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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11-29
1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Chunqiu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昆山市张浦镇江丰路 278号 2号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24层)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www.sse.com.cn。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薛革文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在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
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 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二)公司股东薛赛琴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
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 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三)公司股东蔡刚波、张振杰、陆秋萍、魏晓锋、熊先军、王海
斌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在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
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 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四)公司股东上海安贯、郎银标、许方园、华菲、方化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公司股东海宁春秋、东证昭德的承诺
1、若发行人于 2017年 3月 27日(含)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本企业
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16 年 3 月 28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发行人在 2017年 3月 28日及之后刊登招股说明书,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为避免疑问,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为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正式刊登招股书之日。
(六)公司股东杭州禾优、上海力鼎、浙富桐君、深圳布谷、上海
泰豪、田记心、朱晓轶的承诺
1、若发行人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含)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本人/
本企业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16 年 6 月 17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发行人在 2017年 6月 17日及之后刊登招股说明书,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为避免疑问,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为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正式刊登招股书之日。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若因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做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稳定股价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措施实施完毕或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处于中止状态的,则视为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
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后,若公司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以上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董事会审议确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拟要求公司回购股票的,董事会应当将公司回购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股票回购方案在内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并公告后 12 个月内,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应为公司自有资金。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则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及税后薪酬之和的 2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则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2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3、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程序
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情形时,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具体决议程序如下: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成就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稳定股价的具体预案后,公告预案内容。
(1)如预案内容不涉及公司回购股票,则有关方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12
个月内实施完毕。
(2)如预案内容涉及公司回购股票,则公司董事会应将稳定股价预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发出召集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回购程序如下:
①公司股票回购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其中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回购的相关决议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方案时,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②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票,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1)公司将根据《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董事会审议确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拟要求公司回购股票的,董事会应当将公司回购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股票回购方案在内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后12 个月内,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应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授权董事会实施
股份回购的相关决议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方案时,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拟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4)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
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革文的承诺
(1)若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增持公司股票,本人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发行人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及税后薪酬之和的 2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增持后发行人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在发行人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将对制定
发行人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
如本人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发行人有权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后将对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予以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若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本人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发行人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及税后薪酬之和的 2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增持后发行人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在发行人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将对制定
发行人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
如本人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发行人有权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后将对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予以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下
简称“虚假陈述”),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发行人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发行人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发行人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发行人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2、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关佣金、印花税、资金占用利息等。
3、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革文的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陈述,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承诺人也将购回发行人上市后其减持的原限售股份。承诺人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有权部门审批通过的回购方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承诺人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发行人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2、如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承诺人将对发行人因上述违法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及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的相应股份购回及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承诺人将对发行人因上述违法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承诺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及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关于采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可能导致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存在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春秋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春秋电子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薛革文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不越权干预春秋电子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春秋电子的利益。
3、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四)主要股东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春秋电子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海宁春秋、薛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赛琴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承诺不越权干预春秋电子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春秋电子的利益。
五、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主要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 5%的股东薛革文、海宁春秋、薛赛琴承诺:
1、本承诺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
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3、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经 2017年 1月 16日召开的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
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
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六)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七)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八)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九)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十)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
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十一)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十二)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
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十三)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十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 2017年 1月 16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对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关于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回报计划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五)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八、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会计师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经办注册会计师承诺:“本所出具的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律师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承诺:“本所出具的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等相关法律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但本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资产评估机构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本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评估资质,本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的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经办评估师确认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引用的评估报告的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招股说明书、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违反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十、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持续快速增长,竞争也持续加剧。公司主营业务系消费电子产品的上游行业,也会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挑战。这一挑战既来自于国际竞争对手扩张的压力,又来自于国内现有竞争对手企业的竞争,同时还有新竞争者持续加入市场的压力。如果公司不能正确把握行业和市场发展动态,积极拓宽营销渠道,不能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和技术进步及时进行技术及生产工艺创新,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丧失优势,面临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经营管理风险
1、大客户依赖和客户集中的风险
2014 年至 2016 年全球排名前五的笔记本品牌商全球市场份额占比分别
70.90%、74.70%和 75.70%,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的精
密结构件模组以及相关配套模具,因此上游笔记本品牌商集中度较高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2014年度至 2017年 1-6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36%、94.20%、92.68%和
91.38%。其中,对联想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以及三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销售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24%、82.80%、77.45%和 77.66%,公司对上述
两家客户的销售存在依赖。如果未来笔记本电脑市场景气程度下降、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下滑,主要客户减少采购量或者不再采购本公司的产品,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快速扩张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都将大幅提升,销售和管理人员也将相应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趋于复杂,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大大提高,这对公司的采购供应、销售服务、人力资源、财务控制、运营效率等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公司管理和营运的难度。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大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做出及时、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本公司会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
3、厂房搬迁的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场所为昆山市张浦镇江丰路 278号。2013年 12月,公司和因特电子与张浦镇退二进三办公室签订《张浦镇企业动迁补偿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将按照张浦镇的总体规划动迁至张浦德园工业区,搬迁截止日为获取该土地后 24个月内。
2016 年 4 月,公司已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位于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北侧、益海大道西侧目标搬迁地址的土地使用权证(昆国用(2016)第
DW65号)。依据协议,公司必须在 2018年 4月前完成昆山厂区现有厂房设备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搬迁工作。
若上述搬迁工作未按时完成,或搬迁后公司生产经营未正常开展,则公司搬迁期间带来的停工以及搬迁费用将对公司产能和未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由于经营模式及大型客户结算的特点,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发行人存在数额较大的应收账款余额。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2,475.08 万元、50,718.72 万元、52,600.06 万元和
49,485.3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81%、51.79%、45.54%和 40.95%,占
比较高。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31%、39.77%、35.90%。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大中型
国际笔记本电脑厂商及其相关代工厂,该类顾客信誉度较高,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发生坏账的机率较低。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客户数量的上升,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将会对公司的现金流、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2、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及 2017年 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稳步上升,分别为 14.83%、18.85%、19.20%以及 20.25%。报告期内,主营
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系子公司合肥经纬正式投产后单位成本下降以及高毛利结构件模组订单占比上升造成。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下行压力增大、行业竞争加剧造成笔记本电脑市场规模及产品价格下滑,将对公司综合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业绩表现。
3、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汇率的波动对公司的利润影响主要包括:(1)公司的外销收入;
(2)公司以外币结算的原材料采购成本;(3)银行外币存贷款、应收及应付款
项受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损益。
公司的外币业务主要是以美元现汇结算,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在以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元计价的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使得公司外销收入相对增长;同时在以美元计价的采购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使得公司采购成本也相对增长。因此,发行人外销收入和外币采购的同时存在,对汇率的变动影响有抵消作用。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均计入当期汇兑损益。公司外币银行存款、外币应收及应付款项主要以美元结算,少部分以欧元结算,报告期内汇兑损益主要受到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对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汇兑损益-654.30 1,693.40 722.91 -67.27
利润总额 10,052.65 18,580.00 11,657.55 7,953.46
汇兑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6.51% 9.11% 6.20%-0.85%
美元汇率波动对发行人利润总额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当期期末汇率 6.7744 6.9370 6.4936 6.1190
当期汇率波动-2.34% 6.83% 6.12% 0.36%
若汇率不利波动 3个百分点-5.34% 3.83% 3.12% 3.36%
若汇率不利波动 5个百分点-7.34% 1.83% 1.12% 5.36%
原汇兑收益(损失为负号)-654.30 1,693.40 722.91 -67.27
若汇率不利波动 3个百分点影响利润总额 837.43 744.00 354.26 556.75
若汇率不利波动 5个百分点影响利润总额 1,395.72 1,239.99 590.43 927.92
若汇率不利波动 3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影响比例-8.33%-4.00%-3.04%-7.00%
若汇率不利波动 5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影响比例-13.88%-6.67%-5.06%-11.67%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因结算货币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收益分别为-67.27万元、722.91万元、1,693.40万元和-654.30万元,占
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14%、8.16%、11.54%和-8.66%。如果未来人民币对
美元的汇率波动加大,公司将面临着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4、未来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和相关精密模具业务。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0,299.44万元、127,514.70万元、146,524.18万元和 79,221.54万元,其中消费
电子产品结构件相关营业收入分别为 105,318.78 万元、111,583.87 万元、
132,096.85 万元和 70,820.96 万元;模具相关营业收入分别为 14,353.62 万元、
14,982.38万元、13,211.23万元和 8,016.21万元。若未来受到国际、国内经济环
境和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相关下游行业发展低迷或发生重大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相关业务的稳定发展,可能导致公司业务收入持续下滑,以致公司存在未来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主要运用到年增 365 万套笔记本电脑(PC)精密结构件及 450套精密模具的生产项目(昆山)、年新增 300万套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智能产线及 210套精密模具智能产线项目(合肥)、新建研发中心(昆山)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虽然公司在制定募投项目时已经全面考虑当前的产业政策和市场状况,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严密的分析论证,并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制定了具体的应对措施,但是在项目实施中仍可能会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技术替代、项目延期执行等情况,在项目完成后也可能会出现政策环境变化、用户偏好变化、市场状况变化等诸多问题,这些都有可能给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带来较大的影响,从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2、固定资产折旧增加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增加大量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预计固定资产全部到位后,将新增每年折旧费用 4,042.10 万元。虽然公司在对项目
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时候已经充分考虑了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但是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募投项目产生的收入未实现既定目标,则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及下属部分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从事自营出口业务,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方面均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如下:
1、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变动风险以及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可能
带来的风险
发行人所得税主要税收优惠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于 2014 年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证书编号为 GR20143200244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年,2014年至 2016年享受 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2017年 1-6月按 15%的税率预缴所得税。2014年、2015年、2016年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分别为 183.99 万元、438.83 万元、616.36 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2.31%、3.76%、3.32%。若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行人
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致使实际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上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2、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可能带来风险
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相关政策。公司出口产品主要执行 17%和 15%的退税率,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 1-6月,发行人增值税退税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分别为 2,506.21
万元、2,357.99万元、3,133.95万元和 2,539.74万元。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动
将直接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利润水平。若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继续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出口产品退税率发生变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其他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革文持有春秋电子 58.66%的股份。本次
发行后,薛革文仍将保持对春秋电子的控制权。
股权的相对集中削弱了中小股东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力,虽然公司建立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但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然可以利用其控制权,通过行使表决权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施加影响,做出损害公司长远发展和其他股东权益的决策。
2、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存在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2017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7年 6月 30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其中 2017 年 1-9 月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审阅。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2017]第 ZF10903 号审阅报告,公司 2017 年 1-9 月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及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9月 2016年 1-9月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125,804.16 107,551.62 16.97%
营业利润 15,139.59 13,388.74 13.08%
利润总额 15,566.48 13,719.96 13.46%
净利润 11,679.14 10,796.26 8.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679.14 10,796.26 8.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159.48 10,499.37 6.29%
2017年 1-9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6.97%,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推动下,
盈利水平明显提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8.18%。
(二)2017 年 1-9 月的主要经营状况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年 1-9月,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产品结构、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业绩大幅下降的情况。
十二、2017年 1-12月的预计经营情况
根据行业总体概况、自身具体经营情况及 2017 年度 1-6 月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公司预计 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 168,300万元至 169,700万元,较 2016年度同比增长 14.86%至 15.82%;预计净利润为 15,000万元至 16,600万元,较 2016
年度同比增长 2.23%至 13.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4,400 万元至 16,000 万元,较 2016 年度同比增长 1.82%至 13.13%(上述
预计经营情况未经审阅)。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 3,42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
每股发行价格 23.72元/股
发行市盈率 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17元(按照本次公开发行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8.54元(按照本次公开发行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加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78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81,24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 74,066.14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以下费用不含增值税) 7,174.86万元
其中:承销费用 5,039.95万元
保荐费用 288.68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93.40万元
律师费用 219.81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71.70万元
发行手续费 61.32万元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Suzhou Chunqiu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 8月 23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6年 1月 26日
注册资本:10,27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薛革文
住 所:昆山市张浦镇江丰路 278号 2号房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0512-82603998-8168
传 真:0512-57293992
公司网址:http://www.szchunqiu.com
电子邮箱:zhangzj@chunqiu-group.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苏州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0 日,春秋有限全体股东通过《苏州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春秋有限截至 2015年 9月 30日为基准日的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 108,063,365.33元为基础,折合股本 8,000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8,000万元,每股面值 1元,差额计入改制变更后的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春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申请变更注册资本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61075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5年 12月 7日,春秋电子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2016年 1月 26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5810580310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薛革文,注册资本为 8,000万元。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薛革文、薛赛琴、蔡刚波、上海安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振杰、陆秋萍、郎银标等 13位股东,设立时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薛革文 6,027.00 75.34%
2 薛赛琴 760.00 9.50%
3 蔡刚波 340.00 4.25%
4 上海安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0.00 2.75%
5 张振杰 149.00 1.86%
6 陆秋萍 115.00 1.44%
7 郎银标 100.00 1.25%
8 魏晓锋 72.00 0.90%
9 许方园 72.00 0.90%
10 华菲 65.00 0.81%
11 熊先军 40.00 0.50%
12 王海斌 30.00 0.38%
13 方化 10.00 0.13%
合计 8,000.00 100.0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0,275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3,425万股。
发行后,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发行前后公司股本
结构变化如下: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前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薛革文 6,027.00 58.66% 6,027.00 43.99%
海宁春秋 1,000.00 9.73% 1,000.00 7.30%
薛赛琴 760.00 7.40% 760.00 5.55%
蔡刚波 340.00 3.31% 340.00 2.48%
东证昭德 300.00 2.92% 300.00 2.19%
杭州禾优 249.00 2.42% 249.00 1.82%
上海力鼎 240.00 2.34% 240.00 1.75%
上海安贯 220.00 2.14% 220.00 1.61%
浙富桐君 150.00 1.46% 150.00 1.09%
张振杰 149.00 1.45% 149.00 1.09%
深圳布谷 148.00 1.44% 148.00 1.08%
上海泰豪 137.00 1.33% 137.00 1.00%
陆秋萍 115.00 1.12% 115.00 0.84%
郎银标 100.00 0.97% 100.00 0.73%
魏晓锋 72.00 0.70% 72.00 0.53%
许方园 72.00 0.70% 72.00 0.53%
华菲 65.00 0.63% 65.00 0.47%
熊先军 40.00 0.39% 40.00 0.29%
王海斌 30.00 0.29% 30.00 0.22%
田记心 30.00 0.29% 30.00 0.22%
朱晓轶 21.00 0.20% 21.00 0.15%
方化 10.00 0.10% 10.00 0.07%
社会公众股-- 3,425.00 25.00%
合计 10,275.00 100.00% 13,7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薛革文 6,027.00 58.66%
2 海宁春秋 1,000.00 9.73%
3 薛赛琴 760.00 7.40%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4 蔡刚波 340.00 3.31%
5 东证昭德 300.00 2.92%
6 杭州禾优 249.00 2.42%
7 上海力鼎 240.00 2.34%
8 上海安贯 220.00 2.14%
9 浙富桐君 150.00 1.46%
10 张振杰 149.00 1.45%
合计 9,435.00 91.83%
(三)本次发行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1 薛革文 6,027.00 58.66%董事长、总经理
2 薛赛琴 760.00 7.40%-
3 蔡刚波 340.00 3.31%董事
4 张振杰 149.00 1.45%董事会秘书
5 陆秋萍 115.00 1.12%董事、财务总监
6 郎银标 100.00 0.97%-
7 魏晓锋 72.00 0.70%副总经理
8 许方园 72.00 0.70%-
9 华菲 65.00 0.63%-
10 熊先军 40.00 0.39%董事、副总经理
合计 7,740.00 75.33%-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股东中,薛赛琴为薛革文之前妻,魏晓锋为薛赛琴之妹夫,关联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薛革文 6,027.00 58.66%-
薛赛琴 760.00 7.40%薛革文之前妻
魏晓锋 72.00 0.70%薛赛琴之妹夫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海宁春秋和东证昭德的关联关系如下:
1、东证昭德系由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东方睿德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东方睿德、睿德基金(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享有东证昭德共计
16.73%的出资份额,东证昭德持有春秋电子 300万股股份,占春秋电子本次发行
前股本比例为 2.92%;
2、海宁春秋系由上海瑞司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
合伙人的合伙企业,睿德基金、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海宁春秋共计
34.51%的出资份额。海宁春秋持有春秋电子 1,000万股股份,占春秋电子本次发
行前股本比例为 9.73%。睿德基金、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上述比例间
接享有发行人发行前股本比例为 3.36%。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本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从设计、模具制造到结构件模组生产的一站式服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及其他电子消费品的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
结构件模组是机械、电子类产品的框架结构,由外壳、内部支撑部件、基座等在内的多种特定形状的结构件组合而成,具有承受载荷、固定零部件、外观装饰、保护产品内部器件不受外力破坏等作用;模具是结构件模组生产基础,公司模具直接对外销售形成收入。报告期内,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 83%以上,系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
公司为主流消费电子产品厂商提供精密结构件模组产品,其中以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为主。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包括四大件:背盖、前框、上盖、下盖以及金属支架,上述结构件模组在装配笔记本电脑过程中需容纳显示面板、各类电子元器件、转轴等部件,其结构性能对制造精密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由于其还具有外观装饰功能,故该类产品对生产企业的设计能力亦有较高的要求。
2、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配套精密模具和家电商用模具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模具产品年均实现营业收入 1.4亿元左右,约占各期营
业收入 10%左右。公司消费电子产品精密模具分为配套模具及商业模具,其中配套模具系公司用于生产精密结构件模组的相关模具,其主要客户为联想、三星等笔记本电脑整机厂商及其相关代工厂;商业模具系公司本身不生产其成型产品的模具产品,其主要客户为三星家电、LG、博西华、夏普等家电类整机厂商。
(二)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模组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标准化笔记本电脑成品电子元器件、塑胶材料、金属材料、绝缘材料等。公司通过国内及国外进口方式采购塑料原料。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联想、三星电子等国际知名大型企业,拥有全球范围内的采购体系,需要公司产品质量符合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质量要求。为满足产品的特殊质量要求并与重要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部分原材料从客户采购体系中选择符合本公司采购标准的供应商,使得供应商及原材料符合公司、客户共同的采购标准。
(2)消费电子产品精密模具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模具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模具钢、热流道、模架等,其中模具钢对模具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影响较大,因此对模具钢的质量要求较高、采购单价也较高。公司主要通过国内代理商采购进口模具钢,以瑞典的模具钢为主,价格较为稳定。由于质量及精度的要求,部分模具标准件也通过国内代理商进口。模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架、铜等模具辅助耗材在国内采购,市场供应充足,产品质量达到生产要求。
(3)公司原材料采购原则
公司根据各客户的生产计划并结合自身的生产安排,制定采购计划,依据计划进行原辅材料的采购。外协加工服务主要包括模具的数控粗加工、热处理以及笔记本电脑结构件的喷漆、阳极等工序。
公司根据 ERP 系统制定生产作业计划确定采购计划。公司在保证原材料质量的同时,为降低采购成本,对原材料的采购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公司采取自主选择供应商和根据客户要求向指定供应商进行原材料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在自主采购时,公司根据产品价格是否合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是否优良选择最适当的供应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拥有比较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指定采购时,供应商由客户指定,并且原材料的品种、规格、价格等采购条款主要参考客户与供应商的约定。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项目协议或订单中规定的上述条款结合自身的供应商遴选标准进行相关原材料的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控制和减少产品积压的情况。公司根据客户的生产计划,确定本公司的生产布局,然后进行生产排程,制定生产的周计划、月计划并安排生产。公司质量部门负责进行全程质量监控,检验合格后入库。订单生产通常以销定产,避免形成的大量库存积压。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方式,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对供货种类、产品责任、质量要求、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达成原则性共识。
发行人具备符合行业特性的独立采购及生产、销售模式,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行业竞争地位
春秋电子属于消费电子产品主要结构件细分行业,依托其从精密模具设计、制造到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模组的一体化整体的服务能力,是行业中的领军企业之一。目前,在国内结构件模组制造服务行业中产销规模较大、研发设计能力较强、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较高的专业企业较少,多数企业并不能提供完整的结构件模组,仅仅能够完成结构件模组中一小部分结构件的生产。众多金属加工厂和塑胶制品厂的目标市场分散,市场专业化程度较低,占每个细分行业的市场份额很小。只有少数已经登陆内地具有先发优势的外资企业,或像春秋电子、胜利精密等抓住契机高速成长起来的本土企业,通过参与高层级客户的新产品研发过程,提供增值服务、体现自身独特价值、进入高端市场,与终端品牌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和较大的市场份额。
春秋电子(母公司)以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外壳)的制造为主要业务,包括外形塑胶成型、金属冲压、内外表面处理、内部电子元器件等组装;此外,还具有为配合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设计的自主模具研发生产的能力。
合肥经纬的业务以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制造业务为主,包括外形塑胶成型、金属冲压、内外表面处理、内部电子元器件等生产和组装。
上海崴泓主要业务为家电、汽车行业的中大型模具生产制造。下游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品牌,包括三星、LG、富士康、夏普、海尔、博西华、美的、海信、德尔福汽车等。
发行人均通过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并进入主要客户的供应商名录。报告期内,公司是联想和三星电子笔记本电脑结构件的核心供应商。
2、发行人的主要竞争优势
(1)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提供涵盖新品研发、模具开发制造、结构件模组生产、供货、反馈改进产品等环节的全产业链服务。研发环节:公司在新品开发中建立快速响应模式,在客户产品研发的初期,公司派遣工程师到客户研发中心,参与新产品讨论,在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客户参与下着手模具早期开发和样品制作,有效缩短新产品导入时间。生产阶段:
公司针对客户需求定制产品,并持续关注结构件模组的应用状况,形成优化方案,为客户追求成本和性能的完美平衡。
(2)专业与品质优势
通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专业化的业务流程与生产服务模式,在产品体系、品质控制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产品体系方面,公司拥有全面的结构件模组产品线,涵盖笔记本电脑的背盖、前框、上盖、下盖,制作工艺包括成型、喷漆、金属加工、模内转印等。多年的行业制造服务经验使公司在模具研发及制造、新材料应用、产品设计和开发等方面具有专业化的优势,在良好品质的前提下,有效缩短客户的开发时间,实现客户的产品需求,控制产品成本。
此外,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建立了良好的质量控制体系,通过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打造了专业的质量控制团队,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手段,从产品设计到最终的产品交付的每个过程,都予以周密的管理和监控,充分保证了产品的品质。
(3)技术优势
公司是笔记本电脑结构件供应商中较少的拥有自主模具设计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结构件行业是典型的模具应用行业,模具质量的高低决定着产品质量的高低。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产品制造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其主要体现在模具精度和模具设计开发的时间周期上。
春秋电子依托模具制备经验,其模具开发精度可达 0.01-0.02mm,子公司上
海崴泓是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同时被授予“中国大型注塑模具重点骨干企业”称号,并被国内领先的家电及汽车厂商授予产品品质认证。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与联想、三星电子、LG等世界领先的笔记本电脑品牌商,与纬创、广达等行业内具备充足产能的代工厂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公司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的主要客户包括联想、三星电子、LG等行业内知名优质客户,并成为联想、三星电子等客户的主要供应商,2016年公司获得联想集团颁布的联想全球供应商最高奖项—“Diamo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nd Award”钻石奖、最佳品质奖,2017 年度获得三星电子“优秀合作伙伴奖”等奖项。
公司长期与联想、三星电子等紧密合作,通过参与其新产品的研发过程(如高强度笔记本外壳材料等项目),持续加强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
(5)规模成本优势
公司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专业化结构件模组生产规模,有能力同时为多家行业领先笔记本品牌商及代工厂商提供大批量高质量的结构件模组产品。依靠现有的规模生产优势,建立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从而将采购成本控制在较低水平。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7,394.51 1,403.19 - 5,991.32 81.02%
机器设备 18,185.11 7,041.26 - 11,143.85 61.28%
电子设备及其他 822.78 700.93 - 121.85 14.81%
运输设备 413.45 257.97 - 155.48 37.61%
合计 26,815.85 9,403.35 - 17,412.50 64.93%
(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3,962.17 267.30 - 3,694.87
软件 406.82 102.95 - 303.86
合计 4,368.98 370.25 - 3,998.73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情况如下表所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证号编号
使用
权人
面积
(平方米)土地座落类型取得方式使用权终止日期
他项
权利 沪房地浦字
(2016)第
087368号
春秋
电子 14,622.00
汇庆路 218号-1-5幢
工业用地出让2055年 3月 15日抵押
2 合经开国用2013第 055号
合肥
经纬 46,179.42
紫石路北、天都路西
工业用地出让2063年 10月 15日抵押
3 昆国用(2016)第 DW65号
春秋
电子 40,072.50
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北侧、益海大道西侧
工业用地出让2066年 4月 26日抵押
发行人取得的各宗土地使用权不存在集体建设用地情况,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专利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45项专利权,其中 3项为发明专利,42项为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 20年,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均为自申请日之日起 10年,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证书号类型
1 一种遮喷治具 ZL200910183659.4 2009.8.14 第 1117277号发明
2 抛光固定治具 ZL200910184448.2 2009.8.17 第 789562号发明
3 一种表面 3D图形塑胶模具的制造方法 ZL201110101772.0 2011.4.22 第 1263145号发明
4 一种笔记本电脑壳体生产用自动铆铆钉装置 ZL201420118363.0 2014.3.17 第 3780655号
实用新型
5 一种新型笔记本产品表面自动打磨装置 ZL201420118364.5 2014.3.17 第 3743834号
实用新型
6 一种可改善外观界线的笔记本生产用新型模具 ZL201420118402.7 2014.3.17 第 3896267号
实用新型
7 一种新型笔记本生产用玻璃纤维模具 ZL201420118403.1 2014.3.17 第 3897162号
实用新型
8 一种新型笔记本壳体自动埋钉装置 ZL201420118473.7 2014.3.17 第 3887576号
实用新型
9 一种可改善应力影的笔记本生产用新型模具 ZL201420118474.1 2014.3.17 第 3781500号
实用新型
10 一种新型电子产品塑件热熔装置 ZL201420118480.7 2014.3.17 第 3899411号
实用新型
11 一种新型笔记本触摸板自动贴合装置 ZL201420118481.1 2014.3.17 第 3995709号
实用新型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证书号类型
12 一种新型笔记本外壳旋转铣料头装置 ZL201420118559.X 2014.3.17 第 3744126号
实用新型
13 一种可实现三面包胶的笔记本生产用新型模具 ZL201420118562.1 2014.3.17 第 3899077号
实用新型
14 一种新型笔记本按键位置检查装置 ZL201420119400.X 2014.3.17 第 3835582号
实用新型
15 一种用于笔记本电脑壳体生产的自动锁螺丝装置 ZL201420124409.X 2014.3.19 第 3996316号
实用新型
16 笔记本 A壳注塑模 ZL201520817233.0 2015.10.21 第 5084283号实用新型
17 通用型塑胶箱 ZL201520403164.9 2015.6.12 第 4868688号实用新型
18 折叠式塑胶箱 ZL201520403469.X 2015.6.12 第 4700565号实用新型
19 磁铁自动分离器 ZL201520426037.0 2015.6.19 第 4733509号实用新型
20 用于涂装平板治具的自动升降转运机 ZL201520602763.3 2015.8.12 第 4907085号
实用新型
21 具有除尘装置的笔记本外壳涂装机 ZL201520615416.4 2015.8.14 第 4967055号
实用新型
22 笔记本外壳铣料头一体机 ZL201520627220.7 2015.8.19 第 4905829号实用新型
23 具有在线清屑功能的注塑模 ZL201520650813.5 2015.8.26 第 4882824号实用新型
24 具有自动清屑功能的注塑模 ZL201520650703.9 2015.8.26 第 5038167号实用新型
25 键盘防混铆装置 ZL201520741761.2 2015.9.23 第 5085752号实用新型
26 笔记本电脑壳体注塑模 ZL201620831252.3 2016.8.3 第 5926890号实用新型
27 具有模内切水口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壳体注塑模 ZL201620831253.8 2016.8.3 第 5926395号
实用新型
28 设有电控顶出杆机构的精密注塑模具 ZL201620614464.6 2016.6.21 第 5848017号
实用新型
29 提高固化速度的精密注塑模具 ZL201620614430.7 2016.6.21 第 5848381号实用新型
30 设有注料容量监测系统的注塑模具 ZL201620614546.0 2016.6.21 第 5848438号
实用新型
31 设有注料细化系统的精密注塑模具 ZL201620615934.0 2016.6.21 第 5848481号
实用新型
32 设有冷却系统的精密注塑模具 ZL201620616002.8 2016.6.21 第 5849393号实用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证书号类型
新型
33 防磨损高硬度式注塑模具 ZL201620615982.X 2016.6.21 第 5850459号实用新型
34 外壳生产用精密注塑模具 ZL201620614521.0 2016.6.21 第 5948455号实用新型
35 设有模腔保温系统的精密注塑模具 ZL201620615939.3 2016.6.21 第 5950913号
实用新型
36 一种笔记本电脑底盖 ZL201620734079.5 2016.7.12 第 5961547号实用新型
37 一种笔记本电脑翻盖寿命试验装置 ZL201620734166.0 2016.7.12 第 5781328号
实用新型
38 一种笔记本电脑上盖覆膜装置 ZL201620734076.1 2016.7.12 第 5781791号实用新型
39 一种笔记本壳体自动热熔埋钉生产线 ZL201620734152.9 2016.7.12 第 5782166号
实用新型
40 一种多功能摩擦磨损试验装置 ZL201620734080.8 2016.7.12 第 5781803号实用新型
41 一种热熔埋钉治具 ZL201620734169.4 2016.7.12 第 5782965号实用新型
42 一种注塑机的机械手装置 ZL201620734154.8 2016.7.12 第 5960531号实用新型
43 一种注塑机的真空供料系统 ZL201620734248.5 2016.7.12 第 5783177号实用新型
44 一种注塑机模具的加热系统 ZL201620734131.7 2016.7.12 第 5959867号实用新型
45 一种注塑模具 ZL201620734108.8 2016.7.12 第 5781685号实用新型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公司专利未设定质押等权利限制。
3、商标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申请四项商标,具体如下:
序号商标标识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类别核定使用商品范围有效期 9
1、计算机 2、计算机键
盘 3、未处理机 4、计算
机用磁盘驱动器 5、笔记
本电脑 6、便携式计算机
7、平板电脑 8、计算机
光盘驱动器 9、电动调节
装置 10、热调节装置 尚在
申请中
7 1、模压加工机器 2、碾
尚在
申请中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商标标识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类别核定使用商品范围有效期4

胶机 3、粘胶机 4、注塑
机 5、电子冲塑机(塑料
印刷表面处理)6、加工
塑料用模具 7、印模冲压
机 8、冷冲模 9、印刷机
器 10、印刷胶版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发行人未拥有商标,主要由于发行人产品为精密结构件模组和模具,并不是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最终电子产品。发行人并不需要通过商标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识别度,因此是否使用商标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影响较小。但是出于防御目的,发行人于 2016年 7月 15日提交四项商标注册申请,目前仍在申请中。
4、域名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公司拥有的域名如下:
序号域名
域名所有权人(主办单位)
ICP备案/许可证号注册商
审核通过时间网站首页网址
1 whmold.com 春秋电子
苏 ICP备16059384号(苏 ICP备16059384号-1)
HICHINA
ZHICHENG
TECHNOLOGY LTD.
2016年11月 24日
www.szchunqiu.com2 ksyinte.com 春秋电子
苏 ICP备16059384号(苏 ICP备16059384号-1)
HICHINA
ZHICHENG
TECHNOLOGY LTD.
2016年11月 24日
www.szchunqiu.com3 szchunqiu.com 春秋电子
苏 ICP备16059384号(苏 ICP备16059384号-1)
HICHINA
ZHICHENG
TECHNOLOGY LTD.
2016年11月 24日
www.szchunqiu.com4 jingweiec.com 春秋电子
皖 ICP备16019542号HICHINA
ZHICHENG
TECHNOLOGY LTD.
2016年10月 11日
www.jingweiec.com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由春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承继了春秋有限的全部资产,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变更登记,具备完整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的所有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公司没有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不存在公司资产、资金被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况,亦没有在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它企业任职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体系及工资管理体系,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制定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均开设了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取得了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无混合纳税现象。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并履行各自职责。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各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能,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其履行职能不受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干预。公司的组织机构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包含塑胶结构件、金属结构件的结构件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执行机构和业务运行系统,拥有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服务等业务环节完全独立,不依赖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已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与股东完全分开,实现了独立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开发经营的能力。
(二)同业竞争情况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薛革文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类别关联方名称经营范围状态/主营业务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上下游业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威虹模塑
塑料制品、模具、冷作、钣金、电子产品、电器产品的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已注销否否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类别关联方名称经营范围状态/主营业务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上下游业务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因特电子
电子电器装配、注塑、模具、钣金冲压件的生产、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已完成工商注销否否
华普新
电子电器装配、注塑、模具、钣金冲压件加工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注销中否否
恒采电子贸易与投资无实际经营否否
宁波威普服装加工无实际经营否否
苏州优度
智能家居、物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弱电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
经营中/主营智能家居业务否否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结构件模组和相关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薛革文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实际控制人薛革文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与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上述企业同期内不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同情形。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所控制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薛瑞岳、薛瑞革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状态/主营业务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上下游业务
上海新威模塑制造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薛革文的兄弟薛瑞岳持有 51%的股权,并担金属制品的制造,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无实际经营否否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状态/主营业务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上下游业务
任执行董事
苏州祥威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薛革文的兄弟薛瑞岳持有 51%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并从事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无实际经营否否
宁波嘉威铝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薛革文的兄弟薛瑞岳、薛瑞革分别持有50%、5%的股权
一般经营项目:铝型材压延加工无实际经营否否
宁海县强蛟镇晨旭模塑厂
实际控制人薛革文的兄弟薛瑞革投资的个体工商户
已注销已注销否否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结构件模组和相关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上述企业与公司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薛瑞岳、薛瑞革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与发行人控股股东亲属控制的上述企业同期内不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同情形。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薛革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革文承诺:在作为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春秋电子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春秋电子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客观、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其直接或间接从事了对春秋电子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无条件将相关商业机会让与给春秋电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子,并将尽快将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与春秋电子的生产经营造成同业竞争的企业出售给第三方或注入到春秋电子。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充分赔偿由此给春秋电子造成的所有损失。
(2)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革文的近亲属薛瑞岳、薛瑞革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薛瑞岳、薛瑞革分别出具承诺: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春秋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春秋电子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春秋电子产品的业务活动。本人承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春秋电子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春秋电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春秋电子及其子公司。本人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经营与春秋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所得收益将归于春秋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有。
(3)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发行人 5%以上股东薛赛琴、海宁春秋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薛赛琴和海宁春秋承诺:在作为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 5%以上股东,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三)关联交易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分类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薛革文持有发行人 58.66%的股份
海宁春秋持有发行人 9.73%的股份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薛赛琴持有发行人 7.40%的股份
上海崴泓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合肥经纬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
香港春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威虹模塑(已注销)薛革文持有其 90%的股权,薛赛琴持有其10%的股权,已注销。
宁波威普薛革文持有其 51%的股权,薛赛琴持有其49%的股权。
华普新(注销中)薛革文实际控制的恒采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正在办理注销程序。
因特电子(注销中)
薛革文实际控制的华普新持有其 74.53%
的股权,薛赛彬持有其 22.92%的股权,魏
晓锋持有其 2.55%的股权,工商已注销,
正在办理税务注销。
恒采电子(拟注销)薛革文持有其 100%的股权,拟注销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苏州优度薛革文持有其 100%的股权
薛革文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陆秋萍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
蔡刚波发行人董事
熊先军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胡瞻发行人独立董事
黄建兵发行人独立董事
周丽娟发行人独立董事
郑个珺发行人监事
唐恒发行人监事
王荣国发行人监事
王海斌发行人副总经理
张振杰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魏晓锋发行人副总经理
苏州蓝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蔡刚波持有其 68%的财产份额,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其他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苏州蓝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蔡刚波持有其 13%的财产份额,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分类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上海新威模塑制造有限公司薛革文的兄弟薛瑞岳持有其 51%的股权
苏州祥威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薛革文的兄弟薛瑞岳持有其 51%的股权
宁波嘉威铝业有限公司薛革文的兄弟薛瑞岳、薛瑞革分别持有50%和 5%的股份
宁海县强蛟镇晨旭模塑厂(已注销)薛革文的兄弟薛瑞革投资的个体工商户
宁海县强蛟镇薛下岙渔业村经济合作社
薛革文的兄弟薛瑞革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村经济合作社
昆山三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已转让)报告期内陆秋萍曾持有其 33.33%的股权
昆山市佳恒工业配备用品有限公司陆秋萍的配偶张凤良持有其 50%的股权
昆山市捷庭金属建材有限公司陆秋萍的母亲沈玉英持有其 40%的股权
昆山捷可瑞精密五金有限公司郑个珺的配偶朱卫军持有其 55%的股权
昆山捷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个珺的配偶朱卫军持有其 60%的股权
上海跃均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薛赛琴的表弟金跃军持有其 90%的股份
金跃军薛赛琴的表弟
上海浦东新区玖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薛赛琴持有其 10%的股权,并任其董事
高邮市兴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威虹模塑(已注销)持有其 20%的股权
宁波印象繁华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蔡刚波持有其 20%的股权
宁波蓝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蔡刚波持有其 90%的股权,为法定代表人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独立董事胡瞻持有其 85%的合伙份额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瞻担任董事的企业
2、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方租赁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昆山市因特电子有限公司房屋 153.55 307.11 322.46 322.46
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预付因特电子房租余额 51.18万元。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厂房租金系参考周边厂房平均租赁价格制定,符合市场的公允价值。前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6 年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并补充确认。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关联方交易类型交易金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交易
金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交易
金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香港恒采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14.65 0.48%--
上述交易主要系为便于与最终客户台湾纬创进行结算,通过恒采电子向台湾纬创进行销售,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很小。
(3)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关联方交易类型交易
金额
占当期总采购额比重交易
金额
占当期总采购额比重交易
金额
占当期总采购额比重
交易
金额
占当期总采购额比重上海跃均加工费 24.99 0.05% 47.63 0.05% 150.19 0.20% 75.85 0.10%
捷可瑞采购材料 83.24 0.15% 220.90 0.24% 77.68 0.09%--
捷铭瑞采购材料 26.18 0.05% 250.90 0.27% 12.02 0.02%--
合计 134.41 0.25% 519.43 0.56% 239.89 0.31% 75.85 0.10%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原材料采购和加工费的定价系依据可比供应商公允价格进行制定,符合市场的公允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关联采购占当期总采购额的比重均很小。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20.95 396.00 175.86 142.46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3、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威虹模塑转让运输设备、商标权注 8.00 -
薛革文转让子公司合肥经纬 5%股权- 300.00
注:“商标权”系 2017年 4月,威虹模塑以零对价转让至公司。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个人及集团外公司作为担保方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情况如下:
1)春秋电子作为被担保人
序号债权人担保方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薛革文 2014/09/15 2019/09/15 07509BY20148011 《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肥经纬 2014/09/15 2019/09/15 07509BY20148012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崴泓 2014/09/15 2019/09/15 07509BY20148013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崴泓 2013/8/8 2014/8/7 07509BY20131091 《最高额保证合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薛革文 2013/8/8 2014/8/7 07509BY20131090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崴泓 2016/01/11 2016/08/25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肥经纬 2016/01/11 2016/08/25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薛革文 2016/01/11 2016/08/25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薛赛彬 2016/01/11 2016/08/25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因特电子 2016/01/11 2016/08/25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魏晓锋 2016/01/11 2016/08/25 G100160105-6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肥经纬 2016/08/26 2019/07/25 G1001160803-1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上海崴泓 2016/08/26 2019/07/25 G1001160803-2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薛革文 2016/08/26 2019/07/25 G1001160803-3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债权人担保方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魏晓锋 2016/08/26 2019/07/25 G1001160803-4《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薛赛彬 2016/08/26 2019/07/25 G1001160803-5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薛赛彬 2014/9/19 2015/9/182014年苏招银保字第7601141001-4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薛革文 2014/9/19 2015/9/182014年苏招银保字第7601141001-3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魏晓锋 2014/9/19 2015/9/182014年苏招银保字第7601141001-5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肥经纬 2014/9/19 2015/9/182014年苏招银保字第7601141001-1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上海崴泓
2014/9/19 2015/9/182014 年苏招银保字第7601141001-2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张振杰 2015/10/30 2016/1/29 编号 7611151003 《质押合同》
上海崴泓 2013/7/29 2014/7/282013年苏招银保字第7601130802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薛革文 2013/7/29 2014/7/282013年苏招银保字7601130802-1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薛赛彬 2013/7/29 2014/7/282013年苏招银保字第7601130802-2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张浦支行
魏晓锋 2013/7/29 2014/7/282013年苏招银保字第7601130802-3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薛革文 2016/08/23 2021/08/220110200015-2016年昆山(保)字 0034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肥经纬 2016/08/23 2021/08/220110200015-2016年昆山(保)字 0033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薛革文 2013/10/25 2016/10/2511020230-2013年昆山(保)字 CQDZ
《最高额保证合同》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债权人担保方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因特电子 2013/9/30 2018/9/3011020230-2013年昆山(抵)字 0816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因特电子 2014/06/06 2019/06/0511020230-2014年昆山(抵)字 0455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因特电子 2012/03/22 2017/03/21 11020230-2012年昆山(抵)字 0132号
因特电子 2013/11/13 2014/11/12 1102023-2013年昆山(保)字 007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肥经纬 2015/10/22 2016/10/22 苏光昆银保 T2015045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崴泓 2015/10/22 2016/10/22 苏光昆银保 T2015046 《最高额保证合同》
威虹模塑 2015/10/22 2016/10/22 苏光昆银保 T2015047 《最高额保证合同》
薛革文 2015/10/22 2016/10/22 苏光昆银保 T2015048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崴泓 2014/7/29 2015/7/29 苏光昆银保 T2014033 《最高额保证合同》
威虹模塑 2014/7/29 2015/7/29 苏光昆银保 T2014034 《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肥经纬 2014/7/29 2015/7/29 苏光昆银保 T2014035 《最高额保证合同》
薛革文 2014/7/29 2015/7/29 苏光昆银保 T2014021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崴泓 2013/6/26 2014/6/27 苏光昆银保 T2013046 《最高额保证合同》
威虹模塑 2013/6/26 2014/6/27 苏光昆银保 T2013047 《最高额保证合同》
因特电子 2013/6/26 2014/6/27 苏光昆银保 T2013048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薛革文 2013/6/26 2014/6/27 苏光昆银保 T2013019 《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肥经纬 2016/01/15 2019/01/15 IFELC5D293225-U-01 《保证合同》
上海崴泓 2016/01/15 2019/01/15 IFELC5D293225-U-02 《保证合同》
6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因特电子 2016/01/15 2019/01/15 IFELC5D293225-U-03 《保证合同》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债权人担保方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华普新 2016/01/15 2019/01/15 IFELC5D293225-U-04 《保证合同》
薛革文 2016/01/15 2019/01/15 《保证函》
薛革文 2013/02/04 2015/02/04 《保证函》
上海崴泓 2013/02/04 2015/02/04 IFELC13D290233-U-02《保证合同》
合肥经纬 2013/02/04 2015/02/04 IFELC13D290233-U-03《保证合同》
威虹模塑 2013/02/04 2015/02/04 IFELC13D290233-U-04《保证合同》
薛革文 2013/12/17 2015/12/17 《保证函》
上海崴泓 2013/12/17 2015/12/17 IFELC13D293D3C-U-02《保证合同》
威虹模塑 2013/12/17 2015/12/17 IFELC13D293D3C-U-03《保证合同》
合肥经纬 2013/12/17 2015/12/17 IFELC13D293D3C-U-04《保证合同》
薛革文、因特电子 2014/8/1 2016/7/31XKS-2014-1222-0004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崴泓 2014/9/11 2016/9/10 XKS-2014-ZGBZ-0098 《最高额保证合同》
薛革文 2013/9/27 2015/9/262013年自然人最高额保证第 01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版)》
因特电子 2013/9/27 2015/9/26 2013年最高额第 24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中国江苏永泰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3/9/27 2014/9/26 2013-1230-347 《保证金质押合同》
薛革文 2017/2/9 2018/2/9
(2017)苏银最保字第
KHQ12286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肥经纬 2017/2/9 2018/2/9
(2017)苏银最保字第
KHQ12287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崴泓 2013/6/27 2014/6/26
(2013)苏银最保字第
KK1121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薛革文 2013/6/27 2014/6/26
(2013)苏银最保字第
KK1121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债权人担保方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上海崴泓 2013/7/23 2014/6/6 2013年苏州昆山保字第05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薛革文 2013/7/23 2014/6/6 2013年苏州昆山保字第05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合肥经纬作为被担保人
序号债权人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6/1/22 2016/4/18
34100120160004213《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6/1/22 2016/5/18
34100120160004207《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6/2/18 2016/6/18
34100120160008746《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6/3/9 2016/7/8
34100120160012925《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6/4/13 2016/8/8
34100120160022370《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6/5/13 2016/8/22
34100120160029406《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6/6/13 2016/10/14
34100120160036800《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6/7/11 2016/11/11
34100120160044388《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6/8/12 2016/12/12
34100120160053642《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6/9/9 2017/1/9
34100120160060866《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6/10/21 2017/2/21
34100120160072204《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6/11/30 2017/3/30
34100120160083882《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5/8/12 2016/8/9
34100120160029462《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5/5/20 2015/8/16
34100120150029354《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5/06/25 2015/09/22
34100120150036920《保证合同》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5/07/24 2015/10/21
34100120150042359《保证合同》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债权人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5/09/25 2015/12/15 34100120150054816《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5/10/20 2016/1/15
34100120150057324《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5/11/23 2016/2/15
34100120150064950《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4/08/22 2015/08/21
34100120140050197《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4/12/02 2015/02/09
34100120140070062《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3/12/31 2014/06/29 34100220130077494《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4/10/15 2014/12/17
34100120140058896《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4/11/12 2014/1/16
34100120140064584《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5/1/8 2015/3/16
43100120150001886《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5/1/23 2015/4/13
34100120150005133《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5/3/11 2015/5/18
34100120150013777《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5/3/26 2015/6/15
34100120150017755《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薛革文 2015/4/24 2015/7/17
34100120150023729《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2014/12/25 2016/12/25 IFELC14D295294-U-01《保证合同》
威虹模塑 2014/12/25 2016/12/25 IFELC14D295294-U-02《保证合同》
上海崴泓 2014/12/25 2016/12/25 IFELC14D295294-U-03《保证合同》
因特电子 2014/12/25 2016/12/25 IFELC14D295294-U-04《保证合同》
华普新 2014/12/25 2016/12/25 IFELC14D295294-U-05《保证合同》
薛革文 2014/12/25 2016/12/25 《保证函》
2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春秋电子 2015/12/28 2018/12/28 IFELC15D293230-U-01《保证合同》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债权人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上海崴泓 2015/12/28 2018/12/28 IFELC15D293230-U-02《保证合同》
因特电子 2015/12/28 2018/12/28 IFELC15D293230-U-03《保证合同》
华普新 2015/12/28 2018/12/28 IFELC15D293230-U-04《保证合同》
薛革文 2015/12/28 2018/12/28 《保证函》
薛革文 2013/08/23 2015/08/23 《保证函》
上海崴泓 2013/08/23 2015/08/23 IFELC13D292141-U-02《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2013/08/23 2015/08/23 IFELC13D292141-U-03《保证合同》
威虹模塑 2013/08/23 2015/08/23 IFELC13D292141-U-04《保证合同》
薛革文 2013/09/04 2015/09/04 《保证函》
上海崴泓 2013/09/04 2015/09/04 IFELC13D292145-U-02《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2013/09/04 2015/09/04 IFELC13D292145-U-03《保证合同》
威虹模塑 2013/09/04 2015/09/04 IFELC13D292145-U-04《保证合同》
3)上海崴泓作为被担保人
序号债权人担保方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合同编号
薛革文 2015/1/13 2018/1/13 温银 905002015年高保字08号
威虹模塑 2015/1/13 2018/1/13 温银 905002015年高保字06号
张振杰 2015/1/12 2018/1/12 温银 905002015年高保字00012号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春秋电子 2015/1/13 2018/1/13 温银 905002015年高保字07号
春秋电子 2013/6/7 2016/6/7
温银 905022013年高保字00025号《温州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
威虹模塑 2013/6/7 2016/6/7
温银 905022013年高保字00026号《温州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债权人担保方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合同编号
薛革文 2013/6/7 2016/6/7
温银 905022013年高保字00025号《温州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2015/12/28 2018/12/28 IFELC15D293232-U-01《保证合同》
合肥经纬 2015/12/28 2018/12/28 IFELC15D293232-U-02《保证合同》
因特电子 2015/12/28 2018/12/28 IFELC15D293232-U-03《保证合同》
华普新 2015/12/28 2018/12/28 IFELC15D293232-U-04《保证合同》
薛革文 2015/12/28 2018/12/28 《保证函》
薛革文 2013/02/04 2015/02/04 《保证函》
春秋电子 2013/02/04 2015/02/04 IFELC13D290234-U-04《保证合同》
合肥经纬 2013/02/04 2015/02/04 IFELC13D290234-U-02《保证合同》
威虹模塑 2013/02/04 2015/02/04 IFELC13D290234-U-01《保证合同》
薛革文 2013/12/23 2015/12/23 《保证函》
春秋电子 2013/12/23 2015/12/23 IFELC13D293D40-U-02《保证合同》
合肥经纬 2013/12/23 2015/12/23 IFELC13D293D40-U-03《保证合同》
3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威虹模塑 2013/12/23 2015/12/23 IFELC13D293D40-U-04《保证合同》
威虹模塑 2013/11/1 2014/11/1 3102002013B100302《最高额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2013/11/1 2014/11/1 3102002013B100303《最高额保证合同》
春秋电子 2012/9/19 2015/9/19 3102002012A309300《最高额抵押合同》
薛革文 2013/11/1 2014/11/1 3102002013B100304《最高额保证合同》
威虹模塑 2014/11/11 2015/11/11 3102002014A101500《保证合同》
薛革文 2014/11/11 2015/11/11 3102002014AM01500《最高额保证合同》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威虹模塑 2013/11/6 2015/11/6 3102002013B100901《最高额保证合同》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债权人担保方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合同编号
薛革文 2013/11/6 2015/11/6 3102002013B100903《最高额保证合同》
薛革文 2014/11/7 2015/11/6 ZJXD-ZDB20140238-1《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
因特电子 2014/11/7 2015/11/6 ZJXD-ZDB20140238-2《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
春秋电子 2014/11/7 2015/11/6 ZJXD-ZDB20140238-3《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
合肥经纬 2014/11/7 2015/11/6 ZJXD-ZDB20140238-4《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
威虹模塑 2014/11/7 2015/11/6 ZJXD-ZDB20140238-5《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春秋电子 2013/10/28 2014/10/27 以净值为 14,188,520.04元的房屋建筑物提供担保
(3)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1)关联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6年初余额资金拆出资金归还期末余额拆出笔数
上海跃均- 2,200.00 2,200.00 - 4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5年初余额资金拆出资金归还期末余额拆出笔数
威虹模塑 15,394.82 905.65 16,300.47 - 3
因特电子- 7,325.77 7,325.77 - 18
华普新 188.34 1,928.00 2,116.34 - 3
上海跃均- 7,422.00 7,422.00 - 8
陆秋萍- 1,300.00 1,300.00 - 2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4年初余额资金拆出资金归还期末余额拆出笔数
威虹模塑 12,996.13 6,015.69 3,617.00 15,394.82 17
因特电子 1,407.09 1,918.41 3,325.50 - 10
华普新- 188.34 - 188.34 3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上海跃均- 8,519.60 8,519.60 - 9
关联方 2014年初余额资金拆入资金归还期末余额拆入笔数
金跃军 500.00 - 500.00 - 0
2)关联资金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华普新-- 6.84 7.55
因特电子--- 36.29
威虹模塑-- 391.65 860.72
利息收入
小计-- 398.49 904.56
3)关联资金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支出华普新--- 55.00
4)资金拆借规范情况
①资金拆借清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经清理了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资金拆借所产生的资金使用费已经结清。自 2015年 9月 30日始,发行人未再发生非经营性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虽存在不规范之处,但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未造成负面影响。
②实际控制人及财务总监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薛革文就资金拆借出具书面承诺:“公司将尽量避免、减少春秋电子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并承诺停止资金拆借行为。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如果春秋电子及子公司因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相互借款行为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本人愿意对其因受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公司财务总监陆秋萍就资金拆借出具书面承诺:“本人陆秋萍作为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建设,并结合公司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实际情况,细化管理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防止公司今后为配合银行完成内部绩效指标而发生的通过公司员工个人银行卡账户进行个人借贷的违规行为,如果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春秋电子需承担的任何经济损失。”
③制度保障
本公司为规范资金拆借行为、保护各方股东利益,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中就关联交易的原则、决策程序、权限划分、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进行了规定。公司还专门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对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防范资金占用的措施、责任追究及处罚进行了规定。
④独立董事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周丽娟、胡瞻、黄建兵就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资金占用发表如下意见:
A、春秋电子 2014年度、2015年度以及 2016年度《审计报告》对关联资金占用的披露是真实、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B、春秋电子主要关联方在 2014 年度、2015 年度中占用春秋电子的资金已于 2015年 9月 30日前全部归还。主要关联方已向公司支付了相应的利息,没有损害春秋电子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
C、关联方与春秋电子因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所产生的利息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交易的价格公允。
D、自 2015年 9月 30日起,春秋电子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上海崴泓和关联方之间不再发生任何资金占用行为。
E、春秋电子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及防止大股东及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合法,自股份公司设立后的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制度执行,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一)董事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有董事 7名,其中 3名为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1、薛革文:男,1969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香
港居民身份证),初中学历。1988年 1月至 1992年 1月就职于宁海中农信汽车部件厂,任模具部职员;1992 年 4 月至 1998 年 12 月就职于宁海久林模具厂,任厂长;1998年 12月至 2016年 10月任威虹模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年 5月至 2011年 11月任因特电子总经理;2011年 8月至 2015年 12月任春秋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 12月至今任春秋电子董事长兼总经理。
2、熊先军:男,1980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
历。2000年 6月至 2003年 3月就职于东莞黄江精密科技,任成型部技术员;2003年 3 月至 2005 年 10 月就职于江苏吴江嘉达电子科技,任成型部课长;2005 年11 月至 2008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达鑫电子科技,任成型部副理;2008 年 8 月至2011年 12月就职于因特电子,任制造部厂长;2012年 1月至 2013年 6月就职于春秋有限,任制造部厂长;2013年 7月至今任合肥经纬副总经理;2015年 12月至今任春秋电子董事、副总经理。
3、陆秋萍:女,1968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
科学历。1986年 11月至 1992年 2月就职于昆山市晶体管厂,任制造车间统计;1992 年 3 月至 1998 年 12 月就职于昆山市康华物资供销公司,任财务课课长;1999年 2月至 2003年 2月就职于波利食品(昆山)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办会计;2003年 3月至 2008年 2月就职于淳华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09 年 12 月就职于苏州统硕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资深主任;2010年 1月至 2011年 12月就职于因特电子,任财务部经理;2012年 1月至 2015年 12月任春秋有限财务总监;2015年 12月至今任春秋电子董事、财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务总监。
4、蔡刚波:男,1970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1992年 7月至 2006年 9月就职于宁波市市政管理处,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6年 9月至 2009年 4月就职于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项目发展部部门副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0 年 12 月就职于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1年 1月至 2011年 6月就职于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1 年 6 月至今任苏州蓝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蓝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 年 3 月至今任宁波蓝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 12月至今任春秋电子董事。
5、周丽娟:女,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1989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昆山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部副所长;2000 年 1 月至今任昆山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所长。2016年 7月至今任春秋电子独立董事。
6、胡瞻:男,1973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执业律师。1994年 7月至 2000年 9月就职于海军某部,任动力军官;2002年 7月至 2014年 11月,历任上海浩英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刘彦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惠州大亚湾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12月 31日至 2016年 10月 7日任进科投资有限公司(Mentech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2016年 2月至今任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 2月至今任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负责人。2015年 12月至今任春秋电子独立董事。
7、黄建兵:男,1972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1996年至今,历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助教、讲师、副教授。2015年 12月至今任春秋电子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
公司监事会成员共有监事 3名,其中 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任期三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并可连选连任。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1、郑个珺:女,198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专科学历。2002 年 11 月至 2006 年 4 月就职于吴江上伯电子零组件有限公司,任品保部课长;2006年 4月至 2008年 4月就职于上海达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品保部课长;2008年 4月至 2011年 8月就职于因特电子,任管理部经理;2011年 8月至 2015年 12月就职于春秋有限,任管理部经理;2015年 12月至今任春秋电子监事会主席、管理部经理。
2、唐恒:女,1981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
学历。2004年 3月至 2008年 2月就职于上海宜鑫实业有限公司,任生管处专案;2008年 3月至 2011年 8月就职于因特电子,任资材处课长;2011年 8月至 2013年 9月就职于春秋有限,任资材处课长;2013年 10月至今任合肥经纬资材处经理;2015年 12月至今任春秋电子监事。
3、王荣国:男,1982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
科学历。2006年 12月至 2007年 12月就职于真准电子有限公司,任管理部总务;2008年 1月至 2009年 3月就职于永业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任总务课总务管理师;2009年 3月至 2011年 8月就职于因特电子,任管理部组长;2011年 8月至 2015年 12月就职于春秋有限,任管理部组长;2015年 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6名,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薛革文: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之“(一)董事”。
2、王海斌:男,1981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
科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就职于鑫曜科技五金(顺德)有限公司,任产品工程部开发工程师;2002年 10月至 2008年 6月就职于鑫曜科技五金(昆山)有限公司,任项目管理部开发副理;2008年 7月至 2009年 5月,就职于巨宝精密加工(江苏)有限公司,任项目开发部专案副理;2009年 5月至 2011年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8月就职于因特电子,任副总经理;2011年 8月至 2015年 12月就职于春秋有限,任副总经理;2015年 12月至今任春秋电子副总经理。
3、熊先军: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之“(一)董事”。
4、魏晓锋:男,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
学历。1999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威虹模塑品质部主管、设计部设计工程师、设计部主管、项目部经理、副总经理;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因特电子制造部厂长;2012年 1月至今任上海崴泓副总经理;2015年 12月至今任春秋电子副总经理。
5、张振杰:男,1978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1997年 1月至 2000年 12月就职于宁海第一税务师事务所,任业务员;2001年 4月至 2008年 5月就职于威虹模塑,历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08年 5月至 2011年 8月就职于因特电子,任财务总监;2011年 8月至 2015年 12月任春秋有限董事长助理;2011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崴泓总经办总监;2012 年11月至今任合肥经纬监事;2015年 12月至今,任春秋电子董事会秘书。
6、陆秋萍: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之“(一)董事”。
八、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对公司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及 2017年 1-6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7年 8月 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69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春秋电子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以及 2017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及 2017年 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如无特殊说明,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经立信审计的财务报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5,852,831.44 144,888,605.74 70,019,116.68 38,195,675.09
应收票据 2,465,900.67 1,125,300.00 2,421,700.00 1,591,600.00
应收账款 494,853,657.13 526,000,599.50 507,187,206.69 424,750,762.07
预付款项 3,240,970.38 3,062,218.71 4,940,117.82 4,160,675.09
其他应收款 19,952,413.79 14,383,432.04 9,381,311.52 174,441,142.77
存货 215,000,239.84 174,127,380.48 140,247,822.58 144,650,044.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11,842.46 2,047,370.02 --
其他流动资产- 1,936,920.98 1,106,574.01 868,326.07
流动资产合计 891,877,855.71 867,571,827.47 735,303,849.30 788,658,225.0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174,125,001.89 173,813,779.99 180,486,404.26 198,735,802.55
在建工程 76,734,338.23 45,667,735.49 - 6,417,401.71
无形资产 39,987,287.30 38,538,014.05 25,374,117.53 26,118,754.61
长期待摊费用 303,333.18 433,333.20 693,333.24 953,333.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51,739.58 6,301,487.94 6,607,264.15 4,351,613.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676,784.57 22,733,231.59 30,799,429.07 15,689,447.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6,578,484.75 287,487,582.26 243,960,548.25 252,266,353.02
资产总计 1,208,456,340.46 1,155,059,409.73 979,264,397.55 1,040,924,578.11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7,820,200.59 169,793,903.89 293,466,368.54 280,927,288.44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票据--- 35,000,000.00
应付账款 487,905,967.12 470,153,651.30 421,919,689.81 399,721,218.03
预收账款 3,653,308.04 4,949,098.86 17,486,330.99 14,892,801.77
应付职工薪酬 35,624,095.74 39,815,960.38 36,295,959.66 29,402,535.78
应交税费 15,530,493.59 11,926,159.33 15,213,452.76 21,717,176.60
应付利息 272,520.97 834,079.49 1,864,534.26 574,700.33
应付股利-- 2,535,002.89 -
其他应付款 374,421.95 378,348.75 697,957.97 839,532.06
流动负债合计 681,181,008.00 697,851,202.00 789,479,296.88 783,075,253.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10,172,759.82 14,976,351.17 26,106,088.40 39,645,451.05
预计负债----递延收益 12,772,698.56 13,446,753.17 14,794,862.45 12,387,638.39
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 22,945,458.38 28,423,104.34 40,900,950.85 52,033,089.44
负债合计 704,126,466.38 726,274,306.34 830,380,247.73 835,108,342.4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2,750,000.00 102,750,000.00 80,000,000.00 102,000,000.00
资本公积 167,948,290.95 167,948,290.95 28,523,290.95 12,608.00
盈余公积 6,874,410.64 6,874,410.64 1,020,802.15 7,724,909.43
未分配利润 226,757,172.49 151,212,401.80 39,340,056.72 90,937,030.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04,329,874.08 428,785,103.39 148,884,149.82 200,674,548.33
少数股东权益--- 5,141,687.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4,329,874.08 428,785,103.39 148,884,149.82 205,816,235.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08,456,340.46 1,155,059,409.73 979,264,397.55 1,040,924,578.1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792,215,377.97 1,465,241,752.09 1,275,147,025.77 1,202,994,372.28
减:营业成本 629,245,845.67 1,174,983,499.35 1,027,964,015.21 1,020,213,695.64
税金及附加 4,107,666.64 5,391,413.62 7,006,726.49 4,674,290.92
销售费用 12,542,052.37 25,902,129.01 26,890,192.43 23,734,450.89
管理费用 38,966,611.94 80,397,861.48 83,378,084.87 53,273,992.79
财务费用 10,293,106.22 -5,893,173.17 9,535,693.11 16,767,596.42
资产减值损失 55,278.97 4,702,554.92 5,710,000.18 5,829,704.54
加:投资收益--- 602.74
其他收益 1,930,000.00 ---
二、营业利润 98,934,816.16 179,757,466.88 114,662,313.48 78,501,243.82
加:营业外收入 1,680,353.20 6,067,579.73 2,593,778.58 1,434,599.8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0,693.52 ---
减:营业外支出 88,687.43 25,090.30 680,629.71 401,270.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9,432.64 - 304,236.13 -
三、利润总额 100,526,481.93 185,799,956.31 116,575,462.35 79,534,573.05
减:所得税费用 24,981,711.24 39,074,002.74 27,994,794.58 20,481,452.02
四、净利润 75,544,770.69 146,725,953.57 88,580,667.77 59,053,121.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544,770.69 146,725,953.57 87,093,675.87 56,692,144.04
少数股东损益-- 1,486,991.90 2,360,976.9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75,544,770.69 146,725,953.57 88,580,667.77 59,053,121.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75,544,770.69 146,725,953.57 87,093,675.87 56,692,144.0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486,991.90 2,360,976.99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74 1.54 0.96 -
稀释每股收益 0.74 1.54 0.96 -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8,727,360.39 1,496,688,536.48 1,193,362,301.32 1,017,119,658.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23,579,065.36 28,780,174.29 24,082,540.14 23,010,594.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72,334.92 7,725,714.85 4,140,361.77 3,307,363.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6,178,760.67 1,533,194,425.62 1,221,585,203.23 1,043,437,616.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52,374,912.62 1,042,034,614.67 812,420,578.85 710,381,294.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6,363,062.62 257,714,732.75 224,869,554.56 202,145,891.89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357,858.35 54,205,319.41 52,432,963.78 21,728,307.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416,604.28 57,386,157.86 48,818,568.89 44,316,095.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0,512,437.87 1,411,340,824.69 1,138,541,666.08 978,571,589.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666,322.80 121,853,600.93 83,043,537.15 64,866,026.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00,602.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46,474.3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84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474.35 - 8,840,000.00 2,200,602.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2,198,405.02 33,734,018.81 13,475,193.41 41,056,428.07
投资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00,000.00 - 5,4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198,405.02 36,434,018.81 13,475,193.41 46,456,428.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051,930.67 -36,434,018.81 -4,635,193.41 -44,255,825.33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62,175,000.00 - 22,8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8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2,712,291.86 511,456,415.70 964,487,915.21 849,753,769.6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95,580.00 37,703,570.98 35,796,804.92 97,805,453.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2,007,871.86 711,334,986.68 1,000,284,720.13 970,359,222.9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4,685,995.16 635,128,880.35 951,948,835.11 894,368,814.5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096,148.78 38,599,407.65 24,434,476.71 22,918,411.5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535,002.8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69,930.52 29,114,326.97 103,410,223.85 80,782,226.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3,752,074.46 702,842,614.97 1,079,793,535.67 998,069,452.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744,202.60 8,492,371.71 -79,508,815.54 -27,710,229.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1,610,383.83 5,337,293.11 7,268,295.51 218,149.6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20,259,805.70 99,249,246.94 6,167,823.71 -6,881,877.9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2,593,025.74 33,343,778.80 27,175,955.09 34,057,833.0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152,852,831.44 132,593,025.74 33,343,778.80 27,175,955.09
(二)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1,260.88 --304,236.1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1,992,405.49 124,810.97 131,051.52 131,051.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31,362.93 5,717,323.63 2,369,503.01 1,326,351.68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984,871.25 9,045,615.9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02.7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2,046.75 341,953.90 140,701.37 -11,341.8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7,056,000.00 -
所得税影响额-892,231.06 -888,651.74 -1,197,770.52 -1,710,478.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2,363.51 -22,475.0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724,844.99 5,295,436.76 -11,944,243.01 8,759,326.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819,925.70 141,430,516.81 99,037,918.88 47,932,817.14
(三)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6/30 2017年 1-6月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2014/12/312014年度流动比率(倍) 1.31 1.24 0.93 1.01
速动比率(倍) 0.99 0.99 0.75 0.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12% 54.46% 78.35% 76.6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91 4.17 1.86 1.9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60% 0.28% 0.77% 0.66%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4 2.78 2.69 3.72
存货周转率(次) 6.41 7.34 7.10 7.2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860.74 22,526.14 16,226.61 12,894.2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7,554.48 14,672.60 8,709.37 5,669.21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财务指标 2017/6/30 2017年 1-6月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2014/12/312014年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7,281.99 14,143.05 9,903.79 4,793.28
利息保障倍数(倍) 29.44 18.15 6.73 4.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83 1.19 1.04 0.64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0.20 0.97 0.08 -0.07
注: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次数=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摊销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纳(所得)税付息前利润/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股本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采矿权)/期末净资产×100%
2、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公司报告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项目
加权平均
净资产
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19% 0.74 0.742017年 1-6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61% 0.71 0.7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5.84% 1.54 1.542016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4.18% 1.48 1.48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项目
加权平均
净资产
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9.41% 0.96 0.962015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6.18% 1.09 1.0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25%--2014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11%--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1)公司资产构成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89,187.79 73.80% 86,757.18 75.11% 73,530.38 75.09% 78,865.82 75.77%
非流动
资产 31,657.85 26.20% 28,748.76 24.89% 24,396.05 24.91% 25,226.64 24.23%
资产合计 120,845.63 100.00% 115,505.94 100.00% 97,926.44 100.00% 104,092.46 100.00%
(2)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 15,585.28 17.47% 14,488.86 16.70% 7,001.91 9.52% 3,819.57 4.84%
增长率 7.57% 106.93% 83.32%-
应收账款 49,485.37 55.48% 52,600.06 60.63% 50,718.72 68.98% 42,475.08 53.86%
增长率-5.92% 3.71% 19.41%-
存货 21,500.02 24.11% 17,412.74 20.07% 14,024.78 19.07% 14,465.00 18.34%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增长率 23.47% 24.16%-3.04%-
应收票据 246.59 0.28% 112.53 0.13% 242.17 0.33% 159.16 0.20%
增长率 119.13%-53.53% 52.16%-
预付款项 324.10 0.36% 306.22 0.35% 494.01 0.67% 416.07 0.53%
增长率 5.84%-38.01% 18.73%-
其他应收款 1,995.24 2.24% 1,438.34 1.66% 938.13 1.28% 17,444.11 22.12%
增长率 38.72% 53.32%-94.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1.18 0.06% 204.74 0.24%----
增长率-75.00%---
其他流动资产-- 193.69 0.22% 110.66 0.15% 86.83 0.11%
增长率-100.00% 75.04% 27.44%-
合计 89,187.79 100.00% 86,757.18 100.00% 73,530.38 100.00% 78,865.82 100.00%
合计额增长率 2.80% 17.99%-6.77%-
(3)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和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 17,412.50 55.00% 17,381.38 60.46% 18,048.64 73.98% 19,873.58 78.78%
在建工程 7,673.43 24.24% 4,566.77 15.89%-- 641.74 2.54%
无形资产 3,998.73 12.63% 3,853.80 13.41% 2,537.41 10.40% 2,611.88 10.35%
长期待摊费用 30.33 0.10% 43.33 0.15% 69.33 0.28% 95.33 0.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5.17 1.50% 630.15 2.19% 660.73 2.71% 435.16 1.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67.68 6.53% 2,273.32 7.91% 3,079.94 12.62% 1,568.94 6.22%
合计 31,657.85 100.00% 28,748.76 100.00% 24,396.05 100.00% 25,226.64 100.00%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流动负债 68,118.10 96.74% 69,785.12 96.09% 78,947.93 95.07% 78,307.53 93.77%
非流动负债 2,294.55 3.26% 2,842.31 3.91% 4,090.10 4.93% 5,203.31 6.23%
负债合计 70,412.65 100.00% 72,627.43 100.00% 83,038.02 100.00% 83,510.83 100.00%
(1)流动负债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 13,782.02 20.23% 16,979.39 24.33% 29,346.64 37.17% 28,092.73 35.87%
应付票据------ 3,500.00 4.47%
应付账款 48,790.60 71.63% 47,015.37 67.37% 42,191.97 53.44% 39,972.12 51.05%
预收款项 365.33 0.54% 494.91 0.71% 1,748.63 2.21% 1,489.28 1.90%
应付职工薪酬 3,562.41 5.23% 3,981.60 5.71% 3,629.60 4.60% 2,940.25 3.75%
应交税费 1,553.05 2.28% 1,192.62 1.71% 1,521.35 1.93% 2,171.72 2.77%
应付利息 27.25 0.04% 83.41 0.12% 186.45 0.24% 57.47 0.07%
应付股利---- 253.50 0.32%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37.44 0.05% 37.83 0.05% 69.80 0.09% 83.95 0.11%
合计 68,118.10 100.00% 69,785.12 100.00% 78,947.93 100.00% 78,307.53 100.00%
(2)非流动负债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应付款 1,017.28 44.33% 1,497.64 52.69% 2,610.61 63.83% 3,964.55 76.19%
递延收益 1,277.27 55.67% 1,344.67 47.31% 1,479.49 36.17% 1,238.76 23.81%
合计 2,294.55 100.00% 2,842.31 100.00% 4,090.10 100.00% 5,203.31 100.00%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营业收入 79,221.54 - 146,524.18 14.91% 127,514.70 6.00% 120,299.44
营业成本 62,924.58 - 117,498.35 14.30% 102,796.40 0.76% 102,021.37
毛利 16,296.95 - 29,025.83 17.43% 24,718.30 35.23% 18,278.07
利润总额 10,052.65 - 18,580.00 59.38% 11,657.55 46.57% 7,953.46
净利润 7,554.48 - 14,672.60 65.64% 8,858.07 50.00% 5,905.3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78,837.17 99.51% 145,308.08 99.17% 126,566.25 99.26% 119,672.40 99.48%
其他业务收入 384.37 0.49% 1,216.10 0.83% 948.45 0.74% 627.04 0.52%
合计 79,221.54 100.00% 146,524.18 100.00% 127,514.70 100.00% 120,299.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99%。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精密结构件模组、模具等;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结构件的设计开发收入及废品收入等。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件 65,198.75 82.70% 122,150.43 84.06% 103,417.73 81.71% 96,423.61 80.57%
配件 5,622.21 7.13% 9,946.42 6.85% 8,166.14 6.45% 8,895.17 7.43%结构件模组
小计 70,820.96 89.83% 132,096.85 90.91% 111,583.87 88.16% 105,318.78 88.01%
配套模具 3,114.65 3.95% 5,116.10 3.52% 6,127.21 4.84% 2,564.42 2.14%
商用模具 4,901.56 6.22% 8,095.13 5.57% 8,855.17 7.00% 11,789.20 9.85%
模具
小计 8,016.21 10.17% 13,211.23 9.09% 14,982.38 11.84% 14,353.62 11.99%
合计 78,837.17 100.00% 145,308.08 100.00% 126,566.25 100.00% 119,672.40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精密结构件模组和模具产品组成。2017年 1-6月、2016年、2015年以及 2014年,精密结构件模组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9.83%、90.91%、88.16%以及 88.01%,模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0.17%、9.09%、11.84%以及 11.99%。报告期内,公司精密结构件模组产品销售
收入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五)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7年 1月 16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③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⑤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⑦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①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②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
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④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⑤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⑥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①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②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③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④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⑤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⑥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3、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5年 4月,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 2014年度净利润 3,880.00 万元;2015 年 7 月,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向全体股东分配 2015年 1-5月的净利润 9,560.00万元;2016年 5月公司召开
股东会,向全体股东分配 2015年 10-12月净利润 900.00万元;2016年 8月,公
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 2016 年 1-6 月的净利润2,000.00万元。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执行完毕。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股利分配情形。
(六)发行人下属企业的简要情况
1、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 10月 20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4,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薛革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8348611XQ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 700号 8幢 101D10室
经营范围模具、冷作、钣金的设计、研发、加工、制造,电子电器产品的加工、制造、组装及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春秋电子 4,100.00 100.00%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2017年 1-6月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总资产 8,490.33 8,034.03
净资产 4,452.94 4,029.03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利润 423.91 -117.36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成立时间 2012年 11月 13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薛革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0570325482住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 3910号
经营范围
电子电器装配、注塑、模具、汽车内饰件、钣金冲压件生产、加工、销售;提供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春秋电子 6,000.00 100.00%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2017年 1-6月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总资产 58,864.84 55,991.28
净资产 24,174.89 17,960.67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利润 6,214.22 8,925.67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香港春秋国际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香港春秋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万美元
成立时间 2016年 12月 12日
实收资本 0美元
董事薛革文注册码 2462873
住所香港九龙旺角弥顿道 582-592号信和中心 1702室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春秋电子 1.00 100.00%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2017年 1-6月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总资产 35,243.57 -
净资产 45.70 -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利润 45.70 -
2016 年 11 月 18 日,春秋电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16年 12月 12日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发了编号为 2462873 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同日,香港春秋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将公司股数 10,000股释放给春秋电子。
2017 年 6 月 14 日,江苏省商务厅核发了证号为境外投资证第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N3200201700273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确认香港春秋完成商务局备案手续,核准或备案文号为苏境外投资[2017]N00273号。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根据 2017年 1月 16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年增 365万套笔记本电脑(PC)精密结构件及 450套精密模具的生产项目(昆山) 35,737.80 31,737.80
年新增 300万套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智能产线及 210套精密模具智能产线项目(合肥) 23,074.60 19,074.60
新建研发中心(昆山) 4,854.80 3,253.74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3,667.20 74,066.14
如未发生重大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依次按以上排列顺序进行投资,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或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或子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建设投资的时间进度
项目名称建设投资
第一年第二年
铺底流动资金年增 365万套笔记本电脑(PC)精密结构件及 450套精密模具的生产项目(昆山)
32,700.10 21,797.30 10,902.80 3,037.70
年新增 300万套笔记本电脑精 20,974.20 12,584.50 8,389.70 2,100.40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建设投资的时间进度
项目名称建设投资
第一年第二年
铺底流动资金密结构件智能产线及 210套精密模具智能产线项目(合肥)
新建研发中心(昆山) 4,787.40 4,787.40 - 67.40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及环保批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和环保批复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批复 年增 365万套笔记本电脑(PC)精密结构件及 450套精密模具的生产项目(昆山)
张内投备案[2017]3号昆环建[2016]1760号 年新增 300万套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智能产线及 210套精密模具智能产线项目(合肥)
合经区经项[2016]179号环建审(经)字[2017]8号
3 新建研发中心(昆山)张内投备案[2017]1号昆环建[2016]3093号
4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不涉及生产、建设,根据相关生产建设项目备案规定,不需要备案。
不涉及生产、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等相关法规,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四)募投项目的建设用地
除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募集资金的其他投资项目建设位置如下:
序号项目位置
1 年增 365万套笔记本电脑(PC)精密结构件及 450套精密模具的生产项目(昆山)张浦镇振新东路北侧、益海大道西侧2 年新增 300万套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智能产线及 210套精密模具智能产线项目(合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 3910号
3 新建研发中心(昆山)张浦镇振新东路北侧、益海大道西侧上述项目选址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备,适合该等项目建设和运营。
(五)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议通过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办理必要的备案手续;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不涉及与他人合作,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项目已经得到了必需的批准及授权并办理了必需的审批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已制定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作出明确规定。《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根据需要逐步投入。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七)发行人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指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现有的业务基础上,对业务结构进行补充优化并对业务规模进行扩大,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1、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
精密结构件加工行业对企业的规模、资金实力的要求较高,公司业务发展受企业规模、资金实力限制较大。公司 2016 年精密结构件产能为 1,017 万套,产量为 1,007万套,销量为 993万套,实现营业收入 13.21亿元,主要为塑胶和玻
纤材质精密结构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塑胶、金属和碳纤维材质精密结构件年产能 665万套,其中新增镁铝金属和碳纤维等新材料精密结构件年产能为 215万套,在优化公司产品结构的同时,预计可新增相关营业收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入 11.09亿元,有效的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扩产所新增的
产能约占公司现有产能的 65.39%,预计在开工建设后第四年可完全达产,所涉
及的产品已经在公司现有业务中形成规模化生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生产规模及销售能力相匹配。
2、与发行人财务状况相匹配
公司总体资产质量较好,资产结构合理,各项财务指标良好,有能力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运营。
3、与发行人技术水平相适应
在技术方面,公司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建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队伍,具有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拥有充足的技术储备,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主要运用到年增 365 万套笔记本电脑(PC)精密结构件及 450套精密模具的生产项目(昆山)、年新增 300万套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智能产线及 210套精密模具智能产线项目(合肥),以上各生产或研发项目的主要技术已在发行人现有的业务活动中得到充分了利用,发行人具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要的各项主要技术能力。
4、与发行人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管理层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同时对公司组织架构、制度体系、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了科学设计、持续改进,建立起务实、高效、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制。发行人现有的管理能力能够充分支撑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运营。
(八)其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年增 365 万套笔记本电脑(PC)精密结构件及 450 套精密
模具的生产项目(昆山)
公司计划在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北侧、益海大道西侧建设年增 365万套笔记本电脑(PC)精密结构件及450套精密模具的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额35,737.8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 32,700.1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3,037.70万元。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年,拟在第 2年投入生产,其中第 2年生产负荷约为30%,第 3年生产负荷约为 60%,第 4年及以后年份生产负荷约为 100%。
本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可新增销售收入 64,750.00 万元,税后利润
9,507.70万元。
(二)年新增 300万套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智能产线及 210套精
密模具智能产线项目(合肥)
公司计划在合肥经纬现有厂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 3910 号)内,利用厂区预留用地进行建设,即新建 4号、5号和 6号厂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 300万套及相关精密模具 210套的生产能力。
项目投资总额为 23,074.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0,974.20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2,100.40万元。
本项目建设期 2年,拟在第 2年开始投产,将于第 4年达到预计产能,届时,公司将实现年产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 300万套及相关精密模具 210套的生产能力。其中第 2 年生产负荷约为 30%,第 3 年生产负荷约为 60%,第 4 年及以后年份生产负荷约为 100%。
本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可新增销售收入46,150万元,税后利润6,338.20
万元。
(三)新建研发中心(昆山)
精密结构件是消费电子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制造的重要环节,先进的精密结构件生产工艺是消费电子产品制造的重要支撑。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近年来,看重中国广阔的消费市场和成熟的制造能力,国际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基地大规模向中国转移。这不仅扩大了精密结构件的市场空间,还将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方式引入国内企业,推动了国内精密结构件产业的技术进步。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精密结构件产业发展仍较为滞后,高端技术和高端产品基本由行业国际巨头垄断,少数国内企业虽然也生产高端产品,但规模较小。整体而言,国内技术水平与国际水平仍有一定差距,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计算机、家电等消费类电子产品的蓬勃发展,对精密加工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全球制造业向我国转移及跨国公司实行全球采购战略的环境下,必须大力推动我国精密加工技术水平的提高,提升精密加工行业竞争力,从而实现制造强国的目标。
春秋电子公司作为专业生产塑胶、金属等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的企业,与三星、联想等笔记本电脑品牌生产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按照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批量生产。目前随着公司产能的进一步扩大,客户定制化要求越来越高,客户对精密结构件模组制造周期缩短和精度提高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必须加强产品及相关模具的研发力度和制造工艺的升级改造。同时,随着碳纤维、镁铝合金、钛合金等新材料在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上日益广泛的运用,对公司在精密结构件模组中应用新材料的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随着订单的增多,订单的复杂性、设计制造过程的时效性、试修模的动态多变性导致企业的生产计划复杂多变,生产过程难以控制,这促使公司必须实施信息化管理来应对生产管理的挑战。
鉴于此,考虑到市场的进一步扩张需要,春秋电子公司拟新建研发中心,通过研发设备更新和专业人才引进,进一步增强企业研发能力。
本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4,854.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4,787.40万元,铺
底流动资金 67.40万元。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12 个月。项目建设场址位于春秋电子公司新建厂区内。
该厂区位于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北侧、益海大道西侧,已取得了昆国用(2016)
第 DW65号土地使用权证。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业务特点、未来发展战略实施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其中偿还银行
贷款 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0,000万元。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持续快速增长,竞争也持续加剧。公司主营业务系消费电子产品的上游行业,也会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挑战。这一挑战既来自于国际竞争对手扩张的压力,又来自于国内现有竞争对手企业的竞争,同时还有新竞争者持续加入市场的压力。如果公司不能正确把握行业和市场发展动态,积极拓宽营销渠道,不能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和技术进步及时进行技术及生产工艺创新,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丧失优势,面临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
(二)经营管理风险
1、大客户依赖和客户集中的风险
2014 年至 2016 年全球排名前五的笔记本品牌商全球市场份额占比分别
70.90%、74.70%和 75.70%,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的精
密结构件模组以及相关配套模具,因此上游笔记本品牌商集中度较高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2014年度至 2017年 1-6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36%、94.20%、92.68%和
91.38%。其中,对联想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以及三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销售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24%、82.80%、77.45%和 77.66%,公司对上述
两家客户的销售存在依赖。如果未来笔记本电脑市场景气程度下降、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下滑,主要客户减少采购量或者不再采购本公司的产品,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快速扩张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都将大幅提升,销售和管理人员也将相应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趋于复杂,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大大提高,这对公司的采购供应、销售服务、人力资源、财务控制、运营效率等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公司管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和营运的难度。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大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做出及时、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本公司会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
3、厂房搬迁的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场所为昆山市张浦镇江丰路 278号。2013年 12月,公司和因特电子与张浦镇退二进三办公室签订《张浦镇企业动迁补偿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将按照张浦镇的总体规划动迁至张浦德园工业区,搬迁截止日为获取该土地后 24个月内。
2016 年 4 月,公司已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位于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北侧、益海大道西侧目标搬迁地址的土地使用权证(昆国用(2016)第
DW65号)。依据协议,公司必须在 2018年 4月前完成昆山厂区现有厂房设备的搬迁工作。
若上述搬迁工作未按时完成,或搬迁后公司生产经营未正常开展,则公司搬迁期间带来的停工以及搬迁费用将对公司产能和未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由于经营模式及大型客户结算的特点,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发行人存在数额较大的应收账款余额。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2,475.08 万元、50,718.72 万元、52,600.06 万元和
49,485.3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81%、51.79%、45.54%和 40.95%,占
比较高。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31%、39.77%、35.90%。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大中型
国际笔记本电脑厂商及其相关代工厂,该类顾客信誉度较高,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发生坏账的机率较低。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客户数量的上升,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将会对公司的现金流、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及 2017年 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稳步上升,分别为 14.83%、18.85%、19.20%以及 20.25%。报告期内,主营
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系子公司合肥经纬正式投产后单位成本下降以及高毛利结构件模组订单占比上升造成。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下行压力增大、行业竞争加剧造成笔记本电脑市场规模及产品价格下滑,将对公司综合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业绩表现。
3、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汇率的波动对公司的利润影响主要包括:(1)公司的外销收入;
(2)公司以外币结算的原材料采购成本;(3)银行外币存贷款、应收及应付款
项受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损益。
公司的外币业务主要是以美元现汇结算,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在以美元计价的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使得公司外销收入相对增长;同时在以美元计价的采购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使得公司采购成本也相对增长。因此,发行人外销收入和外币采购的同时存在,对汇率的变动影响有抵消作用。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均计入当期汇兑损益。公司外币银行存款、外币应收及应付款项主要以美元结算,少部分以欧元结算,报告期内汇兑损益主要受到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对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汇兑损益-654.30 1,693.40 722.91 -67.27
利润总额 10,052.65 18,580.00 11,657.55 7,953.46
汇兑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6.51% 9.11% 6.20%-0.85%
美元汇率波动对发行人利润总额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当期期末汇率 6.7744 6.9370 6.4936 6.1190
当期汇率波动-2.34% 6.83% 6.12% 0.36%
若汇率不利波动 3个百分点-5.34% 3.83% 3.12% 3.36%
若汇率不利波动 5个百分点-7.34% 1.83% 1.12% 5.36%
原汇兑收益(损失为负号)-654.30 1,693.40 722.91 -67.27
若汇率不利波动 3个百分点影响利润总额 837.43 744.00 354.26 556.75
若汇率不利波动 5个百分点影响利润总额 1,395.72 1,239.99 590.43 927.92
若汇率不利波动 3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影响比例-8.33%-4.00%-3.04%-7.00%
若汇率不利波动 5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影响比例-13.88%-6.67%-5.06%-11.67%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因结算货币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收益分别为-67.27万元、722.91万元、1,693.40万元和-654.30万元,占
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14%、8.16%、11.54%和-8.66%。如果未来人民币对
美元的汇率波动加大,公司将面临着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4、未来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和相关精密模具业务。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0,299.44万元、127,514.70万元、146,524.18万元和 79,221.54万元,其中消费
电子产品结构件相关营业收入分别为 105,318.78 万元、111,583.87 万元、
132,096.85 万元和 70,820.96 万元;模具相关营业收入分别为 14,353.62 万元、
14,982.38万元、13,211.23万元和 8,016.21万元。若未来受到国际、国内经济环
境和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相关下游行业发展低迷或发生重大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相关业务的稳定发展,可能导致公司业务收入持续下滑,以致公司存在未来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主要运用到年增 365 万套笔记本电脑(PC)精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结构件及 450套精密模具的生产项目(昆山)、年新增 300万套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智能产线及 210套精密模具智能产线项目(合肥)、新建研发中心(昆山)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虽然公司在制定募投项目时已经全面考虑当前的产业政策和市场状况,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严密的分析论证,并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制定了具体的应对措施,但是在项目实施中仍可能会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技术替代、项目延期执行等情况,在项目完成后也可能会出现政策环境变化、用户偏好变化、市场状况变化等诸多问题,这些都有可能给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带来较大的影响,从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2、固定资产折旧增加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增加大量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预计固定资产全部到位后,将新增每年折旧费用 4,042.10 万元。虽然公司在对项目
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时候已经充分考虑了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但是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募投项目产生的收入未实现既定目标,则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及下属部分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从事自营出口业务,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方面均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如下:
1、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变动风险以及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可能
带来的风险
发行人所得税主要税收优惠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于 2014 年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证书编号为 GR20143200244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年,2014年至 2016年享受 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2017年 1-6月按 15%的税率预缴所得税。2014年、2015年、2016年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分别为 183.99 万元、438.83 万元、616.36 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2.31%、3.76%、3.32%。若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行人
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致使实际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上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可能带来风险
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相关政策。公司出口产品主要执行 17%和 15%的退税率,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 1-6月,发行人增值税退税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分别为 2,506.21
万元、2,357.99万元、3,133.95万元和 2,539.74万元。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动
将直接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利润水平。若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继续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出口产品退税率发生变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其他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薛革文持有春秋电子 58.66%的股份。本次
发行后,薛革文仍将保持对春秋电子的控制权。
股权的相对集中削弱了中小股东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力,虽然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但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然可以利用其控制权,通过行使表决权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施加影响,做出损害公司长远发展和其他股东权益的决策。
2、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存在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重要合同
本节重要合同指公司及子公司与 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交易金额超过1,300万元的供应商、交易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客户签订的协议和目前正在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行的 1,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合同,以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合同。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主要有:
(一)采购合同
序号采购方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签署日期有效期
1 春秋电子昆山奕远塑胶有限公司 2016.7.6
2 春秋电子群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2016.3.25
一年,期满时,除任何一方于合同届期前 90日,以书面通知不再续约外,应继续有效。再期满时亦同。
3 春秋电子达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4.1 三年。
4 春秋电子香港中诚有限公司 2016.4.20
5 春秋电子东莞广原电子有限公司 2016.8.1
6 春秋电子苏州艾达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6.7.1
一年,期满时,除任何一方于合同届期前九十日,以书面通知不再续约外,本合同应继续有效。再期满时亦同。
7 合肥经纬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7.3.10
自约定的生效日起生效,直至期限届满或按本基础协议规定被提前终止。
8 合肥经纬 GRAND PACIFIC INVESTMENT CORPORATION 2013.12.7
9 合肥经纬 LUXSHARE PRECISION LIMITED 2013.12.1
10 合肥经纬铭基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2013.11.26
一年,期满时,除任何一方于合同届期前 90日,以书面通知不再续约外,应继续有效。再期满时亦同。
11 合肥经纬胜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015.1.16
12 合肥经纬嘉瑞制品有限公司 2017.2.10
13 合肥经纬昆山鑫宇达电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16.12.28
14 合肥经纬优利(苏州)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产品的数量、价格以每批具体的采购订单为准,采购订单经双方确认后即为有效合同
2016.10.28
一年,期满时,除任何一方于合同届期前九十日,以书面通知不再续约外,本合同应继续有效。再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采购方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签署日期有效期
期满时亦同。
(二)销售合同
公司签署合同一般为框架性协议,双方就定价原则、质量技术要求运输及交货式双方就定价原则、质量、技术要求、运输及交货式双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约定。客户在实际采购需求发生时,向公司下发具体订单。
序号供应商客户合同标的签署日期有效期违约责任 苏州三星电子电脑有限公司
以订货单为准 2016.9.13
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自动续期1年
延迟交货的,客户有权享有对应货品价值每日 0.3%的
折扣,累计折扣不超过货品价值的 10%;公司对包装不当承担赔偿责任 纬创资通(昆山)有限公司
以订货单为准 2016.3.12
自 2016年 1月26日起生效至双方合意或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而终止
对客户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延迟交货的,每日加收货款金额的 0.1%的赔
偿金;延迟交货一日的,客户有解除、终止合同的权利3
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订购单/工作说明为准 2012.6.18.
签署之日为生效日期,直至终止事由发生后被提前终止(终止事由:实质违反协议;其中一方丧失履约能力)
供应商延迟交货的,除采取补救措施外,每日加收货款金额 1%的滞期费;交货错误应赔偿客户的实际损失;任何违约行为导致的支付义务应在责任明确后 10 日内付清 春秋
电子

南京 LG新港新技术有限公司
以订货单为准
2017.2.1 自签署之日起
一年,如任何一方有续约要求,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续约请求,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续期 2年。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未达成任何续约合意但仍继续履行本合同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发货,则从预定交货日期到实际交货日期,供应商应向客户支付违约金,延迟一天的违约金为延迟发货部分的货款的停线时间*人员*人件费率计算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供应商客户合同标的签署日期有效期违约责任
方不定期合同。
任何一方有权提起 30日通知相对方而终止本合同 达功(上海)电脑有限公司
以订单为准 2016.2.19
合同自 2016年2月 19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日三十天前双方若均无终止之意思时则本合同自动延展一年,嗣后之延展亦同
客户延迟支付货款的,每日按延迟总金额的 0.5%支付
滞纳金,最多不超过延迟总金额的 10%;公司延迟交货的,每日按延迟总金额的
0.5%支付滞纳金,最多不超
过延迟总金额的 10% 苏州嘉铭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Z15系列塑胶成型件
2016.3.5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客户有权随时要求免费维修或更换 苏州璨鸿光电有限公司
背光模组或笔记本相关产品之零组件、原物料及配件
2017.2.10
签订即生效,至任何一方以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双方之交易关系
供应商因品质问题、交期延迟、侵犯知识产权、未经客户同意擅自变更规格、原物料、厂牌、型号、规格或生产地点等情况导致客户受到损失,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
8 合肥经纬
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订购单/工作说明为准
2013.6.18
签署之日为生效日期,直至终止事由发生后被提前终止(终止事由:实质违反协议;其中一方丧失履约能力)
供应商延迟交货的,除采取补救措施外,每日加收货款金额 1%的滞期费;交货错误应赔偿客户的实际损失;任何违约行为导致的支付义务应在责任明确后 10日内付清 上海崴泓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
以模具加工订单为准
2016.7.14 经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2016年 8月 1日至 2017年 7月 31日
供应商逾期交付工作成果,应按合同总额的 1%/天向客户支付违约金,同时客户有权随时解除该次订单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隐匿、扣押客户提供的材料,应按客户购买相关材料价格的 10%/天支付违约金;客户逾期付款的,在书面催告后 7日内仍不付款的,应当就未及时付款部分按中国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供应商客户合同标的签署日期有效期违约责任
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未及时付款金额的5%;如上海崴泓违反廉政条款、不竞争条款,应承担 50万元或与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各单位已发生全部业务额的 30%(以数额较高者为准)的违约金 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
模具 2016.10.20
2016年 10月 13日至 2017年 1月 15日,制造周期内不包括中途变更时间,当变更发生时,周期由双方协商
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延迟,客户有权按每延迟 1日扣除模具价格 1%,但客户追加设计变更或对于供应商提出咨询回复延迟除外
11 香港春秋
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订购单/工作说明为准
2017.1.1
自 2017年 1月1日生效,直至终止事由发生后被提前终止(终止事由:实质违反协议;其中一方丧失履约能力)
供应商延迟交货的,除采取补救措施外,每日加收货款金额 1%的滞期费;交货错误应赔偿客户的实际损失;任何违约行为导致的支付义务应在责任明确后 10日内付清
(三)借款合同
序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类型合同编号金额签署日期借款期限抵押/保证方式
1 春秋电子工商银行昆山分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0110200015-2016年(昆山)字 01082号
1,999.98万
元 2016.9.18
1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0110200015-2016年昆山(保)字 0033号),担保人合肥经纬
②《最高额保证合同》(0110200015-2016年昆山(保)字 0034号),担保人薛革文2 春秋电子工商银行昆山分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0110200015-2016年(昆山)字 01416号)
1,988.51万
元 2016.12.7
1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①《最高额抵押合同》(0110200015-2016年昆山(抵)字 0521号)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类型合同编号金额签署日期借款期限抵押/保证方式
②《最高额保证合同》(0110200015-2016年昆山(保)字 0034号),担保人薛革文3 春秋电子中信银行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017苏银贷字第KHQ811208021854号
1,000万元 2017.2.16 2017.2.16-2018.2.15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苏银最保字第 KHQ12286号),保证人薛革文②《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苏银最保字第KHQ12287号,保证人合肥经纬
4 春秋电子招行银行苏州分行
进口汇款融资申请书
G10JH17 145.00294
万美元 2017.1.11 6个月
《授信协议》(2016年苏招银授第G1001160803号)
5 春秋电子招商银行借款合同
2017年苏招银借字第G1011170110号
1,448
万元 2017.1.10
2017.1.13-
2018.1.12
《授信协议》(2016年苏招银授第G1001160803号)
6 春秋电子中信银行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017苏银贷字第KHQ811208026942号
2,000
万元 2017.9.25
2017.9.25-
2018.9.25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苏银最保字第 KHQ12390号),保证人薛革文②《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苏银最保字第KHQ12391号,保证人合肥经纬
7 合肥经纬
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000
万元 2017.4.10
2017.4.10-
2018.4.9
《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1230004(抵))
8 合肥经纬
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1,000
万元 2017.5.5
2017.5.5-2
018.5.4
《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1230004(抵))
9 合肥经纬
工商银行合肥明珠支行
出口发票融资业务-
181.57
万美元--
《出口发票融资业务总协议》(CKFP-201609-002)
10 合肥经纬
工商银行合肥明珠支行
出口发票融资业务-
281.08
万美元--
《出口发票融资业务总协议》(CKFP-201609-002)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类型合同编号金额签署日期借款期限抵押/保证方式
11 合肥经纬
工商银行合肥明珠支行
出口发票融资业务- 290万美元--
《出口发票融资业务总协议》(CKFP-201609-002)
12 合肥经纬
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出口发票融资业务-
248.02
万美元--
《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合作协议书》13 合肥经纬
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出口发票融资业务-
650.98
万美元--
《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合作协议书》
(四)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序号申请人授信银行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授信总额度签署日
授信
期限抵押/保证
1 春秋电子工商银行昆山分行
出口发票融资总协议
CQDZ2017002 - 2017.2.23 -
《最高额保证合同》(0110200015-2016年昆山(保)字 0034号),担保人薛革文
2 春秋电子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授信协议
2016年苏招银授第G1001160803号
9,000万元 2016.8.26
2016.7..7.25
①5份《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2016年苏招银保第G1001160803-1/2/3/4/5号),担保人分别为合肥经纬、上海崴泓、薛革文、薛赛彬、魏晓锋
②《最高额抵押合同》(2016年苏招银抵第 G1001160803号)
3 合肥经纬
工商银行合肥明珠支行
出口发票融资业务总协议
CKFP-201609-002 - 2016.9.27 --
4 合肥经纬
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合作协议书
建合经SP201701
5,000万元 2017.4.25
2017.4..4.24
-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6 年 7 月 6 日,公司与江苏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CQ-XCF-2016013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江苏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春秋电子车间 A栋、车间 B栋、车间 C栋、食堂 D栋、丙类仓库、配电附房、门卫工程的建设施工,工程地点为张浦镇振新东路北侧,益海大道西侧,承包范围主要包括车间 A栋、车间 B栋、车间 C栋、食堂 D栋、丙类仓库、配电附房、门卫的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幕墙、水电、消防、室外附属工程等各专业内容,合同价款为 9,018万元。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
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
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无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当事人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市张浦镇江丰路 278号 2号房0512-82603998*8168 0512-57293992 张振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0769-22119285 0769-22119285 王健实、潘云松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层
021-23153888 021-23153500 彭果、张瑶
发行人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座 12层
010-52682888 010-52682999 王琤、李珍慧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021-23280 021-63392558
李惠丰、孙峰、吕爱珍
资产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4 幢1477室
021-63391088 021-63391116 程永海、周强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021-58708 021-58899400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021-68808 021-68804868
收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事项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7年 11月 23日、2017年 11月 24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年 11月 29日
申购日期 2017年 11月 30日
缴款日期 2017年 12月 4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5、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6、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公司章程(草案);
8、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9、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也可到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1:00,14:00-17:00。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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