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三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6-15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Tangshan Sunfar Silicon Industries Co., Ltd.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工业区(唐山氯碱有限公司北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8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8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9
三、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方案 .......................................................................... 10
四、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10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3
六、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14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 14
八、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 16
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事
项的约束措施 .......................................................................................................... 17
十、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赔偿承诺 .......................................................................... 20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
2016 年 1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所出具的承诺 .......................................................................................... 21
十二、特别风险提示 .............................................................................................. 24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预计
.................................................................................................................................. 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8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9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29
三、股本情况 .......................................................................................................... 31
四、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情况 .................................................................................. 34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35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5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9
八、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42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2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53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 53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54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它重要事项 ......................................................................... 55
一、风险因素 .......................................................................................................... 55
二、其他重要事项 .................................................................................................. 58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59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59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5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60
一、备查文件 .......................................................................................................... 60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 60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一部分:常用词语
三孚股份、发行人、公司、
指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孙任靖先生
三孚有限 指 唐山三孚硅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元亨投资 指 唐山元亨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第二大股东
三孚运输 指 唐山三孚运输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三孚钾肥 指 唐山三孚钾肥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三孚化学 指 唐山三孚化学原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三孚电子 指 唐山三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唐山奥瑟亚三孚化工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发行人参股子
公司。2016 年 3 月 3 日,发行人将所持有的奥瑟亚三孚
奥瑟亚三孚 指 20%的股权转让予奥瑟亚中国,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奥瑟亚三孚更名为“唐山奥瑟亚化工有
限公司”
榆林三孚硅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榆林三孚 指
已于 2015 年 5 月注销
唐山三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发行人实际控制
三友国际 指
人及控股股东孙任靖控制的企业,已于 2016 年 7 月注销
Sanyou (Hongkong) Corporation Limited,中文名称为三友
三友香港 指 (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孙
任靖控制的企业
唐山海港速达散装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
海港速达 指
东孙任靖曾经控股的公司,已于 2013 年 6 月注销
江苏中能 指 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天宏 指 陕西天宏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中硅 指 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三友化工 指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晶阳 指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
辛集化工 指 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奥瑟亚中国 指 奥瑟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曹妃甸港 指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
京唐港 指 唐山港京唐港区
发行人本次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755.66 万股人民币普
本次发行 指
通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招股说明书 指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指
书摘要
董事会 指 发行人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发行人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
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华龙证券
立信、会计师、会计师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务所 有限公司
唐山丰信 指 唐山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天健正信 指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安新、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
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机构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31 日
元、万元 指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出具本招股说明书之目的,不含香港
中国、中国境内 指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我国台湾地区)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面值为 1 元
社会公众股、A 股 指
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曾经生效以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发行人于 2015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大会审议通过的拟上市后实施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草案)》
《独立董事指导意见》 指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会计师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审计报告》 指
ZB10128 号《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全国人大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保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国家安监总局 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国家能源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家认监委 指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部分:专业词语
中国全国精细化工原料及中间体行业协作组是由本领域
中 国 全 国 精 细 化 工原 料
化工生产、科研、贸易、应用、信息诸单位及大专院校自
及中间体行业协作组 指
愿参加组成的协作组织,成立于 1999 年 6 月,挂靠在中
(CFCIA)
国化工信息中心
精细化工主要产品,以苯、甲苯、萘和蒽等芳烃为基本原
化工中间体 指 料,通过一系列有机合成而制得的化学品,主要用于合成
医药、农药、染料等终端产品
全称为 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DCS 是分散控制系统
(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的简称,国内一般习惯称为
集散控制系统。它是一个由过程控制级和过程监控级组成
DCS 指 的以通信网络为纽带的多级计算机系统,综合了计算机
(Computer)、通讯(Communication)、显示(CRT)和控
制(Control)等 4C 技术,其基本思想是分散控制、集中
操作、分级管理、配置灵活、组态方便
一种化学物质,分子式为 SiHCl3,主要用途为制造多晶硅
三氯氢硅(SiHCl3) 指
及硅烷偶联剂,公司主要产品之一
一种化学物质,分子式为 KOH,又名苛性钾、苛性碱、
氢氧化钾(KOH) 指 钾灰,在化工、医药、农业、轻工等行业有广泛应用,公
司主要产品之一
液钾 指 48%含量的液体氢氧化钾,公司主要产品之一
固钾 指 90%含量的固态氢氧化钾,公司主要产品之一
是单质硅的一种形态,具有半导体性质,是极为重要的优
多晶硅 指
良半导体材料,广泛应用于太阳能发电行业
拥有特殊结构,其分子中同时具有能和无机质材料(如玻
璃、硅砂、金属等)化学结合的反应基团及与有机质材料
硅烷偶联剂 指
(合成树脂等)化学结合的反应基团,可以用于表面处理、
密封塑料、密封剂、粘接剂和涂料的增粘剂等
一种化学物质,分子式为 SiCl4,主要用于制硅酸酯类、
气相二氧化硅、有机硅单体、有机硅油、高温绝缘漆、硅
四氯化硅(SiCl4) 指
树脂、硅橡胶等,公司主要产品三氯氢硅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副产品之一
经高度提纯的四氯化硅,主要用于光纤行业生产光纤预制
高纯四氯化硅 指
棒及人造石英
氢氧化钠的俗称。氢氧化钠(NaOH)为一种具有很强腐
蚀性的强碱,一般为片状或颗粒形态,易溶于水。其在水
烧碱(NaOH) 指
处理中可作为碱性清洗剂,溶于乙醇和甘油,不溶于丙醇、
乙醚。其与酸类起中和作用而生成盐和水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种化学物质,分子式为 HCl,主要用于制作染料、香料、
氯化氢(HCl) 指
药物、各种氯化物及腐蚀抑制剂
一种化学物质,分子式为 KCl,主要用于无机工业,是制
氯化钾(KCl) 指 造各种钾盐或碱,如氢氧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酸钾、
红矾钾等的基本原料
一种化学物质,分子式为 K2SO4,农业上主要用于制造化
硫酸钾(K2SO4) 指
肥,工业上用于玻璃、染料、香料、医药等
一种化学物质,分子式为 Cl2,是氯碱工业的主要产品之
氯气、液氯(Cl2) 指 一,能与有机物和无机物进行取代或加成反应生成多种氯
化物,液氯为液态氯气
硫酸钾的一种生产工艺,硫酸和氯化钾在曼海姆炉内,在
曼海姆法硫酸钾 指 高温条件下发生反应,产生了氯化氢和硫酸钾,氯化氢被
吸收产生盐酸,硫酸钾冷却后为产品
利用液体气化,根据沸点不同生产高纯度产品的一种提纯
精馏 指
工艺
物质从液态或气态形成晶体的过程,根据熔点不同生产高
结晶 指
纯度产品的一种提纯工艺
高纯四氯化硅的一种生产方法,普通四氯化硅先进行光催
光催化-热耦合精馏组合
指 化将 Si-H 键用 Cl-置换成 Si-Cl 键,然后采用直接蒸馏方

式,最终得到光纤级四氯化硅
硫酸钾项目、10 万吨硫酸
指 年产 10 万吨硫酸钾工程项目,系本次募投项目之一
钾项目
3 万吨/年高纯四氯化硅提纯及三氯氢硅存储项目,系本次
高纯四氯化硅项目 指
募投项目之一
6 万吨/年(一期 3 万吨/年)硅粉项目,系本次募投项目之
硅粉项目 指

为了更加直观方便地计算、比较和使用,将氢氧化钾浓度
折百 指
换算为 100%所计算出的产能、产量与单价
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关注下列
重大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
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
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
整)。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终止。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法人股东唐山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孙任靖不再作为发行人或唐山
元亨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担任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万柏峰、陈治宏、么大伟、周连会、
董立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担任公司监事的王化利、张文博、魏跃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
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的亲属孙秋英、孙俊平、孙俊芝、孙秋兰、
孙任利、卫大永、卫立超、魏立平、刘丽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
应调整)。”
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承诺:“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
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因自身经济需要在锁定期届满
后 2 年内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本人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
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价,上述期间内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
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
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唐山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
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
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
述期间内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
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本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三、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方案
为促进公司发展,保证公司股权的稳定性,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
东放弃对所持发行人股份进行公开发售,并严格执行股份锁定承诺。
四、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后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将提出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
的实施期间,涉及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将在五日内召开董事会、二十五日内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不需要股
东大会审议的,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提出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
案的实施;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具体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回购公司股票,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时,除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②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③若一年内多次触发,一年内累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和现金分红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
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相关人员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
于其上一年度本人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
(3)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公司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
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现金分红的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3、约束措施
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如果未按照本预案规定稳定股价,将按照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各自出具的承诺采取约束措施和承担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承诺
“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
同),发行人将提出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启动稳
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本人将按照发行人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确定的增持金额和
期间增持发行人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发行人获
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时,发行人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本人也将停止增持发行人股票。本人
还将积极配合并保证发行人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方案。上述承诺不因
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三)法人股东唐山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
同),发行人将提出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启动稳
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人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确定的增持金额
和期间增持发行人股票,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本公司上一年度从发行人获取
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发行人
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发行人将停
止实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本公司也将停止增持发行人股票。本公司还将积极配
合并保证发行人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方案。上述承诺不因孙任靖不再
作为发行人或唐山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
止。”
(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公司将提出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启动稳定股价具
体方案的实施;除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现金分红的董事以外的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公司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增持公司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
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停止实施稳
定股价措施,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将停止增持公司股票。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将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上述承
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设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
现有业务实现,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
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提高销
售收入,增加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1、巩固现有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
大对现有客户的销售规模;2、加大新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力度,努力开拓新的
市场;3、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做好成本控制,完善员工激励机制;4、保
证募集资金有效合理使用,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5、
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承诺:作为三孚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谨此对公司及其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
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元亨投资承诺:作为三孚股份的第二大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人
有限公司,本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公司利益。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
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
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为了上述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进行员工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利润,在利润分配形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盈利及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二)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
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同时公司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2、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每股净资产偏高,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
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八、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
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
以要约等合法方式回购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新股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
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对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
查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最终以二
者间较高者为准(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
述价格应相应调整)。该等回购要约的期限应不少于 30 日,并不超过 60 日。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
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
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
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承诺
“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监
管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发行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
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
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
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公司法人股东唐山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
监管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发
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
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
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
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
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范围、赔偿金
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1、如本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4)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
承诺,本公司将暂扣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直至其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
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承诺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当出现未
能履行承诺情况时: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
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
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3)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
行赔偿;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
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将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当出现未
能履行承诺情况时: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
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
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3)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
行赔偿;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
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将
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5)违反承诺情节严重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
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四)公司法人股东唐山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
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
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3)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
行赔偿;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公司应得
的现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公司将
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十、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赔偿承诺
(一)保荐机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承诺:“保荐
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审计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会计师、专项复核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开
承诺:“本所已对出具的报告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所为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
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
象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
准。”
(三)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公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根据 2016 年 1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所出具的承诺
孙任靖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对公司及其股
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本人减持股份将按照法律、
法规和上述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
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的;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
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4、本人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6、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本人
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即本承诺第3、4
项内容)的规定。
7、本人的股权如被质押,本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予
公告。
8、本人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不适用上述承诺。本人减持通
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
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9、如本人此前所出具的任何声明或承诺内容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以
本承诺内容为准,同时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元亨投资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人有限公司,在
公司股票上市后,对公司及其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
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本公司减持股份将按照
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
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
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
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
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4、本公司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6、如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本
公司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即本承诺第3、
4项内容)的规定。
7、本公司的股权如被质押,本公司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
并予公告。
8、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不适用上述承诺。本公司减
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公司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
司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9、如本公司此前所出具的任何声明或承诺内容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
以本承诺内容为准,同时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
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孙任靖、万柏峰、陈治宏、么大伟、张韶华、邢建坪、朱海武、周连会、董
立强、王化利、张文博、魏跃刚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
股票上市后,对公司及其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本人减持股份将按照法律、
法规和上述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如本人此前所出具的任何声明或承诺内容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以
本承诺内容为准,同时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十二、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估公司本次发行A股股票前,敬请将下列风险因素连同招股说明
书中其他资料一并考虑。下列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
程度大小分类排序的,但该排序并不代表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三氯氢硅和氢氧化钾属于较为充分竞争的市场情形,不排
除出现新竞争者进入该市场或者原有竞争者加大产能,加剧本行业的市场竞争,
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从而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影响发行人的盈利
水平的情形。此外,发行人若不能在技术、管理、规模、品牌以及产品更新升级、
工艺优化等各方面持续保持优势,其在未来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占成本比例均在 75%以上。其中,硅粉和
氯化氢合计占公司主要产品三氯氢硅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7.66%、88.88%与
87.96%;氯化钾和电力占氢氧化钾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9.23%、79.28%与 81.18%。
由于原材料成本占公司成本比重较高,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受基础化工原料价格
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故公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出口收入分别为 16,000.11 万元、11,880.68 万
元和 12,677.28 万元。公司出口收入以美元结算为主,因此汇率波动将在一定程
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49.30 万元、-171.95
万元和-155.47 万元。随着汇率市场的全球性震荡,未来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安全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公司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为危险
化学品,存在一定安全生产风险。如果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温度、浓度
及压力变化超过生产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公司不能按照规定维护检修设备,导致
设备老化失修,可能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公司
可能存在由于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从而致使公司加大
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及加强安全检修与监测,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的风险。
(五)下游相关行业依赖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三氯氢硅主要用于生产多晶硅及硅烷偶联剂,三氯氢硅
行业的发展与多晶硅行业息息相关。太阳能光伏产业波动将影响多晶硅行业,多
晶硅行业的波动将对三氯氢硅的市场需求产生较大的影响。近年来,光伏行业已
逐步进入比较稳定的理性发展阶段,多晶硅行业也保持平稳的增长态势。但如果
未来多晶硅行业需求减弱,公司产品销售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六)偶发性投资收益不可持续的风险
2016 年 2 月,三孚股份将其持有的奥瑟亚三孚 2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奥瑟
亚中国。2016 年,公司确认投资收益 1,637.51 万元,占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
15.26%,对 2016 年经营业绩影响不大。未来,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将主要依靠三
氯氢硅、氢氧化钾等主营业务产品的收入获得。本次股权转让具有偶发性,投资
收益不可持续,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
(七)产品运输风险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公司产品和部分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较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大,公司在储存和运输等环节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目前,公司主要采用
以自有车辆运输为主,外部车辆运输为辅的方式运输主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
如果驾驶员操作不当或遇到其他不可预测的情况,导致三氯氢硅、氢氧化钾运输
过程中发生泄漏或其他事故,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
(八)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一方
面公司通过不断提高循环经济的转化效率,使各个生产系统之间的副产品能够相
互利用,报告期内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逐步降低;另一方面公司
持续投入资金用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治理,使生产过程符
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收紧,环境保护标准日趋提高,
以及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环保压力。从长远来看,环保标
准的提高,有利于淘汰落后的精细化工企业,有利于安全、环保精细化工企业的
发展,但短期内会加大公司的经营成本。因此,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因环保投入持
续增长造成公司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预计
公司编制的 2017 年 1-3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1555 号《审阅报告》。
2017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6,323.9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2.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70.7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3.63%;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61.4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96.02%,主要系三氯氢硅、氢氧化钾以及硫酸钾收入增加和毛利率提高所致。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审阅。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
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
税收政策等方面均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预计 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约为 50,123.78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43.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6,127.48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52.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6,107.94 万元,相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比上年同期增长 152.35%。2017 年 1-6 月财务数据系公司业绩预计,不构成盈利
预测。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755.6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
拟发行新增股份数 以 募集 资金 不超 过募 投项 目需 要资 金额 为限 ,新 增股 份不 超过
量 3,755.66 万股,本次发行不进行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9.64 元/股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发行市盈率 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4.80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74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68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方式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对象 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362,045,624.00 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321,335,788.49 元
共 40,709,835.51 元(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28,386,792.45 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5,811,320.76 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 2,132,075.47 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4,122,641.51 元
披露费用
本次发行手续费及其
257,005.32 元
他费用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 Tangshan Sunfar Silicon Industries Co., Ltd.
(三)注册资本 11,261 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 孙任靖
(五)成立日期 2006 年 10 月 20 日
(六)公司住所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工业区(唐山氯碱有限公司北侧)
(七)邮政编码
(八)电话号码 0315-5658273-729
(九)传真号码 0315-5658263
(十)互联网网址 www.tssunfar.com
(十一)电子信箱 yaodawei@tssunfar.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由三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三孚有限成立于2006
年10月20日,其于2011年8月28日经股东会审议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82154号”《审
计报告》,三孚有限以截至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2,138.04万元,扣除
专项储备418.19万元后,按1:0.5185的比例折为股份共计11,261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余额10,458.85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原三孚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
权益由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公司名称变更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
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上述整体变更的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2011年8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82155号”《验资报告》。天健
兴业就上述变更事项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1)第47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评估后的三孚有限净资产的价值为23,114.87万元。
2011年8月31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变更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变更设立时共有48名发起人,其中包括1名法人股东为元亨投资,其余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47名股东均为自然人。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设立时身份
1 孙任靖 4,500.00 39.960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2 元亨投资 3,500.00 31.078 孙任靖的全资公司
3 魏立军 1,600.00 14.207 孙任靖之妻
4 陈贺东 700.00 6.215 外部股东
5 刘宽清 509.00 4.520 发行人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6 刘东新 200.00 1.775 外部股东
7 万柏峰 77.00 0.684 发行人总经理
同一控制关联企业海港速达的执行
8 王乃忠 20.00 0.178
董事、股东
9 陈治宏 10.00 0.089 发行人董事、总经济师
10 牛世良 10.00 0.089 发行人董事、曾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11 周连会 10.00 0.089 发行人副总经理
12 董立强 10.00 0.089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13 孙亮 10.00 0.089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14 范金柱 10.00 0.089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15 孙任利 10.00 0.089 外部股东、孙任靖的弟弟
16 张宪民 5.00 0.044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17 张俊立 5.00 0.044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18 范占民 5.00 0.044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19 孙秋英 5.00 0.044 外部股东、孙任靖的姐姐
发行人关联企业海港速达的员工、
20 卫立超 5.00 0.044
孙任靖妻子的妹妹
21 阴艳丽 3.00 0.027 外部股东
22 曹桂生 3.00 0.027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23 宋兆庆 3.00 0.027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24 么大伟 3.00 0.027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25 王化利 3.00 0.027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26 张恩全 3.00 0.027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27 王连合 3.00 0.027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28 陈宏志 3.00 0.027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29 桑建军 3.00 0.027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30 李泊欣 2.00 0.018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31 王铁军 2.00 0.018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32 朱发 2.00 0.018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33 张文博 2.00 0.018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34 张化安 2.00 0.018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35 姚钟杰 2.00 0.018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36 刘丽云 2.00 0.018 外部股东、孙任靖妻子的表姐
37 李军 2.00 0.018 外部股东、三孚有限原法定代表人
38 刘振东 2.00 0.018 外部股东、三孚有限原副总经理
39 孙秋兰 2.00 0.018 外部股东、孙任靖的姐姐
40 孙俊芝 2.00 0.018 外部股东、孙任靖的妹妹
41 孙俊平 2.00 0.018 外部股东、孙任靖的姐姐
42 魏立平 2.00 0.018 外部股东、孙任靖妻子的妹妹
43 卫大永 2.00 0.018 外部股东、孙任靖妻子的弟弟
44 徐凤岐 1.00 0.009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45 张春利 1.00 0.009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46 林志东 1.00 0.009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47 朱海峰 1.00 0.009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48 赵凯 1.00 0.009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
- 合计 11,261.00 100.000 -
注:发行人原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刘宽清已于 2014 年 7 月辞职。
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11,261万股,拟发行社会公众股不超过3,755.66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不超过15,016.66万股,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25.01%。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
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
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
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法人股东唐山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孙任靖不再作为发行人或唐山元亨
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担任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万柏峰、陈治宏、么大伟、周连会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担任公司监事的王化利、张文博、魏跃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
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的亲属孙秋英、孙俊平、孙俊芝、孙秋兰、
孙任利、卫大永、卫立超、魏立平、刘丽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应调整)。”
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孙任靖 60,490,000 53.716
2 元亨投资 38,500,000 34.189
3 刘宽清 4,390,000 3.898
4 陈贺东 3,500,000 3.108
5 刘东新 2,000,000 1.776
6 万柏峰 1,270,000 1.128
7 陈治宏 170,000 0.151
8 周连会 170,000 0.151
9 董立强 170,000 0.151
10 么大伟 170,000 0.151
- 合计 110,830,000 98.419
(四)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公司任职情况
1 孙任靖 60,490,000 53.716 董事长
2 刘宽清 4,390,000 3.898 -
3 陈贺东 3,500,000 3.108 -
4 刘东新 2,000,000 1.776 -
5 万柏峰 1,270,000 1.128 董事、总经理
6 陈治宏 170,000 0.151 董事、总经济师、财务负责人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研发中心
7 周连会 170,000 0.151
主任
8 董立强 170,000 0.151 副总经理
9 么大伟 170,000 0.151 董事、董事会秘书
王乃忠 100,000 0.089 -
牛世良 100,000 0.089 -
10
孙亮 100,000 0.089 总经理助理、总调度长
范金柱 100,000 0.089 -
孙任利 100,000 0.089 -
合计 72,830,000 64.675 -
(五)关于股份性质、战略投资者情况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股份中无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公司无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股东中,孙俊平、孙秋兰和孙秋英与孙任靖是姐弟关系;
孙任靖与孙俊芝是兄妹关系;孙任靖与孙任利是兄弟关系;孙任靖系卫大永、卫
立超、魏立平的姐夫;孙任靖系刘丽云的表妹夫。元亨投资由孙任靖全资设立,
孙任靖持有元亨投资100%股权。在本次发行前,各关联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与孙任靖关系
1 孙任靖 60,490,000 53.716 -
2 元亨投资 38,500,000 34.189 孙任靖全资公司
3 孙任利 100,000 0.089 兄弟
4 孙秋英 90,000 0.080 姐弟
5 卫立超 80,000 0.071 妻妹
6 刘丽云 20,000 0.018 妻表姐
7 孙秋兰 20,000 0.018 姐弟
8 孙俊芝 20,000 0.018 兄妹
9 孙俊平 20,000 0.018 姐弟
10 魏立平 20,000 0.018 妻妹
11 卫大永 20,000 0.018 妻弟
四、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三氯氢硅及氢氧化钾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
主营业务 过三氯氢硅与氢氧化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的循环利用,逐步形成了以
上述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线的产业链。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三氯氢硅、氢氧化钾。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三氯氢硅的主要用途为制造多晶硅及硅烷偶联剂,其中
多晶硅的应用领域为太阳能电池、半导体材料、金属陶瓷材料、光导纤维;
主要产品 硅烷偶联剂的应用领域为表面处理、密封塑料、密封剂、粘接剂和涂料的增
粘剂等领域。公司另一主要产品氢氧化钾的主要用途为合成碳酸钾、高锰酸
钾以及其他钾盐等,其在化工、食品、医药、农业、轻工等行业具有广泛的
应用。
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实践,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和稳定的客户群
体。对于三氯氢硅产品,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方式,根据市场行情以议价的
产品销售方
方式同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根据客户要求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对于
式和渠道
氢氧化钾液钾产品,由于终端客户相对集中,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方式进行销
售;对于氢氧化钾固钾产品,由于终端用户相对分散,公司主要采用经销的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方式进行销售。
公司主要根据生产计划向厂家或经销商采购原材料。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
主要原材料 为硅粉、氯化氢、氯化钾及其他原辅材料。公司与各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
稳定的商业关系,原材料供应充足、渠道畅通。
公司的主要产品三氯氢硅和氢氧化钾属于较为充分竞争的市场情形,不排除
出现新竞争者进入该市场或者原有竞争者加大产能,加剧本行业的市场竞
争。公司是我国规模较大的三氯氢硅生产企业,产品销往国内多个省、市、
自治区,并出口到韩国、马来西亚等地。目前,公司与多家大型多晶硅生产
行业竞争及
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该等客户对供应商的资格认证严格,
公司在行业
一般需通过产品测试、样品试用、小批量采购、大批量采购等多个阶段。公
中的地位
司产品质量稳定,供货的品质、时间、数量均有保障,因此对方一经确立合
作关系,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公司与多晶硅行业的主要大型生产厂家江苏
中能、洛阳中硅、国电晶阳等在报告期内保持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
较为明显的客户资源优势。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
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公司依法拥有相关的产权
或使用权的权益证明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共拥有土地使用权 4 宗,总面积 164,685.59 平方米,均已取得土地使
用权证。
公司拥有经营性房产共计 2 项,总建筑面积为 23,704.86 平方米,均已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
公司拥有非经营性房屋共计 20 套,总建筑面积为 2,069.16 平方米,均已取
得房屋所有权证,对应的分户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公司拥有注册商标 7 项,专利权 15 项以及三氯氢硅与氢氧化钾循环经济
生产等相关非专利技术。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不
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家庭关系密切成员从事商业经营和控制的企业均不构成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孙任靖先生以及主要股东元亨投资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向关联企业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奥瑟亚三孚销售商品、金额及同类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价(元/吨,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占营业收
项目 数量(吨) 元/Nm3,不含
(万元) 比例 入比例
增值税)
2016 年
四氯化硅 2,533.78 9,382.92 2,700.42 62.99% 3.20%
氢气(Nm3) 607.14 4,839,524.82 1.25 100.00% 0.77%
其他产品 113.04 - - 100.00% 0.14%
合计 3,253.96 - - - 4.11%
2015 年
四氯化硅 2,271.43 6,728.03 3,376.07 47.50% 2.84%
氢气(Nm3) 354.49 3,456,253.39 1.03 100.00% 0.44%
其他产品 54.13 - - 100.00% 0.07%
合计 2,680.05 - - - 3.35%
2014 年
四氯化硅 1,367.50 5,757.20 2,375.29 29.17% 1.66%
氢气(Nm3) 254.45 2,481,465.74 1.03 100.00% 0.31%
其他产品 59.22 - - 100.00% 0.07%
合计 1,681.17 - - - 2.04%
股权转让前后,发行人与奥瑟亚三孚均通过谈判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
易事项均经过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报告期内向关联企业销售商品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原参股子公司奥瑟亚三孚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四氯化硅与氢
气。
奥瑟亚三孚为公司与奥瑟亚中国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持有奥瑟亚三孚 20%
股权。奥瑟亚三孚主营业务为生产及销售气相二氧化硅产品及其相关产品。
公司在生产三氯氢硅过程中产生副产品四氯化硅与氢气等可以作为奥瑟亚
三孚生产气相二氧化硅的原材料,因此能够有效的进行下游行业的延伸,缓解了
环保的压力同时充分发挥了循环经济优势。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3)三孚股份转让其持有的奥瑟亚三孚 20%股权的主要原因
2016 年 2 月,经双方协商一致,三孚股份将其持有的奥瑟亚三孚 20%的股
权,以 4,540.12 万元全部转让给奥瑟亚中国,并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完成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瑟亚三孚更名为“唐山奥瑟亚化工
有限公司”。
发行人出售其持有的奥瑟亚三孚 20%股权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发行人与奥瑟亚三孚控股股东奥瑟亚中国管理理念存在差异
自奥瑟亚三孚设立以来,发行人与奥瑟亚中国在经营理念、管理方式、营销
模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持有奥瑟亚三孚 20%股权,作为小股东,其经
营理念无法在奥瑟亚三孚实施,因此决定转让奥瑟亚三孚的股权。
②奥瑟亚三孚经营未达到预期效果
奥瑟亚三孚自投产以来,因气相二氧化硅市场发生变化,经营状况不佳,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对该项股权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29.24 万元、-39.03 万元与
-674.38 万元,未能达到公司预期。由于长期亏损,奥瑟亚中国拟对奥瑟亚三孚
追加投资,但未来经营与市场状况仍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该种情况下追加
投资不符合发行人的投资理念。
③发行人的副产品四氯化硅市场需求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奥瑟亚三孚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公司副产品四氯化硅与氢
气等。随着多晶硅企业冷氢化技术的逐步成熟,副产品四氯化硅的综合利用能力
逐步增强,市场需求增加,因此发行人对于副产品四氯化硅的销售渠道逐步增加。
基于上述原因,发行人决定将其所持奥瑟亚三孚 20%股权予以转让。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元亨投资、三友国际曾对发行人就银行贷款事宜进行保证担保,
担保的债务已于 2014 年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内容 担保方式 是否履行完毕
三友国际
400.00 2013.07.03 2014.01.03 承兑汇票 保证担保 是
元亨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3、与关联方往来款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 奥瑟亚三孚 414.63 451.50 440.12
其他应付款 奥瑟亚三孚 - - 0.58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主要是关联销售产生的货款,关联方其他应
付款主要是因奥瑟亚三孚职工乘坐公司班车收取的押金。公司与奥瑟亚三孚存在
的应收款项与其他应付款项均因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发生,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定价原则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股权转让前后,发行人与奥瑟亚三孚均根据签署的《公用效能及副产品供应
协议》、《原材料、公用效能及副产品供应协议补充条款》、《原材料、公用效能和
副产品供应协议》等协议的约定,按照市场价格谈判确定上述产品的供应价格。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奥瑟亚三孚销售四氯化硅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6%、
2.84%和 3.20%;销售氢气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31%、0.44%及 0.77%;
销售其他产品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07%、0.07%及 0.14%,对发行
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公司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是股东支持公司
业务发展,解决公司资金需求的行为,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为公司业务
的发展提供了支持。
5、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2014 年 4 月 22 日,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关于 201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2015 年 3 月 31 日,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关于 201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
并发表独立意见。2016 年 2 月 18 日,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的《关于 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2017 年 1 月 23
日,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关于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
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
如下意见:“经审核,公司报告期内进行的所有关联交易,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
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如
下: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与公司的
2016 年税前薪 持股数量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兼职情况 其他利益
酬情况(万元) (万股)
关系
元亨投资执行董事、经理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孙任靖 董事长 男 53 三友香港董事 28.45 6,049.00 无
2018 年 1 月 20 日
三孚钾肥执行董事
三孚运输执行董事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万柏峰 董事、总经理 男 52 三孚化学执行董事、总经理 25.44 127.00 无
2018 年 1 月 20 日
三孚电子执行董事、总经理
董事、总经济师、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陈治宏 男 50 无 15.29 17.00 无
财务负责人 2018 年 1 月 20 日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么大伟 董事、董事会秘书 男 34 无 15.36 17.00 无
2018 年 1 月 20 日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市)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张韶华 独立董事 男 49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 5.00 无 无
2018 年 1 月 20 日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
西安新丝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邢建坪 独立董事 男 67 青岛市企业联合会执行会长 5.00 无 无
2018 年 1 月 20 日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朱海武 独立董事 男 5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00 无 无
2018 年 1 月 20 日
(上市)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孚钾肥监事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王化利 监事会主席 男 45 三孚化学监事 11.55 5.00 无
2018 年 1 月 20 日
三孚电子监事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张文博 监事 男 37 无 9.54 3.00 无
2018 年 1 月 20 日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魏跃刚 职工监事 男 33 无 15.52 3.00 无
2018 年 1 月 20 日
副总经理、总工程
周连会 男 49 - 无 15.03 17.00 无
师、研发中心主任
董立强 副总经理 男 47 - 三孚钾肥总经理 15.53 17.00 无
注:发行人独立董事朱海武自2017年5月起不再担任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孙任靖。孙任靖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899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905%。其中:孙任靖直接持有6,049万股,占总股本的
53.716%;孙任靖通过元亨投资间接持有3,850万股,占总股本的34.189%。
孙任靖,男,身份证号13022219641221****,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
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住所为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高新龙富南道****
号。1982年7月至1985年5月,任丰南县医院护士;1985年6月至1998年5月,任丰
南县公安局法医、经侦科长;1998年6月至2004年10月,担任唐山三友集团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唐山三友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三友化工副总经理;2004年11
月起投资并经营三友国际(已注销)、海港速达(已注销)、三孚有限、元亨投资、
三友香港等企业;2007年8月至今,担任三友香港董事;2010年8月至今,担任元
亨投资执行董事;2012年7月至2015年5月,任榆林三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5
年3月至今,担任三孚钾肥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担
任三孚有限执行董事;2011年8月至今,担任三孚股份董事长。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6,125,192.89 25,660,248.96 26,128,884.27
应收票据 85,807,860.11 49,772,612.40 56,752,658.99
应收账款 36,492,315.94 42,566,954.91 34,341,641.19
预付款项 19,981,045.16 28,247,299.46 49,592,362.59
其他应收款 1,405,412.44 504,706.05 786,078.43
存货 59,112,452.88 57,614,299.28 31,512,044.97
其他流动资产 11,481,368.81 5,037,736.45 848,793.15
流动资产合计 270,405,648.23 209,403,857.51 199,962,463.5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 29,003,428.62 35,747,245.66
固定资产 321,743,539.95 176,651,317.15 198,990,706.23
在建工程 - 143,117,498.30 6,521,170.15
无形资产 28,304,226.14 29,125,674.45 29,687,281.06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长期待摊费用 641,819.33 1,315,778.74 2,089,738.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10,991.31 657,779.55 516,510.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39,077.66 5,263,598.00 9,7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4,539,654.39 385,135,074.81 283,252,651.72
资产总计 624,945,302.62 594,538,932.32 483,215,115.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或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50,426,153.96 62,607,287.29 24,577,054.70
预收款项 14,220,741.79 7,789,690.81 16,248,997.77
应付职工薪酬 1,245,412.36 981,433.97 611,012.93
应交税费 12,182,969.05 9,021,313.11 13,566,984.02
应付利息 - - -
其他应付款 1,258,422.09 912,356.70 1,202,656.68
流动负债合计 79,333,699.25 81,312,081.88 56,206,706.10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4,958,333.3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58,333.33 - -
负债合计 84,292,032.58 81,312,081.88 56,206,706.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2,610,000.00 112,610,000.00 112,610,000.00
资本公积 104,588,503.55 104,588,503.55 104,588,503.55
专项储备 14,197,102.40 11,539,989.84 8,972,133.78
盈余公积 38,750,350.73 30,595,408.35 22,392,478.99
未分配利润 270,507,313.37 253,892,948.70 178,445,292.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40,653,270.04 513,226,850.44 427,008,409.21
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540,653,270.04 513,226,850.44 427,008,409.21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624,945,302.62 594,538,932.32 483,215,115.31
东权益)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91,748,635.68 799,918,817.66 823,582,936.52
其中:营业收入 791,748,635.68 799,918,817.66 823,582,936.52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营业总成本 707,592,077.73 681,433,822.66 699,605,430.18
其中:营业成本 599,501,315.89 592,557,515.55 616,012,394.15
营业税金及附加 8,271,320.77 4,816,978.95 5,114,700.75
销售费用 78,031,613.20 60,813,266.37 56,514,140.67
管理费用 22,855,374.05 24,310,511.70 22,407,752.40
财务费用 -1,757,966.97 -1,714,410.97 -191,316.60
资产减值损失 690,420.79 649,961.06 -252,241.1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6,375,075.78 -6,743,817.04 -390,317.79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00,531,633.73 111,741,177.96 123,587,188.55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6,927,078.66 4,286,875.04 1,746,752.33
减:营业外支出 168,114.83 877,809.74 991,925.7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5,564.83 28,855.04 750,923.7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07,290,597.56 115,150,243.26 124,342,015.16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6,216,290.52 31,499,658.09 33,084,941.3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81,074,307.04 83,650,585.17 91,257,073.81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81,074,307.04 83,650,585.17 91,257,073.81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2 0.74 0.8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2 0.74 0.81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81,074,307.04 83,650,585.17 91,257,073.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81,074,307.04 83,650,585.17 91,257,073.81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 - -
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445,260,203.70 325,257,163.60 367,654,643.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5,534,670.36 9,930,823.69 20,442,891.11
现金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0,794,874.06 335,187,987.29 388,097,534.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273,705,592.55 193,772,181.04 212,198,318.5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41,887,383.61 38,325,343.64 34,690,882.91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4,141,773.87 69,938,931.09 65,122,767.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27,380,539.61 27,939,740.91 44,857,265.09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7,115,289.64 329,976,196.68 356,869,233.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3,679,584.42 5,211,790.61 31,228,300.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401,205.00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116,055.00 - 201,840.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517,260.00 - 201,84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4,894,421.79 7,180,146.80 19,488,624.64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49.1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894,421.79 7,184,095.90 19,488,624.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1,622,838.21 -7,184,095.90 -19,286,784.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2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56,305,000.00 - 421,666.65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305,000.00 - 20,421,666.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6,305,000.00 - -20,421,666.6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1,467,521.30 1,503,669.98 435,683.42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30,464,943.93 -468,635.31 -8,044,467.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25,660,248.96 26,128,884.27 34,173,351.32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56,125,192.89 25,660,248.96 26,128,884.27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492,758.74 508,570.07 -750,923.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5,628,111.21 3,743,800.00 1,736,094.19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20,049.87 -843,304.77 -230,343.83
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6,035,229.96 -852,266.32 -188,706.65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18,105,689.87 2,556,798.98 566,119.96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3.41 2.58 3.56
速动比率 2.27 1.46 2.1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1.56 11.15 14.18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
0.09 0.13 0.19
例(%)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80 4.56 3.79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03 20.80 22.66
存货周转率(次) 10.27 13.30 18.1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991.07 14,550.99 15,435.63
利息保障倍数 - - 323.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48 0.05 0.2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7 -0.004 -0.07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呈上升态势。公司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的主要是由于
公司经营带来的利润积累。此外,公司利用循环经济优势,不断延伸精细化工产
品线,有效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随着募投项目的投入,非流动资产总额
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公司资产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7,040.56 43.27 20,940.39 35.22 19,996.25 41.38
非流动资产 35,453.97 56.73 38,513.51 64.78 28,325.27 58.62
资产合计 62,494.53 100.00 59,453.89 100.00 48,321.51 100.00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为普通四
氯化硅与氢气等副产品的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82,358.29 万
元、79,991.88 万元与 79,174.86 万元,2015 年、2016 年因产品价格波动、市场
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
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占比 同比增 占比 同比增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长(%) (%) 长(%) (%)
主营业
74,307.57 93.85 -0.61 74,763.12 93.46 -3.26 77,285.99 93.84
务收入
其他业
4,867.29 6.15 -6.91 5,228.76 6.54 3.08 5,072.30 6.16
务收入
合计 79,174.86 100.00 -1.02 79,991.88 100.00 -2.87 82,358.29 100.00
(2)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收入 79,174.86 79,991.88 82,358.29
减:营业成本 59,950.13 59,255.75 61,601.24
营业税金及附加 827.13 481.70 511.47
销售费用 7,803.16 6,081.33 5,651.41
管理费用 2,285.54 2,431.05 2,240.78
财务费用 -175.80 -171.44 -19.13
资产减值损失 69.04 65.00 -25.22
加:投资收益 1,637.51 -674.38 -39.03
二、营业利润 10,053.16 11,174.12 12,358.72
加:营业外收入 692.71 428.69 174.68
减:营业外支出 16.81 87.78 99.19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利润总额 10,729.06 11,515.02 12,434.20
减:所得税费用 2,621.63 3,149.97 3,308.49
四、净利润 8,107.43 8,365.06 9,125.71
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07.43 8,365.06 9,125.7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分别为99.39%、97.04%和93.70%,
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所产生的毛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所产生的
毛利较为稳定,与收入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67.96 521.18 3,122.83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4,526.02 32,525.72 36,765.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370.56 19,377.22 21,219.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62.28 -718.41 -1,928.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30.50 - -2,042.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46.49 -46.86 -804.45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总体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3,122.83万元、521.18万元与5,367.96 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主
要系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基本结束,公司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减少,留存到期
贴现的票据增加所致。公司2016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5,367.96万元,货币资金
余额为5,612.52万元,应收票据余额为8,580.79万元,公司现金流充裕,不存在影
响持续经营的情况。
4、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的主要因素
(1)循环经济模式为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供了有利条件
公司建立了较为科学的循环经济体系,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循环经济产业
链发展,副产品的充分利用降低了生产成本,为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氯氢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氢气作为蒸发氢氧化钾工序熔盐炉所需燃料,氢
氧化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作为原料供应三氯氢硅;三氯氢硅生产余热回收
后供两个系统制冷使用,两个系统相互补充,有效降低了三氯氢硅、氢氧化钾产
品的生产成本。募投项目中,硫酸钾项目副产品氯化氢将满足公司三氯氢硅的生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产需求,同时解决硫酸钾生产的瓶颈问题;高纯四氯化硅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副产
品普通四氯化硅,高度提纯后生成高附加值的光纤级高纯四氯化硅;硅粉项目有
效解决公司三氯氢硅原材料特殊品质需求,提高硅粉转化率。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将使公司规模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公司实现
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将使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得到进一步提高,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硫酸钾项目着力于钾肥的稳定需求,每年将形成 10 万吨硫酸钾产能,将丰
富公司产品结构,特别是水溶性硫酸钾能够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高纯四氯化硅
项目建成后,每年将形成 3 万吨高纯四氯化硅产能,高纯四氯化硅主要用于生产
光纤预制棒,是制造光纤、光缆的重要基础材料,我国光通信产业的迅速发展对
高纯四氯化硅形成了较大需求。硅粉项目建成之后,形成 6 万吨硅粉产能,不仅
能满足自用需求,还可以出口到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或者地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丰富了产品种类,延伸了原有产品的产业链,进一步增强
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31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利
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1,261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5,630.50 万元
(含税),上述议案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完成了现金红利分配。
2017 年 1 月 23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26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2,815.25 万元(含税),上述
议案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当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的前提下,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
1、唐山三孚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唐山三孚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 万元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开发路西侧(三孚硅业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万柏峰
院内)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第 3 类、4 类 3 项、5 类
经营范围
1 项、第 8 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项目 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1,631.14
财务指标
净资产(万元) 1,516.75
(经立信
项目 2016 年度
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3,527.39
净利润(万元) 230.60
三孚运输设立至今,主要从事氢氧化钾、三氯氢硅与四氯化硅等产品的运输
业务。
2、唐山三孚钾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唐山三孚钾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2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工业区(唐山
注册地址 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北 法定代表人 孙任靖
侧、希望东路东侧)
硫酸钾,氯化氢、盐酸(3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4月27日)
制造与销售;化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
经营范围 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
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计 100.00
项目 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15,134.91
净资产(万元) 9,682.66
财务指标
项目 2016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8,275.96
净利润(万元) -280.87
三孚钾肥作为公司10万吨硫酸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主要从事硫酸钾的生产
与销售。
3、唐山三孚化学原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唐山三孚化学原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3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开发路西侧(唐山三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万柏峰
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化工产品批发与零售(不含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和许可的经营项目);商
经营范围
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项目 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4.35
净资产(万元) -0.65
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0.00
净利润(万元) -0.12
三孚化学主要从事化工产品批发与零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三
孚化学尚无实缴出资,也尚未开展实际运营。
4、唐山三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唐山三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南堡开发区开发路西侧(唐山三孚硅业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万柏峰
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电子材料批发零售;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0.00
净资产(万元) 0.00
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0.00
净利润(万元) 0.00
三孚电子主要从事电子材料批发零售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
三孚电子尚无实缴出资,尚未开展实际运营。
5、榆林三孚硅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榆林三孚硅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7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米脂县康泰小区建设巷 30 号 法定代表人 孙任靖
经营范围 三氯氢硅、四氯化硅、硅粉、烧碱制造销售(筹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2015 年 5 月 8 日,榆林三孚履行法定程序正式注销。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围绕公司精细化工的主业进行,有利于完善公司循环经
济的产业链,丰富公司的产品品种,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
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和使用计划
根据 2015 年 7 月 23 日通过的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和 2015 年 8 月 8 日
通过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755.66 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年产 10 万吨硫酸
钾工程”、“3 万吨/年高纯四氯化硅提纯及三氯氢硅存储”以及“6 万吨/年(一期
3 万吨/年)硅粉项目”。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市场情况对硫酸钾项目、高纯四氯化硅
项目进行前期投资。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付款进度,以自筹资
金支付项目款项。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项目中
公司预先投入的相关款项。
根据项目的重要性顺序,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总投资 项目实施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使用量(元) 建设期
(万元) 主体
年产 10 万吨硫酸钾工
1 19,582.00 130,000,000.00 12 个月 三孚钾肥

3 万吨/年高纯四氯化
2 硅提纯及三氯氢硅存 18,683.11 161,335,788.49 24 个月 三孚股份

6 万吨/年(一期 3 万吨
3 8,987.60 30,000,000.00 12 个月 三孚股份
/年)硅粉项目
合计 47,252.71 321,335,788.49 -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准、环评及安全情况
项目名称 备案号 环评文号 安评文号
唐危化项目安条审
南开经发投资备
年产 10 万吨硫酸钾工程 唐环评[2015]10 号、 字[2015]S18 号、唐
字[2014]28 号、经
项目 唐环评函[2015]38 号 危化项目安设审字
发函字[2015]2 号
[2015]S23 号
3 万吨/年高纯四氯化硅提 南开经发投资备 唐环发[2014]142 号 唐危化项目安条审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纯及三氯氢硅存储项目 字[2014]18 号 字[2015]S01 号、唐
危化项目安设审字
[2015]S11 号
6 万吨/年(一期 3 万吨/ 南开经发投资备 唐危化项目安条审
南开安环[2015]33 号
年)硅粉项目 字[2015]11 号 字[2015]S19 号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若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
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
市场及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将使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得到进一步提高,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硫酸钾项目着力于钾肥的稳定需求,每年将形成 10 万吨硫酸钾产能,将丰
富公司产品结构,特别是水溶性硫酸钾能够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高纯四氯化硅
项目建成后,每年将形成 3 万吨高纯四氯化硅产能,高纯四氯化硅主要用于生产
光纤预制棒,是制造光纤、光缆的重要基础材料,我国光通信产业的迅速发展对
高纯四氯化硅形成了较大需求。硅粉项目建成之后,形成 6 万吨硅粉产能,不仅
能满足自用需求,还可以出口到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或者地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进一步改善,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大幅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效
扩大公司循环经济优势、丰富产品类型、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提升
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实现总体发展战略及具体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它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中已披露的风险外,发行人还
存在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占成本比例均在 75%以上。其中,硅粉和
氯化氢合计占公司主要产品三氯氢硅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7.66%、88.88%与
87.96%;氯化钾和电力占氢氧化钾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9.23%、79.28%与 81.18%。
由于原材料成本占公司成本比重较高,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受基础化工原料价格
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故公
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二)国外市场销售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于产品出口的比例分别为20.70%、
15.89%和17.06%,公司产品出口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随着
公司募投项目的投产,出口规模份额在未来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若进口国家或地
区的贸易政策发生调整,或国际贸易市场格局产生改变,都可能对公司的出口业
务造成不利影响。另外,公司的产品氢氧化钾在报告期内享受13%的增值税出口
退税政策。因此,若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出现不利变动,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
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434.16万元、4,256.70万元和
3,649.23万元。虽然公司主要客户均为长期合作的企业,且多为国内大型企业,
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随着应收账款的增加,如果下游客户不能按期及时回
款,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出现大幅增长,将会
给公司的流动资金带来一定压力。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3.98%、17.30%和11.77%。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在2016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12月31日54,065.33万元的基础上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
常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大幅提高,公司将存在
净资产收益率水平下降的风险。
(五)产品运输风险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公司产品和部分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较
大,公司在储存和运输等环节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目前,公司主要采用
以自有车辆运输为主,外部车辆运输为辅的方式运输主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
如果驾驶员操作不当或遇到其他不可预测的情况,导致三氯氢硅、氢氧化钾运输
过程中发生泄漏或其他事故,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
(六)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一方
面公司通过不断提高循环经济的转化效率,使各个生产系统之间的副产品能够相
互利用,报告期内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逐步降低;另一方面公司
持续投入资金用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治理,使生产过程符
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收紧,环境保护标准日趋提高,
以及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环保压力。从长远来看,环保标
准的提高,有利于淘汰落后的精细化工企业,有利于安全、环保精细化工企业的
发展,但短期内会加大公司的经营成本。因此,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因环保投入持
续增长造成公司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七)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的技术和工艺水平在行业内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公司生产的产品较同
类产品具有质量高、运营成本低等特点。技术优势是公司三氯氢硅和氢氧化钾产
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但是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客户对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
和质量上会提出更高的要求。未来若公司无法持续保持工艺技术等方面的创新和
领先,将会导致公司竞争优势被削弱的风险。
(八)下游相关行业依赖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三氯氢硅主要用于生产多晶硅及硅烷偶联剂,三氯氢硅
行业的发展与多晶硅行业息息相关。太阳能光伏产业波动将影响多晶硅行业,多
晶硅行业的波动将对三氯氢硅的市场需求产生较大的影响。近年来,光伏行业已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逐步进入比较稳定的理性发展阶段,多晶硅行业也保持平稳的增长态势。但如果
未来多晶硅行业需求减弱,公司产品销售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九)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硫酸钾项目、高纯四氯化硅项目以及硅粉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发行人综合考虑公司主导产品经营情况、国家及行业政
策等多方面因素慎重做出的。由于上述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达产需要一定时间,如
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者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变
化的影响,以及未来新增产品的销售不能按照预定计划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可能会对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十) 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任靖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8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87.905%,其中:孙任靖直接持有公司6,0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16%;
孙任靖通过元亨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8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89%。本次发
行后,孙任靖持有公司65.920%的股份,孙任靖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可以通过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方式
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中小股东可能存在利益不一致的风
险。
(十一)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与投资者的心理预
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关系密切。公
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背离价值的波动,因此,投资者在投资公
司股票时,应注意可能因股市波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十二)偶发性投资收益不可持续的风险
2016年2月,三孚股份将其持有的奥瑟亚三孚2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奥瑟亚
中国。2016年,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637.51万元,占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15.26%,
对2016年经营业绩影响不大。未来,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将主要依靠三氯氢硅、氢
氧化钾等主营业务产品的收入获得。本次股权转让具有偶发性,投资收益不可持
续,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有:销售合同13
笔;采购合同8笔;框架合同6笔;工程合同5笔。
(二)借款合同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正在执行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与天津怡航物流有限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
民事诉讼案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
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工
唐山三孚硅业股
发行人 业区(唐山氯碱有限 0315-5658273-729 0315-5658263 么大伟
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侧)
保荐机构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
华龙证券股份有 匙芳
(主承销 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 010-88086668 010-88087880
限公司 王融
商) 心 21 楼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
律师事务 北京安新律师事 张聪晓
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 8610-57763770 8610-57763770
所 务所 崔成立
大厦 B 座 17 层
立信会计师事务
会计师事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 廖家河
所(特殊普通合 010-68286868 010-68238100
务所 路 61 号 4 楼 丛存
伙)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
资产评估 北京天健兴业资 李琪
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010-68083097 010-68081109
机构 产评估有限公司 李道忠
23 层 2306A 室
中国证券登记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
股票登记
算有限责任公司 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机构
上海分公司 险大厦 36 楼
中国民生银行北
收款银行 - - - -
京金融街支行
拟上市的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号证券大厦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序号 项目 日期
1 询价推介时间: 2017 年 6 月 12 日-2017 年 6 月 13 日
2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6 月 15 日
2017 年 6 月 16 日为申购日、2017 年 6 月 20 日
3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为缴款日
4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后尽快安排上市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30—11:30,13:30—17: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任靖
住所: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工业区(唐山氯碱有限公司北侧)
电话:0315-5658273-729
传真:0315-5658263
联系人:么大伟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603
电话:010-88086668
传真:010-88087880
保荐代表人:匙芳、王融
项目协办人:韩泽正
项目经办人:吕博文、李保才、杨赫、庞海丽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
要》之盖章页)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