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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法兰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1-12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UROCRANE(CHINA)Co., Ltd.)
住所: 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 288 号、3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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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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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词汇: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
指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兰泰克重工
苏州法兰泰克 指 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上海法兰特 指 上海法兰特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法兰泰克前身
上海法兰泰克 指 上海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志享 指 上海志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上海法兰泰克更名而来
复星创富 指 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诚鼎 指 上海诚鼎创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诚鼎 指 无锡诚鼎创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希望金汇 指 希望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润勇投资 指 上海润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兰泰克控股 指 法兰泰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诺威集团控股 指 诺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诺威起重 指 诺威起重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一桥传动 指 苏州一桥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凯弗德机电 指 上海凯弗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兰泰克新乡 指 法兰泰克起重机械(新乡)有限公司
诺弗泰克 指 上海诺弗泰克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博隆实业 指 博隆(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芦墟铭泰 指 吴江市汾湖镇芦墟铭泰金属制品厂
KONECRANES,专业的起重机设备制造商,总部位于芬兰,
科尼集团 指
其股票在纳斯达克 OMX 北欧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KCR1V
原名 VERLINDE S.A.,专业的起重机部件供应商,科尼集团
VERLINDE SAS 指
的下属子公司
苏州烨华 指 苏州烨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合肥科振 指 合肥科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沃尔沃 指 沃尔沃集团,专业的工程机械生产商,总部位于瑞典
闽福钢业 指 苏州市闽福钢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人民币
本次发行 指
普通股(A 股)的行为
主承销商、保荐人、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机构 指 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票 指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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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章程、章程 指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
专业词汇:
桥式起重机 指 其桥架梁通过运行装置直接支撑在轨道上的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 指 其桥架梁通过支腿支撑在轨道上的起重机
行车 指 桥、门式起重机的俗称
土石方施工工程、路面建设与养护、流动式起重装卸作业和
工程机械 指 各种建筑工程所需的综合性机械化施工工程所必需的机械
装备
配套件 指 由其它公司设计生产,本公司选用的部件或标准件
具有起升机构实现货物垂直升降,同时具有运行机构实现货
小车 指
物沿桥架或固定轨道水平位移的部件
大车 指 用于实现整台起重机沿着预先铺设好的轨道运行的机构
桥、门式起重机桥架中主要受力构件,用于供起重小车在其
主梁 指
上运行的结构件
桥式起重机桥架的组成部分之一,由于支撑主梁、安装大车
端梁 指
车轮的结构件
电动葫芦 指 电力驱动的作为独立单元的横移驱动装置的载荷起升机构
专指借助钢丝绳和滑轮组将起重电机、减速器传递的旋转运
动转换成吊钩组的上、下运动,以实现吊钩组上载荷垂直升、
卷扬小车 指
降,通过运行三合一驱动(电机、减速器、制动器)和车轮
组实现载荷水平位移的起重小车
减速器 指 用于降低转速、传递动力、增大转矩的独立传动部件
具有使运动部件(或运动机械)减速、停止或保持停止状态
制动器 指
等功能的装置
应用变频技术与微电子技术,通过改变电机工作电源频率方
变频器 指
式来控制交流电动机的电力控制设备
t 指 重量单位“吨”
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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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4,000.00万股流
通股,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6,000.00万
股,全部为流通股。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
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
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
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
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上海志享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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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
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
除权除息处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三)陈启松的承诺
陈启松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自本人取得发行人股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其他股东的承诺
复星创富、上海诚鼎、无锡诚鼎、希望金汇、润勇投资以及张玲珑、蔡芳钻
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自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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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回购股
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本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
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通过增持发行
人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向发行人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增持
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
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的 3 个月内,以
合计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资金增持发行人股份;若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发
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2、公司回购股份
(1)预警措施
公司应当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
或业绩路演,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
稳定股价,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
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
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
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
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 3,000 万元。若在触发稳
定股价义务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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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增
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公司股价,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增持
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
内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3 个月内,用以增持公
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20%,不超过其上一年
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50%,但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
司应将该年度及以后年度应付本人和上海志享的现金分红款项收归公司所有,直
至累计金额达 3,000 万元止。
3、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可将本人
的工资收归公司所有,累计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20%,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50%。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以上承诺为真
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
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就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共同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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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减持股份的条件
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
享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
后的2年内,若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后金红萍和陶峰华仍能保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转
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持有发行人老股的的
1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
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金红萍、陶峰华以
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15%。
5、减持股份的期限
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
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
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
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金红萍、陶峰华以
及上海志享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
下列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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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将在发行人
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发行人股份的,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
行人所有,同时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
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未
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
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金
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复星创富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复星创富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锁定期届满后,复星创富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复星创富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复星创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复星创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
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复星创富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
减持。
复星创富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复星
创富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
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
复星创富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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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一)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承诺:
1、公司及本人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公司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公司及本人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
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
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及本人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二)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若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及本人
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
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
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上述承诺为公司及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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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各中介机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本公司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本所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
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
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
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
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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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
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
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
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
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
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以本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发
行人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在履行承诺前,不得转让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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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
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本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毕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为:
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九、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
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
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20%。
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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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
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
超过 10%时,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
配。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
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
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
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
3、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
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
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
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
定利润分配提案。
5、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通过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
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
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六)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上市后
三年的利润分配做了进一步安排。
详细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十、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对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发行人会计师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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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 116581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
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贵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1-9 月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 2016 年 1-9 月主要财务信息(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
师审阅)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末较上年末变化
流动资产 525,391,857.72 585,952,726.73 -10.34%
非流动资产 208,662,746.69 210,830,918.48 -1.03%
资产总额 734,054,604.41 796,783,645.21 -7.87%
流动负债 195,915,441.47 280,743,123.86 -30.22%
非流动负债 43,351,295.34 43,962,385.10 -1.39%
负债总额 239,266,736.81 324,705,508.96 -26.31%
归 属于母 公司所
494,787,867.60 472,078,136.25 4.81%
有者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当期较上年同期变化
营业收入 368,857,974.25 359,751,454.65 2.53%
营业利润 40,000,111.72 29,315,051.20 36.45%
利润总额 43,206,176.72 30,791,785.49 40.32%
净利润 36,537,357.85 25,965,056.02 40.72%
归属于母公司所
36,537,357.85 25,965,056.02 40.72%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33,129,991.10 24,114,089.52 37.39%
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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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当期较上年同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期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80,538.27 15,660,233.71 -45.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962,084.63 -66,490,543.01 -32.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54,676.86 -10,395,166.67 722.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22,222.37 2,549,755.02 -36.38%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314,000.85 -58,675,720.95 105.05%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元
当期较上年同期变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0,248.6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084,813.97 1,538,489.76 100.5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557,293.11 595,594.83 -6.43%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255,726.83 -61,755.47 -514.10%
外收入和支出
小计 3,908,082.51 2,072,329.12 88.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0,715.76 221,362.62 126.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合计 3,407,366.75 1,850,966.50 84.09%
(三)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经
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原材料采购、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主要
核心业务人员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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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 2016 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 2016 年营业收入 55,329.78 万元-58,035.70 万元,与去年同期变动
幅度为 0.27%-5.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662.90 万元-5,877.41 万元,与
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5.15%-9.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 5,202.05 万元- 5,416.56 万元,与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0.59%-4.74%。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描述。
十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起重机的起升机构依赖VERLINDE SAS公司电动葫芦的风险
公司成立伊始,VERLINDE SAS公司便与发行人开展合作,并成为公司采购
电动葫芦的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法国VERLINDE SAS公司生产的电
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销售收入占公司起重机销售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0.65%、47.08%、31.88%和25.95%。2014年2月,公司与VERLINDE SAS公司签
订了《分销商协议》和《补充协议》(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拥有VERLINDE
SAS公司生产的电动葫芦在中国区域的独家销售权,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双方
未提出异议协议将自动延续。若VERLINDE SAS公司出于战略调整的考虑,将存
在取消对公司的独家销售权的可能性,进而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起重机
的生产和销售。
(二)配套件延迟交付风险
公司在起重机的生产过程中采购大量的电动葫芦、电机、减速器、变频器、
制动器、联轴器、遥控器等配套件。报告期内,公司起重机配套件占起重机主营
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1.13%、53.40%、48.42%和 50.92%。配套件构成了公司
起重机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果配套件的供货方不能按时交货,公司起
重机产品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重大影响。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紧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现比{收现比=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1.17)}分别达到 95.68%、118.20%、82.55%和 85.04%,由于公司正处于快速扩
张期,存货、人员数量快速增长以及公司购买原材料钢材、支付人员工资均需支
付现金等原因,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年度的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数。若随着公司经营
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可能依然面临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
(四)营业利润下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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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工程机械部件的研发、制
造和销售业务。起重设备相关的销售、服务收入为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
受起重机设备相关销售及服务收入下滑的影响,2015 年公司营业利润较上
年同比下降 8%左右,若公司不能有效开拓起重机市场,并持续获得新订单,则
有可能导致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照顾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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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4,000.00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发行股数:
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7.32元/股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并结合当时市场情况确定发行
定价方式:
价格,如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出台新规定要求,从其规定要求
22.88倍(每股收益以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
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17.43倍(每股收益以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
和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12元/股(以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每股净资产:
4.67/股(以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加上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57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包括但不限于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发行方式:
相结合的方式,如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出台新规定,从其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对象: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发行对象条件的投资者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9,280.00万元,净额25,376.14万元
发行费用: 3,903.86万元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2,600.00万元
审计费用550.00万元
律师费用320.00万元
评估费用18.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75.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40.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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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EUROCRANE(CHINA)CO., LTD.
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金红萍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6 月 19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28 日
公司住所: 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388号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0512-82072066
传真号码: 0512-8207299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eurocrane.com.cn/
电子信箱: xubing@eurocrane.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 徐冰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电话: 0512-8207206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经苏州法兰泰克2012年8月1日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由苏州法兰泰
克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依法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注册号为320584400012775。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发起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金红萍 37,680,240.00 31.40%
2 陶峰华 29,539,920.00 24.62%
3 上海志享 21,449,760.00 17.87%
4 复星创富 11,000,040.00 9.17%
5 张玲珑 2,400,000.00 2.00%
6 蔡芳钻 2,400,000.00 2.00%
7 沈菊林 2,160,000.00 1.80%
8 上海诚鼎 2,000,040.00 1.67%
9 无锡诚鼎 2,000,040.00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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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0 希望金汇 1,200,000.00 1.00%
11 阮宏来 1,200,000.00 1.00%
12 王新革 1,200,000.00 1.00%
13 吴燕飞 1,200,000.00 1.00%
14 张忠良 1,200,000.00 1.00%
15 润勇投资 999,960.00 0.83%
16 徐珽 740,040.00 0.62%
17 张良森 549,960.00 0.46%
18 姜海 360,000.00 0.30%
19 顾海清 240,000.00 0.20%
20 贾凯 240,000.00 0.20%
21 袁秀峰 240,000.00 0.20%
合 计 120,000,000.00 100.00%
根据立信会计师于2012年8月1日出具的信师报字[2012]113771号《验资报
告 》, 上 述 发 起 人 以 苏 州 法 兰 泰 克 经 审 计 后 的 2012 年 6 月 30 日 的 净 资 产
264,545,274.59元折成股本1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依法整
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各发起人按原股权比例依法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苏州法
兰泰克的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及本次发行的股份
公司总股本12,000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不
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
(二)股份锁定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三)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金红萍 37,480,240.00 31.24%
2 陶峰华 29,539,920.00 24.62%
3 上海志享 21,449,760.00 17.87%
4 复星创富 11,000,040.00 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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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5 张玲珑 2,400,000.00 2.00%
6 蔡芳钻 2,400,000.00 2.00%
7 沈菊林 2,160,000.00 1.80%
8 上海诚鼎 2,000,040.00 1.67%
9 无锡诚鼎 2,000,040.00 1.67%
10 希望金汇 1,200,000.00 1.00%
11 阮宏来 1,200,000.00 1.00%
12 王新革 1,200,000.00 1.00%
13 黄继承 1,200,000.00 1.00%
14 张忠良 1,200,000.00 1.00%
15 润勇投资 999,960.00 0.83%
16 徐 珽 740,040.00 0.62%
17 张良森 549,960.00 0.46%
18 姜 海 360,000.00 0.30%
19 顾海清 240,000.00 0.20%
20 贾 凯 240,000.00 0.20%
21 袁秀峰 240,000.00 0.20%
22 陈启松 200,000.00 0.17%
合 计 120,000,000.00 100.00%
2、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金红萍 37,480,240.00 31.24%
2 陶峰华 29,539,920.00 24.62%
3 上海志享 21,449,760.00 17.87%
4 复星创富 11,000,040.00 9.17%
5 张玲珑 2,400,000.00 2.00%
6 蔡芳钻 2,400,000.00 2.00%
7 沈菊林 2,160,000.00 1.80%
8 上海诚鼎 2,000,040.00 1.67%
9 无锡诚鼎 2,000,040.00 1.67%
希望金汇 1,200,000.00 1.00%
阮宏来 1,200,000.00 1.00%
10 王新革 1,200,000.00 1.00%
黄继承 1,200,000.00 1.00%
张忠良 1,200,000.00 1.00%
合 计 116,430,040.00 97.04%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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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自然人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金红萍 37,480,240.00 31.24%
2 陶峰华 29,539,920.00 24.62%
3 张玲珑 2,400,000.00 2.00%
4 蔡芳钻 2,400,000.00 2.00%
5 沈菊林 2,160,000.00 1.80%
6 阮宏来 1,200,000.00 1.00%
7 王新革 1,200,000.00 1.00%
8 黄继承 1,200,000.00 1.00%
9 张忠良 1,200,000.00 1.00%
10 徐 珽 740,040.00 0.62%
合 计 79,520,200.00 66.28%
(四)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金红萍、陶峰华为夫妻关系,两人分别直接持有本
公司31.24%、24.62%的股份,同时金红萍和陶峰华通过上海志享共同间接持有
本公司17.87%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共同直接、间接控制本公
司发行前73.73%的股份。
陈启松是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的姐夫,陈启松直接持有本公司发行前
0.17%的股份。
张良森任本公司股东复星创富董事总经理,其根据复星创富跟投制度入股本
公司,两者具有关联关系。复星创富和张良森共同直接控制本公司发行前9.63%
的股份。
上海诚鼎、无锡诚鼎为关联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同受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控制。上海诚鼎、无锡诚鼎共同直接控制本公司发行前3.33%的股份。
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工程机械部件的研发、制
造和销售业务。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定位、业务分工情况具体如下:
1-2-24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 业务定位、业务分工
主要从事“法兰泰克”品牌的桥、门式起重机、工程机械部件的研发、生
发行人
产和销售
诺威起重 主要从事“诺威”品牌电动葫芦和起重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桥传动 主要从事电动葫芦专用传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法兰泰克起重 主要从事起重机械及其部件的销售、安装、改造和维修
(二)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国内桥、门式起重机市场的竞争格局
中高端市场主要由跨国企业、国内大型企业以及部分中小企业占据。跨国企
业技术实力强、品牌效应突出,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的优势,是起重装备行业技术
发展趋势的引领者,其主要生产欧式起重机;国内大型企业以生产大吨位的传统
桥、门起重机为主,在特定的领域有比较大的市场;部分中小企业因研发能力较
强、制造工艺优良、管理水平较高,也获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公司主要在中高
端桥、门式起重机中的欧式起重机领域与其他生产者开展竞争。
低端市场产品价格便宜,但是设备总体性能较差,可靠性低,技术薄弱。处
于低端市场的企业整体缺乏产品创新,附加值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价格比拼
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要方式。
我国桥、门式起重机行业市场是充分竞争的行业,也是开放社会资本进入较
早较多的行业,因此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目前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国内欧式起重设备的生产企业主要有科尼集团旗
下的独资、合资公司或代理公司以及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安博起
重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各竞争者主要情况如下:
(1)科尼集团的独资、合资公司或代理公司
科尼集团的独资、合资公司或代理公司主要有:科尼起重机设备(上海)有
限公司、江阴鼎力高科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上海科轻起重机有限公司、广州泰克
力起重机有限公司、奥力通起重机(北京)有限公司,其均采用科尼集团的技术
或产品,主要产品为电动葫芦单双梁起重机等。(资料来源:公开查询信息)
(2)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隶属于德国德马格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是
外商独资企业。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其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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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为设计、生产起重机械及物料输送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工程咨询和
技术服务,安装、改造和维修本公司自产产品。(资料来源:公司网站)
(3)安博起重设备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安博起重设备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德国安博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国的
子公司。德国安博公司从九十年代初进入中国市场,并于1997年在上海外高桥保
税区注册成立了安博起重设备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向中国客户同步提供从
80Kg到120t的全系列产品。产品有桥式起重机、HB轻型悬挂系统、悬臂起重机、
电动钢丝绳葫芦、轻型移动式龙门吊、电动环链葫芦等。(资料来源:公司网站)
3、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重机协会统计,本公司 2015 年 1-12 月工业总产值在起重机网员企
业中位列第 7 位。
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公司的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桥、门式起重机全行业销
350 380
售产值(亿元)
发行人桥、门式起重机销
3.82 3.86 3.59
售产值(亿元)
市场占有率 1.09% 1.02% 1.00%
注:1、销售产值=销售收入*1.17。
2、“桥、门式起重机全行业销售产值”数据取自中国重机协会统计年鉴,目前最
新版本为 2015 年统计年鉴,且披露的系 2014 年的行业数据。
五、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建筑物与生产设备。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2,504.80 10,451.76 83.58%
机器设备 4,025.13 2,634.00 65.44%
运输工具 363.02 105.62 29.09%
电子设备 519.15 186.50 35.92%
其他设备 1,260.63 593.18 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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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合计 18,672.73 13,971.05 74.82%
其中,本公司占用房屋建筑物6处,均已办理了产权证;租赁房屋建筑物27
处。
(二)主要无形资产
本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注册商标、专利、行业准入资质等。
1、土地使用权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明细如下:
序 他项
权属 权证号 使用权类型 面积(M2) 土地位置
号 权利
法兰泰克 吴国用(2013)第
1 出让 115,623.20 汾湖镇汾越路 388 号 抵押
重工 1100629 号
法兰泰克 吴国用(2013)第
2 出让 11,788.30 汾湖镇汾越东路南侧 抵押
重工 07049445 号
法兰泰克 吴国用(2013)第
3 出让 28,352.60 汾湖镇汾越路 288 号 抵押
重工 07049283-1 号
吴国用(2014)第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
4 诺威起重 出让 30,107.90 无
4000061 号 金路东侧大光路北侧
2、注册商标
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18 项境内商标和 3 项境外商标。
3、专利
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9 项发明专利、94 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外观设计专利。
4、著作权
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5 项著作权。
5、行业准入资质
本公司拥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型式试验合格证,
诺威起重拥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型式试验合格证。
6、进出口经营权
公司和子公司诺威起重拥有对外贸易和产品进出口所需的行政许可,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和《对外贸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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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营者备案登记表》。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关于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
类似业务的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工程机械部件的研发、
制造和销售业务。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控制的企业还包括上海志享(原名上海法兰泰克,于
2012年12月更名为上海志享)。上海志享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金红萍、陶峰华分别各持有其50.00%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
有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少量钢材给芦墟铭泰,以供其加工零配件,金额和占比
均较小。
(2)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芦墟铭泰采购C滑轮、C夹头、新型端梁线槽支架等
等起重机用配件,2013年度至2015年度采购金额占同类交易比重较小,分别为
0.90%、0.83%和0.70%,采购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3)委托闽福钢业加工业务
2014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与闽福钢业签署《委外加工合同》,约定发行人
委托闽福钢业按照发行人提供的图纸和产品工艺要求进行加工工程机械部件,产
品的原辅材料由发行人提供,闽福钢业与发行人按零件重量结算加工费,2014
年至 2015 年度,发行人与闽福钢业结算的加工费不含税价为 2.27 元/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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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2014年6月25日,发行人上海分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一陶峰华签订了《上海
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将陶峰华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晨晖路377弄148号的
房屋出租给发行人上海分公司作为办公使用,租赁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7
年6月30日止,租金为1.50万/月。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联合投资苏州烨华
2013 年 11 月 5 日,发行人与闽福钢业签署《联合投资协议》,发行人应闽
福钢业的邀请,参与收购合肥科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苏州烨华 30%的股权。
2013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人与合肥科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发行人受让苏州烨华 3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1,290 万元。2013 年 12 月 11 日,苏州烨华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2)转让所持苏州烨华股权
2014年7月,公司与闽福钢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苏州烨
华30.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闽福钢业。
(3)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和质押情况
报告期内,金红萍、陶峰华、上海志享等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了相关
担保。
(4)代付代缴股权转让所得税
2012年4月5日,法兰泰克控股与金红萍、陶峰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法兰泰
克 控 股 将 所 持 公 司 5,932,609.61 美 元 的 出 资 转 让 给 金 红 萍 , 转 让 价 款 为
7,415,760.00美元;将所持公司3,955,073.08美元的出资转让给陶峰华,转让价款
为4,943,840.00美元。
上述股权转让需要缴纳所得税7,036,555.17元,其中,由发行人代付代缴并
由实际控制人还款的税金为5,505,726.81元。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经足额偿还本次股权转
让所产生的所得税。
(5)上海志享代付部分员工职工薪酬
公司于2011年对上海法兰泰克进行了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承接了上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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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兰泰克全部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及上海法兰泰克的剩余原材料库存,同时接收
了上海法兰泰克原销售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重组完成后该等人员的薪酬暂由上
海志享替公司代付,截止报告期末,上海志享已替公司代付薪酬42.89万元。截
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偿还完毕上海志享替公司代付的42.89万元
薪酬。
(6)公司与关联方非交易性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非交易性资金往来。
(7)商标转让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自法兰泰克控股、诺威集团控股、上海法兰泰克、金
红萍无偿受让了相关商标及商标注册申请。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报告期在采购、销售环节所发生
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且按市场
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未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三)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顾琳、蔡昱晨、耿磊对公司2012年至今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
行了核查验证,发表了意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设董事长1
名,独立董事3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任期
金红萍 董事长 2015.8.7-2018.8.6
陶峰华 董事 2015.8.7-2018.8.6
徐珽 董事 2015.8.7-2018.8.6
游绍诚 董事 2015.8.7-2018.8.6
顾琳 独立董事 2015.8.7-2018.8.6
蔡昱晨 独立董事 2015.8.7-20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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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 职位 任期
耿磊 独立董事 2015.8.7-2018.8.6
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
重新选举金红萍、陶峰华、徐珽、游绍诚、顾琳、蔡昱晨、耿磊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成员,其中顾琳、蔡昱晨、耿磊为独立董事。根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
二届任期为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 6 年。
2、监事会成员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1名为
职工代表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任期
张车 监事会主席 2015.8.7-2018.8.6
朱丹 监事 2015.8.7-2018.8.6
朱雪红 监事(职工代表) 2015.8.7-2018.8.6
职工代表监事朱雪红由 2015 年 8 月 3 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产生,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选举朱丹、张
车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
议,选举张车为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
2015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金红萍为公司
董事长,聘任陶峰华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珽、顾海清、贾凯、袁秀峰、徐冰为
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姜海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截止本
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任期
陶峰华 总经理 2015.8.7-2018.8.6
顾海清 副总经理 2015.8.7-2018.8.6
徐珽 副总经理 2015.8.7-2018.8.6
贾凯 副总经理 2015.8.7-2018.8.6
袁秀峰 副总经理 2015.8.7-2018.8.6
姜海 财务负责人 2015.8.7-2018.8.6
徐冰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5.8.7-2018.8.6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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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执行董事/经
金红萍 董事长 上海志享 持股 5%以上股东

陶峰华 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志享 监事 持股 5%以上股东
-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 副总裁、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会秘书
游绍诚 董事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 -
董事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虹迪物流科技 -
监事
有限公司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 副教授、博士 -
顾琳 独立董事
与动力工程学院 生导师
锴明投资咨询(上 -
执行董事
蔡昱晨 独立董事 海)有限公司
热风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 -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 -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
耿磊 独立董事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
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 -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顾海清 副总经理 诺威起重 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本上述任职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无其他任职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金红萍、陶峰华夫妇。两人分别直接持有发
行人31.24%、24.62%的股份,同时通过上海志享共同间接持有发行人17.87%的
股份。金红萍、陶峰华共同直接、间接控制发行人发行前73.73%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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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金红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724197512XXXXXX,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乳山三村335号。
陶峰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10110197307XXXXXX,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龙路263弄。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67,550,611.29 183,233,853.76 104,315,588.18 117,351,283.25
应收票据 21,564,450.41 17,166,374.00 25,612,475.28 29,944,696.05
应收账款 169,195,668.84 148,938,678.84 121,591,088.41 150,271,556.20
预付款项 28,109,125.36 20,399,215.01 21,170,803.50 13,348,938.09
其他应收款 18,033,559.82 16,737,556.46 12,997,101.45 8,468,077.31
存货 185,927,746.50 199,477,048.66 230,314,974.98 164,800,084.35
流动资产合计 590,381,162.22 585,952,726.73 516,002,031.80 484,184,635.25
长期股权投资 - - - 14,570,846.76
固定资产 139,710,504.95 145,326,257.44 145,376,594.03 122,403,608.46
在建工程 7,102,945.56 6,951,873.67 3,015,019.85 5,785,471.27
无形资产 52,491,585.46 53,085,273.40 53,888,386.41 55,061,7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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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待摊费用 428,191.48 786,485.20 1,503,072.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27,278.80 4,681,028.77 4,316,465.07 4,120,145.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4,460,506.25 210,830,918.48 208,099,538.00 201,941,795.50
资产总计 794,841,668.47 796,783,645.21 724,101,569.80 686,126,430.75
短期借款 63,659,520.00 80,000,000.00 - 45,000,000.00
应付票据 6,112,513.36 5,249,318.92 2,988,552.22 7,580,497.08
应付账款 83,345,576.88 87,707,216.79 71,325,552.26 93,495,232.63
预收款项 87,516,879.52 96,252,389.78 165,405,087.87 120,047,513.96
应付职工薪酬 3,745,246.01 3,319,007.56 2,986,207.12 2,844,157.97
应交税费 12,344,174.06 7,444,076.84 10,877,943.40 17,042,147.13
应付利息 6,365.76 22,958.33 - -
其他应付款 690,145.18 748,155.64 232,564.94 10,769,498.96
流动负债合计 257,420,420.77 280,743,123.86 253,815,907.81 296,779,047.73
长期借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
递延收益 13,554,991.93 13,962,385.10 14,777,171.42 15,591,957.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554,991.93 43,962,385.10 44,777,171.42 15,591,957.74
负债合计 300,975,412.70 324,705,508.96 298,593,079.23 312,371,005.47
股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资本公积 147,338,030.55 147,338,030.55 147,338,030.55 147,338,030.55
专项储备 7,015,323.73 6,084,245.96 4,371,745.49 3,123,850.21
盈余公积 21,779,473.82 21,779,473.82 16,633,229.33 10,973,520.50
未分配利润 197,733,427.67 176,876,385.92 137,165,485.20 92,320,024.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93,866,255.77 472,078,136.25 425,508,490.57 373,755,425.28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493,866,255.77 472,078,136.25 425,508,490.57 373,755,425.2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94,841,668.47 796,783,645.21 724,101,569.80 686,126,430.75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35,208,764.16 552,363,376.69 482,115,545.09 472,560,395.77
二、营业总成本 213,934,077.41 493,295,481.93 414,902,224.07 405,663,248.17
其中:营业成本 175,594,170.19 414,569,904.67 337,506,025.27 337,688,443.02
营业税金及附加 699,672.98 3,902,300.47 2,160,901.86 2,981,552.97
销售费用 16,059,218.16 36,057,753.50 39,219,651.89 29,676,526.44
管理费用 20,946,029.12 34,686,276.83 33,676,662.23 28,854,799.95
财务费用 -95,119.60 -170,915.68 311,600.69 3,922,401.84
资产减值损失 730,106.56 4,250,162.14 2,027,382.13 2,539,5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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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加:投资收益 498,565.98 1,154,951.00 -1,342,079.64 1,670,846.76
三、营业利润 21,773,252.73 60,222,845.76 65,871,241.38 68,567,994.36
加:营业外收入 2,627,204.47 2,270,491.86 3,753,099.31 2,053,850.1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458.65 16,235.54 - 39,889.91
减:营业外支出 - 127,957.44 129,069.86 209,128.6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1,864.91 - -
四、利润总额 24,400,457.20 62,365,380.18 69,495,270.83 70,412,715.92
减:所得税费用 3,543,415.45 8,508,234.97 9,990,100.82 9,344,903.36
五、净利润 20,857,041.75 53,857,145.21 59,505,170.01 61,067,812.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857,041.75 53,857,145.21 59,505,170.01 61,067,812.56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7 0.45 0.50 0.5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7 0.45 0.50 0.5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4,030,760.22 533,521,664.41 666,762,934.85 529,026,987.0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71,754.89 6,287,976.78 3,610,472.60 2,147,790.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41,871.27 2,537,703.73 3,906,244.45 6,735,215.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2,644,386.38 542,347,344.92 674,279,651.90 537,909,992.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1,065,549.25 399,099,398.02 472,358,083.17 360,750,514.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672,239.17 50,441,355.41 45,049,065.02 38,472,767.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9,943,640.55 34,137,221.06 23,736,834.03 40,856,011.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71,664.91 37,306,969.26 47,512,499.70 34,540,755.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4,653,093.88 520,984,943.69 588,656,481.92 474,620,048.88
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净额 7,991,292.50 21,362,401.23 85,623,169.98 63,289,943.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7,800,000.00 434,500,000.00 62,9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498,565.98 1,154,951.00 328,767.1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109,805.83 28,261.78 - 55,82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08,335.60 1,626,785.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9,408,371.81 435,683,212.78 63,737,102.72 1,682,605.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9,344,380.63 17,183,853.11 34,048,535.81 52,035,2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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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7,800,000.00 434,500,000.00 59,900,000.00 3,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
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7,144,380.63 451,683,853.11 93,948,535.81 55,035,245.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36,008.82 -16,000,640.33 -30,211,433.09 -53,352,640.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3,866,880.00 120,000,000.00 50,000,000.00 9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866,880.00 120,000,000.00 50,000,000.00 9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0 40,000,000.00 65,000,000.00 11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965,500.01 10,831,208.34 11,436,450.00 3,554,546.46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965,500.01 50,831,208.34 76,436,450.00 120,554,546.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98,620.01 69,168,791.66 -26,436,450.00 -29,554,546.4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57,146.61 3,278,677.77 870,755.28 -939,234.89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986,189.72 77,809,230.33 29,846,042.17 -20,556,478.3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0,974,660.78 103,165,430.45 73,319,388.28 93,875,866.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4,988,471.06 180,974,660.78 103,165,430.45 73,319,388.28
(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股东的净利润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25 0.44 -204.09 3.9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260.36 219.26 333.59 181.72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 - - -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49.86 115.50 32.88 -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12 -5.44 28.81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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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40.41 -38.16 -47.33 -19.0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合计 272.17 291.59 143.85 165.4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85.70 5,385.71 5,950.52 6,106.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813.53 5,094.12 5,806.66 5,941.31
股股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13.05% 5.41% 2.42% 2.71%
(三)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主要财务指标 日/2016 年 1-6 月 日/2015 年 1-12 日/2014 年 1-12 月 日/2013 年 1-12
月 月
流动比率 2.29 2.09 2.03 1.63
速动比率 1.57 1.38 1.13 1.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8.03% 38.77% 42.19% 46.5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
权除外)占净资产的 0.31% 0.33% 0.29% 0.21%
比例
每股净资产(元/股) 4.12 3.93 3.55 3.1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290.88 7,884.08 8,284.55 8,220.45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26.71 34.64 29.16 20.7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4 3.69 3.26 3.08
存货周转率(次) 0.91 1.92 1.70 2.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0.07 0.18 0.71 0.53
现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3 0.65 0.25 -0.17
注:报告期内,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按 12,000.00 万股计
算列示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45 0.50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15 0.42 0.48 0.50
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45 0.50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15 0.42 0.48 0.50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2% 12.00% 14.89%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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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
3.77% 11.39% 14.56% 17.39%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增长,公司资产总额呈快速增
长的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6,755.06 21.08% 18,323.39 23.00% 10,431.56 14.41% 11,735.13 17.10%
应收票据 2,156.45 2.71% 1,716.64 2.15% 2,561.25 3.54% 2,994.47 4.36%
应收账款 16,919.57 21.29% 14,893.87 18.69% 12,159.11 16.79% 15,027.16 21.90%
预付款项 2,810.91 3.54% 2,039.92 2.56% 2,117.08 2.92% 1,334.89 1.95%
其他应收
1,803.36 2.27% 1,673.76 2.10% 1,299.71 1.79% 846.81 1.23%

存货 18,592.77 23.39% 19,947.71 25.04% 23,031.50 31.81% 16,480.01 24.02%
流动资产
59,038.12 74.28% 58,595.27 73.54% 51,600.20 71.26% 48,418.46 70.57%
合计
长期股权
- - - - - - 1,457.08 2.12%
投资
固定资产 13,971.05 17.58% 14,532.63 18.24% 14,537.66 20.08% 12,240.36 17.84%
在建工程 710.29 0.89% 695.19 0.87% 301.50 0.42% 578.55 0.84%
无形资产 5,249.16 6.60% 5,308.53 6.66% 5,388.84 7.44% 5,506.17 8.03%
长期待摊
42.82 0.05% 78.65 0.10% 150.31 0.21% - -
费用
递延所得
472.73 0.59% 468.10 0.59% 431.65 0.60% 412.01 0.60%
税资产
非流动资
20,446.05 25.72% 21,083.09 26.46% 20,809.95 28.74% 20,194.18 29.43%
产合计
资产总计 79,484.17 100.00% 79,678.36 100.00% 72,410.16 100.00% 68,612.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在 70%以上,说明公司资产结构
良好,具有较强的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呈现逐年增长态势,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8,612.64 万元、72,410.16 万元、79,678.36 万元和 79,4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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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其中,2014 年末、2015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3,797.52 万元和
7,268.21 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 5.53%和 10.04%,其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A.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新建项目陆续开工,同时生产规模的扩
大还伴随着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土地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从而使得公司固定资
产和无形资产的规模逐年扩大。
B.为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 2012 年进行增
资扩股,引进了外部投资者,使得公司资产规模大幅增加。
C.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年扩大,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逐渐增加,公
司在保障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扩大了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使用。
D.随着产能进一步释放,公司销售收入逐年增加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资产规
模的增加。
公司所处的起重机行业的发展与下游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汽车、
船舶、冶金、建材和造纸等行业发展紧密联系。在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中,上述行
业均为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随着我国工业生产的发展和产业振兴规划的进一步
实施,市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需求将稳定持续的增长,公司主营业务面临良好的
发展机遇,资产总额将有望继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
(2)公司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5,742.04 85.53% 28,074.31 86.46% 25,381.59 85.00% 29,677.90 95.01%
非流动负债 4,355.50 14.47% 4,396.24 13.54% 4,477.72 15.00% 1,559.20 4.99%
负债合计 30,097.54 100.00% 32,470.55 100.00% 29,859.31 100.00% 31,237.10 100.00%
资产负债率 37.87% 40.75% 41.24% 45.53%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导致负债规模相应增加,随着经营利润
留存逐年增加以及引进外部资本等因素,资产负债率呈现总体下降的态势。从负
债结构看,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各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
的比例分别为95.01%、85.00%、86.46%、85.53%;非流动负债主要是递延收益
和长期借款。
2、盈利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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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
23,502.18 99.92% 55,182.42 99.90% 48,141.95 99.86% 47,156.63 99.79%
收入
其他业务
18.70 0.08% 53.91 0.10% 69.60 0.14% 99.41 0.21%
收入
合计 23,520.88 100.00% 55,236.34 100.00% 48,211.55 100.00% 47,256.0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 99%,其他业务收入主
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钢材废料的收入,金额较小。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各产品变动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起重 起重机 17,115.11 72.82% 37,245.78 67.50% 32,647.47 67.82% 33,005.66 69.99%
机相 电动葫芦 1,983.16 8.44% 4,663.49 8.45% 3,879.15 8.06% 4,395.26 9.32%
关产
零配件及
品及 1,468.49 6.25% 2,793.82 5.06% 2,115.96 4.40% 3,426.01 7.27%
服务
服务
工程机械部件 2,935.41 12.49% 10,479.33 18.99% 9,499.37 19.73% 6,329.70 13.42%
合计 23,502.18 100.00% 55,182.42 100.00% 48,141.95 100.00% 47,156.6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以起重机为主,工程机械部件为辅。公
司在保持欧式桥、门式起重机产品优势的同时,不断加大电动葫芦的投入力度,
电动葫芦的生产技术日趋成熟,市场逐步扩大。
3、现金流量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9.13 2,136.24 8,562.32 6,328.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3.60 -1,600.06 -3,021.14 -5,335.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9.86 6,916.88 -2,643.65 -2,955.4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5.71 327.87 87.08 -93.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98.62 7,780.92 2,984.60 -2,0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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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328.99 万元、8,562.32
万元、2,136.24 万元、799.13 万元。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生产规模持续扩张以
及销售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和与同期净利润
的总和基本一致。
2013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8.99 万元,与同期净利润
6,106.78 万元相比基本一致。
2014 年度公司净利润 5,950.5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562.32 万元,差异较大的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
加大于存货的增加所致。
2015 年度净利润 5,400.4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136.24
万元,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大于存
货减少所致。
2016 年上半年度净利润 2,085.7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99.13 万元,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大于存货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335.26 万元、
-3,021.14 万元、-1,600.06 万元、-773.60 万元。公司为抓住市场发展的机遇,满
足业务快速增长、优化产品结构和增强竞争力的需要,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报
告期内,公司持续投资建设诺威厂房和三期厂房,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
为 5,203.52 万元、3,404.85 万元、1,718.39 万元、934.4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55.45 万元、-2,643.65 万
元、6,916.88 万元、-1709.86 万元。2013 年度、2014 年度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
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短期借款以及分配股利所致。2015 年度,公司筹资活
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当期增加短期借款所致。2016 年上半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
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当期偿还银行借款金额所致。
(五)股利分配
1、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 6 月,经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当前股本 12,000 万
股为基础,向公司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合计分配滚存利润 900 万元(含税)。截
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2015 年 6 月,经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当前股本 12,000 万
股为基础,向公司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合计分配滚存利润 900 万元(含税)。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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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2016 年 6 月,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当前股本 12,000 万
股为基础,向公司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合计分配滚存利润 1,500 万元(含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2、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
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经本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六)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诺威起重成立日期为2008年9月23日,注册资本为6,436.65
万元,实收资本为6,436.65万元;经营范围:起重机械(轮式、履带式起重机除
外)、钢结构件的生产、安装、改造和维修服务;起重机械产品的技术开发、转
让、咨询;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主要管理人员为顾海清等;主要从事起重机
电动葫芦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联合苏州法兰泰克研发起重机核心部件;诺威
起重最近一年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10,668.34
净资产 7,232.41
营业收入 3,277.98
净利润 -177.99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一桥传动成立于2015年1月20日,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
责任公司,住所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1288号,法定代表人为金红萍,注
册资本为800万元,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及销售:传动设备及其金属配套设
备,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一桥传动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发行人 480.00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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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 费忠才 160.00 20.00%
3 费 城 160.00 20.00%
合计 800.00 100.00%
一桥传动最近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865.38
净资产 524.11
营业收入 435.54
净利润 4.00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法兰泰克起重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坪环社区中山大道乐安居国际大
酒店附公寓 A301,法定代表人为徐珽,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起
重机械及其部件、建筑机械及其部件、钢结构件和立体仓库的销售、安装、改造
和维修,工程机械、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自动化物流仓储系统、物料搬运和输
送系统的销售、安装、改造和维修;机械电器设备的销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
目除外);机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咨询;从事与本公司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
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申请);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起
重机租赁业务”,法兰泰克起重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法兰泰克重工 300.00 100.00%
合计 3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日,法兰泰克起重尚未投入运营。
(七)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末较上年末变化
流动资产 525,391,857.72 585,952,726.73 -10.34%
非流动资产 208,662,746.69 210,830,918.48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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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末较上年末变化
资产总额 734,054,604.41 796,783,645.21 -7.87%
流动负债 195,915,441.47 280,743,123.86 -30.22%
非流动负债 43,351,295.34 43,962,385.10 -1.39%
负债总额 239,266,736.81 324,705,508.96 -26.31%
归 属于母 公司所 494,787,867.60 472,078,136.25 4.81%
有者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当期较上年同期变化
营业收入 368,857,974.25 359,751,454.65 2.53%
营业利润 40,000,111.72 29,315,051.20 36.45%
利润总额 43,206,176.72 30,791,785.49 40.32%
净利润 36,537,357.85 25,965,056.02 40.72%
归属于母公司所 36,537,357.85 25,965,056.02 40.72%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33,129,991.10 24,114,089.52 37.39%
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当期较上年同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期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80,538.27 15,660,233.71 -45.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962,084.63 -66,490,543.01 -32.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54,676.86 -10,395,166.67 722.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22,222.37 2,549,755.02 -36.38%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314,000.85 -58,675,720.95 105.05%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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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当期较上年同期变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0,248.6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084,813.97 1,538,489.76 100.5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557,293.11 595,594.83 -6.43%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255,726.83 -61,755.47 -514.10%
外收入和支出
小计 3,908,082.51 2,072,329.12 88.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0,715.76 221,362.62 126.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合计 3,407,366.75 1,850,966.50 8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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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股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的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分别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批文 项目环评情况
号 (万元) 额(万元)
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吴发改汾备发 吴环建
1 29,795.00 22,141.14
2.5 万吨项目 [2013]35 号 [2013]756 号
扩建起重机关键技 吴发改汾备发 吴环建
2 3,235.00 3,235
术研发中心项目 [2013]34 号 [2013]746 号
合 计 33,030.00 25,376.14 - -
上述项目总投资额 33,030.00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5,376.14 万元。如本
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
置换。
二、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一)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2.5 万吨项目
公司现有产能已得到充分利用,产能限制已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募
投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将达到3.5万吨。现有市场需求将消化相当部分的新增
产能。
多年的市场经营使公司生产的欧式桥、门式起重机在市场上具有良好的品牌
形象,公司起重机产品销售收入逐年增长,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握有2.83
亿元已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起重机订单。在今后三年内,公司将继续完善全国
性的销售和服务网络以及积极扩大国际业务。在起重机市场需求的带动下,公司
管理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产品的销售充满了信心。
(二)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作为费用中心,通常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其建成将有助于提
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并更加有效地吸引和培养人才,为公司不断推出具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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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工艺、新产品提供强劲的技术支持,是公司保持市场核
心竞争力的最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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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起重机的起升机构依赖 VERLINDE SAS 公司电动葫芦的风险
公司成立伊始,VERLINDE SAS公司便与发行人开展合作,并成为公司采购
电动葫芦的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法国VERLINDE SAS公司生产的电
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销售收入占公司起重机销售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0.65%、47.08%、31.88%和25.95%。2014年2月,公司与VERLINDE SAS公司签
订了《分销商协议》和《补充协议》(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拥有VERLINDE
SAS公司生产的电动葫芦在中国区域的独家销售权,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双方
未提出异议协议将自动延续。若VERLINDE SAS公司出于战略调整的考虑,将存
在取消对公司的独家销售权的可能性,进而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起重机
的生产和销售。
2、配套件延迟交付风险
公司在起重机的生产过程中采购大量的电动葫芦、电机、减速器、变频器、
制动器、联轴器、遥控器等配套件。报告期内,公司起重机配套件占起重机主营
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1.13%、53.40%、48.42%和 50.92%。配套件构成了公司
起重机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果配套件的供货方不能按时交货,公司起
重机产品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重大影响。
3、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主要用于大型物料、设备的搬运。
若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容易造成安全事故,进而对客户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失。
若未来公司产品质量发生问题从而引起安全事故,或保险理赔时产生纠纷,将会
严重影响公司的声誉,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正常经营销售。
4、钢材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钢材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22.03%、22.49%、22.44%
和 17.64%,钢材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产品的成本。国家政策、国内外
宏观经济走势、原材料价格、供需情况等因素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钢材价格。报
告期内,发行人为进行生产而采购的主要钢材市场价格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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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数据来源:中国钢材网
如果公司在报价后,签定订单及采购所需钢材期间,钢材价格出现较大波动,
而公司没有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应对,没能及时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
增加,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5、营业利润下滑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工程机械部件的研发、制
造和销售业务。起重设备相关的销售、服务收入为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
受起重机设备相关销售及服务收入下滑的影响,2015 年公司营业利润较上
年同比下降 8%左右,若公司不能有效开拓起重机市场,并持续获得新订单,则
有可能导致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起重机作为典型的中间传导性行业,其发展速度和程度通常与宏观经济周期
密切相关,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家固定资产和基础建设投资规模的影响,
所以我国乃至世界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经济增长幅度将直接影响起重机市场的
供需状况。若未来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市场对起重设备的需求可能将会减
少,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路,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三)政策风险
1、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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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外销业务的主要客户国为新兴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在基础设施建
设、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过程中,对于中高端起重机的需求量日益强烈。如果客
户国的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如对起重机械加征关税或者限制起重机械进口,
将对公司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2、主要销售国经济和政治等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向新兴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这些国家经济发展情况与发达国家
相比,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经济发展的波动以及政治形势的变化都可能影响当地
消费者的收入及消费能力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因此,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国
的政治环境、经济发展状况、行业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业务发展
造成负面影响。
(四)管理风险
1、人才短缺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进入了快速发展期,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特别是随
着将来公司募投项目的建成,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的扩大,这就需要一大批与
公司快速发展相匹配的研发人才、技术人才、销售人才和管理人才。若将来公司
人才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将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危险。如果公司在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上出现漏洞,管理不规范或公司生产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罔顾安全进行生产
作业以及公司存在未发现的安全隐患,则公司将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也快速增长。各报告期
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6,187.17 万元、13,391.85 万元、16,523.70 万元和
18,612.28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3.59%、18.49%、20.74%和 23.37%。
若在未来经营发展中部分公司客户信用不佳或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导致支付
困难而拖延支付公司应收款项或赖账,将给公司带来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或无
法全部收回的风险。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紧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现比{收现比=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1-2-50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17)}分别达到 95.68%、118.20%、82.55%和 85.04%,由于公司正处于快速扩
张期,存货、人员数量快速增长以及公司购买原材料钢材、支付人员工资均需支
付现金等原因,尽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正,但整体仍
呈现震荡下行的趋势,未来不排除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可能。若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可能依然面临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
(六)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7 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
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 2013 年 12
月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证书编号 GF201332000339,有效期为三年;子
公司诺威起重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 2014
年 10 月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证书编号为 GR201432001241,有效期为
三年。本公司及诺威起重均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减按 15.00%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到期后,如果未来国家变更或取消高新
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本公司及诺威起重未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本
公司及诺威起重所得税税率将变为 25.00%,本公司及诺威起重未来的经营业绩
及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七)汇率风险
发行人产品主要以内销为主,但随着起重机市场的不断拓展,公司将经营触
角延伸至海外。报告期内,公司出口到国外市场的产品金额逐年提高,其中,以
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235.89万元、11,914.09万元、5,938.40万元和3,875.37
万元,占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96%、24.75%、10.76%和16.49%。
自2005年7月21日我国实施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由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
长,人民币对美元整体保持升值态势,但随着人民币汇率报价机制的逐步完善,
特别是2015年8月份以来央行对人民币中间价报价制度进行的改革,进一步加剧
了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汇率波动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如果
未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浮动方向、幅度与公司根据银行远期报价做出的预测不
一致,或者公司制定的人民币远期结汇的业务未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则可能对公
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我
国企业的人力成本快速上升。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员工 693 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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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力成本支出较大。2013 年至 2016 年上半年,公司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3,953.45 万元、4,519.11 万元、5,077.42 万元和 3,109.85 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
收入的 8.38%、9.39%、9.20%和 13.22%。如果未来我国企业的用工成本持续上
升,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九)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四个项目:①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2.5 万吨项
目;②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收益率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欧式起重设备2.5万吨项目的投资金额为
29,795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6.71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
然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等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项目实
际建成后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竞争对手的发展、原材料与产品价格的变动、宏
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等因素也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与公司的预测存
在差异,致使项目的投资收益率低于预期水平,从而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如
期完成。
2、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起重设备年产能将达到 3.5 万吨。尽
管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市场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在市场开
发、销售网络建设、人才储备与培训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准备,但如果后期市场情
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将存在因产能扩大而导
致的产品销售风险。
3、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包括无形资产)投资
27,830.00 万元,项目投入运营后,年新增折旧及摊销约 1,994.05 万元。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方面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并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公
司将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
影响。
4、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长,鉴于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
期,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投资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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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因股本扩张造成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控制权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直接持有发行人6,702.02
万股,通过上海志享间接持有发行人2,144.98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
峰华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共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3.73%。本次发行完成后,金红
萍、陶峰华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股地位,
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将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可能。”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银行借款合同
1、2014年4月10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签署《固
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发行人向该行借款1.5亿元,借款期限自2014年4月10日
至2019年4月9日,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自起息日至本合同项下本息全部清偿之
日止每12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调整一次)。2015年5月28日,上
海志享、金红萍、陶峰华、诺威起重分别与中信银行吴江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FH11208000684-1、FH11208000684-2、FH11208000684-3、FH11208000684-4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主合同债务人在2015年5
月28日至2016年5月28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担保期间为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2016年6月28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吴江支行签署《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约定发行人向该行借款460.00万美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6月28日至2016
年7月28日,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以贷款实际提款日前两个工作日该币种一个
月的LIBOR利率为基准利率+134.67%BPS)。
3、2016年6月28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吴江支行签署《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约定发行人向该行借款500.00万美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6月28日至2016
年7月28日,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以贷款实际提款日前两个工作日该币种一个
月的LIBOR利率为基准利率+134.67%BPS)。
(二)销售合同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销售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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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署日
采购方 销售方 货物内容
号 (万元) 期
国泰纸业(唐山曹妃甸)有限
1 发行人 起重机 1,640.00 2014.06.09
公司
2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649.00 2014.09.09
3 中建钢构四川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1,680.00 2014.12.30
4 中建钢构四川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1,200.00 2014.12.30
Kuwait National Petroleum
5 发行人 起重机 84.01 万美元 2015.06.15
Company(KNPC)
6 大明重工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1,398.00 2015.08.14
7 Westmont Industries 发行人 起重机 946.09 2015.11.24
8 东风佛吉亚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540.00 2015.12.25
9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645.10 2015.12.31
中船瓦锡兰发动机(上海)有
10 发行人 起重机 870.91 2016.01.28
限公司
11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发行人 电动葫芦 530.00 2016.01.29
Petrofac Samsung CB&l CFP
12 发行人 起重机 84.0070 万美元 2015.6.15
Joint Venture
蒂森克虏伯机场系统(中山)
13 发行人 起重机 2856.69 2015.6.5
有限公司
14 发行人 起重机 1352.76 2015.12.21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15 发行人 起重机 635.24 2015.12.21
16 发行人 起重机 1540.00 2016.3.7
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
17 发行人 起重机 943.61 2016.5.30
公司
18 发行人 起重机 613.06 2016.4.27
19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720.60 2016.3.24
起重机、
20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发行人 650.00 2016.5.20
电动葫芦
21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1459.91 2016.5.27
2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1098.00 2016.5.30
2009年9月,发行人与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
由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向发行人采购工程机械部件,
品种、价格及数量以具体订单为准。除非一方提前一年书面通知,该协议长期有
效。
(三)采购合同
2014年2月,发行人与VERLINDE SAS签订《分销商协议》及《补充协议》,
发行人拥有VERLINDE SAS生产的电动葫芦在中国区域的独家销售权,该协议首
次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双方未提出异议将自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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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本公司与招商证券于2014年9月3日签署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约
定由招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招商
证券及其组织的承销团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实行余额包销,公司将按协议
约定支付保荐费和承销费;保荐人在保荐期内,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督导,督
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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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经办人或
名 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姓名
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
发行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
发区汾越路 288 号、388 0512-82072066 0512-82072999 徐冰
有限公司

宗长玉、徐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 磊、王黎
0755-82943666 0755-82943121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大厦 38-45 楼 祥、邹洋、
杨斐斐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 王成、陈益
大 街 甲 6 号 SK 大 厦 010-59572288 010-59572288
师事务所 文、刘佳
36-37 层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 上海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 姚辉、杨景
021-63391515 021-23281068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浦金融大厦 4 楼 欣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 0755-25938000 021-58899400 ——
公司 厦 36 楼
收款银行:招商银行深纺大 深圳市华强北路 3 号深
—— —— ——
厦支行 纺大厦 B 座 1 楼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证券交易所 证券大厦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7年1月4日
询价推介时间 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9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年1月12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年1月13日
缴款日期 2017年1月17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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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备查文件
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全文披露,投资者可在该网站查阅。招股
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法定住所查阅,查阅时
间是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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