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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智能自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5-15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Wuxi Smart Auto-control Engineering Co.,Ltd.
(无锡市锡达路 25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总额的25%,且
不超过3,056万股。
(2)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
额、公司承担的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和最终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等
发行股数
共同决定,不超过3,056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扣除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900万股,也不
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
量。
(3)若本次进行老股转让,则发售老股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区间,具体价格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5 月 2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12,224 万股(假设新股发行 3,056 万股,最终新股发行数量由公司
发行后总股本 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
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和沈剑标先生实际控制
的公司股东天亿信公司承诺: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无锡智能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购上述股份。
2、本公司其他股东孟少新、陈彦、李耀武、李春喜、孙明东、杜学
军、吴畏、沈剑飞、仲佩亚、张煜承诺: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日
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无锡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购上述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 股份。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3、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张书军承诺: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
定的承诺 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无锡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购上
述股份。
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无锡智能上市
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无锡智能的股票的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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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
5、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上述承
诺期满后,本人在无锡智能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无锡智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若今后从无锡智能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无锡智能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无锡智能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无锡智能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得超过 50%。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
效力。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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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或声明: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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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重要事项提示
(一)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兼顾公司上市后新老股东利益,公
司若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则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由发行股票上市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
润分配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基础上,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公司
当年盈利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
金股利分配办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决策过程中
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
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该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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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
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根据公司成长性、每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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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章程(草
案)》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
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
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
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预案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
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
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
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
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
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6、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以后,如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
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公司在经
营情况良好,并且根据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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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董
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
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基础上,每
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
政策”。
(三)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限
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承诺:
1、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无锡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
购上述股份。
2、无锡智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无锡智能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在无锡智能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无锡智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今后从无锡
智能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无锡智能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无锡智能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无
锡智能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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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孟少新、陈彦、李耀武、杜学军、沈
剑飞、仲佩亚和张煜承诺:
1、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无锡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
购上述股份。
2、无锡智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无锡智能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在无锡智能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无锡智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今后从无锡
智能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无锡智能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无锡智能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无
锡智能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
预案、承诺和约束措施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以下股价稳定预
案,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就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作出以下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自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如因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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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股份总
数,下同)情形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与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
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如各方最终确定以公司回购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公司将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
会公众股东依法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做出
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
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
购的,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
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
规定的程序后 9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
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 10 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
序。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回购股份计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的(不包
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
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
遵循以下原则: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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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
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如各方最终确定以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公司
控股股东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的前提下,依法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控股股东应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
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
规规定的程序后 9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增持公告作出之日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的(不包
括控股股东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
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控股股东应遵循以下原则:控股股东单次增持公司股票,
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酬和现金分红总和
(税后,下同)的 20%,且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2%。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如各方最终确定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
施,则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依法对公司
股票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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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9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增持公告作出之日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的(不包
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
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
案执行。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单次用于增持公司
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酬和现金分红
总和(税后,下同)的 20%,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
规定,并签署相关承诺。
3、约束措施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本预案所述义务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在合理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向
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其最低增持金额-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未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支付的现金分红,以作为前述现金补偿归公司所有。多次违反规定的,现金
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
司股票的,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其增持义务,则公司有权将应
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
4、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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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董事
会应对本预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本公司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
下: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意向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无锡智能自
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
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启动股份回购措施的程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
该在得知该事实的次一交易日公告,并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公司董事会在公告后的七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按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2、回购价格
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告回购报告书前 30 个交易日
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3、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的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
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上述事实确认的时间指下述时间的较
早者(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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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认定时;
②保荐机构认定时;
③独立董事认定时。
(2)公司未履行回购股份的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
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
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的回购公司股份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
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对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意向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人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2、本人以要约方式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告相关
文件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和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3、约束措施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
投资者道歉。在当年公司向股东分红时,本人自愿将其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
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本人自愿将下一年分红所得交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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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
除本公司控股股东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意向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沈剑标、孟少新、吴畏、李耀武、李春喜对持股
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其做出的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
的承诺。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有总股数的
10%,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
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
3、所持无锡智能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减持无锡智能股份时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承诺人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本人在减持无锡智能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无锡智能股份低于
5%时除外。
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七)关于中介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文件的承诺
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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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就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文件,特此承诺
如下:
1、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
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
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
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意向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
2、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华泰联合证券将先行
赔付投资者损失。
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华泰联合证券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的审计机构华普天健承诺:若因本所未勤勉尽责而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所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所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发行人律师北京海润承诺:如因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
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
市场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的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八)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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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议案》,公司首发上市发行股份上限为 3,056 万股,满足法定条件的
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上限为 900 万股。
公司新股发行数量根据询价后每股发行价格与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新股分
摊的发行费用确定;如股东所持股份满足公开发售条件,股东自愿进行老股发售,
老股发售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
数量。如进行老股发售,股东同意按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全部已申请老股发售的
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之和的比例确定各自的发售老股数量(已申请公开发售股
份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届时由于法定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公开发售的除外)。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本次因符合条件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获得的资金
不归公司所有;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应考虑公司股东发售股份的因素;本
次发行的承销费用由公司与进行老股转让的股东,按照新股发行数量及老股转让
的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分摊,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拟公开发售股份符合转让条件且已申请公开
发售股份的股东包括沈剑标先生等 8 位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持股数 转让上限
1 沈剑标 4,581.50 471.43
2 孟少新 850.00 87.46
3 吴 畏 850.00 87.46
4 李耀武 850.00 87.46
5 李春喜 850.00 87.46
6 陈 彦 255.00 26.24
7 孙明东 255.00 26.24
8 杜学军 255.00 26.24
合计 900.00
本次新股发行和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方案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所公
开发售的股份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的情况,本次
新股发行和老股公开发售后发行人股权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老股公开转
让前后,沈剑标先生仍将保持对本公司的控股地位,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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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不会造成不利
影响。
(九)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针对各自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中作出的承诺,提出了未履行或未
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包括:
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行公开承
诺事项,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上述
事实确认的时间指下述时间的较早者(以下同):
(1)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认定时;
(2)保荐机构认定时;
(3)独立董事认定时。
2、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
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
者道歉。
3、若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
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在当年公司向股东分红时,控股股东自愿将其分
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控股股东
自愿将下一年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
4、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
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
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
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6、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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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预案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7、如果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公开
承诺,受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或受相关处罚;公司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机
构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审计截止日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中披露了公司 2017 年 1-3
月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公司 2017 年 1-3 月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2017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441.50 万元,较 2016 年同期收入增
长 60.22%,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83.84 万元,较 2016 年同期净
利润增长较多,增长 497.40%。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
年相比均保持了增长。
公司根据已实现的财务信息和在手订单情况,预计 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
在 1.4 亿元至 1.5 亿元,预计较 2016 年同期收入增长 1.22%至 8.45%;预计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00 万元至 2,300 万元,预计较 2016 年同期公
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3.41%-8.11%。预计 2017 年 1-6 月扣非后公
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净利润为 2,150 万元至 2,280 万元,预计较 2016
年同期增长 2.20%-8.38%。以上仅为发行人根据自身订单情况作出的预计,不构
成盈利预测。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销售仍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采
购、生产、销售等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正常,主要原
材料变动幅度不大;主要产品生产情况正常,销售规模同比去年同期持续扩大,
销售价格变动幅度不大;主要客户变化与公司行业及产品特征相适应,主要供应
商未发生重大变化;税收政策保持稳定。公司主要经营状况良好,未出现重大不
利变化。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
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
经营情况”。
二、重要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下游行业包括石化、钢铁、能源、冶金等国民经济基础和支柱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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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业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影响较大,而本公司的智能
控制阀产品销售业务的发展与上述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紧密相关。因此,本
公司业务发展与宏观经济的运行周期呈一定的相关性。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措施,使我国宏观经济在国
际经济形势恶劣的大环境下保持了稳定持续的发展。但是,伴随着中国的转型深
入,资金需求较大的工业领域的复苏是缓慢的。2014 年以来,我国石油和化学
工业总体运行平稳,结构调整继续深化,行业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未来,如
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波动,石化、钢铁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进一步下滑,
导致下游行业对本公司产品需求减少,将对本公司业务发展和业绩稳定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二)客户和行业集中风险
近年来,随着智能控制阀国产化的趋势,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
造业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的支持,公司凭借优良的加工工艺、先进的技术水
平、可靠的产品质量,赢得了国产产品替代进口产品的业务机会。在公司抓住这
一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行业和客户集中的风险。报告期内,按同一控制口径合
并的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44.49%、49.94%和 41.98%;报告期内,公
司在石油和化工行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 74.13%、
74.44%和 69.61%。由于控制阀产品销售与投资项目紧密挂钩,未来,如果公司
在完成上述客户的项目后不能及时争取到新的项目投资机会,或者未能及时获得
其他行业客户的订单,或者石油和化工等行业出现较大的周期性波动,势必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未来能否持续保持高毛利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4.24%、46.87%和 42.79%,保持较
高的水平。公司控制阀产品工艺先进,技术水平较高,质量稳定可靠,并且赢得
了国产化替代进口化的业务机会,再加上控制阀产品属非标准化定制的特点,因
此公司毛利率较高的控制阀产品能够被客户认可和接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行业高毛利率将吸引新的竞争者进入本行业,或者促使行业内其他企业不断
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市场竞争会越来越激烈,本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
产品质量等优势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进而可能会导致公司产品未来毛利率水平
呈逐渐下降态势。因此,公司未来毛利率是否能够维持在较高水平、是否能够保
持稳定或上升的势头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业绩水平未来存在波动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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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5,124.63
万元、18,763.38 万元和 19,514.56 万元,保持较快增长趋势。报告期内,本公
司主要按照账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
按账龄组合计提的部分中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19.19%、34.99%
和 24.36%,公司存在应收账款账龄逐渐变长的风险。2014 年,由于公司客户格
林艾普自身经营困难尚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公司对此客户的应收账款全额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427.79 万元;2015 年,公司客户绍兴远东因经营困难处于破产清算
阶段,公司对此客户的应收账款全额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342.30 万元。未来,如
果公司其他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继续增加,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负面影响。
(五)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8,637.70 万元、
25,534.56 万元和 27,362.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387.60 万元、4,269.16 万元和 4,574.22 万元。2015 年相比较 2014 年收入下
降 10.84%,净利润下降 20.76%;2016 年相比较 2015 年收入增加 7.16%,净利润
增加 7.15%。总体而言,报告期公司净利润波动幅度与收入波动幅度不完全一致。
公司盈利能力与宏观经济波动、经营策略和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
如果本招股意向书中描述的风险因素集中发生,或出现宏观经济波动及其他不可
预测的风险,而公司自身未能及时调整以应对相关变化,则不能排除公司在未来
期间的营业收入无法持续增长,并可能出现公司营业收入继续下滑的情形,同时
净利润的下滑速度有可能会继续超过收入下滑的速度。
(六)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已经详细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规划。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
一定建设期,项目建设期内股东回报仍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
权益增加的情况下,如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所属会计年度净利润未实现相应幅度的
增长,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期回报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为此,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应对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1、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走先进
装备国产化和技术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通过推动产品升级,提升技术研发实力,
培育与拓展市场整体服务优势,努力成为卓越的智能控制阀工程解决方案提供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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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以江苏智能为全新的生产基地,以打造自动化、智能化的现代工
厂为契机,推动和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扩宽高端智能控制阀产品链,提升产品
覆盖率和辐射率。
3、在现有江苏省调节阀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的平台基础上,以科
技中心项目建设为目标,持续增强研发实力,在高性能特种控制阀研制、新材料
运用及产品制造技术提升等重点研发方向上取得较大进展,实现产品升级和拓宽
产品链的产品创新目标,巩固并进一步提高在高端智能控制阀研发领域的国内领
先地位。
4、继续深度挖掘中高端智能控制阀的市场潜力,逐步建成覆盖国内智能控
制阀核心市场及其后市场的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网络,巩固现有行业客户的
同时,积极拓展和大力推进高性能智能控制阀市场,稳步提高公司智能控制阀市
场占有率。
5、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加快新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及综合服
务市场的能力,应对行业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同时积极把握行业内的业
务机会以使公司保持稳定发展,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
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推动产品升级,扩大公司生产能力,突破产能
瓶颈,同时提高高端智能控制阀的制造、加工、检测能力;在原有普通型控制阀
市场份额基础上继续挖掘潜力,并加速向国内其它普通型控制阀重点区域渗透,
初步形成覆盖国内核心市场的销售网络;坚持以国际领先为目标建立公司产品标
准体系,并围绕该体系进行产品研发。通过上述具体措施,进而推动公司经营业
绩的提升。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可能采取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就公司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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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
发行股数 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总额的
25%,且不超过 3,056 万股
【】元,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向询价
每股发行价格 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具体价格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
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倍(每股收益按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发行市盈率
利润的孰低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3.52 元/股(按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股
市净率 【】倍(按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发行方式
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账户的中
发行对象 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法规及本公司需
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元
发行费用(不含税)概算明细如下:
承销费用 20,754,716.98 元
保荐费用 2,830,188.68 元
审计验资费用 3,396,226.42 元
律师费用 2,207,547.17 元
发行手续及材料制作费用 346,452.83 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245,283.02 元
上述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 33,780,415.10 元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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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Smart Auto-control Engineering Co.,Ltd.
注册资本:9,168 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剑标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12 日
住 所:无锡市锡达路 258 号
邮政编码:214112
联系电话:0510-88551877
传 真:0510-88157078
互联网网址:www.wuxismart.com
电子信箱:sjf@wuxismart.com
经营范围:仪表阀门及其自动控制装置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化工机械的加工。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经营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无锡智能自控工程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即
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扣除向股东分配利润后的金额
为依据,按照 1.0672:1 的比例折成股份公司股本 8,5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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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 12 日,股份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企
业法人注册号为:320213000034736。
(二)发起人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原有限公司的股东沈剑标、孟少新、
吴畏等 8 名自然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三)发行人整体变更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发起人包括沈剑标、孟少新、吴畏、李耀武、李春喜、陈彦、孙明东、
杜学军 8 名自然人。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在股份公司设立前后,发起人投资情
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情况 持股期间
1 沈剑标 原斯玛特51%的股权 2008年8月-2011年12月
原斯玛特10%的股权 2008年8月-2011年12月
2 孟少新
原艾莫柯33.33%的股权 2003年10月-2012年12月
原斯玛特10%的股权 2008年8月-2011年12月
3 吴 畏
莱谱尔33.33%的股权 2003年9月-2011年12月
4 李耀武 原斯玛特10%的股权 2008年8月-2011年12月
5 李春喜 原斯玛特10%的股权 2008年8月-2011年12月
原斯玛特3%的股权 2008年8月-2011年12月
6 孙明东
沃瑞斯谱10%的股权 2009年10月-2011年12月
原斯玛特3%的股权 2008年8月-2011年12月
7 陈 彦
沃瑞斯谱10%的股权 2009年10月-2011年12月
原斯玛特3%的股权 2008年8月-2011年12月
8 杜学军 沃瑞斯谱10%的股权 2009年10月-2011年12月
新泰克45%的股权 2010年10月-2012年1月
斯玛特、莱谱尔和沃瑞斯谱已于 2011 年 12 月被本公司收购,且斯玛特于
2013 年 12 月被本公司吸收合并后注销。该等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发行
人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公司成立后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况”。
艾莫柯已于 2012 年 12 月注销,新泰克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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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发行人整体变更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整体变更时拥有的全部资产为有限公司改制前的整体资产,主要包括流
动资产、与智能控制阀生产相关的厂房、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等;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与有限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一致,即智能控制阀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的检维修服务。公司整体变更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
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变化
公司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自设立后完整承继
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经营业务,因此,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业
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
术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公司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
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的具体
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机构和人员由股份公
司承继。有限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专利、商标、车辆等资产均在
发行人设立后相继更名过户到股份公司名下。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假设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为 3,056 万股,未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前后公司
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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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沈剑标 4,581.50 49.97% 4,581.50 37.48%
2 孟少新 850.00 9.27% 850.00 6.95%
3 吴 畏 850.00 9.27% 850.00 6.95%
4 李耀武 850.00 9.27% 850.00 6.95%
5 李春喜 850.00 9.27% 850.00 6.95%
6 陈 彦 255.00 2.78% 255.00 2.09%
7 孙明东 255.00 2.78% 255.00 2.09%
8 杜学军 255.00 2.78% 255.00 2.09%
9 天亿信公司 186.50 2.03% 186.50 1.53%
10 沈剑飞 80.00 0.87% 80.00 0.65%
11 仲佩亚 80.00 0.87% 80.00 0.65%
12 张 煜 75.00 0.82% 75.00 0.61%
拟发行社会公众股 - - 3,056.00 25.00%
合 计 9,168.00 100.00% 12,224.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沈剑标 4,581.50 49.97%
2 孟少新 850.00 9.27%
3 吴 畏 850.00 9.27%
4 李耀武 850.00 9.27%
5 李春喜 850.00 9.27%
6 陈 彦 255.00 2.78%
7 孙明东 255.00 2.78%
8 杜学军 255.00 2.78%
9 天亿信公司 186.50 2.03%
沈剑飞 80.00 0.87%
10
仲佩亚 80.00 0.87%
合 计 9,013.00 98.31%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1 沈剑标 4,581.50 49.97% 董事长、总经理
2 孟少新 850.00 9.27% 董事、技术支持部部长、技术部部长
3 吴 畏 850.00 9.27% 销售总监
4 李耀武 850.00 9.27% 董事、销售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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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 李春喜 850.00 9.27% 监事会主席、销售部副部长
6 陈 彦 255.00 2.78% 董事、研发部部长
7 孙明东 255.00 2.78% 监事、审计部部长
8 杜学军 255.00 2.78% 副总经理
9 沈剑飞 80.00 0.87%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 仲佩亚 80.00 0.87% 副总经理
合 计 8,906.50 97.15%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沈剑标直接持有本公司 49.97%的股权,持有本公司的股东天
亿信公司 61.13%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天亿信公司拥有同一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
本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中,沈剑标和沈剑飞系兄弟关系;另外,沈剑标、沈剑
飞与天亿信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沈小堃系叔侄关系。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和沈剑标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
股东天亿信公司承诺: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无锡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无锡智能回购上述股份。
2、本公司其他股东孟少新、陈彦、李耀武、李春喜、孙明东、杜学军、吴
畏、沈剑飞、仲佩亚、张煜承诺: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无锡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购上述股份。
3、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张书军承诺: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无锡智能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购上述股份。
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无锡智能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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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无锡
智能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5、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上述承诺期满
后,本人在无锡智能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无锡智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今后从无锡智能离职,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无锡智能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无锡智能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无锡智能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得超过 50%。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七)公司发行内部职工股及工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情

公司不曾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
超过 200 人的情况。
四、发行人经营状况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
1、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仪表阀门及其自动控制装置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化工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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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阀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检维修服务。
3、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本公司是一家融生产、销售、研发、服务于一体的专业从事全系列智能控制
阀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 2001 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智能控制阀及其配件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检维修服务,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由于行业生产经营的特性,公司在整个经营过程中完全采用“以销定产”的
模式,依据销售合同来组织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是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设
计、采购、生产均围绕销售进行。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的特点决定了采购模式,公司在执行采购时,依据生产计
划及 BOM 清单来组织制订采购计划。
公司对采购和委外加工分别制定了《采购控制管理程序》和《委外作业指导
书》和其他相关配套制度,对采购和委外加工过程中涉及的各环节均制定了相应
的作业指导书等制度与文件,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制度文件的要求执行采购管理
程序,具体采购模式与流程如下:
(1)由采购部负责组织技术、质量等部门做好供应商的开发、考察、审核
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同时,采购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
评估,据此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录》。
(2)采购部按照《新物料认证作业指导书》要求对新物料订单进行管理,
填写《新物料认证表》,进行申请、验收和记录。
(3)研发部根据销售要货单设计产品并编制产品物料清单(BOM)。
(4)技术部负责制订采购物料技术要求与协议,编制《采购物料分类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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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表》,明确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5)物流部按照 BOM 表,结合库存情况进行物料需求分析,编制《请购单》
和《委外计划》下达给采购部。
(6)采购部按照《采购作业指导书》和《委外作业指导书》的工作流程,
对物流部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分析,确认具体的供应商和价格后编制相应的采购
订单和委外订单,审批后下达给供应商执行。
(7)采购部联合质量部负责进行订单进程和质量管理,通过订单进程信息
管理和现场跟踪等形式进行供应商交期跟踪和质量检查,有效进行供应商交期和
质量管控。
(8)供应商按照订单交期约定将货物送至公司库房,由库房进行接收报检,
质量部负责按照技术要求与图纸进行验收入库,质量异常物料由采购部负责跟踪
处理。
(9)每月采购部业务员负责和供应商进行对账,根据账期进行付款流程审
批,由财务部具体安排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客户订单驱动的拉动式生产模式来组织生产,即依据客户需求来组
织产品生产,借此拉动后面工序的零部件加工。具体流程如下:
(1)技术支持部对销售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并编制指示单,在指
示单编制过程中,技术支持部根据公司制定的分类标准判断该合同是否属于公司
规定的重要产品,并对重要产品专门组织技术协议会审、特殊要求评审等会议;
(2)物流部根据指示单的具体要求制定生产实施计划(具体包括 BOM 制程
计划、采购物资明细、仓库发料计划、金属加工计划和装配生产计划),对重要
合同或紧急订单组织重要产品专项生产会议,落实项目负责人并制定实施方案;
(3)研发部对技术支持部提供的指示单进行参数和编码的再次确认并将最
终确认结果返回给技术支持部,并根据最终确认的指示单及生产交期计划表编制
BOM 表;
(4)采购部、质量部、物流部仓库、生产部均按照 BOM 表分别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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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物料配送、生产、质检及安装入库等,完成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
公司产品的研发设计和主要加工工序均自行完成,部分粗加工会委外加工,
目的是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本公司的生产能力。
委外加工方面,本公司提供设计图纸和技术指导,负责产品检验,外协厂商
只是对部分铸锻件进行粗加工,核心零部件的生产、核心工序的安排及最后的装
配、调试均在本公司完成。这样既可以保证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也保证了产品
组装图、工艺参数和加工工艺的保密性。
公司采购部和质量部分别对外协厂商的选择标准和外协产品验收制定了严
格的制度。对外协工序的范围、技术要求、管理方法及职责都作了具体要求,同
时还制定了外协厂家的考核规定。
3、销售模式
由于公司主要产品品种多、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定制化程度高,必须建
立快速、高效的市场反应机制才能满足用户的差异化需求。
本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控制阀解决方案及其服务来维系彼此间的
良好合作关系。在销售模式上采取直销模式,并且正着手在客户较为集中的区域
建立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通过提供产品和零部件销售、售后服务支持、信
息反馈等综合销售服务模式,建立全新的市场营销格局。公司销售部负责根据公
司经营目标制定营销计划、落实计划执行、搜集客户及市场信息并对客户建立管
理档案。
(1)营销策略
公司推行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总体方针,通过优质的产品及为客户提供
全方位的个性化服务来提高客户满意度,以获得订单,并努力通过现有客户带动
新客户的开发。
①对于最终用户,公司通过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来提升其满
意度,以获取其新订单;
②设计院、工程公司位于智能控制阀供应链的上游,公司加强与设计院、工
程公司的技术交流、新产品推介,实时分析下游行业的发展动向与技术需求,不
断研发适合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的新产品,开拓新的市场,挖掘潜在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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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③公司依托产品、质量、技术的优势,与各大装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建立
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奠定基础。
(2)销售流程
公司销售业务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
收集市场信息 信息跟踪处理 技术支持
签订销售合同 商务投标 制作标书
研发设计 生产装配 及时供货
售后跟踪 开票收款 对方验收入库
(3)产品定价
公司产品大多为非标产品,在市场上较难取得相同产品的参考价格,公司产
品定价根据工艺技术难度、成本费用估算,最终以合同谈判确定产品价格。
(三)发行人的原材料供应情况
本公司控制阀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铸件、板材、管材、棒材、控制元器
件等,控制阀的各大部件又可分为阀本体、执行机构、定位器和其他控制辅件。
为保证原材料供应,公司设有专门的采购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搜寻并培育合
格供应商,形成较为完善的采购体系。公司多年来未发生原材料短缺而影响生产
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主要业务竞争情况分析
我国控制阀市场参与主体较多,聚集了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国外厂商有
Fisher 公司、Flowserve 公司、Samson 公司、Masonelan 公司、Tyco 公司、Koso
公司等;国内企业主要有吴忠仪表、川仪股份、本公司、自仪股份、万讯自控等。
本公司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2.86 亿元、2.5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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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和 2.74 亿元,是国内控制阀行业领域少数年销售收入突破 2 亿元的企业之一。
根据《控制阀信息》(2013 年第 3 期)的统计数据显示,本公司以 2012 年
的营业收入规模可以排在当年度第 25 名、国内控制阀行业第 7 名;根据《控制
阀信息》(2014 年第 3 期)的统计数据显示,本公司以 2013 年的营业收入规模
可以排在当年度第 22 名、国内控制阀行业第 5 名;根据《控制阀信息》(2015
年第 3 期)的统计数据显示,本公司以 2014 年的营业收入规模可以排在当年度
第 20 名、国内控制阀行业第 4 名。根据《控制阀信息》(2016 年第 3 期)的统
计数据显示,本公司以 2015 年的营业收入规模可以排在当年度第 19 名、国内控
制阀行业第 4 名。
本公司中高端控制阀的专业产品和服务赢得了行业内和下游企业的广泛认
可,尤其在高端产品的进口替代方面更是走在行业的前列。 中国仪器仪表》 2012
年第 11 期)的《中国控制阀行业发展状况分析》中多次提到本公司在行业中较
高的声誉和行业地位:本公司属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已经进入国内控制阀生产
企业的最前列”的部分民营控制阀企业之一;“在煤化工等行业成功运用的高压
三偏心蝶阀,在重大石化装置中得到运用的各类特殊角阀、顶装式球阀等产品,
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及其研发平台,打破了国外产品在该领域的垄断地位,取得了
较好的业绩”。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建筑物 20-35 年 4,915.99 1,042.72 3,873.27
机器设备 5-10 年 3,415.50 1,685.55 1,729.96
运输设备 4-5 年 480.93 388.02 92.91
电子设备 3-5 年 408.32 406.67 1.64
合计 9,220.74 3,522.96 5,697.78
(一)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各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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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登记 建筑面积 规划 发证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坐落位置 取得方式 履行程序
号 权利人 (㎡) 用途 时间
2004 年 6 月 3 日取得《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锡新规建许:
(2004)第 128 号);2004 年 7
无锡市南站
锡房权证字第 工交 2004. 月 12 日取得《验收合格证》(锡
1 本公司 经济发展园 A 2,085.81 原始取得
XQ1000692352-1 号 仓储 08.04 新规建政字(2004)第 104 号);
区 18 号
2004 年 8 月 4 日办理取得《房屋
所有权证》。2013 年 3 月 19 日换
发了新证。
无锡市南站
锡房权证字第 工交 2004.
2 本公司 经济发展园 A 738.99 原始取得 同上
XQ1000692352-2 号 仓储 08.04
区 18 号
200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与该土
地使用权原权利人无锡市南站私
无锡市南丰
锡房权证字第 工交 2013. 营经济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3 本公司 配套园 A 区 42 4,035.18 继受取得
XQ1000692370 号 仓储 03.19 《房屋产权使用转让协议书》,

受让该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相应
房产。
2011 年 8 月 11 日取得《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锡房权证字第 无锡市锡达 工交 2014. 3202012010X0234 号);2012 年 6
4 本公司 20,297.30 继受取得
XQ1000871664-1 号 路 258 号 仓储 07.10 月竣工验收备案。2013 年 12 月,
发行人吸收合并斯玛特,发行人
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锡房权证字第 无锡市锡达 工交 2014.
5 本公司 5,966.15 继受取得 同上
XQ1000871664-2 号 路 258 号 仓储 07.10
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重庆钢
长寿区江南
渝(2016)长寿区 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街道江南中 成套 2016.
6 本公司 不 动 产 权 第 59.85 继受取得 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路 438 号 3 幢 住宅 03.15
000148677 号 (CQ-206-00013614),购买取得
26-9
该等成套住宅。
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重庆钢
长寿区江南
渝(2016)长寿区 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街道江南中 成套 2016.
7 本公司 不 动 产 权 第 59.85 继受取得 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路 438 号 3 幢 住宅 03.15
000148722 号 (CQ-206-00013615),购买取得
26-8
该等成套住宅。
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重庆钢
长寿区江南
渝(2016)长寿区 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街道江南中 成套 2016.
8 本公司 不 动 产 权 第 59.85 继受取得 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路 438 号 3 幢 住宅 03.15
000148733 号 (CQ-206-00013616),购买取得
26-4
该等成套住宅。
2、租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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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向个人租赁房屋一处,地点位于大连开发区红星工业园 14 栋-3 号,
建筑面积为 33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年
租金为 5 万元。
本公司向个人租赁房屋一处,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图克镇政府北住
宅区,建筑面积 218.41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9 日,三年租金共计 3.5 万元。
本公司向榆林市大兴煤矿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租赁房屋一处,地点位于榆
林市大兴煤矿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 2#车间中跨西半跨,建筑面积为 972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年租金为 18 万元。
本公司向南京奥图威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租赁房屋一处,地点位于南京化学
工业园区四豪路 18 号园内厂房(西部一半区域),总面积约为 570 平方米。租赁
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1 日起到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租金为 3 万元。
本公司子公司沃瑞斯谱向个人租赁办公房屋一处,地点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图
们路 6 号 410 室,建筑面积为 58.17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月租金为 2,947 元。
(二)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机器设备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成新率 取得方式
1 数控车床 16 52.44% 购买
2 卧式铣镗加工中心 2 48.54% 购买
3 数控高速单柱立车 1 53.29% 购买
4 电动单梁起重机 18 58.83% 购买
5 液压阀门试验台 5 82.68% 购买
6 钢平台 1 62.00% 购买
7 小件喷漆流水线 2 61.21% 购买
8 数显铣镗床 1 61.21% 购买
9 普通车床 4 50.73% 购买
10 双柱立车 1 58.04% 购买
11 立式加工中心 2 74.39% 购买
12 油漆流水线 1 71.50% 购买
13 大件涂装设备 1 77.83% 购买
14 定柱式悬臂吊 14 62.00% 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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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5 等离子堆焊机 2 85.75% 购买
16 数显卧式铣镗床 2 47.75% 购买
17 大件喷漆流水线 1 61.21% 购买
18 立车 2 23.11% 购买
19 KPK K2 柔性单梁系统 3 62.79% 购买
20 摇臂钻床 7 73.91% 购买
上述设备均通过购买获得,设备先进,运行状况良好。
(三)无形资产
1、注册商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1 项商标,该项商标的取得时间、取得
方式和注册商标专用期限等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注册商标专用期限 取得时间 取得方式
1 3736264 第7类 2016.01.06-2026.01.06 2016.01.06 自行申请
2、专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 35 项、实用新型
专利 114 项、外观设计专利 8 项。
取得时间
序号 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人
(授权日)
1 拧入锻式高压笼式平衡型调节切断角阀 发明 2009101274614 2011.05.25 2029.03.07 自行申请 本公司
2 薄膜执行机构的火警防护装置 发明 201010206104X 2012.01.18 203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3 黑水防冲刷高压角阀 发明 2010105014356 2011.11.16 2030.10.1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4 具有传动轴防卡死外定位导向结构的蝶阀 发明 2010102052568 2011.11.16 203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5 具有阀杆、阀芯双导向结构的物料角阀 发明 2010102067900 2011.11.16 203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6 具有扰流叶片的高压物料角阀 发明 2010102061637 2012.12.26 203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7 平衡型偏心旋转阀 发明 2010102068320 2012.12.26 203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8 外置式可调流量限位器 发明 2010102068246 2012.01.04 203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9 一种连杆式传动机构 发明 2010102061251 2012.10.10 203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0 超低温工况下的深冷蝶阀用阀杆密封结构 发明 2011103252462 2013.03.20 2031.10.22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1 高频切断罐底柱塞角阀 发明 2012105045245 2014.07.02 2032.11.3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2 双膜气动转角式执行机构 发明 2012105097945 2014.06.04 2032.11.3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具有阀杆断裂防冲出结构的外展盘式贴壁
13 发明 2012104606577 2014.07.02 2032.11.15 自行申请 本公司
角阀
14 一种内展盘式调节开关管线角阀 发明 201210460806X 2014.09.17 2032.11.15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2-36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5 多回转式气动执行调节器 发明 2012104606596 2014.03.12 2032.11.15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6 U 型密封环冲压模具 发明 2012104599022 2014.08.27 2032.11.15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7 一种波纹管 Y 型直通夹套气相阀 发明 2012104477877 2014.02.12 2032.11.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8 罐底真空取样球阀 发明 2012104493668 2014.09.17 2032.11.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9 液氧泵回流专用降压调节阀 发明 2012105055321 2014.12.24 2032.11.3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20 双轴肩曲臂车加工夹具 发明 2012104608214 2014.12.24 2032.11.15 自行申请 本公司
21 盐化工专用耐磨小偏心 V 球调节阀 发明 201310590439X 2015.10.28 203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22 高压微小流量串式调节阀 发明 2013105891101 2015.12.30 203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可在线维护对焊式高温高压快速切断蒸汽
23 发明 2013105892570 2015.12.30 203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球阀
24 气动执行机构行程反馈顶杆装置 发明 2013105900789 2016.01.06 203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25 弹性 C 型环双座密封笼式调节阀 发明 2013105892566 2016.01.20 203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26 高压差在线更换阀芯式黑水偏心旋转阀 发明 2013105904309 2016.06.15 203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27 阀杆推杆一体式高压柱塞角阀 发明 2013105890255 2016.06.15 203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28 煤化工专用黑水防结焦耐冲抗振调节角阀 发明 201310589259X 2016.06.08 203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29 楔式闸阀用执行机构下限位调整装置 发明 2013105893713 2016.04.13 203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30 钛合金零泄漏金属密封快切球阀 发明 2013105892602 2016.02.10 203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31 缓冲型大扭矩弹簧复位执行机构 发明 2013106292530 2016.03.16 2033.11.3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32 高压填料自密封平衡型锻式开关球阀 发明 2013105889031 2016.02.03 203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薄膜执行机构一体式上下流量限位调整机
33 发明 2013105900774 2016.08.17 203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34 紧凑型双缓冲活塞式快速执行机构 发明 2013105888749 2016.10.26 203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35 用于气动执行机构的液压行程锁定机构 发明 2015100697462 2016.10.26 203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36 高压上装调节切断型密封球阀 实用新型 2008202174101 2009.10.14 2018.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37 高压迷宫式防空化套筒阀 实用新型 2008202174116 2009.10.14 2018.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38 高压多级降压笼式平衡型角阀 实用新型 2008202174120 2009.10.14 2018.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39 三偏心高压金属密封蝶阀 实用新型 2008202174135 2009.10.14 2018.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40 小流量 V 口偏心调节球阀 实用新型 200820217414X 2009.10.14 2018.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41 高压差小流量角型控制阀 实用新型 2008202174154 2009.10.14 2018.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42 防氧化高压密封填料函组件 实用新型 2009200359358 2010.05.26 2019.03.07 自行申请 本公司
43 拧入锻式高压防空化小流量角阀 实用新型 2009200060825 2010.05.26 2019.03.07 自行申请 本公司
44 U 型弹性密封结构 实用新型 2010202337638 2011.01.12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45 衬套防脱结构 实用新型 2010202337144 2011.05.25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46 蝶阀传动轴的轴端定位结构 实用新型 2010202337430 2011.05.25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47 蝶阀阀板的定位结构 实用新型 2010202332009 2011.01.12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48 阀球顶杆装置 实用新型 2010202332193 2011.01.12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49 防腐蚀微小流量调节阀 实用新型 2010205545261 2011.06.08 2020.10.1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50 集成式推杆密封组件 实用新型 2010202332155 2011.01.12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51 具有 U 形密封环的蝶阀 实用新型 2010202337426 2011.05.25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52 具有波纹管反向承压密封结构的调节阀 实用新型 2010202331701 2011.01.12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53 具有防转结构的大口径套筒阀 实用新型 2010202331824 2011.01.12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54 具有柔性连接阀芯的物料角阀 实用新型 201020554745X 2011.05.25 2020.10.1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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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5 联通式迷宫阀 实用新型 2010205544362 2011.05.25 2020.10.1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56 平衡型偏心旋转阀芯 实用新型 201020233745X 2011.05.25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57 实心金属三偏心蝶阀 实用新型 2010205547695 2011.06.08 2020.10.1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58 手自一体式组合执行器 实用新型 2010202337623 2011.01.12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59 双向密封 V 型调节球阀 实用新型 2010202337411 2011.05.25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60 旋转式球型调节阀 实用新型 2010202337619 2011.05.25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61 一种防气蚀切割的调节阀 实用新型 2010202337125 2011.07.13 2020.06.13 自行申请 本公司
超低温工况下的深冷蝶阀用金属阀座密封
62 实用新型 201120405685X 2012.07.11 2021.10.22 自行申请 本公司
结构
角行程阀门的金属波纹管整体式上盖密封
63 实用新型 2011204058412 2012.06.27 2021.10.22 自行申请 本公司
结构
64 精确调节流量的气动调节蝶阀 实用新型 201120407509X 2012.07.04 2021.10.22 自行申请 本公司
65 可在线维护的蝶阀 实用新型 2011204056845 2012.06.20 2022.10.22 自行申请 本公司
66 超大口径物料开关角阀 实用新型 2012206095618 2013.06.12 2022.11.16 自行申请 本公司
67 单向密封顶装式调节球阀 实用新型 2012205915535 2013.05.08 2022.11.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68 低负载型切断蝶阀 实用新型 2012206502949 2013.06.12 2022.11.3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69 调节阀衬套防脱结构 实用新型 2012206038719 2013.05.08 2022.11.15 自行申请 本公司
70 蝶阀噪音衰减装置 实用新型 2012206111269 2013.05.08 2022.11.16 自行申请 本公司
71 锻制铝材低温角阀 实用新型 2012206517323 2013.07.24 2022.11.3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72 高压顶装式偏心调节球阀 实用新型 2012205901890 2013.05.08 2022.11.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73 高压加氢反应特材调节角阀 实用新型 2012206043702 2013.05.08 2022.11.15 自行申请 本公司
74 罐底精小型物料球阀 实用新型 2012205910211 2013.05.08 2022.11.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75 罐底真空取样球阀 实用新型 2012205902573 2013.05.08 2022.11.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76 双膜气动转角式执行机构 实用新型 2012206506418 2013.06.12 2022.11.3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77 双向密封弹性密封三偏心密封蝶阀 实用新型 2012205925147 2013.05.08 2022.11.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78 双轴肩曲臂车加工夹具 实用新型 2012206043882 2013.05.08 2022.11.15 自行申请 本公司
79 一种波纹管 Y 型直通夹套气相阀 实用新型 2012205901886 2013.05.08 2022.11.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80 一种导热油伴热夹套角阀 实用新型 2012205915304 2013.05.08 2022.11.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81 一种内置式角阀故障锁定机构 实用新型 2012206038206 2013.05.08 2022.11.15 自行申请 本公司
一种适用于不可压缩流体的阵列式流速控
82 实用新型 2012205909712 2013.05.08 2022.11.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制阀门结构
一种适用于可压缩流体的阵列式流速控制
83 实用新型 2012205925151 2013.05.08 2022.11.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阀门结构
84 一种先导型双阀芯分程调节阀 实用新型 2012205912202 2013.05.08 2022.11.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85 V 型调节球阀 T 型弹性阀座密封结构 实用新型 2013207797684 2014.08.20 2023.11.3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86 锻式高压差降噪 V 型调节球阀 实用新型 2013207794027 2014.06.04 2023.11.3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87 波纹管防扭转新型防转结构 实用新型 2013207389609 2014.07.02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薄膜执行机构一体式上下流量限位调整机
88 实用新型 2013207371997 2014.06.04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89 弹性 C 型环双座密封笼式调节阀 实用新型 2013207389172 2014.06.04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90 一种调节阀阀杆新型定位结构 实用新型 2013207389952 2014.08.20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91 阀杆推杆一体式高压柱塞角阀 实用新型 2013207389416 2014.07.02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2-38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92 高压差在线更换阀芯式黑水偏心旋转阀 实用新型 2013207396053 2014.07.02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93 高压填料自密封平衡型锻式开关球阀 实用新型 2013207389365 2014.07.02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94 高压微小流量串式调节阀 实用新型 2013207376242 2014.06.04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可在线维护对焊式高温高压快速切断蒸汽
95 实用新型 2013207398326 2014.07.02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球阀
96 煤化工专用黑水防结焦耐冲抗振调节角阀 实用新型 2013207389469 2014.07.02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97 钛合金零泄漏金属密封快切球阀 实用新型 2013207389702 2014.07.02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98 外置式多用途消音器 实用新型 2013207398330 2014.06.04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99 斜楔式顶装球阀 C 型阀座密封结构 实用新型 2013207389914 2014.06.04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00 一种顶装球阀下轴防物料卡塞结构 实用新型 201320740490X 2014.07.02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高温高压调节球阀平衡型金属阀座密封结
101 实用新型 2013207796179 2014.12.24 2023.11.3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02 薄膜转角执行器 外观设计 2012305920755 2013.05.08 2022.11.3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03 对夹式双偏心密封调节蝶阀 外观设计 2013305619724 2014.06.04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04 高压套筒调节阀 外观设计 201330562100X 2014.06.04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05 气动执行机构行程反馈顶杆装置 外观设计 2013305620990 2014.06.04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06 双膜室薄膜转角式执行机构 外观设计 201330562284X 2014.06.04 2023.11.2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带液压手动调节装置的气动角行程执行机
107 外观设计 2013305743967 2014.07.02 2023.11.25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08 缓冲型大扭矩弹簧复位执行机构 外观设计 201330574383X 2014.07.02 2023.11.25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09 电子互锁电路结构 实用新型 2011204088225 2012.08.15 2021.10.24 自行申请 莱谱尔
110 一种相序及过零检测电路结构 实用新型 201120408929X 2012.08.15 2021.10.24 自行申请 莱谱尔
111 电动执行机构的力矩检测装置 实用新型 2011204126049 2012.08.15 2021.10.26 自行申请 莱谱尔
基于基金会现场总线 FF H1 的电动执行机构
112 实用新型 2015207899916 2016.04.13 2025.10.12 自行申请 莱谱尔
电路控制装置
113 基于喷淋阀动作需求的电路控制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07904384 2016.03.16 2025.10.12 自行申请 莱谱尔
114 加氢裂化热高分高压调节角阀 实用新型 2015200983987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15 自动清洗涂布角阀 实用新型 2015200988745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具有自密封及弹性补偿阀座的双向密封刀
116 实用新型 2015200965438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闸阀
117 低摩擦活塞式执行机构 实用新型 2015200950860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18 弹簧缓冲式气动执行机构 实用新型 2015200944272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19 叶片导向型高压串式阀芯结构 实用新型 201520095088X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20 外展柱塞式小流量调节角阀 实用新型 2015200967791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21 采用偏心轮离合装置的外挂式手轮机构 实用新型 2015200963930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22 分体式阀座自调节密封三偏心蝶阀 实用新型 2015200967787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23 延迟焦化渣油隔断球阀 实用新型 2015200966178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24 全流道衬管偏心旋转阀 实用新型 2015200950894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25 随动式长行程手轮机构 实用新型 2015200958275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26 四偏心双向密封蝶阀 实用新型 201520095828X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27 外置式密封蝶阀分流器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00958294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28 防火式三偏心密封蝶阀 实用新型 2015200963324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2-39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 三片式 L 型三通切断隔离球阀 实用新型 2015200967876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30 迷宫式多级降压防气蚀调节球阀 实用新型 2015200944997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31 高压差微小流量阀芯结构 实用新型 2015200984104 2015.08.05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32 一种耐冲刷偏心球阀的阀球锥面锁紧结构 实用新型 2015200983722 2015.09.02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33 套筒阀双向平衡密封环组件 实用新型 2015200966074 2015.09.02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34 防浆料结晶型阀座密封结构 实用新型 2015200965847 2015.09.23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高压调节球阀压力平衡式金属阀座密封结
135 实用新型 2015200965673 2015.09.23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36 自适应式外置调心轴承支承组件 实用新型 2015200967861 2015.09.23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37 带导流槽及预热孔型三段控制柱塞阀 实用新型 201520098875X 2015.09.23 2025.02.10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38 波纹管粉煤流量调节给料控制阀 实用新型 2016201017771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增能型弹性密封阀座结构及应用其的双偏
139 实用新型 2016200973072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心蝶阀
140 催化重整工艺用调节球阀 实用新型 2016201023700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41 大容量套筒调节阀 实用新型 2016201017767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42 固定球阀弹性补偿型软密封阀座结构 实用新型 2016201009385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43 固定球阀的弹性密封阀座结构 实用新型 2016201026319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44 固定球阀动载密封型双阀座结构 实用新型 2016201003016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45 固定球阀记忆合金密封阀座结构 实用新型 2016201028282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46 横式防积料型管线取样放料柱塞角阀 实用新型 2016200999195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记忆合金密封阀座结构及应用其的双偏心
147 实用新型 2016201024065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蝶阀
148 金属催化剂专用高耐磨切断角阀 实用新型 2016201006476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49 全金属夹层密封环及应用其的阀板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01009366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50 套筒阀弹性补偿密封内件结构 实用新型 201620101530X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51 套筒阀双向金属密封平衡型内件结构 实用新型 2016200999180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52 一种角行程气缸防冲击缓冲机构 实用新型 2016201023128 2016.08.24 2026.02.01 自行申请 本公司
153 控制阀回路测试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05181173 2016.11.30 2026.05.31 自行申请 莱谱尔
154 基金会现场总线型阀门电动装置控制器 实用新型 2016205185776 2016.11.30 2026.05.31 自行申请 莱谱尔
155 掉电可自恢复的阀门电动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05185808 2016.12.07 2026.05.31 自行申请 莱谱尔
156 分体式电动执行机构控制箱 实用新型 2016205184519 2016.12.07 2026.05.31 自行申请 莱谱尔
157 可移动式电动执行机构控制箱 外观设计 2016301214436 2016.09.14 2026.04.13 自行申请 莱谱尔
3、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 著作 首次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发表日期
1 无锡莱谱尔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控制软件 V1.0 2015SR252561 莱谱尔 2015/02/08
2 莱谱尔 FF 总线型电动执行机构控制软件 V1.0 2016SR014628 莱谱尔 2015/02/08
4、土地使用权
1-2-40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各宗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时
间、取得方式及取得方式的履行程序如下:
土地使用权 使用权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坐落位置 面积/㎡ 取得时间 履行程序
证编号 类型 方式
2003 年 6 月 23 日,发行人与无锡市国
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锡新国用 无锡新区南站经 同》(锡国土资出合(2003)第 223 号),
原始
1 本公司 (2013)第 济发展园 A 区 18 4,526.7 出让 2003.08.15 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取得该宗土地使
取得
119 号 号 用权;2003 年 8 月 15 日办理取得《国
有土地使用权证》;2013 年 4 月 16 日
换发了新证。
200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与该土地使用
锡新国用 权原权利人无锡市南站私营经济园发展
无锡市江海东路 继受
2 本公司 (2013)第 5,274.0 出让 2013.04.15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产权使用转让
1899-42 号 取得
120 号 协议书》,受让该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
相应房产。
2013 年 3 月 8 日,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拍
卖取得《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2013
锡新国用
新区群兴路以 原始 年 3 月 22 日公司与无锡市国土资源局签
3 本公司 (2013)第 13,581.4 出让 2013.05.22
南、新锦路以东 取得 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104 号
(3202032013CR0019),并交纳土地出让
金后,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
200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原子公司斯玛
特与无锡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
锡新国用 无锡市新区梅村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原始
4 本公司 (2014)第 街道工业集中区 32,666.7 出让 2014.08.14 (3202032009CR0034),并交纳土地出
取得
1208 号 A-60-1-2 地块 让金后,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2013 年
12 月,公司吸收合并斯玛特,公司取得
该宗土地使用权。
2011 年 12 月 30 日,江苏智能通过招拍
挂方式竞得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海国用 南通市海门港大
江苏智 原始 2012 年 1 月 10 日,江苏智能与海门市
5 (2012)第 荣路南、长治路 53,333.0 出让 2012.02.09
能 取得 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20135 号 西
出让合同》(3206842012CR0006),并交
纳土地出让金后,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
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重庆钢铁集
渝(2016)长
长寿区江南街道 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庆
寿区不动产 出让/共 继受
6 本公司 江南中路 438 号 3 774.9 2016.03.15 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权第 有 取得
幢 26-9 (CQ-206-00013614),购买取得成套住
000148677 号
宅及相应共有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重庆钢铁集
渝(2016)长
长寿区江南街道 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庆
寿区不动产 出让/共 继受
7 本公司 江南中路 438 号 3 774.9 2016.03.15 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权第 有 取得
幢 26-8 (CQ-206-00013615),购买取得成套住
000148722 号
宅及相应共有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重庆钢铁集
渝(2016)长
长寿区江南街道 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庆
寿区不动产 出让/共 继受
8 本公司 江南中路 438 号 3 774.9 2016.03.15 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权第 有 取得
幢 26-4 (CQ-206-00013616),购买取得成套住
000148733 号
宅及相应共有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对外出租资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外租赁情况如下:
1-2-41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出租方 承租方 面积(㎡) 年租金(万元) 租赁期限
无锡市申江润
本公司 870 15.23 2016.2.1-2019.1.31
滑油有限公司
无锡欧亚钛科
本公司 1,060 16.28 2016.2.18-2018.2.17
技有限公司
上海米源饮料
本公司 788 13.76 2014.12.10-2017.12.9
有限公司
(五)相关资质、许可及认证证书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许可及认证证书如下表所
示:

证书 涉及的产品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颁发日期 有效期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2016 年 1 2020 年 1
1 压力管道阀门 TS2710U13-2020
(压力管道元件) 疫总局 月 21 日 月 18 日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2014 年 1 无有效
2 闸阀 TSX71002520141052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用
(压力管道元件) 月 28 日 期
机电产品检测院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蝶 阀 ( 适 用 温 度 2014 年 12 无有效
3 TSX71002520141519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用
(压力管道元件) -29-525 摄氏度) 月 11 日 期
机电产品检测院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蝶 阀 ( 适 用 温 度 2014 年 1 无有效
4 TSX71002520141055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用
(压力管道元件) -196-200 摄氏度) 月 28 日 期
机电产品检测院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2011 年 11 无有效
5 电动调节阀 TSX71002520111387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用
(压力管道元件) 月8日 期
机电产品检测院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2014 年 1 无有效
6 气动调节阀 TSX71002520141056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用
(压力管道元件) 月 28 日 期
机电产品检测院
球阀:公称压力小于等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2011 年 11 无有效
7 于 PN25.0MPa、公称尺 TSX71002520111419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用
(压力管道元件) 月 25 日 期
寸小于等于 DN400mm 机电产品检测院
球阀:公称压力小于等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于 PN5.0MPa、公称尺 2014 年 1 无有效
8 TSX71002520141054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用
(压力管道元件) 寸 DN32-DN400、适用 月 28 日 期
机电产品检测院
温度-196-200 摄氏度
API 防火认证证书(API
6”-600Lb Globle TUV SUD Industrie 2014 年 7 无有效
9 SPEC 6FA Third
Value Service GmbH 月 14 日 期
Edition,April 1999)
10 API 防火认证证书(API 8”-150Lb Globle 220421 TUV SUD Industrie 2014 年 7 无有效
1-2-42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SPEC 6FA Third Value Service GmbH 月 14 日 期
Edition,April 1999)
API 防火认证证书(API
2”-150Lb Globle TUV SUD Industrie 2014 年 7 无有效
11 SPEC 6FA Third
Value Service GmbH 月 14 日 期
Edition,April 1999)
API 防火认证证书(API
2”-600Lb Globle TUV SUD Industrie 2014 年 7 无有效
12 SPEC 6FA Third
Value Service GmbH 月 14 日 期
Edition,April 1999)
API 防火认证证书(API
TUV SUD Industrie 2014 年 4 无有效
13 SPEC 6FA Third 8”-300Lb Ball Value 220175
Service GmbH 月 25 日 期
Edition,April 1999)
API 防火认证证书
APIR9A300200SARB
(ANSI/API STD 607 TUV SUD Industrie 2012 年 1 无有效
14 Top-Entity Trunnion 214015
Fifth Edition,June Service GmbH 月8日 期
Ball Values
2005)
API 防火认证证书
(ANSI/API STD 607
10”-150Lb TUV SUD Industrie 2014 年 1 无有效
15 Sixth
Butterfly Value Service GmbH 月 17 日 期
Edition,September
2010)
API 防火认证证书(API
TUV SUD Industrie 2014 年 4 无有效
16 SPEC 6FA Third 8”-300Lb Ball Value 220173
Service GmbH 月 25 日 期
Edition,April 1999)
API 防火认证证书
R1324RB50200200SARB
(ANSI/API STD 607 TUV SUD Industrie 2012 年 4 无有效
17 2-PC Trunnion Ball 214017
Fifth Edition,June Service GmbH 月8日 期
Value
2005)
API 防火认证证书(API
TUV SUD Industrie 2014 年 1 无有效
18 SPEC 6FA Third 8”-300Lb Gate Value 219875
Service GmbH 月 17 日 期
Edition,April 1999)
无锡市交通管理局新 2014 年 9 2018 年 3
19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普通货运
区运输管理处 月 12 日 月3日
GB/T19001-2008/ISO
控制阀及其执行器的 北京新世纪检验认证 2016 年 8 2018 年 9
20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 016SH16Q21769R0M
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月 10 日 月 14 日
系认证证书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AQB320283JXⅢ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 2016 年 11 2019 年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 -
201600078 管理局 月 22 日 11 月
企业-机械)
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 PN6.4 及以上控制阀检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 2015 年 3 2019 年 3
22 JX000309201503041903
书 维修 究院 月4日 月4日
控制阀及其执行器的 北京新世纪检验认证 2015 年 5 2018 年 5
23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16ZB15E20432R0M
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 有限公司 月7日 月6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控制阀及其执行器的 北京新世纪检验认证 2015 年 5 2018 年 5
24 016ZB15S20357R0M
认证证书 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 有限公司 月7日 月6日
1-2-43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资质具体情况,包
括资质内容、证书编号、发证单位、颁发日期、有效期、对公司的影响等情况如
下:
取得 对发行人
序号 资质证书 资质内容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颁发日期 有效期
方式 的影响
特种设备制造
TS2710U13-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自行 进 行 压 力 管道 阀
1 许可证(压力 压力管道阀门 2016.01.21 2020.01.18
020 疫总局 申请 门生产的条件
管道元件)
特种设备型式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取得《特种设备制
TSX71002520 自行
2 试验证书(压 闸阀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 2014.01.28 - 造许可证(压力管
141052 申请
力管道元件) 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道元件)》的条件
特种设备型式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取得《特种设备制
蝶阀(适用温度 TSX71002520 自行
3 试验证书(压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 2014.12.11 - 造许可证(压力管
-29-525 摄氏度) 141519 申请
力管道元件) 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道元件)》的条件
特种设备型式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取得《特种设备制
蝶阀(适用温度 TSX71002520 自行
4 试验证书(压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 2014.01.28 - 造许可证(压力管
-196-200 摄氏度) 141055 申请
力管道元件) 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道元件)》的条件
特种设备型式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取得《特种设备制
TSX71002520 自行
5 试验证书(压 电动调节阀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 2011.11.8 - 造许可证(压力管
111387 申请
力管道元件) 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道元件)》的条件
特种设备型式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取得《特种设备制
TSX71002520 自行
6 试验证书(压 气动调节阀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 2014.1.28 - 造许可证(压力管
141056 申请
力管道元件) 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道元件)》的条件
球阀:公称压力小于
特种设备型式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取得《特种设备制
等于 PN25.0MPa、公 TSX71002520 自行
7 试验证书(压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 2011.11.25 - 造许可证(压力管
称尺寸小于等于 111419 申请
力管道元件) 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道元件)》的条件
DN400mm
球阀:公称压力小于
特种设备型式 等于 PN5.0MPa、公 国家泵阀产品质量监 取得《特种设备制
TSX71002520 自行
8 试验证书(压 称尺寸 DN32-DN400、 督检验中心、合肥通 2014.01.28 - 造许可证(压力管
141054 申请
力管道元件) 适用温度-196-200 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道元件)》的条件
摄氏度
安全生产标准
化证书(安全 AQB320283 苏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 自行 进 行 生 产 的必 备
9 - 2016.11.22 2019.11
生产标准化三 201600078 管理局 申请 条件
级企业-机械)
道路运输经营 32029230239 无锡市交通管理局新 自行 从 事 道 路 运输 经
10 普通货运 2014.09.12 2018.03.03
许可证 8 区运输管理处 申请 营活动的条件
在 石 油 化 工装 置
石油化工检维 PN6.4 及以上控制阀 JX000309201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 自行
11 2015.03.04 2019.03.04 进 行 控 制 阀检 维
修资质证书 检维修 503041903 究院 申请
修工作的条件
1-2-44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沈剑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9.97%的股份,同时
通过天亿信公司间接控制 2.03%的股份,沈剑标先生合计控制公司 52%的股份,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除控制本公司及天亿信公司外,
未控制其他企业。
天亿信公司系为激励本公司核心员工而设立,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
投资,未从事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因此,公司目前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沈剑标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
情况。
(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所作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沈剑标、孟少新、吴畏、李耀武
和李春喜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权益的除无锡智能以外的其他公司未直
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无锡智能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也
未参与投资任何与无锡智能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其他任何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
2、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权益的除无锡智能以外的其他公司将不
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无锡智能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不参与投资任何与无锡智能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其他任何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3、如无锡智能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权
益的除无锡智能以外的其他公司将不与无锡智能拓展后的产品和业务相竞争;若
与无锡智能拓展后的产品和业务相竞争,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权益的
1-2-45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将采取以下方式避免同业竞争:(1)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和业务;
(2)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无锡智能经营;(3)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该业
务。如本承诺函未被遵守,将向无锡智能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三)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采购内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新泰克 电机及附件 - - 0.39
2、关联担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为本公司短期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借款余额
担保人 贷款机构 担保方式 借款期限
(万元)
沈剑标、蒋群慧 中国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6/12/9-2017/12/8
沈剑标、蒋群慧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1,4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6/9/21-2017/9/21
沈剑标、蒋群慧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6/10/17-2017/10/17
李春喜、王丹、李耀
武、许家媛、孟少新、
殷琴娣、吴畏、毛小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1,9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6/5/17-2017/5/17
岚、沈剑标、蒋群慧
江苏智能
沈剑标、蒋群慧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6/5/31-2017/5/31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为本公司短期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借款余额
担保人 贷款机构 担保方式 借款期限
(万元)
沈剑标、蒋群慧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1,6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5/5/14-2016/4/1
沈剑标、蒋群慧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1,2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5/5/20-2016/5/19
沈剑标、蒋群慧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5/5/27-2016/5/26
沈剑标、蒋群慧
莱谱尔 中国银行无锡新区支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5/10/10-2016/10/9
沃瑞斯谱 行
江苏智能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为本公司短期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2-46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借款余额
担保人 贷款机构 担保方式 借款期限
(万元)
沈剑标、蒋群慧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1,6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4/5/9-2015/5/9
沈剑标、蒋群慧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1,2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4/5/21-2015/5/21
沈剑标、蒋群慧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4/5/30-2015/5/30
沈剑标、蒋群慧
莱谱尔 中国银行无锡新区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4/10/13-2015/10/12
沃瑞斯谱 支行
江苏智能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资金拆借行为。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本公司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分别为 235.78 万元、238.69
万元和 203.95 万元。
5、关联方往来事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沈剑标等股东与发行人往来款项余额为 447.76
万元。上述款项主要是在改制过程中发行人代垫的股东个人所得税、应收取的股
东资金占用费等,上述款项已于 2013 年全部清理完毕。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
与各关联方不再有往来余额。
为规范关联交易、防范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
交易制度》等公司制度中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类型、关联方的回避措施、关联
交易的披露及独立董事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严格规定。另外,发行人还制定了《防
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关联交易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明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进一步
在制度安排上形成了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监督约束机制。
沈剑标、孟少新、李春喜、李耀武、吴畏、孙明东、陈彦、杜学军等发行人
八位股东已出具《关于不占用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资金的
承诺函》:“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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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他任何方式占用无锡智能以及子公司莱谱尔、沃瑞斯谱、江苏智能资金的情形;
于承诺函出具之后本人或者本人今后可能施加实质影响的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占用无锡智能以及子公司
资金。”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简历
男,196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81 年参
加工作,曾任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2 年 5 月
起在本公司任职,历任执行董事、经理;现任本公司
董事长、总经 2015 年 6 月至 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江苏省调节阀工程技术研究中
沈剑标
理 2018 年 6 月 心主任,国家标准委员会委员(SAC/TC124/SC1 技
术委员会)。沈剑标先生曾主编《金工实习》一书,
为全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机电类规划教材。沈剑标先
生先后主持申报并成功获批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和实
用新型专利。
男,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中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85 年参加工作,历
董事、技术部
2015 年 6 月至 任无锡市仪表阀门厂技术员、无锡市机械设备成套公
孟少新 部长、技术支
2018 年 6 月 司销售经理、江苏无锡智能仪器仪表公司销售经理。
持部部长
2001 年 11 月起在本公司任职,曾任执行董事。现任
本公司董事、技术部部长、技术支持部部长。
男,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1996 年参加工作,历
任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2 年 11 月起就职于本
公司,负责研发工作,现任本公司研发部部长。陈彦
先生是“外置式可调流量限位器”、“具有传动轴防卡
董事、研发部 2015 年 6 月至 死外定位导向结构的蝶阀”、“薄膜执行机构的火警防
陈彦
部长 2018 年 6 月 护装置”等发明专利、以及“高压差小流量角型控制
阀”、“小流量 V 口偏心调节球阀”、“高压上装调节
切断型密封球阀”、“高压迷宫式防空化套筒阀”等多
项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陈彦先生也作为项目
负责人参与了“角行程执行机构”、 R 系列开关球阀”
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
男,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董事、销售部 2015 年 6 月至
李耀武 权,中专学历。1990 年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仪表
部长 2018 年 6 月
阀门厂技术员、江苏无锡智能仪器仪表公司销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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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01 年 11 月起在本公司任职,历任经理、销售部部
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销售部部长。
男,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EMBA。1990 年 7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科员;1995 年 12 月
至 1998 年 3 月任通程控股(000419,SZ)董事会秘书;
1998 年 3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张家界(000430,SZ)
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04 年 3 月至 2007
2015 年 6 月至
晏小平 独立董事 年 1 月任美国东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金融总监;2007
2018 年 6 月
年 3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伙
人;20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鼎晖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2015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晨晖
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管理合伙人。兼任桂林旅
游(000978,SZ)、凯瑞德(002072,SZ)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
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1997
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员;上海财经大学讲师、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授委员会委员、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委员会委员;
2015 年 6 月至
夏立军 独立董事 香港中文大学公司治理中心副研究员、博士后研究
2018 年 6 月
员。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宏
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男,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民法研究生。1985 年起
在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工作,1994 年起历任南京珠
2015 年 6 月至 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
陈议 独立董事
2018 年 6 月 伙人。现任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合伙
人,兼任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电器科学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4 年 12 月 21
日起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男,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专学历。1986 年参加工作,历任无锡职业技
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6 月至
李春喜 术学院实习指导教师;2002 年 8 月开始在本公司任
股东代表监事 2018 年 6 月
职,历任销售部副部长、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
席、销售部副部长。
男,196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92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
2015 年 6 月至
孙明东 股东代表监事 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电仪车间技术
2018 年 6 月
工程师、技术组长;2003 年 6 月起就职于本公司,
历任工程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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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男,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高中学历。1995 年参加工作,曾为江苏无锡智
2015 年 6 月至
张书军 职工代表监事 能仪器仪表公司员工;2002 年 3 月起任职于本公司,
2018 年 6 月
历任技术员、生产部装配车间主管。现任本公司职工
监事、生产部装配车间高级主管。
女,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1995 年参加工作,历任西门子听
2015 年 6 月至 力仪器(苏州)有限公司高级培训员;优利康听力技
仲佩亚 副总经理
2018 年 6 月 术(苏州)有限公司生产主管、培训主管;舒尔电子
(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8 年 8 月起在本公
司任职,任副总经理。
男,197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 年参加工作,历
2015 年 6 月至 任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技术组长、
杜学军 副总经理
2018 年 6 月 电仪车间副主任、工程师、设备科副科长;浙江逸盛
石化有限公司仪电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
2009 年 2 月起在本公司任职,任副总经理。
男,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1988 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省海门
2015 年 6 月至 中学教师、校长办秘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
沈剑飞 副总经理
2018 年 6 月 支行人秘科秘书、办公室主任,江海路支行行长、三
厂支行行长;2012 年 7 月起在本公司任职,任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
男,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1988 年
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会
2015 年 6 月至
张煜 财务总监 计、审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监事;泰尔重工股份
2018 年 6 月
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财务部长;马鞍山市建诚
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2 年 7 月起在本公司任职,任财务总监。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公司的关系
沈剑标 董事长、总经理 江苏智能 董事长 全资子公司
董事、技术支持 江苏智能 董事、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孟少新 部部长、技术部
沃瑞斯谱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部长
董事、研发部部
陈彦 江苏智能 董事 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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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江苏智能 董事 全资子公司
董事、销售部部
李耀武 莱谱尔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沃瑞斯谱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北京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无关联关系
宁波晨晖创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无关联关系
宁波晨晖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无关联关系
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
执行董事、经理 无关联关系

北京醉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838372.OC)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公司(300179.SZ)
北京易观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司(834234.OC)
晏小平 独立董事
智者同行品牌管理顾问(北京)
董事 无关联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839358.OC)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834391.OC)
北京互动百科网络技术股份有
董事 无关联关系
限公司(835799.OC)
上海鲁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桂 林 旅 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000978.SZ)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002072.SZ)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公司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公司
夏立军 独立董事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 教授、博士生导
无关联关系
学院 师、会计系主任
主任、律师、合
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 无关联关系
伙人
陈议 独立董事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公司的独立董事
李春喜 监事会主席、销 江苏智能 董事 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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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部副部长
监事、审计部部
孙明东 江苏智能 董事 全资子公司

杜学军 副总经理 江苏智能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
沈剑飞 江苏智能 监事 全资子公司
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16 年度,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
取薪酬(税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公司领取薪酬/ 从关联企业领取收入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津贴 情况
1 沈剑标 董事长、总经理 45.60 无
董事、技术支持部部
2 孟少新 30.00 无
长、技术部部长
3 陈彦 董事、研发部部长 30.00 无
4 李耀武 董事、销售部部长 29.83 无
5 晏小平 独立董事 0.51 无
6 夏立军 独立董事 6.06 无
7 陈议 独立董事 6.06 无
监事会主席、销售部副
8 李春喜 30.00 无
部长
9 孙明东 监事、审计部部长 29.91 无
10 监事、生产部装配车间
张书军 11.13 无
高级主管
11 仲佩亚 副总经理 39.55 无
12 杜学军 副总经理 39.60 无
13 沈剑飞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9.60 无
14 张煜 财务总监 39.60 无
15 张程 研发部高级研发主管 14.47 无
16 研发部项目与计划管
张志超 14.47 无
理主管
17 王文明 材料应用高级工程师 14.96 无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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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持股比例(%) 在本公司任职
沈剑标 4,581.50 114.00 4,695.50 51.21 董事长、总经理
孟少新 850.00 - 850.00 9.27 董事、技术支持部部长、技术部部长
陈 彦 255.00 - 255.00 2.78 董事、研发部部长
李耀武 850.00 - 850.00 9.27 董事、销售部部长
李春喜 850.00 - 850.00 9.27 监事会主席、销售部副部长
孙明东 255.00 - 255.00 2.78 监事、审计部部长
张书军 - 10.00 10.00 0.11 监事、生产部装配车间高级主管
杜学军 255.00 - 255.00 2.78 副总经理
仲佩亚 80.00 - 80.00 0.87 副总经理
沈剑飞 80.00 - 80.00 0.87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 煜 75.00 - 75.00 0.82 财务总监
张 程 - 4.00 4.00 0.04 研发部高级研发主管
张志超 - 4.00 4.00 0.04 研发部项目与计划管理主管
沈小堃 - 10.00 10.00 0.11 销售部高级销售主管
注:天亿信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6.50万股,占2.03%。沈剑标、张书军、沈小堃在天
亿信公司的出资额分别为151.20万元、14.00万元和14.00万元,上述3人通过天亿信公司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人员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 9,168.00 万股,沈剑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49.97%的
股份,并通过天亿信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 2.03%的股份(沈剑标先生持有天亿信
公司 61.13%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沈剑标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省调节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
任。其具体介绍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
情况”。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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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143,847.91 19,180,985.03 12,289,582.03
应收票据 53,098,928.65 43,285,034.56 35,297,420.25
应收账款 169,688,490.66 163,792,408.10 134,816,238.13
预付款项 4,665,157.38 3,935,500.89 2,752,593.99
其他应收款 7,542,488.57 4,230,948.06 3,956,803.31
存货 68,516,645.48 85,782,622.04 49,516,612.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49,135.22 178,962.33
其他流动资产 167,469.01 - 77,960.47
流动资产合计 336,823,027.66 320,356,633.90 238,886,173.21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4,716,010.28 5,177,658.32 5,639,306.36
固定资产 56,977,776.14 61,226,629.32 64,958,057.74
在建工程 76,489,433.29 50,409,529.18 46,484,481.06
无形资产 29,513,680.10 30,288,651.26 31,063,622.42
长期待摊费用 - - 149,135.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06,733.64 3,822,346.18 2,720,767.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81,948.7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1,885,582.15 150,924,814.26 151,015,370.46
资产总计 508,708,609.81 471,281,448.16 389,901,5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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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8,000,000.00 71,000,000.00 58,000,000.00
应付票据 - 3,000,000.00 -
应付账款 93,613,303.76 88,317,539.36 54,353,986.37
预收款项 7,432,026.73 8,734,789.77 13,599,163.29
应付职工薪酬 6,933,669.30 6,600,138.00 4,582,090.42
应交税费 8,263,551.29 8,274,643.28 8,501,799.56
应付利息 95,234.79 119,989.38 115,591.67
其他应付款 674,725.85 895,750.98 888,058.52
流动负债合计 185,012,511.72 186,942,850.77 140,040,689.83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750,000.00 850,000.00 95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50,000.00 850,000.00 950,000.00
负债合计 185,762,511.72 187,792,850.77 140,990,689.83
股东权益:
股本 91,680,000.00 91,680,000.00 91,680,000.00
资本公积 34,828,311.97 34,828,311.97 34,828,311.97
专项储备 4,780,856.94 3,731,151.94 2,677,049.48
盈余公积 23,443,953.84 19,047,725.20 15,087,257.67
未分配利润 168,212,975.34 134,201,408.28 104,638,234.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22,946,098.09 283,488,597.39 248,910,853.84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322,946,098.09 283,488,597.39 248,910,853.8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08,708,609.81 471,281,448.16 389,901,5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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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总收入 273,628,309.26 255,345,609.83 286,377,036.42
其中:营业收入 273,628,309.26 255,345,609.83 286,377,036.42
二、营业总成本 220,404,641.01 205,579,168.19 226,514,478.98
其中:营业成本 156,507,861.98 135,633,681.57 159,460,837.07
税金及附加 3,718,138.06 2,222,067.51 3,452,529.85
销售费用 17,803,917.06 18,964,009.41 16,338,214.41
管理费用 34,664,834.52 36,765,224.74 34,561,919.01
财务费用 3,549,584.07 4,543,220.07 4,444,673.12
资产减值损失 4,160,305.32 7,450,964.89 8,256,305.5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3,223,668.25 49,766,441.64 59,862,557.44
加:营业外收入 1,517,700.26 1,465,004.23 4,133,351.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391.23 - 3,534.96
减:营业外支出 230,690.03 200,661.48 30,539.6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7,486.43 6,088.8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4,510,678.48 51,030,784.39 63,965,369.10
减:所得税费用 8,768,482.78 8,339,143.30 10,089,354.1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5,742,195.70 42,691,641.09 53,876,014.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742,195.70 42,691,641.09 53,876,014.99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5,742,195.70 42,691,641.09 53,876,014.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5,742,195.70 42,691,641.09 53,876,014.9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0 0.47 0.59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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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7,172,282.67 153,228,413.03 170,056,003.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47,343.33 3,778,671.41 5,134,805.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419,626.00 157,007,084.44 175,190,809.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8,484,908.64 51,546,060.12 45,144,489.9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470,489.94 43,614,251.57 34,076,613.5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8,629,936.87 29,657,633.52 41,190,879.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775,556.57 25,024,909.59 24,492,595.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360,892.02 149,842,854.80 144,904,578.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58,733.98 7,164,229.64 30,286,230.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2,094.02 2,000.00 12,872.67
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94.02 2,000.00 12,872.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8,473,413.85 957,179.46 6,336,970.63
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73,413.85 957,179.46 6,336,970.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61,319.83 -955,179.46 -6,324,097.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7,000,000.00 71,000,000.00 66,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000,000.00 71,000,000.00 66,5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0,000,000.00 58,000,000.00 7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696,128.71 13,112,996.32 18,911,011.9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6,647.17 1,450,001.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752,775.88 72,562,998.12 95,911,011.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52,775.88 -1,562,998.12 -29,361,011.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9,021.88 1,035.22 31.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863,660.15 4,647,087.28 -5,398,847.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936,669.31 12,289,582.03 17,688,429.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800,329.46 16,936,669.31 12,289,582.03
(二)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华普天健“会专字[2017]0256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报告期内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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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095.20 -6,088.83 3,534.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1,164,614.08 1,086,681.53 4,079,403.11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137,491.35 183,750.05 19,873.59
入和支出
小 计 1,287,010.23 1,264,342.75 4,102,811.66
减:所得税影响数 213,154.04 219,810.45 635,949.67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 - -
合 计 1,073,856.19 1,044,532.30 3,466,861.99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6 年12 月31 日 2015 年12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流动比率 1.82 1.71 1.71
速动比率 1.45 1.25 1.3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19% 39.63% 33.03%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3.52 3.09 2.71
产(元)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存货周转率(次) 2.03 2.00 2.5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4 1.51 2.2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545.78 6,280.49 7,598.92
利息保障倍数 17.34 13.92 16.1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0 0.05 -0.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5.27% 0.08 0.33
量净额(元)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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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
基本 稀释
益率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27% 0.50 /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92% 0.49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12% 0.47 /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72% 0.45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71% 0.59 /
2014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19% 0.55 /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
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
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
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
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
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
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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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的分析
1、资产的主要构成
从资产规模来看,近几年公司抓住智能控制阀领域的发展机遇,业务规模不
断扩张,资产规模也随之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长。2014年末、2015
年 末 和 2016 年 末 ,公 司 资产 总 额分 别 为 38,990.15 万 元 、 47,128.14 万 元 和
50,870.86万元,最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4.22%。
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应收票据、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资产结构稳定。其中,流动资产在报告期内
各期末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1.27%、67.98%和66.21%。应收账款、存货和应收
票据是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2016年12月31日,上述三项资产占总资产
的比重分别为33.36%、13.47%和10.44%。
2、负债的主要构成
从负债规模来看,2015年末,随着公司流动资金压力的加大,公司相应提高
了银行借款额度,并向供应商争取了更优惠的付款政策,负债规模较上期末增长
33.20%;2016年末,本公司负债总额较2015年末基本持平。
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33%、
99.55%和99.60%,该负债结构与目前公司高流动资产比例的资产结构相匹配。
3、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7,247.27 99.58% 25,415.56 99.53% 28,495.69 99.50%
其他业务收入 115.56 0.42% 119.00 0.47% 142.01 0.50%
合计 27,362.83 100.00% 25,534.56 100.00% 28,637.70 100.0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控制阀 22,406.78 82.23% 22,533.25 88.66% 24,172.47 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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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阀 12,606.82 46.27% 12,221.32 48.09% 14,374.37 50.44%
开关阀 9,799.96 35.97% 10,311.93 40.57% 9,798.10 34.38%
二、配件 1,618.78 5.94% 1,592.87 6.27% 2,596.15 9.11%
三、检维修 3,221.71 11.82% 1,289.44 5.07% 1,727.07 6.06%
主营业务合计 27,247.27 100.00% 25,415.56 100.00% 28,495.69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控制阀、配件与检维修三大类。报告期内,主营
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控制阀系列产品,控制阀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4.83%、88.66%和82.23%。
4、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41.96 15,700.71 17,519.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36.09 14,984.29 14,490.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5.87 716.42 3,028.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 0.2 1.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7.34 95.72 633.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6.13 -95.52 -632.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00.00 7,100.00 6,65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75.28 7,256.30 9,591.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5.28 -156.30 -2,936.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86.37 464.71 -539.8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28.62万元、716.42
万元和3,805.8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导致二者存在
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2.41万元、-95.52
万元和-846.13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主要系公司购买固定资
产、新建厂房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33.70万元、95.72万元和847.34万元。
未来公司仍将会继续加大对研发和生产经营用各类资产的投资,满足不断增长的
产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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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36.10万元,主要系银行
借款净额减少1,100.00万元,向投资者发放现金股利1,891.10万元。2015年,公
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30万元,主要系银行借款净额增加
1,300.00万元,向投资者发放现金股利和偿付银行利息1,311.30万元。2016年,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5.28万元,主要系银行借款净额减少
300.00万元,向投资者发放现金股利和偿付银行利息10,69.61万元。
5、报告期内利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收入 27,362.83 25,534.56 28,637.70
二、营业利润 5,322.37 4,976.64 5,986.26
三、利润总额 5,451.07 5,103.08 6,396.54
四、净利润 4,574.22 4,269.16 5,387.60
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4,466.83 4,164.71 5,040.92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97.64% 97.52% 93.59%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利润分别为5,986.26万元、4,976.64万元和5,322.37
万元,占报告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3.59%、97.52%和97.64%,主营业务是公
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6、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较好的产业政策环境将提供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
2013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
修正)》,将“大型发电机组、大型石油化工装置、大型冶金成套设备等重大技
术装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列为鼓励类科目,另外2011年工信部、科技
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2012年版)》
也将“智能控制系统及精密测量仪器”列为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公
司的主营业务正面临较好的产业政策环境。根据工信部2011年发布的《仪器仪表
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仪器仪表行业将主要围绕国
家重大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的需求,加快发展先进自动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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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精密测试设备、新型仪器仪表及传感器三大重点。随着我国工业化、现代化
进程的不断加快,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对自动化仪器仪表的需求将大
幅增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面临较大发展机遇。
另外在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智能
制造装备产业被列为“十二五”期间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重点发展具有感知、
决策、执行等功能的智能专用装备,突破新型传感器与智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
系统、工业机器人等感知、控制装置及其伺服、执行、传动零部件等核心关键技
术,提高成套系统集成能力,推进制造、使用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绿色化,
支撑先进制造、国防、交通、能源、农业、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国民经济重点
领域的发展和升级。
(2)技术优势及过往业绩为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自主研发设计和加工的智能控制阀产品具有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等优
点。公司内部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研发流程,针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均
有全面的研发程序,能够快速对客户的需求作出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优势。近
年来为大中型企业多年服务的成功经验使公司拥有先发优势,特别是在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的行业,公司的先发优势更为明显。
(3)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将为业绩增长提供有力保证
目前,公司订单储备充足,为后续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但同时
也面临着订单饱和及产能不足的发展瓶颈。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
产能将大幅提升、研发水平与市场开拓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将
大幅提高,行业地位将更加稳固。
(4)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将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进一步推进经营管理改革,在现有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建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其分
工合作、相互监督的治理职能和机制,强化自身管理,增加信息透明度,建立科
学、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同时接受广大投资者的监督。良好的经营管理体
制将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体而言,公司作为国内智能控制阀的主要厂商之一,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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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业务发展目标明确、产品技术和研发实力坚实,具有较强的可持续盈利能力
和市场竞争力。
(六)股利分配政策和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经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
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
不再提取。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
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
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股
本,其中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增股本时,所留存
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
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
派发事项。
2、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5 年,股份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 916.80 万元。
2016 年,股份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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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 733.44 万元。
2017 年,股份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 916.80 万元。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3 月实施完毕。
3、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为兼顾公司上市后新老股东利益,
公司若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则本次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
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所持股份比例共享。
4、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
利润分配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基础上,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公
司当年盈利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
现金股利分配办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决策过程
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
方式。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
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
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该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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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
外);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
外)。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
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根据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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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莱谱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23 日
注册资本:41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杜学军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南丰配套园 A 区 42 号
经营范围:电气执行器、控制装置、测量仪表、分析仪表、仪器仪表的技术
研发、制造、加工及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华普天健审计,莱谱尔的总资产为 2,357.43
万元、净资产为 1,563.08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160.41 万元。
2、上海沃瑞斯谱自动化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21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少新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图们路 6 号 1309 室
经营范围:自动化控制设备、仪器仪表、阀门、机械设备的销售;自动化控
制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华普天健审计,沃瑞斯谱的总资产为 1,467.40
万元、净资产为 981.39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 61.76 万元。
3、江苏智能特种阀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8 月 8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剑标
注册地址:海门市海门镇解放东路电视塔东
经营范围:特种阀门、普通阀门及自动控制装置的设计、制造、维修、销售;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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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本企业产品及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江苏智能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作为主体实施年产 1 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
目。由于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用地已无法满足需求,而无锡市的用地较为紧张,
公司决定在海门市新购置一宗土地使用权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此,公司
需投资新设一家企业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主体。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华普天健审计,江苏智能的总资产为 6,109.66
万元、净资产为 4,741.83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44.1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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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投资者进行新股发行和老
股转让(总和不超过 3,056 万股),并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扣除发行、承销费用
后用于下列项目和用途:
单位:万元
序 其中募集资金 项目核准 项目环评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号 投资 或备案情况 情况
海门市发展改革
海环发
年产 1 万套高性能智能控 和经济信息化委
1 15,911.00 15,911.000000 [2012]68
制阀项目 员会,备案号:

无锡新区管委会
经济发展局,备案
号:
无锡市新
3202170313002。
区规划建
2 科技中心项目 8,000.00 5,500.000000 2015 年 5 月 19 日
设环保局
无锡新区管委会
批复
经济发展局同意
对该项目备案有
效期延期二年。
无锡新区管委会
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 经济发展局,备案
3 5,286.54 881.358490
心总部建设项目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0.00
合 计 35,197.54 22,292.358490
“科技中心项目”和“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由公司组织
实施;“年产 1 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能作为
投资主体组织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该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对江苏智
能进行增资注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则由公司组织投入到日常经营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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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可先由公司自筹资金安排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
后将置换已提前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1 万套高性能
智能控制阀项目”已提前投入 6,104.38 万元,系项目购买土地、部分土建施工
支出;“科技中心项目”已提前投入 3,450.02 万元,主要系项目购买土地支出和
部分土建施工支出;“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已提前投入 94.29
万元,主要系项目购买设备支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景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偿债能力将进一步
增强,突破了制约公司发展的融资瓶颈,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将得以提高。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长,而在募集资金到位初期,
由于各投资项目尚处于投入期,没有产生效益,将使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
内有所降低。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将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稳步提高。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较好的盈利前景,其中“年产 1 万套高性能智能
控制阀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可新增销售收入 31,276 万元,新增净利润 5,938
万元。其他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这三个项目的实施,
公司将在控制阀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试验,以及售前营销、售后服务等业务环
节得到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使公司的研究、开发、生产、营销、售后服务等全
业务链得到全面有效的健全和提升。因此,上述项目建成后,本公司营业收入和
利润水平将会稳步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 22,898 万元,公司固定资产规
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固定资产年折旧将增加 1,740 万元。项目建成后,公司生
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业务链更加完善,有效地解决目前产能不足的问题,公司
盈利能力将有较大提高。预计募投项目中的生产项目全部达产后新增销售收入
31,276 万元,新增净利润 5,938 万元。新增产能创造的利润可以完全消化新增
折旧,因此,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折旧不会造成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下降,不会对公
司未来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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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除“重大事项提示”中已披露的风险之外,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存在的下列
风险:
一、市场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行业集中度较低,从业企业众多,其中不
乏实力雄厚的大型跨国公司,如 FISHER(费希尔)、KOSO(工装)、PENTAIR VALUES
AND CONTROLS(原 TYCO 流体控制)等。与国内厂商相比,国外厂商在专业化程度、
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方面均保持一定的优势,而在售后服务响应速度方面则相
对不利。国内除少数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的市场份额不大,产品技术水平不高,
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未来,如果国外厂商凭借其综合实力在国内继续加强营销网络建设,改善售
后服务响应速度;国内同行业其他企业通过引进先进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及
可靠性,本公司可能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进而影响本公司整体市场份额和
盈利水平,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存货跌价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4,951.66 万
元、8,578.26 万元和 6,851.66 万元。本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
据客户合同要求组织生产,产成品售价根据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以保
持正常的利润水平。本公司产成品和发出商品均有相应的销售合同,出现存货跌
价的风险较小;但如果因客户项目建设进度等原因无法按时执行合同、或者存货
因保管不善发生毁损等,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此外,本公
司原材料等存货也可能会随着库龄的增长导致陈旧过时而无法使用。因此,随着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水平可能会因此逐年增长,公司存货发生跌价风险的
可能性也逐渐增加,从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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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费用提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633.82 万元、1,896.40 万元和 1,780.3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71%、7.43%和 6.51%,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
保持较低的水平。本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主要是由于本公司销售
人员数量较少及对相关费用进行严格的控制等因素造成。本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
投向营销导向型服务中心,未来营销费用将因此增长;另外,本公司近年来也在
进一步推进与成套设备提供商、研究院等的合作,未来可能会由此增加相关营销
费用。综上,本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会相应的扩大销售费用规模。如果公司
未来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低于销售费用的增长速度,将会对公司的净利润水平产
生不利影响,公司未来面临因销售费用增长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三)营业外收入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413.34 万元、146.50 万元和 151.77
万元,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 6.46%、2.87%和 2.78%。公司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占
利润总额比例不高,营业外收入对净利润影响较小。但是,如果未来公司政府补
助等营业外收入出现下降,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属于技术、知识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不仅对公司的
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起着关键作用,还对销售体系和服务体系起着重要的支持作
用。随着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领域高新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
技术人才在国内外同行业之间的流动将更为频繁,公司在科研开发、技术产业化
与市场支持方面的人力资源需求将变得紧张。如果未来公司在人才引进和激励方
面不够完善,可能导致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二)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风险
公司智能控制阀产品的特点决定了其必须与客户整体控制系统相适应,要求
公司必须将掌握的核心技术创新化地应用到每笔合同中,并且保证公司的智能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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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阀产品与客户整体控制系统协调一致。因此,公司必须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技
术的要求,持续开展以技术进步和创新为中心的技术研发,在提高产品质量可靠
性、稳定性的同时,通过先进的生产工艺降低成本。若公司的产品技术不能够适
应客户的技术要求,或者公司对于产品的技术更新速度不能及时响应客户的需
求,公司将在招投标过程中失败,进而影响公司的品牌效应,经营业绩会受到较
大影响。
四、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为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
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 2008 年 9 月 24 日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
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计征企业所得税;公司于 2011 年 9 月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复审;201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432002036),自 2014 年至 2016 年连续三年
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按 15%的优惠税率享受的减免所得税
分别为 677.41 万元、544.57 万元和 549.11 万元。未来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发生对公司不利的重大变化,则公司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将面临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在审慎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项
目。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1 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科技中心项
目”、“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新增固定资产为 22,898 万元,新增折旧费用预计每
年达 1,740 万元。募集资金项目产生盈利需要一个过程,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能如期顺利达产,或者达产后相关产品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随着
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使得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下降,公司可
能面临折旧大量增加和毛利率下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公司规模扩张引起的管理风险
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适应快速发展的经营管理经验,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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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制
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将大幅扩大,人
员也将进一步扩充,在市场开拓、资源整合、内部控制、人才储备等方面对公司
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未来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七、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沈剑标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52.00%的股份,系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发行后,沈剑标先生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地位,通过
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在经营决策、人事、财务及其他管理等方面进行控
制,使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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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主要中介机构情况
经办人
项目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或联系人
无锡智能自控工 无锡市锡达路 258 0510-8855 0510-8815
发行人 沈剑飞
程股份有限公司 号 1877 7078
深圳市福田区中
保荐人(主 华泰联合证券有 025-83387 025-83387
心区中心广场香 杨洋
承销商) 限责任公司 692 711
港中旅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高
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律师事务 北京市海润律师 010-82653 010-88381
号楼 15 层 1508、 雷富阳
所 事务所 566
1509、1511、1515、
北京市西城区阜
华普天健会计师
会计师事 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0551-6347 0551-6265
事务所(特殊普 占铁华
务所 幢外经贸大厦 5838 2879
通合伙)
901-22 至 901-26
北京市海淀区大
资产评估 中水致远资产评 010-62158 010-62196
钟寺十三号华杰 徐向阳
机构 估有限公司 007 466
大厦 C 座 6C9
二、股票登记机构、收款银行、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情况
项目 名称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振华支行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17 年 5 月 17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5 月 22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 年 5 月 23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7 年 5 月 25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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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文件查阅地址
1、发行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达路 258 号
电话:0510-88551877
联系人:沈剑飞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查阅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1 号楼 4 层
电 话:025-83387692、83387729
联系人:杨洋、卞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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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摘要》之盖章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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