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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12-26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DEPPON LOGISTICS Co., LTD.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 316号 1幢)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德邦股份、德邦物流
指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文意需要亦包括其所有子公司
控股股东、德邦控股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原广东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迁址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后更名,根据文意需要亦包括广东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指崔维星
发起人指德邦控股、崔维星
广东德邦指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已注销
新开发科技指上海新开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开发联合指新开发联合创业投资企业,系新开发科技的母公司
福建龙工指福建龙岩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诚致鑫鼎指宁波诚致鑫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苏州钟鼎指苏州钟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钟鼎二号指苏州钟鼎创业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鼎晖一期指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天津瑞荣指天津瑞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鼎晖元博指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上海平石指上海平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上海国和指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北京红杉指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昆山海峡指昆山海峡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中金佳泰指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德邦成长指宁波德邦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控股股东之股东
德邦成长二期指宁波德邦成长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控股股东之股东
德邦成长三期指宁波德邦成长三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控股股东之股东
德邦长青四期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长青四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控股股东之股东
宁波维德指宁波维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邦成长及德邦成长二期合伙人之一
隐山公司指上海隐山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宁波宣德指宁波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邦成长三期及德邦长青四期合伙人之一
钟鼎三号指苏州钟鼎三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德邦成长三期及德邦长青四期合伙人之一
钟鼎四号指苏州钟鼎四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德邦长青四期合伙人之一
IBM(中国)指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
天地华宇指天地华宇物流有限公司
佳吉快运指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
安能物流指安能物流有限公司
顺丰控股指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申通快递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圆通速递指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中通快递指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韵达股份指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指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除非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的公司章程,是指发行人于 2015年 1月 2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上市草案)指
发行人于 2015年 3月 10日召开的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业协会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本次发行指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00万股、面值为 1.00元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A股指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机构指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所组成的承销团
发行人律师、德恒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律师
会计师、致同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审计机构。发行人 2011年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2年 6月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众联指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指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发币元
报告期指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 2017年 1-9月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指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行业术语
公路快运指
采用零担运输的承揽运输模式和承运货物标准,以标准时间和班次的运输车辆为客户提供快速化、标准化、网络化的运输服务,是公路运输中的高端化服务模式,具有很强的拓展性,可以利用汽车运输的灵活性和运输网络的规模化特点,进一步将业务延伸至提供快递、整车快运等门到门的服务领域
快递指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3年1月颁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配送指
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根据客户要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出发货量指公司承运的每票运单货物重量的总和
中转货量指通过单个分拨中心转运至其它分拨中心的货物(除本分拨中心所辐射营业部的货量)
操作货量指
分拨中心所有理货员操作的货量之和,等于装卸货量、派送货量、自提货量、集中接货货量、驻地营业部接收货量的总和
分拨中心指
对货物进行归集、分发,并完成运输过程中的分拣、转运等环节的场地,具有存储、分拣、集散、中转及加工等功能。发行人的分拨中心按照功能和规模分为四类,包括枢纽中心、转运外场、集配站、运作部
枢纽中心指
达到以下 4项标准的转运外场:月操作货量在 15万吨以上,中转货量占比 20%以上,拥有 25条以上的干线出发线路并且直发省份达到 20个以上
转运外场指
主要负责区域内的货物的中转以及集配站的货物集散,能够开展集中接送货业务,具有存储、分拣、集散、中转、加工等功能(各省会城市的分拨中心都规定为转运场)
集配站指主要负责城市当地货物的集散,能够开展集中接送货业务,具有存储、分拣、集散、加工等功能
运作部指归属于规模较大的营业部,负责营业部出发货装车、到达货卸车、客户自提货物操作等货物装卸搬运工作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运输线路指
集配站及以上分拨中心之间为实现货物流通而开辟的、可以按照指定车型、固定发车时间和运行时间以及特定的发车频率进行物流经营的路线
理货指
货物装卸中,对照货物运输票据进行的理(点)数、计量、检查残缺、指导装舱积载、核对标记、检查包装、分票、分标志和现场签证等工作
精准卡航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长距离且限时到达的高端公路快运产品
精准城运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中短距离且限时到达的高端公路快运产品
精准汽运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普通公路快运产品
精准空运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航空货运代理服务
外请车辆指通过与公司签订委托运输服务协议,为公司的部分运输线路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外部运输车辆
POS 指
Point Of Sales(销售点情报管理系统),其主要任务是对商品与媒体交易提供数据服务和管理功能,并进行非现金结算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先生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发行人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有关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终止履行。
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并延长剩余股份锁定期 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及薪酬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人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本人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需要进行股份减持。
本人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如本人拟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均不超过目前持有发行人总股份数的 1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如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书面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1)本人或者发行人因涉嫌
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情形。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本人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本人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且减持后导致本人不再具有发行人大股东身份的,本人承诺并促使受让方承诺在减持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应履行的披露义务及减持数量等相关规定。
本人的股权如被质押,本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公告。
本人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本承诺之其他承诺内容。
本人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并延长剩余股份锁定期 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及薪酬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崔维刚先
生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德邦股份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德邦控股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德邦控股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收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德邦控股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若德邦控股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在上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德邦控股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发行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德邦控股的股份。
有关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终止履行。
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及薪酬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3、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薛霞女士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德邦股份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德邦控股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德邦控股收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德邦控股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若德邦控股股票在上述期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二)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德邦控股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发行人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德邦控股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本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
如本公司拟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均不超过目前持有发行人总股份数的 1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1)本公司或者发行人因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公司因违反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减持且减持后导致本公司不再具有发行人大股东身份的,本公司承诺并促使受让方承诺在减持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减持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应履行的披露义务及减持数量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的股权如被质押,本公司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公告。
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本承诺之其他承诺内容。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三)其他股东承诺
本公司的股东苏州钟鼎、鼎晖一期、鼎晖元博、天津瑞荣、上海平石、钟鼎二号、北京红杉、上海国和、昆山海峡、中金佳泰、宁波诚致鑫鼎均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发行人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企业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的股东苏州钟鼎、鼎晖一期、鼎晖元博、上海平石、钟鼎二号、北京红杉、昆山海峡、中金佳泰、宁波诚致鑫鼎均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企业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本企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本企业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本企业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并促使受让方承诺在减持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本公司的股东郭续长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发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行人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本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崔维刚先生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德邦股份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德邦控股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德邦控股收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在上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德邦控股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发行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德邦控股的股份。
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及薪酬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董事施鲲翔先生,董事会秘书汤先保先生,财务负责人黄华波先生,副总经理刘建青先生,副总经理姚晓舟先生,副总经理郑荣国先生,副总经理李建雄先生均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德邦股份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德邦控股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德邦控股回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在上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德邦控股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发行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德邦控股的股份。
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及薪酬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二、上市后股价稳定预案
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事宜,特制定《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对上述预案进行修订以进一步明确公司及控股股东回购公司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以及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上述议案修订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经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应当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25 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提前予以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与回购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③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B、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10%;
C、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 B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D、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E、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①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与上市公司股东增持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控股股东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B、其用于单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控股股东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 50%;
C、单次及/或连续 12 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 B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单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20%,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 50%。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③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④独立董事在实施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时,应以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所规定和要求的独立性为前提。
(4)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所允许的其它措施。
3、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程序
(1)为实现稳定股价目的,主要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公司应根据相关规定启动
回购股份之程序。
董事会在提出具体方案前,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回购股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开始启动回购,股份回购事宜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依法注销,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公司因股东大会未通过相关回购议案等原因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
或完成公司回购后,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控股股东应于 15个交易日内采取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控股股东自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 30日内实施完毕。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4)在前述两项措施无法实施时,或前述两项措施实施后,仍出现公司股
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出现上述情形起 1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并履行增持义务。
4、终止实施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 5个交易日
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若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公司将延期向董事发放 50%的薪酬(津贴),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公司延期向其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之日止。
(3)控股股东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
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
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将用于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扣留。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
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十二个月发放未按该方案执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0%的薪酬(津贴),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5)除外情形
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6、其他说明
本预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董事会应对本预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关于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的重要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招股意向书摘要等事宜的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1)若届时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股股票尚未上市交易,自中国证监会
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停止公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开发行新股或按照发行价并加算自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至其被退回投资者期间的银行同期 1年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A股;
(2)若届时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股股票已上市交易,自中国证监会或
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3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的确定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如本公司上市后有送配股份、利润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公司同时承诺,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
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本次交易遭受的直接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提供赔偿保障。
4、若因本公司提供虚假记载资料、误导性陈述或对相关信息进行刻意隐瞒
等原因导致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的,上述机构因此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上述机构损失。
5、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
(1)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2)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
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3)在上述违法事实被认定 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根据上述承诺初步测算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货币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二)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意向书摘要等事宜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本次交易遭受的直接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在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代其他责任主体向投资者先行支付赔偿款项,再向其他责任主体追偿。
(三)控股股东关于招股意向书摘要等事宜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3、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公开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 5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购回方案,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它方式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股票发行后至购回期间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发行人上市后有送配股份、利润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若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4、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本次交易遭受的直接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提供赔偿保障。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摘要等事宜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本次交易遭受的直接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本人违反以上承诺,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人在发行人处应领取的薪酬或津贴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3、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无效。
(五)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之信息披露事项承诺
1、中信证券
本公司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德恒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作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特承诺如下:
德恒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如因德恒在本次发行上市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德恒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主管部门认定后,德恒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依法进行赔偿。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德恒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3、致同会计师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依法出具相关文件,致同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因致同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致同能证明无执业过错的除外。
4、国众联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之信息披露事项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公司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相关公开承诺。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本公司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提供赔偿保障。
(二)控股股东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意向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因本公司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
扣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等文件公开作出的承诺。
2、如发生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4、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承诺未实际
履行 30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起 30日内,自愿将上一年度从发行人处所领取的全部薪金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利分配。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将本着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持续发展及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实施持续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具体分配政策为: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如董事会认为出现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情况,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分红的前提下,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分红,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4、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应当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同时,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5、若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足 10%
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如公司由于实际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未来长期发展等因素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六、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2015年 3月 10日,本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对于本次股票发行前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A 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七、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物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总体上与宏观经济增长速度呈现较强的正相关关系,同时也与客户所处行业及其增速、经济结构密切相关。因此,前述经济要素的变动必然会影响物流行业的服务总量进而影响公路货运行业内公司的经营业绩。在经济处于扩张时期,货物运输供求数量巨大,储存货物也数量巨大,物流业繁荣;反之,在经济处于紧缩时期,货物运输供求数量减少,物流业也萧条冷淡。所以,宏观经济形势或下游行业景气的变动对物流业有较大影响。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近年来,中国经济继续快速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尽管国家已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调整规划等多项措施,但未来中国经济整体增长速度放缓的趋势已经较为明显。
上述宏观经济的波动情况,将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我国物流行业的整体发展以及本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二)国家税收及财政补贴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2011年及之前,公司系按照运输费收入的 3%和货运代理收入的 5%计缴营业税。2011年 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要求自 2012年 1月 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行业和试点地区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上海市被纳入首批试点地区。该政策规定,自新旧税制转换之日起,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其中,本公司业务分别适用交通运输业 11%的增值税税率及物流辅助业务和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6%的增值税税率。随后,“营改增”税收政策的试点范围逐步扩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 5月 24日发布的“财税[2013]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 2013年 8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3年 12月 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要求自 2014年 1月 1日起,包括公路运输在内的相关行业按照修订后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营改增”的税收政策。
在国家实施“营改增”过程中,各地区先后出台了相应的过渡期政策,对“营改增”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资金扶持政策,有效平衡企业税负。报告期内,本公司取得的各地政府对于企业全面实行“营改增”与其他纳税的相关财政返还以及增值税即征即退补助等财政补贴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1.21%、
12.82%、7.93%和 0%。随着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的逐步取消,相关财政补贴政
策的变化可能会给公司业绩造成进一步的影响。
(三)经营成本上升导致经营利润率下降的风险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人工费用及运输费用是本公司最主要的成本项目。报告期内,上述两项成本合计分别占本公司营业成本的 74.55%、77.54%、81.49%和 82.77%。公司业务
规模的扩张,特别是快递业务的快速发展导致公司用工需求大幅增加,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员工数量(包括劳务派遣用工)年均增长率达 31.63%。截至
2017年 9月末,公司员工数量(包括劳务派遣用工)为 11.15万人,其中从事
快递业务的人员(包括劳务派遣用工)为 5.92万人,占比 53.09%。同时,近年
来,随着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社会人工薪酬福利水平的不断升高,全社会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公司用工人数及用工成本增加导致的公司人力成本的不断上涨,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的压力。另外,由于公司全部的经营场地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未来租金上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公司已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提升运营效率,并主动进行内部挖潜,节支增效,控制成本的上涨速度。但若以上措施无法有效控制各项成本上涨带来的影响,则公司可能面临经营利润率下降的风险。在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大趋势下,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以及经营成本的不断上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带来较大压力,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较上年下降超过50%甚至亏损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导致的风险
由于公路货运行业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行业内从事点对点或区域性运输业务的小型规模企业众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程度较为严重,市场竞争激烈。
本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公路货运行业中的公路快运细分子行业和快递行业,其中的主要区别在于,提供服务的具体操作方式及承运货物的类型和重量不同。但是除了开展快递业务需要行政审批并取得相应的业务资质外,二者之间的区分界限已较为模糊,公路快运行业的企业可在取得快递业务资质后从事快递业务,快递行业的企业也可开展公路快运业务,细分行业之间的竞争和渗透愈发明显,从而加剧了公路快运和快递行业内的竞争。
本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正式开展快递业务。国内快递行业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已较为激烈。虽然公司对快递业务定位和发展已做好长期发展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战略和运营计划,但仍将面对快递市场的激烈竞争。
另外,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日趋激烈的竞争,导致消费者对与其相关的物流服务品质要求日益提高。部分大型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自建物流体系的方式降低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依赖,一方面可以更好的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的其他企业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因此,公司在相关领域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如本公司不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局,未来将面临业务增长放缓及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同时,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结合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对部分区域以及部分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作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并根据货量的日均负荷情况推出相关优惠活动以及给予大客户一定折扣,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产品平均单价、毛利率及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崔维星先生。崔维星在本次公开发行 A 股之前直接持有和通过德邦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38.81%。此外,崔维星先
生之一致行动人崔维刚及薛霞通过德邦控股分别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3.49%及 0.65%,三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42.95%。本次公开发
行 A股后,按照全部发行 10,000万股新股计算,崔维星直接与间接合计持股比例将下降为 34.76%,崔维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比例将下降为
38.47%。但作为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可以利用实际拥有的表决权对本公司的发
展战略、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实际控制。尽管本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各项规范运作制度,但鉴于实际控制人及德邦控股的部分利益可能与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完全一致,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可能会促使本公司作出有悖于本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决定,从而有可能引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无重大变化;公司对主要客户和供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应商的依赖度较小,因此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变动对审计报告截止日后公司正常经营影响较小。
根据公司 2017年 1-9月的经营情况,快运业务盈利水平保持稳定,快递业务盈利能力持续加强,整体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合理预计 2017年全年营业收入为 200亿元至 20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约 18%至 21%;归母净利润为 5.5 亿元至 6.0 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约 46%至 60%;预计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5亿元至 4.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约 75%至 101%。(上述 2017年全年数据未经审计,不构成盈利预测),上述业绩预计合理、谨慎。
九、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风险的特别提示及相关责任主体关
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间,且公司净利润水平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较上一年度出现同比下降的趋势。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涉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不超过 10,000 万新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不超过 96,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10.42%且不低于 1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原股东
不公开发售老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通过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初步询价和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受益按照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35 元(按照本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除以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本公司2017年 9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社会公众股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发行费用及分摊原则本次发行费用合计 6,539.64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5,188.68 万
元,审计及验资费 478.44万元,律师费 246.63万元,用于本次发
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67.92万元,发行上市手续费 157.97万元(以
上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发行人名称: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DEPPON LOGISTICS Co., LTD.
注册资本: 8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崔维星
设立日期: 2009年 8月 6日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 316号 1幢
邮政编码: 201702
电话: 021- 39288106
传真: 021- 39288223
公司网址: www.deppon.com
电子邮箱: ir@deppon.com
营业范围:普通货运,仓储,人力装卸搬运,货运代理,货物运输信息咨询,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停车场经营,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从事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组改制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德邦控股与自然人崔维星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09 年 7 月 30 日,德邦控股与崔维星两位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同意发起设立德邦股份。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其中:德邦控股出资 4,650万元,认购股份 4,650万股,占总股本的 93%;崔维星出资 350万元,认购股份 350万股,占总股本的 7%。
发起人首期缴纳出资 1,000 万元,其中德邦控股、崔维星分别缴纳 930 万元、70万元。2009年 8月 6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 3109653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万元。
2009年 12月,发起人完成了第二期出资的缴纳,其中德邦控股与崔维星按照相应股权比例分别以现金认缴了 1,860 万元、140 万元,公司实收资本增至3,000万元,并于 2009年 12月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2010年 1月,发起人完成了第三期出资的缴纳,其中德邦控股与崔维星按照相应股权比例分别以现金认缴了 1,860 万元、140 万元,公司实收资本增至5,000万元,并于 2010年 1月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以上出资已分别经上海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上海汇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履行验资程序,并分别出具验资报告(铭会内验字[2009]第 061号、汇强会验字[2009]第 0156号、汇强会验字[2010]第 0155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验资程序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致同专字(2013)第 320ZA0005 号),认为上述验资报告与公司实际收到的各股
东出资情况相符。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为德邦控股和自然人崔维星。其中,德邦控股系由崔维星及其他 170名自然人于 2009年 6月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以自有资金投资。
上述发起人发起设立本公司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股权结构(发起设立时)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德邦控股 4,650.00 93.00
2 崔维星 350.00 7.00
合计 5,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一)股本结构
1、公司在本次 A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A股普通股不超过 10,000 万股,并不进行老股转让,按照全部发行 10,000 万股新股计算,发行新股的股数约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42%。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
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前发行后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万股)股权比例(%)持股数(万股)股权比例(%)德邦控股 69,107.5961 80.36 69,107.5961 71.99
崔维星 4,300.9184 5.00 4,300.9184 4.48
宁波诚致鑫鼎 2,859.4583 3.32 2,859.4583 2.98
苏州钟鼎 2,215.9612 2.58 2,215.9612 2.31
中金佳泰 1,331.0440 1.55 1,331.0440 1.39
鼎晖一期 1,321.0602 1.54 1,321.0602 1.38
钟鼎二号 860.0 1.00 860.0 0.90
北京红杉 860.0 1.00 860.0 0.90
郭续长 825.60.96 825.60.86
鼎晖元博 680.5689 0.79 680.5689 0.71
天津瑞荣 491.8220 0.57 491.8220 0.51
上海国和 430.0 0.50 430.0 0.45
昆山海峡 430.0 0.50 430.0 0.45
上海平石 285.9709 0.33 285.9709 0.30
A股社会公众股东-- 10,000.0 10.42
合计 86,000.0 100.00 96,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前十大股东情况(本次发行前)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万股)股权比例(%)
1 德邦控股 69,107.5961 80.36
2 崔维星 4,300.9184 5.00
3 宁波诚致鑫鼎 2,859.4583 3.32
4 苏州钟鼎 2,215.9612 2.58
5 中金佳泰 1,331.0440 1.55
6 鼎晖一期 1,321.0602 1.54
7 钟鼎二号 860.0 1.00
8 北京红杉 860.0 1.00
9 郭续长 825.60.96
10 鼎晖元博 680.5689 0.79
合计 84,362.2071 98.10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及其任职情况(本次发行前)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股权比例(%)在公司任职情况
1 崔维星 4,300.9184 5.00 董事长、总经理
2 郭续长 825.60.96 未任职
合计 5,126.5184 5.96 -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先生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德邦控股的股东,崔维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4,300.9184 万股股份,通过持有德邦控股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29,072.3854万股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33,373.3038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38.81%。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薛霞女士系崔维星配偶,其通过持有德
邦控股股份间接持有发行人 554.8649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65%。实
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崔维刚系崔维星之弟,其通过宁波宣德、德邦成长三期、德邦长青四期及德邦控股间接持有发行人 2,999.1539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
本的 3.49%。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 42.95%的
股份。
中金佳泰为宁波诚致鑫鼎有限合伙人,且中金佳泰同一核心管理团队设立的中金佳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宁波诚致鑫鼎普通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瑞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修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订)》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并根据中金佳泰及宁波诚致鑫鼎出具的一致
行动说明,中金佳泰与宁波诚致鑫鼎为一致行动人,二者合计持有发行人4,190.5023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87%。
昆山海峡为宁波诚致鑫鼎有限合伙人,且昆山海峡为宁波诚致鑫鼎普通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瑞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修订)》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并根据中金佳泰及宁波诚致鑫鼎出
具的一致行动说明,昆山海峡与宁波诚致鑫鼎为一致行动人,二者合计持有发行人 3,289.4583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83%。
鼎晖一期、鼎晖元博均由同一管理团队管理,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天津鼎晖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修订)》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并根据二者出具的一致行动声明,鼎晖一期与
鼎晖元博为一致行动人。鼎晖一期、鼎晖元博合计持有 2,001.6291 万股股份,
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33%。
苏州钟鼎的普通合伙人钟鼎(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有三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严力、汤涛和尹军平,钟鼎二号的普通合伙人上海钟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有五名自然人合伙人,分别为严力、汤涛、尹军平、董中浪和朱迎春,上海平石的普通合伙人为严力,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根据三者出具的一致行动声明,苏州钟鼎、钟鼎二号及上海平石为一致行动人,三者合计持有3,361.9321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91%。
(五)发行人股东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及减
持意向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先生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发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行人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有关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终止履行。
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并延长剩余股份锁定期 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及薪酬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人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本人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需要进行股份减持。
本人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如本人拟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均不超过目前持有发行人总股份数的 1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如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书面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1)本人或者发行人因涉嫌
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情形。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本人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本人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且减持后导致本人不再具有发行人大股东身份的,本人承诺并促使受让方承诺在减持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应履行的披露义务及减持数量等相关规定。
本人的股权如被质押,本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公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告。
本人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本承诺之其他承诺内容。
本人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并延长剩余股份锁定期 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及薪酬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崔维刚
先生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德邦股份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德邦控股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德邦控股收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德邦控股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若德邦控股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在上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德邦控股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发行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德邦控股的股份。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有关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终止履行。
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及薪酬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3)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薛霞女士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德邦股份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德邦控股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德邦控股收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德邦控股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若德邦控股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2、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德邦控股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发行人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德邦控股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本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
如本公司拟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均不超过目前持有发行人总股份数的 1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1)本公司或者发行人因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公司因违反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且减持后导致本公司不再具有发行人大股东身份的,本公司承诺并促使受让方承诺在减持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减持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应履行的披露义务及减持数量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的股权如被质押,本公司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公告。
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本承诺之其他承诺内容。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3、其他股东承诺
本公司的股东苏州钟鼎、鼎晖一期、鼎晖元博、天津瑞荣、上海平石、钟鼎二号、北京红杉、上海国和、昆山海峡、中金佳泰、宁波诚致鑫鼎均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发行人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企业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的股东苏州钟鼎、鼎晖一期、鼎晖元博、上海平石、钟鼎二号、北京红杉、昆山海峡、中金佳泰、宁波诚致鑫鼎均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企业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本企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企业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本企业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并促使受让方承诺在减持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本公司的股东郭续长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发行人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本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崔维刚先生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德邦股份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德邦控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德邦控股收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在上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德邦控股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发行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德邦控股的股份。
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及薪酬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董事施鲲翔先生,董事会秘书汤先保先生,财务负责人黄华波先生,副总经理刘建青先生,副总经理姚晓舟先生,副总经理郑荣国先生,副总经理李建雄先生均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德邦股份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德邦控股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德邦控股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在上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德邦控股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发行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德邦控股的股份。
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及薪酬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四、本公司的主营业务
(一)主营业务概览
1、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公路快运与快递服务提供商,是国家A级物流企业,为客户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公路快运与快递及相关增值业务服务。截至 2017年 9月 30日,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全国 32个省、市、自治区的 315个城市共拥有营业网点 5,243 个(不含事业合伙人网点),拥有各型运输车辆 10,528台(仅考虑长途车车头而不考虑半挂车的计算口径),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郑州等各区域中心城市有 127处分拨中心,进行 24小时的货物运输服务。
公司一直致力于为我国中小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公路快运与快递服务,目前客户类型主要为各类工业及贸易企业。公司主要产品线包括公路快运业务、快递业务和其他业务,其他业务主要包括仓储供应链业务、航空货运代理业务、小额贷款和保理业务及其他物流相关业务。
在公路快运业务方面,公司针对不同时效要求及运输距离,为客户提供精准卡航(高时效长距离)、精准城运(高时效短距离)、精准汽运(普通时效)三类公路快运的标准化产品,满足客户对货物运输时效的不同需求;公司还针对单票重量较大的快运货物提供整车业务服务。同时,公司向零担以及整车业务的客户提供公路快运业务的增值服务,比如上门接送货、代收货款、安全包装、签收回单以及综合信息服务等。
2013 年 11 月,公司以既有公路快运业务直营网络和终端的规模优势为基础,正式启动快递业务。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快递业务的服务网络已经覆盖至国内 31个省及直辖市,315个城市(不包含事业合伙人网点)。虽然快递业务开展时间较短,但增长势头良好。2015 年快递业务收入较 2014 年上升了
260.75%;2016年快递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130.81%,2017年前三季度
快递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84.37%,总体增速较快。
2015年 8月,为能够更加有效地覆盖业务区域,实现运输网络的广泛延伸,同时有效降低公司新设网点建设以及运营所发生的成本,公司启动了事业合伙人计划,邀请公司业务网点中部分支线所在地区具备物流配送能力的个人或商户成为公司公路快运和快递业务的事业合伙人。
基于客户需求和战略布局,2015年 10月,公司在业务量较大的地区开始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客户提供仓储供应链服务。
此外,本公司在部分地区亦提供精准空运产品,为客户提供空运代理服务。
2016 年开始,结合物流主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开始在部分区域逐步尝试开展小额贷款和保理业务,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和客户提供服务。由于市场环境和监管要求,本公司于 2017年开始对小额贷款和保理业务进行剥离,截至 2017年 9月 30日,上述业务已剥离完毕。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以直营网络为主的经营模式,并科学设计规划运输线路,合理构建运输网络。2015年 8月,公司启动事业合伙人计划。截至 2017年 9月 30日,已签约成为公司事业合伙人的个体总计 5,138个。本公司主要以各种类型的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同时结合不同业务的实际情况,合理利用外请车辆,并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公路快运业务一直保持快速增长,而快递业务自正式开展以来,更是持续高速增长。各业务的年收入、年出发货量、年运输货物票数、营业网点数量及覆盖城市数量、分拨中心数量、运输车辆及人员数量等指标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各类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指标 2017年 1-9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公路快运业务年收入(万元) 967,126.75 1,262,437.72 1,099,889.88 985,710.04
公路快运业务年出发货量(万吨) 655.76 909.56 678.31 513.79
公路快运业务年运输货物票数(万票)
2,944.43 4,141.18 3,937.57 3,894.15
快递业务年收入(万元) 465,934.57 409,617.13 177,470.95 49,194.94
快递业务年出发货量(万吨) 157.14 127.54 51.96 12.99
快递业务年运输货物票数(万票) 18,483.62 16,107.32 6,039.70 1,526.49
2017年 9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营业网点数量(个) 5,243 5,320 5,581 5,376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营业网点覆盖城市数量(个) 315 315 312 312分拨中心数量(处) 127 114 106 108运输车辆数量(台) 10,528 10,211 8,135 7,351人员数量(含派遣劳务用工) 111,452 119,094 85,183 69,005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其结构情况如下表:
报告期内各类主营业务收入及结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2017年 1-9月 2016年
业务类型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路快运-零担: 804,816.67 54.96% 1,068,239.53 62.83%
其中:精准卡航/城运 547,949.60 37.42% 720,695.52 42.39%
精准汽运 256,867.08 17.54% 347,544.02 20.44%
公路快运-整车 162,310.07 11.08% 194,198.19 11.42%
公路快运合计 967,126.75 66.04% 1,262,437.72 74.26%
快递 465,934.57 31.82% 409,617.13 24.09%
空运代理 10,764.20 0.74% 13,366.42 0.79%
仓储 12,955.22 0.88% 1,852.85 0.11%
贷款收入 543.71 0.04% 875.35 0.05%
保理收入 2,365.96 0.16% 3,923.50 0.23%
其他 4,794.23 0.33% 8,021.09 0.47%
总计 1,464,484.63 100.00% 1,700,094.06 100.00%
2015年 2014年
业务类型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路快运-零担: 991,363.66 76.72% 940,147.65 89.60%
其中:精准卡航/城运 680,486.75 52.66% 642,850.41 61.26%
精准汽运 310,876.91 24.06% 297,297.24 28.33%
公路快运-整车 108,526.22 8.40% 45,562.39 4.34%
公路快运合计 1,099,889.88 85.12% 985,710.04 93.94%
快递 177,470.95 13.73% 49,194.94 4.69%
空运代理 11,539.18 0.89% 12,735.67 1.21%
仓储 19.07 0.0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贷款收入----保理收入----其他 3,230.28 0.25% 1,671.54 0.16%
总计 1,292,149.36 100.00% 1,049,312.19 100.00%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本公司主要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1、覆盖全国范围的运输网络,规模效应逐步显现;
2、直营网络为主、自有车辆与外请车辆有效结合的经营模式,有力的保障
了服务品质;
3、成熟的标准化网络建设经验确保“简单复制,快速扩张”模式的成功实
施;
4、具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良好的人才培养体系;
5、已建立了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平台,并持续进行升级优化,提升信息处理
能力和营运效率;
6、在公路快运行业树立了领先的品牌形象;
7、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管理体系,聚焦高端中小企业提供高品质服务;
8、以物流主业为基础,稳健扩展并延伸服务内容,持续打造新的业务增长
点。
(三)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目前,本公司在全国公路快运和快递行业面临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天地华宇、佳吉快运、安能物流、顺丰控股、申通快递、圆通速递、中通快递、韵达股份等企业。
五、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生产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截至 2017年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9月 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 364,169.57万元,净值为 152,871.4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主要生产设备
类别原值(万元)净值(万元)成新率
机器设备 26,682.23 14,379.60 53.89%
运输工具 271,356.81 116,885.33 43.07%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66,130.53 21,606.53 32.67%
合计 364,169.57 152,871.46 41.98%
(二)本公司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17年 9月 30日,公司持有境内注册的商标 184件,境外注册的商标 229件;本公司的子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81件;本公司共拥有 25项专利证书。
(三)本公司的经营资质
截至 2017年 9月 30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从事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子公司持有道路运输相关的经营资质证书共计 32项,本公司及本公司从事快递相关业务的子公司持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共计 58项,本公司从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相关业务的子公司持有《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可证书》共计 2项。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德邦控股的业务范围是以自有资金投资。自设立以来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于2017年4月受让了发行人持有的星光小贷100%股权,星光小贷主营业务为小额贷款业务。
除本公司及德邦控股外,实际控制人崔维星还控制隐山公司、宁波维德以及宁波宣德,分别持有上述三家公司100%、99%和99%的股权。崔维星还通过持有宁波维德以及宁波宣德的股份间接控制德邦成长、德邦成长二期、德邦成长三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期及德邦长青四期。此外,崔维星还分别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大航海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和珠海高瓴翔远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8795%
的股权。隐山公司、宁波维德、宁波宣德、德邦成长、德邦成长二期、德邦成长三期、德邦长青四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大航海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高高瓴翔远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
本公司的其他股东宁波诚致鑫鼎、苏州钟鼎、中金佳泰、鼎晖一期、钟鼎二号、北京红杉、天津瑞荣、鼎晖元博、上海国和、昆山海峡、上海平石均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业务,郭续长除本公司外未对外投资物流相关行业公司或在其中任职。报告期内的前任股东福建龙工主要从事装载机、推土机等工程机械设备的制造和销售,新开发科技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业务,上述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与本公司从事公路快运及快递业务的经营范围不同,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维星之弟崔维强曾实际控制广州桥集拉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桥集拉德”)及广州市白云区货之家运输代理服务部(以下简称“货之家”)。两家企业主要从事国际货运的海运代理业务以及部分公路货物运输业务,与本公司存在一定的潜在同业竞争关系。为了彻底避免可能的同业竞争问题,崔维强及丁朋(崔维星表妹)已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桥集拉德的股权全部对外转让,货之家由于早已不开展实际业务运营,于2012年8月进行了合法注销。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部分关联方提供了零星的货物运输服务,该等运输服务的价格为本公司的门市价格,关联方未在该等交易中获得特殊的价格优惠。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 0.14 0.21 0.14 0.03
合计 0.14 0.21 0.14 0.03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占同期收入比例 0.009% 0.012% 0.011% 0.003%
报告期内,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1,299.63 1,586.67 1,263.20 741.98
2、主要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3、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货物运输、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和关联方借款、融资租赁、分期付款担保。除因与关联方发生的货物运输交易金额较小,无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以外,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和关联方借款、融资租赁、分期付款担保相关事项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以外,可免于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和履行相关决策等程序。报告期内存在实际控制人或其配偶对公司进行的担保的情形,但由于接受担保不影响本公司及中小股东之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免于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发表意见。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货物运输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之条件。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的合理性以及履行法定批准程序的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该议案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职务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6 年度薪酬
(万元)持股数(股)
崔维星董事长、总经理男 47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1998年 6月至 2002年 5月承包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老干部航空客货运处的业务;2001 年 6 月设立了广州市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2004年 10月设立了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 6月与其他 170名股东共同投资发起设立了德邦控股并任董事长至今;同年 8月与德邦控股共同投资发起设立了本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至今
兼任德邦控股董事长、宁波维德执行董事、隐山公司执行董事、宁波宣德执行董事
224.10
43,009,184(直接)、290,723,854(间接)
崔维刚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男 41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1年6月至2004年9月历任广州市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营业员、营业部经理、汽运专线经理、绩效考核组长等;2004年10月与崔维星共同创立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担任广东德邦监事及副总经理、运营总监;2009年8月至2015年7月担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兼任德邦控股董事、宁波宣德监事、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监事
136.97 29,991,539 (间接)
施鲲翔董事男 41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3年 3月至 2006年 6月担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7年 1月至 2009年 8月年担任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 8月至 2014年5月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 2015年 7月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 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兼任宁波维德监事、宁波南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南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大航- 2,050,802 (间接)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上海飞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梭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唯捷(厦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赵怀英董事男 54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1982年 7月至 1999年 3月历任山东国营临清棉纺织厂会计以至财务处副处长;1999年 3月至 2002年 12月历任山东临清华润纺织有限公司财务部长以至公司助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3年 1月至 2004年 10月历任华润轻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4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1 月历任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生产管理部副经理;2006年 11月至 2009年 6月历任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棉二分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2009年 7月至 2015年 12月 31日历任天津鼎晖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务顾问、运营副总裁;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兼任河北明营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鼎仪鑫和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刘峰独立董事男 51
2015年 7月-2017年 12月
2000 年 1 月至 2010 年 8 月担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 年 9 月至今担任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600428.SH)、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3378.HK)、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600153.SH)、
兼任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600428.SH)、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6.00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及安徽亚兰德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378.HK)、厦
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600153.SH)、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亚兰德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郭振忠独立董事男 53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2 年 7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北京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2008 年 5 月至今担任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2 年 7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兼任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6.00 -
倪玮独立董事男 58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1982 年 8 月至 1984 年 8 月供职于中国汽车运输总公司;1984年 9月至 1993年 11月担任中国交通报社总编室主任;1993年 12月起供职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1993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中国航务周刊社长;2001 年 5月至今担任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副秘书长;2003 年 6 月至今担任《物流时代周刊》杂志社社长;2004年 11月至今担任北京界上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兼任物流时代周刊杂志社长、中国航务周刊杂志社社长、北京界上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6.00 -
严力监事会主席男 46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3年1月至2003年9月在申银万国证券兼并收购总部任职;2003年10月至2005年10月在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发展总监;2005年10月至2007年8月在Black Spade天使基金担任合伙人;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在太平洋投资(Pacific Alliance Group)兼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九惠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钟鼎创富(上海)--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担任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今在钟鼎(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同时兼任上海九惠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钟鼎创富(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钟鼎汇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钟鼎恒棠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钟鼎(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苏州钟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钟鼎汇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钟鼎恒棠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平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石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擎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北京易才宏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监事
葛晓军监事男 40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0年 8月至 2003年 3月担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分析员;2003年 4月至 2005年 6月担任西门子通信集团经理;2006 年 8 月至今担任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执行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兼任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上海狮格服饰有限公司董事、 CICC
TW Investment
Ltd 董事、CICC
Principal
Investment Ltd董事、 Motion
Best Enterprise
Ltd董事
--
黄晶职工代表监事女 32
2015年 10月-2018年 7月2007年 7月至 2010年 3月在广州市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副总秘书;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3月在杭州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浙江财务部担任高级经理;2012 年 3 月至今在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历任华东事业部财务部总监、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高级总监;2015年 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45.47 -
韩永彦副总经理男 33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7年 7月至 2007年 9月在广州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任统计员;2007年 10月到 2008年 3月在东莞德邦- 113.25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货运有限公司历任职统计员、经理;2008年 4月至 2009年 3月在成都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区域经理;2009年 4月至 2009年 11月在广州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任项目负责人、办公室主任;2009年 12月至2010年 12月在惠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任大区总经理;2011年 1月至 2011年 2月在汕头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任大区总经理;2011年 3月至 2014年 1月,在本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营运分析中心总经理、新业务研究部总经理、快递业务管理部高级总监;2014年 2月至 2014年 8月任本公司快递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4年 9月至今任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黄华波财务负责人男 38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1年 7月至 2005年 10月在广州市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历任营业员、营业部经理、大区区长、汽运专线经理;2005年 11月起在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历任运营中心副总监、品管部总监、财务负责人;2009 年 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兼任德邦控股董事 96.88
2,473,324
(间接)
钟智龙副总经理男 29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9 年 6 月在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历任市场研究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监;2011 年 3 月在广州市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经营事业部事业部总经理;2011年 12月至 2012年 6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主管人力资源);2012年 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96.88 -
姚晓舟副总经理男 34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5年 8月至 2009年 7月在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部会计、绩效管理部组长、总经理助理、经营中心主任;2009年 8月至 2012年 10月历任本公司经营中心主任、运营中心主任、营运办公室主任;2012年 11月至 2013年 4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 96.88 1,410,522 (间接)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建青副总经理男 32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5年 7月至 2007年 5月在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历任营业员、营业部经理;2007年 6月至 2012 年 10月在济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历任区域经理、大区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2012年 11月至 2013年 4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96.83 2,530,065 (间接)
单剑林副总经理男 32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7 年 3 月在成都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会计、营业部经理、标准化专员;2009年 8月至 2012年10月历任本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总监、区域财务中心高级总监;2012年 7月至 2012年 10月,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2年 11月至 2013年 4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96.88 -
汤先保董事会秘书男 35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5年 7月至 2007年 11月在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历任职员、人事经理、高级经理;2007年 12月至 2008年 6 月任成都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人事高级经理;2008年 7月起在本公司历任薪酬绩效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高级总监;2014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 87.81 447,817 (间接)
郑荣国副总经理男 37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1年 12月至 2010年 8月,在广州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历任业务员、经理、区域经理、事业部总经理;2010年 9月至 2011年 1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总经理;2011年 2月至 2014年 6月在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任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 7月至 2014年 11月任本公司公共事务部总经理助理;2014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96.51 2,119,857 (间接)
林志彬副总经理男 29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9年 6月至 2009年 11月任厦门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营业员;2009年 11月至 2012年 1月历任德邦物流股- 88.72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份有限公司职员、经理、高级经理、总监;2012 年 1月至 2012年 11月担任江苏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任总监;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0 月历任本公司德邦学院院长、高级总监;2014年 10月至 2015年 4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 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浩副总经理男 32 2015年 7月-2018年 7月2009年 3月至 2010年 9月历任中山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营业员、营业部经理;2010年 9月至 2014年 9月历任本公司高级经理、总监、高级总监;2014年 9月至 2015年 4 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89.58 -
李建雄副总经理男 36 2016 年 2 月-2018年 7月2003年 2月至 2009年 3月在广州市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历任营业员、经理、大区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2015年 8月在江苏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任事业部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2 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 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77.02 1,236,662 (间接)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6月 12日
注册资本: 9,500万元
实收资本: 9,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崔维星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号办公楼 829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德邦控股的股东包括 4名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德邦成长(持股 2.92%)、德邦成长二期(持股 2.46%)、
德邦成长三期(持股 1.21%)及德邦长青四期(持股 0.30%)、自
然人股东崔维星(持股 42.07%)及其他 163名自然人股东(持股
51.04%)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总资产 305,341,470.27 123,195,744.18
净资产 117,610,090.82 120,283,467.63
净利润-2,563,907.51 1,359,165.1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 2016年度数据经致同审计,2017年 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崔维星,男,1970年 3月出生,身份证号码为 350203197003*,住址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沪青平公路 1517弄。崔维星先生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 E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崔维星先生 1998年 6月至 2002年 5月,承包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老干部航空客货运处的业务,2001年 6月成立了广州市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2004年 10月成立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 6月与其他 170名股东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广东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至今,同年 8月与德邦控股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至今。
崔维星先生于 2009年 12月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予“2009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称号”,2011年 5月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予常务理事,2011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 12月被中国中央电视台授予“2011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提名奖”。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为其弟崔维刚以及其配偶薛霞。
崔维刚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其通过德邦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
3.49%股份,崔维刚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崔维刚,男,197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70782197607*,住址为上海市徐汇区高安路。崔维刚先生2001年6月至2004年9月历任广州市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营业员、营业部经理、汽运专线经理、绩效考核组长等,2004年10月与崔维星共同创立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担任广东德邦监事及副总经理、运营总监,2009年8月至2015年7月担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薛霞女士未在本公司任职,其通过德邦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 0.65%股份,薛
霞女士基本情况如下:
薛霞,女,加拿大国籍,护照号码为 HM135***。薛霞女士 1971年 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 9月至 2010年 3月担任本公司资金部经理,2010年 3月至今无业。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信息
1、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362,515.32 362,330.10 215,111.37 149,406.08
非流动资产 245,671.53 209,037.72 151,621.04 157,239.94
资产总额 608,186.85 571,367.83 366,732.41 306,646.03
流动负债 314,026.05 311,840.84 147,973.42 123,993.46
非流动负债 5,915.56 6,935.53 4,164.83 1,819.33
负债总额 319,941.61 318,776.37 152,138.25 125,812.79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股东权益 288,245.24 252,591.46 214,594.16 180,833.24
其中: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288,245.24 252,591.46 214,594.16 180,833.2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1,464,484.63 1,700,094.06 1,292,149.36 1,049,312.19
营业利润 36,359.96 30,419.14 27,869.08 47,881.69
利润总额 46,647.13 47,624.22 42,710.53 62,760.39
净利润 35,766.19 37,993.78 33,719.54 47,155.07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766.19 37,993.78 33,719.54 47,155.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979.90 20,230.40 20,965.27 32,712.96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375.47 9,531.31 108,259.06 127,607.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718.93 -101,675.27 -74,752.85 -44,960.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54.73 83,155.22 -10,383.87 -60,713.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2,625.13 -8,992.36 23,130.00 21,951.28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667.56 87,659.92 64,529.92 42,578.64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042.43 78,667.56 87,659.92 64,529.92
(4)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2,136.45 1,305.19 -136.65 -935.8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206.68 15,828.11 14,501.07 15,381.1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3.65 71.77 477.04 433.3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5,291.75 6,455.52 2,214.27 4,037.47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5,778.52 23,660.60 17,055.72 18,916.17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3,992.23 5,897.22 4,301.45 4,474.0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1,786.29 17,763.38 12,754.27 14,442.1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1,786.29 17,763.38 12,754.27 14,442.11
(5)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年 9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 1.15 1.16 1.45 1.20
速动比率 0.76 1.07 1.30 1.13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52.61% 55.79% 41.48% 41.0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68% 0.54% 0.42% 0.70%
财务指标 2017年 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2.41 18.86 30.44 42.05
存货周转率(次/年) 1,557.44 2,568.02 2,199.33 1,647.9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4,979.23 113,049.19 111,765.48 129,840.842
利息保障倍数 9.86 15.75 21.04 18.63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1.38 0.11 1.26 1.4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3 -0.10 0.27 0.26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发行人财务信息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
①资产结构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和 2017年 9月 30日,资产总额分别为 306,646.03万元、366,732.41万元、571,367.83
万元和 608,186.85万元,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资产总额较期初增长幅度分别为2.40%、19.59%、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55.80%和 6.44%,2014年-2017年,公司资产规模的持续增长主要原因为经营
规模的扩大使得流动资产逐年增加以及通过自身积累、银行借款及筹资等方式购置有关资产。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和 2017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的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8.72%、58.66%、63.41%和 59.61%,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51.28%、
41.34%、36.59%和 40.39%。本公司当前的资产结构及变化与本公司所处行业
及公司经营模式密切相关。公司专注于公路快运及快递行业,坚持直营网络为主的经营模式,购买车辆、建设分拨中心及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规模较大。2014年以来,公司根据现有网络布局和线路规划情况有计划的放缓布点速度,非流动资产投入相对减少,非流动资产占比下降。2016 年末流动资产占比增加的原因还包括公司因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和小贷业务导致的应收保理款和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大幅增加。2017年 9月末,非流动资产占比和规模较 2016年 12月末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求,持续增加了对场地建设、运输及分拣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和对外股权投资所致。
②负债结构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和 2017年 9月 30日,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8.55%、97.26%、97.82%和 98.15%,流动负债中又以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
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为主。
2015 年底,公司负债规模同比上升 20.92%,主要原因为:公司保持传统
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大力拓展整车及快递等新业务,流动资金需求增加,而公司 2012 年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 亿元的三年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于
2015年 7月到期兑付,为缓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压力并出于对外投资的战略考虑,公司当期短期银行借款规模同比大幅提升;同时,公司 2015年全面优化薪酬体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超额收益分享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激励达成条件并进一步扩大员工的激励范围,使得员工平均薪酬水平提高,公司员工数量也因业务发展需要大幅增加,二者使得应付职工薪酬增长较快。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负债金额较 2015年 12月 31日增加 109.53%,
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对资金需求增加,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以及应付职工薪酬增长较多,引起整体负债规模的上升。
2017年 9月 30日,公司短期借款较 2016年末上升较快,但应付款项和应付职工薪酬以及其他应付款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综合导致公司负债金额较 2016年 12月 30日增加 0.37%,变动幅度较小。
③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本公司偿债能力较好,短期偿债指标、利息保障倍数指标均显示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与盈利能力能保证短期债务的安全性。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存货为低值易耗品金额较小,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速动比率与流动比率基本一致。2015 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同比有所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及收入规模的增长及对客户信用政策的调整,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规模增加引起。2016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同比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增长及车辆投入导致应付账款和短期借款上升。2017年 9月末速动比率同比下降主要是由于应收保理款和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少导致速动资产下降而流动负债同比变动较小导致。此外,2017年公司股权投资增加导致现金减少也导致了速动比率下降。
公司围绕公路快运细分行业领导者目标,坚持通过开设营业网点和分拨中心不断完善直营网络布局,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 年-2016 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收入规模持续增长,收入的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 27.29%,
显示了公司较好的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充足,为公司偿付债务提供了良好保障。公司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从未发生无法偿还到期借款情况。公司借款融资渠道畅通,为正常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资金保障。总体而言,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由于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的上升有所提升,但公司仍然维持在合理水平,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充足,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④资产周转能力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这是由公司的业务特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征决定的,公司客户众多且较为分散,且以即时付款或预付款项为主,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低且信用周期较短,应收账款周转能力较强。
公司近来年虽然不断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投资投入,但公司注重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总资产周转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49,312.19 万元、1,292,149.36 万元、
1,700,094.06 万元和 1,464,484.63 万元,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
即为提供物流、快递等相关服务产生的收入。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还包括少量的小额贷款业务、保理(非银行金融类)业务收入,2017年 4月末,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转让了小贷及保理业务。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实力不断增强,各项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带动公司毛利的增长。公路快运零担业务报告期内毛利占比逐年提高,分别为 102.49%、
103.79%、80.11%和 85.79%,系公司毛利的最重要来源。同时,公司近年来不
断强化高端品牌建设,重点发展时效性更强、单价更高、市场定位更高端的精准卡航/城运业务,报告期内精准卡航/城运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 85.89%、94.57%、
75.16%和 76.56%。精准汽运作为覆盖不同客户群体需求的重要服务产品报告期
内毛利占比分别为 16.60%、9.23%、4.95%和 9.23%。
随着传统公路快运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近年来进一步挖掘公路快运细分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整车业务。报告期内,整车业务毛利逐年增长,且毛利占比由 2014年的 2.68%上升至 2016年的 7.00%,逐步发展成为公司新业务增长点。
2017 年 1-9 月整车业务由于成本上升较快导致毛利率下降,因此整车业务毛利占比下降至 2.77%。
2013年 11月新上线的快递业务报告期内业务量及收入均增长迅速,发展势头良好,但因其仍处于发展初期,前期投入较大且暂未实现规模效益, 2015年前毛利为负,快递业务于 2016年实现盈利,2016年和 2017年 1-9月毛利占比分别达到 9.03%和 8.96%,基本保持稳定。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比为 17.77%、14.53%、13.41%和 12.93%,
2015年综合毛利率较 2014年下降 3.24个百分点主要因为:因整车及快递业务
的快速发展导致公司毛利率较高的精准卡航/城运业务收入占比由 2014 年的
61.26%下滑至 2015 年的 52.66%,产品结构变化对综合毛利率变动的贡献为
-4.91个百分点;同时,营业收入占比超 20%的精准汽运业务毛利率由 2014年
的 10.41%下滑至 2015年的 5.57%,亦对公司综合业务毛利产生较大影响;另
外,快递业务毛利率由 2014年的-29.69%增长至 2015年的-12.65%,使得其对
综合毛利率变动的贡献为 2.34个百分点。
2016年综合毛利率较2015年下降主要因为毛利率较高的精准卡航和城运的业务占比由 2015年的 52.66%下降到 2016年的 42.39%,且整车及快递业务的
占比继续提升,产品结构变化对综合毛利率变动的贡献为-2.62 个百分点。快递
业务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基本网络布局成型,前期投入在 2016年体现规模效应,毛利率由 2015 年的-12.65%增长至 2016 年的 5.03%,使得其对综合毛利率变
动的贡献为 4.26个百分点。
2017年 1-9月综合毛利率较 2016年 1-9月下降:一是由于毛利率较高的精准卡航和城运业务收入占比由 2016年的 1-9月的 43.98%下降到 2017年 1-9月
的 37.42%,产品结构变化对综合毛利率变动的贡献为-0.95 个百分点;二是快
递业务营业收入占比由 2016 年 1-9 月的 22.01%上升至 2017 年 1-9 月的
31.82%,但由于 2016年下半年起开始储备快递人员和增加其他固定资产投入,
快递业务人工及运费成本增长较快,但收入和业务量的增长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快递业务毛利率由 7.49%下降到 3.64%,使得其对综合毛利率变动的贡献
为-1.22 个百分点。但总体来看,随着快递业务量的增长以及员工人均效能的逐
步提高,快递业务的毛利率由 2017年 1-6月的 1.13%上升到 2017年 1-9月的
3.64%,对综合毛利率变动的贡献也由 2017年 1-6月的-2.42%提升到 2017年
1-9月的-1.22%,趋势向好。
①精准卡航/城运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精准卡航/城运业务毛利率相对稳定,分别为 24.91%、
26.08%、23.78%和 26.45%,2015年同比增加 1.17个百分点、2016年同比降
低 2.30个百分点、2017年 1-9月同比增加 1.68个百分点。
作为公司传统优势业务的精准卡航/城运业务报告期内业务规模稳步扩大,其规模效应逐步显现,随着业务的不断成熟,其成本管理效率不断提高。2015年,公司精准卡航/城运业务货量同比增加 12.53%,而同期精准卡航/城运的成本仅
同比增长 4.20%,低于货量的增幅,主要系由于油价下降导致的燃油费下降及公
司通过不断优化运输网络,提升运输效率导致运费等成本增长控制有效。同时,公司坚持定位高端的市场策略,精准卡航/城运因其时效性更强平均单价较高,虽因优惠促销的影响平均单价有所下滑,但其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使得精准卡航/城运收入增幅高于成本增幅,毛利率有所上升。
2016年,精准卡航/城运的平均单价较 2015年下降 3.66%,单位成本同比
下降 0.55%,平均单价下降主要因为:一是 2016年起针对全国 400多个区域性
专业市场推出有针对性优惠活动,使得单价下降;二是随着公司事业合伙人推广,合伙人网点数量自 2016 年下半年起快速增加,由 2015 年底的 905 个增长至2016年底的 5,190个,合伙人承揽的精准卡航/城运货量占比达到 4.07%。合伙
人主要处于公司网络覆盖较为薄弱地区,系对公司现有网络的有力补充。公司与事业合伙人采取收益共享的合作方式,合伙人根据其提供的揽派件服务情况取得出发提成和到达提成,由于公司与合伙人收费模式与直营网点不同,系按照扣除合伙人收派服务费用后金额确认,结算单价较终端客户低,随着合伙人货量增加,对整体单价有一定影响。精准卡航/城运的单价下降幅度大于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毛利率水平同比下降。
2017年 1-9月,精准卡航/城运的平均单价同比上升 1.88%,主要是由于 2016
年底开始整体上调运价所致。同时,公司采取燃油统购、干线外请运力集采等措施,加强了成本管控,上述原因综合导致毛利率较 2016年 1-9月上升 1.68%。
②精准汽运
报告期内,公司精准汽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0.41%、5.57%、3.25%和
6.80%,2015年、2016年分别同比下降 4.84个百分点和 2.32个百分点,2017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 1-9月同比上升 2.08个百分点。公司精准汽运毛利率较精准卡航/城运的毛利
率低,主要是由于精准汽运时效性较低使得其定价较低导致。2015 年,精准汽运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为:由于传统业务竞争加剧,公司为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优惠力度,以及推广大票产品使得汽运单价同比下降 15.66%,由于汽运
产品单价相对较低,上述措施对汽运的影响较大,因而虽 2015年精准汽运货量同比增加 23.98%,但单价的大幅下降抵消了货量增加对收入增加的影响,2015
年精准汽运业务收入规模同比仅增长 4.57%。同时,因 2015年精准汽运货量的
大幅增长,为保证运力,汽运业务干线外请车运力同比增长 27.96%,使得外请
车费用上涨,导致运费成本上升,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油价下降带来的单位燃油成本下降幅度。精准汽运单位成本下降幅度低于平均运价的下降,使得 2015年精准汽运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6年,精准汽运的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因为:2016年起针对全国 400多个区域性专业市场推出有针对性优惠活动以及因事业合伙人网点快速增加,相应揽收货量占比提高,由于公司对合伙人的结算模式不同也影响了整体单价水平,上述因素使得整体单价同比下降 7.69%。精准汽运单位成本下降幅度低于平均运
价的下降,使得 2016 年精准汽运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此外,2015 年下半年起部分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大票业务划分至精准汽运业务,因此精准汽运的货量同比增长 20.89%,而毛利率同比下降。精准汽运收入增幅低于成本增幅,毛利率
同比下降。
2017年 1-9月,精准汽运毛利率较 2016年 1-9月上升 2.08个百分点,整
体毛利率上升主要因为 2016年底开始整体上调运价以及公司加强成本管控综合导致。
③整车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整车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0.98%、9.63%、8.22%和 3.23%,
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 1-9月分别下降 1.35个百分点、1.41个百分点及
2.65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整车业务的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为:
(1)整车业务尚处于市场开拓期,现阶段的发展目标为扩大市场占有率以
强化规模效应,因此报告期内为拉升整车业务量,整车产品的优惠力度较大,导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致整车均价有所下滑。2015 年以来为进一步扩大客户群体覆盖范围并增加客户粘性,推出定价较低的“整车配送”业务,2016 年公司推出如精准专车、精准拼车等新产品,推广初期定价相对较低,一定程度影响了整车业务平均单价;
(2)整车大客户业务占比逐渐提高。2015年整车收入大幅增长以来,公司
通过项目投标等多种营销方式开拓整车大客户,大客户收入占比逐年提升。大客户业务量较大,拉动收入快速增长,但定价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业务的单价水平。
由于整车业务提供门到门服务,不通过营业部揽件,且基本不通过转运中心进行中转,因此整车业务的成本主要为运输成本。公司整车业务尚处于发展初期,往返货量不平衡,大部分情况下为单向运输,因此较多采用外请车。报告期内,公司整车业务通过区域统调、点到点线路签约、外请车采购流程优化等手段有效降低了单位成本,其中 2015 年起公司注重整车业务成本控制,优化运力调度并通过推广外部请车平台、与大型运输公司长期合作等措施控制整车的请车成本,使得 2015年和 2016年整车运费增长幅度大幅低于货量增长幅度,降低了单位成本,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整车平均单价大幅下降的影响。但由于单价下降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下降,毛利率水平降低。
2017年 1-9月整车单位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 20.78%,主要因为市场运价在
整体油价及人工成本上升的大背景下上升较快,而基于整车单票业务量大,货量整体不稳定,路线多为单向的特点,较难实现运力集中采购,因此运力成本相对较难持续优化。此外,2017年 1-9月公司整车大客户占比进一步提高,由 2016年的 50.35%提高到 73.32%,,大客户的折扣优惠相对较大导致运价仅同比上升
了 17.48%。成本上涨程度大于运价变动,因此 2017 年 1-9 月毛利率较上年同
期下降。
④快递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快递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69%、-12.65%、5.03%和 3.64%,
2015 年、2016 年分别上涨 17.04 个百分点、17.68 个百分点,2017 年 1-9 月
同比下降了 3.85 个百分点。面对传统公路快运业务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正式上线快递业务,培育未来业务收入新增长点。报告期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内,公司快递业务量及收入规模迅速增长,但由于快递业务尚处于发展阶段,人员及快递网点建设等成本投入较大。经过公司多年投入,快递业务于 2016年上半年扭亏为盈。
由于快递业务于 2013年末上线,故而 2014年毛利率与 2013年不具有可比性。2015年毛利率同比上涨 17.0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随着快递业务量的上
涨,其不断向规模收益发展,运营效率有所提升,2015 年快递人均经手货量由2014年的 2.03吨/人上升为 2.95吨/人,人力成本涨幅大幅低于货量的增长,从
而 2015 年单位成本下降幅度超过其单价下降幅度,2015 年快递业务毛利率上升。2016 年,公司快递业务通过前期投入完成了初步的网络建设,整体业务开始发挥规模效应,业务量同比增加了 169.83%,而人力、房租等成本增速由于
前提投入到位增速较收入和业务量低,毛利率同比大幅提高。
2017 年 1-9 月快递毛利率下降至 3.64%,主要是由于快递业务打折拓展业
务以及为提高时效导致运费上升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①经营活动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7,607.39 万元、108,259.06 万元、9,531.31 万元和
118,375.4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快速
增长带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大幅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基本与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变动保持一致。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同比减少 15.16%,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同比增加 19.90%,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 24.31%,主要由于公司 2015年
推行较大力度的优惠折扣活动并重点拓展如大票产品、整车等单价相对较低的新业务,使得主要产品均价下降,经营性现金流入增速小于货量增长引起的经营性现金流出增速所致。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同比降低 91.20%,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同比增加 29.7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 40.11%,主要由于公司 2016年
开展小贷业务和保理业务,该业务支付的资金使用成本及其他成本为 2,261.78
万元,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为 16,111.96 万元,应收保理款净增加额为
76,548.08万元,上述合计使得现金流出 94,921.8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
幅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幅使得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同比下降。
2017年 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同比增加 123.87%,其中经营活动现
金流入同比增加 22.7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 18.39%,主要由于:1)
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营业收入上升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287,408.75万元;2)由于小贷和保理业务的出售,应收保理款净增加额和客户
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形成的现金流出合计减少了 125,530.11万元。
②投资活动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960.57 万元、-74,752.85 万元、-101,675.27 万元和
-151,718.9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处于不断发展阶段,固定资产、场地办公场
所装修等长期资产的投资支出较大,为公司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了基础。
③筹资活动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713.96 万元、-10,383.87 万元、83,155.22 万元和
30,854.73万元。其中,现金流入主要为新增借款;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还借款、
支付利息等融资费用、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和租金及兑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
(三)股利分配
1、发行前的主要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缴纳有关税项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提取法定公积金 1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决议;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2年 9月 25日,本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 2012年8月31日总股本39,34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93,635,430.05
元人民币;同时,以未分配利润 374,541,720.21 元转增股本。该次股利分配已
于 2012年实施完毕。
3、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2015年 3月 10日,本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对于本次股票发行前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A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4、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本着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保护,同时兼顾公司当前及长远发展需求的原则,建立对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公司于 2015年 3月 10日召开的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上市草案)》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
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如董事会认为出现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情况,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分红的前提下,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i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ii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分红,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4)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应当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同时,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具体程序如下:
(i)董事会提出分红建议和制订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公司监事会也应对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ii)董事会提出的分红建议和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积极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便于广大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iii)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相关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合,独立董事应当出具明确意见,且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IV)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V)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董事会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a.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b.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c.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5)若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足 10%
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如公司由于实际经营情
况、投资规划和未来长期发展等因素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7)根据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
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十、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公司共有全资子公司 74家,其中全资一级子公司 67家,全资二级子公司 7家,共有参股公司 10家,无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德展信科技有限公司、溢程有限公司、常州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及海南德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青小贷”)进行了注销,将全资子公司澜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驰有限”)、惠州市普发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普发”)、深圳市德诚创建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诚”)、武汉市精准德邦物流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精准投资”)、广州星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小贷”)及德易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易保理”)以及参股子企业苏州钟鼎三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三号”)及苏州钟鼎四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四号”)进行了对外转让。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广州市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德邦”)
广州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年 8月 8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华波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自编 586号之五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航空运输代理、公路货物快运业务及快递业务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88,305,281.13 101,660,142.23
净资产 46,834,178.96 53,877,463.47
净利润 1,834,178.96 8,877,463.4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2、北京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德邦”)
北京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年 6月 28日
注册资本: 150万元
实收资本: 1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大鲁店二村东 3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77,983,679.38 99,382,727.23
净资产 8,692,147.97 8,432,329.69
净利润 6,442,147.97 6,182,329.6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3、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邦”)
上海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年 9月 26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民芽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明珠路 1018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航空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公路货物快运业务及快递业务项目 2017年9月30日/2017年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总资产 236,085,596.13 195,363,061.97
净资产 25,657,504.36 -22,097,022.94
净利润 47,754,527.30 10,918,320.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4、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邦”)
深圳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年 9月 16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雄
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道 427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航空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69,083,862.33 188,773,863.14
净资产 69,452,035.19 75,171,934.40
净利润 45,890,265.86 136,307,436.9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5、重庆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德邦”)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庆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重庆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 3月 28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智龙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2层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公路货物快运业务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44,236,244.63 193,782,169.57
净资产 3,274,078.82 14,759,357.18
净利润-4,951,856.90 7,259,357.1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重庆德邦实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6、西安志成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德邦”)
西安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西安志成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 6月 29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志彬
注册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新光村第二组西安惠达物流有限公司临街门面房 39号商铺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38,339,295.28 36,981,715.42
净资产 6,717,161.56 6,803,068.18
净利润 5,217,161.56 5,358,161.7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7、成都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德邦”)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成都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 7月 31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智龙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物流大道 800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63,602,829.56 102,545,809.99
净资产 25,797,468.40 29,297,871.15
净利润 1,438,484.63 5,487,652.6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8、厦门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德邦”)
厦门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厦门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 8月 10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雄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后垵村厦门市站北天和物流园内 1#楼 101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46,986,337.12 71,530,071.33
净资产 12,554,777.35 20,934,642.68
净利润-2,445,222.65 5,934,642.6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9、天津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邦”)
天津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天津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 8月 31日
注册资本: 2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青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海丰物流园九号仓库一单元-10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公路货物快运业务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275,189,193.69 266,467,694.14
净资产 36,269,893.23 66,195,878.53
净利润-21,571,986.36 9,282,221.0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天津德邦实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10、济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德邦”)
济南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济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 9月 14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荣国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办事处山阳西村赭山南路中段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23,119,979.56 101,872,878.42
净资产 6,789,385.63 8,445,883.6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净利润 2,289,385.63 3,945,883.61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审计机构致同
11、杭州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德邦”)
杭州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1月 17日
注册资本: 7,000万元
实收资本: 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宗达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文津路 501 号普洛斯杭州物流园 B3 幢 1 单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11,206,460.46 105,128,158.53
净资产 77,061,613.94 77,599,542.73
净利润 2,915,839.49 3,837,520.3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12、沈阳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德邦”)
沈阳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沈阳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7月 30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青
注册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街 46甲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9,041,154.50 32,733,989.61
净资产 11,075,757.00 8,353,345.39
净利润 5,014,469.38 2,546,730.86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3、郑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德邦”)
郑州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郑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11月 7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宾
注册地址:郑州国际物流园区义通路以西、仁通路以东、喜达路以南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0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57,567,463.59 79,387,568.66
净资产 12,493,268.20 29,634,780.32
净利润 7,993,268.20 25,134,780.3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14、广东精准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精准德邦”)
广东精准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精准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11月 20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先保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国通大道西 1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66,521,756.92 107,415,415.73
净资产 23,564,055.58 21,960,914.14
净利润 13,994,740.54 112,485,549.8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5、武汉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德邦”)
武汉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武汉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12月 8日
注册资本: 2,600万元
实收资本: 2,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宾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南路以东、华征路以南(13)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36,308,875.87 65,831,921.60
净资产 28,835,388.01 28,253,804.25
净利润 2,610,007.58 5,679,363.8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16、江苏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邦”)
江苏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12月 17日
注册资本: 1,100万元
实收资本: 1,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单剑林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 180-3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公路货物快运业务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77,311,624.37 82,355,311.93
净资产 18,225,952.01 15,294,443.63
净利润 5,035,476.30 3,716,394.7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7、石家庄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德邦”)
石家庄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石家庄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12月 22日
注册资本: 2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青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窦妪禽蛋市场,衡井公路南侧二楼 202房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39,767,198.44 61,200,754.91
净资产 10,691,867.42 10,453,822.03
净利润 7,691,867.42 7,453,822.0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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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宁波志成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德邦”)
宁波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志成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1月 6日
注册资本: 2,200万元
实收资本: 2,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郁甲宝
注册地址:江北区庄桥宁慈公路西何亭对面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50,022,546.80 69,571,975.86
净资产 24,892,503.50 27,440,755.23
净利润 991,477.02 3,933,031.9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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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9、青岛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德邦”)
青岛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青岛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1月 9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青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天河路 70号 4号库 2号门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8,962,766.34 29,830,047.79
净资产 1,882,773.84 1,506,372.28
净利润 1,057,136.61 756,372.2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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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无锡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德邦”)
无锡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无锡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2月 26日
注册资本: 201万元
实收资本: 201万元
法定代表人:单剑林
注册地址:无锡新区硕放薛典北路 82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5,436,401.08 15,924,497.65
净资产 1,894,446.71 3,343,902.92
净利润-1,120,553.29 328,902.9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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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1、哈尔滨德邦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德邦”)
哈尔滨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哈尔滨德邦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3月 23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实收资本: 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青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零公里 3栋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公路货物快运业务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21,769,630.48 17,591,468.96
净资产 3,056,557.67 -572,520.14
净利润 3,629,077.81 -1,322,520.14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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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长沙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德邦”)
长沙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长沙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4月 8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志彬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新港大道普洛斯长沙金霞物流园 B1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27,394,980.00 29,786,044.75
净资产 6,358,648.29 6,734,536.59
净利润 1,858,648.29 2,259,395.6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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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3、南京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德邦”)
南京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京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4月 27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民芽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公园东路 1号 1号楼一层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73,836,952.52 110,690,455.62
净资产 32,079,698.33 27,794,153.36
净利润 9,279,454.54 5,548,788.4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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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海口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德邦”)
海口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海口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5月 11日
注册资本: 1,300万元
实收资本: 1,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永彦
注册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椰海大道 377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20,208,201.70 25,536,356.36
净资产 14,480,087.70 15,702,549.65
净利润 447,014.96 1,854,974.3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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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5、大连星光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邦”)
大连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大连星光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5月 15日
注册资本: 2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青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 IIID-6地块 A-1号,A1-3-2单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2,685,839.31 11,148,346.36
净资产 4,645,654.84 1,055,015.68
净利润 3,590,639.16 -1,736,517.1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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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昆明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德邦”)
昆明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昆明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6月 8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5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智龙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经浦路 1号金光大道物流城第一幢 3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公路货物快运业务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28,647,403.43 23,926,186.61
净资产 9,438,724.00 9,924,117.00
净利润 2,009,864.49 2,772,508.3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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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昆明德邦实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27、温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德邦”)
温州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温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7月 1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郁甲宝
注册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二路 455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29,976,645.44 31,147,887.07
净资产 10,168,952.44 3,535,311.24
净利润 8,668,952.44 2,035,311.24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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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太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德邦”)
太原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太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9月 15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青
注册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大王小区北区 18幢 8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9,565,251.40 18,607,342.95
净资产 2,154,147.44 3,761,887.91
净利润 654,147.44 2,261,887.9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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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9、福州星光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德邦”)
福州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福州星光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9月 15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雄
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 580号绿色金山四期 54号楼 1层 04商场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2,542,713.47 18,485,292.57
净资产 1,235,441.51 4,707,203.97
净利润-264,558.49 3,207,203.9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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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南昌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德邦”)
南昌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昌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9月 17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志彬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林大道以南、白水湖以东(保税物流中心内 2号仓库)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9,005,412.95 22,967,992.64
净资产 5,273,171.36 5,391,844.33
净利润 3,773,171.36 3,891,844.3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南昌德邦实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31、合肥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德邦”)
合肥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合肥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10月 16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荣国
注册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办公楼宇(三期)1号楼 C区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28,947,122.26 28,432,274.12
净资产 4,993,584.67 7,037,559.27
净利润 3,493,584.67 5,537,559.2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合肥德邦实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32、常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德邦”)
常熟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常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11月 13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单剑林
注册地址:常熟经济开发区通港路 88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31,097,999.61 37,061,110.7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净资产 6,467,807.83 4,907,052.26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净利润 4,967,807.83 3,407,052.26
审计机构致同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常熟德邦实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33、吉林省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德邦”)
吉林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吉林省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11月 27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青
注册地址:宽城区台北大街以北荣旺天下 G区 2单元 107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22,197,790.59 25,226,189.39
净资产 3,079,864.28 3,888,180.12
净利润 144,809.50 1,059,028.16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吉林德邦实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34、兰州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德邦”)
兰州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兰州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12月 16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注册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 1269号 3区 26-31库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22,391,421.86 23,448,632.28
净资产 7,949,102.10 10,804,998.91
净利润 1,516,715.50 4,858,458.1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35、贵阳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德邦”)
贵阳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贵阳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 1月 7日
注册资本: 1,100万元
实收资本: 1,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智龙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新材料产业园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29,594,460.74 29,818,779.78
净资产 15,752,098.85 14,214,170.98
净利润 3,918,365.83 2,644,931.0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36、上海精准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准德邦”)
上海精准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精准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 5月 11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民芽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 188号国贸大厦 A-433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公路货物快运业务及快递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总资产 145,968,194.14 170,011,438.64
净资产 10,651,322.94 -8,043,059.98
净利润 18,694,382.92 2,597,383.13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37、上海德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启”)
上海德启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德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年 12月 7日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实收资本: 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立亭
注册地址:青浦区胜利路 588号 3幢一层 H区 126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信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企业形象策划及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20,421,393.00 109,977,618.04
净资产 94,517,528.91 46,861,457.94
净利润 73,869,399.46 29,125,920.54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38、香港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德邦”)
香港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香港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1月 14日
法定股本: 1,200万股/港元
已发行股本: 1,200万股/港元
董事:李建雄
注册地址: UNIT 2 FLOOR 9, GLOBAL GATEWAY (HONG KONG), NO.168 YEUNG UK ROAD TSUEN WAN, NT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物流,国际快递,进出口贸易,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总资产 127,541,229.16 43,903,432.62
净资产 11,831,164.55 3,684,548.37
净利润-19,533,763.07 -445,407.39
审计机构致同
39、德邦(上海)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上海”)
德邦上海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德邦(上海)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7月 8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民芽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 188 号洋山保税港区国贸大厦 A-525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公路货物快运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105,204,967.92 946,941,544.89
净资产 99,947,442.48 96,962,630.42
净利润 54,947,442.48 51,962,630.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40、嘉兴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德邦”)
嘉兴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嘉兴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9月 26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宗达
注册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蚂桥)希望路 8号 3号库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总资产 33,559,337.04 18,968,558.27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净资产 13,921,017.58 8,082,346.92
净利润 5,838,670.66 -2,975,037.81
审计机构致同
41、台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德邦”)
台州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台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8月 30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薛大鹏
注册地址:台州市黄岩区二环西路往南 588米(汇江村)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499,070.39 1,456,404.61
净资产 1,494,022.54 1,302,331.04
净利润 302,994.26 123,669.7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42、山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德邦”)
山东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 6月 9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荣国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西环路 230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49,775,609.67 49,047,652.01
净资产 12,229,480.48 12,025,017.9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净利润 7,729,480.48 8,292,973.27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审计机构致同
43、内蒙古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德邦”)
内蒙古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内蒙古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 10月 14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青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规划路西(内蒙古中物储物流园区)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4,482,670.53 13,232,004.53
净资产 3,814,370.05 3,059,344.38
净利润 2,602,134.55 3,060,745.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44、浙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邦”)
浙江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 11月 25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晓舟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3-2104室(自贸试验区内)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40,961,334.38 36,204,922.54
净资产 12,933,699.91 13,216,441.8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净利润 2,573,589.22 3,173,701.24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审计机构致同
45、宁波德邦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德邦基业”)
宁波德邦基业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德邦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 12月 2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崔维星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 1001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774,694,017.48 227,896,823.26
净资产 76,398,558.28 50,104,351.06
净利润 26,388,123.17 128,322.6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46、乌鲁木齐精准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德邦”)
乌鲁木齐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乌鲁木齐精准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 12月 5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青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顺康路 1号(兵团乌鲁木齐国际物流园)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4,728,881.82 11,791,448.82
净资产 2,167,233.77 3,230,094.68
净利润 916,474.56 2,199,261.6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47、青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德邦”)
青海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青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2月 6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东路 200号 16号楼 200-76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5,529,485.70 4,078,898.26
净资产 1,037,193.12 1,366,597.43
净利润 526.16 553,107.86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48、宁夏志成德邦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德邦”)
宁夏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夏志成德邦快递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6月 3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志彬
注册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共享家园 35号综合楼 16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6,223,531.77 8,242,348.49
净资产 1,305,335.39 1,655,398.45
净利润 239,795.54 687,027.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49、精准德邦(上海)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准德邦”)
精准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精准德邦(上海)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8月 7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晓舟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 296号 1幢 1层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公路货物快运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27,448,771.03 22,886,049.35
净资产 5,706,804.43 6,780,930.70
净利润 528,711.36 3,685,869.4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50、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德邦物流”)
广东德邦物流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8月 28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华波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号 X1301-G800房(仅限办公用途)(JM)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航空货运代理服务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97,778,241.80 74,183,985.06
净资产 56,120,640.48 50,966,308.35
净利润 5,831,020.71 751,876.2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51、德邦(广东)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广东”)
德邦广东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德邦(广东)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8月 31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华波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号 X1301-G801房(仅限办公用途)(JM)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公路货物快运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19,839,348.49 127,943,160.00
净资产 59,755,916.70 61,194,209.29
净利润 8,531,656.21 11,077,720.8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52、宁波诚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诚佑”)
宁波诚佑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诚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5月 10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崔维星
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 912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303,200.52 30,003,961.23
净资产 286,780.52 29,988,141.23
净利润-896,907.06 -11,858.7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53、舟山德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兴资产”)
德兴资产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舟山德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5月 19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1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晓舟
注册地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3-2260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计算机数据处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货运信息咨询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9,375.87 10,811.04
净资产 8,862.03 10,811.04
净利润-1,949.01 -188.96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德兴资产实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54、德邦(湖北)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湖北”)
德邦湖北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德邦(湖北)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6月 27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宾
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北区)黎明工业园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公路货物快运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5,642,106.91 9,370,553.4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净资产 2,093,092.20 285,189.95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净利润 1,807,902.25 -714,810.05
审计机构致同
55、湖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德邦”)
湖北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6月 30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宾
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北区)车站黎明工业园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4,418,586.40 1,610,128.65
净资产 4,583,014.22 -1,278,115.73
净利润 5,000,899.95 -1,417,885.7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56、拉萨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德邦”)
拉萨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拉萨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9月 19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83.41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金珠西路 106号货运总站院内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国内快递及货运代理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430,168.54 262.28
净资产-625,158.33 -1,407.72
净利润-1,457,868.19 -1,407.7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拉萨德邦实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57、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福建德邦”)
福建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9月 21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雄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福厦高铁晋江站物流园 A1号仓库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54,606,148.59 1,768,039.82
净资产 16,514,978.07 -1,523,027.26
净利润 10,079,159.39 -1,968,409.1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58、河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德邦”)
河北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河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9月 26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青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肥乡镇建设街西段会计培训中心楼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快递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0,585,794.58 7,703,159.80
净资产 1,640,184.55 -7,091,054.32
净利润 8,731,238.87 -10,091,054.3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59、河北精准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河北运输”)
德邦河北运输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河北精准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9月 26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青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肥乡镇建设街西段会计培训中心楼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公路货物快运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27,713,827.20 2,106,909.28
净资产 6,029,928.08 68,607.00
净利润 3,071,321.08 -41,393.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60、福建精准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福建运输”)
德邦福建运输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福建精准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10月 28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602.63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雄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福厦高铁晋江站物流园 A1号仓库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公路货物快运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8,375,395.86 4,759,822.12
净资产 5,322,605.27 -302,821.93
净利润 638,864.28 -302,821.9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德邦福建运输实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61、德邦(海南)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海南运输”)
德邦海南运输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德邦(海南)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12月 6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永彦
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海滨假日小区 4幢 2单元 511号房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公路货物快运及货运代理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4,466,520.51 -
净资产 3,050,427.74 -
净利润 50,427.74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62、德邦(辽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辽宁运输”)
德邦辽宁运输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德邦(辽宁)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12月 6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荣国
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塑料工业园(01-铸管厂综合楼南数 2#门市)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公路货物快运及货运代理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32,782,694.26 -
净资产 5,999,219.43 -
净利润 999,219.43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63、德邦(芜湖)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芜湖运输”)
德邦芜湖运输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德邦(芜湖)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 2月 27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63.68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荣国
注册地址:芜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漳河路 21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公路货物快运及仓储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440,779.59 -
净资产-91,167.38 -
净利润-518,005.19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德邦芜湖运输实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64、北京德启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北京运输”)
德邦北京运输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德启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 2月 27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宗达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32号院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公路货物快运及货运代理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4,631,730.82 -
净资产 4,806,195.70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净利润-193,804.30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审计机构致同
65、吉林精准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吉林运输”)
德邦吉林运输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吉林精准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 6月 22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0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永娟
注册地址:桦甸市经济开发区运营中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公路货物快运及货运代理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注:德邦吉林运输 2017年 6月设立,截至 2017年 9月 30日暂未实际运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德邦吉林运输暂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66、江西精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德邦”)
江西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西精准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 6月 26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实收资本: 14.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海涛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新屋村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公路货物快运及货运代理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总资产 604,350.13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净资产-976,408.53 -
净利润-976,408.53 -
审计机构致同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江西德邦实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67、广西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德邦”)
广西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西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12月 29日
注册资本: 1,700万元
实收资本: 1,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郁甲宝
注册地址:南宁市安吉大道 47-6号吉运物流中心 11栋第一层第 13-14间,第二层第211-212号房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33,102,546.59 38,100,017.80
净资产 18,846,432.70 21,793,939.73
净利润 1,497,147.34 3,398,782.2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二)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东莞市德邦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德邦”)
东莞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东莞市德邦货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年 5月 29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实收资本: 5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雄
注册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崇大道西安博东莞石排物流中心 3、4号仓库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深圳德邦持股 10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49,502,880.01 44,151,439.66
净资产 1,894,948.93 5,791,996.73
净利润 1,144,948.93 5,041,996.7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2、江门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德邦”)
江门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门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10月 20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1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永彦
注册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五邑路 201号 111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广东精准德邦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6,245,042.72 21,137,300.75
净资产 3,391,430.06 348,452.70
净利润 3,042,977.36 -1,901,547.3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江门德邦实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后续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按时缴纳。
3、中山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德邦”)
中山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山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12月 4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先保
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小榄工业基地北部物流中心内 E09、E10号
股东构成及持广东精准德邦持股 10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比例: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36,103,460.32 28,654,625.92
净资产 13,711,202.90 17,600,904.82
净利润-1,288,797.10 2,600,904.8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4、珠海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德邦”)
珠海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珠海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12月 30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先保
注册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唐淇路 2083号(金碧湾雅苑)商铺 109、110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广东精准德邦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公路货物快运业务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8,435,338.94 11,499,983.59
净资产 1,157,784.74 701,945.49
净利润 455,839.25 -798,054.5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5、汕头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德邦”)
汕头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汕头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5月 21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雄
注册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 26号西交货运市场 B座 38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深圳德邦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公路货物快运业务及快递业务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3,779,189.28 17,125,758.58
净资产 330,992.39 -1,920,445.08
净利润 2,251,437.47 -3,420,445.0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6、惠州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德邦”)
惠州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惠州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6月 5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雄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永平大街工业厂房 B栋一楼 102房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深圳德邦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3,176,922.74 11,363,237.03
净资产 1,041,275.28 2,808,227.17
净利润-458,724.72 1,308,227.1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7、德邦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国际”)
德邦国际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德邦国际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 4月 11日
法定股本: 5,000万股/港元
已发行股本: 5,000万股/港元
董事:郑荣国
注册地址: RM06,13A/F SOUTH TOWER WORLD FINANCE CTR HARBOUR CITY 17 CANTON RD TST KLN HONG KONG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重庆德邦持股 100%
主营业务:信息咨询服务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
注:德邦国际 2017年 4月设立,截至 2017年 9月 30日暂未实际运营。
(三)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东北亚煤炭交易有限公司
东北亚煤炭交易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东北亚煤炭交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 4月 8日
注册资本: 5,46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洪国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
发行人出资/持股: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德邦基业持股 1.83%
经营范围:
煤炭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批发;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软件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货运代理;国内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96,684,276.84 117,941,684.78
净资产 9,298,897.74 30,420,861.90
净利润-20,366,654.21 -22,340,146.26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东北亚煤炭交易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比例(%)1 大连泰德投资有限公司 4,618.00 84.58
2 大连泰德诚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0.00 4.76
3 北京中煤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50.00 4.58
4 大连泰德基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00 2.42
5 宁波德邦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83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6 宁波德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1.83
合计 5,460.00 100.00
2、宁波德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德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德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9月 22日
认缴出资额: 8,54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鼎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严力)
主要经营场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 2801室
发行人出资/持股: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德邦基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29.38%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85,150,963.95 85,151,138.82
净资产 85,150,963.95 85,151,138.82
净利润-174.87 140.94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宁波德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
1 上海鼎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00 0.11 普通合伙人
2 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011.00 35.26 有限合伙人
3 上海晨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11.00 35.26 有限合伙人
4 宁波德邦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09.00 29.38 有限合伙人
合计 8,540.00 100.00 -
3、珠海高瓴翔远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珠海高瓴翔远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珠海高瓴翔远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4年 9月 25日
认缴出资额: 113,701.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马翠芳)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 118号 1栋 219-234室
发行人出资/持股: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德邦基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8.80%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投资管理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335,097,420 946,581,034净资产 1,334,607,420 946,085,386净利润 74,694,357 114,786,52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
2017年 1-9月数据未经审计,2016年度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珠海高瓴翔远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1 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 0.0009 普通合伙人
2 王海燕 2,000.00 1.7590 有限合伙人
3 王志强 2,000.00 1.7590 有限合伙人
4 张铁林 3,000.00 2.6385 有限合伙人
5 杜鸿飞 5,000.00 4.3975 有限合伙人
6 河北国傲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1.7590 有限合伙人
7 徐自发 19,000.00 16.7105 有限合伙人
8 河南省弘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20,000.00 17.5900 有限合伙人
9 申东日 10,000.00 8.7950 有限合伙人
10 牟骐 1,000.00 0.8795 有限合伙人
11 王东辉 5,000.00 4.3975 有限合伙人
12 张彤 5,000.00 4.3975 有限合伙人
13 陈国红 5,000.00 4.3975 有限合伙人
14 杜鹃 5,000.00 4.3975 有限合伙人
15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700.00 6.7721 有限合伙人
16 北京合意朋辉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3,000.00 2.6385 有限合伙人
17 昆山创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4.3975 有限合伙人
18 宁波德邦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8.7950 有限合伙人
19 崔维星 1,000.00 0.8795 有限合伙人
20 曹挺 2,000.00 1.7590 有限合伙人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21 淡肖宁 1,000.00 0.8795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13,701.00 100.0 -
4、南京福佑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 ForU Worldwide Inc.
(1)南京福佑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福佑”)
南京福佑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京福佑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10月 12日
注册资本: 7,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单丹丹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区 3楼 306室
发行人出资/持股: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诚佑持股 7.50%
经营范围:
电子商务技术研发;网络信息技术研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通讯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货运代理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代理信息咨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470,975,497.87 551,314,038.46
净资产-23,613,423.98 32,486,821.48
净利润-138,819,518.23 -112,240,333.1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南京福佑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比例(%)1 单丹丹 2,090.88 27.88
2 叶逸飞 368.64 4.92
3 王宏鑫 30.24 0.40
4 南京云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24 0.40
5 南京力合佑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40.00 7.20
6 宁波梅花顺世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0.00 7.20
7 吴泳铭 712.50 9.50
8 深圳盈信资本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5.00 15.0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9 苏州普洛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375.00 5.00
10 宁波诚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2.50 7.50
11 苏州钟鼎四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25.00 15.00
合计 7,500.00 100.00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南京福佑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提名/任命方
单丹丹董事长、总经理股东单丹丹
叶逸飞董事股东叶逸飞
王宏鑫董事股东王宏鑫
吴世春董事股东宁波梅花顺世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泳铭董事股东吴泳铭
林劲峰董事股东深圳盈信资本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尹君平董事股东苏州钟鼎四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杨阳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曹华炜副总经理总经理单丹丹提名及任命
杨志斌副总经理总经理单丹丹提名及任命
(2)ForU Worldwide Inc.(以下简称“开曼福佑”)
开曼福佑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ForU Worldwide Inc.
成立时间 2014年 11月 5日
注册地:开曼群岛
注册股本: 50,000美元
注册办事处地址: Maricorp Services Ltd.,P.O. Box 2075,#31 The Strand, 46 Canal Point Drive, Grand Cayman KY1-1105,Cayman Islands
发行人出资/持股:
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德邦香港持有:(1)37,500,000 股每股
0.05美元的 B轮优先股;(2)9,886,364股每股 0.05美元的
C轮优先股,占其已发行/授权股份的比例为 7.09%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备注开曼福佑暂未编制财务报表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开曼福佑公司注册股本为 50,000美元,每股面值 0.05美元,其中包括 567,462,121股普通股(已发行/授权 236,000,000)、
40,000,000 股天使轮优先股(均已发行)、47,500,000 股 A 股优先股(均已发行)、75,000,000股 A+轮优先股(均已授权),137,500,000股 B轮优先股(均已发行)以及 132,537,879股 C轮优先股(均已发行/授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发行/授权股权比例股份类型
20.85%普通股 1 Miracle Dream Investment Inc.
0.30%天使轮优先股
3.68%普通股 2 500k Venture Investments Limited 0.30%天使轮优先股
3 Plum Angel Investments Co.,Ltd 5.38%天使轮优先股
4 ALPHA ROUTE LIMITED 7.11% A轮优先股
3.74% B轮优先股 5 China Logistic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0.99% C轮优先股
5.61% B轮优先股 6 DEPPON LOGISTICS ( HONGKONG )LIMITED 1.48% C轮优先股
11.22% B轮优先股 7 Eastern Bell XI Investment Limited 6.60% C轮优先股
8 LC Fund VII L.P. 8.73% C轮优先股
9 LC Parallel Fund VII L.P. 0.90% C轮优先股
10.77%普通股
11.22% A+轮优先股 10 已授权尚未发行股份
1.13% C轮优先股
合计 100.00%-
注:开曼福佑与德邦物流子公司宁波诚佑的参股子公司南京福佑为同一控制下的公司。
发行人原通过宁波诚佑享有南京福佑的股东权益,为福佑境外资本运作的需要,通过协议控制安排,该等股东权益变更为发行人子公司香港德邦享有开曼福佑的股东权益,即香港德邦以 4,363,650美元认购开曼福佑 37,500,000股每股面值为 0.05美元的 B轮优先股、以
2,610,000美元认购开曼福佑 9,886,364股每股面值为 0.05美元的 C轮优先股。同时,
根据相关协议,宁波诚佑向北京福佑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表决权委托及股权质押。
5、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 01月 28日
注册资本: 12,25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孝伟
注册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松岗工业区上元路 172号
发行人出资/持股: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德邦基业持股 2.45%
经营范围:
包装装潢印刷品、其它印刷品印刷;生产、加工、销售:纸制品、塑胶制品、包装材料、环保包装袋、五金制品、模具(不含电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生产、批发、零售:不干胶、可再贴纸品、便纸条、文具、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研发、生产、销售:物流自动化设备;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582,575,553.28
净资产- 425,859,249.03
净利润- 60,096,753.3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 2017年 1-9月数据暂未公告,2016年度数据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股票简称“天元集团”,股票代码“836099.OC”。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广东天
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 周孝伟 5,850.30 47.75
2 罗素玲 1,253.75 10.23
3 罗耀东 750.00 6.12
4 苏州钟鼎四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00.00 4.90
5 东莞市天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4.08
6 宁波德邦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2.45
7 西藏翰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 2.45
8 何祖兵 250.00 2.04
9 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0.00 1.71
10 邓朝晖 200.00 1.63
合计 10,214.05 83.37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6、芜湖歌斐景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芜湖歌斐景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芜湖歌斐景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年 6月 16日
认缴出资额: 268,55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 1号滨江商务楼 16层 1659室
发行人出资/持股: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德邦基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86%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7年 1-6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073,476,094.05 264,880,521.07
净资产 1,073,467,568.70 264,878,562.05
净利润 2,329,006.65 48,562.0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芜湖歌斐景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
1 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850.00 37.55 普通合伙人
2 冬青 5,000.00 1.86 有限合伙人
3 冬瑞芹 20,000.00 7.45 有限合伙人
4 付合理 5,000.00 1.86 有限合伙人
5 内蒙古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3.72 有限合伙人
6 宁波德邦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1.86 有限合伙人
7 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 11.17 有限合伙人
8 深圳市盈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000.00 9.31 有限合伙人
9 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5.59 有限合伙人
1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8.62 有限合伙人
11 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700.00 1.01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68,550.00 100.00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7、宁波钟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钟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钟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年 3月 2日
认缴出资额: 5,005.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平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宁波象保合作区开发办公 3号楼 120室
发行人出资/持股: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德邦基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9.99%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50,015,347.60 -
净资产 49,969,347.60 -
净利润-30,652.40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宁波钟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
1 上海平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0 0.10 普通合伙人
2 苏州钟鼎三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00.00 69.93 有限合伙人
3 宁波钟鼎宝捷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 19.98 有限合伙人
4 宁波德邦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9.99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5.00 100.00 -
8、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年 08月 23日
注册资本: 142,88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留文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机场机场大道 66号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出资/持股:发行人出资 5%
经营范围:
仓储,海上、航空、陆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装卸,物业管理,停车场,会务服务,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的销售,商务咨询(除经纪)、机票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总资产 5,676,141,141.44 5,215,912,746.18
净资产 1,782,776,643.29 632,881,941.72
净利润 759,894,701.58 427,628,319.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
2017年 1-9月数据未经审计,2016年度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比例(%)
1 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64,296.00 45.00
2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5,720.00 25.00
3 珠海普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14,288.00 10.00
4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7,144.00 5.00
5 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144.00 5.00
6 天津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88.00 10.00
合计 142,880.00 100.00
9、杭州佳成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佳成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佳成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年 04月 26日
注册资本: 1,800.0574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成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和路 28号 6号楼 101室
发行人出资/持股: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德邦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2.50%
经营范围:
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普通货运(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海陆空国际货运代理,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凭代理业务资格认可书经营),报关、报检代理,仓储服务(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成果转让;货物(技术)进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7年 1-9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 116,940,606.56 92,703,684.61
净资产 66,334,550.54 36,435,336.95
净利润 6,266,550.94 17,719,174.1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杭州佳成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比例(%)
1 宋成 1,026.53 57.03
2 殷琦 173.40 9.63
3 蔡龙辉 145.08 8.06
4 杭州郡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04 5.95
5 杭州郡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99 5.56
6 宜昌国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3.01 1.28
7 宁波德邦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5.01 12.50
合计 1,800.06 100.00
注:上述股东信息变化正在进行工商变更。
(四)已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2014年 1月 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四家下属子公司深圳德展信科技有限公司、溢程有限公司、常州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及海南德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进行了合法注销,并分别于 2014年 6月 5日、2015年 1月 29日、2017年 1月 23日及 2017年 4月 28日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处、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海口市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时,深圳德展信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南山区工商及税务部门的合法性证明、常州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取得了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工商及税务部门的合法性证明、海南德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取得了海南市工商及税务部门的合法性证明。
深圳德展信科技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德展信科技有限公司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成立时间 2011年 12月 8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洪伟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大勘村园丁楼 108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与销售,经济信息及企业管理咨询
注销时间: 2014年 6月 5日
溢程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溢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10月 29日
注册资本: 100美元
注册地址: P.O.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香港德邦持股 100%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注销时间: 2015年 1月 29日
常州德邦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常州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10月 9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薛大鹏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镇盘龙苑 25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货运代理及快递业务
注销时间: 2017年 1月 23日
德青小贷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海南德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11月 11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崔维刚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 26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 A楼 5层A1-38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杭州德邦持股 30%;天津德邦持股 25%;成都德邦持股 25%;宁波德邦持股 2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营业务:小额贷款业务
注销时间: 2017年 4月 28日
(五)已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及监管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将下属 6家全资子公司澜驰有限、惠州普发、深圳德诚、武汉精准投资、星光小贷及德易保理以及 2家参股子企业钟鼎三号及钟鼎四号进行了对外转让。
1、澜驰有限及惠州普发
2014年 7月 1日,溢程有限公司与 CLF Singapore Pte. Ltd.签署了《关于澜驰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溢程有限将其持有的澜驰有限 100%股权以2,643.36万元的价格转让予 CLF Singapore Pte. Ltd.,澜驰有限下属全资子公司
惠州普发随附转让。同时,惠州普发已取得惠州市惠阳区工商及税务部门的合法性证明。
转让前,两家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澜驰有限转让前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澜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11月 14日
注册资本: 700万港币
注册地址: Suite 1203 12/F Ruttonjee Hse, 11 Duddell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溢程有限持股 100%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转让时间: 2014年 7月 1日
惠州普发转让前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惠州市普发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11月 29日
注册资本: 1,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惠阳区永湖镇惠淡路 113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澜驰有限持股 100%
主营业务:物流仓储、设施建设、经营及管理咨询
转让时间: 2014年 7月 1日
2、深圳德诚及武汉精准投资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年 11月 24日,深圳德邦与深圳嘉泰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深圳市德诚创建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德邦将其持有的深圳德诚 100%股权以 6,5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深圳嘉泰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德诚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精准投资随附转让,上述转让行为于 2014年 12月 1日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核准。同时,深圳德诚及武汉精准投资已分别取得深圳市福田区工商及税务部门及武汉市江夏区工商及税务部门的合法性证明。
转让前,两家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深圳德诚转让前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德诚创建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 10月 10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国文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吉华路 519号荣丰物流 1号仓库 103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深圳德邦持股 100%
主营业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
转让时间: 2014年 11月 24日
武汉精准投资转让前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武汉市精准德邦物流园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1月 6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施鲲翔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劳一村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深圳德诚持股 100%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商务咨询;仓储(不含危险品)业务
转让时间: 2014年 11月 24日
3、星光小贷
星光小贷股权转让过程、资产评估与定价、资金拆借解除、后续业务经营计划如下:
(1)股权转让过程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年 4月 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星光小贷 100%股权以 18,043.77万元
的价格转让予发行人控股股东德邦控股。股权转让价格系参考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学评估[2017]NJ0012 号”《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广州星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评估值及评估基准日后星光小贷新增注册资本情况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017 年 4 月 13 日,发行人与德邦控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广州星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发行人将星光小贷 100%股权转让给德邦控股,转让价格为 18,043.77万元。协议同时约定,自评估基准日 2016年 12
月 31日至股权交割日(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的期间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内星光小贷所产生的相关损益由发行人享有或承担,过渡期损益自交割审计完成之日起 15日内支付完毕。上述股权转让协议自广州市金融工作局批准本次股权转让时生效;
2017年 4月 24日,星光小贷就变更股东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7 年 5 月 16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批复文件,同意星光小贷的股权变更事宜。2017 年 5 月 17 日,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出具批复文件,同意发行人将星光小贷 100%股权转让给德邦控股。同日,广州市越秀区金融工作局出具批复文件,同意星光小贷的股权变更事宜。
2017年 5月 18日,发行人收到德邦控股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18,043.77
万元。
(2)资产评估及定价
根据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学评估[2017]NJ0012号”《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广州星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采用资产基础法,截止于评估基准日 2016年 12 月 31 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星光小贷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值为15,328.23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15,339.18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0.07%,具体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一、流动资产 7,438.54 7,492.10 53.56 0.72%
二、非流动资产 8,557.69 8,516.21 -41.47 -0.48%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61.34 61.29 -0.05 -0.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96.34 8,454.93 -41.42 -0.49%
三、资产总计 15,996.22 16,008.31 12.09 0.08%
四、流动负债合计 667.99 669.13 1.13 0.17%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六、负债合计 667.99 669.13 1.13 0.17%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5,328.23 15,339.18 10.95 0.07%
鉴于发行人于 2016年 12月认缴星光小贷新增注册资本 3,000万元(星光小贷注册资本由 15,000 万元变更为 18,000 万元),并在评估基准日后即 2017年 1月实缴前述新增注册资本 3,000万元,同时,星光小贷于 2017年 3月实施现金分红 295.41万元。经发行人与德邦控股协商,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将以星
光小贷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15,339.18 万元加上发行人在评估基准日后实缴
的 3,000万元注册资本并减去现金分红 295.41万元确定,即星光小贷的股权转
让价格为 18,043.77万元。
(3)后续业务发展规划
根据星光小贷及德邦控股出具的说明,在星光小贷完成股权转让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未新增发放小贷融资款项。未来星光小贷将视后续政策环境及经营策略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小贷业务。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星光小贷的资金拆借解除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存在发行人向星光小贷拆借资金的情况,上述事项在星光小贷股权转让前系发行人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内部资金调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星光小贷已向发行人偿还了全部的拆借资金。
转让前,星光小贷基本情况如下: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星光小贷转让前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星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3月 16日
注册资本: 18,000万元
实收资本: 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崔维刚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 123号 1705房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德邦股份持股 100%
主营业务:小额贷款业务
项目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总资产 159,962,243.30
净资产 153,282,306.55
净利润 3,282,306.5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4、德易保理
德易保理股权转让过程、资产评估与定价、资金拆借解除、后续业务经营计划如下:
(1)股权转让过程
2017年 4月 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邦”)股东决议,同意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德邦持有的德易保理 100%股权以5,259.86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晨光创投。股权转让价格系参考厦门市大学资产评
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学评估[2017]NJ0013 号”《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德易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评估值及评估基准日后德易保理分红情况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017 年 4 月 13 日,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与晨光创投签署《德易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深圳德邦持有的德易保理100%股权转让给晨光创投,转让价格为 5,259.86万元。协议同时约定,自评估
基准日 2016年 12月 31日至股权交割日(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的期间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内德易保理所产生的相关损益由深圳德邦享有或承担,过渡期损益自交割审计完成之日起 15日内支付完毕;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收到晨光创投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5,259.86
万元;
2017年 4月 24日,德易保理就变更股东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资产评估及定价
根据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学评估[2017]NJ0013号”《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德易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采用资产基础法,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德易保理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值为7,582.24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7,583.88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0.02%,具体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一、流动资产 79,160.79 79,163.46 2.67 0.00%
二、非流动资产----
三、资产总计 79,160.79 79,163.46 2.67 0.00%
四、流动负债合计 71,578.55 71,579.59 1.04 0.00%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六、负债合计 71,578.55 71,579.59 1.04 0.00%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582.24 7,583.88 1.63 0.02%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于 2017年 3月 11日作出股东决定,将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德易保理累计可分配利润共计 2,324.02万元全部分配至深圳市德
邦物流有限公司。经发行人与晨光创投协商,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将以德易保理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7,583.88 万元减去德易保理在评估基准日后利润分配金
额 2,324.02万元,即德易保理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5,259.86万元。
(3)后续业务发展规划
根据德易保理出具的说明,在德易保理完成股权转让后未开展新增保理业务,待现有已发放保理融资款到期收回后,未来将根据市场和政策的情况及股东上海晨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经营策略决定是否继续经营商业保理业务。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德易保理的资金拆借解除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存在发行人向德易保理拆借资金的情况,上述事项在德易保理股权转让前系发行人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内部资金调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德易保理已向发行人偿还了全部的拆借资金。
转让前,德易保理基本情况如下:
德易保理转让前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德易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9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崔维刚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深圳德邦持股 100%
主营业务:保付代理、担保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等
项目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总资产 791,607,941.16
净资产 75,822,435.61
净利润 25,822,435.6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审计机构致同
5、钟鼎三号
2017年 5月,发行人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的变化并根据前期投资计划,将其对钟鼎三号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予与发行人无关的第三方从而退出有限合伙。根据《关于在苏州钟鼎三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宁波德邦基业将其在钟鼎三号 1.00%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为
1,0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1,000.00万元)及 0.50%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
额为 5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500.00万元),分别以人民币 1,137.62万元及
568.81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上海歌斐信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自然人朱岳进。
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有钟鼎三号的有限合伙权益。
转让前,钟鼎三号基本情况如下:
钟鼎三号转让前基本信息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名称:苏州钟鼎三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月 23日
认缴出资额: 1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鼎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钟鼎恒棠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尹军平)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4幢 207室发行人出资/持股: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德邦基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50%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钟鼎四号
2017年 5月,发行人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的变化并根据前期投资计划,将其对钟鼎四号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予与发行人无关的第三方从而退出有限合伙。根据《关于在苏州钟鼎四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宁波德邦基业将其在苏州钟鼎四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33%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为 6,0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3,000.00万元)
及 2.22%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为 4,0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2,000.00万
元),分别以人民币 3,125.92 万元及 2,083.95 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上海歌斐信熙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自然人朱岳进。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有钟鼎四号的有限合伙权益。
转让前,钟鼎四号基本情况如下:
钟鼎四号转让前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钟鼎四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年 7月 5日
认缴出资额: 126,35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鼎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朱迎春)、上海钟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朱迎春)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4 号楼 207室
发行人出资/持股: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德邦基业出资 5.56%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项目概述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5亿股 A股股票,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确定本次拟公开发行股数调整为不超过 1 亿股 A 股股票,并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投资于以下项目(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该等项目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1 直营网点建设项目 52,000.00 3,400.00
2 运输车辆购置项目 209,000.00 19,960.36
3 快递车辆及设备购置项目 78,000.00 5,500.00
4 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49,000.00 13,000.00
合计 388,000.00 41,860.3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管理和规范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 A 股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采取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的方式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履行了所需的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立项核准或项目备案文件环境影响评价1 直营网点建设项目青发改备[2015]002号不适用
2 零担运输车辆购置项目青发改备[2015]004号不适用
3 快递车辆及设备购置项目青发改备[2015]005号不适用
4 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青发改备[2015]003号不适用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相关项目的剩余款项或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本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间接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具体使用安排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四、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计划
根据对项目投资的预计情况,本次 A 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进度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1 网点建设项目 52,000.00 14,900.00 22,800.00 14,300.00
2 运输车辆购置项目 209,000.00 37,700.00 97,900.00 73,400.00
3 快递车辆及设备购置项目 78,000.00 18,800.00 26,600.00 32,600.00
4 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49,000.00 17,800.00 18,829.16 12,370.84
合计 388,000.00 89,200.00 166,129.16 132,670.84
五、对本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本公司将形成覆盖面更加广泛的全国直营网点的战略布局,从而大幅提高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而零担运输车辆的购置将更好的支持公司公路快运业务网络的扩展,提升公司服务水平。对于快递业务,加大对其车辆和相关设备的购置力度将有助于快速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能力。另外,对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和优化升级,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运营与管理效率。经营规模的扩大,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管理效率的提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升,将不断促进本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为实现本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目标建立良好的基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属于对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支持和完善,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或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总额和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资本实力大大增强。同时,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大幅降低,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且新增网点的业务开展和市场开拓同样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业务量及收入可能无法在初期就达到预期的理想水平,从而使得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可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扩大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并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物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总体上与宏观经济增长速度呈现较强的正相关关系,同时也与客户所处行业及其增速、经济结构密切相关。因此,前述经济要素的变动将会影响物流行业的服务总量进而影响行业内公司的经营业绩。在经济处于扩张时期,货物运输供求增加,物流业繁荣;反之,在经济处于紧缩时期,货物运输供求减少,物流业也萧条冷淡。所以,宏观经济形势或下游行业景气的变动对物流业有较大影响。
近年来,中国经济继续快速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尽管国家已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调整规划等多项措施,但未来中国经济整体增长速度放缓的趋势已经较为明显。
上述宏观经济的波动情况,将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我国物流行业的整体发展以及本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二)市场竞争导致的风险
由于公路货运行业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行业内从事点对点或区域性运输业务的小型规模企业众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程度较为严重,市场竞争激烈。
本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公路货运行业中的公路快运细分子行业和快递行业,其中的主要区别在于,提供服务的具体操作方式及承运货物的类型和重量不同。但是除了开展快递业务需要行政审批并取得相应的业务资质外,二者之间的区分界限已较为模糊,公路快运行业的企业可在取得快递业务资质后从事快递业务,快递行业的企业也可开展公路快运业务,细分行业之间的竞争和渗透愈发明显,从而加剧了公路快运和快递行业的竞争。
本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正式开展快递业务。国内快递行业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已较为激烈。虽然公司对快递业务定位和发展已做好长期发展战略和运营计划,但仍将面对快递市场的激烈竞争。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另外,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日趋激烈的竞争,导致消费者对与其相关的物流服务品质要求日益提高。部分大型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自建物流体系的方式降低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依赖,一方面可以更好的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的其他企业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因此,公司在相关领域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如本公司不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局,未来将面临业务增长放缓及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同时,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结合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对部分区域以及部分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作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并根据货量的日均负荷情况推出相关优惠活动以及给予大客户一定折扣,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产品平均单价、毛利率及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三)市场结构调整带来的风险
2017年 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要推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不断迈向深入,努力开创西部发展新局面。未来,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制造业等部分产业往中西部内陆地区迁移的趋势愈加明显,相关物流市场也将向中西部扩展。
市场结构的调整对公司的网络布局及市场和客户的拓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若本公司未能及时进行相适应的布局,则可能面临失去新增市场发展机遇的风险。
(四)客户需求变化带来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终端客户对物流行业服务的要求也日益提升。不同类型客户对货物运输服务产品的不同要求,对公司在进一步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及提供差异化服务以符合客户需求等方面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本公司未能及时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并不断完善产品类型,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则可能面临失去进一步扩大客户范围机遇的风险。
(五)新业务形态变化导致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经济模式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影响愈发明显。在公路货运行业内,一些信息平台型的企业,已陆续涌现并快速发展。该类企业通过对供需双方信息的快速匹配和有效管理,能够快速聚集并利用社会运力,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从而对公路快运行业的传统经营模式产生影响。
面对上述情况,本公司已开始进行积极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分析了面临的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如果本公司无法持续保持在时效及服务品质等方面的行业优势,公路快运及快递行业中新业务形态的不断发展可能对本公司的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政策风险
(一)相关行业监管法规及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的公路快运业务属于一般经营项目,涉及运输、仓储、配送等多个环节,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监管,并属于《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等产业政策的支持和鼓励的行业范围。本公司的快递业务则属于许可经营项目,受《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服务》与《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等法律规范、行政规章的监管与行业标准的约束。
公司在公路快运领域属于行业领先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和较大的领先优势,但公司快递业务则属于起步初期阶段。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可能直接影响本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并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国家税收及财政补贴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2011年及之前,公司系按照运输费收入的 3%和货运代理收入的 5%计缴营业税。2011年 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要求自 2012年 1月 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行业和试点地区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上海市被纳入首批试点地区。该政策规定,自新旧税制转换之日起,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其中,本公司业务分别适用交通运输业 11%的增值税税率及物流辅助业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务和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6%的增值税税率。随后,“营改增”税收政策的试点范围逐步扩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 5月 24日发布的“财税[2013]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 2013年 8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3年 12月 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要求自 2014年 1月 1日起,包括公路运输在内的相关行业按照修订后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营改增”的税收政策。
在国家实施“营改增”过程中,各地区先后出台了相应的过渡期政策,对“营改增”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资金扶持政策,有效平衡企业税负。报告期内,本公司取得的各地政府对于企业全面实行“营改增”与其他纳税的相关财政返还以及增值税即征即退补助等财政补贴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1.21%、
12.82%、7.93%和 0%。随着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的逐步取消,相关财政补贴政
策的变化可能会给公司业绩造成进一步的影响。
(三)国家环保及节能减排相关监管政策带来的风险
我国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工作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大。根据 2016年 12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我国在“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的节能,强化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本公司主要的运输工具为各种类型及型号的机动车辆,随着我国环保及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力度的日益加大,可能导致本公司在环保及节能减排等相关方面费用支出增加。
三、经营风险
(一)经营成本上升导致经营利润率下降的风险
人工费用及运输费用是本公司最主要的成本项目。报告期内,上述两项成本合计分别占本公司营业成本的 74.55%、77.54%、81.49%和 82.77%。公司业务
规模的扩张,特别是快递业务的快速发展导致公司用工需求大幅增加,2014 年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至 2016 年,公司员工数量(包括劳务派遣用工)年均增长率达 31.63%。截至
2017年 9月末,公司员工数量(包括劳务派遣用工)为 11.15万人,其中从事
快递业务的人员(包括劳务派遣用工)为 5.92万人,占比 53.09%。同时,近年
来,随着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社会人工薪酬福利水平的不断升高,全社会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公司用工人数及用工成本增加导致公司人力成本不断上涨,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的压力。另外,由于公司全部的经营场地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未来租金上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公司已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提升运营效率,并主动进行内部挖潜,节支增效,控制成本的上涨速度。但若以上措施无法有效控制各项成本上涨带来的影响,则公司可能面临经营利润率下降的风险。在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大趋势下,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以及经营成本的不断上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带来较大压力,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较上年下降超过50%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新业务的风险
2013年 11月,本公司开始经营国内快递业务。作为国内公路快运行业的领先企业,本公司在公路快运业务方面拥有覆盖全国的运输网络、广泛的客户基础以及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公司决定以既有直营运输网络为基础经营快递业务,是公司未来实现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目标的重要发展战略。由于经营时间较短,公司目前的快递业务主要依赖现有的公路快运业务的运输网络,规模仍然较小,但已表现出良好的迅速增长态势,公司也将不断加大对快递业务的投入。
虽然快递业务与公路快运业务在操作流程上有较多的相同之处,二者也可共用主要的运输网络,但在终端的揽投环节以及部分细节流程上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的针对快递业务进行有针对性的经营和管理,将有可能导致快递业务的发展情况无法达到战略预期,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
(三)租赁场地的经营模式及部分租赁房产权属尚不完善的风险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一直秉承以直营网络为主的经营策略,在业务快速发展阶段,为加快资金运转效率,本公司的全部营业网点及分拨中心均采取租赁的形式取得。由于本公司对该等租赁场地并不拥有所有权,因此存在租赁协议到期后无法与出租方继续签订租赁协议的风险。鉴于此,本公司已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各区域分拨中心的重要程度并考虑业务开展的灵活性,与不同的分拨中心出租方签订了期限不等的租赁协议。同时,对于分拨中心的租赁,本公司一直遵循适度超前的原则,以动态规划的形式进行,一方面通过持续优化运输路线从而促进分拨中心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也积极与大型的物流地产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保证业务发展的需求。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因无法与出租方续签租赁协议导致公司正常经营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况。
另外,由于部分营业网点或分拨中心租赁的房产权属不完善,第三方可能因此提出异议并可能致使本公司不能按照相应租赁合同之约定继续使用该等房屋,或可能导致本公司遭受损失。
本公司一方面就上述租赁房屋的产权瑕疵问题与出租方持续沟通,督促出租方最大可能完善房屋产权手续,并由部分出租方出具承诺约定,若因出租方存在产权方面的瑕疵导致本公司发生损失的情况下,出租方将承担相应损失。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租赁房屋产权存在瑕疵的营业网点及分拨中心的比例,从而降低其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鉴于本公司已与场地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协议,根据中国法律及协议的约定,若出租方因该等房屋权属存在瑕疵的原因导致其违反与本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则本公司有权就因此遭受的损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要求。此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维星、控股股东德邦控股亦出具承诺承担本公司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因租赁房产权属不完善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四)车辆运营安全事故可能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公路快运和快递业务,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公司面临的难以完全避免的重大风险之一。不论是否属于意外事故的发生,均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赔偿、车辆损毁及交通主管部门的处罚等风险。即使本公司已为全部运输经营车辆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相应的保险,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偿支出,但当保险赔付金额无法完全满足事故赔偿支出时,将导致公司发生额外的费用从而对本公司的声誉、客户关系及经营业绩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公司服务质量控制可能引发的风险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在运输、仓储等各个环节均存在一定的质量控制风险。
尽管本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建立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服务质量控制制度,但仍可能发生意外事故,从而造成承运物品的延误、损毁或丢失,也有可能发生由于人为因素发生延误、损毁或丢失承运物品的情况。如因意外事故或人为原因给客户造成损失,将可能遭受客户或第三方的索赔。尽管本公司在业务合同中加入了责任限制条款,仍可能难以为本公司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可能导致本公司涉入仲裁或诉讼。上述情况均可能对本公司的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并影响本公司的声誉以及与客户的关系。
为确保业务的正常开展,从降低经营成本和提升运营效率的角度出发,公司对部分业务通过委托外请车辆的方式提供运输服务。该部分外请车辆在货物的运输安全及服务质量方面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尽管本公司针对委托外部车辆运输货物的操作流程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并在与外请车辆签订委托运输协议中,对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外请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若由于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及人为情况导致客户要求索赔等,将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及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六)公司信息系统潜在的风险
本公司现有的信息系统已基本实现对业务流程及内部管理各个环节的全面覆盖,并存储了大量的客户、业务及管理相关的信息数据。随着公司业务量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开展业务运营、提供服务客户及实现公司管控对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也日渐提高。但是由于原有设备及系统承载能力有限,或尚未完成优化改进,根据公司信息技术部门的统计,公司在报告期内曾发生过局部、短暂的网络系统故障,虽未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内部信息收集汇总及时性产生了不利影响。
本公司一向重视对信息系统的持续研发和升级,已与 IBM(中国)签订了合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作协议,并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 A 股的募集资金投资于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对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升级,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但是未来仍无法完全避免由于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数据丢失,或由于受到恶意攻击,导致公司的业务开展和客户服务出现中断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营业网点现金管理的风险
由于公司从事的公路快运及快递业务,客户以中小企业及个人客户为主,比较分散,单笔交易金额较小,业务特点决定了公司收款方式以小额现金交易为主。
公司日常业务涉及到与客户间的现金流主要分为运费收入和代收货款两部分,客户支付方式包括支付现金、POS 机刷卡、银行转账、支票及网上支付等,其中通过 POS机刷卡及营业部支付现金占多数。
公司业务的开展主要通过分散在全国各地的营业部网点完成。在日常的实际经营中,各银行柜台的对公业务于工作日下午 4点结束且周末不开展对公业务。
受制于上述客观因素,公司收取的部分客户款项无法及时存入公司对公账户。经过长期摸索,为保障资金安全并兼顾工作效率,公司部分网点存在通过将收取款项先存入收银员个人账户代为保管,再通过银行自动扣款方式转至公司账户完成收款流程的情形。由于收银员个人银行卡暂时保管公司的营业资金,资金未能及时汇入公司账户,存在一定的公司资金被挪用、侵占或遗失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范制度(如《收银员管理制度》、《营业款管理制度》等)及流程管理措施以监控资金流转过程、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营业款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公司也持续和银行展开合作,并逐步将个人代收账户通过对公账户附属卡银行置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营业款安全问题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情况。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已不存在收银员个人卡收款情形。
(二)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顺利完成之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到完成需要到一定的时间,并且按照公司经营的历史经验,新增运营网点的业务规模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开发及业务拓展后方能达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到预定目标。尽管目前对募投项目收益率的预测已谨慎考虑了上述因素,但是否能够如期达到预期收益水平仍然面临各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因此预计公司上市后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可能比上市前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应收账款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6,113.66万元、57,511.59万元、
120,001.68 万元及 111,186.46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52%、
15.68%、21.00%和 18.28%。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大幅增加除了因为公司收入规
模的增长,还由于为了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并争取客户,公司相应调整应收账款信用门槛及收款政策,包括放宽月结客户信用门槛及开放双月结算、季度结算等。
发行人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9.44%、99.82%、99.67%和
99.40%,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严格计提了坏账准备。若未来客户付款能力发生
不利变化等因素可能导致本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并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五、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崔维星先生。崔维星在本次公开发行 A 股之前直接持有和通过德邦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38.81%。此外,崔维星先
生之一致行动人崔维刚及薛霞通过德邦控股分别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3.49%及 0.65%,三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42.95%本次公开发行
A股后,按照全部发行 10,000万股新股计算,崔维星直接与间接合计持股比例将下降为 34.76%,崔维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比例将下降为
38.47%。但作为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可以利用实际拥有的表决权对本公司的发
展战略、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实际控制。尽管本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各项规范运作制度,但鉴于实际控制人及德邦控股的部分利益可能与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完全一致,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可能会促使本公司作出有悖于本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决定,从而有可能引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业务覆盖范围广阔、下属企业和员工众多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路快运及快递行业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特征,企业员工的构成比较复杂,营业网点覆盖到达的地区较多,因此公路快运和快递行业的企业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难以避免的风险。特别是,本公司后续仍将保持快速的发展速度,从覆盖范围到网点及人员数量,都将大幅增加,从而给公司内部管理进一步增加难度。
(三)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流失的风险
对比国外发达市场物流行业的情况,我国物流行业尚属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专业管理人才总体上较为缺乏。同时,在公路货运行业,由于进入门槛较低,市场竞争导致人员流动性较高。本公司作为在全国范围提供公路快运服务的企业,业务规模大、范围广,员工数量众多,近年来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本公司管理层的领导能力,依赖于各级管理人员的经验与专业管理水平,依赖于战略规划、营销、运营、信息系统开发、客户服务等各部门业务人员良好的团队协作及执行能力,依赖于在各营业部和分拨中心的大量一线员工的熟练操作和优质服务。因此,本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能否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是否能够吸引和留住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如公司未来无法持续提供令员工满意的事业发展平台和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则面临着各层级优秀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流失的风险。
六、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直营网点建设、零担运输车辆购置、快递车辆与设备购置以及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等项目。本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规划,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拓展全国运输网络、提升运输服务质量、提高信息处理及运营管理效率,从而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实现本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但是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供求、成本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或外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计划可能因此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以公路快运业务为主,同时以既有公路快运业务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运输网络为基础进行适当的服务延伸后,正式开展了快递业务的运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以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现状为基础,为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目标的需要而做出的决策。对项目经济效益的测算,主要是依据公司整体历史经营业绩情况进行。对于快递车辆与设备购置项目,由于公司快递业务尚处于经营发展的初期阶段,因此其投资规模及经济效益测算系基于快递业务的经营现状和预期发展情况做出的预计。若未来快递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未能达到预期,将对上述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另外,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较目前有较大幅度增加,因此每年的折旧计提规模将相应上升。若由于未来市场环境、技术发展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导致公司不能实现营业收入的预期增长,将影响本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
七、其他风险
(一)不可抗力的风险
本公司的公路快运和快递业务主要依靠各类车辆进行公路运输,因此不可避免的受到天气和道路运输条件的影响。由于我国各地区的自然环境及气候条件均不同,因此随着公司业务网络在全国范围的覆盖程度不断提高,将不可避免的面临更多诸如台风、暴雨、地震及各类自然灾难的影响。类似的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均可能妨碍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年的经营业绩。即使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系统、完备的灾害应急机制,可以在灾害期间快速响应、恢复生产,但由于本公司业务网络分布较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在局部地区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二)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本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而波动,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考虑,并做出审慎判断。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信息及数据来源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与市场及行业相关的数据主要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交通运输部及国家邮政总局等政府机构,或知名咨询公司的统计资料及公开信息,公司力争做到在数据披露方面的权威和准确。但由于市场上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的来源渠道不尽相同,因此可能存在各类数据和信息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四)媒体报道与招股意向书的内容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在刊发招股意向书起至公开发行完成之前,市场中可能出现对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各类媒体报道,其中可能存在部分内容与招股意向书中披露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投资者在做出有关本公司 A 股的投资决定时,应仅依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的招股意向书及相关备查文件。本公司对其他媒体所公布的有关本公司以及本次 A 股发行的任何资料或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间,且公司净利润水平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较上一年度出现同比下降的趋势。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经营合同
本公司的重大经营合同是指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正在执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经营合同及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2,0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业务合同,共计25项。
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 3,0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 3,000万元但对公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场地租赁合同共计25项。
(二)对外担保合同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共计 11项。
(三)授信合同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 1,0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授信合同共计 9项。
(四)借款合同
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 1,0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借款合同共计 16项。
(五)诉讼与仲裁事项
1、本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曾作为原告就租赁徒弟纠纷起诉刘杰等人,上述案件已结案,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 7月 28日,北京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通州次渠分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次渠”)作为原告,以刘杰及其配偶赵玉萍为被告,就其与刘杰关于租赁土地的纠纷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由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刘杰于 2006 年 8 月 8 日
签订的《租赁合同》自 2010年 10月 31日解除;
(2)判令被告刘杰、赵玉苹共同退还原告押金 130万;
(3)判令被告刘杰、赵玉苹共同退还原告多支付的租金 1,733,344元;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4)判令被告刘杰、赵玉苹共同向原告支付由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次二村
村民委员会给付的各项拆迁补偿款,即搬家费 172,038 元,提前搬家奖励费3,433,365元,停产停业补助费 5,493,384元,材料迁移费 367,455元,土方补偿费 361,350元;
(5)本案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全部由二被告承担。
一审期间,德邦次渠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被告刘杰和赵玉萍的诉讼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并向法院提供了 390 万元保证金。根据银行打款凭证,德邦次渠于 2014年 9月 1日将人民币 390万元打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银行账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于 2014年 9月 4日出具《北京市人民法院案款收据》确认收到德邦次渠支付的上述 390万元款项。
2014年 10月 21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4)
通民初字第 13810号),作出判决如下:
(1)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被告刘杰于 2006 年 8 月 8 日签
订的,实际由原告德邦次渠履行的《租赁合同》中对于约定的租赁期限中超过20 年的部分无效,即该《租赁合同》租期为 2007 年 5 月 1 日至 2027 年 4 月30日止;
(2)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被告刘杰于 2006 年 8 月 8 日签
订的、实际由原告德邦次渠履行的《租赁合同》于 2013年 4月 1日予以解除;
(3)扣除租金之外,被告刘杰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原告德邦
次渠押金人民币 649,996元;
(4)驳回原告德邦次渠的其它诉讼请求。
德邦次渠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 年 3月 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5)三中民终字第
00183号),作出二审判决如下:
(1)维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4)通民初字第 13810号民事判决第
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2)撤销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4)通民初字第 13810号民事判决第
四项;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3)刘杰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德邦次渠各项补偿款共计 40万元整;
(4)驳回德邦次渠的其它诉讼请求;
(5)财产保全费 2,500元由刘杰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 49,483元,由刘杰
负担 4,040元,德邦次渠负担 45,44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刘杰负担 8,080元,德邦次渠负担 90,886元。
2015年 5月 6日,刘杰将二审判决所涉及款项共计 1,049,996元(其中包括退还押金、补偿款及德邦次渠先行垫付的财产保全费,一审、二审受理费)汇入德邦次渠的公司账户中。2015年 5月 31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 390万元保证金返还给德邦次渠。
发行人2014年末其他应收款-北京通州区人民法院余额390万元系德邦次渠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缴纳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已于 2015年5 月 16 日退还给德邦次渠。本案二审判决被告刘杰应当退还及支付给德邦次渠的全部费用已于 2015年 5月 6日支付给德邦次渠,该诉讼已审结并执行完毕。
另外,本诉讼所涉及德邦次渠租赁的土地,德邦次渠并未将该土地作为自身经营所用,而是转租给他人使用,故该土地租赁合同的解除并未对德邦次渠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先生存在以下 1项已结案的诉讼事项:
因与广东德邦(已于 2011 年注销)有关的纠纷,自然人易炜于 2013 年 3月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要求被告崔维星及崔维刚作为广东德邦股东赔偿原告因其在广东德邦的权益受到损害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共计
11.25 万元,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案号:(2013)穗云法民二初字
第 581号)。后因管辖权异议,该案件被移送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案号:(2014)穗花法民二初字第 593号)。
2016年 3月 7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4)穗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花法民二初字第 593号),对该起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内容如下:(1)崔维星、
崔维刚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易炜赔偿投资款损失 1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 10,000元为本金从 2011年 6月 2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驳回易炜其它诉讼请
求。如各方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崔维星、崔维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易炜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 15日内未提起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已超过了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不再享有上诉的权利;作为本案第三人的朱辉英、易延海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未对本案诉讼标的提出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亦未判决二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二人均不享有上诉的权利。
由于本案第三人易延海下落不明,2016 年 8 月 31 日,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依法向易延海公告送达(2014)穗花法民二初字第 593
号民事判决书及被告崔维刚、崔维星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6年 11月 16日,崔维星、崔维刚向上诉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2016年 11月 21日,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出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2014)穗花法民二初字第 593号),证明易炜诉被告崔维刚、崔维星,第
三人朱辉英、易延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作出判决,该民事判决书已于 2016年 11月 16日发生法律效力。
2016 年 12 月 19 日,崔维星依据判决结果向易炜的账户支付了案款共计21,204元,其中包括投资赔偿款 10,000元,利息 3,720.43元,案件受理费 284
元和鉴定费 7,200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案件已结案。根据崔维星出具的《关于原广东德邦内部股份情况的确认及承诺函》并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自 2011年 6月广东德邦注销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不存在因广东德邦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内部股东转让引发的其他纠纷。前述诉讼事项涉及诉讼赔偿金额较小,且系与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广东德邦有关的纠纷诉讼,与发行人无关。发行人系由德邦控股与崔维星以现金出资发起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德邦不存在法人主体上的承继关系,原广东德邦的股权纠纷不会影响发行人的股权清晰,也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崔维星的书面确认,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徐泾派出所、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及复函,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发行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 316号 1幢
021-39288106 021-39288223 汤先保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0755-23835888 0755-23835888 孔少锋发行人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座 12层
010 -52682888 010-52682999 杨昕炜会计师事务所及验资复核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010-85665588 010-85665120 吴传刚资产评估机构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19 号东乐大厦 1008室
0755-25132275 0755-25132275 何鸣、张贺云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6层
010-65693399 010-65693838 程益群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
021-68870587 021-58754185
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17年12月28日、2017年12月29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年1月3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8年1月4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8年1月8日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上文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网址为 www.sse.com.cn,并将陈放于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场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二、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1、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00,下午 2:30—4:30。
2、查阅地点
(1)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 316号 1幢
联系人:秦品强
联系电话:021-39288106
信息披露网址:www.deppon.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于梦尧
联系电话:021-20262355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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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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