益萍,出资比例 9.00%.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泳
肇庆绿宝石电
生产、销售:电容器、电子元件。货物进 澎、张小波、成瑜、诸葛剑锋(出
子科技股份有 2004 年 肇庆市端州区肇庆
5106.566 万 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资比例分别为:28.57%、19.96%、
5 限公司(新三板 03 月 25 大道南侧、端州八路
人民币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10.42%和 9.81%)(2019 年半年度
挂牌企业,股票 日 西侧 2 区厂区
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期末数据,来源:绿宝石 2019 年
代码:831804)
半年度报告)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
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
万发国际贸易 注册地:中国(上海)
2003 年 6 20.00 万 美 商品展示;区内贸易咨询业务;货物及技 股东:MAN YUE TECHNOLOGY
6 (上海)有限公 自由贸易试验区新
月 30 日 元 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禁止项目)。 LIMITED ,出资比例 100%
司 灵路 118 号 311B 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1:范广宇,出资比例 51.00%;
国内商业;物资销售批发;电子元器件及 股东 2:深圳市信宇通咨询企业(有
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不含专营、专卖、专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 限合伙),出资比例 24%;
深圳市吉利通 2001 年 1 控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涉 区福永街道宝安大 股东 3:张国伟,出资比例 9.00%;
7 5000.00 万
电子有限公司 月 15 日 及审批事项的,须获得有关批准文件方可 道 6259 号同泰时代 股东 4:范广震,出资比例 8.00%;
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经营进出口业 中心 2 栋 B 座 502 股东 5:深圳市义通贸易企业(有
务。 限合伙),出资比例 6.00%;
股东 6:李志强,出资比例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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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及经营地 股权结构
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购销及其它国内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
深圳市伟健达
2007 年 7 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 区华富街道皇岗路 股东 1:林丽玲,出资比例 60%;
8 电子科技有限 1000.00 万
月 25 日 卖商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深南中路交界东 股东 2:谢浩杰,出资比例 40%
公司
(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 北田面城市大厦 21F

C、磁性材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及经营地 股权结构
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
相关原材料及辅料;国内贸易;货物的进 注册地:重庆市丰
重庆金籁科技股 2010 年 9 第一大股东:范炜,出资比例
1 2241.00 万 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 都县水天坪工业园
份有限公司 月3日 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 32.64%;

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深圳市宏丰光城 高低频变压器、电感、滤波器、电源的生 注册地:东莞市长
2014 年 8 产及销售;国内货物运输;货物及技术进出
2 电子有限公司东 - 安镇乌沙社区宏安 -
月 19 日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莞分公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路8号
生产、销售:电子元件、电脑配件、手机 股东 1:叶志明,出资比例 33%;
配件,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 注册地:惠州仲恺 股东 2:惠州市同裕电子科技有限
惠州三盛源电子 2014 年 1 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 高新区惠风西二路 公司,出资比例 33%;
3 1000 万
有限公司 月 20 日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 22 号三盛电子公 股东 3:陈明中,出资比例 17%;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司厂房二至五楼 股东 4:欧阳运华,出资比列 10%;
营活动) 股东 5:叶科,出资比例 7%。
广东力王高新科 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
生产、加工、销售:电子产品、灯饰制品、 注册地:惠州市惠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 控制人为孙春阳,出资比例
4 4697.5 万 五金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城区金龙大道 81
(股转系统挂牌 月 29 日 38.29%;(2019 年半年度期末数据,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号工业区 9 号二楼
公司,股票代码: 来源:力王高科 2019 年半年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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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及经营地 股权结构
835692) 告)
电子产品、包装产品、纸制品、塑料制品
注册地:江西省吉
吉安市协创电子 2014 年 4 研发、生产、销售及对外贸易经营。(依
5 100 万 安市泰和县文田工 股东:肖忠城,出资比例 100%。
科技有限公司 月 21 日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业园区
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
忠县南泰电子有 2011 年 3 货物进出口;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批发 注册地:重庆市忠 股东 1:杨蓉,出资比例 99%;
6 1000 万
限公司 月 18 日 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县移民生态工业园 股东 2:方秀,出资比例 1%.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销售:电子元件;销售:电子元件
原材料、机械设备、五金塑胶制品、二极 注册地:博罗县罗
惠州市德立电子 2004 年 4 公司第一大股东,张国良,出资比
7 279 万 管、三极管;国内贸易。(不含商场、仓 阳镇洲际工业园梅
有限公司 月 27 日 例 74.19%;
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园三路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研发、产销:电子零配件、变压器、电源
供应器、充电器、电器连接器、电线连接
器、电源材料、电器插座件、电脑周边配
件产品、网络通讯设备、稳压器、电感线
东莞市嘉龙海杰 圈、减压器、互感器、电子连接线、蓝牙
2002 年 3 注册地:东莞市清
8 电子科技有限公 1000 万 电子产品、耳机、音响、智能手环、智能 股东:冼武,出资比例 100%
月 27 日 溪镇金星工业区
司 手表、无人机、电动平衡车、智能手机、
移动电源、太阳能电池、自动化设备、通
用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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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及经营地 股权结构

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电子感应
器、滤波器、开关电源、变压器、电子产
注册地:长阳龙舟
长阳安品源电子 2012 年 3 品、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磁性材料、胶 股东 1:徐云丰,出资比例 95%;
9 1000 万 坪镇津洋口创新产
科技有限公司 月 22 日 带、线缆、LED 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 股东 2:刘洪蛟,出资比例 5%
业园区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D、IC 材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及经营地 股权结构
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
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电脑软
硬件、仪器仪表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
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
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的专项规定管理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
深圳市骏龙电子 2000 年 9 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电 股东:骏龙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1 100 万 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有限公司 月 27 日 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 比例 100%。
2502
络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电脑软硬
件、仪器仪表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
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
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的专项规定管理的
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睿昇电子科技 电子产品及相关零配件的研发、设计、批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
2008 年 5 发、进出口,相关信息咨询(涉及配额许 区福保街道石厦社区 股东:睿创电子科技(香港)有
2 (深圳)有限公 1000 万
月5日 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 石厦北二街西新天世 限公司,出资比例 100%。

关规定办理);自有物业租赁;计算机软 纪商务中心 A.B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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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及经营地 股权结构
件、信息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批发零售; B2906 室
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
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以上项
目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
施,涉及限制项目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
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成都飞环电子有 2000 年 11 批发零售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不含彩色 注册地:成都市武侯 股东:深圳市英浩控制技术有限
3 600 万 复印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区火车南站西路 15
限公司 月2日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出资比例 100%。
号 2 栋 2 楼 218 号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
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公司应当在章
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般
注册地: 深圳市前海
经营项目: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的技术开
发(不含限制项目);电子元器件、电子 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深圳市华商龙商 产品、计算机的销售;互联网技术服务; 1 号 A 栋 201 室(入
2014 年 11 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股东: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
4 务互联科技有限 30000 万
月7日 业务;国内贸易;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 书有限公司)经营地 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00%。
公司
购销(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
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 技园科技南五路英唐
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企
大厦一楼西
业管理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
外) 许可经营项目:无。
电气及电子产品零配件、电子产品连接
悉剖释电子(深 2015 年 6 器、LED 产品、半导体的技术研究开发、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 股东:株式会社 KPOS,出资比
5 350 万美元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批发、 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
圳)有限公司 月 24 日 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经济信息咨询; 新南六道 6 号迈科龙 例 100%。
房屋租赁(非房地产中介)。(以上不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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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及经营地 股权结构
及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规定的项目,法 大厦 8 层 805A 室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
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
从事光电、电子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电子元件,日用百货,五
金交电,机电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金属 注册地:上海市金山
上海乐的家光电 2003 年 8 材料,汽摩配件,纺织原料,体育用品, 股东 1:陈锫,出资比例 60%;
6 50 万 区干巷镇红光路
科技有限公司 月4日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 股东 2:许逢俊,出资比例 40%.
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 4200-4201 号 611 室
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采购内容及对应的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及占比、资金流转(指资金流转情况指收款方和供应商是
否一致)等情况
A、胶壳材料:
金额单位:万元、数量单位:万只

序 收款方和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是
号 否一致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1 濠玮(注) 是 4,588.31 6,293.24 18.80% 1,052.90 1,660.38 5.66% 663.37 1,081.48 6.13%

2 东莞市绿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是 4,316.67 9,297.97 17.69% 1,467.20 2,735.90 7.88% 100.18 157.78 0.93%

3 东莞市立晶塑胶有限公司 是 3,044.08 5,125.83 12.47% 3,362.66 5,852.79 18.07% 684.45 573.70 6.32%

4 深圳市豪璟达实业有限公司 是 2,897.81 4,739.19 11.87% 2,681.64 4,677.75 14.41% 3,035.84 5,818.26 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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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收款方和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是
号 否一致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5 深圳金霸王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是 1,568.79 2,185.05 6.43% 1,807.20 3,094.60 9.71% 1,817.04 3,098.60 16.78%

6 惠州市友为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是 305.97 621.47 1.25% 821.63 1,245.74 4.41% 963.68 1,751.05 8.90%

7 深圳市亿能科技有限公司 是 187.45 290.54 0.77% 1,808.92 2,635.12 9.72% 1,586.03 2,616.19 14.65%

合计 16,909.08 28,553.30 69.28% 13,002.15 21,902.30 69.87% 8,850.59 15,097.06 81.76%

注:濠玮包括濠玮电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和濠玮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B、电阻电容材料:
金额单位:万元、数量单位:万只

收款方和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是
否一致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 4,024.71 16,690.10 14.97% 2,770.78 12,960.88 12.62% 538.07 2,652.39 4.92%

2 凯普松 (注 1) 是 3,874.80 9,524.76 14.41% 2,183.16 8,301.61 9.94% 1,604.90 7,080.91 14.67%

3 智宝 (注 2) 是 2,981.86 9,657.96 11.09% 1,567.55 6,256.26 7.14% 862.70 3,006.44 7.89%

4 深圳市碧绿天科技有限公司 是 2,160.61 323,532.92 8.04% 1,946.20 116,051.30 8.86% 905.35 154,315.13 8.27%

5 肇庆绿宝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 1,525.98 2,875.56 5.68% 0.76 4.50 0.00% - - -

6 万发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是 956.27 5,967.38 3.56% 1,130.23 5,400.39 5.15% 1,332.29 6,190.08 12.18%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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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方和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是
否一致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7 深圳市吉利通电子有限公司 是 152.21 10,836.06 0.57% 1,406.73 66,176.70 6.41% 396.40 18,888.70 3.62%

8 深圳市伟健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是 1.97 306.50 0.01% 378.68 16,479.45 1.72% 1,153.58 97,167.24 10.54%

合计 15,678.40 379,391.24 58.32% 11,384.09 231,631.09 51.84% 6,793.29 289,300.91 62.09%

注 1:凯普松包括:凯普松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和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注 2:智宝包括:东莞智国电子有限公司和智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C、磁性材料:
金额单位:万元、数量单位:万只

收款方和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是
否一致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1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 4,367.59 4,985.23 18.92% 2,525.91 3,461.91 14.40% 2,112.79 2,761.78 16.64%

2 深圳市宏丰光城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是 4,309.92 2,567.22 18.67% 931.60 650.89 5.31% 11.01 9.22 0.09%

3 惠州三盛源电子有限公司 是 2,104.27 1,155.92 9.11% 1,086.79 769.60 6.19% 18.81 16.07 0.15%

4 广东力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 1,891.99 1,251.12 8.19% 812.08 798.73 4.63% 622.51 744.15 4.90%

5 吉安市协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是 1,710.55 3,154.90 7.41% 1,611.65 3,165.14 9.19% 961.99 2,171.42 7.58%

6 忠县南泰电子有限公司 是 1,622.42 2,588.03 7.03% 2,789.11 3,857.44 15.90% 3,446.67 4,242.92 27.15%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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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方和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是
否一致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7 惠州市德立电子有限公司 是 1,177.51 15,423.40 5.10% 863.61 14,915.27 4.92% 709.94 11,113.83 5.59%

8 东莞市嘉龙海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是 418.97 241.23 1.81% 1,990.97 1,274.63 11.35% 100.68 77.50 0.79%

9 长阳安品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是 70.77 104.61 0.31% 467.18 597.03 2.66% 759.37 976.84 5.98%

合计 17,673.99 31,471.66 76.55% 13,078.90 29,490.64 74.54% 8,743.76 22,113.72 68.88%

D、IC 材料
金额单位:万元、数量单位:万只

收款方和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是
否一致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金额 数量 占比

1 深圳市骏龙电子有限公司 是 8,371.70 10,407.85 40.62% 6,428.70 8,422.43 40.32% 1,733.92 2,470.15 15.95%

2 睿昇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是 3,284.18 9,401.85 15.93% 3,760.15 10,343.06 23.58% 2,924.11 7,104.18 26.90%

3 成都飞环电子有限公司 是 2,982.88 1,515.12 14.47% 394.69 497.55 2.48% 471.32 428.35 4.34%

4 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是 2,358.84 3,010.60 11.44% 3,698.73 5,218.85 23.20% 535.76 1,730.07 4.93%

5 悉剖释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是 490.58 1,186.70 2.38% 319.63 722.71 2.00% 41.39 70.24 0.38%

6 上海乐的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是 14.44 6.19 0.07% - - - 3,464.72 4,733.60 31.87%

合计 17,502.63 25,528.31 84.92% 14,601.90 25,204.60 91.58% 9,171.22 16,536.59 8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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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采购模式、结算方式、合作年限等情况
A、胶壳材料:

序号 供应商 采购模式 结算方式 合作年限

濠 濠玮电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6 年 5 月至今
1
玮 濠玮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9 年 10 月至今

2 东莞市绿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12 月至今

3 东莞市立晶塑胶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6 年 11 月至今

4 深圳市豪璟达实业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8 月至今
银行承兑,
5 深圳金霸王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2015 年 8 月至今
电汇
6 惠州市友为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8 月至今

7 深圳市亿能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8 月至今

B、电阻电容材料:

序号 供应商 采购模式 结算方式 合作年限

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8 月至今

凯普松 凯普松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6 年 1 月至今
2
(注 1) 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8 月至今

智宝 智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8 年 1 月至今
3
(注 2) 东莞智国电子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8 月至今

4 深圳市碧绿天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8 月至今

5 肇庆绿宝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8 年 12 月至今

6 万发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6 年 4 月至今

7 深圳市吉利通电子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6 年 10 月至今

8 深圳市伟健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8 月至今

注 1:凯普松包括:凯普松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和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注 2:智宝包括:智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和东莞智国电子有限公司;
C、磁性材料:

序号 供应商 采购模式 结算方式 合作年限

1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6 年 8 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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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 采购模式 结算方式 合作年限
深圳市宏丰光城电子有限公司
2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12 月至今
东莞分公司
3 惠州三盛源电子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7 年 9 月至今

4 广东力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10 月至今

5 吉安市协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电汇 2015 年 8 月至今

6 忠县南泰电子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8 月至今

7 惠州市德立电子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8 月至今

8 东莞市嘉龙海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电汇 2016 年 4 月至今

9 长阳安品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8 月至今

D、IC 材料

序号 供应商 采购模式 结算方式 合作年限

1 深圳市骏龙电子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7 年 8 月至今

2 睿昇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5 年 8 月至今

3 成都飞环电子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电汇 2016 年 7 月至今

4 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6 年 8 月至今

5 悉剖释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电汇 2017 年 3 月至今

6 上海乐的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外购 银行承兑 2016 年 4 月至今


(七)公司安全生产与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
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中的主要工序包括 AI 插件、刷锡膏/红胶、SMT 贴片、
回流焊/波峰焊、超声波焊接、老化测试、镭雕等,与这些工序相关的安全风险
较小。公司的生产流程不包含具有重大潜在安全风险的工序、操作,也不使用
具有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设备、工具、材料。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设立了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仓
库安全管理办法》《化学品管理制度》《EHS 管理制度》等安全体系、制度及
相关程序性文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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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塘厦
分局、遂川县应急管理局均出具了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发行人及各子公司在报
告期内未受到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
2、环境保护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
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环发[2003]101 号),重污染行业包括冶金、
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
矿业等十三类行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
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
(智能手表、VR 眼镜等)、智能家居(电视棒、智能排插、家用路由器、智
能摄像头等)、智能音箱等领域。因此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公司非常重视生产经营中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环境
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环境有害物质检查管理规定》《环境有害物质管理
程序》等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相关程序性文件。
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单位 排污种类 有效期
91441900590133 东莞市生 2020.01.08-20
1 奥海科技 排污许可证 废水、废气
320P001U 态环境局 23.01.07
固定污染源 91441900MA4U 生态环境 2020.03.10.-20
2 东莞海州 废水、废气
排污登记 L3FXXQ001X 部 25.03.09
固定污染源 91441900324737 生态环境 2020.03.06-202
3 东莞海升 废水、废气
排污登记 068K001X 部 5.03.05
91360827309142 遂川县环 2020.01.16-202
4 江西奥海 排污许可证 废水、废气
63XN001Q 境保护局 3.01.15
排放污染物 遂环【许】2018 遂川县环 2018.10.29-201
5 江西海升 废水、废气
许可证 第(23)号 境保护局 9.10.28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西海升排污许可证尚在续办之中。
公司的生产经营对环境污染较小,产生的主要污染为生活污水、废气、废
渣、噪音。
①生活废水的处理
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对区
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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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废气的处理
在回流焊、焊锡、补焊、点胶等工序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排
放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③废渣的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属于资源性
废物,公司将其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
④噪声
在生产经营中有设备运行噪声发出,个别设备噪声较大。为降低噪声的危
害,工程设计中注意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隔离、减震或消
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及外排噪声级。由于绝大多数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故外
排噪声很小,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要求。在车
间内噪声大的场所,操作人员基本上在防噪声控制室内工作,到车间巡回检查
时,带消声耳罩。
(2)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
① 奥海科技
公司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下:
序 污染
排放标准 环保设施及处理能力 实际运行情况
号 物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固化工序经 UV 光解+
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二时段
活性炭吸附治理,经
排气筒排放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
18m 排气筒高空排放; 正常运行,达
1 废气 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
锡及其化合物经集气 标排放
级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罩收集,经 15m 排气筒
标准》(GB31572-2015);《饮食业油
高空排放
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标准》 采取适应的隔声、防 正常运行,达
2 噪声
(GB12348-2008)3 类标准 震、消声等综合治理 标排放
不产生生产性废水;生 生活污水处
不得产生和排放生产性废水;生活性废水
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 理达标后引
3 废水 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经市政管网引至城市 至污水处理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污水处理厂 厂
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 金属碎屑、电子器件次 危险废物已
4 固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 品、锡渣和废包装材料 与有资质单
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位签订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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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污染
排放标准 环保设施及处理能力 实际运行情况
号 物
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红胶罐、白乳胶罐交原 废物回收处
生产商作原始用途; 理合同;设置
废活性炭交有危险废 有规范的危
物资质单位处理; 险废物等固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 体废物暂存
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 场所
运处置

② 东莞奥洲
东莞奥洲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
下:
环保设施及处理 排放量达标情况/
序号 污染物 排放标准
能力 实际运行情况
采取适应的降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 正常运行,达标
1 噪声 噪、减震等综合
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排放
治理
不得产生和排放生产性废水;生活污 已通过环评验
生活污水经处理
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收,达标排放,
2 废水 达标后引至城市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落实各项环保措
污水处理厂
排入市政管网 施要求
移印、丝印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
丝印、移印工序
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满足
设置在密闭车间 正常运行,达标
3 废气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
内,产生废气经 排放
标准》(DB44/85-2010)第 II 时段排
收集后高空排放
气筒排放限值
一般工业固体废 已通过环评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
物综合利用或委 收,污染物排放
4 固废 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
托有相应资质的 符合标准,已落
环卫部门处理
单位处理 实环保措施要求

③ 东莞海州
东莞海洲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
下:
环保设施及处理 污染物达标情况
序号 污染物 排放标准
能力 /实际运行情况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钉卷工序产生的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 正常运行,达标
1 废气 粉尘配套收集设
准;厨房油烟《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排放

(试行)(GB1848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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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及处理 污染物达标情况
序号 污染物 排放标准
能力 /实际运行情况
合理布局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 源,做好各种生 正常运行,达标
2 噪声
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产设备的消声降 排放
噪措施
不得产生和排放生产性废水;生活污
清洗废水(40 吨
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 已落实环保措施
/年)经固定装置
3 废水 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 要求,已通过环
收集后交有资质
政管网;清洗废水(40 吨/年)由资 评验收
单位回收
质单位回收,不得外排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
一般工业固废综
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 已落实环保措施
合利用;生活垃
4 固废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要求,已通过环
圾交由环卫部门
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 评验收
处理
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④ 东莞海升
东莞海升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
下:
污染物达标情况
序号 污染物 排放标准 环保设施及处理能力
/实际运行情况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厨房 注塑工序废气经处
油烟《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理后高空排放—处 正常运行,达标
1 废气
(GB18483-2001);《合成树脂工业 理工艺 UV 光解+ 排放
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活性炭吸附
表 4 大气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
合理布局噪声源,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标 正常运行,达标
2 噪声 做好生产设备的消
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排放
声降噪措施
不得产生和排放生产性废水;注塑设
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 已落实环保措施
3 废水 污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标后排放至市政管 要求,已通过环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网 评验收
排入市政管网
一般废物综合利 已落实环保措施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
4 固废 用;生活垃圾交环 要求,已通过环
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卫部门处理 评验收

⑤ 江西奥海
A、江西奥海年产值 8,000.00 万元充电器等数码产品项目主要污染物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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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及 污染物达标情况/实际
序号 污染物 排放标准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含有锡及其化合物 加强路面清
1 废气 的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洁及洒水管 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 护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饮食业油烟排
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经化粪池处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 废水 理后用于厂 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GB8978-1996)表四中一级标准
区绿化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标 减震、隔声、
3 噪声 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绿化措施
不产生固体废物,少量
固体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 生活垃圾妥 生活垃圾及废料委托环
4
物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善处置 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
境和人体不造成影响

B、江西奥海智能终端配件遂川生产项目 2017 年(一期)主要污染物情况
如下:
污染物达标
序号 污染物 排放标准 环保设施及处理能力 情况/实际
运行情况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
在焊锡和镭雕工序上设置
B 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集气管道,将焊锡和镭雕过
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
程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收 正常运行,
1 废气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
集后,分别通过两根 15m 达标排放
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
排气筒排放安装油烟净化
值;《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

行)(GB18483-2001)
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经厂区内三级隔油隔渣池 正常运行,
2 废水 (GB8978-1996)表 4 中一级标准
处理+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 达标排放
要求
区污水处理总管
所有设备配套减震、隔震、
隔声、吸声等辅助装置,加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
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选择 正常运行,
3 噪声 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 达标排放
标准
声、利用墙体隔声以及距离
衰减综合治理
固体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废包装材料、线材边角料、 已落实环评
4
废物 场污染控制标准》 不合格产品均回收综合利 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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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达标
序号 污染物 排放标准 环保设施及处理能力 情况/实际
运行情况
(GB18599-2001) 用,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⑥ 江西海升
江西海升主要污染物情况如下:
污染物达标
序号 污染物 排放标准 环保设施及处理能力 情况实际运
行情况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
6297-1996)表 2 中规定的二级排放标
准;未完全搜集的,达到《大气污染 注塑工序过程中会产
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生少量非甲烷总烃,在
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空 各个注塑机上方设置 正常运行,
1 废气
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 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 达标排放
接触限制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后一根 15m 高排气筒
(GBZ2.1-2007);粉尘排放须达到《大 排放
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
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
废水为设备冷却水,循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环使用不外排。少量生 正常运行,
2 废水 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 达标排放
(GB8978-1996)表 4 中一级标准
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
化浇灌,不外排
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标 减震、隔声、合理布局、 正常运行,
3 噪声
准》(GB12348-2008)3 类排放标准 利用墙体隔声等综合 达标排放
措施治理
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
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
固体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 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 已落实环评
4
废物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收集后可回收综合利 批复要求
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门统一处理

⑦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建设项目

序号 污染物 排放标准 环保设施及处理能力 实际运行情况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锡及其化合物经集气
正常运行,
1 废气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 罩收集,经 15m 排气
达标排放
限值 筒高空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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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污染物 排放标准 环保设施及处理能力 实际运行情况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标 采取适应的降噪、减震 正常运行,
2 噪声
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等综合治理 达标排放
不得产生和排放生产性废水。生活污
不产生生产性废水;生 生活污水处
水 经三 级化 肥池 处理 后达 到广 东省
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 理达标后引
3 废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经市政管网引至城市 至污水处理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污水处理厂 厂
排放至市政下水道
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危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的次品、废锡渣、废包
(GB18579-2001); 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 已落实环评
4 固废
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收处理。生活垃圾统一 批复要求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
(GB18599-2001) 及时清运处置

(3)报告期各年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环保支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环保设施费用 51.50 69.97 7.63

环保支出费用 31.94 19.47 15.62

环境认证费 31.49 28.76 7.45

合计 114.93 118.20 30.70

(4)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环保投入与排
污量的匹配情况
①募投项目的环保措施
公司的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线充电器及
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已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该项目的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
施如下:

序号 污染物 环境措施
回流焊、焊锡、补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点胶工序
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
期废气通过施工便道硬化处理。运营期废气通过集气罩统一收集后
1 废气
经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经不低于 15 米高排气筒排
放;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 UV 光解处理后,经不低于
15 米高空排气筒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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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污染物 环境措施
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排向东莞污水处理厂,项目生
活污水经东莞污水处理厂按标准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隔
2 废水
油池+三格式化粪池处理措施,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遂川县城镇污
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遂川江。
通风空调设备采用低噪声产品;风机、水泵设有减震基础,进出口
设有柔性接头以减少振动和噪声;对噪声大的风机,出口设有消声
器以确保良好的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
3 噪声
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车江墙体采取隔音措施,产品设备加设
减震基础或减震垫,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
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属于资源性废物。收
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和焊接净化
器产生的粉尘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 废渣
分类集中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部门综合利用;设置专门的危险废
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维权处
置。

②募投项目环保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环保投资约为 112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环保投资 8 万元,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 41 万元,全部来
自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前,由公司自筹资金先期投入。
③关于募投项目环保投入与排污量的匹配情况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生产过程中只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
废气再收集之后高空排放,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排向东莞污水
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属于资源性废物的,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公司募
投项目均已按照规定聘请专业机构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已取得环境保护
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前述专业机构的意见,相关募投项目的环保设计、
投入与排污量的匹配符合环保要求。

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类固定资产价值及成新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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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0,661.04 918.56 9,742.49 91.38%

机器设备 20,016.54 4,124.47 15,892.06 79.39%

运输设备 249.46 121.99 127.47 51.10%

电子设备 1,699.75 706.56 993.19 58.43%

其他设备 688.61 217.85 470.77 68.36%

合计 33,315.41 6,089.43 27,225.98 81.72%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台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资产净值 成新率 数量

1 老化设备 2,853.16 553.93 2,299.23 80.59% 168

2 贴片机 3,433.50 507.47 2,926.03 85.22% 103

3 镭雕机 1,656.15 422.02 1,234.14 74.52% 194

4 ATE 1,370.98 289.22 1,081.76 78.90% 141

5 AOI 检测仪 858.35 77.92 780.43 90.92% 53

6 超声波焊接机 647.33 110.73 536.59 82.89% 196

7 回流焊 617.64 166.12 451.52 73.10% 66

8 点胶机 580.63 121.86 458.77 79.01% 150

9 波峰焊 554.36 133.52 420.85 75.92% 57

10 印刷机 484.34 69.28 415.07 85.70% 97

11 锣板机 338.93 41.60 297.33 87.73% 36

12 共模测试仪 284.09 22.34 261.75 92.14% 39

13 移载机 143.56 35.53 108.03 75.25% 81

14 静音房 92.20 18.73 73.46 79.68% 54

15 自动上板机 77.49 7.76 69.73 89.99% 57

合计 13,992.71 2,578.03 11,414.68 81.58% 1,492

主要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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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产名称 技术(参数)性能
1.老化容量功率 10KW;AC 输入 DC 输出;技能老化柜(1 逆变器拖 2
个负载);
2. 电控系统:测试总电力 12KW、产品最大功率 10KW、配电方式 三
相五线制、软件可进行调试
3. 负载模块:拉载模式 CC、保护功能 OCP/OVP/OPP/OTP、负载设定
方式 RS285
1 老化设备 4. 工作电压:AC220V/380V/50Hz、老化电压:DC50-380V(串联电压)、
老化电流:0.1--5A,老化功率:0--100W。
5. 显示窗口可显示电压、电流、测试时间、测试通道设置参数;
6. 测试电压、测试电流、测试通道可自动转换,提高测试精度;
7. 可靠性高、稳定性好、使用寿命长、使用简单、操作方便节能省电;
8. 可自由设定上/下限参数,有合格/不合格指示迅响功能,能批量检测,
提高工作效率;
两款贴片机均可满足最小精度 0201 及 01005 的贴片元件,最小贴装 PCB
尺寸均满足 50*50mm;NXT 单轨生产最大 PCB 尺寸为 X255 及 Y528,
2 贴片机
双轨生产最大 PCB 尺寸满足 X 为 255Y 为 275;AX501 生产最大 PCB
尺寸 X 为 515mmY 为 390mm
1.laser 固定,加工范围小:100*100mm,只能镭雕固定区域;2.二维码
3 镭雕机 最小精度 0.2mm,容纳字符 25 位;可在塑胶、PCB 板白油刻印,其它材
质上雕刻效率低;
1、直流电子负载:电压:0-80V 电流:0-20A 功率:100W*2(per)*4
带载精度:CC:0.1%+0.1 F.S. CR:0.1%+0.075 F.S.
CV:0.05%+0.1% F.S. CP:0.3%+0.3% F.S.
电流上升率:4A/ms~2A/us 测量精度:0.01%+0.025 F.S.
2、功率计:电压测试档位:15V/30V/60V/150V/300V/600V/AUTO
电流:0.005A/0.02A/0.05A/0.2A/0.5A/2A/5A/20A/AUTO
功率:75mW-1.2kW(48ranges) 通道数:4
4 ATE 测试功能:Vrms、Vpk+、Vpk-、VTHD、Irms、Ipk+、Ipk-、ATHD、
PF、W
测试精度:0.1%+0.1%F.S.
3、可编程交流电源:输出电压:150/300V/Auto
输出电流:16/8A(150/300V) 功率:2kW
电压输出精度:0.2%+0.2%F.S. 负载调整率:0.2%
输出频率:15~1kHz 频率输出精度:0.15%
4、测试程序:能进行编辑 保存 测试数据能在后台进行查阅,自动测试
1.频 率: 20 KHz
2. 最大输出功率: 1000W/2000W/3000W
3.电 源: ±10% ,220V~230V(50HZ、60HZ)
超声波焊
5 4.振 幅: 40%-100%范围内可调整, 增量范围 1%;
接机
5.启动方式: 先进的软启动方式,可以让机器发超声波 时振幅以不同
的起点开始启动,范围 10%-40%, 增量为 10% 。
6.数据输入: 22 个按键(含指针、功能、直接转换按键,字母---数字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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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产名称 技术(参数)性能
键);
7.数据库:可设置/存储/读取 32 组 焊接参数/可记录最后 25 次焊接结果。
8.语 言: 德语、英语、法语;
9.通讯和界面: 内部 RS232 , Digital I/O ;
10.触发条件(trigger): 可以设定压力来触发超声波;也可以指 定深度
来触发超声波。
11. 保护功能: 机器允许 Horn 的频率范围:20KHZ ±500HZ ,机 器
检测 HORN 时的精确度:1HZ ,HORN 有故障时 机器可自动保护并以
提示告知。
12.气 压: 机架上无压力表,压力通过调压阀来调整,并在 ADG LCD
面板上以数字方式显示出来。
劲拓回流焊满足无铅高温锡膏,低温锡膏及红胶工艺产品,最小宽度尺
6 回流焊 寸为 50*50mm;单轨最大过板宽度为 680mm,双轨同时过板宽度为
300mm;
外形尺寸:4145*1582*1735mm(内置喷雾);炉温极限承受温度:300°;
7 波峰焊 锡炉极限使用温度 280°;锡炉容量 MPS350II-S 无铅 480kg,发热管功
率:15KW;炉胆材质:全钛/铸铁(搪瓷工艺)
双 Y 轴行程:X:500mm Y:350mm Z:100mm;空移速度 MAX:
8 点胶机
500mm/s;点胶精度:±0.1g/S
赫力 AOI 为 LED 光源检测(同轴垂射+多角度斜射照明);分辨
AOI 检测 率:1um;定位精度:8um;移动速度;830mm/S(max),最小检测尺
9
仪 寸为 50*50mm,最大检测尺寸 X 为 300mmY 为 260mm;检测高度:900mm
上下可调(870mm-970mm)
GKG 能满足 0201 及 01005 元器件贴片印刷,最小印刷尺寸为 50*50mm
10 印刷机
最大印刷尺寸 X 为 300*Y 为 340mm
示波器:带宽:100Mhz ;采样率:2.5GS/s ;无衰减输入电压:±80V
共模测试
11 通道输入阻抗:1MΩ、50Ω;通道耦合类型:直流、交流、地通道数:4

程序:能进行编辑 保存,测试数据能在后台进行查阅,自动测试。
供给电压:AC220V/50/60HZ
供给气压: 5kgf/c ㎡
PCB 尺寸(mm): 445*50~250 535*50~460
PCB 运输方向 : 左~右(右~左选配)
传输速度: 10m/s 18m/s
12 移载机 轨道固定边:前固定(后固定)
传送高度(mm):900±20
主电机功率(W): 150
外形尺寸长*宽*高(mm):500*900*1100 500*3500*1100
重量(kg):160 / 320
控制面板选用:1.触摸屏(T) 2.按钮(B)
1. 有效切割尺寸 ;380*400mm
13 锣板机 2.切割功能 :直线、圓型及圓弧補間
3.加工台面:双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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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产名称 技术(参数)性能
4.几台重覆精度:±0.01mm
5.切割精度:±0.05mm
6.最大移動速度:XY 軸 1200mm/s、Z 軸 600mm/s
7.最大移動行程:X:840 Y:510 Z:90mm
8.主轴转速:MAX 60000rpm 可調
9.主轴銑刀更換方式:手动\气压自动換刀
10.銑刀偵測:具备自动断刀检知功能
11.切割速度:1~100mm/s 可調
12.操作界面:視窗操作界面
13.程式教导方式:彩色 CCD 影像直覺式教导輸入
14.程式备份:USB 界面
15.控制方式:精密多軸控制系統
16.XYZ 轴驱动方式:AC 伺服马达
17.适用銑刀尺寸:ψ0.8~3.0mm
18.主机电源規格:AC220V 50/60HZ 單相(1ψ)
19 切割主机尺寸:W:1220 D:1010 H:1473mm
20. 切割主機重量:800kg
21. 集尘机功率:3HP 或 5HP
22. 集尘机尺寸:W:690 D:698 H:1702mm 或 W:840 D:738 H1752mm
23. 集尘机電源規格:AC220V/380V 50/60HZ 三相(3ψ)
24. 集尘机重量:120kg 或 200kg
25. 集尘方式:下集尘/上集尘(选用)
1.长 900mm*宽 900mm*高 1800mm
2 精密带观察窗隔音门 1 套(门洞 W0.55*H1.55M,窗 W0.4*H0.3M)、
进料口两侧各 1 个,换气通道各 2 个(一进一出),风扇 1 台,5 孔万
14 静音房
用插座 1 只,防爆节能照明 1 套,漏电保护开关电箱 1 套,移动轮+脚杯
4 套,地面铺吸音地毯。
3.隔音效果:环境小于 70DB(A),隔音房内小于 50DB (A)。
1. 采用 PLC 编程控制器控制,推 PCB 装箱,配三色指示灯光感应防错
2. 上板时间约 6 秒
3. 料箱更换时间约 30 秒
4. 步距选择 1—5(10 毫米步距)
15 上板机
5. 电源及电负荷:AC220V 单相最大 300 伏安
6. 气压:4—6bar
7. 气流量:最多 10 升/分钟
8. 电路板厚:最少 0.4mm

3、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房屋建筑物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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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权证号 位置 用途 终止日期
号 人 (㎡) 权利
粤(2018)东 东莞市塘厦蛟乙
奥海 2067 年 12
1 莞不动产权 10,514.07 塘振龙东路 6 号 1 厂房 无
科技 月 18 日
第 0332639 号 栋厂房
粤(2018)东 东莞市塘厦蛟乙
奥海 2067 年 12
2 莞不动产权 10,514.07 塘振龙东路 6 号 2 厂房 无
科技 月 18 日
第 0331828 号 栋厂房
粤(2018)东 东莞市塘厦蛟乙
奥海 2067 年 12
3 莞不动产权 5,038.24 塘振龙东路 6 号 3 宿舍 无
科技 月 18 日
第 0332642 号 栋宿舍
奥海 东莞市塘厦镇蛟 厂房、
4 注 7,494.91 - 无
科技 乙塘祥旺工业区 宿舍
赣(2019)遂
江西 遂川县工业园 96 2067 年 06
5 川县不动产权 18,515.69 厂房 无
奥海 号宗地第 2 户 月 12 日
第 0003660 号
遂川县工业园 96
赣(2019)遂 办公、
江西 号宗地第 3 户 5 幢 2067 年 06
6 川县不动产权 19,539.20 厂房、 无
奥海 办公楼、 幢厂房、 月 12 日
第 0009584 号 宿舍
9 幢职工宿舍
注:该房屋建筑物系公司于 2016 年 3 月通过招拍挂取得的东府国用(2006)第特 448
号土地使用权(该证书现变更为<不动产权证>(粤(2017)东莞不动产权第 0270789 号))
上附属的地上建筑物,由于该地上建筑物难以取得产权证,计划将近期拆除。

(二)无形资产

1、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 4 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权利人 类别 有效期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2013.7.21 至
1 10429168 发行人 9 继受取得 无
2023.7.20

2010.08.28 至
2 6091498 发行人 9 继受取得 无
2030.08.27


2013.10.07 至
3 10382242 发行人 9 继受取得 无
2023.10.06

2017.07.21 至
4 20176971 东莞海州 9 原始取得 无
2027.07.20
注:第 1、3 项商标权系发行人从深圳奥海无偿继受取得,第 2 项商标系发行人从中天
电子无偿继受取得。
2、公司已获得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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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获得专利 235 项,其中:发明专利 23 项、
实用新型专利 154 项、外观设计专利 58 项。详情如下:

序号 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1 便携式多接口转换器 ZL201210217775.5 2012 年 6 月 28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充电器自动测试及镭雕
2 ZL201610065269.7 2016 年 1 月 29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生产线
电芯自动点焊装置及其
3 ZL201610071298.4 2016 年 2 月 1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自动点焊方法
PCB 板自动上板机及上
4 ZL201610071411.9 2016 年 2 月 1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板方法
自动弯弹片及压弹片机及
5 ZL201610071403.4 2016 年 2 月 1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其弯弹片、压弹片的方法
便携式充电器的变压器
6 骨架及变压器的自动化 ZL201510546191.6 2015 年 8 月 31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生产工艺
带航空母座的 USB 充电
7 器多通道测试装置及其 ZL201610070895.5 2016 年 2 月 1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使用方法
用于充电器测试线的载
8 ZL201610070897.4 2016 年 1 月 30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具循环线
变压器三层绝缘线热熔
9 压线高设备及热熔压线 ZL201610820716.5 2016 年 9 月 13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高工艺
带有磁芯屏蔽线的变压
10 ZL201610820922.6 2016 年 9 月 13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器的生产工艺

11 一种可转换插头组件 ZL201610244070.0 2016 年 4 月 19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2 车载充电器组装方法 ZL201611103904.2 2016 年 12 月 5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充电器产品超声焊接及
13 ZL201611136316.9 2016 年 12 月 12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组装生产线
充电器壳体的自动焊接
14 ZL201611104422.9 2016 年 12 月 5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方法

15 高低产能对接生产线 ZL201611113554.8 2016 年 12 月 7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充电器 PCBA 板自动刷
16 ZL201611042927.7 2016 年 11 月 22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板方法
板式变压器及带有该变
17 ZL201710290686.6 2017 年 4 月 28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压器的适配器和充电器

18 一种变压器骨架 ZL201020289187.9 2010 年 8 月 10 日 实用新型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一种插脚组件及带有该插
19 ZL201120273087.1 2011 年 7 月 29 日 实用新型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脚组件的充电器和插头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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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20 变压器骨架 ZL201220618676.3 2012 年 11 月 21 日 实用新型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21 便携式无线 Wi-Fi 路由器 ZL201320060193.0 2013 年 2 月 3 日 实用新型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用于充电器的 AC 五金脚
22 ZL201320121623.5 2013 年 3 月 18 日 实用新型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与 PCBA 板的连接结构

23 便携式无线充电移动电源 ZL201320165210.7 2013 年 4 月 3 日 实用新型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24 便携式充电器 ZL201320412740.7 2013 年 7 月 11 日 实用新型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一种便携式充电器变压
25 ZL201320815337.9 2013 年 12 月 10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器骨架

26 便携式充电器 ZL201320815833.4 2013 年 12 月 10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带有可防止变压器跌落
27 ZL201520113791.9 2015 年 2 月 1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的安装骨架的充电器
可防止变压器跌落的充
28 ZL201520113685.0 2015 年 2 月 1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电器

29 充电器的变压器安装结构 ZL201520113800.4 2015 年 2 月 1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30 一种便携式充电器 ZL201520247088.7 2015 年 4 月 2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31 一种机线一体移动电源 ZL201520328185.9 2015 年 5 月 19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便携式充电器及其变压
32 ZL201520385566.0 2015 年 6 月 4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器的绕线结构
便携式充电器及其弹片
33 ZL201520403787.6 2015 年 6 月 1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与插脚的连接结构

34 一种可换插脚的充电器 ZL201520421537.5 2015 年 6 月 1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用于手机充电器 PCBA
35 的刷板、测试、点胶自 ZL201520398383.2 2015 年 6 月 10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动生产线
便携式充电器的变压器
36 ZL201520672245.9 2015 年 8 月 3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骨架
检测便携式充电器变压
37 ZL201520739003.7 2015 年 9 月 2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器 EMC 性能的治具
自动启动电子负载进行
38 ZL201520912920.0 2015 年 11 月 14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测试的治具

39 保护板一体化的移动电源 ZL201520943211.9 2015 年 11 月 2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设有红外线温度测试的
40 ZL201520943035.9 2015 年 11 月 2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移动电源

41 设有镜面显示的移动电源 ZL201520953897.X 2015 年 11 月 2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42 快充多接口充电器 ZL201520962202.4 2015 年 11 月 2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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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移动电源的轻触开关固
43 ZL201520984313.5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定结构
设有电池容量和电流显
44 ZL201520977716.7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示的移动电源

45 电源排插 ZL201521064535.1 2015 年 12 月 1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46 迷你型车载充电器 ZL201521070216.1 2015 年 12 月 18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体积小功率大的旅行充
47 ZL201520946077.8 2015 年 11 月 24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电器
用于充电器成品自动线
48 ZL201521111453.8 2015 年 12 月 2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的专用载具

49 移动电源的内部固定结构 ZL201520988067.0 2015 年 12 月 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50 输送轨道高差过渡台 ZL201521143757.2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线路板流水线上的修板
51 ZL201521143294.X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操作台

52 超声波焊接气动夹具 ZL201521143283.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53 光耦合器便捷放置架 ZL201521142033.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用于充电器测试线的载
54 ZL201620102101.4 2016 年 1 月 30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具循环线
电芯自动点焊装置的点
55 ZL201620102313.2 2016 年 2 月 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焊治具

56 移动电源的电流检测模块 ZL201520953190.9 2015 年 11 月 2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USB 充电器多通道测试
57 ZL201620107105.1 2016 年 2 月 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装置

58 PCBA 连板分板治具 ZL201521143216.X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59 转盘式旋铆装置 ZL201620102726.0 2016 年 2 月 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用于充电器测试线的充
60 ZL201620102749.1 2016 年 2 月 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电器高压测试机构
用于充电器测试线的充
61 ZL201620102750.4 2016 年 2 月 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电器功能测试机构
USB 充电器多通道测试
62 ZL201620101975.8 2016 年 2 月 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装置的产品载具
USB 充电器多通道测试
63 ZL201620101974.3 2016 年 2 月 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装置的 AC 顶针定位模块
充电器耐高压测试与电
64 ZL201620102599.4 2016 年 2 月 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性能测试自动转换装置

65 旋铆机的载具循环系统 ZL201620102747.2 2016 年 2 月 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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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66 自动弯弹片装置 ZL201620102866.8 2016 年 2 月 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67 多转接头移动电源 ZL201620536785.9 2016 年 6 月 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充电器 PCBA 板自动刷
68 ZL201621256825.0 2016 年 11 月 2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板的夹放旋转机构
充电器 PCBA 板自动盖
69 ZL201621257446.3 2016 年 11 月 2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章装置

70 移动电源 ZL201621347726.3 2016 年 12 月 9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车载充电器组装机的组
71 ZL201621325780.8 2016 年 12 月 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装夹具
充电器 PCBA 板自动刷
72 ZL201621264505.X 2016 年 11 月 2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板机
充电器 PCBA 板自动刷
73 ZL201621256824.6 2016 年 11 月 2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板的刷板机构
充电器 PCBA 板自动点
74 ZL201621257619.1 2016 年 11 月 2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胶装置

75 电芯分选装置 ZL201621305115.2 2016 年 11 月 30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76 高低产能对接生产线 ZL201621337249.2 2016 年 12 月 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高低产能对接生产线的
77 ZL201621337248.8 2016 年 12 月 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水平移栽输送装置

78 充电器旋转超声焊接机 ZL201621325713.6 2016 年 12 月 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充电器旋转超声焊接机
79 ZL201621325751.1 2016 年 12 月 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的载料转盘
充电器旋转超声焊接机
80 ZL201621325752.6 2016 年 12 月 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的自动取料装置

81 车载充电器组装机 ZL201621325712.1 2016 年 12 月 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82 充电器组装自动压盖治具 ZL201621334691.X 2016 年 12 月 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用于生产线的自动拾取
83 ZL201621334692.4 2016 年 12 月 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超焊接装置
充电器产品超声焊接及
84 ZL201621360432.4 2016 年 12 月 1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组装生产线

85 自动夹取产品及升降装置 ZL201621340755.7 2016 年 12 月 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治具循环回流及左右切
86 ZL201621340881.2 2016 年 12 月 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换装置
充电器 PCBA 板自动测
87 ZL201621257649.2 2016 年 11 月 2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试装置
电容、电阻元器件双向
88 ZL201621247322.7 2016 年 11 月 16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切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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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89 用于充电器的过载治具 ZL201720405483.2 2017 年 4 月 1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有效减少共模噪声的小
90 ZL201720460389.7 2017 年 4 月 28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功率充电器
各类电子设备可共用的
91 ZL201720552843.1 2017 年 5 月 1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充电器
应用于大功率电源适配
92 器中的抗雷击电路及该 ZL201720460212.7 2017 年 4 月 28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电源适配器
检测电源适配器及充电器
93 ZL201720474016.5 2017 年 4 月 28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承受浪涌电流大小的装置

94 便携式充电器 ZL201720640261.9 2017 年 6 月 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板式变压器及带有该变
95 ZL201720473735.5 2017 年 4 月 28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压器的适配器和充电器

96 LCD 屏显移动电源 ZL201721646075.2 2017 年 11 月 30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一种移动电源及其电量
97 ZL201721709446.7 2017 年 12 月 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指示电路

98 一种自适应充电移动电源 ZL201721819727.8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99 一种移动电源 ZL201721844782.2 2017 年 12 月 2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00 一种移动电源 ZL201721840715.3 2017 年 12 月 22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01 无线充电器 ZL201721928566.6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02 无线充电器 ZL201721927943.4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一种无线充电器老化测
103 ZL201820075144.7 2018 年 1 月 16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试装置

104 无线充电器测试治具 ZL201820249823.1 2018 年 2 月 1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05 无线充电器 ZL201721927516.6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一种无线充电器老化测
106 ZL201820075200.7 2018 年 1 月 16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试装置

107 PCBA 板摆放治具 ZL201820250035.4 2018 年 2 月 1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一种无线充电器的镭雕
108 ZL201820250070.6 2018 年 2 月 1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定位治具
一种充电器包膜热缩膜
109 ZL201820250558.9 2018 年 2 月 1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治具
PCBA 板不良焊点红外
110 ZL 2018 2 0667540.9 2018 年 5 月 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定位修正装置

111 一种充电器气动包膜治具 ZL 2018 2 0249514.4 2018 年 2 月 1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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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一种充电器超声焊回流
112 ZL 2018 2 0249532.2 2018 年 2 月 1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治具

113 充电器转盘镭雕设备 ZL 2018 2 0441254.0 2018 年 3 月 29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14 充电器(A8) ZL201130419267.1 2011 年 11 月 15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115 手机充电器(A10) ZL201230050002.3 2012 年 3 月 7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116 手机充电器(A31) ZL201230050012.7 2012 年 3 月 7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117 充电器(A12) ZL201230119033.X 2012 年 4 月 19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车载充电器(CD002 双
118 ZL201230118820.2 2012 年 4 月 19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USB)

119 充电器(A8+) ZL201230118057.3 2012 年 4 月 19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120 车充(CD001) ZL201230595897.9 2012 年 12 月 3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121 充电器(A9) ZL201330058690.2 2013 年 3 月 11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122 车载充电器(CD004) ZL201430107816.5 2014 年 4 月 28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123 多 USB 充电器(A15) ZL201430498014.1 2014 年 12 月 4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124 车载充电器(CD006) ZL201430497498.8 2014 年 12 月 4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125 USB 充电器(A34) ZL201430551228.0 2014 年 12 月 25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126 移动电源 ZL201530028911.0 2015 年 1 月 30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127 移动电源(P10) ZL201530083679.0 2015 年 4 月 2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电源适配器(A98-1,A98
128 ZL201530122991.6 2015 年 4 月 30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印度规)

129 电源适配器(A98-2) ZL201530125780.8 2015 年 5 月 4 日 外观设计 继受取得 奥海科技

130 电源适配器(A18M) ZL201530431018.2 2015 年 11 月 2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31 电源适配器(A118) ZL201530430461.8 2015 年 11 月 2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32 电源适配器(A116) ZL201530430607.9 2015 年 11 月 2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33 电源适配器(A385) ZL201530430567.8 2015 年 11 月 2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34 电源适配器(A111) ZL201530430614.9 2015 年 11 月 2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35 移动电源(AH-C18) ZL201630025391.2 2016 年 1 月 25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电源适配器(A824&A8
136 ZL201630173460.4 2016 年 5 月 11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0 中美规印度规)
电源适配器(A806&A8
137 ZL201630173471.2 2016 年 5 月 11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4 欧规)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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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138 电源适配器(A824 英规) ZL201630603992.7 2016 年 12 月 9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39 充电器(A810 欧规) ZL201730131960.6 2017 年 4 月 19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40 无线充电器(A819) ZL201730132344.2 2017 年 4 月 19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41 无线充电器(A820) ZL201730132260.9 2017 年 4 月 19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42 车载充电器(子弹头) ZL201730168759.5 2017 年 5 月 10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43 充电器(A150) ZL201730218524.2 2017 年 6 月 2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移动电源(TA10000-TA
144 ZL201730218987.9 2017 年 6 月 2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0000)

145 充电插头 ZL201830030812.X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46 充电插头 ZL201830030732.4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47 无线充电器 ZL201830030768.2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48 无线充 ZL201730685292.1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49 无线充电器 ZL201830030685.3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50 移动电源 ZL201830030740.9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51 无线充电器 ZL201830030731.X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52 车载 USB 充电器 ZL201830030695.7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53 无线充 ZL201830030752.1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54 单口车充 ZL201830030816.8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55 无线充 ZL201830030811.5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56 充电插头 ZL201830030817.2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57 无线充电器 ZL201830030805.X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58 无线充 ZL201830030721.6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59 移动电源 ZL201830030880.6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60 双口车充 ZL201830030814.9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161 充电插头 ZL201830030813.4 2018 年 1 月 23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便携式充电器变压器自
162 动化生产连动机构及其 ZL201510762138.X 2015 年 11 月 10 日 发明专利 继受取得 江西奥海
使用方法
降低共模干扰的 Type-C
163 ZL201510963564.X 2015 年 12 月 18 日 发明专利 继受取得 江西奥海
便携式充电器及其变压器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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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抵抗共模干扰的变压器
164 绕线电路、结构及便携 ZL201510761408.5 2015 年 11 月 10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式充电器
PCB 板、PCBA 板自动
165 ZL201710044625.1 2017 年 1 月 21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上板方法
PCB 板、PCBA 板自动
166 ZL201710044658.6 2017 年 1 月 21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上板机

167 USB 矫正方法和矫正治具 ZL201710105780.X 2017 年 2 月 24 日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适用电性参数相近的多
168 ZL201621053012.1 2016 年 9 月 1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型号磁芯的变压器骨架
变压器磁芯屏蔽线自动
169 ZL201621053230.5 2016 年 9 月 1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化绕制治具
变压器三层绝缘线热熔
170 压线高设备的热熔压线 ZL201621052976.4 2016 年 9 月 1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高模块
USB 充电器多通道测试装
171 ZL201620102450.6 2016 年 2 月 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置的 USB 插头定位模块
移动电源上盖、底壳扣
172 ZL201720076167.5 2017 年 1 月 2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合的气动压合治具
PCB 板、PCBA 板自动上
173 ZL201720076184.9 2017 年 1 月 2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板机的 PCB 板上板系统
PCB 板、PCBA 板自动
174 ZL201720076218.4 2017 年 1 月 2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上板机的双板上板系统
自动上板机双板上板系
175 ZL201720076634.4 2017 年 1 月 2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统的拉板机构
自动上板机双板上板系
176 ZL201720077964.5 2017 年 1 月 2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统的上板箱

177 车载充电器镜面压合治具 ZL201720083792.2 2017 年 1 月 2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178 移动电源合盖保压治具 ZL201720086000.7 2017 年 1 月 2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车载充电器的返修取板
179 ZL201720088968.3 2017 年 1 月 2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装置
用于电路板焊接 USB 的
180 ZL201720174458.8 2017 年 2 月 24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矫正治具

181 移动电源镭雕固定装置 ZL2017200789551.9 2017 年 1 月 2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182 环形治具回流轨道 ZL 2018 2 1318904.9 2018 年 8 月 1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手机充电器底壳插脚定
183 ZL 2017 2 0837985.2 2017 年 7 月 1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升
位治具
一种小型电源适配器生
184 ZL 2018 2 1375709.X 2018 年 8 月 24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产用套管机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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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一种高压缩体品加工用
185 ZL 2018 2 1375700.9 2018 年 8 月 24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编带机
一种高压缩体品加工用
186 ZL 2018 2 1375707.0 2018 年 8 月 24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套管机
一种低压缩体品制造用
187 ZL 2018 2 1376231.2 2018 年 8 月 24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套管机
一种小型手机充电器加
188 ZL 2018 2 1460467.4 2018 年 9 月 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工用钉卷机
一种高压缩体品生产用
189 ZL 2018 2 1432831.6 2018 年 8 月 3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裁切机
一种小型手机充电器生
190 ZL 2018 2 1420416.9 2018 年 8 月 3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产用套管机
一种低压缩体品制造用
191 ZL 2018 2 1460429.9 2018 年 9 月 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钉卷机
一种高压缩体品加工用
192 ZL 2018 2 1460714.0 2018 年 9 月 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钉卷机
一种小型电源适配器生
193 ZL 2018 2 1460527.2 2018 年 9 月 7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产用钉卷机
一种小型电源适配器生
194 ZL 2018 2 1432833.5 2018 年 8 月 3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产用裁切机
一种小型电源适配器加
195 ZL 2018 2 1375710.2 2018 年 8 月 24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工用编带机
一种低压缩体品制造用
196 ZL 2018 2 1435559.7 2018 年 8 月 3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裁切机
一种小型手机充电器加
197 ZL 2018 2 1420419.2 2018 年 8 月 3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东莞海州
工用编带机

198 充电器(A808) ZL 2019 3 0014477.9 2019 年 1 月 11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防止绕组引线交叉的变
199 ZL 2018 2 1906089.8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压器骨架
自动切壳机的充电器安
200 ZL 2018 2 1949411.5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装座
防止绕组引线交叉的变
201 ZL 2018 2 1906086.4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压器骨架
防止绕组引线交叉的变
202 ZL 2018 2 1906088.3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压器骨架

203 防漏超声检测治具 ZL 2018 2 1562331.4 2018 年 9 月 2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04 自动切壳机 ZL 2018 2 1948821.8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05 PCBA 板刷板机构 ZL 2018 2 1959936.7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一种用于线路板红胶涂
206 ZL 2018 2 1952920.3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布的涂布机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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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207 充电器的超声波焊接装置 ZL 2018 2 2045506.0 2018 年 12 月 6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08 充电器的预压装置 ZL 2018 2 2045507.5 2018 年 12 月 6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09 PCBA 板定位机构 ZL 2018 2 1948798.2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10 自动刷板机 ZL 2018 2 1968396.9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11 自动切壳机的切壳机构 ZL 2018 2 1948799.7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一种用于线路板红胶涂
212 ZL 2018 2 1948796.3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布的印刷板

213 自动超声镭雕生产线 ZL 2018 2 2045509.4 2018 年 12 月 6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镭雕装置及充电器的镭
214 ZL 2018 2 2045390.0 2018 年 12 月 6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雕装置

215 PCBA 板装板治具 ZL 2018 2 2045389.8 2018 年 12 月 6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用于 ATE 测试设备的无
216 ZL 2018 2 2243786.6 2018 年 12 月 29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线充电器的测试底座

217 小型快速充电器 ZL 2019 2 0337793.4 2019 年 3 月 18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散热效率高功率大的车
218 ZL 2019 2 0353308.2 2019 年 3 月 20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用充电器

219 带有可转动插头的充电器 ZL 2019 2 0360981.9 2019 年 3 月 21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220 多功能排插 ZL 2019 2 0342966.1 2019 年 3 月 18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221 便携式多功能充电插座 ZL 2019 2 0345739.4 2019 年 3 月 18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ATE 测试装置的 USB 插
222 ZL 2018 2 2191984.2 2018 年 12 月 2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片检测装置

223 带机械手的 ATE 测试设备 ZL 2018 2 2192109.6 2018 年 12 月 25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24 共模测试架 ZL 2018 2 2273894.8 2018 年 12 月 29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25 无线充电器 ZL 2019 3 0340928.8 2019 年 6 月 28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26 充电头(PD-45W) ZL 2019 3 0340936.2 2019 年 6 月 28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27 移动电源 ZL 2019 3 0340951.7 2019 年 6 月 28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28 充电头(PD-30W) ZL 2019 3 0341440.7 2019 年 6 月 28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29 充电头(PD-18W) ZL 2019 3 0341455.3 2019 年 6 月 28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30 充电头(PD-65W) ZL 2019 3 0340934.3 2019 年 6 月 28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机动车尾的刹车指示灯
231 ZL 2019 2 0345713.X 2019 年 3 月 18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江西奥海
装置

232 一种用于 MOS 管散热 ZL 2019 2 1148698.6 2019 年 7 月 19 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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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片的加工治具

233 充电器(A865C 和 A845C) ZL 2019 3 0184705.7 2019 年 4 月 22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34 充电器(A845CA) ZL 2019 3 0184704.2 2019 年 4 月 22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235 充电器(A865CA) ZL 2019 3 0184716.5 2019 年 4 月 22 日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奥海科技

注:第 18-21 项和第 23-24 项专利权系发行人从深圳奥海无偿继受取得,第 22 和第
114-129 项专利权系发行人从实际控制人刘昊无偿继受取得,第 162-163 项专利系江西奥海
从发行人无偿继受取得。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序 使用 面积 土地 取得 终止 他项
土地使用权证号 位置
号 权人 (㎡) 用途 方式 日期 权利
奥海 粤(2017)东莞不动 东莞市塘厦镇蛟乙 2055 年 3
1 17,321.30 工业 转让 注
科技 产权第 0270789 号 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月 11 日
粤(2018)东莞不
奥海 动产权第 0332639 东莞市塘厦蛟乙 2067 年 12
2 11,241.39 工业 出让 无
科技 号、第 0331828 号、 塘振龙东路 6 号 月 18 日
第 0332642 号
江西 赣(2017)遂川县不 遂川县工业园区 2067 年 6
3 93,368.23 工业 出让 无
奥海 动产权第 0003477 号 96 号宗地 月 12 日
江西 赣(2018)遂川县不 遂川县工业园区 2068 年 11
4 53,075.63 工业 出让 无
奥海 动产权第 0010634 号 129 号宗地 月 30 日
江西 赣(2019)遂川县不 遂川县工业园区北 2069 年 5
5 18,468.39 工业 出让 无
奥海 动产权第 0002485 号 区 129-2 号宗地 月 17 日
注:该项土地使用权已为公司向银行借款做了抵押担保,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二、重要合同”之“(六)重大质押和抵押合同”之
“18”。
公司拥有的上述土地使用权合法有效,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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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赁资产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位置 租赁期限 用途 面积(㎡) 租金 产权证书 有无房产证 是否符合规划 租赁原因

粤房地权证莞字
东莞市三和 东莞市塘厦镇 第 2400752511
奥海 2017.4.1-20 1-3 年租金 90,746 元/月; 生产经营需
1 兴模具钢材 蛟乙塘振龙东 厂房 5,661 号、第 24007525 有 符合
科技 22.4.30 4-5 年租金 99,803 元/月 要厂房
有限公司 路3号 12 号、第 24007
52513 号
深圳市宝安区 (1)2017.5.1-2018.4.30 :2,200 元/
深圳 2017.5.1-20 月;(2)2018.5.1-2019.4.30 :2,310 深房地字第 办公
2 晏小午 西乡街道广深 办公 40.72 有 符合
奥达 20.4.30 元/月;(3)2019.5.1-2020.4.30 : 5000488504 号 场所
公路西侧 2,420 元/月
东莞市塘厦镇
奥海 东莞市永亨彩 蛟乙塘振龙东 2019.11.1-2 安置员工的需
3 宿舍 402.5 8,855 元/月 无房产证 无 符合
科技 印有限公司 路 1 号宿舍 1 020.10.31 要
栋 4-5 层
东莞市恒升 东莞市塘厦镇 厂房、 生产经营厂房
东莞 2018.5.1-20
4 实业投资有 平山高裕南路 宿舍、 - 205,350 元/月 注1 无 符合 及安置员工的
海州 22.2.19
限公司 57 号 办公 需要
深圳市瑞信 东莞市塘厦镇
东莞 振龙东路 9 号 2019.11.1-2 安置员工的
5 恒业实业有 宿舍 5 层宿舍 38,500 元/月 无房产证 无 符合
奥洲 瑞信恒业宿舍 021.10.31 需要
限公司 2-6 层
粤房地权证莞字
东莞市三和 东莞市塘厦镇 第 2400752511
奥海 2017.10.26- 1-3 年租金 5,482.26 元/月; 安置员工的
6 兴钢材模具 振龙东路 2 号 宿舍 342 号、第 24007525 有 符合
科技 2022.4.30 4-5 年租金 6,029.46 元/月 需要
有限公司 第五层八间房 12 号、第 24007
52513 号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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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位置 租赁期限 用途 面积(㎡) 租金 产权证书 有无房产证 是否符合规划 租赁原因

Block ‘D’ Se 2017.5.1-2018.4.30 月租金为 42 万
1.Alka Arora 卢比;2018.5.1-2019.4.30 月租金
印度 ctor 63, Noid 2017.5.1-20 印度希海生
为卢比 44.1 万卢比;2019.5.1-202
7 2.Vinay a, Dist- Gaut 厂房 1,008 - 有 符合
希海 21.4.30 0.4.30 月租金为 46.305 万卢比;2 产经营厂房
Arora ambudh Naga 020.5.1-2021.4.30 月租金为 48.62
r, UP. 万卢比
Plot No-J-53
M/s MCS 64,200
印度 Sector-63, No 2018.11.01- 印度希海生
Electricals
8 ida, Distt. Ga 厂房 平方英 1,091,400 卢比/月,每年上涨 5% - 有 符合
希海 Private 2023.10.31 产经营厂房
utamBudh Na 尺
Limited
gar (U.P)
印尼 Tunas Industr 2018.9.1-20 生产及 办公楼 印尼奥海生
前 2 年月租金 1.1 亿印尼盾,以后
9 Heryanto ial Esaate,Typ 约 3900 - 无 符合
奥海 28.8.31 办公 8 年按市场价格调整 产经营厂房
e 1-C,Batam ㎡
Yamuna Exp
ressway Indu 自租赁契
土地总价款 19,784.30 万卢比,地 建造生产经
strial Develo 印度北方邦诺 约签署之
印度 土地使 价折扣 25%,实际土地总价款 营用厂房及
pment Autho 47,668
10 伊达州 17A 地 日(2019 年 14,838.23 万卢比,另还需按照土 - 不适用 符合
希海 rity(印度北 用权 ㎡ 相关配套设
块 5 月 29 日) 地总价款 19,784.30 万卢比的
方邦亚穆纳
27.50%一次性缴纳支付租金。 施所需
高速公路工 起 90 年
业发展局)
深圳市瑞信 东莞市塘厦镇
东莞 高裕北路 268 2020.1.1-202 仅作为仓库
11 恒业实业有 仓库 2,100 45,700 元/月 无房产证 无 符合
奥洲 号 1 栋 401 室 1.12.31 使用
限公司 内及 501 室
注 1:根据东莞市塘厦平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东莞市恒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东莞市塘厦镇平山高裕南路 57 号
的厂房 2 栋、宿舍 1 栋及配套的所有者,该房屋自本证明出具之日起五年内不会被政府拆迁。根据东莞市塘厦平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出
具的《证明》,前述房屋自本证明出具之日起五年内不会被列入政府拆迁。根据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出具的《证明》,前述房屋
为东莞市恒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该房屋自本证明出具之日起五年内不会被政府拆迁。根据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塘厦分局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出
具的《证明》,前述房屋自本证明出具之日起五年内不会被列入政府拆迁或城市改造计划。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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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 1 项至第 6 项及第 11 项境内租赁房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但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44 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第 9 条的规定,该等租
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已出具承诺,如因该等租赁事项致使公司及其
子公司遭致任何额外支出的(如罚款等),将即刻以现金向公司进行补足,确保
公司不会因此遭致任何损失。
因此,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生产技术情况

(一)研发机构设置情况




研发部门 部门职能
主要负责对原材料的研究,应用,承认,协同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
材料技术组
规划管理等
主要负责制定新产品开发计划,统筹设计开发整个过程,确保产品能
项目管理组
够满足时间,品质,成本上的要求
主要负责产品电器性能、电路设计,产品改良的主导与跟踪以及电子
电子设计组
元器件的承认
结构设计组 主要负责产品结构设计,模具开发与跟踪、结构改良、模具改良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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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部门 部门职能
与跟踪,结构件零件承认
PCBlayout 组 主要负责产品 PCB 制作及打样

DQA 测试组 主要负责试产产品的可靠性测试及业务封样产品的各项功能测试
主要负责产品 ID 设计,公司所有产品的包装设计资料(含宣传品)
ID 组
的输出、样品确认及资料的归档管理
安规组 主要负责新产品安规认证与进度跟踪以及安规审厂保障

样品组 主要根据客户要求或业务需求,进行打样,确保样品合格率
主要负责技术文件的制定、发行、回收、保管工作,协助部门负责人
综合信息组
做好部门日常工作

公司重视研发技术人员的储备及培养,现有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众多,研发
团队不断人员不断扩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现共有研发和技术人员 298
人。

(二)公司主要生产工艺技术及所处阶段
主要生产工艺技术所处阶段一览表

技术名称 技术特性 所处阶段
公司在变压器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方面,研发了适用于全段自动化生产的
原材料和实现设备及生产工艺,提高了变压器的生产效率,有效提升了
产品的一致性,保证了产品品质,降低了生产成本,推动自动化生产进
程。
(1)公司研发了适用于全段自动化生产的变压器骨架,应用于便携式
充电器。变压器骨架增加了拴线柱,用于保持磁芯接地屏蔽线在整个生
产过程中可控并用自动化设备实现屏蔽线的预留,焊锡,连接磁芯,自
动化组装磁芯;即可以实现变压器全自动化绕线包胶带,全自动化组装
磁芯,测试,使各个局部自动化生产工艺连接在一起,实现变压器生产
变压器
的真正全自动化生产,提升效率 30%以上。
全自动 规模化
(2)自动化生产线的开发,结合实际生产工艺,采用创新思路研发了
化生产 生产
自动化生产设备。在研发了对自动化生产起到关键影响作用的原材料的
技术
前提下,研发了同一思路下的自动化设备,将困扰自动化生产的磁芯接
地屏蔽线用自动化设备保持在一个固定位置,再通过设备从固定位置取
放屏蔽线于磁芯上,再进行磁芯的自动化组装,并将磁芯自动化绕线,
组装,测试,摆盘,含浸工艺连接成一条全自动化生产线。
(3)自动化生产技术,不仅提升效率,而且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在电
性可靠性,产品 EMC 等方面保证了产品品质,使充电器整机不良率大
幅度降低。
(4)便携式充电器设计平台化技术,该技术使得相近输出功率的电路
作外形调整时,其它物料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实现通用,便于规模化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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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 技术特性 所处阶段
和生产,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和周期,实现快速的交付。
(5)变压器模块化技术,此技术在同性能情况下实现向下兼容,其成
本可实现相当于新设计成本的 2/3,降低了设计和生产成本,提高产品
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在快速测试充电器 EMC(电磁干扰及抗干扰)技术方面,研发了快速
检测及筛选良品产品的技术。通过对充电器的核心元件-变压器的检测
来实现充电器的 EMC 性能检测。在短短 3S 内即可完成检测及筛选,
是常规机构检测方式用时的 1/400,实现产品 EMC 可批量化检测及筛
选,严格保证产品的品质和一致性。同时此技术应用于产品研发初期,
为设计选型定案提供了判断平台,减少多方案制样测试对比的过程,可
以快速、优质确定最佳方案,为开拓市场抢得先机。
(1)公司研发了快速检测充电器 EMC 性能的技术,应用于便携式充
电器的 MEC 性能判定,仅用 3S 时间即可完成对产品的判定,可用于
批量检测,仅是常规检测时间的 1/400,测试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且品
质可靠性 100%保证。
(2)各类充电器测试平台化技术,无论是普通型充电器或者是快速充
快速检
电器都可采用此测试平台,抓取产品的核心元件-变压器的性能,以保
测便携
证充电器的优良性能。通过同一电路原理及可扩展的电路结构,可对各
式充电 规模化
种类型及工艺的变压器进行检测及筛选,且快速完成,成本增加极少,
器 EMC 生产
但价值增加极大。
性能的
(3)设计方案优选技术,快速检测便携式充电器 EMC 性能的技术同
技术
样被应用在产品设计定案初期,通过此技术将各种预选方案快速判定和
比较,大大节省设计成本,试产成本,测试成本,减少了设计周期,使
得设计定案更趋优质、高效。
(4)电磁原理的扩展应用技术,在电和磁的基础原理基础上,将其磁
场耦合,电压耦合技术扩展应用到产品的检测中。此技术设计原理可靠,
设计电路简单,易设计和生产,设备的制作成本仅为常规检测设备的
1/30,可广范推广应用。
(5)可靠品质保障技术,因设备成本低廉,测试成本极低,此测试技
术可全面落实执行。对元件-变压器的筛选,可将不良问题前置,在原
材料阶段进行筛选和改善,即使不良品产生仅是元件成本,仅是成品成
本的不足 1/10,可有效控制不良产生,控制不良费用产生,保证了品质
的可靠性。
公司在充电器的小型化、轻薄化方面研究了小体积大功率便携充电器技
术。利用共模噪声抑制技术,变压器结构小型化设计技术,安规元件结
小体积 构化设计技术,控制电路集成化技术等多项技术,实现多次更小体积,
大功率 更大功率产品的技术突破。
规模化
便携式 (1)共模噪声抑制技术,一方面通过增加变压器补偿绕组的方式,不
生产
充电器 需外设滤波电路或减少滤波电路的元件,实现更少的元件,更精简的电
技术 路,更小的体积;另一方面,通过滤波电路等耗能元件的减少,提升整
体电路效率。从而实现小体积,大功率。
(2)变压器结构小型化技术,充电器的核心元件-变压器的体积是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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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 技术特性 所处阶段
器小型化的主要影响因素,公司设计了高有效截面积、小体积的变压器,
并采用立式结构,防止产品装配尺寸变异。高磁通,低漏磁,低损耗。
(3)安规元件结构技术、共模抑制技术的应用,使得电路中无需 Y 电
容设计,电路输入与输出端的间距减少,通过使用结构造型的塑胶片插
入 PCB 板槽的方式进行隔离,满足了安规要求,节省了大量空间,实
现小型化,且易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
(4)控制电路集成化技术,整流桥集成 4 个整流二极管,IC 集合了
MOS 开关管,PWM 控制芯片,光耦。节省了大量的板上空间,减少了
SMT 成本。高集成化技术为小巧化设计提供基础平台。
(5)模块化设计技术,将共模噪声抑制技术,变压器结构小型化设计
技术,安规元件结构化设计技术,控制电路集成化技术分别定义为各技
术模块,可灵活应用于各类型产品,各电性需要,各种结构需要。
公司针对充电器应用于不同手机时出现共模干扰,影响手机使用的问题
进行了技术创新,设计了抗共模干扰的电路及结构技术,实现同款充电
器适用于多款多品质手机。
(1)公司研发了抗共模干扰的电路的技术,应用于便携式充电器电路,
通过补偿电容提供反向的噪声电流,从而实现噪声电流的抑制,效果提
升明显,一致性高。
(2)创新的滤波技术,相较常规的滤波电路,共模抑制效果有限,一
致性非常难以保证,需要增加对关键器件的筛选工作,仍有失效风险。
抗共模
新的抑制共模干扰技术利用变压器的补偿绕组补偿电容的效用,产生与
干扰的 规模化
噪声电流反向等量的补偿电流,实现有效的抑制效果,减少了对外围滤
电路技 生产
波电路的要求,或取消部分滤波电路,降低材料成本及生产成本。

(3)小型化技术,滤波电路元件的减少,及有效的抑制共模效果,使
得电路中元件数量大幅减少,电路更趋精致,产品更趋小巧,实现同功
率产品中新技术产品是普通产品体积的 1/2。因滤波元件的减少,产品
效率得以保证,实现小体积,大功率。
(4)变压器补偿绕组技术,相较电路中各元件,变压器为非标定制品,
电磁耦合品质一致性控制困难,容易产生共模噪声。在变压器中增加补
偿绕组后,电磁耦合过程中,其产生与共模噪声反向的抑制电流,从源
头进行共模抑制,效果明显。
公司在充电器测试技术方面,研发了快速智能化自动检测产品线,研发
了结构简单却功能强大的测试模块,通过程序设定,进行自动识别和测
试,并可判定不良品,降低了人工参与测试及测试周期,大大提升了测
充电器 试效率。
快速自 (1)公司研发了充电器自动化带载测试技术,通过 SVF4N60 开关管,
规模化
动化带 对待测试产品进行识别,并自动进行测试。通过机械手将产品放置于测
生产
载测试 试模块后,控制程序检索,识别并自动测试,使得产品带载测试工序也
技术 加入自动化测试产线,节约了人工,推动了自动化生产线的进程。
(2)数据化管控技术,通过智能自动化测试程序后,所有产品的测试
数据自动保存并生成表格,能够统计和产生分析报告,方便品质监控及
数据获取,大大便利了生产数据统计和品质管控,有效防止批量作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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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 技术特性 所处阶段
良,及失效问题改善。
公司在多国插头便携充电器技术上也进行了突破。针对多国插头更换操
作费力,装配常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研究了按钮式结构技术。
根据杠杆原理,使用下压的方式,松轻实现卡扣的弹起,操作非常便利。
(1)按钮式结构技术,采用一种新的思路,按钮式操作省力,结构美
观,易生产。通过杠杆原理,杠杆的两端分别是卡扣和按钮,并有弹簧
适用于
连接,当按钮按下时,卡扣弹起,弹簧被拉伸,按钮松开,杠杆会因弹
多国插
簧的拉力复位。又因卡扣的前端是倒钩型,卡入简单方便,固定牢固, 规模化
头的按
安全可靠,取放方便。 生产
钮式结
(2)按钮结构化技术,按钮由杠杆、弹簧和外壳构成,注塑工艺简单,
构技术
没有特殊生产工艺,组装方便,可被广泛应用。
(3)通用性研究技术,为适用于各国安规及用户需要,设计了适用于
多国插头共用的外壳母头,当产品销售于不同区域和国家,即生产相应
的插头公头,生产灵活性强,亦可将多国插头与充电器共同包装于同一
礼盒内,当在不同国家使用时,选中相应插头装配即可。
公司在工艺自动化方面研究了多项技术,首先针对单个工艺或区域工艺
设计自动化生产,将整个生产工艺分成若干模块,逐个实现自动化,将
流水线与局部自动化结合,有效提升效率。同时设计了各自动化模块间
的自动化协调连动技术。将局部自动化整合为整体自动化生产线,同时
连动机构的过渡、协调作用,利于不同产品生产的换线、换工艺作业。
(1)模块化生产技术,重复率高且简单的工艺通过机械手或自动控制
程序实现机械自动化生产。并进一步在产品设计初期,导入自动化设计
标准,使产品设计时已经考虑各项自动化生产需要,从源头进行自动化
推动,加入模块化生产的设计,不断的将工艺分割成各个可自动化生产
自动化
的局部自动化工艺,结合流水线,形成全自动化生产的雏形。
生产各 规模化
(2)自动化生产衔接技术,即将局部自动化的工艺连接。解决从不同
模块连 生产
工艺阶段产品的识别到搬运,加工,再识别,判定,并搬动至下一自动
动技术
化工艺的困难,还解决了协调不同节拍,改善瓶颈工艺的问题。逐渐的
将多个局部自动化生产工艺连接,连动。
(3)简单化设计技术,连动机构除了连接各局部自动化工艺,还可灵
活拆解,组装,并可衔接在不同节点,实现多个局部工艺的连动,引用
成本低,使用广泛。
(4)灵活性结构定义技术,连动机构分成运输,判定,加工三个结构
段,针对所处衔接节点的不同,可灵活选择不同的运输或加工结构段,
可重新定义连动机构的组合方式,实现不同产品间的有效连动,具有更
强的通用性。
公司在快速充电技术方面,研发了多种接口(USB,TYPE-C)的快充充
多接口
电器(以下简称快充)。从常规多个 USB 接口输出,满足同时多个设备
快速充
的充电,到常规便携式充电器多一个 TYPE-C 接口方式,使得快充技术 规模化
电智能
能够应用于更多通讯设备,更多电子产品。 生产
插座技
(1)智能充电排插技术,排插内置有可将 100V-240V 交流电转换为+5V

直流电并兼容市面绝大多数数码产品的电源排插。在该排插上智能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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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 技术特性 所处阶段
部份与 AC 交流电输出部分完全隔离,且分别工作,在 DC 充电器部分
损坏及故障时 AC 排插不受影响,能够正常工作。
(2)多口并行输出技术,在该排插上并列设有至少一个 5V 直流输出
的 USB 接口,该 USB 接口与设置在排插内的 A/D 转换电路相接,该
A/D 转换电路包括至少一个 A/D 转换芯片,可同时输出多个 USB 接口,
实现多台设备的同时充电,加上 AC 插座孔数,可轻松解决排插孔位不
足的问题。
(3)快充插座技术,5V 直流输出的多个 USB 口中,有一个输出口采
用 PE+协议,最高可达 4A 电流,即为 5V4A 能源输出,实现快速充电
技术,多个口不需转换电压,安全可靠,不会产生对其它充电设备的干
扰。
(4)AC 电流滤波及保护技术,A/D 转换模块前端设有过滤电网纹波
杂讯的电路,并有防雷保护电路,不仅保护 A/D 电源转换模块,也对
AC 交流电流进行过滤和保护,比普通排插更安全,可适用于更高要求
的用电场合,增加了产品市场竞争力。
(5)智能识别电子产品的匹配技术,电源排插中设置具有识别充电器
类型的包括智能识别 IC 和 USB 接口的电源模块,使得其适用于众多科
技通讯产品,大大方便用户。其中的 USB 接口、IC 芯片等部件采用科
学合理的布局,使其中的电源模块在工作时安全可靠、工作稳定。使消
费者在使用排插时安全、放心,不用担心充电器与数码产品的匹配性,
大大减少了消费者购买充电器的数量,节约了成本及空间。
公司在迷你型车载充电器(以下简称车充)技术方面,研发了高频小体积
电感技术,续流二级管与 BUCK 电感相连技术,IC 内置续流二极管及
识别电阻技术,提高了功率转换效率,实现了较好的功率传输效果,实
现业界新技术的开拓。
(1)公司研发了高频小体积电感技术,应用于车充类直流转换储能电
感,实现更小的体积,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温度。比现有技术的此类产
品体积缩小约 50%,效率提升约 25%,有效践行节能,环保技术要求。
(2)USB 充电可识别技术,针对不同的 USB 接口类型及协议,可识
别不同手机需求,满足所有品牌手机充电需求。电路中增加识别充电类
迷你型
型的识别电阻单元,以满足市面各品牌手机的充电需求,提升产品的通
车载充 规模化
用性和灵活性。
电器技 生产
(3)芯片高度集成化技术,一方面创新使用续流二极管与 BUCK 电感

相连技术,提升能源转换效率,另一方面将此二极管与开关管,识别电
阻共同封装在芯片内,实现高度集成,大大缩小电路的损耗,同时节约
了空间,实现迷你化。
(4)设计集成化技术应用,使得各种产品实现迷你化,减少电路板上
元件布局及加工,结构简单化,易生产,降低人工成本明显,技术优势
显著。
(5)BUCK 电路模块化技术,该技术不仅提升电路能源转换效率,而
且实现电路元件的模块化,电子材料种类及数量大幅减少,实现元器件
的共用性,易于大批量采购,易于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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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 技术特性 所处阶段
(6)多样式多风格造型的应用,因小体积设计,有充足的空间用于胶
壳造型的塑造,使得产品造型不再受限于内部电路结构限制,为设计提
供更多的想像空间,扩展更多的用户群体。


(三)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和拟达到的目标

项目名称 拟达成目标 进展情况
电源中的核心器件变压器不采用传统的漆包线,三层绝缘线绕
平面变压器 制工艺,采用 PCB Layout 代替绕线,可以做到更薄,且具
调试阶段
电源 有非常精准的一致性,有着极低的共模噪声干扰、EMI 干扰。
手机触屏干扰的控制率达到 100%。
采用新型的 GaN 材料取代传统的开关 MOSFET 器件,能达到
GaN 新型器 更高的开关频率(500KHz),且具有更低的开关损耗,能将
试产阶段
件应用电源 电源效率提高到 90%以上,体积缩小至原来的 1/3,极适合轻
薄小型化的设计。
Wifi 智能 在传统的家用风扇基础上,加入电池,取消固定的 AC 插头,
预研技术准备
App 操作 采用适配器充电模式,更高的安全性,充电后可以移动到任意

风扇 位置,且加入 APP 控制功能,能方便的远程开关、定时等。
传统的移动电源因输出电压仅为 5V,只能给手机平板类设备
双向 PD 移 供电,PD 输出移动电源输出电压可以达到最大 20V,可以给
小批量试产中
动电源 到笔记本电脑等其它设备供电使用。同时,采用 PD 输入对移
动电源充电,也能在短时间内将移动电源充满。
1、采用 PCB 板上的单片机、与其双向通讯的电源管理子电路
和云端服务器,以及 CAN 总线接口、继电器驱动电路、电源
组成;
具有智能控
2、云端服务器通过有线或无线通讯与用户信息电路连接;
制系统的电 小批量试产
3、电源管理子电路包括安全电路、网络查询充电器各数据电
池充电器的 中
路、充电唤醒电路、儿童保护锁电路和快充电路,安全电路具
研发
有信号连接的电压采集电路、电池容量采集电路、充电控制电
路、放电控制电路,将采集的数据传输至电源管理子电路;
4、电源管理子电路与云端服务器相互电连接。
1、采用底座、充电基座、装线槽、底盖、负极片、充电线、
壳体、挤压板、柱形凹槽、螺旋轴、旋钮、固定组件、弹簧槽、
弹簧、圆孔、滑槽、固定柱、弹簧按钮、固定柱基座、正极片、
迷你手机应
旋转轴和圆形拉环组成;
急电池充电 研发调试中
2、底座由充电基座、装线槽和底盖构成,充电基座设置于底
器的研发
座的顶部,充电基座内设置线路板,负极片设置于充电基座的
顶部,负极片上设置负极弹簧,装线槽设置于充电基座的底部,
充电线设置于装线槽内,充电线与充电基座电连接。
智能便携式储能电源,内置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随时随地
智能储能电 预研技术准
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给储能电源充电方式有市电和车载充电
源 备中
两种;本储能电源提供交流和直流(AC&DC)两种输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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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拟达成目标 进展情况
流 100V/110V/220V/230V/240V 输出,可根据各国用电需求设
计输出插孔类型,内设安全保护门功能,可以为台式电脑,笔
记本电脑,落地风扇,电视机等功率小于 300W 的用电器供电。
直流输出接口类型有:TYPE-C 口,满足 PD 协议的充电设备,
最大功率 45W;USB-A 分别满足 QC3.0(兼容 QC2.0)和 5V/2.4A
输出,满足市面上所有数码产品充电。产品用于室内用电器,
户外活动,消防应急,抢险救灾等场合需要提供照明和交流电
源时使用。
低能耗无线
充电器可自 小批量试产
充满电能自动关断,降低能耗,同时支持 AirPods2 无线充电
动充断电技 中
术的研发
具有计时功
传统充电器在后端充电设备充满后,不能断电,导致能源损失,
能自动关断 小批量试产
且有安全风险,新的自动关断充电器,可预设充电时间,在时
充电器的研 中
间到达后自动关闭输出,保护后端设备及节省能源

内置转换处
理技术的电 新的二合一充电宝,将充电器内置在充电器中,在短时供电时,
源适配和移 由充电宝提供电力,在长时间供电时,由充电器提供电力,且 小批量试产
动电源二合 同时对电池进行充电,用作下一次短时供电的补充,一机双用, 中
一充电宝的 解决了消费者的能源供应及携带方便需求
研究
小型双向
PD 充电电 支持快充手机快速充电,笔记本充电。移动电源支持快充可快
调试阶段
源技术的研 速充满电,使用方便体积小巧

家用路由器,机顶盒长期处理使用状态,基本处于永不断电状
36W 电源
态。因此,需要开发一款长寿命,能抗电网干扰,如浪涌信号, 小批量产中
适配器研发
电网杂讯等的适配器,以保证长时间电源能不间断稳定工作
波峰焊载具
自动回流的 现有的 AGV 小车更改为底部轨道传送,节约空间和提升治具
研究阶段
二次开发技 周转效率。
术研发
45W GaN
新型的 GaN 半导体材料,可以将充电器的效率做的更高,因
新型材料电
此也可以将充电器的体积做的更小,这样更方便了消费者外出 试产阶段
源适配器技
携带
术的研发
150W 笔记 一些高端的笔记本,如图像,影音处理笔记本,游戏本需要较
本电源适配 大的功率,以保证内部 CPU,显卡等的正常供电,因此,需 试产阶段
器的研发 要开发较大功率笔记本适配器以满足这类产品的需求。
45W 多口 因为手机的接口经历了几代的变化,目前市面上的手机,会有
小批量产中
PD QC4.0 多种接口品类,如 USB 口,Type C 口等,因此,需要具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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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拟达成目标 进展情况
充电器的研 个不同接口的充电器,以满足不同设备的需求

为了进一步减小充电器的体积,减小充电器内部变压器体积己
超薄变压器
成为迫切需求,采用 PCB 铜箔走线,用来替代传统的变压器
PCB 铜箔走
绕线,可以将变压器体积减小为原来的 1/3,同时,因为 PCB 调试阶段
线技术的研
多层板行业的成熟,使用 PCB 走线的变压器具有非常高的一

致性,对 EMI 和 CMN 管控都能达到很好的效果
普通家居常会用遇到多设备使用,需要多个 AC 插头的问题,
并且还需要配备多个充电器,采用便携式多功能充电插座,在
便携式多功
普通的插座基础上,扩展 DC 口充电功能,使得无需要充电器, 研究阶段
能充电插座
即可满足通用电子产品的一般充电需求,极大简化了充电时的
线路连接,同时也更方便携带和移动
多数的用户,在使用充电器时都无拔下充电器的习惯,这就导
致了充电器始终插在 AC 上,一直在产生电源消耗,导致了不
低待机充电 少能源消费,国此,开发一款低待机功耗充电器,有利于节能
研究阶段
器 环保。目前开发的低待机充电器多数可实现 75mW 以下待机,
少数实现 30mW 以下待机,逐渐在研发 10mW 以下待机,以
减少不充电时充电器的损耗


(四)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及其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费用 10,017.88 7,283.52 5,647.11

营业收入 231,601.59 166,118.07 115,322.07

与营业收入的比例 4.33% 4.38% 4.90%


(五)技术创新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创新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核心研究人员管理制度、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究成果
保护制度、研发活动评估制度、研发成果验收制度、项目奖励制度,以确保公
司的创新能力。
2、技术储备
(1)专利技术
公司目前具有的专利技术请见本节“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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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和无形资产”之“(二)无形资产”之“2.公司已获得的专利”。
(2)建立研发资料库
为了方便研发人员进行技术的交流和资料的查询,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立
了内容丰富的数据资料库。包括产品标准化信息、设计开发文件、重要器件实
验报告、整机测试报告、专利文件资料、体系文件等。
(3)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三)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和拟达
到的目标”。
3、技术创新的安排
公司设有专门的部门对产品技术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并专注于移动智能终
端配件的研发及生产领域多年,目前已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形成了大量专
利、专有技术等。
公司一向十分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努力创造环境使员工具备丰富的技术
知识和经验,着力培养员工的优良素质(包括思想品质、工作态度、解决问题
的能力、创造力等),并通过多种方式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渠道,结合精神和
物质等方面的奖励促使员工积极创新,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水平,充分挖掘员工
的创造潜能,使公司全体员工在技术和流程等创新过程中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
公司把此次募集资金的方向之一用于研发中心的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扩
建研发中心场地,引进大批研发人员,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设立相关的试验
室。此一系列的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1、公司及其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间、有效期
2015 年 10 月 10 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
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向公司联合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544001074),认定有效期三年。
2018 年 11 月 28 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
东省税务局向发行人联合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44001303),认定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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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8 月 23 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向江西奥海联合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01736000448),认定有效期三年。
2、公司及其子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以及子公司江西奥海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详
情如下:
(1)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① 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其注册成立
时间超过一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第十一条第(一)
项的规定;
② 公司 2018 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时拥有 57 项对其主要产品(服务)
发挥核心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
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③ 公司对其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领域为新型动力电池
(组)与储能电池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符
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④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职工总数为 356 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
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为 147 人,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41.29%,符合《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⑤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7-490 号)及东莞华利联
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
告》(华利专审字[2018]第 0087 号),发行人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研究
开发费用总额为 11,921.44 万元,销售收入总额 316,788.53 万元。发行人 2015 年、
2016 年及 2017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3.76%。发行人在
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为 11,921.44 万元,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的 100%,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第十一条第(五)项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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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根据东莞华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华利专审字[2018]第 0086 号)及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
7-490 号),公司 2017 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为 88,408.88 万元,占同期总收入的
比例为 77.59%,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第十一条第(六)
项的规定;
⑦公司创新能力评价已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管理部门要求,符合《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⑧ 根据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塘厦分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
的《证明》,公司于报告期内未因安全生产及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
环境违法行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第十一条第(八)
项的规定。
(2)江西奥海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① 江西奥海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其注册
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第十
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② 江西奥海 2017 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拥有 6 项对其主要产品(服
务)发挥核心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③ 江西奥海对其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领域为新能源与
节能、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高性能绿色电池(组)技术,属于《国家
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16
年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④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奥海员工总人数为 348 人,其中从事研发
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为 38 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
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10.92%,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⑤ 根据江西天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
证报告》(赣天健税鉴字[2017]第 0473 号)及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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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2019〕7-490 号),江西奥海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为 797.15 万元,销售总额为 19,064.68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
额占销售收入总额 4.18%;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的 100%,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第十一
条第(五)项的规定;
⑥ 根据江西天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
证报告》(赣天健税鉴字[2017]第 0473 号)及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
审〔2019〕7-490 号),江西奥海 2016 年新技术产品收入为 12,183.53 万元,同
期总收入为 12,664.34 万元,近一年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 96.20%,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
定;
⑦ 江西奥海创新能力评价已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管理部门要求,符合《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⑧ 根据遂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遂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具的
证明,江西奥海自设立至今,未发现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及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
方面的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况。江西奥海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内未
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办法》(2016 年修订)第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奥海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3、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依据
(1)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子公司江西奥海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 2017-2018 年度享受 15%的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
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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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企业
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
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① 产品(服务)属于《国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② 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③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投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④ 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⑤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奥海已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拥有自主知识产
权,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奥海的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
的范围,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奥海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及复审时,公司研究开发
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符合高
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求,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4、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奥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 1,604.80 580.65 992.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153.46 11,372.16 5,127.08

占比 7.24% 5.11% 19.36%

2017 年税收优惠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相对较高,主
要是由于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金立财务状况恶化,公司针对其应收账款全额
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导致利润下降较大影响所致,其中金立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
事项属于偶发性事项,剔除该事项后税收优惠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12.76%。因此,就整体而言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八、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1、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在香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香港奥海负责境外
销售。香港奥海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六、(六)香港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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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2、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开始陆续通过香港奥海间接持有印度希海 99.98%的
股权,使其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负责发行人在印度市场的生产和销售。印
度希海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六、(八)印度希海”。
3、公司于 2018 年 8 月在印度尼西亚设立了印尼奥海,并通过香港奥海间
接持有印尼奥海 99.99%的股权,使其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负责发行人在印
尼市场的生产和销售。印尼奥海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六、
(九)印尼奥海”。
4、公司海外工厂印度希海和印尼奥海分别位于印度和印尼两地,目前公司
的海外工厂尚无新冠肺炎确认病例。公司针对新冠疫情已经按照国内的防疫标
准要求管理,具体工作如下:定制防疫预案,人员管控,储备防疫物资,开展
体温检测,避免人员过于密集,加强员工卫生宣导工作,强化人文关怀。疫情
对印度希海及印尼奥海的影响情况如下:
(1)印度希海按照印度政府要求,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3 日暂停生产。受疫情影响的停工停产导致印度希海 3 月实现的净利润较计划
应实现的净利润减少约 135.00 万元;4 月份印度希海承担的固定成本约 180.00
万元,若印度疫情严重,2020 年 5 月 3 日之后继续全面停工停产,将导致印度
希海每月承担固定成本约 180 万元。整体而言,疫情对公司整体的经营状况影
响较小。
(2)印尼奥海于 2019 年正式投入生产经营,其业务占公司整体的营业收
入和净利润比重相对较低,目前印尼政府尚未要求公司停工停产,若印尼疫情
严重,其政府强制要求公司全面停工停产,公司将承担的每月固定成本约 45.00
万元,整体而言,疫情对公司整体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小。
(3)综上所述,受疫情的影响印度希海应印度政府的要求停工停产对公司
整体的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印尼奥海所在的政府未强制要求公司
停工停产,目前印尼奥海的生产经营正常,若印尼疫情严重,全面停工停产,
亦不会对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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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设立伊始就坚持“精心制造、精益求精”的产品质量方针,生产运营
全面推行 ISO9001 环境质量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 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QC080000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等,已经通过社会责任
管理体系(EICC)、环境健康安全体系(EHS)、反恐安全管理体系(C-TPAT)
等认证。
公司持续推进产品认证,产品认证成绩斐然,产品先后通过中国 3C、欧盟
CE、美国 FCC、日本 PSE、德国 GS、印度 BIS、CTIA、QC2.0/3.0 等系列超过
多个国家、多种规格的国际、国内产品认证。

(二)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从产品设计、材料购入、制程生产、包装出货、销售客服各环节作全
过程质量体系管控及国家强制 3C 认证体系管控等质量控制措施来确保我司产
品质量得到保证。产品质量控制主要措施有:(1)不断提高人员的质量意识、
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特殊岗位和关键过程的操作工持
证上岗。(2)提供的基础设施经过识别和确定,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3)
产品开发设计阶段的输入、输出、验证和评审有效进行。(4)采购物资按照分
类进行控制,主要原材料经过品管部检验合格才能入库,确保主要原材料质量
稳定。(5)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测,半成品的自检和抽检,生产工艺的监测以
及操作规程的监查,确保质量监控阶段的有效性。(6)依据生产环境要求及环
境法律法规要求,对其进行控制和检测,满足产品生产环境要求和达标排放。
(7)有效控制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依据产品标准和检验规程,开展进货检验、
半成品和产品检验,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
(8)通过对管理体系开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以及第三方审核等活动,采取有
效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实现产品质量的有效
控制,达到产品质量稳定和初步提升的目的。
公司的产品实现过程质量控制流程如下图所示,主要分为供应商品质管理、
新机种材料认证及管理、进料品质管控、生产流程质量管理、出货检验管控、
可靠性验证和客户服务等七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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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控制成果

公司严格按照质量控制的标准进行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得到有效的应用。
质量控制方面所获得的相关的体系认证

序号 资质

1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 ISO18001:2007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 QC080000:2017 电器有害物质认证管理体系

5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OHSAS 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四)产品质量控制纠纷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品质,拥有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执行国家
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受到产品质量方面的行政处罚,也未发生过
重大产品质量纠纷。根据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出
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境内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与产品质量相关
的行政处罚。

十、发行人名称中冠有“科技”字样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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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
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VR 眼镜等)、
智能家居(电视棒、智能排插、路由器、摄像头等)、智能音箱、平板电脑等
领域,是知名的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提供商。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
已获得专利 235 项,其中:发明专利 23 项、实用新型专利 154 项、外观设计专
利 58 项。2015 年 10 月 10 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
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8
年 11 月 28 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
局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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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本公司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股
东之间完全分开、独立运作,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销售体系,
具备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1、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
法拥有或控制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
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截至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其他资产及资源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
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用银行账户。
4、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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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
方面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

二、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
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VR 眼镜等)、
智能家居(电视棒、智能排插、家用路由器、智能摄像头等)、智能音箱、平
板电脑等领域。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
配件、电子产品、无线充电产品、智能家居产品、移动智能产品、智能硬件产
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租赁”。
1、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深圳奥海为投资控股型公司,其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仅飞优雀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研发,无对外销售,
其余公司均未实际生产经营。各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相
同或类似的情形,未从事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深圳奥海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之“七、(一)、1、深圳奥海”。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之 “七、(三)、
2、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2、与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企业包括奥海实业、奥海吉泰、奥悦投资和奥鑫投资,报告期内奥海实业曾从
事房屋租赁,目前未实际运营,奥海吉泰未实际运营,其经营范围与本公司不
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形,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奥悦投资和奥鑫投资仅投
资了发行人,无其他经营事项。
奥海实业和奥海吉泰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之“七、(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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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为刘昊、刘蕾夫妇。截至本招股意
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夫妇控制的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实际经营业务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
行申报),国内贸易,汽车
2007 年 租赁,房屋租赁(以上法律、 2016 年起,除实业
1 深圳奥海 2,010.00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投资外未经营其他
12 月 7 日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业务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普
通货运。
为实际控制人亲属
2016 年 11 的持股平台,除持
2 奥鑫投资 200.00 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月 11 日 有公司股份外,未
实际经营其他业务
为发行人员工的持
2016 年 股平台,除持有公
3 奥悦投资 1,000.00 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11 月 8 日 司股份外,未实际
经营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曾从事房
2008 年 6 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
4 奥海实业 2,600.00 屋租赁业务,目前
月 26 日 物业租赁
未实际经营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
深圳市奥海
2014 年 4 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
5 吉泰投资有 1,600.00 未实际经营
月 25 日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限公司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深圳市六维 医用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的
2014 年 12
6 机器人有限 1,200.00 研发、销售,项目投资,信 未实际经营
月 23 日
公司 息咨询
深圳市六维
2015 年 1 医用机器人的研发、销售、
7 医用机器人 1,200.00 未实际经营
月 20 日 投资和咨询
有限公司
沈阳六维康
2010 年 运动健身、康复设备及系统
8 复机器人有 1,520.00 未实际经营
11 月 9 日 的设计、研发、销售
限公司
深圳市飞优 充电桩模块的研发
2017 年 6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电源
9 雀新能源科 3,000.00 (研发阶段),目
月 22 日 功率模块研发,销售
技有限公司 前未实际经营
深圳市飞优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
雀投资合伙 2019 年 11 行申报);项目投资(具体 成立时间较短,暂未
10 510.00
企业(有限 月 14 日 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 实际经营
合伙) (不含限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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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公司重要股东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00%以上的股东刘旭和奥悦投资分
别直接持有公司 1,20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8.85%)和 1,000.00 万股(持股比
例为 7.37%),除此之外,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与本公司不存
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承诺
“(1)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
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外,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
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之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及
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
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外
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纳入到发行人
经营的方式、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公司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存在
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
部门所认可的方案避免与发行人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5)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并将忠实履行承诺,如上述承诺被
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
自愿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实际控制人刘昊和刘蕾、股东刘旭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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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
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
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
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之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及其下
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
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
式、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存在同
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
门所认可的方案避免与发行人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5)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并将忠实履行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
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自愿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
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奥悦投资
“(1)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
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外,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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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
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发行人之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及
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
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外
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纳入到发行人
经营的方式、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企业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存在
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
部门所认可的方案避免与发行人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5)本企业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并将忠实履行承诺,如上述承诺被
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
自愿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关联关系以及相关
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为刘
昊和刘蕾。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
书之“第五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00%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
2、持有本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刘旭、奥悦投
资。
3、本公司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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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有 7 家全资子公司,2 家控股子公司,详
细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六、本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及分支机
构情况”。
4、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奥海,刘蕾担任其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李勇军担任其监事。
5、本公司的参股公司、联营及合营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深圳亿能 15.00%的股权。深圳亿能
的详细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之“六、本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及分支
机构情况”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联营、合营企业。
6、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和对外投
资、对外兼职情况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对外兼职的企业均为本公
司关联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八节、三、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和“第八节、五、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本公司关
联方。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外投资、对
外兼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均为本公司关联方。除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外,前述企业列示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亲属关系 亲属姓名 投资企业
郭鑫河持有深圳市众鑫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郭建林 独立董事 父子 郭鑫河
100%股权

上述企业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内容明显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和
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7、其他关联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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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备注

一、其他关联自然人

1 李爱萍 刘昊之外甥女 -
刘蕾之表兄,现担任东莞海升总经理并通过
2 罗早生 -
奥悦投资间接持股公司 0.27%的股权
二、上述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王春萍(李爱萍配偶)持股 100.00%并担任
1 深圳正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注1
其监事,李爱萍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李爱萍持股 80.00%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
2 深圳市巨正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2
理;王春萍持股 20.00%并担任监事
刘昊曾持股 100.00%并担任其董事,李爱萍
3 香港浩富投资有限公司 注3
现持股 100.00%并担任其董事
4 遂川县佳兴图文快印中心 罗早生担任法定代表人 注4

注 1:深圳正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 09 月 21 日
登记状态:存续
法定代表人:李爱萍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兴路 11 号深南花园裙楼 B 区五层 513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
系统集成;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数据库管理;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
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
目前的股权结构:王春萍持股 100%。
注 2:深圳市巨正力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巨正力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 01 月 07 日
登记状态:存续
法定代表人:李爱萍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湖社区 8 区 7 栋新福村 602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周边产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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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网络的技术开发; 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目前的股权结构:李爱萍持股 80%,王春萍持股 20%。
注 3:香港浩富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HK HAOFU INVESTMENT CO.,
LIMITED)
成立时间:2014 年 10 月 30 日
董事:李爱萍
住所:FLAT/RM, A&B, MAIGAR INDUSTRIAL, BUILDING NO.146 WAI
YIP STREET, KWUNTONG, KL
目前的股权结构:李爱萍持股 100%。
201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期间,刘昊持有香港浩富投资有限
公司 100%股权,并担任董事。2015 年 3 月 13 日,刘昊将其所持全部香港浩富
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李爱萍。同日,香港浩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由刘昊变
更为李爱萍。
注 4:遂川县佳兴图文快印中心
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14 日
登记状态:开业
法定代表人:罗早生
注册地址: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龙川大道 17-7 号
经营范围: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零售、打字、复印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四家企业与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内容明显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
和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8、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备注
刘蕾曾持股 40.00%并担任其监事,刘旭曾
东莞市沃品电子
1 持股 30.00%并担任其经理,罗早生曾持股 公司现已注销(注 1)
科技有限公司
30.00%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转
2 深圳沃品 奥海有限曾持股 70.00%
让。2016 年 2 月之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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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备注
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2
月为合并范围外的关联
方(注 2)
奥海投资(香 刘昊曾持股 50.00%并担任其董事,刘蕾曾
3 公司现已注销(注 3)
港)有限公司 持股 50.00%。
奥海集团(香 刘昊曾持股 50.00%并担任其董事,刘蕾曾
4 公司现已注销(注 4)
港)有限公司 持股 50.00%。
深圳市江彩贸 刘旭曾持股 58.00%并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
5 公司现已注销(注 5)
易有限公司 理、刘昊曾持股 40.00%。
刘代林曾持股 52.00%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及
6 中天电子 公司现已注销(注 6)
总经理、刘旭曾持股 48.00%并担任其监事。
香港浩富投资有限公司现持股 40.00%,李
中国浩富金融
7 爱萍曾持股 100.00%并担任其董事,刘昊 注7
集团有限公司
曾担任其董事
浩富金融控股
8 中国浩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注8
有限公司
中国浩富金融 浩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浩富金融集
9 服务集团有限 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 100.00%, 注9
公司 刘昊曾担任其董事
前海浩富(深
浩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00%,刘
10 圳)供应链管理 注 10
昊曾担任其董事长,李爱萍曾担任其监事
有限公司
浩富(深圳)融 浩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00%,刘
11 注 11
资租赁有限公司 昊曾担任其董事长,李爱萍曾担任其监事
浩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00%,李
深圳前海浩富
爱萍现担任其监事,刘蕾曾持股 30.00%并
12 商业保理有限 注 12
担任其监事,深圳奥海曾持股 70.00%,刘
公司
昊曾担任其董事长、董事
香港巨正力有
13 李爱萍曾持股 100.00%并担任其董事 公司现已注销(注 13)
限公司
深圳浩富基金
14 李爱萍曾持股 40.00% 公司现已注销(注 14)
管理有限公司

注 1:东莞市沃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沃品”)
成立时间:2013 年 08 月 20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早生
住所:东莞市塘厦镇桥陇南屏邨 48 号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电子元件、电源、手机配件、模具、塑料制品、
金属制品。
注销时的股权结构:刘蕾曾持股 40%、刘旭曾持股 30%、罗早生曾持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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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 月 5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粤莞核注通内字【2015】第
1500724282 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东莞沃品注销工商登记。
东莞沃品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已取得了工商、税务机关
开具的无违规证明。
注 2:深圳沃品
(1)深圳沃品转让前的工商信息如下:
成立时间:2014 年 10 月 11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范鲁江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下围园工业区 9 号厂房 2-5 楼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移动电源、电源适配器等电子
产品的研发,销售。移动电源、电源适配器等电子产品的生产;普通货运。
转让前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奥海有限 70.00 70.00%

2 范鲁江 30.00 30.00%

合计 100.00 100.00%

2016 年 2 月 1 日,奥海有限与李爱萍、罗川、范鲁江和陈赵军共同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奥海有限将其持有深圳市沃品科技有限
公司 7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李爱萍、罗川、范鲁江和陈赵军(其中,李爱萍以
35 万元的价格受让取得 35%的股权,罗川以 20 万元的价格受让取得 20%的股
权,范鲁江以 10 万元的价格受让取得 10%股权,陈赵军以 5 万元的价格受让取
得 5%的股权),同日,该《股权转让协议》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见证后出具
了《股权转让见证书》(见证书编号 JZ20160201019),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内
容已事先经奥海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款均由其本人支付完毕。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范鲁江 40.00 40.00%

2 李爱萍 35.00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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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 罗川 20.00 20.00%

4 陈赵军 5.00 5.00%

合计 100.00 100.00%

2017 年 2 月,李爱萍、罗川将其持有的深圳市沃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
权转让给范鲁江、陈赵军,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2)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目前的工商信息如下: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范鲁江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下围园工业区 9 号三楼
经营范围:移动电源、电源适配器、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范鲁江 75.00 75.00%

2 陈赵军 25.00 25.00%

合计 100.00 100.00%

深圳沃品在 2016 年初至转让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已取得了工商、
税务机关开具的无违规证明。
注 3:奥海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AOHAI INVESTMENT
(HONGKONG)CO., LIMITED,以下简称“奥海投资”)
成立时间:2014 年 10 月 14 日
注销时间:2016 年 5 月 6 日
注册资本:1.00 万港币
董事:刘昊
住 所 : FLAT 13B, GOLD SHINE TOWER, NO.346-348 QUEEN'S RD
CENTRAL, SHEUNG WAN, HONGKONG.
注销时的股权结构:刘昊曾持股 50%,刘蕾曾持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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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显示,奥海投资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注 4 : 奥 海 集 团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 英 文 名 称 : AOHAI GROUP
(HONGKONG) CO,. LIMITED ,以下简称“奥海集团”)
成立时间:2010 年 7 月 27 日
注销时间:2017 年 9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港币
董事:刘昊
住所:FLAT A&B, 1/F., MAIGAR INDUSTRIAL BUILDING, NO.146 WAI
YIP STREET, KWUNTONG, KOWLOON, HONGKONG
注销时的股权结构:刘昊曾持股 50%,刘蕾曾持股 50%。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显示,奥海集团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注 5:深圳市江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彩贸易”)
成立时间:1999 年 5 月 5 日
注销时间:2016 年 8 月 2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旭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百荣大夏 505 室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注销时的股权结构:刘昊曾持股 40%、刘旭曾持股 58%、徐玉竹曾持股 2%。
因深圳市江彩贸易有限公司未参加年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7 年
11 月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2016 年 8 月 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深
圳市江彩贸易有限公司的注销工商登记。
江彩贸易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取得了工商、税务机关开
具的无违规证明。
注 6:中天电子
成立时间:2004 年 9 月 24 日
注销时间:2016 年 4 月 21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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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下围园工业区 9 号厂房一楼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
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
注销时的股权结构:刘代林曾持股 52%,刘旭曾持股 48%。
中天电子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取得了工商、税务机关开
具的无违规证明。
注 7:中国浩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CHINA HAOFU FINANCIAL
GROUP CO., LIMITED)
成立时间:2014 年 10 月 15 日
董事:景苗军
住所:FLAT/RM, A&B, MAIGAR INDUSTRIAL, BUILDING NO.146 WAI
YIP STREET, KWUNTONG, KL
目前的股权结构:香港浩富投资有限公司 40%,香港晋商(集团)国际有
限公司持股 40%,香港浩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0%。
注 8:浩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
HAOFU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IMITED
成立时间:2011 年 5 月 31 日
董事:景苗军
住所:FLAT/RM, A&B, 1/F, MAIGAR INDUSTRIAL BUILDING, NO.14
6 WAI YIP STREET, KWUNTONG, KL
目前的股权结构:中国浩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注 9:中国浩富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合富金融服务集团
有 限 公 司 , 英 文 名 : CHINA HOPEFUL FINANCIAL SERVICE GROUP
LIMITED)
成立时间:2012 年 4 月 5 日
董事:景苗军
住所:FLAT/RM, A&B, MAIGAR INDUSTRIAL, BUILDING NO.146 WAI
YIP STREET, KWUNTONG, KL
目前的股权结构:浩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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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2 日期间,刘昊曾担任中国浩富金融
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1 月 22 日,刘昊辞任董事一职。
注 10:前海浩富(深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 05 月 08 日
法定代表人:景建川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
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
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报检、保险、
相关的运输咨询业务,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卫生洁具、电
子产品、皮革、毛皮制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
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申请)。
目前的股权结构:浩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注 11:浩富(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 06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景建川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
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目前的股权结构:浩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注 12:深圳前海浩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04 月 08 日
法定代表人:景建川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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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
目前的股权结构:浩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注 13:香港巨正力有限公司(英文名:HK ZING CO., LIMITED)
成立时间:2012 年 12 月 21 日
注销时间:2018 年 9 月 21 日
董事:李爱萍
住所:B5-3, 29/F, LEGEND TOWER 7, SHING YIP STREET, KWUNTONG,
KOWLOON, HK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时的股权结构:李爱萍持股 100%。
注 14:深圳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03 月 24 日
登记状态:注销
法定代表人:罗海滨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
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以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销时的股权结构:李爱萍持股 40%,景苗军持股 30%,张军持股 30%。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情况。
2、采购商品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商品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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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当期营业 占当期营业 占当期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成本的比重 成本的比重 成本的比重
深圳亿能 原材料 226.26 0.12% 1,808.92 1.31% 1,586.03 1.78%

(2)交易的合理性及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市场价格向深圳亿能采购了所需的产品,具有商业
合理性。
公司 2018 年相对于 2017 年,实际供应的胶壳型号没有变化,交易金额的
变化主要是由于采购胶壳对应的充电器销售量增加引起的。2019 年,公司与深
圳亿能之间的采购金额下降,主要是因为 2018 年大规模交货的胶壳型号本期需
求量下降,深圳亿能没有更新新一代产品的模具,不再向公司提供新的胶壳型
号所致。
由于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深圳亿能采购产品,因此定价公允。
由于塑胶外壳属于定制化产品,市场上无同类产品可供比价。公司在采购
新款塑胶外壳或者在塑胶外壳价格变动时,通常会向 3 家以上供应商询价对比。
根据采购比价信息显示,公司向深圳亿能采购的主要产品的价格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元/只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序 无关联第三 无关联第三 无关联第三
交易内容 深圳亿能 深圳亿能 深圳亿能
号 方平均单价/ 方平均单价/ 方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单价区间 单价区间 单价区间
1 A121A 欧规底壳 - - 1.21 1.25-1.26 1.12 1.11-1.32

2 A121A 欧规面壳 - - 0.21 0.17-0.22 0.20 0.22

3 A190A 印度规底壳 - - - - 1.01 0.71-1.20

4 A162A 中规底壳 - - 0.76 0.79-0.82 0.78 0.78-0.82

5 A8 面壳 - - - - - -

6 A207 中规面壳 - - 1.19 1.19 - -

7 A165A 美规底壳 1.26 1.01-1.17 - - - -

8 A166A 美规底壳 1.03 1.06 - - - -

9 A166A 美规面壳 0.21 0.15 - - - -

10 A806A 英规面壳 0.75 0.71-0.7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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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奥海科技与深圳亿能之间关联交易定价与无关联第三方供应
商的定价水平较为接近,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深圳亿能以不公允的交易
价格向奥海科技提供经济资源或进行利益输送的安排。
3、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本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均为关联交易,该类关联交易仍将继续
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向其关键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支付薪酬的具体内容、
人员数量、平均薪酬水平如下:
人数单位:位、金额单位:万元

高管姓名 职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刘昊 董事长、总经理 126.24 93.65 52.76

刘旭 董事、副总经理 83.76 73.79 38.53

匡翠思 董事、副总经理 88.07 54.50 43.95

韩文彬 监事会主席 49.78 45.77 40.91

刘勇 股东代表监事 37.48 32.99 26.87

刘昱 职工代表监事 34.98 24.58 18.96

郭修根 副总经理 68.96 60.33 41.70

蔺政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5.53 52.91 43.28

赵超峰 财务总监 69.94 66.65 64.17

刘蕾 董事 - - 13.71(注 1)

薪酬合计 624.74 505.17 384.84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领薪) 9 9 10

加权平均薪酬 69.42 56.13 39.86

注 1:刘蕾,2017 年 6 月辞任经理职务,之后不再在奥海科技领取薪酬。
经查询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东莞市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核心管理人员劳动力
指导价格如下:
单位:万元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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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东莞劳动力市场指导价格

薪酬类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企业董事平均薪酬 14.46 16.13 10.82

企业经理平均薪酬 15.57 20.14 17.47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管理层的平均薪酬基本高于东莞当地同行
业的指导价格。
4、关联租赁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租赁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 承租 租金(万元) 租赁面积
租赁资产 租赁期限
方 方 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平方米)
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龙
奥海 2014-4-1 至
公司 东路 5 号 A 栋、B 栋 3-5 - - 333.04 22,293.50
实业 2017-12-31
层厂房、宿舍 1-5 层
奥海 东莞 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龙 2014-12-1 至
- - 28.11 1,890.40
实业 奥洲 东路 6 号 B 栋 2 楼厂房 2017-12-31
奥海 东莞 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龙 2015-4-1 至
- - 57.62 2,590.00
实业 海升 东路 6 号 B 栋 1 楼厂房 2017-12-31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
深圳 2016-11-16
刘蕾 南山大道 1008 号南园 - - 0.88 110.69
奥达 至 2017-4-30
枫叶大厦 9 楼 D 室
合计 - - 419.65 - -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上述交易的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以
及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交易的合理性及定价的公允性
①奥海科技、东莞奥洲、东莞海升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奥海实业租赁了
厂房及宿舍楼等房屋建筑物,具有商业合理性。租赁房屋建筑物的租金采用市
场定价,定价公允,报告期内租金价格与当地市场租金比较如下:
当地市场
租赁面积 租金总额 单位租金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 租金的价
(m2) (元/月) (月)
格区间
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龙 10.00 元
奥海 奥海
东路 5 号 A 栋、B 栋 3-5 22,293.50 289,000.00 12.96 元/m2 /m2/月至
实业 科技
层厂房、宿舍 1-5 层 15 元/m2/
奥海 东莞 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龙 1,890.40 24,000.00 12.70 元/m2 月之间


27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


当地市场
租赁面积 租金总额 单位租金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 租金的价
(m2) (元/月) (月)
格区间
实业 奥洲 东路 6 号 B 栋 2 楼厂房
15 元/m2/
奥海 东莞 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龙 月至 20 元
2,590.00 50,000.00 19.31 元/m2
实业 海升 东路 6 号 B 栋 1 楼厂房 /m2/月之
间(注)
注:数据来源于中工招商网东莞市塘厦镇厂房出租发布价格统计而得。1 楼厂房可以
承受更重的生产设备且 1 楼楼层更高,实用性较其他楼层更强,故 1 楼厂房租金的价格比
其他楼层略高。
通过对单位月租金与当地市场租金价格比较可以看出,公司承租的奥海实
业的房屋建筑物租赁价格在当地市场租金的价格区间内,定价公允;且上述关
联租赁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已不再续租,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以及主营业
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②深圳奥达为在深圳开展经营活动,向刘蕾租赁了办公场所,具有商业合
理性。租赁办公场所的租金采用市场定价,定价公允。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2017 年 12 月,公司通过参与东莞市土地招拍挂程序,竞得了上述出租建
筑物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按照《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
牌出让公告》的要求,公司向奥海实业购买了上述建筑物的产权。公司取得上
述建筑物的产权后,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向奥海实业租赁房产。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深圳奥达重新租赁了一处办公场所,同时,不再向刘
蕾租赁房屋。
因此上述关联租赁事项未来不再持续进行。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购买实物资产
2017 年 12 月,公司按照评估价格 4,193.2736 万元(含税)向奥海实业购
买其拥有的建筑物,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1)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编号为
2017WT061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
上挂牌出让公告》(2017083)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27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



的要求,由于宗地上已建有三栋建筑物面积为 26,682.8 平方米的建筑物(建筑
物评估价格为 4,193.2736 万元),土地与建筑物一并出让,竞得方需在缴付地
价款的同时向建筑物原业主支付建筑物价款,建筑物原业主收到建筑款后向竞
得方提供相关票据和报建材料。因此,公司竞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向建筑
物原业主(奥海实业)按照评估价格 4,193.2736 万元(含税)支付相应价款。
2017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已向建筑物原业主(奥海实业)全额支付了上述
建筑物款项。
(2)交易的合理性及定价的公允性:公司为取得 2017WT061 地块的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东莞市塘厦镇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土地和建筑物一并出
让”的要求,公司取得了上述建筑物,具有合理性。购买价格按照东莞市塘厦
镇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广东方圆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地上建筑物估
价报告》(方圆评报字【2017】第 D1049 号)的评估价格购买,定价公允。
2、购买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刘昊向公司无偿转让了三项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3 月 7 日、2017 年 8 月 30 日,刘昊与公司签订了《专利权转
让协议》及《专利转让补充协议书》,合同约定刘昊将其拥有的专利权无偿转
让给公司,转让的专利权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证书号 类型

1 手机充电器(A31) ZL201230050012.7 2012/3/7 第 2063077 号 外观设计

2 充电器(A37) ZL201330059199.1 2013/3/11 第 2503154 号 外观设计
电源适配器(A98-1,
3 ZL201530122991.6 2015/4/30 第 3412493 号 外观设计
A98 印度规)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专利权转让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2)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为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以及业务和资产的独立性,进行业务整合,刘昊将其
拥有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专利权无偿转让给公司,该无偿转让行为系对公司
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具备合理性。
3、关联担保业务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业务。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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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备注
经履行完毕
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刘昊、刘蕾、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
奥海实业、江 2,000.00 2015 年 12 月 23 日 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 是 说明 1
西奥海 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两年
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
刘昊、刘蕾 5,625.00 2016 年 9 月 5 日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 是 说明 2
两年止
刘昊、刘蕾、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
6,000.00 2017 年 11 月 28 日 是 说明 3
东莞奥洲 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
刘昊、刘蕾 20,000.00 2017 年 11 月 30 日 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 是 说明 4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至债务人在该合同项下
东莞奥洲、刘
8,500.00 2017 年 12 月 25 日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是 说明 5
昊、刘蕾
日后三年止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
刘昊、刘蕾 9,050.00 2017 年 12 月 26 日 是 说明 6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至《授信协议》项下每一
刘昊、刘蕾 10,000.00 2018 年 1 月 22 日 项具体授信期限届满后 是 说明 7
另加三年
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刘昊、刘蕾 5,000.00 2018 年 3 月 28 日 是 说明 8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
刘昊、刘蕾 8,000.00 2018 年 6 月 20 日 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是 说明 9
满之日后两年
奥海实业 1,298.99 2018 年 9 月 26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是 说明 10
至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
深圳奥海 2,782.88 2018 年 10 月 30 日 是 说明 11
完毕
深圳奥海、奥 至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
2,368.28 2018 年 11 月 26 日 是 说明 12
海实业 完毕
刘昊、刘蕾、 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
6,000.00 2018 年 11 月 22 日 是 说明 13
东莞奥洲 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刘昊、刘蕾、 至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
东莞奥洲、深 10,000.00 2018 年 11 月 23 日 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 是 说明 14
圳奥海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深圳奥海 3,100.00 2018 年 11 月 28 日 2019 年 1 月 17 日 是 说明 15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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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备注
经履行完毕
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刘昊、刘蕾 10,000.00 2019 年 6 月 13 日 否 说明 16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刘昊、刘蕾、
4,500.00 2019 年 6 月 19 日 保证期间为两年 否 说明 17
东莞奥洲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
刘昊、刘蕾 20,000.00 2018 年 10 月 9 日 是 说明 18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刘昊、刘蕾 8,000.00 2019 年 11 月 20 日 保证期间为三年 否 说明 19
刘昊、刘蕾、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
深圳奥海、江 36,000.00 2019 年 11 月 28 日 否 说明 20
务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西奥海

说明 1:
2015 年 12 月 23 日,奥海有限与招商银行东莞塘厦支行签订了《授信协议》
(编号:0015110761),双方约定招商银行东莞塘厦支行向奥海有限提供授信
额度 2,00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2 日。
2015 年 12 月 23 日,刘昊、刘蕾、奥海实业、江西奥海分别与招商银行东
莞塘厦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0015110761),担保书
约定刘昊、刘蕾、奥海实业、江西奥海为奥海有限与招商银行东莞塘厦支行签
订的《授信协议》(编号:0015110761)项下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
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说明 2:
2016 年 9 月 5 日,刘昊、刘蕾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6]8800-8110-089、
[2016]8800-8110-090),合同约定刘昊、刘蕾为奥海有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承兑商业汇票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625.00 万元)。
说明 3:
2017 年 11 月 28 日,刘昊、刘蕾、东莞奥洲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粤保字(东莞)第 201711280230
号),该合同约定刘昊、刘蕾、东莞奥洲为奥海科技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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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分行在最高金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最高限额
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
说明 4:
2017 年 11 月 30 日,刘昊、刘蕾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B78221711020-1),该合同约定刘昊、
刘蕾为奥海科技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
(编号:ZH7822171102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说明 5:
2017 年 12 月 25 日,刘昊、刘蕾、东莞奥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7]8800-8110-241、
[2017]8800-8110-242、 [2017]8800-8110-243),合同约定刘昊、刘蕾、东莞奥
洲为奥海科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在最高金额项下的所有
债权余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8,500.00 万元)。
说明 6:
2017 年 12 月 26 日,刘昊、刘蕾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东银(3100)2017 年最高保字第 022651 号、022652
号),合同约定刘昊、刘蕾为奥海科技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签订
的借款合同、承兑商业汇票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9,050.00 万元)。
说明 7:
2018 年 1 月 22 日,奥海有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授
信协议》(编号:0018010013),双方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向
奥海有限提供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18 年 1 月 22 日
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
2018 年 1 月 22 日,刘昊、刘蕾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
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0018010013),担保书约定刘昊、刘
蕾为奥海科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
0018010013)项下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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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
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说明 8:
2018 年 3 月 28 日,刘昊、刘蕾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
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PSBC-44-YYTDG 保 2018032801),
该合同约定刘昊、刘蕾为奥海科技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
行签订的承兑商业汇票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
限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
说明 9:
2018 年 6 月 20 日,奥海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
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ZH1800000025703 号),双方约定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向奥海有限提供授信额度 8,000 万元,授信
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
2018 年 6 月 20 日,刘昊、刘蕾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
行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 ZH1800000025703-1 号、个
高保字第 ZH1800000025703 号),担保书约定刘昊、刘蕾为奥海科技与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ZH1800000025703 号)项下的全部债权(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8,000.00 万
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说明 10:
2018 年 9 月 26 日,奥海科技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编号:CD78221809026)。
2018 年 9 月 26 日,奥海实业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了《质押合同》(编号:zy78221809026),合同约定奥海实业为奥海科技与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编
号:CD78221809026)项下债务(人民币 1,298.99 万元)提供担保。
2018 年 9 月 30 日,奥海科技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变更协议》(编号:变 CD78221809026)。同
日,奥海实业、奥海科技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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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补充协议》。前述两协议共同约定担保方式的出质人由奥海实业变更为奥
海科技。因此,奥海实业的本次担保义务已终止。
说明 11:
2018 年 10 月 30 日,奥海科技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编号:CD78221810029)。
2018 年 10 月 30 日,深圳奥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了《质押合同》(编号:zy78221810029),合同约定深圳奥海为奥海科技与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编
号:CD78221810029)项下债务(人民币 2,782.88 万元)提供担保。
说明 12:
2018 年 11 月 26 日,奥海科技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编号:CD78221811022)。
2018 年 11 月 26 日,深圳奥海、奥海实业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订了《质押合同》(编号:zy78221811022-1、zy78221811022-2),合
同约定深圳奥海、奥海实业为奥海科技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订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编号:CD78221811022)项下债务(人
民币 2,368.28 万元)提供担保。
说明 13:
2018 年 11 月 23 日,刘昊、刘蕾、东莞奥洲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粤保字(东莞)第 201811161500
号),合同约定刘昊、刘蕾、东莞奥洲为奥海科技自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2 日期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发生的全部债权(担保的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说明 14:
2018 年 11 月 23 日,奥海科技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ZH78221810024 号),双方约定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奥海科技提供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有效期
为自 2018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
2018 年 11 月 23 日,刘昊、刘蕾、东莞奥洲、深圳奥海分别与中国光大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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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GB78221810024-1、
GB78221810024-2、GB78221810024-3、GB78221810024-4),担保书约定刘昊、
刘蕾、东莞奥洲、深圳奥海为奥海科技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ZH78221810024 号)项下的全部债权(担保
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说明 15:
2018 年 11 月 28 日,深圳奥海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签订了《最
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东银(3100)2018 年最高权质字第 029123 号),
约定深圳奥海为奥海科技自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期间与东
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所发生的债权(担保的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100.00 万元整)提供质押担保。
2019 年 1 月 17 日,奥海科技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签订《补
充协议》,双方同意将上述《银行承兑协议》担保方式由原来的刘昊、刘蕾连
带保证及深圳奥海的质押变更为刘昊、刘蕾连带保证及奥海科技的质押。
说明 16:
2019 年 6 月 13 日,刘昊、刘蕾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5401201900000007),约定刘昊、刘
蕾为奥海科技自 2019 年 6 月 13 日至 2020 年 6 月 13 日止的期间内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
先债权(如有)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 亿元整)。
说明 17:
2019 年 9 月 24 日,刘昊、刘蕾、东莞奥洲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签订了《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DG(高保)20190049)、《最高
额保证合同》(编号:DG(高保)20190048),约定刘昊、刘蕾、东莞奥洲为
奥海科技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DG(融
资)20190016)(期限为 2019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项下发生的
具体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说明 18:
2019 年 9 月 23 日,刘昊、刘蕾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签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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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东银(3100)2019 年最高保字第 022274 号),
约定刘昊、刘蕾为奥海科技自 2018 年 10 月 9 日至 2028 年 10 月 8 日止的期间
内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承兑商业汇票协议项下的债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说明 19:
2019 年 11 月 20 日,刘昊、刘蕾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 ZH1900000127779 号),约定刘
昊、刘蕾为奥海科技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公授
信字第 ZH1900000127779 号)(期限为 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
说明 20:
2019 年 11 月 28 日,刘昊、刘蕾、深圳奥海、江西奥海与东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塘厦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东银(3100)2019 年最高
保字第 030081 号、东银(3100)2019 年最高保字第 030093 号、东银(3100)
2019 年最高保字第 030092 号),约定刘昊、刘蕾、深圳奥海、江西奥海为奥
海科技自 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4 日止的期间内与东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的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6,000.00 万元)。
4、关联资金拆借业务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本期借入 本期偿还 本期借入 本期偿还 本期借入 本期偿还

深圳奥海 - - - - 6.79 6.79

合计 - - - - 6.79 6.79

上述资金拆借的交易背景及原因:为解决临时性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向关
联方拆借资金以满足临时性资金周转需求。截至 2017 年年末,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已全部清理完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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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主体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深圳亿能 0.32 203.09 729.15


(五)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关于关联交易的制度规定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
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规定,同时规定了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
度。公司章程中的主要相关规定如下: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第三十八条
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第四十条 ……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
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第七十八条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召集人应当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
断,董事会和监事会为召集人的,应当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决议;
(二)股东大会审议的某项事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并主动申请回避;
第七十九条
(三)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
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四)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议、表决;
(五)涉及本章程第七十六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以股东大会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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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方式通过;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应当以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关联股东未主动申请回避的,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有权请
求关联股东回避;如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回避请求时,被请求回避的
股东认为自己不属于应回避范围的,应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根据情况与
现场董事、监事及相关股东等会商讨论并作出回避与否的决定。
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加审议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
易是否公平、合法及产生的原因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但该股东
无权就该事项参与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先行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除前述规定外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的原则审议决定。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
第九十七条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第一百零六条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为:交易金额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或绝对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
第一百零九条
以内的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对同一关联交易分次进行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
计数量计算。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交易所有其它规定的,按照规定
予以办理。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本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
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
第一百一十八条 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
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第一百三十九条
赔偿责任。”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

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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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章程及内部规定确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中,规定了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对
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等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采取必
要的措施对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具体包括:
(1)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由过
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
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2)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
①符合下列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
保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
人发生交易金额在 3,000.00 万元(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②符合下列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 30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0%以上的关联交
易事项;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首先由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未达到以上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可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核、批准。
除上述规定之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还对关联交易、关联法人、关联自
然人的概念、关联交易范围、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作出明
确具体的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
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00 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
易)应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2、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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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如下:(1)
董事会会议

序号 会议 时间 议案 回避表决
关于关联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
2017 年 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关联董事刘昊、刘
1 8 月 30
第四次会议 关联担保的议案 蕾、刘旭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昊、刘
2017 年 关于确定 2016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蕾、刘旭回避表决
2 10 月 9 关于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第五次会议
日 议案
关于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无须回避
议案
2017 年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竞买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 关联董事刘昊、刘
3 11 月 18
第六次会议 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蕾、刘旭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 关联董事刘昊、刘
2018 年
第一届董事会 担保的议案 蕾、刘旭回避表决
4 8 月 20
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 关联董事刘昊、刘

票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蕾、刘旭回避表决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昊、刘
2018 年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国信托申请 蕾、刘旭回避表决
第一届董事会
5 9 月 25 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日 关联董事刘昊、刘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蕾、刘旭、匡翠思
酬调整的议案
回避表决
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
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昊、刘
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蕾、刘旭回避表决
6
第十四次会议 4月4日 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无须回避
议案
2019 年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关联董事刘昊、刘
7 10 月 20
第十七次会议 关联担保的议案 蕾、刘旭回避表决


(2)监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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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 时间 议案名称 回避表决
关于关联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
第一届监事 无须回避
2017 年 8 保的议案
1 会第二次会
月 30 日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
议 无须回避
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
无须回避
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
2017 年 10 关于确定 2016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无须回避
2 会第三次会
月9日
议 关于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无须回避

关于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无须回避
第一届监事会 2017 年 11 关于竞买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暨关联
3 无须回避
第四次会议 月 18 日 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无须回避
2018 年 8
4 会第六次会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暨关联
月 20 日 无须回避
议 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
无须回避
第一届监事 的议案
2018 年 9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国信托申请综合授信
5 会第七次会 无须回避
月 25 日 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监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无须回避
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
无须回避
第一届监事 担保的议案
2019 年 4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
6 会第九次会 无须回避
月4日 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无须回避
第一届监事
2019 年 1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
7 会第十二次 无须回避
月 20 日 的议案
会议

(3)股东大会决议

序号 会议 时间 议案名称 回避表决
关于关联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 关联股东深圳奥
2017 年第二 2017
质押担保的议案 海、刘蕾、刘旭、
1 次临时股东 年9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 奥悦投资、奥鑫投
大会 15 日
联担保的议案 资回避表决
2017 年第三 2017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 关联股东深圳奥
2 次临时股东 年 10 联担保的议案 海、刘蕾、刘旭、
大会 月 26 关于确定 2016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奥悦投资、奥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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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 时间 议案名称 回避表决
日 关于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资回避表决

关于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奥
2017 年第四 2017
关于竞买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 海、刘蕾、刘旭、
3 次临时股东 年 12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奥悦投资、奥鑫投
大会 月5日
资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担 关联股东深圳奥
2018 年第一 2018
保的议案 海、刘蕾、刘旭、
4 次临时股东 年9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 奥悦投资、奥鑫投
大会 18 日
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资回避表决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 关联股东深圳奥
2018 联担保的议案 海、刘蕾、刘旭、
2018 年第二
年 10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国信托申请综 奥悦投资、奥鑫投
5 次临时股东
月 25 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资回避表决
大会
日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无须回避
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 关联股东深圳奥
2019 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海、刘蕾、刘旭、
2018 年年度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 奥悦投资、奥鑫投
6 年4月
股东大会 联担保的议案 资回避表决
26 日
关于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无须回避
关联股东深圳奥
2019 年第四 2019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 海、刘蕾、刘旭、
7 次临时股东 年 11
担保的议案 奥悦投资、奥鑫投
大会 月5日
资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是建立在双方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履行了合法
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017 年 8 月 30 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于关联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事项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为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
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尚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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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 10 月 9 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于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
本次关于确认 2016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
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本次关于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本次关于预计 2018 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
案。”
2017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于竞买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
2018 年 8 月 20 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于关联董事及关联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事
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本次关于关联公司
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
们同意本议案。”
2018 年 9 月 25 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于关联公司及关联董事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
本次关于关联董事为子公司向中国信托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在
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董事会在对调整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进行表决时,其表决程序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 年 4 月 4 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本次关于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
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于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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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10 月 20 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在
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八)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措施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2019 年 3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海,
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重要股东刘旭、奥悦投资、奥鑫投资,出具了《关于
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企业/人不利用与奥海科技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奥海科技利益
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企业/人及本公司/企业/人控制的企业将不
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3、本公司/企业/人及本公司/企业/人控制的企业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
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
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
件;
4、本公司/企业/人及本公司/企业/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发行
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
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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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三名,全体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任
期最多不超过两届,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提名人 选聘情况
2017 年 6 月至
刘昊 董事长 全体发起人 2017 年 6 月公司创立大会
2020 年 6 月
2017 年 6 月至
刘蕾 董事 全体发起人 2017 年 6 月公司创立大会
2020 年 6 月
2017 年 6 月至
刘旭 董事 全体发起人 2017 年 6 月公司创立大会
2020 年 6 月
2017 年 9 月至
匡翠思 董事 深圳奥海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6 月
2017 年 6 月至
郭建林 独立董事 全体发起人 2017 年 6 月公司创立大会
2020 年 6 月
2017 年 12 月至
李志忠 独立董事 深圳奥海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6 月
2019 年 1 月至
刘华昌 独立董事 匡翠思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6 月

上述人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1、刘昊
刘昊,男,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中天电子监事;2005 年 8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中天电子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07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深圳奥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 年 2 月
至 2013 年 5 月,任奥海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
任奥海有限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奥海实业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0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奥海集团董事;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浩
富保理董事长。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奥海投资董事;2014 年 12 月
至 2017 年 6 月,任深圳六维总经理;2014 年 10 日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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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浩富金融服务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沈阳六维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浩富融资租赁董事长。
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六维医用监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董事长
兼总经理、东莞奥洲的执行董事兼经理、香港奥海的董事、深圳奥达的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
2、刘蕾
刘蕾,女,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深圳市中天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奥海副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东莞奥洲的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
奥海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香港奥海董事;
2014 年 0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江西奥海监事;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
深圳奥达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4 年 4 月 25 日至今,任奥海吉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
任奥海实业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奥鑫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奥悦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 年 6 月至今,任飞优雀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六维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董事、沈阳六维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奥海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3、刘旭
刘旭,男,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深圳奥海副总经理;1999 年 5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江彩贸易董事长兼总
经理。2006 年 3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深圳市中天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奥海有限监事; 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奥鑫投
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 年 10 月至今,任江西奥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至今,任东莞奥洲的监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奥达监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
4、匡翠思
匡翠思,男,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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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曾任深圳市德昌模具有限公司制造主管、深圳奥海副总经理;2012 年 2 月
至 2017 年 6 月,任奥海有限副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副总经
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
5、郭建林
郭建林,男,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市山河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08 年 3 月至今,任信义玻璃控股有限公司总会
计师、副总裁;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独立董事。
此外,现还兼任信义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芜湖信
和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信义电子玻璃(芜湖)有限公司监事,信
义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董事,义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监事,深圳
市众鑫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信义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董事,北
海信善木材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广西信义同心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南京世和
基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市莞深产业合作促进会负责人。
6、李志忠
李志忠,男,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广州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
2005 年 9 月至今,任广东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师;2017 年 12 月至今,任
奥海科技独立董事。
7、刘华昌
刘华昌,男,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职于江西省遂川县司法局、江西遂龙律师事务所、江西金秋实律师事
务所、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2013 年 2 月至今,任广东竹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9 年 1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全体监事每
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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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任期 提名人 选聘情况
2017 年 6 月至
韩文彬 监事会主席 深圳奥海 2017 年 6 月公司创立大会
2020 年 6 月
2017 年 6 月至
刘勇 监事 匡翠思 2017 年 6 月公司创立大会
2020 年 6 月
2017 年 6 月至
刘昱 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2020 年 6 月

上述人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1、韩文彬
韩文彬,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6 年 7 月出
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奥海品质经理;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奥海
有限品质总监;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监事会主席、品质中心总监。
2、刘勇
刘勇,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 年 1 月出生,大专
学历。曾任深圳市中天电子有限公司计划主管、深圳奥海计划经理;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奥海有限总经理助理;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
奥海科技监事、总经理助理;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奥海科技监事、
物流中心总监;2019 年 6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监事、制造中心总监及印尼奥海
董事。
3、刘昱
刘昱,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93 年 7 月出生,大专
学历。2014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奥海有限总经理助理;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奥海科技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江西奥海
监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职工代表监事、销售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六名成员组成,基本
情况如下:

姓名 任期 职务

刘昊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 总经理

刘旭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 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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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任期 职务

匡翠思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 副总经理

郭修根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 副总经理

蔺政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赵超峰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 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1、刘昊
刘昊,总经理,详见公司董事简历。
2、刘旭
刘旭,副总经理,详见公司董事简历。
3、匡翠思
匡翠思,副总经理,详见公司董事简历。
4、郭修根
郭修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
奥海有限副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副总经理。
5、蔺政
蔺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 年 6 月出生,MBA。曾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银行部职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经理;
2013 年 3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高级业务经理、
三诺大厦支行行长助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奥海有限副总经理;
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6、赵超峰
赵超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广东麦斯卡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
大漠红枸杞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广东钻石世家国
际珠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奥海有限财务总监;
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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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共 3 人。核心技术人
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1、刘昊
刘昊,见公司董事人员简历。
2、郭修根
郭修根,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3、游碧锋
游碧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8 年 8 月生,大专学历。
曾任深圳市达泰宁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奥海有限研发部经理;2015 年
至 2017 年 6 月,任奥海有限研发中心总监;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海科技研
发中心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姓名 职务或亲属关系 被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例
刘蕾 董事 17.70% 无

刘旭 董事、副总经理 8.85% 无

匡翠思 董事、副总经理 2.65% 无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
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刘蕾 17.70% 17.70% 17.70%

刘旭 8.85% 8.85% 8.85%

匡翠思 2.65% 2.65% 2.65%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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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方式及持股情况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姓名 职务或亲属关系 被质押或冻结情况
间接持股比例
刘昊 董事长、总经理 61.95% 无

刘蕾 董事 3.29% 无

刘旭 董事、副总经理 0.33% 无

匡翠思 董事、副总经理 0.74% 无

韩文彬 监事 0.15% 无

刘勇 监事 0.15% 无

郭修根 副总经理 0.22% 无

蔺政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0.29% 无

赵超峰 财务总监 0.29% 无

游碧锋 研发中心总监 0.15% 无

刘晓金 刘昊之胞姐 0.13% 无

刘小宁 刘昊之胞姐 0.13% 无

刘梅招 刘昊之胞姐 0.13% 无

刘小燕 刘昊之胞姐 0.13% 无

陈洪川 刘旭配偶之胞弟 0.22% 无

罗早生 刘蕾之表兄 0.27% 无

刘继先 刘昊之堂弟 0.06% 无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
近亲属不存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刘昊 61.95% 61.95% 61.95%

刘蕾 3.29% 3.25% 3.18%

刘旭 0.33% 0.33% 0.33%

匡翠思 0.74% 0.74% 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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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韩文彬 0.15% 0.15% 0.15%

刘勇 0.15% 0.15% 0.15%

郭修根 0.22% 0.22% 0.22%

蔺政 0.29% 0.29% 0.29%

赵超峰 0.29% 0.29% 0.29%

游碧锋 0.15% 0.15% 0.15%

刘晓金 0.13% 0.13% 0.13%

刘小宁 0.13% 0.13% 0.13%

刘梅招 0.13% 0.13% 0.13%

刘小燕 0.13% 0.13% 0.13%

陈洪川 0.22% 0.22% 0.22%

罗早生 0.27% 0.27% 0.27%

刘继先 0.06% 0.06% 0.06%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奥海 100.00%
刘昊 董事长、总经理
奥海实业 90.00%

奥悦投资 36.30%

奥鑫投资 41.60%

刘蕾 董事 奥海实业 10.00%

飞优雀 10.00%

奥海吉泰 100.00%

刘旭 董事、副总经理 奥鑫投资 22.40%

匡翠思 董事、副总经理 奥悦投资 10.00%

郭建林 独立董事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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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李志忠 独立董事 无 -

刘华昌 独立董事 无 -

韩文彬 监事 奥悦投资 2.00%

刘勇 监事 奥悦投资 2.00%

刘昱 监事 无 -

蔺政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奥悦投资 4.00%

赵超峰 财务总监 奥悦投资 4.00%

郭修根 副总经理 奥悦投资 3.00%

游碧锋 研发中心总监 奥悦投资 2.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表所列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
资情况。上述企业与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内容明显不同,不存在利益冲突
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9 年领取薪酬情况如
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在发行人领取薪酬

刘昊 董事长、总经理 126.24

刘蕾 董事 0.00

刘旭 董事、副总经理 83.76

匡翠思 董事、副总经理 88.07

郭建林 独立董事 4.00

李志忠 独立董事 4.00

刘华昌 独立董事 4.00

韩文彬 监事 49.78

刘勇 监事 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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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在发行人领取薪酬

刘昱 监事 34.98

蔺政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5.53

赵超峰 财务总监 69.94

郭修根 副总经理 68.96

游碧锋 研发中心总监 51.58

除刘蕾在深圳奥海担任总经理并领取薪酬外,上述人员未在其他关联单位
领取薪酬。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深圳奥达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公司之子公司
董事 东莞奥洲 执行董事兼经理 公司之子公司
刘昊 长、总
经理 香港奥海 董事 公司之子公司

六维医用 监事 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深圳奥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公司控股股东

奥悦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奥鑫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奥海实业 执行董事兼经理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刘蕾 董事
深圳六维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沈阳六维 执行董事兼经理 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奥海吉泰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飞优雀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深圳奥达 监事 公司之子公司
董事、
刘旭 副总 东莞奥洲 监事 公司之子公司
经理
江西奥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公司之子公司
南京世和基因生物技术股份有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独立董 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建林
事 东莞市莞深产业合作促进会负
负责人 无其他关联关系
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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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信义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裁、总会计师 无其他关联关系

信义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无其他关联关系

芜湖信和物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无其他关联关系

信义电子玻璃(芜湖)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信义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义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深圳市众鑫信息技术咨询有限
监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
信义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北海信善木材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广西信义同心慈善基金会 副理事长 无其他关联关系

刘勇 监事 印尼奥海 董事 公司之子公司

刘昱 监事 江西奥海 监事 公司之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上述披露的兼职外,不
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存在的亲属

关系

除刘蕾系刘昊之配偶以及刘旭系刘昊之兄长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协议

及其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借款、担保

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借款、担保情况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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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
订了《劳动合同》,独立董事与公司签订了《独立董事聘任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约情
形。

(三)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
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 “第五节、十、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奥海有限未设立董事会,由刘蕾担任执行董事。
2017 年 6 月 10 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决议通过,选举刘昊、刘蕾、刘旭、
郭建林、张志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郭建林、张志为独立董事。
2017 年 9 月 15 日,经发行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增加
一名董事匡翠思,增加一名独立董事郭继军。
2017 年 12 月 5 日,经发行人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
李志忠为新任独立董事。原独立董事张志因个人原因于 2017 年 12 月离任。
2019 年 1 月 24 日,经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
刘华昌为新任独立董事。原独立董事郭继军因个人原因于 2019 年 1 月离任。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未发生其他变动。

(二)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奥海有限未设立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刘旭担任。
2017 年 6 月 10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昱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7 年
6 月 10 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决议通过,选举韩文彬、刘勇为股份公司第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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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监事。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监事未发生其他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奥海有限总经理为刘蕾,副总经理为刘昊、匡翠思、郭修根、
蔺政,赵超峰为财务总监。
2017 年 6 月 10 日,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聘任刘
昊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旭、匡翠思、郭修根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蔺政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赵超峰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
其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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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并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法人
治理结构。
2017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同时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17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2017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
上述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之间
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使公司逐步建立了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发行人法人治理制度的规范运作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得到完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自选
举或聘任以来,均能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一)股东大会
本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本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规范运作。
1、股东权利和义务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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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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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
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规定人数的 2/3 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0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
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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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股份公司自设立以来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股份公司自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股东大会共召开 14 次会议,会议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

本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董事会构成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中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人,经董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2、董事会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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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
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
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4、股份公司自设立以来董事会召开情况
股份公司自设立以来,董事会共召开 20 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

本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运行规范。公司监事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监事会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职工代表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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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股份公司自设立以来监事会召开情况
股份公司自设立以来,监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

2017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创立大会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1、独立董事聘任情况
2017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会
议选举郭建林、张志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
(修正案)》,明确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会议
选举郭继军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志忠为公司独
立董事(原独立董事张志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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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刘华昌为公司独立董
事(原独立董事郭继军离任)。
2、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发挥作用进行了如下制度安排:独立
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并享有以
下特别职权:①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00 万元,
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00%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
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②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③向董
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④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⑤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⑥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⑦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
除了行使上述职权外,独立董事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
表独立意见: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本公司现有或新发生
的总额高于 300.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00%的借款或其他
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重大对外担保;公司董事会
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独
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采用以下方式之一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3、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在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后,公司法人的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内部决策制度更
为科学有效。同时,独立董事发挥了其在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特长,对公
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内部控制制度、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设性
意见,促进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公司自聘请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在公司规范
运作方面给予了积极指导和建议,并就董事选举、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随着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独立董事将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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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选择、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

《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进行了规定。2017 年 6 月 10 日,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聘任蔺政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职责和义
务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依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
法召开会议、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
立与股东的良好关系,对本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
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以及不存在对外担保。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评估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
部控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委托,审核了本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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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并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出具了天健审〔2020〕
7-25 号《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奥海科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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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非经特别说明,本节财务数据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者若欲对发行人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
相关审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及审计情况

(一)审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委托,审计了本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
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7-24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奥
海科技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奥海
科技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
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奥海科技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充电器、移动电源的销售,2019年度的合并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316,015,938.20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39.42%;2018年度的合
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61,180,726.92元,相比上年增长44.05%;2017年度的合并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53,220,698.82元,相比上年增长13.96%。由于营业收入是奥
海科技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
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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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收入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
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
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③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
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④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
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外销收入,获取
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
出库单、出口报关单、签收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⑤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额,并对主要客户进
行实地走访;
⑥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库单、发货单、
客户签收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⑦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2019年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奥海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840,794,559.88
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75,539,862.18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65,254,697.70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
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
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
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
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
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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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
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
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③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
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④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
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
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⑤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
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
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
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
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⑥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
性;
⑦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3、应收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款项的可收回性的判断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奥海科技应收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款项为人民
币34,249,582.19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奥海科技应收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
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32,886,955.29元。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系深圳市金立
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根据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未支付到期货款的情况,管理层综合考虑所
获得的信息对应收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了评估,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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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末、2017年末该应收款项均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由于可收回性涉及管理层
的重大判断和估计,该等判断和估计因素包括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债务人发
生严重财务困难、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等,因此,将应收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
公司款项的可收回性的判断和估计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
主要包括:
①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
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其作出会计判断和估计的依据;
③检查了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奥海科技之间的交易记录;
④获取了奥海科技与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
公司之间的沟通文件;
⑤检查网络公开信息,了解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破产清
算案件的进展情况;
⑥结合过往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付款情况,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
收回情况的预测。

(二)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423,994,778.57 299,738,761.78 175,177,180.73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269,136,737.65 267,330.00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69,823,310.12 71,695,338.88 25,511,286.08

应收账款 765,254,697.70 543,445,545.94 413,537,394.64

应收款项融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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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706,369.74 1,231,580.39 475,564.50

其他应收款 15,960,504.49 15,921,427.83 5,115,999.30

存货 218,118,176.93 182,535,734.91 153,680,340.14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26,343,250.42 232,977,281.26 160,145,795.76

流动资产合计 1,789,337,825.62 1,347,813,000.99 933,643,561.15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或可
9,600,000.00 9,600,000.00 9,600,000.00
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272,259,768.10 184,634,752.17 111,661,726.35

在建工程 52,988,148.94 24,726,895.15 14,135,386.29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66,070,791.12 45,870,788.74 41,308,728.31

开发支出 - - -

商誉 564,606.63 564,606.63 564,606.63

长期待摊费用 6,640,628.33 3,316,129.74 871,216.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21,057.05 16,983,501.20 11,770,145.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67,614.34 7,966,340.62 6,038,143.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8,812,614.51 293,663,014.25 195,949,952.98

资产总计 2,218,150,440.13 1,641,476,015.24 1,129,593,5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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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28,190.00 6,804,661.89
交易性金融负债(或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710,501,399.43 622,133,234.64 328,092,785.26

应付账款 605,471,335.21 395,425,424.94 304,040,374.89

预收款项 8,054,797.91 7,263,259.28 1,882,766.88

应付职工薪酬 36,063,641.14 25,665,580.77 17,665,608.82

应交税费 11,029,673.30 7,359,263.30 11,466,714.94

其他应付款 9,883,313.77 7,046,680.91 5,722,856.98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82,767.7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385,786,928.55 1,065,121,633.84 675,675,769.66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9,445,115.53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5,008,812.4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15,835,330.49 6,632,692.53 5,198,774.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655,869.06 9,046,844.07 1,429,260.73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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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945,127.50 15,679,536.60 6,628,035.60

负债合计 1,433,732,056.05 1,080,801,170.44 682,303,805.26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5,600,000.00 135,600,000.00 135,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180,980,660.73 180,981,138.90 180,990,204.27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423,775.45 -2,630,368.01 -2,304,641.31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18,810,130.89 7,230,684.77 595,896.08

未分配利润 449,441,534.73 239,486,423.05 132,399,615.26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84,408,550.90 560,667,878.71 447,281,074.30

少数股东权益 9,833.18 6,966.09 8,634.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84,418,384.08 560,674,844.80 447,289,708.87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2,218,150,440.13 1,641,476,015.24 1,129,593,514.1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316,015,938.20 1,661,180,726.92 1,153,220,698.82

其中:营业收入 2,316,015,938.20 1,661,180,726.92 1,153,220,698.82

二、营业总成本 2,048,442,766.73 1,531,857,573.55 1,051,414,800.69

其中:营业成本 1,834,531,322.47 1,379,921,671.35 891,890,085.73

税金及附加 9,826,976.57 8,897,247.65 8,426,163.98

销售费用 37,157,690.82 28,291,869.54 24,346,450.07

管理费用 75,608,196.48 52,267,683.72 66,292,547.44

研发费用 100,178,795.83 72,835,233.40 56,471,099.42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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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财务费用 -8,860,215.44 -10,356,132.11 3,988,454.05

其中:利息费用 971,678.22 477,937.42 3,136,612.81

利息收入 4,852,934.23 1,993,289.80 607,937.27

加:其他收益 3,779,895.47 5,250,760.13 5,063,308.74

投资收益 3,745,566.48 3,990,328.43 4,890,383.0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869,407.65 267,330.00 -

信用减值损失 -12,073,533.02 - -

资产减值损失 -10,947,069.09 -13,511,337.48 -48,839,973.73

资产处置收益 -88.34 - -

三、营业利润 253,947,350.62 125,320,234.45 62,919,616.22

加:营业外收入 4,313,914.96 1,713,638.49 278,930.11

减:营业外支出 1,988,477.74 255,468.59 338,042.03

四、利润总额 256,272,787.84 126,778,404.35 62,860,504.30

减:所得税费用 34,735,933.02 13,067,607.39 11,590,648.47

五、净利润 221,536,854.82 113,710,796.96 51,269,855.8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221,536,854.82 113,710,796.96 51,269,855.83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 2,297.02 -10,799.52 -950.72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1,534,557.80 113,721,596.48 51,270,806.5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206,684.46 -326,205.45 -2,691,764.5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2,206,592.56 -325,726.70 -2,691,703.48
的税后净额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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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5、其他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2,206,592.56 -325,726.70 -2,691,703.48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 - -
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
- - -
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 - -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7、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206,592.56 -325,726.70 -2,691,703.48

9、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91.90 -478.75 -61.04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23,743,539.28 113,384,591.51 48,578,091.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23,741,150.36 113,395,869.78 48,579,103.0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388.92 -11,278.27 -1,011.76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1.63 0.84 0.38

(二)稀释每股收益 1.63 0.84 0.3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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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89,609,624.08 1,552,910,627.20 1,080,250,964.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98,673,496.08 42,735,190.5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238,156.65 13,133,066.47 12,646,565.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13,521,276.81 1,608,778,884.21 1,092,897,529.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58,293,416.37 1,113,029,459.63 694,268,668.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0,310,658.12 245,413,707.05 162,752,317.98

支付的各项税费 79,102,686.38 63,997,767.93 68,920,519.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963,501.49 47,638,262.89 43,650,840.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08,670,262.36 1,470,079,197.50 969,592,346.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851,014.45 138,699,686.71 123,305,183.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7,500,000.00 135,500,000.00 436,56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45,566.48 3,990,328.43 4,890,383.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56,515.25 - 24,0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68,046.95 1,820,000.00 7,377.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770,128.68 141,310,328.43 441,481,760.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52,973,218.46 105,793,548.77 106,455,553.97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500,000.00 145,500,000.00 436,56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30,046.95 4,16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303,265.41 255,453,548.77 543,015,553.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533,136.73 -114,143,220.34 -101,533,793.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6.77 36,000,000.00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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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546.77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757,805.54 2,785,089.38 38,921,140.2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7,422,114.97 88,703,302.29 114,756,005.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9,179,920.51 91,488,938.44 189,677,145.9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8,495.77 - 24,9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971,678.22 - 72,746,071.34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0,193,289.76 54,276,205.52 158,955,705.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1,373,463.75 54,276,205.52 256,651,776.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193,543.24 37,212,732.92 -66,974,630.6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17,258.50 3,786,315.74 -2,254,061.41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641,592.98 65,555,515.03 -47,457,302.3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1,030,173.07 75,474,658.04 122,931,960.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6,671,766.05 141,030,173.07 75,474,658.04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194,046,775.95 186,281,875.86 97,167,604.17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269,136,737.65 267,330.00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20,323,689.57 65,354,837.19 19,813,386.29

应收账款 635,766,599.82 584,917,695.78 413,575,172.08

预付款项 5,151,126.05 7,740,524.61 4,046,302.50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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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44,732,389.26 73,221,338.97 44,954,520.95

存货 84,003,947.67 112,369,854.15 101,854,499.14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14,280,906.23 225,938,230.75 155,807,709.68

流动资产合计 1,267,442,172.20 1,256,091,687.31 837,219,194.81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77,330,327.47 47,330,327.47 26,631,724.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或可
9,600,000.00 9,600,000.00 9,600,000.00
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27,993,889.65 103,257,241.11 80,747,517.98

在建工程 48,630,631.53 - 155,356.90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31,490,879.50 32,497,517.51 32,715,752.70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463,457.41 449,703.33 354,495.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50,954.00 9,704,817.87 8,619,641.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16,014.34 3,760,099.60 2,145,118.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6,576,153.90 206,599,706.89 160,969,606.60

资产总计 1,574,018,326.10 1,462,691,394.20 998,188,801.41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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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6,804,661.89
交易性金融负债(或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597,222,546.38 582,856,285.98 272,444,796.71

应付账款 410,605,704.20 449,883,462.94 368,726,986.96

预收款项 7,620,422.56 6,800,764.49 1,804,646.92

应付职工薪酬 9,956,327.63 6,592,334.26 5,040,072.49

应交税费 518,185.66 405,401.93 2,545,937.98

其他应付款 5,464,884.39 6,801,961.15 3,725,093.80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04,194.24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033,492,265.06 1,053,340,210.75 661,092,196.75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9,445,115.53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2,445,671.79 1,922,859.20 578,774.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103,005.73 5,690,517.43 1,127,909.8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993,793.05 7,613,376.63 1,706,684.73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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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合计 1,056,486,058.11 1,060,953,587.38 662,798,881.48

股东权益: - - -

股本 135,600,000.00 135,600,000.00 135,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180,991,253.37 180,991,253.37 180,991,253.37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18,810,130.89 7,230,684.77 595,896.08

未分配利润 182,130,883.73 77,915,868.68 18,202,770.48

股东权益合计 517,532,267.99 401,737,806.82 335,389,919.9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74,018,326.10 1,462,691,394.20 998,188,801.41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838,308,629.23 1,603,316,313.44 1,139,389,912.30

减:营业成本 1,577,621,129.19 1,430,893,092.54 966,471,442.46

税金及附加 3,194,668.90 4,110,718.50 4,418,396.04

销售费用 27,883,671.61 21,307,088.17 19,396,329.58

管理费用 44,977,230.52 31,961,483.83 53,641,097.96

研发费用 69,774,538.27 53,913,155.90 43,814,205.94

财务费用 -7,947,867.94 -14,862,593.68 6,093,665.25

其中:利息费用 19,183.80 445,464.45 3,136,612.81

利息收入 3,639,883.73 1,214,257.24 303,100.70

加:其他收益 483,233.27 2,010,712.59 3,035,331.47

投资收益 3,745,566.48 3,990,328.43 4,828,938.23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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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 -
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 - -
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869,407.65 267,330.00 -

信用减值损失 2,402,423.27 - -

资产减值损失 -4,030,381.95 -9,705,276.15 -43,862,020.17

资产处置收益 130,820.14 -1,616.17 26,289.08

二、营业利润 127,406,327.54 72,554,846.88 9,583,313.68

加:营业外收入 4,259,188.79 1,490,439.75 70,095.37

减:营业外支出 1,680,066.32 112,770.53 204,055.18

三、利润总额 129,985,450.01 73,932,516.10 9,449,353.87

减:所得税费用 14,190,988.84 7,584,629.21 3,490,393.02

四、净利润 115,794,461.17 66,347,886.89 5,958,960.8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115,794,461.17 66,347,886.89 5,958,960.8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
损益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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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
- - -
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 - -
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7、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9、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5,794,461.17 66,347,886.89 5,958,960.85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72,311,984.38 1,438,219,466.03 1,077,490,905.76

收到的税费返还 98,673,496.08 42,735,190.5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50,040.73 5,762,323.93 4,486,814.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82,035,521.19 1,486,716,980.50 1,081,977,720.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42,696,243.53 1,305,547,417.21 900,093,132.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4,700,150.96 44,997,726.32 36,771,804.2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018,274.34 9,997,274.64 19,988,535.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375,092.14 35,271,558.93 35,361,968.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55,789,760.97 1,395,813,977.10 992,215,441.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245,760.22 90,903,003.40 89,762,278.9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7,500,000.00 135,500,000.00 413,9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45,566.48 3,990,328.43 4,828,938.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808,047.27 - 3,025,436.94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68,046.95 1,82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321,660.70 141,310,328.43 421,754,3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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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90,976,735.37 40,865,220.93 71,035,344.95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7,500,000.00 166,198,603.47 420,9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30,046.95 4,16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5,306,782.32 211,223,824.40 491,935,344.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985,121.62 -69,913,495.97 -70,180,969.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6,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757,805.54 1,492,386.63 38,921,140.2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7,422,114.97 38,824,615.76 87,052,486.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9,179,920.51 40,317,002.39 161,973,626.9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8,495.77 - 24,9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9,183.80 - 72,746,071.34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0,193,289.76 51,103,699.99 91,102,605.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0,420,969.33 51,103,699.99 188,798,676.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241,048.82 -10,786,697.60 -26,825,049.6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64,911.49 4,281,538.73 -1,241,188.25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384,501.27 14,484,348.56 -8,484,928.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420,282.75 50,935,934.19 59,420,862.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804,784.02 65,420,282.75 50,935,934.19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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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或情况。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具体
范围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表决权比例 合并期间
直接 间接

1 奥海科技 2012/2/21 - - - 成立至今

2 香港奥海 2014/10/14 100.00% - 100.00% 成立至今

3 东莞奥洲 2014/11/5 100.00% - 100.00% 成立至今

4 江西奥海 2014/10/15 100.00% - 100.00% 成立至今
2015 年 12 月
5 东莞海升 2014/12/9 100.00% - 100.00%
31 日至今
2016 年 2 月
7 东莞海州 2015/12/31 100.00% - 100.00%
1 日至今
8 深圳奥达 2015/9/28 100.00% - 100.00% 成立至今

6 江西海升 2016/5/19 - 100.00% 100.00% 成立至今
2017 年 3 月
9 印度希海 2016/5/7 - 99.98% 99.98%
1 日至今
10 印尼奥海 2018/8/13 - 99.99% 99.99% 成立至今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
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公司名称 变更原因 备注

印度希海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①

印尼奥海 新设成立 注②

注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印度希海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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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日至年 购买日至年
被购买 股权取 股权取 股权取得 股权取 购买日的
购买日 末被购买方 末被购买方
方名称 得时点 得成本 比例(%) 得方式 确定依据
的收入 的净利润
实际交割日,且已
印度希海 2017-3-9 3,401,436.03 99.6979 股权转让 2017-3-1 完成工商变更,并 52,197,926.19 -788,997.26
支付全部款项

印度希海自购买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②:新设成立印尼奥海的基本情况如下:
2018年8月13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奥海与自然人Kenny共同出资设立
印尼奥海,实收资本115.00亿印尼卢比,香港奥海持股99.99%,Kenny持股0.01%,
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

三、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
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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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财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即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及方式)
公司主要销售充电器、移动电源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产品销售出库后,运输发货至客户,客户对货物进行验货并签收,公司根据
客户确认的送货单,确认销售收入。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国
外销售主要采用FOB、DDP出口方式,采用FOB方式的,货物经报关离岸并取得
提单后确认销售收入;采用DDP方式的,按照合同或者订单约定送到客户指定地
点,公司根据客户签收的送货单,确认销售收入。

(二)金融工具

1、2019 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
贷款的贷款承诺;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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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
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
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
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
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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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
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
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
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上述A或B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A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
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a.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
b.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
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
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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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
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
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
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
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①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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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
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
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
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
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
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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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
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险特征划分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以与债务人是否为本公司内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合并
部关联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 的预测,预计未来12个月内或
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划分组合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照债务人信誉、款项性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无风险组合
交易保障措施等划分组合

③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A、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银行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公司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
险特征划分组合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以与债务人是否为本公司内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应收账款——本公司合并范
部关联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划分组合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按照债务人信誉、款项性质、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无风险组合
交易保障措施等划分组合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1-2 年 10.00

2-3 年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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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3 年以上 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
债进行抵销。
2、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1)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②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
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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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②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
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③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
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
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
量:A.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
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
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
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
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
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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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②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
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
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
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
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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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②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
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
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
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B.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
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
达到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的,
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
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
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
发生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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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三)应收款项

1、2019 年度
详见本节之“三、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工具”
之“1、2019年度”之“(5)金融工具减值”。
2、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以上(含)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提方法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无风险组合 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②账龄分析法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账龄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50.00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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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账龄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导致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非重大应收款项的特征,如:
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
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等。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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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6、成本核算方法和流程
公司采用金蝶K3系统进行供应链管理,整个成本核算以生产工单为基础,
直接材料成本按照生产工单直接归集到具体产品,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按照产品
工时在各产品之间进行分摊。
公司建立有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和成本计算流程,能准确归集和计算各产品
的成本,符合成本管理的要求。具体核算上,总账模块设置“生产成本”科目,
“生产成本”下设“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二级科目对各类
费用进行明细核算,并按照成本中心设置辅助核算。公司生产成本的具体分配流
程如下:
(1)直接材料
生产中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通过生产工单归集到对应产品的生产成本中。生
产计划人员依据销售订单需求开立生产工单,仓库依据生产工单所需的物料需求
清单备料,车间领料人员安排领料,月末系统进行材料出库核算时,系统自动根
据工单领料情况将材料成本归集到具体产品,并按照完工数量和未完工数量分配
材料成本。
(2)直接人工
公司按生产成本中心归集实际发生的直接人工。财务部总账会计根据人员归
属将薪酬分配到直接生产成本中心,直接人工以当月完工产品的标准工时作为分
配权重,计算单位产品人工成本,系统自动根据各生产工单的产品的工时数据分
配人工成本。
(3)制造费用
公司根据各成本中心所发生的间接人员薪酬、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折旧、
水电费等,制造费用以当月完工产品的标准工时作为分配权重,计算单位产品制
造费用,系统自动根据各生产工单的产品的工时数据分配制造费用。
7、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证产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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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有《成本核算方法》及操作指引、《采购管理程序》、《仓库管
理办法》、《单据保管规定》、《盘点管理制度》、《生产计划控制办法》、
《生产过程管理程序》、《标准工时制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对材料入
库、生产领料、产成品和半成品出入库、库存管理、生产计划和生产过程管理、
生产工单管理、工时管理、成本核算流程操作指引进行了具体规定,用于指导
和控制整个存货管理和核算流程,制度建设比较完善,能够保证成本核算的准
确性和及时性。

(五)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
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
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
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
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
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
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
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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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
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
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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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
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
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
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00 9.50-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 5.00 23.75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 5.00 31.67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00 19.00-31.67


(七)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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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
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
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
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
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
入。

(八)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
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
直线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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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38-90

软件 2-5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
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
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
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一)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
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
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
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
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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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
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
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
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
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
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
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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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
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
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
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
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
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
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
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
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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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
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
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
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
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
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
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
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
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十四)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
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
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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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
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
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
额。

(十五)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
计期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3、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
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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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
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
列项目: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日当月月初的记账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
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
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
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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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
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
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9、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
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
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
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
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
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
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
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
素;
②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
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
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①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
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
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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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
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
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
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
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
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
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
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②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
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
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
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
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
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
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③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
低计量:A.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B.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10、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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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
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
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11、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
所附的条件;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
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
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
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
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
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
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
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
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1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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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
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
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
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
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
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①企业合并;②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十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1)政府补助及持有待售等准则变更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
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本公司按
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
营的列报。由于本公司不存在上述事项,因此执行该准则对本公司不构成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
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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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
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
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无需调整留存收益或其
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
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
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
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
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影响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1,767,330.00 191,767,33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267,330.00 -267,33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1,695,338.88 - 71,695,338.88

应收账款 543,445,545.94 - 543,445,545.94

其他应收款 15,921,427.83 - 15,921,427.83

其他流动资产 191,500,000.00 -191,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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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项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影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600,000.00 -9,6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600,000.00 9,600,000.00

②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 贷款和应收款项 71,695,338.88 摊余成本 71,695,338.88

应收账款 贷款和应收款项 543,445,545.94 摊余成本 543,445,545.94

其他应收款 贷款和应收款项 15,921,427.83 摊余成本 15,921,427.8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交易性金融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67,330.00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67,330.00
资产
益的金融资产 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他流动资
摊余成本 191,500,000.00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91,500,000.00

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可供出售金
摊余成本 9,600,000.00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9,600,000.00
融资产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
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
重新
则列示的账面价 准则列示的账
项目 重分类
值(2018 年 12 面价值(2019
计量
月 31 日) 年 1 月 1 日)
金融资产

①摊余成本

应收票据 71,695,338.88 - - 71,695,338.88

应收账款 543,445,545.94 - - 543,445,545.94

其他应收款 15,921,427.83 - - 15,921,427.8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631,062,3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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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
重新
则列示的账面价 准则列示的账
项目 重分类
值(2018 年 12 面价值(2019
计量
月 31 日) 年 1 月 1 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7,330.00 -267,33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191,500,000.00 -191,5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191,767,330.00 - 191,767,330.00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600,000.00 -9,6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9,600,000.00 - 9,600,000.00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准则变更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9〕8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7 年修订)》,准则规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
实施;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9〕9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7 年修订)》,准则规定 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按照
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由于公司不存在上述事项,因
此执行该准则对公司不构成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十七)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的主要差异以及影响
1、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现行收入确认政策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
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收入确认由原先“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
移”变为“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
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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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该等商品和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
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
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收入确认无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现行收入确认政策 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1、公司销售的产品无需安装,仅包含产品销售一
本公司产品销售出库后,运输发
内销 项履约义务,且在产品交付、并经客户验货并签收
货至客户,客户对货物进行验货
产品 后,满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已完成、客户已取得相
并签收,公司根据客户确认的送
收入 关商品控制权。
货单,确认销售收入
2、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现行收入确认政策无影响。
本公司国外销售主要采用 FOB、
1、公司销售的产品无需安装,仅包含产品销售一
DDP 出口方式,采用 FOB 方式
项履约义务,且在产品经报关离岸并取得提单
外销 的,货物经报关离岸并取得提单
(FOB 方式)或经客户签收送货单(DDP 方式)
产品 后确认销售收入;采用 DDP 方
后,满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已完成、客户已取得相
收入 式的,按照合同或者订单约定送
关商品控制权。
到客户指定地点,公司根据客户
2、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现行收入确认政策无影响。
签收的送货单,确认销售收入

2、新收入准则实施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现行收入确认政策无影响,实施新收入准则,不会对
发行人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假定发
行人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公司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
(末)发行人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无影响。

(十八)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5.00%、6.00%、9.00%、10.00%、
11.00%、13.00%、16.00%、17.00%;
增值税(说明 1、2)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出口退税率 5.00%、9.00%、10.00%、
13.00%、15.00%、16.00%、17.00%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房产税 1.20%
30%后余值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00%、7.00%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00%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详见说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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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
税[2018]32 号)规定,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00%和 11.0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00%、
10.00%,原适用 17.0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7.00%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
调整至 16.00%,原适用 11.0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1.00%的出口货物、跨境
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 10.0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
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公告[2019]39 号)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
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00%和 10.00%税率的,适用税率分别调整为 13.00%、
9.00%,原适用 16.0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6.00%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
整至 13.00%,原适用 10.0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0.0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
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 9.00%。
说明 2:印度希海为设在印度的企业,根据印度增值税税法规定,印度境
内设立的企业销售商品给邦内企业时增值税按 14.50%的税率征收,销售商品给
邦外企业时增值税按 2.00%的税率征收。
2017 年 7 月 1 日,印度开始实行商品和服务税 GST,IGST(跨邦)税率
28.00%,CGST(中央)税率 14.00%,SGST(邦内)税率 14.00%;2017 年 11
月税率调整,CGST、SGST 税率变为 9.00%,IGST 变为 18.00%。
印尼奥海为设立在印度尼西亚的企业,根据印度尼西亚增值税税法规定,
在印度尼西亚自由贸易地区设立的企业增值税税率为 0.00%。
说明 3: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执行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本公司 15.00% 15.00% 15.00%

香港奥海(注 1) 8.25%、16.50% 8.25%、16.50% 16.50%

东莞奥洲 25.00% 25.00% 25.00%

江西奥海 15.00% 15.00% 15.00%

东莞海升 20.00% 25.00% 25.00%

东莞海州 20.00% 25.00% 25.00%

深圳奥达 20.00% 25.00%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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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江西海升 25.00% 25.00% 25.00%

印度希海(注 2) 25.168% 29.12% 28.84%

印尼奥海 25.00% 25.00% 尚未成立

注 1:香港奥海为设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企业,2018 年 4 月 1 日之前统
一执行 16.50%的利得税税率,根据香港《2018 年税务(修订)(第 3 号)条例》
的规定,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首 200.00 万港币的利得税税率降至 8.25%,其
后的利润继续按 16.50%征税。
注 2:印度希海为设立在印度的企业,根据印度所得税税法规定,应纳税
所得额需要缴纳以下综合所得税:
2017 税务年度:基本所得税税率为 30%,但 2016 年 3 月 1 日之后的新设
立公司,可选择 25.00%的基本所得税税率;附加税,以基本所得税为计算基础,
当期营业收入<1000 万卢比的,不用缴纳附加税,1000 万卢比<营业收入<1 亿
卢比的,附加税率 7%,营业收入大于 1 亿卢比的,附加税率 12%;教育费附
加,以基本所得税和附加税为计算基础,税率为 2%;中高等教育费附加,以基
本所得税和附加税为计算基础,税率为 1%。由于 2017 税务年度,印度希海营
业收入超过 1 亿卢比,因此综合所得税税率为 28.84%。
2018 税务年度:基本所得税税率为 30%,但是 2016 税务年度,营业收入
不超过 25 亿卢比的,税率为 25%;附加税,以基本所得税为计算基础,当期营
业收入<1000 万卢比的,不用缴纳附加税,1000 万卢比<营业收入<1 亿卢比的,
附加税率 7%,营业收入大于 1 亿卢比的,附加税率 12%;健康教育费附加,
以基本所得税和附加税为计算基础,税率为 4%。由于 2018 税务年度及 2019
年税务年度,印度希海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卢比,且 2016 税务年度营业收入未超
过 25 亿卢比,因此综合所得税税率为 29.12%。
2019 税务年度:基本所得税税率为 22%,附加税率 10%;健康教育费附加,
以基本所得税和附加税为计算基础,税率为 4%,因此综合所得税税率为
25.168%。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根据 2007 年 3 月 16 日通过并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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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28 条第 2 款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544001074),认定有效期 3 年,自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2018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为
GR201844001303),认定有效期 3 年,自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因此,本公
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征收企业所得
税的税收优惠。
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奥海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736000448),认定有效期 3 年,
自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因此,江西奥海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
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 年第 2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
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0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0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
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0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0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达、东莞海升及东莞
海州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四、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分部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151,143.33 65.80% 115,154.57 69.90% 94,660.04 82.57%

其中:华南地区 90,763.70 39.51% 76,832.63 46.64% 48,370.35 42.19%

华东地区 12,642.56 5.50% 17,118.75 10.39% 27,551.45 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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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北地区 29,119.44 12.68% 9,587.72 5.82% 12,855.21 11.21%

西南地区 16,643.10 7.25% 8,421.51 5.11% 257.10 0.22%

华中地区 459.91 0.20% 2,919.01 1.77% 5,431.94 4.74%

东北地区 52.62 0.02% 189.09 0.11% 111.21 0.10%

西北地区 1,462.01 0.64% 85.87 0.05% 82.78 0.07%

外销 78,572.44 34.20% 49,589.70 30.10% 19,978.40 17.43%

其中:亚洲(注) 66,236.71 28.83% 46,645.44 28.31% 12,516.80 10.92%

北美洲 12,190.50 5.31% 2,358.19 1.43% 5,809.34 5.07%

欧洲 56.67 0.02% 382.84 0.23% 1,338.33 1.17%

大洋洲 88.56 0.04% 203.24 0.12% 313.93 0.27%

合计 229,715.77 100.00% 164,744.27 100.00% 114,638.44 100.00%

注:亚洲是指除内销业务以外的向亚洲地区的外销业务,包括向中国境内免税区、中国
香港、中国台湾、印度、土耳其、韩国、越南、印尼、新加坡等地区或国家的外销业务。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不存在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
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公司相应项目20.00%的情形。

六、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
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合并)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991,077.64 -7,932.02 -261,948.08
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
- - -
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 7,604,624.40 6,543,626.64 4,878,9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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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
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 - -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
- - -
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
- - -
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 - -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 - -
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5,614,974.13 4,257,658.43 4,890,383.08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8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 - -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
- - -
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27,573.48 90,101.92 37,836.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9,271.07 83,133.49 -25,090,000.08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2,100,218.48 10,966,588.46 -15,544,755.7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46,901.98 1,652,004.18 1,489,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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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影响净利润) 10,153,316.50 9,314,584.28 -17,034,646.95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9.81 -0.46 -17.65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税后) 10,153,356.31 9,314,584.74 -17,034,629.3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1,534,557.80 113,721,596.48 51,270,806.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211,381,201.49 104,407,011.74 68,305,435.85
股东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损
4.58% 8.19% -33.22%
益及所得税后)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
“第十一节、二、(六)非经常性损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以
及少数股东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06,610,449.03 9,185,578.32 - 97,424,870.71

机器设备 200,165,363.58 41,244,726.77 - 158,920,636.81

运输设备 2,494,635.30 1,219,919.15 - 1,274,716.15

电子设备 16,997,523.49 7,065,644.71 - 9,931,878.78

其他设备 6,886,116.01 2,178,450.36 - 4,707,665.65

合计 333,154,087.41 60,894,319.31 - 272,259,768.10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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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江西奥海1#楼 15,970,121.92 正在办理中

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祥旺工业区房屋及建筑物 0.00 计划将对其进行拆除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亿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9,600,000.00


(三)无形资产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取得方式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外购 67,202,892.16 3,204,246.25 - 63,998,645.91

软件 外购 4,220,864.66 2,148,719.45 - 2,072,145.21

合计 - 71,423,756.82 5,352,965.70 - 66,070,791.12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四)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作为本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217,323,012.52
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海关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 268,904,337.65 作为本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

应收票据 2,294,848.88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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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9,437,556.75 长期借款抵押。

合计 507,959,755.80 -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债务情况

(一) 应付票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710,501,399.43

商业承兑汇票 -

合计 710,501,399.43


(二)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603,471,649.44

1至2年 805,078.69

2至3年 404,652.53

3 年以上 789,954.55

合计 605,471,335.2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三)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7,181,001.10

1至2年 747,183.71

2至3年 10,381.00

3 年以上 116,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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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8,054,797.9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四)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短期薪酬 36,026,320.91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7,320.23

(3)辞退福利 -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合计 36,063,641.14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3,230,712.08

(2)职工福利费 2,507,006.53

(3)社会保险费 10,155.40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10,155.40

工伤保险费 -

生育保险费 -

(4)住房公积金 278,446.9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短期累积带薪缺勤 -

(7)短期利润(奖金)分享计划 -

合计 36,026,320.91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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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基本养老保险 37,320.23

(2)失业保险费 -

(3)企业年金缴纳 -

合计 37,320.23

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除上述每月缴
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五)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6,018,898.54

增值税 3,121,507.2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6,075.36

教育费附加 156,075.37

个人所得税 447,709.59

印花税 156,904.09

土地使用税 164,912.25

房产税 113,159.31

其他 694,431.52

合计 11,029,673.30


(六)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因日常经营费用等产生的应付款 9,549,095.86

押金及保证金 304,217.91

其他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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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9,883,313.7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104,194.24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678,573.55

合计 4,782,767.79


(八)长期借款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及保证借款 9,445,115.53

合计 9,445,115.5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已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九)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应付款余额 9,503,530.91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1,816,144.94

长期应付款账面净值 7,687,385.97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2,678,573.55

合计 5,008,812.42


(十)递延收益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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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政府补助 15,835,330.49

其中: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13,103,825.44

“机器换人”应用项目 1,161,588.95

智能化改造项目 545,504.90

技术改造项目 285,833.26

自动化改造项目 738,577.94

合计 15,835,330.4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十一)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113,534,191.33 17,655,869.06

合计 113,534,191.33 17,655,869.06


九、报告期各期末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元

股东权益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5,600,000.00 135,600,000.00 135,600,000.00

资本公积 180,980,660.73 180,981,138.90 180,990,204.27

其他综合收益 -423,775.45 -2,630,368.01 -2,304,641.31

盈余公积 18,810,130.89 7,230,684.77 595,896.08

未分配利润 449,441,534.73 239,486,423.05 132,399,615.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84,408,550.90 560,667,878.71 447,281,074.30

少数股东权益 9,833.18 6,966.09 8,634.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84,418,384.08 560,674,844.80 447,289,7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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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现金流量情况

(一)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股东权益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851,014.45 138,699,686.71 123,305,183.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533,136.73 -114,143,220.34 -101,533,793.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193,543.24 37,212,732.92 -66,974,630.6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517,258.50 3,786,315.74 -2,254,061.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641,592.98 65,555,515.03 -47,457,302.3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1,030,173.07 75,474,658.04 122,931,960.4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6,671,766.05 141,030,173.07 75,474,658.04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及其影响如下:
单位:元

股东权益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合计 - - -


十一、期后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单位:元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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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9,240,983.08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8,313,335.81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3,396,121.81

以后年度 5,300,605.23

合计 26,251,045.93


(二)或有事项

报告期各期末,商业承兑汇票已背书未到期的金额较小,报告期内未发生已
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承兑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商业承兑汇票已背书未
到期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305,113.16 158,594.64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2018年12月10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8)粤03破380号裁定
受理公司的客户金立破产清算一案;2019年1月7日,公司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申请金立支付所欠货款和库存损失的诉讼请求,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9
年1月8日以(2019)粤1972民初1122号正式受理;2019年5月29日,公司收到广
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1972民初112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由于本案受理时间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金立的破产清算一案之后,
本案应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移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金立欠公司货款34,249,582.19元,鉴于该款项目前
收回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四、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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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财务指标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9 1.27 1.38

速动比率(倍) 1.11 1.05 1.12

资产负债率(合并) 64.64% 65.84% 60.4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7.12% 72.53% 66.4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4 3.47 3.12

存货周转率(次) 9.16 8.21 8.0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8,396.19 14,511.02 7,905.93

利息保障倍数(倍) 264.74 266.26 21.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2.25 1.02 0.9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8 0.48 -0.3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
0.26% 0.39% 0.40%
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存货-持有待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
他流动资产(不含结构性存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母公司)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
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资本化利息)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
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净资产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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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
报告期 指标计算基础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94% 1.63 1.63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1.43% 1.56 1.5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56% 0.84 0.84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0.72% 0.77 0.7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29% 0.38 0.38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6.37% 0.51 0.5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说明: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具体计算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
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
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
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
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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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
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五、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境内外财务报表差异情况

公司不属于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发行人,因此不存在境
内外财务报表差异的情况。

十七、资产评估情况

2017年5月15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开元评报字[2017]第255号《评
估报告》,为东莞市奥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
估。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2月28日,主要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
果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1,066.06万元,评估价值为39,245.81万元,评估增值额
为8,179.75万元,增值率为26.33%。此次资产评估仅供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
司参考,公司未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账务。

十八、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成立至今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四、(一)发行
人历次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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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实际经营情况,管理层对报告期内的
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资本性支出进行了以下讨论与分析。
非经特别说明,以下数据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和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

1、资产的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178,933.78 80.67% 134,781.30 82.11% 93,364.36 82.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881.26 19.33% 29,366.30 17.89% 19,595.00 17.35%

资产总计 221,815.04 100.00% 164,147.60 100.00% 112,959.3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比80%左右,其占比持
续下降,主要是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不断投入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以及机器设备等长期资产所致。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12,959.35万元、
164,147.60万元、221,815.04万元;2018年末较2017年末增长51,188.25万元,增长
幅度为45.32%,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57,667.44万元,增长幅度为35.13%,
2018年末、2019年末增长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应的营运
资金(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结构性存款等)持续加大,以及为满足生产
经营的需要加大了相应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投入所
致。
2、流动资产的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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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42,399.48 23.70% 29,973.88 22.24% 17,517.72 18.76%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26,913.67 15.04% 26.73 0.02%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982.33 3.90% 7,169.53 5.32% 2,551.13 2.73%

应收账款 76,525.47 42.77% 54,344.55 40.32% 41,353.74 44.29%

预付款项 70.64 0.04% 123.16 0.09% 47.56 0.05%

其他应收款 1,596.05 0.89% 1,592.14 1.18% 511.60 0.55%

存货 21,811.82 12.19% 18,253.57 13.54% 15,368.03 16.46%

其他流动资产 2,634.33 1.47% 23,297.73 17.29% 16,014.58 17.15%

流动资产合计 178,933.78 100.00% 134,781.30 100.00% 93,364.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以及其
他流动资产构成。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前述五类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9.40%、98.71%、84.03%,其中2017年末、2018年末占比稳
定,未发生重大变化,2019年末下降较大,主要是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
务,购买的用于提供质押担保的结构性存款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重分
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报告期内各项目的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0.03 0.00% 0.07 0.00% 0.30 0.00%

银行存款 20,602.54 48.59% 14,056.09 46.89% 7,546.56 43.08%

其他货币资金 21,796.91 51.41% 15,917.72 53.11% 9,970.86 56.92%

合计 42,399.48 100.00% 29,973.88 100.00% 17,517.72 100.00%
其中:存放在境
7,589.98 - 5,811.60 - 1,608.06 -
外的款项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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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的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波动主要受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变动以及
汇率变动的影响所致,具体如下:
2018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较 2017 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度经营
活动现金净流入 13,869.97 万元,同时,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11,414.32 万元,筹
资活动净流入 3,721.27 万元,汇率变动增加 378.63 万元所致。
2019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较 2018 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度经营
活动现金净流入 30,485.10 万元,同时,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13,853.31 万元,筹
资活动净流出 10,219.35 万元,汇率变动增加 151.73 万元所致。
②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而向银行支付的银行承兑汇
票保证金。
③现金收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金额较小,主要是废料销售收款及小额材料销售收
款。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通过现金收取销售废料及销售材料等款项
的金额分别为 48.68 万元、48.50 万元、92.98 万元,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比重分别为 0.05%、0.03%、0.04%,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付款金额分别为 88.99 万元、34.24 万元、67.58 万元。
现金付款主要发生在印度希海和印尼奥海,支出内容主要是员工费用报销款、日
常零星支出等。
④通过个人账户收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通过个人账户进行收付的情况。
⑤使用票据结算的情况
公司与部分客户和供应商约定使用承兑汇票方式进行结算,不存在采用信用
证方式进行结算的情况。公司取得的商业汇票全部来自于客户,公司开具的商业
汇票全部用于支付采购材料或者固定资产款,公司商业汇票的开具、取得、转让
或背书,均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对客户采用票据结算方式需经过一定的评估过程,只对长期合作、信用
较好、销售量较大的客户才接受票据结算,且公司收取的商业汇票大部分是由已
上市银行作为承兑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主要来自于 TCL、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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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等大型集团企业,除了收到金立的商业承兑汇票因其资金问题不能兑现转为
应收账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外,其他商业承兑汇票未发生过违约情况,款项回
收风险相对较小。
为了结算需要,公司存在以应收票据作为质押物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已质押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 512.08 万
元、182.51 万元、229.48 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衍生金融资产 23.24 0.09% 26.73 100.00% - -

结构性存款 26,890.43 99.91% - - - -

合计 26,913.67 100.00% 26.73 100.00% - -

备注:公司已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与兴业银行、招商
银行开展的远期外汇结算业务,2018年末列示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2019年末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由于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公司与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签订远期外汇合同,期
末余额为按公允价值计量形成的衍生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本期增加较大,主要
是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购买的用于提供质押担保的结构性存款按照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从其他流动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所致,
结构性存款的变动分析参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和
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之“2、流动资产的构成分析”之“(8)其他流动资
产”。
(3)应收票据
①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票据类型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6,729.90 23,335.86 23,186.38 6,879.38
2019 年度
商业承兑汇票 439.64 663.13 999.81 1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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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票据类型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合计 7,169.53 23,998.99 24,186.19 6,982.33

银行承兑汇票 1,933.63 35,054.76 30,258.50 6,729.90

2018 年度 商业承兑汇票 617.50 1,177.67 1,355.53 439.64

合计 2,551.13 36,232.43 31,614.03 7,169.53

银行承兑汇票 7,321.48 43,935.88 49,323.73 1,933.63

商业承兑汇票 422.60 3,612.92 3,418.02 617.50
2017 年度
转账支票 - 3.84 3.84 -

合计 7,744.09 47,552.63 52,745.59 2,551.13

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的发生额为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与销售
合同约定相一致,2017年末应收票据较少,主要是因为2017年公司为补充流动资
金,将大部分未到期的票据进行了贴现所致。
公司对部分销售和采购交易采用票据进行结算,在销售交易中,公司对客户
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均需经过一定的评估过程,只对长期合作、信用较好、销售量
较大的客户接受票据结算,因此公司采用票据结算的客户相对比较集中。公司应
收票据的开具、取得、转让或背书,均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
②各报告期末公司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信誉较好、历年未发生违约情
况、期后亦能按照票据到期日按时进行票据结算,所以其对应的资金回款风险以
及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因此未针对该部分客户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票人 金额 占比

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02.95 100.00%

合计 102.95 100.00%

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29.48

商业承兑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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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合计 229.48

④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终止确认金额 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546.93 -

商业承兑汇票 30.51 -

合计 1,577.44 -

⑤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
款的情况。
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应收票据贴现而不能终止确认的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票据取得、背书转让、贴现的具体情况如下(含终止确认部分和不能终止确
认部分):
A、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客户名称 票据类型 年初余额 期末余额
销售取得 到期收款 背书转让 贴现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
银行承兑 2,713.61 7,665.24 6,817.84 - - 3,561.01
有限公司

传音控股 银行承兑 1,991.13 6,762.89 5,912.20 948.87 - 1,892.94

宁波麦博韦尔移动
银行承兑 401.15 2,270.02 1,929.29 438.46 - 303.43
电话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新元电子
银行承兑 519.71 1,113.10 635.37 701.93 - 295.52
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无线技术
银行承兑 337.66 1,068.63 1,406.29 - - -
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
银行承兑 141.87 766.07 492.54 88.82 - 326.57
公司
西可通信技术设备
银行承兑 58.27 722.48 585.98 64.42 - 130.35
(河源)有限公司

闻泰 银行承兑 - 466.48 156.11 180.62 - 129.75

TCL 商业承兑 396.56 441.98 838.54 - - -

深圳禾苗通信科技 银行承兑 - 430.16 106.84 296.39 - 26.93



38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客户名称 票据类型 年初余额 期末余额
销售取得 到期收款 背书转让 贴现

有限公司
奇酷互联网络科技
银行承兑 - 412.07 412.07 - - -
(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
银行承兑 69.44 316.93 386.37 - - -
术有限公司
杭州华橙网络科技
银行承兑 299.85 71.11 98.46 - 130.29
有限公司

中兴 商业承兑 43.08 221.15 130.76 30.51 - 102.95

龙旗电子(惠州)有限
银行承兑 - 187.04 13.10 160.35 - 13.60
公司
福建联迪商用设备
银行承兑 - 187.02 187.02 - - -
有限公司
福建升腾资讯有限
银行承兑 17.75 142.59 83.16 44.32 - 32.86
公司

三木集团 银行承兑 200.00 120.00 100.00 220.00 - -

深圳康佳通信科技
银行承兑 - 104.76 - 104.76 - -
有限公司
深圳市旗开电子有
银行承兑 - 76.10 76.10 - - -
限公司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
银行承兑 - 50.86 50.86 - -
有限公司
惠州迈腾伟业科技
银行承兑 - 36.00 - 36.00 - -
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凯木金科技
银行承兑 - 24.95 - 24.95 - -
有限公司
广东联盈控电子科
银行承兑 - 24.78 - 24.78 - -
技有限公司
南昌黑鲨科技有限
银行承兑 27.78 22.86 - 27.78 - 22.86
公司
深圳市丹阳电子科
银行承兑 - 16.24 - 16.24 - -
技有限公司
龙旗电子(惠州)有
银行承兑 - 13.27 - - - 13.27
限公司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承兑 - 11.79 11.79 - - -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
银行承兑 - 11.67 11.67 - - -
统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协科技有
银行承兑 - 10.00 - 10.00 -
限公司




38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客户名称 票据类型 年初余额 期末余额
销售取得 到期收款 背书转让 贴现

深圳市天夏电子有
银行承兑 - 2.00 - 2.00 - -
限公司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
银行承兑 82.70 - 82.70 - - -
有限公司
深圳市诚壹科技有
银行承兑 146.02 - 146.02 - - -
限公司

合计 - 7,146.71 23,998.99 20,592.84 3,570.53 - 6,982.33


B、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客户名称 票据类型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销售取得 到期收款 背书转让 贴现

传音控股 银行承兑 - 13,437.34 3,799.12 4,838.98 2,808.12 1,991.13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
银行承兑 - 5,632.35 898.09 786.26 1,234.38 2,713.61
有限公司
宁波麦博韦尔移动
银行承兑 - 2,456.12 953.74 441.34 659.88 401.15
电话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
银行承兑 - 1,657.81 858.98 729.39 - 69.44
术有限公司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
银行承兑 93.06 1,655.81 464.21 1,021.78 180.18 82.70
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新元电子
银行承兑 569.79 1,520.47 1,177.53 393.02 - 519.71
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
银行承兑 294.00 1,368.83 375.56 1,145.41 - 141.87
公司

闻泰 银行承兑 86.22 1,348.25 - 985.02 449.46 -

闻泰 商业承兑 - 5.85 5.85 - - -

深圳市诚壹科技有
银行承兑 - 993.73 133.24 492.86 221.61 146.02
限公司

TCL 商业承兑 238.03 893.31 734.78 - - 396.56

西可通信技术设备
银行承兑 153.70 866.11 260.00 453.57 247.97 58.27
(河源)有限公司
奇酷互联网络科技
银行承兑 - 674.91 438.59 47.40 188.92 -
(深圳)有限公司
超微通通讯科技(深
银行承兑 - 465.69 - - 465.69 -
圳)有限公司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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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客户名称 票据类型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销售取得 到期收款 背书转让 贴现

龙旗电子(惠州)有
银行承兑 31.82 434.38 - 466.20 - -
限公司
深圳创维无线技术
银行承兑 - 382.75 - 45.09 - 337.66
有限公司

中兴 商业承兑 374.58 269.56 432.87 15.86 152.34 43.08

中兴 银行承兑 - 93.47 4.65 88.82 - -

振华 银行承兑 - 350.66 133.00 217.66 -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
银行承兑 - 295.75 295.75 - - -
限公司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
银行承兑 - 270.14 251.70 18.45 - -
统有限公司
深圳禾苗通信科技
银行承兑 - 241.62 64.20 177.41 - -
有限公司

三木集团 银行承兑 - 208.70 - 8.70 - 200.00

深圳市多美达数码
银行承兑 - 106.87 86.87 20.00 - -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康佳通信科技
银行承兑 - 103.06 - 103.06 - -
有限公司
深圳市卓翼智造有
银行承兑 - 85.23 - 85.23 - -
限公司
深圳市盛同辉通信
银行承兑 - 78.30 - 50.19 28.11 -
技术有限公司
南昌黑鲨科技有限
银行承兑 - 76.82 - 49.04 - 27.78
公司
深圳市戴盛数码产
银行承兑 - 62.35 - 62.35 - -
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昕冠晶科技
银行承兑 - 55.78 - 55.78 - -
有限公司
福建升腾资讯有限
银行承兑 - 43.59 - 25.84 - 17.75
公司
上海与德通讯技术
银行承兑 - 39.23 - 39.23 - -
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协科技有
银行承兑 - 15.00 - 15.00 - -
限公司
深圳市天夏电子有
银行承兑 - 12.56 - 12.56 - -
限公司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
商业承兑 4.88 8.95 13.83 - - -
限公司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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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客户名称 票据类型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销售取得 到期收款 背书转让 贴现

深圳市波力士电子
银行承兑 - 8.58 - 8.58 - -
科技有限公司
义乌控客科技有限
银行承兑 - 5.76 - 5.76 - -
公司
广东盈科电子有限
银行承兑 - 2.90 - 2.90 - -
公司
东莞市浩银电子科
银行承兑 - 2.00 - 2.00 - -
技有限公司
珠海华冠电容器有
银行承兑 - 1.85 - 1.85 - -
限公司

锐嘉科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承兑 24.58 - - 24.58 - -

合计 - 1,870.66 36,232.43 11,382.55 12,937.17 6,636.66 7,146.71


C、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票据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
客户名称
类型 余额 销售取得 到期收款 背书转让 贴现 其他(注) 余额

传音控股 银行承兑 979.59 14,637.83 1,893.35 5,208.33 8,515.74 - -

东 莞 华 贝 电子 科 技
银行承兑 654.54 6,515.14 1,213.09 203.26 5,753.33 - -
有限公司

金立 银行承兑 960.00 4,653.83 2,171.78 1,809.00 1,633.05 - -

金立 商业承兑 - 1,799.50 - - - 1,799.50 -

振华 银行承兑 849.19 2,765.38 1,199.19 270.00 2,145.38 - -

宁 波 麦 博 韦尔 移 动
银行承兑 450.00 2,672.97 582.94 519.69 2,020.34 - -
电话有限公司
深 圳 市 天 珑移 动 技
银行承兑 473.94 2,287.03 280.31 1,184.98 1,295.68 - -
术有限公司
青 岛 海 信 通信 有 限
银行承兑 275.46 1,647.11 408.96 709.40 510.20 - 294.00
公司
西 可 通 信 技术 设 备
银行承兑 - 1,612.70 - 834.00 625.00 - 153.70
(河源)有限公司

闻泰 银行承兑 1,941.45 1,543.02 1,283.88 547.36 1,567.01 - 86.22

中兴 商业承兑 - 1,062.44 687.86 - - - 374.58

中兴 银行承兑 - 237.51 - 127.16 110.35 - -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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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
客户名称
类型 余额 销售取得 到期收款 背书转让 贴现 其他(注) 余额

奇酷互联网络科技
银行承兑 - 1,041.18 - 620.92 420.26 - -
(深圳)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新元电子
银行承兑 - 1,009.57 - 439.78 - - 569.79
有限公司
龙旗电子(惠州)有
银行承兑 74.86 868.81 - 837.32 74.52 - 31.82
限公司

TCL 商业承兑 387.75 709.31 859.03 - - - 238.03

TCL 银行承兑 - 47.12 47.12 - - - -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
银行承兑 - 526.07 13.00 409.35 10.66 - 93.06
有限公司
深圳康佳通信科技
银行承兑 34.03 424.21 - 304.65 153.59 - -
有限公司

三木集团 银行承兑 81.78 363.22 - 343.75 101.25 - -

天津卓达科技发展
银行承兑 - 349.77 - 181.73 168.03 - -
有限公司

朵唯 银行承兑 33.14 120.37 - 153.51 - - -

锐嘉科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承兑 120.00 115.84 - 91.27 120.00 - 24.58

深圳市杰科数码有
银行承兑 40.00 103.00 20.00 123.00 - - -
限公司
深圳市诚壹科技有
银行承兑 - 96.55 - 96.55 - - -
限公司
东莞宇龙通信科技
银行承兑 - 73.84 - 73.84 - - -
有限公司
深圳市多美达数码
银行承兑 - 52.36 - 52.36 - - -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
商业承兑 21.00 41.66 57.78 - - - 4.88
限公司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
银行承兑 - 40.23 10.23 30.00 - - -
限公司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
商业承兑 13.86 - 13.86 - - - -
限公司
深圳市天夏电子有
银行承兑 - 37.92 - 37.92 - - -
限公司
深圳市卓翼智造有
银行承兑 - 20.05 - 20.05 - - -
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拓宇科
银行承兑 - 14.77 - 14.77 - - -
技有限公司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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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
客户名称
类型 余额 销售取得 到期收款 背书转让 贴现 其他(注) 余额

深圳辉灿智能科技
银行承兑 - 13.67 - 13.67 - - -
有限公司
深圳市戴盛数码产
银行承兑 - 11.64 - 11.64 - - -
品有限公司
深圳辉烨通讯技术
银行承兑 - 10.66 - 10.66 - - -
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讯实业有
银行承兑 9.58 6.80 - 16.38 - - -
限公司
中山信德勤光电有
银行承兑 - 6.75 2.75 4.00 - - -
限公司
东莞市鸿田精工科
银行承兑 - 5.40 5.40 - - - -
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煦海电气有
转账支票 - 3.84 - 3.84 - - -
限公司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承兑 - 3.58 - 3.58 - - -

合计 - 7,400.16 47,552.63 10,750.54 15,307.70 25,224.39 1,799.50 1,870.66

*注:其他为金立无力履约而转回应收账款。
(4)应收账款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类别 坏账 坏账 坏账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准备 准备 准备
1 年以内 80,419.49 95.65% 4,020.97 57,224.10 94.17% 3,011.90 46,781.41 99.80% 5,463.33

1-2 年 315.01 0.37% 201.18 3,459.07 5.69% 3,337.19 54.09 0.12% 28.96

2-3 年 3,314.95 3.94% 3,301.82 47.12 0.08% 36.65 21.06 0.04% 10.53

3 年以上 30.01 0.04% 30.01 38.06 0.06% 38.06 18.00 0.04% 18.00

合计 84,079.46 100.00% 7,553.99 60,768.35 100.00% 6,423.80 46,874.56 100.00% 5,520.8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由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构成,其中:2017年
末占比为99.80%、2018年末占比为94.17%、2019年末占比为95.65%,占比较高,
表明公司应收账款的整体质量较好,回收风险较小。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
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金立的款项构成所致,应收金
立的款项账龄较长的具体原因详见下述之“⑤公司各期末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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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如下表”。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分析详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
分析”之“(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之“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之“(2)
应收账款周转率”。
②主要客户的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以充电器产品和移动电源产品的客户为主,充
电器产品和移动电源产品的主要客户的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类 信用期
序号 客户名称 结算方式
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 vivo 电汇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2 华为 电汇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

小米 电汇 月结 90 天 月结 90 天 月结 90 天
3 其中:江苏紫米电子技术有限
电汇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公司
富士康 电汇 票到 90 天 票到 90 天 票到 90 天
4
其中:Foxconn Singapore Pte Ltd 电汇 票到 30 天 票到 30 天 票到 30 天

5 LG 电汇 票到 90 天 票到 90 天 票到 90 天

充 6 传音控股 电汇+汇票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电 7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电汇+汇票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8 伟创力 电汇 月结 90 天 月结 90 天 月结 90 天

9 Mophie(墨菲) 电汇 月结 90 天 - -

10 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电汇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11 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 电汇+汇票 月结 45 天 月结 45 天 月结 45 天

12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 电汇+汇票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13 贝尔金 电汇 月结 75 天 月结 75 天 月结 75 天

14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电汇+汇票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15 金立 汇票 - 月结 90 天 月结 90 天

移 1 Mophie(墨菲) 电汇 月结 90 天 月结 90 天 月结 90 天

2 百思买 电汇 月结 90 天 月结 90 天 月结 90 天

源 3 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电汇 票到 30 天 票到 30 天 票到 30 天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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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信用期
序号 客户名称 结算方式
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4 深圳市恺成科技有限公司 电汇 款到发货 款到发货 款到发货

5 Lt Mobi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电汇 款到发货 款到发货 款到发货

6 联想 电汇 - 票到 60 天 票到 60 天

7 触动力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电汇 - 月结 30 天 月结 30 天

8 PNY(注) 电汇 - 月结 30 天 月结 30 天

注:PNY 是一家从事生产和销售内存、多媒体存储卡、显卡、MP3 等产品的美国公司。
PNY 与公司合作移动电源项目。由于其移动电源产品的经营战略调整,该公司自 2017 年起
大幅缩减移动电源业务,从而导致对公司生产销售的移动电源产品的需求逐步下降,故与公
司成交额大幅度降低,直至 2019 年没有业务发生。
PNY 进行业务调整后,其官方在线商城虽然可以检索到移动电源产品信息,但是全部
显示无法购买或页面丢失。目前 PNY 官网仅提供过往移动电源的使用说明和质保信息,未
再提供购买资源。
通过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结算模式和信用期政策未发生
变化,未对应收账款余额产生影响。
③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84,079.46 60,768.35 46,874.56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553.99 6,423.80 5,520.82

应收账款净额 76,525.47 54,344.55 41,353.74

占营业收入比例 33.04% 32.71% 35.86%

应收账款增长率 40.82% 31.41% -
各期最后一季度营业
41.52% 40.46% -
收入增长率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上年末增加了 22,180.92 万元,增幅 40.82%,
2019 年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8 年第四季度增长 41.52%,应收账款增长幅
度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比较接近。
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上年末增加了 12,990.81 万元,增幅 31.41%,
2018 年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40.46%,应收账款增长幅度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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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是由于 2018 年新增第一大客户 vivo 的账期为月结 60
天,相对较短所致。
④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期末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余额的比例
小米 18,758.50 22.31% 937.92 1 年以内

vivo 17,105.16 20.34% 855.26 1 年以内

富士康 14,114.36 16.79% 705.72 1 年以内

华为 10,738.27 12.77% 536.91 1 年以内

传音控股 3,606.90 4.29% 180.34 1 年以内

合计 64,323.19 76.50% 3,216.16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重较
高,前五名客户为信誉较好、经济实力雄厚、回款及时、发生坏账可能性较小的
知名大型企业。
⑤公司各期末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2018 年 12 2017 年 12
单位名称 难以收回原因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金立财务状况恶化,目前已进入破
产清算程序,该等应收账款的收回
金立 3,424.96 3,424.96 3,288.70
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但出于谨慎考
虑,公司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深圳市兴飞科 货款长期逾期,对方被多家公司起
44.20 - -
技有限公司 诉,基本无法收回货款。
东莞市冠楠电 货款长期逾期,对方被多家公司起
24.56 24.56 24.56
子有限公司 诉,基本无法收回货款。
货款长期逾期,对方经营不善,已
深圳市天夏电
8.07 - - 提起诉讼并执行, 未发现可供执
子有限公司
行财产。
深圳市索美泰 货款长期逾期,对方被多家公司起
1.37 1.37 1.37
电子有限公司 诉,基本无法收回货款。
深圳市联讯发 货款长期逾期,双方当事人均离
0.23 0.23 0.23
科技有限公司 职,无法收回。
合计 3,503.39 3,451.12 3,314.86 -

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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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84,079.46 27,245.20 32.4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60,768.35 56,090.70 92.3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6,874.56 42,048.78 89.70%

注:2017 年末、2018 年末的期后回款金额截至日期为 4 月 30 日,2019 年末期后回款
金额截至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31 日。
上述应收账款余额中包括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处于破产清算中、未能按照合
同约定付款的金立,如剔除金立未回款影响后,2017 年、2018 年末期后回款比
例分别为 96.47%、97.82%,回款比例较高、回款速度较快,与公司信用政策基
本一致,2019 年末期后回款比例为 32.40%,主要是期后回款周期为 1 个月,大
部分货款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的付款方与交易对应的具体客户名称不一致的金额
分别为51.94万元、28.97万元、58.93万元,占当期销售回款的比例分别为0.05%、
0.02%、0.03%,金额及占比较小,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84,079.46 62,227.91 74.01%

注:期后回款金额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9 日。
上述应收账款余额中包括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处于破产清算中、未能按照
合同约定付款的金立,如剔除金立未回款影响后,2019 年末期后回款比例为
77.15%,与公司信用政策基本一致。
2019 年第四季度的收入金额和这部分收入对应应收账款中已到账期部分的
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应应收账款 截至 2019 年
2019 年第四季度 2019 年第四季 2020 年回款 回款比
金额中已到账 末已回款金
不含税收入金额 度含税收入金额 金额 例
期部分金额 额
70,812.32 78,791.99 66,646.67 10,511.29 52,205.91 94.10%

注:对应应收账款金额中已到账期部分金额 2020 年回款金额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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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比例=(截至 2019 年末已回款金额+2020 年回款金额)/对应应收账款金额中已到
账期部分金额。
剩余已到账期未回款部分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未回款金额 占未回款金额比 未回款原因

传音控股 1,332.58 33.91% 客户一般当月 20 日前后付款。

富士康 831.96 21.17% 客户系统处理原因,已在办理付款。
客户一般每周三付款,预计 2020 年 3 月
小米 226.94 5.78%
11 日付款。
2020 年 3 月 11 日已收回 150.97 万元,剩
Mophie(墨菲) 217.16 5.53%
余部分预计 2020 年 3 月底付款。
伟创力 215.02 5.47% 一般在到期当月月底之前付款。

合计 2,823.66 71.86% -

已到账期未回款部分主要是因为客户通常是定期(每月或每周)付一次款,
对在两次付款间隔期间到期的款项进行集中支付,因此会存在一定时间的延后
付款,属于正常合理现象。
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万港元、天
应收账款占营 应收账款周转
公司名称 年度 应收账款净额 营业收入金额
业收入比例 天数
2019 年 76,525.47 231,601.59 33.04% 103.12
公司(人民
2018 年 54,344.55 166,118.07 32.71% 105.19
币)
2017 年 41,353.74 115,322.07 35.86% 116.99

2019 年 86,751.40 363,629.10 23.86% 77.17
天宝集
团(港 2018 年 66,850.50 320,245.20 20.87% 84.88
币)
2017 年 81,947.80 300,701.50 27.25% 91.02

2019 年 34,035.01 110,947.27 30.68% 100.83
可立克(人
2018 年 27,247.72 109,355.91 24.92% 87.11
民币)
2017 年 25,000.60 92,418.02 27.05% 91.71

说明: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年报数据。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各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及应收账款周转
天数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比较接近仅略高于同行业公司,占比略高的原因主要是由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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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的客户结构及客户给与公司的信用政策与天宝集团和可立克的客户结构
及客户给与的信用政策存在差异影响所致。
⑧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及回收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应收账款 4,359.39 4,519.97 3,733.55

减:金立(截至目前尚未收回) 3,424.96 3,424.96 2,585.41

其他客户 934.43 1,095.01 1,148.14

其中:截至目前已核销金额 - 58.02 19.85

截至目前已收回金额 369.57 956.52 1,117.90

截至目前尚未收回金额 564.86 80.47 10.39

说明:截至目前是指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下同。
通过上表可知,截至目前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为金立客户的3,424.96万元,
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大额逾期并截至目前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公司针对金立客
户的3,424.96万元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其余截至目前尚未收回的564.86万元,
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78.44万元,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43.39万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为121.84万元,综合计提比例为21.57%。
(5)预付账款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预付账款的金额分别为47.56万元、123.16
万元、70.6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5%、0.09%、0.04%,报告期内预
付账款金额较小,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其主要为预付的诉讼费、材料款、房
租、开模费、认证测试费等构成。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类别 坏账 坏账 坏账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准备 准备 准备
1 年以内 1,260.63 72.61% 12.76 1,365.78 79.82% 26.97 473.08 84.19% 23.65

1-2 年 354.95 20.45% 35.49 257.46 15.05% 25.75 44.36 7.89%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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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类别 坏账 坏账 坏账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准备 准备 准备
2-3 年 57.45 3.31% 28.73 43.25 2.53% 21.62 44.50 7.92% 22.25

3 年以上 63.03 3.63% 63.03 44.50 2.60% 44.50 - - -

合计 1,736.06 100.00% 140.01 1,710.99 100.00% 118.85 561.94 100.00% 50.34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5%、
1.18%、0.89%,占比较小,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出口退税、保证金、押金、代垫
个人社保以及备用金等构成。其中2018年末、2019年末金额增长较大,主要是由
于外销业务增长导致应收的出口退税较多影响所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
前五名其他应收款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坏账准备
款余额比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出口退税 1,005.39 1 年以内 57.91% -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金 250.00 1-2 年 14.40% 25.00

吉安金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置设备款 66.20 1 年以内 3.81% 3.31

东莞市三和兴模具钢材有限公司 押金 40.05 2-3 年 2.31% 20.03
MCS ELECTRICALS PRIVATE
押金 32.05 1-2 年 1.85% 3.20
LIMITED
合计 - 1,393.70 - 80.28% 51.54

(7)存货
①报告期内,公司不同存货类别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10,002.13 45.86% 7,155.22 39.20% 5,041.08 32.80%

在产品 1,258.73 5.77% 1,301.97 7.13% 1,555.21 10.12%

半成品 286.04 1.31% 910.50 4.99% 1,680.18 10.93%

委托加工物资 121.21 0.56% 319.53 1.75% 431.97 2.81%

库存商品 8,557.46 39.23% 7,290.78 39.94% 4,864.56 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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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发出商品 1,491.07 6.84% 1,214.58 6.65% 1,770.77 11.52%

低值易耗品 95.17 0.44% 61.00 0.33% 24.27 0.16%

合计 21,811.82 100.00% 18,253.57 100.00% 15,368.03 100.00%

各报告期末公司的存货持续上升,主要是由于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为
满足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相应增加了的存货库存影响所致。公司的库存管理采
用安全库存管理的模式,对存货库存进行管理,其中原材料、半成品、委外加工
物资、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统一作为材料安全库存进行管理并结合月均出货量、生
产及销售周期、备货需求等因素确定材料安全库存储备水平;在产品、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等存货统一作为成品安全库存进行管理并结合月均出货量、生产及销售
周期、备货需求等因素确定成品安全库存储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合理性分析如下:
A、材料库存分析:
公司的材料库存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委外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等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库存分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过程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直接材料 ① 151,742.17 112,383.56 70,007.27

月均出货 ②=①/报告期月数 12,645.18 9,365.30 5,833.94

材料库存 ③=④+⑤+⑥+⑦ 10,504.56 8,446.25 7,177.50

其中:原材料 ④ 10,002.13 7,155.22 5,041.08

半成品 ⑤ 286.04 910.50 1,680.18

委外加工物资 ⑥ 121.21 319.53 431.97

低值易耗品 ⑦ 95.17 61.00 24.27

材料平均库存 ⑧=(期初+期末)/2 9,475.40 7,811.88 5,259.11

平均库存占月均出货 ⑨=⑧/② 74.93% 83.41% 90.15%

原材料周转周期(天) ⑩=30天*⑨ 22.48 25.02 27.05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材料库存到投入生产、生产完工入库、完工产品实现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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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的周转总天数分别为27.05天、25.02天、22.48天其与公司的存货备货周期(18-20
天)、生产周期(2-4天)、销售周期(3-4天)的累计天数基本接近。通过上述
销售成本—直接材料、月均出货、生产及销售周期、备货需求等因素综合分析可
知,公司各期末的材料库存与公司安全库存管理的实际情况基本一致。
因此,公司材料库存(原材料、半成品、委外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在报
告期内的持续增长,主要是公司在保证一定安全库存储备水平的情况下,根据经
营规模的不断增长而增加所致。
B、成品库存分析
公司的成品库存包括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报告期内,公司
成品库存分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过程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① 182,003.36 137,440.29 88,544.96

月均出货 ②=①/报告期月数 15,166.95 11,453.36 7,378.75

成品库存 ③=④+⑤+⑥ 11,307.26 9,807.33 8,190.54

其中:在产品 ④ 1,258.73 1,301.97 1,555.21

库存商品 ⑤ 8,557.46 7,290.78 4,864.56

发出商品 ⑥ 1,491.07 1,214.58 1,770.77

成品平均库存 ⑦=(期初+期末)/2 10,557.29 8,998.94 5,787.36

平均库存占月均出货 ⑧=⑦/② 69.61% 78.57% 78.43%

库存备货周期(天) ⑨=30天*⑧ 20.88 23.57 23.53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成品库存到实现销售的周转总天数分别为 23.53 天、
23.57 天、20.88 天其与公司的存货备货周期(18-20 天)、销售周期(3-4 天)
的累计天数基本接近。通过上述销售成本、月均出货、销售周期、备货需求等因
素综合分析可知,公司各期末的成品库存与公司安全库存管理的实际情况基本一
致。
因此,公司成品库存(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报告期内的持续增
长,主要是公司在保证一定安全库存储备水平的情况下,根据经营规模的不断增
长而增加所致。
②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发生、计价、核算与结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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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半成品、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A、原材料核算内容主要包括胶壳材料、电阻电容材料、磁性材料、IC 材料
等生产材料,原材料入库时,按照实际成本记账,原材料被领用时,按照月末一
次加权平均方法计算单位出库成本,并按照领用数量计算出库成本记账,其中车
间生产直接领料计入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外发加工时,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直接
材料,其他部门领料,按照领料部门计入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科目。
B、低值易耗品主要核算空白标贴、卡板、工衣、五金工具等辅助材料,低
值易耗品入库时,按照实际成本记账,低值易耗品被领用时,按照月末一次加权
平均方法计算单位出库成本,并按照领用数量计算出库成本记账,并按照领用部
门计入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科目。
C、委托加工物资核算委托外单位加工原材料、半成品成本。发给外单位加
工的原材料、半成品,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出库成本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材料,
按照实际的加工费,计入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外发加工完工入库时,按照数
量分摊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并计入相应存货科目,结转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D、生产成本核算生产产品相关的直接和间接成本,下设“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二级科目,车间领料时,按照领料成本计入直接材
料或制造费用,直接生产人员和间接人员的薪酬费用计入直接人工和或制造费
用,制造相关部门发生的间接费用,发生时,计入制造费用。月末根据成本核算
结果,将完工产品的成本结转至半成品或产成品,结存的生产成本余额即为在产
品。
E、半成品核算生产过程中需办理出入库的阶段产品成本,半成品完工入库
时,按照完工半成品的实际成本计入,领用或者外发加工时,按照月末一次加权
平均出库单位成本和领用数量计入生产成本或委托加工物资。
F、库存商品核算已经全部完成加工过程,处于可以发出状态的产品实际成
本,库存商品完工入库时,按照完工产成品的实际成本计入,销售出库时,按照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出库单位成本和销售出库数量计入发出商品,其他情况需领用
库存商品时,按照领料用途计入销售费用等科目。
G、发出商品核算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实际发出的库存商品的实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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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库存商品销售出库时,按照实际发出成本计入,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按照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成本结转至产品销售成本。
③存货管理模式
公司为了规范物料进、出、存管理,建立安全库存,保证物料的安全,减少
物料的浪费,控制生产成本的目的,采用安全库存管理的存货管理模式对存货进
行管理,并针对安全库存管理专门制定了《物料控制管理办法》,该办法从“工
作程序”、“物料转移”、“物料挪用”、“备料管理”等方面对安全库存管理
进行了规范。
④半成品和在产品的构成和区别
公司根据生产流程安排,分阶段下达生产工单,每个工单生产完工后,均需
要办理入库,然后再按照下一段工序的生产计划或者出货计划办理领用或出库手
续。当所属工单生产完工之后是阶段性产品时,属于半成品,当所属工单生产完
工之后是产成品时,属于产成品。所有处于未完工状态的工单对应的存货,属于
在产品。
A、报告期内,公司半成品和在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充电器 移动电源 其他 合计

半成品 213.47 18.78 85.57 317.82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在产品 1,208.61 - 50.12 1,258.73

半成品 888.45 13.06 21.89 923.3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在产品 1,215.92 68.93 39.58 1,324.43

半成品 1,624.06 69.25 10.36 1,703.68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在产品 1,463.63 91.58 - 1,555.21

B、报告期内,公司半成品货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合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08.59 9.23 317.82

2018 年 12 月 31 日 911.24 12.15 923.39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680.18 23.50 1,7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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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半成品货龄均较短,1 年以上的部分均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半成
品为所属状态的存货,不存在实质上是产成品而长期未结转为库存商品的情形。
C、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周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成本 183,453.13 137,992.17 89,189.01

在产品 1,258.73 1,301.97 1,555.21

周转次数 143.28 96.59 78.60

周转天数 2.51 3.73 4.58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在产品的周转天数在 2-4 天左右,与公司的生产周期 2-4
天基本接近。
⑤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的主要构成及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充电器 8,430.79 97.04% 7,234.19 96.83% 4,992.45 95.30%

移动电源 1.39 0.02% 157.13 2.10% 230.83 4.41%

其他产品 256.07 2.95% 79.75 1.07% 15.21 0.29%

合计 8,688.25 100.00% 7,471.07 100.00% 5,238.49 100.00%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主要由充电器产品构成,与公司
的经营重点相一致。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
不断增加,从而导致在合理安全库存储备水平内的库存商品相应增加所致(如: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 vivo、华为、LG、富士康、华硕、伟创力等国内外知名
客户正式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并且开始交货)。
⑥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在手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存货各构成对应的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有对应订 无对应订 订单覆盖
截至时点 项目 合计
单金额 单金额 比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9,978.25 478.24 10,456.49 95.43%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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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对应订 无对应订 订单覆盖
截至时点 项目 合计
单金额 单金额 比例
在产品 1,258.73 - 1,258.73 100.00%

半成品 308.59 9.23 317.82 97.10%

委托加工物资 121.21 - 121.21 100.00%

库存商品 8,462.28 225.97 8,688.25 97.40%

发出商品 1,491.07 - 1,491.07 100.00%

低值易耗品 96.89 6.94 103.83 93.32%

合计 21,717.01 720.38 22,437.39 96.79%

原材料 7,199.27 272.61 7,471.88 96.35%

在产品 1,299.22 25.21 1,324.43 98.10%

半成品 911.24 12.15 923.39 98.68%

委托加工物资 355.65 - 355.65 10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商品 7,280.71 190.36 7,471.07 97.45%

发出商品 1,214.58 - 1,214.58 100.00%

低值易耗品 62.71 - 62.71 100.00%

合计 18,335.52 488.19 18,823.71 97.41%

原材料 4,979.01 427.99 5,407.00 92.08%

在产品 1,535.65 19.56 1,555.21 98.74%

半成品 1,680.18 23.50 1,703.68 98.62%

委托加工物资 467.44 1.03 468.47 99.78%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商品 4,800.03 438.46 5,238.49 91.63%

发出商品 1,770.77 - 1,770.77 100.00%

低值易耗品 24.27 - 24.27 99.99%

合计 15,271.37 896.52 16,167.88 94.45%

公司主要以“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的交货日期安
排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计划,生产完成后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因此,公司各类存货
与客户订单的匹配性较强。
⑦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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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21,938.76 97.78% 18,523.19 98.40% 15,822.36 97.86%

1 年以上 498.63 2.22% 300.51 1.60% 345.52 2.14%

合计 22,437.39 100.00% 18,823.70 100.00% 16,167.88 100.00%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存货货龄在 1 年以内
的占比分别为 97.86%、98.40%、97.78%,占比较高,表明公司存货管理水平相
对较好。
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 跌价 计提 账面 跌价 计提 账面 跌价 计提
余额 准备 比例 余额 准备 比例 余额 准备 比例
原材料 10,456.49 454.36 4.35% 7,471.88 316.66 4.24% 5,407.00 365.92 6.77%

在产品 1,258.73 - - 1,324.43 22.46 1.70% 1,555.21 - -

半成品 317.82 31.77 10.00% 923.39 12.89 1.40% 1,703.68 23.50 1.38%

委托加工物资 121.21 - - 355.65 36.12 10.16% 468.47 36.50 7.79%

库存商品 8,688.25 130.79 1.51% 7,471.07 180.29 2.41% 5,238.49 373.93 7.14%

发出商品 1,491.07 - - 1,214.58 - - 1,770.77 - -

低值易耗品 103.83 8.65 8.33% 62.71 1.71 2.73% 24.27 - -

合计 22,437.39 625.57 2.79% 18,823.70 570.13 3.03% 16,167.88 799.84 4.95%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
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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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将于 1 年内抵扣的税金 2,347.01 89.09% 4,015.64 17.24% 2,194.56 13.70%

结构性存款 - - 19,150.00 82.20% 13,750.00 85.86%

预付租金 44.86 1.70% 47.18 0.20% 25.44 0.16%

上市中介费 242.45 9.20% 84.91 0.36% 37.74 0.24%

其他 - - - - 6.85 0.04%

合计 2,634.33 100.00% 23,297.73 100.00% 16,014.58 100.00%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由将于1年内抵扣的税金和结构性存款构成,其中将
于1年内抵扣的税金主要由待抵扣增值税和预交的企业所得税构成。结构性存款
主要为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标的,2019年下降较大,主要是由于根据《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持有的结构性存款从其他流动资产重分类至交易
性金融资产列报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结构性存款本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2019 年度 19,150.00 47,450.00 39,900.00 26,700.00

2018 年度 13,750.00 37,410.00 34,055.66 19,150.00

2017 年度 11,100.00 22,250.00 19,600.00 13,750.00

备注: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2019 年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从其他流动资
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
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主要是作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报告期内,
结构性存款发生额与余额的变动主要受当期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发生额影响。
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合同约定保底利率,浮动
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挂钩标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挂钩标的 浮动利率约定
浮动利率 1:价格大于等于 5000 美元/盎司;
伦敦黄金 浮动利率 2:价格大于等于 50 美元/盎司且小于 5000 美元/盎司;
浮动利率 3:价格小于 50 美元/盎司
价格波动区间:期初价格-500/300/120 美元~期初价格+500/300/470 美元
伦敦黄金
浮动利率 1:未能突破价格波动区间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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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标的 浮动利率约定
浮动利率 2:突破价格波动区间
浮动利率 1:价格小于 50 元/克;
上海黄金 浮动利率 2:价格大于等于 50 元/克且小于 700 元/克;
浮动利率 3:价格大于等于 700 元/克
利率期间:0%至 5%,包括边界
美元 3 个月伦敦 浮动利率 1:挂钩利率在投资期限内每个日历日均在累计区间范围内
同业拆借利率 浮动利率 2:挂钩利率在投资期限内一半的日历日在累计区间范围内
浮动利率 3:挂钩利率在投资期限内每个日历日均在累计区间范围外
利率期间:0%至 5%,包括边界
伦敦银行间美元
浮动利率 1:未有突破价格波动区间
1 个月拆借利率
浮动利率 2:突破价格波动区间
利率波动区间:10%至 20%
上海银行间 3 个
浮动利率 1:未有突破价格波动区间
月同业拆放利率
浮动利率 2:突破价格波动区间
浮动利率 1:汇率落在 100-117 区间的天数大于等于产品收益计算期
美元对日元汇率
浮动利率 2:汇率落在 100-117 区间的天数小于产品收益计算期

实际业务发生期间,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挂钩对象一般无法突破合同约定
的价格所属区间值,结构性存款收益可以预期,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不存在本
金及利率风险。
3、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或
960.00 2.24% 960.00 3.27% 960.00 4.9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固定资产 27,225.98 63.49% 18,463.48 62.87% 11,166.17 56.98%

在建工程 5,298.81 12.36% 2,472.69 8.42% 1,413.54 7.21%

无形资产 6,607.08 15.41% 4,587.08 15.62% 4,130.87 21.08%

商誉 56.46 0.13% 56.46 0.19% 56.46 0.29%

长期待摊费用 664.06 1.55% 331.61 1.13% 87.12 0.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2.11 4.37% 1,698.35 5.78% 1,177.01 6.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6.76 0.46% 796.63 2.71% 603.81 3.08%

合计 42,881.26 100.00% 29,366.30 100.00% 19,595.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权益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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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2017
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前述主要非流动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9.27%、98.68%、98.32%,占比较高且相对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公司的
经营特点相符。报告期内各项目的具体分析如下: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构成明细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被投资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计量
被投资单位 单位持股 期末 本期现 期末 本期现 期末 本期现
模式
比例 余额 金股利 余额 金股利 余额 金股利
深圳市亿能科 成本
15.00% 960.00 - 960.00 - 960.00 -
技有限公司 计量
合计 - - 960.00 - 960.00 - 960.00 -

备注:公司已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持有深圳市亿能科
技有限公司的股权,2018年末之前列示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9年末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深圳市亿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未发生变动。
(2)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建筑物 9,742.49 35.78% 6,549.73 35.47% 4,234.47 37.92%

机器设备 15,892.06 58.37% 11,015.82 59.66% 6,503.24 58.24%

运输设备 127.47 0.47% 65.73 0.36% 60.44 0.54%

电子设备 993.19 3.65% 505.68 2.74% 248.97 2.23%

其他设备 470.77 1.73% 326.51 1.77% 119.06 1.07%

合计 27,225.98 100.00% 18,463.48 100.00% 11,166.1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持续增长,其中:2018年末较2017年末增长7,2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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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增长幅度为65.35%,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8,762.50万元,增长幅度为
47.46%,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的需要加大对生产用机器设备以及厂
房、宿舍等房屋建筑物的投入所致。
②固定资产成新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661.04 918.56 9,742.49 91.38%

机器设备 20,016.54 4,124.47 15,892.06 79.39%

运输设备 249.46 121.99 127.47 51.10%

电子设备 1,699.75 706.56 993.19 58.43%

其他设备 688.61 217.85 470.77 68.36%

合计 33,315.41 6,089.43 27,225.98 81.72%

成新率计算公式:账面净值/账面原值×10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以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主,2019年末公司房屋建
筑物和机器设备的成新率分别为91.38%和79.39%,主要固定资产成新率较高、
运行状况良好、运行效率较高。
③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固定资产周转率(次) 10.14 11.21 13.94

注: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平均净值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3.94 次,11.21 次、10.14
次,固定资产周转率逐年下降,具体分析如下:
2018年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较2017年略有下降,以及2019年较2018年固定资
产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是:A、江西奥海产业园部分投产,导致当年的房屋建
筑物增加较多;B、公司为了配合新增重要客户的产能和生产工艺要求,购置了
较多的设备,导致当年固定资产增加金额较大,但是相应营业收入的释放需要一
定时间才能完全释放出来。
④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资产对比如
下: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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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年、%

公司名称 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建筑物 20.00 0.00 5.00

租赁物业装修 余下租赁期及资产估计可使用年期的较短者

厂房及设备 3.00-10.00 0.00 10.00-33.33
天宝集团
家私及装置 5.00 0.00 20.00

电子设备 3.00-10.00 0.00 10.00-33.33

汽车 3.00-5.00 0.00 20.00-33.33

房屋及建筑物 20.00 10.00 4.50

机器设备 10.00 10.00 9.00
可立克
运输设备 5.00 10.00 18.00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5.00 10.00 18.00

房屋及建筑物 20.00 5.00 4.75

机器设备 3.00-10.00 5.00 9.50-31.67

公司 运输设备 4.00 5.00 23.75

电子设备 3.00 5.00 31.67

其他设备 3.00-5.00 5.00 19.00-31.67

天宝集团执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固定资产残值率为 0,折旧年限与公
司略有差异;可立克残值率比公司高,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公司略有差异,但整
体差异不大,公司折旧年限比同行业公司谨慎。
总体来看,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并无明显差
异。
⑤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如下:
A、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实地勘察,观察公司所拥有
的厂房、仓库、宿舍、办公楼及主要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
B、在公司固定资产结构中,房屋建筑物净值占整体固定资产净值的 35.78%,
主要包括厂房、办公楼、宿舍等。公司主要房产一部分是 2017 年从奥海实业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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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而来,一部分是 2018 年开始子公司江西奥海自建。近年来,房地产价格持续
上涨,该类房产的市场价值超过账面价值,公司房屋建筑物不存在减值迹象。
C、在公司固定资产结构中,机器设备净值占整体固定资产净值的 58.37%,
公司报告期内购买的机器设备原值占最近一期期末原值 73.57%,设备成新率较
高,公司机器设备不存在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不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江西奥海科技园项目 2,324.85 1,719.36 3,608.46 435.75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
- 4,863.06 - 4,863.06
生产项目
厂房装修工程 127.11 50.94 178.04 -
2019 年度
变压器安装工程 20.74 89.34 110.08 -

简易车棚 - 31.86 31.86 -

合计 2,472.69 6,754.57 3,928.45 5,298.81

江西奥海科技园项目 1,398.00 3,543.20 2,616.35 2,324.85

厂房装修工程 - 127.11 - 127.11

2018 年度 变压器安装工程 - 20.74 - 20.74

配电室升级改造工程 15.54 37.81 53.35 -

合计 1,413.54 3,728.85 2,669.70 2,472.69

江西奥海科技园项目 - 1,398.00 - 1,398.00

2017 年度 配电室升级改造工程 - 15.54 - 15.54

合计 - 1,413.54 - 1,413.54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是江西奥海科技园项目和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
江西奥海科技园项目全称为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终端配件(遂川)生
产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宿舍等房屋建筑物,智能终端配
件(塘厦)生产项目包括厂房和宿舍楼。在建工程预算支出的内容包括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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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基建工程费、消防工程、室内水电装修费等支出,符合基建项目建设的
内容。预算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基建工 室内水电 总面积 单位造
项目名称 设计费 监理费 消防工程 合计
程费 装修费等 (平米) 价(元)
江西奥海科
25.21 16.16 3,996.61 263.94 1,738.79 6,040.71 57,705.88 1,046.81
技园项目
智能终端配
件(塘厦) 53.39 35.85 8,093.18 362.39 716.64 9,261.45 53,260.64 1,738.89
生产项目

报告期内,江西奥海科技园项目具体发生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期转入
年度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累计投入
固定资产
1#楼 815.86 482.31 1,298.17 - 1,646.63

2#楼 - 145.47 145.47 - 1,775.38

5#楼 635.64 363.22 998.86 - 998.86

7#楼 439.95 131.54 571.49 - 735.84
2019 年度
8#楼 - 76.59 76.59 - 550.22

9#楼 371.40 146.48 517.88 - 517.88

10#楼 62.00 373.75 - 435.75 435.75

合计 2,324.85 1,719.36 3,608.46 435.75 6,660.56

1#楼 - 1,164.31 348.46 815.86 1,164.31

2#楼 970.58 659.33 1,629.91 - 1,629.91

5#楼 - 635.64 - 635.64 635.64

7#楼 245.45 358.85 164.35 439.95 604.31
2018 年度
8#楼 181.97 291.66 473.63 - 473.63

9#楼 - 371.40 - 371.40 371.40

10#楼 - 62.00 - 62.00 62.00

合计 1,398.00 3,543.20 2,616.35 2,324.85 4,941.20

2#楼 - 970.58 - 970.58 970.58
2017 年度
7#楼 - 245.45 - 245.45 2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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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转入
年度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累计投入
固定资产
8#楼 - 181.97 - 181.97 181.97

合计 - 1,398.00 - 1,398.00 1,398.00

注:4#不存在是编号习惯问题,3#和 6#属于二期项目,尚未纳入建设范围。
报告期内,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具体发生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期转入
年度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累计投入
固定资产
1#楼 - 2,290.05 - 2,290.05 2,290.05

3#楼 - 1,286.51 - 1,286.51 1,286.51
2019 年度
4#楼 - 1,286.51 - 1,286.51 1,286.51

合计 - 4,863.06 - 4,863.06 4,863.06

报告期,公司在建工程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其中以自有资金为
主。由于 2019 年所占用的借款平均余额为 40.39 万元,借款利息为 1.92 万元,
金额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借款利息费用未予以资本化。
根据盘点情况,公司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与形象进度一致。
已经完工转固的项目预算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差异较小,差异主要是因为合
同签订金额受市场价格影响略有差异以及施工过程中存在工作量变更等原因导
致,差异属于正常范围,符合正常预期。
公司在建工程转固以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准,转入固定资产次
月开始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不存在拖延转固和利用在建工程拖延转固减少
计提折旧情况。
②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关系: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 实施主体

1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 东莞市塘厦镇 奥海科技

2 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 吉安市遂川县 江西奥海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东莞市塘厦镇 奥海科技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在东莞市塘厦镇和江西省遂川县。江西
奥海科技园项目作为公司总体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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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实施地在江西省遂川县,实施主体为江西奥海,完成后将进一步强化公司
规模化优势和快速响应优势。江西奥海科技园项目将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将产生产业协同效应。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使用权 6,399.86 96.86% 4,367.44 95.21% 3,951.82 95.67%

软件 207.21 3.14% 219.64 4.79% 179.05 4.33%

合计 6,607.08 100.00% 4,587.08 100.00% 4,130.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增加主要为公司为
扩大生产经营的需要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土地使用权的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之“第六节、五、(二)、3、土地使用权”。
(5)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印度希海 56.46 56.46 56.46

合计 56.46 56.46 56.46

报告期内公司商誉为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印度希海股权时,合并
成本大于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商誉。
(6)长期待摊费用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余额分别为87.12万元、
331.61万元、664.06万元,其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4%、1.13%、1.55%,
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为装修费,其金额较小,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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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8,300.48 1,296.28 7,110.05 1,137.72 6,308.34 1,009.72

可抵扣亏损 428.08 97.81 1,369.73 397.70 - -

递延收益 1,583.53 250.89 663.27 99.49 462.00 69.30
合并产生的未
911.04 227.13 261.70 63.45 432.68 98.00
实现利润
合计 11,223.13 1,872.11 9,404.75 1,698.35 7,203.02 1,177.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构成明细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可抵扣亏损 1,565.28 918.33 619.5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9.10 2.73 62.67

合计 1,584.37 921.05 682.17

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奥海属于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15.0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
税率;深圳奥达、东莞海升及东莞海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
规定,实际企业所得税税负为 5.00%,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对公司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 924.62 710.55 624.15

对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1,073.06 590.50 75.19

对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268.49 428.90 -380.17

2017 年当期计提了金额较高的资产减值损失,税收优惠的适用导致当期的
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较多;2018 年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
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导致公司存在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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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性差异,税收优惠的适用导致当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金额相对较大;
2019 年,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增加,税收优惠的适用
导致当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较多,同时,2018 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进一
步使用,导致公司存在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折旧时间性差异,税收优惠的适用
导致当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金额相对更大,因此,税收优惠的适用导致当
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金额相对较大。
(8)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余额分别为603.81万
元、796.63万元、196.7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8%、2.71%、0.46%,
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的长期资产款项,2017年末、2018年末金额较大
其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以及土地购置款项等构成。
4、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提取及测试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7,694.00 92.48% 6,542.65 91.98% 5,571.17 87.45%

存货跌价准备 625.57 7.52% 570.13 8.02% 799.84 12.55%

合计 8,319.57 100.00% 7,112.78 100.00% 6,371.01 100.00%

(1)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计提了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具体会计
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节、三、(二)、3、金融资产减值及第十节、
三、(三)应收款项”。报告期内,坏账准备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金立财务状
况恶化,公司全额计提其坏账准备所致,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坏账准备的变动主要
是由于销售规模的变动导致应收账款的变动影响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计提了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具体会计
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节、三、(四)、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
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原因分析详见本节之
“一、(一)2、(6)、②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3)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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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减值迹象,因此不需进行减值测试及计提减值准备。公司针对商誉进行了减值
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公司商誉未发生减值,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的计提政策,并按照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要求及各项资产质量的实际
状况,足额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

(二)负债的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

1、负债的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138,578.69 96.66% 106,512.16 98.55% 67,567.58 99.03%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94.51 3.34% 1,567.95 1.45% 662.80 0.97%

负债合计 143,373.21 100.00% 108,080.12 100.00% 68,230.3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主要是由流动负债构成,2017年末、2018年末、2019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03%、98.55%、96.66%,各期占
比较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的波动主要由流动负债的波动引起所致,
报告期内流动负债的分析详见下述流动负债分析。
2、流动负债的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 - 22.82 0.02% 680.47 1.01%

应付票据 71,050.14 51.27% 62,213.32 58.41% 32,809.28 48.56%

应付账款 60,547.13 43.69% 39,542.54 37.12% 30,404.04 45.00%

预收款项 805.48 0.58% 726.33 0.68% 188.28 0.28%

应付职工薪酬 3,606.36 2.60% 2,566.56 2.41% 1,766.56 2.61%

应交税费 1,102.97 0.80% 735.93 0.69% 1,146.67 1.70%

其他应付款 988.33 0.71% 704.67 0.66% 572.29 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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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内到期的非
478.28 0.35% - - - -
流动负债
合计 138,578.69 100.00% 106,512.16 100.00% 67,567.5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
费等构成。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前述四项流动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例
分别为97.87%、98.64%、98.36%,占比较高且相对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报
告期内各项目的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注) - 22.82 680.47

信用借款 - - -

合计 - 22.82 680.47

注:质押借款为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贴现形成的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银行承兑汇票 71,050.14 100.00% 62,213.32 100.00% 32,809.28 100.00%

合计 71,050.14 100.00% 62,213.32 100.00% 32,809.2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是通过向银行缴纳保证金、以结构性存款质押、以应收
票据质押等方式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的变
动主要是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的需求变动所致。
(3)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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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60,347.16 99.67% 39,355.32 99.53% 30,247.71 99.49%

1-2 年 80.51 0.13% 60.13 0.15% 61.54 0.20%

2-3 年 40.47 0.07% 36.20 0.09% 82.63 0.27%

3 年以上 79.00 0.13% 90.89 0.23% 12.15 0.04%

合计 60,547.13 100.00% 39,542.54 100.00% 30,404.0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由应付材料款构成,2017年末、2018年末、2019
年末应付材料款占应付账款的比例分别为97.20%、93.54%、92.02%,其占比较
高且相对稳定,除此之外,其他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的设备款及工程款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金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相应的信用期
内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②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付账款前十名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A、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交易的 应付账款 期末未结 期后结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内容 总金额 算的原因 算进度
1 东莞市绿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 2,082.27 月结 90 天 428.06

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阻电容材料 1,979.30 月结 60 天 622.13

3 深圳市骏龙电子有限公司 IC 材料 1,805.78 月结 30 天 1,240.35
深圳市宏丰光城电子有限公司
4 磁性材料 1,732.58 月结 60 天 577.32
东莞分公司
5 濠玮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 1,634.68 月结 60 天 585.56

6 东莞市立晶塑胶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 1,253.18 月结 60 天 280.24

7 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电阻电容材料 1,176.79 月结 60 天 404.23

8 上海乐的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半导体材料 1,131.66 月结 90 天 217.69

9 勤基电路板(深圳)有限公司 PCB 材料 1,091.44 月结 90 天 221.29

10 深圳市豪璟达实业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 1,064.66 月结 90 天 2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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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 应付账款 期末未结 期后结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内容 总金额 算的原因 算进度
合计 14,952.36 - 4,838.39

注:上述期后结算进度截至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31 日,尚未支付的部分为尚未到结算期
的应付账款。
B、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交易的 应付账款 期末未结 期后结算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内容 总金额 算的原因 进度
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
1 IC 材料 1,289.89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限公司
2 东莞市立晶塑胶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 952.18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3 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电阻电容材料 908.71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阻电容材料 888.33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5 重庆平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半导体材料 846.06 月结 90 天 已付清

6 忠县南泰电子有限公司 磁性材料 841.11 月结 90 天 已付清

7 濠玮电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 814.87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8 深圳市豪璟达实业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 767.91 月结 90 天 已付清

9 睿昇电子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IC 材料 683.24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10 惠州三盛源电子有限公司 磁性材料 677.81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合计 8,670.11 -

注 1:上述期后结算进度截至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31 日。
注 2:忠县南泰电子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10 月由月结 60 天变更为月结 90 天、深圳市豪
璟达实业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7 月由月结 60 天变更为月结 90 天。
C、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交易的 应付账款 期末未结 期后结算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内容 总金额 算的原因 进度
1 睿昇电子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IC 材料 1,463.27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2 忠县南泰电子有限公司 磁性材料 1,024.88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3 江西鑫立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线材 970.88 月结 90 天 已付清

4 深圳市豪璟达实业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 793.23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5 深圳市骏龙电子有限公司 IC 材料 751.33 月结 30 天 已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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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 应付账款 期末未结 期后结算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内容 总金额 算的原因 进度
6 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磁性材料 751.14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7 深圳市亿能科技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 729.15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8 深圳金霸王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 587.18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9 深圳市伟健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电阻电容材料 583.03 月结 90 天 已付清

10 东莞市喆翔实业有限公司 胶壳材料 540.27 月结 60 天 已付清

合计 8,194.36 -

注:上述期后结算进度截至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31 日。
(4)预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718.10 89.15% 709.12 97.61% 176.91 93.96%

1-2 年 74.72 9.28% 5.84 0.80% 5.42 2.88%

2-3 年 1.04 0.13% 5.42 0.75% 5.94 3.16%

3 年以上 11.62 1.44% 5.94 0.84% - -

合计 805.48 100.00% 726.33 100.00% 188.2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预收客户的货款,由于公司主要采用赊销
并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的方式销售货物,因此报告期各期末预收账款余额较
小。
(5)应付职工薪酬
①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金额及员工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期初余额 2,566.56 1,766.56 1,424.94

本期增加 32,094.79 25,283.33 16,569.86

本期减少 31,054.98 24,483.33 16,228.23

期末余额 3,606.36 2,566.56 1,7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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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平均人数(注 1) 4,925 4,219 2,999

人均薪酬(注 2) 6.52 5.99 5.53

注 1:平均人数=∑各月末人员数/所属报告期月数
注 2:人均薪酬=本期计提的薪酬/平均人数。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职工薪酬持续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为进一步
提升员工的薪酬竞争力,逐步增加人均薪酬以及为业务发展的需要扩大生产经营
规模导致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②报告期内,公司员工薪酬的主要制度如下:
公司为了实现公司经营战略目标,推动人才发展战略,激发员工潜能,明确
公司价值分配导向,建立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体制,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动
力,制定了《薪酬福利管理规定》《员工绩效方案》《KPI 管理办法》《奖惩管
理规定》等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公司的《薪酬福利管理规定》对薪酬结构、员工
薪酬核定、薪酬调整、计算及支付、薪酬保密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
薪酬结构包括:A、基本工资;B、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
C、奖金(年度绩效奖金、业绩提成、项目奖金、表现奖、工龄奖);D、加班
工资;E、福利(补贴、五险一金、节日礼品等);F、其它。
公司建立了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并设置了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
险费等明细核算科目,日常工资核算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采取先计提后支付的会
计处理方式,计提的工资按照费用归属分别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科目。
③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薪酬计提配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制造中的薪酬 23,061.95 18,502.06 11,523.50

销售费用中的薪酬 1,537.91 1,087.54 897.57

管理费用中的薪酬 4,579.13 3,319.29 2,420.64

研发费用中的薪酬 2,915.80 2,374.44 1,728.15

合计 32,094.79 25,283.33 16,569.86

应付职工薪酬计提 32,094.79 25,283.33 16,5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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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差异 - - -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金额与相关的成本费用金额相互匹
配,不存在差异。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相关报表列示准确,会计处理恰当。
④应付职工薪酬期后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 3,606.36 2,566.56 1,766.56

期后 1 个月内支付金额 3,166.43 2,429.82 1,465.96

比例 87.80% 94.67% 82.98%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各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期后 1 个月内支付比
例较高,职工薪酬支付及时,与公司的薪酬制度相匹配,其中 2017 年期后 1 个
月内支付比例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年终奖基本在春节前的一个星期左右
实际发放,从而导致 2017 年度计提的年终奖,在期后的 1 个月内尚未到实际发
放期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其他在期后 1 个月内尚未支付的薪酬占比较小,主要为
尚未支付的业务提成以及食堂尚未结算的采购支出等构成。
⑤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的具
体内容和对应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6,617.39 20,786.87 14,012.02

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3,560.92 3,201.48 1,783.28

三项经费 852.75 553.01 479.93

合计 31,031.07 24,541.37 16,275.23

⑥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总额、应付职工薪酬、支付的职工薪酬与现金流
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本年职工薪酬总额 ① 32,094.79 25,283.33 16,5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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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序号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年初应付职工薪酬 ② 2,566.56 1,766.56 1,424.94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 ③ 3,606.36 2,566.56 1,766.56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本年减少数 ④=①+②-③ 31,054.98 24,483.33 16,228.23

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 ⑤ - - -6.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⑥ 31,031.07 24,541.37 16,275.23

差异 ⑦=④-⑤-⑥ 23.91 -58.04 -40.66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减少数”与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
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的差异主要是公司各期末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而产生的支付时间差异影响所致。
⑦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大致范围及与当地平均
工资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员工分类 2019 年度人均薪酬 2018 年度人均薪酬 2017 年度人均薪酬

高层员工 69.42 57.28 41.19
按级别
中层员工 14.13 12.82 10.99

普通员工 5.65 5.31 4.79

生产人员 5.63 5.19 4.66

按类别 销售人员 25.56 21.75 20.06
分 技术及研发人员 10.33 10.18 8.47

管理人员及其他 9.38 8.90 8.67

整体人均薪酬(年薪) 6.52 5.99 5.53

当地平均薪酬水平(注) 6.11 5.96 5.61

说明:整体人均薪酬(年薪)=人员薪酬/(∑各月末人员数/所属报告期月数)
注: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均
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该数据来源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发布的《东
莞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中“分行业工资指导价位”中“制造业”中“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平均值。
公司 2017 年整体人均薪酬接近当地平均薪酬水平,2018 年、2019 年高于
当地平均薪酬水平,主要是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员工的薪酬竞争力,而逐步增加
人均薪酬的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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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未来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探讨多形式
的薪酬激励方式,并逐步建立员工职业规划制度,进一步提升在行业内及当地
的薪酬竞争力,同时为适应公司及行业的发展,营造起员工个人与企业协同成
长的薪酬管理文化。公司未来的员工薪酬水平将根据政策指导、同行业薪资增
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等因素的变化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以保持适当
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竞争力。
(6)应交税费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 601.89 10.77 529.93

增值税 312.15 571.57 279.11

城建税 15.61 28.56 47.56

教育费附加 15.61 28.55 47.05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4.77 24.42 36.2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7.45 37.06 46.36

房产税 11.32 4.17 9.26

土地使用税 16.49 11.11 11.94

印花税 15.69 13.85 17.76

其他 12.00 5.88 121.43

合计 1,102.97 735.93 1,146.67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主要由应缴增值税及应缴企业所得税构成。其中
2017年末其他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2017年末购买房屋建筑物应缴纳的契税
影响所致;2018年企业所得税金额较小,主要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
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规定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政策影
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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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税费的计税范围、计提金额、实际缴纳金额,与相应
收入、成本的匹配关系
A、报告期内,各项税费的计税范围、计提金额、实际缴纳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计税范围
计提金额 缴纳金额 计提金额 缴纳金额 计提金额 缴纳金额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788.69 2,029.95 1,057.50 1,808.80 1,837.00 2,402.55
销售商品
增值税 4,647.39 4,906.81 3,933.34 3,640.89 3,662.82 3,651.71
增值额
城市维护建 实际缴纳
287.35 300.31 302.73 321.73 317.20 306.84
设税 的流转税
实际缴纳
教育费附加 287.29 300.23 302.35 320.85 316.56 306.70
的流转税
职工薪酬、
个人所得税 369.84 349.49 428.40 440.26 811.91 1,045.61
股东分红
购销金额新
印花税 145.44 143.61 132.83 136.74 124.75 120.90
增股本等
土地使用税 土地面积 74.31 68.93 50.54 51.37 25.60 20.16

房产税 房产原值 96.44 89.29 69.72 74.81 18.52 23.15

契税 不动产价格 - - 18.96 138.77 119.81 -

其他 其他应税行为 212.94 186.48 61.67 66.71 78.75 70.21

合计 - 8,909.70 8,375.08 6,358.05 7,000.93 7,312.92 7,947.84

B、主要税种与相应收入、成本的匹配关系
a.应交企业所得税与收入成本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期初余额、当期发生额、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期初余额 -457.85 292.03 863.75

其中:应交企业所得税 10.77 529.93 863.75

预交企业所得税 -468.62 -237.90 -

本期增加 2,788.69 1,057.50 1,837.00

本期减少 2,027.89 1807.39 24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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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其中:本期缴纳 2,029.95 1,808.80 2,402.55

外币报表折算 -2.06 -1.41 6.16

期末余额 302.95 -457.85 292.03

其中:应交企业所得税 601.89 10.77 529.93

预交企业所得税 -298.94 -468.62 -237.9

注:预交企业所得税用负数体现。
ⅰ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与收入成本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奥海科技 香港奥海 东莞奥洲 江西奥海 东莞海升 江西海升 东莞海州 深圳奥达 印度希海 印尼奥海

营业收入 183,830.86 33,840.10 17,973.57 85,805.82 3,420.97 13,410.63 4,834.66 324.22 19,700.79 2,541.23

营业成本 157,762.11 31,856.63 17,436.58 69,565.80 3,114.59 12,928.50 4,286.82 275.59 17,405.83 2,094.25

利润总额 12,998.55 1,887.18 -134.88 10,415.03 20.81 389.40 112.04 -704.73 930.45 308.41

纳税调整
392.90 13.11 44.23 2,138.84 72.29 191.09 22.53 17.99 483.56 51.90
增加额
其中:准
备金调整 162.80 13.11 43.89 1,391.72 71.70 56.80 17.95 17.99 483.56 42.54
项目
业务招待
127.25 - 0.34 8.71 0.59 0.68 4.58 - - 1.85
费支出
确认为递
延收益的 52.28 - - 734.37 - 133.61 - - - -
政府补助
视同销售
42.76 - - - - - - - - -
收入

其他 7.82 - - 4.04 - - - - - 7.50

纳税调整
7,641.69 94.59 56.64 2,255.67 112.69 521.42 33.36 - 315.13 -
减少额
其中:研
发费加计 3,715.71 - - 738.53 - - - - -
扣除
固定资产
3,608.33 - - 1,217.27 - 449.90 - 107.35 -
加速折旧
存货及坏
317.65 - 56.64 299.87 112.69 71.52 33.36 - 207.78 -
账核销

其他 - 94.59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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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奥海科技 香港奥海 东莞奥洲 江西奥海 东莞海升 江西海升 东莞海州 深圳奥达 印度希海 印尼奥海

应纳税所
5,749.76 1,805.69 -147.29 10,298.20 -19.58 59.07 101.21 -686.74 1,098.88 360.31
得额
结转以后
- - 147.29 - - - - 686.74 - -
年度亏损
弥补以前
- - - - -19.58 - - - 1,098.88 40.06
年度亏损
弥补亏损
后应纳税 5,749.76 1,805.69 - 10,298.20 - 59.07 101.21 - - 320.25
所得额
5.00%、
适用税率 15.00% 16.50% 25.00% 15.00% 5.00% 25.00% 5.00% 25.17% 25.00%
10.00%
应交企业
862.46 297.94 - 1,544.73 - 14.77 5.12 - - 80.06
所得税

减免税金 - 16.39 - - - - - - - -

当期计提
862.46 281.55 - 1,544.73 - 14.77 5.12 - - 80.06
所得税

2018 年公司及子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与收入成本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奥海 香港 东莞 江西 东莞 江西 东莞 深圳 印度 印尼
项目
科技 奥海 奥洲 奥海 海升 海升 海州 奥达 希海 奥海

营业收入 160,331.63 6,328.55 14,536.63 56,400.95 4,700.10 5,073.85 4,952.51 697.55 11,686.54 -

营业成本 143,089.31 5,476.73 13,989.99 47,992.85 4,429.76 4,884.39 4,322.63 594.73 12,013.95 -

利润总额 7,393.25 823.93 59.41 5,732.71 21.61 43.00 61.39 -197.47 -1,385.43 -45.16

纳税调整增加额 1,290.02 0.29 12.69 157.97 31.21 17.72 81.78 -61.56 168.73 5.54

其中:准备金调整项目 970.53 0.29 8.63 144.39 30.88 17.70 77.54 -61.56 95.59 1.62

业务招待费支出 65.65 - 0.07 4.44 0.33 0.02 4.24 - - -

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192.29 - - 8.98 - - - - - -
政府补助

视同销售收入 49.84 - - - - - - - - -

其他 11.72 - 3.99 0.16 - - - - 73.15 3.92

纳税调整减少额 5,957.76 18.91 - 2,822.52 81.23 1.28 3.64 - 86.71 -

其中:研发费加计扣除 2,476.66 - - 698.43 - - - -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3,041.74 - - 2,111.31 - - - - 22.13 -

存货及坏账核销 439.36 - - 12.77 81.23 1.28 3.64 - 6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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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 香港 东莞 江西 东莞 江西 东莞 深圳 印度 印尼
项目
科技 奥海 奥洲 奥海 海升 海升 海州 奥达 希海 奥海

其他 - 18.91 - - - - - - - -

应纳税所得额 2,725.51 805.31 72.10 3,068.17 -28.42 59.44 139.53 -259.03 -1,303.41 -39.62

结转以后年度亏损 - - - - 28.42 - - 259.03 1,303.41 39.62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 - - - - - - -

弥补亏损后应纳税
2,725.51 805.31 72.10 3,068.17 - 59.44 139.53 - - -
所得额

适用税率 15.00% 16.50% 25.00% 15.00% 25.00% 25.00% 25.00% 25.00% 29.12% 25.00%

应交企业所得税 408.83 132.88 18.03 460.22 - 14.86 34.88 - - -

减免税金 - 14.12 - - - - - - - -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1.89 - - 0.03 - - - - - -

当期计提所得税 410.72 118.75 18.03 460.26 - 14.86 34.88 - - -


ⅲ2017 年公司及子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与收入成本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奥海 香港 东莞 江西 东莞 江西 东莞 深圳 印度
项目
科技 奥海 奥洲 奥海 海升 海升 海州 奥达 希海

营业收入 113,938.99 6,755.61 11,278.68 28,600.03 5,615.07 1,639.23 5,027.26 1,434.24 5,219.79

营业成本 96,647.14 5,696.05 10,527.82 23,044.79 5,278.60 1,430.40 4,395.30 1,229.80 4,985.16

申报报表利润总额 944.94 1,005.61 309.87 4,082.90 19.50 148 147.92 -142.28 -111.56

纳税调整增加额 7,362.21 16.21 11.53 480.96 104.52 2.38 65.03 62.63 290.78

其中:准备金调整项目 4,386.20 16.21 7.37 17.53 104.13 2.05 62.64 62.62 290.78

业务招待费支出 96.32 - - 1.43 0.39 0.33 2.39 - -

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
- - - 462.00 - - - - -
府补助

股份支付 2,543.93 - - - - - - - -

视同销售收入 147.67 - - - - - -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75.52 - - - - - - - -

其他 12.57 - 4.17 - - - - 0.01 -

纳税调整减少额 2,702.45 74.08 - 270.49 13.10 0.24 18.73 - 95.91

其中:研发费加计扣除 1,496.48 - - 226.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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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 香港 东莞 江西 东莞 江西 东莞 深圳 印度
项目
科技 奥海 奥洲 奥海 海升 海升 海州 奥达 希海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 - - - - - - 35.73

存货及坏账核销 1,205.98 68.28 - 44.19 13.10 0.24 18.73 - -

其他 - 5.79 - - - - - - 60.18

申报报表应纳税所得额 5,604.69 947.74 321.40 4,293.37 110.92 150.14 194.23 -79.66 83.31

结转以后年度亏损 - - - - - - - 79.66 -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 - - - - - - 83.31

弥补亏损后应纳税所
5,604.69 947.74 321.40 4,293.37 110.92 150.14 194.23 - -
得额

适用税率 15.00% 16.50% 25.00% 15.00% 25.00% 25.00% 25.00% 25.00% 28.84%

应交企业所得税 840.70 156.38 80.35 644.01 27.73 37.54 48.56 - -

减免税金 - 2.60 - - - - - - -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4.33 - - - - - - - -

当期计提所得税 845.04 153.78 80.35 644.01 27.73 37.54 48.56 - -


综上所述,公司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应交企业所得税与收入成本相
匹配。
b.应交增值税与收入成本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的期初余额、当期发生额、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期初余额 -2,974.29 -1,677.55 -231.72

其中:应交增值税 571.57 279.11 265.14

待抵扣进项税额 -3,545.86 -1,956.66 -496.86

本期增加金额: 46,403.55 42,595.00 29,325.26

其中:销项税额 35,231.25 34,684.40 26,378.39

出口退税 11,143.89 7,872.48 2,868.54

进项税额转出 28.42 38.12 78.34

本期减少金额 45,162.85 43,891.74 30,771.09

其中:进项税额 39,154.66 37,490.82 24,25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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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已交税金 4,906.81 3,640.89 3,651.71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097.43 2,772.67 2,868.54

合并范围的减少 - - -2.8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96 -12.64 -1.12

期末余额 -1,733.59 -2,974.29 -1,677.55

其中:应交增值税 312.15 571.57 279.11

待抵扣进项税额 -2,045.74 -3,545.86 -1,956.66

公司增值税各明细项目中,与收入具有匹配关系的有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出口
退税额。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与内销收入相匹配,增值税-出口退税额与外销收
入相匹配,具体测算如下:
ⅰ2019 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增值税销项税额与收入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适用 奥海 东莞 江西 东莞 江西 东莞 深圳 印度 印尼
项目 合计
税率 科技 奥洲 奥海 海升 海升 海州 奥达 希海 奥海

销售收入 16.00% 20,061.23 2,928.70 17,106.94 885.96 2,449.90 965.21 5.37 - - 44,403.31

销售收入 13.00% 86,228.78 15,044.86 68,539.14 2,815.47 10,960.73 3,759.87 318.86 - - 187,667.71

销售收入-印度 18.00% - - - - - - - 19,700.79 19,700.79

销售收入-印尼 0.00% - - - - - - - - 2,541.23 2,541.23

租赁收入 10.00% 20.84 - 30.77 - - 16.87 - - - 68.49

租赁收入 9.00% 63.09 - 108.70 - - 59.57 - - - 231.36

租赁收入 6.00% 49.44 - - - - - - - - 49.44

租赁收入 5.00% 23.83 - - - - - - - - 23.83

认证费收入 6.00% 114.35 - 17.40 - - - - - - 131.75

固定资产销售 16.00% 10.57 - 47.94 - - 5.17 - - - 63.68

固定资产销售 13.00% 206.77 132.97 96.34 - 2.30 3.88 - - - 442.27

个税手续费 6.00% 0.16 0.01 - - - - 1.76 - - 1.93

测算销项税额 - 14,466.90 2,441.71 11,681.30 507.77 1,817.18 651.60 42.42 3,546.14 - 35,155.01

实际销项税额 - 14,542.94 2,441.71 11,681.33 507.77 1,817.18 651.77 42.42 3,546.14 - 35,231.25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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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奥海 东莞 江西 东莞 江西 东莞 深圳 印度 印尼
项目 合计
税率 科技 奥洲 奥海 海升 海升 海州 奥达 希海 奥海

差异 - -76.04 - -0.03 - - -0.17 - - - -76.24


ⅱ2018 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增值税销项税额与收入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适用 奥海 东莞 江西 东莞 江西 东莞 深圳 印度
项目 合计
税率 科技 奥洲 奥海 海升 海升 海州 奥达 希海

销售收入 17.00% 25,394.15 3,588.23 12,360.88 1,890.05 749.11 1,446.43 207.27 - 45,636.11

销售收入 16.00% 87,765.13 10,948.40 44,040.07 2,810.05 4,324.74 3,445.36 490.28 - 153,824.03

销售收入-印度 18.00% - - - - - - - 11,686.54 11,686.54

租赁收入 10.00% 53.17 - - - - 40.61 - - 93.78

租赁收入 11.00% 20.65 - - - - 20.12 - - 40.77

租赁收入 5.00% 57.20 - - - - - - - 57.20

认证费收入 6.00% 76.06 - - - - - - - 76.06

固定资产销售 17.00% 194.29 - - - - - - - 194.29

固定资产销售 16.00% 483.21 - 303.92 106.32 - - - - 893.46

个税手续费 6.00% 5.87 1.09 - 0.64 - 0.71 - - 8.31

测算销项税额 - 18,485.13 2,361.81 9,196.39 787.97 819.31 803.47 113.68 2,103.58 34,671.33

实际销项税额 - 18,527.01 2,361.81 9,196.39 787.97 819.31 802.97 113.68 2,075.27 34,684.40

差异 - -41.88 - - - - 0.50 - 28.31 -13.07


ⅲ2017 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增值税销项税额与收入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适用 奥海 东莞 江西 东莞 江西 东莞 深圳 印度
项目 合计
税率 科技 奥洲 奥海 海升 海升 海州 奥达 希海

销售收入 17.00% 95,917.24 11,278.68 28,600.03 5,615.07 1,639.23 4,975.31 1,434.24 - 149,459.79

销售收入-印度 14.50% - - - - - - - 168.46 168.46

销售收入-印度 2.00% - - - - - - - 1,962.47 1,962.47

销售收入-印度 28.00% - - - - - - - 2,394.33 2,394.33

销售收入-印度 18.00% - - - - - - - 694.53 694.53

租赁收入 11.00% - - - - - 51.95 - - 51.95

租赁收入 5.00% 67.50 - - - - - - - 67.50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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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奥海 东莞 江西 东莞 江西 东莞 深圳 印度
项目 合计
税率 科技 奥洲 奥海 海升 海升 海州 奥达 希海

认证费收入 6.00% 33.55 - - - - - - - 33.55

固定资产销售 17.00% 251.82 - - 58.45 - 16.04 - - 326.31

个税手续费 6.00% 33.74 1.20 - - - - - - 34.93

测算销项税额 - 16,356.15 1,917.45 4,862.01 964.50 278.67 854.24 243.82 859.11 26,335.94

实际销项税额 - 16,396.83 1,917.45 4,862.01 964.50 278.67 853.79 243.82 861.33 26,378.39

差异 - -40.68 - - - - 0.46 - -2.22 -42.45


综上所述,公司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收入与公司各年度账面核算的
增值税销项税额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增值税销项税额与收入相匹配。
ⅴ出口退税与收入的匹配性
2017 年、2018 年奥海科技有出口业务,2019 年奥海科技、江西奥海、东莞
海州有出口业务,公司的出口业务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出口收入-奥海科技 77,269.31 46,965.27 17,920.71

出口收入-江西奥海 2.86 - -

出口收入-东莞海州 33.14 - -

主要适用退税率 16%、13% 17.00%、16.00% 17.00%

测算免抵退税额 10,895.69 7,758.90 3,046.52

实际免抵退税额 11,494.22 7,797.38 3,041.36

差异 -598.53 -38.48 5.16

注 1:实际的出口退税率包括 17.00%、16.00%、15.00%、13.00%、10.00%、9.00%、5.00%,
税率较多,15.00%、13.00%、10.00%、9.00%、5.00%适用较少,为方便计算,取各年主要
的出口退税率进行统一测算。
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出口退税数据比免抵退税申报表数据晚一个月,表中的出
口退税数据为免抵退申报汇总表中的数据。
经测算,公司出口收入按照适用的主要税率测算的出口退税金额与实际的出
口退税金额差异较小,基本一致,其差异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出口退税收入包含出
售给境外子公司的设备出口金额以及个别项目适用的税率非主要税率等原因影
响所致,其中 2019 年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 2019 年存在部分已经报关出口,但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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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影响所致,如出口采用 DDP 等方式下报关出口时风
险报酬尚未转移,公司根据客户签收的送货单,确认销售收入。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因日常经营费用等产生的应付款 954.91 96.62% 672.61 95.45% 537.86 93.98%

押金及保证金 30.42 3.08% 30.64 4.35% 29.64 5.18%

其他 3.00 0.30% 1.42 0.20% 4.78 0.84%

合计 988.33 100.00% 704.67 100.00% 572.29 100.00%

因日常经营费用等产生的应付款主要为应付的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计入
期间费用,但尚未支付的款项,如运杂费、电费等。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10.42 - -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67.86 - -

合计 478.2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构成,具体
情况详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的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
之“3、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分析”之“(1)长期借款和(2)长期应付款”。
3、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944.51 19.70% - - - -

长期应付款 500.88 10.45% - - - -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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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递延收益 1,583.53 33.03% 663.27 42.30% 519.88 78.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65.59 36.83% 904.68 57.70% 142.93 21.56%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94.51 100.00% 1,567.95 100.00% 662.8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构成,长期借款为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建设发生的固定资产(厂
房及宿舍等)借款,长期应付款为分期付款在印度租赁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长期
应付款项,递延收益是公司获取的政府补助,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由于固定资
产折旧与税法规定产生暂时性差异影响所致。报告期内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
下: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抵押及保证借款(注) 944.51 - -

合计 944.51 - -

注:该借款为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该贷款由公司的房屋
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以及子公司江西奥海提供保证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长期应付款余额 950.35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181.61 - -

长期应付款账面净值 768.74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267.86 - -

合计 500.88 - -

长期应付款为分期支付款项在印度租赁土地使用权形成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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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与资产相关/
项目
31 日 31 日 31 日 与收益相关
政府补助 1,583.53 663.27 519.88 -

其中: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1,310.38 438.90 462.00 与资产相关

“机器换人”应用项目 116.16 137.16 57.88 与资产相关

智能化改造项目 54.55 55.13 - 与资产相关

技术改造项目 28.58 32.08 - 与资产相关

自动化改造项目 73.86 - -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583.53 663.27 519.88 -

(4)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分别为142.93万
元、904.68万元、1,765.59万元,其主要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与税法规定形成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构成。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财务指标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9 1.27 1.38

速动比率(倍) 1.11 1.05 1.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7.12% 72.53% 66.4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8,396.19 14,511.02 7,905.93

利息保障倍数(倍) 264.74 266.26 21.04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存货-持有待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
流动资产(不含结构性存款)]/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母公司)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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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资本
化利息)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2018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主要
是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增加导致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等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于1,表明公司资产流动性和短期偿债能
力较强。
(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公司资产
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66.40%、72.53%、67.1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相对较高,但其负债主要是由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尚在信用
期内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无息债务构成,该类负债资金成本相对较低、财
务弹性相对宽松;另外,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客户,信誉较好,经营
状况良好,付款及时,为公司及时兑付供应商货款的资金来源提供了有效保障;
因此公司的整体财务风险仍在可控范围之内。
(3)偿债付息能力分析(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报告期
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保持较高水平,表明公司偿债付息能
力较强。
2、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30,485.10 13,869.97 12,330.52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3,853.31 -11,414.32 -10,153.38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0,219.35 3,721.27 -6,697.4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64.16 6,555.55 -4,745.73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8,960.96 155,291.06 108,025.10

营业收入 231,601.59 166,118.07 115,322.07

现金收入比 0.99 0.93 0.94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30,485.10 13,869.97 12,3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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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22,153.69 11,371.08 5,126.99

现金利润比 1.38 1.22 2.4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分析如下:
①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
比分别为0.94、0.93、0.99,报告期内各期之间的变化较小且均接近于1,说明公
司整体的销售回款及时、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同期营业收入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31,601.59 166,118.07 115,322.07

加:增值税-销项税额 24,252.65 20,929.96 17,594.79

加:应收账款的减少 -23,311.10 -13,893.79 -12,491.52

加:应收票据的减少 187.20 -4,618.41 5,192.96

加:预收账款的增加 79.15 538.05 32.44

减:应收票据背书 3,570.53 12,937.17 15,307.70

减:应收票据贴现终止确认部分的利息 - 42.04 251.73
减:其中期末应收票据不能终止确认形成
22.82 657.65 -336.54
的短期借款的影响
减:应收票据不能终止确认的金额 - 284.26 1,924.44

减:应收账款减少中的与应付款对冲金额 441.32 335.68 325.27

减:应收账款核销 83.89 34.67 129.22

加:汇兑净损益的影响 -72.64 976.21 -188.84

加:其他事项 342.67 -467.57 165.0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8,960.96 155,291.06 108,025.10

注:增值税-销项税额已扣除集团内公司内部交易形成的销项税额。
从上表可以看出,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因素主要包括期初期
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波动、票据背书、票据贴现、汇兑净损益等。
②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差异原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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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22,153.69 11,371.08 5,126.99

加:资产减值准备 1,094.71 1,351.13 4,884.00

信用减值损失 1,207.35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2,321.84 1,552.88 1,112.78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98.63 161.04 120.8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51.28 71.47 72.5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0.01 -0.00 -
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99.10 0.79 26.1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86.94 -26.73 -

财务费用 -0.89 -468.04 184.88

投资损失 -374.56 -399.03 -489.0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75.88 -513.97 -679.3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860.79 763.23 1.43

存货的减少 -4,595.14 -3,397.47 -9,060.5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24,465.00 -36,164.59 -17,645.0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31,275.87 39,424.78 25,611.00

其他 920.26 143.39 3,063.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85.10 13,869.97 12,330.52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77.01 14,131.03 44,148.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30.33 25,545.35 54,301.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53.31 -11,414.32 -10,153.38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收回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构成;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
品以及支付的经营设备款项、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款项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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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917.99 9,148.89 18,967.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137.35 5,427.62 25,665.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19.35 3,721.27 -6,697.47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是公司股东投入的权益资金、
向银行借款以及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构成;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
要是公司按期偿还的银行借款、支付股东现金股利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构成。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17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为4,745.73万元,主要是投资活动及筹资活
动支付的现金流量较多所致。
2018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为6,555.55万元,主要是经营活动及筹资活
动收到的现金流量较多所致。
2019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为6,564.16万元,主要是经营活动收到的现
金流量较多所致。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 1.20 1.20 1.1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4 3.47 3.12

存货周转率(次) 9.16 8.21 8.07

(1)总资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总资产周转率基本保持在1.20左右,
未发生较大变化,表明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相对成熟,资产规模与销售规模
相匹配,资产运营效率相对稳定。
(2)应收账款周转率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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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在销售规模较快
增长的情况下,依然能保持较高的销售回款率,导致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小于销售
收入增长幅度,从而拉动了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持续增长。
(3)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长以
及存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等所致。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
和销售,与公司的产品具有可比性的公司主要有赛尔康技术有限公司、光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天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比亚迪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除天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
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公司的可比财务数据无法获取或其执行的会计
标准存在差异而导致数据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公司未将其进行相应比较分析。无
法进行比较分析的具体原因如下:

可比公司 具体原因
赛尔康技术有限公司总部位于萨罗(芬兰),主要从事研发和
赛尔康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用于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的充电器,该公司为非上市公
司,公司无法获取相应的财务数据。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宝”)创立于 1975 年,
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2301)。光宝提供产品广
泛应用于计算机、通讯、消费性电子、汽车电子、LED 照明、
云端运算、工业自动化及生技医疗等领域,光宝旗下产品包括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电产品、信息科技、储存装置、手机配件等。该公司系台湾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执行的会计标准与中国会计准
则存在差异,以及其与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
品相关的业务占比很小,未专门对外披露该类数据,因此无法
获取相应的财务数据。
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注册在广东省罗定市,其手机充电
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器生产基地主要在罗定,主要客户为苹果、华为等,该公司不
属于公众公司,公司无法获取相应的财务数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在广东深圳,主营业务涵盖 IT、汽车
及新能源三大产业,其 IT 产品及业务主要包括充电电池、塑胶
机构件、金属零部件、五金电子产品、手机按键、微电子产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液晶显示屏模组、光电子产品、柔性电路板、充电器、连接器、
不间断电源、直流电源、太阳能产品、手机装饰、手机 ODM、
手机测试、手机组装业务、笔记本电脑 ODM、测试及制造组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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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 具体原因
装业务等,该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上市公司,其财务数据虽对外公开,但与充电器、移动电源等
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相关的业务占比很小,未专门对外披露该
类数据,因此无法获取相应的财务数据。

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与可比公司比较分析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天宝集团(股票代码 HK1979) 4.73 4.30 4.01

应收账款 可立克(股票代码:002782) 3.62 4.19 3.98
周转率 简单平均 4.18 4.25 4.00

公司 3.54 3.47 3.12

天宝集团(股票代码 HK1979) 5.64 6.21 7.04

存货周转 可立克(股票代码:002782) 7.59 7.06 6.80
率 简单平均 6.61 6.64 6.92

公司 9.16 8.21 8.07

说明:数据来源于天宝集团和可立克对外公布的年报数据。
通过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平均的应
收账款周转率比较接近,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客户结构及
客户给与公司的信用政策与天宝集团和可立克的客户结构及客户给与的信用政
策存在差异影响所致;公司2017年、2018年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平均的存货周
转率比较接近,2019年明显高于可比公司平均的存货周转率,主要是由于公司不
断的加强和提升存货管理效率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29,715.77 99.19% 164,744.27 99.17% 114,638.44 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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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业务收入 1,885.83 0.81% 1,373.81 0.83% 683.63 0.59%

合计 231,601.59 100.00% 166,118.07 100.00% 115,322.07 100.00%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41%、99.17%、99.19%,表明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
原材料销售、废料销售、房屋租赁以及收取的开模费、认证费等产生的收入。
2018年、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其中2018年较2017年增长
50,796.00万元,增长幅度为44.05%,2019年较2018年增长65,483.52万元,增长幅
度为39.42%,主要是由于公司不断加强技术研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快速响应
客户需求以及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规模化效应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得到提升,得到了
新老客户的认可,进而推动了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的竞争优势详见本
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三、(三)本公司的竞争优势”。
1、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充电器 209,639.69 91.26% 151,835.55 92.16% 102,059.65 89.03%

移动电源 9,783.82 4.26% 5,493.29 3.33% 8,949.29 7.81%

其他(注) 10,292.25 4.48% 7,415.43 4.50% 3,629.50 3.17%

合计 229,715.77 100.00% 164,744.27 100.00% 114,638.44 100.00%

注:其他主要为电解电容、排插、智能插座、小风扇等产品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充电器产品,2017年、2018 年、
2019年 充电器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03%、 92.16%、
91.26%,各期占比较高,均达到90.00%左右,表明公司的主要产品销售目标明
确,经营风险较低。
(2)主要产品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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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充电器 209,639.69 38.07% 151,835.55 48.77% 102,059.65

移动电源 9,783.82 78.11% 5,493.29 -38.62% 8,949.29

其他(注 1) 10,292.25 38.80% 7,415.43 104.31% 3,629.50

合计 229,715.77 39.44% 164,744.27 43.71% 114,638.44

注:其他主要为电解电容、排插、智能插座、小风扇等产品的销售。
①充电器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2018年充电器产品的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49,775.90万元,增长
幅度为48.77%;2019年充电器产品的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57,804.14万元,增长
幅度为38.07%。2018年度、2019年度较上年增长的原因主要有:
A、利用现有口碑效应,不断开拓国内外知名新客户(如:vivo、富士康、
伟创力、LG、华硕、华为等),以达到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在手机应用领域的
布局,从而推动了公司充电器产品的销售增长;
B、进一步巩固并挖掘、开发现有知名客户的增长潜力(如:小米、Mophie
(墨菲)等),从而拉动公司产品在手机应用领域的进一步增长;
C、利用现有技术沉淀和客户资源,围绕智能终端充储电及相关应用产品为
主题,不断进行新应用领域产品的研发,在优化现有客户的情况下,同时渗透国
内外知名新客户,以拓展公司产品在手机应用领域以外其他应用领域的可持续增
长,从而达到优化公司产业链的全方位的增长。
②移动电源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2018年移动电源的营业收入较2017年下降3,456.00万元,下降幅
度为38.62%;2019年移动电源的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4,290.54万元,增长幅度
为78.11%。2018年、2019年移动电源的营业收入波动,主要是由于Mophie(墨
菲)的订单需求变动影响所致,其中2018年向Mophie(墨菲)销售的移动电源下
降2,208.53万元,占2018年移动电源的营业收入下降额的63.90%;2019年向
Mophie(墨菲)销售的移动电源上升4,504.95万元,占2019年移动电源的营业收
入上升额的105.00%。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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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其他收入变动分析
其他主要为电解电容、排插、智能插座、小风扇等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
内持续增长,2018年较2017年增长3,785.93万元,增长幅度为104.31%;2019年较
2018年增长2,876.83万元,增长幅度为38.80%。2018年、2019年较上年增长主要
是由于公司根据多年的技术沉淀和客户资源,围绕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为主题,
不断进行新产品(如智能插座、小风扇等)的研发,以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
从而拉动了公司其他收入持续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地区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151,143.33 65.80% 115,154.57 69.90% 94,660.04 82.57%

其中:华南地区 90,763.70 39.51% 76,832.63 46.64% 48,370.35 42.19%

华东地区 12,642.56 5.50% 17,118.75 10.39% 27,551.45 24.03%

华北地区 29,119.44 12.68% 9,587.72 5.82% 12,855.21 11.21%

西南地区 16,643.10 7.25% 8,421.51 5.11% 257.10 0.22%

华中地区 459.91 0.20% 2,919.01 1.77% 5,431.94 4.74%

东北地区 52.62 0.02% 189.09 0.11% 111.21 0.10%

西北地区 1,462.01 0.64% 85.87 0.05% 82.78 0.07%

外销 78,572.44 34.20% 49,589.70 30.10% 19,978.40 17.43%

其中:亚洲(注) 66,236.71 28.83% 46,645.44 28.31% 12,516.80 10.92%

北美洲 12,190.50 5.31% 2,358.19 1.43% 5,809.34 5.07%

欧洲 56.67 0.02% 382.84 0.23% 1,338.33 1.17%

大洋洲 88.56 0.04% 203.24 0.12% 313.93 0.27%

合计 229,715.77 100.00% 164,744.27 100.00% 114,638.44 100.00%

注:亚洲是指除内销业务以外的向亚洲地区的外销业务,包括向中国境内免税区、中国
香港、中国台湾、印度、土耳其、韩国、越南、印尼、新加坡等地区或国家的外销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主要以内销业务为主,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内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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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业务的占比分别为82.57%、69.90%、65.80%,占比较高,其中内销业务又以
经济相对活跃的华南地区、华东地区、华北地区三个地区为主。公司外销业务的
占比持续增长,其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大拓展外销业务的销售策略所致,即在保持
内销业务销售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不断拓展外销业务,从而实现公司的稳步增长。
另外,根据客户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加强与客
户的紧密合作,也是公司外销业务不断增长的原因之一。
A、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在产品定价、产品种类、销售政策、
销售毛利率、信用政策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
境内外产品定价策略基本无差异,产品定价策略:产品 BOM 成本加合理的预
期利润确定产品价格;定价时综合考虑①产品开发难度;②产品物料成本;
产品定价 ③产品工艺难度;④产品单次订单量;⑤产品市场竞争状况;⑥品牌客户产
品定位等因素。公司在评估成本的基础上加成一定的毛利进行报价,再与客
户协商后确定订单的最终价格。
产品种类 充电器、移动电源、其他 充电器、移动电源、其他
境内外产品销售政策基本一致,公司销售政策如下①客户定制品:对于品牌
客户,长期合作客户,历史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交易额较大的客户,信用
销售政策 良好的客户,一般采用赊销的销售政策;新合作或交易额较小的客户,一般
采用预收全款的方式。②客户非定制品(公司自主开发通用性产品):大多
为新合作客户或交易额较小的客户,一般采用现金预收全款的方式。
境内外客户的销售毛利率不存在重大的差异,销售毛利率受产品开发难度、
销售毛利率
产品工艺难度、产品市场竞争状况、品牌客户产品定位等影响的综合影响。
境内外无明显差别,取决于具体客户,信用期一般为月结 30 天、60 天、90
信用政策
天等。

B、报告期内,外销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序号 客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富士康(注 1) 32,911.47 41.81% 21,207.96 42.36% 6,442.60 32.13%

2 vivo(注 2) 11,317.37 14.38% - - - -

3 Mophie(墨菲)(注 3) 10,064.07 12.79% 2,256.95 4.51% 4,471.91 22.30%

4 伟创力(注 4) 5,973.87 7.59% 7,383.35 14.75% 1,597.68 7.97%

5 LG(注 5) 5,161.97 6.56% 1,870.42 3.74% 25.51 0.13%

6 百思买 4,654.43 5.91% 1,906.45 3.81% 1,534.24 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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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序号 客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ONANKOREA
7 3,948.26 5.02% 2,199.46 4.39% 4.16 0.02%
CO.LTD(韩国)
8 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3,138.16 3.99% 4,625.44 9.24% 403.95 2.01%

9 贝尔金(注 6) 170.06 0.22% 693.52 1.39% 1,567.43 7.82%

小计 77,339.65 98.25% 42,143.55 84.19% 16,047.48 80.03%

外销收入合计 78,717.04 100.00% 50,066.27 100.00% 20,053.50 100.00%

注 1:富士康外销包括:Cloud Network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Foxconn Singapore
Pte Ltd、Rising Stars Mobile India Private Limited、富智康(香港)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群邁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注 2:vivo 外销包括 Vivo Mobile India Private Limited、PT. Vivo Mobile Indonesia。
注 3:Mophie(墨菲)外销包括 mophie LLC、ZAGG INC。
注 4:伟创力外销包括:Flextronics Technologies India Pvt., Ltd、伟创力制造(香港)有
限公司。
注 5:LG 外销包括 LG Electronics Inc.、LG Electronics Vietnam Hai Phong Co.,Ltd.。
注 6:Belkin(贝尔金)外销包括:Belkin Asia Pacific Ltd、Belkin International,Inc.、Belkin
Limited、Belkin Limited(AUS)。
报告期内,外销前五大客户占外销收入比重均在 80.00%以上,外销客户相
对比较集中,前五大客户增长具有代表性。
主要 是否新
序号 客户名称 商业合理性
产品 增客户
富士康为品牌商指定代工厂,其与公司合作的品牌客户
包括亚马逊、小米、诺基亚等。亚马逊平板电脑、电视
棒需要使用充电器,亚马逊国内项目通过国内的代工厂
华贝等国内代工厂交易,国外项目通过富士康交易;小
米手机印度市场通过富士康代工;诺基亚全部通过富士
康代工。2016 年亚马逊个别项目开始通过富士康交货,
充电 2017 年小米、诺基亚等品牌也通过富士康交易,同时
1 富士康 是
器 亚马逊项目于 2017 年开始放量,导致 2017 年交易金额
增加,其中小米印度市场全部通过富士康交易;诺基亚
为公司 2017 年新引入客户,开始小批量交货。2018 年,
诺基亚项目开始放量,小米印度市场爆发,亚马逊海外
出口项目增加导致富士康 2018 年度收入进一步出现较
大增长。2019 年,交易金额的增长主要来自于诺基亚
合作项目交易量的增长。
国内手机品牌,2019 年外销的增长主要是由于 Vivo 印
充电
2 Vivo 是 度及印尼市场需求量增加,交货通过其印度及印尼子公

司交易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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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是否新
序号 客户名称 商业合理性
产品 增客户
Mophie 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是移动智能设备
及配件设计商和制造商,公司主要为其提供移动电源,
Mophie ( 墨 移动电 2018 年品牌实际交易金额没有下降,2018 年开始通过
3 否
菲) 源等 东莞泰克威下单并交付。2019 年交易金额的增加主要
是因为公司与其新合作项目增加较多,且价格高,导致
交易额大幅增加。
伟创力为品牌商指定代工厂,其与公司合作的品牌客户
主要为 reliance,reliance 为印度主要的运营商品牌,其
2014 年开始进入运营商市场,公司 2015 年开始接触
reliance。2016 年及以前,reliance 通过西可通信技术设
备(河源)有限公司设计并生产手机,公司为西可通信
充电
4 伟创力 是 提供 reliance 手机配套的充电器;2017 年,reliance 通

过各种市场营销手段提高市场占有率。为了增强品质,
reliance 开始自己控制手机生产供应链,并指定伟创力
向公司下单。随着 reliance 手机销量的提高,其充电器
需求量增加,2018 年公司对其收入进一步增长。2019
年由于 reliance 市场需求减少,交易金额下降。
韩国手机品牌,2017 年小批量出货,2018 年 6 月开始
充电
5 LG 是 交货规模扩大,交易金额增加。2019 年,随着合作项

目交易量的进一步增长,交易金额增加。
百思买为全球最大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零售集团,充电
充电 器和移动电源属于其销售范围,公司按照其需要生产,
百思买 器、 随着合作的深入,2017 年开始增加移动电源项目的合
6 否
(Bestbuy) 移动 作,因此交易金额增加。2019 年交易金额的增加主要
电源 是双方合作项目增加,尤其是无线充和移动电源项目的
交易量增加。
ONAN 为韩国一家销售风扇、充电宝等小电器的企业,
其产品设计新颖,深受市场欢迎,其小风扇 N9 产品获
得红点设计大奖,生产主要是外包。公司 2017 年引入
小风
ONANKOR 该客户,2018 年开始批量交货,公司为其提供的产品
扇、加
7 EA CO.LTD 是 目前主要是小风扇和加湿器,其中小风扇为手持式小功
湿器
(韩国) 率风扇,包括 2500MAH、4000MAH、5000MAH,与

移动电源的电源方案类似,属于公司的生产能力范围。
2019 年,双方合作项目进一步增加,交易金额增长较
多。
台湾的国际品牌公司,也是全球知名的主板制造商,拥
有自主的手机品牌,2017 年新引入的品牌客户,2017
华硕电脑股 充电
8 是 年小批量出货,2018 年交货规模扩大。2019 年交易金
份有限公司 器
额下降,主要是因为华硕手机市场出货量下降对本公司
采购量下降。
贝尔金 充电 贝尔金为 IT 配件公司,公司主要为其提供充电器,2018
9 否
(Belkin) 器等 年开始交易金额下降主要是由于贝尔金自身被其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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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是否新
序号 客户名称 商业合理性
产品 增客户
司收购,其采购策略调整,以及项目迭代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于报告期内的新增客户,且新增
客户对新增当年及下一年的外销收入贡献较大。外销新增的客户主要系品牌客
户指定的代工厂变化或者新开发的品牌客户,外销客户收入增长具有商业合理
性。
3、季节性波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上半年(1-6 月) 97,708.96 42.53% 70,119.60 42.56% 46,861.91 40.88%

下半年(7-12 月) 132,006.81 57.47% 94,624.67 57.44% 67,776.53 59.12%

合计 229,715.77 100.00% 164,744.27 100.00% 114,638.44 100.00%




公司产品本身的季节性波动特征不明显,但其作为智能终端设备的必备配
件,销量波动主要受智能终端设备市场需求的影响。现阶段智能终端设备逐渐成
为大众日常生活的标配,其消费需求特点逐渐趋于大众化,“双十一”、圣诞节、
元旦节和春节等节假日商家促销优惠成为常态,形成销售小高峰;智能终端设备
厂商大多在下半年推出新款智能终端设备,新款上市吸引大批消费者购买,导致
下半年市场销售量通常大于上半年,因此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生产企业下半年销
售收入往往大于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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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订单完成情况对收入波动的影响分析
单位:万元
期初在 期末在 新增订单 主营业务收
项目 新增订单 执行的订单
手订单 手订单 增长率 入增长率
2019 年度 23,228.80 235,388.04 229,715.77 28,901.07 38.43% 39.44%

2018 年度 17,932.96 170,040.10 164,744.27 23,228.80 41.54% 43.71%

2017 年度 12,434.69 120,136.71 114,638.44 17,932.96 - -

公司2018年、2019年收入的增长主要受当年收到客户订单的增长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趋势与新增订单的增长趋势相一致。
5、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报告期前十大客户)变化情况对收入波动影响分析
单位:万元

序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客户
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vivo 53,270.91 23.00% 33,879.45 20.39% 314.59 0.27%

2 华为 35,497.78 15.33% 3,851.84 2.32% - -

3 小米 35,187.16 15.19% 25,809.65 15.54% 30,713.57 26.63%

4 富士康 33,006.94 14.25% 21,787.58 13.12% 9,884.15 8.57%

5 Mophie(墨菲) 10,242.64 4.42% 2,262.15 1.36% 4,472.05 3.88%

6 LG 8,603.25 3.71% 4,877.21 2.94% 204.54 0.18%

7 传音控股 6,983.67 3.02% 10,177.26 6.13% 13,283.17 11.52%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
8 6,725.20 2.90% 5,503.33 3.31% 5,209.44 4.52%
有限公司
9 伟创力 5,981.90 2.58% 7,382.81 4.44% 1,667.35 1.45%

10 百思买 4,654.43 2.01% 1,906.45 1.15% 1,534.24 1.33%
上海创米科技有限
11 3,597.77 1.55% 3,108.36 1.87% 1,427.85 1.24%
公司
12 华硕 3,138.16 1.35% 4,625.44 2.78% 403.95 0.35%
宁波麦博韦尔移动
13 1,897.05 0.82% 2,319.48 1.40% 3,223.65 2.80%
电话有限公司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
14 338.82 0.15% 526.37 0.32% 5,078.47 4.40%
限公司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
15 222.04 0.10% 465.77 0.28% 2,564.52 2.22%
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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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客户
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6 贝尔金 206.39 0.09% 1,646.33 0.99% 2,920.40 2.53%

17 金立 - - 116.46 0.07% 3,640.22 3.16%

合计 209,554.11 90.48% 130,245.96 78.41% 86,542.15 75.04%

2018 年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 vivo、富士康等客户,前十大客户中收入增长
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长 66,276.37 万元,同时小米、魅族、金立等客户交
易金额下降,前十大客户中收入下降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22,572.56 万
元,前十大客户中收入增长客户的增长远大于收入下降客户的收入下降金额,从
而导致 2018 年整体营业收入增长。
2019 年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华为、vivo、小米、LG、Mophie(墨菲)、LG
等客户,前十大客户中收入增长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87,800.04 万元,
同时传音控股、贝尔金等客户交易金额下降,前十大客户中收入下降客户的销售
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8,491.90 万元,前十大客户中收入增长客户的增长远大于收入
下降客户的收入下降金额,从而导致 2019 年整体营业收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报告期前十大客户)的收入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vivo
2018 年、2019 年,公司来自 vivo 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分别增加 33,564.87
万元和 19,391.46 万元,增长较大,主要是由于 2017 年处于项目研发阶段,个别
项目开始小批量生产,从 2018 年开始大批量生产交货,成交额大幅提升,从而
导致其 2018 年、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
(2)华为
华为是公司 2018 年新引入的客户,2018 年第四季度开始交货规模扩大,2018
年交易金额为 3,851.84 万元。随着合作项目交易量的进一步增长,2019 年度交
易金额较 2018 年增加 31,645.94 万元,为 2019 年度收入增长最高的客户。
(3)小米
2018 年度,公司直接来自小米公司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4,903.92 万元,
减幅为 15.97%,主要是由于 2018 年小米品牌手机充电器通过方案商(印度富士
康及印度海派)交易的份额增加所致,小米品牌的交易总额(即包括直接来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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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实现的收入和转由富士康及海派实现的收入)40,875.24 万元较 2017 年度
36,591.62 万元增长 4,283.62 万元,增长幅度为 10.48%。
2019 年度,公司来自小米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9,377.51 万元,增幅
36.33%,增长主要是来自于小米新一代充电器的交易量的增加。
(4)富士康
2018 年度,公司来自富士康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11,903.43 万元,增幅
120.43%,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与亚马逊、小米、诺基亚等品牌合作进一步深入
所致。
2019 年度,公司来自富士康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11,219.36 万元,增幅
51.49%,增长主要来自于诺基亚品牌业务,与其主要合作项目的交易量增长较多。
(5)Mophie(墨菲)
2018 年度,公司来自 Mophie(墨菲)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2,209.89 万
元,减幅 49.42%,减少主要是由于 Mophie(墨菲) 移动电源产品的订单需求
下降所致。但当年 Mophie(墨菲)的方案公司东莞泰克威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
采购了 2,252.85 万元的充电器产品,因此,整体来看 Mophie(墨菲)品牌的销
售收入 2018 年并未下降,略有上升。
2019 年度,公司来自 Mophie(墨菲)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7,980.49 万
元,增幅 353.78%,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因为新开发产品较多,单价高,成交
金额大幅增加。
(6)LG
LG 为公司 2017 年新引入的客户,2017 年小批量出货,2018 年 6 月开始交
货规模扩大,交易金额为 4,877.21 万元,较上年增加 4,672.67 万元,增幅较大。
随着合作项目交易量的进一步增长,2019 年交易金额为 8,603.25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3,726.04 万元,增幅为 76.40%。
(7)传音控股
2018 年度,公司来自传音控股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3,105.91 万元,减
幅 23.38%,2019 年度,公司来自传音控股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 3,193.59 万元,
减幅 31.38%,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双方合作项目减少所致。
(8)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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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公司来自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293.89 万元,增幅 5.64%,增长较小。
2019 年度,公司来自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1,221.87 万元,增幅 22.20%,增长主要是亚马逊项目的增长,其主要合作项目
2018 年 5 月份交易量开始放量。
(9)伟创力
2018 年度,公司来自伟创力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5,715.46 万元,增幅
342.79%,增长主要是因为印度本土的品牌(reliance)的市场需求增加,其通过
伟创力交易的规模扩大影响所致。
2019 年度,公司来自伟创力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1,400.91 万元,减幅
18.98%,减少主要是因为 reliance 市场需求减少所致。
(10)百思买
2018 年度,公司来自百思买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372.21 万元,增幅
24.26%,2019 年度,公司来自百思买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2,747.98 万元,
增幅 144.14%,增长主要是因为无线充、移动电源市场需求增加,百思买与公司
合作产品下单量增加所致。
(11)上海创米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公司来自上海创米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1,680.52 万元,增幅 117.70%,主要是 2018 年新增智能摄像头配套充电器项目以
及原有智能排插项目的采购需求增长所致。
2019 年度,公司来自上海创米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489.41
万元,增幅 15.74%,销售额增长来自于 2018 年下半年新增的排插产品本期交易
量增长。
(12)华硕
华硕为公司 2017 年新引入的客户,2017 年小批量出货,2018 年开始批量交
货,从而导致其销售收入增长较大。
2019 年度,公司来自华硕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1,487.28 万元,减幅
32.15%,交易额下降主要是因为华硕手机出货量下降,导致交易量下降。
(13)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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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公司来自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
减少 904.17 万元,减幅 28.05%,2019 年度,公司来自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
限公司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422.43 万元,减幅 18.21%,宁波麦博韦尔移
动电话有限公司为品牌商指定方案公司,其与公司合作的品牌客户主要是 dora、
symphony 等手机品牌,交易规模不大,销售收入下降主要是因为其服务的品牌
客户市场份额下降,双方交易额减少。
(14)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公司来自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4,552.09 万元,减幅 89.64%,2019 年度,公司来自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的
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187.55 万元,减幅 35.63%,减少主要是因为 2018 年开
始魅族市场表现不佳所致。
(15)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公司来自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减
少 2,098.75 万元,减幅 81.84%,2019 年度,公司来自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
公司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43.73 万元,减幅 52.33%,主要是因为深圳市
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主要是小品牌手机客户的方案公司,2018 年小品牌手机
市场需求开始下降,从而导致与公司的成交额下降。
(16)贝尔金
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来自贝尔金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减少,主要是
由于贝尔金自身被其他公司收购,其采购策略调整,以及项目迭代所致。
(17)金立
2018年度,公司来自金立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3,523.76万元,减幅
96.80%,2018年度销售收入下降,主要是由于金立的财务、经营状况恶化影响所
致,目前金立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6、报告期销售数量及价格变动情况对收入波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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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充电器 209,639.69 91.26% 151,835.55 92.16% 102,059.65 89.03%

移动电源 9,783.82 4.26% 5,493.29 3.33% 8,949.29 7.81%

其他(注) 10,292.25 4.48% 7,415.43 4.50% 3,629.50 3.17%

合计 229,715.77 100.00% 164,744.27 100.00% 114,638.44 100.00%

注:其他主要为电解电容、排插、智能插座、小风扇等产品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充电器产品,2017 年、2018 年、
2019 年充电器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03%、92.16%、
91.26%,各期占比较高,均达到 89.00%以上,充电器收入的波动是导致总体收
入波动的主要原因。移动电源、其他产品收入合计波动不大,同时其他产品中包
含电解电容,数量较大,但是单价较低,收入贡献较少,因此重点分析充电器产
品的数量单价对收入波动的影响。
金额单位:万元、数量单位:万件、单价:元/件

项目 数量 单价 收入 收入波动 价格波动 数量波动

2019 年度 21,872.02 9.58 209,639.69 38.07% 29.16% 6.89%

2018 年度 20,461.36 7.42 151,835.55 48.77% 19.32% 24.68%

2017 年度 16,411.19 6.22 102,059.65 - - -

2018 年相对于 2017 年,收入增长 49,775.90 万元,增长幅度为 48.77%,2018
年平均售价相对于 2017 年上升 1.20 元,上升幅度为 19.32%,销售数量相对于
2017 年增长 4,050.18 万件,增长幅度为 24.68%,2018 年收入的增长受价格和销
售数量增长的共同影响。2018 年平均售价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 2017 年新增客
户(vivo)在 2018 年开始批量交货,该客户对产品的性能(如温升程度等),
耗用材料的品质、品牌(如供应商等级或特定品牌下的材料等)等各个方面存在
一些特殊要求,从而导致需耗用价值更高、数量更多的原材料,因此其整体定价
相对较高,从而导致公司 2018 年的平均售价相对较高。2018 年销售数量的增长
主要是 vivo、LG、华硕、诺基亚、华为等主要新增品牌充电器出货量增量以及
小米、亚马逊、reliance 等主要存量客户自身市场推动以及合作进一步加深所致。
2019 年相对于 2018 年,收入增长 57,804.14 万元,增长幅度为 38.0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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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售价相对于 2018 年上升 2.16 元,上升幅度为 29.16%,销售数量相对于
2018 年增长 1,410.65 万件,增长幅度为 6.89%,2019 年收入的增长受价格和销
售数量增长的共同影响。2019 年平均售价相对较高,主要是客户结构和产品结
构改变导致,例如主要客户华为 2018 年 10 月才开始交货,华为产品功率较大,
工艺要求高,安全性能也较高,售价相对较高,其销售本期上升至排名第二;vivo
从 2018 年 4 月份才开始大规模交货,2019 年上升至排名第一;小米本期交货的
产品升级,且以大功率产品为主;另外 2019 年向 Mophie(墨菲)推出的无线充
背夹电源及无线充移动电源整体耗费成本相对较高,其整体定价也相对较高。
2019 年销售数量的增长主要是华为、诺基亚、vivo、亚马逊、LG 等主要存量客
户自身市场推动以及合作进一步加深所致。
7、收入波动对发行人业绩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收入变动对业绩的影响
项目
15.00% 10.00% 5.00% 0.00% -5.00% -10.00% -15.00%

营业收入 266,341.83 254,761.75 243,181.67 231,601.59 220,021.51 208,441.43 196,861.35

净利润 29,375.95 26,968.53 24,561.11 22,153.69 19,746.26 17,338.84 14,931.42
净利润变
32.60% 21.73% 10.87% 0.00% -10.87% -21.73% -32.60%
动幅度
2018 年度收入变动对业绩的影响
项目
15.00% 10.00% 5.00% 0.00% -5.00% -10.00% -15.00%

营业收入 191,035.78 182,729.88 174,423.98 166,118.07 157,812.17 149,506.27 141,200.36

净利润 15,589.97 14,183.67 12,777.37 11,371.08 9,964.78 8,558.49 7,152.19
净利润变
37.10% 24.73% 12.37% 0.00% -12.37% -24.73% -37.10%
动幅度
2017 年度收入变动对业绩的影响
项目
15.00% 10.00% 5.00% 0.00% -5.00% -10.00% -15.00%

营业收入 132,620.38 126,854.28 121,088.17 115,322.07 109,555.97 103,789.86 98,023.76

净利润 9,046.94 7,740.29 6,433.64 5,126.99 3,820.33 2,513.68 1,207.03
净利润变
76.46% 50.97% 25.49% 0.00% -25.49% -50.97% -76.46%
动幅度
注: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各年的毛利率保持不变。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7年收入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最大,2017年、2018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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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的敏感系数依次为5.10、2.47、2.17。其中2017年敏感系数较高主要是由
于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小,而毛利率下降较大以及金立(公司客户)的财
务状况恶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导致的净利润下降较多影响所致。
8、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万港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波动率 金额 波动率 金额

天宝集团(万港元) 363,629.10 13.55% 320,245.20 6.50% 300,701.50

可立克(万元) 110,947.27 1.46% 109,355.91 18.33% 92,418.02

简单平均 - 7.50% - 12.41% -

公司(万元) 231,601.59 39.42% 166,118.07 44.05% 115,322.07

说明:数据来源于天宝集团和可立克对外公布的年报数据。
通过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趋势相一致。
公司2018年、2019年的收入增长率远高于同行业,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过多年不断
在技术、经验等方面的积累,竞争力不断提高,在战略性大客户的开拓上随之逐
步取得了丰厚的成果,尤其在2017年起取得了新一轮的突破,其中2017年引入,
2018年放量的重要品牌客户包括vivo、LG、华硕、reliance、诺基亚等,2018年
引入了重要的品牌客户华为等,这些客户对公司2018年、2019年的收入增长做出
了较大贡献。

(二)利润主要来源及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

主要因素分析

1、利润主要来源分析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利润 25,394.74 99.09% 12,532.02 98.85% 6,291.96 100.09%

营业外收支 232.54 0.91% 145.82 1.15% -5.91 -0.09%

利润总额 25,627.28 100.00% 12,677.84 100.00% 6,286.05 100.00%

净利润 22,153.69 - 11,371.08 - 5,12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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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6,291.96万元、12,532.02万元、
25,394.7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00.09%、98.85%、99.09%,表明公司
营业利润为利润总额的主要来源,营业外收支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对当期利
润总额的影响较小。
2、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1)客户相对集中的影响
公司目前的客户覆盖了华为、vivo、小米、Amazon(亚马逊)、华硕、伟
创力、LG、传音控股、Belkin(贝尔金)等行业主要企业,由于这些企业规模较
大,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也较大,从而导致公司的客户相对集中。虽然公司与主
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这些客户多为信誉度较高的优质客户,但
公司若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服务提升等方式及时满足上述客户提出的业务需求,
或上述客户因为市场低迷等原因使其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
的需求大幅下降,或者公司不能持续拓展新的客户和市场,则势必影响公司盈利
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为减少该影响,公司将在保持原有优质客户的基础上,
开发更多行业知名品牌客户及不同渠道的优质客户,以降低其对公司盈利能力连
续性和稳定性的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胶壳材料、电阻电容材料、磁性材料、IC材料等,
占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如该类主要材料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
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向外部转移或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将影
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了减少该影响,公司将采取诸如优化产品
设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等综合措施以降低其对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
的影响。

(三)按照利润表主要项目逐项分析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231,601.59 100.00% 166,118.07 100.00% 115,322.0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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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成本 183,453.13 79.21% 137,992.17 83.07% 89,189.01 77.34%

税金及附加 982.70 0.42% 889.72 0.54% 842.62 0.73%

销售费用 3,715.77 1.60% 2,829.19 1.70% 2,434.65 2.11%

管理费用 7,560.82 3.26% 5,226.77 3.15% 6,629.25 5.75%

研发费用 10,017.88 4.33% 7,283.52 4.38% 5,647.11 4.90%

财务费用 -886.02 -0.38% -1,035.61 -0.62% 398.85 0.35%

其他收益 377.99 0.16% 525.08 0.32% 506.33 0.44%

投资收益 374.56 0.16% 399.03 0.24% 489.04 0.4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86.94 0.08% 26.73 0.02% - -

信用减值损失 -1,207.35 -0.52% - - - -

资产减值损失 -1,094.71 -0.47% -1,351.13 -0.81% -4,884.00 -4.24%

资产处置收益 -0.01 0.00% - - - -

营业利润 25,394.74 10.96% 12,532.02 7.54% 6,291.96 5.46%

营业外收入 431.39 0.19% 171.36 0.10% 27.89 0.02%

营业外支出 198.85 0.09% 25.55 0.02% 33.80 0.03%

利润总额 25,627.28 11.07% 12,677.84 7.63% 6,286.05 5.45%

所得税费用 3,473.59 1.50% 1,306.76 0.79% 1,159.06 1.01%

净利润 22,153.69 9.57% 11,371.08 6.85% 5,126.99 4.45%

1、营业收入分析
详见本节之“二、(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相关分析。
2、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182,003.36 99.21% 137,440.29 99.60% 88,544.96 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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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业务成本 1,449.77 0.79% 551.88 0.40% 644.05 0.72%

合计 183,453.13 100.00% 137,992.17 100.00% 89,189.0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与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明细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明细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51,742.17 83.37% 112,383.56 81.77% 70,007.27 79.06%

直接人工 18,279.97 10.04% 15,790.30 11.49% 11,140.03 12.58%

制造费用 9,095.86 5.00% 6,313.34 4.59% 4,426.09 5.00%

委外加工费 2,885.36 1.59% 2,953.10 2.15% 2,971.57 3.36%

合计 182,003.36 100.00% 137,440.29 100.00% 88,544.96 100.00%

(3)不同产品按成本明细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
①充电器产品的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37,893.25 83.33% 102,962.30 81.60% 61,623.22 78.57%

直接人工 16,636.03 10.05% 14,669.41 11.63% 10,133.84 12.92%

制造费用 8,360.17 5.05% 5,765.03 4.57% 3,905.61 4.98%

委外加工费 2,581.37 1.56% 2,786.72 2.21% 2,766.04 3.53%

合计 165,470.82 100.00% 126,183.46 100.00% 78,428.72 100.00%

2018 年直接材料占比较 2017 年上升、直接人工占比较 2017 年下降,主要
是由于生产充电器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电阻电容材料、IC 材料等)市场价格上
涨较多从而导致直接材料占比上升,并且稀释了直接人工的占比影响所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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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直接材料占比较 2018 年上升、直接人工占比较 2017 年下降,主要是原因是:
A、2019 年推出的无线充背夹电源及无线充移动电源(该类产品具备无线充电器
及移动电源的双重属性,因此需耗费无线充电器及移动电源的双重成本)整体耗
费材料成本相对较高,从而导致直接材料成本占比整体上升,并且稀释了整体直
接人工成本;B、新增的客户(vivo、LG、华为等)销售占比上升,该类客户对
产品的性能(如温升程度等),耗用材料的品质、品牌(如供应商等级或特定品
牌下的材料等)等各个方面存在一些特殊要求,需耗用价值更高、数量更多的原
材料,从而导致直接材料成本整体上升,并且稀释了整体的直接人工成本。
②移动电源产品的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6,683.20 86.37% 4,089.20 86.99% 5,995.85 85.21%

直接人工 640.87 8.28% 429.00 9.13% 678.63 9.64%

制造费用 224.24 2.90% 109.10 2.32% 181.71 2.58%

委外加工费 189.88 2.45% 73.23 1.56% 180.53 2.57%

合计 7,738.19 100.00% 4,700.53 100.00% 7,036.7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移动电源产品的料工费占比相对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动。
③其他产品的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7,165.72 81.48% 5,332.06 81.33% 2,388.20 77.55%

直接人工 1,003.07 11.41% 691.89 10.55% 327.55 10.64%

制造费用 511.45 5.82% 439.20 6.70% 338.78 11.00%

委外加工费 114.11 1.30% 93.15 1.42% 25.00 0.81%

合计 8,794.36 100.00% 6,556.30 100.00% 3,079.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委外加工费各
期之间的波动主要是受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所致,其中2017年的制造费用占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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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其主要是由于电解电容产品的销售占比较高影响所致。
3、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的税金及附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7.35 302.73 317.20

教育费附加 287.29 302.35 316.56

印花税 145.44 132.83 124.75

房产税 96.44 69.72 18.52

土地使用税 74.31 50.54 25.60

其他 91.86 31.55 39.98

合计 982.70 889.72 842.62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销售费用 3,715.77 1.60% 2,829.19 1.70% 2,434.65 2.11%

管理费用 7,560.82 3.26% 5,226.77 3.15% 6,629.25 5.75%

研发费用 10,017.88 4.33% 7,283.52 4.38% 5,647.11 4.90%

财务费用 -886.02 -0.38% -1,035.61 -0.62% 398.85 0.35%

合计 20,408.45 8.81% 14,303.87 8.61% 15,109.86 13.10%

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10%、
8.61%、8.81%,各期之间存在波动,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具体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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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变化率 金额 比例 变化率 金额 比例 变化率

运杂费 1,417.62 38.15% 17.18% 1,209.81 42.76% 31.18% 922.22 37.88% 63.74%

职工薪酬 1,537.91 41.39% 41.41% 1,087.54 38.44% 21.16% 897.57 36.87% 29.64%

业务招待费 300.57 8.09% 79.68% 167.28 5.91% -7.96% 181.76 7.47% 49.05%

差旅费 218.64 5.88% 49.45% 146.30 5.17% 20.18% 121.73 5.00% 77.10%

售后服务费 86.25 2.32% 0.91% 85.47 3.02% -31.50% 124.77 5.12% 159.41%

样品费 31.17 0.84% -19.94% 38.93 1.38% -3.08% 40.17 1.65% -29.35%

其他费用 123.61 3.33% 31.71% 93.85 3.32% -35.90% 146.41 6.01% -33.22%

合计 3,715.77 100.00% 31.34% 2,829.19 100.00% 16.21% 2,434.65 100.00% 37.52%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在销售费用中的占比相对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但
职工薪酬的金额报告期内持续增长,其增长主要是由于平均人数以及人均薪酬增
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职工薪酬的具体构成、员工数量、平均薪酬构成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工资、奖金及津贴 1,392.09 1,010.47 844.88

职工福利费 84.50 22.59 19.45

其他薪酬(注 1) 61.31 54.47 33.24

职工薪酬合计 1,537.91 1,087.54 897.57

销售人员平均人数(注 2) 60 50 45

人均薪酬(注 3) 25.56 21.75 20.06

注 1:其他薪酬是指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
教育经费等。
注 2: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各月末人员数/所属报告期月数,最终值为四舍五入值。
注 3:人均薪酬=销售人员薪酬/销售人员平均人数。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持续上升,主要是由
于销售人员的平均人员数量以及人均薪酬上升影响所致。
②运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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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报告期内,公司运杂费占销量比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计算过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运杂费 ⑴ 1,417.62 1,209.81 922.22

主要产品的销量(万件)(注) ⑵ 22,230.89 20,725.91 16,679.24

单件运杂费(元/件) ⑶=⑴/⑵ 0.0638 0.0584 0.0553

注:本项目仅包括了充电器、移动电源以及排插、智能插座、小风扇等其他产品的销量,
未包括单位体积较小、单位价值较低、销售收入占比小,但销售数量较多影响整体分析的电
解电容等其他产品的销量。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单位运杂费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a.公司为及时
响应客户需求逐年增加采用空运方式(包括当日达、次日达)以及陆运的次日达、
隔日达等提高响应客户需求能力的运输方式或运输模式;b.江西和印度生产基地
规模扩大,送货距离延长,运费增加;c.单位产品的重量增加,运费增加;d.出
口收入规模增长,报关费用增长。
B、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物流合作方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关
年份 序号 物流合作方 金额 占运杂费比
联方
1 深圳市路尊物流有限公司 610.66 43.08% 否

2 深圳市沛达捷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63.40 11.53% 否

2019 3 Choudhary Cargo Carrier 88.20 6.22% 否
年度 4 Pantos Logitics Co.,Ltd 84.63 5.97% 否

5 东莞市国城货运有限公司 63.81 4.50% 否

合计 1,010.69 71.30% -

1 深圳市路尊物流有限公司 384.03 31.74% 否

2 深圳市沛达捷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06.14 17.04% 否

2018 3 Choudhary Cargo Carrier 90.47 7.48% 否
年度 4 遂川县飚鑫物流有限公司 74.60 6.17% 否

5 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64.83 5.36% 否

合计 820.06 67.78% -

2017 1 深圳市路尊物流有限公司 173.28 18.79%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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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关
年份 序号 物流合作方 金额 占运杂费比
联方
年度 2 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147.63 16.01% 否

3 遂川县飚鑫物流有限公司 135.06 14.65% 否

4 宝源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79.43 8.61% 否

5 深圳市沛达捷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60.91 6.60% 否

合计 596.30 64.66% -

注 1: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包括深圳市信海物流有限公司、广州信海物流有限公司、
武汉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
注 2:Pantos Logitics Co.,Ltd 包括 Pantos Logistics (HK) Co.,Ltd 和汎韩物流(深圳)有
限公司。
2018 年,Choudhary Cargo Carrier 开始进入前五名,是因为该物流商负责印
度富士康和印度伟创力的送货,距离印度希海较远,且 2018 年销售额增长较多,
运杂费增加;深圳市路尊物流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增加,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和
遂川县飚鑫物流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下降,是因为 2018 年 5 月开始,江西奥海成
品运输不再集中到公司处再安排运输至客户,改变成由遂川直接发往客户,运输
全部由深圳市路尊物流有限公司承担所致。
2019 年,Pantos Logitics Co.,Ltd 进入前五名,是因为该物流商为客户 LG 指
定的物流公司,负责 LG 的运输及报关等各项费用,且 LG 需要送货至韩国,费
用较高,2019 年 LG 销售额进一步增长,运杂费增加;东莞市国城货运有限公司
进入前五名,是因为该物流商主要负责 vivo 和华为的送货,随着 vivo 和华为的
销售额的进一步增长,运杂费增加。
C、主要物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物流合作方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2 年 2 月 7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沙坑路伟豪工业园 4 栋厂房 101-2
深圳市路尊 (办公场所)
物流有限公 股权结构:肖南琳 51%,贺隆建 25%,王丽军 12%,卢红 12%
司 经营范围:国内货运代理;海运、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普通货运;提
供搬运装卸服务;飞机票销售代理;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集装箱运输 已
获批准深交许(港货)【2016】426 号
深圳市沛达 成立时间:2011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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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合作方 基本情况
捷运国际货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运代理有限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兴路 35 号裕景泰工业园 2 栋 3
公司 层
股权结构:刘敏 95%,吕小凤 5%
经营范围:陆路、航空、海运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搬运装卸;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
成立时间:1977 年 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100 亿韩元
Pantos Logit
注册地址:58,saemunan-ro,Jongno-gu,Seoul
ics Co.,Ltd
股权结构:LG International Corp.50%,其他 50%
经营范围:货运代理及相关服务、报关服务。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2 日
Choudhary 注册资本:200 万印度卢比
Cargo Carri 注册地址:87,Block-III,Charmwood Village,Eros Garden,Faridabad.-121009
er 股权结构:Supender Choudhary100%
经营范围:清关和运输中介服务,货物陆运/货运中介服务
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14 日
东莞市国城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货运有限公 注册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富竹山菁英时代园红玫阁商铺 178 号
司 股权结构:广东国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赵丽萍 80%,李红华 20%)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货物专用运输
成立时间:2012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20 万人民币
遂川县飚鑫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国道边(泉江镇东皋村李孙万房)
物流有限公
股权结构:王春华 40%,黄秋华 30%,肖升卫 30%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租赁;一般货物仓储;农用车、普通机
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07 年 8 月 13 日
注册资本:46761.748891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后瑞社区深圳机场航站四路汉莎航空园区
A 栋 1 楼-8 楼
股权结构:深圳市海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1.263%(深圳市海侨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股权结构胡海建 60%,徐黧凤 40%);徐黧凤 3.4216%;宁波红杉欣
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宁波跨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跨越速运集
2.82%;宁波乔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2%;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
团有限公司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41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壹天元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1.50%;宁波海睿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2%;宁
波普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胡海建 0.8554%;苏州钟鼎湛
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583%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货运代理;货物运输信息咨询;海上、陆
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提供装卸搬运服务;汽车租赁(不配备操作人
员的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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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合作方 基本情况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
准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国内快递,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
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 停车场经营;仓储服务、从事广告业务。
成立时间:2012 年 5 月 23 日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华南国际物流中心 3 号仓 3208
股权结构:宝源峰有限公司 100%(伍波森 100%)
经营范围:从事灯饰、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生
宝源峰科技 活日用品、化妆品、初级农产品的技术开发、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深圳)有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
限公司 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普通货运。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农作物新
品种选育及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稀有和特有的珍贵
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及玉米、小麦、稻谷等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
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预热)、乳制品(含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食用油的技术开发、批发。

D、与主要物流合作方合作情况及有关运输费用的约定条款如下:

物流合作方 主要内容
a.合作历史:2015 年 11 月开始合作至今
b.合作协议有效期:2015-11-1 至 2020-4-30
c.费用约定条款:以报价单为准,运费按照运输方式、目的地不同、时限要求
深圳市路
不同,约定每公斤的运费。
尊物流有
d.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物流商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有保管责任,并对赔偿条
限公司
款进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收货人,并回传
签收单;负责货运跟踪服务,反馈给公司,并及时通报异常现象;对负责承运
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及客户的所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a.合作历史:2017 年 5 月开始合作至今
b.合作协议有效期:2017-5-1 至 2020-7-31
深圳市沛 c.费用约定条款:以报价单为准,运费按照车辆吨位、目的地不同,约定整车
达捷运国 运费;按照每单约定报关相关杂费。
际货运代 d.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物流商提供安全、准时的物流服务,并负责从指定地
理有限公 点起运后的装卸货;装 GPS,提供完整物流信息,并及时通知公司;货物安全
司 及时送达指定地点交海关后,须根据货物情况回签《送货单》,并书面或邮件
形式反馈于甲方;对负责承运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及客户的所有信息负有保密义
务。
a.合作历史:2017 年 9 月开始合作至今
b.合作协议有效期:2017-9-1 至 2020-5-31
Pantos Lo
c.费用约定条款:以报价单为准,运费按照送货地址、运输方式、柜型的不同
gitics Co.,
报价。
Ltd
d.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运输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及时通知公司并受公司
指示执行;在货物出运后,通知公司货物的到达及保管等其它出运货物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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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合作方 主要内容
物流商将公司委托运输的货物迅速、正确、安全地运输,尽力在公司指定的期
间内运至目的地;物流商在本协议约定的运输业务履行中,因其故意或过失引
起公司委托货物灭失、毁损、遗失等损害的应进行赔偿。
a.合作历史:2017 年 12 月开始合作至今
Choudhary b.合作协议有效期:2017 年 12 月 1 日至其中一方提出终止
Cargo Ca c.费用约定条款:以报价单为准,运费按照送货地址、车型不同报价。
rrier d.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物流商应该保证货物被安全存放,并且保证安全运输;
保证货物按期交货至公司指定的目的地,出现例外情况及时通知公司解决。
a.合作历史:2018 年 5 月开始合作至今
b.合作协议有效期:2018 年 5 月 19 日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
东莞市国
c.费用约定条款:以报价单为准,运费按照送货地址、车型不同报价。
城货运有
d.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当面清点交接数量,公司提供装车操作,终端装派送
限公司
由国城负责;国城承诺在双方书面约定确认的时限内,确保按时将货物送至公
司指定目的地;货物在运输国城中发生毁损、灭失的,国城承担赔偿责任。
a.合作历史:2015 年 7 月开始合作至今
b.合作协议有效期:2015-7-1 至 2020-12-31
遂川县飚
c.费用约定条款:运费运输路线约定每箱运费。
鑫物流有
d.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物流商应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限公司
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公众透漏甲方的商业机密;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
货物的灭失,毁损,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采取必要减损措施。
a.合作历史:2015 年 12 月开始合作至今
b.合作协议有效期:2015-12-1 至 2021-4-30
跨越速运 c.费用约定条款:以报价单为准,运费按照运输方式、目的地不同、时限要求
集团有限 不同,约定每公斤的运费。
公司 d.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物流商不得擅自改变甲方的包装标准,收货人验货前,
应包装包装完好,封条完整;有权要求收货人以书面形式签收货物;货损赔偿
条款;保价条款
a.合作历史: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1 月
b.合作协议有效期: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8-1-31
c.费用约定条款:以报价单为准,运费按照车辆吨位、目的地不同,约定整车
宝源峰科
运费。
技(深圳)
d.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物流商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有保管责任,并对赔偿条
有限公司
款进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收货人,并回传
签收单;负责货运跟踪服务,反馈给公司,并及时通报异常现象;对负责承运
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及客户的所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注:合作协议一般一年或者两年更新一次,上表中所列式的合作协议为最早期间的开始
日至最新签订合同的结束日或者终止日期。
③业务招待费:
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主要为招待客户而发生的餐费、住宿费等,
2017 年、2018 年业务招待费相对稳定;2019 年业务招待费增长较多,主要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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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019 年销售额增长的客户审厂需求增加,同时积极开发新客户,招待费相应
增加。
④差旅费:
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差旅费主要核算业务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住宿等出差费
用,2019 年、2018 年差旅费比同期增长,主要是因为外销增加,国外出差需要
增加,相应的机票、住宿等费用也增加,同时积极开发新客户,住宿等费用增加。
⑤售后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售后服务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售后服务费 86.25 85.47 124.77

占营业收入比例 0.04% 0.05% 0.11%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售后服务费 2017 年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刚进入
印度市场时低估了印度电压的不稳定性,发生了较多的售后服务费,从而导致当
年的售后服务费金额增长较大,之后公司根据印度当地电压不稳定的特点重新设
计产品,调高了充电器电压适用的等级,从而导致售后服务费恢复到正常水平。
公司根据售后服务费的实际发生情况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基础进行财务会计
处理,计入当期销售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⑥样品费:
公司销售费用的样品费用核算送给客户的免费样品支出,发生额较小,样品
费用下降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客户不断优化集中,样品需求减少所致。
⑦其他费用:
公司销售中的其他主要核算办公费、折旧费、水电费、业务保险费、质量扣
款等费用,2018 年较 2017 年占比下降,主要是公司早期为了快速响应印度市场,
发生了较多的费用,后期稳定后,相关费用占比稳定。
⑧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天宝集团(股票代码 HK1979) 4.07% 4.39% 4.03%
销售费用率
可立克(股票代码:002782) 3.71% 4.26%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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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简单平均 3.89% 4.32% 4.09%

公司 1.60% 1.70% 2.11%

说明: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年报数据。
通过上述比较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销售费用率,
其中天宝集团为香港上市公司,没有按照销售费用披露具体的费用内容,无法进
行直接对比,低于可立克主要是由于可立克的薪酬费用率及运输费用率较高所
致,销售费用中公司和可立克的薪酬费用率及运输费用率的具体比较情况如下:

费用率
单位名称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职工薪酬 2.23% 2.29% 2.08%

可立克 运输费 0.81% 0.96% 1.00%

小计 3.04% 3.25% 3.08%

职工薪酬 0.66% 0.65% 0.78%

公司 运输费 0.51% 0.57% 0.67%

小计 1.17% 1.22% 1.45%

差额 1.87% 2.03% 1.63%

说明: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年报数据。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可立克的职工薪酬费用率及运输费用率较高,是其销售
费用率高于公司的主要原因。
A、职工薪酬
a.平均薪酬
根据可立克年报信息披露的销售人员人数,计算得出可立克的平均薪酬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可立克 公司 设备制造业的东莞劳动
项目 力市场指导价格(注2)
人数 平均薪酬 人数 平均薪酬 平均薪酬

2019年度 120 20.66 60 25.56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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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可立克 公司 设备制造业的东莞劳动
项目 力市场指导价格(注2)
人数 平均薪酬 人数 平均薪酬 平均薪酬

2018年度 112 22.34 50 21.75 13.33

2017年度 53 36.18 45 20.06 10.63

注 1:可立克人数取自年报中披露的销售人员人数年初年末的平均数。
注 2:发行人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均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该数据来源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发布的《东
莞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中“分行业职位工资指导价位”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中“销售和营销部门经理”的平均数。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稳中有升,远高于东莞当地同行业的
指导价格。可立克 2018 年、2019 年平均薪酬与公司差异较小,2017 年可立克平
均薪酬高于公司,其主要是由于所属区域不同导致薪酬水平存在差异所致,具体
分析如下:
可立克的业务主体主要分布在深圳、广东惠州、江西信丰等区域,由于其年
报中未能披露分区域的人员结构情况,因此无法具体获取其人员的区域分布情
况,但根据可立克公布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中的销售费用情况,可大致
判断其人员分布情况,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可立克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
润表的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母公司销售费用 144.80 1,179.33 2,505.22

合并销售费用 4,111.26 4,659.80 3,823.78

母公司销售费用占比 3.52% 25.31% 65.52%

根据上表可知,2017 年可立克的销售费用主要集中在母公司(深圳可立克),
而公司的销售人员主要集中在东莞,由于深圳的平均薪酬通常高于东莞的平均薪
酬,从而导致可立克 2017 年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高于公司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
b.股份支付
可立克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不存在股份支付,公司 2017 年针对部分
核心销售人员进行了股份支付,股份的授予,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司的销售人员平
均薪酬水平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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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客户集中度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可立克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各年销售占比变化较
小,而公司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中的前三名占比越来越集中,客户集中度越高,
需要维系客户的销售人员人数越少,进而影响总体薪酬水平,从而拉低了公司销
售人员薪酬占营业收入比。
d. 客户区域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可立克国外销售的占比分别为 64.60%、64.72%、
64.81%,国外销售占比较高,可立克年报中披露:“在产品同质化竞争异常激烈
的市场环境中,个性化服务决定了公司的优势竞争地位。公司设立了专门的业务
销售服务团队,在组织架构、人员配备、业务流程体系上保证对客户的快速反应,
长期跟踪并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公司设立了美国分公司,逐步建立海外营销网
络,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并近距离跟踪服务。”可立克海外客户需要较多的销售人
员维护。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公司国外销售占比分别为 17.43%、30.10%、
34.20%,国外销售占比相对较低,且公司国外销售的增长主要依托于主流手机品
牌海外市场的拓展,业务来源于国内,并不需要较多销售人员维护。
e. 营业收入规模
营业收入规模大,一定程度上会拉低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017 年、
2018 年、2019 年,可立克的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92,418.02 万元、109,355.91 万
元、110,947.27 万元,同时期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115,322.07 万元、166,118.07
万元、231,601.59 万元。
综上所述,可立克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公司,主要是由于各自销
售人员所属的区域分布不同、各自的客户集中度和客户群体不同以及公司 2017
年针对部分核心销售人员授予了股份,而可立克不存在股份支付,从而导致公司
与可立克之间的薪酬水平存在差异。另外,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大,也在一
定程度上拉低了公司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B、运输费
公司运杂费包括运输费用和报关费用,可立克单独披露了运输费用,为保持
口径一致,将公司运杂费中的报关费用剔除后与可立克进行比较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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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可立克
年度
运输费金额 占收入比 运输费金额 占收入比

2019 年度 1,172.91 0.51% 899.97 0.81%

2018 年度 943.75 0.57% 1,051.61 0.96%

2017 年度 769.50 0.67% 924.96 1.00%

说明: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年报数据。
公司运输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可立克低,主要是由于产品细分市场不同,
具体产品的体积、重量及结构不同存在差异,从而导致相互之间的单位产品的运
输费存在差异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品的运输费与可立克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销量万件、运输费万元、单位产品的运输费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计算过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要产品的销量 a 22,230.89 20,725.91 16,679.24

公司 运输费 b 1,172.91 943.75 769.50

单位产品的运输费 c=a/b 0.0528 0.0455 0.0461

磁性元件销售数量 a 15,020.68 14,074.18 17,694.38

开关电源销售数量 b 898.37 982.75 855.15

可立克 主要产品的销量合计 c 15,919.05 15,056.93 18,549.53

运输费 d 899.97 1,051.61 924.96

单位产品的运输费 e=d/c 0.0565 0.0698 0.0499

说明: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年报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8 年,可立克磁性元件销售数量下降,开关电源销售
数量上升,运输费随着开关电源销售的增加整体运费上升;2019 年,可立克磁
性元件销售数量上升,开关电源销售数量下降,运输费随着开关电源销售的减少
整体运费下降。公司运输费随着空运方式(包括当日达、次日达)、陆运的次日
达、隔日达以及运输距离的延长,整体运输费和单位产品运输费呈上涨趋势。
可立克产品主要包括开关电源和磁性元件,开关电源体积较大、重量较高,
磁性电源体积相对较小、重量相对较低,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可立克开
关电源产品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41.05%、43.47%、42.76%;公司产品以体积较小、
重量相对较低的充电器为主,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公司充电器产品的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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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占比分别为 89.03%、92.16%、91.26%。
开关电源和磁性元件产品相对不规则,对运输包装、运输环境要求较高,单
车运输量受影响;充电器产品相对比较规则,单车运输量较大。公司营业收入前
五名客户中的前三名占比越来越集中,尤其是对 vivo 和华为销售,运输距离较
短,单次送货量较大,可以集中整车运输,运输成本相对偏低。
营业收入规模大,一定程度上会拉低运输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017 年、
2018 年、2019 年,可立克的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92,418.02 万元、109,355.91 万
元、110,947.27 万元,同时期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115,322.07 万元、166,118.07
万元、231,601.59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运输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可立克低,主要是由于产品细分
市场不同,具体产品的体积、重量及结构不同,客户集中度不同,导致运输费存
在差异,同时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大,一定程度上拉低了运输费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4,579.13 60.56% 3,319.29 63.51% 2,420.64 36.51%

折旧及摊销 469.82 6.21% 355.01 6.79% 245.21 3.70%

低值易耗品 395.76 5.23% 239.62 4.58% 148.06 2.23%

租赁费 230.88 3.05% 243.39 4.66% 239.05 3.61%

水电费 320.65 4.24% 222.78 4.26% 196.64 2.97%

办公费 217.06 2.87% 163.99 3.14% 163.84 2.47%

咨询服务费 403.76 5.34% 147.81 2.83% 198.35 2.99%

差旅费 184.49 2.44% 103.57 1.98% 78.71 1.19%

维修费 138.85 1.84% 100.28 1.92% 58.66 0.88%

股份支付费用 - - - - 2,543.93 38.37%

其他 620.44 8.21% 331.02 6.33% 336.15 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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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7,560.82 100.00% 5,226.77 100.00% 6,629.2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以及股份支付费用构成,报告期内职
工薪酬以及股份支付费用项目的具体分析如下: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金额持续增长,其增长主要是由于平均人数以及人
均薪酬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职工薪酬的具体构成、员工数量、平均薪
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工资、奖金及津贴 3,873.76 2,743.66 2,015.77

职工福利费 313.36 267.70 202.78

其他薪酬(注 1) 392.01 307.93 202.08

职工薪酬合计 4,579.13 3,319.29 2,420.64

管理人员平均人数(注 2) 488 373 279

人均薪酬(注 3) 9.38 8.90 8.67

注 1:其他薪酬是指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等。
注 2:管理人员平均人数=∑各月末人员数/所属报告期月数,最终值为四舍五入值。
注 3:人均薪酬=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人员平均人数。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持续上升,主要是由
于管理人员的平均人员数量以及人均薪酬上升影响所致。
②股份支付费用
为促进公司与核心人员共同成长,保证未来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公司进行了股权激励,2017年确认2,543.93万元股份支付费用。
A、股份授予价格:公司参照当时的净资产金额确定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为
每股 3 元人民币;
B、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公司以当年及下年平均净利润的8倍市盈率进行
估值计算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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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股权激励人员的名单、职务及持股数:
数量:万股

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数
序号 姓名 职位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1 匡翠思 董事、副总经理 - 100.00 100.00

2 陈建华 营销中心总监 - 50.00 50.00

3 蔺政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40.00 40.00

4 赵超峰 财务总监 - 40.00 40.00

5 罗早生 东莞海升执行董事、经理 - 36.00 36.00

6 李育平 营销中心总监 - 30.00 30.00

7 郭修根 副总经理 - 30.00 30.00

8 陈洪川 营销中心总监 - 30.00 30.00

9 刘建生 东莞海州监事 - 24.00 24.00

10 刘勇 监事、制造中心总监 - 20.00 20.00

11 欧阳军 制造中心总监 - 20.00 20.00

12 王建辉 制造中心总监 - 20.00 20.00

13 谭群智 物流中心总监 - 20.00 20.00

14 韩文彬 监事会主席、品质中心总监 - 20.00 20.00

15 孙伟健 研发中心总监 - 20.00 20.00

16 游碧锋 研发中心总监 - 20.00 20.00

17 何风波 制造中心总监 - 15.00 15.00

18 万爱国 东莞海升副经理 - 15.00 15.00

19 赖华定 东莞海州执行董事、经理 - 12.00 12.00

20 郭启文 财务副总监 - 12.00 12.00

21 金磊 总经办总监 - 12.00 12.00

22 贺才华 采购中心副总监 - 10.00 10.00

23 刘继先 制造中心总监 - 8.00 8.00

24 陈敏 研发中心项目经理 - 6.00 6.00

25 陈进波 研发中心副总监 - 6.00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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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数
序号 姓名 职位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26 张同林 研发中心主管 - 6.00 6.00

27 吴春华(注) 营销中心总监 - 5.00 5.00

28 吴日诚 营销中心总监 - 5.00 5.00

29 崔光日 营销中心总监 - 5.00 5.00

30 姜茂 营销中心总监 - 5.00 5.00

31 彭华(注) 营销中心总监 - 5.00 5.00

32 黄志勇(注) 营销中心总监 - 5.00 5.00

合计 - 652.00 652.00

注:彭华、黄志勇、吴春华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退出,其相应的份额由实际控制人刘蕾根据《深圳市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的约定受让其相应的份额。
D、公允价值及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
2017 年公允价值及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计算过程 金额
2017 年净利润(未扣除股份支付前的净利润及
⑴ 10,326.37
未剔除金立等偶发事项前的净利润)
2018 年预计净利润 ⑵ 11,000.00

当年和下一年平均利润 ⑶=(⑴+⑵)/2 10,663.19

按照 8 倍市盈率估值 ⑷=⑶*8 85,305.49

本次股权激励前公司的股本总额 ⑸ 12,360.00

每股估值 ⑹=⑷/⑸ 6.9017

每股价格 ⑺ 3.00

差价 ⑻=⑹-⑺ 3.9017

涉及股份支付股数 ⑼ 652.00

股份支付金额 ⑽=⑻*⑼ 2,543.93

③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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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天宝集团(股票代码 HK1979) 3.72% 3.56% 3.19%

管理费 可立克(股票代码:002782) 8.77% 6.93% 6.76%
用率 简单平均 6.25% 5.24% 4.98%

公司 3.26% 3.15% 5.75%

说明:数据来源于天宝集团和可立克对外公布的年报数据。
通过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公司管理费用率 2018 年、2019 年低于同行业可比
公司,2017 年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7 年存在股份支付,若
剔除股份支付后,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3.54%、
3.15%、3.26%,各年差异不大,与天宝集团较为接近,低于可立克,低于可立
克主要是由于可立克的职工薪酬费用率、折旧费费用率及咨询费率较高所致,管
理费用中公司和可立克的薪酬费用率、折旧费用率及咨询费率的具体比较情况如
下:

费用率
单位名称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职工薪酬 3.13% 3.23% 3.28%

折旧费 1.04% 1.09% 1.26%
可立克
咨询费 3.04% 0.94% 0.44%

小计 7.21% 5.26% 4.98%

职工薪酬 1.98% 2.00% 2.10%

折旧费 0.20% 0.21% 0.21%
公司
咨询费 0.17% 0.09% 0.17%

小计 2.35% 2.30% 2.48%

差额 4.86% 2.96% 2.50%

说明:数据来源于天宝集团和可立克对外公布的年报数据。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可立克的职工薪酬费用率、折旧费用率及咨询费率较高,
是其管理费用率高于公司的主要原因。
A、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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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 公司
项目
人数 平均薪酬(万元) 人数 平均薪酬(万元)

2019年度 138 25.25 488 9.38

2018 年度 147 24.03 373 8.90

2017 年度 230 13.22 279 8.67

说明:可立克人数取自年报中披露的行政管理人员人数年初年末的平均数。
公司管理人员的人数和平均薪酬水平逐年上升。可立克 2017 年、2018 年管
理人员大幅下降,导致其平均薪酬高于公司的平均薪酬水平。经查阅可立克招股
说明书及 2015 年年报、2016 年年报可知,可立克 2012 年至 2016 年管理人员人
数分别为 341 人、336 人、354 人、396 人、359 人,相对于公司的收入规模,可
立克的收入规模为 8 亿至 11 亿之间,小于公司的销售规模,但由于其业务相对
分散、子公司分布地点较多导致其需要的管理人员人数较多,进而导致其管理费
用率偏高。
B、折旧及摊销
可立克上市之后,通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的固定资产较多,折旧及
摊销金额相对较高。
C、咨询费
咨询费属于可控费用,公司各年的咨询服务费相对稳定,可立克各年金额
逐年大幅增加,从 2017 年的 405.53 万元上升至 2019 年的 3,374.55 万元。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材料费用 5,963.50 59.53% 3,841.31 52.74% 3,170.54 56.14%

职工薪酬 2,915.80 29.11% 2,374.44 32.60% 1,728.15 30.60%

认证测试费 813.32 8.12% 769.35 10.56% 589.50 10.44%

折旧摊销及其他 325.26 3.25% 298.43 4.10% 158.92 2.81%

合计 10,017.88 100.00% 7,283.52 100.00% 5,647.1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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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重要全资子公司江西奥海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持续上
升主要是公司为满足市场变化需求以及增加公司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
断研发新产品、新技术等,从而导致研发费用持续上升。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构成
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材料费用:为公司进行研发、试产等活动时,耗用的存货成本。
②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为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人数变化情况、研发人员薪资水平与同行业、同
地区公司相比较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研发人员薪酬 2,915.80 2,374.44 1,728.15

研发人员平均人数(注 1) 282 233 204

人均薪酬(注 2) 10.33 10.18 8.47

同行业同地区公司(注 3) 6.17 6.33 6.25

注 1:研发人员平均人数=∑各月末人员数/所属报告期月数,最终值为四舍五入值。
注 2:人均薪酬=研发人员薪酬/研发人员平均人数。
注 3: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均
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该数据来源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发布的《东
莞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中“分行业职位工资指导价位”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中“计算机硬件工程技术人员”的平均数。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的职工薪酬持续上升,主要是
由于研发人员的平均人员数量以及人均薪酬上升影响所致,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研发人员的人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同地区的平均数,主要是公司为提
升研发人员的薪酬竞争力所致。
③认证测试费:为公司向第三方独立认证、检测机构支付的相关认证、检测
费用等构成。
④折旧摊销及其他:为研发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
资产摊销以及发生的租赁费、专利费等构成。
⑤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的名称、研发进度、各期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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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 研发进
主要研发项目的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度(注)

波峰焊载具回流技术的研发 - - 174.30 已量产

超声波焊接扫描镭雕技术的研发 - - 146.81 已量产

车载充电器蓝牙功能多端口兼容技术的研发 - - 207.02 已完成

车载充电器连接安全锤技术的研发 - - 216.79 已完成

充电器壳体的自动焊接方法研究 325.65 236.43 - 已量产

充电器宽电压高效率低温充电技术的研究 91.07 696.31 - 已量产

充电器自动识别输出电压技术的研发 0.07 632.18 - 已量产

低成本手机绿色电池充电器工艺技术的研究 - - 104.08 已量产

低能耗无线充电器可自动充断电技术的研发 - 146.48 - 小批量产

高实用性智能移动电源充电器的研发 - 34.18 249.43 已量产

高性能小功率节能电池组变压器设计方法的研究 - - 94.05 已量产
共享车载便携式充电器智能电流分配多通道技
- 186.65 527.74 已量产
术的研发
基于单片技术电量可视化移动电源的研发 - - 211.94 已量产
基于低电压大电流直充技术手机无损协议式充
- 118.25 287.83 已量产
电器研发
基于电磁感应技术的多电压适配器无线充电器
- 135.92 236.94 已量产
的研发
基于高通制式快速充电技术的手机充电器的研发 - 138.80 263.58 已量产
基于可编程电源供应技术的无极可调输出功率
- - 200.86 已量产
电源适配器的研发
基于可编程逻辑控制技术的电路板自动装壳设
- - 225.92 已量产
备的研发
基于快速充电技术的多电压兼容式充电器的研发 - - 234.28 已量产

基于联发科快速充电技术手机充电器研发 - - 262.58 已量产
基于全自动工艺的充电器 PCBA 板自动刷板方
98.69 182.61 - 已量产
法的研究
基于射频识别的数据实时采集技术的研发 - - 149.03 已量产

基于无 Y 电容低损耗充电器技术的研发 - 689.30 - 己量产

接触电磁耦合式无线快速手机充电器研究 - - 222.01 已量产

节能安全手机电池充电器的研发 - 53.09 126.70 已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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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 研发进
主要研发项目的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度(注)

精确显示电量快速充放电移动电源的研发 - 337.65 - 小批量产

具有电流芯片转换反馈控制的适配器的研发 - - 255.00 已完成

具有计时功能自动关断充电器的研发 - 110.54 - 小批量产

具有智能控制系统的电池充电器的研发 144.12 277.42 - 已量产

可扩展车载多口 USB 快充充电器的研发 - 128.11 - 已量产

可智能断电保护的手机电池充电器的研发 - 32.51 249.17 已量产

可自适应输出的抗干扰充电技术研究 - 693.25 - 已量产

快速散热的快充充电器的研发 - 148.07 - 小批量产

绿色电源自动测试及老化生产线的研究与应用 - - 103.10 已量产

绿色移动电源充电器制造技术的研究 - - 94.87 已量产

脉宽调制防雷式网络通讯设备适配器的研发 - - 165.11 已量产

迷你手机应急电池充电器的研发 200.00 220.40 - 小批量试产
迷你型车载新型高效转换电池充电器制造技术
- - 117.09 已量产
的研究
内置转换处理技术的电源适配和移动电源二合
- - 268.91 小批量产
一充电宝的研究
手机充电器电路板测试点胶技术的研发 - - 176.81 已量产

手机充电器外壳热流道运用技术的研发 - - 53.71 已量产

无线充电移动电源双向快速充电技术的研发 - 363.61 - 已量产

无线网远程控制智能插座的研发 - 384.53 - 已量产

印刷电路板锡点自动检测补焊工艺的研究 - 363.59 - 已量产

长寿命 LED 驱动电路专用电解电容器 - 19.81 21.45 已量产

直流智能手持式磁悬浮风扇技术的研发 55.81 384.60 - 已量产

直流智能自然风桌面式磁悬浮风扇技术的研发 58.39 400.74 - 已量产

智能型间歇式高压定时充电器的研发 - 168.49 - 小批量产

四档一体高压识别闪充技术的研究 719.93 - - 已量产

小型双向 PD 充电电源技术的研究 692.05 - - 调试阶段

36W 电源适配器研发 618.84 - - 已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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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 研发进
主要研发项目的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度(注)

便携式高振频双重出雾加湿器技术的研究 365.78 - - 已量产

PCBA 点胶增加表干时间管控项目 178.58 - - 已量产

波峰焊载具自动回流的二次开发技术研发 188.32 - - 小批量产

45WGaN 新型材料电源适配器技术的研发 834.43 - - 小批量产

双向 PD 移动电源的研发 509.84 - - 小批量试产

成品 ATE 自动扫码测试-伏地电压测试一体化 343.19 - - 研究阶段

可高效运作的镭雕治具的研发 146.95 - - 研究阶段

150W 笔记本电源适配器的研发 453.55 - - 小批量产

45W 多口 PD QC4.0 充电器的研发 918.82 - - 小批量产

超薄变压器 PCB 铜箔走线技术的研究 528.06 - - 小批量产

便携式大容量直流变频落地风扇的自主研发 269.77 - - 已量产
超声自动焊接工艺中铝合金外宽隔离带结构的
159.39 - - 小批量产
研究
小型快速充电器 256.46 - - 已量产

便携式多功能充电插座 391.56 - - 已量产

带有可转动插头的充电器 276.98 - - 小批量产

15W 小体积电源适配器 366.24 - - 已量产

低待机充电器 401.58 - - 小批量产
小米三代充电器 5W.10W.15W 专用高压电解电
15.58 - - 调试阶段
容器
智能插座的研发 339.40 - - 已量产

基于 PPS(PD3.0)的快充研发 68.78 - - 调试阶段

合计 10,017.88 7,283.52 5,647.11 -

注:研发进度为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止。
⑥研发项目资本化与费用化的相关依据及具体金额如下: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
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研发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资
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研发费用);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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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公司将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
损益(研发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研发费用由于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
发阶段,公司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发费用),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研发费用 10,017.88 100.00% 7,283.52 100.00% 5,647.11 100.00%

其中:费用化支出 10,017.88 100.00% 7,283.52 100.00% 5,647.11 100.00%

资本化支出 - - - - - -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支出 97.17 - 34.61

减:利息收入 485.29 199.33 60.79

利息净支出 -388.13 -199.33 -26.19

汇兑净损失 -453.27 -828.64 130.60

贴现利息 - 47.79 279.05

现金折扣 -142.82 -124.28 -40.03

手续费及其他 98.20 68.84 55.40

合计 -886.02 -1,035.61 398.85

①汇兑净损失: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损益波动较大,主要是由于汇率变动较
大影响所致,汇率变动对汇兑损益的变化分析如下: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金进行交易,香港奥海销售和采购业务主要以美金进
行交易,印度希海和印尼奥海采购业务主要以美金、人民币、港币进行交易。上
述业务的交易币种与记账本位币不同,相关业务发生时,按照销售和采购发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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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的即期汇率折算记账,收款、结汇、付款时按照收付款时点的即期汇率折算记
账,不同时点的汇率差异形成了汇兑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的来源及主体分布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份 汇兑损益来源 公司 香港奥海 印度希海 印尼奥海 东莞海州 合计

销售产品 -289.11 362.55 - - -0.80 72.64

采购原材料 5.04 -257.24 -190.62 -55.25 - -498.07

采购固定资产 1.65 - - -0.02 - 1.63
2019
销售固定资产 -4.33 - - - - -4.33
年度
美元货币资金 -136.49 -0.65 - 9.56 -1.47 -129.06

其他 0.63 25.73 86.46 -8.90 - 103.91

合计 -422.61 130.39 -104.16 -54.61 -2.27 -453.27

销售产品 -965.38 -10.83 - - - -976.21

采购原材料、产品 5.19 8.24 608.90 -0.97 - 621.36

2018 采购固定资产 -6.93 - - -6.45 - -13.38
年度 销售固定资产 -21.83 - - - - -21.83

美元货币资金 -428.15 -7.41 -3.01 - -438.58

合计 -1,417.10 -10.01 608.90 -10.44 - -828.64

销售产品 192.62 -13.50 - - - 179.13

采购原材料、产品 -0.04 -9.38 -162.06 - - -171.47
2017
销售固定资产 -1.02 - - - - -1.02
年度
美元货币资金 124.12 -0.16 - - - 123.96

合计 315.69 -23.03 -162.06 - - 130.60

注:香港奥海、印度希海和印尼奥海的采购业务基本上来自于公司。
从上表可以看出,汇兑损益主要来自于公司的出口业务和印度希海的采购业
务(采购基本上来自于公司),因此对公司和印度希海的汇兑损益重点分析如下:
A、公司汇兑损益主要来自于销售产品和美元货币资金。
公司出口业务中大部分使用美元结算,小部分使用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分
币种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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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 人民币
年度 合计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2019 年度 8,084.10 55,561.94 21,707.37 21,707.37 77,269.31

2018 年度 6,918.33 45,604.39 1,360.89 1,360.89 46,965.27

2017 年度 2,673.56 17,906.02 14.69 14.69 17,920.71

美元货币资金来自于销售收款,公司收到的美元的回款,在收到时,减少应
收账款,至此阶段形成的汇兑损益属于销售产品的汇兑损益;收到的美元在结汇
成人民币时,此阶段形成的汇兑损益属于货币资金的汇兑损益;二者合计是公司
完整的销售业务来源形成的汇兑损益,形成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美元 美元 美元

原币 2,670.40 1,313.03 1,321.16

期初余额 人民币 18,321.26 8,579.59 9,164.86

期初汇率 6.86 6.53 6.94

原币 8,084.10 6,918.33 2,673.56

本期销售 人民币 55,561.94 45,604.39 17,906.02

平均销售汇率 6.87 6.59 6.70

原币 3.43 1.84 1.00

美元利息收入 人民币 23.68 12.27 6.81

平均记账汇率 6.90 6.67 6.85

原币 8,384.97 5,562.80 2,682.68

本期减少 人民币 57,832.11 37,268.52 18,181.36

平均结汇汇率 6.90 6.70 6.78

原币 2,372.96 2,670.40 1,313.03

期末余额 人民币 16,500.37 18,321.26 8,579.59

期末汇率 6.95 6.86 6.53

结算形成 -234.55 -675.05 102.38
汇兑损益
调汇形成 -191.05 -718.48 2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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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美元 美元 美元

小计 -425.60 -1,393.53 316.74

报告期内,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趋势图见下表: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从上表可见,公司的汇率波动情况与公开市场的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波动趋
势一致:2018 年及 2019 年,美元处于持续升值(人民币持续贬值)阶段,因此
公司的美元产生汇兑收益,2018 年汇率波动更大,同时公司出口业务规模扩大,
2018 年形成的汇兑收益金额更大;2017 年,美元处于持续贬值(人民币升值)
阶段,因此公司的美元产生汇兑损失。
B、印度希海汇兑损益形成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美元 人民币 合计 美元 人民币 港币 合计 美元

期 原币 1,015.56 1,162.06 2,177.61 806.16 - - 806.16 99.49

印度卢比 70,878.02 11,795.88 82,673.90 51,535.51 - - 51,535.51 6,639.84

额 期初汇率 69.79 10.15 - 63.93 - - - 66.74

本 原币 0.11 21,065.38 21,065.49 1,378.00 1,224.36 4.31 2,606.66 1,049.95

采 印度卢比 7.66 217,113.42 217,121.07 93,700.46 12,823.19 40.77 106,564.42 68,7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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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美元 人民币 合计 美元 人民币 港币 合计 美元

购 平均汇率 70.00 10.31 - 68.00 10.47 9.46 - 65.47

本 原币 1,015.67 6,162.72 7,178.38 1,168.60 62.30 4.31 1,235.21 343.28

印度卢比 70,989.04 62,377.61 133,366.65 81,132.02 631.72 38.76 81,802.50 22,271.38

款 平均汇率 69.89 10.12 - 69.43 10.14 8.99 - 64.88

期 原币 - 16,064.72 16,064.72 1,015.56 1,162.06 - 2,177.61 806.16

印度卢比 - 164,468.48 164,468.48 70,878.02 11,795.88 - 82,673.90 51,535.51

额 期末汇率 - 10.24 - 69.79 10.15 - - 63.93

结算形成 103.39 -958.33 -854.94 4,951.47 -20.77 -2.01 4,928.69 -330.40

兑 调汇形成 - -1,104.88 -1,104.88 1,822.59 -374.81 - 1,447.78 -1,246.86

损 小计 103.39 -2,063.21 -1,959.82 6,774.06 -395.58 -2.01 6,376.47 -1,577.26

折算人民币 10.06 -200.67 -190.62 646.87 -37.77 -0.19 608.90 -162.06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7 年、2018 年印度希海的汇兑损益主要是由于美元采
购业务形成,2019 年,汇兑损益由人民币采购业务形成。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根据上图,印度希海的汇率波动情况与公开市场的美元对印度卢比的汇率波
动趋势一致。2017 年,美元对印度卢比贬值,印度卢比升值,印度希海美元采
购业务形成了汇兑收益。2018 年,美元对印度卢比升值,印度卢比持续贬值,
汇率相对波动更大,同时 2018 年美元业务量较 2017 年增加,印度希海美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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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形成了金额较大的汇兑损失。2019 年,美元业务较少,以美元付款业务为
主,2019 年整体汇率较 2018 年高,美元相对印度卢比升值,印度卢比略有贬值,
印度希海美元采购业务形成汇兑损失。
2018 年 10 月,印度希海与集团内公司的内部采购业务开始使用人民币结算。




根据上图,人民币对印度卢比均呈现贬值趋势,印度希海的采购业务形成了
汇兑收益,2019 年,采购业务全部采用人民币交易,交易规模扩大,同时整体
汇率呈现 10 月之前下降较多,11、12 月汇率又有回升趋势,整体趋势以下降为
主,且降幅较大,2019 年形成了金额较大的汇兑收益。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 2018 年、2019 年形成汇兑收益,2017 年形成汇兑
损失,主要是因为 2017 年美元相对人民币持续贬值导致的;2018 年、2019 年美
元相对人民币持续升值导致的,其中 2018 年汇兑收益金额较大,同时受公司出
口业务规模扩大及汇率波动较大影响。
②贴现利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资金安排需要,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
现而发生的贴现利息支出。
③现金折扣:公司向供应商提前付款,享受的现金折扣。
④利息支出:
公司借款利息与对应的贷款及应付款项各自对应关系如下表:
单位:万元
长期应付 加权平 平均借 财务费用
项目 贷款-本金
款-本金 均借款 款利率 利息支出
2019 年度 1,175.78 979.31 947.52 10.25% 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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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付 加权平 平均借 财务费用
项目 贷款-本金
款-本金 均借款 款利率 利息支出
2018 年度 - - - - -

2017 年度 2,495.00 - 751.70 4.60% 34.61

2017 年发生的利息支出系与金融机构贷款产生,利息支出依据公司与金融
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按照实际的借款发生天数计算;2019 年度发
生的长期应付款-利息支出系印度希海向当地政府租赁土地使用权分期付款产生
的,利息支出依据公司与印度政府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利率,按照实际的
借款余额与天数计算;2019 年度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系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
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按照实际的借款发生天数计算。
⑤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协定存款利息收入 217.23 42.37 4.20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2.28 18.14 15.73

7 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 26.77 18.80 -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219.01 120.02 40.86

合计 485.29 199.33 60.79

根据上表,利息收入的波动,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随着
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的不断增长,灵活采用了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等利率较高的存款方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协定存款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
协定存款合同,当银行账户资金余额超过一定标准的时候,按照更高利率计息的
存款,公司与银行协定的资金余额标准通常为 10 万元,超过 10 万部分利率在
1.15%-2.70%之间,高于普通活期存款利率 0.30%-0.35%。
5、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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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名称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金额 非经常性 金额 非经常性 金额 非经常性
损益金额 损益金额 损益金额
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193.25 193.25 474.78 474.78 468.23 468.23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182.81 182.81 41.98 41.98 3.16 3.16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1.93 1.93 8.31 8.31 34.93 34.93

合计 377.99 377.99 525.08 525.08 506.33 506.33

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
项目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与收益相关
- 267.80 201.60 与收益相关
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148.65 23.10 - 与资产相关

企业研究开发补助资金 - 103.39 184.02 与收益相关

“机器换人”应用项目 21.00 13.13 3.16 与资产相关

智能化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7.23 2.83 - 与资产相关

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 - 45.24 - 与收益相关

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3.50 2.92 - 与资产相关

市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资助金 - 20.00 - 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金 - 10.00 - 与收益相关

交清土地使用税奖励金 37.35 9.34 - 与收益相关

专利申请资金补助 9.50 6.90 22.50 与收益相关

企业新增用电奖励金 3.74 4.36 - 与收益相关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3.11 20.62 与收益相关

能源管理奖励资金 - 3.00 - 与收益相关

就业扶贫资金 32.15 1.65 - 与收益相关

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10.00 - 20.00 与收益相关

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 13.00 与收益相关

产业发展扶持和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 6.50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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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
项目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11.47 与收益相关

自动化改造项目 2.43 与资产相关

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资金 4.50 与收益相关

企业研发投入奖补资金 6.00 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 78.54 与收益相关

合计 376.06 516.76 471.40 -

6、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616.92 456.97 489.04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242.36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57.94 -
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 374.56 399.03 489.04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86.94 26.73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49 26.73 -

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90.43 - -

合计 186.94 26.73 -

由于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远期外汇合同,2018年的发生
额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19年的发生额为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以及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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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坏账损失 -1,207.35 - -

合计 -1,207.35 - -

2019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款项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
9、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坏账损失 - -969.37 -3,918.72

存货跌价损失 -1,094.71 -381.76 -965.28

合计 -1,094.71 -1,351.13 -4,884.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由应收款项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及存货当期计
提的跌价准备构成,2017年坏账准备增加较大,主要是由于金立财务状况恶化,
公司针对其应收款项全额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所致。
10、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处置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金额 非经常性 金额 非经常性 金额 非经常性
损益金额 损益金额 损益金额
资产处置收益 -0.01 -0.01 - - - -

合计 -0.01 -0.01 - - - -

1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发生额 非经常性 发生额 非经常性 发生额 非经常性
损益金额 损益金额 损益金额
政府补助 384.40 384.40 137.60 137.60 16.5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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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发生额 非经常性 发生额 非经常性 发生额 非经常性
损益金额 损益金额 损益金额
赔款收入(注) 34.43 34.43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 - - 0.13 0.13

其他 12.56 12.56 33.76 33.76 11.26 11.26

合计 431.39 431.39 171.36 171.36 27.89 27.89

注:赔款收入为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公司获得的损失赔偿款。
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与收益相关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116.60 - 与收益相关

经济特别贡献奖 - 20.00 10.00 与收益相关

新增规模工业奖励金 1.00 1.00 6.50 与收益相关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383.40 - - 与收益相关

合计 384.40 137.60 16.50 -

1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
项目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发生额 非经常性 发生额 非经常性 发生额 非经常性
损益金额 损益金额 损益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99.10 99.10 0.79 0.79 26.32 26.32

对外捐赠支出 4.00 4.00 21.30 21.30 2.00 2.00

赔偿款 93.39 93.39 - - - -

其他 2.36 2.36 3.46 3.46 5.48 5.48

合计 198.85 198.85 25.55 25.55 33.80 33.80

对外捐赠支出主要为公司发生的扶贫等捐赠支出,2019年赔偿款主要系公司
货物在出口海运过程中因运输船发生火灾需要提供的海损担保金、救助担保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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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得税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2,788.69 1,057.50 1,837.00

递延所得税费用 684.90 249.26 -677.93

合计 3,473.59 1,306.76 1,159.06


(四)敏感性分析

1、以2019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公司产品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胶壳材料、
电阻电容材料、磁性材料、IC材料等)的变动对毛利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变化率 15.00% 10.00% 5.00% 0.00% -5.00% -10.00% -15.00%

产品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72.15% 48.10% 24.05% 0.00% -24.05% -48.10% -72.15%

电阻电容材料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9.92% -6.61% -3.31% 0.00% 3.31% 6.61% 9.92%

胶壳材料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8.85% -5.90% -2.95% 0.00% 2.95% 5.90% 8.85%

磁性材料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6.88% -4.59% -2.29% 0.00% 2.29% 4.59% 6.88%

IC 材料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5.85% -3.90% -1.95% 0.00% 1.95% 3.90% 5.85%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产品的产品价格对毛利的敏感系数最高,其后依次为
电阻电容材料、胶壳材料、磁性材料、IC材料;产品价格、电阻电容材料、胶壳
材料、磁性材料、IC材料对毛利的敏感系数依次分别为4.81、-0.66、-0.59、-0.46、
-0.39。
2、以 2019 年财务数据为基础,汇率变动对公司营业收入、财务费用、净
利润的敏感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汇率变动对业绩的影响
项目
5.00% 3.00% 1.00% 0.00% -1.00% -3.00% -5.00%

营业收入 235,452.46 233,912.11 232,371.77 231,601.59 230,831.42 229,291.08 227,750.73
营业收 入
1.66% 1.00% 0.33% 0.00% -0.33% -1.00% -1.66%
变动幅度
财务费用 -899.61 -894.18 -888.74 -886.02 -883.30 -877.87 -87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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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汇率变动对业绩的影响
项目
5.00% 3.00% 1.00% 0.00% -1.00% -3.00% -5.00%
财务费 用
1.53% 0.92% 0.31% 0.00% -0.31% -0.92% -1.53%
变动率
净利润 25,338.31 24,064.46 22,790.61 22,153.69 21,516.76 20,242.91 18,969.06
净利润 变
14.38% 8.63% 2.88% 0.00% -2.88% -8.63% -14.38%
动幅度
注:汇率以 2019 年平均汇率为基准,美元为 6.8776,印度卢比为 0.0973。上述敏感性
分析假设其他成本费用不变。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汇率对净利润的敏感系数最高,其次是对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的影响;汇率对净利润、营业收入、财务费用的敏感系数依次分别为
2.88、0.33、0.31。

(五)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报告期内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47,712.40 99.09% 27,303.98 97.08% 26,093.48 99.85%

其他业务(注) 436.06 0.91% 821.93 2.92% 39.58 0.15%

合计 48,148.46 100.00% 28,125.91 100.00% 26,133.06 100.00%

注:其他业务主要为原材料销售、废料销售、房屋租赁以及收取的开模费、认证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的毛利占总毛利的比例均达到 95.00%以上,
表明公司报告期内的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其他业务产生的毛利对总毛利的
影响较小。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29,715.77 164,744.27 114,638.44

主营业务成本 182,003.36 137,440.29 88,544.96

主营业务毛利 47,712.40 27,303.98 26,09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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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77% 16.57% 22.76%

报告期内不同类别的产品毛利率及其毛利贡献率情况如下: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毛利贡献率 毛利率 毛利贡献率 毛利率 毛利贡献率

充电器 21.07% 92.57% 16.89% 93.95% 23.15% 90.56%

移动电源 20.91% 4.29% 14.43% 2.90% 21.37% 7.33%

其他(注) 14.55% 3.14% 11.59% 3.15% 15.15% 2.11%

合计 20.77% 100.00% 16.57% 100.00% 22.76% 100.00%

注:其他主要为电解电容、排插、智能插座、小风扇等产品的销售。
说明:上表中的指标计算如下(下同)
毛利率=(各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各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各产品主营业务收入
毛利贡献率=(各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各产品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
务成本)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由充电器产品构成,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分别为 90.56%、93.95%、
92.57%,占比较大,移动电源及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对主营业务的毛利率贡献相对
较小。
(3)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具体分析如下:
①充电器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充电器的销售占比及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充电器 91.26% 21.07% 92.16% 16.89% 89.03% 23.15%

通过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器销售占比较大,销售占比的波动分析
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之“1、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分析”,
毛利率的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器产品平均售价、平均单位成本对毛利率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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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数值 变化率 数值 变化率 数值

平均售价 9.58 29.17% 7.42 19.32% 6.22

平均单位成本 7.57 22.68% 6.17 29.04% 4.78

毛利率 21.07% - 16.89% - 23.15%

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器产品 2018 年度毛利率呈下降趋势,2019 年度呈上升
趋势。2018 年较 2017 年下降 6.26%,其下降是由于平均单位成本的上升幅度大
于平均售价的上升幅度影响所致;2019 年较 2018 年上升 4.17%,其上升是由于
平均售价上升幅度大于平均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售
价和平均单位成本的变动对毛利率的具体影响分析如下:
A、平均售价变动分析如下:
a.2018 年充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较 2017 年上升 1.20 元/件,上升幅度为
19.32%,主要是由于 2017 年、2018 年新增的部分客户(vivo、LG、华为等)在
2018 年开始批量交货,该类客户对产品的性能(如温升程度等),耗用材料的
品质、品牌(如供应商等级或特定品牌下的材料等)等各个方面存在一些特殊要
求,从而导致需耗用价值更高、数量更多的原材料,因此其整体定价相对较高,
从而导致公司 2018 年的平均售价相对较高。该类客户充电器产品平均售价的变
动及其对公司充电器产品整体平均售价的影响分析如下:

项目 计算过程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公司充电器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⑴ 151,835.55 102,059.65

减:该类客户的充电器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⑵ 42,120.34 518.95

剔除后的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⑶=⑴-⑵ 109,715.21 101,540.70

公司充电器产品的销售数量(万PCS) ⑷ 20,461.36 16,411.19

减:该类客户的充电器产品的销售数量(万PCS) ⑸ 3,411.11 70.75

剔除后的销售数量(万PCS) ⑹=⑷-⑸ 17,050.25 16,340.44

剔除后的平均售价(元/件) ⑺=⑶/⑹ 6.43 6.21

通过上表分析可知,剔除该类客户(vivo、LG、华为等)充电器产品的销售
后,2018 年度充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与 2017 年充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比较接近,
未发生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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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19 年充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较 2018 年上升 2.16 元/件,上升幅度为
29.17%,主要是由于:ⅰ.2017 年、2018 年新增的部分客户(vivo、LG、华为等)
在 2019 年进一步放量,从而导致其销售占比持续增长,进一步拉升了整体的平
均售价;ⅱ.公司 2019 年向 Mophie(墨菲)推出的无线充背夹电源及无线充移动
电源(该类产品具备无线充电器及移动电源的双重属性,因此需耗费无线充电器
及移动电源的双重成本)整体耗费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其整体定价相对较高,从
而导致 2019 年充电器产品的整体平均售价上升;ⅲ.百思买向公司采购的单位售
价相对较高的无线充充电器产品增加,从而导致 2019 年充电器产品的整体平均
售价上升;ⅳ.前述该类客户充电器产品平均售价的变动及其对公司充电器产品
整体平均售价的影响分析如下:

项目 计算过程 2019年度 2018年度

公司充电器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⑴ 209,639.69 151,835.55

减:该类客户的充电器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⑵ 102,568.68 42,707.97

剔除后的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⑶=⑴-⑵ 107,071.01 109,127.59

公司充电器产品的销售数量(万PCS) ⑷ 21,872.02 20,461.36

减:该类客户的充电器产品的销售数量(万PCS) ⑸ 6,658.53 3,434.64

剔除后的销售数量(万PCS) ⑹=⑷-⑸ 15,213.49 17,026.73

剔除后的平均售价(元/件) ⑺=⑶/⑹ 7.04 6.41

通过上表分析可知,剔除该类客户(vivo、华为、LG、Mophie(墨菲)、
百思买)充电器产品的销售后,2019 年充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仅稍高于 2018 年
充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其稍高于 2018 年充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主要是由于
2019 年向小米销售的充电器产品以功率较大(18W)的充电器产品为主,而 2018
年主要以功率相对较小(5W 或 10W)的充电器产品为主,从而导致 2019 年充
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稍高于 2018 年充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小米充电器产品平
均售价对公司充电器产品整体平均售价的影响程度分析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数量单位:万件、单价:元/件

假设销量不变,增加单价的方式测算对平均售价的影响

项目 计算过程 测算过程

2019年向小米销售充电器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 ⑴ 35,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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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销量不变,增加单价的方式测算对平均售价的影响

项目 计算过程 测算过程

2019年向小米销售充电器产品的销售数量 ⑵ 3,405.35

2019年小米充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 ⑶=⑴/⑵ 10.33

2018年小米充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 ⑷ 8.20

平均售价的变动 ⑸=⑶-⑷ 2.13

需减少的主营业务收入 ⑹=⑸*⑵ 7,263.30
2019年剔除前述向vivo、华为、LG、Mophie(墨菲)、百
⑺ 107,071.01
思买等客户销售的充电器产品后的主营业务收入
2019年剔除前述向vivo、华为、LG、Mophie(墨菲)、百
⑻ 15,213.49
思买等客户销售的充电器产品后的销售数量
代入减少后的充电器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⑼=⑺-⑹ 99,807.72

代入减少后的充电器整体平均售价 ⑽=⑼/⑻ 6.56
2018年剔除前述向vivo、华为、LG、Mophie(墨菲)、百
⑾ 6.41
思买等客户销售的充电器产品后的整体平均售价
测算结论 - 基本接近

综上所述:公司 2019 年充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较 2018 年上升主要是由于:
ⅰ.2017 年、2018 年新增的部分客户(vivo、LG、华为等)在 2019 年进一步放
量,导致其销售占比持续增长拉升了充电器产品的整体平均售价;ⅱ.向 Mophie
(墨菲)推出的无线充背夹电源及无线充移动电源整体耗费成本相对较高,其整
体销售定价也相对较高拉升了充电器产品的整体平均售价;ⅲ.百思买向公司采
购的单位售价相对较高的无线充充电器产品增加,从而拉升了 2019 年充电器产
品的整体平均售价;ⅳ.2019 年向小米销售的充电器产品以功率较大(18W)的
充电器产品为主,从而拉升了充电器产品的整体平均售价。
B、平均单位成本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器产品的单位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2019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单位直接材料 6.30 83.33% 5.03 81.60% 3.75 78.57%

单位直接人工 0.76 10.05% 0.72 11.63% 0.62 12.92%


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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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单位制造费用 0.38 5.05% 0.28 4.57% 0.24 4.98%

单位委外加工费 0.12 1.56% 0.14 2.21% 0.17 3.53%

合计 7.57 100.00% 6.17 100.00% 4.7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直接材料、单位直接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单位委外加
工费的变动对单位成本变动的影响程度分析如下: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结构占比 变动率 影响程度 结构占比 变动率 影响程度 结构占比

单位直接材料 83.33% 25.29% 21.07% 81.60% 34.01% 27.75% 78.57%

单位直接人工 10.05% 6.09% 0.61% 11.63% 16.10% 1.87% 12.92%

单位制造费用 5.05% 35.66% 1.80% 4.57% 18.39% 0.84% 4.98%

单位委外加工费 1.56% -13.34% -0.21% 2.21% -19.19% -0.42% 3.53%

说明:影响程度=结构占比*变动率。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报告期内单位直接材料的变动是单位成本变动的主要因
素,而单位直接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单位委外加工费等项目的变动对单位成本
的变动影响程度较小。报告期内,单位直接材料变动分析如下:
a.2018 年单位直接材料较 2017 年单位直接材料上升 1.28 元/件,上升幅度为
34.01%,其主要原因有:
2017 年、2018 年新增的部分客户(vivo、LG、华为等)在 2018 年开始批量
交货,该类客户对产品的性能(如温升程度等),耗用材料的品质、品牌(如供
应商等级或特定品牌下的材料等)等各个方面存在一些特殊要求,从而导致需耗
用价值更高、数量更多的原材料,因此其整体单位成本相对较高,从而拉升了公
司 2018 年的平均单位成本;该类客户充电器产品的单位直接材料的变动及其对
公司充电器产品整体单位直接材料的影响程度分析如下:

项目 计算过程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公司充电器产品的直接材料(万元) ⑴ 102,962.30 61,623.22

减:该类客户充电器产品的直接材料(万元) ⑵ 31,259.64 387.97

剔除后的直接材料(万元) ⑶=⑴-⑵ 71,702.66 61,235.25


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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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计算过程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公司充电器产品的销售数量(万PCS) ⑷ 20,461.36 16,411.19

减:该类客户充电器产品的销售数量(万PCS) ⑸ 3,411.11 70.75

剔除后的销售数量(万PCS) ⑹=⑷-⑸ 17,050.25 16,340.44

剔除后的单位直接材料(元/件) ⑺=⑶/⑹ 4.21 3.75

剔除该类客户(vivo、LG、华为等)充电器产品的销售后,公司 2018 年单
位直接材料较 2017 年单位直接材料上升 0.46 元/件,上升幅度为 12.22%,其主
要是由于生产充电器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上升影响所致,从而导致
公司 2018 年充电器产品的单位成本较 2017 年的单位成本上升,生产充电器产
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上升对单位成本的影响分析如下:
2018 年主要原材料占 2018 年较 2017 年主要原材
项目 影响程度
直接材料的结构比 料平均采购价格变动率
胶壳材料 21.50% 1.11% 0.24%

电阻电容材料 20.27% 62.01% 12.57%

磁性材料 17.50% 8.23% 1.44%

IC 材料 14.19% 9.19% 1.30%

合计影响程度 - - 15.55%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2018 年单位直接材料较 2017 年单位直接材料上升幅
度为 12.22%,而主要原材料上涨对单位直接材料上升的影响程度为 15.55%,
因此主要原材料上涨是单位直接材料上升的主要因素。
b.2019 年单位直接材料较 2018 年单位直接材料上升 1.27 元/件,上升幅度为
25.29%,主要是由于:ⅰ.2017 年、2018 年新增的部分客户(vivo、LG、华为等)
在 2019 年进一步放量,从而导致其销售占比持续增长,进一步拉升了整体的平
均单位成本;ⅱ.公司 2019 年向 Mophie(墨菲)推出的无线充背夹电源及无线充
移动电源(该类产品具备无线充电器及移动电源的双重属性,因此需耗费无线充
电器及移动电源的双重成本)整体耗费成本相对较高,从而导致 2019 年充电器
产品整体平均单位成本上升;ⅲ.百思买向公司采购的单位成本相对较高的无线
充充电器产品增加,从而导致 2019 年充电器产品的整体平均单位成本上升;ⅳ
前述该类客户充电器产品的单位直接材料的变动及其对公司充电器产品整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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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直接材料的影响程度分析如下:

项目 计算过程 2019年度 2018年度

公司充电器产品的直接材料(万元) ⑴ 137,893.25 102,962.30

减:该类客户充电器产品的直接材料(万元) ⑵ 69,908.54 31,534.00

剔除后的直接材料(万元) ⑶=⑴-⑵ 67,984.71 71,428.30

公司充电器产品的销售数量(万PCS) ⑷ 21,872.02 20,461.36

减:该类客户充电器产品的销售数量(万PCS) ⑸ 6,658.53 3,434.64

剔除后的销售数量(万PCS) ⑹=⑷-⑸ 15,213.49 17,026.73

剔除后的单位直接材料(元/件) ⑺=⑶/⑹ 4.47 4.20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剔除该类客户充电器产品的销售后,公司 2019 年充电
器产品的单位直接材料较 2018 年充电器产品的单位直接材料上升幅度为 6.52%,
上升幅度较小,未发生较大变化,生产充电器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对
单位成本的影响分析如下:
2019 年主要原材料占 2019 年较 2018 年主要原材
项目 影响程度
直接材料的结构比 料平均采购价格变动率
胶壳材料 19.15% 1.77% 0.34%

电阻电容材料 21.43% -6.15% -1.32%

磁性材料 15.88% 12.00% 1.91%

IC 材料 13.16% 14.26% 1.88%

合计影响程度 - - 2.80%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对单位直接材料的影响较
小。
C、综上所述:
a.充电器产品 2018 年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6.26%,主要是由于 2017 年、2018
年新增的部分客户(vivo、LG、华为等)在 2018 年开始批量交货,该类客户的
定价和单位成本虽相对较高,拉升了充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但
由于对该类客户(vivo、LG、华为等)的业务刚刚起步,公司相应的熟练程度、
规模效应等各方面尚未完全释放出来,所以其目前整体毛利率相对较低(具体销
售规模及毛利率详见下述分析),因此稀释了 2018 年的整体毛利率,另外 2018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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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充电器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电阻电容材料、IC 材料等)市场价格进
一步上升,也是 2018 年毛利率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b.充电器产品 2019 年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4.17%,主要是随着与 vivo、华
为、LG 等客户的充电器产品合作逐步深入,其相应的销售占比及毛利率上升,
拉升了公司 2019 年充电器产品的毛利率,该类客户的整体销售占比及毛利率对
2019 年的毛利率影响分析如下:

2019年度 2018年度
客户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该类客户的整体销售占比及毛利率 46.22% 19.30% 27.74% 13.56%

对本期毛利率的的贡献程度(注1) 8.92% 3.76%

导致2019年的毛利率增加的程度(注2) 5.16%

2019年较2018年毛利率的增加 4.17%

结论 完全覆盖

注 1:对本期毛利率的的贡献程度=本期销售占比*本期毛利率
注 2:导致 2019 年的毛利率增加的程度=2019 年对本期毛利率的的贡献程度-2018 年度
对本期毛利率的的贡献程度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该类客户的整体销售占比及毛利率上升是 2019 年充电
器产品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vivo、华为、LG 等客户的毛利率从 2018 年的
13.56%提升到 19.30%的原因主要是客户华为的毛利率贡献增加较大所致,客户
华为毛利率贡献较大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 2018 年引入华为后,随着与华为合
作项目的逐步深入,华为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型号产品逐步导入公司,公司向其销
售的产品结构逐步完善,拉升了公司 2019 年向华为销售产品的整体毛利率以及
提升了向华为销售产品的占比。vivo、华为、LG 等客户各自毛利率的增长,主
要是由于公司不断优化了产品销售结构和产品技术,客户产品升级或迭代,提升
产品销售价格以及不断开发原材料供应商和重点机型集中规模采购降低了产品
成本等所致。
②移动电源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移动电源的销售占比及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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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移动电源 4.26% 20.91% 3.33% 14.43% 7.81% 21.37%

通过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移动电源产品的销售占比较小,报告期内销
售占比的波动分析参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
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之“1、主营业务收
入产品构成分析”。报告期内移动电源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其主要原因分
析如下:
A、2018 年移动电源产品较 2017 年毛利率下降 6.94%,主要原因有:a.生产
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部分电芯材料、电阻电容材料、IC 材料等)的采购价
格持续上升拉升了产品的成本,从而导致毛利率下降;b.部分客户(爱国者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2018 年的毛利率较低,但其销售占比相对较高,从而拉低了 2018
年移动电源产品的毛利率。
B、2019 年移动电源产品较 2018 年毛利率上升 6.48%,主要原因是:a.公司
移动电源产品以出口为主,2019 年汇率变化,导致以外币计价的出口收入相应
增加,从而拉升了 2019 年的移动电源产品的毛利率;b.生产移动电源产品的主
要原材料(部分电芯材料、电阻电容材料等)的采购价格下降,从而拉升了移动
电源产品的毛利率。
③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其他产品的销售占比及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其他产品 4.48% 14.55% 4.50% 11.59% 3.17% 15.15%

通过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的销售占比较小,报告期内销售占
比的波动分析参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
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之“1、主营业务收入产
品构成分析”。
公司其他产品主要是电解电容、排插、智能插座、小风扇等产品的销售,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毛利率分别为 15.15%、11.59%、14.55%,其中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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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的毛利率相对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2018 年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是由
于公司 2018 年新推出的小风扇和智能插座产品的销售占比较高、销售毛利率较
低,从而拉低了公司 2018 年其他产品的整体毛利率。
(4)报告期内,内销业务和外销业务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业务和外销业务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 毛利率

内销业务 151,143.33 19.02% 115,154.57 16.16% 94,660.04 22.60%

外销业务 78,572.44 24.15% 49,589.70 17.54% 19,978.40 23.55%

合计 229,715.77 20.77% 164,744.27 16.57% 114,638.44 22.76%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 2019 年外销业务的毛利率明显高于内销业务的毛利率,
其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2019 年外销业务毛利率高于内销业务的毛利率,主要是由于外销业务受汇
率的影响。2019 年汇率上升,从而导致以外币计价的外销收入相应增加,从而
拉升了 2019 年外销业务的毛利率,公司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和印度卢比)对外
销业务的毛利率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项目 计算过程 金额(美元影响)金额(卢比影响)
2019年以外币计价的外销收入实际结算的平
A 6.89 0.0973
均汇率(元)
上年同期实际结算的平均汇率(元) B 6.63 0.0956

汇率差(元) C=A-B 0.26 0.0017

2019年以外币结算的外销收入(原币)(万元) D 8,182.35 202,231.67
2019年以外币结算的外销收入(本位币)的净
E=D*C 2,135.58 334.36
增加额(万元)
2019年公司的外销收入(本位币)(万元) F 78,572.44
剔除汇率变动影响后的外销收入(本位币)
G=F-E 76,102.50
(万元)
2019年公司的外销成本(本位币)(万元) H 59,600.55

剔除汇率变动影响后的毛利率 I=(G-H)/G 21.68%

内销业务的毛利率 J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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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计算过程 金额(美元影响)金额(卢比影响)

结论 K 与2017年、2018年的差距基本接近

通过上述测算可知,公司 2019 年外销业务的毛利率高于内销业务的毛利率,
主要是由于以外币计价的外销收入受汇率变动的影响所致。剔除汇率变动的影响
后,公司外销业务的毛利率与内销业务的毛利率基本接近。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公司主要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
和销售,与公司的产品具有可比性的公司主要有赛尔康技术有限公司、光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天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比亚迪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除天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
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公司的可比财务数据无法获取或其执行的会计
标准存在差异而导致数据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公司未将其进行相应进行比较分
析。无法进行比较分析的具体原因如下:

可比公司 具体原因
赛尔康技术有限公司总部位于萨罗(芬兰),主要从事研发和
赛尔康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用于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的充电器,该公司为非上市公
司,公司无法获取相应的财务数据。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宝”)创立于 1975 年,
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2301)。光宝提供产品广
泛应用于计算机、通讯、消费性电子、汽车电子、LED 照明、
云端运算、工业自动化及生技医疗等领域,光宝旗下产品包括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电产品、信息科技、储存装置、手机配件等。该公司系台湾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执行的会计标准与中国会计准
则存在差异,以及其与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
品相关的业务占比很小,未专门对外披露该类数据,因此无法
获取相应的财务数据。
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注册在广东省罗定市,其手机充电
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器生产基地主要在罗定,主要客户为苹果、华为等,该公司不
属于公众公司,公司无法获取相应的财务数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在广东深圳,主营业务涵盖 IT、汽车
及新能源三大产业,其 IT 产品及业务主要包括充电电池、塑胶
机构件、金属零部件、五金电子产品、手机按键、微电子产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液晶显示屏模组、光电子产品、柔性电路板、充电器、连接器、
不间断电源、直流电源、太阳能产品、手机装饰、手机 ODM、
手机测试、手机组装业务、笔记本电脑 ODM、测试及制造组
装业务等,该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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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 具体原因
上市公司,其财务数据虽对外公开,但与充电器、移动电源等
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相关的业务占比很小,未专门对外披露该
类数据,因此无法获取相应的财务数据。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比较分析如下: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天宝集团(股票代码:HK1979) 17.41% 13.68% 17.48%

可立克(开关电源毛利率)(股票代码:002782) 16.12% 19.25% 21.97%

简单平均 16.77% 16.47% 19.73%

公司 20.77% 16.57% 22.76%

说明:数据来源于天宝集团和可立克对外公布的年报数据。
通过上述比较可以看出,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与
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其中:2017年公司毛利率与可立克的毛
利率比较接近,2018年公司毛利率处于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之间,2019年公司毛
利率高于可比公司毛利率,其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与vivo、华为、LG等客户的合
作逐步深入,其相应的销售占比及毛利率上升,拉升了公司2019年的毛利率所致。

(六)非经常性损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以及少

数股东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

1、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税后) 1,015.34 931.46 -1,703.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153.46 11,372.16 5,127.08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扣除少数股东
4.58% 8.19% -33.22%
损益及所得税后)

报告期内,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税后)主要为政府补助、
理财收益、股份支付费用等构成。
2017年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税后)金额为负数且较大,主
要是由于公司进行股权激励,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较大影响所致,该部分非
经常性损益虽对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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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可促进公司与核心人员共同成长,从而能更有效的保证公
司未来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的稳定性。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公
司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不产生重大影响。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
及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374.56 399.03 489.04

少数股东损益 0.23 -1.08 -0.10

合计 374.79 397.95 488.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153.46 11,372.16 5,127.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 1.69% 3.50% 9.54%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告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对公司经营
成果及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七)税收优惠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不存在税收优惠。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奥海属于高新
技术企业适用 15.0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东莞海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
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实际企业所得税税负为 5.06%,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利润
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 1,624.98 580.65 992.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153.46 11,372.16 5,127.08

占比 7.34% 5.11% 19.36%

2017 年税收优惠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相对较高,主
要是由于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金立财务状况恶化,公司针对其应收账款全额
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导致利润下降较大影响所致,其中金立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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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属于偶发性事项,剔除该事项后税收优惠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12.76%。因此,就整体而言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八)报告期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报表项目的具体情



1、资产项目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货币资金 42,399.48 41.45% 29,973.88 71.11% 17,517.72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26,913.67 100587.14% 26.73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982.33 -2.61% 7,169.53 181.03% 2,551.13

应收账款 76,525.47 40.82% 54,344.55 31.41% 41,353.74

预付款项 70.64 -42.65% 123.16 158.97% 47.56

其他应收款 1,596.05 0.25% 1,592.14 211.21% 511.60

其他流动资产 2,634.33 -88.69% 23,297.73 45.48% 16,014.58

固定资产 27,225.98 47.46% 18,463.48 65.35% 11,166.17

在建工程 5,298.81 114.29% 2,472.69 74.93% 1,413.54

无形资产 6,607.08 44.04% 4,587.08 11.04% 4,130.87

长期待摊费用 664.06 100.25% 331.61 280.63% 87.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2.11 10.23% 1,698.35 44.29% 1,177.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6.76 -75.30% 796.63 31.93% 603.81

报告期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00%以上的报表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其原因
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一)资产构成和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之“2、流动资产的构成分析”
之“(1)货币资金”的分析内容。
(2)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增加 26,886.94 万元,增长 1,005.87 倍,主要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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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结构性存款由其他流动资
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一)资产构成和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之“2、流动资产的构成分析”
之“(3)应收票据”的分析内容。
(4)应收账款: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一)资产构成和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之“2、流动资产的构成分析”
之“(4)应收账款”的分析内容。
(5)预付款项: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 75.60 万元,增长 158.97%,
主要系预付金立案件诉讼费和模具费增加所致。
(6)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出口退税、保证金、押金、代垫个人
社保以及备用金等构成,其中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长 1,080.54 万元,增长
211.21%,主要系 2018 年应收的出口退税较多影响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由将于 1 年内抵扣的税金和结
构性存款构成,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结构性存款由其他流动资产列示为交易性
金融资产;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采购增加导致用作票
据保证金的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8)固定资产: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一)资产构成和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之“3、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分析”
之“(2)固定资产”的分析内容。
(9)在建工程: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增加 2,826.12 万元,主要系公司为
了扩大生产规模,2019 年起公司建造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所致;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规模,2017 年起开始在
江西奥海建造江西奥海科技园项目所致。
(10)无形资产: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一)资产构成和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之“3、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分析”
之“(4)无形资产”的分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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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期待摊费用: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分别
增加 332.45 万元、244.49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装修增加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资产: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之“(一)资产构成和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之“3、非流动资产的构
成分析”之“(7)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分析内容。
(13)其他非流动资产: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之“(一)资产构成和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之“3、非流动资产的构
成分析”之“(8)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分析内容。
2、负债项目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短期借款 - -100.00% 22.82 -96.65% 680.47

应付票据 71,050.14 14.20% 62,213.32 89.62% 32,809.28

应付账款 60,547.13 53.12% 39,542.54 30.06% 30,404.04

预收款项 805.48 10.90% 726.33 285.78% 188.28

应付职工薪酬 3,606.36 40.51% 2,566.56 45.29% 1,766.56

应交税费 1,102.97 49.87% 735.93 -35.82% 1,146.67

其他应付款 988.33 40.25% 704.67 23.13% 572.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8.28 - - - -

长期借款 944.51 - - - -

长期应付款 500.88 - - - -

递延收益 1,583.53 138.75% 663.27 27.58% 519.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65.59 95.16% 904.68 532.97% 142.93

报告期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00%以上的报表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其原因
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为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贴现形
成的借款,各期末随着公司贴现业务情况发生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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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票据: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 29,404.04 万元,增长 89.62%,
主要原因系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的需求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负债的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之“2、流动负债的构成分析”之“(4)
应付账款”的分析内容。
(4)预收款项: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 538.05 万元,增长 285.78%,
主要原因系新增使用预付款下单的客户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二)负债的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之“2、流动负债的构成分析”之“(6)
应付职工薪酬”的分析内容。
(6)应交税费: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负债的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之“2、流动负债的构成分析”之“(7)
应交税费”的分析内容。
(7)其他应付款: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增加 283.66 万元,增长 40.25%,
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性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9 年末增长,主要系 1 年内到期的长
期应付款及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9)长期借款:2019 年末增长,主要系公司采用借款支付工程款所致。
(10)长期应付款:2019 年末增长,主要系公司采用分期支付款项在印度
租赁土地使用权形成的款项所致。
(11)递延收益:2019 年较 2018 年末增加 920.26 万元,增长 138.75%,
主要系 2019 年公司新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分
别增加 860.91 万元、761.76 万元,分别增长 95.16%、532.97%,主要系 2018 年
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
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导
致公司存在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折旧时间性差异,税收优惠的适用导致当期的递
延所得税费用减少金额相对较大。
3、所有者权益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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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项目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 -42.38 -83.89% -263.04 14.13% -230.46

盈余公积 1,881.01 160.14% 723.07 1113.41% 59.59

未分配利润 44,944.15 87.67% 23,948.64 80.88% 13,239.96

报告期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00%以上的报表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其原因
分析如下:
(1)其他综合收益: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减少 220.66 万元,主要系汇率
波动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2)盈余公积: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分别增加
1,157.94 万元、663.48 万元,主要系当期盈利增加计提盈余所致。
(3)未分配利润: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原因
主要系公司当期盈利增长所致。
4、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营业收入 231,601.59 39.42% 166,118.07 44.05% 115,322.07

营业成本 183,453.13 32.94% 137,992.17 54.72% 89,189.01

销售费用 3,715.77 31.34% 2,829.19 16.21% 2,434.65

管理费用 7,560.82 44.66% 5,226.77 -21.16% 6,629.25

研发费用 10,017.88 37.54% 7,283.52 28.98% 5,647.11

财务费用 -886.02 -14.44% -1,035.61 -359.65% 398.8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86.94 599.29% - - -

信用减值损失 -1,207.35 - - - -

资产减值损失 -1,094.71 -18.98% -1,351.13 -72.34% -4,884.00

资产处置收益 -0.01 - - - -

营业外收入 431.39 151.74% 171.36 514.36% 27.89

营业外支出 198.85 678.36% 25.55 -24.43% 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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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所得税费用 3,473.59 165.82% 1,306.76 12.74% 1,159.06

报告期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00%以上的报表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其原因
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的分析内容。
(2)营业成本: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按照利润表主要项目逐项分析对利润的影响”
之“2、营业成本分析”的分析内容。
(3)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
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按照利润表
主要项目逐项分析对利润的影响”之“4、期间费用分析”的分析内容。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公允价
值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按照利润表主要项目逐项
分析对利润的影响”之“8、信用减值损失”、“9、资产减值损失”的分析内
容。
(6)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内各期资产处置收益较小,主要系报告期内公
司出售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
(7)营业外收入:2019 年较 2018 年、2018 年较 2017 年分别增加 260.03
万元、143.47 万元,主要系收到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2019 年较 2018 年增加 173.30 万元,主要系公司货物在
出口海运过程中因运输船发生火灾需要提供的海损担保金、救助担保金以及固
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2019 年较 2018 年增加 2,166.83 万元,主要系 2019 年利
润总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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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重大的资本性支出及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

的影响

1、资本性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本性支出金额 15,297.32 10,579.35 10,645.56
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15,297.32 10,579.35 10,645.56
支付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2、资本性支出对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支付的与购买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
权、机器设备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支出。
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将增加每期的折旧和摊销
费用,但购置该类资产后,将扩大公司的产销量,为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增长提
供了基础。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三
节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内容。

四、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分析

(一)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与境内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
异。

(二)按规定将要进行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利

润的影响。

1、政府补助及持有待售等准则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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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企
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
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
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
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
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
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无需调整留存收益或其
他综合收益。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准则变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以财会〔2019〕8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7年修订)》,准则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实施;2019
年5月16日,财政部以财会〔2019〕9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
组(2017年修订)》,准则规定2019年6月17日。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
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由于公司不存在上述事项,因此执行该准则对公司不
构成影响。
4、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属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公
司因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
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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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目前存在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

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等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担保、诉讼、或有事项。

(二)重大期后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的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合理。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能顺利实施,非流动资产金额将会进一步提高,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成投产后需要配备一定的流动资金,且新增的产量将会促进存货及应收项目
金额的增加,故流动资产金额亦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仍将
维持相对合理的水平。公司负债结构合理,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及经营积累的不
断增加,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持续得到优化。

(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是一家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
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随着近年来全球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VR眼镜
等)、智能家居(电视棒、智能排插、家用路由器、智能摄像头等)、智能音箱
等智能终端领域的崛起,公司主营产品应用领域涵盖的范围亦逐渐拓展,市场地
位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随着研发投入的增加和研发实力的增强,以及
产品质量的提升,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随着管理能力的提升以及规模
化效应的优势,资产运营效率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七、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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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实施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产水
平都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
步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销售收入及利润难以立即实现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未来
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三节、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建设背景”和“第十三节、六、(二)补充流动资金的必
要性”。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
十三节、一、(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①人员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在智能终端充储电行业的发展,拥有一支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
管理、研发、生产、销售团队,团队具有高度的敬业、服务精神和道德品格。公
司一直以来非常注重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聘请相结合的方式集聚行业内各类人
才,并通过有效的人员激励措施留住人才。为了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员的需
求,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所需各类人才。
②技术储备
公司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已建立了涵盖有线充电器、无线充电和
移动电源等多个产品领域的专业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和生产制造技术、产品的性
能质量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智能终端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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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与公司目前具备的研发能力相关,为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③市场储备
公司客户分布广泛,产品远销欧美亚等国际市场,公司经营业绩实现了持续
快速增长。同时,积极拓展印度、东南亚和非洲等新兴市场,全面提升公司经营
规模。经营业绩的不断增长和智能终端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三)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的措施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九、(一)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的措施”。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九、(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的承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
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 2017 年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存在差异,2018 年、
2019 年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不存在差异,其中 2017 年原始财务报表与
申报财务报表差异事项及形成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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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报表项目 差异金额 差异事项、内容 调整原因 依据
对当期所得税费用按照税收法规政
策的要求进行测算并调整,该项调 对企业所得税重新进
1 其他流动资产 -0.05 企业会计准则
整调减其他流动资产 0.05 万元,调 行了重新计算
减递延所得税负债 0.05 万元。
按照资产负债表科目定义对各项目
按照资产负债表科目
进行检查并做重分类调整,该项调
2 应付账款 525.04 定义对各项目进行检 企业会计准则
整调增应付账款 525.04 万元,调减
其他应付款 525.04 万元。 查并做重分类调整

3 其他应付款 -525.04 见本表格第 2 项 见本表格第 2 项 企业会计准则

递延所得税
4 -0.05 见本表格第 1 项 见本表格第 1 项 企业会计准则
负债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股份支付进
行重新计算并调整,该项调整调增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
管理费用 2,481.26 万元,调减期初 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了 企业会计准则
未分配利润 2,360.73 万元,调增资 重新计算
本公积 4,841.99 万元。
5 资本公积 530.39
2、对股份支付调整引起的股改净资
产结构变动进行调整,该项调整调 对股份支付调整引起
增未分配利润 4,075.53 万元,调增 的股改净资产结构变 企业会计准则
盈余公积 236.07 万元,调减资本公 动进行调整
积 4,311.60 万元。
1、见本表格 5-2 见本表格 5-2 企业会计准则

2、对法定盈余公积进行测算并调
6 盈余公积 -248.13 整,该项调整调减当期提取的法定
根据审定净利润重新
盈余公积 248.13 万元,调增期初未 企业会计准则
计算测算
分配利润 236.07 万元,调减盈余公
积 484.20 万元
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进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项
7 未分配利润 -282.26 行调整,进而调减未分配利润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
目调整结果
282.26 万元
对工资及福利费计提跨期进行调
整,该项调整调减营业成本 129.20 工资支付与计提差异
8 营业成本 -129.20 企业会计准则
万元,调减管理费用 1.28 万元,调 调整
减期初未分配利润 130.49 万元。
1、见本表格第 5 项 见本表格第 5 项 企业会计准则

2、见本表格第 8 项 见本表格第 8 项 企业会计准则

9 管理费用 -3,167.14 根据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3、对研发费用进行重分类调整,该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项调整调增研发费用 5,647.11 万 企业会计准则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元,调减管理费用 5,647.11 万元。 (财会(2018)15 号)
进行调整
10 研发费用 5,647.11 见本表格第 9-3 项 见本表格第 9-3 项 企业会计准则
对收到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进 根据财政部关于 2018
行追溯调整,该项调整调增其他收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11 其他收益 34.93 企业会计准则
益 34.93 万元,调减营业外收入 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
34.93 万元。 读进行调整
12 营业外收入 -34.93 见本表格第 11 项 见本表格第 11 项 企业会计准则
对当期所得税费用按照税收法规政
策的要求进行测算并调整,该项调 对企业所得税重新进
13 所得税费用 32.62 企业会计准则
整调增所得税费用 32.62 万元,调 行了重新计算
增期初未分配利润 32.6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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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公司 2020 年第 1 季度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已聘请天健审阅了2020年第1季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3月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7-552号《审阅报告》。
审阅报告的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
奥海科技公司2020年第1季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奥海科技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阅报告》,公司2020年第1季度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12,192.06 221,815.04

负债合计 129,258.32 143,373.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933.74 78,441.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2,932.82 78,440.8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项目
金额 同比增幅 金额

营业收入 45,710.06 21.76% 37,539.61

营业利润 5,394.99 86.16% 2,898.07

利润总额 5,392.23 87.21% 2,880.35

净利润 4,773.67 87.95% 2,539.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73.68 87.95% 2,539.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4,499.99 98.76% 2,264.02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0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5,710.06 万元,同比增长 21.76%;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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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773.68 万元,同比增长 87.95%;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499.99 万元,同比增长 98.76%。公司经
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项目
金额 同比增幅 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50.08 5.08% 12,419.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20.80 112.23% -2,412.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84.88 -218.73% -4,029.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81.82 -21.19% -103.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32.33 115.10% 5,872.88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项目
金额 同比增幅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0.12 -97.94% -5.83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117.07 483.31% 20.07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214.86 -29.76% 305.88
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1 -736.59% 0.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20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29.38 2.76% 320.53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55.69 24.64% 44.68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273.69 -0.79% 275.8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273.69 -0.79% 275.8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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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 2020 年第 1 季度主要经营状况及 2020 年上半年预计

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
大事项。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
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
未发生重大变化。
结合在手订单和预计订单,公司预计 2020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的区间为
105,185.31 万元至 118,402.03 万元,同比增长 7.30%至 20.78%,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区间为 8,726.89 万元至 9,654.22 万元,同比增长 9.50%
至 21.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区间为
8,053.85 万元至 8,981.17 万元,同比增长 7.30%%至 19.65%。公司经营业绩将
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本次业绩预计仅为公司对 2020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的合理估
计,并不构成业绩承诺或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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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业务目标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以“专注客户价值,促进员工成长,提升行业标准,推动市场繁荣”
为企业经营理念,以“做有益于人类的长青企业,成为智能便携能源行业的领
航者”为企业愿景,以智能充电器和快速充电器为核心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
供最佳的充储电系统解决方案。
产品技术上,主要以“快速充电器—PD 充电器—无线充电器”为主流产品;
产品应用领域上,以手机领域为基石,拓展智能终端产品市场,再扩展到物联
网设备充电领域、动力工具充电领域、大健康医疗充储电产品领域、汽车电源
等;运营管理上,专注于提升精益化管理和智能化制造,完善产业链上下游,
持续注重研发创新和技术创新,成为智能便携能源行业的领航者。
公司将依托高产品品质、高价值服务、高匠心制造等核心竞争优势,在巩
固手机充电器细分市场优势地位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智能终端产品市场,专心、
专注、专业,持续推进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丰富产品结构,提升
智能制造水平,优化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主动把握智能充储电市场发展趋势,
积极投入资源提升全球市场份额。

(二)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将进一步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优势,深度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持续
为客户提供高价值产品和增值服务,增强与核心客户的粘性,打造一站式服务;
在巩固与现有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外智能手机、智能家
居、智能硬件等行业的优质客户,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
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持续增长。

二、公司未来具体发展计划与措施

围绕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在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和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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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份额等方面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规划

公司将在已有的“智能充、快速充、无线充”的国际化成功经验和行业技
术水平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深度
合作和技术成果转化,不断提高研发投入产出效益和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持续
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并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的技
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和研发支持。同时,公
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最新技术应用及市场、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开展对新技术的
可行性研究;加强对技术人才的引进和提升、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研发中心、
创造优良的技术开发环境、建设创新机制;规范研发管理,缩短新产品开发周
期,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备技术和产品储备优势。筹划并适时设立美国、台
湾研发中心,加强行业最前沿技术的研发储备,进一步提升研发水平。
公司在现有的智能充电和快速充电技术基础上,不断开发高转换效率、高
传输功率、多输出规格、时尚便携等多种客户及市场需求的充电器和移动电源
产品,未来几年,为应对无线充电市场的蓬勃增长,公司将积极投入资源,努
力开发更新、更好、更快、传输距离更远且更具成本效益的无线充电解决方案
和产品。同时,公司将大力拓展智能硬件、智能家居领域,前瞻性地开发智能
终端设备充储电产品,产品线深度渗透,力争产品做到客户首发,引领市场,
力争成为充储电产品智能化和快速化的核心供应商及有竞争力的国际一流品
牌。

(二)市场开拓规划

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深度挖掘重点客户的潜在需求,提
升客户市场份额;利用现有客户建立起的良好市场口碑,依托亚马逊、谷歌、
LG 等客户,全面进入欧美日韩市场,开拓苹果、三星、微软、Facebook、SONY
等产业客户,扩大新产品开发队伍,更好的服务贝尔金、墨菲等电子产品零售
商客户,坚定一圈两线(有线充电器、无线充电器、智能便携应用产品圈)完
善并迭代升级,并积极开拓东南亚、南美、非洲等全球化市场。建立适合不同
区域的营销渠道,形成全球性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产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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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扩大公司全球知名度,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公司将继续以客户为
中心,努力构建客户与公司的利益共同体,不断满足客户产品需求,实现共同
发展。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品质和服务的改进,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完善公
司营销网络,打造集运营管理、产品创新、供应链管理、快速响应与服务的全
球营销体系。

(三)智造升级规划

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同制造业深度融合,“中国制造 2025”
大力推进智能制造,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智能制造正在引领制造方式变
革,国家亦将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公司将持续对现
有的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和信息化投入,实现生产过程的全自动和生产产品
的高品质和高效率,提升公司各主要生产基地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
的柔性化生产能力,实现公司智造系统的创新。
智能终端充电器生产项目是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的落成,一方面将实现公司产能的扩充,突破产能发展的制约,
完善公司的产品智能制造布局;另一方面,公司将添置国内外先进的自动化生
产设备,建设国内外先进、高效及环保的自动化生产线,满足不同产品的自动
化生产,打造一流的智能制造企业。

(四)产业链管理规划

公司具备为客户大规模稳定供货能力,可自主完成设计、研发、生产和销
售一站式服务。公司将优化和完善现有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不断引入先进的供
应链管理方式,降低供应链成本,提高供应链的稳定性,提升供应链的效率。
公司为保证在行业竞争中的优势,公司将对现有上游变压器产品的自动化
生产设备升级、加大外壳模具研发投入、加大电容生产规模,在做强现有上游
原料模块的同时,也将在芯片等核心原材料资源方面适时进行投资,从时间、
价格、品质上保证供应的稳定,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继
续与上游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保证源头供应资源,以及销售旺季
资源供应和支持力度。
公司计划逐步完成垂直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布局,打通了产业链的上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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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产业链的一体化整合。随着智能终端配件行业的快速发展,在行业竞争不
断加剧、产品价格不断下降的压力下,通过构建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公司可以
控制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并直接与终端大客户接触,从而在成本控制、质量
一致性、柔性生产、快速响应、及时交货、缩短研究开发及市场推广周期等方
面获得明显的竞争优势。

(五)强化成本控制及质量管理

公司将持续完善全员成本与质量考核制度,引进竞争机制,加强内部经济
效益考核;通过规模优势,优化供应商管理工作,争取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
保障关键原材料及时供应;加强生产管理,理顺生产环节,强化过程控制,提
升产品的良品率。通过对员工工作的研究与分析,精简操作流程;合理安排生
产人员与管理人员的比例,尽量减少间接生产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减少生产
过程中的各种浪费;切实贯彻 ISO9001 质量体系的标准,保证工艺质量;科学
预测需求,加强与客户及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

(六)人员培养和扩充计划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实施人才战略,继续健全人力资
源管理体系,包括用工招聘、人员培训、出勤管理、薪资管理、绩效管理、奖
金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员工的招聘、培训、激励与约束提供制度保障,
加大力度建立健全企业人才良性竞争机制、公正合理的人才使用和激励制度,
确保公司的人才储备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匹配,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证
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三、公司未来发展目标所根据的假设条件与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公司拟定上述规划和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本公司此次股票发行能够顺利完成,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
2、本公司所处国内外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状
态,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3、本公司所在行业没有出现重大产业政策调整和其他重大不利变化;
4、国家现行的各种税收、利率、汇率政策等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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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所预期的其它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且不发生其它足以对公司经营活
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预见因素。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以及确保实现规划和目标拟采用的途径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融资渠道比较窄,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基本上通过
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解决,资金短缺成为公司实施上述计划的最大障碍。若不
能顺利募集到资金,这将影响公司的若干计划的实施,使公司失去快速扩展的
机会。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研发机构和营销网络的迅速扩张,公司对人才的需求
亦将大幅增加,特别是对高级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研发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引
进和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假若公司难以持续引进、培养和合理使用人才,
公司规模的扩张和营销网络的拓展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为顺利实施上述发展计划,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组织管理架构,严
格控制成本和费用,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引
进高端人才,同时建立职工培养计划、提高员工素质,建设一支更加成熟的核
心技术和高级管理团队。待本次全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拟投资项目
的建设进度,使新增产能尽快带来经济效益。

四、未来业务发展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现有业务与未来业务发展目标是相辅相成的,现有业务所取得的成就
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凭借持续的自主
创新能力、先进的生产制造能力、卓越的产品品质等,现已发展成为国内智能
终端充储电产品领域设计能力卓越、供应速度快捷、产品系列丰富、客户群体
广泛的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则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
展和深化。公司将继续加强自主创新、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客户等方式,不断
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产品质量,进而实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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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数额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十九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二次、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520 万股,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公司将按
项目轻重缓急顺序依次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实施主体

1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 61,844.61 61,844.61 奥海科技
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
2 30,980.53 30,980.53 江西奥海
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85.25 7,285.25 奥海科技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11,963.51 -

合计 125,110.38 112,073.90 -

上述项目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
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
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文件 环评批复文件

1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 2018-441900-39-03-001117 东环建[2018]2189 号
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
2 2019-360827-39-03-029944 遂环审字[2020]1 号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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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文件 环评批复文件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7-441900-39-03-008187 东环建[2017]11456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于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
案)》(上市后生效)。根据该项制度规定,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应当存放于
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用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方式管
理募集资金,根据项目的进度安排,按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入。

(四)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进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第一年 第二年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 61,844.61 27,988.90 33,855.71
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
30,980.53 11,466.69 19,513.84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85.25 2,637.08 4,648.18

合计 100,110.38 42,092.66 58,017.72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资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是对现有业务体系的发展、提高和完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
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投资效益估算分析表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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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与公司业务关系
该项目实施地为东莞塘厦,以公司现有的技术研发水平、管理平台、
智能终端配件(塘 销售渠道以及供应商体系为基础实施扩产,项目实施后将扩大公司现
厦)生产项目 有产品的产能规模和优化产品结构,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更好
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该项目实施地为江西省遂川县,项目的实施后公司将扩大无线充电器
无线充电器及智能
及智能快充产品领域的业务规模,同时加快核心技术及产品升级换代,
快充生产线建设项
提高主营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从而将促使公司现有业务结构得

到进一步优化。
消费电子产品变化更新速度快,与之配套的智能终端配件如充电器等
也需随着上游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趋势而做出相应的更新,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建设将使公司在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制造领域提升研发能力和试验
水平,以满足不断更新变化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创新能力和
核心竞争力。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产生同业竞争且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

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专注于智能终端充储电行业,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进一步扩大公司
经营规模、提升技术研发水平,为公司发展成为国际领先的智能终端充储电产
品提供商奠定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保荐机构及律师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
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建设背景

(一)满足市场需求,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竞争实力的需要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
生产和销售,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与市场拓展,取得了在全球手机充电器行业
产销规模国际领先的地位,发展成为国内产销规模较大的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
提供商。但相较国际最先进的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提供商,公司在生产规模、
技术积累、经营规模、品牌知名度等方面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公司只有扩大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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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升产品产量,丰富产品的类型,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及自动化生产水平,
才能进一步实现更大的规模效益,缩小与国际先进企业的差距。通过项目的建
设,能使公司在保持现有产品良好发展势头的基础上,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和进
行技术创新等方式,尽可能多地为市场供应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实
现更大的规模效益,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未来充电器不仅体积越来越小、重量越来越轻、充电时间越来越短、充电
效率越来越高、无线充电器也越来越普及。随着公司逐渐进入国际领先品牌智
能终端厂家的供应商市场,对产品的品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建立新的生产基地,引进先进的自动化设备,招聘技术经验丰富的人
才,可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类型,有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
和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由于智能终端行业变化更新快,公司为其下游客户生产
的智能终端原厂充储电配套产品如充电器等,也需紧跟智能终端行业的发展趋
势而做出适当的改变,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开发生产出符合行业发展需求的
产品,紧跟市场发展趋势,使得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巩固公司
在全球的领先地位。

(三)提升公司研发实力

按照公司目前的新产品研发和生产速度,公司现有的研发设备已无法满足
研发需求,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充电器的研发依赖完善的实验手段和综合
测试能力,产品技术的基础性研究至关重要并将直接影响到产品研制的成败。
为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销售规模和对新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公司需要建设研发中心,完全掌控产品的研发状况,建立与自身发展配套相适
应的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国家工程实验室,努力搭建国家级智能终端充储电产
品设计、材料、装备与工艺的研发平台、技术服务平台、技术转移与产业化平
台。
研发中心的建设将使公司在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制造领域提升研发能力和
试验水平,逐渐向国际高端化、前沿化过渡。公司设立研发中心,一方面可以
根据客户反馈的产品信息,对产品进行改善,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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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服务客户,从而与客户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另一方面,公司可以设计研发
新的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在当前激烈的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行业尤为重要,不
断地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品、创新的产品,能够使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抢先
占据且开拓市场份额,使得公司能够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募投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一)智能终端充电器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容量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二、(三)行业发展状况”。

(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在智能终端充电器行业主要面临的竞争对手有赛尔康技术有限公司、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天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他们的具体情况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三、(二)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产能、产量、销量、产销率、销售区域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产销率、销售区域情况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四、(五)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

(四)项目达产后新增的产能、产量

随着项目的建设完成,公司各项产品产能将实现较大幅度提升,项目设计
产能为年产充电器 13,920 万只,年产无线充电器 450.00 万只,智能快充 1,200.00
万只。

(五)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为了确保消化本次募集资金所产生的产能,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中高端主流客户市场份额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现有主要手机充电器客户的合作,深度挖掘客户的潜
在需求,稳定并进一步提升在现有主要客户特别是中高端客户中的市场份额。
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北美、西欧、南亚、东南亚、南美、非洲等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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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印度和印尼分别建立了生产基地,建立适合不同区域的营销渠道,形成全
球性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来快速响应海外客户的需求。为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消
费需求,公司在积极开拓互联网客户 Google、Facebook、百度、阿里巴巴等。
此外,公司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产品系列,例如:无人机、智能安防等,
扩大公司全球知名度,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2、加强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力度,积极开发中高端产品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持续改进生产工艺和装备制造工艺,提高
产品质量并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
后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和研发支持。公司将在现有的智能充电和快速充电技术
基础上,加强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力度,不断开发高转换效率、高传输功率、
多输出规格、时尚便携等多种客户及市场需求的充电器等产品。未来几年,公
司还将积极投入资源,努力开发更新、更好、更快、传输距离更远且更具成本
效益的无线充电解决方案和中高端产品来满足无线充电市场的需求。
3、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完善产品售后服务体系
公司将积极完善产品营销模式,进一步扩展营销网络覆盖范围,缩短服务
反应时间、提升服务质量。公司将完善激励机制来提升营销团队的积极性,提
升专业化服务质量。与此同时,公司将完善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快速反应
机制的建设,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为进一步拓宽市场销路,提升市场份额打
下坚定的基础。

(六)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的手机品牌厂商客户市场份额的增加,为公司手机充电器的产能提
出了更大的需求
根据 IDC 统计数据显示, 2017-2019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分别为 19.78 亿部、
18.91 亿部和 17.98 亿部。在假设全球手机出货量与充电器 1:1 配套及不考虑
售后维修、库存等其他因素的前提下,2017-2019 年发行人手机充电器的全球市
场占有率分别达到 7.38%、9.47%、10.34%。公司在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将还有较
大的上升空间:一是公司现有客户的市场份额在稳步提升,二是公司还将继续
拓展手机行业的其他大厂商,包括三星、苹果等。
公司主要手机品牌厂商客户有华为、传音控股、小米、vivo 和 LG 等,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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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品类口径统计的在全球市场中的出货量和市场份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出货量/亿台

手机品牌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厂商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华为 2.06 10.89% 1.54 7.80% 1.39 7.08%

传音控股 1.33 7.04% 1.29 6.54% 0.78 3.95%

小米 1.23 6.48% 0.93 4.69% 0.53 2.69%

vivo 1.01 5.35% 0.88 4.43% 0.77 3.92%

LG 0.42 2.20% 0.63 3.16% 0.65 3.30%

总计 6.05 31.96% 5.26 26.62% 4.12 20.94%

数据来源:IDC
公司主要手机品牌厂商客户在全球手机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在稳步提升,这
为公司的手机充电器的销量增长提供了广阔的增长空间,同时也对公司的产能
提出了更大的需求,募投项目的建成将大幅度提升公司的产能,来满足客户未
来的需求。
2、智能手机在新兴市场的普及,为公司手机充电器的销量提供了广阔的增
长空间
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和印度、东南亚及非洲等新兴市场经济的发展,该地
区人们生活水平及消费能力得到提升,功能全面的智能手机正在全面融入印度、
东南亚及非洲地区人们的生活。目前,印度、东南亚及非洲地区已经成为现代
科技的重要参与者,为智能手机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无限的商机。
印度人口仅次于中国,目前正处于智能手机普及阶段,是世界上最具活力
的智能手机市场。在印度市场,智能手机正在逐步取代功能手机,据 IDC 统计
数据,2019 年印度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为 1.525 亿部,同比增长 8.0%,达到历
史最高水平。近年来,印尼、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泰国和越南等大部分
东南亚地区新兴市场均已经普及了 4G 网络,接受度已经较高,这使得智能手
机成为该地区消费者理想的终端消费设备。根据最新的 IDC 季度统计数据显示,
2017 年新兴东南亚(SEA)地区的智能手机出货量约为 1.007 亿部。在非洲市
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通讯网络建设不断加快,手机特别是智能手机
迅速普及。另外,得益于智能手机的兴起、移动宽带覆盖率的提升及上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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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下降,智能手机在非洲的渗透率在未来几年或将大幅增长。
智能手机在新兴市场的普及,为公司手机充电器的销量提供的广阔的增长
空间,这也为消化新增产能提供了基础。
3、公司在非手机应用领域电器的销量稳步增长,需要更多的产能来满足
随着近年来全球智能穿戴设备、智能音箱、智能家居等物联网市场的崛起,
公司充电器产品应用领域涵盖的范围也不断拓宽,逐步扩展到电视棒、平板电
脑、智能音箱、智能摄像头、家用路由器、智能排插等多个领域,公司在非手
机应用领域充电器的销量呈现稳步增长的势头。
2017 年到 2019 年,公司非手机应用领域充电器的销售数量复合增长率达
到了 35.55%,公司在非手机应用领域充电器的销量稳步增长,需要更多的产能
来满足,也将很好地消化募投项目建成后的新增产能。
4、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公司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
的销量提供了广阔的增长空间
无线充电器具有方便、空间利用率高等特点,随着技术成熟,无线充电已
经在消费电子、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领域蓬勃发展。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BCC
Research 于 2018 年 8 月发布的报告数据显示,2017 年全球无线充电器市场规
模为 10.58 亿美元,预计到 2022 年全球无线充电器市场规模将达到 15.64 亿美
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8.1%。
续航时间是制约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设备使用
的一大瓶颈问题,而充电方式的改善将是应对智能终端设备续航问题的重要解
决办法。当前,智能快充正逐步成为智能终端设备的标配,市场渗透率快速提
升。
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公司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的
销量提供了广阔的增长空间。

四、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祥旺工业区,实施主体为奥海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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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划总投资 61,844.61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54,519.22 万元,铺底流动
资金 7,325.39 万元;项目预计将新增生产线设备 864 台/套,新增劳动定员人数
1,121 人,新建全自动充电器生产线 32 条。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充电器产品
13,920 万只,计划分三年达产,投产首年(T2 年下半年)实现达产 30%,第二
年达产 80%,第三年达产 100%。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收入 148,248.00
万元人民币,计算期内投资回报率为 17.34 %(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0.56%
(税后),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5.97 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已取得东莞市塘厦镇经济科技信息局的备案,备案项目编号为
2018-441900-39-03-001117,项目已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8]2189 号。奥海科技已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取得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书编号为东府国用(2006)第特 448
号(因公司改制更名,此证书后变更为粤(2017)东莞不动产权第 0270789 号
《不动产权证书》),宗地面积为 17,321.30 平方米。

(二)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概算
本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61,844.61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61,844.61 万元。
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建设投资 54,519.22 88.16%

1.1 其中:建筑工程费 15,160.33 24.51%

1.2 设备购置费 32,928.00 53.24%

1.3 设备安装费 1,646.40 2.66%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46.02 1.21%

1.5 预备费 4,038.46 6.53%

2 铺底流动资金 7,325.39 11.84%

3 项目总投资 61,844.61 100.00%

2、设备购置预算
为了稳定产品质量、扩大产能和减少人工环节,募投建设项目采用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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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本项目所选用设备的原则是:要求各设备性能稳定,技术先进,适应性
广,经过对同类产品的生产设备的广泛深入调研,多方比较,根据技术先进,
价格合理,生产实用,售后服务完善的原则,在项目控制的投资范围内,主要
设备选用高端先进设备。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单条全自动充电器生产线设备

1 自动上板机 1 8 8

2 自动印刷机 1 15 15

3 SPI 1 40 40

4 自动印刷机 1 15 15

5 贴片机 1 350 350

6 翻板机 1 5 5

7 异形插件机 2 70 140

8 移栽机 2 8 16

9 插件流水线 1 4 4

10 回流焊 1 16 16

11 AOI 1 25 25

12 波峰焊 1 12 12

13 自动升降机 1 5 5

14 执锡修正台 1 2 2

15 自动点胶机 1 20 20

16 自动半测 ATE 1 15 15

17 组装流水线 1 3 3

18 自动超声机组合 1 40 40

19 在线自动老化设备 1 120 120

20 自动 ATE 测试+镭雕 1 80 80

21 包装流水线 1 3 3

22 CCD 1 3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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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23 自动包膜机 1 20 20

24 自动封箱机 1 10 10

25 MES 制造执行系统 1 35 35

单条全自动充电器生产线设备小计 27 1,029

购置 32 条充电器生产线合计 864 32,928


(三)质量标准与技术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生产,并制定更为严格的企业质量标准。公
司产品主要执行标准详见本招股说明之“第六节、九、(一)产品质量控制标
准”。
生产方法、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之“第六节、四、(三)公司主要产
品生产工艺流程”。
主要生产技术与核心技术详见本招股说明之“第六节、七、(二)公司主
要生产工艺技术及所处阶段”。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由公司自主研发,目
前这些核心技术成熟,已经应用到大批量的生产中。

(四)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胶壳材料、电阻电容材料、磁性材料、IC 材
料等。本公司根据严格的筛选制度挑选供应商,以满足自身生产的需求,保障
原材料供应的质量和价格稳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

(五)项目环保情况

1、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分析
(1)废水
生产废水: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及排放。
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排向污水处理厂,
项目生活污水经当地污水处理厂按标准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回流焊、焊锡、补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点胶工序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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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废渣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属于资源性
废物,公司将其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生产中有设备运行噪声发出,为降低噪声的危害,工程设计中注意
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隔离、减震或消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及外排噪声级。由于绝大多数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故外排噪声很小,能够达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要求。在车间内噪声大的场所,操作
人员基本上在防噪声控制室内工作,到车间巡回检查时,带消声耳罩。
2、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1)通风空调设备采用低噪声产品。
(2)风机、水泵设有减振基础,进出口设有柔性接头以减少振动和噪声。
(3)对噪声大的风机,出口设有消声器以确保良好的环境。
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能妥善处理处置各类环境污染物,项目的建
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的建设期为 1.5 年(18 个月),该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如下:

月份
进度阶段
2 4 6 8 10 12 14 16 18

清理场地


工程及设备招标


基础建设及装修工程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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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生产


验收竣工


(七)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主要财务分析指标如下:

序号 主要指标 数值 备注

1 总投资 61,844.61 万元 -

2 销售收入(不含税) 148,248.00 万元 正常年

3 利润总额 12,612.87 万元 正常年平均

4 内部收益率(IRR)税前 23.79% -

5 内部收益率(IRR)税后 20.56% 所得税税率 15%

6 净现值(NPV)税后 21,488.90 万元 Ic=12%

7 静态回收期(税后) 5.97 年 -


五、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遂川县工业园区,实施主体为江西奥海。项目主要
产品为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质量可达国际同类产品标准。通过本项目的实
施,公司将建设国际一流的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产品生产基地,解决市场需
求旺盛与公司产能不足的矛盾,并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30,980.53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6,742.90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4,237.63 万元;项目预计将新增生产线设备 500 台/套,新增劳动定员人
数 543 人,新建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各 5 条。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无
线充电器 450.00 万只,智能快充 1,200.00 万只,预计全部达产后,可实现年产
值 68,400.00 万元人民币,计算期内平均总投资利润率为 28.33%(税后),内
部收益率为 25.96%(税后),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5.60 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已取得遂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备案项目编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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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60827-39-03-029944,项目已取得遂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遂环审字[2020]1 号。江西奥海已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
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为赣(2019)遂川县不动产权第 0002485
号,宗地面积为 18,468.39 ㎡平方米。

(二)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概算
本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30,980.53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30,980.53 万元。
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建设投资 26,742.90 86.32%

1.1 建筑工程费 4,488.00 14.49%

1.2 设备购置费 18,960.00 61.20%

1.3 设备安装费 948.00 3.06%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65.94 1.18%

1.5 预备费 1,980.96 6.39%

2 铺底流动资金 4,237.63 13.68%

3 项目总投资 30,980.53 100.00%

2、设备购置预算
项目计划采购的主要设备明细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1 自动上板机 15 8 120

2 PCB 激光打标机 5 22 110

3 自动下板机 5 1 5

4 全自动印刷机 25 15 375

5 SPI 10 40 400

6 NXT-III 贴片机 150 45 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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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7 回流焊 20 16 320

8 AOI 35 25 875

9 自动筛选接驳台 25 2 50

10 自动收板机 20 2 40

11 叠送一体机 10 8 80

12 插件机 5 240 1,200

13 波峰焊 5 12 60

14 半成品测试仪 10 80 800

15 自动锣板机 10 11 110

16 自动点胶机 5 20 100

17 灌胶系统 5 48 240

18 超声波焊接 10 18 180

19 间隙和段差检查 5 20 100

20 镭雕机 20 15 300

21 CCD 10 30 300

22 自动老化+成品测试 5 350 1,750

23 共模测试 5 80 400

24 听声房 5 2 10

25 热缩炉 5 3 15

26 产品追溯系统 10 120 1,200

27 自动焊接机 10 7 70

28 功能测试 10 80 800

29 UV 点胶机 5 15 75

30 UV 固化炉 5 5 25

31 AB 胶点胶机 5 16 80

32 50 位保压机 10 7 70

33 老化 5 150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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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34 成品测试 1 5 80 400

35 成品测试 2 10 80 800

- 合计 500 - 18,960


(三)质量标准与技术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生产,并制定更为严格的企业质量标准。公
司产品主要执行标准详见本招股说明之“第六节、九、(一)产品质量控制标
准”。
生产方法、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之“第六节、四、(三)公司主要产
品生产工艺流程”。
主要生产技术与核心技术详见本招股说明之“第六节、七、(二)公司主
要生产工艺技术及所处阶段”。

(四)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胶壳材料、电阻电容材料、磁性材料、IC 材
料等。本公司根据严格的筛选制度挑选供应商,以满足自身生产的需求,保障
原材料供应的质量和价格稳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

(五)项目环保情况

1、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分析
(1)废水
生产废水: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及排放。
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排向遂川污水处理
厂,项目生活污水经遂川污水处理厂按标准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回流焊、焊锡、补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点胶工序产生的
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废渣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属于资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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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公司将其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生产中有设备运行噪声发出,个别设备噪声较大。为降低噪声的危
害,工程设计中注意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隔离、减震或消
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及外排噪声级。由于绝大多数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故外
排噪声很小,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要求。在车间内
噪声大的场所,操作人员基本上在防噪声控制室内工作,到车间巡回检查时,
带消声耳罩。
2、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1)通风空调设备采用低噪声产品。
(2)风机、水泵设有减振基础,进出口设有柔性接头以减少振动和噪声。
(3)对噪声大的风机,出口设有消声器以确保良好的环境。
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能妥善处理处置各类环境污染物,项目的建
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的建设期为 1.5 年(18 个月),该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如下:

进度阶段 2 4 6 8 10 12 14 16 18

清理场地

工程及设备招标

基础建设及装修工程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生产

验收竣工


(七)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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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算,本项目主要财务分析指标如下:

序号 主要指标 数值 备注

1 总投资 30,980.53 万元 -

2 销售收入(不含税) 68,400.00 万元 正常年

3 利润总额 10,165.41 万元 正常年平均

4 内部收益率(IRR)税前 30.21% -

5 内部收益率(IRR)税后 25.96% 所得税税率 15%

6 净现值(NPV)税后 21,951.73 万元 Ic=12%

7 静态回收期(税后) 5.60 年 -


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利用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奥海科技
园的现有办公场地进行实验室改造。通过配备一系列先进研发和检测设备,并
引进一批高级技术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软硬件实力,完善和提高公司
的技术研发水平。项目计划改造建筑面积 3,000.00 平方米。本项目实施后,该
研发中心将建设成为公司新技术的储备基地,量产测试基地,以及引进技术的
消化吸收和创新基地。项目完成后,将形成一系列高标准实验室,公司将利用
以上新研发条件重点开展多项新产品和技术的研发。

(二)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概算
本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7,285.25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7,285.25 万元。
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装修工程费 600.00 8.24%

2 设备购置费 3,305.00 45.37%

3 设备安装费 165.25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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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4 新增研发费 3,215.00 44.13%

4.1 人员投入 1,395.00 19.15%

4.2 研发材料 720.00 9.88%

4.3 产学研费用 500.00 6.86%

4.4 其他费用 600.00 8.24%

项目总投资 7,285.25 100.00%

2、设备购置预算
项目计划采购的主要设备明细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1 频谱仪 1 75 75

2 电波暗室 2 250 500

3 传导仪 1 75 75

4 辐射抗干扰接受器 1 30 30

5 雷击测试仪(组合波) 2 40 80

6 雷击测试仪(振铃波) 2 30 60

7 谐波、电压波动电压跌落三合一测试仪 2 40 80

8 静电测试仪 2 10 20

9 快速瞬变脉冲群测试仪 2 20 40

10 电源自动测试系统(ATE) 8 80 640

1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1 100 100

12 音频测试房 1 100 100

13 噪声测试仪 1 100 100

14 频率响应分析仪 3 20 60

15 HALT 实验室(HALT&HASS 测试) 1 300 300

16 振动测试台 2 35 70

17 ACSOURCE 20 12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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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18 示波器 20 10 200

19 电流探头 10 3 30

20 电压差分探头 5 2 10

21 电子负载 20 2 40

22 功率表 20 3 60

23 万用表 20 0.5 10

24 热成像仪 3 15 45

25 温度数据记录仪 10 8 80

26 恒温恒湿试验箱 10 8 80

27 高压测试仪 10 5 50

28 漏电流测试仪 3 5 15

29 绝缘电阻测试仪 2 5 10

30 频谱仪+近场探头 2 5 10

31 LCR 测试仪 5 5 25

32 电解电容纹波及寿命测试仪 10 4 40

33 电池针刺试验机 3 2 6

34 电池挤压试验机 3 2 6

35 电池重物冲击试验机 3 2 6

36 电池短路防爆试验机 3 2 6

37 电池防火试验机 3 2 6

合计 217 3,305


(三)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建设内容 具体说明
项目投资 600 万元,对现有办公场地按照高标准进行实验室装修
1 研发实验室装修 改造,项目计划改造建筑面积 3,000.00 平方米,形成一系列高标
准研发实验室,打造出全新研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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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建设内容 具体说明

2 研发设备购置 项目研发设备购置费 3,305 万元,购置一批先进的研发用设备。
研发费用投入 3,215 万元,针对与公司主营产品相关的新技术和
新工艺进行研究,继续重点致力于对低压直充充电器的研究、兼
前沿最新技术及 容多设备 PD 电源、智能家居电源产品、中大功率电源适配器、
3
新工艺项目研发 无线电源供应器、QC 及 MTK 快速充电器、无线充电移动电源、
PD 功能移动电源、充电墙等 9 项新产品的研发,同时,根据市
场需要,未来也可能将向其他相关产品领域延伸。
未来两年内,本项目计划将新增技术研发人员 60 人,其中:其
4 研发团队建设 中技术管理人员 5 人、资深技术工程师 12 人,一般技术研究员
43 人。


(四)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属于不涉及土建的研发投入,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
影响。

(五)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的建设期为 2 年(24 个月),该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如下:

月份
进度阶段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清理场地


工程及设备招标


基础建设及装修工程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试运行


验收竣工



七、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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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安排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
和规模持续增长所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

(二)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预计公司未来几年内仍将以较快
增长,因此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需要的流动资金相应增加,适度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扩张。

(三)流动资金的管理安排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
户。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
施。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将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进行
统筹安排、合理运用。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
率明显降低,提高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进一步提高,降低了
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此外,可以减少负债融资,降低利息支出和财务费用,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提供了必要的资
金来源,继续强化公司在产品设计及研发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
扩大业务规模,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增强研发
实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八、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 77,435.73 万元。按照公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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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折旧政策,年新增折旧额 6,423.10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稳定发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扩大公司产能、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公司的营业收
入有望保持较快增长,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年平均新增营业收入 216,648.00
万元,在充分考虑折旧摊销因素的影响下,完全达产后能实现年利润总额的
22,778.28 万元。因此,募投项目在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78,441.84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5.7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会有大幅度的增加,每股净资产
数额也相应提高。

(三)对资产负债率及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在公司负债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率将大大提高,短期内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公司的流动资产及资产总额
将大幅增加,偿债能力及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

(四)对销售收入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净资产将大幅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发行人存在发行当年及项目
建设期间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可能性。但是从中长期看,随着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展开,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能、增加产品技术含
量,使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大幅增
长,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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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现行《公司章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及现金加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0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0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
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
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
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
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 25.00%。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
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1、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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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的方案,以
实缴资本 12,360 万元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7,000 万元(含税)。
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股票股利
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的方案,以未分
配利润 10,800.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发行上市日前所滚存的
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后股利政策

(一)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
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
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利润分配的形式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办法,应当遵循以下规
定: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进行利润分配。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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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
超过 5000 万元。

(四)现金分红比例及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0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0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0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当年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度至
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进行中
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利润分配审议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
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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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
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
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
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可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时,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七)利润分配的调整机制

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议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
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应须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董事会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和论证利
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
召开前向公司社会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
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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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分红回报规划

2019 年 1 月 30 日和 2019 年 2 月 15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
(含上市当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修订后的分红规划如下:
(一)考虑因素及原则
1、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
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
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应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发行人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发行人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
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方式

未来三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形式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
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
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
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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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00%,且公司上市后
三年(含上市当年)的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00%。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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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草案)》。
有关信息披露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蔺政
咨询电话: +86-0769-86975555
传 真: +86-0769-86975555
电子邮件: ir@aohaichina.com


二、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披露的内容以外,本公司(含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有:

(一)采购合同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交易,通常采用“框架性协议+订单”的方式,框
架性协议一般仅对付款方式、对账、包装与运输、收货及检验、质量保证、保
密、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作出约定,订单约定交易的具体产
品、价格、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等。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框架性协议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签署时间 协议期限

1 深圳市骏龙电子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8 日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 东莞市绿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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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签署时间 协议期限

3 东莞市立晶塑胶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宏丰光城电子有限公司东
4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莞分公司
5 智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 濠玮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7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8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9 深圳市碧绿天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0 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销售合同

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交易,通常采用“框架性协议+订单”的方式,框架
性协议一般仅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验收方式、包装、质量保证、争议处理、
协议有效期限等事项作出约定,订单约定交易的具体产品及价格等。
公司与主要客户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框架性协议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签约时间 协议期限/有效期限

1 维沃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2 日 未约定期限

2 富智康(香港)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3 日 有效期五年

3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 有效期一年,按年自动续期

4 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 2021 年 8 月 20 日

5 深圳小传实业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5 日 长期有效

6 LG 2017 年 1 月 20 日 有效期三年,正在续签

7 深圳市大疆百旺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 日 2022 年 7 月 1 日

8 上海创米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5 日 未约定期限

9 ONANKOREA Co., Ltd. 2017 年 12 月 1 日 2020 年 12 月 1 日

10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6 日 有效期三年


(三)重大授信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授信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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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授信金额 授信期间 担保方式

1 54012019280114 奥海科技 浦发银行 30,000.00 2019.6.13-2020.5.14 质押
东银(3100)2018
2 年 固 贷 字 第 奥海科技 东莞银行 10,000.00 2018.10.9-2023.10.8 保证+抵押
020605 号(注 1)
DG(融资)
3 奥海科技 华夏银行 4,500.00 2019.6.19-2020.6.19 保证+质押
20190016(注 2)
公授信字第
4 ZH19000001277 奥海科技 民生银行 8,000.00 2019.11.20-2020.11.19 保证
79 号
5 ZH51922001001 奥海科技 光大银行 13,000.00 2020.1.10-2021.1.09 保证

注 1:该合同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由奥海科技签字盖章,2019 年 8 月 5 日完成合同项
下的权属调查,2019 年 9 月正式生效;
注 2:该合同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由华夏银行正式签署。

(四)重大银行承兑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银行承兑协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编号 申请人 承兑人 开票金额 担保方式

1 东银(3100)2019 年承兑字第 015805 号 奥海科技 东莞银行 6,231.78 保证+质押

2 ZH51922001001-1CD 奥海科技 光大银行 5,633.86 保证

3 CD51922002001 江西奥海 光大银行 3,750.00 质押

4 ZH51922001001-2CD 奥海科技 光大银行 不定额 保证+质押

5 CD51922002002 奥海科技 光大银行 6,000.00 质押

6 公电子承兑字第 ZH1900000128953 号 奥海科技 民生银行 2,195.29 质押

7 公承兑字第 ZX1900000187408 号 奥海科技 民生银行 不定额 保证+质押

8 公承兑字第 ZX1900000187415 号 奥海科技 民生银行 不定额 保证+质押

9 5019111481 奥海科技 招商银行 4,391.07 质押

10 CD54012019880167 奥海科技 浦发银行 2,998.39 质押

11 CD54012019880201 奥海科技 浦发银行 5,687.24 质押

12 CD54012019880205 奥海科技 浦发银行 2,549.70 质押

13 CD54012020880064 奥海科技 浦发银行 1,637.75 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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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同编号 申请人 承兑人 开票金额 担保方式

14 2019 年遂中银承字 AH23 号 江西奥海 中国银行 2,956.23 质押

15 2019 年遂中银承字 AH25 号 江西奥海 中国银行 3,225.30 质押

16 2020 年遂中银承字 AH01 号 江西奥海 中国银行 502.69 质押

17 2020 年遂中银承字 AH02 号 江西奥海 中国银行 547.09 质押

18 2020 年遂中银承字 AH03 号 江西奥海 中国银行 4,463.26 质押

19 MJZH20200323001709 奥海科技 兴业银行 8,245.57 保证+质押


(五)重大保证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均为关联方对本公司的
担保。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保证协议如下:
担保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 担保方 债务人 债权人
(万元)
刘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 ZB5401201900000007 10,000.00 奥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刘蕾 分行
刘昊
DG(高保)2019004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2 刘蕾 4,500.00 奥海科技
公司东莞分行
DG(高保)20190048 东莞奥洲
东银(3100)2019 年最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
3 江西奥海 12,000.00 奥海科技
高保字第 022403 号 公司塘厦支行

东银(3100)2019 年最 刘昊
高保字第 030081 号 刘蕾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
4 东银(3100)2019 最高 36,000.00 奥海科技
深圳奥海 公司塘厦支行
保字第 030093 号
东银(3100)2019 最高
江西奥海
保字第 030092 号

个高保字第 刘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5 8,000.00 奥海科技
ZH1900000127779 号 刘蕾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GB51922001001-1 刘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6 GB51922001001-2 刘蕾 13,000.00 奥海科技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GB51922001001-3 东莞奥洲

7 兴银粤保字东莞第 东莞奥洲 6,000.00 奥海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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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 担保方 债务人 债权人
(万元)
202001100091 号 刘昊 公司东莞分行

刘蕾


(六)重大质押和抵押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为其签发的承兑汇票提供了担保,正在履
行的重大质押和抵押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编号 担保权人 担保金额 主合同 质押物
《银行承兑合作协议》
1 5019111481 招商银行 4,400.00 结构性存款质押
(5019111481)
《电子汇票银行承兑协
中国民生银行结构
2 ZH1900000128953 民生银行 2,200.00 议》公电子承兑字第 Z
性存款
H1900000128953 号
《融资额度协议》(5 《融资额度协议》(5 待签署相应附属合
3 浦发银行 30,000.00
4012019280114) 4012019280114) 同后确定
《对公结构性存款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
YZ54012019880167 产品合同》(1201
4 浦发银行 3,000.00 务协议书》(CD5401
01 196003)项下结构
2019880167)
性存款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
YZ54012019880167
5 浦发银行 3,000.00 务协议书》(CD5401 应收账款质押
02
2019880167)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
YZ540120198802
6 浦发银行 5,687.24 务协议书》(CD540120 保证金质押
0101
198800201)
《对公结构性存款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
YZ540120198802 产品合同》(1201
7 浦发银行 2,549.70 务协议书》(CD5401
0501 196003)项下结构
2019880205)
性存款
《对公结构性存款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
YZ540120208800 产品合同》(1201
8 浦发银行 1,637.75 务协议书》(CD5401
6401 206005)项下结构
2020880064)
性存款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
YZ540120208800
9 浦发银行 1,637.75 务协议书》(CD5401 保证金质押
6402
2020880064)
2019 年遂中银保 《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协
10 中国银行 2,956.23 保证金质押
质字 AH23 号 议》(2019 年遂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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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同编号 担保权人 担保金额 主合同 质押物
承字 AH23 号)
《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协
2019 年遂中银保
11 中国银行 3,225.30 议》(2019 年遂中银 保证金质押
质字 AH25 号
承字 AH25 号)
《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协
2020 年遂中银保
12 中国银行 502.69 议》(2020 年遂中银 保证金质押
质字 AH01 号
承字 AH01 号)
《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协
2020 年遂中银保
13 中国银行 547.09 议》(2020 年遂中银 保证金质押
质字 AH02 号
承字 AH02 号)
《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协
2020 年遂中银保
14 中国银行 4,463.26 议》(2020 年遂中银 保证金质押
质字 AH03 号
承字 AH03 号)
东银(3100)201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15 8 年最高抵字第 0 东莞银行 12,000.00 东银(3100)2018 年 资产抵押(注)
24703 号 固贷字第 020605 号
《对公结构性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
产品合同》(2020
16 ZY51922002001 光大银行 3,750.00 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101040921)项下
CD51922002001
结构性存款
《对公结构性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
产品合同》(2020
17 ZY51922002002 光大银行 6,000.00 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101040921)项下
CD51922002002
结构性存款
注:登记证明号:粤(2019)东莞不动产证明第 0161783 号;抵押期限: 2018 年 10 月 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8 日;登记时间: 2019 年 10 月 30 日。

(七)重大建筑施工合同

公司签署的重大建筑施工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内容 金额(万元) 签署日期
江西省遂川县泉江镇
遂川县鼎盛建 谐田村一期 1 栋厂
1 土建工程合同 1,522.82 2018 年 4 月
筑有限公司 房,10 栋综合楼的建
筑、结构以及防雷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
广东裕达建设
2 土建工程合同 生产项目 1 号厂房,3、 8,520.57 2019 年 5 月
集团有限公司
4 号餐厅、员工宿舍楼


(八)保荐、承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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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 月 12 日,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和《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首
次公开发行面值 1.00 元之人民币普通股之承销协议》。

(九)其他重大协议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主体 合同内容 金额 签署日期
甲方:印度希海 购买印度北方邦诺伊 2.52 亿卢比(约
2019 年
1 租赁协议 乙方:印度北方邦亚穆 达州 17A 地块 47,668 合人民币
5月
纳高速公路工业发展局 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2,508.00 万元)


三、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及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序号 案号 当事人 立案时间 案由 金额(万元) 状态
原告:奥海有限
(2016)粤 03 被告:东莞市兆信通讯 买卖合
1 2016/7/12 131.59 执行中
民终 12657 号 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 同纠纷
五洲通视讯有限公司
(2019)粤 1972 原告:奥海科技
民初 1122 号、 被告:东莞金卓通信科 买卖合 中止审
2 2019/1/8 4,632.68
(2019)粤 03 民 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 同纠纷 理
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初 3048 号

1、公司诉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通视讯有限公司买卖
合同纠纷案
2016 年 7 月 12 日,奥海有限起诉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
五洲通视讯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 1,315,917.00 元。2016 年 11 月
7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16】粤 03 民终
12657 号),判决驳回上诉人奥海科技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一审判决
如下:
(1)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奥海科
技支付货款 1,315,917.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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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奥海科技要求深圳市五洲通视讯有限公司对前述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诉讼仍在执行中。
2、公司诉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买卖
合同纠纷案
2019 年 1 月 7 日,奥海科技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
奥海科技与被告 1 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 日签订《采购协
议》,约定原告向被告 1 提供充电器,被告 1 向原告支付相应货款;原告一直
按照被告 1 指示履行交货义务,但被告 1 经常出现拖欠原告货款未及时支付的
情形;原告请求被告 1 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奥海科技支付货款、
债务利息、库存损失合计 46,326,839.86 元;请求被告 2 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
限公司对被告 1 所需支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 年 1 月 8 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向奥海科技出具了《受理案
件通知书》(【2019】粤 1972 民初 1122 号),受理了上述案件。
2019 年 1 月 22 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
粤 1972 民初 1122 号),裁定:该院在审理原告奥海科技诉被告东莞金卓通信
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广东
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裁定立案受理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该
案应当中止审理,待管理人接管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财产后,诉讼
再继续进行。2019 年 5 月 29 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
(【2019】粤 1972 民初 1122 号之一),裁定:本案移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2019 年 8 月 6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诉讼事项向奥海科技出
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粤 03 民初 3048 号)。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上述诉讼处于中止审理状态。
除上述诉讼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被告的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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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

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前述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外,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刑事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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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刘 昊 刘 蕾 刘 旭



匡翠思 郭建林 李志忠



刘华昌


全体监事:


韩文彬 刘 勇 刘 昱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郭修根 蔺 政 赵超峰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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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
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保荐代表人:
余烯键 幸思春




项目协办人:
孙爱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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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全部
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董事长:
冉 云


总经理:
金 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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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
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
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 炯




发行人经办律师:
张 炯 宋幸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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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7-24 号)、《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0〕7-25 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
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
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云鹤 朱爱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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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
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
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劲为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许 洁 张佑民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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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
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刘贵彬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绍煌 朱爱银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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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9〕7-107 号)的内容
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
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云鹤 朱爱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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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查阅地点: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6号
联系人:蔺政
联系电话:0769-8697 5555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人:余烯键、幸思春
联系电话: 021-6882 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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