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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法兰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7-01-12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UROCRANE(CHINA)Co., Ltd.)
住所: 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 288 号、3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不超过4,000.00万股,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
发行股数
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7.32 元
发行日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6,000.00 万股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金红萍、陶峰华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
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
“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
除息处理。
上海志享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愿锁定的承诺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
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
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
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陈启松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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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松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自本人取得发行
人股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其他股东的承诺
复星创富、上海诚鼎、无锡诚鼎、希望金汇、润勇投资以及张玲珑、
蔡芳钻等8名自然人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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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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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4,000.00万股流
通股,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6,000.00万
股,全部为流通股。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
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
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
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上海志享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
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
除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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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三)陈启松的承诺
陈启松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自本人取得发行人股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其他股东的承诺
复星创富、上海诚鼎、无锡诚鼎、希望金汇、润勇投资以及张玲珑、蔡芳钻
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自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回购股
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本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
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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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通过增持发行
人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向发行人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增持
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
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的 3 个月内,以
合计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资金增持发行人股份;若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发
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2、公司回购股份
(1)预警措施
公司应当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
或业绩路演,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
稳定股价,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
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
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
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
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 3,000 万元。若在触发稳
定股价义务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增
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公司股价,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增持
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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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3 个月内,用以增持公
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20%,不超过其上一年
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50%,但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
司应将该年度及以后年度应付本人和上海志享的现金分红款项收归公司所有,直
至累计金额达 3,000 万元止。
3、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可将本人
的工资收归公司所有,累计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20%,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50%。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以上承诺为真
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
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就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共同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
享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
后的2年内,若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后金红萍和陶峰华仍能保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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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股份的价格
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转
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持有发行人老股的的
1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
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金红萍、陶峰华以
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15%。
5、减持股份的期限
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
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
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
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金红萍、陶峰华以
及上海志享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
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将在发行人
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发行人股份的,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
行人所有,同时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
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未
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
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金
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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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星创富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复星创富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锁定期届满后,复星创富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复星创富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复星创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复星创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
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复星创富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
减持。
复星创富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复星
创富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
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
复星创富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一)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承诺:
1、公司及本人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公司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公司及本人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
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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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
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及本人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二)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若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及本人
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
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
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上述承诺为公司及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六、各中介机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本公司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本所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
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
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
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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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
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
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
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
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
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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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
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以本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发
行人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在履行承诺前,不得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
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本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毕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为:
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九、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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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
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20%。
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
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
超过 10%时,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
配。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
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
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
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
3、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
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
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
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
定利润分配提案。
5、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通过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
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
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六)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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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过,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上市后
三年的利润分配做了进一步安排。
详细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起重机的起升机构依赖VERLINDE SAS公司电动葫芦的风险
公司成立伊始,VERLINDE SAS公司便与发行人开展合作,并成为公司采购
电动葫芦的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法国VERLINDE SAS公司生产的电
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销售收入占公司起重机销售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0.65%、47.08%、31.88%和25.95%。2014年2月,公司与VERLINDE SAS公司签
订了《分销商协议》和《补充协议》(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拥有VERLINDE
SAS公司生产的电动葫芦在中国区域的独家销售权,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双方
未提出异议协议将自动延续。若VERLINDE SAS公司出于战略调整的考虑,将存
在取消对公司的独家销售权的可能性,进而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起重机
的生产和销售。
(二)配套件延迟交付风险
公司在起重机的生产过程中采购大量的电动葫芦、电机、减速器、变频器、
制动器、联轴器、遥控器等配套件。报告期内,公司起重机配套件占起重机主营
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1.13%、53.40%、48.42%和 50.92%。配套件构成了公司
起重机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果配套件的供货方不能按时交货,公司起
重机产品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重大影响。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紧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现比{收现比=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1.17)}分别达到 95.68%、118.20%、82.55%和 85.04%,由于公司正处于快速扩
张期,存货、人员数量快速增长以及公司购买原材料钢材、支付人员工资均需支
付现金等原因,尽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正,但整体仍
呈现震荡下行的趋势,未来不排除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可能。若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可能依然面临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
(四)营业利润下滑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工程机械部件的研发、制
造和销售业务。起重设备相关的销售、服务收入为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
受起重机设备相关销售及服务收入下滑的影响,2015 年公司营业利润较上
年同比下降 8%左右,若公司不能有效开拓起重机市场,并持续获得新订单,则
有可能导致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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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至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在本招股
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主要财
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披露了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本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审阅。
(一)会计师对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发行人会计师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 116581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
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贵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1-9 月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 2016 年 1-9 月主要财务信息(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
师审阅)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末较上年末变化
流动资产 525,391,857.72 585,952,726.73 -10.34%
非流动资产 208,662,746.69 210,830,918.48 -1.03%
资产总额 734,054,604.41 796,783,645.21 -7.87%
流动负债 195,915,441.47 280,743,123.86 -30.22%
非流动负债 43,351,295.34 43,962,385.10 -1.39%
负债总额 239,266,736.81 324,705,508.96 -26.31%
归 属于母 公司所
494,787,867.60 472,078,136.25 4.81%
有者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当期较上年同期变化
营业收入 368,857,974.25 359,751,454.65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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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当期较上年同期变化
营业利润 40,000,111.72 29,315,051.20 36.45%
利润总额 43,206,176.72 30,791,785.49 40.32%
净利润 36,537,357.85 25,965,056.02 40.72%
归属于母公司所 36,537,357.85 25,965,056.02 40.72%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33,129,991.10 24,114,089.52 37.39%
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当期较上年同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期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80,538.27 15,660,233.71 -45.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962,084.63 -66,490,543.01 -32.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54,676.86 -10,395,166.67 722.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22,222.37 2,549,755.02 -36.38%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314,000.85 -58,675,720.95 105.05%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元
当期较上年同期变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0,248.6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084,813.97 1,538,489.76 100.5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557,293.11 595,594.83 -6.43%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255,726.83 -61,755.47 -514.10%
外收入和支出
小计 3,908,082.51 2,072,329.12 88.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0,715.76 221,362.62 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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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较上年同期变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合计 3,407,366.75 1,850,966.50 84.09%
(三)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经
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原材料采购、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主要
核心业务人员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 2016 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 2016 年营业收入 55,329.78 万元-58,035.70 万元,与去年同期变动
幅度为 0.27%-5.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662.90 万元-5,877.41 万元,与
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5.15%-9.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 5,202.05 万元- 5,416.56 万元,与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0.59%-4.74%。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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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21
第二节 概 览 .................................................................................................................................... 24
一、发行人简介 ............................................................................................................................... 2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28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9
四、本次发行情况 ........................................................................................................................... 30
五、募集资金用途 ........................................................................................................................... 3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2
一、公司基本情况 ........................................................................................................................... 3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2
三、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 33
四、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 34
五、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3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5
一、经营风险 ................................................................................................................................... 35
二、市场风险 ................................................................................................................................... 36
三、政策风险 ................................................................................................................................... 37
四、管理风险`.................................................................................................................................. 37
五、财务风险 ................................................................................................................................... 37
六、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 38
七、汇率风险 ................................................................................................................................... 38
八、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 39
九、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 39
十、控制权风险 ............................................................................................................................... 4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41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41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3
四、发行人设立及以后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50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机构 ................................................................................................... 53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 55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7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66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70
十、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74
十一、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78
十二、中介机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承诺 ................................................................................................................................... 79
十三、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80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82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 82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5
三、起重机械行业的基本情况 ....................................................................................................... 87
四、工程机械行业的基本情况 ..................................................................................................... 101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03
六、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 112
七、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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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八、发行人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 157
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 164
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 167
十一、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68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69
一、公司的独立运行情况 ............................................................................................................. 169
二、同业竞争 ................................................................................................................................. 170
三、关联交易 ................................................................................................................................. 171
四、关联交易决策的制度安排 ..................................................................................................... 183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 186
六、发行人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采取的措施 ......................................................................... 18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188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18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19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前对外投资情况 .............................. 19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 194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 195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 196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有关协议或承诺情况 .................................. 196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197
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 19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00
一、发行人三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建立健全及依法运行情况 .................. 200
二、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13
三、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13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13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15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 215
二、审计意见 ................................................................................................................................. 22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 220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25
五、税 项 ..................................................................................................................................... 246
六、分部信息 ................................................................................................................................. 247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 248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248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 249
十、股东权益变动表 ..................................................................................................................... 250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 252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 252
十三、财务指标 ............................................................................................................................. 255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 256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 256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7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57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97
三、现金流量分析 ......................................................................................................................... 344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347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347
六、未来股利分配的具体计划 ..................................................................................................... 348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 .........................................................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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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八、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354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57
一、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计划 ......................................................................................... 357
二、拟订计划的基本假设 ............................................................................................................. 361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 361
四、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362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6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 36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必要性 ..................................................................................... 36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368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383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386
一、公司发行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 386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 387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387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1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的计划 ................................................................................. 391
二、重大合同 ................................................................................................................................. 391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 393
四、有关诉讼和仲裁的说明 ......................................................................................................... 39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 396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97
一、备查文件 ................................................................................................................................. 404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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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词汇: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
指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兰泰克重工
苏州法兰泰克 指 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上海法兰特 指 上海法兰特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法兰泰克前身
上海法兰泰克 指 上海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志享 指 上海志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上海法兰泰克更名而来
复星创富 指 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诚鼎 指 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诚鼎 指 无锡诚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希望金汇 指 希望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润勇投资 指 上海润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兰泰克控股 指 法兰泰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诺威集团控股 指 诺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EUROCRANE(亚洲) 指 EUROCRANE(亚洲)有限公司
诺威起重 指 诺威起重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一桥传动 指 苏州一桥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法兰泰克起重 指 法兰泰克起重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欧瑞重工 指 欧瑞重工(吴江)有限公司
凯弗德机电 指 上海凯弗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业腾机电 指 上海业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法兰泰克新乡 指 法兰泰克起重机械(新乡)有限公司
上海洛起 指 上海洛起起重设备销售处
诺弗泰克 指 上海诺弗泰克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博隆实业 指 博隆(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芦墟铭泰 指 吴江市汾湖镇芦墟铭泰金属制品厂
KONECRANES,专业的起重机设备制造商,总部位于芬兰,
科尼集团 指
其股票在纳斯达克 OMX 北欧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KCR1V
原名 VERLINDE S.A.,专业的起重机部件供应商,科尼集团
VERLINDE SAS 指
的下属子公司
专业生产各种系列电机、减速机和变频控制设备的跨国性国
SEW 指
际集团,总部位于德国
ABB 指 ABB 集团公司,电力和自动化技术领域的领导厂商
ESTALEIRO ENSEADA DO PARAGUACU SA 公司,总部位
EEP 指
于巴西,主要提供船舶及浮动结构维护服务
苏州烨华 指 苏州烨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合肥科振 指 合肥科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沃尔沃 指 沃尔沃集团,专业的工程机械生产商,总部位于瑞典
山东临工 指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沃尔沃下属子公司
卡特彼勒 指 卡特彼勒集团,全球知名的工程机械生产商,总部位于美国
SANDVIK MINING AND CONSTRUCTION AUSRALIA
山特维克 指
PTY LIMITED,专业的矿山工程机械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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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福钢业 指 苏州市闽福钢业有限公司
天桥起重 指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华东重机 指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润邦股份 指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复流投资 指 上海复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奇霖文化传媒 指 北京奇霖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乔洛网络 指 上海乔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易股天下 指 深圳易股天下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质监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标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安监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工商局 指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网下配售 指 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
网上发行 指 资金申购方式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人民币
本次发行 指
普通股(A 股)的行为
主承销商、保荐人、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机构 指 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苏州华瑞 指 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评估 指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 指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章程、章程 指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
专业词汇:
桥式起重机 指 其桥架梁通过运行装置直接支撑在轨道上的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 指 其桥架梁通过支腿支撑在轨道上的起重机
行车 指 桥、门式起重机的俗称
取物装置悬挂在刚性固定的悬臂上,或悬挂在可沿旋臂运行
柱式旋臂起重机 指 的小车上,悬臂可绕固定于基座上的定柱回转或与能在基础
内支撑回转的转柱固定在一起的起重机
取物装置悬挂在刚性固定的悬臂上,或悬挂在可沿旋臂运行
壁式旋臂起重机 指
的小车上,悬臂固定在墙壁上或可沿安装在墙壁或承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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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高架轨道运行的起重机
土石方施工工程、路面建设与养护、流动式起重装卸作业和
工程机械 指 各种建筑工程所需的综合性机械化施工工程所必需的机械
装备
配套件 指 由其它公司设计生产,本公司选用的部件或标准件
外协件 指 由公司进行设计,委托其他厂家生产或加工的零部件
具有起升机构实现货物垂直升降,同时具有运行机构实现货
小车 指
物沿桥架或固定轨道水平位移的部件
大车 指 用于实现整台起重机沿着预先铺设好的轨道运行的机构
桥、门式起重机桥架中主要受力构件,用于供起重小车在其
主梁 指
上运行的结构件
桥式起重机桥架的组成部分之一,由于支撑主梁、安装大车
端梁 指
车轮的结构件
电动葫芦 指 电力驱动的作为独立单元的横移驱动装置的载荷起升机构
专指借助钢丝绳和滑轮组将起重电机、减速器传递的旋转运
动转换成吊钩组的上、下运动,以实现吊钩组上载荷垂直升、
卷扬小车 指
降,通过运行三合一驱动(电机、减速器、制动器)和车轮
组实现载荷水平位移的起重小车
由车轮与轴、轴承和轴承箱等组成,用来支承起重机和载荷,
车轮组 指
并在轨道上使起重机往复行驶运行的装置
减速器 指 用于降低转速、传递动力、增大转矩的独立传动部件
具有使运动部件(或运动机械)减速、停止或保持停止状态
制动器 指
等功能的装置
应用变频技术与微电子技术,通过改变电机工作电源频率方
变频器 指
式来控制交流电动机的电力控制设备
由于车轮或轨道的不正确安装而导致起重机或起重小车偏
啃轨 指 斜运行,造成起重机或起重小车轮缘侧边同轨道侧边摩擦,
导致车轮和轨道磨损的缺陷
下料 指 将原材料加工成零件毛坯的工序
ISO9001 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标准
ISO14001 指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
欧洲物料搬运机械协会,目前 FEM 组织前后发布了很多项
FEM 指 物流设备产品的标准,其中包括:叉车、输送线、堆垛机、
起重机、货架等一系列标准
TV 指 TV 莱茵集团, 是一家国际领先的技术服务供应商
SIEMENS PLM SOFTWARE 公司旗下的三维 CAD 软件,采
用 SIEMENS PLM SOFTWARE 公 司 自 己 拥 有 专 利 的
SOLIDEDGE 指 PARASOLID 作为软件核心,将普及型 CAD 系统与世界上最
具领先地位的实体造型引擎结合在一起,是基于 WINDOWS
平台、功能强大且易用的三维 CAD 软件
t 指 重量单位“吨”
m/min 指 米/分钟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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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声明: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EUROCRANE(CHINA)CO., LTD.
3、住 所: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388号
4、法定代表人:金红萍
5、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6、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6月19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8月28日
7、公司网址:http://www.eurocrane.com.cn/
8、经营范围:起重机械及其部件、建筑机械及其部件、钢结构件和立体仓
库的生产、安装、改造和维修,工程机械、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自动化物流仓
储系统、物料搬运和输送系统的销售、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本公司
自产产品的销售;机械电器设备的销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机电项
目工程总承包及咨询;从事与本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
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
请);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产起重机租赁
业务。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工程机械部件的研发、
制造和销售业务,为国家起重机 A 类制造企业。发行人起重设备相关的销售、
服务收入占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80.00%以上,为发行人主要盈利来源。
公司生产的桥、门式起重机采用了欧洲独特的设计理念和先进的生产制造工
艺,又称为欧式起重机,公司桥、门式起重机主要应用于装备制造、能源电力、
交通物流、汽车、船舶、冶金、建材和造纸等行业;公司自 2009 年起开始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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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部件的生产。公司的工程机械部件业务主要是为沃尔沃、山东临工的挖
掘机产品提供挖斗、发动机框架及小结构等部件,为山特维克提供矿山设备的结
构件,为卡特彼勒提供土方机械的结构件。
子公司诺威起重主要从事电动葫芦、起重机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其
主要产品为环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
发行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起
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司研发生产的包括通用桥式起重机(证书编号:
100584G0219W)等在内的 11 项产品已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
品。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7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 2013 年 12 月通
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子公司诺威起重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取得《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并于 2014 年 10 月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 9 项发明专利、94 项实用新型专利、8 项外观设计
专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1)系列齐全的标准化产品可以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
公司拥有标准化的轻型起重机(50Kg-10t)和电动葫芦桥、门式起重机
(1t-80t)产品系列,可以快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公司目前已自主研发完成
EW 全系列卷扬小车标准化设计,其产品覆盖起重量 6.3t-400t、起升高度
9m~60m、起升速度 1m/min~16m/min、工作级别 M3~M7 等全系列的标准化配置,
产品具有结构紧凑、重量轻、能耗低等优点。在标准化产品的平台上,公司可以
根据客户的需求快速设计和制造满足各种不同应用场合的起重机。
(2)模块化、轻量化的设计是产品性能优良的保证
公司对起重机重要部件电机、减速箱、制动器、卷筒组、吊钩组、滑轮组、
小车架以及起重机端梁均采用模块化设计,可以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采用不同
的模块组合,以最少的零部件规格快速地设计和组合出多规格多品种的起重机产
品。用模块化设计代替传统的整机设计方法,可使单件小批量生产的起重机改换
成具有相当批量的模块生产,实现高效率的专业化生产,达到改善整机性能,降
低制造成本,提高通用化程度的目的。
对起重机钢结构的轻量化设计和高性能部件的选择,使得公司的起重机产品
较国内同等型号的产品相比,具有重量轻、轮压小、设备净高度低、工作盲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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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能耗低、噪音低、操控性能好等特点,可以大大减轻架设起重机的厂房钢结
构和吊车梁的重量,为客户节省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后期的设备运行费用。
(3)特殊应用环境下的研发创新
公司能够针对客户的特殊需求,设计特种用途起重机为客户提供最佳的特殊
需求解决方案。公司已与日本 IHI 公司、三菱公司合作开发研制出适用公路隧道
施工用的大管片和浆筒输送设备;同国内多家地铁建设公司合作,为其提供地铁
隧道用小管片输送设备;公司与德国 VSB 合作,为其在巴西投资的新工厂提供
大吨位大跨度的旋转小车的钢管起重设备。2013 年度,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开
发研制出适用于食品、医药、精密仪器制造等行业使用的洁净室起重设备,可满
足洁净等级为动态 ISO4 级(1000)的生产环境需求。公司在造纸、冶金、航空航
天、海洋重工、能源电力等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特种起重设备的设计和产品应用经
验,能够专业、快速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物料搬运解决方案。
公司有专门团队研究国内外在机电领域的领先技术,结合产品的开发,推广
各技术的应用,推动起重机行业的发展。
公司研发的电子防摇技术、多吊点同步吊运技术、智能监控技术、远程控制
技术、速度拓展控制技术、上下层防撞技术等在起重机产品上的应用,提高了起
重机在运行中的安全性,提高生产效率,维修保养更方便。
(4)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为持续研发提供基础
经过多年的磨练和积累,公司技术团队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不断创新,目前
公司已拥有 9 项发明专利,94 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多项产品获得了江苏省科
技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2、产品优势
(1)先进的设计理念,成熟的技术确保产品设计安全可靠
依据中国国家《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
和其它相关标准,结合 FEM《欧洲起重机设计规范》,对起重设备的安全性进行
严格计算,确保符合标准和法规的要求。产品设计过程中,对起升、传动、制动、
运行、电气等关键机构进行优化,对钢丝绳、滑轮组、制动器等安全部件进行严
格计算,确保设备的领先设计和安全可靠。
在设计手段上,运用 SOLIDEDGE 等三维开发设计软件及有限元力学分析软
件,采用先进的标准化、模块化和轻量化的设计理念,对产品进行建模运算,结
合实际经验,确保产品结构优化和安全可靠。每个新产品公司都会进行样机制造
和单机产品的型式试验,在型式试验确认并取得制造许可之后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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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件选型上,严格选用优质名品部件,优先采用欧洲知名供应商针对起重
行业生产的可靠部件,如 ABB、SEW、FLENDER、SCHNEIDER、ABM、IKUSI、
HBC 等品牌。
公司产品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包含行程限位、高度限位、过载限位、
紧急限位、错相、缺相、欠压、过压保护等。同时针对大型起重设备及特殊用途
起重设备,有电子防摇、能量回馈、实时监控、同步控制、精确定位等功能可供
选择。
(2)先进的控制技术和高品质关键部件确保起重机性能优良
变频技术的应用使得公司产品具备更好的性能,起升机构变频控制,很好地
解决了常见的起升冲击载荷大,起升制动不平稳、下降制动溜钩等缺陷,确保起
重机可以无冲击启动,零速制动;运行机构变频,可以实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过
程的无冲击起制动,多驱动平滑同步加减速,实现起重机平稳运行,同时能够克
服常见的由起重机运行阶跃式起制动造成的对起重机和厂房结构的冲击、振动并
由此产生的起重机偏斜运行。平稳的机构运行还会带来相关部件(减速器、制动
器、联轴器、电机)受力状况的改善,从而大大提高其工作寿命。
优良的关键部件(减速器、制动器、联轴器、电机)选用和变频控制技术的
运用,确保设备运行噪音低于 74dB,在设备的运行性能大大改善的基础上,很
好的改善了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操作感受。
(3)降低客户投资和提升生产效率
公司起重机产品具有重量轻、轮压小、设备高度低的特点,因此在满足同等
需求的情况下,可以降低厂房高度,减小承轨梁截面尺寸,减小牛腿及桩基承载
能力,降低对轨道、供电滑线的要求,使得用户在厂房及起重设备方面的综合投
资降低。
公司起重机起升运行稳定,吊钩摇摆幅度小,定位精准等特性可以大大节省
操作人员的等待时间进而提升生产效率。设备高品质,维护量小,使得停机的可
能性大大降低,确保客户免受于停机所带来的运营损失。
(4)降低使用及后期维护成本
由于欧式起重机具有重量轻、高品质、高性能等特点,同时公司会根据客户
的实际需求,为客户出具最优的解决方案,相比于传统的相同起重量、相同跨度
和相同工作级别的起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能耗能降低 30%以上,可为客户节约了
运行成本,也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同时由于公司起重机采用模块化的
设计和优良的关键部件,使得起重机无故障工作时间大幅提升、易损件更换周期
增加,大幅降低起重机维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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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先后经过 1t-400t 桥式起重机、1t-160t 门式起重机、大吨位大跨度起重
机和特种起重机的工艺实践活动,积累了成熟的工艺技术经验以及较强的工装夹
具和工艺设计能力,对客户提出的各种特殊应用需求能及时设计出合理优化的工
艺来指导生产和控制质量。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
(1)多条起重机主梁焊接生产线,该生产线通过采用专用钢卷开平机、数
控激光切割机、专用三面成形专用设备、大型桥架拼装专用设备、以及专用的各
类自动焊接设备和各类工装模具确保生产高品质产品,满足产品设计需求;
(2)批量生产能力的欧式卷扬小车和电动葫芦生产线;
(3)起重机总装调试生产线,通过标准化的调试流程和起重机整机性能试
验台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测试,确保总装质量;
(4)引进精益生产理念、应用单件流优化生产布局、通过价值流分析对生
产线进行优化、通过对各类机床、焊接专用设备、工装夹具的优化设计,形成了
起重机小批量多品种的柔性生产能力;同时缩短了起重机的交货周期,减少了原
材料和在制品的库存,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周转效率;通过消除生产过程的各类
浪费和应用防差错设计,提高了过程生产能力,从而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制造成
本。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金红萍、陶峰华夫妇。两人分别直接持有发
行人31.24%、24.62%的股份,同时通过上海志享共同间接持有发行人17.87%的
股份。金红萍、陶峰华共同直接、间接控制发行人发行前73.73%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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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724197512XXXXXX,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乳山三村335号。
陶峰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10110197307XXXXXX,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龙路263弄。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967 号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
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9,484.17 79,678.36 72,410.16 68,612.64
流动资产 59,038.12 58,595.27 51,600.20 48,418.46
非流动资产 20,446.05 21,083.09 20,809.95 20,194.18
总负债 30,097.54 32,470.55 29,859.31 31,237.10
流动负债 25,742.04 28,074.31 25,381.59 29,677.90
非流动负债 4,355.50 4,396.24 4,477.72 1,559.20
所有者权益 49,386.63 47,207.81 42,550.85 37,375.5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3,520.88 55,236.34 48,211.55 47,256.04
营业利润 2,177.33 6,022.28 6,587.12 6,856.80
利润总额 2,440.05 6,236.54 6,949.53 7,041.27
净利润 2,085.70 5,385.71 5,950.52 6,106.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85.70 5,385.71 5,950.52 6,106.7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9.13 2,136.24 8,562.32 6,328.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3.60 -1,600.06 -3,021.14 -5,335.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9.86 6,916.88 -2,643.65 -2,955.4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85.71 327.87 87.08 -93.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98.62 7,780.92 2,984.60 -2,0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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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12 月 /2014 年 1-12 月 日/2013 年 1-12 月
流动比率 2.29 2.09 2.03 1.63
速动比率 1.57 1.38 1.13 1.08
资产负债率(母公
38.03% 38.77% 42.19% 46.56%
司)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
权除外)占净资产的 0.31% 0.33% 0.29% 0.21%
比例
每股净资产(元/股) 4.12 3.93 3.55 3.1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3,290.88 7,884.08 8,284.55 8,220.45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26.71 34.64 29.16 20.73
应收账款周转率
1.34 3.69 3.26 3.08
(次)
存货周转率(次) 0.91 1.92 1.70 2.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0.07 0.18 0.71 0.53
的现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
-0.13 0.65 0.25 -0.17
(元)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45 0.50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15 0.42 0.48 0.5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45 0.50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15 0.42 0.48 0.50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2% 12.00% 14.89% 17.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
3.77% 11.39% 14.56% 17.39%
性损益后)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
四、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股
3、发行股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4,000.00万股,具体数量
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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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
4、发行方式: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采用中国证监会采用的其他方式。
5、发行对象:(1)网下投资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规定的投资者;(2)网上发行对象: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二级市场投资者;
(3)法律未禁止的其他投资者。
6、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以招商证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以余额包
销方式承销。
五、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的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分别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批文 项目环评情况
号 (万元) 额(万元)
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吴发改汾备发 吴环建
1 29,795.00 22,141.14
2.5 万吨项目 [2013]35 号 [2013]756 号
扩建起重机关键技 吴发改汾备发 吴环建
2 3,235.00 3,235
术研发中心项目 [2013]34 号 [2013]746 号
合 计 33,030.00 25,376.14 - -
上述项目总投资额 33,030.00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5,376.14 万元。如本
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
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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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EUROCRANE(CHINA)CO., LTD.
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金红萍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6 月 19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28 日
公司住所: 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388号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0512-82072066
传真号码: 0512-8207299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eurocrane.com.cn/
电子信箱: xubing@eurocrane.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 徐冰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电话: 0512-8207206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4,000.00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25%,
发行股数: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7.32元/股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并结合当时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定价方式:
如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出台新规定要求,从其规定要求
22.88倍(每股收益以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和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17.43倍(每股收益以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和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4.12元/股(以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
总股本计算)
每股净资产:
4.67/股(以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57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包括但不限于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方式:
的方式,如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出台新规定,从其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对象: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发行对象条件的投资者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9,280.00万元,净额25,376.14万元
3,903.86万元
发行费用: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2,6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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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费用550.00万元
律师费用320.00万元
评估费用18.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75.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40.86万元
三、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 称: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红萍
住 所: 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388号
联系电话: 0512-82072066
传 真: 0512-82072999
联 系 人: 徐冰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 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传 真: 0755-82943121
保荐代表人: 徐磊、王黎祥
项目协办人: -
项目经办人: 宗长玉、邹洋、杨斐斐
(三)律师事务所
名 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住 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联系电话: 010-59572288
传 真: 010-65681838
经办律师: 王成、陈益文、刘佳
(四)审计机构
名 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朱建弟
住 所: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21-23280000
传 真: 021-23281068
经办注册会计师: 姚辉、杨景欣
(五)验资机构
名 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朱建弟
住 所: 上海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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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1-23280000
传 真: 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 姚辉、杨景欣
(六)资产评估机构
名 称: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美灵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丰和路1号7楼
联系电话: 021-68877288
传 真: 021-68877020
经办评估师: 肖明、金燕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 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 真: 021-58899400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 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4868
(九)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户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四、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
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五、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7年1月4日
询价推介时间 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9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年1月12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年1月13日
缴款日期 2017年1月17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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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及其他资料外,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以下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
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下排序遵循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
大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起重机的起升机构依赖VERLINDE SAS公司电动葫芦的风险
公司成立伊始,VERLINDE SAS公司便与发行人开展合作,并成为公司采购
电动葫芦的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法国VERLINDE SAS公司生产的电
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销售收入占公司起重机销售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0.65%、47.08%、31.88%和25.95%。2014年2月,公司与VERLINDE SAS公司签
订了《分销商协议》和《补充协议》(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拥有VERLINDE
SAS公司生产的电动葫芦在中国区域的独家销售权,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双方
未提出异议协议将自动延续。若VERLINDE SAS公司出于战略调整的考虑,将存
在取消对公司的独家销售权的可能性,进而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起重机
的生产和销售。
(二)配套件延迟交付风险
公司在起重机的生产过程中采购大量的电动葫芦、电机、减速器、变频器、
制动器、联轴器、遥控器等配套件。报告期内,公司起重机配套件占起重机主营
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1.13%、53.40%、48.42%和 50.92%。配套件构成了公司
起重机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果配套件的供货方不能按时交货,公司起
重机产品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重大影响。
(三)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主要用于大型物料、设备的搬运。
若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容易造成安全事故,进而对客户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失。
若未来公司产品质量发生问题从而引起安全事故,或保险理赔时产生纠纷,将会
严重影响公司的声誉,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正常经营销售。
(四)钢材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钢材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22.03%、22.49%、22.44%
和 17.64%,钢材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产品的成本。国家政策、国内外
宏观经济走势、原材料价格、供需情况等因素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钢材价格。报
告期内,发行人为进行生产而采购的主要钢材市场价格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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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钢材网
如果公司在报价后,签定订单及采购所需钢材期间,钢材价格出现较大波动,
而公司没有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应对,没能及时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
增加,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五)营业利润下滑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工程机械部件的研发、制
造和销售业务。起重设备相关的销售、服务收入为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
受起重机设备相关销售及服务收入下滑的影响,2015 年公司营业利润较上
年同比下降 8%左右,若公司不能有效开拓起重机市场,并持续获得新订单,则
有可能导致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起重机作为典型的中间传导性行业,其发展速度和程度通常与宏观经济周期
密切相关,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家固定资产和基础建设投资规模的影响,
所以我国乃至世界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经济增长幅度将直接影响起重机市场的
供需状况。若未来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市场对起重设备的需求可能将会减
少,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路,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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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风险
(一)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外销业务的主要客户国为新兴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在基础设施建
设、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过程中,对于中高端起重机的需求量日益强烈。如果客
户国的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如对起重机械加征关税或者限制起重机械进口,
将对公司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二)主要销售国经济和政治等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向新兴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这些国家经济发展情况与发达国家
相比,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经济发展的波动以及政治形势的变化都可能影响当地
消费者的收入及消费能力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因此,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国
的政治环境、经济发展状况、行业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业务发展
造成负面影响。
四、管理风险`
(一)人才短缺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进入了快速发展期,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特别是随
着将来公司募投项目的建成,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的扩大,这就需要一大批与
公司快速发展相匹配的研发人才、技术人才、销售人才和管理人才。若将来公司
人才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将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安全生产风险
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危险。如果公司在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上出现漏洞,管理不规范或公司生产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罔顾安全进行生产
作业以及公司存在未发现的安全隐患,则公司将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也快速增长。各报告期
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6,187.17 万元、13,391.85 万元、16,523.70 万元和
18,612.28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3.59%、18.49%、20.74%和 23.37%。
若在未来经营发展中部分公司客户信用不佳或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导致支付
困难而拖延支付公司应收款项或赖账,将给公司带来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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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全部收回的风险。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紧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现比{收现比=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1.17)}分别达到 95.68%、118.20%、82.55%和 85.04%,由于公司正处于快速扩
张期,存货、人员数量快速增长以及公司购买原材料钢材、支付人员工资均需支
付现金等原因,尽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正,但整体仍
呈现震荡下行的趋势,未来不排除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可能。若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可能依然面临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
六、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7 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
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 2013 年 12
月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证书编号 GF201332000339,有效期为三年;子
公司诺威起重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 2014
年 10 月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证书编号为 GR201432001241,有效期为
三年。本公司及诺威起重均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减按 15.00%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到期后,如果未来国家变更或取消高新
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本公司及诺威起重未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本
公司及诺威起重所得税税率将变为 25.00%,本公司及诺威起重未来的经营业绩
及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七、汇率风险
发行人产品主要以内销为主,但随着起重机市场的不断拓展,公司将经营触
角延伸至海外。报告期内,公司出口到国外市场的产品金额波动较大,其中,以
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235.89万元、11,914.09万元、5,938.40万元和3,875.37
万元,占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96%、24.75%、10.76%和16.49%。
自 2005 年7 月21 日我国实施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由于我国经济持续高
速增长,人民币对美元整体保持升值态势,但随着人民币汇率报价机制的逐步完
善,特别是2015年8月份以来央行对人民币中间价报价制度进行的改革,进一步
加剧了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汇率波动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
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浮动方向、幅度与公司根据银行远期报价做出的预
测不一致,或者公司制定的人民币远期结汇的业务未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则可能
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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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变动情况
八、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我
国企业的人力成本快速上升。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员工 693 人,
人力成本支出较大。2013 年至 2016 年上半年,公司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3,953.45 万元、4,519.11 万元、5,077.42 万元和 3,109.85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
收入的 8.38%、9.39%、9.20%和 13.22%。如果未来我国企业的用工成本持续上
升,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九、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两个项目:①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2.5 万吨项
目;②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收益率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欧式起重设备2.5万吨项目的投资金额为
29,795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6.71年,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等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项目
实际建成后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竞争对手的发展、原材料与产品价格的变动、
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等因素也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与公司的预测
存在差异,致使项目的投资收益率低于预期水平,从而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
如期完成。
(二)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起重设备年产能将达到 3.5 万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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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后期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将存在因
产能扩大而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
(三)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包括无形资产)投资
32,710.00 万元,项目投入运营后,年新增折旧及摊销约 2,436.59 万元。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方面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并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公
司将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
影响。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长,鉴于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
期,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投资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难以
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因股本扩张造成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控制权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直接持有发行人6,702.02
万股,通过上海志享间接持有发行人2,144.98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
峰华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共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3.73%。本次发行完成后,金红
萍、陶峰华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股地位,
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将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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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EUROCRANE(CHINA)CO., LTD.
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金红萍
成立日期: 2007 年 6 月 19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2 年 8 月 28 日
住所: 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 288 号、388 号
公司主营业务: 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工程机械部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512-82072066
传真号码: 0512-8207299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eurocrane.com.cn/
电子信箱: xubing@eurocrane.com.cn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经苏州法兰泰克2012年8月1日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由苏州法兰泰
克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依法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注册号为320584400012775。
(二)公司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发起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金红萍 37,680,240.00 31.40%
2 陶峰华 29,539,920.00 24.62%
3 上海志享 21,449,760.00 17.87%
4 复星创富 11,000,040.00 9.17%
5 张玲珑 2,400,000.00 2.00%
6 蔡芳钻 2,400,000.00 2.00%
7 沈菊林 2,160,000.00 1.80%
8 上海诚鼎 2,000,040.00 1.67%
9 无锡诚鼎 2,000,040.00 1.67%
10 希望金汇 1,200,000.00 1.00%
11 阮宏来 1,200,000.00 1.00%
12 王新革 1,200,000.00 1.00%
13 吴燕飞 1,200,000.00 1.00%
14 张忠良 1,200,0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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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5 润勇投资 999,960.00 0.83%
16 徐珽 740,040.00 0.62%
17 张良森 549,960.00 0.46%
18 姜海 360,000.00 0.30%
19 顾海清 240,000.00 0.20%
20 贾凯 240,000.00 0.20%
21 袁秀峰 240,000.00 0.20%
合 计 120,000,000.00 100.00%
(三)整体变更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金红萍女士、陶峰华先生为夫妻,是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时,金红萍女士、陶峰华先生拥有的主要资产除了
苏州法兰泰克的股权外,还包括:
主要发起人投资的企业 投资企业情况
金红萍持有 50.00%股权、陶峰华持有 50.00%股权,主要从事投资、
上海法兰泰克
咨询。2013 年 1 月上海法兰泰克更名为上海志享
法兰泰克控股 金红萍持有100.00%股权,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诺威集团控股 金红萍持有100.00%股权,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EUROCRANE(亚洲) 金红萍持有100.00%股权,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诺威集团控股持有100.00%股权,主要从事电动葫芦、起重机零部件
诺威起重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法兰泰克控股认缴76.50万美元,实际出资15.00万美元,持有51.00%
法兰泰克新乡
的股权,主要从事起重机械及零部件生产、销售
业腾机电 陶峰华持有10.00%股权,主要从事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等
博隆实业 金红萍持有其5.38%股权,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
各投资企业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三、(一)关联方及关联
关系”。
2014年4月、2013年5月和2013年3月,金红萍分别注销了法兰泰克控股、诺
威集团控股和EUROCRANE(亚洲)三家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主要发起人金红萍、陶峰华的主要资产为
持有上海志享各50.00%的股权、金红萍、陶峰华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四)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由苏州法兰泰克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苏州法兰泰克的全部资产和业
务。公司设立时主要从事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工程机械部件的研
发、制造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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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整体变更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及其之间的联系
由于本公司系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因此,整体变更前原企
业的业务流程与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的业务流程没有变化。本公司业务流程情况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六)公司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本公司成立后,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运作。目前公司主要发起人金红萍、陶
峰华和上海志享除拥有本公司的权益外,未从事其他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与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没有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由苏州法兰泰克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完整承继了苏
州法兰泰克的全部资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州法兰泰克的房产、设备、
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主要资产或权利均已变更至股份公司名下。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系由苏州法兰泰克整体变更设立。苏州法兰泰克成立于2007年6月19
日,其股本形成及变化过程如下:
1、苏州法兰泰克的设立
2007年6月,苏州法兰泰克经吴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2007年5月31日出
具的吴外经资字(2007)664号《关于同意受理上海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设备有限
公司与法兰泰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设立合资经营企业的通知》和吴江市对外
贸易经济合作局以2007年6月14日出具的吴外经资字(2007)705号《关于合资经
营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的批准,由上海法兰
泰克和法兰泰克控股共同出资设立。
2007年6月14日,苏州法兰泰克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商外资苏府资字
[2007]719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7年6月19日,苏州法兰泰克取得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
号为企合苏吴总副字第00131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苏州法兰泰克
注册资本700.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起重机械及部件、钢结构件和立体仓库的生
产、安装、改造和维修(以上涉及资产的凭资质经营),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相关产品的收购出口业务;起重机械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
苏州华瑞对上海法兰泰克和法兰泰克控股对苏州法兰泰克的分期出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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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验资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
验资报告出 出资
出资人 本期出资金额 累计出资金额 验资报告文号
具时间 方式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467,196.16 467,196.16
2007.9.25 华瑞验外字(2007)233号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893,931.85 893,931.85
合 计 1,361,128.01 1,361,128.01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208,344.91 675,541.07
2008.5.13 华瑞验外字(2008)110号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106,814.14 1,000,745.99
合 计 315,159.05 1,676,287.06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417,577.39 1,093,118.46
2008.7.15 华瑞验外字(2008)170号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674,815.50 1,675,561.49
合 计 1,092,392.89 2,768,679.95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0.00 1,093,118.46
2008.9.19 华瑞验外字(2008)214号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235,904.00 1,911,465.49
合 计 235,904.00 3,004,583.95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0.00 1,093,118.46
2008.9.26 华瑞验外字(2008)226号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176,928.00 2,088,393.49
合 计 176,928.00 3,181,511.95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0.00 1,093,118.46
2008.10.14 华瑞验外字(2008)240号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69,970.00 2,158,363.49
合 计 69,970.00 3,251,,481.95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0.00 1,093,118.46
2008.10.28 华瑞验外字(2008)255号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224,970.00 2,383,333.49
合 计 224,970.00 3,476,451.95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0.00 1,093,118.46
2009.1.19 华瑞验外字(2009)020号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174,970.00 2,558,303.49
合 计 174,970.00 3,651,421.95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0.00 1,093,118.46
2009.6.15 华瑞验外字(2009)138号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236,674.00 2,794,977.49
合 计 236,674.00 3,888,095.95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0.00 1,093,118.46
2009.10.22 华瑞验外字(2009)273号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747,444.00 3,542,421.49
合 计 747,444.00 4,635,539.95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306,881.54 1,400,000.00
2009.12.29 华瑞验外字(2009)337号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931,605.00 4,474,026.49
合 计 1,238,486.54 5,874,026.49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0.00 1,400,000.00
2010.3.25 华瑞验外字(2010)046号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1,123,731.40 5,597,757.89
合 计 1,123,731.40 6,997,757.89
2、苏州法兰泰克增资
2010年1月11日,苏州法兰泰克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由700.00万美元增加到3,300.0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中由上海法兰泰克出资
520.00万美元,法兰泰克控股出资2,080.00万美元;同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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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及经营范围变更经江苏省商务厅以2010年1月15日出具的苏商资审
字[2010]第17002号《关于同意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增资及增加
经营范围的批复》和江苏省人民政府以2010年1月21日核发的商外资苏府资字
[2007]719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2010年11月29
日,苏州法兰泰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注册号为320584400012775《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起重机械及其部件、建筑机械及其部件、
钢结构件和立体仓库的生产、安装、改造和维修;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从事
与本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家贸易管理商品,涉
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起重机械产品的技术
开发、转让、咨询。
苏州华瑞对上海法兰泰克和法兰泰克控股对苏州法兰泰克的增资出资情况
出具了《验资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
验资报告出
出资人 出资方式 本期出资金额 累计出资金额 验资报告文号
具时间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1,472,797.43 2,872,797.43 华瑞验外字(2010)
2010.8.24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538,809.80 6,136,567.69 163号
合 计 2,011,607.23 9,009,365.12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0.00 2,872,797.43 华瑞验外字(2010)
2010.9.28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2,349,860.00 8,486,427.69 206号
合 计 2,349,860.00 11,359,225.12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0.00 2,872,797.43 华瑞验外字(2010)
2010.10.20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859,930.00 9,346,357.69 208号
合 计 859,930.00 12,219,155.12
上海法兰泰克 货币 0.00 2,872,797.43 华瑞验外字(2011)
2011.3.11
法兰泰克控股 货币 541,325.00 9,887,682.69 032号
合 计 541,325.00 12,760,480.12
3、苏州法兰泰克减资
2012年1月12日,苏州法兰泰克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
本由3,300.00万美元减少至12,760,480.12美元。
2012年2月3日,苏州法兰泰克在新华日报刊登了减资公告。
本次减资经江苏省商务厅以2012年4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法兰泰克起重机
械(苏州)有限公司减资的批复》(苏商资审字[2012]第17028号)和江苏省人
民政府以2012年4月1日核发的商外资苏府资字[2007]719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
2012年4月13日,苏州法兰泰克完成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重新领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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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减资后的公司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实缴出资占认 出资方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 (美元) 缴出资的比例 式
1 上海法兰泰克 2,872,797.43 2,872,797.43 100.00% 货币 22.51%
2 法兰泰克控股 9,887,682.69 9,887,682.69 100.00% 货币 77.49%
合 计 12,760,480.12 12,760,480.12 100.00% 100.00%
4、苏州法兰泰克变更为内资公司
2012年4月5日,苏州法兰泰克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法兰泰克控股将
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金红萍和陶峰华,终止原投资合同和中外合资企业章程,
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同日,法兰泰克控股与金红萍、陶峰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法兰泰克控股将
所持公司5,932,609.61美元的出资转让给金红萍,转让价款为7,415,760.00美元;
将所持公司3,955,073.08美元的出资转让给陶峰华,转让价款为4,943,840.00美元。
苏州法兰泰克本次转内资的决定经吴江市商务局以2012年4月6日出具的吴
商资字[2012]224号《关于同意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转为内资企
业的通知》批准。
2012年4月18日,苏州建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建信内验(2012)
字第05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2年4月16日,苏州法兰泰克变更为内资企
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562,512.31元。
2012年5月30日,苏州法兰泰克换领了内资企业营业执照。
公司转成内资企业后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上海法兰泰克 19,710,321.52 货币 22.51%
2 金红萍 40,707,811.97 货币 46.49%
3 陶峰华 27,144,378.82 货币 31.00%
合 计 87,562,512.31 100.00%
5、苏州法兰泰克增资及股权转让
2012年6月1日,苏州法兰泰克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
增加至110,268,715.37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复星创富等10名新股东认缴,各股东
认缴出资的情况如下:
新增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 计入注册资本 计入资本公积金额
认缴款项(元)
姓名 (元) 资比例 金额(元) (元)
复星创富 10,108,002.33 9.17% 55,000,000.00 10,108,002.33 44,891,9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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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珑 2,205,374.31 2.00% 12,000,000.00 2,205,374.31 9,794,625.69
沈菊林 1,984,836.88 1.80% 10,800,000.00 1,984,836.88 8,815,163.12
上海诚鼎 1,837,848.68 1.67% 10,000,000.00 1,837,848.68 8,162,151.32
无锡诚鼎 1,837,848.68 1.67% 10,000,000.00 1,837,848.68 8,162,151.32
希望金汇 1,102,687.15 1.00% 6,000,000.00 1,102,687.15 4,897,312.85
阮宏来 1,102,687.15 1.00% 6,000,000.00 1,102,687.15 4,897,312.85
王新革 1,102,687.15 1.00% 6,000,000.00 1,102,687.15 4,897,312.85
润勇投资 918,869.21 0.83% 5,000,000.00 918,869.21 4,081,130.79
张良森 505,361.52 0.46% 2,750,000.00 505,361.52 2,244,638.48
合 计 22,706,203.06 20.60% 123,550,000.00 22,706,203.06 100,843,796.94
同时,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金红萍将本次增资后所持公司5.52%的股权转让
给姜海等8名自然人,具体情况如下:
股权转让方 股权受让方 转让的股权比例 对应的出资额(元) 股权转让价格(元)
蔡芳钻 2.00% 2,205,374.31 12,000,000.00
吴燕飞 1.00% 1,102,687.15 6,000,000.00
张忠良 1.00% 1,102,687.15 6,000,000.00
徐 珽 0.62% 680,027.17 3,700,000.00
金红萍
姜 海 0.30% 330,806.15 1,800,000.00
顾海清 0.20% 220,537.43 1,200,000.00
贾 凯 0.20% 220,537.43 1,200,000.00
袁秀峰 0.20% 220,537.43 1,200,000.00
合 计 5.52% 6,083,194.22 33,100,000.00
2012年6月1日,金红萍分别与上述股权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6月13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师报字[2012]第113452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2012年6月12日,苏州法兰泰克已收到新增股东复星创富、上海诚鼎、
无锡诚鼎、张良森缴纳的增资款共计77,750,000.00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对应增
加注册资本14,289,061.21元,增加资本公积63,460,938.79元。本次变更后公司累
计实收资本101,851,573.52元。
2012年6月21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师报字[2012]第113509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2012年6月20日止,苏州法兰泰克已收本次增资剩余新增股东张玲珑、
沈菊林、希望金汇、阮宏来、王新革、润勇投资缴纳的增资款共计45,800,000.00
元 , 全 部 为 货 币 出 资 , 对 应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8,417,141.85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37,382,858.15 元。本次变更后公司累计实收资本110,268,715.37元。
2012年6月29日,苏州法兰泰克完成了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并取得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苏州法兰泰克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金红萍 34,624,617.75 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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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2 陶峰华 27,144,378.82 24.62%
3 上海法兰泰克 19,710,321.52 17.87%
4 复星创富 10,108,002.33 9.17%
5 张玲珑 2,205,374.31 2.00%
6 蔡芳钻 2,205,374.31 2.00%
7 沈菊林 1,984,836.88 1.80%
8 上海诚鼎 1,837,848.68 1.67%
9 无锡诚鼎 1,837,848.68 1.67%
10 希望金汇 1,102,687.15 1.00%
11 阮宏来 1,102,687.15 1.00%
12 王新革 1,102,687.15 1.00%
13 吴燕飞 1,102,687.15 1.00%
14 张忠良 1,102,687.15 1.00%
15 润勇投资 918,869.21 0.83%
16 徐 珽 680,027.17 0.62%
17 张良森 505,361.52 0.46%
18 姜 海 330,806.15 0.30%
19 顾海清 220,537.43 0.20%
20 贾 凯 220,537.43 0.20%
21 袁秀峰 220,537.43 0.20%
合 计 110,268,715.37 100.00%
6、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2年8月1日,苏州法兰泰克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的议案。原苏州法兰泰克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法兰泰克以经审计的苏州法兰泰克在审计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值
人民币264,545,274.59元,按1:0.453609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12,000.00万股,每股
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大于股本部分144,545,274.59元计入资本公
积。
2012年8月1日,立信会计师对此次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771号验资报告。
2012年8月28日,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公司名称变更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法
定代表人为金红萍。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金红萍 37,680,240.00 31.40%
2 陶峰华 29,539,920.00 24.62%
3 上海法兰泰克 21,449,760.00 17.87%
4 复星创富 11,000,040.00 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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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5 张玲珑 2,400,000.00 2.00%
6 蔡芳钻 2,400,000.00 2.00%
7 沈菊林 2,160,000.00 1.80%
8 上海诚鼎 2,000,040.00 1.67%
9 无锡诚鼎 2,000,040.00 1.67%
10 希望金汇 1,200,000.00 1.00%
11 阮宏来 1,200,000.00 1.00%
12 王新革 1,200,000.00 1.00%
13 吴燕飞 1,200,000.00 1.00%
14 张忠良 1,200,000.00 1.00%
15 润勇投资 999,960.00 0.83%
16 徐 珽 740,040.00 0.62%
17 张良森 549,960.00 0.46%
18 姜 海 360,000.00 0.30%
19 顾海清 240,000.00 0.20%
20 贾 凯 240,000.00 0.20%
21 袁秀峰 240,000.00 0.20%
合 计 120,000,000.00 100.00%
7、法兰泰克重工股权转让
2013 年 8 月 29 日,吴燕飞与黄继承签署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吴燕飞所持公司 120.00 万股股份以 600.00 万元的价格
全部转让给黄继承。
2013 年 11 月 14 日,法兰泰克重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金
红萍将其所持公司 20.00 万股股份以 1,186,666.00 元转让给王莉娅,将其所持公
司 20.00 万股股份以 1,186,666.00 元转让给沈小芳。
2014 年 3 月 18 日,王莉娅与陈启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王
莉娅所持公司 20.00 万股股份以 1,186,666.00 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陈启松。
2016年4月,沈小芳自发行人离职,并拟转让其所持公司20万股股份,以收
回投资款项。2016年4月5日,沈小芳与金红萍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
将沈小芳所持公司20.00万股股份以1,186,666.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金红萍。
就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沈小芳于2016年4月5日出具书面声明如下:
“1.本人于2013年11月自金红萍处以1,186,666元的价格受让金红萍所持法
兰泰克20万股股份,并经工商登记为法兰泰克的股东。
2.本人于2016年4月将所持法兰泰克20万股股份以1,186,666元的价格转让给
了金红萍,本次股份转让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金红萍已向本人支付完毕本次股
份转让的全部价款,本人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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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人已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法兰泰克的股份,本人
与法兰泰克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既有或潜在的股权纠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法兰泰克重工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金红萍 37,480,240.00 31.24%
2 陶峰华 29,539,920.00 24.62%
3 上海志享 21,449,760.00 17.87%
4 复星创富 11,000,040.00 9.17%
5 张玲珑 2,400,000.00 2.00%
6 蔡芳钻 2,400,000.00 2.00%
7 沈菊林 2,160,000.00 1.80%
8 上海诚鼎 2,000,040.00 1.67%
9 无锡诚鼎 2,000,040.00 1.67%
10 希望金汇 1,200,000.00 1.00%
11 阮宏来 1,200,000.00 1.00%
12 王新革 1,200,000.00 1.00%
13 黄继承 1,200,000.00 1.00%
14 张忠良 1,200,000.00 1.00%
15 润勇投资 999,960.00 0.83%
16 徐 珽 740,040.00 0.62%
17 张良森 549,960.00 0.46%
18 姜 海 360,000.00 0.30%
19 顾海清 240,000.00 0.20%
20 贾 凯 240,000.00 0.20%
21 袁秀峰 240,000.00 0.20%
22 陈启松 200,000.00 0.17%
合 计 120,00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设立及以后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验资情况
1、发行人历年验资情况
时间 事由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文号 报告结论
截至 2007 年 8 月 22 日收到各股东缴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纳的注册资本 136.11 万美元;各股东
2007.9.25 苏州华瑞
136.11 万美元 (2007)233 号 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08 年 4 月 9 日收到各股东缴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纳的注册资本 167.63 万美元;各股
2008.5.13 苏州华瑞
31.52 万美元 (2008)110 号 东均以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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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事由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文号 报告结论
截至 2008 年 7 月 3 日收到各股东缴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纳的注册资本 276.87 万美元;各股
2008.7.15 苏州华瑞
109.24 万美元 (2008)170 号 东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08 年 7 月 30 日收到各股东缴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纳的注册资本 300.46 万美元;各股
2008.9.19 苏州华瑞
23.59 万美元 (2008)214 号 东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08 年 9 月 19 日收到各股东缴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纳的注册资本 318.15 万美元;各股
2008.9.26 苏州华瑞
17.69 万美元 (2008)226 号 东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08 年 10 月 10 日收到各股东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缴纳的注册资本 325.15 万美元;各
2008.10.14 苏州华瑞
7.00 万美元 (2008)240号 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08 年 10 月 20 日收到各股东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缴纳的注册资本 347.65 万美元;各
2008.10.28 苏州华瑞
22.50 万美元 (2008)255 号 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09 年 1 月 13 日收到各股东缴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纳的注册资本 365.14 万美元;各股
2009.1.19 苏州华瑞
174.97 万美元 (2009)020 号 东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09 年 6 月 11 日收到各股东缴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纳的注册资本 388.81 万美元;各股
2009.6.15 苏州华瑞
23.67 万美元 (2009)138 号 东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09 年 10 月 21 日收到各股东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缴纳的注册资本 463.55 万美元;各
2009.10.22 苏州华瑞
74.74 万美元 (2009)273 号 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09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各股东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缴纳的注册资本 587.40 万美元;各
2009.12.29 苏州华瑞
123.85 万美元 (2009)337 号 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10 年 3 月 18 日收到各股东缴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纳的注册资本 699.78 万美元;各股
2010.3.25 苏州华瑞
112.37 万美元 (2010)046 号 东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10 年 8 月 19 收到各股东缴纳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的注册资本 900.94 万美元;各股东
2010.8.24 苏州华瑞
201.16 万美元 (2010)163 号 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10 年 9 月 21 日收到各股东缴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纳的注册资本 1,135.92 万美元;各股
2010.9.28 苏州华瑞
234.99 万美元 (2010)206 号 东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10 年 10 月 14 日收到各股东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缴纳的注册资本 1,221.92 万美元;各
2010.10.20 苏州华瑞
85.99 万美元 (2010)208 号 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11 年 3 月 8 日收到各股东缴
实缴注册资本 华瑞验外字 纳的注册资本 1,276.05 万美元;各股
2011.3.11 苏州华瑞
54.13 万美元 (2011)032 号 东均以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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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时间 事由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文号 报告结论
苏州建信会 建 信 内 验 截至 2012 年 4 月 16 日转为内资企业
公司转为内资
2012.4.18 计师事务所 ( 2012 )字 第 后公司实收资本 8,756.25 万元
企业
有限公司 050 号
信 师 报 字 截至 2012 年 6 月 12 日收到各股东缴
实缴注册资本 纳的注册资本 10,185.16 万元;各股
2012.6.13 立信会计师 [2012] 第
1,428.91 万元 东均以货币出资
113452 号
信 师 报 字 截至 2012 年 6 月 20 日收到各股东缴
实缴注册资本 纳的注册资本 11,026.87 万元;各股
2012.6.21 立信会计师 [2012] 第
841.71 万元 东均以货币出资
113509 号
信会师报字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注册资本为
整体变更股份
2012.8.1 立信会计师 ( 2012 ) 第 12,000.00 万元
公司
113771 号
2、发行人验资复核情况
立信会计师复核了公司截至 2012 年 4 月 16 日注册资本、实收股本的情况,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3970 号《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的复核报告》(以下简称“《验资复核报告》”),根据《验资复核报
告》,发行人截至 2012 年 4 月 16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562,512.31 元,
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87,562,512.31 元,该出资是真实、合法的。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根据立信会计师于2012年8月1日出具的信师报字[2012]113771号《验资报
告》,发起人以苏州法兰泰克经审计后的2012年6月30日的净资产264,545,274.59
元折成股本1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
份公司。各发起人按原股权比例依法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苏州法兰泰克的债权、
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
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同时确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申报材料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就财务报表部分追溯调
整事项列示如下:
1、追溯调整公司对上海法兰泰克(后更名为“上海志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志享”)2011 年度委托加工业务而形成的加工费,该事项调增股改
时净资产 1,824,388.88 元;
2、追溯调整公司应收上海志享 2011 年加工费形成的应收账款及递延所得税
资产,该事项调减股改时的净资产 90,715.25 元;
3、追溯调整 2012 年吴江市税务局要求公司补缴的土地使用税,该事项调减
股改时的净资产 660,718.42 元;该等税款缴纳事宜系税务局根据公司取得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为纳税时点,要求企业补缴所致,不属于违法行为。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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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追溯调整因公司一期厂房配套设施政府补助款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
的差异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事项调增股改时净资产 168,060.07 元;
5、追溯调整上市中介费用记账差错,该事项调增股改时净资产 400,000.00
元。
上述事项合计调增股改时净资产 1,640,965.28 元。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全体股东确认,不会影响股改时形
成的股本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调整后,苏州法兰泰
克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表净资产值为 266,186,239.87 元,股本总额不变,
仍为 120,000,000.00 元。各发起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计算应持有的股数,其余
146,186,239.87 元列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列入资本公积的
金额为 144,545,274.59 元,列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 1,640,965.28 元。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机构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1、发行人股权结构
2、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本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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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职能部门设置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
责;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
责;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各职能部门
的主要职责如下:
部门 主要职能
总经办:主要负责公司企业管理的规划、计划和实施、监督;内部管
控、重点工作跟进,及公司品牌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
财务部:主要负责拟订、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预算的
编制和执行,规范、实施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以及成本管理等;按会
计制度规定,组织好会计核算工作,做好财务资料、文件、凭证、报
表收集和归档,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
管理中心 经营成果
采购中心:主要负责供应商开发和管理,负责物资采购和索赔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和
预算、组织规划和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培训管理、员工关系
管理、员工职业健康管理等工作
行政部:主要负责公司的安保、环境卫生、宿舍食堂、行政接待、行
政物资管理等后勤工作
仓储物流部:统筹负责公司各仓库的物料管理和生产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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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主要职能
项目管理部:主要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编制,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
与客户沟通,组织资源确保保质保量准时交付
生产部:主要负责计划并实施产品的生产和交付,包括生产计划管理、
生产进度控制、现场管理、职业环境管理、包装和发运;安全和设备
的管理;并负责提升产品制造质量、生产的效率提升和持续改善
运营中心 质量部:主要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执行,负责原材料、生
产工序、产成品和安装的质量检验,负责供应商的质量管理和外购件、
外协件的质量检验,负责汇总和分析每月的品质数据和质量问题,协
同各部门采取行动不断提升质量
安装部:主要负责起重机产品在客户现场的安装,取证和与最终客户
的交付工作
工艺部:为起重机产品生产提供工艺指导与工艺支持
销售部:负责市场开拓和维护,公司的品牌推广与市场策划,开展市
场调研与市场分析,销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日常的销售管理和
CRM 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参与项目管理和售后服务,以及与其他部门
营销中心 之间的协调上的支持,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售前服务
服务部:承担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执行客户委托的维护保养、改造
和紧急维修服务,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负责零配件销售及服务合同
业务的开发和销售,增加服务收入
技术中心 负责新产品研发、产品改进和起重机项目设计
生产部:主要负责计划并实施产品的生产和交付,包括生产计划管理、
生产进度控制、现场管理、职业环境管理、包装和发运;安全和设备
的管理;并负责提升产品制造质量、生产的效率提升和持续改善
质量部:负责原材料、生产工序、产成品质量检验,负责供应商的质
工程机械事业部 量管理和外购件、外协件的质量检验,负责汇总和分析每月的品质数
据和质量问题,协同各部门采取行动不断提升质量
商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机械事业部的客户开发、沟通和管理
工艺部:主要为工程机械事业部开发新产品工艺,编制工艺文件,为
生产现场提供工艺指导
战略委员会 对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的重大事宜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与内控制度的
落实,审核公司财务信息,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绩效薪酬委员会 制订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福利方案并监督实施,对高管团队进行年度
绩效考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规模提出建议,对董事、总经理等需提交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及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主要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日
证券部 常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及与中介机构、证券管理机构、
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等事宜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除拥有全资子公司诺威起重、法兰泰克起
重,控股子公司一桥传动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况。
(一) 诺威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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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威起重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23 日,诺威集团控股持有其 100.00%股权。诺
威集团控股为金红萍 100.00%持股的境外企业。为了符合上市的要求,避免同业
竞争、减少关联交易,2012 年 12 月 18 日法兰泰克重工收购了诺威起重的 100.00%
股权。目前诺威起重主要从事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联合苏州
法兰泰克研发起重机核心部件。
目前诺威起重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法兰泰克重工 6,436.65 6,436.65 100.00%
合 计 6,436.65 6,436.65 100.00%
诺威起重最近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10,668.34
净资产 7,232.41
营业收入 3,277.98
净利润 -177.99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二)一桥传动
一桥传动成立于2015年1月20日,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
责任公司,住所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1288号,法定代表人为金红萍,注
册资本为800万元,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及销售:传动设备及其金属配套设
备,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一桥传动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发行人 480.00 60.00%
2 费忠才 160.00 20.00%
3 费 城 160.00 20.00%
合计 800.00 100.00%
一桥传动最近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865.38
净资产 524.11
营业收入 435.54
净利润 4.00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三)法兰泰克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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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起重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坪环社区中山大道乐安居国际大
酒店附公寓 A301,法定代表人为徐珽,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起重
机械及其部件、建筑机械及其部件、钢结构件和立体仓库的销售、安装、改造和
维修,工程机械、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自动化物流仓储系统、物料搬运和输送
系统的销售、安装、改造和维修;机械电器设备的销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
除外);机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咨询;从事与本公司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
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申请);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起重
机租赁业务”,法兰泰克起重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法兰泰克重工 300.00 100.00%
合计 3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法兰泰克起重尚未投入运营。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
(一)发起人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发起设立时共有 21 名发起人股东,其中,原发起人股东吴燕飞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将其所持公司的 120 万股股份转让给黄继承。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起
人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 是否拥有永久
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住址/住所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号 境外居留权
上海市浦东新区乳山
1 金红萍 330724197512XXXXXX 37,680,240.00 31.40% 无
三村 335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龙
2 陶峰华 310110197307XXXXXX 29,539,920.00 24.62% 无
路 263 弄
嘉定区黄渡镇方黄公
3 上海志享 3101142032551 21,449,760.00 17.87% -
路 7735 号
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
4 复星创富 310000000103333 11,000,040.00 9.17% -
路2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
5 张玲珑 410105196501XXXXXX 2,400,000.00 2.00% 无
路 1673 弄
福建省石狮市祥芝镇
6 蔡芳钻 359002197503XXXXXX 2,400,000.00 2.00% 无
渔港路 42 号
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
7 沈菊林 320525197108XXXXXX 2,160,000.00 1.80% 无
龙庭锦绣花园 23 幢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
8 上海诚鼎 310000000104738 2,000,040.00 1.67% -
路 818 号
9 无锡诚鼎 320200000190002 无锡市锡山区经济开 2,000,040.00 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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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是否拥有永久
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住址/住所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号 境外居留权
发区凤威路 2 号
北京市朝阳区霞光里
10 希望金汇 110000012224632 1,200,000.00 1.00% -
15 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11 阮宏来 342921196610XXXXXX 1,200,000.00 1.00% 无
百花公寓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
12 王新革 630103196708XXXXXX 1,200,000.00 1.00% 无
路 2993 弄
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
13 吴燕飞 320525197609XXXXXX 1,200,000.00 1.00% 无
坛丘希望小区 2 幢
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14 张忠良 330222196612XXXXXX 1,200,000.00 1.00% 有
宁丰村章家路
15 润勇投资 310114002252313 嘉定区嘉新公路 835 弄 999,960.00 0.83% -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七
16 徐珽 320219197512XXXXXX 740,040.00 0.62% 无

上海市杨浦区凤南一
17 张良森 362323197403XXXXXX 549,960.00 0.46% 无
村 70 号
上海市徐汇区虹梅南
18 姜海 310230196302XXXXXX 360,000.00 0.30% 无
路 698 弄
江苏省江阴市君山巷
19 顾海清 320219197603XXXXXX 240,000.00 0.20% 无
73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
20 贾凯 410303197910XXXXXX 240,000.00 0.20% 无
镇春晖路 25 弄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薇
21 袁秀峰 320107196510XXXXXX 240,000.00 0.20% 无
路 667 弄 132 号 501 号
合 计 120,000,000.00 100.00%
1、上海志享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志享持有公司2,144.976万股,占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17.87%。
上 海志享成立于 2002 年 4月25日,注册资 本为 1,000.00 万元,注 册号为
3101142032551,住所为嘉定区黄渡镇方黄公路7735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司,法定代表人为金红萍,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
询(除金融、证券),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组织
策划,会务服务,建材、工艺品、日用百货的销售。
上海志享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金红萍 500.00 50.00%
2 陶峰华 500.00 5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上海志享最近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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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2,193.81
净资产 2,224.89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9.86
注:2016年上半年度数据经苏州昊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016年11月17日,上海志享出具《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投资基金
的声明及承诺函》如下:
“1.本公司由股东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设立,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
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本公司的资产由本公司自主管理,不存在实际担任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情形。因此,本公司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或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等手续。
2.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陈述,本公司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综上,上海志享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
2、复星创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复星创富持有本公司1,100.0040万股,占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9.17%。
复星创富成立于2011年3月15日,注册号为310000000103333,住所为上海市
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公司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复星创
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丁其国),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复星创富合伙人的名称、类型及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序号 名称 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1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6,926.39 13.11%
2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2,704.47 9.84%
3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4,234.82 3.28%
4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4,234.82 3.28%
5 北京广润隆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543.48 1.97%
6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691.35 1.31%
7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691.35 1.31%
8 上海徳智和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691.35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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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
序号 名称 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9 上海和科发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4,234.82 3.28%
10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40,979.67 31.74%
11 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355.66 1.05%
12 叶林富 - 2,543.48 1.97%
13 钱金耐 - 2,543.48 1.97%
14 崔建华 - 1,691.35 1.31%
15 陈再平 - 1,691.35 1.31%
16 张冬女 - 1,691.35 1.31%
17 邱茂云 - 1,265.28 0.98%
18 龚雅 - 852.13 0.66%
19 王余美 - 1,691.35 1.31%
20 牟锡敏 - 852.13 0.66%
21 曹国良 - 852.13 0.66%
22 沈卫平 - 852.13 0.66%
23 杨大伟 - 852.13 0.66%
24 陈世益 - 852.13 0.66%
25 蒋玲娟 - 852.13 0.66%
26 刘兴 - 852.13 0.66%
27 王伯平 - 852.13 0.66%
28 郑东升 - 852.13 0.66%
29 徐永生 - 852.13 0.66%
30 吕珏 - 852.13 0.66%
31 马立峰 - 852.13 0.66%
32 陆亚凤 - 852.13 0.66%
33 吴康 - 852.13 0.66%
34 汪晔敏 - 852.13 0.66%
35 王刚 - 852.13 0.66%
36 楼雯倩 - 852.13 0.66%
37 范美红 - 852.13 0.66%
38 徐萍 - 852.13 0.66%
39 李金甫 - 852.13 0.66%
40 周挺 - 852.13 0.66%
41 苏喆 - 852.13 0.66%
42 徐立伟 - 852.13 0.66%
43 钱国兴 - 852.13 0.66%
44 周华明 - 852.13 0.66%
45 李玉婵 852.13 0.66%
46 何凡 - 852.13 0.66%
合 计 129,110.50 100.00%
复星创富最近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163,317.93
净资产 129,110,50
1-1-60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423.31
注: 2016年上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复星创富的普通合伙人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3月
17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0303),并对复星创富进行了私
募基金备案。
3、上海诚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诚鼎持有本公司200.004万股,占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1.67%。
上海诚鼎成立于2011年5月20日,注册号为310000000104738,住所为上海市
虹口区四川北路818号,公司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诚鼎
创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智海),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上海诚鼎合伙人的名称、类型及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序号 名称 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1 上海诚鼎创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28.14 1.14%
2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5,323.19 26.62%
上海鼎汇通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 有限合伙 3,041.83 15.21%
(有限合伙)
4 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28.14 1.14%
5 上海宝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28.14 1.14%
6 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216.73 6.08%
7 上海上水自来水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42.21 1.71%
8 苏州荣文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456.27 2.28%
9 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418.25 2.09%
10 江西和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456.27 2.28%
11 上海德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152.09 0.76%
12 上海海义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52.09 0.76%
13 上海域盛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52.09 0.76%
14 上海联纳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42.21 1.71%
15 上海晶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114.07 0.57%
16 白贵生 - 304.18 1.52%
17 蔡华 - 342.21 1.71%
18 黄怡民 - 456.27 2.28%
19 刘建中 - 304.18 1.52%
20 陆凌云 - 456.27 2.28%
21 马莉 - 228.14 1.14%
22 马正康 - 456.27 2.28%
23 王宝刚 - 342.21 1.71%
1-1-61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4 徐忠辉 - 456.27 2.28%
25 赵志能 - 456.27 2.28%
26 张宇鑫 - 456.27 2.28%
27 卢峰 - 456.27 2.28%
28 朱益民 - 228.14 1.14%
29 白亦青 - 228.14 1.14%
30 邹嵘 - 152.09 0.76%
31 胡晓蓓 - 152.09 0.76%
32 陈涛 - 304.18 1.52%
33 季清如 - 456.27 2.28%
34 冯金发 - 456.27 2.28%
35 周兴昌 - 456.27 2.28%
合 计 20,000.00 100.00%
上海诚鼎最近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93,722.90
净资产 83,224.09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6,290.09
注: 2016年上半年度未经审计。
上海诚鼎的普通合伙人上海诚鼎创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22日
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0523),并对上海诚鼎进行了私募基
金备案。
4、无锡诚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诚鼎持有本公司200.004万股,占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1.67%。
无锡诚鼎成立于2010年11月23日,注册号为320200000190002,住所为无锡
市锡山区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公司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无锡诚鼎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辛全东),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
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
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无锡诚鼎合伙人的名称、类型及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序号 名称 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1 无锡诚鼎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6.0375 1.06%
2 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075.09 30.75%
3 无锡锡东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60.38 10.60%
1-1-62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出资额
序号 名称 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4 上海恒庆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60.38 10.60%
5 无锡商儒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1,060.38 10.60%
6 江苏林芝山阳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60.38 10.60%
7 黄延国 - 1,517.00 15.17%
8 无锡市华盛气体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60.38 10.60%
合 计 10,000.00 100.00%
无锡诚鼎最近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5,260.90
净资产 5,235.71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327.22
注:2016年上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无锡诚鼎的普通合伙人无锡诚鼎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3月11日完成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9264),并对无锡诚鼎进行了私募基金备案。
5、希望金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希望金汇持有本公司12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1.00%。
希望金汇成立于2009年8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注册号为
110000012224632,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霞光里15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单博飞,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销售建材、
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电器设备。
希望金汇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序号 名称 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1 北京泽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希望金汇最近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44,240.50
净资产 -1,240.46
营业收入 485.44
净利润 14.95
注: 2016年上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1-1-63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年11月17日,希望金汇出具《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投资基金
的声明及承诺函》如下:
“1.本公司由股东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设立,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
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本公司的资产由本公司自主管理,不存在实际担任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情形。因此,本公司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或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等手续。
2.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陈述,本公司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综上,希望金汇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
6、润勇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润勇投资持有本公司99.996万股,占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0.83%。
润勇投资成立于2011年4月6日,注册号为310114002252313,住所为嘉定区
嘉新公路835弄,公司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周新隆,经营范
围为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营销策划,公
关活动组织策划,会务服务,工艺品、日用百货的销售。
润勇投资合伙人的名称、类型及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序号 名称 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1 周新隆 普通合伙人 20.00 1.00%
2 钱勇 有限合伙人 1,980.00 99.00%
合 计 2,000.00 100.00%
润勇投资最近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3,605.54
净资产 -113.19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20.00
注:2016年上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016年11月17日,上海润勇出具《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投资基金
1-1-64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的声明及承诺函》如下:
“1.本企业由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设立,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
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本企业的资产由本企业自主管理,不存在实际担任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情形。因此,本企业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等手续。
2.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陈述,本企业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金红萍、陶
峰华、上海志享和复星创富,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招股说明书之“七、(一)发
起人股东基本情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红萍和陶峰华夫妇,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
二节 二、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和参股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除持有本公司
股份外,还持有上海志享各50.00%股权、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持有上海复流投
资39.93%的出资额、奇霖文化传媒1.39%、上海乔洛网络2.00%、深圳易股天下
1.00%的股权。
除持有上海志享、上海复流投资、奇霖文化传媒、上海乔洛网络、深圳易股
天下的股权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还曾经直接或间接持有以下公司
股权(包括已注销公司的股权):
主要发起人投资的企业 投资企业情况
金红萍持有100.00%股权,主要从事投资业务。2014年4月16日法
法兰泰克控股
兰泰克控股完成注销
金红萍持有100.00%股权,主要从事投资业务。2013年5月9日诺威
诺威集团控股
集团控股完成注销
金红萍持有100.00%股权,主要从事投资业务。2013年3月28日
EUROCRANE(亚洲)
EUROCRANE(亚洲)完成注销
诺威起重 诺威集团控股持有100.00%股权,从事电动葫芦、起重机零部件的
研发、制造与销售。2012年12月发行人收购了诺威起重
欧瑞重工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法兰泰克控股认缴80%股权,上海
法兰泰克认缴20.00%股权。2012年5月4日欧瑞重工完成注销
法兰泰克新乡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法兰泰克控股持有51.00%股权,上
海洛起起重设备销售处持有49.00%股权。2012年9月27日法兰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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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主要发起人投资的企业 投资企业情况
新乡完成注销
业腾机电 陶峰华持有10.00%股权,2012年9月陶峰华将其持有业腾机电全部
股权对外转让
凯弗德机电 金红萍曾持有其33.60%股权,2003年11月金红萍将其持有的凯弗
德机电全部股权对外转让。2012年7月凯弗德机电完成注销
博隆实业 金红萍持有其5.38%股权,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
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三、(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为了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注销了法兰泰克控股、
诺威集团控股、EUROCRANE(亚洲)、欧瑞重工、法兰泰克新乡、凯弗德机电,
转让了业腾机电的股权;实际控制人金红萍将所持博隆实业5.38%的股权全部转
让给深圳市海德致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五)公司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
有争议的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重大诉讼、仲裁或
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为 12,000.00 万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 不超过
4,000.00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25.00%。如按发行4,000.00万股新股计
算,各股东发行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东类别及名称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金红萍 37,480,240.00 31.24% 37,480,240.00 23.43%
陶峰华 29,539,920.00 24.62% 29,539,920.00 18.46%
上海志享 21,449,760.00 17.87% 21,449,760.00 13.41%
复星创富 11,000,040.00 9.17% 11,000,040.00 6.88%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张玲珑 2,400,000.00 2.00% 2,400,000.00 1.50%
蔡芳钻 2,400,000.00 2.00% 2,400,000.00 1.50%
沈菊林 2,160,000.00 1.80% 2,160,000.00 1.35%
上海诚鼎 2,000,040.00 1.67% 2,000,040.00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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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东类别及名称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无锡诚鼎 2,000,040.00 1.67% 2,000,040.00 1.25%
希望金汇 1,200,000.00 1.00% 1,200,000.00 0.75%
阮宏来 1,200,000.00 1.00% 1,200,000.00 0.75%
王新革 1,200,000.00 1.00% 1,200,000.00 0.75%
黄继承 1,200,000.00 1.00% 1,200,000.00 0.75%
张忠良 1,200,000.00 1.00% 1,200,000.00 0.75%
润勇投资 999,960.00 0.83% 999,960.00 0.62%
徐 珽 740,040.00 0.62% 740,040.00 0.46%
张良森 549,960.00 0.46% 549,960.00 0.34%
姜 海 360,000.00 0.30% 360,000.00 0.23%
顾海清 240,000.00 0.20% 240,000.00 0.15%
贾 凯 240,000.00 0.20% 240,000.00 0.15%
袁秀峰 240,000.00 0.20% 240,000.00 0.15%
陈启松 200,000.00 0.17% 200,000.00 0.13%
社会公众股 - - 40,000,000.00 25.00%
总计 120,000,000.00 100.00% 160,000,0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金红萍 37,480,240.00 31.24%
2 陶峰华 29,539,920.00 24.62%
3 上海志享 21,449,760.00 17.87%
4 复星创富 11,000,040.00 9.17%
5 张玲珑 2,400,000.00 2.00%
6 蔡芳钻 2,400,000.00 2.00%
7 沈菊林 2,160,000.00 1.80%
8 上海诚鼎 2,000,040.00 1.67%
9 无锡诚鼎 2,000,040.00 1.67%
希望金汇 1,200,000.00 1.00%
阮宏来 1,200,000.00 1.00%
10 王新革 1,200,000.00 1.00%
黄继承 1,200,000.00 1.00%
张忠良 1,200,000.00 1.00%
合 计 116,430,040.00 97.04%
(三)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形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共有自然人股东17名,其持股及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自然人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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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自然人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1 金红萍 37,480,240.00 31.24% 董事长
2 陶峰华 29,539,920.00 24.62% 董事、总经理
3 张玲珑 2,400,000.00 2.00% -
4 蔡芳钻 2,400,000.00 2.00% -
5 沈菊林 2,160,000.00 1.80% -
6 阮宏来 1,200,000.00 1.00% -
7 王新革 1,200,000.00 1.00% -
8 黄继承 1,200,000.00 1.00% -
9 张忠良 1,200,000.00 1.00% -
10 徐 珽 740,040.00 0.62% 董事、副总经理
11 张良森 549,960.00 0.46% -
12 姜 海 360,000.00 0.30% 财务负责人
13 顾海清 240,000.00 0.20% 副总经理
14 贾 凯 240,000.00 0.20% 副总经理
15 袁秀峰 240,000.00 0.20% 副总经理
16 陈启松 200,000.00 0.17% -
(四)公司股份性质及依据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为社会法人股或自然人股,不存在国有股和外资股。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无新增股东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金红萍、陶峰华为夫妻关系,两人分别直接持有本
公司31.24%、24.62%的股份,同时金红萍和陶峰华通过上海志享共同间接持有
本公司17.87%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共同直接、间接控制本公
司发行前73.73%的股份。
陈启松是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的姐夫,陈启松直接持有本公司发行前
0.17%的股份。
张良森任本公司股东复星创富董事总经理,其根据复星创富跟投制度入股本
公司,两者具有关联关系。复星创富和张良森共同直接控制本公司发行前9.63%
的股份。
上海诚鼎、无锡诚鼎为关联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同受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控制。上海诚鼎、无锡诚鼎共同直接控制本公司发行前3.33%的股份。
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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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
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
理。
上海志享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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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陈启松的承诺
陈启松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自本人取得发行人股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其他股东的承诺
复星创富、上海诚鼎、无锡诚鼎、希望金汇、润勇投资以及张玲珑、蔡芳钻
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员工人数随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呈不断增长的态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以及人员结构如下:
1、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项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 12 月末 2014 年 12 月末 2013 年 12 月末
较上年末 较上年末 较上年末 较上年末
员工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增长率 增长率 增长率 增长率
员工人数 693 13.05% 613 19.73% 512 -1.54% 520 15.30%
2、报告期末员工结构情况
①员工专业结构
岗位类别 人数 比例
生产及辅助人员 367 52.96%
技术研发人员 96 13.85%
市场营销人员 151 21.79%
财务管理人员 15 2.16%
行政管理人员 64 9.24%
总 计 69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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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历 人数 比例
本科以上 144 20.78%
大专 180 25.97%
中专(职高) 109 15.73%
高中及以下 260 37.52%
总 计 693 100.00%
③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区间 人数 比例
30 岁以下 292 42.14%
30-40 岁 256 36.94%
40-50 岁 93 13.42%
50 岁以上 52 7.50%
总 计 693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情况
发行人(含子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聘用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含子公司)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
定,为全部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全部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
金的情况,未予缴纳的原因主要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员工入职超过当年规定时间
(次年开始缴纳)以及农村户籍自愿放弃缴纳。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劳动及社
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发行人所在地苏州市吴
江区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当地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追缴或行
政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含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社会保险 2,733,035.67 4,666,619.96 3,789,067.29 3,048,838.12
住房公积金 762,070.00 1,297,338.00 968,117.40 480,575.60
2013年末,发行人(含子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人数与
员工人数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实缴人数 员工人数 未缴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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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 新进员工 农村户籍自愿放弃
养老保险 509 520 10 1
失业保险 509 520 10 1
工伤保险 509 520 10 1
生育保险 509 520 10 1
医疗保险 509 520 10 1
住房公积金 334 520 9 4
2014年末,发行人(含子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人数与
员工人数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
未缴人数
项目 实缴人数 员工人数
退休返聘 新进员工 农村户籍自愿放弃
养老保险 503 512 8 1
失业保险 503 512 8 1
工伤保险 503 512 8 1
生育保险 503 512 8 1
医疗保险 503 512 8 1
住房公积金 489 512 8 2
2015年12月末,发行人(含子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人
数与员工人数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
未缴人数
项目 实缴人数 员工人数
退休返聘 新进员工 农村户籍自愿放弃
养老保险 598 613 15 0
失业保险 598 613 15 0
工伤保险 598 613 15 0
生育保险 598 613 15 0
医疗保险 598 613 15 0
住房公积金 589 613 15 9
2016年6月末,发行人(含子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人
数与员工人数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
未缴人数
项目 实缴人数 员工人数
退休返聘 新进员工 农村户籍自愿放弃
养老保险 655 693 17 21
失业保险 655 693 17 21
工伤保险 655 693 17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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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655 693 17 21
医疗保险 655 693 17 21
住房公积金 655 693 17 21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未发生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苏
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江分中心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
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
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14年9月10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出具《关于发行人社
保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如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或决定,
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因未按规
定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承诺人愿无条件代发行人
及其下属公司承担所有相关补缴或赔付责任。
综上,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为全部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主管机关已就
发行人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情况出具了证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也已
出具承担未来可能发生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义务的承诺,保荐机构认
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三)发行人员工薪酬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法兰泰克薪酬管理制度》、《法兰泰克技术人员薪酬激励办
法》、《法兰泰克销售序列薪酬激励办法》、《法兰泰克操作序列薪酬激励办法》、
《员工手册》。《法兰泰克薪酬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公司薪酬等级与水平、薪
酬结构、薪酬核算与发放、薪酬调整等。根据该制度,发行人中高级管理人员分
为七级,详细规定了各级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中位值、最大值、最小值。发行
人所有员工每满一年可享受一次正常调薪的机会,每年 4 月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与
员工个人绩效表现,薪酬增长幅度为综合薪资水平的 0%-20%,每年 4 月开始执
行调薪后的薪酬方案。《员工手册》详细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间、考勤、休假、
加班计算与薪酬福利。
发行人各类别岗位员工年度税前收入水平(单位:万元人民币):
人员类别 2015 年平均工资 2014 年平均工资 2013 年平均工资
生产人员 6.22 6.15 5.62
采购人员 5.24 6.4 5.99
销售及工程售后人员 6.83 8.3 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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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 7.60 7.64 6.71
财务人员 6.05 6.09 5.43
管理及行政人员 19.94 18.39 15.52
其他人员 5.31 4.7 4.32
根据苏州人社局发布的消息,苏州 2013 年社会平均工资为 5,118 元/月,2014
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 5,580 元/月,2015 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尚未发布。
国产主要起重机生产厂商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人员类别 平均薪酬(万元/年)
生产人员 4.5-7 万
采购人员 4.5-7 万
销售人员 销售部长:10 万左右,普通员工 5-8 万
技术人员 6-8 万
财务人员 5-8 万
管理人员 15-20 万
其他人员 3-4 万
发行人各级别员工收入水平与同行业制造业企业无重大差异。
发行人不存在劳务派遣情况。
十、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重要承诺及
履行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于2014年9月1日向本公司出具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二、 二)
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主要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
锁定情况作出了相关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节招股说明书之“八、(八)本次发
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自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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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回
购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本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
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通过增持发行
人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向发行人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增持
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
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的 3 个月内,以
合计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资金增持发行人股份;若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发
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2)公司回购股份
①预警措施
公司应当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
或业绩路演,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
②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
稳定股价,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
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
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
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
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若在触发稳
定股价义务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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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增
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公司股价,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增持
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
内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3 个月内,用以增持公
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20%,不超过其上一年
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50%,但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
公司应将该年度及以后年度应付本人和上海志享的现金分红款项收归公司所有,
直至累计金额达 3,000 万元止。
(3)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可将本
人的工资收归公司所有,累计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20%,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50%。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以上承诺为
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
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就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共同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
享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
后的2年内,若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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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后金红萍和陶峰华仍能保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转
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持有发行人老股的的
1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
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金红萍、陶峰华以
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15%。
(5)减持股份的期限
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
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
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
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金红萍、陶峰华以
及上海志享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
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将在发行人的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
人股份的,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
所有,同时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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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未将违
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现金
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金红萍、
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复星创富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复星创富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锁定期届满后,复星创富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复星创富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复星创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复星创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
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复星创富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
减持。
复星创富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复星
创富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
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
复星创富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1、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承诺:
(1)公司及本人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公司本
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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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公司及本人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
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
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及本人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若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及本
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
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上述承诺为公司及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
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十二、中介机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本公司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本所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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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
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
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三、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
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
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
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
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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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
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
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以本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的税
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在履行承诺前,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如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
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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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1、电动葫芦、工程机械部件的研
发、制造和销售业务。
公司生产的桥、门式起重机采用了欧洲独特的设计理念,又称为欧式起重机。
欧式起重机是基于欧洲轻量化和模块化设计理念以及先进生产制造工艺,使整个
起重机的结构紧凑,运行平稳,自重减轻,高度降低,节能减耗,大大减少用户
对起重机运行厂房的建造成本和起重机运行费用,提高起重机的整机品质和运行
性能。欧式起重机将会成为起重机的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的主流。欧式起重机是
公司的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起重机设备相关的销售、服务收入占全部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 80%以上。
公司自 2009 年起开始从事工程机械部件的生产。公司的工程机械部件业务
主要是为沃尔沃、山东临工的挖掘机产品提供挖斗、发动机框架及小结构等部件;
为山特维克提供矿山设备的结构件;自 2014 年 8 月起,公司为卡特彼勒提供土
方机械的结构件。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机械部件的收入约占公司全部主营业务收
入的 15%左右。
为延伸起重机的产业链,公司实际控制人于 2008 年 9 月设立了诺威起重,
主要从事电动葫芦、起重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收
购了诺威起重 100.00%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为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
工程机械部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未曾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定位、业务分工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 业务定位、业务分工
主要从事“法兰泰克”品牌的桥、门式起重机、工程机械部件的研发、生产
发行人
和销售
诺威起重 主要从事“诺威”品牌电动葫芦和起重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桥传动 主要从事电动葫芦专用传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法兰泰克起重 主要从事起重机械及其部件的销售、安装、改造和维修
1
除桥、门式起重机外,公司还生产柔性梁组合悬挂起重机、旋臂吊、特种起重机产品,报告期内,上述
起重机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均不大,因此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一并归入桥、门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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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图示及简介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图片 简介
电动葫芦双梁桥式起重机是以电动葫
芦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械,最大起重
量 80t。该系列产品具有结构紧凑、自
电动葫芦双梁 重轻、轮压小、工作盲区小、安全可
桥式起重机 靠,操作简便,噪音低等特点。可以
让客户节省可观的基建投资以及能源
消耗,提高生产效率
通用桥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主要采用
EW 系列卷扬机。该系列开放卷扬机
基于欧洲起重机的先进设计理念,并
结合国内外用户使用习惯,对于需要
通用桥式起重 进行重级制操作、精确负载定位或者
机 综合性自动化操作的起重机客户是最
好的选择。开放卷扬重级制小车是大
吨位、低净空运行起重机的最佳选择,
其最大吨位可至 600t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可到
20t,起升机构主要为电动葫芦,具有
电动单梁桥式 性能优良、结构紧凑、净空间尺寸小、
起重机 运行平稳、噪音低等特性,能充分利
用厂房的有效空间和降低客户的使用
起重机 成本
门式起重机适用于露天堆场或厂房内
无牛腿支撑的场合,形式分为半龙门
式和全门式结构,最大吨位可到 400t。
门式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易于维护,安装方便,无
需改变厂房结构就可以满足物流输送
需求
柔性梁组合悬挂起重机适用于各种类
型和规模的企业,用来完成各种不同
物料的空中输送,特别适合于低矮厂
柔性梁组合悬 房和不适用桥式起重机的轻型厂房和
挂起重机 场地。柔性梁组合式悬挂起重机自重
特别轻,滑轮与轨道之间的摩擦力很
小,操作轻便,可以很轻松的用手移
动,能够很迅速地输送搬运工件
单梁悬挂起重机可以直接安装在现有
厂房的屋顶结构上,不再需要牛腿,
客户可以节省空间和降低成本,并把
单梁悬挂起重
全部厂房空间用于生产。此起重机系

列小车运行极限尺寸小,重物可被吊
运到离厂房墙面很近的位置,并可通
过侧端悬臂,使小车的行驶范围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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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图片 简介
起重机跨距
旋臂起重机的起重量可从 50Kg 到
10000Kg,广泛应于工作岗位上的物
旋臂起重机 料运输,尤其在较小的作业区内,可
以大大缩短搬运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
洁净室起重机是专为食品、医疗、精
密制造等行业的无尘车间设计的起重
洁净室起重机 设备。该系列起重机采用无泄漏、全
密封、低磨损、防静电设计,可以满
足客户需求
根据客户特殊要求,提供满足客户特
殊工况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的起重设
备,应用于造纸行业、冶金行业、航
特种起重机 空航天行业、电力能源行业,为客户
提供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的领先的解
决方案,提升生产效率
诺威 NCH 系列环链电动葫芦外观小
巧,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经久耐用。
环链葫芦的设计和制造符合 FEM 标
准和中国的起重机标准和规范。标准
环链电动葫芦 化、模块化、人性化的设计和高性能
部件,确保产品的品质和性能以及客
户良好的使用感受,完善的质量控制
体系确保稳定的质量和较低的维护成

电动葫芦
诺威 NWH 系列钢丝绳葫芦,结构紧
凑,运行平稳,降低能耗。标准化、
模块化的设计,品质优良、高效的起
升和运行机构,齐全的安全配置,严
钢丝绳电动葫 格的质量控制和设备试验确保每一台
芦 电动葫芦性能优良,安全可靠。变频
控制、制动能量反馈及安全监控系统
等新技术的应用使诺威钢丝绳电动葫
芦始终处于行业的前列
工程机械 挖掘机的挖斗、框架、连杆、风扇护
结构件 网、马鞍、挖掘机支架等结构件
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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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图片 简介
矿山机械用输送带支架,用于支撑传
镀锌焊接件 输带托辊,产品出口至加拿大、澳大
利亚、巴西等地区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
司隶属于制造业行业中的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公司起重机及相关产品隶属于 C3530 起重运输设备制造行业,工程
机械产品属于隶属于 C3613 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1、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1)宏观管理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装备制造业的宏观管理。其工作职权为拟定装备制造业
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定;组织领导和
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承担振
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
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监测装备制造业之日常运行。
(2)特种设备监管部门
所谓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
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根
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特种设备目录》,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
其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必须要取得国家认可的制造许可证和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证后才能批量生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分支机构负责颁发制造、
安装、改造及维修许可证。
(3)行业自律机构
目前,中国起重运输设备制造业由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归口管理。中国重
型机械工业协会属于行业自律组织,其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
策,为政府和会员提供双向服务为宗旨,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积极反映会员愿望与要求,维护行业和会员合法的利益,推进中国重型机械工业
发展,提供调查研究建议、自律管理、信息引导、咨询服务、国际交流等各种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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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是全国性工程机械行业自律组织,由工程机械行业的
制造企业、科研设计检测单位、高等院校、维修、使用、流通单位及其它有关工
程机械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联合组成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协会的宗旨
是为企业、政府及用户服务,促进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发展。协会的任务是维护
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愿望与要求,协调行业内部关系,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制定行规、行约,提出有关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协助政府
进行行业宏观管理,进行行业发展规划的前期工作,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桥梁和
纽带作用。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 时间 名称 主要内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
展,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
1 2002-11-1 《安全生产法》 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
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原
则性规定
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 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该规则详
2 2003-6-17 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 细规定了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实施的方法和
质检锅[2003]174 号) 流程
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资格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3 2003-8-8 规则(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与安全性能,该规
疫总局国质检锅[2003]251 号) 则详细规定了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实施的方法和流程
对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的适用条件、型式试验申请、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国 受理、试验、取证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该规程制
4 2003-9-18 定的目的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规范起重
质检锅[2003]305 号)
机械型式试验,提高试验工作质量
鼓励节能环保的产品生产,明确提出重点研究开发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 冶金、化工等流程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等主要高耗能
5 2006-2-9
要(2006-2020 年)》 领域的节能技术与装备及机电产品节能技术
对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 检测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进行了明确规定。该
6 2007-6-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防
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92 号)
止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对特种设备的范围、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监督
监察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相关重大问题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 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该条例制定的目的为加强特种
7 2009-5-1
第549号) 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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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时间 名称 主要内容
将长三角地区定位为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
未来该地区将以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创新为突破
口,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8 2010-6-7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互利共赢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率先
在全国建成创新型区域。该规划的实施必将促使长
江三角洲地区成为全球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
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
9 2014-1-1 《特种设备安全法》 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在生产
环节,生产企业对特种设备的质量负责
提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发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高端装备创新工程、能源发展重大工程和交通建设
10 2016-3
规划纲要》 重点工程等。
三、起重机械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起重机械市场发展概况
1、起重机械简介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起重
机械可以完成靠人力难以完成的物料搬运工作,减轻人们的体力劳动,提高劳动
生产率,实现物料搬运的自动化,在工厂、矿山、车站、港口、建筑工地、仓库、
电站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和部门得到广泛的应用。
在中国古代灌溉农田时用的桔就是臂型起重机的雏形。十四世纪,西欧出现
了人力和畜力驱动的转动臂架型起重机。十九世纪前期,出现了桥式起重机,当
时起重机的重要磨损件如轴、齿轮和吊具等开始采用金属材料制造,并开始采用
水力驱动。十九世纪后期,蒸汽驱动的起重机逐渐取代了水力驱动的起重机。二
十世纪二十年代开始,由于电气工业和内燃机工业迅速发展,以电动机或内燃机
为动力装置的各种起重机基本形式。起重机的发展经历了人力驱动、机械化、自
动化、集成化、智能化几个阶段。
2、起重机械的分类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 GB/T20776-2006《起重机械分类》,起重机械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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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欧式起重机属于桥架型起重机中的桥、门式起重机范畴。公司
其他起重机产品中旋臂吊属于臂架型起重机,电动葫芦属于轻小型起重设备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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畴。
欧式起重机是市场上对于采用欧洲独特设计理念的桥、门式起重机的俗称,
而采用传统设计的桥、门式起重机通常称为 QD 型、LH 型或 MD 型。关于欧式
起重机与传统起重机的区别详见本节招股说明书之“五、(三)发行人的主要竞争
优势”。
(二)中国桥门式起重机的市场容量和发展空间
1、市场容量
桥、门式起重机适用领域广泛,是现代工业生产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的重要
工具和设备,其下游应用的行业主要有: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汽车、
船舶、冶金、建材以及造纸等轻工业。
我国桥、门式起重机制造业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均取得了长足的发
展,桥、门式起重机经济总量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由于国家将装备制造、能源
电力、交通物流、汽车、船舶、冶金、建材等行业作为发展重点,而这些行业的
快速发展,带动起重设备行业的发展。2014 年,全行业桥、门式起重机销售量
约 8.2 万台,销售产值约 350 亿元。
2、发展空间
随着我国“十三五”规划对高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新能源汽车等行
业的大力支持,桥、门式起重机作为典型的中间传导性行业,其需求将会持续旺
盛。
(1)装备制造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提供生产技术装备的制造业,是制造业
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的基础。2013 年我国装备制
造业产值规模突破 20 万亿元,是 2008 年的 2.20 倍,年均增长 17.50%,占全球
装备制造业的比重超过 1/3,稳居世界首位。
我国已成为装备制造业大国,但还不是装备制造业强国,与先进国家相比,
还有较大差距。“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明显提
升自主设计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关键技
术装备,强化智能制造标准、工业电子设备、核心支撑软件等基础。加强工业互
联网设施建设、技术验证和示范推广,推动“中国制造+互联网”取得实质性突
破。培育推广新型智能制造模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
在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的高端装备有:1)航空航天装备:突破航天发动
机和燃气轮机核心技术,加快大型飞机研制,推进干支线飞机、直升机、通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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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和无人机产业化;2)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发展深海探测、大洋钻探、
海底资源开发利用、海上作业保障等装备和系统,重点突破邮轮等高技术船舶及
重点配套设备集成化、智能化、模块化设计制造核心技术;3)先进轨道交通装
备:研制先进可靠的轨道交通产品和轻量化、模块化、谱系化产品,研发新一代
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
(2)能源电力
电力工业一直是起重运输机械的主要用户群之一,除料场用物料搬运装卸设
备(堆取料机、混匀料机等)、输煤给煤栈桥内物料输送设备、环保排灰输送设
备外,对用于制造、安装、运行、维修涡轮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组、水轮发电
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等大型发电设备的专用桥、门式起重机、水电站用闸门启闭
机械及升船机、核电站废料处理专用起重机等将有较高、较大的需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行业发展迅速,装机容量、发电量
持续增长。我国装机容量从 2003 年 38,141 万千瓦增长到 2015 年的 150,828 万千
瓦。
2003 年-2015 年我国装机容量
资料来源:《中国电力年鉴》、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统计局
“十三五”规划能源发展重大工程有:1)可再生能源,统筹受端市场和输
电通道,有序优化建设“三北”、沿海风电和光伏项目,加快发展中东部及南方
地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2)积极开展内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核电
运行装机容量达到 5800 万千瓦,在建达到 3000 万千瓦以上。
(3)交通物流
随着铁路运输、高铁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桥梁隧道建设的快速发展,
将给起重机制造业带来良好的市场机遇,比如高铁桥梁制造和架设、隧道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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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通道建设、铁路堆场的货物转运等都离不开专业化的起重设备。
根据“十三五规划”,期间我国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达到 3 万公里,覆盖 80%
以上的大城市;完善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加快 300 万以上人口城
市轨道交通成网,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约 3000 公里。
(4)汽车
汽车工业在生产过程中要用到大量的起重运输机械,在汽车制造业中每生产
一吨产品,在加工过程中要装卸、搬运 50 吨物料,在铸造过程中要搬运 80 吨物
料。用于起重运输的费用占全部生产费用的 15-30%。2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汽车制造中心,据中汽协统计,2015 年中国汽车产销分
别完成 2,450.33 万辆和 2,459.76 万辆,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分别增长 3.3%和 4.7%,
总体呈现平稳增长态势。预计在未来几年,我国汽车以及机动车的保有量将继续
保持增长势头。行业产能的提高、特别是自身进行的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需要大
量的高效、节能、低污染、智能化、柔性化、成套化的各种物料搬运装卸设备进
行装备。
(5)船舶
据中国船舶工业协会统计,“十五”以来,我国船舶工业获得长足发展,造船
产量已连续 11 年位居世界第三位,自 2008 年起更是连续蝉联三届世界第一,占
世界市场份额的 1/4 强。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仅仅是造船大国而已,在造船技
术方面还远不能称之为造船强国,尤其在超大型集装箱船、钻井船和 LNG 船等
高端船舶领域,我国的产能尚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因此,我国的造船工业亟待
升级。国家为实现对造船工业的战略部署,将对重点船舶制造基地扩建和进行技
术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扩大造船能力。这将对大跨度、高起升的造船门式起重
机、大吨位门座起重机、大跨度桥式起重机和用于精确装配的精准定位高性能桥
式起重机等有较大需求。
(6)冶金
冶金工业是现代工业的基石,其产品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各个层面,包括黑色
金属冶炼和有色金属冶炼。
黑色金属主要是指钢铁,由于前些年的盲目扩张,目前我国钢铁行业产能严
重过剩。2013 年 10 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对于钢铁产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
2
《上海工业“十一五”起重运输机械行业创新规划建议》,载于
http://www.chinajungong.com/News/200605/11996.html,2013 年 7 月 2 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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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色金属,我国存在着旺盛的需求,无论产量还是消费量,都居世界首
位,近十年来,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固定资产的投资额逐年增加。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中国有色金属金属工业协会
受我国城镇化建设继续推进、扩大内需投资计划陆续实施、国家出台促进钢
铁行业健康发展的系列政策等有利因素推动,我国冶金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
态势。这将对各种冶金起重机、厂内和车间内物料搬运装卸设备、料场堆取料与
混匀料设备、金属露天矿连续/半连续开采输送设备等有较大的需求,从而促进
起重设备行业的发展。
(7)建材
建材工业是中国重要的材料工业,产品包括建筑材料及制品、非金属矿及制
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三大门类,广泛应用于建筑、军工、环保、高新技术产业
等领域。目前,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建筑材料生产国和消费国,主要建材产
品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石材和墙体材料等产量多年居世界第一位。
正是上述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汽车、船舶、冶金、建材等行业
诸多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与带动,给国内桥、门式起重机发展提供了
一个广阔的空间。此外,随着巴西、印度、东南亚等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对起重
机等基础装备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这也给国内的起重机生产商带来了新的业务增
长点。
(三)行业竞争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国内桥、门式起重机市场的基本竞争格局是:
中高端市场主要由跨国企业、国内大型企业以及部分中小企业占据。跨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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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技术实力强、品牌效应突出,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的优势,是起重装备行业技术
发展趋势的引领者,其主要生产欧式起重机;国内大型企业以生产大吨位的传统
桥、门起重机为主,在特定的领域有比较大的市场;部分中小企业因研发能力较
强、制造工艺优良、管理水平较高,也获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公司主要在中高
端桥、门式起重机中的欧式起重机领域与其他生产者开展竞争。
低端市场产品价格便宜,但是设备总体性能较差,可靠性低,技术薄弱。处
于低端市场的企业整体缺乏产品创新,附加值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价格比拼
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要方式。
我国桥、门式起重机行业市场是充分竞争的行业,也是开放社会资本进入较
早较多的行业,因此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目前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国内欧式起重设备的生产企业主要有科尼集团旗
下的独资、合资公司或代理公司以及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安博起
重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各竞争者主要情况如下:
(1)科尼集团的独资、合资公司或代理公司
科尼集团的独资、合资公司或代理公司主要有:科尼起重机设备(上海)有
限公司、江阴鼎力高科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上海科轻起重机有限公司、广州泰克
力起重机有限公司、奥力通起重机(北京)有限公司,其均采用科尼集团的技术
或产品,主要产品为电动葫芦单双梁起重机等。(资料来源:公开查询信息)
(2)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隶属于德国德马格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是
外商独资企业。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其经营范围
为设计、生产起重机械及物料输送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工程咨询和
技术服务,安装、改造和维修本公司自产产品。(资料来源:公司网站)
(3)安博起重设备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安博起重设备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德国安博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国的
子公司。德国安博公司从九十年代初进入中国市场,并于 1997 年在上海外高桥
保税区注册成立了安博起重设备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向中国客户同步提供从
80Kg 到 120t 的全系列产品。产品有桥式起重机、HB 轻型悬挂系统、悬臂起重
机、电动钢丝绳葫芦、轻型移动式龙门吊、电动环链葫芦等。(资料来源:公司
网站)
3、市场供求状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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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供应
经过多年的发展,桥、门式起重机行业已经实现了产业化生产,产品的种类、
数量、规格都有大幅度的增长和提高。
从供应量来看,目前国内生产低端桥、门式起重机的企业较多,而对产品可
靠性、安全性及节能性要求较高的中高端桥、门式生产企业较少。
(2)市场需求
桥、门式起重机广泛应用于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汽车、船舶、
冶金、建材等行业,近年来上述行业高速发展,对起重设备需求旺盛,从而带动
了桥、门式起重机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我国桥、门式起重机的销售产值从 2009
年的 270 亿增长至 2014 年的 350 亿,年平均增长率 5.93%。(数据来源:中国重
型机械工业年鉴 2011-2014)
随着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汽车、船舶、冶金、建材等行业设备
技术水平的提升,对桥、门式起重机使用性能的要求有较大提高,相应的,对桥、
门式起重机特别是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的需求量将出现增长,中高端桥、门式
起重机市场前景光明。
另据重机协会统计,截至 2012 年底,全国在用的桥、门式起重机接近 200
万台,接近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起重机将会逐步报废,这也增加了起重机的市场需
求。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我国目前桥、门式起重机企业利润水平不均衡。国内大部分桥、门式起重机
生产企业规模较小、技术薄弱、管理不善,产品缺乏创新、质量不高、附加值低,
利润较低。而行业内具有规模效应,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品牌优势的桥、门式
起重机生产企业的利润水平相对较高。
随着桥、门式起重机向专业化、自动化、智能化、节能化等方向发展,不少
设计能力薄弱、创新能力不强的小型企业的利润空间将被进一步挤压。而在设计
能力、规模优势、售后服务等方面领先的生产企业的利润水平有望随着行业的发
展和产品的升级而逐步提高。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桥、门式起重机行业对资质、技术、资金的要求较高,本行业存在以下主要
壁垒:
1、资质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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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质检锅[2003]174 号《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和国质检锅
[2003]251 号《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对其实施许可
证管理,未取得许可的单位不允许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相应产品。国家为了
充分保证安全生产、减少无序竞争,正在日益严格控制特种设备的制造许可证发
放,加大了进入本行业的难度。(资料来源:中邮证券研究所)
2、技术壁垒
桥、门式起重机制造需要较高的技术要求,在结构强度设计、结构制造工艺
控制、部件组装精度控制、电控系统调试、涂装技术等方面要求严格。而且桥、
门式起重机属于非标准特种设备,需要根据客户的要求量身定制。因次,生产企
业需要具备丰富的设计、制造经验,才能满足客户各种不同类型的需求。这对潜
在的市场进入者的研发能力、设计能力、加工制造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3、资金壁垒
起重机行业是资金和技术密集性的行业,中高端的桥、门式起重机对生产场
地、生产设备的要求更高,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此外,桥、门式起重机产
品从设计、制造到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周期较长,对流动资金的占用周期也较
长,一定程度上构筑了本行业较高的资金壁垒。
(五)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下游产业持续快速增长
桥、门式起重机广泛应用于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汽车、船舶、
冶金、建材等行业。过去十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每年同比增长均在 6.9%以上。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
增长 6.5%,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下游的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
汽车、船舶、冶金、建材等行业的持续增长,将带动桥、门式起重机行业快速增
长,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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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十三五”规划提出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明显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
系统集成能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强化智能
制造标准、工业电子设备、核心支撑软件等基础。加强工业互联网设施建设、技
术验证和示范推广,推动“中国制造+互联网”取得实质性突破。培育推广新型
智能制造模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中除对特种设备的安全
性提出严厉控制外,还对特种设备的节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国家对起重机
安全可靠性和节能降耗要求的不断提高,轻量化、低能耗、高性能的起重机市场
需求大幅扩大。
(3)用户需求的提升促进技术升级
随着工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效率的日益提高,产品生产费用中物料
搬运的占比逐渐增加,用户企业对大型、高速和自动化的起重机的需求不断提高,
对能耗和可靠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起重机的性能已成为自动化生产流程的重
要环节。我国桥、门式起重机的起重量越来越大,工作速度越来越快,自动化程
度越来越高,产品技术含量也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在明显提高。
2、不利因素
(1)市场竞争激烈
国内桥、门式起重机产品同质化严重,价格比拼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
并且由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起重机市场已趋饱和,跨国企业纷纷进入中国,凭借其
资金和技术优势抢占国内中高端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行业内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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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套件供应仍依赖国外品牌
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对配套件的性能及可靠性要求较高,尤其是核心部件
如电动葫芦、电机、减速机、电控系统的变频器等元器件仍需依赖国外品牌厂商
提供。这方面已成为企业技术水平全面提升的制约因素,进而影响国内企业在国
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3)钢材价格的大幅波动
钢材是桥、门式起重机行业最大的成本构成之一,近几年来,国内钢材价格
大幅波动。因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通过调整价格来消化成本的能力有限,钢
材价格波动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水平产生了较大影响。
单位:元
数据来源:中国钢材网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的现状
我国起重机械制造业是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起来的, “十五” 、“十一五”期
间我国起重机械制造业取得了长足进步,部分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的产品技
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从总体看,我国起重机械制造业与国外先进水平仍 存
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
(1)设计水平不高
在产品技术发展理念上与国外存在明显的差距,多数企业普遍存在产品型谱
不宽泛,缺少对用户工艺深入了解,产品趋同化严重,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我国
起重运输机械的设计方法主要还是采用单一的许用应力法,而国外已经在此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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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又加入了极限状态法和近期采用的概率设计法,以确保设计参数取值、安全系
数选取的准确性和结构优化设计。
(2)工艺技术水平较低
我国大部分起重运输机械产品和零部件质量差、技术经济性能落后的主要原
因是生产工艺落后,例如缺乏高精度加工设备,电气元器件可靠性低、性能差,
热加工技术落后,铸、锻件质量低,焊接件外观差,缺乏检测仪器设备等。对先
进和特殊的制造工艺缺乏试验和研究。
(3)产品可靠性不高
随着现代工业技术的发展,起重运输机械的作用越来越大,功能逐渐增加,
而使用条件愈加苛刻,导致发生故障的机率增多,造成的后果愈加严重,可靠性
问题日渐尖锐,成为国际市场上产品竞争的焦点。我国大部分起重机生产企业长
期以来只对起重运输机械的短期性能指标(出厂性能)作全面考核,而对产品的
可靠性,如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平均首次无故障工作时间等一系列长期性能指
标极少涉及,产品指标基本上都不包含寿命和可靠性,对起重运输机械故障模式、
故障率、故障原因缺乏深入了解,致使国内的大多数起重运输机械故障多、寿命
短、信誉差,迟迟进入不了国际市场。
2、行业技术水平的发展趋势
随着下游客户对起重机的要求越来越高,桥、门式起重机生产技术的发展趋
势主要体现为:
(1)设计模块化、组合化
用模块化设计代替传统的整机设计方法,将起重机上功能基本相同的构件、
部件和零件制成有多种用途,有相同联接要素和可互换的标准模块,通过不同模
块的相互组合,形成不同类型和规格的起重机。对起重机进行改进,只需针对某
几个模块。设计新型起重机,只需选用不同模块重新进行组合。可使单件小批量
生产的起重机改换成具有相当批量的模块生产,实现高效率的专业化生产,企业
的生产组织也可由产品管理变为模块管理,达到改善整机性能,降低制造成本,
提高通用化程度,用较少规格数的零部件组成多品种、多规格的系列产品,充分
满足用户需求。
(2)大型化、专用化
由于工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效率日益提高,以及产品生产过程中物
料装卸搬运费用所占比例逐渐增加,促使大型或高速起重机的需求量不断增长。
起重量越来越大,工作速度越来越高,并对能耗和可靠性提出更高的要求。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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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已成为自动化生产流程中的重要环节。起重机不但要容易操作,容易维护,而
且安全性要好,可靠性要高,要求具有优异的耐久性、无故障性、维修性和使用
经济性。
工业生产方式和用户需求的多样性,使专用起重机的市场不断扩大,品种也
不断更新,以特有的功能满足特殊的需要,发挥出最佳的效用。例如冶金、核电、
造纸、垃圾处理的专用起重机,防爆、防腐、绝缘起重机和铁路、船舶、集装箱
专用起重机的功能不断增加,性能不断提高,适应性比以往更强。
(3)自动化、智能化
起重机的更新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电气传动与控制的改进。将机械
技术和电子技术相结合,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光
缆技术、液压技术、模糊控制技术应用到机械的驱动和控制系统,实现起重机的
自动化和智能化。大型高效起重机的新一代电气控制装置已发展为全电子数字化
控制系统,主要由全数字化控制驱动装置、可编程序控制器、故障诊断及数据管
理系统、数字化操纵给定检测等设备组成。变压变频调速、射频数据通讯、故障
自诊监控、吊具防摇的模糊控制、激光查找起吊物重心、近场感应防碰撞技术、
现场总线、载波通讯及控制、无接触供电及三维条形码技术等将广泛得到应用,
使起重机具有更高的柔性,以适合多批次少批量的柔性生产模式,提高单机综合
自动化水平。重点开发以微处理机为核心的高性能电气传动装置,使起重机具有
优良的调速和静动特性,可进行操作的自动控制、自动显示与记录,起重机运行
的自动保护与自动检测,特殊场合的远距离遥控等,以适应自动化生产的需要。
(4)轻型化、节能化
起重机节能是大势所趋,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节约能源
法》都强调了特种设备的节能。目前以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受到了越
来越多的欢迎,变频技术已逐渐运用到起重机上,遥控代替司机室操作的趋势比
较明显,轻型化设计和应用也越来越多,且已形成系列并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应。
目前起重机节能研究方向有:运动部件的低惯量设计,整机的轻量化设计,
重物下降势能及运行机构的制动能量回收,高强度材料的研发,节能电气系统和
高效传动系统的研发,润滑、密封、防腐等技术改进,焊接、压铸、粉末冶金等
轻型零部件的应用等。3
(七)行业的产业特征
1、周期性和季节性
3
王松雷:《桥门式起重机节能设计研究》,载《建筑机械》2010 年 9 月刊,第 6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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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作为典型的中间传导性行业,其发展速度和程度通常与宏观
经济周期密切相关,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家固定资产和基础建设投资规模
的影响。因此,国家宏观经济周期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的波动对桥、门式起
重机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桥、门式起重机行业无明显的季节性变化。
2、区域性
我国主要经济发达省份都有桥、门式起重机生产企业,但主要集中在华东地
区、华北地区及河南省。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主要上游行业对桥门式起重机行业的影响
桥、门式起重机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是钢铁、机电行业及外协件制造等,
其关联性主要体现在:
(1)钢材价格波动将显著影响行业内企业的盈利水平。整台起重机中钢材
用量约占其成本的 30%左右,钢材价格波动将对生产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2)机电配套产品如电机、减速器、变频器等为市场采购,其品质对最终
产品的质量影响较大。
(3)部分零部件如端梁等由外协件制造商提供,其品质及交货时间对最终
产品的质量及交货时间有一定影响。
2、主要下游行业对桥门式起重机行业的影响
桥、门式起重机行业的发展与下游的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汽车、
船舶、冶金、建材等行业发展紧密联系。这些行业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一般都需
要采购起重机,因此这些行业的投资状况决定了对桥、门式起重机的需求,而行
业投资状况主要取决于经济的景气度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
上述行业均为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信息,2006 年至 2014 年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增
长速度均在 12%以上。从“十三五”时期投资形势看,固定资产投资有望筑底企
稳。一方面,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降杠杆将抑制投资增长。另一方面,改革红利
释放、新兴产业以及服务业快速发展等将支撑投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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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四、工程机械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工程机械市场发展概况
1、工程机械行业简介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内需和完善市场经济等一系
列重大政策的推行,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产业规模以及用
户服务水平等各方面发展迅速,能生产用于土方工程、筑路工程、水利工程、矿
山工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的机械装备及移动式起重搬运机械等 18 大类 300
多个小类 4,000 多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
2、工程机械的分类
1979 年由国家计委和第一机械工业部对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发展编制了“七
五”发展规划,产品范围涵盖了工程机械大行业 18 大类产品,并在“七五”发展规
划后的历次国家机械工业行业规划都确认了工程机械这 18 大类产品,其产品范
围一直延续至今。
这 18 大类产品,包括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工程起重机械,工业车辆,
压实机械,桩工机械,混凝土机械,钢筋及预应力机械,装修机械,凿岩机械,
气动工具,铁路路线机械,军用工程机械,电梯与扶梯,工程机械专用零部件等。
目前,公司主要为沃尔沃、山东临工的挖掘机产品提供挖斗、发动机框架及
小结构等部件,为山特维克提供矿山设备的结构件,为卡特彼勒的土方机械提供
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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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机械的市场容量和发展空间
1、市场容量
工程机械广泛应用于建筑、水利、电力、道路、矿山、港口和国防等工程领
域,工程机械产品需求及增长幅度与 GDP、基础建设投资规模具有较强的相关
性,行业景气度与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幅基本上呈同步正相关的关系。
2、发展空间
“十三五”期间,随着全球经济与产业运行进一步趋稳趋好,以及中国经济、
政策利好的落地,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建设仍然处于发展阶段。未来几年
将成为行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刻,作为装备制造业中的优势产业之一的中国工程
机械行业,经过深化调整后,必将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中国仍将保持着全球工
程机械第一大市场的地位。
(三)行业竞争情况
1、工程机械部件行业的竞争格局
考虑到运输成本和交货期等因素,一般工程机械整机厂商都会在其生产基地
周边地区选择一些部件供应商。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供货的及时性,工
程机械厂商一旦选定了供应商,不会轻易发生变更;而且对于相同的部件,供应
商一般仅有几家。
因此,与起重机行业相比,工程机械部件的竞争不太激烈。
2、与发行人有竞争关系主要企业
在苏州及周边地区,与发行人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有:
(1)昆山胜代机械有限公司
昆山胜代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3 月,由胜代马特克斯株式会社独资
设立,经营范围为从事移动式破碎机、挖掘机械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工程
机械的计算机辅助制造、辅助设计系统的开发、制作,主要客户为沃尔沃、JCB、
小松制作所。(资料来源:公司网站)
(2)苏州美达王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苏州美达王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2 月,是由美达王株式会社和
京叶冲压工业株式会社合资设立的公司,经营范围为钢板的加工及钢板加工件的
销售,主要客户为卡特彼勒。(资料来源:公开查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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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入的工程机械部件行业的主要障碍
工程机械生产商对部件的供应商有较严格的要求,一般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
行审查,考察其资金实力、加工能力、技术水平及商业信誉等情况后才能列入合
格供应商名录,这构成了进入该行业的主要障碍。
(五)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工程机械行业进一步的发展还是有很多机遇的。节能绿色产品最具市场发展
潜力,市场的需求变化促进了节能绿色产品的发展,如城市生活与垃圾处理设备、
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等。
高寒、高温、高海拔等极端环境下的工程机械产品也将会有很大发展,如海
洋工程机械、大型和超大型挖泥船、水下推土机、海洋大型机等特殊需求产品。
非道路机械的排放虽然是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是机遇,随着智能化工程机械时代
的来临,工程机械后市场潜能巨大。
2、不利因素
钢材是工程机械部件最大的成本构成,近几年来,国内钢材价格大幅波动,
企业通过调整价格来消化成本的能力有限,钢材价格波动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水平
产生了较大影响。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和市场份额情况
本公司是一家快速成长的起重装备制造商,主要从事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
的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重机协会统计,本公司 2015 年 1-12 月工业总产值在起
重机网员企业中位列第 7 位。
近几年,公司起重机产品的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桥、门式起重机全行业销售产值(亿元) 350 380
发行人桥、门式起重机销售产值(亿元) 3.82 3.86 3.59
市场占有率 1.09% 1.02% 1.00%
注:1、销售产值=销售收入*1.17。
2、“桥、门式起重机全行业销售产值”数据取自中国重机协会统计年鉴,目前最
新版本为 2015 年统计年鉴,且披露的系 2014 年的行业数据。
报告期各期桥、门式起重机行业市场容量变化不大,发行人由于具备较强研
发能力、品牌知名度和丰富的行业生产及管理经验使得其在报告期内的市场占有
率有所提升,但变化不大,不存在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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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详见本节招股书之“三、(三)、2、行业内的主
要企业”。
(三)发行人的主要竞争优势
1、起重机产品主要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已经建立一支拥有七十多人的研发技术团队,经过多年的学习、消化、
吸收,已掌握欧式起重机核心设计能力和各关键部件的核心工艺和制造能力,积
累了欧式起重机在各行业多种特殊需求的经验。公司已于 2010 年 9 月获得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并于 2013 年 12 月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公司子公司诺威
起重于 2011 年 11 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 2014 年 10 月通过了高新技术
企业的复审。
①系列齐全的标准化产品可以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
公司拥有标准化的轻型起重机(50Kg-10t)和电动葫芦桥、门式起重机
(1t-80t)产品系列,可以快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公司目前已自主研发完成
EW 全系列卷扬小车标准化设计,其产品覆盖起重量 6.3t-400t、起升高度
9m~60m、起升速度 1m/min~16m/min、工作级别 M3~M7 等全系列的标准化配置,
产品具有结构紧凑、重量轻、能耗低等优点。在标准化产品的平台上,公司可以
根据客户的需求快速设计和制造满足各种不同应用场合的起重机。
公司的标准化产品与国内目前通用产品相比,仅自重就降低 23-64%(见下
表),结构紧凑、节能节材,优势明显。
国产与公司欧式卷扬小车自重对比
额定起重量 小车轨距 国产小车自 公司欧式小 重量降低比
序号 工作级别
(t) K(mm) 重(t) 车自重(t) 例(%)
1 6.3 2,400 2.6 2 23.00%
2 10 2,400 3.6 2.2 39.00%
3 12.5 2,400 4 2.5 38.00%
4 16 2,400 5 2.5 50.00%
5 20 2,400 6 2.8 53.00%
6 25 2,400 M5(2m) 7 3.3 53.00%
7 32 2,400 8.5 4.5 47.00%
8 50 2,400 12 5 58.00%
9 80 3,100 22 8 64.00%
10 100 3,100 24 12 50.00%
11 150 3,100 38 20 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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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起重量 小车轨距 国产小车自 公司欧式小 重量降低比
序号 工作级别
(t) K(mm) 重(t) 车自重(t) 例(%)
12 200 3,100 50 28 44.00%
13 250 3,100 60 33 45.00%
数据来源:公司技术中心及《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样本》
②模块化、轻量化的设计是产品性能优良的保证
对起重机重要部件电机、减速箱、制动器、卷筒组、吊钩组、滑轮组、小车
架以及起重机端梁均采用模块化设计,可以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采用不同的模
块组合,以最少的零部件规格快速地设计和组合出多规格多品种的起重机产品。
用模块化设计代替传统的整机设计方法,可使单件小批量生产的起重机改换成具
有相当批量的模块生产,实现高效率的专业化生产,达到改善整机性能,降低制
造成本,提高通用化程度的目的。
对起重机钢结构的轻量化设计和高性能部件的选择,使得公司的起重机产品
较国内同等型号的产品相比,具有重量轻、轮压小、设备净高度低、工作盲区小、
运行能耗低、噪音低、操控性能好等特点,可以大大减轻架设起重机的厂房钢结
构和吊车梁的重量,为客户节省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后期的设备运行费用。
公司设计的 80 吨的起重机与传统设计的起重机对比图
以起重吨位 50t、跨度 28.50m、起升高度 12m、工作级别 A5 欧式电动葫芦
双梁桥式起重机为例,公司产品与传统的 QD 型桥式起重机各部件及整机重量上
和轮压上的差异如下:
公司欧式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和 QD 型桥式起重机比较
部件名称 欧式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QD 型桥式起重机 重量比(欧式/QD)
小车重量 5,000Kg 12,000Kg 42.00%
主梁重量 19,500Kg 23,784Kg 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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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名称 欧式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QD 型桥式起重机 重量比(欧式/QD)
端梁重量 1,764Kg 4,460Kg 39.00%
大运机构重量 1,136Kg 5,660Kg 20.00%
机构附件重量 7,060Kg 8,376Kg 84.00%
电气部分重量 760Kg 2,118Kg 36.00%
整机重量 35,220Kg 56,398Kg 62.00%
最大轮压 170KN 434KN 39.00%
数据来源:公司技术中心及《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样本》
③特殊应用环境下的研发创新
公司能够针对客户的特殊需求,设计特种用途起重机为客户提供最佳的特殊
需求解决方案。公司已与日本 IHI 公司、三菱公司合作开发研制出适用公路隧道
施工用的大管片和浆筒输送设备;同国内多家地铁建设公司合作,为其提供地铁
隧道用小管片输送设备;公司与德国 VSB 合作,为其在巴西投资的新工厂提供
大吨位大跨度的旋转小车的钢管起重设备。2013 年度,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开
发研制出适用于食品、医药、精密仪器制造等行业使用的洁净室起重设备,可满
足洁净等级为动态 ISO4 级(1000)的生产环境需求。公司在造纸、冶金、航空航
天、海洋重工、能源电力等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特种起重设备的设计和产品应用经
验,能够专业、快速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物料搬运解决方案。
公司有专门团队研究国内外在机电领域的领先技术,结合产品的开发,推广
各技术的应用,推动起重机行业的发展。
公司研发的电子防摇技术、多吊点同步吊运技术、智能监控技术、远程控制
技术、速度拓展控制技术、上下层防撞技术等在起重机产品上的应用,提高了起
重机在运行中的安全性,提高生产效率,维修保养更方便。
④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为持续研发提供基础
经过多年的磨练和积累,公司技术团队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不断创新,目前
公司已拥有 9 项发明专利,94 项实用新型专利,8 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多项产
品获得了江苏省科技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2)产品优势
公司的欧式桥、门式起重机产品自重轻、设备净高度小、工作范围大、采用
优质部件,制造质量把控严格,形成安全可靠、性能优良、维护少的高性价比产
品。
公司的起重机产品优势体现在以下几点:
①先进的设计理念,成熟的技术确保产品设计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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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国家《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
和其它相关标准,结合 FEM《欧洲起重机设计规范》,对起重设备的安全性进行
严格计算,确保符合标准和法规的要求。产品设计过程中,对起升、传动、制动、
运行、电气等关键机构进行优化,对钢丝绳、滑轮组、制动器等安全部件进行严
格计算,确保设备的领先设计和安全可靠。
在设计手段上,运用 SOLIDEDGE 等三维开发设计软件及有限元力学分析软
件,采用先进的标准化、模块化和轻量化的设计理念,对产品进行建模运算,结
合实际经验,确保产品结构优化和安全可靠。每个新产品公司都会进行样机制造
和单机产品的型式试验,在型式试验确认并取得制造许可之后推向市场。
在部件选型上,严格选用优质名品部件,优先采用欧洲知名供应商针对起重
行业生产的可靠部件,如 ABB、SEW、FLENDER、SCHNEIDER、ABM、IKUSI、
HBC 等品牌。
公司产品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包含行程限位、高度限位、过载限位、
紧急限位、错相、缺相、欠压、过压保护等。同时针对大型起重设备及特殊用途
起重设备,有电子防摇、能量回馈、实时监控、同步控制、精确定位等功能可供
选择。
②先进的控制技术和高品质关键部件确保起重机性能优良
变频技术的应用使得公司产品具备更好的性能,起升机构变频控制,很好地
解决了常见的起升冲击载荷大,起升制动不平稳、下降制动溜钩等缺陷,确保起
重机可以无冲击启动,零速制动;运行机构变频,可以实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过
程的无冲击起制动,多驱动平滑同步加减速,实现起重机平稳运行,同时能够克
服常见的由起重机运行阶跃式起制动造成的对起重机和厂房结构的冲击、振动并
由此产生的起重机偏斜运行。平稳的机构运行还会带来相关部件(减速器、制动
器、联轴器、电机)受力状况的改善,从而大大提高其工作寿命。
优良的关键部件(减速器、制动器、联轴器、电机)选用和变频控制技术的
运用,确保设备运行噪音低于 74dB,在设备的运行性能大大改善的基础上,很
好的改善了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操作感受。
③降低客户投资和提升生产效率
公司起重机产品具有重量轻、轮压小、设备高度低的特点,因此在满足同等
需求的情况下,可以降低厂房高度,减小承轨梁截面尺寸,减小牛腿及桩基承载
能力,降低对轨道、供电滑线的要求,使得用户在厂房及起重设备方面的综合投
资降低。
公司起重机起升运行稳定,吊钩摇摆幅度小,定位精准等特性可以大大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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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的等待时间进而提升生产效率。设备高品质,维护量小,使得停机的可
能性大大降低,确保客户免受于停机所带来的运营损失。
④降低使用及后期维护成本
由于欧式起重机具有重量轻、高品质、高性能等特点,同时公司会根据客户
的实际需求,为客户出具最优的解决方案,相比于传统的相同起重量、相同跨度
和相同工作级别的起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能耗能降低 30%以上,可为客户节约了
运行成本,也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同时由于公司起重机采用模块化的
设计和优良的关键部件,使得起重机无故障工作时间大幅提升、易损件更换周期
增加,大幅降低起重机维护成本。
(3)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先后经过 1t-400t 桥式起重机、1t-160t 门式起重机、大吨位大跨度起重
机和特种起重机的工艺实践活动,积累了成熟的工艺技术经验以及较强的工装夹
具和工艺设计能力,对客户提出的各种特殊应用需求能及时设计出合理优化的工
艺来指导生产和控制质量。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
①多条起重机主梁焊接生产线,该生产线通过采用专用钢卷开平机、数控激
光切割机、专用三面成形专用设备、大型桥架拼装专用设备、以及专用的各类自
动焊接设备和各类工装模具确保生产高品质产品,满足产品设计需求;
②批量生产能力的欧式卷扬小车和电动葫芦生产线;
③起重机总装调试生产线,通过标准化的调试流程和起重机整机性能试验台
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测试,确保总装质量;
④引进精益生产理念、应用单件流优化生产布局、通过价值流分析对生产线
进行优化、通过对各类机床、焊接专用设备、工装夹具的优化设计,形成了起重
机小批量多品种的柔性生产能力;同时缩短了起重机的交货周期,减少了原材料
和在制品的库存,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周转效率;通过消除生产过程的各类浪费
和应用防差错设计,提高了过程生产能力,从而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制造成本。
(4)销售、服务优势
公司拥有专业化的遍布全国的区域化销售和服务团队,按区域为客户提供售
前和售后的无缝隙的服务体验,在全国 16 个大中城市建立了办事处或服务网点,
销售人员能够和客户始终保持近距离的接触以快速提供物料搬运解决方案,服务
人员能够快速响应并解决客户的问题。团队成员具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和行业
应用知识,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物料搬运方案,协调对接项目安装
和调试过程中的问题,为客户提供优化的方案和高性能的设备,提升客户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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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并提升客户的生产效率,在帮助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业务
成长。
在售前,区域销售工程师深入客户现场,与和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详尽了
解客户需求和工程现场情况,为客户提供高度专业化的量身定做的技术解决方
案。公司销售热线全年 24 小时专人值守,随时接听客户的咨询,及时为客户提
供物料搬运解决方案。同时,专业开发的 CRM 系统有效地支持销售活动和提升
销售人员效率,能够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在售后,公司拥有专门服务于项目实施和管理的项目管理团队,采用项目经
理制,每个项目经理都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负责项目开工后协调公司生产、
采购、发货、现场安装施工、现场验收和交付的一系列服务。无论在质保期内,
还是出保之后,公司的服务热线同样全年 24 小时专人值守,由专业人员解答客
户在使用方面的疑问,并在接到客户的服务请求后就近派出公司在当地的服务人
员解决客户的问题。同时,公司还推出了“无忧计划”服务维保合同,旨在帮助客
户进行设备定期、预防性的维护保养,消除设备发生故障的隐患,最大限度地保
证设备正常运行时间,减少设备停机时间,从而降低运行成本、延长起重机的使
用寿命。
(5)客户优势
公司起重机产品凭借先进的技术、安全可靠的性能及专业的服务,深得用户
的首肯和信赖。公司的知名客户有:(1)装备制造业:SEW、阿特拉斯、三一重
工、振华重工、中联重科、徐工机械、西门子、成都神钢等;(2)能源电力行业:
秦山核电、歌美飒风电、运达风电、中国神华等;(3)交通物流行业:上海轨道
交通、中国南车、中铁隧道、中国中铁、铁建重工、中航飞机、西飞国际、广州
大功率等;(4)汽车船舶行业:巴西 EEP、通用汽车、菲亚特、广汽本田、比亚
迪汽车、长城汽车、东风汽车、瓦锡兰、米其林等;(5)冶金行业:瓦卢瑞克、
宝钢集团、宝鸡钛业、天津忠旺、威斯卡特等;(6)造纸行业:永丰余造纸、芬
欧汇川纸业等。除此之外,公司还为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和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
究所的散列中子源加速隧道和实验室提供起重设备。
公司客户普遍对方案设计、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非常高的要求,对供应商
的品牌知名度筛选十分严格,公司与这些知名客户合作,不仅能够避免产品陷入
单纯价格战、保证应收账款回收率,而且可以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美誉度,加
强企业品牌竞争力,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6)管理优势
公司采用了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公司管理层的战略意图能够及时有效地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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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基层员工,来自市场和生产一线的信息也能够及时反馈到管理层,管理层能够
及时正确地做出判断和调整,使得公司无论对于内部管理还是外部市场,都能够
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公司建立并执行卓越绩效模式,在使命和愿景的引领下,把中长期的战略目
标进行年度分解,月度分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员工目标和公司的战略
目标保持一致;通过一套完整的绩效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的年度目标和中长期目
标得以实现。
公司在制造过程中采用了精益生产管理,以科学合理的制造体系来组织为客
户带来增值的生产活动,不断提升质量、缩短生产周期、加快周转效率,降低成
本,为客户带来更好的性价比的产品。
公司拥有一流的管理团队,其核心管理人员大多拥有十年以上起重机行业或
相关行业的从业及管理经验,对行业发展趋势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极强的执行
力。在企业经营规模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中,公司注重持续吸取国内外业界优秀
企业的成功管理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勇于创新并不断付诸实践,逐步积累
而形成了独特的经营理念、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2、工程机械产品主要竞争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在工程机械部件生产领域的努力,不断应用新的生产技术工
艺,具备了独有的生产工艺优势、质量管理和制造优势以及地域优势等,以优良
的产品质量和优异的交付记录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并与卡特彼勒、沃尔沃等工程
机械行业国际顶尖品牌生产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
(1)生产工艺优势
①新产品开发能力
公司通过长期的工程机械部件设计和经验的积累,形成了优秀的新产品
设计能力,能够快速的满足客户新产品开发的要求和速度,同时能在客户的新
产品开发中优化产品,建立自己的技术核心优势。
②完善的工艺设计与策划流程
公司建立了专门用于工程机械部件生产的工艺设计与策划流程,该流程可以
确保在生产过程内部和外部的有效交流,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产品发送至客户时
发生问题的风险。
③预变形处理工艺应用
焊接变形在部件加工生产过程中一直是一个难题,公司经过在生产中不断的
摸索和经验积累,找到一种防止和消除焊后角变形的方法---焊接反变形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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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解决复杂焊接件的变形问题,提高产品的质量。
④NT-1 前处理工艺应用
传统的表面磷化处理工艺是一种高污染的工艺,公司采用了 NT-1 前处理工
艺应用来取代。它是一种基于氟锆酸为基础的化学品,不含有重金属、无磷酸盐
和无任何有机成分,能在清洁的金属物质表面形成一层纳米陶瓷涂层,可以在钢
铁、锌和铝表面使用形成转化膜,能显著提高金属涂层的耐腐蚀性能,延长腐蚀
环境下产品生命周期。
⑤高效的工装设计和防错应用
通常的检验是对事后结果符合性进行鉴定检查,而防错技术则是预先寻找
产生不合格的可能性,采取措施,加以防止。工装设计的关键是保证工件定位
的正确和可靠性,公司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摸索并总结出一套完善的工装设计
和防错应用措施,能够有效地降低现场使用时误装和错位的风险。
(2)质量管理和制造优势
①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团队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体系认证,
定期进行体系内部审核,确保流程健全、规范和持续改善,设定年度目标,
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公司拥有包括 QS、QE、QC、CS、DCC 各个环节的完整
的质量管理团队,在过程检验、出货终检等每道工序设立“质量门”,建立了
包括检验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和统计分析改善等质量评估体系和检验流程。
②精益生产模式
公司基于 6SIGMA 和精益生产体系,对整个生产过程实施精细化管理,通过
改善生产和管理流程,从而整体上提升企业效益。使用 6SIGMA 方法论,通过
定义、度量、分析、改进、控制步骤持续改进各项作业流程,创建价值流,识别
增值与非增值,通过价值流转换寻找浪费/问题,以快速改进的方式节省空间、
提升产能,改善质量,缩短交货期。
公司完善的组织机构与体系和分工明确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质量控制的
协作团队,保证了公司工程机械部件产品质量优异,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合格
率均在 99.50%以上。
(3) 交付和区位优势
公司地处吴江地区,位于沪、苏、浙三地的交汇处,距离沃尔沃、卡特彼勒
工厂和上海港均比较近,具备了天然的地缘优势,可以大为减少货物的在途时间,
充分满足客户降低库存和及时交付的需求;同时运输成本也大为降低,使公司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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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更具高性价比。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均按订单要求时间按时交付及时,交付表
现优异,赢得了良好的客户声誉。
公司并不是沃尔沃、卡特彼勒工程机械部件产品的唯一供应商,对于同一部
件产品,通常会有 2-3 家供应商,若公司在产品质量或交货期方面出现重大问题,
可能会导致客户更换供应商,存在一定的替代性风险。
六、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起重机产品
公司起重机产品涵盖了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葫芦双
梁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通用桥式起重机、柔性梁式悬挂起重机、旋臂吊、
防爆起重机、洁净起重机等产品系列,能够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全套物料搬运
解决方案。目前,公司的主营产品为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起重量涵盖了 1t-400t。
桥、门式起重机产品广泛应用于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汽车、船舶、
冶金、建材以及造纸等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桥、门式起重机产品相关的销售和服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 80%以上。
2、电动葫芦产品
公司电动葫芦产品有环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报告期内,公司电动
葫芦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从 4%左右提升至 8%左右。
3、工程机械部件
公司的工程机械部件产品为挖掘机挖斗、发动机框架、小结构件及矿山机械
的结构件。
(1)目前需求量及产品占比
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沃尔沃向公司采购的工程机械部件产品分别为
6,249.71 万元、3,594.90 万元、962.84 万元和 379.21 万元,占公司工程机械部件
产品总销量的 98.74%、37.84%、9.19%和 12.92%。
2014 年 8 月,公司成为卡特彼勒工程机械部件的供应商,当年卡特彼勒向
公司采购 4,508.62 万元,占当年公司工程机械部件产品总销量的 47.46%;2015
年,卡特彼勒向公司采购 8,882.15 万元,占公司工程机械部件产品总销量的
84.76%。2016 年 1-6 月,卡特彼勒向公司采购 2,541.80 万元,占公司工程机械
部件产品总销量的 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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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来业务发展计划
根据沃尔沃向公司下发的工程机械部件产品 2016 年度需求预测,2016 年,
沃尔沃预计向公司采购工程机械部件的金额约为 1,316.37 万元。
根据卡特彼勒向公司下发的工程机械产品 2016 年度需求预测, 2016 年,
卡特彼勒预计向公司采购 7,719.31 万元左右。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桥、门式起重机由桥架、起重小车(分为电动葫芦和卷扬小车)和电气
控制系统等组成,桥架由大车行走机构、主梁、端梁等组装而成,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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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桥、门式起重机产品工艺流程(以通用桥式起重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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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动葫芦产品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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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机械部件产品工艺流程(以挖斗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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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业务模式
1、起重机产品
公司采取订单式的生产模式,根据实际的订单情况安排采购和生产。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有钢材、配套件和外协件。
①钢材采购
由采购部通过对外比价方式采购。钢材采购量根据订单实际需求制定。在钢
材价格明显处于低谷时,通过内部程序核准,采购部也会根据预估的订单并结合
库存情况采购部分钢材作为备货。
②配套件采购
对于采购量较大的电机、减速器等产品,公司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年度合作协
议确定价格,但在遇到大额订单时,也会多方比价。对于其他配套件,由采购部
对外通过比价方式采购。采购部在收到开工报告和收到下游客户预付款的情况
下,根据技术中心的清单向配套件供应商采购配套件。采购部所下配套件订单的
采购内容、交货期等根据技术中心的清单及生产部的交货期要求填写。
③外协件采购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产能和产品特殊工艺的需要,公司将部分端梁、车
轮组等部件外协采购。采购部挑选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合格外协方来安排生产。公
司的合格外协方目前有十多家,公司与之形成了稳定的外协关系,报告期内公司
外协价格一直保持平稳的水平。
公司所采购的原辅材料都由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有效地保证了原辅
材料的质量。公司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比价采购方式,有利地提高了采购物
资的性价比;公司良好的信誉赢得了供应商的信任和支持,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
间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起重机产品的生产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需要为客户量身定
制。在签订合同前,公司技术中心根据客户需求出具方案图,待客户认可后签订
正式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公司技术中心出具正式生产图纸及采购清单,
待原材料采购后,由生产部开始组织产品的生产,生产完成后运输至客户工厂安
装调试。
公司起重机产品主要零部件生产组织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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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分类 生产组织方式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自制 配套集成 外协件
钢结构 - √
主梁
油漆 - √
结构件 √ √
大车端梁
大运驱动 车轮组 √
电机 电机 √
变频器 √
成套电控 电控箱体 √
电控及安装附件 其他电气元器件 √
电缆 电缆 √
其他附件 其他附件 √
电动葫芦小 电动葫芦 √ √
车 小车结构件 1 √ √
小车架 √
电机 √
卷筒 √
电动葫芦及小车 吊钩 √
卷扬小车 减速器 √
制动器 √
联轴器 √
钢丝绳 √
其他 √
遥控器 遥控器 遥控器 √
轨道 轨道 √
轨道及滑线
滑线 滑线 √
柔性梁 柔性梁 √
承轨梁 承轨梁 √
其他
司机室 司机室 √
其他小部件 - √
注:小车结构件 2012 年由外协供应商提供,2013 年起改为自制。
公司起重机运营中心质量部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全程参与质量监督和管理。
①发行人起重机的核心部件,以及核心部件的自制比例
起重机的核心部件主要包括主梁、电动葫芦/卷扬小车、电控系统。
起重机主梁是起重机的主要受力结构,根据《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制造单位不得将主要受力结构件全部委托加工或者购买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因
此,发行人起重机的主梁全部自制。
电动葫芦/卷扬小车是起重机的起升机构,负责起吊货物。客户根据额定起
重吨位、工作等级和应用工况的不同,选用电动葫芦或卷扬小车作为起升机构,
一般情况下,额定起重吨位在 50 吨以下的选用电动葫芦,额定起重吨位在 50 吨
以上的选用卷扬小车。2013 年至 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销售的使用自制电动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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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的作为主要起升机构的起重机台数分别为 153、184、480 和 296,占全部电动
葫芦作为主要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比重分别为 16.40%、24.73%、41.70%和 55.85%。
卷扬小车由发行人采购电机、减速器、卷筒、吊钩、钢丝绳等部件后自行制造。
2013 年至 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销售的使用卷扬小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台
数分别为 71、91、101 和 57,占全部起重机的比重为 3.73%、6.71%、8.77%和
10.75%。
电控系统负责起重机各机构动作的起动、运转、换向和停止,发行人根据起
重机的总体设计方案和应用环境不同设计不同的电控系统,然后采购变频器、电
控箱体等元器件后自行制造、安装、调试。
②发行人起重机电机、成套电控等零配套集成产品的生产方式、电动葫芦生
产的生产方式
起重机电机主要用于配套卷扬小车进行起升/移动、或装配端梁用于驱动起
重机大车移动,是标准化的产品,公司根据起重机的应用工况和起重机参数和性
能要求选择配套的供应商厂家和产品型号,以确保能实现起重机功能,满足客户
需求。公司在确定设计选型之后,由采购部根据产品型号明细进行采购,起重机
电机到厂后,与其他结构件、外购件等一起装配形成卷扬小车或者端梁。公司目
前不具备电机的生产能力,但起重机电机生产厂商非常多,高中低档均由很多配
套的供应商,供货渠道广泛,公司根据产品的品质定位和价格合理性选择合适的
供应商进行配套,所以起重机电机不存在核心零部件的依赖问题。
起重机成套电控是起重机的核心部件之一,是公司根据起重机的功能要求进
行电气设计,然后进行电气元器件和电气部件的选型,进行装配、调试之后形成
成套电控。电气元器件和电气部件均为各厂家的标准产品,生产厂家非常多,供
货渠道广泛,公司根据产品的品质定位和价格合理性选择合适的供应商配套。起
重机成套电控的核心技术在于设计和最终调试,所以并不存在起重机成套电控的
核心零部件依赖采购的问题。
电动葫芦是起重机的核心部件之一,主要由小车、卷筒、吊钩、钢丝绳、电
机、减速箱、制动器等部件构成。目前电动葫芦的生产方式为公司负责设计,标
准件外购,其他部件委托供应商按图制造,装配、调试和整机试验由公司完成。
虽然公司的电动葫芦部件大部分通过外购取得,但是公司通过设计创新、工艺改
善、质量管控、优良的成本控制给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的产品。电动葫芦
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产品设计、产品装配试验、质量管控方面,部件加工能
力并不是主要的核心竞争力,所以并不存在起重机电动葫芦核心零部件依赖采购
的问题。
③发行人起重机是否存在核心零部件依赖采购以及制造内容是否相对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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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说明
对于起重机械行业的企业而言,其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产品的设计、工艺及制
造水平、核心部件的加工能力、机、电一体化的集成能力、优秀的成本控制能力、
以客户为中心的项目管理能力、现场的安装和调试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等
方面。
首先,公司定位于为客户提供全套物料搬运综合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领先的方案设计、优秀的产品设计能力、设备系统集成能
力、优秀的质量管控能力、优秀的成本控制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起重
机项目中设计是核心,设计过程中为了实现起重机在各种工况下的功能需求,性
能需求和每个客户的非标需求,会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标准产品进行选型使用,比
如电机减速箱、电气元器件、变频器等零部件,虽然这些核心部件通过外购取得,
但这些产品都是标准化的成熟产品,市场供应商较多,供货渠道广泛,所以公司
并不存在核心零部件依赖问题。
其次,起重机项目执行中分为项目设计、产品制造、组装调试、安装、验收
和服务等过程,产品制造只是其中一个环节,产品制造包含下料、焊接、机加工、
装配和调试等工序,在产品制造中最终的质量控制体现在装配和调试环节。除了
外购件之外,产品制造的主要部件是结构件制造,结构件大部分公司自制,部分
外协,在结构件外协时,所有的图纸均为公司设计和提供,外协供应商只是根据
按发行人提供的图纸制造即可,部件的技术、工艺和质量管理均由公司负责,所
以并不存在公司制造内容相对简单的问题。
④电动葫芦作为起重机的主要组成部分,发行人使用外购电动葫芦的原
因,发行人使用自产、外购电动葫芦的数量和金额
发行人成立伊始,便在起重机起升机构上配套使用法国 VERLINDE SAS 公
司生产的电葫芦。经过长期的合作,发行人对 VERLINDE 电动葫芦的性能有了
深刻的了解,同时基于长期可信的合作关系,发行人起重机大量使用
VERLINDE 电动葫芦。2013 年至 2016 年上半年,公司使用法国 VERLINDE
SAS 公司生产的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销售收入占公司起重机销售
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0.65%、47.08%、31.88%和 25.95%。
为降低主要零配件的采购成本,提升起重机整体竞争力,同时减少对外购
电动葫芦依赖的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诺威起重自 2008 年设立以来,开始从
事起重机电葫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诺威起重自产的电动葫芦在技术、质
量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 VERLINDE 电葫芦作为起重机的
主要起升机构。截至目前,发行人自产电动葫芦大部分主要通过单独销售的
方式进行销售,小部分作为起升机构与起重机进行配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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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年度均存在 VERLINDE 电动葫芦与发行人起重机产品进行配套
销售的情况。报告期初,发行人起重机使用 VERLINDE 电动葫芦比重较大,少
数起重机客户也要求使用诺威自产电动葫芦,近年来随着诺威自产电动葫芦
研发技术日益成熟,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不断得到提升和完善,诺威品牌逐
渐得到客户的认同,报告期内,发行人起重机使用诺威自产电动葫芦的数量
和占比不断提升。
发行人起重机使用自产(诺威电动葫芦)、外购电动葫芦(VERLINDE 电动
葫芦)的数量和金额情况如下:
与起重机配套销售的电动葫芦
期间 起重机(按主要起升
电动葫芦 数量 采购成本
机构分类)
以卷扬机作为主要起 配套 VERLINDE 电动葫芦 4 21.72
升机构的起重机 配套诺威电动葫芦数量 8 20.72
2016 年上
以电动葫芦作为主要 配套 VERLINDE 电动葫芦 264 759.13
半年
起升机构的起重机 配套诺威电动葫芦数量 401 1,542.83
小计 677 2,344.40
以卷扬机作为主要起 配套 VERLINDE 电动葫芦 9 55.95
升机构的起重机 配套诺威电动葫芦数量 25 100.21
2015 年度 以电动葫芦作为主要 配套 VERLINDE 电动葫芦 799 3,386.18
起升机构的起重机 配套诺威电动葫芦数量 543 1,764.00
小计 1,376 5,306.34
以卷扬机作为主要起 配套 VERLINDE 电动葫芦 13 141.27
升机构的起重机 配套诺威电动葫芦数量 4 44.27
2014 年度 以电动葫芦作为主要 配套 VERLINDE 电动葫芦 809 3,427.06
起升机构的起重机 配套诺威电动葫芦数量 212 965.44
小计 1,038.00 4,578.04
以卷扬机作为主要起 配套 VERLINDE 电动葫芦 10 103.12
升机构的起重机 配套诺威电动葫芦数量 3 36.95
2013 年度 以电动葫芦作为主要 配套 VERLINDE 电动葫芦 931 4,632.81
起升机构的起重机 配套诺威电动葫芦数量 233 1,435.70
小计 1,177.00 6,208.58
⑤发行人生产模式合理性分析
起重设备产品是集成机、电一体化的成套设备,由上千种零部件经生产、加
工、装配、总装而成,结构复杂,一家企业生产全部的零部件不存在可行性,也
不利于成本控制以及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提升。因此,整机制造商除自制部分
结构件及核心部件外,标准零部件等配套件均通过向社会专业厂商直接采购获
得,非标准零部件一般通过外协加工获得,从而使得配套件、外协件占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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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比重较高。
发行人定位于为客户提供全套物料搬运综合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发行人根据
客户的厂房结构、搬运物料的功能需求、运行环境等因素,提供起重机的集成设
计方案。发行人起重机产品的配套件为标准产品,且均为市场上的成熟产品,发
行人可以根据起重机的设计方案选取不同型号的零配件,若改为自制,投入产出
比不高,不具有经济可行性。
发行人外协件是指由公司提供图纸和要求,交由外协厂商进行生产的部件。
发行人采用外协生产方式,一方面提高了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也满足了对一些产
品特殊工艺的需要。以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与发行人业务最相近的株洲天桥起重机
股份有限公司(002523)为例,根据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年报中未披露配套件
和外协件情况),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 1-6 月,天桥起重外购的
配套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1.11%、51.51%、51.35%和 51.53%,外购
的外协件占主要原材料采购比重分别为 18.59%、15.49%、12.74%和 11.81%。因
此,发行人目前生产模式符合行业和自身特性,具有合理性。
(3)销售模式
①销售方式
公司起重机产品主要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由公司起重机营销中心负
责,通过客户内部比价或者招投标的方式获得订单。
公司通过召开产品推介会、客户回访、主动拜访、参加展销会、客户及业内
人员推介、网络营销等方式开拓市场。
②产品交付
公司起重机产品最主要的交付方式为现场交付,由公司将主梁和端梁、起升
机构、电控系统等部件运输至客户指定的场所,然后进行组装、安装和调试。经
过公司质量部、客户以及客户所在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的验收合格后,将产
品交付给客户并由客户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申请颁发该设备的使用许可
证。在上述过程中因装卸、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发生的费用一般由公司承
担。
公司有少量客户自身拥有起重机的安装资质,如该等客户要求自行安装的,
公司仅负责将部件运输至客户指定的场所。
在产品出口的情况下,国外客户一般不要求安装,产品装船后即完成交付。
③结算方式
A、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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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后,一般在 20 个工作日内,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预付款,
预付款通常为合同金额的 30%左右。
B、发货款
产品各部件完工后,在发货前客户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发货款,通常为合
同金额的 30%左右。在产品出口的情况下,发货款通常为合同金额的 60%左右。
C、验收款
在产品到达客户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取得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出具的
验收报告后,通常客户支付 30%左右的验收款。
D、质保金
合同通常会约定,产品验收合格后,公司提供一年至二年的产品质保期,按
合同金额的 5%-10%设定质保金,客户在质保期满后将尾款支付给公司或者由公
司开具相应的质保保函,客户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④售后服务
在质保期内,因公司产品质量导致设备故障的,公司将派服务专员在最短时
间内维修,质保期内产生质量问题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因客户自
身原因导致的问题以及质保期外产生的问题,公司负责向客户提供有偿售后服
务。
(4)起重机的定价方式以及影响起重机价格的主要因素
发行人起重机的定价方式为成本加成法,发行人起重机成本主要由钢材、配
套件等原材料构成。发行人在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时除考虑成本因素外,还需要
考虑行业竞争程度、产品的不同设计要求以及配置差异、产品下游市场的供求关
系、客户一次性采购数量的大小等因素。例如,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时,公司会
根据具体情况调增产品的售价;下游市场发生变化时,公司又会视市场反应和供
求关系适当调整售价。起重机为非标准化设备,在客户提出不同的设计要求时,
公司也会调整整机的销售价格。总体而言,发行人起重机的定价方式为成本加成
法,能够及时对价格做出调整,从而保证产品合理的利润。
2、电动葫芦产品
公司电动葫芦产品分两类,一类是公司作为分销商,单独出售的 VERLINDE
电动葫芦;另一类是诺威起重自身生产的电动葫芦。诺威起重生产电动葫芦主要
采取订单式生产的模式,根据实际的订单情况安排采购和生产。但对于需要进口
的电机、减速箱、钢丝绳等部件,因为交货期较长,公司会根据订单预测做部分
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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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模式
电动葫芦产品需要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有电机、减速箱、制动器、卷筒、钢丝
绳等,主要通过比价方式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电动葫芦的生产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在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后,
开始组织产品的生产和调试。
(3)销售模式
①销售方式
公司电动葫芦主要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通过客户内部比价或者招投标
的方式获得订单。
A、发行人自产电动葫芦,同时销售 VERLINDE 电动葫芦的原因
发行人自产电动葫芦,同时销售 VERLINDE 电动葫芦(不含作为起升机
构与起重机产品进行配套销售的 VERLINDE 电动葫芦)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a、业务定位不同
发行人成立伊始,便与 VERLINDE SAS 公司开展合作,并成为发行人采购
电动葫芦的主要供应商。发行人采购的 VERLINDE 电动葫芦大部分系作为起升
机构与起重机进行配套销售(配套销售的金额含在起重机收入中进行核算),
少量的通过发行人对外单独直接进行销售。
为降低主要零配件的采购成本,同时减少对外购电动葫芦依赖的风险,公
司全资子公司诺威起重自 2008 年设立以来便自行研发并生产电动葫芦,诺威
起重自产的电动葫芦在技术、质量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可以代
替 VERLINDE 电葫芦。截至目前,发行人自产电动葫芦大部分主要通过单独销
售的方式进行销售,小部分作为起升机构与发行人起重机进行配套销售。报
告期内,发行人自产电动葫芦销量呈现明显增长态势。
b、定价策略不同
尽管 VERLINDE 电动葫芦和发行人自产电动葫芦均定位于中高端系列产
品,但鉴于 VERLINDE 电动葫芦长期形成的品牌效应和在全球范围实现销售的
市场及渠道优势,其定价一直处于行业高位水平,同时,VERLINDE 电动葫芦
根据每年综合成本的递增,其价格也一直处于上升通道;而发行人自产电动
葫芦主要在境内销售,发行人拥有自主定价权,并采取高性价比的策略来开
拓市场。因此,客户会根据自身需求,综合考虑公司品牌、产品价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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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来选择不同品牌的电动葫芦。
c、客户群体不同
发行人单独销售的 VERLINDE 电动葫芦主要客户群体是起重机最终客户,
客户采购的 VERLINDE 电动葫芦,主要是采购轻型电动葫芦,或者作为单轨吊
等简易应用场合使用或部件替换的电动葫芦,具有偶然性。
发行人自产电动葫芦主要客户群体是起重机生产厂商,其采购发行人自产
电动葫芦,主要是作为起升机构与起重机进行配套销售给起重机最终客户。
B、发行人 VERLINDE 电动葫芦的销售方式、主要客户
发行人单独销售 VERLINDE 电动葫芦的方式为直销。报告期内,发行人单
独销售 VERLINDE 电动葫芦的主要客户具体如下:
年度 VERLINDE 电动葫芦客户 数量(台) 收入(万元)
威远县宇通贸易有限公司 4 14.36
北京金华凯悦贸易有限公司 1 11.11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 8.59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6.84
2016 年上半年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 5.64
马鞍山艾克特自动化 1 3.85
上海实达精密不锈钢有限公司 1 3.71
小计 13 54.09
全年合计 22 81.81
主要客户占全年比重 59.09% 66.12%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6 590.3
常州常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13 149.4
朗盛(常州)有限公司 1 44.89
斯道拉恩索(广西)浆纸有限公司 4 30.04
2015 年度 FLSmidth Pty Limited 2 28.88
阿斯利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1 27.18
小计 87 870.7
全年合计 132 1,025.35
主要客户占全年比重 65.91% 84.92%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 170.65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11 160.77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9 75.6
FLSmidth Pty Limited 2 29.09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 47.44
3M 中国有限公司 1 15.38
2014 年度 博寿(天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 17.37
小计 32 516.3
全年合计 95 6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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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客户占全年比重 33.68% 76.93%
昆山众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0 20.43
重庆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3 59.83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5 981.45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36 526.15
2013 年度 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6 171.97
高尚通用设备(大连)有限公司 2 47.86
小计 82 1,807.69
全年合计 182 2,205.06
主要客户占全年比重 45.05% 81.98%
C、发行人 VERLINDE 电动葫芦和自产电动葫芦对外销售可替代性说明
发行人单独销售的 VERLINDE 电动葫芦和自产电动葫芦由于业务定位不
同、定价策略不同和客户群体不同,使得发行人单独销售 VERLINDE 电动葫
芦和自产电动葫芦的客户没有重复,因此两者之间不存在替代性,销量方
面也不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
②产品交付
公司主要采用送货上门的方式交付电动葫芦。
③结算方式
合同生效后,一般在 10 个工作日内,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预付款,
预付款通常为合同金额的 30%左右。
在发货前客户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余款,通常为合同金额的 70%左右,公
司在收到余款后安排发货。
3、工程机械部件产品
工程机械部件客户一般会在当月向公司发送接下来十二个月的每月产品需
求预测,公司根据上述需求预测安排采购和生产。
(1)采购模式
工程机械部件产品的原材料主要是钢材,一般情况下客户会指定国内某几家
钢厂生产的钢材,由公司自行向经销商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客户的产品需求预测
采购钢材。工程机械部件的其他配件从市场采购,如果客户有指定的供应商,则
从指定供应商处购买。
(2)生产模式
公司工程机械部件产品根据客户的产品需求预测安排生产,待客户下达正式
订单后安排发货。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卡特彼勒提供的工程机械产品主要采
取委托第三方加工的模式,2016 年 8 月起,公司关于卡特彼勒工程机械部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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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由委托加工模式变更为自产模式,除此之外的客户产品全部由发行人自己生
产。
(3)销售模式
①销售方式
公司工程机械部件产品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与沃尔沃、山东临工、
山特维克、卡特彼勒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②产品交付
公司负责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地点。
③结算方式
客户一般在收到发票的次月起三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
(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
类别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能(吨) 8,000.00 16,000.00 16,000.00 13,000.00
桥、门 产量(吨) 5,896.74 14,313.85 12,672.82 13,200.70
式起重 销量(吨) 7,113.09 12,559.56 10,976.20 11,086.78
机 产能利用率 73.71% 89.46% 79.21% 101.54%
产销率 120.63% 87.74% 86.61% 83.99%
产能(台) 1,250 2,500 2,500 2,500
产量(台) 1,222 1,780 1,406
自产(含向
销 量
法兰泰克销 1,186 1,791 1,044
电动葫 ( 台
售)
芦 )
VERLINDE 22 132 95
产能利用率 97.76% 71.20% 56.24% 26.48%
产销率(自产销量/
97.05% 100.62% 74.25% 87.16%
产量)
产能(吨) 1,750.00 3,500.00 3,500.00 3,500.00
产量(吨) 2,964.30 9,791.38 7,386.57 3,086.04
工程机
销量(吨) 2,993.57 9,841.58 7,397.56 3,107.81
械部件
产能利用率 169.39% 279.75% 211.04% 88.17%
产销率 100.99% 100.51% 100.15% 100.71%
注:①发行人销售的起重机产品种类繁多,且为非标准化的特种设备,整机价格除了
受到原材料成本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到产品的不同设计要求以及配置差异、重量差异等诸多
因素的影响,每台设备的规格差异较大,价格差异也很大,因此以“台”为单位来披露产品
价格波动情况,参考价值有限,也不具有可比性。发行人采用以产品设计自重重量吨数计价
的单价计量方法是专用起重机行业常用的统计方法之一,天桥起重、华东重机等同行业内上
市公司也都是采取以产品自重来统计产能、产量,以此说明产品单价的合理性。因此,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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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产品自重统计产能、产量及单价具有可比性。
②产销率=销量/产量;
③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
④桥、门式起重机产能 2014 年比 2013 年增加 3,000 吨为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建成,新增
厂房设备带来的产能提升;
⑤公司 2014 年起工程机械产品产能利用率大幅提高主要系公司将卡特彼勒的业务委托
给第三方生产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的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品 种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起重机 起重机 17,115.11 72.82% 37,245.78 67.50% 32,647.47 67.82% 33,005.66 69.99%
相关产 电动葫芦 1,983.16 8.44% 4,663.49 8.45% 3,879.15 8.06% 4,395.26 9.32%
品和服 零配件及
1,468.49 6.25% 2,793.82 5.06% 2,115.96 4.40% 3,426.01 7.27%
务 服务
小 计 20,566.76 87.51% 44,703.09 81.01% 38,642.58 80.27% 40,826.93 86.58%
工程机械部件 2,935.41 12.49% 10,479.33 18.99% 9,499.37 19.73% 6,329.70 13.42%
合 计 23,502.18 100.00% 55,182.42 100.00% 48,141.95 100.00% 47,156.63 100.00%
目前桥、门式起重机产品为公司主导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起重机产品相关的
销售和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 80%以上。
3、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分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地区 销售收 销售收
比重 销售收入 比重 销售收入 比重 比重
入 入
内销 19,558.47 83.22% 41,563.57 75.32% 31,235.74 64.88% 42,902.83 90.98%
其中:华东
9,097.30 38.71% 18,231.53 33.04% 19,399.98 40.30% 27,242.64 57.77%
地区
华北地区 3,711.71 15.79% 7,507.23 13.60% 5,275.32 10.96% 7,004.66 14.85%
华中地区 2,826.06 12.02% 3,618.26 6.56% 3,113.96 6.47% 4,483.93 9.51%
华南地区 1,384.16 5.89% 4,568.19 8.28% 900.83 1.87% 292.63 0.62%
其他地区 2,539.24 10.80% 7,638.36 13.84% 2,545.65 5.29% 3,878.96 8.23%
出口 3,943.71 16.78% 13,618.85 24.68% 16,906.21 35.12% 4,253.80 9.02%
合 计 23,502.18 100.00% 55,182.42 100.00% 48,141.95 100.00% 47,156.63 100.00%
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吨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品种 平均 增幅 平均 平均
增幅 增幅 平均单价
单价 单价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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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品种 平均 增幅 平均 平均
增幅 增幅 平均单价
单价 单价 单价
桥、门式起重机 2.41 -18.99% 2.97 -0.31% 2.97 -0.34% 2.98
电 动 葫 芦 自产 2.30 -23.59% 3.01 -30.96% 4.36 -22.88% 5.66
(万元/台) VERLINDE 3.72 -52.12% 7.77 10.06% 7.06 -41.69% 12.12
工程机械部件 0.98 -7.55% 1.06 -17.08% 1.28 -37.05% 2.04
报告期内,发行人起重机销售单价变化较小;发行人电动葫芦单价变化较大
主要系由于各期销售的电动葫芦起升重量、起升高度、电动葫芦品类以及自产和
外购电动葫芦占比不同所致;发行人工程机械单价呈现逐年下降态势,主要是由
于产品结构变化以及工程机械行业不景气和钢材成本下降使得客户下调工程机
械部件单位售价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中除工程机械客户沃尔沃和卡特彼勒与发行人签
署过框架协议外,其余主要客户均未与发行人签订过长期合作协议。
(1)起重机产品
公司报告期内,起重机产品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占当期起重 占当期主营
是否关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机营业收入 业务收入的
联方
的比例 比例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 1,282.05 7.49% 5.46% 否
大明重工有限公司 1,226.15 7.16% 5.22% 否
Kazakhmys Aktogay LLC
2016 年 1,163.42 6.80% 4.95% 否
Kazakhmys Bozshakol LLC①
1-6 月
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 1,011.97 5.91% 4.31% 否
燕达(海门)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940.17 5.49% 4.00% 否
合 计 5,623.76 32.86% 23.93%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西安) 2,170.94 5.83% 3.93% 否
中建钢构四川有限公司
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39.99 5.48% 3.70% 否
中建钢构天津有限公司
南京中建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②
Kazakhmys Aktogay LLC
1,876.33 5.04% 3.40% 否
2015 年度 Kazakhmys Bozshakol LLC
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1,596.48 4.29% 2.89% 否
辽宁忠旺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③
大明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521.20 4.08% 2.76% 否
大明重工有限公司④
合 计 9,204.94 24.72% 16.68%
ESTALEIRO ENSEADA DO
7,456.89 22.84% 15.49% 否
2014 年度 PARAGUACU SA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251.35 9.96% 6.75%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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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期起重 占当期主营
是否关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机营业收入 业务收入的
联方
的比例 比例
Kazakhmys Bozshakol LLP
Kazakhmys Bozshakol LLC 2,846.33 8.72% 5.91% 否
Kazakhmys Aktogay LLC
大明重工有限公司 2,639.32 8.08% 5.48% 否
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2,273.50 6.96% 4.72% 否
合 计 18,467.39 56.57% 38.36%
中建钢构天津有限公司
3,794.12 11.50% 8.05% 否
中建钢构武汉有限公司
Kazakhmys Bozshakol LLP 2,322.50 7.04% 4.93% 否
2013 年度 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 2,184.53 6.62% 4.63% 否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0.41 6.06% 4.24% 否
隆英(金坛)特钢科技有限公司 1,752.14 5.31% 3.72% 否
合 计 12,053.70 36.52% 25.56%
注:① Kazakhmys Bozshakol LLP、Kazakhmys Bozshakol LLC、Kazakhmys Aktogay LLC
同受 Kazakhmys 集团控制;
②中建钢构四川有限公司、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建钢构天津有限公司、南京中建
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建钢构武汉有限公司同受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③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忠旺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同
受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④大明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大明重工有限公司同受江苏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起重机产品销售客户分散,不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起重机产品主要客户有一定的变化,主要原因如下:
①发行人客户通常在新建厂房、扩产改造等大额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时或者
淘汰落后、陈旧的起重设备时才对发行人的起重机产品形成需求,并且起重机的
使用期限较长,因此,除非客户投资金额大、投资周期长会形成连续需求,通常
情况下,重复性客户较少。
②发行人客户行业分布较广,客户所处行业的投资周期变化也导致发行人客
户所处行业结构不同;
③同一集团内不同客户主体变化所致。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起重机产品主要客户发生变化具有
合理性,不存在异常情况。
(2)电动葫芦产品
公司报告期内,电动葫芦产品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占当期电动
销售收入 占当期主营业
期间 客户名称 葫芦营业收 是否关联方
(万元) 务收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2016 年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530.60 26.76% 2.26%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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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期电动
销售收入 占当期主营业
期间 客户名称 葫芦营业收 是否关联方
(万元) 务收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1-6 月 新乡市起重设备厂有限责任公司 143.45 7.23% 0.61% 否
大连渤海起重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135.81 6.85% 0.58% 否
无锡协兴港口机械有限公司 73.97 3.73% 0.31% 否
SERATECH SYSTEMS(M)SDN BHD 63.59 3.21% 0.27% 否
合计 947.42 47.77% 4.03%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624.14 13.03% 1.13% 否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90.34 12.33% 1.07% 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366.15 7.65% 0.66% 否
2015 年度
常州常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166.94 3.49% 0.30% 否
德马科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134.63 2.81% 0.24% 否
合计 1,882.20 39.30% 3.41%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384.93 9.92% 0.80% 否
合肥神马重工有限公司 383.19 9.88% 0.80% 否
常州常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244.44 6.30% 0.51% 否
2014 年度
德马科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193.96 5.00% 0.40% 否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70.65 4.40% 0.35% 否
合计 1,377.17 35.50% 2.86%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981.45 22.33% 2.08% 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526.15 11.97% 1.12% 否
合肥神马重工有限公司 404.92 9.21% 0.86% 否
2013 年度
河南中州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204.27 4.65% 0.43% 否
苏州市天龙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187.86 4.27% 0.40% 否
合 计 2,304.65 52.43% 4.89%
(3)工程机械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机械部件主要客户为沃尔沃、卡特彼勒、山东临工和山
特维克,工程机械产品销售构成情况如下:
占当期工程机 占当期主 是否
销售收入
期间 客户名称 械部件营业收 营业务收 关联
(万元)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方
卡特彼勒(Aurora)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East Peoria)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Morton)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NLR)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比利时)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苏州)物流有限公司
2016 年 卡特彼勒(苏州)有限公司
2,541.80 86.59% 10.82% 否
1-6 月 卡特彼勒(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中国)机械部件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通州)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巴西)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技术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泰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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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期工程机 占当期主 是否
销售收入
期间 客户名称 械部件营业收 营业务收 关联
(万元)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方
卡特彼勒有限公司工装机具工厂①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沃尔沃建机(中国)有限公司
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379.21 12.92% 1.61% 否
沃尔沃建筑设备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沃尔沃配件(上海)有限公司
徐州世通重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4.62 0.16% 0.02% 否
江苏东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3.29 0.11% 0.01% 否
山特维克合锐(无锡)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 2.38 0.08% 0.01% 否
合计 2,931.30 99.86% 12.47%
卡特彼勒(Aurora)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East Peoria)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Morton)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NLR)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比利时)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苏州)物流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苏州)有限公司 8,882.15 84.76% 16.10% 否
卡特彼勒(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中国)机械部件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通州)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巴西)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卡特彼勒技术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沃尔沃建机(中国)有限公司
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962.84 9.19% 1.74% 否
沃尔沃建筑设备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沃尔沃建筑设备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沃尔沃配件(上海)有限公司②
Sandvik Mining and Construction Ausralia Pty Limited
591.87 5.65% 1.07% 否
山特维克合锐(无锡)有限公司③
安徽威铭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16.07 0.15% 0.03% 否
加藤(中国)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2.96 0.12% 0.02% 否
合计 10,465.89 99.87% 18.97%
卡特彼勒(苏州)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Aurora)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比利时)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苏州)物流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East Peoria)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吴江)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卡特彼勒(中国)机械部件有限公司 4,508.62 47.46% 9.37% 否
卡特彼勒(Morton)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NLR)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巴西)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通州)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技术研发(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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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期工程机 占当期主 是否
销售收入
期间 客户名称 械部件营业收 营业务收 关联
(万元)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方
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沃尔沃建筑设备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3,594.90 37.84% 7.47% 否
沃尔沃建机(中国)有限公司
沃尔沃配件(上海)有限公司
Sandvik Mining and Construction Ausralia Pty Limited 1,390.22 14.63% 2.89% 否
南京莱柯利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3.02 0.03% 0.01% 否
通快(中国)有限公司 2.61 0.03% 0.01% 否
合计 9,499.37 100.00% 19.73%
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沃尔沃建筑设备贸易(临沂)有限公司 6,249.71 98.74% 13.25% 否
沃尔沃建筑设备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沃尔沃配件(上海)有限公司
Sandvik Mining and Construction Ausralia Pty Limited 79.97 1.26% 0.17% 否
摩丁机械(常州)有限公司 0.02 0.00% 0.00% 否
合 计 6,329.70 100.00% 13.42%
注①卡特彼勒(Aurora)有限公司、卡特彼勒(East Peoria)有限公司、卡特彼勒(Morton)
有限公司、卡特彼勒(NLR)有限公司、卡特彼勒(比利时)有限公司、卡特彼勒(苏州)
物流有限公司、卡特彼勒(苏州)有限公司、卡特彼勒(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卡特彼勒(吴
江)有限公司、卡特彼勒(中国)机械部件有限公司、卡特彼勒(通州)有限公司、卡特彼
勒(巴西)有限公司、卡特彼勒技术研发(中国)有限公司、卡特彼勒泰国有限公司、卡特
彼勒有限公司工装机具工厂同同受卡特彼勒集团控制。
注②: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沃尔沃建筑设
备贸易(临沂)有限公司、沃尔沃建筑设备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沃尔沃配件(上海)有
限公司、沃尔沃建机(中国)有限公司、沃尔沃建筑设备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同受沃尔沃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控制。
注③:Sandvik Mining and Construction Ausralia Pty Limited、山特维克合锐(无锡)有
限公司同受山特维克集团控制。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主要关联方在上述前五名客户中均无权益。
6、已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订单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订单总额约 3.68 亿
元。
(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情况
1、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本公司产品所需主要原辅材料为钢材及配套件、外协件,能源主要为电、水
和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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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主要通过公司采购部门向国内外供应商采购。报告期内,公司电力
主要由吴江区供电公司供应,水由吴江区自来水公司供应,气体由供应商提供。
公司能源成本占公司总成本的比例不超过 2%。
2、公司主要原辅材料、能源占成本的比重
(1)起重机产品主要直接原辅材料占起重机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如下:
年度 项目 电动葫芦 钢材 端梁 电机 减速器 其他原材料 合计
成本(万元) 2,344.40 1,940.88 325.8 684.94 320.3 3,165.59 8,781.91
2016 年
占起重机主营
1-6 月 18.93% 15.67% 2.63% 5.53% 2.59% 25.56% 70.90%
业务成本比重
成本(万元) 5,306.34 5,095.32 946.19 1,474.41 674.96 6,372.40 19,869.62
2015 年
占起重机主营
度 19.30% 18.53% 3.44% 5.36% 2.46% 23.18% 72.27%
业务成本比重
成本(万元) 4,578.04 4,023.15 974.97 1,532.20 832.28 5,711.10 17,651.74
2014 年
占起重机主营
度 20.21% 17.76% 4.30% 6.76% 3.67% 25.23% 77.93%
业务成本比重
成本(万元) 6,208.58 5,350.56 1,065.03 1,163.20 503.88 5,222.32 19,513.57
2013 年
占起重机主营
度 25.32% 21.82% 4.34% 4.74% 2.05% 21.30% 79.57%
业务成本比重
注:1、电动葫芦既包括外购电动葫芦,也包括自产电动葫芦
2、因品种众多、单项金额较小,故未单独披露“其他”中具体内容
(2)公司电动葫芦产品主要直接原辅材料占电动葫芦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如下:
年度 电气装 卷筒装 主梁装置 VERLINDE 其他原
项目 起升电机 行走电机 合计
置 置 /车架 葫芦 材料
成本(万元) 495.23 101.51 58.5 28.07 83.98 77.04 629.89 1,474.22
2016 年
占电动葫芦主营
1-6 月 29.94% 6.14% 3.54% 1.70% 5.08% 4.66% 38.09% 89.14%
业务成本比重
成本(万元) 1,099.21 199.29 134.88 109.55 161.27 612.47 918.15 3,234.82
2015 年度 占电动葫芦主营
31.32% 5.68% 3.84% 3.12% 4.59% 17.45% 26.16% 92.16%
业务成本比重
成本(万元) 950.63 157.22 124.00 145.67 206.91 386.88 800.02 2,771.33
2014 年度 占电动葫芦主营
36.31% 6.01% 4.74% 5.56% 7.90% 12.88% 26.63% 92.23%
业务成本比重
成本(万元) 651.37 165.92 143.62 143.39 99.53 1,227.56 351.62 2,783.01
2013 年度 占电动葫芦主营
38.21% 9.73% 8.43% 8.41% 5.84% 40.85% 11.70% 92.61%
业务成本比重
注:1、因品种众多、单项金额较小,故未单独披露“其他”中具体内容”
(3)工程机械部件主要直接原材料为钢材,占工程机械部件主营业务成本
的比重如下:
年度 项目 钢材
2016 年 1-6 月 成本(万元) 1,1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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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工程机械部件营业成本比重 42.17%
成本(万元) 4,206.60
2015 年度
占工程机械部件营业成本比重 47.00%
成本(万元) 3,567.97
2014 年度
占工程机械部件营业成本比重 50.76%
成本(万元) 2,089.75
2013 年度
占工程机械部件营业成本比重 43.96%
除了钢材外,工程机械部件直接材料还包括铲背底板、齿套、平板、吊钩等
材料,占比均在 5%以下。
(4)能源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年度 项目 水 电 气体
成本(万元) 6.53 145.15 64.32
2016 年 1-6 月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 0.04% 0.83% 0.37%
成本(万元) 18.03 268.18 131.41
2015 年度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 0.04% 0.65% 0.32%
成本(万元) 11.46 182.25 112.87
2014 年度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 0.03% 0.54% 0.33%
成本(万元) 15.41 206.96 158.76
2013 年度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 0.05% 0.61% 0.47%
3、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采购数量及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采购数量及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原材料
金额 数量 单价 单价增减 金额 数量 单价 单价增减
电动葫芦(台) 1,055.38 374 2.82 13.33% 2,147.62 861 2.49 -20.45%
钢材(吨) 2,785.13 11,149.28 0.25 -16.73% 6,788.92 22,841.13 0.30 -9.10%
电机(台) 1,565.62 3,119 0.50 -1.96% 4,230.33 8,244 0.51 22.73%
端梁(根) 351.67 1,032 0.34 -22.55% 1,056.17 2,379 0.44 -12.00%
减速器(台) 355.36 74 4.80 74.62% 302.56 110 2.75 -35.60%
电(元/度) 122.37 1,348,575 0.91 0.00% 251.17 2,766,69 0.91 4.60%
水(元/吨) 6.92 18,205 3.80 0.00% 16.90 44,46 3.80 0.00%
气体(万元/吨) 66.65 732.67 0.09 -9.03% 109.64 1,140 0.10 0.00%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原材料
金额 数量 单价 单价增减 金额 数量 单价 单价增减
电动葫芦(台) 3,176.26 1,015 3.13 -37.16% 6,229.84 1,252 4.98 -
钢材(吨) 5,109.64 15,478.65 0.33 -13.13% 6,640.90 17,637.41 0.38 -
电机(台) 3,298.83 4,999 0.66 -13.17% 3,774.36 4,960 0.76 -
端梁(根) 1,018.62 2,044 0.50 -38.48% 1,341.52 1661 0.81 -
减速器(台) 752.39 176 4.27 -13.81% 852.70 172 4.96 -
电(元/度) 245.00 2,817,728 0.87 10.13% 230.32 2,913,790 0.79 -
水(元/吨) 16.05 42,238 3.80 9.51% 18.96 54,706 3.47 -
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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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原材料
金额 数量 单价 单价增减 金额 数量 单价 单价增减
气体(万元/吨) 88.31 803 0.11 -31.25% 137.78 856 0.16 -
经过多年的合作,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公平、公正、互信、互利的长期合作
关系,保证了公司原辅材料的质量和稳定的供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辅材料
市场供应充足。
4、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采购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
期间 供应商名称 材料名称 是否关联方
(万元) 购比例
VERLINDE SAS 电动葫芦及配件 1,055.38 8.91% 否
上海宝钢钢材贸易 5.70%
钢材 674.64 否
有限公司
2016 上海振垦贸易有限 4.67%
钢材 553.38 否
年 1-6 公司
月 SEW-传动设备(苏 3.47%
州)有限公司上海 电机、减速器 411.07 否
分公司
西门子(中国)有 2.75%
电机、减速器 325.30 否
限公司
合计 3,019.77 25.49%
VERLINDE SAS 电动葫芦及配件 1,823.07 6.98% 否
SEW-传动设备(苏
电机、减速器、减
州)有限公司上海 1,450.71 5.56% 否
速箱
分公司
2015 上海振垦贸易有限
钢材 1,305.26 5.00% 否
年度 公司
武汉鼎晟工贸有限
钢材 1,284.84 4.92% 否
公司
上海宝钢钢材贸易
钢材 1,085.83 4.16% 否
有限公司
合 计 6,949.71 26.62%
科尼起重机设备
(上海)有限公司 电动葫芦及配件 3,348.37 11.62% 否
VERLINDE SAS
上海振垦贸易有限
钢材 2,196.11 7.62% 否
2014 公司
年度 艾必埃姆传动设备
电机 1,870.12 6.49% 否
(苏州)有限公司
SEW-传动设备(苏
电机、减速器、减
州)有限公司上海 1,852.80 6.43% 否
速箱
分公司
1-1-136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美达王(上海)有
钢材 1,587.13 5.51% 否
限公司
合 计 10,854.53 37.67%
科尼起重机设备
(上海)有限公司 电动葫芦 6,217.50 20.94% 否
VERLINDE SAS
SEW-传动设备(苏
州)有限公司上海 电机、减速器 2,248.88 7.57% 否
分公司
2013
ABM 艾必埃姆传
年度 电机、减速器 1,714.05 5.77% 否
动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振垦贸易有限
钢材 1,645.02 5.54% 否
公司
上海舜业钢铁集团
钢材 1,477.21 4.97% 否
有限公司
合 计 13,302.66 44.80%
注:科尼起重机设备(上海)有限公司、VERLINDE SAS 同受科尼集团控制,合并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稳定的原辅材料供应是本公司提
高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的可靠保证。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公司总采购金额比例超过
50%的情况。
5、报告期内采购外协件情况
(1)报告期内采购外协件内容、占比及外协产品在公司产品中的具体环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外协件内容及占同类零部件的比例如下:
期间 外协件名称 金额(万元) 占同类零部件的比例
端梁 351.67 67.08%
吊钩 278.61 100.00%
卷筒组 240.56 100.00%
2016 年 1-6 月
车轮组 98.18 100.00%
其他小部件 467.00 100.00%
合计 1,436.03
端梁 1,056.17 71.28%
吊钩 431.09 100.00%
卷筒组 392.38 100.00%
2015 年度
车轮组 201.76 100.00%
其他小部件 581.66 100.00%
合计 2,663.06
端梁 1,018.62 80.31%
车轮组 202.01 100.00%
2014 年度
吊钩 357.51 100.00%
卷筒组 307.1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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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外协件名称 金额(万元) 占同类零部件的比例
承轨梁 73.81 100.00%
其他小部件 200.46 100.00%
合 计 2,159.53
端梁 1,341.52 87.70%
车轮组 272.17 100.00%
吊钩 288.18 100.00%
2013 年度 卷筒组 250.75 100.00%
承轨梁 149.76 100.00%
其他小部件 335.86 100.00%
合 计 2,638.24
发行人起重机的外协件包括端梁、车轮组、吊钩、卷筒组、承轨梁、
小车结构件、其他小部件,其中,端梁和车轮组应用在起重机的装配环节,
吊钩、卷筒组用于卷扬小车的生产环节,承轨梁用于起重机的安装环节,
小车结构件用于电动葫芦小车的生产环节,其他小部件应用于整个起重机
的生产环节。
(2)外协件的定价依据以及报告期内外协件采购占比
外协件的价格由公司与外协供应商协商确定,基本定价依据为:原材料成本、
制造费用、税费、管理费用及合理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外协件金额占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外协件 1,436.03 2,663.06 2,159.53 2,638.24
采购金额 11,846.03 26,107.89 28,814.52 29,696.20
占比 12.12% 10.20% 7.49% 8.88%
(3)外协成本和自主生产成本对比以及外协加工费用定价合理性分析
在外协件中,既有自产又有外协生产的仅有端梁一个品种,报告期内,
公司自制端梁的数量成本及若改为外协的采购成本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自制端梁 若改成外购 价差(外购-
年度 自制总成本 差异率
数量 的成本 自制)
2016 年 1-6 月 212 172.55 196.85 24.30 14.08%
2015 年 450 425.62 489.46 63.84 13.04%
2014 年 212 249.69 290.24 40.55 16.24%
2013 年 222 188.19 213.41 25.22 13.40%
公司自制端梁的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构成,未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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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成本、管理成本等因素。
外协件的价格由公司与外协供应商协商确定,基本定价依据为:原材
料成本、外购件成本、制造费用、税费、管理费用及外协厂商合理的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自制端梁成本加上一定的资金成本、管理成本后和外购成
本相差不大,公司外协件定价具有合理性。
(4)外协生产模式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分析
发行人部分非核心部件采取外协加工的方式,全部外购的外协件包括
车轮组、吊钩、卷筒组、承轨梁、其他小部件。目前公司对上述部件不具
有生产能力或虽具备生产能力,但不具有经济可行性,原因为:①车轮组
需要热处理和机加工等工艺,投入较大,而公司的需求量较少,不具有经
济可行性;②吊钩和卷筒组的生产需要专业的锻造设备和重型车床,若改
为自产投入产出比较低;③承轨梁属于建筑钢构,可以外购也可以自制,
但自制占用场地较多,附加价值低,会影响其他部件的生产;④其他小部
件若改为自制则会影响生产效率,不具有经济可行性,同时也会增加管理
难度。
全部外购的外协件均不是起重机的核心部件,而且在发行人周边可选
择的供应商较多,供应渠道广泛。其中,车轮组的供应商有宝应县通洋机
械锻造有限公司、嘉善中洲联轴器制造有限公司、南通恒信精工机械有限
公司等;卷筒组的供应商有常熟中德重机有限公司、江阴市强维起重机械
有限公司等;吊钩的供应商有江阴市强维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江阴市中萃
机械有限公司等;承轨梁的供应商有苏州城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张家
港三强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等。
综上,发行人全部外购外协件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报告期内,外协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供应商基本稳定,各年度外协供应商名称及外协件采购
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当年全部外
外协件采购
期间 外协供应商名称 外协件名称 数量(件) 协件采购金额
金额
的比例
吊钩、车轮组
江阴市强维起重机械有限
卷筒、其他小 16,042 401.24 27.94%
2016 年 公司
部件
1-6 月
嘉善中洲联轴器制造有限 端梁、车轮
6,063 273.48 19.04%
公司 组、其他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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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年全部外
外协件采购
期间 外协供应商名称 外协件名称 数量(件) 协件采购金额
金额
的比例
件等
吴江市同里镇盛腾精密模
其他小部件 9,538 133.15 9.27%
具厂
江阴市宏庆机械制造有限
其他小部件 25,583 85.62 5.96%
公司
常州力航电气科技有限公
其他小部件 4,523 80.07 5.58%

南通恒信精工机械有限公
端梁 38 72.06 5.02%

其他小部件
江阴市康发机械有限公司 6,260 70.09 4.88%
卷筒组
江阴市丰澄机件有限公司 490 64.09 4.46%
卷筒组
苏州市圣蒂纳机械五金厂 946 58.53 4.08%
其他小部件
江阴市春晖机械有限公司 29,660 53.75 3.74%
车轮组、其他
苏州众曼精密机械有限公
485 49.79 3.47%
司 小部件
车轮组、其他
宝应县通洋机械锻造有限
557 44.83 3.12%
公司 小部件
端梁、其他小
常州安兰克机械有限公司 323 39.22 2.73%
部件
苏州拓能机械有限公司 其他小部件 5 8.79 0.61%
苏州本林机械有限公司 其他小部件 10 1.32 0.09%
合计 1,436.03 100.00%
嘉善中洲联轴器制造有限 端梁、车轮 11,733 882.05 33.12%
公司 组、其他小部

吊钩、卷筒
江阴市强维起重机械有限
组、其他小部 14,801 593.97 22.30%
公司

南通恒信精工机械有限公 端梁、其他小
182 263.34 9.89%
司 部件
车轮组、其他
江阴市丰澄机件有限公司 976 181.56 6.82%
小部件
吴江市同里镇盛腾精密模
2015 年 具厂 其他小部件 15,098 171.62 6.44%
度 江阴市金欧起重机械设备
其他小部件 62 124.36 4.67%
有限公司
江阴市康发机械有限公司 其他小部件 11,016 105.54 3.96%
宝应县通洋机械锻造有限 车轮组、其他 101.24 3.80%
1,109
公司 小部件
江阴市宏庆机械制造有限
其他小部件 27,598 93.71 3.52%
公司
常州安兰克机械有限公司 端梁、其他小 1,535 85.03 3.19%
部件
江阴市超时机械制造有限 其他小部件 22 43.40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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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年全部外
外协件采购
期间 外协供应商名称 外协件名称 数量(件) 协件采购金额
金额
的比例
公司
常熟中德重机有限公司 卷筒组 28 10.27 0.39%
吊钩、其他小 49
江阴市中萃机械有限公司 部件 5.36 0.20%
苏州本林机械有限公司 其他小部件 8 1.62 0.06%
合计 2,663.06 100.00%
吊钩组、卷筒
江阴市强维起重机械有限 组、其他小部 369 654.69 30.32%
公司 件
端梁、车轮
嘉善中洲联轴器制造有限
组、其他小部 1341 632.47 29.29%
公司

端梁、车轮
南通恒信精工机械有限公
组、其他小部 208 359.97 16.67%


宝应县通洋机械锻造有限 车轮组、其他
1391 165.40 7.66%
公司 小部件
端梁其他小
常州安兰克机械有限公司 449 95.07 4.40%
部件
吊钩组、其他
江阴市中萃机械有限公司 166 84.62 3.92%
小部件
苏州神峰起重机械有限公
2014 年 司 其他小部件 7 67.34 3.12%
度 江阴市超时机械制造有限 其他小部件 29 58.04 2.69%
公司
常熟中德重机有限公司 卷筒 21 15.40 0.71%
苏州本林机械有限公司 其他小部件 98 12.98 0.60%
张家港三强机械工程有限
其他小部件 10 6.46 0.30%
公司
芦墟铭泰 其他小部件 340 3.02 0.14%
上海万则盛机械设备有限
其他小部件 2 2.40 0.11%
公司
苏州市圣蒂纳机械五金厂 卷筒、其他小
153 1.18 0.05%
(普通合伙) 部件
车轮组、吊
苏州崇鹏起重设备有限公
钩、其他小部 31 0.47 0.02%


苏州市坤联商贸有限公司 其他小部件 5 0.03 0.00%
合 计 2,159.53 100.00%
南通恒信精工机械有限公 端梁、其他小
418 803.77 30.47%
司 部件
2013 年 端梁、车轮
嘉善中洲联轴器制造有限
度 组、其他小部 3814 610.48 23.14%
公司

江阴强维起重机械有限公 吊钩组、卷筒 527 474.71 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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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年全部外
外协件采购
期间 外协供应商名称 外协件名称 数量(件) 协件采购金额
金额
的比例
司 组、其他小部

宝应县通洋机械锻造有限 车 轮 组 其 他
2441 319.34 12.10%
公司 小部件
端梁、其他小
常州安兰克机械有限公司 940 177.50 6.73%
部件
吊钩组、其他
江阴市中萃机械有限公司 551 172.43 6.54%
小部件
江阴超时机械制造有限公
其他小部件 116 43.74 1.66%

苏州本林机械有限公司 其他小部件 146 19.10 0.72%
江阴百成富机械制造有限
卷筒组 24 17.17 0.65%
公司
合 计 2,638.24 100.00%
公司与外协供应商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由公司提供产品图纸及要求,外协
供应商按图纸及要求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然后销售给公司。
公司职工监事朱雪红的配偶所控制的芦墟铭泰为本公司的起重机小配套件、
部分外协件、工程机械部件配件的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其与公司发生的交易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三、关联交易”。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外协供应商
无任何关联关系。
七、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2,504.80 10,451.76 83.58%
机器设备 4,025.13 2,634.00 65.44%
运输工具 363.02 105.62 29.09%
电子设备 519.15 186.50 35.92%
其他设备 1,260.63 593.18 47.05%
合 计 18,672.73 13,971.05 74.82%
2、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主要的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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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数量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行车 46 1,763.14 1,084.11 61.49%
切割机 12 516.84 365.08 70.64%
迷宫板式干式喷漆房设备 1 145.83 14.58 10.00%
气力回收型喷砂房 1 105.13 51.55 49.03%
焊机 203 180.96 103.08 56.96%
抛丸机 5 115.77 65.45 56.53%
变压器 2 85.03 38.64 45.44%
折弯机 2 47.03 18.00 38.27%
铣床 3 36.33 21.83 60.09%
空压机 16 45.36 29.31 64.62%
卷板机 1 28.21 17.36 61.54%
火焰开坡口机器人系统 1 27.56 18.67 67.74%
镗床 2 89.30 61.69 69.08%
液压摆式剪板机 1 18.80 5.31 28.24%
液压机 3 28.03 16.49 58.83%
变位机 6 15.64 8.51 54.41%
合 计 3,248.96 1,919.66 59.09%
公司注重对设备的管理和保养,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
度》等,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内容、维护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做了明确的规定,公
司各部门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各部门根据设备的维修及保养周期合
理安排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工作,以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能够长期高效运转。
3、房屋建筑物构成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面积(M2) 房屋位置 他项权利
苏房权证吴江字
1 法兰泰克 3,997.37 汾湖镇汾越路 288 号 抵押
第 25005076 号
苏房权证吴江字
2 法兰泰克 17,631.67 汾湖镇汾越路 288 号 抵押
第 25005077 号
苏房权证吴江字
3 法兰泰克 29,026.79 汾湖镇汾越路 388 号 抵押
第 25010215 号
苏房权证吴江字
4 法兰泰克 3,907.44 汾湖镇汾越路 89 号 无
第 25012819 号
苏房权证吴江字 松陵镇吴江经济开发
5 诺威起重 12,782.43 无
第 25044935 号 区庞金路 1288 号
苏房权证吴江字
6 法兰泰克 7,503.68 黎里镇汾越路 388 号 无
第 25059424 号
注:原黎里镇已更名为汾湖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租赁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 面积 租赁价格
承租人 房屋位置 租赁期限
号 (M2) (万元/年)
1-1-143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 面积 租赁价格
承租人 房屋位置 租赁期限
号 (M2) (万元/年)
法兰泰克重
1 工上海分公 164.04 上海市浦东新区晨晖路 377 弄 148 号 2014.07.01-2017.06.30 18.00

法兰泰克重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创智大厦 1-1403
2 71.96 2016.08.17-2017.08.16 4.56
工 号
法兰泰克重 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 157 号华强广场
3 54.00 2016.06.02-2017.06.01 3.12
工 E 座 509 室
法兰泰克重 深圳市坪山新区中山大道乐安居国际
4 81.00 2016.04.01-2017.03.31 3.79
工 大酒店附公寓 A301
法兰泰克重 常州市武进区大学新村 27-1 幢丙单元
5 120.00 2016.08.09-2017.08.08 2.64
工 302 室
法兰泰克重 广州市番禺区西丽路华侨城华裕苑二
6 95.70 2016.06.16-2016.12.16 2.64
工 梯 703
法兰泰克重
7 80.00 上海市浦东新区德铭苑 3 号 501 室 2015.12.24-2017.12.23 2.76

法兰泰克重 徐州经济开发区蟠桃花园六期
8 115.00 2016.01.01-2016.12.31 1.78
工 6-2-102
法兰泰克重
9 106.00 天津市东丽区绿庭园 9-901 2015.12.01-2016.11.30 2.40

法兰泰克重 武汉市蔡甸区红光精品花园 4 栋 1 单
10 120.48 2015.09.15-2016.09.15 1.92
工 元 702 室
法兰泰克重 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 1255 号成山
11 120.00 2015.12.14-2016.12.13 3.00
工 公寓 41 幢 506
法兰泰克重 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 1255 号成山
12 90.00 2015.11.24-2016.11.23 2.28
工 公寓 64 幢 504
法兰泰克重
13 80.00 北海市香槟郡小区 28 栋 3 单元 202 室 2015.09.15-2016.09.14 1.56

法兰泰克重
14 120.00 长沙市白田小区 34 栋 2015.12.10-2016.12.10 1.68

法兰泰克重 成都仁寿视高镇中心小学内 1 栋 2 单
15 138.00 2015.09.19-2016.09.18 1.20
工 元 306 号
法兰泰克重
16 80.00 无锡市水岸观邸 128 栋 1602 2016.03.25-2017.03.25 1.80

法兰泰克重
17 80.00 无锡市水岸观邸 128 栋 1803 2016.03.25-2017.03.25 1.80

法兰泰克重 上海市青浦区新凤北路 501 弄 4 号 503
18 106.00 2016.04.01-2017.04.01 3.00
工 室
法兰泰克重 沈阳市大东区东建街 109-5 号 1 单元
19 80.22 2016.05.23-2017.05.22 1.92
工 10 楼 3 室(林韵春天)
法兰泰克重 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紫薇田园都
20 137.70 2016.03.28-2017.03.27 2.76
工 市 J 区 1 号楼 1 单元 404 室
法兰泰克重
21 95.00 苏州市相城区古巷二村 6#301 2016.03.02-2017.03.01 3.36

法兰泰克重 苏州市相城区荣盛阳光名邸 23 幢 604
22 111.00 2014.03.04-2017.03.03 3.12
工 室
法兰泰克重
23 90.00 无锡市新区梅荆六期 492 幢 401 室 2015.11.10-2016.11.9 2.04

1-1-144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 面积 租赁价格
承租人 房屋位置 租赁期限
号 (M2) (万元/年)
法兰泰克重
24 90.00 吴江区山湖六区 14-603 2016.06.24-2017.06.23 1.92

法兰泰克重
25 120.00 南京市禄口空港小区 64 号楼 101 室 2016.03.30-2017.06.29 2.04

法兰泰克重 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 597 号(蓝山
26 118.00 2016.07.14-2017.07.13 2.04
工 湾三期小区)15 号楼 1 单元 901 户
法兰泰克重
27 17,497.05 吴江经济开发区吉市东路北侧 2016.08.01-2019.07.31 248.02

(二)公司主要无形资产
1、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明细如下:
序 他项
权属 权证号 使用权类型 面积(M2) 土地位置
号 权利
法兰泰克 吴国用(2013)第
1 出让 115,623.20 汾湖镇汾越路 388 号 抵押
重工 1100629 号
法兰泰克 吴国用(2013)第
2 出让 11,788.30 汾湖镇汾越东路南侧 抵押
重工 07049445 号
法兰泰克 吴国用(2013)第
3 出让 28,352.60 汾湖镇汾越路 288 号 抵押
重工 07049283-1 号
吴国用(2014)第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
4 诺威起重 出让 30,107.90 无
4000061 号 金路东侧大光路北侧
2、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注册商标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类别 有效期 商标权人
1 5208529 第 7 类 2009.04.07-2019.04.06 法兰泰克重工
2 6019860 第 7 类 2009.11.21-2019.11.20 法兰泰克重工
3 6019858 第 7 类 2009.11.21-2019.11.20 法兰泰克重工
4 6019859 第 7 类 2009.11.21-2019.11.20 法兰泰克重工
5 7143004 第 7 类 2012.01.28-2022.01.27 法兰泰克重工
6 9947480 第 7 类 2012.11.14-2022.11.13 法兰泰克重工
7 9299527 第 7 类 2014.01.21-2024.01.20 苏州法兰泰克
8 9841267 第 7 类 2014.01.21-2024.01.20 苏州法兰泰克
9 11941722 第 7 类 2014.07.14-2024.07.13 诺威起重
10 13144942 第 7 类 2015.09.21-2025.09.20 法兰泰克重工
1-1-145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类别 有效期 商标权人
11 14987056 第 7 类 2015.09.21-2025.09.20 法兰泰克重工
12 14987269 第 9 类 2015.09.21-2025.09.20 法兰泰克重工
13 15026667 第 7 类 2015.09.28-2025.09.27 法兰泰克重工
14 15026739 第 7 类 2015.09.28-2025.09.27 法兰泰克重工
15 15026841 第 7 类 2015.09.21-2025.09.20 法兰泰克重工
16 15026833 第 7 类 2015.09.21-2025.09.20 法兰泰克重工
17 16597612 第 7 类 2016.05.14-2026.05.13 法兰泰克重工
18 16415495 第 7 类 2016.06.21-2026.06.20 法兰泰克重工
注:第 7 项和第 8 项商标的商标权人目前在变更中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拥有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失效日期 商标权人 注册国
1 302009059514 2019.10.31 发行人 德国
2 T0911969B 2019.10.20 诺威起重 新加坡
3 302011046505 2021.08.31 发行人 德国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9 项发明专利、94 项实用
新型专利、8 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序号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类型
发明
1 ZL200810203010.X 全自动单管销钉焊接机 发行人 2008.11.20 2010.12.01
专利
实用
2 ZL200920188576.X 低净空双小车起重装置 发行人 2009.08.11 2010.05.19
新型
实用
3 ZL200920188575.5 起重机吊具 发行人 2009.08.11 2010.05.19
新型
实用
4 ZL200920188577.4 起重机卷筒支撑装置 发行人 2009.08.11 2010.05.19
新型
实用
5 ZL200920188573.6 起重机过轨锁定装置 发行人 2009.08.11 2010.05.19
新型
实用
6 ZL200920188574.0 起重小车移动装置 发行人 2009.08.11 2010.05.26
新型
实用
7 ZL200920188580.6 起重小车称重系统 发行人 2009.08.11 2010.06.30
新型
实用
8 ZL200920187074.5 管片吊机 发行人 2009.08.19 2010.05.26
新型
五自由度磁性联轴器测试 发明
9 ZL200910309118.1 发行人 2009.10.30 2011.02.16
平台 专利
1-1-146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专利
序号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类型
发明
10 ZL201010106061.8 可调整运行轮组 发行人 2010.01.19 2011.11.23
专利
实用
11 ZL201120424802.7 新型制动器控制卡 发行人 2011.11.01 2012.07.04
新型
实用
12 ZL201120424801.2 新型变频器控制卡 发行人 2011.11.01 2012.07.04
新型
多功能起重机手电门测试 实用
13 ZL201120424825.8 发行人 2011.11.01 2012.07.04
箱 新型
新型双梁行车电控箱安装 实用
14 ZL201120424803.1 发行人 2011.11.01 2012.07.11
装置 新型
实用
15 ZL201120424824.3 智能行车上下层防撞装置 发行人 2011.11.01 2012.07.11
新型
实用
16 ZL201120427163.X 小车定滑轮横梁调节装置 发行人 2011.11.02 2012.06.20
新型
起重机卷扬小车起升装置 实用
17 ZL201120427154.0 发行人 2011.11.02 2012.07.04
整体结构 新型
实用
18 ZL201120427164.4 台车水平调节装置 发行人 2011.11.02 2012.07.04
新型
实用
19 ZL201120427161.0 火焰切割装置 发行人 2011.11.02 2012.07.11
新型
智能桥式起重机状态监测 实用
20 ZL201120424823.9 发行人 2011.11.01 2012.07.04
装置 新型
实用
21 ZL201120424804.6 新型标准双梁行车主梁 发行人 2011.11.01 2012.07.11
新型
三合一电机输出轴支撑装 实用
22 ZL201220007076.3 发行人 2012.01.10 2013.01.16
置 新型
实用
23 ZL201220605094.1 起重机手电门电路 发行人 2012.11.16 2013.06.26
新型
实用
24 ZL201220605182.1 悬臂吊交叉防撞装置 发行人 2012.11.16 2013.06.26
新型
实用
25 ZL201220605093.7 行车防撞开关安装支架 发行人 2012.11.16 2013.07.17
新型
活动式双梁起重机小车限 实用
26 ZL201220605183.6 发行人 2012.11.16 2013.07.17
位装置 新型
实用
27 ZL201220605184.0 摆臂式悬挂起重机 发行人 2012.11.16 2013.08.07
新型
实用
28 ZL201220605092.2 起重机主梁定位装置 发行人 2012.11.16 2013.07.24
新型
一种钢丝绳末端固定调节 实用
29 ZL201320006769.5 发行人 2013.01.08 2013.08.07
装置 新型
实用
30 ZL201320459548.3 一种水平导向轮装置 发行人 2013.07.30 2014.02.12
新型
一种大吨位桥机拼装用胎 实用
31 ZL201320459981.7 发行人 2013.07.30 2014.02.12
架 新型
实用
32 ZL201320459718.8 一种小车架组装平台 发行人 2013.07.30 2014.02.12
新型
1-1-147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专利
序号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类型
实用
33 ZL201320459720.5 一种小车滑轮梁 发行人 2013.07.30 2014.02.12
新型
实用
34 ZL201320459745.5 环链电动葫芦吊钩装置 发行人 2013.07.30 2014.02.12
新型
隧道盾构起重机可调车轮 实用
35 ZL201320459743.6 发行人 2013.07.30 2014.02.12
组 新型
起重机变频器启动保护系 实用
36 ZL201320459744.0 发行人 2013.07.30 2014.02.12
统 新型
实用
37 ZL201320460231.1 三相动力电缆防盗系统 发行人 2013.07.30 2014.02.12
新型
起重机三相电源错相警告 实用
38 ZL201320459268.2 发行人 2013.07.30 2014.02.12
系统 新型
实用
39 ZL201320460233.0 起重机开环防摇控制系统 发行人 2013.07.30 2014.05.28
新型
实用
40 ZL201320460574.8 多台起重机抬吊控制装置 发行人 2013.07.30 2014.05.28
新型
实用
41 ZL201120020889.1 电动葫芦限位开关装置 诺威起重 2011.01.21 2011.09.07
新型
实用
42 ZL201120020907.6 电动葫芦吊钩装置 诺威起重 2011.01.21 2011.09.07
新型
电动葫芦用滚子链传动运 实用
43 ZL201120020902.3 诺威起重 2011.01.21 2011.09.07
行装置 新型
实用
44 ZL201120021687.9 一种电葫芦起升装置 诺威起重 2011.01.24 2011.09.07
新型
一种电葫芦起升机构超载 实用
45 ZL201120021670.3 诺威起重 2011.01.24 2011.09.07
保护装置 新型
实用
46 ZL201120021704.9 一种电葫芦起升装置 诺威起重 2011.01.24 2011.09.07
新型
实用
47 ZL201220364502.9 一种电葫芦小车行走装置 诺威起重 2012.07.26 2013.01.16
新型
实用
48 ZL201220365452.6 一种电葫芦小车行走装置 诺威起重 2012.07.26 2013.01.16
新型
实用
49 ZL201220364066.5 一种电葫芦小车行走装置 诺威起重 2012.07.26 2013.01.16
新型
实用
50 ZL201220364067.X 一种电葫芦用导绳器 诺威起重 2012.07.26 2013.01.16
新型
实用
51 ZL201220364445.4 一种电葫芦传动机构 诺威起重 2012.07.26 2013.03.06
新型
实用
52 ZL201220365451.1 一种电葫芦用导绳器 诺威起重 2012.07.26 2013.03.06
新型
一种大型开式齿轮润滑系 实用
53 ZL201220364551.2 诺威起重 2012.07.26 2013.05.29
统 新型
可调节电动葫芦用钢丝绳 实用
54 ZL201220603973.0 诺威起重 2012.11.15 2013.06.19
固定装置 新型
实用
55 ZL201220602387.4 葫芦单双梁一体化系统 诺威起重 2012.11.15 2013.06.19
新型
1-1-148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专利
序号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类型
自动式环链葫芦出厂试验 实用
56 ZL201220603696.3 诺威起重 2012.11.15 2013.06.19
台 新型
试验台用单双梁葫芦固定 实用
57 ZL201220604148.2 诺威起重 2012.11.15 2013.06.19
装置 新型
实用
58 ZL201220604147.8 葫芦试验台用配重装置 诺威起重 2012.11.15 2013.06.19
新型
实用
59 ZL201220603975.X 套娃配重装置 诺威起重 2012.11.15 2013.06.19
新型
实用
60 ZL201220603889.9 简易盘式砝码吊具 诺威起重 2012.11.15 2013.06.19
新型
实用
61 ZL201220603886.5 斜滑轮吊钩装置 诺威起重 2012.11.15 2013.07.17
新型
环链葫芦实验台用自动夹 实用
62 ZL201220603971.1 诺威起重 2012.11.15 2013.07.17
具 新型
实用
63 ZL201320566479.6 结构紧凑型环链电动葫芦 诺威起重 2013.09.13 2014.04.30
新型
实用
64 ZL201320566478.1 环链电动葫芦链条装置 诺威起重 2013.09.13 2014.04.30
新型
实用
65 ZL201320424030.6 葫芦小车架用支撑管 诺威起重 2013.07.17 2014.04.30
新型
实用
66 ZL201320567216.7 环链电动葫芦减速器装置 诺威起重 2013.09.13 2014.04.30
新型
大吨位单梁钢丝绳电动葫 实用
67 ZL201320424029.3 诺威起重 2013.07.17 2014.03.12
芦 新型
实用
68 ZL201320424271.0 角钢型电控箱支架 诺威起重 2013.07.17 2014.03.12
新型
实用
69 ZL201320424090.8 轴销式起重机超载限制器 诺威起重 2013.07.17 2014.03.12
新型
钢丝绳电动葫芦行程式起 实用
70 ZL201320424089.5 诺威起重 2013.07.17 2014.03.12
升限位装置 新型
双梁钢丝绳电动葫芦用定 实用
71 ZL201320428647.5 诺威起重 2013.07.17 2014.03.12
滑轮装置 新型
实用
72 ZL201320427458.6 环链电动葫芦吊环装置 诺威起重 2013.07.17 2014.03.12
新型
环链葫芦寿命检测控制装 实用
73 ZL201320424027.4 诺威起重 2013.07.17 2014.03.05
置 新型
实用
74 ZL201320849161.9 洁净室用防尘电动葫芦 诺威起重 2013.12.20 2014.04.15
新型
实用
75 ZL 201320849016.0 冶金用回转吊钩机构 发行人 2013.12.20 2014.07.30
新型
洁净室用电动葫芦桥式起 实用
76 ZL 201420072633.9 发行人 2014.02.20 2014.07.30
重机 新型
发明
77 ZL 201210460929.3 摆臂式悬挂起重机 发行人 2012.11.16 2014.12.17
专利
框架式低净空钢丝绳电动 实用
78 ZL 201420433863.3 诺威起重 2014.08.01 2015.02.25
葫芦小车 新型
1-1-149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专利
序号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类型
一种带超载保护的环链电 实用
79 ZL 201420500607.1 诺威起重 2014.09.01 2015.02.25
动葫芦装置 新型
外观
80 ZL 201430156142.8 洁净室葫芦 诺威起重 2014.05.29 2014.12.17
设计
外观
81 ZL 201430157769.5 单梁葫芦 诺威起重 2014.05.29 2014.12.17
设计
起重机主梁定位装置及方 发明
82 ZL201210460874.6 发行人 2012.11.16 2015.03.25
法 专利
洁净室用电动葫芦桥式起 发明
83 201410056568.5 发行人 2014.02.20 2016.01.20
重机 专利
主动报警式起重机用遥控 实用
84 ZL201420784914.7 发行人 2014.12.11 2015.06.03
器 新型
实用
85 ZL201420784946.7 起重机模拟运行设备 发行人 2014.12.11 2015.06.03
新型
实用
86 ZL201420784735.3 起重机手电门控制装置 发行人 2014.12.11 2015.06.03
新型
实用
87 ZL201420804731.7 一种过轨吊对轨支架 发行人 2014.12.17 2015.06.03
新型
一种起重机锥齿轮驱动装 实用
88 ZL201420804676.1 发行人 2014.12.17 2015.06.03
置 新型
一种起重机可调式主端梁 实用
89 ZL201420805044.7 发行人 2014.12.17 2015.06.03
连接装置 新型
发明
90 ZL201210460487.2 斜滑轮吊钩装置 诺威起重 2012.11.15 2015.06.17
专利
外观
91 ZL201430156141.3 减速运行电机 发行人 2014.05.29 2014.12.10
设计
外观
92 ZL201430156125.4 减速起升电机 发行人 2014.05.29 2014.12.10
设计
外观
93 ZL201430157294.X 通用桥式起重机 发行人 2014.05.29 2014.12.10
设计
外观
94 ZL201430157475.2 卷扬小车 发行人 2014.05.29 2014.12.10
设计
发明
95 ZL201310713362.0 冶金用回转吊钩机构 发行人 2013.12.20 2015.12.16
专利
简化型钢丝绳葫芦绳端固 实用
96 201520223408.5 诺威起重 2015.04.14 2015.09.02
定装置 新型
97 201520223334.5 起重机用负载监控设备 实用 诺威起重 2015.04.14 2015.09.02
1-1-150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专利
序号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类型
新型
实用
98 201520223241.2 起重机小车运行机构 诺威起重 2015.04.14 2015.09.02
新型
实用
99 201520223686.0 低净空式钢丝绳电动葫芦 诺威起重 2015.04.14 2015.09.02
新型
实用
100 201520223171.0 轻小型钢丝绳电动葫芦 诺威起重 2015.04.14 2015.09.02
新型
实用
101 201520223604.2 起重机卷筒的限位装置 诺威起重 2015.04.14 2015.09.02
新型
外观
102 201430157771.2 手动小车 诺威起重 2014.05.29 2014.12.24
专利
外观
103 201430157770.8 环链葫芦 诺威起重 2014.05.29 2014.12.24
专利
发明
104 ZL201310325036.2 一种水平导向轮装置 发行人 2013.07.30 2016.04.13
专利
实用
105 ZL201520737228.9 防歪拉斜吊限位装置 发行人 2015.09.22 2016.03.16
新型
实用
106 ZL201520815691.0 双层钢丝绳电动葫芦 发行人 2015.10.20 2016.04.13
新型
实用
107 ZL201520815785.8 全包围导轮型导绳器 发行人 2015.10.20 2016.04.13
新型
实用
108 ZL201520815912.4 安全型起升机构及起重机 发行人 2015.10.20 2016.04.13
新型
实用
109 ZL201520107643.6 半门机防撞装置 发行人 2015.02.13 2015.09.16
新型
桥式起重机可调式端梁组 实用
110 ZL201520092619.X 发行人 2015.02.10 2015.09.16
件 新型
实用
111 ZL201520095804.4 起重机可调台车组 发行人 2015.02.10 2015.10.07
新型
4、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著作权情况如下:
作品 首次发表时
序号 作品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日期 登记号
类别 间
1-1-151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Innovation creates 美术 国作登字
1 发行人 2016.04.01 2016.07.25
value 美术作品 作品 -2016-F-00273347
HOIST MASTER 美术 国作登字
2 发行人 2016.04.01 2016.07.25
美术作品 作品 -2016-F-00273348
欧式起重机领导 美术 国作登字
3 发行人 2016.04.01 2016.07.25
品牌美术作品 作品 -2016-F-00273349
YOUR
SATISFACTION
IS OUR 美术 国作登字
4 发行人 2016.04.01 2016.07.25
MISSION 美术作 作品 -2016-F-00273350

电动葫芦专家美 美术 国作登字
5 发行人 2016.04.01 2016.07.25
术作品 作品 -2016-F-00273351
5、行业准入资质
发行人生产的桥、门式起重机产品均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目录》中规定的
特种设备。发行人拥有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的相关许可证,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制造
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获准制造的具体设备级别、型
式、型号/参数如下:
被许
类型 级别 型式 型号/参数
可人
FWDD 型 400t 及以下
A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T 型 100t 及以下
FWD 型 280t 及以下
限 FHSEx 型 16t 及以下(防爆等级 dIIBT4
A 防爆桥式起重机
及以下)防爆梁式起重机
B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FHDD100t 及以下
B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FHD80t 及以下
B 电动单梁起重机 FHSD20t 及以下
B 电动单梁起重机 FHS25t 及以下
法兰
泰克 桥式起重机 B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FHDD75+35t 及以下
重工 B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FHDCR16t 及以下
B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FHDDCR(16+16)t 及以下
B 电动单梁起重机 FHUME16t 及以下
B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FHDME20t 及以下
C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FHU10t 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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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许
类型 级别 型式 型号/参数
可人
C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R15t 及以下
C 电动单梁起重机 FHSM10t 及以下(吊运熔融金属)
C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HB10t 及以下
C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HA16t 及以下
C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M10t(吊运熔融金属)及以下
C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H16t 及以下
B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C25t(集装箱)
C 电动单梁起重机 FHUD5+5t 及以下
B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E36t(电磁吊)
A 通用门式起重机 FWG 型 160t 及以下
B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FHDG50t 及以下
B 通用门式起重机 FWGS 型 32t 及以下
B 通用门式起重机 FWGSH 型 35t 及以下
C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FHSG10t 及以下
C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FHGL 型 10t 及以下
门式起重机
C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FHSGD 型 5+5t 及以下
C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FHG20t 及以下
C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FHSDG8+8t 及以下
C 通用门式起重机 FWSGH4t(2+2)及以下
C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FHSGD5+5t 及以下
C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FHSG15t 及以下
C 柱式旋臂式起重机 FCJ5t 及以下
C 柱式旋臂式起重机 FCJD3+3t 及以下
旋臂式起重机
C 壁式旋臂式起重机 FWJ3.2t 及以下
C 壁式旋臂式起重机 FBJ5t 及以下
轻小型起重设备 B 钢丝绳电动葫芦 EWH80t 及以下
B 钢丝绳电动葫芦 NWH80t 及以下
轻小型起重设备 B 带式电动葫芦 NDR16t 及以下(洁净室葫芦)
C 环链电动葫芦 NCH2t 及以下
诺威
B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NHD80t 及以下
起重
桥式起重机 C 电动单梁起重机 NHS10t 及以下
C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NHU10t 及以下
门式起重机 C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NHG10t 及以下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获准安装、维修与改造的具体类型、施工
类别、级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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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许可人 类型 施工类别 级别 备注
安装、维修 技术参数不限
桥式起重机
改造 G≤250t
法兰泰克重工 A
安装、维修 技术参数不限
门式起重机
改造 G≤90t
(3)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获准制造起重机产品的名称、
型号规格情况如下:

制造单位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覆盖范围

EWH80t 及以下钢丝绳电动葫
1 法兰泰克重工 钢丝绳电动葫芦 EWH80

FBJ5t 及以下壁式旋臂式起重
2 法兰泰克重工 壁式旋臂式起重机 FBJ5-6×7.75A5

FCJ5t 及以下柱式旋臂式起重
3 法兰泰克重工 柱式旋臂式起重机 FCJ5-2.5×3.1A5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 FHD80t 及以下电动葫芦桥式
4 法兰泰克重工 FHD80-19.5A5
机 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 FHDD50+50t 及以下电动葫芦
5 法兰泰克重工 FHDD50+50-33.7A5
机 桥式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 FHDD110t 及以下电动葫芦桥
6 法兰泰克重工 FHDD75+35-28.5A5
机 式起重机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 FHDG50t 及以下电动葫芦门
7 法兰泰克重工 FHDG50-32A5
机 式起重机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 FHES2t 及以下电动单梁悬挂
8 法兰泰克重工 FHES2-1.8A3
机 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 FHE2t 及以下电动单梁悬挂
9 法兰泰克重工 FHE2-5A3
机 起重机(柔性双梁组合)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 FHG20t 及以下电动葫芦门式
10 法兰泰克重工 FHG20-10.5A5
机 起重机
FHS5t 及以下电动单梁起重
11 法兰泰克重工 电动单梁起重机 FHS5-5A5D

FHS25t 及以下电动单梁起重
12 法兰泰克重工 电动单梁起重机 FHS25-13A5D

FHSD20t 及以下电动单梁起
13 法兰泰克重工 电动单梁起重机 FHSD10+10-10.5A5D
重机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 FHSG10t 及以下电动葫芦门
14 法兰泰克重工 FHSG10T-11.7A4
机 式起重机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 FHU10t 及以下电动单梁悬挂
15 法兰泰克重工 FHU10-6A5
机 起重机
FWD200t 及以下通用桥式起
16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200/50-28A4
重机
FWDD200t 及以下通用桥式
17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D200+50-27.75A5
起重机
18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R15-38A7 FWDR15t 及以下通用桥式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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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单位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覆盖范围

重机
FWG90t 及以下通用门式起重
19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门式起重机 FWG90-26A4

FWJ3.2t 及以下壁式旋臂式起
20 法兰泰克重工 壁式旋臂式起重机 FWJ3.2-3×2A5
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 FHDDU5t 及以下电动葫芦桥
21 法兰泰克重工 FHDDU2.5+2.5-14.5A5
机 式起重机
FCJD3t 及以下柱式旋臂式起
22 法兰泰克重工 柱式旋臂式起重机 FJCD3+3-4×4.5A5(Gn≤3)
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 FHDCR16-22.5A4(洁净室起重 FHDCR16t(洁净室起重机)
23 法兰泰克重工
机 机) 及以下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 FHDDCR16(16+16)-22.5A4 FHDDCR16t(洁净室起重机)
24 法兰泰克重工
机 (洁净室起重机) 及以下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 FHDME20t 及以下电动葫芦
25 法兰泰克重工 FHDME20-24A4
机 桥式起重机
FHSEx16t Ex dIIBT4 及以下
26 法兰泰克重工 防爆梁式起重机 FHSEx16-11A4 Ex dIIBT4
防爆梁式起重机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 FHSG15t 及以下电动葫芦门
27 法兰泰克重工 FHSG15-8.47A5
机 式起重机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 FHSGD5t 及以下电动葫芦门
28 法兰泰克重工 FHSGD5+5t-20A5(Gn≤5)
机 式起重机
FHSM10-22.5A6D(吊运熔融金 FHSM10t 及以下电动单梁起
29 法兰泰克重工 电动单梁起重机
属) 重机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 FHUD5t 及以下电动单梁悬挂
30 法兰泰克重工 FHUD5+5t-5.75 A5(Gn≤5)
机 起重机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 FHUME16t 及以下电动单梁
31 法兰泰克重工 FHUME16-24A4
机 悬挂起重机
FWD280t 及以下通用桥式起
32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280-28A4
重机
33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D400(280+200)-28A4 FWDD400t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HB10t 及以下通用桥式
34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HB10-27.63A5
起重机
FWDC25t 及以下通用桥式起
35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C25t-31.75A6
重机
FWDE32t 及以下通用桥式起
36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E32/10-22.5A7
重机
FWDE36t 及以下通用桥式起
37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E36-31.5A6
重机
FWDH16 t 及以下通用桥式起
38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H16-18A4
重机
FWDM10-22.5A7(吊运熔融金 FWDM10t(吊运熔融金属)
39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属) 及以下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T40+50+40-28.2A5 FWDT80t 及以下通用桥式起
40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Gn≤80) 重机
FWG100t 及以下通用门式起
41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门式起重机 FWG100/32-35A5
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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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单位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覆盖范围

FWG160t 及以下通用门式起
42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门式起重机 FWG160/32-24A4
重机
FWSGH4 t 及以下通用门式起
43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门式起重机 FWSGH4(2+2)-10.52A4
重机
FHS10-22.5A6D(吊运熔融金 FHS10t 及以下电动单梁起重
44 法兰泰克重工 电动单梁起重机
属) 机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 FHSDG16t 及以下电动葫芦门
45 法兰泰克重工 FHSDG8+8-16.85A5
机 式起重机
FWDDA250t 及以下通用桥式
46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DA200+50-27.75A5
起重机
FWDHA16t 及以下通用桥式
47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桥式起重机 FWDHA16-27.63A4
起重机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 NHG10t 及以下电动葫芦门式
48 诺威起重 NHG10-15A4
机 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 NHD80t 及以下电动葫芦桥式
49 诺威起重 NHD80-10.5A4
机 起重机
NHS10t 及以下电动单梁起重
50 诺威起重 电动单梁起重机 NHS10-14.5A5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 NHU10t 及以下电动单梁悬挂
51 诺威起重 NHU10-6A5
机 起重机
52 诺威起重 环链电动葫芦 NCH2 NCH2t 及以下环链电动葫芦
NWH80t 及以下钢丝绳电动
53 诺威起重 钢丝绳电动葫芦 NWH80-9
葫芦
NDR16t(洁净室葫芦)及以
54 诺威起重 带式电动葫芦 NDR16t(洁净室葫芦)
下带式电动葫芦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 FHGL10t 及以下电动葫芦门
55 法兰泰克重工 FHGL10-24A5
机 式起重机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 Ex-NWH12.5 dIICT4 及以下
56 诺威起重 Ex-NWH12.5 dIICT4
芦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FWGSH35t 及以下通用门式
57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门式起重机 FWGSH 17.5+17.5-20.5A7
起重机
FWGS32t 及以下通用门式起
58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门式起重机 FWGS32-24A5
重机
FWDWG20t 及以下通用桥式
59 法兰泰克重工 通用门式起重机 FWDWG20-34A8
起重机
6、进出口经营权
公司和子公司诺威起重拥有对外贸易和产品进出口所需的行政许可,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和《对外贸易经
营者备案登记表》。
7、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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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
公司自成立以来非常重视对研发的投入,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
和 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1,715.17 万元、2,942.08 万元、1,943.28
万元和 1,502.98 万元,在技术研发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目前公司已拥有
111 项专利。公司 FWD 型通用桥式起重机于 2013 年 9 月获得国家火炬计划产业
化示范项目证书。
本公司现有产品技术获认定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技术水平 认定机构 认定时间
通用桥式起重机 100584G0219W 高新技术产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0 年 8 月
新型通用门式起重机 110584G1508W 高新技术产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1 年 12 月
新型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110584G1507W 高新技术产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1 年 12 月
FWD200T 通用桥式起重机 120584G1132N 高新技术产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2 年 10 月
EW 型欧式电动卷扬机系列 120584G1944N 高新技术产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2 年 12 月
双葫芦过轨吊起重机 120584G1945N 高新技术产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2 年 12 月
出口哥斯达黎加 130t 高标准
130584G0429N 高新技术产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3 年 5 月
起重机
FWDT(40+50+40)t 三小车通
130584G1482N 高新技术产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3 年 9 月
用桥式起重机
高精度节能轻量桥式起重机 150GX1G2244N 高新技术产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5 年 11 月
新型洁净室用电动葫芦桥式起
150GX1G2243N 高新技术产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5 年 11 月
重机
多支点悬挂起重机 150GX1G3435N 高新技术产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5 年 12 月
(二)公司主导产品/技术情况
1、EW 系列卷扬小车
EW 系列卷扬小车是公司自主研发的起升机构,其主要优点有:(1)自重轻、
结构紧凑:同国内传统起重小车相比较,EW 系列卷扬小车自重降低 30%以上,
设备净高度降低 40%左右,可有效的降低用户厂房的综合建设成本,并且具有明
显的节能降耗优势。(2)组合性好,规格多,产品系列齐全,可以覆盖客户大部
分的需求:国内传统起重小车性能参数比较单一,其起重量覆盖只有 5t-100t,
工作级别一般为 M5、M6 两种,起升和运行速度可选择范围小,控制方式相对
落后,操控性能较差,用户选择范围窄小,需要添加一些特殊功能时经常难以满
足;EW 系列卷扬小车采用标准化,模块化设计,产品系列全,可以根据客户需
求快速设计,其起重量覆盖 6.3t-400t,工作级别为 M3-M7,起升速度有 5 种可
选,小车运行速度变频可调,起升高度覆盖 9m-60m,可以满足客户各特殊工况
的需要。根据客户需求,公司的设计能力可达 600 吨。(3)性能可靠、故障率低,
可以减少因设备故障造成的生产停顿,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损失。同时设备采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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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频控制系统,各机构运行平稳,冲击力小,噪音低,大大提高了客户操作过程
中的舒适性。(4)智能化设备、预留多种功能接口让功能拓展更轻松:EW 卷扬
小车可集成智能监控器、电子防摇摆、远程监控等选项要求,可以确保设备的使
用性能和监控维护。同时设备提供多种功能接口的预留,客户可以根据需要,通
过预留接口增加各项功能,方便快捷满足工况需求。
2、FW、FH 系列桥、门式起重机
FW、FH 系列桥、门式起重机产品系列齐全、可选功能多,属于公司的标准
化产品,可以快速的设计、制造和交付客户,其产品具有以下特点:(1)整机自
重轻:采用技术领先的欧式电动葫芦或卷扬小车作为起升机构,轻量化整体设计
理念使得在工作参数相同的条件下,公司产品的整机重量要比国内传统同类型产
品要降低 30%以上。(2)设备净高度低:净高度小的起重小车、特殊的端梁轮组
结构,轻量化设计的主梁组合成的起重机整机净高度较国内传统同类型产品降低
40%左右,使得厂房高度和轨道、承轨梁等基建的投入大大降低。(3)操控性能
好:公司产品采用全变频操控系统,使得各机构运行平稳可靠,启动、制动冲击
较小,整机噪音低。(4)运输方便,装、拆简单快捷:由于主梁同端梁、主梁同
走台间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这样使得公司产品运输方便,现场安装、拆卸简单、
快捷。(5)先进的制造工艺、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起重机的优良性能、安全可靠。
3、钢丝绳电动葫芦
诺威 NWH 系列钢丝绳葫芦采用创新型的设计、选用高品质的核心部件、严
格质量控制以及完善的试验,使得该系列产品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该系列钢丝
绳电动葫芦具有系列齐全、结构紧凑、重量轻、零件通用性强、运行平稳、安全
保护功能齐全可靠、性能优良等特点。
4、特种起重机
公司依照国内、国际起重机设计规范和标准设计制造的特种起重设备,应用
成熟的防摇、智能监控、上下层防撞、精确定位等技术,很好的满足了客户的个
性化特种需求。已被广泛应用于造纸、冶金、航空航天、电力能源等行业,为客
户提供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的解决方案,提升生产效率。
5、双梁悬挂过轨起重机
该类起重机主要用于物品从可沿纵向移动的起重机桥架过渡到横向固定或
移动的起重机桥机或轨道上。公司研发的过轨系统特点是:占用空间小、定位准
确、小车过轨安全。起重机过轨装置是通过一整套机电配合的机构,将起重小车
或者电动葫芦从起重机主梁轨道切换到另一固定或者可动轨道(可以是直轨或者
弧形轨道),从而实现重物的过跨转运。目前这种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车间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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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跨需求的场合,比如钢管厂的储运车间等。
6、地铁隧道管片起重运输用起重机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成为每个城市迫切需要解决
的难题,地铁建设成为我国许多大中城市解决城市公交运输问题、缓解路上交通
压力的首选。目前国内地铁隧道直径较小、空间非常狭小,而且运行有坡度,一
般的电动葫芦难以满足要求,公司根据市场反馈情况,研发出能满足地铁隧道施
工环境特定条件下使用的管片起重设备,能满足一次起吊一块管片(约 5t)且能
够实现最大 15 度的坡道运行的要求,产品结构紧凑,经久耐用,运行机构采用
齿轮齿条或者链轮链条驱动,有效解决了吊机爬坡打滑的问题,更加安全可靠。
目前,该系列产品成功应用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杭州、西安、大连
等城市的地铁建设。
7、大直径隧道管片起重运输用起重机
大型隧道(直径大于 13 米)里的管片起重运输设备原来主要依赖进口,但
是国外进口的隧道设备成本高,备件和服务无法及时供应都限制了隧道的快速建
设。公司已与日本 IHI 公司、三菱公司合作,研发出能满足地铁隧道特定条件下
使用的管片起重设备,满足一次起吊两块管片(约 27t)或一个满浆桶(约 27t)
起吊能力,能够实现被吊物件的起升和 90 度旋转,当物件被起升至最大起升高
度后设备能够通过净高为 3,750mm 的巷道且能够实现 15 度的坡道运行。目前该
起重机已成功应用于上海隧道工程建设。
8、可调式车轮组
在桥式起重机运行过程中,运行机构的大车或小车车轮轮缘与轨道侧面接
触,产生水平侧向推力,引起轮缘与轨道的摩擦及磨损,俗称啃轨。啃轨会降低
车轮及轨道的使用寿命,增加运行阻力,对厂房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严重时会导
致脱轨事故。传统的起重机面对啃轨问题时由于设计的先天不足,很难有效解决。
公司研发的可调式车轮组,结构紧凑,通过旋转偏心轴承座,可以调整车轮的垂
直和水平偏斜,调整简单方便,对于解决起重机啃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9、电子防摇技术
起重机的高速化带来了吊运载荷出现摇摆振动、影响效率、危及安全的副作
用。公司针对这一难题研发了电子防摇技术并申请了专利,该项技术在起重机上
的成功运用,能有效的解决起重机在运行过程中吊钩的晃摆带来的困扰,大大提
高起重机的作业工作效率和工作安全性。
10、智能监控、远程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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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的智能监控技术,能存储和实时采集起重机的运行数据,可以对起
重机的故障自行诊断,对起重机的维护保养提供数据。远程控制技术的应用,可
以通过 3G 或 GPRS 信号把现场起重机与公司的集中控制服务器握手,能实时远
程监控现场起重机的运行状况,通过在线和实时技术支持指导,维护人员能够快
速而准确的解决用户处起重机的各种问题,开创了起重机维修的新模式。
(三)公司的在研产品/技术情况
1、隔爆桥式起重机
公司目前正在研制以隔爆电动葫芦为起重小车的桥式起重机及以隔爆卷扬
机为起重小车的桥式起重机,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 1 区、2 区的货物搬运,最
高隔爆等级为 ExdIICT4。
2、飞机制造专用多支点悬挂单双梁起重机
由于飞机制造厂房的特殊性(网架机构、跨度大、变形大),常规的起重机
跨度和构造已无法满足其性能和使用要求,公司根据飞机制造企业的特殊要求,
开发研制多支点悬挂起重机。其特点是:三根以上起重机运行轨道悬挂在厂房网
架节点上,起重机端梁(三套以上)悬挂在运行轨道上。各端梁之间的主梁采用
铰销连接,便于制造、运输,同时避免因制造和安装累积公差造成的大车部分车
轮悬空缺陷,多端梁大车驱动采用变频主、从控制可以保证各端梁大车同步运行。
3、洁净室起重机
洁净室起重机目前国家尚无标准,公司根据国家洁净室标准要求制定企业产
品标准(已在地方质监局备案),结合欧式起重机的设计理念,研发全系列化洁
净室起重机,主要用于有洁净度要求环境下(如制药、食品、电子、精密仪器制
造、航空航天等)的物料搬运,其洁净度最高可达动态 ISO4 级(1000)。产品传
动、转动部位均采用高密封防尘防漏设计,具有防尘可靠,运行平稳无污染,结
构轻,作业面广,装拆运方便、操控维护简便等特点。
4、全自动智能起重机
随着制造业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市场对全自动智能起重机的需求将越来越
大。作为自动化生产线上物料搬运设备,如使用人工操作,显然是不能满足工作
节拍和高精度定位的需求,这就需要全自动智能起重机来满足要求。公司技术中
心在全自动智能起重机的主要研究方向为:结合自动化控制技术与结构导向定
位,试验完成对起重机在三维定位和无线传输的应用,利用仿真技术检测各种故
障与意外发生的可能性,不断完善控制方案,同时开发利用热备冗余系统在起重
机驱动系统的应用,最终实现起重机全天候无人化的自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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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重机核心部件的研发
起重机核心部件性能和质量决定起重机整机性能的优劣,同时也决定着起重
机产品的技术水平和价格。公司起重机核心部件的主要研发方向有:(1)高性能
电机,方向为重量轻、体积小、适合起重机工况的频繁起制动、启动转矩高、能
效高、变极(变频)调速、噪音低的电机,满足其在起重行业的应用;(2)起重
专用减速器,方向为体积小、模块化、轻量化、高可靠性的减速器;(3)自动化
吊具,方向为运用自动化识别技术解决不同物品的自动化抓取、实现“多物一抓”
吊具技术,大幅提高装卸效率、具有自动决策功能的智能化夹钳式吊具等,实现
起重搬运的机器人功能。
6、起重机控制技术的研发
(1)远程控制系统的研发:与电信商合作,利用网络传输技术合作开发云
技术,在 VPN 的安全基础上建立庞大的服务器,建立远程监控实验室。
(2)节能控制系统的研发:由于起重机本身的作业特性,在制动和起升机
构下降过程中电机都能产生较大的再生电能。公司针对起重机的特点,研发能量
回馈系统,该系统能有效的将电机的再生电能高效回送给交流电网,供其它用电
设备使用。
(四)研究技术创新机制情况
1、研发机构的设置
公司起重机技术中心是产品研发的核心机构,具备强大的科技研发、工程设
计和项目实施能力,主要从事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试验和现有产品的优化改
进。研发的新产品部件可迅速应用到整机产品中,接受市场的反馈,转化成市场
效益。公司研发制度完善,研发设施齐全,确保了科研成果能够最快的转化成科
技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注重研发机构建设,于 2013 年获得江苏省科技厅颁发的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投入,公司积极将技术中心
打造成国家级的研究中心。
2、公司科研技术人员
本公司特别重视技术储备,组建起一支较强的科技人才队伍。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总数 693 人,研发人员 96 人,占比 13.85%,其中半数以上
研发人员为本科学历。本公司研发人员专业技术精湛,创新能力突出,大部分有
着丰富的技术设计和管理经验。
3、促进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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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激励研发人员积极开展各项创新工作,公司制定了
完善的创新机制,包括《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管理办法》、《研发人员激励体系》、
《技术创新立项和管理制度》、《技术中心管理章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相
关制度,明确了技术创新工作的相关工作要点及完成工作后的相关奖励标准,制
度的透明化和公司严格的推行实施,鼓励了技术人员的技术创新。
公司制定了《合理化建议管理规定》,针对公司的机器设备、工艺装备的新
设计、改进、保养方法改进事项,新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加工工艺的优化,产品
质量提高方法方面的改进,降低成本和改进效率等方面,员工均可以提出合理化
建议。对于确有成效的建议,公司给予一定的金额奖励。
4、技术合作与人才培养
公司及子公司诺威起重于 2010 年 4 月分别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合作协议,
以产品开发作为目标和切入点,就起重机桁架结构设计的三维动态分析软件的研
发、起重机快速原型系统设计与优化软件的研发、起重机起升电机与运行电机的
国产化研发与工程化、起重机的高效节能技术、低净空钢丝绳电动葫芦的研发、
环链电动葫芦的研发等方面开展技术合作。对于具体项目计划的实施、产业化应
用目标以及知识产权与经济成果的分享,双方另行约定。
公司高度重视对人才的储备和培养。2011 年 4 月,公司与太原科技大学签
订了《产学研战略联盟协议书》,建立了太原科技大学产学研基地。双方根据起
重机械产业的技术需求,发挥各自的优势,共享人才、创新平台等资源,以起重
机械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为重点,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太原科技大学
优先向公司输送公司需要的毕业生,承担公司人员的专业培训、进修及工程硕士
培养等。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投入情况
1、发行人研发过程中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区分条件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七条规定,研究是指为获取并
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
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
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发行人的研发活动是为获得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
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符合研发活动
的定义。
发行人的研发活动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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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市场需求分析
②项目立项
③编制新产品研发方案
④项目实施
⑤样机制作
⑥厂内运行测试并验收成果
发行人认为,第(1)-(4)阶段,发行人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
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界定为研究阶段
支出。第(5)-(6)阶段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
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属于可使用前的样机的建造和测试,界定为开
发活动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同时发行人无法估计开发阶段研发产品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开发阶段的支出形
成的样机未来是否存在市场或者是否能够形成批量生产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
从谨慎的角度出发,发行人认为开发阶段的有关支出不完全符合资本化条件,仍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成本或管理费用)。
2、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投入情况
公司研发费用由样机制作直接材料的投入、研究人员工资、保险及福利、设
备调试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其他费用等组成。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研发费用(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6 年 1-6 月 1,502.98 23,520.88 6.39%
2015 年度 1,943.28 55,182.42 3.52%
2014 年度 2,942.08 48,211.55 6.10%
2013 年度 1,715.17 47,256.04 3.63%
注:公司研发费用包括计入营业成本的直接投入和费用化的研发支出两部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计入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期间 研发费用(万元) 计入营业成本金额 计入管理费用金额
2016 年 1-6 月 1,502.98 773.28 729.70
2015 年度 1,943.28 685.45 1,257.83
2014 年度 2,942.08 1,954.87 987.21
2013 年度 1,715.17 981.11 7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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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研发投入与管理费用中的技术研发费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研发
费用的归集口径与会计核算口径不同所致。发行人的研发投入既包括计入管理费
用的研发费用,也包括计入营业成本并最终形成销售样机的研发费用。
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为了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的需求,本公司建立了一整套完善、严谨、
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材料采购、工
艺过程控制、生产过程管理、质量检验、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建立了质量控制程
序,公司生产的每一台起重机都有完整的质量记录,确保产品可以追溯和为客户
提供有保障的售后服务。
公司桥、门式起重机按照国家标准或根据用户特定要求组织生产,公司桥、
门式起重机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技术规范有:

序号 标准/规范名称 标准/规范编号

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3811-2008
2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2010
3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5905-2011
4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 GB/T10183-2005
5 起重机和起重机械技术性能和验收条件 GB/T17908-1999
6 通用桥式起重机 GB14405-2001
7 通用门式起重机 GB14406-2011
8 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GB/T20303.5-2006
9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19001-2008

10 内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GB12602-2009
11 标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TSG Q0002-2008

12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TSG Q7016-2008
13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 Z0004-2007
14 电动单梁起重机 JB/T1306-2008
15 电动悬挂起重机 JB/T2603-2008
16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JB/T3695-2008
17 环链电动葫芦 JB/T5317-2007
18 钢丝绳电动葫芦 JB/T 9008.1-2014
19 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 JB/T10559-2006
20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159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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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准/规范名称 标准/规范编号

21 碳素结构钢 GB700-2006
22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699-1999
23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3274-2007
24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GB/T28264-2012
25 起重机检查人员的资格要求 GB/T28758-2012
26 防爆桥式起重机 JB/T5897-2014
27 欧洲起重机械设计规范 F.E.M
28 美国钢结构焊接规范 AWSD1.1

29 际 德国工业标准 DIN15020
30 标 日本工业标准 JIS

31 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标准 ISO
32 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的有关标准 IEC60204-32-2008
公司采用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控制产品质量,公司于2009年通过TV
ISO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子 公 司 诺 威 起 重 于 2012 年 通 过 TV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FWD型桥式起重机、EW110型卷扬小车、诺威起重NWH6型电动葫芦
获得欧盟CE认证。
(二)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体系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了以总经理为总负责人的质量控制体系,具体组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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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辅材料质量控制
公司对首次供货的供应商进行调查和组织评审。调查的内容包括:供方的资
质(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人员资质及第三方检测资质等)、质量管理体
系、计量管理、设备管理、工艺能力及执行情况、检验记录及供货信誉等,考察
结束后出具《供应商综合评定表》,评审符合要求的报总经理批准后将各供方列
入《合格供应商名册》中。
公司根据生产部、质量部、仓储物流部、采购中心等部门的《供应商综合评
定表》,对供应商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能力评价。评价符合要求的可继续列入《合
格供应商名册》,不符合的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3)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生产部按技术中心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负责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安装部负
责顾客处的安装调试、验收的质量控制。质量部负责产品制造、改造、维修过程
的抽巡检与终检;生产部还和技术中心、质量部、工艺部一起组织工艺纪律的检
查。
公司坚持“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三检制度”,充分发挥质检人员
的预防、把关和报告职能,避免不合格零部件流入下一道工序或不合格产品出厂。
焊接为公司的特殊生产过程,公司极为重视,严格进行原材料、焊接材料检
验,人员均持证上岗,采用 CO2 气体保护焊,加强焊接过程巡检,对接焊缝、
全熔透焊缝全部进行无损探伤检测。
(4)外协件质量控制
公司外协件质量控制由材料责任人负责。外协方应按公司提供的图纸及相关
技术文件进行生产。公司在产品制作工作中随时委派质检工程师检查制造质量,
特殊过程生产时,公司会派探伤等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抽查。关键质量控制点必须
有公司派往的质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签署流转单,外协方才能进行下一步生产。
外协方应确保其产品经自检 100%合格后方可送货(如有需要可申请公司派
人员进行产品预检,对预检不符合项出具整改报告,在送货前进行整改),经公
司入厂检验及质量工程师判定合格的产品放行接收,不合格产品,由外协方予以
返工返修或更换,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连续两批因检测报告不真实、
不合格产品混送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外协方资格。
(5)产成品质量检测
成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公司起重机各大部件下线后要进行严格的产
品整机调试检验,做好产品检验记录。通过整机安装、空载及重载试车,既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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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各部件的尺寸连接是否正常,也能检验各机构、各安全装置及各零部件工作性
能是否正常,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出厂产品质量,确保客户利益。
(6)质监部门的质量检测
在客户使用地,由当地的监督检验机构对起重机整机进行检测合格,并出具
《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结论报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7)一机一档制度
公司每台起重机产品都建立一机一档文件,包含起重机及其部件的制造、安
装、改造、维修作业的检验与试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检验试验记录或验收报告,
此文件保管年限为 10 年,以供追溯或查询,为客户后续产品服务提供最大支持。
(三)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出现因违反有关产品及服务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
律、法规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也未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与客户发生重大
法律诉讼的情况。
吴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产品质量情况出具了相关证
明文件: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
产品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没有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一)环保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公
司的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对新
建、改建、扩建项目都依法进行了环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公司及子公司
诺威起重分别于 2010 年、2012 年通过 TV ISO14001:2004+Cor.1:2009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欧式起重机设备 2.5 万吨项目、扩建起重机关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亦已分别获得吴江区环境保护局批准。
(二)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
生产奖惩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指导书》等,建立
了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公司实行安全生产
责任制,公司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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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检
查,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和工具进行经常性检查,公司管理层定期对
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不定期巡视检查,有利于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从
而解决问题。
自 2012 年起,公司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
[2012]16 号)的规定,以机械制造业的比例标准,即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
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平均逐月提取计提安全生产使用费。报告期内,本公
司安全生产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74.01 197.12 58.74 312.39
2014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12.39 235.01 110.22 437.17
2015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37.17 245.25 74.00 608.42
2016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6 月 30 日
608.42 137.78 44.68 701.53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苏州市吴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出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诺威起重、一桥传动自报告期初以来遵守
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依法安全生
产经营的条件,未发现未经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竣工验收而擅自生产经营等违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也未曾因违反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受到其他行政处罚。
十一、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在境外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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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的独立运行情况
本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
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各方面与公司股
东严格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的
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资产完整情况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及配套生产设施,与业务及生
产经营相关的房产及生产经营设备等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以及专
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权属均为公司所有。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法人不存在占
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它资源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劳动人力资源部,所有员工均经过规范的人事招聘程序录
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系本公司专职工作人员,不存在双重任职情况;股东推
荐的董事人选均通过《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当选;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都由董事会聘任。本公司独立发放工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三)财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本公司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
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均系专职工作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
制的其它企业兼职的情况。本公司独立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为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吴江芦墟支行,账号为483258196358;本公司独立支配自有资金和资
产,不存在控股股东任意干预公司资金运用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独立
纳税,持有江苏省吴江市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吴江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税
务登记证》(吴江国税登字320584662720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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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独立情况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完整、
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本公
司生产经营场所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
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形成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不存在依赖或委托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产品销售的情况,也不存在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原材
料采购的情况。公司业务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从事相同和相似的业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金红萍、陶峰华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与本公司形
成竞争关系的相关业务,有效维护了公司的业务独立。
二、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
类似业务的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工程机械部件的研发、
制造和销售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控制的企业还包括上海志享(原名上海法兰泰克,于2012
年12月更名为上海志享)。上海志享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金红
萍、陶峰华分别各持有其50.00%的股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本公
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为避免与发行人之间出现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维护发行人的利益和保证
发行人的长期稳定发展,特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
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
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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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二、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
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
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
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三、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
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发行人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
人,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发
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四、本人承诺,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
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及上海志享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且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在
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的股份不得转让。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
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
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本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包括: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728.024 万股,
金红萍 占本次发行前的股权比例为 31.24%;通过上海志享间接持有本公司
1,072.488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的股权比例为 8.94%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953.992 万股,占本次发
陶峰华 行前的股权比例为 24.62%;通过上海志享间接持有本公司 1,072.488 万
股,占本次发行前的股权比例为 8.94%
2、公司控股、参股企业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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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威起重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桥传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法兰泰克起重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烨华 本公司曾经的参股子公司
注:法兰泰克起重于2016年1月19日成立,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法兰泰克控股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曾经控制的企业
诺威集团控股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曾经控制的企业
EUROCRANE(亚洲)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曾经控制的企业
上海志享 实际控制人金红萍和陶峰华控制的企业
欧瑞重工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曾经控制的企业
法兰泰克新乡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曾经控制的企业
凯弗德机电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曾经参股的企业
业腾机电 实际控制人之一陶峰华曾经参股的企业
诺弗泰克 实际控制人之一陶峰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曾经控制的企业
博隆实业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曾经参股的企业
上海复流投资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
奇霖文化传媒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
上海乔洛网络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
深圳易股天下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
(1)法兰泰克控股
法兰泰克控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于2007年3月20日在英属维尔京
群岛注册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共计发行5.00万股。金红萍持有
其100.00%股权。
法兰泰克控股曾控股发行人、欧瑞重工、法兰泰克新乡,为了满足发行上市
条件,理清股权结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所控制企业的股权进行了清理。法兰
泰克控股不再持有相关公司的股权。2014年4月16日,法兰泰克控股完成注销。
(2)诺威集团控股
诺威集团控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于2008年5月14日在英属维尔京
群岛注册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0万美元,共计发行5.00万股。金红萍持
有其100.00%股权。
2012 年 12 月发行人收购了诺威集团控股所持诺威起重的全部股权。2013 年
5 月 9 日,诺威集团控股完成注销。
(3)EUROCRANE(亚洲)
EUROCRANE(亚洲)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于2006年2月4日在香港
注册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0万港元,共计发行200.00万股。金红萍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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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其100.00%股权。
EUROCRANE(亚洲)主要从事投资业务。2013年3月28日,EUROCRANE
(亚洲)完成注销。
(4)上海志享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七、(一)、1、上海志享”。
(5)欧瑞重工
欧瑞重工成立于2010年5月28日,法定代表人金红萍;经营范围为300吨及以
上轮式、履带式起重机械制造;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注册资本为4,900.00万
美元,其中上海法兰泰克认缴20.00%股权,法兰泰克控股认缴80.00%股权。
欧瑞重工设立后并未实际从事生产经营,2012年发行人筹划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决定注销欧瑞重工。2012年5月4日,欧瑞重工完成注销。
(6)法兰泰克新乡
法兰泰克新乡成立于2009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高庆修,经营范围为起
重机械及其部件、钢结构和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改造和维修服务;起
重机械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和咨询,公司住所为新乡市长垣县起重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为150.00万美元,其中法兰泰克控股认缴51.00%股权,上海洛起起重设
备销售处认缴49.00%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设立法兰泰克新乡,主要是与上海洛起合作开拓在河南地区
的起重机市场。但由于产品定位问题,法兰泰克新乡经营始终未迈上正轨。因此,
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红萍也未加大对法兰泰克新乡的投入。2012年因发行人筹划上
市,经和上海洛起友好协商,法兰泰克新乡召开股东会决议注销法兰泰克新乡。
2012年9月27日,法兰泰克新乡完成注销。
(7)凯弗德机电
凯弗德机电成立于2003年7月23日,法定代表人顾美娟,经营范围为起重产
品的“四技”服务,起重机械设备及配件、钢结构件、钢材、工程机械设备、机械
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制冷设备、净化设备、阀门、叉车、办公用
品、体育用品、旅游用品的销售,住所为嘉定区黄渡镇方黄公路7735号D294室,
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凯弗德机电成立时的股东分别为金红萍、范小焱、顾美娟,其中金红萍出资
16.80万元、范小焱出资16.60万元、顾美娟出资16.60万元,金红萍为法定代表人。
2003年11月26日金红萍将其持有的凯弗德机电16.80万元,即33.60%的股权转让
给顾美娟,凯弗德机电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顾美娟。同日范小焱将其持有的凯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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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16.80万元股权转让给李巍。
经保荐机构核查,顾美娟为公司董事徐珽的母亲、李巍为徐珽的前妻。为了
避免关联交易,凯弗德机电于2012年7月11日完成注销。
(8)业腾机电
业腾机电成立于2002年1月28日,法定代表人李洁,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
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制冷设备、电器设备、电脑及配件、通讯器材、金属材料
(除贵金属)、钢材、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制冷设备安装、
维修,机械设备安装,住所为上海市嘉定区黄渡镇方黄公路7735号664室,注册
资本为100.00万元。
业腾机电成立时的股本为50.00万元,其中李洁出资40.00万元、陶峰华出资
10.00万元。2007年2月,李洁增资50.00万元。
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2012年9月5日陶峰华将其持有的业腾
机电10.00万元,即10.00%的股权转让给郑乐忠。
(9)诺弗泰克
诺弗泰克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法定代表人钱红伟,经营范围为起重机械
设备及配件,钢结构件,钢材,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制冷设
备,环保设备,阀门,叉车,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的销售;机电设备专用领域内
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转让、商务咨询,会务服务,住所为浦东新区祝桥镇东
海盐朝北路8号211室25号,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诺弗泰克成立时的股东为钱红伟、金惠君,各持有诺弗泰克50.00%股权。2011
年7月18日金惠君将其持有的诺弗泰克的股权转让给陶敏华。
经保荐机构核查,钱红伟、陶敏华为夫妻关系,其中陶敏华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之一的陶峰华的姐姐。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诺弗泰克于2012
年8月20日完成注销。
(10)博隆实业
博隆实业成立于2012年11月15日,法定代表人张玲珑,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
咨询、项目管理、项目策划,房地产开发经营,自由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
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园林绿化工程,住所为青浦区纪鹤公路2189
号5幢1层H区106室,注册资本为13,000.00万元,其中金红萍持有其5.38%的股权。
2015年4月20日,金红萍与深圳市海德致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协议约定将金红萍所持博隆实业5.38%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深圳市海德致远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7,654,344.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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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上海复流投资
上海复流投资成立于2016年2月1日,执行合伙人为朱丹,经营范围为投资管
理、投资咨询、企业咨询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住所为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588号1栋1层Q区121室;上海复流投资全体合伙人认
缴出资额为50.1万元,其中,金红萍认缴的出资额为20万元整。
(12)奇霖文化传媒
奇霖文化传媒成立于2015年6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武卿,经营范围为组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
活动;企业策划;电脑动画设计;技术推广服务;文艺创作;会议服务;市场调
查;礼仪服务;从事文化经纪业务;销售电子产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9号院2号楼(二
层双井孵化器371号);奇霖文化传媒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为307.26万元,其中,
金红萍认缴的出资额为4.26万元整。
(13)上海乔洛网络
上海乔洛网络成立于2016年4月8日,经营范围为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
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
路26号108室;上海乔洛网络注册资本为430万元,其中,金红萍认缴的出资额为
8.6万元整。
(14)深圳易股天下
深圳易股天下成立于2015年3月17日,经营范围为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
提供金融中介服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数码产
品的销售等;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深圳易股天
下注册资本1150.4173万元,其中,金红萍认缴的出资额为11.5042万元整。
4、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 2,144.976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
上海志享
公司总股本的 17.87%
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1,100.004 万股,占
复星创富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9.17%
5、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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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与公司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55.00万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权比例为0.46%。复星创
张良森
富的董事总经理
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权比例为0.17%。公司实
陈启松
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的姐夫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芦墟铭泰 本公司监事朱雪红的丈夫控制的企业
闽福钢业 本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沈菊林的岳父、妻弟共同控制的企业
注:原监事会主席沈菊林已于2014年7月经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一职,截至本报告期末
已满12个月,因此自2016年开始闽福钢业不作为公司关联方进行披露
8、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为本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
发行前对外投资情况”。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方的任职情况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兼职情况”。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关联 关联交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 联
交易 易定价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金额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方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内容 依据 比例(%) 比例(%) (元) 易比例(%) 易比例(%)
芦墟 商品 公 允 价
- - - - - - 7,892.31 0.002
铭泰 销售 格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少量钢材给芦墟铭泰,以供其加工零配件,金额和占比
均较小。
2、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1)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情况
关联 关联交 关联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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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易内容 交易 占同
占同类交 占同类 占同类
定价 类交
金额(元) 易比例 金额(元) 金额(元) 交易比 金额(元) 交易比
依据 易比
(%) 例(%) 例(%)
例(%)
芦墟 商品采 公 允
797,862.49 0.58 2,083,927.32 0.70 2,804,535.31 0.83 2,932,241.82 0.90
铭泰 购 价格
闽福 劳务采 公 允
/ / 19,568,113.36 6.51 10,532,443.86 3.12 - -
钢业 购 价格
注:原监事会主席沈菊林已于2014年7月经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一职,截至本报告期末
已满12个月,因此自2016年开始闽福钢业不作为公司关联方进行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芦墟铭泰采购C滑轮、C夹头、新型端梁线槽支架等
等起重机用配件,2013年度至2015年度采购金额占同类交易比重较小,分别为
0.90%、0.83%和0.70%,采购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闽
福钢业采购劳务详见本节招股说明书之“三、(三)、3、委托闽福钢业加工业
务”
(2)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公司主要向芦墟铭泰采购的起重机用配件,其采购价格主要依据原材料价
格、人工费、相关税费及芦墟铭泰合理的利润等进行定价,与向第三方采购价格
相比价格差异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价格公允。以公司向芦墟铭泰采购量最大的
C滑轮、C夹头、新型端梁线槽支架、小车止档、安装大车限位支架以及导电支
架为例,2013年至2015年关联方采购价格与第三方采购价格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元/个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名称
铭泰 第三方 差异率 铭泰 第三方 差异率 铭泰 第三方 差异率
C 滑轮 20.3 21.1 3.79% 22.50 22.95 2.00% 22.50 23.20 3.02%
C 夹头 5.5 5.62 2.18% 6.10 6.24 2.21% 6.10 6.30 3.17%
新型端梁
25.1 26 3.59% 27.80 28.45 2.34% 27.80 28.50 2.46%
线槽支架
安装大车
31.95 32.8 2.66% 35.50 36.60 3.10% 35.50 36.80 3.53%
限位支架
导电支架 81.4 83.5 2.58% 83.50 85.90 2.87% 83.50 86.70 3.69%
3、委托闽福钢业加工业务
2014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与闽福钢业签署《委外加工合同》,约定发行人
委托闽福钢业按照发行人提供的图纸和产品工艺要求进行加工工程机械部件,产
品的原辅材料由发行人提供,闽福钢业与发行人按零件重量结算加工费,2014
年至 2015 年度,发行人与闽福钢业结算的加工费不含税价为 2.27 元/KG。
(1)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闽福钢业加工工程机械部件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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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委托加工金额(万元) 1,956.81 1,053.24 -
委托加工重量(KG) 9,049,341.18 4,639,843.11 -
注:原监事会主席沈菊林已于2014年7月经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一职,截至本报告期末
已满12个月,因此自2016年开始闽福钢业不作为公司关联方进行披露
(2)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发行人与闽福钢业之间的委托加工价格系基于成本加成(市场价格)原
则而确定,即主要考虑闽福钢业的机器设备折旧、人员工资以及合理利润等,
并参考第三方询价均价 2.30 元/kg 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委托加工价格为 2.27
元/kg 。
4、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2014年6月25日,发行人上海分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一陶峰华签订了《上海
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将陶峰华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晨晖路377弄148号的
房屋出租给发行人上海分公司作为办公使用,租赁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7
年6月30日止,租金为1.50万/月。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1、联合投资苏州烨华
2013 年 11 月 5 日,发行人与闽福钢业签署《联合投资协议》,发行人应闽
福钢业的邀请,参与收购合肥科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苏州烨华 30%的股权。
2013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股苏州烨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参与收购合肥科振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所持苏州烨华 30%的股权。
2013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人与合肥科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发行人受让苏州烨华 3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1,290 万元。2013 年 12 月 11 日,苏州烨华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2、转让所持苏州烨华股权
2014年7月,公司与闽福钢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苏州烨
华30.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闽福钢业。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节
一、(一)、3、(1)长期股权投资”。
3、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和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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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8月11日,金红萍、陶峰华与中国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吴江(2009)
年保字04028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自2009年8月11日起至2014年8月
11日之间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4,00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零。
(2) 2009年8月13日,金红萍、陶峰华与中国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吴江(2009)
年个押字04028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公司自2009年8月13日起至2014年8
月13日之间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1,50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零。
(3)2011年5月5日,金红萍、陶峰华与中国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吴江(2011)
年个保字04017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自2011年5月5日起至2015年5
月5日之间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10,00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零。
(4)2012年4月26日,诺威起重与中信银行签订了编号为2012苏银最保字第
14734-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自2012年4月26日起至2013年4月26日
期间因中信银行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不过超3,000.00万元的担
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零。
(5)2012年4月26日,上海法兰泰克与中信银行签订了编号为2012苏银最保
字第14734-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自2012年4月26日起至2013年4月
26日期间因中信银行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不过超3,000.00万元
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日,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零。
(6)2012年4月26日,金红萍与中信银行签订了编号为2012苏银最保字第
14734-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自2012年4月26日起至2013年4月26日
期间因中信银行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不过超3,000.00万元的担
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零。
(7)2012年4月26日,陶峰华与中信银行签订了编号为2012苏银最保字第
14734-4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自2012年4月26日起至2013年4月26日
期间因中信银行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不过超3,000.00万元的担
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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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零。
(8)2013年7月12日,上海志享与中国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吴江(2013)年保
字04009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自2013年7月12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
间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合同提供不过超5,300.00万元
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零。
(9)2013年8月26日,诺威起重与中信银行签订了编号为2013苏银最保字第
14944-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自2013年8月26日起至2014年8月26日
期间因中信银行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不过超3,500.00万元的担
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
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零。
(10)2013年8月26日,上海志享与中信银行签订了编号为2013苏银最保字
第14944-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自2013年8月26日起至2014年8月26
日期间因中信银行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不过超3,500.00万元的
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零。
(11)2013年8月26日,金红萍与中信银行签订了编号为2013苏银最保字第
14944-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自2013年8月26日起至2014年8月26日
期间因中信银行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不过超3,500.00万元的担
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
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零。
(12)2013年8月26日,陶峰华与中信银行签订了编号为2013苏银最保字第
14944-4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自2013年8月26日起至2014年8月26日
期间因中信银行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不过超3,500.00万元的担
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
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零。
( 13 ) 2014 年 4 月 10 日 , 金 红 萍 、 陶 峰 华 与 建 设 银 行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XWJ-2014-1271-0001号《自然人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的编号为
XWJ-2014-1271-0001号《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主
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担保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零。
(14)2015年5月28日,上海志享、金红萍、陶峰华、诺威起重分别与中信
银 行 吴 江 支 行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FH11208000684-1 、 FH112080006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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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11208000684-3、FH11208000684-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信银
行签署的编号为2015苏银贷字第FH811208000684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
余额为零。
(15)2015年5月28日,上海志享、金红萍、陶峰华、诺威起重分别与中信
银 行 吴 江 支 行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FH11208000692-1 、 FH11208000692-2 、
FH11208000692-3、FH11208000692-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信银
行签署的编号为2015苏银贷字第FH811208000692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
余额为零。
(16)2015年5月22日,金红萍、陶峰华、上海志享、诺威起重分别与中国
银行吴江支行签订了编号为吴江(2015)年个保字04014号、吴江(2015)年个
保 字 04014-1 号 、 吴 江 ( 2015 ) 年 个 保 字 04014-2 号 FH11208000692-2 、
FH11208000692-3、FH11208000692-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信银
行签署的编号为2015苏银贷字第FH811208000692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
余额为3,000.00万元。
(17)2015年5月28日,金红萍、陶峰华、上海志享、诺威起重分别与中信
银 行 吴 江 支 行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2015 苏 银 最 保 字 第 FH811208000692-1 号 、
FH811208000692-2号、FH811208000692-3号、FH811208000692-4号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自2015年5月28日至2018年5月28日期间所
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担
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500.00万美元。
(18)2016年4月22日,上海志享、诺威起重与中信银行吴江支行签订了编
号 为 ( 2016 ) 苏 银 最 保 字 WJ811208012836-1 号 、 ( 2016 ) 苏 银 最 保 字
WJ811208012836-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自2016
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22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不超
过4,000.0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担保期间
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担保
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40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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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代付代缴股权转让所得税
2012年4月5日,法兰泰克控股与金红萍、陶峰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法兰泰
克 控 股 将 所 持 公 司 5,932,609.61 美 元 的 出 资 转 让 给 金 红 萍 , 转 让 价 款 为
7,415,760.00美元;将所持公司3,955,073.08美元的出资转让给陶峰华,转让价款
为4,943,840.00美元。
上述股权转让需要缴纳所得税7,036,555.17元,其中,由发行人代付代缴并
由实际控制人还款的税金为5,505,726.81元,发行人代付代缴税款的具体情况如
下:
发行人代付代缴 实际控制人还款
代付代缴日期 代付代缴金额(元)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元)
2012 年 6 月 7 日 1,559,087.69 2012 年 12 月 28 日 1,559,087.69
2013 年 5 月 31 日 2,881,824.63 2013 年 6 月 3 日 2,881,824.63
2013 年 11 月 11 日 1,055,191.10
2013 年 11 月 12 日 1,055,360.01
2013 年 11 月 12 日 168.91
2014 年 2 月 17 日 9,454.48 2014 年 2 月 17 日 9,454.48
合 计 5,505,726.81 合 计 5,505,726.8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经足额偿还本次股权转让所
产生的所得税。
5、上海志享代付部分员工职工薪酬
公司于2011年对上海法兰泰克进行了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承接了上海法
兰泰克全部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及上海法兰泰克的剩余原材料库存,同时接收
了上海法兰泰克原销售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重组完成后该等人员的薪酬暂由上
海志享替公司代付,截至报告期末,上海志享已替公司代付薪酬42.89万元。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偿还完毕上海志享替公司代付的42.89万元薪酬。
6、公司与关联方非交易性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非交易性资金往来。
7、商标转让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自法兰泰克控股、诺威集团控股、上海法兰泰克、金
红萍无偿受让了以下商标及商标注册申请:
序 商标注册号/申
转让方 受让方 名称/图样 类型 注册地
号 请号
1 法兰泰克控股 发行人 302011046505 注册商标 德国
7143004 注册商标 中国
2 诺威控股 发行人 9947480 商标注册申请 中国
302009059514 注册商标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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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商标注册号/申
转让方 受让方 名称/图样 类型 注册地
号 请号
3 诺威控股 诺威起重 T0911969B 注册商标 新加坡
6019860 注册商标 中国
6019858 注册商标 中国
4 上海法兰泰克 发行人
6019859 注册商标 中国
8352516 商标注册申请 中国
4 金红萍 发行人 5208529 注册商标 中国
(五)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 项目名称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芦墟铭泰 应收账款 - - - 8,772.30
闽福钢业 预付账款 / 1,384,667.74 3,006,448.04 -
陶峰华 其他应收款 - 13,500.00 14,250.00 -
芦墟铭泰 应付账款 68.93 723,688.58 1,046,381.41 1,349,184.56
上海志享 其他应付款 - - - 428,863.69
陶峰华 其他应付款 - 45,000.00 - -
注:原监事会主席沈菊林已于2014年7月经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一职,截至本报告期末
已满12个月,因此自2016年开始闽福钢业不作为公司关联方进行披露
(六)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报告期在采购、销售环节所发生
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且按市场
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未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决策的制度安排
为了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利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
策的影响,在有关商业交易中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在《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中明确规定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对有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进行回
避以进行公允决策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
(一)《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1、《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
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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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
案提出。”
2、《公司章程》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
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但应在
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3、《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4、《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董事会办理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应当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并建立严格的
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东大会批准。”
5、《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
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
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关系的认定,关联交易及其定价,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的涉及关联交易的各个方面都作了详细的
规定。
1、《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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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 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
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6)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
人或自然人。”
2、《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
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明确
表示回避的,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表
决结果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决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发
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
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5%)的关联交
易,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额达到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0.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
6、《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额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
币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
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7、《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
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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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
1、《独立董事制度》第十九条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
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享有以下特别
职权: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
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
依据。”
2、《独立董事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独立董事行使前述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3、《独立董事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下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
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
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作出制度性安排后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顾琳、蔡昱晨、耿磊对公司报告期初至今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核查验证,发表意见如下:
“法兰泰克(包括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
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
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使法兰泰克或非
关联股东收益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法兰泰克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法兰泰
克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法兰泰克当时的有效章程及决策履行了相
关审批手续。”
六、发行人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
和回避制度;本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切
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公司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目前董事会成员中有三名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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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他们将严格执行《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的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的制度,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和合理,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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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
立董事3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任期
金红萍 董事长 2015.8.7-2018.8.6
陶峰华 董事 2015.8.7-2018.8.6
徐珽 董事 2015.8.7-2018.8.6
游绍诚 董事 2015.8.7-2018.8.6
顾琳 独立董事 2015.8.7-2018.8.6
蔡昱晨 独立董事 2015.8.7-2018.8.6
耿磊 独立董事 2015.8.7-2018.8.6
2015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重新
选举金红萍、陶峰华、徐珽、游绍诚、顾琳、蔡昱晨、耿磊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成员,其中顾琳、蔡昱晨、耿磊为独立董事。根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二届
任期为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6年。各董事
简历如下:
金红萍女士,1975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至2001年2月任上海电信技术
研究所设计工程师;2001年3月至2002年2月任上海贝尔有限公司项目主管;2002
年4月至今任上海志享执行董事、经理;2007年6月至2012年8月任法兰泰克起重
机械董事长。自2012年8月起,任法兰泰克重工董事长。
陶峰华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EMBA,研究生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2 月任上海振
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00 年 3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德马格
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02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志享监事;2007
年 6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董事兼总经理。自 2012 年 8 月起,任
法兰泰克重工董事兼总经理。
徐珽先生,1975 年 12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
交通大学工商管理 SMBA,研究生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1 月期间任光华
科隆集团市场技术部和销售部地区销售经理;2000 年 2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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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有限公司高级销售工程师;于 2000 年 9 月至 2008 年 10 月受聘于德马格起
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历任高级销售工程师、华东区销售经理、中国区销售
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今,任诺威起重销售总监。自 2012 年 8 月起,任法兰
泰克重工董事兼副总经理。
游绍诚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南大学 MBA,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6 年 7 月至 1992 年 5 月受聘于新
余钢铁有限公司环保处、总经理办公室,历任副科长、科长、副处职秘书、副主
任;1992 年 6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新钢公司企业管理处处长;199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秘;2008 年 3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新钢集团资产运营部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上海复星高
科技集团投资发展部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2011 年 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上海
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秘。自 2012 年 8 月起,任法兰泰克重工董事。
蔡昱晨女士,1974 年 12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研究生学历。1998 年 3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法国采购服
务公司消费品部市场助理;2000 年 5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欧博柯顾问公司上海代
表处咨询顾问;2001 年 10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罗兰贝格国际管理咨询公司高级
项目经理;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科尔尼管理咨询公司中国项目总监;2010
年 10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锴明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4
月至今任热风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自 2012 年 8 月起,任法兰泰克重工独立董
事。
耿磊先生,1972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3 年 7 月至今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合伙人;自 2012 年 8 月起,任法兰泰克重工独立董事。
顾琳先生,1974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制造技术与装备自动化研究所副教授,博
士生导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特种加工分会国际交流委员会委员。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系讲师;2006 年 8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副教授;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在美国内
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工业工程系做访问学者;2011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机
械工程系制造技术与装备自动化研究所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自 2014 年 3 月起,
任法兰泰克重工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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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
表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任期
张车 监事会主席 2015.8.7-2018.8.6
朱丹 监事 2015.8.7-2018.8.6
朱雪红 监事(职工代表) 2015.8.7-2018.8.6
职工代表监事朱雪红由 2015 年 8 月 3 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产生,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选举朱丹、张
车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
议,选举张车为监事会主席。根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监事任期 3 年,可以连选
连任。各监事简历如下:
张车先生,1982 年 2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2004 年 9 月至 2008 年 7 月历任无锡工力工程机械厂机械设计工程师;2008
年 7 月至今历任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计工程师、采购部经理;2014
年 7 月起,任法兰泰克重工监事会主席。
朱雪红女士,1973年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1995年9月至2000年1月任吴江市地方税务局芦墟分局协管员、经费会计;
2000年9月至2003年5月任吴江市川源服饰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3年6月至2008
年7月任苏州正任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2008年8月至2012年8月任法兰泰克
起重机械财务部副经理;自2012年8月起,任法兰泰克重工监事兼财务部副经理。
朱丹女士,1987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2007年7月至2009年1月,任诺基亚售后服务中心客户代表;2009年5月至今
任法兰泰克重工安装部主管;自2013年6月起,任法兰泰克重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金红萍为
公司董事长,聘任陶峰华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珽、顾海清、贾凯、袁秀峰、徐
冰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姜海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任期
陶峰华 总经理 2015.8.7-2018.8.6
1-1-190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姓名 职位 任期
顾海清 副总经理 2015.8.7-2018.8.6
徐珽 副总经理 2015.8.7-2018.8.6
贾凯 副总经理 2015.8.7-2018.8.6
袁秀峰 副总经理 2015.8.7-2018.8.6
姜海 财务负责人 2015.8.7-2018.8.6
徐冰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5.8.7-2018.8.6
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各高级
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陶峰华先生,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本节招股说明书之“(一)
董事会成员”)。
徐珽先生,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本节招股说明书之“(一)
董事会成员”)。
顾海清先生,1976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1999年6月至2002年5月,任江阴凯澄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产品设计师;2002
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江阴鼎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产品设计师;2003年1月至
2007年5月任上海法兰泰克销售经理;2007年6月至今任苏州法兰泰克、法兰泰克
重工副总经理;除在法兰泰克重工任职外,自2012年5月起,任诺威起重总经理。
贾凯先生,1979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任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产品设计师;2004
年8月至2007年5月,任上海法兰泰克销售工程师;2007年6月至2011年11月,任
上海法兰泰克销售经理;2011年12月至今,担任苏州法兰泰克销售总监;自2012
年8月起,任法兰泰克重工副总经理。
袁秀峰先生,1965 年 10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 年 7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南京起重机械总厂有限公司
技术部产品设计师;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德马格上海有限公司技术部产
品设计师;2001 年 3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南京起重机械总厂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
总工;2003 年 4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师,
制造许可评审员;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法兰泰克起重机械技术总监。自
2012 年 8 月起,任法兰泰克重工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姜海先生,1963 年 2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会计师。1985 年 8 月至 1994 年 8 月期间受聘于上海农工商东旺总公司财
务部,历任总账会计,审计科科长,财务科科长;1994 年 9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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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成电器电脑科技合作公司财务总监;2000 年 8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上海文
浩印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财务
负责人。2012 年 8 月 28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3 日,担任法兰泰克重工财务负责
人兼董事会秘书;自 2013 年 11 月起,辞去法兰泰克重工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
担任法兰泰克重工财务负责人。
徐冰先生,1969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1991 年 8 月至 1992 年 4 月年任常州电子衡器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1992
年 5 月至 1998 年 12 月历任梅特勒-托利多常州衡器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产品
工程师;1999 年 1 月至 2008 年 5 月历任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
限公司系统产品事业部销售工程师、市场经理、市场和销售经理;2008 年 6 月
至 2014 年 4 月任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
自 2014 年 5 月起,任法兰泰克重工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共有3名,其基本情况如
下:
袁秀峰先生,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个人简历详见本节招股
说明书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王文艺先生,198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2001年7月至2005年5月任武汉港迪电气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09年4月任
无锡工力电气工程师;2009年4月至2012年7月任法兰泰克起重机械电气部经理;
自2012年8月起,任法兰泰克重工电气部经理。
顾建清先生,1983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中级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江阴市凯澄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2007年9月至2012年7月任法兰泰克起重机械技术员;自2012年8月起,任法兰泰
克重工机械部副经理。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选聘情况
1、董事选聘情况
2012年8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金红萍、
陶峰华、徐珽、游绍诚、徐格宁、蔡昱晨、耿磊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2012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金红萍为董事长。
201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徐格宁辞去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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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职务,同时选举顾琳为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15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重新
选举金红萍、陶峰华、徐珽、游绍诚、顾琳、蔡昱晨、耿磊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成员,其中顾琳、蔡昱晨、耿磊为独立董事
2、监事选聘情况
2012年8月1日,法兰泰克起重机械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雪红为公司监
事会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2012年8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沈菊林、
滕勇为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沈菊
林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滕勇辞去监事职务,同
时选举朱丹为监事,任期与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201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沈菊林辞去监
事会主席职务,同时选举张车为公司监事,任期与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2014
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张车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5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选举朱丹、
张车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2015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选举张车为监事会主席。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

(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及相关股
份质押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职位/亲属关系 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前股份比例(%)
金红萍 董事长 37,480,240.00 31.24
陶峰华 董事兼总经理 29,539,920.00 24.62
徐珽 董事兼副总经理 740,040.00 0.62
姜海 财务负责人 360,000.00 0.30
顾海清 副总经理 240,000.00 0.20
贾凯 副总经理 240,000.00 0.20
袁秀峰 副总经理 240,000.00 0.20
陈启松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红萍的姐夫 200,000.00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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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持
股情况。
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争议。
(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及相关股
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红萍和陶峰华通过上海志享间接持有本公司
17.87%的股份。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上海志享股份比例(%)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金红萍 董事长 50.00 8.94
陶峰华 董事兼总经理 50.00 8.94
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争议。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前对外投资
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在发行前对外投资情况见下表:
姓名 本公司职务 投资对象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董事长 上海志享 500.00 50.00
有限合伙人 上海复流投资 20.00 39.93%
金红萍 - 奇霖文化传媒 4.26 1.39%
- 上海乔洛网络 8.60 2.00%
- 深圳易股天下 11.50 1.00%
陶峰华 总经理 上海志享 500.00 50.00
顾琳 独立董事 上海嵩烨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50.00 10.00
除以上情况之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
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一)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收入、薪酬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薪酬情
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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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金红萍 董事长 36.00
陶峰华 董事兼总经理 36.00
徐珽 董事兼副总经理 38.42
游绍诚 董事 -
顾琳 独立董事 6.00
蔡昱晨 独立董事 6.00
耿磊 独立董事 6.00
张车 监事 12.00
朱丹 监事 6.24
朱雪红 监事 9.99
顾海清 副总经理 30.22
贾凯 副总经理 33.02
袁秀峰 副总经理 21.00
姜海 财务负责人 29.49
徐冰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36.4
王文艺 电气设计部经理 17.2
顾建清 机械设计部经理 11.4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公司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
公积金。
(二)独立董事报酬、福利政策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给予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
贴为6.00万元。此外,公司除支付上述报酬外,对于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而
发生的差旅费,公司据实予以报销。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金红萍 董事长 上海志享 执行董事/经理 持股 5%以上股东
陶峰华 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志享 监事 持股 5%以上股东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 副总裁、董事会
-
游绍诚 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秘书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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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虹迪物流科技
监事 -
有限公司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 副教授、博士生
顾琳 独立董事 -
与动力工程学院 导师
锴明投资咨询(上
执行董事 -
海)有限公司
蔡昱晨 独立董事
热风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 -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
独立董事 -
有限公司
耿磊 独立董事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
独立董事 -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
独立董事 -
有限公司
顾海清 副总经理 诺威起重 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除本上述任职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无其他
任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之中金红萍、陶峰华为夫妇。两人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31.24%、24.62%的股
份,同时通过上海志享共同间接持有发行人17.87%的股份。金红萍、陶峰华共同
直接、间接控制发行人发行前73.73%的股份。
除此之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有关协议或承诺情

(一)公司与上述人员签定的协议
在本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
签订了《劳动合同》,对上述人员的诚信等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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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借款、担保协议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重要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红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有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二、(二)实际
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
承诺”。
(三)上述协议、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与公司签定的上述协议、所作的承诺履行正常。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 董事会成员
金红萍(董事长)、陶峰华、游绍诚、徐珽、顾琳(独
2015 年 8 月 7 日至今
立董事)、蔡昱晨(独立董事)、耿磊(独立董事)
金红萍(董事长)、陶峰华、游绍诚、徐珽、顾琳(独
2014 年 3 月 11 日-2015 年 8 月 6 日
立董事)、蔡昱晨(独立董事)、耿磊(独立董事)
2014年3月11日,法兰泰克重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徐格
宁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选举顾琳为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15年8月7日,法兰泰克重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
同意重新选举金红萍、陶峰华、徐珽、游绍诚、顾琳、蔡昱晨、耿磊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成员,其中顾琳、蔡昱晨、耿磊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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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 监事会成员
2015 年 8 月 7 日至今 张车(监事会主席)、朱雪红、朱丹
2014 年 7 月 11 日-2015 年 8 月 6 日 张车(监事会主席)、朱雪红、朱丹
2013 年 6 月 27 日-2014 年 7 月 11 日 沈菊林(监事会主席)、朱雪红、朱丹
201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滕勇辞去监事职务,选
举朱丹为监事,任期与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201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沈菊林辞去
监事会主席职务,选举张车为公司监事。2014年7月21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选举张车为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8 月 7 日,法兰泰克重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
议,同意选举朱丹、张车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2015 年 8 月 7 日,法兰泰克
重工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张车为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表所
示:
时间 高级管理成员
陶峰华(总经理)、徐珽(副总经理)、顾海清(副总经理)、
2015 年 8 月 7 日至今 贾凯(副总经理)、袁秀峰(副总经理)、姜海(财务负责人)、
徐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陶峰华(总经理)、徐珽(副总经理)、顾海清(副总经理)、
2014 年 5 月 28 日-2015
贾凯(副总经理)、袁秀峰(副总经理)、姜海(财务负责人)、
年8月6日
徐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陶峰华(总经理)、徐珽(副总经理)、顾海清(副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 14 日-2014
贾凯(副总经理)、袁秀峰(副总经理)、姜海(财务负责人)、
年 5 月 27 日
王莉娅(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3年11月14日,法兰泰克重工召开201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
姜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选举王莉娅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4年5月28日,法兰泰克重工召开2014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
意王莉娅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选举徐冰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5 年 8 月 7 日,法兰泰克重工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
金红萍为公司董事长,聘任陶峰华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珽、顾海清、贾凯、袁
秀峰、徐冰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姜海为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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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增加完善了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了公司的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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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逐步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订和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治理文件,形成了权力机
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
衡机制。
2012年8月8日,本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201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经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签署的决议与会议记录真实、有效。
2012年8月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成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上述制度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要求。
一、发行人三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建立健全及依
法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201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职权、
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股东大会提案、股东大会召开决议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
定。
1、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及比例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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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有权查阅和复
印: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本人持股资料、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
(8)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
收购其股份
(9)法律、法规及本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公司股东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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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举和更换董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发生的交易总额超过3,000万元的关联交
易作出决议;
(10)对由董事会拟定的处置及收购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
的资产或股权方案作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本章程;
(13)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4)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下列行为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担保对象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3、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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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
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召开了20次股东大会/临时股
东大会,内容涉及董事选举、章程修改等。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出席人员情况

1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08 月 08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2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09 月 26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3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10 月 16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4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12 月 28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5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04 月 03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6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05 月 30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7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2013 年 06 月 28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8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09 月 18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9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11 月 29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10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03 月 11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11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03 月 16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12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 06 月 21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13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07 月 11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14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04 月 13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15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06 月 27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16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08 月 07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17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03 月 07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18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04 月 30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19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 06 月 25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20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12 月 13 日 全体股东,代表股份 100%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过程中,公司股东大会能切实担负起公司最高
权力机构的职责,管辖范围及运营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
董事3名,其中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分别为金红萍、陶峰华、徐珽、游绍诚、徐格宁、蔡昱晨、耿磊,其
中徐格宁、蔡昱晨、耿磊为独立董事。同时,公司于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上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1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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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了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了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金红萍为第一节董事会董事长,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
工作细则》等议案,选举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徐格宁辞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改选顾琳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选举顾琳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并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目前履行职责
的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1、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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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公司董事会的运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成立至今共召开28次董事会会议,均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开,除审议日常事务外,还对公司生产经营方案、重要内
部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任命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了决定。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出席人员情况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董事会 2012 年 08 月 08 日 全体董事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 2012 年 09 月 11 日 全体董事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董事会 2012 年 09 月 29 日 全体董事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11 日 全体董事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董事会 2013 年 03 月 18 日 全体董事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董事会 2013 年 05 月 14 日 全体董事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董事会 2013 年 06 月 08 日 全体董事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董事会 2013 年 08 月 01 日 全体董事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董事会 2013 年 09 月 03 日 全体董事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14 日 全体董事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 2014 年 02 月 24 日 全体董事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董事会 2014 年 03 月 01 日 全体董事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 2014 年 05 月 28 日 全体董事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董事会 2014 年 06 月 26 日 全体董事
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 2014 年 07 月 28 日 全体董事
1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08 日 全体董事
1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20 日 全体董事
18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 2015 年 02 月 07 日 全体董事
19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 2015 年 03 月 27 日 全体董事
20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 2015 年 05 月 25 日 全体董事
2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董事会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全体董事
22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董事会 2015 年 08 月 07 日 全体董事
23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 2016 年 02 月 18 日 全体董事
24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董事会 2016 年 04 月 15 日 全体董事
25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董事会 2016 年 06 月 05 日 全体董事
26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董事会 2016 年 07 月 30 日 全体董事
27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2 日 全体董事
28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2 日 全体董事
根据本公司历次董事会的通知、议案、通过的决议及会议记录等文件,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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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历次董事会的召开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
容及签署真实、有效。
3、董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
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于会议
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半数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提议时或者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在临时会议召开3日以前通过邮件、
传真或专人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两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12年8月1日,法兰泰克起重机械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朱雪红出任
股份有限公司即发行人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2012年8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选举沈菊林、滕
勇为发行人的监事,与在由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朱雪红共计3人共同组成发行人
监事会;会议通过决议,选举沈菊林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2014年7与1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本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等作出了规范。
201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改选朱丹为第一届监事
会监事,任期与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201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沈菊林辞去监
事会主席职务,同时改选张车为公司监事,任期与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2014
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选举张车为公司监事会主
席。
1、公司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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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
(3)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经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出罢免的建议;
(4)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
其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6)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9)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监事会的运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成立至今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均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开。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出席人员情况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2 年 08 月 08 日 全体监事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3 年 06 月 08 日 2 人出席,1 人缺席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3 年 08 月 15 日 全体监事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4 年 05 月 28 日 全体监事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4 年 07 月 21 日 全体监事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5 年 05 月 25 日 全体监事
7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 年 08 月 07 日 全体监事
8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 年 06 月 05 日 全体监事
根据本公司历次监事会的通知、议案、通过的决议及会议记录等文件,本公
司历次监事会的召开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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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及签署真实、有效。
公司监事会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监事会议事细则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细则》的规定,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
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任何监事提议、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股东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提起诉讼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法、违规或者其他监管部门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时,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
会议。
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
意。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设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3
名,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徐格宁、蔡昱晨、
耿磊3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1/3,符合有关规定的比例要求,其中耿
磊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徐格宁辞去独
立董事职务,选举顾琳为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独立董
事为顾琳、蔡昱晨、耿磊3人,占董事人数的1/3,符合有关规定的比例要求,其
中耿磊为会计专业人士。
2、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选聘、任期、职权、发表独立意见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赋予董事职权外,还享有以下特别职权:重大关联交
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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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咨询机构;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负有诚信
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规仔细审阅了本公司审计报
告、董事会等有关文件资料,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和
重大投资项目均发表了公允的独立意见,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权利和义务。
另外,独立董事在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等方面提出了
建设性意见,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享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并
承担相应的义务。
201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决议,聘请姜
海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决议,同意
姜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聘请王莉娅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决议,同
意王莉娅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聘请徐冰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本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职责作出了规范,规定董事会秘书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
络,保证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按照有关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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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5)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制作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
会会议记录并签名;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
会全体成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
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交易所报告;
(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及监
事会的会议记录等,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8)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9)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
设定的责任;
(10)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
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
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立即向交易所报告;
(11)《公司法》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确保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
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
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1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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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决定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专门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金红萍、陶峰华、徐珽、游绍诚、顾琳 金红萍
2 提名委员会 金红萍、顾琳、蔡昱晨 顾琳
3 审计委员会 陶峰华、顾琳、耿磊 耿磊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金红萍、蔡昱晨、耿磊 蔡昱晨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金红萍为主任委员,顾琳
为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7天通知全体委员。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耿磊、顾琳是独立董事,
并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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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每半年召开
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7天须通知全体委员。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由3名董事组成,顾琳,蔡昱晨为独立董事,其
中顾琳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员和构
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和委员会委员的提议举行,并于会
议召开前7天通知全体委员。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
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蔡昱晨,耿磊为独
立董事,其中蔡昱晨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
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方案主要包括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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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
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7天通知全
体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表决实
行一人一票制;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二、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近三年,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
经营活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三、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
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以实施。
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三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
及制衡机制基本能够有效运作,并实现了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民主化、透明
化,公司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同时,相关的制度对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等作出了明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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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实现了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
对于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金额及
权限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审批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有效地控制了经营业务活动
风险。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
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为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
合法、完整等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的保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截至2015年12月31
日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价。通过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建立
了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
控制是完整、合理、有效的,可以合理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对公司财务报
告的可靠性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缺陷。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968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核,结论意见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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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
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67,550,611.29 183,233,853.76 104,315,588.18 117,351,283.25
应收票据 21,564,450.41 17,166,374.00 25,612,475.28 29,944,696.05
应收账款 169,195,668.84 148,938,678.84 121,591,088.41 150,271,556.20
预付款项 28,109,125.36 20,399,215.01 21,170,803.50 13,348,938.09
其他应收款 18,033,559.82 16,737,556.46 12,997,101.45 8,468,077.31
存货 185,927,746.50 199,477,048.66 230,314,974.98 164,800,084.35
流动资产合计 590,381,162.22 585,952,726.73 516,002,031.80 484,184,635.25
长期股权投资 - - - 14,570,846.76
固定资产 139,710,504.95 145,326,257.44 145,376,594.03 122,403,608.46
在建工程 7,102,945.56 6,951,873.67 3,015,019.85 5,785,471.27
无形资产 52,491,585.46 53,085,273.40 53,888,386.41 55,061,723.77
长期待摊费用 428,191.48 786,485.20 1,503,072.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27,278.80 4,681,028.77 4,316,465.07 4,120,145.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4,460,506.25 210,830,918.48 208,099,538.00 201,941,795.50
资产总计 794,841,668.47 796,783,645.21 724,101,569.80 686,126,430.75
短期借款 63,659,520.00 80,000,000.00 - 45,000,000.00
应付票据 6,112,513.36 5,249,318.92 2,988,552.22 7,580,497.08
应付账款 83,345,576.88 87,707,216.79 71,325,552.26 93,495,232.63
预收款项 87,516,879.52 96,252,389.78 165,405,087.87 120,047,513.96
应付职工薪酬 3,745,246.01 3,319,007.56 2,986,207.12 2,844,157.97
应交税费 12,344,174.06 7,444,076.84 10,877,943.40 17,042,147.13
应付利息 6,365.76 22,958.33 - -
其他应付款 690,145.18 748,155.64 232,564.94 10,769,498.96
流动负债合计 257,420,420.77 280,743,123.86 253,815,907.81 296,779,047.73
长期借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
递延收益 13,554,991.93 13,962,385.10 14,777,171.42 15,591,957.74
1-1-215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554,991.93 43,962,385.10 44,777,171.42 15,591,957.74
负债合计 300,975,412.70 324,705,508.96 298,593,079.23 312,371,005.47
股 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资本公积 147,338,030.55 147,338,030.55 147,338,030.55 147,338,030.55
专项储备 7,015,323.73 6,084,245.96 4,371,745.49 3,123,850.21
盈余公积 21,779,473.82 21,779,473.82 16,633,229.33 10,973,520.50
未分配利润 197,733,427.67 176,876,385.92 137,165,485.20 92,320,024.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93,866,255.77 472,078,136.25 425,508,490.57 373,755,425.28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493,866,255.77 472,078,136.25 425,508,490.57 373,755,425.2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94,841,668.47 796,783,645.21 724,101,569.80 686,126,430.75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35,208,764.16 552,363,376.69 482,115,545.09 472,560,395.77
二、营业总成本 213,934,077.41 493,295,481.93 414,902,224.07 405,663,248.17
其中:营业成本 175,594,170.19 414,569,904.67 337,506,025.27 337,688,443.02
营业税金及附加 699,672.98 3,902,300.47 2,160,901.86 2,981,552.97
销售费用 16,059,218.16 36,057,753.50 39,219,651.89 29,676,526.44
管理费用 20,946,029.12 34,686,276.83 33,676,662.23 28,854,799.95
财务费用 -95,119.60 -170,915.68 311,600.69 3,922,401.84
资产减值损失 730,106.56 4,250,162.14 2,027,382.13 2,539,523.95
加:投资收益 498,565.98 1,154,951.00 -1,342,079.64 1,670,846.76
三、营业利润 21,773,252.73 60,222,845.76 65,871,241.38 68,567,994.36
加:营业外收入 2,627,204.47 2,270,491.86 3,753,099.31 2,053,850.1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458.65 16,235.54 - 39,889.91
减:营业外支出 - 127,957.44 129,069.86 209,128.6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1,864.91 - -
四、利润总额 24,400,457.20 62,365,380.18 69,495,270.83 70,412,715.92
减:所得税费用 3,543,415.45 8,508,234.97 9,990,100.82 9,344,903.36
五、净利润 20,857,041.75 53,857,145.21 59,505,170.01 61,067,812.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857,041.75 53,857,145.21 59,505,170.01 61,067,812.56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7 0.45 0.50 0.5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7 0.45 0.50 0.51
3、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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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4,030,760.22 533,521,664.41 666,762,934.85 529,026,987.0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71,754.89 6,287,976.78 3,610,472.60 2,147,790.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41,871.27 2,537,703.73 3,906,244.45 6,735,215.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2,644,386.38 542,347,344.92 674,279,651.90 537,909,992.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1,065,549.25 399,099,398.02 472,358,083.17 360,750,514.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672,239.17 50,441,355.41 45,049,065.02 38,472,767.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9,943,640.55 34,137,221.00 23,736,834.03 40,856,011.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71,664.91 37,306,969.26 47,512,499.70 34,540,755.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4,653,093.88 520,984,943.69 588,656,481.92 474,620,048.88
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净额 7,991,292.50 21,362,401.23 85,623,169.98 63,289,943.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7,800,000.00 434,500,000.00 62,9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498,565.98 1,154,951.00 328,767.1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109,805.83 28,261.78 - 55,82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08,335.60 1,626,785.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9,408,371.81 435,683,212.78 63,737,102.72 1,682,605.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9,344,380.63 17,183,853.11 34,048,535.81 52,035,245.87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7,800,000.00 434,500,000.00 59,900,000.00 3,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
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7,144,380.63 451,683,853.11 93,948,535.81 55,035,245.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36,008.82 -16,000,640.33 -30,211,433.09 -53,352,640.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3,866,880.00 120,000,000.00 50,000,000.00 9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866,880.00 120,000,000.00 50,000,000.00 9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0 40,000,000.00 65,000,000.00 11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965,500.01 10,831,208.34 11,436,450.00 3,554,546.46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965,500.01 50,831,208.34 76,436,450.00 120,554,546.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98,620.01 69,168,791.66 -26,436,450.00 -29,554,546.4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57,146.61 3,278,677.77 870,755.28 -939,234.89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986,189.72 77,809,230.33 29,846,042.17 -20,556,47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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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0,974,660.78 103,165,430.45 73,319,388.28 93,875,866.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4,988,471.06 180,974,660.78 103,165,430.45 73,319,388.28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59,514,466.63 97,865,110.41 97,054,317.81 110,238,346.66
应收票据 17,695,432.64 15,478,968.40 22,517,573.00 27,944,696.05
应收账款 169,488,632.44 145,462,708.87 124,744,263.62 150,671,269.46
预付款项 26,094,925.97 65,731,326.87 20,296,665.59 12,976,985.87
其他应收款 17,056,413.36 16,062,588.53 12,077,701.91 8,119,122.33
存货 154,850,298.29 172,759,110.16 206,778,826.94 148,718,949.10
流动资产合计 544,700,169.33 513,359,813.24 483,469,348.87 458,669,369.47
长期股权投资 67,398,862.01 67,398,862.01 62,598,862.01 77,169,708.77
固定资产 118,519,729.95 123,540,239.02 127,449,065.94 104,460,864.76
在建工程 1,337,375.40 3,439,750.49 2,647,213.01 5,458,194.40
无形资产 42,466,302.75 42,954,000.87 43,545,134.24 44,506,491.96
长期待摊费用 428,191.48 786,485.20 1,503,072.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94,444.18 4,625,668.57 4,324,503.53 4,131,609.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4,844,905.77 242,745,006.16 242,067,851.37 235,726,869.43
资产总计 779,545,075.10 756,104,819.40 725,537,200.24 694,396,238.90
短期借款 63,659,520.00 80,000,000.00 - 45,000,000.00
应付票据 5,357,913.36 5,249,318.92 2,988,552.22 7,580,497.08
应付账款 72,212,190.99 61,156,666.33 67,432,597.79 80,478,656.80
预收款项 76,751,700.98 92,360,101.39 157,213,964.15 114,401,064.09
应付职工薪酬 3,289,937.33 2,988,289.67 2,764,009.80 2,622,136.00
应交税费 11,631,820.72 6,768,997.98 10,338,854.48 16,803,883.97
应付利息 6,365.76 22,958.33 -
其他应付款 19,987,047.55 642,651.78 20,624,487.36 40,832,632.22
流动负债合计 252,896,496.69 249,188,984.40 261,362,465.80 307,718,870.16
长期借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
递延收益 13,554,991.93 13,962,385.10 14,777,171.42 15,591,957.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554,991.93 43,962,385.10 44,777,171.42 15,591,957.74
负债合计 296,451,488.62 293,151,369.50 306,139,637.22 323,310,827.90
股 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资本公积 145,570,419.42 145,570,419.42 145,570,419.42 145,570,419.42
专项储备 4,925,392.65 4,383,948.56 3,290,506.62 2,575,442.85
盈余公积 21,779,473.82 21,779,473.82 16,633,229.33 10,973,5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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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未分配利润 190,818,300.59 171,219,608.10 133,903,407.65 91,966,028.23
股东权益合计 483,093,586.48 462,953,449.90 419,397,563.02 371,085,411.0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79,545,075.10 756,104,819.40 725,537,200.24 694,396,238.90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16,700,711.85 513,599,330.36 448,041,586.44 450,134,900.11
减:营业成本 162,961,578.29 386,849,860.42 312,854,541.73 322,413,103.43
营业税金及附加 655,763.21 3,738,688.97 2,095,841.54 2,932,067.23
销售费用 14,327,305.21 33,437,361.01 36,737,321.29 27,591,509.16
管理费用 17,627,313.88 29,537,630.55 30,082,739.67 26,431,911.34
财务费用 -80,110.26 -174,983.24 323,837.31 3,934,516.66
资产减值损失 880,001.87 3,829,415.83 2,105,185.73 2,581,590.93
加:投资收益 351,401.58 1,015,560.59 -1,342,079.64 1,670,846.76
二、营业利润 20,680,261.23 57,396,917.41 62,500,039.53 65,921,048.12
加:营业外收入 2,437,204.47 2,152,491.86 3,555,299.31 1,884,850.19
减:营业外支出 - 127,957.44 129,069.86 209,128.63
三、利润总额 23,117,465.70 59,421,451.83 65,926,268.98 67,596,769.68
减:所得税费用 3,518,773.21 7,959,006.89 9,329,180.73 9,333,439.06
四、净利润 19,598,692.49 51,462,444.94 56,597,088.25 58,263,330.62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0,606,360.31 491,738,181.88 618,941,009.05 477,458,188.27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71,754.89 6,176,608.07 3,588,111.02 2,138,123.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147,885.77 2,191,859.47 3,680,731.02 36,614,606.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8,426,000.97 500,106,649.42 626,209,851.09 516,210,918.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9,344,161.11 427,473,506.43 426,140,968.47 340,279,170.4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6,988,783.38 45,555,115.96 41,481,600.61 35,627,831.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8,800,506.57 31,844,697.50 22,760,131.32 40,391,204.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904,097.86 54,804,747.60 54,025,423.24 32,142,296.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037,548.92 559,678,067.49 544,408,123.64 448,440,502.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388,452.05 -59,571,418.07 81,801,727.45 67,770,416.4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7,800,000.00 414,500,000.00 62,9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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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351,401.58 1,015,560.59 328,767.1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09,805.83 28,261.78 - 55,82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08,335.60 1,626,785.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261,207.41 415,543,822.37 63,737,102.72 1,682,605.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989,002.18 8,999,065.44 30,427,719.78 34,480,613.23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7,800,000.00 419,300,000.00 59,900,000.00 3,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3,789,002.18 428,299,065.44 90,327,719.78 37,480,613.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27,794.77 -12,755,243.07 -26,590,617.06 -35,798,007.8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3,866,880.00 120,000,000.00 50,000,000.00 9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866,880.00 120,000,000.00 50,000,000.00 9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0 40,000,000.00 65,000,000.00 11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965,500.01 10,831,208.34 11,436,450.00 3,554,546.46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965,500.01 50,831,208.34 76,436,450.00 120,554,546.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98,620.01 69,168,791.66 -26,436,450.00 -29,554,546.4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849,726.34 3,279,626.83 875,548.00 -941,884.31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611,763.61 121,757.35 29,650,208.39 1,475,977.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025,917.43 95,904,160.08 66,253,951.69 64,777,973.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7,637,681.04 96,025,917.43 95,904,160.08 66,253,951.69
二、审计意见
本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对本公司近三年一期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
计。立信会计师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6]第115967号《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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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2010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
告期内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
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本公司的回报金额。
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
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
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
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对控制
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则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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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
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
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
(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
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
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
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
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
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
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
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
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
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
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
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
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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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
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
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
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
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
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
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
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
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
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
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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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
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 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
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
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
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控股子公司情况
注册资本 期 末 实 际 出 出资比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经营范围 合并时点
(万元) 资额(万元) 例(%)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江苏省 起重运输 起重机械、钢结构件的生
诺威起重 6,436.65 6,157.37 100.00 2012 年 12 月 18 日
吴江市 设备制造 产、安装、改造和维修服务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研发、生产及销售传动设备
江苏省 起重运输
一桥传动 800.00 及其金属配套设备,并提供 480.00 60.00 /
吴江市 设备制造
相关的技术服务
起重机械及其部件、建筑机
起重运输
法兰泰克 广东省 械及其部件、钢结构件和立
设备安装、 300.00 - - /
起重 深圳市 体仓库的销售、安装、改造
改造、维修
和维修等
注、截至本招股书说明书签署日,法兰泰克起重尚未实际投入运营。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1)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
报告期内,公司无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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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A、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与自然人费忠才、费城共同出资新设子公司:苏
州一桥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桥传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0 万
元。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及销售:传动设备及其金属配套设备,并提供相关的
技术服务。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人民币 480.00
万元。根据一桥传动的公司章程第十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
使表决权,因此本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B、2016 年 1 月 19 日,发行人新设全资子公司法兰泰克起重,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3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起重机械及其部件、建筑机械及其部件、钢结
构件和立体仓库的销售、安装、改造和维修,工程机械、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
自动化物流仓储系统、物料搬运和输送系统的销售、安装、改造和维修;机械电
器设备的销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机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咨询;从
事与本公司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
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起重机租赁业务。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
公司尚未出资,截至本招股书说明书签署日,法兰泰克起重尚未实际投入运营。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部分内容仅披露报告期内本公司采用的对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关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的详细说明详见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
(一)收入确认方法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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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
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
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
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
(1)桥、门式起重机
①内销
如果合同约定,由公司负责安装、调试、验收的,则在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毕、
客户所在地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院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如果合
同约定,客户需要另行检测验收的,则在客户另行检测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约定不需要公司负责安装、调试、验收的,则在交付后确认收入。
②出口
在出口的情况下,公司在取得报关单和提单(或运单)后确认收入。
(2)工程机械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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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部件产品在交付后确认收入。
(3)电动葫芦销售收入的确认标准
①在内销的情况下,电动葫芦产品在货物交付后确认收入;
②在出口的情况下,公司在取得报关单和提单后确认收入。
(4)零配件及服务
①零配件发货后确认收入;
②服务在劳务完成验收后确认收入。
(二)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时,基于如下假设:
1、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
下的有序交易;
2、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
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3、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
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
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
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时考虑了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
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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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三)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
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
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
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
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
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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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
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
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
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
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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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
之和。
(3)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
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
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
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
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
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
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
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
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
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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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业务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
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
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
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
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
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
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
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
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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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
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
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
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
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
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3、业务合并
涉及业务的合并参照企业合并的原则处理。
(五)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达到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达到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客
户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
其他组合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其他组合 个别认定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含 2 年) 1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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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2-3 年(含 3 年) 20.00 20.00
3 年以上 50.00 5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与作为账龄组合的测试结果存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明显差异
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准备
(六)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的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半成品、委
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于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
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
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
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
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
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
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
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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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
(七)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
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
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通过多次
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
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
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
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
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
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
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
确认金额。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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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
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
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
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
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
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
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
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
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
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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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
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
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
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
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
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
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
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
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
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
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
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
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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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
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
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
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
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
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对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
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八)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
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
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
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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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使用寿命超过一个
会计年度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
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
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
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10.00 4.50
机器设备 10 10.00 9.00
电子设备 3 10.00 30.00
运输设备 4 10.00 22.50
其它设备 5 10.00 18.0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于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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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
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
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
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
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
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
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
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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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
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
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受益年限
软件 10 年 受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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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
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
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
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二)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
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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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
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
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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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
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
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该补助是否直接用于购
建或形成长期资产;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
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
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
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3、确认时点
取得该补助时为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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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报。
(十五)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
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
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十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十七)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每月 1 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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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
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十八)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
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
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十九)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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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修订)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更改。
2015 年度公司重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税 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 6.00%、17.00%
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3.00%、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5.00%、7.00%
15.00%、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20.00%、25.00%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5.00%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税项说明
1、法兰泰克已于 2010 年 9 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 2013 年 12 月通
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
家 税 务 局 、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批 准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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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332000339,有效期三年,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减按 15.00%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诺威起重已于 2011 年 11 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 2014 年 10 月通
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
家 税 务 局 、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批 准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GR201432001241,有效期三年,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减按 15.00%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4〕34 号)规定,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苏州一桥传动设备有限公司符
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减免优惠。
六、分部信息
(一)业务分部信息
按照产品品种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桥、门式起重机 17,115.11 12,386.70 37,245.78 27,492.94 32,647.47 22,651.04 33,005.66 24,523.42
工程机械部件 2,935.41 2,742.97 10,479.33 8,949.37 9,499.37 7,028.56 6,329.70 4,753.63
电动葫芦 1,983.16 1,653.82 4,663.49 3,510.05 3,879.15 3,004.76 4,395.26 3,005.15
零配件及服务 1,468.49 775.92 2,793.82 1,504.64 2,115.96 1,066.24 3,426.01 1,486.64
合 计 23,502.18 17,559.42 55,182.42 41,456.99 48,141.95 33,750.60 47,156.63 33,768.84
(二)地区分部信息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内销 19,558.47 83.22% 41,563.56 75.32% 31,235.74 64.88% 42,902.83 90.98%
其中:华东地区 9,097.30 38.71% 18,231.53 33.04% 19,399.98 40.30% 27,242.64 57.77%
华北地区 3,711.71 15.79% 7,507.23 13.60% 5,275.32 10.96% 7,004.66 14.85%
华中地区 2,826.06 12.02% 3,618.26 6.56% 3,113.96 6.47% 4,483.93 9.51%
华南地区 1,384.16 5.89% 4,568.19 8.28% 900.83 1.87% 292.63 0.62%
其他地区 2,539.24 10.80% 7,638.36 13.84% 2,545.65 5.29% 3,878.96 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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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 3,943.71 16.78% 13,618.86 24.68% 16,906.21 35.12% 4,253.80 9.02%
合 计 23,502.18 100.00% 55,182.42 100.00% 48,141.95 100.00% 47,156.63 100.00%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依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本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本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58.65 4,370.63 -2,040,925.40 39,889.9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2,603,593.17 2,192,586.32 3,335,946.32 1,817,203.35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98,565.98 1,154,951.00 328,767.12 -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21,152.65 -54,422.53 288,083.13 -12,371.70
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404,077.48 -381,577.47 -473,343.59 -189,997.03
合 计 2,721,692.97 2,915,907.95 1,438,527.58 1,654,724.53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12,504.80 2,053.04 10,451.76
机器设备 10 年 4,025.13 1,391.13 2,634.00
运输工具 4年 363.02 257.41 105.62
电子设备 3年 519.15 332.65 186.50
其他设备 5年 1,260.63 667.45 593.18
合 计 18,672.73 4,701.68 13,9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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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况,用于抵押或担保的固定
资产账面价值为 5,776.39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房屋及建筑物产证办理情况详细见本招股说
明书之“第六节 七、(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二)在建工程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期 厂房
三期厂房
项目 综合 三期宿舍 在安装设备 1#食 厂房 2# 合 计
2#
楼 堂
2016 年 6
29.52 10.00 11.10 135.56 4.50 519.62 710.29
月 30 日
截至2016年6月30日,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不存在抵押、担保的情况。
(三)无形资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取得方式 摊销年限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 购买 50 年 5,628.23 530.77 5,097.46
财务软件 购买 10 年 203.53 51.83 151.70
合 计 5,831.76 582.60 5,249.16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况,用于抵押或担保的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095.30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情况详细见本招股说明书之
“第六节 七、(二)公司主要无形资产”。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一)短期借款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为6,365.95万元,全部为银行借款。
(二)应付帐款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的应付帐款余额为8,334.56万元,主要为原材料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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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及工程设备款项。
(三)预收款项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 8,751.69 万元,全部为客户预
付的合同款项。
(四)长期借款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 3,000.00 万元,为公司向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专项用于“年产欧式起重
设备 2.5 万吨项目”建设。
(五)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负债
1、对内部人员的负债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应付内部职工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74.52
2、对关联方的负债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债项中应付关联方
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付账款
芦墟铭泰 68.93
合 计 68.93
十、股东权益变动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股本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资本公积 14,733.80 14,733.80 14,733.80 14,733.80
专项储备 701.53 608.42 437.17 3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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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 2,177.95 2,177.95 1,663.32 1,097.35
未分配利润 19,773.34 17,687.64 13,716.55 9,232.00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 49,386.63 47,207.81 42,550.85 37,375.54
合计
股东权益合
49,386.63 47,207.81 42,550.85 37,375.54

(一)股本与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本及资本公积未发生任何变化。
(二)专项储备的变动原因
自 2012 年起,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
16 号文的规定,以机械制造业的比例标准,即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
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平均逐月提取计提安全生产使用费。
2013 年,本公司列支 587,447.94 元用于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生产事项。
2014 年,本公司列支 1,102,186.03 元用于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生产事项。
2015 年,本公司列支 740,038.93 元用于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生产事项。
2016 年 1-6 月,本公司列支 446,764.68 元用于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生产事项。
(三)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
1、盈余公积的变动原因
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盈余公积的增加均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
度实现的净利润计提 10.00%的法定盈余公积。
2、 未分配利润的变动原因
2014 年 5 月 28 日,经《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按股权比例合计分配滚存利润 900.00 万元(含税)。分配方案经《法兰泰克股份
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已于 2014 年 7 月分配完毕。
2015 年 5 月 25 日,经《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按股权比例合计分配滚存利润 900.00 万元(含税)。分配方案经《法兰泰克股份
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已于 2015 年 7 月分配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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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5 日,经《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按
股权比例合计分配滚存利润 1,500.00 万元(含税)。分配方案经《法兰泰克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已于 2016 年 7 月分配完毕。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9.13 2,136.24 8,562.32 6,328.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3.60 -1,600.06 -3,021.14 -5,335.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9.86 6,916.88 -2,643.65 -2,955.4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5.71 327.87 87.08 -93.92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98.62 7,780.92 2,984.60 -2,055.6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7 0.18 0.71 0.53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3 0.65 0.25 -0.17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二)或有事项
1、合肥科振股权协议违约案件
由于合肥科振在苏州烨华的股权转让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股权受让方投资
损失,因此法兰泰克重工与闽福钢业共同对其提请诉讼,诉讼请求为:
(1)判令被告合肥科振支付 900.00 万元的违约金;
(2)判令被告周家胜对被告合肥科振的上述全部付款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
案件于2014年5月开庭,2015年1月6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下达(2014)
吴江商初字第0509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述案件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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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合肥科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
苏州市闽福钢业有限公司、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450万元。
(2)被告周家胜对被告合肥科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保证人周家胜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合肥科振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追偿。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目前无法确定合肥科振、周家胜的经济状
况,无法合理估计实际能收到的赔偿金额。
2、国泰纸业(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4 年 6 月 9 日,法兰泰克重工与国泰纸业(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纸业曹妃甸”)就 170 万吨/年高档包装纸板和特种纸板项目,签订
《PM6/PM7/PM8 机修车间起重机采购合同》,发行人为国泰纸业曹妃甸车间定制
生产 7 套双梁桥式起重机设备及相应配套物件。2014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与
国泰纸业曹妃甸签署补充协议,由发行人提供上述设备的配套物件及安装服务
等。合同签订后,“PM8 车间 2 台设备、机修车间 1 台设备”已按约定向国泰纸
业曹妃甸发货并安装完毕,并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全部验收合格,但国泰纸业曹
妃甸未按约支付相应验收款。另外 4 台设备已按约生产完毕,因国泰纸业曹妃甸
项目原因未能继续履行合同,设备一直存放在发行人处,且国泰纸业曹妃甸未按
约支付相应发货款,因此发行人向吴江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判令国泰纸业
曹妃甸向发行人支付款项 682.67 万元;请求判令国泰纸业曹妃甸向发行人支付
逾期付款损失 52.78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仍正在执行之中。
经核查发行人提供的银行收款单、销售合同、参数对比表以及发行人出具的
事项说明,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向国泰纸业发运的三台设备因对方未履行合同
所产生的损失已通过预收款方式进行弥补;生产完毕但仍存放于发行人处的四台
设备已用于其他项目。因此,该项目因国泰纸业未能继续履行合同不会导致发行
人遭受重大损失。
3、上海海君威钢绳索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法兰泰克重工与上海君威钢绳索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君威”)于 2010
年 12 月 7 日建立买卖关系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由上海君威向本公司出售不同
规格型号的钢丝绳,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尚欠上海君威货款人民币
146.78 万元。由于本公司认定上海君威向本公司出售的钢丝绳存在质量问题,且
无法与上海君威协商一致,故尚未支付货物采购余款。
2016 年 4 月 28 日及 2016 年 5 月 13 日,该案件在基层法院分别进行了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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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第二次开庭,2016 年 8 月 22 日,吴江区人民法院出具(2016)苏 0509 民
初 3334 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上海君威货
款 142.717 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及诉讼保全费。发行人不服上述判决,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了发行人的上诉申请,并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向发行人送达了二审开庭的
传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君威起诉发行人案件的二审、发行人起诉上
海君威案件的一审尚在进行之中。由于案尚未形成判决结果,因此无法合理估计
实际能收到的赔偿金额。
(三)其他重大事项
1、胜辉精密机械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法兰泰克重工与桐乡胜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辉精密机械”)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由胜辉精密机械向本公司提供一部龙
门加工中心。根据合同约定,胜辉精密机械应在 2013 年 3 月 2 日前交货,若交
货延期超过 30 天内仍不能交货的,本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胜辉精密机械应
向本公司支付设备价款 50%的违约金,并退还所有支付的款项及利息。设备经检
验不合格的,视为胜辉精密机械未交货。因设备经胜辉精密机械多次整改,一直
未达到约定的验收条件,不能用于正常生产使用,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公司已
向胜辉精密机械以及其关联公司桐乡乔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友精
密机械”)发函解除《设备买卖合同》。现本公司已支付款项合计 199.5 万元。为
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的《设备买卖合同》
已解除,且胜辉精密机械以及乔友精密机械返还款项 199.5 万元以及支付违约金
142.5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已收到胜辉精密机械和乔友精密
机械返还的货款 110.00 万元,该诉讼案件已调解结案。
2、天津华建天恒传动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法兰泰克重工与天津华建天恒传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建天恒”)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 2015 年 5 月 4 日由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受理。
本公司请求判令华建天恒支付货款 213.28 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4.71 万
元。案件经法院调解后,本公司与华建天恒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自愿达成如下协
议:华建天恒向本公司支付货款 190.44 万元。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给付 30 万,
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前给付 10 万,于 2015 年 8 月 30 日前给付 60 万,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前给付余款 90.44 万元。本公司在收到华建天恒支付的 40 万后,
申请法院解除对其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在收到华建天恒支付的 100 万元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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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日内发货,并按照双方之间合同约定完成安装、调试、验收义务。案件受理
费及保全费由华建天恒负担。案件一方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已收到华建天恒支付的
全部货款 190.44 万元,并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该诉讼案件已调解结案。
十三、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主要财务指标 日/2016 年 1-6 月 日/2015 年 1-12 日/2014 年 1-12 月 日/2013 年 1-12
月 月
流动比率 2.29 2.09 2.03 1.63
速动比率 1.57 1.38 1.13 1.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8.03% 38.77% 42.19% 46.5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
权除外)占净资产的 0.31% 0.33% 0.29% 0.21%
比例
每股净资产(元/股) 4.12 3.93 3.55 3.1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290.88 7,884.08 8,284.55 8,220.45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26.71 34.64 29.16 20.7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4 3.69 3.26 3.08
存货周转率(次) 0.91 1.92 1.70 2.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0.07 0.18 0.71 0.53
现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3 0.65 0.25 -0.17
注:①报告期内,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按 12,000.00 万股
计算列示。
②上述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报告期末股本总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报告期末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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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45 0.50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15 0.42 0.48 0.50
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45 0.50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15 0.42 0.48 0.50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2% 12.00% 14.89% 17.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
3.77% 11.39% 14.56% 17.39%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2012 年度苏州法兰泰克在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委托
立信评估为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2 年 6
月 30 日。立信评估于 2012 年 7 月 31 日出具了信资评报字(2012)第 280 号评估
报告。
立信评估采用成本法对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资产评
估。根据该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苏州法兰泰克的资产评估值为 54,542.57 万元,
增值 2,114.60 万元,增值率 4.03%;负债评估值为 25,989.38 万元,增值 15.94 万
元,增值率为 0.06%;净资产评估值为 28,553.19 万元,增值 2,098.66 万元,增值
率为 7.93%。公司未以此进行调账。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四、发行人设立及以后
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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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分析与讨论应结合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
附注和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章节一并阅读。本章中,如不特殊注明,相关数据均
为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公司资产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增长,公司资产总额呈快速增
长的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6,755.06 21.08% 18,323.39 23.00% 10,431.56 14.41% 11,735.13 17.10%
应收票据 2,156.45 2.71% 1,716.64 2.15% 2,561.25 3.54% 2,994.47 4.36%
应收账款 16,919.57 21.29% 14,893.87 18.69% 12,159.11 16.79% 15,027.16 21.90%
预付款项 2,810.91 3.54% 2,039.92 2.56% 2,117.08 2.92% 1,334.89 1.95%
其他应收款 1,803.36 2.27% 1,673.76 2.10% 1,299.71 1.79% 846.81 1.23%
存货 18,592.77 23.39% 19,947.70 25.04% 23,031.50 31.81% 16,480.01 24.02%
流动资产合计 59,038.12 74.28% 58,595.27 73.54% 51,600.20 71.26% 48,418.46 70.57%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1,457.08 2.12%
固定资产 13,971.05 17.58% 14,532.63 18.24% 14,537.66 20.08% 12,240.36 17.84%
在建工程 710.29 0.89% 695.19 0.87% 301.50 0.42% 578.55 0.84%
无形资产 5,249.16 6.60% 5,308.53 6.66% 5,388.84 7.44% 5,506.17 8.03%
长期待摊费用 42.82 0.05% 78.65 0.10% 150.31 0.2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2.73 0.59% 468.10 0.59% 431.65 0.60% 412.01 0.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446.05 25.72% 21,083.09 26.46% 20,809.95 28.74% 20,194.18 29.43%
资产总计 79,484.17 100.00% 79,678.36 100.00% 72,410.16 100.00% 68,612.64 100.00%
各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变化情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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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在 70%以上,说明公司资产结构
良好,具有较强的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呈现逐年增长态势,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
资产总额分别为 68,612.64 万元、72,410.16 万元、79,678.36 万元、79,484.17 万
元,其中,2014 年末、2015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3,797.52 万元和
7,268.21 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 5.53%和 10.04%,其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新建项目陆续开工,同时生产规模
的扩大还伴随着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土地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从而使得公司固
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规模逐年扩大。
(2)为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 2012 年进行
增资扩股,引进了外部投资者,使得公司资产规模大幅增加。
(3)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年扩大,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公司在保障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扩大了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使用。
(4)随着产能进一步释放,公司销售收入逐年增加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资
产规模的增加。
公司所处的起重机行业的发展与下游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汽车、
船舶、冶金、建材和造纸等行业发展紧密联系。在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中,上述行
业均为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随着我国工业生产的发展和产业振兴规划的进一步
实施,市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需求将稳定持续的增长,公司主营业务面临良好的
发展机遇,资产总额将有望继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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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资产分析
各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6,755.06 28.38% 18,323.39 31.27% 10,431.56 20.22% 11,735.13 24.24%
应收票据 2,156.45 3.65% 1,716.64 2.93% 2,561.25 4.96% 2,994.47 6.18%
应收账款 16,919.57 28.66% 14,893.87 25.42% 12,159.11 23.56% 15,027.16 31.04%
预付款项 2,810.91 4.76% 2,039.92 3.48% 2,117.08 4.10% 1,334.89 2.76%
其他应收款 1,803.36 3.05% 1,673.76 2.86% 1,299.71 2.52% 846.81 1.75%
存货 18,592.77 31.49% 19,947.70 34.04% 23,031.50 44.63% 16,480.01 34.04%
流动资产合计 59,038.12 100.00% 58,595.27 100.00% 51,600.20 100.00% 48,418.46 100.00%
公司的流动资产与生产经营相适应,其中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占比较
大,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如下图:
(1)货币资金
各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现 金 20.47 67.99 22.56 26.73
银行存款 16,478.38 18,029.48 10,293.99 7,305.21
其他货币资金 256.21 225.92 115.02 4,403.19
合 计 16,755.06 18,323.38 10,431.56 11,7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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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呈先下降后上升的态势,其中 2014 年末货
币资金余额比 2013 年减少 1,303.57 万元,同比减少 11.11%,主要是公司对于“年
产欧式起重设备 2.5 万吨项目”及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持续投入所致。2015 年末
较 2014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增加 7,891.82 万元,增长 75.65%,主要是当期生产经
营积累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2016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5 年末有所下降,
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及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持续投入所致。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日常货币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经营积累和银行借款,
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充足,可以适应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对资金的运用效率较
高,不存在资金闲置和挪用现象。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2,994.47 万元、2,561.25 万元、
1,716.64 万元、2,156.45 万元。应收票据主要是核算公司及子公司诺威起重对外
销售产品并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公司 2013 年末、2014 年末、
2015 年末、2016 年 6 月末分别有 383.22 万元、539.77 万元、43.36 万元、165.33
万元为商业承兑汇票,其余为银行承兑汇票。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票据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在流动资产中的占比相对稳定。各报告
期末,应收账款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4,560.99 78.23% 12,059.14 72.98% 8,042.41 60.05% 11,170.26 69.01%
1至2年 1,700.16 9.13% 1,820.26 11.02% 3,529.89 26.36% 4,018.84 24.83%
2至3年 1,269.74 6.82% 1,590.99 9.63% 1,440.48 10.76% 998.07 6.17%
3 年以上 1,081.39 5.81% 1,053.30 6.37% 379.07 2.83% - -
应收账款余额 18,612.28 100.00% 16,523.70 100.00% 13,391.85 100.00% 16,187.17 100.00%
坏账准备 1,692.71 - 1,629.83 - 1,232.74 - 1,160.01 -
应收账款净额 16,919.57 14,893.87 - 12,159.11 - 15,027.16 -
①应收账款余额先下降后上升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6,187.17 万元、13,391.85 万元、
16,523.70 万元、18,612.28 万元。公司主要产品桥、门式起重设备属于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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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大部分为按客户要求设计生产的非标准化产品,主要用于装备制造、能源电力、
交通物流、汽车、船舶、冶金、建材和造纸等行业的物料搬运,对设备安全性、
可靠性要求很高。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收入类别分为起重机、电动葫芦、零配件及服务、
工程机械部件四大类别,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分类及对应的信用政策如下:
分类 收入确认时点 收款方式
1、内销
需要安装、调试、验收的,以获取第三方出具的
一般为签订合同后收 30%左右合同
验收报告或者合同另行约定的客户验收日期为
款,发货前收 30%左右合同款,经第
收入确认时点
起重机 三方验收或者客户验收后收 30%左
不需要安装、调试、验收的,以产品交付为收入
右合同款,质保金为合同款的
确认时点。
5%-10%,时间为 1-2 年
2、出口
出口时以取得报关单和提单为收入确认时点
电动葫 1、内销时以产品交付的日期为收入确认时点 一般为签订合同后收 30%左右合同
芦 2、出口时以取得报关单和提单为收入确认时点 款,发货前收剩余的 70%左右合同款
1、 零配件一般为款到发货;
零配件 1、 零配件以发货为收入确认时点;
2、服务一般为服务结束后三个月内
及服务 2、服务以劳务完成验收的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
收齐全款
工程机
以产品交付的日期为收入确认时点 收到发票的次月起三个月内结算
械部件
经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进行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
内,发行人对报告期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没有发生改变。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18,612.28 16,523.70 13,391.85 16,187.17
增长率 12.64% 23.39% -17.27% 11.33%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23,520.88 55,236.34 48,211.55 47,256.04
增长率 -5.57 14.57% 2.02% 17.44%
由上表可知, 2013 年度、2015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的变化与营业收入的变化
基本保持同步,2014 年公司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使得营业收入较上一
年度增长 2.02%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较上一年末下降 17.27%。
②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及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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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天桥起重 288.13% 130.18% 130.16% 118.68%
华东重机 19.77% 21.96% 52.39% 59.76%
润邦股份 33.30% 11.16% 13.97% 11.55%
平均值 113.73% 54.43% 91.27% 63.33%
本公司 79.13% 29.91% 27.78% 34.25%
注:上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年报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销模式及信用政策未发生改变。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
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4.25%、27.78%、29.91%、79.13%,均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是由特种设备制造业销售
模式的特点所决定。
③公司客户分布广泛,应收账款风险较小
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4,560.99 728.05 12,059.14 602.96 8,042.41 402.12 11,170.26 558.51
1至2年 1,700.16 170.02 1,820.26 182.03 3,529.89 352.99 4,018.84 401.88
2至3年 1,269.74 253.95 1,590.99 318.20 1,440.48 288.10 998.07 199.61
3 年以上 1,081.39 540.70 1,053.30 526.65 379.07 189.54 - -
合 计 18,612.28 1,692.71 16,523.70 1,629.83 13,391.85 1,232.74 16,187.17 1,160.01
公司下游客户分布广泛,单个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比不高,应收账款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大额坏账损失。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日期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比例(%)
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1,563.19 1 年以内&1-2 年 8.40%
燕达(海门)重型装备制造有限
935.00 1 年以内 5.02%
公司
2016 年 6 月
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 811.21 1 年以内 4.36%
30 日
大明重工有限公司 801.45 1 年以内 4.31%
卡特彼勒(苏州)有限公司 617.36 1 年以内 3.32%
合计 4,728.22 25.41%
2015 年 12 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1,253.49 1 年以内&1-2 年 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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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日 873.71 1 年以内 5.29
中建钢构四川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
725.71 1-2 年&2-3 年 4.39
公司
卡特彼勒(苏州)有限公司 713.71 1 年以内 4.32
中建钢构天津有限公司 585.51 1 年以内&1-2 年 3.54
合 计 4,152.14 25.13
卡特彼勒(苏州)有限公司 1,384.30 1 年以内 10.34
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
775.71 1 年以内&1-2 年 5.79
公司
2014 年 12 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 589.80 1 年以内&1-2 年 4.40
月 31 日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
563.65 1-2 年 4.21
公司
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535.91 1 年以内 4.00
合 计 3,849.36 28.74
广州大功率电力机车修造公司
1,800.35 1-2 年 11.12
筹备组
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枢纽工程
1,419.86 1 年以内 8.77
建设指挥部
2013 年 12
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 1,292.12 1 年以内 7.98
月 31 日
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
1,287.38 1 年以内 7.95

隆英(金坛)特钢科技有限公司 820.00 1 年以内 5.07
合 计 6,619.71 40.89
④ 应收账款中的质保金分析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质保金的金额、占比和账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应收账款原值 其中: 货款 其中:质保金 质保金占原值比例
一年以内 14,560.99 12,041.01 2,519.98 17.31%
一至二年 1,700.15 1,489.62 210.53 12.38%
二至三年 1,269.74 727.56 542.18 42.70%
三年以上 1,081.39 804.81 276.58 25.58%
小计 18,612.28 15,063.00 3,549.28 19.0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收账款原值 其中: 货款 其中:质保金 质保金占原值比例
一年以内 12,059.14 7,356.75 2,328.19 19.31%
一至二年 1,820.26 1,078.57 741.70 40.75%
二至三年 1,590.99 373.47 1,217.52 7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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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 1,053.30 524.23 529.08 50.23%
小计 16,523.70 9,333.01 4,816.49 29.1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收账款原值 其中: 货款 其中:质保金 质保金占原值比例
一年以内 8,042.41 7,640.67 401.74 5.00%
一至二年 3,529.89 1,873.14 1,656.75 46.93%
二至三年 1,440.48 742.49 697.99 48.46%
三年以上 379.07 214.69 164.38 43.36%
小 计 13,391.85 10,471.00 2,920.85 21.81%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收账款原值 其中: 货款 其中:质保金 质保金占原值比例
一年以内 11,170.26 9,071.39 2,098.87 18.79%
一至二年 4,018.84 3,056.15 962.69 23.95%
二至三年 998.07 636.70 361.37 36.21%
三年以上 - - - -
小 计 16,187.17 12,764.24 3,422.93 21.15%
公司主要产品为起重机,合同约定的质保期绝大部分在 1-2 年。报告期内,
公司应收账款中质保金余额占应收账款原值的比例总体呈现上升态势。2013 年
末至 2016 年 6 月末,账龄 1 年以上应收账款中质保金所占比例分别为 26.39%、
47.09%、55.73%、25.41%,账龄 1 年以上应收账款中质保金占比 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较上一年末均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强了销售回款的力度,某些应收
账款余额较大的客户如广州大功率电力机车修造公司筹备组,公司已收回所欠货
款所致。
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分别有 89.44%、70.48%、63.74%、76.93%
的质保金账龄在 2 年以内。报告期内公司质保金基本上能够及时收回,不存在因
公司产品质量发生问题导致无法收回质保金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欠款。
(4)预付款项
各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2,527.84 89.93% 1,793.38 87.91% 1,910.67 90.25% 1,233.24 92.39%
一至二年 160.74 5.72% 78.22 3.83% 191.56 9.05% 80.92 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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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二至三年 113.68 4.04% 160.66 7.88% 2.29 0.11% 15.95 1.19%
三年以上 8.65 0.31% 7.66 0.38% 12.56 0.59% 4.78 0.36%
合 计 2,810.91 100.00% 2,039.92 100% 2,117.08 100.00% 1,334.8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大部分预付款项账龄都在一年以内。预付款项主要是公司采
购的原材料、工程设备款以及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预付
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上海振垦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95.02 1 年以内 合同履行中
SEW-传动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上
非关联方 325.21 1 年以内 合同履行中
海分公司
南京强迪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70.00 1 年以内 合同履行中
上海晏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非关联方 207.78 1 年以内 合同履行中
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7.53 1 年以内 合同履行中
合 计 1,465.55
(5)其他应收款
各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294.85 67.92% 1,235.44 69.87% 785.58 57.42% 633.40 71.62%
1至2年 55.45 2.91% 80.45 4.55% 202.95 14.83% 44.14 4.99%
2至3年 82.81 4.34% 39.34 2.22% 28.89 2.11% 5.67 0.64%
3 年以上 32.60 1.71% 33.48 1.89% 6.33 0.46% 0.81 0.09%
账龄组合小计 1,465.71 76.88% 1,388.71 78.54% 1,023.76 74.82% 684.01 77.34%
其他组合小计 347.64 18.23% 286.32 16.19% 251.32 18.37%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93.15 4.89% 93.15 5.27% 93.15 6.81% 200.42 22.66%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账款余额 1,906.50 100.00% 1,768.18 100.00% 1,368.23 100.00% 884.43 100.00%
减:坏账准备 103.15 94.42 68.52 37.62
其他应收账款净额 1,803.36 1,673.76 1,299.71 846.81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以及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为与公司上市
直接相关的上市中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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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末其他应收款中占比较高的主要是职工备用金,2014 年末、2015 年
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占比较高的主要是投标保证金和职工备用金。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款项性质
总额的比例(%)
1 年以内&1-2 年
职工借款 288.02 15.11 备用金
&2-3 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1 年以内&1-2 年
237.64 12.46 上市中介费
普通合伙) &2-3 年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21.78 1 年以内 11.63 诉讼保证金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
145.99 1 年以内 7.66 保证金
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0 1-2 年&3-4 年 5.77 上市中介费
合 计 1,003.43 52.63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中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欠款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 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 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 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
陶峰华 - - 1.50 0.15 1.50 0.08 - -
(6)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随市场需求增加而快速扩大,公司存货占总资产的
比例较高。公司生产的桥、门式起重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均按客户要求设计制造,
一般需要在安装完毕并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才能确认收入,从合同开始执行到最
终确认收入平均周期为 6 个月左右。此外,公司单位产品及部件价值较高、生产
周期较长的特点是导致公司各期末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的重要原因,也符合
大型设备制造行业存货占比较高的特点。本公司的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
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
各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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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4,657.73 25.05% 4,302.10 21.57% 4,521.57 19.55% 5,593.33 33.94%
在产品 10,071.08 54.17% 12,346.06 61.89% 14,741.53 63.73% 9,866.09 59.87%
周转材料 36.73 0.20% 40.95 0.21% 46.79 0.20% 62.49 0.38%
委托加工物资 1,653.15 8.89% 1,617.89 8.11% 1,834.15 7.93% 35.50 0.22%
库存商品 640.45 3.44% 565.52 2.84% 867.00 3.75% 404.94 2.46%
发出商品 1,076.62 5.79% 403.74 2.02% 535.65 2.32% 51.40 0.31%
半成品 457.02 2.46% 671.44 3.37% 583.48 2.52% 466.26 2.83%
存货余额 18,592.77 100.00% 19,947.70 100.00% 23,130.16 100.00% 16,480.01 100.00%
减:跌价准备 - - 98.67 - - -
存货净额 18,592.77 19,947.70 23,031.50 16,480.01
①存货构成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在产品构成,两者合计占存货的比例
分别为 93.81%、83.28%、83.46%、79.22%。报告期内,两者合计占比整体呈现
下降趋势,而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占比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一
方面,随着产能的扩大,公司完成订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期末的发出商品余额
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公司 2014 年开始成为卡特彼勒的工程机械部件供应商,
这些部件主要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使得公司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增加较大。
以销定产的特点决定了公司起重机整机产品的库存商品余额较小,库存商品
余额主要是工程机械部件产品。
②各期末原材料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电动葫芦(台) 171 808.40 104 378.58 234 1,149.06 250 1,278.81
电机(台) 1,238 841.19 2,069 1,379.21 834 649.02 1,409 1,102.83
钢材(吨) 1,187.20 338.75 891.51 333.74 1,481 593.99 2,171 1,045.33
变频器(个) 135 65.85 195 84.78 377 127.17 595 146.28
电缆(米) 130,209 128.61 58,028 104.08 67,219 115.23 90,761 124.07
减速器(台) 57 64.34 57 60.00 42 56.59 43 107.77
制动器(台) 218 94.72 257 115.81 218 96.50 290 122.06
其他材料 - 2,315.86 - 1,845.90 - 1,734.02 - 1,666.17
原材料合计 - 4,657.73 - 4,302.10 - 4,521.57 5,593.33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采购的电动葫芦、电机、钢材和其他材料。公司起重机、
电动葫芦产品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原材料采购基本采取以销定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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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公司对于生产次序的安排以及合同标的需要进行
采购。在以销定产、按订单组织采购及生产的经营模式下,公司主要按照订单交
货时间先后编排各个订单的生产顺序,并相应按照生产计划提前安排原材料采
购,同时,由于钢材和其他通用材料的价格对于起重机产品的生产成本有一定的
影响,因此在钢材或其他通用材料的价格较低的时候也会考虑购进部分材料作为
存货,从而并无相应订单对应;公司工程机械产品主要根据客户的产品需求预测
安排生产,待客户下达正式订单后安排发货,工程机械部件产品的原材料主要是
钢材,一般情况下客户会指定国内某几家钢厂生产的钢材,由公司自行向经销商
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客户的产品需求预测采购钢材。工程机械部件的其他配件从
市场采购。
原材料中,电动葫芦和电机所占的比例最高,各报告期末,两者合计占原材
料的比例分别为 42.58%、39.77%、40.86%、35.42%。
③各报告期末主要存货情况及波动原因分析
A、在产品
发行人各报告期末在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增长幅 增长幅 增长幅 增长幅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度 度 度 度
未履行
完毕订 36,819.56 1.52% 36,269.01 -14.15% 42,249.10 -14.77% 49,570.33 34.86%

在产品 10,071.08 -18.43% 12,346.06 -16.25% 14,741.53 49.42% 9,866.09 27.47%
报告期各期末,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变动幅度与相对应的在产品变动幅
度不完全一致,主要是由于发行人按照生产计划安排采购的进度,而合同的签订
存在不均衡性,发行人原材料的采购和加工投入与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相比
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发行人的期末在产品主要是发送至客户项目现场待安装项目。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发行人在产品数量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随着公司产能
扩大以及下游的订单不断增加,当年新增合同并于当年投产且发至客户现场安装
的在产品较上年增长所致;另一方面,由于以前年度部分金额较大的订单陆续开
始执行并发至客户现场安装所致。其中,发行人 2014 年末在产品较 2013 年末增
长 49.42%,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部分金额较大的特殊订单所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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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西安)于 2010 年签署了金额为 2,340 万元的起
重机销售合同,该项目直至 2013 年底开始启动,2014 年底,该项目已投产待安
装金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1,488 万元。
2015 年末和 2016 年上半年末在产品分别较上年末减少 16.25%和 18.43%,
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公司的下游市场客户压缩投资计划,当年
新增订单金额有所下降所致。
B、委托加工物资
发行人各报告期末委托加工物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委外内容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切割委外 - - 2.70 35.50
卡特业务委外 1,653.15 1,617.89 1,831.45 -
合计 1,653.15 1,617.89 1,834.15 35.50
发行人自 2014 年起委托加工物资金额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接受
了卡特彼勒工程机械类产品的订单并将其委外给第三方生产,导致委托加工物资
规模增加。
C、发出商品
单位:万元
客户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河南矿山 440.08 276.61 436.80 -
卡特彼勒 204.16 15.31 - -
沃尔沃(含临工) 67.77 2.49 0.39 -
西马克梅尔工程
- 60.76 - -
(中国)有限公司
江苏佳力起重机
31.46 - - -
械制造有限公司
华业隆兴机械传
动(天津)有限公 27.19 - - -

新乡市中通起重
25.43 - - -
有限公司
重庆德缆科技有
25.12 - - -
限公司
无锡市华锦水电
20.38 - - -
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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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客户 135.86 - - -
其他零配件 99.17 48.57 - 51.40
合计 1,076.62 403.74 535.65 51.40
发行人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上半年末发出商品金额大幅增加,
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13 年 5 月,发行人子公司诺威起重与河南省矿山起重
机有限公司签订供应电动葫芦的战略合作协议,并于 2014 年在批量完成后陆续
发货;另一方面,随着诺威起重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同时自产电动葫芦也逐渐得
到市场的认可,诺威起重于 2016 年陆续获得了其他新客户,导致报告期末发出
商品金额较大。
④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的订单支持率情况及其与发行人订单式生产模式的
匹配性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起重机类产品和工程机械类产品,采用比较稳健的匹配策
略产能计划类型,绝大部分在产品均归属于已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成的合同(订
单)。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的订单支持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存 货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起重机订单支
10,067.49 99.96% 12,136.31 98.30% 14,327.57 97.19% 9,323.94 94.50%
持性在产品
工程机械订单
- - 170.85 1.38% 268.1 1.82% 524.93 5.32%
支持性在产品
周转性耗材 3.59 0.04% 38.9 0.32% 145.86 0.99% 17.22 0.17%
合 计 10,071.08 100.00% 12,346.06 100.00% 14,741.53 100.00% 9,866.09 100.00%
注:周转性耗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需经常使用的耗材,如焊丝、薄板件等;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产品订单支持率均在 99%以上,符合发
行人订单式生产模式。
⑤存货与未履行完毕订单、预收账款的变化趋势分析
各报告期末,公司未履行完毕订单的金额、相对应存货余额、预收账款的总
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未履行完毕订单(合同价) 36,819.56 36,269.01 42,249.10 49,570.33
相对应的原材料 2,587.65 2,141.90 1,823.35 3,159.03
相对应的委托加工物资 1,653.15 1,617.89 1,834.15 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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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相对应的周转材料 - - - -
相对应的半成品 300.25 642.23 548.60 446.34
相对应的在产品 10,067.49 12,307.16 14,595.66 9,848.87
相对应的库存商品 640.45 565.52 839.37 396.02
相对应的发出商品 1,076.62 403.74 535.65 51.40
对应的存货合计: 16,325.61 17,678.44 20,176.78 13,937.16
相对应的预收账款 8,751.69 9,625.24 16,540.51 12,004.75
注:①“相对应的原材料”中不包含部分通用的原材料;
②“相对应的原材料”中包含依据未来 3 个月预测订单而采购入库的工程机械部件所需
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已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呈现下降态势,主要是受宏观
经济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公司的下游客户减少投资计划所致。
各报告期末,与期末未履行完毕订单相对应的存货分别为 13,937.16 万元、
20,176.78 万元、17,678.44 万元、16,325.61 万元,与期末未履行完毕订单相对应
的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2,004.75 万元、16,540.51 万元、9,625.24 万元、8,751.69
万元,与各期末预收账款余额一致。
各报告期末,存货和预收账款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公司预收账款主要来源
于客户为购买公司产品而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足额的预收账款是公司控制生
产经营风险的有力保证,也是公司长期以来积累的商业信誉的体现。公司一直将
存货余额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 2014 年末比 2013 年末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减少 14.77%,同期与
未履行完毕订单相应对的存货增长 44.77%,预收账款增长 37.78%。2015 年末比
2014 年末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减少 14.15%,同期与未履行完毕订单相应对
的存货减少 12.38%,预收账款减少 41.81%。2016 年 6 月末比 2015 年末已签订
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增加 1.52%,同期与未履行完毕订单相应对的存货减少 7.65%,
预收账款减少 9.08%。
公司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变动幅度与相对应的存货变动幅度不完全一
致,主要是由于公司按照生产计划安排采购的进度,而合同的签订存在不均衡性,
公司原材料的采购和加工投入与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相比存在一定的滞后
性。
公司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变动幅度与相对应的预收账款变动幅度不完
全一致,主要是由于公司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中,各项目进度不同导致预收
账款的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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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报告期各期,客户延期履行合同、违约撤销订单的情况及对发行人当期经
营业绩的影响
A、报告期内,发行人个别项目受客户厂房建设、基础配套设施等限制,发
行人需根据客户的要求延期交付项目,存在客户延期履行合同的情况;
B、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收入,不存在提前或者延期确
认收入的情况,各报告期间收入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C、发行人根据合同约定及客户的要求进行生产备货,保荐机构监盘及实地
走访后未发现因客户延期履行合同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D、发行人不存在因客户违约撤销订单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尽管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客户延期履行合同的情况,
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没有影响。发行人不存在由于客户违约撤销订单的情况,对
其各期经营业绩均无影响。
⑦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A、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为: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
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而准备的原材料及在产品,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
础计算。
公司的主要产品起重机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要为客户定制。在
以销定产模式下,公司产品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存货基本不存在出现积压或陈
旧过时、滞销及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充分
考虑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条件。
B、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测试情况
a、订单支持性存货中的起重机类产品
单位:万元
存货成本构成
期间 可变现净值 委托加 库存商 发出商
原材料 在产品 半成品 合计
工物资 品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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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成本构成
期间 可变现净值 委托加 库存商 发出商
原材料 在产品 半成品 合计
工物资 品 品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4,660.82 2,238.52 - 9,323.94 140.52 161.43 51.01 11,915.4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7,406.08 1,401.60 - 14,327.56 378.56 597.18 535.65 17,240.55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4,328.49 1,838.50 - 12,136.31 512.70 395.85 385.94 15,269.31
2016 年 6 月 30 日 23,812.02 2,587.65 - 10,067.49 300.25 509.13 804.69 14,269.21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订单支持性存货中的起重机类产品存货无需计提
减值准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润邦卡哥特科项目因成本预估不足,合同报价偏低,
造成此订单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大于合同金额,发行人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存
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98.67 万元。除此项目外,
未见其他项目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述项目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当期实现销售,资
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除此项目外,未见其他项目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订单支持性存货中的起重机类产品存货无需计提
减值准备。
b、订单支持性存货中的工程机械类产品
单位:万元
存货成本构成
期间 周转率
原材料 委托加工物资 在产品 半成品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合计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90 920.51 35.50 524.93 305.82 234.59 0.39 2,021.7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84 421.75 1,834.15 268.10 170.04 242.19 2,936.2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35 303.40 1,617.89 170.85 129.53 169.67 17.80 2,409.13
2016 年 6 月 30 日 2.46 1,653.15 131.32 271.93 2,056.40
工程机械类产品为代工产品,生产工序主要为切割、折弯、拼装、焊接、面
漆,较为简易,且流转速度快,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因此,保荐机构认为发
行人报告期各期末订单支持性存货中的工程机械类产品存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c、通用性存货
报告期内各期末通用性存货占存货比重分别为 15.43%、12.77%、11.38%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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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随着销售订单的增长,发行人通用性存货的各期末余额维持在较平稳的
水平,即转变为订单支持性存货的速度较快;通用性存货均是发行人产品生产过
程中必备的材料,不存在积压或陈旧过时、滞销的风险,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
因此,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通用性存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发行人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报告期末各项存货进行了减
值测试,并对报告期内存货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
备,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符合谨慎性要求。
3、非流动资产
各报告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股权
- - - - - - 1,457.08 7.22%
投资
固定资产 13,971.05 68.33% 14,532.63 68.93% 14,537.66 69.86% 12,240.36 60.61%
在建工程 710.29 3.47% 695.19 3.30% 301.50 1.45% 578.55 2.86%
无形资产 5,249.16 25.67% 5,308.53 25.18% 5,388.84 25.90% 5,506.17 27.27%
长期待摊
42.82 0.21% 78.65 0.37% 150.31 0.72% - -
费用
递延所得
472.73 2.31% 468.10 2.22% 431.65 2.07% 412.01 2.04%
税资产
非流动资
20,446.05 100.00% 21,083.09 100.00% 20,809.95 100.00% 20,194.18 100.00%
产合计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高,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分别为
29.43%、28.74%、26.46%、25.72%,呈现持续下降的态势。非流动资产主要由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组成,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这两者合计占非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87.88%、95.76%、94.11%、94.00%。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
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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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三期土地及厂房、诺威土地及厂房和配套设施的投入,
扩大了生产规模,导致固定资产快速增长,为公司实现快速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基
础。
(1) 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 - - 1,457.08
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核算公司参股苏州烨华的业务,截至2016年6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零。
2014年7月,公司与闽福钢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所持苏州烨
华30.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闽福钢业。公司参股和转让苏州烨华股权的具体情况
如下:
①2013 年 12 月法兰泰克重工参股苏州烨华
A、苏州烨华基本情况
苏州烨华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住所为吴江经济开发区
吉市东路以北,主要从事大型工程施工机械及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其
主要客户为知名工程机械生产商卡特彼勒。苏州烨华的股权结构及财务状况具体
如下:
苏州烨华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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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家胜 3,720.00 93.00%
2 李中民 120.00 3.00%
3 王彦志 80.00 2.00%
4 俞 斐 80.00 2.00%
2013 年 5 月,苏州烨华实际控制人周家胜控制的合肥科振收购了苏州烨华,
苏州烨华为合肥科振的全资子公司,合肥科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家胜 2,104.40 70.00%
2 周天衡 903.60 30.00%
B、法兰泰克重工参股苏州烨华的背景和原因
苏州烨华原为合肥科振的全资子公司,因合肥科振日常经营现金流出现困
难,决定通过出售苏州烨华的股权来弥补现金流不足的问题。考虑到苏州烨华
的业务与公司工程机械部件业务类似,参股苏州烨华有利于公司与卡特彼勒开
展业务合作,因此公司与闽福钢业共同收购苏州烨华,其中,公司占收购完成后
股权比例的 30.00%。
为提高公司投资苏州烨华的安全系数,避免苏州烨华因未予披露事项,包
括未决诉讼、对外提供担保、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等导致苏州烨华无法正
常开展业务,闽福钢业与公司签署了《联合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在完成对苏州
烨华的收购后,如苏州烨华出现前述情形时,闽福钢业将参考苏州烨华的资产
评估情况及公司的投资成本,以合理价格收购公司所持苏州烨华 30.00%的股
权。
C、股权收购过程
2013年11月14日,法兰泰克重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
收购合肥科振所持苏州烨华30.00%的股权。2013年11月,合肥科振与闽福钢业、
法兰泰克重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合肥科振将所持苏州烨华70.00%的股权转
让给闽福钢业,将剩余30.00%股权转让给法兰泰克重工,价款分别为3,010.00万
元和1,290.00万元。该转让价格系根据苏州烨华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
资产值4,149.87万元为基础,经双方协商所确定。
收购完成后,苏州烨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闽福钢业 2,800.00 70.00%
2 法兰泰克重工 1,20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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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烨华于2013年12月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D、股权价款支付情况
2013年11月和2014年1月公司分别支付股权收购价款300.00万元和990.00万
元,全部股权收购价款已支付完毕。
②苏州烨华的简要财务数据
公司转让所持苏州烨华的股权之前,苏州烨华最近一年一期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度/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4,574.43 15,673.79
净资产 4,799.62 4,685.66
营业收入 3,889.92 15,350.42
净利润 113.96 534.72
注:2013年、2014年一季度数据经苏州昊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③2014年7月法兰泰克重工转让所持苏州烨华股权
A、法兰泰克重工转让所持苏州烨华股权的背景和原因
在收购完成后,苏州烨华出现了收购前未予披露的较大金额的对外担保事
项,导致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严重地影响了苏州烨华的日常生产经营,因此公司
根据《联合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将其所持苏州烨华 30.00%的股权全部转让
给闽福钢业。
B、股权转让过程
经法兰泰克重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14
年6月27日苏州烨华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由公司将所持苏州烨华30.00%的股
权转让给闽福钢业。2014年7月,公司与闽福钢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
将所持苏州烨华30.00%的股权以1,29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闽福钢业,转让价格
系根据苏州烨华截至2014年6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3,045.92万元以及投资
成本,同时考虑到苏州烨华替合肥科振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后,对合肥科振及其
实际控制人享有追偿的权利,经双方协商所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
已经办理完毕。
C、股权价款支付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闽福钢业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
支付全部股权收购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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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股权转让后相关业务安排情况
由于对外担保引起的负债已经导致苏州烨华无法正常向卡特彼勒供货,经
公司与卡特彼勒双方协商确定,由法兰泰克重工成为卡特彼勒新的供应商,公
司已于2014年8月通过卡特彼勒供应商审核,正式成为卡特彼勒的结构件供应
商。同时,公司与闽福钢业协商确定,由闽福钢业收购苏州烨华现有生产设备,
法兰泰克重工采购原材料后将卡特彼勒的业务委托给闽福钢业加工。
④发行人将卡特彼勒工程机械部件加工业务委托给第三方加工的原因及可
行性分析
发行人将卡特彼勒工程机械部件加工业务委托给第三方,主要是由于发行人
收购合肥科振所持苏州烨华 30%股权后,因苏州烨华出现了收购前未予披露的或
有负债,严重地影响了苏州烨华的日常生产经营,进而引致其对卡特彼勒的交货
风险。经卡特彼勒、苏州烨华、闽福钢业和法兰泰克协商,并综合考虑技术、设
备、成本及安全性等方面的因素,各方一致同意:由法兰泰克重工成为卡特彼勒
新的供应商;由闽福钢业收购苏州烨华的现有生产设备,同时由法兰泰克重工委
托部分业务给闽福钢业加工。本次业务安排系经各方充分沟通,并考虑当前实际
情况和未来长期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决定,具体考量因素如下:
A、技术方面
发行人长期深耕以起重机和工程机械部件加工为主的重型机械工业领域,积
累了深厚的生产、研发和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品牌和资金实力。发行人在工程
机械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新产品开发、产品工艺及流程的设计和研发、
工装设计等方面,发行人将卡特彼勒销售工程机械部件委托给闽福钢业,其关键
环节,如新产品开发、产品工艺编制、工装设计等技术部分和质量控制部分由法
兰泰克负责,闽福钢业按照发行人提供的图纸和工艺流程进行加工,因此,该种
业务模式下发行人能够确保产品研发和制造的稳定性;
B、安全性方面
尽管闽福钢业受托加工发行人的卡特彼勒工程机械部件产品,但是其核心环
节比如新产品开发,工艺流程编制,质量控制,与卡特彼勒的交货和结算都由发
行人负责。整体来看,上述安排能够有效地通过自身在工程机械的行业经验满足
新产品的开发,能不断改善生产工艺流程,并且确保质量管理,大大降低了因质
量问题发生纠纷的风险,保证了将来业务、生产和供货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C、设备方面
作为苏州烨华的控股股东,闽福钢业要求收购苏州烨华的现有生产设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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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希望承接受托加工法兰泰克重工的卡特彼勒工程机械部件加工业务,以切入工
程机械加工领域,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D、资本性支出和时间成本方面
若自行加工生产卡特彼勒工程机械部件,则法兰泰克重工短期内将承担较大
的资本性支出和较长的时间成本。一方面,若采取自行加工方式,法兰泰克重工
因进口专用机器设备、购买土地和新建厂房,将导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约 1.15
亿元,较大的资本性支出使得法兰泰克重工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另一方面,
经专业人员估计,从项目筹划、启动到项目实施、投产及项目最终达产至少需要
一年半时间,较长的项目筹备期将无法满足卡特彼勒自身生产经营计划的要求;
E、生产成本方面
法兰泰克重工与闽福钢业之间的委托加工价格系基于成本加成原则而确定,
即主要考虑闽福钢业的机器设备折旧、土地厂房租金、人员工资以及合理利润,
并参考第三方询价均价 2.30 元/kg 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委托加工价格为 2.27 元
/kg ;若法兰泰克重工采取自行加工的方式生产卡特彼勒工程机械部件,在机
器设备、土地及厂房自行购买和建造以及不考虑资本性支出和时间成本的情况
下,经测算,自行加工成本为 2.45 元/kg 左右,较委托加工溢价 8.00%左右;
法兰泰克重工已于 2014 年 8 月通过卡特彼勒供应商审核,正式成为卡特彼
勒的结构件供应商。
⑤关于卡特彼勒工程机械部件业务委托加工价格及业务模式变化情况
2015 年 10 月以来,由于卡特彼勒对该业务质量要求提升以及闽福钢业委托
加工业务的生产和管理人员陆续流失,导致闽福钢业受托加工卡特彼勒工程机械
部件业务产生一定的质量风险,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类业务的订单交付。为
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和产品质量的管控力度,以及产品的及时交付,发行人陆续向
该业务加派生产和管理人员。2015 年 12 月,经发行人和闽福钢业协商一致,自
2016 年 1 月起,该业务的大部分生产和管理人员由发行人派驻,从而导致闽福
钢业的人工成本下降较多,而发行人的人工成本则相应增加较多,在考虑闽福钢
业的机器设备折旧、土地厂房租金、人员工资以及合理利润,并参考第三方询价
均价 1.215 元/kg 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委托加工价格为 1.21 元/kg,所以,发行人
委托加工价格自 2016 年 1 月起由 2.27 元/kg 下调至 1.21 元/kg。
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关于卡特彼勒工程机械部件实际委托加工成本和发行
人为该业务派驻的生产、管理人员成本之和为 775.80 万元,与以委托加工单价
为 2.27 元/kg(不含税)情况下测算的委托加工成本相比增加了 107.75 万,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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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成本核算完整,不存在通过下调委托加工价格少记成本或
虚增利润的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与闽福钢业签署的《委外加工合同》和实际支付凭证,合同约
定发行人按月与闽福钢业结算,货款在结算后 4 个月内支付,对比发行人与其他
加工商的支付方式,该付款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为进一步优化原有业务模式、加强对生产和产品质量的管控力,经发行人与
闽福钢业协商,自 2016 年 8 月起,将原有委托加工模式变更为自产模式,即发
行人直接向闽福钢业租赁机器设备、厂房及土地,租赁期为 36 月,该类业务的
原料供应、生产及交货环节由法兰泰克直接管理和负责。因此,发行人未来三年
该部分业务能够保持持续的生产经营能力。合同到期后,发行人将视市场情况通
过续租或自建厂房、外购设备的方式维持该部分业务的正常运转。
保荐机构认为,业务模式变更完成后,一方面能优化原有业务模式,化繁为
简,减少中间不必要的委托加工环节;另一方面能够有效的提升发行人对卡特彼
勒结构件业务的控制力,保证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法兰泰克重工和闽福钢业均能正常履行相关协
议,相关各方也未因上述安排产生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⑥闽福钢业受让发行人所持苏州烨华 30%股权是否以其承接受托加工业务
为前提
闽福钢业受让该部分股权主要系由于公司在收购苏州烨华该部分股权完成
后,苏州烨华出现了收购前未予披露的较大金额的对外担保事项,导致需要承担
连带责任,严重地影响了苏州烨华的日常生产经营,因此公司根据《联合投资协
议》的相关约定,将其所持苏州烨华 30.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闽福钢业;而闽
福钢业承接其受托加工业务主要系公司转让苏州烨华股权完成后,经卡特彼勒、
苏州烨华、闽福钢业和法兰泰克协商,综合考虑技术、设备、成本及安全性等方
面的因素,并考虑当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决定。
综上,闽福钢业受让该部分股权主要系发行人在投资苏州烨华后出现了《联
合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应该由闽福钢业受让发行人所持苏州烨华 30%股权的情
形,闽福钢业承接其受托加工业务主要系经卡特彼勒、苏州烨华、闽福钢业和法
兰泰克协商确定,本次股权受让与后续生产模式的安排彼此独立,因此,闽福钢
业受让该部分股权不以其承接受托加工业务为前提。
⑦发行人租赁闽福钢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协议的主要内
容、租赁价格及其确定原则、对未来业务的主要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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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机器设备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1、本合同所称出租设备或设备为附件一“设备清单”所列示各项设备。
2、租赁设备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
3、甲方(闽福钢业)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出租设备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
第三方权利等其他妨碍或可能妨碍乙方(发行人)占有、使用上述设备的情形。
第二条: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36 个月,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止。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年租金为人民币 2,760,000.00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230,000.00
元。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月支付,每月 10 日前办理租金交付手续。
3、租金交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设备的交付
1、甲、乙双方应当在交付使用前,对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交付后在试运转
期内产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联系进行退换,正常运行后生产的问题由乙方自己解
决,正式交付后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2、甲方在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双方应对使用设备的数量进行清点填制
租赁设备明细清单,双方当事人在租赁设备明细清单上签字盖章。
3、设备经试运转并由甲、乙双方书面认可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使用
1、乙方应按设备的用途使用。乙方不按设备的用途使用,对设备造成损害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设备。甲方解除合同后,不影响乙方行使损害
赔偿请求权。
2、乙方应按设备合理的使用强度使用设备。乙方超强度使用设备或使用
设备不当的,甲方有权调整增加租金,由此而给设备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乙方承
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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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应当按照设备在交付当时的原始状态使用,不得将所租单台设备
解体而使用其中一部分。乙方违反该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解体设备而
造成设备破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对确需改造使用的设备,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对设备进行改造,改
造费用由乙方负担。
......
第七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其他第三方,应通知乙方。设备
所有权转移给该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
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八条:租赁期满设备的返还和处置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保证设备现状是正常使用状态下的设备整体。乙方如
希望继续租用,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内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乙方可办理续
租合同。乙方如不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把所租设备在租赁
期满之日起 10 日内返还给甲方。乙方不能返还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责任。
如租赁期满后,乙方有意购买设备,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
B、土地和厂房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一、转租土地和厂房的情况
甲方将依法承租的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吉市东路北侧的土地和厂房(以下简
称“该等土地和厂房”,详见附件一)全部转租给乙方。该等土地和厂房的面积
为:土地面积合计 26,594.9 平方米;厂房面积合计 17,497.05 平方米(其中生
产厂房 14,060 平方米,办公楼 3,389.21 平方米,门卫房 47.84 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该等土地和厂房的用途为生产工程机械及办公。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其与出租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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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
擅自改变该等土地和厂房的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等土地和厂房。
转租期为 36 个月,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止。甲方保证该转
租期限未超出甲方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租期。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等土地和厂房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14.7 元/平方米,
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206,682 元,本租金在转租合同期内不变。甲、乙双方确认,
该租金的计价基础为生产厂房的面积,办公楼、门卫房免费赠送给乙方使用;该
租金已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以及上述厂房附属
设施使用费用。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
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笔租金,以后每三个月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直至租期
届满。逾期十五天未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使用其它合法的追缴权
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其它费用
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等土地和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
方承担。
……”
机器设备的租赁价格(276 万元/年或 23 万元/月)系根据机器设备经评估的
价值按照机器设备剩余使用年限测算的年折旧额(或月折旧额)加成 5%确定;
土地和厂房的租赁价格(14.7 元/平方米/月)系根据土地和厂房周边市场价格确
定。
发行人向闽福钢业租赁机器设备、厂房及土地,租赁期为 36 个月,因此,
发行人未来三年该部分业务能够保持持续的生产经营能力。合同到期后,发行人
将视市场情况通过续租或自建厂房、外购设备的方式维持该部分业务的正常运
转。
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闽福钢业的交易金额及其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将卡特彼勒工程机械部件委托闽福钢业加工的数量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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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占发行人总成本的比重具体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委托加工重量(KG) 2,942,961.97 9,049,341.18 4,639,843.11 -
委托加工金额(万元) 356.10 1,956.81 1,053.24 -
发行人总成本(万元) 17,559.42 41,456.99 33,750.60 -
委托加工成本/发行人总成本 2.03% 4.72% 3.12% -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与闽福钢业的交易金额对各期经营
业绩的影响较小。
⑨发行人、闽福钢业、卡特彼勒之间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持续获得该业务的
特殊条款或规定,发行人对卡特彼勒业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016 年 11 月 22 日,保荐机构就发行人、闽福钢业、卡特彼勒之间是否存
在影响发行人持续获得该业务的特殊条款或规定对卡特彼勒进行了访谈。根据访
谈内容,卡特彼勒确认上述三方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持续获得该业务的任何约定。
根据发行人与卡特彼勒之间签署的 MASTER PURCHASE AGREEMENT(以
下简称“协议”),该协议的有效期为 3 年,若双方未提出异议,协议到期后每
次将自动续期 1 年。截至目前,双方均未就该协议提出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闽福钢业、卡特彼勒之间不存在影响发行人
持续获得该业务的特殊条款或规定,发行人对卡特彼勒业务具有持续性和稳定
性。
⑩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闽福钢业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
关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
根据发行人与闽福钢业之间签署的《委外加工合同》、发行人和闽福钢业的
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与闽福钢业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的声明以及闽福钢业出具的关于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闽福钢业之
间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声明,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闽福钢业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的信息披露充分。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总额增长迅速。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
所需的房屋建筑物与机器设备,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两者的账面净值分别为
10,451.76 万元和 2,634.00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4.81%和 18.85%。报
告期内固定资产的净值明细构成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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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及建筑物 10,451.76 10,701.86 10,670.19 8,532.50
机器设备 2,634.00 2,818.04 2,873.64 2,716.56
运输工具 105.62 120.55 188.12 165.93
电子设备 186.50 196.16 72.14 80.63
其他 593.18 696.02 733.58 744.74
固定资产净值 13,971.05 14,532.63 14,537.66 12,240.36
变动额 -561.58 -5.03 2,297.30 7,601.62
变动幅度 -3.86% -0.03% 18.77% 163.87%
为了扩大产能、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加
大对固定资产的投资。2014 年末固定资产净值较 2013 年末增加 2,297.30 万元,
主要是三期宿舍竣工转固,使得房屋及建筑物增加所致。2015 年末固定资产净
值较 2014 年末微降 5.03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2016 年 6 月末净值较 2015 年末
减少 561.58 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且预计可收回金额不低于账面
价值,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
各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三期厂房 29.52 26.00 - -
厂房 1#食堂 4.50 4.50 - -
厂房 2# 519.62 311.66 - -
三期宿舍 11.10 - - 379.23
三期卫生间 - 16.33 - -
在安装设备 135.56 326.70 291.50 199.32
三期综合楼 10.00 10.00 10.00 -
在建工程合计 710.29 695.19 301.50 578.55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变动不大,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进行了大量
的基建建设以求扩大产能、提高生产效率、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2014 年末在
建工程均较上一年末减少,主要是三期宿舍竣工转固所致。2015 年末在建工程
均较上一年末有所增加,主要是三期厂房、在安装设备投入所致。2016 年 6 月
末在建工程余额较上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厂房 2#、三期宿舍”工程加
大投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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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公司在建设三期宿舍过程中,利息资本化金额为 87.4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无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
各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5,097.46 5,153.53 5,265.67 5,426.70
软件 151.70 155.00 123.17 79.47
无形资产净值合计 5,249.16 5,308.53 5,388.84 5,506.17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构成(占比 97%以上),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的变化较小。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4,095.3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无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 42.82 万元,主要系办公楼装修、
厂房修理费用的摊销。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2.73 468.10 431.65 412.01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的递延收益
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所致。
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汇总
报告期内,主要资产减值准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1,795.86 1,724.26 1,301.26 1,197.63
其中:应收账款 1,692.71 1,629.83 1,232.74 1,160.01
其他应收款 103.15 94.42 68.52 37.62
存货跌价准备 - - 9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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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795.86 1,724.26 1,399.93 1,197.63
(1)坏账准备
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比较稳健,计提方法为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
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
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史损失率
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下述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含 2 年) 10.00 10.00
2-3 年(含 3 年) 20.00 20.00
3 年以上 50.00 50.00
行业内其他相似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汇总: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账龄 天桥起重 华东重机 润邦股份 平均值 公司
1年以内 5.00 1.00 5.00 1.00-5.00 5.00
1至2年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2至3年 20.00 30.00 20.00 20.00-30.00 20.00
3年以上 50.00 50.00-100.00 50.00-100.00 50.00-100.00 50.00
注:①天桥起重于 2010 年 12 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要从事各种桥、门式起重设备的开发、
制造和销售;华东重机于 2012 年 6 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要从事轨道吊、岸桥等集
装箱装卸设备研发、生产、安装和销售;润邦股份于 2009 年 9 月在深交所上市,
主营业务为起重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船舶配套装备、立体停车设备等产品的设计、
制造、销售及服务。上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年报。
②华东重机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发布《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其中将 1
年以内账龄的坏账计提比例由过去的 5%降为 1%,2-3 年账龄的坏账计提比例由过
去的 50%降为 30%,3-4 年账龄的坏账计提比例由过去的 100%降为 50%;其他阶
段账龄的坏账计提比例不变。
由上表可知,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类型上市公司相比基本一致。公司
管理层认为,公司制定的应收账款管理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实施情况良好,
不存在因应收账款过大而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坏账准备占应收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款余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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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起重 13.46% 13.94% 12.29% 10.88%
华东重机 13.29% 8.31% 9.11% 10.80%
润邦股份 7.80% 10.07% 7.40% 6.81%
平均值 11.52% 10.77% 9.60% 9.50%
发行人 9.09% 9.86% 9.21% 7.17%
注:可比数据来自于可比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年,公司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均低于可比
上市公司平均值,且变动趋势一致。
2013年末,公司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天桥起重
和华东重机,主要是由于这两家公司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所致。以2013
年末为例,天桥起重和华东重机账龄为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47.37%和
40.42%,远高于公司的30.99%。
2014年末,公司的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仍低于天桥起重,但略高
于华东重机,主要是由于华东重机2014年9月调整了坏账计提准备政策,降低了1
年以内、2-3年、3-4年账龄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
2015年末,公司的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天桥起
重和润邦股份,与行业平均水平差异不大。
(2)存货跌价准备
发行人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为: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
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而准备的原材料及在产品,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
为基础计算。
由于发行人主要产品起重机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大部分原材料、在产品
均用于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合同,且合同报价中已对原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等
价格进行了充分预估;对于发行人通用的原材料都是发行人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必
备材料,且该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小。故在以销定产模式下,发行人产品
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存货基本不存在出现积压或陈旧过时、滞销及销售价格下
降的风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8.67 万元,主要
原因系公司向润邦卡哥特科公司提供的超卷扬门式起重机属于公司的新产品,因
此在合同投标时公司对项目实际产生的成本预估不足,合同报价偏低,造成此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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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大于合同金额,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账面成本
1,052.81 万元和合同金额 954.14 万元的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98.67 万元。
(3)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除了对应收款项提取坏账准备、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外,还针对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制定了提取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
产无因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导致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等其他资产目前状
况良好,未出现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整体质量优良,处于良好使用及良好周转状态,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计提金额充分、合理。
(二)公司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5,742.04 85.53% 28,074.31 86.46% 25,381.59 85.00% 29,677.90 95.01%
非流动负债 4,355.50 14.47% 4,396.24 13.54% 4,477.72 15.00% 1,559.20 4.99%
负债合计 30,097.54 100.00% 32,470.55 100.00% 29,859.31 100.00% 31,237.10 100.00%
资产负债率 37.87% 40.75% 41.24% 45.53%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导致负债规模相应增加,随着经营利润
留存逐年增加以及引进外部资本等因素,资产负债率呈现总体下降的态势。从负
债结构看,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各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
的比例分别为95.01%、85.00%、86.46%、85.53%;非流动负债主要是递延收益
和长期借款。
1、流动负债
各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6,365.95 24.73% 8,000.00 28.50% - - 4,500.00 15.16%
应付票据 611.25 2.37% 524.93 1.87% 298.86 1.18% 758.05 2.55%
应付账款 8,334.56 32.38% 8,770.72 31.24% 7,132.56 28.10% 9,349.52 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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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收款项 8,751.69 34.00% 9,625.24 34.28% 16,540.51 65.17% 12,004.75 40.45%
应付职工
374.52 1.45% 331.90 1.18% 298.62 1.18% 284.42 0.96%
薪酬
应交税费 1,234.42 4.80% 744.41 2.65% 1,087.79 4.29% 1,704.21 5.74%
应付利息 0.64 0.002% 2.30 0.01% - - - -
其他应付
69.01 0.27% 74.82 0.27% 23.26 0.09% 1,076.95 3.63%

流动负债
25,742.04 100.00% 28,074.31 100.00% 25,381.59 100.00% 29,677.90 100.00%
合计
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由因原材料采购而发生的应付账款和客户为购买本公
司产品而预先支付的预收账款构成。各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合计
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1.95%、93.27%、65.53%、66.37%。
(1)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 3,000.00 - 2,500.00
保证借款 6,365.95 5,000.00 - 2,000.00
合 计 6,365.95 8,000.00 - 4,500.00
报告期内,由于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三期厂房、诺威厂房建设的持续投入,
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加。2013 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为 4,500.00 万
元,随着公司留存收益的不断增加和经营性现金流的改善,2014 年末公司偿还
了全部短期借款。截至 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8,000.00 万元和 6,365.95 万元。
(2)应付账款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9,349.52万元、7,132.56万元、8,770.72万
元、8,334.5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1.50%、28.10%、31.24%、32.38%。
报告期内,公司90%以上应付账款的账龄在一年以内,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付账
款系公司购买设备和材料的尾款,尚未最终结算。公司不存在由于应付账款长期
未偿还而导致的诉讼、仲裁等情况。报告期公司应付账款账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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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7,617.63 91.40% 7,909.07 90.18% 6,970.53 97.73% 9,158.27 97.95%
1至2年 337.96 4.05% 799.21 9.11% 120.65 1.69% 151.84 1.62%
2至3年 333.44 4.00% 24.04 0.27% 25.94 0.36% 25.83 0.28%
3 年以上 45.53 0.55% 38.39 0.44% 15.44 0.22% 13.58 0.15%
合 计 8,334.56 100.00% 8,770.72 100.00% 7,132.56 100.00% 9,349.5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中欠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芦墟铭泰 68.93 72.37 104.64 134.92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3)预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6,701.19 76.57% 7,560.63 78.55% 14,106.54 85.28% 11,246.50 93.68%
1-2 年 1,196.48 13.67% 1,481.09 15.39% 1,640.49 9.92% 344.29 2.87%
2-3 年 727.48 8.31% 458.88 4.77% 412.87 2.50% 413.96 3.45%
3 年以上 126.53 1.45% 124.64 1.29% 380.61 2.30% - -
合 计 8,751.69 100.00% 9,625.24 100.00% 16,540.51 100.00% 12,004.7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预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来源于客户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
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合同的付款方式及顾客的及时履约保证了公司的现金
流,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足额的预收账款是公司控制生产
经营风险的有力保证,也是公司长期以来积累的商业信誉的体现。
公司起重机产品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一般在合同签订后,客户支付 30%
左右预付款,形成公司的预收账款;预付款项到账后,公司购买原材料组织生产,
形成存货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的推进中,存货中核算的在产品价值逐渐上升;
在产品各部件完工后,在发货前客户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发货款,发货款通常
为合同金额的 30%左右,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也会相应增加。
在产品到达客户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取得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院出具的
验收报告后,客户支付 30%左右的验收款,同时公司将与该产品相关的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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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结转至主营业务收入,合同金额的剩余部分为质保金,在公司提供的产品质
保期结束后(通常为 1-2 年)再由客户支付。
各报告期末,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反映的是公司已收到与销售商品有关但尚未
确认收入的款项,同存货中的在产品变动趋势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
末未履行完毕订单的进度、相对应存货、预收账款的变动趋势分析,详见本招股
书之“第十一节 (一)、2、(6)、⑥存货与未履行完毕订单、预收账款的变化趋
势分析”。
(4)应付职工薪酬及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职工薪酬 374.52 331.90 298.62 284.42
应交税费 1,234.42 744.41 1,087.79 1,704.21
—增值税 849.95 264.21 517.75 719.83
—企业所得税 347.45 427.55 532.80 871.90
—其他税费 37.01 52.64 37.24 112.49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年末计提的工资和奖金,应付职工薪
酬的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员工人均薪酬的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5)其他应付款
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余额分别为 1,076.95 万元、
23.26 万元、、74.82 万元、69.01 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 2013 年末金额较大主要
是 2013 年公司参股苏州烨华,截至年末公司尚有 990.00 万元投资款未支付。2014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大幅下降,主要是股权投资款已支付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志享 - - - 42.89
陶峰华 - 4.50 - -
2、非流动负债
各报告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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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借款 3,000.00 3,000.00 3,000.00 -
递延收益 1,355.50 1,396.24 1,477.72 1,559.2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55.50 4,396.24 4,477.72 1,559.20
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 3,000.00 万元,为公司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专项用于“年产欧式
起重设备 2.5 万吨项目”建设。
公司“递延收益”科目主要核算公司收到的房屋建造配套设施补贴,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按照房屋建筑物预计剩余使用年限分期将递延
收益结转至当期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期配套补助 82.81 86.06 92.55 99.05
二期配套补助 1,136.44 140.31 148.44 156.58
三期配套补助 136.24 1,169.87 1,236.72 1,303.57
合 计 1,355.50 1,396.24 1,477.72 1,559.20
(1)公司于 2009 年 3 月收到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支付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的通知》,并
于 2009 年 9 月收到 1,299,015.00 元一期基础设施配套费;
(2)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收到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支付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的通知》,
并于 2012 年 1 月收到 13,369,926.00 元三期基础设施配套费;
(3)公司于 2013 年 4 月收到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支付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的通知》,并于 2013
年 4 月收到 1,626,785.40 元二期基础设施配套费;
(4)以上事项按房屋建筑物使用年限 20 年平均摊销。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稳定,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有所
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次 天数 次 天数 次 天数 次 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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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次 天数 次 天数 次 天数 次 天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 1.34 134.33 3.69 97.49 3.26 110.43 3.08 117.04
存货周转率 0.91 197.54 1.92 187.04 1.70 211.25 2.16 166.34
总资产周转率 0.30 609.02 0.73 495.65 0.68 527.18 0.76 476.45
1、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呈现上升态势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2013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当年度市场上的资金面趋紧造成下游客户的
回款速度受到一定影响,使得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所致。
2014 年度至 2015 年度公司加大了收款力度,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
余额有所下降,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上升。
公司严格执行应收账款回款政策,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个人,与个人绩效考
核相挂钩,有效的保证了应收账款的及时回笼。
本公司与相近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表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天数 次 天数 次 天数 次 天数
天桥起重 0.35 513.00 0.99 362.61 0.84 430.30 0.84 427.87
华东重机 3.51 51.31 5.13 70.14 2.03 177.43 1.81 198.38
润邦股份 4.25 42.32 7.31 49.23 7.70 46.75 11.73 30.69
平均值 2.70 66.56 4.48 40.19 3.52 102.27 4.79 75.16
发行人 1.34 134.33 3.69 97.49 3.26 110.43 3.08 117.04
注:上表数据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得出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的周转次数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相比较低,
主要是由于可比上市公司中润邦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快,拉高了整体平均
值。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天桥起重;除 2015 年
度和 2016 年上半年外,报告期其余两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高于可比上市
公司华东重机。
与润邦股份相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主要是因为润邦股份的销售
模式与发行人不同所致。与天桥起重、华东重机相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处
于较高水平,说明公司对于应收账款的风险和回款控制良好。
2、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
本公司与相近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表
存货周转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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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次 天数 次 天数 次 天数 次 天数
天桥起重 0.86 210.49 2.83 127.41 2.59 138.84 2.16 166.92
华东重机 3.01 59.84 5.89 61.15 1.73 208.46 1.50 240.72
润邦股份 0.75 239.05 1.23 292.03 1.92 187.50 2.50 143.99
平均值 1.54 116.98 3.32 54.25 2.08 173.08 2.05 175.61
发行人 0.91 197.54 1.92 187.04 1.70 211.25 2.16 166.34
注:上表数据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得出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是当期
末未履行完毕订单所对应的在产品金额较大,使得存货余额有了较大幅度的上
升。
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存货周转率并不影响公司的存货周转质
量,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主要产品基本按订单生产、按订单采购的模式,
均已收取相当部分的预收款,公司的存货不会给生产经营带来额外的风险;另一
方面,在以销定产模式下,公司产品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存货基本不存在出现
积压或陈旧过时、滞销及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3、总资产周转速度有所下降
本公司与相近行业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对比情况表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
次 天数 次 天数 次 天数 次 天数
天桥起重 0.15 1,176.00 0.43 833.43 0.34 1,052.11 0.31 1,145.15
华东重机 0.62 291.12 1.35 267.62 0.48 756.08 0.40 897.71
润邦股份 0.36 505.68 0.47 764.14 0.66 547.51 0.74 483.80
平均值 0.38 479.01 0.75 240.18 0.49 729.73 0.48 744.83
发行人 0.30 609.02 0.73 495.65 0.68 527.18 0.76 476.75
注:上表数据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得出
由上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虽然有所下降,但由上可见,报告
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2013 年度至 2014 年度,公司总资产周转率
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2015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度低于同行业上
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是华东重机收购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在这
一期间合并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使得其总资产周转率大幅上升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6 年 1-6 月/2016 2015 年度/2015 2014 年度/2014 2013 年度/2013
主要财务指标
年 6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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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 月/2016 2015 年度/2015 2014 年度/2014 2013 年度/2013
主要财务指标
年 6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发行人 2.29 2.09 2.03 1.63
天桥起重 2.19 2.08 3.62 3.43
华东重机 3.56 2.63 2.90 3.45
润邦股份 1.95 1.74 2.05 2.29
速动比率——发行人 1.57 1.38 1.13 1.08
天桥起重 1.78 1.74 3.16 2.95
华东重机 2.71 2.03 1.94 2.43
润邦股份 0.91 0.83 0.96 1.4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8.03% 38.77% 42.19% 46.56%
资产负债率(合并) 37.87% 40.75% 41.24% 45.53%
天桥起重 33.03% 34.79% 21.68% 23.19%
华东重机 26.32% 29.34% 25.58% 21.59%
润邦股份 34.21% 41.18% 31.37% 24.3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
权除外)占净资产的 0.31% 0.33% 0.29% 0.21%
比例
每股净资产(元/股) 4.12 3.93 3.55 3.1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290.88 7,884.08 8,284.55 8,220.45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26.71 34.64 29.16 20.7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0.07 0.18 0.71 0.53
现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3 0.65 0.25 -0.17
注:报告期内,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按 12,000.00 万股计
算列示。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现持续上升态势,主要系由于一方面,
随着生产经营的开展,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留存收益导致货币资金不断增加;另
一方面,随着公司持续获取订单,并不断实现交付,使得公司应收款项增长速度
较快所致。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质量较高,流动负债中预收账款占比最
高,违约风险小,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5.53%、41.24%、40.75%、
37.87%,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高,但
仍处于可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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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8,220.45 万元、8,284.55 万元、
7,884.08 万元、3,290.88 万元,总体稳定并保持较高的水平,反映出公司具备较
强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0.73、29.16、34.64、26.71,
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反映出公司的还款能力也在进一步增强。
4、公司的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银行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未支付的情形,也不存在拖
欠到期债务的情形。公司以诚信经营为理念,以控制风险为主线,与各大银行建
立了长期友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在多家商业银行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信用状况
良好。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具有多年的机械制造行业经验,形成了独有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所处的
起重机行业的发展与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汽车、船舶、冶金、建材
和造纸等行业发展紧密联系,下游市场分布较广,近年来需求呈现稳定增长的态
势,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
23,502.18 99.92% 55,182.42 99.90% 48,141.95 99.86% 47,156.63 99.79%
务收入
其他业
18.70 0.08% 53.91 0.10% 69.60 0.14% 99.41 0.21%
务收入
合 计 23,520.88 100.00% 55,236.34 100.00% 48,211.55 100.00% 47,256.0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 99%,其他业务收入主
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钢材废料的收入,金额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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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起重 起重机 17,115.11 72.82% 37,245.78 67.50% 32,647.47 67.82% 33,005.66 69.99%
机相 电动葫芦 1,983.16 8.44% 4,663.49 8.45% 3,879.15 8.06% 4,395.26 9.32%
关产
零配件及
品及 1,468.49 6.25% 2,793.82 5.06% 2,115.96 4.40% 3,426.01 7.27%
服务
服务
工程机械部件 2,935.41 12.49% 10,479.33 18.99% 9,499.37 19.73% 6,329.70 13.42%
合 计 23,502.18 100.00% 55,182.42 100.00% 48,141.95 100.00% 47,156.6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以起重机为主,工程机械部件为辅。公
司在保持欧式桥、门式起重机产品优势的同时,不断加大电动葫芦的投入力度,
电动葫芦的生产技术日趋成熟,市场逐步扩大。
(2)收入按地区分类
公司按销售区域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内销 19,558.47 83.22% 41,563.56 75.32% 31,235.74 64.88% 42,902.83 90.98%
其中:华东
9,097.30 38.71% 18,231.53 33.04% 19,399.98 40.30% 27,242.64 57.77%
地区
华北地区 3,711.71 15.79% 7,507.23 13.60% 5,275.32 10.96% 7,004.66 14.85%
华中地区 2,826.06 12.02% 3,618.26 6.56% 3,113.96 6.47% 4,483.93 9.51%
华南地区 1,384.16 5.89% 4,568.19 8.28% 900.83 1.87% 292.63 0.62%
其他地区 2,539.24 10.80% 7,638.36 13.84% 2,545.65 5.29% 3,878.96 8.23%
出口 3,943.71 16.78% 13,618.86 24.68% 16,906.21 35.12% 4,253.80 9.02%
合 计 23,502.18 100.00% 55,182.42 100.00% 48,141.95 100.00% 47,156.6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市场在华东地区,主要原因为公司下游行业,如
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汽车、船舶、冶金、建材和造纸等行业,在华
东地区较为集中。
①外销业务收入和占比波动的原因
A、2013 年度、2014 年度外销收入和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
发 行人 2013 年度外销收入占比增加 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当期 新增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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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khmys,发行人当年度向其销售起重机金额为 2,322.50 万元;发行人 2014
年度外销收入占比增加主要是由于当期发行人新增客户 EEP 公司和卡特彼勒公
司,发行人当年分别向前述两客户出口销售金额合计 11,905.23 万元。
B、2015 年度、2016 年上半年度外销收入和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发行人 2015 年外销收入占比与 2014 年度相比较低主要是由于某些大额订单
导致发行人 2014 年外销收入和占比较大,例如 2014 年发行人向外销客户 EEP
公司实现收入 7,456.89 万元,而发行人 2015 年不存在该类大额订单。
发行人 2016 年上半年外销收入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导致外销客户
对卡特彼勒订单需求减少所致。
②外销的主要客户及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外销的前五大客户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外销客户 占外销比
日期 金额 类型
名称 国别 所属行业 例(%)
卡特彼勒(苏州)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Aurora)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巴西)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NLR)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比利时)有限公司 美国、巴西、
机械制造 工程机械 62.80%
卡特彼勒(East Peoria)有限公司 比利时、泰国 2,476.72
2016 上半
卡特彼勒(苏州)物流有限公司
年度
卡特彼勒有限公司工装机具工厂
卡特彼勒(Morton)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泰国有限公司
Kazakhmys Aktogay LLC 起重机、
哈沙克斯坦 采矿 1,272.11 32.26%
Kazakhmys Bozshakol LLC 零配件
合 计 3,748.83 95.06%
卡特彼勒(Aurora)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East Peoria)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Morton)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NLR)有限公司 美国、巴西、 工 程 机
2015 年度 机械制造 8,614.87 63.26%
卡特彼勒(巴西)有限公司 比利时 械
卡特彼勒(比利时)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苏州)物流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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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
Kazakhmys Aktogay LLC
哈萨克斯坦 采矿 1,992.01 葫芦、零 14.63%
Kazakhmys Bozshakol LLC
配件
STEEL ASIA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菲律宾 钢铁行业 1,172.24 起重机 8.61%
Sandvik Mining and Construction Ausralia 澳大利亚、智 工 程 机
机械制造 590.97 4.34%
Pty Limited 利 械
中国出口加工
西飞科技(西安)工贸有限公司 飞机制造 360.76 起重机 2.65%

合 计 12,730.85 93.48%
ESTALEIRO ENSEADA DO
巴西 船厂 7,456.89 起重机 44.11%
PARAGUACU SA(EEP)
卡特彼勒(Aurora)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East Peoria)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Morton)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NLR)有限公司 美国、巴西、
卡特彼勒(巴西)有限公司 比利时 机械制造 4,448.34 工程机械 26.31%
2014 年度 卡特彼勒(比利时)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苏州)物流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苏州)有限公司
Kazakhmys Bozshakol LLP
Kazakhmys Bozshakol LLC 哈萨克斯坦 采矿 2,877.55 起重机 17.02%
Kazakhmys Aktogay LLC
Sandvik Mining and Construction Ausralia 澳大利亚、智
机械制造 1,390.22 工程机械 8.22%
Pty Limited 利
IESA PROJETOS EQUIPMENTOS 零配件及
巴西 机械制造 266.56 1.58%
MONTAGENS S/A 服务
合 计 16,439.56 97.24%
Kazakhmys Bozshakol LLP. 哈萨克斯坦 采矿 2,322.50 起重机 54.60%
零配件及
ESTALEIRO ENSEADA DO PARAGU 巴西 船厂 792.25 18.62%
服务
FeS-Business Development 阿根廷 贸易,代理 541.13 起重机 12.72%
2013 年度 Vallourec & Sumitomo Tubos do Brasil 零配件及
巴西 钢铁行业 257.73 6.06%
Ltda 服务
ALSIM ALARKO SANAYI 零配件及
土耳其 工程总包 157.84 3.71%
TESISLERIVE TICARET AS 服务
合 计 4,071.45 95.71%
注:卡特彼勒(Aurora)有限公司、卡特彼勒(East Peoria)有限公司、卡特彼勒(Morton)
有限公司、卡特彼勒(NLR)有限公司、卡特彼勒(巴西)有限公司、卡特彼勒(比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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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卡特彼勒(苏州)物流有限公司、卡特彼勒(苏州)有限公司、卡特彼勒有限公
司工装机具工厂、卡特彼勒泰国有限公司同受卡特彼勒集团控制。
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化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
模不断扩大所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各产品变动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起重机 起重机 17,115.11 37,245.78 14.08% 32,647.47 -1.09% 33,005.66 7.56%
相关产 电动葫芦 1,983.16 4,663.49 20.22% 3,879.15 -11.74% 4,395.26 183.46%
品及服 零配件及服
1,468.49 2,793.82 32.04% 2,115.96 -38.24% 3,426.01 203.89%
务 务
工程机械部件 2,935.41 10,479.33 10.32% 9,499.37 50.08% 6,329.70 -7.79%
合 计 23,502.18 55,182.42 14.62% 48,141.95 2.09% 47,156.63 17.22%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销售数量、平均单价与销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1、起重机收入 17,115.11 37,245.78 14.08% 32,647.47 -1.09% 33,005.66 7.56%
销售数量(吨位) 7,113.09 12,559.56 14.43% 10,976.20 -1.00% 11,086.78 10.12%
平均售价(万元/吨) 2.41 2.97 -0.30% 2.97 -0.34% 2.98 -2.30%
2、电动葫芦收入 1,983.16 4,663.49 20.22% 3,879.15 -11.74% 4,395.26 183.46%
销售数量(台) 849 1,342 61.69% 830 45.87% 569 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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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平均售价(万元/台) 2.34 3.48 -25.65% 4.67 -39.46% 7.72 111.67%
3、零配件及服务收入 1,468.49 2,793.82 32.04% 2,115.96 -38.24% 3,426.01 203.89%
4、工程机械部件收入 2,935.42 10,479.33 10.32% 9,499.37 50.08% 6,329.70 -7.79%
销售数量(吨位) 2,993.57 9,841.58 33.04% 7,397.56 138.03% 3,107.81 -6.57%
平均售价(万元/吨) 0.98 1.06 -17.08% 1.28 -37.05% 2.04 -0.97%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3,502.18 55,182.42 14.62% 48,141.95 2.09% 47,156.63 17.22%
注:①由于公司销售的起重机产品种类繁多,且为非标准化的特种设备,以“台”为单位来披
露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参考价值有限,采用以产品设计自重重量吨数计价的单价计量方
法是专用起重机行业常用的统计方法之一。
②公司2014年8月起向卡特彼勒提供结构件,这部分结构件与向沃尔沃和山东临工提供
的产品结构不同,平均售价较低,降低了工程机械部件的平均售价。
(1)201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原因
公司 201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3 年度增加 985.32 万元,增长 2.09%,主
要原因如下:
A、2014 年度,公司起重机每吨位平均售价较 2013 年度小幅下降 0.01 万元,
同比下降 0.34%,销售数量较 2013 年度减少 110.58 吨,同比减少 1.00%,使得
2014 年度公司起重机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1.09%;
B、2014 年度,公司电动葫芦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3 年度减少 3.05 万元,同
比降低 39.51% ,销售数量较 2013 年度增加 261 台,同比增长 45.87%,使得 2014
年度公司电动葫芦销售收入减少 516.11 万元,同比降低 11.74%;
C、2014 年度,公司零配件及服务收入较 2013 年度减少 1,310.64 万元,同
比降低 38.24%;
D、2014 年度,公司工程机械部件每吨位平均售价较 2013 年度下降 0.76 万
元,同比下降 37.05%,销售数量较 2013 年度增加 4,289.75 吨,同比增长 138.03%,
使得 2014 年度公司工程机械部件销售收入同比上升 50.08%。
(2)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原因
公司 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55,182.42 万元,较 2014 年增长 14.62%,主要
原因如下:
A、2015 年度,公司起重机每吨位平均售价较 2014 年度小幅下降 0.30%,
销售数量较 2014 年度增长 14.43%,使得 2015 年度公司起重机销售收入较 2014
年全年增长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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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15 年度,公司电动葫芦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4 年度同比降低 25.65% ,
销售数量较 2014 年度增长 61.69%,使得 2015 年度公司电动葫芦销售收入较上
一年度增长 20.22%;
C、2015 年度公司零配件及服务收入较 2014 年度增长 32.04%;
D、2015 年度公司工程机械部件每吨位平均售价较 2014 年度同比下降
17.08%,销售数量较 2014 年度增长 33.04%,使得 2015 年度公司工程机械部件
销售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10.32%。
(3)2016 年上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原因
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23,502.18 万元,占 2015 年全年的
42.59%,主要原因如下:
A、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起重机每吨位平均售价较 2015 年度下降 18.99%,
销售数量占 2015 年全年的 56.63%,使得 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起重机销售收入
占 2015 年全年的 45.95%;
B、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电动葫芦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5 年度同比降低
32.78% ,销售数量占 2015 年全年的 63.26%,使得 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电动葫
芦销售收入占 2015 年全年的 42.53%;
C、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零配件及服务收入占 2015 年全年的 55.61%;
D、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工程机械部件每吨位平均售价较 2015 年度同比下
降 7.55%,销售数量占 2015 年全年的 30.42%,使得 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工程
机械部件销售收入占 2015 年全年的 28.01%。
4、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未来经营业绩是否存在不利影响的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订单新签和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上半年
期初未履行完毕订单 36,757.11 49,570.34 42,249.10 36,269.01
本期新增订单 59,969.86 40,820.72 49,202.34 24,052.72
本期已履行完毕订单 47156.63 48,141.95 55,182.42 23,502.18
期末未履行完毕订单 49,570.34 42,249.10 36,269.01 36,819.56
发行人 2016 年 7-10 月新增合同和已履行完毕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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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7-10 月
2016 年 6 月 30 日未履行完毕订单 36,819.56
2016 年 7-10 月新增订单 20,176.17
2016 年 7-10 月已履行完毕订单 8,339.47
2016 年 10 月 30 日未履行完毕订单 48,656.26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履行完毕订单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发行人
营业收入和未来经营业绩的情况。除 2014 年发行人新增订单较上年有所下滑外,
报告期其余各期新增订单均较上年有所增长,截至 2016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
未履行完毕订单金额达到 48,656.26 万元。
业内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较强的品牌知名度、丰富的行业生产、管理经验
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使得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订单获取能力,因此,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报告期内订单新签和完成情况良好,同时,发行人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将会持续、稳定增长,不会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名称
主营收入 主营成本 主营收入 主营成本 主营收入 主营成本 主营收入 主营成本
起重
起重机 17,115.11 12,386.70 37,245.78 27,492.94 32,647.47 22,651.04 33,005.66 24,523.42
机相
关产 电动葫芦 1,983.16 1,653.82 4,663.49 3,510.05 3,879.15 3,004.76 4,395.26 3,005.15
品及 零配件及
1,468.49 775.92 2,793.82 1,504.64 2,115.96 1,066.24 3,426.01 1,486.64
服务 服务
工程机械部件 2,935.41 2,742.97 10,479.33 8,949.37 9,499.37 7,028.56 6,329.70 4,753.63
合 计 23,502.18 17,559.42 55,182.42 41,456.99 48,141.95 33,750.60 47,156.63 33,768.84
1、报告期内,发行人按产品列示的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明细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起重机、电动葫芦、工程机械部件的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明细
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8,781.91 70.90% 19,869.62 72.27% 17,651.74 77.93% 19,513.57 79.57%
起重
直接人工 1,345.07 10.86% 3,059.15 11.13% 2,337.10 10.32% 2,021.17 8.24%

制造费用 1,273.23 10.28% 2,895.67 10.53% 1,533.78 6.77% 1,855.68 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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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安装费 986.49 7.96% 1,668.50 6.07% 1,128.42 4.98% 1,133.01 4.62%
合 计 12,386.70 100.00% 27,492.94 100.00% 22,651.04 100.00% 24,523.42 100.00%
直接材料 1,474.22 89.14% 3,234.82 92.16% 2,774.99 92.35% 2,783.01 92.61%
电动 直接人工 38.37 2.32% 89.21 2.54% 67.43 2.24% 33.98 1.13%
葫芦 制造费用 141.23 8.54% 186.02 5.30% 162.34 5.40% 188.16 6.26%
合 计 1,653.82 100.00% 3,510.05 100.00% 3,004.76 100.00% 3,005.15 100.00%
直接材料 1,613.19 58.81% 5,867.37 65.56% 4,534.06 64.51% 3,131.22 65.87%
工程 直接人工 17.98 0.66% 110.67 1.24% 230.46 3.28% 328.43 6.91%
机械 制造费用 742.58 27.07% 736.23 8.23% 556.09 7.91% 700.35 14.73%
部件 加工费 369.22 13.46% 2,235.10 24.97% 1,707.95 24.30% 593.63 12.49%
合 计 2,742.97 100.00% 8,949.37 100.00% 7,028.56 100.00% 4,753.6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起重机的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79.57%、
77.93%、72.27%、70.90%,占比总体呈下降态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由于
人工费用的持续增加,导致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增加;另一方面,随着
公司自制部件的增加,导致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也逐年增加,从而也在一定程度
上降低了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直接材料中,电动葫芦和钢材是最主
要的原材料,其次是电机和端梁。
报告期内,电动葫芦中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2.61%、
92.35%、92.16%、89.14%,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很小,主要是由于公司电
动葫芦分为诺威起重自产的电动葫芦和销售 VERLINDE SAS 的电动葫芦,而公
司采购并销售的 VERLINDE SAS 电动葫芦的成本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所致。
2016 年上半年度,制造费用的占比有所增加,主要是当期公司销售的电动葫芦
中,诺威自产葫芦的占比大幅上升,VERLINDE SAS 葫芦的占比大幅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工程机械部件中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5.87%、
64.51%、65.56%、58.81%,直接材料中占比最大的是钢材,占直接材料的 66.74%、
78.69%、71.69%、71.70%。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加工费占成本的比例较高,主
要原因是当期公司对卡特彼勒销售的结构件,全部委托给第三方加工,造成加工
费占比较高。2016 年上半年加工费占成本的比例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由于公
司下调了委托加工业务的结算单价所致。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成本归集与核算方法
(1)起重机械产品(含电动葫芦)成本归集与核算方法
生产步骤 核算对象 成本项目 分配与归集
钢材:按每台主梁设备编号进行归集和分配;
部件生产 主梁 直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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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步骤 核算对象 成本项目 分配与归集
油漆:根据每月计划统一领用,按单位主梁表面积与当月
油漆总面积进行分配
以车间人员每月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按照当月加工主梁
直接人工
的吨位进行分配,并归集至每台主梁设备编码
钢结构加工:按照每台主梁的重量乘以每吨加工费结算价
格,并按每台主梁设备编号进行归集和分配;
加工费
油漆加工:按照每台主梁表面积乘以每平米油漆加工费结
算价格,并按每台主梁设备编号进行归集和分配
电器元件等:按照由项目号及设备编码等信息编制成的电
直接材料
箱编号进行归集及分配
以电箱车间人员每月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按当月完工电
直接人工
箱进行分配,并以电箱编号进行归集
电箱
折旧、修理费等:以电箱车间当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总
制造费用
额,按照当月完工电箱进行分配,并以电箱编号进行归集
组装费用:以当月实际发生的加工费,单项认定,直接计
加工费
入电箱编号归集
钢材、卷筒、车轮组等:按照端梁及小车的生产编号进行
归集和分配;
直接材料
油漆:同主梁油漆合并进行归集及分配
以小车车间人员每月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按照端梁及小
直接人工
端梁及小 车生产的重量分配,并以设备生产编号进行归集
车 折旧、修理费等:以小车车间当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总
制造费用 额,按照端梁及小车生产的重量分配,并以设备生产编号
进行归集
抛丸、冲砂、油漆等费用:按照涂装车间油漆的端梁及小
加工费 车当月抛丸、冲砂、油漆的面积乘以单价结算价格,单项
认定,直接计入端梁及小车生产编号归集
直接材料 电机、钢丝绳等:按项目合同号进行归集和分配
以葫芦车间人员每月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按照生产的标
直接人工
准工时进行分配,并以项目合同号进行归集
葫芦
折旧、修理费等:以葫芦车间当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总
制造费用 额,按照每个项目当月领用材料进行分配,并以项目合同
号进行归集
上述部件半成品、外购葫芦、电控安装及附件、轨道及滑
直接材料
线等:按照起重机项目合同号进行归集和分配
以钢构车间人员每月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按照加工主梁
直接人工
项目现场 现场安装 的吨位进行分配,并归集至项目合同号
组装 在产品 折旧、修理费等:以钢构车间当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总
制造费用
额,按照加工主梁的吨位进行分配,并归集至项目合同号
加工/安 现场安装外包费用等:以当月实际发生的加工/安装费,单
装费 项认定,直接计入项目合同号归集
(2)工程机械部件产品成本归集与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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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机械产品的生产流程,主要包括:下料、打磨、拼装焊接、抛丸打
磨、油漆及清理等步骤。从原材料投入直至产成品完工期间,均于在产品形态进
行核算。
其中,在产品的直接材料,每月根据生产计划按产品规格型号一次性领料,
按领料单汇总出库数据,并以产品规格型号进行分配和归集。直接人工以车间人
员当月工资实际发生额汇总,按各产品的标准工时进行分配,并以产品规格型号
进行归集。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折旧费、水电费、工资、物料消耗等,月末汇总制
造费用明细账数据,按各产品材料投入占本期材料总投入的比重进行分配,并以
产品规格型号进行归集。产品有委外工序发生,则根据实际发生额按产品规格型
号归集各产品的外协加工费。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经建立了与采购、存货和成本有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发行人的成本计量、确认和列报真实、准确、完整。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税 0.62 - 0.25 0.07
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2 196.48 108.46 149.45
教育费附加 34.32 193.75 107.38 148.63
河道管理费 0.01 - - -
合 计 69.97 390.23 216.09 298.16
公司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具体金额相应计提城市维护
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提比例为 7.00%和 5.00%、教育
费附加计提比例为 5.00%。
(四)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起重机 起重机 4,728.41 79.57% 9,752.84 71.06% 9,996.43 69.46% 8,482.23 63.36%
相关产
电动葫芦 329.34 5.54% 1,153.44 8.40% 874.39 6.08% 1,390.11 10.38%
品及服
零配件及
务 692.57 11.65% 1,289.19 9.39% 1,049.72 7.29% 1,939.37 14.49%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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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部件 192.44 3.24% 1,529.96 11.15% 2,470.81 17.17% 1,576.07 11.77%
合 计 5,942.76 100.00% 13,725.43 100.00% 14,391.35 100.00% 13,387.7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起重机毛利分别为 8,482.23 万元、9,996.43 万元、9,752.84
万元、4,728.41 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63.36%、69.46%、71.06%、
79.57%,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
电动葫芦主要是诺威起重自产的电动葫芦及 VERLINDE SAS 电动葫芦的销
售收入。诺威起重自 2008 年起开发电动葫芦,报告期内,随着诺威电动葫芦的
生产技术趋于稳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电动葫芦的销售毛利分
别为 1,390.11 万元、874.39 万元、1,153.44 万元、329.34 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
的比例分别为 10.38%、6.08%、8.40%、5.54%。
公司工程机械部件主要是发行人为沃尔沃、山东临工的挖掘机产品提供的挖
斗、发动机框架及小结构等部件,为山特维克的矿山设备提供的结构件,以及为
卡特彼勒提供的结构件。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机械部件业务销售毛利分别为
1,576.07 万元、2,470.81 万元、1,529.96 万元、192.44 万元。
2、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产品的毛利率及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毛利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起重机相 起重机 27.63% 26.19% 30.62% 25.70%
关产品及 电动葫芦 16.61% 24.73% 22.54% 31.63%
服务 零配件及服务 47.16% 46.14% 49.61% 56.61%
工程机械部件 6.56% 14.60% 26.01% 24.90%
主营业务毛利率 25.29% 24.87% 29.89% 28.3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的水平,分别为 28.39%、
29.89%、24.87%、25.29%,2014 年度总体毛利率较高主要是当年度发行人向巴
西 EEP 公司销售的起重机金额达 7,456.89 万元,该项目的毛利率为 33.36%,拉
高了公司起重机的整体毛利率。
报告期内各项产品毛利率的变化情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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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结构的变化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对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丰富了公司的产
品链,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品集中度较高引致的风险,产品结构的变化对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公司不同产品的毛利率与收入占比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起重机 27.63% 72.82% 26.19% 67.50% 30.62% 67.82% 25.70% 69.99%
电动葫芦 16.61% 8.44% 24.73% 8.45% 22.54% 8.06% 31.63% 9.32%
零配件及服务 47.16% 6.25% 46.14% 5.06% 49.61% 4.40% 56.61% 7.27%
工程机械部件 6.56% 12.49% 14.60% 18.99% 26.01% 19.73% 24.90% 13.42%
合 计 25.29% 100.00% 24.87% 100.00% 29.89% 100.00% 28.3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态势,但总体保持稳
定,由 2013 年度的 28.39%上升至 2014 年度的 29.89%,2015 年度、2016 年上
半年度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4.87%、25.29%,基本保持稳定。
①2014 年度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4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水平 29.89%,较 2013 年度上升 1.50 个百
分点,主要是起重机的毛利率由 2013 年度的 25.70%上升至 2014 年度的 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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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工程机械部件的毛利率由 2013 年度的 24.90%上升至 2014 年季度的 26.01%,
具体分析如下:
A、起重机收入占比由 2013 年度的 69.99%下降为 2014 年度的 67.82%,但
由于公司海外业务占比大幅度上升,而海外业务的毛利率整体上较国内高,因此
公司起重机毛利率由 2013 年度的 25.70%上升至 2014 年度的 30.62%,毛利总额
由 2013 年度的 8,482.23 万元增加至 2014 年度的 9,996.43 万元,毛利贡献比例由
2013 年度的 63.36%上升至 2014 年度的 69.46%;
B、工程机械部件在收入中的占比由 2013 年度的 13.42%上升至 2014 年度的
19.73%,毛利总额由 2013 年度的 1,576.07 万元增加至 2014 年度的 2,470.81 万元,
整体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降低了单位的生产成本,使得毛利率由 2013 年度的
24.90%上升至 2014 年季度的 26.01%,毛利贡献比例由 2013 年度的 11.77%上升
至 2014 年度的 17.17%;
C、电动葫芦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公司的电动葫芦销售收入由 2013 年度
的 4,395.26 万元减少至 2014 年度的 3,879.15 万元,毛利率也由 2013 年度的
31.63%减少至 2014 年度的 22.54%,使得毛利贡献比例由上一年度的 10.38%下
降至 2014 年度的 6.08%;
D、公司零配件及服务收入由 2013 年度的 3,426.01 万元减少至 2014 年度的
2,115.96 万元,同时毛利率也由 2013 年度的 56.61%减少至 2014 年度的 49.61%,
使得零配件及服务的毛利贡献比例由 2013 年度的 14.49%下降至 2014 年度的
7.29%。
②2015 年度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水平 24.87%,较 2014 年度下降 5.02 个百
分点,主要是起重机的毛利率由 2014 年度的 30.62%下降至 2015 年度的 26.19%,
以及工程机械部件的毛利率由 2014 年度的 26.01%下降至 2015 年度的 14.60%,
具体分析如下:
A、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起重机收入占比基本持平,但由于 2015 年度公司
毛利率较高的海外业务占比较 2014 年度有一定程度下降以及国内市场竞争激烈
使得国内起重机业务毛利率下降,因此公司起重机毛利率由 2014 年度的 30.62%
下降至 2015 年度的 26.19%,毛利贡献比例由 2014 年度的 69.46%微升至 2015
年度的 71.06%;
B、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工程机械收入占比基本持平,但由于单位售价下
降以及主要客户沃尔沃和山东临工的工程机械产品销量较上年大幅下降导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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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单位成本的上升,使得毛利率由 2014 年度的 26.01%下降至 2015 年度的
14.60%,毛利贡献比例由 2014 年度的 17.17%下降至 2015 年度的 11.15%;
C、电动葫芦销售收入占比由 2014 年度的 8.06%上升至 2015 年度的 8.45%,
毛利率也由 2014 年度的 22.54%上升至 2015 年度的 24.73%,使得毛利贡献比例
由上一年度的 6.08%上升至 2015 年度的 8.40%;
D、公司零配件及服务收入占比由 2014 年度的 4.40%上升至 2015 年度的
5.06%,毛利率由 2014 年度的 49.61%下降至 2015 年度的 46.14%,使得毛利贡
献比例由上一年度的 7.29%上升至 2015 年度的 9.39%。
③2016 年上半年度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水平 25.29%,较 2015 年度上升了
0.42 个百分点,基本持平,主要是起重机的毛利率由 2015 年度的 26.19%上升至
2016 年上半年度的 27.63%,以及工程机械部件的毛利率由 2015 年度的 14.60%
下降至 2016 年上半年度的 6.56%,具体分析如下:
A、2016 年上半年度起重机收入占 2015 年全年的 45.95%,但由于 2016 年
上半年度公司对部分国外客户销售整机的合同毛利率较高,使得公司起重机毛利
率由 2015 年度的 26.19%上升至 2016 年上半年度的 27.63%,毛利贡献比例由 2015
年度的 71.06%上升至 2016 年上半年度的 79.57%;
B、2016 年上半年度工程机械收入较 2015 年度大幅下降,但由于单位售价
下降以及对主要客户卡特彼勒、沃尔沃以及山东临工的工程机械产品销量较上年
大幅下降导致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上升,使得毛利率由 2015 年度的 14.60%下降至
2016 年上半年度的 6.56%,毛利贡献比例由 2015 年度的 11.15%下降至 2016 年
上半年度的 3.24%;
C、2016 年上半年度电动葫芦销售收入占比与 2015 年度基本持平,但由于
下游市场竞争激烈,电动葫芦销售单价持续下降,导致毛利率由 2015 年度的
24.73%下降至 2016 年上半年度的 16.61%,使得毛利贡献比例由上一年度的
8.40%下降至 2016 年上半年度的 5.54%;
D、公司零配件及服务收入占比由 2015 年度的 5.06%上升至 2016 年上半年
度的 6.25%,毛利率由 2015 年度的 46.14%微升至 2016 年上半年度的 47.16%,
使得毛利贡献比例由上一年度的 9.39%上升至 2016 年上半年度的 11.65%。
(3)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1)起重机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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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起重机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17,115.11 37,245.78 14.08% 32,647.47 -1.09% 33,005.66 7.56%
营业成本 12,386.70 27,492.94 21.38% 22,651.04 -7.64% 24,523.42 7.71%
毛利率 27.63% 26.19% 30.62% 25.70%
①起重机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起重机毛利率分别为 25.70%、30.62%、26.19%、27.63%。
毛利率 2014 年度较 2013 年度上升 4.92 个百分点,一方面是由于海外业务的毛
利率总体上较国内高,例如当年度巴西 EEP 项目实现整机收入 7,456.89 万元,
该项目的毛利率 33.36%,另一方面,公司 2014 年度的起重机海外收入占比为
27.86%,较 2013 年度海外收入占比的 9.02%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共同使得起
重机毛利率 2014 年度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2015 年度,毛利率较高的海外业务
收入比例下降以及国内市场竞争激烈使得国内起重机业务毛利率下降,进而公司
整体起重机的毛利率也有所下降。2016 年上半年度,起重机的毛利率为 27.63%,
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当期对部分客户销售的起重机毛利率较
高,例如向某客户销售整机的毛利率达 56.51%。
A、客户 EEP 的背景、股东情况,以及合同签订、执行、付款、质保金等相
关情况
巴 西 EEP 公 司 于 2010 年 在 巴 西 萨 尔 瓦 多 成 立 , 注 册 资 本 为
USD35,672,059.00 元,股东分别为 Estaleiro EEP Participaes S/A.(70%)和 Kawasaki
Heavy Industries, Ltd(30%)。巴西 EEP 公司主要提供船舶、浮动结构的制造和
维护服务。
发行人与巴西 EEP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签署《采购合同》,合同约定
的供货范围为起重机(60 台)及零部件,合同金额为 USD1,390.69 万元,由于
发行人后来未提供现场设备服务,因此,合同实际金额为 USD1,343.45 万元。发
行人于 2013 年 9 开始发货至 2014 年 6 月全部发货完毕,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
收到巴西 EEP 支付的货款共计 USD 1,322.05 万元,尾款为 USD21.40 万元,该
合同未约定质保金额。
B、EEP 项目毛利率显著高于一般起重机的原因
发行人销售的起重机一般为定制化产品。发行人在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时除
考虑成本因素外,还需要考虑行业竞争程度、产品的不同设计要求以及配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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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下游市场的供求关系、客户一次性采购数量的大小等因素。
a、目前能够满足国外起重机客户产品质量要求的境内起重机厂商数量不多;
b、境内起重机市场竞争激烈程度高于境外市场,发行人对外销业务报价整体
偏高;
c、尽管 2014 年 EEP 项目毛利高于一般起重机水平,但仍处于外销业务毛利
率的平均水平。报告期内,主要外销起重机客户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起重机产品内销毛利率 23.60% 22.89% 29.35 % 22.88%
起重机产品外销毛利率 57.31% 45.47% 39.57% 36.50%
其中:EEP 项目毛利率 33.36%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EEP 项目毛利率显著高于一般起重机符合实际情况,
该项目毛利率真实、合理,不存在异常情况。
②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钢材品种在上海地区的价格走势图如下所示: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钢材网
③起重机产品成本与钢材采购价格的关系
从成本结构来看,钢材成本仅占起重机主营业务成本 20%左右,外协件成本
占 8%左右,配套件占起重机主营业务成本的 55%左右。配套件占每台起重机成
本的多少主要由产品技术复杂程度,即不同设计要求以及配置所决定。配套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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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电动葫芦、电机、减速器、电控箱、变频器、遥控器、滑线等。钢材并不是
配套件的主要生产材料,且配套件生产的中间加工及增值环节较多,因此价格波
动与钢材价格波动不存在明显的同步关系。由于起重机的生产成本中钢材占比不
高,占比较大的配套件价格对钢材价格并不敏感,因此公司起重机产品成本与钢
材采购价格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
报告期内,除特殊订单外公司起重机产品的毛利率相对稳定,主要系:一方
面,公司产品成本构成决定了起重机的每吨位平均成本与原材料钢材单价之间并
无直接线性关系。另一方面,公司在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时除考虑重量因素外,
还需要考虑产品的不同设计要求以及配置差异、客户一次性采购数量的大小等,
公司的桥、门式起重设备销售收入与成本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变动幅度,使得毛利
率基本保持稳定。
2)电动葫芦的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台、万元/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电动葫芦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诺威起重自产电动葫
1,901.35 3,638.14 13.41% 3,208.03 46.47% 2,190.20 132.67%
芦营业收入(万元)
诺威起重自产电动葫
827 1210 64.63% 735 89.92% 387 122.41%
芦销售数量(台)
诺威起重自产电动葫
芦销售单价(万元/ 2.30 3.01 -31.11% 4.36 -22.88% 5.66 4.62%
台)
诺威起重自产电动葫
15.41% 20.36% 18.40% - 22.18% -
芦的毛利率
VERLINDE SAS 电动
81.81 1,025.35 52.78% 671.12 -69.56% 2,205.06 261.93%
葫芦营业收入(万元)
VERLINDE SAS 电动
22 132 38.95% 95 -47.80% 182 -27.49%
葫芦销售数量(台)
VERLINDE SAS 电动
葫芦销售单价(万元/ 3.72 7.77 9.96% 7.06 -41.69% 12.12 398.77%
台)
VERLINDE SAS 电动
44.41% 40.27% - 42.35% - 44.33% -
葫芦的毛利率
电动葫芦收入合计
1,983.16 4,663.49 20.22% 3,879.15 -11.74% 4,395.26 183.46%
(万元)
电动葫芦销售数量合
849 1,342 61.69% 830 45.87% 569 33.88%
计(台)
毛利率 16.61% 24.73% - 22.54% - 3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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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发行人 VERLINDE 电动葫芦的销售数量和价格变动较大原因分析
发行人采购的 VERLINDE 电动葫芦大部分系作为起升机构与起重机进行配
套销售,少量的通过发行人对外单独直接进行销售。VERLINDE 电动葫芦主要
客户群体是起重机最终客户(不考虑与起重机配套销售部分),其单独向发行人
采购 VERLINDE 电动葫芦,主要原因是采购轻型电动葫芦,或者作为单轨吊等
简易应用场合使用或部件替换的电动葫芦,因此,发行人作为分销商单独销售的
VERLINDE 电动葫芦具有偶然性,销量和销售收入波动较大。
电动葫芦单价的波动,主要是由于各期销售的电动葫芦起升重量和起升高度
的占比不同所致。例如 2013 年度 VERLINDE SAS 电动葫芦的平均销售单价为
12.12 万元,较 2012 年度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 2012 年度销售的 VERLINDE SAS
电动葫芦中,0-5 吨位起升重量的电动葫芦销售数量 238 台,占当期 VERLINDE
SAS 电动葫芦销售数量的 94.82%,5 吨-10 吨的电动葫芦销售数量为 13 台,占
当期 VERLINDE SAS 电动葫芦销售数量的 5.18%,10 吨及以上的电动葫芦销售
数量为零;而 2013 年度 5-10 吨的 VERLINDE SAS 电动葫芦销售数量为 18 台,
10 吨-20 吨电动葫芦的销售数量为 14 台,20 吨以上的电动葫芦销售数量 5 台,
合计占当期 VERLINDE SAS 电动葫芦销售数量的 20.33%。
②发行人自产电动葫芦销售单价持续降低的原因,报告期内,该产品销量持
续上升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的自产电动葫芦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
芦,自产电动葫芦的销售价格主要受产品分类、起升重量及主要零配件成本等影
响。通常情况下,产品分类中的钢丝绳电动葫芦比环链电动葫芦单价高;同一类
产品中的电动葫芦起升吨位越小,单价越低;起升驱动是钢丝绳电动葫芦的主要
零配件之一,起升驱动生产成本的差异也会引起电动葫芦的价格不同,发行人外
购艾必埃姆公司的起升驱动的成本高于自产起升驱动的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产电动葫芦按产品种类和起升吨位区间分布的销售情况
(不考虑与起重机配套销售部分)如下:
2016 年上半年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诺威自产葫芦的
钢丝葫 环链葫 合计占 钢丝葫 环链葫 合计占 钢丝葫 环链葫 合计占 钢丝葫 环链葫 合计占
吨位
芦占比 芦占比 比 芦占比 芦占比 比 芦占比 芦占比 比 芦占比 芦占比 比
5 吨及以下葫芦
34.56% 8.37% 42.93% 37.29% 3.59% 40.89% 32.80% 1.59% 34.39% 22.52% 2.23% 24.76%
收入(万元)
5 吨及以下葫芦
44.98% 22.73% 67.71% 54.21% 13.97% 68.18% 51.29% 7.48% 58.78% 45.99% 6.98% 52.97%
台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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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吨葫芦的收
29.22% 29.22% 33.32% 33.32% 27.05% 27.05% 18% 18.42%
入(万元)
5-10 吨葫芦的台
23.58% 23.58% 22.15% 22.15% 25.85% 25.85% 22% 21.71%
数(台)
10-20 吨葫芦的
16.17% 16.17% 17.58% 17.58% 26.19% 26.19% 33% 33.49%
收入(万元)
10-20 吨葫芦的
6.17% 6.17% 7.77% 7.77% 10.48% 10.48% 19% 19.38%
台数(台)
20 吨以上的葫芦
11.68% 11.68% 8.21% 8.21% 12.37% 12.37% 23% 23.34%
收入(万元)
20 吨以上的葫芦
2.54% 2.54% 1.90% 1.90% 4.90% 4.90% 6% 5.94%
台数(台)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的起升重量在 5 吨以下和 5-10 吨的自
产电动葫芦占比呈现逐年增长态势,而发行人销售的起升重量在 10-20 吨和 20
吨以上的自产电动葫芦占比呈现逐年递减态势,因此起升重量较小的电动葫芦占
比不断增加和起升重量较大的电动葫芦占比不断减少导致发行人销售的自产电
动葫芦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同时,成本和销售单价较低的环链电动葫芦占比不断
上升也导致发行人销售的自产电动葫芦销售价格持续下降。
另外,发行人自 2015 年开始起升驱动实现自产,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销
售的钢丝绳电动葫芦中,自产驱动数量占全部驱动数量的比重从报告期初的零分
别上升至 2015 年末的 20.85%和 2016 年上半年末的 52.27%,自产驱动成本的比
重占全部驱动成本的比重从报告期初的零分别上升至 2015 年末的 52.27%和 2016
年上半年末的 31.82%,自产驱动比例持续上升进一步降低了自产电动葫芦的生
产成本,进而使得自产电动葫芦销售价格进一步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产电动葫芦销量持续上升主要原因:一方面,发行人自产
电动葫芦主要在境内销售,发行人拥有自主定价权,并采取高性价比的策略来开
拓市场;另一方面,随着发行人子公司诺威起重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发行人销售
的自产电动葫芦品牌逐渐得到市场的认可。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产电动葫芦销售单价持续降低以及自产电动葫芦销
量持续上升具有合理性。
③报告期内,电动葫芦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4 年度,电动葫芦的毛利率为 22.54%,较 2013 年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一方面是由于毛利率较高的 VERLINDA SAS 电动葫芦的销售占比下降,而毛利
率较低的诺威起重自产葫芦的销售占比上升所致;另一方面,国内电动葫芦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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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加剧,导致诺威起重自产葫芦的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5 年度,电动葫芦的毛利率为 24.73%,较 2014 年度有所上升,主要是由
于毛利率较高的 VERLINDA SAS 电动葫芦的销售占比由上一年度的 17.30%上
升至当期的 21.99%,拉高了电动葫芦的整体毛利率。
2016 年上半年度,电动葫芦的毛利率为 16.61%,较 2015 年度有所下降,一
方面由于毛利率较高的 VERLINDA SAS 电动葫芦的销售占比由上一年度的
21.99%大幅下降至当期的 4.13%,降低了电动葫芦的整体毛利率;另一方面,国
内电动葫芦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诺威自产电动葫芦的毛利率也有所下降。
④报告期内,VERLINDE SAS 电动葫芦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发行人自产电
动葫芦毛利率的原因分析
A、客户群体不同
发行人代销的 VERLINDE 电动葫芦主要客户群体是起重机最终消费者,
其单独向发行人采购 VERLINDE 电动葫芦,主要是采购轻型电动葫芦,或者
作为单轨吊等简易应用场合使用或部件替换的电动葫芦,具有偶然性。由于
VERLINDE 电动葫芦销售不稳定,不是发行人的主要盈利模式和盈利来源,
因此对于该类产品的销售合同通常一单一议,且价格不具有规律性。
发行人自产电动葫芦主要客户群体是起重机生产厂商,其采购发行人自
产电动葫芦,主要是作为起升机构与起重机进行配套销售给起重机最终客户,
且多为长期合作关系,销售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自产电动葫芦尽管销售价
格偏低,但却是发行人电动葫芦产品的主要盈利模式和盈利来源,具有可持
续性。
因此,不同的客户群体,采购频次和采购量均不相同,进而会对销售价
格和毛利率产生影响。
B、采购产品的用途不同
对于 VERLINDE 电动葫芦的客户而言,公司销售的电动葫芦为最终产品,
而对于自产电动葫芦的客户(通常为起重机厂商)而言,电动葫芦则属于中
间产品,起重机厂商为了保证起重机的合理利润,通常会压低所采购原材料
的价格,因此,对发行人而言,向终端客户销售产品的毛利空间更大。
因此,采购产品的用途不同会对产品的定价及销售策略产生影响,并最
终影响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
C、定价策略和销售策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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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VERLINDE 电动葫芦和发行人自产电动葫芦均定位于中高端系
列产品,但 VERLINDE 电动葫芦鉴于长期形成的品牌效应和在全球范围实现
销售的市场及渠道优势,其定价一直处于行业高位水平,同时,VERLINDE
电动葫芦根据每年综合成本的递增,其价格也一直处于上升通道;
另一方面,虽然发行人持续加大电动葫芦的研发投入,电动葫芦的生产
技术日趋成熟,但国内电动葫芦生产厂商众多,电动葫芦市场的竞争日趋激
烈,为了迅速抢占国内电动葫芦市场,发行人利用自主定价的优势采取了高
性价比的市场策略,使得同样型号规格的诺威自产葫芦售价逐年下降,进而
导致自产电动葫芦毛利率有所降低。例如,诺威起重自产葫芦销售数量从 2013
年度的 387 台增加至 2015 年度的 1,210 台,平均单价从 5.66 万元/台下降至
3.01 万元/台。
因此,客户会根据自身需求,综合考虑公司品牌、产品价格、产品质量、
售后服务等因素来选择不同品牌的电动葫芦。
因此,不同的定价策略和销售策略会影响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而影响产
品的毛利率。
D、特殊订单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毛利较高的订单显著拉升当年 VERLINDE 电动葫
芦销售的毛利率,例如,2013 年,发行人向国内某国际工程承包商销售
VERLINDE SAS 电动葫芦收入 981.45 万元(占 VERLINDE 电动葫芦全年收
入的 44.51%,毛利率高达 58.30%。2014 年,发行人向国内该国际工程承包商
销售 VERLINDE SAS 电动葫芦收入 170.65 万元(占 VERLINDE 电动葫芦全
年收入的 25.43%),毛利率高达 60.55%。剔除上述因素,2013 年和 2014 年
VERLINDE 电动葫芦的毛利率分别为 33.13%和 36.15%, 尽管仍然高于自产
电动葫芦毛利率,但差距大幅收窄。
⑤报告期内,发行人与 VERLINDE SAS 公司协议的签订和续签情况
2014 年 1 月 26 日 , 发 行 人 与 VERLINDE SAS 签 署 《 DISTRIBUTOR
AGREEMENT》,约定发行人拥有VERLINDE SAS公司生产的电动葫芦在中国
区域的独家销售权,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双方未提出异议协议将自动延续。
2014年2月25日,发行人与VERLINDE SAS签署了《SUPPLEMENTARY
AGREEMENT OF DISTRIBUTOR AGREEMENT》。根据该补充协议,VERLINDE
SAS确认其无意改变一个国家一个分销商的战略且不会在中国任命其他分销商,
发行人拥有VERLINDE SAS公司生产的电动葫芦在中国区域的独家销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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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 上 述 《 DISTRIBUTOR AGREEMENT 》 、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OF DISTRIBUTOR AGREEMENT》自签署
以来一直有效,发行人不存在违反该等协议任何条款的情形,并确认发行人为其
在中国的独家分销商,并将持续和发行人开展合作。
⑥目前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与VERLINDE SAS公司之间协议延续的问题或
因素
VERLINDE SAS 公 司 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 对 上 述 《 DISTRIBUTOR
AGREEMENT 》 、 《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OF DISTRIBUTOR
AGREEMENT》自签署以来的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出具了《Confirmation Letter》,
根 据 《 Confirmation Letter 》 , VERLINDE SAS 确 认 上 述 《 DISTRIBUTOR
AGREEMENT 》 、 《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OF DISTRIBUTOR
AGREEMENT》自签署以来一直有效,鉴于双方均未提出异议,该等协议的有
效期自动延续,因此双方未再续签。
⑦上述协议是否约定了最低销售量或金额,是否存在未能完成而影响继续合
作的情形
根 据 发 行 人 与 VERLINDE SAS 公 司 签 署 的 《 DISTRIBUTOR
AGREEMENT 》 、 《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OF DISTRIBUTOR
AGREEMENT》,该等协议为双方的合作框架协议,未对发行人设定最低销售
量或金额。
根据VERLINDE SAS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出具的《Confirmation Letter》,
截至该确认函出具之日,VERLINDE SAS公司从未对发行人设定任何销售目标并
以此作为履行协议的前提条件。
⑧若 VERLINDE SAS 公司与发行人终止合作,是否会对发行人采购带来
负面影响的分析
电动葫芦属于标准化产品,且电动葫芦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全球厂商比较
多的市场,所以公司从第三方购买性能相近的电动葫芦不存在障碍。VERLINDE
电 动 葫 芦 定 位 于 中 高 端 系 列 产 品 , 主 要 与 科 尼 旗 下 的 其 他 品 牌 ( SWF 、
Konecranes、STAHL)及德国德马格、安博、西班牙 GH 日本 KITO 等进口品牌
之间竞争,VERLINDE 在中国的电动葫芦市场份额不超过 5%。假设 VERLINDE
SAS 公司与发行人终止合作,如果客户指定要求起重机配置进口品牌的电动葫
芦,则发行人在市场上可选的品牌主要有 SWF、STAHL、GH 和德马格等,这
类品牌的电动葫芦规格齐全,在性能上与 VERLINDE 接近,在国内有众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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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在采购渠道方面不存在障碍。
由于进口电动葫芦市场品牌较多、竞争较为激烈、价格透明,且发行人每年
采购量较大,因此,若改用 SWF、STAHL、GH 和德马格等其他品牌的电动葫
芦,成本增加有限,对发行人采购成本影响较小。根据初步测算,若按每年向
VERLINDE 采购的量向 SWF 或德马格采购,成本增加不超过 5.00%。发行人对
VERLINDE SAS 公司可能终止合作作了风险披露:若 VERLINDE SAS 公司出于
战略调整的考虑,将存在取消对公司的独家销售权的可能性,进而短期内在一定
程度上影响公司起重机的生产和销售。
在应用方面,SWF 电动葫芦和 VERLINDE 电动葫芦、科尼电动葫芦同属科
尼集团旗下,其设计和技术参数基本一致,发行人对现有起重机的设计基本无需
更改,在安装调试方面也不存在技术难点。德马格的电动葫芦虽然在外观设计上
与 VERLINDE 的电动葫芦有所不同,但其都是基于欧洲机械搬运协会标准(FEM)
设计,在技术参数方面与 VERLINDE 一致。所以,发行人若采用德马格的电动
葫芦,仅需对起重小车的设计方面做小的调整即可,上述设计调整在短期内即可
完成,在将来的安装调试方面同样也不存在技术难点。
若客户不要求葫芦品牌的情况下,发行人可以选择子公司诺威起重自产的电
动葫芦,诺威起重的电动葫芦在技术、质量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可
以代替 VERLINDE 电动葫芦,且性价比高于 VERLINDE 电动葫芦。报告期内,
使用诺威电动葫芦的起重机销售台数逐步提高,占全部使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
构起重机的比例从报告期期初的 16.40%上升至报告期期末的 55.85%。
保荐机构认为,若 VERLINDE SAS 公司与发行人终止合作,会对发行人采购
带来短时间的影响,但影响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影响也较小,不会对公
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影响。
3)零配件及服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零配件及服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零配件及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服务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1,468.49 2,793.82 32.04% 2,115.96 -38.24% 3,426.01 203.89%
营业成本 775.92 1,504.64 41.12% 1,066.24 -28.28% 1,486.64 133.85%
毛利率 47.16% 46.14% 49.61% 56.61%
①零配件及服务的毛利率较高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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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配件及服务业务具体可分为:零配件销售、服务收入及更新改造三类。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由于披露口径的差异,未将零配件及服务单独列示披露,故无
法与其比较。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零配件及服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务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零配件销售 925.42 48.56% 1,742.27 49.65% 1,501.20 53.74% 2,835.75 61.72%
服务收入 289.90 37.45% 845.32 40.76% 357.18 39.29% 334.39 33.34%
更新改造 253.17 53.16% 206.23 38.58% 257.58 39.83% 255.87 30.38%
合计 1,468.49 47.16% 2,793.82 46.14% 2,115.96 49.50% 3,426.01 56.61%
发行人零配件及服务业务通常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但零配件及服务业
务通常具有专业性、偶发性等特点,使得该类业务的价格不具有规律性,其毛利
率较高的主要原因如下:
A、零配件销售,主要是公司与客户单独签订合同并直接对外销售的零配件
业务,少量是在销售整机的过程中,与整机合同一起签订的销售部件业务。
零配件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其属于起重机专有零配件,附加值较高,
且发行人为了满足客户的临时需求和及时交付的要求,需要预备一定库存,从而
占用企业流动资金,产生一定的资金成本。另外,零配件销售业务通常订单量较
小、随机性较强,具有偶发性,因此对于该类产品的销售合同通常一单一议,且
价格不具有规律性。前述特点使得发行人零配件销售业务与公司主营产品相比毛
利较高。
B、服务收入,主要是公司向客户提供整机售后的维修、保养服务业务。
服务收入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是整机客户不具备对起重机进行维修和保养
的能力,客户在一定程度上对发行人形成依赖。同时发行人为了给客户提供专业
的服务,通常需要大量诸如专业培训、专业生产工具,专业业务支持系统等前期
相关投入,并且前期投入完成后,后续发生的服务成本也较低。前述特点使得服
务收入定价较高,且毛利率较高。
C、更新改造,主要是根据客户的具体改造需求,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售后零
配件销售加服务业务。
更新改造同时具备上述零配件销售和服务业务的特点,使得更新改造业务毛
利率较高。
②报告期内,零配件及服务的毛利率波动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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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零配件及服务的毛利率整体水平较高,但有一定的波动,主
要有以下原因:
A、起重机部件收入、售后零配件收入和售后服务收入的业务特性使得其毛
利率都具有一定波动性。
B、公司 2012 年成立了国际销售部,专注于承接海外的订单,这部分出口
的起重机部件及售后零配件业务毛利率与内销相比均较高。零配件及服务的海外
销售收入 2013 年度上升至 1,291.12 万,使得当年度的毛利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
高。
C、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零配件及服务的海外销售收入减少至 346.62 万
元和 305.36 万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当期零配件及服务的毛利率。
4)工程机械部件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工程机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部件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2,935.41 10,479.33 10.32% 9,499.37 50.08% 6,329.70 -7.79%
营业成本 2,742.97 8,949.37 27.33% 7,028.56 47.86% 4,753.63 -7.90%
毛利率 6.56% 14.60% 26.01% 24.90%
公司的工程机械部件业务主要是为沃尔沃、山东临工的挖掘机产品提供挖
斗、发动机框架及小结构等部件,为山特维克提供矿山设备的结构件,2014 年 8
月起开始为卡特彼勒提供结构件。报告期内,工程机械部件的毛利率分别为
24.90%、26.01%、14.60%、6.56%。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机械部件成本主要由钢材构成,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
例分别为 43.96%、50.76%、47.00%、42.17%,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
2013 年度至 2014 年度,发行人工程机械部件毛利率较稳定。
2015 年度,工程机械部件的毛利率较 2014 年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有以下
原因:
A、2015 年度,公司对主要客户沃尔沃和山东临工的工程机械产品销量较上
年大幅下降,使得相应的单位固定成本较上一年度大幅增加;
B、自 2014 年 8 月起公司成为卡特彼勒工程机械产品的供应商,并将该业
务委托给第三方加工,为保证生产运营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产品质量,公司于
2015 年公司聘请了运营监管此项目的管理人员,增加了单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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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工程机械部件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样品种的产品在 2015 年度销售
单价有所下降,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毛利率。
2016 年上半年度工程机械部件的毛利率较 2015 年度继续下降,一方面是公
司当期主要工程机械客户下调了产品的单位售价;另一方面,公司订单下降导致
工程机械部件产量减少,使得工程机械部件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较 2015 年度有
所上升。
(4)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1)发行人起重机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相近行业公司的起重机械制造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收入 11,675.10 31,570.79 28,122.61 25,272.72
铝冶
销售成本 7,228.73 22,489.61 21,156.02 18,026.26
炼起
销售毛利 4,446.38 9,081.19 6,966.59 7,246.46
重机
天桥起重 毛利率 38.08% 28.76% 24.77% 28.67%
(002523) 销售收入 41,935.12 90,372.66 48,972.35 45,300.47
主营
销售成本 29,386.94 64,893.81 38,528.87 33,118.27
业务
销售毛利 12,548.18 25,478.85 10,443.48 12,182.20
合计
毛利率 29.92% 28.19% 21.33% 26.89%
销售收入 193.16 1,017.44 571.62 765.64
通用
销售成本 191.51 986.91 556.94 750.09
起重
销售毛利 1.65 30.52 14.68 15.55

华东重机 毛利率 0.85% 3.00% 2.57% 2.03%
(002685) 销售收入 90,468.97 152,970.42 49,877.72 37,272.59
主营
销售成本 83,984.97 140,266.22 42,393.68 30,061.47
业务
销售毛利 6,484.00 12,704.20 7,484.04 7,211.12
合计
毛利率 7.17% 8.31% 15.00% 19.35%
销售收入 132,112.05 133,249.40 137,223.37 175,257.26
起重 销售成本 97,754.16 101,949.26 101,158.03 140,601.72
装备 销售毛利 34,357.89 31,300.14 36,065.34 34,655.54
润邦股份 毛利率 26.01% 23.49% 26.28% 19.77%
(002483) 销售收入 154,287.22 189,548.84 219,013.22 226,989.22
主营
销售成本 119,321.01 179,079.23 171,109.26 184,428.49
业务
销售毛利 34,966.21 10,469.61 47,903.96 42,560.73
合计
毛利率 22.66% 5.52% 21.87% 18.75%
桥门 销售收入 17,115.11 37,245.78 32,647.47 33,005.66
发行人
式起 销售成本 12,386.70 27,492.94 22,651.04 24,5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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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重机 销售毛利 4,728.41 9,752.84 9,996.43 8,482.23
毛利率 27.63% 26.19% 30.62% 25.70%
销售收入 23,502.18 55,182.42 48,141.95 47,156.63
主营
销售成本 17,559.42 41,456.99 33,750.60 33,768.84
业务
销售毛利 5,942.76 13,725.43 14,391.35 13,387.79
合计
毛利率 25.29% 24.87% 29.89% 28.39%
注:上表数据来自于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除选择它们的主营业务合并数据外,
还分别选择了具有可比性的天桥起重中的铝冶炼起重机毛利率、华东重机中的通用门式、
桥式起重机毛利率、以及润邦股份中收入占比最大的起重装备产品毛利率作比较。
① 与天桥起重相比,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差异较小
可比上市公司中,天桥起重的主要产品为铝冶炼起重机,与公司的主要产品
同属于桥门式起重机类别,产品特点最为相似,也最具有可比性。
2013 年-2015 年,公司起重机毛利率分别为 25.70%、30.62%、26.19%,平
均值为 27.50%,天桥起重的主要产品铝冶炼起重机毛利率分别为 28.67%、
24.77%、28.76%,平均值为 27.40%,两者差异较小。2016 年上半年,公司起重
机毛利率波动幅度不大,而天桥起重的起重机毛利率波动相对较大。
2014 年度公司起重机毛利率高于天桥起重 5.85 个百分点,主要是当年度发
行人向巴西 EEP 公司销售的起重机金额 7,456.89 万元,该项目的毛利率为
33.36%,拉高了当年度的整体毛利率所致。
② 与华东重机相比,类似产品的毛利率差异较大且变动趋势不一致
报告期内,华东重机通用起重机毛利率分别为 2.03%、2.57%、3.00%、0.85%,
毛利率与公司相比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两家公司的生产经营重点不同,造成了
产品毛利率的差异。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华东重机
--主营业务收入 90,468.97 152,970.42 49,877.72 37,272.59
--通用起重机收入 193.16 1,017.44 571.62 765.64
--占比 0.21% 0.67% 1.15% 2.05%
发行人
--主营业务收入 23,502.18 55,182.42 48,141.95 47,156.63
--起重机收入 17,115.11 37,245.78 32,647.47 33,005.66
--占比 72.82% 67.50% 67.82% 69.99%
公司的主要产品起重机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始终在65%以上。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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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的主要产品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和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通用起重
机占比很小。
起重机是公司的最主要产品,因此公司更加注重对其质量的提升、售后服务
的完善和成本的管理与控制,报告期内,毛利率均保持在25%以上,相对较高。
而华东重机的通用桥、门式式起重机毛利率水平很低且波动较大。
③ 与润邦股份相比,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差异不大
报告期内,润邦股份的主要产品起重装备的毛利率分别为19.77%、26.28%、
23.49%、26.01%,呈现震荡上升的态势,平均毛利率为23.89%。与发行人的毛
利率相比,有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A、产品种类的差异造成毛利率不同
项目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润邦股份—起重设备
--甲板克令吊 起重机械 臂架型起重机 甲板起重机
--集装箱桥吊 起重机械 桥架型起重机 装卸桥
发行人
门式起重机、桥式起
--起重机 起重机械 桥架型起重机
重机
按照功能和结构特点分类,公司的主要产品属于桥架型起重机中的门式起重
机和桥式起重机,根据润邦股份披露的年报,其起重设备主要包括甲板克令吊、
集装箱桥吊等,甲板克令吊属于臂架型起重机中的甲板起重机,集装箱桥吊属于
桥架型起重机中的装卸桥。产品种类的差异使得毛利率并不具有直接的可比性。
B、产品的下游行业分布不同
公司起重机产品的下游客户分布在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汽车船
舶、冶金、建材、造纸等行业,下游客户的广泛分布使得公司的产品受到经济周
期的影响程度较小。润邦股份的起重设备下游客户主要在造船、港口、海洋工程
行业,近年来造船、港口等行业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
④核心零部件自产比例不断提升
起重机的核心部件主要包括主梁、电动葫芦/卷扬小车、电控系统。
电动葫芦/卷扬小车是起重机的起升机构,负责起吊货物。2013 年至 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销售的使用自制电动葫芦的作为主要起升机构的起重机台数分
别为 153、184、480 和 296,占全部电动葫芦作为主要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比重分
别为 16.40%、24.73%、41.70%和 55.85%。卷扬小车由发行人采购电机、减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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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筒、吊钩、钢丝绳等部件后自行制造。2013 年至 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销售
的使用卷扬小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台数分别为 71、91、101 和 57,占全部
起重机的比重为 3.73%、6.71%、8.77%和 10.75%。核心零部件电动葫芦/卷扬小
车形成自产且逐步替代外购电动葫芦将有效地降低发行人起重机的生产成本。
2)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公司 产品类别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铝冶炼起重机 38.08% 28.76% 24.77% 28.67%
天桥起重
钢铁冶炼起重机 33.47% / 7.23% 12.48%
(002523)
综合毛利率 29.92% 28.19% 21.33% 26.89%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30.79% 22.78% 16.97% 16.42%
华东重机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 24.08% 13.84% 22.64%
(002685)
综合毛利率 7.17% 8.31% 15.00% 19.35%
起重装备 26.01% 23.49% 26.28% 19.77%
润邦股份 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 -38.94% -166.86% 10.65% 10.34%
(002483) 船舶配套装备 20.34% 8.16% 11.58% 18.62%
综合毛利率 22.66% 5.52% 21.87% 18.75%
桥、门式起重机 27.63% 26.19% 30.62% 25.70%
发行人 工程机械部件 6.56% 14.60% 26.01% 24.90%
综合毛利率 25.29% 24.87% 29.89% 28.39%
注:上表数据来自于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综合毛利率数据,另外我们还列示了天桥起重、
华东重机、润邦股份和发行人收入占比较大的产品毛利率进行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综合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如下:
①主营产品结构不同: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较低的产品占比较高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公司 产品类别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收入占比 收入占比 收入占比
铝冶炼起重机 27.84% 38.08% 34.93% 28.76% 57.43% 24.77% 55.79% 28.67%
天桥起重
钢铁冶炼起重机 1.70% 33.47% 3.05% / 13.53% 7.23% 21.46% 12.48%
(002523)
综合毛利率 29.92% 28.19% 21.33% 26.89%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
华东重机 4.08% 30.79% 17.13% 22.78% 58.91% 16.97% 32.52% 16.42%
起重机
(002685)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 - 11.65% 24.08% 22.06% 13.84% 58.23% 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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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业务板块 53.26% 3.54% 62.67% 1.94% 4.95% 2.72% - -
综合毛利率 7.17% 8.31% 15.00% 19.35%
起重装备 85.63% 26.01% 70.30% 23.49% 62.66% 26.28% 77.21% 19.77%
海洋工程装备及配
润邦股份 4.15% -38.94% 8.18% -166.86% 5.01% 10.65% 9.81% 10.34%
套装备
(002483)
船舶配套装备 7.05% 20.34% 16.13% 8.16% 25.14% 11.58% 5.33% 18.62%
综合毛利率 22.66% 5.52% 21.87% 18.75%
桥、门式起重机 72.82% 27.63% 67.50% 26.19% 67.82% 30.62% 69.99% 25.98%
发行人 工程机械部件 12.49% 6.56% 18.99% 14.60% 19.73% 26.01% 13.42% 24.90%
综合毛利率 25.29% 24.87% 29.89% 28.39%
a、发行人与天桥起重
2013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度,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39%、29.89%、
24.87%和25.29%,平均值为 27.11%,天桥起重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89%、
21.33%、28.19%和29.92%,平均值为26.58%,两者差异较小。2013年和2014年,
天桥起重综合毛利率较发行人偏低的主要原因是毛利率较低的钢铁冶炼起重设
备收入占比较大,进而拉低了整体毛利,2013年、2014年钢铁冶炼起重设备收入
占全部收入比重达到26.55%、21.46%,而钢铁冶炼起重设备毛利率较低主要受
下游钢铁行业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自2015年开始,天桥起重通过并购杭州华新
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介入毛利率较高的电力搬运设备和港口装卸设备领域,该类业
务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天桥起重整体毛利率。
b、发行人与华东重机
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度,华东重机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9.35%、
15.00%、8.31%和 7.17%,平均值为 12.46%,华东重机综合毛利率较发行人偏低
的主要原因是毛利率较低的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和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收入
占比较大,进而拉低了整体毛利率,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度轨道式集装箱
门式起重机和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收入占全部收入比重达到 90.75%、80.97%、
28.78%和 30.79%,而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和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毛利率较低
主要由于游港口、物流行业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另外,自 2014 年开始,
华东重机毛利率较低的不锈钢贸易业务(2014 年新增业务)占全部收入比重呈
现逐年上升态势,2014 年至 2016 年上半年,该类业务平均毛利仅有 2.73%,但
平均收入占比达到 40.38%,该业务也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华东重机整体毛利率。
c、发行人与润邦股份
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度,润邦股份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8.75%、
21.87%、5.52%和 22.66%,平均值为 17.20%,华东重机综合毛利率较发行人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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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的主要原因是毛利率较低的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和船舶配套装备收入占
比较大,进而拉低了整体毛利,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度,海洋工程装备及
配套装备和船舶配套装备收入占全部收入比重达到 15.14%、30.16%、24.31%和
11.21%,而轨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和船舶配套装备毛利率较低主要由于下游
客户主要集中在造船、港口、海洋工程行业,近年来造船、港口等行业受到经济
周期的影响较大。
②发行人专注于通用桥门式起重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较之同行业其他公司仅有部分业务涉及桥门式起重机业务不同,发行人一直
专注于通用桥门式起重机的研发、生产、安装与销售,发行人对通用桥门式起重
机的质量、售后服务一直高度重视,通用桥门式起重机设备一般价值较大,使用
寿命较长,故客户对产品的性能和售后服务敏感性较高。由于发行人具有研究、
设计、安装等竞争优势的同时提供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使发行人产品的高品质
和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可以得到客户的认可,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价格接受程度
较高。
③稳定的原料供应和良好的成本控制
发行人经过多年对各类原材料供应商的筛选,已经形成了多家合格供应商和
优质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途径,同时发行人根据已签订订单所需要的各类原材
料,综合考虑原材料最低库存量和市场价格变动,采取向供应商批量采购方式,
有效地降低公司的订货成本的同时可以获得供应商对大宗采购的价格优惠。公司
属于起重设备制造业,具有典型的资本密集型特征,公司一直保持适度的固定资
产规模,最大限度地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有效地降低公司单位产品成本中
固定成本的比例。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和工艺积累,公司具有独特的生产流程以
及运输、现场安装等工艺,积累了丰富的安装和调试经验,已经形成了专业化的
安装流程和调试技术,可以有效的降低公司产品发运安装成本。
④价格敏感度较低
发行人起重机产品凭借先进的技术、安全可靠的性能及专业的服务,深得用
户的首肯和信赖。公司培育并积累了一批各个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客户,该类客
户通常资本实力雄厚,投资规模较大,起重设备往往占其投资比例较小,对价格
敏感度较低。
3、原材料价格变化对综合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为起重机,其次为工程机械部件。报告期内,起重机和工程机
械部件的合计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75.13%、86.63%、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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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1%。起重机成本中主要原材料为电动葫芦和钢材,工程机械部件成本中主要
原材料为钢材。
报告期内,电动葫芦和钢材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占主营成 占主营成 占主营成 占主营成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电动葫芦 2,421.44 13.79% 5,918.81 14.28% 4,964.92 14.71% 7,436.17 22.02%
钢材 3,097.46 17.64% 9,301.92 22.44% 7,591.13 22.49% 7,440.31 22.03%
合 计 5,518.90 31.43% 15,220.73 36.71% 12,556.04 37.20% 14,876.48 44.05%
注:①钢材金额是起重机和工程机械部件中钢材成本的合计数。
②电动葫芦金额是起重机中电动葫芦和单独出售的电动葫芦的成本合计数,2014 年度
至 2016 年上半年度占比下降,主要是当期销售的起重机中采用卷扬机作为起升装置的数量
和占比上升所致。
假定每年公司的产品销售结构不变,产品价格、销售量等其他因素均不变,
主要原材料电动葫芦、钢材价格分别变动不同百分比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敏感性
分析如下:
(1)电动葫芦均价变动敏感性分析
项目 毛利率变动
综合毛利率 25.29% 24.87% 29.89% 28.39%
电动葫芦均价上涨幅度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 年度 2013年度
1.00% -0.10% -0.11% -0.10% -0.16%
3.00% -0.31% -0.32% -0.31% -0.47%
5.00% -0.52% -0.54% -0.52% -0.79%
10.00% -1.03% -1.07% -1.03% -1.57%
(2)钢材均价变动敏感性分析
项目 毛利率变动
综合毛利率 25.29% 24.87% 29.89% 28.39%
钢材均价上涨幅度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1.00% -0.13% -0.17% -0.16% -0.16%
3.00% -0.40% -0.51% -0.47% -0.47%
5.00% -0.66% -0.84% -0.79% -0.79%
10.00% -1.32% -1.69% -1.58% -1.57%
以2014年度为例,在产品销售结构、产品价格、销售量、其他材料等因素不
变的情况下,电动葫芦均价上涨1.00%时,综合毛利率下降0.11个百分点;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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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价上涨1.00%时,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0.17个百分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敏感
性对钢材均价变动高于电动葫芦均价变动,这主要是由于当年度主营业务成本中
钢材所占比例高于电动葫芦所占比例所致。
4、起重机销售均价变化对综合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
假定每年产品的销售结构不变,销售数量和单位成本不变的情况下,起重机
的销售均价变动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目 毛利率变动
综合毛利率 25.29% 24.87% 29.89% 28.39%
起重机单价上涨幅度 2016 年 1-6 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1.00% 0.73% 0.67% 0.68% 0.70%
3.00% 2.18% 2.02% 2.03% 2.10%
5.00% 3.64% 3.37% 3.39% 3.50%
10.00% 7.01% 6.75% 6.78% 7.01%
如上表所示,以2014年度为例,在其他条件均不变的情况下,起重机销售均
价上涨1.00%时,公司综合毛利率上升0.67个百分点。
综上,产品销售均价波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大于电动葫芦和钢材均价波动
对毛利率的影响。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和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变动幅 变动幅
金额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金额
度 度
销售费用 1,605.92 3,605.78 -8.06% 3,921.97 32.16% 2,967.65 39.72%
管理费用 2,094.60 3,468.63 3.00% 3,367.67 16.71% 2,885.48 75.32%
财务费用 -9.51 -17.09 -154.85% 31.16 -92.06% 392.24 -9.12%
合 计 3,691.01 7,057.32 -3.60% 7,320.80 17.22% 6,245.37 48.65%
销售费用率 6.83% 6.53% 8.13% 6.28%
管理费用率 8.91% 6.28% 6.99% 6.11%
财务费用率 -0.04% -0.03% 0.06% 0.83%
期间费用率 15.69% 12.78% 15.18% 13.22%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总体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态势,
期间费用的主要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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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6.28%、8.13%、6.53%、6.83%,呈现先
增长后下降的态势。
(1)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的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运输费 403.00 25.09% 1,243.33 34.48% 1,364.80 34.80% 693.89 23.38%
职工薪酬 358.01 22.29% 628.78 17.44% 570.65 14.55% 630.34 21.24%
差旅费 177.64 11.06% 300.10 8.32% 252.84 6.45% 309.04 10.41%
售后服务费 274.49 17.09% 551.65 15.30% 502.54 12.81% 454.50 15.32%
其他费用 392.78 24.46% 881.92 24.46% 1,231.14 31.39% 879.88 29.65%
销售费用合计 1,605.92 100.00% 3,605.78 100.00% 3,921.97 100.00% 2,967.65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支付的运输费、销售人员的薪酬、差旅费、
售后服务费等。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运输费分别为 693.89 万元、
1,364.80 万元、1,243.33 万元、403.00 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23.38%、
34.80%、34.75%、25.09%,是销售费用中的最主要部分。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广
告费、监检费、咨询服务费、招标费和包装费等。
(2)销售费用率的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销售费用 1,605.92 3,605.78 -8.06% 3,921.97 32.16% 2,967.65 39.72%
其中:运输费 403.00 1,243.33 -8.90% 1,364.80 96.69% 693.89 -4.09%
营业收入 23,502.18 55,236.34 14.57% 48,211.55 2.02% 47,256.04 17.44%
销售费用率% 6.83% 6.53% 8.13% 6.28%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销售费用金额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度,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8%、8.13%、
6.53%、6.83%。2014 年度的销售费用率上升主要是运输费、员工薪酬及售后服
务费等增加所致。2015 年度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主要是运输费用、包装费下
降所致。
公司的产品销售主要采用公路运输,因此随着产品的销量、运输距离远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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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公司的运输费也相应变化。公司主要通过定期招标的方式确定运输公司,
这样不仅保证了产品能够及时安全的送达客户,也较好地控制了运输费用。
2014 年度运输费用较上一年度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当期华东地
区销售占比由上一年度的 57.77%下降至 47.56%,平均运输距离有所增加;另一
方面,由于当期个别项目的起重机产品体积很大,导致运费较高,例如发行人向
EEP 公司交付的整机全部为大型起重机械,仅此项目就产生运费达 280 万元左
右。2015 年度运输费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一方面是当年未受类似 EEP 公司等
特殊订单的影响,另一方面油价持续下降也对运输费用降低产生一定影响。
2014 年度公司的销售费用较 2013 年度增加 954.31 万元,增长 32.16%,主
要是运输费和包装费的增加;2015 年度销售费用较 2014 年度降低 316.19 万元,
减少 8.06%,主要是运输费和包装费的降低。
2、管理费用
(1)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的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资薪金 584.62 919.25 26.50% 902.64 26.80% 868.64 30.10%
税费 111.56 218.18 6.29% 175.83 5.22% 142.21 4.93%
折旧与摊销 109.74 217.39 6.27% 200.50 5.95% 188.10 6.52%
汽车费 46.41 90.47 2.61% 94.12 2.79% 91.93 3.19%
差旅费 68.80 61.55 1.77% 119.06 3.54% 82.23 2.85%
业务招待费 20.42 58.85 1.70% 62.06 1.84% 118.79 4.12%
办公费 88.05 150.11 4.33% 164.87 4.90% 172.48 5.98%
研究与开发费用 729.70 1,257.83 36.26% 987.21 29.31% 734.06 25.44%
其他 335.30 495.00 14.27% 661.38 19.64% 487.04 16.88%
管理费用合计 2,094.60 3,468.63 100.00% 3,367.67 100.00% 2,885.48 100.00%
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是管理人员薪酬、研究与开发费用、各项办公费用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总额逐年增加,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6.11%、6.99%、6.28%、8.91%,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员工
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导致职工薪酬上涨较快,另一方面,公司加大了研发投
入,使得研究与开发费用增长较快。
(2) 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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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职工薪酬 2,555.33 6.04% 3,998.38 4.36% 2,906.23 5.79% 2,816.29 6.11%
研发费 1,300.92 3.07% 2,202.55 2.40% 956.78 1.91% 922.39 2.00%
税费 357.55 0.84% 628.75 0.69% 399.47 0.80% 253.29 0.55%
折旧费 341.76 0.81% 336.94 0.37% 220.9 0.44% 243.97 0.53%
差旅费 251.76 0.59% 286.24 0.31% 190.43 0.38% 202.43 0.44%
办公费 341.12 0.81% 502.95 0.55% 189.46 0.38% 135.99 0.30%
业务招待费 214.35 0.51% 240.71 0.26% 148.78 0.30% 192.97 0.42%
无形资产摊销费 441.06 1.04% 473.66 0.52% 66.46 0.13% 70.51 0.15%
运输费 27.37 0.06% 74.73 0.08% 70.67 0.14% 82.15 0.18%
宣传费 3.09 0.01% 30.45 0.03% 65.65 0.13% 12.73 0.03%

审计费 67.45 0.16% 201.89 0.22% 34.25 0.07% 42.81 0.09%

咨询费 0.95 0.00% 187.59 0.20% 29.77 0.06% 58.72 0.13%

董事会费 17.67 0.04% 29.59 0.03% 24.93 0.05% 38.89 0.08%

低耗品摊销 21.65 0.05% 21.34 0.02% 23.3 0.05% 29.25 0.06%
修理费 14.70 0.03% 24.97 0.03% 21.48 0.04% 24.78 0.05%
绿化费 8.65 0.02% 9.43 0.01% 16.82 0.03% 13.76 0.03%
保险费 83.33 0.20% 11.81 0.01% 15.29 0.03% 17.65 0.04%
计量检验费 7.02 0.02% 0 0.00% 10.88 0.02% 89.65 0.19%
其他费用 146.10 0.35% 468.5 0.51% 164.83 0.33% 272.73 0.59%
合计 6,201.82 14.65% 9,730.47 10.61% 5,556.36 11.07% 5,520.95 11.99%
营业收入 42,339.01 91,675.29 50,199.52 46,061.64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占 收 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研究与开发费用 553.78 0.61% 2,052.82 1.34% 1,571.81 3.15% 1,255.66 3.26%
工资薪金 543.35 0.60% 1,323.24 0.86% 891 1.79% 708.45 1.84%
华 业务招待费 158.24 0.17% 271.24 0.18% 308.87 0.62% 296.14 0.77%
东 税费 174.57 0.19% 279.48 0.18% 245.41 0.49% 228.74 0.59%
重 折旧费 154.76 0.17% 308.37 0.20% 192.8 0.39% 145.92 0.38%
机 无形资产摊销费 69.61 0.08% 139.83 0.09% 138.66 0.28% 138.66 0.36%
办公费 104.75 0.12% 276.51 0.18% 123.57 0.25% 87.66 0.23%
咨询及中介服务
79.02 0.09% 75.48 0.05% 119.43 0.24% 120.32 0.31%

保险费 54.83 0.06% 145.36 0.09% 111.4 0.22% 109.3 0.28%
差旅费 106.57 0.12% 126.89 0.08% 96.48 0.19% 86.87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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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费用 25.15 0.03% 50.89 0.03% 53.94 0.11% 45.13 0.12%
修理费 19.05 0.02% 33.46 0.02% 44.12 0.09% 29.21 0.08%
其他 119.64 0.13% 297.9 0.19% 107.49 0.22% 97.18 0.25%
合计 2,163.31 2.39% 5,381.47 3.50% 4,005.00 8.03% 3,349.21 8.69%
营业收入 90,613.40 153,645.85 49,877.72 38,547.92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占 收 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研究与开发费用 8,322.50 5.36% 13,802.32 7.23% 12,906.94 5.84% 8,478.85 3.69%
工资薪金 4,460.09 2.87% 9,835.97 5.16% 9,745.13 4.41% 9,267.58 4.03%
咨询服务费 296.92 0.19% 1,185.41 0.62% 1,233.46 0.56% 637.99 0.28%
润 税费 508.29 0.33% 1,107.54 0.58% 1,000.10 0.45% 892.95 0.39%
邦 无形资产摊销费 484.76 0.31% 965.53 0.51% 959.4 0.43% 941.72 0.41%
股 折旧费 390.48 0.25% 784.07 0.41% 679.82 0.31% 597.16 0.26%
份 办公费 149.63 0.10% 432.94 0.23% 465.19 0.21% 518.57 0.23%
汽车费用 131.27 0.08% 355.13 0.19% 382.15 0.17% 405.75 0.18%
差旅费 / / 314.03 0.16% 364.98 0.17% 339.82 0.15%
业务招待费 177.57 0.11% 315.07 0.17% 284.8 0.13% 252.64 0.11%
其他 571.58 0.37% 1,099.55 0.58% 1,346.83 0.61% 1,124.92 0.49%
合计 15,493.09 9.99% 30,197.56 15.83% 29,368.80 13.28% 23,457.95 10.20%
营业收入 155,139.79 190,800.99 221,158.58 229,885.67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占 收 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研究与开发费用 729.70 3.10% 1,257.83 2.28% 987.21 2.05% 734.06 1.55%
工资薪金 584.62 2.49% 919.25 1.66% 902.64 1.87% 868.64 1.84%
咨询服务费 191.26 0.81% 242.74 0.44% 429.86 0.89% 204.11 0.43%
折旧与摊销 109.74 0.47% 217.39 0.39% 200.5 0.42% 188.1 0.40%
发 税费 111.56 0.47% 218.18 0.39% 175.83 0.36% 142.21 0.30%
行 办公费 88.05 0.37% 150.11 0.27% 164.87 0.34% 172.48 0.36%
人 差旅费 68.80 0.29% 61.55 0.11% 119.06 0.25% 82.23 0.17%
汽车费 46.41 0.20% 90.47 0.16% 94.12 0.20% 91.93 0.19%
业务招待费 20.42 0.09% 58.85 0.11% 62.06 0.13% 118.79 0.25%
租赁费 4.00 0.02% 32.18 0.06% 47.23 0.10% 57.13 0.12%
通讯费 21.18 0.09% 39.29 0.07% 42.54 0.09% 36.11 0.08%
其他 118.87 0.51% 180.8 0.33% 141.74 0.29% 189.69 0.40%
合计 2,094.60 8.91% 3,468.63 6.28% 3,367.67 6.99% 2,885.48 6.11%
营业收入 23,520.88 55,236.34 48,211.55 47,256.04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由于研发
费用和工资薪金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发行人与天桥起重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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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天桥起重主要是由于公司工资薪金占营业收
入比重较低所致。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发行人工资薪金占营业收入比
重分别为 1.84%、1.87%和 1.66%,远低于同期天桥起重的 6.11%、5.79%
和 4.36%,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工资薪金计入管理费用的员工人数占总员
工人数的比重较小。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发行人工资薪金计入管理费
用的员工人数比重分别为 29.62 %、26.44%和 25.61%,而天桥起重工资薪
金计入管理费用的员工人数比重分别为 37.02%、33.73%和 41.00%(天桥
起重 2016 年半年报未披露员工结构)。
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天桥
起重相比差异较小。
(2)发行人与华东重机比较
2013 年度至 2014 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华东重机主要是由于
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所致。
2013 年度至 2014 年度,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55%、2.05%,低于同期华东重机的 3.26%、3.15%,主要原因是:发行
人研发支出包括计入营业成本和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费用,而同期华东重
机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若考虑计入营业成本的研发支出,则 2013
年度至 2014 年度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3.63%和 6.10%,
整体高于华东重机研发费用率。
2015 年度、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管理费用率高于华东重机主要系
2014 年度华东重机收购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导致 2015 年度和 2016
年上半年,华东重机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工资薪金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华东
重机相比差异较小。
(3)发行人与润邦股份比较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润邦股份主要是由于
公司工资薪金和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较低所致。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发行人工资薪金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84%、1.87%和 1.66%,远低于同期润邦股份的 4.03%、4.41%和 5.16%,
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工资薪金计入管理费用的员工人数占总员工人数的比
重较小。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发行人工资薪金计入管理费用的员工人
数比重分别为 29.62 %、26.44%和 25.61%,而润邦股份工资薪金计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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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的员工人数比重分别为 36.52%、38.20%和 39.55%(润邦股份 2016 年
半年报未披露员工结构)。
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55%、2.05%、2.28%和 3.10%,低于同期润邦股份的 3.69%、5.84%、7.23%
和 5.36%,主要原因是:发行人研发支出包括计入营业成本和计入管理费
用的研发费用,而同期润邦股份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若考虑计入
营业成本的研发支出,则 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
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3.63%、6.10%、3.52%和 6.40%,与润邦股份差异缩小。
2015 年度,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润邦股份差异较大,主要系
润邦股份当年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所致。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的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利息支出 94.89 -997.79% 185.42 -1085.01% 156.18 501.22% 356.92 91.00%
减:利息收入 4.42 -46.48% 29.07 -170.11% 58.31 187.13% 47.98 12.23%
汇兑损益 -115.27 1212.09% -200.03 1170.53% -86.37 -277.18% 52.39 13.36%
其他 15.29 -160.78% 26.59 -155.62% 19.66 63.09% 30.91 7.88%
财务费用合计 -9.51 100.00% -17.09 100.00% 31.16 100.00% 392.24 100.00%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是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
用分别为 392.24 万元、31.16 万元、-17.09 万元、-9.51 万元,财务费用率分别为
0.83%、0.06%、-0.03%、-0.04%。公司加强财务费用的控制与管理,使财务费用
率处于较低的水平。2014 年度财务费用大幅度下降,主要是公司偿还了短期借
款和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4、期间费用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期间费用率对比如下:
期间费用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天桥起重:销售费用率 6.66% 4.49% 5.74% 6.88%
管理费用率 14.65% 10.61% 11.07% 11.99%
财务费用率 0.55% 0.19% -0.45% -1.13%
期间费用率 21.86% 15.30% 16.36% 17.73%
华东重机:销售费用率 2.42% 2.43% 6.21% 7.19%
1-1-336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期间费用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管理费用率 2.39% 3.50% 8.03% 8.69%
财务费用率 0.21% 0.18% -1.37% -0.26%
期间费用率 5.02% 6.12% 12.87% 15.61%
润邦股份:销售费用率 2.29% 3.20% 2.67% 2.42%
管理费用率 9.99% 15.83% 13.28% 10.20%
财务费用率 0.47% -1.32% -0.48% -0.35%
期间费用率 12.75% 17.71% 15.46% 12.27%
平均值: 销售费用率 3.79% 3.37% 5.98% 5.50%
管理费用率 9.01% 9.98% 9.55% 10.29%
财务费用率 0.41% -0.32% -0.91% -0.58%
期间费用率 13.21% 13.04% 14.62% 15.20%
发行人: 销售费用率 6.83% 6.53% 8.13% 6.28%
管理费用率 8.91% 6.28% 6.99% 6.11%
财务费用率 -0.04% -0.03% 0.06% 0.83%
期间费用率 15.69% 12.78% 15.18% 13.22%
注:上表数据来自于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
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6.28%、8.13%、6.53%、
6.83%,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态势。公司销售费用率较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高,
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大部分订单都是包含运费的,且属于大件公路运输,客户分布
区域广泛,这部分运费计入销售费用,使得公司总的销售费用率较高。
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6.11%、6.99%、6.28%、
8.91%,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平均值,显示了公司良好的管理水平
和费用控制。
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财务费用率分别为 0.83%、0.06%、-0.03%、
-0.04%,较可比上市公司的财务费用率偏高,主要是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
期,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借款金额较大使得利息支出较多所致。
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13.22%、15.18%、
12.78%、15.69%,2013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率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
均值,2014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六)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与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外收入合计 262.72 227.05 375.31 2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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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外支出合计 - 12.80 12.91 20.91
营业外收支净额 262.72 214.25 362.40 184.48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0.77% 3.44% 5.21% 2.6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 184.48 万元、362.40 万元、214.25
万元、262.72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分别为 2.62%、5.21%、3.44%、10.77%。
2、政府补助
营业外收入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度分别为
181.72 万元、333.59 万元、219.26 万元、260.36 万元,占营业外收入的比例为
88.48%、88.89%、96.57%、99.10%。报告期内公司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内容 依据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付法兰
一期项目基础设施配
3.25 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基础配套补贴资
套补贴
金的通知
4.07 二期项目基础设施配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支付
套补贴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配套补贴
资金的通知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付法兰
三期项目基础设施配
33.42 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配套补
套补贴
贴资金的通知
2015 年度苏州市重大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吴江区知识产权局、
专利技术推广应用计 吴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苏州市重大专
5.00
划、2014 年度结转项 利技术推广应用计划、2014 年度结转项目和经
目和经费 费的通知
收购外资股权补助资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法兰泰克重工股
157.62
金 份有限公司收购外资股权补助资金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吴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2015 年度吴江区智能
2016 年 1-6 37.00 会关于下达 2015 年度吴江区智能工业发展专项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资金的通知
月 2014 年度开放型经济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吴江区商务局关于下达
6.00
转型升级奖励资金 2014 年度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奖励资金的通知
2015 年度吴江经济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奖励 2015
术开发区企业加快转
5.00 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加快转型发展等
型发展等经济工作先
经济工作先进的通知
进奖励资金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吴江区财政局关于下
2015 年江苏省第三批
4.00 达 2015 年江苏省第三批高新技术产品经费的通
高新技术产品经费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吴江区财政局关于下
2015 年江苏省第四批
2.00 达 2015 年江苏省第四批高新技术产品经费的通
高新技术产品经费

2015 年苏州市吴江区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下达 2015 年苏
1.00
科普项目资助 州市吴江区科普项目资助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吴江区财政局关于下
2015 年度江苏省民营
1.00 达 2015 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奖励经费的通
科技企业奖励经费

1-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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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内容 依据
2015 年度吴江经济技 江苏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关于下达 2015
1.00 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奖 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经费的
励经费 通知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付法兰
一期项目基础设施配
6.50 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基础配套补贴资
套补贴
金的通知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支付
二期项目基础设施配
8.13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配套补贴
套补贴
资金的通知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付法兰
三期项目基础设施配
66.85 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配套补
套补贴
贴资金的通知
2014 年度重点技术改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吴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41.94 造项目计划竣工项目 会关于下达 2014 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竣
补贴资金 工项目(第一批)补贴资金的通知
49.00 税收扶持资金 上海绿地私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扶持协议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吴江区财政局关于下
科技金融专项科技贷
达苏州市 2015 年度第二十二批科技发展计划[科
16.04 款利息(含担保费)
技金融专项科技贷款利息(含担保费)补贴]项
补贴
目经费的通知
2015 年度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吴江区财政局关于下
2015 年度江苏省民营
1.00 达 2015 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奖励经费的通
科技企业奖励经费

3.00 科技工作者之家项目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协会资金说明
配套资金
2015 年度苏州市重大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吴江区知识产权局、
专利技术推广应用计 吴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苏州市重大专
5.00
划、2014 年度结转项 利技术推广应用计划、2014 年度结转项目和经
目和经费 费的通知
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关于公布 2014 年江
10.00 2014 年江苏名牌奖励
苏名牌的决定
2014 年度工业经济专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吴江区中小企业局关于下
项资金中小微企业服
10.00 达 2014 年度工业经济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及服
务体系类项目奖励资
务体系类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关于
2014 年度吴江第四批
1.80 下达 2014 年度吴江区第四批专利专项资助经费
专利专项资助经费
的通知
6.50 一期项目基础设施配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付法兰
套补贴 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基础配套补贴资
金的通知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支付
二期项目基础设施配
8.13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配套补贴
套补贴
资金的通知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付法兰
三期项目基础设施配
66.85 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配套补
套补贴
2014 年度 贴资金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
1.68 专利专项资助经费 关于下达 2013 年度吴江区第一批专利专项资助
经费的通知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
经济发展先进企业奖
10.00 于表彰 2013 年度汾湖高新区先进工业企业的决


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奖 吴江市科学技术局、吴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
2.00
励经费 年度吴江市第一批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经费
1-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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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内容 依据
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区经济和信息
民营优势成长性工业
10.00 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3 年度民营优势成长性工
企业奖励资金
业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关于下达 2013
12.00
金 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商务局关于下达 2013 年
31.00 转型升级奖励资金
度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奖励资金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
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补
53.05 下达 2013 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竣工项目
贴资金
(第二批)补贴资金的通知
外贸稳定增长奖励资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商务局关于拨付 2013 年
5.46
金 度外贸稳定增长奖励资金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
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奖
22.00 年度苏州市吴江区第三批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奖
励及配套经费
励及配套经费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60.00 前瞻性研究专项资金
年省级前瞻性研究专项资金(第七批)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
20.00 专利专项资助经费 关于下达 2014 年度吴江区第二批专利专项资助
经费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苏州
科技发展计划(政府
10.00 市 2014 年度第二十一批科技发展计划(政府性
性资助)项目及经费
资助)项目及经费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
省级和市级外资研发
2.35 年度和 2013 年度省级和市级外资研发机构及补
机构及补助经费
助经费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苏州市市长质量奖及
3.00 2013 年度苏州市市长质量奖及苏州名牌奖励资
苏州名牌奖励资金
金的通知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上半年中
2.30
拓资金 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通知
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奖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 2013 年企
7.28
励经费 业科技创新工作奖励经费的申请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6.00 高新技术产品奖励 关于下达 2012 年度吴江区第二批工业科技计划
项目奖励经费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区经济和信息
民营优势成长型工业
90.00 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2 年度民营优势成长型工
企业奖励
业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苏州市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关于公布 2012 年苏
3.00 创名牌奖励
州名牌产品的决定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关于
6.25 转型升级资金 下达 2012 年度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奖励资金
2013 年度
(第二批)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江区知识产
2.25 专利专项资助经费 权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 年度
吴江区第三批专利专项资助经费的通知
吴江市科学技术局、吴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
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奖
5.00 年度吴江市第一批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经费
励经费
的通知
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奖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 2012 年企
9.50
励经费 业科技创新工作奖励经费的申请
2.00 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奖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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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内容 依据
励经费 关于下达 2012 年度吴江区第二批工业科技计划
项目奖励经费的通知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关于拨付 2012 年度中小企
1.80
拓资金 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
2.50 专利数据库资助经费 关于下达 2013 年度企业专利数据库资助经费的
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
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奖
5.00 年度苏州市吴江区第二批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奖
励经费
励经费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
2.40 专利专项资助经费 关于下达 2013 年度吴江区第一批专利专项资助
经费的通知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付法兰
一期项目基础设施配
6.50 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基础配套补贴资
套补贴
金的通知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支付
二期项目基础设施配
6.10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配套补贴
套补贴
资金的通知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付法兰
三期项目基础设施配
33.42 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配套补
套补贴
贴资金的通知
(七)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利润 2,177.33 6,022.28 6,587.12 6,856.80
利润总额 2,440.05 6,236.54 6,949.53 7,041.27
减:所得税费用 354.34 850.82 999.01 934.49
净利润 2,085.70 5,385.71 5,950.52 6,106.78
1、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
358.97 887.28 1,018.64 982.43
算的当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调整 -4.63 -36.46 -19.63 -47.94
所得税费用合计 354.34 850.82 999.01 934.49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 14.52% 13.64% 14.38% 13.27%
本公司的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构成。递延所得税
费用系本公司按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递延收益与税法的计税基础存在的差
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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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兰泰克于 2010 年 9 月 17 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 2013
年 12 月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证书编号 GF201332000339,有效期为三年,
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 15%税率计缴企业
所得税。
诺威起重已于 2011 年 11 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 2014 年 10 月通过
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
税 务 局 、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批 准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GR201432001241,有效期三年,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减按 15.00%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4〕34 号)规定,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对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苏州一桥传动设备有限公司符合
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减免优惠。
2、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呈现略微下降的态势。2013 年度至 2016 年上半年
度净利润分别为 6,106.78 万元、5,950.52 万元、5,385.71 万元、2,085.70 万元,
其中 2014 年度比 2013 年度小幅下降 2.56%,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下降 9.49%。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的有所下降主要由下述因素所致:
(1)营业收入保持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抓住市场发展的机遇确立了以起重机为
主、工程机械部件为辅的发展战略,并大力投入电动葫芦的生产与研发,培育出
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呈现持续的上升趋势,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23,520.88 55,236.34 14.57% 48,211.55 2.02% 47,256.04 17.44%
(2)毛利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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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25.29% 24.71% 29.89% 28.39%
2014 年度至 2015 年度,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是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
(3)期间费用率先上升后下降
2014 年度较上一年度相比公司期间费用的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
度,期间费用率在当期有所上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年度公司的净利润。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15.69% 12.78% 15.18% 13.22%
(八)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股东的净利润
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25 0.44 -204.09 3.9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260.36 219.26 333.59 181.72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 - - -
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49.86 115.50 32.88 -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2 -5.44 28.81 -1.24
所得税影响额 -40.41 -38.16 -47.33 -19.0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合计 272.17 291.59 143.85 165.4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85.70 5,385.71 5,950.52 6,106.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813.53 5,094.12 5,806.66 5,941.31

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13.05% 5.41% 2.42% 2.71%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
益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71%、2.42%、5.41%、
13.05%,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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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9.13 2,136.24 8,562.32 6,328.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3.60 -1,600.06 -3,021.14 -5,335.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9.86 6,916.88 -2,643.65 -2,955.4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85.71 327.87 87.08 -93.92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98.62 7,780.92 2,984.60 -2,055.65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403.08 53,352.17 66,676.29 52,902.7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7.18 628.80 361.05 214.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4.19 253.77 390.62 673.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264.44 54,234.73 67,427.97 53,791.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106.55 39,909.94 47,235.81 36,075.0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67.22 5,044.14 4,504.91 3,847.28
支付的各项税费 994.36 3,413.72 2,373.68 4,085.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7.17 3,730.70 4,751.25 3,454.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465.31 52,098.49 58,865.65 47,462.0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328.99 万元、8,562.32
万元、2,136.24 万元、799.13 万元。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生产规模持续扩张以
及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和与同期净
利润的总和基本一致。
各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产生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
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1、2013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8.99 万元,与同期净利
润 6,106.78 万元相比基本一致;
2、2014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净利润,主要系经
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大于存货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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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调增的主要因素:
经营性应收项目:应收账款较上年减少 2,795.32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加强了
催款力度,加速了应收账款的资金回笼,例如,发行人当年收到广州大功率电力
机车修造公司筹备组,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大额应收款。
当期收回的应收账款导致现金流入,但不影响当期收入。同时,履约保证金到期
受限解除 4,392.95 万元,增加了当期经营性活动现金流。
经营性应付项目:预收账款较上年增加 4,535.76 万元,主要系比亚迪汽车有
限公司、山东泉林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规模较大的项目于当年发货完毕,发
行人按合同约定收到预收款,预收款增至合同金额的 60%~90%,使得经营性应
付项目增加。当期收万到的预收账款导致现金流入,但不影响当期收入。
现金流调减的主要因素:
由于存货增加导致现金流减少 6,649.63 万元;应付账款减少导致现金流减
少 2,216.97 万元。
综合以上因素,2014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净利
润。
3、2015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主要原因
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大于存货减少所致:
现金流调减的主要因素:
经营性应收项目:应收账款较上年增加 3,131.85 万元,主要系天津忠旺铝业
有限公司、中建钢构四川有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等项目
未收到项目执行款,使得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当期增加的应收账款并未导致现
金流入,但增加了当期收入。
经营性应付项目:预收账款较上年减少 6,915.27 万元,主要系上期比亚迪汽
车有限公司、山东泉林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规模较大的项目执行完成并结转
收入,使得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当期减少的预收账款并未导致现金流入,但增
加了当期收入。
现金流调增的主要因素:
存货减少导致现金流调增 3,083.79 万元;应收票据减少导致现金流增加
844.61 万元;其他项目如固定资产折旧、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摊销导致现金
流调增 1,814.1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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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因素,2015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
4、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主要
原因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大于存货减少所致:
现金流调减的主要因素:
经营性应收项目:应收账款较上年增加 2,088.58 万元,主要系燕达(海门)
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大明重工有限公司等项目未收
回项目执行款,使得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当期增加的应收账款并未导致现金流
入,但增加了当期收入。
现金流调增的主要因素:
存货减少导致现金流调增 1,448.04 万元。
综合以上因素,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
利润。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各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产生
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
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2,085.70 5,385.71 5,950.52 6,106.78
加: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73.01 425.02 202.74 253.95
固定资产折旧 653.99 1,260.46 991.54 700.65
无形资产摊销 66.12 128.72 122.63 121.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5.83 72.95 64.67 -
处置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0.25 -0.44 - -3.99
财务费用(减:收益) -11.56 -142.45 69.10 449.38
投资损失(减:收益) -49.86 -115.50 134.21 -167.0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减:增加) -4.63 -36.46 -19.63 -47.94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1,448.04 3,083.79 -6,649.63 -1,753.3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3,439.23 -2,643.81 6,355.06 -4,827.4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58.05 -5,281.76 1,341.12 5,496.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9.13 2,136.24 8,562.32 6,328.9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335.2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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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1.14 万元、-1,600.06 万元、-773.60 万元。公司为抓住市场发展的机遇,满
足业务快速增长、优化产品结构和增强竞争力的需要,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报
告期内,公司持续投资建设诺威厂房和三期厂房,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
为 5,203.52 万元、3,404.85 万元、1,718.39 万元、934.44 万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55.45 万元、-2,643.65 万
元、6,916.88 万元、-1,709.86 万元。2013 年度、2014 年度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短期借款以及分配股利所致。2015 年度,公司筹资
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当期增加短期借款所致。2016 年上半年,公司筹资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当期偿还银行借款金额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为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产能和经营
规模所增加的厂房、机器设备以及无形资产等。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的资本
性支出主要系诺威厂房和三期厂房的持续投入等。上述资本性支出均围绕公司主
营业务进行,提高了公司产品的产能,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了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近期无可
预见的其它重大资本支出。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主要优势和困难
1、经营优势
(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较强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起重机及工程机械部件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经
营业绩良好,营业收入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2014年度较201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2.02%,2015年度营业收入较2014年度增长14.5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截至2016
年6月末,公司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订单总额为3.68亿元,公司未来的收
入和盈利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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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续投入年产欧式起重设备2.5万吨项目、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
目,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起重机械行业的地位,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公司将自
筹资金加大工程机械部件项目的投入,并进一步提高诺威起重电动葫芦的技术水
平和生产规模,多方面增加公司的盈利来源,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
(2)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较高,资产的流动性较强。报告期内,公
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呈持续增长趋势,利息保障倍数较高,表明公司偿债能力
较强,同时公司在当地银行业中一直保持良好的商业形象,具备较强的银行融资
能力。公司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低。
2、融资困难
虽然公司拥有上述经营优势,但在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资金
主要来源于企业自身利润积累、商业信用和银行借款。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
需要增加对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的投入,单一的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
司生产、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此外,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的规模
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以保证公司在行业中做大做强,保持行业
领先地位。从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角度出发,公司需要增加权益性资本的投入,
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二)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抓住起重机械行业迅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机遇,发挥自身优势,
稳健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同时公司持续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积极加
大投资工程机械部件业务,获得了沃尔沃等大型机械制造商的认可,不断增加对
诺威电动葫芦的研发投入,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质
量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产品技术领先,品质稳定,市场成长空间广
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具有良好的
发展前景。
六、未来股利分配的具体计划
(一)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明确公司对于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
可操作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增加公司
的投资价值,提高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的监督,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为此,公司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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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情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
资环境等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
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
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20%。
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条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
总额或现金支出超过 1 亿元。
4、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
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
超过 10%时,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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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二)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制定时考虑的因素
1、公司过往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进行现金分红,主要是公司正处于快速增长期,生产规
模持续扩张以及销售规模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持续增长。
2、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量情况、发展所处阶段、银行信贷及债
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3、公司未来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资本性开支、融资环境等情况
4、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发展,保证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度同比变化不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当年,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2,000万股增加至16,000万股,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相对
上年度每股收益指标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每股
收益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
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年产欧式起重设备2.5万吨项
目”、“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欧
式起重机产能和自主研发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
司现有业务展开,关联度较高。
1、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年产欧式起重设备2.5万吨项目、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的
必要性和可行性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三节 一、(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第十三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必要
性”部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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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项目名称 与现有业务与技术的关系
扩大生产场地,购置先进设备,提高公司起重机产
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2.5 万吨项目 能,以现有生产技术为基础,通过自主研发,建设
先进生产线,更好满足市场需求。
通过完善机构设置,增加设备和场地,引进研发人
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员,建设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研发室和实验室,增
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
3、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专注于欧式起重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管
理经验及技术水平,培养了大量有丰富经验的科研团队及生产技术人员。募投
项目是对现有业务体系的发展、提高和完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及
管理能力相适应。
(1)人员储备
为保证管理的一致性、运作效率,募投项目运行所需的人员将以内部培养
为主,部分基础工作人员将从外部招聘。募投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将在公司
内部进行竞聘选拔,保证新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实力。相应的技术人员、生产
一线员工,也将从公司各对应部门、生产车间提前确定储备名额,安排有潜
力、技术好的员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和运行。对于外部招聘的新员
工,公司将制定详细的人员培养计划,保证相关人员能够顺利上岗并胜任工
作。
(2)技术储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各项专利111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
实用新型专利94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公司积累了丰富
的产品研发经验,在欧式起重机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为募投项目实施奠
定了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汽车、船舶、冶金、建材等行业诸多基
础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与带动,给国内桥、门式起重机发展提供了一个
广阔的空间。此外,随着巴西、印度、东南亚等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对起重机
等基础装备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这也给国内的起重机生产商带来了新的业务增
长点。这些需求的存在,为募投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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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
1.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根本,围绕客户需求不断迅速提
升公司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完善公
司的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公司在国内欧式桥、门式起重机市场品牌
优势和专业化优势,努力使公司成为产品领先、技术先进、效益突出、管理一
流的桥、门式起重机生产企业,同时继续努力开拓欧洲、南美、非洲、东南
亚、中东等海外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打造优势民族品牌,力争将发展成
为具有竞争力的国际品牌。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得批准,除了通过自身产能扩张实现
业务发展外,还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选择符合条件的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
进行收购兼并,充分利用和整合优势资源,快速实现公司的低成本扩张和跨越
性发展。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
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
合规使用。
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
步加快既有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
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3.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大人才引进,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
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
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经营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起重机
械行业从业经验,谙熟精细化管理,能够及时把握行业趋势,抓住市场机遇。
公司将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培训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
理流程制度建设,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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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深化区域营销服务网络建设
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种类的日益增加以及销售服务覆盖区域的
逐渐增多,对营销服务网络的建设和市场推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
继续打造优秀的销售和服务团队,优化销售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建立高效健全
的营销和服务网络,加快国内外市场的战略布局,建立公司的独特竞争优势以
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使得公司产品收入和利润得到持续快速地增长,以更
好的回报全体股东。
5.加强技术创新,不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
新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是公司内生增长的重要源动力。未来,公司将依
靠自身先进的研发和技术平台,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等方式加强技术创
新,不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增加公司盈利增长点,持续提升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
6.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
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
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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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测算的依据和方法合理可靠;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指标将会出现一定程
度的下降;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
有业务展开,关联度较高,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充足;公司已
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承诺,该等措施有助于减少首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八、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对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发行人会计师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 116581《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
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贵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1-9 月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 2016 年 1-9 月主要财务信息(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
师审阅)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末较上年末变化
流动资产 525,391,857.72 585,952,726.73 -10.34%
非流动资产 208,662,746.69 210,830,918.48 -1.03%
资产总额 734,054,604.41 796,783,645.21 -7.87%
流动负债 195,915,441.47 280,743,123.86 -30.22%
非流动负债 43,351,295.34 43,962,385.10 -1.39%
负债总额 239,266,736.81 324,705,508.96 -26.31%
归属 于母公司 所
494,787,867.60 472,078,136.25 4.81%
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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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当期较上年同期变

营业收入 368,857,974.25 359,751,454.65 2.53%
营业利润 40,000,111.72 29,315,051.20 36.45%
利润总额 43,206,176.72 30,791,785.49 40.32%
净利润 36,537,357.85 25,965,056.02 40.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6,537,357.85 25,965,056.02 40.72%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33,129,991.10 24,114,089.52 37.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当期较上年同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期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80,538.27 15,660,233.71 -45.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962,084.63 -66,490,543.01 -32.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54,676.86 -10,395,166.67 722.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22,222.37 2,549,755.02 -36.38%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314,000.85 -58,675,720.95 105.05%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元
当期较上年同期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变化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0,248.6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084,813.97 1,538,489.76 100.5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557,293.11 595,594.83 -6.43%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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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较上年同期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变化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255,726.83 -61,755.47 -514.10%
外收入和支出
小计 3,908,082.51 2,072,329.12 88.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0,715.76 221,362.62 126.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合计 3,407,366.75 1,850,966.50 84.09%
(三)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经
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原材料采购、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主要
核心业务人员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 2016 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 2016 年营业收入 55,329.78 万元-58,035.70 万元,与去年同期变动
幅度为 0.27%-5.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662.90 万元-5,877.41 万元,与
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5.15%-9.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 5,202.05 万元- 5,416.56 万元,与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0.59%-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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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计划
本公司具有多年欧式桥、门式起重机等产品的专业设计、销售和生产经验,
拥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技术、已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
充分利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良好机遇,提高募集资金的运营效率,
保障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结合市场与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发展战略和发行
当年及未来两年的业务发展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根本,围绕客户需求不断迅速提升
公司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完善公司的
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公司在国内欧式桥、门式起重机市场品牌优势和
专业化优势,努力使公司成为产品领先、技术先进、效益突出、管理一流的桥、
门式起重机生产企业,同时继续努力开拓欧洲、南美、非洲、东南亚、中东等海
外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打造优势民族品牌,力争将发展成为具有竞争力的
国际品牌。
(二)经营目标
根据发展战略,本公司将主要完成下列经营目标:
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在保持目前业务稳步增长和生产经营良好态势的基础
上,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建设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和市场竞争要求的经
营体系,有计划开展资本运作和规模扩张,打造国际化高端领先品牌,提升公司
的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目标:
1、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领域里的领先优势,积极发展欧
式起重机系列产品,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进一步增加研发投入,继续保持公司产品在内资品牌的领先地位,继续
扩大国内市场份额,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力争实现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3、加大对起重机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的投入,建立一个覆盖国内主要
重要城市的国内营销网络和覆盖东南亚和南美的国际营销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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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为实现公司长期经营目标,本公司近期的经营发展计划具体如下:
1、 市场开拓计划
本公司在中高端桥、门式起重机行业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未来将继续坚
持专业化、高端化的路线,提高产品质量,在巩固和提高市场影响力的同时,进
一步提升国内市场占有率。主要计划和措施包括:
(1)设立专门的战略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行业技术收集和发展研究,提
高市场敏感度,把握客户需求变化趋势,深入市场调查客户需求,通过细分市场
进一步提高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针对客户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
案;
(2)完善公司销售网络的建设。以目前比较成熟的华东地区的销售组织结构
和营业模式为基础,进一步拓展销售网络,逐步在华东、华南、华北、西南、华
中、西北建立六个销售大区超过20个销售网点和客户服务中心,以更好地满足不
同地区的行业发展需求的同时更贴近客户、服务客户、满足客户的需求。设立并
发展国际销售部团队,拓展海外产品销售市场和业务;
(3)优化销售管理体系。公司将进一步规范销售管理风险控制系统,完善客
户的资信评估体系,满足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经营风险最小化、可控化的风控管
理目标。公司将升级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客户的数据和市场开发的相关信息进
行更加科学、全面的系统化管理和多维度信息分析,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满意度,
为企业战略市场的方向性研究和资源配置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公司将继续调适销
售人员的绩效管理体系,和更合适的薪酬激励计划,将激励体系与业绩结果挂钩,
对销售人员予以更好的管理和激励,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
(4)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员工的培训。公司拟引进有专业销售背景的销售人才
并对销售体系加强培训,提升销售人员对行业的认知、产品的了解、规范化销售
过程,提升销售技巧,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5)加大营销力度。通过参加国内和国际的展览会,通过召开行业技术交流
会或者产品推介会,通过加大在媒体上的投放和网络营销,能更多的接触潜在客
户,进一步提高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6)进一步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倡导“每个项目都是精品,每个客户皆是口
碑”的精品创名牌精神,在公司经营中贯穿客户导向理念,提升产品全面质量管
理水平,重视客户反馈和满意度,同时加大品牌营销宣传投入,完善公司整体形
象体系建设,全面打造公司欧式起重机高端产品制造商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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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技术研发计划
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对产品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未来继续在产品研发、关
键技术能力的提升和改造、专利及先进技术的应用等方面予以投入:
(1)加大对600t以下通用桥、门式起重机的研发投入,研究方向主要为结构
优化、产品系列标准化和模块化;
(2)加大对起重机起升机构的研发,以生产欧式化卷扬机和电动葫芦为目标,
研发自重轻、净空小、性能可靠、免维护的起升机构。同时加大对起重机核心部
件的研发投入,开发符合起重机应用场合的部件,能更好的为起升机构或者整机
的性能提升、结构优化和使用中的可靠性服务;
(3)加大对特种起重机研究,包括但不限于防爆起重机、全自动化控制起重
机、铸造起重机、洁净室专用起重机、极端环境中应用的起重机等研发;
(4)开展对起重机电气控制、自动化控制与软件方面的设计和研发。采用最
新的控制技术、总线构造方法,提高控制系统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安全性等;
(5)设立制造技术研究院,加大对先进成形技术、先进加工制造技术、绿色
制造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6)设立标准信息研究室,加大对起重机标准技术信息维护和起重机档案管
理的投入;
(7)设立中心实验室,建立起重机试验平台、起升机构试验平台、关键部件
试验平台、机械系统与仿真实验室和电控系统实验室。
3、生产专业化计划
公司多年来一致致力于生产工艺的提升和生产方式的优化,在严格按照并优
于国内外相关标准生产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生产工
艺,在公司范围内推行精益生产,应用价值流分析,不断优化生产制造流程和生
产布局,降低各种浪费,提升效率;并在新产品投入之前或新工厂布局前引起生
产准备流程,按照精益原则设计生产流程,确保制造能力、产品制造品质在规划
中予以充分考虑,确保设计的生产流程具有高效率和低成本。通过生产流程改善
和制造人才的培养,建立了持续改善的文化,为进一步适应不断提高的客户需求,
未来我们将继续在生产制造方面予以投入:
(1)建立现代化的起重机总装车间,进一步提升数控起重机系统生产、调
试能力,并不断进行标准化,提高装配能力和生产员工的效率,缩短客户现场安
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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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一流的起重机结构件涂装车间,提高产品的前处理和表面处理质
量,缩短交货周期,提高涂装制造能力;
(3)不断引进和研究先进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4)将进一步提高机加工能力,将整合部分技术含量较高的配套件、外协
件进入公司生产,完善公司产品生产的专业化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5)投入资源加强供应链管理,将供应商、制造商、仓库、配送中心和渠
道商等有效的组织在一起,形成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制造
系统,以适应起重机市场的客户需求。
4、完善售后服务计划
在现有400服务专线以及18个服务网点的基础上,未来两年公司将根据业务
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扩增30多个服务网点,大力扩展和培养专业高效的现场服务团
队,增加配备全球定位系统的服务车辆,全国集中调度和统一派工,配备统一和
专业的工具,建设易于识别的全球统一的服务品牌。通过发展专业的服务销售和
市场团队,积极发展服务业务,大幅增加服务收入,将服务业务收入变成公司业
务收入的重要部分,从被动接受客户叫修变为主动给客户提供预防性的维护保
养,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客户设备的正常运行时间。同时,公司还将针对欧洲、
东南亚和南美市场逐步建立国际服务网络。
5、员工发展及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历年来本公司坚持“内部培养加外部引进”的人才战略方针,本着“存量调整、
增量招聘”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引进和培养人才,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
伍。在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制定
相应的人才扩充及培养计划。加大对员工的培训资源的投入,通过完善、开发各
种培训项目提高员工对公司产品的理解、企业文化及价值观的打造,提升高层的
领导力,中层的业务管理能力以及团队的执行力,全面提升员工的管理理念和团
队合作精神。完善现有人才管理评估体系,开发适合企业未来发展的员工发展和
人才培养体系,和为企业储备更多的人才资源。
6、融资计划
目前公司主要依靠银行单一渠道进行融资,若公司上市成功,公司资本结构
将进一步优化,为进一步融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未来两至三年内,本公司将重点运用好本次募集资金,建设好本次募集资金
的投资项目;同时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努力通过不同的融资渠道分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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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低成本地筹措短期流动资金和长期资本金,充分发挥债务杠杆和资本市场的
融资功能,在保持稳健的资产负债结构的同时发挥本公司在融资渠道多元化方面
的优势,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7、收购兼并计划
公司成功上市后,在条件成熟时考虑通过收购、参股或合作生产的方式对同
行业其他企业和起重机核心零部件供应商类企业进行整合以不断扩大企业规模
和实力,进而达到提高企业竞争力、巩固行业中领先地位的目的。
二、拟订计划的基本假设
1、国家宏观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没有对公司的主
营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及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2、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能够成功实施,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拟投资
项目能顺利如期完成;
3、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不会出现重大市场变化;
4、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模式、组织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灾难。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资金短缺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最大约束。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
1、受国际金融风暴影响,经济景气度下降,各企业放缓了扩张步伐,从而
对起重设备的市场需求不确定性加大;
2、募集资金到位后,企业的经营规模将大幅扩张。公司将投入大量资金进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运行。因此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架构设计、运营管理、
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3、公司上述计划的实施必须依靠优秀的人才队伍,尤其是随着公司募投项
目的建成,公司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这就需要一大批与公司快速发展相匹配的
研发人才、技术人才、销售人才和管理人才。虽然公司已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后备
人才储备,但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的人才结构还需不断进行优化,人才
储备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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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是在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优势的基础上,对公
司现有业务的规模扩张和延伸发展。因此,现有业务是公司未来几年发展规划的
基础,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密切相关并具有很强的连贯性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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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
格为7.32元/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280.00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
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376.14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两个项
目:
单位:万元
序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批文 项目环评情况
号 (万元) 额(万元)
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吴发改汾备发 吴环建
1 29,795.00 22,141.14
2.5 万吨项目 [2013]35 号 [2013]756 号
扩建起重机关键技 吴发改汾备发 吴环建
2 3,235.00 3,235
术研发中心项目 [2013]34 号 [2013]746 号
合 计 33,030.00 25,376.14 -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的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
拟投资于“年产欧式起重设备2.5万吨项目”、“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
项目”两个项目,上述项目已经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并获得当地环保部门的
批复。公司已取得项目所必需的土地证照,用地规划已获得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
门的许可。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应用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且已经发行人
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和投资管理部门
的备案。
2、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
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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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不涉及与他人合作的情况,且
该等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发行人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规定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
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
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发行人于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募集资金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
究,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募投项目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2.5 万吨项目产品与目前国内广泛应用的 QD 型
双梁桥式起重机相比,吊钩至墙面的极限距离最小,净空高度最低,起重机更能
贴近屋面作业,起升高度更高,实际增加了现有厂房的有效工作空间。产品在减
少基建投资、降低基础要求、减少能耗方面的优势明显,由此带来的产业革新效
果显著,因此符合十三五规划的导向。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
本次募集资金实施的两个项目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主营业务产能的
扩大、主营产品结构的优化及主营产品业务链的延伸。
“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2.5 万吨项目”的产品为欧式桥、门起重机,其产品及相
关服务目前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80%以上,项目建成后,公司欧式桥、门起重机
年总产能将达到 3.5 万吨,使公司的产能、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
“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起重机关
键技术研发中心,未来将力争达到国际一流的国家级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由产品
研发室、制造技术研究室、标准信息研究室、中心实验室等部门组成。利用该中
心将分别对大型桥、门式起重机、港口起重机、铸造起重机、防爆起重机以及自
动化控制起重机、电动卷扬机、电动葫芦进行研究,开发出适合市场需求并具有
先进水平的各种起重机以及改进制造技术,改善产品结构,使高新产品的比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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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提高,打造起重机自主核心技术。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技术水平、财务状况和管理能力的适应性
(1)与现有技术水平的适应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2.5 万吨项目”为公司原主营业务
的产能扩大,所需技术均为公司自主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本公司已掌握了项目所涉及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
术保障。
(2)与现有财务状况的适应性
2013 年度-201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7,256.04 万元、48,211.55
万元、55,236.34 万元和 23,520.88 万元,同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6,106.78 万元、
5,950.52 万元、5,385.71 万元和 2,085.70 万元,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因此,公司现有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了良好
的财务基础。
(3)与现有管理能力的适应性
公司管理人员均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能够把握行业发展的趋势,在行业信
息、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公司管理人员在企业经营规模从小到大
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吸取业内优秀企业的管理经验,逐步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
经营理念、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在成本费用管理上通过技术改造优化
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原料消耗,并对各项成本费用实行科学预算,
有效地控制产品的生产成本。公司的管理能力能够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是对现有业务体系的发展、提高和完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
司经营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或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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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关系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关系详见本节招股说明书之
“一、(五)、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投资计划(万元)
序号 项目
第一年投入 第二年投入 投资总额(万元)
年产 2.5 万吨欧式起重
1 15,195.00 6,946.14 22,141.14
设备投资项目
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
2 1,085.00 2,150.00 3,235.00
发中心项目
合 计 16,280.00 9,096.14 25,376.14
(八)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果本次募集资金相对于项
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途径解决。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资金的置换安排
为把握市场机遇,使项目更快建成产生效益,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在计划的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额度内,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日,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投入 8,622.42 万元用于年产 2.5 万吨欧式起重设备投资
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必要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
起重运输机械是在企业内部进行物料的装卸、运输、升降、分拣、堆垛、储
存和配送,有时还需要对物料进行计量、识别、跟踪、管理和搬运加工等的各种
机械设备。起重运输机械应用于社会生产、商品流通和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随
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自动化程度的提高,起重运输机械在现代化生产过程中应用
越来越广,作用愈来愈大。近年来国外一些专家指出,起重运输工程技术是现代
化工业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领域之一,但也是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
的领域之一。正是由于起重运输机械使用的广泛性、基础性和重要性,使许多工
业发达国家把起重运输技术作为发展重点之一。而国际市场需求量的不断增长更
促进了这一领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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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起重运输机械制造业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才奠基发展起来
的,经过六十年,特别是近二十多年的飞跃发展,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水平,基
本形成了全面的产品范围、较好的技术体系和庞大的企业群体,成为机械工业中
一个独立的行业,服务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包括为第二与第三产业提供了大量
的和多种多样的产品,能独立或与国外合作为国家重点工程提供所需的大型起重
运输机械成套设备及系统,并有一定量的出口。
使用起重机械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经济性,近几年起重机械制造行业
发展比较迅速。因为从原材料到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利用起重运输机械对物料的
搬运量常常是产品重量的几十倍,甚至数百倍。据统计,机械加工行业每生产 1
吨产品,在加工过程中要装卸、搬运 50 吨物料,在铸造过程中要搬运 80 吨物料。
在冶金行业每冶炼 1 吨钢,需要搬运 9 吨原料,车间之间的转运量为 63 吨,车
间内部的转运量达 160 吨。起重运输费用在传统行业中也占有较高比例,如机械
制造业用于起重运输的费用占全部生产费用的 15~30%,冶金行业用于起重运输
的费用占全部生产费用的 35~45%,交通运输行业货物的装卸储存都要依靠起重
运输机械,据统计海运费用中装卸费用占总运费的 30~60%。4由此看到,作为
起重运输设备重要组成的起重机的需要量是十分可观的,起重机械行业有着广阔
的前景。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企业要谋求生存和发展,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
略,而技术创新则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坚持“以
人为本、科技创效、诚信是金、品质是盾”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依靠科技进
步,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募投项目的实施,将着力提高企业技术研发人员的
技术研发水平,进一步丰富研发人员生产实践经验,完善企业的创新机制,为企
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人才保障。
2、有利于公司突破产能瓶颈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产量、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能(吨) 8,000.00 16,000.00 16,000.00 13,000.00
产量(吨) 5,896.74 14,313.85 12,672.82 13,200.70
产能利用率 73.71% 89.46% 79.21% 1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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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俊、马士华:《企业物流浅析》,载于《企业物流》2003 年第 3 期,第 8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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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已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公司从突破产能瓶颈、扩大
市场份额、增强企业实力、巩固行业地位等目的出发,实行产能扩张计划。随着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投产,公司将解决产能限制,同时提高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
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3、有利于公司产品升级,提高高端产品的比例
公司与世界一流企业相比,还存在着自主创新不足,产品结构相对单一,基
础研究投入不足,实验能力及设备不足等问题。为此公司必须建立自己的研发中
心,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改善产品结构,使高端产品的比重不断提高,积
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满足市场对高端产品的需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2.5 万吨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2.5 万吨项目”建成后将新增
2.5 万吨欧式起重机产能,使公司欧式起重机年总产能达到 3.5 万吨。
本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29,795.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
资 24,595.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200.00 万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29,795.00
万元。项目达产后年平均销售收入 74,500.00 万元(不含税),年平均利润总额为
12,805.00 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21.45%,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6.71
年。
1、项目市场前景分析及产能消化分析
(1)我国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为起重机械制造行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十二五”期间,我国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推动和提升产业的发展、提
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增强综合国力和企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面
向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包括第二与第三产业提供所需大量装备的起重运输设备制
造业,是有效的载体手段。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基础产业的信息化和工
业化推进,为起重运输设备制造行业提供了最好的发展机遇。初步预测,“十二
五”期间,我国起重运输设备制造行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23,588.74 亿元(“十一
五”期间为 12,182.57 亿元),年平均增长率超过 10%。5按起重机械制造行业的总
产值约占起重运输行业总产值的 50%左右计算(资料来源:中国重机协会统计简
报总第 74 期)。
5
《2012-2015 年中国起重运输设备制造行业市场调查及投资分析报告》,载于
http://www.china-consulting.cn/report/2012-03-30/n6886.html,2013 年 7 月 30 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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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兴工业的发展保障了起重机械的市场需求
新兴工业的不断涌现,对桥、门式起重机产品无论是从总量上还是技术水平
上都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在未来的数年时间里,桥、门式起重机的市场需求
仍将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3)项目达产后新增的产能和消化情况分析
公司现有生产线欧式起重机的年生产能力为1.6万吨(含公司募投项目部分
建成,新增厂房设备带来的产能提升0.6万吨),报告期内实际产量、产能利用
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能(吨) 8,000.00 16,000.00 16,000.00 13,000.00
产量(吨) 5,896.74 14,313.85 12,672.82 13,200.70
产能利用率 73.71% 89.46% 79.21% 101.54%
目前,公司现有产能已得到充分利用,产能限制已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
颈。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将达到3.5万吨。现有市场需求将消化相当部分
的新增产能。
多年的市场经营使公司生产的欧式桥、门式起重机在市场上具有良好的品牌
形象,公司起重机产品销售收入逐年增长,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握有2.83
亿元已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起重机订单。在今后三年内,公司将继续完善全国
性的销售和服务网络以及积极扩大国际业务。在起重机市场需求的带动下,公司
管理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产品的销售充满了信心。
2、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选址
本项目实施地点在公司现有厂区,利用厂区土地进行建设,不需新征土地,
公司已经取得该土地合法使用权,土地面积115,623.20m2,土地使用权证号:吴
国用(2013)第1100629号。
公司厂区周围相临道路为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主要道路,为城市路组
成部分,与多条高速公路、省道、国道相通,交通方便。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等3幢厂房,新建倒班宿舍1幢、食堂1
幢、变配电间1幢、泵房1幢及1#门卫、2#门卫、3#门卫等,共新建共10幢建筑。
项目新建建筑面积共66,763.9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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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序号 建筑名称 幢数 主要结构形式 备注
(㎡) (㎡)
1 厂房一 1 钢结构 29,026.8 29,026.8 单层
2 厂房二 1 钢结构 22,844.4 22,844.4 单层
厂房三(综 单层部分钢结构,三层 两跨三层、三跨
3 1 4,500 7,862.6
合仓库) 部分钢筋砼框架 单层
4 变配电间 1 钢筋砼框架 50 50 单层
5 泵房 1 砖混 24 24 单层
6 倒班宿舍 1 钢筋砼框架 850 3,621.6 四层,局部五层
7 食堂 1 钢筋砼框架 1,619.3 3,238.5 二层
8 1#门卫 1 砖混结构 32 32 单层
9 2#门卫 1 砖混结构 32 32 单层
10 3#门卫 1 砖混结构 32 32 单层
合 计 59,010.5 66,763.9
3、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为行业通用的技术以及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积累、自行
研发的技术。
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六、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情况”。
4、主要设备配置
本项目的主要新增的生产、储运、运输设备等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焊接制作平台 自制
2 拼装胎架 自制
3 激光切割机 LMRV30-TF4000
4 精细火焰等离子切割机 MAX-260
5 蜂窝型风力循环回收式喷砂房 60m×20m
6 蜂窝型风力循环回收式喷砂房 30m×7m
7 数控剪板机 20×3200
8 数控折弯机 320 吨
9 自动翻转架 非标
10 开卷设备 (3-16)X2200mm
11 卷园设备 20MM
12 铣床
13 涂装生产线 非标
14 气体管道工程 非标定制
15 自动焊接操作机 非标
16 龙门加工中心 FD-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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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7 立式加工中心 X1100Y600Z560
18 卧式加工中心 1250×1250
19 卧式加工中心 800×800
20 数控卧式车床 Φ400×8000
21 数控立式车床 Φ4000
22 数控卧式车床 Φ260×600
23 数控外圆磨床 Φ320×750
24 经济型数控车床 Φ200×500
25 普通车床 CA6140
26 数控滚齿机
27 磨齿机 1.2m
28 万能铣 1325*320
29 摇臂钻 Z3063
30 攻丝机 M18 以下
31 钻床 Z50
32 压力机 40t
33 带锯床 Φ500
34 带锯床 Φ1000
35 线切割
36 链条切断机
37 钢丝绳熔断机 非标
38 埋弧焊机 ZD5-100
39 焊机 BX6-250
40 部件生产装配线 非标
41 真空浸漆线
42 清洗线
43 动平衡机
44 探伤机 数显
45 表面淬火机
46 铸铁检验平台 2000*3000
47 铸铁检验平台 1500*2000
48 工装夹具
49 刀具(刀片、刀杆)
50 各类量具 数显
51 偏摆仪 变速、电动、自制
52 龙门三维测量仪 0.01
53 磁轭探伤仪 派克 310s
54 X 射线探伤仪 理光-250
55 射线探伤暗室 自制
56 理化实验设施 自制
57 GNR 直读光谱金属分析仪 660*12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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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58 油漆测厚仪 Elcometer415
59 全站仪 TCA2003
60 便携式红外线测温仪 (FLUKE)F576
61 液压式万能试验机 WEW3008
62 钢铁化学成分分析仪 BQ-F8
63 激光对中仪 OPTALIGN PLUS
64 冲击试验机 JBW-300Z
65 液压式万能试验机 WEW300B
66 拉力试验机 40t
67 金属导电率测试仪 数显
68 高温金相显微镜
69 影像仪 300×200×200
70 光谱仪
71 硬度计 布氏
72 卷筒测量仪
73 双梁行车 Gn=80t,Sn=22.5
74 双梁行车 Gn=50t,Sn=22.5
75 双梁行车 Gn=32t,
76 行车 Gn=20t
77 行车 Gn=10t,
78 叉车 3t
79 叉车 5t
80 牵引车 40t
81 电动平板车 20t
82 门机 100t
83 吊索、吊具
84 液压堆垛机 2t
85 货架(100 货位) 单元重 1t,高 2m
86 货架(200 货位) 单元重 2t,高 5m
87 托盘(钢) 1200×800,2t
88 货箱(钢) 1200×800
89 各类风机
90 变压器及变配电系统 2000kVA(1000kVA×1+500kVA×2)
91 厂区照明系统
3 3
92 空压机及辅机、管路 Q=20m /min(10m /min×2) ,P=0.8MPa
93 给排水系统 含厂区
94 消防系统
95 环保系统
5、募投项目物料及能源供应
(1)原辅材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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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按目前的供货渠道采购,主要原辅材料市场供应充足。
(2)能源供应
本项目的主要消耗能源为电力、水、气体等,按项目建成达产时的生产规模,
项目的主要能源需求量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耗量
1 电 千瓦时 266 万
2 水 立方米 40.32 万
3 气体 吨
以上用电量由当地供电部门负责供应,水源来自当地自来水厂,气体由公司
向供应商购买。
6、环境影响及设施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气、废水、固体废
物及噪声污染。
(1)废气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该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焊接、涂装、喷砂、浸漆生产过程
中产生的废气。
①焊接废气
本项目主要焊接工艺有 CO2 保护焊、埋弧自动焊、氩弧焊。焊接废气主要为
CO 气体和烟尘,烟尘中主要成份为铁、硅、锰等元素的氧化物。设计时在焊接
部位上方设置移动式吸风罩,将烟雾收集后高空排放。
②涂装废气
本项目油漆用量为 20t/a,设计时产品的涂装工序采用无气喷枪,以减少漆雾
量,同时将喷漆作业安排在喷漆室内进行,将漆雾进行过滤,并将有机废气收集
并经设备自带的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 20m)。
同时,在生产工艺许可的条件下,积极采用水溶性油漆,以提高材料的利用
率,减少有机废气的产生量。
③喷砂粉尘
本项目新增一套蜂窝型风力循环回收式喷砂房,工作时会产生喷砂粉尘,喷
砂粉尘经设备本身带有的除尘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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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浸漆废气
浸绝缘漆工段产生的丁基缩甘油醚其每天挥发量约为 0.15kg,很微量,因此
该绝缘漆中丁基缩甘油醚废气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 32.4t/d,年排水量约 9,720t(按 300 天
计)。CODcr 浓度为 400mg/l,油类为 10mg/l。生活废水中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
池、粪便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排入外排集水池,其处理效率
约为 30%,经处理后,生活废水 CODcr 浓度为 280mg/l,油类为 7mg/l。废水治
理工艺流程见下:
食堂污水 食堂隔油池
生活污水 粪便污水 三格化粪池 外排集水池
其他生活污水
经治理后废水符合进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截污管网标准要求,即《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CODcr≤500mg/l,油类≤100mg/l。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机加工设备使用乳化液,乳化液新增用量为 1.5t/a,以 1:5 配制,每年
将产生废乳化液 7.5 吨左右,乳化液主要由 3%的乳化油和 97%的水组成,更换
周期:春秋为 2 个月;夏季为 1 个月;冬季为 3 个月。主要有害成份为含石油类
10,000mg/L,CODcr 值为 20,000mg/L,PH 值为 8.92。本项目实施时,采用纳污
桶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直接排放。
本项目新增钢材年用量 25,900t,经切割、冲压、成型等工艺加工后,约有
8%的边角料产生,即 2,072t/a,可送钢厂回炉再利用。
新增焊条年用量 40t,焊渣发生量约占焊条用量的 4%,即 1.6t/a,作为工业
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油漆年用量 20t,以每 15 公斤一桶,计废油漆桶 1,335 只/a,由生产厂家回
收。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是冲压机、剪板机、切割机、机加工设备以及空压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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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在厂房内采用吸音建材,设备基础增设防振沟,控制噪声扩散,以降
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空压机选用低噪音、低能耗的螺杆式全自动控制机组,机组噪声小于等于
75dB(A),同时将操作室与机房隔离,这样可使工作环境处噪音降低,达到标准
要求。
另外,车间尽量采用电动工具代替风动工具,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生产厂房和厂区四周种植绿化隔离带,选择吸声能力及吸收废气能力较强的树种
作为隔离植物。
经过以上措施,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可满足环保要求。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的环保审批情况
吴江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吴环建[2013]756号《关于对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批准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同意该项目建设。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公司
设专人负责环境监测工作,及时将污染状况反馈给环境治理专职人员,确保各种
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节能降耗情况
为保证本项目做到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设计中贯彻了国家颁发的节约能源
和合理用能的现行政策、规定和规范,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1)采用先进工艺和高效节能设备,以保证产品质量,节约能源。
(2)供电设施均为低损耗电力变压器,利用低压电容器进行无功功率补偿,
以提高功率因数,减少系统能耗。厂区照明选用高效节能金属卤化物灯等节能型
灯具,以节约用电。
(3)总图布置和车间内部工艺布置按各产品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采用
封闭管理,减少物料搬运,节约运输能耗。变电室布置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
少线路损耗。
(4)加强能源管理,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统计系统,提高成品耗能控制。生
产车间采用二级计量。对大功率工艺设备配置单独计量装置,以节约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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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的组织方式和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公司厂区建设施工。
本项目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统筹,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进度、资金使用
等实施集中管理,以保证该项目有计划、有步骤、高效率实施及顺利投产。
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周期规划为以下几个主要阶段: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土建、设备基础施工、设备订购、安装调试、试生产、竣工验收。
预计建设期为24个月。
序 第一年(季度) 第二年(季度)
项目实施内容
号 1 2 3 4 1 2 3 4
1 可行性研究
2 初步设计
3 施工图设计
4 土建、设备基础施工
5 设备订购、安装调试
6 试生产
7 竣工验收
根据公司 2012 年 12 月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本项目确定为募投项目,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建设。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本公司已经根据本项目需要使用自筹资金累计投入 8,622.42 万元,该
部分资金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9、项目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
(1)投资估算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1 固定资产投资 24,595.00
1.1 建筑工程 10,894.00
1.2 设备购置费(含设备基础) 11,433.60
1.3 设备运输、安装工程 1,007.40
1.4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560.00
1.5 预备费 700.00
2 铺底流动资金 5,200.00
3 项目总投资 29,795.00
(2)财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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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项目达产后正常年份可实现新增销售收入(不含
税)74,500.00 万元,增值税及销售税金附加 4,450.00 万元,利润总额 12,805.00
万元。项目的投资利润率为 32.23%,投资利税率为 42.98%,内部收益率(全部
投资所得税后)为 21.45%,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 6.71 年,盈亏平
衡点为 52.80%。
(二)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拟在公司厂区内建设研发中心楼,
共三层,建筑面积为 2,980.80m2,新增试验设备、检测设备。增加产品研发及试
制费用投入。
本项目投资期 24 个月,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3,235.00 万元,其中建、构
筑工程投资为 464.90 万元(主要为新建研发中心楼);设备购置费为 2,525.60 万
元;设备运输费为 62.9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90.00 万元;预备费 91.60
万元。
1、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任务
(1)设立研发中心的总体目标
本项目将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未来将力争达
到国际一流的国家级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由产品研发室、制造技术研究室、标准
信息研究室、中心实验室等部门组成。利用该中心将分别对大型桥、门式起重机、
港口起重机、铸造起重机、防爆起重机以及自动化控制起重机、电动卷扬机、电
动葫芦进行研究,开发出适合市场需求并具有先进水平的各种起重机以及改进制
造技术,改善产品结构,使高新产品的比重不断提高,打造起重机自主核心技术,
力争将研发中心建设成国际一流的研发机构。同时利用该中心建立起来的中心实
验室对基础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产品的试样试验和型式试验,为企业可持续发展
和提升企业品牌提供技术条件。
(2)各研发室的研究内容和目标
主要内容及目标
序号 项目名称
研究内容 目标
对 600t 以下通用桥门式起重机进行研发
通用桥、门式起重机研发 设计,主要包括结构优化、运行机构模
块化、产品系列化设计
1 产品研发室
研发电动卷扬机系列和电动葫芦系列,
电动卷扬机、电动葫芦研发 目标为结构紧凑、更少部件、性能优良、
更好价格的起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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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目标
序号 项目名称
研究内容 目标
研发高性能、模块化、更长使用寿命和
起重机核心部件研发
更高安全等级的起重机核心部件
公司致力于大型桥门式起重机防爆起重
新产品研发 机、洁净室起重机、智能化起重机、全
自动化起重机等等特种起重机研发
研究国内外领先的电气和控制技术,关
电气研发组 注其在起重机行业的应用,比如远程控
制,智能控制,节能技术等的应用
制造技术研 先进成形技术、先进加工制造技术、绿
2 制造技术研究
究室 色制造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起重机标准信息、技术信息日常维护,
保证国际国内标准信息的及时性和技术
标准技术信息维护
信息保存的完整性,了解行业动态及国
标准信息研
3 际国内发展趋势
究室
做到每台起重机有一套完整的交机资
起重机档案 料,并能够按照一定程序查到所有起重
机资料
起重机研究 建起重机试验平台
葫芦卷扬小车试验 建葫芦及卷扬小车试验台
4 中心实验室 起重机安全部件试验 建起重机安全部件试验台
减速器实验 建减速器试验台
电控系统试验 建电控系统实验平台
(3)各研发室的具体方向和主要工作
①产品研发室
产品研发室主要包括通用桥、门式起重机研发组、电动卷扬机和电动葫芦研
发组、起重机核心部件研发组、新产品研发组和电气研发组。主要负责 1t-600t
欧式桥门式起重机的标准系列化设计和现有产品的不断优化;负责卷扬机和电动
葫芦的系列化设计和不断优化;负责研究在特种应用场合下的大型化、智能化、
自动化的非标起重机的研究开发;负责研究起重机核心部件;负责研究领先控制
技术,并在起重机行业的领先应用等。
②制造技术研究室
制造技术研究室主要进行以下一些技术的研究:
A、先进成形技术
先进成形技术是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使材料转移、去除、结合或改性,从
而精确、高效、低耗、少无余量地制造优质半成品或精密零部件的制造技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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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展起重运输机械关键件轻量化、净成形技术和设计制造集成化关键技术的研
究与应用。
B、先进加工制造技术
先进加工制造技术是生产高质量起重运输机械的关键技术。重点开展数控加
工技术、高速加工技术、复合加工技术、柔性加工技术、快速重组制造技术的研
究与应用。
C、绿色制造技术
绿色制造是一种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能源消耗的现代制造模式,其目
标是使产品从设计、制造、包装、使用到报废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影
响小、资源能源利用率高、综合效益大,使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得到协调优
化。重点研究铸、锻、焊热切等方面的各种节能、节材、减排的制造工艺,减少
工厂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③标准信息研究室
标准信息研究室将设标准技术信息维护组和起重机档案组。
标准技术信息维护组主要收集国内外起重机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信息,积极
参与行业标准的探讨和制定,跟踪行业内新产品开发动态,以及世界各国起重机
标准的收集和对标。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业务量不断扩大,客户群也从地区扩大到国内外。因此
如何维护客户资料,为客户后续的起重机维修及各类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解决方
案是公司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每一台起重机建立一机一档有助于每一台起重
机技术资料及生产过程记录的有效查询,为客户解决问题时真正做到有技术可
依、有过程可查,从而设计最完美的问题解决方案。
④中心实验室
中心实验室主要对原材料进行测试分析,产品的性能、理化、噪音及型式试
验。另外可分析产品故障,为改进产品工艺提供依据。同时承担新产品、新部件
开发研制的分析工作,与省市技术监督机构合作,对外提供服务,提升企业形象,
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提升企业品牌提供研发条件。
2、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选址
本项目实施地点在公司现有厂区,利用厂区土地进行建设,不需新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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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取得该土地合法使用权,土地面积115,623.20 m2,土地使用权证号:吴
国用(2013)第1100629号。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建筑研发中心楼1幢,4#门卫1幢,新建建筑面积3,020.80m2。
3、主要设备配置
本项目的主要新增的试验设备、检测设备等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起重机试验与测试平台-移动平台
2 起重机试验与测试平台-工装 500T 吊索具、砝码托盘
3 起重机试验与测试平台-砝码 300T
4 起重机试验与测试平台-测试系统
5 起重机 50T/22.5M
6 起升机构试验与测试平台-移动平台
7 起升机构试验与测试平台-工装 300T 吊素具、砝码托盘
8 起升机构试验与测试平台-测试系统
变 频 器 测 试 系 统 ( 含 400KVA
ABB 315KW-380V/西门子回
9 380V/660V/1140V 变压器、变频器测
馈单元扩容 600A
试操作台、变频调试信号给定装置)
起重机和起升机构的测试平台(含基
10
础)
11 震动试验台 ET-2-150
12 工频耐压试验仪 MS2670C
13 淋雨试验箱 LY010
14 沙尘试验箱 IP3、4、5、6X
15 可编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 QYH1000B
16 100T 万能试验机 SHT4106
17 20T 寿命试验机 PLW-00
18 交流调压器 TSGC2-3
19 电子称重仪 RON2501
20 其它检查仪器
21 机械系统与仿真实验室
22 静压测试台 HXYC-10/2
23 综合测试台 DL1-630/1140
24 电机测试机组 90KW+55KW
315KW/380V/660V+315KW/
25 电机测试机组
660V/1140V
26 电机测试台 22KW+DC22KW
27 变频组装测试台 AC 0-1140/DC 0-1800
28 直流电源发生器 DC 0-1900V 1A
可控硅综合测试台(含:TEDGC-80
29 1500A 全动态
电 动 调 压 器 、 测 试 操 作 台 、 XJ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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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20MHZ 示波器)
可控硅伏安特性测仪(含:ST16 示波
30 器、101A-1 型恒温干燥箱、DHG101-3A DBC-028
恒温干燥箱)
31 可控硅触发维持特性测仪
32 拼装平台和工装
33 微机控制全自动金属摆锤冲击试验机 ZBC2302
34 布洛维光学硬度计 HBRVU187.5
35 全谱直读火花光谱仪 Q4-130
36 GE 超声波无损探伤仪 PHASOR-XS
37 动态刚度及应力测试仪 DH5902
38 全站仪 TCA2003
39 钢板测厚仪 TT500A
40 漆膜测厚仪 TC830
41 粗糙度测量仪 TR220
42 三坐标测量仪
43 电脑
44 打印机 彩色
45 绘图机 A0
46 服务器
47 UPS 电源
48 综合布线系统
WINPRO 8 CHNS OLP NL
49 LEGALIZATION GETGENUINE 办公
自动化软件
OFFICESTD 2013 CHNS OLP NL 办公
50
自动化软件
SQLSVRSTDCORE 2012 CHNS OLP
51 4LIC NL CORELIC QLFD 办公自动化
软件
52 AUTOCAD 绘图软件
53 PDM 研发管理软件系统
54 SOLIDEDGE 三维建模软件
55 ANSYS 分析软件
56 液压手推车 500KG
57 客货两用梯 2T
58 配电系统
59 给排水系统
60 柜式空调 1.5~3.0KW
61 消防系统
62 环保系统
4、环境影响及设施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气、废水、固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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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及噪声污染。
(1)废水
本项目无试验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处理方式与“年产 2.5 万吨欧式起重设
备投资项目”生活废水处理方式相同。
(2)废气
本项目无试验性废气。
(3)噪音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是各种试验设备所产生的噪音,其噪音值均较小,可满
足噪音控制标准,不需采取特殊的措施。同时在研发中心四周种植绿化隔离带,
选择吸声能力及吸收废气能力较强的树种作为隔离植物。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性固体废弃物较少,少量的生产性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利
用。
(5)募投项目取得的环保审批情况
吴江区环保局出具了吴环建[2013]746号《关于对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批
准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同意该项目建设。
5、项目的组织方式和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公司厂区建设施工。
本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统筹,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实
施集中管理,以保证该项目有计划、有步骤、高效率实施。
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周期规划为以下几个主要阶段: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土建基础施工、设备订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预计建
设期为24个月。
序 第一年(季度) 第二年(季度)
项目实施内容
号 1 2 3 4 1 2 3 4
1 可行性研究
2 初步设计
3 施工图设计
4 土建、设备基础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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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第一年(季度) 第二年(季度)
项目实施内容
号 1 2 3 4 1 2 3 4
5 设备订购、安装调试
6 试运行
7 竣工验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6、项目效益分析
研发中心作为费用中心,通常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其建成将有助于提
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并更加有效地吸引和培养人才,为公司不断推出具有高
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工艺、新产品提供强劲的技术支持,是公司保持市场核
心竞争力的最有力保证。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 49,386.6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的净资产将得到大幅提高。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公司货币资金和股东权益增加,公司的净资产额和每
股净资产均比本次公开发行前有大幅度增加。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1、固定资产的变化与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2.5 万吨项目”建设前后,公司固
定资产规模与生产能力的配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固定资产(万元) 4,125.81 24,140.00
固定资产规模 其中:机器设备 2,222.41 13,246.00
房屋建筑物 1,903.40 10,894.00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建设前
生产能力 产能(万吨) 1.00 2.50
固定资产/产能(万元/万吨) 4,125.81 9,656.00
固定资产与产
其中:机器设备/产能 2,222.41 5,298.40
能配比关系
房屋建筑物/产能 1,903.40 4,357.60
注:① 2013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数额为 2013 年 12 月末的生产起重机所需固定资产
的原值扣除募投新增固定资产投入原值 5,264.90 万元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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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此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仅为“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2.5 万吨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
额。
募投项目每万吨产能固定资产投资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前起重机固定
资产投资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具体原因为:
(1)近几年来,物价、人工持续上涨,机器设备的采购价格和房屋建筑物
的建设成本显著增加;
(2)现有起重机生产场地中有一块为租赁的仓库,募投项目需新建一仓库;
(3)现有固定资产中没有包含员工宿舍和食堂,募投项目需新建员工宿舍
和食堂;
(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前每万吨产能占用的厂房面积(含租赁仓
库)约为16,986.31m2,厂房较为拥挤。募投项目每万吨产能占用的厂房面积约
为23,893.52 m2,这也导致固定资产投资增加;
(5)募投项目拟将目前部分外协件改为自制,需要新投入机器设备。
2、新增资产的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两个项目,将有较大部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以公司现
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分别按 20
年、10 年的折旧年限,预计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残值率为 10.00%;无形资
产、长期待摊费用按 10 年摊销;两个募投项目建成后每年折旧、摊销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长期待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合 计
摊费用
项目名称
折旧/摊
投资额 折旧额 投资额 折旧额 投资额 摊销额 投资额
销额
年产欧式起重设备
10,894.00 490.23 13,246.00 1,192.14 455.00 45.50 24,595.00 1,727.87
2.5 万吨项目
扩建起重机关键技
554.90 24.97 2,680.10 241.21 - - 3,235.00 266.18
术研发中心项目
合 计 11,448.90 515.20 15,926.10 1,433.35 455.00 45.50 27,830.00 1,994.05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年增加折旧、摊销额 1,994.05 万元。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并按预期实现投入产出的情况下,每年可产生
销售收入90,900.00万元和年均利润总额可达到16,375.00万元,经济效益良好。
因此,尽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须经历建设期和回收投资期,建设期间内对公
司盈利不能产生贡献,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因摊薄效应可能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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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着项目的达产,公司的生产规模和销售收入将大幅度增加,营业收入和利润
水平也将随之大幅增长,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较大提高。
(三)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货币资金将大幅增加,随着投资项目的建设,货
币资金将按照进度转化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
产负债率将得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偿债能力将得到提高,财务结构进一步优
化,抵御风险的能力将可以得到提高。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系溢价发行,资本公积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其增长幅
度超过股本的增长,资本扩张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募集资金到位后,为公司引
入多元化投资主体,公司的股权结构也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产能扩大、技术升级,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达产后,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扩大,使公司能突破产能瓶颈,更
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建成使公司产品的品质、技术
含量等都将大幅度提高,将增大公司产品结构中高端产品的比重,提升公司产品
的竞争力,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显著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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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发行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利分配的方式为现金和股票,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
现行法律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经审计的累计税后可供分配利润,
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普通股股利。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
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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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 6 月,经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当前股本 12,000
万股为基础,向公司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合计分配滚存利润 900 万元(含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2015 年 6 月,经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当前股本 12,000
万股为基础,向公司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合计分配滚存利润 900 万元(含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2016 年 6 月,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当前股本 12,000
万股为基础,向公司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合计分配滚存利润 1,500 万元(含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
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
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20%。
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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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本条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
总额或现金支出超过 1 亿元。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
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
超过 10%时,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
配。
(五)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
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
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
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
3、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
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
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
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
定利润分配提案。
5、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通过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
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
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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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
1、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充分论证由
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变化导致公司不能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分红弥补
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持续获得现金分红。
2、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应经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
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3、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并经半数以上
监事通过;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
定利润分配调整计划。
4、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并表决,利润分配政策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
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
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八)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明确公司上市后对新老股东的股利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
中关于股利分配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公司股东
对具体分配政策进行监督,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根据规划,若公司成功上市,且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
以及所需投资用留存利润比例未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公司将在上市后的连续三年
为股东提供以下分红回报:
1、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
情况下,公司将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在履行上述现金分红之余,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超过 10%
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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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
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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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的计划
本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的股票若能成功发行并上市,将严格按照《证券
法》、《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对外进
行信息披露。
为了向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本公司已制订如下计划:
1、设立专门的机构、人员、电话,负责投资者的接待工作,解答投资者提
出的问题,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
2、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
3、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4、本公司已建立网站(http://www.eurocrane.com.cn/),刊载有关本公司及
本行业国内外信息,向广大投资者全面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和本行业、本公司最近
发展动态,协助投资者如实、全面地了解本公司的投资价值。
5、负责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服务的部门为证券部。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
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负责人: 徐冰
联系人: 徐冰
联系电话: 0512-82072066
电子信箱: xubing@eurocrane.com.cn
二、重大合同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或协议(人民币500万
元以上)包括:
(一)银行借款合同
1、2014年4月10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签署《固
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发行人向该行借款1.5亿元6,借款期限自2014年4月10
日至2019年4月9日,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自起息日至本合同项下本息全部清偿
之日止每12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提取贷款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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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6月28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吴江支行签署《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约定发行人向该行借款460.00万美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
7月28日,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以贷款实际提款日前两个工作日该币种一个月
的LIBOR利率为基准利率+134.67%BPS)。
3、2016年6月28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吴江支行签署《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约定发行人向该行借款500.00万美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
7月28日,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以贷款实际提款日前两个工作日该币种一个月
的LIBOR利率为基准利率+134.67%BPS)。
(二)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
同如下:
合同总金额
序号 采购方 销售方 货物内容 合同签署日期
(万元)
国泰纸业(唐山曹妃甸)有限
1 发行人 起重机 1,640.00 2014.06.09
公司
2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649.00 2014.09.09
3 中建钢构四川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1,680.00 2014.12.30
4 中建钢构四川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1,200.00 2014.12.30
Kuwait National Petroleum
5 发行人 起重机 84.01 万美元 2015.06.15
Company(KNPC)
6 大明重工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1,398.00 2015.08.14
7 Westmont Industries 发行人 起重机 946.09 2015.11.24
8 东风佛吉亚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540.00 2015.12.25
9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645.10 2015.12.31
中船瓦锡兰发动机(上海)有
10 发行人 起重机 870.91 2016.01.28
限公司
11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发行人 电动葫芦 530.00 2016.01.29
Petrofac Samsung CB&l CFP 84.0070 万美
12 发行人 起重机 2015.6.15
Joint Venture 元
蒂森克虏伯机场系统(中山)
13 发行人 起重机 2856.69 2015.6.5
有限公司
14 发行人 起重机 1352.76 2015.12.21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15 发行人 起重机 635.24 2015.12.21
16 发行人 起重机 1540.00 2016.3.7
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
17 发行人 起重机 943.61 2016.5.30
公司
18 发行人 起重机 613.06 2016.4.27
1-1-392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9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720.60 2016.3.24
起重机、电动
20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发行人 650.00 2016.5.20
葫芦
21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1459.91 2016.5.27
2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起重机 1098.00 2016.5.30
2009年9月,发行人与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
由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向发行人采购工程机械部件,
品种、价格及数量以具体订单为准。除非一方提前一年书面通知,该协议长期有
效。
(三)采购合同
2014年2月,发行人与VERLINDE SAS签订《分销商协议》及《补充协议》,
发行人拥有VERLINDE SAS生产的电动葫芦在中国区域的独家销售权,该协议首
次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双方未提出异议将自动延续。
(四)《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本公司与招商证券于2014年9月3日签署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约
定由招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招商
证券及其组织的承销团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实行余额包销,公司将按协议
约定支付保荐费和承销费;保荐人在保荐期内,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督导,督
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四、有关诉讼和仲裁的说明
1、合肥科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协议违约案件
由于合肥科振在2013年11月的苏州烨华股权转让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股权
受让方投资损失,公司与闽福钢业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合肥科振支付900
万元的违约金,合肥科振的实际控制人周家胜承担连带责任。2015年1月6日,吴
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合肥科振支付违约金450万元,周家胜承担连带责
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正在执行中。
2、国泰纸业(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纠纷一案
2015 年 10 月,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起诉,因国泰纸业(唐
山曹妃甸)有限公司在履行与公司签订的起重机采购合同及轨道和滑触线补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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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中存在违约行为,公司要求对方支付款项 682.67 万元及预期付款损失 52.78 万
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案正在执行中。
3、胜辉精密机械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法兰泰克重工与桐乡胜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辉精密机械”)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由胜辉精密机械向本公司提供一部龙
门加工中心。根据合同约定,胜辉精密机械应在 2013 年 3 月 2 日前交货,若交
货延期超过 30 天内仍不能交货的,本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胜辉精密机械应
向本公司支付设备价款 50%的违约金,并退还所有支付的款项及利息。设备经检
验不合格的,视为胜辉精密机械未交货。因设备经胜辉精密机械多次整改,一直
未达到约定的验收条件,不能用于正常生产使用,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公司已
向胜辉精密机械以及其关联公司桐乡乔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友精
密机械”)发函解除《设备买卖合同》。现本公司已支付款项合计 199.5 万元。为
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的《设备买卖合同》
已解除,且胜辉精密机械以及乔友精密机械返还款项 199.5 万元以及支付违约金
142.5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已收到胜辉精密机械和乔友精密
机械返还的货款 110.00 万元,票据货款 90.00 万元,以及损失赔偿款票据 10.00
万元该诉讼案件已调解结案。
4、天津华建天恒传动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法兰泰克重工与天津华建天恒传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建天恒”)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 2015 年 5 月 4 日由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受理。
本公司请求判令华建天恒支付货款 213.28 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4.71 万
元。案件经法院调解后,本公司与华建天恒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自愿达成如下协
议:华建天恒向本公司支付货款 190.44 万元。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给付 30 万,
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前给付 10 万,于 2015 年 8 月 30 日前给付 60 万,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前给付余款 90.44 万元。本公司在收到华建天恒支付的 40 万后,
申请法院解除对其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在收到华建天恒支付的 100 万元后,在
30 日内发货,并按照双方之间合同约定完成安装、调试、验收义务。案件受理
费及保全费由华建天恒负担。案件一方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已收到华建天恒支付的
全部货款 190.44 万元,并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该诉讼案件已调解结案。
5、上海海君威钢绳索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法兰泰克重工与上海君威钢绳索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君威”)于 2010
年 12 月 7 日建立买卖关系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由上海君威向本公司出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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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的钢丝绳,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尚欠上海君威货款人民币
146.78 万元。由于本公司认定上海君威向本公司出售的钢丝绳存在质量问题,且
无法与上海君威协商一致,故尚未支付货物采购余款。
2016 年 4 月 28 日及 2016 年 5 月 13 日,该案件在基层法院分别进行了第一
次、第二次开庭,2016 年 8 月 22 日,吴江区人民法院出具(2016)苏 0509 民
初 3334 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上海君威货
款 142.717 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及诉讼保全费。发行人不服上述判决,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了发行人的上诉申请,并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向发行人送达了二审开庭的
传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君威起诉发行人案件的二审、发行人起诉上
海君威案件的一审尚在进行之中。由于案尚未形成判决结果,因此无法合理估计
实际能收到的赔偿金额。
6、武汉朗宏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一案
因武汉朗宏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向公司退还 5 万元投标保证金,公司向武汉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 年 11 月 3 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
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武汉朗宏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退还保证金 5 万元
并支付利息。2016 年 8 月 3 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达(2016)
鄂 0192 执 384 号《案件财产调查情况告知书》,告知发行人被告的财产情况,并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时,申请执行人可向该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案正
在执行中。
7、浙江敏捷电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因浙江敏捷电梯有限公司未向诺威起重支付买卖合同价款,诺威起重向苏州
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 年 10 月 22 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
决,要求浙江敏捷电梯有限公司给付货款 10 万元及利息损失,目前本案正在执行
中。2016 年 6 月 22 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下达(2016)苏 0509 执 607 号《执
行裁定书》,裁定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
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该院申请恢复执行。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本案正在执行中。
8、安徽亿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因安徽亿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向诺威起重支付买卖合同价款,诺威起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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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 年 1 月 26 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
出判决,要求安徽亿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给付货款 13.26 万元及逾期损失。目前
本案正在执行中。
除上述诉讼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曾经或现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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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
机构声明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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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保荐代表人:
徐磊
王黎祥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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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经办律师:
负 责 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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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
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经办注册会计师:
负 责 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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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经办注册会计师:
负 责 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年 月 日
1-1-401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经办注册会计师:
负 责 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年 月 日
1-1-402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
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
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负 责 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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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除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
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
报告;
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6、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7、公司章程(草案);
8、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9、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上述文件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1、查阅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2、查阅地点:
(1)发 行 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388号
电 话:0512-82072666
传 真:0512-82072999
联系人:徐冰
(2)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电 话:0755-82943666,010-82291138
传 真:0755-82943121
联系人:宗长玉、徐磊、邹洋、杨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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