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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富联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8-05-23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二号富士康科技园 C1 栋二层)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一八年五月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
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www.sse.com.cn 网站。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含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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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方案
发行人系由福匠科技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已就持续经营时间未满
三年的情形向有权部门申请豁免。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公司拟发行不超
过 1,969,530,02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最终发行数量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保荐机构根据询价情况,结合本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公司对
于募集资金的需求量协商确定。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坚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
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
上述承诺。
“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
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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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鸿海精密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海精密”)间接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中
坚公司 100%权益。鸿海精密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
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
上述承诺。
“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
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其他股东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深圳富泰华、Ambit Cayman、深圳鸿富锦、郑州鸿富锦、雅佳控股、
Joy Even、机器人控股、Star Vision、利国集团、Hampden Investments 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
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股东 FG LP、共青城云网创界、共青城裕鸿、Golden Frame、Silver Frame、
新余四季枫、珠海牧金、珠海旗盛、新余华枫、珠海精展、新余丹枫、珠海旗昇、珠海
拓源、共青城裕展、共青城裕卓、香港牧金、珠海旗宇、深超光电、恒创誉峰、徐牧基、
杜墨玺、中川威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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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企业/本人对发行人增资入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企业/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总经理郑弘孟、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李军旗、发行人副总经理王自
强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票锁定
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在
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
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发行人所有;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时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调
整。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
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
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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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监事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监事张占武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票锁定
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在
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
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
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时的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调整。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
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
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一)《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结合自身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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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
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
润)为正值;
②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
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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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履行下述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
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
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
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
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
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草
案)》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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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
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水平,完善和履行现金分
红政策,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
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兼顾持续盈利、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
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制定利润分配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
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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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
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
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
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
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应低于当年实现的按
照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30%。每年具体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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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回报规划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一)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
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二)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
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
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五)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
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六)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
股东回报规划,并确保应每三年制订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就未来三年的分红政策进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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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公司董事会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应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和吸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分红政策及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2、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做专题论述,详细论述调整理由,形成书
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政策变更事项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七、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并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五、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
为维护发行人本次发行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发行
人、发行人控股股东、鸿海精密以及发行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
出如下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富士康股份上市后三年内,如富士康股份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富士康股份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
调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富士康股份之股
份等行为的规定,则富士康股份应按本承诺函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达成时,富士康股份将及时按照以下顺序采取
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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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1、富士康股份回购公司股票;2、控股股东、鸿海精密
(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富士康股份回购公司股票
(1)自富士康股份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富士康股份股价
之目的,富士康股份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富士康股份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富士康股份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富士康股份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
票。
(3)富士康股份全体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承诺:“在富士康股份就回购股份
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4)富士康股份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之规定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 富士康股份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富士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② 富士康股份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富士康股份总股本的 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富士康股份发行后总股本的 2%。
(5)富士康股份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富士康股份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
盘价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本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
条件的,富士康股份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
股份回购事宜。
(6)在富士康股份符合本承诺函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富士康股
份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
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富士康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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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
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2、控股股东、鸿海精密(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增持公司股票
当富士康股份回购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
发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富士康股份控股股东、鸿海精密(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
法律法规的主体)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富士康股份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
下,对富士康股份股票进行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中坚公司承诺:
“a 其单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富士康股份获得现金分红的 30%;
b 单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富士康股份总股本的 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富士康股份发行后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a 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
本项执行。”
鸿海精密承诺:
“a 其单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富士康股份获得现金分红的 30%;
“b 单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富士康股份总股本的 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公
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富士康股份发行后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a 项与本项冲突的,按
照本项执行。”
在公司控股股东、鸿海精密(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增持方案实施
期间内,若富士康股份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时,可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当控股股东、鸿海精密(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增持公司股
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
在富士康股份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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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富士康股份股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富士康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单次及/或连续十
二个月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税
前,下同)的 1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
(3)富士康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富士康股份
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承诺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及责任的规定,富士康股份及富士康股份控股股东、鸿海精密、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促成富士康股份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承诺函并签署相关承
诺。
(4)富士康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富士康股份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情况下终止:
① 通过增持富士康股份股票,富士康股份 A 股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
高于富士康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富士康股份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③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或
④ 已经增持股票所用资金达到其上年度在本公司取得的薪酬总和。
(三)稳定股价程序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上述相关责任主体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则该等主体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相关责任主体将通过富士康股份在富士康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
“(2)上述承诺为相关责任主体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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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对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坚公司承诺:
“一、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
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
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二、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
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
公司自身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
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四、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
除外;
“五、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除控股股东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对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深圳富泰华、Ambit Cayman、深圳鸿富锦承诺:
“一、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
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
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二、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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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
除外;
“四、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
“一、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如中国证监会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如中国证监会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坚公司承诺
控股股东中坚公司承诺:
“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与发
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二、如中国证监会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收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回购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已公开
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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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中国证监会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四、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及其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二、如中国证监会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但本人能
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三、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发行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

(一)发行人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但
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难以实现同步增
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持续回报的能力,充分保护中
小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相关措施,具体承诺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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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行业相关政策,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和公司可
持续发展。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将有助于公司实现规划发展目标,进一步增强公
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
源,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
使用风险。同时,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切实履行相关
职责,加强事后监督检查,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加强对募集资金使
用和管理的信息披露,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2、巩固并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及工业机器人专业设计制
造服务商,为客户提供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新形态电子设备产品智能制造服务。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电子设备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以
自动化、网络化、平台化、大数据为基础的智能制造和科技服务解决方案。公司目前的
研发领域及研发方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助力公司在工业互联网发展
背景下提升智能制造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
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
东利益。随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将大力推进技术研发,
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
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
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
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
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
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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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如下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项目”旨在将工业互联网、
大数据、云计算等软件与工业机器人、传感器、交换机等硬件相互整合,形成具有与上
下游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功能的工业互联网系统平台;“云计算及高效能运算平台项目”
旨在研究高效能运算服务的相关设备和体系架构,为未来高效能运算服务的发展奠定基
础;“高效运算数据中心项目”将基于建置高效运算数据中心,助力公司设计针对日常
生产经营活动中设计、生产过程的自动化解决方案,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通信网络及云服务设备项目”通过购入部分新设备、更换老旧设备,实现通信网络设
备、云服务设备智能产业化制造;“5G 及物联网互联互通解决方案项目”着力重点突
破宽带低延时、高密度射频通信的关键技术,开发基于 5G 通信的新一代工业互联网系
统解决方案;“智能制造新技术研发应用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升级项目”和“智能
制造产能扩建项目”主要通过新技术研发应用、生产设备升级、技术改造升级和智能化
建设,在提升产品品质的同时,满足未来智能制造的产能需求,实现产品在智能制造领
域的应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除此之外,补充营运资金可使公司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满
足不断提升的运营资金需求,辅助夯实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有效降低整体经营风险。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降本及提升效益效果良好,风险较小,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
将加快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股东回报。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发展活力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提高整体
人力资源运作效率。建立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需要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建立科学合
理的用人机制,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
6、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
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
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注重对全体股东的分红回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
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
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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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为确保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坚公司承
诺: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富士康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富士康股份利益;如违
反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鸿海精密承诺: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富士康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富士康股份利益;如违
反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其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富士康股份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富士康股份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富士康股份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富士康股
份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富士康股份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富士康股份股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富士康股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富士康股份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富士康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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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富士康股份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①在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富士康股份及其股东造成的损
失;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九、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公开承诺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
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违反承诺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
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投资
者的权益。”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公开承诺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坚公司承诺: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
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富士康股份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富士
康股份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违反本公司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富士康股份,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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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给富士康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富士康股份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
以下措施:(1)通过富士康股份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富士康股份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富士康股份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三)鸿海精密公开承诺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鸿海精密承诺: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
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富士康股份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富士
康股份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违反本公司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富士康股份,因
此给富士康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富士康股份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
以下措施:(1)通过富士康股份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富士康股份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富士康股份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四)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二)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
保护富士康股份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三)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富士康股份
股东大会审议;(四)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富士康股份,因此给富士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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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富士康股份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
施:(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二)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富士康
股份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十、中介机构关于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承诺如下:
“若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
职责而导致中金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金公司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承诺如下:
“如因本所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
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
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
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
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发行人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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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如下:
“本所对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康股份’)2017 年度、
2016 年度、2015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
天审字(2018)第 11003 号审计报告。本所审核了富士康股份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 0094
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本所对富士康股份 2017 年度、2016 年度、2015 年度的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表执行了鉴证业务,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
第 0096 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本所对富士康股份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阅,并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18)第 0024 号审阅报
告。
“本所确认,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如果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评估机构,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一、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具体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要
风险因素”。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财务会计信息”之“(五)管理层讨论分析”之“4、财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中披露了公司 2018 年 1-3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
营状况,普华永道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18)第 0024 号《审阅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
司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2018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6.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8%;实现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 。2018
年第一季度,公司业绩表现平稳,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预计 2018
年度 1-6 月营业收入约为 1,460.6 亿元至 1,545.8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6.8%至 1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53.8 亿元至 56.0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0.9%至 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53.5 亿元至 55.6 亿元,同比增长
幅度约为 0.6%至 4.5% 。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预
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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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 本次公开发行 1,969,530,02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 股本的 10%
发行价格: 13.77 元
发行前每股收益: 0.8952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0.8057 元
发行市盈率: 17.09 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59 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79 元
发行前市净率: 8.67 倍
发行后市净率: 4.94 倍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
发行方式: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
发行对象: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2,712,042.84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2,671,643.93 万元
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及发
行手续费等。其中,承销及保荐费为 33,977.29 万元;律师费为 1,580.00
发行费用概算:
万元;审计验资费为 3,398.11 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为 448.11
万元;发行手续费合计为 995.39 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对应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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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文名称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Foxconn Industrial Internet Co., Ltd.
注册资本 17,725,770,199 元
法定代表人 陈永正
成立日期 2015 年 3 月 6 日
住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二号富士康科技园 C1 栋二层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号码 0755-33855777、0755-3385577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fii-foxconn.com
电子信箱 ir@fii-foxconn.com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和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以福匠科技(全称为福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的方式设立。2017 年 7 月 21 日,发行人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96132911)。2017 年 8 月 4 日,发行
人就前述整体变更事宜取得了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回执》(编号:粤深华外资备 201700418)。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发行人的发起人为福匠科技的全体股东,即机器人控股和深圳鸿富锦。发行人设立
时,机器人控股持股 103,333,500 股,占比 75%;深圳鸿富锦持股 34,444,500 股,占比
25%。
2017 年 7 月 10 日,经福匠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原福匠科技全体股东机器人控股、
深圳鸿富锦作为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设立
的相关议案。机器人控股、深圳鸿富锦以福匠科技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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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137,853,442.57 元为依据,折为股本 137,778,000 股,每股面额人民币 1 元,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137,778,000 元,其余 75,442.57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7 年 7 月 10 日,
普华永道对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528 号)。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境内重组
(1)发行人发行新股收购股权
2017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机器人控股与深圳鸿富锦等 32 家增资方签订《关于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发行人以发行新股方式向增资
方收购其持有的 13 家境内公司股权。
(2)现金收购股权
2017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子公司深圳富桂作为收购主体与茂华创投有限公司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深圳富桂以现金方式从茂华创投收购其持有的深圳富华科 100%股
权。
(3)现金收购资产
2017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子公司深圳富桂作为收购主体与其他受让方共同与深圳
鸿富锦签署《业务和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深圳富桂等受让方相应受让和承接深圳鸿富
锦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资产和人员。
2、境外重组
除香港基准、日本基准、FPI Ltd.三家境外子公司股权跟随境内股权重组成为发行
人下属境外公司外,发行人收购福鑫公司作为平台实施境外股权和资产收购工作。
(1)股权收购
发行人通过福鑫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现金收购方式以及为了实施收购而通过新设
方式合计取得 25 家境外公司的控股权。
(2)资产收购
发行人通过福鑫公司的相关境外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鸿海精密及其下属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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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境外业务与资产。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969,530,023 股,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前 本次公开发行后
项目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有限售条 中坚公司 7,293,115,611 41.1443% 7,293,115,611 37.0297%
件的股份
深圳富泰华 4,364,680,127 24.6234% 4,364,680,127 22.1610%
Ambit Cayman 1,902,255,034 10.7316% 1,902,255,034 9.6584%
深圳鸿富锦 1,635,887,159 9.2289% 1,635,887,159 8.3060%
郑州鸿富锦 597,861,110 3.3728% 597,861,110 3.0356%
深超光电 402,684,564 2.2717% 402,684,564 2.0446%
雅佳控股 327,104,697 1.8454% 327,104,697 1.6608%
Joy Even 247,590,604 1.3968% 247,590,604 1.2571%
恒创誉峰 194,630,872 1.0980% 194,630,872 0.9882%
利国集团 155,355,705 0.8764% 155,355,705 0.7888%
机器人控股 103,333,500 0.5830% 103,333,500 0.5247%
FG LP 91,594,898 0.5167% 91,594,898 0.4651%
共青城云网创界 80,983,294 0.4569% 80,983,294 0.4112%
Star Vision 65,300,671 0.3684% 65,300,671 0.3316%
共青城裕鸿 44,143,524 0.2490% 44,143,524 0.2241%
Golden Frame 39,040,767 0.2202% 39,040,767 0.1982%
Silver Frame 33,860,780 0.1910% 33,860,780 0.1719%
新余四季枫 27,622,184 0.1558% 27,622,184 0.1402%
珠海牧金 17,802,026 0.1004% 17,802,026 0.0904%
徐牧基 14,872,843 0.0839% 14,872,843 0.0755%
珠海旗盛 14,383,605 0.0811% 14,383,605 0.0730%
新余华枫 12,537,729 0.0707% 12,537,729 0.0637%
珠海精展 10,176,156 0.0574% 10,176,156 0.0517%
Hampden Investments 9,221,477 0.0520% 9,221,477 0.0468%
新余丹枫 8,684,989 0.0490% 8,684,989 0.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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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前 本次公开发行后
项目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珠海旗昇 5,968,707 0.0337% 5,968,707 0.0303%
珠海拓源 5,577,316 0.0315% 5,577,316 0.0283%
共青城裕展 5,020,823 0.0283% 5,020,823 0.0255%
共青城裕卓 4,440,322 0.0251% 4,440,322 0.0225%
香港牧金 4,363,941 0.0246% 4,363,941 0.0222%
珠海旗宇 3,424,668 0.0193% 3,424,668 0.0174%
杜墨玺 1,467,715 0.0083% 1,467,715 0.0075%
中川威雄 782,781 0.0044% 782,781 0.0040%
本次发行
- - 1,969,530,023 10.0000%
流通股
合计 17,725,770,199 100.00% 19,695,300,222 100.00%
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直接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坚公司 7,293,115,611 41.1443%
2 深圳富泰华 4,364,680,127 24.6234%
3 Ambit Cayman 1,902,255,034 10.7316%
4 深圳鸿富锦 1,635,887,159 9.2289%
5 郑州鸿富锦 597,861,110 3.3728%
6 深超光电 402,684,564 2.2717%
7 雅佳控股 327,104,697 1.8454%
8 Joy Even 247,590,604 1.3968%
9 恒创誉峰 194,630,872 1.0980%
10 利国集团 155,355,705 0.8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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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在本公司任职
1 徐牧基 14,872,843 0.0839 无
发行人下属公司日本基准监事、惠
2 杜墨玺 1,467,715 0.0083
州基准董事
3 中川威雄 782,781 0.0044 发行人下属公司惠州基准董事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份。
本次发行前,中坚公司等 15 家外资股东合计持有发行人 10,289,261,024 股份,占
发行人总股本的 58.0470%,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坚公司 7,293,115,611 41.1443%
2 Ambit Cayman 1,902,255,034 10.7316%
3 雅佳控股 327,104,697 1.8454%
4 Joy Even 247,590,604 1.3968%
5 利国集团 155,355,705 0.8764%
6 机器人控股 103,333,500 0.5830%
7 FG LP 91,594,898 0.5167%
8 Star Vision 65,300,671 0.3684%
9 Golden Frame 39,040,767 0.2202%
10 Silver Frame 33,860,780 0.1910%
11 徐牧基 14,872,843 0.0839%
12 Hampden Investments 9,221,477 0.0520%
13 香港牧金 4,363,941 0.0246%
14 杜墨玺 1,467,715 0.0083%
15 中川威雄 782,781 0.0044%
合计 10,289,261,024 58.0470%
2017 年 12 月 8 日,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编号:粤深华外资备 201700765),对发行人上述外资股东持股情况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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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股东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中坚公司、深圳富泰华、Ambit Cayman、深圳鸿
富锦、郑州鸿富锦、雅佳控股、Joy Even、利国集团、机器人控股、Star Vision、Hampden
Investments 均为鸿海精密下属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共青城云网创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恒创誉峰;恒
创誉峰、共青城裕鸿、新余四季枫、珠海牧金、珠海旗盛、新余华枫、珠海精展、新余
丹枫、珠海旗昇、珠海拓源、共青城裕展、共青城裕卓、珠海旗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
为深圳市恒誉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誉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西藏爱奇惠德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前述除恒创誉峰以外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资
产和投资。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和行业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电子设备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依托于工业互联
网为全球知名客户提供智能制造和科技服务解决方案。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涵盖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和工业机器人。相关产品
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宽带和无线网络、多媒体服务运营商的基础建设、电信运营商的
基础建设、互联网增值服务商所需终端产品、企业网络及数据中心的基础建设以及精密
核心零组件的自动化智能制造等。
(三)产品销售渠道及方式
发行人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为客户提供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到物流交货的全方
位服务。发行人主要通过接单主体自产自销和接单主体委托其他法人生产后销售。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
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印制电路板、零组件、集成电路板、玻璃、塑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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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材料等。
(五)行业竞争情况
1、工业互联网的竞争情况
工业互联网是全球工业系统与高级计算、分析、感应技术以及互联网连接融合的结
果。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能制造深度融合的产物,工业互联网的目的旨在结合软件
和大数据分析,重构全球工业,将人、数据及机器各种元素互联起来,大规模提升工业
制造生产力。工业互联网生态系统由实体制造层、边缘层、云网层、平台层和应用层构
成,是全球工业系统与高级计算、分析、感应技术以及互联网连接融合的发展成果,也
是未来全球智能制造业发展的关键。工业互联网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西门子和通用电
气为此领域的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
2、通信网络设备竞争情况
发行人通信网络类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通信网络设备品牌商。公司的主要竞
争对手包括伟创力、捷普、新美亚、天弘、可成科技、比亚迪电子、环旭电子、卓翼科
技、欧菲科技、共进科技、长盈精密等。
3、云服务设备市场竞争情况
随着阿里巴巴、百度、腾讯等企业的兴起,中国在全球云计算服务市场中的市场地
位仅次于北美。中国政府近年大力扶持云计算产业链,推动云计算产品国产化,鼓励采
用国产品牌产品,带动华为、浪潮、曙光、联想等品牌崛起。报告期内,公司云服务设
备类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 Amazon、Dell、HPE 等。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广达、纬
颖科技等。
4、精密工具类市场竞争情况
全球精密工具行业的主要参与企业包括瑞典山特维克集团的可乐满、肯纳金属集团
和伊斯卡公司等。国内的主要厂商包括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
合金有限公司、国宏工具系统(无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量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等。
近年来国内精密工具行业已实现较快发展,但国内精密工具企业的产品定位相对低端,
高端市场目前主要由进口产品占据。
5、工业机器人市场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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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工业机器人行业起步较晚,技术基础较为薄弱,高端工业机器人产品主要依赖
进口。发行人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掌握了工业机器人设计及其专用交流伺服技术、运
动控制技术、关节精密传动技术、核心控制算法等,以及在上述技术基础上建立的提供
多种定制化行业专用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具备独特的技术竞争优势。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在工业互联网领域,发行人积极参与由工信部牵头成立的工业互联网联盟的各项活
动,参与撰写《工业互联网平台白皮书》,与工信部共同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标
准制定。发行人已积累了丰富的先进智能制造经验,更将积极推动工业互联网的建设以
及中国智能制造产业的转型升级。
发行人是全球领先的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及工业机器人专业设计
制造服务商。发行人在所处的业务领域中,市场占比居于领先地位。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本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为开展经营服务所需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机器设备等。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2,752,407 万元,账面净值为 903,252
万元。
(二)土地与房产情况
1、境内土地与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境内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共有
6 宗,面积共计 1,007,478 平方米;拥有的房屋共计 19 处,总面积约为 462,965.65 平方
米;本公司及本公司境内子公司共承租 277 处、建筑面积共计约 3,872,466.97 平方米的
房屋(含向关联方的租赁)。
2、境外土地与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境外子公司在境外拥有相关土
地、房屋及建筑物,并租赁有部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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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无形资产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域
名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境内子公司拥有境内注册商标共
26 项,本公司境内子公司及本公司主要境外子公司拥有境外注册商标 11 项,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自鸿海精密受让“Ingrasys”字样及图形等 49 项商标,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取得鸿海精密授权在许可商标所列的登记注册的区域内使用“富士康”
“Foxconn”两项商标(包括其在不同国家、地区、不同类别商品注册的情形合计 353
项)。截至 2018 年 2 月 1 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专利共 156 项,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境外拥有主要专利共 48 项;根据相关协议,本公司或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自鸿海精密及其控股子公司受让其已获得权属证书的 2,271 项专利权以及
1,009 项专利申请权;同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使用第三方授权许可专利等
知识产权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22 项软件著作权;根据相关协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自鸿海精密及其下属子公司受让
15 项软件著作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注册
的域名共 19 项。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中坚公司还控制深圳
富泰华等 84 家下属公司。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中坚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者类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2、发行人与鸿海精密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鸿海精密控制的除中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子公司中,Foxconn MOEBG Industria de Eletronicos Ltda.和 Foxconn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Ltda.注册于巴西,分别从事机顶盒、线缆模组的生产与销售及笔记本电脑、
智能手机、服务器和主板的生产与销售,鸿海精密分别间接持有两家公司 100%权益;
上述两家公司仅在巴西境内开展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区域并无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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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其业务规模相对较小,收入、利润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同类型业务相比较低,与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富智康注册于开曼群岛,于 2005 年
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 2038.HK,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鸿海精密间
接持有富智康 62.78%的股权;根据富智康 2017 年年度报告,富智康为全球手机业的垂
直整合制造服务供货商,为客户提供生产及分销手机的全套制造服务;报告期内,富智
康与富士康股份生产并销售的手机高精密金属机构件面向不同的品牌客户,富士康股份
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面向某美国知名品牌客户生产并销售手机高精密金属机构件;富智
康存在为富士康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代工服务而生产上述美国知名品牌手机高精
密金属机构件的情况,但并未以其自身名义从事该品牌手机高精密金属机构件的生产及
销售业务。为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鸿海精密承诺,Foxconn MOEBG Industria de
Eletronicos Ltda.和 Foxconn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Ltda.不会超出现有业务经营范围
和地区开展业务,亦不会从事或参与同发行人相同、相似或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业
务。鸿海精密与发行人分别出具承诺,在该等公司纳入发行人的法律障碍消除后,鸿海
精密及发行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把该等公司的相应业务纳入发行人。鸿海精密
承诺在不新增富智康与发行人同类业务的前提下,促使富智康自承诺函出具日起五年内
逐步消除为发行人替某美国知名品牌手机高精密金属机构件的代工服务;五年届满后,
富智康将不再从事此项代工服务。发行人承诺自承诺函出具日起五年内将逐步消除委托
富智康为发行人提供某美国知名品牌手机高精密金属机构件的代工服务;五年届满后,
发行人将不再委托富智康提供此项代工服务。
3、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避免同业竞争,中坚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中坚公司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子公司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从事同发行人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中坚公司承诺并将促
使其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子公司将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果中坚公司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子公司从事了与发行人构成
同业竞争的业务,将立即停止该等业务。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中坚公司承诺赔偿发行人因中坚公司或中坚公司控制
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子公司因违反本承诺函条款而遭受的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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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避免同业竞争,鸿海精密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鸿海精密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子公司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从事同发行人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鸿海精密承诺并将促
使其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子公司将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果鸿海精密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子公司从事了与发行人构成
同业竞争的业务,将立即停止该等业务。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鸿海精密承诺赔偿发行人因鸿海精密或鸿海精密控制
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子公司因违反本承诺函条款而遭受的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重组按照重组方案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所形成的业务架构,视同在报告期期初(即 2015 年 1 月 1 日)已经存在并一
直存续至今。根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 11,366,273 10,720,628 13,289,618
鸿海精密之合(联)营企业 7,245,293 8,398,011 9,798,288
中坚公司之子公司 3,079,544 1,703,414 1,706,482
深圳鸿富锦 690,598 664,114 780,972
中坚公司之合(联)营企业 531,200 465,565 528,953
其他关联方 242,953 311,740 261,533
合计 23,155,861 22,263,472 26,365,846
主营业务成本 317,720,349 243,094,246 243,937,303
占比 7.29% 9.16% 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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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及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 1,755,904 1,622,563 1,383,664
中坚公司之子公司 187,752 238,948 341,242
深圳鸿富锦 35,284 51,213 152,645
鸿海精密之合(联)营企业 29,738 181,772 104,572
合计 2,008,678 2,094,496 1,982,123
主营业务成本 317,720,349 243,094,246 243,937,303
占比 0.63% 0.86% 0.81%
(3)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 22,322,053 26,985,238 26,295,439
中坚公司之子公司 18,952,093 40,862,072 48,878,510
鸿海精密之合(联)营企业 1,960,231 1,505,593 2,711,023
深圳鸿富锦 44,812 199,763 249,615
中坚公司之合(联)营企业 13,797 44,489 102,707
其他关联方 14,212 28,135 2,967
发行人之合(联)营企业 - -
合计 43,307,198 69,625,290 78,240,927
主营业务收入 353,082,397 271,761,505 272,120,421
占比 12.27% 25.62% 28.75%
(4)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及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 413,295 598,728 200,592
中坚公司之子公司 76,536 25,037 140,318
鸿海精密之合(联)营企业 58,853 1,392,488 2,516,122
深圳鸿富锦 15,112 6,762 53,678
中坚公司之合(联)营企业 5,304 - -
其他关联方 496 182
合计 569,596 2,023,197 2,910,852
主营业务收入 353,082,397 271,761,505 272,120,421
占比 0.16% 0.74% 1.07%
(5)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出租方取得的租赁收入如下: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中坚公司之子公司 26,722 2,455 9,615
鸿海精密之合(联)营企业 24,992 27,396
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 21,478 22,118 42,679
深圳鸿富锦 - 80 -
合计 73,192 52,049 53,135
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承租方支付的租赁费用如下: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 41,951 6,149 5,294
深圳鸿富锦 889 - -
合计 42,840 6,149 5,294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分别为 1,354 万元,1,585 万元和 1,547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万元。关键管理人员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包括采用
货币、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工资、福利、奖金等。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购置、出售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购置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 759,140 225,145 129,094
中坚公司之子公司 106,195 50,987 62,182
鸿海精密之合(联)营企业 86,736 117,831 10,784
深圳鸿富锦 44,598 117,996 184,583
中坚公司之合(联)营企业 35,723 3,034 264,761
合计 1,032,392 514,993 651,404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中坚公司之子公司 648,893 23,596 19,782
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 31,917 22,497 49,313
鸿海精密之合(联)营企业 27,940 104,295 45,275
深圳鸿富锦 9 - 24,457
中坚公司之合(联)营企业 - -
合计 708,759 150,388 139,047
(2)关联借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借入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中坚公司之子公司 1,100,000 1,950,400 2,861,720
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 707,555 150,000 1,33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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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合计 1,807,555 2,100,400 4,194,93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借出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鸿海精密之合(联)营企业 28,997 15,883 -
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 - 17,000 -
合计 28,997 32,883 -
3、本次重组相关的关联交易
(1)股权、资产收购
发行人通过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等重组方式,接收鸿海精密体系内通信网络设备、
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和工业机器人业务及有关资产。
(2)受让知识产权
为保证发行人资产独立性,发行人从鸿海精密受让了一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标、
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并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专利转让协议》《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等相关协议,转让价格由协议双方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基础上协
商确定。
(3)商标许可
根据发行人与鸿海精密签署的《商标许可协议》,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取得
鸿海精密授权在许可商标所列的登记注册的区域内使用“富士康”“Foxconn”两项商标
(包括其在不同国家、地区、不同类别商品注册的情形合计 353 项)。商标许可价格由
协议双方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基础上协商确定。经鸿海精密与发
行人协商一致,每年度标的商标许可使用费金额 250 万元人民币。
(4)重组过渡期内的委托加工服务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富士康股份在匈牙利设立了全资子公司 CNT HUN,以承接鸿
海精密间接控股子公司 PCE Paragon 的服务器、存储器、网络设备的生产与销售业务。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前述业务的经营需要具备当地政府颁发的保税工厂、简易快速通关和全球军民两用销售
执照等生产与销售相关业务资质。在 2017 年 10 月 CNT HUN 取得生产资质后,PCE
Paragon 将其服务器、存储器、网络设备生产相关的全部资产、人员和业务按照公允价
值转让给 CNT HUN。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CNT HUN 已启动简易快速通关
和全球军民两用销售执照的销售资质申请工作,预计在 2018 年内可获得上述销售资质。
在取得上述销售资质前的过渡期内,CNT HUN 受 PCE Paragon 委托加工生产上述产品。
(5)代收代付
本次重组后,由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独立面向客户并与客户就产品销售等签署了
相关协议、合同,但是由于部分客户的 IT 系统与发行人的系统对接尚未完成,在相关
客户能够通过 IT 系统直接支付价款、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能够直接收取价款前,由
鸿海精密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代发行人进行该等支付或收取价款。
4、独立董事对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意见
就发行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关联交易及因本次重组发生
的关联交易等交易事宜,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发行人关联交易履行了当时必要的
内部审议程序,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
共 6 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位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陈永正 董事长 2018 年 1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9 日
毛渝南 董事 2017 年 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9 日
郑弘孟 董事 2017 年 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9 日
李军旗 董事 2017 年 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9 日
薛 健 独立董事 2017 年 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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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职 位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孙中亮 独立董事 2017 年 12 月 6 日 2020 年 7 月 9 日
2、监事会成员
公司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共 3 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胡国辉 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9 日
刘颖昕 监事 2017 年 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9 日
张占武 职工监事 2017 年 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9 日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5 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位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郑弘孟 总经理 2017 年 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9 日
郭俊宏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9 日
李军旗 副总经理 2018 年 1 月 10 日 2021 年 1 月 9 日
傅富明 副总经理 2018 年 1 月 10 日 2021 年 1 月 9 日
王自强 副总经理 2018 年 1 月 10 日 2021 年 1 月 9 日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在发行人 与发行人的其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担任职务 他关联关系
鸿海精密合
亚太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陈永正 董事长 (联)营企业
Beigene, Ltd. 无 独立董事
鸿海精密 其他关联方 董事
毛渝南 董事 裕隆日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无 独立董事
Energy Recovery Inc. 无 董事
郑弘孟 董事、总经理 国基电子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发行人 与发行人的其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担任职务 他关联关系
国宙电子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
日本裕展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
AMB Logistics Limited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
鸿海精密合
青岛海源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联)营企业
惠州基准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晋城鸿刃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郑州鸿刃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李军旗 董事、副总经理
成都准刃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日本基准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
香港基准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
深圳市圆梦精密技术研究院 无 院长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无 副教授
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
无 独立董事
公司
薛 健 独立董事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无 独立董事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无 独立董事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
无 独立董事
公司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有限公司 无 董事、总经理
深圳市北斗启航实业有限公司 无 董事、总经理
北京数字博识科技有限公司 无 董事
孙中亮 独立董事 数字博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
无 董事
公司
北京北斗华大科技有限公司 无 执行董事、经理
成都华大北斗科技有限公司 无 执行董事、总经理
鸿海精密控制 董事会主席、行政
讯智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 总裁
胡国辉 监事会主席
鸿海精密控制
嘉兴爱锋派商贸有限公司 董事长
企业
鸿海精密控制
Foxconn eMS, Inc. 副总经理
企业
刘颖昕 监事 持有发行人 5%
深圳富泰华 以上股份 董事长
的股东
张占武 职工监事 深圳裕展 发行人子公司 人力资源主管
客座教授、研究生
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无 导师、硕士学位评
定委员会委员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发行人 与发行人的其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担任职务 他关联关系
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无 研究生导师
清华-富士康纳米科技研究中心 无 理事
财务总监
郭俊宏 鸿海精密控制
兼董事会秘书 鸿驰咨询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企业
天津鸿富锦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傅富明 副总经理 贵阳鸿富锦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益新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坚公司(全称为 China Galaxy Enterprises Limited,中坚企业有
限公司)。中坚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29 日,注册地为 Flat/Rm 1222 12/F, Leighton
Centre, 77 Leighton Road, Causeway Bay, Hong Kong,授权股本和已发行股份均为
31,195,357,374 股,每股面值 1 港元,Best Behaviour Holdings Limited 持有其全部股权。
Best Behaviour Holdings Limited 系鸿海精密下属企业。中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投资控
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坚公司总资产为 319,738.48 万美元,净资产为 319,738.34
万美元,2017 年度,中坚公司净利润为-29,949.02 万美元(以上财务数据经郑郑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坚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型公司,由鸿海精密(全称为鸿海精密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的权益。因鸿海精密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故而本公
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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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5,518,982 4,934,544 9,605,748
应收账款 78,513,196 54,573,777 47,009,364
预付款项 162,513 113,861 132,980
其他应收款 3,094,712 32,600,874 10,268,433
存货 35,551,035 28,561,440 27,054,761
其他流动资产 3,830,059 1,132,571 1,640,591
流动资产合计 136,670,497 121,917,067 95,711,8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00 46,392 68,591
长期股权投资 - 37,500 9,208
投资性房地产 - 19,820 20,646
固定资产 9,032,519 11,359,288 12,007,992
在建工程 727,529 545,608 314,280
无形资产 225,285 244,349 240,716
长期待摊费用 341,073 231,185 151,1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57,368 1,284,652 1,140,7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8,970 57,798 29,49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925,744 13,826,592 13,982,833
资产总计 148,596,241 135,743,659 109,694,710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956,799 1,642,918 1,111,790
应付账款 76,809,307 43,012,900 34,702,294
预收款项 106,272 184,083 202,227
应付职工薪酬 3,011,604 3,515,886 3,202,955
应交税费 1,298,927 767,639 472,182
其他应付款 32,103,714 8,664,545 10,075,243
其他流动负债 95,086 208,205 201,382
流动负债合计 120,381,709 57,996,176 49,968,073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24,599 217,457 172,756
递延收益 7,345 5,849 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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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39 1,413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944 224,845 181,748
负债合计 120,413,653 58,221,021 50,149,821
股东权益:
股本 17,725,770 - -
资本公积 - 27,823,232 27,093,346
其他综合收益 337,591 2,822,754 -177,632
未分配利润 10,097,698 46,657,098 32,609,4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8,161,059 77,303,084 59,525,124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1,529 219,554 19,765
股东权益合计 28,182,588 77,522,638 59,544,88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48,596,241 135,743,659 109,694,71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54,543,851 272,712,651 272,799,992
减:营业成本 318,581,972 243,672,466 244,157,242
税金及附加 540,014 474,785 336,555
销售费用 1,792,821 1,649,279 1,586,029
管理费用 12,425,666 9,105,986 8,853,188
财务费用/(收入以负数
855,147 180,120 -14,563
列示)-净额
资产减值损失 770,427 313,221 765,606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负数
18,100 -4,976 9,587
列示)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10,119 -9,087 -3,727
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资产处置(损失以负数
-42,886 -42,288 62,139
列示)/收益
其他收益 404,114 - -
二、营业利润 19,957,132 17,269,530 17,187,661
加:营业外收入 88,311 296,676 343,027
减:营业外支出 4,175 7,390 1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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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三、利润总额 20,041,268 17,558,816 17,516,678
减:所得税费用 3,821,342 3,168,639 3,166,569
四、净利润 16,219,926 14,390,177 14,350,109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 16,142,986 14,390,177 14,350,109
的净利润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16,602,591 14,345,917 14,298,052
终止经营净(损失以负数列
-382,665 44,260 52,057
示)/利润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5,867,607 14,365,697 14,350,344

少数股东损益 352,319 24,480 -235
五、其他综合损益的税后净额 -503,912 3,000,386 671,910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716,014 17,390,563 15,022,0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
15,363,695 17,366,083 15,022,254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损
352,319 24,480 -235
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5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2,632,538 272,764,981 275,890,837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93,188 2,501,318 1,457,6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1,822 529,431 511,9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5,637,548 275,795,730 277,860,3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3,645,130 -224,145,158 -239,075,10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2,032,267 -19,352,992 -19,748,008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44,887 -4,977,344 -4,084,1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01,457 -6,362,490 -6,37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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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7,123,741 -254,837,984 -269,281,3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13,807 20,957,746 8,579,0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750,000 2,700,000 1,57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3,155 15,852 14,5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65,800 214,012 990,422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13,660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6,383 1,209,215 1,825,9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55,338 4,152,739 4,400,9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935,661 -3,176,299 -2,855,161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00,000 -3,188,962 -1,579,94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53,000 - -23,859
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丧失的现
-75,518 - -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8,220 -127,033 -1,976,2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22,399 -6,492,294 -6,435,231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7,061 -2,339,555 -2,034,2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233,917 905,195 1,469,59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1,316,211 175,309 20,0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545,552 14,000,134 16,529,84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07,555 2,100,400 4,194,9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587,024 17,005,729 22,194,36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960,885 -13,469,006 -17,618,61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57,911 -368,081 -400,87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82,330 -25,643,980 -8,782,8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001,126 -39,481,067 -26,802,351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以负数列示)的
3,585,898 -22,475,338 -4,607,983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84,279 301,008 299,824
五、现金净增加/(减少以负数列示)额 9,348,365 -3,556,139 2,236,615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加:年初现金余额 4,836,892 8,393,031 6,156,416
六、年末现金余额 14,185,257 4,836,892 8,393,031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以负数列示)/收益 -42,886 -42,288 62,1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404,114 228,211 304,36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957 77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处置 13,322 4,111 13,314
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79 -
企业重组相关的费用 -1,98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136 61,075 24,654
因重组处置除外业务股权的净收益 14,897 - -
除外业务的经营(亏损以负数列示)/利润 -537,656 58,200 70,398
小计 -65,097 310,258 475,226
所得税影响额 -7,626 -55,535 -87,7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718 -693 -91
合计 -84,441 254,030 387,417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0.07%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81.03% 42.89% 45.72%
每股净资产(元) 1.59 - -
流动比率(倍) 1.14 2.10 1.92
速动比率(倍) 0.84 1.61 1.37
应收账款周转率(倍) 5.33 5.37 5.80
存货周转率(倍) 9.94 8.76 9.02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
0.13% 0.04% 0.04%
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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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财务指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千元) 23,833,171 21,010,632 20,682,5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
15,867,607 14,365,697 14,350,344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15,952,048 14,111,667 13,962,927
损益后的净利润(千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25.09 338.67 208.0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0.48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3 - -
备注:上述财务指标除注明外均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期末股本总额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其中,计算 2015 年度的应收账
款周转率时分母直接取期末账面价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其中,计算 2015 年度的存货周转率时分
母直接取期末账面价值)
7、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采矿
权后)/净资产(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10、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公司期末股本总额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公司期末股本总额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计算口径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7% 20.93% 27.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97% 20.56% 26.93%
2、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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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完成股份制改制,因此于 2017 年度开始列报每股收益。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不列报每股收益。
2017 年度
净利润计算口径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95 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
0.95 0.95
利润
(五)管理层讨论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千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36,670,497 91.97% 121,917,067 89.81% 95,711,877 87.25%
非流动资产 11,925,744 8.03% 13,826,592 10.19% 13,982,833 12.75%
合计 148,596,241 100.00% 135,743,659 100.00% 109,694,71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096.95 亿元、1,357.44 亿元和 1,485.96 亿元,
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7.25%、89.81%和 91.97%,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
例较高。
单位:千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20,381,709 99.97% 57,996,176 99.61% 49,968,073 99.64%
非流动负债 31,944 0.03% 224,845 0.39% 181,748 0.36%
合计 120,413,653 100.00% 58,221,021 100.00% 50,149,82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501.50 亿元、582.21 亿元和 1,204.14 亿元,流
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9.64%、99.61%和 99.97%,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很
高。
总体而言,公司资产质量良好,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合理,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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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能力较好,具有良好的资产周转能力,资产管理效率较高。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54,543,851 272,712,651 272,799,992
净利润 16,219,926 14,390,177 14,350,1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67,607 14,365,697 14,350,34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从 2015 年度的 2,728.00 亿元增长至 2017 年度的 3,545.44
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 14.00%;净利润从 2015 年度的 143.50 亿元增长至 2017 年度的
162.20 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 6.3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在 99%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通信网络设备 214,500,646 60.75% 147,645,658 54.33% 155,125,161 57.01%
云服务设备 120,393,804 34.10% 102,836,640 37.84% 95,401,901 35.06%
精密工具和工业
966,342 0.27% 651,133 0.24% 934,126 0.34%
机器人
其他 17,221,605 4.88% 20,628,074 7.59% 20,659,233 7.59%
合计 353,082,397 100.00% 271,761,505 100.00% 272,120,42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分为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以及精密工具和
工业机器人三类,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 90%以上。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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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13,807 20,957,746 8,579,0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7,061 -2,339,555 -2,034,2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5,898 -22,475,338 -4,607,98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84,279 301,008 299,8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9,348,365 -3,556,139 2,236,615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 22.37 亿元、-35.56 亿元和 93.48
亿元。
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的
要求,普华永道对公司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三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表以及中期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普华永道中天
阅字(2018)第 0024 号),审阅结论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
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
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
司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经发行人会计师审阅但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
务信息及同比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千元
项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率(%)
总资产 134,524,967 148,596,241 -9.47%
总负债 103,824,358 120,413,653 -13.78%
股东权益 30,700,609 28,182,588 8.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0,679,318 28,161,059 8.9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77,694,900 64,862,238 19.78%
营业利润 3,239,793 3,143,970 3.05%
利润总额 3,250,515 3,158,114 2.93%
净利润 2,652,987 2,539,528 4.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53,225 2,538,188 4.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2,631,171 2,603,945 1.05%
东的净利润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变动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25,785 9,284,511 94.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5,417 -1,534,164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77,337 -6,309,026 39.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42,133 1,316,630 647.52%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变动率(%)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以负数列示)/
164 -64,024 不适用
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1,767 46,833 -74.8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1,419 299 374.58%
资金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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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变动率(%)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
2,488 648 283.95%
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及处置损失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10,722 14,144 -24.19%
支出
除外业务的经营(亏损以负数列示)/
- -62,918 不适用
利润
小计 26,560 -65,018 不适用
所得税影响额 -3,668 356 不适用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38 -1,095 23.47%
总计 22,054 -65,757 不适用
2018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6.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8%;实现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 。2018
年第一季度,公司业绩表现平稳,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预计 2018
年度 1-6 月营业收入约为 1,460.6 亿元至 1,545.8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6.8%至 1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53.8 亿元至 56.0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0.9%至 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53.5 亿元至 55.6 亿元,同比增长
幅度约为 0.6%至 4.5% 。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预
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六)股利分配政策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1)2017 年 7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至今公司执行的《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
政策的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
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2 个月内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自公司设立至 2017 年 7 月公司执行的《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
公司按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上一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
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2、发行人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和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本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享。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境内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境内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公司 注册地/主要生产 实收资本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级次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名称 经营地 (注 1)
郑州经济技术开
郑州
发区第九大街河 65,866.80 65,866.80 富士康股 手机机构件
1 富泰 2010/7/5 一级
南郑州出口加工 万元 万元 份 100% 生产、销售

区 7 号标准厂房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公司 注册地/主要生产 实收资本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级次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名称 经营地 (注 1)
济源
市虎岭产业集聚 541,888.7 541,888.7 富士康股 手机机构件
2 富泰 2012/4/13 一级
区 5 万元 5 万元 份 100% 生产、销售

广西南宁同乐大 网络设备,
南宁 420,332,5 420,332,5 富士康股
3 道 51 号富士康南 2011/1/12 一级 电信产品制
富桂 52 元 52 元 份 100%
宁科技园 B 厂区 造研发销售
网络设备,
国基 上海市松江工业 58,798.89 58,798.89 富士康股
4 2003/5/22 一级 电信产品制
电子 区南乐路 1925 号 万元 万元 份 100%
造研发销售
郑州市航空港区
河南 振兴路东侧综合 20,000 万 20,000 万 富士康股 手机机构件
5 2015/10/23 一级
裕展 保税区 B 区 B07 元 元 份 100% 生产、销售
栋第二、三层
惠州市博罗县龙
惠州 溪镇夏寮村委会 65,348.48 65,348.48 富士康股 精密工具制
6 2006/9/11 一级
基准 大门村小组十二 万元 万元 份 100% 造、销售
沟地段
服务器、储
天津 天津经济技术开
56,208.24 56,208.24 富士康股 存器等相关
7 鸿富 发 区 西 区 北 大 街 2010/6/10 一级
万元 万元 份 100% 组件、成品
锦 36 号
生产与销售
山西省晋城市开 手机机构件
晋城
发区兰花路 1216 60,000 万 60,000 万 富士康股 生产、销售
8 富泰 2015/11/10 一级
号(富士康工业园 元 元 份 100% 及机器人研

B 区 A2 栋厂房) 发
杭州经济技术开
统合 19,181.75 19,181.75 富士康股 网络设备产
9 发区 M14-11-5 地 2005/11/28 一级
电子 万元 万元 份 100% 品制造销售
块 B5 厂房
上海市松江工业 网络设备,
国宙 12,034.32 12,034.32 富士康股
10 区 松 开 Ⅲ - 68C 2007/9/17 一级 电信产品销
电子 万元 万元 份 100%
号地块 售
北京市朝阳区朝
百佳 1,268.31 1,268.31 富士康股
11 外大街 26 号 19 层 1999/8/10 一级 服务器销售
泰 万元 万元 份 100%
A2202 室
东莞市大朗镇松
网络设备、
东莞 木山村松水路 6 1,000 万 1,000 万 富士康股
12 2016/8/31 一级 电信设备制
富翼 号玮丰工业城 12 元 元 份 100%
造销售
栋 1-4 楼
深圳市龙华区龙 储存器等相
华街道民清路东 关组件、成
侧富士康科技工 品生产与销
深圳 14,000 万 14,000 万 富士康股
13 业园 F8d 区厂房 1 2017/5/11 一级 售、网络设
富桂 元 元 份 100%
栋第一层、第二 备,电信产
层、第三层、第四 品制造研发
层 销售
郑州富泰
山西 太原经济技术开 200,000 200,000 手机机构件
14 2017/5/27 二级 华 55.5%、
裕鼎 发区龙飞街 1 号 万元 万元 生产、销售
富士康股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公司 注册地/主要生产 实收资本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级次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名称 经营地 (注 1)
份 44.5%
山西省晋城市开
晋城 31,620 万 18,300 万 惠州基准 精密工具制
15 发区兰花路 1216 2015/1/13 二级
鸿刃 元 元 100% 造、销售

深圳市龙华新区
观澜街道福城大
三社区富士康鸿 手机机构件
深圳 观科技园 B 区厂 5,000 万 5,000 万 河南裕展 生产、销售
16 2016/3/28 二级
裕展 房 5 栋 C09 栋 4 元 元 100% 及机器人研
层、C07 栋 2 层、 发
C08 栋 3 层 4 层、
C04 栋 1 层
重庆市沙坪坝区
重庆 10,000 万 10,000 万 南宁富桂 网络设备产
17 西景大道 1 号 41 2017/4/19 二级
富桂 元 元 100% 品制造销售

天津鸿富
锦 80%、
服务器、储
贵阳 贵州省贵阳市贵 贵阳综合
45,000 万 10,000 万 存器等相关
18 鸿富 阳 综 合 保 税 区 富 2015/9/11 二级 保税区投
元 元 组件、成品
锦 士康一号 资发展有
生产与销售
限公司
20%
深圳市龙华区龙
深圳 华街道东环二路 5G 技 术 研
8,236.55 8,236.55 深圳富桂
19 富华 二号富士康科技 2014/10/24 二级 发及产品销
万元 万元 100%
科 园 F8b 区厂房 1 栋 售服务
3层
山西省晋城市开
晋城 发区兰花路 1216 3,000 万 3,000 万 河南裕展 手机机构件
20 2017/1/17 二级
裕展 号富士康 B 区 A3 元 元 100% 生产、销售
栋厂房
成都市新都区新
成都 3,100 万 2,000 万 惠州基准 精密工具制
21 都街道黄鹤路 1 2015/1/15 二级
准刃 元 元 100% 造、销售

天津经济技术开
天津 1,500 万 1,500 万 天津鸿富
22 发区出口加工区 2016/12/15 二级 服务器维修
佰昌 元 元 锦 100%
海通街 81 号
南宁富桂
南宁市江南区同
51%、南宁
乐大道 51 号富士
广西 1,000 万 1,000 万 市富宁投 网络设备产
23 康 科 技 集 团 南 宁 2017/4/11 二级
富梦 元 元 资发展有 品销售
科技园 B43 栋二
限责任公
层 A~D 轴交 7~20
司 49%
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前海 河南裕展 企业咨询及
24 号 A 栋 201 室(入 2017/1/6 500 万元 500 万元 二级
裕展 100% 营销策划
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公司 注册地/主要生产 实收资本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级次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名称 经营地 (注 1)
河北省廊坊市安
次区建设南路 369
廊坊 号富士康精密电 1,000 万 1,000 万 河南裕展 手机机构件
25 2016/5/26 二级
裕展 子 B 区 B13-14 附 元 元 100% 生产、销售
房 B14 ( 办 公 场
所)
济源
济源市虎岭产业 60,000 万 济源富泰 手机机构件
26 鸿富 2015/10/26 100 万元 二级
集聚区 元 华 100% 生产、销售

河南省郑州市航
空港区郑港六路
河南 与郑港二街交叉 10,000 万 郑州富泰 手机机构件
27 2017/6/9 100 万元 二级
福匠 口东 100 米豫发 元 华 100% 生产、销售
蓝山公馆 2 楼 215

武汉市东湖新技
术开发区光谷二
武汉 5,000 万 5,000 万 郑州富泰 手机机构件
28 路特一号富士康 2017/12/26 二级
裕展 元 元 华 100% 生产、销售
武汉科技园 J02 栋
厂房
鹤壁市城乡一体
鹤壁 5,000 万 5,000 万 郑州富泰 手机机构件
29 化示范区鹤淇大 2017/12/29 二级
裕展 元 元 华 100% 生产、销售
道中段纬六路北
山东省德州市经
德州 服务器、储
济技术开发区抬
富鸿 2,000 万 天津鸿富 存器等相关
30 头寺镇白桥村(山 2017/4/14 0元 二级
(注 元 锦 100% 组件、成品
东大雁岛生态园
2) 销售
院内北 1 号楼)
郑州航空港区振
郑州 惠州基准 精密工具制
31 兴路东侧综合保 2015/2/13 310 万元 310 万元 二级
鸿刃 100% 造、销售
税区 E06 栋
注 1:实收资本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的数据。
注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天津鸿富锦已将德州富鸿全部股权转让予深圳富泰华。
(2)境外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境外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授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实收资本 级别 股权结构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号 权股数
10,000 富士康股
1 福鑫公司 香港 10,000 港元 一级 1996/5/28 投资控股
港元 份 100%
服务器、存储
福鑫公司
2 Ingrasys SG 新加坡 不适用 1 美元 二级 2015/3/25 器 的 生 产 与
100%
销售
3 Glory Star 萨摩亚 7,000 万 7,000 万 二级 福鑫公司 2007/1/3 投资控股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注册资本/授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实收资本 级别 股权结构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号 权股数
美元 美元 100%
8,000 万 8,000 万 福鑫公司
4 丰萃公司 萨摩亚 二级 2006/1/3 投资控股
美元 美元 100%
服务器、存储
7,500 万 福鑫公司 器、网络设备
5 CNT SG 新加坡 不适用 二级 2017/5/4
美元 100% 的生产与销

河南裕展 手机机构件
6 FPI Ltd. 香港 1 美元 1 美元 二级 2016/4/8
100% 的销售
10,000,000 10,000,000 惠州基准 精密工具销
7 日本基准 日本 二级 2016/5/12
日元 日元 100% 售
惠州基准 精密工具销
8 香港基准 香港 100 美元 100 美元 二级 2015/12/15
100% 售
服务器、存储
福鑫公司 器、网络设备
9 CNT HUN 匈牙利 20,000 美元 20,000 美元 二级 2017/5/30
100% 的生产与销

CNT 服务器、网络
Foxconn CZ 283,144 万 283,144 万
10 捷克 三级 HUN 2000/5/18 设备的生产
s.r.o. 捷克克朗 捷克克朗 100% 与销售
服务器、存储
Ingrasys
11 CNT Samoa 萨摩亚 100 万美元 10,000 美元 三级 2017/5/29 器、网络设备
SG 100%
的销售
服务器、存储
CNT
272,900 万 272,900 万 器、网络设备
12 FT CZ 捷克 三级 HUN 2007/5/16
捷克克朗 捷克克朗 的生产与销
100%

Fuhong 8,200 万 8,200 万 Glory Star 网络设备的
13 越南 三级 2007/2/12
Precision 美元 美元 100% 生产与销售
Funing 80,000,000 80,000,000 丰萃公司 网络设备的
14 越南 三级 2007/1/31
Precision 美元 美元 100% 生产与销售
CNT
Scientific 3,000 3,000 网络设备的
15 墨西哥 三级 HUN 1994/8/16
Mexico 墨西哥比索 墨西哥比索 生产
99.9667%
NSG CNT
10,000,000 10,000,000 网络设备的
16 Technology 美国 三级 HUN100 1995/11/30
股 美元 生产与销售
Inc. %
CNT
Ingrasys 1,500,000 服务器、存储
17 美国 300,000 股 三级 HUN 2009/3/27
USA 美元 器的销售
100%
CNT
3,500,000 提供管理、IT
18 PCE USA 美国 100,000 股 三级 HUN 2008/2/11
美元 服务
100%
NWE CNT
950,000 提供管理服
19 Technology 美国 1,000,000 股 三级 HUN 1998/9/17
美元 务
Inc. 100%
Ingrasys 107,600 万 107,600 万 Ingrasys 服务器、存储
20 韩国 三级 2015/4/28
Korea 韩元 韩元 SG 100% 器的销售
21 弘佳公司 萨摩亚 1 美元 1 美元 三级 Ingrasys 2011/1/6 贸易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注册资本/授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实收资本 级别 股权结构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号 权股数
SG 100%
CNT 服务器、存储
22 CNT USA 美国 10,000 股 10,000 美元 三级 HUN100 2017/5/10 器、网络设备
% 的销售
服务器、存储
10,000,000 10,000,000 Ingrasys
23 日本裕展 日本 三级 2017/5/22 器、网络设备
日元 日元 SG 100%
的销售
IPL
Ingrasys
24 International 萨摩亚 100 万美元 10,000 美元 三级 2017/6/15 贸易
SG 100%
Limited
Ingrasys
25 益新公司 萨摩亚 1 美元 1 美元 三级 2010/11/8 贸易
SG 100%
Ingrasys
192,777,310 192,777,310 网络设备的
26 FT India 印度 三级 SG 2007/4/7
印度卢比 印度卢比 生产与销售
99.9994%
AMB
英属维 50,000 Ingrasys
27 Logistics 50,000 美元 三级 2003/1/30 贸易
京群岛 美元 SG 100%
Limited
Foxconn 服务器、存储
8,830,000 CNT USA
28 Assembly 美国 不适用 四级 2001/2/23 器、网络设备
美元 100%
LLC 的制造
服务器、存储
CNT USA
29 NWEA LLC 美国 不适用 0 四级 2001/11/21 器、网络设备
100%
的制造
经中国台湾有权主管部门的核准,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Ingrasys SG 从鸿扬创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Hyield Venture Capital Co.,Ltd.)受让鸿佰科技 100%股权;发行人控
股子公司 CNT SG 从 Foxconn Singapore Pte. Ltd.受让新加坡商鸿运科股份有限公司
(Foxconn Cloud Network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鸿运科”)100%
股权及其台湾分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发行人与鸿海精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
行人已依照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鸿佰科技、鸿运科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授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实收资本 级别 股权结构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号 权股数
服务器、存储
中国台 8 亿元新台 45,410 万元 Ingrasys
1 鸿佰科技 三级 2002/1/10 器的生产与
湾 币 新台币 SG 100 %
销售
2,000 万美 CNT SG
2 鸿运科 新加坡 不适用 三级 2017/6/12 管理服务
元 100%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截至 2017 年末及 2017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千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币种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 郑州富泰华 人民币 18,854,159.00 8,384,296.00 1,023,443.00
2 济源富泰华 人民币 16,310,745.77 8,188,140.86 495,786.95
3 南宁富桂 人民币 15,297,367.00 3,097,717.00 181,232.00
4 国基电子 人民币 4,130,133.84 2,361,764.68 66,744.50
5 河南裕展 人民币 91,347,865 1,557,941 1,096,988
6 惠州基准 人民币 2,060,969.42 1,546,125.40 265,063.53
7 天津鸿富锦 人民币 13,636,474.95 1,522,250.67 682,186.05
8 晋城富泰华 人民币 8,751,809.84 976,159.16 366,495.52
9 统合电子 人民币 941,708.63 389,610.95 33,180.35
10 国宙电子 人民币 351,745.48 157,089.37 8,843.84
11 百佳泰 人民币 286,844.15 29,289.21 15,550.17
12 东莞富翼 人民币 20,658.77 10,104.59 3,311.55
13 深圳富桂 人民币 13,651,600.57 -109,038.63 -75,703.98
14 山西裕鼎 人民币 8,092,915.00 1,888,650.00 -111,351.00
15 晋城鸿刃 人民币 784,077.38 619,815.21 329,300.71
16 深圳裕展 人民币 36,302,161.27 193,737.10 140,029.73
17 重庆富桂 人民币 304,570.73 109,694.47 9,694.47
18 贵阳鸿富锦 人民币 440,993.17 83,133.94 1,030.58
19 深圳富华科 人民币 57,126.08 55,024.37 2,062.40
20 晋城裕展 人民币 30,341.73 30,256.30 256.3
21 成都准刃 人民币 62,040.70 19,382.77 1,531.43
22 天津佰昌 人民币 13,906.98 13,804.56 -1,195.44
23 广西富梦 人民币 10,007.99 10,003.84 3.84
24 前海裕展 人民币 4,635.91 4,174.49 -832.32
25 廊坊裕展 人民币 79,418.05 1,965.88 -9,043.36
26 济源鸿富锦 人民币 0.00 0.00 0.00
27 河南福匠 人民币 0.00 0.00 0.00
28 武汉裕展 人民币 0.00 0.00 0.00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币种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9 鹤壁裕展 人民币 0.00 0.00 0.00
30 德州富鸿 人民币 882.65 0.00 0.00
31 郑州鸿刃 人民币 6,564.92 -1,189.96 -217.92
32 福鑫公司 港元 2,624,211.17 21,512.33 -1,442.35
33 Ingrasys SG 美元 984,353.47 96,984.28 20,651.74
34 Glory Star 美元 78,817.21 78,817.21 10,423.21
35 丰萃公司 美元 70,636.66 70,636.66 11,182.07
36 CNT SG 美元 3,295,202.60 62,613.56 -4,650.25
37 日本基准 日元 9,725.14 9,725.14 -1.90
38 FPI Ltd. 美元 11,485,481.01 0.11 0.11
39 香港基准 港元 0.00 0.00 0.00
40 CNT HUN 美元 535,433.44 -1,179.62 -1,199.62
41 Foxconn CZ s.r.o. 捷克克朗 21,514,827.05 7,638,166.65 124,719.33
42 CNT Samoa 美元 10,831,601.60 235,442.12 0.00
43 FT CZ 捷克克朗 2,514,146.80 2,293,735.27 44,762.50
44 Fuhong Precision 越南盾 5,760,031,135.26 2,202,520,381.07 588,269,769.45
45 Funing Precision 越南盾 4,340,002,994.06 1,975,782,560.80 583,392,014.81
46 Scientific Mexico 墨西哥比索 705,622.83 547,981.85 39,577.31
47 NSG Technology Inc. 美元 41,689.53 28,118.71 -3,308.99
48 Ingrasys USA 美元 503,484.98 8,034.67 -97.13
49 PCE USA 美元 5,519.23 5,369.10 -817.88
50 NWE Technology Inc. 美元 4,894.49 4,793.86 132.72
51 Ingrasys Korea 韩元 12,762,275.37 4,256,660.61 2,796,940.82
52 弘佳公司 美元 2,147,017.91 1,185.13 0.00
53 CNT USA 美元 1,032,910.04 603.47 593.46
54 日本裕展 日元 2,537,993.26 17,253.80 7,253.80
IPL International
55 美元 8,757,599.29 10.00 0.00
Limited
56 益新公司 美元 1,116,219.33 -547.23 0.00
57 FT India 印度卢比 491,232.56 -79,766.27 -86,955.67
58 AMB Logistics Limited 美元 75,488.89 -5,118.06 -161.60
Foxconn Assembly
59 美元 42,871.42 31,305.08 918.73
LLC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币种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60 NWEA LLC 美元 6,039.60 3,594.99 80.07
61 鸿佰科技 新台币 36,647,965.52 2,175,421.72 1,298,759.65
62 鸿运科 美元 62,873.15 20,153.45 153.45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本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主要聚焦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云计算及高效能运算平台、高效运算数
据中心、通信网络及云服务设备、5G 及物联网互联互通解决方案、智能制造新技术研
发应用、智能制造产业升级、智能制造产能扩建八个部分进行投资,以及补充营运资金。
上述八个部分投资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备案,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及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不足部分由发行人通过银行贷款或
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的募集资金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所需、资本市场整体状况以
及监管部门具体要求而最终确定。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发行人
可根据上述投资项目实际进度的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
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项目将帮助本公司针对边缘层所采集及集成的数据,通过云网
的存储传送及硬件集成虚拟化,将数据及视频影像进行分类、分割、分解、分析等,进
而分享到工业应用平台,实现智能工厂全面网络化、云端化、平台化,全面构建物与物、
机器与机器、机器人与无人工厂间的全自动化智能制造。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 深圳富桂 183,534 183,500
2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 南宁富桂 13,081 13,000
3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 天津鸿富锦 15,063 15,000
小计 211,678 211,500
(二)云计算及高效能运算平台
云计算及高效能运算平台项目将帮助本公司利用高效能运算对边缘计算、云端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理、人工智能、云连云、8K 图像处理应用等领域,进行实时运算及数据处理,实现云
端软件与生产边缘层数据之间的互相协作。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4 新世代高效能运算平台研发中心项目 深圳富桂 100,538 100,500
(三)高效运算数据中心
高效运算数据中心项目将为本公司提供在工业互联网发展云连云、网连网、物连物
的基础设施,达成 8K 影像大数据、物联网、安全监控、自动化、智能工厂等智能应用。
该项目将进行高效运算云服务及超高速网络链接设备采购扩容升级。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5 高效运算数据中心建置项目 深圳富桂 121,572 121,500
(四)通信网络及云服务设备
通信网络及云服务设备项目将帮助本公司进行产线边缘层数据收集、仓储搬运设备
的全自动化、无人工厂及机器人等所需设备的改造升级。该项目将通过本公司在工业互
联网平台及高效能运算的持续投入,从而建立以人工智能为基础的设备间相连、数据实
时处理的智能化无人工厂。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6 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技改项目 深圳富桂 241,519 241,500
7 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设备更新项目 南宁富桂 53,132 53,100
8 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二)设备更新项目 南宁富桂 51,929 51,900
9 云计算设备产业化技改项目 天津鸿富锦 150,213 150,200
小计 496,793 496,700
(五)5G 及物联网互联互通解决方案
5G 及物联网互联互通解决方案项目将研发以 5G 为连网技术的 5G 物联网智能工厂
解决方案。该项目将作为本公司在 5G 智能工厂连网设备改造及架构升级领域的有力基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础,实现 8K 超高画质影像、机器人之间的连接、数据实时处理的超低时延 5G 工业互
联网解决方案。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新世代 5G 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研
10 深圳富华科 63,288 63,200
发项目
(六)智能制造新技术研发应用
深圳与郑州作为本公司手机机构件研究与开发智能制造新技术的基地,研究开发智
能制造新技术应用,涵盖智能制造所需要的传感器、精密工具、新材料、微型化的通讯
装置、边缘层的数据采集装置、基于 8K 影像技术的智能产品检测设备。通过自主开发
设备实现生产系统的自我诊断、调整及优化,应用工业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以提高
智能手机机构件的产品良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1 高端手机精密机构件智能制造扩建项目 深圳裕展 350,769 323,900
12 高端手机精密机构件无人工厂扩建项目 郑州富泰华 160,000 134,700
小计 510,769 458,600
(七)智能制造产业升级
本公司以现有的加工设备、检测装置、物流系统与工业机器人为基础,应用智能制
造新技术,升级改造、提升品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增强智能手机机构件在产业
中的竞争力。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3 高端手机机构件升级改造智能制造项目 河南裕展 180,000 173,400
高端手机机构件精密模组全自动智能制造
14 河南裕展 141,842 130,900
项目
15 智能手机精密机构零组件自动化技改项目 济源富泰华 191,817 187,400
智能手机机构件无人工厂扩充自动化设备
16 晋城富泰华 175,311 165,000
项目
17 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升级改造项目 山西裕鼎 140,912
176,100
18 智能电子产品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 山西裕鼎 3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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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小计 866,220 832,800
(八)智能制造产能扩建
本公司为满足未来智能制造的产能需求,投资产能扩建项目,同时升级环境安全装
置与监控系统,实现优化节能环保,打造新一代绿色智能制造生产基地。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高端移动轻量化产品精密机构件智能制造
19 鹤壁裕展 181,100 181,100
项目
20 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 鹤壁裕展 173,362 173,300
小计 354,462 354,400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 20 个,总投资额为 2,725,320 万元。此外,上述项目的
逐步投产及公司业务的扩张将增加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需投入部分募集资金用
于补充营运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2,639,200 万
元用于上述 20 个投资项目,并结合上述项目的投产安排和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拟另投
入募集资金 32,443.93 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状况。若本
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及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
需求,不足部分由发行人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一)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公司净资产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将显著增加,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将大幅提高,资产负债水平将进一步下降。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化以及融资能力和抗风险
能力的提高,将为公司进行市场扩张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利保障。
2、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建设期,募投项目达产前,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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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因净资产增加而被摊薄。但从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的发展趋势
和公司自身的发展规划,随着各个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公司的产品结构将得到升级和优
化,产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和品牌优势也将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有利于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也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二)对本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主要为扩大公司现有产能,提高生产效率。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将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支出。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产后效益的逐步发挥,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新增研发支出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
逐步减小,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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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风险因素
(一)行业和市场风险
1、行业波动带来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各类电子设备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依托于工业互
联网为全球知名客户提供智能制造和科技服务解决方案。发行人所处的电子产品行业处
于高速发展阶段,技术及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快,尤其是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生命周期非常
短暂。为适应电子产品行业的波动性特征,行业内主要参与者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保持
持续创新,不断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如果发行人的技术和产品升级更新及生产
经营未能及时适应行业的波动特性,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
电子产品行业与宏观经济息息相关,受到国际贸易和区域贸易波动的影响。在当前
阶段,全球和各地区的经济增长呈现出明显的周期性特点,从而使国际贸易和区域贸易
的增长出现波动。如果全球经济发生衰退或宏观环境不景气,将对电子产品行业造成不
利影响,进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直接的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印制电路板(PCB)、零组件、集成电路板(IC)、
玻璃、金属材料、塑料等。报告期内,该等主要原材料采购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
比例均超过 90%,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如果未来主要原
材料价格持续出现大幅上涨,而发行人无法将增加的采购成本及时向下游客户转移,则
发行人的成本控制和生产预算安排将受到不利影响,发行人将面临营业成本上升、毛利
率水平下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按字母排序)包括 Amazon、Apple、ARRIS、Cisco、Dell、
HPE、华为、联想、NetApp、Nokia、nVidia 等,皆为全球知名电子行业品牌公司。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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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业内领先的产品研发、先进制造、品质管控和供应链管理等优势,发行人已成功进入
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并已与其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因发行人的主
要客户均为全球电子设备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品牌商,且全球电子设备品牌商市场集
中度较高,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在该市场领域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发行人对
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合计数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81%、78.63%和 72.98%,
其中来自某美国知名品牌客户的收入约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20%-30%左右,客户集
中度较高。
因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与主要客户经营情况相关性较高,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下游需
求下降、主要客户的市场份额下降或是竞争地位发生重大变动,或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
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发行人将面临主要客户订单减少或流失等风险,进而直接影响发行
人生产经营,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及精密工具和工业机器人。发行人
产品价格受到原材料价格、市场竞争、下游客户经营状况等因素影响。发行人凭借领先
的行业地位及与客户长期业务友好合作关系,在产品定价中拥有一定的话语权,能够根
据市场情况较为灵活地调节产品价格,保持自身毛利率的稳定。但是,如果未来行业竞
争加剧,竞争对手采用低价策略抢占市场份额,发行人产品价格将受到不利影响;在未
来公司下游客户与公司供需关系发生变化时,发行人可能不得不降低产品价格进行销售
以保持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未来产品价格波动将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的波动,
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二)经营风险
1、经营业绩存在波动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7,279,999 万元、27,271,265 万元及
35,454,385 万元,其中 2016 年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微降 0.03%,2017 年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增长 30.0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435,034 万元、1,436,570 万元
和 1,586,761 万元,其中 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0.11%,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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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但随着发行人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研发
投入不断增加、行业及市场竞争加剧,客户结构、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及
扩产建设进度等因素导致的不确定性增多,如果发行人无法及时应对上述因素变化,未
来存在经营业绩不能维持较快增长、经营业绩波动、营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2、业务和子公司管理风险
发行人系控股型公司,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负责具体经营,公司主要
负责对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和管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全资
及控股境内子公司共 31 家,全资及控股境外子公司共 29 家。
发行人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在技术开发、安全生产、销售
管理、质量控制、财务会计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
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能够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生产经营、
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
但因为发行人主营业务覆盖面较广、子公司数量较多,随着业务的发展和扩张,子
公司数量将可能继续增加,使得发行人在采购供应、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物流配送、
人力资源、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难度增大。如果发行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管理不善,
造成相关子公司在业务经营、对外投资等方面出现决策失误,将给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
和经营风险。
此外,发行人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对子公司的投资所得,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
源于子公司的现金分红。虽然发行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为绝对控股的经营实体,
其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等均受发行人控制,但若未来相关子公
司未能及时、充足地向发行人母公司分配利润,将对发行人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带来不
利影响。
3、境外经营风险
发行人为配合主要客户的需求,在全球范围内按就近原则布局生产、销售和物流,
以快速应对主要客户的产品交货需求,已经建立起了遍布东南亚、北美、欧洲的境外生
产销售服务体系。发行人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
规,且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依赖境外原材料供应商、技术服务提供商或海外第三方服务机
构以保证日常业务经营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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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或因国际关系紧张、战争、贸易制裁等无法预知的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
能对发行人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此外,如果相关境外业
务所在国家和地区在外汇管制、股利分配等方面存在限制,相关境外子公司可能存在股
利汇出限制风险,进而影响向发行人母公司及时分配利润。
4、部分原材料采购采取 Buy and Sell 模式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原材料采购采用 Buy and Sell 模式,即客户在采购部分原材
料后由其销售给发行人,由发行人进行加工制造后再向客户销售产成品的业务模式。
Buy and Sell 模式是国际上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普遍采用的业务模式,制造企业可在一定
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但该业务模式下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相同,
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下,客户拥有较高的话语权。如果未来客户利用该等业务模式,
采取提高原材料销售价格、压低产品价格的措施,将有可能导致发行人毛利率水平下降,
进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5、租赁物业比例较高风险
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境内土地房产中,租赁物业的比例较高;发行人本次募集
资金使用的项目多数由下属境内子公司在其现有厂房中实施,所使用的厂房亦主要系租
赁物业。对于部分租赁物业的权属瑕疵,发行人已取得了有权主管部门的合规性确认函
或出租人的相应承诺,但如果出现租赁合同无效、房产被拆除或发生任何其他影响租赁
物业的正常使用的情形,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将面临另行取得替代性生产经营场所的风
险,并进而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开展。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
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0.50%、10.65%和 10.14%。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受到产品
结构、市场竞争、技术进步、原材料成本波动等因素影响。随着电子产品业智能制造水
平的提升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如果未来发行人不能持续提升技术创新、协作研发、智
能制造等能力,进而不能在现有产品生产以及新产品开发领域取得竞争优势,发行人的
综合毛利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此外,如果发行人所销售产品的价格以及原材料成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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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利变动,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亦将相应下降,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2、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
由于发行人业务具有定制化、大客户集中、订单频的特点,发行人通常根据信用管
理政策给予下游客户一定账期。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均为全球知名电子行业品牌公司,信
用记录良好,坏账风险较小。报告期内,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均超过 99%,
且历史回收情况良好。但由于应收账款数额较大,如果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
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不排除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对发行人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 26.93%、
20.56%和 18.97%。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净资产将出现大幅度的增长。但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最终经济效益的产生尚需一定时间,预计将导致发行人发
行上市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滑,因此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4、汇率风险
发行人出口商品、进口原材料主要使用美元结算,导致发行人持续持有较大数额的
美元资产(主要为美元货币资金和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美元负债(主要包括经营性负债、
银行借款、其他借款)。受人民币汇率水平变化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汇兑损失的
金额分别为 2,161 万元、23,602 万元和 90,145 万元。
随着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的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金额将不断增加,外
汇结算量将继续增大。如果结算汇率短期内波动较大,发行人的境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
产品出口价格仍将直接受到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税收政策风险
(1)不能持续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多家境内子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依据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等
享有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如果发行人相关子公司未来不再继续符合高新技术企
业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或国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等有关的税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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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使得发行人相关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 15%的优惠税率,将导致发行人所得税费用上
升,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出口退税率下调的风险
发行人的出口产品销售享有的不同退税率,根据适用情形分别为 0%、5%、9%、
13%、15%和 17%。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出口退税额及其占当期营业利润和利润总
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出口退税额 229,218.80 250,031.80 144,436.10
营业利润 1,995,713.20 1,726,953.00 1,718,766.10
利润总额 2,004,126.80 1,755,881.60 1,751,667.80
应收出口退税额占营业利润的比例 11.49% 14.48% 8.40%
应收出口退税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1.44% 14.24% 8.25%
如果未来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调整,发行人出口产品退税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
调,且不能将增加的税收成本转移至客户,从而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6、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发行人的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
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难以实现同
步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即期回报(包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等财务指标)在一定期间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
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
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
技术基础、对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如果行业竞争加剧、下游行业需求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终产生的收益或无法达到预期。如果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未能如期实现效益,或投产后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发行人不能有效开
拓新市场,在产能扩大后将存在一定的产品滞销风险或产能闲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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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以及发行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对人力和设备
方面的投入将对发行人的短期财务表现造成一定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风险
发行人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到 20 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横跨多个业务领
域并位于不同地区,需要跨部门协调、合作实施,对发行人现有规模和业务安排下的人
力资源、财务会计和组织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基于发行人现有业务未来
发展趋势,部分募集资金将被投向符合发行人战略发展的新领域,已有的人才储备和组
织管理经验能否成功运用,也将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落地实施情况,进而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
(五)其他风险
1、股市波动的风险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具有新兴市场不完善、不成熟、股价波动剧烈等典型特征。发
行人的股价不仅取决于发行人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而且受到全球经济环境、
国内外政治形势、宏观经济政策、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证券市场供求、投资者心理预期
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投资发行人的股票时,需要考虑发行人股票未来价格的波
动和可能涉及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2、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坚公司直接间接控制发行人 69.1405%的股份;发
行人股东中坚公司、深圳富泰华、Ambit Cayman、深圳鸿富锦、郑州鸿富锦、雅佳控
股、Joy Even、利国集团、机器人控股、Star Vision、Hampden Investments 均为鸿海精
密下属企业。本次发行后,中坚公司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虽然发行人已建立起旨在保
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对完善的公司制度,但如果中坚公司利用其控股地
位,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亦可能会
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使发行人面临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3、境外股东住所地、总部所在国家或地区向中国境内投资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境外股东住所地包括香港、开曼群岛、萨摩亚、英属维京群岛等国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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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述国家和地区均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对于向中国大陆投资或技术转让无特殊的
法律、法规限制。
中坚公司、深圳富泰华等 11 家发行人股东系鸿海精密下属企业,鸿海精密为注册
于中国台湾地区的公司法人。
中国台湾地区主管部门制定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与《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审查
原则》《大陆投资负面表列——农业、制造业及服务业等禁止赴大陆投资产品项目》等
规定对台湾地区自然人、法人到中国大陆地区投资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并区分为禁止类
与一般类。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在上述禁止赴大陆地区投资项目的规定之列,属于一般类
项目。
尽管目前海峡两岸的经贸合作相对稳定,但两岸政治环境的变化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如果中国台湾地区对大陆地区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对在大陆地区投资范
围采取较为严格的限制措施,将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关联交易的风险
发行人通过对原鸿海精密体系内的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及精密工具和工业机
器人业务及相关资产进行重组并形成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报告期内及本次重组完成
后,发行人与鸿海精密等关联方存在并将继续发生一定的关联交易,包括采购与销售商
品、接受与提供服务、物业租赁、设备租赁等事项,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作价公允,并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已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做出了规定,形成
了对于关联交易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如果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得到切实执
行,或关联交易未能严格按照公允的价格执行,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及经营结果将可
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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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生产和销售,发行人与客户之间销售合同的形式主要为客
户向发行人所下的订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各业务板块销售金额前三
大的销售订单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 订单日期

NETGEAR
1,386.19
1 INTERNATIONAL 网络摄像头 2017 年 7 月 28 日
万美元
LIMITED
NETGEAR
1,386.23
网络设备 2 INTERNATIONAL 网络摄像头 2017 年 7 月 28 日
万美元
LIMITED
NETGEAR
1,002.16
3 INTERNATIONAL 网络摄像头 2017 年 11 月 27 日
万美元
LIMITED
4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无线基站 944.46 万元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
电信设备 5 基站 884.25 万元 2017 年 12 月 29 日
有限公司
6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无线基站 463.73 万元 2017 年 12 月 12 日
黑色支架与显 302,703.00
7 APPLE INC. 2017 年 11 月 11 日
示屏组立 万美元
通信网络
黑色支架与显 263,220.00
设备高精 8 APPLE INC. 2017 年 9 月 29 日
示屏组立 万美元
密机构件
187,615.12
9 APPLE INC. 外壳(检包) 2017 年 11 月 1 日
万美元
10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控制电路板 517.67 万元 2017 年 12 月 6 日
DELL GLOBAL B.V.
服务器 11 控制电路板 287.46.万元 2017 年 12 月 5 日
(SINGAPORE BRANCH)
DELL GLOBAL B.V.
12 控制电路板 240.82 万元 2017 年 12 月 5 日
(SINGAPORE BRANCH)
718.82
13 EMC CORPORATION 存储设备 2017 年 10 月 19 日
万美元
425.99
存储设备 14 EMC CORPORATION 存储设备 2017 年 10 月 19 日
万美元
416.84
15 EMC CORPORATION 存储设备 2017 年 10 月 19 日
万美元
117,971.08
16 Wistron Infocomm 服务器零件 2017 年 12 月 18 日
美元
云服务设
87,442.08
备高精密 17 Wistron Infocomm 服务器零件 2017 年 12 月 26 日
美元
机构件
Delta Electronics INT’ L 53,026.08
18 服务器零件 2017 年 12 月 28 日
(Singapore)Pte. Ltd. 美元
鸿富晋精密工业(太原)
19 刀具 143.04 万元 2017 年 12 月 2 日
有限公司
精密工具 富智康精密电子(廊坊)
20 刀具 15.67 万元 2017 年 10 月 24 日
有限公司
21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 刀具 11.12 万元 2017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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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板块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 订单日期

有限公司
安品达精密工业(惠州) 多功能工业机
22 112.00 万元 2017 年 6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器人
工业机器 贵州富智康精密电子有限
23 AGV 送料车 29.86 万元 2017 年 11 月 8 日
人 公司
安品达精密工业(惠州)有 多功能工业机
24 11.88 万元 2017 年 11 月 27 日
限公司 器人
(二)采购合同
发行人与供应商之间原材料或设备采购合同的形式主要为发行人所下的采购订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各业务板块采购金额前三
大的采购订单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订单日期

AVAGO TECHNOLOGIES
507.87
1 INTERNATIONAL SALES 主芯片 2017 年 11 月 8 日
万美元
PTE. LIMITED
AVAGO TECHNOLOGIES
297.00
网络设备 2 INTERNATIONAL SALES 主芯片 2017 年 11 月 2 日
万美元
PTE. LIMITED
AVAGO TECHNOLOGIES
267.49
3 INTERNATIONAL SALES 主芯片 2017 年 12 月 16 日
万美元
PTE. LIMITED
INTEL SEMICONDUCTOR 24.93
4 主芯片 2017 年 10 月 31 日
(US) LLC 万美元
INTEL SEMICONDUCTOR 14.49
电信设备 5 主芯片 2017 年 12 月 5 日
(US) LLC 万美元
INTEL SEMICONDUCTOR 12.19
6 主芯片 2017 年 10 月 31 日
(US) LLC 万美元
手机前盖板触 126,945.32 万
7 APPLE OPERATIONS 2017 年 12 月 21 日
摸屏 美元
通信网络
手机前盖板触 85,474.98
设备高精 8 APPLE OPERATIONS 2017 年 12 月 21 日
摸屏 万美元
密机构件
手机前盖板触 32,786.38
9 APPLE OPERATIONS 2017 年 12 月 20 日
摸屏 万美元
天津市鑫宝纸制品 6,393.81
10 包材 2017 年 10 月 18 日
有限公司 万元
天津市鑫宝纸制品 5,749.21
服务器 11 包材 2017 年 10 月 18 日
有限公司 万元
天津市鑫宝纸制品 5,467.40
12 包材 2017 年 10 月 17 日
有限公司 万元
ZENITRON 188.23
存储设备 13 中央处理器 2017 年 12 月 21 日
CORPORATION 万美元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业务板块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订单日期

TEAMMAX 137.67
14 机柜 2017 年 12 月 21 日
CORPORATION 万美元
15 EMC CORPORATION 硬盘 85.00 万美元 2017 年 12 月 29 日
HEWLETT PACKARD
ENTERPRISE 845.00
16 散热器 2017 年 11 月 23 日
INTERNATIONAL 万美元
PTE.LTD
云服务高 HEWLETT PACKARD 671.50
设备精密
ENTERPRISE 万美元
17 散热器 2017 年 11 月 23 日
INTERNATIONAL
机构件 PTE.LTD
HEWLETT PACKARD
ENTERPRISE 556.00
18 风扇 2017 年 11 月 24 日
INTERNATIONAL 万美元
PTE.LTD
深圳市鑫海川科技
19 刀具 298.91 万元 2017 年 11 月 29 日
有限公司
东莞市骏杰刀具科技
精密工具 20 刀具 132.93 万元 2017 年 11 月 29 日
有限公司
成都蓉富准工业炉
21 刀具 131.96 万元 2017 年 11 月 29 日
有限公司
22 深圳市准骏科技有限公司 流水线 70.50 万元 2017 年 10 月 23 日
工业机器 海天讯电子(深圳)
23 驱动器等 36.78 万元 2017 年 9 月 2 日
人 有限公司
24 深圳富泰华 模具零件 30.00 万元 2017 年 10 月 16 日
(三)授信合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额度在10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美元以上的银行授信合同情况如下:
授信额度 授信
序号 合同编号 债务人 授信人 币种
(万元) 有效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
借2017综 2017年12月27日至
1 深圳富桂 份有限公司深圳 人民币 150,000.00
34814龙华 2019年12月26日
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济源富泰 2017年3月2日至2019
2 — 份有限公司济源 人民币 100,000.00
华 年3月2日
分行
济源富泰 兴业银行股份有 2017年6月21日至
3 — 人民币 100,000.00
华 限公司郑州分行 2018年6月21日
郑州富泰 兴业银行股份有 2017年6月21日至
4 — 人民币 100,000.00
华 限公司郑州分行 2018年6月21日
平银深战
平安银行股份有 2017年11月7日至
5 客十综字 深圳富桂 人民币 100,000.00
限公司深圳分行 2018年11月6日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授信额度 授信
序号 合同编号 债务人 授信人 币种
(万元) 有效期
第828号
上海银行股份有 2017年8月11日至
6 231170095 国基电子 美元 20,000.00
限公司松江支行 2018年5月25日
SX9290317 上海银行股份有 2017年10月12日至
7 深圳富桂 美元 20,000.00
0561 限公司深圳分行 2018年10月11日
(四)借款合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借款方且正在履行的借款金额在
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以上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合同 借款金额
序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币种 借款期限
编号 (万元)
Cloud
Network Foxconn(Far east) 2017 年 8 月 31 日至
1 001 美元 10,500.00
Technology Limited 2018 年 8 月 31 日
Kft
建经纬代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付 郑州富泰 2017 年 4 月 19 日至
2 份有限公司郑州 美元 8,050.00
[2017]002 华 2018 年 4 月 18 日
经纬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022720172 2017 年 1 月 24 日至
3 国基电子 份有限公司上海 欧元 6,882.90
00600 2018 年 1 月 23 日
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022720172 2017 年 1 月 25 日至
4 国基电子 份有限公司上海 美元 6,824.00
00700 2018 年 1 月 23 日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2017 年 2 月 14 日至
5 — 国基电子 限公司上海松江 港币 52,046.67
2018 年 2 月 14 日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022720172 2017 年 1 月 18 日至
6 国基电子 份有限公司上海 美元 5,381.00
00300 2018 年 1 月 16 日
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022720172 2017 年 3 月 27 日至
7 国基电子 份有限公司上海 美元 5,347.00
02900 2018 年 3 月 25 日
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022720172 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8 国基电子 份有限公司上海 美元 5,214.00
02200 2018 年 3 月 19 日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604701123 2017 年 2 月 8 日至
9 南宁富桂 份有限公司南宁 美元 5,000.00
317005 2018 年 2 月 6 日
高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西 2017 年 9 月 28 日至
10 — 南宁富桂 美元 5,000.00
壮族自治区分行 2018 年 3 月 26 日
营业部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同 借款金额
序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币种 借款期限
编号 (万元)
2017 年(龙
2017 年 8 月 7 日至
11 华)委借字 深圳裕展 深圳富泰华 人民币 30,000.00
2018 年 8 月 6 日
第 00021 号
注:以上第 11 项为委托借款,受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诉讼和仲裁事项
(一)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
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起诉/申 管辖法院
原告/ 被告/被申 标的金额 诉讼/仲裁请
序号 请仲裁 /仲裁机 案件状态
申请人 请人 (元) 求
时间 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于 2018
请求国基电子 年 1 月 19 日出具
支付未付货款 《裁决书》([2018]
上海舸芮 及逾期付款利 中国国际 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2017 年 纳精密机 4,853,336.48 息、相关货物 经济贸易 0054 号),裁定国基
1 国基电子
9 月 械(上海) (折合) 仓储费等共计 仲裁委员 电子应于案涉产品
有限公司 折合 会 验收合格并交付后
4,853,336.48 30 个工作日内向申
元 请人一次性支付 45
万欧元。该仲裁裁
决正在执行中
郑州富泰
华、郑州鸿
判令共同被告
富锦、富鼎
支付原告之子
精密工业
使用手机电击
(郑州)有
自然人孙 导致死亡的死 北京市东
2017 年 限公司三
2 某某及邢 1,847,488.00 亡赔偿金、丧 城区人民 一审审理中
12 月 方作为追
某某 葬费、医疗费 法院
加被告(与
等共计
林某某等
1,847,488.00
三被告共

六方为共
同被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起诉/申 管辖法院
原告/ 被告/被申 标的金额 诉讼/仲裁请
序号 请仲裁 /仲裁机 案件状态
申请人 请人 (元) 求
时间 构
判决被告连带
天津市腾 天津泰港 支付工程款
天津市滨
2017 年 源电力工 实业有限 1,087,190.00
3 1,225,698.00 海新区人 一审审理中
11 月 程有限公 公司、天津 元及逾期付款
民法院
司 鸿富锦 利息
138,508.00 元
发行人涉及的上述诉讼、仲裁案件标的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声誉、业务活动及未来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坚公司未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刑事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未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亦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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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
发行人:富士康工业
街道东环二路二号
互联网股份有限公 0755-33855777 0755-33855778 郭俊宏
富士康科技园 C1 栋

二层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
保荐人(主承销商):
门外大街 1 号国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010-65051166 010-65051156 刘之阳
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岭中路
分销商:国信证券股
1012 号国信证券大 0755-82130457 0755-82133093 黄涛
份有限公司
厦 16-26 层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 环中路 7 号北京财
010-58785588 010-58785566 苏峥
金杜律师事务所 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 号兴业太古汇香港 021-22081166 021-52985599 吴冬
务所 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湖滨路 202 号企业
021-23233388 021-23238800 柯镇洪
务所(特殊普通合 天地 2 号楼普华永
伙) 道中心 11 楼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 东路 18 号中复大厦 010-65881818 010-65882651 姚永强
限责任公司 三层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家嘴东路 166 号中 021-58708888 021-58754185 -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国保险大厦 36 楼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
- - - -
银行北京国贸支行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号证券大厦
二、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一)初步询价时间: 2018 年 5 月 17 日-2018 年 5 月 18 日
(二)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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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购日期: 2018 年 5 月 24 日
(四)缴款日期: 2018 年 5 月 28 日
(五)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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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二号富士康科技园 C1 栋二层
保荐机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
四、查阅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网站:http://www.fii-foxcon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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