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苏租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8-01-3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FinancialLeasingCorporationLimited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8-9、11-19、25-33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63,999.97万股,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1.43%;本次发行中本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8年2月7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98,665.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股东南京银行、国际金融公司、青岛融诚(现更名为堆龙荣诚)、法巴租赁及苏州物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8年1月30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

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议案》;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议案>有效期的

议案》。本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63,999.9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均为

公开发行的新股,本次发行中本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募集

资金总额将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使用募集资金391,798.3925万元用于补充资本金。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

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公司股东南京银行、国际金融公司、青岛融诚(现更名为堆龙荣诚)、

法巴租赁及苏州物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滚存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在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股票发行后新老

股东共享。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四、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应当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

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及条件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及风险准备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者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5)公司不存在不符合资本监管要求的情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方式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制定现金分红方案的要求

(1)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等状况,在确保公

司股本规模、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

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

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应当提供

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其中,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

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

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由独立

董事发表审核意见。

(五)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

执行情况;如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

程序是否合规、透明。如果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

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五、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和承诺

本公司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股价下跌

外,若出现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

形时(若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股票收盘价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

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稳定

股价措施,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参照公司股价

表现并结合经营状况确定回购价格和数量区间,回购股份方案、作出决议并负责

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由公司按照相关

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表决中给予配合。

(3)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

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公司单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结果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及股本规模不符

合上市条件。回购期间,如遇除权除息,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行为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公司承诺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愿意接受有权监管部门的监督,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控股股东增持

江苏交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承诺:

(1)如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

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上述公司应在该情形出现后向公司送达增

持股票的书面通知并由公司进行公告,该通知中应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和完

成时间等信息。

(2)增持行为应于公司公告次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且用于增持公司股

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30%。上述公

司单次增持拟使用资金总额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如上述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则公司有权将上述公司相等金额

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完毕上述

增持义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如果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

低于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公司将于该情形出现20个交易日内,

按照内部决策程序拟定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计划并进

行公告,具体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和完成时间等信息。

(2)增持行为应于公司公告次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且上述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

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1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

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30%。

(3)如上述人员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则归属于上述人员的当年公司现金

分红收益及薪酬(以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及薪酬总额

的30%为限)归公司所有。

(三)承诺履行期限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承诺函于上市后三年内有效,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期间或之后,公司股票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

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中止实施股价稳

定方案后,如再次出现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六、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

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承诺

1、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因素可能减

持部分发行人股份,但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数量总额的

5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

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

作除权除息处理。

2、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持股5%以上(含5%)期间,如进行减持,

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提前3个交易日

书面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书面通知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及区间、减持的执行

期限等信息。

(二)公司股东南京银行、青岛融诚(现更名为堆龙荣诚)及法巴租赁承诺

1、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

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2、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

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

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3、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

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

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4、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通过证券

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

5、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

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公司股东国际金融公司承诺

国际金融公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持股或减持计划,将基于多种因

素作出,包括当时的市场情况、投资前景以及国际金融公司是否已完成在发行

人中应发挥的作用等。如确需进行减持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通知发行人予

以公告。

七、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

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如本公司招

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

行为后的30天内,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首次公开发行的新

股数量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公司上市后

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的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承诺: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

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在中国证

监会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直

至投资者的损失基本得到补偿之日(以实际得到补偿的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占提

出了补偿主张且主体适格的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90%为准),上述股东均放弃

发行人在上述期间内发放的现金分红。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会

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八、关于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公司

将在股东大会及本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

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承诺:如

违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发行人

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

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将继续履行该

等承诺。如违反回购股份的相关承诺,发行人有权将与履行回购义务所需款项等

额的应付现金股利予以截留,直至履行回购义务。如违反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

诺,应将出售股份取得的收益(转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给发行人。如

违反减持价格的相关承诺,应向发行人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按发行价格与减持价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格之差,以及转让股份数相乘计算。如未及时上缴收益或作出补偿,发行人有权

从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违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发行人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

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本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九、中介机构关于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承

诺: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

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

发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意向书等信息披露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

守,华泰联合证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承诺:普华永道

中天对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2017年11月8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17)第11074号审计报告;审核了发行人于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于2017年11月8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2409号内

部控制审核报告;对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

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鉴证业务,于2017年11月

8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2398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

告。普华永道中天确认,对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如果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承

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的合理预测,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受股本摊薄的影响,本公司每股

收益相对上年度呈下降趋势,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制订了多项填补即期回报的措

施,具体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摊薄即期回

报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前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公司提示投资者:由于公司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

观存在,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为保障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

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

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作为上述承诺

的责任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十一、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及其他相关章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节,并特别关注对下述风险的描述:

(一)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比率上升的风险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

余额的不良部分金额分别为16,140.87万元、27,458.27万元、39,670.74万元和

42,977.71万元,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分别为0.62%、0.86%、0.96%和0.92%,公

司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符合监管要求。如果未来出现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导致

承租人的还款能力下降的情形,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组合的质量可能出现下

降,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会上升,会要求公司提取更多的减值准备,可能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利率波动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租赁业务产生的租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公司盈利能力

主要受租赁业务收益率以及融资利率影响。随着人民银行不断放松利率管制,利

率的波动幅度可能加大。如果利率水平发生波动,租赁业务收益率以及融资利率

也会随之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当基准利率下降时,若租赁业务收益

率下降幅度大于融资利率下降幅度,或者当基准利率上升时,若租赁业务收益率

上升幅度小于融资利率上升幅度,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

的经营业绩。

(三)期限错配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截至2017年9月末,根据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合同约定的未折现现金流计

算,本公司即期、1个月以内、1-3个月到期、3个月至1年到期、1年至5年到期

和5年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净头寸分别为-2,552.65万元、-194,980.03万元、

-217,306.16万元、-1,015,315.69万元、2,455,669.76万元和42,063.56万元,本公

司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期限并不完全匹配。

公司有息债务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而公司融资租赁的收款期限一般在三

年以上。公司会通过监管未来现金流来实现日常资金管理,满足公司业务正常运

转的流动性需求。但公司资金来源可能会受到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的不利影响,

例如承租人延期偿还贷款、同业拆借市场流动性紧张等,加大公司金融资产和金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融负债期限不匹配的程度,将会导致本公司的流动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

重大不利影响。

(四)业务集中于部分行业的风险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在水利环境设施领域的比例为

41.97%,在医疗领域比例为36.32%,行业集中度较高。如果上述行业的融资政

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将业务领域拓展到其他行业,公司经营业绩可

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风险

在银监会、商务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蓬勃发展,融资

租赁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从2007年的93家,增加到2016年底的7,120家(金融租

1

赁公司59家,内资租赁公司204家,外资租赁公司6,857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同时,融资租赁行业还面临着银行、信托、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如

果公司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市场竞争力可能会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

经营业绩。

(六)税收政策风险

我国对于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近年来进行了多次调整。根据《关于将铁路

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经中

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

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

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该即征即退政策于2015年12月31日到

期。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36号),根据相关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本公司提供的融资

性售后回租业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适用的增值

税税率为11%,其他租赁业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同时,经人民银行、

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

1

数据来源:中国租赁联盟,WIND。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与原有政策相比,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

定变化对本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如果未来我国对于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如停止执行即征即退政

策等,会对行业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七)监管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受到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严格监管。公司在经营过程

中,除需遵守《公司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还需面对

监管部门颁布的诸多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公司若未能遵守法律、法规

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能导致公司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随着我国市场

经济体系的深入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仍在不断地变化过程中,同时除银

行业的行业监管以外,公司还面临其他政府机构的日常监管。如若公司因不符合

有关监管要求而遭受处罚,公司的声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都会受到不利

影响。

以政府平台业务为例,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发

行人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所涉及的客户数量分别为22家、24家、37家和43家,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分别为75,319.38万元、65,701.88万元、304,923.19万元和

348,277.67万元,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占比分别为2.91%、2.05%、7.37%和

7.48%。报告期内,发行人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整体占比较低,均处于正常履行状

态,未产生过不良资产,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此类业务情况。但是如若相关

监管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或者发行人此类业务所涉及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

债务危机等情形,有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2017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7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

长32.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2.09%。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响的事项。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客户和融资对象的

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预计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区间为190,000万元~200,000万元,较去年同

期增长5.23%~10.77%;净利润区间为100,000万元~105,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

长21.35%~27.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00,000万元~103,000万元,较

去年同期增长23.11%~26.8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

测或承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目录

发行概况.......................................................................................................................2

一、本次发行方案.................................................................................................4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4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4

四、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5

五、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和承诺.........................................8

六、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0

七、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1

八、关于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12

九、中介机构关于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承诺...........................................................................................................13

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14

十一、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14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17

第一节释义.........................................................................................................24

第二节概览.........................................................................................................27

一、发行人简介...................................................................................................27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28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29

四、本次发行情况...............................................................................................30

五、募集资金运用...............................................................................................31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3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2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32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权益关系情况...................................35

四、预计发行时间表...........................................................................................35

第四节风险因素.....................................................................................................36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一、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风险...........................................................................36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39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2

一、发行人概况...................................................................................................42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42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45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资产评估情况.......................................................53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56

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59

七、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59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71

九、职工持股情况...............................................................................................73

十、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73

十一、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77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87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87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87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11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116

五、主要资产.....................................................................................................129

六、主要经营资质.............................................................................................131

七、行业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复.....................................................132

第七节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133

一、风险管理.....................................................................................................133

二、内部控制.....................................................................................................142

第八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53

一、公司独立性.................................................................................................153

二、同业竞争.....................................................................................................154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68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九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91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9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200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20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20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3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204

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204

八、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204

第十节公司治理...................................................................................................205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05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09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12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16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18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作情况.....................................................219

七、发行人合法合规情况.................................................................................222

八、发行人资金被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提供担保情

况.........................................................................................................................228

九、发行人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228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230

一、财务报表.....................................................................................................23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42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42

四、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264

五、非经常性损益.............................................................................................268

六、主要资产情况.............................................................................................268

七、主要债项情况.............................................................................................27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八、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271

九、现金流量情况.............................................................................................274

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75

十一、财务指标.................................................................................................276

十二、盈利预测披露情况.................................................................................278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278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278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79

一、财务状况分析.............................................................................................279

二、盈利能力分析.............................................................................................335

三、现金流量分析.............................................................................................350

四、主要金融风险分析.....................................................................................352

五、重大资本性支出.........................................................................................355

六、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355

七、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分析.............................................................356

八、摊薄即期回报分析.....................................................................................360

九、其他事项说明.............................................................................................364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364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365

一、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365

二、公司的具体发展任务.................................................................................366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

途径.....................................................................................................................369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370

第十四节募集资金使用.......................................................................................371

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371

二、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说明.........................................371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372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37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五、募集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373

六、募集资金运用后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374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375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376

一、股利分配政策.............................................................................................376

二、本公司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377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377

四、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378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381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382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服务计划.............................................................382

二、重要合同.....................................................................................................383

三、诉讼或仲裁.................................................................................................388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39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9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14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416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417

五、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418

六、承担验资复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419

七、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的声明.....................................................420

八、承担评估复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的声明.............................................421

第十八节备查文件...............................................................................................42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中特别指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江苏金融租赁 指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或章程 指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监事会
普通股、A股 指 本公司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本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指 本公司在境内拟公开发行不超过63,999.9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招股意向书/招股书 指 本公司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招股意向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元 指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人民银行、央行、中央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江苏银监局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国资委 指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限公司 指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 指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扬子大桥 指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广靖锡澄 指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银行 指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金融公司、IFC 指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青岛融诚 指 青岛融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堆龙荣诚 指 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信 指 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巴租赁 指 BNP Paribas Lease Group SA
苏州物资 指 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省物资局及下属单位 指 江苏省物资局及其控制的、曾参与对公司出资的各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单位
惠隆公司 指 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会计师、普华永道中天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世纪同仁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江苏华信 指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保荐协议 指 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定的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协议
承销协议 指 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定的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承销协议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
租赁渗透率 指 通过租赁方式新增固定资产在全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率,租赁渗透率=融资租赁交易额/固定资产投资额*100%,租赁渗透率是反映一国融资租赁市场成熟度的重要指标,该数值越大,说明该国融资租赁业越成熟,越具有竞争力
资本净额 指 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减扣除项,金融租赁公司需要参照执行,下同
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有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指标计算要求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规定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 指 商业银行持有符合规定的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指 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 指 出租人因融资租赁业务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租赁业务本金及未实现融资收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指 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为租赁业务本金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 指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扣除出租人所计提的减值准备
担保余值 指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避免资产在租赁期内过度耗用或损坏,承租人(或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对资产余值进行担保
大型、中型、小型客户 指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具体划型分类标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准划定的企事业单位客户
ROA 指 总资产收益率
ROE 指 净资产收益率
招银租赁 指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交银租赁 指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华融租赁 指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租赁 指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租赁 指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皖江租赁 指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远东宏信 指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
国银租赁 指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沣邦租赁 指 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

本招股意向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

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概述

公司名称: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8-9、11-19、25-33层

邮编:210019

法定代表人:熊先根

注册资本:234,665.0268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34,665.0268万元人民币

电话:025-86816906

传真:025-86816907

网址:www.jsleasing.cn

邮箱地址:info@jsleasing.cn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

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

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

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设立及业务情况

江苏金融租赁成立时名称为“江苏省租赁有限公司”,系根据江苏省编制委

员会苏编[85]28号批复于1985年成立运营,后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8]28号

文批准,于1988年4月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设立登记,是全国最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早的专业性金融租赁公司之一。201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并于

11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整体变更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秉承“诚信、服务、创新、效率”的经营理念,多年来在医疗、教育、

工业制造、农业机械等领域开展业务,租赁业务已遍及全国。近三十年来,公司

坚持“服务中小、服务民生”的市场定位,专注培养专业化融资租赁服务能力,

为众多中小型客户提供了特色化金融服务,成为国内中小型客户以及医疗教育等

社会事业领域领先的金融租赁公司,形成了产融结合、服务实业的特色品牌。公

司将结合国际、国内租赁实践经验,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努力成为国内领先的中小型客户融资租赁服务商。

坚持业务规范的同时,公司在业务发展方面不断探索,获得了监管机构及市

场的高度认可。公司为全国首批获取金融许可证(1988年)、首家进入银行间

拆借市场(2008年)、首批获准发行金融债券(2010年)、资产支持证券(2015

年),以及首家获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资产支持计划(2015年)的金融租赁公

司。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苏交通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交通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7.27%的股份,并通过扬子大桥

和广靖锡澄间接持有公司22.42%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49.69%的股权。

江苏交通控股成立于1993年03月05日,注册资本168亿元,法定代表人

蔡任杰,住所为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经营范围: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在省政府授权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

经营和管理,高速公路收费,实业投资,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经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审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公司最近三年一

期财务报告的主要数据及相关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期间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总资产 4,737,940.84 4,178,524.48 3,276, 460.74
总负债 4,131,058.45 3,639,552.16 2,810, 447.97
股东权益 606,882.39 538,972.32 46 6,012.77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期间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150,856.87 180 ,559.02 132,455.22
营业利润 115,558.22 10 9,729.23 88,680.94
利润总额 115,537.91 10 9,905.72 97,710.56
净利润 86,660.96 8 2,404.30 73,244.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5,177.06 8 1,226.66 65,944.76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期间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27.59 -137 ,996.70 63,303.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52.52 - 6,717.84 -6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273.76 132 ,611.32 -44,429.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701.30 - 12,103.22 18,19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期间 2017年9月30日/2017年1-9月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
资产负债率 87.19% 87.10% 85.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7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36 0.35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每股收益(元)
每股净资产(元) 2.59 2.3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43 -0.59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0.15 -0.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5% 16.45% 1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9% 16.22% 15.2
总资产收益率 1.94% 2.21%
费用率 4.73% 4.34%
成本收入比 8.43% 7.02%
(二)主要监管指标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及银监部门监管要求

计算的本公司主要相关监管指标比率情况如下: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标准(%) 本公司数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本充足(新办法) 资本充足率 注1 11.69% 1 2.35% 14.48%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注1 10.66% 1 1.26% 13.32%
一级资本充足率 注1 10.66% 1 1.26% 13.32%
其他指标 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 ≤50 6.32% 8.36%
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 ≤30 6.32% 8.36%
单一客户关联度 ≤30 2.64% 8.36%
单一股东关联度 ≤30 2.64% 8.36%
全部关联度 ≤50 2.67% 8.36%
同业拆借比例 ≤100 5.27% 7.28%
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 ≤5 0.92% 0.96%
拨备覆盖率 ≥150 327.74% 303.41% 266.8
拨备率 注2 3.02% 2.91% 2.29
注1:根据《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2]57号),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9%、9.3%、9.7%和10.1%,一级资本充

足率不低于6.9%、7.3%、7.7%和8.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5.9%、6.3%、6.7%和7.1%。

注2:根据《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盈利能力较强、贷款损

失准备补提较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16年底前,拨备率不低于2.5%。

四、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63,999.97万股,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超过发行后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股本的21.43%;本次发行中本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采用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本公司于2016年4月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支持本公司业务发展。

募集资金投资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使用”。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63,999.97万股,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1.43%;本次发行中本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根据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采用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59元(按2017年9月30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 【】万元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 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概算明细如下:
保荐及承销费用 7,169.81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240.57万元
律师费用 165.09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 625.95万元
合 计 8,201.42万元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一)发行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8-9、11-19、25-33层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法定代表人:熊先根

董事会秘书:周柏青

电话:025-86816906

传真:025-8681690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保荐代表人:石丽、王天红

项目协办人:陈晓锋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鹭、李丹、范杰、汪晓东、陈沁磊

电话:(025)83387763

传真:(025)83387711

(三)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532-2号金蝶科技园D栋5楼

负责人:王凡

经办律师:王长平、刘颖颖

电话:(025)88304480

传真:(025)83329335

(四)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单元01室

负责人:李丹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亮、顾瑛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五)验资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单元01室

负责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亮、张嫄婷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六)验资复核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负责人:李尊农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剑辉、孙桂岭

电话:(010)68364878

传真:(010)68348135

(七)资产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31-1号22层

负责人:胡兵

经办资产评估师:张挺、钟才莉

电话:(025)84410941

传真:(025)84410423

(八)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原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6层615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负责人:闫全山

经办资产评估师:吴玉明、王新涛

电话:(010)83557569

传真:(010)83549215

(九)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十)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十一)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振华支行

户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4000010209200006013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权益关系情况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

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预计发行时间表

1、询价时间:2018年2月1日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2月6日

3、申购日期:2018年2月7日

4、缴款日期:2018年2月9日

5、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估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

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风险

(一)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比率上升的风险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融资租

赁款余额的不良部分金额分别为16,140.87万元、27,458.27万元、39,670.74万元

和42,977.71万元,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分别为0.62%、0.86%、0.96%和0.92%,

公司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符合监管要求。如果未来出现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导致

承租人的还款能力下降的情形,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组合的质量可能出现下降,

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会上升,会要求公司提取更多的减值准备,可能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融资租

赁款减值准备占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80%、2.29%、2.91%和

3.02%。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的计算受承租人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和还款

意向、保证人的代偿能力、承租人所属的行业以及宏观经济等多项因素的影响。

此外,公司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用以确定准备水平的

模型是否可靠。模型的局限性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准确或充足地提取减值准

备。如果减值准备最终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公司可能需要提取额外准备,可能

导致利润下降,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利率波动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租赁业务产生的租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公司盈利能力

主要受租赁业务收益率以及融资利率影响。随着人民银行不断放松利率管制,利

率的波动幅度可能加大。如果利率水平发生波动,租赁业务收益率以及融资利率

也会随之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当基准利率下降时,若租赁业务收益

率下降幅度大于融资利率下降幅度,或者当基准利率上升时,若租赁业务收益率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上升幅度小于融资利率上升幅度,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

的经营业绩。

(三)业务集中于部分行业的风险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在水利环境设施领域的比例

为41.97%,在医疗领域比例为36.32%,行业集中度较高。如果上述行业的融资

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将业务领域拓展到其他行业,公司经营业绩可

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业务集中于中小型客户的风险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向中小型客户发放的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占比为

85.81%。相对于大型客户而言,中小型客户的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低,如果

由于国家政策或市场因素等原因,导致中小型客户的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可能会

导致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率增加、减值准备不足,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

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期限错配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截至2017年9月末,根据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合同约定的未折现现金流计

算,本公司即期、1个月以内、1-3个月到期、3个月至1年到期、1年至5年到期和

5年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净头寸分别为-2,552.65万元、-194,980.03万元、

-217,306.16万元、-1,015,315.69万元、2,455,669.76万元和42,063.56万元,本公司

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期限并不完全匹配。

公司有息债务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而公司融资租赁的收款期限一般在三

年以上。公司会通过监管未来现金流来实现日常资金管理,满足公司业务正常运

转的流动性需求。但公司资金来源可能会受到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的不利影响,

例如承租人延期偿还贷款、同业拆借市场流动性紧张等,加大公司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期限不匹配的程度,将会导致本公司的流动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

重大不利影响。

(六)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实施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做出了改进,以加强风险管理和内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部控制体系,但是内部控制可能存在未得到全面、有效执行的情况,并可能由此

对本公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等都有较快的增长,尤

其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公司的资产规模等将会有更大的增

长,这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可使用的

资源或工具有限,如果本公司不能有效地实施、持续遵循或继续优化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制度,将导致公司内控体系不能有效地应对公司所面对的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不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增长、经营地域与行业范

围的扩大,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并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融资渠道对关联方依赖的风险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税前)

占同期税前利息支出总金额的比重分别为21.41%、11.08%、11.80%和13.61%,

同时,江苏交通控股为公司的部分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2010年金

融债券、2014年第一期金融债券、2014年第二期金融债券以及2015年与平安资产

管理合作开展的融资租赁资产支持计划。虽然公司近年来致力于拓宽融资渠道,

减少对关联方的依赖,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在融资渠道上存在对关联方依

赖的风险。

(八)业务区域集中度风险

虽然近年来随着业务拓展深入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业务区域集中度逐步

下降,但是在江苏地区仍然保持一定的区域集中度。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

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在江苏地区的比例为13.82%。如果上述区域出现重大的

经济环境或政策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九)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

金使用的预期效益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货币政策变化、行业竞争环境变化等因

素影响,若短期内募集资金未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经营业绩也未能相应提高,

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短期内可能出现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报被摊薄的风险。

(十)无法获取充足合格员工的风险

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对公司人力资源的要求大幅提高,公司各项业务

开展、风险管理等都需要具有经验的高素质人才来完成,公司需要招聘、培训和

挽留合格人才以管理新增和现有的业务活动,并为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

系和全面的福利保障体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提升,市场竞争的加剧,公

司对人员的需求以及支付给员工的薪酬水平都会增加,公司可能会面临短期内无

法选聘到合格员工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宏观经济

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如果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的

信用风险增加,资产不良率提升,进而对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针对整个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的调控措施也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带

来重大影响。例如,政府对特定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产

生限制,进而对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在银监会、商务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蓬勃发展,融资

租赁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从2007年的93家,增加到2016年底的7,120家(金融租

2

赁公司59家,内资租赁公司204家,外资租赁公司6,857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同时,融资租赁行业还面临着银行、信托、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如

果公司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市场竞争力可能会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

经营业绩。

2

数据来源:中国租赁联盟,WIND。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三)税收政策风险

我国对于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近年来进行了多次调整。根据《关于将铁路

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经中

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

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

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该即征即退政策于2015年12月31日到

期。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36号),根据相关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本公司提供的融资

性售后回租业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适用的增值

税税率为11%,其他租赁业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同时,经人民银行、

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

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与原有政策相比,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

定变化对本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如果未来我国对于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如停止执行即征即退政

策等,会对行业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监管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受到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严格监管。公司在经营过程

中,除需遵守《公司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还需面对

监管部门颁布的诸多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公司若未能遵守法律、法规

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能导致公司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随着我国市场

经济体系的深入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仍在不断地变化过程中,同时除银

行业的行业监管以外,公司还面临其他政府机构的日常监管。如若公司因不符合

有关监管要求而遭受处罚,公司的声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都会受到不利

影响。

以政府平台业务为例,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发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行人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所涉及的客户数量分别为22家、24家、37家和43家,应

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分别为75,319.38万元、65,701.88万元、304,923.19万元和

348,277.67万元,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占比分别为2.91%、2.05%、7.37%和7.48%。

报告期内,发行人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整体占比较低,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未产

生过不良资产,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此类业务情况。但是如若相关监管政策发

生重大调整,或者发行人此类业务所涉及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债务危机等情

形,有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租赁物所有权难以行使的风险

目前我国法律对融资租赁资产的物权保护制度还不完善,除飞机、船舶和机

动车辆外,我国尚未设立普通动产所有权登记制度,对于以占有为公示方法的动

产,占有即推定为所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承租人恶意将属于出租人

所有的租赁资产转让或者抵押、质押给第三人,支付了合理对价的善意第三人,

对于承租人交付的动产享有所有权,出租人只能向无处分权的承租人请求赔偿,

不能向善意第三人主张对租赁资产的权利。虽然政府、行业协会等已通过各种方

式来保护融资租赁公司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但动产所有权登记制度的缺失状况

短期内难以改变,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仍将面临租赁物所有权难以行使的风险。

(六)股息支付受到法规限制的风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只能以可供分配利润支付股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根

据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公司净利润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并减去提取的法定

盈余公积、一般准备和任意盈余公积后的余额。某年度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将被

保留,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如本公司于某年度没有净利润,或净利润未能

符合财政部关于提取一般准备的规定,则可能不会分配股利。另外,如果本公司

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我国监管标准或违反其他法规,将被银监会禁

止支付股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分配。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FinancialLeasingCo.,Ltd.

注册资本:234,665.0268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34,665.026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熊先根

成立日期:1988年04月23日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8-9、11-19、25-33层

邮政编码:210019

电话:025-86816906

传真:025-86816907

互联网网址:www.jsleasing.cn

电子信箱:info@jsleasing.cn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以2014年5月31日为基准

日,将经审计净资产3,873,442,184.92元,扣除一般风险准备金271,873,559.87元

以及拟向股东分配的利润216,995,173.03元后,剩余部分为3,384,573,452.02元,

股东以此抵作股款投入拟设立的股份公司,其中2,346,650,268.00元折成股份公

司实收股本,剩余的1,037,923,184.02元转入公司资本公积金,不再折股。

2014年7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4697号),对发行人净资产进行了审计。

2014年8月1日,华信评估所出具了《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4]第158号),

对发行人净资产进行了评估。2014年11月11日,江苏省银监局下发了《中国

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批复》(苏银监复

[2014]468号)。2014年11月17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678号),对上述折股认

购进行了审验。2014年11月17日,发行人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

变更登记手续。

(二)发起人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本公司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64,000.00
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000.00
3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29,220.00
4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3,400.00 9.97
5 国际金融公司(IFC) 20,000.00
6 青岛融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堆龙荣诚) 19,411.80 8.27
7 法巴租赁(BPLG) 15,253.23
8 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0.00 0.16
合计 234,665.03 100.00
上述发起人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三)改制设立发行人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

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股份改制前,主要发起人主要资产及业务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主要资产及业务经营情况
江苏交通控股 主要为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等,以及在省政府授权范围内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等
南京银行 商业银行业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扬子大桥 主要为桥梁、公路建设、投资、维护等
广靖锡澄 主要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收费等
国际金融公司(IFC) 主要为自有资金贷款、银团贷款、股本融资等
青岛融诚 主要为对外投资管理
法巴租赁 主要在境外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苏州物资 主要为房屋和场地租赁以及从事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
(四)发行人设立时的主要资产和主要业务

本公司由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设立时整体继承了有限

公司全部资产和业务。改制前后的股东结构和主要资产均未发生变化。本公司

设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与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一致,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本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发行人股份制变更设立前后没

有发生变化。

(五)在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成立后,主要发起人江苏交通控股、扬子大桥、广靖锡澄、南京银

行、国际金融公司、青岛融诚、法巴租赁等主要发起人的主要资产范畴与从事

的主要业务范围均未发生实质变化。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

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本公司系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与改制后的

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均为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本公司业务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本公司与主要发起人江苏交通控股的关联关系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八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是由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原有限公司的资产由

本公司承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办理完毕所有相关产权的变

更手续。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成立至2001年重新规范登记前

公司成立时名称为“江苏省租赁有限公司”,系根据江苏省编制委员会苏编

[85]28号批复于1985年成立运营,后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8]28号文批准,

于1988年4月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设立登记。

1988年4月23日,公司领取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企业营

业执照》。企业名称为江苏省租赁有限公司;经济性质为全民;核算形式为独立

核算;资金总额为3,000万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物资局。

受到金融行业分业经营政策、原主管部门和主要出资单位江苏省物资局改

革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成立后至2001年期间,公司存在股东、资本金变动较

为频繁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等情形。但在此期间,公司股东出资及股权变动事项

未产生争议或纠纷,股权变动真实,且相关股东均有国有单位,不存在国有资

产流失的情形,也未受到过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同时,公司于2001年已进行股

东及出资规范登记,权属明确,至今未产生任何纠纷。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已出具了《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

沿革事项的承诺函》,对公司1993年至2001年期间历史沿革事项承诺:“如江

苏金融租赁因上述资本额变动或增资、减资及股权转让事宜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被追索权益或被追究责任,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承担不利后果的,本公司负责解

决,并及时向江苏金融租赁承担全额补偿责任,以确保江苏金融租赁不会因此产

生任何损失。”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此外,江苏省政府已经对包括此期间在内的,本公司历史沿革的合规性进

行了确认,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三、(一)、11、江苏省政府对历史沿

革合规性的确认”。

2、2001年规范登记

2001年,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2001年7月

23日批复文件),根据当时施行的《公司法》规定,以3,000万元注册资本办理

工商规范登记,并将公司类型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此次规范登记时,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隆公司”)

持有公司出资1,440万元,交通控股持有公司出资1,400万元,苏州物资持有公

司出资160万元。具体来源情况如下:

(1)惠隆公司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的批复》(苏政复[2000]246号)批准,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出资成立的国有

独资公司,经授权经营的资产范围包括江苏省物资局持有的租赁公司股权等国有

资产。在此次规范登记中,惠隆公司持有公司1,440万元出资系承接江苏省物资

局及下属单位的出资,以及受让其他股东的出资。

(2)交通控股系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其持有的公

司1,400万元出资系受让于江苏省交通厅及其下属单位。

(3)苏州物资系隶属于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国有公司,其持有的

公司160万元出资系向公司出资形成。

2001年10月22日,公司就此次股权规范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了江苏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此次规范登记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惠隆公司 1,440 48.00%
2 江苏交通控股 1,400 46.67%
3 苏州物资 160 5.3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合计 3,000 100.00%
3、2003年,江苏交通控股获得控制权并增资

2002年2月26日,江苏交通控股与惠隆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江苏交通

控股以3,300万元的价格受让惠隆公司1,440万元出资。2002年3月22日,公

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

2002年5月28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增资扩股方案。2002年5

月28日,江苏交通控股、扬子大桥、广靖锡澄、苏州物资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

书,约定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50,000万元。

2002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出具《关于江苏省租赁有限公司

股东资格及资本金变更的批复》(南银复[2002]307号),核准公司股权变动及增

资。

2003年1月21日,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

银会苏验字[2003]005号)。2003年2月14日,公司就此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

了工商登记,并领取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江苏交通控股 22,840 45.68%
2 扬子大桥 17,000 34.00%
3 广靖锡澄 10,000 20.00%
4 苏州物资 160 0.32%
合计 50,000 100%
4、2003年,公司名称变更

2003年3月4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的名称由“江苏省租赁

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并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2003年3月24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名称变更预核登记核准

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03年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作出了《关于江苏省租赁有限公

司更名的批复》(南银复[2003]140号),同意公司更名为“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

2003年4月2日,公司就此次更名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江苏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9年,增加注册资本

2008年8月26日,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苏

富评报字[2008]第23号),以2008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进

行评估的价值为67,169.59万元。

200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南京银行投资入股的议案。

2009年4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作

出《关于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银监复

[2009]119号),批准南京银行对公司出资,批准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

76,923万元。

2009年5月6日,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信会字

[2009]0029号)。2009年6月23日,公司就此次增资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

领取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南京银行 26,923 35.00%
2 江苏交通控股 22,840 29.69%
3 扬子大桥 17,000 22.10%
4 广靖锡澄 10,000 13.00%
5 苏州物资 160 0.21%
合计 76,923 100%
6、2010年,增加注册资本

富评报字[2009]第78号),以2009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进

行评估的价值为119,343.22万元。

2009年12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76,923万元增加至85,47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547万元全部由国际金融公司认

缴。

2010年3月8日,中国银监会作出《关于批准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银监复[2010]102号),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

加至85,470万元人民币。

2010年5月14日,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富会验[2010]35号)。2010年9月19日,公司就此次增资完成了工商登记,并

领取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增资后,公司股权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万元) 占比
1 南京银行 26,923 31.50%
2 江苏交通控股 22,840 26.72%
3 扬子大桥 17,000 19.89%
4 广靖锡澄 10,000 11.70%
5 国际金融公司 8,547 10.00%
6 苏州物资 160 0.19%
合计 85,470 100%
7、2011年,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6月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85,470万元

增至200,000万元,新增资本由全体股东认缴。其中,江苏交通控股认缴41,160

万元,增资完成后的出资比例为32%;扬子大桥认缴12,220万元,增资完成后

的出资比例为14.61%;广靖锡澄认缴13,400万元,增资完成后的出资比例为

11.7%;南京银行认缴36,077万元,增资完成后的出资比例为31.5%;国际金融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公司认缴11,453万元,增资完成后的出资比例为10%;苏州物资认缴220万元,

增资完成后的出资比例为0.19%。

2011年,中国银监会作出《关于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等有

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1]310号),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85,470万元增至

200,000万元。

2011年9月28日,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富会验[2011]90号)。2011年10月9日,公司就此次增资完成了工商登记,并领

取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增资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万元) 占比
1 江苏交通控股 64,000 32.00%
2 南京银行 63,000 31.50%
3 扬子大桥 29,220 14.61%
4 广靖锡澄 23,400 11.70%
5 国际金融公司 20,000 10.00%
6 苏州物资 380 0.19%
合计 200,000 100%
8、2013年,增加注册资本

2013年3月1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00万元增至219,411.8万元,青岛融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

融诚”)以33,000万元的价格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2013年3月25日,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苏

富评报字[2013]第21号),以201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全部股东权

益按基础法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310,296.77万元,按收益法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

331,648.70万元,折股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55元和人民币1.66元。该评估报告

业经江苏省国资委“苏国资评备[2013]26号”备案。经过公司和青岛融诚的沟通

协商,青岛融诚以1.7元认缴1元出资,高于公司经评估的股东权益,定价依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允价值确定的隐藏性条款。

2013年5月31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作出《关于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增加注册资本等有关事项的批复》(苏银监复[2013]247号),同意公司将注册

资本由200,000万元增至219,411.8万元。

2013年6月7日,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富

会验[2013]37号)。

2013年6月8日,公司就此次增资完成了工商登记,并领取了江苏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万元) 占比
1 江苏交通控股 64,000 29.17%
2 南京银行 63,000 28.72%
3 扬子大桥 29,220 13.31%
4 广靖锡澄 23,400 10.66%
5 国际金融公司 20,000 9.12%
6 青岛融诚 19,411.8 8.85%
7 苏州物资 380 0.17%
合计 219,411.8 100%
9、2014年,增加注册资本

2013年8月1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19,411.8万元增至234,665.0268万元,BNPParibasLeaseGroupSA(以下简称“法

巴租赁”)以28,218.46958万元的价格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2013年9月21日,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苏

富评报字[2013]第52号),以201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全部股东权益

按基础法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333,501.20万元,按收益法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

387,700.00万元,折股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52元和人民币1.77元。该评估报告

业经江苏省国资委“苏国资评备[2013]53号”备案。经过公司和法巴租赁的沟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协商,法巴租赁以1.85元认缴1元出资,高于公司经评估的股东权益,定价依

据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允价值确定的隐藏性条款。

2014年1月7日,中国银监会作出《关于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

资本等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4]15号),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219,411.8万

元增至234,665.0268万元。

2014年2月12日,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中兴华验字[2014]2121003号)。2014年3月31日,公司就此次增资完成了工

商登记,并领取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万元) 占比
1 江苏交通控股 64,000 27.27%
2 南京银行 63,000 26.86%
3 扬子大桥 29,220 12.45%
4 广靖锡澄 23,400 9.97%
5 国际金融公司 20,000 8.52%
6 青岛融诚 19,411.8 8.27%
7 法巴租赁 15,253.23 6.50%
8 苏州物资 380 0.16%
合计 234,665.03 100%
10、2014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各发起人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按原股东持股比例以审计净

资产折股的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股后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仍为

234,665.0268万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并通过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等议案。

2014年11月17日,公司就此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完成工商登记,领取江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江苏省政府对历史沿革合规性的确认

2015年6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江

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2015]36号),

确认: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

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未发生导致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

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情况。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资产评估情况

(一)历次验资情况

1、1991年6月15日,《全民及全民集体联营企业注册资金信用证明》验证:

截至1991年6月15日,发行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

2、2003年1月21日,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中银会苏验字[2003]005号),验证:截至2002年6月11日,公司已足额收到

新增出资,均以货币出资;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

3、2009年5月6日,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信

会字[2009]0029号),验证:截至2009年5月6日,公司已收到南京银行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26,923万元整,均为货币出资。

4、2010年5月14日,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富会验[2010]35号),验证:截至2010年5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国际金融公

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8,547万元,以等值美元一次缴足。

5、2011年9月28日,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富会验[2011]90号),验证:截至2011年9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的

新增资本114,530万元,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200,000万元。

富会验[2013]37号),验证:截至2013年6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青岛融诚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19,411.8万元。

2015年9月30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复核报告

书》(中兴华核字[2015]第JS0015号),认为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

年6月6日增资所出具的苏富会[2013]37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

7、2014年2月12日,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

报告》(中兴华验字[2014]2121003号),验证:截至2014年2月7日止,公司已

收到新股东法巴租赁缴纳的注册资本15,253.2268万元。

8、2014年11月17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678号”,截至2014年11月12日,

改制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234,665.0268万元。

(二)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1、2008年8月26日,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苏富评报字[2008]第23号),以2008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全部股东权

益进行评估的价值为67,169.59万元。

2、2009年11月13日,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苏富评报字[2009]第78号),以2009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全部股东权

益进行评估的价值为119,343.22万元。

3、2013年3月25日,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苏富评报字[2013]第21号),以201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全部股东

权益进行评估的价值为331,648.70万元。

2015年9月30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复

核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447号),对于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苏富评报字[2013]第21号),认为:出具《资产评估

报告书》的机构具备资产评估资质;描述的评估对象、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经济行为一致;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本正确;评估基准日的选择适当;

应用的评估方法基本合理;其他参数选择基本合理;最终评估结论基本公允、合

理。

4、2013年9月21日,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苏富评报字[2013]第52号),以201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全部股东权

益进行评估价值为387,700.00万元。

2015年9月30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复

核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446号),对于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苏富评报字[2013]第52号),认为:出具《资产评估

报告书》的机构具备资产评估资质;描述的评估对象、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及

经济行为一致;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本正确;评估基准日的选择适当;

应用的评估方法基本合理;其他参数选择基本合理;最终评估结论基本公允、合

理。

5、2014年8月1日,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苏华评报字[2014]第158号):以2014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净资产进

行评估,评估价值为391,703.88万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江苏省国资委

100%

国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堆法苏



54.4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6.66%85%大桥股份有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司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7.2.45%9.97% 京龙巴金银荣租融行诚赁公司26.86%8.52%8.27%6.50%27%
6%
(三)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主要职能如下:

(1)办公室:组织公司接待服务、公关、危机处理等工作;办理出国手续;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进行公章管理;制定和规范公司车辆使用制度,负责用车调度及车辆的维护保养;

组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公司办公用房购买、建设、出租等事

项的招标、议标、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组织进行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组织公

司办公场所设施维修管理;进行公司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和上报工作;进行公

司文件和材料的收发、办理、打印和归档;负责会议筹备、通知、记录,印发会

议纪要;订阅刊物,编辑公司内部刊物;对外宣传公司,负责公司宣传制品的设

计和制作。

(2)风险管理部:组织编制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分析评估风险管理政策,

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规范风险管理流程;组织审查业务部门申报的各类项

目,提出规范的审查意见;组织项目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评估,组织开展项目

风险监控、项目风险预警和项目风险处理;组织制定资产质量控制目标,并组织

实施资产分类、提出资产质量问题及措施、协助业务部门清理不良资产等;制定

并落实公司内控合规管理制度,收集、整理法律合规风险信息,开展合规评价、

整改检查;组织实施各类检查,保持与上级部门、监管部门风险管理信息的沟通,

按时完成规定的各类报告报送;配合风险管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3)财务部:组织编制公司财务预算;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汇总记

帐凭证,编制会计报表等;核算部门与项目总成本,强化公司成本管理;编制、

上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配合财务审计工作;根据合同预算和财务制度审核、安

排各种款项支付,组织进行合同款的回收与各类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进行各

种税金的缴纳及办理各项税务;根据公司报销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准确、及时

办理各种报销业务,开具或收取现金支付的相关票据,准确、及时完成清查现金

工作;保管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鉴,按照规定程序使用票据和印鉴。

(4)审计部:组织实施完整的内部审计;组织实施公司业务审计、财务审

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并进行审计质量管理;配合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上级审计部门、会计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检查和监督关联交易管理及其

内部控制情况,并将检查监督情况报告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公司管理层

及监管部门;制定和健全有关审计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公司各项业

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汇总报送各类检查问题及整改情况。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5)法律事务部: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参与公司重要决议、规章制度及重大经济活动相关法律文书起草和修订;负责格

式合同的起草及合同审核工作;处理公司仲裁法律事务和诉讼法律事务,对产生

不良资产的项目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执行等措施。

(6)评审部: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要求,在制度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审查

业务部门申报的各类租赁项目,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和风控措施;组织推动公司

项目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的评估;承担对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的责

任,提高租赁业务人员的工作技能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7)人力资源部:组织年度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与分析,制订公司年度人

力资源招聘计划,拓展招聘渠道,组织招聘与面试工作;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建立公司内外部培训资源库和培训课程体系,并组织培训的实施;根据公司经营

目标,组织制定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绩效考核的实施;建设公司薪酬福利

体系;做好薪酬总额预算管理与执行工作;完成员工各类保险、福利发放;管理

员工劳动合同,做好公司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进行员工入职、转正、调岗、调

薪、晋升、辞退、离职等岗位变动的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员工档案。

(8)信息技术部:整理年度IT信息需求,制定年度IT规划;落实IT风险

管理措施;调研、设计、开发、维护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维护保障监管系统、财

务系统、档案管理系统、邮件服务系统;日常工作中的IT支持;电子档案归档

和管理工作;公司网站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对公司电子办公设备等进行维修和

管理;维护公司机房设备和弱电系统网络。

(9)金融同业部:制订年度融资计划,完成年度融资目标;研究和分析资

金市场和资本市场,形成定期报告;开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扩大合作机构

数量,增加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开展融资创新业务,包括债券融资、资产

证券化融资等业务;制定流动性风险管控方案,优化融资期限,有效控制风险。

(10)各业务部(包括厂融中心):收集租赁行业及细分市场的相关信息,

进行金融租赁行业研究及细分市场的研究,撰写行业研究报告;参与制定公司战

略发展规划,开发适合细分市场的租赁产品;开拓细分市场内新租赁业务领域;

定期进行客户拜访,维护与合作伙伴的良好关系,并开发新合作伙伴;组织进行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项目可行性分析调研;组织进行商务谈判和租赁业务条件落实;组织进行租赁项

目标的物日常核查工作;组织项目的租后管理,跟踪租赁项目租金回收工作。

(11)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下设的经营决策常设机构,

负责协助董事会制定本公司经营计划及投资方案,协助董事会制定授权制度、管

理制度及公司章程,协助完成信息披露、召集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

组织、落实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及负责其他综合管理事务。

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

(一)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二)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参股公司。

七、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交通控股,其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交通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本总

额的49.69%。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投资性质的国

有资产经营单位和投资主体。江苏交通控股成立于1993年3月5日,为江苏省

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68亿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

公司(国有独资),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法定代表人为蔡任杰,

经营范围为: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在省政府授权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

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高速公路收费,实业投资,国

内贸易。

江苏交通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江苏交通控股总资产为2,626.33亿元,净资产为918.49亿元,2016年度净利润

为81.30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江苏交通控股总资产为2,871.28亿元,净资产为1,038.15

亿元,2017年1-9月净利润为78.02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发起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的基本情况

除江苏交通控股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其他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南京银行 26.86%
扬子大桥 12.45%
广靖锡澄 9.97%
国际金融公司(IFC) 8.52%
堆龙荣诚(原青岛融诚) 8.27%
法巴租赁 6.50%
苏州物资 0.16%
1、南京银行

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6日,注册资本为84.82亿元,企业性质为股

份有限公司,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88号,法定代表人为胡昇荣,经营范

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货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与

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

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截至2017年9月30日,南京银行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法国巴黎银行 126,148.75
2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5,260.58
3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79,958.71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2,325.76
5 法国巴黎银行(QFII) 31,901.73
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18,971.52
7 东方基金-民生银行-中融信托-瞰金63号单一资金信托 11,583.48 1.3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963.86
9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743.86 1.27
10 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8,517.60
前十名股东合计 446,375.85
南京银行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

资产为10,639.00亿元,净资产为623.78亿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83.46亿元(以

上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

年9月30日,南京银行总资产为11,446.71亿元,净资产为666.74亿元,2017

年1-9月净利润为75.16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扬子大桥

扬子大桥成立于1992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21.37亿元,企业性质为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为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301室,法定代表人为

饶建辉,经营范围为: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经营,

与大桥建设相关的原辅材料和设备销售,实用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仓储,

普通机械租赁,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设计、

制作、发布、代理户外、印刷品广告。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石

油制品零售,制售中餐,各类定型包装食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书报刊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扬子大桥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102,109.94
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56,983.57
3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6,257.48 21.64
4 江阴大桥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7,673.81
5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700.00
合计 213,724.80 100.00
扬子大桥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扬

子大桥总资产为125.84亿元,净资产为49.52亿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4.95亿

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年9月30日,扬子大桥总资产为162.26亿元,净资产为58.10亿元,2017年1-9

月净利润为4.93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广靖锡澄

广靖锡澄成立于1997年9月16日,注册资本为25亿元,企业性质为有限

责任公司,住所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6号,法定代表人为徐泽敏,经营范围

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收费,物资储存,百货、纺织品、日用杂货、

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销售,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

地租赁,(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书报刊、成品油、烟零售,餐饮服务,定

型包装食品销售,住宿、桑拿浴、理发、保龄球;汽车货运,汽车维修,物业管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广靖锡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12,500.00 85.00%
2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7,500.00 15.00%
合计 250,000.00 100.00%
广靖锡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

靖锡澄总资产为60.42亿元,净资产为36.86亿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6.07亿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

年9月30日,广靖锡澄总资产为83.54亿元,净资产为43.72亿元,2017年1-9

月净利润为5.29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国际金融公司

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国际金融公司(简称IFC)是世界银行集团

的成员之一,成立于1956年,总部设于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是一家根据

其成员国(含中国)订立的ArticlesofAgreement《国际金融公司协定》成立的国

际组织。IFC依据《协定》的相关条款在其成员国开展业务。截至2017年9月

30日,IFC累计实缴股本合计约25.6亿美元。

3

2016财务年度,截至2016年6月30日,国际金融公司总资产为904.34亿

3

国际金融公司财务年度截至6月30日,2016财务年度指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美元,总资本为227.66亿美元,2016财务年度归属于国际金融公司的净收入为

-0.33亿美元。2017财务年度,截至2017年6月30日,国际金融公司总资产为

922.54亿美元,总资本为250.53亿美元,2017财务年度归属于国际金融公司的

净收入为14.18亿美元。

5、堆龙荣诚

堆龙荣诚原名为青岛融诚,成立于2011年1月30日,注册资本为3.3亿元,

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西藏自治区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乃琼镇色玛村企业创业创新基地1-9号,法定代表人为樊扬,

经营范围为:环保产业投资及管理;文化产业投资及管理;科技投资及管理;高

科技项目投资及管理;能源投资及管理;医药产业投资及管理;农业产业投资及

管理;国际国内商业贸易投资及经营;物业投资及管理;新型建材投资生产、加

工;商业、自有酒店管理;服务业投资及管理;企业管理策划;技术转让;法律

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堆龙荣诚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3,000.00
合计 33,000.00 100.00%
堆龙荣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堆

龙荣诚总资产为5.95亿元,净资产为5.71亿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1.58亿元(以

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堆龙荣诚总资产为5.95亿元,

净资产为5.71亿元,2017年1-9月净利润为0.16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法巴租赁

法巴租赁于1963年3月21日在法国巴黎成立,现其法人注册登记编号为楠

泰尔工商管理注册编号632017513,注册地址为92000楠泰尔市波特路12号,

注册资本为2.85亿欧元,法定代表人为CharlotteDennery。法巴租赁是法国巴黎

银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租赁业务的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截至2017年9月30日,法巴租赁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欧元) 持股比例(%)
1 法巴租赁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卢森堡)(BNPParibasLeasingSolutions(Lux.)) 28,507.92 100.00
合计 28,507.92 100.00
法巴租赁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法巴租

赁总资产为71.5亿欧元,所有者权益为4.95亿欧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2.17亿欧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法巴租赁总资产为77.99亿

欧元,净资产为7.23亿欧元,2017年1-9月净利润为1.37亿欧元(以上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7、苏州物资

苏州物资成立于1996年4月30日,注册资本为1.55亿元,企业性质为有

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为苏州市道前街170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利民,

经营范围为:从事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物资供销和销售,房屋和场地租

赁;提供仓储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业务;仓储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苏州物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500.00
合计 15,500.00 100.00
苏州物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苏

州物资总资产为13.05亿元,净资产为4.56亿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0.48亿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苏州物资总资产为14.18

亿元,净资产为4.40亿元,2017年1-9月净利润为0.25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8、公司股东中不存在私募股权基金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财产

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他投资标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

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

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

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公司股东中,除堆龙荣诚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外,其他股东均不以投资为目

的,属于拥有其他主营业务或职责的公司或组织,不存在专业募集资金进行投资

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堆龙荣诚的出资系由股东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自有资金缴纳,

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出资情形,且目前仅投资于本公司,因此,

堆龙荣诚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其股东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中信产

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但已根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办理了基金备案及管理人

登记。具体如下:

名称 编号
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SD1880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0718
综上,公司所有股东均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

备案程序;堆龙荣诚的股东属于私募投资基金,该基金及其管理人已办理基金备

案及管理人登记,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情况

1、江苏交通控股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住所 持股比例(直接和间接) 法定代表人 主要业务
1 江苏宁沪高 1992/8/1 503,774.75 江苏省南京 54.44% 常青 高速公路建设、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市仙林大道6号 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等
2 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94/10/21 86,171.00 南京市中山北路95号江苏议事园大厦31楼 100.00% 王正义 实业投资,机场建设、设计等
3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0/8/7 14,674.31 南京市洪武路23号18.19层 73.77% 梁云 铁路及其他基础设施投资、铁路运输、铁路建设等
4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05/2/6 14,440.00 南京市马群新街189号 74.65% 陈祥辉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及其电子支付业务的研究与开发等
5 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 2002/2/25 15,000.00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22层 51.17% 成秀虎 成品油零售等
6 江苏集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995/3/27 100.00 南京市集庆路69号 100.00% 卢志农 交通运输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等
7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2/12/24 50,000.00 南京市秦淮区仙鹤街99号 88.00% 王正义 房地产开发等
8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2003/4/23 6,905.00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仙林大道2号 100.00% 陈祥辉 从事路桥项目的工程和养护等
9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9/5/11 36,000.00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幢1103室 100.00% 靳向东 创业投资业务等
10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3/2/4 15,000.00 镇江新区丁卯智慧大道468号双子档A座05-125室 59.00% 靳向东 创业投资业务等
11 江苏大丰港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3/8/13 72,500.00 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213室 70.00% 靳向东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等
12 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999/2/8 428,100.00 南京市山西路128号 74.07% 徐海北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等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3 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02/1/22 215,540.51 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203室 79.99% 王华城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等
14 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999/2/8 339,012.50 南京市石鼓路69号 92.33% 梅松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等
15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2002/9/20 273,189.86 南通市通盛大道188号A幢301室 58.15% 陈祥辉 桥梁、公路工程建设、投资、维护等
16 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999/11/22 229,500.00 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210室 100.00% 陈祥辉 从事润扬大桥及其连接线的维护及经营管理等
17 江苏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2005/7/4 10,000.00 南京市山西路128号2801室 100.00% 吴尚岗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等
18 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2005/7/4 10,000.00 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206室 100.00% 孔元祥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等
19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999/2/8 207,783.00 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 93.42% 孙雷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等
20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999/2/8 361,497.50 南京市山西路128号2901 55.27% 马腾飞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等
21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01/8/17 397,645.34 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 80.61% 伍育钧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等
22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1992/12/31 213,724.80 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301室 74.44% 饶建辉 桥梁、公路建设、投资、维护等
23 江苏汾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2005/9/20 10,000.00 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303室 100.00% 孟春麟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等
24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2001/11/8 15,000.00 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304室 100.00% 陈祥辉 高速公路路基、路面、通道、涵洞、桥梁、防护工程的维护及建设施工等
25 苏州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1982/8/30 22,771.60 苏州市滚绣坊20号 100.00% 孙宏宁 住宿、饮食服务等
26 江苏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997/1/16 172,487.00 南京市虎踞关1号6、7层 62.56% 张晓铃 铁路工程投资、建设、经营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方监理等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7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2011/7/29 50,000.00 太仓市上海东路77号五洋国际商务大厦21楼 70.00% 杨建明 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国际船舶运输等
28 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3/11/22 85,960.00 泰州市海陵区站前1路18号211室 80.00% 陈祥辉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工程技术咨询等
29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1/12/27 100,000.00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2号金融城2号楼29-31层 100.00% 王展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等
30 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1981/8/29 8,000.00 南京市湖南路185号 50.00% 杨建明 主营国际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等
31 江苏兴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5/3/17 103,380.00 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1号1幢1106室 70.00% 徐海北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
32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4/12/22 700,000.00 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103室 71.43% 常青 铁路、城际等交通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
33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5/7/9 300,000.00 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101室 100.00% 靳向东 创业投资业务等
34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2016/11/2 10,000.00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新街189号 100% 张迅 高速公路预付卡发行及管理
35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2016/12/22 3,000.00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新街189号 100% 陈祥辉 公路养护工程(含改扩建工程)规划、设计、咨询、评估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36 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14日 795,620.00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291号 54.03% 顾德军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经营和养护等
2、江苏交通控股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其他企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2016/12/31 2016/12/31 2016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3,628,257.35 2,294,1 85.70 343,7
2 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8,161.38 109 ,050.26 18
3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2,384.46 4 5,463.85
4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62,209.38 17,713.13
5 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 49,270.78 3 2,057.28
6 江苏集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01.97 37.05
7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87,453.73 51,665.22
8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20,156.61 3,869.64
9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7,712.98 4 7,691.63
10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307.89 15,296.64
11 江苏大丰港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93,483.63 7 2,631.18
12 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48,886.88 295 ,843.58 -4
13 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40,616.50 362 ,526.62 29
14 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48,480.35 264 ,841.76 -2
15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1,590,092.33 545 ,201.16 67
16 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816,482.15 28 8,294.51
17 江苏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16,184.95 8,186.57
18 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25,837.49 1 1,637.73
19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610,956.86 280 ,389.74 23
20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411,149.02 825,1 82.01 120,0
21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155,765.10 648 ,787.19 66
22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1,258,371.21 495 ,187.14 49
23 江苏汾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22,133.72 10,062.04
24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60,629.91 21,053.21
25 苏州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31,746.41 30,182.29
26 江苏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64,584.05 54,8 78.71 -10,
27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61,324.09 4 7,870.98
28 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23,203.20 8 5,944.97
29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752,288.73 12 9,644.57
30 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329,650.62 83,133.06
31 江苏兴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23,030.00 103,380.00
32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96,238.36 56 5,705.50
33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31,741.44 21 8,191.05
34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244,270.79 10,316.30
35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3,000.20 2,999.63
36 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
注: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4日,2016年度无数据。

3、江苏交通控股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其他企业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2017/9/30 2017/9/30 2017年1-9月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4,133,524.08 2,534,0 81.68 297,7
2 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5,351.23 136 ,070.72 11
3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5,648.91 4 9,026.60
4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34,580.17 18,002.00
5 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 50,127.91 3 5,609.72
6 江苏集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6.20 -28.12
7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11,706.24 51,971.32
8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27,143.13 3,885.26
9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7,767.77 47,767.60
10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6,849.63 16,838.38
11 江苏大丰港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93,346.17 68 ,651.05 -3
12 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29,082.36 29 5,181.76
13 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74,557.54 371 ,147.06 28
14 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39,038.03 27 0,647.50
15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1,510,528.78 445 ,078.59 61
16 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88,910.77 297 ,066.39 14
17 江苏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20,626.18 7,781.05
18 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21,916.41 11,839.06
19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638,301.54 293 ,969.81 23
20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449,379.92 883,5 25.91 108,3
21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167,543.43 694 ,989.26 52
22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1,622,635.76 581 ,036.16 49
23 江苏汾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20,772.31 9,122.29
24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54,358.65 20,987.59
25 苏州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31,843.51 30,312.89
26 江苏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57,660.04 46 ,423.21 -8
27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85,740.66 4 7,275.57
28 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34,100.44 78 ,907.79 -7
29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388,070.29 13 1,754.63
30 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277,727.37 80 ,829.22 -1
31 江苏兴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52,630.00 103,380.00
32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36,088.27 7 06,080.73
33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45,123.25 32 5,598.40
34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329,032.62 1 3,754.21
35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2,652.47 2,650.90
36 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40,495.27 24 0,482.61
(四)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

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A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前总股本为234,665.03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63,999.97

万股,按发行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A股发行前 本次A股
持股数 (万股) 比例(%) 持股数 (万股) 比例(%)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SS) 国有股东 64,000.00 27.27 64,0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持股 63,000.00 2 6.86 63,000.00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SS) 国有股东 29,220.00 12.45 29,22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SS) 国有股东 23,400.00 9.97 23,40
国际金融公司 境外法人持股 20,000.00 8.52 20,000.0
青岛融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堆龙荣诚) 境内法人持股 19,411.80 8.27 19,411.8
法巴租赁 境外法人持股 15,253.23 6.50 15,253.2
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S) 国有股东 380 0.16
社会公众股 -
合计 234,665.03 100 .00 298 ,665.00
注:SS指State-ownedShareholder,国有股东。

根据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

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39号),江苏交通控股持有640,000,000股,占总股

本的27.27%,界定为国有股东;扬子大桥持有292,200,000股,占总股本的

12.45%,界定为国有股东;广靖锡澄持有234,000,000股,占总股本的9.97%;

界定为国有股东;苏州物资持有3,800,000股,占总股本的0.16%,界定为国有

股东。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5年11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

意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65号),批

准了发行人的国有股转持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7〕49号)规定,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

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22号)和《财政部国

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

策停止执行。按照前述要求,在本次发行上市时,本公司上述国有股东不再根据

《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

通知》(财企〔2009〕94号)转持本公司的相关股份。

本公司上述国有股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

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及后续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则的规

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

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扬子大桥、广靖锡

澄的关联关系如下:江苏交通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扬子大桥合计74.44%的股权,

江苏交通控股间接持有广靖锡澄85%的股权。因而,江苏交通控股直接和间接持

有本公司49.69%的股权。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

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二、本次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九、职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职工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情况,也不存

在工会、职工持股会、信托及委托持股等情况。

十、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结构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

117人、149人、172人和201人。

2、员工结构(截至2017年9月30日)

(1)专业结构

专业结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前台人员 137
中台人员 26
后台人员 38
合计 201 100.00
注:前台包括各业务部门、金融同业部等;中台包括风险管理部、评审部、法务部等;后

台包括财务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

(2)学历

学历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硕士及以上 120
大学本科 79
大专 2 1.00
合计 201 100.00
(3)年龄分布

年龄区间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30岁及以下(含30岁) 106
31-40岁 72
41-50岁 13
51岁以上 10
合计 201 100.0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执行员工薪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

革及医疗制度改革的情况

1、员工薪酬制度

目前,本公司的薪酬体系的基本原则包括:

(1)薪酬机制与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依据任职资格、管理责任、沟通协

调、工作特性、工作条件、组织业绩影响等方面综合评估各岗位对公司贡献的价

值大小进行薪酬分配,薪酬政策向核心人才倾斜,充分体现薪酬的公平性和激励

性。

(2)薪酬激励与公司竞争能力及持续能力建设相兼顾。参考外部的行业薪

酬数据,充分反映行业的薪酬水平,对外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

(3)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相适应。员工薪酬与其工作业绩挂钩,员工的收

入水平与其绩效表现紧密相关,工作业绩不同,薪酬不同,逐步建立薪酬与公司

效益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4)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协调。建立弹性较大的宽带薪酬体系,体现能

力与薪酬的匹配性,建立多序列的职业和薪酬发展通道,保障员工发展与企业发

展相匹配。

本公司员工总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职工福利三部分组成。总薪酬依

据上年度公司薪酬水平、当年度政府工资增长指导线、行业平均水准、公司经营

发展状况及国家有关政策等因素拟订,其中:

(1)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承担的工作本身及员工所具备完成工作的技能

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和调节工资。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员工

基本薪酬不超过薪酬总额35%。

(2)绩效薪酬:包括绩效工资、年度超额奖、专项奖三项,其中绩效工资

是绩效薪酬最主要的部分,绩效工资系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结合工作业绩等

指标经考核后发放的奖金。

(3)职工福利:是除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以外的其他补贴。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岗位分类员工收入水平及大致范围如下:

分类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期末人数(人) 平均薪酬(万元/年) 期末人数(人) 平均薪酬(万元/年) 期末人数(人) 平均薪酬 (万元/年)
前台人员 110 36.08 97 29.75
中台人员 23 36.32 19 33.36
后台人员 39 52.33 33 51.28
合计 172 39.79 149 34.98
注:(1)前台人员包括各业务部门及金融同业部员工;中台人员包括风险管理部、评审部、法务部员工;

后台人员包括财务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部、信息技术部等员工以及公司高管人员;(2)期末人

数系发行人各期末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正式员工人数;(3)薪酬统计口径包括:工资和奖金、五险一金、

年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当年计提的其他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4)因公司正在

进行薪酬制度体系改革,2016年计提的部分奖金尚未明确具体分配方案,故分岗位、分层级统计未包括该

部分;(5)部分员工系当年新入职,故年度薪酬总额较低;(6)因年度考核尚未开始,公司已预提的绩

效奖金部分只能落实到部门,不能落实到个人,因此2017年1-9月按岗位分类员工收入水平尚无法确定,

下同。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层级分类员工收入水平及大致范围如下:

分类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期末人数(人) 平均薪酬 (万元/年) 期末人数(人) 平均薪酬(万元/年) 期末人数(人) 平均薪酬(万元/年)
高层管理人员 8 117.21 8 117.59
中层员工 17 75.59 17 58.91
一般员工 147 31.44 124 26.37
合计 172 39.79 149 34.98
2016年11月,经江苏省国资委和江苏交通控股批复并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提出进一步深化薪酬制度市场化改革措施,薪酬

总额由计划单列模式改变为绩效管控的挂钩机制,每年的工资总额由发行人董事

会参照行业平均成本收入比,结合市场竞争程度和企业经济效益等因素合理确

定,同时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约束内部分配。因此,2016年公司平均薪酬同比有

一定幅度的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收入水平与所在省市同行业平均水平比较如下:

万元/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公司人均薪酬水平 39.79 34.98 37.84
江苏省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收入 - 14.22
南京市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收入 - 20.11
注:(1)江苏省金融业平均收入来自《江苏统计年鉴》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南京市金融业平均

收入来自《南京统计年鉴》中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及平均工资;(2)2016年度数据尚未

发布,未公布2017年1-9月数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收入水平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公司薪酬水平在本地具有

一定的市场竞争力。未来,公司将持续积极进行薪酬制度市场化改革,努力营造

“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成就人才”的环境和体制机制。一方面,公

司将参照同行业薪酬平均水平,按照成本收入比进行薪酬制度改革,薪酬总额与

公司经营业绩相挂钩;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改进考核办法,强调业绩导向,

重视过程管理,充分体现责任、能力和贡献在考核中的权重,合理拉开内部收入

分配差距,逐步提高核心骨干员工薪酬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还将健全绩效

考核、财务审计、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机制的

联动作用。

2、社会保障制度相关制度

本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与解聘均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

理,发行人与员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

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公司在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方面

不存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拖欠员工资等争议或潜在纠纷。

本公司已按照国家和各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行了

住房制度改革,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本公司已依法为员工足额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及缴存住房公

积金,并均已取得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文件。此外,本公司还为员工制定了企业年金计划。

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9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员工人数(人) 201 172 149
社保缴纳人数(人) 205 176 148
公积金缴纳人数(人) 205 176 148
注: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内退人员均为4人。

2014年末至2017年9月末,公司已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并为内退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015年末,5名新入职员工社

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在办理中,账户办理后上述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

公积金均按照入职时间全部缴纳)。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十一、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

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公司股东南京银行、国际金融公司、青岛融诚(现更名为堆龙荣诚)、

法巴租赁及苏州物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承诺

(1)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上述公司不

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业务的

情形;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实

质竞争业务的情形;上述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上述公司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

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

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3)如上述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

生同业竞争的,上述公司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以确

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4)在发行人审议上述公司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上,上述公司及关联方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如发行人认定上述公

司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则上述公司将在发行人提出异

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享有上述业务在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5)如上述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自愿赔偿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

部损失;同时,上述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6)本承诺函在上述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持

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2、公司股东南京银行承诺

(1)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南京银行不

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业务的

情形;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实

质竞争业务的情形;南京银行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南京银行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

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融资租赁

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3)在发行人审议南京银行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上,南京银行及关联方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如发行人认定南京银

行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南京银行将在

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发

行人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如南京银行违反上述承诺,自愿赔偿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因此遭

受的全部损失;同时,南京银行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5)本承诺函在南京银行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持

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3、公司股东法巴租赁承诺

(1)发行人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法巴租赁将不会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从

事与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直接或间接

投资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

(2)在发行人审议法巴租赁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上,法巴租赁及关联方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如发行人认定法巴租

赁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存在同业竞

争,则法巴租赁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有意

受让上述业务,则发行人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3)如法巴租赁违反上述承诺,自愿赔偿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因此遭

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法巴租赁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承诺函在法巴租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持

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三)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



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承诺

(1)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因素可能

减持部分发行人股份,但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数量总额的

5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

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

权除息处理。

(2)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持股5%以上(含5%)期间,如进行减持,

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提前3个交易日

书面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书面通知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及区间、减持的执行

期限等信息。

2、公司股东南京银行、青岛融诚(现更名为堆龙荣诚)及法巴租赁承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

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2)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

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

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3)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

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

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4)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通过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5)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

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股东国际金融公司承诺

国际金融公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持股或减持计划,将基于多种因素

作出,包括当时的市场情况、投资前景以及国际金融公司是否已完成在发行人中

应发挥的作用等。如确需进行减持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

(四)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和承诺

本公司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股价下跌

外,若出现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

形时(若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项,则股票收盘价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

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稳定

股价措施,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董事会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参照公司股价

表现并结合经营状况确定回购价格和数量区间,回购股份方案、作出决议并负责

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由公司按照相关

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表决中给予配合。

③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公司单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结果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及股本规模不符

合上市条件。回购期间,如遇除权除息,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行为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④公司承诺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愿意接受有权监管部门的监督,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控股股东增持

江苏交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承诺:

①如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

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上述公司应在该情形出现后向公司送达增持

股票的书面通知并由公司进行公告,该通知中应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和完成

时间等信息。

②增持行为应于公司公告次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且用于增持公司股份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30%。上述公司

单次增持拟使用资金总额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③如上述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则公司有权将上述公司相等金额的

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完毕上述增

持义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如果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

于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公司将于该情形出现20个交易日内,

按照内部决策程序拟定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计划并进

行公告,具体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和完成时间等信息。

②增持行为应于公司公告次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且上述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

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1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

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30%。

③如上述人员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则归属于上述人员的当年公司现金分

红收益及薪酬(以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及薪酬总额的

30%为限)归公司所有。

3、承诺履行期限

本承诺函于上市后三年内有效,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期间或之后,公司股票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

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中止实施股价稳

定方案后,如再次出现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五)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

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如本公司招

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

行为后的30天内,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首次公开发行的新

股数量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公司上市后

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的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承诺: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

《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

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

述违法行为后直至投资者的损失基本得到补偿之日(以实际得到补偿的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占提出了补偿主张且主体适格的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90%为准),

本公司及受本公司支配的发行人其它股东均放弃发行人在上述期间内发放的现

金分红。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会

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六)关于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公司

将在股东大会及本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

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承诺:如

违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发行人

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

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将继续履行该

等承诺。如违反回购股份的相关承诺,发行人有权将与履行回购义务所需款项等

额的应付现金股利予以截留,直至履行回购义务。如违反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

诺,应将出售股份取得的收益(转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给发行人。如

违反减持价格的相关承诺,应向发行人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按发行价格与减持价

格之差,以及转让股份数相乘计算。如未及时上缴收益或作出补偿,发行人有权

从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违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发行人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

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本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七)中介机构关于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承

诺: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

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意向书等信息披露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华泰联合证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

被遵守,华泰联合证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承诺:普华永道

中天对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

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2017年11月8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

第11074号审计报告;审核了发行人于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

2017年11月8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2409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对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的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鉴证业务,于2017年11月8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

审字(2017)第2398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确认,对出

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包括如果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承

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的合理预测,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受股本摊薄的影响,本公司每股

收益相对上年度呈下降趋势,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制订了多项填补即期回报的措

施,具体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摊薄即期回报

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前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公司提示投资者:由于公司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

观存在,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为保障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

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

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作为上述承诺

的责任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为中国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主要

服务的行业涉及医疗、教育、工业制造、农业机械等。

公司坚持“服务中小、服务民生”的市场定位,专注培养专业化融资租赁服

务能力,为众多中小型客户提供了特色化金融服务,成为国内中小型客户以及医

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领先的金融租赁公司,形成了产融结合、服务实业的特色

品牌。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从未发生变更。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按照《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兼有“金融业”下的“货币

金融服务”(J66)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租赁业”(L71)的特点。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参与者按照监管部门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种

是商务部监管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另一种是银监会

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两者之间的差异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融租赁公司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公
主管部门 银监会 商务部
成立要求 需要银监会批准;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成立需要商务部门批准;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由省级商务部门推荐试点,并由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
许可的经营范围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业拆借; (七)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境外借款;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租赁业务; (三)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四)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五)租赁交易咨询; (六)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七)向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转让应收租赁款; (八)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业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经济咨询; (十一)发行债券; (十二)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十三)资产证券化; (十四)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十五)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资本金要求 有资本充足率要求,资本净额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8% 风险资产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百分之六十。
其它 设立分支机构须经银监会批准;高管实行任职资格审核制度;单一客户关联度、融资集中度、集团客户关联度等均有明确限制;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的100%。 关联交易比例、单一承租人业务占比不应过高,但未设定明确界限。
截至2016年底,全国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7,120家。金融租赁公司59家,

4

内资租赁公司204家,外资租赁公司6,857家。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是金融租赁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管理部门。中国

银行业协会领导下的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是对金融租赁公司实行同业自律管理

的行业性组织。

商务部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外商投资及内资融资租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

和审批主管部门。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审批除商务部门外,还需要国家税务

总局确认。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相关的

组织和人员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商

务部。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4

数据来源:中国租赁联盟,WIND。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金融租赁公司适用的政策及法律情况主要包括:

序号 名称 实施时间 主要内容
1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 2014年3月 一是将主要出资人制度调整为发起人制度,不再区分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符合条件的五类机构均可作为发起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取消了主要出资人出资占比50%以上的规定。二是扩大业务范围,放宽股东存款业务的条件,拓宽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对象范围,增加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为控股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等;三是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在基本业务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开办发行金融债、资产证券化以及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等升级业务;四是强化股东风险责任意识,要求发起人应当在金融租赁公司章程中约定,在金融租赁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等;五是丰富完善经营规则和审慎监管要求,强调融资租赁权属管理和价值评估,加强租赁物管理与未担保余值管理等,同时完善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集中度等方面的审慎监管要求;六是允许金融租赁公司试点设立子公司。
2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 2015年6月 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除新设筹建、重组改制和终止事项、金融租赁公司等由于实际控制人变更引起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等事项由银监会审批外,其余事项包括修改章程、更名、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业务范围调整、金融租赁公司等由于其他原因引起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等事项均下放给银监局。
3 《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 2012年12月 1、鼓励商务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2、加快发展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 3、支持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承包作业、机具租赁和维修服务
4 《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3号) 2014年2月 就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租赁物的公示、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以及融资租赁合同案件的诉讼当事人、诉讼时效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5 《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4年4月 明确支持组建服务三农领域的金融租赁公司
6 《关于金融支持农业 2014年 大力发展涉农租赁业务,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将支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指导意见》 7月 持农业机械设备推广、促进农业现代化作为涉农业务重点发展领域,积极创新涉农租赁新产品
7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 2014年8月 建立完善融资租赁业运营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丰富租赁方式,提升专业水平,形成融资渠道多样、集约发展、监管有效、法律体系健全的融资租赁服务体系
8 《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 2015年9月 加快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发挥其对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金融租赁公司;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加大对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民生领域支持力度;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金融租赁试点,支持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施、加工设备更新;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上市和发行优先股、次级债,丰富金融租赁公司资本补充渠道;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二)全球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概况

1952年,世界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在美国成立,掀开了现代融资租赁业的

发展历程。据《世界租赁年报》统计,从全球租赁成交额来看,1993年至2015

年总体保持平稳增长,1993年租赁成交额3,096亿美元,2015年为10,053亿美

5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5.50%

图:全球历年租赁成交额及增长趋势

5

数据来源:《GlobalLeasingReport2017》byWhiteClarkeGroup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全球融资租赁市场区域发展概况

北美洲、欧洲和亚洲三大洲构成了世界融资租赁市场的主体,三个区域全球

市场份额占比超过90%。2015年北美洲全球市场份额占比最高,达到40.6%;

6

。欧洲第二,为32.1%;亚洲第三,占比22.2%,三个区域合计占比达到94.9%

图:2015年世界租赁市场份额比率

3、世界融资租赁发展历程

从世界融资租赁市场整体考察,根据60多年的历史发展进程,融资租赁经

历了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进程。这一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1)融资租赁产生的阶段。此阶段融资方只是提供资金,但不负责租后资

产的处置。

(2)灵活、变通的融资租赁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上的一个特点便是一些

灵活的、创造性的租赁结构的产生,如杠杆租赁等。出租方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

(3)经营性租赁阶段。出租人通过开展承担更大的风险的经营性租赁来提

高竞争力,租后资产的处置方式多样化。

(4)融资租赁与金融创新相结合的创新阶段。融资租赁与金融创新结合,

如专门投资于租赁交易的投资基金、与项目融资相结合的项目租赁、与债权证券

化相结合的租赁债券化和风险投资相结合的风险租赁等。

6

数据来源:《GlobalLeasingReport2017》byWhiteClarkeGroup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5)融资租赁市场成熟阶段。租赁产品几乎变成了商品,租赁产品之间的

差异变得很小。出租人之间的兼并和收购成为租赁业进入成熟期后的自然产物。

(三)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概况

1、发展历程

(1)1981年~1987年:迅速发展期

1981年4月,我国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揭开

了我国现代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篇章。同年7月,首家金融租赁公司中国租赁有限

公司成立。此后一段时期,融资租赁在我国得到快速发展。

(2)1988年~1998年:问题暴露期

在经历了诞生初期的快速发展后,融资租赁行业因制度问题导致严重欠租,

在90年代几近倾覆。这一时期的欠租问题因涉及广泛、规模巨大,造成了恶劣

影响,这时期出租人起诉承租人的欠租违约事件还因法律上融资租赁的性质确定

问题而屡遭败诉,导致许多的租赁公司破产、清算或者业务停滞。通过行业协会

和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直到1998年底,租金拖欠问题才得到基本解决。

(3)1999年~2007年:恢复调整期

前期租赁行业存在的租金拖欠问题,促使我国租赁行业相关制度的诞生。从

1999年开始,我国陆续实现了融资租赁法律框架的基本建设,包括:《合同法》

(1999年9月生效)中对于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2001年1月生效,后修改为《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2006年2月生效)

中对融资租赁记账方法的规定;《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0年6月发布)

中对金融租赁公司设立和管理等的相关说明,后又于2007年1月经银监会修订

并发布,允许国内银行重新介入金融融资租赁业务;《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

理暂行办法》(2001年9月发布,后修改为《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并于

2006年3月发布)中对外商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相关要求介绍。以上相关法律

法规的建设,为以后整个融资租赁行业恢复活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2008年至今:跨越式发展期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随着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例如银监会于2014年3月修订并发布了《金融

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及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融资租赁行业的公司数量大幅

增加,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

2、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规模和容量

2007年后,国内融资租赁业进入了几何级数增长的时期。业务总量由2007

年的约240亿元增至2016年约53,3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2%。2016年末

7

。我国的融资租赁余额较2015年末上升20%

图:2007年以来我国融资租赁业交易额和增长率

8

2015年,以当年新增融资租赁交易额统计,全球前十大融资租赁国家如下:

排名 国家 融资租赁金额 (十亿美元) 2014-2015年 同比增长率 (%) 租赁渗透率 (%)
1 美国 374.35 11.10
2 中国 136.45 25.55
3 英国 87.13 14.01
4 德国 63.82 8.42
5 日本 60.84 8.94
6 法国 30.92 9.93
7 澳大利亚 30.85 0.01
8 加拿大 26.21 3.40
9 瑞典 18.22 12.05
10 意大利 17.67 12.52
7

数据来源:中国租赁联盟,WIND。

8

《GlobalLeasingReport2017》byWhiteClarkeGroup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除了日本外,西方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业务的固定资产渗透率达到15%以上,

而我国与之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国融资租赁市场未来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据预测,未来“十三五”时期,中国融资租赁业有望继续保持30%左右的增

9

。长速度,有可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租赁大国

3、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特点

(1)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

在经历初创、迅猛发展、清理整顿后,我国融资租赁业逐渐走向规范、健康

发展的轨道。2007年3月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合格金融机构

参股或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随后,国内主要的商业银行先后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

公司。随着商业银行进入融资租赁业,我国融资租赁业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2016

年底,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53,300亿元,比2007年240亿元的总量增长222倍

10



图:2007年以来我国融资租赁合同规模快速增长(单位:亿元)

(2)融资租赁企业数量成倍增长

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放开,国内融资租赁公司总数由2007年的93家增长到

2016年底的7,120家。截至2016年底,金融租赁公司59家,内资租赁公司204

11

家,外资租赁公司6,857家。

9

数据来源:《中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突破三千家》,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5-07/21/c

_1115990401.htm

10

数据来源:中国租赁联盟,WIND。

11

数据来源:中国租赁联盟,WIND。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图:2007年以来我国各类租赁公司数量均取得增长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服务领域主要集中在工程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包

括民用航空器、船舶等)、医疗设备、教育办公设备、印刷设备等,这主要有两

个原因: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等因素的推动下,近年来工程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医疗教育设备等行业的需求增长迅速,推动了融资租赁业

务在相关领域的快速拓展;另一方面上述行业的设备单价较高,适合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

(3)金融租赁公司优势明显

金融租赁公司虽然数量较少,但是凭借融资渠道以及风险管理水平方面的优

势,在我国租赁市场中占据的市场份额最大,截至2016年末,融资租赁公司业

12

:务量分布情况如下所示

12

数据来源:WIND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图:2016年三种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市场规模(亿元)

金融租赁公司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融资渠道多样性。根据《金

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包括:吸收非银行股东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除了股东的资

本投入外,金融租赁公司还可以通过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多

种方式获取资金,多样化的融资手段保证了金融租赁公司有充足的资金来源支持

业务发展。另一方面,金融租赁公司受到银监部门的严格监管,在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提升了的金融租赁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

表:金融租赁公司拥有银行背景,在融资中拥有较大优势

监管机构 经营杠杆 注册资本要求 主要融资途径
金融租赁公司 银监会 12≦.5倍 1亿元 资本金;同业拆借;银行借款;发行债券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商务部 ≦10倍 无 资本金;银行贷款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商务部 ≦10倍 1.7亿元 资本金;银行贷款
资料来源:银监会,商务部

4、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金融改革为融资租赁拓宽融资渠道

融资租赁行业本身是金融市场化的产物,将直接受益于金融市场化改革。利

率市场化改革以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市场的发展,将有效拓宽融资租赁公司的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融资渠道。国家政策也积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支持符合

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近年来,融资

租赁公司通过发行金融债券、高级无抵押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募集资金的金

额不断增加。金融市场改革的推进,以及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有利于融资租赁

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的周转效率,为后续租赁项目提供持续资金支持,

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升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

(2)产业结构升级催生市场需求

融资租赁不仅能够缓解企业缺乏资金的问题,还可以通过对落后产能的淘汰

和市场竞争加快产业技术革命进程,催生新技术革命对融资租赁的新需求。当一

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技术革新加快时,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和市场渗透率也

会迅速上升。在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企业用工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我国

经济转型及产业结构升级的压力迫在眉睫,需要通过加大资本投入提升生产效

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革新深化,有利于提升融资租赁行业服务领域(如

先进制造设备、农业机械设备等)的需求,有利于融资租赁行业发挥出产融结合

的优势,推动融资租赁企业的快速发展。以农业机械领域为例,据统计我国目前

农机化率在50%左右,未来发展目标是争取在2020年提升至65%,按照国际上

13

。该行业的租赁渗透率测算,农机领域的融资租赁市场容量将达到1,000亿元

(3)城镇化进程助推融资租赁增长

14

,仍低于发达国家近80%的水平,积极2016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7.35%

稳妥推进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大战略。围绕未来城镇化战略布局,国家

将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输油气管道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国

家政策也鼓励各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购买融资租

赁服务,有助于推动上述领域对融资租赁业务需求的增加。城镇化进程的积极推

进将成为融资租赁行业未来增长的有力推动因素之一。

5、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原因

融资租赁行业的利润率水平受多重因素的影响,比如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的

13

数据来源:《农机租赁助力农业发展》,https://www.nongjitong.com/news/2014/349969.html

1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6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7.35%》,http://news.163.com/17/0120/10/CB7G7D9

A00018AOQ.html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调控措施、利率市场化、税收政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等。比如宏观经济增速

放缓会导致承租人还款能力下降,违约率提升,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利润水平产生

不利影响。

(四)下游行业租赁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且租赁投放主要集中于医

疗、教育等行业。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新成立了厂融中心,并以农业机械融资租

赁作为出发点,大力开拓厂商租赁业务,力求更好地服务中小型客户,因此本部

分着重针对医疗、教育和农业机械行业进行分析。

1、医疗行业租赁市场分析

(1)医疗行业融资租赁市场概况

医疗领域的融资租赁标的主要为医疗设备,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国

家大力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医疗设备需求不断攀升。近年来我国医疗卫

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断地加大投入力度,引进先进

医疗器械成为各家医院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

国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市场规模从2007年的538.97亿元人民币上升至2015

年的2,382.49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0.42%。

图:2007-2015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亿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医疗机构进行设备购置以及更新换代所需资金一般有三个渠道:内部积累、

政府划拨和外部融资,其中,融资租赁以其灵活、快捷、融资金额大、资金到位

快等多方面的优点逐步得到医院的认可,该模式已经越来越多地在实践中采用。

在医疗设备行业良好的发展趋势下,医疗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量也逐年增加,

2009年,我国医疗设备销售额为861.00亿元,融资租赁额为200.00亿元,融资

15

为23.23%;到2014年,我国医疗设备销售额增长至2,136.07亿元,租赁渗透率

16

,2009年至2015年医疗融资租赁额增长至660.00亿元,渗透率达到了30.90%

设备的融资租赁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49%。未来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医疗设备行业融资租赁的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高。

图:2009-2014年我国医疗融资租赁业务量(单位:亿元)

(2)医疗行业融资租赁竞争格局

从事医疗行业融资租赁业务首先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发行人首次

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时间为2004年9月,介入时间较早。我国医疗领域

的融资租赁客户主要为各大医院,具有信用风险低、注重服务质量的特点。另一

方面,由于技术的革新,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频繁,也为医疗行业融资租赁的快

速增长提供了驱动力。

目前,我国医疗设备租赁行业竞争激烈,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

租赁公司进入医疗行业较早。近年来,金融租赁公司在医疗行业发展迅速,目前

15

租赁渗透率:某一特定行业当年租赁业务量/某一特定行业当年销售额,下同

16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2014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在国内医疗融资租赁领域较为领先的公司除发行人外,主要还有远东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海通恒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等。

(3)医疗行业融资租赁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医疗机构数量保持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7年

至2015年,我国医院数量从19,852家增至27,587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20%。

在医院数量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我国公共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呈现快速增长的态

势,2007年至2015年,我国公共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由2,581.58亿元增长至

12,475.2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2.32%。

图:2007年-2015年以来我国医院家数图:2007-2015年以来公共财政医疗卫

及其变动趋势生支出及其变动趋势

随着我国医疗需求的持续增长,医疗器械行业将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目前我

国医疗机构的整体医疗装备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低,医疗设备在地区和医疗机

构之间分布并不均匀,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大医院。此外,大量的医疗设备

需要更新换代,而更新换代的过程将是一个需求释放的过程,将会保证未来较长

一段时间医疗设备市场的快速增长,而融资租赁将为医疗设备的资金需求提供解

决方案。以2020年需求为例测算,2011年-2015年国内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

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17%,假设未来5年保持上述增速,同时医疗器械市场

渗透率每年增加1%,2020年我国医疗器械行业销售收入有望达到4,827.12亿元,

医疗器械融资租赁额有望达到1,781.11亿元,市场渗透率达到36.90%。

综上所述,伴随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医疗设备更新换代的需求以及医疗卫

生支出良好的增长态势等因素的影响,医疗行业的融资需求空间广阔。

2、教育融资租赁市场分析

(1)教育行业融资租赁市场概况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教育行业的融资租赁相对于传统租赁领域起步也较晚,但近年来呈现迅猛发

展的势头。

支撑教育行业租赁市场繁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①有利的政策环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到2020

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此外,

国家颁布的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

育的决定》,均对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给予了较大支持。

②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教育机构需求扩张。近年来,教育机构需求

急剧扩张,教育资源在国内覆盖面逐步扩大。教育行业的迅速发展需要资金的有

力支持,但是传统的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已不能完全满足教育行业的资金需求,

也无法完全与教育行业的投资或支出期限匹配。融资租赁可以有效解决教育融资

需求的困难。优质教育机构的融资租赁意识增强,教育行业的扩张为教育融资租

赁提供了市场契机。

③教育行业信用风险较低,有利于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教育机构的融资风险

较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教育机构的教育经费来源多元化。经过

近十年的转变,我国教育机构已经构建了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格局,校办产业、

计划外办学、承接科研项目等收入形式改善了教育机构教学经费不足的局面,为

教育机构偿还融资租赁款提供了保障;二是教育机构一般通过直租方式采购设备

或通过售后回租方式获得融资租赁款。在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确保教学资产

的正常使用和教学秩序的稳定是我国教育机构的首要目标,因此教育机构一般都

会按时偿还融资租赁款的利息和本金,发生呆账、坏账的可能性非常小;三是教

育机构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教育机构作为事业单位在每年初制定年

度财务预算时,都会对各类负债当年的还款来源作出合理安排,以确保年末收支

平衡,由于有了这样一种财务上的约束,进一步降低了教育机构融资租赁款项无

法偿还的风险。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教育行业融资租赁业务规模约为45亿元,

受益于近年来教育机构规模的快速扩张所导致的资金需求急剧上升,教育行业的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融资租赁凭借灵活快速的优势,为教育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资金。截至2014

年末,教育行业融资租赁规模约为320亿元,租赁渗透率从2009年的2%上升到

2014年的12%左右。

图:2009至2014年我国教育行业融资租赁业务量

(2)教育行业融资租赁竞争格局

教育行业融资租赁根据地区不同呈现不同的发展态势,我国东部地区人口集

中,教育机构聚集,但东部地区经济发达,教育机构对外融资的迫切性不强。相

反,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机构每个生

源获得的财政预算支出相对较少,这也是融资租赁需求较大且重点竞争领域。自

2007年成功开发第一家教育类客户以来,发行人已在教育行业深耕了十年,在

教育行业融资租赁领域拥有一定的知名度。

上世纪末,受高校扩招影响,各家融资租赁公司聚焦于高校改扩建中的基建

需求和新设备购置需求。2012年以前,教育行业融资租赁领域活跃度较高的公

司包括远东宏信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等商务部背景的外资融资

租赁公司,这一阶段普遍的社会融资成本较高,除了资金成本以外,与租赁公司

合作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设备等级也会影响客户的最终选择。2012年以后,“十

二五”规划提出推进教育均衡化,其中包括要求在教育基础设施方面“扶贫帮困”,

帮助物质条件较差的学校在校舍、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地等的建设方面尽快

赶上重点学校(优质学校)。鉴于教育类客户业务需求较大,且银行系金融租赁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公司纷纷成立,教育行业融资租赁领域活跃度较高的公司包括招银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有银行或保险背景的租赁公司。

(3)教育行业融资租赁未来发展趋势

①行业前景向好

教育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集中于高等院校。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

2015年末,全国共有2,560所普通高等院校,同比增长率1.23%,2007年至2015

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数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74%,呈稳定增长态势。鉴于融

资租赁灵活高效的运作模式,且能够及时满足院校的资金需求,融资租赁的接受

度正逐步提高。同时,得益于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大量的资金需求为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了发展空间。

图:2006年-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数量及其变动趋势(单位:所)

另一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投入32,806.46亿

元,同比增长8.04%。2007年至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5.25%。尽管近年来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增长速度较快,但这一数字占GDP的比

例仍然偏低,2014年度为5.09%,较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差距,未来尚有提升空

17

间。

17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图:2006年-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及其变动趋势(单位:所)

②教育行业直租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

深度挖掘教育行业客户直接租赁的需求,与设备类供应商达成紧密的战略合

作是该行业未来的主要发展趋势。为此发行人通过高等教育展会和直接联系等途

径积极联系潜在的合作伙伴,并已经与部分设备供应商达成合作意向。

③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市场市场广阔

民办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已经覆盖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个层次,

以往各家租赁公司在客户选择时倾向于公办院校,但在竞争加剧的格局下,优质

的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也逐渐成为各家机构的客户群,此时需要有效的风控

措施降低项目风险。

3、农业机械租赁市场分析

(1)农业机械租赁市场概况

①农业机械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国农机装备发展迅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

末,全国规模以上农机企业共有2,422家,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了4,523.60亿元,

较2010年末增长73.6%;农机工业总产值年均保持15%以上的增长速度,是机

械工业行业最具活力的子行业之一。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同时,2015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为63.8%,较2010年末提

高了11.5个百分点,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已转变为以机械作业为主。

图:2010-2015年农机工业总产值图: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

自2004年国家实施农机补贴政策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补贴力度,促进

农机产业的加速发展。2004年,我国农业机械的补贴金额是7,000万元,到2015

年该补贴金额已经达到228.09亿元,增幅近325倍。其中,2004年至2015年期

间,中央财政合计投入1,411.39亿元的农机购置补贴,拉动了数千亿元的农机消

18

费。

图:2010年至2015年农业补贴金额

2015年1月,农业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2015年-2017年农

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将农机补贴范围进一步

扩大,将原本只有大型集体农场、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才能够享

18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受的购买大型农机的补贴,拓展至全体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组

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范围的扩大有助于促进我国的农业机械化率的提高。

②农业机械行业融资租赁概况

农机租赁业务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是农场主购置使用

农机设备的首选方式,租赁渗透率达到60%~70%。而我国农机租赁起步较晚,

尚处于政府推动、试点运行的阶段,业务量较小,若按照国外农业机械行业60%

19

。的租赁渗透率分析,国内市场容量就可超过3,000亿元

(2)农业机械租赁竞争格局

近年来,农机租赁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包括两种类型的公司:1、外资融资租

赁公司,如约翰迪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拉赫兰顿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法兴(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三井住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2、中

国本土融资租赁公司,如海尔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

任公司、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发行人等。

2010年,约翰迪尔作为农机融资租赁市场的先锋,进入我国市场开展农机

租赁业务,其后,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银行开始对农机设备融资市场感兴趣,

但主要还是运用银行信贷等传统的运营方式。目前,我国农机融资租赁业务仍处

在初级发展阶段,业务种类和业务规模相对局限。

(3)农业机械租赁未来发展趋势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明确指出,支持设立面向“三农”、中小微企业的

金融租赁公司;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

开发适合“三农”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金融租赁试

点,支持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施、加工设备更新;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通过奖励、

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加大对“三农”、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等。

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融资租赁业务在“三农”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19

数据来源:融资租赁行业现状分析—农村融资租赁市场迎来春天,

http://iof.hexun.com/2015-09-17/179196523.html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6年我国《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和《全国农业机械化发

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陆续发布。其中,《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

提出,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在2020年达到70%,2025年达到75%以

上。同时,《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主要

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种养加全面机械化取得显著进展,区域协调共进的农业

机械化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未来,随着农业现代化以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提

质增效的需求将促使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支

撑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领域的融资需求也将进一步提升。

综上,受益于良好的政策环境,农机行业良好的发展势头,根据中国农业机

械工业协会预计,到2020年我国农机工业总产值有望达到6,000亿元,为我国

20

。刚刚起步的农机租赁业务带来广阔市场空间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有利因素

(1)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近年来,我国不断修订相关监管政策,加大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2015年8月和9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

意见》(国办发[2015]68号)和《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69号),提出将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争取到2020年,实现

国内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著提高,基本形

成一批专业优势突出、管理先进、国际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推动我国融资租赁

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2)下游行业需求旺盛

在产业结构升级、城镇化进程积极推进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融资租赁行业

的下游应用领域如农业机械、先进制造设备、公共服务设施、医疗教育等行业将

20

数据来源:新常态下的中国农机工业,http://www.jlnj.gov.cn/1/38/2016-10-18/65362.html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继续保持旺盛的业务需求,成为融资租赁行业增长的重要引擎,为融资租赁市场

提供发展空间。

(3)对融资租赁模式的接受度不断提高

近年来,融资租赁行业经历了公司数量和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融资租赁公

司利用融资租赁方式灵活、租期长等优势,有效地开拓了市场,使得工程机械、

医疗教育等下游行业,以及众多中小企业对融资租赁业务模式的接受程度不断提

高,有利于融资租赁行业未来进一步的业务开拓和发展。

2、不利因素

(1)筹资渠道狭窄,流动性管理存在隐患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目前除股东投入资金外,绝大部分的资金来源为银行借

款,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较为狭窄。短期资金支持长期业务形成的资

产负债期限结构的不匹配,成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流动性风

险隐患,也影响到业务开展的稳定性。

(2)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各方面配套仍有待完善

融资租赁行业起步较晚,在监管体系、法律法规、人才资源储备等方面仍有

待完善。在监管体系方面,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目前仍分属银监会和商务部监管,

监管体系尚未统一。在法律法规方面,融资租赁行业相关的法律散见于诸多法律

法规的相关章节中,直至2014年2月才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融资租赁法》

的立法进程还有待进一步推动。此外,全国统一征信系统建设的相对落后、融资

租赁动产所有权登记制度的不完善等,对行业的发展都构成了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模式

1、行业经营模式

(1)业务模式

随着行业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增多,主要包括直租、售

后回租、厂商租赁等。

直接租赁是指承租人自主选择意向设备,与供应商基本确定设备规格、型号、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数量、价格等条件后,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向设备供应商购买设备,并将

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期间,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满,设备

归承租人所有。

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以其存量自有设备与出租人进行洽谈,将设备以合理的

价格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手中租回使用。租赁期间,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

租金;租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售后回租有利于帮助客户特别是中小微客

户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效率,缓解中小微客户融资难题。

厂商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即融资租赁公司与设备厂商结成战略合作关系,厂

商通过自身的销售渠道向出租人推荐设备购买方,出租人审核通过后,由出租人

支付设备价款,并向推荐的设备购买方即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厂商为租赁项目

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或设备回购承诺。租赁期间,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

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人所有。

(2)筹资模式

国内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目前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自有资金、股东增

资等方式,但不同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在融资渠道多样性上也有一定的差异。金

融租赁公司能够通过同业拆借、金融债、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外商

融资租赁公司能够举借外债、点心债(香港离岸人民币债券)等渠道筹措资金,

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依赖银行借款。

为解决融资渠道较为狭窄的困境,融资租赁公司一方面积极寻求上市,利用

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比如渤海金控(000415.SZ)于2011年在A股市场完

成借壳上市,远东宏信(03360.HK)和国银租赁(01606.HK)分别于2011年和

2016年在香港联交所完成IPO;另一方面探索通过融资租赁资产交易的方式,

包括融资租赁资产转让、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融资租赁保理、租赁资产证券

化、保险公司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并

增强流动性管理能力。

2、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监管壁垒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资质均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其中金融租赁公司

的设立需要符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外商

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需要符合《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商

务部外资司或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需要符合商务

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由省级商

务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在投资

人、注册资本等方面都需要符合监管要求,存在一定的监管壁垒。

(2)资金壁垒

融资租赁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除需要满足注册资本、资本充足率(金

融租赁公司适用)等监管要求外,需要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筹集资金用于支持

业务开展。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

等。上述融资方式对于融资方的资信状况、资产质量以及各项经营指标等都有着

较高的要求。因此行业新进入者可能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难以获取足够的资金

推动业务开展。

(3)业务壁垒

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时,需要面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各

种经营风险,因此风险管理能力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比如

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需要根据承租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还款来源、

还款能力等因素,对承租人进行风险识别并作为风险定价的依据。融资租赁业务

具有业务期限长、服务和收费贯穿整个租赁周期等特点,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管

理能力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能否控制资产质量、满足监管指标以及保持长

期盈利能力。行业新进入者受到风险管理能力的约束,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都会

受到一定的影响。

(七)行业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由于我国租赁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近年来融资租赁行业高速发展,未呈

现出明显的周期性。但是宏观经济的波动会影响融资租赁行业下游行业的融资需

求,以及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等,因此融资租赁行业会受到宏观经济的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

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受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融资租赁接受度以及市场竞

争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融资租赁行业呈现一定的区域性差别,主要集中于经济

增速较快的地区。

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主要取决于融资需求,基本不受季节性因素的影响。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融资租赁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指融资渠道,以银行为主,并逐步拓宽到信托、

保险等。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借款、同业拆借、金融债、融资租赁集合信

托计划、资产证券化、保险公司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从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

机构处筹措资金。资金实力雄厚、客户资质优秀、风险控制良好的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渠道更加多样化,也更容易控制融资成本。

融资租赁行业的下游行业覆盖了实体经济中的众多产业类别,包括工程机

械、交通运输设备、公共服务设施、医疗设备、教育办公设备等。资金实力雄厚、

风险管理流程规范、客户响应速度及时的融资租赁公司更容易吸引到优质的客

户,也有利于融资租赁公司控制信用风险。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与主要竞争对手

根据银行业协会下属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的统计,报告期内在全国金融租赁

公司中,江苏金融租赁各项指标的排名情况不断上升,资产规模排名中等,盈利

能力排名前列,具体排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2017年1-9月(名次/家数) 2016年 (名次/家数) 2015年 (名次/家数) 2014年 (名次/家数)
1 总资产 13/55 16/50 17/40
2 净资产 9/55 12/50 15/40
3 净利润 8/55 8/50 10/40
4 ROA 4/55 7/50 2/40
5 ROE 2/55 2/50 1/40
注:截至2017年9月末,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因成立时间较短或尚未提供数据等原因,因此暂

未纳入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当期统计范围。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其中,报告期各期末总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的金融租赁公司的具体排名情

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2017年1-9月(名次/家数) 2016年 (名次/家数) 2015年 (名次/家数) 2014年 (名次/家数)
1 总资产 13/37 16/32 17/25
2 净资产 9/37 12/32 15/25
3 净利润 8/37 8/32 10/25
4 ROA 2/37 1/32 1/25
5 ROE 2/37 2/32 1/25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较多,根据下游行业聚焦以及信息可获得情况,本公

司目前主要的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1、远东宏信有限公司

远东宏信成立于2008年5月,总股本为39.50亿股,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

化集团公司,于2011年3月在香港上市(03360.HK)。远东宏信为中国特定行

业的目标客户提供以融资租赁为手段的金融服务方案,包括医疗、教育、建设、

电子信息、交通、水务等行业。

远东宏信2016年末总资产16,656,092.10万元,净资产2,484,610.10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288,220.80万元;远东宏信2017年6月末总资产19,698,586.00万

元,净资产2,642,123.60万元,2017年1-6月年度实现净利润161,903.20万元。

2、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租赁成立于2001年12月,其前身为浙江省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控股股东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的业

务范围涵盖企业技术改造、公共交通、工程机械、环保能源、医疗、船舶等领域。

华融租赁2016年末总资产11,846,714.30万元,净资产为1,112,469.79万元,

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147,164.65万元;华融租赁2017年6月末总资产

12,456,652.61万元,净资产1,346,507.90万元,2017年1-6月度实现净利润

82,140.10万元。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金控(000415.SZ)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618,452.13万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控股股东为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5月完成上市。渤海金控主要提供

集装箱租赁、飞机租赁基础设施租赁等行业融资租赁服务。渤海金控2016年末

总资产21,663,210.00万元,净资产3,773,687.60万元,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

284,120.90万元;2017年9月末总资产31,088,821.50万元,净资产3,624,111.90

万元,2017年1-9月度实现净利润225,328.80万元。

皖江租赁成立于2011年12月,2015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11月挂牌新三板。皖江租赁注册资本460,000万元,为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000415.SZ)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领域为航空、航运和车辆等。皖

江租赁2016年末总资产3,880,614.48万元,净资产588,634.01万元,2016年度

实现净利润50,630.60万元;皖江租赁2017年6月末总资产4,198,630.88万元,

净资产584,658.13万元,2017年1-6月实现净利润30,524.11万元。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专注服务中小型客户,在诸多细分领域建立先发优势

在秉承“深入市场、差异营销,提供有别于银行贷款的差异化产品,多渠道

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宗旨下,公司专注为中小型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综合解决

方案。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中小型客户应

收融资租赁款总额占比分别为86.90%、87.67%、89.08%和85.81%(详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十二节、一、(一)、3、应收融资租赁款”)。

专注满足中小型客户的服务需求,不仅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公司提

高议价能力,获取更高的盈利水平,也有利于分散资产风险。同时,通过专注中

小型客户,公司多年来在医疗、教育等细分领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先发优势,推

动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稳步提升。

2、开拓厂商租赁业务,构建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4年起,公司与法巴租赁合作成立厂商融资中心,依托法巴租赁在欧洲

成熟的厂商租赁业务模式和全球厂商合作资源,以及公司在国内持续经营的市场

经验,以中小微型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积极开拓厂商租赁业务,并取得了一定

的成效,具体如下表所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新增合同金额 119,339.33 81,976.14
新增合同数量(个) 857 790
业务收入 9,023.17 5,791 .53
总收入 268,698.63 292,011 .74
占比 3.36% 1.98%
报告期内,公司厂商租赁业务规模和收入金额逐年增长,合作厂商和经销商

数量也不断扩大。公司未来将努力通过产品规划、营销、IT系统等方面的建设,

继续推动厂商租赁业务发展,稳步扩大其在行业开发、合作厂商、合作经销商以

及业务区域方面的覆盖范围,加强公司在相关新领域的优势,并构建新的利润增

长点。

3、资信程度高,融资能力强

公司在融资租赁行业中多年耕耘,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资金实力,为全国首批

获取金融许可证(1988年)、首家进入银行间拆借市场(2008年)、首批获准发

行金融债券(2010年)、资产支持证券(2015年),以及首家获保监会批准保险

资金资产支持计划(2015年)的金融租赁公司。2014年末、2015年末、2016

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于各银行总共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61.22亿元、231.64

亿元、434.34亿元和630.96亿元。公司金融债的主体评级也从AA-稳步提升至

AAA。

借助同业拆借、金融债、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计划等融资工具,公司融资

渠道稳定且具有多样化,在融资的资金来源、资金成本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4、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股权结构中,既有国有股东,也有银行股东,既有国内外投资机构,也

有欧洲领先租赁公司,股东互补性强,股权结构多元化,三会运作情况一贯良好,

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

制体系,保证了各项业务开展过程合法合规。公司通过建立完整有效的分级管理、

相互制衡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完善了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风险管理的制

度化、程序化,在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和制度有效执行的前提下,做到业务操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作风险的及时监控、及时揭示和及时反馈,能够更好地适应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和

监管思路的变化。

5、公司持续经营时间长,形成了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人才梯队

公司为国内最早涉足融资租赁的企业之一,完整经历了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

整个发展历程,稳健经营,持续盈利,形成了稳定且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并组

建了高素质的人才梯队。公司的高管和部门负责人任职年限均较长(高管的任职

年限均超过10年),且主要选拔自基层业务部门,行业经验丰富,市场把脉准确。

同时,在持续稳定的经营过程中,公司也组建了高素质的人才梯队。截至2017

年9月末,公司本科以上学历员工人数占比超过98%,其中硕士以上学历员工占

比超过50%。

经过多年持续稳定的业务经营,在稳定且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高素质人

才梯队的基础上,公司形成了诚信、稳健的经营风格,强调风险控制,以长期盈

利为目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不断加强。

(三)发行人面临的挑战

1、激烈的市场竞争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呈现出参与者数量较多、竞争日益激烈的格局。截至

2016年底,全国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7,120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59家,内资

21

。随着国家对于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力租赁公司204家,外资租赁公司6,857家

度的加大,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和商务部监管下的内外资租赁公司数量

还在不断地增加,公司未来面临的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

2、业务规模快速发展所导致的人才短缺

融资租赁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随着行业的

快速发展,优秀的专业人才已成为稀缺资源。同时,由于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

更新速度较快,随着时间的推移,现有人才可能在知识结构、专业技能等方面出

现老化,可能无法满足业务扩张和业务创新的需要,导致公司不能有效地把握业

21

数据来源:中国租赁联盟,WIND。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务扩展机遇,影响可持续发展潜力。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

公司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及银监会的有关政策规定,《金融许可

证》(No.00578689,机构编码为M0005H232010001)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开展业

务,具体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

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

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秉承“诚信、服务、创新、效率”的经营理念,多年来在医疗、教育、

工业制造、农业机械等领域开展业务,租赁业务已遍及全国。近三十年来,公司

坚持“服务中小、服务民生”的市场定位,专注培养专业化融资租赁服务能力,

为众多中小型客户提供了特色化金融服务,成为国内中小型客户以及医疗教育等

社会事业领域领先的金融租赁公司,形成了产融结合、服务实业的特色品牌。公

司将结合国际、国内租赁实践经验,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努力成为国内领先的中小型客户融资租赁服务商。

坚持业务规范的同时,公司在业务发展方面不断探索,获得了监管机构及市

场的高度认可。公司为全国首批获取金融许可证(1988年)、首家进入银行间拆

借市场(2008年)、首批获准发行金融债券(2010年)、资产支持证券(2015年),

以及首家获保监会批准租赁项目资产支持计划(2015年)的金融租赁公司。

(二)主要业务流程图

本公司开展业务时,主要业务流程情况如下图所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项目接洽业务部门定期资金尽职调查需求测算可行性分析金融同业部评审部审核委员会项目评审风险管理委员会资金情况反馈法律事务部合同制作业务部门放款风险管理部融资方案设计财务部业务部门收款租后管理财务部资产分类风险管理部同业借款同业拆借诉讼金融债法律事务部资产证券化项目结束
项目接洽尽职调查可行性分析项目评审合同制作放款租后管理项目结束 定期资金
收款
资产分类
诉讼
(三)主要经营模式

1、业务模式

根据业务流程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公司参照银监会的监管要求以及行业经

验,制定了《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租后事项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并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过业务部门、项目审核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协同运作,构建了较为

完善的业务管理体系,具体如下:

(1)项目前期调查阶段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前期调查工作由客户经理负责,主要调查范围包括承租

人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担保情况、融资资金的用途、还款能力等。客户经理

根据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项目可行性,出具书面调查报告,经部门审核

同意后提交项目审核部门。

(2)项目审核阶段

项目审核部门在收到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相关材料后,对承租人所属行业分

析、财务状况分析、管理能力分析、项目及资金使用方向、担保措施分析、租赁

物变现能力、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审核,给出相应的评审意见。

为控制项目风险,提升项目质量,公司制定了《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等

相关制度,规范各类业务流程。在进行客户及项目选择时,公司主要参照如下标

准和原则:

①项目选择的共性原则

事项 要点
1、资料完整性审核 在各类项目的尽职调查过程中,各业务部门需要按照《项目资料交接备案表》,完整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告、银行流水等,若有必备资料缺失的情况,项目直接退回。
2、承租人财务状况分析 结合客户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考察承租人的经营状况,租赁物的使用状况,资金使用方向,对负债化解能力等。
3、承租人现金流分析 评估客户的还款来源、筹资和融资能力,衡量客户未来是否有充足的现金流。
4、租赁物分析 对租赁物的价值、权属情况、状态、性能进行评估和分析
5、担保企业分析 评价为项目提供担保的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融资能力、抵押质押物的状况等。
6、央行征信报告分析 对承租人及其担保人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进行分析,确认其逾期情况,有无严重违约记录,判断其融资能力和银行授信情况。
②不同业务板块客户及项目选择的原则

对于不同行业的业务,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评判原则及评判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体系,对不同客户适用不同的租赁款投放原则。各业务板块评判重点如下:

板块 评判重点
医疗类 对于医疗类项目,公司主要关注客户医院的收入和负债情况:1)通过门诊人数、出院人数、门诊人均费用、出院人均费用、开放病床数及病床使用率等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综合分析医院的收入情况;通过银行对帐单流水情况、日报表等验证医院收入情况;2)通过梳理医院的财务明细了解其负债情况;通过查看银行对帐单核实医院刚性负债情况;现场考察时直接进入财务系统调看负债情况等。
教育类 对于教育类项目,公司主要关注学校的所有制性质、行业排名、承租人生源状况、生源人均拨款的趋势分析,老校区资金置换分析、新校区资金安排分析,当地政府对教育的投资状况等。
公共设施管理类 对于各类公共设施管理类项目,公司选择承租人时主要关注点包括:当地行政区划归属、企业地位、现金流覆盖情况以及存续期长短;企业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财务指标;企业历史逾期情况以及其他渠道融资情况。
同时,公司自2014年起与法巴租赁进行业务合作,成立了新的业务部门厂

融中心,该部门依托法巴租赁在欧洲成熟的厂商租赁业务模式和全球厂商合作资

源,以及发行人在国内持续经营的市场经验,积极开拓厂商租赁业务。自厂融中

心成立后,法巴租赁陆续向公司推荐其厂商合作伙伴,而公司根据中国的经济状

况和市场需求,以及相关合作厂商的具体情况,包括各家厂商的业务类别、主营

产品、市场需求情况、终端客户融资需求情况等,确定具体的合作对象。目前公

司的合作厂商主要为全球知名的设备厂商,同时,公司在厂商租赁业务开展过程

中,以合作经销商为纽带,逐步扩大厂商合作伙伴的范围。公司厂商租赁业务各

业务板块承租人的评判选择重点如下:

业务 评判重点
农机业务 对于农机类承租人,公司主要关注点包括从业经验、还款记录和客户类型三个维度。第一、承租人一般要求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或者提供其他担保或资产抵押、加强安全性条款(如首付)等;第二、承租客户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超过一期逾期并且超过60天的情况,累积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目前无对其他机构的逾期欠款,非法院黑名单客户等;第三、承租客户按照国营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大户、混合型农户作业户、纯作业户和拓荒者等六个类别进行划分,并分别给予不同的资信分类。
放映设备业务 对于放映设备类承租人,公司主要关注以下方面:客户从业经验(从业年限、对影院经营模式的理解程度)、影院位置(周边人口密度、交通状况等)、票房收入情况、场地租赁合同(租期长短、票房分账比例等)、历史还款记录等。
工程机械业务 对于工程机械类承租人,公司一般要求客户征信记录良好、年度收入可以覆盖租金等,发行人会通过电话访谈、核查客户银行流水和征信报告、资产评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估、实地走访等方式判断客户的资信水平
此外,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人客户,公司进行严格内控管理及精细化

风控措施,较好地控制了资产质量,具体措施如下:

①根据承租人的行业特点,从主体资格、经营业绩、资信情况、行业经验等

出发,明确具体的准入标准和发放条件。如对于印刷包装行业,公司要求承租人

经营年限在三年以上;现有生产设备须为行业主流先进的设备且拟融资租赁的标

的须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产品的可靠性;具有较高的保值能力和市场流通

性;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经营者须具备五年以上印刷包装行业从业经验;

承租人具有一定的收入和利润规模等。

②审查中主要关注的事项。在审核过程中,公司主要通过资料完整性审核、

财务数据分析、银行流水分析、央行征信报告分析等方式,对承租人的资料真实

性、经营实力、资金流向等进行综合考量,结合业务规模等因素,根据公司项目

评审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对项目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审核意见。

③担保措施要求。根据融资租赁业务特点,公司围绕租赁物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并在业务结束前获取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能够通过租赁物获取一定的保障。

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公司会视项目收益风险情况以及与承租人的沟通协商,决定

是否要求承租人在租赁物之外,追加提供其他担保措施。

同时,项目审核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客户经理提供补充材料、询问或

实地考察分析。

项目获得批准后,客户经理依据审核结论的意见和条件制作合同。同时,公

司财务部门对财务信息、租金计划情况进行审核,法律事务部的法务审核人员对

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进行审核。支付款项前,财务部门在收到付款申请后,还要对

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3)租后管理阶段

项目的后期管理主要由客户经理负责,一般采取定期回访的方式了解承租人

的经营状况和偿还租金的能力,关注租赁物的使用情况。公司根据《资产风险分

类管理办法》每季度对资产按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进行五级分类,明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确公司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加强资产的风险管理。

对于承租人没有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手续费等款项的逾期

项目,由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催收催缴工作,风险管理部定期汇总统计并上报公司

管理层,加强对逾期项目的跟踪管理。对于涉及诉讼的项目,法律事务部在客户

经理配合下准备相关材料,制定诉讼方案,积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挽回

或控制项目损失。

2、融资模式

公司的融资主要由金融同业部负责。金融同业部根据资金需求制定融资计划

并进行资金管理。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同业拆入资金、金融债、资产证券化等多

种渠道筹措资金,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控制融资成本,降

低流动性风险。公司未来还将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登陆资本市场,通

过股权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

3、风险管理模式

公司建立起了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体系,并根据监管要求明确了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能。关于公司风

险控制的细节详见“第七节、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四)主要业务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收入 229,007.27 248, 583.01 201,605.10
利息支出 -117,244.35 -108, 678.84 -106,317.07
净利息收入 111,762.92 139 ,904.16 95,288.0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9,691.36 43 ,428.73 38,416.3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851.73 -2 ,397.51 -1,435.36
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839.63 41 ,031.23 36,980.9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汇兑损失 -324.26 - - -
投资收益 296.47 71.2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0.30 -254.76
其他业务收入 722.15 222.13 27
其他业务成本 -280.35 -415.02 -8
营业收入 150,856.87 180, 559.02 132,455.22
利息收入主要包括租息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

包括租赁手续费收入等。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构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租息收入 227,720.50 247,816.77 200,805.48 158,417.92
委托贷款 - 117.85 124.7 3 138.25
银行存款 805.23 561.85 634.4 3 506.01
同业拆放 481.54 86.53 40.4 7 577.00
利息收入小计 229,007.27 248,583.01 201,605.10 159,639.17
租赁手续费收入 39,493.46 43, 286.57 38,416.33
其他 197.90 142.1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9,691.36 43,428.73 38,416.3 3 34,145.19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68,698.63 292,011.74 240,021.4 4 193,784.36
其中,租息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构成公司的租赁业务收入,

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租息收入 227,720.50 247,816.77 200,805.48 158,417.92
租赁手续费收入 39,493.46 43,286.57 38,416.3 3 34,145.19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117.85 124.73 138.25
租赁业务收入小计 267,213.97 291,221.19 239,346.54 192,701.36
2、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收入占租赁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客户 金额 占租赁业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收入的比例
2017年1-9月 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177.74 0.81%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1,876.71 0.70%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49.71 0.58%
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1,392.81 0.52%
盘锦市中心医院 1,379.07 0.52%
合计 8,376.03 3.13%
2016年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725.64 0.94%
盘锦市中心医院 2,463.53 0.85%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1,659.71 0.57%
南京扬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1,233.69 0.42%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1,167.42 0.40%
合计 9,250.00 3.17%
2015年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3,857.62 1.61%
南京扬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1,693.46 0.71%
靖江市人民医院 1,562.93 0.65%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511.69 0.63%
盘锦市中心医院 1,458.41 0.61%
合计 10,084.12 4.21%
2014年 靖江市人民医院 2,301.39 1.19%
江阴市人民医院 2,247.51 1.17%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1,781.60 0.92%
常州常高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693.62 0.88%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74.58 0.87%
合计 9,698.71 5.0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来自单个客户的收入占比超过50%的情况,且前五名

客户收入占比情况逐年下降。

3、报告期内按客户规模划分的前五大客户收入情况

公司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相关标准对融资租赁客户进行分类。同时,对于该文件中未明确

标准的医疗类、教育类客户,公司在工信部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如下:

医院类客户:三级以上医院为大型;三级以下医院中,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

医院为中型,收入2,000万至1亿元的为小型,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学校类客户:二本及二本以上为大型;高职及三本为中型;普教及高中为小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型。

根据上述标准,报告期内,公司租赁业务收入按客户规模类型划分的情况如

下:

客户类型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大型 21,321.77 7 .98 27,335 .88 9.39 29,235. 43 12 .21
中型 116,872.67 43.7 4 143,976.8 0 49.44 11 9,061.06 49.74 95,5
小型 116,717.87 43.6 8 113,363.7 1 38.93 8 8,573.85 37.01 69,7
微型 7,038.31 2.63 2,529.71 0.87 881.42 0. 37
个人 5,263.34 1.97 4,015.10 1.38 1,594.79 0. 67
合计 267,213.97 100.00 291,221.19 100.0 0 239,34 6.54 100.00 192,701.3
其中,上述各类规模客户中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1)大型客户

期间 客户 金额(万元) 占租赁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7年1-9月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49.71 0.58%
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1,392.81 0.52%
盘锦市中心医院 1,379.07 0.52%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1,378.69 0.52%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28.37 0.42%
合计 6,828.65 2.56%
2016年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725.64 0.93%
盘锦市中心医院 2,463.52 0.84%
淮安市淮安医院 1,049.83 0.36%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1,003.23 0.34%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 769.24 0.26%
合计 8,011.46 2.73%
2015年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3,857.62 1.61%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511.69 0.63%
盘锦市中心医院 1,458.41 0.61%
泰兴市人民医院 1,002.53 0.42%
呼伦贝尔学院 910.28 0.38%
合计 8,740.53 3.65%
2014年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1,781.60 0.92%
泰兴市人民医院 1,406.17 0.73%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270.17 0.66%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180.83 0.61%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1,166.21 0.60%
合计 6,804.98 3.52%
(2)中型客户

期间 客户 金额(万元) 占租赁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7年1-9月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1,876.71 0.70%
利辛县人民医院 1,348.83 0.50%
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 1,207.34 0.45%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1,118.12 0.42%
花垣县人民医院 1,035.07 0.39%
合计 6,586.08 2.46%
2016年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1,659.71 0.57%
南京扬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1,233.69 0.42%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1,167.42 0.40%
成都市新都区自来水公司 1,104.08 0.38%
西平县人民医院 1,081.60 0.37%
合计 6,246.50 2.14%
2015年 南京扬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1,693.46 0.71%
靖江市人民医院 1,562.93 0.65%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1,400.12 0.58%
江阴市人民医院 1,368.30 0.57%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1,327.73 0.55%
合计 7,352.54 3.06%
2014年 靖江市人民医院 2,301.39 1.19%
江阴市人民医院 2,247.51 1.16%
常州常高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693.62 0.87%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74.58 0.86%
金坛市人民医院 1,283.56 0.66%
合计 9,200.66 4.74%
(3)小型客户

期间 客户 金额(万元) 占租赁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7年1-9月 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177.74 0.81%
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964.93 0.36%
盐城市大丰区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83.23 0.33%
江苏望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873.45 0.33%
成都市新津县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49.67 0.3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合计 5,749.01 2.15%
2016年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80.38 0.37%
无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72.60 0.37%
芜湖市竣安建设有限公司 984.43 0.34%
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48.91 0.32%
南京化学工业园有限公司 922.96 0.32%
合计 5,009.28 1.72%
2015年 南京化学工业园有限公司 908.34 0.38%
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22.17 0.34%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67.78 0.32%
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766.83 0.32%
扬中市教育局 719.53 0.30%
合计 3,984.65 1.66%
2014年 南京浦口自来水总公司 1,077.65 0.56%
句容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914.90 0.47%
金坛市自来水公司 749.02 0.39%
安徽省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89.53 0.36%
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665.58 0.34%
合计 4,096.68 2.12%
(4)微型客户

期间 客户 金额(万元) 占租赁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7年1-9月 江阴国立能源有限公司 1,338.32 0.50%
盐城市亭湖区公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796.34 0.30%
弥勒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79.28 0.22%
盘锦泰合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414.68 0.16%
扬州艳阳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349.29 0.13%
合计 3,477.89 1.30%
2016年 盘锦泰合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360.61 0.12%
泰州市九龙污水处理厂 356.28 0.12%
扬州艳阳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327.63 0.11%
常州隆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40.73 0.08%
正晖光伏(荆州市)有限公司 239.95 0.08%
合计 1,525.20 0.51%
2015年 泰州市九龙污水处理厂 479.08 0.20%
呼图壁县大丰镇天顺源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55.47 0.02%
江西天万象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50.62 0.02%
嘉兴正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42.29 0.0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池州市贵池区中医院 35.19 0.01%
合计 662.65 0.27%
2014年 泰州市九龙污水处理厂 261.88 0.14%
香河县中医院 54.06 0.03%
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 53.03 0.03%
池州市中医医院 50.10 0.03%
南京开心印商务印刷有限公司 38.51 0.02%
合计 457.58 0.25%
注:池州市中医医院后更名为池州市贵池区中医院

(5)个人客户

期间 客户 金额(万元) 占租赁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7年1-9月 龙大莲 32.74 0.01%
徐荣 30.72 0.01%
李金龙 27.49 0.01%
艾大伟 27.44 0.01%
林志新 27.30 0.01%
合计 145.69 0.05%
2016年 孙发润 45.12 0.02%
龙大莲 31.79 0.01%
李金龙 31.72 0.01%
柳伟 31.53 0.01%
丁芳 24.58 0.01%
合计 164.74 0.06%
2015年 黄秀英 28.16 0.01%
陈智海 27.75 0.01%
于恩胜 27.74 0.01%
刘长义 27.74 0.01%
单建林 27.74 0.01%
合计 139.13 0.05%
2014年 王克杰 7.67 0.00%
吴卫新 6.11 0.00%
周惠芳 5.96 0.00%
薛新才 5.18 0.00%
牟晓军 5.16 0.00%
合计 30.08 0.0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五)主要融资渠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名融资对象融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融资对象 税前利息支出 占税前利息支出总金额的比例
2017年1-9月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101.86
重庆农商行 9,660.65
南京银行 8,039.35
中国银行 8,033.92
平安银行 6,509.52
合计 44,345.31 35.59%
2016年 平安资管 16,224.48
重庆农商行 10,276.47
中国银行 8,490.40
民生银行 6,485.76
上海银行 5,554.08
合计 47,031.19 39.99%
2015年 重庆农商行 14,441.65
上海银行 10,949.40
平安资管 9,893.15
民生银行 9,098.42
中国银行 8,684.83
合计 53,067.46 43.66%
2014年 重庆农商行 14,561.33
南京银行 8,668.41
上海银行 7,779.46
民生银行 7,161.14
中国银行 7,113.99
合计 45,284.33 46.62%
注:上述利息支出未扣减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融资对象融资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不存在对单个

融资对象融资占比超过50%的情况,不存在依赖某一融资对象的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融资对象或前五名客户中所占权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的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

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五名客户中持有权益。

截至2017年9月30日,南京银行持有本公司26.86%的股权,为公司在报告期

内的前五名融资对象之一。同时,由于公司前五名融资对象主要为上市银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于正常投资目的可能对其存在少量、正常的二

级市场证券投资。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五名融资对象中持有权

益。

五、主要资产

(一)固定资产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原值58,976.94万元,净值56,044.37万

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计算机及电子设备、运输工具、经营租出固定资

产等。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状况如下表: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度(%)
房屋及建筑物 30 56,191.44 54,244.64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3 775.00 349.33
运输工具 6 409.58 60.56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 10 350.00 259.28
办公家具及其他生产经营器具 5 1,250.91 1,130.55
合计 - 58,976.94 56,044.37
本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的房屋产权情况如下:

序号 房产证号 位置 2面积(m)
1 宁房权证鼓变字第556089号 山西路126号、128号2601室 1,250.4
2 宁房权证鼓变字第556090号 山西路126号、128号2701室 1,281.77
本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位置 2面积(m) 权利终止日期
1 宁鼓国用(2015)第27534号 和泰大厦26楼 57.2 年12月1230日44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 宁鼓国用(2015)第27535号 和泰大厦27楼 58.6 年12月1230日44
2017年3月,南京金融城1号楼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由在建工程转

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导致房屋及建筑物原值和净值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南京金融城1号楼的房屋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

2017年12月,公司将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6、128号2601、2701室房产于江

苏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

估,转让底价为4,083.12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房产账面价值为2,565.02

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房产转让事项仍在进行中。

(二)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名称 账面余额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长江路188号及地下车位 1,097.86 474.94 -
湖南路253号 198.30 58.44 -
新模范马路92号 494.84 256.10 -
合计 1,791.00 789.48 - 1,0
2017年12月,公司将新模范马路92号房产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经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转让底价为1,137.61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房产账面价值为238.74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该房产转让事项仍在进行中。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对外出租情况如下表所示:

承租人 出租人 租金(万元/年) 地址 租赁期限 实际用途
南京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 185.38 长江路188号及地下车位 2016/5/1 -2019/4/30 办公
江苏歌德苏糖贸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 29.00 新模范马路92号六楼 2017/5/20-2020/5/19 办公
南京鼎青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23.62 湖南路253号 2017/8/1 -2018/7/31 经营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产权情况如下:

序号 房产证号 位置 2面积(m)
1 宁房权证玄变字第446539号 长江路188号 1,156.9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 宁房权证玄转字第263509号 德基大厦155号车位 20.92
3 宁房权证玄转字第263512号 德基大厦281号车位 39.2
4 宁房权证玄转字第263510号 德基大厦267号车位 41
5 宁房权证鼓变字第556082号 湖南路253号 232.9
6 宁房权证鼓变字第556085号 新模范马路92号 972.9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位置 面积2) (m 权利终止日期
1 宁玄国用(2015)第12404号 长江路188号 46.2 年4月28日2 043
2 宁玄国用(2015)第12405号 德基大厦155号车位 0.8 年4月202483日
3 宁玄国用(2015)第12403号 德基大厦281号车位 39.2 年42月04238日
4 宁玄国用(2015)第12402号 德基大厦267号车位 41.0 年42月04238日
5 宁鼓国用(2015)第27849号 湖南路253号 52.52 年3月29日20 55
6 宁鼓国用(2015)第27848号 新模范马路92号 277.59 年3月202595日
(三)租赁资产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无租赁资产。

(四)抵债资产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取得两处房产,用以抵偿承租人对公司的债务,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房地权证号 位置 2面积(m)
1 芜镜湖区字第2015022272号 平湖秋月2#楼2-1201室 139.07
2 芜镜湖区字第2015022273号 香格里拉花园93#楼3-601室 158.17
2017年12月,公司将香格里拉花园93#楼3-601室出售,出售所得价款为

105万元,出售前该抵债资产账面价值为79万元。

六、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已取得的重要的资质证书如下: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许可期限 首次取得时间
1 金融许可证 No.00578689 许可经营银监会批准的业务 2017/06/23起 1988年4月
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325号 经营医疗器械业务 2015/6/1-2020/5/31 2004年9月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3 同业拆借资格 银总部函[2015]10号 同业拆借 2015年2月5日起 2008年4月
注:经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苏银监

复【2017】117号)批准,公司住所变更为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8-9、

11-19、25-33层。2017年6月23日,公司完成《金融许可证》的更换。

七、行业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复

发行人为中国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

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第一百二十三条规

定,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公开募集和上市交易股份方式,以及已上市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以配股或募集新股份的方式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

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前,有关方案应先获得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许可

程序适用本办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同时,该办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金融租

赁公司由于其他原因(非实际控制人变更)引起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的,由

银监分局或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或

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银监

会。

2015年12月31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了《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方案的批复》(苏银

监复[2015]406号),原则同意发行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并上市的方案。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七节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一、风险管理

(一)本公司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识别并分析相关风险,以制定适当的

风险限额和控制程序,并通过控制流程对风险进行监控。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针对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

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政策和业务操作指引,将公司的风险管理

融合在各个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能中。公司还建立了风险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预

防和减少风险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二)本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本公司实行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体系,并根据监管要求明确了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项目审核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

职能。目前,公司董事会主要负责制定本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战略;董事会下设的

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

进行指导和监督;高级管理层主要根据已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订相应的风险

管理政策及程序;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经董事会批准后由风险管理部门、项目审

核部门等负责具体执行。

1、董事会及下设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确定公司的整体风险管理战

略,监督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管理政策的实施。

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在风险

管理工作方面最重要的两个委员会。

(1)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将其控制

在合理的范围内,以确保公司能够对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种风险实施有效的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管控。

风险管理委员会与风险管理相关的职责主要包括: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审核

风险管理政策,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指

导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

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在董事会授权下,审核批准超过管理层权限的以及

管理层提请本委员会审议的重大风险管理事项和交易项目。

(2)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审查公司的财务信

息及披露情况,检查、监督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审

核。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与风险管理相关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指导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报告;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续聘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负责内部审计与

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监督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审核和确认公司关联方;审核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及披露。

2、高级管理层

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与风险管理相关的职责主要包括执行相关的风险管理政

策,制订具体的操作规程,了解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识别、计量、监测和控

制各项业务承担的各类风险,并定期向董事报告风险状况。

3、与风险管理有关部门

本公司与风险管理有关部门主要包括风险管理部、评审部、法律事务部以及

各业务部门等。

风险管理部是本公司风险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监管法规的要

求以及公司风险管理规划和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推

动建立、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风险管理能力整体提升;组织开展项目风险监

控、项目风险预警和项目风险处理;牵头组织实施资产分类工作,提出资产质量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问题及解决措施,协助各业务部门清理不良资产;制定并落实公司内控合规管理

制度,收集、整理法律合规风险信息,开展合规评价、整改检查;组织实施各类

检查,保持与监管部门风险管理信息的沟通。

评审部与风险管理相关的职责主要包括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要求,负责权限

内业务评审工作,履行授信审查、审批职责。法律事务部与风险管理相关的职责

主要包括对日常诉讼事务进行管理、指导和评价,处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保持

与诉讼仲裁机构的沟通,配合牵头部门处理重大风险事件。各业务部门与风险管

理相关的职责主要包括根据公司制定的风险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细则,执行本公

司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对各类业务进行尽职调查、租后事项管理等,并接受风险

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是指承租人或交易对手方无法履行到期合同约定的义务

或承诺的风险。信用风险是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为加强对客户信用风险的总量控制,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建立了系统的业务

操作指引,对包括租赁项目调查和申报、租赁审查审批、融资租赁款发放、租后

监控和不良应收融资租赁款管理等环节的融资租赁业务全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

此外,公司还通过五级分类风险评级体系、信用风险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

租赁业务信息系统、租赁业务投向管理和租赁资产结构优化,及时有效识别、监

控和管理本公司各环节潜在的信用风险。

公司信用风险暴露主要为应收融资租赁款,当经济环境变化或本公司资产组

合中某一特定行业分布的融资租赁资产发生变化都将导致公司发生损失。目前,

本公司已建立相关机制,包括制定个别承租人可承受的信用风险额度,定期监控

信用风险额度,并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

1、资产风险分类管理

(1)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公司参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

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等规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制定了发行人《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对应收融资租赁款采取“以户为单位,

逐笔认定”的方式进行风险分类,包括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具

体标准如下:

风险分类 分类标准
正常 交易对手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 尽管交易对手目前有能力偿还,但还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相关因素涉及经济、政策、行业环境变化、承租人资产结构、组织架构和管理层人员调整、运营能力、重大投资、信贷规模和信用状况、核心资产价值变动对承租人偿付能力的影响等;同时考量承租人偿付意愿变化等主观因素对资产质量的影响
次级 交易对手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租金,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 交易对手无法足额偿还租金,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租金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公司以按时足额收回的可能性为核心,在逾期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承租

人的履约能力、租赁物保值性及变现能力、担保及抵质押物情况、诉讼保全(如

有)等因素,对各项资产评定分类级次。

公司参照中国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自身《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具

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风险分类资产标准不存在重大差异。

(2)资产风险分类流程

公司对资产风险分类的内控流程包括分类发起、分类确认、分类复核、分类

认定四个阶段。其中分类发起阶段是指客户经理每季度对承租人进行初步分类,

并对还款情况、客户经营情况、行业风险、分类理由等做必要的解释;分类确认

阶段是指客户经理所属部门经理对初步分类结果进行确认;分类复核阶段是指风

险管理部对业务部门初步分类结果复核;分类认定阶段是指公司管理层对融资租

赁资产的分类做出最终认定。为确保资产分类的准确性,公司审计部每年至少对

资产分类政策、程序的执行、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两次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对于资产风险分类,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2、风险限额管理及缓释措施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

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

净额的50%。因此,为控制上述风险集中度,公司对同一承租人、集团、行业部

门设定最高限额,以达到优化信用风险结构的目的。同时,本公司还采取适时监

控措施,结合市场情况和需要对限额进行调控。

此外,为提高风险管理效率,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通过不同的手段缓释

信用风险,具体包括:

(1)担保措施

本公司对融资租赁业务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根据承租人信用状况、融资租赁

业务风险程度以及各担保方式的特点,要求采用不同的担保方式,并对保证人的

保证能力、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评

估。

(2)租赁风险金收取

根据租赁项目的风险大小和承租人的信用情况,公司一般会与承租人商定,

按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租赁风险金。租赁期间,公司有权以租赁风险金冲抵承

租人对公司的任何欠款;如租赁风险金发生冲抵后,公司将及时要求承租人补足

金额。

(3)对融资租赁标的物保险

对于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标的物在租赁期间结束之前所有权属于本公

司,但经营使用的风险与收益已经转移至承租人。因此在租赁期间若融资租赁标

的物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承租人应立即向相关保险公司报案并通知本公司,提供

出险原因报告和有关资料,同时会同本公司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此外,

合同项下租赁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基本为发行人,发行人有权直接受偿。

3、不良资产核销

公司为中国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版)》(财金[2013]146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资产核销无需监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部门核准。报告期内,公司已按要求将资产核销情况报送银监部门以及同级财政

部门。

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核销的程序如下:

(1)申报:各业务部门及时对各自管理的不良资产进行梳理,对于符合规

定的不良资产,组织税前核销申报材料,上报风险管理部进行初审。

(2)初审:风险管理部在收到各业务部门报送的核销材料后,对核销条件

的合规性及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财务部进行复审。

(3)复审:财务部在收到初审部门报送的核销材料后,对核销条件的合规

性及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复审。

(4)认定审批:对于拟进行税前核销的呆账,经发行人董事会或管理层批

准后,由财务部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审批。其中余额500万元以上的单个项

目由董事会批准,余额500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由管理层批准。

(5)账务处理:经审批同意核销的呆账,由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四)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以合理

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本公司流动性风

险的管理目标是实现资产负债总量与结构的均衡;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降低流

动性成本,避免自身流动性危机的发生,并能够有效应对系统性流动性风险。

1、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流动性风险

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财务部和金融同业部具体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防范和

处理工作。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本公司的流动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通过监管未

来现金流来实现日常资金管理;监督资产流动性比率以符合内部和监管要求;管

理负债到期日的集中程度;与银行签订协议以建立应急预案。目前,公司流动性

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分为日常流动性管理体系与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具体情

况如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日常流动性管理体系

金融同业部是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日常操作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流动性管

理的相关政策,管理公司日常流动性风险的头寸,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的监测分

析和压力测试,对公司流动性进行预测、筹集和调度,拟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

等。各业务部门是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参与部门,主要负责定期向金融同业部

报送资金投放计划。

(2)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体系

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牵头成立,主要负责本公司流动性风

险应急预案的建设和维护;统一指挥和部署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突发事件的处理工

作;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将处理

结果向相关部门反馈;以及在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监

管联络和外部信息披露工作等。

2、流动性风险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流动性风险突发事件包括所有可能对公司流动性风险水平产生直接或间接

影响的内外部事件和情形,具体包括单月回笼租金比计划回笼租金出现突然大幅

下降、商业银行给于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足、同业拆借市场1-3个月拆借利率连续

三个交易日的大幅上升、影响公司声誉的重大监管处罚、外部评级机构下调对公

司信用评级或公司发行的证券评级、公司发行的债券利差较同信用级别债券利差

大幅上升,以及影响流动性管理的自然灾害等事件。

当公司出现重大流动性风险突发事件时,公司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将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1、提高融资利率,

增加商业银行借款的可获得性;2、在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拆借融资;3、在公司内

部主动控制资产业务的开展,压缩资产规模;4、对于自然灾害,积极开展综合

处理,妥善安排灾后自救。

(五)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如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而使本公司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主要源自于公司资产负债利率重定价期限错配及市场利率变动。公

司对利率敏感资产负债的重定价期限缺口实施定期监控,对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由于市场利率的波动,公司的利差可能增加,也可能因无法预计的变动而减

少甚至产生亏损。公司目前通过敏感度分析来评估公司所承受的利率风险,即定

期计算一定时期内到期或需要重新定价的生息资产与付息负债两者的差额缺口,

并利用缺口数据进行基准利率、市场利率和汇率变化情况下的敏感性分析。

公司对敏感性分析建立了上报制度,定期敏感性分析结果每季度上报高级管

理层。

(六)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

部事件所造成的风险。目前,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渗透到业务的每个过程、覆盖

所有的部门和岗位。

1、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管理层和各职能部门。在董事会

层面,董事会是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

性的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操作风险管理的主要职责,确

定与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定期

审阅公司指定部门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

况。

在高级管理层面,公司管理层的主要职责包括:1、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操作

风险管理战略及总体政策,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相关

制度,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操作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2、全面掌握公司操作风

险管理的总体状况、特别是各项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或项目;3、明确界定公司各

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以及操作风险的报告路径、频率、内容,督促各部门切

实履行操作风险管理职责;4、及时对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和修订,以便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有效地应对内部流程、业务活动、信息科技系统、员工及外部事件和其他因素发

生变化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

在各职能部门层面,公司的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建

立和实施,具体包括拟定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协

助其他部门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及缓释操作风险;建立并组织实施操作风险

识别、评估、缓释(包括内部控制措施)和监测方法以及公司的操作风险报告程

序等。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操作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具体包括定期检查

和监督各部门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落实和防范措施执行情况;对新出台的操作风

险管理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进行独立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董事会和

管理层。

2、操作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目前,风险管理部已制定了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程序,定期对业务流程、信息

系统等采用一定的风险分析方法进行操作风险评估,主动识别业务和流程中的操

作风险。

各部门对业务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进行收集,并报送风险

管理部汇总整理。风险管理部定期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与操作风险相关的数

据和事件信息。统计事件的类型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工作场所安全、业

务活动、实物资产损坏、信息系统瘫痪等。

操作风险发生后,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报告制度,对日常操作风

险监测报告实行定期报告,当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时则立即报告。

(七)资本管理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资本充足率应当符合注册地金融

监管机构要求且不低于8%;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

充足率不得低于8%。根据《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

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2]57号),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

2017年末和2018年末,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9%、9.3%、9.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0.1%和10.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6.9%、7.3%、7.7%、8.1%和8.5%,核

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5.9%、6.3%、6.7%、7.1%和7.5%。

报告期内,发行人均严格执行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2014年末、2015年末、

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5.21%、14.48%、12.35%

和11.69%,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14%、13.32%、11.26%和10.66%,核心一

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14%、13.32%、11.26%和10.66%。报告期内,公司符合

监管部门在资本管理方面的监管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在资本管理

方面的监管要求。

二、内部控制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企业内

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管理

工作的需要,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且在公司经营活

动的各个环节落实这些制度。

(一)公司对内控制度的说明

1、道德准则

本公司制定了《员工行为规范》,规范了全体员工队伍形象、岗位行为和职

业道德。

同时本公司管理层在行为表现、综合素质等品格方面起表率作用,管理层也

负有组织和监督所辖员工的责任,强调道德和合规的重要作用,并将之贯彻在日

常经营管理之中。此外,普通员工和管理层严格遵循使用的法律和公司政策,竭

力维护并提升公司的声誉。

本公司定期通过内部期刊杂志、员工培训等形式开展道德宣传活动。

2、防范舞弊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客户投诉处理规定》、《服务承诺制度》、《员工行为规

范》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董事长电子信箱、意见箱、纪检监察室信访举报等检举

揭发机制,鼓励公司诚信举报,构建畅通、安全和有效的违规行为举报、处理、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保护和奖惩机制,及早发现、堵截和查处各种违规行为。本公司董事会和审计与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对有效防止舞弊的内部控制环节高度重视,能

督促有关部门组成团队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舞弊。

3、人力资源

本公司已经建立起完整的岗位管理体系和任职资格管理体系,对各岗位进行

明确的职责和必备任职资格界定,并将岗位按照职类职种划分和分级管理,细化

各职种、各级任职资格标准,各主要岗位均有《岗位职责说明书》,对工作任务

和职责进行规范和描述。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公司整体培训预算与公司发

展目标制定当年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培训课程等。

4、风险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风险管理部等

内部控制执行、监督部门,共同构成了多层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本公

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全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管理方法等涉及全公司

风险管理的基础政策、制度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确保这些政策、制度和

程序得到恰当审计,确保外部的变化在公司的风险管理中得到充分体现。风险管

理委员还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对公司风险及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及水平进行定期评估,

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5、经营管理

本公司制定有中长期战略规划,年初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本年度经营

发展目标和监管指标,制定年度工作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并将方案细化到

各部门,使业务经营计划与公司发展目标及战略规划一致。本公司定期对各项业

务经营进行汇报和分析,根据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及投放指标的具体执行完成情

况,对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相应调整,监督检查业务活动之间的协调发展,并根据

执行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6、组织结构与授权

本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特点及运营需要设置了科学高效、分工制衡的组织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构。公司编制并及时更新组织架构图,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内部

职能部门的层级关系。

本公司根据《授权管理办法》开展授权工作,包括:直接授权、转授权、特

别授权等。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对董事长和总经理进行直接授权。副

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职责权限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直接授予。被授权人

在授权范围内履行相关的签批权限,但超过其权限的要求必须报授权人批准。

7、内部审计

本公司制订并实施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范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机制、

报告程序和内部审计工作流程与方法。每年度内部审计部门根据风险评估、高级

管理层及监管要求,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报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批

准后,实施各项审计,评价风险状况和管理情况。

8、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委员会共同构成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决策机构。本公司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制定并实施了《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实施细则》对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程序

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9、公司政策

公司各项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都符合国家、监管机构的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定

要求。《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将公司规章制度分为重大制度类、一般制度类

和指导性文件类,对公司制度发起、起草、审查、颁布、执行、监督、整理、维

护等各环节工作的全过程进行了明确规范,依据此项基本规章制定《内控制度目

录与规划》制定年度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计划,并定期开展规章制度更新。公

司的制度通过文件下发形式向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发送。

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公司管理层或制度起草部门负责执行宣

传、贯彻及解释。为了加强员工对部分重要制度、流程、实务规范等的理解,公

司人力资源部在培训计划中专门设置了有关制度方面的培训。公司主要通过业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部门自查,风险管理部日常监督以及审计部门独立审计等方式对全公司的制度执

行力进行监督。

10、信息沟通

本公司信息主要以各种制度、公文形式,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纸质文件、

内部邮箱等方式进行传递。同时,信息传递还包括公司网站、各类内外部刊物和

组织各种论坛活动等。重大的事件和信息通过一定范围的会议或者职工代表大会

进行传递,帮助员工及时了解经济金融形势、市场动态、监管信息、长期发展方

向和规划,以及阶段性重点工作等。

公司与监管部门(银监部门、国资部门)、行业协会等经常保持接触,形成

良好的沟通关系;加强与权威财经媒体的合作,办公室实行归口管理并履行对外

信息披露、新闻发布、维护和协调外部媒体沟通接洽工作。

(二)本公司与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具体措施说明

1、融资业务的控制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与融资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对

融资业务的融资计划、渠道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各项流程的具体内容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

(1)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向金融机构借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

理办法》、《向金融机构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管理办法》、《发行金融债券业务管理

办法》等有关的内部制度,明确了与融资计划的编制与审批、融资渠道、融资分

析、融资执行的监督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依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制度

进行更新。

(2)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明确流动性风险事项的

识别、应对措施等,指导应对流动性风险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流动

性风险突发事件。

(3)公司金融同业部是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设专人专职管理,

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公司财务部于每个年度末或月度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末编报资金年度预算表或月度预算表。根据公司项目投放计划、到期债务情况、

项目资金回笼情况以及存量货币资金情况,每周末编制和上报资金使用情况表和

银行授信情况表,分析资金缺口和银行授信额度情况,以确定融资需求,经批准

后对外实施融资,以补充公司流动性缺口。

2、资金业务的控制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资金管理办法》、《网上银行管理办法》和《承兑汇票

管理办法》等有关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本公司建立的与资金业务相关的内部控

制包括:

(1)严格执行会计、出纳分离制度,设置管理岗、复核岗和出纳岗等不相

兼容的岗位,对不同岗位的操作权限进行设置和限定。

(2)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了审批人对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

式、审批权限、审批过程及相应的责任。

(3)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必须

依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收支,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

(4)公司对流动性资金进行计划管理。金融同业部对资金头寸进行统一控

制,资金投放和调度均需通过金融同业部进行统一调配。

(5)所有对外付款、资金调度均须履行必要的手续,项目付款须经审核后

办理。

3、实物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实物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购置经过逐级审批后进入实物采购,采购以集中采购和授权

采购方式进行。固定资产折旧集中计提,每年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和清查,需要清

理处置的固定资产须逐级审批,经批复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2)本公司已建立验收制度,所购置设备和物品到位后,各单位财产管理

人员或指定的接收人员,依据送货单上的各要素认真验收,符合接收条件后,接

收人员签字盖章完成验收手续。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4、财务报告

本公司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其对于财务会计

制度的规范要求,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并实施了《会计核算制度》、《会

计科目设置》、《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和《会计岗位牵制管理办法》、《会计业务

备查登记簿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在内的一系列财务会计规章制度,

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防范不正当编制行为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重大影响,

以实现向董事会、股东和监管部门提供内容完整、统一连贯、决策相关、表述明

晰、真实、可靠和及时的财务报表。

(1)总账系统维护:本公司对会计科目相关的变更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

制度,并将总账系统科目表的维护操作授权给独立的信息技术部门,确保了不相

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财务关账:每月关账前,财务部负责人检查各事项完成情况,包括营

业收入的确认、往来款对账、所有的会计凭证的制单及审核过账等。待各事项均

完成,并确认无误后,财务部负责人登入会计核算系统进行结账操作。

(3)报表生成:业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由报表系统自动

生成,各个业务系统进行批处理操作自动将当天数据导入总账系统,总账系统自

动生成各业务状况变动表,系统自动控制保证批处理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报表编制:财务报表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表。季度

和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年度财务报表还包括

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报表附注。

(5)报表报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由制表人签字,财务部负责人、

财务总监和董事长须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批签字,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然后

再对内对外报送。

(6)财务报告的披露:董事会对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

责。

(7)预算和绩效考核:财务部牵头编制全年经营计划预算指标,该指标包

括发展指标、质量指标和效益指标。年度预算报财务总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核。财务部每半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作一个实际执行与预算的比较分析,并将

该报告送交财务总监和管理层进行审阅;每半年提交给董事会进行审阅。

5、成本费用的控制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费用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

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定了相关费用的审核程序及相应的分级审批要求,规范

和加强营销费用的使用管理。

6、税务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营业税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等规

章制度,规范本公司营业税、所得税等相关税务的计算与缴纳、税务发票的管理,

健全了与税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规范了相关税费的计税基数、适用税率、

账务处理等各项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

7、人力资源管理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

程,规范招聘与离职、奖惩与考核、薪酬与福利等各项流程的具体内容。

(1)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年金实施

细则》等规章制度,构建公司的工资架构、薪酬标准,对新进员工的工资核定、

在职员工的工资调整、绩效考核、奖金发放在程序和标准上均予以了规范。

(2)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员工行为规范》、《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办法》、《劳

动合同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招聘、员工休假、考勤、离职等人事制度进行

了明确规定。

(3)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战

略发展目标和员工发展需要,在现有绩效评估基础上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计

划主要基于战略分析、组织分析、工作分析、个人分析、培训市场分析和上年培

训回顾和今年培训发展目标,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复核,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后

生效。

8、项目调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相关管理办法,对项目接洽、资料收集、尽职调查、方

案设计、客户管理、撰写报告等各项流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对承租

人的信息登记、客户情况介绍、客户意愿反馈等操作进行了内控规范,确保承租

人信息内容填写和复核分离,承租人信息和意愿反馈得到了适当的处理和复核。

(2)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对客户

材料收集、客户材料初步审核、材料补充流程进行了明确的内控规范,确保客户

资料的保密性得到保障。

(3)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对尽职

调查的流程进行了内控规范,对客户及担保人相关的经营、管理、生产、财务、

担保等方面的调查结果做到操作与复核分离,客户资质的核查与审批分离,确保

尽职调查结果经过严格的复核。

(4)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融资租赁项目可行性分析大纲》等管理规定,

对业务方案设计和上报项目报告流程进行了明确的内控规范,使得项目交易方案

信息的完整性得到保障。

(5)本公司制定了《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对可行性报告

的撰写和风险报告的撰写进行了明确的内控规范,确保可行性报告的撰写和风险

报告的撰写保持相对独立。

9、授信业务管理

(1)项目审核

本公司制订并实施了相关规章制度,对上报材料、立项审查、项目审核等各

项流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登

记与查询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对客户材料上报流程进行了内控规范,同时,

对项目上报后资料的检查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资料申报和复核的相互分

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项目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管理规定,对项目上报材料、立项审查、审核项目、补充资料等流程进行了内

控规范,规定了项目材料后上报需对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退回补充材料,明确

了资料的上报和审核互相分离的内控规范。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项目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管理规定,对项目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等流程进行了内控规范,规定了项目评

审材料交接、项目评审过程,使得操作与评审、复核相互分离。

本公司制定了《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项目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管

理规定,对审批项目、合同制作、大额项目审批等流程进行了内控规范,规定了

审批权限以及项目超额报批流程中各级审批权限的分离。

本公司制订并实施了《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项目审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管理规定,对项目审核流程、审核结论流程、合规管理等流程进行了内控

规范,确保项目审核的客观和公允。

(2)项目执行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相关规章制度,对融资租赁业务项目操作过程中的合同

签署、付款审核、档案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签署流程进行了内控规范,

并对合同签署过程中租金部分的复核、法律风险的审查,做到复核、审批、核算

相互分离。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对项目付款审核、

财务复核、付款申请签字等流程进行了内控规范,规定了落实付款条件、合规情

况审核、财务部门复核等流程,做到操作、复核、审批、核算相互分离。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档案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对项目起租后的资料整

理、归档等流程进行了内控规范,规定了项目材料文件的接受、整理与归档等操

作之间的相互分离。

(3)正常项目管理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与正常项目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

程,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租后项目管理办法》、《资产风险分类管理

办法》、《服务承诺制度》、《客户投诉处理规定》等制度,规范核收租金、项目回

访、客户关系维护以及资产分类等各项流程的具体内容。

核收租金:由客户经理负责提前通知客户付款,并在租金到期日与财务核对

租金回收情况,财务部负责租金到账处理、发票的开具与核实等操作。

项目回访:由客户经理通过电话或者实地调研的方式进行项目回访,并编写

回访报告,由部门负责人对回访情况进行确认。

客户关系维护: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在客户管理系统中

更新客户信息的变更情况,同时由客户经理负责新业务和渠道的开发与维护。

资产分类:风险管理部牵头组织,业务部门对资产进行实时分类、定期清分

以及适时调整,并经风险管理部、高级管理层等复核和认定。

(4)租赁物管理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与租赁物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定,包括《租

赁物管理办法》、《租赁物品残值处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租赁物权属

的确认、租赁物的定价、租赁物的交付和查验、租赁物的保险、租赁物的登记和

抵押、租赁物的管控和租赁物的处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5)逾期项目管理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逾期项目管理办法》、《租后事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

度,对逾期项目统计、分析、应对和处理等各项流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6)诉讼项目管理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法律诉讼事务管理办法》、《不良资产管理办法》等规

章制度,规范对采取诉讼措施的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包括诉讼发起、诉讼保全、

庭审诉讼、执行回收和诉讼项目档案保管等。

(7)项目结束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租后事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

度,主要是指租赁项目通过履行一定的程序,结束执行并将文档收集存档的环节,

具体包括对提前结束、正常结束、逾期结束以及诉讼项目结束的操作规范,明确

对核销项目的授权审批流程。

10、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

本公司根据ISO9001以及ISO27001标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

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公安部《计算机安全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计算机站场地技术条件》、《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并实施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及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的管控制度,包括《计算机系统

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了信息科技的开发、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同

时为保证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得到监控,本公司独立设置了信息技术部门,开展信

息技术工作,并建立了信息科技内外部监督、评价、整改机制,包括信息技术部

内部日常检查、内审部门不定期独立审计和外部监管审计等。

(三)本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

本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了认定,本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发表的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

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2409号),其结论意见如下:“我们认

为,贵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八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性

本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

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情况

本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变更设立前原有限公司的资产已由本公

司合法承继,本公司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主要业务资格、房产、车辆和其他经营

设备,具有独立的融资渠道和业务系统。

本公司资产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股东。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以资产

或信誉为各股东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其资产、

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情况

本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建立了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

管理制度,与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工资单独造册、单独发放。本公司在

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建立了员工的社保账户,为员工独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各项

社会保险。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

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本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中兼

职。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得到中国银监会确认。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3、财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设立

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独

立进行财务决策。本公司依法独立设立账户,未与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

个人共用银行账户。本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4、机构独立情况

本公司机构设置完整。按照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本公司设立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聘请了专家担任独立董事。作为面向市场独立运

营的经济实体,本公司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设置了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部门

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本公司营业和办公机构设置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且独立运

作,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内

的业务,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系统,业务运营不受股东单位的控制和影响,能够

独立面向市场参与竞争。

对于与关联股东之间存在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均依据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签署了关联交易协议,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内容描述真

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同业竞争指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

情形。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交通控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交通控股

直接持有公司27.27%的股份,并通过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间接持有公司22.42%

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49.69%的股权。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所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基本

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含间接)
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石油制品零售,汽车维修,住宿、餐饮、食品销售,书报刊零售、出租(以上均限批准的分支机构经营)。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按章对通过车辆收费;物资储存;技术咨询;百货、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的销售;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54.44%
2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收费,物资储存,百货、纺织品、日用杂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销售,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书报刊、成品油、烟零售,餐饮服务,定型包装食品销售,住宿、桑拿浴、理发、保龄球;汽车货运,汽车维修。 85.00%
3 无锡市靖澄广告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装饰装潢服务、广告牌租赁(不含融资租赁)。 100.00%
4 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各类基础设施、实业与产业投资。设计、制作、策划、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100.00%
5 昆山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100.00%
6 江苏宁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咨询,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 100.00%
7 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咨询、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工程;物业管理。 100.00%
8 宁沪置业(苏州)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咨询、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 100.00%
9 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客货运输;汽车维修及养护;旅游服务;住宿;报刊出版物的销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卷烟(雪茄烟);成品油零售;(以上范围须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仓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水产品的销售;高等级高速公路的技术咨询。 70.00%
10 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 汽车维修及养护,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卷烟(雪夹烟)、 100.0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限公司 成品油零售,住宿,报刊出版物的销售(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按许可证规定经营);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相关技术咨询,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水产品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户外、印刷品、礼品广告。
11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汽车及零配件销售,仓储,汽车租赁,汽车运输技术咨询,国内贸易。 33.20%
12 江苏快鹿扬州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市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51.00%
13 江苏快鹿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及配件、机电产品的销售,汽车技术咨询服务。 92.50%
14 江苏快鹿宿迁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 51.00%
15 江苏快鹿南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班车客运(含高速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出租客运。 60.00%
16 江苏快鹿徐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公路客运、汽车租赁。货物快运。 45.00%
17 江苏快鹿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汽车租赁服务。 51.00%
18 南京飞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产中介、会务服务。 100.00%
19 江苏快鹿商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道路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经营),汽车及零配件销售,仓储,汽车租赁,汽车运输技术咨询,国内贸易。 100.00%
20 江苏快鹿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二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汽车配件销售。 100.00%
21 江苏快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小型汽车驾驶员培训。 100.00%
22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仓储,百货、文教用品销售,高等级公路管理、技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印刷品广告及路牌、灯箱、户外广告,房屋、场地租赁,客运服务,普通货运,商品的网上销售,旅游信息、物流信息、交通信息咨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烟、化妆品、卫生用品、保健食品、初级农产品、文化体育用品、电子产品、服装、工艺品、电器零售,成品油零售,餐饮服务,图书、音像制品零售,汽车维修,住宿,洗浴。 55.27%
23 江苏京沪广告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代理影视、报刊、广播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印刷品、户外、礼品广告,企业形象策划。 100.00%
24 江苏和泰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璜材料的销售。停车场管理服务。 100.00%
25 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 物业管理;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房产信息服务; 100.0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司 水电设备及空调安装、维修;日用百货、苗木、花卉、五金交电、水暖器材、装饰材料、建材(不含油漆)、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销售。
26 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仓储,百货、文教用品销售,高等级公路管理、技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印刷品广告及路牌、灯箱、户外广告,房屋、场地租赁,客运服务,普通货运,商品的网上销售,旅游信息、物流信息、交通信息咨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烟、化妆品、卫生用品、保健食品、初级农产品、文化体育用品、电子产品、服装、工艺品、电器零售业,成品油零售,餐饮服务,图书、音像制品零售,汽车维修,住宿,洗浴(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80.00%
27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经营,与大桥建设相关的原辅材料和设备销售,实用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仓储,普通机械租赁,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户外、印刷品广告。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石油制品零售,制售中餐,各类定型包装食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书报刊零售。 74.44%
28 江苏沪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大桥及其接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经营和养护;与大桥建设相关的原辅材料和设备销售;实用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仓储;普通机械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 63.10%
29 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汽车维修。国产烟零售;酒销售;定型包装食品、书、报刊零售、中餐制售(上述项目均限指定分支机构经营),高速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按章对通过车辆收费,物资仓储,百货、文教用品销售,高等级公路的技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报刊、印刷品、影视、广播、户外广告。 92.33%
30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物资仓储,百货、文教用品销售,高等级公路技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报刊、印刷品、影视、广播、户外广告,(下列项目均限指定分支机构经营)汽车维修。国产烟零售,酒销售,各类定型包装、散装食品零售,中餐制售,书、报刊零售。 93.42%
31 江苏通宁和泰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0%
32 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经营,仓储服务,高等级公路的技术咨询,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汽车及摩托车零配件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户外、印刷品、影视、广播、报刊、礼品广告。(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餐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 79.99%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销售,卷烟、雪茄烟、烟丝、图书报刊、乙类非处方药(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的零售,汽车修理。
33 江苏溧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相关技术咨询,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仓储,百货、文教用品的销售。 70.00%
34 江苏溧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按政府部门规定对通行车辆收费,仓储,百货、文教用品销售,高速公路技术咨询。 70.00%
35 江苏溧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按政府部门规定对通行车辆收费,仓储,百货、文教用品销售,高速公路技术咨询。 60.00%
36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限分支机构机构经营:汽车维修及养护、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卷烟(雪茄烟)、成品油零售,(上述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所列经营范围经营);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相关技术咨询,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仓储,物流配送,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水产品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影视、报刊、广播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户外、印刷品、礼品广告。 80.61%
37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相关技术咨询,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承接广告业务;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农副产品、水产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定型包装食品、饮料、酒、卷烟(雪茄烟)、报刊杂志、音像制品、成品油;汽车修理。 100.00%
38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公路货运,制售中餐、快餐,预包装食品、酒、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书、报、刊零售(以上所有许可经营项目均仅限其分支机构经营)。桥梁、公路工程建设、投资、维护,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国内贸易,实物租赁。百货、纺织品、日用杂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的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58.15%
39 苏州苏通大桥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与零售(限《食品流通许可证》所列经营范围经营);交通工程技术服务;实物租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发布国内印刷品广告。 100.00%
40 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物资仓储,百货、水产、文教用品销售,高等级公路技术咨询。公路维护机械租赁,道路绿化,苗铺、育林、育花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影视、广播、报刊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户外、印刷品、礼品广告。 74.07%
41 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高速公路服务区中餐制售,定型包装食品、烟酒、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汽车维修。沿海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及相关技术咨询,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设计、制作路牌、灯箱、霓虹灯广告,代理自制广告,日用百货销售。 100.0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42 江苏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中餐制售、定型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烟、酒、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的销售,汽车修理,广告的发布。(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宿淮盐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及相关技术咨询,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 100.00%
43 江苏汾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管理、维护和建设,按章对通过车辆收费,仓储服务,百货、文教用品、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农副产品、水产品的销售。(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凭资质经营)餐饮服务,定型包装食品销售,汽车维修,出版物、烟零售。 100.00%
44 江苏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工程投资、建设、经营,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与监理,铁路公路联运,机电设备制造与修理,仓储,物资供销,养殖业。 62.56%
45 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房的销售与租赁,实业投资,仓储,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 100.00%
46 江苏省苏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务工程、水利工程的建筑施工、工程地质勘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室内外装饰。 89.42%
47 江苏省铁路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国内贸易,实业投资等 100.00%
48 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桥梁、公路工程建设、投资,交通工程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普通机械租赁,普通机械、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交通运输设备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100.00%
49 江苏金陵润扬大桥酒店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限《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住宿;非创伤性美容、理发;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预包装食品的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备案核定范围);桑拿;会议场地租赁及服务;代办航空、铁路、公路、水路购票服务;物业管理;日用品、服装、工艺品、电子产品的销售;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酒店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除外);庆典活动策划服务;服装洗涤服务(不含水洗)。 100.00%
50 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路及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工程、市政工程、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勘测、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交通工程所需的专用产品、机械设备和钢结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机械设备的租赁及维修,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实业投资。仓储、房屋租赁,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初级农产品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国内招标工程,上述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劳务人员。 100.00%
51 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船员服务,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含海员),长江干线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航线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货运代理,外轮供应,技术 50.0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咨询,技术服务,租船、船舶买卖,海轮引航,普通机械、交电销售、维修,劳保用品、百货、五金、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塑料制品、装饰材料、家具、摩托车、皮革制品、针纺织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配件、仪器仪表、化工原料、服装、文化办公机械、文化用品、日用杂品的销售,电器维修。
52 江苏省外轮供应公司 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为船舶提供淡水、生活用品、食品、船用物料服务);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普通货船运输(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化工产品(其中危险品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销售。船用油漆、工具、设备、气瓶、化学品、船员外汇物品等保税品的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电器机械及器材、船用工具、设备、气瓶、橡胶制品、玻璃器皿、装饰材料、百货、农副产品、化妆品、电脑、家具、保健用品的销售,承接装饰工程。船舶配件销售及维修;仓储业务,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保检;招待所(学生公寓)(限分支机构经营) 100.00%
53 江苏远洋新世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无船承运业务,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船舶代理业务。 90.00%
54 江苏远洋远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船舶资产受托管理,船舶买卖、租赁、检修、保养,船舶技术服务,船员技术培训。 80.00%
55 香港江通有限公司 进出口贸易、货运代理、船舶代理等 100.00%
56 江苏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 船员管理服务;提供国内劳务服务及相关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100.00%
57 江苏远洋(香港)船务有限公司 远洋运输等 100.00%
58 苏州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住宿、饮食服务;理发;附设酒吧、提供卡拉OK娱乐服务。桑拿、美容、健身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食品、卷烟。洗涤;销售:丝绸服装、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零售)家用电器;停车场服务。 100.00%
59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与技术研究及服务,通信、监控、收费及相关系统的维护及技术咨询,江苏省联网高速公路通行费审核结算、电子收费服务,江苏省联网高速公路公共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江苏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使用的电子标签及IC卡销售。 74.65%
60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路基、路面、通道、涵洞、桥梁、防护工程的维修及建设施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站区基础设施、绿化的维修和建设,高速公路工程检测,高速公路 100.0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技术咨询服务,设备租赁。
61 江苏华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道路、桥梁、水工结构、房屋结构的检测、设计、施工、养护及项目管理、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转让,工程监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及应用,建筑新材料的开发、推广、销售,市政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51.00%
62 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成品油零售等 51.17%
63 江苏集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运输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百货的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100.00%
64 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机场建设,机场经营管理,航空油料销售,与集团公司经营业务有关项目、产品的开发。 100.00%
65 南京空港油料有限公司 煤油、汽油、柴油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实业投资;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实物租赁,仓储服务(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 50.00%
66 江苏蓝天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国内机票销售代理,代售汽车票,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100.00%
67 江苏鼎宸有限公司 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港口、航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蔬菜、水果、坚果种植、销售;苗木种植、销售;牲畜、家禽饲养、销售;水产品养殖、销售;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业技术开发及服务;房屋租赁。 100.00%
68 南京大通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成品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润滑油、百货、日用品、洗化用品零售。 100.00%
69 江苏康居源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0%
70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铁路运输。铁路及其它基础设施投资,铁路建设;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铁路建设用新材料的生产、新产品的研制。 73.77%
71 江苏省铁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物流投资,铁路工程的建设及施工,国内贸易,煤炭经营,电子及通信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销售、维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快递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仓储服务,包装服务,租赁服务,钢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废旧电力设施回收,物业管理,物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高速公路服务区中西餐制售,定型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烟酒、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产品的批发与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汽车维修,租赁服务。 100.00%
72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 路桥项目的工程养护、大修;路桥工程、公路绿化工程、 100.0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司 公路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路桥施工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应用;路桥工程检测;试验设备租赁;建筑材料、水泥、沥清、石料、混凝土、钢材销售。
73 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工程检测与评估,检测相关技术服务。 100.00%
74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 100.00%
75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集装箱制造、修理、租赁,船舶租赁;经销集装箱、船舶。 70.00%
76 太仓船务(香港)有限公司 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 100.00%
77 太仓泸州船务(香港)有限公司 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 100.00%
78 太仓泉州船务(香港)有限公司 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 100.00%
79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创业管理服务。 100.00%
80 协立投资咨询管理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管理业务 100.00%
81 常州金坛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60.00%
82 苏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64.00%
83 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创业管理服务。 59.00%
84 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户外、印刷品广告;长江大桥及其接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经营和养护;与大桥建设相关的原辅材料和设备销售;实用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仓储,普通机械租赁;住宿,石油制品零售,制售中餐,各类定型食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书报刊零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 55.66%
85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租赁和中介,物业管理,国内贸易,建筑工程、装饰装璜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 88.00%
86 通昌置业南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日用百货的销售。 100.0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87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创业管理服务。 59.00%
88 江苏大丰港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高等级高速公路的工程技术咨询,仓储服务,百货、文教用品销售。 70.00%
89 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工程技术咨询;物品仓储(不含危险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普通机械租赁,住宿,汽车充电服务,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乳制品零售,汽车维护、保养,书报刊零售,音像制品零售,日用百货、文具用品、五金产品、办公用品、针纺织品、水果、工艺美术品销售。 80.00%
90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产业投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投资,资产管理,股权管理,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重组并购咨询服务。 100.00%
91 云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股权投资、企业管理服务 100.00%
92 江苏高速公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智能运输系统类工程、电子类工程、计算机网络类工程设计、施工;职业技能咨询;道路交通、电子及通信类相关软、硬件产品研制、生产(生产限取得审批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金属、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销售。 100.00%
93 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的投资、开发、运营管理;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投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力设备、电气设备的投资、研发;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100.00%
94 苏交控清洁能源徐州有限公司 光伏发电、风力发电;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电力设备、电气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维修、销售。 100.00%
95 苏交控清洁能源铜山有限公司 光伏发电、风力发电、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电力设备、电气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维修、销售。 100.00%
96 苏交控丰县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余热发电;光伏发电;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电力设备、电气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维修、销售。 70.00%
97 苏交控新能源科技丰县有限公司 新能源技术开发;光伏发电、风力发电;节能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电力设备、电气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维修、销售。 100.00%
98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铁路、城际等交通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铁路、城际交通的客货运项目、仓储项目以及沿线土地等综合资源开发,房地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管理,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投资管理,铁路建设发展基金的管理。 71.4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99 江苏兴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 70.00%
100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公路养护工程(含改扩建工程)规划、设计、咨询、评估及相关技术服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公路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咨询、研发,公路工程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应用,公路工程技术培训。 100.00%
101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收费及智能交通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调试、管理、维护维修、清分结算、技术服务、设备和系统检验检测、销售;网络工程施工;网络技术服务;非专控通讯设备的开发、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监控器材的销售、安装、维护;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会员卡代理服务;经济与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会议服务;成品油项目投资;成品油批发与零售(凭许可证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货运代理、货运配载、仓储服务、国际货运代理;物流服务;保险代理。 100.00%
102 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无锡至常州段建设、管理、经营和养护;与高速公路建设相关的原辅材料和设备销售;实用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仓储;普通机械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户外、印刷品广告。 54.03%
103 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道路、隧道及桥梁工程建筑、架线及管道工程建筑(不含危险化学品输送类)、公路管理与养护;市政设施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企业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上均不含融资性租赁);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五金、交通器材、电料、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抵免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办公用机械、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日用杂货(不含烟花爆竹)、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不含弩)、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60.00% 、
104 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架线工程、管道工程的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市政设施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企业自有房屋、场地租赁、通用机械设备租赁;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五金、交通器材、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抵免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办公用机械(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60.00%
105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道路、隧道及桥梁工程建筑、架线及管道工程建筑(不含危险化学品输送类)建设;公路管理与养护;市政设施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自有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五金、交通器材、电料、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电子 64.5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产品、仪器仪表、办公用机械、纺织、服务及日用品、日用杂货(不含烟花爆竹)、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不含弩)、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其中,江苏交通控股控制的企业中经营范围涉及到与租赁相关业务的企业合

计40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与租赁相关业务 持股比例(含间接)
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54.44%
2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85.00%
3 昆山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100.00%
4 江苏宁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租赁 100.00%
5 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100.00%
6 宁沪置业(苏州)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100.00%
7 无锡市靖澄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牌租赁 100.00%
8 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机械租赁 100.00%
9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 33.20%
10 江苏快鹿徐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 45.00%
11 江苏快鹿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租赁服务 51.00%
12 江苏快鹿商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 100.00%
13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房屋、场地租赁 55.27%
14 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自有房屋租赁 100.00%
15 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房屋、场地租赁 80.00%
16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机械租赁 74.44%
17 江苏沪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机械租赁 63.10%
18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实物租赁 58.15%
19 苏州苏通大桥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实物租赁 100.00%
20 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公路维护机械租赁 74.07%
21 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房的销售与租赁 100.00%
22 江苏金陵润扬大桥酒店有限公司 普通机械租赁 100.00%
23 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的租赁及维修,仓储、房屋租赁 100.00%
24 江苏远洋远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船舶买卖、租赁 80.00%
25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 100.00%
26 江苏集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租赁 100.00%
27 南京空港油料有限公司 实物租赁 50.00%
28 江苏鼎宸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100.00%
29 江苏省铁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租赁服务 100.00%
30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设备租赁 100.00%
31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0.0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32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集装箱制造、修理、租赁,船舶租赁 70.00%
33 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 普通机械租赁 55.66%
34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房地产投资、租赁和中介 88.00%
35 通昌置业南通有限公司 自有房屋租赁 100.00%
36 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普通机械租赁 80.00%
37 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普通机械租赁 54.03%
38 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自有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 60.00%
39 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自有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 60.00%
40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自有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 64.50%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公司的租赁业务均为经营性租赁,

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叠,因此,不存在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

关系的情形。

此外,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存在“……对成员单位

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的表述。经核查,根据银监会2006年修订的《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属于银监会核准的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之一。江苏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在设立时按照上述规定

申请了经营范围,但实际上并未对成员单位办理过融资租赁业务,也不存在融资

租赁相关的业务收入,且江苏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已出具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因此,不存在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

系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在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等

方面与发行人存在较大差异,不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

2、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对外投资情况

除江苏交通控股、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外,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分别为南京银行、国际金融公司、青岛融诚(现更名为堆龙荣诚)和法巴租赁。

(1)南京银行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南京银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简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1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80.00%
2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47.5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3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0.00%
4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80.00%
5 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80.00%
6 南通鑫沅安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含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 56.00%
7 宿迁鑫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80.00%
8 磐安鑫沅金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投资管理、咨询服务(证券、期货、股权投资等金融业务咨询除外)。 80.00%
9 乌海富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财务顾问;PPP项目的投资管理;受托管理产业发展基金(1、不得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从事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业务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 80.00%
10 日照鑫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对日照市园区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80.00%
(2)国际金融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国际金融公司(IFC)在中国境内无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

(3)堆龙荣诚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除发行人外,堆龙荣诚无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形。

(4)法巴租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除发行人外,法巴租赁在中国境内无其他对外投资

的情形。

南京银行、堆龙荣诚及其对外投资企业均不涉及融资租赁业务,国际金融公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司、法巴租赁未在中国境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因此与本公司之间不构成同业竞

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江苏交通控股、扬子大桥、广靖锡澄、南京银行以及法巴租赁出具的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十一、(二)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投资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或者转移

的情形。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江苏交通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49.69%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交通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具体如下表所

示:

序号 单位名称 序 号单位名称
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54 江苏远洋远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2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55 香港江通有限公司
3 无锡市靖澄广告有限公司 56 江苏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
4 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7 江苏远洋(香港)船务有限公司
5 昆山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8 苏州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6 江苏宁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59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7 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 60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8 宁沪置业(苏州)有限公司 61 江苏华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9 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62 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 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63 江苏集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1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64 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江苏快鹿扬州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5 南京空港油料有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3 江苏快鹿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66 江苏蓝天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14 江苏快鹿宿迁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7 江苏鼎宸有限公司
15 江苏快鹿南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8 南京大通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16 江苏快鹿徐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69 江苏康居源置业有限公司
17 江苏快鹿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70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8 南京飞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71 江苏省铁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19 江苏快鹿商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72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20 江苏快鹿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73 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1 江苏快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74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2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5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23 江苏京沪广告有限公司 76 太仓船务(香港)有限公司
24 江苏和泰置业有限公司 77 太仓泸州船务(香港)有限公司
25 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8 太仓泉州船务(香港)有限公司
26 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9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7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80 协立投资咨询管理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
28 江苏沪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81 常州金坛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9 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2 苏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3 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1 江苏通宁和泰置业有限公司 84 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
32 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5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33 江苏溧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86 通昌置业南通有限公司
34 江苏溧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7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5 江苏溧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8 江苏大丰港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9 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7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90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8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91 云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9 苏州苏通大桥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92 江苏高速公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40 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93 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1 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94 苏交控清洁能源徐州有限公司
42 江苏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95 苏交控清洁能源铜山有限公司
43 江苏汾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96 苏交控丰县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44 江苏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97 苏交控新能源科技丰县有限公司
45 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8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6 江苏省苏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99 江苏兴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7 江苏省铁路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100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48 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1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49 江苏金陵润扬大桥酒店有限公司 102 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0 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3 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51 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104 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2 江苏省外轮供应公司 105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53 江苏远洋新世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中,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企业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10 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2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4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3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4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6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15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 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9 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控股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

江苏交通控股不能控制但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且在报告期与发行人存在关

联交易的单位如下所示;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江苏省通沙汽车轮渡管理处 4 南通通沙港务有限公司
2 苏州君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江苏远东海运有限公司
3 江苏随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 江苏省国际人才咨询服务公司
4、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除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扬子大桥、广靖锡澄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为南京银行、国际金融公司、青岛融诚(现更名为堆龙荣诚)及法巴租赁,持

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分别为26.86%、8.52%、8.27%和6.50%,其具体情况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七、(二)发起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的基

本情况”。

5、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

6、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与高级管

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职务 姓名
董事 蔡任杰、常青、孙宏宁、陈祥辉、饶建辉、顾德军、杜文毅、许长新
监事 彭向峰、陆彩明、刘明、陶莉、叶岚、许峰
高级管理人员 常青、孙宏宁、陈祥辉、靳向东、张迅、钱永祥、姚蓓
7、其他关联方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前述已披露关联方以外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原董事禹志强担任独立董事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杜文毅、饶建辉担任董事
南京跃进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杜文毅担任董事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博瑞杰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饶建辉担任董事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原董事MichaelK.Ipson(叶迈克)担任董事
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China—ASEANInvestmentCooperationFund)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樊扬担任董事
中腾信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凯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乐乐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樊扬配偶控制的公司
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尉安宁担任董事
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上海祥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颜延担任董事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公司独立董事王明朗担任合伙人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原监事孙宏宁担任董事
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
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陈仲扬担任董事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许峰担任董事的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协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许峰、原监事孙宏宁担任董事
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交通控股高管靳向东担任董事
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宁杭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控股高管钱永祥担任董事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新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合武铁路有限公司
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苏北铁路有限公司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交通控股董事顾德军担任董事
银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控股董事许长新担任独立董事
南京力合联升电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交通控股高管张迅担任董事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融资产生的利息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名称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北京银行 4,150.97 5, 415.90 5,945.83
南京银行 8,039.35 3, 577.17 843.30
国际金融公司 2,812.26 2, 962.09 1,815.97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82.95 1,204.65
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7.90 293.41 289.2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17.81 210.97 350.2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 203.36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41.38
江苏省通沙汽车轮渡管理处 - 123.94 272.6
南通通沙港务有限公司 - 96.18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44.71 107.5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 31.42 198.25 180.27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11.07 93.88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 1,130.42
江苏远东海运有限公司 - - 416.7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122.2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107.3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 108.89
江苏随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96.91
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69.22
苏州君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6.80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88.70 - - -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991.68 - - -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63 - - -
合计 16,963.37 13,8 77.37 13,463.42
税前利息支出总额 124,605.59 117,6 07.92 121,537.56
占税前利息支出总额比例 13.61% 11.80% 11.08% 21.41%
定价原则 参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期Shibor利率或同类交易市场价格等确定
注:南京银行利息支出中包含其为公司承销金融债及资产支持证券而产生的债券承销费的

摊销。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该债券承销费的摊销分别为94.12万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49.61万元、221.44万元和322.10万元。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税

前)总金额的比重分别为21.41%、11.08%、11.80%和13.61%。随着公司融资渠

道的不断拓宽,公司在融资渠道方面对关联方的利息支出比例总体处于较低水

平,在融资方面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

(2)手续费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南京银行 305.33 895.82
法巴租赁 527.81 371.35
国际金融公司 59.84 39.23
合计 892.98 1 ,306.41 248.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总额 1,851.73 2,39 7.51 1,435.36
占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总额比例 48.22% 5 4.49% 17.30%
主营业务成本 119,096.08 111,076 .35 107 ,752.43 88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75% 1.18% 0.23%
定价原则 公司将手续费支出作为现金流出纳入合同收益率或融资利率的考量,根据合同收益率或融资利率判断相关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由业务推介费、咨询服务费、融

资手续费构成,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业务推介费 1,039.33 1,499.14 461.54
咨询服务费 527.81 371.35 248.31
融资手续费 251.02 443.78 590.56
其他 33.55 83.23 134
合计 1,851.73 2,397.51 1,435.36
业务推介费是指公司为获取客户资源,通过合作机构介绍并与承租人成功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向其支付的费用。业务推介费的收费标准是在综合考虑项

目综合收益率、项目规模、项目类型、项目的获取难度等因素经双方协议确

定。2014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因南京银行成功向公司推介项目,公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司对南京银行产生手续费支出。

咨询服务费目前仅向法巴租赁支付,是根据公司与法巴租赁签订的合作协

议,法巴租赁帮助公司建立厂融中心,针对厂商租赁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产品规

划、管理程序设计、市场营销等环节给予公司指导和建议,并根据自身合作厂

商以及公司的需求情况,对双方进行引荐。公司根据厂融中心的新增业务投放金

额,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税后)向法巴租赁支付咨询服务费。

融资手续费主要为公司向融资对象支付的拆借承诺费、额度管理费、保函手

续费、财务顾问费以及因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向信托、资产托管方支付的费用。其

中拆借承诺费是指融资对象在约定借款额度和有效期内因对公司预留拆借资金

头寸而向公司收取的费用。拆借承诺费按照协议约定的借款额度、公司未使用的

借款期限按一定费率计算。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根据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

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对国际金融公司产生手续费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产生的手续费支出按市场原则定价,且占主营业务

成本的比例较低,对公司业务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产生的利息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沣邦租赁 2,177.74 243.58
南京银行 112.53 91.73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2.93 -
北京银行 0.02 1.07
江苏银行 0.004 1.14 0.0055.43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0.04
合计 2,293.22 336.39 40.12 328.36
利息收入 229,007.27 248,58 3.01 2 01,605.10 1
占利息收入比例 1.00% 0.14% 0.02
定价原则 银行存款或资金拆借业务参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或同期Shibor利率确定;融资租赁业务综合承租人经营情况、租赁物情况、担保情况等风险因素,以及与承租人商务谈判情况确定合同收益率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公司对沣邦租赁和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的收入产生于公司与上述公

司之间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关系,公司对其他关联方的收入由公司将资金存放

于关联方,以及在同业市场上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所产生。上述业务均按市场原

则定价,与同期同类业务的定价水平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收入金额及占

比均较低,对公司业务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4)物业管理费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3.22 35.76 31
合计 23.22 35.76 31
业务及管理费 12,718.27 12,6 80.24 8,182.66
占业务及管理费比例 0.18% 0.28% 0.39%
定价原则 按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商定的价格标准确定
公司购置了位于和泰大厦26、27楼的房产并向第三方租赁和泰大厦的其他

部分房产作为公司业务经营场所。和泰大厦为正常对外租售的商用写字楼,公司

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报告期内,由于业主委员会聘用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公司按照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商定的价格标准,向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该物业管理费用占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较低,对公

司业务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 805.25 1,103.00 82
合计 805.25 1,103.00 82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所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序号 担保人 担保事项 合同金额(万元) 担保方式 担保范围 担保期限
1 江苏交通控股 10江苏租赁债 50,000.00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2 江苏交通控股 14江苏租赁债 150,000.00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3 江苏交通控股 平安—江苏金融租赁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300,000.00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罚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发生的费用等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4个月止
注1: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一、(二)10、应付债券”,

公司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平安—江苏金融租赁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参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一、(二)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注2:“10江苏租赁债”金融债已于2015年内到期并完成兑付;“14江苏租赁债”第一期于

2017年2月到期并完成兑付,“14江苏租赁债”第二期于2017年9月完成兑付。

(三)与关联方的往来余额

1、银行存款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南京银行 16.38 115.53 75.70
北京银行 3.12 3.13 156.14
江苏银行 1.34 1.37 1.38
对关联方合计 20.84 120.02 233.22
银行存款 44,730.50 35,005.93 52,113.25
占比 0.05% 0.34% 0.44%
2、应收融资租赁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沣邦租赁 18,945.31 55,011.70 -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184.97 - -
对关联方合计 19,130.27 55,011.70 -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4,656,727.63 4,139,581.22 3,203,8 15.99
占比 0.41% 1.33%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6年11月,公司对沣邦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上述业务于2016年

度产生的收入情况请参见本节“三、(二)、1、(3)利息收入”。上述业务按

市场原则定价,与同期同类业务的定价水平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业务所

产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及收入金额占比均较低,对公司业务经营不构成重

大影响。

3、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法巴租赁 17.50 - 21.43 34.09
对关联方合计 17.50 - 21.43 34.09
其他应收款 1,861.97 812.78 3,165.38
占比 0.94% - 0.68% 0.46%
报告期内,公司对法巴租赁的其他应收款系公司为法巴租赁派驻业务人员

代垫支付的房租,2014年末、2015年末以及2017年9月末余额均为未完成支付

的代垫款余额。上述款项余额均在期后及时完成支付,不存在长期拖欠的情

形。

4、其他资产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江苏省国际人才咨询服务公司 1,106.94 737.96 -
国际金融公司 300.93 360.77 440.56
对关联方合计 1,407.87 1,098.73 440.56
2015年度,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期限为5年,金额为40,000

万元,并根据该协议约定向国际金融公司预先支付的借款前端费等。2016年7

月,公司向国际金融公司提取了该借款,上述前端费在借款协议约定的期间内

逐步摊销。

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集中购买并统一打造

省国际人才公寓的通知》,公司向江苏省国际人才咨询服务公司预付购买人才公

寓住房的部分款项。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5、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42,000.00 - -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4,000.00 - - -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 - -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 10,000.00 10,000.00
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 5,000.00 7,000.0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34,000.00 27,000.00
江苏省通沙汽车轮渡管理处 - - 5,000.00 5,000.00
南通通沙港务有限公司 - - 4,000.00 -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 2,000.00 2,000.00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 - 11,000.00 -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 - 10,000.00 -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10,000.00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 - 30,000.00
江苏远东海运有限公司 - - - 15,300.00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5,500.00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4,100.00
对关联方合计 75,500.00 5,000.00 93,000.00 102,400.00
有息债务余额 3,612,651.03 3,136,298.58 2,383,039.14 1,927,378.63
占比 2.09% 0.16%
注:有息债务包括借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应付债券,下同。

6、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国际金融公司 71,500.00 71,500.00 31,500.00 31,500.00
对关联方合计 71,500.00 71,500.00 31,500.00 31,500.00
有息债务余额 3,612,651.03 3,136,298.58 2,383,039.14 1,927,378.63
占比 1.98% 2.28%
2013年3月公司按照与国际金融公司签订的协议,向国际金融公司借入款

项人民币31,500万元,期限为5年,借款利率为5.765%,按季支付利息,本金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到期一次性支付。

2015年度,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期限为5年,金额为40,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4.86%,按季支付利息,本金到期一次性支付。2016年7月,

公司向国际金融公司提取了该借款。

7、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南京银行 170,000.00 220,000.00 50,000.00 50,000.00
北京银行 130,000.00 100,000.00 150,000.00 100,000.00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20,000.00
对关联方合计 300,000.00 320,000.00 220,000.00 150,000.00
有息债务余额 3,612,651.03 3,136,298.58 2,383,039.14 1,927,378.63
占比 8.30% 10.20%
8、应付利息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国际金融公司 782.90 782.90 388.07 388.0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1.39 270.88 67.22 502.9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9.58 113.82 603.33 175.69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50.75 - - -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6.92 - - -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6.04 - 15.20 17.11
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44 6.65 11.21 6.42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63 - - -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45.19 46.20
江苏省通沙汽车轮渡管理处 - - 7.41 9.17
南通通沙港务有限公司 - - 5.32 -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 2.66 3.67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15.94 -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 - 14.62 -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 - 13.29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13.29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 - 55.00
江苏远东海运有限公司 - - - 24.74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10.08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7.02
对关联方合计 1,456.64 1,174.24 1,202.7
应付利息 22,685.00 15,163.62 20,261.609,569.35
占比 6.42% 5.80%
9、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法巴租赁 489.81 331.65 248.31 -
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70 - - -
对关联方合计 497.51 331.65 248.31 -
其他应付款 41,534.62 24,848.18 21,803.34 15,628.66
占比 1.20% 1.33% 1.14% -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对法巴租赁的其他应付款为公

司计提的应付未付的手续费支出。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出于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在融资租赁业务、融资(包括同

业拆借、借款、委托贷款、长期借款)、银行账户开立(存款)、短期资金拆出

(同业拆出)以及少量项目获取(手续费支出)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其中,报

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以公司向关联方融资为主,关联交易性质与公司的经营活动直

接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情况如下: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存款
存款定价原则 对于关联方、非关联方的存款均参考同期存款利率确定
同业拆出
同业拆出定价原则 对于关联方、非关联方的同业拆出均参考同期Shibor利率确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融资租赁业务
定价原则 综合承租人经营情况、租赁物情况、担保情况等风险因素,以及与承租人商务谈判情况确定合同收益率
融资活动
定价原则 参考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期Shibor利率或同类交易市场价格等确定
手续费支出
手续费支出的定价原则 发行人将手续费支出作为现金流出纳入合同收益率或融资利率的考量,根据合同收益率或融资利率判断相关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物业管理费
定价原则 按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商定的价格标准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主要交易类型的价格比较情况如下:

1、同业拆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南京银行、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及非关联方民生银行、紫金农商行、峨眉山农商行拆出过资金。上述资金拆出均

以同期Shibor利率为基础确定。

2、融资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委托贷款、长期借款等方式获取

资金,公司与关联方和非关联方交易的执行利率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关联方借款
日均余额 479,415.75 311,080.92
利息支出金额 16,963.37 13,877.37 13,463
平均融资利率 4.73% 4.46%
非关联方借款
日均余额 3,104,852.23 2,359,142.65 1,988
利息支出金额 107,642.23 1 03,730.55 108,074.1
平均融资利率 4.64% 4.40%
注1:述利息支出未扣减增值税

注2:2017年1-9月平均融资利率为年化利率数据

根据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执行利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

异。

3、手续费支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公司将手续费支出作为现金流出纳入合同收益率或融资利率的考量,根据合

同收益率或融资利率判断相关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手续费支出涉及的融资租赁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关联方推介业务日均余额 117,389.80 63,400.99 24,957.39 10,942.09
关联方推介业务收入金额(扣除手续费) 8,392.22 5,496.94 2,122.
关联方推介业务租赁收益率(扣除手续费) 9.53% 8.67% 8.5
整体收益率(扣除手续费) 7.81% 8.12% 8.0
应收融资租赁款日均余额 4,534,253.67 35,62,149.00 2,957,51 8.54 2,152,84
关联方推介业务占比 2.59% 1.78% 0.8
注:关联方推介业务包括南京银行成功推介的业务及厂融中心各期开展的业务

关联方推介业务的收益率与整体收益率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占整体业

务比重较低,对公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因厂商租赁业务向法巴租赁支付的咨询服务费金额

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向法巴租赁支付的咨询服务费 527.81 371.35
手续费支出 1,851.73 2,397.51 1,435.36
占比 28.50% 15.49% 17.30%
公司根据与法巴租赁签署的协议,按照厂融中心新增业务投放金额的0.5%

(不含税费)计提并支付咨询服务费。2014年度,因厂商租赁业务处于起步阶

段,新增业务规模较小且发展前景尚不明确,经与法巴租赁协商一致后,公司

2014年度未计提手续费支出。2015年度厂商租赁业务形成一定规模后,公司按

照2014、2015年度累计新增业务金额向法巴租赁计提并支付咨询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厂商租赁业务的收益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厂商租赁业务日均余额 115,909.95 62,253.45 24,957.39 8,028.42
厂商租赁收入金额(扣除手续费) 8,306.16 5,420.18 2,12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厂商租赁业务收益率(扣除手续费) 9.55% 8.71% 8.5
整体收益率(扣除手续费) 7.81% 8.12% 8.0
2014年度,公司厂商租赁业务开展初期,由于业务规模较小,受部分合同

影响,业务收益率低于整体水平。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公司

厂商租赁业务收益率逐年上升,即使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公司厂商租赁业务收益

率仍高于租赁业务整体收益率,公司对法巴租赁支付的手续费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国际金融公司支付的手续费系因发行人向其贷款需支

付的包括借款承诺费、贷款前期费、资产监管费在内的额外费用,该费用的支

付符合行业惯例,需纳入融资成本中综合计算。发行人与国际金融公司参照放

款日的基准利率,确定该笔借款利率为4.86%,同时,考虑融资手续费支出后测

算综合融资利率为5.19%,与同期人民银行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4.90%相比,

不存在重大差异。

4、融资租赁业务

2016年度,公司对关联方产生的融资租赁业务收益率为8.08%,公司整体租

赁业务收益率为8.18%;2017年1-9月,公司对关联方产生的融资租赁业务收益

率为8.18%,公司整体租赁业务收益率为7.87%,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

方披露(2006)》、《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与其他同类交易或市场价格具

备可比性,作价基本公允。

(五)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参照市场环境,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定价原则与独

立第三方交易一致。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的规定,并履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决策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除本招股意向书已经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对公司有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交易。

(六)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公司章程规定

本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及程序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

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商品、服务、

担保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防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

的情形发生。

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控股地位侵占公司资产。公司发现控

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公司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

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

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

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七)审议批准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的关联交易事项;……

第八十一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

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应依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如

经召集人判断,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则召集人应书面

形式通知关联股东,并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中对涉及拟审议议案的关联方情况

进行披露。

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其他股东也有权向召集

人提出该股东回避。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定审查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并有权

决定该股东是否回避。

关联股东对召集人的决定有异议,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可就是否构成关

联关系、是否享有表决权事宜提请人民法院裁决,但相关股东行使上述权利不影

响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

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加审议涉及自身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

是否公平、合法及产生的原因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但该股东无权就该

事项参与表决。

第八十二条关联股东应予回避而未回避,如致使股东大会通过有关关联交易

决议,并因此给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则该关联股东应

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

义务: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审议批准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百分之一

以上或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的重大关联交易;但是,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除

外;……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二十八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

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超

过2/3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第一百五十一条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第三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的关联方,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行使表决;

(五)董事会会议审议某关联交易事项时,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

应当回避表决;

(六)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士发表独立意见的原则。

第十三条公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十五条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一)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

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方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

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

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此关联交易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准;

(二)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百分之一以上或公

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净资产5%以上的

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

计净资产值0.5%的、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总额高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公司

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后决定;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总额不足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自然人

发生的总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七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主动向股东大会

说明情况,并明确表示不参与投票表决。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可以出席董事会会议,并

可以在董事会会议上阐明其观点,但是不应当就该等事项参与表决。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

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2/3以上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

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

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的,公司可以在审议上一年年度

报告时,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

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在前述审批范围内,公司管理层负责执

行。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

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备案并报告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

第二十六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后,应当加强跟踪管理,监测和控制

风险。公司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

果报董事会和监事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七)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颜延、王明朗、裴平、孙传绪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报

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真实、作价公允,符合市场公平原则,不存在显失公

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

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了

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决策行为合法、有效。公司申报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对报告期

内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

载及误导性陈述。”

(八)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未来将继续拓展融资渠道,根据业务经营需求及风险管理要求,不断优

化融资结构,逐渐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往来。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在《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决策规则》中对关联交易做出严格规定,包括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

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方面,以限制并尽量减少、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以确保

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

和《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京银行、扬

子大桥、广靖锡澄、法巴租赁、国际金融公司、青岛融诚(已更名为堆龙荣诚)

均已签署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除江苏金融租赁首次公开发行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

(如有)以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江苏金融租赁之间现时不

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江苏金融租赁

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

理价格确定。

三、本公司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江苏金融租赁《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

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承诺不会利

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江苏金融租赁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

江苏金融租赁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江苏金融租赁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全额

赔偿责任。

五、本承诺函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金融租赁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

内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综上,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制定并实施了减少关

联交易的有效措施,相关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出于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存在关联交易,但上述关联交易占

同类业务比例较低,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及资产完整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发

行人在融资渠道方面能够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因依赖关联方而

影响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及持续发展的不利情形。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九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基本

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提名人 任期
熊先根 男 董事长 交通控股 2017/11/8-2020/11/7
张义勤 男 董事 交通控股 2017/11/8-2020/11/7
杜文毅 男 董事 交通控股 2017/11/8-2020/11/7
刘恩奇 男 董事 南京银行 2017/11/8-2020/11/7
饶建辉 男 董事 扬子大桥 2017/11/8-2020/11/7
尉安宁 男 董事 国际金融公司 2017/11/8-2020/11/7
樊扬 男 董事 青岛融诚(现更名为堆龙荣诚) 2017/11/8-2020/11/7
OlivierDeRyck (奥理德) 男 董事 法巴租赁 2017/11/8-2020/11/7
颜延 男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7/11/8-2020/11/7
王明朗 男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7/11/8-2020/11/7
裴平 男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7/11/8-2020/11/7
孙传绪 男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7/11/8-2020/11/7
1、董事简历

熊先根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董事长,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省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江苏产权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公司

总经理;江苏金融租赁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江苏金融租赁董事长、

党委书记。

张义勤先生,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金融租赁业务部副经理、

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杜文毅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交通规划

设计院计划财务室副主任、主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副处长;江

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副处长、处长,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会

计师、财务部部长。

刘恩奇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南京分行综合计划

处科员、信托处业务一科副科长、信托处业务一科科长、信贷四部副总经理、新

街口支行副行长、信贷业务部副经理、雨花支行行长;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副

行长、党委委员,武汉分行副行长拟任人选、副行长、党委委员;2012年7月

至今任南京银行财务负责人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副行长及党委委员。

饶建辉先生:195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董事,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铁道部戚墅堰机车车辆厂团委副书

记、书记;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工部副部长、部长,统战部副部长、部长,团省委

常委,省青联秘书长;江苏沪宁高速公路南京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江苏宁靖盐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董事长、总经理。

尉安宁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董事,农业经济学博士。历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银川)经济学统计

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自然资

源局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董事、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

团董事、常务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业务发展主管、上海分行行长;山东

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2012年至今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樊扬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渣打银行天津分行信贷助理;荷兰银行

北京分行信贷经理;德勤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经理;北京鹏联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国际金融公司投资官员、高级投资官员。现任中信产

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OlivierDeRyck(奥理德)先生:1963年5月出生,比利时国籍

本公司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RegionaleduNord银行欧洲业务经理;

ParisiennedeCredit银行国际分支经理;富通银行(法国)业务中心经理;富通租

赁集团(法国)子公司总经理;富通租赁集团区域经理,分管法国、比利时、瑞

士、意大利、波兰、罗马尼亚、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事务;法巴租赁欧洲地

中海地区国际部总经理;法巴租赁国际业务部、非战略业务部总经理。现任法巴

租赁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颜延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博士硕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

后,拥有律师资格,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江苏省人民政府科

学技术厅主任科员。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王明朗先生: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英

国史密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裴平先生:195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

导师。曾任南京大学金融学系主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南京大学国际金融

管理研究所所长。

孙传绪先生:195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本科生学历,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江苏省地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税局稽查局长、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任副秘书长。

2、董事的选聘情况

201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

熊先根先生、姚蓓先生、杜文毅先生、禹志强先生、饶建辉先生、MichaelK.Ipson

(叶迈克)先生、樊扬先生、OlivierDeRyck(奥理德)先生为公司董事。

201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熊先根先生

担任公司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名颜延先生、王

明朗先生、裴平先生和孙传绪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颜延先生、

王明朗先生、裴平先生和孙传绪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

董事会成员:选举熊先根先生、张义勤先生、杜文毅先生、刘恩奇先生、饶建辉

先生、尉安宁先生、樊扬先生、OlivierDeRyck(奥理德)先生为公司董事,并选

举颜延先生、王明朗先生、裴平先生和孙传绪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监事6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基本情况

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提名人 任期
许峰 男 监事会主席 江苏交通控股 2017/11/8-2020/11/7
陈仲扬 男 监事 江苏交通控股 2017/11/8-2020/11/7
潘瑞荣 男 监事 南京银行 2017/11/8-2020/11/7
徐泽敏 男 监事 广靖锡澄 2017/11/8-2020/11/7
王仲惠 男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 2017/11/8-2020/11/7
汪宇 男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 2017/11/8-2020/11/7
1、监事简历

许峰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省计划与经济委

员会办公室科员,工业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国民经济综合处副科长,主任科员;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职员;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

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

陈仲扬先生: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苏

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计划处科员、副科长(主持工作);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经营开发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路产路权处

路权处副处长、处长;江苏交通控股营运安全部副部长、工程技术部副部长、扩

建项目办公室主任。2016年10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企管法务部部长。

潘瑞荣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科

员;南京银行财务会计处副处长、会计结算部总经理。现任南京银行总行审计部

总经理。

徐泽敏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监事,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无锡交通局监理公司

监理组长;江苏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江苏广靖锡澄高速

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锡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

副书记;现任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

王仲惠先生: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职工监事,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江苏金融租赁劳资员、业务部

副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业务部副经理、经理、稽核部经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

评审部资深评审主管。

汪宇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职工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苏金融租赁

业务部副经理、综合部经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风险管理部经理。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监事的选聘情况

2014年10月13日,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陈勋先生和汪宇先生当选

本公司职工监事。

201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监事会成员:选举

孙宏宁先生、潘瑞荣先生、许峰先生、袁汉平先生为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选举

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宏宁先生

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6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徐泽敏为

公司监事。

2017年10月27日,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汪宇先生和王仲惠先生当

选本公司职工监事。

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

监事会成员:选举陈仲扬先生、潘瑞荣先生、许峰先生、徐泽敏先生为公司监事,

与职工代表选举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6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张义勤 男 江苏金融租赁总经理
佘云祥 男 江苏金融租赁副总经理
朱强 男 江苏金融租赁副总经理
张春彪 男 江苏金融租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郑寅生 男 江苏金融租赁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周柏青 男 江苏金融租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义勤先生: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金融租赁业务员、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务主办、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总经理。

佘云祥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江

苏金融租赁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现任江苏金融租赁副

总经理。

朱强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显像管厂供应科

长;南京三能电力仪表有限公司总师办主任;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经理;江苏金融租赁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副

总经理。

张春彪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财务总监,本科学历。历任南京金陵机械厂财务科会计;南京长江家

用电器厂财会科副科长(主持工作);江苏金融租赁财务部会计、主办会计、财

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郑寅生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市场总监,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会计

处副主任科员;香港恒生银行(中国)南京分行财务主管;江苏金融租赁业务部

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周柏青先生: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金融租赁客户经

理、高级客户经理、经理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江苏金融租赁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情况

201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义勤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柏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佘云祥先生和朱强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春彪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郑寅先生为市场总监。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义勤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聘任佘云祥先生和朱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春彪先生为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郑寅先生为副总经理、市场总监,聘任周柏青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新任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尚待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其

他董事和高管的任职资格均已经监管部门核准;除职工代表监事依法由职工民主

选举产生外,其他董事、监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

董事会聘任。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与变动情况

2013年至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1、发行人董事的变化

2013年初,有限公司董事会由常青、禹志强、杜文毅、许峰、饶建辉、徐

泽敏、杨立国、Michael.K.Ipson(叶迈克)、熊先根等九名董事构成。

2013年3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熊先根为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2013年7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股东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增选樊

扬担任有限公司董事。

2014年3月5日,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股东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增选

OlivierDeRyck(奥理德)担任有限公司董事。

201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选举熊先根、姚

蓓、杜文毅、禹志强、饶建辉、Michael.K.Ipson(叶迈克)、樊扬、OlivierDeRyck

(奥理德)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201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颜延、王

明朗、裴平、孙传绪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熊先根、

张义勤、杜文毅、刘恩奇、饶建辉、尉安宁、樊扬、OlivierDeRyck(奥理德)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颜延、王明朗、裴平、孙传绪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2、发行人监事的变化

2013年初,有限公司监事会由孙宏宁、陈小泉、袁汉平、潘瑞荣、陈勋、

汪宇等六名监事构成,其中陈勋、汪宇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3年3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宏宁

为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

2014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勋、汪宇为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

201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选举孙宏宁、潘

瑞荣、许峰、袁汉平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

事代表陈勋、汪宇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宏宁为公

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6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袁汉平(退

休)辞去监事一职,选举徐泽敏为公司监事。

2017年10月27日,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汪宇先生和王仲惠先生当

选本公司职工监事。

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仲扬、

潘瑞荣、许峰、徐泽敏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

监事代表王仲惠、汪宇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2013年初,有限公司总经理为张义勤,副总经理为佘云祥。

2013年5月21日,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聘任朱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张义勤

为公司总经理,佘云祥和朱强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春彪为财务总监,郑寅生为市

场总监,周柏青为董事会秘书。

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张义勤为

公司总经理,佘云祥和朱强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春彪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

寅生为副总经理、市场总监,周柏青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均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对公

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职务 姓名 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所任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董事 杜文毅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部部长 本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南京跃进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饶建辉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本公司股东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博瑞杰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江苏沪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樊扬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股东堆龙荣诚之股东北京中信的管理合伙人
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股东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董事 -
中腾信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
上海凯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
尉安宁 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
宁波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OlivierDeRyck (奥理德) 法巴租赁 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负责亚洲、美国) 本公司股东
颜延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教授 -
上海祥腾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王明朗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裴平 南京大学商学院 教授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孙传绪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 事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监事 陈仲扬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潘瑞荣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部总经理 本公司股东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股东南京银行控制的公司
许峰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投资发展部部长 本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江苏远东海运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南京协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省国际人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徐泽敏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党委书记 本公司股东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无锡市靖澄广告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苏州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以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与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兼职情况。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所任职务 2016年从本公司领取薪酬情况(万元)
熊先根 董事长 125.40
姚蓓 董事 未在本公司领薪
杜文毅 董事 未在本公司领薪
禹志强 董事 未在本公司领薪
饶建辉 董事 未在本公司领薪
MichaelK.Ipson(叶迈克) 董事 未在本公司领薪
樊扬 董事 未在本公司领薪
OlivierDeRyck(奥理德) 董事 未在本公司领薪
颜延 独立董事 10.00
王明朗 独立董事 10.00
裴平 独立董事 10.00
孙传绪 独立董事 10.00
孙宏宁 监事会主席 未在本公司领薪
潘瑞荣 监事 未在本公司领薪
许峰 监事 未在本公司领薪
徐泽敏 监事 未在本公司领薪
袁汉平 监事 未在本公司领薪
陈勋 职工监事 108.80
汪宇 职工监事 68.40
张义勤 总经理 125.40
佘云祥 副总经理 102.50
朱强 副总经理 95.00
张春彪 财务总监 69.08
郑寅生 市场总监 63.80
周柏青 董事会秘书 63.80
注1:上表中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包含以前年度延期至本年度支付的薪酬和当年度实际支付

的薪酬,不包含当年度延期至以后年度支付的薪酬。

注2:在本公司领薪的董事长及高管人员未在其他关联方处领薪。

注3:袁汉平已于2016年11月辞任监事。

注4: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监

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所作

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签订劳动

合同外,未签订重大的商务合同,未签订借款或担保等任何其他协议。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十一、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根据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声明,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八、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新任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尚待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其

他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均已经监管部门核准;除职工代表监事依法由职工民主选

举产生外,其他董事、监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

事会聘任。

2017年4月11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分别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

银监罚决字[2017]2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监罚决字[2017]3号),因

公司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第五

点第三项‘金融机构等不得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

经营规则’的规定,给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佘云祥、郑寅生警告,并处以5万元

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行政处罚未影响相关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十节公司治理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法人治理架构。

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作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在战略、审计、风险管理和提名及

薪酬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8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通知、提案、登记、

决议等方面均做了具体规定。

(一)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

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2、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以及根据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

重大投资事项;

1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5、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受赠现金

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如在六个月内无法召

开的,公司董事会应通知股东并说明无法如期召开的原因,并在阻碍股东大会

如期召开的相关事项结束后及时召开。

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

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

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3)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2、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

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

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

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

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

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

行召集和主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

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

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

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

会结束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二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会议召开当日不计算

在内。

3、股东大会的提案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有

权提出临时提案。提案人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

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4、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只能委托一人为限。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

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5、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

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三)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召开8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召开

时间、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出席情况
1 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 2014年10月18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2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2月12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3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年5月7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4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11月16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5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4月19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6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11月21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7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年4月25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8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11月8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规范,

对公司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公司章程》修改等重大事宜做出了有效

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及签署情况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8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通知、召开、

决议等方面均做了具体规定。

(一)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需取得监管部门关于其任

职资格的核准后方可就任。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事项;

9、审议批准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百分之一以上或公

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净资产5%以上的

关联交易的重大关联交易;但是,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除外;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1、董事会的召集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并应根据公司章程或本规则规定召开临

时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的通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七日将

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

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

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

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3、董事会的表决与决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审议事项应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但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资、重

大资产处置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资本补充方案、重大股权变动以及

财务重组等重大事项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应当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

可有效。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超过2/3的无关联

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召开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召开方式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4年10月18日 现场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1月22日 现场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年4月14日 通讯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年4月16日 现场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5年8月11日 现场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5年11月16日 现场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6年1月25日 现场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6年3月29日 现场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年7月20日 通讯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6年8月10日 现场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6年11月2日 现场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年1月18日 现场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7年3月23日 现场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7年4月18日 通讯
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7年7月25日 通讯
1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7年8月3日 现场
1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7年10月20日 现场
18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7年11月8日 现场
19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8年1月20日 现场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都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高管人员任免、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等方面切实发挥了董事的作用。公司

历次董事会均能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及签署情况符合

相关制度要求,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

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存在董事会、管理层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8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召开、决议等

方面均做了具体规定。

(一)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公司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设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二)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发

展战略;

4、定期对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形

成评估报告;

5、对公司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6、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

7、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8、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进行监督;

9、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10、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11、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12、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13、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4、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权。

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有权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信息披露、审计等方

面的必要信息。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指派监事列席高级管理层会议。

(三)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召集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

过。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应当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

当在七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本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造成

恶劣影响时;

(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

会议。

2、监事会的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七日将

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

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2)事由及议题;

(3)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

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3、监事会的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和书面表决等方式进行。监事

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四)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召开14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召开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召开方式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4年10月18日 现场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1月22日 现场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年4月16日 现场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年8月11日 现场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5年11月16日 现场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年1月25日 现场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6年3月29日 现场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6年8月10日 现场
9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年11月2日 现场
10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年1月18日 现场
1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7年3月23日 现场
1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年8月3日 现场
13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7年10月20日 现场
14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7年11月8日 现场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监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历次监事会均能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

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及签署情况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权益。公司全体监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三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符合相关制度要求,不

存在管理层、董事会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

行为。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对非独立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2月

12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4名独立董事,并审议通过了《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新一届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设有4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根据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实施细则,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了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委员会主席。

(一)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享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责和权利外,

尚具有以下特别职责和权利: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或高于公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百分之五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

讨论。

(2)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无偿方式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

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

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本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

立意见:

(1)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2)利润分配方案;

(3)提名、任免董事;

(4)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5)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6)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事项;

(7)外部审计师的聘任等;

(8)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三百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五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

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9)可能造成本公司重大损失的事项,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法

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情形的,应及时要求予以纠正。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本公司章程,致使本公司遭受严重损失,

独立董事未发表反对意见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二)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深入了解公

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重大决策,勤勉尽职地履行相关

职责,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决议事项未提出

过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

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2、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3、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4、负责公司关联方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制作关联方名

单并进行跟踪更新提交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确认,除明确规定外,涉及关

联方实质认定的,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认定。

5、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

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

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6、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股权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7、《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有权要求公司有关

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

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为

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14年10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选举熊先根先生、MichaelK.Ipson(叶迈克)先生、樊扬先生、

OlivierDeRyck(奥理德)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熊先根先生为主任委员。2015

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增选饶建辉先生、禹

志强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调整后委员为:熊先根、饶建辉、禹志

强、叶迈克、樊扬、奥理德,其中熊先根先生担任主任委员。2017年11月8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熊先根、饶建辉、张义勤、尉安

宁、奥理德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熊先根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战略委员会

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就公司战略

规划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4年10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选举杜文毅先生、禹志强先生、MichaelK.Ipson(叶迈克)先生

为审计委员,杜文毅为主任委员。2015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原委员禹志强先生、MichaelK.Ipson(叶迈克)先生辞去职务,

新增选独立董事颜延先生、孙传绪先生为委员,并选举颜延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015年8月1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增选禹志强、王

明朗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2017年11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设立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选举颜延、刘恩奇、杜文毅、

王明朗、孙传绪为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其中颜延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权限包括:(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

度及其实施;(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审核公司的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六)监督

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七)审核和确认公司关联方;(八)审核重大关联交易信

息及披露;(九)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十一次会议,就公司财

务报告、关联交易事项、聘请审计机构、公司预算决算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

事会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三)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014年10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董事

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选举姚蓓先生、禹志强先生、饶建辉先生为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委员,姚蓓先生为主任委员。2015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原委员禹志强先生、饶建辉先生辞去职务,新增独立董事裴平

先生、王明朗先生为委员,并选举裴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2017年11月8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裴平、樊扬、王明朗为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委员,其中裴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权限包括:(一)根据公司经

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广

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四)对董事候选人、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五)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

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

案;(六)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七)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八)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九)批准向董事和高管人员支付与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有关的赔偿,

以确保该赔偿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造成过重负担;(十)批准因董事行为不当

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赔偿合理适当;(十一)董

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十次会议,就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薪酬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出具

相应的审核意见。

(四)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董事

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选举饶建辉先生、禹志强先生、樊扬先生为风险管理委员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委员,饶建辉先生为主任委员。2017年11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饶建辉、张义勤、樊扬为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饶建辉

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权限包括:(一)审批单笔融资

额超过规定金额的租赁项目;(二)审批关联交易租赁项目;(三)审批公司其他

依法经营的、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提请审批的资产、负债及中介业务;(四)督促、

审核资金投放、资金的使用和本息回收情况;(五)对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进行

监督、审查和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六)根据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提议,

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进行审查和责任认定;(七)风险管理委员会

应当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本公司风险状况的专题报告,对本公司的风险水

平、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意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十二次会议,就风

险管理政策、风险报告机制和程序等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

七、发行人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一)地方融资平台业务

根据银监会定期公布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单》,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地方

政府融资平台发生的业务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当年新增业务合同数(个) 13 29
当年新增本金数(万元) 153,000.00 286,50 0.00 32,000.00
此类业务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万元) 348,277.67 304,923 .19 65 ,701.88 75
此类业务应收融资租赁款占比 7.48% 7.37% 2.05%
其中:
正常类余额(万元) 348,277.67 304,923 .19 65 ,701.88 75
关注类余额(万元) - - - -
不良类余额(万元) - - - -
此类业务不良率 - - -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公司当年新增政府融资

平台业务合同数分别为1个、7个、29个和13个,新增投放金额分别为0.3亿

元、3.2亿元、28.65亿元和15.30亿元。

2015年,在国务院《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

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

意见》(国办发[2015]68号)、《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69号)相继发布后,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政策有所放松,公司对地

方融资平台的业务有所增长。

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监管部门对地方政府平台的融资监管要求,分别按月

度、季度向江苏银监局、中国银监会提交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全口径融资统计

表》。根据江苏银监局的出具的监管意见函、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现场检查情况

等,公司不存在因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整改的情形。

(二)监管机构出具的现场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江苏银监局于2016年10月对公司开展了“两个加强、两个遏制”

回头看工作现场检查,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如下:

类别 主要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一)公司治理机制有待完善 1、个别董事会通知不够规范; 2、少数股东大会会议中部分参会代表未提供授权委托书; 3、个别未参会董事的委托文件不符合要求;4、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5、薪酬激励机制缺乏市场化弹性 1、要求董事会办公室加强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与相关议事规则,保证会议开展与决策流程的合规性; 2、要求风险管理部门对项目审核决策制度进行增补修订; 3、薪酬改革方案获得控股股东于国资批复,逐步建立市场化的薪酬体系,改革现行的考核机制
(二)内部控制与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1、授权管理存在瑕疵; 2、岗位轮换及强制休假制度执行不到位;3、审计从业人员经验不足; 4、内部审计部门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修订《授权管理办法》与授权清单,明确授权的程序,并严格按照授权相关规定执行; 2、要求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情况制定岗位轮换及强制休假计划;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5、印章保管及监控有待强化; 3、尽快招募审计人员,充实内审部门实力,并落实审计部门整改要求; 4、加强用印管理和监控
(三)合规管理有待加强 1、个别租赁资产风险分类不规范; 2、个别租赁项目风险化解手段不合规; 3、租赁资产证券化项目未按要求履行备案手续; 1、修订《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明确资产分类调整的具体标准; 2、严格按照发行人制度执行租赁项目风险化解,履行租赁资产证券化项目备案
(四)风险控制与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1、个别项目租前尽职调查不到位; 2、个别项目租后管理存在缺失; 3、个别项目租赁业务操作流程存在瑕疵; 及时回访排查,对尽职调查内容进行补充,加强项目租后管理,进一步明确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江苏银监局现场检查中提出霍林郭勒教育体育局项目、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

院项目、文永红农机融资租赁项目存在资产分类不准确的情况,认为上述项目应

当分划入不良类项目。上述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2016年6月末 2016年末 2017年9月末 2017年12月末
余额 分类 余额 分类 余额 分类 余额 分类
1 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 苏租[2010]租赁字第370号 338.41 关注 - - - -
2 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 苏租[2011]租赁字第219-1号 395.25 关注 - - - -
3 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 苏租[2011]租赁字第219-2号 715.03 关注 715.03 关注 - - -
4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 苏租[2012]租赁字第438号 481.98 关注 465.27 次级 344.39 可疑 197.04 可疑
5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 苏租[2013]租赁字第437号 809.64 关注 792.18 次级 684.10 可疑 614.21 可疑
6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 苏租[2014]租赁字第492号 1,527.53 关注 1,501.76 次级 1,342.34 可疑 1,302.34 可疑
7 文永红 苏租[2015]租赁字第511号 245.26 关注 239.61 次级 156.96 可疑 128.92 可疑
注:2017年12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1)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相关项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该项目承租人由于还款意识薄弱出现逾期情形,但考虑到承租人还款能力较

强,在江苏银监局现场检查时,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的三个项目均分类为关注,

未分类为不良资产。经积极催收,2016年末和2017年1月,霍林郭勒市教育体

育局相关项目款项已全部收回,未产生损失。

(2)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相关项目

对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相关项目,由于承租人资金紧张出现逾期情形,

但是在逾期天数方面,项目逾期天数基本在90天左右,不属于长时间逾期,因

此在江苏银监局现场检查时,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相关项目均分类为关注,未

分类为不良资产。

目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仍处于运营中,随着催收工作的进展,截至2017

年12月末,2016年6月末该项目余额2,819.15万元中已有705.56万元被收回,

占比为25.03%。

考虑到逾期时间不断延长、剩余金额中难以收回部分的占比不断加大等因

素,2016年末、2017年9月末以及2017年末,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相关项目

分别被分类为次级类、可疑类、可疑类。

(3)文永红项目

对于文永红项目,虽然存在逾期情形,考虑到当时租赁物价值预计足以覆盖

剩余本金,在江苏银监局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分类为关注,未分类为不良资产。

因承租人文永红经营不善,该项目经法院判决后,已进入执行阶段。截至

2017年12月末,2016年6月末该项目余额245.26万元中已有116.34万元被收

回,占比为47.44%。同时,发行人已取回该项目对应的部分租赁物、查封承租

人部分资产并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预计后续仍有可能进一步收回本金。

考虑到逾期时间不断延长、剩余金额中难以收回部分的占比不断加大等因

素,2016年末、2017年9月末以及2017年末,该项目分别被分类为次级类、可

疑类、可疑类。

对于上述合同,发行人一方面加强催收工作,如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相关

项目款项已全部收回未产生损失,另一方面在资产风险分类方面也更加谨慎,对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相关项目、文永红项目经催收后的剩余款项,考虑逾期

时间较长等因素已分类为不良资产,已达到江苏银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要求。同

时,上述合同占发行人应收融资租赁款整体规模比重较低,对发行人整体资产风

险分类的准确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向江苏银监局先后报送了整改方案和整改落

实情况等文件,江苏银监局也认可了发行人的整改情况,并未提出进一步整改要

求或给予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情况

2017年4月11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银监局”)出具《行

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监罚决字[2017]1号),公司因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

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第五点第三项‘金融机构等不得违

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二十一条第三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的规定,被处以罚

款人民币30万元。

国发[2014]43号文出台后,发行人与政府单位新增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占报

告期各期的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此类业务收入 14,712.38 5.48% 22,522.85 7.71 % 13,0 11.52 5.42% 527.8
此类业务利润(注) 8,760.86 5.86% 11,739.58 6.49 % 5,53 7.02 4.19% 188.1
注:按照该类业务合同当期日均余额与平均税后融资成本核算该类业务成本及利润,下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此类业务报告期内产生的收入累计金额为50,774.63万元,

占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比重为5.11%,报告期内此类业务产生的主营业

务利润累计金额为26,225.63万元,占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利润的比重为4.62%,不

构成重大影响。

2017年1月下旬起,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对国发[2014]43号文出台

后与政府单位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情况进行了排查,并未再新增此类业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7年4月11日,对于此类业务中发行人与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开展

的融资租赁业务,江苏银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监罚决字[2017]1号),

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同时,江苏银监局要求发行人对此类业务采取措施进

行清理整改。

截至2017年5月4日,发行人已终止此类业务全部合同并收回全部款项,

未产生纠纷或诉讼。2017年5月8日,发行人将清理整改情况上报江苏银监局。

根据《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银监会令[2015]8号)第六十七条规定,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拟作出以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在行政处罚意见告

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

作出较大数额的罚款。包括:银监会作出的500万元以上罚款;银监局作出的

100万元以上罚款;银监分局作出的50万元以上罚款;(二)对个人作出较大数

额的罚款。包括:银监会作出的50万元以上罚款;银监局作出的30万元以上罚

款;银监分局作出的10万元以上罚款;(三)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包括:

银监会作出的没收50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银监局作出的没收100万元以上违法

所得;银监分局作出的没收5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四)责令停业整顿;(五)

吊销金融许可证;(六)取消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七)禁止从

事银行业工作。”根据该项条款规定,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

罚。

2017年5月17日,江苏银监局出具了《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行

政处罚情况说明的函》(苏银监函[2017]54号),说明发行人较为重视上述行政处

罚所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江苏

银监局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2018年1月5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政

府部门提供融资情况说明的函》(苏银监函[2018]2号),说明发行人已按江苏银

监局的整改要求,对于此类业务进行了清理,2017年5月4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2017年5月8日向江苏银监局上报了此类业务的整改情况报告;截至本函出具

日,江苏银监局未发现此类业务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对发行人作出除《行

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监罚决字[2017]1号)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通控股”)

已于2017年12月19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发行人如因此类业务受到监管部门行

政处罚,江苏交通控股承担发行人因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此类业务收入、利润

占比较低,且已全部清理整改,不构成重大影响;江苏银监局认为此类业务不属

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且未再给予其他行政处罚;发行人控股股东亦对此事项

存在的潜在经济损失作出全额经济补偿承诺。因此,此事项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八、发行人资金被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企业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资金的情

形。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九、发行人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

(一)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且这些

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本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

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2409号),其结论意见如下:“我们

认为,贵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财务报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发行人委托,审计了发行

人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9月30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

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

月期间、2016年度、201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2014年度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11074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842,264.18 5,801,971.83 5,752, 567.81 10,685,
银行存款 447,305,045.63 350,059,288.81 521,132,5 13.05 336,534,0
应收融资租赁款 45,158,726,578.74 40,192,165,461.15 31,305,525,892.19 25,442,072,818.18
应收票据 1,000,000.00 - 1,850 ,000.00 5,056
拆出资金 300,000,000.00 50,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855,338.60 24,759,941.56 -
应收账款 27,069,545.92 48,835,590.67 52,186, 108.47 63,167,
应收利息 324,809,604.68 262,358,804.55 175,348,6 31.77 161,40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6,697,094.20 66,399,517.05 27,996,162.78
其他应收款 18,619,742.16 8,127,789.33 31,653, 789.68 74,464,
投资性房地产 10,015,171.53 10,359,164.51 10,911 ,097.67 8,351
固定资产 560,443,650.25 32,734,197.98 33,751, 765.74 31,669,
在建工程 - 512,130,168.40 505,873,2 52.11 478,823,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无形资产 9,157,585.86 7,211,790.48 5,315 ,728.20 3,895
长期待摊费用 12,439,097.7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5,620,861.96 197,754,573.11 80,954, 335.99 30,075,
其他资产 175,806,795.37 16,546,500.69 6,355 ,555.56 1,950
资产合计 47,379,408,376.81 41,785,244,760.12 32,764,607,401.02 26,648,148,613.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借款 4,193,557,247.00 2,195,250,000.00 2,600,051,000.00 2,775,453,000.00
拆入资金 25,593,333,333.36 22,627,083,333.35 16,222,416,666.67 14,504,380,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应付账款 122,739,242.59 45,745,309.90 20,574, 988.50 72,824,
递延收益 633,544,142.00 569,054,730.86 405,341,3 25.05 348,028,9
应付职工薪酬 69,077,546.86 29,924,674.02 6,735 ,050.05 3,904
应付利息 226,850,036.85 202,615,964.28 151,636, 216.41 95,693,
应交税费 137,161,403.62 178,151,289.88 136,046, 661.02 78,010,
其他应付款 415,346,166.48 248,481,824.88 218,033,3 66.81 156,286,5
应付债券 3,339,619,741.23 3,540,652,446.01 2,007,923,760.15 1,993,953,275.96
长期应付款 3,560,598,591.96 3,743,886,472.03 3,335,720,685.55 2,374,934,124.79
应付股利 - - - 216,995,1
其他负债 18,757,013.74 14,675,560.81 -
负债合计 41,310,584,465.69 36,395,521,606.02 28,104,479,720.21 22,620,464,547.38
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2,346,650,268.00 2,346,650,268.00 2,346,650,268.00 2,346,650,268.00
资本公积 1,037,923,184.02 1,037,923,184.02 1,037,923,184.02 1,037,923,184.02
其他综合收益 5,775,698.57 5,552,515.70 -
盈余公积 192,772,362.65 192,772,362.65 110,368, 066.89 37,123,
一般风险准备 623,474,422.12 623,474,422.12 482,070,5 88.45 390,166,8
未分配利润 1,862,227,975.76 1,183,350,401.61 683,115,5 73.45 215,82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68,823,911.12 5,389,723,154.10 4,660,127,680.81 4,027,684,066.46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47,379,408,376.81 41,785,244,760.12 32,764,607,401.02 26,648,148,613.8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收入 2,290,072,743.09 2,485,830,079.29 2,016,051,025.40 1,596,391,684.91
利息支出 -1,172,443,541.51 -1,086,788,441.92 -1,063,170,726.62 -872,872,733.47
净利息收入 1,117,629,201.58 1,399,041,637.37 952,880,2 98.78 723,518,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96,913,581.88 434,287,346.21 384,163,3 34.63 341,451,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8,517,251.05 -23,975,050.32 -14,353,5 86.68 -11,204,1
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8,396,330.83 410,312,295.89 369,809,7 47.95 330,247,7
汇兑损失 -3,242,591.85 - - -
投资收益 2,964,736.98 712,8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02,983.75 -2,547,645.15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7,221,498.62 2,221,263.72 2,726 ,876.13 2,489
其他业务成本 -2,803,456.78 -4,150,199.40 -86 4,766.54 -47
营业收入 1,508,568,703.13 1,805,590,152.43 1,324,552,156.32 1,055,778,799.51
税金及附加 -3,553,216.02 -22,593,986.38 -33,586,2 26.86 -27,879,5
业务及管理费 -127,182,665.68 -126,802,398.49 -81,826,6 18.70 -68,088,7
资产减值损失 -222,250,607.48 -558,901,420.88 -322,329,94 0.12 -224,448,16
营业支出 -352,986,489.18 -708,297,805.75 -437,742,78 5.68 -320,416,49
营业利润 1,155,582,213.95 1,097,292,346.68 886,809,3 70.64 735,362,3
营业外收入 425,259.19 2,262,454.98 90,574, 527.12 72,879,
营业外支出 -628,355.72 -497,617.80 -2 78,288.51 -
利润总额 1,155,379,117.42 1,099,057,183.86 977,105,6 09.25 808,156,9
减:所得税费用 -288,769,521.83 -275,014,226.27 -244,661,99 4.90 -202,160,78
净利润 866,609,595.59 824,042,957.59 732,443,6 14.35 605,996,1
其他综合收益 223,182.87 5,552,515.70 -
综合收益总额 866,832,778.46 829,595,473.29 732,443,6 14.35 605,996,1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0.37 0.35 0.3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的租赁本金 21,837,816,478.12 16,415,772,078.79 9,929,001,039 .11 7,980,406,393
吸收租赁风险金/保证金所收到的现金 780,246,962.80 977,807,301.00 953,042,25 3.00 776,156,60
收到的租赁收益 2,343,128,894.11 2,624,220,881.50 2,289,180,237 .79 1,540,023,640
借款及同业拆借净增加额 4,961,271,647.01 5,999,865,666.68 1,542,634,666 .67 5,015,261,000
收到的手续费收入 511,328,680.50 623,390,663.08 505,887,11 6.02 517,014,78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减少额 - - 2,331 ,754.32 3,46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 - 3,0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74,207.76 10,240,400.59 130,169,6 84.17 64,03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53,866,870.30 26,651,296,991.64 18,352,246,751.08 15,896,358,516.99
支付的租赁资产款 -27,860,155,084.60 -26,341,023,479.32 -16,104,904,640.8 0 -15,208,900,653.7
支付的利息 -1,012,008,215.98 -1,019,908,199.93 -1,024,567,62 6.77 -933,586,78
偿还租赁风险金/保证金所支付的现金 -57,795,295.00 -64,992,395.00 -10,513,1 82.71 -23,95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093,558.08 -63,771,466.23 -50,212,8 57.42 -43,66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4,675,417.94 -481,124,715.48 -482,310,33 0.14 -358,852,2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增加额 -273,058.87 -8,344.01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 - - -658,476,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590,382.93 -60,435,381.88 -46,701,4 26.80 -61,40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438,591,013.40 -28,031,263,981.85 -17,719,210,064.6 4 -17,288,844,88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275,856.90 -1,379,966,990.21 633,036,686. 44 -1,392,486,3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7,307,586.71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94,292.80 712,8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 35,000.00 52,500.00 1,888.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36,879.51 765,300.00 1,888.3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1,0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6,652,108.67 -36,943,671.44 -6,741,63 9.25 -187,515,11
支付与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1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862,108.67 -67,943,671.44 -6,741,63 9.25 -187,515,11
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流量净额 -65,525,229.16 -67,178,371.44 -6,739,75 0.90 -187,515,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与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82,184,6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151,868,038.89 1,994,000,000.00 913,828,000 .00 1,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1,868,038.89 1,994,000,000.00 913,828,000 .00 1,782,184,695
偿还债券支付的现金 -3,357,989,225.37 -465,861,200.00
偿付利息及手续费支付的现金 -206,122,459.39 -102,025,6 02.58 -136 ,532,298.60 -2
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 -187,732,021.44 -100,000,00 0.00 -316,9 95,173.03 -150,0
支付与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61,970.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54,605,676.33 -667,886,802.58 -1,358,127,47 1.63 -172,500,00
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流量净额 -602,737,637.44 1,326,113,197.42 -444,299,471 .63 1,609,684,695
汇率变动的影响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7,012,990.30 -121,032,1 64.23 1 81,997,463.9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4,712,595.74 525,744,75 9.97 343 ,747,296.06 314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1,725,586.04 404,712,59 5.74 525 ,744,759.97 34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股本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17年1月1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5,552,515.70 192,772,362.65 623,474,422.1 2 1,183,350,401.6 1 5,389,723,15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223,18 2.87
(一)净利润 -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2 23,182.87
(三)分配股利 - - -
三、2017年9月30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5,775,698.57 192,772,362.65 623,474,422.1 2 1,862,227,975.7 6 6,068,823,911.
单位:元

股本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16年1月1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 110,368,066.89 482,070,588.4 5 683,115,573.4 5 4,660,127,680.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5,552,51 5.70 82,404,29
(一)净利润 -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5,5 52,515.70
(三)提取盈余公积金 - - - 82,404,29
(四)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五)分配股利 - - -
三、2016年12月31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5,552,515.70 192,772,362.65 623,474,422.1 2 1,183,350,401.6 1 5,389,723,154.
单位:元

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 配利润 股东
一、2015年1月1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37,123,705.46 390,166,808.42 215,820,100.5 6 4,027,684,066.4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73,244,361.43
(一)净利润 - -
(二)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三)提取盈余公积金 - - 73,244,361.43
(四)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五)分配股利 - -
三、2015年12月31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110,368,066.89 482,070,588.45 683,115,573.4 5 4,660,127,680.8
单位:元

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 配利润 股东
一、2014年1月1日余额 2,194,118,000.00 332,096,618.89 172,788,942.33 271,873,559.87 535,621,236.3 3 3,506,498,357.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52,532,268.00 705,826,565.13 -13 5,665,236.87 118,293
(一)净利润 - -
(二)股东投入资本 152,532,268.00 129,652,427.80 -
(三)提取盈余公积金 - - 37,123,705.46
(四)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五)分配股利 - -
(六)股改转增资本公积 - 576,174,137.33 -172,788,942.33 - -403,385,195.0 0
三、2014年12月31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37,123,705.46 390,166,808.42 215,820,100.5 6 4,027,684,066.4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842,264.18 5,801,971.83 5,752 ,567.81 10,685
银行存款 446,845,214.26 349,912,487.31 520,913,7 48.84 336,534,0
应收融资租赁款 45,158,726,578.74 40,192,165,461.15 31,305,525,892.19 25,442,072,818.18
应收票据 1,000,000.00 - 1,85 0,000.00 5,05
拆出资金 300,000,000.00 50,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855,338.60 24,759,941.56 - -
应收账款 27,069,545.92 48,835,590.67 52,186 ,108.47 63,167
应收利息 324,809,604.68 262,358,804.55 175,348,6 31.77 161,40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6,697,094.20 66,399,517.05 27,996,162.78
其他应收款 18,984,705.89 8,190,526.39 31,733 ,568.06 74,464
投资性房地产 10,015,171.53 10,359,164.51 10,91 1,097.67 8,35
固定资产 560,443,650.25 32,734,197.98 33,751 ,765.74 31,669
在建工程 0.00 512,130,168.40 505,873,2 52.11 478,823,2
无形资产 9,157,585.86 7,211,790.48 5,31 5,728.20 3,89
长期待摊费用 12,439,097.7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5,620,861.96 197,754,573.11 80,954 ,335.99 30,075
其他资产 175,806,795.37 16,546,500.69 6,35 5,555.56 1,95
资产合计 47,379,313,509.17 41,785,160,695.68 32,764,468,415.19 26,648,148,613.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借款 4,193,557,247.00 2,195,250,000.00 2,600,051,000.00 2,775,453,000.00
拆入资金 25,593,333,333.36 22,627,083,333.35 16,222,416,666.67 14,504,380,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应付账款 122,739,242.59 45,745,309.90 20,574 ,988.50 72,824
递延收益 633,544,142.00 569,054,730.86 405,341,3 25.05 348,028,9
应付职工薪酬 69,077,546.86 29,924,674.02 6,73 5,050.05 3,90
应付利息 226,850,036.85 202,615,964.28 151,636 ,216.41 95,693
应交税费 137,161,403.62 178,151,289.88 136,046 ,661.02 78,010
其他应付款 1,758,551,439.09 295,698,170.43 729,334,1 38.98 156,286,5
应付债券 1,996,319,600.98 3,493,352,036.02 1,496,484,002.15 1,993,953,275.96
长期应付款 3,560,598,591.96 3,743,886,472.03 3,335,720,685.55 2,374,934,124.79
应付股利 0.00 - - 216,995,1
其他负债 18,757,013.74 14,675,560.81 -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负债合计 41,310,489,598.05 36,395,437,541.58 28,104,340,734.38 22,620,464,547.38
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2,346,650,268.00 2,346,650,268.00 2,346,650,268.00 2,346,650,268.00
资本公积 1,037,923,184.02 1,037,923,184.02 1,037,923,184.02 1,037,923,184.02
其他综合收益 5,775,698.57 5,552,515.70 - -
盈余公积 192,772,362.65 192,772,362.65 110,368 ,066.89 37,123
一般风险准备 623,474,422.12 623,474,422.12 482,070,5 88.45 390,166,8
未分配利润 1,862,227,975.76 1,183,350,401.61 683,115,5 73.45 215,82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68,823,911.12 5,389,723,154.10 4,660,127,680.81 4,027,684,066.46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47,379,313,509.17 41,785,160,695.68 32,764,468,415.19 26,648,148,613.84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收入 2,290,072,743.09 2,485,830,079.29 2,016,051,025.40 1,596,391,684.91
利息支出 -1,172,443,541.51 -1,086,788,441.92 -1,063,170,726.62 -872,872,733.47
净利息收入 1,117,629,201.58 1,399,041,637.37 952,880,2 98.78 723,518,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96,913,581.88 434,287,346.21 384,163,3 34.63 341,451,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8,517,251.05 -23,975,050.32 -14,353,5 86.68 -11,204,1
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8,396,330.83 410,312,295.89 369,809,7 47.95 330,247,7
汇兑损失 -3,242,591.85 - - -
投资收益 2,964,736.98 712,8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02,983.75 -2,547,645.15 -
其他业务收入 7,221,498.62 2,221,263.72 2,726 ,876.13 2,489
其他业务成本 -2,803,456.78 -4,150,199.40 -86 4,766.54 -47
营业收入 1,508,568,703.13 1,805,590,152.43 1,324,552,156.32 1,055,778,799.51
税金及附加 -3,553,216.02 -22,593,986.38 -33,586,2 26.86 -27,879,5
业务及管理费 -127,182,665.68 -126,802,398.49 -81,826,6 18.70 -68,088,7
资产减值损失 -222,250,607.48 -558,901,420.88 -322,329,94 0.12 -224,448,16
营业支出 -352,986,489.18 -708,297,805.75 -437,742,78 5.68 -320,416,49
营业利润 1,155,582,213.95 1,097,292,346.68 886,809,3 70.64 735,362,3
营业外收入 425,259.19 2,262,454.98 90,574, 527.12 72,879,
营业外支出 -628,355.72 -497,617.80 -2 78,288.51 -
利润总额 1,155,379,117.42 1,099,057,183.86 977,105,6 09.25 808,156,9
减:所得税费用 -288,769,521.83 -275,014,226.27 -244,661,99 4.90 -202,160,78
净利润 866,609,595.59 824,042,957.59 732,443,6 14.35 605,996,1
其他综合收益 223,182.87 5,552,515.70 -
综合收益总额 866,832,778.46 829,595,473.29 732,443,6 14.35 605,996,1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0.37 0.35 0.31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的租赁本金 21,837,816,478.12 16,415,772,078.79 9,929,001,039. 11 7,980,406,393.
吸收租赁风险金/保证金所收到的现金 780,246,962.80 977,807,301.00 953,042,25 3.00 776,156,60
收到的租赁收益 2,343,128,894.11 2,624,220,881.50 2,289,180,237. 79 1,540,023,640.
借款及同业拆借净增加额 4,961,271,647.01 5,999,865,666.68 1,542,634,666. 67 5,015,261,000.
收到的手续费收入 511,328,680.50 623,390,663.08 505,887,11 6.02 517,014,78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减少额 - - 2,331, 754.32 3,46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 - 3,0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74,207.76 10,240,400.59 130,169,6 84.17 64,03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53,866,870.30 26,651,296,991.64 18,352,246,751.08 15,896,358,516.99
支付的租赁资产款 -27,860,155,084.60 -26,341,023,479.32 -16,104,904,640.80 -15,208,900,653.75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增额 -273,058.87 -8,344.01 -
支付的利息 -1,012,008,215.98 -1,019,908,199.93 -1,024,567,626 .77 -933,586,788
偿还租赁风险金/保证金所支付的现金 -57,795,295.00 -64,992,395.00 -10,513,18 2.71 -23,959,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093,558.08 -63,771,466.23 -50,212,85 7.42 -43,662,9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4,675,417.94 -481,124,715.48 -482,310,330 .14 -358,852,23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 - - -658,476,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590,382.93 -60,435,381.88 -46,701,42 6.80 -61,407,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438,591,013.40 -28,031,263,981.85 -17,719,210,064.64 -17,288,844,880.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275,856.90 -1,379,966,990.21 633,036,686.4 4 -1,392,486,36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7,307,586.71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94,292.80 712,8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 35,000.00 52,500.00 1,888.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36,879.51 765,300.00 1,888.3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1,0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6,652,108.67 -36,943,671.44 -6,741,639 .25 -187,515,118
支付与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1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862,108.67 -67,943,671.44 -6,741,639 .25 -187,515,118
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流量净额 -65,525,229.16 -67,178,371.44 -6,739,750 .90 -187,515,1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82,184,6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994,000,000.00 - 1,500,000,000.
收到与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151,868,038.89 - 913,828,000.0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1,868,038.89 1,994,000,000.00 913,828,000. 00 1,782,184,695.
偿还债券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偿付利息及手续费支付的现金 -152,032,580.00 -86,600,000.00 -115,100,00 0.00 -22,500,00
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 -187,732,021.44 -100,000,000.00 -316,995,173 .03 -150,000,000
支付与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15,154,104.76 -481,214,839.87 -426,251,062.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54,918,706.20 -667,814,839.87 -1,358,346,235 .84 -172,500,000
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流量净额 -603,050,667.31 1,326,185,160.13 -444,518,235. 84 1,609,684,695.
汇率变动的影响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6,699,960.43 -120,960,201.52 181,778,6 99.70 29,683,2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4,565,794.24 525,525,995.76 343,747,29 6.06 314,064,08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1,265,754.67 404,565,794.24 525,525,99 5.76 343,747,29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股本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17年1月1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5,552,515.70 192,772,362.65 623,474,422.1 2 1,183,350,401.6 1 5,389,723,15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223,18 2.87
(一)净利润 -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2 23,182.87
(三)分配股利 - - -
三、2017年9月30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5,775,698.57 192,772,362.65 623,474,422.1 2 1,862,227,975.7 6 6,068,823,911.
单位:元

股本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未分配 利润 股东
一、2016年1月1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 110,368,066.89 482,070,588.4 5 683,115,573.4 5 4,660,127,680.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5,552,515.70 82,404,295.76 141,403,833.6 7 500,234,828.1 6 729,595,473.
(一)净利润 - - - - - 824,042,957.5 9 824,042,957.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5,552,515.70 - - - 5,552,515.
(三)提取盈余公积金 - - - 82,404,295.76 - -82,404,295.7 6
(四)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141,403,833.6 7 -141,403,833.6 7
(五)分配股利 - - - - - -100,000,000.0 0 -100,000,000.
三、2016年12月31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5,552,515.70 192,772,362.65 623,474,422.1 2 1,183,350,401.6 1 5,389,723,154.
单位: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 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 配利润 股东
一、2015年1月1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37,123,705.46 390,166,808.42 215,820,100.5 6 4,027,684,066.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73,244,361.43
(一)净利润 - -
(二)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三)提取盈余公积金 - - 73,244,361.43
(四)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五)分配股利 - -
三、2015年12月31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110,368,066.89 482,070,588.45 683,115,573.4 5 4,660,127,680.8
单位:元

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 配利润 股东
一、2014年1月1日余额 2,194,118,000.00 332,096,618.89 172,788,942.33 271,873,559.87 535,621,236.3 3 3,506,498,357.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52,532,268.00 705,826,565.13 -13 5,665,236.87 118,293
(一)净利润 - -
(二)股东投入资本 152,532,268.00 129,652,427.80 -
(三)提取盈余公积金 - - 37,123,705.46
(四)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五)分配股利 - -
(六)股改转增资本公积 - 576,174,137.33 -172,788,942.33 - -403,385,195.0 0
三、2014年12月31日余额 2,346,650,268.00 1,037,923,184.02 37,123,705.46 390,166,808.42 215,820,100.5 6 4,027,684,066.4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发行人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的披露规定编制。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发行人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2016年度、2015年度和2014年度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9月30日

止九个月期间、2016年度、201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2014

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2014年度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

3、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告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在本报告期内,包括本公司及

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

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动报酬,并且有能力利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报酬。本公

司在获得结构化主体控制权当日合并该主体,并在丧失控制权当日将其终止合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并。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判断主体的控制方时,表决权或类似权力没有被作为设

计主体架构时的决定性因素(例如表决权仅与行政管理事务相关),而主导该主

体相关活动的依据是合同或相应安排。

当本公司在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时,本公司将评估就该结构化主体

而言,本公司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如果资产管理人仅仅是代理人,则其主

要代表其他方(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者)行事,因此并不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但若资产管理人被判断为主要代表其自身行事,则是主要责任人,因而控制该结

构化主体。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包括现金、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拆出资金及自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的银行存

款。

5、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

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将出租人仍保留租赁资产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出租的资产仍作为本公司资产反映。经营租赁

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

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

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

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融资租赁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

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

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

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服务费收入于提供服务及可合理估计收益

时确认,并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下列示。

本公司定期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审核。如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本

公司将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相应修正租赁期内收益的分摊。

当从应收融资租赁款获得现金流的权利已经到期或转移,并且本公司已将与

租赁物相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项应收融资租赁款。

售后租回交易是指资产卖主(承租人)将资产出售后再从买主(出租人)租

回的交易。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的规定,将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

租赁。本公司于本会计年度末售后回租均为融资租赁业务,并按照融资租赁进行

会计处理。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

融负债。本公司现阶段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资产。当本公司直接向债务人提供资金或服务而没有出售应收款的意图时,本公

司将其确认为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及交易费用的合计金额

进行初始确认,期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核算,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列示。本

公司主要应收款为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

入或流出折现至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账面净值的利率。利息收入的计算需要考

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

易成本,但不包括未来信用损失。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

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

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

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②本公

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③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金融工

具不会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或者所嵌入的衍生金融工具明显不

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计提的利息或收到的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

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及被投资方宣告发

放的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以扣除交易费用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按摊余成本在资

产负债表中列示。对实际收到的款项扣除交易费用后的净额和到期应偿还金额之

间的差额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借款期间内摊销。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

借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其他负债、及

其他应付款等。

(5)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

已解除的部分。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

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

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

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

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金融资产的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定期对某单

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评估。当有客观证据表

明金融资产因在其初始确认后发生的一项或多项损失事件而发生减值,且这些损

失事件对该项金融资产或该组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会产生可以可靠估计

的影响时,本公司认定该项或该组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并确认减值损失。表明金

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公司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本公司用于确认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的标准主要包括: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单独

评估,其后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组合

评估。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进行单独评估的金融资产存在减值情况,本公司将

其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别中,进行组合减值评估。单独进

行评估减值并且已确认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资产,不再纳入组合减值评估的范

围。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已发生减值损失,则其减值损失将按照该资产的

账面金额与以其原始实际利率贴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

用损失)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计量。发生的减值损失通过使用备抵账户减少该

资产的账面金额,减值损失的金额计入利润表。

带有抵押物的金融资产无论抵押物是否执行,按照执行抵押物价值减去获得

和出售抵押物成本的金额估计和计算未来现金流的现值。

本公司在进行减值情况的整体评估时,将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或相关

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特征通常可以反映债务人按照资产的合同

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与被评估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测算是相关的。

本公司对一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进行减值整体评估测算时,以该组金融

资产的合同现金流以及与该组金融资产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的历史损

失经验为基础。为反映该组金融资产的实际状况,以上历史损失经验将根据当期

数据进行调整,包括反映在历史损失期间不存在的当期情况,以及剔除那些本期

已不存在事项的影响。

对各资产组合的未来现金流变化的估计应反映相关的可观察到的各期数据

的变化并与该变化方向保持一致。为减少预期损失和实际发生的损失之间的差

异,本公司定期审阅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理论和假设。

当金融资产无法收回时,在完成所有必要程序及确定损失金额后,本公司对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该等金融资产进行核销,冲减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后又收回的金融资产冲

减在利润表中列支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如果期后减值准备金额减少且该减少客观上与发生在确认该准备后的某事

件相关联(例如借款人的信用评级提升),则以前所确认的减值准备通过调整准

备金账户转回。转回的金额在利润表中确认。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

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

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

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

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本公司以加权平均法

计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金

额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后与当

前公允价值之前的差额,减去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

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

股东权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

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7、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及正在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

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

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并按照与房屋一致的政策进

行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长期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投资

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

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

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

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

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

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

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8、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是指本公司按合同或协议规定,以一定的价格将相关资产出售给交

易对手,到合同规定日期,再以规定价格回购的合约。卖出回购按卖出回购相关

资产时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

回购业务的买卖价差,在回购期间内以实际利率确认为利息支出。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计算机及电子设备以及运输工具及经营性租出

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

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性租出固定资产为印刷设备,用于本公司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本公司

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确定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并通过外部评估机构根据历史

经验数据逐项确定预计净残值。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

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

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年 3% 3.23%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3年 3% 32.33%
运输工具 6年 3% 16.17%
经营性租出固定资产 10年 3% 9.70%
办公家具及其他生产经营器具 5年 3% 19.40%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

(3)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

(4)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

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为外购电脑软件,以成本计量,在预计使用年限10年内平均摊销。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2、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于资产负债

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

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

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

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4、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

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公司在

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离职后福利计划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公司向独立的基

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年金计划。

A.年金计划

本公司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履行一年以上、符合所在企业年金方案规定

的相关条件的在岗职工提供退休福利计划,即年金计划。该计划按照员工工资的

特定比例向年金托管机构缴纳,并计入当期损益。除按固定的金额向年金计划供

款外,如年金计划不足以支付员工未来退休福利,本公司并无义务注入资金。

B.基本养老保险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

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

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

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

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为延期支付的奖金。本公司对该项义

务予以折现,折现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

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收益率确定。

15、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

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

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征收

的所得税相关;

(2)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1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

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

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

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

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7、利息收入和支出

生息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息收入和支出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在利润表中。

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融资租赁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

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

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

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

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服务费收入于提供服务及可合理估计收益

时确认,并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下列示。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

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

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考虑未来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

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存续期间无法可靠预计时,应当采用该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合同现金流量。

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相关的利息收入按照计量减值损失的未来现金流贴现

利率确定。

18、手续费收入

融资租赁手续费的收取是基于行业惯例,本公司在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的同时,凭借累积的行业经验、财务分析和风险管理能力,向客户提供相关咨询

服务,主要包括融资安排费、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已提

供有关服务后且收取的金额可以合理地估算时确认。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手续费收入与应收融资租赁款本金余额相挂钩,考虑到对于不同本金余额的

合同所投入的人力物力方面的差异,因此以承租人应收融资租赁款本金余额为基

础,以本金回收进度作为完工百分比法近似确认手续费收入,按月确认手续费收

入。

如若合同约定的手续费支付进度迟于手续费收入的确认进度,本公司确认应

收账款—应收手续费,如若合同约定的手续费支付进度先于手续费收入的确认进

度,本公司于手续费收到日确认递延收益,按月对递延收益进行摊销。

19、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

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

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

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

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

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经营分部,因此无需披露分部信

息。

20、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

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

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发行人参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

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了

发行人《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对应收融资租赁款采取“以户为单位,逐笔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认定”的方式进行风险分类。发行人以按时足额收回的可能性为核心,在逾期情

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承租人的履约能力、租赁物保值性及变现能力、担保及抵

质押物情况、诉讼保全(如有)等因素,对各项资产评定分类级次。

在资产风险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以及参照已上市商业银行的行业惯

例,制定了发行人《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对于应收融资租赁款中被分为不

良资产(次级、可疑和损失)的部分,发行人采用折现现金流方法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融资租赁款中被分为正常、关注的部分,发行人

采用组合方式进行评估,通过迁徙模型预测其损失率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A.组合计提方式

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中被分为正常类和关注类的资产采用组合方式进行

评估,通过迁徙模型预测其损失率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迁徙模型是通过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中分析其在特

定时间风险分类的变动,测算每一类别应收融资租赁款发生损失的概率,通过将

当期资产负债表日相同类别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与损失率相乘,同时结合经济

调整系数等调整因子等得到预期损失金额,即减值准备。正常类和关注类资产在

运用迁徙模型时损失概率参数为不良资产(次级、可疑、损失)的减值准备计提

比率。经济调整系数考虑的因素包括整体经济形势、政府政策的变化等。报告期

内,发行人经济调整系数均为1.5,即在损失概率参数的基础上乘以150%,充分

考虑经济形势变动可能产生的影响,与已上市银行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每季度末会对应收融资租赁款组合的减值情况进行评估,以反映应收融

资租赁款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减少且其减少可以可靠计量的可观察数据为客观

依据,判断和估计应收融资租赁款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其程度,确定是否需要计

提减值准备。

组合评估减值的估计需要高度依赖判断,影响估计的关键因素包括模型假设

(例如损失识别期或者违约损失率),以及定性指标与违约情况间的相关程度。

公司对进行减值估计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设进行评估时,需考虑公司运营地区的宏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观经济环境变化及不确定性,以及对应收融资租赁款组合管理水平变化的影响,

并做出适当调整。

B.单项计提方式

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中被分为不良资产(次级、可疑和损失)的部分采用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通过贴现现金流模型计算每季末的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该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评估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融资租赁款,需要做出实质判断。减值迹象包括特

定承租人(或特定同类承租人)因财务状况恶化影响还款能力、所在产业落后或

产能过剩情况、所在地区经济情况恶化等导致违约增加的情况等。公司在进行定

期应收融资租赁款质量评估时以及其他表明可能出现客观减值证据的情况下会

进行上述判断。对于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以及单项金额不

重大的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公司采用组合评估的方式进行测算。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运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

技术包括参照在市场中具有完全信息且有买卖意愿的经济主体之间进行公平交

易时确定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上另一类似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运用现金流

量折现分析及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算。估值技术在最大程度上利用市场信息,然

而,当市场信息无法获得时,本公司使用经校准的假设尽可能接近市场可观察的

数据。管理层将对本公司及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及相关性等作出估计。

这些相关假设的变化将影响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3)所得税

在计提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在正常的经营活动,部分

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可预计的税务问题,本公司基于

是否需要缴纳额外税款的估计确认相应的负债。在实际操作中,这些事项的税务

处理由税收征管部门最终决定,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

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

金额产生影响。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4)结构化主体控制权的判断

对于本公司管理或者投资的结构化主体,本公司需要判断就该结构化主体而

言,本公司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在评估判断时,本公司综合考虑了多方面

因素并定期重新评估,例如:资产管理人决策权的范围、其他方持有的权利、资

产管理人因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薪酬水平、任何其他安排(诸如直接投资)所

带来的面临可变动报酬的风险敞口等。

(二)主要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率 税基
企业所得税 25%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11%、6%、3%、5%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营业税 5% 应纳税营业额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

知》(财税[2011]11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

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自

2012年10月1日起,本公司被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自2012年10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印发<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财政部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

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按服务类别列示的销售额及税率如下:

A.本公司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

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税率为17%;

B.本公司提供的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债券利息、保险费、安装费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税率为17%;

自2016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本公司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按服

务类别列示的销售额及税率如下:

A.上述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合同,本公司同时采取

下列方法计算销售额: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

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税率为17%;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税率为6%;

B.尚未执行完毕的融资租赁服务合同,本公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

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税率为17%;

C.尚未执行完毕的不动产经营租赁合同,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

为5%。

自2016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按服务类别列示

的销售额及税率如下:

A.本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后提供的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

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税率为6%;

B.本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后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税率为17%;

C.本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后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以发生应税行为取

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税率为1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于2016年4月30日前,本公司提供的不动产及无形资产租赁服务、

尚未执行完毕的于2012年10月1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适用营业税,税

率为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本公司不再缴纳营业税。

2、“营改增”政策执行前后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1)购买租赁资产

营业税项下 增值税项下
借:租赁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借:租赁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待认证进注1 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注1:当月如果已取得增值税税票,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当月

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

(2)项目起租

营业税项下 增值税项下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未确认融资收益 租赁资产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未确认融资收益 租赁资产
(3)根据应收和实收的租金确认利息收入

营业税项下 增值税项下
(i)按应收、实收的租金确认利息收入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收益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 利息收入 (ii)对于月末按照实际利率计提的应收利息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i)按应收、实收的租金确认利息收入,计算相应注2以及应缴纳的增值,并进行如下会计处的销售额理: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收益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 利息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ii)对于月末按照实际利率计提的应收利息,由于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会计处理如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下: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注3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注2:发行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

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

售额。发行人提供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保险费、

安装费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注3:“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

值税(销项税额)”。

(4)根据应收和实收的手续费确认手续费收入

营业税项下 增值税项下
(i)按应收、实收手续费确认手续费收入 借:银行存款 应收手续费 贷:手续费收入 递延收益 (ii)对于月末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应收手续费 借:应收手续费/递延收益 贷:手续费收入 (i)按应收、实收手续费确认手续费收入,计算相应的销售额以及应缴纳的增值,并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应收手续费 贷:手续费收入 递延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ii)对于月末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应收手续费,由于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手续费/递延收益 贷:手续费收入 注3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5)接受劳务

营业税项下 增值税项下
借:手续费支出/管理费用 借:手续费支出/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6)月末确认应交税金

营业税项下 增值税项下
根据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计算并确认应交纳的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月末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缴纳税款

营业税项下 增值税项下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i)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ii)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8)财务报表增值税相关项目列示

营业税项下 增值税项下
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及“应交税费”科目下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应收增值税税票”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注4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注4: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发行人

于2016年5月1日起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应收增值税税票”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计入其他资产核算,2016年5月1日前该等款项于其他应收款科目内核算。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四、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二)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无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

(三)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1、本公司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本公司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公司作为资产服

务机构管理的资产证券化设立的特定目的信托。

2016年7月26日,公司将部分标的资产委托给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特

定目的信托,由信托公司以标的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总

规模人民币2,850,000,000元。该等应收融资租赁款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本公

司已于信托成立日将其转入表外核算。本公司担任资产服务机构代为管理标的资

产,收取手续费人民币1,506,930元(含税)。

2017年1月24日,公司将部分标的资产委托给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设立

特定目的信托,由信托公司以标的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总规模人民币4,030,000,000元。该等应收融资租赁款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本

公司已于信托成立日将其转入表外核算。本公司担任资产服务机构代为管理标的

资产,收取手续费人民币2,015,000元(含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下称“会计准则第23

号”)的规定,对租赁资产是否转移进行判断。根据会计准则第23号第四条的规

定,企业金融资产转移考虑的情形如下:

考虑因素 判断结果 理由
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企业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意味着该项金融资产发生了全部或部分转移。 满足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公司在信托成立日已将上述应收融资租赁款所对应的一切权利交付给特殊目的信托,该等权利包括: (1)自“基准日”(含该日)起“标的资产”及其对应的“基础资产”产生的到期或将到期的所有“回收款”和相关权益; (2)“标的资产”或(和)其对应的“基础资产”被转让、被出售、被拍卖、被变卖或者被以其他方式处置所获得的全部款项; (3)请求、起诉、收回、接受与“标的资产”或(和)其对应的“基础资产”相关的全部应偿付款项的权利;(4)来自与“标的资产”或(和)其对应的“基础资产”相关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返还、收益、利息、罚息、违约金、担保履行所得收益等全部回收款及相关利益)以及强制执行“标的资产”或(和)其对应的“基础资产”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 (5)经本协议双方同意的其他任何权利。 因此,公司已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特殊目的信托,适用会计准则第23号第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
上述交易满足会计准则第23号第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因此租赁资产

已转移。

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公司未持有任何资产支持证券,不享有特殊目的信托相关的剩余收益,也

不提供任何增信。因此,公司已转移与租赁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与报

酬。

由于本公司并不持有该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并不承受由此产生的最大损失

风险敞口。

2、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2015年4月17日,公司将面值人民币1,041,459,996元的应收融资租赁款转

让予受托人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由其发行相关资产支持证券。本期资产支持证券

分为优先档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合计人民币1,041,459,996元,其中优

先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918,000,000元,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民币123,459,996元,公司持有全部次级档证券,上述交易结构由于未满足资产

终止条件,转让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在资产负债表内核算。

2017年1月20日,公司将面值人民币1,873,439,118元的应收融资租赁款转

让予受托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由其发行相关资产支持证券。本期资产支持

证券分为优先档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合计人民币1,873,439,118元,其

中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1,655,000,000元,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

值为人民币218,439,118元,公司持有全部次级档证券。上述交易结构由于未满

足资产终止条件,转让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在资产负债表内核算。

2017年4月14日,公司将面值人民币1,819,590,016元的应收融资租赁款转让

予受托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由其发行相关财产信托计划。本期财产信托计

划分为优先档和次级档信托单位,面值合计人民币1,819,590,016元,其中优先档

信托面值为人民币1,634,000,000元(其中优先A级14.52亿,优先B级1.82亿),

次级档信托面值为人民币185,590,016元,公司持有优先档B级信托及全部次级档

信托。上述交易结构由于未满足资产终止条件,转让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在资产负

债表内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下称“会计准则第23号”)

的规定,对租赁资产是否转移进行判断。根据会计准则第23号第四条的规定,

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考虑因素 判断结果 理由
情形一: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企业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意味着该项金融资产发生了全部或部分转移。 不满足 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资产”信托给“受托人”后,公司将担任租赁资产的服务商,负责从承租人处回收本息,定期将款项转入信托账户。同时,特定目的信托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对现金流回收款按照约定偿付顺序支付给各档资产支持证券持有者。由于公司对特定目的信托进行了合并,在合并层面上,公司实质上仍然保留了收取现金流的合同权利,所以不适用会计准则第23号第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
情形二: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 满足 根据《信托合同》和《服务合同》,公司将租赁资产委托给特定目的的信托,但保留从原始借款人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发生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取相关租赁资产现金流的权利,并同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转付给信托收款账户的义务。根据公司所提交的相关交易文件以及发行人的陈述,除被转移的租赁资产的回收款外,公司并不承担支付任何其他款项的义务。公司就此笔交易也没有设置任何其他信用增级或担保安排。
2、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 满足 根据《信托合同》第12.2(g)条约定,除根据“《信托合同》”将“信托财产”信托予“受托人”外,“委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出售、质押、抵押、转让或转移给任何其他主体,不得采取其他行动损害“受托人”对“信托财产”或“账户记录”的所有权,不得在“信托财产”或相关“账户记录”上设立或允许存在任何担保,且不得放弃其对“信托财产”或相关“账户记录”的所有权。 根据《信托合同》第13.2(l)条约定,除非在“违约事件”发生后或“信托”终止后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的批准并通知“评级机构”,不得出售、转让全部或部分“信托财产”。
3、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外。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 满足 根据《信托合同》第10.1款“回收款的转付”的约定,公司作为租赁资产服务机构,在每一个“回收款转付日”,将扣除执行费用后的全部回收款转入信托账户。根据约定,“回收款转付日”与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日之间的间隔没有超过90天,因此在支付现金时不构成重大延迟。此外,根据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仅存放于商业银行,因此符合“投资仅限于对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投资”。
上述交易满足会计准则第23号第四条第(二)款第(1)、(2)、(3)项

的相关规定,因此该租赁资产已转移。

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公司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或全部次级档信托。基于比较转移前后未来

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所面临风险的现金流量模型,与租赁资产所有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与报酬几乎都没有转移。因此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和委托人

(即转出方)没有转移租赁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向上述特定目的信托提供财务支持。

五、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

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

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92 4.40 -0.18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136.77 -183.48 -
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及其他应收款 862.06 1,577.19 703.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正常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0 9,04 5.01 7,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23 72.09 -15.20
小计 1,978.53 1,570.18 9,73 2.81 7,28
所得税影响额 -494.63 -392.55 -2,43 3.20 -1,82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483.90 1,177.64 7,29 9.61 5,46
净利润数 86,660.96 82,404.30 73,244 .36 60,5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5,177.06 81,226.66 65,944 .76 55,138
六、主要资产情况

(一)银行存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银行存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境内银行 44,730.50 35,005.93 52,113.25
(二)应收融资租赁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融资租赁款 5,245,451.38 4,671,157.90 3,608,431 .60 2,961,268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588,723.75 -531,576.68 -404,61 5.61 -370,34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4,656,727.63 4,139,581.22 3,203,815 .99 2,590,925
减:减值准备 -140,854.97 -120,364.68 -73,2 63.40 -46,7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 4,515,872.66 4,019,216.55 3,130,552 .59 2,544,207
(三)应收利息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利息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利息 32,480.96 26,235.88 17,534.86
(四)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建工程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期初余额 51,213.02 50,587.33 47,882.33 21,003.00
本期增加 2,037.38 4,921.47 2,705.00 26,879.33
其中: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 - - - -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51,281.92 - - -
本期减少 -1,968.48 -4,295.78 - -
期末余额 - 51,213.02 50,587.33 47,882.33
2016年12月31日,根据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金

融城1号楼初测面积的函》,本公司委托建造的南京金融城1号楼面积比预估面积

少。本公司根据测绘结果调整了相应的在建工程和其他应付款余额。最终在建工

程金额将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2017年3月,南京金融城1号楼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由在建工程转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

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因此本公司在建工程转

入固定资产时,将该部分固定资产所对应的尚未收到供应商增值税发票暂不能抵

扣的进项税额转入其他资产科目中“应收/(可抵扣)增值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利息资本化的情况。

七、主要债项情况

(一)借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短期借款
委托借款 75,500.00 5,000.00 110,500 .00 119,900
信用借款 228,863.06 128,000.00 81,24 0.10 88,06
质押借款 17,839.76 - 4,990.00
短期借款小计 322,202.82 133,000.00 196,730 .10 207,965
长期借款
质押借款 24,402.91 11,900.00 26,15 0.00 35,33
信用借款 72,750.00 74,625.00
长期借款小计 97,152.91 86,525.00 63,27 5.00 69,58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质押借款 10,941.00 10,900.00 14,25 0.00 18,48
一年内到期的信用借款 32,750.00 2,500.00 2,5 00.00 1,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小计 43,691.00 13,400.00 16,75 0.00 19,48
借款合计 419,355.72 219,525.00 260,005 .10 277,545
(二)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
同业借款 2,524,333.33 2,219,708.33 1,5
其中:信用借款 2,517,000.00 2,205, 000.00 1,288,000.00
质押借款 7,333.33 14,708.33
境内银行拆入 35,000.00 43,000.00 83,0
合计 2,559,333.33 2,262,708.33 1,622,241.67 1,450,438.00
(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 /31 2015/12 /31 2014/1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0,000.00 300 ,000.03000,000.00 -
(四)递延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待确认手续费 63,229.77 56,634.91 40,534.13
其他 124.64 270.56
合计 63,354.41 56,905.47 4 0,534.13
(五)应付债券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0年金融债券 - - - 49,
2014年第一期金融债券 - 9,998.26 9 ,985.00 9
2014年第二期金融债券 - 139,843.67 139,6 63.40 139,4
2016年金融债券 199,631.96 199,493.28 -
2015年资产支持证券 - 4,730.04 51,143.98
2017年资产支持证券 62,947.00 - - -
2017年财产信托计划 71,383.01 - - -
合计 333,961.97 354,065.24 200,7 92.38 199,3
(六)长期应付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风险金 356,059.86 374,382.30 333,572.07
融资租赁款 - 6.35 -
合计 356,059.86 374,388.65 33 3,572.07
八、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一)股本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64,000.00 64,000.00 6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000.00 63,000.00 63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29,220.00 29,2 20.00 29,220.00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3,400.00 23,4 00.00 23,400.0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国际金融公司(IFC) 20,000.00 20,000.00 2
青岛融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堆龙荣诚) 19,411.80 19,4 11.80 19,411.80
法巴租赁 15,253.23 1 5,253.23
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0.00 380.00 380.0
合计 234,665.03 234,66 5.03 2 34,665.03 2
报告期内股本的增减变动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三、(一)发

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二)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本公积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股本溢价 103,792.32 103,792.32 103,792.32 103,792.32
2014年末资本公积较上年末增加70,582.66万元,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法巴租

赁2014年对公司增资时溢价部分所产生,金额为12,965.24万元;一是2014年公司

股份改制时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所产生,金额为57,617.41万元。

(三)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698.17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9.76 42.16 - -
减:所得税费用 -7.44 -185.08 - -
合计 22.32 555.25 - -
本公司于2015年度从承租人处取得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作为抵债资产并以该股权的公允价值入账,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确认资产

减值损失人民币698.17万元。

2016年7月,根据江苏银监局所批准的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公司购入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向增发股权人民币3,100万元,并以购入日公允价值入账。于2016年12月31日,

本公司对该股权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时,由于该资产公允价值已上升,本公司将原

计提的减值准备698.17万元通过权益转回,并确认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42.16万

元。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对该股权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时,由于该资产公允价

值已上升,累计确认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71.92万元,当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金

额为29.76万元。

(四)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法定盈余公积金 19,277.24 1 9,277.24 11,036.81
一般盈余公积金 - - - -
合计 19,277.24 19,277.24 11,036.81 3,712.37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于2015年度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324.44万元,2014年度

按股改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12.37万元。

(五)一般风险准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
一般风险准备 62,347.44 62,347.44 48 ,207.06
财政部于2012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金[2012]20号)中规定,金融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内

部模型法或标准法对风险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定量分析,确定潜在风险估计

值。对于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

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金融企业一般准备余额占风险资产

期末余额的比例,难以一次性达到1.5%的,可以分年到位,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按照财金[2012]20号文的要求于年末计提一般风险准备,2014年、

2015年和2016年,公司分别计提11,829.32万元、9,190.38万元和14,140.38万元,

累计提取39,016.68万元、48,207.06万元和62,347.44万元,分别为各年末风险资产

余额的1.5%。2017年1-9月,公司未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六)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18,335.04 68,311.56
加:本期净利润 86,660.96 82,404.30
减: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 -8,2 40.43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4,140.38
股改转增资本公积 - -
向股东分配股利 -18,773.20 -10,000.00 -1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186,222.80 118,3 35.04 68,311.56
九、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5,386.69 2,665,129.70 1,835,2 24.68 1,58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43,859.10 -2,803,126.40 -1,771,92 1.01 -1,728,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27.59 -137,996.70 63, 303.67 -13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3.69 76.53 0.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86.21 -6,794.37 -674.16 -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52.52 -6,717.84 -673.98 -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186.80 199,400.00 91 ,382.80 1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5,460.57 -66,788.68 -135 ,812.75 -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273.76 132,611.32 -44 ,429.95 1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701.30 -12,103.22 18,199.75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471.26 52,574.48 3 4,374.73 3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172.56 40,471.26 5 2,574.48 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作为被告且尚未审理完毕的诉讼案件共4笔基本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原告 (一审) 被告(一审) 主要案情 原告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 执行情况
1 广州煌能燃料油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煌能) 南京恒风船务有限公司(简称:恒风船务)、发行人、吴海雄 广州煌能因对租赁物提供加油而产生对恒风船务的债权,吴海雄对该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1、恒风船务偿还油款84.8万元; 2、恒风船务赔偿违约金; 3、恒风船务支付律师费、诉讼费等; 4、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吴海雄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已驳回管辖异议。 尚未开庭 待开庭
2 刘宏周、陈兰强、王杏斌 恒风船务、发行人、南京旺达船务有限公司 刘宏周、陈兰强、王杏斌为恒风船务的船员,租赁物处置之后因恒风船务未能支付三人工资,对恒风船务、发行人提起诉讼。 恒风船务、发行人支付工资共计34万; 原告就上述请求对“海皇轮”享有船舶优先权; 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已于2017年10月23日开庭 待判决
3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发行人 原告接受发行人委托,代理购买设备,并交付于第三人成都西区医院处使用。因第三人未出具付款通知书,被告未付设备尾款。故原告提起诉讼。 1、发行人向原告支付设备尾款70.5万元;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原告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待生效
4 成都西区医院 发行人 原告与发行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发行人向苏美达公司购买设备并租赁给原告使用。后因苏美达延迟交货,致使原告租金损失,故反诉发行人返还多收租金。 发行人返还多收租金17万元。 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 待生效
公司对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在业务开展时即根据合同约

定确认为应付账款,之后因未收到承租人的付款通知书而未予以支付,因此苏美

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对公司的诉讼事项无需确认预计负债。该等事项的最终

裁决与执行结果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三)承诺事项

1、经营性承诺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本公司未来期间最小应付经营租赁金额如

下:

单位:万元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
一年以内 - 37.38 23.22 -
2、资本性承诺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

承诺:

单位:万元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工程款 368.98 1,985.44 2,104.89
技术开发款 151.18 -- -
合计 520.16 1,985.44 2,104.89
(四)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拟发行的新股数量不超过63,999.97万股。

十一、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7年1-9月 15.15%
2016年度 16.45%
2015年度 16.89%
2014年度 15.7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2017年1-9月 0.37
2016年度 0.35
2015年度 0.31
2014年度 0.26
稀释每股收益 2017年1-9月 0.37
2016年度 0.35
2015年度 0.31
2014年度 0.26
(二)其他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负债率 87.19% 87.10% 85.78% 84.89%
每股净资产(元/股) 2.59 2.30 1.99 1.72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元) 0.43 -0.59 0.27 -0.60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0.15 -0.05 0.08 0.01
总资产收益率 1.94% 2.21% 2.47% 2.69%
费用率 4.73% 4.34% 3.41% 3.51%
成本收入比 8.43% 7.02% 6.18%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期末普通股总股本;

3、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总股本;

4、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普通股总股本;

5、总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平均资产,平均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6、费用率=业务与管理费用/(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7、成本收入比=业务与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三)主要监管指标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以及银监部门监管要求要求计算的本

公司相关监管指标比率情况如下所示: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标准(%) 本公司数据
2017/9/30 2016/12/3 1 2015/ 12/31 2014/
资本充足(新办法) 资本充足率 注1 11.69% 12 .35% 14.48%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注1 10.66% 11 .26% 13.32%
一级资本充足率 注1 10.66% 11 .26% 13.32%
其他指标 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 ≤50 6.32% 8.36%
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 ≤30 6.32% 8.36%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单一客户关联度 ≤30 2.64% 8.36%
单一股东关联度 ≤30 2.64% 8.36%
全部关联度 ≤50 2.67% 8.36%
同业拆借比例 ≤100 5.27% 7.28% 16
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 ≤5 0.92% 0.96%
拨备覆盖率 ≥150 327.74% 30 3.41% 266.82%
拨备率 注2 3.02% 2.91% 2.29%
注1:根据《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银

监发[2012]57号),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9%、

9.3%、9.7%和10.1%,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6.9%、7.3%、7.7%和8.1%,核心一级资本充

足率不低于5.9%、6.3%、6.7%和7.1%。

注2:根据《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盈利能

力较强、贷款损失准备补提较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16年底前,拨备率不低于2.5%。

十二、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发行人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发行人历次资产评估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四、(二)历次资

产评估情况”。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四、(一)历次验资情

况”。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报告期审计的财务报表,围绕业务发展目标和盈利前景,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其影响因素和未来变动趋势进行了讨论和

分析。

本节内容可能含有前瞻性描述。该类前瞻性描述包含了部分不确定事项,可

能与发行人的最终经营结果不一致。投资者阅读本节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

意向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中的相关内容和本招股意向书揭示的其他信息

一并阅读。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84.23 0.01 580.20 0.01 575. 26 0.02
银行存款 44,730.50 0.94 35,005.93 0.84 52,113.25 1.59 33,653.41
应收融资租赁款 4,515,872.66 95.31 4,019,216.55 96.19 3,130,552.95 95.5 5 2,544,207.2 8 9
应收票据 100.00 0.002 - - 1 85.00 0.01
拆出资金 30,000.00 0.63 5,000.00 0.1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85.53 0.01 2,475.99 0.06 -
应收账款 2,706.95 0.06 4,883.56 0.12 5,218.61 0.16 6,316.74
应收利息 32,480.96 0.69 26,235.88 0.63 17,534.86 0.54 16,140.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669.71 0.14 6,639.95 0.16 2,799.6 2
其他应收款 1,861.97 0.04 812.78 0.02 3,165. 38 0.10
投资性房地产 1,001.52 0.02 1,035.92 0.02 1,0 91.11 0.03
固定资产 56,044.37 1.18 3,273.42 0.08 3,375.18 0.10 3,166.93
在建工程 - - 51,213.02 1.23 50,587.33 1.54 47,882.33
无形资产 915.76 0.02 721.18 0.02 5 31.57 0.0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长期待摊费用 1,243.91 0.03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562.09 0.54 19,775.46 0.47 8,095.43 0.25 3,007.57
其他资产 17,580.68 0.37 1,654.65 0.04 6 35.56 0.02
资产总额 4,737,940.84 100 4,178,524.48 100.00 3,276,460.74 100.0 0 2,664,814.8 6 1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呈快速增长态势,2014年至2017年9月末,公司资

产总额增长77.80%。在发行人资产构成中,以应收融资租赁款为主,2014年

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占资产合计比例

分别为95.47%、95.55%、96.19%和95.31%。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库存现金 0.01 0.02 0.35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 142.17 114.87 114.03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442.04 465.31 460.87
合计 584.23 580.20 575.26 1
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1-209号)《关于将保证金存款纳入

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的通知》及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南银办2011-291

号)《关于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的通知》的规定

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报告期内,公司缴存保证金的基数为确保合同履行设备厂

商所收取的、存在返还义务的保证金。

报告期内,公司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的政策规定,报告期内存款准备金率逐年下降,于2014年12月31日、2015

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

存比率分别为14%、7.5%、7.0%和7.0%。

2、银行存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本公司银行存款分别为

33,653.41万元、52,113.25万元、35,005.93万元和44,730.50万元。上述银行存款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均为本公司存放于境内银行的款项,且该等款项的使用不受银行的限制。

3、应收融资租赁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融资租赁款净

额分别为2,544,207.28万元、3,130,552.59万元、4,019,216.55万元和4,515,872.66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95.47%、95.55%、96.19%和95.31%。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 5,245,451.38 4,671,157 .90 3,60 8,431.60 2,96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588,723.75 -531,57 6.68 -4 04,615.61 -3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4,656,727.63 4,139,581 .22 3,20 3,815.99 2,59
减:减值准备 -140,854.97 -120,3 64.68 -73,263.40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 4,515,872.66 4,019,216 .55 3,13 0,552.59 2,54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资本实力的逐步增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报告期

各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取得快速增长,2017年9月末净额较2014年末净额增

加1,971,665.38万元,增长率达77.50%。

(1)按期限结构分类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按期限结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总额
1年以内 1,765,908.89 33.67 1,605,163.40 34.36 1,236,73.968 34. 28 972, 247.27
1至2年 1,411,365.66 26.91 1,277,997.09 27.36 1,057,98.815 29. 32 825, 110.80
2至3年 1,048,796.60 19.99 929,044.17 19.89 762,168.20 21.12 633,620. 43 21.
3年以上 1,019,380.23 19.43 858,953.24 18.39 551,535.58 15.28 530,290. 07 17.
合计 5,245,451.38 100.00 4,671,157.90 100.00 3,608,431.60 100.0 0 2,961,26 8.57 10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三年以内的应收融资

租赁款余额占比分别为82.09%、84.72%、81.61%和80.57%,报告期内公司应收

融资租赁款的期限结构较为稳定。

(2)按行业分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按行业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行业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总额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01,307.28 41.97 1,447,269.64 983 0. 734,044 .82 20.34 52 5,764.1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904,904.70 36.32 1,726,500.32 3 6.916,538,984.50 42.6 5 1,192,969.5 1
教育 374,211.92 7.13 317,539.06 6.80346,660.70 9 .61 388,827 .82 1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82,549.99 5.39 240,246.04 5.14253,720.69 7 .03 200,173 .29
农、林、牧、渔业 114,307.69 2.18 71,6 85.19 43,18.2554.16 1.21 16,17 0.9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7,005.78 1.66 111,985.65 2.40128,631.12 3 .56 159,061 .46
制造业 82,617.86 1.58 77,4 57.19 108,19.6646.60 3 .02 148,028 .4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6,388.88 0.69 547,708.01 11.7393,170.59 10 .90 302,400 .80 10
其他 162,157.28 3.08 130,766.80 2.7960,429.42 1.68 27,87 2.25
合计 5,245,451.38 100 4,671,157.90 1 00.06008,43 1.60 3 ,100.0 0 2,961,268.5 7 100.0
根据对国家经济状况的分析及对未来经济走势的预判,公司自报告期期初

起,即制定了“调结构、控风险”的基本思路,在稳步开展医疗卫生、教育等

行业租赁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并增加公司在水利、环境与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的行业的业务规模,并逐步降低公司在制造业等受经济周

期影响较大的行业的业务规模以控制风险。2017年1-9月,公司根据相关监管部

门的整改要求,经协商提前终止与教育局等政府部门签署的融资租赁业务合

同,导致公司在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大幅下

降,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七、(三)行政处罚情况”。

(3)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按地区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
江苏省 724,689.17 13.82 921,608.78 19.73 938,582.53 26.01 934,29 7.16 3
湖南省 697,117.27 13.29 553,807.01 11.86 351,0198.3 9.73 216,801.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河南省 427,079.15 8.14 387,358.21 8.29 236,130.18 6.54 167,9 16.63
四川省 441,975.95 8.43 449,683.78 9.63 373,602.12 10.35 307,35 8.99 1
安徽省 394,109.12 7.51 441,549.67 9.45 409,447.26 11.35 386,99 2.62 1
山东省 326,220.50 6.22 289,450.84 6.20 165,496.01 4.59 146,9 09.74
贵州省 344,711.65 6.57 192,118.14 4.11 115,3380.0 3.20 49,769.8
云南省 253,099.40 4.83 260,648.22 5.58 197,146.38 5.46 146,8 56.32
湖北省 253,640.47 4.84 192,443.36 4.12 106,909.16 2.96 92,2 40.14
辽宁省 253,186.98 4.83 123,179.86 2.64 148,242.24 4.11 90,0 57.62
江西省 120,646.78 2.30 106,073.75 2.27 120,448.97 3.34 77,2 65.90
河北省 126,160.38 2.41 97,536.66 2.09 63,910.84 1.77 20,4 13.82
黑龙江省 120,693.23 2.30 93,519.97 2.00 53,636.90 1.49 28,9 62.38
北京市 64,320.44 1.23 105,636.90 2.26 2,085.43 0.06 4,2 62.87
重庆市 60,823.23 1.16 93,139.45 1.99 66,040.51 1.83 70,8 51.14
内蒙古自治区 86,490.52 1.65 76,260.35 1.63 60,999.04 1.69 60,0 13.50
其他地区 550,487.14 10.49 287,142.96 6.15 199,396.20 5.53 160,2 98.83
合计 5,245,451.38 100.00 4,671,157.90 100 .00 3,60 8,431.60 100.00 2,961
公司立足江苏省,并积极向省外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拓展。报告期内,公司

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在江苏省占比分别为31.55%、26.01%、19.73%和13.82%,

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而在湖南省、河南省等中西部地区的业务占比逐年上

升,不存在因业务集中在某一区域而产生区域依赖风险。

(4)按客户规模分类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按客户规模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规模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大型 426,038.23 8.12 386,641.20 8.28 397,313.91 11.01 370,453 .03 12
中型 2,126,223.25 40.53 2,196,970.28 47.03 1,784,001.59 49 .44 1,453 ,481.93
小型 2,375,130.61 45.28 1,963,991.74 42.05 1,379,437.51 38 .23 1,119 ,979.12
微型及个人 318,059.28 6.06 123,554.67 2.65 47,678.60 1.32 17,35 4.49
合计 5,245,451.38 100.00 4,671,157.90 100.00 3,608,431.60 100.0 0 2,961,2 68.57 1
本公司以中小型客户为主要业务对象,报告期内,公司中小型客户在应收

融资租赁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6.90%、87.67%、89.08%和85.81%。公司通过对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在行业、地区划分的基础上,对中小型客户进行细分,选择产品前景良好、主

业突出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目标客户,针对其客户特点与需求制定相应的产品服

务方案,有力地推动公司业务拓展。

(5)按业务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按直租及回租业务模式区分,本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总额分类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直租业务 255,786.86 4.88 97,327.69 2.08 69,053.50 1.91 110,095.92 3
回租业务 4,989,664.52 95.12 4,573,830.21 97.92 3,539,378.01 98.0 9 2,851,172.6 5 9
合计 5,245,451.38 100.00 4,671,157.90 100.00 3,608,431.60 100.0 0 2,961,268.5 7 100.0
本公司以回租业务为主,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

公司回租业务在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6.28%、98.09%、97.92%和

95.12%。

(6)发行人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政府融资平台客户家数(家) 43 37 24
此类业务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万元) 348,277.67 304,923.19 65,70 1.88 75,31
此类业务应收融资租赁款占比 7.48% 7.37% 2.05%
其中:
正常类余额(万元) 348,277.67 304,923.19 65,70 1.88 75,31
关注类余额(万元) - - - -
不良类余额(万元) - - - -
此类业务不良率 - - - -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整体占比较低,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未

产生过不良资产,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此类业务情况。

(7)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总额的前五名客户

A.于2017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的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序号 承租人 金额(万元) 比例(%)
1 江阴国立能源有限公司 51,527.74 0.98
2 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39,915.04 0.76
3 盐城市亭湖区公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33,328.08 0.64
4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32,513.40 0.62
5 利辛县人民医院 28,735.90 0.55
合计 186,020.16 3.55
B.于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的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人 金额(万元) 比例(%)
1 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55,011.70 1.18
2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44,699.58 0.96
3 利辛县人民医院 35,042.60 0.75
4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33,874.36 0.73
5 成都市兴锦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0,133.02 0.65
合计 198,761.26 4.26
C.于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的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人 金额(万元) 比%)例 (
1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46,165.63 1.28
2 盘锦市中心医院 37,445.91 1.04
3 南京扬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30,214.28 0.84
4 天长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852.63 0.58
5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18,637.99 0.52
合计 153,316.45 4.25
D.于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的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人 金额(万元) 比%)例 (
1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59,708.66 2.02
2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5,048.97 0.85
3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1,990.33 0.74
4 靖江市人民医院 21,413.51 0.72
5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12.18 0.68
合计 148,273.65 5.01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

前五名客户分别为5.01%、4.25%、4.26%和3.55%,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集中度较

低且总体呈下降趋势,不存在因客户集中产生对客户依赖的风险。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8)风险分类及减值计提情况

发行人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贷款风

险分类指引》的等规定,公司制定了《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对应收融资租

赁款等资产进行分类,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风险分类及减

值计提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一、(一)、16、资产减值准备”。

(9)应收融资租赁款的核销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核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核销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2,378.36 10,975.16 4,4 21.49 17,2
核销其他应收款余额 30.18 125.33 48.92
合计 2,408.54 11,100.49 4,4 70.41 17,5
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核销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记:资产减值准备

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

上述资产核销均已按照公司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转出的不良融资租赁资产。

3、应收票据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505.70万元、185.00万元、0和100.0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0.02%、

0.01%、0和0.002%。应收票据系部分客户资金周转较为紧张时为履行协议支付

租赁费用向公司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4、拆出资金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拆出资金余额分别为

0、0、5,000万元和30,00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0、0、0.12%和0.63%。

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拆出资金余额均系公司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向非关联银行机构短期(30天以内)拆出资金所形成的余额。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2017年9月末的拆出资金已结清本息。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0、0、2,475.99万元和585.53万元,占

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0、0、0.06%和0.01%,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外汇掉期及远期业务合同 585.53 - -
权益工具投资 - 2,475. 99
合计 585.53 2,475.99 -
2017年8月,公司向平安银行借入美元借款7,400.00万美元。为应对汇率风

险,公司于2017年9月委托平安银行办理了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及远期结售汇业

务。于2017年9月30日,该外汇掉远期及远掉期业务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585.53

万元。其外币汇率变动引起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金额为-324.26万元,

计入汇兑损益科目核算。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权益工具投资部分为

舜天船舶资产重组后,公司因对舜天船舶的委托贷款而受偿的舜天船舶股份,详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一、(一)10、其他应收款”。2016年末,本公司

采用公允价值对该权益工具进行计量,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人民币254.76万

元。2017年9月,公司出售所持有全部舜天船舶股份。

6、应收账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

别为6,316.74万元、5,218.61万元、4,883.56万元和2,706.9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

例分别为0.24%、0.16%、0.12%和0.06%,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
应收手续费 1,570.44 3,380.78 4,949.67 5,631.93
保理业务应收款 1,278.39 1,683.56 513.33 748.6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应收账款余额 2,848.83 5,064.34 5,463.01 6,380.54
减:坏账准备 -141.88 -180.78 -244.39 -63.81
应收账款净额 2,706.95 4,883.56 5,218.61 6,316.74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的租赁手续费,由于公司合同约定的

手续费总金额,根据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息收入的进度,确认相应的手续费收入,

如若合同约定的手续费支付进度迟于手续费收入的确认进度,导致应收手续费的

产生,如若合同约定的手续费支付进度先于手续费收入的确认进度,会导致递延

收益的产生。

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一、(一)、

16、资产减值准备”。

7、应收利息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利息余额分别为

16,140.26万元、17,534.86万元、26,235.88万元和32,480.96万元,占资产总额比

例分别为0.61%、0.54%、0.63%和0.69%。应收利息主要系公司实际利率法确认

租息收入与承租人租金支付进度差异所产生。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不断扩大,应收利息也逐年增加。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初始确认 6,597.79 6,597.79 3,497.79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71.92 42.16 -
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 - -698.17
合计 6,669.71 6,639.95 2,799.62 -
本公司于2015年度从承租人处取得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1,188万股作为抵债资产并以该股权的公允价值3,497.79万元入账,于2015年12

月31日本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698.17万。

2016年7月,根据江苏银监局所批准的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公司以3,100万元购入紫金农商行股份1,000万股,并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购入日公允价值入账。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该股权进行公允价值评估

时,由于该资产公允价值已上升,本公司将原计提的减值准备698.17万元通过

权益转回,确认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42.16万元。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对该

股权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时,由于该资产公允价值已上升,累计确认相应的公允

价值变动71.92万元。

根据第一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司自2017年9月18日起在江苏省产权交

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

权,根据对转让标的的评估结果,本次交易底价为9,214.34万元。截至本招股意

向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未完成,本次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及经营情况构

成不利影响。

9、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 /31 2015/12 /31 2014/12
股权转让保证金 921.00 - - -
委托贷款 - - 2,958.27 3,000.00
代缴逾期增值税 610.98 260.46-
应收代垫费用 478.41 478.41 594.4 5 279.70
应收诉讼赔偿款 436.80 416.89 472.9 2 410.17
应收/待抵扣增值税 - - 259.6 8 941.18
法院保全押金 - - - 60.00
应收增值税返还 - - - 2,848.48
其他 124.82 139.87 58.7 3 44.09
其他应收款余额 2,572.01 1,295.63 4,344.05 7,583.62
减:坏账准备 -710.04 -482.85 -1,178.6 7 -137.19
其他应收款净额 1,861.97 812.78 3,165.38 7,446.43
“股权转让保证金”系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

交予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详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十二节、一、(一)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委托贷款”系公司于2014年5月委托上海浦发银行向舜天船舶(002908.SZ)

发放的贷款,期限为3年,金额为3,000万元。舜天船舶因债务负担沉重进入破产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重整程序。2016年12月,舜天船舶破产重整完成后,公司因对舜天船舶的委托贷

款而受偿199.03万股舜天船舶股份,该部分股份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一、(一)5、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代缴逾期增值税”为公司已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但尚未收到租金

而代承租人缴纳的增值税。“应收增值税返还”系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

“营改增”的相关规定,财税部门对公司承担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

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同时,对于向承租人提前开票而应

收的增值税款及因未收到供应商增值税发票暂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即“应收/待

抵扣增值税”,在2016年5月1日前,公司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内核算该等款项。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起将以上

科目计入其他资产核算,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一、(一)、15、其他

资产”。

201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14年末减少3,239.57万元,主要系增值

税即征即退政策已于2015年末到期,新政策尚未出台,应收增值税返还金额大

幅减少所致。2016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即征即退政策继续执行,但由

于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税率由之前的17%降至6%,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后,公

司2016年度内未产生增值税返还事项,因此2016年末不存在应收增值税返还。

2016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15年末减少2,352.60万元,主要系舜天船舶

破产重整完成后,公司受偿舜天船舶199.03万股股份以清偿对舜天船舶委托贷

款,并转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导致其他应收

款大幅减少。2017年末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1,276.38万

元,主要系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向江苏省产权交

易所支付交易保证金所导致。

其他应收款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一、(一)、

14、资产减值准备”。

10、投资性房地产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分

别为835.15万元、1,091.11万元、1,035.92万元和1,001.52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

分别为0.03%、0.03%、0.02%和0.02%。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均用于对外出租,具

体明细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五、(三)投资性房地产”。

11、固定资产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

别为3,166.93万元、3,375.18万元、3,273.42万元和56,044.3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

例分别为0.12%、0.10%、0.08%和1.18%。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

物、计算机及电子设备、运输工具等。2017年3月,南京金融城1号楼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导致2017年9月末固定

资产金额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12、在建工程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

别为47,882.33万元、50,587.33万元、51,213.02万元和0,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1.80%、1.54%、1.23%和0。公司为自身发展需要,以及积极响应南京市人民政

府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号召,与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开发建设“南京金融城1号楼”项目,按照协议约定

支付款项并按照完工进度确认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建工程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期初余额 51,213.02 50,587.33 47, 882.33 21,
本期增加 2,037.38 4,921.47 2, 705.00 26,
其中: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 - - - -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51,281.92 - - -
本期减少 -1,968.48 -4,295.78 - -
期末余额 - 51,213.02 50, 587.33 4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根据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测绘结果,本公司委托建造的南京

金融城1号楼面积比预估面积少。本公司根据测绘结果调整了相应的在建工程和

其他应付款余额。最终在建工程金额将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2017年9月,南京金融城1号楼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由在建工程转入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

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因此本公司在建工程转

入固定资产时,将该部分固定资产所对应的尚未收到供应商增值税发票暂不能抵

扣的进项税额转入其他资产科目中“应收/(可抵扣)增值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利息资本化的情况。

(2)在建工程项目进度分析

项目 已付款部分占预算的比例 工程进度
2017年9月30日 86.00%
2016年12月31日 85.00%
2015年12月31日 75.00%
2014年12月31日 75.00%
2013年12月31日 40.00%
13、无形资产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

别为389.54万元、531.57万元、721.18万元和915.76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

为0.01%、0.02%、0.02%和0.02%。公司无形资产全部为软件。

14、长期待摊费用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

值分别为0、0、0和1,243.91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0、0、0和0.03%。长

期待摊费用系公司2017年向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地下停车位

使用权所产生,使用权期限至2049年2月止,总金额为1,320万元,公司在使用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期限内按直线法平均摊销。

1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年初余额 19,775.46 8,095.43 3 ,007.57
计入利润表的递延所得税 5,794.07 11,865.11 5,087.86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递延所得税 -7.44 -185.08 -
年末余额 25,562.09 19,775.46 8 ,095.43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24,401.40 19,069.31 7,511.73 2,897.24
延期支付的奖金 455.08 480.84 53.39 60.08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177.51 120.71 294.67 34.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 63.69 -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35.47 45.20 61.10 15.95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6.25 6.25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174.54 -
计提未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 61.25 -
计提未支付的利息 589.49 -
合计 25,726.45 19,786.00 8,095.43 3,007.57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97,605.60 76,277.25 30,046.92 11,588.95
延期支付的奖金 1,820.31 1,923.35 213.57 240.33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710.04 482.85 1,178.67 137.1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 254.76 -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141.88 180.78 244.39 63.8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25.00 2 5.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698.17 -
计提未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 245.00 -
计提未支付的利息 2,357.97 -
合计 102,905.80 79,143.99 32,381.73 12,030.27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元

客户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146.38 -585.53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7.98 -71.92 -10.54 -4 2.16- - - -
合计 -164.36 -657.46 -10 .54 -42.16- - - -
(3)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净值

单位:万元

客户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值 25,562.09 102,248.34 19,775.46 79,101.83 8,095.43 32,381.73 3,007.57 12,030.27
16、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140,854.97 120,364.68 73 ,263.40 46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41.88 180.78 244.39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10.04 482.85 1,178.67
合计 141,706.89 121,028.31 74 ,686.46 46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构成。随着公

司租赁业务规模扩张和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减值准备也逐渐增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加。

(1)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除非已经发生减值损失,本公司每季度定期对应收融资租赁款五级分类为正

常和关注的减值损失情况进行组合评估,对五级分类为后三类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进行单项评估并单独计提减值准备。

①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单项计提 组合计提 合计
期初余额 21,584.15 98,780.53 120,364.68
本期增加 7,867.08 14,140.02 22,007.10
本期核销 -2,378.36 - -2,378.36
核销后收回 861.56 - 861.56
期末余额 27,934.43 112,920.55 140,854.97
项目 2016/12/31
单项计提 组合计提 合计
年初余额 12,749.34 60,5
本年增加 18,240.30 38,2
本年核销 -10,975.16
核销后收回 1,569.67
年末余额 21,584.15 98,780.53 120,364.68
项目 2015/12/31
单项计提 组合计提 合计
年初余额 7,123.63 39
本年增加 9,344.01 20
本年核销 -4,421.49
核销后收回 703.18
年末余额 12,749.34 60,514.07 73,263.40
项目 2014/12/31
单项计提 组合计提 合计
年初余额 8,332.85 33
本年增加 16,082.74 6,1
本年核销 -17,293.46
核销后收回 1.50
年末余额 7,123.63 39,594.24 46,717.8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单项计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包括本公司划分为次级、可疑及损失的应收融资

租赁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9月30日/2017年1-9月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融资租赁款金额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拨备金额 拨备率
正常 - - -
关注 - - -
次级 6,255.24 2,81
可疑 36,722.47 25,118
损失 - - -
合计 42,977.71 27,934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融资租赁款金额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拨备金额 拨备率
正常 - - -
关注 - - -
次级 16,589.35 7,127
可疑 23,081.39 14,456
损失 - - -
合计 39,670.74 21,584.15 54.41%
单位:万元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融资租赁款金额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拨备金额 拨备率
正常 - - -
关注 - - -
次级 19,513.46 7,903
可疑 7,944.81 4,84
损失 - - -
合计 27,458.27 12,749.34 46.43%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融资租赁款金额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拨备金额 拨备率
正常 - - -
关注 - - -
次级 11,081.24 4,122
可疑 5,059.63 3,00
损失 - -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融资租赁款金额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拨备金额 拨备率
合计 16,140.87 7,123.63 44.00%
报告期内,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的拨备率逐年上升,该

部分减值准备计提较为充分,有利于发行人应对该部分资产的信用风险。

②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五级分类及减值准备情况

本公司五级分类标准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一、(三)、资产风险

分类管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五级分类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五级分类 2017/9/30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正常 4,573,255.97 101,164.44 2.21
关注 40,493.95 11,756.11 29.03
次级 6,255.24 2,816.26 45.02
可疑 36,722.47 25,118.17 68.40
损失 - - -
合计 4,656,727.63 140,854.97 3.02
五级分类 2016/12/31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正常 4,069,445.42 89,595.00
关注 30,465.06 9,185.5
次级 16,589.35 7,127.7
可疑 23,081.39 14,456.3
损失 - - -
合计 4,139,581.22 120,364.68 2.91
五级分类 2015/12/31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正常 3,122,587.64 45,061.69
关注 53,770.09 15,452.3
次级 19,513.46 7,903.0
可疑 7,944.81 4,846
损失 - - -
合计 3,203,815.99 73,263.40 2.29
五级分类 2014/12/31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正常 2,523,645.52 26,678.24
关注 51,138.77 12,916.0
次级 11,081.24 4,122.9
可疑 5,059.63 3,000
损失 - - -
合计 2,590,925.16 46,717.87 1.80
报告期内,一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执行“控风险调结构”的思路,新增

资产质量较高,以正常类资产为主,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催收管理,关注类资产不

断收回,此外发行人执行资产分类政策时更加严格,关注类资产向下迁徙的比率

提升,由2014年的13.20%增加至2017年1-9月51.21%。受上述因素影响,发

行人报告期内关注类资产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一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执行资产分类政策时更加严格,次级类资

产向下迁徙的比率提升,由2014年的51.77%增加至2017年1-9月93.54%,另

一方面通过核销等方式,发行人对于次级类资产中符合核销条件的部分,在履行

了核销程序后,予以核销。受上述因素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次级类资产占比总

体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考虑到宏观经济形势日益复杂,发行人在运用减值模型计提减值

准备时,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加大减值准备计提力度,推动发行人报告期内各

风险类别资产的拨备率整体均呈上升趋势,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2016年以来已上市商业银行各风险类别资产拨备率的

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正常类 关注类
2017年9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7年9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江苏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1.84% 1.78% 未披露 未披露 7.97% 7.10%
贵阳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2.40% 2.57% 未披露 未披露 13.94% 13.43%
江阴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2.29%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8.49%
无锡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1.89% 1.81% 未披露 未披露 7.20% 3.00%
常熟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2.40% 2.50% 未披露 未披露 5.80% 5.90%
杭州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1.22% 1.24% 未披露 未披露 8.77% 8.92%
上海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1.63% 1.63% 未披露 未披露 17.90% 16.19%
吴江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1.84% 1.89% 未披露 未披露 5.45% 5.21%
张家港行 未披露 未披露 2.11% 2.31% 未披露 未披露 6.29% 6.09%
成都银行 未披露 1.86% 2.65% 2.16%未披露 9.59% 6.31% 7.7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平均值 不适用 1.86% 2.00% 2 .02%不适用 9.59% 8.85% 8.21%
发行人 2.21% 2.20% 1.44% 1.06% 29.03% 30.15%
名称 次级类 可疑类
2017年9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7年9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江苏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24.95% 40.23% 未披露 未披露 50.41% 63.22%
贵阳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32.37% 42.82% 未披露 未披露 65.78% 55.04%
江阴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42.09%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64.11%
无锡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53.16% 54.30% 未披露 未披露 90.35% 84.36%
常熟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39.90% 37.50% 未披露 未披露 68.20% 69.50%
杭州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34.14% 36.95% 未披露 未披露 76.21% 83.03%
上海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42.36% 42.63% 未披露 未披露 76.39% 74.69%
吴江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30.32% 37.07% 未披露 未披露 50.60% 72.77%
张家港行 未披露 未披露 43.00% 42.15% 未披露 未披露 60.18% 61.27%
成都银行 未披露 31.98% 31.81% 29 .25%未披露 61.36% 63.25% 86.24%
平均值 不适用 31.98% 36.89% 40.5 0%不适用 61.36% 66.82% 71.42%
发行人 45.02% 42.97% 40.50% 37 .21% 68.40% 62. 63% 61
注:报告期内,同行业金融租赁公司未披露各风险类别资产拨备率情况

与2016年以来已上市商业银行相比,发行人2014年末、2015年末正常类

资产拨备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至少有租赁物作为保

障,较商业银行的信用贷款业务保障程度更高。受发行人减值测试时更加谨慎的

影响,2016年末发行人正常类资产拨备率已高于对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4年末至2016年末,发行人关注类资产拨备率远高于对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4年末、2015年末,发行人次级类资产拨备率处于对比公司拨备率数据

范围内,且2015年末、2016年末,发行人次级类资产拨备率已高于对比公司平

均水平。

2014年末、2015年末,发行人可疑类资产拨备率处于对比公司拨备率数据

范围内,且2016年末可疑类资产拨备率已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风险类别资产的拨备率整体均呈上升趋势,且与2016

年以来已上市商业银行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③发行人融资租赁资产总体规模、不良率、逾期情况及减值准备计提具体情



A.按行业分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按行业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卫生和社会工作 1,660,914.14 35.67 1,495,611.57 36. 12 1,329 ,395.07 41.50 1 ,018,210.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77,983.51 42.48 1,308,422.96 31.61 674,85 7.14 21.06 475,384.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4,403.17 0.74 477,820.52 1 1.54344,281.54 1 0.75 260,24 7.47
教育 330,788.36 7.10 282,289.33 6.82312,852.13 9.76 345,28 6.4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45,256.98 5.27 216,133.99 5.2271 1.39 230, 7.20 180,38 4.2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1,241.43 1.74 103,324.90 2.5015,84 9.19 1 3.62 137,82 8.10
制造业 76,271.39 1.64 72,105.82 1.74101,059.97 3.15 133,75 4.94
农、林、牧、渔业 102,632.62 2.20 64,825.04 1.5740,285.17 1.26 14,5 59.77
其他 147,236.03 3.16 119,047.09 2.8854,524.39 1.70 25,2 68.59
合计 4,656,727.63 100.00 4,139,581.22 100. 003,203,815.99 100. 00 2,590,925. 16
根据对国家经济状况的分析及对未来经济走势的预判,公司自报告期期初

起,即制定了“调结构、控风险”的基本思路,在稳步开展医疗卫生、教育等行

业租赁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并增加公司在水利、环境与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受

经济周期影响较小的行业的业务规模,并逐步降低公司在制造业等受经济周期

影响较大的行业的业务规模以控制风险。2017年1-9月,公司根据相关监管部门

的整改要求,经协商提前终止与教育局等政府部门签署的融资租赁业务合同,

导致公司在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大幅下降,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七、(三)行政处罚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逾期金额 逾期率 逾期金额 逾期率 逾期金额 逾期率 逾期金额 逾期率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961.40 0.78 20,25 6.19 37,2814.3956 2.80 36,498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 715.03 0.15 1,666 .367
教育 - - -- 41.62 0.01 1,452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149.03 2.65 1,58 3.42 7,5616.5139 6.53 7,2146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制造业 19,634.20 25.74 23,866 .02 363,32.9140.82 35.91 55,083.889
农、林、牧、渔业 5,740.08 5.59 9,10 8.41 3,81248.05 9.50 7191
其他 3,162.40 2.15 3,21 4.71 5226.7801 6 ,11.97 2,2791
合计 43,647.11 0.94 58,743.78 1.42 93,208.81 2.91 104,992.13 4.05
制造业业务虽然逾期率较高,但是公司报告期内严格控制此类业务,此类业

务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不断下降,且计提了较高的减值准备,整体风险可控。

农、林、牧、渔业的逾期率较高主要系两方面原因:一方面该类业务主要为

公司自2014年开展的厂商租赁业务,对于该类业务承租人主要为个人,且单笔

合同金额较低,对于此类业务的风险管理模式公司仍在不断的探索和完善;另一

方面该类业务主要承租人为个人,受国内个人整体信用意识仍较为薄弱等因素影

响,个人金融业务的逾期率普遍较企业金融业务高。报告期内,公司农、林、牧、

渔业的逾期率虽然较高,但租赁物保值性较高流通性较强,经销商也提供了连带

责任担保,且计提了较高的减值准备,因此整体风险可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不良余额 不良率 不良余额 不良率 不良余额 不良率 不良余额 不良率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247.99 0.80 8,81 6.08 0.59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 - - --
教育 - - -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149.03 2.65 2,94 5.24 2.85 - --
制造业 20,275.48 26.58 24,685 .43 3847.254.27 2 62,6.59 15,862.43 161
农、林、牧、渔业 5,940.55 5.79 1,59 7.34 2.46 9.97 0.02-
其他 1,364.66 0.93 1,62 6.6537 1.57 3.03 1.05 2780
合计 42,977.71 0.92 39,67 0.74 27,4580.2976 0.8 6 16,140.8 7 2
报告期内,由于国内经济形势变动较大,制造业等行业受到较大冲击,部分

承租人经营情况恶化,公司充分考虑了上述因素的影响,以较为谨慎的态度进行

资产分类,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不良率逐步上升。报告期内,公

司不良资产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与经济形势的变化情况相吻合。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准备金 拨备率 准备金 拨备率 准备金 拨备率 准备金 拨备率
卫生和社会工作 35,842.74 2.16 25,4 31.96 23,307.10.970 1.7 5 14,040.6 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0,975.95 2.58 42,4 51.16 ,581.36.224 1 .72 114,118. 1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82.92 0.82 4,6 66.80 642.06.498 1. 06 3,2,565. 77
教育 2,720.30 0.82 2,7 55.37 2,720.07.398 0. 87 3,869. 2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16.91 0.82 1,5 50.08 1,998.04.472 0. 87 1,562. 6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462.51 4.26 3,7 26.67 2,963.34.061 2. 56 2,941. 92
制造业 17,691.84 23.20 18,08 1.83 23,32156.0.087 23.0 7 17,016.3 4 1
农、林、牧、渔业 24,029.74 23.41 4,28 9.37 1,3368.6.929 3.32 12 7.90
其他 3,832.07 2.60 17, 411.4263 124,.39 4.42 4.39 475.36
合计 140,854.97 3.02 120,3 64.68 73,263.24.091 2.2 9 46,717.8 7
报告期内,公司拨备率逐年提高,主要系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公司应收融资

租赁款的不良率不断增加,相应的拨备金额也有所提升;另一方面为应对复杂的

经济形势以及满足监管部门对于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的监管要求,公司在计提减

值准备时,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加大减值准备计提力度,使得拨备金额和拨备

率不断提高。

B.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按地区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江苏省 658,563.38 14.14 838,951.11 20.25 855,983.78 26.70 835,501.01 32.25
湖南省 611,721.93 13.14 481,814.27 11.64 304,5770.8 9.51 185,38 3.39
四川省 399,243.05 8.57 405,639.90 9.80 335,997.48 10.49 268,408.54 10.36
安徽省 359,585.11 7.72 402,277.03 9.72 373,968.66 1.167 347,311.15 13.40
河南省 373,186.92 8.01 332,803.41 8.04 199,932.70 6.24 142,978.05 5.52
山东省 286,756.95 6.16 255,494.47 6.17 147,173.71 4.59 125,711.96 4.85
云南省 224,834.26 4.83 226,716.96 5.48 169,092.62 5.28 122,587.68 4.73
湖北省 226,961.50 4.87 169,857.73 4.10 94,039.14 2.94 78,346.34 3.02
贵州省 302,193.21 6.49 166,327.98 4.02 98,6113.7 3.08 42,2 31.20
辽宁省 217,900.61 4.68 105,243.14 2.54 125,532.57 3.92 74,348.64 2.8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北京市 58,998.92 1.27 95,289.40 2.30 1,921.70 0.06 3,941.15 0.15
江西省 106,880.64 2.30 93,863.46 2.27 105,215.39 3.28 65,524.77 2.53
重庆市 55,914.55 1.20 84,768.92 2.05 61,065.61 1.91 62,884.70 2.43
河北省 107,060.71 2.30 80,532.55 1.95 52,437.98 1.64 18,231.74 0.70
黑龙江省 103,403.55 2.22 80,131.00 1.94 46,034.32 1.44 24,532.80 0.95
内蒙古自治区 76,298.41 1.64 66,226.25 1.60 54,164.77 1.69 52,498.74 2.03
其他 487,223.94 10.46 253,643.64 6.13 178,067.11 5.56 140,503.29 5.42
合计 4,656,727.63 100.00 4,139,581.22 100.00 3,203,815.9 100 .00 2,590,925 .15 100
公司立足江苏省,并积极向省外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拓展。2014年末、2015

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在江苏省产生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分别为

32.25%、26.07%、20.25%和14.14%,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而在湖南省、河南

省等中西部地区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占比逐年上升,不存在因业务集中在某

一区域而产生区域依赖风险。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逾期金额 逾期率 逾期金额 逾期率 逾期金额 逾期率 逾期金额 逾期率
江苏省 14,359.53 2.18 15,679.78 1.87 29,126.83 3.40 31,019 .24
湖南省 3,027.56 0.49 3,018.22 0.63 7,218.09 2.37 7,956 .54
四川省 485.92 0.12 664.44 0.16 3,347.58 1.00
安徽省 5,339.45 1.48 6,283.59 1.56 11,7512.7 3 .14 1 4,474.27
河南省 2,210.79 0.59 3,372.76 1.01 5,462.60 2.73 7,003 .02
山东省 1,454.03 0.51 5,193.04 2.03 4,203.38 2.86 3,372 .43
云南省 621.17 0.28 117.54 0.05 61.46 0.04
湖北省 141.30 0.06 453.33 0.27 939.65 1.00
贵州省 442.97 0.15 125.73 0.08 1,824.52 1.85
辽宁省 4,510.28 2.07 2,697.13 2.56 5,994.81 4.78 7,339 .11
北京市 - - 467.51 0 .49 629.03 32.73 9
江西省 35.40 0.03 419.16 0.45 369.36 0.35
重庆市 740.27 1.32 145.82 0.17 417.18 0.68
河北省 1,804.42 1.69 4,946.01 6.14 1,899.16 3.62 2,702. 90 14
黑龙江省 712.47 0.69 1,922.06 2.40 809.00 1.76 4,774. 34 19
内蒙古自治区 37.96 0.05 759.14 1.15 3,129.79 5.78
其他 7,723.58 1.59 12,478.52 4.92 16,025.10 9.00 10,570 .57
合计 43,647.11 0.94 58,743.78 1.42 93,208.81 2.91 104,992 .1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公司2014年、2015年在北京、河北、黑龙江等地区业务规模较小,受部分

合同影响,逾期率较高。公司通过加强催收管理、严控新增资产质量等方式,促

使逾期率整体呈下降趋势。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不良余额 不良率 不良余额 不良率 不良余额 不良率 不良余额 不良率
江苏省 14,528.57 2.21 13,697.29 1.63 13,629.29 1.59 6,43 0.17
湖南省 2,877.80 0.47 2,726.66 0.57 - -
四川省 324.32 0.08 272.46 0.07 -
安徽省 5,335.57 1.48 5,517.26 1.37 4,686.72 1.25 2,40 7.49
河南省 2,139.61 0.57 3,190.23 0.96 1,704.80
山东省 1,477.20 0.52 2,710.39 1.06 1,221.85
云南省 82.37 0.04 46.60 0.02 -
湖北省 141.30 0.06 331.45 0.20 196.84
贵州省 187.09 0.06 99.52 0.06 -
辽宁省 3,698.60 1.70 2,632.20 2.50 152.9 3 0.12
北京市 353.44 0.60 392.43 0.41 402.8 0 2 0.96
江西省 35.40 0.03 369.36 0.39 369.36
重庆市 17.42 0.03 - - - -
河北省 1,804.42 1.69 81.75 0.10 99.17
黑龙江省 955.10 0.92 330.38 0.41 -
内蒙古自治区 153.58 0.20 293.01 0.44 -
其他 8,865.91 1.82 6,979.75 2.75 4,994.51 2.80 3,36 9.62
合计 42,977.71 0.92 39,670.74 0.96 27,458.27 0.86 16,14 0.87
报告期内,公司不良资产主要集中于江苏、安徽等地区,与公司的业务主要

集中地基本一致。公司于2014年、2015年在北京地区不良率偏高主要系公司当

时在北京地区业务规模较小且集中于印刷包装行业,受行业整体形势影响,该地

区2014年、2015年不良率偏高。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准备金 拨备率 准备金 拨备率 准备金 拨备率 准备金 拨备率
江苏省 24,219.31 3.68 23,559.51 2.81 22,788.92 2.66 16,123 .43 1
湖南省 7,230.32 1.18 6,851.51 1.42 5,238.67 1.72 2,149 .06 1
四川省 21,306.62 5.34 12,067.42 2.97 4,567.06 1.36 2,384 .85 0
安徽省 7,128.52 1.98 14,054.19 3.49 10,809.35 2.89 7,169 .82 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河南省 5,589.63 1.50 4,734.73 1.42 3,537.12 1.77 4,026 .11 2
山东省 6,245.21 2.18 6,412.80 2.51 4,319.24 2.93 1,704 .96 1
云南省 2,229.33 0.99 1,660.56 0.73 1,480.61 0.88 1,066 .23 0
湖北省 4,406.09 1.94 1,710.86 1.01 2,927.87 3.11 1,521 .33 1
贵州省 8,644.27 2.86 11,840.60 7 .12 1,326.79 1.3 5
辽宁省 5,805.62 2.66 3,518.19 3.34 2,914.85 2.32 2,676 .95 3
北京市 745.82 1.26 15,455.31 16 .22 582.76 30.3 3
江西省 4,373.74 4.09 887.20 0 .95 1,090.82 1.0 4
重庆市 711.74 1.27 732.33 0 .86 663.65 1.0 9
河北省 4,491.81 4.20 5,732.67 7 .12 1,961.64 3.7 4
黑龙江省 2,100.72 2.03 1,265.77 1 .58 675.03 1.4 7
内蒙古自治区 749.81 0.98 709.65 1 .07 1,508.70 2.7 9
其他 34,876.44 7.16 9,171.39 3.62 6,870.32 3.86 4,364 .30
合计 140,854.97 3.02 120,364.68 2.91 73,263.40 2.29 46,717 .87 1
报告期内,随着不良率的增加,公司在各地区的拨备率整体呈上升趋势。由

于公司正常类和关注类资产的计提比例不同,各地区因正常类、关注类资产的比

重差异导致拨备率的变化趋势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C.按客户类型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按客户规模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大型 384,638.66 8.26 347,993.09 8.41 353,519.49 11.03 322,803.15 12.46
中型 1,876,026.04 40.29 1,925,834.06 46.51 1,570,329.64 49.0 2 1,260,588.2 7 4
小型 2,122,192.23 45.57 1,757,889.15 42.47 1,236,81.520 38 .60 992,043 .54 38
微型&个人 273,870.71 5.88 107,864.92 2.61 43,151.84 1.35 15,490.20 0.60
合计 4,656,727.63 100.00 4,139,581.22 100.00 3,203,815.9 100.0 0 2,590,925.1 6 100.0
公司以中小型客户为主要业务对象,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9月末,公司中小型客户在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86.94%、

87.62%、88.98%和85.86%。公司通过对在行业、地区划分的基础上,对中小型

客户进行细分,选择产品前景良好、主业突出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目标客户,针

对其客户特点与需求制定相应的产品服务方案,从而培育了一批忠诚度高、信

誉良好的中小型客户群体。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逾期金额 逾期率 逾期金额 逾期率 逾期金额 逾期率 逾期金额 逾期率
大型 4,770.37 1.24 5,339.92 1.53 8,659.84 2.45 11,44 6.56
中型 14,664.57 0.78 20,108.69 1.04 38,417.57 2.45 47,02 1.99
小型 16,898.49 0.80 24,616.04 1.40 41,769.36 3.38 45,08 7.82
微型&个人 7,313.68 2.67 8,679.13 8.05 4,362.04 10.11 1,43 5.76
合计 43,647.11 0.94 58,743.78 1.42 93,208.81 2.91 104,99 2.13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大型客户的业务规模较小,受其中部分船舶制造行业客

户经营形势恶化的影响,大型客户业务的逾期率较高。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不良余额 不良率 不良余额 不良率 不良余额 不良率 不良余额 不良率
大型 4,354.23 1.13 4,354.33 1.25 4,354.35 1.23 1,36 7.12
中型 14,966.02 0.80 15,141.03 0.79 9,270.66 0.59 4,85 7.68
小型 18,257.23 0.86 18,584.20 1.06 13,146.65 1.06 9,81 1.34
微型&个人 5,400.23 1.97 1,591.18 1.48 686.61 1 .59
合计 42,977.71 0.92 39,670.74 0.96 27,458.27 0.86 16,14 0.87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良资产主要集中于中小型客户,与发行人业务集中情况

一致。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大型客户的业务规模较小,受其中部分船舶制造

行业客户经营形势恶化的影响,大型客户业务的不良率较高。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准备金 拨备率 准备金 拨备率 准备金 拨备率 准备金 拨备率
大型 8,192.91 2.13 5,145.66 1.48 6,421.62 1.82 5,500.89 1
中型 48,575.13 2.59 43,486.35 2.26 29,764.07 1.90 23,124.66 1.
小型 66,538.75 3.14 67,173.87 3.82 35,395.10 2.86 17,511.75 1.
微型&个人 17,548.19 6.41 4,558.79 4.23 1,6826.1 3.90 5 80.57
合计 140,854.97 3.02 120,364.68 2.91 73,263.40 2.29 46,717.87 1.
报告期内,发行人减值准备主要集中于中小型客户,与不良资产的分布情况

一致。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大型客户的拨备率较低,主要系除少数船舶制造

业务外,发行人对大型客户的业务以正常类为主,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较低所致。

此外,发行人对微型及个人客户的拨备率较高,主要系个人客户规模较小、抗风

险能力相对较弱,个人客户逾期率和不良率较高,为应对该类客户资产可能存在

的潜在损失风险,发行人报告期内对于个人客户的拨备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且逐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年增加。

D.按担保方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按担保方式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物 1,160,094.15 24.91 1,392,562.30 33.64 1,620,324.89 50.5 7 1,445,118.2 6 5
租赁物+单一担保 3,239,020.91 69.56 2,613,485.46 63.13 1,471,035.67 45.9 1 1,070,375.8 7 4
租赁物+多重担保 257,612.57 5.53 133,533.46 3.23 112,455.25 3.51 75,431.03 2.91
合计 4,656,727.63 100.00 4,139,581.22 100.00 3,203,815.9 100.0 0 2,590,925.1 6 100.0
注:多重担保是指该户融资租赁款有保证、质押或者抵押等两种以上的增信方式。

根据融资租赁业务的固有特点,在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基础上,公司会根

据承租人的资信情况,结合商务谈判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承租人追加担保措

施。

报告期内,随着经济形势变动风险加大,公司对于承租人担保的要求不断

提高,除租赁物外未提供其他担保措施的业务规模占比不断降低。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逾期金额 逾期率 逾期金额 逾期率 逾期金额 逾期率 逾期金额 逾期率
租赁物 17,787.53 1.53 25,827.63 1.85 51,448.29 3.18 67,437.50 4
租赁物+单一担保 20,605.60 0.64 27,108.61 1.04 34,473.59 2.34 29,617.32 2
租赁物+多重担保 5,253.98 2.04 5,807.54 4.35 7,286.93 6.48 7,937.31 10.52
合计 43,647.11 0.94 58,743.78 1.42 93,208.81 2.91 104,992.13 4.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多重担保的项目逾期率较高,主要系此类客户资信较弱,

因此逾期率也较高,公司为控制风险,对该类客户的担保要求较高。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不良金额 不良率 不良金额 不良率 不良金额 不良率 不良金额 不良率
租赁物 17,808.71 1.54 18,410.86 1.32 15,007.70 0.93 7,141.15 0
租赁物+单一担保 19,915.02 0.61 16,230.01 0.62 9,457.07 0.64 7,438.12 0
租赁物+多重担保 5,253.98 2.04 5,029.88 3.77 2,993.50 2.66 1,561.60 2
合计 42,977.71 0.92 39,670.74 0.96 27,458.27 0.86 16,140.87 0.6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多重担保的项目不良率较高,主要是因为该类客户的逾

期金额、逾期率较高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准备金 拨备率 准备金 拨备率 准备金 拨备率 准备金 拨备率
租赁物 30,957.59 2.67 33,045.25 2.37 37,316.83 2.30 26,654.81 1.
租赁物+单一担保 100,091.59 3.09 83,077.38 3.18 31,889.70 2.17 17,077.93 1.
租赁物+多重担保 9,805.80 3.81 4,242.04 3.18 4,056.87 3.61 2,985.13 3
合计 140,854.97 3.02 120,364.67 2.91 73,263.40 2.29 46,717.87 1.
2014年末-2016年末,公司涉及多重担保的项目拨备率逐年下降,主要系多

重担保项目中正常类资产的占比不断提升且该类资产拨备率较低所致。2017年9

月末,公司涉及多重担保的项目拨备率增加,主要系其中可疑类资产的占比增

加且该类资产拨备率较高所致。

④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逾期及减值准备情况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发行人逾期率分别为4.05%、

2.91%、1.42%和0.94%,逾期率逐年下降。公司在统计逾期率时,采用逾期后剩

余所有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的口径统计逾期资产,符合监管部门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逾期率逐年下降,主要系两方面原因所致:一方面公司严

格执行各项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要求,对于存量资产强化逾期管理加强催收力

度,减少存量资产的逾期金额;另一方面对于增量资产坚持审核标准不放松,新

增资产总体质量较高,逾期率较低,从存量和增量两方面入手,推动逾期率不断

下降。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资产核销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涉及核销项目的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合计35,068.47万元,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逾期率有所下

降。发行人不存在调节逾期率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逾期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未逾期未减值 4,613,484.47 99.07 4,096,600.78 98.96 3,165,340.52 98.8 0 2,559,471.6 4
已逾期未减 265.45 0.01 3,309.70 0.08 11,017.47 0.34 15,312.64 0.59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已减值 42,977.71 0.92 39,670.74 0.96 27,458.27 0.86 16,140.87 0.62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4,656,727.63 100.00 4,139,581.22 100.00 3,203,815.9 100.0 0 2,590,925.1 6 100.
减:减值准备 -140,854.97 -120,364.68 -73,26 3.40 - 46,717.87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 4,515,872.66 4,019,216.55 3,130,552.59 2,544,207.28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未逾期未减值和已逾

期未减值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合计分别为2,574,784.29万元、3,176,357.72万

元、4,099,910.48万元和4,613,749.92万元,占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99.38%、99.14%、99.04%和99.08%,因此,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面临的信用风

险较小。

A.未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未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正常 4,573,254.06 99.13 4,069,108.65 99.33 3,122,335.60 98 .64 2,522 ,779.31
关注 40,230.42 0.87 27,492.13 0.67 43,005.19 1.36 36,69 2.33
合计 4,613,484.47 100.00 4,096,600.78 100.00 3,165,340.52 100.0 0 2,559,47 1.64 10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未逾期未减值应收融

资租赁款余额中正常类金额分别为2,522,779.31万元、3,122,335.06万元、

4,069,108.65万元和4,573,254.06万元,占未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比例

分别为98.57%、98.64%、99.33%和99.13%,表明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信用状况

一直保持较高水平。

B.已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

根据行业惯例,已逾期未减值资产为已逾期资产中分类为正常类及关注类的

部分,以组合方式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已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

租赁款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逾期30天以内 2,045.82 7,485.67 21 ,198.09 24
逾期30-60天 2,056.00 5,333.02 9,415.62
逾期60-90天 154.12 3,623.85 3 ,303.69 17
逾期90天以上 140.51 6,380.07 31 ,833.15 39
合计 4,396.45 22,822.62 65 ,750.54 88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已逾期未减值应收融

资租赁款余额占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比例分别为3.43%、2.05%、0.55%和

0.09%。

(a)已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报告期内大幅减少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期初余额 22,822.62 65,750.54
本期增加 4,269.85 16,368.15
本期减少 22,696.02 59,296.07
其中:催收减少 15,209.32 40,523.87 43,039
分类下迁 7,486.70 15,465.71 16,12
核销减少 - 3,306.49
期末余额 4,396.45 22,822.62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大幅减少的原因包括:

第一、发行人不断加强逾期管理,加强催收力度,减少部分具备还款能力

的客户因还款意识薄弱所造成的暂时性逾期情形,以催收收回的方式,减少已逾

期未减值资产;

第二、为应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发行人在资产风险分类时更加谨慎,

对于逾期90天以上的合同,分类为正常或关注类资产的条件更为严格,以下迁

风险类别的方式,减少已逾期未减值资产。同时,对于下迁后符合核销条件的

部分,在履行了核销程序后,予以核销。因此核销事项亦会导致已逾期未减值

资产的减少。

受此两方面原因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大

幅减少。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b)已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认定未减值的原因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未减值资产的认定原因如下:

第一、已逾期未减值资产中大部分属于逾期90天以内的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按逾期后全部剩余应收融

资租赁款余额统计)按逾期天数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逾期30天以内 2,045.82 46.53 7,485.67 32 .8021,198.09 32 .24 2 4,692.46
逾期30-60天 2,056.00 46.77 5,333.02 23 .379,415.62 1 4.32 7,146.17
逾期60-90天 154.12 3.51 3,623.85 1 5.88303.6 9 3, 5 .02 1 7,651.01
逾期90天以上 140.51 3.20 6,380.07 2 7.96833 .15 31 ,48 .42 3 9,361.62
合 计 4,396.45 100.00 22,822.62 100. 0065,750.54 100. 00 88, 851.26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发行人已逾期未减值资产

中逾期90天以内部分的占比分别为55.70%、51.58%、72.04%和96.80%,参照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相关规定,对于逾期90天以

内的资产若无其他需要特别考虑的因素,一般不会分类为不良资产。

第二、逾期超过90天的已逾期未减值资产的认定原因

发行人实施资产风险分类时按合同逐笔认定。除逾期天数因素外,发行人

还考虑租赁物保值性及变现能力、担保、抵质押物、诉讼保全(如有)等因素综

合判断确定相应资产的风险分类级次。

报告期内各期末,对于逾期超过90天的资产,对于存在现金流状况总体良

好、历史损失率较低的医院、学校类暂时性逾期、担保人代偿能力较强、租赁

物或抵押物价值较高且易于处置以及承租人有还款能力经催收后已制定还款计

划等情形的,发行人在资产风险分类时经过综合分析判断,将相关合同仍分类

为正常类或关注类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 因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医院、学校类客户资金暂时性紧张导致逾期 - 3,404.55 15,1 64.22 11,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担保人代偿能力强 - 1, 992.33
租赁物或抵押物价值较高且易于处置 140.31 568.15 11,9 03.52 17,9
承租人有还款能力经催收后已制定还款计划 0.21 415.04 3 ,095.87 8
合 计 140.51 6,380.07 31,8 33.15 39,3
其中,对于因医院、学校类客户资金暂时紧张导致逾期90天以上归类为未

减值的理由,主要系发行人自2003年起开展医疗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自2005

年起开展教育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医疗行业融资租

赁业务最终无法收回而核销的本金金额累计仅为0.03亿元,教育行业最终无法

收回而核销的本金金额累计仅为0.13亿元,金额均较低。考虑到医疗、教育行

业客户具有历史损失率较低、现金流状况总体情况良好、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

较小等特征,对于该类客户因暂时性资金紧张而逾期的情形,发行人未将其分

类为不良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未减值资产的认定原因合理。

(c)已逾期未减值资产的分类及对应拨备是否充分

第一、发行人已逾期未减值资产的分类合理

发行人以按时足额收回的可能性为核心,在逾期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

承租人的履约能力、租赁物保值性及变现能力、担保及抵质押物情况、诉讼保

全(如有)等因素,对各项资产评定分类级次。

已逾期未减值普遍存在于金融租赁公司或商业银行。报告期内,发行人已

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占全部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2016年以来已上市商业银行的对比情况如下:

名 称 2017年9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招银租赁 未披露 0.34% 1.65%
交银租赁 未披露 1.03% 0.87%未披露
华融租赁 未披露 1.95% 1.44%
国银租赁 未披露 1.19% 1.65%
江苏银行 0.54% 0.87% 1.27%
贵阳银行 2.40% 2.68% 5.38%
江阴银行 0.63% 0.67% 0.66%
无锡银行 0.30% 0.34% 0.56%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常熟银行 0.20% 0.37% 0.63%
杭州银行 1.95% 2.52% 2.91%
上海银行 0.21% 0.21% 0.42%
吴江银行 2.33% 0.87% 3.20%
张家港行 0.53% 0.48% 1.5未9%披露
成都银行 未披露 2.14% 3.07%
平均值 1.01% 1.12% 1.81%
发行人 0.09% 0.55% 2.05%
注1:兴业租赁、光大租赁、皖江租赁未披露相关数据;2017年江苏银行等对比公司披露的数据为6月末

数据;

注2:发行人按逾期后剩余所有余额的口径统计;常熟银行、无锡银行对于分期还款的贷款将逾期贷款部

分而非剩余全部余额统计为逾期,对于其他贷款业务按照逾期后、剩余所有余额的口径统计;其余对比公

司未披露具体统计口径。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未减值资产占全部资产余额的比例处于对比公司

拨备率数据范围内,且已逾期未减值占比逐年下降,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该

比例已低于对比公司平均水平,与对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第二、已逾期未减值资产的拨备充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未减值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比率与未逾期未减值

资产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余额 准备金 拨备率 余额 准备金 拨备率
已逾期未减值 4,396.45 1,276.37 2 9.03% 22,822.6 2
未逾期未减值 4,609,353.47 111,644.1 8 2 .42% 4,07 7,087.87 91,933.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余额 准备金 拨备率 余额 准备金 拨备率
已逾期未减值 65,750.54 18,659.49 28 .38% 88,851.25 16
未逾期未减值 3,110,607.19 41,854.5 7 1 .35% 2,48 5,933.03 22,739.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未减值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比率明显高于未逾期

未减值资产,已充分考虑到已逾期未减值资产已出现逾期、与未逾期未减值资

产相比信用风险更高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未减值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2016年以来上市商业银行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 称 2017/9/30 2016/12/31 2015/1 2/3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招银租赁 未披露 6.16% 1.96% 2.34%
江苏银行 19.63% 18.89% 18.03%未披露
贵阳银行 17.25% 11.25% 7.63%
江阴银行 6.00% 6.00% 12.74%
无锡银行 12.24% 21.21% 15.32%
常熟银行 5.18% 10.78% 15.46%
杭州银行 37.41% 40.24% 36.07%
上海银行 17.38% 19.34% 15.27%
吴江银行 未披露 未披露 14.93% 15.00%
平均值 16.44% 16.73% 15.27%
发行人 29.03% 30.00% 28.38%
注1:报告期内,交银租赁、华融租赁、兴业租赁、光大租赁、皖江租赁、国银租赁、张家

港行、成都银行未披露已逾期未减值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2:江苏银行等对比公司2017年数据为2017年6月末数据。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以及2016年以来上市商业银行相比,发行人已逾期未减

值资产拨备率高于平均值,已逾期未减值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C.已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

公司按照五级分类评级系统评估融资租赁资产的资产质量,分别评级为次

级、可疑、损失类的资产为减值资产。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

年9月末,公司已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16,140.87万元、27,458.27万元、39,670.74

万元和42,842.67万元,占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比例分别为0.62%、0.86%、

0.96%和0.92%,已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总体占比较低。同时,公司制定了一系

列政策,通过不同的手段来缓释信用风险,包括获取抵押物、质押物、保证金

以及取得公司或个人的保证等。

D.已逾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a)已逾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标准

根据行业惯例,发行人对已逾期资产的具体内容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方式如

下:

表 述 内 容 减值计提方式
已逾期资产 本金或利息发生逾期的资产 按照具体的资产风险分类单项计提或组合计提
已减值资产 资产分类为次级、可疑及损失类的不良资产 单项计提
已逾期已减值资产 已逾期资产中分类为不良资产的部分 单项计提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已逾期未减值资产 已逾期资产中分类为正常类及关注类的部分 组合计提
在资产风险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以及参照已上市商业银行的行业惯

例,制定了发行人《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对于已逾期已减值资产,发行人

采用折现现金流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已逾期未减值产,

发行人采用组合方式进行评估,通过迁徙模型预测其损失率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减值准备计提标准、方法的执行具有一致性。

(b)保证已逾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的相关措施

对于已逾期已减值资产,发行人逐笔实施减值测试,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已逾期未减值资产,以组合方式计提减值准备。考虑到该部分资产已出

现逾期情形,与发行人正常类、关注类资产中未逾期的部分相比信用风险更高,

因此发行人对已逾期未减值资产给予特别考量,按更高风险等级的拨备率计提减

值准备,以保证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发行人《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对于资产减值准

备计提工作,风险管理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和管理,

定期对方法和模型的合理性、适用性及准确性进行检验,收集、统计与维护资产

历史损失数据,定期测试资产组合减值准备计提比率,同时财务部门负责与发行

人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会计核算操作及复核监督工作,并按时向各类监管机构提

供与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报表数据。发行人已制定了相关政策,通过风险管理部

负责及财务部门复核,以确保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c)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余额 准备金 拨备率 余额 准备金 拨备率
已逾期未减值 4,396.45 1,276.37 29 .03% 22,822.62 6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已逾期已减值 39,250.66 25,830.95 65.8 1% 3 5,921.16 19,95
合计 43,647.11 27,107.32 62.11% 58,74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余额 准备金 拨备率 余额 准备金 拨备率
已逾期未减值 65,750.54 18,659.49 28.3 8% 8 8,851.25 16,85
已逾期已减值 27,458.27 12,749.34 46.4 3% 1 6,140.87 7,12
合计 93,208.81 31,408.83 33.70% 104,99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发行人已逾期已减值资

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比率分别为44.13%、46.43%、55.55%和65.81%,减值准备计

提比例逐年上升且保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未减值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比率与未逾期未减值资

产的对比情况详见“第十二节、一、(一)、16、(1)、④、B.已逾期未减值应收

融资租赁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逾期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16

年以来上市商业银行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 称 指标 2017/9/30 2016/12/31 2015/12/ 31 2014/12
招银租赁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未披露 6.16% 1.96%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未披露 34.51% 2 7.56% 2
已逾期拨备率 未披露 27.18% 7.50%
交银租赁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未披露 51.20% 4 4.35% 1
已逾期拨备率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江苏银行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19.63% 18.89% 18.03% 未披露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58.06% 65.45% 48.02% 未披露
已逾期拨备率 47.60% 47.85% 33.91% 未披露
贵阳银行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17.25% 1 1.25% 7.63%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71.67% 5 4.36% 44.58%
已逾期拨备率 37.27% 2 6.16% 15.62%
江阴银行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6.00% 6.00% 12.74%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64.95% 5 9.18% 54.26%
已逾期拨备率 52.92% 4 7.63% 44.57%
无锡银行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12.24% 21.21% 15.32%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53.70% 6 1.24% 65.04%
已逾期拨备率 45.96% 5 3.43% 47.30%
常熟银行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5.18% 10.78% 15.46%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50.22% 4 6.98% 40.81%
已逾期拨备率 44.21% 3 9.50% 33.06%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杭州银行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37.41% 4 0.24% 36.07%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51.90% 6 6.54% 70.00%
已逾期拨备率 41.80% 4 5.55% 39.76%
上海银行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17.38% 1 9.34% 15.27%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69.54% 7 3.44% 73.76%
已逾期拨备率 61.67% 6 5.31% 58.51%
吴江银行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未披露 未披露 14.93% 15.00%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未披露 未披露 50.58% 58.95%
已逾期拨备率 未披露 未披露 28.04% 37.17%
张家港行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54.35% 51.14% 47.06% 未披露
已逾期拨备率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成都银行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已逾期拨备率 未披露 36.23% 22.60% 未披露
平均值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16.44% 16.73% 15.27%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59.30% 5 6.40% 51.46%
已逾期拨备率 47.35% 4 3.20% 33.09%
发行人 已逾期未减值拨备率 29.03% 30 .00% 28.38%
已逾期已减值拨备率 65.81% 55 .55% 46.43%
已逾期拨备率 62.11% 45 .62% 33.70%
注1:报告期内,华融租赁、兴业租赁、光大租赁、皖江租赁、国银租赁未披露相关数据;

注2:江苏银行等对比公司2017年数据为2017年6月末数据。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以及2016年以来上市商业银行相比,发行人已逾期资产

拨备率处于各家对比公司相应指标的数据范围内,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且总体呈

增长趋势,已逾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⑤应收融资租赁款迁徙率情况

公司参照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规定的贷款五级分类核心定义,制定

了《租赁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根据客户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现

金流情况等以及公司应收融资租赁资产面临的风险状况、预计风险损失情况等,

综合确定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五级分类及迁徙,并严格按照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指标

统计口径进行计算。

报告期各期,公司五级分类标准下的各个类别应收融资租赁款迁徙率情况如

下表所示:

迁徙率指标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正常类 0.94% 1.12%
关注类 51.21% 58.56% 45.64%
次级类 93.54% 87.81% 16.49%
可疑类 - - - -
注1:1、正常类应收融资租赁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应收融资租赁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

正常类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期初正常类应收融资租赁款期间减少额)╳100%

2、关注类应收融资租赁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应收融资租赁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关注类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期初关注类应收融资租赁款期间减少额)╳100%

3、次级类应收融资租赁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应收融资租赁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次级类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期初次级类应收融资租赁款期间减少额)╳100%

4、可疑类应收融资租赁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应收融资租赁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可疑类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期初可疑类应收融资租赁款期间减少额)╳100%

注2:上述公式的分母中,应收融资租赁款期间减少额包括本年收回金额、本年核销金额

等。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较为严格的项目审核标准,因此新增资产总体质量较高,

正常类资产的迁徙率逐年下降。

对于关注类、次级类资产,公司强化逾期管理加强催收力度,并按照资产风

险分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信用风险较高的资产逐步下迁,导致关注类、次级

类资产的迁徙率整体呈上升趋势。2015年度公司次级类资产迁徙率低于2014年

度,主要系2014年度期初次级类资产余额较低,次级类资产在2014年度被核销

的金额占期初余额的比例达到56.18%(2015年度该数据为29.91%),导致2014

年度次级类资产迁徙率的分母较小,从而比率较高。2015年度公司次级类资产

迁徙率低于2016年,主要系2016年度公司加强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催收,并将

通过诉讼方式仍难以收回资产的分类进一步下迁,2016年公司由期初次级类下

迁至可疑类资产占期初余额的比例为49.63%(2015年度该数据为9.72%),导

致2016年度次级类资产迁徙率的分子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可疑类资产主要通过核销方式进行处置,在报告期各期

末未产生损失类资产,因此报告期内各年度公司可疑类资产的迁徙率均为零。

⑥不良应收融资租赁款变动情况

各报告期末,公司不良应收融资租赁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期初余额 39,670.74 27,458.27 16,140.87 16,235.55
本年新增 11,840.88 26,035.54 19,844.34 20,093.1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年减少 8,533.91 13,823.07 8,526.93 20,187.85
其中:本年核销 2,378.36 10,975.16 4,421.49 17,293.46
年末余额 42,977.71 39,670.74 27,458.27 16,140.87
尽管公司已通过积极加强催收管理以及资产核销等方式控制不良资产规模,

但由于国内经济形势变动较大,制造业等行业受到较大冲击,部分承租人经营情

况恶化,报告期内公司充分考虑了上述因素的影响,以较为谨慎的态度进行资产

分类,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融资租赁款中不良资产余额逐年上升。

⑦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逐年增加,

在宏观经济形势变动风险加大的背景下,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也不断加大。

公司已采取如下措施以控制和管理应收融资租赁款产生的信用风险:

第一、贯彻落实银监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要求,进一步加强前中后台协

同和联动;

第二、强化政策对业务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强客户准入,加强审查审批,积

极调整客户结构,加强放款审核,加强租后管理,努力提高新增应收融资租赁款

质量;

第三、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投放,实现有质量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增量投放,大力实施高风险行业的有效退出和客户调整,推动发行人应收融资租

赁款资产的行业结构加快优化;

第四、根据市场环境以及监管政策变化,持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

重点客户的风险监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提示风险、防范风险、化

解风险,持续提高风险管理的前瞻性;

第五、坚持审慎客观原则对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根据风险分类结果足额提取

拨备,确保减值准备能充分覆盖风险资产,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第六、深化资产保全前移机制建设,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和措施保全和处置不

良资产,强化重点区域风险管控和对重点部门清收化解专业指导。坚持多措并举,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综合运用诉讼仲裁、呆账核销等手段,一户一策制定方案,持续加大对存量不良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清收处置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产。

通过上述措施综合运用,公司逾期资产金额和占比逐年下降,减值准备和拨

备率逐年上升,拨备覆盖率也保持较高水平,能够有效应对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时

所面临的信用风险。

(2)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由于单笔金额不重大,公司对其减值损失情况进行组合评估,并按应收账款

的历史损失、可回收性分析及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①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所示: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余额(万元) 2,848.83 5,064.34 5,463.01
减值准备(万元) 141.88 180.78 244.39
计提比例(%) 4.98% 3.57% 4.47%
②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年初余额 180.78 244.39 63.81 49.57
本年计提 - - 180.59 14.24
本年减少 -38.90 -63.61 - -
年末余额 141.88 180.78 244.39 63.81
(3)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本公司根据对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分析结果,参照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

指引》将该等其他应收款分类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次级、可疑、

损失以下简称为“不良”)。对正常、关注及单项不重大的不良其他应收款,本

公司计提组合准备;单项重大的不良应收款逐笔计提准备。

其中,对于单项不重大的不良其他应收款,发行人一般根据单笔合同的应收

融资租赁款的五级分类对与该合同相关的其他应收款进行相应分类,对于正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类、关注类其他应收款及单笔金额小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不良其他应收款,发行

人将其包含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参考五

级分类结果、历史损失率、综合宏观经济状况的影响和发行人自身的历史情况等

因素,计算出其他应收款的减值准备率,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①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项目 2017/9/30
账面余额 (万元) 减值准备 (万元) 计提比例 (%)
单项计提 478.41 406.65 85.00
按组合计提
其中:正常 1,066.91 10.67 1.00
关注 94.75 4.74 5.00
不良 931.94 287.98 30.90
合计 2,572.01 710.04 27.61
项目 2016/12/31
账面余额 (万元) 减值准备 (万元) 计提比例 (%)
单项计提 478.41
按组合计提
其中:正常 139.35
关注 137.50
不良 540.36 2
合计 1,295.63 482.85 37.27
项目 2015/12/31
账面余额 (万元) 减值准备 (万元) 计提比例 (%)
单项计提 2,958.27 1,
按组合计提
其中:正常 336.25
关注 751.51
不良 298.03 1
合计 4,344.05 1,178.67 27.13
项目 2014/12/31
账面余额 (万元) 减值准备 (万元) 计提比例 (%)
单项计提 - -
按组合计提
其中:正常 7,251.88 7
关注 159.5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不良 172.22
合计 7,583.62 137.19 1.81
报告期内,公司单项不重大的不良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诉讼赔偿款 407.43 393.43 298
应收代垫增值税 524.51 146.93
不良其他应收款 931.94 540.36 298
报告期内,公司单项不重大的不良其他应收款为代垫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客户

的诉讼费和增值税。

②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年初余额 482.85 1,178.67 137.19 148.02
本年计提 256.87 -578.01 1,090.40 233.41
本年核销 -30.18 -125.33 -48.92 -244.25
核销后收回 0.50 7.51 0.002 -
年末余额 710.04 482.85 1,178.67 137.19
③委托贷款的风险分类及减值准备情况

2015年末,根据公开披露信息,舜天船舶严重亏损且已经陷入资不抵债,

该项委托贷款很可能会发生本金损失,但考虑到其实际控制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省最大的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之一,公司根据多次沟通的情

况判断,该委托贷款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不大。公司根据《资产风险分类管理

办法》将该委托贷款分类为次级类资产,并作为金额重大的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该笔委托贷款预计折现现金流金额与账面余额差异1,033.51万元,公司根据

计算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16年6月末,舜天船舶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且已形成明确的重整方案,

且已于2016年4月公布了重组草案。根据重组草案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判断

该委托贷款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不大,但由于该方案能否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仍

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仍然维持次级的评级,出于谨慎性考虑未对账面计提的

减值准备进行转回。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6年12月,舜天船舶重组方案获批。2016年12月31日,舜天船舶重组及破

产重整执行完毕,公司受偿舜天船舶199.03万股及352.42万元现金。公司于2016

年12月将收到的股权计入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科目中,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

二节、一、(一)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7年3月,公司出售所持有全部舜天船舶股份,未发生本金损失。

根据公司该项委托贷款重组的进展及最终的清偿情况,于2015年及2016年

6月将该笔委托贷款列入次级类资产的分类准确,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4)与同行业公司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减值准备计提比率情况对比情况如下: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招银租赁 2.29% 1.73% 1.76%
交银租赁 2.62% 1.99% 1.69%
华融租赁 1.89% 1.63% 1.39%
兴业租赁 3.19% 2.64% 2.65%
光大租赁 2.64% 2.36% 2.34%
皖江租赁 2.15% 1.73% 1.58%
国银租赁 2.67% 3.30% 2.15%
远东宏信 2.21% 1.99% 2.02%
平均值 2.46% 2.17% 1.95%
本公司 2.92% 2.32% 1.80%
注1:该计提比率为各公司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所计提

的减值准备占账面余额的比率。

注2:2017年1-9月可比公司均未披露相关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减值准备计提比率稳步提升,基本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减

值准备计提水平较为充分。

17、其他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待抵扣进项税额 11,255.92 - - -
应收/(可抵扣)增 3,871.22 385.92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值税
预付购房款 1,106.94 737.96 -
待处置租赁设备 328.90 - - -
待摊销融资手续费 300.93 360.77 440.56
抵债资产 195.00 195.00 195.00
其他 546.77 - - -
减: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25.00 -25.00 -
合计 17,580.68 1,654.65 635.56
“待抵扣进项税额”为本公司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

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2014年

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及2017年1-9月,公司当期新增直租业务金额分别为

33,760.80万元、14,480.87万元、66,248.08万元和191,312.18万元。由于2017年

1-9月公司直租业务新增投放量较大,公司2017年9月末待抵扣进项税额较2016

年末大幅增加。

2016年上半年以及2017年1-9月,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集中购买并统

一打造省国际人才公寓的通知》,公司向江苏省国际人才咨询服务公司预付购买

人才公寓住房的部分款项。

2015年度,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期限为5年,金额为40,000

万元,并根据该协议约定向国际金融公司支付融资手续费。2016年7月,公司向

国际金融公司提取了该借款,并逐期摊销该融资手续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抵债资产均为195万元,系公司自承租人处获取尚未处

置的抵债资产。2016年末,公司对该项抵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5万元。

应收/(可抵扣)增值税包括向承租人提前开票而应收的增值税款及因未收到

供应商增值税发票暂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16]22号),本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起将该等款项计入其他资产核算,而2016

年5月1日前该等款项于其他应收款科目内核算,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一、(一)、9、其他应收款”。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可抵扣)增值税金额较

大,主要系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时,将该部分固定资产所对应的尚未收到供应

商增值税发票暂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入其他资产所致,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十一节、六、(四)在建工程”。

其他资产中“其他”主要系公司因IPO事项向中介机构支付的专业服务费。

(二)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负债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借款 419,355.72 10.15 219,525.00 6.03 260,005.10 9.25 277,545.30 12.27
拆入资金 2,559,333.33 61.95 2,262,708.33 62.17 1,622,241.67 57.72 1,450,438.00 64.1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0,000.00 7.26 300,000.00 8.24 300,000.00 10.67 - -
应付账款 12,273.92 0.30 4,574.53 0.13 2,057.50 0.07 7,282.47 0.32
递延收益 63,354.41 1.53 56,905.47 1.56 40,534.13 1.44 34,802.90 1.54
应付职工薪酬 6,907.75 0.17 2,992.47 0.08 673.51 0.02 390.46 0.02
应付利息 22,685.00 0.55 20,261.60 0.56 15,163.62 0.54 9,569.35 0.42
应交税费 13,716.14 0.33 17,815.13 0.49 13,604.67 0.48 7,801.06 0.34
其他应付款 41,534.62 1.01 24,848.18 0.68 21,803.34 0.78 15,628.66 0.69
应付债券 333,961.97 8.08 354,065.24 9.73 200,792.38 7.14 199,395.33 8.81
长期应付款 356,059.86 8.62 374,388.65 10.29 333,572.07 11.87 237,493.41 10.50
应付股利 - - - - - 21,699.52 0.96
其他负债 1,875.70 0.05 1,467.56 0.04 --
负债总额 4,131,058.45 100 3,639,552.16 100.00 2,810,447.97 100.00 2,262,046.4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由借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构成,合计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95.70%、96.66%、

96.46%和96.07%。

1、借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借款余额分别为

277,545.30万元、260,005.10万元、219,525.00万元和419,355.72万元,占负债总

额比例分别为12.27%、9.25%、6.03%和10.1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借款由短

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组成,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短期借款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委托借款 75,500.00 5,000 .00 11 0,500.00 11
信用借款 228,863.06 128,000.00 81,24 0.10 88,06
质押借款 17,839.76 - 4,990.00
短期借款小计 322,202.82 133,000.00 196,730 .10 207,965
长期借款
质押借款 24,402.91 11,900.00 26,15 0.00 35,33
信用借款 72,750.00 74,625.00 37,12 5.00 34,25
长期借款小计 97,152.91 86,525.00 63,27 5.00 69,58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质押借款 10,941.00 10,900.00 14,25 0.00 18,48
一年内到期的信用借款 32,750.00 2,500.00 2,5 00.00 1,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小计 43,691.00 13,400.00 16,75 0.00 19,48
借款合计 419,355.72 219,525.00 260,005.10 277,545.30
短期借款-委托借款主要系非金融机构委托银行或江苏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借

予公司的款项,上述非金融机构主要系公司关联方,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八节、二、(二)关联交易”。短期借款-信用借款主要系商业银行借予公司的

款项。

长期借款-信用借款主要为公司向股东国际金融公司取得的长期借款,具体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二、(三)、6、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东增资、同业拆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资产证券

化、金融债等多种渠道融取资金用于业务拓张,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占负债

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2017年1-9月,在人民银行相关政策导向下,银行间市

场的利率水平不断上升,而银行借款由于基准利率不变等因素影响利率水平更

具吸引力,因此公司增加了银行借款金额,相应地借款余额较上年末有较大幅

度的增加。

2、拆入资金

拆入资金系公司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交易系统进行拆借及同

业借款。公司系中国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中国银监会《金融租赁

公司管理办法》关于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公司可以从事同业拆借和向

金融机构借款等业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同业借款 2,524,333.33 2,219,7 08.33 1 ,539,241.67 1
其中:信用借款 2,517,000.00 2,205,000.00 1,288,0 00.00 1,205,0
质押借款 7,333.33 14,708.33 251 ,241.67 140
境内银行拆入 35,000.00 43,000.00 83 ,000.00 105
合计 2,559,333.33 2,262,708.33 1,622,2 41.67 1,450,4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

1,450,438万元、1,622,241.67万元、2,262,708.33万元和2,559,333.33万元,占负

债总额比例分别为64.12%、57.72%、62.17%和61.95%,为公司负债最主要组成

部分。报告期内,公司租赁业务快速增长,对资金的需求也大幅增加,导致拆

入资金余额快速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二、

(二)关联交易”。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是指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按协议约定先由公司卖出

应收融资租赁款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该项资产回购的资金融通行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余额分别为0、300,000.00万元、300,000.00万元和300,000.00万元,占负债总额

比例分别为0、10.67%、8.24%和7.26%。

本公司于2015年6月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平安-江苏金融租

赁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

公司向平安资产管理公司旗下信托计划转让应收融资租赁款,并在6年后按合同

约定的利率回购并按季付息。上述转让应收融资租赁款于2017年9月30日余额为

300,000.00万元。

4、应付账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7,282.47万元、2,057.50万元、4,574.53万元和12,273.92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

别为0.32%、0.07%、0.13%和0.30%。应付账款主要包括应付设备款和收取的租

赁保证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设备款 10,242.89 2,933.58 537.07 4,802.41
应付保证金 2,031.03 1,640.95 1,520.43 2,480.05
合计 12,273.92 4,574.53 2,057.50 7,282.47
应付设备款为公司应当支付给设备提供商的款项。应付保证金为承租人或

设备厂商按融资租赁合同保证金条款支付给公司作为承租人履行合同的保证之

一,租赁期满公司会将该保证金返还给承租人或设备厂商。2017年1-9月,由于

当期直租业务有较大幅度地增长,导致2017年9月末应付设备款较2016年末有较

大幅度地增加。

5、递延收益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34,802.90万元、40,534.13万元、56,905.47万元和63,354.41万元,占负债总额比

例分别为1.54%、1.44%、1.56%和1.53%。公司将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

人收取的手续费款项中,超过当期按收入政策应确认为手续费收入的部分确认

为递延收益。报告期内,伴随着租赁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递延收益金额也不

断增加。

6、应付职工薪酬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

别为390.46万元、673.51万元、2,992.47万元和6,907.75万元。根据《江苏省国资

委关于同意江苏交通控股所属金融租赁公司薪酬制度改革的批复》(苏国资复

[2016]109号),为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形势,2016年11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进一步深化薪酬制度市场化改革,以实现收入情况为

基础确定工资总额,同时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约束内部分配。受此影响,2016年

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7、应付利息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应付利息余额分别为

9,569.35万元、15,163.62万元、20,261.60万元和22,685.00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

分别为0.42%、0.54%、0.56%和0.55%。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利息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拆入资金 15,969.39 10,857.68 7,513.79 5,920.25
已发行债券 1,855.80 4,764.63 2,805.50 2,681.19
借款 1,176.62 956.27 816.56 966.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679.32 3,679.32 4,025.15 -
其他 3.87 3.69 2.61 1.53
合计 22,685.00 20,261.60 15,163.62 9,569.35
随着业务规模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增加拆入资金规模、发行金融债券

等方式获取资金,导致应付利息余额也不断增加。

公司应付债券利息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一、(二)、

10、应付债券”。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应付债券规模的扩大,应付债券利息余额

也大幅增加,具体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0年金融债券 - - - 281.25
2014年第一期金融债券 - 528.11 525.28 525.28
2014年第二期金融债券 - 1,896.71 1,874.66 1,874.66
2016年金融债券 658.90 2,297.26 -
2015年资产支持证券 - 42.55 405.57 -
2017年资产支持证券 511.93 - - -
2017年财产信托计划 684.97 - - -
合计 1,855.80 4,764.63 2 ,805.50 2
8、应交税费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7,801.06万元、13,604.67万元、17,815.13万元和13,716.14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

分别为0.34%、0.48%、0.49%和0.3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组成,具体组

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交所得税 13,298.30 17,381.92 10,246.28 5,189.22
应交增值税 40.40 303.30 2,679.81 1,896.35
应交附加税 4.85 36.40 615.51 690.45
其他 372.60 93.51 63.06 25.04
合计 13,716.14 17,815.13 13 ,604.67 7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利润规模的不断提升,公司应交所得税余额逐年增加。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推进,公司应交营业税及附加余额总体呈下降趋势。

2016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公司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税率由之前的

17%降至6%,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三、(二)主要税项”。主要受

此因素影响,2016年末公司应交增值税较2015年末有较大幅度下降。

9、其他应付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

为15,628.66万元、21,803.34万元、24,848.18万元和41,534.62万元,占负债总额

比例分别为0.69%、0.78%、0.68%和1.01%。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往来款 32,425.81 14,411.12 9,852.47 5,830.04
应付在建工程款项 7,587.94 9,366.50 11,096.94 8,439.94
应付服务费 489.81 331.65 248.31 -
应付软件开发款项 273.60 - - -
应付补充医疗保险 266.30 282.05 -
应付保险费用 50.02 105.44 301.14 -
应付债券承销费 - - 13.90 600.00
其他 441.14 351.42 290.59 758.69
合计 41,534.62 24,848.18 21 ,803.34 15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应付往来款系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之前向公司支付的款项。2017

年9月末,受国庆长假影响,在长假期间存在还款义务的承租人为避免出现逾期

违约的情形,在9月末提前向公司支付租金款,导致2017年9月末应付往来款较

2016年末有较大幅度地增加。

应付在建工程款项系公司对“南京金融城1号楼”根据完工进度与预付款差

额所计提的应付给施工单位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建工程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应付在建工程款和应付

往来款不断增加所致。

10、应付债券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

199,395.33万元、200,792.38万元、354,065.24万元和333,961.97万元,占负债总

额比例分别为8.81%、7.14%、9.73%和8.08%。应付债券系公司对外发行的金融

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

2014年第一期金融债券系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320号以及中国人民

银行银市场许准予字(2014)第17号批准,公司于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20

日以公开招标方式公开发行的2014年第一期金融债券,面值为10,000.00万元。该

债券为票面利率为6.1%的附息固定利率金融债券,起息日为2014年2月20日,到

期兑付日为2017年2月20日,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截至2017年9月末,该

金融债券已到期兑付,余额为零。

2014年第二期金融债券系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320号以及中国人民

银行银市场许准予字(2014)第231号批准,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以公开招标方

式公开发行的2014年第二期金融债券,面值为140,000.00万元。该债券为票面利

率为5.75%的附息固定利率金融债券,起息日为2014年10月8日,到期兑付日为

2017年10月8日,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截至2017年9月末,该金融债券已

到期兑付,余额为零。

2016年金融债券系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6)86号文件以及《中国人民银行

准予行政许可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6第108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发行附息固定利率

金融债券,到期日为2019年8月25日,票面利率为3.25%,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

还本。截至2017年9月末,该金融债券余额为199,631.96万元。

2015年资产支持证券系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4)第823号及中国人民银

行银市场许准予字(2015)第19号批准,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与受托人苏州信

托有限公司设立结构化主体,由其发行相关资产支持证券。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分

为优先档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

918,000,000元,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123,459,996元,本公司持有全

部次级档证券。上述交易结构由于未满足资产终止条件,转让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仍包含于本期资产负债表内。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对由于上述交易设

立的资产证券化信托纳入合并范围内。截至2017年9月末,该资产支持证券余额

为零。

2017年资产支持证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市场许准予字(2016)第211号批

15

,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与受托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准以及经中国银监会备案

公司设立结构化主体,由其发行相关资产支持证券。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

先档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合计人民币1,873,439,118元,其中优先档资

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1,655,000,000元,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

218,439,118元,本公司持有全部次级档证券。上述交易结构由于未满足资产终

止条件,转让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仍包含于本期资产负债表内。报告期内,本公

司根据会计准则对由于上述交易设立的资产证券化信托纳入合并范围内。截至

2017年9月末,该资产支持证券余额为62,947.00万元。

2017年财产信托计划系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与受托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

16

司设立结构化主体,在银登中心发行相关财产信托计划。本期财产信托计划分

为优先档和次级档信托单位,面值合计人民币1,819,590,016元,其中优先档信

托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634,000,000元(其中优先A级14.52亿元,优先B级1.82亿

15

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关于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审批和

产品备案登记有关工作规程的通知》(非银发[2014]5号),“已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汽车金融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可豁免资格审批”。由于公司已于2015年发行过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后续资产支持证券发行

在中国银监履行备案程序即可。

16

银登中心全称为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是经财政部同意、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基础

设施服务机构,于2014年6月10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5亿元,业务上接受

银监会监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元),次级档信托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85,590,016元,本公司持有优先B级信托单

位人民币132,000,000元及全部次级档信托单位。上述交易结构由于未满足资产

终止条件,转让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仍包含于本期资产负债表内。报告期内,本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对由于上述交易设立的资产证券化信托纳入合并范围内。截

至2017年9月末,该资产支持证券余额为71,383.01万元。

11、长期应付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

为237,493.41万元、333,572.07万元、374,388.65万元和356,059.86万元,占负债

总额比例分别为10.50%、11.87%、10.29%和8.62%。

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风险金 356,059.86 374,382.30 333, 572.07 237,
融资租赁款 - 6.35 -
合计 356,059.86 374,388.65 333, 572.07 237,
“风险金”系为促使承租人按约定履行,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由承租人预先支

付的资金,该风险金在承租人全面履约时抵扣其应向公司偿付的最后若干期租金

的等额部分。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的提升,公

司收取的风险金也不断增加。“融资租赁款”系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采购电子

设备所产生的款项。

12、应付股利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付股利余额分别为

21,699.52万元、0、0和0,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0.96%、0、0和0。

2014年8月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对累积未分配利润中的21,699.52万元进

行分配。2015年2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决定对累积未分配利润中的10,000.00

万元进行分配。2016年4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决定对累积未分配利润中的

10,000.00万元进行分配。公司已将上述应付股利支付完毕。

13、其他负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其他负债余额分别为

0、0、1,467.56万元和1,875.70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0、0、0.04%和

0.05%。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公司自2016年5月1日

起,将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

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计入其他负债科目。

(三)资本充足率及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招银租赁 10.96% 11.02% 12.43% 11.46%
交银租赁 9.86% 9.87% 9.91% 9.97%
华融租赁 无数据 11.94% 12.07% 10.64%
兴业租赁 9.83% 9.80% 9.47% 11.38%
光大租赁 无数据 9.93% 12.22% 19.11%
皖江租赁 15.07% 17.28% 15.45% 21.36%
国银租赁 14.11% 14.03% 10.23% 10.34%
平均值 11.97% 11.98% 11.81% 13.47%
本公司 11.69% 12.35% 14.48% 15.21%
注:招银租赁、兴业租赁为2017年3月末数据;交银租赁、皖江租赁和国银租赁为2017年6

月末数据;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资本充足率逐年下降,但仍高于同行

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且高于监管部门最低要求,经营较为稳健。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招银租赁 90.14% 89.95% 88.46% 90.01%
交银租赁 91.47% 91.25% 91.05% 90.93%
华融租赁 89.19% 90.61% 87.93% 87.96%
兴业租赁 91.57% 91.14% 91.80% 89.44%
光大租赁 91.69% 91.93% 89.00% 82.02%
皖江租赁 86.08% 84.83% 85.90% 80.15%
国银租赁 86.80% 86.61% 90.37% 90.02%
远东宏信 86.59% 85.08% 83.52% 84.24%
平均值 89.19% 88.92% 88.50% 86.85%
本公司 87.19% 87.10% 85.78% 84.89%
注:可比公司均为2017年6月末数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受行业模式影响,融资租赁行业的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比较,本公司资产负债率略低于平均值,偿债能力处于合理区间。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收入 229,007.27 248,583.01 201 ,605.10 159
利息支出 -117,244.35 -108,678.84 -106 ,317.07 -87
净利息收入 111,762.92 139,904.16 9 5,288.03 7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9,691.36 43,428.73 3 8,416.33 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851.73 -2,397.51 - 1,435.36 -
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839.63 41,031.23 3 6,980.97 3
投资收益 296.47 71.28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0.30 -254.76 -
其他业务收入 722.15 222.13 272.69
其他业务成本 -280.35 -415.02 -86.48
营业收入 150,856.87 180,559.02 132 ,455.22 105
税金及附加 -355.32 -2,259.40 - 3,358.62 -
业务及管理费 -12,718.27 -12,680.24 - 8,182.66 -
资产减值损失 -22,225.06 -55,890.14 -32 ,232.99 -22
营业支出 -35,298.65 -70,829.78 -43 ,774.28 -32
营业利润 115,558.22 109,729.23 8 8,680.94 7
营业外收入 42.53 226.25 9,057.45
营业外支出 -62.84 -49.76 -27.83
利润总额 115,537.91 109,905.72 9 7,710.56 8
减:所得税费用 -28,876.95 -27,501.42 -24 ,466.20 -20
净利润 86,660.96 82,404.30 7 3,244.36 6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0,599.62万

元、73,244.36万元、82,404.30万元和86,660.96万元,2014年-2016年年均复合增

长率达到16.61%。

(一)营业收入及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收入 229,007.27 248,583.01
利息支出 -117,244.35 -108,678.84
净利息收入 111,762.92 139 ,904.16 95,288.0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9,691.36 43,428.73 38,4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851.73 -2,397.51 -1,43
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839.63 41 ,031.23 36,980.97
投资收益 296.47 71.2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0.30 -254.76
其他业务收入 722.15 222.13
其他业务成本 -280.35 -415.02
营业收入 150,856.87 180,5 59.02 132,455.22
报告期内,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加26,877.34万元,增幅25.46%,

2016年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加48,103.80万元,增幅36.32%,2014年—2016年营业

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0.77%。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利息收入以及手续费

收入等所构成的租赁业务收入的增长所推动的。

1、主营业务收入

利息收入主要包括租息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

包括租赁手续费收入等。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构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租息收入 227,720.50 247,816.77 200,805.48 158,417.92
委托贷款 - 117.85 124.73 138.25
银行存款 805.23 561.85 634.43 506.01
同业拆放 481.54 86.53 40.47 577.00
利息收入小计 229,007.27 248,583.01 201,605.10 159,639.17
租赁手续费收入 39,493.46 43,286.57 38,416.33 34,145.19
其他手续费收入 197.90 142.16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小计 39,691.36 43,428.73 38,416.33 34,145.19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68,698.63 292,011.74 240,021.44 193,784.36
其中,租息收入、租赁手续费收入等构成公司的租赁业务收入,具体如下

表所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租息收入 227,720.50 247,816.77 200,805.48 158,417.92
租赁手续费收入 39,493.46 43,286.57 38,416.33 34,145.19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117.85 124.73 138.25
租赁业务收入小计 267,213.97 291,221.19 239,346.54 192,701.36
(1)租赁业务收入按行业分类

行业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1,408.60 37.95 123,668.04 42.47 101,245.30 42.30 79,003 .11 4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1,893.32 34.39 69,006.92 23.70 42,358.56 17.70 31,345 .46 16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8,877.90 7.06 32,294.22 1 1.09 26,730.80 11.1 7
教育 19,366.77 7.25 25,822.09 8.87 29,090.68 12.15 29,104 .12 15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851.10 5.18 18,646.57 6.40 16,286.09 6.80 11,21 3.7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172.24 1.56 7,051.08 2.42 9,497.49 3.97 7,30 3.17
制造业 3,326.89 1.25 5,094.00 1.75 8,142.47 3.40 15,31 2.25
其他 14,317.14 5.36 9,638.28 3.31 5,995.13 2.50 2,91 3.64
合计 267,213.97 100.00 291,221.19 100.00 239,346.54 100.00 192,701.3 6 100.0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公司租赁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

卫生、水利等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的行业,制造业对公司的收入贡献显著降低,

与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行业分布变动情况基本一致。

(2)租赁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地区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江苏省 44,270.28 16.57 64,458.71 22.13 67,026.68 28.00 68,795 .60 35
湖南省 32,636.62 12.21 34,049.47 1 1.69 21,151.96 8.8 4
四川省 23,266.17 8.71 29,590.51 10.16 25,397.32 10.61 18,89 6.49
安徽省 20,303.42 7.60 29,273.16 10.05 27,344.60 11.42 25,372 .70 13
河南省 24,399.56 9.13 21,767.10 7.47 14,220.49 5.94 11,08 1.0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山东省 15,851.29 5.93 16,527.43 5.68 11,9320.0 4.99 9,233.89
云南省 15,602.11 5.84 16,309.42 5.60 12,989.68 5.43 7,09 4.81
贵州省 14,586.99 5.46 10,734.96 3.69 6,477.76 2.71 2,33 6.19
湖北省 12,169.11 4.55 10,460.39 3.59 7,235.88 3.02 4,00 7.85
辽宁省 10,701.87 4.00 9,921.78 3.41 8,531.82 3.56 3,74 6.92
江西省 6,092.03 2.28 7,963.07 2.73 7,216.04 3.01 3,41 7.67
重庆市 4,261.26 1.59 5,947.70 2.04 5,580.31 2.33 5,06 1.96
内蒙古自治区 5,236.62 1.96 5,732.25 1.97 4,077.17 1.70 4,65 8.42
其他地区 37,836.65 14.16 28,485.25 9.78 20,164.80 8.42 16,26 1.93
合计 267,213.97 100.00 291,221.19 100.00 239,346.54 100.00 192,701.3 6 100.0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江苏省,并积极向省外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拓展。2014

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在江苏省租赁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35.70%、28.00%、22.13%和16.57%,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而在湖南省、河南

省等中西部地区的租赁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上升,因此公司不存在因业务集中在

某一区域而产生区域依赖风险。

(3)租赁业务收入按客户类型分类

客户 类型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大型 21,321.77 7.98 27,335.88 9.39 29,235.43 12.21 26,582 .27 13
中型 116,872.67 43.74 143,976.80 49.44 119,0610.6 49 .74 9 5,531.78
小型 116,717.87 43.68 113,363.71 38.93 88,5738.5 37 .01 6 9,795.40
微型及个人 12,301.65 4.60 6,544.81 2.25 2,476.20 1 .03
合计 267,213.97 100.00 291,221.19 100.00 239,346.54 100.00 192,701. 36 100.
公司客户以中小型客户为主。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

司对中小型客户租赁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85.79%、86.75%、88.37%和87.42%。

(4)租赁业务收入按业务模式分类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直租业务 9,067.25 3.39 6,079.98 2.09 7,435.14 3.11 13,03 2.57
回租业务 258,146.72 96.61 285,023.36 97.87 231,786.67 96.84 179,530 .54 9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其他 - - 117.85 0.04 124.73 0 .05
合计 267,213.97 100.00 291,221.19 100.00 239,346.54 100.00 192,701. 36 100.
注:其他为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公司业务以回租业务为主。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

租赁业务收入中回租业务占比分别为93.17%、96.84%、97.87%和96.61%。

(5)手续费收入与应收手续费及递延收益的勾稽关系

公司报告期内手续费收入与应收手续费及递延收益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递延收益
年初余额 56,634.91 40,534.13 34, 802.90 22,
本年增加 41,558.03 52,564.00 29, 253.63 28,
本年减少 a -34,963.17 (36,463.22) (23,52 2.40) (16,40
年末余额 63,229.77 56,634.91 40, 534.13 34,
应收手续费
年初余额 3,380.78 4,949.67 5 ,631.93 4
本年增加 b 4,728.19 6,965.51 14, 893.93 17,
本年减少 -6,538.53 (8,534.41) (15,57 6.19) (17,06
年末余额 1,570.44 3,380.78 4 ,949.67 5
租赁手续费收入 c 39,691.36 43,428.73 38, 416.33 34,
差异 a-b+c - - - -
公司对融资租赁各期租息收入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

融资收入,手续费收入以应收融资租赁款本金余额为基础,按本金回收进度作为

完工百分比法的近似确认手续费收入,未确认手续费部分作为递延收益,与行业

惯例相符,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主营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支出 117,244.35 108,678.84 106 ,317.07 87
佣金支出 1,851.73 2,397.51 1,435.36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119,096.08 111,076.35 107 ,752.43 88
报告期内,公司2015年主营业务成本较2014年增加19,344.74万元,增幅21.88%,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6年主营业务成本较2015年增加3,323.92万元,增幅3.08%,2014年—2016年主

营业务成本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2.0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随着租赁业务投放

规模扩大,融资规模扩大导致利息支出不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利息支出构成如下: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金额 (万元) 占比(%)
拆入资金 82,111.62 65.90 77,215.94 65.66 82,338.39 67.75 76,498.74 78.7
借款 12,323.70 9.89 11,600.81 9.86 15,694.10 12.91 14,500.02 14.9
已发行债券 18,068.15 14.50 12,564.85 10.68 13,610.85 11.20 4,707.46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101.86 9.71 16,224.48 13.80 9,893.15 8.14 1,420.38 1.
其他 0.27 0.00 1.85 0.00 1.08 0.00
小计 124,605.59 100.00 117,607.92 100.00 121,537.56 100.00 97,127.72 100.0
减:增值税抵扣 -7,361.24 -8,929.08 15,220. 49 9 , 840.45
利息支出 117,244.35 108,678.84 106,317.0 7 87,28 7.27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利息支出金额也逐年增加。

3、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 168.08 41.49 141.25 55.19 228.12 54.19 198.41 47.75
经营性租赁 51.12 30.24 65.44 40.32 25.00 20.16 - -
出售租赁物收入 502.96 - 15.44 - 19.56 - 50.55 -
其他 - 208.61 - 319.51 - 12.13 - -
合计 722.15 280.35 222.13 415.02 272.69 86.48 248.96 47.75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收入以及处置租赁物产生的收

入等。公司其他业务支出主要系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和经营性租赁资产所计提的折

旧,以及处置租赁物过程中所产生的支出。

4、投资收益

2016年,公司投资收益为71.28万元,系公司因对紫金农商行的股权投资而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收到的现金股利。公司对紫金农商行的股权投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

节、(一)、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年1-9月,公司投资收益为296.47万元,系公司处置所持有的舜天船舶

股份以及收到紫金农商行发放的现金股利所产生。

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6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54.76万元,系公司因对舜天船舶的委托

贷款而受偿199.03万股舜天船舶股份的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一、(一)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7年1-9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840.30万元,其中254.76万元系公

司处置所持有的全部舜天船舶股份时将之前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回,另

外585.53万元系公司为应对美元借款的汇率风险而委托平安银行办理的外汇远

期及掉期业务产生公允价值变动。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业务收益率、融资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 税后租赁收益率A 税前融资利率 B 税后融资利率C 租赁业务利差 D=A-C
2017年1-9月 7.87% 4.64% 4.36% 3.51%
2016年度 8.18% 4.40% 4.07% 4.11%
2015年度 8.09% 5.43%
2014年度 8.94% 6.00%
注:税后租赁业务收益率=(租息收入+手续费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日均余额

与2014年度相比,2015年度公司租赁收益率、融资利率等逐步下降,租赁

业务利差水平也有所下降。受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市场竞争不断加

剧,以及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租赁收益率有所降低。而

公司的融资合同主要为固定利率合同,虽然随着基准利率的下调也逐步下降,

但是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受此影响,公司2015年度租赁业务利差有所下降。

与2015年度相比,2016年度公司租赁业务利差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主要系

如下两个原因所致:第一、回租业务适用增值税率下降的影响。《关于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201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年10月启动“营改增”试点至2016年5月前,公司回租业务适用税率为17%,2016

年5月1日起,公司回租业务适用税率为6%。合同初始签订时,公司根据与承租

人协商确定的本金、合同期数、合同利率等,确定租金收取的计划安排,每期

租金总额由本金、不含税租息及增值税三部分构成。合同执行期内,税收政策

的变动对每期租金总额不构成影响。回租合同适用税率下降后,租金总额和本

金均不变,增值税下降,不含税租息增加,从而推动税后租赁收益率上升;第

二、2016年度,由于货币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足,公司融资利率下降幅度较大。

与2016年度相比,2017年1-9月公司租赁业务利差有所下降,主要系如下两

个原因所致:第一、受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等因素

的影响,公司租赁收益率有所降低;第二、2017年1-9月,受人民银行政策调控

影响货币市场流动性逐步收紧,资金利率不断上升,导致公司2017年1-9月融资

利率较2016年度有所上升。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未披露租赁业务利差数据,因此公司选取主营业务

毛利率作为替代指标进行同行业对比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

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招银租赁 49.52% 44.06% 40.03% 38.21%
交银租赁 11.90% 29.90% 39.72% 35.38%
华融租赁 35.21% 43.17% 41.93% 43.79%
兴业租赁 35.90% 44.86% 41.53% 40.24%
光大租赁 30.06% 48.12% 50.94% 47.41%
皖江租赁 50.87% 50.92% 46.12% 51.84%
国银租赁 60.72% 58.81% 51.97% 46.02%
远东宏信 60.89% 58.82% 59.50% 59.18%
平均值 41.89% 47.33% 46.47% 45.26%
本公司 55.68% 61.96% 55.11% 54.38%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净利息收入+净手续费收入)/(利息收入+手续费

收入)。

注2:可比公司均为2017年1-6月数据。

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波动趋

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同时,由于公司主要面向中小型客户,

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招银租赁 1.35% 1.44% 1.59%
交银租赁 1.27% 1.25% 1.34%
华融租赁 1.75% 1.80% 1.97%
兴业租赁 1.21% 1.28% 1.60%
光大租赁 1.01% 1.37% 1.85%
皖江租赁 1.56% 1.77% 2.43%
国银租赁 0.97% 0.71% 1.36%
远东宏信 1.88% 2.00% 2.37%
平均值 1.37% 1.45% 1.81%
本公司 2.21% 2.47% 2.69%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引用自其公开披露的信息,或者根据其披露的财务数

据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注2:可比公司未披露2017年1-9月数据。

报告期内,受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等因素影响,公司总资

产收益率逐年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由于公司主要面向

中小型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收益率高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招银租赁 13.17% 1
交银租赁 14.31% 1
华融租赁 15.44% 1
兴业租赁 14.17% 1
光大租赁 10.89% 1
皖江租赁 10.56% 10.78% 10.13%
国银租赁 8.44% 7.26% 14.66%
远东宏信 12.06% 12.39% 15.77%
平均值 12.38% 12.24% 15.16%
本公司 16.45% 16.89% 15.70%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引用自其公开披露的信息,或者根据其披露的财务数

据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100%。本

公司使用的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非前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2:可比公司未披露2017年1-9月数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4年至2016年,随着公司盈利能力和杠杆水平的提升,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总体呈上升趋势,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2016年度,由于资产减值

准备计提增加以及职工薪酬支出的增加,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较2015年度略有下

降。

(三)营业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主要包括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和资产减值

损失等。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营业支出分别为

32,041.65万元、43,774.28万元、70,829.78万元和35,298.65万元,2014年-2016

年营业支出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8.68%。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税 - 803.56 805.46 1,482.80
城市维护建设税 52.36 773.13 1,489.35 761.34
教育费附加 37.40 553.98 1,063.82 543.82
其他 265.56 128.72 - -
合计 355.32 2,259.40 3,358.62 2,787.96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2,787.96

万元、3,358.62万元、2,259.40万元和355.32万元。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推进,公司新签订的租赁业务合同以缴纳增值税为主,

因此公司营业税呈逐步下降趋势。

2015年度,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着公司租赁业务规模扩张

较2014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2016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公司不再缴

纳营业税,同时公司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税率由之前的17%降至6%,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后,2016年度公司缴纳的增值税较2015年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主

要受此因素影响,2016年度公司发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均有较大

幅度的下降。2017年1-9月,受新增直租业务大幅增加的影响,公司增值税缴纳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金额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导致2017年1-9月发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也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2、业务及管理费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情况如下表所

示: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业务与管理费用(万元) 12,718.27 12,680.24 8 ,182.66 6
收入总额(万元) 268,698.63 292,011.74 240,02 1.44 193,78
费用率 4.73% 4.34% 3.41%
注:费用率=业务与管理费用/(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业务与管理费用分别为

6,808.88万元、8,182.66万元、12,680.24万元和12,718.27万元,2014年-2016年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6.47%,增长率低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导致公司费用率

逐步下降,这主要是由于公司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构成如下: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职工薪酬 8,424.64 66.24 9,097 .7275 71.5,304 .33 6 4.82 4,4 72 .0365.68
业务费用 2,060.56 16.20 1,972 .8856 15.1,572 .27 1 9.21 1,2 41 .6618.24
咨询及聘请中介机构费 80.97 0.64 55 7.62 4.40 3 78.42 5.45.662
固定资产折旧 1,176.65 9.25 27 2.2115 2.231 .92 2.83 2133..1139
监管费 117.16 0.92 20 5.42 1.62 1 85.82 2.20.327
其他税费 - - 21.66 0.17 1 1 2.262.19
无形资产摊销 68.66 0.54 9 9.36 0.78 63.29 0.07.577
物业管理及水电费 300.37 2.36 6 6.83 500.5.031 0.61 4 7.84
其他 489.24 3.85 38 6.55 3.05 2 84.35 1.37.247
合计 12,718.27 100.00 12,680.2 4 10 08.0,1082.66 100.00 6,808.88 100.00
公司业务及管理费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业务费用,2014年、2015年、2016

年和2017年1-9月,公司职工薪酬和业务费用占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用的比重分别

为83.92%、84.04%、87.31%和82.44%。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的增长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要由职工薪酬增长所推动。随着人员规模的扩大,以及为保持公司薪酬的市场

竞争力而对员工薪酬水平的调整,导致公司职工薪酬费用逐年增加。根据《江苏

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交通控股所属金融租赁公司薪酬制度改革的批复》(苏国

资复[2016]109号),为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形势,2016年11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进一步深化薪酬制度市场化改革,以实现收入情

况为基础确定工资总额,同时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约束内部分配。受此影响,

2016年度,公司职工薪酬较2015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2017年1-9月,随着南京金融城1号楼投入使用,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较

2016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2014年-2016年,公司员工数量与收入总额规模变动情况如下: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期末员工人数 172
员工数量变动 15.44% 27
当期薪酬总额(万元) 9,097.72 5,302.81
薪酬总额变动 71.56% 18
当期收入总额(万元) 292,011.74 240,021.44
收入总额变动 21.66% 23
注:收入总额=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2015年收入总额较2014年增加46,237.08万元,增幅

23.86%,2016年收入总额较2015年增加51,990.31万元,增幅21.66%,收入总额

的增长主要是由利息收入以及手续费收入等所构成的租赁业务收入的增长所推

动。2014年至2016年收入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2.76%,同期期末员工人数

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25%。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数量与收入规模变动基

本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招银租赁 3.33% 4.47% 4.21% 3.36%
交银租赁 5.16% 5.83% 3.82% 4.21%
华融租赁 4.56% 5.21% 3.33% 4.82%
兴业租赁 3.42% 4.80% 3.99% 4.10%
光大租赁 4.88% 5.40% 5.69% 6.4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皖江租赁 4.49% 5.54% 6.34% 7.33%
平均值 4.31% 5.21% 4.56% 5.05%
本公司 4.73% 4.34% 3.41% 3.51%
注1:费用率=业务与管理费用/(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注2:由于境内外报表编制规则差异,远东宏信、国银租赁的管理费用核算口径与境内存在

较大差异,不具有可比性,下同。

注3:同行业公司均为2017年1-6月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成本收入比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招银租赁 6.58% 8.66% 11.10% 8.79%
交银租赁 8.09% 9.56% 9.63% 11.80%
华融租赁 9.14% 10.53% 7.59% 10.90%
兴业租赁 7.90% 10.60% 9.59% 10.06%
光大租赁 15.26% 10.98% 11.17% 13.63%
皖江租赁 8.83% 10.89% 13.76% 14.14%
平均值 9.30% 10.20% 10.47% 11.55%
本公司 8.43% 7.02% 6.18% 6.45%
注1:成本收入比=业务与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注2:同行业公司均为2017年1-6月数据。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业务及管理费用的组成部分基本一致,主要

包括员工薪酬、业务费用等,其中员工薪酬为业务及管理费用占比最高,具体

如下:

员工薪酬/业务及管理费用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招银租赁 60.18%
交银租赁 46.66%
华融租赁 67.74%
光大租赁 77.84%
皖江租赁 74.01%
平均值 65.29% 60.21% 64.83%
发行人 71.75%
注1:兴业租赁未公开披露业务及管理费用的明细数据。

注2:2017年1-9月可比公司均未披露相关数据。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员工薪酬均为业务及管理费用

的主要构成部分且占比稳定,分别为64.83%、60.21%和65.29%,同期公司该比

例分别为65.68%、64.82%和71.75%,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员工薪酬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人均薪酬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招银租赁 72.88
交银租赁 98.75
华融租赁 79.50
光大租赁 118.99
皖江租赁 67.78
平均值 87.58 76.86 80.32
发行人 52.89 35.60 38.22
注1:兴业租赁未公开披露业务及管理费用的明细数据。

注2:此处人均薪酬=当期职工薪酬/当期期末员工人数

注3:2017年1-9月可比公司均未披露相关数据。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薪酬分别为80.32万元、76.86万元和

87.58万元,高于公司的38.22万元、35.60万元和52.8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薪酬

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2014年度和2015年度,发行人的薪酬总额为计

划单列模式,即每年薪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报经江苏省国资委通过

并实施,员工薪酬水平与公司盈利能力不直接挂钩,导致人均薪酬水平低于行

业平均水平较多。2016年度,公司实施薪酬制度市场化改革,薪酬总额由计划

单列模式改变为绩效管控的挂钩机制,每年的工资总额由公司董事会参照行业

平均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结合市场竞争程度和企业经济

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同时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约束内部分配。2016年,公司对

薪酬激励机制调整后,薪酬水平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减少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之间的差距,有利于保持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融资租赁款 22,007.10 56,506.77 30,2 63.84 22,
其他资产 - 25.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698.17 -
其他应收款 256.87 -578.01 1,090.40
应收账款 -38.90 -63.61 180.59
合计 22,225.06 55,890.14 32,2 32.99 22,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2014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计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分别

为22,197.16万元、30,263.84万元、56,506.77万元和22,007.10万元,具体计提及

变动情况见本节“(一)资产构成情况分析”之“16、资产减值准备”。

(四)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7,287.92

万元、9,057.45万元、226.25万元和42.53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100.00 -
增值税返还 - - 9,045.01 7,233.60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2.33 4.40 - -
其他 40.19 121.85 12.44 54.31
合计 42.53 226.25 9,057.45 7,287.92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增值税返还。2014年、2015年、2016年和

2017年1-9月,公司增值税返还分别为7,233.60万元、9,045.01万元、0和0。增值

税返还系公司根据“营改增”政策的有关规定,收到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

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返还款。2014年及2015年,随着“营改增”

政策的执行以及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纳税的增值税金额逐步上升,

因此增值税返还的金额也不断增加。

2015年末即征即退政策到期后,新政策出台前,公司增值税返还被暂时中止。

2016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即征即退政策继续执行,但由于融资性售后

回租服务的税率由之前的17%降至6%,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后,公司2016年度以

及2017年1-9月均未产生增值税返还事项。

2、营业外支出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8.45万

元、27.83万元、49.76万元和62.84万元,主要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固定资

产核销等。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五)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当期所得税 34,671.02 39,366.53 29,554.06 19,857.08
递延所得税 -5,794.07 -11,865.11 -5,087.86 359.00
合计 28,876.95 27,501.42 24,466.20 20,216.08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20,216.08

万元、24,466.20万元、27,501.42万元和28,876.95万元,所得税费用随着公司利

润水平的提升而逐步增加。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万元) 1,483.90 1,177.64 7,2 99.61 5,
净利润(万元) 86,660.96 82,404.30 73,24 4.36 60,5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率 1.71% 1.43% 9.97%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公司净利润比重较低,对公司不构成重大

影响。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公司根据国家“营改增”政策所收到的增值税返还

款,该政策针对融资租赁全行业,并非仅针对本公司的特殊优惠政策。该即征即

退政策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该即征即退政策得到保

留,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十、(六)税收政策风险”。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27.59 -137,996.70 63,303 .67 -139,2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52.52 -6,717.84 -67 3.98 -18,75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273.76 132,61 1.32 - 44,429.95 1
汇率变动的影响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701.30 -12,103.22 18, 199.75 2,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139,248.64万元、63,303.67万元、-137,996.70万元和101,527.5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大幅波动,这主要与公司现金流量的核算方式有

关。公司现金流量核算中借款、同业拆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计入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股东增资和发行金融债等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量。2014年、2016

年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当年度通过吸收股东投资或发

行债券所获取的支持业务发展的资金金额大幅增加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18,751.51万元、-673.98万元、-6,717.84万元和-6,552.52万元,2014年

至2017年1-9月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

为-18,751.51万元、-674.16万元、-3,694.37万元和-8,665.21万元,主要系公司为

在建工程支付的相关款项。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160,968.47万元、-44,429.95万元、132,611.32万元和-60,273.76万元。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178,218.47万元、91,382.80万元、199,400.00万元和315,186.80万元,其中,2014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系收到法巴租赁投资款28,218.47万元和发行金融债券收取

的款项150,000万元,2015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系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收取的款项

91,382.80万元,2016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系发行金融债收取的款项199,400.00万

元,2017年1-9月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发行债券收取的款项315,186.80万

元。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

-17,250.00万元、-135,812.75万元、-66,788.68万元和-375,460.57万元,系分配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利向股东支付的现金,以及偿还债券本息所支付的现金。

四、主要金融风险分析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的定义以及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相关措施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七节、一、(三)信用风险管理”。

1、未考虑抵质押物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未考虑抵质押物及其

他信用增级措施的最大风险敞口如下表所示。对于资产负债表项目,上列风险

敞口金额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净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银行存款 44,730.50 35,005.93 52 ,113.25 33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 4,515,872.66 4,019,216.55 3,130,55 2.59 2,544,20
应收利息 32,480.96 26,235.88 17 ,534.86 16
应收票据 100.00 - 185.00
拆出资金 30,000.00 5,000.00 -
应收账款 2,706.95 4,883.56 5,218.61
其他应收款 1,861.97 812.78 3,165.38
其他资产 113.48 81.75 -
合计 4,627,866.53 4,091,236.44 3,208,76 9.69 2,608,26
注:本公司认为存放中央银行存款无重大信用风险,不将其纳入资产负债表项目最大信用

风险敞口考虑。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97.54%、97.56%、

98.24%和97.58%的表内最高风险暴露金额来自融资租赁业务。

本公司对融资租赁业务贷款会采取一定的信用增强措施来降低信用风险敞

口至可接受水平。一般本公司对融资租赁业务要求提供担保及支付风险金。

2、信用质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信用质量情况分析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十二节、一、(一)、13、资产减值准备”。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的定义以及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相关措施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七节、一、(五)市场风险管理”。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表内的生息资产和生息负债项目,按合约重新定

价日与到期日两者较早者分类,以账面价值列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1个月内 1至3个月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 584.21 - - -
银行存款 44,730.50 - - -
应收融资租赁款 995,584.16 705,213.21 2,291,872.95 7995.261, 1,4 03.09 - 4
应收票据 - - - -
拆出资金 30,000.00 - - -
应收账款 63.51 48.90 341.27 552.85- 1,700.43
应收利息 - - - -
其他应收款 - - - -
其他资产 - - - -
金融资产总计 1,070,962.39 705,262.11 2,292,214.22 522,352.11 1,4 03.09 36,256.86 4
借款 48,908.12 22,766.16 307,681.44 40,000.00 - -
拆入资金 307,000.00 504,833.33 1,747,500.0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款 - - 300,000.00 - -
应付账款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应付债券 71,383.01 62,947.00 - 199 ,631.96 -
应付利息 - - - - - 22,68 5.00 22,6
其他应付款 - - - - - 41,53 4.62 41,5
金融负债总计 427,291.13 590,546.50 2,355,1814.4 239,6 31.96 - 432,553.40
利率敏感度净缺口 643,671.25 114,715.60 -62,96272. 282,720.15 1,403.09 -396,296.54 583,246.32
假设2017年9月30日利率曲线平行移动100个基点:收益率曲线向上平移100

个基点时,公司未来一年的净利息收入会增加5,166.26万元;收益率曲线向下平

移100个基点,公司未来一年的净利息收入会减少5,166.26万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的定义以及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措施请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七节、一、(四)流动性风险管理”。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剩余期限列示了资产负债表日后非

衍生金融资产产生的应收现金流和非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应付现金流如下表所

示。下表列示的未贴现金额均为合同规定现金流,本公司会通过对预计未来现

金流的预测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单位:万元

已逾期 即时偿还 1个月内 1至3个月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非衍生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442.05 1 42.17 - - -
银行存款 - 44,730.50 - - - -
应收融资租赁款 26,550.81 - 167,292.51 329,870.63 51 ,277 ,295.93,400,31 1.18 49,10 5.19 5,2
应收票据 - - 80.00 20.00 - -
拆出资金 - - 30,045.53 - -
应收账款 79.63 1,371.60 4 3.00 154.61467.44 732.55 -
其他应收款 - 2,572.01 - - - -
其他资产 - 113.48 - - - -
金融资产合计 26,630.44 49,229.66 197,603 .21 0 45.23430 , 1,277,763.39 3,401,04.373 49,105.19 5,331,42
非衍生金融负债
借款 - - 35,419.95 9,503.59 628.60 335, 59,939.82 -
拆入资金 - - 310,433.05 529,983.97 691.731 ,80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4,078.28 -86 12, 10314.7,299.22 -
应付账款 - 10,244.45 565 .41 118.05403.58 942.44 -
其他应付款 - 41,534.62 - - - -
应付债券 - - 38,480.26 -75 88, 61295.5,159.89 -
长期应付款 - 3.24 3,606.29 7,745.78 565 5,633. 282,0 32.60 7,0 41.63
金融负债 - 51,782.31 392,583 .25 35947 ,351. 2,293,079.08 945,373.96 7,041.63 4,237,211.6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合计
流动性净额 26,630.44 -2,552.65 -194,980.03 -217,306.16 -1,015,315.69 2,4556,69.76 42,063.56 1,094,20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同期限一般都在三年以上,而融资租赁业务投放资金来

源主要是拆入资金、短期借款等,因此公司1年以内的流动性净额为负数,存在

一定的期限错配。对此公司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流动性管理措施:

第一、公司通过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监测和管理,流动性

风险监管指标以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为准,包括30天流动比率、90天流动性缺

口率、现金保障利息比率、现金保障负债比率比例,持续监控公司的流动性状况;

第二、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于各银行总共

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61.22亿元、231.64亿元、434.34亿元和630.96亿元,公司目

前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足以覆盖短期流动性缺口;

第三、公司通过发行金融债券、资产证券化、引入保险资金等措施,解决流

动性错配问题。2015年,公司发行了首单资产支持证券,并与平安资管合作开展

融租赁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引入长期资金,改善了公司的流动性状况。

五、重大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为自身发展需要,以及积极响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

进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号召,与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

协议,合作开发建设“南京金融城1号楼”项目,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并按照

完工进度确认在建工程,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一、(一)、10、

在建工程”。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

支出承诺主要系技术开发款151.18万元和工程款368.98万元。

六、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一)主要财务优势和困难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减值准备计提水平较为充足,盈利能力突出,

能够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保持着较为稳定的增长态势,并且符合监管机构的

各项监管指标要求。

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扩张,包括继续向全国范围以及向农机等行业的扩张,都

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融资租赁行业普遍存在“短融长投”的流动性困

境。虽然公司已经积极开拓金融债、资产证券化、融资项目信托计划等长期资金

来源,但短期资金如短期借款、同业拆借和同业借款等仍然是公司目前的最主要

的资金来源,导致公司在经营规模日益扩大的同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也有所增

加。因此,公司拟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借助

资本市场进一步拓宽公司长期融资来源,改善公司的资金供应状况,缓解公司的

流动性风险。

(二)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

度的提升,有利于改善各项监管指标,显著增强公司防范和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短期内由于净资产迅速增加,而募集资

金项目尚未产生效益,将会使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有所降低。但从中长

期来看,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会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拓展业务,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信用评级水平并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

能力。

七、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2016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确定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在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股利分配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着眼于

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社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关于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

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实行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上市后三年,本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以

后,在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标准以及股利分

配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公司该三个年度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累计不少于三个年度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

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本公司采取股票

分红方式,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的周期

本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

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分红回报规划。

4、制定分红回报规划决策程序

(1)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水平、业务规模、

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应对分红回报规划

单独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时,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并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2)监事会应当审议分红回报规划,并作出决议,外部监事应对分红回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规划单独发表明确意见。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分红回报规划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前,应当通过公司网站、公众信箱

或者来访接待等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股东大会审议分红回报规划,本公司应当提供现场、网络投票(条件

具备时)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中,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或现金分红比例低于章

程规定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低的原因、未用

于分红的资金留存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上市后三年,本公司将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

以后,在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标准以及股利

分配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公司该三个年度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累计不少于三个年

度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本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

积金转增。

本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分红回报规划:

(1)本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

利时,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本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

利时,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本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

利时,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方案,并依据前述分红回报

规划制定决策程序履行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本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

监督。

6、分红回报规划修改程序

(1)当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

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等确需调整分红回报规划

的,可以调整分红回报规划。调整后的分红回报规划,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和银行业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制定分红回报规划修改方案,董事会审议修改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应当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

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分红回报规划修改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

(3)监事会应当审议分红回报规划修改方案,并作出决议,外部监事应对

分红回报规划修改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

(4)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分红回报规划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公司应当提供现场、网络投票(条件具备时)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

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分红回报规划的监督机制

本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

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的情况和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详细内容,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股利分配

政策”。

八、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一)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变化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基本

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元/股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37 0.35 0.31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36 0.35 0.28 0.23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超过63,999.97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假定按上限完成发行,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234,665.03万股增至298,665.00万股,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充实本公司资本金,股东回报仍将主要通过现有业务

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考虑上述因素,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将低于

上一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2、本次发行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有利于建立持续补充资本渠道,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

上市募集资金能够直接补充公司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有利于壮大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资本实力,增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同时,上市后还可以通过发行可转债、

优先股、配股、增发等一系列途径募集资金,有利于增加资本补充渠道,满足业

务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发展的空间。

(2)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实现科学发展

上市有助于推动股权结构的多元化、规章制度的标准化和信息披露的透明

化,市场约束将进一步加强,有利于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公

司治理,加快构建现代经营管理体制,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

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以提高公司资本充足水平,增强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符

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

(二)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预计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到上述情况,公司拟采取多

种措施应对和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填补股东回报,实现公司业务的可

持续发展,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和发展态势

公司坚持“服务中小、服务民生”的市场定位,专注培养专业化融资租赁服

务能力,为众多中小型客户提供了特色化金融服务,成为国内中小型客户以及医

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领先的金融租赁公司,形成了产融结合、服务实业的特色

品牌。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建立了较好的公司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机制,资产质

量良好,减值准备计提水平较为充足,盈利能力突出,保持着较为稳定的增长态

势,并且符合监管机构的各项监管指标要求。随着监管部门对业务创新的鼓励,

以及国家对于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政策支持,

未来随着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下游行业需求在产业结构升级和城镇化进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程积极推进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继续保持旺盛,以及对融资租赁模式的接受度不

断提高,公司经营业绩有望进一步提升,现有业务未来发展趋势良好。

2、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公司现有业务主要可能面临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比率上升的风险、期限错配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利率波动风险、业务集中于部分行业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

税收政策风险等,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的相关内容。

3、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应对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提升经营业绩,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由于

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特殊性,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而非具体募投项目,因此其使

用和效益情况无法单独衡量;同时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不存

在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变更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

募集资金,积极提升资本回报水平。

(2)坚持资本管理原则,合理配置资本。公司将坚持资本充足、优化配置、

增加效益、精细管理、集约使用等资本管理原则,紧紧围绕发展战略规划要求,

合理配置资本,稳步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资本回报水平。

(3)加大业务开拓和业务创新。业务创新能力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的

基本保障,公司将围绕当前主营业务持续进行业务创新,同时加大对原有业务的

市场开拓。在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同时,拓展新业务、新客户,形成公司新的

利润增长点。

(4)提高管理水平,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公司将不断加强经营各环节

管控,提高经营组织管理水平。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规模效应的发挥和管

理能力的提升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支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5)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分红》的相关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

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

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公司未来

将继续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6)其他方式。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

机构的具体监管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通行做法,继续补充、修订、完善

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制

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公司制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

措施,为保障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6、作为上述承诺的责任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并已制订填

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承诺,保障公司即期

回报被摊薄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要求。

九、其他事项说明

除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

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2017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7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

长32.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2.09%。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事项。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客户和融资对象的

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预计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区间为190,000万元~200,000万元,较去年同

期增长5.23%~10.77%;净利润区间为100,000万元~105,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

长21.35%~27.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00,000万元~103,000万元,较

去年同期增长23.11%~26.8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

测或承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

(一)公司总体发展目标

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特色鲜明,专业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服务民

生、服务中小”的市场定位,全力提升专业化融资租赁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特

色化金融服务。未来,公司将发挥多元化股东优势,结合国际、国内租赁实践经

验,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成为国内最佳中小机构融资

租赁服务商。

(二)公司发展战略

1、专业化战略

专业化战略是金融租赁行业与银行错位竞争的立足之本,是公司应对目前租

赁行业快速扩张、无序竞争的关键,也是公司提高风险控制和资产管理能力的必

然要求,更是公司品牌定位和形象的重要支撑。专业化战略需要公司围绕“服务

民生、服务中小”的战略定位,集中资源和能力打造有别于竞争对手的比较竞争

优势,最终使之成为公司业务发展和利润增长最重要的保障。

2、客户导向战略

公司自始至终以满足客户需求,增加客户价值为出发点。在经营过程中,充

分关注客户的基本特征、需求偏好、行为习惯,保持产品开发和营销手段适时而

变,动态的满足客户需求,最终以高效、方便、灵活、经济、可信任的优质服务

赢得客户。

3、风险管理战略

风险管理战略的主要目的是根据各业务板块主要风险,构建责任清晰、适应

转型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公司运用创新的风险资产经营管理模

式及化解处置手段,逐步实现涵盖战略重点业务领域的全面风险监控;基本实现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针对性和预见性,提升风险经营能力,确保主要风险稳健可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控,资产质量超过全国金融租赁公司平均水平。

4、人才发展战略

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也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经过多年发展,

公司已积累了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学习能力强的人才队伍。但是随着

快速发展的公司业务、日益激烈的外部竞争和越来越多样的员工需求,在公司层

面实施人才战略已十分紧迫。实施人才战略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公司人才培养机

制,通过制定有效的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公司战略后

备人才队伍,建立我们公司的人才梯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二、公司的具体发展任务

为了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在如下重点领域规划了主要任务:

(一)业务发展

1、行业拓展

一方面,公司将拓展适合厂商租赁模式的新行业,具体包括农业、工程建筑、

物流、交通运输、IT、通讯行业等。上述行业的运营模式主要是厂商经销模式,

即通过优秀的厂家,优良的资产和良好的经销商网络,将厂家、经销商、租赁公

司结合在一起,强调租赁物本身的控制和管理,从而达到化解风险的目的。此外,

在厂商租赁方面,法巴租赁能够给公司提供良好的客户渠道支持和技术支持,因

此未来,公司将着重把厂商租赁培育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另一方面,公司将不断开拓新兴产业。其中,新能源板块特别是光伏电站行

业将是公司未来关注的重点之一,光伏电站属于超长期的租赁资产,只要做好风

险架构,保证费用和租赁成本的匹配,就可以产生长期、稳定的项目收益。目前,

光伏电站的项目有国外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国内也已经有企业开始尝试。此外,

智能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如脱硫脱硝、能源管理、空气净化等领域,养老健

康产业也将是公司重点关注的领域。

2、渠道建设

在自身渠道开发方面,公司一方面可以设立专业子公司,包括积极推进与厂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商合资设立厂租合作公司,为公司获得稳定的客户渠道,与厂商形成收益共享、

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以及依托上海自贸区、前海深港合作区、东疆保税港区等

重要平台设立子公司,积极探索跨境业务创新。另一方面,公司可以在各个区域

设立专门的业务人员和分支机构,通过分支机构更加了解当地市场,有利于区域

的深耕细作和客户关系维护,对于效率提升和成本节约也有明显的效益。此外,

公司还可以通过并购方式,发掘专业性的租赁公司,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和行业深

度。

在厂商、经销商方面,融资租赁作为以资产价值为基础的产业,融资租赁公

司与设备制造商即厂家的合作密不可分,在成熟的租赁行业,厂家和经销商的介

绍占据企业融资渠道获取的重要位置。未来,公司可利用厂家的经销商网络获取

最新信息,从而了解市场,并获取交易。同时,公司要扩大合作厂商数量,提高

租赁在销售中的渗透率,通过专业团队服务、联合品牌、共建风险池等方式与厂

商及其经销商建立更紧密的合作。

在银行合作方面,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能直接办理融资租赁

业务,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介入融资租赁业。现阶段,公司与银行的

合作模式是,银行向租赁公司推荐有租赁需求的客户,由租赁公司独立作出业务

决策,银行在应收租赁款归集、资金账户监管方面提供服务。未来,公司还将加

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充分利用银行的网点资源和渠道优势,需找优质客户,实

现更好的发展。

在中介合作方面,目前公司与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咨询公司、进出口代理

商等中介公司的合作一直都在进行。未来公司在构建自身市场渠道的同时,还将

不断加强渠道合作和管理,优化与中介公司的合作模式,有序高效地开发市场。

在互联网平台建设方面,目前各大P2P网站纷纷上线融资租赁的相理财关产

品,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租赁公司取得新的资金来源,也可以把存量资产转让

出去。未来,公司将积极研究互联网平台搭建,配置一定的互联网资金来源,研

究建立客户平台,在互联网上推广租赁服务,使之成为新的客户信息渠道。

3、产品开发

在传统租赁产品方面,公司将深挖产品价值潜力,提升存量客户的利润贡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水平,并通过改善现有产品风险定价机制,形成更加灵活的市场定价方式,建立

营销渠道,加大对重点客户的直营力度等方式,在传统产品的竞争中保持优势。

在创新业务方面,公司将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业务增长,具体包括:1)与

南京银行深入开展银租合作,探索开展通道及保理业务;2)在先进装备制造、

新能源、轨道交通等新行业,与属地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联合租赁业务;3)设立

或收购汽车/消费金融公司,进入乘用车等大宗耐用商品的消费金融领域。

4、客户关系管理

融资租赁公司的客户关系管理,是企业运营的一项基本商业策略,是实现租

金顺利、稳定回收的重要保障。客户关系管理包括对合作伙伴以及终端客户的管

理。

就公司而言,合作伙伴不仅包括各个渠道商、厂家经销商、政府资源、银行

税务等直接和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群体,也包含为公司提供品宣、咨询等服务的

群体。在合作伙伴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的合作伙伴档案,对合作伙

伴进行定期评级,确定合作伙伴实力和合作机会,以及后期的合作重点及方略。

同时,公司还将针对不同品类,不同类型的客户群体建立相应的培训和推广材料,

以利于其向终端客户的推广。此外,针对厂家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公司与厂家

可就每年的融资渗透率和相应配套资源达成一致,双方共同开展市场推广和营

销、租前租后管理。

在终端客户关系管理方面,首先,公司将在了解行业的基础上,对目标客户

进行选择和定位,挑选目标客户群体,并制定相应的市场策略;其次,对目标群

体开展针对性的营销活动,通过专业展会、路演等方式进行宣传,获取客户认知

度;再次,在业务正常开展以后,通过渠道商和自身,利用IT工具实时跟踪用

户经营情况;最后,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业务增值服务,维护好客户关系。

(二)内部管理

1、风险管理

公司将围绕发展重点,构建责任清晰、适应转型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风险与内

控管理体系,基本实现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针对性和预见性,提升风险经营能力,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确保主要风险稳健可控,资产质量超过全国金融租赁公司平均水平。同时,公司

还将创新风险资产经营管理模式,逐步实现涵盖战略重点业务领域的全面风险监

控,构建与战略重点业务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实现从合规型内控提升为

管理型内控。

2、资产管理

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增加使资产管理的压力不断增大。未来,公司

将加强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成熟的存量资产管理模式、方法、流程、工具,

明确岗位职责,实现存量资产风险及时预警,信息传递畅通,风险处置反应快速;

同时公司将开发适应资产管理需要的信息系统,利用报表数据分析,提高管理效

率和决策水平;此外,公司还将持续优化发展资产管理组织人员建设,适时成立

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从而最终实现从资产持有向资产管理和资产交易并重的转

变。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一方面将以提升人力资源对战略实施的支持度和结构调整的匹配度为

目标,提高人力资源的前瞻性和规划性,结合业务需要优化人才结构;另一方面,

公司将树立“以人为本、人尽其才”的人才观,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规划合理

的职业发展通道,提升员工敬业度和满意度。此外,公司还将适应市场竞争需要,

优化绩效管理体系,提升人才激励水平,最终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

质全面,符合公司战略要求的精品人才队伍。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

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一)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且没有对

公司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2、国家金融体制平稳运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保持相对稳定和连续;

3、国家对融资租赁行业政策遵循既定方针,不会有重大不可预期的改变;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4、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正常发展,不会出现重大市场变化。

(二)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为保障战略得以顺利实施,公司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创新主题,依

照“坚持租赁主业、服务中小机构”的定位,实行差异化经营,为客户提供快捷

灵活的服务。公司还将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以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的发展计划是在深入全面的分析了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租赁行业的

发展趋势和竞争格局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劣势,市场机遇和挑战,以及监

管政策变化而制定的。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实施后,公司将借助发行上市这一契机,

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创新,提高行业知名度,实现业务和收益的良好

发展,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实力。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十四节募集资金使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

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并上市的议案》;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本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63,999.9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均为公开发行的

新股,本次发行中本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募集资金总额将

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使用募集资金391,798.3925万元用于补充资本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全部用于充实本公司资本金。根据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于2015年12

月31日出具了《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A股)并上市方案的批复》(苏银监复[2015]406号),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获得

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公司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国家《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募集资

金未投资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适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管理以及环境

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国银监会江苏监

管局对发行人发行方案的批复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

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未投资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适用政府投资

项目核准或备案管理以及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

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已获得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的批复,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确保募集资金按规范存储使用。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募集资金用途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将有效增

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募集资金数额和运用与本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

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总资产为473.79亿元,净资产为60.69亿元,营

业收入为15.09亿元,净利润为8.67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

为417.85亿元,净资产为53.90亿元,营业收入为18.06亿元,净利润为8.24亿

元。公司盈利情况良好,资产质量较高,各项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加本公司的资金实力,募

集资金数额和运用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一直专注于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拥有健全的

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并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针对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险、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政策和业务操作指引,将风险管理

融合在各个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能中。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运用与公司的技

术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

五、募集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本公司资

本金。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如下:

(一)满足监管部门资本充足率要求及资本规划

2013年1月1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后,对各

类资本的合格标准和计量要求进行了更为严格审慎的规定,对包括金融租赁公司

在内的金融机构的资本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

行)》,至2018年末,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一级资本充

足率不得低于8.5%,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

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和营业收入规模均呈快速增长态势,2014年至

2016年,发行人资产总额由266.48亿元增加至417.8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5.22%;营业收入由10.56亿元增加至18.0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30.77%。然而,发行人资本充足率等相关指标呈逐年下降趋势,2014年至2017

年9月末发行人资本充足率由15.21%下降至11.6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由

14.14%下降至10.66%。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拓展,发行人对资本的需求

将进一步增强。

(二)增强发行人的资本实力,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融资租赁行业普遍存在“短融长投”的流动性风险。虽然发行人已经积极开

拓金融债、资产证券化、融资项目信托计划等长期资金解决流动性错配的问题,

但包括短期借款、同业拆借和同业借款等在内的短期资金仍然是发行人目前最主

要的资金来源,导致发行人在经营规模日益扩大的同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也有

所增加。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后将显著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拓宽

公司长期融资渠道,改善公司的资金供应状况,提高流动性风险的抵御能力。

(三)更好地满足促进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型客户的发展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在秉承“深入市场、差异营销,提供有别于银行贷款的差异化产品,多渠

道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宗旨下,专注为中小型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综合解决

方案。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发行人中小型客户应收

融资租赁款占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90%、87.67%、89.08%和

85.81%,对中小型客户的收入达到165,327.18万元、207,634.91万元、257,340.51

万元和233,590.55万元,规模不断增加。通过专注于中小型客户,发行人多年来

在医疗等细分领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先发优势,推动总体资产规模、营业收入

和利润水平稳步提升。未来,发行人将进一步向全国范围以及进一步向医疗、

农机等行业扩张,发挥多元化股东优势,结合国际、国内租赁实践经验,不断

创新服务模式,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成为国内最佳中小机构融资租赁服

务商。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不断加快,对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要求也

不断提高,发行人作为一家坚持“服务民生、服务中小”市场定位的融资租赁企

业,为更好地开展业务经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行人有必要及时补充资本金,

以保持业务增长和更好服务中小型客户成长的资金需求。

(四)募集资金投向与发行人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发行人一直专注于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并积累了丰富

的行业经验和拥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发行人建立并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针对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政

策和业务操作指引,将风险管理融合在各个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能中。同时,发行

人还建立了风险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风险突发事件给其造成的损

失。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与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

六、募集资金运用后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资本金,发展本公司主营业务。本次

募集资金的运用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资本金,本公司独立从事融资租赁业

务,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不影响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不影响本公司的资产独

立性。

本公司拥有独立于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的员工,本公司财务人员未在主要

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不影响本公司的人员独立

性。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建

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组织机构体系。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不

影响本公司的机构独立性。

本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公

司根据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决策。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不影响本公

司的财务独立性。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

在:

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增加。同时,本次发行价格预计将高于

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值,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将有所增

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扩展融

资租赁相关业务,但从本次发行完成到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还需要一个过程,短

期内直接效益可能无法明显体现,因此,将在一定程度上相应影响净资产收益率。

但长期来看,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改善盈

利结构,从而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充足率将得以提

高。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由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此外,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2年3月30日颁布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

理办法》(财金[2012]20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

设立一般风险准备用以弥补尚未识别的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潜在可能损失。一般风

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原则上

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难以一次性达到1.5%的,可以分年到位,

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本公司一般准备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提取,在一般

准备金余额没有达到财政部的要求下,不能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也不能进行股

利分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审议。其中,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

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

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二、本公司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3月,公司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股东分红的议

案》,合计分红15,000万元。

2014年8月,公司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合计分红21,699.52万元。

2015年5月,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股东分

红的议案》,合计分红10,000万元。

2016年4月,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

配的议案》,合计分红10,000万元。

2017年4月,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

配的议案》,合计分红18,773.20万元。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

程序

2016年4月,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议案》。2017年4月,公司召开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并上市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如最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全体股东

按持股比例共享。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6,222.80万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四、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本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应当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

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及条件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及风险准备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者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5)公司不存在不符合资本监管要求的情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方式和比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制定现金分红方案的要求

(1)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等状况,在确保公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司股本规模、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

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

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应当提供

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其中,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

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

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由独立

董事发表审核意见。

(五)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指定及

执行情况;如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

程序是否合规、透明。如果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在考虑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注重

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和持续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

(草案)》及招股意向书中对于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服务计划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基本制度;本公司

股票如果能够成功发行并上市,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对外进行信息披露。主

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信息披露制度

1、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人员

负责人:周柏青、张永飞

电话:025-86816906

传真:025-86816907

电子邮箱:jfl@jsleasing.cn

联系地址: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8-9、11-19、25-33层

邮编:210019

2、信息披露原则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披露信息。

3、信息披露内容

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

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公开披露信息的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属于定期报告,其他报告属于临时报告。

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本公司披露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有关附表。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披露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对本公司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

配情况以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进行说明。

4、信息披露媒介

本公司将通过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本公司

应披露的信息也可以载于本公司网站和其他公共媒体,但公布的时间不得先于指

定的报刊和网站。本公司不以新闻发布会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

(二)投资者服务计划

本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制定了

具体的服务计划。

1、公布投资者服务电话和传真号码,做到专人接听、记录和答复;

2、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公司将给予不定期的书面答复;

3、本公司将在适当时机,如公布年报、中报、对外重大投资等时,安排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适当的渠道解答投资者疑问;

4、本公司在发生发行上市等重大事件时,除按法定程序进行信息披露外,

还将通过网上进行路演或召开记者招待会等形式为投资者服务;

5、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保证投资者获取

及时、全面的资料查询。

二、重要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10,000万元以上

的租赁合同如下:

序号 承租人 合同编号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万元) 租赁期限
1 江阴国立能源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84号 32,569.64 2017.04.12-2024.04.12
2 利辛县人民医院 苏租[2016]租赁字第695号 26,067.65 2016.08.10-2021.06.10
3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苏租[2014]租赁字第444号 22,848.13 2014.09.02-2019.09.04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4 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股份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257号 20,000.00 2017.07.04-20122.07.04
5 湖南昭山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239号 20,000.00 2017.05.24-2019.05.24
6 邵东县人民医院 苏租[2017]租赁字第411号 20,000.00 2017.09.04-2022.09.04
7 莒县人民医院 苏租[2017]租赁字第328号 20,000.00 2017.07.20-2022.07.20
8 大冶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331号 20,000.00 2017.07.19-2022.07.19
9 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292号 20,000.00 2017.07.05-2021.07.05
10 郸城县人民医院 苏租[2017]租赁字第6号 18,973.27 2017.02.27-2022.02.25
11 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3号 18,745.27 2017.01.12-2022.01.12
12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60号 18,465.89 2017.04.07-2020.04.07
13 天津滨海盘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70号 18,463.79 2017.06.23-2020.06.23
14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213号 18,451.38 2017.04.25-2020.04.25
15 邵阳龙昇新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698号 18,234.89 2016.10.19-2021.10.19
16 大连旅顺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16号 18,000.00 2017.03.13-2022.03.13
17 大连顺兴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4号 18,000.00 2017.01.10-2022.01.10
18 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822号 17,988.48 2017.02.24-2022.02.24
19 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897号 17,988.48 2017.02.24-2022.02.24
20 盐城市大丰区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830号 17,892.96 2016.12.05-2021.12.05
21 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30号 17,790.99 2017.03.17-2022.01.13
22 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217号 17,674.60 2017.06.13-2022.06.13
23 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96号 17,550.20 2017.04.13-2022.03.13
24 金堂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39号 17,500.00 2017.03.16-2021.03.16
25 响水县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06号 17,486.46 2017.03.14-2021.03.14
26 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327号 17,395.85 2017.07.25-2021.07.25
27 江西和济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09号 17,255.91 2017.03.16-2021.03.16
28 凤城市中心医院 苏租[2017]租赁字第38号 16,533.02 2017.01.13-2022.01.13
29 成都海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694号 16,524.12 2016.08.12-2021.08.12
30 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714号 16,400.74 2016.08.30-2021.08.25
31 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752号 16,363.64 2016.09.29-2022.03.25
32 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759号 16,045.72 2016.10.11-2021.10.11
33 弥勒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22号 16,012.30 2017.03.20-2021.04.24
34 灵璧县人民医院 苏租[2016]租赁字第656号 16,000.00 2016.07.19-2021.07.19
35 江苏望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711号 16,000.00 2016.08.25-2021.08.25
36 毕节市兴农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349号 16,000.00 2017.08.22-2022.08.22
37 宜都市三立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 苏租[2016]租赁字第661号 16,000.00 2016.07.25-2021.07.25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公司
38 六盘水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596号 15,932.01 2016.10.10-2021.10.10
39 太和县中医院 苏租[2016]租赁字第788号 15,870.60 2016.11.07-2021.09.07
40 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704号 15,710.52 2016.08.17-2022.06.17
41 长葛市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219号 15,706.02 2017.04.26-2021.08.10
42 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689号 15,394.82 2016.08.22-2020.08.22
43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802号 15,225.54 2016.11.18-2019.11.18
44 盐城市亭湖区公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35号 15,178.58 2017.03.15-2021.11.23
45 盐城市亭湖区公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36号 15,175.77 2017.03.15-2021.10.17
46 禹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76号 15,025.24 2017.03.23-2021.09.22
47 怀远县第二人民医院 苏租[2017]租赁字第240号 14,400.00 2017.05.18-2022.05.18
48 龙山县人民医院 苏租[2017]租赁字第253号 14,382.32 2017.06.05-2022.06.05
49 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298号 14,342.62 2017.07.18-2022.07.18
50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692号 14,178.95 2016.09.14-2021.09.14
51 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832号 14,004.71 2016.11.30-2021.11.25
52 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815号 13,874.20 2016.11.23-2021.11.23
53 句容新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235号 13,839.43 2017.06.07-2022.06.07
54 株洲芦淞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62号 13,506.60 2017.05.09-2022.05.09
55 周口市川汇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07号 13,500.00 2017.03.10-2021.03.10
56 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202号 13,487.08 2017.04.13-2022.04.13
57 许昌市东兴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849号 13,292.74 2017.01.10-2022.01.10
58 蒙自市教育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21号 13,194.46 2017.03.20-2021.04.18
59 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15号 13,125.00 2017.03.23-2021.03.23
60 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266号 13,053.96 2017.06.13-2021.06.13
61 腾冲腾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24号 13,011.89 2017.03.20-2021.12.16
62 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777号 13,002.31 2016.11.09-2021.11.09
63 图木舒克银丰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C170523000501 12,767.61 2017.06.23-2022.05.15
64 襄城县裕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85号 12,760.22 2017.03.30-2022.01.06
65 鹤岗市人民医院 苏租[2016]租赁字第708号 12,426.79 2016.08.22-2021.08.22
66 禹州市人民医院 苏租[2016]租赁字第686号 12,345.69 2016.09.26-2021.09.25
67 江苏临港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748号 12,221.53 2016.09.23-2021.09.23
68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283号 12,096.79 2016.04.21-2019.04.2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69 成都市锦城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350号 12,000.00 2017.09.06-2022.09.06
70 蚌埠村乡好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3号 11,877.37 2017.01.05-2022.01.05
71 新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159号 11,799.90 2017.03.23-2022.03.23
72 盘锦市中心医院 苏租[2015]租赁字第482号 11,318.31 2015.06.30-2020.06.10
73 泗县人民医院 苏租[2016]租赁字第508号 11,169.33 2016.06.07-2021.04.07
74 奎屯银丰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C170523000301 11,149.52 2017.07.28-2022.03.15
75 东港市中医院 苏租[2017]租赁字第312号 11,000.00 2017.07.17-2022.07.17
76 寿县县医院 苏租[2016]租赁字第329号 10,429.10 2016.05.04-2021.03.04
77 蕲春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苏租[2016]租赁字第826号 10,390.77 2016.12.06-2021.12.06
78 淮安市淮安医院 苏租[2015]租赁字第894号 10,306.85 2015.11.19-2020.11.19
79 寿阳县人民医院 苏租[2017]租赁字第227号 10,127.30 2017.05.04-2023.05.04
80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 苏租[2017]租赁字第283号 10,000.00 2017.06.20-2022.06.20
81 邵东县中医医院 苏租[2017]租赁字第412号 10,000.00 2017.09.04-2022.09.04
82 河北省内丘县人民医院 苏租[2017]租赁字第218号 10,000.00 2017.04.25-2023.04.25
83 松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351号 10,000.00 2017.08.03-2021.08.03
84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苏租[2017]租赁字第317号 10,000.00 2017.07.17-2022.07.17
85 江苏阜农投资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326号 10,000.00 2017.08.04-2022.08.04
86 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苏租[2017]租赁字第203号 10,000.00 2017.04.20-2022.04.20
(二)银行借款合同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的银行借款金额50,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借款合同

如下:

序号 借款金额(万元) 借款时间 借款银行 借款利率 担保方式
1 300,000.00 2015.6.11-2021.6.11 平安资产管理 6.10% 无
2 50,000.00 2016.10.13-2017.10.13 上海银行 3.60% 无
3 50,000.00 2016.10.21-2017.10.20 上海银行 3.60% 无
4 50,000.00 2017.1.13-2018.1.12 中国银行 4.40% 无
5 50,000.00 2017.2.20-2017.10.16 北京银行 5.20% 无
6 50,000.00 2017.2.24-2018.2.23 中国银行 5.20% 无
7 50,000.00 2017.3.9-201 8.3.8 中国银行 5.17% 无
8 50,000.00 2017.4.10-2017.11.9 民生银行 5.25% 无
9 50,000.00 2017.4.11-2017.11.22 重庆农商行 5.25% 无
10 50,000.00 2017.4.13-2017.11.14 民生银行 5.25% 无
11 50,000.00 2017.4.14-2017.12.7 南京银行 5.10% 无
12 50,000.00 2017.4.17-2017.12.5 昆仑银行 5.20% 无
13 50,000.00 2017.4.24-2017.11.16 平安银行 5.20% 无
14 50,000.00 2017.5.4-2018 .5.4 南京银行 5.25% 无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5 50,000.00 2017.5.5-2018 .5.4 中国银行 5.30% 无
16 50,000.00 2017.5.10-2018.5.10 北京银行 5.45% 无
17 50,000.00 2017.5.23-2018.5.22 国家开发银行 4.35% 无
18 50,000.00 2017.6.27-2018.5.24 交银国际信托 5.60% 无
19 50,000.00 2017.6.30-201 8.4.9 重庆农商行 5.85% 无
20 50,000.00 2017.7.4-2018 .4.19 建设银行 5.60% 无
21 50,000.00 2017.7.4-2018 .4.25 建设银行 5.60% 无
22 50,000.00 2017.7.10-2018.7.10 上海农商行 5.50% 无
23 50,000.00 2017.7.21-2018.1.19 南京银行 5.55% 无
24 50,000.00 2017.8.1-2018 .8.1 中信银行 5.50% 无
25 50,000.00 2017.8.10-2017.11.10 重庆农商行 3.70% 无
26 50,000.00 2017.8.10-2018.8.10 上海农商行 5.30% 无
27 50,000.00 2017.8.10-201 8.1.5 重庆农商行 5.40% 无
28 50,000.00 2017.8.16-201 8.2.9 浦发银行 5.45% 无
29 50,000.00 2017.9.11-2018.9.11 兴业银行 5.50% 无
30 50,000.00 2017.9.13-2018.8.28 上海银行 5.60% 无
31 50,000.00 2017.9.14-201 8.9.4 农业银行 5.60% 无
(三)其他重要合同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重要合同如下:

1、金融债

2014年第二期金融债券系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320号以及中国人民

银行银市场许准予字(2014)第231号批准,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公开发行

的2014年第二期金融债券,面值为140,000.00万元。该债券为票面利率为5.75%

的附息固定利率金融债券,起息日为2014年10月8日,到期兑付日为2017年

10月8日,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2016年金融债券系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6)86号文件以及《中国人民银

行准予行政许可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6第108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发行附息固

定利率金融债券,面值为200,000.00万元,到期日为2019年8月25日,票面利

率为3.25%,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2、资产支持证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015年资产支持证券系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4)第823号及中国人民

银行银市场许准予字(2015)第19号批准,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与受托

人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结构化主体,由其发行相关资产支持证券。本期资产支

持证券分为优先档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

币918,000,000元,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123,459,996元,本公司持

有全部次级档证券。

2017年资产支持证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市场许准予字(2016)第211号

批准以及经中国银监会备案,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与受托人紫金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设立结构化主体,由其发行相关资产支持证券。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

先档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合计人民币1,873,439,118元,其中优先档资

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1,655,000,000元,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

218,439,118元,本公司持有全部次级档证券。

2017年4月14日,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

与受托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结构化主体,由其发行相关资产支持证

券。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档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合计人民币

1,819,590,016元,其中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1,634,000,000元,次级

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185,590,016元,本公司持有部分优先档证券(1.32

亿元)及全部次级档证券。

三、诉讼或仲裁

(一)本公司存在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1、发行人涉及诉讼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尚有25笔诉讼未结案,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

共21笔,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告(一审) 剩余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主要案情 原告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 执行情况
1 1、拜泉县中信 52.73 拜泉县中信农业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 已判决待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马维财 3、王艳侠 4、齐齐哈尔万邦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逾期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及逾期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生效
2 1、安徽恒顺方舟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2、马鞍山江湾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3、高升 262.49 安徽恒顺方舟船舶工业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逾期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逾期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已判决待生效
3 1、盱眙新联秸秆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2、王安强 3、袁仁超 4、宿迁葆源生态节能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23.57 盱眙新联秸秆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逾期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逾期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已判决待生效
4 1、成都市西区医院 2、四川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81 成都市西区医院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已判决待生效
5 1、叶俊树 2、罗庆容 3、重庆盈丰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6.20 叶俊树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已判决待生效
6 1、长沙众焱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2、段振华 3、陈益芬 4、谢下勇 5、重庆盈丰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93.81 长沙众焱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陈益芬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被告三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四、被告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尚未开庭 待开庭
7 1、无锡市金港印刷有限公司 37.62 无锡市金港印刷有限公司未按约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尚未开庭 待开庭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张美友 3、蔡美丽 4、淮安茂业印刷有限公司 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2、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原告就被告的抵押给原告的机器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8 1、何林春 2、马婷婷 3、马明德 4、何林成 5、新疆元农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98.97 何林春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确认原告损失; 2、返还租赁物,租赁物进行评估、拍卖,用于清偿原告损失; 3、被告一对差额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确认原告损失; 2、返还租赁物,租赁物进行评估、拍卖,用于清偿原告损失; 3、被告一对差额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已提起上诉
9 1、库尔勒希伯莱天鹅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2、何金生 3、库尔勒珠江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4、库尔勒天山神龙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45.19 库尔勒希伯莱天鹅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4、被告一、二承担诉讼费用。 已判决待生效
10 1、潘多亮 2、何英忠 3、新疆吉峰天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9.90 潘多亮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已达成调解
11 1、赵宏勇 2、王琪路 3、骆飞 4、新疆天农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166.91 赵宏勇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三、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一、二承担诉讼费用。 已判决待生效
12 1、周永刚 2、李志龙 3、伊犁森茂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30.46 周永刚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已判决待生效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3 1、杜明飞 2、谢振强 3、伊犁森茂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56.76 杜明飞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20171106开庭 待判决
14 1、郑建勇 2、李远平 3、蒋涛 4、新疆三农投资有限公司 100.99 郑建勇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尚未开庭 待开庭
15 1、马维国 2、付天华 3、王跃军 4、齐齐哈尔名凯农机有限公司 46.62 马维国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已判决待生效
16 1、青岛市兴荣印刷有限公司 2、李建荣 - 青岛市兴荣印刷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2、返还租赁物; 3、被告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 4、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租赁物进行评估、拍卖,用于清偿原告损失; 6、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尚未开庭 待开庭
17 1、陈志清 2、张国全 3、乌鲁木齐润达贝林商贸有限公司 97.60 陈志清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确认原告损失; 2、返还租赁物,租赁物进行评估、拍卖,用于清偿原告损失; 3、被告一对差额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尚未开庭 待开庭
18 1、廖允玲 2、库尔班?马木提 3、焉耆县鑫众农业机械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61.27 廖允玲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确认原告损失; 2、返还租赁物,租赁物进行评估、拍卖,用于清偿原告损失; 3、被告一对差额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尚未开庭 待开庭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5、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9 1、王润德 2、雷列口 3、陈凤珍 4、石河子市田易农机有限公司 75.62 王润德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尚未开庭 待开庭
20 1、建湖县中医院 2、盐城市瀛洲宾馆有限公司 3、上海富建酒店有限公司 4、周晴华 1,182.18 建湖县中医院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1、被告一偿还剩余租金及利息; 2、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尚未开庭 待开庭
21 宜兴市南方丝绸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发行人因与江苏宏远包装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法院判决发行人胜诉,查封江苏宏远包装有限公司名下一处产权。宜兴市南方丝绸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对上述查封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做出裁定解除查封保全措施。发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1、撤销(2017)苏0106执异45号执行裁定书,恢复(2013)鼓商初字第1311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于20171011开庭 待判决
注:上述诉讼表格中执行情况已更新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下同。

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共4笔,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原告 (一审) 被告(一审) 主要案情 原告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 执行情况
1 广州煌能燃料油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煌能) 南京恒风船务有限公司(简称:恒风船务)、发行人、吴海雄 广州煌能因对租赁物提供加油而产生对恒风船务的债权,吴海雄对该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1、恒风船务偿还油款84.8万元; 2、恒风船务赔偿违约金; 3、恒风船务支付律师费、诉讼费等; 4、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吴海雄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已驳回管辖异议。 尚未开庭 待开庭
2 刘宏周、陈兰强、王杏斌 恒风船务、发行人、南京旺达船务有限公司 刘宏周、陈兰强、王杏斌为恒风船务的船员,租赁物处置之后因恒风船务未能支付三人工资,对恒风船务、发行人提起 恒风船务、发行人支付工资共计34万; 原告就上述请求对“海皇轮”享有船舶优先权; 已于2017年10月23 待判决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诉讼。 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日开庭
3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发行人 原告接受发行人委托,代理购买设备,并交付于第三人成都西区医院处使用。因第三人未出具付款通知书,被告未付设备尾款。故原告提起诉讼。 1、发行人向原告支付设备尾款70.5万元;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原告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待生效
4 成都西区医院 发行人 原告与发行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发行人向苏美达公司购买设备并租赁给原告使用。后因苏美达延迟交货,致使原告租金损失,故反诉发行人返还多收租金。 发行人返还多收租金17万元。 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 待生效
2、若相关诉讼败诉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审理完毕的诉讼案件中,发行人作为原告的

案件共计21笔,涉及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共计2,690.7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1,448.48万元;发行人未决诉讼相关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占2017年9月末应收

融资租赁款余额比重较低,且已经计提了较为充分的减值准备。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作为被告且尚未审理完毕的诉讼案件共4笔,涉

诉直接金额为206.30万元(未考虑根据时间计提的相关违约金、诉讼相关费用

等),诉讼涉及金额占发行人利润比重较小。公司对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

公司的债务在业务开展时即根据合同约定确认为应付账款,之后因未收到承租

人的付款通知书而未予以支付,因此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对公司的诉

讼事项无需确认预计负债。除此事项外,上述其他案件败诉的可能性较低,在

资产负债表日现时义务很可能不存在,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公司的可能性

较低,所以不满足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

综上,未决诉讼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

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熊先根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张义勤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杜文毅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刘恩奇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饶建辉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尉安宁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樊扬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OlivierDeRyck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颜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王明朗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裴平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孙传绪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陈仲扬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潘瑞荣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许峰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徐泽敏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王仲惠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汪宇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陈晓锋

保荐代表人:

石丽王天红

总经理:

江禹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江禹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王长平____________

刘颖颖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凡____________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五、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六、承担验资复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七、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的声明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八、承担评估复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的声明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十八节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1、发行保荐书及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