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化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9-06-1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Xinhua Chemical Co.,Ltd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 35,000,000 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6.29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9 年 6 月 17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40,000,000 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 年 6 月 14 日
发行人持股比例 5%以上的法人股东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
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
企业所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本企业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诺: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持有公司股份的 7 名股东胡健、包江峰、王卫明、赵建标、洪益
琴、胡建宏、徐利红分别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承诺,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 36 个月期满后,在本

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持有公司股份的 2 名股东徐卫荣、方军伟分别以监事身份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 36 个月期满
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公司其他 6 名股东宋凌、吴永根、金志好、郑笔文、程丽仙、叶
卫珍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发行人股份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为
55,296,376 股,持股比例为 52.66%,其中,前十一名股东建德市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胡健、宋凌、王卫明、吴永根、金志好、包江
峰、徐卫荣、赵建标、郑笔文、洪益琴所持股份数量为 54,282,367
股,持股比例为 51.70%,均已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除上述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持股比例 5%以上的法人股东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
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本企业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持有公司股份的 7 名股东胡健、包江峰、王卫明、赵建标、洪益琴、胡建宏、
徐利红分别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 36
个月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本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持有公司股份的 2 名股东徐卫荣、方军伟分别以监事身份承诺,自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
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上述 36 个月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其他 6 名股东宋凌、吴永根、金志好、郑笔文、程丽仙、叶卫珍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发行人股份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为 55,296,376 股,持股比
例为 52.66%,其中,前十一名股东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胡健、宋凌、
王卫明、吴永根、金志好、包江峰、徐卫荣、赵建标、郑笔文、洪益琴所持股份
数量为 54,282,367 股,持股比例为 51.70%,均已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除上述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计划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
发行后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为 48,537.92 万元。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
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
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如下: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可
以进行中期分红。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现金分红比例:在依法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


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积金以后,在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发生,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利润。在确保现金股利分配、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等前提下,公
司可以考虑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对于
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不进行
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研发
投入等重大投资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通过合理利用未分配利润,逐步扩
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
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股
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由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
并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
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
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四、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和《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公司
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所处的阶段、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


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部融资环境、现金流量情况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就上市后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制订本规划。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各股东的要求和意愿,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况,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如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
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和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可以
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调整股东回报规划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
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有必
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董事会将调整或变更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上市后 3 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含 20%)。同时,在保
证足额分配现金股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年度分红议案,并由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充分考虑所有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对公司
分红的建议和监督。公司股东大会对年度分红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需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后执行。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公司现有业务产生
收入和利润实现,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可能会受股本摊薄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
益呈下降趋势。

为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形,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关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经营收益
以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但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
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已积累了广泛的优质客户和丰富的产品生产经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
碑。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业务覆盖范围,不断开拓市场,提
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
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
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科学合理
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公司资金成本。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
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治理风险。

(三)利用自有资金尽早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为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实现效益,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先行投入启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本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从而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可
以早日实现。

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建设募投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于主营业务,从现有业务出发增强公司的
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
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加快推进募投项目
建设,早日达到预期目标,实现预期效益。

(五)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对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
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了制度性安排,有效保
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六、上市后公司股价稳定预案

如果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值的情形,提
出稳定股价预案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所致,公司股票股价
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如
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
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每股净资产值=合并财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满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股份回购、股份增持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下,
则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
措施。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为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其中公司董事和

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高级管理人员为第一顺位义务人,公司为第二顺位义务人。

(三)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承诺,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
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
增持的内容),并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3 个月内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
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累计从公
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
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增持
公司股份。

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
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为了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独立董事不参与增持公司股份。

2、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均未向
公司提交增持计划书,或者其履行完毕其增持义务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然存在连
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公司将依据有关
规定,实施以下稳定股价措施:

(1)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予以
公告。公司将针对稳定股价预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当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可以视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在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
价,公司应在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
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
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
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
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
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
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
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稳定股价的其他措施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情况提出增加稳定股价机制启动
次数的议案,也可以提出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削减开支、限制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其他措施的预案。

但采用股价稳定机制的时候应当考虑:A、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B、不能迫使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
义务。


1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需履行的法律程序

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实施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过程中增持或回购股份
的行为以及增持或回购的股份处置行为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
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发行人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
承担法律责任;

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
上述稳定股价的义务,公司将冻结向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分红(包括直接
或间接持股所取得的红利),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
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5、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变更,则公司新聘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要履行上述义务,且须在公司正式聘任前签署相关承诺函,
否则不得聘任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其他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需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

七、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


1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
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
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发行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
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自中国证监会
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发行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
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
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
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
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
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自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
违法事实之日起:(1)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依
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上述违法事
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之日前 30 个工作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孰高者确定。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回购价格将相应进
行除权、除息调整。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
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
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
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将自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
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光大证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
投资者损失。

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如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股东建德市国资公司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1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减持方式: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并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
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
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
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
有规定的除外;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在 6
个月内遵守前述关于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比例承诺;

3、减持价格: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求;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股
份数量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的 10%,在
锁定期满后的第 13-24 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
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第 13 个月初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公司
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6、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
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



1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8、发生以下情形时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发行人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
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
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
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9、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公司承诺
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
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
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
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公司的违规
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股东胡健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减持方式:锁定期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并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
交易所予以备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
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
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
定的除外;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在 6 个月内
遵守前述关于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比例承诺;

3、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


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股份数
量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的 10%,在锁定
期满后的第 13-24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
票锁定期满后第 13 个月初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拟
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6、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
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

8、发生以下情形时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发行人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
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
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
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9、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
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
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
持公司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
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
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1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承诺。‖

九、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
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若发行人未履行公开发行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若因发行人未履行公开发行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向投资者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发行人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若该等人员在公司领酬)等措施。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发行人将采取以
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
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本人若未能履行公开发行及上市文件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人若未能履行公开发行及上市文件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
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
项。同时,本人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但可进行职务变更。

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
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得收
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若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偿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若未能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
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
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
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缴付至发行人为止。

若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1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偿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股东建德市国资公司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
公司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
所获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发行人有权暂扣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
同时本公司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公司将违规收益足额缴付至发
行人为止。

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公司将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偿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
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
营状况”中披露了公司 2019 年 1-3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天健审(2019)5829 号),公司截
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67,793.88 万元,所有者权益 91,819.04 万元。
公司 2019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54,329.0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62.17 万元,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883.66 万
元。与 2018 年同期相比,公司 2019 年 1-3 月的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增长 0.28%、
5.04%和 16.35%,盈利能力较强。

预计公司 2019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8,000 万元~115,000 万元,同
比变动-4.84%~1.32%;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00 万元
~9,300 万元,同比增长 1.26%~3.49%;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700 万元~8,900 万元,同比增长 8.15%~10.64%。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和原
材料的采购规模以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
应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
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
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十一、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环保政策及安全的风险

公司属精细化工行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随
着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提高,国家将有可能颁布更高的环境保护
标准。如果环保标准提高,公司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日常运营管理的投入将进一
步加大,从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生产所需部分原料、半成品或产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
质,产品生产过程对工艺操作要求较高。公司十分重视生产安全管理,制定了
全面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是,
仍然不排除因操作不当、机器设备故障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等导致发生安全
事故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原料,大部分市场供应充足,但是价
格与石油产品价格、市场供需关系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全球石油市场的价格波
动会带来基础化工产品采购价格的波动,市场供需的不平衡也会对公司原材料
价格造成影响。若产品售价未能与原材料成本同步调整,经营成本的增加将影
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在行业现有技术条件下,原材料占公司生产成本比重较高的情况难以改
变,在可预见的未来,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仍会对公司产品的毛利产生一定影
响,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三)偿债能力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6.21%、55.21%和 49.70%,流动
比率分别为 0.99、1.16 和 1.17;速动比率分别为 0.70、0.83 和 0.82,短期偿
债能力有所提升,但若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不充足,或对外筹资能
力受限,可能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运营资金,但股东资金投入能力有限,除自身盈利外,
公司营运资金增长主要来自银行借款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等短期性债务。报告
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549.19 万元、20,311.49 万
元和 20,575.86 万元,整体情况较好;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生产、销
售及回款存在时间性差异,可能造成阶段性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数,即公司
仍存在短期运营资金紧缺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21,473.02 万元,较上年末
增加 3,652.16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为 26,273.18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5,426.82
万元,如果供应商的信用政策发生大幅变化或商业银行借款到期后无法及时续
期,或公司经营情况恶化,将会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公司可能会无法及时偿
还到期债务,将面临较大的偿债风险。

(四)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8,933.12 万元、20,458.42


2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 元 和 18,563.04 万 元 ,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7.65% 、 23.93% 和
20.56%,应收账款占比逐年略有下降,但金额较大。

公司已按照既定会计政策在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但随
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总量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下游客
户集中遭遇财务状况恶化、经营危机或宏观经济重大调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
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可能使公司资金周转率与运营效率降低,
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五)向瑞士奇华顿销售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 GIVAUDAN LTD 销售香料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向 GIVAUDAN LTD 的销售金额 34,714.48 28,680.36 19,056.56

发行人香料香精业务收入 44,349.10 35,849.54 24,889.67

占发行人香料香精业务收入比例 78.28% 80.00% 76.56%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20,692.89 200,795.53 157,491.41

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5.73% 14.28% 12.10%


瑞士奇华顿公司(GIVAUDAN LTD)是目前全球香料香精行业最大的公司
之一,也是新化股份香料业务最大的客户。为稳定原材料采购来源,2014 年
度,瑞士奇华顿旗下 Givaudan SA 与公司合资设立馨瑞香料。基于实质重于形
式原则,公司将与瑞士奇华顿公司之间的交易视同为―关联交易‖。

瑞士奇华顿与公司的香料产品交易系出于双方正常合理的商业目的,且公
司已成为瑞士奇华顿全球最重要的香料业务的供应商之一;公司报告期内向瑞
士奇华顿销售的香料产品收入占公司香料香精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约 80%左
右,但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小,且利润贡献较小、对公司盈利未
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以上重大事项提请投资者予以特别关注,并请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中―第
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2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股份锁定承诺 .................................................. 4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计划 .............................. 5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5
四、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6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 8
六、上市后公司股价稳定预案 ........................................ 9
七、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 12
八、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14
九、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18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0
十一、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 21
第一节 释义 ..................................................... 29
第二节 概览 ..................................................... 34
一、发行人简介 ................................................... 34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35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35
四、本次发行概况 ................................................. 37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3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8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 ..................................... 39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的情况 ....................... 40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4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1
一、环保政策及安全的风险 ......................................... 41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 41


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财务风险 ..................................................... 42
四、经营风险 ..................................................... 45
五、公司人才流失风险 ............................................. 49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 49
七、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导致正常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的风险 ............... 49
八、资产抵押风险 ................................................. 5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1
一、基本情况 ..................................................... 51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51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变化及资产重组情况 ................... 53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95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 ............................................... 96
六、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106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118
八、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28
九、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138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41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变化情况 .................. 141
二、行业基本情况 ................................................ 143
三、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状况及行业地位 .............................. 163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170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 239
六、发行人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和相关认证情况 .................... 256
七、发行人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 259
八、质量控制情况 ................................................ 266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68
一、独立运营情况 ................................................ 268
二、同业竞争 .................................................... 269


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 276
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288
五、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 291
六、减少关联交易措施 ............................................ 29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93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29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29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29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收入情况 ............ 30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 300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亲属关系 ............ 301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有关协议或重大承诺 .... 302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302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 30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04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
全和运行情况 .................................................... 304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323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占用的情况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 325
四、发行人的内部控制 ............................................ 325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27
一、财务报表 .................................................... 327
二、审计意见 .................................................... 336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339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40
五、主要税项 .................................................... 358
六、分部信息 .................................................... 359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 360
八、非经常性损益 ................................................ 360


2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361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 362
十一、所有者权益情况 ............................................ 364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 367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67
十四、财务指标 .................................................. 368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 370
十六、评估情况 .................................................. 370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 371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72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72
二、盈利能力分析 ................................................ 404
三、现金流量分析 ................................................ 476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 .............................................. 478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479
六、本次发行对即期收益的摊薄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 .................. 480
七、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安排 .................................. 484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487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91
一、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与业务发展目标 .............................. 491
二、未来三年业务具体发展规划 .................................... 492
三、拟定上述计划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 493
四、公司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494
五、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重要意义 .............. 494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95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49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49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506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537


2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39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 539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 540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 540
四、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 .......................................... 541
五、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543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45
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情况 ........................................ 545
二、重要合同 .................................................... 545
三、对外担保情况 ................................................ 546
四、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 546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47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555




2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普通术语

公司、母公司、股份公司、新
指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化股份、浙江新化、发行人

有限公司、新化有限 指 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清云环保 指 建德市清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新化 指 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滨海新化、滨海环保 指 滨海新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化香港 指 新化化工(香港)有限公司

馨瑞香料、江苏馨瑞 指 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

江西新信 指 江西新信化学有限公司

浙江新木 指 浙江新木进出口有限公司

杭州新泰 指 杭州新泰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新兰 指 浙江新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新伽玛、新伽玛 指 浙江新伽玛化学有限公司

新化综服 指 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新成化学 指 杭州新成化学有限公司

盛媒化工 指 浙江盛媒化工有限公司

新安江化肥厂 指 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化肥厂

建德市国资公司 指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新安江化工集团 指 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已注销)

新化投资 指 浙江新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化持股会、新化职工持股
指 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协会
会、持股会

泰银创业 指 浙江泰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如山创业 指 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指 奇华顿日用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同一集团内的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GIVAUDAN Ibérica SA、
奇华顿、瑞士奇华顿、
指 GIVAUDAN FRAGRANCES CORPORATION 、 Givaudan do
GIVAUDAN LTD
Brasil Ltda 、 GIVAUDAN ( INDIA ) PRIVATE LIMITED 、



2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GIVAUDAN SINGAPORE PTE LTD、GIVAUDAN UK LTD、PT

GIVAUDAN INDONESIA、GIVAUDAN SUISSE SA、GIVAUDAN

ARGENTINA S.A.、GIVAUDAN FLAVORS CORPORATION、

GIVAUDAN INTERNATIONAL SA、Givaudan de Mexico SA de

CV、GIVAUDAN SA、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

建德市国资局 指 建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杭州市国资委 指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国资委 指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工商局 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浙江省工商局 指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建德市工商局 指 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科院大连化物所 指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
管理层 指
高级管理人员等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转公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司、股转系统

《公司章程》、《章程》 指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务所

最近三年、三年、报告期 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次新股发行期结束,如果社会公众认购的新股数额小于公司
包销 指
发行的数额,剩余新股将由承销团按新股发行价全部认购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3,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


3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A股 指 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IPO 指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专业术语

有机类物质与氨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的有机类物质。分为七大类,脂

有机胺 指 肪胺类、醇胺类、酰胺类、脂环胺类、芳香胺类、萘系胺类、其它

胺类等。

氨的有机衍生物,属有机胺化合物,它与一般胺类一样,分为伯胺、

脂肪胺 指 仲胺、叔胺及多胺四大类,而伯、仲、叔胺则取决于氨中的氢原子

被烷基取代的数目。

分子式 C3H9N,属于低碳脂肪胺(C2~C8)类产品。主要用于
异丙胺 指
生产农药、医药、染料和橡胶加工等。

分子式 C2H7N,属于低碳脂肪胺(C2~C8)类产品。主要用于
一乙胺 指
农药以及化妆品和医药品等的生产。

分子式 C4H11N,属于低碳脂肪胺(C2~C8)类产品。主要用于
二乙胺 指
生产医药、染料、橡胶硫化促进剂、杀菌剂、缓蚀剂、浮选剂等。

分子式 C6H15N,属于低碳脂肪胺(C2~C8)类产品。主要用作
三乙胺 指
溶剂、固化剂、催化剂、阻聚剂、防腐剂及合成染料等。

分子式 C3H8O,正丙醇的同分异构体,别名二甲基甲醇、2-丙醇,

异丙醇 指 行业中也作 IPA。是重要的化工产品和原料。主要用于制药、化妆

品、塑料、香料、涂料等。

异丙醚 指 分子式 C6H14O,是动物、植物及矿物性油脂的良好溶剂,

由人工合成的模仿水果和天然香料气味的浓缩芳香油,它是一种人
香精 指
造香料,多用于制造食品、化妆品和卷烟等。

亦称香原料,是能被嗅感嗅出气味或味感品出香味的有机物,是调
香料 指
制香精的原料,可以是单体,也可以是化合物。

双氧水 指 分子式 H2O2,是一种强氧化剂,用途分医用、军用和工业用三种。

磷化工行业是指以磷矿石为原料,通过化学方法将矿石中的磷元素

加工成为产品的化工子行业。磷化工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

磷化工 指 应用于农业中,如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及磷酸氢钙为代表的磷肥

或含磷农药,如草甘膦等;另一类则是广泛用于工业、食品、医药

领域的磷酸及磷酸盐,包括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等。

主要成分为 NH3H2O,又称阿摩尼亚水,是氨气的水溶液。氨气
氨水 指
有毒,对眼、鼻、皮肤有刺激性和腐蚀性,能使人窒息,空气中最


3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高容许浓度 30mg/m,主要用作化肥。

加入少量能使其溶液体系的界面状态发生明显变化的物质。由于具

有润湿或抗粘、乳化或破乳、起泡或消泡以及增溶、分散、洗涤、

表面活性剂 指 防腐、抗静电等一系列物理化学作用及相应的实际应用,成为一类

灵活多样、用途广泛的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除了在日常生活

中作为洗涤剂,其他应用几乎可以覆盖所有的精细化工领域。

分子式 CH3COCH3,是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用于生产环氧树脂、

丙酮 指 聚碳酸酯、有机玻璃、医药、农药等;亦是良好溶剂,用于涂料、

黏结剂、钢瓶乙炔等;也用作稀释剂、清洗剂、萃取剂。

分子式 C3H6,是三大合成材料的基本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
丙烯 指
丙烯腈、异丙醇、丙酮和环氧丙烷等。

分子式 C3H8NO5P,为高效、低毒、广谱灭生性芽后除草剂,能

草甘膦 指 有效地防除一、二年生单、双子叶杂草,对多年生的恶习性杂草有

很好的防除效果。

分子式 C3H8NO5PC3H9N,是草甘膦一种盐的化合物。草甘膦
草甘膦异丙胺盐 指
和草甘膦异丙胺盐是 1.17:1 的关系。

大宗商品资讯门户网站,作为国家统计局大数据合作平台企业、国

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大宗商品价格监测国家直报点,专注于提供

大宗商品市场及时、准确的价格行情和深度分析、预测,涵盖能源、
卓创资讯 指
化工、塑料、橡胶、有色金属、钢铁、建材、农产品、农副产品、

农资、林业、畜牧业、渔业、再生资源等大宗商品行业。网址为

http://www.sci99.com/

是一家专注于为商业决策提供与行业市场研究相关的数据和分析

支持的调研企业,是全球商业调查领域中的领导企业。总部位于美
Freedonia 指
国,1985 年创立以来每年发行 100 册以上的产业研究报告,其研

究报告经常被国际上重要媒体引用。

是一家主要提供市场研究报告和咨询服务的供应商,为 150 多个

Future Market Insight Global 国家的客户提供服务,在化工、材料、能源、零售等领域结合当前

& Consulting Pvt Ltd 的市场情报、统计数据为客户提供包括竞争力分析及未来市场趋势

预测的研究报告。

是全球化工行业研究咨询机构,专注于聚氨酯以及其他主要化工产

IAL 咨询 指 品行业和市场研究,包括保温材料、胶黏剂和密封剂、食品和日化

香精香料和其他特种化工和塑料产品等。

REACH 指 全称为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3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

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

全称为 KOF-K Kosher Supervision,是一家国际权威的 Kosher

认证机构,它是国际最权威犹太组织 AKO 的积极成员,KOF-K

KOF-K Kosher 指 Kosher 是调味品和化学品行业中最权威、最大、最专业的犹太洁

食认证机构,KOF-K 标志证明产品符合 KOSHER 认证的最高标

准。


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3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Xinhua Chemical Co.,Ltd

注册资本: 105,0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胡健

公司设立日期: 1997 年 9 月 24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08 年 6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邮政编码: 311607

电话: 0571-64793028

传真: 0571-64755918

双氧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的生产(涉及前置审批的产品凭有效许

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般经营项目:香料香精、

公司经营范围: 化肥(仅限氮、钾肥及复合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凭有效许可证

经营),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管道的设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机械制造、加工,化工设备安装(凡涉特种设备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业务和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
的生产经营;公司坚持―科技为本,创新发展‖的经营战略,以打造―健康、安
全、绿色、环保‖的新型现代化工企业为目标,已形成多元化、规模化、科技含
量较高、工艺技术较为先进的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香精系列
产品;其中,异丙胺、乙基胺产品采用自行开发的生产工艺及催化剂,生产过

3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程采用 DCS 系统控制,产品质量达到国外同类产品质量指标。公司已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SO14001:2004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化高级胺省

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新材料企业研究院。公

司先后主持起草国家/行业标准 13 项,参与起草国家/行业标准 30 项。截至目

前,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 3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公司利用自主开发的丙

酮加氢生产异丙胺和异丙醇新型高效专用催化剂和合成专利技术,荣获国家知

识产权局颁发的―中国专利优秀奖(2012 年)‖。

此外,公司先后获得了浙江省标准创新型企业(2010 年)、浙江省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示范企业(2010 年)、浙江专利示范企业(2011 年)、浙江省绿色

企业(2012 年)、浙江省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2013 年)、浙江省科

技型中小企业(2014 年)、中国质量诚信企业(2015 年)、―十二五‖中国石油

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2016 年)、全国石化行业先进集体、中国石油和化工企

业 500 强(2018 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工业用一异丙胺)等荣誉或称号。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 809 名股东,第一大股东建德市国资

公司持股比例为 22.97%;第二大股东胡健持股比例为 14.07%;其他股东持股

比例均在 5%以下,合计为 62.96%。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 30%的

情况,不存在单一股东单独控制董事会的情形,不存在单一股东对公司决策构

成实质性影响,股权比较分散,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9〕428 号《审计报告》,公司

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3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总资产 172,461.81 155,553.45 135,589.09

流动资产 90,281.22 85,478.62 68,480.80

非流动资产 82,180.59 70,074.83 67,108.29

负债总额 85,710.62 85,883.42 76,219.57

流动负债 77,408.74 73,875.82 68,956.03

非流动负债 8,301.88 12,007.61 7,263.53

所有者权益 86,751.19 69,670.03 59,369.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9,008.97 63,276.73 52,414.8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223,221.57 202,670.59 159,125.93

营业利润 22,044.03 13,957.40 7,761.41

利润总额 21,785.22 13,871.62 10,180.18

净利润 18,874.11 11,762.70 8,504.5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453.61 11,881.88 8,431.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
16,079.03 9,933.57 6,175.66
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75.86 20,311.49 12,549.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6.39 -7,325.14 -941.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6.26 -3,536.38 -8,789.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21.84 8,964.84 2,997.18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比率(倍) 1.17 1.16 0.99

速动比率(倍) 0.82 0.83 0.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20% 48.75% 51.42%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87% 1.03% 1.40%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3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68 9.67 8.61

存货周转率(次) 7.20 7.98 7.4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9,651.12 22,094.23 17,946.62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42 8.11 6.9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96 1.93 1.2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02 0.85 0.29

四、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 35,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
发行对象: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序号 项目名称(单位:万元) 项目权属 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

1 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氨水项目 新化股份 13,978.73 13,978.73

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58100 吨/年废酸、

2 11600 吨/年废碱、10000 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 新化综服 10,031.16 10,031.16

综合利用迁建项目

3 新建 2000 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 新化股份 3,172.01 3,172.01

4 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
4 新化股份 14,312.00 14,312.00
技术改造项目

5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 新化股份 7,572.57 7,572.57

合计 49,066.47 49,066.4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上述项目,若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投项目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资金缺口。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到位
后将优先置换因先行实施上述项目所使用的自筹资金。上述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 35,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发行价格: 16.29 元/股

14.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
发行市盈率: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52 元(按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行前总股本计算)

9.15 元(按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发行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78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
发行方式:
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
发行对象: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57,015.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49,066.47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1)承销、保荐费: 50,000,000.00 元

(2)审计、验资费
18,600,000.00 元
及评估费用:

(3)律师费: 5,515,488.68 元

(4)用于本次发行
5,188,679.24 元
的信息披露费用:

(5)发行手续费及
181,132.08 元
材料制作费:




3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健

办公地址: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电话: 0571-64793028

传真: 0571-64755918

联系人: 胡建宏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244

保荐代表人: 谭轶铭、林浣

项目协办人: 方瑞荣

项目组其他成员: 曹路、李楠、张娜、朱晓芬



3、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彭雪峰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电话: 010-58137799

传真: 010-58137788

签字执业律师: 宋琳琳、王恩顺、黄佳



4、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吕苏阳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14 层

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签字注册会计师: 钱仲先、姚本霞



5、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3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6、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7、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

户名: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

电话: 021-68419171

传真: 021-6841966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的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9 年 6 月 10 日~2019 年 6 月 11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9 年 6 月 14 日

申购日期: 2019 年 6 月 17 日

缴款日期: 2019 年 6 月 19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上市




4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它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
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环保政策及安全的风险

公司属精细化工行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随
着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提高,国家将有可能颁布更高的环境保护
标准。如果环保标准提高,公司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日常运营管理的投入将进一
步加大,从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生产所需部分原料、半成品或产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
质,产品生产过程对工艺操作要求较高。公司十分重视生产安全管理,制定了
全面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是,
仍然不排除因操作不当、机器设备故障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等导致发生安全
事故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原料,大部分市场供应充足,但是价
格与石油产品价格、市场供需关系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全球石油市场的价格波
动会带来基础化工产品采购价格的波动,市场供需的不平衡也会对公司原材料
价格造成影响。若产品售价未能与原材料成本同步调整,经营成本的增加将影响
公司的盈利水平。

在行业现有技术条件下,原材料占公司生产成本比重较高的情况难以改
变,在可预见的未来,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仍会对公司产品的毛利产生一定影
响,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4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财务风险

(一)偿债能力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6.21%、55.21%和 49.70%,流动
比率分别为 0.99、1.16 和 1.17;速动比率分别为 0.70、0.83 和 0.82,短期偿
债能力有所提升,但若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不充足,或对外筹资能
力受限,可能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运营资金,但股东资金投入能力有限,除自身盈利外,
公司营运资金增长主要来自银行借款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等短期性债务。报告
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549.19 万元、20,311.49 万
元和 20,575.86 万元,整体情况较好;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生产、销
售及回款存在时间性差异,可能造成阶段性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数,即公司
仍存在短期运营资金紧缺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21,473.02 万元,较上年末
增加 3,652.16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为 26,273.18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5,426.82
万元,如果供应商的信用政策发生大幅变化或商业银行借款到期后无法及时续
期,或公司经营情况恶化,将会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公司可能会无法及时偿
还到期债务,将面临较大的偿债风险。

(二)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8,933.12 万元、20,458.42
万 元 和 18,563.04 万 元 ,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7.65% 、 23.93% 和
20.56%,应收账款占比逐年略有下降,但金额较大。

公司已按照既定会计政策在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但随
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总量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下游客
户集中遭遇财务状况恶化、经营危机或宏观经济重大调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
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可能使公司资金周转率与运营效率降低,
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4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脂肪胺 23.48% 19.47% 19.68%

有机溶剂 11.40% 16.54% 13.80%

香料香精 25.44% 17.72% 21.37%

其他 34.56% 25.33% 24.62%

综合毛利率 21.19% 18.83% 18.86%


2016 年至 2017 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总体保持稳定,但各主要产
品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2018 年,受下游市场需求增加所致,脂肪胺(主要是
乙基胺)和其他收入中(双氧水及磷化工产品)价格上升较快、使得毛利率明显
提升;香料香精业务随着产能释放、效率提升及价格及时调整等影响,毛利率有
所回升;受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影响,有机溶剂毛利率有所下降,但公司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毛利率由于原材料价格和
售价的波动、各产品产量的变动、下游市场需求变化而有所波动。如果今后行
业上下游出现较大的波动,公司各产品的毛利率可能会出现大幅波动,进一步
对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关于浙江省 2014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
〔2015〕29 号)和《关于浙江省 2017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
科火字〔2017〕201 号),新化股份均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 3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 2014 年度至 2019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江西省 2017 年第二批高新技
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赣高企认发〔2017〕13 号),江西新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
企业,有效期为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江西新信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公司及江西新信不再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高

4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江西新信无法继续享受
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受的各类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同
期利润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1,226.08 640.19 504.10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税收优惠 949.68 524.56 497.54

税收优惠合计 2,175.76 1,164.75 1,001.64

利润总额 21,785.22 13,871.62 10,180.18

税收优惠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 9.99% 8.40% 9.84%

2016-2017 年,税收优惠金额随公司业绩增长而有所增加,但对公司利润
影响占比下降。2018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业务盈利发生一定调整,母公司
及江西新信对整体的业绩贡献增加,且国家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至 75%,
税收优惠占比有所上升,但未发生重大变化。故公司经营业绩受税收优惠的影响
基本稳定、无重大依赖。

(五)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公司出口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重近 30%。报告期内,汇率波动幅度较大,2016 年度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6.83%;2017 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6.16%;2018 年度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43%。报告期内,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数据影响如下所示:

项目(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汇兑损益(负数代表收益) -17.33 442.43 -299.81

汇兑损益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比重 0.08% -3.19% 2.94%

汇率波动对公司主要影响包括:一是汇兑损益,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现汇结
算,汇率波动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汇兑损益;二是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若人
民币持续大幅升值,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性价比优势将被削弱,从而影响经
营业绩。

(六)政府补贴收入无法获得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

4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 2,256.23 万元、1,948.31 万元和 1,374.57 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6.76%、16.40%和 7.88%,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
占比逐步下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来自政府的补贴收入,若未来无法持
续获得,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七)向瑞士奇华顿销售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 GIVAUDAN LTD 销售香料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向 GIVAUDAN LTD 的销售金额 34,714.48 28,680.36 19,056.56

发行人香料香精业务收入 44,349.10 35,849.54 24,889.67

占发行人香料香精业务收入比例 78.28% 80.00% 76.56%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20,692.89 200,795.53 157,491.41

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5.73% 14.28% 12.10%


瑞士奇华顿公司(GIVAUDAN LTD)是目前全球香料香精行业最大的公司
之一,也是新化股份香料业务最大的客户。为稳定原材料采购来源,2014 年
度,瑞士奇华顿旗下 Givaudan SA 与公司合资设立馨瑞香料。基于实质重于形
式原则,公司将与瑞士奇华顿公司之间的交易视同为―关联交易‖。

瑞士奇华顿与公司的香料产品交易系出于双方正常合理的商业目的,且公
司已成为瑞士奇华顿全球最重要的香料业务的供应商之一;公司报告期内向瑞
士奇华顿销售的香料产品收入占公司香料香精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约 80%左
右,但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小,且利润贡献较小、对公司盈利未
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作为化
学制品制造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精细化工工业作为一个化
学制品的生产和加工部门,处于产业链的中间位置,是其他行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它的发展与国家的经济建设以及工业发展的速度关联性很强。精细化工与基础化
工(如基本有机化工、无机化工)不同,后者多生产基本化工原料,而前者生产

4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产品,多为各工业部门广泛应用的辅助材料或人民生活的直接消费品。因此,
精细化工是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工业部门,它与人民生活紧密关联,与国民经济
整体关联度较高。如果未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下降,宏观经济波动可
能对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国际油品供应局势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精细化工是石油和化学工业的深加工产业,国际油品的供应局势及价格波动
会大大影响行业内各企业的发展情况。近年来,因国际油品价格波动剧烈,行业
内各企业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也随之变动。

(三)市场竞争的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竞争较为充分,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根据英
国 Jan Ramakers 精细化学品咨询公司的统计资料,全球前十大精细化学品生
产商巴斯夫(BASF)、龙沙(Lonza)、赢创(Evonik,原德固赛)、帝斯曼
(DSM)、住友化学(Sumitomo Chemical)、Saltigo(朗盛全资子公司)、
SAFC(美国 Sigma-Aldrich 全资子公司)、雅宝(Albemarle)、WeylChem、
诺华赛(Groupe Novasep)销售总额合计占市场份额未超过 20%。近几年来,
国外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其技术、资金等优势对我国精细化工企业形成越来越
大的挑战,部分产品生产标准的提高也会影响我国精细化工产业目前的格局。

(四)技术风险

我国精细化工产业起步较晚,相关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较弱,在国际市场的
竞争优势不强;精细化工产业市场需求变化迅速,产品更新换代比较快,也需
要企业能够迅速做出产品结构的调整,对精细化工企业的技术能力要求很高。

(五)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劳动力成本上涨是影响化工行业的另一个因素。根据市场规律,劳动力供
需形势逆转,意味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成为必然趋势。一方面它会增加企业成
本负担,挤压企业的生产经营利润,另一方面它会迫使企业提高劳动效率,转
向用工更少、附加值更高的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进而推动整个产业升级与
进步。因此,对于处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关键时期的中国来说,劳动力成本

4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升既是挑战,但更是机遇,它将促使中国产业结构加快升级,中国经济增长
的主要推动力量也将由―人口红利‖逐步转向―制度和劳动生产率红利‖。

(六)被限制进口或处罚、受反倾销或反补贴制裁等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采用事先获得进口国注册登记或出口免于注册而按一般化工
产品实施出口,出口欧盟的产品均已取得欧盟 REACH 认证,部分根据进口国
要求也已取得相关国家的 KOF-K Kosher 认证,公司出口产品均符合或未违反
进口国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出口产品受到限制或被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2 月 12 日,原产自中国或自中国出口的异丙胺产品被印度商工部
反倾销局认定存在反倾销,每吨加征 497.68-620.00 美元的反倾销税,其中,
对新化股份生产的异丙胺每吨加征 502.85 美元反倾销税,有效期五年。报告期
内 ,公司对印度出口异丙胺产品金额为 1,131.70 万元、1,292.18 万元和
659.24 万元,占当期外销收入比例分别为 2.65%、2.26%和 0.92%,占公司当
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0.71%、0.64%和 0.30%,涉及金额及占公司收入比
例较小,加征反倾销税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此以外,公司对
外出口的产品未受到过其他反倾销或反补贴制裁,但不排除未来进口国修改相
关农药原材料、化工产品的进口政策或规则以及对进口产品提出更高要求而导
致公司产品被限制进口或处罚的风险,亦不排除随着国内外厂商竞争加剧或国
外市场设置贸易壁垒,存在对公司出口的部分种类产品采取其它反倾销或反补
贴等制裁的风险。

(七)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2)39 号‖《关于出口货物劳
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等规定,公司出口产品增值税执行免、抵、退税
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执行的出口退税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香料香精产品 16%、13%、10% 13%、9% 13%、9%

脂肪胺产品 10% 9% 9%

异丙醇(有机溶剂) 10% 9% 9%

异丙醚(有机溶剂) 16% 15% 15%

其他产品 10% 9% 9%

4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6-2018 年 10 月,公司各类产品退税率未发生变化;2018 年 11 月起,
现行货物出口退税率 15%的和部分 13%的提至 16%;9%的提至 10%,其中部
分提至 13%,受此影响,公司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增加 1%、3%和 4%不等。
未来,如果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并使出口退税率大幅变动,将对公司所处行业出
口规模造成影响,并影响公司出口收入及盈利水平,公司存在出口退税政策变
化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八)中美贸易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收入和毛利占比约 3%,规模较小且占比较低;
2018 年以前,美国尚未开始对进口自我国产品加征关税,公司出口美国产品均
不受影响;对于 2018 年 7 月和 8 月生效的 500 亿美元加征关税产品清单,公司
出口美国的产品不属于该清单中,因而不受影响;对于 2018 年 9 月生效的
2000 亿美元加征关税产品清单,虽然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大多在清单中,但主
要客户奇华顿已通过变更出口目的地的方式调整采购计划,不会对公司业绩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美国已正式确定加征关税,如果加征关税政策长期持
续,将会给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九)受江苏“321 爆炸事件”影响的风险

江苏基地有 3 家子公司——江苏新化、馨瑞香料和滨海环保,均位于江苏
盐城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内,距离“321 爆炸事故”所在地约 30 公里。
2018 年江苏生产基地净利润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例为 9.58%,对公司业绩贡献
较小。受“321 爆炸事件”影响,江苏生产基地目前暂时处于停工自查状态。

4 月 27 日,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明确
指出江苏省将优化提升化工产业布局——重点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
地区战略性布局;淘汰低端落后产能,大幅关闭安全和环保不达标、风险隐患
突出的化工生产企业,高水平布局优质化工项目,支持安全环保规范、符合产
业规划的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各设区市于 2019 年 5 月底前完成“一园一策”
“一企一策” 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处置意见备案。

短期而言,江苏基地预计面临短期的停工影响,且江苏省明确行业整治不
搞一刀切、园区届时亦会支持优先安排复产,故对公司 2019 年业绩影响较有

4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限,但若停工时间继续延长,亦可能给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中长期而言,江苏基地所在滨海工业园区不属于江苏省化工行业整治被取
消关闭的对象,江苏生产基地各子公司亦不属于被整治、被要求关闭停产或搬
迁的对象,行业安全整治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盈利(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反而会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优秀企业获得更多竞争优势。但随着国家
安全环保治理要求的持续提升,公司亦面临持续投入或跟进不及时的风险。

五、公司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通过培养和外聘聚集了一批技术、研发、管理和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
才,这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公司已经制定并实施了针对公
司优秀人才的多种绩效激励制度,但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精细化工行业
对专业人才和技术需求的与日俱增,仍不能排除优秀人才流失的风险。随着公
司业务的快速扩张,公司对于专业人才和经营骨干的需求更为强烈,如果公司
不能在稳定现有专业人才和骨干团队的基础上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或者造成人
才流失,将对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
氨水项目,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58100 吨/年废酸、11600 吨/年废碱、
10000 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新建 2000 吨/年新型无卤有
机阻燃剂项目,4 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及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共 5 个募投项目。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市场前景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和充分的市场调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
成熟、政策支持、市场前景良好。但是,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竞争
对手的发展以及营销渠道的开拓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
益产生影响。若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则会影响投
资者的投资回报。

七、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导致正常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的风险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股份主要集中由建德市国资公司、董

4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监高及公司员工持有,单个股东持股比例均不高,第一大股东建德市国资公司
持有公司 22.9658%比例的股份,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

发行上市后,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比例会进一步稀释,公司股权将进一步分
散,上市后存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可能,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可能造成公
司主要管理人员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导致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受到影响。

八、资产抵押风险

截至期末,公司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金额合计 1,785.51 万
元,占总资产的 1.04%。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但如果公司不能按期归还银
行借款,抵押资产可能面临被银行处置的风险,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
成一定影响。




5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Xinhua Chemical Co.,Ltd.

注册资本: 105,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胡健

公司设立日期: 1997 年 9 月 24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08 年 6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邮政编码: 311607

电话: 0571-64793028

传真: 0571-64755918

互联网网址: www.xhchem.com

电子邮箱: xhhg@xhchem.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6 月 6 日,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同意整体变更设立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即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为
基准日经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有限公司净资产人民币
15,534.465934 万元为基数,折抵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00 万元,公
司股份总数为 10,5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超出折
股数额的净资产 5,034.465934 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各发起人以其
持有的有限公司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变更前后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2008 年 6 月 16 日,新化股份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取得注册号为 33018200000754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起人

发行人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备注

1 新化投资 59,885,663.00 57.03 法人股东

2 建德市国资公司 24,114,101.00 22.97 法人股东

3 泰银创业 5,251,483.00 5.00 法人股东

4 如山创业 5,251,483.00 5.00 法人股东

5 胡健 5,245,787.00 5.00 自然人股东

6 金志好 5,251,483.00 5.00 自然人股东

合计 105,000,000.00 100.00 -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发起人

发行人系由新化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新化投资、建德市国资公司、泰银创
业、如山创业、胡健、金志好为发起人股东,其中新化投资持股 57.03%,为主
要发起人。

2、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新化投资作为原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57.03%的股份,并于2015年8
月对其代持股东进行了确权、解除代持和股权托管,把持有的新化股份的全部股
份转给新化投资的所有股东,通过新化投资持有新化股份的股份的显名和未显名
的股东全部恢复为新化股份直接持股股东。

2016年5月6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工商企业注销证明》([杭]准
予注销[2016]第119233号),准予新化投资注销,新化投资解散注销完成。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承继了新化有限全部资产和负债,拥有的资产主要
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从事
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业务,
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
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详情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六)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自发行人成立以来,主要发起人新化投资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
务,与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方面除资金拆借外无其他关联关系。新化投资已于
2016 年 5 月完成注销。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产权变更手续的办理情况

发行人系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新化有限的资产、业务和债权、债务
由发行人承继,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依法办理。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变化及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动情况




5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97 年改制设立

1997 年 7 月 21 日,建德资产评估公司出具―建评业字(97)第 51 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1997 年 6 月 30 日,新安江化肥厂的总资产评估值为
63,131,942.36 元,总负债为 29,213,073.64 元,所有者权益为 33,918,868.72
元。

1997 年 8 月 15 日,建德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会
议纪要》(建企改[97]19 号),同意核销新安江化肥厂香料库存产品 320.73 万
元中的 90%;同意从新安江化肥厂核销、剥离、提留后国有净资产中,划出
450 万元,作为国家扶持小化肥生产基金留给改制后企业使用,并确认如已停
产的香料生产线(固定资产 451 万元)确需报废,经财政、国资部门同意后可
从国家扶持基金中冲抵 150 万元。

1997 年 8 月 15 日,建德市财政局、建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下发《关
于新安江化肥厂资产评估确认、核销、提留、剥离及产权界定的批复》(建财企
字[1997]205 号、建国资字[1997]25 号)对资产评估进行了确认,详述了资产核
销、提留、剥离的情况,并对产权进行了界定,具体如下:

(1)资产核销、提留、剥离:①核销资产 580 万元:流动资产损失 348.09
万元、固定资产损失 231.91 万元;②提留资产:256.25 万元,其中提留离退休
人员安置费用 241.3 万元,提取供养直系亲属,享受晚年生活补贴 2.25 万元,
提取 1%坏账准备金 12.70 万元;③剥离资产 1,068.5 万元,其中,土地资产:
878 万元,非生产性资产:186.74 万元,福利药品:3.76 万元;④设国家扶持
基金 450 万元。

(2)产权界定:经上述资产核销、提留、剥离(包括剔除土地价值等)后,
界定新安江化肥厂国有经营性净资产 10,371,465.05 元,非经营性净资产
1,867,362.97 元。

(3)股本设置

公司拟设总股本 1,415.596 万元,其中:国家股股本 406.38 万元,占总股
本的 28.71%,职工持股协会股本为 1,009.216 万元,占总股本的 71.29%。


5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职工持股协会 1,009.216 71.29%

1.1 职工个人投资(683 人) 630.76 -

1.1.1 其中:一次性优惠 63.076 -

1.1.2 现金入股 567.684 -

1.2 量化股(职工集体共有资产) 378.456 不具表决权

2 国家股 406.38 28.71%

合计 1,415.596 100.00%


①职工持股协会股本由职工个人出资与集体共有资产出资构成:其中,职工
个人出资额 630.76 万元,占职工持股协会总股本的 62.50%,以职工个人出资
购买的原企业部分净资产的方式出资,股权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集体共有资产
出资额 378.456 万元,占职工持股协会总股本的 37.50%,以原企业结余的部分
工资基金出资,不具表决权,其股权归职工持股协会集体共有。该股份以职工分
利股形式量化给职工个人。量化股按职工实际出资额的 1:0.6 比例量化到职工名
下,职工享有分红权,股权归集体所有,不得转让、继承、馈赠;职工因退休、
调离、辞退、除名、死亡、合同终止等原因离开公司后,分红权终止。

②国家股股本由原企业部分存量净资产的方式出资,股权归国家所有。依
据《建德市国有、城镇集体工商企业改制基本政策》(市委[1997]68 号)文件
规定:原企业净资产 1,037.14 万元,由职工个人出资 630.76 万元并给予一次性
付清优惠 10%,余下国家股股本 406.38 万元(1,037.14 万元-630.76 万元
=406.38 万元);原企业净资产 1,037.14 万元,按照 15%,计算 155.571 万元
的分红权益一定年限内让渡给职工持股协会,该让渡股份属于国家所有,国家
在一定年限内不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间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共 881.569 万元,其
中,职工持股协会持股 630.76 万元,占 71.55%,国家股 250.809 万元,占
28.45%。‖

1997 年 8 月 18 日,新安江化肥厂向新安江化工集团提交《关于新安江化
肥厂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新化[97]31 号),该请示上报了新安江
化肥厂改制实施方案(经新安江化肥厂六届三次职代会通过)、新化有限公司章
程和新化持股会章程。


5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997 年 9 月 2 日,中共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委员会向建德市企
业改革领导小组上报《关于上报新安江化肥厂改制方案的报告》(新化集党
[97]023 号)。

1997 年 9 月 2 日,建德市民政局核发―建民社字(97)05 号‖《关于同意成
立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协会的批复》。1997 年 9 月 6 日,建
德市民政局向新化持股会核发编号为―浙民社法登字 141 号‖的《浙江省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

1997 年 9 月 3 日,建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建会业验字(97)第 77 号‖《验
资报告》对新化有限 1,415.596 万元出资额进行了审验。

1997 年 9 月 8 日,建德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关于同意新安江化肥厂
公司制改组的批复》(建企改[97]26 号),同意新安江化肥厂改组为国家参股、
职工持股协会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本
总额为 1,415.596 万元。其中,国家股 406.38 万元,占总股本 28.71%;职工
持股协会法人股 1,009.216 万元,占总股本 71.29%;职工持股协会以原企业结
余的工资基金出资部分计 378.456 万元,在公司运作中不具表决权。

1997 年 9 月 24 日,建德市工商局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4398227-5),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 1,415.596 万
元。公司设立时法定代表人为韩英汝,住所为新安江镇桥东路 90 号。经营范
围:碳酸氢铵、双氧水、液氨、工业氨水、二氢月桂烯醇、稀土复混肥制造、
机械制造、加工,汽车货运。

新化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化持股会 1,009.216 71.29%

2 建德市国资局 406.38 28.71%

合计 1,415.596 100.00%


经核查,发行人改制过程履行了相关评估、审计、产权确定、政府批复等
必要手续,改制程序及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改制的
审批主体和权限符合当时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侵

5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犯职工合法权益等情形。

2、2005 年股东变更

2003 年 3 月 11 日,建德市财政局出具建财国资函[2003]11 号文《关于国
有资产授权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的批复》,明确新化有限由该公司
经营。2005 年 12 月 9 日,新化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国有股
股东由原建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变更为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05 年 12 月 30 日,上述变更在建德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
变更后,新化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新化持股会 1,009.216 71.29%

2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06.38 28.71%

合计 1,415.596 100.00%


3、2007 年股东变更(持股会退出)

2007 年 10 月 30 日,新化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同意转让持
股会所持新化化工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同意职工持股会清算解散的议案》,由
现持股会会员按其在持股会中的出资比例,共同发起设立浙江新化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受让持股会持有的新化有限全部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 1 元,合计
10,092,160 元。

2007 年 12 月 20 日,新化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持股会将其持有的公司
71.29%股权(1,009.216 万股)转让给新化投资,转让价格为 1,009.216 万元。
同日,新化持股会与新化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2007 年 12 月 24 日,建德市工商局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182000007549)。上述变更后,新化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新化投资 1,009.216 71.29%

2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06.38 28.71%

合计 1,415.596 100.00%



5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核查,2007 年新化投资、新化职工持股会存在委托持股关系,登记在册
股东为 126 名自然人,实际股东为 561 名。委托持股关系的形成原因及解除情
况请参见本节―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变化及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公
司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动情况‖之―6、2015 年确权、解除代持和股权托管‖。

4、2007 年增资

2007 年 12 月 10 日,浙江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耀评[2007]第 84
号‖《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在 2007 年 9
月 30 日基准日,新化有限评估净资产值为 15,336.50 万元。2007 年 12 月 28
日,建德市财政局出具《关于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评估项目审
核意见的批复》(建财国资函[2007]55 号),确认上述评估结果。

2007 年 12 月 28 日,新化有限股东会召开会议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
资本增加 3,539,040 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17,695,000 元;以 2007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根据浙江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浙耀评[2007]第 84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净资产值为 15,336.50 万元,确
定本次增资价格为 10.12 元;胡健以现金出资 8,946,484.80 元,认缴注册资本
884,040 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5%;金志好以现金出资 8,956,200 元,认缴
注 册 资 本 885,000 元 , 占 增 资 后 注 册 资 本 的 5% ; 泰 银 创 业 以 现 金 出 资
8,956,200 元,认缴注册资本 885,000 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5%;如山创业
以现金出资 8,956,200 元,认缴注册资本 885,000 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5%;新增股本按 10.12:1 出资;原股东新化投资和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同意放弃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如山创业和泰银创业入股主要是基于新化有限业绩发展良好,看好新化有
限发展前景,其入股资金系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增
资款支付到位。

2007 年 12 月 28 日,建德信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建信会业验字
(2007)第 422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07 年 12 月 29 日,建德市工商局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5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30182000007549)。上述增资后,新化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新化投资 10,092,160.00 57.03%

2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063,800.00 22.97%

3 泰银创业 885,000.00 5.00%

4 如山创业 885,000.00 5.00%

5 胡健 884,040.00 5.00%

6 金志好 885,000.00 5.00%

合计 17,695,000.00 100.00%


5、2008 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3 月 7 日,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东会审(2008)
08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155,344,659.34
元。

2008 年 3 月 15 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联评报字(2008)第 102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1,619.35
万元。2008 年 5 月 14 日,上述资产评估在建德市国资委办公室办理了国有资
产评估项目备案。2008 年 5 月 27 日,建德市财政局出具《关于建德市新化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建财国资函
[2008]21 号),确认上述评估结果。

2008 年 3 月 18 日,新化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如下决议:同意以公司现
有 6 名股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设立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根据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浙东会审(2008)086 号‖《审计报告》,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15,534.465934 万元;根据中联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 2008 年 3 月 15 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08)第 102 号‖《评估
报告》,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1,619.35 万元。各
股东对上述审计和评估结果均认可,并一致同意以根据审计的净资产
15,534.465934 万元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500 万元,每股 1 元。超过净资产的 5,034.46593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5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08 年 3 月 18 日,新化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关于变更设立浙江新化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书》。2008 年 6 月 6 日,新化股份召开创立大会并通过决
议,公司发起人签署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08 年 3 月 18 日,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浙
东会验[2008]028 号),截止 2008 年 3 月 18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拥有的新化有
限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55,344,659.34 元,按照公司折股
方案,折为公司股份 105,000,000 股,股本金 105,000,000 元,剩余净资产作
为公司资本公积。

2008 年 6 月 16 日,浙江省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182000007549),新化股份设立。本次变更后,新化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新化投资 59,885,663.00 57.03%

2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4,114,101.00 22.97%

3 泰银创业 5,251,483.00 5.00%

4 如山创业 5,251,483.00 5.00%

5 胡健 5,245,787.00 5.00%

6 金志好 5,251,483.00 5.00%

合计 105,000,000.00 100.00%


2008 年 9 月 3 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
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浙国资法产[2008]53 号),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筹)总股本 10,50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合计 24,114,101 股,占总股
本的 22.97%,由建德市国资公司(为国有股东,标注―SS‖)持有。

经核查,新化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所产生的自然人股东应缴纳的个
人所得税均已缴纳完毕,并由公司履行了相应的代扣代缴义务。

6、2015 年确权、解除代持和股权托管

2015 年 8 月 3 日,新化投资召开 2015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原
通过新化投资间接持有新化股份的股份转为直接持股,同意新化投资将持有的
新化股份的全部股份转给新化投资的所有股东,通过新化投资持有新化股份的


6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份的显名和未显名的股东全部恢复为新化股份直接持股股东,同意解除新化
投资股份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所进行的托管。

2015 年 8 月 3 日,新化股份召开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
议,原通过新化投资间接持有新化股份的股份转为直接持股,同意新化投资将
持有的新化股份的全部股份转给新化投资的所有股东,通过新化投资持有新化
股份的股份的显名和未显名的股东全部恢复为新化股份直接持股股东,同意将
上述股份调整后的公司股权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所进行托管并办理相关手
续。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实质系股东身份的恢复,故本次转让的价格为零。

2015 年 8 月 3 日起,公司对新化股份 561 名实际出资人(561 名自然人股
东直接或间接通过新化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情况进行确认,共需确认的股
份为 59,885,663 股。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新化股份的实际出资人进行了访
谈,分别制作访谈笔录、合影存照,新化股份的实际出资人、工商登记出资
人、新化股份、新化投资分别签署了《解除代持协议》与《关于不存在股权代持
情形的承诺函》,承诺不再存在任何代持新化股份股权的事项;并就《访谈笔
录》、《解除代持协议》、《关于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的承诺函》办理了现场公
证,浙江省建德市公证处出具了符合法律要求的公证文件。

在确权过程中,未发现存在股权纠纷等情形,历史股东退出时均办理了股
权过户手续。发行人律师对历史股东退出时签署的过户凭证等进行了核查,历史
股东股权退出真实发生,未发现股权权属不清的情况。

2015 年 9 月 29 日,新化股份与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登
记托管协议书》,新化股份委托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将公司股份全部集中
托管。

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出具了《声明及承诺函》,承
诺,―就新化股份未确权股份,日后如果产生权属争议,作为公司主要股东或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将协助公司依法解决,避免公司因此
承受损失;如公司因此承受任何损失,将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截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时,公司共已完


6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成确权 59,797,840 股,占需确权股数的 99.85%,已完成确权人数 558 人,其
中,556 名股东的声明书已在浙江省建德市公证处进行公证,1 名股东已完成确
权但因其人在境外而未能完成现场公证,1 名股东由监护人代为完成确权而未
能完成现场公证。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全部股份的确权,即完成确权 59,885,663 股,占需
确权股数的 100%。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代
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以及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等情形;公司已将历史原因
形成的代持股份还原至实际股东,解除委托持股关系,股东、公司及相关方对
股份归属、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无异议,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纠纷或潜在纠
纷的情形。

综上,公司的设立、历次增资、主要股本变更等行为已经过有权部门的批
准,不违反当时法律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公司不存在与历史出资、股权管理相
关的重大诉讼、纠纷以及重大风险隐患。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

7、2016 年 9 月股转系统挂牌

2015 年 11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
案》。

2016 年 7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56
号),核准发行人在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2016 年 7 月 29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6298 号),
同意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6 年 9 月 5 日,发行人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代码―839128‖,股票
简称―新化股份‖。



6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核查,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后,在公司治理、日常运营、股权转让、信息
披露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
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二)新化职工持股会历史沿革

1、1997 年,新化职工持股会设立

1997 年 8 月 29 日,建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建德市企业职工持

股协会审批表》,同意设立新化职工持股会。

1997 年 9 月 2 日,建德市民政局出具《关于同意成立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职工持股协会的批复》(建民社字[97]05 号),批准同意成立―建德市

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协会‖。

1997 年 9 月 6 日,建德市民政局颁发《浙江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浙

民社法登字 141 号),准予新化职工持股会注册登记。

1997 年 9 月 24 日,新化有限成立时,新化职工持股会代表内部职工出资

1,009.216 万元,占总股本 71.29%。新化有限出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三、发

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变化及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公司股本形成及历次变

动情况‖。

根据会员名册,1997 年新化职工持股会设立时,持股会会员 683 人,总股

数 10,092,160 股,其中个人股 6,307,600 股,量化股(共有股)3,784,560 股。

2、1998 年-2007 年 6 月,新化职工持股会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根据《职工持股协会章程》约定,职工持股会会员因退休、合同终止、离

职、辞职等,其持有的股份可以在会员间转让,也可以向持股会提出退股申

请,经理事会同意后,由持股会按其实际持有股份,参照上年度实际净资产价

值比例回收,留作新会员认购或配售给其他会员;会员持有的量化分利股不得

继承、转让、馈赠,会员离开公司时,由持股会收回。

1998 年-2007 年 6 月,新化职工持股会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6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时间 变动类型 会员变动数(人) 股数(股) 价格(元/股)

回收 28 217,100 1.00
1998 年 3 月
配售 36 209,000 1.00

回收 10 102,800 1.30
1999 年 4 月
配售 7 78,000 1.30

回收 17 154,500 1.50
2000 年 3 月
配售 35 181,000 1.50

回收 36 358,000 2.50
2001 年 4 月
配售 - - -

回收 28 255,600 3.00
2002 年 7 月
配售 13 620,000 2.68

回收 12 100,100 4.35
2003 年 5 月
配售 9 100,100 4.35

回收 12 122,500 5.47
2004 年 5 月
配售 11 122,500 5.47

回收 26 369,400 5.72
2005 年 6 月
配售 13 369,400 5.72

回收 25 235,700 6.61
2006 年 6 月
配售 13 235,700 6.61

回收 29 296,300 7.96
2007 年 6 月
配售 13 296,300 7.96


截至 2007 年 6 月底,新化职工持股会共有 518 名会员。

经核查,上述股权变动为无对应关系的股权转让,即会员因退休、合同终
止、离职、辞职等原因,其股权由职工持股会按公司上年度净资产支付退股金
后回收作为库存股,用于新会员认购或其他会员的配售,新认购及配售价格按
回收价格成本确定,转让人与受让人无一一对应关系。公司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在受让股权时均为公司的职工,不存在向社会公众转让股权情形。职工持股会
均按《职工持股协会章程》约定实施的股权回收及配售,价格公允,系当事人真
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显失公平、无效等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2007 年 10 月,新化职工持股会股权调整

新化有限自改制设立以来,业务规模逐渐扩大,为满足公司快速、长远发

6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展的需要,新化有限计划引入外部投资者,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并借机实施股
份制改造,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于 2000 年 7 月 6 日颁布的―民办函[2000]110 号‖《关于
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的函》规定,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
内部团体,不应再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从而新化职工持股会不具备法人资
格,无法成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另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人数不得超过 200 人。因此,新化有限及新化职工持股会为
满足改制设立股份公司的要求,实施了以下调整:

(1)新化职工持股会股权调整

2007 年 10 月,新化职工持股会会员徐子松等 392 人分别与胡健等 104 人
签署《委托持股协议》,将其持有合计 4,141,700 元持股会出资额委托给胡健等
104 人代持。经过上述调整后,新化职工持股会会员变为 126 人(显名股东)。

(2)新化职工持股会共有股量化调整

1)共有股量化调整方案审批情况

2007 年 10 月 15 日,新化职工持股会全员大会作出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职工持股会收益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规范职工持股会所持新化化工部分
股权原始出资的议案》,由于 1997 年企业改制时职工持股会共有股出资方式不
规范,同意持股会以现金方式补足该部分出资,金额按照 1997 年 9 月新化有限
改制时职工持股会共有股的出资额 3,784,560 元,加上截至到 2007 年 9 月的累
计利息 1,253,234.20 元,合计 5,037,794.20 元。2007 年 11 月 30 日,新化职
工持股会已将上述款项支付给新化有限。

2007 年 10 月 22 日,新化职工持股会制定《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关于职工持股会共有股转让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将职工持股会持有的共有股转让给公司现任经营管理团队、中层管理人员、技
术骨干和基层管理人员、自愿受让共有股的持股会会员;本次集体共有股转让
采用定向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价格参考新化有限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的账
面净资产值约 5.97 元/股及共有股出资额截至到 2007 年 9 月的累计利息值,确


6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定为 6.30 元/股。

同日,新化职工持股会出具《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会员
大会关于职工持股会共有股转让收益分配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共有股转让的收
益分配作出规定。同日,新化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职工持股会
共有股转让方案的议案》及《关于职工持股会共有股转让收益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职工持股会共有股量化调整方案已经过有权部门的审批,合
法合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 1997 年企业改制时职工持股会共有
股出资方式不规范的情形已在 2007 年通过现金置换的方式予以规范,补足出资
已经其他股东同意,调整方案经过有权部门的审批,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准及授权,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恶意隐瞒、提供虚假文件的情形,不存在
纠纷,公司亦未就上述出资瑕疵事项受到过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此上述出
资瑕疵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2)共有股转让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新化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职工持股会收益分配方案
的议案》、《关于规范职工持股会所持新化化工部分股权原始出资的议案》、《建
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关于职工持股会共有股转让方
案的议案》,共有股转让收入共计 23,842,728.00 元,其中,因为原共有股其出
资方式不规范,将 5,037,794.20 元支付给新化有限;18,499,597.20 元作为共
有股转让收益分配给持股会会员;剩余 305,336.60 元作为持股会清算费用,在
持股会清算后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①5,037,794.20 元

鉴于公司职工持股会以原企业结余的工资基金出资的方式,不符合财政部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财工字[1995]第 29 号)
的有关规定,为此,公司 2007 年临时股东会通过了规范出资的议案:由于
1997 年企业改制时职工持股会共有股出资方式不规范,同意持股会以现金方式
置换该部分出资,金额按照 1997 年 9 月新化有限改制时职工持股会共有股的出


6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额 3,784,560 元,加上截至 2007 年 9 月的累计利息 1,253,234.20 元,合计
5,037,794.20 元。2007 年 11 月 30 日,新化职工持股会已将上述款项支付给新
化有限。

建德市财政局于 2008 年 7 月 24 日出具《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审核意见的说明》―十一、关于应付工资出资置换上缴
情况的说明‖,说明企业收到职工持股会款项 378.456 万元,作借方―银行存
款‖,贷方―实收资本‖;同日,作借方―实收资本‖,贷方―应付工资‖;2008 年 3 月
17 日作借方―应付工资‖,贷方―其他应付款—建德市财政局‖;2008 年 7 月 23
日,公司以上述―应付工资‖出资置换,作为工资结余上缴建德市财政局(国资收
益专户),作借方―其他应付款‖,贷方―银行存款‖。

2008 年 9 月 3 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
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浙国资法产[2008]53 号)对上述的规范事项予以
认可。

②18,499,597.20 元

共有股系职工持股协会集体所有,本次共有股收益分配对象为该部分股权
在本次转让前分红权持有人;若该共有股分红权系会员在公司改制后(1997 年
9 月),即 1997 年至 2007 年间,通过受让个人股获得的,其收益所得部分应
剔除各年度持股会回购个人股价格差,该部分收益由原出让会员享有。本次参
与持股会共有股转让收益分配人员共计 660 人,分配总额为 18,499,597.20 元。

根据公司说明及税收缴纳凭证,上述共有股分配所得按国家税收政策履行
个人所得税缴纳义务后,余额支付给会员个人。

③305,336.60 元

剩余 305,336.60 元作为持股会清算费用,在持股会清算后分配。

综上所述,公司职工持股会共有股量化调整中的资金流向清晰、明确,符
合实际情况,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情形,无纠纷或潜在
纠纷。经上述调整后,新化职工持股会委托持股关系表如下:



6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个人股 受让量化股 实际持有股份 显名股份数

1 胡健 361,900 994,560 1,356,460 2,248,260

1-1 李文龙 7,200 10,000 17,200 -

1-2 虞英 7,400 1,000 8,400

1-3 姜淼全 117,000 1,000 118,000

1-4 徐子松 158,000 28,000 186,000

1-5 陈晓良 8,300 1,000 9,300

1-6 胡锡知 23,800 10,000 33,800

1-7 王智勇 21,400 10,000 31,400

1-8 赖朝阳 13,600 10,000 23,600

1-9 王建宁 9,800 4,000 13,800

1-10 谢自强 14,000 10,000 24,000

1-11 许金良 24,300 10,000 34,300

1-12 肖永祥 20,600 4,000 24,600

1-13 马建中 106,000 20,000 126,000

1-14 冯一 26,400 10,000 36,400

1-15 袁和苏 7,100 1,000 8,100

1-16 韩芳 7,100 1,000 8,100

1-17 顾月娥 57,800 1,000 58,800

1-18 刘训军 - 28,000 28,000

1-19 傅志平 - 28,000 28,000

1-20 应登宇 - 28,000 28,000

1-21 孙中军 - 20,000 20,000

1-22 吴建仲 - 10,000 10,000

1-23 管水茂 - 4,000 4,000

1-24 姜锦仁 - 4,000 4,000

1-25 陈刚 - 4,000 4,000

1-26 李保园 - 4,000 4,000

2 陈国建 237,000 200,000 437,000 445,100

2-1 郑小珍 7,100 1,000 8,100

3 王卫明 158,000 200,000 358,000 358,000

4 吴永根 158,000 200,000 358,000 366,100

4-1 郑素仓 7,100 1,000 8,100

5 廖越平 96,000 120,000 216,000 281,500

6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1 陈红彬 7,400 1,000 8,400

5-2 罗炎生 7,800 1,000 8,800

5-3 吴根林 8,800 1,000 9,800

5-4 胡黎明 8,200 1,000 9,200

5-5 周银花 8,000 1,000 9,000

5-6 王德根 8,400 1,000 9,400

5-7 吴培荣 8,900 1,000 9,900

5-8 陈小伟 - 1,000 1,000

6 徐永洪 6,600 1,000 7,600 35,800

6-1 朱培根 8,300 1,000 9,300

6-2 洪肇绪 7,700 1,000 8,700

6-3 蒋烈富 9,200 1,000 10,200

7 郑笔文 158,000 70,000 228,000 228,000

8 洪益琴 56,000 120,000 176,000 193,200

8-1 缪宣继 8,700 1,000 9,700

8-2 蒋一飞 6,500 1,000 7,500

9 胡建宏 6,500 20,000 26,500 26,500

10 吴刚 6,500 20,000 26,500 26,500

11 兰昭洪 6,500 10,000 16,500 16,500

12 柯美生 23,300 28,000 51,300 121,500

12-1 孙楚桢 9,000 1,000 10,000

12-2 翁国平 7,200 1,000 8,200

12-3 徐彩平 6,500 1,000 7,500

12-4 姚根土 8,600 1,000 9,600

12-5 陆凤义 7,800 1,000 8,800

12-6 潜建芳 7,700 1,000 8,700

12-7 曹建新 7,300 1,000 8,300

12-8 吴天来 8,100 1,000 9,100

13 方浩伟 23,200 28,000 51,200 59,300

13-1 林斌 7,100 1,000 8,100

14 叶浩 21,400 28,000 49,400 56,800

14-1 陈浩 6,400 1,000 7,400

15 邵卫平 6,500 10,000 16,500 16,500

16 蒋建兵 19,100 70,000 89,100 145,000

6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6-1 姜岱军 18,600 4,000 22,600

16-2 王功云 7,900 1,000 8,900

16-3 胡建军 7,000 1,000 8,000

16-4 陈丽娟 6,000 1,000 7,000

16-5 郑雪梅 7,400 1,000 8,400

16-6 申林 - 1,000 1,000

17 倪正新 20,000 10,000 30,000 48,200

17-1 何国权 7,000 1,000 8,000

17-2 刘本才 9,200 1,000 10,200

18 朱敏华 13,000 10,000 23,000 59,100

18-1 郭贤肖 7,100 1,000 8,100

18-2 陈镜伊 7,500 1,000 8,500

18-3 蒋胡老 9,800 1,000 10,800

18-4 曹建文 7,700 1,000 8,700

19 黎晓华 6,400 4,000 10,400 19,700

19-1 陈红姣 8,300 1,000 9,300

20 邵红英 7,100 1,000 8,100 24,900

20-1 赵蕾 7,400 1,000 8,400

20-2 程秀娟 7,400 1,000 8,400

21 范建庭 7,600 1,000 8,600 35,400

21-1 王志华 7,400 1,000 8,400

21-2 徐安杰 9,000 1,000 10,000

21-3 冯世良 7,400 1,000 8,400

22 胡灶顺 21,400 10,000 31,400 122,800

22-1 冯福生 27,800 4,000 31,800

22-2 李秋根 9,400 1,000 10,400

22-3 李建根 9,400 1,000 10,400

22-4 蒋联贵 7,800 1,000 8,800

22-5 钱宝林 11,400 1,000 12,400

22-6 邵荣法 7,200 1,000 8,200

22-7 丁爱芳 8,400 1,000 9,400

23 邵永新 7,000 1,000 8,000 24,600

23-1 陈勇 7,600 1,000 8,600

23-2 潘志仙 7,000 1,000 8,000

7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4 施建民 8,100 4,000 12,100 20,200

24-1 王雪琴 7,100 1,000 8,100

25 徐卫荣 106,000 120,000 226,000 317,500

25-1 曾依萍 8,800 1,000 9,800

25-2 仇延红 9,900 1,000 10,900

25-3 王骅 9,500 1,000 10,500

25-4 赵会荣 10,300 1,000 11,300

25-5 徐芹 6,000 1,000 7,000

25-6 吴根良 8,300 4,000 12,300

25-7 周作堂 8,300 1,000 9,300

25-8 孙玉玲 8,700 1,000 9,700

25-9 周炳全 7,700 1,000 8,700

25-10 严虹娟 - 1,000 1,000

25-11 徐如光 - 1,000 1,000

26 张新利 6,000 4,000 10,000 31,900

26-1 吴建平 9,800 4,000 13,800

26-2 毛素珍 7,100 1,000 8,100

27 傅永生 9,200 1,000 10,200 59,600

27-1 马广法 11,400 1,000 12,400

27-2 曾志华 11,400 1,000 12,400

27-3 傅国生 7,200 1,000 8,200

27-4 潘金娟 7,200 1,000 8,200

27-5 傅建平 7,200 1,000 8,200

28 周满莲 7,100 1,000 8,100 17,500

28-1 曾启云 8,400 1,000 9,400

29 钱锋 7,000 28,000 35,000 49,300

29-1 应卫星 6,300 1,000 7,300

29-2 劳丽全 6,000 1,000 7,000

30 蔡建清 7,100 4,000 11,100 103,700

30-1 许正五 9,400 1,000 10,400

30-2 凌永泉 9,400 1,000 10,400

30-3 王港口 9,400 1,000 10,400

30-4 韩国庆 8,100 1,000 9,100

30-5 叶建民 9,200 1,000 10,200

7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0-6 周育华 8,200 1,000 9,200

30-7 徐新发 9,400 1,000 10,400

30-8 裘仙洪 8,200 1,000 9,200

30-9 周贵发 12,300 1,000 13,300

31 俞润林 7,800 1,000 8,800 58,400

31-1 余丽众 8,700 1,000 9,700

31-2 徐渭泉 7,900 1,000 8,900

31-3 叶蕾 6,400 1,000 7,400

31-4 孙玉杰 12,200 1,000 13,200

31-5 毛高良 9,400 1,000 10,400

32 周亚 7,100 1,000 8,100 8,100

33 朱建生 7,200 1,000 8,200 8,200

34 王瑞荣 11,400 1,000 12,400 29,700

34-1 徐锡康 7,300 1,000 8,300

34-2 李爱琴 8,000 1,000 9,000

35 祝金帮 25,400 4,000 29,400 42,200

35-1 胡文工 11,800 1,000 12,800

36 严彩娟 7,100 1,000 8,100 18,600

36-1 张金和 9,500 1,000 10,500

37 陈宏 8,100 1,000 9,100 9,100

38 吴华忠 9,400 1,000 10,400 19,600

38-1 陈霞玉 8,200 1,000 9,200

39 徐利红 18,900 70,000 88,900 228,800

39-1 叶志君 9,600 1,000 10,600

39-2 巴国明 9,200 1,000 10,200

39-3 雷粟炭 9,400 1,000 10,400

39-4 雷利生 9,400 1,000 10,400

39-5 周永辉 6,500 1,000 7,500

39-6 寿晓春 8,400 1,000 9,400

39-7 张建林 8,200 1,000 9,200

39-8 楼佩琴 7,100 1,000 8,100

39-9 陈建平 7,100 1,000 8,100

39-10 秦松彦 8,400 1,000 9,400

39-11 徐耀平 8,300 1,000 9,300

7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9-12 孙渭良 7,900 1,000 8,900

39-13 谢海云 6,200 1,000 7,200

39-14 陈惠珠 7,200 1,000 8,200

39-15 刘连根 7,000 1,000 8,000

39-16 周建洪 - 1,000 1,000

39-17 章向元 - 1,000 1,000

39-18 胡俊 - 1,000 1,000

39-19 吕晨 - 1,000 1,000

39-20 洪国平 - 1,000 1,000

40 贾建红 7,000 10,000 17,000 42,000

40-1 徐伟芬 8,200 1,000 9,200

40-2 王作明 7,100 1,000 8,100

40-3 张锦明 6,700 1,000 7,700

41 余彭亮 6,500 4,000 10,500 30,800

41-1 胡毅君 8,300 1,000 9,300

41-2 沈建华 10,000 1,000 11,000

42 涂利根 6,500 4,000 10,500 36,100

42-1 方志祥 8,800 1,000 9,800

42-2 周勇军 7,300 1,000 8,300

42-3 马剑 6,500 1,000 7,500

43 陈敏健 8,600 1,000 9,600 9,600

44 钱木根 7,100 1,000 8,100 25,200

44-1 汪志根 8,900 1,000 9,900

44-2 仇雪珍 6,200 1,000 7,200

45 陈锋 6,600 1,000 7,600 41,100

45-1 陈继军 7,100 1,000 8,100

45-2 葛洪 8,200 1,000 9,200

45-3 王乃获 8,000 1,000 9,000

45-4 刘莲军 6,200 1,000 7,200

46 郏向农 10,100 1,000 11,100 26,100

46-1 诸葛获 6,500 1,000 7,500

46-2 杨斌 6,500 1,000 7,500

47 徐建杭 6,600 1,000 7,600 16,800

47-1 何连坤 8,200 1,000 9,200

7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8 王正 6,900 1,000 7,900 25,400

48-1 刘伟根 8,300 1,000 9,300

48-2 程九珍 7,200 1,000 8,200

49 许建军 11,100 1,000 12,100 72,900

49-1 黄国华 6,800 1,000 7,800

49-2 章福康 9,400 1,000 10,400

49-3 胡君红 6,600 1,000 7,600

49-4 李慎 7,100 1,000 8,100

49-5 方建荣 7,100 1,000 8,100

49-6 林红星 8,400 1,000 9,400

49-7 陈巧英 8,400 1,000 9,400

50 刘伟 6,800 1,000 7,800 25,500

50-1 黄继君 6,400 1,000 7,400

50-2 何柏松 9,300 1,000 10,300

51 王中 11,200 1,000 12,200 12,200

52 吴吉祥 6,500 1,000 7,500 38,600

52-1 刘小珍 6,200 1,000 7,200

52-2 孔勇 7,400 1,000 8,400

52-3 叶元洪 7,000 1,000 8,000

52-4 陈瑛 6,500 1,000 7,500

53 许红卫 7,100 1,000 8,100 16,200

53-1 汪爱军 7,100 1,000 8,100

54 王亚平 12,200 1,000 13,200 13,200

55 郑志军 8,300 1,000 9,300 43,900

55-1 杨丽芳 9,200 1,000 10,200

55-2 徐伟德 7,700 1,000 8,700

55-3 刘素娟 6,200 1,000 7,200

55-4 樊万华 7,500 1,000 8,500

56 程建敏 7,100 1,000 8,100 42,100

56-1 邵立平 6,400 1,000 7,400

56-2 吴杰 9,200 1,000 10,200

56-3 李玉珍 7,200 1,000 8,200

56-4 邵永香 7,200 1,000 8,200

57 吕晓林 11,300 1,000 12,300 70,100

7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7-1 王则平 7,100 1,000 8,100

57-2 王欣 8,200 1,000 9,200

57-3 杨志英 7,100 1,000 8,100

57-4 许卫良 6,900 1,000 7,900

57-5 魏新娟 8,200 1,000 9,200

57-6 甘伟芳 6,200 1,000 7,200

57-7 陆友云 7,100 1,000 8,100

58 邵有龙 6,900 1,000 7,900 30,400

58-1 叶盛娟 6,200 1,000 7,200

58-2 金燕 7,100 1,000 8,100

58-3 陈惠珍 6,200 1,000 7,200

59 沈小平 7,000 1,000 8,000 23,900

59-1 任余法 6,900 1,000 7,900

59-2 胡利元 7,000 1,000 8,000

60 董小平 11,200 1,000 12,200 12,200

61 洪国清 7,200 1,000 8,200 48,600

61-1 黄云星 12,200 1,000 13,200

61-2 李华 7,600 1,000 8,600

61-3 洪富清 7,200 1,000 8,200

61-4 张国荣 9,400 1,000 10,400

62 朱建新 8,700 1,000 9,700 9,700

63 钱小樟 11,300 70,000 81,300 155,500

63-1 饶惠玲 8,200 4,000 12,200

63-2 李羚 7,400 1,000 8,400

63-3 李彩仙 7,200 1,000 8,200

63-4 陈一意 8,100 1,000 9,100

63-5 许素兰 8,200 1,000 9,200

63-6 揭明贵 6,400 1,000 7,400

63-7 赵志国 8,500 1,000 9,500

63-8 单雪珠 8,200 1,000 9,200

63-9 钟启刚 - 1,000 1,000

64 吕建新 10,100 10,000 20,100 95,300

64-1 杨卫中 7,100 1,000 8,100

64-2 王晓文 6,800 1,000 7,800

7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4-3 孟莉 7,100 1,000 8,100

64-4 付立龙 7,100 1,000 8,100

64-5 唐苏珍 6,200 1,000 7,200

64-6 方雪珍 6,200 1,000 7,200

64-7 蒋秋华 7,400 1,000 8,400

64-8 詹连春 9,400 1,000 10,400

64-9 张明彦 8,900 1,000 9,900

65 程皓 10,100 4,000 14,100 62,500

65-1 毛伟 7,100 1,000 8,100

65-2 黄裕昌 7,100 1,000 8,100

65-3 夏建波 7,100 1,000 8,100

65-4 何树德 8,700 1,000 9,700

65-5 甘滨娟 6,200 1,000 7,200

65-6 李小英 6,200 1,000 7,200

66 李旭敏 24,800 4,000 28,800 76,800

66-1 周东林 12,100 1,000 13,100

66-2 邵丽英 11,300 1,000 12,300

66-3 章国良 12,200 1,000 13,200

66-4 姚一仙 8,400 1,000 9,400

67 许福昌 9,200 1,000 10,200 38,300

67-1 陈锡林 8,300 1,000 9,300

67-2 周才生 8,500 1,000 9,500

67-3 叶菊花 8,300 1,000 9,300

68 洪伟 6,600 1,000 7,600 33,200

68-1 来迎春 7,100 1,000 8,100

68-2 徐国良 8,000 1,000 9,000

68-3 方晓满 7,500 1,000 8,500

69 席建良 6,500 1,000 7,500 34,100

69-1 程玉萍 8,200 1,000 9,200

69-2 周玉明 8,300 1,000 9,300

69-3 陈南 7,100 1,000 8,100

70 郑明亮 10,100 1,000 11,100 42,500

70-1 方永 6,600 1,000 7,600

70-2 留涛 7,100 1,000 8,100

7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0-3 叶金华 7,500 1,000 8,500

70-4 刘勇君 6,200 1,000 7,200

71 姚根新 10,100 1,000 11,100 35,400

71-1 曾炯 7,100 1,000 8,100

71-2 陈彩红 7,100 1,000 8,100

71-3 欧剑红 7,100 1,000 8,100

72 姜培林 10,100 1,000 11,100 54,800

72-1 储卫群 7,100 1,000 8,100

72-2 江志英 7,100 1,000 8,100

72-3 吕美珍 8,000 1,000 9,000

72-4 叶云庆 9,400 1,000 10,400

72-5 罗惠敏 7,100 1,000 8,100

73 吴德红 7,100 1,000 8,100 33,300

73-1 叶军 7,100 1,000 8,100

73-2 胡素花 7,100 1,000 8,100

73-3 邵舜泰 8,000 1,000 9,000

74 钱根录 9,400 1,000 10,400 10,400

75 彭玉琳 9,600 1,000 10,600 10,600

76 江丽贞 7,200 1,000 8,200 16,400

76-1 李锡贵 7,200 1,000 8,200

77 包江峰 158,000 120,000 278,000 421,000

77-1 叶卫珍 6,400 1,000 7,400

77-2 周静 7,100 1,000 8,100

77-3 耿尽澄 8,800 1,000 9,800

77-4 李红卫 7,200 1,000 8,200

77-5 刘树杭 11,200 1,000 12,200

77-6 甘国林 7,100 1,000 8,100

77-7 唐利琴 6,500 1,000 7,500

77-8 傅爱玉 7,200 1,000 8,200

77-9 郎云凤 8,800 1,000 9,800

77-10 黄丽花 7,200 1,000 8,200

77-11 雷芳 7,000 1,000 8,000

77-12 许朝如 6,200 1,000 7,200

77-13 潘渭生 8,800 1,000 9,800

7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7-14 孙海风 7,400 1,000 8,400

77-15 洪言富 7,900 1,000 8,900

77-16 潘燕萍 6,200 1,000 7,200

77-17 洪磊 - 1,000 1,000

77-18 傅胜利 - 1,000 1,000

77-19 李峰 - 1,000 1,000

77-20 常昊 - 1,000 1,000

77-21 魏明永 - 1,000 1,000

77-22 王晨 - 1,000 1,000

78 席建忠 6,900 10,000 16,900 57,800

78-1 黄镇平 6,400 4,000 10,400

78-2 俞永宏 6,500 1,000 7,500

78-3 唐美芳 6,900 1,000 7,900

78-4 杨金忠 6,200 1,000 7,200

78-5 傅建鹏 6,900 1,000 7,900

79 洪亮 6,400 4,000 10,400 18,800

79-1 叶哺育 7,400 1,000 8,400

80 胡江瑜 19,400 10,000 29,400 37,500

80-1 邵永忠 7,100 1,000 8,100

81 王建中 12,200 1,000 13,200 46,800

81-1 钱永姣 7,100 1,000 8,100

81-2 王朋生 9,200 1,000 10,200

81-3 孙伟标 7,100 1,000 8,100

81-4 林土松 6,200 1,000 7,200

82 江乐民 7,500 1,000 8,500 15,900

82-1 朱军 6,400 1,000 7,400

83 李忠委 7,000 1,000 8,000 25,200

83-1 何建康 8,100 1,000 9,100

83-2 周丽青 7,100 1,000 8,100

84 沈星红 7,100 1,000 8,100 15,500

84-1 王晓明 6,400 1,000 7,400

85 洪建明 6,700 1,000 7,700 15,100

85-1 曾健 6,400 1,000 7,400

86 赵建标 106,000 120,000 226,000 306,900

7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86-1 程丽仙 7,000 1,000 8,000

86-2 陈银根 6,500 1,000 7,500

86-3 蒋建萍 7,100 1,000 8,100

86-4 黄金祥 8,100 1,000 9,100

86-5 杨党强 6,300 1,000 7,300

86-6 徐树通 7,800 1,000 8,800

86-7 吴平 7,100 1,000 8,100

86-8 巫斌 6,400 1,000 7,400

86-9 应正金 8,600 1,000 9,600

86-10 陈旭峰 - 1,000 1,000

86-11 郑建金 - 1,000 1,000

86-12 刘圣发 - 1,000 1,000

86-13 孙松磊 - 1,000 1,000

86-14 邱小斌 -- 1,000 1,000

86-15 陈方春 - 1,000 1,000

86-16 胡欣 - 1,000 1,000

87 诸葛王平 6,400 10,000 16,400 58,500

87-1 王晓锋 6,400 1,000 7,400

87-2 金良 6,200 1,000 7,200

87-3 程少堂 7,800 1,000 8,800

87-4 马德琦 7,100 1,000 8,100

87-5 朱秋荣 9,600 1,000 10,600

88 应明军 6,500 10,000 16,500 64,400

88-1 赵旭静 7,200 1,000 8,200

88-2 段鸿庆 10,100 1,000 11,100

88-3 钱永洪 8,800 1,000 9,800

88-4 章松明 7,000 1,000 8,000

88-5 吕峰水 9,800 1,000 10,800

89 徐勇 6,600 4,000 10,600 46,200

89-1 吴锦平 6,000 4,000 10,000

89-2 李星贵 7,200 1,000 8,200

89-3 胡国民 8,300 1,000 9,300

89-4 杨菁 7,100 1,000 8,100

90 张宝荣 7,100 4,000 11,100 28,400

7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90-1 陈清清 8,300 1,000 9,300

90-2 金立长 7,000 1,000 8,000

91 邵建强 6,400 4,000 10,400 45,000

91-1 汤锡康 9,100 1,000 10,100

91-2 余旭生 7,300 1,000 8,300

91-3 徐建江 7,100 1,000 8,100

91-4 吴红娟 7,100 1,000 8,100

92 林建明 8,500 1,000 9,500 17,000

92-1 许海春 6,500 1,000 7,500

93 李建国 6,200 1,000 7,200 32,500

93-1 吴永鸿 6,600 1,000 7,600

93-2 金志绍 8,400 1,000 9,400

93-3 刘晓仙 7,300 1,000 8,300

94 王东岳 6,400 1,000 7,400 26,900

94-1 方春荣 11,300 1,000 12,300

94-2 詹梅兰 6,200 1,000 7,200

95 王伟青 7,900 1,000 8,900 17,000

95-1 王平 7,100 1,000 8,100

96 王鸿达 23,100 120,000 143,100 253,500

96-1 郎虹 7,100 1,000 8,100

96-2 陈森元 8,100 1,000 9,100

96-3 方纪松 7,900 1,000 8,900

96-4 刘化勇 6,900 1,000 7,900

96-5 邵忠华 6,600 1,000 7,600

96-6 朱振华 9,200 1,000 10,200

96-7 应国明 9,300 1,000 10,300

96-8 周健兵 7,000 1,000 8,000

96-9 龙俐云 7,100 1,000 8,100

96-10 李文珍 7,200 1,000 8,200

96-11 田鸿才 9,200 1,000 10,200

96-12 项锦兰 8,800 1,000 9,800

96-13 许静 - 1,000 1,000

96-14 许敏 - 1,000 1,000

96-15 商炎平 - 1,000 1,000

8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96-16 华汉 - 1,000 1,000

97 俞亿金 11,200 10,000 21,200 47,900

97-1 傅亦农 7,100 1,000 8,100

97-2 巫土根 9,400 1,000 10,400

97-3 储爱君 7,200 1,000 8,200

98 胡永忠 13,100 4,000 17,100 41,100

98-1 许光辉 7,300 1,000 8,300

98-2 周志军 6,600 1,000 7,600

98-3 周月玲 7,100 1,000 8,100

99 朱玉成 6,400 4,000 10,400 62,300

99-1 朱基电 9,200 1,000 10,200

99-2 吴世强 6,500 1,000 7,500

99-3 方晓兵 6,400 1,000 7,400

99-4 赵路 8,200 1,000 9,200

99-5 戴建伟 9,200 1,000 10,200

99-6 徐宏中 6,400 1,000 7,400

100 姚晓红 7,300 1,000 8,300 46,000

100-1 刘寿明 7,100 1,000 8,100

100-2 吴锦文 7,100 1,000 8,100

100-3 洪国森 11,200 1,000 12,200

100-4 许长友 8,300 1,000 9,300

101 邹文斌 7,500 1,000 8,500 8,500

102 陈志刚 6,300 1,000 7,300 7,300

103 童凯 7,100 1,000 8,100 45,700

103-1 黄利定 8,800 1,000 9,800

103-2 杨建梅 8,500 1,000 9,500

103-3 吕秀珍 8,500 1,000 9,500

103-4 朱荣华 7,800 1,000 8,800

104 吴国培 7,400 1,000 8,400 34,100

104-1 潘敬东 7,100 1,000 8,100

104-2 叶建平 8,000 1,000 9,000

104-3 谢庆华 7,600 1,000 8,600

105 马志峰 7,000 1,000 8,000 33,600

105-1 吴银根 8,200 1,000 9,200

8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5-2 戴电康 7,400 1,000 8,400

105-3 邵军平 7,000 1,000 8,000

106 江木金 7,000 1,000 8,000 39,500

106-1 王瑞发 8,800 1,000 9,800

106-2 钱建荣 8,400 1,000 9,400

106-3 成立建 11,300 1,000 12,300

107 楼淇龙 6,800 1,000 7,800 16,500

107-1 彭元生 7,700 1,000 8,700

108 徐樟胜 8,200 1,000 9,200 18,500

108-1 童玉凤 8,300 1,000 9,300

109 祝有亮 8,200 1,000 9,200 9,200

110 李冰 7,100 1,000 8,100 86,900

110-1 赵建良 8,700 1,000 9,700

110-2 孙步红 9,800 1,000 10,800

110-3 鲍福庭 9,400 1,000 10,400

110-4 王连福 9,700 1,000 10,700

110-5 俞永声 8,700 1,000 9,700

110-6 徐翠珍 7,200 1,000 8,200

110-7 尹建新 9,600 1,000 10,600

110-8 刘建国 7,700 1,000 8,700

111 包金生 10,300 1,000 11,300 28,700

111-1 许永跃 8,300 1,000 9,300

111-2 黄斌 7,100 1,000 8,100

112 朱晓艳 7,100 1,000 8,100 16,200

112-1 吴秀花 7,100 1,000 8,100

113 徐建屏 7,100 1,000 8,100 8,100

114 邵庆友 22,100 28,000 50,100 107,200

114-1 李剑虹 9,900 1,000 10,900

114-2 邵雪祥 21,400 4,000 25,400

114-3 徐继祥 9,200 1,000 10,200

114-4 叶光云 9,600 1,000 10,600

115 朱波涛 13,100 10,000 23,100 46,900

115-1 陈五星 7,100 1,000 8,100

115-2 钱金强 6,600 1,000 7,600

8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 张丽萍 7,100 1,000 8,100

116 许建纲 11,300 4,000 15,300 41,600

116-1 潘建军 6,200 1,000 7,200

116-2 李世清 9,200 1,000 10,200

116-3 郑福潮 7,900 1,000 8,900

117 钱林林 6,900 1,000 7,900 39,900

117-1 王伟红 8,400 1,000 9,400

117-2 洪雪君 6,200 1,000 7,200

117-3 郑雪云 6,200 1,000 7,200

117-4 洪雪珠 7,200 1,000 8,200

118 鲁萍生 11,300 10,000 21,300 106,700

118-1 操祝能 12,100 4,000 16,100

118-2 许金奎 8,300 1,000 9,300

118-3 叶峰 6,500 1,000 7,500

118-4 蒋德福 8,400 1,000 9,400

118-5 邹高福 6,500 1,000 7,500

118-6 胡志发 12,000 1,000 13,000

118-7 高建炉 7,800 1,000 8,800

118-8 章勇顺 8,800 1,000 9,800

118-9 马强 - 1,000 1,000

118-10 尚好 - 1,000 1,000

118-11 李超 - 1,000 1,000

118-12 李怀榜 - 1,000 1,000

119 施祖平 6,600 4,000 10,600 10,600

120 金彩萍 6,500 1,000 7,500 16,100

120-1 黄幸勇 7,600 1,000 8,600

121 贾立新 8,200 1,000 9,200 63,700

121-1 王美云 7,200 1,000 8,200

121-2 王强 7,200 1,000 8,200

121-3 姚燕鸣 7,000 1,000 8,000

121-4 徐伟 6,500 1,000 7,500

121-5 陈强 6,400 1,000 7,400

121-6 赖永红 6,700 1,000 7,700

121-7 项卫国 6,500 1,000 7,500

8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2 周春雷 6,800 1,000 7,800 32,500

122-1 吴云峰 7,200 1,000 8,200

122-2 丁峰 7,400 1,000 8,400

122-3 方建宏 7,100 1,000 8,100

123 徐诚 6,400 1,000 7,400 7,400

124 方合祥 6,600 1,000 7,600 25,400

124-1 卢洪顺 9,400 1,000 10,400

124-2 郑宁生 6,400 1,000 7,400

125 方军伟 19,500 28,000 47,500 74,600

125-1 刘惠祥 7,000 1,000 8,000

125-2 汪建忠 7,000 1,000 8,000

125-3 於晓鸣 7,100 1,000 8,100

125-4 姜健 - 1,000 1,000

125-5 朱国平 - 1,000 1,000

125-6 朱国芳 - 1,000 1,000

126 钱印华 6,600 4,000 10,600 26,200

126-1 邵国庭 7,100 1,000 8,100

126-2 胡跃刚 6,500 1,000 7,500

合计 6,307,600 3,784,560 10,092,160 10,092,160

注:―显名股份数‖为登记在册会员所持股权数量。


新化职工持股会会员股权及共有股量化调整完毕后,持股会共有会员 126
人(登记在册股东),实际会员共有 561 人。

4、2008 年新化职工持股会注销

2007 年 10 月 30 日,新化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通过《关于同意转让持股会
所持新化化工股权的议案》、《关于同意职工持股会清算解散的议案》,决定对
持股会进行清算解散,并将持股会持有的新化有限 71.29%的股权转让给由持股
会会员共同发起设立的新化投资。

2007 年 12 月 20 日,新化职工持股会与新化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新化职工持股会将其持有的新化有限 71.29%的股权转让给由持股会会员共同发
起设立的新化投资。



8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08 年 9 月 8 日,杭州金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杭金瑞审字[2008]第 403 号),对新化职工持股会进行了清算审计,持股会清
算财产分配完毕。

2008 年 12 月 26 日,建德市人民政府洋溪街道办事处出具《同意注销建德
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的意见》,同意将其依法予以注销。

2009 年 4 月 22 日,建德市民政局出具《关于注销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职工持股会法人登记的决定》(建民审字[2009]10 号),决定注销新化
职工持股会法人登记。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职工持股会的设立、存续、清算
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清算注销后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新化投资历史沿革

1、2007 年,新化投资设立

2007 年 11 月 22 日,新化投资的 126 名自然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发起
设立新化投资,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

2007 年 12 月 3 日,建德信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江新化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建信会业验字[2007]第 368 号),验证截至 2007 年
11 月 30 日,浙江新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 126 位股东首次以货币
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1,100 万元。

2007 年 12 月 7 日,杭州市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100000024128),新化投资成立。

2007 年 12 月 17 日,建德信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建
信会业验字[2007]第 399 号),验证截止 2007 年 12 月 14 日止,新化投资已收
到公司 126 位股东以货币缴纳的剩余出资 900 万元,连同第一期出资,累计实
缴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 万元。

2007 年新化投资设立时存在委托持股关系,工商登记在册的股东为 126 名
自然人股东,实际股东为 561 名。各实际股东出资数量、比例及与工商登记在


8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册股东的委托持股关系见上述―新化职工持股会委托持股关系表‖。

2、新化投资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14 年股权托管前的股权变动

在 2014 年股权托管前,新化投资的股权变动如下:

序号 成交日期 姓名 业务性质 成交数量(股)

2009-05 王卫明 非交易过户转出 113,454
1
2009-05 俞永宏 非交易过户转入 113,454

2014-04 许朝如 非交易过户转出 14,269
2
2014-04 封许建 非交易过户转入 14,269

2014-04 曾志华 非交易过户转出 24,574
3
2014-04 傅永生 非交易过户转入 24,574

2014-04 杨志英 非交易过户转出 16,052
4
2014-04 钱永姣 非交易过户转入 16,052

2014-04 廖越平 非交易过户转出 278,930
5
2014-04 陈清波 非交易过户转入 278,930


(2)2014 年,股权托管

2013 年 9 月 10 日,新化投资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新
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托管的议案》,同意将新化
投资的全部股权委托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托管。

2014 年 4 月 24 日,新化投资与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托
管协议书》,新化投资委托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全部股权进行托管,
托管时自然人股东 126 人,代持股东 434 人,托管股权数量共计 2,000 万股,
托管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

(3)2014 年股权托管后的股权变动

序号 成交日期 姓名 业务性质 成交数量(股)

2015-08 钱永姣 非交易过户转出 16,052
1
2015-08 傅雅斓 非交易过户转入 16,052

2 2015-08 陆凤义 非交易过户转出 17,439



8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5-08 陆京 非交易过户转入 17,439

2015-08 何国权 非交易过户转出 1,982
3
2015-08 王昶 非交易过户转入 1,982

2015-08 潜建芳 非交易过户转出 8,620
4
2015-08 潜晶 非交易过户转入 8,620

2015-07 傅永生 非交易过户转出 24,574
5
2015-07 曾志华 非交易过户转入 24,574

2015-07 李文龙 非交易过户转出 34,086
6
2015-07 谢美芳 非交易过户转入 34,086

2015-06 陈国建 非交易过户转出 99,087
7
2015-06 谢美芳 非交易过户转入 99,087

2015-06 陈国建 非交易过户转出 99,087
8
2015-06 方泉灿 非交易过户转入 99,087

2014-12 凌永泉 非交易过户转出 20,610
9
2014-12 赵玲 非交易过户转入 20,610

2014-12 徐建江 非交易过户转出 16,052
10
2014-12 徐丹 非交易过户转入 16,052

2014-10 巫斌 非交易过户转出 14,665
11
2014-10 胡君红 非交易过户转入 14,665

2014-08 陈银根 非交易过户转出 12,900
12
2014-08 林红星 非交易过户转入 12,900

2014-08 潜建芳 非交易过户转出 8,621
13
2014-08 潜晶 非交易过户转入 8,621

2014-07 徐树通 非交易过户转出 17,439
14
2014-07 徐建平 非交易过户转入 17,439

2014-06 邵忠华 非交易过户转出 15,061
15
2014-06 何国权 非交易过户转入 15,061

2014-05 黄国华 非交易过户转出 13,000
16
2014-05 胡君红 非交易过户转入 13,000

2014-05 邵永忠 非交易过户转出 16,052
17
2014-05 胡君红 非交易过户转入 16,052

2014-05 徐耀平 非交易过户转出 16,448
18
2014-05 马建中 非交易过户转入 16,448

19 2014-05 秦松彦 非交易过户转出 16,646

8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4-05 马建中 非交易过户转入 16,646

2014-05 许红卫 非交易过户转出 16,052
20
2014-05 马建中 非交易过户转入 16,052

2014-05 吕晨 非交易过户转出 1,486.5
21
2014-05 程寅 非交易过户转入 1,486.5

2014-05 吕晨 非交易过户转出 495.5
22
2014-05 吕晗晓 非交易过户转入 495.5

2014-05 成立建 非交易过户转出 11,197
23
2014-05 方建荣 非交易过户转入 11,197

2014-05 成立建 非交易过户转出 5,598
24
2014-05 徐建杭 非交易过户转入 5,598

2014-05 成立建 非交易过户转出 5,598
25
2014-05 何连坤 非交易过户转入 5,598


经核查,新化投资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均为因离婚财产分割、继承、赠与等
导致的非交易性过户,合法合规,不存在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情形,不存在纠
纷或潜在纠纷。

(4)2015 年确权

新化投资 2015 年确权和解除代持详见本节―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
成、变化及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公司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动情况‖之―6、2015
年确权、解除代持和股权托管‖。

上述确权和解除代持完成后,新化投资已不再是新化股份的股东。

3、2016 年 5 月新化投资注销

2016 年 3 月,新化投资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并进行了注销公告。2016 年 4
月 21 日,建德市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建国通[2016]54405 号),
准予新化投资注销税务登记。2016 年 4 月 29 日,建德市地方税务局新安江税
务分局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建地税新销通[2016]181 号),准予新化
投资注销税务登记。2016 年 5 月 6 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工商企业
注销证明》([杭]准予注销[2016]第 119233 号),准予新化投资注销,新化投
资解散注销完成。


8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合规性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
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监管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司作为股东人数超
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公司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

(1)发行人的设立、增资等行为不违反当时法律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目前
处于合法存续状态。发行人不属于银行业股份公司,不适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
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 号)的相关规定。

(2)发行人的设立、历次增资均经过有权部门的批准。

股份公司前身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改制程序合
法合规;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股权变动程
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公司自 1997 年改制设立以来,除 2008 年进行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
增资外,仅在 2007 年进行了一次增资扩股。有限公司 2007 年的此次增资扩股
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会议、评估程序。根据股东会决议相关出资股东履行了出资
义务,会计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公司增资扩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国有股东放弃此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取得了有权机关的批复文件,资产评
估结果亦经审核确认,履行了国有股权管理方面的相关程序,国有股权变动合法
合规、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2008 年 9 月 3 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
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浙国资法产
[2008]53 号),对公司的国有股权设置情况进行了批复确认,此后截至目前公司
的国有股权未发生变化。

(3)发行人在股份形成及转让过程中不存在虚假陈述、出资不实、股权管
理混乱等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纠纷以及重大风险隐患。



8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8 年 6 月 8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确认的函》(浙政办发函
[2018]30 号),对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确认。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符合《监管
指引》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公司股权清晰

(1)股权权属明确

发行人设置股东名册并进行有序管理,股东、公司及相关方对股份归属、股
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无异议。股权结构中曾存在职工持股会代持、委托持股、以及
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情形已按照《监管指引》相关规定进行规范。

公司历史沿革过程中曾存在职工持股会代持、委托持股、以及通过―持股平
台‖间接持股的情形,已于 2015 年进行了确权、解除代持,将代持股份还原至实
际股东、将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并依法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截至目前,
公司股权结构中不存在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以及通过―持
股平台‖间接持股等情形。

(2)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之间、股东与第三方之间不存在重大股份权属
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5 年 8 月起,公司对新化股份 561 名实际出资人(561 名自然人股东直
接或间接通过新化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情况进行确认,共需确认的股份为
59,885,663 股。

经过代持股权的还原、确权程序,公司已经将代持股份还原至实际股东,股
份代持解除;股权代持人及被代持人对确权股份数量无争议,公司股权代持的形
成、变更、解除已取得全部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确认。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之
间、股东与第三方之间不存在重大股份权属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3)股东出资行为真实,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相关行为已经得到有效规
范,不存在风险隐患


9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股东历次出资情况

1997 年 9 月,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以改制的净资产缴纳出资;2007 年
12 月,有限公司股东以货币出资进行增资扩股;2008 年 6 月,有限公司整体变
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全体股东以净资产折股出资,股东出资比例未发生变化。在
股转系统挂牌后,公司股东均通过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及款项结算。

2)出资行为规范情况

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 1997 年企业改制时职工持股会共有股出资方式不规范
的情形,具体规范情况详见本节前文所述。

综上 1)、2)所述,公司股东出资行为真实,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相关行
为已经得到有效规范,不存在风险隐患。

(4)公司已对股份进行确权,通过公证、律师见证等方式明确股份的归属,
经过确权的股份数量已达到需确权股份总数的 100%

1)职工股权确权审议情况

2015 年 8 月,新化投资、新化股份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原通过
新化投资间接持有新化股份的股份转为直接持股,同意新化投资将持有的新化股
份的全部股份转给新化投资的所有股东,通过新化投资持有新化股份的股份的显
名和未显名的股东全部恢复为新化股份直接持股股东。

2)职工股权确权过程

确权的具体过程及结果详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变化及
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公司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动情况‖之―6、2015 年确权、解
除代持和股权托管‖。

3)国有股权确认情况

2008 年 9 月 3 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
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浙国资法产[2008]53 号),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筹)总股本 10,50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合计 24,114,101 股,占总股本
的 22.97%,由建德市国资公司持有。此后,国有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9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确权结果

截至目前,公司已确权股份比例为 100.00%,符合《监管指引》之―申请行
政许可的 200 人公司应当对股份进行确权,通过公证、律师见证等方式明确了
股份的权属。申请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经过确权的股份数量应当达
到股份总数的 90%以上(含 90%)‖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股权清晰,符合《监管指引》第一
条第(二)项的规定。

3、公司经营规范

公司主营业务为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
的生产经营。公司主要产品为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香料香精系列。其中
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以松节油为原料的合成香料香精系列为当前主导产
品,生产技术较为先进,综合实力在国内同行业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明确,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主营
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 99%,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最近三年经营合法规范,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终止经营及影响持续经营的情况。公司合
法规范经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破产
风险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经营规范,符合《监管指引》第一
条第(三)项的规定。

4、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制度健全

(1)公司治理较为规范

自 1997 年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的治理结构。

2008 年 6 月 16 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根据股份公司设立
时各发起人签署的《公司章程》,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高级

9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管理人员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和董事会任命
的其他人员等。公司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能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规范运作,在重大事项如历次股权转让、增资等,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
未发生损害股东、债权人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订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和《投融资管理制度》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通过对上述法规的制定和落实,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
的、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法人治理结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天健审〔2019〕429 号《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认为:新化股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2)信息披露方面符合监管要求

根据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要求,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对信息披露的实施和监督、信息披露的原则、范围和内容、基本标准、流
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发行人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
责任人,董事会为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的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行人已经建
立了较为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作为在新三板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期间,发行
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做到了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和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各项制度,符合《监管指引》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9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经证监会审核已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相关要求,发行人于
2015 年 12 月向中国证监会非公部报送《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的申请报告》,并于 2016 年 7 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新
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1656 号),同意发行人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故公司已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申请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经逐条对照《监管指引》
等相关规定,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合规性条件。

(五)省级人民政府对发行人历史沿革的确认

2018 年 6 月 8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确认的函》(浙政办发函
[2018]30 号),确认新化股份历史沿革过程中涉及的 1997 年改制、2007 年股
东变更及增资、2008 年股份制改造、2015 年确权和解除代持,职工持股会的
设立及各会员的出资、会员人数及各会员持股数的演变、职工持股会所持公司
股权的演变、集体股的处理程序及结果、职工持股会所持公司股权及职工持股
会剩余资产的最终处置方式及结果、职工持股会的解散与注销以及新化投资的
设立、历次股权变动及注销等,均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
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准
与授权,不存在损害国家、集体、企业职工及相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
程序及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部分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情况,具体如下:




9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时点

子公司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前持股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江西新信 2016 年 8 月 52% 100%

清云环保 2017 年 8 月 51% 100%

浙江新兰 2018 年 6 月 80% 100%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项 目(单位:元) 江西新信 清云环保 浙江新兰

购买成本

现金 4,330,752.00 5,650,000.00 2,000,000.00

减:按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4,904,044.60 4,682,960.08 1,139,502.69

差额 9,234,796.60 967,039.92 860,497.31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9,234,796.60 967,039.92 860,497.31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序号 事项 验资机构 报告日期 文号 出资金额 投入资产计量属性

1997 年 9 月,建 建会业验 货币资金 630.76 万元,
建德会计 1997 年 9 1,415.596
1 德市新化化工有 字(97)第 实物资产 406.38 万元,
师事务所 月3日 万元
限责任公司成立 77 号 量化股 378.456 万元

建德信安 建信会业
2007 年 12 月, 2007 年
会计师事 验字 353.904 万
2 有限公司第一次 12 月 28 以货币资金增资
务所有限 (2007)第 元
增资 日
公司 422 号

浙江东方 注册资本
2008 年 6 月,整 浙东会验
会计师事 2008 年 3 变更为
3 体变更设立股份 [2008]028 以净资产折股
务所有限 月 18 日 10,500.00
有限公司 号
公司 万元




9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关系图




9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的内部组织机构




(三)职能部门设置和分公司情况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了各个职能部门,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部门名称 主要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隶属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协调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负责整理

保管会议文件、记录、股东名册资料、董事会名册、股东及董事、监事、员工持股平台持

董事会办 股资料等工作;依法负责公司对外重大信息的披露工作;负责与证券监管部门、股东、董

公室 事、监事、各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市值管理、舆情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上市工作的沟通、协调及资料准备工作;负责起草、审核、修订公司合同及处理

相关法律事务,为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负责组织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后勤总务管理、企业管理、法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
公司办公
责是:负责公司制度体系建设,三大管理体系运行;组织做好行政事务性工作;做好后勤

总务管理工作;负责剧毒品的监管,对外联系工作;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企业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党务及工会管理等工作,提升企业软实力的职能部门。其

党工办 基本职责是:负责企业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做好企业宣传工作;负责党务管理和工

会事务管理,做好员工民主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以及管控工作,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的职能部门。

人力资源 其基本职责是: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负责对公司总部以及子公司的人力资源进行

部 管控;全面负责组织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资福利、职业生涯发展等管理工作;配合

公司办做好各部门以及子公司的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做好基础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总部以及下属子公司的各项财务审计、工程审计、专项审计以及内部审计,建立
审计部
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机制,保证审计工作高效、有序运行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责



9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是: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并督促执行;做好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为企业优化管

理提出审计意见;做好各项工程审计以及内审工作;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监

督与专业培训;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

信息部是组织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信息化系统规划与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

责是:搭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信息管理、网络硬件平台和管理软件平台,保证公司基本
信息部
业务、管理的实现并为企业优化资源、改善管理、提高效率提供决策支持和有效的工具;

推进公司信息化与化工生产自动化两化隔合的发展。

负责对各职能部门以及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上的投资决策支持、财务管控、资产资

金管控、项目投融资决策,全面预算管理等,充分行使财务管理职能,做好财务监督工作,

合理筹措调度资金,保证在资本市场上的正常运作,对公司发展战略起到支撑作用的职能
财务部
部门。其基本职责是:行使财务管理职能,做好财务监督工作;新建或并购项目的投资融

资决策支持;负责合理筹集调度资金以及客户信用管理;负责税收筹划与纳税申报工作;

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公司大宗原料采购及辅材采购业务实施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责是:负责合格供方评

审、供应商关系管理和优质供应商的开发等工作;组织大宗材料及辅材的市场调研,收集

供应部 市场信息,分析市场行情和市场走势,建立相关的数据库;组织公司大宗原料采购及辅材

采购业务的正常开展,严格执行采购政策,加强价格和合同管理,确保采购材料满足生产

需求。

物管部是集仓储、产品发货于一体,并负责物管部体系的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基本

物管部 职责是:组织落实物管部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做好物资验收入库、在库管理、出库管理、

材料出入库结算、废旧物资以及产品发货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台帐管理工作。

品管部是全面负责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检验、生产过程的品质管控指导,推动产品质量的

持续改进、贯彻质量方针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责是:全面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日常运行
品管部
工作;负责成品、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分析;产品证照的申领、复审工作;负责全面质量管

理的开展以及产品标准化建设;负责对不合格品的统计控制以及客户质量投诉处理。

安环部是公司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设备管理、建设项目的申报及验收管理及外联协调的

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责是:组织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

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做好安全、消防、环保的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护监
安全环保
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伤事故鉴定;协助员工安全环保、设备管理教育与培训考核工作;负

责建设项目的申报及验收管理和外联协调工作;负责环境监测与污水处理站管理工作;负

责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设备管理的专业、指导、监督管理及外部联系工作,并组织

做好设备管理台帐。

企业研究 主要负责研发规划、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情报信息研究、技术中心综

院 合管理等的部门。其基本职责是:组织进行政策及行业研究,参与编制技术发展战略,协



9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助确定研发方向;负责科技项目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研

发项目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科技情报信息管理及相关研究工作;负责与市场部门的信息

对接;组织做好技术中心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所有产品(香料产品除外)的国内市场营销管理,满足国内客户需求,维护企业

市场地位,确保市场份额和销售目标实现,隶属于经营副总下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责是:
市场营销
制定营销战略规划并进行分解到各产品部;组织氢化事业产品销售部、江苏产品销售部、

双氧水等产品的市场信息研究和需求预测;组织进行产品销售管理工作;做好客户关系管

理,并负责客户投诉的处理工作。

负责公司产品的国际贸易业务实施,满足国际客户需求,维护企业国际市场地位,确保市

国际贸易 场份额和实现销售目标的部门。其基本职责是:负责国际市场营销战略规划;负责市场信

部 息和客户关系管理;组织国际贸易业务活动的实施;负责外贸资证管理;组织公司外贸业

务相关宣传工作,并组织参加相关的国际展览和推介活动。

负责工程设计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责是:组织公司新增、技改、扩

工程设计 建项目中工艺、设备、土建设计以及委托设计工作;组织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管理、土

部 建基建管理、工程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等工作;组织做好工程预决算、工程量核算和工程

量审核等工作;做好资证、资料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电仪自控系统及设备维修、计量系统维护管理、机务监控系统管理等的生产管理

部门。其基本职责是: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的生产供应,保证动力供应符合工艺标准,满
动力部
足生产系统需要;做好电气、仪表系统管理工作;做好计量系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话务

与监控系统管理;组织做好本部门的现场及安环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生产基地的公用工程和生产调度、生产平衡及应急监控管理、统计核算、相关人

生产运行 事事务管理等工作。其基本职责是:组织产品部之间的公用工程协调与生产平衡;配合安

部 环部做好安全环保工作;组织做好应急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材料消耗等的统计核算、

台帐管理以及节能减排降耗等工作;配合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等相关管理与协调工作。

负责按照生产计划组织公司在大洋厂区的产品生产及现场管理,及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

任务的生产单元。其基本职责是:按照制定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作业正常开展以及进行
异丙胺大
生产现场管理;负责工艺制度执行、工艺运行监督及工艺技术改进;负责设备专业管理制
洋产品部
度执行、设备维修维护管理、设备台帐管理;做好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做好统计核算工作;

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内部绩效考核以及相关人事事务管理与协调等工作。

负责按照生产计划组织公司在新华厂区的产品生产及现场管理,及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

任务的生产单元。其基本职责是:按照制定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作业正常开展以及进行
异丙胺新
生产现场管理;负责工艺制度执行、工艺运行监督及工艺技术改进;负责设备专业管理制
华产品部
度执行、设备维修维护管理、设备台帐管理;做好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做好统计核算工作;

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内部绩效考核以及相关人事事务管理与协调等工作。



9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负责按照生产计划组织双氧水产品生产及现场管理,及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的生产

单元。其基本职责是:按照制定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作业正常开展以及进行生产现场管
双氧水产
理;负责工艺制度执行、工艺运行监督及工艺技术改进;负责设备专业管理制度执行、设
品部
备维修维护管理、设备台帐管理;做好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做好统计核算工作;配合人力

资源部做好内部绩效考核以及相关人事事务管理与协调等工作。

负责按照生产计划组织合成氨产品生产及现场管理,及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的生产

单元。其基本职责是:按照制定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作业正常开展以及进行生产现场管
合成氨产
理;负责工艺制度执行、工艺运行监督及工艺技术改进;负责设备专业管理制度执行、设
品部
备维修维护管理、设备台帐管理;做好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做好统计核算工作;配合

人力资源部做好内部绩效考核以及相关人事事务管理与协调等工作。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公司所涉产品或服务定位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服务
新化股份 异丙胺、乙基胺等脂肪胺产品及异丙醇等有机溶剂产品

江苏新化 异丙醇、异丙醚等有机溶剂产品

馨瑞香料 香料香精产品

滨海环保 污水处理

江西新信 有机膦、无机磷等系列产品

新化综服 磷酸二氢铵、磷酸二氢钾等产品

杭州新泰 压力容器及配套机械、工程安装

浙江新伽玛 表面活性剂

浙江新兰 玻璃钢空腹板及支撑、防护罩等复合材料

新化香港 丙酮等产品贸易

浙江新木 异丙胺、异丙醇、丙酮等产品贸易(正在办理注销)

清云环保 环保材料(于 2018 年 6 月注销)


(四)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1、发行人控股的子公司情况

(1)江苏新化
成立时间: 2010 年 3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王卫明

股权结构: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异丙醇及其副产品(二异丙醚、丙烷)]生产,化工产品[香料(己基桂醛、柑青



10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醛、女贞醛、芳樟醇、紫罗兰酮、甲基紫罗兰酮、香叶基丙酮、琼珀醇、香芹酮、龙涎

酮、新铃兰醛、柠檬醛、香茅醇、五月醇、庚酸烯丙酯、苯氧乙酸烯丙酯、环格蓬酯、

格蓬酯、菠萝酯、水杨酸苄酯、吐纳麝香、佳乐麝香、橡苔、桂酸甲酯、环己基乙醇、

WS-23、WS-3、WS-5、月桂烯醇、开司米酮、大马士酮、香兰素、香豆素、覆盆子酮、

4-甲基苯甲醚)]生产,化工产品批发(除农药及其它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产

制造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 异丙醇及其副产品生产及销售。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27,922.92

净资产 17,576.81

净利润 423.24

审计情况 经审计


(2)馨瑞香料
成立时间: 2014 年 6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 滨海县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中山三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 应思斌

Givaudan SA(奇华顿股份有限公司) 49%

股权结构: 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1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3%
香料(乙酸对叔丁基环己酯、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乙酸三环癸烯酯、丙酸三环癸烯酯、
乙酸苏合香酯、菠萝酯、香芹酮、庚酸烯丙酯、己酸烯丙酯、苯氧乙酸烯丙酯、杨梅醛、
水杨酸己酯、水杨酸戊酯、十一醛、甲基壬乙醛、苯乐戊醇、牡丹腈、鲜薄荷酮、顺式
茉莉酮、鲜草醛、环十六烯酮、宁静麝香、乔治木香、乙酸月桂烯酯、丝兰麝香、茴香
基丙醛、檀香 208、超级檀香 208、特级檀香 210、特级檀香 194、黑檀醇、檀香 210、
经营范围: 环氧蒎烷、檀香 194)及其中间产品(环己酮、乙酸、丙酸、戊醇、丁酮)、副产品(甲
醇、乙酸、丁酮、仲丁醇、盐酸、香料头油、香料脚油、醋酸钠、亚硫酸钠、三苯基氧
膦)生产;食品添加剂(庚酸烯丙酯、己酸烯丙酯、苯氧乙酸烯丙酯、菠萝酯、乙酸苏
合香酯)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及其相关技术研究开发、自有技术成果转让、技术
咨询服务及其它辅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营业务: 香料香精产品的制造及销售。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49,261.99

净资产 14,470.30

净利润 2,800.45

审计情况 经审计


10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江西新信
成立时间: 2006 年 9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工业园化工区工业一路 法定代表人: 方军伟

股权结构: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以及有机膦系列、无机膦系列、甲醇的生产、经营(有效期限至
经营范围:
2020 年 9 月 18 日);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

主营业务: 膦类化工产品的生产制造及销售。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6,960.86

净资产 3,416.30

净利润 956.53

审计情况 经审计


(4)新化综服
成立时间: 2000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址: 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法定代表人: 包江峰

股权结构: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一般经营项目:制造:废混合酸加工以及本厂产品包装物;销售:本企业自产复合肥及
经营范围:
废旧物资。

主营业务: 废酸废碱的回收处理业务。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2,245.64

净资产 1,940.52

净利润 188.11

审计情况 经审计


(5)浙江新伽玛
成立时间: 2009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630 万元

注册地址: 建德市大洋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胡健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1%
股权结构:
伽玛化学有限公司 49%

生产:TMDD 复配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及
经营范围:
技术的进出口(除进口商品分销)。

主营业务: TMDD 复配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10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1,563.66

净资产 1,330.15

净利润 106.66

审计情况 经审计


(6)浙江新木
成立时间: 2009 年 9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长生路 48 号 403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卫明

股权结构: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批发、零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原料及制品(除

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纺织原料,五金交电,通讯器材,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批发及零售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854.33

净资产 846.20

净利润 39.92

审计情况 经审计


(7)滨海新化
成立时间: 2014 年 5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盐城市滨海县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中山三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 赵建标

股权结构: 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100%

环境保护技术研发及其转让,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化工产品研发及其技术转让,环境保护

监测,污水处理,企业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发、零售。(上述
经营范围:
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营业务: 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理服务。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1,010.13

净资产 589.40

净利润 41.60

审计情况 经审计


10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8)浙江新兰
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建德市大洋镇工业园区 13 幢 法定代表人: 贾建红

股权结构: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经营范围: 增强酚醛模塑结构件的生产。增强酚醛模塑结构件的销售、安装。复合材料的销售、安装。

主营业务: 结构件和复合材料的生产及销售。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1,485.75

净资产 555.57

净利润 -34.10

审计情况 经审计


(9)杭州新泰

成立时间: 2007 年 3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注册地址: 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鸿达

股权结构: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一般经营项目:压力容器及配套机械产品的制造、销售,压力管道的安装(上述凡涉特
经营范围:
种设备和管道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气仪表的销售、安装。

主营业务: 压力容器及配套机械产品的制造、销售。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580.25

净资产 165.19

净利润 40.88

审计情况 经审计


(10)新化香港
成立时间: 2014 年 8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美元

Room 2103, Tung Chiu Commercial Centre, 193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应思斌
Lockhart Road, Wanchai, Hong Kong(香港)

股权结构: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经营范围: 有机胺、有机溶剂、有机膦、阻燃剂等化工产品的销售;大宗化工原料的进出口贸易。

主营业务: 化工产品的贸易业务。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78.37



10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净资产 78.37

净利润 -6.39

审计情况 经审计


(11)清云环保(于 2018 年 6 月注销)
成立时间: 2014 年 5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建德市大洋镇工业园区 27 幢 法定代表人: 徐利红

股权结构: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材料销售。

主营业务: 环保材料的生产、研发及销售。


2、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发行人共参股 2 家公司,分别是杭州新成化学有限公司和浙江盛媒化工有
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新成化学

成立时间: 2004 年 4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注册地址: 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欧

江成企业有限公司 80%
股权结构: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

经营范围: 生产:化纤油剂,异(正)辛胺;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主营业务: 异(正)辛胺的生产及销售。


(2)盛媒化工

盛媒化工成立于 1996 年 6 月 13 日,注册号为 330000000040117,公司类
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杭州市文二路文北巷 27 号;法定代表人张海
宗,注册资本为 759 万元;经营范围为―焦炭、建材、金属材料、化肥、化工设
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品及原料
的销售,节能技术服务,花卉、农副产品(不含食品)的采购、种植、销售,农
用材料(不含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的采购、销售‖。2013 年 1 月 15 日盛媒化工
被吊销,目前未注销。

新化股份出资 23.40 万元,目前持有盛媒化工 3.08%股权。


10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发行人下属分公司情况

发行人下属一家分公司: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分公司,其基本
情况如下:

全称: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2586504125H

经营期限: 2011 年 11 月 4 日至无限期

营业场所: 建德市大洋镇工业园区(大洋镇胡店村) 负责人: 包江峰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双氧水、异丙胺;氢气、氮气、硫磺、水煤气(限合成氨项目造

气、制氢工段中产生的上述产品);二异丙胺、异丙醇(限异丙胺项目中产生的上述产品);

乙胺、二乙胺、三乙胺(限有机胺项目中产生的上述产品);α-蒎烯、β-蒎烯(限松节油
经营范围:
加氢项目中产生的上述产品)(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

方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设备安装(凡涉及特种设备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

营进出口业务。

六、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1、自然人股东情况(共 2 名)

序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 住所 境外永居权 任职情况

1 胡健 中国 3301261952******** 浙江省建德市 无 董事长、总经理

2 金志好 中国 1201031966******** 上海市徐汇区 无 -


胡健先生,公司董事长,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
份证号 3301261952********,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69 年 1
月至 1972 年 11 月,下乡知青;1972 年 12 月至 1976 年 3 月,部队服役;1976
年 4 月至 1997 年 8 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电工、电气管理员、车间主任、厂长助
理、副厂长,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2 月任新化有限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1999 年 3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新化有限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新化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任
新化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

金志好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10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01031966********,本科学历。1988 年至 1992 年,中国建设银行浙江金华市
分行信贷员;1993 年至 1994 年,金华市利华针纺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1994
年至 1995 年,香港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发展部项目主管;1996 年至 1998 年,金
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总经理;1999 年至 2000 年,上海宝源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至 2003 年,湖北百科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4 年至 2008 年,自由职业;2009 年至 2011 年,北京东方高圣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至今任上海乾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法人股东情况(共 4 名)

(1)新化投资(已注销)

新化投资,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已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办理完成注销登
记,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7 年 12 月 07 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建德市

注册地址: 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华村 法定代表人: 胡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30100000024128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经营范围: 无,实业投资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2)建德市国资公司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建德市国资公司系建德市财政局之全资子公司;
持有公司 2,411.41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22.97%,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3 年 04 月 04 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建德市

注册地址: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国信路 79 号 法定代表人: 许玫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2747194800P 注册资本: 102,000 万元

市政府或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资产经

营。主要以投资、控股、参股、转让等形式从事资本经营业务;从事政府投资项
经营范围:
目、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经营性投资项目的建设开发业务;房屋租赁、物

业管理以及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 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总资产 2,828,463.09



10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净资产 1,046,379.04

净利润 15,799.79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3)泰银创业(已退出)

泰银创业,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已于 2017 年减持退出,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之日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7 年 10 月 16 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杭州市

注册地址: 杭州市天目山路 398 号 1 幢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宗佩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683062533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创业投资,实业投资。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总资产 12,896.34 12,719.37

净资产 11,892.70 11,992.41

净利润 850.93 99.68

审计情况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泰银创业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20.00%

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20.00%

浙江华睿控股有限公司 1,500.00 15.00%

浙江申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15.00%

祥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0.00%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0.00%

杭州胡庆余堂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4)如山创业(已退出)

如山创业,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已于 2017 年减持退出,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之日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10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成立时间: 2007 年 7 月 10 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杭州市

注册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90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662341269H 注册资本: 10,200 万元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项目(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总资产 47,165.83 62,633.50

净资产 25,574.57 34,071.18

净利润 -137.07 11,100.02

审计情况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如山创业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 3,740.00 36.67%

王行 2,043.40 20.03%

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34.00 17.00%

沈晓祥 622.20 6.10%

周学军 578.00 5.67%

姚海均 462.40 4.53%

汪余粮 360.40 3.53%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5.20 2.60%

杨小波 217.60 2.13%

冯忠波 176.80 1.73%

合计 10,200.00 100.00%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1、建德市国资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公司 2,411.41 万
股股份、占比 22.97%。详见本节之―六、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之―2、法人股东情况‖。

2、胡健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公司 1,477.28 万股股份、
占比 14.07%。详见本节之―六、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之―1、自然人股东情况‖。



10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 809 名股东,第一大股东建德市国
资公司持股比例为 22.97%;第二大股东胡健持股比例为 14.07%;其他股东持
股比例均在 5%以下,合计为 62.96%。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 30%
的情况,不存在单一股东单独控制董事会的情形,不存在单一股东对公司决策构
成实质性影响,股权比较分散,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认定依
据及合理性如下:

1、发行人管理层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并亦未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
发行人管理层非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1)管理层股东持股分散、无重大变化,且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1)管理层股东持股较为分散、合计持股比例较低

自报告期初至今,公司管理层股东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持股情况无重大
变化。其中:公司管理层股东 9 名、相关人员亲属 2 名,涉及人员共 11 名;除
董事长胡健持股从 12.66%增加至 14.07%之外,其他人员持股均在 2%以下。故
公司管理层股东涉及的人员较多,且持股较为分散。

自报告期初至今,公司管理层股东及其亲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 20.49%略
增至 21.94%,持股比例无重大变化——不仅未达到或接近 30%,且始终低于第
一大股东建德市国资公司持股 22.97%的比例,无法形成相对控股地位。

2)管理层股东无亲属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未实际共同控制公司

①管理层股东未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管理层股东从未签署过任何一致行动人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在对发行人股
东大会所议全部事项、行使股东表决权、行使股东全部职权或在董事选举、决定
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决策和经营管理的其他事项上未实施其他任何可能约
束数名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利而实际控制发行人的行为。

②管理层股东在公司重大事务决策方面未曾实际实施一致行动

报告期内管理层股东在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有

11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关股东权利及公司重大事务决策方面,不存在联合提名董监高、联合提案、委托
表决或其他等保持一致行动的情形。

(2)不适用―认定共同控制‖的相关规定

1、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
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证监法律字
[2007]15 号)第三条―对发行人主张共同控制的规定‖:―(三)多人共同拥有公
司控制权的情况,一般应当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予以明确,有关章
程、协议及安排必须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四)发行审核
部门根据发行人的具体情况认为发行人应该符合的其他条件。发行人及其保荐人
和律师应当提供充分的事实和证据证明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真实性、合理
性和稳定性,没有充分、有说服力的事实和证据证明的,其主张不予认可。…….‖
但是,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确认:无法获得充分的事实和证据证明管
理层股东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形,在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约定中也不存
在涉及共同控制的相关安排;同时,相关人员亦不存在亲属关系。

2、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中国证监会发行部,2019 年 3
月 25 日)对共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规定:―……在确定公司控制权归属时,应当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发行人自身的认定为主,由发行
人股东予以确认。……法定或约定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并不必然导致多人共同拥
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不应为扩大履行实际控制人义务的主体
范围或满足发行条件而作出违背事实的认定。…….‖ 但是,经核查,保荐机构
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管理层股东未曾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未在公司章程、
协议或其他安排中进行相关约定,亦不存在亲属关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及日常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也不存在证明管理层股东共同控制公司
的事实或证据。

(3)不存在规避发行条件及监管义务的情形

一方面,公司管理层股东不存在对外投资或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
形,不存在规避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也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或者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况。另一方面,公司管理层股东亦已做出承诺:自发

11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因此,―不认定公司管理层股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
不存在回避股份锁定监管义务的情形。

同时,公司管理层股东书面出具了《关于本人非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说明和承诺》,确认上述相关事项。

(4)结论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股东持股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股权结构始终
处于较分散状态;管理层股东涉及人员较多,持股较分散,且合计持有股份始终
低于第一大股东、明显低于 30%、无法形成相对控股的局面;管理层股东未曾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未在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中进行相关约定,不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亲属关系;公司三会及日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也不存
在能够证明管理层股东实际共同控制公司的事实或证据,因此,不符合―认定共
同控制‖的相关规定。另外,―发行人管理层不是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结论,不
存在规避发行条件及监管义务的情形。而且,管理层股东亦已书面承诺不会谋求
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因此,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管理层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并亦未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发行人管理层非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相关结
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事实,不存在规避发行条件及监管义务的情形。

2、新化投资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股东之间不存在委托表决等协议、不存在
一致行动的情况

(1)新化投资存续期间股权较为分散、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新化投资作为承接原职工持股会所持有新化有限的股份的持股平台,自
2007 年 12 月成立至 2015 年 8 月确权,新化投资股权结构一直处于较为分散的
状态,且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一,除第一大股东胡健持股 13.44%(名义持股 22.28%)外,其他新化
投资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 5%,不存在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 30%的情况;



11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新化股份的管理层及其亲属合计持有新化投资的股份仅为 27.16%,
亦不存在持股比例合计超过 30%、进而控制新化投资的情况;

第三,新化投资前十大股东持股 36.39%,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第四,新化投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出具《关于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承
诺确认:在作为新化投资股东期间,与新化投资其他各股东之间未签署任何一致
行动人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在对新化投资股东大会所议全部事项、行使股东表
决权、行使股东全部职权或在董事选举、决定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决策和
经营管理的其他事项上未实施其他任何可能约束数名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利而
实际控制新化投资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确认:自设立至 2015 年 8 月确权前,
新化投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胡健不能单独控制新化投资的多数股权,也未与公
司其他管理层股东等在新化投资的决策方面签署一致行动决议或作出类似安排,
新化投资的其他股东之间也不存在一致行动等情况、无法控制新化投资。

(2)不存在少数股东控制新化投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表决的情况

新化投资的决策机制实质上一直延续 1997 年―职工持股会‖所形成的―员工股
东共同参与决策‖,在存续期间由所有股东按实际持股共同参与决策,未曾向新
化股份推荐董事,也未曾提交议案,不存在新化股份管理层股东等少数股东控制
新化投资进而控制新化股份的情况。

新化投资的历次董事会,全部董事均出席并参与了表决,不存在某个或某几
个董事控制董事会的情况。

(3)新化投资股东之间不存在委托表决等协议、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新化投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出具《关于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承诺确
认:在作为新化投资股东期间,与新化投资其他各股东之间未签署任何一致行动
人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在对新化投资股东大会所议全部事项、行使股东表决权、
行使股东全部职权或在董事选举、决定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决策和经营管
理的其他事项上未实施其他任何可能约束数名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利而实际控
制新化投资的行为。

11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新化投资股东对新化投资原历次股东大会、新化投资参与新化股份历次股东
大会所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均为股东自身真实意思的表示;2015 年 8 月确权后,
新化投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达成一致行动的安排。

新化投资决策机制实际系―职工持股会‖所形成的―员工股东共同参与决策‖的
延续,符合显名与非显名股东关于股份代持情形下股东权利的约定,即:被代持
股东委托显名股东行使―参加股东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但显名股
东行使权利时要充分尊重被代持股东的意见,并保障被代持股东对公司真实经营
状况的知情权。因此,新化投资股东之间不存在委托表决等协议、其决策是其所
有股东知情并实际参与的结果。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确认:自设立至 2015 年 8 月确权前,
新化投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管理层股东不能控制新化投资的多数股权,也未在
新化投资的决策方面签署一致行动决议或作出类似安排,新化投资的其他股东之
间也不存在一致行动等情况、亦无法控制新化投资。

(4)―新化投资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经各方确认、符
合实际情况。

(5)结论

其一,新化投资设立目的系承接原职工持股会的―员工持股平台‖职能,其本
身并不开展经营活动,未曾向新化股份推荐董事,也未曾提交议案,同时也不存
在公司管理层股东籍此一致行动(或共同控制)对新化股份实施控制的目的;

其二,新化投资股权结构分散,虽然 2015 年 8 月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
但在自身决策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方面,均系按照新化投资全部实际股东的
意见结果执行,股东之间不存在委托表决等协议,亦不存在少数股东通过持股优
势或一致行动对新化投资的表决意见进行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进而控制发行
人的情况;

其三,―新化投资没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股东一致行动的情形‖符合实
际情况,且经建德市国资公司、新化投资主要股东等各方的书面确认。

经核查,结合新化投资的股权结构、重大决策机制、访谈相关各方并获得书

11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面证明等,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自设立后至注销前,新化投资股东之间
不存在委托表决等协议,没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股东一致行动的情形;公
司管理层股东不存在通过新化投资对发行人实施控制的情况。

3、董事提名权分配及实际操作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共九名,除 3 名独立董事、国资背景董事 1 名
之外,其余 5 名为管理层董事——主要原因在于这些人员均系公司历年培养起来
的、为国资和员工熟悉并获得较高认可,且实践中能够带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人选均由相关股东或董事会结合历史经
营情况、实际管理需要并在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提名——除公司治理
规定之外,还会征求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结合干部年度考评等,不存在
少数股东提名半数或以上董事的情况;历次董事的任免事宜均由发行人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任何股东可单独确保半数或以上董事人选通过当选的情
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董事的提名符合相关规定,且根
据董事提名权的分配及实际操作情况,不存在少数股东通过提名和任命多数董事
控制发行人董事会的情况;董事人选酝酿系结合历史经营情况、实际管理需要并
在征求其他股东及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意见形成的,不存在任何股东可单独
确保半数或以上董事人选通过当选的情况。因此,公司认定无实际控制人是合理
的。

4、建德市国资公司不认定为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备合理性

(1)建德市国资公司所持公司股权系历史划转形成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注册资本 102,000 万元,
由建德市财政局全资控股,主要负责建德市政府或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
产经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资产经营。

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需要,建德市人民政府将一批企业的国有股权的授权主
体实施整体性调整。根据建德市财政局《关于国有资产授权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经营的批复》(建财国资函[2003]11 号文)要求,新化有限的国有股东

11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由建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1997 年改制时形成并持有)变更为建德市国资公司,
出资金额和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

本次股权变更前后,公司与原国有股东(建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现国有
股东(建德市国资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本次国有股东变更
也未对公司经营管理层、主营业务和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建德市国资公司持股比例未超过 30%,且不存在控制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的情形

项目 1997年9月—2007年12月 2007年12月—2015年8月 2015年8月—至今

国资持股比例 28.71%(第二大股东) 22.97%(第二大股东) 22.97%(第一大股东)

提名董事和监事 1名董事和1-2名监事 1名董事和1名监事 1名董事和1名监事

推荐高管等 否 否 否


自公司 2008 年改制设立股份公司至 2015 年 8 月,建德市国资公司一直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且仅提名 1 名董事和 1 名监事,并非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2015 年 8 月至今,建德市国资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22.97%、虽然成为
第一大股东,但依然仅提名 1 名董事和 1 名监事参与公司管理。

同时,建德市国资公司也未与公司其他股东形成一致行动或共同控制的情
形,故其不存在单独(或联合)控制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情形,不存在对公
司决策构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因此,建德市国资公司自公司设立以来至今(始
终)不是新化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不存在规避发行条件及监管的情形

1)不存在规避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情形

①建德市国资公司不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

一方面,建德市国资公司不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另一方面,建德市
国资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同一
行业,其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与发行人差异显著,不存在利益冲突和影响发行人独
立性的情况。

②建业化工不属于同业竞争的主体范围

1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等相关规定,同业竞争的―核查范围‖
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全资或控股的企业。

建业化工不是建德市国资公司的全资或控股企业,建德市国资公司无论是否
被认定为新化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建业化工均不属于同业竞争的核查
范围。

③建业化工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建业化工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与发行人的相关人员之间不存在相互
兼职的情形;建业化工与公司仅受同一国资公司参股且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故
两家公司不构成关联方。

2)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新化股份与建业化工自设立以来均长期独立运行,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
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于对方,且报告期内无重大交易或资金往来
(仅有一笔金额较小的板材销售及后续维修安装),不存在共享商标商号、销售
采购渠道、主要供应商或客户等情况,公司保持较好的独立性。

建业化工主要产品中除低碳脂肪胺部分产品与公司存在一定重合,其他并不
一致:重叠产品主要涉及异丙胺和乙基胺,但侧重点不同。此外,根据建业化工
披露的信息,新化股份与建业化工在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各期重合度平
均在 8%及 2%左右、比例均较低,且不存在共享销售、采购渠道等情况,独立
性较强。

3)自愿锁定承诺

建德市国资公司已书面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发行人股份。因此,―不认定建德市国资公
司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不存在回避股份锁定义务监管的情形。

(4)建德市国资公司书面确认其并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建德市国资公司确认其并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书面出具了
《关于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非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


11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说明和承诺》。

(5)结论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其一,发行人治理结构完善,在公司经
营和治理中形成的各项决策均由相关组织机构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作出;其二,建
德市国资公司所持公司股权系历史划转形成,其持股比例一直未超过 30%,仅
提名 1 名董事和 1 名监事参与公司管理,且不存在控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的情形,故―建德市国资公司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符合公司实
际,且亦经其书面确认;其三,建德市国资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属于
不同行业,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该项认定不存在规避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或影响公司独立性等发行条件或股份锁定义务等其他监管的情形。因
此,不认定建德市国资公司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合理的。

(四)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
有争议的情形。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 建德市国资公司(SS) 24,114,101 22.9658 24,114,101 17.2244

2 胡健 14,772,815 14.0693 14,772,815 10.5520

3 宋凌 3,709,000 3.5324 3,709,000 2.6493

4 王卫明 1,873,617 1.7844 1,873,617 1.3383

5 金志好 1,785,483 1.7005 1,785,483 1.2753

6 包江峰 1,649,620 1.5711 1,649,620 1.1783

7 吴永根 1,567,330 1.4927 1,567,330 1.1195

8 徐卫荣 1,341,056 1.2772 1,341,056 0.9579

9 赵建标 1,341,056 1.2772 1,341,056 0.9579

10 郑笔文 1,082,925 1.0314 1,082,925 0.7735

11 其余近 800 名股东 51,762,997 49.2980 51,762,997 36.9736


11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 其他社会公众股股东 - - 35,000,000 25.0000

合计 105,000,000.00 100.0000 140,000,000.00 100.0000
注:股东名称后 SS(即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标识的含义为国有股东,下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05,000,000 股。本次拟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35,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二)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备注

1 建德市国资公司(SS) 24,114,101 22.9658 国有法人股东

2 胡健 14,772,815 14.0693 自然人股东

3 宋凌 3,709,000 3.5324 自然人股东

4 王卫明 1,873,617 1.7844 自然人股东

5 金志好 1,785,483 1.7005 自然人股东

6 包江峰 1,649,620 1.5711 自然人股东

7 吴永根 1,567,330 1.4927 自然人股东

8 徐卫荣 1,341,056 1.2772 自然人股东

9 赵建标 1,341,056 1.2772 自然人股东

10 郑笔文 1,082,925 1.0314 自然人股东

合计 53,237,003 50.7020 -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担任职务

1 胡健 14,772,815 14.0693 董事长

2 宋凌 3,709,000 3.5324 -

3 王卫明 1,873,617 1.7844 董事、副总经理

4 金志好 1,785,483 1.7005 -

5 包江峰 1,649,620 1.5711 董事、总经理

6 吴永根 1,567,330 1.4927 -

7 徐卫荣 1,341,056 1.2772 监事会主席

8 赵建标 1,341,056 1.2772 董事、副总经理

9 郑笔文 1,082,925 1.0314 -

10 洪益琴 1,045,364 0.9956 财务总监

合计 30,168,266 28.7318 -




11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战略投资者

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前十大股东等主要股东之间均不存
在任何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锁定承诺‖

(七)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
股、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

发行人及其前身存在的职工持股会情况详见本节―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
形成、变化及资产重组情况‖之―(二)新化职工持股会历史沿革‖。

发行人及其前身存在委托持股和实际股东超过二百人的情况。发行人于
2008 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其发起人股东新化投资存在委托持股及实际股
东超过 200 人的情形,发行人于 2015 年完成确权及解除委托持股,相关情况详
见本节―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变化及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公司股本
形成及历次变动情况‖及―(三)新化投资历史沿革‖。

2015 年 11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
案》。

2016 年 7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56
号)核准发行人在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2016 年 7 月 29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6298 号),
同意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



12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6 年 9 月 5 日,发行人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代码―839128‖,股票
简称―新化股份‖。

(八)三类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总人数为 809 名,包含自然人股
东 787 名,机构股东 22 名;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2.97%。

发行人 22 名机构股东中,4 家为―三类股东‖(资管计划、契约型基金或信托
产品),共持股 29.4 万股、占比 0.28%,持股数量规模较小,持股比例较低,其
所持股份均系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获得。具体情况如下:

1、直接股东中资管计划、契约型基金或信托产品情况

序号 账户全称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备案情况

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契约型基金 148,000 0.1410% 已备案
-天循久奕新三板卓越基金

浙江融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
2 契约型基金 70,000 0.0667% 已备案
熠价值成长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福建匹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匹
3 契约型基金 61,000 0.0581% 已备案
克投资趋势 1 号

深圳市前海合之力量创投资管理

4 有限公司-合力量创起航 1 号量 契约型基金 15,000 0.0143% 已备案

化投资基金


根据上述三类股东管理人的确认、其穿透后法人股东的工商资料和自然人股
东的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公司章程、相关资产管理合同或基金合同、保荐机构和
发行人律师对其终极自然人股东的访谈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
公开信息,上述三类股东的穿透至自然人或国资委的情况,具体如下:

(1)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循久奕新三板卓越基金(持有
14.80 万股,持股比例 0.1410%)

天循久奕新三板卓越基金系由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的私募
投资基金,已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S39844。


12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持有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83242267438《营业执照》,并已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9630。

截至目前,其投资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方名称 出资方类别 出资比例 是否自有资金出资

1 北京汇众利华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 7.37% 是

2 王美艳 自然人 19.66% 是

3 贾国英 自然人 7.37% 是

4 习梅 自然人 7.37% 是

5 黄腾方 自然人 4.91% 是

6 李健红 自然人 4.91% 是

7 廖伟政 自然人 4.91% 是

8 王晓娟 自然人 4.91% 是

9 张超 自然人 3.69% 是

10 刘艳新 自然人 2.95% 是

11 陈嘉灏 自然人 2.46% 是

12 陈永洪 自然人 2.46% 是

13 戴佳 自然人 2.46% 是

14 付继红 自然人 2.46% 是

15 黄建龙 自然人 2.46% 是

16 解英 自然人 2.46% 是

17 李彬 自然人 2.46% 是

18 沈君 自然人 2.46% 是

19 苏振裕 自然人 2.46% 是

20 王玲平 自然人 2.46% 是

21 吴迪 自然人 2.46% 是

22 许文英 自然人 2.46% 是

23 甄小文 自然人 2.46% 是


1-北京汇众利华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出资方名称 出资方类别 出资比例 是否自有资金出资

1-1 赵荔莎 自然人 40% 是



12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 路越华 自然人 40% 是

1-3 毛爱华 自然人 20% 是


(2)浙江融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熠价值成长一号私募投资基金(持有
7.00 万股,持股比例 0.0667%)

融熠价值成长一号私募投资基金系由浙江融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的私
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SS4131。
浙江融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持有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2352434275F《营业执照》,并已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
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60306。

截至目前,其投资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方名称 出资方类别 出资比例 是否自有资金出资

1 陈绮 自然人 19.51% 是

2 陈红 自然人 12.20% 是

3 司马强 自然人 12.20% 是

4 应洁 自然人 8.54% 是

5 徐世冈 自然人 7.93% 是

6 钱晓薇 自然人 7.93% 是

7 褚伟清 自然人 7.32% 是

8 陈新 自然人 6.10% 是

9 连燕烈 自然人 6.10% 是

10 叶家祥 自然人 6.10% 是

11 张德军 自然人 6.10% 是


(3)福建匹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匹克投资趋势 1 号(持有 6.10 万股,持
股比例 0.0581%)

匹克投资趋势 1 号系由福建匹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的私募投资基金,已
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SD7019。福建匹克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持有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泽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50503666864577G《营业执照》,并已于 2014 年 6 月 4 日完成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3136。


12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目前,其投资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方名称 出资方类别 出资比例 是否自有资金出资

1 福建匹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 8.95% 是

2 张惠琼 自然人 9.09% 是

3 彭建强 自然人 8.91% 是

4 吴冰蕊 自然人 8.91% 是

5 梁彬彬 自然人 8.91% 是

6 陈战胜 自然人 6.24% 是

7 叶晓东 自然人 4.46% 是

8 陈少曼 自然人 3.57% 是

9 梁勇 自然人 3.57% 是

10 吴卉元 自然人 3.57% 是

11 吴赞刚 自然人 3.54% 是

12 徐静云 自然人 3.21% 是

13 陈丽娜 自然人 2.14% 是

14 魏群泽 自然人 1.78% 是

15 郑奇枫 自然人 1.78% 是

16 魏群超 自然人 1.78% 是

17 庄强 自然人 1.78% 是

18 陈君鼎 自然人 1.78% 是

19 张永哲 自然人 1.78% 是

20 叶建珠 自然人 1.78% 是

21 王育民 自然人 1.78% 是

22 陈海晖 自然人 1.78% 是

23 蔡冬冬 自然人 1.78% 是

24 吴婷婷 自然人 1.78% 是

25 洪长生 自然人 1.78% 是

26 王福辉 自然人 1.78% 是

27 卢文志 自然人 1.77% 是


1-福建匹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出资方名称 出资方类别 出资比例 是否自有资金出资

1-1 福建匹克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 100% 是



1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 福建匹克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出资方名称 出资方类别 出资比例 是否自有资金出资

1-1-1 福建匹克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 86.40% 是

1-1-2 王明奖 自然人 7.97% 是

1-1-3 傅毅 自然人 2.25% 是

1-1-4 杨伟新 自然人 1.63% 是

1-1-5 张惠琼 自然人 1.00% 是

1-1-6 王福辉 自然人 0.75% 是


1-1-1 福建匹克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出资方名称 出资方类别 出资比例 是否自有资金出资

1-1-1-1 许景南 自然人 60% 是

1-1-1-2 许志华 自然人 20% 是

1-1-1-3 许志达 自然人 20% 是


(4)深圳市前海合之力量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力量创起航 1 号量化投
资基金(持有 1.50 万股,持股比例 0.0143%)

合力量创起航 1 号量化投资基金系由深圳市前海合之力量创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托管的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
案编码:SL8402。深圳市前海合之力量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持有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MA5D9Q7X21《营业执照》,
并已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32081。

截至目前,其投资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方名称 出资方类别 出资比例 是否自有资金出资

1 骆俊 自然人 58.10% 是

2 骆帅 自然人 8.85% 是

3 蒋丹阳 自然人 2.79% 是

4 骆杰 自然人 21.59% 是

5 王伟男 自然人 1.14% 是

6 赵征宇 自然人 2.27% 是

7 喻俊涵 自然人 1.07% 是



1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8 李静波 自然人 2.39% 是

9 楼萍萍 自然人 1.80% 是


2、间接股东中资管计划、契约型基金或信托产品情况

经核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非三类股东的机构股东共有 18 家,除建德市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前老股东,其他 17 家股
东所持股份均系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获得。

(1)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2,411.41 万股,持股比例
22.9658%)系公司挂牌前老股东,根据该股东出具的调查表,并通过查询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股东的股东系建德市财政局,亦非三类股东。

(2)其他 17 家非三类股东的机构股东均系公司挂牌后新增股东,根据其
出具的调查表,并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述股东的股东中不存
在资管计划、契约型基金或信托产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1)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为建德市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并非三类股东。

(2)发行人三类股东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均依法设立并有
效存续,且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均已依法注册登记。

(3)发行人三类股东不存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8]106 号)限制的杠杆、分级、嵌套情形。

(4)发行人三类股东及其投资人与发行人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本次发行上市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发
行人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本次发行上市中介机
构及其签字人员未直接或间接在三类股东中持有权益。

(5)发行人三类股东的存续期、续期安排符合锁定期、减持规则的相关要
求,管理人已承诺自新化股份上市之日一年内不转让新化股份的股票,并在股票
锁定期满后按照监管机构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


12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九)私募投资基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机构股东 22 名,其中,该等机构
股东涉及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类型 管理人 备案/登记情况

私募股权、创业
1 厦门昆仑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管理人已登记
投资基金管理人

湖南天瑞丰年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
有限合伙型私募 湖南天瑞丰年私募股 基金已经备案
2 司-吐鲁番天瑞丰年新三板股权投资中
基金 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型私募 上海慧眼投资管理有 基金已经备案
3 嘉兴慧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 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循 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 基金已经备案
4 契约型私募基金
久奕新三板卓越基金 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私募证券投资基
5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管理人已登记
金管理人

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有限合伙型私募 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 基金已经备案
6
久奕黔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 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杭州万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型私募 浙江九纬资产管理有 基金已经备案
7
伙) 基金 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有限合伙型私募 浙江易坤创业投资股 基金已经备案
8 杭州枫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 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浙江融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熠价值 浙江融熠资产管理有 基金已经备案
9 契约型私募基金
成长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福建匹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匹克投资 福建匹克投资管理有 基金已经备案
10 契约型私募基金
趋势 1 号 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宁波汀洲利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型私募 宁波汀洲利昇投资管理 基金已经备案
11
伙)-宁波汀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已登记

有限合伙型私募 上海久奕雍霖投资管 基金已经备案
12 上海久奕炎泽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 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台州八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台州 有限合伙型私募 台州八遍股权投资基 基金已经备案
13
八遍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 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有限合伙型私募 北京简道创客投资有 基金已经备案
14 北京企巢简道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 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12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嘉兴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华合 有限合伙型私募 嘉兴华聚投资管理有 基金已经备案
15
盛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 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深圳市前海合之力量创投资管理有限公 深圳市前海合之力量 基金已经备案
16 契约型私募基金
司-合力量创起航 1 号量化投资基金 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有限合伙型私募 北京简道创客投资有 基金已经备案
17 北京简道众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 限公司 管理人已登记

私募股权、创业
18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管理人已登记
投资基金管理人


另外,根据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股东出具的调查表,建德
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元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嘉兴智库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桐乡市立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余 4 名机构股东,均使
用其自有资金投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股东。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涉及的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均
已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


八、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构成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员工人数(名) 850 851 86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员工结构如下:

专业结构 员工人数(名) 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人员 77 9.06%

行政人员 88 10.35%

技术人员 84 9.88%

销售采购人员 37 4.35%

财务人员 29 3.41%

生产工人及其他人员 535 62.95%

合计 850 100.00%

教育结构 员工人数(名) 占员工总数比例


12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硕士及以上 13 1.53%

本科 137 16.12%

大专 250 29.41%

中专及以下 450 52.94%

合计 850 100.00%

年龄结构 员工人数(名) 占员工总数比例

30 岁以下 276 32.47%

31-40 岁 281 33.06%

41-50 岁 225 26.47%

51 岁以上 68 8.00%

合计 850 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及福利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各项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员工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社会基
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地方住房管
理部门实施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合理安排员工的劳
动生产、休息休假及工资报酬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因违反劳动和社会
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1、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

公司名称 社会保险办理起始时间 住房公积金办理起始时间

发行人 1994 年 1 月 1998 年 9 月

江苏新化 2010 年 3 月 2011 年 12 月

江西新信 2010 年 12 月 2012 年 9 月

新化综服 2001 年 8 月 2001 年 8 月

杭州新泰 2007 年 4 月 2007 年 4 月

浙江新木 2010 年 1 月 2010 年 1 月

清云环保 2014 年 10 月 2016 年 5 月

滨海新化 - -

馨瑞香料 2014 年 11 月 2015 年 7 月

浙江新伽玛 2010 年 8 月 2010 年 8 月



12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浙江新兰 2014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注:①滨海新化为江苏新化全资子公司,其员工均为江苏新化委派并在江苏新化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②馨瑞香料 2014

年 11 月缴纳社保人数为 2 人,其员工均为江苏新化委派并在江苏新化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2015 年起,馨瑞香料与全体

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履行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义务。


2、缴费比例

2018 年缴费比例 2017 年缴费比例 2016 年缴费比例
公司名称 项目
公司 个人 公司 个人 公司 个人

养老保险 14% 8% 14% 8% 14% 8%

医疗保险 10% 2% 8% 2% 8% 2%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1% 0.5%
发行人
生育保险 0.5% - 0.5% - 0.5% -

工伤保险 1.2% - 1% - 1% -

住房公积金 12% 12% 12% 12% 12% 12%

养老保险 19% 8% 19% 8% 19% 8%

医疗保险 8% 2% 8% 2% 8% 2%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1% 0.5%
江苏新化
生育保险 0.9% - 0.5% - 0.5% -

工伤保险 0.8% - 1.6% - 1.6% -

住房公积金 8% 8% 8% 8% 8% 8%

养老保险 19% 8% 19% 8% 19% 8%

医疗保险 6% 2% 8% 2% 6% 2%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0.5% 0.5%
江西新信
生育保险 0.5% - 0.5% - 0.5% -

工伤保险 0.78% - 1.56% - 1.56% -

住房公积金 5% 5% 5% 5% 6% 6%

养老保险 14% 8% 14% 8% 14% 8%

医疗保险 10% 2% 8% 2% 8% 2%

新化综服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1% 0.5%

生育保险 0.5% - 0.5% - 0.5% -

工伤保险 0.6% - 0.4% - 0.4% -




13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住房公积金 12% 12% 12% 12% 12% 12%

养老保险 14% 8% 14% 8% 14% 8%

医疗保险 10% 2% 8% 2% 8% 2%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1% 0.5%
杭州新泰
生育保险 0.5% - 0.5% - 0.5% -

工伤保险 0.9% - 0.7% - 0.7% -

住房公积金 12% 12% 12% 12% 12% 12%

养老保险 - - 14% 8% 14% 8%

医疗保险 - - 11.5% 2% 11.5% 2%

失业保险 - - 0.5% 0.5% 1% 0.5%
浙江新木
生育保险 - - 1% - 1.2% -

工伤保险 - - 0.2% - 0.4% -

住房公积金 - - 12% 12% 12% 12%

养老保险 - - 14% 8% 14% 8%

医疗保险 - - 8% 2% 8% 2%

失业保险 - - 0.5% 0.5% 1% 0.5%
清云环保
生育保险 - - 0.5% - 0.5% -

工伤保险 - - 0.4% - 0.4% -

住房公积金 - - 12% 12% 12% 12%

养老保险 19% 8% 19% 8% 19% 8%

医疗保险 8% 2% 8% 2% 8% 2%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1% 0.5%
馨瑞香料
生育保险 0.9% - 0.5% - 0.5% -

工伤保险 1.6% - 1.6% - 1.6% -

住房公积金 8% 8% 8% 8% 8% 8%

养老保险 14% 8% 14% 8% 14% 8%

浙江新伽 医疗保险 10% 2% 8% 2% 8% 2%

码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1% 0.5%

生育保险 0.5% - 0.5% - 0.5% -



13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工伤保险 1% - 0.8% - 0.8% -

住房公积金 12% 12% 12% 12% 12% 12%

养老保险 14% 8% 14% 8% 14% 8%

医疗保险 10% 2% 8% 2% 8% 2%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1% 0.5%
浙江新兰
生育保险 0.5% - 0.5% - 0.5% -

工伤保险 0.8% - 0.7% - 0.7% -

住房公积金 12% 12% 12% 12% 12% 12%


3、缴纳金额、缴纳人数及差异原因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养老保险 800.90 711.90 614.87

医疗保险 509.48 383.72 314.63

工伤保险 62.49 50.76 48.47

生育保险 27.51 24.30 21.30

失业保险 28.04 34.76 50.24

住房公积金 390.09 410.35 384.42

注:表中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为公司缴纳部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缴费金额与员工人数变化趋势一致。


员工在 住房公
日期 公司名称 社保 差异原因
册人数 积金

2 名离职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正在办理转移手续;

3 名新入职员工当月未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养老\医保 554;
手续;1 名员工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社保和住房公
发行人 559 失业\工伤\生育 553
积金;3 人为外单位缴纳社保;1 名员工工伤离职后
553
2018 只需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4 名员工自愿申请不缴纳

年末 住房公积金

江苏新化 47 47 47 无差异

2 名员工自愿申请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不缴纳养老保
39(养老 37;
江西新信 39 39 险;7 名员工自愿申请办理农村医保,不缴纳城镇医
医保 32)




13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新化综服 19 19 19 无差异

杭州新泰 12 12 12 无差异

浙江新木 - - - -

4 名新入职员工当月未办理社保缴纳手续;3 名新入
馨瑞香料 151 147 150
职员工当月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

浙江新伽玛 14 14 14 无差异

浙江新兰 9 9 9 无差异

2名离职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正在办理转移手续;
养老\医保 545;
1名员工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社保;2人为外单位
发行人 546 失业\工伤\生育 545
缴纳社保;1名员工工伤离职后只需缴纳养老保险和
544
医保;3名员工自愿申请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2 名离职员工社保正在办理转移手续;1 名新入职员

江苏新化 43 44 44 工当月未办理社保缴纳手续;1 名离职员工住房公积

金正在办理转移手续

5 名员工自愿申请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不缴纳养老保
61(养老 56;
江西新信 61 61 险;24 名员工自愿申请办理农村医保,不缴纳城镇
2017
医保 37)
医保
年末
新化综服 19 20 20 1 名离职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正在办理转移手续

杭州新泰 12 12 12 无差异

浙江新木 - - - -

清云环保 2 2 2 无差异

1 名离职员工社保正在办理转移手续;5 名新入职员
馨瑞香料 143 139 143
工当月未办理社保缴纳手续

浙江新伽玛 14 14 14 无差异

浙江新兰 11 11 11 无差异

7 名离职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正在办理转移手续;

2 名新入职员工当月未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手
545(养老\医保
发行人 544 545 续;3 名员工为外单位缴纳社保;1 名员工工伤离职
2016 546)
后只需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4 名员工自愿申请不缴
年末
纳住房公积金

江苏新化 44 44 44 无差异

江西新信 62 62(养老 59; 62 3 名员工申请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不缴纳养老保险;



13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医保 37) 25 名员工申请办理农村医保,不缴纳城镇医保

新化综服 22 22 22 无差异

杭州新泰 22 22 22 无差异

浙江新木 3 3 3 无差异

清云环保 5 5 5 无差异

馨瑞香料 145 140 138 3 名离职员工社保正在办理转移手续;8 名新入职员

工当月未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1 名离职

员工住房公积金正在办理转移手续

1 名新入职员工当月未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手
浙江新伽玛 8 7 7


浙江新兰 11 12 12 1 名离职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正在办理转移手续


依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操作实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需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该等情
形不属于应缴未缴;对于外单位缴纳员工,员工权益已得到保障,该等情形不属
于应缴未缴;新入职新进员工因已过入职当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申报日或因
办理手续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当月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付的情形,不属于
应缴未缴;缴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员工不缴纳养老保险、缴纳农村医疗保险的
员工不缴纳城镇医疗保险,不属于应缴未缴;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
主要为少数较长时间病休不在岗员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为尊重员工真实意
愿,公司没有为该部分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4、可能的补缴金额及措施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种类
和比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
收到主管部门要求其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或其他文件。

公司管理层及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已出具《承诺函》,如经主管部门要
求,公司需为没有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补缴社会
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受到任何处罚的,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补缴相应的社
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并承担因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使公司受到的任何
罚款或损失。


13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根据杭州市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滨海县劳动监察大队、滨海县社会劳动保障管理处、铅山县社会保险事业
管理局、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并经核查,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铅山管理处、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
明》并经核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因违反有关住房公积金法律、
法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依法
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存在没有为个别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系由
于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管理层及持股 5%以上
的主要股东已承诺在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应员工要求补缴时将及时补缴,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事项不会损害发行人的利益,不构成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
法律障碍。

(三)研发人员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江苏新化和江西新信均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报告期内
三家公司研发员工人数占其员工总数比重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新化股份 22.36% 22.63% 22.36%

江苏新化 25.35% 27.27% 24.36%

江西新信 26.79% 14.81% 13.16%

公司及下属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子公司各期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
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均不低于 10%,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




13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发行人薪酬制度

1、公司员工薪酬制度

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员工薪酬管理制
度,主要包括《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等。公司员工薪酬由标准月薪、销售提成、年度绩效、加班工资、奖金、补
贴、福利组成,公司根据员工岗位或工作性质差异,合理确定其薪酬结构。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由董事会审议确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负责
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制订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2、按级别分类的员工收入水平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对比

主体 级别(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高层员工 63.93 55.08 33.37
新化股份
中层员工 18.90 17.27 16.07
及其他同
普通员工 7.24 6.66 6.03
地区子公
人均收入 9.90 8.85 7.66

建德市平均工资水平 - - 5.17

高层员工 - - -

江苏新 中层员工 14.60 13.73 13.57

化、江苏 普通员工 6.94 6.16 5.43

馨瑞 人均收入 7.09 6.23 5.65

江苏滨海县平均工资水平 - 6.14 5.44

高层员工 - - -

中层员工 - - -

江西新信 普通员工 6.12 5.51 5.13

人均收入 6.12 5.51 5.13

江西铅山县平均工资水平 - 5.87 5.07
注:(1)2016 年、2017 年比较工资数据来自建德市(2017 年未公布)、江苏省滨海县、江西省铅山县统计年鉴;(2)



13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表中的员工收入仅包括工资及奖金,不包括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下同。


3、按岗位分类的员工收入水平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对比

主体 岗位类别(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管理人员 25.76 22.43 18.72

行政人员 7.50 6.50 6.15

技术人员 11.12 9.49 8.46
新化股份及
销售采购人员 11.79 11.09 9.36
其他同地区
财务人员 8.75 8.01 6.67
子公司
生产工人及其他人员 6.65 6.06 5.56

人均收入 9.90 8.85 7.66

建德市平均工资水平 - - 5.17

管理人员 11.34 13.29 11.23

行政人员 6.65 5.94 5.29

技术人员 8.04 6.92 5.54

江苏新化、 销售采购人员 6.31 5.82 5.00

江苏馨瑞 财务人员 8.45 6.78 8.82

生产工人及其他人员 6.88 6.13 5.51

人均收入 7.09 6.23 5.65

江苏滨海县平均工资水平 - 6.14 5.44

管理人员 - 7.63 6.72

行政人员 4.77 4.15 3.49

技术人员 7.64 6.38 6.35

销售采购人员 4.75 3.26 4.03
江西新信
财务人员 3.34 4.31 3.31

生产工人及其他人员 6.41 5.59 5.24

人均收入 6.12 5.51 5.13

江西铅山县平均工资水平 - 5.87 5.07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制度,未来公司薪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及
公司发展战略进行不断完善。未来,公司将在保持薪酬制度稳定性的基础上,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人才市场供需状况、当地政府的相关工资政策规
定对公司薪酬制度进行调整,预计公司的薪酬水平将保持稳中有升的趋势。



13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九、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发行前
所持公司股份进行锁定的事项作出承诺,具体内容见本节―七、发行人股本情
况‖之―(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二、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稳定股价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上市后公司股价稳定预案‖。

(四)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五)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规范与新化股份之间的潜在的关联交易,持股 5%以上的股东建德市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
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公司在发行人中的地位谋求
与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发
行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如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
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
以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作出侵犯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决议。


13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
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
行为。

4、公司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5、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公司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
和间接损失。‖

为了规范与新化股份之间的潜在的关联交易,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
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下同)、及本人和本人直系亲属控制的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地位
谋求与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
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地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如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
法诚信地履行相应的权利及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关联交易采取任
何行动以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作出侵犯发行人及其股东合法
权益的决议。

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和本人
直系亲属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相关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


13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利用该等
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4、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5、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
和间接损失。‖




14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
生产经营;公司坚持―科技为本,创新发展‖的经营战略,以打造―健康、安全、绿
色、环保‖的新型现代化工企业为目标,已形成多元化、规模化、科技含量较高、
工艺技术较为先进的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香精系列等产品;其
中,脂肪胺中异丙胺、乙基胺产品采用自行开发的生产工艺及催化剂,生产过程
采用 DCS 系统控制,产品质量达到国外同类产品质量指标。公司已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SO14001:2004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化高级胺省
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新材料企业研究院。公
司先后主持起草国家/行业标准 13 项,参与起草国家/行业标准 30 项。截至目前,
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 3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公司利用自主开发的丙酮加
氢生产异丙胺和异丙醇新型高效专用催化剂和合成专利技术,荣获国家知识产权
局颁发的―中国专利优秀奖(2012 年)‖。

此外,公司先后获得了浙江省标准创新型企业(2010 年)、浙江省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示范企业(2010 年)、浙江专利示范企业(2011 年)、浙江省绿色企业
(2012 年)、浙江省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2013 年)、浙江省科技型中
小企业(2014 年)、中国质量诚信企业(2015 年)、―十二五‖中国石油和化工优
秀民营企业(2016 年)、全国石化行业先进集体、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 500 强
(2018 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工业用一异丙胺)等荣誉或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

14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生产经营。其中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香精系列为公司当前主导
产品,生产技术较为先进,综合实力在国内同行业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公司现
有异丙胺生产能力较大,系目前全球范围内排名前列的脂肪胺产品生产企业之
一。截至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和用途如下:

序 产品
产品名称 产品简介 用途
号 系列
分子式 C3H9N,无色有挥发性的液
体;有氨气味;溶于水,呈强碱性;
异丙胺 主要用于农药、医药、染料和橡胶加工等
能与水、乙醇和乙醚混溶,属于低
碳脂肪胺(C2~C8)类产品
分子式 C2H7N,水溶液、呈碱性,
主要用于生产农药以及化妆品和医药品等
一乙胺 化学性质和甲胺相似,属于低碳脂
脂肪 的生产
1 肪胺(C2~C8)类产品

分子式 C4H11N,无色液体、强碱
主要用于生产医药、染料、橡胶硫化促进
二乙胺 性、具腐蚀性、易挥发、易燃,属
剂和杀菌剂、缓蚀剂、浮选剂等
于低碳脂肪胺(C2~C8)类产品
分子式 C6H15N,有强烈的氨臭的
主要用作溶剂、固化剂、催化剂、阻聚剂、
三乙胺 无色透明液体,在空气中微发烟,
防腐剂,及合成染料等
属于低碳脂肪胺(C2~C8)类产品
分子式 C3H8O,正丙醇的同分异构
是重要的化工产品和原料。主要用于制药、
有机 异丙醇 体,别名二甲基甲醇、2-丙醇,行
2 化妆品、塑料、香料、涂料等
溶剂 业中也称作 IPA
异丙醚 分子式 C6H14O,又称二异丙醚 动物、植物及矿物性油脂的良好溶剂
超级檀香 分子式 C14H24O,无色至淡黄色透
208 明液体,有强烈的檀香木香气,并 广泛用于各类香精中,如素心兰、檀香、
具有微弱的玫瑰花香,留香时间较 琥珀香、木香等
檀香 208
天然檀香油短
分子式 C10H20O,无色微稠厚液 用于白柠檬、柑橘型日用香精。用于制作
香料 体,香气清甜而有力,有新鲜辛辣 香皂、洗涤剂;是重要的萜类香料
3 二氢月桂
香精 的柑橘、松柏、薰衣、果香、花香,
烯醇
辛甜带酸的香气,且具有白柠檬、
古龙气息
分子式 C10H18,不溶于水,能溶
二氢月桂 香料中间体,可用于生产二氢月桂烯醇、
于乙醇、氯仿和乙醚,几乎可以与
烯 香茅醇等多种产品
所有的香料混合
化学工业用作生产过硼酸钠、过碳酸钠、
过氧乙酸、亚氯酸钠、过氧化硫脲等的原
双氧 分子式 H2O2,无色透明液体,溶
料,酒石酸、维生素等的氧化剂;医药工
4 水及 双氧水 于水、醇、乙醚,不溶于苯、石油
业用作杀菌剂、消毒剂,以及生产福美双
其他 醚
杀虫剂和 40l 抗菌剂的氧化剂;印染工业用
作棉织物的漂白剂,还原染料染色后的发


14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色;用于生产金属盐类或其他化合物时除
去铁及其他重金属;也用于电镀液,可除
去无机杂质,提高镀件质量;还用于羊毛、
生丝、象牙、纸浆、脂肪等的漂白;高浓
度的过氧化氢可用作火箭动力助燃剂
主要用作医药合成催化剂、季磷盐离子液
三丁基膦 分子式(C4H9)3P,无色透明液体 体配体、杀菌剂水处理剂合成主要原料,
功能性电子化学品、阻燃剂合成原料
用于水性系统包括涂料、油墨、胶粘剂、颜
GS-800 表 分子式 C14H26O2,白色蜡状固体,
料、分散染料、农药和矿石浮选等,功能为
面活性剂 非危险化学品,属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降低动态表面张力,改善表面覆盖润湿

二、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
生产经营,现有的主导产品为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香精系列。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版)及国家
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
—C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自律性组织、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性组织

公司所处的精细化工行业属于市场化竞争性行业。政府职能部门按照产业政
策进行宏观调控,相关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已实
现市场化竞争。

目前,精细化工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主要负
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
协调工作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信部,负责行业管理,拟订行业规划和
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等。

行业自律管理部门为全国和地方性行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承
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主要负责产业与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
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公司是浙江省


14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杭州市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杭州市化工学会等
协会会员。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和政策 发布单位 颁布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06/29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9/12/2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10/28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7/09/0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4/05/1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6/10/29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5/10/30

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2/01/26

9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4/01/13

10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5/08/2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1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1/08/05
办法

12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11/16

1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07/1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
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
14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 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5/0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铁路局、中
国民用航空局


3、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为推动行业发展,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为行
业发展建立了优良的政策环境,将在较长时期内对行业发展带来促进作用。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

2011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 2 月,对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其中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

14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剂型(水基化剂型等)、专用中间体、助剂(水基化助剂等)的开发与生产等列
为国家鼓励类产业。

(2)《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2006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指出要重点研究开发满足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性能复合材料及
大型、超大型复合结构部件的制备技术,高性能工程塑料,轻质高强金属和无机
非金属结构材料,高纯材料,稀土材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及催化、分离材料,
轻纺材料及应用技术,具有环保和健康功能的绿色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 年 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提到,石化行业要积极探索原料多元化发展新途径,重点发展高端石化产品,加
快化肥原料调整,推动产品质量升级。公司的异丙胺、异丙醇、异丙醚等项目的
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的优化升级。

(4)《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指南》

2011 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了《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
指南》,指出要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新能源、生物化工、节
能环保等新兴产业。

(5)《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中提到,有效增加烯烃、有机原料、合成材料、化工新材料和专用化学品等国内
短缺石化化工产品的供给能力。加快发展高端石化化工产品。围绕培育壮大战略
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发展国民经济建设急需的化工新材料及中
间体、新型专用化学品等高端石化化工产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 年 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发布,指出要以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


14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行业为重点,采用境外投资、工程承包、
技术合作、装备出口等方式,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装备、技术、
标准、服务走出去。

(7)《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

2016 年 4 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了《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
发展指南》,指出要围绕原料优化、节能降耗等领域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整
体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围绕产品质量档次提升加快技术升级,基础化工产品从
工业级向电子级、医药级、食品级方向发展;加快制修订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
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水污染
防治工作,实施清洁化改造,加大难降解废水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污水治理
难题。走多元化综合利用的道路,推动固废资源规模化、高值化利用。

(8)《―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指出进一步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更广领域新技术、新产品、
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建设制造强国,发展现代服务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提供有力支撑。

(9)《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2016 年 9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中提到,要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化工新材料,突破一批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建设
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高水平化工园区和以石化化工为主导产业的新
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不断提高石化和化学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行业发展情况

1、精细化工行业概况

与基础化工行业相比,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生产精细化学品,即在基础化学品


14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基础上进行深加工而制取的具有特定功能、特定用途的系列化工产品,如有机
胺类、醇类、酚酮类、增塑剂、中间体、稳定剂等,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染
料、电子材料等。基础化学工业的生产工艺主要是从石油、煤炭等资源中提取原
料,经过简单地加工制成半成品或材料,其优势在于生产量大、市场需求稳定;
而精细化工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精细度更高,针对性更强,科技含量更大,附加值
更高,更注重对技术的更新。

精细化工的快速发展起源自 20 世纪 70 年代,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如德国、
美国和日本等国的大型化工企业开始走精细化的路线,致力于专用化工产品的生
产,精细化工行业由此开始快速发展、壮大。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基于世界石
油化工向深加工方向发展和高新技术的兴起,世界精细化工得到快速发展,其增
长速度明显高于整个化学工业的发展。进入 21 世纪,精细化工形成了产业集群,
产品日益专业化、多样化和高性能化,更加清洁、更加节能的新工艺开发受到了
广泛重视。截至目前,全球精细化学品品种已超过 10 万种。

2、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发展概况

精细化工是当今世界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也是发展最快的经济领域之
一。大力发展精细化工是目前世界各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值和
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

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国内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原料
和资金供应状况的改善、全球化专业分工以及发达国家由于生产成本和市场饱和
等原因而采取战略转移和重组等策略,我国精细化工行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机遇。近年来,受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需求等因素影
响,我国精细化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 2009
年底共 28,120 家,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1,760.16 亿元;到 2017 年底,全
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为 24,869 家,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
入 87,109.30 亿元,集中化、规模化进程较为显著。




14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注: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业财务状况统计制度:(1)2009-2010 年的年度数据仅涵盖 1-11 月;(2)2011

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起点标准由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调整为 2,000 万元。


3、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发展前景

随着精细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精细化工产品不仅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
发展的需要,部分产品还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

精细化工占化工总产值的比例,即精细化率的高低现今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
区科技水平高低与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总体精细化率已提升至
45%左右,但与北美、西欧和日本等发达经济体 60-70%的精细化率相比,我国
精细化率的提升仍有很大的空间。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持续支持和推动、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下游产业需
求的带动,精细化工产业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发展前景良好。

(四)公司产品的细分市场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
生产经营,公司现有的主导产品为脂肪胺系列(以异丙胺、乙基胺为主)、有机
溶剂系列(以异丙醇为主)和合成香料香精系列。

1、脂肪胺行业情况

脂肪胺属于有机胺的一种,指碳链长度在 C2-C22 范围内的一大类有机胺化

14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物,它与一般胺类一样,分为伯胺、仲胺和叔胺及多胺四大类。根据碳链长度
不同,脂肪胺可分为低碳脂肪胺(C2~C8)类和高级脂肪胺(C8~C22)类。
脂肪胺作为氨的有机衍生物,是许多化工产品的重要合成原料,每一种脂肪胺各
自有一系列应用领域,比较常见的应用领域有农药、医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
加剂、水处理化学品、表面活性剂、橡胶助剂等。

根据 Freedonia 的调研,2017 年全球脂肪胺的需求量约为 700 万吨,其中
北美地区为 170 万吨,西欧地区为 145 万吨,亚太地区为 262.5 万吨。

根据 Future Market Insight Global & Consulting Pvt Ltd 的调研,全球脂肪
胺市场 2017 年底约 18.80 亿美元,预计到 2027 年底将接近 26 亿美元,年均复
合增长率预计为 3.3%。

公司脂肪胺产品主要为异丙胺和乙基胺(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均属于
低碳脂肪胺(C2~C8)。

公司脂肪胺产品下游客户以农药、医药为主,其中,公司农药客户主要为国
际大型农业集团公司,如孟山都、纽发姆等公司,其面向全球销售,采购一般不
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或周期性,国内外对农药的刚性需求是行业稳定增长的首要因
素,总体而言,农药行业属于非周期性行业。下游医药行业亦不存在明显的周期
性,是典型的弱周期行业,这是由其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刚性需求较强的本质
决定的,医药行业增长速度虽可能有所波动,但受我国医改加深、政府投入增长、
社会老龄化水平加重以及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医药行业预期将持续
增长,属于增长性行业。

2015-2018 年,公司脂肪胺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万元、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复合增长率

脂肪胺销售收入 90,849.17 96,951.27 73,834.83 70,144.99 9.00%

脂肪胺销售数量 88,062.66 99,235.85 91,005.37 82,667.50 2.13%


2015-2018 年,公司脂肪胺销售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高于行业预计增长。其
中,2015 年、2016 年受原材料价格较低影响,收入相对较低;受下游草甘膦市
场影响,2015-2017 年脂肪胺销售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 年,脂肪胺主要
产品异丙胺销售数量较 2017 年下降 19.21%,主要系异丙胺总体毛利率(9.17%)
14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较低,公司优先保障联产丙酮法异丙醇(当期毛利率 14.30%)生产,当期降低
异丙胺产销量。

综上所述,公司脂肪胺产品所处行业不存在明显周期性。

(1)异丙胺

异丙胺(分子式 C3H9N),属于低碳脂肪胺(C2~C8)类产品,是一种主
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可以生产农药(如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莠去津、扑草净、
苯达松等)、医药(如肝乐、心得安、吲哚心安、氯喘等)、染料中间体,在橡胶
行业用作橡胶促进剂,在水处理行业用作硬水处理剂和去垢剂,此外在轻工、纺
织、日化、制革等行业中还用于制造表面活性剂、纺织助剂、增溶剂、洗涤剂、
脱毛剂等,其中以农药的用量最大。

我国异丙胺生产集中在东部,浙江、山东和江苏是主要生产基地。目前国内
主要有两种工业化生产工艺,分别为异丙醇法和丙酮法。国内生产商采用后一种
工艺为主,由于进口原料的到岸价格低于国产原料价格,这些企业采用进口丙酮
来生产异丙胺。在未来的几年里,基于成本优势,丙酮路线的份额将不断增加。

在国内市场上,异丙胺主要用于草甘膦异丙胺盐、莠去津、灭草松、橡胶、
医药等领域。其中,草甘膦异丙胺盐和莠去津是前两大应用领域。在国际市场上,
异丙胺全球需求迅速增长。2001 年,我国异丙胺出口数量首次超过进口数量,
并呈现迅速增长趋势,2010 年我国异丙胺出口数量达到 4 万吨,几乎是 2006
年的两倍。截至 2017 年,我国异丙胺的出口数量持续维持在 4 万吨高位。根据
海关总署数据,我国异丙胺 2000 年-2017 年进出口情况如下:




15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来源:海关总署,Wind 资讯


(2)乙基胺

公司乙基胺系列产品包括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乙基胺主要用于生产农
药、医药、染料、表面活性剂、冶金选矿剂、合成有机中间体、抗氧剂、阻聚剂、
橡胶助剂和橡胶硫化剂、高能燃料、润湿剂及杀菌剂等,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
我国乙基胺产品的工业化是从 1994 年吉化公司引进美国生产技术建成吉化江城
染料厂开始的。之后,浙江建德有机化工厂(现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乙基胺生产装置先后建成投产,逐步改变了国内乙
基胺装置生产能力小、收率低、能耗高且产品质量差的状况,逐渐地取代进口产
品,占领了国内市场。此后,乙基胺迎来了大规模的发展阶段。目前,国内乙基
胺产能相对比较集中,厂家获得竞争优势就在于成本的控制。

草甘膦是公司乙基胺系列产品的第一大应用领域。草甘膦(glyphosate)是
目前世界范围内使用最广泛的除草剂品种,属于高效、低毒、灭生性苗后除草剂。
草甘膦有 30%、46%水剂,30%、50%和 65%、70%可溶粉剂,74.7%、88.8%
草甘膦铵盐可溶粒剂和 98%、95%草甘膦原药等种类。草甘膦原药可以用于加
工成 10%草甘膦水剂、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62%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
草甘膦工业生产主要有两条路线,甘氨酸法和亚氨基二乙酸(IDA)法。目前我
国主要采用甘氨酸法生产,以甲醇为反应溶剂,在催化剂三乙胺的存在下,甘氨
酸首先和聚甲醛反应生成 N,N-二羟甲基甘氨酸,再与亚磷酸二甲酯反应后加盐
酸水解生成草甘膦。生产过程需要大量的三乙胺作催化剂,每生产 1 吨草甘膦原
粉需投入三乙胺约 0.19 吨。

近年来,由于转基因作物的扩大种植,市场需求迅速增长,草甘膦已连续多
年占据世界农药销售额的首位。随着转基因作物在南美和北美渗透率逐步提升,
农药出口数额持续维持在高位,未来草甘膦需求量将稳步增长。

2、有机溶剂行业情况

公司有机溶剂系列主要产品是异丙醇。异丙醇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呈现用途
分散、用量偏小的状态,主要用于制药、化妆品、塑料、香料、涂料及电子工业
上用作脱水剂及清洗剂,以及测定钡、钙、镁、镍、钾、钠和锶等的试剂,色谱

15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分析参比物质,在许多工业和消费产品中,异丙醇用作低成本溶剂,也用作萃取
剂。其中,用作油墨、涂料、农药和制药工业过程中的溶剂或萃取剂的消费量约
占异丙醇总消费量的 70%。在涂料中,异丙醇主要用在如硝化纤维素清漆中作
惰性溶剂,以减少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可燃性等;在制药方面,主要用作抗生素、
维生素萃取剂和药品胶囊清洗剂等;在油墨中,主要用作水基涂料的助剂和稀释
剂,醇溶油墨能够解决甲苯类油墨对健康所产生的危害,以及溶剂残留影响包装
食品质量等问题。涂料、油墨、医药等均与国民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刚性需求决
定这些行业均无明显周期性。

根据卓创资讯《2017-2018 中国异丙醇市场年度报告》及行业实际情况,
2017 年异丙醇全球总产能 256.3 万吨/年,中国有效产能 56 万吨/年、年总产量
31.29 万吨;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及供需结构继续合理化,2018 年中国异丙醇有
效产能保持稳定,总产量变化不大,供需情况持续平衡,净出口规模略增。

生产工艺是影响开工率的重要因素,我国异丙醇工业化生产工艺主要有丙酮
加氢法、丙烯水合法和醋酸异丙酯氢化法等,其中丙酮加氢法和丙烯水合法是生
产异丙醇的传统工艺,醋酸异丙酯氢化法系新工艺。2017 年我国异丙醇产能按
生产工艺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来源:卓创资讯


近年来,国内异丙醇行业展开转型升级工作,企业对运营与装置生产也做了

15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应对安排,通过降低负荷来控制供应量,因此,2014-2017 年中国异丙醇供需总
体相对均衡。鉴于国内异丙醇市场供需相对稳定,生产成本是对产品价格影响的
最大因素。除受国际原油价格的整体影响外,丙酮、丙烯价格走势也会影响企业
的利润情况。以 2016 年和 2017 年两大工艺生产异丙醇的利润对比情况可见,
随着丙酮、丙烯的价格震荡,不同工艺生产厂家利润情况截然不同,同一年内也
会出现利润水平跌宕的情形。




来源:卓创资讯


2017 年中国异丙醇需求总量 35.6 万吨,其中国内消耗量与出口量均有窄幅
上涨,预计 2018-2020 年将保持年均 10%左右的需求增长量。虽然,异丙醇传
统需求近年来无重大增幅,但发展中的需求用量如电子清洗领域新增需求;同时,
国家对污染治理的侧重,也会影响到异丙醇自身运行及下游需求的情况。

另一方面,全球异丙醇装置的产能供应量出现净减少,有利于中国出口的增
加,中国已逐步从异丙醇净进口国转变为净出口国。2017 年出口总量 4.38 万吨,
环比增长 40.38%,预计未来将持续增长;2017 年进口总量 4.23 万吨,预计未
来将呈现下滑趋势。

从下游行业来看,未来异丙醇作为中间体的需求用量虽有减少,但与水、脂
肪类化合物及其他有机化合物良好的互溶性质使得其作为溶剂的用途较广;在农
业领域的用量有缩减趋势,但在医药中间体以及油墨涂料领域的用量相对稳定;
异丙醇有优良的消毒杀菌作用,其作为胶囊清洗剂、药厂车间清洗剂、花园及室
内杀虫剂、医院消毒剂等领域的用途较广,整体用量有望继续增加。

就国内市场而言,异丙醇用途增量的重点在于高纯异丙醇作为电子清洗剂的
用量增加,一方面得益于环保方面对氯溶剂及氟氯烃的限制使用,另一方面得益


15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于中国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的迅速发展。当前中国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的进口依存度
很高,国家对半导体产业的长期目标是能够实现相当程度的集成电路自给自足,
其中:2020 年力争达到 40%,2025 年达到 70%。中国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的发
展,无疑会带动作为电子清洗剂的异丙醇需求量快速增长。

从国际市场来看,未来异丙醇的出口量将继续增加:其中用量较大的东南亚
及其他地区,由于地区内的供需不平衡——产能不足,对中国异丙醇需求量将继
续增加,并将持续作为异丙醇的最主要出口方向;南美洲由于生产装置淘汰,对
中国异丙醇的需求量有望增加,并可能成为新的主流出口方向之一。

2015-2018 年,公司有机溶剂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万元、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复合增长率

有机溶剂销售收入 66,509.94 52,748.81 42,685.54 28,891.21 32.04%

有机溶剂销售数量 102,073.12 79,144.75 74,326.21 49,580.01 27.21%


2015-2018 年,公司有机溶剂销售数量及销售收入逐年大幅增长,整体复合
增长率较高,主要受国内下游需求稳定增长以及 2018 年国外异丙醇有效产能下
降、新增出口需求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有机溶剂产品所处行业不存在明显周期性。

3、香料香精行业情况

香料香精行业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子行业之一,目前,欧洲、美国、日本已成
为世界上最先进的香料香精工业中心。经过 100 多年的发展,国际上已形成以
香精为龙头产品带动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发展的格局,香料与香精生产比例在
3:7 左右,行业发展处于成熟期阶段,不断进行市场扩张与渗透。中国香料香
精产业共经历了 40 多年的发展历程,近几年取得较快发展,但仍处于成长期,
国内香料与香精生产比例大致在 1:1。

香料香精消费量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各国
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日用品的品质要
求越来越高,促进了香料香精行业增长。根据 Leffingwell&Associates 统计,全
球香料香精市场 2006 年销售额为 180 亿美元,2016 年达到 244.50 亿美元,年


15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复合增长率为 3.11%。根据 IAL 发布的报告显示,全球香料香精的市场需求将从
2015 年的 236 亿美元增至 2020 年的 300 亿美元,年增长率 5.1%;其中亚洲市
场所占市场份额最高,其次是北美和西欧市场。此外,报告还预测了亚洲市场将
从 2015 年的 85.3 亿美元增至 2020 年的 121.9 亿美元,年均增速 7.4%,超过
全球平均增速,未来亚洲等发展中国家较为集中的地区有望成为香料香精行业需
求增长的主要地区。对应下游市场来看,饮料市场、乳制品和香烟市场分别占食
用香精市场份额的 34%、13%和 22%;香皂洗涤剂市场、化妆品市场以及高档
香水市场分别占日化香精市场的 32%、27%和 17%。

近年来,发达国家香料香精企业纷纷通过多种方式投资建厂开发中国市场,
一方面通过市场扩张与渗透寻求更高的市场份额与业务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
新的生产技术、设备、研发技术以及先进管理理念,刺激了国内民营香料生产企
业的发展。国内民营香料香精生产企业的专业化生产能力大幅提高,香料香精行
业细分程度不断加强,国内呈现出食用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等多个细分发
展方向。

综上,香料香精行业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且随着生
活水平的提高,香料香精行业预期将持续增长,属于成长性行业。

2015-2018 年,公司香料香精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万元、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复合增长率

香料香精销售收入 44,349.10 35,849.54 24,889.67 17,568.97 36.16%

香料香精销售数量 13,995.79 14,240.29 11,331.53 7,634.64 22.39%


2015-2018 年,公司香料香精收入及销量复合增长率较高,主要受公司产能
不断增加及国内外市场需求增长影响。2014 年,公司与奇华顿合资设立馨瑞香
料对进一步拓展香料业务有积极影响,亦说明国际香料巨头对未来香料市场发展
有信心,为寻求稳定的产品供应、从而与公司合资。2015-2017 年,公司香料香
精收入及销量逐年稳步增长,2018 年,公司檀香等高端产品销售比重上升,单
位产品生产平均耗时增加,当期销量略有下滑、但收入继续上升。

综上所述,公司香料香精产品所处行业亦不存在明显周期性。



15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此外,公司所处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行业均经过时间较长的充分市
场竞争,行业落后产能持续出清,在行业后续无大幅新增产能的趋势下(基于国
家对环保的重视,短期内会继续淘汰一些落后产能,审批新增产能的可能性较
小),随着下游行业需求稳定且稳步上升,为公司未来收入及利润增长带来 良好
机遇。

(五)行业发展影响因素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精细化工行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发展过程中,既存在着促进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也存在着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
因素,具体情况如下:

1、促进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精细化工行业是国家重要的制造工业之一,是关系国计民生、不可或缺的重
要经济部门。近几年来,我国精细化工产业在某些生产技术水平领域取得较大进
步,但总体来说,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全行业生产技术还存在着很
多不足,急需加快提升。精细化工行业的产业结构升级成为优化产品结构、提高
精细化工行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的必然要求。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调整产业结构,
是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趋势。国家各部委正针对相关行业出台具体的产业规划,
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支持性政策也会陆续出台。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行业标准,从
精细化工行业流程、产品、工艺、设备、研发、资质、资金等各方面引导精细化
工企业投资高附加精细化工产品,鼓励企业在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实施扩张重组,
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行业集中度。

(2)中国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具备竞争优势

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的主要原料是基础化工产品。我国化学工业经过多年发
展,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化工产业体系,化工产品品种齐全,一些重要原材料具
备了较大的生产能力和产量基数,并有十余种主要化工产品产量居世界前列。我
国化工行业完整的产业链体系,使得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在国内可以得到充足、价
格低廉的原料供给。同时,随着国内教育、科研和产业经济的发展,我国已拥有


15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大批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科研人员和拥有熟练操作经验的技术工人,精细化工生
产企业在某些领域技术工艺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此外,我国人力资源丰富,
人力成本相对较低。充足的原料供应、丰富的人力资源和较低的人力要素成本,
使得我国精细化工产业发展在国际上具备一定的比较优势。得益于工艺技术的重
大突破、国内化工原料的充沛供应和完整产业链支持,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
低碳脂肪胺的生产国和消费国。

(3)下游农药、医药行业的持续发展机遇

一方面,我国农药需求在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将保持平稳增长。近几年,我国
农药产量与销售额逐年上升,特别是除草剂和杀菌剂产品市场,产量和使用量增
长迅速。化学除草面积增加,使我国除草剂用量迅速增长。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开始大量采用化学除草,尤其是江苏、浙江和广东
等农村经济比较发达以及大面积机械化耕作的东北地区,化学除草面积大幅增
加,使近年来我国除草剂用量迅速增长。种植结构的变化促进了我国杀菌剂消费
需求的增长。―菜篮子工程‖的实施,使我国水果、蔬菜的种植面积大幅增长,相
应增加了对杀菌剂的消费需求。

据 Phillips Mcdougall 公司的最新调研数据,2016 年,我国农药市场总销售
额为 48.20 亿美元,其中除草剂 19.72 亿美元、杀虫剂 17.06 亿美元、杀菌剂
10.48 亿美元,这三大类产品销售额总和占该年农药总销售额的 98.05%。就作
物而言,其他果蔬、水稻、谷物、玉米使用的农药销售额最高。

据 Stratistics MRC 统计,2016 年全球除草剂市场总额为 274.5 亿美元,预
计到 2023 年将达到 445.6 亿美元,期内年复合增长率为 7.1%。全球农业水平
提高及亚洲国家谷物产量上升等因素均推动了除草剂市场增长,而部分活性成分
的致癌问题及除草剂残留问题则阻碍了其发展。发展中经济体的农业发展也带来
了巨大的增长机会。从除草剂类型来看,由于凝胶和粉末剂型使用广泛,预计草
甘膦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将居于首位。从地理位置来看,由于除草技术的不断进
步及对低价仿制除草剂的需求,亚太地区预计将成为发展最快的市场。

另一方面,我国医药行业已逐步走出低谷,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阶段。波士
顿咨询公司 BCG 发布报告《制胜日新月异的中国医疗科技市场》指出,中国医

15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疗科技市场将在 2013 年-2020 年期间保持 14%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到 2020 年,
市场规模将会增至 550 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2017 年 10 月 18 日,中
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
大会作报告。对比―十八大‖,―十九大‖将医药健康行业未来的发展规划提升到了
国家战略的层面,提出健康中国战略,这是继 2017 年 10 月 8 日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出台之后,政府部门对医药行业深化改革又一个明确的信号。随着经济增长和人
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对于高质量药品和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社会
对于医药行业的刚性犹存。目前我国医药总费用仅占 GDP 的不足 6%,我国医
药市场未来发展空间依然巨大。医药行业的发展是医药中间体行业发展的基础,
医药产品品种和医药企业产能的持续、快速增长将会持续加大对医药中间体的需
求,从而推动医药中间体行业的快速发展。

(4)发达国家产业转移给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带来机遇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内外市场正逐步融为一体,全球生产向
新兴国家尤其是中国的转移趋势渐趋明显。近年来,世界主要大型农药、医药生
产企业为了节省研发支出,提高效率,降低风险,纷纷将产品战略的重点集中于
最终产品的研究和市场开拓,而将涉及大量专有技术的中间体转向对外采购,充
分利用外部的优势资源,重新定位、配置企业的内部资源。此外,由于发达国家
人力成本高,超过专利保护期的农药原药和医药原料药已无生产优势,以中国与
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逐渐成为农药、医药中间体和农药原药、医药原料药的
主要生产基地。我国化学工业的基础良好,劳动力成本成本较低,在国际上具有
较明显的比较优势。世界精细化工产业进一步向中国转移与集中,将为我国精细
化工行业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

(5)出口市场及相关利好政策给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带来机遇

新兴经济体市场对精细化工产品的需求为中国化工产品开辟新的国际市场,
以异丙胺为例,作为中国大陆生产的低碳脂肪胺中进出口贸易量较大的产品,主
要的出口目的地是东南亚地区、南美和大洋洲,如东南亚地区的马来西亚、印度、
印度尼西亚、泰国等,南美的巴西和阿根廷等,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以


15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及中国台湾省,这些地区对其进口均没有限制。

(6)保护环境的政策力度加大

在环保政策力度加大的情况下,作为耗能污染大户,精细化工行业首当其冲,
对于有一定规模、环保治理规范的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制造
环境友好型的产品也成为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作为化
学制品制造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精细化工工业作为一个化
学制品的生产和加工部门,处于产业链的中间位臵,是其他行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它的发展与国家的经济建设以及工业发展的速度关联性很强。精细化工与基础化
工(如基本有机化工、无机化工)不同,后者多生产基本化工原料,而前者生产
的产品,多为各工业部门广泛应用的辅助材料或人民生活的直接消费品。因此,
精细化工是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工业部门,它与人民生活紧密关联,与国民经济
整体关联度较高。如果未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下降,宏观经济波动可
能对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2)国际油品供应局势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精细化工是石油和化学工业的深加工产业,国际油品的供应局势及价格波动
会大大影响行业内各企业的发展情况。近年来,因国际油品价格波动剧烈,行业
内各企业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也随之下降。

(3)市场竞争的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竞争较为充分,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根据英国
Jan Ramakers 精细化学品咨询公司的统计资料,全球前十大精细化学品生产商
巴斯夫(BASF)、龙沙(Lonza)、赢创(Evonik,原德固赛)、帝斯曼(DSM)、
住友化学(Sumitomo Chemicals)、Saltigo(朗盛全资子公司)、SAFC(美国
Sigma-Aldrich 全资子公司)、雅宝(Albemarle)、WeylChem、诺华赛(Groupe


15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Novasep)销售总额合计占市场份额未超过 20%。近几年来,国外公司纷纷进
入中国,其技术、资金等优势对我国精细化工企业形成越来越大的挑战,部分产
品生产标准的提高也会影响我国化工产品目前的格局。

(4)技术风险

我国精细化工产业起步较晚,相关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较弱,在国际市场的竞
争优势不强;精细化工产业市场需求变化迅速,产品更新换代比较快,也需要企
业能够迅速做出产品结构的调整,对精细化工企业的技术能力要求很高。

(5)环保政策及安全生产的风险

环保节能的理念也逐渐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重视环保,节约能源,成为社
会和政府在日常运行中的选择。化工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
理问题,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如国家颁
布实施更高的环保标准,公司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日常运营管理的投入将进一步加
大,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6)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劳动力成本上涨是影响化工行业的另一个因素。根据市场规律,劳动力供需
形势逆转,意味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成为必然趋势。一方面它会增加企业成本负
担,挤压企业的生产经营利润,另一方面它会迫使企业提高劳动效率,转向用工
更少、附加值更高的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进而推动整个产业升级与进步。因
此,对于处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关键时期的中国来说,劳动力成本上升既是挑
战,但更是机遇,它将促使中国产业结构加快升级,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量也将由―人口红利‖逐步转向―制度和劳动生产率红利‖。




16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
生产经营,公司现有的主导产品为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香精系
列。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石油化工行业。石油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重
要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资源、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总量大,
产品应用范围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石
油化工生产和消费大国,成品油、乙烯、合成树脂、无机原料、化肥、农药等重
要大宗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基本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公司生产
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丙酮、丙烯、酒精、松节油等各类基础化工产品,多为大
宗商品,行业发展成熟,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充足。公司生产所需
的原材料市场价格与供需关系、国际油价等因素联系较为紧密,国际油价的大幅
波动会一定程度影响相关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从而影响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公
司与客户的销售合同多采取随行就市定价方式,在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
时,公司也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但变动在时间上可能会不一致。
因此上游行业波动会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的采购成本和产品售价。

公司主要产品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的下游应用领域极为广泛,覆盖
农药、医药、油田、石化、涂料、油墨、矿业、纺织、食品、合成材料、电子化
学品和日用化学品等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产品不仅可用作浮选剂、催化剂、杀
菌剂、添加剂,还是许多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原料,市场需求较大。下游行业的需
求变化将会影响本行业产品销售价格。



16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对技术要求较高,其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化学反应工艺路线选
择、核心催化剂的选用及工艺过程控制上。使用不同技术的公司在生产效益与产
品质量上存在较大差异,只有具备核心技术能力的企业才能在本行业脱颖而出,
获得丰厚利润。

同时,精细化工产品更新变化快、关键性技术垄断性较高,精细化工企业须
具有较强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并通过持续研发投入才能满足产品不断升级的需求。

2、客户壁垒

精细化工市场竞争激烈,因此品牌的知名度对客户的购买行为有较大的影
响。我国生产精细化工中间体企业的生产模式多为订单生产,即生产者先取得客
户订单,再按照订单要求进行研发和生产。对于一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高
级中间体,由于其性质的专一性和产品地位的高端性,下游客户只包括数量极其
有限的一个或几个。而国际大型公司出于对原料品质、环保以及技术保密性的高
度重视,对于供应商的要求非常严格和慎重。国际大型公司在对合作生产商综合
生产、管理能力进行考察评估的过程中会耗费相当多的时间和费用,面临着较大
的客户转换成本,这使其非常注重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随着定制生产这一较为特殊的经营模式在精细化工行业中不断扩大,客户壁
垒效应更加明显。跨国化学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慎重选择定制生产厂商之后,一般
与其签订长期定制合同,定制生产具有长期稳定性。同时,定制生产具有业务延
续性,随着定制业务的开展,双方合作程度将逐步加深,战略联盟关系日益紧密,
甚至形成贯穿研发、生产全产业链的全面战略合作。定制生产模式的相互依赖性
决定了合作双方的专一性和排他性,形成了任何一个新进入者最难跨越的门槛,
为竞争者进入设置了高壁垒。

3、资金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特征,精细化工工业生产工艺决定了其规
模化的发展方向。自 20 世纪后半叶以来,全球精细化工工业以美国和日本最具

16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代表性,都在走一条大型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不断降低生产成本。目前我国
精细化工行业集中度较低,而小型企业拥有资产在全行业占比约为一半以上,中
型和大型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的占比较小。因此,企业若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
不败之地,其资金壁垒将成为制约其发展扩张的重要因素。

此外,精细化学品的品种繁多,有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聚合物以及它
们的复合物。生产技术上所具有的共同特点是:品种多、更新快,需要不断进行
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应用开发,所以研究开发费用很大。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
求,新产品的研发能力成为企业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关键因素,也需要企业有
强大的资金后盾支持。

4、环保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高污染行业,对环保的要求相对高于其他行业,随着国家
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相应的环保标准也不断提升;同时,大型跨国公司在全
球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时,供应商的环保、安全体系的运行和管理作为必需的重
要评估指标,已成为纳入其国际绿色供应链、成为其供应商和战略合作伙伴的重
要条件。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方面的资金投入,在
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相应的投资建设,在生产
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及后期处理工艺和―三废‖处理保证污染物排放的达标。

此外,精细化工行业不仅在生产工艺上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在污染物的治理
方面同时也面临较高的技术壁垒。精细化工行业的化学合成及生产过程十分复
杂,如目前较为复杂的农药原料药、医药原料药产品的合成过程一般要涉及 8~20
步的化学合成步骤,约 100 多道工序,不同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中所含有的化合
物不同、浓度不同,需要针对性地进行处理,而要处理好这些不同来源的污染物
不仅需要大量的财力投入,也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

三、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状况及行业地位

(一)行业竞争状况

精细化工行业投入小,利润高,且在中低端市场门槛不高,导致大批企业涌
入该行业。我国精细化工行业集中度低,企业多而分散,2017 年我国精细化工


16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所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 24,869 家,竞争较激烈。

从精细化工行业企业数量分布来看,企业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江苏、浙
江)、珠江三角洲(广东)和环渤海经济带(山东、辽宁)。从资产指标来看,山
东、江苏、广东、浙江、上海、四川、辽宁、河南占据了前八位,集中度已达
70%。我国精细化工行业的效益指标分布特征和规模指标类似,区域集中度较高。
行业主要盈利集中在前 8 省份内。尤其是山东、广东和江苏三个省利润合计占到
全国的一半以上。

精细化工行业进入快速发展周期,企业纷纷大量投资进行产能的扩张,扩大
生产,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竞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中、低端的产品上。随着
行业整合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将更为残酷,市场将会淘汰一批企业,行业的重
新洗牌不可避免,其中,中小企业将陷入破产或被并购的困境。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精细化工行业竞争较为充分,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同时,由
于精细化工行业产品类别较多,具体产品达 10 万余种,各企业能够根据自身优
势选择发展的产品,导致行业的经营较为分散、产品差异度大。因此,在一些特
定领域,许多具有比较优势的专业生产厂家,能在细分市场中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
生产经营。其中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香精系列为当前主导产品。

1、脂肪胺系列

公司脂肪胺系列的主要产品为异丙胺和乙基胺系列,其中乙基胺系列又分为
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脂肪胺领域的公司,产品率先替
代进口,且装置规模与通用性、工艺技术、市场占有等在国内都具有较强市场竞
争力,得到广大脂肪胺需求企业的充分认可。

产能(万吨/年)
序号 公司名称
异丙胺 乙基胺 合计

1 新化股份 6 4.5 10.5

2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 1 4.5 5.5



16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德州德田化工有限公司/德州市德化化工有限公司 4 2 6

4 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0 6 6

5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 0 3
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网站等

注:2017 年 7 月,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泰州建业停产;2017 年底至 2018 年初,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成异丙胺、乙基胺装置,根据上述情况更新其产能数据。


2、有机溶剂系列

公司有机溶剂系列的主要产品为异丙醇。

从全球角度来看,2017 年全球异丙醇的生产能力主要集中在北美、亚洲和
欧洲等地,其中亚洲占比为 58.25%。2017 年亚洲异丙醇总产能目前在 149.3
万吨/年。目前亚洲地区装置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及地区。

根据卓创资讯《2017-2018 中国异丙醇市场年度报告》,预计 2018-2021 年
中国异丙醇有效产能主要分布情况如下所示:

异丙醇产能(万吨/
序号 公司 地区 生产工艺
年)

浙江建德 6 丙酮加氢法
1 新化股份
江苏盐城 5 丙烯水合法

2 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辽宁锦州 10 丙烯水合法

3 山东东营海科化工(集团)公司 山东东营 8 丙烯水合法

德州德田化工有限公司/德州市德化
4 山东德州 5 丙酮加氢法
化工有限公司

5 山东大地苏普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寿光 10 丙酮加氢法

6 凯凌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 江苏张家港 10 丙酮加氢法

7 长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珠海 5 丙酮加氢法

8 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惠州 7 醋酸异丙酯法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同行业公司网站


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实现丙酮加氢法与丙烯水合法两种工艺的规模化生产
厂家,生产线分别系:丙酮法生产工艺(新化股份母公司,浙江基地)和丙烯法
生产工艺(子公司江苏新化,江苏基地)。具体如下:

工艺 生产线名称 所在地 主要产品 异丙醇产能 合成压力 合成温度



16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吨)

异丙胺 10 万吨产线(主产异丙胺,
丙酮法 浙江建德 异丙胺、异丙醇 6 0.6-1.0MPa 120-180℃
副产异丙醇)

丙烯法 异丙醇 5 万吨产线(副产异丙醚) 江苏滨海 异丙醇、异丙醚 5 6.0-8.0MPa 120-180℃


其中:丙酮加氢法是国内首创,丙烯水合法是利用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的专利
技术建设并持续改进提升而成;两种工艺使公司可以在不同原料之间进行选择具
有成本优势的原料进行产品生产,在市场竞争中可以始终保持成本优势。

3、香料香精系列

公司与全球最大的香料香精企业瑞士奇华顿(Givaudan)合资设立香料生
产企业馨瑞香料,其产能设计规划为 16,000 吨香料产品。目前已建设完成一期
4,000 吨香料生产装置,二期 12,000 吨香料生产装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合资
公司充分利用合作双方的技术和生产经验进行装置建设与生产,相关产品 75%
左右供应奇华顿全球采购,为公司的稳定生产与市场销售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瑞士奇华顿成立于 1796 年,是全球香料香精行业的领导者,向全球及当地
的食品、饮料、消费品及香精公司提供食用香精和日用香精。奇华顿食用香精事
业部从事四个业务领域,包括饮料、乳制品、咸味和甜味产品。奇华顿日用香精
事业部有三个业务领域,其中有香水、日用品与香原料。总部位于瑞士韦尔涅的
奇华顿拥有全球香料香精行业 25%的市场占有率,其市值约为 170 亿瑞士法郎。
2000 年 6 月,奇华顿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是瑞士市值最大的前 30 家公司
之一。奇华顿全球员工超过 9000 人,分支机构遍布超过 40 个国家,占据全球
主要市场,在成熟市场和发展中地区有超过 80 处工厂。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产品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产品,都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公司产
品的装置规模和工艺技术等在国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异丙胺和异丙醇等产品
目前在国内外市场得到较高的认可,占有较为重要的市场地位。


16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①异丙胺和异丙醇无论从生产规模、成本、市场占有率来说,都具有较强的
竞争优势,在精细化工行业充分竞争的环境下,公司脂肪胺和有机溶剂的销量稳
步上升也说明了公司产品的质量与成本的竞争力。

作为国内脂肪胺行业重要企业,公司的综合产能较大,其中:公司现有异丙
胺产能较大,系目前全球范围内排名前列的脂肪胺产品生产企业,下游客户忠诚
度较高,与孟山都、纽发姆、富美实等国际农化巨头的合作时间均在 10 年以上,
也是草甘膦国际农化公司在亚太地区最主要的合作伙伴。公司规模效应明显,在
成本控制方面具有优势;产品的工艺技术等在国内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
装置主要系自行研发设计,通用性强,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工艺,生产
多种不同脂肪胺产品,灵活性和适应性强,有利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生
产结构,选择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产品或工艺技术进行生产。

公司产品种类较齐全,基本覆盖有机胺 C2-C4 系列,可为客户提供较全面
的胺类产品——特别是农化企业客户所需有机胺产品较多,公司可提供各种低碳
脂肪胺组合,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站式产品服务。产品种类齐全有利于提高公司
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客户―黏性‖,增强公司对大客户吸引力,降低客户对采购价
格敏感程度,提升公司毛利率水平。

公司产能规模较大,故具有一定的原材料采购议价能力,如大宗原料丙酮
——公司年用量约 8-10 万吨,是国内主要丙酮采购商之一,公司与主要丙酮生
产商大多签订年度合约,且享有优惠的合约价格,大宗原材料采购价格较低亦有
利于提升毛利率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

②香料产品因与全球香料行业龙头合资,保证了领先的技术与稳定的市场供
应,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效益来源。

(2)区域优势

公司地处华东区块,公司脂肪胺产品下游主要用于农药(如除草剂草甘膦异
丙胺盐、莠去津等)生产,国内草甘膦和莠去津生产商集中在浙江、江苏地区,
在港口、原料供应与产品使用厂家的合理运输半径内,在保证产品的顺利销售与
原料的充足供应的同时,也为进出原料与成品节约了运输成本,增加了产品的竞


16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争力,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高公司毛利率及盈利能力。

(3)技术优势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化高级胺省
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新材料企业研究院。经
过多年发展,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新型催化剂以及合成技术等,多项技术获得了专
利许可,主要产品通过自己的研发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公司形成了一些特有的工
艺技术。装置的先进性与通用性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了多种可能,形成了较强竞
争力,成本优势较为明显。

(4)市场优势

一方面,客户合作关系稳定。为了保证终端产品品质的稳定性,下游企业客
户往往倾向于和两到三家产品稳定性较好的生产企业建立长久合作关系。下游供
应商在原料供应前会经过一个较为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环保、企业信用等的一
系列认证程序,一经确定则在下游产品生命周期内不会轻易改变。

另一方面,产品竞争力较强。公司经过多年发展,无论在成本竞争力还是品
质与供货稳定的保证上,都已在行业内获得了良好的信誉;公司先后与国内外的
草甘磷龙头企业、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香料生产企业都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
关系。客户群体的稳定性奠定了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核心基础。

(5)管理优势

公司多年来在化工生产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包括成本控制、质量
管理和安全管理等,为生产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是公司稳步成长的基础。
在国家加大环保安监整治的背景下,公司生产经营保持正常,有助于在行业整合
中取得领先优势。在行业后续无大幅新增产能的趋势下(国家重视环保,短期内
会淘汰一些落后产能,新增产能可能性亦较小),随着下游行业需求稳定且稳步
上升,供需关系向有利于供方发展,有利于公司毛利率提升。

2、发行人主要竞争劣势

(1)技术储备不足


16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前,公司主业在国内已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但随着产品的成熟及技术应
用的更新,投资脂肪胺项目增多、尤其是乙基胺产品,未来产品的竞争将走向高
端胺类研发与深加工,技术与服务质量的提升,以及高端产品产业化。虽然,公
司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较大,但为应对新技术的应用和新产品的研发,公司仍需
加大技术储备,以保持市场竞争的领先地位。

(2)高端人才短缺

发展精细化工需要复合型人才,不但要有化工化学方面的知识,还要掌握设
备、产品应用、环境保护等知识。公司多年来一直重视积累和培养人才,也形成
了自己的核心技术团队,但是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公司高端人才短缺的问
题已越来越明显。并且,随着公司近几年来新的专业化学品的市场推广,对技术
应用服务人才的需求增加,公司目前在这方面的人才也比较薄弱。

(3)企业品牌建设与宣传

品牌建设不仅包括对产品品牌的建设,同时更要注重企业整体的品牌的经营
运作与管理。在企业整体品牌的建设与管理上,公司一直以来的观念是低调做事,
在企业文化上也是推行实干型风格,过去较少关注企业品牌的运作。这为公司在
市场的推广带来了不便。

(4)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经营性资金主要依赖于银行短期借款。作为具有
一定规模经济特征的精细化工企业,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资金需求将成为
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解决公司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也成为公司现
阶段需要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四)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华鲁恒升(600426.SH):成立于 2000 年,2002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是多业联产的新型化工企业,主要业务包括化工产品及化学肥料的生产、
销售,发电及供热业务。主要产品:肥料、有机胺、己二酸及中间品、醋酸及衍
生品、多元醇等。



16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4 年,注册资本 126,482
万元,注册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二号。主要产品:异丙醇、针状焦、煅烧焦、
润滑油添加剂、稀土顺丁橡胶等。

3、德州市德化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 5,800 万元,注
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运河区工业园。主要产品: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异丙
胺、异丙醇、DEF 等。

4、德州德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注册资本 4,500 万元,注册
地址德州河西商贸开发区工业园。主要产品: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一异丙
胺 、二异丙胺 、三聚氰胺、碳酸氢铵、乙醇、丙酮等。

5、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注册地址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 8 号。主要产品: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
白炭黑、二氧化硫、乙炔等。

6、青松股份(300132.SZ):成立于 2001 年, 2010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松节油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即以松节油
为主要原料,通过化学加工方法生产合成樟脑系列产品、冰片系列产品、香料香
精等精细化工产品。合成樟脑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合成樟脑、异龙脑、乙酸异龙
脑酯、莰烯、双戊烯、醋酸钠等;冰片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冰片、小茴香油等;
香料香精主要包括:月桂烯、龙涎酮和乙酸苄酯。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
生产经营。公司现有的主导产品为脂肪胺系列(异丙胺、乙基胺)、有机溶剂系
列(异丙醇)和合成香料香精系列。

(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图

1、异丙胺的主要生产工艺




17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异丙醇的主要生产工艺

(1)丙酮法生产工艺流程同异丙胺生产工艺

(2)丙烯法生产工艺




3、乙基胺的主要生产工艺




17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供应部,并协调工程设计部、生产分厂、品管部、研发部、物管部、
市场营销部、财务部等各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公司物资采购的整个流程。

供应部负责供应商管理,对主要供应商定期走访,做好信息沟通;建立和规
范各种业务台帐,进行分类保管。组织市场调查、上网查询、电话咨询等多种手
段和渠道来收集市场信息,熟悉货源情况与市场行情;负责物资采购,组织大宗
原材料、辅材料、设备、管道等物资的招标采购;根据公司各项规划,制定采购
计划。

公司采购管理流程主要有供应商遴选、战略/日常采购、物资运输、物资验
收与保管以及采购结算等多个子流程。

(1)供应商遴选


17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制定了《合格供应商评价规则》等内部制度文件,以保证供应商遴选流
程的正常运行,其中,工程设计部、生产分厂、品管部、研发部等部门负责提供
采购物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品管部负责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分析,参与供应商
的评定工作;供应部负责收集、建立、保存合格供方档案资料,包括调查表、评
价表、历史供货情况、检验报告单及相关执照、证件等复印件,提供供方评价的
相关资料,初步拟定供应商名单,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定;供应部负责
每年对供方进行一次调查;总经理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2)战略/日常采购

公司根据采购物资的不同,分为战略采购(主要原料丙酮、丙烯、乙醇等)
和日常采购两种模式。

战略采购是公司采购人员根据经营战略需求,制定和执行采购公司的物料获
得的规划,通过内部客户需求分析,外部供应市场、竞争对手、供应基础等分析,
在标杆比较的基础上设定物料的长短期采购目标、达成目标所需的采购策略及行
动计划,并通过行动的实施寻找到合适的供应资源,满足企业在成本、质量、时
间、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指标。战略采购计划内容包含采用何种采购技术、与什么
样的供应商打交道、建立何种关系、如何培养与建立对企业竞争优势具有贡献的
供应商群体、日常采购执行与合同如何确立等等。

日常采购是公司采购人员根据确定的供应协议和条款,以及公司的物料需求
时间计划,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供应方发出需求信息,并安排和跟踪整个物流过
程,确保物料按时到达企业,以支持企业正常运营的过程。

根据这两种模式,供应部相应做好年、季、月采购计划。年度、季度计划报
财务平衡财务预算资金。计划执行中如发现不能完成时,会及时反馈到财务部门,
以便调整,保证公司资金运动正常进行。

(3)物资运输

公司部分原料、半成品或产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对物资
运输要求较高。公司物资运输目前由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负责,
其拥有专业运输车和专业运输团队。同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7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规章制度,公司制定了
《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对物资运输进行严格规范管理。

(4)物资验收与保管

该流程主要由供应部门负责保证所购入存货的质量,合理组织物资运输,降
低采购成本;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和保管。

(5)采购结算

公司要求采购结算需要在 ERP 系统中完成。

2、生产模式

公司设有生产运行部,并协调动力部、供应部、物管部、品管部、安全环保
部等各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公司产品生产的整个流程。

生产运行部负责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提出调整产品结构,调整工艺指标的具
体措施;定期总结月度生产、质量、安全、节能降耗等情况;督促协助分厂搞好
节能、减排、降耗工作,定期对各分厂的消耗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负责异常情
况协调,检查各分厂的计划执行情况,出现异常时,做好协调工作,召集有关人
员讨论解决出现的问题;负责组织设备检修,负责组织制定、审查全厂大检修计
划,审批各分厂的小修计划,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厂,合理组织和安排各种检修
项目;负责根据公司年度方针目标及公司生产计划,协调、调度各部门、分厂的
生产、检修等事项,确保各分厂生产正常、均衡。

公司一般按年度预算结合每月的销售计划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
运行部根据各部门提供的生产信息(包含年度经营计划、销售部门的月度销售计
划、物管产品库存信息),结合库存状况和车间实际生产能力制定每月的生产计
划,并将生产计划征求多部门意见后提交上一级领导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将生
产计划下达给各生产单位,各生产单位根据生产计划领用原料与组织生产,生产
运行部协调动力部、合成氨产品部保障各能源供应及生产调度,品管部对产品生
产过程与成品入库的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安全环保部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安
全与环保的控制。多部门共同协作确保按客户要求及时供货。



17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该流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3、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市场营销部和国际贸易部,并协调其他部门,完成公司产品销售的
整个流程。

市场营销部负责制订销售计划,制订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并分解落实,根
据上年度销售规模、生产能力及本年度经营目标、产品库存、市场情况预测本年
度销售规模;市场调研与策划,整理、分析市场信息,定期编制市场调研报告、
营销策划方案与市场拓展计划,开展市场调研工作,收集与产品相关的各类市场
信息;组织业务谈判,履行销售合同签订程序;负责客户维护,及时与客户进行
沟通,反馈客户投诉与意见。

国际贸易部负责资证管理,负责办理公司进出口业务所需的各类资证,履行
证明、申领、报批、核销等各项手续;做好与商检局、海关、贸促会、海事局等
有关部门的外联工作;开展市场调研工作,收集与产品、汇率相关的各类市场信
息及客户与供应商反馈;对信息进行整理、分析,编制市场调研报告、反馈意见
书和市场营销方案;进出口业务实施等。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生产商(约 70%)和贸易商(约 30%)
两类;公司针对两类客户均采用买断式的直销模式,均采用统一模板的产品购销

17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同或订单,没有差异。针对贸易商客户,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
或其指定的终端生产企业并经验收无误后,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即予以转移,公司销售义务履行完毕,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宣传、参加相关产品展会、客户间相互介绍、销售员自主
开发等方式来开发客户。公司对客户的维护也十分重视。

公司主要根据原料价格变化、市场供需、库存量、销售区域等标准形成产品
定价策略;另外,对于用量较大、忠诚度较高、合约较长的客户也会有价格优惠
措施。

公司的销售管理流程主要由以下环节组成:市场营销部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
售指导价,并下发给每个销售人员,销售人员按指导价与目标客户进行前期报价、
沟通,若低于指导价的与市场部经理反馈情况并审批,与客户确认后确立订单;
按订单在 ERP 系统中生成合同,并按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销售人员根据审
批后的合同,与客户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根据销售合同在 ERP 系统内生成销
售订单与发货计划,上传给市场营销部,市场营销部将经过汇总的发货计划发送
给生产部门、车辆调度和物管部,然后根据销售订单生成发货单,物管部安排发
货;客户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确认,销售员开具相应发票,根据合同要求进行货
款催收。该流程的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

1、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能和产销情况

项目(单位: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异丙胺(异丙胺、二异丙胺)

实际产能[注 1] 60,000.00 90,000.00 90,000.00

17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量 44,140.93 57,158.45 56,083.14

产能利用率 73.57% 63.51% 62.31%

自产自销量 45,277.36 56,669.99 56,783.68

产销率 102.57% 99.15% 101.25%

二、乙基胺(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

实际产能[注 3] 45,000.00 32,500.00 25,000.00

产量 34,860.31 27,881.44 21,821.91

产能利用率 77.47% 85.79% 87.29%

自产自销量 34,706.31 27,732.90 21,825.21

产销率 99.56% 99.47% 100.02%

三、异丙醇

实际产能[注 2] 110,000.00 80,000.00 80,000.00

产量 94,365.26 73,796.62 67,004.28

产能利用率 85.79% 92.25% 83.76%

自产自销量 94,304.19 69,624.22 63,849.52

产销率 99.94% 94.35% 95.29%

[注 1]:公司异丙胺生产装置为年产 10 万吨异丙胺(副产异丙醇)装置和年产 2 万吨异丙胺装置。公

司 2018 年通过对年产 10 万吨异丙胺(副产异丙醇)装置调整产品结构,改变了异丙胺和异丙醇的产能。

[注 2]:公司异丙醇生产装置为年产 10 万吨异丙胺(副产异丙醇)装置和年产 5 万吨异丙醇装置。公

司 2018 年通过对年产 10 万吨异丙胺(副产异丙醇)装置调整产品结构,改变了异丙胺和异丙醇的产能。

[注 3]:公司 2017 年通过更换催化剂、采用新型分离技术等生产工艺改进手段,提高了乙基胺生产装

置的生产能力和产品的产出率,使乙基胺实际产能达到 32,500 吨;2018 年新建年产 5 万吨有机胺装置,

增加了乙基胺的产能。


2、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20,692.89 98.87 200,795.53 99.07 157,491.41 98.97

其他业务收入 2,528.68 1.13 1,875.06 0.93 1,634.52 1.03

合计 223,221.57 100.00 202,670.59 100.00 159,125.9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和双氧水及
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等,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 99%,主营业务突出。

17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按业务构成分类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脂肪胺 90,849.17 41.17 96,951.27 48.28 73,834.83 46.88

有机溶剂 66,509.94 30.14 52,748.81 26.27 42,685.54 27.10

香料香精 44,349.10 20.10 35,849.54 17.85 24,889.67 15.80

其他 18,984.69 8.60 15,245.92 7.59 16,081.37 10.21

合计 220,692.89 100.00 200,795.53 100.00 157,491.4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脂肪胺和有机溶剂是主营业务收入中的主要类别。

(2)按地区分类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地区 121,872.57 55.22 122,323.34 60.92 95,889.37 60.89

华南地区 7,559.86 3.43 6,166.90 3.07 8,493.47 5.39

中南地区 7,865.12 3.56 7,063.33 3.52 5,022.78 3.19

其他地区 11,506.91 5.21 7,968.59 3.97 5,397.12 3.43

外销 71,888.43 32.57 57,273.37 28.52 42,688.66 27.11

合计 220,692.89 100.00 200,795.53 100.00 157,491.41 100.00


化工行业销售主要以生产基地辐射一定范围为主要销售区域。公司跨区域经
营能力较强,作为一家注册于浙江的化工行业企业,公司同时在浙江、江苏和江
西设立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主要以华东地区为主,同时也注重全国市
场的拓展,在华南、中南地区销售收入占比较为稳定。

(3)按销售模式分类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销(生产商) 145,290.67 65.83 139,533.53 69.49 104,740.11 66.51

直销(贸易商) 75,402.22 34.17 61,262.00 30.51 52,751.31 33.49

合计 220,692.89 100.00 200,795.53 100.00 157,491.41 100.00


公司产品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主要分为生产商和贸易商两类,且


17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均采用―买断式销售‖,即:公司的贸易商客户与生产商客户均采用统一的销售政
策,公司未对贸易商制定专门的销售政策和管理体系安排、亦不使用经销合同。

在具体的产品方面,由于脂肪胺产品的下游客户规模较大,公司脂肪胺产品
主要以向终端生产商客户销售为主,而有机溶剂产品的下游客户规模相对较小,
考虑客户分散、客户拓展成本较高,故有机溶剂产品以向贸易商客户销售为主;
公司的其余产品基本以向终端生产商客户销售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商客户的下游(终端)客户与公司的直销生产商客户基
本一致,均为生产型企业,主要是农药、医药等行业的生产企业。由于公司主要
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除香料香精外),公司贸易商客户大多无储存能力,故其
在向公司采购时,基本已锁定下游终端用户——公司向其销售时,贸易商同步实
现最终销售(由公司直接发货给最终客户)或在短期内实现最终销售(客户自提)。

3、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不含税)的变动情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品
均价(元/吨) 涨幅 均价(元/吨) 涨幅 均价(元/吨)

异丙胺 7,725.90 -5.40% 8,167.22 19.34% 6,843.73

乙基胺 12,419.17 12.76% 11,013.88 19.13% 9,245.47

异丙醇 6,240.70 -0.82% 6,292.41 19.99% 5,244.02

檀香 115,828.76 36.32% 84,967.13 8.53% 78,292.30

双氧水 1,317.00 34.01% 982.76 16.73% 841.92

表面活性剂 42,680.31 0.71% 42,380.68 2.67% 41,279.39

磷酸二氢铵 3,113.42 4.18% 2,988.64 -3.84% 3,107.83

亚磷酸晶体(二级) 6,681.13 -6.73% 7,163.11 43.28% 4,999.31

二异辛基次磷酸 165,120.20 -45.66% 303,888.89 96.91% 154,331.31


2016-2017 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呈现上升的态势,其中 2017 年度售
价上升较快,主要系国内供给侧结构调整、化工产品售价整体上升所致。

2018 年度,异丙胺、异丙醇销售均价较前期未发生重大变化,异丙胺售价
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有所降低;乙基胺受下游需求影响,销售价格上升较多;
檀香类产品受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售价大幅上升。其他收入中,受下游市
场环保需求增加影响,双氧水售价大幅增加、远超成本增加幅度,其毛利率也从

17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 年的 25.81%增加至 2018 年的 42.14%,对其他收入毛利率贡献大幅上升;
磷酸二氢铵售价上升,但低于成本增加幅度,导致毛利率由 16.44%(2017 年
度)下降至 13.49%(2018 年度);亚磷酸晶体(二级)2016-2017 年售价较前
期增加较多,但 2018 年售价有所下降,且由于毛利率较低,子公司江西新信已
减产该类产品生产;二异辛基次磷酸 2017 年售价较高,主要系当期仅销售 0.18
吨样品(收入 5.47 万元),单价较高,2018 年,该产品销售收入增加至 1,598.89
万元,占其他收入比重为 8.42%、毛利率为 55.70%。其他收入中,高毛利率产
品收入增加以及低毛利率产品收入大幅下降,使得主营业务中其他收入毛利率由
2017 年 25.33%增加至 2018 年的 34.56%。

4、主要客户情况

(1)直销(生产商)模式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模式
(万元) 收入比例(%)

GIVAUDAN LTD[注 1] 34,557.20 15.48 直销(生产商)

中山化工集团公司[注 2] 7,652.71 3.43 直销(生产商)

浙江金帆达公司[注 3] 4,272.49 1.91 直销(生产商)
2018 年度
山东滨农公司[注 4] 2,841.67 1.27 直销(生产商)

河北山立化工有限公司 2,681.29 1.20 直销(生产商)

合计 52,005.36 23.29

GIVAUDAN LTD 28,680.36 14.15 直销(生产商)

中山化工集团公司 8,756.02 4.32 直销(生产商)

浙江金帆达公司 3,884.80 1.92 直销(生产商)
2017 年度
常州金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624.81 1.79 直销(生产商)

NUFARM LIMITED[注 5] 3,551.99 1.75 直销(生产商)

合计 48,497.99 23.93

GIVAUDAN LTD 19,056.56 11.98 直销(生产商)

中山化工集团公司 5,345.11 3.36 直销(生产商)

浙江金帆达公司 4,951.89 3.11 直销(生产商)
2016 年度
MONSANTO LTD[注 6] 4,130.97 2.60 直销(生产商)

常州金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191.73 2.01 直销(生产商)

合计 36,676.27 23.06



18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 1]:GIVAUDAN LTD 包括同一集团内的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GIVAUDAN Ibérica SA、GIVAUDAN FRAGRANCES

CORPORATION、Givaudan do Brasil Ltda、GIVAUDAN (INDIA) PRIVATE LIMITED、GIVAUDAN SINGAPORE PTE LTD、

GIVAUDAN UK LTD、PT GIVAUDAN INDONESIA、GIVAUDAN SUISSE SA、GIVAUDAN ARGENTINA S.A.、GIVAUDAN FLAVORS

CORPORATION、GIVAUDAN INTERNATIONAL SA、Givaudan de Mexico SA de CV、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奇华顿特种香精香料(上

海)有限公司。

[注 2]:中山化工集团公司包括同一集团内的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响水中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 3]:浙江金帆达公司包括同一集团内的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帆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注 4]:山东滨农公司包括同一集团内的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农民昌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沾化国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 5]:NUFARM LIMITED 包括同一集团内的 NUFARM ASIA SDN BHD、NUFARM AUSTRALIA LIMITED、NUFARM NEW

ZEALAND、NUFARM SERVICES(SINGAPORE)PTE.LTD.、NUFARM S.A.、NUTRAPLUS INDIA LTD.。

[注 6]:MONSANTO LTD 包括同一集团内的 MONSANTO (MALAYSIA) SDN BHD、PT MONAGRO KIMIA。


(2)直销(贸易商)模式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模式
(万元) 收入比例(%)

GEMOIL (SINGAPORE) PTE LTD 5,721.34 2.56 直销(贸易商)

上海鼎臣贸易有限公司 4,846.71 2.17 直销(贸易商)

HENAN GP CHEMICALS CO.,LTD 2,089.95 0.94 直销(贸易商)
2018 年度
常州市丰越化工有限公司 1,470.70 0.66 直销(贸易商)

南京公大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1,342.98 0.60 直销(贸易商)

合计 15,471.68 6.93

上海鼎臣贸易有限公司 2,824.14 1.39 直销(贸易商)

杭州开瑞化工有限公司 1,366.13 0.67 直销(贸易商)

张家港保税区宝利达贸易有限公司 1,235.93 0.61 直销(贸易商)
2017 年度
广州市汽都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1,186.10 0.59 直销(贸易商)

南京公大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1,131.29 0.56 直销(贸易商)

合计 7,743.58 3.82

宁波保税区东海化学品有限公司 2,360.88 1.48 直销(贸易商)

珠海市鼎恒化工有限公司 1,327.76 0.83 直销(贸易商)

南京公大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1,226.03 0.77 直销(贸易商)
2016 年度
广州市源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022.12 0.64 直销(贸易商)

杭州新景化工有限公司 942.76 0.59 直销(贸易商)

合计 6,879.55 4.31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合计金额呈现基本比较稳定的态势,且
合计占比也比较稳定,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客户长期稳定合作所致。

报告期内,除 GIVAUDAN LTD 外,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

18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系。同时,除 GIVAUDAN LTD 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与前五名客户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5、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类别的主要客户情况

(1)脂肪胺产品的主要客户

营业收入 占当期脂肪胺 占当期收入比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模式
(万元) 收入比例(%) 例(%)

中山化工集团公司 7,128.81 7.85 3.19 直销(生产商)

浙江金帆达公司 4,272.49 4.70 1.91 直销(生产商)

山东滨农公司 2,752.96 3.03 1.23 直销(生产商)

河北山立化工有限公司 2,681.29 2.95 1.20 直销(生产商)

常州金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415.05 2.66 1.08 直销(生产商)
2018 年
MONSANTO LTD 2,363.66 2.60 1.06 直销(生产商)

NUFARM LIMITED 1,984.04 2.18 0.89 直销(生产商)

新安集团公司 1,932.71 2.13 0.87 直销(生产商)

FMC CORPORATION 1,912.46 2.11 0.86 直销(生产商)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1,571.01 1.73 0.70 直销(生产商)

合计 29,014.48 31.94 13.00

中山化工集团公司 8,457.74 8.72 4.17 直销(生产商)

浙江金帆达公司 3,884.80 4.01 1.92 直销(生产商)

常州金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 1] 3,624.81 3.74 1.79 直销(生产商)

NUFARM LIMITED 3,551.99 3.66 1.75 直销(生产商)

MONSANTO LTD 2,971.40 3.06 1.47 直销(生产商)
2017 年
FMC CORPORATION[注 2] 2,709.78 2.79 1.34 直销(生产商)

新安集团公司[注 3] 2,565.11 2.65 1.27 直销(生产商)

南通泰禾公司[注 4] 2,267.78 2.34 1.12 直销(生产商)

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 1,956.26 2.02 0.97 直销(生产商)

山东滨农公司 1,864.79 1.92 0.92 直销(生产商)

合计 33,854.46 34.91 16.72

中山化工集团公司 5,125.81 6.94 3.22 直销(生产商)

2016 年 浙江金帆达公司 4,951.89 6.71 3.11 直销(生产商)

度 MONSANTO LTD 4,130.97 5.59 2.60 直销(生产商)

常州金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190.87 4.32 2.01 直销(生产商)


18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 2,582.29 3.50 1.62 直销(生产商)

山东滨农公司 2,534.97 3.43 1.59 直销(生产商)

NUFARM LIMITED 2,455.19 3.33 1.54 直销(生产商)

新安集团公司 2,061.70 2.79 1.30 直销(生产商)

FMC CORPORATION 1,631.38 2.21 1.03 直销(生产商)

南通泰禾公司 1,526.18 2.07 0.96 直销(生产商)

合计 30,191.24 40.89 18.97
注 1:常州金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包括常州金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母公司(江苏好收成韦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江苏好收

成全胜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注 2:FMC CORPORATION 包括 FMC、CHEMINOVA AGRO DE ARGENTINA S.A.、CHEMINOVA (MFG) PTY LTD、CHEMINOVA A/S。

注 3:新安集团公司包括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新安迈图有机硅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新安进出口有限

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崇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 4:南通泰禾公司包括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注 5:其他客户也均系其集团内相关企业的合计口径。


(2)有机溶剂产品的主要客户

营业收入 占当期有机溶剂 占当期收入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模式
(万元) 收入比例(%) 比例(%)

GEMOIL (SINGAPORE) PTE LTD 5,721.34 8.60 2.56 直销(贸易商)

上海鼎臣贸易有限公司 4,846.71 7.29 2.17 直销(贸易商)

HENAN GP CHEMICALS CO., LTD 2,089.95 3.14 0.94 直销(贸易商)

青岛新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1,463.69 2.20 0.66 直销(生产商)

南京公大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1,342.98 2.02 0.60 直销(贸易商)

2018 年度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77.71 1.77 0.53 直销(生产商)

潍坊世华化工有限公司 878.06 1.32 0.39 直销(生产商)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866.48 1.30 0.39 直销(生产商)

珠海市承信化工有限公司 819.12 1.23 0.37 直销(贸易商)

浙江瓯华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783.48 1.18 0.35 直销(贸易商)

合计 19,989.53 30.05 8.96

上海鼎臣贸易有限公司 2,747.63 5.21 1.36 直销(贸易商)

山东易达利化工有限公司 1,892.38 3.59 0.93 直销(生产商)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1,175.29 2.23 0.58 直销(生产商)
2017 年度
青岛新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1,137.29 2.16 0.56 直销(生产商)

南京公大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1,114.36 2.11 0.55 直销(贸易商)

东衍集团公司[注 1] 884.10 1.68 0.44 直销(贸易商)



18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海浦顺进出口有限公司 879.28 1.67 0.43 直销(贸易商)

宁波大榭开发区甬大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844.77 1.60 0.42 直销(贸易商)

有料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738.84 1.40 0.36 直销(贸易商)

杭州东土化工有限公司 702.85 1.33 0.35 直销(贸易商)

合计 12,116.79 22.97 5.98

珠海市鼎恒化工有限公司 1,327.76 3.11 0.83 直销(贸易商)

南京公大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1,215.86 2.85 0.77 直销(贸易商)

青岛新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1,212.49 2.84 0.76 直销(生产商)

宁波大榭开发区甬大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915.81 2.15 0.58 直销(贸易商)

南京盛虹公司[注 2] 903.90 2.12 0.57 直销(贸易商)

2016 年度 上海鼎臣贸易有限公司 836.54 1.96 0.53 直销(贸易商)

上海浦顺进出口有限公司 825.91 1.93 0.52 直销(贸易商)

华义医药[注 3] 715.64 1.68 0.45 直销(生产商)

杭州东土化工有限公司 688.94 1.61 0.43 直销(贸易商)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685.31 1.61 0.43 直销(生产商)

合计 9,328.16 21.86 5.87
[注 1]:东衍集团包括境外 ORIENT-SALT CHEMICALS PTE.LTD.及其在境内设立的东衍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及上海东盐化工有限公司

[注 2]:南京盛虹包括同一控制的南京盛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徽江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安徽江锐化工贸易)、南京赛阔化学品有限公司

[注 3]:华义医药包括同一集团内的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华义医药有限公司


(3)香料香精产品的主要客户

营业收入 占当期香料香 占当期收入比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模式
(万元) 精收入比例(%) 例(%)

GIVAUDAN LTD 34,557.20 77.92 15.48 直销(生产商)

国际香料香精公司[注 3] 1,930.96 4.35 0.87 直销(生产商)

Supreme Resources 1,149.84 2.59 0.52 直销(贸易商)
2018 年度
花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888.32 2.00 0.40 直销(生产商)

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802.63 1.81 0.36 直销(生产商)

合计 39,328.96 88.68 17.62

GIVAUDAN LTD 28,680.36 80.00 14.15 直销(生产商)

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注 1] 1,004.65 2.80 0.50 直销(生产商)

2017 年度 花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989.91 2.76 0.49 直销(生产商)

Supreme Resources 792.07 2.21 0.39 直销(贸易商)

北京北达正元科技有限公司[注 2] 727.57 2.03 0.36 直销(生产商)



18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32,194.56 89.80 15.89

GIVAUDAN LTD 19,056.56 76.56 11.98 直销(生产商)

Supreme Resources 1,114.69 4.48 0.70 直销(贸易商)

花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774.83 3.11 0.49 直销(生产商)
2016 年度
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771.23 3.10 0.48 直销(生产商)

北京北达正元科技有限公司 646.55 2.60 0.41 直销(生产商)

合计 22,363.86 89.85 14.05
[注 1]: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包括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及芬美意下属 PT FIRMENICH INDONESIA、FIRMENICH INC.、

FIRMENICH&CIA.LTDA、FIRMENICH DE MEXICO S.A DE C.V、FIRMENICH AROMATICS PROD.(I) PVT.LTD、FIRMENICH S.A.I.C.yF.

[注 2]:北京北达正元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北大正元科技有限公司,近期已更名

[注 3]:国际香料香精公司包括国际香料香精公司(IFF)下属的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国际香

料(中国)有限公司




18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合作历史及背景、主要客户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股权结构、主要业务、公司产品用途等情况
序 是否存在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注册资本 股东情况 合作历史 主要业务范围 产品用途
号 关联关系
共有 20 位股东,主要股东:李步高 54.39%;
农药(除草剂、杀虫
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从 2000 年
1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8-8-14 浙江长兴 15,200 万元 剂、杀菌剂)的生产 用于生产 否
18.08%;曹备昌 4.33%;曹新民:3.93%; 开始
销售
王有明:3.93%;雷韪瑛 3.93%;宋星星 3.93%

浙江奥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5%;钜泰国际 主要生产草甘膦原
从 2000 年
2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1999-12-30 浙江杭州 9,000 万元 企业有限公司 25%;桐庐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药和各种草甘膦制 用于生产 否
开始
10%;浙江泰诚电子有限公司 10% 剂产品

江苏好收成韦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70%;蒋 从 2007 年 销售给其母公司
3 常州金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3-6-5 江苏常州 100 万元 化工产品贸易 否
峥 20%;江珉、蒋嵘、张晓东、张涌各 2.5% 开始 用于生产

Sumitomo 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持有

22.56%;J P Morgan Nominees Australia

Limited 持 有 15.90% ; HSBC Custody

20 世纪 50 年 10,901.97 万元 Nominees (Australia) Limited 持有 14.65%; 从 2004 年
4 NUFARM LIMITED 澳大利亚 农药生产 用于生产 否
代 澳币 Citicorp Nominees Pty Limited 持有 10.94; 开始

National Nominees Limited 持有 6.17%;

Amalgamated Dairies Limited 等 持 有

29.78%

The Vanguard Group, Inc.持有 7.21%%;
从 2009 年
5 MONSANTO LTD 1901 年 美国 7,754 百万美元 BlackRock INC 6.29% STATE STREET 农药生产 用于生产 否
开始
CORP 4.55%

A 股上市公司(600596):传化集团持股 从 2000 年 农药、化工产品和有
6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3-5-12 浙江建德 70,602.46 万元 用于生产 否
14.42%,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始 机硅产品的生产、销




18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持股 6.9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7184% 售

从 2012 年
7 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 2012-2-24 江苏连云港 6,500 万元 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农药生产销售 用于生产 否
开始

The Vanguard Group, Inc.持有 10.89%;

26,000,000 万 Glenview Capital Management LLC 持有 从 2005 年
8 FMC CORPORATION 1883 年 美国 农药生产 用于生产 否
美元 7.92%;BlackRock,inc 6.89%;Wellington 开始

Management Group LLP 5.99%

共有 12 位股东,主要股东如下:黄延昌 66%;
农药(除草剂、杀虫
滨州美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0.05%;山东滨 从 2005 年
9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2003-10-28 山东滨州 12,500 万元 剂、杀菌剂)的生产 用于生产 否
州鑫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95%;张玉瑞 开始
销售
4%;李华、徐家俊各 3%

从 2016 年
10 河北山立化工有限公司 2014-3-7 河北沧州 6,000 万元 河北临港化工有限公司 100% 农药生产 用于生产 否
开始

泰禾集团有限公司 86.81%;深圳诺普信农化
农药原药、农药制
股份有限公司 4.99%;上海鋆麟投资管理有 从 2005 年
11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4-4-29 江苏南通 40,500 万元 剂、功能化学品的生 用于生产 否
限公司 6.01%;上海鋆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始
产销售
2.19%;

主要股东:殷凤山 43.19%;殷平 5.26%;

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5.21%;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 从 2006 年
12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6-9-12 江苏盐城 6,000 万元 农药生产销售 用于生产 否
业(有限合伙)3.12%;陈亚峰 3.09%;江 开始

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8%;

顾翠月 1.54

240,480.63 万 从 2004 年
13 ADAMA LTD 1945 年 以色列 A 股上市公司沙隆达 A(000553)持有 100% 农药生产 用于生产 否
人民币 开始

14 ACCENSI PTY LTD 1987 年 澳大利亚 100 元澳币 港股上市公司长江生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从 2004 年 农药生产 用于生产 否




18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00775)100% 开始

从 2009 年
15 上海鼎臣贸易有限公司 2002-8-22 上海 50 万元 刘慰严 47%;刘敬萱 43%;孙萍 10% 化工原材料销售 直接销售 否
开始

化工原料(甲基丙烯
朱海 龙 66.67% ;钱润琦 22.81%;李孟 立 从 2015 年
16 山东易达利化工有限公司 2009-9-8 山东 14250 万元 醛、甲基丙烯酸甲酯 用于生产 否
7.02%;汪青海 3.51% 开始
和甲基烯丙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94%;新疆广汇实业投 煤化工产品生产:甲
从 2012 年
17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6-9-6 新疆 303,400 万元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新疆生产建设 醇、二甲醚、煤制液 用于生产 否
开始
兵团农业第十三师兴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 化天然气等

化工原料:黄原酸
从 2014 年
18 青岛新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2007-6-12 山东青岛 1,000 万元 刘苗 90%;王树敏 10% 盐、甲基异丁基甲 用于生产 否
开始
醇、乙硫氨酯等

从 2013 年
19 南京公大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2001-5-10 江苏南京 500 万元 任凯江 70%;杨军 30% 化工产品销售 直接销售 否
开始

新加坡上市公司 Abundance International 从 2015 年
20 ORIENT-SALT CHEMICALS PTE.LTD 2015 年 新加坡 - 化工产品贸易 直接销售 否
Ltd 100% 开始

上海外经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4%;上
从 2010 年
21 上海浦顺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0-12-12 上海 15,000 万元 海善强化工有限公司 33%;上海善强投资咨 化工原料及产品 直接销售 否
开始
询有限公司 33%

从 2008 年
22 宁波大榭开发区甬大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1998-1-20 浙江宁波 1,688 万元 徐斌兆 66.39%;徐锋 33.61% 化工原料及产品 直接销售 否
开始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57%;乐鸣 36%;胡 从 2017 年 化工业 B2B 交互平
23 有料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015-4-24 上海 1,136.36 万元 直接销售 否
茂云 7%; 开始 台;化学品批发

从 2010 年
24 杭州东土化工有限公司 2006-12-19 浙江杭州 200 万元 陈国权 75%;李抗 25% 化工产品 直接销售 否
开始

25 珠海市鼎恒化工有限公司 2014-7-2 广东珠海 500 万元 顾超群 50%;贾振华 42.5%;陈伟忠 7.5% 从 2015 年 化工原料及产品 直接销售 否




18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开始

化工产品的生产、销
江 孝 林 41.7% ; 狄 成 敏 41.7% ; 王 大 赛 从 2015 年
26 安徽江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5-10-16 安徽马鞍山 500 万元 售:水性涂料、水性 用于生产 否
10.4%;林涛 4.2%;吴震 2% 开始
固化剂、水性涂料

义乌市华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0.15%;西班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浙江华义制药有限公 牙 EQ 公司 14.36%;西班牙 Quimifina,S.A 公 从 2001 年 医药化工类精细化
27 2000-9-7 浙江义乌 1,950 万美元 用于生产 否
司 司 6.56% ; 南 京 友 顺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开始 工产品、医药中间体

4.82%;瑞士 Provesan,S.A 公司 4.10%

从 2010 年
28 苏州东南化工有限公司 1998-9-25 江苏苏州 808 万元 姜永军 70%;孙伟东 30% 危险化学品批发 直接销售 否
开始

从 2010 年
29 武汉市安居平化工有限公司 2002-7-25 湖北武汉 600 万元 叶波 90%;叶剑锋 5%;吴秀红 5% 化工产品批发 直接销售 否
开始

A 股上市公司(002246),主要股东:山西新

华防护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18.06%;中兵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28%;中国北方化学工 从 2012 年 硝化棉、特种工业泵
30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2002-8-23 四川泸州 54,903.48 万元 用于生产 否
业集团有限公司 9.24%;泸州北方化学工业 开始 生产销售

有限公司 8.59%;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

限公司 8.49%

William H. III Gates 及 Melinda French

Gates 持有 13.86%;BlackRock, Inc.,持有 香料香精及香原料
9233.586 万瑞 从 2001 年
31 GIVAUDAN LTD 1895 年 瑞士 5%;MFS Investment Management 持有 和食品添加剂的生 用于生产 是
士法郎 开始
5.04%;Gartmore Investment Management 产销售

plc 持有 3.04%;其他股东共计持有 73.06%

日本花王株式会社 77.5%;上海紫江(集团)
从 2011 年 进口和销售关联企
32 花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2001-5-24 上海 20 万美元 有限公司 12.5%;花王(中国)投资有限公 用于生产 否
开始 业产品
司 10%




18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私人企业:khe Bing kho 60%;Geoffrey kho 从 2015 年
33 Supreme Resources 1988 年 美国 - 香料香精原料批发 直接销售 否
40% 开始

主要股东:于浩波 36.09%;北大资源集团有

限公司 20%;王川 14.3%;北京洲通投资技 从 2005 年 香料香精及精细化
34 北京北达正元科技有限公司 2000-1-3 北京 5,000 万元 用于生产 否
术研究所 9%;张钊华 5%;唐卫 4.61%;林 开始 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岚、巩运明各 3%

香料香精及香原料
从 2004 年
35 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2001-11-19 上海 1,320 万美元 芬美意贸易公司 100% 和食品添加剂生产 用于生产 否
开始
销售

England and 从 2017 年
36 HENAN GP CHEMICALS CO.,LTD 2014-2-11 600 万元 齐鹏 100% 化工产品贸易 直接销售 否
Wales 开始

从 2004 年
37 常州市丰越化工有限公司 2003-11-11 江苏常州 50 万元 陈美萍 50%;徐雪健 50% 化工原料销售 直接销售 否
开始

从 2007 年
38 河南康迪化工有限公司 2007-9-13 河南郑州 106 万元 张振亮 52.83%;张会芳 47.17% 化工原料销售 直接销售 否
开始

从 2000 年 农药、精细化工的生
39 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1999-6-8 浙江长兴 1200 万元 徐梅英 100% 用于生产 否
开始 产加工

HIJOY INTERNATIONAL 从 2018 年
40 2014 年 塞舌尔 10 万美元 LIRIWU100% 化工产品贸易 直接销售 否
CORPORATION LIMITED 开始

从 2018 年
41 GEMOIL (SINGAPORE) PTE LTD 2003-12-9 新加坡 200 万美金 SIDCOT CAPITAL CO., LTD. 100% 化工产品贸易 直接销售 否
开始

CAO CHUANXING 24.91%;南京涤太太科

技有限公司 21.31%;南京诺美化学有限公司 从 2014 年 电子用高科技化学
42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7-5 江苏常熟 3000 万元 用于生产 否
19.34%;南京盛泰投资创业中心(有限合伙) 开始 品的生产销售

9.99%;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

43 浙江瓯华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0-11-3 浙江台州 2800 万元 瓯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1%;陶冬春 49% 从 2009 年 化工原料销售 直接销售 否




19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开始

香料资产有限公司 61.67%;杭州新安江香料

厂 6.85%; International 从 2000 年 香料香精及香水的
44 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 1993-12-27 浙江杭州 6353 万美元 用于生产 否
Flavors&Fragrances I.F.F.(Nederland) B.V. 开始 生产销售

31.48%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46.58%、嘉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5.59%、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 78143.399315 从 2008 年
45 2007-12-10 四川乐山 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7.31%、四 草甘膦的生产销售 用于生产 否
司 万元 开始
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 6.67%有限公司等

11 家机构股东

黄原酸盐、硫代磷酸
青岛胶南澳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50%;加拿 从 2013 年
46 潍坊世华化工有限公司 2006-4-28 山东潍坊 700 万美元 盐、硫氢化钠的生产 用于生产 否
大 CTC 公司 50% 开始
销售


除 GIVAUDAN LTD 系馨瑞香料股东之外,上述主要客户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上述主要客户之间无关联关系。




19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各类别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变化情况及原因

1)脂肪胺各期前十大客户收入及占比变动情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客户名称
占当期脂肪 占当期脂肪 占当期脂肪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胺收入比 胺收入比 胺收入比

中山化工集团公司 7,128.81 7.85% 8,457.74 8.72% 5,125.81 6.94%

浙江金帆达公司 4,272.49 4.70% 3,884.80 4.01% 4,951.89 6.71%

山东滨农公司 2,752.96 3.03% 1,833.74 1.89% 471.34 0.64%

河北山立化工有限公司 2,681.29 2.95% 1,864.79 1.92% 2,534.97 3.43%

常州金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415.05 2.66% 3,624.81 3.74% 3,190.87 4.32%

MONSANTO LTD 2,363.66 2.60% 2,971.40 3.06% 4,130.97 5.59%

NUFARM LIMITED 1,984.04 2.18% 3,551.99 3.66% 2,455.19 3.33%

FMC CORPORATION 1,912.46 2.11% 2,709.78 2.79% 1,631.38 2.21%

新安集团公司 1,932.71 2.13% 2,565.11 2.65% 2,061.70 2.79%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
1,571.01 1.73% 562.84 0.58% 46.09 0.06%
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泰禾公司 1,543.13 1.70% 2,267.78 2.34% 1,526.18 2.07%

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 185.66 0.20% 1,956.26 2.02% 2,582.29 3.50%

合计 30,743.27 33.84% 36,251.04 37.38% 30,708.68 41.59%


报告期内,公司脂肪胺产品各期前十名主要客户基本稳定、变动较小;公司
脂肪胺主要客户多系长期合作或逐步发展为主要客户,没有前期无交易的脂肪胺
主要客户;各期脂肪胺前十名客户,与公司的交易金额及占比大多未发生明显变
化。报告期内,脂肪胺各期前十名客户中,客户新增或减少具体原因如下:

其一,连云港纽泰科化工。2016-2017 年,发行人对连云港纽泰科化工销售
金额略有波动,主要原因系:2016 年日元持续升值,其日本竞争对手价格优势
下降,连云港纽泰科化工的销售增加;2017 年人民币升值,连云港纽泰科化工
出口价格优势有所下降,销售下降,公司对其销售亦有所下降;2018 年人民币
继续升值,其价格优势进一步下降,此外,受环保压力影响、其上半年开工时间
减少,使得公司对其销售额大幅下滑。



19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二,河北山立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设立于 2014 年,其莠去津生产装置投
产后,发展成为国内最大莠去津供应商,随着其规模增加,其对公司脂肪胺产品
需求逐年增大。

其三,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设立于 2007 年,
2008 年开始与公司有业务合作,2017 年开始,国内三乙胺需求旺盛,其大幅增
加对公司三乙胺的采购。

2)有机溶剂各期前十大客户收入及占比变动情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客户名称
占有机溶剂 占有机溶剂 占有机溶剂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GEMOIL (SINGAPORE) PTE
5,721.34 8.60% - - - -
LTD

上海鼎臣贸易有限公司 4,846.71 7.29% 2,747.63 5.21% 836.54 1.96%

HENAN GP CHEMICALS CO.,
2,089.95 3.14% 698.84 1.32% - -
LTD

青岛新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1,463.69 2.20% 1,137.29 2.16% 1,212.49 2.84%

南京公大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1,342.98 2.02% 1,114.36 2.11% 1,215.86 2.85%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77.71 1.77% 665.28 1.26% 84.71 0.20%

潍坊世华化工有限公司 878.06 1.32% 118.41 0.22% 26.31 0.06%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866.48 1.30% 1,175.29 2.23% 685.31 1.61%

珠海市承信化工有限公司 819.12 1.23% 674.71 1.28% 665.37 1.56%

浙江瓯华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783.48 1.18% 225.91 0.43% 347.02 0.81%

杭州东土化工有限公司 652.05 0.98% 702.85 1.33% 688.94 1.61%

宁波大榭开发区甬大化工原料有
644.96 0.97% 844.77 1.60% 915.81 2.15%
限公司

上海浦顺进出口有限公司 531.98 0.80% 879.28 1.67% 825.91 1.93%

山东易达利化工有限公司 528.00 0.79% 1,892.38 3.59% 272.21 0.64%

珠海市鼎恒化工有限公司 320.31 0.48% 648.92 1.23% 1,327.76 3.11%

东衍集团公司 245.39 0.37% 884.1 1.68% 641.37 1.50%

华义医药 74.08 0.11% 234.43 0.44% 715.64 1.68%

南京盛虹公司 5.78 0.01% 405.67 0.77% 903.9 2.12%

有料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738.84 1.40% - -

合计 22,992.09 34.57% 15,788.96 29.93% 11,365.15 26.64%




19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与有机溶剂各期销售排名前十位客户多系长期合作,主要客
户基本保持稳定。具体如下:

其一,有机溶剂前十主要客户中,青岛新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南京公大石
化仓储有限公司、杭州东土化工有限公司、珠海市承信化工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及
占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其二,报告期新增前期无交易的有机溶剂主要客户包括:有料信息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HENAN GP CHEMICALS CO.,LTD、GEMOIL (SINGAPORE)
PTE LTD。相关变动原因是:有料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化工行业 B2B
交互平台,其通过互联网方式(有料网)对接化工产品需求信息,单笔采购金额
较大、但不稳定,2018 年与其无交易;因丙酮价格下降,国内异丙醇价格较国
际市场价格具有优势,出口异丙醇出现利润空间,因此 HENAN GP CHEMICALS
CO.,LTD(美国 Univar 公司国内合作伙伴)、GEMOIL (SINGAPORE) PTE LTD
(珍宝石油下属公司)两家贸易商自 2017 年或 2018 年开始向公司大规模采购
异丙醇用于出口。

其三,其他有机溶剂主要客户具体销售金额及占比变动较大原因如下:

①上海鼎臣贸易有限公司。华东市场较大的异丙醇贸易商,2016-2018 年,
丙酮、丙烯采购价格比发生变化,公司同时采用丙酮法、丙烯法生产异丙醇,根
据两种原材料价格适当调整生产,价格优势明显,对上海鼎臣贸易有限公司的销
售大幅增加,已成为其异丙醇最大供应商之一。

②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煤化工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甲醇,采购
二异丙醚用于萃取,公司年度招标中标后独家向其供应二异丙醚,2017 年开始
其甲醇销售情况良好,开工率大幅上升,需求公司产品数量及金额均增加较多。

③上海浦顺进出口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对其销售金额下降,主要是因
为其自身异丙醇销售业务占比下降,且其部分采购转为向公司同行业竞争对手锦
州石化华东代理商采购,从而导致对公司采购金额下降。

④宁波大榭开发区甬大化工原料有限公司。2016-2017 年,公司对其销售金
额稳定、略有波动,主要系:2016 年开始,浙江基地丙酮法异丙醇产量增加,


19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距离其位置较近,且价格具有竞争力,对其销售保持在一定规模。

⑤珠海市鼎恒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华南贸易商,距离江苏新化较远、离浙江

新化较近,2016 年浙江基地丙酮法异丙醇价格优势明显,对其销售金额大幅增

长;2016 年末,长成新能股份珠海异丙醇 5 万吨生产线投产,珠海市鼎恒化工

有限公司部分异丙醇转为就近采购,导致公司 2017 年开始对其销售金额下降。

⑥南京盛虹公司。公司主要向其销售二异丙醚,2017 年其部分下游客户需

求减少,其对公司产品需求量下降,导致 2017 年以来公司对其销售金额降低。

⑦华义医药。对公司采购主要以二异丙醚为主,其相关药品专利 2016 年到

期,调整生产结构、相关药品不再生产,导致报告期内对其销售金额下降。

⑧山东易达利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国内最大的异丙醇需求终端客户,其

产品需求量较大,2018 年因其开工时间较短,采购金额降低。

⑨东衍集团公司。其于 2015 年新设 ORIENT-SALTCHEMICALS PTE.LTD,

从事丙酮、异丙醇等化工产品出口贸易,2016-2017 年公司分别对其销售船货异

丙醇,销售金额较大,因其贸易需求变化,2018 年采购金额有所下降。

⑩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产品生产需使用丙烯法异丙醇,2016

年开始与公司合作后,其对公司采购占比逐步增加,2018 年度,其对公司采购

占比较高,因此对公司采购金额逐年大幅增加。

潍坊世华化工有限公司。其需求公司 MIBC 和异丙醇产品,两个产品采

购量均增加,其对公司采购金额有所增加。

浙江瓯华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其同时向浙江新化和江苏新化采购,2018

年对公司采购增加主要是浙江新化丙酮法异丙醇有价格优势,导致其对公司采购

金额上升。

3)香料香精各期前五大客户收入及占比变动情况




19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客户名称
占香精香料 占香精香料 占香精香料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GIVAUDAN 34,557.20 77.92% 28,680.36 80.00% 19,056.56 76.56%

国际香料香精公司 1,930.96 4.35% 224.13 0.63% -- -

Supreme Resources 1,149.84 2.59% 792.07 2.21% 1,114.69 4.48%

花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888.32 2.00% 989.91 2.76% 774.83 3.11%

芬美意香料 802.63 1.81% 1,004.65 2.80% 771.23 3.10%

北京北达正元科技有限公司 675.34 1.52% 727.57 2.03% 646.55 2.60%

合计 40,004.31 90.20% 32,418.69 90.43% 22,363.86 89.85%


报告期内,香料香精各期前五位客户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进入前五客户仅
6 家,且 2016-2017 年香料香精前五客户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其一,GIVAUDAN 报告期内一直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发行人对其销售金
额及占比持续上升,主要系:随着合资子公司馨瑞香料生产线陆续建设投产,产
销能力逐年上升,与 GIVAUDAN LTD 合作金额也逐年上升。

其二,随着馨瑞香料生产能力逐年上升,对芬美意香料、花王(上海)贸易、
国际香料香精公司、北京北达正元科技有限公司、Supreme Resources 的销售
金额也有所增长或保持稳定。

其三,国际香料香精公司。美国国际香精香料公司(International Flavors and
Fragrances inc,简称 IFF)下属公司,IFF 是美国最大的香精香料公司。2017
年以来,其印度供应商供应能力不足,转向国内寻找新的供应商,公司产品与其
需求契合,因此对其销售金额迅速增加。

(6)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政策

序 是否发生 配套
客户名称 结算政策、信用政策 运输政策 折扣政策 退换货政策
号 变化 政策

1 GIVAUDAN LTD 否 不
CIF 结算,30-120 天 公司负责运输到
2 NUFARM LIMITED 无 按行业惯例,不合格退货 否 可
(开票、提单) 码头并订舱
3 MONSANTO LTD 否 抗

4 中山化工集团公司 到货后一周至 45 天内付 公司负责运输并 力
无 到货验货,不合格不收货 否
5 常州金丰国际 款,银行承兑或电汇,部 承担运费 原


19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 浙江金帆达公司 分有铺底预付款,部分且 因

上海鼎臣贸易有限 须年底前结清所有货款 买方自提或由卖 对数量或质量异议,由第三方检 延
7 无 否
公司 方负责运输均有 测机构检验确定 期

8 新安集团公司 无 否 不

9 山东滨农公司 无 否 违
公司负责运输并
连云港纽泰科化工 到货验货,不合格不收货 约
10 承担运费 无 否
有限公司

11 南通泰禾公司 无 否

上海浦顺进出口有
12 当月结清,信用证 买方自提 无 按行业惯例,不合格退货 否
限公司

河北山立化工有限 每月 28 日前付清当月货 公司负责运输并
13 无 按行业惯例,不合格退货 否
公司 款,承兑汇票 承担运费

浙江省长兴第一化 公司负责运输并
14 当月结清,银行承兑 无 按行业惯例,不合格退货 否
工有限公司 承担运费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政策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7)主要产品类别的客户稳定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商、贸易商客户数量增减变动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家) 客户数量 新增 减少 客户数量 新增 减少 客户数量

生产商客户 641 245 207 603 204 170 569

贸易商客户 539 225 132 446 180 185 451

合计 1180 470 339 1,049 384 355 1,020


分析可知,2018 年及 2017 年新增和减少客户数量占比分别约为 68%和
70%,客户数量变动较大,但变动主要来自于交易金额较小的客户。报告期内,
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各主要类别产品客户销售额及占比较高,具体详见后续分析。

报告期内,生产商、贸易商每户平均销售金额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家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生产商(每户销售) 226.66 231.40 184.08

贸易商(每户销售) 139.89 137.36 116.97

客户平均(每户销售) 187.03 191.42 154.40



19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 年新增客户主要系生产商,且 2017 年主要原材料价格总体上升,使
得当年客户平均销售金额上升较多;2018 年新增客户主要系贸易商,且丙酮平
均价格下降,使 2018 年客户平均销售金额略有下降、但基本稳定。

1)公司主要产品类别客户及其销售额合计占比情况

①脂肪胺产品对老客户销售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脂肪胺客户的销售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对老客户脂肪胺销售金额 75,132.04 87,068.10 65,363.12

当期脂肪胺销售收入 90,849.17 96,951.27 73,834.83

占脂肪胺收入比重 82.70% 89.81% 88.53%

注:对报告期内均与公司有交易的客户,统称老客户,下同


脂肪胺作为氨的有机衍生物,是许多化工产品的重要合成原料,比较常见的
应用领域有农药、医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水处理化学品、表面活性剂、
橡胶助剂等,公司脂肪胺下游客户主要以大型医药、农药公司为主,主要是生产
型企业。生产型客户对供应商稳定性要求较高。

分析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对老客户脂肪胺销售占比各期均超过 80%,客
户稳定性较高。

此外,2018 年老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脂肪胺老客
户销售以异丙胺为主,2018 年度,脂肪胺主要产品异丙胺毛利率较低、公司优
先保障与之联产的异丙醇(丙酮法)生产(毛利率相对较高),主动调低异丙胺
产销量,导致 2018 年度异丙胺销售数量(4.23 万吨)较 2017 年下降 19.21%,
且因丙酮价格下降,异丙胺单价亦有所降低,使得当期脂肪胺总体销售金额略有
下降、对老客户销售占比亦有所降低。

综上分析,脂肪胺客户销售稳定性较高、老客户销售额及占比波动原因合理。

②有机溶剂产品对老客户销售规模稳定、占比随整体规模增加而降低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对老客户有机溶剂销售金额 38,820.92 40,490.36 35,191.50



19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当期有机溶剂销售收入 66,509.94 52,748.81 42,685.54

占有机溶剂收入比重 58.37% 76.76% 82.44%


异丙醇(主要有机溶剂产品)下游用途分散,主要用于制药、化妆品、塑料、
香料、涂料及电子工业上用作脱水剂及清洗剂,在许多工业和消费产品中用作低
成本溶剂,也用作萃取剂,故单个客户用量偏小。由于单个客户交易金额相对较
低,若均为直接销售模式,则客户拓展成本较高,因此异丙醇销售主要以贸易商
为主。贸易商(特别是规模较小的贸易)对价格敏感度较高,故稳定性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异丙醇销售规模逐年增加,对老客户销售金额也基本稳定,
但占比存在波动,主要系收入整体增加所致,其中:

2016-2017 年,对老客户有机溶剂销售占比相对较高,2017 年占比略有下
降,但对老客户销售金额增加较多,变动合理。

2018 年,对老客户销售金额基本稳定,但占比较 2017 年下降,主要系:
一方面,当期丙烯法异丙醇因丙烯价格较高,产出减少导致部分地域性较强的老
客户采购公司异丙醇受到影响;另一方面,2018 年以来,因丙酮价格下降、丙
烯价格上升,国外厂商生产以丙烯法为主、部分时间段丙烯法生产出现亏损、国
外异丙醇有效产能减少幅度较大,国内异丙醇价格相较于国际异丙醇售价优势显
现,国内异丙醇出口金额大幅增加,公司新增 GEMOIL (SINGAPORE) PTE LTD、
Henan GP Chemicals Co.,Ltd 等大额异丙醇出口客户。因此,公司 2018 年异丙
醇收入上升,老客户销售金额稳定、新增收入以新增客户为主。

综上分析,有机溶剂老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波动原因合理。

③香料香精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对老客户香料香精销售金额 43,168.29 35,236.89 24,112.26

当期香料香精销售收入 44,349.10 35,849.54 24,889.67

占香料香精收入比重 97.36% 98.29% 96.88%


报告期内,公司香料香精客户主要以大型香料集团公司为主,均为生产型客
户,对供应商稳定性要求较高,且单个客户产品用量较大、交易金额较高。

分析可知,对老客户香料香精销售占比各期均超过 95%,客户稳定性极高。
19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香料香精销售收入逐年大幅上升,绝大部分是对老客户销售
金额增加,主要是因为子公司馨瑞香料逐步建设、投产,产能逐年上升所致。

综上分析,香料香精老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波动原因合理。

2)客户销售金额及数量变动具有合理性,公司稳定客户措施有效

①客户变动具有合理性

A.对老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较高、客户变动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对老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报告期对老客户销售金额 170,208.74 175,128.43 135,964.48

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220,692.89 200,795.53 157,491.41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77.13% 87.22% 86.33%


分析可知,各期老客户销售占比均较高,说明公司稳定客户措施效果良好。
2018 年老客户销售占比较 2017 年下降 10%左右,主要系 2018 年收入较 2017
年增加约 10%,新增收入主要来自于新客户,表明公司在保持与重点老客户的
良好合作关系同时,亦逐步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已取得良好效果。各主要类别
老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变动、原因及合理性详见前述分析。

B.客户数量变动较大具有合理性

经核查,2018 年及 2017 年客户数量变动较大,但变动主要来自于交易金
额较小的客户,包括生产需求量较少的生产商和视市场行情变化即时调整采购渠
道的小贸易商。报告期客户数量变动较大,主要系:其一,从生产商而言,生产
商为保障生产安全,一般通过与 2-3 家或以上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但在市场
行情稳定情况下,如其产品需求量较小,一般在某一期间仅通过其中一家供应商
采购;其二,对贸易商而言,特别是规模较小的贸易商,其对价格敏感程度较高,
在市场价格略有波动时,均可能导致贸易商更换供应商,客户稳定性亦较低。

公司一般专注于重点生产型客户和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贸易商客户的维护,
小型生产商和贸易商客户一般采购金额较小,对此类客户维护力度相对有限,因
此,小生产商和贸易商客户变动频繁且各期客户变动数量较大具有合理性。

20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综上所述,报告期客户销售金额稳定性较高、客户数量变动较大但变动金额
较小,相关变动合理。

②公司稳定客户措施行之有效

A.维护客户关系稳定的主要措施

其一,通过不断的技术改进,提供有竞争力且符合客户质量要求的产品,同
时,及时响应客户的采购需求,树立良好的行业口碑;

其二,重视安全生产,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培训和教育工作,
阶段性组织全公司安全大检查,保障公司生产连续性,从而保障对客户稳定供应;

其三,对于重点客户,公司通过定期沟通、现场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客户
的需求,并针对客户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进行调整,提高响应速度及服务质量;

其四,通过设立合资公司、稳定合作。2014 年,公司与前期第一大香料香
精客户奇华顿合资设立馨瑞香料,通过合资公司设立,进一步稳固与奇华顿合作
关系,对其销售金额亦逐年扩大。

B.主要客户为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稳定合作,各期对老客户销售占比较高,其中:

其一,公司脂肪胺产品各期前十名主要客户基本稳定、变动较小;公司脂肪
胺主要客户多系长期合作或逐步发展为主要客户,没有前期无交易的脂肪胺主要
客户。

其二,公司与有机溶剂各期销售排名前十位客户多系长期合作,主要客户基
本保持稳定,除因国内丙酮法异丙醇有价格优势、新增 HENAN GP CHEMICALS
CO.,LTD.和 GEMOIL (SINGAPORE) PTE LTD 等客户大规模向公司采购异丙醇
用于出口外,未出现前期主要有机溶剂客户与公司不再交易情形。

其三,香料香精各期前五位客户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进入前五客户仅 6
家。




20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综上所述,公司客户数量变动较大具有合理性,公司老客户销售占比较高、
销售稳定性较好,公司制定的稳定客户措施行之有效。

6、订单金额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从已确认收入的订单数量分析,公司单笔订单金额主要集中在
50 万元以下、占比超过 90%,且基本保持稳定;从订单的平均金额分析,报告
期内基本稳定在 18-20 万元/笔的区间,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7、客户同为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客户同为供应商的情形,其中,报告期内各期的销售及
采购均超过 100 万元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说明
(单位:万元) 金额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名称

宁波大榭开发区 销售 644.96 异丙醇 875.15 异丙醇 286.65 异丙醇
销售、采购产品不
甬大化工原料有 甲苯、正丁 甲苯、正丁 正丁醇、甲
采购 526.97 370.27 1336.8 同,业务合理
限公司 醇 醇 苯

异丙醇、异
异丙醚、 异丙醚、三 异丙醇异丙醚混
销售 42.89 253.30 802.43 丙醚、三乙
MIBK 乙胺 合液为对方的副
埃斯特维华义制 胺
产物,公司采购回
药有限公司 异丙醇异 异丙醇异
来后再加工生产
采购 - - 61.30 丙醚混合 263.81 丙醚混合
异丙醚,业务合理
液 液
销售 531.98 异丙醇 879.28 异丙醇 88.03 异丙醇
上海浦顺进出口 丙烯、丙 销售、采购产品不
丙酮、正丁 丙酮、正丁
有限公司 采购 1,082.16 1,702.74 5,829.66 酮、正丁醇 同,业务合理
醇等 醇等

销售 176.90 异丙醇 356.12 异丙醇 577.90 异丙醇
东衍化工(上海) 酒精、丙 丙酮、甲基 丙酮、甲基 销售、采购产品不
有限公司 采购 3,472.02 酮、甲基异 4,834.25 异丁基甲 1,399.26 异丁基甲 同,业务合理
丁基甲酮 酮 酮

公司与日本三菱
商事签署年度丙
酮采购协议,
ORIENT-SALT 丙酮、异丙 ORIENT-SALT
销售 - - 3,289.86 - -
CHEMICALS 醇 也是公司的丙酮
PTE.LTD. 供应商,公司根据
市场价格,决定从
何处采购,
采购 1,488.81 丙酮 4,313.40 丙酮 1,276.16 丙酮 ORIENT-SALT



20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其供货商处供
应不充足时,也通
过公司从三菱商
事购买丙酮(其直
接从三菱商事采
购无价格折扣),
销售采购基本不
在同一月份发生,
具有合理性

宁波保税区联宇 销售 173.89 异丙醇 206.65 异丙醇 352.90 异丙醇 销售、采购产品不
化工有限公司 采购 149.86 丙酮 1,496.69 丙酮 239.38 丙酮 同,业务合理

二乙胺、一 异丙胺、一 异丙胺、一
山东国邦药业股 销售 455.42 乙胺、异丙 419.37 乙胺、异丙 312.25 乙胺、异丙 销售、采购产品不
份有限公司 醇等 醇等 醇等 同,业务合理
采购 114.58 硼氢化钠 112.14 硼氢化钠 59.49 硼氢化钠

销售 - - 100.38 三正丁胺 233.50 三正丁胺
浙江晋巨化工有 销售、采购产品不
液氨、二正
限公司 采购 2,170.41 1,072.57 液氨 193.08 液氨 同,业务合理
丁胺等

异丙醇、异
销售 29.77 异丙醇 197.87 异丙醇 284.24
滨海东和化工有 丙醚 销售、采购产品不
限公司 乙酸、甲 乙酸、甲 乙酸、甲 同,业务合理
采购 2,317.83 1,087.32 23.93
苯、醋酐等 苯、醋酐等 苯、醋酐等

销售 - - - - 162.48 异丙醇 原因同
上海东盐化工有 丙酮、乙 ORIENT-SALT
限公司 采购 - - - - 2,715.68 醇、甲基异 CHEMICALS
丁酮 PTE.LTD.

异丙胺、一 异丙胺、一 异丙胺、一 2016 年向该公司
桐庐新宇化工有 销售 230.76 乙胺、三乙 245.09 乙胺、双氧 143.26 乙胺、双氧 采购研发用催化
限公司 胺等 水等 水等 剂,销售与采购产
采购 - - - - 13.32 催化剂 品不同,业务合理

一乙胺、二
乙胺、三乙
销售 911.56 胺、异丙 - - - -
杭州新景化工有 销售、采购产品不
胺、异丙醇
限公司 同,业务合理


催化剂、双
采购 220.03 - - - -
氧水

亚磷酸二
销售 106.28 - - - -
南京西敏臣进出 氢钾等 销售、采购产品不
口贸易有限公司 亚磷酸晶 同,业务合理
采购 220.03 - - - -
体半成品

销售 603.82 T 型管等 - - - -
华缘新材料股份 销售、采购产品不
酚醛固化
有限公司 采购 173.09 - - - - 同,业务合理
剂、酚醛促


20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进剂等

销售 243.23 β-蒎烯 - - - -
江西赫信化学有 销售、采购产品不
亚磷酸晶
限公司 采购 334.65 - - - - 同,业务合理
体半成品

江苏宏邦化工科 销售 215.95 环己酮 - - - - 销售、采购产品不
技有限公司 采购 218.94 α-蒎烯 - - - - 同,业务合理

CHINA
销售 510.90 异丙醇 - - - -
MERCHANTS
ENERGY 销售、采购产品不
TRADING(SING 同,业务合理
采购 565.38 丙酮 - - - -
APORE)PTE.LT
D

注:2017 年,公司向 ORIENT-SALT CHEMICALS 既销售又采购丙酮。由于公司未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且货物由 ORIENT-SALT CHEMICALS 负责报关提货、公司对货物不实施管理和承担风险。因此,基于实
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已合并抵消当期收入和成本 2,761.88 万元。


发行人上述报告期内客户同为供应商的情形中,除东衍集团公司与公司丙酮
交易外,其他客户同为供应商的销售与采购产品均不同,系双方根据业务需求真
实发生,销售及采购均按市场价格作价,交易价格公允。

公司向东衍集团销售并采购丙酮的原因在于:丙酮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公司为稳定原料供应、规避价格波动风险,通过多种渠道实施采购,一方面,公
司与日本三菱商事签署了年度丙酮采购协议,数量较大、享有一定价格折扣,东
衍集团作为化工贸易商,在其常规渠道供应不足或价格不占优势时,2017 年曾
通过公司采购丙酮保证其对客户的供应;另一方面,东衍集团向公司销售的丙酮
是通过第三方采购的,如直接在国内销售,涉及反倾销税较高,公司出口异丙胺
采用―保税采购、进料加工生产‖,无需缴纳反倾销税,故具有一定成本优势。

公司与东衍集团之间交易情况,所涉的业务期间不重叠、丙酮来源不一致(原
产商分别系韩国锦湖化学和日本三菱化学),价格区间不一致,最终用途亦不一
致,两家公司采购销售丙酮系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的正常市场行为,按市场公允价
格执行,不存在涉及利益输送或影响财务报表的其他情形。

8、向瑞士奇华顿的销售情况

(1)公司与奇华顿合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向 GIVAUDAN LTD 销售香料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0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向 GIVAUDAN LTD 的销售金额 34,714.48 28,680.36 19,056.56

发行人香料香精业务收入 44,349.10 35,849.54 24,889.67

占发行人香料香精业务收入比例 78.28% 80.00% 76.56%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20,692.89 200,795.53 157,491.41

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5.73% 14.28% 12.10%


GIVAUDAN LTD 是目前全球香料香精行业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新化股份
香料业务最大的客户,双方业务合作关系已约 15 年。为稳定原材料采购来源,
2014 年度,瑞士奇华顿旗下 Givaudan SA 与公司合资设立馨瑞香料,因而,公
司将与瑞士奇华顿公司之间的交易视同为―关联交易‖。

瑞士奇华顿与公司的香料产品交易系出于双方正常合理的商业目的,由于公
司既有―规模化的大化工产品的生产经验‖,又掌握香料香精产品的技术、工艺和
产能,且双方合作时间较长,故随着合资公司馨瑞香料的设立和良好发展,公司
已成为瑞士奇华顿全球最重要的香料业务的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向瑞士
奇华顿销售的香料产品收入分别为 19,056.56 万元、28,680.36 万元和 34,714.48
万元,占公司香料香精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约 80%左右,但占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相对较小,且利润贡献较小、对公司盈利未构成重大影响。馨瑞香料
2015 年投产后,公司对奇华顿的香料香精产品销售主要通过其执行,由于主体
装置系分期逐步建设,而配套的环保、动力和仓储等一次性建成后利用率需逐步
提升,故馨瑞香料 2016 年至 2018 年净利润分别为-13.32 万元、-415.12 万元
和 2,800.45 万元,2018 年,馨瑞香料实现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金额
1,428.23 万元,占发行人合并净利润比例 7.57%。因此,公司向奇华顿销售香
料产品,对公司报告期内盈利影响较小。

由于双方合作具有较强―业务黏性‖且相互倚重,在可预计的未来,瑞士奇华
顿仍将是公司香料产品的最大客户;而且,随着双方合作关系的深化,该项销售
额将可能持续增长,但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和持续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向 GIVAUDAN LTD 销售香料产品,对公司毛利贡献虽逐步加大,
但占比依然较低,且馨瑞香料仅在报告期内最后一年即 2018 年实现盈利、归属
于发行人的净利润占发行人的净利润比例较低,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盈利

20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水平的影响较小,故公司对奇华顿不构成重大依赖,奇华顿对公司业务独立性、
完整性及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2)对奇华顿独家产品与非独家产品的定价情况

1)独家产品与非独家产品的划分依据

2014 年 3 月,新化股份、江苏新化与奇华顿签署《合资经营合同》,约定设
立生产和销售香原料的合资企业―馨瑞香料‖的相关事宜,其中约定馨瑞香料的部
分产品仅向奇华顿独家销售,合资公司不得向其他第三方销售相同产品,该部分
产品即为独家供应产品。该类产品包括:檀香 210、杨梅醛(草莓醛)、牡丹腈、
鲜薄荷酮等;同时,未约定不可向其他第三方销售的产品即为非独家供应产品。

报告期内,馨瑞香料的独家产品与非独家产品的具体组成如下:

项目 产品名称

独家供应 檀香酮、檀香 210、超级檀香 208、檀香 208、杨梅醛、牡丹腈、鲜薄荷酮、十一醛、黑檀

产品 醇、芳香玫瑰醚

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乙酸对叔丁基环己酯、水杨酸己酯、甲基壬乙醛、乙酸三环癸烯酯、
非独家供
超级檀香 208、檀香 208、乙酸苏合香脂、檀香 194、丙酸三环癸烯酯、苯乐戊醇、庚酸烯
应产品
丙酯、环己基丙酸烯丙酯、水杨酸戊酯、己酸烯丙酯、苯氧乙酸烯丙酯

注:超级檀香 208、檀香 208 自 2017 年开始变更为非独家供应产品。


在协商确定―独家供应产品‖时,合资双方主要基于馨瑞香料生产装置的供应
能力,即优先确保对奇华顿的供应前提下,再考虑对外销售。随着馨瑞香料报告
期内产能增加,市场供应能力增加,―非独家供应产品‖也逐步增加。

报告期内,馨瑞香料的―独家供应产品‖和―非独家供应产品‖的确定及演变,
一方面系合资双方基于合理商业逻辑、确保对合资股东(奇华顿)优先供应的正
常选择;另一方面也说明奇华顿对馨瑞香料的产品供应能力存在一定的依赖。

2)独家产品与非独家产品的定价依据、定价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香料产品定价主要基于馨瑞香料产能、产品成本及市场竞争等情况综合确
定。其中,―独家供应产品‖与―非独家供应产品‖的具体定价情况如下:

①独家供应产品定价情况


20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独家供应产品‖无市场同类产品参考,按相关产品预算成本加成 22%定价。
其中:预算成本的确定系新化股份与奇华顿根据不同产品的成本组成及未来一段
时间原材料的波动趋势测算所得。其中:22%加成比例的确定依据系,双方协商
合作时,拟定合资公司 EBITDA(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占收入比重约为 15%
基础上、通过测算确定成本加成比例,并在双方合作协议上明确约定。

独家供应产品按成本加成比例 22%的定价,在 2015 年和 2016 年——原材
料价格波动较小的情况下,使得公司香料香精业务毛利率表现正常,分别为
22.20%和 21.37%,与约定情况基本一致,无重大差异。因此,独家供应产品按
照预算成本加成 22%比例的定价机制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2017 年至 2018 年初,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产品定价调整的间隔时间(显
得)较长,产品价格调整存在滞后——主要系独家供应产品的价格调整滞后较为
明显,使得馨瑞香料 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香料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7.72%和
15.20%,较前期出现明显下滑。之后,经与奇华顿协商将定价调整间隔改为每
季度一次,若价格与市场价格偏差较大时进行一次价格调整。2018 年二季度以
来,馨瑞香料综合毛利率回升并保持较高水平,2018 年达到 25.44%,说明公
司独家供应产品定价合理、不存在奇华顿对公司利益输送的情况。

②非独家供应产品定价情况

―非独家供应产品‖系馨瑞香料基于公司实际生产成本、参考相同产品的市场
价格进行定价。其中:针对其他市场客户的报价,基本按月或按季度调整的方式
执行。针对奇华顿的报价,馨瑞香料亦根据成本及市场价格确定,与其销售给其
他市场第三方价格无重大差异——2018 年以前,每半年调整一次,2018 年二季
度以来,由于国内外市场的生产原料成本价格行情变化较快,经与奇华顿协商改
为每季度定价一次,如价格偏离市场价格偏差较大时进行价格调整。

③独家与非独家供应产品定价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公允性

馨瑞香料销售给奇华顿的―独家供应产品‖与―非独家供应产品‖定价机制略有
不同,主要在于是否有可参考的第三方销售价格——―独家供应产品‖无对其他第
三方售价作为参考,故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成本加成定价机制、定期进行阶段性


20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价格调整,成本确定除参照原材料现时价格外,亦考虑未来一段时间原材料价格
的可能变动情况进行预测;―非独家供应产品‖除对奇华顿销售外,亦向其他第三
方进行销售,系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按月或按季度调整对其他第三方报价(调
整频次较高)——对奇华顿销售的非独家供应产品报价在 2018 年之前每半年调
整一次,2018 年二季度以来亦调整为每季度进行一次,故与第三方的基本一致。

一方面,针对―独家供应产品‖设定可预期的成本加成回报率,保证馨瑞香料
对奇华顿的稳定供应和公司可预期的稳定收益,符合双方合资设立馨瑞香料目
的、符合双方利益,同时,加成回报率较为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另一
方面,以第三方价格作为参考,―非独家供应产品‖价格更多基于市场机制,因奇
华顿采购需求量较大,对其产品报价略有优惠,亦符合商业逻辑。因此,馨瑞香
料对奇华顿―独家供应产品‖和―非独家供应产品‖的定价机制合理、价格公允。

(五)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与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丙酮、丙烯和酒精等基础化工产品,市场供应充足;
此外,其他采购还包括能源(电、蒸汽、煤)、包装桶、建设用工程物资、维修
用备品备件等。各期的具体采购金额(不含税)及占比情况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占当期总 占当期总 占当期总
产品名称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额比 采购额比 采购额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例(%) 例(%) 例(%)

丙酮 42,793.77 23.87 40,849.44 25.10 35,930.26 30.61

酒精 24,272.19 13.54 18,145.68 11.15 12,190.28 10.38

丙烯 23,616.34 13.17 29,181.44 17.93 19,476.30 16.59

液氨 9,411.73 5.25 8,890.41 5.46 6,271.45 5.34

松节油 5,555.76 3.10 5,719.01 3.51 3,805.24 3.24

主要原料小计 105,649.79 58.93 102,785.98 63.15 77,673.53 66.16

烟煤 5,521.72 3.08 5,034.33 3.09 3,015.99 2.57

电 5,108.11 2.85 4,589.28 2.82 3,998.58 3.41


20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白煤 4,513.13 2.52 2,974.33 1.83 2,763.51 2.35

蒸汽 3,005.93 1.68 2,569.03 1.58 1,784.81 1.52

醋酐 2,592.19 1.45 1,302.43 0.8 1,465.96 1.25

对叔丁基苯酚 2,187.85 1.22 1,420.98 0.87 1,479.18 1.26

甲基异丁基甲酮 2,087.66 1.16 2,052.81 1.26 1,819.59 1.55

邻叔丁基苯酚 2,049.59 1.14 2,371.14 1.46 2,264.38 1.93

双环戊二烯 1,980.07 1.10 1,175.82 0.72 1,237.35 1.05

正丙醇 1,734.45 0.97 5,204.34 3.2 4,816.17 4.1

苯乙腈 1,701.21 0.95 953.85 0.59 429.02 0.37

a-蒎烯 1,588.50 0.89 1,728.88 1.06 497.5 0.42

肉桂酸甲酯 1,216.15 0.68 866.17 0.53 515.65 0.44

正丁醇 1,123.73 0.63 3,454.24 2.12 3,138.88 2.67

己醇 1,036.93 0.58 935.43 0.57 394.87 0.34

水杨酸 977.47 0.55 709.74 0.44 337.79 0.29

十一醛 955.81 0.53 1,647.08 1.01 253.86 0.22

苯乙酮 764.25 0.43 634.46 0.39 425.07 0.36

亚磷酸水溶液/晶体 742.14 0.41 1,328.17 0.82 1,037.13 0.88

丁酮 724.13 0.40 653.09 0.4 271.22 0.23

邻叔丁基环已醇 719.06 0.40 632.44 0.39 317.29 0.27

环己酮 697.31 0.39 396.74 0.24 171.24 0.15

邻仲丁基苯酚 565.11 0.32 355.85 0.22 143.27 0.12

其他 30,028.19 16.75 16,973.91 10.43 7,134.57 4.38

其他材料小计 73,620.69 41.08 59,964.54 36.84 39,712.88 33.84

合计 179,270.47 100 162,750.53 100 117,386.42 100


报告期内,各期主要原材料丙酮、丙烯、酒精、液氨、松节油采购合计占比
均超过或接近 60%,烟煤、电、蒸汽等能源采购占比均在 7.50%左右,其他采
购规模及占比较小,部分细分产品下游需求有所变化,导致部分原材料采购金额
有所变化,但总体而言,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中,松节油为季节性备货
产品,上半年采购一般较少;正丙醇、正丁醇生产产品因下游客户受环保压力影
响、需求下降,采购金额下降较多。

①丙酮采购情况



20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单位: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采购入库数量 100,182.12 77,118.71 85,303.81

采购数量变动比例 29.91% -9.60% -


报告期内,丙酮各月采购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各月采购丙酮数量存在波动、并不平稳,主要系:丙酮为大宗原材料,市场
供应充足,但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在按需采购基础上,亦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
备货;外销异丙胺主要采用保税生产方式,公司丙酮采购以进口为主,直接向国
外厂商采购,单批采购数量较大。

2017 年丙酮采购数量较 2016 年下降,主要系:2016 年直接对外销售及研
发领用丙酮数量较多,且当期丙酮价格较高、丙酮法异丙醇产量较少所致。

2018 年丙酮采购数量较 2017 年增加较多,主要系:当期丙酮价格较低,
丙酮法异丙醇价格竞争优势显现,且因丙烯价格较高,丙烯法异丙醇产出减少,
异丙醇有效产能减少。国内异丙醇生产以丙酮法为主、而国外生产以丙烯法为主,
使得国内出口异丙醇数量大幅增加,公司丙酮法异丙醇产销量大幅上升,公司丙
酮采购数量亦大幅增加。

②丙烯采购情况

项目(单位: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采购入库数量 32,028.96 44,689.62 35,824.80

21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采购数量变动比例 -28.33% 24.74%


报告期内,丙烯各月采购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各月采购丙烯数量有所波动,其中,2017 年初至 2018 年上半年采购
数量相对平稳。2016 年四季度及 2018 年下半年采购数量较少,主要系当时丙
烯价格较高、丙酮价格较低,丙烯采购数量减少。

2017 年丙烯采购数量较 2016 年上升,主要系:2017 年丙酮价格较高、丙
烯价格相对较低,产量以丙烯法为主、丙酮法相对较少,丙烯采购数量上升。

2018 年丙烯采购数量较 2017 年减少较多,主要系:2018 年丙烯价格较高、
产量减少,而丙酮价格较低,丙酮法异丙醇价格竞争优势显现,当期丙酮法异丙
醇产量上升,丙酮采购增加、丙烯采购减少。

③酒精采购情况

项目(单位: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采购入库数量 50,257.55 40,158.28 28,491.92

采购数量变动比例 25.15% 40.95%


报告期内,酒精各月采购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21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各月采购酒精数量视生产情况有所变化,报告期内总体呈现为采购数量波动
上升,2018 年各月酒精采购数量较前期增加较多,主要系受到乙基胺下游市场
需求增长影响,2018 年乙基胺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均同比大幅上升。

经核查,酒精亦为建业化工脂肪胺生产所需原材料。经对比分析,其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酒精采购单价与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单位:元/吨)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新化股份平均单价 4,849.14 4,474.83 4,225.88

酒精 建业化工平均单价 4,917.74 4,526.88 4,218.24

差异率 -1.39% -1.15% 0.18%


公司与建业化工各期酒精采购单价基本相同、差异很小。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丙酮、丙烯、酒精采购数量波动与实际生
产经营情况相符,无异常。

(2)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烟煤、水和蒸汽,市场供应充足,其中新化
股份、江西新信所需蒸汽由公司自建锅炉或导热油炉提供,江苏新化、馨瑞香料
所需蒸汽主要来自外购。

除去公司自产能源外,报告期内,烟煤、电、蒸汽等能源采购占比未发生重

21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大变化。公司对外能耗采购金额(含税)及占采购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单位:万元)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电 5,949.88 2.85% 5,367.25 2.82% 4,676.45 3.41%

蒸汽 3,447.03 1.68% 2,875.43 1.58% 2,016.84 1.52%

烟煤 6,433.91 3.08% 5,890.17 3.09% 3,528.71 2.57%

合计 15,830.83 7.61% 14,132.85 7.49% 10,222.00 7.5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耗用随着销售规模的增加而逐年增加,占比较为稳
定,说明公司能源消耗情况与生产经营的规模相匹配。

2、主要原材料与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丙酮、丙烯和酒精等基础化工产品,其市场
价格受石油价格、市场供需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中:丙酮、丙烯价格变动
幅度较大,酒精价格变动幅度较小,其变动趋势及公司采购价格趋势如下:




来源:卓创资讯、公司




21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来源:卓创资讯、公司




来源:卓创资讯、公司


化工产品价格比较透明,公司可以通过查询各类信息平台了解最新市场价
格;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基本采用随行就市方式,与供应商通过询价、议价确
定采购价格,采购合同从签订到执行完毕周期一般不超过 1 个月。通过相关措
施,公司可较为有效缓解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的影响。

(2)主要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耗用为烟煤、电力、水和蒸汽,其价格由各级发改


21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部门及物价部门制定指导价格,电、蒸汽采购单价稳定,烟煤采购单价 2017 年
上涨较快,与市场价格趋势一致。主要能源平均采购价格(含税)及其变动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品
均价 涨幅 均价 涨幅 均价

电 0.71 -2.23% 0.73 5.82% 0.69

烟煤 948.14 18.60% 799.47 34.60% 593.95

蒸汽 199.50 1.06% 197.40 0.00% 197.40


3、主要供应商情况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12,802.08 7.14%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11,854.53 6.61%

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 8,667.88 4.84%
2018 年度
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 5,472.58 3.05%

东衍集团公司 5,165.71 2.88%

合计 43,962.78 24.52%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12,527.67 7.70%

MITSUBISHI CORPORATION 11,984.69 7.36%

台化苯酚(宁波)有限公司 9,488.33 5.83%
2017 年度
东衍集团公司[注 1] 9,148.59 5.62%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6,405.25 3.94%

合计 49,554.53 30.45%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14,404.03 12.27%

台化苯酚(宁波)有限公司 7,657.87 6.52%

上海浦顺进出口有限公司 5,868.19 5.00%
2016 年度
东衍集团公司 5,391.10 4.59%

CELANESE LIMITED[注 2] 4,797.86 4.09%

合计 38,119.05 32.47%
[注 1]:2016 年、2017 年采购金额中,东衍集团公司包括境外公司 ORIENT-SALT CHEMICALS PTE.LTD.及其在境内设

立的东衍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及同一法定代表人、高管江志康任股东的上海东盐化工有限公司。

[注 2]:CELANESE LIMITED 包括同一集团内的赛拉尼斯(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塞拉尼斯(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等。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的比


21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例超过 2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股
东及关联方与前五名供应商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1)主要供应商的主营业务、采购内容、合作历史和采购占比情况




2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以丙酮、丙烯、酒精供应商为主。作为工艺成熟的大宗化工原料,丙酮、丙烯、酒精均有较为透明的
公允市场报价,且市场供应充足。

2018 年度采购情况 2017 年采购情况 2016 年采购情况 是否存
序 主要采购
供应商名称 主营业务 合作历史 采购金额(万 占当期采 分别占同类采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 分别占同类 采购金额(万 占当期采 分别占同类 在关联
号 内容
元) 购额比重 购比重 (万元) 购额比重 采购比重 元) 购额比重 采购比重 关系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
从 2004 年 丙酮、丙 22.68%、 32.53%、
1 有限公司华东分公 成品油资源销售 11,854.53 6.61% 27.38%、0% 12,527.67 7.70% 14,404.03 12.27% 否
开始 烯 13.93% 13.88%



MITSUBISHI 溶剂、涂层树脂、功能化学 从 2010 年
2 丙酮 3,537.84 1.97% 8.17% 11,984.69 7.36% 29.34% 4,350.07 3.71% 12.11% 否
CORPORATION 品等 开始



台化苯酚(宁波)有
从事医药、农药和其它精细 从 2015 年
3 限公司/台化兴业 丙酮 8,667.88 4.84% 20.02% 9,488.33 5.83% 23.23% 7,657.87 6.52% 21.31% 否
化工品的生产和销售 开始
(宁波)有限公司

丙酮、丙 4.03%、 12.25%、 8.47%、
化工原料及产品的进出口 从 2013 年
4 东衍集团公司 烯、酒精 5,165.71 2.88% 0.88%、 9,148.59 5.62% 9.29%、 5,391.10 4.59% 0.67%、 否
业务 开始
等 5.68% 0% 7.62%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 醇基多联产:以甲醇生产乙 从 2017 年
5 丙烯 12,802.08 7.14% 54.96% 6,405.25 3.94% 21.95% - - - 否
限公司 烯丙烯 开始




21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散装石油化工产品和精细
上海浦顺进出口有 从 2004 年
6 化工产品的进出口和国内 丙酮等 1,082.16 0.60% 2.50% 1,693.33 1.04% 3.17% 5,868.19 5.00% 6.46% 否
限公司 开始
贸易


CELANESE 高性能工程材料,特种消费 从 2013 年
7 酒精 - - - 1,104.10 0.68% 3.32% 4,797.86 4.09% 31.55% 否
LIMITED 品,特种工业品等 开始


上海煜驰进出口有 从 2015 年
8 化工产品贸易 丙烯等 5,472.58 3.05% 23.31% 4,792.53 2.95% 16.42% 1,328.61 1.13% 6.82% 否
限公司 开始


注:台化苯酚(宁波)有限公司、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均为台化(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1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各主要材料、能源采购的主要供应商情况

1)丙酮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总采购占比 占丙酮采购比重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11,854.53 6.61% 27.38%

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 8,667.88 4.84% 20.02%

台 湾 信 昌 TAIWAN PROSPERITY
4,589.02 2.56% 10.60%
CHEMICAL CORPORATION
2018 年度
台湾高仓 K.C.ENTERPRISE Ltd. 3,748.28 2.09% 8.66%

MITSUBISHI SHOJI CHEMICAL
3,537.84 1.97% 8.17%
CORPORATION

合计 32,397.55 18.07% 74.83%

MITSUBISHI CORPORATION 11,984.69 7.36% 29.34%

台化苯酚(宁波)有限公司 9,488.33 5.83% 23.23%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9,265.04 5.69% 22.68%
2017 年度
东衍集团公司 5,004.54 3.07% 12.25%

三井化学(中国)管理有限公司 1,546.98 0.95% 3.79%

合计 37,289.59 22.91% 91.29%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11,689.44 9.96% 32.53%

台化苯酚(宁波)有限公司 7,657.87 6.52% 21.31%

MITSUBISHI CORPORATION 4,350.07 3.71% 12.11%
2016 年度
东衍集团公司 3,042.58 2.59% 8.47%

上海浦顺进出口有限公司 2,320.88 1.98% 6.46%

合计 29,060.84 24.76% 80.88%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丙酮主要用于―丙酮法‖工艺生产异丙醇、异丙胺等产品,
因为丙酮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国内外价格经常出现互为高低的情形,公司为
稳定主要原材料供应、规避丙酮价格波动风险,国内外多渠道采购丙酮,国内主
要通过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上海浦顺进出口有限公司、台化
苯酚(宁波)有限公司(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等采购,国外则根据各供
应商的价格,分别与韩国 LG、日本住友商事、台湾高仓化学(K.C.ENTERPRISE
Ltd.)、日本三菱商事及其子公司等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部分供应商,主要系供应商生产装置调整或新供应商装置

21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新开、离公司距离较近,运输成本较低所致,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价格变化、供
应商生产能力及生产需求变化及供应商报价综合决定丙酮供应商。

2)丙烯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总采购占比 占丙烯采购比重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12,802.08 7.14% 54.96%

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 5,430.74 3.03% 23.31%

江苏汇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742.66 0.97% 7.48%
2018 年度
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1,420.25 0.79% 6.10%

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52.12 0.36% 2.80%

合计 22,047.85 12.30% 94.65%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6,405.25 3.94% 21.95%

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 4,792.53 2.94% 16.42%

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438.66 2.11% 11.78%
2017 年度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3,262.63 2.00% 11.18%

东衍集团公司 2,710.62 1.67% 9.29%

合计 20,609.69 12.66% 70.63%

上海浦顺进出口有限公司 3,044.70 2.59% 15.63%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2,702.77 2.30% 13.88%

江苏汇道石化有限公司 2,441.73 2.08% 12.54%
2016 年度
连云港港海化工有限公司 1,966.37 1.68% 10.10%

山东汇海能源有限公司 1,646.95 1.40% 8.46%

合计 11,802.51 10.05% 60.60%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丙烯主要用于―丙烯法‖工艺生产异丙醇等产品,采购渠
道以国内为主,主要根据供应商出厂价格、距离远近及调配便利程度进行选择。
其中: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装置新开,离江苏新化距离较近(约
70 公里),有采购成本优势;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以丙烯为主的综合贸易
商,其上游合作厂家较多,部分时间向其采购具有价格优势;山东阳煤恒通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新装置生产之前,具有一定的地理位置
优势,2017 年下半年,公司向其采购金额已逐步降低;江苏汇道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系江苏汇道石化有限公司关联企业,公司长期向后者采购,2017 年始,
根据对方要求更换渠道、向前者采购;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海


22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化工有限公司均为江苏新海石化全资子公司,2018 年下半年开始,江苏新海石
化丙烯价格有优势,其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与公司交易。

丙烯采购原主要以现汇采购为主,贸易商一般不接受银行承兑支付货款,
2017 年后,贸易商开始接受承兑付款,在同等条件下,采购(资金)成本降低,
因此 2017 年开始,公司向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和东衍集团公司等贸易商采
购金额增加,从而相应降低了对前期部分主要丙烯供应商的采购。

3)酒精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总采购占比 占酒精采购比重

苏州九九化工有限公司 4,835.92 2.70% 19.81%

镇江长兴酒精有限公司 4,251.97 2.37% 17.42%

2018 年 宿州市皖神面制品有限公司 3,979.20 2.22% 16.30%

度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35.87 1.81% 13.26%

黑龙江鑫粮淳酒业有限公司 2,703.01 1.51% 11.07%

合计 19,005.97 10.60% 77.86%

苏州九九化工有限公司 6,322.28 3.88% 34.84%

宿州市皖神面制品有限公司 3,445.02 2.12% 18.99%

2017 年 新沂市永基化工有限公司 1,870.40 1.15% 10.31%

度 江西佳佳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44.50 1.07% 9.61%

镇江长兴酒精有限公司 1,232.39 0.76% 6.79%

合计 14,614.58 8.98% 80.54%

苏州九九化工有限公司 4,404.87 3.75% 36.13%

塞拉尼斯 CELANESE LIMITED 3,845.65 3.28% 31.55%

2016 年 漯河天冠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1,253.47 1.07% 10.28%

度 上海东盐化工有限公司 929.16 0.79% 7.62%

镇江长兴酒精有限公司 757.09 0.64% 6.21%

合计 11,190.24 9.53% 91.80%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酒精主要用于生产乙胺等产品,采购渠道以国内为主,
主要根据距离远近以及综合采购成本进行选择,供应商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
安徽、河南、山东等临近省份,包括苏州九九化工、镇江长兴酒精、塞拉尼斯、
苏州集成等厂家,及上海东盐化工等贸易商,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酒精的规模稳定在 75-90%区间,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依赖

22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情形。其中:公司 2017 年增加向江西佳佳福生物科技采购,主要系其 2017
年新装置投产、距离较近;新沂市永基化工位于木薯主产区,具有价格优势;2018
年 3 月开始,苏北地区木薯酒精价格上涨,东北地区玉米酒精价格优势显现,且
由于酒精生产商要求采用现汇货到付款方式、而贸易商接受货到付承兑方式结
算,且黑龙江鑫粮淳酒业有限公司(贸易公司)有运输渠道,综合运输成本相对
较低,因此,公司自 2018 年 4 月开始向其采购玉米制酒精。此外,为分散采购
风险,2018 年 6 月开始,公司亦向东北地区玉米酒精贸易商华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进行采购。

4)煤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总采购占比 占煤采购比重

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 3,483.13 1.94% 39.25%

建德市巨荣物资有限公司 2,913.04 1.62% 32.82%

山东中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372.45 0.77% 15.46%
2018 年度
江西宏跃实业有限公司 506.14 0.28% 5.70%

江西楠盛贸易有限公司 493.25 0.28% 5.56%

合计 8,768.00 4.89% 98.80%

建德市巨荣物资有限公司 2,843.04 1.75% 39.75%

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 2,438.27 1.50% 34.09%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603.14 0.37% 8.43%
2017 年度
江西耀盛实业有限公司 544.28 0.33% 7.61%

江西楠盛贸易有限公司 404.69 0.25% 5.66%

合计 6,833.42 4.20% 95.53%

建德市巨荣物资有限公司 1,850.59 1.58% 43.31%

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 1,725.91 1.47% 40.39%

江西耀盛实业有限公司 478.57 0.41% 11.20%
2016 年度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160.82 0.14% 3.76%

杭州松庭能源有限公司 57.40 0.05% 1.34%

合计 4,273.29 3.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用煤主要采购自建德市巨荣物资有限公司、河南焦煤能
源有限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垠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等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基本保持煤供应稳定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生产


22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用煤需求计划及市场价格变化,各期从其他供应商处补充采购部分煤,但总体金
额及占比均较小。

此外,各生产主体外购蒸汽和电均就近采购自一家供应商(供电公司或热电
公司),各公司能源供应稳定,不存在报告期内更换蒸汽和电力供应商的情形。

4、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产出上的配比情况

(1)丙酮生产异丙胺投入产出情况

①丙酮采购及相应产品产出情况

项目(单位: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采购入库数量 100,182.12 77,118.71 85,303.81

采购数量变动比例 29.91% -9.60% -

当期领用数量 96,315.88 75,961.46 86,313.25

其中:转让及研发 373.68 3,320.18 6,325.47

异丙胺(产出投入比 0.983)完工数量 41,331.24 50,011.01 51,566.69

二异丙胺(产出投入比 1.148)完工数量 2,809.69 4,570.44 3,966.14

异丙醇(产出投入比 0.967)完工数量 52,483.02 17,537.87 23,796.88

测算应耗用丙酮理论数量 94,978.89 74,686.99 84,580.24

实际耗用与理论耗用比 1.01 1.02 1.02


各期丙酮采购、领用数量及当期理论耗用数量相近,不存在异常。

②丙酮生产异丙胺投入产出情况

―丙酮法‖生产异丙胺工艺路线为―丙酮+液氨+氢气=异丙胺+水‖,反应方程
式如下:

(CH3)2CO + NH3 + H2 (CH3)2CHNH2 + H2O

丙酮 +氨 +氢 ------〉 异丙胺 +水

分子量: 58.08 17.03 2.01 59.11 18.01


生产异丙胺消耗丙酮理论单耗约 0.983(=58.08/59.11)。




22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生产的实际单耗均略高于理论单耗,略有波动但未发生
异常波动的情形。

(2)丙烯生产异丙醇投入产出情况

①丙烯采购及相应产品产出情况

项目(单位: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采购入库数量 32,028.96 44,689.62 35,824.80

采购数量变动比例 -28.33% 24.74% -

当期领用数量 32,528.22 44,926.84 35,168.50

异丙醇(产出投入比 0.700)完工数量 41,882.24 56,173.75 43,130.96

异丙醚(产出投入比 0.824)完工数量 3,232.92 4,866.78 3,814.92

测算应耗用丙烯理论数量 31,981.49 43,331.85 33,335.17

实际耗用与理论耗用比 1.02 1.04 1.05


各期丙烯采购、领用数量及当期理论耗用数量相近,无异常。

②丙烯生产异丙醇投入产出情况

―丙烯法‖生产异丙醇工艺路线为―丙烯+水=异丙醇‖,反应方程式如下:




丙烯 +水 ------〉 异丙醇

分子量: 42.08 18.01 60.09


2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生产异丙醇消耗丙烯理论单耗数量约 0.700(=42.08/60.09)。




报告期内,各期实际单耗均在理论单耗之上或接近理论单耗,且由于随着江
苏新化生产催化剂的改进,2017 年以来实际产出耗用略有降低,但未发生异常
波动情况。

(3)酒精生产三乙胺产品投入产出情况

①酒精采购及相应产品产出情况

项目(单位: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采购入库数量 50,257.55 40,158.28 28,491.92

采购数量变动比例 25.15% 40.95% -

当期领用数量 50,251.88 39,941.82 28,239.82

其中:转让及研发 3,478.22 3,038.70 1,616.56

一乙胺(产出投入比 1.022)完工数量 8,740.42 6,869.11 4,487.00

二乙胺(产出投入比 1.260)完工数量 8,848.23 8,255.91 5,741.00

三乙胺(产出投入比 1.366)完工数量 17,271.66 12,756.42 11,023.00

测算应耗用酒精理论数量 47,152.79 37,886.65 27,276.21

实际耗用与理论耗用比 1.07 1.05 1.04

注:2016 年消耗无水乙醇 1,271.14 吨,测算理论耗用量时已剔除。


分析可知,各期酒精采购及实际领用数量均高于当期理论耗用数量。

②酒精生产三乙胺产品投入产出情况

2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酒精生产三乙胺工艺路线为―3 酒精+液氨=三乙胺+3 水‖,反应方程式如下:




3 乙醇 +氨 ------〉 三乙胺 +3 水

分子量: 46.07*3 17.03 101.19 18.01*3


生产三乙胺消耗酒精理论单耗数量约 1.366(=46.07*3/101.19)。




报告期内,各期实际单耗均略高于理论单耗,未发生异常波动情形。2018
年四季度,因乙基胺产量增大,超过经济生产量较多,使当期单位耗用直接材料
有所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各期的主要产品生产耗用主要材料的投入产出情况相匹配。

(六)安全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1)公司安全生产许可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各子公司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如下:

发证日期/
序号 权利人 名称 编号/批准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1 新化股份 安全生产许可证 (ZJ)WH 安许证字 2018-04-09/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2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8]-A-0148 2021-04-08

(ZJ)WH 安许证字 2018-06-12/
2 新化股份 安全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A-1111 2021-06-11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浙) 2018-05-04/ 杭州市建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3 新化股份
经营备案证明 3J33018200012 2021-05-03 理局

浙杭(建)安经字 2017-06-13/ 杭州市建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4 新化股份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17]12000150 2020-06-12 理局

2018-05-1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
5 新化股份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30112022
2021-05-17 学品登记中心

浙 AQBWHⅡ 2018-04-23/
6 新化股份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00001 2021-04

(苏)WH 安许证 2017-01-22/
7 江苏新化 安全生产许可证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J00455] 2020-01-21

2016-11-2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
8 江苏新化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20910366
2019-11-23 学品登记中心

AQB320922 2016-03-14/
9 江苏新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WHII2016000067 2019-03-13

(苏)WH 安许证 2017-11-20/
10 馨瑞香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J00480] 2020-11-19

2018-08-2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
11 馨瑞香料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20910384
2021-08-19 学品登记中心

(赣)WH 安许证字 2017-10-24/
12 江西新信 安全生产许可证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0780 2020-09-18

2017-08-1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
13 江西新信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62310017
2020-08-13 学品登记中心

赣 AQB3611WHIII 2019-02-13/
14 江西新信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上饶市应急管理局
201900001 2022-2

浙杭(上)安经字 2016-12-09/ 杭州市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
15 浙江新木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16]01000094 2019-12-08 理局


(2)公司已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自成立之初,公司就树立了―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生命线‖的经营理
念,始终将生产安全放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严格贯彻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
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

22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主要措施包括:

1)已建立相关安全生产制度

经核查,发行人根据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了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相适应
的、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
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环保生产会议
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等。

公司确立领导责任带头制,董事长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公
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具体责任人,对公司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
责;发行人的制度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子公司参照执行。

2)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相关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安全生产制度及具体措施能够较为有效地执行,对于防
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起到较为有效的保障作用。

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设置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公司
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对公司各级的安全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环保
部是公司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
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②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每年的足额计提、切实投入使用。为保
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使企业达到法定的安全
生产条件,公司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纳入企业财务预算,进行专户核算。安全环保部每年对安全费用台账及使用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并提出下年度安全费用使用建议。

③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发行人重视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有健全的培训制度
及培训记录。其中,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
规章制度为主;特殊工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所有特殊工
种均需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公司级、部门级、岗
位班组级)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转岗人员经过部门级、岗位班
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各级领导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

22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安全理念、安全技术、应急处置、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同时,党政办公
室、工会通过各种形式,每月不少于一次地开展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

④定期(制度化)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防范事故,包括综
合类、季节性、节假日前、专项和日常检查等形式,防患于未然。安全环保部负
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进行公司性综合安全检查以及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的综合检
查,并监督公司产品部、子公司各项安全检查实施情况。

⑤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落实员工生命健康之安全保障,切实有效降低
安全事故对职工、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失,保障职工安全生产权利,发行人已根据
《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在职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

⑥作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
用规范 AQ3013-2008》等规范性文件,在各生产基地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涵盖负责人与职责、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生产设施及工
艺安全、作业安全、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职业危害、事故与应急、检查与自评
等多个方面,并已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此外,公司还聘请具备
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定期(每 3 年)实施
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价,出具安全评价报告。根据 2018 年 5 月和 2017 年 3 月杭
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出具的《安全现状
评价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
规定,生产现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始终将生产安全放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严格贯彻国家和
地方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较为完
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报告期内能够较好地落实上述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措
施,有效防范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相关事件。

(3)不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因违反相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记录。报告期内及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22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生产环境对职工身体机能不存在损害,截至目前也未产生损害,在职工劳动
防护方面不存在争议和纠纷。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事
故、纠纷,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及
其子公司安全生产事项合法合规。

(4)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财企〔2012〕16 号)文件要求,公司作为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应提
取安全生产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年度营业收入采用超额累退方式计提安
全生产费,计提比例如: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提取;营业收
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子公司馨瑞香料 2016 年度按 2015 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计提,2017 年
度因新增生产线投产,相比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变动较大,故公司根据实际生产
情况,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在上
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以
2017 年度实际营业收入(较规定要求更高标准)为提取依据计提、较原标准增
加计提 57 万元。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危险品生产与储
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
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
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
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
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
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
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
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公司的安全


23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生产费使用符合使用标准所规定的用途,主要包括领用劳保材料费、防腐费用、
防火费用、防爆费用、设备检修费和安全评价费等。公司实际使用符合该办法规
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安全生产费使用金额及与营业收入匹配情况基
本相符,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安全生产费计提 1,668.04 1,533.22 1,336.77

安全生产费使用 1,160.99 855.41 367.52


公司安全生产费计提金额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
不存在以前年度使用不足的情形或风险。随着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
要求的不断提升及公司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加大投入,公司安全生产费使用金
额、单位产量对应的安全生产费使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呈现逐年增加
的趋势,与主要产品产量和主营业务收入的总体变动趋势一致。同时各生产基
地产能的提高,亦会影响公司对整体安全设施升级改造等的投入。

2、环保情况

(1)主要污染物来源和治理措施

发行人主要在浙江建德、江苏盐城、江西上饶等地建有生产基地,各地所属
生产性企业的主要污染物和相关处理情况如下:

1)浙江建德

①废气排放情况

排放标准 污染物核定排放 达标排
单位 污染物 处理设施 排放位置 监督监控措施
及级别 总量(吨/年) 放情况

二氧化硫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00 在线监测与环
布袋除尘+湿法 锅炉烟囱 40
(GB13271-2014)中重点地区天然 保局联网+委 达标
氮氧化物 73.5 脱硫+SCR 脱硝 米高空排放
气锅炉排放标准 托第三方检测
新化股份
丙酮
(新华基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水洗+活性炭吸
异丙胺 排气筒 25 米 委托第三方检
(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 145.542 附 达标
非甲烷总烃 高空排放 测
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水喷淋+酸洗
其他 VOCs




23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氧化硫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80 在线监测与环
布袋除尘+湿法 锅炉烟囱 60
(GB13271-2014)中重点地区天然 保局联网+委 达标
氮氧化物 132.3 脱硫+SNCR 脱硝 米高空排放
气锅炉排放标准 托第三方检测

新化股份 丙酮

(大洋基地) 异丙胺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活性炭吸附 排气筒 30 米 委托第三方检
乙胺 (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 290.543 达标
水喷淋+酸洗 高空排放 测
非甲烷总烃 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其他 VOCs

酚类

甲醛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集气罩收集+吹 排气筒 15 米 委托第三方检
浙江新兰 2.51 达标
非甲烷总烃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风气焚烧 高空排放 测

其他 VOCs

乙二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冷凝+水洗+活性 排气筒 15 米 委托第三方检
新伽玛 非甲烷总烃 (DB11/501-2007)表 1 中 II 时段中 0.08 达标
炭吸附 高空排放 测
其他 VOCs 其他 B 类物质标准


②废水排放情况

污染物核定排放 达标排
单位 污染物 排放标准及级别 处理设施 排放位置 监督监控措施
总量(吨/年) 放情况

《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
COD、氨氮、
CODcr 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送 7.65 综合调节池+厌
新化股份 污水站标排 pH、流量在线监
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 氧+一级 A/0+生 达标
(新华基地) 口 测与环保局联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物滤池+外排池
氨氮 1.072 网+自行监测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CODcr 9.64 COD、氨氮、
综合调节池+厌
新化股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站标排 pH、流量在线监
氧+一级 A/0+膜 达标
(大洋基地) 氨氮 (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0.539 口 测与环保局联
处理+外排池
网+自行监测


③固废排放情况

污染物核定排放 达标排
单位 污染物 排放标准及级别 处理设施 最终去向 监督监控措施
总量(吨/年) 放情况

新化股份 污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 80 固废专用仓 环保局网上申 符合
委托第三方处理
(新华基地) 废催化剂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 50 库暂存 报联网、网上转 符合



23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移联单监管

(GB18597-2001) 环保局网上申
污泥 150 符合
新化股份 报联网

(大洋基地) 废催化剂 50 环保局网上申 符合

废矿物油 20 报联网、网上转 符合

新化综服 废油渣 100 移联单监管 符合


④噪声排放情况

排放标准及级别 噪声排放标准 dB(A) 处理设施 排放位置 监督监控措施 达标排放情况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65
隔音罩+隔音建筑 厂区内各类设备 自行监测一年 4 次 达标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夜间≤55


2)江苏盐城

①废气排放情况

污染物核定排放 达标排
单位 污染物 排放标准及级别 处理设施 排放位置 监督监控措施
总量(吨/年) 放情况

非甲烷总烃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9 排气筒 25 米 VOC 在线监测
江苏新化 火炬焚烧 达标
异丙醇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0.105 高空排放 与环保局联网

二氧化硫 0.3616

氮氧化物 0.25

甲苯 0.21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氯化氢 0.0047 排气筒 25 米 VOC 在线监测
馨瑞香料 (GB16297-1996)二级标准、《恶 RTO 焚烧 达标
甲醛 0.0091 高空排放 与环保局联网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酚类 0.0181

VOCs 1.32789

乙醇 0.0047

硫化氢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0.0003 一级水洗+一级 排气筒 15 米 委托第三方检
滨海新化 达标
氨气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0.001 次氯酸钠吸收 高空排放 测


②废水排放情况

污染物核定排放 监督监 达标排
单位 污染物 排放标准及级别 处理设施 排放位置
总量(吨/年) 控措施 放情况

江苏新化 / / / 收集后送滨海新化环保做深度 通过滨海新化排入 监督性 达标




23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处理 园区污水处理厂 监测

《滨海新化环保科技有限
收集池 2+隔油池+大孔树脂吸 馨瑞香料污水预处 委托监
馨瑞香料 / 公司 800 吨/天污水处理工 / 达标
附+芬顿氧化+收集池 4 理管网 测
程》接管标准

CODcr 15.092

SS 《关于调整滨海经济开发 4.47 COD 在
综合调节池+隔油池+气浮+微
氨氮 区沿海工业园、盐城市陈家 0.111 通过单独明管排入 线监测
滨海新化 氧池+厌氧+一级 A/0+一沉+二 达标
总磷 港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0.015 园区污水处理厂 与环保
级 A/0+二沉+生物滤池+外排池
石油类 接管标准的通知》 0.02 局联网

总氮 0.325


③固废排放情况

污染物核定排放 达标排
单位 污染物 排放标准及级别 处理设施 最终去向 监督监控措施
总量(吨/年) 放情况

江苏新化 精馏残液 150 符合

滤渣 82.42

废催化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 2.12
环保局网上申
废液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 27.13 固废专用仓库
馨瑞香料 委托焚烧处理 报联网、网上转 符合
废树脂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9.5 暂存
移联单监管
废包装内袋 (GB18597-2001) 1.1

废油脂 8.82

滨海新化 污泥 1260 符合


④噪声排放情况

排放标准及级别 噪声排放标准 dB(A) 处理设施 排放位置 监督监控措施 达标排放情况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65
隔音罩+隔音建筑 厂区内各类设备 自行监测一年 2 次 达标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夜间≤55


3)江西上饶

①废气排放

污染物核定排放 达标排
单位 污染物 排放标准及级别 处理设施 排放位置 监督监控措施
总量(吨/年) 放情况

江西新信 甲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4.01 活性炭吸附后排 20 米排气筒 每年委托有资 达标




23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甲苯 (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 4 放 质机构进行检

正己烷 4 测

烟尘 10.08 水膜除尘脱硫排
35 米高烟囱
二氧化硫 35.84 放


②废水排放

污染物核定排放 达标排放
单位 污染物 排放标准及级别 处理设施 排放位置 监督监控措施
总量(吨/年) 情况

CODcr 15.66 COD、PH、
预处理+絮凝调
BOD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9.4 污水站标排 NH3-N、流量在
江西新信 节池+厌氧+好氧 达标
NH3-N (GB8978-1996)三级标准 0.78 口 线监测与环保
+外排池
SS 12.53 局联网


③固废排放

污染物核定排放 达标排
单位 污染物 排放标准及级别 处理设施 最终去向 监督监控措施
总量(吨/年) 放情况

危废蒸馏残渣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15.568
环保局网上申
危废废活性炭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8.9 固废专用仓库 委托第三方处
江西新信 报联网、网上转 符合
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暂存 理
一般固废 2250 移联单监管
(GB18597-2001)


④噪声排放情况

排放标准及级别 噪声排放标准 dB(A) 处理设施 排放位置 监督监控措施 达标排放情况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65
隔音罩+隔音建筑 厂区内各类设备 自行监测一年 1 次 达标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夜间≤55


公司及子公司一直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每年年初与各部门签订目标责
任书,相关部门将目标责任书向岗位、班组、职工层层落实分解,都签订各自
的责任书,每个月初召开安全环保例会,研究解决处理有关环保方面的问题,
同时还明确由公司总工程师分管环保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保护
及污染防治。

(2)公司已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

公司始终坚持走科技创新、以人为本、节能环保相结合的发展路线,以―坚

23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持污染预防、持续改进的环境理念,实施清洁生产与节能减排,积极探索绿色
化工之路,做环境友好型企业‖的环境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
规、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充分合理地利用
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具体如下:

1)机构设置。公司设立了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设
备管理、建设项目的申报和验收管理及外联协调。。

2)制度建设。公司制定了《废水排放管理程序》、《废气管理程序》、《固
体废弃物管理程序》、《噪声污染管理程序》、《污水处理站环境监测运行管理
手册》、厂区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大洋基地应急池操作管理规定》、《环境
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十多项环保管理制度。
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均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台账记录齐全。

3)经费安排和设备投入。公司一直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生产经营
与环保工作同步发展的原则。公司每年均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保支出,包括环
境保护费用,环保设施及设备投入,同时不断加大环保设备投入力度,在生产
管理中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保证生产经营的环保合规性。

4)在线监控和自主检测。公司配备了废水、废气在线监测仪器,污水处理
站入口和排放口按规定频次进行检测,并与环保局联网发送监测数据的小时均
值。公司每年组织自行监测昼夜间厂界的环境噪声。同时,公司委托当地有资
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对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出具专业检测报告,自主
检测为每年检测一次。根据《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
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 号),环保部门对公司实行自动监控,已
安装自动检测设备和联网设备,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监测制度。

(3)环保设备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转情况良好。根据拥有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的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新化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核查报告》的核查结论,新化股份及下属子公司申报的项
目均执行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并对相关要求基本予以落实;新化股份及下


23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属子公司废气、废水和噪声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
量均在许可排放量范围内,核查时段无总量减排任务;新化股份及下属子公司
清洁生产开展基本符合《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
号)要求;根据环保部门官方网站及环保公众平台信息检索,新化股份及下属子
公司未受到相关环保部门重大处罚,也未引发环境事件;新化股份及下属子公
司在申报项目阶段、通过环评、验收等阶段对企业基本信息及环保情况进行了
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转情况良好,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报告期内环保支出主要分为环境保护费用和环保设施及设备投入两类。其
中,环境保护费用是指与环保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费用、排污费、环评费等;环保设施及设备投入是指与环保
相关的各项固定资产投入支出,具体包括:污水收集、处理相关投入,废气收
集、处理相关投入等。报告期内,具体开支明细情况如下:

1)环保设施及设备投入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浙江基地 1,092.16 1,092.52 1,013.80

江苏基地 345.19 570.37 663.98

江西基地 21.78 20.21 5.01

合计 1,459.12 1,683.10 1,682.79


2)环境保护费用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浙江基地 665.53 584.15 495.99

江苏基地 767.51 398.74 321.53

江西基地 76.17 19.19 7.79

合计 1,509.21 1,002.08 825.32


公司安全环保部会同各生产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环保标
准和要求、环保设施升级改造计划、环保设施台账、例行环境保护费用的支出
情况、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等制定环保预算方案,并提交公司财务部及主管领
导,审批通过后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期内,环保预算与实际发生

23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环保支出不存在重大差异,基本已落实完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不断提升及公司对环保方面的加大投入,公司报告期
内环保设施及设备投入呈现 2016-2017 年基本持平、2018 年略有下降的趋势,
这与公司对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的进展相匹配。公司报告期内环境保护费用呈现
逐年增长的态势,与主要产品产量和主营业务收入的总体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也体现出公司对环保投入的强度变化情况。

(4)环保事故及环保处罚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事故。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建德市环保局、铅山县环保局、滨海县环保局等对新化
股份、新化综服、杭州新泰、浙江新伽玛、浙江新兰、江西新信、江苏新化、馨
瑞香料、滨海新化共计 9 家公司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文件。发行人子
公司浙江新木和新化香港系贸易类公司,清云环保已注销,均不涉及环保事项。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仅两例:①根据
滨海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滨环法字[2018]1 号),馨瑞香
料因生产装置储罐区用于 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改造的碱喷淋吸收塔现场
维护暂未运行,被处以 10 万元罚款。公司在检查当日立即恢复了碱喷淋吸收塔
的正常运行、完成了整改,向环保局缴纳了罚款并汇报了实施改正情况,且后
续未发生类似情况。2018 年 1 月 24 日,滨海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证明馨
瑞香料的上述违法行为已经得到了有效处置,整改措施已落实,认为上述行为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②根据铅山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铅)
环罚[2018]11 号),江西新信因污水未处理到位,导致水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
排放,被处以 10 万元罚款。公司立即调整了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完成了
整改,并向环保局缴纳了罚款、汇报了实施改正情况,且后续未发生类似情
况。2018 年 12 月 27 日,铅山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证明江西新信的上述违
法行为未对环境造成危害,也未造成社会影响,且已整改到位,认为上述行为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了生产必须的环保相关资质,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
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各项环保设

23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施运转情况良好,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和相关的处
理情况,污染物的排放量,排放口所处的位置,均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国
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过环保事故;报告期
内虽然发行人子公司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但已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相关环保
部门出具证明认为其行为已经得到了有效处置,整改措施已落实,不构成重大
违法违规。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和使用合法合规,与公司生产经
营和收入情况相匹配;报告期安全生产费使用合理,不存在以前年度使用不足
的情形或风险;公司生产经营已取得安监部门的批文、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取
得使用、生产、运输、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资质,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措施
的有效执行,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报告期不存在超产能生产情形,亦不存在
安全生产事件和被安监等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发行人涉及环保设施和设备投
入以及环保费用的预算情况合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
大差异,与公司生产经营和收入情况相匹配;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和
地方环保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报告期内
的环保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发行人安全生产和环保内控制度合
理、完善和有效。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32,516.00 22,659.53 69.69%

机器设备 80,529.04 40,041.44 49.72%

运输工具 1,179.38 256.00 21.71%

其他设备 4,101.72 1,248.46 30.44%

合计 118,326.14 64,205.43 54.26%




23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权属 固定资产名称 原值(元) 净值(元) 成新率

1 浙江新化 2#循环流体床锅炉 8,968,908.66 641,660.88 7.15%

2 浙江新化 氨塔 5,309,557.24 265,477.86 5.00%

3 浙江新化 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备系统 5,111,111.13 4,023,191.85 78.71%

4 浙江新化 锅炉烟气脱硫除尘系统 4,230,902.62 767,967.29 18.15%

5 浙江新化 异丙胺塔 3,675,983.86 183,799.19 5.00%

6 浙江新化 反应器 3,217,948.73 2,303,984.93 71.60%

7 江苏新化 水合反应器 11,011,246.64 4,859,551.33 44.13%

8 江苏新化 丙烯球罐 1000m3(2 台) 4,816,032.44 2,109,020.94 43.79%

9 浙江新化 脱硫脱硝设备系统 6,430,334.20 5,654,931.10 87.94%

10 浙江新化 配电系统 3,202,974.29 3,202,974.29 100.00%


3、房屋建筑物情况

(1)公司下辖 11 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清云环保),在浙江建德、江
苏盐城、江西上饶等地建有生产基地。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的主要房屋建筑物
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他项权
房屋权证编号 坐落 登记时间
号 (平方米) 利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5 幢 179.69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6 幢 322.46 2008/09/17

1 建房权证新移字第 028413 号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7 幢 123.41 2008/09/17 -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8 幢 141.56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8-1 幢 66.99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2 幢 420.42 2008/09/17

2 建房权证新移字第 028414 号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3 幢 361.79 2008/09/17 -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7 幢 1,619.91 2008/09/17

3 建房权证新移字第 028415 号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 幢 755.16 2008/09/17 -

4 建房权证新移字第 028416 号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7 幢 1,623.64 2008/09/17 -



24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8 幢 159.54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8-1 幢 164.33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9 幢 23.81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0 幢 332.24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1 幢 1,090.04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2 幢 506.62 2008/09/17

5 建房权证新移字第 028417 号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3 幢 919.58 2008/09/17 -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4 幢 1,752.18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3-1 幢 20.18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 幢 665.72 2008/09/17
6 建房权证新移字第 028418 号 -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2 幢 1,577.28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0 幢 2,512.58 2008/09/17
7 建房权证新移字第 028486 号 -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1 幢 452.88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2 幢 750.08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3 幢 473.09 2008/09/17

8 建房权证新移字第 028490 号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4 幢 39.96 2008/09/17 -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5 幢 271.39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6 幢 458.13 2008/09/17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858.41 2009/05/18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402.29 2009/05/18

9 建房权证新字第 022697 号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740.78 2009/05/18 -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647.68 2009/05/18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49.10 2009/05/18

10 建房权证新字第 023627 号 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办公楼 3,693.41 2009/9/30 -

11 杭房权证建字第 11600801 号 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740.38 2011/12/1 -

12 杭房权证建字第 11600802 号 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1,885.82 2011/12/1 -

13 杭房权证建字第 11600803 号 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776.92 2011/12/1 -

浙(2017)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碧江花苑 29
14 155.89 2017/12/13 -
0017961 号 幢一单元 501 室

浙(2017)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碧江花苑 29
15 155.89 2017/12/13 -
0017962 号 幢二单元 504 室

浙(2017)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碧江花苑 19
16 138.97 2017/12/13 -
0017963 号 幢二单元 504 室

17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碧江花苑 7 幢 85.03 2018/6/4 -

24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0008444 号 一单元 302 室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碧江花苑 7 幢
18 85.03 2018/6/4 -
0008445 号 二单元 203 室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碧江花苑 7 幢
19 85.03 2018/6/4 -
0008446 号 一单元 202 室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碧江花苑 7 幢
20 85.03 2018/6/4 -
0008447 号 二单元 403 室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碧江花苑 7 幢
21 85.03 2018/6/4 -
0008448 号 一单元 402 室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碧江花苑 7 幢
22 85.03 2018/6/4 -
0008449 号 二单元 303 室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碧江花苑 7 幢
23 83.66 2018/6/4 -
0008450 号 二单元 304 室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碧江花苑 7 幢
24 83.66 2018/6/4 -
0008451 号 二单元 404 室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碧江花苑 7 幢
25 83.66 2018/6/4 -
0008452 号 二单元 204 室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26 大洋镇工业功能区 37.37 2018/10/25 -
0016348 号[注 1]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27 大洋镇工业功能区 126.48 2018/10/25 -
0016354 号[注 2]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28 大洋镇工业功能区 12,434.73 2018/10/25 -
0016355 号[注 3]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29 大洋镇工业功能区 19,894.02 2018/10/25 -
0016358 号[注 4]
[注 1]: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0016348 号的不动产为新化股份在原权证号为建国用(2015)
第 2173 号土地上因新建房屋后换发的不动产权证。

[注 2]: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0016354 号的不动产为新化股份在原权证号为浙(2017)建德
市不动产权第 0010521 号土地上因新建房屋后换发的不动产权证。

[注 3]: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0016355 号的不动产为新化股份在原权证号为建国用(2009)
第 6241 号土地上因新建房屋后换发的不动产权证。原权证号为杭房权证建字第 11600804、11600807、
11600809 号、杭房权证建更字第 11600600、11600601、11600610-11600613、11600617、11600618、
11600620 号的房屋已纳入新证范围。

[注 4]: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0016358 号的不动产为新化股份在原权证号为建国用(2009)
第 6240 号土地上因新建房屋后换发的不动产权证。原权证号为杭房权证建字第 12722262、11600805、


24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00806、11600808、11600810、11600811 号、杭房权证建更字第 11600599、11600602-11600609、
11600614-11600616、11600619、11600621、11600622 号的房屋已纳入新证范围。


(2)截至目前,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屋权证编号 所有权人 坐落 登记时间
号 (平方米) 权利

滨房权证滨海字 滨海县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1 江苏新化 11,681.62 2012/2/23 -
第 201201243 号 中山三路北侧

苏(2017)滨海

2 县不动产权第 江苏新化 滨海县滨淮镇红星路西侧 6,438.32 2017/12/26 -

0014642 号[注 1]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3 江西新信 1,038.80 2014/3/19 -
332889 号 路(一#车间)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4 江西新信 786.25 2014/3/19 -
332890 号 路(二#车间)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5 江西新信 363.68 2014/3/19 -
332891 号 路(四#车间)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6 江西新信 544.86 2014/3/19 -
332892 号 路(三#车间)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7 江西新信 388.60 2014/3/19 -
332893 号 路(五#车间)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8 江西新信 1,045.25 2014/3/19 -
332894 号 路(亚磷酸晶体仓库)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9 江西新信 1,468.24 2014/3/19 -
332895 号 路(六#车间)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10 江西新信 625.25 2014/3/19 -
332896 号 路(锅炉房)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11 江西新信 2,185.80 2014/3/19 -
332897 号 路(宿舍楼)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12 江西新信 496.09 2014/3/19 -
332898 号 路(食堂)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13 江西新信 736.54 2014/3/19 -
332899 号 路(甲类仓库)

14 铅房权证铅字第 江西新信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1,052.76 2014/3/19 -



24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32900 号 路(备品备件仓库)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15 江西新信 574.36 2014/3/19 -
332901 号 路(动力车间)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16 江西新信 1,102.98 2014/3/19 -
332902 号 路(装置厂房)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17 江西新信 1,003.28 2014/3/19 -
332903 号 路(控制室)

铅房权证铅字第 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工业一
18 江西新信 1,542.53 2014/3/19 -
332904 号 路(七#车间)

苏(2018)滨海
滨海县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19 县不动产权第 馨瑞香料 5,126.96 2018/9/17 抵押
中山三路
0011279 号[注 2]
[注 1]:苏(2017)滨海县不动产权第 0014642 号的不动产为江苏新化在原权证号为滨国用(2011)
第 031 号土地上新建房屋后换发的不动产权证。

[注 2]:苏(2018)滨海县不动产权第 0011279 号的不动产为馨瑞香料在原权证号为滨国用(2014)
第 605703 号土地上因新建房屋后换发的不动产权证,原权证号为滨房权证滨海字第 201408191 号的房屋
已纳入新证范围。


(3)正在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有账面价值 740.08 万元房产正在办理产权证书,占
固定资产的比例为 1.15%,主要系馨瑞香料仓库和 5 万吨有机胺项目相关房产。

经核查,发行人有少量房产正在办理产权证书,占固定资产的比例很小,且
该部分房产前期手续齐全,无后续办理障碍,不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亦不
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4、房产租赁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主要生产经营和管理办公方面的对外
房产租赁情况。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自有土地使用权情况



24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权利 面积
土地权证编号 权利人 坐落 用途 使用截止日 发证日期
号 性质 (平方米)

建国用(2008) 洋溪街道新安 工矿仓储
1 新化股份 划拨 3,100.00 无 2008/9/25
第 3844 号[注 1] 江路 909 号 (工业)

建国用(2008) 洋溪街道新安 工矿仓储
2 新化股份 出让 38,190.00 2050/11/26 2008/9/25
第 3845 号 江路 909 号 (工业)

建国用(2008) 洋溪街道新安 工矿仓储
3 新化股份 出让 96,640.00 2052/2/21 2008/9/25
第 3846 号 江路 909 号 (工业)

建国用(2008) 洋溪街道新安 工矿仓储
4 新化股份 出让 25,820.00 2052/2/21 2008/10/7
第 4023 号 江路 909 号 (工业)

建国用(2011) 洋溪街道城东
5 新化股份 出让 工业用地 6,240.00 2052/2/21 2011/9/22
第 4706 号 村

建国用(2014) 洋溪街道城东
6 新化股份 出让 工业用地 23,437.00 2063/11/24 2014/2/18
第 0482 号 村(11-7)号

建国用(2014) 洋溪街道城东
7 新化股份 出让 工业用地 7,181.00 2063/11/24 2014/2/18
第 0483 号 村(11-7)号

建国用(2015) 大洋镇工业功
8 新化股份 出让 工业用地 15,942.00 2065/5/3 2015/5/22
第 2174 号 能区

浙(2017)建德
大洋镇工业功
9 市不动产权第 新化股份 出让 工业用地 10,044.00 2067/1/5 2017/1/12
能区
0000915 号

铅国用(2011) 铅山县工业园
10 江西新信 出让 工业用地 52,647.00 2056/12/21 2011/3/23
第 087 号 区化工区

铅国用(2011) 铅山县工业园
11 江西新信 出让 工业用地 85,776.00 2056/12/21 2011/3/23
第 102 号 区化工区

苏(2017)滨海
滨海县滨淮镇
12 县不动产权第 江苏新化 出让 工业用地 6,065.70 2080/12/9 2017/12/26
红星路西侧
0014642 号

江苏滨海经济

滨国用(2011) 开发区沿海工
13 江苏新化 出让 工业 271,344.80 2061/7/27 2011/8/3
第 064 号 业园中山三路

北侧

浙(2016)建德 大洋镇工业功
14 新化综服 出让 工业用地 14,646.00 2066/12/22 2016/12/27
市不动产权第 能区


24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0005099 号

苏(2018)滨海 滨海县经济开

15 县不动产权第 馨瑞香料 发区沿海工业 出让 工业用地 96,083.00 2061/7/27 2018/9/17

0011279 号 园中山三路

浙(2018)建德
大洋镇工业功
16 市不动产权第 新化股份 出让 工业用地 3,646.00 2065/5/3 2018/10/25
能区
0016348 号

浙(2018)建德
大洋镇工业功
17 市不动产权第 新化股份 出让 工业用地 26,440.00 2067/7/4 2018/10/25
能区
0016354 号

浙(2018)建德
大洋镇工业功
18 市不动产权第 新化股份 出让 工业用地 179,644.00 2054/8/29 2018/10/25
能区
0016355 号

浙(2018)建德
大洋镇工业功
19 市不动产权第 新化股份 出让 工业用地 100,858.00 2054/8/29 2018/10/25
能区
0016358 号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可以划拨方式取
得,根据建国用(2008)第 3844 号土地使用权证,该宗地为 320 国道留用地,发行人未使用。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土地租赁情况。

2、商标

(1)中国注册商标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中国注册商标均为申请取得,具体如下:

核定
序号 权利所属 商标标识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
类别

2008.06.10-
1 新化股份 316163 1 农用碳酸氢铵
2028.06.09


2011.11.20-
2 新化股份 571522 1 过氧化氢(双氧水)
2021.11.19


2017.08.28-
3 新化股份 1086004 1 二氢月桂烯醇
2027.08.27




24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0.08.21-
4 新化股份 1434037 1 乙基胺
2020.08.20

异丙胺;二氢月桂烯;磷酸二氢钾;月桂烯;
2013.06.14-
5 新化股份 3095469 1 蒎烷;二异丙胺;香茅醇;麝香 T;丁胺;药
2023.06.13
草酮
纯氢;碳酸氢铵;液铵;工业氮水;过氧化氢;
稀土复混肥;乙基胺(一乙胺、二乙胺、三乙 2013.10.28-
6 新化股份 3174465 1
胺);异丙胺;二异丙胺;蒎烷;月桂烯;二 2023.10.27
氢月桂烯;二氢月桂烯醇;磷酸二氢钾
针剂;片剂;酊剂;膏剂;口服补盐液;原料
2008.02.21-
7 新化股份 新木 4425465 5 药;医用营养饮料;净化剂;兽医用药;除灭
2028.02.20
微生物剂;医用填料;牙医用造型蜡

2018.08.28-
8 新化股份 23375607 1 磷酸盐(肥料);过磷酸盐(肥料)
2028.08.27

乙胺;阻燃剂;表面活性剂;促进金属合金形
2018.08.28-
9 新化股份 XINPFR 26332923 1 成用化学制剂;漂洗剂;过滤材料(矿物质);
2028.08.27
防火制剂;固化剂;磷化氢;催化剂
氨;工业用过氧化氢;丙酮;乙醇;异丙醇; 2018.08.28-
10 新化股份 XINAMINE 26340914 1
异丙醚;二乙胺;乙胺;氢;阻燃剂 2028.08.27
阻燃剂;固化剂;磷化氢;催化剂;化学肥料;
2018.08.28-
11 新化股份 XINPHOS 26347144 1 表面活性剂;离子交换剂;磷酸氢二钾;热水
2028.08.27
处理系统用化学品;钻探泥浆用化学添加剂

浙江新伽 2011.05.21-
12 7833299 1 表面活性化学剂;表面张力活性制剂;
玛 2021.05.20

表面活性化学剂;表面张力活性制剂;皮革表
面处理用化学品;染布用润湿剂;纺织工业用
浙江新伽 2011.01.14-
13 新伽玛 7833316 1 润湿剂;工业用洗净剂;制漆用化学制剂;制
玛 2021.01.13
造颜料用化学制剂;钻探泥浆化学添加剂;研
磨用辅助液
表面活性化学剂;表面张力活性制剂;皮革表
面处理用化学品;染布用润湿剂;纺织工业用
浙江新伽 2011.01.14-
14 伽玛动态 7833323 1 润湿剂;工业用洗净剂;制漆用化学制剂;制
玛 2021.01.13
造颜料用化学制剂;钻探泥浆化学添加剂;研
磨用辅助液
表面活性化学剂;表面张力活性制剂;皮革表
面处理用化学品;染布用润湿剂;纺织工业用
浙江新伽 2011.01.14-
15 Gamma Dynamic 7833336 1 润湿剂;工业用洗净剂;制漆用化学制剂;制
玛 2021.01.13
造颜料用化学制剂;钻探泥浆化学添加剂;研
磨用辅助液


其中, 商标(商品:1 类/异丙胺、二氢月桂烯、月桂烯)被浙江省工

24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牌香料香精被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

局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 牌有机胺被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为浙江名

牌产品; 被浙江省商务厅认定为浙江出口名牌。

(2)国际商标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的国际商标均为申请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所属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国际分类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
纯氢;碳酸氢铵;液铵;工业氮水;过氧化氢;
稀土复混肥;乙基胺(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 2013.10.18-
1 新化股份 1197842 1
异丙胺;二异丙胺;蒎烷;月桂烯;二氢月桂烯; 2023.10.18
二氢月桂烯醇;磷酸二氢钾
铵盐、无水氨、稀土、苯衍生物、乙醇、水合肼、
2013.05.06-
2 新化股份 2013054277 1 过氧化氢、工业化学品、磷酸盐(肥料)、所有
2023.05.06
第 1 类包含的商品


上述国际商标中,第 1 项商标为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该项商标在澳大利亚、
新加坡、英国、美国、瑞士获准保护;第 2 项商标为马来西亚注册商标,该项商
标在马来西亚获准保护。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权属清晰且不存在权属纠纷。

3、专利

(1)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获得 32 项发明专利和 19 项实用新型
专利,其拥有专利情况如下:

序 专利类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取得方式 法律状态 应用情况
号 型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1 新化股份 一种异辛胺的合成方法 发明专利 200310122670.2 2003/12/2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专用化学品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2 新化股份 一种哌嗪的合成方法 发明专利 200510049439.4 2005/03/22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专用化学品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3 新化股份 一种正辛胺的合成方法 发明专利 200610154969.X 2006/11/29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专用化学品


24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4 新化股份 一种异丙醇的合成方法 发明专利 200610154968.5 2006/11/29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专用化学品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5 新化股份 一种二异丙胺的合成方法 发明专利 200610154970.2 2006/11/29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专用化学品

新化股份、 受让于新成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6 一种 N-乙基哌嗪的合成方法 发明专利 200610154967.0 2006/11/29 专利权维持
江苏新化 化学 专用化学品

一种利用管道反应器合成
新化股份、 受让于新成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7 N,N,N',N'-四甲基乙二胺的方 发明专利 200610154984.4 2006/11/29 专利权维持
江苏新化 化学 专用化学品


一种 2-乙氧基乙胺的制备方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8 新化股份 发明专利 200810120149.8 2008/07/2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法 专用化学品

一种 3-甲氧基丙胺的制备方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9 新化股份 发明专利 200810120148.3 2008/07/2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法 专用化学品

一种连续生产 N,N-二甲基环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10 新化股份 发明专利 200910101303.1 2009/07/29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己胺的合成方法 专用化学品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11 新化股份 一种乙腈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0910152699.2 2009/09/2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专用化学品

已运用到生产,精细和
12 新化股份 一种仲丁胺的分离方法 发明专利 200910152697.3 2009/09/2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专用化学品

一种二仲丁胺的连续式制备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13 新化股份 发明专利 200910152698.8 2009/09/2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方法 专用化学品

一种 N,N,N,N-四甲基-1,3-丙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14 新化股份 发明专利 200910155152.8 2009/12/07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二胺制备方法 专用化学品

一种催化剂用于柑青醛合成 作为技术储备,轻工和
15 新化股份 发明专利 201010106978.8 2010/02/08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新铃兰醛的方法 化工生物技术

受让于新化
16 馨瑞香料 2-龙脑烯基丙醇的合成方法 发明专利 201010232404.5 2010/07/21 专利权维持 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股份

一种合成异丙胺类产品催化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17 新化股份 发明专利 201110059228.4 2011/03/1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剂、制备方法及应用 专用化学品

一种二氢月桂烯醇固定床水 受让于新化
18 江苏新化 发明专利 201110059193.4 2011/03/11 专利权维持 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合连续生产方法 股份

正在转化,精细和专用
19 新化股份 一种升降式止回阀 实用新型 201120385414.2 2011/10/1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化学品

20 新化股份 一种汽轮机驱动往复式压缩 实用新型 201120386110.8 2011/10/12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24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机的联接装置 专用化学品

新化股份、 作为技术储备,轻工和
21 一种清洁的柠烯环氧化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148103.3 2012/05/1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江苏新化 化工生物技术

新化股份、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22 一种生产异丙胺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150940.X 2012/05/1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江苏新化 专用化学品

新化股份、 联产甲基异丁基酮和甲基异 正在转化,精细和专用
23 发明专利 201210149932.3 2012/05/1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江苏新化 丁基甲醇的方法 化学品

一种二烷基次膦酸盐的制备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24 新化股份 发明专利 201210349152.3 2012/09/19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方法 专用化学品

新化股份、 正在转化,轻工和化工
25 一种多檀醇的合成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387109.6 2012/10/1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江苏新化 生物技术

新化股份、 一种 3,3-二乙氧基-1-丙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26 发明专利 201210387122.1 2012/10/1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江苏新化 醇的制备方法 专用化学品

新化股份、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27 N-乙基正丁胺的生产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387126.X 2012/10/11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江苏新化 专用化学品

新化股份、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28 二异丙醚的生产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419334.3 2012/10/26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江苏新化 专用化学品

新化股份、 一种二烷基次膦酸盐的制备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29 发明专利 201210528363.3 2012/12/05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江苏新化 方法 专用化学品

一种二烷基次膦酸盐的制备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30 新化股份 发明专利 201310242578.3 2013/06/18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方法 专用化学品

新化股份、 一种制备异佛尔酮二胺的方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31 发明专利 201410007869.9 2014/01/08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江苏新化 法 专用化学品

一种甲基异丁基甲酮和二异 正在转化,精细和专用
32 新化股份 发明专利 201410016321.0 2014/01/1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丁基酮的联产方法 化学品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33 新化股份 一种 2-庚酮的合成方法 发明专利 201410494544.8 2014/09/2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专用化学品

作为技术储备,轻工和
34 江西新信 一种油水两相反应釜 实用新型 201520827035.2 2015/10/2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化工生物技术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35 江西新信 降膜式蒸发器 实用新型 201520827016.X 2015/10/2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专用化学品

正在转化,精细和专用
36 江西新信 反应循环冷凝器 实用新型 201520829298.7 2015/10/2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化学品

37 江西新信 一种尾气吸收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0826820.6 2015/10/2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正在转化,轻工和化工



25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生物技术

一种带有密闭固体投料装置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38 江西新信 实用新型 201520829836.2 2015/10/2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的反应釜 专用化学品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39 江西新信 一种有机膦常压精馏釜 实用新型 201520829507.8 2015/10/2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专用化学品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40 江西新信 一种有机膦粗品储罐 实用新型 201520826869.1 2015/10/2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专用化学品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41 江西新信 一种有机膦负压精馏釜 实用新型 201520827029.7 2015/10/2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专用化学品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42 江西新信 气液反应釜 实用新型 201520827001.3 2015/10/2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专用化学品

一种有机膦负压精馏取样装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43 江西新信 实用新型 201520829382.9 2015/10/23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置 专用化学品

一种适用于环保、建筑的特殊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44 浙江新兰 实用新型 201620321430.8 2016/04/15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面板 专用化学品

一种 N-(2-甲氧基环己基)-1,3- 作为技术储备,精细和
45 新化股份 发明专利 201710095091.5 2017/02/22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丙二胺的生产方法 专用化学品

一种亚磷酸氢二铵萃取制备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46 江西新信 实用新型 201720582099.X 2017/05/2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的蒸汽冷凝装置 专用化学品

一种有机磷离子液体蒸馏萃 已转化成产品,精细和
47 江西新信 实用新型 201720582045.3 2017/05/24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取装置的气体混合罐 专用化学品

一种亚磷酸二氢钾的分离反 作为技术储备,轻工和
48 江西新信 实用新型 201820553695.X 2018/4/18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应釜 化工生物技术

一种简易有机磷萃取收集设 正在转化,精细和专用
49 江西新信 实用新型 201820561482.1 2018/4/19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备 化学品

一种多级净化的有机磷提纯 正在转化,精细和专用
50 江西新信 实用新型 201820561486.X 2018/4/19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器 化学品

一种具有循环混合功能的季 正在转化,精细和专用
51 江西新信 实用新型 201820561503.X 2018/4/19 原始取得 专利权维持
膦盐合成反应釜 化学品


其中,一种异丙醇的合成方法(专利号 200610154968.5)被国家知识产权
局 2012 年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

(2)生产经营中已使用的被许可实施的专利及技术



25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①2010 年 4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就年产五万
吨丙烯水合生产异丙醇技术转让事宜签订了《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大连化物所向公司转让中压丙烯直接水合制异丙醇(年产 5 万吨)生产新技术(其
中涉及专利权部分以许可方式许可公司实施),许可公司在江苏省年产 5 万吨异
丙醇工业装置上实施此技术,该项技术为普通许可。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签订了《技术转让(专利实
施许可)补充合同》,约定该项技术涉及的各专利的许可期限为自原合同生效起
至各专利的有效期终止日,即最后期限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该项技术包含的
中国国家专利局授权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1 大连化物所 低碳烯烃水合制低碳醇用催化剂制备及应用 发明专利 98114266.4 1998/8/26

2 大连化物所 一种低碳烯烃连续生产低级醇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0410001112.5 2004/1/19

3 大连化物所 一种连续生产低级醇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0410001113.X 2004/1/19

4 大连化物所 一种低碳烯烃直接水合生产低级醇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0410028722.4 2004/3/15

5 大连化物所 一种连续生产低级醇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0510075407.1 2005/5/31
注: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备案号:
2011330001362),备案日期为 2011 年 11 月 11 日。


②2014 年 3 月 7 日,公司与 Givaudan SA、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共同签
订了《关于知识产权许可、服务提供、设备转让、供货以及非竞争的框架协
议》。根据 Givaudan SA 与馨瑞香料签订的该框架协议之附件《技术许可协
议》,Givaudan SA 同意授予馨瑞香料使用协议技术在其中国工厂生产、使用、
销售协议产品的全球范围独占许可及非独占许可,该项许可不可转让。其协议
产品具体为:非独占许可(即普通许可)-Florocyclene 丙酸三环癸烯酯、Hexyl
Salicylate 水杨酸己酯、Amyl Salicylate 水杨酸戊酯和独占许可-Aldehyde C12
MNA 2-甲基十一醛、Aldehyde C110 十一烯醛、Mefrosol 苯乐戊醇、Rosyrane
芳香玫瑰醚、Sandalore Extra 特级檀香 210、Strawberry pure 杨梅醛、
Peonile 牡丹腈、Ebanol 黑檀醇、Jasmone Cis 顺式茉莉酮、Sandalore 檀香
210、Vernaldehyde 鲜草醛、Freskomenthe 鲜薄荷酮、Velvione 环十六烯酮、
Serenolide 宁静麝香、Georgywood 乔治木香、Neobergamate Forte 乙酸月桂
烯酯、Sylkolide 丝兰麝香、Fennaldehyde 茴香基丙醛。该协议自 2015 年 7 月

25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日起生效,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后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3)奇华顿技术许可及对公司影响分析

1)奇华顿对公司技术许可已调整为不定期

根据 2015 年 7 月 1 日开始生效的奇华顿技术许可协议,关于授权技术的授
权范围、授权期限等主要条款如下:

―2.1 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使用协议技术在其中国工厂生产、使用、销售
协议产品的全球范围独占许可(除非附件中另有规定),该项许可不可转让。尽
管有前述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自行生产或授权其关联公司生产协议产
品:a)在被许可方所生产协议产品的质量及生产效率达到稳定状态之前的过渡
期内;b)在被许可方对协议产品的供应能力无法满足许可方或其关联公司的需
求时。

2.4 所有与协议技术相关的被许可人研发的新增知识产权,应由被许可人所
有。经双方另行协商一致,许可人可免费使用上述新增知识产权。但被许可方未
经许可方同意不得为此新增知识产权申请专利。

4.1 作为本协议项下权利的对价,被许可方同意基于协议产品在协议期内的
净销售额按照附件中规定的费率支付技术使用费。上述费用应在每季度结束后
60 日内支付。

7.1 本协议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并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一直有效,
此后有效期不定。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起,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但应提
前六个月书面通知。‖

2)奇华顿对公司技术许可不影响公司香料业务经营可持续性

①公司香料香精业务发展历史悠久

在新化有限设立前,新安江化肥厂于 1995 年 6 月成立香料分厂,开始生产
销售香料香精产品,产品以二氢月桂烯醇、二氢月桂烯为主;2006 年起,新化
有限进一步再建装置、扩大生产规模,并增加松节油加氢系列产品,又先后开发
并生产庚酸烯丙酯、己酸烯丙酯、苯氧乙酸烯丙酯、环氧蒎烷、龙脑烯醇、檀香、


25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菠萝酯等产品,其中:檀香类系合成香料中的高端产品;2010 年,檀香产品装
置投产,公司开始重点生产檀香系列产品,同时开展乙酸三环癸烯酯、丙三环、
十一醛、己酯、戊酯等香料产品的研发、试制,陆续获得成功并产业化。在历年
发展过程中,公司香料香精产品种类及产能不断扩大,截至合资公司设立并正式
投产之前,公司 2014 年度香料香精业务收入 9,251.28 万元,积累了丰富的香
料香精产品研发、生产经验,储备了一批研发、生产骨干人才。

②与奇华顿建立长期持续业务合作关系

自 2001 年开始,奇华顿与公司逐步建立业务往来,主要向公司采购合成香
料产品;2010 年以后,奇华顿一直是公司香料业务的最大客户;截至合资公司
设立并正式投产之前,公司 2014 年度向奇华顿的销售收入为 8,032.92 万元,
占当期香料香精业务收入的 86.83%,故奇华顿对公司香料产品具有较强需求。

③合资设立馨瑞香料系实现双赢的目标

一方面,由于公司既拥有―规模化的大化工产品生产经验‖,又掌握合成香料
产品的技术、工艺和产能,随着公司香料业务良好发展,公司逐步成为奇华顿全
球最重要的香料供应商之一,双方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和业务合作关系。

另一方面,由于双方合作具有较强―业务黏性‖且相互倚重,奇华顿为稳定原
材料采购来源、新化股份为继续锁定长期合作关系,2014 年度,奇华顿与公司
合资设立馨瑞香料,其目的就是发挥双方优势、实现双赢的战略目标。

④馨瑞香料的技术使用系相互的、建立在公平对等基础上的

2015 年 7 月 1 日,馨瑞香料设立后,双方股东都对其进行了技术许可。根
据技术许可协议,公司许可馨瑞香料使用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等产品生产技术,
协议条款与奇华顿一致,同样依据使用许可协议产品销售情况收取技术许可费。

经过测算,合作双方对馨瑞香料的授权技术(形成收入规模)基本对等。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向奇华顿支付技术使用费 81.43 59.11 7.30

向新化股份支付技术使用费 124.42 83.29 78.69




25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馨瑞香料向合作双方支付的技术使用费总体规模较小、不构成重

大影响。同时,馨瑞香料使用新化股份技术生产产品销售金额持续高于来自奇华

顿技术许可生产产品——主要系使用奇华顿技术生产的产品多为 2017 年以来新

增装置投产的新产品,而使用发行人技术生产的多为檀香系列等成熟产品。同时,

这个结果也侧面印证了馨瑞香料对奇华顿不存在技术许可依赖。

⑤双方拟进一步追加投资、扩大馨瑞香料的供应能力

馨瑞香料自 2018 年分期建设全部完成后、目前已逐步满产,为稳定并扩大

对其他第三方需求和奇华顿的新增需求,公司与奇华顿已沟通后续追加投资事宜

(尚未形成最终决策),拟扩大馨瑞香料生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强公司香料业务

产销能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综上所述,设立馨瑞香料为新化股份与奇华顿加深双方合作的重要举措,双

方相互倚重且长期合作,共同对馨瑞香料实施技术许可,单方中断技术许可可能

性较小,馨瑞香料后续使用奇华顿许可技术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公司香

料业务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抵押房产的账面价值为 670.98 万元,抵押土地的账面价值

为 1,114.52 万元,两者合计 1,785.51 万元,占总资产的 1.04%。

2018 年 10 月 11 日,馨瑞香料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盐城分行签署《抵押合

同》(编号:YD1561201728024902),以馨瑞香料 1 项房产和 1 项土地为抵

押,抵押期限 2017 年 4 月 19 日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

经核查,发行人利用上述房产和土地抵押获取银行贷款系发行人运用间接融

资手段,为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提供资金投入,且占总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发行

人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5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发行人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和相关认证情况

(一)经营资质及认证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的主要资质和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如下:

发证日期/
序号 权利人 名称 编号/批准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浙) 2018-11-14/
1 新化股份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XK13-014-00037 2023-11-20

(浙) 2014-08-15/
2 新化股份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XK13-006-00062 2019-08-14

(浙) 2014-08-15/
3 新化股份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XK13-010-00125 2019-08-14

SC2013301820124 2016-09-09/
4 新化股份 食品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 2021-09-08

(ZJ)WH 安许证字 2018-04-09/
5 新化股份 安全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A-0148 2021-04-08

(ZJ)WH 安许证字 2018-06-12/
6 新化股份 安全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A-1111 2021-06-11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浙) 2018-05-04/ 杭州市建德市安全生产监督
7 新化股份
证明 3J33018200012 2021-05-03 管理局

浙杭(建)安经字 2017-06-13/ 杭州市建德市安全生产监督
8 新化股份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17]12000150 2020-06-12 管理局

2018-05-1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9 新化股份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30112022
2021-05-17 化学品登记中心

2018-06-28/
10 新化股份 气瓶充装许可证 TS4233372-2022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2-06-27

2018-11-29/
11 新化股份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 TS1233029-2022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2-11-23

2017-06-13/
12 新化股份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TS1833016-2021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1-04-14

2014-12-30/
13 新化股份 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330182260012-116 建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9-12-30

14 新化股份 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330182260104-105 2017-11-03/ 建德市环境保护局



25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11-02

取水(浙建)字[2016] 2017-01-01/
15 新化股份 取水许可证[注] 建德市水利水产局
第 009 号 2018-12-31

取水(浙建)字[2016] 2017-01-01/
16 新化股份 取水许可证 建德市水利水产局
第 010 号 2021-12-31

2017-04-08/
17 新化股份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浙建排字第 00184 号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4-07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
2017-11-13/
18 新化股份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733001219 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
2020-11-12
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6-12-05/
19 新化股份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616Q31661R4M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
2019-12-26

2016-12-05/
20 新化股份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616E30919R4M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
2019-12-26

2016-12-05/
21 新化股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616S20811R4M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
2019-12-26

22 新化股份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301950114 长期 杭州海关

浙 AQBWHⅡ 2018-04-23/
23 新化股份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00001 2021-04

注:《取水许可证》(取水(浙建)字[2016]第 009 号)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已向建德市水利水产局申请换证,预计 2019 年 4 月取得。


截至目前,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拥有主要资质和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如下:

发证日期/
序号 权利人 名称 编号/批准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2014-05-16/
1 江苏新化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苏)XK13-014-00129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05-15

(苏)WH 安许证字 2017-01-22/
2 江苏新化 安全生产许可证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J00455] 2020-01-21

2016-11-2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3 江苏新化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20910366
2019-11-23 化学品登记中心

2018-07-18/
4 江苏新化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3209222018000044 滨海县环境保护局
2020-12-31

2017-12-18/
5 江苏新化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3817Q08129R0M 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0-12-17


25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12-18/
6 江苏新化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3817E08130R0M 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0-12-1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17-12-18/
7 江苏新化 03817S08131R0M 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证书 2020-12-17

8 江苏新化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209967203 长期 盐城海关

AQB320922WHII20160 2016-03-14/
9 江苏新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0067 2019-03-13

(苏)WH 安许证字 2017-11-20/
10 馨瑞香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J00480] 2020-11-19

2016-06-12/
11 馨瑞香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 SC20132092200200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06-11

2018-08-2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2 馨瑞香料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20910384
2021-08-19 化学品登记中心

2018-06-26/
13 馨瑞香料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3209222018000043 滨海县环境保护局
2020-12-31

00116Q23065R0M/320 2017-05-08/
14 馨瑞香料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0 2019-04-10

15 馨瑞香料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209937241 长期 盐城海关

2018-06-14/
16 滨海新化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3209222018000045 滨海县环境保护局
2020-12-31

(赣)WH 安许证字 2017-10-24/
17 江西新信 安全生产许可证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0780 2020-09-18

2017-08-1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8 江西新信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62310017
2020-08-13 化学品登记中心

2017-04-06/
19 江西新信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临时) 361124-2017-000001-A 铅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9-04-05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
2017-12-04/
20 江西新信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736000644 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
2020-12-03
西省地方税务局

00117Q32546R0M/360 2017-04-14/
21 江西新信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0 2020-04-13

2017-04-17/
22 江西新信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117E30907R0M/360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0-04-16

23 江西新信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CQC17S20643R0M/360 2017-04-18/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5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证书 0 2020-04-17

24 江西新信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609960790 长期 上饶海关

赣 AQB3611WHIII 2019-02-13/
25 江西新信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上饶市应急管理局
201900001 2022-2

浙杭(上)安经字 2016-12-09/ 杭州市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
26 浙江新木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16]01000094 2019-12-08 管理局

2014-03-11/
27 杭州新泰 辐射安全许可证 浙环辐证[A3205]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9-03-10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2017-12-07/
28 杭州新泰 TS3833138-2021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证(压力管道) 2021-12-06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 2017-05-04/
29 杭州新泰 TS2233192-2021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容器) 2021-05-03

2018-05-30/
30 杭州新泰 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330182350008-101 建德市环境保护局
2020-12-31

31 新伽玛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301932192 长期 杭州海关

2016-01-15/
32 新化综服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浙危废经第 57 号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21-01-14

2018-08-14/
33 浙江新兰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618Q31218R1S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
2021-08-13

34 新化香港 公司注册证明书 2132171 2014-08-13 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

2018-08-13/
35 新化香港 商业登记证 63698391-000-08-18-8 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
2019-08-12


根据公司生产所在地及产品销售区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
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资质、许可和认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特许经营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一)发行人技术研发概况

公司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先后承担两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五项浙
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有着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公司先后研发成功正丙
胺、正丁胺、正庚胺、正戊胺、正辛胺、3-戊胺、苄胺、多乙烯多胺、哌嗪等
25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脂肪胺系列产品,以及环氧蒎烷、檀香 208、新铃兰醛、龙脑烯醛等香料系列
产品,其中异丙胺、多乙烯多胺、甲基异丁基酮、无水哌嗪、檀香 218、环丙
贝特等项目先后被浙江省科技厅列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

公司主导产品高级胺的生产采用自行开发的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及催化
剂,生产过程采用 DCS 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控制,产品质量达到国外同类产品
质量指标,产品出口欧、美、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二氢月桂烯、二
氢月桂烯醇、月桂烯、异丙胺、异辛胺等产品已通过省科委组织的省级新产品
鉴定,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国外先进水平。二氢月桂烯、二氢月桂烯醇项目获
得杭州市新产品新技术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00 吨/年异丙胺项目获
杭州市新产品新技术二等奖;10000 吨/年异丙胺项目列入国家火炬计划(国科
发计字[2001]350 号),获得杭州市新产品新技术一等奖、杭州市科技进步三等
奖;20000 吨/年异丙胺项目被评为杭州市优秀技改项目,合成无水哌嗪新技术
获得杭州市新产品新技术二等奖、浙江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三等奖、建德市科
技进步二等奖;2000 吨/年二氢月桂烯、1500 吨/年二氢月桂烯醇列入国家火炬
计划(国科发计字[2005]157 号),20000 吨/年异丙胺项目、1000 吨/年月桂烯
项目(杭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00t/a 檀香 208 项目均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
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公司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乙酸对叔丁基环己酯、己酸烯丙酯、庚酸烯丙
酯、菠萝酯、乙酸三环癸烯酯、甲基壬乙醛、乙酸苏合香酯、苯乐戊醇、丙酸
三环癸烯酯等产品均已通过欧盟 REACH 认证;公司水杨酸戊酯、α-蒎烯、β-
蒎烯、乙酸三环癸烯酯、蒎烷、牡丹腈、芳香玫瑰醚、杨梅醛等近 30 种产品均
已通过 KOF-K Kosher 犹太洁食认证。

公司主持起草国家/行业标准 13 项,参与起草国家/行业标准 30 项。截至目
前,公司获授权专利 51 项,其中发明专利 3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

(二)研发机构情况

公司现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浙江省科技厅认定的新化高级胺省级高新技
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经贸委认定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科技厅认定
的省级新材料企业研究院。公司已建有近 3,000 平方米的研发大楼,两套中试装

26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置,配有先进的实验仪器和设备。

同时,公司通过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等国内知名科研院所缔结长期紧密产学
研合作协议,在新产品开发、经济管理、重大决策等方面获得了外部强有力的技
术和信息支持。

(三)发行人主要技术情况

公司通过创新发展,产品结构不断调整和扩大,规模发展迅速。公司已经
成为有机胺行业(乙基胺、异丙胺)大型生产企业之一,技术处于领先水平。现
拥有乙基胺、异丙胺、异丙醇及其他高级胺系列生产装置;月桂烯、二氢月桂
烯、二氢月桂烯醇、檀香 208 等香料香精系列;双氧水、纯氢、液氨、碳酸氢
铵等无机化工系列数十个品种的产品。经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发展,在脂肪胺、
有机溶剂、香料香精等领域取得了多项核心技术,积累了丰富生产经验。主要
产品所运用的关键技术如下:

1、异丙胺

公司有 2 套异丙胺生产装置,其中 10 万吨/年异丙胺单套生产装置的产能居
国内前列。公司采用自主研究开发的丙酮法异丙胺生产专利技术。整套装置分
原料区、反应-分离区、成品区三个工序管理,该技术主要具有以下优势:

(1)异丙胺项目采用丙酮法合成异丙胺自主专利技术,反应温度从 180℃
下降到 110℃,反应压力从 1.7Mpa 下降到 0.8Mpa,空速提高 4 倍以上,丙酮
单程转化率上升,异丙胺单程选择性达 96%以上,原料丙酮单耗下降,异丙胺
产品纯度达 99.7%以上。

(2)采用多段式绝热超大反应器,具有催化反应转化率高,生产能力大的
特点,反应器直径可达 6 米,列管数达到 8000 根,并且特别在管束上部设置了
高效气流分布器,成功解决了多管大直径反应器的气流分布不均、易偏流的难
题,单反应器生产能力即达到 5 万吨/年以上。

(3)开发了多塔串联流程,将主反应器中未反应的丙酮、少量生成的异丙
醇分离出后再送入反应器进行反应,重新生成异丙胺,分离出的二异丙胺含量
达到 99.5%以上,作为产品销售。

26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综合设计了高效分离系统,应用高效填料及分布器,异丙胺纯度达到
99.7%以上,产品质量达到并超过国外产品指标。产品蒸汽消耗和生产成本大
幅度降低。生产全过程采用 DCS 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实现全自动化运行,不
仅生产连续稳定,而且大大节省了人力资源。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经浙江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级新产品鉴定和国家火炬计划
项目验收,总体技术被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丙酮法异丙胺生产专利技术,来自公司独立研发、试验的成果,已获
国家发明专利,该技术成果在产权归属方面不存在纠纷。

2、异丙醇

公司建有 2 套异丙醇生产装置,10 万吨/年丙酮法加氢生产异丙胺副产异丙
醇装置,5 万吨/年丙烯直接水合生产异丙醇装置。

(1)丙酮法生产异丙醇

2010 年,采用公司自主开发的丙酮加氢生产异丙胺副产异丙醇新型高效专
用催化剂和合成专利技术,公司建成年产 10 万吨丙酮加氢生产异丙胺副产异丙
醇装置,开创了国内丙酮制异丙醇先河。丙酮加氢生产异丙胺副产异丙醇为低
压加氢过程,反应温度不高,反应及精制过程能耗较低,装置流程简单,与现
有丙烯水合工艺生产异丙醇相比,产品质量好,异丙醇含量达 99.95%以上,指
标远远高于国家标准,且原料成本低、来源丰富,市场竞争优势大,能有效满
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

该工艺主要工序为合成工序和精馏工序,以丙酮、氨、氢气为原料,高温
汽化后进入反应器生成异丙胺、异丙醇、二异丙胺粗品;反应器出来的高温粗
产物和冷物料换热后进入冷却器,经冷却后进入气液分离器。气液分离器出来
的异丙醇、异丙胺、二异丙胺分别进入产品精制塔精制出合格的产品。

该反应在气相固定床中进行的连续式生产流程,在产品分离系统方面,同
样采用了公司在有机胺分离上专用的高效精馏分离系统,应用高效填料及分布
器,产品纯度达到 99.95%以上,异丙醇收率高达 99%,另外在脱水方面,采
用膜脱水技术,解决了水和异丙醇因共沸而控制在 0.1%以下的难题,异丙醇中

26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水的含量在 0.05%以下。

公司丙酮加氢生产异丙醇新型高效专用催化剂和先进生产合成专利技术,
来自公司独立研发、试验的成果,已获国家发明专利,该技术成果在产权归属
方面不存在纠纷。

(2)丙烯法制异丙醇

2012 年,公司在江苏新化建成我国首套年产 5 万吨中压丙烯直接水合法生
产异丙醇的工业装置,该工业化装置采用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实施许可的 5 项专
利技术,采用丙烯水合专用催化剂和丙烯直接水合制异丙醇工艺,控制丙烯水
合转化率和反应热,使水合反应床层温度分布均匀、反应床层压降低可适用不
同浓度的原料丙烯,生产过程无环境污染,实现了低能耗,建立了更简捷、高
效的分离流程,消耗指标到达国内先进水平。

3、乙基胺

公司乙基胺系列产品包括一乙胺(含 70%、50%水剂)、二乙胺和三乙胺。
公司乙基胺生产装置,根据市场情况调节产品比例。经过节能技术改造,产品
生产成本下降,在行业中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产品质量达到国外产品质量指
标。生产采用节能设备,污染少,能耗低,生产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香料香精

公司香料香精产品主要包括四个系列产品。

第一系列酯类产品采用核心高效液相加氢技术,选用可循环的贵金属催化
剂,绿色酯化工艺,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水产生,循环回收利用技术使原料得到
充分利用,选择专有的催化剂使反应的选择性、转化率达到 99%以上。

第二系列为奇华顿生产的产品,采用具有分子效应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
采用特有的反应釜,全套进口搅拌系统,反应过程安全平稳。

第三系列为奇华顿的专利产品,为高附加值的香料产品。引进国外先进生
产工艺,采用与奇华顿原厂相同工艺、相同原料、相同管理模式,确保了产品
的高端品质。该系列产品香型各有不同,是奇华顿独家内部使用的香原料。


26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四系列为檀香产品,采用连续化精馏技术回收溶剂技术,特有的缩合还
原工艺,相比传统工艺,减少了反应步骤,缩短了反应时间,大大降低了反应
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避免其他还原工艺的高成本以及不安全因素。产品质量
稳定,香气醇正,具有强烈的檀香木香气,能够在日化香精配方中广泛使用。

各系列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都将采用 DCS 自动控制系统,通过检测报警、安
全联锁、比例控制、自动泄压等自动控制措施来控制反应中的危险因素;采用
高真空水蒸汽冲蒸的精馏技术保证产品的香气圆润柔和;在管理上拥有完善的
工艺安全评估及测试体系、生产过程安全健康环保、还具有相配套的培训体
系,保证了生产过程安全、高效、长期运行。

(四)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母公司(复审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及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研发投入 5,223.29 4,719.07 4,755.78

营业收入 150,793.09 132,887.80 110,676.40

占营业收入比例 3.46% 3.55% 4.30%


江西新信 2017 年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及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研发投入 234.33 287.20 224.39

营业收入 6,144.79 4,709.79 4,294.06

占营业收入比例 3.81% 6.10% 5.23%

(五)发行人在研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情况 研发内容及预期成果 进展情况

HOMA 是一种新型耐候型脂环胺固化剂,具有脂环胺抗紫外线、耐黄变、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抗白化等优良特性,又具有无色透明、粘度低、固化速度适中等到独特
领域:四、新材料—(五)精 工艺技术开
HOMA 合成工 性能。与双酚 A 环氧树脂固化形成固化物具有光亮、无油膜、美观的特
1 细和专用化学品—1、新型催化 发及中试验
艺研究开发 性。HOMA 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但目前国内还没
制备及应用技术(有机合成新 证
有生产。开发 HOMA 生产工艺技术,填补国内市场的空白,将会产生带
型催化剂)
来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 乙基胺工艺技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乙基胺主要包括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等,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中 工艺技术开


26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术优化研究 领域:四、新材料—(五)精 间体,可与多种化合物反应形成衍生物,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化工 发及中试验

细和专用化学品—1、新型催化 助剂和军工业等行业。传统方法制得的乙基胺中二乙胺的含量高达 50% 证

制备及应用技术(有机合成新 以上,但是一乙胺的市场需求较大。对乙基胺的合成工艺进行研究,优

型催化剂) 化催化剂提高一乙胺反应的选择性,调整产品比例。这对灵活适应产品

供需市场变化具有重大意义。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异丙胺,通常包括一异丙胺、二异丙胺和三异丙胺。虽然异丙胺生产工

异丙胺催化合 领域:四、新材料—(五)精 艺比较成熟,但反应中异丙胺的选择性较低,导致副产物处理困难,严 工艺技术开

3 成工艺与技术 细和专用化学品—1、新型催化 重制约许多基于异丙胺为中间体的下游精细化工产品的开发。开展对异 发及中试验

优化研究 制备及应用技术(有机合成新 丙胺合成工艺改进研究,克服传统工艺技术缺陷,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 证

型催化剂) 提高市场竞争力,对其合成工艺和分离技术进行再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异丙醇主要用于制药、化妆品、塑料、香料、涂料等及电子工业上用作

异丙醇合成工 领域:四、新材料—(五)精 脱水剂及清洗剂,在许多工业和消费产品中,异丙醇用作低成本溶剂, 工艺技术开

4 艺与技术优化 细和专用化学品—1、新型催化 也用作萃取剂。公司对异丙醇产品催化合成和工艺优化进行研究,提高 发及中试验

研究 制备及应用技术(有机合成新 转化率和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增强竞争力。这对解决异丙醇进口, 证

型催化剂) 促进异丙醇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顺式茉莉酮无色至浅黄色油状透明液体,呈优雅的茉莉花香和芹菜籽香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气。顺茉莉酮是很有价值的香料之一,是茉莉油的重要香成份之一,用
领域: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于高级茉莉系列化状品香精和食用香料。由于天然资源的有限和单一性,
顺式茉莉酮合 —(六)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工艺技术开
合成顺式茉莉酮变得十分重要。迄今已发表的合成路线,但终因反应步
5 成技术研究与 —4、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 发及中试验
骤漫长、总收率偏低、或是原料价格昂贵、来源十分不便等原因,而难
开发 提取技术(天然产物有效成份 证
以较大规模地进行生产。因此公司开展研发发新的顺式茉莉酮合成工艺
的全合成、化学改性及深加工
路线研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是国际香料市场的急需的产品,此项
技术)
研发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玫瑰醚作为一种重要的香料原料,可用于调配包括香水、晚霜、爽身粉、
领域: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除汗剂、香波、除臭喷雾、定型水、香皂、洗衣粉、洁厕粉等日化香精
—(六)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工艺技术开
玫瑰醚合成技 配方中,其需求量很大。由于天然资源的有限和单一性,合成玫瑰醚变
6 —4、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 发及中试验
术研究与开发 得十分重要。以苯甲醛和异戊烯醇为初始原料,经缩合生产玫瑰醚,符
提取技术(天然产物有效成份 证
合国家鼓励产业政策,也是国际香料市场的急需的产品,因此,公司开
的全合成、化学改性及深加工
展此项目研发。
技术)

新型水煤浆制气技术,以价格低廉、易得的普通烟煤为原料,采用纯氧

连续制气,制气效率超过 98%并副产的蒸汽,同时可利用有机高浓废水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综合利用,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因而高效节能应用前景广阔。公司开 工艺技术开
新型水煤桨制 领域:六、新能源与节能(四)
7 展产学研合作,利用高浓度有机废水和水煤浆的专有技术,研究适合公 发及中试验
气技术研发 高效节能技术 1.工业节能技术
司生产的水煤浆制气技术,改变原有的传统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化制气技 证
(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
术,大大提升煤炭利用率,并有效地解决高浓废水的处理问题,对促进

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




26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不断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已建立起一套严格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公司率先在行业中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SO14001:2004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设有品管部,全面负责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检验、生产过程的品质管
控指导,推动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贯彻质量方针。品管部职能设置情况如下: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了从采购、生产到销售的全
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具体措施如下:

1、采购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建立了《采购业务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制度》、
《采购控制程序》等采购制度及程序,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确保采购产品质量
满足生产需要,保证最终产品质量,并满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需要。

公司采购产品采取多种验证方式,包括公司/顾客在公司的现场验证;公司/
顾客在供方现场的验证,验证的活动包括:检验、测量、查验产品的标识、规
格、数量、包装以及相关的技术、产品标准。只有经过检验(试验)/验证的原
(辅)料才能投入使用。

此外,公司按《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严格管理,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
系和产品质量的要求,由供应部负责对供方产品实物质量、技术与管理水平价

26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格、企业交货信誉、提供合格产品和服务能力等主要情况进行综合能力调查。
供应部建立、保存合格供方档案。每年或有必要时组织工程设计部、品管部、
使用部门、子公司等参与对重要原(辅)材料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供方进行评价。

2、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有保证,出厂产品合格,在生产过程实施质量控
制,对不同产品部的重要工序分别实施相应的关键质量控制点。

生产过程中,对于原材料按照要求进行全分析,合格原辅材料方可投入系
统使用,不合格材料启动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在生产过程中如氢化工序、氧化
工序、萃取工序、后处理等作为重要工序,通过 DCS 操作系统及半成品分析来
控制半成品从萃取系统进入净化系统净化出产品。生产过程中对控制点进行分
析,合格产品经管道输送至成品槽,成品槽内为检验合格产品。根据任务包
装,产品包装后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3、销售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客户关系管理,并负责客户投诉的处理工作。对客户
的每份订单,公司市场销售部均有专门的销售人员进行跟踪了解,以便及时向客
户反馈订单完成情况的有关信息。市场营销部对于客户的投诉及时回复,并联
系品管部对于同批次公司产品的留样进行测试,并根据留样测试的结果及时与
客户沟通,采取技术交流、现场处理或退回补发的方式进行处理。

(三)质量纠纷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产品质量达到国外同类产
品质量指标,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好评,这也是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多年合作
关系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未出现重大产品质量纠纷。




26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运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
以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
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完整、产
权明晰,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以资产或权益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和合法程序选聘,不存在超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
况。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
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处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
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能够独
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6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制定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
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
户,不存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
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
存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和监督机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
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具有健全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了适
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
理制度等各方面均完全独立,不存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
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具有面向市场
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公司业务独立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
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
财务方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
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以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对独立性的披
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
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包括建德市国


26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公司和胡健先生,公司与建德市国资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胡健先生控制
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1、公司与建德市国资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1)建德市国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建德市国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实际经营业务等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
公司名称 实际经营业务 是否控制
号 (万元) 比例

建德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42,222.23 86.5% 资产经营与管理 直接控制

公共自行车租赁、维修、停车洗车 间接控制
1.1 建德市城市公共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00.00 100%
服务

古城开发建设、古建筑保护开发、 间接控制

1.2 建德市严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 70% 其他市政工程开发建设及农村基

础设施建设
1
1.3 建德市新安江旧城改造建设有限公司 6,250.00 60% 旧城改造建设及房地产开发建设 间接控制

化工材料、轻工材料、建筑材料等 间接控制
1.4 建德市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50.00 51%
销售

1.4.1 建德市强盛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 50.00 100%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货运 间接控制

1.5 建德市罗村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7,954.92 100% 水力发电 间接控制

1.6 建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00.00 100% 保安服务及劳务派遣业务 间接控制

杭州建德高铁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8,105.59 100% 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 直接控制
2
2.1 建德市马南水务有限公司 6,041.28 100% 工业及生活污水处理 间接控制

建德市新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100% 旅游产业的投资与经营管理 直接控制

3.1 建德市明镜游船有限公司 500.00 100% 内河旅客运输等 间接控制

3.2 建德苞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0.00 52% 农业开发、茶叶生产加工批发零售 间接控制

3.3 建德市新安江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房地产开发销售、酒店管理 间接控制

3.4 建德市双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 租赁和商务服务等 间接控制
3
3.5 建德市新安江旅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800.00 100% 住宿、小型餐馆、酒店管理及咨询 间接控制

旅游景点的开发、服务,旅游纪念 间接控制
3.6 建德市新安江新叶古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500.00 100%
品销售

富春江库区水上旅游运输、景区管 间接控制
3.7 浙江建德富春江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有限公司 700.00 100%
理服务等


27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8 建德市新安江水上游乐有限公司 700.00 100% 旅客运输服务、相关纪念品零售 间接控制

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10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直接控制

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的收集、处 间接控制
4.1 杭州杭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3,000.00 100%
置、利用及再生产产品的开发销售

4.2 建德市水务有限公司 14,381.00 86.79% 污水净化处理、供给生产生活用水 间接控制

4.3 建德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7,500.47 100% 垃圾填埋 间接控制

4.4 建德市客运中心有限公司 3,000.00 100% 公路客货运输、集装箱货运 间接控制

4 城市道路路灯设计、照明工程安装 间接控制
4.5 建德市新安城市照明管理有限公司 50.00 100%
维护及管理

4.6 建德市新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500.00 100% 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等 间接控制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危旧改造及 间接控制

4.7 建德市万居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0 100% 其他市政工程开发建设和基础设

施建设

4.8 建德市城建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900.00 100% 工程测量、地形测绘等 间接控制

建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 100%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直接控制

河道清淤、治理,采砂、砂石料加 间接控制
5.1 建德市三江河道清淤采砂有限公司 100.00 60%
工销售等

铁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工程建设 间接控制
5.2 建德市铁路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114,382.96 67.48%
5 项目管理等

5.3 建德市大众客运有限公司 500.00 100% 出租车客运、汽车租赁业务 间接控制

5.4 建德市通达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 50.00 100% 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经营等 间接控制

公路养护、绿化,公路工程及桥梁 间接控制
5.5 建德市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100%
工程建筑施工等

农村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住房开发 直接控制
6 杭州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0 60%
建设、农村土地整治

注:表中持股比例为上一层股东直接持股比例


上述企业与发行人不属于同一行业,其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与发行人差异显
著,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亦不存在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的
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2)建德市国资公司对外投资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
同业竞争

1)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7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建德市国资公司对外投资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系同一行业,

建德市国资公司持有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8.169%股份。浙江建业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自 1999 年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至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直系自然人冯烈先生;建德市国资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以及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均系有限公司改制时、国有股历史沉淀所形成

的,而非后期新增投资所致。自改制成为有限公司后,建德市国资公司未曾作为

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为规避同业竞争而调整股权比例的

情况。公司报告期内与建业化工不存在主要人员的流动,除子公司浙江新兰 2016

年销售少量空腹板等产品及 2018 年提供对应的维修安装外,不存在其他采购及

销售、房产租赁、固定资产构建等交易和其他资金往来。

2)建业化工主要产品、产能及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

根据建业化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及其它相关核查
等,其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如下:

①主要产品及产能情况

建业化工主营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精细化工产品的
生产、研发和销售,现有的主导产品为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超纯氨等。
其中:除低碳脂肪胺的部分产品与公司存在一定重合,其他并不一致。

虽然,两家在低碳脂肪胺产品中都有涉及异丙胺和乙基胺,但各自的侧重和
布局有所不同。而其他相关产品,两家均独立发展、没有重合的情况。

②主要客户情况

建业化工公开披露(2016-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下同)的低碳脂肪胺、
增塑剂、醋酸酯三个产品类别的前五大客户,具体汇总情况如下所示:
主要 与公司客户
建业化工的主要客户
产品 是否重叠

中山化工集团(安徽、浙江和响水)、淄博大润化工、上海兆厚化工、铜陵瑞华化工
低碳脂 部分重叠,占公
贸易、蔚林新材料科技、河北山立化工、正大能源材料(大连)、上海陵尔化工、江
肪胺 司收入约 8%
苏丰山集团、南通江山农药化工、山东滨农集团、常州市丰越化工


27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杭州互润化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宁波鑫隆达塑化、无锡齐和商贸、宁波裕茂塑化、
增塑剂 否,无客户重叠
三明驰越进出口贸易、温州市通用锁具、衢州市同华新材料、无锡市元吉化工贸易

黄山永新股份、洋紫荆油墨(浙江、中山、河北)、佛山市南海顺强化工、福州君北 极少量重叠,占
醋酸酯
化工贸易、昆山市张浦彩印、海南逸盛石化、杭州思达有机化工 公司收入 0.2%


A.客户重叠的主要原因

经核查,与发行人重叠客户主要集中于脂肪胺产品,各期重叠比例约 8%。

一方面,由于异丙胺和乙基胺产品重合,故建业化工与公司部分客户重叠,如:

中山化工集团、山东滨农、河北山立化工等国内主要农药生产厂商,该等公司生

产规模较大,脂肪胺需求量大,为保障供应而实施多渠道采购。

另一方面,建业化工醋酸酯客户主要是油墨彩印企业、医药中间体生产商及

化工贸易商,少量客户亦向公司采购有机溶剂异丙醇——作为油墨、涂料、农药

和制药工业中的溶剂或萃取剂,属于同类下游客户的不同原料采购需求。

B.不存在影响公司销售独立的情况

另外,经查阅建业化工公开披露的按产品类别前五大客户名单及其交易金

额,并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客户名单进行对比,取得建德市国资公司的确认函,

查阅了发行人的销售合同,走访了发行人主要客户,抽查了销售订单,查阅了发

行人销售部门相关制度,并对发行人销售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发行人与建业

化工之间自设立以来拥有独立的销售团队和销售渠道,独立签署销售协议,执行

独立的销售政策,不存在与建业化工共用销售渠道、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③主要供应商情况

A.建业化工的主要供应商情况

经核查,建业化工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类基础化工产品。其中低碳脂

肪胺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醇类(主要为乙醇、正丙醇、正丁醇、异丁醇)、丙酮等;

增塑剂产品主要原材料为苯酐、醇类(主要为正丁醇、异丁醇)等;醋酸酯产品

主要原材料为冰醋酸、醇类(主要为乙醇、正丙醇、异丁醇)等。

根据建业化工公开披露的主要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27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要采购原料 建业化工的主要供应商 与公司供应商是否重叠

苯酐 铜陵化工、泰兴协联众达化学 否

正丁醇、异丁醇 中石化江苏分公司 否

正丙醇 南京诺奥新材料、OCEAN WIN (HONGKONG) 极少量

乙醇、液氨 盐城市丰润化工科技、日照东六工贸、塞拉尼斯(中国) 极少量


由于相关原料多为基础化工产品,加之两家公司所在区域相近,故报告期内,
建业化工前五大供应商与发行人供应商存在少量重合的情况,总体较低。发行人
与建业化工重叠的供应商主要是醇类供应商——低碳脂肪胺的原材料,报告期内
各期重合度平均 2%,且逐年下降、最近一年仅为 0.46%。与发行人交易额较大
的塞拉尼斯成立于 1918 年,是著名的美国化工企业,2017 年国内酒精市场重
新恢复到木薯酒精优势的格局,塞拉尼斯煤制酒精因原料价格上行而关停,发行
人已不再向其采购酒精——2018 年的采购主要为香料原料,同时其也已不在建
业化工主要供应商之列。

B.不存在影响公司采购独立性的情况

经查阅建业化工公开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及其交易金额,并与发行人报
告期内的供应商名单进行对比,取得建德市国资公司的确认函,查阅了发行人的
采购合同,走访了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抽查了采购订单,查阅了发行人各业务部
门的采购相关制度,并对采购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发行人与建业化工拥有独
立的采购团队,独立签署采购协议,采购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确认,不存在共用
采购渠道的情形。

因此,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公司与胡健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公司股份外,胡健先生无对外投资。

根据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确认,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


27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
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未
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未投资(控制)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
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人/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
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
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企
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对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本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的方式履行本承诺。

4、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公司及
本人/本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
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4)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本人/本公司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存
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

6、本人/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承诺持续有效。

27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名称 与公司关系

建德市国资公司 持有公司 22.9658%股权

胡健 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 14.0693%股权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的基本情况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六、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基本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2、控股及参股公司

名称 与公司关系

江苏新化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木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注销中)

杭州新泰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新化香港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新化综服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江西新信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清云环保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于 2018 年 6 月注销)

滨海新化 江苏新化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化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兰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馨瑞香料 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33%股权,江苏新化持有其 18%股权)

浙江新伽玛 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新成化学 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20%股权)

盛媒化工 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3.08%股权,已吊销)


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五、发行人组织结构‖之―(四)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27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关联自然人

名称 与公司关系

胡健 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 14.0693%股权

包江峰 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 1.5711%股权

王卫明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1.7844%股权

应思斌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赵建标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1.2772%股权

许玫欣 公司董事

祝立宏 公司独立董事

罗娟香 公司独立董事

王利军 公司独立董事

雷华 公司前独立董事,于 2018 年 7 月离任

徐卫荣 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公司 1.2772%股权

李文德 公司监事

方军伟 公司监事,持有公司 0.2684%股权

洪益琴 公司财务总监,持有公司 0.9956%股权

胡建宏 公司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 0.1497%股权

徐利红 公司总工程师,持有公司 0.5024%股权


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4、其他关联方

名称 与公司关系

建德市白沙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王卫明姐夫胡益飞持股 90%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Givaudan SA(奇华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馨瑞香料之少数股东

新化投资 公司前股东,已注销

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 Givaudan SA(奇华顿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奇华顿特种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Givaudan SA(奇华顿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GIVAUDAN LTD 见[注]

注:Givaudan SA(奇华顿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馨瑞香料之少数股东,公司及馨瑞香料与其同一集团内的公司

存在交易,该等公司包括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GIVAUDAN Ibérica SA、GIVAUDAN FRAGRANCES CORPORATION、

Givaudan do Brasil Ltda、GIVAUDAN (INDIA) PRIVATE LIMITED、GIVAUDAN SINGAPORE PTE LTD、GIVAUDAN UK

LTD、PT GIVAUDAN INDONESIA、GIVAUDAN SUISSE SA、GIVAUDAN ARGENTINA S.A.、GIVAUDAN FLAVORS



27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CORPORATION、GIVAUDAN INTERNATIONAL SA、Givaudan de Mexico SA de CV、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奇华顿特种

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等。为了便于披露清晰,将上述公司一并统称 GIVAUDAN LTD。


GIVAUDAN LTD 一直为公司香料产品销售的大客户。为稳定原材料的采购源,2014 年 GIVAUDAN LTD 旗下的 Givaudan SA

与公司合资设立馨瑞香料,Givaudan SA 持股比例为 49%。根据有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 Givaudan SA 及

其集团内关联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主要投资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其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与公司之间存在可能导致公司
利益转移的其他企业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及其影响

1、出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销售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向 GIVAUDAN LTD 销售香
料产品及向白沙化工销售异丙醇和氨水等。

关联方(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GIVAUDAN LTD 香料产品 34,714.48 28,680.36 19,056.56

白沙化工 异丙醇、氨水 56.17 168.36 94.60


(1)与奇华顿 GIVAUDAN LTD 的关联销售

奇华顿是目前全球香料香精行业最大的公司之一,向公司采购香料系出于
正常合理的商业目的,报告期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10%、
14.28%和 15.73%,收入占比虽有所上升,但总体占比不高,且利润贡献较
小,对公司盈利未构成重大影响。随着馨瑞香料的产能扩张,且由于馨瑞香料
已经成为奇华顿全球最主要的香料供应基地,故在可以预计的未来,该项销售额
将可能继续增长,奇华顿仍可能是新化股份香料产品的最大客户。但由于公司
自身(其他)业务发展较好、盈利能力较强,对奇华顿的收入和盈利占比较小,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销售情况如下:
关联方(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GIVAUDAN SUISSE SA 香料产品 13,311.83 8,741.36 6,009.31

GIVAUDAN FRAGRANCES CORPORATION 香料产品 5,512.39 5,403.43 3,634.16

GIVAUDAN SINGAPORE PTE LTD 香料产品 4,436.02 4,512.84 2,438.73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香料产品 3,444.04 2,975.60 1,973.61



27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GIVAUDAN (INDIA) PRIVATE LIMITED 香料产品 1,875.90 2,221.53 903.98

Givaudan do Brasil Ltda 香料产品 1,910.70 1,511.89 847.39

GIVAUDAN UK LTD 香料产品 2,107.70 1,309.52 1,051.31

PT GIVAUDAN INDONESIA 香料产品 1,348.48 986.30 547.26

GIVAUDAN Ibérica SA 香料产品 152.06 562.86 1,479.31

GIVAUDAN ARGENTINA S.A. 香料产品 611.88 451.89 171.51

Givaudan de Mexico SA de CV 香料产品 3.46 2.24 -

GIVAUDAN FLAVORS CORPORATION 香料产品 - 0.88 -

合计 34,714.48 28,680.36 19,056.56


馨瑞香料与奇华顿的产品定价主要基于馨瑞香料的产能情况、产品成本及市
场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奇华顿销售产品与第三方比较存在价格差异的情况,及其
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品名称 销售金额 价差率 销售金额 价差率 销售金额 价差率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 5,410.99 -4.97 4,833.38 -5.29 4,660.95 -4.31

乙酸对叔丁基环己酯 2,637.72 -6.34 2,322.19 -4.08 2,309.42 -6.53

水杨酸己酯 1,624.75 -0.27 2,052.91 -0.90 444.90 -1.02

甲基壬乙醛 1,547.20 -2.36 1,681.32 -3.59

乙酸三环癸烯酯 2,197.16 -9.40 1,583.91 -5.70 1,640.05 -7.85

超级檀香 208 1,469.73 - 1,211.95 -7.95 1,114.97 -

檀香 208 1,674.14 -4.62 1,191.94 -0.62 1,081.40 -

乙酸苏合香酯 1,377.44 0.04 1,118.00 -3.63 883.01 1.37

檀香 194 1,116.33 10.31 948.42 -14.38 603.07 -12.60

丙酸三环癸烯酯 1,113.59 0.97 850.17 0.77 842.72 1.69

苯乐戊醇 976.75 -10.45 808.31 -4.59

庚酸烯丙脂 721.46 -4.09 570.38 1.16 393.80 -0.67

环己基丙酸烯丙酯(菠萝酯) 864.25 2.76 548.62 11.70 768.92 -1.46

水杨酸戊酯 773.47 2.22 600.47 -1.03 102.95 -3.40

己酸烯丙脂 343.26 7.00 413.53 -1.31 353.92 -2.75

苯氧乙酸烯丙酯 62.39 -6.86 75.98 -6.58



27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售价高于第三方的影响利润金额 191.50 77.35 26.34

售价低于第三方的影响利润金额 -896.79 -853.96 -588.06

合计影响利润金额 -705.30 -776.61 -561.72

占利润总额比重 -3.24% -5.60% -5.52%


综合比较,公司向奇华顿销售部分产品价格高于对第三方销售价格影响各期
利润金额均较小,且与奇华顿综合交易价格低于对第三方销售价格,因此,不存
在通过对奇华顿销售进而向公司输送利益、虚增利润的情形。

(2)奇华顿独家供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独家供应安排合理、符合双方利益

①―独家供应安排‖系优先满足奇华顿的采购需求

如前所述,对奇华顿产品供应产品分为―独家供应产品‖和―非独家供应产品‖,
确定为―独家供应产品‖系根据公司与奇华顿合作协议约定,在合资公司设立初
期、产能不足情况下,约定部分产品对奇华顿独家供应,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奇
华顿的采购需求得到优先满足,符合合资公司设立目的和商业合理性,同时也说
明奇华顿对馨瑞香料的产品供应能力存在一定的依赖。

②独家供应主要产品的技术和市场不存在受奇华顿限制的情形

馨瑞香料向奇华顿独家供应的主要产品(如:檀香系列等)的技术许可来自
于发行人(新化股份),系公司在合资之前自主开发并已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产品,
不仅销售给奇华顿也销售给其他市场第三方客户。因此,此类产品并不存在对奇
华顿的技术或市场渠道的依赖,完全可在产能充足后向市场供应。

报告期内,在馨瑞香料产能提升、满足奇华顿需求的情况下,合资双方亦已
逐步协商,将原先设定的独家供应产品向市场第三方销售、变更为非独家供应产
品,如 2017 年以来的超级檀香 208 和檀香 208 等。因此,―独家供应‖的安排合
理、符合双方利益,不会对公司后续业务发展造成现实或潜在的不利影响。

③独家供应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除前述说明的独家供应主要产品的技术许可来源于发行人,相关产品市场需
求较为广泛、销售渠道较为明确之外,与独家产品相关的原材料采购系馨瑞香料

28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市场化获取、供应来源较为充足,生产设备装置设计及安装、生产工艺调试和运
行保障、生产组织管理和人员培训等均由发行人承担并实施,并非来源、依托或
受限于奇华顿,因此,独家供应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独家供应安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独家供应奇华顿的产品收入、毛利及占比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独家供应
(单位:万元)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 成本 毛利

檀香酮 - - - 288.45 196.27 92.18 1,226.84 731.54 495.30 是

檀香 210 1,578.47 1,024.45 554.02 1,616.76 1,303.51 313.25 1,394.78 985.46 409.32 是

超级檀香 208 - - - - - - 1,114.97 757.08 357.89 2017 年变更

檀香 208 - - - - - - 1,081.40 765.63 315.77 为非独家

杨梅醛/草莓醛 1,000.64 693.99 306.66 614.95 538.61 76.34 443.18 372.45 70.73 是

牡丹腈 5,234.42 3,893.15 1,341.27 3,352.09 2,598.97 753.12 513.81 570.48 -56.67 是

鲜薄荷酮 1,005.18 685.73 319.44 750.08 594.64 155.45 236.02 279.88 -43.86 是

十一醛 132.98 108.73 24.25 728.39 610.45 117.94 - 是

黑檀醇 1,395.72 1,107.10 288.62 403.10 315.23 87.87 - 是

芳香玫瑰醚 188.30 139.95 48.35 47.76 43.41 4.34 - 是

合计 10,535.70 7,653.09 2,882.61 7,801.58 6,201.09 1,600.49 6,011.00 4,462.52 1,548.48

占公司收入比例 4.72% 3.85% 3.78%

占公司毛利比例 5.96% 4.18% 5.06%


分析可知,独家供应产品销售占公司收入和毛利的比重均较低,影响较小。

3)独家供应的安排不构成对奇华顿的重大依赖

由于独家供应的主要产品技术许可来自于发行人(新化股份),系公司在合
资之前自主开发并已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产品,不仅销售给奇华顿也销售给其他市
场第三方客户,这类产品本身具有较广泛的市场需求。同时,与独家供应的主要
产品生产相关的原材料供应、设备工艺、生产组织及管理,人员及培训等均由发
行人承担并实施,而非受限于奇华顿,故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家供应产品销售占公司收入和毛利的比重均较低,影响较小;在馨瑞香料
产能足够情况下,双方亦可协商将部分独家供应产品调整为非独家供应,即满足

28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奇华顿采购需求的同时,进而提升馨瑞香料业绩,使各方均有受益。

综上所述,独家供应的安排不会使公司构成对奇华顿的重大依赖,不会对公
司业务的独立性和持续发展构成重大不利的影响。

(3)与白沙化工的关联销售

白沙化工是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王卫明姐夫胡益飞持股 90%并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9 月 16 日,主要生产工业印染助剂、泡沫、元
明粉、芒硝、金属拉丝等,其向发行人采购异丙醇、氨水均用于生产工业印染
助剂,属正常商业行为。相关采购按市场价格结算,定价公允,具体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品名称 销售金额 价差率 销售金额 价差率 销售金额 价差率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异丙醇 56.17 2.10 167.35 4.78 93.21 6.23

氨水 - - 1.02 27.06 1.40 17.55

合计影响利润金额 1.18 8.28 6.05

占利润总额比重 0.01% 0.06% 0.06%


1)报告期内,白沙化工采购氨水金额仅 1 万余元/年,且单次采购的氨水数

量很小——未超过 6.7 吨(不满单车运输量),由于氨水单价较低,故单位运费

占比较高,因此对其销售单价(含运费因素)高于公司对其他第三方销售价格。

2)公司向白沙化工销售异丙醇价格与公开市场价格基本一致。其中:公开

市场报价不含运费,而公司向白沙化工销售由公司承运,因此,各期售价略高于

公开市场价格,故符合实际情况、定价公允。




28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分析比较,公司对白沙化工的相关销售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况。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GIVAUDAN Ibérica SA 采购材料 183.23 118.84 -

Givaudan de Mexico SA de CV 采购材料 - 10.57 5.22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销售服务费 - 46.53 35.73

GIVAUDAN INTERNATIONAL SA 专家费 20.55 12.81 17.01

Givaudan SA 特许权使用费 81.43 59.11 7.30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购买设备 - 29.21 -

GIVAUDAN LTD 小计 285.21 277.07 65.26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主要系子公司馨瑞香料从奇华顿接受技术专家服务
费用、采购材料和设备等。

销售服务费主要系根据馨瑞香料与奇华顿《服务协议》,奇华顿向馨瑞香料
提供香原料产品在全球市场销售、分销以及市场推广的相关服务,馨瑞香料支付
服务报酬,该协议有效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现合同
已到期,公司未做续约也无续约计划,该项销售服务费不会再发生。

专家费主要系根据馨瑞香料与奇华顿的约定,由奇华顿向馨瑞香料提供培训
服务时,馨瑞香料支付聘请专家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金额较小,多为偶发性。

28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技术特许权使用费主要系根据 Givaudan SA 与馨瑞香料签订的《技术许可
协议》,Givaudan SA 同意授予馨瑞香料使用协议技术在其中国工厂生产、使
用、销售协议产品的全球范围独占许可及非独占许可,馨瑞香料基于协议产品在
协议期内的净销售额按照约定的费率支付技术使用费,费率为 0.5%-1%。该协
议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后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未来,随着馨瑞香料业务增长,该部分费用预计会持续发生,但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馨瑞香料向奇华顿采购材料和设备主要系原奇华顿境外生产的
产品转移至馨瑞香料进行本地产业化,需要向奇华顿购买部分材料及设备,该
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及研发新产品等正常所需,是合理和必要的。奇华顿向公
司销售材料的定价主要为奇华顿采购价加上运费,交易价格公允;馨瑞香料向
奇华顿采购设备主要系双方协商定价。两类交易金额较小,且多系偶发情况。

3、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新化股份及子公司江苏新化为馨瑞香料银行融资提供无偿担保,
而对馨瑞香料持股 49%的奇华顿向新化股份及江苏新化提供反担保。截至报告
期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是否已履
担保方 银行名称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行完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江苏新化 4,900,000.00 2018/11/26 2019/11/13 否
限公司滨海县支行


新化股份 2,450,000.00 2018/2/13 2019/2/6 否


新化股份 2,940,000.00 2018/5/5 2019/5/3 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新化股份 3,430,000.00 2018/5/2 2019/4/19 否
奇华顿香
司滨海支行
新化股份 3,430,000.00 2018/5/2 2019/4/19 否
精香料公

司 新化股份 3,430,000.00 2018/8/29 2019/8/23 否

新化股份 3,920,000.00 2018/8/30 2019/8/23 否

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 新化股份、
9,800,000.00 2018/4/2 2020/4/2 否
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化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新化股份、
9,187,500.00 2017/5/16 2022/4/18 否
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江苏新化


28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新化股份、
18,154,500.00 2017/7/29 2022/4/18 否
江苏新化

新化股份 12,250,000.00 2018/11/30 2019/11/29 否


馨瑞香料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县支行申请 2,000 万元授信额
度,由江苏新化提供保证,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对江苏新化的保证义务按 49%
的比例提供反担保,截至期末,馨瑞香料实际债务 1,000 万元。

馨瑞香料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申请 5,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
司提供保证,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对公司的保证义务按 49%的比例提供反担保,
截至期末,馨瑞香料实际债务 4,000 万元。

馨瑞香料向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2,000 万元授信额度,
由公司和江苏新化提供保证,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对公司和江苏新化的保证义务
按 49%的比例提供反担保,截至期末,馨瑞香料实际债务 2,000 万元。

馨瑞香料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 13,000 万元授信
额度,以其自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抵押进行担保,另由公司和江苏新化提
供保证,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对公司和江苏新化的保证义务按 49%的比例提供
反担保,截至期末,馨瑞香料实际债务 5,580 万元。

馨瑞香料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 2,500 万元流动
资金借款,由公司提供保证,奇华顿香精香料对公司的保证义务按 49%的比例
提供反担保,截至期末,馨瑞香料实际债务 2,500 万元。

因馨瑞香料银行融资需要,新化股份及子公司江苏新化为馨瑞香料提供无
偿担保,而对馨瑞香料持股 49%的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向新化股份及江苏新化
提供反担保的情形,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行为,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关联方为发行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服务是无偿的,未收取费用。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认定包括新化股份(母公司)及子公司的关键管理人
员,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主要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总经理
助理,子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主要为副总以上的经理层,报酬明细如下:

28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新化股份(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753.12 644.80 512.08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86.93 77.84 77.59

合计 840.05 722.64 589.66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及其影响

因公司及子公司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向关联方借入资金,用于弥补建设
项目资金的不足。新化股份、馨瑞香料借款利率基本参照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限银行借款基准利率。具体如下:

拆入金额
关联方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万元)

新化投资 1,400.00 2016 年 1 月 2016 年 2 月 新化股份拆入,年利率 4.35%。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5.77%,
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 $220.50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2017 年 8 月全部提前偿还。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5.77%
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 $110.25 2015 年 10 月 2018 年 10 月
2017 年 8 月全部提前偿还。

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 $110.25 2016 年 11 月 2019 年 11 月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5.77%。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5.22%,

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 $140.00 2017 年 1 月 2020 年 1 月 2017 年 5 月提前归还 70 万美元,

2017 年 6 月提前归还 70 万美元。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5.22%,
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 $140.00 2017 年 2 月 2020 年 2 月
2017 年 6 月提前归还 140 万美元。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4.35%,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980.00 2018 年 2 月 2018 年 5 月
2018 年 5 月归还。

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 $389.00 2018 年 4 月 2021 年 3 月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5.22%。

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 $154.33 2018 年 5 月 2021 年 3 月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5.22%。

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 $74.478 2018 年 7 月 2021 年 3 月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 5.22%。

奇华顿特种香精香料
980.00 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3 月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 4.35%。
(上海)有限公司


新化股份 2016 年度确认对新化投资的利息费用为 94,733.33 元;馨瑞香料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确认对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费用分别

28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 1,337,730.25 元、1,628,856.50 元和 1,890,632.78 元;馨瑞香料 2018 年度

确认对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的利息费用为 133,810.83 元,对奇华顿特种香精香

料(上海)有限公司的利息费用为 16,578.33 元。

经核查,新化投资借予公司资金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目前新化

投资已注销,公司与其资金往来均已结清。另外,子公司馨瑞香料向奇华顿财务

公司借入款项同时,新化股份根据对馨瑞香料出资比例,同比例向馨瑞香料提供

资金支持,约定利息与奇华顿财务公司利率一致,资金价格公允。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关联方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名称 (单位:万元)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GIVAUDAN (INDIA) PRIVATE LIMITED 263.11 13.16 465.88 23.29 145.37 7.27

GIVAUDAN ARGENTINA S.A. 210.05 10.50 152.33 7.62 44.13 2.21

GIVAUDAN do BRASIL LTDA 548.80 27.44 283.98 14.20 166.26 8.31

GIVAUDAN FRAGRANCES CORPORATION 934.54 46.73 1,021.83 51.09 644.95 32.25

GIVAUDAN Ibérica SA - - 117.74 5.89 270.98 13.55

应收 GIVAUDAN SINGAPORE PTE LTD 809.11 40.46 752.00 37.60 360.35 18.02

账款 GIVAUDAN SUISSE SA 3,075.56 153.78 1,635.21 81.76 1,352.74 67.64

GIVAUDAN UK LTD 476.45 23.82 242.16 12.11 210.97 10.55

PT GIVAUDAN INDONESIA 268.10 13.41 315.94 15.80 54.57 2.73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935.21 46.76 798.56 39.93 208.42 10.42

GIVAUDAN FLAVORS CORPORATION - - 19.10 0.96

Givaudan de Mexico SA de CV - - 2.41 0.12

合计 7,520.93 376.05 5,807.12 290.36 3,458.75 172.94


公司各期末与奇华顿之间的应收账款余额(信用期为发货开票后 60 天),
均系销售业务正常产生,货款均及时回收。




28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Givaudan International SA - - 17.11

应付账款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 - 18.34

(万元) GIVAUDAN DE MEXICO, S.A. DE C.V. - - 5.22

Givaudan Ibérica, S.A. - 117.54 -

合计 - 117.54 40.67

其他应付款 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 5,203.88 776.61 3,192.98

(万元) 奇华顿特种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981.66 - -

合计 6,185.54 776.61 3,192.98


公司各期末与关联方奇华顿之间的应付账款余额,系公司从 GIVAUDAN
LTD 接受技术专家服务费用、采购材料和设备等产生。

公司各期末与关联方奇华顿之间的其他应付款余额,系公司含子公司向关联
方拆入资金尚未到期归还所致。

发行人参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关联
方认定的规定,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除报告期内离职的关键人员薪
酬外,发行人不存在与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行为,不存在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在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中都明确规定了关于
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公司股东利用其地位而从事损害
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
度,目前公司 9 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 3 名,赋予独立董事监督关联交易
是否公平、公正、公允的特别权利。

报告期内,发行人有效执行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在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


28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等进行了审议,相关
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相关交易均按照市场行情定价,公允、合理。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中关于回避制度、决策权力、决策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进行。

(一)《公司章程》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股东及其关联方因占用或转移公司资
产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
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
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
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
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
不得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
资产;不得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
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
者无正当理由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对股东或者
实际控制人的债权或承担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务。公司与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之间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应严格按照本章程有关关联
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表决。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
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8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
表决,该项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
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
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批准。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
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
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了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概念、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的审核权限、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方式等内容。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9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的关联交易,应
当在对外披露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
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

3、由总经理批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低于 1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
公会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董事会秘书必须列席参加作出该等决定的有关会议。

(三)《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1、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
净资产的 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
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独立董事应当对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高于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
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第一,公司
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29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遗漏。第二,公司在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与产品研发过程
中正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第三,公司报告期
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的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六、减少关联交易措施

目前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较少。在今后
的经营过程中,对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
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
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公司股东利用其地位而从事损害公司或公
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
公司 9 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 3 名,赋予独立董事监督关联交易是否公平、
公正、公允的特别权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及时、充分地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利益。

为了规范与新化股份之间的潜在的关联交易,持股 5%以上的股东建德市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全体董监高均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关
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主要股东以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五)关于规范和减少
关联交易的承诺‖。




29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境外永居权 任职期间

1 胡健 董事长 中国 无 2017 年 5 月-2020 年 5 月

2 包江峰 董事 中国 无 2017 年 5 月-2020 年 5 月

3 王卫明 董事 中国 无 2017 年 5 月-2020 年 5 月

4 应思斌 董事 中国 无 2017 年 5 月-2020 年 5 月

5 赵建标 董事 中国 无 2017 年 5 月-2020 年 5 月

6 许玫欣 董事 中国 无 2017 年 5 月-2020 年 5 月

7 王利军 独立董事 中国 无 2018 年 7 月-2020 年 5 月

8 祝立宏 独立董事 中国 无 2017 年 8 月-2020 年 5 月

9 罗娟香 独立董事 中国 无 2017 年 8 月-2020 年 5 月


1、胡健先生,公司董事长,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电工、电气管理
员、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新化有限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新化有限
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新化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新化股份
董事长、党委书记等,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2、包江峰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合成车间维修工、香料筹建
小组成员、香料车间岗长、电气车间电工,新化有限香料车间副主任、香料分
厂厂长、生产调度中心主任,新化股份董事、生产调度中心主任、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3、王卫明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技术
科技术员,香料筹建小组副组长、香料车间主任,新化有限香料车间主任、副


29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总经理,新化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4、应思斌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新化股份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董事,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5、许玫欣女士,公司董事,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历任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建德市财政局科员、
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建德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
理办公室主任、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建
德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新化股份董事,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6、赵建标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新安江化肥厂、新化有限车间维修工、设备科科员、
异丙胺分厂副厂长、厂长、市场营销部经理、新化股份监事,江苏新化总经理、
新化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7、王利军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历任复旦大学化学系博士后、化学系讲
师,上海神华煤制油研究中心科研管理部高级工程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环境
与材料工程学院教授,新化股份独立董事。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8、祝立宏女士,公司独立董事,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历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化股份独立董事,其
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
况‖。



29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9、罗娟香女士,公司独立董事,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律师,历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师,浙江凯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如初律师事务所律师,新化股份独立董
事,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
兼职情况‖。

(二)监事会成员简介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提名人/选举人 任职时间

1 徐卫荣 监事会主席 中国 职工代表大会 2017 年 5 月-2020 年 5 月

2 方军伟 监事 中国 公司股东 2017 年 5 月-2020 年 5 月

3 李文德 监事 中国 公司股东 2017 年 5 月-2020 年 5 月


1、徐卫荣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新安江化肥厂工人、生产调度,双氧水车间副
主任、主任,新化有限双氧水分厂厂长,新化有限市场营销部经理,新化股份监
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2、李文德先生,公司监事,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历任建德市建设局规划科科员、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建德市
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部部长、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建德市财政局科
员、建德市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建德市财务综合开
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建德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新化股份监事,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3、方军伟先生,公司监事,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专科学历。历任新化有限合成氨车间操作工,新化有限化工车间副主任,
杭州新成化学有限公司经理,江西新信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新化股份监事,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29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1 包江峰 总经理 中国

2 王卫明 副总经理 中国

3 应思斌 副总经理 中国

4 赵建标 副总经理 中国

5 洪益琴 财务总监 中国

6 胡建宏 董事会秘书 中国

7 徐利红 总工程师 中国


1、包江峰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2、王卫明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3、应思斌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4、赵建标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5、洪益琴女士,公司财务总监,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财务科会计,新化有限财务部副
经理,财务部经理,新化股份财务总监,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6、胡建宏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专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新化有限财务部会计、副经
理,新化股份物管部经理、供应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董事会秘
书,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
兼职情况‖。

7、徐利红先生,公司总工程师,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合成车间变

29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换工,技术科技术员、副科长,新化有限合成氨分厂副厂长、厂长,新化股份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其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四)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胡健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2、包江峰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3、王卫明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4、应思斌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5、徐利红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6、应登宇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工程师。历任新化有限香料分厂技术员、技术设备科长、副厂长、厂长,
新化股份研发部产品开发工程师、副经理,新化股份副总工程师兼馨瑞香料副
总经理。

7、谢自强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新化有限合成氨车间操作工,新化有限技术科科员、发
展规划部科员、经理助理,研发部副经理,新化股份研发部经理。

8、刘训军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工程师。历任新化有限双氧水车间工艺员、发展规划部科员、经理助理、
经理、研发部经理,浙江新伽玛生产经理。

9、兰昭洪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
历,工程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合成氨车间操作工、香料筹建组技术员、香料


29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分厂技术员,新化有限技术科工艺员、工艺主管、异丙胺分厂厂长助理,新化
股份研发部副经理。

10、刘承伟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新化股份异丙胺分厂技术员、研发部技术员、研
发项目主管、经理助理,新化股份香料研发部副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胡健 董事长 14,772,815 14.0693%

2 包江峰 董事、总经理 1,649,620 1.5711%

3 王卫明 董事、副总经理 1,873,617 1.7844%

4 赵建标 董事、副总经理 1,341,056 1.2772%

5 徐卫荣 监事会主席 1,341,056 1.2772%

6 方军伟 监事 281,858 0.2684%

7 洪益琴 财务总监 1,045,364 0.9956%

8 胡建宏 董事会秘书 157,248 0.1497%

9 徐利红 总工程师 527,521 0.5024%

10 应登宇 核心技术人员 146,150 0.1392%

11 谢自强 核心技术人员 120,414 0.1147%

12 刘训军 核心技术人员 115,150 0.1097%

13 兰昭洪 核心技术人员 101,910 0.0971%

14 程丽仙 - 3,471 0.0033%

15 叶卫珍 - 43,911 0.0418%

合计 23,521,161 22.4011%
注:程丽仙女士系赵建标先生的配偶,叶卫珍女士系包江峰先生的配偶。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29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属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间接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所持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1 胡健 董事长 直接 14.0693% 14.0693% 12.7208%

2 包江峰 董事、总经理 直接 1.5711% 1.5711% 1.5711%

3 王卫明 董事、副总经理 直接 1.7844% 1.7844% 1.7110%

4 赵建标 董事、副总经理 直接 1.2772% 1.2772% 1.2772%

5 徐卫荣 监事会主席 直接 1.2772% 1.2772% 1.2772%

6 方军伟 监事 直接 0.2684% 0.2684% 0.2684%

7 洪益琴 财务总监 直接 0.9956% 0.9956% 0.9946%

8 胡建宏 董事会秘书 直接 0.1497% 0.1497% 0.1497%

9 徐利红 总工程师 直接 0.5024% 0.5024% 0.5024%

10 应登宇 核心技术人员 直接 0.1392% 0.1392% 0.1582%

11 谢自强 核心技术人员 直接 0.1147% 0.1147% 0.1366%

12 刘训军 核心技术人员 直接 0.1097% 0.1097% 0.1582%

13 兰昭洪 核心技术人员 直接 0.0971% 0.0971% 0.0932%

14 程丽仙 - 直接 0.0033% 0.0033% 0.0433%

15 叶卫珍 - 直接 0.0418% 0.0418% 0.0418%
注:程丽仙女士系赵建标先生的配偶,叶卫珍女士系包江峰先生的配偶。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除持有发
行人公司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且该等对外投资不存在与公司利益相冲突
的情形。




29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收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018 年从公司获取收入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收入(万元) 领取单位

1 胡健 董事长 84.53 公司

2 包江峰 董事、总经理 74.43 公司

3 王卫明 董事、副总经理 64.75 公司

4 应思斌 董事、副总经理 69.89 公司

5 赵建标 董事、副总经理 67.35 公司

6 许玫欣 董事 - -

7 王利军 独立董事 2.50 公司

8 祝立宏 独立董事 6.00 公司

9 罗娟香 独立董事 6.00 公司

10 徐卫荣 监事会主席 35.84 公司

11 方军伟 监事 31.84 公司

12 李文德 监事 - -

13 洪益琴 财务总监 63.12 公司

14 胡建宏 董事会秘书 63.91 公司

15 徐利红 总工程师 63.13 公司

注:独立董事王利军于 2018 年 7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自 2018 年 8 月开始领取津贴。

(二)公司对上述人员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尚未制定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享受的其他待遇、退休金计划、认股权计划等。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在下列
企业中担任职务外,均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姓名 职务 关联公司兼职职务 其他单位兼职职务

新成化学董事;浙江新伽玛董事

胡健 董事长 长、法定代表人;江苏新化董事; 无

新化综服董事

包江峰 董事、总经理 新化综服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江 无



30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苏新化董事

江苏新化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浙

王卫明 董事、副总经理 江新木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新 无

化综服董事

馨瑞香料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新
应思斌 董事、副总经理 无
化香港董事

董事、副总经理 江苏新化总经理;馨瑞香料董事;
赵建标 无
滨海新化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 建德市财政局国资办主任;建德市金融
许玫欣 董事
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环境与材料工程学
王利军 独立董事 无
院教授

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杭州联德精密机
祝立宏 独立董事 无
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娟香 独立董事 无 浙江如初律师事务所律师

杭州新泰监事;新化综服监事;浙
徐卫荣 监事会主席 无
江新兰监事

江西新信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
方军伟 监事 无
代表人

建德市财政局风险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建德市财务综合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文德 监事 无
建德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建

德市民卡有限公司董事

江苏新化董事;馨瑞香料董事;浙

江新木监事;新化综服董事;浙江
洪益琴 财务总监 无
新伽玛董事;杭州新泰董事;江西

新信监事

胡建宏 董事会秘书 江苏新化监事 无

徐利红 总工程师 江苏新化董事 无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亲属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长胡健为董事、副总经理应思斌之岳父,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



30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有关协议或重大承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

公司已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
同》,对双方权利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有关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协议和承诺在报告期内均得以良好履行。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最近三年董事变动情况

日期 董事会成员

报告期期初 胡健、包江峰、王卫明、应思斌、廖越平、许玫欣、雷华

2017 年 5 月 12 日 胡健、包江峰、王卫明、应思斌、许玫欣、赵建标、雷华

2017 年 8 月 17 日 胡健、包江峰、王卫明、应思斌、许玫欣、赵建标、雷华、祝立宏、罗娟香

2018 年 7 月 27 日 胡健、包江峰、王卫明、应思斌、许玫欣、赵建标、王利军、祝立宏、罗娟香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换届选举胡健、包江峰、王卫
明、应思斌、赵建标、许玫欣为董事,雷华为独立董事,同时原公司董事廖越
平离任。

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祝立宏、罗娟香
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利军为独立董

30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事,原独立董事雷华离任。

(二)最近三年监事变动情况

日期 监事会成员

报告期期初 徐卫荣、赵建标、李文德

2017 年 5 月 12 日 徐卫荣、李文德、方军伟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方军伟为监事,同时原公
司监事赵建标离任。

(三)最近三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日期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总经理:包江峰;副总经理:王卫明、应思斌
报告期期初
董事会秘书:胡建宏;财务总监:洪益琴;总工程师:徐利红

总经理:包江峰;副总经理:王卫明、应思斌、赵建标
2017 年 5 月 12 日
董事会秘书:胡建宏;财务总监:洪益琴;总工程师:徐利红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聘任包江峰为公
司总经理,聘任胡建宏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卫明、应思斌、赵建标为公司副
总经理,洪益琴为财务总监,徐利红为公司总工程师。

此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自报告期期初开始,公司即形成了以胡健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团队,相关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和增加主要是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满足
上市要求进行的调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虽作个别调整,但主要
成员没有发生变化,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产生影响。因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0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 公司治理

自 1997 年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的治理结构。

2008 年 6 月 16 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根据股份公司设立
时各发起人签署的《公司章程》,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和董事会任
命的其他人员等。公司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能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规范运作,在重大事项如历次股权转让、增资等,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
程序,未发生损害股东、债权人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控股
子公司管理制度》和《投融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对上述法规的
制定和落实,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
使权利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
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一贯依法规范运作,履行职责,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不断得到完善。

公司自设立以来,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0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
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实行回避
表决制度。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
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
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
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对股
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按期缴纳
股金;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
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
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
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

30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的
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
审议需股东大会决定的关联交易;(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
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
则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
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
议召开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
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提交会议
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

30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
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3)股东大会的提案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
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
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
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
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B、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C、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D、是否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提案提出。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30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
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
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
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做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
决。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
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
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
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
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4、股东大会运行的具体情况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截至目前,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股东大会,公司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分别对《公司章程》的订立和修订、制定相关
制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行方案及授权等事项作出了决议,历次会议
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30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1、董事会构成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3 人。董事
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
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2、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
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
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
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
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

30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3 日
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
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
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 3 日发
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 3 日的,会
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
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
好相应记录。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
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
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或相关中介机构报告。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
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
议。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
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其他董事对
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中进行专门授权。受托董事
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
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
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
召开。

31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
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
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
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

董事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者影响其他董事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
止。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
中的提案进行表决。董事接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不得代表
其他董事对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
发表意见。董事可以在会前向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召集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和机
构了解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向主持人建议请上述人员和机
构代表与会解释有关情况。

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会议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
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
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
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
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
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
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31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1)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2)董事本人认为
应当回避的情形;(3)《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
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
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
议。

董事会会议需要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做出决议的,可以先将拟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分配预案通知注册会计师,并要求其据此出具审计报告草案(除涉及分配
之外的其他财务数据均已确定)。董事会做出分配的决议后,应当要求注册会计
师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再根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对定期
报告的其他相关事项做出决议。

1/2 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因
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做出判断时,会议主持人应
当要求会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要
求。

现场召开和以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
录音。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

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 10 年以上。

4、董事会运行的具体情况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截至目前,公司共召开了 17 次董事会,全体董

31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事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严格行使自
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历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
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1、监事会构成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设监事会
主席 1 名。监事每届任期 3 年,连选可以连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
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的财务;(3)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
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7)依
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9)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
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3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任何监事


31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提议召开时;(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
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
议时;(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
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
时;(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时;(6)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7)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
议议案,并至少用 2 天时间向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议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
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
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
签字的书面提议。

监事会主席在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 3 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
议的通知。

监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3 日将
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情
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以通讯的
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
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
认后传真至监事会主席。监事不应当只表明其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
投票理由。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据不出席或怠于
出席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
报告。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31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会议主持人应
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相关中介机构
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或书面的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见中选择
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见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
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
权。监事投反对和弃权票时,应书面说明理由。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由 1/2 以上的监事表决通过。

召开监事会会议,可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完整、准
确地记录会议真实情况和与会监事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
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的,
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 10 年以上。

4、监事会运行的具体情况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截至目前,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监事会,全体监
事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严格行使自
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历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
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

2014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雷华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祝立宏、罗娟香为公
司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利军
为独立董事,原独立董事雷华离任。

独立董事成员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31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
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书面同意。提名人应当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
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
容。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独立董事连续 2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
撤换。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
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
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
情况进行说明。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
《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
补其缺额后生效。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
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解
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
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2、独立董事的职权



3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1)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的 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
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
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
担;(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7)《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 1/2 以上同意。如上述
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
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
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6)《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管
理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4、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
完善能起到积极的作用。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在董事会制定公
司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生产经营决策,以及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方面发
挥了良好的作用,有力的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随着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尤其是本次发行以后,独立董事将能更好


31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地发挥作用,公司也将尽力为其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机制环境和工作条件。

(五)董事会秘书

2014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聘任胡建宏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聘任
胡建宏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1、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由董
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1)信息
披露管理事务;(2)公司治理机制建设;(3)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4)股
权管理事务;(5)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资本市场发展
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6)公司董
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7)公司董事会秘
书应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述人
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
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8)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履行《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经公司 2017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
业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通过各
专业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以保证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的专业
化和高效率。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31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委员会名称 人员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 胡健(主任委员)、包江峰、王利军

审计委员会 祝立宏(主任委员)、罗娟香、赵建标

提名委员会 王利军(主任委员)、祝立宏、王卫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罗娟香(主任委员)、王利军、应思斌


各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情况及其相应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1)人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担任召集
人,其他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
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
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
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的
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
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
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
会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第三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战略委员会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本细则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细则规定的职权。

(2)职责权限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
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
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
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分
析,向董事会提出调整与改进的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议事规则

31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战略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
内,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战略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前 5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不
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召集战略委员会例会,应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
全体委员。召集战略委员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1 日前通知全体委员。会
议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战
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享有一票表
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
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组成员可以列席战略委员会
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列席会议。

2、审计委员会

(1)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
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
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
验。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
的专业经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
则补足委员人数。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
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公司董事会须对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
续担任的成员。

(2)职责权限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阅公司的财
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

32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
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3)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主
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
为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每年须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审计委员会可根据需
要召开临时会议。当有两名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
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
半数通过。因审计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
会直接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
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
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
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3、提名委员会

(1)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提名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
案。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
足委员人数。

(2)职责权限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构成及组成人数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被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


32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议;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宜。

(3)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于会议召开前五天(不包括开会当天)通知
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前述通知期可以豁免。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
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临时会议提前 1 天通知。提名委员会会
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
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
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人员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
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
独立董事委员中提名,由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2)职责权限

研究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根
据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并参
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
案和制度;审查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
行年度绩效考评;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其他事
宜。


32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召
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例会,应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委员。召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1 日前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提议
召开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
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
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薪酬与考核
工作组成员可以列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1、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环保行政处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建德市环保局、铅山县
环保局、江西省环保厅、滨海县环保局等对新化股份、新化综服、杭州新泰、
浙江新伽玛、清云环保(已注销)、浙江新兰、江西新信、江苏新化、馨瑞香
料、滨海新化共计 9 家公司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文件。公司子公司
浙江新木和新化香港系贸易类公司,清云环保已注销,均不涉及环保事项。其
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8 日,滨海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滨
环法字[2018]1 号),馨瑞香料因生产装置储罐区用于 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改造的碱喷淋吸收塔现场未运行,被处以 1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在
检查当日立即恢复了碱喷淋吸收塔的正常运行,改正了违法行为,随后向环保
局汇报了情况,并缴纳了罚款。

2018 年 1 月 24 日,滨海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证明馨瑞香料的上述违
法行为已经得到了有效处置,整改措施已落实,认为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
违规。

(2)根据铅山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铅)环罚[2018]11

32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号),江西新信因污水未处理到位,导致水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排放,被处以
10 万元罚款。公司立即调整了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完成了整改,并向环
保局缴纳了罚款、汇报了情况。

2018 年 12 月 27 日,铅山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证明江西新信的上述违
法行为系公司污水池中污水处理未到位,排放到工业污水管网的废水 COD 浓度
超过纳管标准,未对环境造成危害,也未造成社会影响,且已整改到位,认为
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2、曾配合检察院协助调查

公司董事长胡健先生曾于 2016 年根据办案人员要求,协助调查原建德市人
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程茂红案件,接受办案人员的询问并说明情况,该案件已于
2018 年 1 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

2018 年 3 月 14 日,建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结果告知函》(建检预查[2018]534 号),根据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的查询结果,
在查询期限 2008 年 3 月 14 日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期间,未发现发行人、胡健
及发行人其他董监高的行贿犯罪记录。根据发行人董监高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
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未发现胡健及发行人其他董监高的违法犯罪记录。

另外,2018 年 3 月 28 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情况说明:(1)程茂红
受贿案件中,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反贪贿赂局并未对新化股份及其子公司和
胡健以涉嫌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2)程茂红一案的证据材料显示,胡健赠
送给程茂红有关财物过程中,存在被索贿的情节,且新化股份及胡健是否据此获
取了不正当利益,在案证据无法得到充分印证。2018 年 9 月 14 日,杭州市监
察委员会进一步出函确认:(1)新化股份及公司董事长胡健等人员前期积极配
合杭州市纪委调查,专案组未对新化股份及董事长胡健等人立案调查;(2)该
案已经依法宣判结束。目前,不会再因此案对新化股份及子公司和董事长胡健立
案调查并追究法律责任。

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制度。成立至今,发行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政
策,不存在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而

3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生的任何侵权之债;亦不存在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针对公司重要资
产、权益和业务及可能对公司本次申请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及上市有实质性影
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工商、税务、土地、环
保等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占用的情况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9〕428 号《审计报告》,报告
期内,公司与关联企业有资金往来,详细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
与关联交易‖。上述资金往来已根据其适用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发行人的内部控制

(一)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公司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
构及自身特点,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设立了监督内部控制执行的职能部门,确保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有效
执行,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以来对内控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包
括: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培训,学
习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避免因对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以及公司
内控制度认识不足和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出现会计差错;对财务核算软件进行了
升级;明确客户管理岗和供应商管理岗的职责,完善对客户、供应商的建档、
管理和复核程序等。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
规范,截至报告期末,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审〔2019〕429 号《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


3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认为:新化股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32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天健审〔2019〕428 号审计报告。本节引用的财务数
据除另有注明外均为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单位: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9,351,754.54 231,914,456.89 136,755,402.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0.00 0.00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03,389,759.22 349,857,279.36 312,400,569.65

预付款项 17,433,980.27 25,613,529.83 33,418,008.75

其他应收款 2,643,262.16 3,849,317.40 1,601,723.82

存货 256,498,146.25 227,151,250.57 182,751,730.5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3,495,267.21 16,400,383.52 17,880,587.38

流动资产合计 902,812,169.65 854,786,217.57 684,808,022.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0.00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983,670.71 994,347.66 1,005,426.12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642,054,327.93 501,222,072.59 458,924,090.35

在建工程 43,011,758.87 50,386,877.20 69,092,316.3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32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117,360,512.92 119,586,894.68 110,743,892.21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商誉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85,252.68 7,857,350.60 6,680,969.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510,416.25 20,700,759.61 24,636,171.93

非流动资产合计 821,805,939.36 700,748,302.34 671,082,866.79

资产合计 1,724,618,109.01 1,555,534,519.91 1,355,890,889.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6,931,832.00 232,000,000.00 255,664,587.1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0.00 0.00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29,997,519.89 416,965,580.06 312,884,853.49

预收款项 12,376,238.02 13,713,034.56 9,117,366.17

应付职工薪酬 22,682,097.91 18,800,921.78 15,052,196.65

应交税费 13,393,694.88 20,026,543.78 17,384,308.16

其他应付款 78,006,045.54 27,252,085.88 54,457,031.18

持有待售负债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700,000.00 10,000,000.00 2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774,087,428.24 738,758,166.06 689,560,342.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5,100,000.00 75,000,000.00 10,000,000.00

应付债券 0.00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36,355,807.14 45,076,051.39 62,635,342.7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2,992.59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3,018,799.73 120,076,051.39 72,635,342.79

负债合计 857,106,227.97 858,834,217.45 762,195,685.63

所有者权益:

32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本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资本公积 42,362,080.33 43,222,577.64 44,189,617.56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0.00

专项储备 57,020,039.24 52,373,269.29 45,856,457.70

盈余公积 52,874,030.97 52,874,030.97 44,276,555.48

未分配利润 532,833,500.47 379,297,419.19 284,826,123.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90,089,651.01 632,767,297.09 524,148,754.70

少数股东权益 77,422,230.03 63,933,005.37 69,546,449.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867,511,881.04 696,700,302.46 593,695,203.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724,618,109.01 1,555,534,519.91 1,355,890,889.56


2、合并利润表

项目(单位: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232,215,716.86 2,026,705,867.50 1,591,259,306.69

减:营业成本 1,748,623,440.42 1,643,732,835.07 1,285,494,860.82

税金及附加 12,991,493.01 10,226,624.87 8,682,913.62

销售费用 77,564,244.34 75,105,835.87 68,225,886.47

管理费用 108,333,291.42 94,578,296.41 80,620,250.45

研发费用 62,812,114.71 58,562,689.89 53,381,572.14

财务费用 16,332,188.56 24,066,847.45 14,150,104.96

其中:利息费用 16,237,041.45 19,505,399.03 17,134,218.21

利息收入 1,378,188.00 1,076,212.50 916,470.77

资产减值损失 2,827,576.15 2,886,713.94 3,116,877.57

加:其他收益 17,719,574.15 22,257,709.46 0.00

投资收益 -10,676.95 57,233.87 -667,558.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10,676.95 -11,078.46 2,656.58
投资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0.00 0.00 0.00
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00 0.00 694,795.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0.00 -286,987.26 0.00
列)

二、营业利润 220,440,265.45 139,573,980.07 77,614,077.09


32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加:营业外收入 1,421,526.29 1,096,184.45 25,671,051.67

减:营业外支出 4,009,621.79 1,953,920.32 1,483,372.07

三、利润总额 217,852,169.95 138,716,244.20 101,801,756.69

减:所得税费用 29,111,089.87 21,089,253.82 16,756,144.91

四、净利润 188,741,080.08 117,626,990.38 85,045,611.78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88,741,080.08 117,626,990.38 85,045,611.78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0.00 0.00 0.00
号填列)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4,536,081.28 118,818,770.72 84,318,879.67
(净亏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
14,204,998.80 -1,191,780.34 726,732.11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0.00 0.00 0.00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0.00 0.00 0.00
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8,741,080.08 117,626,990.38 85,045,611.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74,536,081.28 118,818,770.72 84,318,879.67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14,204,998.80 -1,191,780.34 726,732.1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66 1.13 0.80

(二)稀释每股收益 1.66 1.13 0.8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单位: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26,522,045.49 1,554,102,581.78 1,200,007,528.99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398,354.32 25,792,531.38 16,027,419.83


33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946,187.68 33,955,129.50 14,288,619.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6,866,587.49 1,613,850,242.66 1,230,323,568.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33,732,442.71 1,138,312,461.82 901,544,360.2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9,651,990.40 94,506,079.61 82,311,026.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82,502,755.77 66,162,605.78 52,667,041.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220,764.30 111,754,237.32 68,309,285.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41,107,953.18 1,410,735,384.53 1,104,831,713.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758,634.31 203,114,858.13 125,491,854.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0 68,312.33 422,944.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426,094.86 1,167,481.32 0.00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0.00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38,2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6,094.86 1,235,793.65 38,622,944.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50,789,944.91 74,487,211.02 47,260,434.79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0.00 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0.00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780,4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789,944.91 74,487,211.02 48,040,834.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63,850.05 -73,251,417.37 -9,417,890.1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7,855,678.71 424,180,581.44 338,819,653.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121,062.15 19,309,640.00 7,467,673.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6,976,740.86 443,490,221.44 346,287,327.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84,681,734.06 396,538,841.53 391,464,172.3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6,741,646.11 32,927,527.81 23,886,453.0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0.00 0.00 0.00

33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15,934.74 49,387,654.87 18,832,943.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739,314.91 478,854,024.21 434,183,569.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62,574.05 -35,363,802.77 -87,896,242.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13,806.07 -4,851,237.71 1,794,051.2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218,404.14 89,648,400.28 29,971,773.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8,495,199.58 88,846,799.30 58,875,025.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5,713,603.72 178,495,199.58 88,846,799.30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单位: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7,467,759.29 170,543,912.86 67,633,090.0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0.00 0.00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79,294,836.29 270,950,158.33 230,312,078.44

预付款项 8,002,360.73 15,491,553.91 25,213,128.15

其他应收款 95,688,210.00 54,931,733.86 119,515,958.65

存货 72,019,536.94 104,911,598.97 88,752,226.9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20,000,000.00 40,216,529.50 4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602,472,703.25 657,045,487.43 571,426,482.2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0.00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224,717,895.51 233,478,572.46 227,839,650.92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272,311,552.55 158,031,129.33 162,377,561.24

在建工程 21,399,815.76 11,853,413.98 14,168,755.11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33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70,960,201.78 72,431,339.51 62,920,623.61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商誉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36,675.48 4,005,600.39 4,581,446.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7,907,715.42 17,927,771.71 22,775,578.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0,833,856.50 497,727,827.38 494,663,616.12

资产合计 1,203,306,559.75 1,154,773,314.81 1,066,090,098.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000,000.00 122,000,000.00 189,514,587.1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0.00 0.00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64,452,671.01 337,124,885.02 244,230,893.11

预收款项 5,755,498.66 9,627,577.14 6,840,905.41

应付职工薪酬 18,315,849.42 14,812,403.82 10,986,825.94

应交税费 7,035,832.39 17,577,884.83 8,600,967.49

其他应付款 10,613,519.04 13,351,289.02 13,433,943.61

持有待售负债 0.00 0.00 0.00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10,000,000.00 2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466,173,370.52 524,494,039.83 498,608,122.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00 15,000,000.00 10,000,000.00

应付债券 0.00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16,184,307.14 23,462,401.39 39,573,342.7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10,399.56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594,706.70 38,462,401.39 49,573,342.79

负债合计 483,768,077.22 562,956,441.22 548,181,465.54

所有者权益:

33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本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资本公积 44,167,376.29 44,167,376.29 44,167,376.29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0.00

专项储备 32,117,905.07 31,509,187.52 27,825,701.65

盈余公积 52,874,030.97 52,874,030.97 44,276,555.48

未分配利润 485,379,170.20 358,266,278.81 296,638,999.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9,538,482.53 591,816,873.59 517,908,632.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203,306,559.75 1,154,773,314.81 1,066,090,098.35


2、母公司利润表

项目(单位: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507,930,944.91 1,328,878,030.62 1,106,763,996.60

减:营业成本 1,176,474,659.10 1,086,457,966.03 894,773,025.80

税金及附加 9,442,407.47 6,771,293.47 6,069,688.65

销售费用 48,461,953.78 45,808,530.74 45,064,976.52

管理费用 64,511,248.89 58,557,137.67 51,089,892.43

研发费用 52,232,855.83 45,236,279.41 46,286,614.29

财务费用 2,608,470.25 9,641,311.55 1,742,552.61

其中:利息费用 7,799,765.80 19,505,399.03 12,925,210.06

利息收入 6,775,013.69 1,076,212.50 6,576,423.86

资产减值损失 777,596.34 159,647.01 1,480,461.20

加:其他收益 14,100,441.25 19,004,033.40 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18,059.90 -11,078.46 -723,109.7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0,676.95 -11,078.46 2,656.58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694,795.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29,673.38 -11,078.46 0.00

二、营业利润 168,433,807.98 96,805,223.24 60,228,470.32

加:营业外收入 1,208,949.43 917,375.36 21,400,904.85

减:营业外支出 2,511,885.99 1,467,090.41 1,231,564.79

三、利润总额 167,130,871.42 96,255,508.19 80,397,810.38

减:所得税费用 19,017,980.03 10,280,753.28 8,718,557.37

四、净利润 148,112,891.39 85,974,754.91 71,679,253.01

33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8,112,891.39 85,974,754.91 71,679,253.01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0.00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8,112,891.39 85,974,754.91 71,679,253.01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项目(单位: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33,906,164.83 825,013,600.44 694,593,760.96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488,937.6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597,467.58 73,906,599.10 38,990,992.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3,503,632.41 898,920,199.54 734,073,690.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90,390,698.56 545,460,343.85 469,618,072.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2,271,577.89 53,357,972.24 50,601,814.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55,949,482.80 25,113,680.11 32,360,346.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6,562,073.35 78,566,968.41 72,834,775.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5,173,832.60 702,498,964.61 625,415,008.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329,799.81 196,421,234.93 108,658,682.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342,617.05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0 367,393.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4,050,410.50 8,263,446.74 0.0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790,727.26 1,814,323.94 37,771,437.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183,754.81 10,077,770.68 38,138,831.3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5,018,520.29 23,255,257.50 12,142,678.10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 5,650,000.00 7,330,752.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40,780,4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18,520.29 28,905,257.50 60,253,830.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65,234.52 -18,827,486.82 -22,114,998.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3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0,868,855.71 249,680,581.44 212,669,653.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0,868,855.71 249,680,581.44 212,669,653.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0,635,672.46 325,888,841.53 234,864,172.3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170,596.40 26,903,657.37 20,363,470.2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0.00 0.00 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14,094,733.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806,268.86 352,792,498.90 269,322,375.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937,413.15 -103,111,917.46 -56,652,722.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85,982.49 -3,508,109.67 1,116,880.8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843,603.67 70,973,720.98 31,007,842.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4,832,004.80 53,858,283.82 22,850,441.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5,675,608.47 124,832,004.80 53,858,283.82

二、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天健会计师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428 号)。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认为:新化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化股份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
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

新化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营业

33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收入主要来自于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和双氧水及其他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的销售。2018 年度,新化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2,232,215,716.86 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2,026,705,867.50 元。

根据新化股份公司与其客户的销售合同约定:内销产品在根据合同约定将
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
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
入;外销产品在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并取得提单、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
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新化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
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
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
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分析波动原因;(4)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
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出
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
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
性文件;(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6)
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库单、客户签收单、
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7)获取资产负
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
情况;(8)对新化股份公司新增的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实地查看其生产经
营场所,了解客户向公司采购的合理性以及双方交易的真实性;(9)检查与营

33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应收账款减值

1、关键审计事项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新化股份公司财务报表所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人民币 199,855,819.28 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14,225,395.62 元,账面价值为
人民币 185,630,423.66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新化股份公司财务报表
所 示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18,033,000.46 元 , 坏 账 准备 为 人 民 币
13,448,805.96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04,584,194.50 元。

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时,
管理层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涉诉情况、还款记
录、等因素,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采用组
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账龄和合并范围内款项收回的可
控性,划分为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以与该等组合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进行调整,估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
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
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3)复
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充
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4)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获取
并检查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
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5)对于采用组合方式
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

33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
等,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的合理性(包括各组合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测
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对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
款组合,以抽样方式检查应收账款账龄的准确性)以及对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
是否准确;(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的合理性;(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
恰当列报和披露。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
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2、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江苏新化 120,000,000.00 100% 出资设立

江西新信 35,000,000.00 100% 出资设立

新化综服 1,000,000.00 100% 出资设立

杭州新泰 2,000,000.00 100% 出资设立

浙江新木 10,000,000.00[注 4] 100% 出资设立

新化香港 10,000.00[注 1] 100% 出资设立


33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清云环保 10,000,000.00 100%[注 3] 出资设立

浙江新兰 20,000,000.00 100%[注 5] 出资设立

馨瑞香料 20,000,000.00[注 2] 51% 出资设立

浙江新伽玛 6,300,000.00 51% 出资设立

滨海新化 5,000,000.00 100% 出资设立

[注 1]:新化香港注册资本为 10,000 美元。

[注 2]:馨瑞香料注册资本为 20,000,000 美元。

[注 3]:2014 年 5 月设立时,新化股份对清云环保持股比例为 51%,2017 年 8 月,新化股份收购清云环
保少数股东出资,对清云环保持股比例增至 100%。根据 2018 年 4 月 22 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
司批准注销子公司清云环保,并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完成工商注销。

[注 4]:根据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司计划注销子公司浙江新木,目前浙江新木
公司经营已停止,但暂未开始清算工作。

[注 5]:2014 年 12 月设立时,新化股份对浙江新兰实际持股比例为 90.91%,2018 年 6 月,新化股份收购
浙江新兰少数股东出资,对浙江新兰持股比例增至 100%。


3、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其它变化。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34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
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
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
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有机胺、有机溶剂、双氧水、香料香精等产品。公司销售分为
内销和外销。其中,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
付给购货方,相关货物经客户验收确认(取得客户签字的自提出库单或送货单回
执),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收益已转移,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
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上述经客户签字确认的单据)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公司在
货 物 报关,取得提单 后,区分外销货物交 付方式,其中: 在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目的港交货,成本+保费+运费)、CFR(Cost and
Freight 目的港交货,成本+运费)和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模式下,
均为在货物离港时风险与报酬转移;而在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模
式下,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买方指定承运人时风险与报酬转移,公司在将货物
发出、经指定承运人确认验收并向客户提交出口商检单据时,商品所有权上的
风险和收益已转移,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
凭证(报关单、提单等)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




34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
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
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
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
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
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34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
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
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
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
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
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
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

34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
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
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
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
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
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
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的,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
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
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
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34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
金发生违约或逾期;③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
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因债务人
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⑥其他表明可供出
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2)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
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
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
明其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
但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
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
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
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
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
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
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
回。




34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按信
计提方法
用风险特征组合,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可收回性具有可控性,若经减值测试后未发生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减值,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2)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34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五)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
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
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

34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
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
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
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
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
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
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34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
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
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确认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

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

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34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

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

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3-5 9.50-19.4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7 5 13.57-19.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3-5 19.00-32.33


公司使用安全生产费购置的安全生产设备采用一次折旧法计提折旧;部分
易腐蚀的机器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七)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5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
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
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
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
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排污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
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35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50

排污权 10

软件 3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
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
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
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
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
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
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
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
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
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
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
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5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二)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
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
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
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
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
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
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5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
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十三)政府补助

1、2017 年和 2018 年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
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
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35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
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
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2016 年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
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
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35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
的交易或者事项。

(十五)经营租赁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
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
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
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十七)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
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管理层能够定
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能够通
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35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八)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
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
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
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
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
他综合收益。

(二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上述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
则》并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35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二十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五、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注 1]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注 2]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
房产税 1.2%、12%
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6.5%、15%
注 1:公司主要产品按 17%的税率计缴。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18〕32 号),2018 年 5 月 1 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 17%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6%。出口销售采用―免、抵、退‖办法,2016-2018 年 10 月,公司各类产品退税率未发生变化,出口退税
率为 9%、13%和 15%。2018 年 11 月 1 日起,现行货物出口退税率为 15%的和部分 13%的提至 16%;
9%的提至 10%,其中部分提至 13%,受该政策影响,公司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增加 1%、3%和 4%不
等。
注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公司取得劳务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利息收入、房屋及土地租金收入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由缴纳营业税
改为缴纳增值税。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新化股份 15% 15% 15%

新化香港[注] 8.25% 16.5% 16.5%

江西新信 15% 15% 25%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25% 25%
注:根据香港 2018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利得税两级制‖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0,000.00 港币
部分(含)企业所得税按 8.25%的税率计缴,超过 2,000,000.00 港币部分按 16.5%的税率计缴。



35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税收优惠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浙江省 2014 年第一批高
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9 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复审,认定有效期为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
定,公司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浙江省 2017 年第一批高
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201 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复审,认定有效期为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规定,公司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江西省 2017 年第二批高新技
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赣高企认发〔2017〕13 号),江西新信被认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规定,江西新信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六、分部信息

1、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
并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公司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最
终实现销售地进行划分,资产和负债按经营实体所在地进行划分。

2、地区分部的财务信息

(1)2018 年度

项目
浙江分部[注] 江苏分部 江西分部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151,187.00 77,214.99 6,142.47 -13,851.56 220,692.89

主营业务成本 118,082.57 66,688.75 3,488.12 -14,323.84 173,935.60

资产总额 127,138.65 77,184.91 6,960.86 -38,822.61 172,461.81

负债总额 50,268.79 45,137.79 3,544.56 -13,240.53 85,710.62


35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子公司新化香港公司 2015 年成立,因资产规模小,并且未独立对外产生收入,故将其财务信息

纳入浙江分部披露,2016-2018 年度相同。


(2)2017 年度

项目
浙江分部[注] 江苏分部 江西分部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137,250.98 69,593.44 4,657.12 -10,706.02 200,795.53

主营业务成本 112,867.05 58,348.89 3,288.16 -11,524.96 162,979.14

资产总额 122,380.02 64,171.03 7,034.28 -38,031.88 155,553.45

负债总额 57,731.40 35,692.59 4,617.86 -12,158.43 85,883.42


(3)2016 年度

项目
浙江分部 江苏分部 江西分部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115,922.84 44,935.61 4,272.26 -7,639.30 157,491.41

主营业务成本 94,467.00 38,123.54 2,942.53 -7,738.95 127,794.12

资产总额 113,299.16 56,746.61 7,242.42 -41,699.11 135,589.09

负债总额 56,138.73 31,531.47 4,975.86 -16,426.49 76,219.57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2018 年 6 月,发行人以人民币 400 万元收购子公司浙江新兰少数股东上海
高铁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新兰 20%的股权,其中:支付出让方实际到
位 200 万出资转让价款 200 万元,未出资到位的 200 万元由发行人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缴付。收购完成后,新化股份对浙江新兰出资比例从 80%变更为
100%。

八、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2.45 -169.10 -33.9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54.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1,771.96 2,225.77 2,452.81

府补助除外)



36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 - -5.01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36 54.63 20.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3 7.47

小计 1,513.15 2,118.13 2,496.48

减:所得税费用 156.37 139.84 201.75

少数股东损益 -17.80 29.98 38.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374.57 1,948.31 2,256.23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项目(单位:万元) 原值 折旧年限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32,516.00 20 年 9,856.47 22,659.53 69.69%

机器设备 80,529.04 5-10 年 40,487.60 40,041.44 49.72%

运输工具 1,179.38 5-7 年 923.38 256.00 21.71%

其他设备 4,101.72 3-5 年 2,853.26 1,248.46 30.44%

合计 118,326.14 54,120.71 64,205.43 54.26%


公司于各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未发现由于遭受毁损而不具备生
产能力和转让价值、长期闲置或技术落后等原因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故
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存货

项目(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11,874.70 65.17 11,809.54

原材料 9,634.76 15.51 9,619.26

在产品 2,902.52 22.27 2,880.25

发出商品 1,337.15 1.25 1,335.90

包装物 4.88 - 4.88

合计 25,754.02 104.20 25,649.81



36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为 31,761.52 万元,其
中,发行人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及净额均为 11,775.93 万元,已背书或贴现且在
期末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 29,222,94 万元,均为公司销售产品收到的银
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
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
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余额 19,985.58 万元,净额 18,563.04 万元。其中:期末无
应收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

(四)货币资金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0.02 0.00%

银行存款 28,571.34 92.36%

其他货币资金 2,363.82 7.64%

合计 30,935.18 100.0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78.37 0.25%

(五)无形资产

项目(单位:万元) 土地使用权 软件 排污权 合计

账面原值 13,125.30 257.96 918.91 14,302.17

累计摊销 2,145.35 115.15 305.62 2,566.12

账面价值 10,979.96 142.81 613.29 11,736.05


报告期内,无形资产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分析‖相关内容。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借款性质 金额(万元) 占比

信用借款 19,693.18 95.17%

保证借款 1,000.00 4,83%

抵押借款 0.00 0.00%



36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质押借款 0.00 0.00%

合计 20,693.18 100.00%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变动及原因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主要构成及其变化‖相关内容。

(二)应付票据及应付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账面余额 42,999.75 万元。其中,
应付票据账面余额 21,526.73 万元,均为公司采购对外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应
付账款期末账面余额组成情况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货款 12,763.26 59.44%

工程设备款 5,315.06 24.75%

费用款 3,394.70 15.81%

合计 21,473.02 100.00%


期末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

(三)其他应付款

截至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拆借款 6,185.54 79.30%

应付费用款 727.49 9.33%

应付暂收款 481.29 6.17%

押金保证金 244.88 3.14%

其他 161.41 2.07%

合计 7,800.60 100.00%


期末,重要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36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1,102,500.00 2016 年 11 月 2019 年 11 月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5.77%

$3,890,000.00 2018 年 4 月 2021 年 3 月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5.22%
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 52,038,788.41
$1,543,300.00 2018 年 5 月 2021 年 3 月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5.22%

$744,780.00 2018 年 7 月 2021 年 3 月 馨瑞香料公司拆入,年利 5.22%

奇华顿特种香精香料
9,816,578.33 9,800,000.00 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3 月 馨瑞香料公司拆入,年利 4.35%
(上海)有限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子公司馨瑞香料对关联方奇华顿借款账面
余额为人民币 6,185.54 万元,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馨瑞香料确
认对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费用分别为 133.77 万元、162.89 万元和
189.06 万元。2018 年度,馨瑞香料确认对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的利息费用为
13.38 万元,对奇华顿特种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的利息费用为 1.66 万元。

公司与奇华顿按各自的出资比例为子公司馨瑞香料提供财务资助。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馨瑞香料的财务资助款余额为 5,891.60 万元,公司
按照奇华顿一致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确认的资金占用费分别为 130.09 万元、169.20 万元和 206.72 万元。

十一、所有者权益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明细表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股本 10,500.00 10,500.00 10,500.00

资本公积 4,236.21 4,322.26 4,418.96

专项储备 5,702.00 5,237.33 4,585.65

盈余公积 5,287.40 5,287.40 4,427.66

未分配利润 53,283.35 37,929.74 28,482.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9,008.97 63,276.73 52,414.88

少数股东权益 7,742.22 6,393.30 6,954.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86,751.19 69,670.03 59,369.52




36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1、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本总数为 10,500.00 万元。股本变化情况详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变化及资产重
组情况‖。

2、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公积主要为股本溢价,具体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股本溢价 4,236.21 4,322.26 4,418.96

合计 4,236.21 4,322.26 4,418.96


2016 年资本公积增加 169,880.18 元,系子公司浙江新兰少数股东实缴出资
晚于公司,公司相应享有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而调整资本公积;
2016 年资本公积减少 4,330,752.00 元,系公司购买子公司江西新信少数股东股
权,将支付对价与应享有该公司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冲减
资本公积。

2017 年资本公积减少 967,039.92 元,系公司购买子公司清云环保少数股东
股权,将支付对价与应享有该公司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冲
减资本公积。

2018 年资本公积减少 860,497.31 元,系公司购买子公司浙江新兰公司少数
股东股权,将支付对价与应享有该公司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
额冲减资本公积。

3、专项储备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安全生产费 5,702.00 5,237.33 4,585.65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财企〔2012〕16 号)文件要求,公司作为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应提


36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取安全生产费用。

2018 年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1,668.04 万元增加专项储备,实际使用
1,160.99 万元减少专项储备,并将子公司少数股东享有专项储备的份额 423.73
万元转入少数股东权益。

2017 年度,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1,533.22 万元增加专项储备,同时当期
实际使用 855.41 万元减少专项储备,并将子公司少数股东享有专项储备的份额
26.13 万元计入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专项储备。

2016 年度,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1,336.77 万元增加专项储备,同时
2016 年度实际使用 367.52 万元减少专项储备,将子公司少数股东享有专项储
备的份额 90.13 万元计入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专项储备,将收购子公司江西新
信少数股东享有专项储备的份额 29.56 万元转入,增加专项储备。

4、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710.86 0.00 3,710.86

本期增加 716.79 0.00 716.79

本期减少 0.00 0.00 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427.66 0.00 4,427.66

本期增加 859.75 0.00 859.75

本期减少 0.00 0.00 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287.40 0.00 5,287.40

本期增加 0.00 0.00 0.00

本期减少 0.00 0.00 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287.40 0.00 5,287.40


公司报告期内按税后利润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未提取任意盈余公
积。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为 52,874,030.97 元,占公司
股本 50.36%,已超过公司法规定的 50%,公司 2018 年未再计提法定盈余公
积。




36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未分配利润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期初未分配利润 37,929.74 28,482.61 21,817.5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 17,453.61 11,881.88 8,431.8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00 859.75 716.79

应付普通股股利 2,100.00 1,575.00 1,05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53,283.35 37,929.74 28,482.61


2016 年 9 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分配 2016 年半年度利润 1,050 万元;2017
年 5 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分配 2016 年利润 1,575 万元;2018 年 4 月,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分配 2017 年利润 2,100 万元。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75.86 20,311.49 12,549.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6.39 -7,325.14 -941.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6.26 -3,536.38 -8,789.6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1.38 -485.12 179.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21.84 8,964.84 2,997.1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849.52 8,884.68 5,887.5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571.36 17,849.52 8,884.6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获悉董事长胡健先生曾配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原建德市人大党委


36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会党组书记、主任程茂红受贿罪、贪污罪、高利转贷罪一案。该案已经浙江省杭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 01 刑初 87 号《刑事判决书》及浙江省高级人民
法院(2017)浙刑终 406 号《刑事裁定书》裁决,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生效。
经自查发现,2013 年 10 月董事长胡健应程茂红的要求,通过供应商套取货款
50 万元,以投资款名义送给程茂红;2014 年 3 月将公司一辆拟报废处理的奥迪
A6 轿车(账面残值 23,663.02 元,审判过程评估价值 18 万元)送给程茂红。

因上述事项,公司 2013 和 2014 年度需补缴增值税 88,600 元和企业所得税
102,000 元,公司于 2017 年进行更正。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为:
调增应交税金(增值税)88,600 元,调增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102,000 元,
调增其他应付款(税收滞纳金)141,230.30 元,调减未分配利润 331,830.30 元;
调增营业外支出 229,830.30 元,调增所得税费用 102,000.00 元,调减净利润
331,830.30 元。税款及税收滞纳金公司已于期后缴纳完毕。

公司董事长胡健亦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将公司前述事项涉及款项合计
680,000.00 元交付公司。公司将收到的款项列示为营业外收入。

十四、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比率(倍) 1.17 1.16 0.99

速动比率(倍) 0.82 0.83 0.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20% 48.75% 51.42%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87% 1.03% 1.40%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68 9.67 8.61

存货周转率(次) 7.20 7.98 7.4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9,651.12 22,094.23 17,946.62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42 8.11 6.9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96 1.93 1.2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02 0.85 0.29


除特别指出外,上述财务指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具
体计算公式如下:

36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如下: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59 1.66 1.66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22.66 1.53 1.53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58 1.13 1.13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7.21 0.95 0.95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27 0.80 0.80

201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2.65 0.59 0.59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每股收益的计算方式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

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

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

36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内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方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评估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时的资产评估

公司在整体变更股份公司时,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08]第 10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评估的目的是
为有限公司改制使用,为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对
象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所涉及的资产
和负债。本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
估,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68,514.76 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 74,599.65 万元;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52,980.30 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 52,980.30 万元;净资产
账面值为 15,534.46 万元,评估值为 21,619.35 万元,与账面值相比评估增值
6,084.89 万元,增值率为 39.17%。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 21,619.35 万元。

本次评估仅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工商登记提供参考,未按上
述评估结果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37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未进行重大资产评估。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37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根据报告期内各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发展战略目标,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的情况及
未来趋势进行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90,281.22 52.35 85,478.62 54.95 68,480.80 50.51

货币资金 30,935.18 17.94 23,191.45 14.91 13,675.54 10.09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0,338.98 17.59 34,985.73 22.49 31,240.06 23.04

预付款项 1,743.40 1.01 2,561.35 1.65 3,341.80 2.46

其他应收款 264.33 0.15 384.93 0.25 160.17 0.12

存货 25,649.81 14.87 22,715.13 14.60 18,275.17 13.48

其他流动资产 1,349.53 0.78 1,640.04 1.05 1,788.06 1.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82,180.59 47.65 70,074.83 45.05 67,108.29 49.49

长期股权投资 98.37 0.06 99.43 0.06 100.54 0.07

固定资产 64,205.43 37.23 50,122.21 32.22 45,892.41 33.85

在建工程 4,301.18 2.49 5,038.69 3.24 6,909.23 5.10

无形资产 11,736.05 6.81 11,958.69 7.69 11,074.39 8.17

长期待摊费用 0.00 - 0.00 - 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8.53 0.46 785.74 0.51 668.10 0.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51.04 0.61 2,070.08 1.33 2,463.62 1.82

资产总计 172,461.81 100.00 155,553.45 100.00 135,589.09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逐步增大,公司资产总额逐年上升,其中: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的资产总额分别较上期期末各自增长了 10.52%、
14.72%和 10.87%。

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及固定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

37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0.51%、54.95%和 52.35%,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33.84% 、 32.22% 和 37.23% , 合 计 占 比 分 别 为 84.35% 、 87.17% 和
89.58%。公司的资产结构系由业务特点决定,化工行业企业经营中主要原材料
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规模较大,公司货币资金、存
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金额均较大。此外,由于公司生产所用机器设备及房
屋建筑物较多,固定资产占比较高。

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
公司名称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新安股份 78.11% 80.48% 80.38%

华鲁恒升 80.94% 77.46% 87.71%

江山化工 87.63% 88.60% 87.86%

红宝丽 68.03% 81.04% 83.86%

青松股份 92.80% 90.06% 86.27%

万盛股份 57.64% 66.73% 69.72%

卫星石化 83.44% 83.77% 86.51%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79.26% 80.79% 84.86%

公司 87.17% 84.35% 84.27%

注:数据来源为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以及 wind 数据库。江山化工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为浙
江交科,行业已变更,与公司不再具有可比性,2017 年末可比均值计算时已予以剔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
述各同行业公司大部分尚未披露 2018 年年报,因此未进行 2018 年同行业比较,下同。


流动资产及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与化工行业其他企业相符。

2015 年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
与可比上市公司均值相近,2016 年末、2017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占
总资产比例较可比上市公司均值高,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馨瑞新生产线逐
步建设及投产,2016-2017 年末固定资产增加金额较多所致。

2、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报告期
内,公司各期末的主要流动资产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37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30,935.18 34.27 23,191.45 27.13 13,675.54 19.97

应收票据及应收
30,338.98 33.60 34,985.73 40.93 31,240.06 45.62
账款

预付款项 1,743.40 1.93 2,561.35 3.00 3,341.80 4.88

其他应收款 264.33 0.29 384.93 0.45 160.17 0.23

存货 25,649.81 28.41 22,715.13 26.57 18,275.17 26.69

其他流动资产 1,349.53 1.49 1,640.04 1.92 1,788.06 2.61

合计 90,281.22 100.00 85,478.62 100.00 68,480.80 100.00


(1)货币资金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0.02 0.00% 2.70 0.01% 12.82 0.09%

银行存款 28,571.34 92.36% 17,846.82 76.95% 8,871.86 64.87%

其他货币资金 2,363.82 7.64% 5,341.93 23.03% 4,790.86 35.03%

合计 30,935.18 100.00% 23,191.45 100.00% 13,675.5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和
流动性;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而存入银行的保证金。

公司 2017 年末货币资金相比于上期末增加 9,515.91 万元,增长比例为
69.58%,主要系公司 2017 年销售收入比 2016 年增加 27.36%,销售规模增
大、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及银行借款较上期末增加 2,633.54 万元等所致。

公司 2018 年末货币资金相比于 2017 年末增加 7,743.73 万元,增长比例为
33.39%,主要系公司 2018 年销售收入比 2017 年增加 10.14%,销售规模增大
及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导致公司营运资金规模有所增加。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票据 11,775.93 38.81% 14,527.31 41.52% 12,306.94 39.39%



37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应收账款 18,563.04 61.19% 20,458.42 58.48% 18,933.12 60.61%

合计 30,338.98 100.00% 34,985.73 100.00% 31,240.06 100.00%


1)应收票据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11,775.93 100.00% 14,527.31 100.00% 12,223.94 99.33%

商业承兑汇票 0.00 0.00% 0.00 0.00% 83.00 0.67%

合计 11,775.93 100.00% 14,527.31 100.00% 12,306.94 100.00%


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票据基本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
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
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未反映在应收票据的期末余额中。截至期
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共计 29,222.9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票据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各期收入增长、且
与主要客户的结算方式也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应收关联方的票据,也不存
在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

2)应收账款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19,985.58 21,803.30 20,096.46

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 -8.34% 8.49% 19.07%

营业收入 223,221.57 202,670.59 159,125.93

营业收入增长率 10.14% 27.36% 19.81%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 8.95% 10.76% 12.63%

周转率 10.68 9.67 8.6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货款实际收取与结算的时间差异而形成。
公司产品销售结算主要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根据客户规模大小、合作时间长
短,结算时间有所差异,其中:内销结算时间在 30-60 天,也存在部分预付款
客户及少量结算时间超过 2 个月的客户;外销客户结算时间在 3-6 个月不等。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略有增加,但占

37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营业收入比例略有下降,说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低于各期收入增长率;
根据各期应收账款周转率测算,各期应收账款回收时间分别为 41.81 天、37.23
天和 33.71 天,与公司销售的结算周期相符,且回款时间有所缩短。

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账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净额

1 年以内 19,292.27 97.78% 964.61 18,327.65

1-2 年 164.75 0.83% 16.47 148.27

2-3 年 124.45 0.63% 37.34 87.12

3 年以上 149.24 0.76% 149.24 -

合计 19,730.71 100.00% 1,167.67 18,563.04

账龄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净额

1 年以内 21,042.50 96.79% 1,052.12 19,990.37

1-2 年 484.29 2.23% 48.43 435.86

2-3 年 45.98 0.21% 13.79 32.18

3 年以上 167.03 0.77% 167.03 -

合计 21,739.80 100.00% 1,281.38 20,458.42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净额

1 年以内 19,589.14 97.78% 979.46 18,609.68

1-2 年 232.93 1.16% 23.29 209.64

2-3 年 162.58 0.81% 48.77 113.81

3 年以上 48.31 0.24% 48.31 -

合计 20,032.96 100.00% 1,099.84 18,933.1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相对较短,回款状况良好,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各期末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均超过 95%。随着公司收入的增长,应
收账款金额相应增加,但客户整体资信状况良好,回款风险较小,同时公司下游
客户较分散,单个客户赊销占比较低,应收账款总体回收风险较低。公司严格按
照会计准则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
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符合单项计提标准的应收账款 63.50 万元、63.50 万元、


37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54.87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②公司报告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不含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款项。截至期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金额 占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账龄 与公司关系
(万元) 比例

GIVAUDAN LTD 7,520.93 37.63% 1 年以内 关联方

Vale Nouvelle-Caledonie S.A.S 754.73 3.78%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国际香料香精公司 580.77 2.91%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489.66 2.45%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LES DERIVES RESINIQUES &
353.79 1.77%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TERPENIQUES

合计 9,699.87 48.53%


在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公司应收奇华顿(GIVAUDAN LTD)款项占比较
高,主要原因系公司外销客户多为全球性行业领先企业,约定的回款信用期略长
于公司内销信用周期,同时,虽然外销客户的信用政策基本一致,但由于奇华顿
为公司第一大客户、亦为第一大外销客户,故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规模较大。

经核查,公司对奇华顿的结算政策和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不存
在放宽信用而扩大销售的情况。其中:对奇华顿子公司 Givaudan iberica, S.A.
的信用政策为货到 30 天付款,对其旗下其余公司信用政策均为开票后 60 天内
付款,与公司其他外销客户政策基本一致。同时,公司对奇华顿销售额持续增长,
但每年 11-12 月的销售额占比保持稳定,不存在年末集中(突击)销售的情况,
对其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及占比较高主要系馨瑞香料产能逐步释放所致。

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比约 5%。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
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新安股份 2% 10% 20% 50% 80% 100%



37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华鲁恒升 6% 6% 6% 6% 6% 6%

江山化工 5% 15% 35% 100% 100% 100%

红宝丽 5% 10% 30% 50% 80% 100%

青松股份 5% 10% 30% 100% 100% 100%

万盛股份 5% 20% 50% 100% 100% 100%

卫星石化 5% 15% 35% 100% 100% 100%

公司 5% 10% 30% 100% 100% 100%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④应收账款信用期情况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信用期内 17,209.24 86.11% 17,726.37 81.30% 16,526.19 82.23%

信用期外 2,776.34 13.89% 4,076.93 18.70% 3,570.27 17.77%

合 计 19,985.58 100.00% 21,803.30 100.00% 20,096.4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 83.16%的应收账款在信用期内,随着公司加大货款催
收力度,信用期外应收账款占比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大部分也在期后及时催收
回款,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⑤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2016 年-2018 年,应收账款截至次年末及 2019 年 1 月 31 日回款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注] 期后回款比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9,985.58 12,881.99 64.4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1,803.30 21,113.43 96.84%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096.46 19,355.66 96.31%

[注]:该期后回款金额系以各期末各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与期后收款金额孰低原则统计。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3)预付款项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37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1,714.08 95.47% 2,518.67 96.90% 3,246.77 96.55%

1-2 年 27.19 1.51% 10.14 0.39% 21.89 0.65%

2-3 年 0.59 0.03% 21.53 0.83% 8.92 0.27%

3 年以上 53.55 2.98% 49.04 1.89% 85.22 2.53%

合计 1,795.40 100.00% 2,599.37 100.00% 3,362.80 100.00%


2016-2018 年末,公司对确定无法回收的预付款项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 21.00 万元、38.02 万元和 52.00 万元,确定
无法回收预付款项金额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净额占公司流动资产比重较小,且账龄基本
都是在 1 年以内。公司 2018 年末预付款项较 2017 年末减少 803.79 万元,降幅
44.78%,主要系采购使用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中不含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款项;前五名预付款项均为原材料或燃料购买预付,具体客户如下: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占预付款项比例 账龄 与公司关系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337.01 18.77%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山东中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7.70 11.57%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江苏润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117.25 6.53%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 117.17 6.53%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芜湖泰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92.16 5.13%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合计 871.29 48.53%


(4)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包括押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及备用金。押金保证金在投
标结束或履约完成后收回。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占比都很小。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不含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单位款项。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37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账龄 性质 与公司关系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100.00 34.70% 1 年以内 保证金 非关联方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 环保保证
50.00 17.35%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园管理委员会 金

1 年以内 18.86 万元、 农民工工
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5.55 8.86% 非关联方
2-3 年 6.68 万元 资保证金

1 年以内 2.00 万元; 投标保证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1.61 7.50% 非关联方
1-2 年 19.60 万元 金

投标保证
浙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0.00 6.94% 0-2 年 非关联方


合计 217.16 75.35%


(5)存货

1)存货构成分析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万元)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11,874.70 65.17 11,809.54 9,615.53 71.59 9,543.94 8,953.95 89.44 8,864.51


发出商品 1,337.15 1.25 1,335.90 603.67 - 603.67 1,237.33 - 1,237.33


原材料 9,634.76 15.51 9,619.26 8,043.59 27.00 8,016.59 6,818.94 - 6,818.94


在产品 2,902.52 22.27 2,880.25 4,547.35 - 4,547.35 1,349.15 - 1,349.15

委托加工
- - - - - - 1.45 - 1.45
物资


包装物 4.88 - 4.88 3.58 - 3.58 3.79 - 3.79


合计 25,754.02 104.20 25,649.81 22,813.71 98.59 22,715.13 18,364.61 89.44 18,275.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稳中有升,但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
的比例维持在 26-29%,比例较为稳定,未发生大的波动。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存 货 中 原 材 料 占 比 分 别 为 37.13% 、 35.26% 和
37.41%,原材料占比较大,原因系:丙酮、丙烯等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
例较大,且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相对较短,需要维持一定原料保障生产稳定。
随着公司销售增加,存货周转速度加快,2016 年至 2018 年,存货周转率分别
为 7.40、7.98 和 7.20,故原材料占存货比重略有波动,无异常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分别占比为 48.76% 、42.15% 和

38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6.11%,各期末库存商品占存货比重相对稳定;报告期内销售形势较好,随着
销售规模增加,存货周转率加快,库存商品占存货比重有所降低。

总体来看,库存商品和原材料是存货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符合公司所处
化工行业的基本特点。

此外,公司存在部分发出商品,主要系从发货到客户确认完成需要一定的
时间,导致公司存在部分发出商品余额,各期末发出商品均为真实发出且在期
末尚未取得客户确认的销售,并在期后得到客户确认,实现销售并结转成本。

2)存货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的扩大,即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期末余额不断增加。

2016 年至 2017 年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增加 4,449.10 万元、增幅 24.23%,
2017 年收入较 2016 年增长 27.36%,增幅相近,存货余额与销售增长一致。

2018 年末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增加 2,940.31 万元、增幅 12.89%;2018 年度
收入比 2017 年增幅为 10.14%,存货余额与销售收入增长趋势一致。

3)期末存货中有具体订单支持的金额及比例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订单金额 2,709.90 83.27% 1,612.03 55.83% 2,231.74 72.04%

脂肪胺 备货金额 544.60 16.73% 1,275.35 44.17% 866.35 27.96%

小计 3,254.50 100.00% 2,887.38 100.00% 3,098.09 100.00%

订单金额 1,651.82 99.30% 2,361.50 78.41% 941.53 41.32%
有机溶
备货金额 11.60 0.70% 650.19 21.59% 1,336.87 58.68%

小计 1,663.43 100.00% 3,011.69 100.00% 2,278.40 100.00%

订单金额 6,356.39 97.11% 1,525.91 57.39% 2,752.31 81.97%
香料香
备货金额 189.19 2.89% 1,132.85 42.61% 605.40 18.03%

小计 6,545.58 100.00% 2,658.76 100.00% 3,357.71 100.00%

订单金额 10,718.11 93.50% 5,499.45 64.26% 5,925.57 67.84%

合计 备货金额 745.39 6.50% 3,058.38 35.74% 2,808.63 32.16%

小计 11,463.50 100.00% 8,557.83 100.00% 8,734.20 100.00%



38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一,脂肪胺类产品 2016-2017 年的订单支持率有所降低,主要系脂肪胺
类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脂肪胺市场充分竞争所致,前期各期期末的订单
支持率下滑并不影响产品实际销售,主要产品在期后短期内(基本在 1 个月内)
均已实现销售。随着乙胺等产品需求增加,公司 2018 年末订单支持率明显提升。

其二,有机溶剂类产品订单支持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6-2018 年
度,受丙酮、丙烯价格波动影响,公司适当调整丙酮法和丙烯法两条生产线的
产量,多种工艺路线的优势体现,有机溶剂销量逐年提升。其中,2016 年有机
溶剂订单支持率较低,主要系公司丙烯法制备异丙醇,同时产生异丙醚,异丙
醚国内市场容量较小,销售周期相比异丙醇较长,一般在 6-8 个月左右。期末
结存有机溶剂主要产品异丙醇在期后短期内均已实现销售。

3)香料香精类产品订单支持率报告期内呈现一定波动,主要系:香料香精
类产品主要系销售至奇华顿,在每年年末,奇华顿与馨瑞香料公司举行例会商
讨半年度香精香料产品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价格,并达成一致,(实际)通过订单
的形式进行采购。2016-2017 年末订单支持率相对较低,主要系仅考虑了期末
客户下单采购的金额,若将奇华顿采购计划予以考虑的订单支持率具体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订单金额 1,729.67 1,923.37

库存余额 2,137.00 2,270.11

订单支持率 80.94% 84.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香料香精的库存余额有充分的订单支持,且无订单支
持库存商品在期后短期内也实现销售,不存在长账龄库存香料香精产品。

(6)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原因
主要系子公司江苏馨瑞一期、二期生产线采购固定资产金额较大,各期末均存
在较大金额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1.74 1,577.00 1,785.58

理财产品 0.00 0.00 0.00


38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预缴税费 157.79 63.04 2.48

合计 1,349.53 1,640.04 1,788.06


3、非流动资产分析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 98.37 0.12% 99.43 0.14% 100.54 0.15%

固定资产 64,205.43 78.13% 50,122.21 71.53% 45,892.41 68.39%

在建工程 4,301.18 5.23% 5,038.69 7.19% 6,909.23 10.30%

无形资产 11,736.05 14.28% 11,958.69 17.07% 11,074.39 16.5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8.53 0.96% 785.74 1.12% 668.10 1.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51.04 1.28% 2,070.08 1.33% 2,463.62 3.67%

合计 82,180.59 100.00% 70,074.83 100.00% 67,108.29 100.00%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均为对联营企业新成化学的投资,
各期金额变动均为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各期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新成化学 98.37 99.43 100.54

合计 98.37 99.43 100.54


(2)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及房屋建筑物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净额基本保持稳定,各期的具体组成明细如下: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22,659.53 35.29 21,380.90 42.66 20,139.59 43.88

机器设备 40,041.44 62.36 27,419.52 54.71 24,585.03 53.57

运输工具 256.00 0.40 352.87 0.70 319.93 0.70



38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设备 1,248.46 1.94 968.92 1.93 847.85 1.85

合计 64,205.43 100.00 50,122.21 100.00 45,892.41 100.00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需要较大规模生产场地及成套生
产设备,固定资产主要以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主,符合公司业务特点。

(3)在建工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在建工程 2,032.49 3,222.31 4,502.40

工程物资 2,268.69 1,816.38 2,406.84

固定资产清理 - - 2.32

合计 4,301.18 5,038.69 6,911.55


1)在建工程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2000 吨/年香料项目 868.51 42.73 2,796.68 86.79 3,065.41 68.08

1000 吨/年炔醇项目 - - - - 414.58 9.21

800 吨/天污水处理工程改扩建项目 - - - - 394.82 8.77

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58100 吨/年废酸、11600 吨/年废
113.04 5.56 108.81 3.38 47.45 1.05
碱、10000 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

综合利用迁建项目

大洋基地技改 - - - - 294.60 6.54

4 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
102.72 5.05 88.68 2.75 65.70 1.46
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其他零星工程 43.55 2.14 124.13 3.85 140.84 3.13

5 万吨氨水项目 - - - - 79.02 1.75

机器设备安装 - - - - - -

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
502.95 24.75 80.15 2.49 - -
电子级氨水工程



38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 23.86 1.17 23.86 0.74 - -

50000 吨/年有机胺项目 - - - - - -

大洋基地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377.86 18.59 - - - -

合计 2,032.49 100.00 3,222.31 100.00 4,502.4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变动明细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7.12.31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本期利息资本化 资金来源 2018.12.31

12000 吨/年香料项目 2,796.68 3,686.23 5,614.40 - 335.57 自筹 868.51

50000 吨/年有机胺项目 12,538.52 12,538.52 - - 自筹 -

合计 16,224.75 18,152.92 - 335.57 868.51

项目(单位:万元) 2016.12.31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本期利息资本化 资金来源 2017.12.31

12000 吨/年香料项目 3,065.41 4,981.19 5,249.92 - 172.45 自筹 2,796.68

合计 3,065.41 4,981.19 5,249.92 - 172.45 2,796.68

项目(单位:万元) 2015.12.31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本期利息资本化 资金来源 2016.12.31

12000 吨/年香料项目 3,385.15 4,105.24 4,424.97 - 11.43 自筹 3,065.41

合计 3,385.15 4,105.24 4,424.97 - 11.43 3,065.41


2)工程物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工程物资余额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3.59%、
2.59%和 2.76%,各期末变化主要系子公司馨瑞香料购入或安装设备等储备工
程物资增加或减少所致。

截至期末,工程物资账面原值为 2,273.35 万元,因部分库龄 1 年以上工程
物资确定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累计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4.67 万元,账面价值
2,268.69 万元;其他各期工程物资未出现减值,无需计提减值损失。

(4)无形资产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10,979.96 93.56 11,239.17 93.98 10,241.76 92.48

软件 142.81 1.22 46.47 0.39 70.83 0.64

排污权 613.29 5.23 673.04 5.63 761.80 6.88

合计 11,736.05 100.00 11,958.69 100.00 11,074.39 100.00


(5)递延所得税资产

38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递延收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内部交易未实
现利润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按会计准则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的具体明细如下: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暂时性 递延所得 暂时性 递延所得 暂时性 递延所得
(单位:万元)
差异 税资产 差异 税资产 差异 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304.20 252.11 1,252.42 235.13 1,058.11 188.08

递延收益 1,618.43 242.76 1,890.63 283.59 2,289.81 343.47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902.88 219.43 792.74 188.84 606.67 136.55

未弥补亏损 296.88 74.22 312.69 78.17 - -

合计 4,122.39 788.53 4,248.48 785.74 3,954.58 668.10


资产减值准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未亏损主体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计提
的减值准备、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及预付款项计提的减值准备。亏损主体计提
的减值准备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截至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资产
减值准备金额为 303.10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部分亏损子公司可抵扣亏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
565.48 万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2019 年
到期金额 10.84 万元,2020 年到期金额 162.72 万元,2021 年到期金额 165.60
万元,2022 年到期金额 204.86 万元,2023 年到期金额 21.45 万元。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土地使用权款、预付工程设备
款,由于公司业务发展及设立馨瑞香料,需新增土地及生产线,导致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占非流动资产均保持一定比例,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预付土地使用权款 446.38 42.47 1,456.06 70.34 1,968.32 79.90

预付工程设备款 470.53 44.77 269.03 13.00 177.79 7.22

预付房屋购置款 134.14 12.76 175.17 8.46 184.17 7.48

预付软件款 - - 169.82 8.20 133.33 5.41



38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051.04 100.00 2,070.08 100.00 2,463.62 100.00


4、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为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
存货、工程物资计提的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422.54 1,344.88 1,163.3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3.89 26.01 13.80

预付款项坏账准备 52.00 38.02 21.00

存货跌价准备 104.20 98.59 89.44

工程物资跌价准备 4.67 8.18 -

合计 1,607.30 1,515.68 1,287.5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制定了符合公司经营特点的资产减值准

备计提政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稳健、公允;公司遵照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司的资产质量状况相符。

(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77,408.74 90.31 73,875.82 86.02 68,956.03 90.47

短期借款 20,693.18 24.14 23,200.00 27.01 25,566.46 33.5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2,999.75 50.17 41,696.56 48.55 31,288.49 41.05

预收款项 1,237.62 1.44 1,371.30 1.60 911.74 1.20

应付职工薪酬 2,268.21 2.65 1,880.09 2.19 1,505.22 1.97

应交税费 1,339.37 1.56 2,002.65 2.33 1,738.43 2.28

其他应付款 7,800.60 9.10 2,725.21 3.17 5,445.70 7.14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70.00 1.25 1,000.00 1.16 2,500.00 3.28

非流动负债合计 8,301.88 9.69 12,007.61 13.98 7,263.53 9.53

38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长期借款 4,510.00 5.26 7,500.00 8.73 1,000.00 1.31

递延收益 3,635.58 4.24 4,507.61 5.25 6,263.53 8.2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30 0.18 - - - -

负债合计 85,710.62 100.00 85,883.42 100.00 76,219.5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有所增长,以流动负债为主,包括: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等;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为长期借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

1、流动负债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占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3.54%、27.01%和

24.14%。近年来,公司业务逐步增长,盈利状况较好,处于发展和扩张期,对

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的短期借款结构为: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信用借款 19,693.18 95.17 22,200.00 95.69 19,351.46 75.69

保证借款 1,000.00 4.83 - - - -

抵押借款 - - 1,000.00 4.31 4,625.00 18.09

质押借款 - - - - 1,590.00 6.22

合计 20,693.18 100.00 23,200.00 100.00 25,566.4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地生产基地固定资产规模逐步增长,公司生产规模逐步
增大,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能力逐步增强。公司营运资金总体较为充
裕、偿还部分短期借款,短期借款余额总体无重大变化、略有下降。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应付票据 21,526.73 23,875.69 17,967.33

应付账款 21,473.02 17,820.87 13,321.15

合计 42,999.75 41,696.56 31,288.49


38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应付票据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银行承兑汇票 21,526.73 23,875.69 17,967.33

合计 21,526.73 23,875.69 17,967.33


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系因采购原材料而向供应商开具。公司

2017 年末应付票据相比于 2016 年末增加 5,908.36 万元,增幅为 32.88%,主

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增加,采购规模增大,采用票据结算的业务增加所致。

2)应付账款

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

付账款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公司各期末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报告期

内业务增长、采购增大,期末应付原材料采购款与运费增加所致。具体如下: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款 12,763.26 59.44 11,490.81 64.48 8,826.94 66.26

工程设备款 5,315.06 24.75 3,253.70 18.26 2,501.15 18.78

费用款 3,394.70 15.81 3,076.35 17.26 1,993.07 14.96

合计 21,473.02 100.00 17,820.87 100.00 13,321.1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中的工程设备款主要为公司新建项目应支付
土建及设备款项,应付费用款主要为应支付的运费和港杂费等费用。

截至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账龄

TAIWAN PROSPERITY CHEMICAL
1,714.77 7.99% 1 年以内
CORPORATION

MITSUBISHI SHOJI CHEMICAL CORPORATION 879.58 4.10% 1 年以内

台湾高仓有限公司 754.94 3.52% 1 年以内

杭州祥麟建设有限公司 556.13 2.59% 1 年以内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451.43 2.10% 1 年以内

合计 4,356.84 20.29% -




38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项目 账龄 账面余额(万元) 占比

1 年以内 20,236.58 94.24%

1-2 年 986.75 4.60%

2018.12.31 2-3 年 34.26 0.16%

3 年以上 215.42 1.00%

合计 21,473.02 100.00%

1 年以内 17,376.94 97.51%

1-2 年 198.33 1.11%

2017.12.31 2-3 年 48.29 0.27%

3 年以上 197.31 1.11%

合计 17,820.87 100.00%

1 年以内 12,724.48 95.52%

1-2 年 265.48 1.99%

2016.12.31 2-3 年 83.91 0.63%

3 年以上 247.29 1.86%

合计 13,321.1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 年以上的应付账款占比较低,各期期末账龄较长的主
要为工程设备款,因结算时点未到,暂未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周转率具体如下: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付账款余额 21,473.02 17,820.87 13,321.15

营业成本 174,862.34 164,373.28 128,549.49

周转率 8.14 10.56 11.32

周转天数(天) 44.21 35.00 32.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基本稳定并略有增加,显示公司信用情

况良好,应付周转天数与公司正常的付款周期相符,公司不存在通过拖欠到期

款项占用第三方资金的情况。


(3)预收款项


39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预收款项主要是为销售货物的预收款。少部分客户合同会约定在合同

签订后、发货前,向公司支付合同金额的 10%-50%或确定金额款项作为预付货

款。待发货且客户确认收货后,预收款将转为销售货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911.74 万元、1,371.30 万元和

1,237.63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1.20%、1.60%和 1.44%。公司预收款

项期末余额波动主要系销售周期较短且采用预收货款销售比重不高,预收款项

金额及占收入比重较小,且与当期收入不完全相关。

(4)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主要核算公司员工工资、奖金、职工福利社会保险等与

薪酬相关的内容。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员工人数也随之增长,公司

各年末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亦呈现增加的趋势。

项目(单位:万元) 201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12.31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516.18 8,720.09 8,423.45 1,812.82

职工福利费 - 612.55 611.34 1.21

社会保险费 141.09 660.83 599.48 202.44

住房公积金 - 390.09 390.09 0.0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9.53 39.92 49.22 0.24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13.29 867.16 828.95 251.50

辞退福利 - 56.75 56.75 -

合计 1,880.09 11,347.40 10,959.28 2,268.21

项目(单位:万元) 2016.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7.12.31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92.83 7,696.82 7,373.47 1,516.18

职工福利费 - 413.63 413.63 -

社会保险费 113.51 486.36 458.78 141.09

住房公积金 - 410.35 410.35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3.70 39.44 53.60 9.5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75.18 784.76 746.66 213.29

合计 1,505.22 9,831.36 9,456.49 1,880.09

项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12.31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82.39 6,807.31 6,297.23 1,192.83

39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职工福利费 - 336.36 336.36 -

社会保险费 49.42 485.39 418.57 113.51

住房公积金 0.57 401.47 401.69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1.17 39.75 57.22 23.70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71.88 826.36 725.79 175.18

辞退福利 - 1.32 1.32 -

合计 845.44 8,897.96 8,238.18 1,505.22


(5)应交税费

公司主要业务为化工行业细分产品制造、销售业务,报告期内主要税种为增
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及明细组成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增值税 468.05 1,119.46 654.45

企业所得税 624.16 733.20 994.01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39.29 52.58 24.33

教育费附加 18.15 22.81 12.29

地方教育附加 12.10 15.21 8.20

土地使用税 118.16 26.92 19.41

房产税 39.03 12.57 13.23

印花税 4.83 6.46 5.06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42 13.33 7.45

残疾人保障金 0.49 0.11 -

车船使用税 - - -

环保税 7.69 - -

合计 1,339.37 2,002.65 1,738.43


公司按照营业收入计提应交的增值税、按照利润情况计提应交的企业所得
税,因此各年末随着公司业务收入、利润的增长应交税费的余额也随着增加,
2018 年末相比于 2017 年末应交税费余额下降 33.12%,主要原因:一方面,母
公司和馨瑞香料收入、利润大幅增加,但母公司 5 万吨有机胺生产线建设及馨

39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瑞香料各期生产线投入逐步采购大额设备,均尚有大额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导致期末应缴纳增值税税额减少;另一方面,2018 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上升至 75%,使母公司和江西新信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有所增加。

(6)其他应付款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应付利息 0.00 0.00 38.67

应付股利 0.00 2.56 1.41

其他应付款 7,800.60 2,722.65 5,405.62

合计 7,800.60 2,725.21 5,445.70


1)应付利息

2016 年末,公司应付利息余额 38.67 万元,金额较小,除 2016 年末计提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风险敞口利息 22.00 万元外,其余系由于银行结算期间和
会计期间存在差异而计提的银行借款利息,公司不存在逾期借款及欠息情况。

2)应付股利

公司 2016 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通过中国结算公司分派
现金股利,由于彼时尚有两名股东未确权,该部分股利无法支付,故 2016 年末
和 2017 年末应付股利为 1.41 万元和 2.56 万元;2018 年上半年,未确权股东均
已完成确权,后续应付股利均按期全额支付。

3)其他应付款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拆借款、应付费用款、应收暂收款、押金保证金
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如下: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拆借款 6,185.54 79.30 776.61 28.52 3,192.98 59.07

应付费用款 727.49 9.33 1,284.45 47.18 975.28 18.04

应付暂收款 481.29 6.17 412.87 15.16 778.74 14.41

押金保证金 244.88 3.14 187.29 6.88 369.60 6.84

其他 161.41 2.07 61.43 2.26 89.03 1.65


39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7,800.60 100.00 2,722.65 100.00 5,405.62 100.00


公司 2018 年末其他应付款相比于 2017 年末增加 5,069.10 万元,增加比例
为 185.58%,主要系 2018 年馨瑞香料从奇华顿拆借资金所致。公司 2017 年末
其他应付款相比于 2016 年末减少 2,702.97 万元,减少比例为 49.63%,主要系
2016 年馨瑞香料归还从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拆借的资金所致。报告期期末,公
司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拆借款情况如下: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1,102,500.00 2016 年 11 月 2019 年 11 月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5.77%

$3,890,000.00 2018 年 4 月 2021 年 3 月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5.22%
奇华顿财务有限公司 52,038,788.41
$1,543,300.00 2018 年 5 月 2021 年 3 月 馨瑞香料拆入,年利率 5.22%

$744,780.00 2018 年 7 月 2021 年 3 月 馨瑞香料公司拆入,年利 5.22%

奇华顿特种香精香料
9,816,578.33 9,800,000.00 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3 月 馨瑞香料公司拆入,年利 4.35%
(上海)有限公司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070.00 1,000.00 2,500.00

合计 1,070.00 1,000.00 2,500.00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均为公司长期借款在各期末将于一年内到
期的部分。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长期借款

项目(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抵押及保证借款 4,510.00 6,000.00 -

抵押借款 - 1,500.00 1,000.00

合计 4,510.00 7,500.00 1,000.00



39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8 年末,公司合计长期借款金额 4,510 万元,相比于 2017 年末减少
2,990 万元,主要系部分长期借款即将到期划分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且公司现金流充足、偿还部分长期借款所致。

2017 年末,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子公司馨瑞香料新增项目建设贷款。公司
2017 年末长期借款相比于 2016 年末增加 6,500 万元,公司 2016 年末长期借款
相比于 2015 年末减少 1,500 万元,系馨瑞香料为年产 12000 吨香料生产线技改
项目增加长期借款或长期借款重分类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39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递延收益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报告

内各期末,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余额分别为 6,263.53 万元、4,507.61 万元和 3,635.5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2016.12.31/2016 年度
项目
计入其他 计入其他 计入营业外 补助资金 文件号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收益 收益 收入

15 万吨有机胺项目 1,317.15 94.22 1,411.37 94.84 1,506.20 94.84 1,884.30 滨经发函﹝2010﹞76 号

2 万吨香料项目 700.00 50.00 750.00 50.00 800.00 50.00 1,000.00 滨经发函﹝2010﹞76 号

5 万吨/年双氧水技术改造项目 - 99.00 99.00 198.00 297.00 198.00 1,980.00 建经发函〔2007〕85 号

10 万吨/年异丙胺技术改造项目 - 95.00 95.00 190.00 285.00 190.00 1,900.00 建经发函〔2007〕85 号

4 万吨/年合成氨技术改造项目 - 80.00 80.00 160.00 240.00 160.00 1,600.00 建经发函〔2007〕85 号

500 吨/年二氢月桂烯醇和 1200 吨/年二
- - - 150.00 150.00 150.00 1,500.00 建经发函〔2007〕85 号
氢月桂烯香料技术改造项目

建经发函〔2007〕8 号、杭财企〔2007〕
5000 吨/年正辛胺项目 - - - 0.70 0.70 5.91 59.06
1157 号

5000 吨/年正辛胺技术改造项目 - - - 150.00 150.00 150.00 1,500.00 建经发函〔2007〕85 号

抄告单〔2009〕14 号、杭财企〔2008〕
合成氨、双氧水、异丙胺搬迁改造项目 - 30.58 30.58 61.16 91.74 61.16 581.00
1290 号

4 万吨/年合成氨和 35 吨/小时循环液化床 - 5.56 5.56 11.11 16.67 11.11 100.00 建经发函〔2009〕14 号



39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锅炉项目

5000 吨/年松节油加氢项目 - 1.07 1.07 2.13 3.20 2.13 19.18 建经发函〔2009〕14 号

5 万吨/年双氧水搬迁项目 - 1.36 1.36 2.72 4.08 2.72 24.50 建经发函〔2009〕14 号

10 万吨/年异丙胺搬迁项目 - 5.06 5.06 10.13 15.19 10.13 91.16 建经发函〔2009〕14 号

4 万吨/年合成氨、5 万吨/年双氧水和 10
- 8.25 8.25 14.15 22.41 14.15 125.00 浙财企〔2009〕251 号
万吨/年异丙胺项目

关于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
搬迁补偿款 - 181.61 181.61 363.22 544.83 363.22 3,268.97
体搬迁补偿有关事宜协议书

建环发〔2010〕81 号、建材行〔2010〕
燃煤锅炉(窑炉)脱硫除尘改造项目 75.86 33.72 109.58 33.72 143.30 33.72 337.17
593 号

综合节能项目 1.09 1.45 2.53 1.45 3.98 1.45 14.00 杭财企〔09〕1254 号

浙财企〔2009〕346 号、发改办环资
锅炉改造项目 27.93 41.07 68.99 41.07 110.06 41.07 374.00
〔2009〕2732 号

浙财企〔2011〕228 号、浙财企〔2012〕
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77.00 28.57 105.57 28.57 134.14 28.57 166.00
118 号、浙财企〔2012〕249 号

建经发函〔2011〕36 号、杭财企〔2011〕
7.5 万吨乙基胺项目 11.98 12.76 24.73 12.76 37.49 12.76 102.05
589 号

杭州市级锅炉脱硫除尘工程补助 41.10 18.27 59.37 18.27 77.64 18.27 170.50 杭环发〔2011〕267 号

浙财企〔2011〕364 号、建经信函〔2012〕
合成氨节能技改项目 24.84 9.86 34.70 9.86 44.55 9.86 88.90
28 号、建财国〔2012〕405 号




39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土地基础设施建设 38.34 10.70 49.04 10.70 59.74 10.70 107.00 洋街纪要〔2012〕2 号

建经信函〔2012〕28 号、建财国〔2012〕
5000 吨/年 30%食品级过氧化氢项目 2.91 1.09 4.00 1.09 5.09 1.09 9.54
405 号

建经信函〔2012〕28 号、建财国
200 吨/年檀香及中试项目 19.73 6.58 26.31 6.58 32.89 6.58 59.75
〔2012〕405 号

脱硫改造项目 14.16 6.07 20.22 6.07 26.29 6.07 45.00 府办简复第 2013226 号

工业转型年产 2.5 万吨综合节能技术项目 19.82 4.95 24.77 4.95 29.72 4.95 45.00 浙财企〔2013〕296 号

建经信函〔2013〕27 号、建财国资
锅炉余热回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11.62 2.63 14.25 2.63 16.89 2.63 25.00
〔2013〕499 号

拆迁补偿款 407.68 81.54 489.22 81.54 570.76 81.54 815.37 洋街纪要〔2014〕1 号

尾气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14.07 3.19 17.26 3.19 20.44 3.19 30.00 浙财建〔2013〕383 号

主要污染物减量化项目 134.30 25.58 159.88 25.58 185.46 25.58 249.41 杭财企〔2014〕207 号

功能区财政资助款 46.75 9.20 55.94 9.20 65.14 9.20 91.96 -

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技术改造 66.13 15.87 82.00 15.87 97.87 15.87 136.23 建财国资〔2014〕273 号

建德市财政局工业转型升级款 58.26 10.43 68.70 10.43 79.13 10.43 100.00 浙财企〔2014〕91 号

化工生产智能制造系统专项试点项目 153.33 76.67 230.00 - 230.00 - 230.00 建经函〔2015〕48 号

有机胺节能工艺优化和纯水余热回收改造
56.00 8.00 64.00 8.00 72.00 8.00 80.00 建经信函〔2015〕82 号
项目

新化生产指挥中心系统智能化改造 17.60 23.47 41.07 23.47 64.54 5.87 70.41 建经信函〔2016〕29 号

污水处理改造技改项目 4.98 0.71 5.69 0.71 6.40 - 6.40 建经信函〔2016〕60 号




39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异丙胺灌装区自动包装机改造 17.89 2.56 20.44 2.56 23.00 - 23.00 建经信函〔2016〕44 号

杭财建〔2016〕117 号、杭财建〔2016〕
杭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建设和运行 5.00 0.64 5.64 0.64 - - 6.28
33 号

建德市环保局污染源在建改造 8.82 1.14 9.96 1.14 - - 11.10 建环发〔2017〕01 号

新化指挥中心智能化改造项目 39.74 5.13 44.87 5.13 - - 50.00 建经信函〔2017〕12 号

2016 年度建德市工业技改项目 18.74 2.47 - - - - 21.21 建经信函〔2018〕4 号

水煤浆制气中央预算类投资项目 170.00 - 170.00 浙发改投资(2017)308 号

2017 年杭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建设
18.10 - 18.10 杭财建(2017)151 号
项目

2017 年建德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机器
14.66 - 14.66 建经信函(2018)66 号
换人‖资助项目

合计 3,635.58 1,095.99 4,507.61 1,823.31 6,263.53 1,800.74 19,098.45




39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的具体明细如下: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暂时性 递延所得 暂时性 递延所得 暂时性 递延所得
(单位:万元)
差异 税负债 差异 税负债 差异 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税法
1,028.80 156.30 - - - -
差异

合计 1,028.80 156.30 - - - -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流动比率 1.17 1.16 0.99

速动比率 0.82 0.83 0.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20% 48.75% 51.42%

资产负债率 49.70% 55.21% 56.2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9,651.12 22,094.23 17,946.62

利息保障倍数 14.42 8.11 6.94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0,575.86 20,311.49 12,549.19


(1)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随着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状况
逐步改善。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逐年上升;速动比率与流动比
率差额较为稳定,说明公司流动资产、速动资产配比较为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扩大生产规模,持续投入香料香精生产线及其他部分
技改项目,保持较大的投资性支出,且随着业务规模的上升,对营运资金需求
也逐年增大,使公司流动负债特别是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规模保持
在较高水平,各期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有所提高,但也存在着短期偿债风险。

(2)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40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1.42%、48.75%和 40.20%,
即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盈利水平增加,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公司各报告
期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6.94、8.11 和 14.42,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总体而
言,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显示出了良好的长期偿债能力。

此外,公司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与供应商有着互信的合作基
础,商业信誉良好,为公司债务的偿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流动比率
公司名称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新安股份 1.00 1.04 0.91

华鲁恒升 0.62 0.68 0.62

江山化工 1.02 0.48 0.52

红宝丽 1.19 1.52 1.26

青松股份 2.60 4.57 2.42

万盛股份 1.25 3.11 3.25

卫星石化 1.78 0.71 0.70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1.41 1.73 1.38

公司 1.16 0.99 0.97

速动比率
公司名称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新安股份 0.67 0.77 0.61

华鲁恒升 0.51 0.50 0.51

江山化工 0.59 0.41 0.46

红宝丽 0.87 1.20 0.98

青松股份 1.20 2.06 1.65

万盛股份 1.00 2.49 2.55

卫星石化 1.52 0.59 0.56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0.96 1.15 1.05

公司 0.83 0.70 0.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公司名称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40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新安股份 45.85% 44.51% 44.53%

华鲁恒升 42.02% 38.20% 36.47%

江山化工 78.30% 65.73% 65.11%

红宝丽 45.78% 36.39% 39.00%

青松股份 23.48% 11.29% 33.47%

万盛股份 39.19% 25.04% 16.21%

卫星石化 29.20% 54.56% 55.88%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37.59% 39.39% 41.53%

公司 48.75% 51.42% 53.55%
注:数据来源为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以及 wind 数据库。江山化工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为浙江交科,行业

已变更,与公司不再具有可比性,2017 年末可比均值计算时已予以剔除。


相较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规模较小,设立以来未曾进行大规模融资,营
运资金主要来源于历史积累,使得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低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
司的平均水平,且资产负债率高于大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
值相似,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下降趋势。

进一步分析,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青松股份属于林产品化工品加工企业,
2015 年利用短期借款储备林产品原材料金额较大,流动负债金额相对 2016 年、
2017 年末金额较大,2016 年末,青松股份短期借款余额为零,流动负债金额较
小,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资产负债率较低。万盛股份 2017 年末新增大额
短期借款,2015 年至 2016 年流动负债规模相对较小,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
对金额较大。如不考虑青松股份、万盛股份,2015 年末、2016 年末,同行业另
五家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 0.80 和 0.88,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 0.63 和
0.70 和,与公司各期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差异不大。2017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
与速动比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间偏低水平。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发行人周转能力指标

财务指标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68 9.67 8.61

存货周转率 7.20 7.98 7.40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质量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产

40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品销售周期较短,存货周转速度快,存货周转率也较高,且各期变化幅度较小。

2、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新安股份 13.43 12.73 15.76

华鲁恒升 354.96 327.76 280.37

江山化工 15.19 42.71 24.07

红宝丽 7.35 6.45 6.35

青松股份 12.12 8.33 5.67

万盛股份 8.07 7.68 6.76

卫星石化 24.27 20.82 21.39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13.05 16.45 13.33

公司 9.67 8.61 8.09

存货周转率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新安股份 5.59 6.59 6.78

华鲁恒升 18.17 16.05 23.62

江山化工 4.56 27.35 22.54

红宝丽 5.95 6.45 6.75

青松股份 2.41 2.53 1.95

万盛股份 8.35 7.59 6.98

卫星石化 10.13 8.82 6.54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6.49 9.89 8.59

公司 7.98 7.40 6.61
注:数据来源为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以及 wind 数据库。因为华鲁恒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同行业

上市公司存在显著差异,计算可比上市公司均值时已剔除。江山化工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为浙江交科,行业已变更,与

公司不再具有可比性,2017 年可比均值计算时已予以剔除。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行业可比公司中间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客户
较为稳定,大客户合作时间长,且主要客户账期未发生重大变化。华鲁恒升、江
山化工未被重组前(2015-2016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

公司存货周转率也处于行业可比公司中间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销售情
况会进行 1-2 个月的原材料备货及半个月左右的主要产品备货。江山化工未被重

40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组前,其采用大批量连续性生产,原材料在保证安全库存前提下连续采购,其存
货余额相较于产销规模保持在较低水平。华鲁恒升的主要销售产品为肥料和有机
胺,有机胺主要以甲胺类为主,产品结构与公司差异较大,且其产能较大,为保
持较低库存规模,以批发为主、毛利率较低,存货周转率较高;青松股份所属化
工细分行业为林产化学品,其存货结构中原材料占比较高,主要系其生产用最主
要原材料松节油具有很强的季节性,会根据市场供需关系进行适当储备,导致存
货规模较大,周转率较低,使江山化工、华鲁恒升存货周转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青松股份存货周转率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
公司的周转率略优于其他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二、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单位:万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元)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营业收入 223,221.57 10.14% 202,670.59 27.36% 159,125.93

营业成本 174,862.34 6.38% 164,373.28 27.87% 128,549.49

营业利润 22,044.03 57.94% 13,957.40 79.83% 7,761.41

利润总额 21,785.22 57.05% 13,871.62 36.26% 10,180.18

归属于母公司的
17,453.61 46.89% 11,881.88 40.92% 8,431.89
净利润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收入增加,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均大幅增加,且增长幅度均高于收入增长幅度,系公司随着产销量及收入增
加,在毛利率未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各项固定成本、费用增长不会随着收入同
比例增长,使公司盈利能力逐年上升。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20,692.89 98.87 200,795.53 99.07 157,491.41 98.97

其他业务收入 2,528.68 1.13 1,875.06 0.93 1,634.52 1.03

合计 223,221.57 100.00 202,670.59 100.00 159,125.93 100.00


40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和双氧水及
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等,占营业收入比例约 99%,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分析

(1)按产品分类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脂肪胺 90,849.17 41.17 96,951.27 48.28 73,834.83 46.88

有机溶剂 66,509.94 30.14 52,748.81 26.27 42,685.54 27.10

香料香精 44,349.10 20.10 35,849.54 17.85 24,889.67 15.80

其他 18,984.69 8.60 15,245.92 7.59 16,081.37 10.21

合计 220,692.89 100.00 200,795.53 100.00 157,491.4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脂肪胺和有机溶剂是主营业务收入中的主要类别。同时,
随着馨瑞香料投产,2016 年以来公司香料香精产销能力、收入占比逐年上升;
脂肪胺销售收入有所波动、占比有所下降;公司有机溶剂拥有丙酮法及丙烯法
两条生产线,可根据丙酮和丙烯的原料价格情况,调节两条生产线的产销,收
入逐年上升、占比相对稳定。随着馨瑞香料新建生产线投入运营及江西新信磷
化工产品收入增加,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优势,增强抗风险能力。

1)脂肪胺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脂肪胺业务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公司脂肪胺产品种类较
多,主要以异丙胺、乙基胺等产品为主,其中:异丙胺收入基本稳定、略有增
加;乙基胺收入随下游需求增长而较快增长。脂肪胺产品主要销售构成如下表
所示: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异丙胺 32,650.32 35.94 42,722.29 44.07 35,960.41 48.70

三乙胺 22,557.76 24.83 17,930.90 18.49 11,065.57 14.99

二乙胺 9,106.07 10.02 8,147.91 8.40 5,161.87 6.99

一乙胺 11,438.53 12.59 7,600.72 7.84 4,053.37 5.49

二异丙胺 4,071.64 4.48 6,087.90 6.28 4,937.40 6.69

合计 79,824.31 87.86 82,489.72 85.08 61,178.62 82.86

40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脂肪胺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及单价变动,如下表所示: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单位:万元)
数量(吨) 单价(元/吨) 数量(吨) 单价(元/吨) 数量(吨) 单价(元/吨)

异丙胺 42,260.88 7,725.90 52,309.44 8,167.22 52,545.05 6,843.73

三乙胺 16,944.11 13,313.04 14,052.33 12,760.09 11,663.89 9,487.04

二乙胺 9,056.02 10,055.26 8,813.79 9,244.51 5,755.86 8,968.02

一乙胺 8,706.18 13,138.40 7,713.05 9,854.36 4,516.20 8,975.19

二异丙胺 3,016.48 13,497.99 4,388.18 13,873.40 4,240.03 11,644.75

合计 79,983.66 9,980.08 87,276.79 9,451.51 78,721.02 7,771.57


报告期内,公司脂肪胺收入 2016-2017 年上升、2017-2018 年下降,主要
是因为:一方面,受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影响,乙基胺(一乙胺、二乙胺、三乙
胺)销售数量、金额及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 2017 年以来,销售数量及
销售价格均大幅上升,使得乙基胺收入上升较多;另一方面,异丙胺市场竞争
充分,2016-2017 年销量较为稳定,2018 年度,当期异丙胺销售数量为 4.23 万
吨,较 2017 年度下降 19.21%,主要系异丙胺总体毛利率(9.17%)仍较低,
公司优先保障联产丙酮法异丙醇(当期毛利率 14.30%)生产,当期降低异丙胺
生产、销售数量。

脂肪胺产品无公开市场报价,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原材料及市场供求关系情
况确定、调整。报告期内,脂肪胺的产品单价呈现上升趋势,与主要原材料丙
酮、丙烯价格波动趋势及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相符。

公司脂肪胺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详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之―5、报告期内发行人
主要产品类别的主要客户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脂肪胺主要客户稳定,未发生
重大变化。

①异丙胺收入

国内异丙胺主要用于草甘膦异丙胺盐、莠去津、灭草松、橡胶、医药等领域。
其中,草甘膦异丙胺盐和莠去津是前两大应用领域,受下游农药除草剂市场需求
影响,2016-2017 年异丙胺销售数量基本稳定,2017 年随着主要原材料价格上
升、销售单价大幅上升——2017 年收入虽小幅上涨,但小于公司整体收入上升

40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规模,故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2018 年,由于原材料丙酮价格下降、公司异丙胺销售单价相比 2017 年有
所降低,且公司优先保障联产异丙酮生产,当期异丙胺生产、销售数量较 2017
年下降 19.21%,使得当期收入及占比均下降较多。

②乙基胺收入

乙基胺系列产品包括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乙基胺主要用于生产染料、
表面活性剂、除草剂、橡胶硫化促进剂和离子交换树脂、高能燃料、润湿剂及杀
菌剂等。受下游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影响,公司 2016 年以来乙基胺销售数量、
金额及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 2017 年以来,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均大幅
上升,使得乙基胺收入占比上升较多。

2)有机溶剂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有机溶剂中异丙醇占比很高,其次为异丙醇生产过程中的伴生产
品异丙醚,有机溶剂主要产品构成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异丙醇 58,852.42 88.49 45,802.80 86.83 35,488.45 83.14

异丙醚 5,081.31 7.64 4,905.56 9.30 4,956.23 11.61

合计 63,933.73 96.13 50,708.36 96.13 40,444.68 94.75


有机溶剂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及单价如下表所示: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单位:万元)
数量(吨) 单价(元/吨) 数量(吨) 单价(元/吨) 数量(吨) 单价(元/吨)

异丙醇 94,304.19 6,240.70 72,790.51 6,292.41 67,674.19 5,244.02

异丙醚 5,617.45 9,045.57 4,678.08 10,486.28 4,363.07 11,359.51

合计 99,921.64 6,398.39 77,468.59 6,545.67 72,037.25 5,614.41


2016-2017 年,异丙醇单价上涨较多,主要是 2017 年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且
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所致,2018 年受市场竞争影响、销售价格略微降低;异丙
醚下游市场总体较为稳定,销售数量逐步上升,但销售单价逐步下降,尤其是在
2018 年下降较多,主要系异丙醚市场规模较小,其为丙烯法异丙醇生产副产品,

40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市场需求量较小,公司为扩大销售数量、逐步调整销售价格。由于公司是目前国
内唯一一家采用―丙酮法‖和―丙烯法‖两种工艺路线生产异丙醇的企业,可较好利
用主要原料丙酮和丙烯的市场价格变动机会,调整两套装置的开工情况和(配套
联产产品)产出,提升整体经济效益。

公司有机溶剂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详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之―5、报告期内
发行人主要产品类别的主要客户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有机溶剂主要客户基本
稳定,也开拓了部分大客户。

①异丙醇收入

在许多工业和消费产品中,异丙醇可以用作低成本溶剂,也可用作萃取剂。
公司的有机溶剂销售以异丙醇为主、异丙醚为辅;报告期内,异丙醇销售数量及
销售金额增加主要原因:一方面,受原材料丙烯价格下降影响,公司丙烯法生产
成本低优势得以体现,在下游市场变化不大情况下,公司竞争优势显现,新开拓
异丙醇大客户山东易达利化工有限公司、GEMOIL (SINGAPORE) PTE LTD(珍
宝石油下属公司)、HENAN GP CHEMICALS CO.,LTD(美国 Univar 公司国内
合作伙伴)等,特别是因为丙酮价格下降、国内丙酮法异丙醇价格优势显现,出
口异丙醇数量大幅增加;另一方面,随着丙烯和丙酮采购价格比例发生变化,丙
酮法生产异丙醇产生利润空间,母公司丙酮法异丙醇 2016 年以来产量较前期明
显增加。

异丙醇主要原材料丙烯及丙酮 2017 年价格较 2016 年均有所上升,异丙醇
2017 年销售单价较 2016 年上升较多。2018 年,丙烯价格上升,但异丙醇平均
售价未上涨,丙烯法生产优势较前期有所降低,但丙酮价格下降、丙酮法产量占
比较前期有所上升,总体销售数量及收入较前期上涨。

②异丙醚收入

公司异丙醚产品是从丙烯硫酸水合制异丙醇中产生的副产品,是动物、植物
及矿物性油脂的良好溶剂。报告期内,由于异丙醚下游应用市场范围较小,整体
市场规模不大,做为生产异丙醇的伴生品,其产量受丙烯法生产异丙醇产品数量


40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影响,基本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2017 年受下游需求影响,单价下降较多,导
致当期收入占比下滑。2018 年,公司加大销售力度,销售数量上升、销售价格
降低,但销售收入上升、占比稳定。

3)香料香精业务收入

随着馨瑞香料的产能建设及逐步投产,报告期,香料香精产品种类逐步增加。
其中:主要香料香精产品销售构成如下所示: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檀香 8,215.25 18.52 6,223.16 17.36 4,969.06 19.96

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 6,318.22 14.25 6,046.85 16.87 5,738.57 23.06

牡丹腈 5,234.42 11.80 3,352.09 9.35 513.81 2.06

乙酸对叔丁基环己酯 3,037.03 6.85 2,816.99 7.86 3,144.28 12.63

乙酸三环癸烯酯 3,262.96 7.36 2,406.56 6.71 2,297.79 9.23

水杨酸己酯 1,852.86 4.18 2,109.19 5.88 457.10 1.84

甲基壬乙醛 1,568.71 3.54 1,694.30 4.73 2.91 0.01

乙酸苏合香酯 1,566.18 3.53 1,279.42 3.57 993.78 3.99

菠萝酯 2,015.23 4.54 1,262.16 3.52 1,502.62 6.04

丙酸三环癸烯酯 1,565.69 3.53 1,162.20 3.24 1,119.04 4.50

己酸烯丙脂 646.44 1.46 1,151.33 3.21 608.31 2.44

庚酸烯丙脂 1,224.12 2.76 916.31 2.56 571.50 2.30

苯乐戊醇 1,215.63 2.74 854.80 2.38 2.86 0.01

水杨酸戊酯 886.14 2.00 745.22 2.08 112.14 0.45

檀香酮 - - 288.45 0.80 1,226.84 4.93

合计 38,608.87 87.06 32,309.04 90.12 23,260.61 93.45


公司香料香精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详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之―5、报告期内
发行人主要产品类别的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香料收入及销售规模持续增加,主要系馨瑞香料的产能建
设持续释放所致。公司香料业务的主要客户稳定,奇华顿已将馨瑞香料作为全
球最主要的原料供应基地,加之公司与其他客户合作持续深入,在产品销售单

40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价未发生重大波动情况下,公司香料香精收入逐年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各类
香料香精产品销售收入多有增长,但由于公司整体香料香精收入大幅上升,原
有产品占比基本均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檀香酮销售收入下降是因为檀香酮
系黑檀醇中间品,2017 年奇华顿转而采购黑檀醇,使得檀香酮的采购量减少、
直至不再采购。

主要香料香精产品销售数量及单价如下所示: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数量(吨) 单价(元/吨) 数量(吨) 单价(元/吨) 数量(吨) 单价(元/吨)

檀香 709.26 115,828.76 732.42 84,967.13 634.68 78,292.30

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 3,218.30 19,632.15 3,676.71 16,446.37 3,426.05 16,749.81

牡丹腈 1,242.00 42,145.06 853.10 39,293.04 141.2 36,388.57

乙酸对叔丁基环己酯 1,658.58 18,311.01 1,974.12 14,269.65 2,166.33 14,514.32

乙酸三环癸烯酯 2,486.34 13,123.55 2,191.06 10,983.54 2,008.26 11,441.69

水杨酸己酯 618.87 29,939.40 782.34 26,960.02 174.76 26,156.12

甲基壬乙醛 190.40 82,390.37 207.18 81,779.01 0.34 85,470.09

乙酸苏合香酯 632.16 24,775.10 589.46 21,704.97 432.56 22,974.42

菠萝酯 337.68 59,678.67 256.19 49,266.72 274.68 54,704.55

丙酸三环癸烯酯 889.60 17,599.92 855.59 13,583.69 780.4 14,339.34

己酸烯丙脂 167.48 38,599.39 393.75 29,240.21 205.45 29,608.77

庚酸烯丙脂 313.25 39,077.96 278.25 32,931.06 176.58 32,365.60

苯乐戊醇 177.65 68,428.31 131.48 65,013.37 0.38 75,213.68

水杨酸戊酯 364.59 24,305.06 353.07 21,106.92 52.86 21,215.13

檀香酮 - - 48.60 59,352.12 210.6 58,254.46

合计 13,006.15 29,685.08 13,323.31 24,250.01 10,685.12 21,769.15

报告期内,公司香料产品的细分品种较多,且无公开市场报价,香料产品
价格亦主要受到主要原材料价格影响。2016-2017 年,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乙
酸对叔丁基环己酯、乙酸三环癸烯酯、菠萝酯、乙酸苏合香酯等酯类原材料价
格下降,导致上述产品报告期内单价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较小;檀香等产品
2016 年原材料价格较低,2017 年后价格回升,导致其售价有所波动,但幅度


41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不大。2018 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檀香、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牡丹腈等
主要细分产品单价均上升,且由于松节油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檀香类产品单价上
升较多。

4)其他

公司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母公司双氧水和氨水,及子公司江西新信和新化综
服的磷化工产品、子公司新伽玛的表面活性剂。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磷化工产品 7,036.80 37.07 6,744.55 44.24 5,973.34 37.14

双氧水 5,083.78 26.78 3,570.91 23.42 3,200.43 19.90

氨水 2,347.67 12.37 2,080.84 13.65 1,776.93 11.05

表面活性剂 1,883.14 9.92 1,807.96 11.86 1,281.56 7.97

合计 16,351.39 86.14 14,204.25 93.17 12,232.26 76.06


报告期内,磷化工产品收入规模持续增加、占比略有波动,主要系 2017 年
以来江西新信的有机膦业务增长所致;表面活性剂销售收入及占比逐年上升,
主要系新伽玛的表面活性剂销售在报告期内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由于生产工艺
持续改进、质量稳定提升,客户认可度逐步提高,2017 年 7 月,表面活性剂生
产搬迁至大洋基地,生产能力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表面活性剂产销能
力。

2016-2017 年,双氧水销售未出现大幅波动——双氧水设计产能 5 万吨,
公司优先考虑脂肪胺类产品的生产自用配套。氨水销售主要面向南方水泥下属
各子公司,2015 年开始与南方水泥合作,合作当年销售采购较多,此后随着水
泥行业技改,单位生产耗用氨水量持续下降,导致 2016 年氨水销售金额及比重
下滑,2017 年开始氨水销售数量有所回升,销售收入及占比均有所上升。

2018 年,受下游环保压力导致需求增加影响,双氧水销售大幅增长;江西
新信有机膦业务继续增长,销售收入有所增加;表面活性剂收入基本稳定,子
公司新伽玛正在申请欧盟出口产品认证,认证通过后,有利于公司增强表面活
性剂销售能力。



41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前,公司已启动双氧水和氨水的深加工技改准备工作,拟生产电子级产
品、提升产品附加值。

(2)产品销量、单价(按照业务类别划分)分析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量(吨) 88,062.66 99,235.85 91,005.37
脂肪胺
吨单价(元/吨) 10,316.42 9,769.78 8,113.24

销量(吨) 102,073.12 79,144.75 74,326.21
有机溶剂
吨单价(元/吨) 6,515.91 6,664.85 5,743.00

销量(吨) 13,995.79 14,240.29 11,331.53
香料香精
吨单价(元/吨) 31,687.46 25,174.72 21,964.97


1)脂肪胺

随着市场需求变化,2016-2017 年,公司脂肪胺销量上升;2018 年,乙基
胺销量上升、异丙胺销量下降较多;脂肪胺销售单价 2016-2018 年持续上升,
主要原因:异丙胺销售价格主要随原料成本波动而变化、且走势基本保持一
致;2018 年 3 月以前,乙基胺售价随下游需求增长而明显提升,且增幅超过主
要原材料价格的增长,4 月以后,乙基胺售价受供需逐步趋于平衡影响,逐步
下降。相关产品售价、成本及主要原料的具体走势如下:




报告期内,酒精市场价格和乙基胺销售成本未发生重大变动,但 2017 年以
来,乙基胺售价受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影响而上涨较快、并在 2018 年 4 月以后逐
步回落。

41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异丙胺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变化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
趋势基本一致。

2)有机溶剂

2016 年以后,随着异丙醇主要原材料丙酮和丙烯价格配比发生变化,采用
丙酮法生产异丙醇产生利润空间,母公司丙酮法生产异丙醇 2016 年以来产量较
前期明显增长,使得公司异丙醇产销能力呈快速上升趋势。报告期内,有机溶
剂销售单价呈 2016-2017 年上升、2018 年略有下降变动。

报告期内,有机溶剂主要产品异丙醇、异丙醚销量与销售价格走势如下:




报告期,异丙醇销售价格受销量影响因素较小,各月销售价格波动趋势较
为平缓,主要与原材料价格走势较为相关;异丙醚为异丙醇伴生品,报告期内


41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销量基本保持稳定,受下游市场容量较小影响,售价波动下降,但整体价格较
高。综合分析,原材料市场价格是影响异丙醇销售价格的重要因素。




报告期,异丙醇销售价格波动趋势与原材料丙烯、丙酮价格波动趋势基本
一致。

3)香料香精

2016-2017 年,公司香料香精销量上升,主要系馨瑞香料产能和品种增加
所致,产销能力得到显著提升,2018 年销售略有下降,主要系馨瑞香料高端产
品占比增加,平均售价上升幅度较大。报告期内,香料香精销售单价呈上升趋
势,与原材料价格变化趋势一致。

(3)按地区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地区 121,872.57 55.22 122,323.34 60.92 95,889.37 60.89

其中:浙江 42,838.14 19.41 39,585.92 19.71 36,028.64 22.88

江苏 34,165.05 15.48 42,920.23 21.38 30,696.96 19.49

上海 18,009.34 8.16 17,787.42 8.86 9,700.76 6.16

山东 13,669.18 6.19 9,555.10 4.76 7,449.38 4.73

安徽 5,832.11 2.64 7,293.83 3.63 6,907.26 4.39

华南地区 7,559.86 3.43 6,166.90 3.07 8,493.47 5.39

中南地区 7,865.12 3.56 7,063.33 3.52 5,022.78 3.19



41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他地区 11,506.91 5.21 7,968.59 3.97 5,397.12 3.43

外销 71,888.43 32.57 57,273.37 28.52 42,688.66 27.11

合计 220,692.89 100.00 200,795.53 100.00 157,491.41 100.00


化工行业销售主要以生产基地辐射一定范围为主要销售区域。公司跨区域经
营能力较强,在浙江、江苏和江西设立生产基地,报告期内销售主要以华东地区
为主,同时也注重全国市场的拓展,在华南、中南地区销售收入占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在浙江的收入规模有所增加,但占比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
江苏等基地产能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随着子公司馨瑞香料 2015 年投产,且其绝大部分产品均为外销,
导致 2016 年以后各期外销收入及占比逐步增加。

①报告期外销出口国家或地区组成情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占外销收入 占外销收入 占外销收入
(单位:万元)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重(%) 比重(%) 比重(%)

瑞士 13,311.83 18.52 8,741.36 15.26 5,999.36 14.05

美国 8,129.49 11.31 6,872.21 12.00 5,315.57 12.45

印度 13,037.77 18.14 6,746.73 11.78 5,125.81 12.01

新加坡 5,607.71 7.80 5,213.86 9.10 2,709.53 6.35

马来西亚 3,751.23 5.22 4,406.56 7.69 4,661.32 10.92

印度尼西亚 4,061.12 5.65 4,252.72 7.43 3,530.48 8.27

澳大利亚 1,787.09 2.49 3,962.11 6.92 2,522.90 5.91

墨西哥 965.16 1.34 2,941.52 5.14 1,742.91 4.08

日本 2,266.87 3.15 2,088.00 3.65 1,910.23 4.47

西班牙 77.01 0.11 562.86 0.98 1,554.96 3.64

其他 40 多个国家或
18,893.13 26.28 11,485.43 20.05 7,615.58 17.84
地区

合计 71,888.43 100.00 57,273.37 100.00 42,688.6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规模逐步增加,但主要出口目的地未发生大幅变
化,前十个国家基本保持稳定,但无对单一国家出口占比较高的情形,最高的情
况维持在 10-20%;剩余 20%的出口分散在约 40 个国家或地区。因此,公司产
品出口的目的地总体较为分散,不存在因某个国家进口政策变化导致对公司经营

41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②报告期各期出口销售前五名客户情况

营业收入 占公司外销
期间 客户名称 客户性质
(万元) 收入比例(%)

GIVAUDAN LTD 31,191.67 43.39 直销(生产商)

GEMOIL (SINGAPORE) PTE
5,721.34 7.96 直销(贸易商)
LTD

MONSANTO LTD 2,363.66 3.29 直销(生产商)
2018 年度
HENAN GP CHEMICALS
2,089.95 2.91 直销(贸易商)
CO.,LTD

NUFARM LIMITED 1,984.04 2.76 直销(生产商)

合计 43,350.66 60.30

GIVAUDAN LTD 25,704.77 44.88 直销(生产商)

NUFARM LIMITED 3,551.99 6.20 直销(生产商)

MONSANTO LTD 2,971.40 5.19 直销(生产商)
2017 年度
FMC CORPORATION 2,709.78 4.73 直销(生产商)

HEXTAR CHEMICALS SDN.BHD 1,002.33 1.75 直销(生产商)

合计 35,940.26 62.75

GIVAUDAN LTD 17,050.01 39.94 直销(生产商)

MONSANTO LTD 4,130.97 9.68 直销(生产商)

NUFARM LIMITED 2,455.19 5.75 直销(生产商)
2016 年度
FMC CORPORATION 1,631.38 3.82 直销(生产商)

HEXTAR CHEMICALS SDN.BHD 861.11 2.02 直销(生产商)

合计 26,128.66 61.21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外销客户销售的合计金额呈现稳定上升态势,且
占比较为稳定,主要原因系公司与主要外销客户均长期稳定合作所致。其中:
公司对奇华顿的销售规模和占比较高,且报告期内逐步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
与奇华顿合作设立馨瑞香料公司,报告期内馨瑞香料香料生产线逐步投产,产
销能力逐步增加,对奇华顿销售金额逐步增加。此外,因丙酮价格下降,国内
异丙醇(丙酮法)价格较国际市场价格有竞争优势,出口异丙醇出现利润空间,
因此 HENAN GP CHEMICALS CO.,LTD、GEMOIL (SINGAPORE) PTE LTD 两
家贸易商自 2017 年或 2018 年开始向公司大规模采购异丙醇用于出口。

4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除奇华顿外,公司其他主要外销客户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概况 合作起始时间 产品类别

NUFARM(纽发姆)系澳大利亚的大型跨国公司,创建于 1957 年,
1 2004 年 脂肪胺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领先的专业性农药公司

MONSANTO(孟山都)是美国的一家跨国农业公司,总部设于美国密

2 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其生产的旗舰产品 Roundup 是全球知名的草甘 2009 年 脂肪胺

膦除草剂,该公司目前也是全球转基因 (GE) 种子的领先生产商

FMC(富美实)总部位于美国,成立于 1883 年,是一家全球性的跨

国 化 学 品 公 司 , 于 2015 年 4 月 收 购 了 另 一 跨 国 农 化 企 业

3 CHEMINOVA(科麦农)(对科麦农销售已合并计算);2017 年,富 2005 年 脂肪胺

美实收购杜邦的谷类阔叶除草剂和咀嚼式口器类杀虫剂产品组合以及

杜邦植保业务的研发产品线和组织机构

HEXTAR CHEMICALS SDN.BHD 是马来西亚主要农药生产商和出口
4 2004 年 脂肪胺
商,2018 年被竞争对手 Halex Holdings Berhad 以 1.35 亿美元收购

HENAN GP CHEMICALS CO.,LTD 是 2014 年注册于英国的化工产品

5 贸易商,为全球工业和特种化学品提供 b2b 分销解决方案,在国际上 2017 年 有机溶剂等

与 UNIVAR 等知名贸易公司进行合作

GEMOIL (SINGAPORE) PTE LTD(珍宝石油下属公司)是 2003 年注

6 册于新加坡的化工产品贸易商,为客户提供石油化工产品和石油化工 2018 年 有机溶剂等

装备,在国际上与各知名石化公司进行合作

③公司外销收入按照产品种类划分的构成情况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香料香精 35,407.70 49.25 29,092.57 50.80 20,520.61 48.07

脂肪胺 18,219.38 25.34 21,714.72 37.91 18,444.72 43.21

有机溶剂 15,531.59 21.61 3,823.36 6.68 1,217.18 2.85

其他 2,729.75 3.80 2,642.72 4.61 2,506.15 5.87

合计 71,888.43 100.00 57,273.37 100.00 42,688.6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产品主要为香料香精和脂肪胺。其中:

其一,脂肪胺外销收入基本稳定、略有波动,主要系脂肪胺外销以异丙胺
为主、受下游农药除草剂市场需求及市场波动影响所致,脂肪胺外销收入的占

41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比逐步下降。

其二,香料香精产品的外销收入持续增长、占比基本稳定,主要系随着馨瑞
香料投产、产销能力逐年上升所致。

其三,有机溶剂外销规模和占比明显提升,主要系前期国内异丙醇以进口
为主,随着近年来国内丙酮产量大幅上升,进口丙酮及国内丙酮价格均下降,
导致国内异丙醇生产成本下降,国内异丙醇价格优势显现所致。

④公司外销收入按照产品销量、单价(按照业务类别划分)构成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量(吨) 17,584.97 22,093.35 22,332.11

脂肪胺 收入(万元) 18,219.38 21,714.72 18,444.72

吨单价(元/吨) 10,360.77 9,828.63 8,259.29

销量(吨) 23,994.79 5,273.73 1,301.69

有机溶剂 收入(万元) 15,531.59 3,823.36 1,217.18

吨单价(元/吨) 6,472.90 7,249.83 9,350.80

销量(吨) 11,161.95 11,216.69 8,987.92

香料香精 收入(万元) 35,407.70 29,092.57 20,520.61

吨单价(元/吨) 31,721.80 25,936.85 22,831.33

其一,脂肪胺外销数量在 2016-2017 年基本稳定,2018 年外销数量下降,
主要系异丙胺毛利率相对较低、公司优先保障联产丙酮法异丙醇生产,适当控制
异丙胺生产及销售数量;外销单价呈逐年上升变动,与原材料价格变化趋势一致。

其二,有机溶剂外销数量报告期内持续上升、单价明显下降,主要系国内异
丙醇生产成本随着主要原材料丙酮价格的下降而逐步下降,生产成本优势显现;
另外,异丙醚的单价较高,但出口规模占比下降,亦拉低均价。

其三,香料香精外销数量在 2016-2017 年上升,主要是馨瑞香料产能和品
种逐步增加所致,2018 年外销数量略有下降,主要是公司高端香料产品占比增
加(每吨产品生产耗时增加);香料香精外销单价呈持续上升变动,且 2018 年
因高端产品占比增加,单价上升较多,香料产品售价与原材料价格变化趋势一致。

(4)按销售模式分类


41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模式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销(生产商) 145,290.67 65.83 139,533.53 69.49 104,740.11 66.51

直销(贸易商) 75,402.22 34.17 61,262.00 30.51 52,751.31 33.49

合计 220,692.89 100.00 200,795.53 100.00 157,491.41 100.00


目前,公司主要采用直接向终端生产商客户销售模式,部分产品采用向终端
生产商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商客户销售相结合的模式。公司向贸易商客户销售模式
下,贸易商与公司签署买断购销协议,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经销。因脂肪胺下游
客户规模较大,公司脂肪胺产品主要以向终端生产商客户销售为主,而有机溶剂
下游客户规模相对较小,考虑客户分散、客户拓展成本较高,有机溶剂产品以向
贸易商客户销售为主,其余产品基本以向终端生产商客户销售为主。

3、销售价格制定政策及主要产品价格变化情况

(1)公司产品售价制定政策。公司制定《营销集中管理实施办法》,对产
品定价流程、机制及频次做出规定,其中:市场部根据市场信息,结合生产装
置运行状况,由部门主管、市场部经理、经营副总共同制定销售指导价发给相
关人员;市场部根据不同销售部建立对应信息沟通平台,及时有效地加强市场
信息、业务指导等沟通工作;销售员每周汇总市场信息,管理负责人每周按产
品线召集市场部、财务部和子公司负责人讨论销售指导价;低于指导价的销售
必须多级申报批准;每周调整一次售价,在市场变化较大的时候,定价频次相
应增加。

(2)公司主要产品月度价格变化情况及与同行业或原材料价格的匹配情况

①脂肪胺。国内生产脂肪胺产品厂家较少,无公开市场报价。其中:异丙
胺销售价格主要受原材料价格影响,乙基胺原材料酒精市场价格波动不大,其
销售价格主要受下游市场供求和价格影响。报告期内,脂肪胺主要产品异丙胺
与主要原材料丙酮、三乙胺与下游草甘膦价格变动匹配情况如下:

A、异丙胺(主要原材料为丙酮)



41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来源:卓创资讯、公司


异丙胺月度销售价格与其主要原料丙酮市场价格走势基本保持一致。

B、三乙胺(主要用于生产草甘膦)




来源:卓创资讯、公司


三乙胺月度销售价格与下游草甘膦市场价格走势基本保持一致。2018 年 4
月开始,三乙胺市场有效供应增加,供需逐步趋于平衡、销售价格有所下降,
与草甘膦走势有所差异。


42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②有机溶剂——以异丙醇为主,其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匹配情况如下:




来源:卓创资讯、公司


如上图所示,异丙醇月度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走势基本保持一致。

③香料香精: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和檀香占公司收入比重较高,乙酸邻叔
丁基环己酯主要原材料邻叔丁基苯酚产品厂家较少,无公开市场报价;檀香(包
括数种明细产品)主要原材料松节油市场价格变动很大,但公司与客户销售价格
按半年或三个月定价一次。香料香精主要产品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与主要原材
料邻叔丁基苯酚、檀香中主要产品檀香 210 与松节油采购价格变动匹配情况如
下:

A、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主要原材料为邻叔丁基苯酚)




42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月度销售价格与生产其主要原材料邻叔丁基苯酚采购
价格走势基本保持一致;部分时段由于与奇华顿销售价格为半年或三个月调整
一次,在原材料价格短期上涨情况下,存在调整滞后的情况。

B、檀香 210(主要原材料为松节油)




来源:卓创资讯、公司


檀香 210 销售价格走势基本与松节油保持一致;2016 年下半年起,松节油
市场价格上涨,但销售价格由于定价频次较低,存在一定的时滞。2018 年度,


42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檀香 210 销售价格上涨较快,主要是其中高端产品超级檀香 210 销售占比上升
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产品的月度价格与该产品市场价格、原材料市场价格
或原材料采购价格走势基本保持一致,部分产品因定价频次较低,导致阶段性
与市场价格偏差,属于正常业务范畴,短期可能对公司业绩有所影响,长期不
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1)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合理
1)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及净利润增长情况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223,221.57 10.14 202,670.59 27.36 159,125.93

营业成本 174,862.34 6.38 164,373.28 27.87 128,549.49

毛利 48,359.23 26.27 38,297.30 25.25 30,576.44

销售费用 7,756.42 3.27 7,510.58 10.08 6,822.59

管理费用(含研发支出) 17,114.54 11.76 15,314.10 14.28 13,400.19

营业利润 22,044.03 57.94 13,957.40 79.83 7,761.41

利润总额 21,785.22 57.05 13,871.62 36.26 10,180.18

净利润 18,874.11 60.46 11,762.70 38.31 8,504.56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16,079.03 61.87 9,933.57 60.85 6,175.65


①营业收入增长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增长 27.36%和 10.14%,各业务对收入增长贡
献情况如下:
2017-2018 年度 2016-2017 年度
项 目
收入增长贡献率(%) 收入增长贡献率(%)

脂肪胺 -3.01 14.53

有机溶剂 6.79 6.32

香料香精 4.19 6.89

其他 2.17 -0.37



42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营业收入增长率 10.14 27.36


A.脂肪胺增长贡献先增后降

公司脂肪胺产品以异丙胺和乙基胺为主。报告期内,脂肪胺收入增长贡献率
先升后降。2016-2017 年度,脂肪胺增长贡献增加,主要系乙基胺类产品自 2016
年以来,下游市场较好,公司对下游议价能力增强,销量和售价同步上升所致;
2017-2018 年度,脂肪胺对收入增长贡献率为负,主要系当年丙酮价格下降,使
用丙酮法生产异丙醇会产生更高的利润空间,公司生产异丙胺的装置同时也可以
生产异丙醇,当期丙酮法异丙醇毛利率高于异丙胺,因此公司调整部分异丙胺产
能用于生产异丙醇,使当年异丙胺收入下降。同时,乙基胺等产品收入增长但未
能完全抵补。
B.有机溶剂增长贡献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有机溶剂业务收入增长贡献率稳定在 6%的水平。报告期内,有
机溶剂的下游需求稳定,虽然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但公司可以根据丙酮和丙烯
的市场价格变化,调整丙酮法和丙烯法两条生产线的产能,整体收入持续增长。
C.香料香精增长贡献略有下降
公司香料香精主要由子公司馨瑞香料生产,2016-2017 年,馨瑞香料 B 和 D
装置区完工投产,使得 2017 年香料香精收入同比增长 44.03%,对公司整体收
入增长贡献 6.89%;2018 年度,公司檀香等高端产品销售比重上升,单位产品
生产平均耗时增加,当期销售数量略有下滑,但收入继续上升,对公司整体收入
增长贡献 4.19%。
D.其他业务对公司整体收入增长影响较小
其他收入占比相对较小,2018 年对收入增长贡献 2.17%,主要系:一方面
下游企业因环保压力对双氧水需求增加,双氧水售价和销量大幅上升;另一方面,
子公司江西新信加大了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使磷化工产品当年收入增长较
大。

②毛利规模同步增长

2016-2017 年度,公司收入增加,毛利率基本稳定,公司毛利增长水平基本
与收入一致;2018 年度相较于 2017 年度,毛利增长率快于收入,主要系公司

4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乙基胺、磷化工及双氧水产品收入占比提升且毛利率上升所致,使当期总体毛利
增长 26.27%。具体而言:

2018 年度,公司脂肪胺业务由于乙基胺受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影响销售收入
及占比提高且毛利率提升,毛利率上升至 23.48%,但由于有机溶剂和香料香精
业务收入占比提升,脂肪胺业务毛利贡献率仅略有上升;2018 年二季度以来,
由于国内外市场的生产原料成本价格行情变化较快,经与奇华顿协商改为每季度
定价一次,如价格偏离市场价格偏差较大时调价一次,调价期的缩短扭转了香料
香精产品毛利率持续下滑的趋势,使得毛利率上升至 25.45%,同时其他类业务
磷化工产品和双氧水销售较好,香料香精和其他业务两者的毛利率贡献率合计上
升 3%,抵消了有机溶剂对毛利率贡献下降的影响,综合毛利率有所提升。

③净利润增长合理

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增长主要来自营业收入增长及综合毛利率上升相应带
来的毛利增加,而期间费用方面除个别费用项目外,基本保持稳定,使营业利
润及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大于收入的增长幅度。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费用 7,756.42 7,510.58 6,822.59

管理费用 10,833.33 9,457.83 8,062.03

研发费用 6,281.21 5,856.27 5,338.16

财务费用 1,633.22 2,406.68 1,415.01

期间费用合计 26,504.18 25,231.36 21,637.79

公司期间费用除销售费用外,基本与收入变化无直接关系,管理费用、研
发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变动主要与公司管理人员编制规模、研发计划和资金状况
有关。

A.销售费用增长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费用构成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4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运输费 5,866.30 75.63% 5,771.96 76.85% 4,807.53 70.46%

职工薪酬 536.55 6.92% 447.51 5.96% 352.85 5.17%

品牌认证服务费 505.64 6.52% 305.91 4.07% 527.30 7.73%

出口销售佣金 111.96 1.44% 191.53 2.55% 500.74 7.34%

其他 735.97 9.49% 793.67 10.57% 634.17 9.30%

合计 7,756.42 100.00% 7,510.58 100.00% 6,822.59 100.00%


销售费用中,主要以运输费、职工薪酬和品牌认证服务费等为主,其中运
输费与收入相关,占销售费用比例达 70%以上。运输费与收入相关情况分析如
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223,221.57 202,670.59 159,125.93

运输费 5,866.30 5,771.96 4,807.53

运费占营业收入比 2.63% 2.85% 3.02%


运输费占收入比例变化主要与运输距离远近、运输数量大小等多种因素相
关。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运费占收入比例基本稳定、但略有下降,主要
是因为香料香精的单位价值较高、单位运费较低,报告期内香料香精销售占收
入比重逐年上升,且乙基胺等产品 2018 年单价上升所致,未发生异常波动。另
外,出口销售佣金系支付给境外销售服务机构的服务费,报告期内减少较多,主
要系部分外销客户从议价方式更改为招投标方式,取得订单无需另行支付佣
金。

B.管理费用增长合理

a.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管理费用增幅低于收入增幅,主要系管理费用中
的部分固定费用不会随收入同比例增长,其中:

其一,管理职工薪酬、维修费、业务招待费增幅与收入增幅相当或超过;

其二,2016-2017 年,安全生产费分别同比下降 3.01%和上升 12.31%——
系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不完全同步于收入增幅;折旧及摊销分别同比增长
13.67%和下降 0.66%,办公费分别增长 7.46%和 8.97%,均小于收入增幅。

其三,因会计准则调整,管理费用中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

42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税由―管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所致,使得 2016 年和 2017 年管理费用中税
费分别下降 67.56%和 67.00%;

其四,公司重视产品升级改造及新产品研发,研发费用逐年增长,但由于公
司收入及研发支出基数较大,项目研发投入需要经过长期的前期研究后方开始大
规模投入,研发投入一般不会随收入同比例增长,其中,2016 年研发投入增幅
与收入相当,2017 年研发投入较 2016 年增加 9.71%,低于收入增幅。

b.2018 年度,管理费用同比增幅与收入增幅基本相当。

综上分析,公司各期管理费用增幅与收入增幅不完全一致,主要系各明细费
用与收入变化不完全相关所致,相关变动符合公司费用实际变化情况,管理费用
增长合理,与同行业公司变动情况相符(具体参见下文)。

C.与同行业公司费用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建业化工 - 5.90 2.84 - 42.37 5.30

新安股份 - 15.57 -8.19 - 15.99 -4.75

华鲁恒升 37.92 13.06 -9.44 22.88 10.88 -34.02

红宝丽 3.5 -2.37 12.09 8.05 5.33 11.16

青松股份 -3.07 -1.36 2.28 20.52 189.44 200.31

万盛股份 - 20.11 39.39 - 4.76 4.76

卫星石化 10.05 11.8 21.18 39.98 14.61 15.82

同行业均值 18.21 11.39 2.17 29.83 16.38 -0.99

发行人 3.27 10.08 20.55 11.76 14.28 14.54
注:建业化工、新安股份、万盛股份 2018 年年报均尚未披露,2018 年度同行业均值仅计算已公开披露 2018 年财务数据的同行业公司,

下同;同行业均值系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各期发生金额合计后同比变动计算得到的相关比例,


2016-2017 年,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
且增幅基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2018 年度,同行业公司收入增幅远高于
公司、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增幅亦高于公司。

综上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增长合理,期间费用较为稳定,净利润增长
主要来自于营业收入增长相应带来的毛利增加。


42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营业利润增幅高于利润总额增幅说明公司盈利增长来源于持续经营业务

2016 和 2017 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增幅高于利润总额增幅,2018 年度则基
本相当,主要原因如下:

其一,由于公司毛利率较为稳定、且 2018 年略有增长,使得各期毛利增长
率均高于或与收入增长相当,收入增长是公司毛利增长的主要原因;

其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幅低于收入增幅或相当,费用增长与行业趋势
一致、且增幅高于行业均值,说明公司费用增长没有―过度蚕食‖盈利增长;

其三,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基本稳定且有所下降,占
比呈现下降趋势,一方面没有构成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也没有对公司
扣非后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分析,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利润增长主要来自于持续经营业务,非经常
性损益未对公司利润增长造成重大影响。

3)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变动合理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利润总额 21,785.22 57.05 13,871.62 36.26 10,180.18

净利润 18,874.11 60.46 11,762.70 38.31 8,504.56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16,079.03 61.87 9,933.57 60.85 6,175.65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增幅和净利润增幅基本保持同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增幅均超过净利润增幅,进一步说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持续下降,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增
长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致。

综上分析,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扣非净利润增幅超过收入增幅,主要系公司收
入增长的同时毛利率基本稳定、且略有提升,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所得税费
用等增幅一般低于收入增幅,同时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未发生重大变化,对于公司
净利润的影响逐步下降,因此,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幅大于收入增
幅的原因合理。


42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净利润)增长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收入同比增长(%) 净利润同比增长(%)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建业化工 - 17.43 -3.99 - 230.35 88.04

新安股份 - 6.97 -7.41 - 501.57 -133.80

华鲁恒升 37.94 35.15 -10.98 147.10 39.58 -3.22

红宝丽 13.63 18.40 0.35 -34.93 -64.78 24.36

青松股份 75.24 45.56 -5.38 322.55 189.44 200.31

万盛股份 - 20.11 39.39 - -39.03 75.68

卫星石化 22.49 52.91 27.88 0.03 204.57 -170.30

同行业均值 31.03 28.46 -0.28 90.75 88.64 269.99

发行人 10.14 27.36 19.80 60.46 38.31 30.09


公司所属的行业在整个化工行业中较为细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产品
结构上重合度很低,故收入及净利润变动幅度有所差异。但总体而言,公司收入、
净利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相同。

如上所示,公司收入在报告期内持续增长,增幅较为平稳、与行业均值变化
基本一致,但同时,同行业可比公司净利润增幅始终高于行业收入增幅、亦明显
高于公司净利润的增幅。公司报告期内呈现净利润增幅始终高于收入增幅的态势
与同行业公司一致。

1)公司收入增幅略低于同行业公司

①2016 年度,公司收入增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是因为收入规
模较大的同行业公司华鲁恒升、新安股份收入下滑:华鲁恒升受氮肥行业产能过
剩、用肥结构变化、种植结构调整、粮食价格下跌及相关政策影响,2016 年前
三季度市场一直处于弱势格局,产品价格低位运行,导致当期收入同比下降;
2016 年上半年,新安股份主导产品草甘膦受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价格处于低
点,另一主导产品有机硅价格低迷状况亦无明显改善,2016 年下半年,草甘膦
受产能过剩、环保核查、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价格虽略有回升但竞争仍
然激烈;其另一产品有机硅,因受部分单体生产企业限产影响,出现供不应求现
象,综合全年,新安股份 2016 年收入同比出现小幅下滑。


42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②2017 年度公司收入增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近。

③2018 年度公司收入增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除脂肪胺因结构
调整原因,收入有所下降外,受有机溶剂主要产品异丙醇出口数量大幅增加、香
料香精产能提升带来收入增加、双氧水及磷化工产品下游需求增长等因素影响,
其它几大类产品销售均有不同幅度增长。但受公司主要原材料丙酮价格下降影
响,主要产品异丙胺、异丙醇销售单价下降,对公司整体收入增幅有所抑制。同
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增幅高于公司较多,主要系:华鲁恒升收入规模较大(2018
年度 143.57 亿元),且受其新项目投产带来的产销量大幅增长,收入增幅较大
(37.94%)所致;青松股份受松节油市场价格大幅上升影响、收入增幅较大,
但其收入基数相对较小(2018 年度 14.21 亿),对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增幅均值
影响较小。

2)公司净利润增幅亦略低于同行业公司

①2016 年度,在公司收入增长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情况下,公司净利
润增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多,主要系:建业化工在收入下降情况下,因其主
要产品乙基胺市场供不应求,毛利率大幅上升,净利润出现大幅增长;青松股份
亦出现收入下滑,但受主要原材料松节油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其所处国内松节油
加工行业下游需求旺盛,报告期内毛利率大幅上升,净利润亦大幅增长。

②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收入增幅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与收入
低于其增幅趋势相符。

综上所述,公司收入、净利润持续上升,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重合度较
低、变动幅度有所差异。但总体而言,公司收入、净利润变化与同行业公司变动
趋势相同。

综上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净利润增长及扣非后净利润的增长率大于收
入增长,主要系收入及毛利与期间费用增长率不一致所致,与同行业趋势相符。
虽然,公司销售管理、管理费用及研发投入变化与收入、毛利趋势一致,但是在
收入、毛利快速上升同时,由于部分费用相对较为固定,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变
化幅度一般低于收入、毛利,且费用金额占收入比例不高,导致报告期净利润、


43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扣非净利润增幅超过收入增幅,原因合理,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符,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情况一致,相关变动无异常。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73,935.60 99.47 162,979.14 99.15 127,794.12 99.41

其他业务成本 926.75 0.53 1,394.14 0.85 755.36 0.59

合计 174,862.34 100.00 164,373.28 100.00 128,549.4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比约 99%,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1)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的构成情况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脂肪胺 69,516.41 39.97 78,075.09 47.90 59,307.19 46.41

有机溶剂 58,930.26 33.88 44,022.46 27.01 36,794.09 28.79

香料香精 33,065.93 19.01 29,497.55 18.10 19,571.46 15.31

其他 12,422.99 7.14 11,384.05 6.98 12,121.37 9.49

合计 173,935.60 100.00 162,979.15 100.00 127,794.11 100.00


(2)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成本 161,838.46 93.05 151,500.25 92.96 117,207.23 91.72

人工成本 3,351.04 1.93 3,087.00 1.89 3,205.24 2.51

制造费用 5,491.04 3.16 5,413.03 3.32 5,510.25 4.31

出口产品免抵退不得
3,255.05 1.87 2,978.85 1.83 1,871.39 1.46
抵扣部分

合计 173,935.60 100.00 162,979.15 100.00 127,794.11 100.00




43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营业成本由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和出口产品免抵退不得抵
扣部分构成。化工产品自动化生产程度高,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占比相对较
低,材料成本是营业成本的最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材料成本占比超过
90%,2017 年和 2018 年原材料价格较 2016 年高,导致其材料成本占比略高。

(3)各类型产品营业成本(料工费等)构成情况

1)脂肪胺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66,765.19 96.04% 75,164.24 96.27% 56,648.32 95.52%

直接人工 842.83 1.21% 627.55 0.80% 642.51 1.08%

制造费用 793.96 1.14% 1,105.12 1.42% 1,191.52 2.01%

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 1,114.43 1.60% 1,177.64 1.51% 824.84 1.39%

合计 69,516.41 100.00% 78,074.55 100.00% 59,307.19 100.00%


报告期内,脂肪胺类产品的料、工、费及免抵退不得抵扣占比较为稳定,不

存在明显异常的变动。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A、单位直接材料:脂肪胺主要产品异丙胺、乙基胺直接材料占比稳定,未

发生重大变化。

B、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异丙胺的销量基本稳定,乙基胺销量

逐步增加,使得脂肪胺整体销量增加,因此,单位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总体保持

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C、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免抵退不得抵扣以异丙胺为主。2017 年异丙胺

出口销售占比降低,但主要原材料丙酮采购均价从 2016 年的 4,212.03 元上升

至 5,296.96 元,上升 25.76%,导致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金额增加较多,综合影

响下,导致 2017 年单位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金额上升。2018 年,异丙胺出口

占比上升,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占比有所增加。

2)有机溶剂



43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56,894.55 96.55% 42,498.55 96.54% 34,990.38 95.10%

直接人工 597.48 1.01% 351.73 0.80% 428.56 1.16%

制造费用 932.63 1.58% 1,029.12 2.34% 1,340.68 3.64%

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 505.60 0.86% 143.59 0.33% 34.47 0.09%

合计 58,930.26 100.00% 44,023.00 100.00% 36,794.09 100.00%


报告期内,有机溶剂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逐年略增,主要系:一方面,
有机溶剂主要原材料丙烯与用于生产异丙醇部分丙酮综合采购价格逐年上涨;另
一方面有机溶剂生产工艺改进、人员投入减少,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直接材料占比。

A、单位直接材料:有机溶剂单位直接材料变动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所致。
公司异丙醇生产有丙烯法和丙酮法两种工艺路线。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异
丙醇产出以丙烯法为主、丙酮法为辅,2018 年丙酮法异丙醇产量占比更高。因
此,在生产工艺的综合影响下,各期的单位直接材料变动与丙烯与丙酮的综合采
购价格走势相符。

B、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单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总体下降,
主要系异丙醇报告期内销量分别为 6.77 万吨、7.28 万吨和 9.43 万吨,产销规模
迅速扩大、规模效应显现。

C、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随着国内外丙酮价格走势变化,国内异丙醇生产
成本价格优势显现,公司 2017 年和 2018 年异丙醇出口从 2016 年 38 万元增加
至 2,965 万元和 13,635 万元,使得异丙醇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金额及占比增加。

3)香料香精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28,617.50 86.55% 25,113.29 85.14% 16,005.13 81.78%

直接人工 902.13 2.73% 839.72 2.85% 903.57 4.62%

制造费用 1,983.28 6.00% 1,921.69 6.51% 1,678.72 8.58%

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 1,563.03 4.73% 1,622.85 5.50% 984.04 5.03%

合计 33,065.93 100.00% 29,497.55 100.00% 19,571.46 100.00%


43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香料香精类产品的料、工、费占比不存在明显异常变动。

2016-2018 年,直接材料占比上升较快,系收入占比较高的檀香产品的主要原材

料松节油采购价格快速上升所致;2017-2018 年人工成本总额下降系产销量增加

同时,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员工人数略有下降;制造费用总额随产能变动,2017

年增加、2018 年减少,主要系 2018 年高端香料产品占比上升较多;公司香料

香精类产出口销量逐年增加,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的成本同样呈现上升后基本稳

定态势、但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A、单位直接材料:报告期内,香料香精单位直接材料先小幅下降后上升,

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和乙酸对叔丁基环己酯主要原材

料价格 2016 年有所下降;2016-2018 年,檀香主要原材料松节油的平均采购入

库单价为 11,839.13 元、17,992.69 元和 25,147.32 元,导致檀香单位直接材料

成本大幅上升。

B、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2016-2018 年,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和乙酸对叔

丁基环己酯单位直接人工先增后降,主要系:2015 年馨瑞香料厂区初步建成投

产,各生产线在报告期内陆续建成投产,2016 年公司为满足未来预计产销需求,

增加生产人员储备;2017 年生产成熟度提高后,生产人员人数较 2016 年略有

下降,但产能上升;2018 年度单位直接人工上升系员工薪酬水平上升所致。单

位制造费用不断下降主要系香精香料各装置区产能逐渐释放,产销量不断上升;

2018 年度由于 2017 下半年 A 装置区技改完工转固较多,单位制造费用小幅上

涨。2018 年度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基本保持稳定、小幅上涨。

C、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报告期内,檀香产品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金额及

占比基本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2016-2017 年,邻叔和对叔免抵退不得抵扣部

分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该两类产品销售金额从 2016 年的 7,374.89 万元减少

至 2017 年 7,289.08 的万元,但出口销售占比基本稳定;2017-2018 年,两类

产品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下降较快,主要系两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从

13%变为 16%,出口退税需承担的成本降低所致。



43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其他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9,561.22 76.96% 8,724.17 76.64% 9,563.40 78.90%

直接人工 1,008.61 8.12% 1,268.00 11.14% 1,230.60 10.15%

制造费用 1,781.16 14.34% 1,357.10 11.92% 1,299.33 10.72%

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 72.00 0.58% 34.77 0.31% 28.04 0.23%

合计 12,422.99 100.00% 11,384.05 100.00% 12,121.37 100.00%


报告期内,其他料、工、费占比较为稳定,不存在明显的异常波动。直接材
料占比的变动主要系受双氧水与其他类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的综合影响,包
括:双氧水的主要原材料白煤、表面活性剂的主要原材料甲基异丁基酮等;
2016-2018 年,免抵退税不得抵扣部分占比逐年提高,主要系公司磷化工与表面
活性剂产品出口销售额增加所致;直接材料和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占比的变动导
致人工与制造费用占比有所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A、单位直接材料:报告期内,双氧水直接材料单位成本先降后升主要系受
自产氢气主要原材料白煤单价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内,白煤的平均采购单价为
871.36 元、1,151.32 元和 1,292.61 元,双氧水单位直接材料与白煤采购价格变
动趋势相符。

B、单位人工与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双氧水的销量分别为 3.80 万吨、3.63
万吨和 3.86 万吨,产销量变化使得单位直接人工的逐年上升;期间单位人工增
加主要系公司整体涨薪所致;2016-2018 年单位制造费用波动较小。

C、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双氧水无出口,不存在免抵退不得抵扣情形。由
于其他类产品出口金额较低,免抵退不得抵扣部分总额及单位成本金额均较小。

3、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分析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丙酮、丙烯、酒精等,因采购入库需要支付运输费用,
在市场价格平稳的情况下,每月采购入库价格较当月市场报价平均价格略高。

(1)丙酮价格变动情况分析



43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丙酮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基本相符,在 2016 年 3 月(3525 元-5000
元)、2016 年 4 月(4975 元-5350 元)、2016 年 12 月(6450 元-7425 元)、
2017 年 6 月(5325 元-6100 元)等月份,由于当月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出
现当期采购价格(滞后)略低于当月市场平均价格情形,但从上图可以看出,未
出现重大偏离。2018 年 1 月,由于进口丙酮(用于保税生产)平均采购价格较
低(4,246.27 元/吨),且采购占比较高(65.68%),导致当月采购平均成本低于
市场价格较多,国内采购平均价格(6,680.19 元/吨)与当月市场平均价格
(6,640.91 元/吨)相近。

(2)丙烯价格变动情况分析




43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丙烯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基本相符。

(3)酒精价格变动情况分析




酒精采购价格波动幅度较小,波动幅度较平缓,与市场价格波动趋势趋同,
未出现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背离情形。


43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来源分析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脂肪胺 21,332.76 45.62 18,876.18 49.92 14,527.64 48.92

有机溶剂 7,579.68 16.21 8,726.35 23.08 5,891.45 19.84

香料香精 11,283.16 24.13 6,351.99 16.80 5,318.21 17.91

其他 6,561.69 14.03 3,861.87 10.21 3,960.00 13.33

合计 46,757.30 100.00 37,816.39 100.00 29,697.29 100.00


2016-2018 年,公司各类主营业务毛利规模均明显提升,其中:脂肪胺、有
机溶剂毛利占比上升后有所回落,香料香精、其他收入毛利占比下降后有所回升。

2018 年,脂肪胺和其他产品的毛利规模继续有所增长,主要系前者的乙基
胺 1-3 月延续 2017 年量价同增的趋势,虽 4 月以后价格逐步回落,但当期毛利
贡献及占比均上升;后者主要系有机膦业务收入增长、且毛利率较高,双氧水下
游需求旺盛、毛利率提升,毛利贡献及占比均明显上升。同期,公司有机溶剂毛
利规模及占比下降,系因丙烯价格上升较快,主要产品异丙醇销售价格涨幅低于
原材料价格涨幅所致;香料香精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一季度售价变动
滞后,2018 年二季度以来,受香料主要客户调价频次缩短影响,售价与原材料
价格变化趋同、使得毛利率回升,贡献金额及占比均上升。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脂肪胺 23.48% 19.47% 19.68%

有机溶剂 11.40% 16.54% 13.80%

香料香精 25.44% 17.72% 21.37%

其他 34.56% 25.33% 24.62%

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 21.19% 18.83% 18.86%


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在 2016—2017 年较为稳定,2018 年有所提升,
从各业务层面分析,相关毛利率出现一定波动。其中:脂肪胺业务和其他产品业
务的毛利率逐步走高,2018 年出现明显提升;有机溶剂业务 2018 年毛利率回

43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调明显;香料香精业务毛利率则在 2018 年回升。报告期内,各类业务对主营业
务(综合)毛利率贡献情况如下:

期间 项目 脂肪胺 有机溶剂 香料香精 其他 合计

毛利率 23.48% 11.40% 25.44% 34.56% 21.19%

2018 年度 收入占比 41.17% 30.14% 20.10% 8.60% 100.00%

毛利率贡献 9.67% 3.44% 5.11% 2.97% 21.19%

毛利率 19.47% 16.54% 17.72% 25.33% 18.83%

2017 年度 收入占比 48.28% 26.27% 17.85% 7.59% 100.00%

毛利率贡献 9.40% 4.35% 3.16% 1.92% 18.83%

毛利率 19.68% 13.80% 21.37% 24.62% 18.86%

2016 年度 收入占比 46.88% 27.10% 15.80% 10.21% 100.00%

毛利率贡献 9.22% 3.74% 3.38% 2.51% 18.86%


2017 年脂肪胺收入占比较 2016 年略增,毛利率较 2016 年略降,故当年毛
利率贡献基本持平;2018 年,脂肪胺收入占比及主要产品异丙胺毛利率基本稳
定,但乙基胺毛利率提升较多,当期毛利率贡献提升。

2017 年度,有机溶剂销售毛利率上升,且其收入占比保持稳定,使其毛利
率贡献占比上升,2018 年,有机溶剂收入占比稳定,但主要产品异丙醇售价涨
幅低于原材料变动,使毛利率下滑较多,故有机溶剂毛利率贡献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香料香精虽然收入占比有所上升,但由于 2018 年二季度以
前,其销售奇华顿产品半年定价一次,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但销售售价变动
落后‖的情形,使得 2016-2017 年香料香精毛利率出现下滑,故其毛利率贡献有
所下降。但受 2018 年二季度以来调价频次缩短影响,售价与原材料价格变化趋
同,使当期总体香料毛利率有所回升,毛利率贡献上升。

2016-2017 年,其他收入毛利率贡献较低,未大幅波动;2018 年,其他收
入中有机膦业务和双氧水业务的售价较高、毛利增长加快,使得该业务板块的
毛利率大幅上升、毛利率贡献提升。

综上,公司 2016-2017 年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8.86%和
18.83%、基本保持稳定,2018 年则提升至 21.19%,主要系乙基胺、香料香精
销售收入及占比提高且毛利率提升较快,其他业务的磷化工产品和双氧水销售

43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较好、对毛利率贡献上升,抵消了有机溶剂对毛利率贡献下降影响,并使综合
毛利率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脂肪胺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脂肪胺业务的毛利率波动主要受异丙胺和乙基胺类产品收
入占比和毛利率波动影响所致,其中:异丙胺毛利率及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同
时,乙基胺毛利率及收入占比不断提升,使得脂肪胺毛利率出现小幅增长。

1)主要产品毛利贡献情况

单位:万元,占比和比率:%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主营 收入 毛利 主营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异丙胺 32,650.32 35.94 9.17 3.30 42,722.29 44.07 8.66 3.82

乙基胺 43,102.35 47.44 32.79 15.56 33,679.53 34.74 29.32 10.19

其他 15,096.50 16.62 27.85 4.63 20,549.45 21.20 25.79 5.47

合计 90,849.17 100.00 23.48 23.48 96,951.27 100.00 19.47 19.47
(续)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主营 收入 毛利 主营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异丙胺 42,722.29 44.07 8.66 3.82 35,960.41 48.70 14.75 7.18

乙基胺 33,679.53 34.74 29.32 10.19 20,280.82 27.47 22.61 6.22

其他 20,549.45 21.20 25.79 5.47 17,593.60 23.83 26.36 6.28

合计 96,951.27 100.00 19.47 19.47 73,834.83 100.00 19.68 19.68


报告期内,异丙胺产品的行业竞争较为充分,毛利率持续下降;同期,乙
基胺产品自 2016 年以来,下游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对下游客户议价能力增强,
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占比报告期内不断提升,抵消了异丙胺毛利率下降影响。综
合影响下,公司 2016-2017 年脂肪胺的整体毛利率稳定,2018 年增加较多。

2)异丙胺和乙基胺类产品单价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


44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元/吨) 金额 变动情况 金额 变动情况 金额

平均单价 7,725.90 -5.40% 8,167.22 19.34% 6,843.73

异丙胺 单位成本 7,017.31 -5.93% 7,459.82 27.86% 5,834.24

毛利率 9.17% 8.66% 14.75%

平均单价 12,419.17 12.76% 11,013.88 19.13% 9,245.47

乙基胺 单位成本 8,346.65 7.22% 7,784.30 8.80% 7,154.88

毛利率 32.79% 29.32% 22.61%


报告期内,异丙胺产品的毛利率总体下降,主要系下游需求稳定但相对较
弱,其中:2016 年,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时,售价降幅高于单位成本降
幅;2017 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时,售价上升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
2018 年,原料价格企稳,销售价格也基本稳定,毛利率略有回升。

同期,乙基胺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市场需求旺盛所致,其中:主要原材料
酒精 2016 年平均采购价格下降,售价略有上升;2017 年,酒精平均采购价格
上升,而同期的产品售价升幅高于单位成本的升幅;2018 年,虽 4 月开始销售
价格有所回落,但平均销售价格继续上涨,涨幅超过成本增幅,使得当期毛利
率较前期继续增长。

(2)有机溶剂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有机溶剂业务 2017 年毛利率比 2016 年上升 2.74%,主要
系丙烯法生产异丙醇的产量和毛利率的提升所致;2018 年毛利率比 2017 年下
降 5.14%,主要系丙烯法生产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毛利率从 17.16%下降至
5.21%所致。同时,其他有机溶剂产品的业务收入规模基本稳定、但占比逐年
下降,相关产品的毛利率虽有波动,但对本类业务的综合影响较小。

1)主要产品毛利率贡献情况

单位:万元,占比和比率:%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主营 收入 毛利 主营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异丙醇 58,852.42 88.49 10.23 9.05 45,802.80 86.83 14.76 12.82



44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他 7,657.52 11.51 20.37 2.34 6,946.02 13.17 28.28 3.72

合计 66,509.94 100.00 11.40 11.40 52,748.81 100.00 16.54 16.54
(续)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主营 收入 毛利 主营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异丙醇 45,802.80 86.83 14.76 12.82 35,488.45 83.14 11.42 9.49

其他 6,946.02 13.17 28.28 3.72 7,197.10 16.86 25.55 4.31

合计 52,748.81 100.00 16.54 16.54 42,685.54 100.00 13.80 13.80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丙酮、丙烯两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适当调节丙酮法
和丙烯法的产量,使得公司两种工艺路线生产异丙醇的优势较好体现。其中:

①公司 2017 年销售的异丙醇 70%以上由江苏新化(丙烯法)生产,随着
丙烯法下生产催化剂的工艺改进,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单位直接材料的消耗,
同时因江苏新化 2017 年异丙醇产量环比提升,其异丙醇的销售毛利率由 2016
年的 12.49%上升至 2017 年的 17.16%,进而使得公司异丙醇产品的整体销售毛
利率由 11.42%上升至 14.76%。

②随着丙烯价格上升,丙烯法生产占比降低,且其生产毛利率下降幅度较
大,丙烯法异丙醇的销售毛利率由 2017 年的 17.16%下降至至 2018 年度的
5.21%,同时受丙酮 2018 年价格下降的影响,丙酮法异丙醇毛利率由 7.16%上
升 14.30%,抵消了部分丙烯价格上升的影响,使得公司异丙醇产品的整体销售
毛利率由 14.76%下降至 10.23%。

2)异丙醇单价及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元/吨) 金额 变动情况 金额 变动情况 金额

平均单价 6,240.70 -0.82% 6,292.41 19.99% 5,244.02

异丙醇 单位成本 5,602.32 4.45% 5,363.45 15.46% 4,645.15

毛利率 10.23% 14.76% 11.42%


2016-2017 年,公司异丙醇产品的毛利率上升,主要受丙酮和丙烯两种原材
料的价格波动影响所致,其中:2016 年,公司丙酮法产量大幅增加,两种工艺


44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路线生产优势显现,当期单位成本下降,而售价却略有提升;2017 年,公司丙
烯法生产工艺进一步改进,且产品售价升幅超过单位成本的升幅;2018 年,丙
烯价格上升,但平均售价却出现下滑,使得当期毛利率下降较多。

3)两条工艺路线生产产品占比及开工情况、开工选择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异丙醇有两条生产线,分别是位于浙江基地的丙酮法生产
线,及位于江苏基地的子公司江苏新化之丙烯法生产线。这两条生产线的原料、
工艺和反应条件不同,人员和管理各自独立,不存在共用设备的情况,亦不存在
根据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调整生产、新增耗用时间、成本及相关费用等情况。

①两条工艺路线生产的产品占比及开工情况

收入占比 收入占比 毛利占公司全部 产能
项 目 生产工艺 毛利率
(占异丙醇) (占公司收入) 毛利比重 利用率

丙酮法 35.52% 7.68% 9.47% 3.78% 79.32%
2016
丙烯法 64.48% 13.93% 12.49% 9.06% 86.26%
年度
合 计 100.00% 21.61% 11.42% 12.84% 83.76%

丙酮法 23.94% 5.41% 7.16% 2.05% 79.32%
2017
丙烯法 76.06% 17.19% 17.16% 15.61% 100.00%
年度
合 计 100.00% 22.60% 14.76% 17.66% 92.25%

丙酮法 55.20% 14.55% 14.30% 9.61% 87.47%
2018
丙烯法 44.80% 11.81% 5.21% 2.84% 83.76%
年度
合 计 100.00% 26.37% 10.23% 12.45% 85.79%

注:浙江基地丙酮法装置为年产 10 万吨异丙胺(其中副产 3 万异丙醇),2018 年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后异丙醇产能为 6 万吨;

江苏基地江苏新化丙烯法装置为年产 5 万吨异丙醇。


A、2016 年度,丙酮、丙烯价格波动降低,使得两种工艺路线生产负荷均
较高,多工艺路线生产优势使 2016 年度异丙醇毛利率环比增长 5.66%;同时,
当期丙烯价格相对较低,丙烯法毛利率及实现毛利占比均明显高于丙酮法。

B、2017 年度,丙酮和丙烯市场价格走势不同,丙烯法优势较明显,同时
公司还对丙烯法生产工艺实施了改进优化,使得当年丙烯法下的收入占比、毛利
率、毛利占比均明显高于丙酮法,基本实现满负荷生产,进而使得公司异丙醇毛
利率增长 3.34%;同时,虽然当期丙酮法毛利率较低,但依然保持较高产能利用


44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率。

C、2018 年度,丙酮和丙烯市场价格走势不同,丙烯价格上升、丙烯法优
势不再,同时丙酮价格下降、丙酮法毛利率上升,使公司丙烯法下的收入占比下
降、毛利率及毛利占比低于丙酮法,丙酮法毛利率上升幅度无法完全抵消丙烯法
下降影响,进而使异丙醇毛利率下降 4.53%;当期丙酮法原料价格优势较为明显、
毛利率及毛利占比显著高于丙烯法,但两种工艺均保持较高生产利用率。

②两条生产工艺路线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时开工选择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异丙醇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不存在相关产品需求饱和、无
法销售的情形,公司分别根据两条生产线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丙酮、丙烯的市场价
格与最终产品异丙醇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独立安排两条生产线的开工。

结合前面所述报告期内的生产情况,公司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时,针对
两条生产工艺路线的具体选择考虑情况如下:

公司在两条生产线均可实现盈利时——极限情况为―收入超过变动成本‖时,
公司均尽量开工生产,不会因为某种工艺的毛利率较低而停产,即―在盈利优先
的前提下尽可能实现生产‖,提升盈利能力和摊抵固定成本。

同时,公司也会根据丙酮和丙烯两种原料的价格变动,以及两条生产线各
自的其它产品之市场需求和相关盈利情况(丙酮法生产线还可生产异丙胺,丙烯
法生产线可副产异丙醚),适当调节两条生产线的异丙醇生产负荷,增加毛利率
较高的生产线之生产负荷及产出,即―尽量提升生产线的综合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江苏新化的产品较为单一,绝大部分为异丙醇(少量为副产品
异丙醚),考虑固定成本摊销及生产人员稳定等因素,在丙烯法生产有利润空间
情况下(至少可抵消固定成本的情况下),均会保持较高的生产负荷。

报告期内,在丙酮法有利润情况下,一般均会安排生产;同时,考虑到丙
酮法生产线亦可生产异丙胺,公司综合比较丙酮法及丙烯法毛利率情况、及丙酮
法异丙醇与异丙胺毛利率情况,适当调整丙酮法异丙醇生产负荷及产出。

4)2018 年 5-12 月丙烯法部分时间未开工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4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8 年 5-12 月,江苏新化的丙烯法生产线共计停产 55 天(主要从 7 月中

旬至 9 月初),主要原因系:原材料丙烯价格较高,异丙醇销售价格受丙酮法(原

料丙酮的价格较低)压制,使丙烯法毛利率为负数。该次停工时间相对较短,且

未出现连续停工超过两个月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方面,在丙烯法短暂停工期间,公司安排对丙烯法生产线进行年度停工检

修,同时增加浙江基地丙酮法生产负荷及产出——在 2018 年 7-9 月间,丙酮法

异丙醇月均产量超过全年月均产量 35.50%,公司异丙醇的整体产出未出现明显

下降、供应较为稳定,丙烯法停工未对公司异丙醇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在丙烯法短暂停工期间,市场上其它的丙烯法同行亦处于停工状

态,异丙醇有效产能减少,市场供需情况随之发生变化,公司丙酮法异丙醇销量、

售价及毛利均有所增长,能够基本抵补因丙烯法停工造成的损失。

项 目 生产工艺 收入(万元) 毛利(万元) 毛利率

丙酮法 12,214.75 1,156.74 9.47%

2016 年度 丙烯法 22,173.62 2,769.49 12.49%

合 计 34,388.37 3,926.22 11.42%

丙酮法 10,965.19 785.11 7.16%
2017 年度
丙烯法 34,837.61 5,978.13 17.16%



44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 计 45,802.80 6,763.24 14.76%

丙酮法 32,485.49 4,645.57 14.30%

2018 年度 丙烯法 26,366.93 1,373.66 5.21%

合 计 58,852.42 6,019.24 10.23%


报告期内,公司异丙醇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毛利规模 2017 年增长较快、
2018 年略有调整,主要原因系:2018 年异丙醇毛利率下降 4.53%,虽然收入继
续增长,但丙烯法毛利降幅较大,但对公司经营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香料香精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6-2017 年,公司香料香精业务毛利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香料
香精原材料价格存在波动,但 2018 年二季度以前,产品定价(每半年调整一次)
部分滞后所致。但受二季度调价频次缩短影响,售价与原材料价格变化趋势保
持一致,使当期总体香料毛利率有所回升。

1)主要产品的毛利贡献情况

总体而言,随馨瑞香料香料项目逐步完工转固,香料品种不断增加,单个
产品的毛利率对本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影响较小。其中: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
檀香和乙酸对叔丁基环己酯、檀香等主要产品毛利率略有下降或略有波动,但
收入占比被其他新增产品稀释,导致其毛利贡献率下降。

单位:万元,占比和比率:%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主营 收入 毛利 主营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乙酸邻叔丁基
6,318.22 14.25 16.88 2.40 6,046.85 16.87 18.21 3.07
环己酯

乙酸对叔丁基
3,037.03 6.85 15.83 1.08 2,816.99 7.86 14.94 1.17
环己酯

檀香 8,215.25 18.52 35.31 6.54 6,223.16 17.36 33.52 5.82

其他 26,778.61 60.38 25.53 15.41 20,762.54 57.92 13.22 7.66

合计 19,968.01 100.00 25.44 25.44 35,849.54 100.00 17.72 17.72
(续)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主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 主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

44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乙酸邻叔丁基
6,046.85 16.87 18.21 3.07 5,738.57 23.06 18.75 4.32
环己酯

乙酸对叔丁基
2,816.99 7.86 14.94 1.17 3,144.28 12.63 17.27 2.18
环己酯

檀香 6,223.16 17.36 33.52 5.82 4,969.06 19.96 36.63 7.31

其他 20,762.54 57.92 13.22 7.66 11,037.76 44.35 17.02 7.55

合计 35,849.54 100.00 17.72 17.72 24,889.67 100.00 21.37 21.37


2)香料香精主要产品单价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元/吨) 金额 变动情况 金额 变动情况 金额

平均单价 19,632.15 19.37% 16,446.37 -1.81% 16,749.81
乙酸邻叔丁基
单位成本 16,319.21 21.31% 13,452.04 -1.16% 13,609.49
环己酯
毛利率 16.88% 18.21% 18.75%

平均单价 18,311.01 28.32% 14,269.65 -1.69% 14,514.32
乙酸对叔丁基
单位成本 15,411.80 26.97% 12,138.42 1.09% 12,007.89
环己酯
毛利率 15.83% 14.94% 17.27%

平均单价 42,145.06 7.26% 84,967.13 8.53% 78,292.30

檀香 单位成本 31,345.81 3.79% 56,485.54 13.85% 49,611.86

毛利率 35.31% 33.52% 36.63%


2016-2017 年,在主要产品中,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毛利率变化较小,
2016 年略有下降,主要是价格下降幅度略超单位成本下降幅度所致;乙酸对叔
丁基环己酯毛利率下滑较为明显,主要系:2016 年售价降比超过因原材料下降
导致的单位成本降比,而 2017 年的单位成本上升、但单位售价仍有下降;檀香
产品的毛利率先升后降,总体呈现增长的态势,主要系:2016 年上半年主要原
材料松节油价格下降,产品售价调整滞后于采购成本变化,2017 年,松节油价
格上涨,产品售价调整滞后于采购,单位售价上涨比例小于单位成本上升比
例。2018 年二季度以来,公司对主要香料客户调价频次缩短,售价与原材料价
格变化趋同,使得 2018 年香料业务销售毛利率回升至 25.44%。

(4)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1)主要产品毛利贡献情况

44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占比和比率:%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主营 收入 毛利 主营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双氧水 5,083.78 26.78 42.14 11.28 3,570.91 23.42 25.81 6.04

氨水 2,347.67 12.37 0.33 0.04 2,080.84 13.65 6.50 0.89

表面活性剂 1,883.14 9.92 41.12 4.08 1,807.96 11.86 40.52 4.81

磷酸二氢铵 1,514.21 7.98 13.49 1.08 1,512.10 9.92 16.44 1.63

亚磷酸晶体(二级) 428.26 2.26 4.81 0.11 1,040.80 6.83 12.29 0.84

三丁基膦 372.77 1.96 59.83 1.17 647.32 4.25 51.68 2.19

二异辛基次磷酸 1,598.89 8.42 55.70 4.69 5.47 0.04 76.22 0.03

其他 5,755.97 30.32 39.94 12.11 4,580.52 30.04 29.63 8.90

合计 18,984.69 100.00 34.56 34.56 15,245.92 100.00 25.33 25.33
(续)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主营 收入 毛利 主营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业务收入 占比 贡献率

双氧水 3,570.91 23.42 25.81 6.04 3,200.43 19.90 20.73 4.13

氨水 2,080.84 13.65 6.50 0.89 1,776.93 11.05 14.82 1.64

表面活性剂 1,807.96 11.86 40.52 4.81 1,281.56 7.97 44.50 3.55

磷酸二氢铵 1,512.10 9.92 16.44 1.63 1,467.58 9.13 26.32 2.40

亚磷酸晶体(二级) 1,040.80 6.83 12.29 0.84 1,082.85 6.73 13.43 0.90

三丁基膦 647.32 4.25 51.68 2.19 392.09 2.44 54.47 1.33

二异辛基次磷酸 5.47 0.04 76.22 0.03 942.81 5.86 50.87 2.98

其他 4,580.52 30.04 29.63 8.90 5,937.12 36.92 20.85 7.70

合计 15,245.92 100.00 25.33 25.33 16,081.37 100.00 24.62 24.62

2016 年-2017 年,公司其他业务产品毛利率较稳定,产品较分散,综合影
响不大;双氧水以外的其他产品综合毛利率保持在 25%左右、收入占比波动也
较小。其中:2017 年毛利率略增,主要系双氧水毛利率和收入占比均提升所
致。

2018 年,受下游环保压力影响,双氧水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均大幅提升;
江西新信 2016 年 8 月成为全资子公司后,一方面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


44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陆续研发了三辛基膦、三丁基氯化膦等产品,主要用于 QLED、水处理杀
菌等领域,另一方面增加了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陆续开发了国内外一批新客
户,尤其是赢得了巴西淡水河谷、英国 BWA 等知名国际客户订单,2018 年
月,其磷化工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大幅上升,对其他业务毛利率贡献增加较多。

2)双氧水单价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元/吨) 金额 变动情况 金额 变动情况 金额

平均单价 1,317.00 34.01% 982.76 16.73% 841.92

双氧水 单位成本 762.04 4.51% 729.14 9.25% 667.4

毛利率 42.14% 25.81% 20.73%


2017 年售价升幅高于单位成本升幅,毛利率上升较多;2018 年度,下游
需求快速增长、市场供应有限,售价大幅上涨,在单位成本基本稳定情况下,
毛利率大幅提升。

3)主要磷化工产品单价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元/吨) 金额 变动情况 金额 变动情况 金额

平均单价 3,113.42 4.18% 2,988.63 -3.84% 3,107.84

单位成本 2,693.44 7.86% 2,497.22 9.06% 2,289.85
磷酸二氢铵
占其他收入比重 7.98% 9.92% 9.13%

毛利率 13.49% 16.44% 26.32%

平均单价 6,681.13 -6.73% 7,163.08 43.28% 4,999.32

亚磷酸晶体 单位成本 6,359.51 1.23% 6,282.54 45.16% 4,327.90

(二级) 占其他收入比重 2.26% 6.83% 6.73%

毛利率 4.81% 12.29% 13.43%

平均单价 177,915.33 24.32% 143,113.97 -12.20% 162,998.97

单位成本 71,464.97 3.33% 69,161.27 -6.79% 74,197.25
三丁基膦
占其他收入比重 1.96% 4.25% 2.44%

毛利率 59.83% 51.67% 54.48%

二异辛基次 平均单价 177,915.33 24.32% 302,214.64 95.81% 154,337.95

磷酸 单位成本 71,464.97 3.33% 72,253.05 -4.71% 75,822.97



44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其他收入比重 8.42% 0.04% 5.86%

毛利率 55.70% 76.09% 50.87%


主要磷化工产品中:二异辛基次磷酸 2017 年售价较高,系当期仅销售
0.18 吨样品(收入仅 5 万余元)、单价较高,2018 年,该产品收入增加至
1,598.89 万元,占其他收入比重增加至 8.42%,是除双氧水外对 2018 年毛利率
贡献增量最多的产品。

磷酸二氢铵报告期内毛利率持续下降,收入占比也略有下降,对其他业务
毛利率贡献大幅下降;

亚磷酸晶体(二级)各期收入成本波动趋势一致,报告期内毛利率较低且
未发生大幅波动,江西新信已减产该类产品,收入占比已下降至 2.26%;

三丁基膦毛利率基本稳定,2016-2017 年占其他收入比重上升,对其他业
务毛利率贡献增加,2018 年,由于收入占比下降,对其他业务毛利率贡献有所
下降;

总体而言,在其他业务收入中,高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增加以及低毛利率
产品收入占比下降,导致主其他业务毛利率由 2017 年 25.33%增加至 34.56%。

3、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综合毛利率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新安股份 17.50% 13.25% 9.55%

华鲁恒升 19.02% 20.23% 20.41%

江山化工 11.41% 16.22% 8.29%

红宝丽 14.11% 19.03% 20.30%

青松股份 28.02% 20.66% 16.51%

万盛股份 19.85% 25.14% 23.82%

卫星石化 24.21% 22.28% 8.52%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20.45% 19.54% 15.34%

公司 18.90% 19.22% 18.96%
注:数据来源为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以及 wind 数据库。江山化工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为浙江交科,

行业已变更,与公司不再具有可比性,2017 年度可比均值计算时已予以剔除。




45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所属行业在整个化工行业中较为细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产品
结构上重合程度很低,故难以结合主要产品详细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但总体
而言,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均值较为接近。

2015 年度公司毛利率高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均值约 4 个百分点,主要是主
要原材料丙烯及丙酮价格在 2014 年 11-12 月快速下降,且 2015 年全年价格持
续走低,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小于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导致公司当期综合毛利
率较高,同行业上市公司新安股份因其主要产品草甘膦价格在 2015 年下降较
多,导致其毛利率大幅下滑,卫星石化主要生产丙烯、丙烯酸等大化工产品,
2015 年销售价格较低,导致其毛利率下降较多。

2016 年度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基本持平。

2017 年度公司毛利率略低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均值约 2 个百分点,主要是
公司主要原材料丙烯及丙酮价格处于上升通道,采购均价较 2016 年上升约
30%,销售价格涨幅小于原材料价格升幅,导致公司当期综合毛利率较低。

4、主要原材料价格对毛利率影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异丙胺、异丙醇、乙基胺和香料香精产品,其中:
丙酮为生产异丙胺及丙酮法异丙醇的主要原材料;丙烯为丙烯法异丙醇的主要原
材料;酒精是生产乙基胺的主要原材料;香料香精产品种类较多,生产所涉及的
原材料亦较多,主要以松节油(α-蒎烯)和邻叔丁基苯酚等为主。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 1%时,对具体产品、大类产品及
公司总体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1)丙酮生产异丙胺、异丙醇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对异丙胺毛利率影响 0.65% 0.69% 0.63%

对脂肪胺毛利率影响 0.23% 0.30% 0.31%

对丙酮法异丙醇毛利率影响 0.69% 0.77% 0.77%

对异丙醇毛利率影响 0.38% 0.18% 0.27%

对有机溶剂毛利率影响 0.35% 0.17% 0.24%

对公司总体毛利率影响 0.19% 0.19% 0.20%


45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见,丙酮价格对公司总体毛利率敏感性程度较低且基本稳定。

(2)丙烯生产异丙醇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对丙烯法异丙醇毛利率影响 0.83% 0.74% 0.71%

对异丙醇毛利率影响 0.37% 0.56% 0.45%

对有机溶剂毛利率影响 0.34% 0.51% 0.40%

对公司总体毛利率影响 0.10% 0.13% 0.10%


由上表可见,丙烯价格波动对公司总体毛利率敏感性程度较低,且低于丙酮
价格波动对公司毛利率影响。

(3)酒精生产乙基胺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对乙基胺毛利率影响 0.56% 0.59% 0.64%

对脂肪胺毛利率影响 0.26% 0.20% 0.17%

对公司总体毛利率影响 0.11% 0.10% 0.08%


由上表可见,酒精价格波动对公司总体毛利率敏感性程度较低、与丙烯相当,
但低于丙酮价格波动对公司毛利率影响。

(4)邻叔丁基苯酚生产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对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毛利率影响 0.50% 0.47% 0.46%

对香料香精毛利率影响 0.07% 0.08% 0.11%

对公司总体毛利率影响 0.01% 0.01% 0.02%


由上表可见,邻叔丁基苯酚价格波动对公司总体毛利率影响很小。

(5)松节油(α-蒎烯)生产檀香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对檀香毛利率影响 0.30% 0.25% 0.22%

对香料香精毛利率影响 0.06% 0.04% 0.04%

对公司总体毛利率影响 0.01% 0.01% 0.02%


由上表可见,松节油价格波动对公司总体毛利率影响较小。


45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综上分析,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单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总体
毛利率影响较小,且公司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时,有较强的价格转移能力,主
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

5、上下游议价能力及对毛利率影响情况

(1)上游议价能力及对毛利率影响

公司上游主要原材料丙酮、丙烯、酒精、松节油等均为大宗原材料,市场价
格公开透明,在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时,由于公司所处各细分行业产能及市场供
应格局相对稳定,公司及其他同行业公司为保障自身利益、均会及时调整销售价
格,转移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的影响。下游客户使用公司产品占其总原料成本的比
重一般不高,且公司主要下游医药和农药行业近年来景气指数高,利润较好,对
产品价格承受能力较高,使得公司具备较高的原材料成本传递能力,原材料价格
变化对公司毛利率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①丙酮

公司主要产品异丙胺、异丙醇(丙酮法)均以丙酮为主要原材料,全年用量
在 8-10 万吨左右,是国内丙酮主要采购商之一,需求量较大。中国石化化工销
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台湾信昌、三菱商事等主
要供应商在丙酮市场价格基础上,对公司采购丙酮有 70-170 元/吨不等的优惠,
享受优惠部分采购占比约在 80%左右,其他部分一般为按市场价格的补充采购、
不享受优惠。经测算,丙酮上游议价能力对公司 2018 年度毛利率影响约为 0.5%。

②丙烯

公司主要产品异丙醇(丙烯法)以丙烯为主要原材料,全年用量在 3-5 万吨
左右,采购量较大。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主要
供应商在丙烯市场价格基础上,对公司采购丙烯有 50-120 元/吨不等的优惠,享
受优惠部分采购占比亦在 80%左右。经测算,丙烯上游议价能力对公司 2018 年
度毛利率影响约为 0.1%。

③酒精



45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主要产品乙基胺以酒精为主要原材料,全年用量在 3-5 万吨左右,采购
量较大。苏州九九化工有限公司、镇江长兴酒精有限公司、宿州市皖神面制品有
限公司等主要供应商在酒精市场价格基础上,对公司采购酒精有 30-50 元/吨不
等的优惠,享受优惠部分采购占比亦在 80%左右。经测算,丙烯上游议价能力
对公司 2018 年度毛利率影响约为 0.08%。

综上分析,公司上游议价能力较强。

(2)下游议价能力及对毛利率影响

公司下游主要面向农药、医药、日用化妆品、涂料、油墨等行业客户,由于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基本无公开市场报价,公司一般根据原材料价格及市场供需情
况调整报价,但可能存在一定时滞——根据不同产品按月、季或半年不等。

①异丙胺销售价格及毛利率变化




2016 年初,异丙胺销售价格相对较低,但原材料采购价格相对更低,毛利
率相对较高。2016 年下半年以后,销售价格上升并相对平稳,但受市场供求关
系影响、竞争加剧,导致异丙胺毛利率大部分时间处于低位,且因部分月份价格
调整存在时滞、异丙胺毛利率有所波动。

此外,经对比分析,公司与建业化工异丙胺售价比较情况如下:


45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单位:元/吨)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新化股份平均单价 8,008.10 8,167.22 6,843.73

异丙胺 建业化工平均单价 8,759.40 9,383.06 6,983.35

差异率 -8.58% -12.96% -2.00%


分析可知,公司异丙胺售价略低于建业化工,尤其是 2017 年至 2018 年 1-6
月售价差异略大,主要系建业化工子公司泰州建业 2017 年停产,其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异丙胺产能减少,其异丙胺供应量大幅下降,故可选择售价较高
客户进行销售。而公司异丙胺产能远超建业化工、供应以大客户为主,对大客户
销售折扣导致各期异丙胺售价略低于建业化工,但基本一致、无重大差异。

②丙烯法异丙醇销售价格及毛利率变化




从工艺角度而言,生产 1 吨异丙醇,丙烯法需要消耗约 0.7 吨丙烯,而丙酮
法需要消耗约 1 吨丙酮。

报告期内,丙烯法异丙醇价格波动较大,主要系受丙酮法、丙烯法两种工艺
路线影响,部分时间段丙酮价格相对较低,丙酮法毛利率较高、丙烯法毛利率相
对较低,反之,丙烯法毛利率较高。2016 年四季度前后及 2017 年末以来,丙
烯价格相对较高,导致丙烯法异丙醇毛利率较低。

③三乙胺销售价格及毛利率变化


45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三乙胺销售价格与毛利率波动趋势基本一致,主要原材料酒精价
格相对平稳,销售价格及毛利率均主要受供需关系变化影响,销售价格波动时、
毛利率亦随之波动。

此外,经对比分析,公司与建业化工乙基胺售价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元/吨)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新化股份平均单价 13,951.75 11,013.88 9,245.47

乙基胺 建业化工平均单价 14,159.86 11,333.10 9,347.62

差异率 -1.47% -2.82% -1.09%


分析可知,公司各期乙基胺产品售价与建业化工基本相同。

④檀香 210 销售价格及毛利率变化




45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 年四季度以前,檀香 210 销售价格及毛利率相对平稳。2017 年四季
度至 2018 年二季度,由于调价频次较低、销售价格未能及时跟上原材料价格变
化,檀香 210 毛利率下降较多。2018 年二季度开始,公司与香料主要客户从每
半年调价一次调整为每季度调价,檀香 210 销售价格逐步上升并保持稳定、毛
利率亦上升并保持较高水平。

综上分析,公司下游议价能力较强,除受供需关系影响使得部分产品销售价
格对原材料价格不敏感(三乙胺、一乙胺等产品)外,大部分产品销售价格均随
原材料价格及时做出调整,但由于存在一定时滞,各主要产品毛利率亦出现一定
波动,但长期来看,毛利率趋于平稳,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与建业化工(脂肪胺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

经核查,2016 年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与建业化工重合产品低碳脂肪胺
产品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公司脂肪胺毛利率 26.17% 19.47% 19.68%

建业化工脂肪胺毛利率 35.95% 27.25% 18.45%


分析可知,公司 2016-2017 年脂肪胺毛利率基本稳定,2018 年 1-6 月有所
上升,主要系乙基胺毛利率上升较快所致,与公司脂肪胺收入以异丙胺为主、


45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乙基胺为辅的产品结构有关;建业化工脂肪胺毛利率上升幅度明显超过公司,
主要系该公司脂肪胺产品主要以乙基胺为主、乙基胺毛利率上升较快。

经核查,两家公司脂肪胺产品结构和产品毛利率情况比较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品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新化股份

异丙胺 7.88 40.00 8.66 44.07 14.75 48.70

乙基胺 40.98 44.71 29.32 34.73 22.61 27.47

建业化工

异丙胺 未公布,综合 9.63 未公布,综合 8.66 未公布,综合 17.02

乙基胺 35.95% 57.15 27.25% 57.85 18.45% 54.11

注:占比系相关产品的收入在各自公司的脂肪胺总收入的占比,即体现各自脂肪胺产品的收入结构


异丙胺行业下游需求较为稳定,市场供应较充分,故毛利率有所下降,而
乙基胺自 2016 年以来下游需求增加,毛利率持续上升。

由于公司与建业化工异丙胺、乙基胺收入侧重存在差异,建业化工脂肪胺
毛利率上升幅度快于公司;而公司 2016-2017 年较为平稳,2018 年上半年因乙
基胺毛利率及收入占比的提高导致脂肪胺整体毛利率的上涨,但增幅小于建业
化工。

综上分析,公司脂肪胺系列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建业化工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较强的上下游议价能力,对公司毛利率有一定积极影响。
毛利率变动与上下游市场价格匹配,但由于价格调整存在时滞、主要产品毛利率
亦有所波动,但最终趋于平稳、与市场供需关系趋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
势一致,毛利率波动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销售费用 7,756.42 3.47% 7,510.58 3.71% 6,822.59 4.29%



45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管理费用 10,833.33 4.85% 9,457.83 4.67% 8,062.03 5.07%

研发费用 6,281.21 2.81% 5,856.27 2.89% 5,338.16 3.35%

财务费用 1,633.22 0.73% 2,406.68 1.19% 1,415.01 0.89%

期间费用合计 26,504.18 11.87% 25,231.37 12.45% 21,637.78 13.60%


2017-2018 年期间费用占比下降,一是因为公司经营规模上升,部分费用
不会与收入规模同比例增长;二是公司前期部分外销客户从议价方式更改为招
投标方式,支付的出口佣金减少。

公司期间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期间费用率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新安股份 13.50 12.42 12.03

华鲁恒升 4.91 5.99 7.65

江山化工 4.87 12.63 12.30

红宝丽 12.38 13.12 12.11

青松股份 12.19 12.55 15.33

万盛股份 12.25 10.11 10.98

卫星石化 10.57 14.96 18.05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10.97 11.68 12.64

公司 12.45 13.60 14.55
注:数据来源为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以及 wind 数据库。江山化工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为浙江交科,

行业已变更,与公司不再具有可比性,2017 年度可比均值计算时已予以剔除。


除华鲁恒升各期期间费用率较低外,公司各期期间费用率均接近同行业上
市公司,且各期差距均较小,不存在重大差异。

1、销售费用分析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费 5,866.30 75.63 5,771.96 76.85 4,807.53 70.46

出口佣金 111.96 1.44 191.53 2.55 500.74 7.34

职工薪酬 536.55 6.92 447.51 5.96 352.85 5.17

咨询服务费 152.42 1.97 175.74 2.34 144.62 2.12

包装费 180.62 2.33 227.74 3.03 184.53 2.70

45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业务招待费 57.36 0.74 53.07 0.71 75.39 1.10

品牌认证服务费 505.64 6.52 305.91 4.07 527.30 7.73

差旅费 35.29 0.45 30.17 0.40 55.16 0.81

特许权使用费 77.71 1.00 59.11 0.79 7.30 0.11

其他 232.57 3.00 247.85 3.30 167.15 2.45

合计 7,756.42 100.00 7,510.58 100.00 6,822.59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以运输费、产品认证服务费、工资及福利和出口佣金等
为主,报告期内,销售费用随着公司利润的增长而逐年增长,2017-2018 年占
收入比重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部分需支付出口佣金外销客户由议价方式变更为
招投标方式,无需再支付出口佣金,当期出口佣金金额及占比大幅下降所致。

(1)运输费。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销售数量总
体呈增长趋势,销售运输数量及运输费用逐年上升,运输费用变化与销售数量
变化基本一致。各期运输费占销售费用总额比重相对稳定,未发生大幅波动。

1)按产品类别的运输费。公司运输费用系因销售产品而发生的货物运输
费,卸车费及港杂费等。报告期内,公司运费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销量增加,
各期运费成本相应增加;同时,因公司大部分产品系危险化学品,对运输安全
性要求高,相对成本较高。运输费按产品类别归集脂肪胺、有机溶剂产品的运
输费金额高,与各类别产品销量一致。

产品类别(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脂肪胺 2,736.94 2,823.36 2,463.06

有机溶剂 1,883.93 1,596.90 1,291.51

香料香精 581.25 518.55 151.72

其他 664.18 833.15 901.24

合计 5,866.30 5,771.96 4,807.53


2)运输费与业务规模的匹配关系

A、运输费与收入的匹配关系
类别(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223,221.57 202,670.59 159,125.93

运输费 5,866.30 5,771.96 4,807.53



46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运费占营业收入比 2.63% 2.85% 3.02%


2016-2017 年运输费上升,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 3.02%和 2.85%,占
比略有下降,除了因为运输距离变化外,主要是因为香料香精的单位价值较
高、单位运费较低,报告期内香料香精销售占收入比重逐年上升。2018 年度,
运输费占比略降主要系乙基胺等产品单价上涨较快所致。

B、运输费与销售数量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分为客户自提和送货,客户自提无需运输(费
用),公司送货时发生运输费。报告期内,各类产品送货数量明细如下:

产品分类(单位:万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脂肪胺 7.75 8.51 7.75

有机溶剂 7.14 4.91 4.77

香料香精 1.03 1.05 0.77

双氧水及其他 6.77 7.41 7.22

合 计 22.69 21.88 20.51

运输费(万元) 5,866.30 5,771.96 4,807.53

单位运输费(元/吨) 258.54 263.88 234.46


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送货数量随着公司收入增长而逐渐增加,且
由于报告内公司国内外收入占比基本稳定,故两者的钩稽关系亦相符,同时,
随着公司送货数量的增长,公司运输费增长的趋势也相符一致。

另一方面,虽然公司在国内的销售范围较广,不同客户距离远近影响运费
总额及单位运输费用,但单位运费增长符合报告期内的市场实际情况。其中:
2017 年较 2016 年上升较多主要系 2017 年脂肪胺产品华北、华中及东北地区等
远距离客户销量增加;有机溶剂产品西北及西南地区等远距离客户销量增加较
多。2018 年,单位运输费与上期基本持平,未发生重大变化。

(2)产品认证及服务费。为拓展海外销售规模,公司自 2015 年开始进行
欧盟 REACH 注册等认证工作,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分别发生产品认证及服
务费 527.30 万元和 305.91 万元。公司产品认证服务费为一次性费用,认证证
书没有使用年限限制,长期有效。目前,公司出口欧盟的主要产品已完成注册


46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认证,2018 年度,新伽玛、馨瑞香料等根据产品出口需求,继续支出较大额产
品认证服务费,新产品认证将增加出口产品的品种,亦增加公司外销收入。

(3)工资及福利。销售人员工资及福利除香料香精产品外,主要与销售数
量及提成比例挂钩,2016 年销售工资及福利金额未与收入同比例增长,主要是
2016 年年初制定销售目标较高,当期与预期相比,完成情况不如 2015 年,绩
效留存部分加成奖励较少,且自 2016 年以来,香料香精销售金额及占总收入比
重 2016 年、2017 年逐步上升,而香料香精产品销售无提成。2018 年,公司整
体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均有不同幅度增长,销售人员工资及福利金额及占比较上
年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人数及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类别(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人员薪酬 536.55 447.51 352.85

平均人数 29 25 22

期间薪酬 18.50 17.90 16.04


公司实行销售团队的统一管理,销售队伍较为精简,2016-2017 年销售人员

人数比较稳定、略有上升。公司专门制定了销售激励政策,销售人员的基本薪酬

结构为:基础工资+月度考核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基础工资按月计发;月度考

核工资=月度销量提成+月度超价奖励,月度考核系以销售数量指标为主,定性

指标为辅,包括市场分析报告、计划准确率和信息反馈等;年度绩效工资主要与

产品的年度销售毛利挂钩。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16-2017

年增长较大,薪酬增长率为 26.80%,主要与销售业绩相关,2017 年公司销售

收入增长 27.36%,薪酬的变动趋势与销售收入的变动趋势相符,2018 年公司

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幅较为明显,使得销售人员薪酬增加。

(4)出口佣金。公司各期均存在部分外销客户销售出口佣金。报告期内,

有部分需支付出口佣金客户由议价方式变更为招投标方式,该部分客户无需再

支付出口佣金,导致各期销售出口佣金占销售费用比例逐年降低。

公司销售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46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新安股份 29,369.33 4.04% 25,412.96 3.74% 27,681.30 3.77%

华鲁恒升 18,891.99 1.82% 16,709.27 2.17% 18,450.89 2.13%

江山化工 6,868.89 1.89% 5,881.36 1.24% 6,132.35 2.29%

红宝丽 8,893.02 4.10% 9,109.24 4.97% 8,126.87 4.45%

青松股份 2,654.89 3.27% 2,691.55 4.83% 2,631.60 4.47%

万盛股份 7,513.68 5.10% 6,344.16 5.17% 5,237.10 5.95%

卫星石化 22,653.01 2.77% 20,261.43 3.78% 16,720.74 3.99%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13,834.97 3.28% 12,344.28 3.70% 12,140.12 3.86%

新化股份 7,510.58 3.71% 6,822.59 4.29% 5,659.55 4.26%


2015-2017 年度,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均值在 3.28%-3.86%之间,
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3.71%-4.29%之间,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但没有显著区别。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在同行业中居于正常水平。

2、管理费用分析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3,453.81 31.88 2,376.61 25.13 1,949.36 24.18

维修费 1,941.12 17.92 2,015.12 21.31 1,513.50 18.77

安全生产费 1,668.04 15.40 1,533.35 16.21 1,365.28 16.93

折旧及摊销 1,314.68 12.14 1,080.67 11.43 1,087.88 13.49

中介机构费 636.52 5.88 971.31 10.27 299.57 3.72

业务招待费 485.05 4.48 365.40 3.86 257.60 3.20

办公费 325.55 3.01 281.48 2.98 258.31 3.20

交通费 280.45 2.59 240.75 2.55 240.75 2.99

税费 41.42 0.38 45.69 0.48 140.83 1.75

其他 686.69 6.34 547.44 5.79 948.95 11.77

合计 10,833.33 100.00 9,457.82 100.00 8,062.0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以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维修费和安全生产
费为主,管理费用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而逐年增长。2017-2018 年管
理费用占比略有下降,主要因为公司经营规模上升,人员工资增长与收入不完全

46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成正比。

(1)工资及福利。公司制定了稳定的工资增长机制,2017 年,管理人员工
资及福利金额仍保持稳定增长,占管理费用比重小幅增长;2018 年度职工薪酬
较 2017 年度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管理人员平均人数增多,增长近 10%,日常
工资和福利费增加总额较大,社保缴纳基数较 2017 年上调,另外,2018 年公
司业绩提高,年终奖较同期增加较大;2018 年度净利润较 2017 年度增长比例
为 59.35%,职工薪酬占管理费用比重增加较多,与公司业绩变化趋势一致。

(2)维修费。公司为保证生产线的正常运转,每年均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
常规维修费用与产量相关,随产量增加而增长,2016 年开始公司异丙醇产量上
升较多,导致日常维修费用增加。此外,除因产量增加导致维修费用增加外,2016
年维修费用增加,主要涉及如 2016 年锅炉大修支出维修费用 88.6 万元、厂区
内保温防腐工程维修支出 132 万元;2017 年度因收入增加,机器开工时间增加,
维修保养频率增大,导致当期维修费用增加。2018 年维修费用相比 2017 年基
本稳定。

(3)安全生产费。公司为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年度
收入采用超额累退方式计提安全生产费,计提比例如: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
元的,按照 4%提取;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
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4)税费。公司管理费用中的税费主要是根据应缴增值税所缴纳的地方附
加税费。报告期内,2016 年度、2017 年度税费金额及占比大幅下降,主要系根
据财政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将土地使用税、房
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由―管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所致。

公司管理费用(包括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比较如下:

公司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新安股份 60,197.29 8.27% 51,897.08 7.63% 54,487.74 7.42%


46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华鲁恒升 17,040.41 1.64% 15,368.94 2.00% 23,291.65 2.69%

江山化工 17,373.33 4.77% 14,565.00 3.07% 15,071.71 5.63%

红宝丽 15,193.95 7.00% 14,425.06 7.87% 12,977.25 7.10%

青松股份 6,540.53 8.06% 4,798.50 8.61% 5,027.72 8.54%

万盛股份 8,593.22 5.83% 7,116.08 5.80% 5,684.99 6.46%

卫星石化 50,281.79 6.14% 43,873.54 8.19% 37,881.63 9.05%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25,031.50 5.96% 21,720.60 6.17% 22,060.39 6.70%

新化股份 15,314.10 7.56% 13,400.18 8.42% 11,699.37 8.81%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包括研发费用)分别为 8.81%、8.42%和 7.56%,

随着收入增加,管理费用率略有下降,且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均值,在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处于中游水平。剔除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管理费用率差异较大

的华鲁恒升、江山化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各期管理费用率均值分别为 7.71%、

7.62%和 7.06%,与公司比较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变动趋势一致。

总体而言,因发行人规模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在同行业

中保持合理偏高水平,但差异较小。

3、研发费用分析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薪酬 1,857.92 29.58 1,788.75 30.54 1,844.45 34.55

直接材料 3,783.42 60.23 3,025.15 51.66 2,246.39 42.08

折旧摊销 413.78 6.59 524.05 8.95 691.16 12.95

其他 226.10 3.60 518.32 8.85 556.16 10.42

合计 6,281.21 100.00 5,856.27 100.00 5,338.1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主要系公司重视产品升级

改造及新产品研发,进行较大规模投入。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以薪酬、材料为

主。2017 年度研发费用占比略有下降,主要是 2017 年收入增长较快;2018 年

研发费用占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46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财务费用分析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支出 1,623.70 1,950.54 1,713.42

利息收入 -137.82 -107.62 -91.65

汇兑损益 -17.33 442.43 -299.81

手续费 164.66 121.33 93.04

合计 1,633.22 2,406.68 1,415.01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短期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因外销和国外采购收付
外汇产生的汇兑损益及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金融机构手续费等。报告期
内,公司财务费用逐步波动上升,2017 年度财务费用比 2016 年度增加 991.67
万元,增长比例为 70.08%,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受各期贷款实际使用金额影响及
各期汇兑损益影响所致。2016 年度实际使用贷款及期末借款金额较 2015 年下
降,且 2016 年以来整体利率低于 2015 年,使 2016 年、2017 年利息支出金额
下降,2017 年度,人民币波动较大,使得当期出现较大金额汇兑损失。

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使得公司 2016 年出现较大金额的汇兑收
益,2017 年出现一定金额的汇兑损失,短期对公司经营业绩有影响,可能是正
面,也可能是负面,但不会影响公司的长期持续经营。

(五)其他利润表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税 - - 36.92

城市维护建设税 459.29 337.84 320.15

教育费附加 207.93 159.92 150.20

地方教育费附加 138.59 106.48 100.13

土地使用税 290.15 273.34 161.92

房产税 108.82 88.02 65.95

印花税 63.98 55.70 32.50

车船税 1.30 1.36 0.52

环保税 29.09 - -



46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1,299.15 1,022.66 868.29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与公司收入增长趋势一致。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缴
纳环保税。

2、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坏账损失 188.56 210.77 298.79

存货跌价损失 90.95 69.72 12.90

工程物资跌价损失 3.25 8.18 -

合计 282.76 288.67 311.69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占净利润比例较小,对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对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购买保本型低风
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因 2015 年 5 月签署 400 万美元远期结汇合约执行汇
率低于当时美元汇率,导致 2016 年度产生远期结售汇合约投资损失。具体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07 -1.11 0.27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6.83 7.47

远期结售汇合约投资收益 - - -74.49

合计 -1.07 5.72 -66.76


4、其他收益

2017 年度,公司其他收益为 2,225.77 万元,主要系递延收益摊销转入的政
府补助。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公司将 2017 年度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
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递延收益摊销 1,095.99 1,823.31 -

扶持资金及补贴款 592.61 232.89 -

奖励款 83.35 169.57 -


46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1,771.96 2,225.77 -


2018 年,公司其他收益中的扶持资金及补贴款及奖励款均为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与资产相关/
序号 项目 说明
(万元) 与收益相关

《关于下达 2018 年度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奖励资金的通知》(建
1 建德市财政局上市补助 200.00 与收益相关
金融办〔2018〕12 号)

《关于下达 2016 年度科技创新项目财政资助的通知》(建科
2 建德市财政局 2016 年科技创新补助 103.14 与收益相关
〔2017〕24 号)

3 滨海县政府高污染燃料锅补助 95.70 《燃煤锅炉整治项目》(滨财建﹝2016﹞73 号) 与收益相关

《关于下达建德市第二批 10 蒸吨/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窑)
4 锅炉污染整治专项补助 36.00 与收益相关
炉整治补助资金的通知》(建经信函〔2017〕84 号)

《滨海县商务局 滨海县财政局关于 2017 年度全县开放型经
5 滨海商务局奖金 24.10 与收益相关
济工作奖励的决定》(滨商务发﹝2018﹞11 号)

《关于下达 2017 年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的通知》(滨海开
6 政府补助 2017 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20.00 与收益相关
﹝2017﹞37 号)

《关于核拨 2017 年度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工作津贴的通知》
7 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工作津贴 20.00 与收益相关
(建人社字〔2018〕27 号)

浙财企 2018[51]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 《关于下达 2018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
8 15.00 与收益相关
金 〔2018〕51 号)

《关于 2017 年度建德市工业科技创新企业和产品的通报》(建
9 2017 科技创新奖励 15.00 与收益相关
政函〔2018〕29 号)

铅山县财政局应用技术研究款(高新技 《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送单》(铅府办抄字﹝2018﹞291
10 10.00 与收益相关
术奖励) 号)

建德市财政局 2016 年建德市外向经济 《关于下达 2016 年度外向型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建旅
11 9.80 与收益相关
扶持资金 商〔2018〕24 号)

铅山县科技技术协会科技计划项目及 《关于下达铅山县 2017 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通知》(铅
12 9.00 与收益相关
经费(铅山县财政局) 财教字﹝2017﹞19 号)

《关于下达 2017 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的通知》(滨科
13 滨海科学技术局培育资金 8.60 与收益相关
﹝2018﹞5 号)

铅山县财政局(零余额账户)铅山县商 《关于印发铅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铅府发
14 7.86 与收益相关
务局外贸出口扶持资金 ﹝2012﹞2 号)

15 滨海国库外贸稳增长奖金 4.20 《滨海县商务局 滨海县财政局关于 2016 年省外贸稳增长考 与收益相关


46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核奖励资金实施方案》(滨商务发﹝2018﹞15 号)

《关于拨付 2017 年度推进企业创牌定标项目奖励资金的通
16 浙江制造标准起草单位奖励 15.00 与收益相关
知》(建市管〔2018〕102 号)

《中共沿海工业园工委、沿海工业园管委会关于表彰 2017 年
17 2017 年沿海工业园表彰奖金 14.47 与收益相关
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滨沿委发〔2018〕8 号)

《关于下达 2017 年度建德市外贸出口奖励资金的通知》(建旅
18 外贸出口奖励 13.83 与收益相关
商〔2018〕25 号)

《关于下达 2016 年建德市工业节水财政资助项目资金的通
19 建德市财政局工业节水财政奖励 10.00 与收益相关
知》(建经信函〔2018〕46 号)

《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盐城市专利奖励资金与 2016 年度大市
20 2015 年度专利奖 6.00 与收益相关
区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盐科知﹝2017﹞40 号)

《关于拨付 2017 年度推进企业创牌定标项目奖励资金的通
21 行业标准起草单位奖励 5.00 与收益相关
知》(建市管〔2018〕102 号)

《关于拨付 2017 年度推进企业创牌定标项目奖励资金的通
22 参与异丙醇国家标准单位奖励 5.00 与收益相关
知》(建市管〔2018〕102 号)

《关于拨付 2017 年度推进企业创牌定标项目奖励资金的通
23 浙江名牌产品奖励 5.00 与收益相关
知》(建市管〔2018〕102 号)

《关于 2017 年度大洋镇工业经济发展政策兑现的通报》(大镇
24 工业经济奖励科技创新奖 4.10 与收益相关
委〔2018〕8 号、大政〔2018〕18 号)

《关于表彰 2017 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滨沿委
25 收政府补助表彰奖金 2.05 与收益相关
﹝2018﹞8 号)

《中共滨海县委 滨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7 年度全县目
26 三星企业政府奖励 2.00 与收益相关
标任务综合考核结果的通知》(滨委〔2018〕4 号)

《关 于 2016 年省外 贸考核奖励资金 实施方案》 (滨商 务
27 收滨海商务局省外贸考核奖励 0.90 与收益相关
﹝2018﹞14 号)

28 其他 14.22 与收益相关

合计 675.97


2017 年,公司其他收益中的扶持资金及补贴款及奖励款均为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与资产相关/
序号 项目 说明
(万元) 与收益相关

关于下达 2015 年度工业企业自愿性认证和标准制定财政扶持
1 标准制定奖励费 8.00 与收益相关
资金的通知


46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专利资助费 4.50 关于下达 2016 年省级授权发明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工业经济省量化融合示范企业
3 1.00 关于 2016 年度大洋镇工业经济发展政策兑现的通报 与收益相关
奖励

4 2016 年工业经济奖励省级新产品奖励 1.00 关于 2016 年度大洋镇工业经济发展政策兑现的通报 与收益相关

关于下达 2016 年杭州市第一批网上技术交易成果转化项目补
5 网上技术交易项目补助 15.00 与收益相关
助经费的通知

6 2017 年 20 号省级新产品补助 5.00 关于 2016 年度建德市工业科技创新企业和产品的通报 与收益相关

7 培养人选配套资助 3.00 关于核拨杭州市新世纪―131‖培养人选配套资助经费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8 钱江特聘专家津贴 5.00 关于核拨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工作津贴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关于核拨 2016 年度建德市―282 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选资助
9 282 培养人选资助 2.10 与收益相关
经费的通知

10 工业有机废气治理补助 68.33 关于下达工业有机废气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11 2015 年度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 20.00 关于组织申报 2015 年度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项目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四丁基澳化磷生产工艺的研究与应用
12 8.00 关于下达铅山县 2016 年度科学计划项目和经费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专项经费

13 外贸出口扶持奖金 3.33 关于印发铅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14 专项技术基金(科技局) 5.00 专项技术基金 与收益相关

15 2016 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27.00 关于 2016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16 工业转型升级奖 14.00 滨海县人民政府关于 2016 年度工业转型升级的奖励决定 与收益相关

17 专业展会财政资助 1.26 关于下达发展外向型经济扶持资金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18 2015 年度外向型经济扶持金 12.09 关于下达 2015 年度外向型经济扶持资金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出口名牌、 关于 2016 年度获得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出口名牌、

19 政府质量奖等称号企业、标准起草企业 20.00 政府质量奖等称号企业、标准起草企业的通报、关于加快经济 与收益相关

奖励 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扶持意见

20 2015 省级授权发明专利专项资金 1.80 关于下达 2015 年省级授权发明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2017 年度中央外经贸发
21 2017 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36.00 与收益相关
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22 授权专利奖 1.95 关于促进街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与收益相关

23 杭州市新世纪―131‖培养人选资助经费 4.00 关于核拨杭州市新世纪―131‖培养人选资助经费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24 杭州市新世纪―131‖培养人选资助经费 4.00 关于核拨杭州市新世纪―131‖培养人选配套资助经费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25 授权专利专项资金 3.90 关于下达 2016 年度授权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26 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 2.00 关于公布 2017 年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化工企业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及 关于下达 2017 年浙江省化工企业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和
27 17.00 与收益相关
提长改造专项资金 提升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


47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8 工业经济发展政策兑现—科研创新奖 3.00 关于 2015 年大洋镇工业经济发展政策兑现的通报 与收益相关

29 工业经济发展政策兑现—名品培育奖 2.00 工业经济发展政策奖励 与收益相关

30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奖励 8.00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奖励 与收益相关

31 稳岗补贴 0.84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32 工业转型升级奖 91.62 滨海县人民政府关于 2016 年度工业转型升级的奖励决定 与收益相关

33 稳岗补贴 2.64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34 授权专利专项资金 0.10 关于下达 2016 年度授权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合计 402.46


5、资产处置收益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 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
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8.70 -

合计 - -28.70 -


6、营业外收入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政府补助 - - 2,452.81

无需支付款项转入 2.58 14.87 9.41

赔偿、补偿收入 71.57 94.75 104.88

罚没收入 68.00 - -

合计 142.15 109.62 2,567.11


赔偿收入主要系物流公司、工程公司支付的违约金及保险公司支付的赔
偿。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将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导致 2017-2018
年度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金额为零。2016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计
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47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金额 与资产相关/
项目 说明
号 (万元) 与收益相关

1 搬迁补偿款 363.22 关于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补偿有关事宜协议书 与资产相关

《关于下达建德市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
2 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848.00 与资产相关
通知》建经发函〔2007〕85 号

《关于下达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
3 15 万吨有机胺项目 94.84 与资产相关
(滨经发函〔2010〕76 号)

4 拆迁补偿款 81.54 《建德市洋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会议纪要》(洋街纪要〔2014〕1 号) 与资产相关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要求返还国有扶持资金和国家股权

合成氨、双氧水、异丙胺搬迁 让渡分红权益款)》(抄告单〔2009〕14 号)、《关于下达 2008 年第
5 61.16 与资产相关
改造项目 四批杭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的通知》(杭财企

〔2008〕1290 号)

《关于下达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
6 2 万吨香料项目 50.00 与资产相关
(滨经发函〔2010〕76 号)

《关于下达 2009 年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

7 锅炉改造项目 41.07 企〔2009〕346 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 2009 年第四批资源节 与资产相关

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复函》(发改办环资〔2009〕2732 号)

《关于下达建德市工业企业(非热电)燃煤锅炉(窑炉)脱硫除尘改
燃煤锅炉(窑炉)脱硫除尘改
8 33.72 造项目专项资金第一阶段补助的通知》(建环发〔2010〕81 号、建财 与资产相关
造项目
行〔2010〕593 号)

《关于下达 2010 年度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

企〔2011〕228 号)、《关于下达 2011 年度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

9 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8.57 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2〕118 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 与资产相关

务厅关于下达 2012 年度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

财企〔2013〕249)

《关于下达 2013 年杭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主要污染物减
10 主要污染物减量化项目 25.58 与资产相关
量化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14〕207 号)

杭州市级锅炉脱硫除尘工程 《关于下达杭州市工业企业(非热电)燃煤锅炉(窑炉)脱硫除尘改
11 18.27 与资产相关
补助 造项目专项资金第五批补助计划的通知》(杭环发〔2011〕267 号)

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技术 《关于下达 2012 年度工业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建
12 15.87 与资产相关
改造 财国资〔2014〕273 号)

4 万吨/年合成氨、5 万吨/年
《关于下达 2009 年第二批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财政专项资金
13 双氧水和 10 万吨/年异丙胺 14.15 与资产相关
的通知》(浙财企〔2009〕251 号)
项目



47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关于下达 2010 年建德市工业生产性投入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的通

14 7.5 万吨乙基胺项目 12.76 知》(建经发函〔2011〕36 号)、《关于下达 2011 年第二批杭州市发 与资产相关

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11〕589 号)

4 万吨/年合成氨和 35 吨/小 《关于下达 2008 年建德市工业生产性投入项目和标准厂房项目财政
15 11.11 与资产相关
时循环液化床锅炉项目 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建经发函〔2009〕14 号)

16 土地基础设施建设 10.70 《建德市洋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会议纪要》(洋街纪要〔2012〕2 号) 与资产相关

建德市财政局工业转型升级 《关于下达 2014 年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通
17 10.43 与资产相关
款 知》(浙财企﹝2014﹞91 号)

《关于下达 2008 年建德市工业生产性投入项目和标准厂房项目财政
18 10 万吨/年异丙胺搬迁项目 10.13 与资产相关
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建经发函〔2009〕14 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6 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
19 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112.00 与收益相关
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教〔2015〕173 号)

《关于下达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奖励资金的通知》(建金融办〔2016〕
20 新三板挂牌奖励款 100.00 与收益相关
10 号)

《关于下达 2014 年度工业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建财预执
21 企业财政扶持资金 76.91 与收益相关
〔2016〕27 号)

《关于核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助经费的通知》、《关于核拨杭州市钱

江特聘专家工作津贴建德配套资助经费的通知》、《关于核拨杭州市新
22 特聘专家补贴 23.00 与收益相关
世纪―131‖培养人选资助建德配套经费的通知》(建人社字〔2016〕87、

88、89 号)

《关于核拨杭州市新世纪―131‖培养人选资助经费的通知》、《关于核
23 特聘专家补贴 13.00 与收益相关
拨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工作津贴的通知》(建人社字〔2016〕7 号)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2016 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
24 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15.00 与收益相关
知》(浙财企〔2016〕103 号)

《关于下达 2015 年度浙江省及杭州市―出口名牌‖奖励资金的通知》
25 出口奖励资金 10.00 与收益相关
(杭财企〔2016〕38 号)

26 奖励款 93.60 2015 年度促进全县经济稳定增长、加快转型发展工作奖励企业 与收益相关

《关于下达 2016 年市工业化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通知》盐
27 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20.00 与收益相关
财工贸﹝2016﹞22 号)

《关于 2015 年度建德市工业科技创新企业和项目的通报》建政办函
28 重点产品补助 11.00 与收益相关
建政办函﹝2016﹞25 号)

29 技术标准奖励款 9.20 《关于下达 2015 年技术标准资金的通知》(杭财行﹝2015﹞77 号) 与收益相关

《关于 2015 年度大洋镇工业经济发展政策兑现的通报》(大镇委
30 企业技改补助 7.00 与收益相关
﹝2016﹞6 号,大政﹝2016﹞21 号)



47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1 其他小额补助合计 1 161.37 与收益相关

32 其他小额补助合计 2 69.63 与资产相关

合计 2,452.81


7、营业外支出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32.45 140.40 33.90

对外捐赠 105.50 26.00 13.00

罚款支出 22.05 1.52 4.57

税收滞纳金 22.88 22.98 5.75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 75.25

其他 18.08 4.49 15.87

合计 400.96 195.39 148.34


2016 年,公司的营业外支出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为主。根据浙江、江苏、
江西省地税局规定,浙江省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江苏省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江西省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
水利建设基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均注册于上述三省之一,因此,公司 2017 年
起无需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8、所得税费用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2,757.60 2,226.56 1,570.73

递延所得税费用 153.51 -117.64 104.88

合计 2,911.11 2,108.93 1,675.61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随着利润变动相应变动。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
的调整过程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润总额 21,785.22 13,871.62 10,180.18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267.78 2,080.74 1,527.0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67.17 411.84 214.3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0.63 9.38 112.84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04.25 -217.83 -218.82

47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65.31 61.44 170.9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91.13 -8.92 -97.29
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46.14 198.08 265.15
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加计扣除影响 -739.29 -425.82 -298.53

所得税费用 2,911.11 2,108.93 1,675.61

(六)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2.45 -169.10 -33.9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54.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1,771.96 2,225.77 2,452.81

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 - -5.01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36 54.63 20.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3 7.47

小计 1,513.15 2,118.13 2,496.48

减:所得税费用 156.37 139.84 201.75

少数股东损益 -17.80 29.98 38.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374.57 1,948.31 2,256.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53.61 11,881.88 8,431.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7.88% 16.40% 26.76%
净利润的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79.03 9,933.57 6,175.65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
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2,256.23 万元、1,948.31 万元和 1,374.57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6.76%、

47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6.40%和 7.88%,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逐年降低,2018 年非经常性损益占
公司净利润的比重低于 10%,对于公司经营业绩未构成重大影响。

未来,随着递延收益金额及每年摊销金额的减少,及公司收入及利润规模
的上升,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及对公司的影响将进一步降低。

三、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686.66 161,385.02 123,032.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4,110.80 141,073.54 110,483.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75.86 20,311.49 12,549.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61 123.58 3,862.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78.99 7,448.72 4,804.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6.39 -7,325.14 -941.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697.67 44,349.02 34,628.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73.93 47,885.40 43,418.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6.26 -3,536.38 -8,789.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1.38 -485.12 179.4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21.84 8,964.84 2,997.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571.36 17,849.52 8,884.68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2,652.20 155,410.26 120,000.75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39.84 2,579.25 1,602.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94.62 3,395.51 1,428.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686.66 161,385.02 123,032.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3,373.24 113,831.25 90,154.4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965.20 9,450.61 8,231.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8,250.28 6,616.26 5,266.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22.08 11,175.42 6,830.93



47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4,110.80 141,073.54 110,483.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75.86 20,311.49 12,549.1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和收到的税费返还,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上
述各项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随收入变化而变化,收到的税费返还、支付
给职工以及为支付的各项税费主要随当期利润变化而变化。

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主要系经营性应收、
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与收入、利润确认存在时间性差异所致。

2017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主要原因系:
(1)由于期末到期应付票据较多,及因丙烯价格上涨,公司采购原材料备货等
因素,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10,282.91 万元;(2)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减值准备等非付现项目共计 6,560.74 万元;(3)公司存货余额增加
4,574.25 万元;(4)公司销售规模增大,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6,676.94 万元。

2018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无重大差异。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83 42.2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2.61 116.7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82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61 123.58 3,862.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078.99 7,448.72 4,726.04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78.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78.99 7,448.72 4,804.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6.39 -7,325.14 -941.79



47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是
因为子公司馨瑞香料报告期内持续投入生产线的建设的采购支出。公司收到和支
出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系公司对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和赎回期限极短且风险极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除此以外,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
流入和流出金额均较小。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项目(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785.57 42,418.06 33,881.9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12.11 1,930.96 746.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697.67 44,349.02 34,628.7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8,468.17 39,653.88 39,146.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674.16 3,292.75 2,388.6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1.59 4,938.77 1,883.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73.93 47,885.40 43,418.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6.26 -3,536.38 -8,789.6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银行借款所取得的现金,筹资活
动现金流出主要系归还银行短期借款及利息和利润分配所支付的现金。其中: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偿还对奇华顿和新化投资的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
息‖之―十一、所有者权益情况‖。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

(一)公司报告期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分
别为 4,726.04 万元、7,448.72 万元和 5,078.99 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未来三年,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
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拟定的计划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具体情况


47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相关内容。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规模、人员数量以及营业收入均呈现增长态势。今
后公司通过规模扩张、丰富产业链和加强内部质量管控,有能力进一步提高市
场占有率,管理层认为公司未来几年仍将继续保持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定增长
的良好趋势。

(一)财务状况的趋势分析

1、资产状况趋势

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资产结构也将更
加优化,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得到大幅提升。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预计今后几年公司的存货将较快增长。随着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江苏新化、
馨瑞香料、江西新信的收入、盈利能力的逐步增强,公司在所处细分行业的竞争
能力将得到不断提高,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2、负债状况趋势

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债务结构将更加合理。融
资渠道将进一步打开,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偏高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改善。

3、所有者权益趋势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自有资金已不能完全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
公司报告期内借款金额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经营活动实现的现金流入无法持续
支持公司规模扩张和丰富产业链,公司拟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等增资扩股的形式扩
大公司的规模和资金实力。

(二)盈利能力及前景分析

1、行业发展前景

化工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直接相关,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而
发展。公司所处精细化工行业一直保持着较高增速,精细化率也在不断提高;但


47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从化工产业整体结构来看,我国的精细化率并不高,目前总体精细化率在 45%
左右,与美国、西欧和日本等化学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精细化率达 60%-70%相
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说明我国精细化工仍然有较大发展空间。同时相对于发
达国家的精细化工行业,我国的染料、涂料等传统产品仍占据了精细化工行业很
大的比重,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等新领域精细化工产品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2、募集资金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改善资产结构,提升资
金实力,进而加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同时随着公司的上市,公司的各项
制度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公司的整体盈利
能力将会得到较大提高。

(1)通过募集资金完善产业链及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节能降耗,为公司扩
大业务量提供了有力的产业支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2)随着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公司将加大人才引入力度,加大研发资金投
入,进一步为公司现有主营产品及储备产品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提升公司新
产品研发能力,缩短产品研发周期。

综上,募投项目实施后将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降
低生产成本,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为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盈
利能力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六、本次发行对即期收益的摊薄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 3,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 2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10,500 万股增至 14,000 万股,股
本规模将有所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
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公司现有业务产生收入和实现利润,因此,募集资金
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
可能会受股本摊薄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分析,提出了填

48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补即期回报措施,同时相关承诺主体出具了承诺。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
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精细化工行业系资金密集
型行业,行业内企业的发展速度与其资金实力直接相关。―4 万吨/年合成氨(制
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使公司制氢能力及效率大大提升,
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氨水项目‖为公司
在微电子化学品市场,替代进口,提升国内集成电路产业的竞争优势。―建德市
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58100 吨/年废酸、11600 吨/年废碱、10000 吨/年废有机
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有利于公司提升废物技术处理能力。―浙江新化新
材料研究院‖将有利于公司提升有机胺、有机溶剂、有机膦、香料香精等系列产
品的研发能力。―新建 2000 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使公司提升公司环保
型阻燃剂生产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
节募集资金运用‖。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目前,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各项条件,具体如下:

(1)人员方面。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批项目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人才和科
研成果丰硕的技术研发团队。公司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企业研究院、省
级高级胺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联合组建了精细化
工研发中心。稳定、结构完善、高素质的人才团队为公司未来经营业务的发展及

48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

(2)技术方面。经过多年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不断引
进技术人才、加大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研究开发力度,在精细化工细分产品领域积
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和实施经验,已获授权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母公
司被浙江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市场方面。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已经积累了一大批行业内国际知名企
业客户,在原有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新产品导入方面有着丰富的市场经验。

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详细情况请参加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部分相关内容。

(四)公司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销,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
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
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
措施如下:

1、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已积累了广泛的优质客户和丰富的产品生产经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
碑。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业务覆盖范围,不断开拓市场,提
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
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
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科学合理
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公司资金成本。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
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治理风险。


48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利用自有资金尽早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为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实现效益,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先行投入启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本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从而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可
以早日实现。

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建设募投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于主营业务,从现有业务出发增强公司的
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
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实现预期效益。

5、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对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
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了制度性安排,有效保
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
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特此提示。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填补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发行人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发行人资
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同意由发行人董事会或提名


48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若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针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分别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
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承诺主体对违反承
诺制定了处理机制。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投资者权益
的规定。

七、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安排

(一)制定分红回报规划时考虑的因素及履行的程序

1、制定分红回报规划时的基本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众投资
者)、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建立持续、稳
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规划,保证投资者回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考虑因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将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将充分考虑各股东的要求和意愿,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
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所处的阶
段、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现金流量情况等因素,
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
划与机制,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48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前三年的
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
政策的修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股利分配规划、上市后三年股利分配计划、以后年度或中期的股利分配
具体方案将在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4、制定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增加股利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对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完善。

(二)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和可行性

1、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根据 2017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未来
三年计划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

公司上市后 3 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含 20%)。同时,在
保证足额分配现金股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年度分红议案,并由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充分考虑所有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对公司


48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分红的建议和监督。公司股东大会对年度分红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2、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1)盈利状况。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市场规模巨大,行业发展前景广
阔。公司报告期内盈利能力良好,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59,125.93 万元、202,670.59 万元和 223,221.57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431.89 万元、11,881.88 万元和 17,453.61 万元,净利润保
持稳健持续增长。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顺利实施,则公司未来盈利规模
有望进一步扩大。广阔的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实施持续稳定的
股利分配政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369.38 万元、20,244.11 万元和 20,575.86 万元,公司
每年实施现金分红,公司有充足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支撑对股东提供投资回报,也
在报告期内对股东持续进行现金分红。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
进一步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可能将进一步向好,公司有充足现金流回报
股东。

(3)外部融资环境。公司具有良好信贷信用,与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
系。公司间接融资能力较强,也为公司未来三年股利分配政策的实施提供保障。

(4)股东要求和意愿。股东的投入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任,公司将通过
业务的快速发展为股东投入的资金创造更大的收益,对股东的投入和信任给予更
好的回报。股东一方面期望公司通过良好的经营增强竞争能力与盈利能力,保持
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期望得到稳定的投资回报,即对稳定、持续的现金股利的要
求。因此,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短期现金分红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满足股东各种利益的平衡。

综上,公司上市后 3 年,在确保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未来资金
需求和融资环境,公司确定了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现金分红
的最低比例为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建立了科学稳定的投资回报机


48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制,在兼顾股东回报和公司长远及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也保证了股东长期利益的
最大化。公司确定的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计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将优先用于长期发展投入,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未
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未分配利润除用于现金和股票分红外拟主要运用于:随着
公司业绩增长补充配套流动资金;投入建设生产基地,完善产业链;加强市场开
拓,扩大市场规模;加强技术创新与技术研发能力。

公司未来的未分配利润将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除用于现金和股票分红
外,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生产经营支出,以扩大产能、提升研发水平和产
品质量、降低财务费用,逐步实现公司制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快速发展,最
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草案)及《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注重给予投资者合理回
报,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权益。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19 年 1-3 月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
健审(2019)5829 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
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新化股份公司 2019 年第 1 季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新化股份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公司 2019 年 1-3 月经审阅但未经审

48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要情况
项目(单位:万元) 2019.3.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85,971.48 90,281.22

非流动资产 81,822.41 82,180.59

资产总计 167,793.88 172,461.81

流动负债 67,826.26 77,408.74

非流动负债 8,148.58 8,301.88

负债总计 75,974.84 85,710.62

所有者权益 91,819.04 86,751.19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8 年末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公
司偿还部分银行借款,货币资金减少所致;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8 年末亦有所减
少,主要系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及支付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所致。2019 年 3 月
末,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负债结构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无重大变化。

2、合并利润表简要情况
项目(单位:万元)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54,329.02 54,176.25

营业利润 5,713.06 4,656.59

利润总额 5,696.13 4,555.12

净利润 4,745.23 3,757.05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62.17 3,867.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
3,883.66 3,337.92
利润


2019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同期略有增长;同时,受下游市
场需求稳定增长之影响,综合毛利率略有上升,使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均有所增长、且增幅超过收入增幅。另外,由于非
经常性损益金额规模有所下降,使得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同比增长、且增幅高于收入及净利润。公司 2019 年 1-3 月经营情况良好,
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未出现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简要情况

48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单位:万元)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1-3 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804.41 43,112.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348.77 45,292.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5.65 -2,180.20


2019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
因系:一方面,下游需求稳定增长,供需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回收货款;另
一方面,公司存货规模得以有效控制,使公司的采购占款有所下降。

4、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单位:万元)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1-3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0.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232.95 685.82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93 -101.47

小计 216.85 584.34

减:所得税费用 29.53 72.87

少数股东损益 8.82 -17.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78.51 529.21


2019 年 1-3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整体下降,且占发行人净利润比例
较小,未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和原
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
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
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2019 年以来,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市场行情较好、需求旺盛。2019 年 1-3
月 ,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54,329.02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4,062.17 万元,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883.66 万
元。与 2018 年同期相比,公司 2019 年 1-3 月的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增长 0.28%、


48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04%和 16.35%,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预计公司 2019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8,000 万元~115,000 万元,同
比变动-4.84%~1.32%;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00 万元
~9,300 万元,同比增长 1.26%~3.49%;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700 万元~8,900 万元,同比增长 8.15%~10.64%。预计
公司 2019 年 1-6 月经营情况保持良好态势,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49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与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战略定位

公司以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创造更有价值的产品,实现企业、社会、自然
的和谐发展,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专业化学品供应商。

(二)经营理念

发展理念:健康、安全、绿色、环保;经营策略:以人为本,科技创新,诚
信经营,可持续发展;发展愿景:未来二十年,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专业化学
品供应商;承诺与追求:以优异的产品、可靠的质量、高效的服务,充分满足客
户的需要。

(三)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和不断的产业调整,其当前主体产业和主导产品脂肪胺

及合成香料香精系列,生产技术国内领先,综合实力在国内同行业占据重要地位。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核心业务体系,明确企业发展战略,构建战略管理体系,重组
组织架构,再造管理流程,建立战略导向型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及薪酬体系和绩效
管理体系。公司业务板块的具体发展战略如下:

1、稳定基础业务

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是公司主营业务板块,是承接公司收入与利润
的主要来源。巩固主业,维持主业市场领先地位,通过―低成本+技术创新‖为客
户提供品类齐全、物有所值的产品,齐力构建和主营业务―规模大、产品全、品
质好‖的企业形象。其未来发展总体思路是由粗放型的精细化工纵向发展为专业
化学品,即产品线不断扩充,走产品深加工发展路线,使得公司当前基础业务产
品规模化、低成本化、运行稳定化,保持其行业领先地位。

2、深化专业应用

在基础业务稳定领先的同时,公司积极进行研发创新环境的建设,加强专业


49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人才引进、扩大科研硬件设施投入,提高公司科研能力,并且与知名科研院所联
合,开展产学研合作,使科研成果最大限度地向公司主营业务方向转化,做到技
术的整合和应用相结合来深化产业链和产品线,做全产品系列,实现从产品到领
域的转变、从生产到客户服务的转变,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产品与最专业的服务,
以满足顾客的有效需求。

3、面向高新领域

科技创新与研发的能力决定了企业在产品开发上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持续的
投入,自主研发与公司内外的先进技术进行整合,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技
术筛选而选择高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及新的精细专业应用领域作为未来主要
进入的产业领域,以培育并达到多个主体产业并行发展的目的。

二、未来三年业务具体发展规划

(一)研发创新方面

科技创新是公司发展的方向,公司将在巩固和发展原有产业的基础上,继
续开展原有产品的新工艺的研究,以提高原有产品的竞争力,同时结合行业发
展趋势和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未来三年,公司将将加强研发队伍的建设,采用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
合的用人机制,为专业研发人才建立个人工作室,配备各个专业方面的人员,
组成强有力的研发团队,以实现高效的研发能力;未来三年,公司还将加大研
发投入,在现有研发能力基础上,加大研发资金的投入,解决好产品设计,生
产工艺等各环节技术问题,以巩固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同时,公司结合
行业发展趋势,选择一些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产品,重点投入及研发攻关,以
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型与扩大产品种类,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市场开拓方面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在已占据一定的行业地位与市场份额,公司将在巩固现
有市场份额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市场份额。根据公司的业
务发展规划,做好营销组织策划,集合各方面人员,加强区域市场营销力量,
提高市场反应灵敏度,提高营销管理水平,壮大营销队伍,加强公司品牌建

49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设,并根据市场需要,为业务部门和研发部门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市场信
息,从而实现市场资源共享,降低销售成本,以进一步巩固和深度开发已有的
市场占有份额并积极拓展新的市场领域。

(三)人力资源方面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人才,公司始终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储
备。未来三年公司将加大人才投入,建立系统的人才吸引、激励和发展机制,
加强团队建设及人力资源储备。

公司将不断完善现有培训体系,加强对现有员工的教育与培训,重点进行
专业技能与管理理论的培训,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同时,在人才引进方面,
公司将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重点引进行业内的高级专业人才、专业
领域的经营管理人才,并建立人才梯队培养,为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提供有
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四)资金筹集方面

本次募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力争尽快取得
预期的经济效益。同时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经营原则,结合公司自身资
金积累,适当地选择一些债权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壮大,
为公司成长提供资金保障。

三、拟定上述计划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第一,本次股票发行取得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募集资金项目可以顺利实施;

第二,国家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第三,公司所处的化工行业及相关行业没有出现重大的不利变化,市场容量、
行业技术水平、行业竞争状况均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第四,公司目前所享受的税收优惠以及执行的税赋、税率政策保持稳定;

第五,公司能够继续保持现有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49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六,无不可抗力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实现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资金需求较大,自有资金难以满足业务发展
需要。而现阶段,公司的融资渠道相对有限,如果依靠自身的利润滚存积累,很
可能丧失发展机会;如果依靠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方式,势必会增加财务费用,
加大公司还本付息压力。如不能及时获得资金支持,将对公司在提升有现有产品
的持续竞争力、扩大产品的应用服务能力及新产品的开发等方面受到较大制约。

因此,能否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成为影响公司发展
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公司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发展计划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战略定位和目标制定
的,与现有主营业务具有一致性和延续性,是现有主营业务的延伸和完善。

公司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将有效提升主体产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加强公司
产品应用服务的技术竞争优势,促进公司产业链的延伸和整合,提升公司的人
才储备和技术积累,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以及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
持。因此,上述发展计划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加强和拓展。

五、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重要意义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其一,
将为公司业务目标的实现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将
极大地缓解公司发展的制约,有利于提升主体产业的竞争优势,有利于提高公
司研发实力和整体技术水平,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抗风险
能力;其二,将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改善公司人才结构,吸
引和凝聚核心人才;其三,将使公司从非上市公众公司变成上市的公众公司,有
利于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实现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其四,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对公司业
务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49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

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

的议案》等议案。2017 年 9 月 1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500 万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轻重缓急

拟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单位:万元) 项目权属 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

1 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氨水项目 新化股份 13,978.73 13,978.73

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58100 吨/年废酸、

2 11600 吨/年废碱、10000 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 新化综服 10,031.16 10,031.16

综合利用迁建项目

3 新建 2000 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 新化股份 3,172.01 3,172.01

4 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
4 新化股份 14,312.00 14,312.00
技术改造项目

5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 新化股份 7,572.57 7,572.57

合计 49,066.47 49,066.4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上述各项目的实际

进度,决定是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于支付上

述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

述全部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49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环境评价批复等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 建经技变更[2017]39 号(备案
1 建环审批[2017]A009 号
子级氨水项目 号:330000170724096656B1)

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58100 吨/年废酸、11600 吨/年废碱、 建经技备案[2017]270 号(备案
2 建环审批[2017]A010 号
10000 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 号:330000170925103022A)

利用迁建项目

新建 2000 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 建经技变更[2017]54 号(备案
3 建环审批[2015]A011 号
剂项目 号:330000140411042202B2)

4 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 建经技变更[2017]37 号(备案
4 建环审批[2016]A032 号
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号:330000151023060480B4)

建经技变更[2017]53 号(备案
5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 建环审批[2017]A012 号
号:330000170725096753B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上述各项目的实际
进度,决定是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于支付上
述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1、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氨水项目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及经营管理。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1752 平方米,建设用地位于建德市高新技术工
业园区大洋基地内,无需另征土地。

2、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58100 吨/年废酸、11600 吨/年废碱、
10000 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化综服负
责组织实施及经营管理。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30,083.60 平方米,其中新增用地
面积 15,333.41 平方米,建设用地位于建德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大洋基地内。
新化综服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浙(2016)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0005099
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 14,646.00 平方米。

3、新建 2000 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及经营管
理。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30,000 平方米,建设用地位于建德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49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大洋基地内,无需另征土地。

4、4 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由公司
负责组织实施及经营管理。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10,044 平方米,其中新增用地面
积 10,044 平方米,建设用地位于建德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大洋基地内。公司已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浙(2017)建德市不动产权第 0000915 号),土
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 10,044.00 平方米。

5、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及经营管理。该项目总用地
面积 20,116.1 平方米,建设用地位于建德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大洋基地内,无
需另征土地。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公司拟投资的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氨水项目,建德市
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58,100 吨/年废酸、11,600 吨/年废碱、10,000 吨/年废有
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新建 2000 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
及 4 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均与公司现
有主营业务紧密相关。通过以上四个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主营业务的生产技术
得到进一步提升,生产成本得到进一步降低,产能规模趋于经济合理,产品结
构及品种更加优化,同时大幅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生产经营中的抗风险能力,
为企业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技术创
新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具体情况如下:

与现有业务
序号 项目名称 产品 用途 产能关系 协同效应
关系

年产 2 万吨电子 现有产品双
电子级化学品,用 技术:升级延伸
级双氧水与 8 千 电子级双氧水、 氧水和氨水 消化现有
1 于新能源、集成电 产能:消化现有
吨电子级氨水项 电子级氨水 的深加工, 产能
路、微电子等领域 产能
目 升级延伸

建德市新化综合 综合利用产品 现有危废处 并非主要 成本:迁建降低
基础化工产品,用
服务有限公司 (磷酸、硫酸、 置业务技改 产品,资 成本
2 于化工、化肥、灭
58100 吨/年废酸、 磷酸盐类、硫酸 扩能迁建项 源综合利 产能:资源综合
火器等
11600 吨/年废碱、 盐类、有机溶剂 目 用 利用业务的搬



49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000 吨/年废有 等) 迁扩建

机溶剂资源化综

合利用迁建项目

化学建材、电子电
新建 2000 吨/年
无卤有机阻燃 器、交通运输、航 现有的有机
3 新型无卤有机阻 新产品 技术:业务延伸
剂 天航空、日用家具、 膦业务延伸
燃剂项目
室内装饰等

4 万吨/年合成氨
为生产提供原料和
(制气单元)新型 现有装置节 成本:节能技改
4 蒸汽、氢气 能源,提升核心竞 -
煤气化综合利用 能技改 降低成本
争力
技术改造项目

浙江新化新材料 增强研发能力,提 技术:增强技术
5 - 研究开发 -
研究院 升核心竞争力 创新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发行人将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
的专户集中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做到专
款专用,并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等的监督。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独立性影响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
产生不利影响。

(七)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氨水项目,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58,100 吨/年废酸、11,600 吨/年废碱、10,000 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
迁建项目,新建 2000 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4 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
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及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已经发行人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在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
目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本次募投项目的执行不存在
49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争议或潜在的纠纷。根据公司生产所在地及产品销售区域的相关法律法
规,发行人已取得开展建设募投项目所需取得的许可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氨水项目

1、必要性

作为新兴的电子信息产业基础,世界上集成电路制造业一直是一个高速发
展的行业,也带动了包括微电子化学品的相关配套行业的快速增长。在国家系
列政策密集出台的环境下,在国内市场强劲需求的推动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
迎来发展的加速期,在可以遇见的未来,集成电路将成为支撑自主可控信息产
业的核心力量。我国集成电路市场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随着集成电路和光
电产业的不断发展增长,对超净高纯的电子化学品需求量呈现不断上升的态
势。2000 年至 2017 年期间,其生产产量均以二位数的增长率在发展。从以上
市场分析可以得出,本项目具有现实市场需求,而且会随着中国尤其是长三角
地区、珠三角地区电子制造业的不断发展,其市场会不断持续扩大。在电子信
息产业使用的湿电子化学品中,超高纯的双氧水与氨水、是使用量较大的品
种。为此,国内配套建设高纯电子级双氧水、氨水项目是有十分重要意义的。

电子化学品是精细化工的重要领域,体现了物资资源消耗少、附加价值高
的特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与产品及能源结构的调整,为了推进公司的
发展,调整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市场竞争能力,逐步走向
精细化工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道路。公司建设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
吨电子级氨水项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选用国内外先进的工艺技术建设超纯电子级双氧水与氨水生产装
置,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提供超纯电子级双氧水与氨水的生产基地,填补浙
江省内空白。项目所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提供给国内、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及浙
江省周边地区快速增长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行业所用,对长期以来依赖进
口的局面将会有较大改观,本项目具有以国产替代进口的重要意义。


49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可行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提出了―十
三五‖我国石化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包括―围绕产品质量档次提升加快技术升
级,基础化工产品从工业级向电子级、医药级、食品级方向发展‖、―加快发展
新能源电池、集成电路等领域配套的电子化学品‖等。公司建设年产 2 万吨电子
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氨水项目,符合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
南》重点发展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的方向。

(2)技术实施可靠。本项目系技改项目,主要原材料工业级双氧水与液氨
系公司已有产品,可以由公司生产直接供应,原材料生产工艺已经发展成熟,
产品质量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本项目建在公司大洋基地厂区内,可充分利用
基地内原有的水电汽配套供应条件,有利于减少项目建设投资。

(3)销售渠道有保证。本项目超纯电子级双氧水与氨水产品,系目前国内
进口替代的重点领域;同时,公司现有客户体系及销售渠道为上述产品新增产
能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新化综服 58100 吨/年废酸、11600 吨/年废碱、10000 吨/年废有机溶
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

1、必要性

按建德市工业企业地理规划布置,新化综服现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属于工业
规划区,且受工业用地量饱和、周边居民的环境、健康和安全问题等因素制
约,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为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响应政府号召进行厂区搬
迁、统一入园、产业集聚。

本项目建设在建德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大洋基地内,该园区是专业化工园
区,该集中区的规划科学合理,环境容量大,水、电、汽、污水治理等各项配
套设施齐全,项目建设的外部基础环境较好。

2、可行性

新化综服是一家持证专业综合利用废酸、废碱的化工生产企业,凭借优质


50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危险废物处理经验,于 2009 年 7 月获得《浙江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浙
危废经第 57 号),解决各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酸的后续处理问题。截
至目前,杭州市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有 30 家,涉及废酸处置资质的有
6 家,涉及废碱处置资质的有 2 家,涉及废有机溶剂资质的有 2 家。

新化综服主要从事废酸、废碱的综合利用以及磷酸二氢铵和磷酸二氢钾的
生产和销售,现有主要产品有磷酸二氢铵、磷酸二氢钾、硫酸铵、醋酸钠、硫
酸、盐酸和各类有机溶剂,拥有较好的销售网络体系和经验丰富的营销人才队
伍,生产、供应、销售均保持稳定态势。

新化综服搬迁至建德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大洋基地后,结合区域规划、技
术改造、产能规划、工艺设备等方面进行规模扩大设计、布局,同时依托园区
的配套设施和客户资源,市场条件十分优越。

随着国家对危废处理的逐步重视和加强管理,新化综服将对周边园区化工
企业危废集中处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该项募投项目系新化综服迁建项目,
其迁建新增产能系根据杭州市化工企业危废排放总量及危废处理企业家数进行
匡算得来,具有实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三)新建 2000 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

1、必要性

(1)落实―十三五‖规划发展原则的需要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坚持安
全发展、坚持绿色发展是―十三五‖期间石化和化学工业的发展原则。目前,卤
素阻燃剂特别是溴系阻燃剂应用最为广泛,是最大宗阻燃品种,其生产工艺成
熟、原料便宜、阻燃效率高、对材料的性能影响小,优异的性价比是其他阻燃
剂无法匹敌的,因此在阻燃剂市场中处于主流地位。但是卤素阻燃剂长期受到
二噁英问题的闲扰,再加上以其阻燃的高分子材料在热裂解及燃烧时生成大量
的烟尘及卤化氢气体,具有高腐蚀性,往往发生二次危害,且会影响人的免疫
和再生系统。对此,欧盟 ROHS 法令、IPC 草案等都已经提出限制其使用,欧
盟已宣布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在电子产品中停止使用溴系阻燃剂。


50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我国阻燃剂生产厂 60 余家,能够生产 50 余种产品,主要为溴磷系列,其
中溴系阻燃剂是最重要的系列,约占我国有机阻燃剂的 30%。我国无卤阻燃剂
产品在质量、装置规模、消耗等方面与国外产品有较大的差距,还难以与国外
产品抗衡,国内中高端市场几乎被进口产品所垄断。因此发展无卤阻燃剂生产
是社会环保所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当前全球阻燃剂的总用量在各类塑料助剂中仅次于增塑剂而居第二位。北
美、西欧、日本及其它亚洲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印度、韩国等)是阻燃剂的
四大市场。

随着我国合成材料工业的发展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阻燃剂在化学建
材、电子电器、交通运输、航天航空、日用家具、室内装饰、衣食住行等各个
领域中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此外,煤田、油田、森林灭火等领域也促进了我
国阻燃、灭火剂生产较快的发展。我国阻燃剂已发展成为仅次于增塑剂的第二
大高分子材料改性添加剂,目前的生产能力 20 万 t/a 左右,年生产量在 15 万-17
万吨之间,年消费量 20 万吨左右。不足部分主要从美国和以色列进口。

中国目前阻燃剂总用量约 18-22wt/a,过去五年用量增长率达 15%左右。
我国阻燃剂生产厂 60 余家,能够生产 50 余种产品,主要为溴磷系列,其中溴
系阻燃剂是最重要的系列,约占我国有机阻燃剂的 30%。在无卤、无毒、低烟
要求愈来愈高的情况下,中国的阻燃剂市场产品结构的调整更新必要且迫切,
这也给无卤阻燃剂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市场机遇。因此,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
建设具有经济规模的无卤阻燃剂生产装置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2、可行性

凭借在精细化学品生产方面技术研发能力,新化股份依托公司研发力量进
行无卤阻燃剂的合成技术研究,已成功开发了新型无卤阻燃剂产品,其具有工
艺路线短、投资少、原材料成本低、产品质量好、三废少等诸多优势,具有很
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公司拟建年产 2,000 吨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有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


50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型升级,丰富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时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降低我国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成本,对增强公司产品在国际
市场的竞争能力有很好的前景,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期。

(四)4 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1、必要性

(1)有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

公司现有制氢装置采用常压固定床煤气化生产合成气,并经过脱硫、压
缩、变换、脱碳等工段净化,最终提取氢气。该技术缺点:①对煤质要求高,
必须为无烟煤,且是小籽煤,煤价贵;②生产效率不高,造成生产成本较高。
这些已不能适应现在的生产要求。因此,公司将原有固定床块煤气化装置改为
水煤浆气化装置,同时对配套装置进行新建或者改造,有助于降低制氢成本。

同时,项目生产的合成气及氢气、一氧化碳能做到充分利用,副产的蒸汽
可供公司使用,供能成本低,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2)符合环保要求

本项目的专有技术利用高浓度有机废水和烟煤制成水煤浆,采用先进的水
煤浆纯氧气化技术,在氧气的作用下生产用途广泛的氢气,同时副产大量的水
蒸汽。该技术可使用来源于造纸、医药、化工等行业产生的高氨氮、高 COD 废
水,实现气化装置向生态装置的根本变革。该技术属典型的环境友好、资源节
约型技术,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和复制性,尤其适用于国内化工园区、热电厂等
领域的设施配套。

因此,建设本项目做到了有机废水和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属于国家鼓励
发展的循环经济项目,既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又有效地缓解了因环保排放指
标影响工业规模发展的局面,减轻了环保压力,促进园区及地方工业发展,对
当地政府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3)有助于延伸公司产业链

该项目实施以后,延伸了现有产业链,形成了―煤+工业废水=水煤浆-产合


50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成气-产氢-解决高浓度有机废水出路‖链,与原有的用氢链相辅相成,且充分利
用各种废弃资源,形成了循环经济路线,提高了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可行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提出了―十三五‖我国石化行业发展的
主要任务,包括―围绕原料优化、节能降耗等领域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整体
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等。公司现有的主导产品为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
合成香料香精系列,主要生产工艺是加氢加氨,因此制气单元的效率和能耗是
决定公司整体效率和能耗的重要因素。

(2)技术实施可靠

项目采用的高浓度废水制水煤浆气化成套技术系浙江晋巨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开发的专有技术,其已安全稳定运行 10 年,被国家发改委列为计划内投资项
目,是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

因此,本项目技术可靠,投资合理,可确保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满
负荷、优质量‖运转,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可行的。

(3)原材料充足

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以处理工业园区及周边企业难以处理的高浓度有
机废水约 2.23 万吨,为园区提供蒸汽,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周边的环境,项目具
有很好的社会效益。

(五)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

1、必要性

(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为了适应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公司技术创新方面需要紧跟行业技术的
发展步伐,不断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建设新材料研究院是公司加强
技术创新的需要,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也是公司自


50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我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

(2)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新化新材料研究院主要有六个系列产品的研发,分别是有机胺系列、有机
溶剂系列、有机膦系列、香料香精系列、离子液系列和电子化学品产品系列。
上述系列产品均为公司主导产品系列,其生产能力及新产品研发直接影响企业
的竞争力。目前公司现有的研究组织规模已经不能够满足公司发展趋势的要
求。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继续扩大,以及整体搬迁至建德大洋工业基地,公司
有必要在大洋化工的新址内建设研发大楼、中试车间及配套的储存设施和公用
工程设施,购置相关科研设备、实验器材,引进和培养研发人员,建设高水平
高等级的企业研究院,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研发能力。

因此,建设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有助于保证生产技术先进性,可提高
新产品研制的速度,缩短新产品的研制周期,加快新产品上市的步伐,使公司
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先机。通过建设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能够进一步提高公
司的研发能力,抢占更多的技术制高点,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充足
的技术储备,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加快技术人才培养的需要

公司通过培养和外聘聚集了一批技术、研发、管理和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
才,这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公司已经制定并实施了针对公
司优秀人才的多种绩效激励制度,但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精细化工行业
对专业人才和技术需求的与日俱增,仍不能排除优秀人才流失的风险。建设新
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有利于公司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发展人
才,从而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并保持公司技术领先地位。

2、可行性

2016 年 11 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新材料‖的发展,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
领域,对于中国成为世界制造强国至关重要。本项目研究的离子液、香料香
精、有机膦、有机溶剂和有机胺等不仅作为新兴的绿色溶剂、催化剂等用于多


50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种新材料的合成,其本身也是环保新材料,符合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国家战略
要求。因此,建设新化新材料研究院符合国家和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

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开发实力,聚集了一大批精通有机胺、有机膦、有机
溶剂、离子液和香料香精开发、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具有完善的市场
营销网络和销售团队。项目在技术上是有保障的。

根据公司现有外部条件和技术水平,完全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建设。本项
目拟建设在浙江省建德市大洋镇新化股份大洋基地内,基地内外各项配套设施
齐全完善。优越的项目建设条件,可确保项目的实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氨水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是新化股份建设的年产 2 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 8 千吨电子级氨水工
程。本项目产品方案为:30%双氧水(超纯电子级)及 29%氨水(超纯电子级)。

2、项目投资预算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估算费用(万元) 占总估算值

固定资产投资 13,542.00 96.88%

其中:土建 1,565.00 11.20%

设备 6,493.10 46.45%
1
安装 3,389.30 24.2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63.50 6.18%

预备费 1,231.10 8.81%

2 铺底流动资金 436.73 3.12%

合计 13,978.73 100.00%


3、设备投资计划

本项目生产的超纯电子级双氧水与氨水系微电子级化学品材料,有其自身
的特殊性,对生产设备的要求很高。项目产品纯化过程主要是物理过程,生产
中常用设备为塔、槽、过滤器等。主要设备大多为特氟隆衬里,工艺过程中接


50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触高纯物料的管道多采用 PFA 或 PDVF 衬里的管道,输送高纯水的管道均采用
PVDF 塑料管道,以确保项目产品的品质。

(1)电子级双氧水生产单元

序号 设备名称与规格 数量 主要材料

1 双氧水原料槽 V=35m3 2台 PP 料

2 双氧水中间槽 V=20m3 2台 316+PTFE

3 双氧水成品槽 V=35m3 2台 316+PTFE

4 双氧水原料预过滤器 Φ350×1000 2台 304+PTFE

5 双氧水中间过滤器 Φ350×1000 2台 304+PTFE

6 双氧水产品过滤器组 2390×1500×3000 2套 304+PTFE

7 阳离子树脂交换器 Φ400×3000 6台 PP 料

8 阴离子树脂交换器 Φ400×3000 6台 PP 料

9 TOC 吸收柱 400×3000 4台 PP 料

10 树脂活化塔 1Φ800×2500 2台 PP 料

11 树脂活化塔 2Φ600×2500 2台 PP 料

12 尾气洗涤塔 Φ1600 1台 FRP


(2)电子级氨水生产单元

序号 设备名称与规格 数量 主要材料

1 原料氨储槽 V=20m3 2台 304

2 成品氨水槽 V=35m3 2台 304+PFA

3 液氨预过滤器 Φ300×800 2台 316L

4 氨气过滤器 Φ200×800 2台 304+PTFE

5 氨气过滤器 Φ200×800 2台 304+PTFE

6 产品过滤器组 2台 304+PTFE

7 氨蒸发器 Φ1600 2台 316

8 氨水冷却器(板式) 2台 316

9 尾气洗涤塔 Φ1200 1台 FRP


(3)产品灌装包装单元

序号 设备名称与规格 数量 主要材料

1 槽车灌装机 3台 组合件



50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1 加仑滚动输送机 1台 组合件

3 1 加仑清洗机 1台 组合件

4 1 加仑贴标装盒机 1台 组合件

5 裹膜包装机 1台 组合件

6 50 加仑滚动输送机 1台 组合件

7 50 加仑清洗机 1台 组合件

8 50 加仑灌装机 1台 组合件

9 1 吨滚动输送机 1台 组合件

10 1 吨清洗机 1台 组合件

11 1 吨灌装机 1台 组合件


4、工艺流程

(1)电子级双氧水生产单元

35%双氧水原料由公司双氧水车间的产品槽泵通过管道送入本系统,经原
料预过滤器过滤微粒后,进入原料储槽。在储槽中加入超纯水调节至 30%左右
浓度,再依次通过阳离子树脂、阴离子树脂、有机碳树脂交换、净化后进入中
间储槽,加入超纯水进一步调整浓度,过滤后送至成品储槽。取样质检分析
后,合格产品再经成品过滤器组过滤后进行灌装或包装外运。不合格物料进入
缓冲槽,有泵返回原料储槽,重新纯化处理。

离子交换树脂主要是去除离子杂质和残留有机物,过滤去除微颗粒物,必
要时物料会在装置单元内进行多次循环过滤。过滤器不清洗,定期更换滤芯。
生产不对树脂进行再生,废树脂返回供应商回收再生。树脂浸润、取样箱清
洗、更换滤芯排水等废水收集至废水槽,送厂内废水站处理。

过程所有储槽采用氮封,隔离空气中杂质。储槽和交换树脂柱排出含双氧
水雾沫废气,收集去尾气洗涤单元的洗涤塔处理。




50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电子级氨水生产单元

液氨储槽内的无水液氨经泵压送至油过滤系统循环过滤以避免油在蒸发器
内积聚。蒸发器坡度、进出口管道、泵的安装等设计均考虑促进油类等污染物
向纯化器低端的运动。蒸发器底部通热水使得氨气以一定的速率被蒸发出来而
不含雾沫夹带,蒸发出来的氨气气体经亚微米级微粒过滤器进一步去除杂质。
经处理的氨气以一定的流量与超纯水在分布器内混合,制成的氨水送入氨水中
间槽。氨水中间槽的氨水用泵经分布器、冷却器循环吸收蒸发器过来的氨气直
到浓度符合要求。循环吸收过程中取样送试验室分析,合格产品送灌装外运。




5、环境保护

(1)废气处理。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是电子级氨水单元贮槽和灌装排放,
处理措施为:采用引入尾气吸收塔进行鼓泡吸收,使其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后排放。


50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废水处理。本项目排放的 64m3/d(2.67m3/h)废水(含双氧水 0.22%)
与 1.44m3/d(0.06m3/h)废水(含氨 0.1%)送至公司废水处理装置统一处理。
超纯水制备过程离子交换树脂再生排放的 Ro 浓水与反洗水,其处理措施为:反
洗水(3.29m3/h)回收利用,送尾气处理单元作补充水使用;少量的 Ro 浓水
(2.5m3/h)集中回收送公司原有纯水站统一处理。

(3)固废处理。本项目的固废主要是失效的废离子交换树脂(~4.8m3/a)
与废过滤器滤芯(23kg/a),集中回收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控制措施。为了防止噪声污染,本项目设计时采取的控制噪声措
施如下:选用低噪声设备,如低噪声风机、水泵和空调机等;对产生高噪声的
设备区域,均设隔声、隔音措施;对风机和空调机等设有隔振措施,与风管连
接设柔性接头;风机和空调机的风管上设消声器和消声弯头。

6、项目实施规划

工程设计由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组成。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
工和安装调试等工作可交叉进行,以期尽快试车投产。本项目从初步设计开始
至试车投产建设周期初步规划为 12 个月。初步规划安排如下:

项目进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设备采购

土建施工

安装调试

试车投产

(二)新化综服 58100 吨/年废酸、11600 吨/年废碱、10000 吨/年废有机溶
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包括甲类车间、乙
类车间、甲类仓库、丁类仓库、固废库、甲类罐区和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2、项目投资预算

51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估算费用(万元) 占总估算值

固定资产投资 9,625.00 95.95%

其中:土建 1,900.00 18.94%

设备 3,600.00 35.89%
1
安装 900.00 8.97%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350.00 23.43%

预备费 875.00 8.72%

2 铺底流动资金 406.16 4.05%

合计 10,031.16 100.00%


3、设备投资计划

(1)甲类车间主要生产设备

产品名称 工段 设备名称 规格 材质 数量(台)

3
中间罐 10m 碳钢 3

3
1#预处理釜 10m 搪玻璃 1

2
一级冷凝器 80m 碳钢 5

2
预处理 尾气冷凝器 20m 碳钢 3

真空系统 150L/s、2KPa 组合 2

3
抽料泵 气动,3m /h 碳钢 2

3
离心泵 6m /h 碳钢 4

3
1#精馏釜 10m 碳钢 1
混合溶剂、
1#精馏塔 φ1200 碳钢 1
异丙醇、丙
3
中间馏分罐 5m 碳钢 4
酮 精馏
2
一级冷凝器 120m 碳钢 5

真空系统 50L/s、670Pa 组合 1

3
抽料泵 气动,3m /h 碳钢 2

3
缓冲罐 10m 碳钢 1

膜脱水 1#膜脱水装置 组合 1

3
水罐 1m 碳钢 1

3
成品罐 10m 碳钢 1

2
尾气冷凝器 10m 碳钢 1

51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真空缓冲罐 500L 碳钢 1

膜脱水
真空系统 150L/s、2KPa 组合 2

3
离心泵 6m /h 碳钢 2

1#脱水塔 φ1200 碳钢 1

2
再沸器 60m 碳钢 1
溶剂回收
2
冷凝器 100m 碳钢 1

3
受槽 5m 碳钢 2

3
中间罐 10m 碳钢 4

3~5#精馏塔 φ1200 碳钢 3

3
中间馏分罐 5m 碳钢 8

2
再沸器 60m 碳钢 3

2
精馏 一级冷凝器 120m 碳钢 3
异丙醚、三 2
二级冷凝器 20m 碳钢 3
乙胺、二异
真空系统 150L/s、2KPa 组合 2
丙胺、环己
3
抽料泵 气动,3m /h 碳钢 2
二胺
3
离心泵 6m /h 碳钢 6

3#脱水塔 φ1200 碳钢 1

2
再沸器 60m 碳钢 1
脱水
2
冷凝器 100m 碳钢 1

3
受槽 5m 碳钢 2

3
2#预处理釜 3m 不锈钢 1

3
4#蒸馏釜 3m 搪玻璃 1

2
冷凝器 40m 不锈钢 1

3
聚醚多元醇 接收罐 3m 不锈钢 1

3
磷酸二氢钾配制釜 3m 搪玻璃 1

2
压滤机 80m 组合 2

3
离心泵 3m /h 不锈钢 6

3
反应釜 5m 搪玻璃 1

2
硫酸 换热器 30m 石墨 2

2
压滤机 40m 组合 1

51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乙类车间主要生产设备

乙类车间主要生产磷酸二氢铵、磷酸二氢钾、硫酸铵、醋酸钠和 15%盐
酸,其中磷酸二氢铵、磷酸二氢钾、硫酸铵、醋酸钠产品的工艺流程完全相
同,共用一套生产装置,可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产品种类。

4、工艺流程

(1)产品磷酸二氢铵工艺流程

单位:t/a




利用酸与碱发生中和反应的原理,将氨水与磷酸混合发生反应生成磷酸二
氢铵,经除油、脱色、过滤,制得磷酸二氢铵清液。然后利用配置岗位制得的
磷酸二氢铵清液经浓缩、冷却结晶、离心分离制得磷酸二氢铵晶体,离心后经
烘干制得磷酸二氢铵成品。

低浓度离心母液输送至反应釜 1,通过计量泵加入配置好的氯化镁溶液,
并加入碱调节 pH 在 7.0~10.5,由于磷酸铵镁不溶于碱,当用碱液调节 pH 后会
出现大量沉淀,即为磷酸铵镁沉淀。为充分反应,反应釜 1 上清液通过溢流方
式进入反应釜 2,根据检测上清液中磷酸盐浓度,视情况向反应釜 2 再次通过计
量泵加入氯化镁溶液和碱液,进一步与残余磷酸二氢铵反应。上清液溢流进入
微电解+芬顿氧化预处理系统后送新化股份污水处理站处理。

在反应生产沉淀过程中,反应釜 1 和反应釜 2 下层固液混合液由隔膜泵输

51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送至厢式压滤机压滤脱水,滤饼即为产品磷酸铵镁(俗称鸟粪石,含水率
60%),压滤废水经微电解+芬顿氧化预处理后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同反应釜
1,固液混合液泵入压滤机压滤。

(2)产品磷酸二氢钾工艺流程

单位:t/a




利用酸与碱发生中和反应的原理,将氢氧化钾与磷酸混合发生反应生成磷
酸二氢钾,经除油、脱色、过滤,制得磷酸二氢钾清液。然后利用配置岗位制
得的磷酸二氢钾清液经浓缩、冷却结晶、离心分离制得磷酸二氢钾晶体,离心
后经烘干制得磷酸二氢钾成品。

(3)产品硫酸铵工艺流程

单位:t/a




利用酸与碱发生中和反应的原理,将氨气与废硫酸混合发生反应生成硫酸
铵,经除油、脱色、过滤,制得硫酸铵清液;利用配置岗位制得的硫酸铵清液经
浓缩、冷却结晶、离心分离制得硫酸铵晶体,离心后经烘干制得硫酸铵成品。


51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产品醋酸钠工艺流程

单位:t/a




用酸与碱发生中和反应的原理,将废醋酸与氢氧化钠混合发生反应生成醋
酸钠,经除油、脱色、过滤,制得醋酸钠清液。然后利用配置岗位制得的醋酸
钠清液经浓缩、冷却结晶、离心分离制得醋酸钠晶体,离心后经烘干制得醋酸
钠成品。

(5)产品 95%硫酸工艺流程

单位:t/a




将 78%废硫酸经泵打入换热器,用蒸汽加热至一定温度后进入反应釜,在
反应釜中杂质气体从釜顶抽出送至废热锅炉,废硫酸冷却后,将氧化剂 Na2O2
加入反应釜,与硫酸反应产生 O2,氧化二甲醚等还原性杂质,氧化后再加热使
部分杂质挥发并将其从釜顶抽出,然后将产物从釜底经泵打入换热器冷却,再
经压滤机过滤后得到成品硫酸进入成品储罐。

(6)产品盐酸工艺流程

单位:t/a


51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盐酸废液通过泵入压滤机,过滤出机械杂质后,进入石墨蒸馏釜进行蒸
馏,蒸馏气相温度控制在 100-120℃左右,气相通过冷凝吸收后即为盐酸贮存
于中间罐。控制温度,通过 6 个小时的蒸馏,基本无气相蒸出后,釜内物料压
入油水分离器,经分层后,水相进入盐酸中间罐,一并作为盐酸回收产品打入
盐酸大槽贮存。而油分的油相进入精馏塔进行精馏,精馏塔顶部采出水、低沸
等杂质,底部分离出高沸、盐等杂质,而测线采出三正丁胺产品,进入中间
罐,经分析合格后,打入三正丁胺成品大槽。

(7)产品异丙醚工艺流程

单位:t/a




将异丙醚废液泵入 3#精馏塔,异丙醇富集于塔底,泵入高废物槽;异丙醚
富集于塔顶,进入分相器,水相自流进入脱水塔,醚相泵入萃取塔。醚相在萃
取塔提纯到 95%后从塔顶侧线采出,自流进入 4#精馏塔;水相从萃取塔塔底采

5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出进入脱水塔。从 4#精馏塔塔底采出成品异丙醚(≥99.2%),若检验不合格再
泵回萃取塔;4#塔顶物料泵入萃取塔进口。分相器中水相和萃取塔塔底物料泵
入脱水塔,脱水塔塔顶物料泵入 3#精馏塔进口,脱水塔塔底物料泵入萃取塔。

(8)产品混合溶剂工艺流程

单位:t/a




将混合溶剂废液泵入预处理釜。加入硫酸或液碱进行中和,将其 pH 值调至
6.5~7.5。然后用蒸汽加热至约 140℃,使废液中的溶剂全部蒸发。蒸发溶剂经
冷凝器冷凝后进入中间馏分罐,再自流进入 1#精馏塔。物料在塔顶冷凝后部分
回流,部分收集。精馏压力为常压,温度<110℃。在 54~55℃、56~62℃、
80~83℃、68~79℃收取混合醇(包括各类共沸物)。混合醇含水率较高,需
要经过膜分离装置脱水,脱水后方为合格中间产品。

(9)产品丙酮工艺流程

单位:t/a




将丙酮废液泵预处理釜,加入硫酸或液碱进行中和,将其 pH 值调至 6.5~
7.5 再用蒸汽加热至约 140℃(蒸汽间接加热),压力为常压,使废液中的溶剂
全部蒸发。蒸发溶剂经冷凝器冷凝后进入中间馏分罐,自流进入精馏系统高位
槽,再自流进入精馏釜。提高精馏釜釜温(蒸汽间接加热),物料挥发进入精馏

51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塔,在塔顶冷凝后部分回流,部分收集。精馏压力为常压,温度<110℃。在
54~56℃收集丙酮混合物,在 56~57℃收取丙酮。丙酮混合物为合格中间产
品,丙酮含水率较高,需要进入膜分离装置脱水,脱水后方为合格中间产品。

(10)产品异丙醇工艺流程

单位:t/a




将异丙醇废液泵入预处理釜,加入硫酸或液碱进行中和,将其 pH 值调至
6.5~7.5。用蒸汽加热至约 140℃,压力为常压,使废液中的溶剂全部蒸发。蒸
发溶剂经冷凝器冷凝后进入中间馏分罐,自流进入精馏系统高位槽,再自流进
入精馏釜。提高精馏釜釜温(蒸汽间接加热),物料逐次挥发进入精馏塔,在塔
顶冷凝后部分回流,部分收集。精馏压力为常压,温度<110℃。在 80~83℃、
98~100℃收取异丙醇。异丙醇含水率较高,需要进入膜分离装置脱水,脱水
后方为合格中间产品。

(11)产品三乙胺工艺流程

单位:t/a




将三乙胺废液泵入 3#、4#精馏塔,在 3#精馏塔顶采出三乙胺与水共沸在塔
顶冷凝后进入分相器油水分离,油相回流,水相采出。3#精馏塔底泵入 4#精馏
塔,在塔顶采出三乙胺成品去贮罐,塔底高沸物收集。分相后的水相采出作为精馏


51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废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12)产品二异丙胺工艺流程

单位:t/a




将贮罐内的二异丙胺废液泵入 3#、4#精馏塔,通过变压精馏方法提纯二异
丙胺。在 3#精馏塔顶采出二异丙胺与水共沸物去 4#精馏塔加压精馏,塔底采出
水与高沸物排入污水处理系统。4#精馏塔顶采出二异丙胺与水共沸物返回 3#精
馏塔进料,塔底采出二异丙胺成品去贮罐。

(13)产品环己二胺工艺流程

单位:t/a




将环己二胺废液泵入 3#、4#精馏塔,在 3#精馏塔顶采出六亚甲基亚胺与水
共沸物去污水处理系统,塔底物料泵入 4#精馏塔,塔顶采出环己二胺成品去贮
罐,塔底高沸物六亚甲基二胺和 2-甲基-1,5-戊二胺收集。

(14)产品聚醚多元醇工艺流程

单位:t/a




51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将聚醚多元醇废液泵预处理釜,加入乙醇混合。再将废液泵入压滤机,聚
醚多元醇的乙醇溶液进入蒸馏、釜减压蒸馏,将乙醇蒸出,冷凝后回流至预处
理釜,成品聚醚多元醇从釜底采出;滤渣进入搅拌釜与水混合,再经过压滤
机,滤出白土,得到磷酸二氢钾水溶液。每批产品预处理时间约 5h,蒸馏时间
约 10h。

5、环境保护

(1)废水治理

企业实施严格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治,所有废水不得混入清下水。有效防
止污水―跑冒滴漏‖。初期雨水、地面清洗水等通过架空敷设管线打到废水收集
池;精馏釜、浓缩釜清洗废水是通过明渠明管收集至污水站,符合工艺废水管
线敷设要求,废水管道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易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渗处
理。罐区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宜采取防雨措施。精馏釜、
浓缩釜清洗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再经大洋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预处理工艺:含沸点较低的有机溶剂的高浓废水进行初蒸馏回收部分
有机溶剂,一般的没有回收价值的溶剂,但 COD 较高的利用汽提塔进行处理,
从而降低废水浓度;含磷酸盐和硫酸盐废水采取蒸发脱盐的预处理工艺;在生
产车间设置专门集水池或贮罐,将脱盐废水收集、调节 pH 后,通过三效石墨蒸
发器蒸发浓缩,蒸汽冷凝后纳入浓废水管网,残液经离心分离后,固体外运处
置,离心液重新回到三效降膜蒸发器进行浓缩。


52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废水处理工艺:企业新建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在经过上述预处理后,进入
该系统,进行再次处理,具体工艺如下:




集中废水处理工艺:集中污水处理控制接管标准为 CODCr≤500mg/l,
BOD5≤200mg/l,pH:6~9,要求有较好的可生化性。处理工艺选择采用以下
物化-生化组合工艺,先经气浮去除混合废水中的浮油和悬浮物。生化工艺采用
内循环的 A-O 延时曝气接触氧化法,A 段兼氧水解以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接
触氧化工艺采用延时曝气法以去除可生化有机物;同时预留 O 段回流 A 段的内
回流装置,以利于生物脱氮。

(2)废气治理

对于物料储存单元,要求企业通过储罐化储存、管道化输送、密闭化、连
续化、自控化生产、氮封控制系统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对于生产工艺单元,混配釜、清液池、浓缩釜、结晶釜、精馏塔、蒸馏釜
需要密闭处理。要求企业做好废气的收集与预处理,恶臭性废气宜根据其特性
采取吸收、吸附或其他先进适用技术处理。

针对含氨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酸等喷淋候再进入废气总管;针对有机
废气收集后经二级冷凝预处理后,再经过活性炭吸附,最后进入末端处理。

废气末端治理措施采用 RTO 焚烧法处理。

经处理后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


52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级标准。

(3)固体废弃物的治理

对于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要求企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
则,对固体废物按其性质和特点分类收集、包装、贮运、处置。厂内应设置符
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受委托处置企业不得以贸易方式进行固废转移利用。

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高沸物、废渣和活性炭
等,固废全年发生量为 366.2t/a,固废交于厂内固体焚烧炉焚烧处理。

(4)噪声治理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电机、各类风机以及生产过程中一些机械转动设
备。为确保厂内外有一个良好的声环境,需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必要的防治措
施。具体如下:

①设备安装。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对风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相应的
减振、隔振措施,并在设备四周设置防振沟,采用通风散热型隔声罩,将其噪
声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隔声罩的壳壁可用薄钢板制成,在罩内涂刷沥青阻
尼层,为了降低罩的声能密度和提高隔声效果,可在罩内附一定的吸声层。对
风机配置的电动机座基减振,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风机安装隔声罩,在风
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

②设备保养。平时生产中需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
位要及时加添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
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预计企业四周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不
利影响。

6、项目实施规划

建设周期分设计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实施进度规


52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划具体如下:

项目进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

初步设计及评审

施工图设计

土建施工

设备加工及订购

设备管道安装

试运行工作

(三)新建 2000 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公司新建 2000 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

2、项目投资预算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估算费用(万元) 占总估算值

固定资产投资 2,592.80 81.74%

其中:土建 492.80 15.54%

设备 1,500.00 47.29%
1
安装 300.00 9.46%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00.00 6.31%

预备费 100.00 3.15%

2 铺底流动资金 579.21 18.26%

合计 3,172.01 100.00%


3、设备投资计划

本项目主要依靠国内先进的设备生产厂家,采用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生产
工艺设备,并进行自主优化关键生产设备,如密闭投料、混合、配置和除尘
等,设备性能完全符合清洁生产的需要。本产品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台/套) 备注

1 不锈钢溶解釜 10000L 4 第一步和第二配制釜各 2 只

2 不锈钢压力釜 10000L 2 第一步反应用


52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不锈钢釜 15000L 3 第二步反应用

4 催化剂釜 1500L 2 配制催化剂用

4 乙烯原料槽 45m3 1 存放乙烯用

5 封闭式离心机 1 离心硭硝晶体

6 隔膜板框压滤机 3 分离产品和滤液

7 桨叶式干燥机 3 预烘干产品

8 盘式干燥机 3 烘干产品

9 粉碎系统设备 2 粉碎产品

10 成型包装机 4 产品成型和包装

11 空压机 2 提供压缩空气

12 多效蒸发器(含结晶釜) 1 浓缩滤液和硭硝结晶

13 旋风除尘器 2 第一步回收产品

14 布袋除尘器 36 2 第二步回收产品

15 水沫除尘器 1 回收产品和水汽

16 乙烯泵 2 输送乙烯用

17 次磷酸钠溶液泵 2 输送次磷钠溶液用

18 硫酸铝溶液泵 2 输送硫酸铝溶液用

19 压滤泵 2 输送到压滤机


4、工艺流程

(1)加成反应

将次磷酸盐用烘干回收来的水和补充水在配制釜中配成水溶液后、用泵打
进第一步反应釜,升温到 50-100℃,再加入双氧水作为催化剂,通入乙烯反
应,控制压力在 0.3-1.0MPa 下反应约 20 小时,反应转化率约为 98%。双氧水
分解为水和氧离子,氧离子可以促进反应速率。

(2)复分解反应

在加成反应结束后,打开放液阀门,利用罐压将反应液压入第二步反应
釜,放液过程应时刻观察第一步反应釜液面变化,反应液不能放空,留少量反
应液用于封闭放料管道,避免反应釜中剩余乙烯进入第二步反应釜。

向第二步反应釜中加入事先配好的硫酸铝溶液(用滤液蒸发冷凝回收水溶
解),在 50-90℃常压下反应约 10 小时,得到乙基次磷酸盐沉淀。

5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压滤、干燥、粉碎

复分解反应液经板框压滤机压滤,滤饼经烘干、粉碎后得到阻燃剂产品,
烘干和粉碎过程通过旋风分离,再经布袋除尘回收物料后,尾气经水膜除尘装
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水膜除尘装置可回收水蒸气和少量物料粉尘,水膜除尘
水用于第一步反应液的配置。

滤液经多效蒸发器浓缩结晶,离心后得副产品硭硝,离心液再次回到多效
蒸发器浓缩结晶,蒸发水汽经冷凝器冷凝后返回第二反应配制中循环使用。




5、环境保护

(1)废水治理

本项目仅产生 288t/a 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已建的综合污水站,污水站的处
理能力能达到 500m3/h,可满足本项目废水的处理需求。

(2)废气治理

工艺废气:本项目反应为闭路系统,反应无工艺废气产生。工艺废气主要
为加成反应釜产生的放空废气。由于乙烯的纯度≥99.95%,其杂质主要是惰性
的乙烷和甲烷等。当其反应釜中气体杂质浓度较高时,要定期放空。放空废气
排放量约 360.0m3/a(约 0.774t/a),主要是少量乙烯、乙烷、甲烷等。放空气
体送入废气收集气柜中,最终送入余热锅炉(合成氨现有)中焚烧处理。


5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储罐废气:乙烯储罐和运输槽车之间设置平衡管,储罐装氮封和呼吸阀,
呼吸气与反应釜工艺废气一并接入废气收集气柜,送入余热锅炉焚烧处理。

(3)固体废弃物治理

本项目年产固废物总量约为 10t,包括废包装材料及废水站污泥等。

固废分类收集: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制度,统一的堆放场地,固废包
括:废包装材料及废水站污泥等。危险固废不得随意散放,防止日晒雨淋及渗
漏造成二次污染。

固废分类堆放:生活垃圾与生产固废分开堆放贮存,生产固废的堆放场所
不能露天堆放,不能日晒雨淋。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统一处
置。在不具备统一处理的条件以前,企业必须将该固废密闭封存,不得随意排
放。各类原料包装物要分开收集,其中包装外袋可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处置,
包装内袋要作危险固废进行收集、处置。

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清理要及时,避免腐烂、恶臭发生。

固废处置: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焚烧或安全填埋处置。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填埋处理。

(4)噪声治理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电机、各类风机以及生产过程中一些机械转动设
备。技改项目需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①在厂区的布局上,应把噪声较大的车间布置在远离厂内生活办公区的地
方,同时应在其内壁和顶部敷设吸声材料,墙体采用双层隔声结构,窗采用双
层铝固定窗,门采用双道隔声门,以防噪声对工作环境的影响。内部装修时应
考虑尽量采用吸音、隔音好的材料,并考虑用双层门窗。

②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循环水
泵、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对污水
泵房采用封闭式车间,并采用效果较好的隔音建筑材料。

③在噪声较大的岗位设置隔声值班室,以保护操作工身体健康。

52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④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⑤在空压机等公用工程周围建筑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
间外或厂区外环境的影响。

⑥加强厂内绿化,在厂界四周设置 10~20m 的绿化带以起到降噪的作用,
同时可在围墙上种植爬山虎之类的藤本植物,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
然衰减。

通过上述措施,可使企业噪声控制在相应的标准值之内。

6、项目实施规划

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及资金分配情况,本项目工程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整
体实施进度规划如下:

项目进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土建施工

设备采购、加工、安装及调试

试生产与验收

(四)4 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水煤浆资源综合利用高浓度污水及园
区集中供热项目。

2、项目投资预算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估算费用(万元) 占总估算值

固定资产投资 13,618.00 95.15%

其中:土建 1,248.43 8.72%

1 设备 7,890.24 55.13%

安装 1,986.40 13.8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722.10 12.03%



52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预备费 770.83 5.39%

2 铺底流动资金 694.00 4.85%

合计 14,312.00 100.00%


3、设备投资计划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空气过滤器 套 2

2 空气压缩机 台 2

3 后冷却器 套 1

空气预冷系统 套 1

空冷却塔 台 1
4
水冷塔 台 1

循环水泵 台 2

5 HXK-24000/5.5 型纯化器 套 1

6 透平膨胀机 台 3

分馏塔 套 1

上塔 台 1

下塔 台 1

主换热器 台 1
7
冷凝蒸发器 台 1

夜空过冷器 台 1

液氮过冷器 台 1

冷箱 套 1

8 低压氧气缓冲罐 台 1

9 氧气压缩机 台 3

10 低温真空液氧储槽 台 1

11 BP4500-6000/35 低温活塞式液氧泵 套 1

12 QQ-4000/35 氧气气化器 台 1

13 中温无底盘玻璃钢冷却塔 套 2

14 卧式单级单吸离心水泵 套 3


4、工艺流程

原料空气在吸入过滤器中去除了灰尘和机械杂质后,进入空气透平压缩机
中,借助中间冷却器进行中间冷却,将空气压缩至约 0.60MPa(A),然后进入

52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空气冷却塔中冷却。空气在直接接触式空气冷却塔中与水进行热质交换,降温
至~12℃。

用于冷却空气的水有两部分:一部分为循环水,由泵加压后进入空冷塔中部;
另一部分为冷冻水,来自循环水网,先进入水冷却塔中,利用分馏塔来的废气(包
括污氮和富余氮气)的含水不饱和性初步降低水温。

出空冷塔空气进入分子筛吸附器,分子筛吸附器为卧式双层床,用来清除空
气中的水份、二氧化碳和一些碳氢化合物,从而获得干净而又干燥的空气。两台
吸附器交替使用,即一台吸附器吸附杂质,另一台吸附器则由污氮气进行再生。

净化后的空气分成二路:一路直接进入主换热器中,被返流的污氮气、氮气
和氧气冷却后出主换热器直接进入下塔参与精馏;另一路空气则经过膨胀机增压
端增压,经增压机后换热器冷却后进入主换热器,在其中被继续冷却,然后从上、
下两抽口分别抽出,调整到膨胀机进口温度后进入透平膨胀机组的膨胀机进行绝
热膨胀,产生装置所需大部分冷量,而后进入上塔参加精馏。

进入下塔的空气及液空经下塔的初步分离,在下塔底部获得含氧为 38%的
富氧液空,顶部获得纯度≤10ppmO2 的纯氮气。下塔底抽出的液空经过冷器过
冷后进入上塔,而下塔顶的氮气则进入冷凝蒸发器中被液氧冷却成为液氮,其中
一部分液氮回下塔作为下塔的回流液体,另一部分液氮经过冷器过冷后一部分进
入上塔参加精馏。

各种物流进入上塔,经过上塔的进一步分离,可在上塔顶部获得纯度
≤10ppmO2 的氮气,中上部抽出污氮气,底部获得纯度为 99.6%的氧气。氧气
经主换热器复热后出冷箱,氮气、污氮气经过过冷器、主换热器复热后出冷箱;
复热后的氮气作为密封气送至压氮系统。复热后的污氮气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作
为分子筛吸附器的再生用气,另一部分也送入水冷却塔回收冷量。氧气出冷箱后
进入压氧系统。

5、环境保护

(1)废水治理:装置内产生的含二氧化碳污水(1t/h)、车间地面清洗废
水(0.5t/h)返回磨煤制浆工段重复利用。


52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废气治理:装置各部分设置的安全阀及放空系统包括紧急放空排放的
气体均送锅炉燃烧;采用变换气干法脱硫工艺,将 PSA 装置原料气中的硫转移
到硫膏中,减少了 H2S 的排放量。

(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催化剂由废催化剂厂家回收;气化工段的
煤渣作为建筑或者水泥材料外售。

(4)噪声控制:装置内产生噪声的噪声源主要有压缩机及相应的驱动机、
机泵、棒磨机等,拟采取的措施:合理布局,重视总平布置。对较强噪声的电机,
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
声系列电机;棒磨机采用保温隔声材料;操作室、控制室隔声设计。通过以上措
施,装置区内的噪声值能够控制在 90dB(A)以下。

6、项目实施规划

建设周期分为设计、土建、采购、安装和试车投产等五个阶段,初步确定项
目的建设期为 15 个月。
项目进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设计

土建

采购

安装

试车投产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总投资收益率 24.46%,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 26.02%,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21.04%,税前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5.29 年,税后投资
回收期(含建设期)5.95 年。

(五)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研究院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包括:研发中心、中试车间一、中试车间二、丙类仓库、操作室及其配套的电力


53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外线及道路照明、给排水及地下管网、总图及运输(含新增绿化及道路等)。

2、项目投资预算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估算费用(万元) 占总估算值

固定资产投资 7,389.39 97.58%

其中:土建 2,149.02 28.38%

设备 2,448.00 32.33%
1
安装 753.00 9.9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47.65 16.48%

预备费 791.72 10.46%

2 铺底流动资金 183.18 2.42%

合计 7,572.57 100.00%


3、设备投资计划

(1)实验检测中心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

1 低真空测压仪 DPC-2C 5 1

2 超声波清洗器 SK-36C 1 0.5

3 低温冷阱 5 2

4 液相色谱 2 40

5 气相色谱 4 15

6 水份测试仪 1 1

7 颗粒强度测定仪 DL5 型 1 0.5

8 气相色谱 Agilent 7890B 1 20

9 液相色谱 LC-210 1 10

10 红外分析仪 FTIR-650 1 10

11 微机硫分析仪 WDL-9A 1 2

GC7890B-MS59
12 色质联用 GC-MS 1 90
77A

13 电子扫描电镜 MIRA3 1 20

14 间歇精馏塔 5 1.5

15 真空泵 5 0.2

16 实验室间歇加氢釜 1 3



53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7 低真空测压仪 DPC-2C 2 1

18 超声波清洗器 SK-36C 1 0.5

19 邵氏硬度计 1 0.3

20 锥形磨 1 0.3

21 三辊研磨机 1 0.5

22 漆膜冲击器 1 0.15

23 紫外线加速耐候试验机 1 5

24 铅笔硬度计 1 2

25 电子万能试验机(10KN) 1 3

26 热变形温度测试仪 1 3

27 电动漆膜附着力试验仪 1 0.3

28 纸杯封口机 1 0.2

HAAKE Process
29 双螺杆挤出机 1 40
11

30 包覆设备 1 10

31 超声 KQ-300VDV 1 1

32 高低温交变湿热箱 GDS-100 1 5

33 紫外光加速老化试验机 ZN-P 1 6

Discovery SDT
34 热重 1 80
650

35 激光粒度仪 Mastersizer 2000 1 30

36 灼热丝试验机 T03.35 1 28

37 漏电起痕试验仪 FZ-5201 1 3

38 智能摆锤冲击仪 飞龙系列 1 1.5

39 万能试验机 UTM6000 1 10

40 熔体流动速率试验机 MTM1000 1 5

41 连续精馏塔 1 20

42 实验室间歇加氢釜 50L 2 4

43 连续塔式反应器 1 15

44 气相色谱仪 BOEN 3569802 2 26.5

45 气质连用仪 天瑞 gc-ms6800 1 42

46 傅立叶变换红外拉曼光谱仪 BOEN 356665 1 20

47 高效液相色谱仪 2695+1525 1 15

48 密度仪 R-300Y 2 0.5

53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9 水分仪 DSH-50-10 1 0.2

50 全谱直读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 BELUC-Q2 1 20

5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RU-3600R 1 1.8

52 核磁共振仪 MRS-3 型 1 1.8

53 气相色谱质谱仪 天瑞 GC-MS6800 1 35

德国布鲁克
54 红外光谱仪 1 25.5
ALPHA

55 实验室间歇加氢釜 50L 2 4

56 20L 玻璃反应器 20L 1 0.6

57 低真空测压仪 DPC-2C 5 0.4

58 超声波清洗器 SK-36C 1 0.15

59 微波化学反应器 MCR-3 2 2.2

60 实验室用洗瓶机 JP-3010 1 0.9

61 实验室空气净化仪 HMY-F 2 0.5

62 全钢气瓶柜 HQ110201 1 0.2

63 全自动密度计/折光仪联用系统 1 1

64 智能旋光仪 WZZ-2B(2A) 1 0.9

65 微机硫分析仪 杰博 CS995 1 7.8

66 气相色谱 Agilent 7890B 1 15

67 全自动滴定仪 T960 1 5

68 熔点仪 WRS-3 1 2

69 扫描型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3100PC 1 1.6

70 电子天平 MS205DU 1 3.1

71 其它玻璃仪器 200 0.00015

7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 ICP-OES,5110, 1 70

73 GC-MS 7890B/5977B 1 75

74 红外光谱仪 IS10 1 35

75 原子荧光光度计 AF-610E 1 10

76 GC 7820 3 25

77 GC 7890 2 35

1260(紫外检测
78 液相色谱 1 40
器)

79 微波消解仪 MDS-6G 1 9

80 电位滴定仪 907 1 25

53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中试车间一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台/套) 材质

1 固定床反应器 5 不锈钢

2 连续精馏装置 3 不锈钢

3 连续精馏装置 TY-CBL-06 3 不锈钢

4 间歇加氢釜 500L 2 不锈钢

5 加氢釜 500L 3 不锈钢

6 釜式精馏塔 1 不锈钢

7 釜式精馏塔 1 不锈钢

8 连续反应塔 1 不锈钢

9 连续精馏塔 1 不锈钢

10 间歇精馏塔(中) 2L/30×1200 5 不锈钢

11 间歇精馏塔(小) 4 不锈钢

12 间歇精馏塔(大) 5 不锈钢

13 不锈钢反应釜 500L 1 不锈钢

14 不锈钢反应釜 1000L 2 不锈钢

15 真空泵 5 不锈钢


(3)中试车间二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材质

1 中间贮槽 1 Q235-A

2 循环液槽 1 Q345R

3 氨塔进料预热器 1 Q345R

4 汽化器 1 Q345R

5 循环气预热器 1 Q345R

6 过热器 2 Q345R

7 粗产品冷却器(A、B) 2 Q345R

8 汽液分离器 1 Q345R

9 氨塔进料过滤器 1 20/Q345R

10 反应器 2 Q345R

11 氨塔 1 S30408

12 氨塔再沸器 1 Q345R

13 产品 A 塔 1 S30408/Q345R


53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4 产品塔再沸器(E3302、E3303、E3304、E3301、E3203) 6 Q345R

15 共沸釜 AB 3 Q345R

16 分相器 1 Q345R

17 产品分料罐 V3203 2 Q345R

18 产品采出冷凝器(E3308、E3207) 3 S30408/Q345R

19 共沸塔(T3301) 2 Q345R

20 产品 B 塔(T3302) 2 Q345R

21 产品 B 分料罐 1 Q345R

22 脱水塔 1 Q345R

23 脱水塔再沸器 1 Q345R

24 低压气包 1 Q345R

25 回流罐(V3301、V3302、V3303、V3304、V3206) 6 Q345R

26 产品 B 塔冷凝器(E3205、E3304、E3206、E3306) 5 Q345R

27 脱水塔冷凝器 1 Q345R

28 50 立方产品槽(V4006) 2 Q235-A

29 50 立方贮槽 3 Q235-A

30 缓冲罐 3 20/Q345R

31 过滤器 5 S30408

32 原料预热器 1 Q345R

33 吸收液罐 1 Q235-B

34 真空塔顶冷凝器 1 Q345R

35 真空塔顶冷凝器 1 Q345R

36 真空塔再沸器 1 S30408/Q345R

37 真空塔再沸器 1 S30408/Q345R

38 真空塔 1 S30408

39 真空塔 1 S30408

40 乙醇进料预热器(板式换热器) 1 Q345R

41 水过滤器 2 Q345R

42 醇塔进料预热器 1 Q345R

43 真空缓冲罐 2 Q345R

44 尾气分离器 1 Q345R

45 吸收塔 1 Q345R

46 水洗槽 1 Q345R

47 冷凝器 1 Q345R

53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8 水过滤器 1 Q345R

49 循环压缩机 1 Q345R

50 油相泵 21 Q345R

51 计量泵 5 Q345R

52 液氨泵 1 Q345R

53 自吸泵 2 Q345R

54 真空泵 2 Q345R


4、工艺流程




5、环境保护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防治措施 语气治理效果

CODCr 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雨水
生活污水
NH3-N 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实验

室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
水污染物 达标排放
实验室清洗 PH,COD 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

废水 SS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大气污染
实验室废气 氯化氢、乙醇等 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达标排放


废器皿、废试剂、

实验、研发、 包装、废培养基 委托台州德长环保有限公司统一处 落实各项付费处

固废 检测等 以及计数、检测、 理 置措施,不会对环

分离废物 境产生影响。

生活、办公 废纸、废文具等 设置垃圾收集点,做好卫生贮运,


53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与处置。

①实验室单独设间,在设备安装时应根据设备的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 设备贡献值达《工

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声垫,保证有效隔振。 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 ②风机的进、出风口、送、回风管等空气动力噪声高的部位根据其位 噪声标准》

置和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安装相应的消声器。 GB12348-2008)

③选用低噪音、高效率的风机,风机两端采用软接和通风管连接。 3 类标准


6、项目实施规划

本项目计划在 12 个月内建成投产,具体建设进度如下:

项目进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立项、可研、环评、各项政府报批

设计、招投标

土建改造及施工

设备、材料订货及加工

设备、管道、暖通、仪电、电气安装

竣工验收、试运行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均将大幅提高,这将进一步壮大
公司整体实力,提高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在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因财务摊薄会有一定程
度的降低。但从长远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服务质量的提升,公司销售
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使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竞争力不断提高。

(三)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
降低,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保持更为稳健的资本结构。由于公司投资项
目所需资金基本得到解决,负债规模在一定时期内不会有大幅增长,公司的资本
结构在一定时期内将以自有资金为主,借贷资金为辅。

53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公司业务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但产品种类更为丰
富,生产成本得到降低,促进了公司在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环保治理等领域的
发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将发挥产品间的协同效应,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
高公司产品的应用程度,实现新的盈利增长点。

对研发院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可研实力的进一步提高,促进各项业务协同发
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53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新化股份系于 2008 年 6 月 16 日由新化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新化股份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一)挂牌前股利分配政策

挂牌前,公司在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依据 2011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
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
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
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
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
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公司股注
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
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
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东
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
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挂牌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
司章程》(草案),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专门规定,自公司股票进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时生效并施行。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53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
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
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
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
利润。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
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
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6 年 9 月 21 日,新化股份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 2016 年 6 月末总股本 10,500 万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计分配 1,050 万元。

2017 年 5 月 12 日,新化股份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议案,决
定以 2016 年末总股本 10,5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
共计分配 1,575 万元。

2018 年 4 月 20 日,新化股份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议案,
决定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10,5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
税),共计分配 2,100 万元。

除上述股利分配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其他股利分配。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依据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 日通过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
兼顾新老股东利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

54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

依据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草案)》,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
中期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

在依法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
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确保现金股利分配、公司
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等前提下,公司可以考虑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不进行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
用计划。

(四)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
持续经营;并且母公司该年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在满足现金分红条
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若公司利润增长迅速,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的合理性。

(五)现金股利分配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54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况,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
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议进行
中期利润分配

(六)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
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由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
司生产经营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
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投资规划和长
期发展的需要,确实需要调整或者变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
为出发点,并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由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董事会做出决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54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所处的阶段、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
外部融资环境、现金流量情况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就上市后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制订本规划。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各股东的要求和意愿,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

公司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众投资
者)、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如公司采取现
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前三年的
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
政策的修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股利分配规划、上市后三年股利分配计划、以后年度或中期的股利分配
具体方案将在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上市后 3 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54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含 20%)。同时,在
保证足额分配现金股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年度分红议案,并由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充分考虑所有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对公司
分红的建议和监督。公司股东大会对年度分红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本规划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执
行。




54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情况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其中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
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
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促使公司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负
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胡建宏先生。

二、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履行的销售合同主要为框架合同,在履行
的预计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买方 卖方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期限

1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新化 二异丙基醚 年度合同 2018.11.01-2019.10.31

2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新化股份 异丙胺 年度合同 2019.01.01-2019.12.31

(二)采购合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履行的采购合同主要为框架合同,在履行
的预计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买方 卖方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期限

1 新化股份 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 年度合同 2019.01.01-2019.12.31

2 新化股份 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 丙酮 年度合同 2019.01.01-2019.12.31

3 新化股份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丙酮 年度合同 2019.01.01-2019.12.31

4 江苏新化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丙烯 年度合同 2019.01.01-2019.12.31

5 新化股份 苏州九九化工有限公司 酒精 1070.00 2019.01.14-2019.02.14

6 新化股份 苏州九九化工有限公司 酒精 1070.00 2019.01.17-2019.02.17



54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借款合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履行的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借款
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银行名称 金额(万元) 履约期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1 15612017280249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13,000.00 2017.04.19-2022.04.18
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苏滨银流贷高借字 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
2 最高额借款合同 2,000.00 2018.04.02-2020.04.02
[D2018]第 720019 号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建德)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00.00 2018.10.24-2019.10.22
00211 号 公司建德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4 15612018280615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500.00 2018.11.30-2019.11.29
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
他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发行人主要股东、
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重大诉讼或仲
裁事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刑事诉讼。




54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全体监事签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4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方瑞荣


保荐代表人:


谭轶铭 林 浣




法定代表人、执行总裁:


周健男




董事长:


闫 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4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宋琳琳] [王恩顺] [黄 佳]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54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5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钱仲先 姚本霞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55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离职
林国雄 高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55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闫 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5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执行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执行总裁:



周健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5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上各种备查文件将陈放在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投资者
在公司股票发行的承销期内可到下述地点查阅:

发行人: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联系人:胡建宏
电话:0571-64793028
传真:0571-64755918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人:曹路、林浣、方瑞荣、李楠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52523144




555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