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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汇金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6-12-08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HUIJINTONG POWER EQUIPMENT CO., LTD.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杜村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5 楼)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2,918 万股 拟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 2016 年 12 月 9 日 发行价格 11.10 元/股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1,668 万股
本次公司拟发行股票 2,918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发行股数 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均为公司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夫妇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调整。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刘雪香、刘雪芳、刘雪梅、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刘雪华、路遥、苏延女、董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
定的承诺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股东承诺:在任职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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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发行人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
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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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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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其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夫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
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刘雪香、刘雪芳、刘雪梅、刘雪华、路遥、苏
延女、董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任
职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发行人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上述承诺。
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一)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关于公司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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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1)公司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公告回购新股的回购计划,包括回购股份数
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股份回购计划还应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
新股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2)本人启动购回措施的时点及购回价格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人应通过公司公告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回
购计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本人在股份回购义务
触发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发行价格与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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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及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三)各中介机构承诺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本公司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会计师承诺:本所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律师承诺:本所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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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
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
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
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
票。
(4)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②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③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
过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
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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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
司股份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②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控股股东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但单次增持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届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
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
公司股份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②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
发。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
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的 30%,但不超过该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公司实际控制人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
担连带责任。
(3)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
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
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4)公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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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
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
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
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
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四)相关惩罚措施
1、对于控股股东,如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增持义务,则公司应将与控股股
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公司实施股
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如控股股东对公司董
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
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
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如个人未能按本预案
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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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
购计划,现金分红不足履行增持义务金额的,则补充截留工资薪酬用于下次股份
回购计划;对于未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公司应将与其履行增
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如个人在任职期间
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
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
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
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
施稳定股价。
四、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刘锋、刘艳华承诺:在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没
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的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
前提下,每年的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其所持有的股份总额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
行人予以公告。
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股东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承诺:在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的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全部减持完毕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
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减持
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
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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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
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夫妇承诺如下:
1、刘锋、刘艳华夫妇将依法履行汇金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汇金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刘锋、
刘艳华夫妇将在汇金通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汇金通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汇金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给汇金通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刘锋、刘艳华夫妇将向汇金通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刘锋、刘艳华夫妇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刘锋、
刘艳华夫妇持有的汇金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刘锋、刘艳华夫妇履行完毕
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汇金通有权扣减刘锋、刘艳华夫妇所获分配的
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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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汇金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
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汇金通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汇金通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的议案》,如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
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以及《关于审议<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201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上述两个议案。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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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当公司在当年盈利且
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将进行利润分配,其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且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不应低于 20%;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存在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等情况时,在确保
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3、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
和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后
提出,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
见。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
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应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
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公众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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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关于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八、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都有较大
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到位当期无法立即产生效益,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
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拟通过多
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
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
施及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以下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钢材、锌锭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这两种原材料耗用成本
占当期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78.82%、76.07%、62.79%和61.49%,其中钢材占
当期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8.57%、63.94%、50.66%和52.63%,为公司最主要
的原材料。报告期内,钢材的价格呈下降趋势,锌锭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公司钢
材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3,284.35元/吨、3,020.30元/吨、2,245.02元/吨和2,299.09
元/吨,锌锭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13,004.93元/吨、13,839.58元/吨、13,270.10元
/吨和12,412.59元/吨。
由于公司通常是“以销定产”,公司与客户签订供货协议后到安排生产一般有
1-3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合同签订后销售价格就已经确定,此后如原材料价格
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近年来钢材价格持续走低,目前价格相对保持稳定,但如果未来钢材价格出
现大幅度上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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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质量的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视产品质量为公司的生命线,但由于公司主要从事
高等级电压输电线路铁塔及变电构支架生产,该等输电线路建设投资巨大,线路
安全问题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很大,因此公司产品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影响输电
线路安全,将会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国家缩减电网建设投资规模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输电线路铁塔是电力工业的配套产品,其行业发展与我国电
力工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密切相关。如果未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速度放
缓、国家缩减对电网建设的投资,将会直接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经营业绩,公
司存在因下游市场需求大幅减少导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我国已经获得输电线路铁塔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铁塔制造企业有约500
余家,其中有资格参加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的企业约170余家。虽然公司目前在
行业中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已连续多年入围国网公司中标,拥有一定的行业地位,
但由于近年国家对电网建设的投资规模巨大,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该行
业。因此,公司如不能加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发展
自己的市场地位,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导致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等重要客
户招标会上的中标数量和中标价格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市场占有率降低,盈利能
力下降。
(五)客户集中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公司对前五名客
户的销售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30%、72.37%、81.73%和73.80%,
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国家电网的销售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11%、
56.07%、44.30%和64.72%。目前我国输电线路铁塔生产企业的客户主要为国家
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电网公司,客户集中度高属于输电线路铁塔行业的普遍
现象。但如果公司下游客户受到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产业政策的调整从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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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量,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的影响。
(六)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主要产品为输电线路铁塔,主要客户
为国网公司及下属的各省网公司,输电线路建设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导致
公司销售合同的执行、结算周期较长,生产经营中对流动资金的要求很高,公司
资金密集的特点十分明显。由于客户信用很高、履约能力强,一般情况下,合同
签订后,公司均可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流动资金问题,但持续较高的资产负
债率,影响公司的财务安全,如果银行借贷收缩或国家采取从紧的货币政策,公
司不能及时取得银行贷款,可能给公司资金周转带来重大影响,甚至发生资金链
断裂,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高引致的相关风险。
2、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
为26,127.07万元、24,179.16万元、23,149.4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3.40%、
30.45%和26.84%,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公司主要采用
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订单情况组织采购和生产,此外为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的
影响,公司对部分原材料进行提前备货,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和存货规模的扩大,
如果不能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及存货管理,或者客户无法履约,则存在存货计提减
值准备或滞销的风险,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的影响。
3、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22,960.50万元、22,930.59万元、22,140.65万元,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公
司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内蒙古电网等,公司根据客户实力及历史交易记录制定
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有效地控制了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截至2016年6月30日,
公司80%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
其资信实力较强,历史还款记录良好。但随着公司规模的快速增长,新增客户还
款能力的不确定性以及现有客户资信情况突然恶化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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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款坏账损失增加的风险。
4、营运资金相对紧张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输电线路铁塔制造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
预先采购销售合同所对应的钢材、锌锭等主要原材料,且供应商给予的信用周期
较短。销售回款方面,由于行业总体经营特点和惯例,公司下游客户根据签订合
同、验收、线路投运等不同时点分阶段支付货款,并保留销售合同总金额的10%
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输电线路投运1年后支付给公司。销售合同现金流入与支出
的时间差异占用了公司大量的营运资金。随着公司近年来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
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多,现金流较为紧张,报告期内部分资金主要通过向银行借款
的方式解决,资金成本压力较大。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营运资金相对
紧张的现象,将因资金缺乏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七)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
知》等相关规定,在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
税率。
汇金通于2010年11月22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3年9月25日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2010年至2015年均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当
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若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则将按照税法规定,
自第二年开始适用25%的税率,对公司的利润水平会产生不利影响。
(八)资产抵押的风险
公司从银行贷款需要提供担保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
地、房产全部抵押给贷款银行,若公司不能按期还款,则已抵押的资产存在被银
行强制执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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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未经审计的风险
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
信息及经营情况”中披露了审计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后至2016年9月30日期
间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资产总额
101,383.60万元,股东权益合计52,169.11万元。2016年1-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
入42,073.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0.36万元。上述财务会计信息
已经发行人会计师审阅但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后数据调整的风险。
十、关于 2016 年全年经营业绩的预计情况说明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 1-9 月已实现的经营业绩以及在手订单情况,发行人合
理预计 2016 年度将实现营业收入 60,000 万元左右至 63,000 万元左右,较 2015
年度增长 8.53%左右至 13.96%左右;实现净利润 6,000 万元左右至 6,300 万元左
右,较 2015 年度增长 5.67%左右至 10.96%左右,经营业绩不存在较上年下降 50%
以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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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24
一、普通术语.......................................................................................................... 24
二、专业术语.......................................................................................................... 24
第二节 概 览 ......................................................................................................... 26
一、公司简要情况.................................................................................................. 26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27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28
四、本次发行情况.................................................................................................. 29
五、募集资金用途.................................................................................................. 2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1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32
三、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34
四、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3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5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35
二、产品质量的风险.............................................................................................. 35
三、国家缩减电网建设投资规模的风险.............................................................. 36
四、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36
五、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6
六、客户集中的风险.............................................................................................. 36
七、财务风险.......................................................................................................... 37
八、项目合同延期的风险...................................................................................... 38
九、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38
十、资产抵押的风险.............................................................................................. 39
十一、部分资产权属瑕疵风险..............................................................................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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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39
十三、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40
十四、实际控制人家族控制风险.......................................................................... 40
十五、股市风险...................................................................................................... 40
十六、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未经审计的风险.................................................. 40
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 ............................................................................................. 41
一、公司基本情况.................................................................................................. 41
二、公司的改制重组情况...................................................................................... 41
三、公司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4
四、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58
五、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60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63
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6
八、公司股本情况.................................................................................................. 73
九、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 76
十、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77
十一、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80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89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8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89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14
四、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123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41
六、发行人拥有的专业资质情况........................................................................ 147
七、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以及发行人研发情况.................... 148
八、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53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57
一、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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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同业竞争........................................................................................................ 158
三、关联交易........................................................................................................ 16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17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17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情
况............................................................................................................................ 177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17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179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17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18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定的协议、承诺及履
行情况.................................................................................................................... 180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80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18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83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
及运行情况............................................................................................................ 183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194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194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94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95
一、财务会计报表................................................................................................ 195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09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09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10
五、主要税项........................................................................................................ 228
六、分部报告........................................................................................................ 230
七、非经常性损益................................................................................................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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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主要资产情况................................................................................................ 232
九、主要债项........................................................................................................ 234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235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238
十二、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事项........................................................................ 238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239
十四、盈利预测.................................................................................................... 240
十五、验资情况.................................................................................................... 240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 240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2
一、财务状况分析................................................................................................ 242
二、盈利能力分析................................................................................................ 282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309
四、与可比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的影响............................ 310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重大事项的影响........................ 310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310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 310
八、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315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19
一、公司发展计划................................................................................................ 319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322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322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23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24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32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32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329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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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344
一、股利分配政策................................................................................................ 344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344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344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348
五、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349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50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350
二、重要合同........................................................................................................ 350
三、对外担保事项................................................................................................ 351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51
五、关联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54
六、刑事起诉或行政处罚.................................................................................... 354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5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5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356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357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358
五、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359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360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361
一、备查文件........................................................................................................ 361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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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汇金通、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汇金通有限、有限公司 指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青岛博亿 指 青岛博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强固标准件 指 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
华电金属 指 青岛华电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葳尔 指 深圳葳尔科兴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葳尔 指 青岛葳尔优势成长投资企业
天津合信 指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内蒙古正融 指 内蒙古正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唯瀚 指 深圳唯瀚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林投资 指 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新麟创投 指 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原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 年 1 月完成股
保荐机构、保荐人、德邦证券 指
份改制,现更名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嘉源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中天运事务所 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上市后
《公司章程(草案)》 指 适用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招股说明书 指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
报告期末、近三年及一期期末 指
31日、2016年6月30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东方铁塔 指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齐星铁塔 指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范股份 指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专业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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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输电线路铁塔、输变电铁塔 指 用于架空输电线路的铁塔
用于广播、电视、微波、通信的信号发射及接收装置架
通讯塔 指
高的铁塔
主要由角钢件构成的铁塔,各构件之间通过螺栓连接,
角钢塔 指 需按用途及受力计算选择角钢规格尺寸,广泛应用于电
力及通信领域
由单管或多管组装而成的铁塔,通过法兰和螺栓连接,
需按受力计算选择钢管的规格尺寸,钢管可以为无缝
钢管塔 指 管,也可以用钢板加工成有缝管,广泛应用于电力、广
电及通信领域(单管由板材折弯焊接而成,多管由单管
组装而成)
在输电线路铁塔中,特指跨越江河及其他特殊地形,具
大跨越 指
备塔身较高、跨度较大等特点的铁塔
将设计的图纸转换成能够生产的工艺图纸和工艺控制
放样 指
文件的技术
Q420 指 一种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AutoCAD 指 一种对结构进行平面立体实际放样的软件
国际上,通常指 35-220KV 的电压;我国通常指 110KV
高压 指
和 220KV 电压
国际上,通常指 330KV 及以上、1000KV 以下的电压;
超高压 指
我国通常指 330KV、500KV 和 750KV 电压
交流 1000KV 和直流±800KV 的电压等级,它将大大提
特高压 指 升我国电网的输送能力,具有远距离、大容量、低损耗
输送电力和节约土地资源等特点
国网、国网公司、国家电网 指 国家电网公司
南网、南网公司、南方电网 指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
内蒙古电网 指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由线路、杆塔、配电变压器、开关、无功补偿装置及附
配电网 指 属设施等组成的在电力网中起分配电能作用的网络。目
前国内配电网多是指 35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网
KV 指 电压单位“千伏”
W、瓦 指 功率单位,瓦特的简称
KWh、千瓦时 指 电功单位,即平时所称“度”
又称法兰盘或突缘,是使钢管与钢管相互连接的零件,
法兰 指
连接于管端。法兰上有孔眼,螺栓使两法兰紧连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或构件)紧固连接成为一件整
紧固件 指
体时所采用的一类机械零件的总称
由头部和螺杆(带有外螺纹的圆柱体)两部分组成的一
螺栓 指 类紧固件,需与螺母配合,用于紧固连接两个带有通孔
的零件
若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
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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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公司简要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NGDAO HUIJINTONG POWER EQUIPMENT CO., LTD.
法定代表人:刘锋
注册资本: 8,750.00 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6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1 日
公司住所:青岛胶州市杜村镇寺后村
经营范围:锅炉辅助设备、输变电铁塔、钢管杆、钢管塔、钢管变电构支
架、微波通讯塔、金属结构、铁塔制造、销售及安装(特种设备除外),批发、
零售:钢材、五金,热镀锌(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
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公司设立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设立。
201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决议将截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并按 1:0.2790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
本 77,546,500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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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并领
取了注册号为 37028122803213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公司是生产输电线路角钢塔、钢管塔、变电站构架等电力输送设备的高新
技术企业。公司具有国内最高电压等级 750KV 输电线路铁塔生产许可证以及国
家电网公司特高压铁塔产品供应资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角钢塔、钢管
塔销售收入及经营业绩总体保持稳定。
本公司作为完全独立发展的民营铁塔企业代表,相对于国有背景的铁塔企业
虽成立较晚,但凭借现代化的管理,先进的技术装备,灵活的市场开拓战略,在
业内取得了良好的声誉,获得了较快发展。同时公司与国家电网、内蒙古电网等
大型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对本公司业务及产品情况的全面介绍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四)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
年份 荣誉情况 颁发机构
2013 年 山东省著名商标 山东省工商局
2012 年 青岛市名牌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 年 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 年 中国钢结构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中国钢结构协会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国资委、青岛市总
2011 年 青岛市创新型企业
工会
2011 年 青岛市诚信企业 青岛市诚信企业评委会、青岛市商业联合会
2011 年 科技创新先进企业 中共胶州市委、胶州市人民政府
2011 年 二十佳内资企业 中共胶州市委、胶州市人民政府
2011 年 胶州市钢结构协会副会长单位 胶州市钢结构协会
山东省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山东省工商
2010 年 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行政管理局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刘锋、刘艳华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66.7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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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况”。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业经中天运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中天运[2016]
审字第 90873 号的《审计报告》,以下财务数据均摘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据此
计算而得。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64,501.43 60,039.93 55,187.45 52,861.78
非流动资产 27,881.25 26,200.41 24,209.06 25,370.41
资产合计 92,382.68 86,240.34 79,396.51 78,232.19
流动负债 41,903.95 38,434.86 36,615.47 45,410.52
非流动负债 566.05 321.66 975.05 144.44
负债合计 42,469.99 38,756.52 37,590.52 45,554.97
股东权益合计 49,912.68 47,483.82 41,805.99 32,677.2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5,933.10 55,281.96 54,238.88 60,887.52
营业成本 18,688.58 40,756.10 41,949.07 46,593.42
利润总额 2,871.72 6,702.97 4,899.97 6,024.48
净利润 2,428.87 5,677.83 4,128.76 5,104.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28.87 5,677.83 4,128.76 5,104.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09.31 5,637.10 4,026.91 5,080.8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4.17 1,477.22 1,076.06 9,213.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2.71 -3,672.49 -477.04 -5,166.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31 4,725.25 1,432.64 -4,716.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81.47 2,794.11 2,032.31 -668.1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27.33 6,908.80 4,114.70 2,0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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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54 1.56 1.51 1.16
速动比率(倍) 0.81 0.96 0.85 0.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37% 45.45% 47.78% 58.55%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5 2.45 2.36 2.77
存货周转率(次) 0.70 1.72 1.67 1.7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510.05 9,846.67 8,300.62 9,247.83
利息保障倍数(倍) 5.49 6.11 4.10 4.6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25 0.17 0.12 1.19
额(元/股)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拟发行股数:2,918 万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11.10 元/股
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或其他合法可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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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万元)
年产 3.2 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 22,207.44 22,207.44
年产 1 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 3,628.21 3,628.21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9,000.00 3,999.66
合 计 34,835.65 29,835.31
上述项目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若公司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上述拟
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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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2,918万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每股发行价格:11.10元/股
(5)发行市盈率:22.98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
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70元/股(按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数据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83 元/股(按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与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8)发行市净率:1.63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或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
(10)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1)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32,389.80 万元和 29,835.31 万元
(14)发行费用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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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1,919.49
律师费用 105.00
审计费用 180.0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用 350.00
合 计 2,554.49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锋
住 所: 青岛胶州市杜村镇寺后村
电 话: 0532-85230666
传 真: 0532-85233666
联 系 人: 梁庭波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住 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5 楼
电 话: 021-68761616
传 真: 021-68767880
保荐代表人:尹志勇、赵沂蒙
项目协办人:赵晶
项目经办人:孟杰、汪先福、高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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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郭斌
住 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层 F408
电 话: 010- 66413377
传 真: 010- 66412855
经办律师: 黄国宝、陈光耀
(四)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祝卫
住 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 B1 座七层
电 话: 010-88395676
传 真: 010-883952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敬鸿、庞勇
(五)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梅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电 话: 010-68239256
传 真: 010-68239617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赵旭军、刘东林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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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21-58708888
传 真: 021-58899400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电 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4868
三、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均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1、初步询价日期: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16 年 12 月 6 日
2、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16 年 12 月 8 日
3、申购日期:2016 年 12 月 9 日
4、缴款日期:2016 年 12 月 13 日
5、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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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
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钢材、锌锭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这两种原材料耗用成本
占当期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78.82%、76.07%、62.79%和61.49%,其中钢材占
当期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8.57%、63.94%、50.66%和52.63%,为公司最主要
的原材料。报告期内,钢材的价格呈下降趋势,锌锭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公司钢
材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3,284.35元/吨、3,020.30元/吨、2,245.02元/吨和2,299.09
元/吨,锌锭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13,004.93元/吨、13,839.58元/吨、13,270.10元
/吨和12,412.59元/吨。
由于公司通常是“以销定产”,公司与客户签订供货协议后到安排生产一般有
1-3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合同签订后销售价格就已经确定,此后如原材料价格
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利润变动对原材料
价格变化的敏感性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
盈利能力分析”之“(五)毛利率变动分析”。
近年来钢材价格持续走低,目前价格相对保持稳定,但如果未来钢材价格出
现大幅度上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压力。
二、产品质量的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视产品质量为公司的生命线,但由于公司主要从事
高等级电压输电线路铁塔及变电构支架生产,该等输电线路建设投资巨大,线路
安全问题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很大,因此公司产品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影响输电
线路安全,将会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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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缩减电网建设投资规模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输电线路铁塔是电力工业的配套产品,其行业发展与我国电
力工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密切相关。如果未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速度放
缓、国家缩减对电网建设的投资,将会直接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经营业绩,公
司存在因下游市场需求大幅减少导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四、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铁塔产品主要用于国家输电线路工程建设,产品的发货时间受工程施工
进度影响较大,从而导致公司的销售收入在各季度间甚至年度间存在一定的波
动。因此,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的风险,甚至可能出现个别季度亏损的情
形。
同时,除上述原因外,公司的经营业绩还受本节所列示的风险因素或其他不
利因素的单独或综合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滑超过50%的风
险。
五、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我国已经获得输电线路铁塔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铁塔制造企业有约500
余家,其中有资格参加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的企业约170余家。虽然公司目前在
行业中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已连续多年入围国网公司中标,拥有一定的行业地位,
但由于近年国家对电网建设的投资规模巨大,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该行
业。因此,公司如不能加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发展
自己的市场地位,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导致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等重要客
户招标会上的中标数量和中标价格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市场占有率降低,盈利能
力下降。
六、客户集中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公司对前五名客
户的销售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30%、72.37%、81.73%和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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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国家电网的销售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11%、
56.07%、44.30%和64.72%。目前我国输电线路铁塔生产企业的客户主要为国家
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电网公司,客户集中度高属于输电线路铁塔行业的普遍
现象。但如果公司下游客户受到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产业政策的调整从而减少
采购量,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的影响。
七、财务风险
(一)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主要产品为输电线路铁塔,主要客户
为国网公司及下属的各省网公司,输电线路建设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导致
公司销售合同的执行、结算周期较长,生产经营中对流动资金的要求很高,公司
资金密集的特点十分明显。由于客户信用很高、履约能力强,一般情况下,合同
签订后,公司均可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流动资金问题,但持续较高的资产负
债率,影响公司的财务安全,如果银行借贷收缩或国家采取从紧的货币政策,公
司不能及时取得银行贷款,可能给公司资金周转带来重大影响,甚至发生资金链
断裂,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高引致的相关风险。
(二)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
为26,127.07万元、24,179.16万元、23,149.4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3.40%、
30.45%和26.84%,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公司主要采用
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订单情况组织采购和生产,此外为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的
影响,公司对部分原材料进行提前备货,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和存货规模的扩大,
如果不能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及存货管理,或者客户无法履约,则存在存货计提减
值准备或滞销的风险,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的影响。
(三)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
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2,960.50 万元、22,930.59 万元、22,140.65 万元,应收账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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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较大。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内蒙古电网等,公司根据客户实力及历史交
易记录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有效地控制了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 80%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以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
了长期合作关系,其资信实力较强,历史还款记录良好。但随着公司规模的快速
增长,新增客户还款能力的不确定性以及现有客户资信情况突然恶化等因素,可
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的风险。
(四)营运资金相对紧张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输电线路铁塔制造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
预先采购销售合同所对应的钢材、锌锭等主要原材料,且供应商给予的信用周期
较短。销售回款方面,由于行业总体经营特点和惯例,公司下游客户根据签订合
同、验收、线路投运等不同时点分阶段支付货款,并保留销售合同总金额的10%
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输电线路投运1年后支付给公司。销售合同现金流入与支出
的时间差异占用了公司大量的营运资金。随着公司近年来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
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多,现金流较为紧张,报告期内部分资金主要通过向银行借款
的方式解决,资金成本压力较大。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营运资金相对
紧张的现象,将因资金缺乏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八、项目合同延期的风险
输电线路建设工程投资量大、周期长,投资决策程序流程较多,且项目实施
过程中会涉及到线路土地占用、地形状况、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问题,存在众多可
能导致工程项目延期的不确定性因素。同时,公司产品的发货时间通常以客户通
知为准,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下,若客户工程项目延期导致发货时间滞后,
将会使得产品较长时间的占用公司资金。因此,输电线路建设工程项目延期将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九、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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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
知》等相关规定,在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可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
税率。
汇金通于 2010 年 11 月 22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2010 年至 2015 年均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税率。当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若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则将按照
税法规定,自第二年开始适用 25%的税率,对公司的利润水平会产生不利影响。
十、资产抵押的风险
公司从银行贷款需要提供担保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
地、房产全部抵押给贷款银行,若公司不能按期还款,则已抵押的资产存在被银
行强制执行的风险。
十一、部分资产权属瑕疵风险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但未取得产权证的土地面积约 3,822 平
方米,占公司已取得产权证土地面积的 1.50%。建设于上述土地上的未取得房产
证的房屋建筑物共四处,账面价值共 437.27 万元,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
2.11%,金额及比重较小。
公司未取得产权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主要是部分办公楼、员工活动室、车
库及门面房,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正在办理上述土地及房产的相关产权证书,存在可能被处罚、限制
使用或拆除有关房屋的风险。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3.2 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
项目”、“年产 1 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尽管
公司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已对人力资源、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环保
等因素进行了充分论证,但不排除项目实施及后期经营过程中的一些不确定因
素,如政策、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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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到公司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十三、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达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公司短期内
存在因净资产、股本增长较快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十四、实际控制人家族控制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夫妇持有公司 66.72%的股份。
本次股票发行后,刘锋、刘艳华夫妇合并持有的股份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虽
然公司已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等方式改善治理结构,
但股权的相对集中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小股东对公司决策的影响能力,实际控
制人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可能给公司和其他
股东带来一定风险。
十五、股市风险
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公司经营
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受到政策、宏观经济、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
票供求关系以及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公司股票
时,应充分考虑到前述各类因素所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作出审慎判断。
十六、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未经审计的风险
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
信息及经营情况”中披露了审计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后至2016年9月30日期
间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资产总额
101,383.60万元,股东权益合计52,169.11万元。2016年1-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
入42,073.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0.36万元。上述财务会计信息
已经发行人会计师审阅但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后数据调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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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NGDAO HUIJINTONG POWER EQUIPMENT CO.,LTD.
注册资本: 8,7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锋
成立日期: 2004 年 4 月 6 日
公司住所: 青岛胶州市杜村镇寺后村
邮政编码: 266327
电 话: 0532-85230666
传 真: 0532-85233666
公司网址: http://www.hjttower.com
电子信箱: hjt@hjttower.com
二、公司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设立。
201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决议将截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并按 1:0.2790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
本 77,546,500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201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并领
取了注册号为 37028122803213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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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 30 名自然人股东、 家法人股东及 2 家有限合伙企业股东,
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刘艳华 3,278.00 42.2714%
刘 锋 2,127.68 27.4375%
天津合信 403.16 5.1989%
内蒙古正融 403.16 5.1989%
深圳唯瀚 326.26 4.2073%
范飞龙 300.00 3.8686%
杜继福 196.39 2.5325%
刘雪香 105.00 1.3540%
刘雪芳 99.00 1.2767%
苏延女 50.00 0.6448%
赵炳忠 41.00 0.5287%
马金光 30.00 0.3869%
魏克昌 30.00 0.3869%
杨智强 30.00 0.3869%
刘雪梅 30.00 0.3869%
刘雪华 30.00 0.3869%
傅道芳 30.00 0.3869%
陈 英 30.00 0.3869%
黄晓光 30.00 0.3869%
刘 伟 30.00 0.3869%
王在安 30.00 0.3869%
张 星 30.00 0.3869%
葛 纲 25.00 0.3224%
陈世明 20.00 0.2579%
詹有国 20.00 0.2579%
张巨锋 7.00 0.0903%
于 丽 5.00 0.0645%
梁凤娟 5.00 0.0645%
董 萍 5.00 0.0645%
李其志 3.00 0.0387%
刘 杰 2.00 0.0258%
刘培海 2.00 0.0258%
郑云仁 1.00 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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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7,754.65 100%
发起人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三)在改制设立公司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刘锋、刘艳华、天津合信和内蒙古正融。在公司改制
前,刘锋、刘艳华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的股份及持有青岛博亿 45.45%的
股份;天津合信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的股份及持有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 2.50%的股份、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0%的股份、内蒙
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1%的股份、江阴市富仁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5.00%的股份、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76%的股份,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内蒙古正融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的股份,实际从
事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
(四)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在改制设立时承继了汇金通有限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公司整体变更以
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输电线路角钢塔、钢管塔、变电站构架等
电力输送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
(五)在公司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
的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后,主要发起人所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与整体变更
前一致,未发生变化。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公司的业务流程,以及
原企业和公司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具体的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之“(三)公司主要经营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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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七)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发起人除拥有公司股权外,均不从事其他与公司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资产、业务和债权、债务
概由股份公司承继。发起人以其在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占有份额出资,出资情况
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中天运事务所进行了复核验
证。
三、公司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1、2004 年 4 月有限公司成立
2004 年 4 月 6 日,刘锋和刘艳华共同出资设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 万元,其中刘锋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50 万元、刘艳华以
现金出资人民币 30 万元。
2004 年 4 月 1 日,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日会验字(2004)
第 01-083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缴付情况进行了审
验。
2004 年 4 月 6 日,汇金通有限取得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 锋 50.00 62.50%
刘艳华 30.00 37.50%
合 计 8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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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4 年 6 月增资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004 年 6 月,汇金通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增
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刘锋现金出资人民币 72 万元,刘艳华现金出
资人民币 28 万元。以上增资价格以股东双方协商确定,资金来源于股东自有资
金。
2004 年 6 月 22 日,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日会验字(2004)
第 01-163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04 年 6 月 23 日,汇金通有限就该次增资在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 锋 122.00 67.78%
刘艳华 58.00 32.22%
合 计 180.00 100.00%
3、2005 年 8 月增资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005 年 8 月,汇金通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增
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20 万元,其中刘锋现金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刘艳华现金出
资人民币 20 万元。以上增资价格以股东双方协商确定,资金来源于股东自有资
金。
2005 年 8 月 15 日,山东光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光会青内验字(2005)第
2-923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05 年 8 月 23 日,汇金通有限就该次增资在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 锋 422.00 84.40%
刘艳华 78.00 15.60%
合 计 500.00 100.00%
4、2007 年 6 月增资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007 年 6 月,汇金通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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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其中刘锋现金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刘艳华现金出
资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增资价格以股东双方协商确定,资金来源于股东自有资
金。
2007 年 6 月 25 日,山东光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光会青内验字(2007)第
9-411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07 年 6 月 25 日,汇金通有限就该次增资在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 锋 722.00 72.20%
刘艳华 278.00 27.80%
合 计 1,000.00 100.00%
5、2009 年 4 月增资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009 年 4 月,汇金通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增
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全部由刘艳华现金出资。以上增资价格以股东双
方协商确定,资金来源于股东自有资金。
2009 年 4 月 16 日,青岛正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正明验内字
(2009)第 01046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09 年 4 月 17 日,汇金通有限就该次增资在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 锋 722.00 18.05%
刘艳华 3,278.00 81.95%
合 计 4,000.00 100.00%
6、2009 年 11 月增资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009 年 11 月,汇金通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增
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全部由刘锋现金出资。以上增资价格以股东双方
协商确定,资金来源于股东自有资金。
2009 年 11 月 5 日,青岛正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正明验内字
(2009)第 01116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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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1 月 5 日,汇金通有限就该次增资在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 锋 1,722.00 34.44%
刘艳华 3,278.00 65.56%
合 计 5,000.00 100.00%
7、2010 年 6 月增资
为扩大业务规模、引进外部股东改善公司治理结构,2010 年 6 月,汇金通
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深圳葳尔科兴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全部新增股权并
成为公司新股东,每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为 4.96 元,认购总价为 3,100 万元,
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624.90 万元,剩余 2,475.1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以上增
资价格以公司 2009 年净利润的 9 倍市盈率确定,资金来源于外部投资者自有资
金。
深圳葳尔本次出资分两期完成,第一期出资 1,200 万元,2010 年 6 月 7 日,
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青日会内验字(2010)第 05-019 号《验
资报告》。2010 年 6 月 17 日,汇金通有限就该次增资在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第二期出资 1,900 万元,2010 年 9 月 17 日,青岛日
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青日会内验字(2010)第 05-028 号《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 锋 1,722.00 30.61%
刘艳华 3,278.00 58.28%
深圳葳尔 624.90 11.11%
合 计 5,624.90 100.00%
8、2010 年 9 月增资
为扩大业务规模、引进外部股东改善公司治理结构,2010 年 9 月,汇金通
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深圳葳尔增资并引入新股东天津市合信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蒙古正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增资价格为
每元注册资本 4.96 元。深圳葳尔出资 500 万元,其中 100.78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剩余款项 399.2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天津合信出资 2,000 万元,其中 403.1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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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款项 1,596.8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内蒙古正融出资 2,000
万元,其中 403.16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款项 1,596.8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以上增资价格以公司 2009 年净利润的 9 倍市盈率确定,资金来源于外部投资者
自有资金。
2010 年 9 月 17 日,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日会内验字
(2010)第 05-029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10 年 9 月 17 日,汇金通有限就该次增资在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 锋 1,722.00 26.37%
刘艳华 3,278.00 50.18%
深圳葳尔 725.68 11.11%
天津合信 403.16 6.17%
内蒙古正融 403.16 6.17%
合 计 6,532.00 100.00%
9、2010 年 12 月增资
为扩大业务规模、引进外部股东改善公司治理结构,2010 年 11 月,汇金通
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青岛葳尔认购公司新增股权并成为公司新股东,每元
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为 5.74 元,认购总价为 3,000 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522.65
万元,剩余款项 2,477.35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以上增资价格以公司 2009 年
净利润的 10 倍市盈率确定,资金来源于外部投资者自有资金。
2010 年 12 月 9 日,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青日会内验字
(2010)第 05-034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10 年 12 月 16 日,汇金通有限就该次增资在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 锋 1,722.00 24.41%
刘艳华 3,278.00 46.47%
深圳葳尔 725.68 10.29%
青岛葳尔 522.65 7.41%
天津合信 403.16 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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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正融 403.16 5.71%
合 计 7,054.65 100.00%
10、2011 年 1 月增资
公司为保证管理团队稳定,决定对核心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公司高管及骨干
人员张星、刘雪香、赵炳忠等 26 名自然人,以每元注册资本 3.4 元的价格,出
资 2,380 万元,其中 7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1,6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以
上增资价格以公司净资产作为参考经股东会审议决定,资金来源于核心人员自有
资金。
2011 年 1 月 13 日,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青日会内验字
(2011)第 05-001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11 年 1 月 19 日,汇金通有限就该次增资在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艳华 3,278.00 42.2714%
刘 锋 1,722.00 22.2060%
深圳葳尔 725.68 9.3580%
青岛葳尔 522.65 6.7398%
天津合信 403.16 5.1989%
内蒙古正融 403.16 5.1989%
刘雪香 100.00 1.2895%
刘雪芳 99.00 1.2767%
苏延女 50.00 0.6448%
赵炳忠 41.00 0.5287%
马金光 30.00 0.3869%
魏克昌 30.00 0.3869%
杨智强 30.00 0.3869%
刘雪梅 30.00 0.3869%
刘雪华 30.00 0.3869%
傅道芳 30.00 0.3869%
陈 英 30.00 0.3869%
黄晓光 30.00 0.3869%
刘 伟 30.00 0.3869%
王在安 30.00 0.3869%
张 星 30.00 0.3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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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葛 纲 25.00 0.3224%
陈世明 20.00 0.2579%
张巨锋 7.00 0.0903%
于 丽 5.00 0.0645%
梁凤娟 5.00 0.0645%
孙海燕 5.00 0.0645%
董 萍 5.00 0.0645%
李其志 3.00 0.0387%
刘 杰 2.00 0.0258%
刘培海 2.00 0.0258%
郑云仁 1.00 0.0129%
合 计 7,754.65 100.00%
11、2012 年 10 月股权转让
青岛葳尔、深圳葳尔出于自身投资战略考虑决定退出;孙海燕由于辞职原因
决定转让其股权;深圳唯瀚、詹有国、杜继福作为外部投资者看中公司发展前景,
决定受让股权。2012 年 10 月,汇金通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青岛葳尔将其
持有公司 326.26 万元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以人民币 2,000 万元转让给深圳唯瀚成
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公司 196.39 万元出资额所对
应的股权以人民币 1,203.87 万元转让给杜继福;同意深圳葳尔将其持有公司
725.68 万元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以人民币 4,451 万元全部转让给刘锋;同意刘锋
将其受让自深圳葳尔的 725.68 万元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中的 300 万元以人民币
1,839 万元转让给范飞龙,20 万元以人民币 122.6 万元转让给詹有国;同意孙海
燕将其持有公司 5 万元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以人民币 17 万元转让给刘雪香。上
述股权转让价格均以双方协商确定。刘锋将其股权转让给范飞龙属于代持安排,
没有实际支付股权转让对价,除此之外其他股权转让行为真实,受让方资金均来
源于自有资金。
2012 年 11 月,汇金通有限就该等股权转让在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艳华 3,278.00 42.2714%
刘 锋 2,127.68 27.4375%
天津合信 403.16 5.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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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内蒙古正融 403.16 5.1989%
深圳唯瀚 326.26 4.2073%
范飞龙 300.00 3.8686%
杜继福 196.39 2.5325%
刘雪香 105.00 1.3540%
刘雪芳 99.00 1.2767%
苏延女 50.00 0.6448%
赵炳忠 41.00 0.5287%
马金光 30.00 0.3869%
魏克昌 30.00 0.3869%
杨智强 30.00 0.3869%
刘雪梅 30.00 0.3869%
刘雪华 30.00 0.3869%
傅道芳 30.00 0.3869%
陈 英 30.00 0.3869%
黄晓光 30.00 0.3869%
刘 伟 30.00 0.3869%
王在安 30.00 0.3869%
张 星 30.00 0.3869%
葛 纲 25.00 0.3224%
陈世明 20.00 0.2579%
詹有国 20.00 0.2579%
张巨锋 7.00 0.0903%
于 丽 5.00 0.0645%
梁凤娟 5.00 0.0645%
董 萍 5.00 0.0645%
李其志 3.00 0.0387%
刘 杰 2.00 0.0258%
刘培海 2.00 0.0258%
郑云仁 1.00 0.0129%
合 计 7,754.65 100.00%
12、2012 年 12 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创立大会决议,汇金通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
人,以经审计截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汇金通有限的净资产 277,940,759.71 元作
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并按 1:0.2790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 77,546,500 股,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546,500 元,发起人出资中超出注册资本部分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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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后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2]371 号《验资报告》。中天运事务所针对此次验资出具了中天运[2014]普字
第 90386 号的《验资复核报告》。
201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注册
号为 37028122803213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2013 年 12 月、2014 年 2 月股份转让
杜继福出于个人财务原因、内蒙古正融出于投资战略考虑决定退出。2013
年 12 月,杜继福与吕希茂、杨升山、杨栋栋,内蒙古正融与路遥、梁庭波分别
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杜继福将其持有公司 196.39 万股股份中的 31.9627
万股、31.9627 万股、132.4646 万股分别转让给吕希茂、杨升山、杨栋栋,经协
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 6.26 元/股。内蒙古正融将其持有公司 403.16 万股股
份中的 343.16 万股、60.00 万股分别转让给路遥、梁庭波,经协商,本次股份转
让的价格为 6.79 元/股。上述股份转让价格均以双方协商确定。受让方资金均来
源于自有资金。
马金光因辞职原因决定转让其股份。2014 年 2 月,马金光与郝峰、张明扬、
南振琴、徐伟、杜梅、崔琳、孟凡霞、夏令波、周丽、冷海霞、宋明信、颜丙顺、
罗济宝、丁明宝、戈日江、李春杰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马金光将其持
有公司 30 万股股份中的 5 万股、5 万股、3 万股、2 万股、2 万股、2 万股、2
万股、1 万股、1 万股、1 万股、1 万股、1 万股、1 万股、1 万股、1 万股、1 万
股分别转让给郝峰、丁明宝、宋明信、南振琴、夏令波、张明扬、崔琳、杜梅、
颜丙顺、徐伟、罗济宝、李春杰、戈日江、周丽、孟凡霞、冷海霞。经协商,本
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 4.87 元/股。上述股份转让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受让方资
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
2014 年 3 月 5 日,公司办理了本次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份转
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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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刘艳华 3,278.0000 42.2714%
刘 锋 2,127.6800 27.4375%
天津合信 403.1600 5.1989%
路 遥 343.1600 4.4252%
深圳唯瀚 326.2600 4.2073%
范飞龙 300.0000 3.8686%
杨栋栋 132.4646 1.7082%
刘雪香 105.0000 1.3540%
刘雪芳 99.0000 1.2767%
梁庭波 60.0000 0.7737%
苏延女 50.0000 0.6448%
赵炳忠 41.0000 0.5287%
杨升山 31.9627 0.4120%
吕希茂 31.9627 0.4120%
张 星 30.0000 0.3869%
王在安 30.0000 0.3869%
刘雪华 30.0000 0.3869%
刘雪梅 30.0000 0.3869%
魏克昌 30.0000 0.3869%
杨智强 30.0000 0.3869%
刘 伟 30.0000 0.3869%
黄晓光 30.0000 0.3869%
陈 英 30.0000 0.3869%
傅道芳 30.0000 0.3869%
葛 纲 25.0000 0.3224%
詹有国 20.0000 0.2579%
陈世明 20.0000 0.2579%
张巨锋 7.0000 0.0903%
梁凤娟 5.0000 0.0645%
于 丽 5.0000 0.0645%
董 萍 5.0000 0.0645%
郝 峰 5.0000 0.0645%
丁明宝 5.0000 0.0645%
李其志 3.0000 0.0386%
宋明信 3.0000 0.0386%
刘 杰 2.0000 0.0258%
刘培海 2.0000 0.0258%
南振琴 2.0000 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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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夏令波 2.0000 0.0258%
张明扬 2.0000 0.0258%
崔 琳 2.0000 0.0258%
郑云仁 1.0000 0.0129%
杜 梅 1.0000 0.0129%
颜丙顺 1.0000 0.0129%
徐 伟 1.0000 0.0129%
罗济宝 1.0000 0.0129%
李春杰 1.0000 0.0129%
戈日江 1.0000 0.0129%
周 丽 1.0000 0.0129%
孟凡霞 1.0000 0.0129%
冷海霞 1.0000 0.0129%
合 计 7,754.65 100.00%
14、2014 年 6 月股份转让
为解除股份代持安排,2014 年 6 月,刘锋与范飞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范飞龙将其持有公司 300 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刘锋。
201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办理了本次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份转
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刘艳华 3,278.0000 42.2714%
刘 锋 2,427.6800 31.3061%
天津合信 403.1600 5.1989%
路 遥 343.1600 4.4252%
深圳唯瀚 326.2600 4.2073%
杨栋栋 132.4646 1.7082%
刘雪香 105.0000 1.3540%
刘雪芳 99.0000 1.2767%
梁庭波 60.0000 0.7737%
苏延女 50.0000 0.6448%
赵炳忠 41.0000 0.5287%
杨升山 31.9627 0.4120%
吕希茂 31.9627 0.4120%
张 星 30.0000 0.3869%
王在安 30.0000 0.3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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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刘雪华 30.0000 0.3869%
刘雪梅 30.0000 0.3869%
魏克昌 30.0000 0.3869%
杨智强 30.0000 0.3869%
刘 伟 30.0000 0.3869%
黄晓光 30.0000 0.3869%
陈 英 30.0000 0.3869%
傅道芳 30.0000 0.3869%
葛 纲 25.0000 0.3224%
詹有国 20.0000 0.2579%
陈世明 20.0000 0.2579%
张巨锋 7.0000 0.0903%
梁凤娟 5.0000 0.0645%
于 丽 5.0000 0.0645%
董 萍 5.0000 0.0645%
郝 峰 5.0000 0.0645%
丁明宝 5.0000 0.0645%
李其志 3.0000 0.0386%
宋明信 3.0000 0.0386%
刘 杰 2.0000 0.0258%
刘培海 2.0000 0.0258%
南振琴 2.0000 0.0258%
夏令波 2.0000 0.0258%
张明扬 2.0000 0.0258%
崔 琳 2.0000 0.0258%
郑云仁 1.0000 0.0129%
杜 梅 1.0000 0.0129%
颜丙顺 1.0000 0.0129%
徐 伟 1.0000 0.0129%
罗济宝 1.0000 0.0129%
李春杰 1.0000 0.0129%
戈日江 1.0000 0.0129%
周 丽 1.0000 0.0129%
孟凡霞 1.0000 0.0129%
冷海霞 1.0000 0.0129%
合 计 7,754.65 100.00%
15、2014 年 8 月增资、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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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扩大业务规模、解决资金需求,公司决定引进外部投资者。2014 年 8 月,
汇金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公司新增股份并成为公司新股东,
认购价格为 5.02 元/股,认购总价为 5,000 万元,其中计入股本 995.35 万元,剩
余款项 4,004.65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以上增资价格以双方协商并经股东大会
审议确定,资金来源于外部投资者自有资金。
杨栋栋出于个人财务原因决定退出。2014 年 8 月,杨栋栋与刘锋签订了《股
份转让协议》。杨栋栋将其持有公司 132.4646 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刘锋。本次
股份转让的价格为 6.26 元/股。上述股份转让价格以卖方取得相关股份时的价格
确定,受让方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201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办理了本次增资、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此次
增资、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刘艳华 3,278.0000 37.4629%
刘 锋 2,560.1446 29.2588%
吉林投资 597.6250 6.8300%
天津合信 403.1600 4.6075%
新麟创投 397.7250 4.5454%
路 遥 343.1600 3.9218%
深圳唯瀚 326.2600 3.7287%
刘雪香 105.0000 1.2000%
刘雪芳 99.0000 1.1314%
梁庭波 60.0000 0.6857%
苏延女 50.0000 0.5714%
赵炳忠 41.0000 0.4686%
杨升山 31.9627 0.3653%
吕希茂 31.9627 0.3653%
张 星 30.0000 0.3429%
王在安 30.0000 0.3429%
刘雪华 30.0000 0.3429%
刘雪梅 30.0000 0.3429%
魏克昌 30.0000 0.3429%
杨智强 30.0000 0.3429%
刘 伟 30.0000 0.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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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黄晓光 30.0000 0.3429%
陈 英 30.0000 0.3429%
傅道芳 30.0000 0.3429%
葛 纲 25.0000 0.2857%
詹有国 20.0000 0.2286%
陈世明 20.0000 0.2286%
张巨锋 7.0000 0.0800%
梁凤娟 5.0000 0.0571%
于 丽 5.0000 0.0571%
董 萍 5.0000 0.0571%
郝 峰 5.0000 0.0571%
丁明宝 5.0000 0.0571%
李其志 3.0000 0.0343%
宋明信 3.0000 0.0343%
刘 杰 2.0000 0.0229%
刘培海 2.0000 0.0229%
南振琴 2.0000 0.0229%
夏令波 2.0000 0.0229%
张明扬 2.0000 0.0229%
崔 琳 2.0000 0.0229%
郑云仁 1.0000 0.0114%
杜 梅 1.0000 0.0114%
颜丙顺 1.0000 0.0114%
徐 伟 1.0000 0.0114%
罗济宝 1.0000 0.0114%
李春杰 1.0000 0.0114%
戈日江 1.0000 0.0114%
周 丽 1.0000 0.0114%
孟凡霞 1.0000 0.0114%
冷海霞 1.0000 0.0114%
合 计 8,750.00 100.00%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历次增资均取得了股东会的授权,并依法履行了
验资、工商变更等法律程序;历次股权转让均依法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并
依法履行工商变更程序;股份代持安排已经得到解除,除此之外其他股权转让均
支付了相应款项。目前公司股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出资不实、虚
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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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经核查认为:公司历次股权/股本变动已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获得
了必要的批准或同意,股东出资真实、有效,不存在公司为股东出资提供资金或
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历次股权/股本变动真实、有效。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没有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1、2004 年 4 月有限公司成立
2004 年 4 月 1 日,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日会验字(2004)
第 01-083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缴付情况进行了审
验,确认注册资本 80 万元人民币全部到位。
2、2004 年 6 月增资
2004 年 6 月 22 日,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日会验字(2004)
第 01-163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增资进行了审验。根据验资结果,汇
金通有限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8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
本为 180 万元。
3、2005 年 8 月增资
2005 年 8 月 15 日,山东光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光会青内验字(2005)第
2-923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增资进行了审验。根据验资结果,汇金通
有限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8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
4、2007 年 6 月增资
2007 年 6 月 25 日,山东光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光会青内验字(2007)第
9-411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增资进行了审验。根据验资结果,汇金通
有限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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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9 年 4 月增资
2009 年 4 月 16 日,青岛正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正明验内字
(2009)第 01046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增资进行了审验。根据验资结
果,汇金通有限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和实收资本为 4,000 万元。
6、2009 年 11 月增资
2009 年 11 月 5 日,青岛正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正明验内字
(2009)第 01116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增资进行了审验。根据验资结
果,汇金通有限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和实收资本为 5,000 万元。
7、2010 年 6 月增资
本次增资深圳葳尔出资分两期完成,第一期出资 1,200 万元,2010 年 6 月 7
日,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青日会内验字(2010)第 05-019 号
《验资报告》。第二期出资 1,900 万元,2010 年 9 月 17 日,青岛日月有限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青日会内验字(2010)第 05-028 号《验资报告》。根据验
资结果,汇金通有限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5,624.90 万元。
8、2010 年 9 月增资
2010 年 9 月 17 日,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日会内验字
(2010)第 05-029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增资进行了审验。根据验资
结果,汇金通有限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624.9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6,532 万元。
9、2010 年 12 月增资
2010 年 12 月 9 日,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日会内验字
(2010)第 05-034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增资进行了审验。根据验资
结果,汇金通有限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6,532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和实收资本为 7,054.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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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1 年 1 月增资
2011 年 1 月 13 日,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日会内验字
(2011)第 05-001 号《验资报告》,对汇金通有限增资进行了审验。根据验资
结果,汇金通有限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7,054.65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7,754.65 万元。
11、2012 年 12 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股东出
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2 年 12 月 16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2]371 号《验资报
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合计 7,754.65 万元,全部为净资产出资。中天运事务所针对此次验资出具了中天
运[2014]普字第 90386 号的《验资复核报告》。
五、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刘锋 刘艳华 吉林投资 天津合信 新麟创投 深圳唯瀚 其他45名自然人股东
29.26% 37.46% 6.83% 4.61% 4.55% 3.73% 13.5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 青岛华电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铺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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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财务总监 总经理助理

公 节 营 人 物 国 国 生 售 体 设
技 设 放 信 生 事
审 司 供 能 销 力 流 内 际 产 后 质 财 安 系 备
术 计 样 息 产 会
计 办 应 环 办 资 服 业 业 计 服 检 务 监 考 动
中 中 中 中 车 办
部 公 部 保 公 源 务 务 务 划 务 部 部 部 核 力
心 心 心 心 间 公
室 办 室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三)公司内部职能部门职责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
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公司各个职能部门运行情况良好,各个部门职能具体如下:
部 门 职 责
负责设计开发,主导、监督新产品的评审、试制及技术转化工作;督导和
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负责对铁塔的加工工艺、原材料
技术中心
及塔型结构等进行研究,可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以较高的生产工艺
开发出具有高质量、高性能、适用于高端领域的铁塔产品。
负责根据设计条件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积
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主要结构、材质选择、技术条件等设计原则,与校
设计中心 审人员确定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负责认真分析设
计资料和设计数据,正确使用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做好各受力元件的应
力计算和分析;负责做好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说明书的整理、归档工作。
负责按规定进行放样工作,做到图纸、工艺卡、样杆、样板、材料表正确,
确保字迹清晰,标记正确,做到自检、互检、专人审核,杜绝因图纸放样
放样中心 错误导致的质量事故发生;负责归档放样图纸,保证图纸的完整性;负责
ERP 塔型数据的校核工作;根据图纸校核发货清单;根据图纸结构图校核
全塔螺栓的规格及数量,制订螺栓清单。
负责组织车间各岗位工作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做好产品质
生产车间
量、搞好安全生产、控制生产成本、做好设备、工装的使用维护保养、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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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执行工艺纪律;负责制定车间详细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图纸、
技术资料、加工卡、材料表等的接收、登记工作。
负责公司会议、客户接待的工作;公司文件拟定、分发、管理工作;负责
公司办公室
保安、保洁、食堂、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与本部门相关的公司年度目标的完成;采购价格信息的收集、比
较及控制;原料、物料、辅料、机器设备等生产物资的采购;负责生产设
供应部 备的考察论证、选型、提出技术要求、推荐供应商报供应部采购;负责组
织设备到货验收和安装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各分车间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检
查活动;负责公司设备资料的存档。
负责公司办公电脑、电脑附件及其它相关办公设施的配置,协助采购及管
信息中心 理;负责公司所有电脑的维护、ERP 铁塔生产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软件
的开发升级,公司网站资讯的更新。
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环保文件资料的接收和传阅,积极配合上级
主管部门对公司环境保护状况的考察、检测等工作;负责公司所有环保档
节能环保办
案的管理;有权对所有能源和环保等工作提出建议;做好公司内部能源和
环保方面的监督工作,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公司领导或上级部门汇报。
负责公司生产任务单的下达;负责合同的管理;经公司领导授权后负责线
营销办公室
路工程的报价工作;负责公司合同的统计核算工作;负责标书的制作。
人事档案及资料建立与管理;人力数据分析、评估及规划;人员的招聘及
人力资源部 培训;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人事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员工薪酬制度
的制定及持续改善。
负责按《货物运输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货物运输公司;负责按发货计划
物流服务部 组织运输车辆调拨;负责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控工作;负责货物运抵
后签单交接工作;负责发货以后的相关资料收集与存档。
负责公司国内市场营销宣传、产品促销、展会组织及客户接待等工作;负
责国内市场调研,通过各种方式及渠道分析和研究了解国内市场动态;对
国内业务部
国内客户提供产品售前、售中、售后的全方位的服务;掌握国内市场信息
的变化及传达国内市场的需求。
负责公司国际市场营销宣传、产品促销、展会组织及客户接待等工作;负
责国际市场调研,通过各种方式及渠道分析和研究了解国际市场动态;对
国际业务部
国外客户提供产品售前、售中、售后的全方位的服务;掌握国际市场信息
的变化及传达国际市场的需求。
负责公司财务预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税收管理及资金筹措、工资核
财务部
算发放;负责公司投资计划及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编制报批工作。
建立和健全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负责质量体系运营的监督、检查和
质检部 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原材料理化检测及产品过程检测;负责编
制每月的产品质量统计报表及公司质量记录的归档工作。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
安监部 作;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
事故救援工作;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安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等工作。
负责制定公司生产计划,协助生产副总,协调各生产车间的加工进度,确
生产计划部
保计划顺利完成;负责各车间绩效考核各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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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编写《管理手册》;负责管理体系评审(内审、外审、管理评审)
体系考核部 工作;负责制订公司各类管理考核记录表;负责车间 6S 现场检查、工资核
算、法律法规归口管理;
负责公司机器设备台账的登记管理;负责机器设备日常检修工作;负责机
设备动力部 器设备安装、调拨登记工作;负责机器设备使用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机
器设备内带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负责及时处理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对安装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作
好记录,服务结束后交回市场服务部进行存档;负责合同项目运输、施工、
售后服务部
服务过程中有关的协调工作、质量及进度的控制工作;负责售后服务的相
关资料收集与存档。
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沟通和联络;组织筹备董事
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负责董事
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推动公司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等事项的规范运作;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秘书 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媒体和
办公室 相关机构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
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的职责,督促前述人员遵守
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
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或者并购重
组等事务;负责公司及分支机构、子公司证件、资质、荣誉的申报及维
护;负责政府各部门数据申报、资料提供。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执行情况;检查会计账目、相关资产及公司
审计部 经营状况,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风险及效益;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追踪和后续审计。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青岛华电金
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序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主营业务 股东构成
号 (万元) (万元)
青岛胶州市铺集镇巩 紧固件的生 汇金通
1 强固标准件 2011.4.18 555.00 555.00
家庄村北、朱诸路北侧 产与销售 100%
角钢塔的生
青岛胶州市铺集镇巩 汇金通
2 华电金属 2013.8.6 1,500.00 1,500.00 产加工与销
家庄村北、朱诸路北侧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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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公司名称
2016.6.30 2015.12.31 2016.6.30 2015.12.31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1 强固标准件 3,559.13 1,958.32 294.52 356.42 -61.90 -146.35
2 华电金属 2,094.84 1,887.66 1,436.28 1,445.53 -9.24 -9.46
以上数据经中天运事务所审计。
(三)历史沿革
1、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
(1)2011 年 4 月设立
2011 年 4 月 18 日,杨栋栋和常秀珍共同出资设立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其中杨栋栋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400 万元、常秀珍以
现金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
2011 年 4 月 11 日,青岛正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正明验内字
(2011)01065 号《验资报告》,对强固标准件设立时的注册资本缴付情况进行
了审验。
2011 年 4 月 18 日,强固标准件取得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杨栋栋 400.00 80.00%
常秀珍 100.00 20.00%
合 计 500.00 100.00%
(2)2012 年 1 月增资
2012 年 1 月 5 日,强固标准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杨升山以现金人民币
200 万元认购公司 5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2012 年 1 月 10 日,青岛正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正明验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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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03 号《验资报告》,对强固标准件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12 年 1 月 17 日,强固标准件就该次增资在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杨栋栋 400.00 72.07%
常秀珍 100.00 18.02%
杨升山 55.00 9.91%
合 计 555.00 100.00%
(3)2013 年 8 月股权转让
2013 年 6 月 30 日,强固标准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杨栋栋、常秀珍、杨
升山将其持有的强固标准件 400 万元出资额、100 万元出资额和 55 万元出资额
分别以 294.76 万元、73.70 万元和 40.53 万元转让给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30 日,强固标准件就该次股权转让在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
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555.00 100.00%
合 计 555.00 100.00%
2、青岛华电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6 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设立青岛
华电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2013 年 8 月 5 日,青岛正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正明验内字(2013)
01056 号《验资报告》,对华电金属设立时的注册资本缴付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3 年 8 月 6 日,华电金属取得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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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发起人为 30 名自然人股东、1 家法人股东及 2 家有限合伙企业股东,
基本情况如下:
1、刘艳华
刘艳华,女,身份证号码:37022419680829****,住址:山东省胶州市张应
镇大河流村 555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刘锋
刘锋,男,身份证号码:37022419691011****,住址:山东省胶州市张应镇
大河流村 555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华苑产业区物华道 2 号 B 座 3003 室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毛
执行事务合伙人
芳亮)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成立日期 2010 年 5 月 31 日
(2)出资结构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1 300.00 1.08 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东莞市裕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36.10
3 梁沛光 8,000.00 28.88 有限合伙人
4 浙江镕丰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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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5 山东海宏良科贸有限公司 1,000.00 3.61
6 周玉芳 1,000.00 3.61
7 徐 军 600.00 2.17
8 庞建英 200.00 0.72
9 孙明君 200.00 0.72
10 张丽英 600.00 2.17
11 王 军 800.00 2.89
合 计 27,700.00 10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天津合信总资产 30,252.87 万元、净资产 25,906.7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8.73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天津合信总资产 30,241.27
万元、净资产 25,895.13 万元;2016 年 1-6 月净利润-11.6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4、内蒙古正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内蒙古正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东胜区创业大厦 A 座 606 室
法定代表人 乌东图娅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3,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
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
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
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成立日期 2008 年 5 月 13 日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乌东图娅 2,700.00 90.00
2 乌日娜 300.00 10.00
合 计 3,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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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内蒙古正融将其所持公司 403.16 万股股份中的 343.16 万股、
60.00 万股分别转让给路遥、梁庭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内蒙古正融已
不再是公司股东。
5、深圳唯瀚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唯瀚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中厨六号楼 40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唯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学勤)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企
业管理咨询(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和其他限制项目)。(法
经营范围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审批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2012 年 1 月 5 日
(2)出资结构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深圳市唯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50.00 10.45 普通合伙人
2 徐志燕 1,500.00 14.93
3 蒲祖丽 1,500.00 14.93
4 周 钺 1,500.00 14.93
有限合伙人
5 林德杰 1,500.00 14.93
6 唐志兰 1,500.00 14.93
7 叶 枫 1,500.00 14.93
合 计 10,050.00 10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唯瀚总资产 3,199.25 万元、净资产 3,199.25
万元;2015 年净利润-50.25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深圳唯瀚总资产 3,123.88
万元、净资产 3,123.88 万元;2016 年 1-6 月净利润-25.1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6、范飞龙
范飞龙,男,身份证号码:34030219780826****,住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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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958 弄山林道 44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7、杜继福
杜继福,男,身份证号码:34052119481125****,住址:安徽省当涂县太白
镇长江村西安自然村 25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8、刘雪香
刘雪香,女,身份证号码:37022419661021****,住址:山东省胶州市胶西
镇苑戈庄村 531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9、刘雪芳
刘雪芳,女,身份证号码:37022419571213****,住址:山东省胶州市张应
镇大河流村 614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0、苏延女
苏延女,女,身份证号码:37028119750326****,住址:山东省胶州市大西
庄西村 1576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1、赵炳忠
赵炳忠,男,身份证号码:22020419651223****,住址:山东省诸城市兴华
东路 29 号 2 号楼 3 单元 302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2、马金光
马金光,男,身份证号码:37020619740514****,住址:山东省安丘市和平
东路 998 号 3 单元 606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3、张星
张星,男,身份证号码:37028119750327****,住址:山东省胶州市胶州东
路 37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4、王在安
王在安,男,身份证号码:37282919750807****,住址:山东省蒙阴县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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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路 110 号 9 号楼 1 单元 201 室,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5、刘雪华
刘雪华,女,身份证号码:37022419610117****,住址:山东省胶州市兰州
东路 169 号 24 号楼 3 单元 101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6、刘雪梅
刘雪梅,女,身份证号码:37028119680215****,住址:山东省胶州市扬州
西路 29 号 13 号楼 1 单元 502 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7、魏克昌
魏克昌,男,身份证号码:37900619751210****,住址:山东省胶州市福寿
小区 12 号楼 1 单元 501,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8、杨智强
杨智强,男,身份证号码:37022419740925****,住址:山东省胶州市胶州
东路 1542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刘伟
刘伟,男,身份证号码:37028119821228****,住址:山东省胶州市九龙镇
新民村 239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黄晓光
黄晓光,男,身份证号码:52252619711128****,住址:贵州省平坝县高峰
镇高峰机械厂 2 区 4 栋 25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1、陈英
陈英,男,身份证号码:51010319670223****,住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
南二街 55 栋 119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2、傅道芳
傅道芳,女,身份证号码:34262619750723****,住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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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业路 484 号 9 座 407,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3、葛纲
葛纲,男,身份证号码:37020419720125****,住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燕儿岛路 7 号 5 号楼三单元 402 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4、陈世明
陈世明,男,身份证号码:37022419710128****,住址:山东省胶州市兰州
西路 80 号 11 号楼 2 单元 3 楼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5、詹有国
詹有国,男,身份证号码:51030219520312****,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白
果 9 栋 3 单元附 14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6、张巨锋
张巨锋,男,身份证号码:23060619761003****,住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
同区太阳升镇 64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7、梁凤娟
梁凤娟,女,身份证号码:37252619840229****,住址:山东省胶州市杜村
镇南杜村 21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8、于丽
于丽,女,身份证号码:37028119820329****,住址:山东省胶州市杜村镇
寺前村 053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9、董萍
董萍,女,身份证号码:37028119820930****,住址:山东省胶州市兰州东
路 169 号 24 号楼 3 单元 101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0、李其志
李其志,男,身份证号码:37078419650804****,住址:山东省安丘市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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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路 51 号 4 号楼 6 单元 612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1、刘杰
刘杰,男,身份证号码:37028119771220****,住址:山东省胶州市张应镇
大河流村 669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2、刘培海
刘培海,男,身份证号码:37072219691108****,住址:山东省安丘市潍安
路 51 号 4 号楼 1 单元 602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3、郑云仁
郑云仁,男,身份证号码:37022419681124****,住址:山东省胶州市张应
镇大埠头村 249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刘锋、刘艳华和
吉林投资,刘锋、刘艳华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吉林投资具
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名称 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大街 1166 号
法定代表人 黄金富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4,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84,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
经营范围
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14 日
(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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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杭州五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23.82
2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35.71
3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35.71
4 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 4.76
合 计 84,000.00 10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吉林投资总资产 119,045.96 万元、净资产 111,396.43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754.27 万元(以上数据来源于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69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吉林投资总资产 118,733.98 万元、净资
产 111,286.08 万元;2016 年 1-6 月净利润-110.3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实际控制人
刘锋、刘艳华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66.7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任何控制的其他企
业。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
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
的情况。
八、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8,75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918 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不超过 11,668.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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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刘艳华 3,278.0000 37.4629% 3,278.0000 28.0939%
刘 锋 2,560.1446 29.2588% 2,560.1446 21.9416%
吉林投资 597.6250 6.8300% 597.6250 5.1219%
天津合信 403.1600 4.6075% 403.1600 3.4553%
新麟创投 397.7250 4.5454% 397.7250 3.4087%
路 遥 343.1600 3.9218% 343.1600 2.9410%
深圳唯瀚 326.2600 3.7287% 326.2600 2.7962%
刘雪香 105.0000 1.2000% 105.0000 0.8999%
刘雪芳 99.0000 1.1314% 99.0000 0.8485%
梁庭波 60.0000 0.6857% 60.0000 0.5142%
苏延女 50.0000 0.5714% 50.0000 0.4285%
赵炳忠 41.0000 0.4686% 41.0000 0.3514%
杨升山 31.9627 0.3653% 31.9627 0.2739%
吕希茂 31.9627 0.3653% 31.9627 0.2739%
张 星 30.0000 0.3429% 30.0000 0.2571%
王在安 30.0000 0.3429% 30.0000 0.2571%
刘雪华 30.0000 0.3429% 30.0000 0.2571%
刘雪梅 30.0000 0.3429% 30.0000 0.2571%
魏克昌 30.0000 0.3429% 30.0000 0.2571%
杨智强 30.0000 0.3429% 30.0000 0.2571%
刘 伟 30.0000 0.3429% 30.0000 0.2571%
黄晓光 30.0000 0.3429% 30.0000 0.2571%
陈 英 30.0000 0.3429% 30.0000 0.2571%
傅道芳 30.0000 0.3429% 30.0000 0.2571%
葛 纲 25.0000 0.2857% 25.0000 0.2143%
詹有国 20.0000 0.2286% 20.0000 0.1714%
陈世明 20.0000 0.2286% 20.0000 0.1714%
张巨锋 7.0000 0.0800% 7.0000 0.0600%
梁凤娟 5.0000 0.0571% 5.0000 0.0429%
于 丽 5.0000 0.0571% 5.0000 0.0429%
董 萍 5.0000 0.0571% 5.0000 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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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郝 峰 5.0000 0.0571% 5.0000 0.0429%
丁明宝 5.0000 0.0571% 5.0000 0.0429%
李其志 3.0000 0.0343% 3.0000 0.0257%
宋明信 3.0000 0.0343% 3.0000 0.0257%
刘 杰 2.0000 0.0229% 2.0000 0.0171%
刘培海 2.0000 0.0229% 2.0000 0.0171%
南振琴 2.0000 0.0229% 2.0000 0.0171%
夏令波 2.0000 0.0229% 2.0000 0.0171%
张明扬 2.0000 0.0229% 2.0000 0.0171%
崔 琳 2.0000 0.0229% 2.0000 0.0171%
郑云仁 1.0000 0.0114% 1.0000 0.0086%
杜 梅 1.0000 0.0114% 1.0000 0.0086%
颜丙顺 1.0000 0.0114% 1.0000 0.0086%
徐 伟 1.0000 0.0114% 1.0000 0.0086%
罗济宝 1.0000 0.0114% 1.0000 0.0086%
李春杰 1.0000 0.0114% 1.0000 0.0086%
戈日江 1.0000 0.0114% 1.0000 0.0086%
周 丽 1.0000 0.0114% 1.0000 0.0086%
孟凡霞 1.0000 0.0114% 1.0000 0.0086%
冷海霞 1.0000 0.0114% 1.0000 0.0086%
社会公众股 -- -- 2,918.0000 25.0086%
合 计 8,750.00 100.00% 11,668.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艳华 3,278.0000 37.4629%
2 刘 锋 2,560.1446 29.2588%
3 吉林投资 597.6250 6.8300%
4 天津合信 403.1600 4.6075%
5 新麟创投 397.7250 4.5454%
6 路 遥 343.1600 3.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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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深圳唯瀚 326.2600 3.7287%
8 刘雪香 105.0000 1.2000%
9 刘雪芳 99.0000 1.1314%
10 梁庭波 60.0000 0.6857%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公司任职情况
刘艳华 3,278.0000 37.4629% 董事
刘 锋 2,560.1446 29.2588% 董事长
路 遥 343.1600 3.9218%
刘雪香 105.0000 1.2000% 市场服务部主任
刘雪芳 99.0000 1.1314% 供应部主任
梁庭波 60.0000 0.6857% 财务总监
苏延女 50.0000 0.5714% 财务主管
赵炳忠 41.0000 0.4686% 销售经理
杨升山 31.9627 0.3653%
吕希茂 31.9627 0.3653%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

刘锋与刘艳华系夫妻关系,刘雪香、刘雪芳、刘雪梅、刘雪华系刘锋姐姐,
路遥系刘锋儿媳,苏延女系刘艳华弟媳,董萍系刘雪芳女儿。
上述股东各自持股比例参见本节“八、公司股本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
后的股本变化”。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参见本节“十一、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之“(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九、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
情况
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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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册员工人数为 901 人。
2、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分工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管理人员 45 4.99%
生产作业人员 768 85.24%
技术研发人员 67 7.44%
市场营销人员 21 2.33%
合 计 901 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硕士及以上 2 0.22%
大专、本科 158 17.54%
其他 741 82.24%
合 计 901 100.00%
4、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构成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30 岁以下 224 24.86%
30-39 岁 289 32.08%
40-49 岁 314 34.85%
50 岁及以上 74 8.21%
合 计 901 100.00%
(二)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及医疗制度改革的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解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司与全体在册员工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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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了劳动合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劳动用工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901 位员工,其中,缴纳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为 880 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为 205
人。
公司在册员工中有 21 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主要是因为该等员工为退休返聘
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为其缴纳社保。为切实维护在册员工的权益,公司
已为该等人员购买商业保险。
公司在册员工中有 696 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 21 位员工因退休返聘或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原因,无须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余 675 位员工均为农村
户口,该等员工在公司附近拥有宅基地及住宅,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6 年 7 月,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证明汇金通及其子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因违反
劳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
2016 年 7 月,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证明汇金通及其子
公司系在该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缴费单位,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
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不存在拖欠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
及地方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被起诉的情形。
2016 年 7 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胶州管理处出具证明,证明汇金
通及其子公司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以来,逐月为员工缴纳了其应缴的
住房公积金,未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过该中心的处罚。
如果公司全面规范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则对报告期内净利
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增加的费用 24.08 34.66 35.19 22.58
税后影响利润金额 20.47 29.46 29.91 19.19
当期净利润 2,428.87 5,677.83 4,128.76 5,1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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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0.84% 0.52% 0.72% 0.3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夫妇出具承诺:“如公司及其子公
司、分公司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
金,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代其承担全部费用,或在其必须先行支
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不会给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
司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不会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刘艳华、刘锋二人就上述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会造成重大法律后果,未构
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劳务派遣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保障生产的实际需要,于报告期内先后与菏泽劳联人力资
源服务有限公司、济宁汇思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署了《劳务派遣协议》,在
部分临时性、可替代性、辅助性的岗位上使用派遣员工。
菏泽劳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37172122801038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为 300 万元,营业范围含有“劳务派遣”。菏泽劳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4 年 1 月 22 日颁发的编号为 37170520140001
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1 月 21 日,菏泽劳联人力资源服
务有限公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济宁汇思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嘉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829348915578A 的《营业执照》,注
册资本为 500 万元,营业范围含有“劳务派遣”。济宁汇思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已取得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颁发的编号为
37082920150004 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19 日,济
宁汇思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汇金通劳务派遣人数占其用工总数的比例为 8.71%;
子公司强固标准件劳务派遣人数占其用工总数的比例为 8.24%;子公司华电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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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数占其用工总数的比例为 7.42%。
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主要从事于搬运等辅助性工作,用工比例不超过 10%,符
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一、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和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之“(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
承诺”。
(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夫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
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刘雪香、刘雪芳、刘雪梅、刘雪华、路遥、苏
延女、董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任
职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发行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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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上述承诺。
(三)关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事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了有关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事宜的承诺
函,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十、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二)执行社会保
障制度、住房及医疗制度改革的情况”。
(四)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事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分别签署了《关于规范关联
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
争与关联交易”之“二 关联交易”之“(六)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五)关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1)公司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公告回购新股的回购计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
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股份回购计划还应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股
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
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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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2)本人启动购回措施的时点及购回价格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人应通过公司公告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回
购计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本人在股份回购义务
触发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发行价格与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及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保荐机构、申报律师、申报会计师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本公司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会计师承诺:本所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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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律师承诺:本所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
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
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①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③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④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B.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C.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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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
过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
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
①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
股份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B.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②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但单次增持公司
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届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
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
公司股份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B.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②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
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的 30%,但不超过该等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公司实际控制人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
连带责任。
③ 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
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
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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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④ 公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聘
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
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 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
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④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
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
②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
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4、相关惩罚措施
(1)对于控股股东,如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增持义务,则公司应将与控股
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公司实施
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如控股股东对公司
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
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
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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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如个人未能按本预
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公
司应将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
回购计划,现金分红不足履行增持义务金额的,则补充截留工资薪酬用于下次股
份回购计划;对于未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公司应将与其履行
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如个人在任职期
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
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
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
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
措施稳定股价。
(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刘锋、刘艳华承诺:在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没
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的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
前提下,每年的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其所持有的股份总额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
行人予以公告。
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股东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承诺:在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的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全部减持完毕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
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减持
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
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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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夫妇承诺如下:
刘锋、刘艳华夫妇将依法履行汇金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
如果未履行汇金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刘锋、刘
艳华夫妇将在汇金通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汇金通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因未履行汇金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
汇金通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刘锋、刘艳华夫妇将向汇金通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刘锋、刘艳华夫妇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刘锋、刘
艳华夫妇持有的汇金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刘锋、刘艳华夫妇履行完毕前
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汇金通有权扣减刘锋、刘艳华夫妇所获分配的现
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
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本人若未能履行在汇金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
的公开承诺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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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汇金通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向汇金通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保荐机构及申报律师认为:公司、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均已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的意见》的规定,合法、有效;前述相关主体对承诺履行情况的约束措施不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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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生产输电线路角钢塔、钢管塔、变电站构架等电力输送设备的高新技
术企业,具有750KV输电线路铁塔生产许可证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铁塔产品
供应资质。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输电线路铁塔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行业分类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
处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大类下的“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定义,金属结构制造是指“以铁、
钢或铝等金属为主要材料,制造金属构件、金属构件零件、建筑用钢制品及类似
品的生产活动,这些制品可以运输,并便于装配、安装或竖立。”
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主要为输电线路铁塔,属于金属结构制造业下细分的铁塔
制造业。铁塔制造是指以铁、钢等金属为主要材料,制造用于电力、通信、运输
和建筑装饰等领域产品的生产活动。目前电力行业是我国铁塔产品最为广泛的应
用领域之一。
(二)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铁塔制造业已形成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实行宏观政策指导下的行业
自律管理,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由于铁塔产品需求以输电线路铁塔为主,
因此本行业受电力工业发展的影响较大,电力工业的政府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
委。国家发改委负责研究拟定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和法规,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
中国钢结构协会是金属结构制造业的自律性组织,具有对钢结构制造业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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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和服务职能。其具体职责包括:调查研究钢结构行业国内外基本情况、技术发
展、市场变化;了解科研、设计、制造、施工、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
价,为企业和政府提供咨询服务;总结、推广应用钢结构经验,向政府有关部门
提出经济、技术等建议;组织和参与制(修)订钢结构行业技术、经济、管理等
标准、规范;开展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复检工作;组织中国钢结
构协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奖励工作,和国家有关奖励的推荐工作;编辑出版《钢
结构》杂志及有关钢结构行业的信息、书刊、音像资料、企业名录、年鉴等;制
定行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不断规范行业行为。
为了提高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质量,保证国家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当前我国
对输电线路铁塔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颁发输电
线路铁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统一管理工作,各铁塔企业只有按照国家质检总局
颁布的《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才具
备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生产资格。750KV输电线路铁塔生产许可证,为目前国内
最高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铁塔生产许可证,国家对750KV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
铁塔产品暂未单独发放生产许可证。公司目前已具有750KV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
铁塔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XK04-002-00249)。
2、主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与发展规划
(1)主要法律法规
铁塔制造业的发展与电力工业密切相关,为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国家不仅对输电线路铁塔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管
理和规范铁塔制造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电力监管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2)产业政策与发展规划
输电线路铁塔作为我国电力系统建设重要的基础设备,国家颁布的有关产业
政策对本行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以下为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与本行业有
关的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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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 1000 千伏特高压交流和±800 千伏直流
《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 输变电成套设备的研制,全面掌握 500 千伏
2006 年 国务院
干意见》 交直流和 750 千伏交流输变电关键设备制造
技术。
重点研究开发大容量远距离直流输电技术
和特高压交流输电技术与装备、间歇式电源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
2006 年 国务院 并网及输配技术、电能质量监测与控制技
划纲要(2006-2020 年)》
术、大规模互联电网的安全保障技术、西电
东输工程中的重大关键技术。
以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示范工程为依托,以交
流变压器、直流换流变压器、电抗器、电流
2009 年 国务院 《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全封闭组合电器等为
重点,推进 750KV、1000KV 交流和±800KV
直流输变电设备自主化。
大力发展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先进输变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
2011 年 国务院 电技术装备,推动智能电网关键设备的研
年)》
制。
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四条电力中“500 千伏及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2011 年 国家发改委 以上交、直流输变电;电网改造与建设;降
年本)》(2013 年修正)
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
适应大规模跨区输电和新能源发电并网要
求,加快现代电网建设,进一步扩大西电东
送规模,完善区域主干电网,发展特高压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2011 年 国务院 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依
五年规划纲要》
托信息、控制和储能先进技术,推进智能电
网建设,切实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增
强电网优化配置电力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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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20 年,我国将建成送电京津冀鲁、长
三角及珠三角等地区重点输电通道 10 余条,
涉及投资规模将超过 2,000 亿元。其中京津
冀鲁地区电力流情况为,京津冀地区将接受
新增内蒙古、山西、陕西等送电规模由原规
划的 1,200 万千瓦提高到 2,100 万千瓦,远
期可能进一步提高到 2,700 万千瓦;山东接
《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电网实施方 受新增内蒙古、山西、陕西等送电规模由原
2013 年 国家能源局
案》 规划的 800 万千瓦提高到 2,000 万千瓦。到
2020 年,京津冀鲁地区接受外来电力规模将
达到 7,500 万千瓦左右,占 2020 年最大负荷
的三分之一。长三角电力流情况为,江浙沪
地区将接受新增区外送电 3,300 万千瓦,共
计接受电力 8,200 万千瓦左右。珠三角电力
流情况为,该地区将新增送电规模 1,400 万
千瓦,共计接受电力 3,250 万千瓦。
加强跨区域骨干能源输送网络建设,建成蒙
西-华中北煤南运战略通道,优化建设电网
主网架和跨区域输电通道。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 加快推进能源全领域、全环节智慧化发展,
2016 年 国务院
五年规划纲要》 提高可持续自适应能力。适应分布式能源发
展、用户多元化需求,优化电力需求侧管理,
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
求侧交互响应能力。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概况与发展趋势
1、我国铁塔制造业发展概况
输电线路铁塔是电网建设过程中的主要设备,其发展离不开国家电力工业的
发展。早期由于我国电力建设落后,输送电压等级较低,以 10KV,35KV 和 66KV
低压输电线路为主,这些等级的输电线路对线路设备的要求相对较低,输电线路
塔以木材及钢筋水泥杆为主要材料。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用电需求不断增长,更高电压等级的电网建设在
我国逐渐展开,原有的以木材及水泥为材料的输电塔逐渐被以钢材为材料的铁塔
所取代。我国在 1952 年建设了第一条 220KV 输电线路,开创了建设高压输电线
路的历史篇章,同时输电线路杆塔开始利用钢材作为主要原料,低强度热轧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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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应运而生;1976 年钢管塔首次在 220KV 南京燕子矶长江大跨越工程中得到应
用;随后我国在 1981 年建成了第一条 500KV 输电线路工程,2005 年在西北地
区建成了第一条 750KV 输电线路;2008 年第一条 1000KV 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
输电线路工程顺利验收,掀开了我国特高压建设的新篇章,同年底国家电网公司
组织召开输电线路推广应用钢管塔工作启动会议,钢管塔推广应用工作进入了一
个新的阶段。
由于早期我国电力系统政企合一的特殊制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电网建
设中铁塔的采购对象以国有铁塔厂为主,1988 年国务院 72 号文《电力工业管理
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
办电”,其他性质的铁塔企业才逐渐起步。到了 2002 年 2 月国发 5 号文件提出“厂
网分开”,在电网方面分别成立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在电网建设中对
铁塔采用市场化的招投标采购制度,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铁塔制造行业。尤其是
2005 年以后,“十一五”时期国家不断加大电网建设投资,给我国的铁塔制造业
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本公司也在这一时期得以快速发展。
2、我国铁塔制造业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电力工业,以缓解电力供需的矛盾,使相关输电线路
铁塔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给铁塔制造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我国铁塔制造业
已逐步摆脱了过去粗加工、低技术含量的旧面貌,铁塔企业在生产规模与技术水
平方面都快速提高。
(1)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由于电力工业改革初期,我国电网建设主要以低电压等级为主,所需铁塔产
品技术含量不高,生产工艺相对简单,大量小企业进入这一行业,这些企业规模
化生产程度较低,产品多以角钢塔等为主。随着铁塔行业的发展,类似于本公司
这样的铁塔企业借助于现代化的管理、先进的技术装备,在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
争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在当前铁塔行业内年产量在 2 万吨以下的企
业约占 95%,年产量在 2 万吨以上的企业约占 5%,这 5%的企业生产技术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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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力强,控制着全国 65%左右的市场份额。1目前国家对电网建设铁塔产
品的采购实行招投标制度,对铁塔企业的生产资质与经营业绩都有严格的要求,
未来大规模的铁塔企业将更具竞争力。
(2)生产设备自动化不断提高
早期的铁塔制造是粗加工行业,主要依靠手工作业生产。而随着我国装备制
造业的进步,当前部分铁塔生产企业已实现了铁塔产品的加工制造数控自动化,
自动角钢生产线、自动板材生产线等设备也在铁塔行业逐渐被使用。但是由于成
套的自动化设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我国数量众多的小规模铁塔制造企业因资金
受限仍然依靠大量的人工生产。目前大规模成套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只在国内少数
领先的铁塔生产企业使用,这些企业通过自动化的生产设备不仅减轻了工人的劳
动强度,减少了人工数量,更大幅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确保了产品质量。
3、我国输电线路铁塔行业发展趋势
(1)特高压铁塔产品成为行业发展的重大机遇
由于我国能源供需格局等原因,电力发展矛盾突出,需要彻底转变电力发展
方式,优化电源布局,建设特高压电网已成为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特
高压技术是指电压等级为交流 1000KV 及以上和直流±800KV 及以上的输电技
术,是当今世界电压等级最高、最先进的输电技术。特高压电网具有远距离、低
损耗、大功率输送电能的特点,对于减少能源损耗,优化电网结构将发挥重大作
用。与现有 500KV 输电相比,特高压输电技术优势如下表所示:
特高压输电和超高压(500KV)输电性能对比情况
1000KV 交流输电/ ±800KV 直流输电/
指标
500KV 交流输电 500KV 直流输电
输电能力 4-5 倍 2.3-2.9 倍
经济输电距离 3倍 2.7 倍
线路损耗率 1/4-1/3 2/5
单位走廊宽度输送容量 2.5-3.1 倍 1.6 倍
1
资料来源:科技为先 擎起中国铁塔行业一片蓝天,证券日报,
http://zqrb.ccstock.cn/html/2010-01/28/content_1930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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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电力与能源》,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刘振亚,2012 年
当前国家电网公司正在深入推进“一特四大”战略,即建设特高压电网,促进
大煤电、大水电、大核电和大型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集约化建设,向东中部负荷
中心地区大规模、远距离输电。实施“一特四大”战略,关键是加快建设特高压电
网。特高压电网建设的铁塔用量巨大,随着未来特高压电网建设的全面展开,作
为电网建设的关键设备,铁塔的巨大需求空间将逐步释放。
(2)推广应用钢管塔是电网发展的必然选择
受线路走廊的限制,建设高电压、同塔多回路线路,提高电网输送能力,符
合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同时线路负荷和机械荷载将
随之提高,大荷载线路将逐步增加,对线路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的要求也越
来越高。与角钢塔相比,钢管塔具有构件风压小、刚度大、结构简洁、传力清晰
等优点,能充分发挥材料的承载性能。在大荷载铁塔中应用钢管塔可有效减小耗
钢量及基础作用力,塔重比常规角钢塔减少约 10%-20%,具有很好的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作用,技术经济优势明显。
角钢塔和钢管塔性能以及应用等对比情况
区别 角钢塔 钢管塔
技术含量 产品技术含量较低,生产技术成熟 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安全性更高
构件风压较大,刚度较低,结构较为复杂,塔身 构件风压较小,刚度大,结构简洁,受力合
特点
较重 理,传力清晰,塔身较轻
价格 价格较低 价格较高
输电线路中普遍使用,但因承载力相对较差,多 主要应用于 500KV 以上输电线路,目前需
应用情况
应用于低电压等级输电线路 求量逐渐增加
竞争格局 国内生产企业较多,竞争比较激烈 相对于角钢塔生产企业,竞争较小
产品地位 属于铁塔产品中的普通产品 属于铁塔产品中的高端产品
国家电网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启动输电线路推广应用
钢管塔的工作。随着输电线路输送容量及电压等级不断提高,杆塔荷载和塔重也
不断增加,钢管塔的推广应用满足电网发展的需要,是电网建设和设计的创新,
在今后大荷载线路中将广泛得到应用。
(3)国际业务迎来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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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铁塔制造业也不断成长,铁塔产品
在加工工艺、产品质量方面不断提高。同时,凭借着在原材料及人工成本等方面
的优势,我国铁塔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越来越强。不仅诸如东南亚、非洲等
发展中国家对我国铁塔产品需求增加,发达国家也逐渐转向中国采购铁塔产品,
使我国铁塔产品的出口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2011-2015 年我国钢铁制塔楼及格构杆出口情况
数据来源:海关信息网
根据世界能源署预测,未来到 2035 年间全球电力需求的年平均增幅将达到
2.4%,世界范围内电力需求的增长势必会带动相关电力建设投资的增加,使输电
线路铁塔等电力设备的需求扩大。虽然当前我国部分铁塔企业已经开始拓展国际
业务,但国际业务在铁塔企业收入中占比仍然较少。随着世界其他国家电网的建
设与升级改造不断进行,将会有更多有实力的企业不断拓展国际业务,攫取新的
利润增长点。
(四)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与市场容量
1、市场前景分析
(1)我国庞大的电力投资规模是输电线路铁塔行业发展的基础
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其发展对经济增长有很强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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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经济的增长也会带动电力需求的增长。近年来,我国社会用电需求不断增长,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15 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为 55,500 亿千瓦时,相对于
2011 年的 46,928 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4.28%。具体如下图所示:
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走势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力消费需求,缓解电力供需的矛盾,一直以来我国
都十分重视电力工业的投资。
2006-2015 年我国电力工程建设完成投资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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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电监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虽然近年来我国电力投资不断增加,但是,我国的电力建设相对于发达国
家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按照 2015 年年末我国总人口 137,462 万人计算,我国
人均用电量为 4,037.48 千瓦时,人均装机容量为 1.0972 千瓦,2与美国、日本等
发达国家人均用电量 13,000、8,000 千瓦时,3人均装机 1.2-3.8 千瓦4等指标存在
一定差距。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大对电力的投资,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
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报告》,“十三五”期间我国电力工业投资将达到
71,000 亿元,比“十二五”增长 16.40%。
(2)电网建设加速推进为铁塔行业带来广阔市场前景
电网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保障,电力供应的瓶颈关键在于电网,而
电网安全、高效的运行离不开输电线路铁塔的支撑。近年来,为了满足电源大规
模集中投产和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我国电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 2015 年底,
全国电网 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公用变电设备容量分别为 61.09 万
千米、31.32 亿千伏安,分别同比增长 6.80%和 3.47%。
2011-2015 年我国 220KV 及以上电网规模增长情况
2
资料来源:2015 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150,828 万千瓦,国家统计局
3
资料来源:http://news.cableabc.com/domestic/20130831000481.html
4
资料来源: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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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当前我国电网的建设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我国过去电力建设长期
“重发轻供”,电网建设相对于电源建设较为滞后。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数
据显示,从投资结构看,2015 年我国电网工程建设投入超过电源建设 512 亿元,
占电力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比重达 52.94%,但与国际上电网与电源投资 6:4
的水平仍有一定差距。5未来我国将继续加速推进电网建设,根据中国电力企业
联合会《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报告》,“十三五”期间电源投资和电网
投资将分别为 36,000 亿元和 35,000 亿元。
电网投资中相当重要一部分是用于购买输电线路铁塔等相关电力设备,电网
投资的逐步加大必将增加对输电线路铁塔的需求,为铁塔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前
景。
(3)特高压电网建设的全面展开成为铁塔行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我国能源分布严重不均,一次能源基地和用电负荷中心呈现明显的“反向分
布”特点,中国西部和北部地区集中了大部分能源但当地负荷需求低,而东南部
沿海地区负荷需求大但能源匮乏。具体能源分布区域方面,中国煤炭资源约 76%
集中在北部和西北部,水资源约 80%分布在西南部,陆地风能资源约 90%分布
在西北、东北和华北地区,太阳能资源年日照数超过 3,000 小时的地区主要集中
在西北省份。东部用电负荷区域距离这些能源基地达 800-3,000 公里,适合走集
中开发、规模外送、通过远距离输电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臵。
同时,从环境压力看,近几年中国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峻,政府层面也意识
到治理雾霾的紧迫性,而燃煤尾气、汽车尾气等均是雾霾颗粒的主要来源。为了
缓解人口稠密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压力,沿海地区需有效控制当地新建火电设施
的规模。同时,有必要在具备水资源、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的煤炭富集地区建
设大型煤电基地(按照最先进的节能环保标准),采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先进
输电技术,推进电力外输通道建设,加大向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
域送电规模。
5
资料来源:http://www.cpnn.com.cn/zdzgtt/201503/t20150304_785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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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2013 年下半年开始,政府高层对特高压建设的态度逐渐转为认可支持,
特高压建设势在必行,将迎来爆发性的发展。2013 年 9 月国务院出台了《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 年 1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14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
见》,多处提及外输通道的建设,正式把增大电力跨区交易与解决中东部雾霾相
结合。为细化落实《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能源局于 2014 年
6 月与国网、南网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外输电通道建设任务书》。根据任务书
要求,两网公司将加快推进建设蒙西-天津南、锡盟-山东、锡盟-江苏、宁东-浙
江、准东-华东等总计 12 条大气污染防治外输通道,提高跨省区电力输送能力。
能源局在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中批复的 12 条输电通道

通道 12 条“西电东送”的线路 备注

1 辽宁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 2x300 万千瓦双回
2 内蒙古锡盟-北京-天津-山东 特高压交流
3 京津冀输电通道 内蒙古蒙西至天津南 特高压交流
4 准东(新疆阜康市)-华东 660KV 直流
5 陕北神木到河北电 550KV 电网
6 内蒙古到山东(鄂前旗上海庙至山东) 特高压直流
送山东输电通道
7 陕北榆横(榆林)至山东 特高压交流
8 安徽淮南经江苏至上海 特高压交流
9 山西晋东至江苏 660KV 直流
送长三角输电通道
10 宁夏宁东至浙江 特高压直流
11 内蒙古锡盟至江苏 特高压直流
12 珠三角输电通道 滇西北至广东(云南到深圳) 特高压直流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规划,“十三五”特高压工程分三批建设:第一批“五交八
直”工程预计于 2018 至 2019 年建成投产,主要为治理东中部地区严重雾霾,满
足西部北部能源基地和西南水电基地电力外送需要,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水平。第
二批“四交两直”工程预计于 2019 至 2020 年建成投产,加快形成东部、西部同步
电网,建设东北特高压环网,东北与华北、西北与西南、华北—华中与华东特高
压交流联络通道,以及金上—赣州、俄罗斯—霸州直流等特高压工程。第三批“三
交一直”工程将于 2020 年以前开工,主要建设东部电网内部网架加强工程、内蒙
古特高压主网架、西部电网向新疆和西藏特高压延伸工程,以及伊犁—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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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等工程。
中国的资源禀赋特点和现实环境压力决定了特高压建设的必要性。随着特高
压投资力度的加大,特高压工程建设的全面展开将成为带动铁塔需求增长的新动
力。
(4)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配电网升级改造
2014 年 3 月 16 日,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
(以下简称“规划”),强调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
展的强大引擎、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新型城镇化布局将会对电力需求增长和分布产生影响。一是培育发展成渝、
中原、长江中游、哈长等中西部地区城市群,从长期趋势看将带动中西部用电增
长。二是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可能改变省内分块电力负荷增长速度和布局。三是
各类城镇基础设施完善、农村人口转移和落户等将促进电力需求增长。6
为了保障农村人口落户城市后能够享受到相同的公共服务,在交通等基础设
施方面的建设需要投入相应的资金进行保障。按照落户一人需 13 万元的口径计
算,每年将拉动固定资产投资 2.3 万亿元。根据固定资产投资与用电量的关系计
算,预计用电量每年至少将增加 897 亿千瓦时,增速提高 1.7 个百分点。另外,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落户城市,生活条件的改善将使家用电器的数量增多,
电气化水平得到提高。国家电网预测,按照 2012 年全国城市人均用电量与农村
人均用电量的差距计算,城镇化将使用电量每年至少增加 16 亿千瓦时。7
目前我国配网发展仍面临多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多年来配网建设和改
造资金不足,以及城市快速扩张开发,造成配网网架结构相对薄弱,供电能力不
强;其次,配网自动化水平整体偏低,配网调度运行技术支持手段落后,以及配
电网接纳分布式电源的能力不足等。
国家发改委于 2015 年 8 月发布了《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
明确了至 2020 年,中心城市(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 1 小时,综合电压
合格率达到 99.97%;城镇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 10 小时,综合电压合格
6
资料来源:http://www.chinaero.com.cn/zxdt/djxx/ycwz/2014/04/146072.shtml
7
资料来源:http://www.yicai.com/news/2014/05/3828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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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达到 98.79%;乡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综合电压合格率达
到 97%的发展目标。同时国家能源局发布了《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
2020 年)》,提出 2015-2020 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 2 万亿元,其中“十
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 1.7 万亿元。
国家对配电网大规模升级改造投资的政策支持,将会使得我国铁塔制造企业
从中获益。
(5)“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将带动我国铁塔产品出口
“一带一路”战略不仅仅是解决我国产能过剩、需求不足的矛盾,更是拟通过
沿线国内和沿线国区域间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规划发展当地经济、改善
民生,从而促进经济合作。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
其推进发展将是“一带一路”的重要环节。
我国周边国家一次能源资源丰富,与中国互补性强,如中亚五国煤炭、水力
和风电资源丰富,俄罗斯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具有丰富的水力、煤炭资源,蒙古
国具有丰富的太阳能、风能和煤炭资源,上述多国能源开发率低,建设大型电源
基地及外送潜力巨大;同时,除周边国家自身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外,中国巨大
的电力需求也创造了广阔的电力市场,有望刺激相关国家的电网投资量。
为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国家电网公司未来规划以“一带一路”国家能源
互联互通为突破,经过洲内跨国联网、跨洲联网和全球互联 3 个阶段,到 2050
年将建成由跨国跨洲特高压骨干网架和各国各电压等级智能电网构成的全球能
源互联网,连接“一极一道”(北极和赤道附近地区)和各洲大型清洁能源基地,
以及各种分布式电源,将全球清洁能源发电输送到各类用户,保障更清洁、更高
效、更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供应。
在巴西美丽山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正积极开展与俄罗斯、哈萨
克斯坦、蒙古、巴基斯坦等周边国家的电力能源合作,加快推进有关特高压联网
工程的规划、前期建设工作,预计到 2025 年基本实现与周边国家电网的互联互
通。“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必将大幅度推动经济带相关国家电力基础设施的建
设,带动我国铁塔产品等电力装备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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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容量预测
输电线路铁塔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我国对电网建设的大力投入,随着我国电网
建设的不断进行,近几年来我国输电线路长度不断增长。按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
会《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综述报告》预测数据,到 2020 年我国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将达到 176 万公里,在“十三五”期间将增加 43 万公里。如果假
设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继续按照之前建设的平均比例进行,可以预测“十三五”
年间新增 110KV 及以上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长度分别为:
2016-2020 年全国新增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长度
单位:万公里
电压等级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平均占比 2016-2020E
750KV 及以上 0.27 0.28 0.71 6.41% 2.76
500KV-750KV 0.73 0.47 0.87 10.50% 4.52
330KV-500KV 0.20 0.02 0.16 1.95% 0.84
220KV-330KV 2.41 2.64 2.15 36.46% 15.68
110KV-220KV 3.07 3.20 2.55 44.68% 19.21
合 计 6.69 6.63 6.44 100.00% 43.00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根据国家电网出版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造价(2014 年版)》
可计算得出:我国 750KV 输电线路建设中对铁塔的平均需求量为 119.77 吨/公里;
500KV 输电线路对铁塔平均需求量为 118.06 吨/公里;330KV 输电线路对铁塔平
均需求量为 43.38 吨/公里;220KV 输电线路对铁塔平均需求量为 44.68 吨/公里;
110KV 输电线路对铁塔平均需求量为 26.31 吨/公里。因此保守估计,假设特高
压输电线路工程每公里铁塔需求量按 750KV 输电线路标准计算,在 2016-2020
年间我国年均铁塔需求量将达到约 421.12 万吨。
(五)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输电线路铁塔生产企业的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电网公
司,当前我国电网建设过程中对铁塔产品的采购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输电
线路铁塔的定价一般以钢材的采购价格加上加工成本、合理的利润率确定销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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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客户付款方面:国家电网公司一般采取“3:4:2:1”等付款方式,即预付款
占全部货款的30%,货物出厂交货并验收合格后付40%,工程投运后再付20%,
质量保证金一般为10%,在输电线路运行后一年左右付清;南方电网公司采用与
国家电网公司类似的付款方式。因电网建设的特点,不同的招投标项目对铁塔的
要求各不相同,铁塔具有定制的特点,铁塔企业的生产一般实行“以销定产”。
(六)行业的区域性、周期性与季节性特点
1、区域性
我国铁塔生产企业较多,分布范围广泛。但从已获得输电线路铁塔生产许可
证的企业分布来看,铁塔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经济相对发达的山东半岛及长
三角地区。目前山东、河北、江苏地区铁塔生产企业数量排在前三位,其中山东
省基本占到国内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作为我国铁塔生产的重要区域,不仅铁塔企
业数量较多,而且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技术研发水平都处于领先地位,目前山东省
内不仅有东方铁塔、齐星铁塔等上市铁塔企业,也有本公司、武晓集团、长安铁
塔等在内的众多大型知名铁塔生产企业。
2、周期性
铁塔行业的发展与电力工业发展密切相关,铁塔产品的需求主要受电网建设
投资的影响。因为我国以往电网建设相对于电源建设较为滞后,未来我国将加速
推进电网建设,“十二五”及“十三五”期间我国电网投资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因
此输电线路铁塔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特征。
3、季节性
铁塔产品的使用主要集中在电网建设工程中,由于北方地区冬季电网建设工
程施工困难,从当年 11 月至第二年的 3 月电网建设工程相对较少,为铁塔需求
的淡季。当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各省电力公司对铁塔产品的招标一般分布在
全年各个季度,而合同执行相对集中在每年的第二、第三季度。
(七)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及影响因素
由于我国铁塔企业在生产规模、成本控制、技术装备、品种结构及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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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的不同,我国铁塔企业的利润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拥有规模优势、雄厚研
发实力和先进技术装备的铁塔企业,能够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自身产品的质
量,在市场中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盈利比较稳定,利润水平较高。根据目前已
上市的三家铁塔企业 2015 年年报,东方铁塔、风范股份、齐星铁塔相关铁塔产
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22.18%、24.77%、19.40%。而小规模铁塔企业由于生产技术
工艺落后,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盈利水平相对较低。
从各类铁塔产品的利润水平来看,角钢塔产品因工艺相对简单,技术含量较
低,生产厂家数量较多竞争激烈,利润水平相对较低。而钢管塔产品由于主要使
用在较高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中,对生产工艺要求较高,一般小企业产品难以达
到要求,故其利润水平相对较高。我国已上市铁塔企业的角钢塔与钢管塔毛利率
情况如下表: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铁塔企业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东方铁塔 23.35% 19.80% 18.56% 23.99% 17.22% 27.34%
风范股份 25.29% 23.21% 23.61% 17.18% 23.38% 22.15%
齐星铁塔 18.99% 23.39% 9.95% 25.83% 11.70% 26.22%
均 值 22.54% 22.13% 17.37% 22.34% 17.43% 25.24%
资料来源: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整理
铁塔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铁塔企业的利润水平有较
大影响。钢材价格在经历过 2008 年的高点后,总体呈下降趋势,近年来价格波
动趋于平稳,行业利润水平趋于稳定,行业的利润将逐渐流向在生产规模、品牌
知名度、产品质量等方面都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
(八)行业技术水平与技术特点
在我国电网发展初期,电网建设的电压等级不高,对铁塔产品的生产工艺要
求较低,铁塔行业的技术水平有限。而随着电网建设的电压等级不断升高,尤其
是特高压电网建设的进行,原有的传统铁塔产品已经不能满足电网建设的需要,
铁塔产品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我国铁塔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不断学习和应用
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在铁塔的生产技术水平上已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从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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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度、焊接质量到钢材质量都已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具体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1、放样技术
铁塔放样是指将铁塔的整体设计图分解为实际生产加工所需要的零件加工
图、明细表及相应的技术资料的过程。我国输电线路铁塔设计一般是由国内各级
电力设计院所根据输电线路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并设计,铁塔制造企业按图
纸进行放样加工。由于塔基的尺寸较大,对放样的准确性要求很高,非常细小的
放样误差就会导致生产出来的铁塔难以组立。在铁塔生产加工流程中,放样作为
第一道工序,对铁塔产品的质量和交货周期有着巨大的影响。
我国铁塔行业的放样技术随着铁塔制造业的发展,经历了数十年的演化,可
分为四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即传统的放样,它是根据投影原理在地面上以
1:1 的形式进行二维绘制图样。第二阶段即手工计算放样阶段。第三阶段为基于
DOS 设计模式的计算机放样,数据输入几乎完全依靠文本数据文件导入。第四
阶段为采用基于 AutoCAD 平台经二次开发的三维放样软件进行铁塔放样,能处
理三维坐标,真实地模拟铁塔构件在三维空间的位置,所见即所得。经过多年发
展,我国铁塔行业已普遍从原有的手工放样发展为计算机软件三维放样。
2、焊接技术
焊接是通过加热或加压,或者两者并用,使工件达到永久结合的一种方法。
铁塔的很多结构都需要通过焊接连接,焊接是铁塔加工中最重要的一道工序,焊
接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铁塔组立和构件受力情况的改变。
目前,我国铁塔企业应用较多的焊接技术主要有 GMAW(Gas metal arc
welding,熔化极气体保护焊)、FCAW(Flux cored arc welding,自保护药芯
焊丝电弧焊)、SAW(Submerged arc welding,埋弧自动焊)及其组合焊接。其
中,GMAW、FCAW 半自动焊主要用于角钢塔的塔脚及钢管塔 Ф≤219mm 的直
缝焊管与带颈法兰焊接、加强板、插板、U 型板等附件的焊接;GMAW 或
GMAW+SAW 自动焊主要用于 Ф>219mm 直缝焊管与法兰的焊接。
3、新型钢材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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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钢铁产业的发展,为铁塔的生产提供了丰富的原材料,使铁塔产品质量
和品种不断完善,推动了铁塔行业逐渐向多样化和高端化发展。铁塔中使用的钢
材为一般结构钢,主要有热轧角钢、钢管(无缝或直缝焊接)型材和板材,这些
钢材可分为普通碳素钢和低合金高强度钢。目前我国主要使用的钢材以国家标准
GB/T700《碳素结构钢》中规定的 Q235 和 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钢》中规定
的 Q345 等级钢材为主。而随着电压等级的不断提高,对铁塔荷载能力的要求越
来越高,从而对所用钢材的性能要求也会有所增加,比如 750KV 以上输电线路
铁塔则需用 Q420、Q460 钢材。高强度钢材的使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一方面节约了铁塔的钢材使用,降低了铁塔成本;另一方面拓宽了铁塔的设
计思路,提高了铁塔的技术水平。
(九)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铁塔行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尤其是国家近几
年出台的一系列电网建设的鼓励政策,未来铁塔行业的发展重点及发展方向也将
受到相关产业政策的影响。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第四条:电力行业;第 8 款:500 千伏及以上
交、直流输变电;第 10 款:电网改造与建设。第十四条:机械;第 21 款:500
千伏及以上超高压、特高压交直流输电设备及关键部件”。输变电线路铁塔行业
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
2011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明确指出:“要适应大规模跨区输电和新能源发电并网的要求,加快现代电网体
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西电东送规模,完善区域主干电网,发展特高压等大容量、
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依托信息、控制和储能等先进技术,推进智能电
网建设,切实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增强电网优化配置电力能力和供电可靠
性”。电网建设获得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必将为与电网建设配套的铁塔行业带
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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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高压电网建设加速为本行业创造新的发展机遇
进入“十二五”后我国特高压建设明显提速,目前淮南-南京-上海、宁东-浙江、
锡盟-山东、晋北—南京、榆横-潍坊等特高压线路已经开工建设,雅安-武汉等几
条特高压线路也将逐步开工建设。当前特高压电网建设情况如下:
项目 概况 进展
1,000 千伏交流同塔双回特高压,线路全 2006 年 8 月正式开工,2009 年 1
晋东南—南阳—荆门
长 2×654 千米,静态投资约 57 亿元 月投入运行
±800 千伏直流输电线路,线路全长 1,907 2008 年 12 月全线开工,2010 年 7
向家坝-上海
公里,动态投资 232.74 亿元 月投入运行
±800 千伏直流输电线路,线路全长 2,210 2012 年 5 月开工,2014 年 1 月投
哈密南-郑州
公里,工程投资 233.9 亿元 入运行
1,000 千伏交流同塔双回特高压,线路全 2011 年 10 月正式开工,2013 年 9
淮南-上海
长 2×648.7 千米,静态投资 185 亿元 月投入运行
±800 千伏直流输电线路,全长约 2,059 千 2009 年正式开工建设,2012 年 12
锦屏-苏南
米,总投资 220 亿元 月投入运行
±800 千伏直流输电线路,线路全长 1,373 2006 年 12 月开工,2009 年 12 月
云南-广东
千米,静态投资 147 亿元 投入运行
±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线路总长约为 2011 年 12 月开工,2013 年 9 月投
糯扎渡-广东
1,451 千米 入运行
±800 千伏直流输电线路,全长约 1,680 千 2012 年 7 月开工,2014 年 7 月投
溪洛渡左岸-浙江金华
米,动态投资 238.55 亿元 入运行
1,000 千伏交流输电线路,线路长度约 603 2013 年 4 月开工建设,2014 年 12
浙北-福州
千米,工程投资约 200 亿元 月投入运行
1,000 千伏交流输电线路,全长 759.4 千米, 2014 年 11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16
淮南-南京-上海
总投资约 268 亿元 年年底建成投运
±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全长 1,720 千米, 2014 年 11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16
宁东-浙江
总投资约 237 亿元 年建成投运
1,000 千伏交流输电线路,全长 2×730 千 2014 年 11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16
锡盟-山东
米,总投资约 178 亿元 年 7 月建成投运
1,000 千伏交流输电线路,全长 2×608 千 2015 年 3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16
蒙西—天津南
米,总投资约 175 亿元 年建成投运
1,000 千伏交流输电线路,全长 2×1,048.5 2015 年 5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17
榆横-潍坊
千米,总投资约 241.8 亿元 年建成投运
±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全长 1,119 千米, 2015 年 6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17
晋北—南京
总投资约 162 亿元 年建成投运
±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全长 2,383 千米, 2015 年 6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17
酒泉-湖南
总投资约 262 亿元 年建成投运
±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全长 1,238 千米, 2015 年 12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17
上海庙-山东
总投资约 221 亿元 年建成投运
±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全长 1,620 千米, 2015 年 12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17
锡盟-江苏
总投资约 254 亿元 年建成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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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
特高压线路建设对于铁塔的需求巨大,仅皖电东送工程,淮南-皖南-浙北-
上海 656 公里线路的钢管塔总用量就达到 25.7 万吨。8特高压电网工程的陆续开
工建设,将带动铁塔需求的不断提升,不断促使我国铁塔企业提高生产规模,改
进技术水平,为我国铁塔行业创造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3)自动化设备配套能力增强为本行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随着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一些过去主要依靠进口的大型设备基本实现了
自主生产。目前,我国自制的大型数控机床、大型液压成型机、自动角钢生产线、
自动板材生产线、钢管塔法兰自动焊接生产线等设备已在大型铁塔企业中广泛应
用,使铁塔企业的劳动效率与产品质量有了较快的提升。铁塔行业已经逐渐摆脱
了过去那种粗放式加工的模式,逐步向更高技术要求的方向发展。
当前,部分设备生产商正在研制专用于铁塔生产的更为先进的全自动组对焊
接设备与全自动钢管塔生产线。随着铁塔自动化设备研究开发的投入加大,铁塔
自动化设备配套能力将不断增强,我国铁塔行业的快速发展将得到有力的技术保
障。
2、不利因素
(1)企业资金规模有限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铁塔企业的工艺水平与产品质量有了较大提高,铁塔
企业的生产规模与技术实力也不断增强。但是在面对铁塔产品不断向多样化、高
端化方向发展,铁塔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下,铁塔企业仍须不断加大技术研
发投入、改善产品结构、提升产能以满足未来市场的需要。然而当前国内大多数
铁塔企业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难以投入足够资金加强技术研发,进行设备升级,
造成了高端铁塔产品的产能不足,限制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2)专业人才紧缺
在电网加速建设的过程中,我国铁塔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后期进入本行业
8
资料来源:http://www.sasac.gov.cn/n1180/n1226/n2410/n314274/15532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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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民营企业,虽然起点较高,从生产硬件设施到管理技术人员素质都相对较好,
但员工缺少丰富的实践经验,而通过企业内部培养行业所需专业人才又需要较长
周期,导致我国铁塔行业专业人才较为紧缺。
(十)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1、本行业的上游产业
生产铁塔的主要原材料是钢材和锌锭,这两种材料在铁塔的生产成本中占有
较大比例。据公司统计,钢材在铁塔生产成本中约占60%以上,锌锭约占10%。
因此,钢材与锌锭是本行业的上游产业,对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十一五”期间,我国从一个钢铁净进口国变成净出口国,钢铁产量稳居全球
第一。2015年我国钢材总产量达到11.24亿吨,9预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国内
将保持充足的钢铁供给。自2007年起,随着全球商品大牛市的深入,钢材价格持
续走高,并且在2008年上半年达到了历史高点。经济危机爆发之后,钢材价格总
体呈下降趋势并于近年来维持平稳。目前我国钢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有利
于输电线路铁塔行业的发展。
我国钢材产量情况(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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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15 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及 2016 年展望》,工信部,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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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我国钢材综合价格指数走势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锌是铁塔生产中使用量第二大的原材料,主要用于铁塔的防腐,延长铁塔产
品的使用寿命。锌锭价格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会对铁塔的生产成本和产品毛利
率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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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有色金属价格网
2、本行业的下游产业
铁塔产品主要应用在电网建设中,包括输电线路、变电站构支架、电气化铁
路等,电网行业为本行业的直接下游产业。
近年来,国家在电网建设工程上的大力投入为铁塔行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需
求,尤其是特高压电网的建设不仅带动了铁塔需求的增加,也推动了铁塔产品技
术水平的提高,使铁塔产品逐渐向高、精、尖方向发展。未来,我国仍将继续加
大电网的建设力度。电网建设的持续推进,为我国铁塔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机
会,下游行业的旺盛需求将直接带动铁塔行业的增长,为铁塔产业的持续发展提
供保障。此外,随着世界电力需求量的不断增加,输电线路长度亦将保持持续增
长,输电线路铁塔作为输送电力的关键产品,国际市场需求前景广阔。
(十一)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资质壁垒
我国对铁塔行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从事输电线路铁塔制造的企业必
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相应的铁塔
产品生产活动。目前,我国输电线路铁塔许可证按照电压等级划分可以分为
110KV、220KV、500KV、750KV 四个产品单元。获得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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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证的企业,只能生产等于或低于所取证电压等级的产品。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
产许可证最高电压等级为 750KV,对特高压铁塔产品不出具生产许可证,铁塔
企业只有取得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铁塔产品供应资质才具有供货资格。铁塔行业
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不但使其他企业难以进入本行业,同时也使已进入本行业
的但资质较低的企业难以承揽较高资质要求的铁塔产品生产业务。
2、资金壁垒
铁塔产品的销售一般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对供应商的生产设备等有严格的
要求,铁塔企业不仅要有基本的生产设备,对于特高压钢管塔之类的供应商更是
要求企业具有自动化角钢和钢管塔生产线、自动化焊接设备、大型数控钻床和机
床、大型液压成型机等,这些设备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实力较弱的企
业一般难以承担。
同时,铁塔企业在投标成功后,需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采购原材料,安排生
产,而且产品交货完成后,一般仍有合同总金额 10%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延期
支付。因此,铁塔企业必须有充足的资金应对日常经营,这对新进入本行业者形
成了一定壁垒。
3、业绩壁垒
在铁塔的招投标过程中,除了对投标铁塔企业的资质及生产设备、人员有明
确要求外,投标企业还必须满足相应等级铁塔产品的供货业绩要求。以国家电网
公司招标为例,一般要求投标企业具有一定数量的招标产品供货业绩,甚至要求
供货产品运行一年以上。一些新进入本行业的企业因为缺乏供货业绩而无法进入
电网建设招投标市场,而那些实力较弱的铁塔企业也往往因供货业绩达不到要求
而不能参与国家骨干电网建设工程招标,只能参加 35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省级电
力公司自行的招标。电网招标过程对投标单位严格的业绩要求,使得本行业进入
门槛较高,一般企业难以进入。
4、技术壁垒
随着电网电压等级的升高,铁塔产品的结构与材质越来越多样,铁塔生产的
工艺技术难度不断提高。在新工艺、新材料的快速发展推动下,铁塔企业必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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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不断研发、制造出具有高性能、适用于高端领域的铁塔
产品,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最大优势。目前,大量小规模铁塔企业因技术研发
能力薄弱,无法突破生产中的技术瓶颈,产品质量很难满足高端铁塔产品的要求,
只能生产低技术含量铁塔产品。因此,本行业高端铁塔产品的生产,对后进入的
企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5、人才壁垒
铁塔生产过程中从放样到下料、焊接、检验等各个环节对人员的专业水平与
工作经验要求较高,焊接与检验人员一般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才能上
岗。同时,电网公司在招投标中对铁塔供应商的各项专业人员的数量也具有明确
要求,只有达到相应的人力资源要求才有资格参与国家骨干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的
招标。目前,国内铁塔行业的人才大多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中培养形成,市场
上技术与经验兼具的人才相对匮乏。在当前专业劳动力资源日趋紧张的形势下,
新进入企业短期内难以培养出行业所需的专业人才,从而形成较大的人才壁垒。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铁塔行业属于完全竞争行业,铁塔生产企业数量较多,呈现低端分散、
高端集中的两极分化竞争格局。一方面,在以角钢塔为代表的低端市场中,铁塔
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这部分铁塔企业,
一般难以进入国家电网公司与南方电网公司的集中招标市场,产品主要面向各地
方电力公司与电厂等,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另一方面,由于电网对于安全性、
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对 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铁塔主
要实行集中规模招标采购制度,这对铁塔企业的资金规模、产品质量、工艺技术
等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限制了小企业的进入,参与竞争的主要为实力较强、规
模较大的铁塔企业。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截至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布的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已经获得输电线路铁塔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共有 535 家,其中具有 750KV 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81 家。在已获得输电线路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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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中,取得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资质的企业数量约 176
家左右,其中取得特高压铁塔产品生产资质的企业 60 家左右。随着未来电网建
设的不断进行,这些规模较大、综合竞争实力强的铁塔企业,将在市场中占据最
有利的竞争地位。
(二)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早期国内大部分的铁塔厂都为电力系统内的企业,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市场化
进程的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进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厂网分开,主辅分离”
阶段,原国有铁塔企业逐步发展成为两种类型:一类仍然属于国家电力系统内的
国有控股企业;另一类铁塔企业不断改制发展成为民营控股企业。而以本公司为
代表的独立发展的民营铁塔企业虽起步较晚,但凭借现代化的管理,先进的技术
装备,灵活的市场开拓战略以及铁塔市场的不断开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在市
场中具有重要竞争地位。
根据国家电网、内蒙古电网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集
中批次招投标公开信息,公司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1、国家电网招投标信息
年度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国网招标量(吨) 2,048,504.16 3,641,611.79 2,171,805.21 1,938,812.41
公司中标量(吨) 38,241.29 65,326.83 26,976.39 38,302.50
公司市场占有率 1.80% 1.79% 1.44% 1.98%
中标企业数量 124 133 138
公司市场排名 23 18 30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公开信息整理
2、内蒙古电网招投标信息
年度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内蒙古电网招标量(吨) 83,488.30 113,518.06 49,471.99 33,496.13
公司中标量 3,415.74 8,806.51 5,310.12 737.86
公司市场占有率 4.09% 7.76% 10.73% 2.20%
资料来源:根据内蒙古电网公开信息整理,公开信息未披露市场排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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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受产能限制,公司主要参加国家电网、内蒙古电网输电线路铁塔集中批次的招标,
故仅介绍公司在国家电网及内蒙古电网的中标情况及市场占有率。
2013 年发行人国网中标量占国网招标量的比例为 1.98%,市场排名第 10 位。
2014 年、2015 年受营运资金限制及海外业务扩展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中标量
市场排名有所滑落,分别为第 30 位和第 18 位。2016 年 1-6 月发行人国网中标量
市场排名为第 23 位,变动幅度较小。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1、竞争优势
(1)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产品的质量,将产品质量控制视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公司建
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检验、过程控制,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
质量控制,保证产品的质量,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
公司于 2007 年通过 ISO9001:2000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一整套具
有国际先进管理水平的质量保证体系,2009 年公司对 ISO9001:2008 国际质量管
理体系、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进行了认证,并于 2016 年顺利通过了复审。
公司为保证加工、装配的精度和质量,根据铁塔制造的相关国家标准制订了
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
角钢塔国家标准与企业标准对照表
技术指标 国家标准 企业标准
非镀锌件:+0.8,0 非镀锌件:+0.5,0
孔径(mm)
镀锌件:+0.5,-0.3 镀锌件:+0.5,-0.2
切角边距(mm) ±1.5 ±1.0
端距(mm) ±1.5 ±1.0
准距(mm) ±1.0 ±0.5
角钢端面垂直度 ≤3b/100 且≤3.0 ≤2b/100 且≤2.0
切断面垂直度 ≤+t/8 且≤3.0 ≤+t/10 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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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孔上下面直径差 ≤0.12t ≤0.11t
孔中心线垂直度 0.03t 且≤2.0 0.02t 且≤1.5
孔圆度 ≤1.2 ≤1.0
钢管塔国家标准与企业标准对照表
技术指标 国家标准 企业标准
法兰盘孔径(mm) +0.8,0 +0.5,0
法兰连接间隙(mm) ≤3.0 ≤2.0
横担座间距离(mm) +10.0,0 +5.0,0
塔体直线度(mm) L/1000 L/1500
孔椭圆度 ≤1.2 ≤1.0
切断面垂直度 ≤+t/8 且≤3.0 ≤+t/10 且≤2.0
冲孔上下面直径差 ≤0.12t ≤0.11t
孔中心线垂直度 0.03t 且≤2.0 0.02t 且≤1.5
公司拥有先进的国家标准化理化实验室,并配备质量检测设备和试验设备
30 多台套,对产品从原材料进厂到最终产品出厂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有效的控
制。
(2)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各项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
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保证了公司具有业内领先的新产品、新工艺和设
备工装的研发能力。目前公司已获得 22 项国家专利,另有 7 项专利申请已获国
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公司还参与了 DL/T646-2012《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
件》、《电力铁塔用钢管制造技术条件》等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公司技术中心
通过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技术研发实力已得到业内普遍认可。
具体生产过程中,公司技术创新优势主要体现在设计创新、放样技术创新、
焊接技术创新等方面。
① 设计创新方面。未来我国电网建设将在更大的范围内展开,铁塔产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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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更为复杂的地质与气候条件,并且随着电网建设电压等级的不断升高以及新
材料、新工艺在铁塔行业的应用增多,铁塔结构造型将更加复杂,对生产工艺要
求越来越高。为适应铁塔行业发展趋势,铁塔生产企业只有加大自身的独立研发
能力,才能生产满足未来电网建设需求的铁塔产品。公司技术中心对铁塔的加工
工艺、原材料及塔型结构等进行研究,可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以较高的生
产工艺开发出具有高质量、高性能、适用于高端领域的铁塔产品。
公司产品 设计优势
电力铁塔为了达到输送大能量电力,越做越大,高度也相应增加,安装
自立式电力铁塔 繁重且存在安全隐患。公司设计的自立式电力铁塔是通过驱动螺杆将整
体铁塔立起,避免了用吊车分段在空中安装,省时省力,安全可靠。
电力铁塔中的四柱钢管铁塔存在多根钢管集中在一个节点焊接,焊缝重
电力铁塔节点结
叠,焊接点应力集中等缺陷。公司设计的电力铁塔节点结构用螺栓连接、

十字连接板代替焊缝连接,避免应力集中造成的焊缝质量隐患。
电力钢杆中支撑杆和法兰连接部间的间隙影响电力钢杆的质量。公司研
电力钢杆 发设计的电力钢杆采用将支撑杆架设到法兰连接部上的连接方式,对支
撑杆和法兰连接部的安装内径的要求较小,易于实现二者的组装。
② 放样技术创新方面。铁塔的加工精度主要取决于铁塔的放样及加工,公
司放样采用了三维实体放样软件 TMA、LMA,上述系统是基于自主平台的三维
实体放样软件。其特点与功能如下:
特点 功能
铁塔构件碰撞自动检测:软件能够准确地显示整个铁塔各个
整塔三维实体仿真显示 构件相互之间的空间关系,有效避免了各构件之间及与螺栓
的空间碰撞。
绘制工程图、角钢工艺卡、联 能够按比例自动绘制加工图,大大节省了技术准备的时间,
板 1:1 放样 为按时完成加工任务打下了基础。
准确统计材料及螺栓 放样后能够精确绘出设计材料及所需的螺栓数量、规格等。
能够自动生成数控生产线加
大大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加工准确度及生产效率。
工程序
③ 焊接技术创新方面。焊接是铁塔加工工艺中的特殊工序,也是关键工
序。公司焊接车间不断改造焊接工艺,并采用先进的焊接设备,加上资深的焊
接人员和精确的焊接工艺参数,严格选用符合招标文件和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
焊接材料,确保每一条焊缝的焊接质量达到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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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关规范要求。目前公司在焊接工艺及焊接设备选用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
绩,具体举例如下:
工艺/设备名称 功能 备注
此装置是钢管法兰十字节点的组装焊接专用设备,达到塔
钢管法兰十字节
件的互换性,确保对每个节点的焊接尺寸和角度精细、准 已获专利
点组装焊接装置
确,保证焊接质量、提高产能。
A 字型架构柱组 由于架构柱结构形式不同,其各节点的组装焊接装置也不
已获专利
装焊接装置 同,该技术解决了十字节点不同角度的装配和焊接。
该装置是在同一轴线上的一对旋转的三爪卡盘,将两法兰
弯管法兰盘组装
盘和钢管同心固定后旋转组对、焊接,尤其对大口径钢管 已获专利
焊接装置
法兰盘组装焊接,省时省力,保证焊接尺寸和质量。
在铁塔加工过程中,对于钢管塔的腹杆两端与连板的焊接
工作均由人工装配焊接,但是人工装配焊接劳动强度大,
一种装配焊接机 焊接装配精度、效率较低。公司研发设计的一种装配焊接 已获专利
机,可通过机械手的焊接和传感器的工作实现机械化焊接,
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焊接的质量和效率。
该设备用于对输电线路铁塔的塔脚进行焊接,包括焊接机
器人和至少一个与所述焊接机器人进行焊接配合的变位
机。利用焊接机器人能够稳定的进行焊接工作和提高焊接
质量的特点,代替人工进行对塔脚的焊接,避免了人工焊
塔脚焊接设备 已获专利
接过程中易于出现的焊接质量和焊接外观不能保持一致的
问题;同时,采用焊接机器人和至少一个变位机配合焊接
的工作方式,在保证焊接质量的同时,提高了塔脚的焊接
效率,保证了塔脚的产量。
(3)技术装备优势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将最新的技术装备引入到铁塔生产中。钢管塔生产
设备方面:公司研发、引进全数字化钢管塔自动生产线,2,400 吨数控折弯机可
满足-30*14000mm 规格的 Q345 钢板和-25*14000mm 规格的 Q420 高强度钢板的
制弯,并配有各种圆形、多棱钢管的加工模具;采用国内先进的数控自动埋弧焊
机完成大厚度材料及细管径内纵缝的焊接;采用美国海宝数控系统的
HQCS60*14000 等离子、火焰全自动切割机进行板材的下料切割,保证了零部件
的加工精度,为生产钢管塔、变电构支架和钢管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对角钢
塔的生产主要采用国内先进的数控角钢生产线、数控板材生产线和新一代高速数
控钻床生产线,随着 Q420、Q460 钢材的广泛采用,高速数控钻床生产线对大批
量加工高电压等级的角钢塔提供了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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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唐山开元自动焊接装备有限公司合作研发引进的以数字化、智能化、
信息化为特征的自动化钢管塔生产系统,包括“插板双端装配、焊接生产线”、“七
轴数控管道相贯线自动切割系统”、“主管加工生产线”等设备,是目前国内铁塔
行业少数的专业化钢管塔生产流水线。公司与唐山开元自动焊接装备有限公司合
作研发的“角钢塔塔脚机器人焊接系统”是目前国内铁塔行业少数的专业化角钢
塔塔脚焊接装备,为角钢塔塔脚焊接质量提供了有效保证。
(4)生产管理优势
公司 ERP 铁塔生产管理系统通过与技术管理、数控设备控制的数据共享,
实现经营管理与生产控制等流程的无缝衔接和综合集成,实现了工业化与信息化
的融合,全面提升生产效率、控制生产成本,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而传统铁塔制
造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仅局限于文件管理等,生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较为滞后,企
业内部数据共享性差,信息的传递与反馈多依靠纸质指令,生产的及时性难以保
障。公司采用的 ERP 铁塔生产管理系统覆盖产品销售、设计放样、材料供应、
生产计划、产品加工、物流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管理监控,生产控制管理模
块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包括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模块。
技术模块能够根据任务通知单进行放样数据采集,将放样软件输出的 Dat
或 Excel 格式等文件方便的导入到系统中,包括有塔型库,杆塔的段落配置,图
纸的段落汇总以及原材料、紧固件的明细汇总,包装清单等,使企业能灵活处理
放样数据,按实际要求下达任务单,更好的为生产一线服务。公司 ERP 软件与
技术软件的数据共享,实现技术模块与采购、库存、优化配料等模块功能无缝衔
接,帮助公司的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质管人员清晰地了解到生产过程中
的各个方面的信息,极大地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
生产模块包括生产计划和生产仓库两个部分,实时跟踪生产加工的全过程,
通过简捷的数据采集方式采集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加工数据,实现对生产过程和
生产进度的严格控制。
(5)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依靠优质的产品质量和高效的市场开拓能力,业务已经涵盖全国 30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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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省市和自治区,成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他地方电网的合格供应商,由于
输电线路铁塔主要是以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一旦成为电力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就
会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当前企业已经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客户基础,为项目的成
功运行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公司产品销售分布图
(6)售后服务优势
公司具有专业化的售后服务团队。公司售后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负责跟
踪铁塔到货交接、安装施工配合。一般产品发货时,售后服务人员提前进驻工地,
配合工程安装单位进行现场安装指导。凭借生产过程中严格的质量控制与完善的
售后服务,本公司的铁塔产品获得了客户的长期信赖,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2、竞争劣势
(1)企业规模约束
公司自成立以来发展迅速,产品覆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各地区电力公
司及五大发电公司,也曾出口到伊朗等国家。随着未来国家电网投资的继续加
大,尤其是特高压建设的全面展开,公司急需扩大生产规模以适应市场发展的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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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多年来的发展主要依靠自我积累和银行贷款。公司尚未建立直接融资
渠道,融资能力受到较大限制,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如本次发
行成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发展所需资金的问题,实施募投项目将为
本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四)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1、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2 年,主要生产经营钢结构、广播电
视塔、输电线路铁塔、通讯塔等产品,该公司拥有青岛、苏州两个生产基地,年
总生产规模达 25 万吨。该公司于 2011 年 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 年
营业收入 118,653.29 万元,净利润 6,034.21 万元。
2、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产品包括高压,超高压输
电线路镀锌铁塔、钢管组合塔、钢管杆、变电站钢构支架及其它各种支撑钢结构
件产品。该公司于 2011 年 1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 年营业收入
278,143.88 万元,净利润 20,272.72 万元。
3、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主要生产 750KV 及以
下各类铁塔和变电构架、各种结构通讯塔、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风力发电塔
等产品。该公司于 2010 年 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 年营业收入 66,156.43
万元,净利润 1,128.99 万元。
4、南京大吉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南京大吉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是一个集铁塔设计、加工和安
装于一体的综合性生产经营企业,该公司占地面积 10 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为
10 万吨。
5、盛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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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集团下属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两家铁塔
生产企业。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 1978 年的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
司铁塔厂,该公司注册资本 14,000 万元,年生产铁塔 6 万吨;浙江盛达江东铁
塔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8 月,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年生产铁塔 6 万吨。
6、青岛武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武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产品包括电力输送、微波通讯、
广播电视等各功能用铁塔及类似钢结构、大型海陆风力发电塔架等,年生产能力
可达到 30 万吨。
资料来源:上述公司网站、巨潮资讯
四、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产品的用途
公司主营产品为输电线路铁塔。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9,840.91 万元、53,171.85 万元、54,425.71 万元和 25,402.59 万元,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98.28%、98.03%、98.45%以及 97.95%,主营业务突出。公司自成
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产品如下:
1、角钢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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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角钢塔 输电线路角钢塔
2、钢管塔
大跨越钢管塔 输电线路钢管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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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钢管杆 变电站构架
(二)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图
1、角钢塔制造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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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样
配料
下料



弯曲 号料

线
制孔
组装 切角、开合角
焊接 矫正 刨根、铲背
试组装
镀锌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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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管塔制造工艺流程图
放样
坡口、开槽 下料 制弯
制孔 制孔
清根、铲背
装配
焊接
矫正
试组装
镀锌
矫正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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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过程中采购的原材料有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用于生产的主要原材
料,包括钢材、板材等,另一类是对产品性能有一定影响的辅助材料,包括锌锭、
紧固件等。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体系和物资采购流程体系,公司供应部和质检
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认证并定期进行评估,对供应商的认定主要通过生产条件、
生产资质、产品质量等多方面考核。
公司一般采取比价采购模式,供应部根据技术部提供的材料计划表,调查、
落实采购价格,制定采购计划,由分管采购人员选择至少三家以上供应单位进行
询价,最终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交货。
对于钢材等重要原材料,公司一般与主要供应商每年年初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约
定每年保证供货量,在该合同约定的数量内,公司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通知卖方,
卖方按市场价格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货源供应。
结算方面,公司与供应商一般采取现款结算、信用结算两种模式:
(1)现款结算:双方签订合同后,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提货前全
额付款或保留一小部分货款于提货后结算。
(2)信用结算: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公司并经检验确认无质量异
议后,公司于收到发票一定期间内付款。
2、生产模式
本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首先
由公司技术部门对设计图纸进行分解校核,通过公司的程序化管理和先进的制图
软件保证图纸设计的正确性。其次,根据图纸分解结果进行放样,导入 ERP 生
产管理系统,编制条形码和小样图纸。之后,生产部门通过 ERP 生产管理系统
制定单个项目的生产计划,包括劳动力配备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及生产工期计
划,由生产车间执行,执行的结果通过 ERP 生产管理系统直接反馈到相应的管
理模块,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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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成本核算采用分批法(按合同个别计算的方式)。公司生产成本主要
包括:材料费,即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有助于
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以及其他直接材料;人工费,即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
及职工福利费;制造费用,即为生产产品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直接用于
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燃料及动力费;其他直接费用,主要包括加工费、镀锌
费等。
(1)生产成本的归集和分配
① 材料费
对于为单个合同专门购入的原材料,领用时直接计入该合同的生产成本; 对
于能够分清具体合同领用的辅材等其他材料,领用时直接计入该合同的生产成
本。其他无法分清具体合同领用的材料,按照合同领用的主要原材料(钢材)重
量作为分配基础计入相应合同各月生产成本。
② 人工费
对于生产工人工资和福利费等,按照合同领用的主要原材料(钢材)重量作
为分配基础计入相应合同各月生产成本。
③ 制造费用
对于公司为生产产品发生的电费、折旧费、安装费、装卸费、修理费等费用,
公司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和分配。制造费用的分配按照合同领用的主要原
材料(钢材)重量作为分配基础进行分配。
④ 其他直接费用
其他直接费用的分配按照合同领用的主要原材料(钢材)重量作为分配基础
进行分配。
(2)完工产品和自制半成品分配
公司完工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成本分配采用按主要原材料(钢材)重量平均
分配的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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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自制半成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成本
单位成本 = ───────────────────────
产成品钢材重量+本月末自制半成品钢材重量
完工产品成本=单位成本×产成品钢材重量
自制半成品成本=单位成本×自制半成品钢材重量
(3)销售产品的成本结转
生产出的产品运输到安装工地后,根据当期客户确认的《配送验收单》计算
销售成本并确认收入。
3、销售模式
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均属于非标准产品,必须根据电力设计院或客户提供的相
应设计图纸进行加工,产品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复杂性和独立性。
(1)订单获取方式
目前国内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国有资金,根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
中标单位。我国输电线路铁塔市场按照招投标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电网、南
方电网和内蒙古电网三个主要市场。其中南方电网负责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海南五省输电线路铁塔的统一招标,国家电网负责除南方五省、内蒙古之外的其
余省份 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的统一招标,内蒙古电网单独招标。
国家电网除统一招标外,下辖各省市级电力公司和物资公司负责当地 35KV 及以
下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的招标。
公司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订单绝大多数都必须通过完全透明的公开招投标
方式获取,并在中标后与招标方直接签订供货合同,获取订单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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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招标 应标
合同意向及评审
中标 投标
合同签订
除上述三大电网公司,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等公司主要客户也均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采购输电线路铁塔产品。
国际市场上,公司目前主要销售对象为巴基斯坦国家电力公司,通过参与当
地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
(2)货款结算模式
公司主要客户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采购公司产品的
付款进度主要有“3:4:2:1”、“1:8:0:1”、“1:6:2:1”等方式,以公司最为普遍的“3:4:2:1”
为例:双方签订合同后,公司需在 5-10 个工作日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买方于
收到履约保函后的 10-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公司产品运到
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经买方开箱验收合格后,于 10-30 个工作日内凭买方签发
的验收单收取合同金额 40%的到货款;项目投运后买方于 10-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合同金额 20%的投运款;剩余 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于项目投运后 12 个月内
支付。公司其他主要客户的付款进度与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电网公司类似,按
预付、到货、投运等不同阶段分期付款,一般也保留合同金额的 10%作为质保金。
国内市场结算方式主要是电汇和承兑汇票。
国际市场除 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Limited 外,其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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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没有预付款。结算方式主要是电汇和信用证。
(3)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铁塔产品的订单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获取,产品定价
从方式上主要分为以下两步:
首先,以历年及近期在市场中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实际中标价格作为主要参照
物,详细分析定价当时材料及运输价格在产品价格中的比例,根据主要材料价格
的变化及运输方式和距离的不同对定价进行相应的适当调整,在保证公司其他各
项生产和管理成本的情况下,初步拟定投标价格及可调整的范围。
其次,根据竞争对手近期的实际竞争价格推测竞争对手可能的定价范围,依
照每次竞争方式的规则与模式,以公司初定价格为基准,在可调整的范围内,全
方位多次模拟计算投标价格变化对中标的影响,经综合平衡后,选择当时最优策
略价格作为最终定价。
公司产品经定价、投标、参与公开招投标等流程并最终确定为中标单位后,
中标价格即作为实际销售价格明确在合同中。
4、原材料价格波动防范措施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了铁塔产品相对应主要原材料的具体型
号,从签订合同至采购上述原材料需经过图纸对接、确认塔形加工明细、技术部
汇总采购明细等环节,一般需要 1-2 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由于销售合同签订后价
格即已经确定,为了尽可能减少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公司采取的
措施主要有:
(1)材料价格信息的及时更新,以材料采购部门为渠道,全面了解每个材
料厂商及各期货市场的价格及变化,每次投标前将最新价格通报相关部门,确保
投标定价的准确性,使公司充分了解投标时与施工时原材料价格的实际变化情
况。
(2)综合评估合同执行时间长短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相关性,谨慎承
接施工周期长的项目。对于已承接的合同,着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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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缩短合同签订时间点至原材料采购时间点之间的时间差,减少并缩短受原材
料波动影响的可能性和时间段。
(3)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经综合考虑后续项目情况及对未来原材料价格市
场的预测,尽可能做到在价格相对较低时对通用型号原材料的提前预订及采购,
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引起的成本风险。
(四)产量、销量及销售收入
1、公司报告期内产能、产量和销售情况
年度 产品 总产能(吨) 产量(吨) 销量(吨) 产销率 产能利用率
角钢塔 65,000 65,629.37 66,364.69 101.12% 100.97%
2013 年
钢管塔 22,000 21,772.33 22,568.35 103.66% 98.97%
角钢塔 65,000 47,396.13 58,300.98 102.39% 72.92%
2014 年
钢管塔 22,000 23,981.05 26,100.77 107.99% 109.00%
角钢塔 65,000 60,974.86 62,538.79 102.56% 93.81%
2015 年
钢管塔 22,000 20,915.94 21,600.23 103.27% 95.07%
2016 年 角钢塔 40,000 40,404.54 36,961.15 91.48% 101.01%
1-6 月 钢管塔 14,000 19,291.20 8,065.43 41.81% 137.79%
上述产品的产能测算依据如下:角钢塔产品根据生产设备的单台产能和流水
线数量确定总产能;钢管塔产品的主要产能瓶颈为钢管折弯及法兰对接设备,故
根据该类设备的加工能力确定总产能。
2、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和销售价格情况
年度 产品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均价(元/吨)
角钢塔 43,159.94 6,503.45
2013 年
钢管塔 15,066.00 6,675.72
角钢塔 35,541.98 6,096.29
2014 年
钢管塔 16,246.18 6,224.41
角钢塔 38,690.68 6,186.67
2015 年
钢管塔 13,653.90 6,321.18
角钢塔 19,426.87 5,256.02
2016 年 1-6 月
钢管塔 4,726.25 5,85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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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公司向前 5 名客户销售的情况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比
国家电网 32,340.10 53.11%
内蒙古电网 5,514.77 9.06%
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3,606.33 5.92%
2013 年
阳信县滨北新材料有限公司 1,357.87 2.23%
山东鲁能泰山铁塔有限公司 1,202.25 1.97%
合 计 44,021.32 72.30%
国家电网 30,411.35 56.07%
内蒙古电网 3,863.64 7.12%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1,982.79 3.66%
2014 年 陕西省地方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1,540.92 2.84%
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输变电成套设备
1,452.08 2.68%
有限公司
合 计 39,250.77 72.37%
国家电网 24,491.08 44.30%
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14,204.42 25.69%
Limited
2015 年 内蒙古电网 3,666.76 6.63%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1,662.95 3.01%
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1,156.47 2.09%
合 计 45,181.69 81.73%
国家电网 16,785.14 64.72%
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757.33 2.92%
2016 年 云南隆翔铁塔有限公司 538.46 2.08%
1-6 月 内蒙古电网 537.68 2.07%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520.94 2.01%
合 计 19,139.56 73.80%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拥有任何权益。
目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网三大电网公司主要负责我国输电线路
建设工程,每年都会有固定的招投标,故公司对其收入相对集中。而其他客户采
购公司铁塔产品主要用于其自身线路建设,均为定制化产品,公司与上述客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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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会主要受其自身工程建设需求等因素影响,并非每年都会发生,从而导致
公司除国家电网、内蒙古电网客户外,其他客户在不同年度会有一定的波动。
(五)原辅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本公司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包括
各类型钢材等;另一类是生产用辅助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及
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占当期原材料
采购数量 当期平均单价
年度 原材料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总额的比
(吨) (元/吨)

角钢 16,513.22 50,534.67 3,267.70 41.75%
钢板 10,775.44 32,496.13 3,315.92 27.24%
锌锭 4,443.37 3,416.68 13,004.93 11.23%
2013 年
圆钢 1,242.28 3,838.51 3,236.37 3.14%
螺栓 3,449.89 4,756.04 7,253.70 8.72%
合 计 36,424.20 95,042.03 92.10%
角钢 11,548.33 38,848.50 2,972.66 34.02%
钢板 11,464.80 37,271.05 3,076.06 33.78%
锌锭 4,661.34 3,368.12 13,839.58 13.73%
2014 年
螺栓 1,682.87 2,221.181 7,576.45 4.96%
圆钢 1,459.05 4,906.03 2,973.98 4.30%
合 计 30,816.38 86,614.88 90.79%
角钢 16,149.01 70,999.66 2,274.52 47.24%
钢板 6,695.48 30,981.88 2,161.10 19.59%
锌锭 4,216.97 3,177.80 13,270.10 12.34%
2015 年
螺栓 894.18 1,581.25 5,654.89 2.62%
圆钢 1,202.63 5,131.49 2,343.63 3.52%
合 计 29,158.27 111,872.08 85.30%
角钢 9,896.18 43,186.61 2,291.49 47.03%
2016 年 钢板 5,212.09 23,127.77 2,253.61 24.77%
1-6 月 锌锭 2,659.78 2,142.81 12,412.59 12.64%
螺栓 548.58 926.12 5,923.44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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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钢 992.96 3,718.75 2,670.15 4.72%
合 计 19,309.59 73,102.06 91.76%
其中,角钢、钢板、圆钢及锌锭各期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年度 原材料 当期采购价格 当期市场平均价格
角钢 3,267.70 3,024.57
钢板 3,315.92 3,313.75
2013 年
锌锭 13,004.93 12,984.07
圆钢 3,236.37 2,905.63
角钢 2,972.66 2,834.05
钢板 3,076.06 2,964.74
2014 年
锌锭 13,839.58 13,830.84
圆钢 2,973.98 2,515.14
角钢 2,274.52 2,013.65
钢板 2,161.10 2,107.91
2015 年
锌锭 13,270.10 13,491.93
圆钢 2,343.63 1,843.66
角钢 2,291.49 1,979.58
钢板 2,253.61 2,188.98
2016 年 1-6 月
锌锭 12,412.59 12,720.32
圆钢 2,670.15 1,848.05
注: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来源于“我的钢铁网”不含税价;螺栓的原材料主要为圆钢,故
只对圆钢的采购价格及市场价格进行比较。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基本处于同一水平,个别差异
主要是由于同一原材料类别下不同规格型号的价差所致。
2、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能源主要是电力和天然气,能源供应充足。报告期内公司能源支出分别
为 888.85 万元、944.15 万元、1,039.55 万元和 651.17 万元,占生产成本的比例
分别为 2.08%、2.47%、2.94%和 2.41%。
3、报告期内公司向前 5 名原材料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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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原材料采购总额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比例
泰安市东方恒晟物资有限公司 5,400.12 13.65%
泰安市三利金属有限公司 4,373.55 11.06%
青岛春煦商贸有限公司 4,247.20 10.74%
2013 年
青岛钢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3,515.03 8.89%
烟台万方工贸有限公司 2,728.09 6.90%
合 计 20,263.99 51.24%
青岛春煦商贸有限公司 4,146.72 12.22%
青岛钢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3,829.11 11.28%
泰安市东方恒晟物资有限公司 3,452.94 10.17%
2014 年
泰安市三利金属有限公司 2,362.32 6.96%
泰安市贵和物资有限公司 2,108.15 6.21%
合 计 15,899.24 46.84%
泰安市贵和物资有限公司 3,794.56 11.10%
青岛春煦商贸有限公司 3,132.00 9.16%
泰安市信桥金属有限公司 2,282.48 6.68%
2015 年
泰安市三利金属有限公司 1,859.91 5.44%
青县冀丰钢铁有限公司 1,798.07 5.26%
合 计 12,867.02 37.64%
泰安市三利金属有限公司 2,048.74 9.74%
青岛春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 2,027.94 9.64%
2016 年 山东金之冠物资有限公司 1,574.44 7.48%
1-6 月 泰安市贵和物资有限公司 1,548.03 7.36%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0.94 4.76%
合 计 8,200.09 38.97%
上述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于 2001 年,注册于山东泰山钢材大市场,注册
资本 2,000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张永福,主要经营
1 泰安市三利金属有限公司 范围:钢材、建材、五金、交电、有色金属销售。
年销售规模约 15 万吨,相关材料主要来源于钢厂,
2009 年开始与公司开展合作。
成立于 2005 年,注册于青岛胶州市胶西镇花园村,
2 青岛春煦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孙锡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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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钢材、五金、建材、纸制品、
办公用品。年销售规模约 40 万吨,相关材料主要来
源于钢厂,2009 年开始与公司开展合作。
成立于 2002 年,注册于山东泰山钢材大市场,注册
资本 2,010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李永明,主要经营
3 泰安市贵和物资有限公司 范围:钢材、建筑材料、五金、百货销售。年销售
规模约 40 万吨,相关材料主要来源于钢厂,2005
年开始与公司开展合作。
成立于 2007 年,注册于山东泰山钢材大市场,注册
资本 520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陈振林,主要经营范
4 泰安市东方恒晟物资有限公司 围:钢材、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日用杂货、
劳保用品销售。年销售规模约 10 万吨,相关材料主
要来源于钢厂,2009 年开始与公司开展合作。
成立于 2003 年,注册于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 78 号,
注册资本 500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王江涛,主要经
营范围:加工、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金属表面处理,
销售金属材料、贵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
5 烟台万方工贸有限公司
料、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
货物、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年销售规模约 6 万
吨,相关材料主要来源于有色金属生产企业,2011
年开始与公司开展合作。
成立于 2008 年,注册于青岛胶州市胶西镇小行村,
注册资本 200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刘海霞,主要经
营范围:批发、零售金属材料、钢材、五金交电、
6 青岛钢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年销售规模约 10 万吨,相关材料主要
来源于钢厂,2011 年开始与公司开展合作。
成立于 1997 年,注册于泰肥路(市燃料宾馆南),
注册资本 500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徐立波,主要经
营范围:建材、机电、建筑材料、钢材、五金、化
7 泰安市信桥金属有限公司
工产品、土产杂品销售。年销售规模约 15 万吨,相
关材料主要来源于钢厂,2010 年开始与公司开展合
作。
成立于 2003 年,注册于河北省青县金牛镇觉道庄,
注册资本 5,500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孙志坚,主要
8 青县冀丰钢铁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角钢、槽钢制造、加工;圆钢、螺纹钢
批发、零售。年销售规模约 100 万吨,相关材料主
要来源于自产,2010 年开始与公司开展合作。
成立于 2006 年,注册于济南市槐荫区担山屯物流园
内 286-1 号,注册资本 300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尤
浩然,主要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金属材料,机
9 山东金之冠物资有限公司
械设备,电子产品,建材。年销售规模约 2 万吨,
相关材料主要来源于钢厂,2009 年开始与公司开展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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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 2007 年,注册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六区 13 楼(园区),注册资本 6,460 万元,实
际控制人为黄志江,主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产品与电力机械设备生
产;设备监理;生产电力金具产品(限分支机构经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 营);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10
任公司 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线电缆、金属材料、
金属制品;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开发、设计及系统服
务;机械设备租赁;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智能机器人、无人机、无人系统的研发、
设计、生产。年销售规模约 15 万吨,相关材料主要
来源于钢厂,2013 年开始与公司开展合作。
公司与上述原材料供应商保持了多年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稳定的供货渠道,
保证了充足的原材料货源供应。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未拥有任何权益。
(六)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和地方其他有
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成立了安全
生产管理与监督机构,并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检查
和隐患整改制度》、《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
度》、《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备管理
制度》等全过程安全管理机制。
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一级教育由公司负责;二级教育由车间负责;
三级教育由班组负责。从事电气、起重、运输、锅炉、焊接、压力容器操作等特
殊工种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定期进行
复审。另外,公司通过持续的安全生产例会等方式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
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010 年 3 月,公司获得中电联
(北京)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
效期至 2019 年 2 月,证书号为 05016S20007R2M。公司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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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力争把安全隐
患解决在萌芽之中。
2、环保情况
公司成立了以环境保护为职能的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建立环
境管理体系和清洁生产的规范运作。公司环保部门利用行政、经济、技术和教育
等手段,建立以环保办为中心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将环保管理与生产管理紧密结
合,实行生产全过程控制。公司按照 GB/T24001-2004 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并
通过中电联(北京)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ISO14001:2004 认证,目前有效期
至 2019 年 2 月,证书号为 05016E20007R2M。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液、固废、废气和噪音。废液主要
为水洗冷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
固废和生活垃圾;废气主要为镀锌车间酸洗槽产生的废气和镀锌槽产生的粉尘;
噪音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针对上述主要污染物,公司主要采取以下处
理措施:
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 治理措施
生产废水 铁离子、盐类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 COD、SS、BOD、氨氮 进入工业区污水处理厂
一般固废 回收综合利用
工业固废 分类收集,存放在指定场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
危险固废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酸洗 盐酸酸雾 酸雾洗涤塔、高 20 米,内径 1.8 米的排气筒排放
镀锌锅 锌烟 布袋除尘器、高 25 米,内径 1.2 米的排气筒排放
加热炉废
SO2、NO、烟尘 高 22 米,内径 0.8 米的排气筒排放

设备噪音 等效声级 对强噪声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
2016 年 7 月 20 日,青岛胶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证明青岛汇金通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自设立以来,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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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合计 28,371.40 万元,累计折旧合计
7,694.03 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20,677.37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
备的账面价值、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 成新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3,522.69 3,386.80 79.97% 4.75%
机器设备 6,714.28 3,343.62 66.76% 9.50%
运输设备 224.54 596.15 27.36% 19.00%
电子设备 66.57 206.63 24.37% 19.00%
其 他 149.29 160.83 48.14% 19.00%
合 计 20,677.37 7,694.03 72.88%
1、机器设备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合计为 6,714.28 万元,
主要设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1 主管加工生产线(219-1000) 981.68 666.50 67.89%
2 数控成型机 641.03 630.88 98.42%
3 离心式镀锌流水线 472.85 330.60 69.92%
4 插板双端装配、焊接生产线 398.44 195.17 48.98%
5 双机联动数控折弯机 350.00 84.00 24.00%
6 多工位螺栓成形机 236.75 223.63 94.46%
7 酸雾吸收塔 213.67 115.79 54.19%
8 数控钻割复合机 202.56 191.34 94.46%
9 多工位杆类零件冷成型机 200.85 146.79 73.08%
10 数控角钢钻孔生产线 162.39 42.34 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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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数控角钢高速钻生产线 155.56 146.94 94.46%
12 数控坡口等离子切割机 153.85 153.85 100.00%
13 吸烟除尘设备 153.85 84.42 54.87%
14 龙门移动式数控钻床 145.30 139.55 96.04%
15 镀锌炉 136.75 75.04 54.87%
16 行车 136.62 74.97 54.87%
17 数控角钢高速钻孔生产线 128.21 49.66 38.73%
18 数控角钢高速钻孔生产线 128.21 70.50 54.99%
19 钢管合缝焊接一体机 123.93 123.93 100.00%
20 双梁桥式起重机 115.38 61.49 53.29%
21 合缝焊接机 115.38 61.49 53.29%
22 多工位螺栓联合自动机 106.41 84.51 79.42%
23 网带式托辊淬火炉生产线 102.56 100.13 97.63%
2、房屋及建筑物
序 建筑面积
用途 房产证号 座落土地 房屋座落 他项权利
号 (m2)
房权证胶自变 胶国用(2013)
1 一车间 胶州市杜村镇寺后村 3,881.00 抵押
字第 50449 号 第 13-4 号
房权证胶自变 胶国用(2013)
2 一车间 胶州市杜村镇寺后村 2,538.91 抵押
字第 50451 号 第 13-4 号
房权证胶自变 胶国用(2013)
3 一车间 胶州市杜村镇寺后村 1,780.25 抵押
字第 50450 号 第 13-4 号
房权证胶自变 胶国用(2013)
4 二车间 胶州市杜村镇寺前村后 7,057.50 抵押
字第 50455 号 第 13-2 号
房权证胶自字 胶国用(2013) 胶州市胶西镇河崖村(杜
5 三车间 18,908.60 抵押
第 52094 号 第 13-1 号 村工业园内)
房权证胶自字 胶国用(2013) 胶州市胶西镇河崖村(杜
6 四车间 19,140.35 抵押
第 52093 号 第 13-3 号 村工业园内)
镀锌、角 房权证胶自字 胶国用(2013) 青岛胶州市铺集镇巩家
7 64,748.69 抵押
钢车间 第 52095 号 第 17-2 号 庄村北、朱诸路北侧
房权证胶自字 胶国用(2013) 胶州市铺集镇巩家庄村
8 办公楼 3,835.00 抵押
第 52169 号 第 17-3 号 北、朱诸路北侧
螺栓生产 房权证胶自字 胶国用(2013) 胶州市铺集镇朱诸路北
9 14,877.30 抵押
车间 第 52265 号 第 17-23 号 侧、汇金通公司以西
截至目前,发行人共有 1 宗正在使用的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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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3,822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 实际使用 土地面积 未取得所有权
坐落位置
土地用途
号 单位 (m ) 的原因
胶州市铺集镇巩家村北、 部分办公楼、员工活动室、 分批办理,正
1 汇金通 3,822.00
朱诸路北侧 车库及门面房 在进行
上述无证土地面积仅占公司已取得产权证土地面积的 1.50%。
因上述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公司在该宗土地上建设的 4 栋房屋未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书,面积约 6,415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 实际使 建筑面积
权利人 坐落位置 土地证号 房产用途
号 用人 (m2)
1 汇金通 汇金通 933.82 胶州市铺集镇巩家村北、朱诸路北侧 - 职工之家
2 汇金通 汇金通 928.81 胶州市铺集镇巩家村北、朱诸路北侧 - 车库
3 汇金通 汇金通 3,498.88 胶州市铺集镇巩家村北、朱诸路北侧 - 门头房
4 汇金通 汇金通 1,054.11 胶州市铺集镇巩家村北、朱诸路北侧 - 办公房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 4 栋无证房产账面价值共 437.27 万元,占公
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 2.11%,金额及比重均较小。
根据胶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图,上述 3,822 平方米土地属城市建设用地,公司
不存在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的情形。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场所均为自有房产,不存在使用租赁物业的情况。
3、主要固定资产与产能的关系
(1)主要固定资产与角钢塔产能的关系
序号 角钢塔主要加工流程 主要固定资产 对应角钢塔产能(吨)
数控火焰切割机(9 台)、数控型
钢联合生产线(9 台)、多工位杆
类零件冷成型机、行车(28 台)、
1 下料 80,000
多工位螺栓联合自动机、数控成型
机、数控坡口等离子切割机、龙门
移动式数控钻床(2 台)
行车(28 台)、数控角钢高速钻孔
2 制孔 生产线(3 台)、数控钻床(4 台)、 85,000
液压冲孔机(9 台)
3 焊接 行车(28 台)、电焊机(200 台) 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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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镀锌锅、离心式镀锌流水线、酸雾
吸收塔(3 台)、吸烟除尘设备、
4 镀锌 100,000
镀锌炉、行车(28 台)、双梁桥式
起重机
(2)主要固定资产与钢管塔产能的关系
序号 钢管塔主要加工流程 主要固定资产 对应钢管塔产能(吨)
数控火焰切割机(9 台)、主管加
工生产线、多工位杆类零件冷成型
机、行车(28 台)、多工位螺栓联
1 下料 合自动机、七轴数控管道相贯线自 29,500
动切割系统、数控成型机、数控坡
口等离子切割机、龙门移动式数控
钻床(2 台)
双机联动数控折弯机、行车(28 台)、
预弯机(1 台)、卷板机(1 台)、
2 制弯 28,000
液压机(6 台)、电液伺服数控折
弯机
行车(28 台)、数控钻床(4 台)、
3 制孔 液压冲孔机(9 台)、十字架自动 28,000
焊接专机(5 台)
插板双端装配、焊接生产线、行车
(28 台)、合缝焊接机、主管加工
4 组装、焊接 生产线、合缝焊接一体机 CN1800、 29,000
管塔合缝机(2 台)、电焊机(200
台)、钢管合缝焊接一体机
镀锌锅、离心式镀锌流水线、酸雾
5 镀锌 吸收塔(3 台)、吸烟除尘设备、 100,000
镀锌炉、行车(28 台)
注:有部分设备属于共用设备,故在不同工序中分别列示。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为 4,463.69 万元,
对应土地使用权 7 宗,面积合计为 254,580.80 平方米,均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
使用证》,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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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国有土地 用 使用权 使用期限(终 使用权面积
座落 他项权利
号 使用证号 途 类型 止日期) (m2)
胶国用
胶州市胶西镇 工
1 (2013)第 出让 2056-9-4 34,644.40 抵押
河崖村 业
13-1 号
胶国用
胶州市胶西镇 工
2 (2013)第 出让 2059-5-31 17,896.00 抵押
寺前村 业
13-2 号
胶州市胶西镇
胶国用
杜村工业园路 工
3 (2013)第 出让 2061-6-14 38,576.50 抵押
东、墨水河护 业
13-3 号
提南侧
胶国用
胶州市胶西镇 工
4 (2013)第 出让 2054-10-7 14,405.50 抵押
寺后村 业
13-4 号
胶国用
胶州市铺集镇 工
5 (2013)第 出让 2056-12-30 12,752.20 抵押
巩家庄村 业
17-3 号
胶国用 胶州市铺集镇

6 (2013)第 巩家庄村北, 出让 2060-7-25 88,306.00 抵押

17-2 号 朱诸路北侧
胶国用 铺集镇朱诸路

7 (2013)第 北侧、汇金通 出让 2063-7-24 48,000.20 抵押

17-23 号 公司以西
2、商标
公司拥有的商标:
注册号 商标 核定使用商品(第 6 类) 注册有效期限
金属建筑物,镀锌铁塔,金属
建筑构件,金属建筑材料,电
自 2010 年 3 月 28
缆桥架,金属建筑加固材料,
第 6544816 号 日至 2020 年 3 月 27
金属建筑建构,金属耐火建筑
日止
材料,非照明用金属灯塔,金
属天线塔
3、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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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
书》的专利22项,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方式 授权日期 有效期
号 类型
实用
1 电力铁塔节点结构 ZL201020295267.5 申请取得 2010-11-24 10 年
新型
钢管法兰十字节点组 实用
2 ZL201020295806.5 申请取得 2010-11-24 10 年
装焊接装置 新型
实用
3 自立式电力铁塔 ZL201020295809.9 申请取得 2010-11-24 10 年
新型
A 字型架构柱组装焊 实用
4 ZL201020295924.6 申请取得 2010-11-24 10 年
接装置 新型
实用
5 自动加热弯曲装置 ZL201020295937.3 申请取得 2010-11-24 10 年
新型
弯管法兰盘组装焊接 实用
6 ZL201020295999.4 申请取得 2010-11-24 10 年
装置 新型
实用
7 液压整形机 ZL201020566258.5 申请取得 2011-05-25 10 年
新型
实用
8 预弯机 ZL201020566257.0 申请取得 2011-05-18 10 年
新型
实用
9 酸雾吸收装置 ZL201120481659.5 申请取得 2012-07-11 10 年
新型
实用
10 镀锌余热利用装置 ZL201120481803.5 申请取得 2012-07-25 10 年
新型
实用
11 一种锌灰回收装置 ZL201220156948.2 申请取得 2012-12-26 10 年
新型
实用
12 电力钢杆 ZL201220268165.3 申请取得 2012-12-26 10 年
新型
实用
13 一种锌烟吸收装置 ZL201220157240.9 申请取得 2012-12-26 10 年
新型
实用
14 一种装配焊接机 ZL201220268164.9 申请取得 2012-12-26 10 年
新型
实用
15 一种焊接机 ZL201220268192.0 申请取得 2013-01-16 10 年
新型
输电线路铁塔塔脚焊 实用
16 ZL201220267183.X 申请取得 2013-01-02 10 年
接设备 新型
一种埋弧焊机的焊剂 实用
17 ZL201420148673.7 申请取得 2014-08-06 10 年
清扫装置 新型
实用
18 螺栓数量清点装置 ZL201420124924.8 申请取得 2014-08-06 10 年
新型
实用
19 爬梯管冲孔装置 ZL201420124957.2 申请取得 2014-12-17 10 年
新型
一种焊机送丝小车吊 实用
20 ZL201420553716.X 申请取得 2014-12-31 10 年
装装置 新型
实用
21 一种螺栓烘干装置 ZL201420552189.0 申请取得 2015-01-07 10 年
新型
发明
22 一种角钢的压扁装置 ZL201310039707.9 申请取得 2015-03-18 20 年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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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拥有的专业资质情况
公司目前拥有的与生产、销售相关的许可证件基本情况如下:
1、2013 年 5 月 9 日,公司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换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输电线路铁塔 750KV;证书
编号:XK04-002-00249;有效期至 2018 年 5 月 8 日。
2、2013 年 4 月 24 日,公司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换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证书
编号:XK11-001-00348;有效期至 2016 年 8 月 28 日。
该许可证有效期于 2016 年 8 月 28 日届满,发行人已提交续办申请并取得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生产许可证目前正在办理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企业可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试生产申请取
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应当经出厂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其包装、说明书
上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终止办理
生产许可决定或者不予生产许可决定的,企业从即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因此,在取得正式换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前,发行人仍具有试
生产、销售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的资质,不会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3、2014 年 1 月 7 日,公司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为:
01506868;进出口企业代码为:3702760263575。
4、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证书》。编号为:3722969198;有效期为长期。
5、2016 年 1 月 13 日,华电金属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
号为:02442584;进出口企业代码为:9137028107328039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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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以及发行人研发情

(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本公司是生产 1000kV 特高压及以下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角钢塔、钢管塔和
变电构支架等各种电力输送设备的专业厂家。公司主要产品均处于大批量生产阶
段。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核心技术情况
1、自动加热弯曲技术
现有技术中,对钢板尤其是较厚钢板进行弯曲,一般采用冷弯和热弯两种。
冷弯是在相应弯曲模具上对钢板直接弯曲,其缺点是弯曲力量大,弯曲面易出现
裂纹。热弯是在上述工艺基础上,增加对钢板的加热过程,目前的加热方法是另
设火炉,在火炉加热后由人工放到相应模具里进行弯曲,这种加热方式劳动强度
大,浪费能源,且加热不均匀,难以保证弯曲质量。本公司新型技术提供一种集
加热和弯曲为一体的钢板自动加热弯曲装置,解决目前加热弯曲异地两步造成的
上述问题。该技术方案包括液压或机械驱动的上工作台固设一弯曲上模,下工作
台固设与弯曲上模相配合的弯曲下模,弯曲下模下边设有一加热器,加热器由伺
服电机驱动,上工作台和加热器均由 PLC 程序控制。实施上述技术后,技术加
热弯曲装置能将钢板加热和弯曲集为一体,降低了耗能,提高了产能,保证了弯
曲质量。
2、弯管法兰盘焊接技术
现有技术中,钢管两端法兰盘焊接仅有直管法兰盘焊接装置。该装置是在同
一轴线上的一对旋转的三爪卡盘,将两法兰盘和钢管同心固定后旋转焊接,而对
于斜法兰和弯曲法兰钢管两端的法兰盘焊接尚无专用设备,只能靠手工装夹在平
台上焊接,这样既保证不了法兰盘与钢管的同心度,又不能实现自动化旋转焊接,
尤其是对大口径钢管法兰盘焊接,更是费时费力,无法保证焊接尺寸和质量。公
司该技术解决的问题是:在原有直管法兰盘焊接装置的基础上,增设一个端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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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的滑板,该滑板将弯管法兰盘或斜管法兰盘装夹固定进行旋转焊接,从而解
决斜法兰和弯管法兰无法旋转焊接的问题。实施上述技术后,该焊接装置不但能
对直管法兰盘进行旋转焊接,还能对斜管和弯管法兰盘进行旋转焊接,提高了产
能,保证了质量,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
3、钢管法兰十字节点焊接
目前在输电线路中四柱钢管铁塔已被广泛应用,而四柱钢管铁塔法兰十字节
点又特别多,为达到铁塔件的互换性,对每个节点的焊接尺寸和角度要求十分严
格。而现有技术中,钢管法兰十字节点的焊接无专用设备,仅靠手工在平台上操
作。这种传统的工艺不能保证焊接质量,更无法提高产能。为了解决上述缺陷,
公司该技术提供了一种对钢管法兰十字节点准确定位,对钢管长度和十字节点对
接角度能够可调的专用焊接装置。
本技术方案是一种钢管法兰十字节点焊接装置,包括一圆形平台,上面设有
距离可调的一对支架,支架上分别设置一个三爪卡盘,圆形平台的中心立轴滑动
配合一转盘,转盘上设有距离可调的一对支架,支架上分别设置一个三爪卡盘。
设置在圆形平台上及转盘上的四个三爪卡盘中心距离相等,圆形平台外周设有分
度刻线,转盘外周设有读度刻线。圆形平台和转盘在其中心线上设有固定支架的
槽结构,可以是 T 型槽或燕尾槽,T 型槽或燕尾槽由螺杆螺母副连接,通过 PLC
程序控制器控制的伺服电机调整四个卡盘的距离。转盘在对应平台的两支架区域
分别开有供转盘旋转的通孔,可以为扇形或环形通口,以便于转盘旋转,调整十
字节点的角度。转盘的旋转可以为手动方式,也可以通过固设在转盘下面的齿圈
与伺服电机驱动的齿轮啮合,通过 PLC 程序控制器实现。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公司钢管法兰十字节点的焊接尺寸和十字节点的角度
有了专用设备对接,改变了传统的落后工艺,保证了焊接质量,提高了生产效率。
4、四管塔边坡结构改进技术
目前在输电线路中,被广泛采用的四柱钢管铁塔,其主塔杆变坡节点和连接
主塔杆的多根辅塔杆交叉节点,一般采用断开焊接方法,由多根钢管集中在一个
节点焊接,必然造成焊缝重叠,焊接点应力集中,焊缝不牢固等缺陷。公司该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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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铁塔变坡节点用法兰盘和连接板螺栓连接代替原来的焊缝
连接,辅杆交叉节点用十字连接板代替原有的焊缝连接,解决因焊缝重叠、应力
集中造成的焊缝不牢固等问题。本技术方案包括多柱式铁塔在主塔杆的变坡节点
区通过斜法兰盘连接,斜法兰盘外经固设多个连接板与辅塔杆螺栓连接,多根辅
塔杆的交叉节点设有十字连接板。实施上述技术后,电力铁塔的变坡节点和交叉
节点由原来的焊缝连接,创新为法兰盘和连接板螺栓连接,避免了因焊缝重叠,
应力集中造成的焊缝质量隐患,同一段变坡节点使用的法兰盘数量减少一倍,节
约了原材料,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5、角钢塔塔脚机器人焊接技术
在铁塔加工过程中,对于角钢塔塔脚焊接大多采用手工焊接模式,电焊工素
质的高低不同造成了焊接质量、焊缝美观、焊接效率的参差不齐。本技术由焊接
机器人和两台两轴变位机组成,该技术包括两个工位,一个用于装卸工件,一个
用于焊接。两轴变位机用于加持工件,并调整至合适的位置,以配合机器人进行
焊接。两者配合可满足焊接对焊接姿态和焊接速度的要求,从而实现高性能、高
质量的焊接,保证角钢铁塔底角座的可靠性。
(三)研究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研究内容及达成目标 项目立项编号 进展情况
四主料角钢塔的焊接工艺、高强钢
晋江-厦门开断进夏 青岛市技术创
的加工工艺、火曲工艺,使四主料
1 东变四主料角钢塔 新 重 点 项 目 完成
角钢塔加工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
加工工艺研究项目 LX201403.0176
平。
埋弧焊目前主要应用于焊接直缝焊
管等钢板结构,但由于焊接工艺参
数不当极易造成熔透不足、烧穿、
电力铁塔自制焊缝 青岛市技术创
成型不良等质量问题。本项目主要
2 埋弧焊管新工艺研 新 重 点 项 目 完成
目的就是通过研究焊接电流、电弧
究与应用 LX201403.0175
电压、焊接速度和焊丝直径等使埋
弧焊管加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
平。
对 ASTM A572 GR.65 钢的性能、
ASTM A572 GR.65 合金强化原理、焊材匹配以及焊接 青 岛 市 技 术 创
3 材料焊接加工工艺 性进行研究和工艺分析,用以解决 新 重 点 项 目 完成
项目 特高强度钢焊接裂纹、变形等技术 LX201403.0174
难题,确保钢结构的强度和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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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 500KV 超
对低合金高强钢的焊接工艺、加工 青 岛 市 技 术 创
高压线路(EHV)
4 工艺、火曲工艺进行研究,使加工 新重点项目 小试阶段
铁塔低合金高强钢
制造技术达到国内先进。 LX201502.0065
加工工艺研究
对重型钢结构钢材的强度、塑性、
韧性、耐疲劳性能、焊接性能、耐
青岛市技术创
重型钢结构加工制 锈性进行研究,用以解决厚钢板结
5 新重点项目 小试阶段
造工艺研究 构、焊接结构、低温结构容易出现
LX201502.0066
的脆性破坏、裂纹、变形等技术难
题,确保结构的强度和刚性。
(四)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的投入情况
公司始终将技术研发视作公司的业务核心,每年均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
度,以确保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在同行业中保持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发行人的
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研发投入 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3 年 1,917.52 60,887.52 3.15%
2014 年 1,628.13 54,238.88 3.00%
2015 年 1,674.67 55,281.96 3.03%
2016 年 1-6 月 828.94 25,933.10 3.20%
(五)保持技术不断创新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公司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现有研发部门主要包括设计、放样和技术中心三个部门,重点主要是对
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以及对现有工艺技术、工装设备、检验检测方法的改进。
现已有多项研究专利成果并已运用于生产中,特别在新工艺研发方面拥有提高节
能减排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合格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多项工艺
成果,并且拥有数控弯曲、超低温镀锌、生产线研究、工艺改进等方面丰富的研
究经验。
2、不断完善创新机制
(1)人才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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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积极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工作激励机制,不断建立完善以能力和
业绩为主导的人才评价机制、以竞争择优为主导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以市场配
置为主导的人才流动机制,从而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实现人才资源的最优
配置。
(2)人才培养机制
为了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确保员工满足相关工作要
求,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公司建立了全方位的员工培训体系。公司现有专
业技术人员多为公司多年来自主培养的专业化人才,不仅拥有丰富的实际项目经
验,更对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工艺特色有最全面的把握。
3、技术储备安排
(1)新产品储备
本公司及时对新产品进行种类开发、结构调整,对产品的更新换代作出战略
决策,着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为公司做好技术、产品储备,以适应市场和技
术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始终走在国内铁塔行业的前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人才储备
人才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为了多方面储备和培养人才,本公司与
国内高等院校建立起人才委托培养机制,为在读的大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培养、
引进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成为本公司保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源泉和动力。
4、技术创新安排
(1)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
公司致力于研究开发行业发展所需的技术和设备,在关键领域掌握了核心技
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未来公司将立足于引进、消化和吸收外国先进技术,
通过与自主研发相结合,增强公司创新能力。
(2)加强产、学、研交流与合作
公司与电力设计院、工程咨询院等专业机构有着良好的技术合作,在与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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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合作交流中公司技术人员能获得很好的学习机会。通过以上学习与实践研
究,研发人员的专业素质可得到不断提高,从而保证了公司的研发水平始终处于
行业内领先地位。
八、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追求更好
的产品质量。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始终处于有效运作及不断完善中,严格保
证公司从原材料采购、技术准备、半成品加工、成品包装发运及售后服务全过程
质量的有效监控和持续改进。
公司设立了以质量体系管理为主要职能的质检部,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
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控制。
(一)质量控制标准
本公司在产品的设计、选料和生产等环节,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和行业标准。
为控制产品质量,公司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一系列企业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备注
1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GB/T2694-2010 国家标准
2 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3-2005 国家标准
3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89-2006 国家标准
4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国家标准
5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19001-2008 国家标准
6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2008 国家标准
7 碳素结构钢 GB/T700-2006 国家标准
8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709-2006 国家标准
9 热轧型钢 GB/T706-2008 国家标准
1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3098.1-2010 国家标准
1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粗牙螺纹 GB/T3098.2-2000 国家标准
12 锌锭 GB/T470-2008 国家标准
13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11345-89 国家标准
14 碳钢焊条 GB/T5117-1995 国家标准
15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8110-2008 国家标准
16 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 DL/T646-2012 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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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备注
17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DL/T868-2004 行业标准
18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Q/HJTⅡ-20-2012A 企业标准
19 原材料验收规范 Q/HJTⅢ-27-2012A 企业标准
20 角钢塔产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Q/HJTⅢ-30-2012A 企业标准
21 钢管组合塔产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Q/HJTⅢ-32-2012A 企业标准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对于生产过程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从以下方面保证产品的质量:
1、体系保证
公司通过选择合格供应商和进货检验,确保材料质量;通过制定工艺文件、
员工培训、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确保在制品、产成品质量;通过内部审核、管
理评审,确保质量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010 年 3 月,公司获得中电联(北京)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目前有效期至 2019 年 2 月,证书号为 05016Q20009R2M。
2、工艺设备保证
公司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先进的自动化装配生产线、高精度的检测设
备,保证产品质量。
3、人员技能保证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中层干部参加品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项管理知
识学习;组织一线员工接受内部培训师工作培训和精益生产技术学习。通过全员
培训和全员参与,持续提高员工素养和产品质量水平。
4、原材料质量控制
原材料进厂必须佩带相应的材质证明书。首先根据外观检验标准对原材料进
行外观检验。外观检验合格后,由理化实验室写取样委托单,车间取样,分别用
万能材料实验机做拉伸、冷弯等物理实验,用光谱仪做化学成分分析,用冲击功
试验机做冲击功实验。所有原材料检验合格后,整理出复检报告,将真实数据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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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ERP 存档。
5、试组装
公司所有塔型在批量生产前必须先加工一基进行试组装检验,试组装采用立
式或卧式,塔腿、塔身、塔头同时组装四个面,试组装后应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所装铁塔经质检部检验验收,确保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后方可拆除。试组装中发
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对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后仍需进行试组装。
6、半成品质量检验
生产车间各工序严格按照铁塔加工工艺卡进行配料、下料、号料、制孔、组
装、焊接等,确保符合标准要求。钢管、杆件、连接板放样完毕后,质检员对样
杆、样板进行抽查。半成品在镀锌前应按照抽样方案进行尺寸检查和焊接质量的
检查。
7、镀锌包装质量控制
公司锌锭每批化验一次,按 GB/T470《锌锭》标准取样和化验验证,并出具
化验报告。
质检员对镀锌质量进行跟踪检查,锌层厚度、附着性、均匀性应满足标准要
求,并做好记录。镀锌层外观质量用目视方式检查,镀锌层厚度用金属涂层测厚
仪进行检测,锌层均匀性试验用硫酸铜溶液浸蚀四次(每次 1 分钟)进行检测,
锌层附着性试验用落锤试验法,即经锤击试验,锌层不剥离、不凸起。
镀锌完成后成品库按合同规定及技术协议,实行单基包装,随包附有包装清
单。构件验收结束后,应在构件上按原标号标注并进行编号,重大构件应标明重
量、重心位置及定位标记。构件发运时,应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及稳定性,构件之间应有防止磨损、损坏的措施。
(三)发行人的质量纠纷解决措施
公司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以顾客满意为目标,凭借出色的工艺技术实力、完
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充分满足客户的要求与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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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未曾发生质量责任事故,未曾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也未曾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诉讼或其他纠纷。
青岛胶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出具证明,证明汇金通及其
分公司、子公司遵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规定而受到行政处
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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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
研发等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汇金通有限全部资产都进入了股份公司,并已办理
了相关资产权属的变更和转移,公司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的资产严格分开,并独立运营。目前,公司业务和经营所必需的资产
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和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它资源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所有员工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
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也不存在公司的财务人
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
算体系,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独立运营资金,不与
控股股东、关联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
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无与股东混合纳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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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强
化了公司的分权制衡和相互监督,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内部机构设
置上公司有独立自主的决定权,不但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
确了各机构职能,还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
动。公司职能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能,不受控股股东、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或个
人的干预,拥有独立的经营办公场所。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输电线路角钢塔、钢管塔、变电站构架等电力输送设备的研
发、设计、制造及销售,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利和能力,拥有独立的经营决
策权和实施权。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除投资公司外,并无其他与公司现有业
务有关的投资或经营事项,其他主要股东也未从事与公司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
业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夫妇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其他企业的股权,不存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
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公司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还包括吉林投资,吉林投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
务,没有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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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承诺
1、为减少或避免与公司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夫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函》,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没有投资或控制
其他对汇金通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也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汇金通构成
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承诺自身不会从事与汇金通生产经营有相同或
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汇金通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或
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
与汇金通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汇
金通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如汇金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承诺将不与汇金通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汇金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
人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汇金通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
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汇金通;(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
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对维护汇金通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如因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汇金通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赔偿汇金通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是汇
金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止。”
2、为减少或避免与公司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
股东吉林投资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函》,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没有投资或控制其他对汇金通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企业,本企业也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汇金通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承诺自身不会从事与汇金通生产经营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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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汇金通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
或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
何与汇金通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
汇金通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如汇金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承诺将不与汇金通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汇金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
本企业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汇金通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
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汇金通;(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
关联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对维护汇金通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如因本企业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汇金通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的,本企业将赔偿汇金通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
持有汇金通的股份低于 5%为止。”
3、为减少或避免与公司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所有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有投资或控制其他对汇金通构成直接或间
接竞争的企业,本人也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汇金通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
他人谋取属于汇金通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汇金通同类(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
如因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汇金通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
汇金通的实际损失。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担任汇金通
的任何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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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
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锋、刘艳华夫妇,合计持有公司66.72%的股
份。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6.83%的股份
3、控股子公司
关联方 关联关系
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青岛华电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报告期内存在关联关系但目前已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刘锋、刘艳华原持有其 45.45%股权,2013
青岛博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年 4 月 10 日将其股权全部转让。
(1)历史沿革情况
青岛博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设立时名称为青岛飞云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7月2日,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兆南 20.00 40%
2 卢 国 10.00 20%
3 王 云 10.00 20%
4 卢俊崇 5.00 10%
5 余仲班 5.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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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50.00 100%
① 2005年6月股权转让
2005年6月23日,青岛飞云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卢
国将其出资额10万元转让给董文乾;张兆南将其出资额20万元转让给董文乾;王
云将其出资额10万元转让给董文乾;卢俊崇将其出资额5万元转让给史桂英;余
仲班将其出资额5万元转让给于秀丽。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董文乾 40.00 80%
2 史桂英 5.00 10%
3 于秀丽 5.00 10%
合 计 50.00 100%
② 2008年12月股权转让
2008年12月22日,青岛飞云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董
文乾将其出资额40万元转让给刘锋,于秀丽、史桂英分别将其出资额5万元转让
给刘艳华。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锋 40.00 80%
2 刘艳华 10.00 20%
合计 50.00 100%
③ 2011年7月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
2011年7月1日,青岛飞云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
名称变更为“青岛博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投资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证券、期货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财务管理信息咨询服务、
商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商业秘密、职业中介)”。
④ 2012年6月增资
2012年6月17日,青岛博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周同绪、
周同娟分别以现金人民币50万元、10万元认购公司6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原股东
放弃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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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锋 40.00 36.36%
2 刘艳华 10.00 9.09%
3 周同绪 50.00 45.46%
4 周同娟 10.00 9.06%
合 计 110.00 100%
⑤ 2013年4月股权转让
2013年4月10日,青岛博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周同娟
将其出资额10万元转让给纪春艳;周同绪将其出资额50万元转让给纪春艳;刘锋
将其出资额40万元转让给吴新收;刘艳华将其出资额10万元转让给吴新收。转让
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纪春艳 60.00 54.55%
2 吴新收 50.00 45.45%
合 计 110.00 100%
刘锋、刘艳华因个人财务原因将股权转让,受让方自然人吴新收资金来源于
自有资金。
(2)公司基本情况
刘锋、刘艳华持有青岛博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权期间,未曾开展实质经营
活动,也未进行对外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或业务为上下游
关系的情况,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交易。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刘锋、刘艳华转让青岛博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权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吴新收实际支付了股权转让价
款且与刘锋、刘艳华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真实。
律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办
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转让真实、有效。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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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关联方 关联关系
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张恒担任其董事职务
上海欣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张恒担任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监事张恒担任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监事张恒担任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监事张恒担任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监事张恒担任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6、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关联方 关联关系
青岛天邦利丰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董萍之配偶杨栋栋持有其 100%股权
7、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董事为刘锋、刘艳华、张星、董萍、周茂伦、孙书杰、孔纲,现任
监事为张恒、刘杰、张明扬,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为刘锋、梁庭波、董萍、安太武、
张星、张巨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8、公司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族成员
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收购强固标准件前向其采购原材料以及
其向公司租赁厂房,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主要采购不同规格的紧固件,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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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3 年 1-8 月
关联方名称 材料名称
关联方采购金额 非关联方采购金额
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 紧固件 1,465.34 1,558.32
合计 1,465.34 1,558.32
当年采购总额 26,160.18
关联方采购对同类采购占比 48.46%
关联方采购对采购总额占比 5.60%
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及非关联方采购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二者之间定价
基础不存在明显差异。
2013年8月,为消除关联交易,本公司收购了强固标准件100%股权,自此强
固标准件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2013年9月以来,公司未发生向合并报表
范围以外的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事项。
在原材料型号规格相对可比的基础上,公司向关联方及非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的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2013 年价格
供应商: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关联方)
螺栓 4.8 元/吨 6,321.03
螺栓 6.8 元/吨 6,767.37
螺栓 8.8 元/吨 8,027.33
供应商:潍坊华美标准件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螺栓 4.8 元/吨 6,474.11
螺栓 6.8 元/吨 6,796.11
螺栓 8.8 元/吨 8,048.86
供应商:青岛永瑞发标准件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螺栓 4.8 元/吨 6,288.11
螺栓 6.8 元/吨 6,392.84
螺栓 8.8 元/吨 8,084.45
通过以上对比可知:公司向关联方及非关联方的采购遵循了相同的市场定价
原则,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租赁厂房
公司将自有厂房出租给关联方强固标准件生产使用并收取租金,具体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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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8 月
关联方名称
金额
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 20.00
合 计 20.00
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收取的租金金额较小,未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收购股权
为避免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于 2013 年 6 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收购关联方强固标准件 100%股权的决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本次收购股权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13]第 057 号),评估结
果为 408.99 万元,公司以该评估结果作为参考确定交易价格,并支付 407.25 万
元的对价,相关的股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2、向关联方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偿还情况如下:
单位:元
股东名称 借款金额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刘艳华 4,000,000.00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4 年 6 月 27 日 4,000,000.00
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主要用于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期限较短,并未约定利息。
上述借款已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全部偿还。
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人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号 履行完毕
1 刘锋、刘艳华 15,536,561.70 2011.09.14 2014.03.12 是
2 刘锋、刘艳华 6,549,927.03 2011.09.14 2014.03.12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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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锋、刘艳华 964,774.92 2011.09.14 2014.03.12 是
4 刘锋、刘艳华 10,929,358.23 2011.09.16 2014.03.14 是
5 刘锋、刘艳华 3,500,000.00 2011.09.22 2014.03.20 是
6 刘锋、刘艳华 4,596,540.00 2011.09.23 2014.03.21 是
7 刘锋、刘艳华 2,000,000.00 2011.10.08 2014.04.05 是
8 刘锋、刘艳华 1,500,000.00 2011.11.14 2014.05.11 是
9 刘锋、刘艳华 2,389,158.50 2011.11.14 2014.05.11 是
10 刘锋、刘艳华 4,000,000.00 2011.11.14 2014.05.11 是
11 刘锋、刘艳华 2,000,000.00 2011.11.14 2014.05.11 是
12 刘锋、刘艳华 4,400,000.00 2011.11.28 2014.05.25 是
13 刘锋、刘艳华 1,610,841.50 2011.11.25 2014.05.23 是
14 刘锋、刘艳华 16,000,000.00 2011.03.22 2014.03.03 是
15 刘锋、刘艳华 5,000,000.00 2011.04.11 2014.04.11 是
16 刘锋、刘艳华 23,000,000.00 2011.09.28 2014.09.27 是
17 刘锋、刘艳华 7,000,000.00 2011.09.29 2014.09.27 是
18 刘锋、刘艳华 10,000,000.00 2011.03.01 2013.09.27 是
19 刘锋、刘艳华 3,800,000.00 2012.12.17 2015.06.14 是
20 刘锋、刘艳华 3,000,000.00 2012.06.20 2014.12.17 是
21 刘锋、刘艳华 4,000,000.00 2012.08.31 2015.08.30 是
22 刘锋、刘艳华 16,000,000.00 2012.03.05 2015.03.04 是
23 刘锋、刘艳华 10,000,000.00 2012.03.31 2015.03.29 是
24 刘锋、刘艳华 4,000,000.00 2012.02.29 2014.08.29 是
25 刘锋、刘艳华 35,000,000.00 2012.02.17 2015.02.17 是
26 刘锋、刘艳华 25,000,000.00 2012.10.18 2015.10.18 是
27 刘锋、刘艳华 26,000,000.00 2012.10.10 2015.03.21 是
28 刘锋、刘艳华 30,000,000.00 2012.02.08 2014.12.27 是
29 刘锋、刘艳华 10,000,000.00 2013.08.30 2016.02.13 是
30 刘锋、刘艳华 14,000,000.00 2013.02.05 2015.07.24 是
31 刘锋、刘艳华 16,000,000.00 2013.03.05 2015.08.19 是
32 刘锋、刘艳华 16,000,000.00 2013.03.06 2016.03.06 是
33 刘锋、刘艳华 20,000,000.00 2013.02.01 2016.01.17 是
34 刘锋、刘艳华 15,000,000.00 2013.02.25 2016.01.17 是
35 刘锋、刘艳华 3,600,000.00 2013.07.10 2016.01.10 是
36 刘锋、刘艳华 1,350,000.00 2013.11.05 2016.05.12 是
37 刘锋、刘艳华 17,000,000.00 2013.03.29 2015.09.27 是
38 刘锋、刘艳华 9,000,000.00 2013.03.29 2015.09.27 是
39 刘锋、刘艳华 3,000,000.00 2013.10.20 2016.05.12 是
40 刘锋、刘艳华 40,000,000.00 2014.01.17 2016.09.04 否
41 刘锋、刘艳华 20,000,000.00 2014.03.06 2017.03.05 否
42 刘锋、刘艳华 10,000,000.00 2014.04.16 2017.04.16 否
43 刘锋、刘艳华 40,000,000.00 2014.09.05 2017.02.03 否
44 刘锋、刘艳华 40,000,000.00 2015.02.04 2016.02.04 是
45 刘锋、刘艳华 11,500,000.00 2015.04.24 2018.04.23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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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刘锋、刘艳华 30,000,000.00 2015.06.01 2018.05.31 否
47 刘锋、刘艳华 65,000,000.00 2015.06.25 2016.06.25 是
48 刘锋、刘艳华 250,000,000.00 2015.10.08 2018.10.07 否
49 刘锋、刘艳华 75,000,000.00 2016.04.05 2017.04.05 否
50 刘锋、刘艳华 14,000,000.00 2016.06.21 2018.06.20 否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4 年 9 月 18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公司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
2011 年至 2014 年 1-6 月的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确认。股东大会表决时,
有关的关联方均履行了回避义务,均未参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亦对前述关联交
易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市场公允定价
原则,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关联方强固标准件 100%股权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缓解了暂时性资金周转压力,期
限较短;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未收取费用,为公司融资提供了帮助,缓解
资金压力。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六)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公司章程》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
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
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
下:
(1)股东大会审议的某项事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2)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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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3)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当主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如关联股
东未主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大会主持人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4)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过半数通
过;形成特别决议,必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关该
关联事项的一切决议无效,重新表决。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
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
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
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
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
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除上述规定外,第四十四条规定: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
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
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创立大会审议批准。2014 年 9
月 18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青岛汇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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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认定、
关联交易的决策审议程序、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特别规定、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的豁免、信息披露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3、规范关联交易措施
(1)为了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锋、
刘艳华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汇金通发生任何形式的关联交
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
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
续。
本人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汇金通资金或
其他资产,不损害汇金通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汇金通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
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汇金通或其他股
东造成的实际损失。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是汇金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为止。”
(2)为了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吉林投
资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汇金通发生任何形式的关
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
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
批准手续。
本企业承诺不利用汇金通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汇金通资金或其他资产,
不损害汇金通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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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现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汇金通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
损害,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汇金通或其
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七)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青岛汇金通
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程序,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交易价格公允;青岛汇
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八)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的发
生。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回避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公
司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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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选聘情况 任期
201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8
刘 锋 董事长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年 12 月 16 日
201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8
刘艳华 董事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年 12 月 16 日
201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8
张 星 董事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年 12 月 16 日
201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8
董 萍 董事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年 12 月 16 日
201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8
周茂伦 独立董事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年 12 月 16 日
201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8
孙书杰 独立董事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年 12 月 16 日
2016 年 11 月 9 日至 2018
孔 纲 独立董事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年 12 月 16 日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1、刘锋
1969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至 1994
年,青岛第十一织布厂职员;1995 年至 2001 年,任胶州锋华加油站经理;2002
年至 2004 年,任胶州路通工程公司经理;2004 年至 2009 年 11 月,任青岛汇金
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青岛汇金通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1 月至今,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
2、刘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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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 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至 1995
年,青岛第十一织布厂职员;1995 年至 2002 年,任胶州锋华加油站副经理;2002
年至 2004 年,任胶州路通工程公司副经理;2004 年至 2009 年 11 月,任青岛汇
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09 年至 2012 年 12 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3、张星
1975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6 月
至 2012 年 12 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副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
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董萍
1982 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 9 月
至 2012 年 12 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
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任青岛汇金
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周茂伦
1967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9 月
至 1993 年,任山东胶州市财税局(北关财税所)职员;1996 年至 2000 年,任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招商办职员;2000 年至 2003 年,任北京市建元律师事
务所律师;2003 年至 2005 年,任北京市金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 年至今,
任北京市道融律师事务所主任;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孙书杰
1967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
计师。1986 年至 1988 年,任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职员;1988 年至 1991 年,
任胶州市财政局职员;1991 年至今,任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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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孔纲
1971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毕业
于清华大学材料系金属材料专业。1996 年获华南理工大学金属材料专业硕士学
位并留校任教,2004 年获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2011 年晋升为研究员,2012 年
任博士研究生导师至今。2016 年 11 月至今,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选聘情况 任期
201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8 年
刘 杰 监事会主席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2 月 16 日
201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8 年
张 恒 监事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2 月 16 日
201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8 年
张明扬 监事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2 月 16 日
1、刘杰
1977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至 2004
年,任青岛青力熔炼设备有限公司职员;2004 年至 2012 年 12 月,任青岛汇金
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车间主任。
2、张恒
1975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华
和针织有限公司部长、青岛航平针织服装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天津市合信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副总裁、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副总裁、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副总裁、上海峻银股
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副总裁、上海欣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高盛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青
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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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明扬
1985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至 2012
年 12 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车间副主任;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车间副主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有
6 名高管,具体情况如下:
1、刘锋
公司总经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2、张星
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3、安太武
1970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至 1997
年,任原胶州市铁塔厂技术科科长、加工车间主任;1997 年至 2001 年,任青岛
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01 年至 2004 年,任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04 年至 2008 年,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8
年至 2013 年,任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至 2015
年 12 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5 年 12 月至今,
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张巨锋
1976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至 2012
年 12 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负责人;2012 年 12 月至今,
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董萍
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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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梁庭波
1972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至 2003
年,任合肥市第一粮食仓库审计处长;2003 年至 2010 年,任安徽国通高新管业
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总监;2010 年至 2012 年,任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2012 年至 2013 年,任广东复兴食品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2013 年 3 月至今,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1 月至今,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1、张巨锋
简历见“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2、安太武
简历见“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3、于丽
1982 年出生,女,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设计中心主任;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中心主任。
(五)董事、监事的选聘情况
1、董事的选聘情况
2012 年 12 月 17 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
选举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决定设立董
事会,选举刘锋、刘艳华、马金光、张星、周茂伦、孙书杰、陈强 7 人为第一届
董事会董事。
董事马金光出于个人原因请辞,2014 年 2 月 8 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召开
临时会议,决定接受马金光辞去董事职务,选举董萍为股份公司董事。
201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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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任期 3 年。
独立董事陈强出于个人原因请辞,2016 年 11 月 9 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召
开临时会议,决定接受陈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选举孔纲为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的选聘情况
2012 年 12 月 17 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
选举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决
定设立监事会,选举刘杰、张恒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张明扬于
2012 年 12 月 9 日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1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继续担任第二届监事会成
员,任期 3 年。职工代表监事张明扬于 2015 年 12 月 12 日继续由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
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
亲属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姓名 持股数 持股数 持股数 持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刘 锋 2,560.14 29.26% 2,560.14 29.26% 2,560.14 29.26% 2,127.68 27.44%
刘艳华 3,278.00 37.46% 3,278.00 37.46% 3,278.00 37.46% 3,278.00 42.27%
路 遥 343.16 3.92% 343.16 3.92% 343.16 3.92% -- --
刘雪香 105.00 1.20% 105.00 1.20% 105.00 1.20% 105.00 1.35%
刘雪芳 99.00 1.13% 99.00 1.13% 99.00 1.13% 99.00 1.28%
梁庭波 60.00 0.69% 60.00 0.69% 60.00 0.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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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延女 50.00 0.57% 50.00 0.57% 50.00 0.57% 50.00 0.64%
刘雪梅 30.00 0.34% 30.00 0.34% 30.00 0.34% 30.00 0.39%
刘雪华 30.00 0.34% 30.00 0.34% 30.00 0.34% 30.00 0.39%
张 星 30.00 0.34% 30.00 0.34% 30.00 0.34% 30.00 0.39%
张巨锋 7.00 0.08% 7.00 0.08% 7.00 0.08% 7.00 0.09%
董 萍 5.00 0.06% 5.00 0.06% 5.00 0.06% 5.00 0.06%
于 丽 5.00 0.06% 5.00 0.06% 5.00 0.06% 5.00 0.06%
刘 杰 2.00 0.02% 2.00 0.02% 2.00 0.02% 2.00 0.03%
张明扬 2.00 0.02% 2.00 0.02% 2.00 0.02% -- --
其中刘锋与刘艳华系夫妻关系,刘雪香、刘雪芳、刘雪梅、刘雪华系刘锋姐
姐,路遥系刘锋儿媳,苏延女系刘艳华弟媳,董萍系刘雪芳女儿,杨栋栋与董萍
系夫妻关系。上述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
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
接持股情况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
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
外投资情况
姓名 职务 对外投资企业 持股比例
周茂伦 独立董事 北京市道融律师事务所 85.00%
孙书杰 独立董事 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4.00%
除上述披露的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无其他对外投资。上述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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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5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
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年薪(税前)万元
刘 锋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24.00
刘艳华 董事 12.00
董 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9.80
张 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9.80
周茂伦 独立董事 3.00
孙书杰 独立董事 3.00
陈 强 独立董事 3.00
刘 杰 监事会主席 14.80
张 恒 监事 --
张明扬 监事 8.00
安太武 高级管理人员 19.80
张巨锋 高级管理人员 19.80
梁庭波 高级管理人员 36.00
于 丽 核心技术人员 10.0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周茂伦 独立董事 北京市道融律师事务所 主任
孙书杰 独立董事 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所长
上海欣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裁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副总裁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副总裁
张 恒 监事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副总裁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副总裁
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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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盛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
属关系
公司董事刘锋、刘艳华系夫妻关系;董事董萍系刘锋姐姐的女儿。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
定的协议、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已与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
了《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公司董事刘锋、刘艳华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
签订了担保合同,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相
关内容。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
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一、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
况”。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化情况
自汇金通有限设立至变更为股份公司期间,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一名执行
董事,2009 年 11 月 5 日公司通过《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选举刘艳华为公司执行董事。
2012 年 12 月 17 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
选举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决定设立董
事会,选举刘锋、刘艳华、马金光、张星、周茂伦、孙书杰、陈强 7 人为第一届
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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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马金光出于个人原因请辞,2014 年 2 月 8 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召开
临时会议,决定接受马金光辞去董事职务,选举董萍为股份公司董事。
201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
会成员,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独立董事陈强出于个人原因请辞,2016 年 11 月 9 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召
开临时会议,决定接受陈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选举孔纲为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汇金通自设立以来一直由刘锋及刘艳华实际控制和经营,刘锋及刘艳华一直
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的任免均已履行了股东提名、提议、
股东大会决议等法律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一贯性、连续性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最近三年公司董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监事变化情况
自汇金通有限设立至变更为股份公司期间,未设监事会,仅设一名监事,2009
年 11 月 5 日公司通过《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选举王洪
祥为公司监事。
2012 年 12 月 9 日,汇金通有限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明扬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2 年 12 月 17 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
选举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决
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并设监事会主席 1 名,选举刘杰、张恒
为股东代表监事,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杰为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第一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继续担任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201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继续选举张明扬为第二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2009 年 11 月 5 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通过《关于聘任经理的决
议》,决定聘任刘艳华为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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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2 月 17 日,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聘任青
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选聘马金光为股份公司总经理;
通过《关于聘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选聘董萍、张学峰、张星、张巨锋为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孙震为股份公司财务负
责人;通过《关于聘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选聘孙震为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朱芳莹为股份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
总经理马金光出于个人原因请辞,2014 年 1 月 24 日,股份公司董事会召开
会议,决定接受马金光辞去总经理职务,并聘任刘锋为股份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孙震出于个人原因请辞,2013 年 3 月 15 日,股份
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决定接受孙震辞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职务,聘任梁
庭波为股份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 年 1 月 24 日,股份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聘
任梁庭波为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
出于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安排,2015 年 12 月 7 日,股份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
决定聘任安太武为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原副总经理张学峰不再担任该职务。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离职系个人原因,且其在职时间较
短,并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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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
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主要决策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三者与
公司高级管理层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在实际经营中得
到有效执行。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
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
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
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股份;(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
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
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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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
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
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
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
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
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
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三十
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及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交易事项;(13)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
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14)审议
批准股权激励计划;(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6)审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并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
时;(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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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和修订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
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召开、表决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4、上述制度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以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共召开了 14 次
股东大会(包括创立大会)。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方面均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切实履
行了各项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 2012.12.17
2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05.19
3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06.25
4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2013.06.30
5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02.08
6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06.19
7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06.28
8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08.18
9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09.18
10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015.06.30
11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12.17
12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03.05
13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06.28
14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11.09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发展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
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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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9)决定公司子公司的合并、分立、重组等计划;(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委派或更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推荐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中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人选,推荐全
资、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全资、控股子公司除总经理、财务
总监之外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报公司董事会备案;(16)制订公司的股权
激励计划方案;(17)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18)审议批准《公司章
程》第三十七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19)决
定公司为自身债务设定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20)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
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的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21)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通知
全体董事和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
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2)1/3 以上
董事联名提议时;(3)1/2 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4)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时;(6)总经理提议时;(7)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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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和修订完善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
的召集、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4、上述制度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共召开了 21 次董事会会
议。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2.12.17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3.03.15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3.05.04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3.06.05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3.06.10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01.24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06.08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4.06.04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4.08.03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4.09.03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4.11.25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5.03.10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5.04.15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5.06.10
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5.08.10
1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5.12.07
17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12.17
18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02.19
19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06.13
20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08.03
2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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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中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比例不低于 1/3。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
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
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
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
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
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2)股东大会、董事会
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
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4)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6)证券监管部
门要求召开时;(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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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和
修订完善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召集、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
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4、上述制度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2.12.17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3.06.10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3.12.27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4.06.08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4.09.03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5.06.10
7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12.17
8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06.13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设置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
约束和监督,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公司设有 3 名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对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产生程序、职权和工作条件等方
面进行了规范。
2、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权利:(1)重大关联交易
(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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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
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
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3、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情况
201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周茂伦、孙书杰和陈强三人
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孙书杰先生为会计专
业人士。
独立董事陈强出于个人原因请辞,2016 年 11 月 9 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召
开临时会议,决定接受陈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选举孔纲为股份公司独立董
事。
自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后,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
良好的促进作用。在重大生产经营投资决策时,独立董事发挥了在财务、法律
及业务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特长,对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谨慎规划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经营管理、发展方向及发展战略的选择起到良好的作用,维护了全体
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下列职责:(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
事人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沟通和联络;(2)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3)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
事会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推动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
对外投资等事项的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健全
等;(4)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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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媒体和相关机构等之间的信息沟通;(5)组织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的职
责,督促前述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6)协
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直
接融资或者并购重组等事务;(7)《公司法》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2、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公司设置董事会秘书一职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会议,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各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
沟通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其作
出的提案应提交给董事会审查决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7 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成
立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通
过了各委员会实施细则。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现任委员分别为刘锋、董萍及张星,其中刘锋为召集
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年度投资计
划、年度经营目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
批准的证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
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交易事项包括关联交易以及有关产品结构、技
术创新、产品市场、管理机构设置、业务调整等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事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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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
的比例,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分
别为周茂伦、孙书杰、刘艳华,其中孙书杰为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5)审查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对重大投资项目、交易事项包括关
联交易进行审计;(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
一以上的比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任委员分别为周茂伦、孙书杰、刘锋,其
中周茂伦为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岗位职责;(2)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
标;(3)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4)制订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计划;(5)负责对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进
行管理;(6)对授予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
进行审查;(7)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
的比例。提名委员会现任委员分别为周茂伦、孙书杰、刘锋,其中周茂伦为召
集人。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
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董
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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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良好,历次会议
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召集、召开、审议和决策程
序。
机构 次别 召开时间
第一届第一次 2013.05.31
第一届第二次 2014.07.29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第一届第三次 2014.08.24
第一届第四次 2015.04.10
第一届第一次 2013.04.29
第一届第二次 2013.05.31
第一届第三次 2014.01.14
第一届第四次 2014.06.08
第一届第五次 2014.08.24
审计委员会 第一届第六次 2015.03.05
第一届第七次 2015.05.31
第一届第八次 2015.08.05
第二届第一次 2016.02.19
第二届第二次 2016.06.08
第二届第三次 2016.08.03
第一届第一次 2013.05.31
第一届第二次 2014.06.0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届第三次 2015.05.31
第二届第一次 2016.06.08
第一届第一次 2013.03.10
第一届第二次 2014.01.14
提名委员会
第一届第三次 2015.12.02
第二届第一次 2016.10.25
1-1-19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
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
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关联方资金占用已清理完毕,最近三年及一期亦未发生新
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
序,公司在实践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
在为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
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在一
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风险,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基础。根据财
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
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中天运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
了审核,并出具中天运[2016]控字第 90026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认为:
汇金通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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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汇金通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告,
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中天运[2016]审字第 90873 号《审计报告》。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注册会
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除另有注明外,均以
合并会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一、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349,239.31 110,419,451.97 69,157,086.86 25,646,911.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5,655.08 13,650,516.25 1,800,000.00 1,025,200.00
应收账款 271,153,536.94 221,406,511.65 229,305,869.95 229,605,040.92
预付款项 12,260,844.28 19,148,665.76 5,410,951.00 6,073,574.5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728,005.87 4,279,514.42 4,409,078.59 4,996,413.29
存货 304,139,210.89 231,494,628.28 241,791,555.48 261,270,688.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277,786.26 -- -- --
流动资产合计 645,014,278.63 600,399,288.33 551,874,541.88 528,617,828.3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 -- 3,300,318.44 3,483,134.96
固定资产 206,773,728.42 198,864,085.00 184,850,305.76 199,866,4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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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19,781,504.31 7,434,990.57 1,530,653.44 879,113.3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无形资产 45,129,796.18 45,460,475.96 44,882,613.17 46,195,801.6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 -- 274,818.16 348,103.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84,453.30 3,176,480.63 3,000,169.16 2,931,469.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43,030.42 7,068,085.37 4,251,687.1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8,812,512.63 262,004,117.53 242,090,565.30 253,704,080.42
资产总计 923,826,791.26 862,403,405.86 793,965,107.18 782,321,908.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0,200,000.00 254,500,000.00 187,500,000.00 210,95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330,000.00 30,000,000.00 20,000,000.00 50,000,000.00
应付账款 56,307,518.09 48,774,153.63 92,294,368.59 99,604,394.59
预收款项 60,549,563.15 30,469,280.75 47,394,102.11 61,759,090.89
应付职工薪酬 14,324,216.62 10,757,005.09 13,421,218.12 12,976,493.56
应交税费 8,688,014.08 8,127,253.63 3,984,861.69 7,768,761.49
应付利息 328,924.45 416,916.88 382,158.34 573,355.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311,246.43 1,304,029.68 1,178,030.26 10,473,110.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19,039,482.82 384,348,639.66 366,154,739.11 454,105,206.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4,632,687.55 2,105,490.48 8,472,694.23 --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027,777.74 1,111,111.08 1,277,777.76 1,444,444.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60,465.29 3,216,601.56 9,750,471.99 1,444,444.44
负债合计 424,699,948.11 387,565,241.22 375,905,211.10 455,549,650.96
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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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87,500,000.00 87,500,000.00 87,500,000.00 77,546,500.00
资本公积 240,440,759.71 240,440,759.71 240,440,759.71 200,394,259.71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4,795,048.18 14,795,048.18 8,981,865.15 4,890,294.10
未分配利润 156,391,035.26 132,102,356.75 81,137,271.22 43,941,203.9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99,126,843.15 474,838,164.64 418,059,896.08 326,772,257.80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499,126,843.15 474,838,164.64 418,059,896.08 326,772,257.8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23,826,791.26 862,403,405.86 793,965,107.18 782,321,908.7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59,330,953.75 552,819,604.55 542,388,798.74 608,875,242.97
其中:营业收入 259,330,953.75 552,819,604.55 542,388,798.74 608,875,242.97
二、营业总成本 232,038,685.22 486,271,305.87 495,343,892.47 548,883,162.44
其中:营业成本 186,885,771.42 407,560,955.31 419,490,670.15 465,934,167.3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79,328.93 3,988,910.82 3,332,775.60 3,412,713.58
销售费用 17,916,416.65 30,620,678.34 23,577,038.06 27,174,217.66
管理费用 15,112,451.34 33,491,026.59 31,695,759.53 32,221,637.74
财务费用 6,271,418.03 11,472,605.20 16,316,309.93 16,822,177.73
资产减值损失 3,973,298.85 -862,870.39 931,339.20 3,318,248.4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7,292,268.53 66,548,298.68 47,044,906.27 59,992,080.53
加:营业外收入 1,557,169.92 837,794.96 2,326,141.44 505,012.0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34,419.99 -- 15,916.96
减:营业外支出 132,242.35 356,438.99 371,335.37 252,336.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2,238.01 125,997.37 85,281.6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717,196.10 67,029,654.65 48,999,712.34 60,244,755.96
减:所得税费用 4,428,517.59 10,251,386.09 7,712,074.06 9,198,667.1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288,678.51 56,778,268.56 41,287,638.28 51,046,088.79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288,678.51 56,778,268.56 41,287,638.28 51,046,088.79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776 0.6489 0.5106 0.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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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稀释每股收益 0.2776 0.6489 0.5106 0.6583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24,288,678.51 56,778,268.56 41,287,638.28 51,046,088.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4,288,678.51 56,778,268.56 41,287,638.28 51,046,088.7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9,330,638.11 599,843,310.16 523,276,300.84 608,905,437.50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2,005.21 52,921.4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97,541.35 14,978,459.74 47,984,434.99 23,525,631.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1,580,184.67 614,874,691.39 571,260,735.83 632,431,069.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3,239,592.98 468,370,091.00 420,759,932.67 408,599,564.9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374,215.42 50,993,704.21 48,123,396.85 43,075,660.2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494,905.67 31,720,314.72 42,497,014.68 40,105,541.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313,123.14 49,018,350.73 49,119,810.83 48,511,186.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3,421,837.21 600,102,460.66 560,500,155.03 540,291,952.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41,652.54 14,772,230.73 10,760,580.80 92,139,116.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 200,000.00 255,773.87 --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现金净额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 255,773.8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9,427,084.33 36,924,933.97 5,026,166.79 48,078,326.10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3,587,239.3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427,084.33 36,924,933.97 5,026,166.79 51,665,565.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27,084.33 -36,724,933.97 -4,770,392.92 -51,665,565.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0,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7,200,000.00 405,159,096.00 255,500,000.00 272,9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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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95,000.00 -- 9,383,17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195,000.00 405,159,096.00 314,883,170.00 272,9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1,500,000.00 338,159,096.00 281,650,000.00 303,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485,877.01 13,083,529.36 14,868,816.30 16,317,711.2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16,000.00 6,664,000.00 4,038,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301,877.01 357,906,625.36 300,556,816.30 320,117,711.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3,122.99 47,252,470.64 14,326,353.70 -47,167,711.2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60,911.42 2,641,290.48 6,577.31 12,435.1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814,702.46 27,941,057.88 20,323,118.89 -6,681,725.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9,088,009.54 41,146,951.66 20,823,832.77 27,505,558.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273,307.08 69,088,009.54 41,146,951.66 20,823,832.77
(四)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6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项 目 股东权益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权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14,795,048.18 132,102,356.75 -- 474,838,164.6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本年年初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14,795,048.18 132,102,356.75 -- 474,838,164.6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 24,288,678.51 -- 24,288,678.51
(一)净利润 -- -- -- 24,288,678.51 -- 24,288,678.51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3.其他(同一控制下合并)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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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同一控制下合并)
四、本期期末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14,795,048.18 156,391,035.26 -- 499,126,843.15
单位:元
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项 目 股东权益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权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8,981,865.15 81,137,271.22 -- 418,059,896.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本年年初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8,981,865.15 81,137,271.22 -- 418,059,896.0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5,813,183.03 50,965,085.53 -- 56,778,268.56
(一)净利润 -- -- -- 56,778,268.56 -- 56,778,268.56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3.其他(同一控制下合并)
(四)利润分配 -- -- 5,813,183.03 -5,813,183.0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5,813,183.03 -5,813,183.0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同一控制下合并)
四、本期期末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14,795,048.18 132,102,356.75 -- 474,838,164.64
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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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项 目 股东权益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权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77,546,500.00 200,394,259.71 4,890,294.10 43,941,203.99 -- 326,772,257.8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本年年初余额 77,546,500.00 200,394,259.71 4,890,294.10 43,941,203.99 -- 326,772,257.8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9,953,500.00 40,046,500.00 4,091,571.05 37,196,067.23 -- 91,287,638.28
(一)净利润 -- -- -- 41,287,638.28 -- 41,287,638.28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9,953,500.00 40,046,500.00 -- -- -- 50,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9,953,500.00 40,046,500.00 -- -- -- 50,0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3.其他(同一控制下合并)
(四)利润分配 -- -- 4,091,571.05 -4,091,571.0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4,091,571.05 -4,091,571.0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同一控制下合并)
四、本期期末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8,981,865.15 81,137,271.22 -- 418,059,896.08
单位:元
2013 年度
项 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 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77,546,500.00 200,394,259.71 -- -2,214,590.70 -- 275,726,169.0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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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年初余额 77,546,500.00 200,394,259.71 -- -2,214,590.70 -- 275,726,169.0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4,890,294.10 46,155,794.69 -- 51,046,088.79
(一)净利润 -- -- -- 51,046,088.79 -- 51,046,088.79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3.其他(同一控制下合并)
(四)利润分配 -- -- 4,890,294.10 -4,890,294.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4,890,294.10 -4,890,294.1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同一控制下合并)
四、本期期末余额 77,546,500.00 200,394,259.71 4,890,294.10 43,941,203.99 -- 326,772,257.80
(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113,788.34 104,533,131.86 69,025,199.63 25,253,502.3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0,000.00 13,590,138.25 1,800,000.00 580,000.00
应收账款 274,519,210.56 221,871,451.37 229,449,030.48 228,795,385.34
预付款项 36,074,071.26 31,473,569.15 5,410,928.91 5,838,333.1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413,311.12 3,769,610.53 4,118,048.23 6,275,738.76
存货 287,500,412.11 228,561,015.69 239,248,148.24 258,831,937.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651,640,793.39 603,798,916.85 549,051,355.49 525,574,897.50
非流动资产:
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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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19,072,548.03 19,072,548.03 19,072,548.03 19,072,548.03
投资性房地产 -- -- 3,300,318.44 9,075,660.57
固定资产 193,588,973.36 186,874,807.33 174,702,172.35 186,878,416.60
在建工程 19,781,504.31 7,434,990.57 1,530,653.44 879,113.3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无形资产 45,129,796.16 45,453,749.13 44,862,432.72 43,855,040.4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 -- 274,818.16 348,103.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41,834.86 2,644,489.05 2,900,059.95 2,782,757.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35,330.42 7,068,085.37 4,251,687.1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3,549,987.14 268,548,669.48 250,894,690.26 262,891,639.47
资产总计 935,190,780.53 872,347,586.33 799,946,045.75 788,466,536.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0,200,000.00 254,500,000.00 184,500,000.00 207,95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330,000.00 30,000,000.00 20,000,000.00 50,000,000.00
应付账款 72,613,473.89 62,057,985.72 99,455,364.08 101,552,185.97
预收款项 60,549,563.15 30,469,280.75 47,394,098.71 61,759,090.89
应付职工薪酬 8,011,886.82 6,090,397.21 6,927,964.73 7,241,552.29
应交税费 7,802,364.08 8,095,286.60 3,753,794.03 7,698,841.94
应付利息 328,924.45 416,916.88 382,158.34 573,355.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29,870.10 1,609,876.08 10,022,782.66 23,403,365.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27,966,082.49 393,239,743.24 372,436,162.55 460,178,391.7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4,632,687.55 2,105,490.48 8,472,694.23 --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027,777.74 1,111,111.08 1,277,777.76 1,444,444.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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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负债合计 5,660,465.29 3,216,601.56 9,750,471.99 1,444,444.44
负债合计 433,626,547.78 396,456,344.80 382,186,634.54 461,622,836.21
股东权益:
股本 87,500,000.00 87,500,000.00 87,500,000.00 77,546,500.00
资本公积 240,440,759.71 240,440,759.71 240,440,759.71 200,394,259.71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4,795,048.18 14,795,048.18 8,981,865.15 4,890,294.10
未分配利润 158,828,424.86 133,155,433.64 80,836,786.35 44,012,646.95
股东权益合计 501,564,232.75 475,891,241.53 417,759,411.21 326,843,700.7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35,190,780.53 872,347,586.33 799,946,045.75 788,466,536.97
(六)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73,049,604.95 552,660,385.26 542,644,953.11 608,446,471.09
减:营业成本 199,347,208.99 406,698,602.63 422,894,175.85 465,584,534.8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52,135.94 3,479,549.08 2,728,386.29 3,252,318.78
销售费用 17,914,416.65 30,620,082.34 23,562,132.40 27,174,217.66
管理费用 14,962,321.52 33,424,223.68 31,367,770.65 32,085,055.61
财务费用 6,267,850.67 11,065,061.21 14,888,117.93 16,622,344.77
资产减值损失 3,982,305.41 -854,433.21 782,016.33 3,436,972.3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9,123,365.77 68,227,299.53 46,422,353.66 60,291,027.14
加:营业外收入 1,401,471.40 692,827.65 2,272,289.85 335,698.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15,916.96
减:营业外支出 132,238.01 230,441.62 361,379.49 249,546.3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2,238.01 -- 75,444.1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0,392,599.16 68,689,685.56 48,333,264.02 60,377,179.09
减:所得税费用 4,719,607.94 10,557,855.24 7,417,553.57 9,259,647.3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5,672,991.22 58,131,830.32 40,915,710.45 51,117,531.75
五、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 25,672,991.22 58,131,830.32 40,915,710.45 51,117,531.75
(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8,560,946.11 598,453,057.52 521,293,224.76 608,389,914.68
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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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2,005.21 52,921.4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4,479.94 1,842,885.14 42,727,113.75 35,603,896.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0,267,431.26 600,348,864.15 564,020,338.51 643,993,811.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9,445,022.99 488,355,836.05 446,253,752.88 421,915,069.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409,043.33 25,286,851.42 23,116,432.94 40,418,970.7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081,199.49 26,820,394.22 37,397,405.92 38,928,000.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582,258.88 57,521,770.59 46,435,139.18 44,918,976.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8,517,524.69 597,984,852.28 553,202,730.92 546,181,017.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50,093.43 2,364,011.87 10,817,607.59 97,812,794.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200,000.00 -- --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7,367,774.30 33,675,361.33 4,835,166.79 44,860,804.74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19,072,548.0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367,774.30 33,675,361.33 4,835,166.79 63,933,352.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67,774.30 -33,475,361.33 -4,835,166.79 -63,933,352.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0,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7,200,000.00 405,159,096.00 252,500,000.00 272,9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95,000.00 -- 9,383,17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195,000.00 405,159,096.00 311,883,170.00 272,9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1,500,000.00 335,159,096.00 278,650,000.00 297,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485,877.01 12,679,316.02 14,599,547.27 16,117,011.2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16,000.00 6,664,000.00 4,038,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301,877.01 354,502,412.02 297,287,547.27 313,917,011.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3,122.99 50,656,683.98 14,595,622.73 -40,967,011.2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60,911.42 2,641,290.48 6,577.31 12,435.1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163,833.32 22,186,625.00 20,584,640.84 -7,075,134.5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201,689.43 41,015,064.43 20,430,423.59 27,505,558.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037,856.11 63,201,689.43 41,015,064.43 20,430,4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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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6 年 1-6 月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14,795,048.18 133,155,433.64 475,891,241.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14,795,048.18 133,155,433.64 475,891,241.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25,672,991.22 25,672,991.22
(一)净利润 -- -- -- 25,672,991.22 25,672,991.22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14,795,048.18 158,828,424.86 501,564,232.75
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8,981,865.15 80,836,786.35 417,759,411.2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8,981,865.15 80,836,786.35 417,759,411.2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5,813,183.03 52,318,647.29 58,131,830.32
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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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净利润 -- -- -- 58,131,830.32 58,131,830.32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 -- 5,813,183.03 -5,813,183.03 --
1.提取盈余公积 -- -- 5,813,183.03 -5,813,183.03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14,795,048.18 133,155,433.64 475,891,241.53
单位:元
2014 年度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77,546,500.00 200,394,259.71 4,890,294.10 44,012,646.95 326,843,700.7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7,546,500.00 200,394,259.71 4,890,294.10 44,012,646.95 326,843,700.7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9,953,500.00 40,046,500.00 4,091,571.05 36,824,139.40 90,915,710.45
(一)净利润 -- -- -- 40,915,710.45 40,915,710.45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9,953,500.00 40,046,500.00 -- -- 50,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9,953,500.00 40,046,500.00 -- -- 50,0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 -- 4,091,571.05 -4,091,571.05 --
1.提取盈余公积 -- -- 4,091,571.05 -4,091,571.05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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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87,500,000.00 240,440,759.71 8,981,865.15 80,836,786.35 417,759,411.21
单位:元
2013 年度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77,546,500.00 200,394,259.71 -- -2,214,590.70 275,726,169.0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7,546,500.00 200,394,259.71 -- -2,214,590.70 275,726,169.0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4,890,294.10 46,227,237.65 51,117,531.75
(一)净利润 -- -- -- 51,117,531.75 51,117,531.75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 -- 4,890,294.10 -4,890,294.1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4,890,294.10 -4,890,294.1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7,546,500.00 200,394,259.71 4,890,294.10 44,012,646.95 326,843,7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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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
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
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公司将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存在股权比例超
过50%未纳入合并范围及股权比例在50%以下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形。
截至2016年6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合并报表范围
强固标准件 555.00 100% 100% 自2013年9月纳入合并范围
华电金属 1,500.00 100% 100% 自2013年9月纳入合并范围
强固标准件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前注册资
本为 555 万元,其中杨栋栋以货币出资 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72.07%;常秀珍
以货币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8.02%;杨升山以货币出资 55 万元,占注册
资本 9.91%。根据 2013 年 6 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于 2013 年 8 月通过支
付货币资金 407.25 万元受让杨栋栋、常秀珍、杨升山持有的强固标准件共 100%
的股权,取得对强固标准件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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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金属成立于2013年8月6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本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主营业务为输变电铁塔、钢管杆、钢管塔、变电构支架的制造、销售及
安装。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商品销售: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
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
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
现。
公司主要生产输电线路角钢塔、钢管塔以及变电构支架等产品,销售途径
以国内直销为主,其业务流程及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当前我国电网建设过程中对铁塔产品的采购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公
司中标后,根据与各电网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组织原材料的采购和生产,经过
放样、加工焊接、检验等工序流程后,按照与客户约定的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发送至指定的工地地点。公司产品出厂交货并经过验收合格后,由国家电网公
司、内蒙古电网公司等客户向本公司开具《配送验收单》以证明公司产品符合销
售合同中所载明的质量要求,此时公司不再对该产品实施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
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商品有关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相关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关收入、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公司确认相关收入。
外销方面,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等的要求,根据企业报关信
息查询单确认报关完成,凭报关单确认收入。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销售收入确认政策
东方铁塔的商品销售属于“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指南、解释的规定,“在这种销售方式下,
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负
1 东方铁塔
债的,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
能性的,通常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根据东方铁塔的销售合同、销售方式和销售业务流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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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运输到施工工地后,在安装前,如果发生损失,东方铁塔仍
然承担相应责任,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尚未转移;在安装过
程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将导致退货;安装完成后,
东方铁塔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而且退货的可
能性为零。同时,东方铁塔没有保留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其实
施有效控制,该部分产品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能够
可靠的计算,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在这一时点,东
方铁塔销售商品满足了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的所有条件,东方
铁塔在该时点确认收入的实现,并采用安装完成量作为确认收入
数量的依据。
公司按合同要求提供铁塔产品,不需要提供安装等其它服务。
公司在国内市场销售铁塔产品,在合同交货完毕,卖方出具合同
2 风范股份 结算单或结算汇总表,公司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按总开票金
额确认收入。公司在国际市场销售铁塔产品,在查阅企业报关信
息查询单后,公司开具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确认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
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收入金额能够可
3 齐星铁塔
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与销售该商品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上述公司《招股说明书》
公司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与风范股份类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相
关标准。
2、提供劳务:公司对外提供加工劳务等,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
的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劳务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3、让渡资产使用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金额能够
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公司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
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
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分成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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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还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该金融资产
购置的交易费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
融资产,或是初始确认时就被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了在短期内出售而买入的金
融资产,以及衍生金融工具。这类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期间以公允价值计量,
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具有固定或可确定回收金额及固定到期日的,且本公
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实际利
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减去减值准备计量。当持有至到期投资终止确认、发生减
值或在摊销时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3)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是指具有固定或可确定回收金额,缺乏活跃市场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且本公司没有意图立即或在短期内出售该等资产。贷款及应收款项
的价值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减去减值准备计量。当贷款及应收款项
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在摊销时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那些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未划
分为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这三类的其他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期间,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资本公积中单项列示,直至该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以前计入在资本公积中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的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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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
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即减值事项)。
减值事项是指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
且本公司能对该影响作出可靠计量的事项。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及应收款项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发生减值,则损失的金额以资产的账面金额与预期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
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的差额确定。在计算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该
金融资产原始有效利率作为折现率。资产的账面价值通过减值准备科目减计至
其预计可收回金额,减计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进行单项评价,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减值
的客观证据,并对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资产,以单项或组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已进行单独评价,但没有客观证据表
明已出现减值的单项金融资产,无论重大与否,该资产仍会与其他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构成一个组合再进行组合减值评价。已经进行单独评价
并确认或继以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将不被列入组合评价的范围内。
对于以组合评价方式来检查减值情况的金融资产组合,未来现金流量的估
算本公司将参考与该资产组合信用风险特征类似的金融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确
定。
(2)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有证据表明由于无法可靠地计量其公允价值,所以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无市价权益性金融工具出现减值,减值损失的金额应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与以类似金融资产当前市场回报率折现计算所得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
的差额进行计量。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可供出售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
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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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
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
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管理层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
(三)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指单笔余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或单笔余
额 5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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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后不存在减值
的应收款项,其中,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他的
应收款项,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对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具
体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含 2 年) 10% 10%
2-3 年(含 3 年) 30% 30%
3-4 年(含 4 年) 50% 50%
4-5 年(含 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对于单笔余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应收账款或单笔余额 50 万元以下的其他应
收款,存在特别减值迹象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4、除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减值的,不计
提坏账准备。
(四)存货
1、存货分类:公司的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
2、存货计价方法:各类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采用加权平
均法计价。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如果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
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单个存货可变现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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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
价减去估计至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
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的多于销
售合同订购数量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以前减记存货
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法。
5、周转材料摊销方法: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
行摊销。
(五)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取得方式不同分别采用如下方式确认:
(1)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
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
溢价);其借方差额导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不足部
分计入留存收益。为进行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
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律师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合并
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
务的初始计量金额;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
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确定的合并
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是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合并成本大于享有被购买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享有被购买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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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3)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通过支付的现金、付出
的非货币性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方法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其公允价
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以债权转为股权所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时,则以投入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
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
投资收益。
(2)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
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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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
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
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其他综
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
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
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
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收益确认方法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实际取得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
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
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
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
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应考虑投
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
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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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
生减值的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时,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于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
以后会计期间不转回。
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六)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
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分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
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等三类。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初
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
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税费;自行建造投资性房
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
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采用直线法。
3、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投资性房地
产进行检查,判断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若认定投资性房地产存在
减值迹象时,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转回。投
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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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和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
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本公司固定
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等五类。公司采用
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固定资产按照成本法进行初始计量。对弃置时预计将产生较大费用的固
定资产,公司将预计弃置费用,并将其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
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
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
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
类别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 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年 5% 4.75%
机器设备 10 年 5% 9.50%
电子设备 5年 5% 19.00%
运输设备 5年 5% 19.00%
其 他 5年 5% 19.00%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时,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
间不转回。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5、无法为公司产生收益或暂时未使用(季节性停用除外)的固定资产,作
为闲置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需重新估计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率,相关折旧费
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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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
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
(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本公司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
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购买无形资产
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
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
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将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且合同规定或法
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
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
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将
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将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
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将该项
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3、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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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
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研发活动界定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
是探索性的。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
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
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时,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
间不转回。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九)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
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
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
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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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
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
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股份支付的实施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
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
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
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
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
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和相应的负债。
(2)股份支付的修改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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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3)股份支付的终止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十)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
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固定资产的购建和需要经过 1
年以上(含 1 年)时间的建造或生产过程,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
投资性房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开
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若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
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若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发生正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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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仍予资本化;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
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时直接计入
当期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1)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每一会计期间的
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
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计算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
息金额。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摊销的折价或者
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借款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
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
(十一)预计负债
1、确认原则:公司将与或有事项(包括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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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相关的义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
2、计量方法:公司对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
数进行初始计量。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则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
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
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
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
复核,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则按照
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十二)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财政
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分为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在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
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若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
或损失的,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的,则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公司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对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能够转回
的判断依据,是公司在未来可预见的期间内持续经营,没有迹象表明公司盈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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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下降、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
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
则转回。
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
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对已确认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进行调整,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应的调整金额计入所有者权益以外,其他情
况下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调整金额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
税费用。
(十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及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对上述准
则的采用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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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五、主要税项
税项 计税基础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增值税 应纳税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额 2%
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增值税按 17%的税率计缴。公司企业所得
税税率为 15%,控股子公司强固标准件、华电金属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一)主要税收优惠及其期限
1、高新技术企业
2010 年 11 月,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公司 2010 年、
2011 年、2012 年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3 年 9 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2013 年、2014 年、2015
年继续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至 2016 年 9 月。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申请,预计于 2016 年 12 月获得批复。
2、增值税出口退税
公司出口货物主要为角钢塔产品及其配件,增值税实行免税并退税政策。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
[2009]88 号)的规定,退税率调整为 9%。公司享受出口退税待遇尚无明确期限,
主要受限于相关主管部门政策规定。
(二)公司具备继续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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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取得条件 公司符合相关规定情况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符合规定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
2 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 符合规定
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对企业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
3 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属于新材料技术领域范围,符合规定
域》规定的范围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
目前公司研发人员占比为 13.24%,符合规
4 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

不低于 10%
最近三年公司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
5 额的比例为 3.06%,其中在中国境内的研究
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开发费用总额占比为 100%,符合规定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 最近一年公司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当年总
6
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收入的比例为 85.08%,符合规定
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符合规定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
8 符合规定
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增值税出口退税
序号 取得条件 公司符合相关规定情况
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
公司已于 2014 年 1 月 7 日获得编号为 01506868 号《对
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
1 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有效期为长期,符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 公司已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黄
2 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 岛海关核发的注册编码为 3722969198 号的《中华人
证书 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符合规定
公司《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表》已经山东省胶州
3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市国家税务局审核认定,符合规定
(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
如果公司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则对报告期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所得税费用增加 303.93 686.90 483.33 603.77
当期净利润 2,428.87 5,677.83 4,128.76 5,1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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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12.51% 12.10% 11.71% 11.83%
如果公司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则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提高至
25%,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2、增值税出口退税
根据测算,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每下降 1%,则报告期内净利润变化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成本上升 4.47 153.17 6.40 --
税后影响利润金额 3.80 130.19 5.44 --
当期净利润 2,428.87 5,677.83 4,128.76 5,104.61
占比 0.16% 2.29% 0.13% --
如果未来国家下调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增加公司的产品成本,进而
影响净利润。
六、分部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部报告按产品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钢管塔 4,726.25 3,305.23 13,653.90 9,904.56 16,246.18 11,854.54 15,066.00 11,225.57
角钢塔 19,426.87 14,186.84 38,690.68 28,994.80 35,541.98 28,773.61 43,159.94 34,147.39
其他钢结构 1,249.47 1,036.67 2,081.13 1,572.87 1,383.70 902.55 1,614.97 1,184.76
合 计 25,402.59 18,528.74 54,425.71 40,472.23 53,171.85 41,530.69 59,840.91 46,557.7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部报告按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区域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国 省内 7,929.25 5,771.22 15,144.53 11,623.71 21,672.04 17,290.02 20,190.17 16,582.98
内 省外 17,026.26 12,479.86 23,964.50 18,280.83 30,859.60 23,737.23 39,650.74 29,97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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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 447.09 277.66 15,316.68 10,567.69 640.21 503.45 -- --
合 计 25,402.59 18,528.74 54,425.71 40,472.23 53,171.85 41,530.69 59,840.91 46,557.71
七、非经常性损益
申报会计师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天
运[2016]普字第 90523 号)。依据经申报会计师审核的公司报告期内的《青岛汇
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具
体内容、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明细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22 0.84 -8.53 1.5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33.12 39.60 216.73 15.56
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 -- -- 15.71
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74.9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59 7.69 -12.72 -7.5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22.93 7.41 18.69 1.5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 计 119.56 40.73 101.86 23.74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各种政府补贴项目、赔偿及罚款收入以
及捐赠支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 119.56 40.73 101.86 23.74
净利润 2,428.87 5,677.83 4,128.76 5,104.61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 4.92% 0.72% 2.47% 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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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资产情况
(一)货币资金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2016 年 6 月 30 日
项 目
金额(元) 比例
现金 25,376.50 0.05%
银行存款 30,247,930.58 62.56%
其他货币资金 18,075,932.23 37.39%
合 计 48,349,239.31 100.00%
(二)存货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存货类别、存货跌价准备及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2016 年 6 月 30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元) 跌价准备(元) 账面价值(元)
原材料 101,233,864.38 -- 101,233,864.38
周转材料 331,822.54 -- 331,822.54
在产品 60,747,867.39 -- 60,747,867.39
库存商品 141,825,656.58 -- 141,825,656.58
合 计 304,139,210.89 -- 304,139,210.89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未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减值准备、净值情况如下:
项 目 原值(元) 累计折旧(元) 减值准备(元) 净值(元)
房屋及建筑物 169,094,904.70 33,867,997.38 -- 135,226,907.32
机器设备 100,578,993.36 33,436,170.81 -- 67,142,822.55
运输设备 8,206,890.94 5,961,508.78 -- 2,245,382.16
电子设备 2,732,076.06 2,066,328.46 -- 665,747.60
其他 3,101,150.40 1,608,281.61 -- 1,492,868.79
合 计 283,714,015.46 76,940,287.04 -- 206,773,728.42
公司因土地使用权纠纷被法院判令移除建于纠纷土地上的房产,该部分房产
账面原值843,601.80元,已计提折旧94,228.97元,公司接到法院判决书后于2014
1-1-23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12月31日对该部分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15年12月,公司根据法院判
决对上述房产进行移除。关于土地使用权纠纷诉讼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
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对外投资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投资。
(五)无形资产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净值情况如下:
项 目 取得方式 摊销年限 账面原值(元) 累计摊销(元) 账面价值(元)
土地使用权 出让、转让 50 年 49,431,473.95 4,794,584.74 44,636,889.21
软件 购买 5年 2,460,665.61 1,967,758.64 492,906.97
合 计 51,892,139.56 6,762,343.38 45,129,796.18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价 同类地区
面积 (元/ 可比价格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具体地理位置 取得方式 用途及状态
(平方米) 平方 (元/平方
米) 米)
胶国用(2013)第 13-1
34,644.40 168 胶州市胶西镇河崖村 168 转让 焊接车间

胶国用(2013)第 13-2
17,896.00 168 胶州市胶西镇寺前村 168 出让 板材折弯车间

胶国用(2013)第 13-3 胶 州 市 胶 西镇 杜 村 工 业
38,576.50 170 168 出让 焊接车间
号 园路东、墨水河护提南侧
胶国用(2013)第 13-4
14,405.50 168 胶州市胶西镇寺后村 168 转让 板材下料车间

胶国用(2013)第 17-3
12,752.20 168 胶州市铺集镇巩家庄村 168 转让 办公楼

胶国用(2013)第 17-2 胶 州 市 铺 集镇 巩 家 庄 村
88,306.00 168 168 转让 生产车间
号 北,朱诸路北侧
胶 国 用 ( 2013 ) 第 铺集镇朱诸路北侧、汇金
48,000.20 170 170 出让 紧固件车间
17-23 号 通公司以西
注:同类地区可比价格数据来源于胶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告的同类时间、同类地区的土地
出让价。
公司历次取得土地的价格与同类地区土地可比价格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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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有四处土地系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其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价格 评估价格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交易对方 交易时间 评估机构 评估方法
(万元) (万元)
胶国用(2013)第 青岛企荣涂装装饰
2010 年 9 月 581.49 581.49
13-1 号 工程有限公司
胶国用(2013)第
刘锋 2010 年 9 月 241.90 241.90 山东公信
13-4 号
土地评估 成本法
胶国用(2013)第 青岛益源机械制造
2011 年 2 月 214.26 214.24 有限公司
17-3 号 有限公司
胶国用(2013)第 青岛畅通铁塔有限
2010 年 12 月 1,484.00 1,483.54
17-2 号 公司
公司历次土地转让价格均以土地评估价格作为依据确定,价格公允。
九、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如下:
2016 年 6 月 30 日
项 目
金额(元) 比例
质押借款 50,000,000.00 19.22%
抵押借款 210,200,000.00 80.78%
保证借款
合 计 260,200,000.00 100.00%
公司期末无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二)应付账款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账 龄 金额(元) 比例
1 年以内 54,305,985.79 96.45%
1-2 年 370,143.56 0.66%
2-3 年 1,542,038.44 2.74%
3 年以上 89,350.30 0.16%
合 计 56,307,518.09 100.00%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
1-1-23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三)应付票据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应付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17,330,000.00 100%
合 计 17,330,000.00 100%
公司期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四)预收款项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预收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账龄 金额(万元) 比例
1 年以内 55,289,604.30 91.31%
1-2 年 4,494,033.56 7.42%
2-3 年 716,010.73 1.18%
3 年以上 49,914.56 0.08%
合 计 60,549,563.15 100.00%
截至2016年6月30日,预收款项余额中无预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五)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2016 年 6 月 30 日
项 目
金额(元) 比例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9,595,578.92 66.99%
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4,728,637.70 33.01%
合 计 14,324,216.62 100.00%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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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本或实收资本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刘艳华 3,278.00 3,278.00 3,278.00 3,278.00
刘 锋 2,560.14 2,560.14 2,560.14 2,127.68
吉林投资 597.63 597.63 597.63 --
天津合信 403.16 403.16 403.16 403.16
新麟创投 397.73 397.73 397.73 --
路 遥 343.16 343.16 343.16 --
内蒙古正融 -- -- -- 403.16
深圳唯瀚 326.26 326.26 326.26 326.26
范飞龙 -- -- -- 300.00
杜继福 -- -- -- 196.39
刘雪香 105.00 105.00 105.00 105.00
刘雪芳 99.00 99.00 99.00 99.00
梁庭波 60.00 60.00 60.00 --
苏延女 50.00 50.00 50.00 50.00
赵炳忠 41.00 41.00 41.00 41.00
杨升山 31.96 31.96 31.96 --
吕希茂 31.96 31.96 31.96 --
马金光 -- -- -- 30.00
张 星 30.00 30.00 30.00 30.00
王在安 30.00 30.00 30.00 30.00
刘雪华 30.00 30.00 30.00 30.00
刘雪梅 30.00 30.00 30.00 30.00
魏克昌 30.00 30.00 30.00 30.00
杨智强 30.00 30.00 30.00 30.00
刘 伟 30.00 30.00 30.00 30.00
黄晓光 30.00 30.00 30.00 30.00
陈 英 30.00 30.00 30.00 30.00
傅道芳 30.00 30.00 30.00 30.00
葛 纲 25.00 25.00 25.00 25.00
詹有国 20.00 20.00 20.00 20.00
陈世明 20.00 20.00 20.00 20.00
张巨锋 7.00 7.00 7.00 7.00
孙海燕 -- -- -- --
梁凤娟 5.00 5.00 5.00 5.00
于 丽 5.00 5.00 5.00 5.00
董 萍 5.00 5.00 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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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郝 峰 5.00 5.00 5.00 --
丁明宝 5.00 5.00 5.00 --
李其志 3.00 3.00 3.00 3.00
宋明信 3.00 3.00 3.00 --
刘 杰 2.00 2.00 2.00 2.00
刘培海 2.00 2.00 2.00 2.00
南振琴 2.00 2.00 2.00 --
夏令波 2.00 2.00 2.00 --
张明扬 2.00 2.00 2.00 --
崔 琳 2.00 2.00 2.00 --
杜 梅 1.00 1.00 1.00 --
颜丙顺 1.00 1.00 1.00 --
徐 伟 1.00 1.00 1.00 --
罗济宝 1.00 1.00 1.00 --
李春杰 1.00 1.00 1.00 --
戈日江 1.00 1.00 1.00 --
周 丽 1.00 1.00 1.00 --
孟凡霞 1.00 1.00 1.00 --
冷海霞 1.00 1.00 1.00 --
郑云仁 1.00 1.00 1.00 1.00
合 计 8,750.00 8,750.00 8,750.00 7,754.65
201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创立大会决议,汇金通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
人,并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汇
金通有限净资产 277,940,759.71 元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并按 1:0.2790 的比例折
合为股份公司股本 77,546,500 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546,500 元,发
起人出资中超出注册资本部分的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后
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出资情况进行了
验证确认,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71 号《验资报告》。中天运事务所针对此
次验资出具了中天运[2014]普字第 90386 号的《验资复核报告》。
(二)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240,440,759.71 240,440,759.71 240,440,759.71 200,394,259.71
其他资本公积
合 计 240,440,759.71 240,440,759.71 240,440,759.71 200,394,2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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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4,795,048.18 14,795,048.18 8,981,865.15 4,890,294.10
任意盈余公积
合 计 14,795,048.18 14,795,048.18 8,981,865.15 4,890,294.10
(四)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未分配利润 156,391,035.26 132,102,356.75 81,137,271.22 43,941,203.99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41,652.54 14,772,230.73 10,760,580.80 92,139,116.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27,084.33 -36,724,933.97 -4,770,392.92 -51,665,565.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3,122.99 47,252,470.64 14,326,353.70 -47,167,711.2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60,911.42 2,641,290.48 6,577.31 12,435.1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814,702.46 27,941,057.88 20,323,118.89 -6,681,725.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273,307.08 69,088,009.54 41,146,951.66 20,823,832.77
十二、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二)重大承诺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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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流动比率 1.54 1.56 1.51 1.16
速动比率 0.81 0.96 0.85 0.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37% 45.45% 47.78% 58.55%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5 2.45 2.36 2.77
存货周转率 0.70 1.72 1.67 1.7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510.05 9,846.67 8,300.62 9,247.83
利息保障倍数 5.49 6.11 4.10 4.6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25 0.17 0.12 1.1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4 0.32 0.23 -0.09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资产除外)占净
0.10% 0.07% 0.04% 0.15%
资产的比例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存货)
÷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
平均净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
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
支出;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
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特
许经营资产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资产除外)
/期末净资产。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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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元/股) (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99% 0.2776 0.2776
2016年1-6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74% 0.2639 0.2639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72% 0.6489 0.6489
2015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2.63% 0.6442 0.644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34% 0.5106 0.5106
2014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1.06% 0.4980 0.4980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94% 0.6583 0.6583
2013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6.87% 0.6552 0.655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十四、盈利预测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五、验资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
之“四、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
汇金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委托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汇金通有限的整体资产和相关负债基准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的价值采用资产基
础法进行了评估。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卓
信大华评报字(2012)第 071 号),评估结果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 80,962.01 万元,评估值 87,727.60 万元,评估增值 6,765.59
万元,增值率为 8.36%。负债账面值 53,167.93 万元,评估值 53,167.93 万元。净
资产账面值 27,794.08 万元,评估值 34,559.67 万元,评估增值 6,765.59 万元,增
值率为 24.34%。
上述评估报告仅供汇金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参考,并未根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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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的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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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和行业情况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
金流量以及未来趋势进行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减值准备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64,501.43 69.82% 60,039.93 69.62% 55,187.45 69.51% 52,861.78 67.57%
非流动资产 27,881.25 30.18% 26,200.41 30.38% 24,209.06 30.49% 25,370.41 32.43%
资产总额 92,382.68 100.00% 86,240.34 100.00% 79,396.51 100.00% 78,232.1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主要得益于中国电力需求的快速增加
和国家电网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铁塔产品的需求量日益增长,公司业务规模的
扩张使得经营性资产逐年增加。从资产结构上看,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
总额的比重较大,保持在65%以上,符合铁塔行业的特征。铁塔行业属于资金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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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型行业,存货中原材料(主要为钢材、锌锭)的单位价值较高,使铁塔企业的
存货占用资金量较大。此外,铁塔产品大部分服务于电力、通讯等行业的工程项
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一般订有保证金条款,需要在工程运行一年后支付,使
得公司应收账款的数额较大。
公司2015年12月31日资产结构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流动资产合计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总资产
002545 东方铁塔 53.65%
601700 风范股份 64.58%
002359 齐星铁塔 59.21%
算术平均 59.15%
汇金通 69.62%
对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而言,公司目前的固定资产规模相对偏小,产能
有限,很难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维持持续增长造成一定的压力,随
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投入使用,未来两三年内公司的长期资产
规模将会逐步扩大。
总体来看,目前公司的资产结构处于合理的范围。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4,834.92 7.50% 11,041.95 18.39% 6,915.71 12.53% 2,564.69 4.85%
应收票据 10.57 0.02% 1,365.05 2.27% 180.00 0.33% 102.52 0.19%
应收账款 27,115.35 42.04% 22,140.65 36.88% 22,930.59 41.55% 22,960.50 43.43%
预付款项 1,226.08 1.90% 1,914.87 3.19% 541.10 0.98% 607.36 1.15%
其他应收款 572.80 0.89% 427.95 0.71% 440.91 0.80% 499.64 0.95%
存货 30,413.92 47.15% 23,149.46 38.56% 24,179.16 43.81% 26,127.07 49.43%
其他流动资产 327.78 0.51% -- -- -- -- -- --
流动资产 64,501.43 100.00% 60,039.93 100.00% 55,187.45 100.00% 52,861.7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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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2013 年末、2014 年
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三项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97.71%、97.89%、93.82%和 96.69%,其他流动资产为应收票据、预付账款
以及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主要流动资产项目的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现金 2.54 0.05% 1.60 0.01% 3.50 0.05% 2.58 0.10%
银行存款 3,024.79 62.56% 6,907.20 62.55% 4,111.20 59.45% 2,079.80 81.09%
其他货币资金 1,807.59 37.39% 4,133.14 37.43% 2,801.01 40.50% 482.31 18.81%
合 计 4,834.92 100.00% 11,041.95 100.00% 6,915.71 100.00% 2,564.69 100.00%
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各种保证金,包括信用证保证金、承兑保证金以及
履约保证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证保证金 -- 40.00 180.00 200.00
承兑保证金 871.50 3,000.00 2,000.00 --
履约保证金 936.09 1,093.14 621.01 282.31
合 计 1,807.59 4,133.14 2,801.01 4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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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5 月,公司开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按票据金额的 100%支
付保证金,故导致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较大。
公司产品中标后按规定需要向电网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作为合同履约
担保,履约保证金主要是银行按保函金额 10%收取的保证金。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过程时,考虑到其他货币资金中的信用证保证金、承兑保
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的用途已受限制,故未将其计入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的期
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公司制定了《筹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备用金管理
制度》等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划》的相关要求。
公司在筹资活动(包括筹资方案、筹资计划的制定与审批、管理筹资款项、
利息与本金的偿还等)、投资活动(包括投资方案、投资计划的制定与审批、投
资方案的执行、投资资产的处置等)、资金运营活动(包括费用报销、备用金管
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等)等各业务环节均按照上述制度规定的内部控制
操作流程执行,保证了企业资金运营的安全。
(2)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面余额 29,219.67 107.76% 23,864.06 107.78% 24,755.59 107.96% 24,784.63 107.94%
坏账准备 2,104.32 -7.76% 1,723.40 -7.78% 1,825.00 -7.96% 1,824.12 -7.94%
账面价值 27,115.35 100.00% 22,140.65 100.00% 22,930.59 100.00% 22,960.50 100.00%
① 应收账款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净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大,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6月30日分别为43.43%、41.55%、36.88%和42.04%。应
收账款余额较大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
公司与国家电网等客户签订的合同中一般约定采取诸如“3:4:2:1”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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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付款方式,即预付款占全部货款的30%,货物出厂交货并验收合格后付40%,
工程投运后再付20%,质量保证金一般为10%,在输电线路运行后一年左右付清。
公司在产品验收合格并取得客户开具的《配送验收单》后确认收入,这种情况造
成了公司应收账款每年都要占当期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故导致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较大。
② 应收账款增长分析
2015 年年末、2014 年年末应收账款期末净值分别较上年末减少 3.44%和
0.13%,公司最近三年应收账款期末净值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55,281.96 54,238.88 60,887.52
应收账款期末净值(万元) 22,140.65 22,930.59 22,960.50
应收账款期末净值占营业收入比例 40.05% 42.28% 37.71%
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期末净值占营业收入比例总体保持稳定。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净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002545 东方铁塔 53.00% 77.09% 60.37%
601700 风范股份 29.95% 32.35% 23.55%
002359 齐星铁塔 70.17% 85.43% 63.43%
算术平均 51.04% 64.96% 49.12%
汇金通 40.05% 42.28% 37.71%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2013年至2015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净值占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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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比例低于东方铁塔和齐星铁塔,与风范股份相对较为接近。
③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账龄分析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4,541.96 83.99% 19,746.25 82.74% 18,619.95 75.22% 20,808.17 83.96%
1-2 年 2,969.62 10.16% 2,730.17 11.44% 5,181.04 20.93% 2,484.51 10.02%
2-3 年 1,458.95 4.99% 1,238.34 5.19% 646.54 2.61% 1,279.06 5.16%
3-4 年 212.89 0.73% 127.37 0.53% 263.32 1.06% 62.55 0.25%
4-5 年 21.33 0.07% 21.92 0.09% 44.74 0.18% 150.34 0.61%
5 年以上 14.92 0.05% -- -- -- -- -- --
合计 29,219.67 100.00% 23,864.06 100.00% 24,755.59 100.00% 24,784.63 100.00%
坏账准备 2,104.32 7.20% 1,723.40 7.22% 1,825.00 7.37% 1,824.12 7.36%
账面价值 27,115.35 92.80% 22,140.65 92.78% 22,930.59 92.63% 22,960.50 92.64%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付款进度一般约定为 4 个阶段,分别为预付款、
到货款、投运款及质保金。公司产品在出厂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此时
预付款已经收取,应收账款所对应的金额为尚未支付得到货款、投运款及质保金。
同时,公司将产品运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后,客户委托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安装
并于安装完毕后投运。此时客户出具签字盖章的投运单,该时点即为项目投运时
点。公司凭借获取的投运单向客户收取项目相应的投运款。投运款与到货款之间
并无明确的时间间隔规定,不同项目的安装进度也有所不同。根据公司历史投运
款的收款记录,该时间间隔一般在 6 个月左右。质保金一般约定于项目投运后
12 个月内支付,即确认收入后 18 个月。公司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包括到货
款、投运款和质保金,账龄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为质保金。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销售结算模式、分析历史应收款的回收情况,并参考同行
业上市公司惯例,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按照谨慎性原则,制定了坏账准备计提
政策。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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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东方铁塔 风范股份 齐星铁塔 汇金通
1 年以内 5% 5% 0%,3% 5%
1-2 年 10% 30% 5%,10% 10%
2-3 年 30% 50% 20% 30%
3-4 年 50% 100% 50% 50%
4-5 年 80% 100%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数据来源:东方铁塔、风范股份、齐星铁塔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与上市公司基本一致,符合行
业特点。
从账龄构成看,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24,541.96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83.99%,账龄在
1 到 2 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 2,969.62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10.16%。公
司为保持财务数据的稳健性,已经按照谨慎性原则依据会计政策为应收账款计提
了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及减值
准备分析”之“4、资产减值准备分析”。
公司主要客户是信用良好的电力企业,从以往合作经验看,发生坏账的风险
较小。
④ 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相关情况如下:
A.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序 信用 是否 期后回收
客户名称 欠款金额 占比 对应合同业务
号 账期 逾期 情况
内蒙古恒鑫铁
布连电厂至布日都变 500kV 6-18
1 塔有限责任公 2,651.34 10.70% 否 部分收回
送电线路工程等 5 个合同 个月

山东送变电工 烟台 110kV 金牛山电源线路 6-18
2 1,910.97 7.71% 否 全部收回
程公司 工程等 9 个合同 个月
国网湖南省电
桥南乾明改接德山南变 6-18
3 力公司物资公 899.78 3.63% 否 全部收回
110kV 线路工程等 5 个合同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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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变-鼓黎变 220kVπ 接入
贵州电力线路 6-18
4 899.52 3.63% 凤城变 220kV 线路工程等 4 否 全部收回
器材厂 个月
个合同
国网辽宁省电 铁岭 66kV 昌图县老城-金家 6-18
5 857.02 3.46% 否 全部收回
力有限公司 线路改造工程等 13 个合同 个月
重庆金誉电力 220kV 蓉大南线 34#-37#迁 6-18
6 842.25 3.40% 否 全部收回
设备有限公司 改工程等 17 个合同 个月
山西兴县(智能化变电站)
国网山西省电 6-18
7 776.38 3.13% 500kV 输变电工程等 40 个合 否 全部收回
力公司 个月

四川宏业电力 220kV 龙灯、灯炉线迁改工 6-18
8 759.75 3.07% 否 全部收回
集团有限公司 程等 26 个合同 个月
神华国华乌拉特后旗风电场
内蒙古送变电 6-18
9 587.34 2.37% -临河北 220kV(500kV)送 否 全部收回
有限责任公司 个月
电线路工程
国网西藏电力 山南-墨竹工卡 220kV 双回 6-18
10 582.13 2.35% 否 全部收回
有限公司 线路工程等 2 个合同 个月
合计 10,766.49 43.44%
B.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序 信用 是否 期后回收
客户名称 欠款金额 占比 对应合同业务
号 账期 逾期 情况
布连电厂至布日都变
内蒙古恒鑫铁塔有 6-18 部分
1 2,362.22 9.54% 500kV 送电线路工程等 6 部分收回
限责任公司 个月 逾期
个合同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 朔州热电厂送出工程等 6-18
2 2,301.26 9.30% 否 全部收回
司 44 个合同 个月
山东烟台海阳核电 500kV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 6-18
3 1,901.91 7.68% 送出至莱阳线路工程等 否 全部收回
司物资公司 个月
107 个合同
内蒙古送变电有限
神华国华乌拉特后旗风电 6-18
4 责任公司送电第四 1,750.00 7.07% 否 全部收回
场-临河北 220kV 个月
工程处
内蒙古电力(集团)
锡西至东苏 220kV 送电线 6-18
5 有限责任公司锡林 1,564.00 6.32% 否 全部收回
路工程 个月
郭勒电业局
山西省电力公司送 吕 梁 500kV- 东 卫 变
6-18
6 变电工程公司钢结 1,444.04 5.83% 220kV 线路工程等 7 个合 否 全部收回
个月
构分公司 同
重庆金誉电力设备 220kV 蓉大南线 34#-37# 6-18
7 992.72 4.01% 否 全部收回
有限公司 迁改工程等 24 个合同 个月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 吉尔吉斯斯坦达特卡-克 6-18
8 695.96 2.81% 否 部分收回
公司 明 500kV 输变电项目送电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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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工程
220kV 成中线、220kV 成
惠民县汇宏新材料 6-18
9 644.57 2.60% 魏 线 、 220kV 成 阳 线 、 否 全部收回
有限公司 个月
220kV 成滨线等 2 个合同
湖州飞剑杆塔制造 220kV 岱山输电线路改造 6-18
10 561.89 2.27% 否 全部收回
有限公司 工程 个月
合计 14,218.58 57.44%
C.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序 信用 是否 期后回收
客户名称 欠款金额 占比 对应合同业务
号 账期 逾期 情况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
伊敏换流站-兴安-乌兰浩 6-18
1 力有限公司物资分 3,669.44 15.38% 否 部分收回
特线路工程等 6 个合同 个月
公司
National
500KV 双回路
Transmission and 6-18
2 1,980.20 8.30% NEELUM_JHELUM 到 否 部分收回
Despatch Company 个月
DOMELI 输电线路工程
Limited
山西省电力公司送 张家庄变电站-留誉牵引
6-18
3 变电工程公司钢结 1,697.78 7.11% 站 220KV 线路工程等 7 否 部分收回
个月
构分公司 个合同
河曲~朔州双回 500KV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 6-18
4 1,498.94 6.28% 线路开断环入五寨变工 否 部分收回
司 个月
程等 27 个合同
布连电厂至布日都变
内蒙古恒鑫铁塔有 6-18 部分
5 1,180.22 4.95% 500KV 送电线路工程等 2 部分收回
限责任公司 个月 逾期
个合同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 淮南-南京-上海特高压交 6-18
6 928.27 3.89% 否 部分收回
司 流输变电工程等 2 个合同 个月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 青海海东佑宁 750 千伏输 6-18
7 754.70 3.16% 否 部分收回
司 变电工程 个月
华国华乌拉特后旗风电
内蒙古送变电有限 6-18
8 625.43 2.62% 场-临河北 220KV 等 3 个 否 部分收回
责任公司 个月
合同
内蒙古电力(集团) 锡西至察右中旗双回
6-18
9 有限责任公司乌兰 622.63 2.61% 220KV 线路工程等 2 个合 否 未收回
个月
察布电业局 同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 晋江~厦门开断进厦东 6-18
10 573.95 2.41% 否 部分收回
限公司 变工程 个月
合计 13,531.57 56.70%
D.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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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信用 是否 期后回收
客户名称 欠款金额 占比 对应合同业务
号 账期 逾期 情况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 酒泉~湖南±800 千伏直流 6-18
1 3,817.79 13.07% 否 部分收回
司 工程 个月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太阳山-六盘山 750kV 线 6-18
2 3,695.30 12.65% 否 部分收回
物资公司 路工程等 3 个合同 个月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
伊敏换流站-兴安-乌兰浩 6-18
3 力有限公司物资分 2,798.08 9.58% 否 部分收回
特线路工程等 5 个合同 个月
公司
National
500kV 双回路
Transmission and 6-18
4 1,840.51 6.30% NEELUM_JHELUM 到 否 未收回
Despatch Company 个月
DOMELI 输电线路工程
Limited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 晋中~石家庄 1000kV 线 6-18
5 1,402.79 4.80% 否 部分收回
司物资分公司 路工程等 6 个合同 个月
山西省电力公司送
云顶山变-晋中变 π 入龙 6-18
6 变电工程公司钢结 1,217.78 4.17% 否 部分收回
城变 500kV 线路工程 个月
构分公司
响沙湾-过三梁Ⅰ、Ⅱ回
内蒙古恒鑫铁塔有 6-18
7 915.22 3.13% 220kV 送电线路工程等 2 逾期 未收回
限责任公司 个月
个合同
河曲~朔州双回 500kV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 6-18
8 883.32 3.02% 线路开断环入五寨变工 否 部分收回
司 个月
程等 17 个合同
内蒙古电力(集团) 锡西至察右中旗双回
6-18
9 有限责任公司乌兰 622.63 2.13% 220KV 线路工程等 2 个合 否 未收回
个月
察布电业局 同
内蒙古电力(集团)
内蒙古杭锦煤矸石电厂 6-18
10 有限责任公司内蒙 605.98 2.07% 否 部分收回
500 千伏送出工程 个月
古超高压供电局
合计 17,799.39 60.9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内蒙古恒鑫铁塔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存在逾期的
情况,金额为 915.22 万元,主要是因为该客户资金周转紧张所致。公司已积极
开展催款工作,并于 2016 年下半年收回款项 500 万元,剩余款项预计于 2016
年 12 月底前收回。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新增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时间 欠款单位名称 关系 金额(万元) 账龄 占余额比例
2016 年 6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关系 3,817.79 1 年以内 13.07%
月 30 日 合 计 3,817.79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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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非关联关系 1,980.20 1 年以内 8.30%
2015 年 12 Despatch Company Limited
月 31 日 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关系 135.31 1 年以内 0.57%
合 计 2,115.51 8.87%
山西省电力公司送变电工程公司
非关联关系 1,444.04 1 年以内 5.83%
钢结构分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关系 695.96 1 年以内 2.81%
2014 年 12 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送电
非关联关系 1,750.00 1 年以内 7.07%
月 31 日 第四工程处
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
非关联关系 169.90 1 年以内 0.69%
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合 计 4,059.90 16.40%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关系 196.80 1 年以内 0.79%
2013 年 12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关系 582.13 1 年以内 2.35%
月 31 日 阳信县滨北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关系 317.74 1 年以内 1.28%
合 计 1,096.67 4.42%
⑤ 应收账款中质保金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质保金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质保金余额 7,681.79 7,724.42 8,078.29 7,905.15
当期新增质保金 2,972.10 6,367.81 6,221.11 7,001.39
当期收回质保金 3,014.73 6,721.68 6,047.97 6,516.11
质保金回收比例 39.03% 83.21% 76.51% 87.82%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对业务人员账款回收考核严
格,除内蒙古恒鑫铁塔有限责任公司外,报告期内各期末质保金不存在大额逾期
情况。
(3)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面余额 653.57 114.10% 492.30 115.04% 499.95 113.39% 541.36 108.35%
坏账准备 80.77 -14.10% 64.35 -15.04% 59.04 -13.39% 41.72 -8.35%
账面价值 572.80 100.00% 427.95 100.00% 440.91 100.00% 499.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投标前支付的保证金,账龄大部分在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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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内。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坏账 坏账 坏账 坏账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准备 准备 准备 准备
1 年以内 529.76 81.06% 26.49 220.45 44.78% 11.02 250.07 50.02% 12.50 465.07 85.91% 23.25
1-2 年 7.57 1.16% 0.76 151.84 30.84% 15.18 196.53 39.31% 19.65 44.70 8.26% 4.47
2-3 年 23.28 3.56% 6.98 116.82 23.73% 35.04 31.59 6.32% 9.48 9.00 1.66% 2.70
3-4 年 92.76 14.19% 46.38 0.20 0.04% 0.10 -- -- -- 22.60 4.17% 11.30
4-5 年 0.20 0.03% 0.16 -- -- -- 21.76 4.35% 17.41 -- -- --
5 年以上 -- -- -- 3.00 0.61% 3.00 -- -- -- -- -- --
合 计 653.57 100.00% 80.77 492.30 100.00% 64.35 499.95 100.00% 59.04 541.36 100.00% 41.72
(4)存货
存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0,156.57 33.39% 8,880.32 38.36% 3,345.66 13.84% 4,414.78 16.90%
在产品 6,074.79 19.97% 5,255.24 22.70% 5,607.52 23.19% 4,304.66 16.48%
库存商品 14,182.57 46.63% 9,013.90 38.94% 15,225.98 62.97% 17,407.63 66.63%
合 计 30,413.92 100.00% 23,149.46 100.00% 24,179.16 100.00% 26,127.07 100.00%
① 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角钢、钢板和锌锭等金属材料,由于其单价较高且价格波
动幅度较大,公司会根据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尽可能做到对通用型号原材料的提
前预订及采购,控制原材料涨价风险。其次,每年年末钢厂及经销商为了完成年
内销售指标,会对钢材售价做一定的折让,公司根据折让幅度以及对明年钢材价
格走势的判断,或提前购进铁塔生产所需的角钢、钢板等材料作为存货储备。
公司2014年年末原材料余额较上年年末减少1,069.12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
现金流紧张,控制了原材料的库存规模。
2015年年末及2016年6月30日公司原材料余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预期角
钢、钢板等主要原材料未来价格将会反弹上涨,故进行提前采购增加库存量,以
应对未来原材料上涨的价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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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原材料构成如下:
年度 合同对应情况 金额(万元) 比例 重量(吨)
220 千伏岱山输电线路改造工程等共 23
2,924.02 66.23%
2013年 个项目
10,944.84
度 无合同对应 1,490.75 33.77%
合计 4,414.78 100.00%
淮南-南京-上海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等
2,068.89 61.84%
2014年 共 17 个项目
8,630.88
度 无合同对应 1,276.77 38.16%
合计 3,345.66 100.00%
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共 27
7,644.25 86.08%
2015年 个项目
36,223.86
度 无合同对应 1,236.07 13.92%
合计 8,880.32 100.00%
准东-皖南直流线路工程等共 18 个项目 9,453.61 93.08%
2016年
无合同对应 702.96 6.92% 36,952.97
1-6月
合计 10,156.57 100.00%
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公司各期末原材料大多都有项目合同对应。无合同对应
的原材料主要是铁塔产品共用的通用型号角钢、钢板、螺栓等,占各期末原材料
余额的比重分别为33.77%、38.16%、13.92%及6.92%,比例相对较小。公司根据
原材料价格走势预判、资金安排、订单生产计划等对其规模进行统筹管理。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余额必要、合理。
② 在产品
公司在产品主要是正在生产过程中的铁塔,包括领用的原材料、生产员工工
资以及其他制造费用。其中公司每年领用的主要原材料数量与产品产量的关系对
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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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领用 本期产量 领用数量与产量差异 差异率(%)
主要原材料 期初 采购 结存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 11,663.00 50,534.67 55,585.38 -- 6,612.29
2013 年度 钢板 1,401.51 32,496.13 10,117.00 21,591.05 1,889.59
钢管 3,150.88 2,115.71 -- 2,015.14 3,191.45 65,629.37 21,772.33 4,867.93 2,924.91 6.91 11.84
螺栓 3,046.78 7,406.22 4,794.92 1,091.05 4,567.02
合计 19,262.17 92,552.72 70,497.30 24,697.24 16,260.35
领用 本期产量 领用数量与产量差异 差异率(%)
主要原材料 期初 采购 结存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 6,612.29 38,848.50 40,217.81 -- 4,143.02
2014 年度 钢板 1,889.59 37,271.05 6,663.56 24,316.44 1,480.63
钢管 3,191.45 3,184.68 -- 2,008.40 3,967.72 47,396.13 23,981.05 3,554.83 3,367.23 6.98 12.31
螺栓 4,567.02 5,736.96 4,069.60 1,023.44 4,242.11
合计 16,260.35 85,041.17 50,950.96 27,348.28 13,833.48
领用 本期产量 领用数量与产量差异 差异率(%)
主要原材料 期初 采购 结存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 4,143.02 70,999.66 51,573.44 -- 23,569.23
2015 年度 钢板 1,480.63 30,981.88 7,204.68 18,020.48 7,227.35
钢管 3,967.72 4,433.24 -- 4,607.09 2,743.87 60,974.86 20,915.94 3,929.94 2,949.24 6.05 12.36
螺栓 4,242.11 4,871.89 6,126.68 1,237.62 1,365.10
合计 13,833.48 111,286.67 64,904.80 23,865.18 34,905.56
领用 本期产量 领用数量与产量差异 差异率(%)
2016 年 1-6 月 主要原材料 期初 采购 结存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角钢塔 钢管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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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钢 23,569.23 43,186.61 38,441.03 -- 28,314.81
钢板 7,227.35 23,127.77 3,623.12 17,994.52 7,236.99
钢管 2,743.87 960.16 -- 3,068.68 215.36 40,404.54 19,291.20 3,238.47 2,438.87 7.42 11.22
螺栓 1,365.10 3,471.70 1,578.86 666.87 2,000.99
合计 34,905.56 70,746.25 43,643.01 21,730.07 37,768.15
角钢塔产品构成以角钢为主、钢管塔产品构成以钢板为主。报告期内,角钢领用量、钢板领用量分别与角钢塔产量、钢管塔产量
波动趋势相符,符合角钢塔、钢管塔的原材料构成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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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与合同对应情况如下:
A.2013年12月31日

合同工程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重量(吨)

1 吕梁石楼东卫 220kV 输变电工程 901.33 20.94% 1,398.08
响沙湾-过三梁Ⅰ、Ⅱ回 220kV 送电线路工
2 409.21 9.51% 711.02

烟台招远金都 220kV 变电站 110kV 配出工
3 406.90 9.45% 711.90

4 吕梁临县大居 220kV 输变电工程 260.07 6.04% 390.43
5 临沂朱芦站 10kV 线路配出工程 206.49 4.80% 361.27
6 白马石风电场-繁峙 220kV 线路工程 180.65 4.20% 313.88
7 北海工业园 110kV 及 35kV 线路工程 118.50 2.75% 205.90
8 忠铝 220kV 变电站线路工程 102.13 2.37% 158.42
9 临汾侯马电厂 220kV 送出工程 77.90 1.81% 116.05
10 即墨 110kV 蓝村站 10kV 配出线建设工程 75.19 1.75% 116.63
小 计 2,738.37 63.61% 4,483.58
剩余 97 个合同项目 1,488.50 34.58% 2,415.22
螺栓 77.78 1.81% 235.70
合 计 4,304.66 100.00% 7,134.50
B.2014年12月31日

合同工程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重量(吨)

1 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线路工程 3,297.01 58.80% 7,203.59
聊城茌平仲连 220kV 变电站 110kV 配送架空
2 1,261.51 22.50% 2,648.63
送电工程
3 淮南-南京-上海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 413.30 7.37% 872.87
4 华电肥城安临站、桃园风电场工程 132.76 2.37% 275.77
5 沙坪~杨高线沙坪侧改接星沙变 220 千伏线路 97.02 1.73% 190.90
6 三管铁塔工程 83.07 1.48% 172.56
临沂苍山 110kV 城东站 10kV 城 VⅡ等八条线
7 46.82 0.83% 95.31
路新建工程
华 仪 北 围 子 风 电 场 至 白 音 高 勒 500kV 变
8 39.27 0.70% 81.58
220kV 送电线路工程
9 南阳镇平 110 千伏南张庄输变电工程 38.67 0.69% 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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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峄城裴桥站 10 千伏解放路配出工程 37.97 0.68% 78.87
小 计 5,447.40 97.14% 11,700.39
剩余 7 个合同项目 99.95 1.78% 242.61
螺栓 60.16 1.07% 194.06
合 计 5,607.52 100.00% 12,137.06
C.2015年12月31日

合同工程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重量(吨)

1 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线路工程 2,058.65 39.17% 5,121.23
2 酒泉~湖南±800 千伏直流工程(甘肃境内) 945.49 17.99% 2,613.47
太阳山-六盘山 750kV 线路工程(太阳山换流站
3 323.23 6.15% 901.21
-固原项目)
太阳山-六盘山 750kV 线路工程(固原界-六盘
4 258.33 4.92% 729.49
山变段项目)
潍坊安丘郚山 110kV 输变电工程架空送电工
5 238.90 4.55% 668.15

6 六盘山-平凉 750kv 线路(宁夏段) 230.45 4.39% 650.76
榆横~潍坊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济南~潍坊
7 179.66 3.42% 496.60
1000kV
8 晋中~石家庄 1000kV 线路工程(山西段) 166.11 3.16% 459.16
枣庄张山子 35 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架空
9 132.07 2.51% 365.07
送电工程
内蒙古国电能源杭锦煤矿石电厂-布日都变
10 123.69 2.35% 341.90
500kV 送出线路工程
小 计 4,656.57 88.61% 12,347.03
剩余 33 个合同项目 548.16 10.43% 1,588.32
螺栓 50.50 0.96% 180.34
合 计 5,255.24 100.00% 14,115.69
D.2016年6月30日

合同工程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重量(吨)

1 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2,008.68 33.07% 4,904.68
2 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线路工程 959.80 15.80% 3,443.26
3 锡西至东苏 220kV 送电线路工程 927.17 15.26% 2,185.74
阿拉善电业局 2015 年基建工程-阿拉腾敖包
4 519.82 8.56% 1,247.97
220kV 开闭站输变电工程
5 济宁梁山 110 千伏电网加强工程架空送电工程 274.49 4.52% 6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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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涿鹿大堡风电场至张南 500kV 站 220kV 线
6 201.23 3.31% 495.38
路工程
7 东汾线 22-23#改造钢杆 186.63 3.07% 739.97
8 延能化 110kV 专用输电线路项目 131.14 2.16% 309.14
9 三管塔工程 104.65 1.72% 253.29
10 110kV 德信泰和光伏送电线路工程 75.93 1.25% 191.21
小 计 5,389.55 88.72% 14,417.74
剩余 40 个合同项目 607.12 9.99% 1,407.16
螺栓 78.12 1.29% 300.46
合 计 6,074.79 100.00% 16,125.36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近三年及一期期末在产品均有项目合同对应,
在产品余额必要、合理。
③ 库存商品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输电线路铁塔,大多用于国家电网建设工程,该类工程
一般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当前国家电网及各省电力公司对铁塔产品的招标
一般分布在全年各个季度,而合同执行相对集中在每年的第二、第三季度,公司
部分按合同规定原计划于年底发货的产品经常被延迟在次年发货。此外,由于第
一季度受我国传统节日春节的影响,公司相对开工时间较短,生产产量较小,故
有部分拟于第二、第三季度发货的合同被提前安排在上一年第四季度生产,上述
原因导致报告期内年末库存商品余额占存货余额比重较大。公司生产经营采用
“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中标并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进度组织
安排生产。因此,虽然公司库存商品期末余额所占比重较大,但不是由于产品滞
销所致。报告期内各期末库存商品相关信息如下:
A.2013年12月31日

工程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重量(吨)

神华国华乌拉特后旗风电场-临河北 220kV
1 1,895.18 10.89% 3,764.81
(500kV)送电线路工程
吉尔吉斯斯坦达特卡-克明 500kV 输变电项目
2 1,496.57 8.60% 3,204.78
送电线路工程
3 山东烟台海阳核电 500kV 送出至大泽线路工程 1,225.16 7.04% 4,050.89
4 华电海原曹洼 330kV 输变电工程 1,045.38 6.01% 2,2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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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 济宁马村 220kV 架空输电工程 550.43 3.16% 1,154.32
6 京沪线晏城北牵引站供电线路治理工程 545.06 3.13% 985.62
宿迁 220kV 南蔡工程 110kV 及以下配套出线工
7 431.52 2.48% 930.93

富平 110kV 迤长线接入迤山变、合阳县新城
8 422.63 2.43% 872.26
110kV 变电站、华县城东变、合阳县
110kV 龙泉 330kV 变-110kV 大海则输电线路工
9 407.11 2.34% 720.92
程、35kV 杨盘煤矿线路
10 济南龙山 500kV 变电站 220kV 送出工程 398.32 2.29% 857.79
小计 8,417.35 48.35% 18,800.71
剩余 260 个合同项目 8,990.27 51.65% 17,018.66
合 计 17,407.63 100.00% 35,819.37
2013 年底库存商品中,完工待发货产品共 12,067.55 万元,占比为 69.32%,
存放于公司仓库;发货待验收产品共 5,340.08 万元,占比为 30.68%,位于客户
指定工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3 年期末库存商品中有一笔与黑龙江省电力
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哈尔滨电业局 220KV 哈香线改造项目”合同由于客户线路
赔青没有解决,正在进行线路更改而有所暂缓,金额为 37.83 万元,占比较小。
B.2014年12月31日

工程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重量(吨)

云顶山变-晋中变 π 入龙城(太原南)变 500KV
1 1,025.09 6.73% 2,058.45
线路工程
2 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线路工程 756.13 4.97% 1,315.52
3 淮南~南京~上海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 755.88 4.96% 1,147.56
4 香山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578.01 3.80% 1,173.18
5 华润黎平竹山风电场 110KV 线路工程 459.83 3.02% 943.09
6 青岛阳光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架空送电工程 440.17 2.89% 919.46
7 烟台招远金都 220kV 变电站 110kV 配出工程 385.00 2.53% 802.01
8 镇江北湖 220kV 输变电工程 348.44 2.29% 707.72
9 华润新能源(临沂)有限公司 35kV 线路工程 342.86 2.25% 664.03
10 济南蟠龙 500kV 变电站 220kV 送出工程 312.76 2.05% 644.26
小计 5,404.17 35.49% 10,375.28
剩余 228 个合同项目 9,821.81 64.51% 19,7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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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5,225.98 100.00% 30,092.30
2014 年底库存商品中,完工待发货产品共 11,000.34 万元,占比为 72.25%,
存放于公司仓库;发货待验收产品共 4,225.64 万元,占比为 27.75%,位于客户
指定工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4 年期末库存商品中尚未实现的项目合同共 5
个,累计金额为 301.83 万元,其中有一笔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哈
尔滨电业局 220KV 哈香线改造项目”合同由于客户线路赔青没有解决,正在进行
线路更改而有所暂缓,金额为 37.83 万元,占比较小。其他 4 个项目合同共 264
万元未实现收入的原因系尚未发货或发货尚未验收完成。
C.2015年12月31日

工程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重量(吨)

1 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线路工程 877.20 9.73% 1,576.26
2 太阳山-六盘山 750kV 线路工程 537.42 5.96% 1,400.25
3 华电肥城安临站、桃园风电场工程 386.67 4.29% 849.06
4 太阳山-六盘山 750kV 线路工程 381.84 4.24% 1,016.56
榆横~潍坊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济南~潍坊
5 344.58 3.82% 528.59
1000kV
滨州北海供热一厂-氧化铝三厂 110kV 线路工
6 342.79 3.80% 800.08

7 天津南蔡 500kV 变电站新建工程 304.53 3.38% 779.23
8 青海海东佑宁 750 千伏输变电工程 292.20 3.24% 762.61
9 大唐邹城风电场一期工程 263.21 2.92% 510.46
10 国电电力诸城皇华风电场二期工程 249.96 2.77% 548.66
小计 3,980.40 44.16% 8,771.76
剩余 159 个合同项目 5,033.50 55.84% 13,131.82
合 计 9,013.90 100.00% 21,903.58
2015 年底库存商品中,完工待发货产品共 7,949.03 万元,占比为 88.19%,
存放于公司仓库;发货待验收产品共 1,064.87 万元,占比为 11.81%,位于客户
指定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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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库存商品中尚未实现的
项目合同共 90 个,累计金额为 5,057.95 万元,其中有一笔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
公司签订的关于“哈尔滨电业局 220KV 哈香线改造项目”合同由于客户线路赔青
没有解决,正在进行线路更改而有所暂缓,金额为 37.83 万元,占比较小。其他
89 个项目合同共 5,020.12 万元未实现收入的原因系尚未发货或发货尚未验收完
成。
D.2016年6月30日

工程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重量(吨)

1 Brucejack138kVTransmissionLine 2,176.10 15.34% 5,813.34
榆横~潍坊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济南~潍坊
2 1,295.01 9.13% 3,082.41
1000kV
3 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山东段) 837.62 5.91% 2,171.91
4 中铝银星电厂-灵州变 750kV 线路工程 661.13 4.66% 1,781.40
5 晋中~石家庄 1000kV 线路工程(山西段) 615.36 4.34% 1,658.29
6 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线路工程 469.18 3.31% 952.59
7 酒泉~湖南±800 千伏直流工程(甘肃境内) 390.69 2.75% 1,027.32
湖北兴隆-容城 π 入监北 220kV 线路工程、湖
8 345.85 2.44% 901.52
北兴隆-监北Ⅱ回 220kV 线路工程
9 德润 100MW 风电场项目工程 258.68 1.82% 695.41
新一电一厂至中心站三期等四条 220kV 线路工
10 234.47 1.65% 576.93

小计 7,284.09 51.36% 18,661.12
剩余 266 个合同项目 6,898.48 48.64% 17,402.73
合 计 14,182.57 100.00% 36,063.85
2016 年 6 月 30 日库存商品中,完工待发货产品共 11,635.67 万元,占比为
82.04%,存放于公司仓库;发货待验收产品共 2,546.89 万元,占比为 17.96%,
位于客户指定工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6 年 6 月 30 日库存商品中尚未实现的项目合
同共 159 个,累计金额为 10,796.34 万元,其中有一笔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签订的关于“哈尔滨电业局 220KV 哈香线改造项目”合同由于客户线路赔青没有
解决,正在进行线路更改而有所暂缓,金额为 37.83 万元,占比较小。其他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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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项目合同共 10,758.51 万元未实现收入的原因系尚未发货或发货尚未验收完
成。
公司每期期末由财务部牵头组织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存放于公司仓库的库
存商品根据产成品入库明细表及对应的合同单号进行盘点;对于已发往工地的库
存商品,由公司现场经理进行盘点,并及时反馈盘点结果;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
品盘点未发现差异。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近三年及一期期末库存商品均有项目合同对
应,库存商品余额必要、合理。
最近三年,公司各期末存货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营业收入 55,281.96 1.92% 54,238.88 -10.92% 60,887.52
存货 23,149.46 -4.26% 24,179.16 -7.46% 26,127.07
存货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41.88% 44.58% 42.91%
报告期内存货余额与营业收入并无绝对的线性关系,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存
货余额有时会出现一定的波动。如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92%,而存
货余额则下降4.26%。主要原因是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取得订单后
再组织生产,不存在因当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而盲目乐观预计次年市场形势会
更好,从而加大采购生产量导致存货大幅增长的情况。相反,公司会因为部分合
同已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确认营业收入,同时结转营业成本,导致营业收入
增长而库存商品下降。公司存货余额的变动更多的是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期末合
同执行进度的影响,与营业收入的变动无绝对的正相关关系。
公司主要通过招标方式取得订单,在每次招标前,公司以产品生产成本为
基础,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率确定招标价格,故中标价格已经考虑了成本及原
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经测试,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在产品以及库存商品余
额均低于其可变现净值,故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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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 -- -- -- -- 330.03 1.36% 348.31 1.37%
固定资产 20,677.37 74.16% 19,886.41 75.90% 18,485.03 76.36% 19,986.65 78.78%
在建工程 1,978.15 7.09% 743.50 2.84% 153.07 0.63% 87.91 0.35%
无形资产 4,512.98 16.19% 4,546.05 17.35% 4,488.26 18.54% 4,619.58 18.21%
长期待摊费用 -- -- -- -- 27.48 0.11% 34.81 0.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8.45 1.50% 317.65 1.21% 300.02 1.24% 293.15 1.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4.30 1.06% 706.81 2.70% 425.17 1.7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881.25 100.00% 26,200.41 100.00% 24,209.06 100.00% 25,370.41 100.00%
公司于 2012 年开始将位于铺集镇东部工业园的门面房出租以赚取租金,按
照出租面积将对应的房产价值从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核算。
2015 年公司将上述门面房收回自用,该部分房产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流动资产总体呈上升的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扩大业
务规模加大对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的投入。各具体项目分析如下: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截至2016年6月30
日,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账面价值20,236.97万元,占同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
额的97.87%。报告期内各期末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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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16,909.49 59.60% 16,909.49 63.13% 15,072.65 63.40% 15,016.36 62.52%
机器设备 10,057.90 35.45% 8,520.23 31.81% 7,466.85 31.41% 7,806.57 32.50%
原 运输设备 820.69 2.89% 813.68 3.04% 756.42 3.18% 732.88 3.05%
值 电子设备 273.21 0.96% 255.14 0.95% 238.70 1.00% 229.00 0.95%
其 他 310.12 1.09% 284.91 1.06% 240.39 1.01% 233.00 0.97%
合 计 28,371.40 100.00% 26,783.45 100.00% 23,775.01 100.00% 24,017.81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3,386.80 44.02% 2,985.04 43.28% 2,183.67 41.87% 1,470.09 36.47%
累 机器设备 3,343.62 43.46% 3,037.22 44.04% 2,277.92 43.68% 1,917.79 47.57%
计 运输设备 596.15 7.75% 542.95 7.87% 490.44 9.40% 444.05 11.02%
折 电子设备 206.63 2.69% 192.35 2.79% 151.35 2.90% 119.30 2.96%
旧 其 他 160.83 2.09% 139.48 2.02% 111.66 2.14% 79.95 1.98%
合 计 7,694.03 100.00% 6,897.04 100.00% 5,215.04 100.00% 4,031.17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 -- -- -- 74.94 100.00% -- --
减 机器设备 -- -- -- -- -- -- -- --
值 运输设备 -- -- -- -- -- -- -- --
准 电子设备 -- -- -- -- -- -- -- --
备 其 他 -- -- -- -- -- -- -- --
合 计 -- -- -- -- 74.94 100.00% -- --
房屋及建筑物 13,522.69 65.40% 13,924.45 70.02% 12,814.04 69.32% 13,546.27 67.78%
账 机器设备 6,714.28 32.47% 5,483.01 27.57% 5,188.93 28.07% 5,888.78 29.46%
面 运输设备 224.54 1.09% 270.73 1.36% 265.97 1.44% 288.83 1.45%
价 电子设备 66.57 0.32% 62.78 0.32% 87.35 0.47% 109.70 0.55%
值 其 他 149.29 0.72% 145.43 0.73% 128.73 0.70% 153.06 0.77%
合 计 20,677.37 100.00% 19,886.41 100.00% 18,485.03 100.00% 19,986.65 100.00%
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末增加 3,008.44 万元,增长幅
度为 12.65%,主要原因是螺栓生产车间的建设完工及数控角钢高速钻生产线、
数控钻割复合机等机器设备的购置。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
末增加 1,587.95 万元,增长幅度为 5.93%,主要原因是数控成型机、数控坡口等
离子切割机、龙门移动式数控钻床等机器设备的购置。
2014 年 6 月,公司将主管加工生产线、插板双端装配、焊接生产线等部分
机器设备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该部分机器设备账面原值 1,990.31 万
元,已计提累计折旧 390.85 万元,账面价值 1,599.4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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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3 月,公司与出租人签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协议,同时将上述收回
资产中的一部分再次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该部分机器设备原账面价值
641.14 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 136.00 万元,账面价值 505.14 万元。公司通过本
次融资租赁形成融资租赁资产 693.16 万元,2016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为 666.50
万元。
公司将上述固定资产进行售后回租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未确认融资费用 8.33 29.68 30.70
税后未确认融资费用 7.08 25.23 26.10
净利润 2,428.87 5,677.83 4,128.76
占净利润比重 0.29% 0.44% 0.63%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6 月公司因售后回租业务发生的未确认融资费
用分别为 30.70 万元、29.68 万元、8.33 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占净利润的比
重为 0.63%、0.44%及 0.29%,比重较小。公司固定资产售后回租业务将于 2018
年 3 月到期,未来还需计入损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合计为 17.33 万元,对公司财
务状况影响有限。
公司因土地使用权纠纷被法院判令移除建于纠纷土地上的房产,该部分房产
账面原值 843,601.80 元,已计提折旧 94,228.97 元,公司接到法院判决书后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对该部分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15 年 12 月,公司对上述
房产予以移除。关于土地使用权纠纷诉讼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
重要事项”之“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如下: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固定资产周转率 1.2786 2.8814 2.8197 3.3526
其中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固定资产周转率
002545 东方铁塔 2.5341
601700 风范股份 7.3105
002359 齐星铁塔 1.3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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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固定资产周转率
算术平均 3.7446
汇金通 2.8814
公司 2014 年、2015 年固定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减少
以及固定资产规模扩大所致。
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应指标平均数接近,低于风范
股份,主要是因为公司成立较晚,固定资产成新率较高导致其净值相对较高。
公司报告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无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存在为银行借款进行抵押的固定资产,具体
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之“(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综合成新率为 72.88%,固定资产整
体状况良好,主要设备运行、维护正常。
(2)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使用权 4,463.69 98.91% 4,514.03 99.30% 4,472.66 99.65% 4,571.50 98.96%
软件 49.29 1.09% 32.02 0.70% 15.60 0.35% 48.08 1.04%
合 计 4,512.98 100.00% 4,546.05 100.00% 4,488.26 100.00% 4,619.5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以及 ERP 等各种软件,各期末
余额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末公司存在为银行借款进行抵押的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无形资产”。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通过查验各软件是否均在正常使用中,查阅胶州市国土资
源局土地拍卖出让公告等方式对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迹象进行测试。经核查,
公司各软件均正常使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账面价值;最近几年胶州市土地使
用权的出让价格也逐年增长。公司无形资产未发生明显的减值迹象,故未计提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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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资产减值准备。
(3)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17.87 75.96% 260.71 82.08% 276.15 92.04% 274.44 93.6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2.28 2.93% 9.93 3.13% 9.02 3.01% 6.51 2.22%
可抵扣亏损 65.87 15.74% 47.01 14.80% -- --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 11.24 3.75% -- --
存货未实现损益 22.43 5.36% -- -- 3.61 1.20% 12.20 4.16%
合 计 418.45 100.00% 317.65 100.00% 300.02 100.00% 293.15 100.00%
报告期内,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应收款项账
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及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未实现的
内部销售损益导致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账面价值与企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确定
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294.30 万元,为购
置固定资产预付款以及公司通过机器设备售后回租进行融资所形成的未实现售
后回租损益,该部分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在售后回租资产使用年限内摊销。
4、资产减值准备分析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104.32 96.30% 1,723.40 96.40% 1,825.00 93.16% 1,824.12 97.7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80.77 3.70% 64.35 3.60% 59.04 3.01% 41.72 2.2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 74.94 3.83% -- --
合 计 2,185.09 100.00% 1,787.76 100.00% 1,958.98 100.00% 1,865.85 100.00%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稳健的资产减
值准备政策,并根据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足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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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计提不足而对资产账面价值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二)负债结构与分析
1、负债构成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41,903.95 98.67% 38,434.86 99.17% 36,615.47 97.41% 45,410.52 99.68%
非流动负债 566.05 1.33% 321.66 0.83% 975.05 2.59% 144.44 0.32%
总负债 42,469.99 100.00% 38,756.52 100.00% 37,590.52 100.00% 45,554.97 100.00%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9.68%、97.41%、99.17%
和98.67%,2013年年末、2014年年末、2015年年末及2016年6月30日非流动负债
是因政府补助而形成的递延收益。
从资产结构分析可以看出,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低,生产经营
中对资产流动性的要求较高,高流动负债结构和公司流动资产比例较高的资产结
构相匹配,与公司的经营模式和行业特点一致。
2、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截至2016
年6月30日,该三项负债占公司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为89.98%,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6,020.00 62.09% 25,450.00 66.22% 18,750.00 51.21% 21,095.00 46.45%
应付票据 1,733.00 4.14% 3,000.00 7.81% 2,000.00 5.46% 5,000.00 11.01%
应付账款 5,630.75 13.44% 4,877.42 12.69% 9,229.44 25.21% 9,960.44 21.93%
预收款项 6,054.96 14.45% 3,046.93 7.93% 4,739.41 12.94% 6,175.91 13.60%
应付职工薪酬 1,432.42 3.42% 1,075.70 2.80% 1,342.12 3.67% 1,297.65 2.86%
应交税费 868.80 2.07% 812.73 2.11% 398.49 1.09% 776.88 1.71%
应付利息 32.89 0.08% 41.69 0.11% 38.22 0.10% 57.34 0.13%
其他应付款 131.12 0.31% 130.40 0.34% 117.80 0.32% 1,047.31 2.31%
流动负债合计 41,903.95 100.00% 38,434.86 100.00% 36,615.47 100.00% 45,410.5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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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流动负债项目的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质押借款 5,000.00 19.22% 1,000.00 3.93% 1,000.00 5.33% 7,400.00 35.08%
抵押借款 21,020.00 80.78% 24,450.00 96.07% 15,450.00 82.40% 10,795.00 51.17%
保证借款 -- -- -- -- 2,300.00 12.27% 2,900.00 13.75%
合 计 26,020.00 100.00% 25,450.00 100.00% 18,750.00 100.00% 21,095.00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
长,因此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一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报告期末抵押借款是以公司自有土地及房产向农业银行胶州支行、中国银行
胶州支行和浦发银行抵押所取得的借款。质押借款主要是公司以应收账款作为质
押物向平安银行城阳支行、中信银行青岛绍兴路支行取得的借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主要是应付给供应商的原材料款和设备采购
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430.60 96.45% 4,626.80 94.86% 8,714.01 94.42% 9,603.32 96.41%
1-2 年 37.01 0.66% 214.71 4.40% 209.64 2.27% 357.12 3.59%
2-3 年 154.20 2.74% 35.90 0.74% 305.79 3.31% -- --
3 年以上 8.94 0.16% -- -- -- -- -- --
合 计 5,630.75 100.00% 4,877.42 100.00% 9,229.44 100.00% 9,960.44 100.00%
公司 2013 年年末、2014 年年末应付账款余额比较稳定,2015 年年末应付账
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47.15%,主要是因为公司当期支付了金额较大的材料款以
及较多的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所致。2016 年 6 月 30 日应付账款余额
与上期期末处于同一水平。
报告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付账款占全部应付账款余额的比重为 9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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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结构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情况。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付款项主要是尚未结算
的部分尾款。
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股 5%(含 5%)以上股东的款项。
(3)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主要是公司销售铁塔产品所预收客户的货款。报告期内各期末预收
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528.96 91.31% 2,673.79 87.75% 4,529.77 95.58% 5,727.74 92.74%
1-2 年 449.40 7.42% 368.15 12.08% 209.64 4.42% 448.17 7.26%
2-3 年 71.60 1.18% 4.99 0.16% -- -- -- --
3 年以上 4.99 0.08% -- -- -- -- -- --
合 计 6,054.96 100.00% 3,046.93 100.00% 4,739.41 100.00% 6,175.91 100.00%
预收款项的波动主要受公司新增订单金额、合同相关条款以及期末是否满足
确认收入条件等因素影响。2014 年年末、2015 年年末预收款项余额较上年分别
减少 23.26%和 35.71%,主要是因为公司当时正在执行的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的合同所对应的预收款较少所致。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收款项较上期期末增
长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正在执行的订单较多所致。
报告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预收款项占 91.31%,少数账龄在 1 年以上的预
收款项主要是因为客户未要求发货,尚未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付款进度一般约定为 4 个阶段,分别为预付款、
到货款、投运款及质保金。其中预付款于签订合同后收取,故公司预收款项期末
金额为根据合同条款已收取的预付款,虽然金额较大,但均有合同相对应,报告
期内各期末预收款项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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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序 结算 业务开展情
客户名称 对应项目名称 预收金额 占比 确认收入金额 确认收入时间
号 情况 况
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
1 华电海原曹洼 330kV 输变电工程 979.76 15.86% 979.76 2014 年 3 月 95% 客户已验收
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2 湖州飞剑杆塔制造有限公司 220kV 岱山输电线路改造工程 611.96 9.91% 611.96 2014 年 7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3 即墨市供电公司 青岛市即墨 2011 年度农网改造升级中低压项目 394.42 6.39% 394.42 2014 年 12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吉尔吉斯斯坦达特卡-克明 500kV 输变电项目送电线
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393.33 6.37% 393.33 2014 年 1 月 90% 客户已验收
路工程
5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济南龙山 500kV 变电站 220kV 送出工程 341.09 5.52% 341.09 2014 年 6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6 即墨市供电公司 即墨 110kV 鳌山站 10kV 配出线建设工程 257.72 4.17% 257.72 2015 年 11 月 90% 客户已验收
7 重庆市中基进出口有限公司 110kV 富士康专用变电站输变电工程 245.92 3.98% 245.92 2014 年 4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8 华润新能源(日照)风能有限公司 华润莒县东宏风电场三期 35kV 集电线路工程 218.90 3.54% 218.90 2014 月 9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山东 110kV 陵县、莘县供电公司、利津供电公司、
9 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69.34 2.74% 169.34 2014 年 5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许昌市区、河南浦源、河南省、山东 110kV 乐陵
110kV 龙泉 330kV 变-110kV 大海则输电线路工程
10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153.01 2.48% 153.01 2014 年 4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330kV 龙泉变-110kV 大海则输电线路工程)
合 计 3,765.43 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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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序 结算 业务开展情
客户名称 对应项目名称 预收金额 占比 确认收入金额 确认收入时间
号 情况 况
1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淮南~南京~上海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 1,540.88 32.51% 1,540.88 2015 年 6 月 90% 客户已验收
2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中卫供电公司 香山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628.54 13.26% 628.54 2015 年 11 月 70% 客户已验收
华润新能源(黎平)风能有限责任
3 华润黎平竹山风电场 110kV 线路工程 271.55 5.73% 271.55 2015 年 1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公司
4 国网山东青岛市黄岛区供电公司 胶南 110kV 顾家站 10kV 二期配出线建设工程 189.46 4.00% 189.46 2015 年 11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华润新能源(剑河)风能有限责任
5 110KV 天~剑线路工程 185.35 3.91% 185.35 2015 年 4 月 90% 客户已验收
公司
6 国网山东即墨市供电公司 即墨 110kV 龙山站 10kV 配出线建设工程 123.21 2.60% 123.21 2015 年 12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7 华润电力风能(海阳)有限公司 华润海阳东方风电场一期 49.8MW 工程 109.90 2.32% 109.90 2016 年 2 月 90% 客户已验收
8 国网山东桓台县供电公司 10kV 农村线路拉手改造工程 89.12 1.88% 89.12 2015 年 12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德州平原县供电公司 10kV416 联络线、417 龙门县
9 国网山东平原县供电公司 78.01 1.65% -- -- 100% 部分未投产
维修工程
10 国网山东桓台县供电公司 10kV 姬桥线改造工程 40.56 0.86% 40.56 2015 年 9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合 计 3,256.59 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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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序 结算 业务开展情
客户名称 对应项目名称 预收金额 占比 确认收入金额 确认收入时间
号 情况 况
1 青岛珠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Brucejack 138kV Transmission Line 437.94 14.37% 437.94 2016 年 9 月 50% 客户已验收
2 山东立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朔州平鲁石堂山二期工程 331.93 10.89% 331.93 2016 年 1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3 诸城市科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诸城皇华风电场二期工程 247.72 8.13% 247.72 2016 年 2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4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 缅甸 KSGM 三期项目 223.44 7.33% 223.44 2016 年 2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陕西盛高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
5 陕西盛高延长雷赤 110kV 线路工程 109.08 3.58% 109.08 2016 年 5 月 41% 客户已验收

6 国网山东青岛市黄岛区供电公司 青岛黄岛区 10 千伏山前线新建工程 105.79 3.47% 105.79 2016 年 3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7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 晋中~石家庄 1000kV 线路工程(山西段) 100.93 3.31% 100.93 2016 年 3 月 70% 客户已验收
8 安徽乾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汇石堂山风电 G、H 线路工程 82.86 2.72% -- -- 100% 未发完货
德州平原县供电公司 10kV416 联络线、417
9 国网山东平原县供电公司 78.01 2.56% -- -- 100% 部分未投产
龙门县维修工程
华润新能源(木兰围场)风能有限公
10 华润新能源承德神仙洞项目 35kV 集电线路 76.45 2.51% -- -- 10% 部分未投产

合 计 1,794.14 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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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序 结算 业务开展情
客户名称 对应项目名称 预收金额 占比 确认收入金额 确认收入时间
号 情况 况
1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山东段) 2,708.88 44.74% 2,708.88 2016 年 10 月 40% 客户已验收
巴基斯坦 Haveli1000-1200MW 联合循环电站项目
2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510.00 8.42% 510.00 2016 年 9 月 50% 客户已验收
500kV 升压站钢结构
3 青岛珠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Brucejack 138kV Transmission Line 457.94 7.56% 457.94 2016 年 9 月 50% 客户已验收
4 安徽乾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汇石堂山风电 G、H 线路工程 152.86 2.52% -- -- 100% 未发完货
5 陕西三兴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延能化 110kV 专用输电线路项目 121.06 2.00% 121.06 2016 年 9 月 40% 客户已验收
6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北京顺义 10KV 线路 110.13 1.82% -- -- 100% 部分未投产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7 宿州晶科光伏 35kV 送出工程 106.86 1.76% 106.86 2016 年 8 月 100% 客户已验收
济青高铁项目经理部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高密市供电公 潍坊市高密市 110kV 土庄变电站 10kV 配套送出工
8 91.08 1.50% -- -- 90% 未生产完
司 程
9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投滨海三期风电 35kV 集电线路工程 82.00 1.35% 82.00 2016 年 7 月 70% 客户已验收
德州平原县供电公司 10kV416 联络线、417 龙门县
10 国网山东平原县供电公司 78.01 1.29% -- -- 100% 部分未投产
维修工程
合 计 4,418.80 72.98%
尚未实现收入的预收款项主要是由于合同对应的产品尚未生产完毕或尚未发货所致。
1-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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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应付款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131.12 万元,主要是尚未支付的
零星费用款。
3、非流动负债分析
(1)长期应付款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为 463.27 万元,为公司通过机
器设备售后回租进行融资租赁所形成的应付融资租赁款。其中,应付融资租赁款
为 480.60 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为 17.33 万元。
(2)递延收益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递延收益 102.78 100.00% 111.11 100.00% 127.78 100.00% 144.44 100.00%
合 计 102.78 100.00% 111.11 100.00% 127.78 100.00% 144.44 100.00%
公司递延收益为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主要是胶州市财
政局拨入公司用于钢管塔生产线机器人装配、焊接与数字化控制升级改造项目的
资金。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见下表: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5393 1.5621 1.5072 1.1641
速动比率 0.8056 0.9598 0.8469 0.5887
资产负债率 45.97% 44.94% 47.35% 58.23%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510.05 9,846.67 8,300.62 9,247.83
利息保障倍数 5.4909 6.1096 4.0957 4.6933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速动比率与流动比率相比明显偏低,主要原因是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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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考虑到公司业务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存货都有合同相对应,产品的销售
客户大多为国家电网公司等,客户信用高,存货的变现能力强,不存在滞销的情
况。较高的存货余额降低了公司的速动比率,但对公司实际偿债能力不产生实质
的影响。
报告期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中预收款项占比较大,该部分金额系公司收到的
合同预付款,不需要实际偿还,同样公司流动资产中预付账款也无法短期内变现。
剔除该因素后,公司实际的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别为: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流动比率 1.7651
速动比率 0.9075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资产、速动资产能基本覆盖真实流动负债。
其中,货币资金流动性最强,随时可用来偿还债务;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大部
账龄在一年之内,流动性较强;存货中主要是已经加工完成的库存商品,根据合
同约定或待客户通知即可安排发货,一经客户验收确认公司能够收取一定比例的
到货款。公司存货,特别是库存商品在一定时期内的变现能力可以得到保证。
此外,公司近年来与农业银行胶州支行、工商银行胶州支行、招商银行城阳
支行等多家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短期借款到期后的续贷提供
了有力的保障,公司能够本着合理调配资金、节约资金成本的原则,根据不同债
务的到期期限统筹安排资金的使用与偿还。
综上所述,目前公司业务经营状况良好,负债结构与公司的资产结构相匹配,
偿债能力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重大风险。同时,公司与多家银行机构保持良好的
合作关系,间接融资能力强,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5 年主要偿债指标与公司对比如下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利息保障倍数
002545 东方铁塔 1.5015 0.6784 36.26% 2.5652
601700 风范股份 2.2449 1.4447 28.79% 9.2255
002359 齐星铁塔 1.8482 1.4169 32.71% 1.8089
算术平均 1.8649 1.1800 32.59% 4.5332
汇金通 1.5621 0.9598 44.94% 6.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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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
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为非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银
行借款,导致短期借款占比较高。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4.17 1,477.22 1,076.06 9,213.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2.71 -3,672.49 -477.04 -5,166.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31 4,725.25 1,432.64 -4,716.7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6.09 264.13 0.66 1.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81.47 2,794.11 2,032.31 -668.1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933.06 59,984.33 52,327.63 60,890.54
收到的税费返还 5.20 5.29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9.75 1,497.85 4,798.44 2,352.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158.02 61,487.47 57,126.07 63,243.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323.96 46,837.01 42,075.99 40,859.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37.42 5,099.37 4,812.34 4,307.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49.49 3,172.03 4,249.70 4,010.5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31.31 4,901.84 4,911.98 4,851.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342.18 60,010.25 56,050.02 54,029.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4.17 1,477.22 1,076.06 9,213.91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利息收入和收到的
政府补助、保证金等往来款。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中用现金支付的部分以及支付的保证金等往来款。
201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减少约 8,000 万元,主要是因为
2014 年公司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约 6,500 万元,当期对应的销售回款也随之减
少;此外,公司于 2014 年年初支付了上年末购买的材料款,同年由于现金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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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原因,公司控制了当期的原材料采购量,2014 年公司原材料期末余额较上年
减少约 1,100 万元。
2015 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1.92%,变化幅度较小,而期末原材料余
额较上年增长约 5,500 万元,变化较大,主要是因为钢材价格持续走低,公司提
前采购备货,从而导致当期原材料采购支出较大,当期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较
小。
2016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为负数,主要是因为上半年确认收
入的应收款将于下半年收回。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4.17 1,477.22 1,076.06 9,213.91
净利润 2,428.87 5,677.83 4,128.76 5,104.61
差额 -4,613.03 -4,200.60 -3,052.71 4,109.30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匹配,差异较大,主要是
由于:
(1)会计确认原则差异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只有当公司产品经客户验收合格后才能确认为收入并
结转成本。在收入确认前,公司预先收取合同所约定的预付款现金流入;收入确
认后的一段时间,公司才会收到剩余进度款以及质量保证金。公司产品成本随着
收入的确认时点结转,而成本相对应的现金流出,比如购买原材料、支付工人工
资等,随着产品生产过程中已经发生。收入的确认原则导致了公司确认收入与现
金流入、结转成本与现金流出存在时间跨度的差异。
(2)原材料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主要是钢、锌锭等金属材料,这些金属材料占公司产品成本的比
重大,且价格容易受到市场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上涨给公司
带来的成本压力,公司时刻关注原材料的价格波动情况,当价格下降且预期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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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反弹时低价买入,增加通用型号原材料的库存量,以保证公司产品在较低的成
本下生产。这样的采购模式导致现金流出与净利润存在不匹配的情况。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 25.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42.71 3,692.49 502.62 5,166.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2.71 -3,672.49 -477.04 -5,166.5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购买土地、新建生产厂房、购置生
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支出,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三、资本性支出分析”之“(一)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720.00 40,515.91 25,550.00 27,29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9.50 -- 938.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19.50 40,515.91 31,488.32 27,29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150.00 33,815.91 28,165.00 30,38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48.59 1,308.35 1,486.88 1,631.7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1.60 666.40 403.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30.19 35,790.66 30,055.68 32,011.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31 4,725.25 1,432.64 -4,716.77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银行借款和增资所收到的现金,现金流
出主要为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014 年 8 月,吉林投资、新
麟创投认购公司新增股份并成为公司新股东,认购总价为 5,000 万元,从而导致
公司 2014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往年有所增加。2015 年公司扩大
了银行借款规模,导致当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长。
2014 年 6 月,公司将部分机器设备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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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公司与出租人签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协议,同时将收回资产中的一部分再
次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6 月支付其他与
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相应的租赁费用支出。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530 2.4531 2.3638 2.7732
存货周转率 0.6978 1.7223 1.6677 1.7216
公司主要产品为输电线路铁塔,生产周期情况如下:
项目 深化图纸 采购材料 加工制作 试组装 防腐处理 包装发运 合计
角钢塔 45 30 40 10 10 20
钢管塔 45 45 60 30 10 20
近三年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为 1.7039,周转天数为 211 天,与产品生产周期
相符,存货周转率合理。
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 2015 年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002545 东方铁塔 1.7010 1.1797
601700 风范股份 3.4891 2.4597
002359 齐星铁塔 1.3660 2.6586
算术平均 2.1854 2.0993
汇金通 2.4531 1.7223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处于同一水平,主要原因是当前
我国电网建设过程中对铁塔产品的采购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故行业内各铁
塔生产企业的销售模式大体相同。付款方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电网
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了中标、交货、工程投运、质量保证金等不同阶段的付款比例,
各阶段付款比例总体差异不大,铁塔制造行业的特性导致行业内企业的应收账款
周转率不会有太大的偏差。公司期末应收账款构成主要是国家电网等电力企业,
这些客户信誉好、付款能力强,根据公司以往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来看,应收账款
回笼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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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东方铁塔,但低于风范股份和齐星铁塔,主要是由于风
范股份同时从事钢坯贸易业务,贸易业务通常存货周转较快,从而拉高了其整体
的存货周转率。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和生产计划的制订均根
据已签订的合同执行,虽然公司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但不影响公司存货变现的
实际能力。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在报告期内取得了良好的业绩且持续发展,具体分析如下:
(一)营业收入的构成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60,887.52 万 元 、 54,238.88 万 元 、
55,281.96万元和25,933.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28%、
98.03%、98.45%和97.95%,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公司出租房屋、
销售余料等取得的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5,402.59 97.95% 54,425.71 98.45% 53,171.85 98.03% 59,840.91 98.28%
其他业务收入 530.50 2.05% 856.25 1.55% 1,067.03 1.97% 1,046.62 1.72%
合 计 25,933.10 100.00% 55,281.96 100.00% 54,238.88 100.00% 60,887.52 100.00%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及变化原因
1、按业务类别划分
公司主要产品为角钢塔和钢管塔,该两类产品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95%以上。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其他钢结构主要是销售爬梯等铁塔配件,比重较小。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角钢塔 19,426.87 76.48% 38,690.68 71.09% 35,541.98 66.84% 43,159.94 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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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钢管塔 4,726.25 18.61% 13,653.90 25.09% 16,246.18 30.55% 15,066.00 25.18%
其他钢结构 1,249.47 4.92% 2,081.13 3.82% 1,383.70 2.60% 1,614.97 2.70%
合 计 25,402.59 100.00% 54,425.71 100.00% 53,171.85 100.00% 59,840.91 100.00%
报告期内,角钢塔是公司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2013年、2014年、2015年及
2016年1-6月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2.12%、66.84%、71.09%和76.48%。钢
管塔是由单管或多管组装而成的铁塔,主要以钢板作为原材料,广泛应用于电力
领域,在超高压、特高压输电线路上有显著优势,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的投
资方向,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角钢塔、钢管塔报告期内的收入变化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角钢塔 19,426.87 38,690.68 8.86% 35,541.98 -17.65% 43,159.94
钢管塔 4,726.25 13,653.90 -15.96% 16,246.18 7.83% 15,066.00
公司角钢塔产品 2014 年销售收入为 35,541.98 万元,较 2013 年下降 17.65%;
2015 年销售收入为 38,690.68 万元,较 2014 年增长 8.86%。钢管塔产品 2014 年
销售收入为 16,246.18 万元,较 2013 年增长 7.83%;2015 年销售收入为 13,653.90
万元,较 2014 年下降 15.96%。公司报告期内 2014 年度销售收入有所下降,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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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小幅度上涨,总体来看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角钢塔、钢管塔产品销售数量与销售单价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销售单 销售单 销售单 销售单
销量(吨) 销量(吨) 销量(吨) 销量(吨)
价 价 价 价
角钢塔 5,256.02 36,961.15 6,186.67 62,538.79 6,096.29 58,300.98 6,503.45 66,364.69
钢管塔 5,859.89 8,065.43 6,321.18 21,600.23 6,224.41 26,100.77 6,675.72 22,568.35
公司产品均属于非标准产品,各销售合同金额由于项目工程之间的电压等
级、材质型号、工艺要求等不同而有一些差异,报告期内总体保持稳定。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角钢塔、钢管塔销量和销售收入的波动情况如下:
从上表可知,公司各年角钢塔、钢管塔销售收入和其销量总体呈正比,销售
收入的波动主要受销量影响。国家电网作为公司最为主要的客户,其每年的招标
量以及公司每年所获得的中标量成为公司各年产品销量变化的重要因素。2013
年公司在国家电网的中标量为 38,302.50 吨,占国家电网全年招标量的 1.98%,
排名第 10 位,使得当年铁塔产品销售收入较高;2014 年公司在国家电网的中标
量为 26,976.39 吨,较去年减少 11,326.11 吨,下降幅度为 29.57%,主要是因为
公司为了避免由于营运资金不足可能导致的偿债、资金周转等一系列风险,控制
了应标规模所致,2014 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随着中标量的减少而有所下降。2015
年公司产品销量与 2014 年接近,销售收入与上年相比也保持稳定。
2、按销售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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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东北 10.30 0.04% 7.47 0.01% 781.50 1.47% 1,921.42 3.21%
华北 4,963.15 19.54% 12,120.67 22.27% 15,014.23 28.24% 15,177.37 25.36%
华东 8,248.86 32.47% 19,626.69 36.06% 27,322.10 51.38% 26,749.34 44.70%
国内 华南 276.44 1.09% 116.52 0.21% 14.42 0.03% 47.23 0.08%
华中 59.40 0.23% 692.69 1.27% 2,251.12 4.23% 2,367.07 3.96%
西北 10,896.66 42.90% 4,069.74 7.48% 5,659.38 10.64% 7,160.27 11.97%
西南 500.69 1.97% 2,475.26 4.55% 1,488.89 2.80% 6,418.20 10.73%
国外 447.09 1.76% 15,316.68 28.14% 640.21 1.20% -- --
合 计 25,402.59 100.00% 54,425.71 100.00% 53,171.85 100.00% 59,840.91 100.00%
2013 年及 2014 年,公司产品主要在国内销售,依靠优质的产品质量和高效
的市场开拓能力,业务已经涵盖全国 30 多个省市和自治区。其中,华东、华北
和西北为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地,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82.03%和 90.26%。
2015 年公司开始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并通过参与巴基斯坦电力公司招标的
方式成功获取订单,使得 2015 年国外销售占比上升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国际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销售单价 销售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往国家 销售产品
(万元) (吨) (元/吨) 方式
SUNTAC 500.86 缅甸 角钢塔 726.67 6,892.48 直销
TECHNOLOGIES
2014 年 139.35 缅甸 角钢塔 209.38 6,655.56 直销
PTE.LED
合计 640.21 936.05
222.95 加拿大 角钢塔 160.11 13,924.97 直销
BC HYDRO
70.80 加拿大 钢管塔 50.36 14,058.78 直销
315.82 加拿大 角钢塔 225.15 14,027.09 直销
SaskPower
24.35 加拿大 其他钢结构 15.54 15,664.91 直销
2015 年 SUNTAC 170.34 缅甸 其他钢结构 268.66 6,340.20 直销
TECHNOLOGIES
308.00 缅甸 角钢塔 404.24 7,619.26 直销
PTE.LED
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14,204.42 巴基斯坦 角钢塔 19,876.25 7,146.43 直销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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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316.68 21,000.31
SUNTAC
2016 年 TECHNOLOGIES 447.09 缅甸 角钢塔 642.77 6,955.68 直销
1-6 月 PTE.LED
合计 447.09 642.77
(1)上述国际业务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介绍
SUNTAC TECHNOLOGIES PTE.LED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
SUNTAC 缅甸的首都仰光。公司为土木工程行业提供全方位的空间数据
1 TECHNOLOGIES 服务,专门从事土地测量、工程测量、地形测量、调查数据计
PTE.LED 算、航拍照片处理、数字摄影测量与数据处理、正色摄影测绘、
地质填图、数据采集、卫星图像处理、地球物理处理和GIS以及
计算机辅助绘图等工作。
BC HYDRO是加拿大BC省一家以智能电力为主产品的能源开
2 BC HYDRO 发公司。公司拥有员工5,000多人,运行31座水电设施和3个热发
电厂。BC省95%的电力供应来自BC HYDRO。
SaskPower成立于1929年,总部位于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目前
3 SaskPower 公司总资产达到86亿加元,运营着3座煤炭发电站、7座水电站、
6座天然气站及2座风力设施。
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Limited于1998年11
National
月6日经重组成立,并于1998年12月24日正式开始商业运营。公
Transmission and
4 司总部设立在巴基斯坦拉合尔市。目前主要负责电力系统的输
Despatch Company
电部分,在巴基斯坦运营和维护12条500KV和29条220KV变电
Limited
站以及5,077KM的500KV输电线和735KM的220KV输电线路。
(2)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Limited 的基本情况、股东
构成、关联关系及合同主要条款
① 基本情况、股东构成、关联关系
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Limited 于 1998 年 11 月 6 日经
重组成立,并于 1998 年 12 月 24 日正式开始商业运营。公司总部设立在巴基斯
坦拉合尔市。目前主要负责电力系统的输电部分,在巴基斯坦运营和维护 12 条
500KV 和 29 条 220KV 变电站以及 5,077KM 的 500KV 输电线和 735KM 的 220KV
输电线路。
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Limited 股东为巴基斯坦水电发
展署(WAPDA),董事会成员分别为 Mr.Vaqar Zakaria、Mr.Almas Haider、Mr.Asj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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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tiaz Ali、Mr.Shah Jehan Mirza、Mr.Arshad Chaudhry、Mr.Mohsin M.Syed、
Mr.Babar Sattar 及 Mr.Omer Rasul。
公司、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Limited 及其股东、董事、管理层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
安排。
② 合同主要条款
A.产品种类
500KV 输电线路铁塔
B.数量及单价
产品种类 型号 数量(基) 单价(美元/基)
DMG 8 28,062.47
DS1 205 28,236.38
500KV 输电线路铁塔 DA1 134 53,161.35
DD1 140 62,197.68
DT1 3 57,502.49
注:基为铁塔的计量单位,相当于“座”
C.交付方式
由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运输到指定港口。青岛汇金通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应事先通知 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Limited 及保险公司关于货物海运的具体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描述、数量、
船名航次、提单号与日期、装运港、装运时间、卸货港等。在货物抵达目的港
14 天之前,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要确保 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er Company Limited 收到全部要求提供的单证。
D.支付方式
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Limited 将在收到预付款保函接
收函和发票后的 21 天内支付 10%的的货款;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信用证要求交单后,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Limited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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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45 天内支付 80%货款;剩余 10%的货款在 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Limited 出具验收证明书后支付。
E.违约条款
如果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完成装运,则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延误天数每天支付合同金额 1%的违约
金,违约金最大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10%。同时,双方均应承担保密责任,任何
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合同文件。若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存
在争议,首先要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未达成共识,则可按照《巴基斯坦仲裁法案,
1940》及相应补充法规项下程序进行仲裁。
(3)与 National Transmission and Despatch Company Limited 业务毛利率较
高的原因
2015 年公司实现巴基斯坦电力公司角钢塔项目收入 14,204.42 万元,占当年
角钢塔收入的 36.71%。该项目毛利率达到 29.96%,高于公司当年其他角钢塔项
目总体毛利率 22.22%。
巴基斯坦合同销售单价为 7,146.43 元/吨,而同期国家电网全年的平均招标
价格为 5,251.11 元/吨,外销价格明显高于内销价格,巴基斯坦项目毛利率较高
主要是由于其销售价格较高所致。
公司参与巴基斯坦投标主要考虑的定价因素为:
① 信息沟通成本,合同签订后,公司需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当地与客户就
相关技术指标进行沟通;
② 生产组织费用,因该项目新塔型较多,公司需要组织相关的检测及试装
程序;
③ 五金耗材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焊丝规格要求较高,需要采购更高规格
的焊丝;
④ 运保费,根据合同约定,合同采用 CIF 方式结算,运费及保险费需由公
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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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售后服务费用,根据合同要求公司需委派售后人员协助客户安装。
同时,巴基斯坦项目国内其他参与投标的企业的投标价格情况如下:
序号 投标厂家 投标金额(万美元)
1 青岛汇金通 2,201.69
2 齐星铁塔 2,491.77
3 青岛武晓 2,254.79
4 浙江盛达 2,303.38
5 南京大吉 2,356.46
6 AIC(中国)钢结构 2,580.09
7 华中电力国际贸易 2,168.19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共有 7 家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公司投标价格排名第 6
位,除华中电力国际贸易投标价格低于公司投标价格,其余 5 家公司投标价格均
高于公司投标价格。此外,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风范股份 2015 年外销产品
毛利率为 34.95%,高于公司巴基斯坦项目毛利率 29.96%,海外项目投标价格及
毛利率较高属于行业普遍现象。
综上,公司巴基斯坦项目毛利率水平真实、合理。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国际业务客户真实存在,与国际业务客户的交易具备
正常商业交易逻辑,发行人国际业务合同真实、有效,海外业务收入真实。
未来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合理制定销售政策和服务方案,继续加大对
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力争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业务规模。
3、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影响
公司输电线路铁塔产品国内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内蒙古
电网公司等电力行业企业,由于上述客户有部分建设工地位于我国北方地区,冬
季受寒冷天气影响,施工相对其他季节较少,故上述客户采购的输电线路铁塔产
品相对集中在每年的第二、第三季度发货。根据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产品
应在交货完毕,客户验收完成后确认收入。考虑到公司产品从发货到确认收入需
要经历运输、客户验收环节,故公司下半年确认的营业收入要略高于上半年。
公司国际业务收入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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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利润来源分析
1、公司利润主要来源
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来源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利润(扣除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及投 资收 2,729.23 94.60% 6,654.83 98.76% 4,704.49 95.29% 5,999.21 99.17%
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155.72 5.40% 83.78 1.24% 232.61 4.71% 50.50 0.83%
利润总额(扣除营业外
2,884.94 100.00% 6,738.61 100.00% 4,937.10 100.00% 6,049.71 100.00%
支出前)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2013 年、2014 年、
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扣除营业外支出前)比分别为
99.17%、95.29%、98.76%和 94.60%,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
务,营业外收入对利润的影响十分有限,仅占利润总额(扣除营业外支出前)的
0.83%、4.71%、1.24%和 5.40%。
2、影响公司盈利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市场因素
公司角钢塔、钢管塔产品主要应用于输电线路建设工程中,电力行业的发展
速度决定了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累计电网投资
1.8 万亿,激发了铁塔产品的旺盛需求。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规划,从 2013 年起的
8 年间计划投资超 3 万亿元用于电网建设,将为输电线路铁塔企业带来更为巨大
的市场机会。公司作为电力行业的铁塔供应商,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抓住行业发
展机遇,通过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拓展市场、提高产品市场份额、增加公
司收入、提高产品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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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材料价格变动因素
公司铁塔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角钢、圆钢及锌锭,报告期内市场价格
波动情况如下:
钢板、角钢、圆钢的市场价格近三年及一期总体呈下降趋势,锌锭市场价格
小幅波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单位销售成本总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原材料的价
格波动情况对公司产品毛利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未来如果钢板、角钢、圆钢及锌锭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上涨的情况,则会
侵蚀已签订合同的利润空间,同时原材料采购也将占用更多的资金成本,最终影
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3)客户采购机制因素
国家电网关于输电线路产品目前实行的是两级招标管理体系,两级招标管理
体系是指在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全面实行招投标集中管理,建立总部和网省公司
两级管理体系,设立总部及网省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作为职能部门,履行招投标
工作的管理职责,负责招投标的归口管理。
国家电网总部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和集中规模
招标,范围是 35KV 以上输电线路产品;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
责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范围以外的招标采购,配合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工
作,范围是 35KV 以下的输电线路产品;地市级电路公司及以下单位一般不进行
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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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招标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招标前通过相关网
站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
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招标采取公开开标的方式,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均可参加开标仪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
标。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评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估,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对有效投标文件进
行综合评审,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等、并充
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状况、生产能力和必要的、合适的资料,来确定该中标
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合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并确定最终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中标人与买方订立书面合同。
内蒙古电网的采购机制与国家电网类似。上述采购机制在近年来未发生实质
性变化且具有持续性。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国家电网及内蒙古电网对输电
线路铁塔产品的招标量及公司中标量如下:
单位:吨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国家电网招标量 2,048,504.16 3,641,611.79 2,171,805.21 1,938,812.41
公司中标量 38,241.29 65,326.83 26,976.39 38,302.50
占比 1.80% 1.79% 1.44% 1.98%
内蒙古电网招标量 83,488.30 113,518.06 49,471.99 33,496.13
公司中标量 3,415.74 8,806.51 5,310.12 737.86
占比 4.09% 7.76% 10.73% 2.20%
在现有输电线路铁塔采购机制下,只有获得集中规模招标资质的企业才能参
与国家电网集中招标,一旦成为合格供应商,即会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作
为其中之一,已连续多年中标,为公司业绩的连续和稳定性提供了保证。随着未
来国家电网、内蒙古电网对电力行业投资规模的加大,公司在上述客户供应体系
中的地位将得到巩固与加强。
公司下游主要客户采购机制的变化、现有客户及新客户的业务开拓能力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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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重要影响。
(4)研发能力因素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将最新的技术装备引入到铁塔生产中,并通过不断研发,
积极主动地与下游客户进行技术交流,生产出满足电网建设需求的铁塔产品,巩
固并加强与原有客户的合作关系,从而保障营业收入的增长。随着电力行业的发
展,公司研发实力是否能满足电网建设中日益增长的技术要求将对公司盈利能力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起到关键作用。
(5)专业人才因素
在电网加速建设的过程中,我国铁塔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诸如本公司等后
期进入铁塔行业的民营企业,虽然起点较高,从生产硬件设施到管理技术人员素
质都相对较好,但员工缺少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公司主要核心人员均从事铁塔
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未来随着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司人力资
源是否能跟上行业技术进步的步伐,将对公司产品发展和盈利能力起到至关重要
的影响。
(四)毛利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毛利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主营业务毛利 6,873.85 13,953.49 19.86% 11,641.16 -12.36% 13,283.20
其他业务毛利 370.66 572.38 -11.76% 648.66 -35.83% 1,010.91
合 计 7,244.52 14,525.86 18.19% 12,289.81 -14.02% 14,294.11
2、主营业务毛利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具体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角钢塔 5,240.03 9,695.89 43.25% 6,768.37 -24.90% 9,0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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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塔 1,421.02 3,749.34 -14.63% 4,391.64 14.35% 3,840.44
其他钢结构 212.80 508.26 5.63% 481.15 11.84% 430.21
合 计 6,873.85 13,953.49 19.86% 11,641.16 -12.36% 13,283.2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角钢塔 5,240.03 76.23% 9,695.89 69.49% 6,768.37 58.14% 9,012.55 67.85%
钢管塔 1,421.02 20.67% 3,749.34 26.87% 4,391.64 37.73% 3,840.44 28.91%
其他钢结构 212.80 3.10% 508.26 3.64% 481.15 4.13% 430.21 3.24%
合 计 6,873.85 100.00% 13,953.49 100.00% 11,641.16 100.00% 13,283.20 100.00%
钢管塔、角钢塔是公司主要核心产品,报告期内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
均在 95%以上。
2013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上年增长 14.21%,其中角钢塔业务毛利较上年
增长 12.16%,钢管塔业务毛利较上年增长 8.92%。目前我国输电线路铁塔主要
以角钢塔为主,国内市场需求大。公司近年来重视对角钢塔的研发与生产,签订
了多份订单,使得角钢塔业务规模的发展速度明显快于钢管塔业务。
2014 年,为了避免由于营运资金不足导致的风险,公司控制了新增订单的
规模,特别是毛利率相对偏低的角钢塔业务订单,从而导致 2014 年角钢塔业务
毛利较上年减少 24.90%。公司钢管塔业务依然保持增长的趋势,2014 年毛利较
上年增长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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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上年增长 19.86%,其中角钢塔业务毛利较上年
增长 43.25%。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5 年成功中标巴基斯坦电力公司角钢塔项目,
该项目规模较大,导致当年角钢塔业务销量较去年有所增加。
随着电网建设的逐步推进,输电线路负荷和机械荷载也在不断增加,市场对
于输电线路铁塔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铁塔产品开始向
多样化和高端化方向发展,钢管塔作为铁塔行业的高端产品,在输电线路尤其是
在超高压和特高压输电线路中具有角钢塔所不具备的优势,近年来被电网公司大
力推广与应用。公司未来重点发展方向将致力于提高钢管塔特别是特高压输电线
路钢管塔的生产能力,钢管塔毛利所占比重在未来将会呈上升的趋势。
(五)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3.48%、22.66%、26.28%
和 27.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 27.06% 5.55% 25.64% 17.10% 21.89% -1.37% 22.20%
其他业务毛利率 69.87% 4.52% 66.85% 9.96% 60.79% -37.06% 96.59%
营业收入毛利率 27.94% 6.32% 26.28% 15.96% 22.66% -3.48% 23.4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保持稳定,2014 年较上年减少 1.37%,
2015 年较上年增长 17.10%,2016 年 1-6 月较上年增长 5.55%。其他业务毛利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6 月相比 2013 年有较为明显的下降,主要是因为: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由对外镀锌收入、余料废料销售收入及门面房租金收入组
成,其毛利率水平各不相同且每年销售收入规模具有一定的波动性。2014 年、
2015 年、2016 年 1-6 月公司毛利率水平较高的余料废料销售额相对较少,导致
当期的其他业务毛利率较低。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其毛利率波动对公司
整体毛利率影响较小。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角钢塔 26.97% 7.63% 25.06% 31.59% 19.04% -8.80% 20.88%
钢管塔 30.07% 9.49% 27.46% 1.58% 27.03% 6.05% 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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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钢结构 17.03% -30.26% 24.42% -29.77% 34.77% 30.53% 26.64%
1、角钢塔毛利率及其变动分析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种 类
数额 增长率 数额 增长率 数额 增长率 数额
毛利率 26.97% 7.63% 25.06% 31.59% 19.04% -8.80% 20.88%
单位毛利(元/吨) 1,417.71 -8.56% 1,550.38 33.55% 1,160.93 -14.51% 1,358.04
单位售价(元/吨) 5,256.02 -15.04% 6,186.67 1.48% 6,096.29 -6.26% 6,503.45
单位销售成本(元/吨) 3,838.31 -17.21% 4,636.29 -6.06% 4,935.36 -4.08% 5,145.41
(1)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角钢塔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0.88%、19.04%、25.06%和
26.97%。
得益于报告期内钢材价格的持续走低,公司角钢塔产品生产用主要原材料角
钢的采购价格总体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分别为3,267.70元/吨、2,972.66元/吨、
2,274.52元/吨和2,291.49元/吨。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角钢塔产品的单位销售成
本也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分别为5,145.41元/吨、4,935.36元/吨、4,636.29元/吨和
3,838.31元/吨。同时,由于公司角钢塔产品销售价格一般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
随着钢材价格的走低,中标价格也会随之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销售单价。
2014年公司角钢塔单位售价较上年下降6.26%,单位销售成本较上年下降
4.08%,单位销售成本下降幅度小于单位售价,主要是因为2014年公司控制了新
增订单的规模,导致当年产量及销量较往年有所下降,单位固定成本的提升影响
了单位销售成本,使得当期毛利率较上年减少8.80%,单位毛利减少14.51%.
2015年公司角钢塔单位售价较上年上升1.48%,主要是因为公司于2015年积
极开拓海外业务,并成功实现巴基斯坦电力公司角钢塔项目收入,该项目销售单
价为7,129.42元/吨,拉高了当期角钢塔总体单位售价。同时,公司单位销售成本
继续受钢材价格持续下跌的影响,较上年下降6.06%。上述原因使得2015年角钢
塔毛利率较上年增长31.59%,单位毛利增加33.55%。
2016年1-6月,角钢塔单位销售成本较2015年下降17.21%,下降幅度大于单
位售价的15.04%,导致当期毛利率增长7.63%。此外,单位销售成本和单位售价
的同时下跌,使得当期单位毛利下降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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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变化对毛利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角钢塔销售单价、核心原材料(指钢材以及锌锭)采购价格对产
品毛利影响作用较大。因此以下对销售单价、核心原材料采购价格进行敏感性分
析。
敏感因素 -15% -10% -5% 5% 10% 15%
销售单价对毛利的影响 -59.86% -39.90% -19.95% 19.95% 39.90% 59.86%
钢材采购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30.05% 20.04% 10.02% -10.02% -20.04% -30.05%
锌锭采购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5.83% 3.89% 1.94% -1.94% -3.89% -5.83%
销售单价、钢材采购价格、锌锭采购价格的敏感系数分别为 3.99、-2.00 和
-0.39。
从上图来看,锌锭采购价格变动对毛利影响相对不敏感,而销售单价变动、
钢材采购价格变动对毛利影响相对较为敏感。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角钢塔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002545 东方铁塔 23.35% 18.56% 17.22%
601700 风范股份 25.29% 23.61% 23.38%
002359 齐星铁塔 18.99% 9.95% 11.70%
平均 22.54% 17.37% 17.43%
汇金通 25.06% 19.04% 20.88%
受到产能利用率严重不足的影响,齐星铁塔角钢塔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11.70%、9.95%和 18.99%,明显低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同行业可比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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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东方铁塔、风范股份角钢塔产品平均毛利率为 20.30%、21.09%和 24.32%,
与公司角钢塔毛利率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2015 年角钢塔毛利率为 25.06%,相对往年增长较多,主要是因为 2015 年公
司积极开拓海外业务,并成功实现巴基斯坦电力公司角钢塔项目收入 14,204.42
万元,占当年角钢塔收入的 36.71%。该项目毛利率达到 29.96%,拉高了当期整
体毛利率水平,剔除该项目后公司当期角钢塔毛利率为 22.22%。
2、钢管塔毛利率及其变动分析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种 类
数额 增长率 数额 增长率 数额 增长率 数额
毛利率 30.07% 9.49% 27.46% 1.58% 27.03% 6.05% 25.49%
单位毛利(元/吨) 1,761.87 1.50% 1,735.79 3.16% 1,682.58 -1.12% 1,701.69
单位售价(元/吨) 5,859.89 -7.30% 6,321.18 1.55% 6,224.41 -6.76% 6,675.72
单位销售成本(元/吨) 4,098.02 -10.63% 4,585.39 0.96% 4,541.83 -8.69% 4,974.03
(1)毛利率变动分析
钢管塔产品生产工艺相对角钢塔而言更为复杂,工序更多,对工人的技术水
平要求更高,因此销售价格和毛利率也普遍比角钢塔更高。与角钢塔类似,受钢
材市场价格持续走低、中标价格下跌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钢管塔单位售价、单
位销售成本总体上同步呈现下降的趋势。
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产品成本的发生一般晚于销售价格的确定。在原材料
价格下行的趋势下,会导致每期单位销售成本的下降幅度大于单位售价。报告期
内,2014年钢管塔单位售价较上年下降6.76%,单位销售成本较上年下降8.69%;
2016年1-6月单位售价较上年下降7.30%,单位销售成本较上年下降10.63%,符合
实际情况。在该因素影响下,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毛利率逐年上升,分别为25.49%、
27.03%、27.46%和30.07%。
2015年钢管塔单位售价较上年增长1.55%,单位销售成本较上年增长0.96%,
主要是因为公司当期实现了“淮南-南京-上海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收入,特高
压工程对原材料材质的要求较高,故其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也较高,分别为
8,236.75元/吨、5,701.03元/吨。同时,钢管塔当期单位毛利受该特高压项目影响,
较上年增长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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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6月钢管塔毛利率较上年增长9.49%,单位毛利较上年增长1.50%,
主要是因为公司当期实现了“榆横-潍坊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收入,该项目毛
利率为38.21%。
(2)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变化对毛利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钢管塔销售单价、核心原材料(指钢材以及锌锭)采购价格对产
品毛利影响作用较大。因此以下对销售单价、核心原材料采购价格进行敏感性分
析。
敏感因素 -15% -10% -5% 5% 10% 15%
销售单价对毛利的影响 -54.63% -36.42% -18.21% 18.21% 36.42% 54.63%
钢板采购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25.36% 16.91% 8.45% -8.45% -16.91% -25.36%
锌锭采购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5.94% 3.96% 1.98% -1.98% -3.96% -5.94%
销售单价、钢材采购价格、锌锭采购价格的敏感系数分别为 3.64、-1.69 和
-0.40。
从上图来看,锌锭采购价格变动对毛利影响相对不敏感,而销售单价变动、
钢材采购价格变动对毛利影响相对较为敏感。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钢管塔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002545 东方铁塔 19.80% 23.99% 27.34%
601700 风范股份 23.21% 17.18% 22.15%
002359 齐星铁塔 23.39% 25.83% 26.22%
平均 22.13% 22.34% 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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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汇金通 27.46% 27.03% 25.49%
近三年公司钢管塔产品毛利率总体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
是公司近三年钢管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8.97%、109.00%及 95.07%,已达到饱
和状态,在产能受限的情况下公司在招投标时会选择毛利率较高的业务,以最大
限度的提高产品盈利能力。与此同时,不同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公司因受资金
限制,近年来未对钢管塔业务进行较大规模的投资,从而导致公司钢管塔产品单
位固定成本相对较低。
此外,2014 年公司钢管塔毛利率与齐星铁塔、东方铁塔相近,高于风范股
份主要是因为其钢管塔毛利率中包含了变电构支架,该类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
拉低了其钢管塔总体毛利率水平。2015 年公司钢管塔毛利率略高主要是因为当
期实现了“淮南-南京-上海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收入 3,093.57 万元,占全年钢
管塔收入的 22.66%,该项目毛利率达到 30.79%,拉高了当期整体毛利率水平。
总体来看,输电线路角钢塔、钢管塔属于非标准化产品,毛利率水平会因为
各合同之间产品电压等级、材质型号、工艺要求等不同而有一些差异,这就导致
了不同公司之间、公司本身年度之间的产品毛利率都会存在相应波动。报告期内
公司产品毛利率总体保持稳定,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处于同一水平,不存
在明显差异。
(六)经营成果的变动趋势及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5,933.10 55,281.96 54,238.88 60,887.52
减:营业成本 18,688.58 40,756.10 41,949.07 46,593.4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7.93 398.89 333.28 341.27
销售费用 1,791.64 3,062.07 2,357.70 2,717.42
管理费用 1,511.25 3,349.10 3,169.58 3,222.16
财务费用 627.14 1,147.26 1,631.63 1,682.22
资产减值损失 397.33 -86.29 93.13 331.8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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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729.23 6,654.83 4,704.49 5,999.21
加:营业外收入 155.72 83.78 232.61 50.50
减:营业外支出 13.22 35.64 37.13 25.2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71.72 6,702.97 4,899.97 6,024.48
减:所得税费用 442.85 1,025.14 771.21 919.8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28.87 5,677.83 4,128.76 5,104.61
按照利润表项目逐项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概况见下图: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变动相对平稳,2014 年小幅下滑但 2015 年有所回升,
营业成本总体随着营业收入同步变动。其中,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材料费 13,825.81 74.62% 30,974.96 76.53% 34,047.75 81.98% 36,161.42 77.67%
人工费 408.12 2.20% 1,023.60 2.53% 1,010.98 2.43% 1,469.48 3.16%
制造费用 1,354.89 7.31% 3,778.81 9.34% 2,533.87 6.10% 2,225.82 4.78%
其他直接费用 2,939.92 15.87% 4,694.84 11.60% 3,938.09 9.48% 6,700.99 14.39%
合 计 18,528.74 100.00% 40,472.23 100.00% 41,530.69 100.00% 46,557.71 100.00%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材料费、人工费、制造费用以及其他直接费用占主营业务
成本的比例总体保持稳定,其中其他直接费用主要包括五金成本等。材料费在主
营业务成本中占比最高,主要是铁塔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角钢、钢板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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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变动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变化最为主要的原因。
2015 年度,公司制造费用占比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
(1)五金消耗增幅较大。发行人制造费用中的五金消耗主要为五金件、焊
丝等。2015 年度因巴基斯坦销售合同对焊丝有特殊要求,发行人采购焊丝价格
较高,较 2014 年度增加 378.16 万元;
(2)检测、试装费增幅较大。2015 年度因巴基斯坦销售合同新塔型较多,
公司为避免出现售后质量问题,强化了出厂前的检测、试装工序,该项较 2014
年度增加 656.17 万元;
(3)新增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2015 年度,发行人新增固定资产 2,849.71
万元,累计折旧增加 63.98 万元。
2、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及其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791.64 6.91% 3,062.07 5.54% 2,357.70 4.35% 2,717.42 4.46%
管理费用 1,511.25 5.83% 3,349.10 6.06% 3,169.58 5.84% 3,222.16 5.29%
财务费用 627.14 2.42% 1,147.26 2.08% 1,631.63 3.01% 1,682.22 2.76%
合 计 3,930.03 15.15% 7,558.43 13.67% 7,158.91 13.20% 7,621.80 12.52%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7,621.80 万元、7,158.91 万元、7,558.43
万元和 3,930.0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52%、13.20%、13.67%和
15.15%。其中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规模变动相匹配,财务费用逐年下降,具体分
析如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结构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运输费 1,194.04 66.65% 1,421.09 46.41% 1,416.03 60.06% 1,850.40 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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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费 18.73 1.05% 22.79 0.74% 52.80 2.24% 47.67 1.75%
广告宣传费 0.26 0.01% 6.26 0.20% 1.11 0.05% 72.00 2.65%
售后服务费 39.89 2.23% 33.84 1.10% 106.16 4.50% 22.57 0.83%
投标费 206.74 11.54% 965.56 31.53% 354.10 15.02% 341.53 12.57%
职工薪酬 140.29 7.83% 259.81 8.48% 188.51 8.00% 201.60 7.42%
差旅费 31.80 1.78% 91.57 2.99% 71.90 3.05% 49.58 1.82%
其他 159.89 8.92% 261.16 8.53% 167.11 7.09% 132.07 4.86%
合 计 1,791.64 100.00% 3,062.07 100.00% 2,357.70 100.00% 2,717.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投标费和职工薪酬组成,其中运费平
均占到销售费用的约 60%。
根据公司与下游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公司销售产品的同时需承担运输
责任,将货物送至由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目前公司尚无运输配送产品的设备和
人员条件,货物运输基本采取向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采购的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 5 名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年度 物流供应商名称 运输费用(万元) 占比
青岛晟鑫物流有限公司 821.28 44.38%
青岛汇润物流有限公司 270.37 14.61%
青岛联聚物流有限公司 176.00 9.51%
2013 年
苍山县鹏鲲运输有限公司 147.87 7.99%
江西中顺汽车(南城)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130.86 7.07%
合 计 1,546.38 83.57%
青岛速必得物流有限公司 705.85 49.85%
青岛晟鑫物流有限公司 246.32 17.40%
青岛联聚物流有限公司 194.39 13.73%
2014 年
青岛永盛达物流有限公司 154.43 10.91%
兰陵县鹏鲲运输有限公司 28.78 2.03%
合 计 1,329.77 93.91%
青岛领航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309.29 21.76%
青岛晟鑫物流有限公司 283.00 19.91%
冠县运丰物流有限公司 141.17 9.93%
2015 年
青岛联聚物流有限公司 120.70 8.49%
青岛金森淇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16.77 8.22%
合 计 970.93 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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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森昊运输有限公司 642.91 53.84%
青岛鑫丰顺物流有限公司 217.25 18.19%
青岛联聚物流有限公司 87.84 7.36%
2016 年 1-6 月
青岛凯烨物流有限公司 59.10 4.95%
冠县德鑫物流有限公司 46.67 3.91%
合 计 1,053.76 88.25%
公司根据产品交货地点、报价等因素选择物流公司,按照大合同单批次付款、
其他合同月结的原则进行结算。公司物流供应商基本为青岛当地运输公司,目前
青岛地区物流资源充足,采取向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采购的方式不会对公司履行产
品运输责任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分别为 1,850.40 万元、1,416.03 万元、1,421.09 万元及
1,194.04 万元,其变动主要受公司销售业务规模影响,近三年及一期运输费用占
公司营业收入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运输费用 1,194.04 1,421.09 1,416.03 1,850.40
营业收入 25,933.10 55,281.96 54,238.88 60,887.52
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4.60% 2.57% 2.61% 3.04%
公司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总体保持稳定,2013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相对
较高,主要是因为当期销往四川、西藏等相对偏远地区的产品较多所致。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西北、西南地区销售收入占主营
44.87% 12.03% 13.44% 22.70%
业务收入比
公司投标费主要是国家电网、内蒙古电网的中标服务费,近三年及一期分别
为 341.53 万元、354.10 万元、965.56 万元和 206.74 万元,其变动情况与公司每
年的中标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投标费 206.74 965.56 354.10 341.53
国网及内蒙古电网中标金额 12,895.81 47,296.89 23,071.20 20,442.10
投标费占中标金额比 1.60% 2.04% 1.53% 1.67%
从上表可知,投标费用与公司中标金额具有高度的相关性,报告期各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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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占中标金额比基本保持稳定,2015 年度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除国网及内
蒙古电网外,海外(巴基斯坦)投标费用较高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结构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办公费 8.22 0.54% 57.99 1.73% 81.16 2.56% 96.87 3.01%
差旅费 11.43 0.76% 45.02 1.34% 43.22 1.36% 76.33 2.37%
税费 191.99 12.70% 411.39 12.28% 282.48 8.91% 236.79 7.35%
折旧费 50.67 3.35% 128.91 3.85% 131.41 4.15% 115.23 3.58%
摊销费 53.34 3.53% 102.71 3.07% 122.42 3.86% 109.67 3.40%
职工薪酬 208.77 13.81% 361.09 10.78% 300.89 9.49% 293.54 9.11%
业务招待费 75.00 4.96% 189.40 5.66% 165.56 5.22% 155.52 4.83%
研发支出 828.94 54.85% 1,674.67 50.00% 1,628.13 51.37% 1,917.52 59.51%
其他 82.89 5.48% 377.93 11.28% 414.33 13.07% 220.71 6.85%
合 计 1,511.25 100.00% 3,349.10 100.00% 3,169.58 100.00% 3,222.16 100.00%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研发支出、职工薪酬和税费组成,近三年及一期平均占
管理费用的比例约 70%。
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主要是支付的管理人员工资,报告期内其变化与管理人
员人数变化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职工薪酬 208.77 361.09 300.89 293.54
管理人员人数 45 40 33
人均工资 4.64 9.03 9.12 9.17
公司职工薪酬费用的变化主要是因为管理人员人数的变化所致,近三年及一
期管理人员人均工资总体保持稳定。
管理费用中税费主要是印花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印花税 19.42 35.85 38.70 39.74
房产税 86.78 153.53 165.32 109.94
土地使用税 85.79 222.00 78.46 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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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1.99 411.39 282.48 236.79
其中,近三年及一期印花税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7%、0.06%、0.07%
和 0.07%,印花税费用与公司业务规模变动呈现较高的相关性。
公司房产税根据公司房产原值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缴纳。2015 年土地使用税较上年有明显的增长,主要是因为青岛地区当年提高
了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由 2.4 元/平方米提高至 5 元/平方米(税额标准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研发支出总体保持稳定,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材料费 569.28 1,464.53 1,461.78 1,700.45
人工费 199.57 105.85 105.13 137.87
折旧费 25.32 72.39 41.27 28.12
其他费用 34.78 31.90 19.95 51.08
合计 828.94 1,674.67 1,628.13 1,917.52
公司每年会向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送正在研发的项目以申请青岛
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研发支出费用主要是与上述报送项目相关的材料
费、人工费、折旧费及其他费用。其中材料费主要是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
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人工费主要是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折旧费
主要是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费用;其他费用主要是论
证费用、评审费用、外部研究开发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项目均与主营业务相关,具体如下:
序 号 项 目 研发时期
1 输电线路铁塔塔脚焊接系统 2013 年
2 重力式螺栓镀锌线 2013 年
3 特高压钢管塔机器人生产线与数字化控制的应用研究 2013 年
4 输电铁塔压扁构件新工艺研究应用 2013 年
5 输电铁塔用钢管制造技术条件研究 2013 年、2014 年
6 输电铁塔横担布置形式及主管纵焊缝位置布置形式研究 2013 年、2014 年
7 螺栓连接组合角钢式铁塔应用研究 2013 年、2014 年
8 钢管塔全环板节点承载力的实验研究 2013 年、2014 年
9 晋江-厦门开断进夏东变四主料角钢塔加工工艺研究项目 2014 年、2015 年
10 电力铁塔自制焊缝埋弧焊管新工艺研究与应用 2014 年、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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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ASTM A572 GR.65 材料焊接加工工艺项目 2014 年、2015 年
巴基斯坦 500KV 超高压线路(EHV)铁塔底合金高强钢加
12 2015 年、2016 年 1-6 月
工工艺研究
13 重型钢结构加工制造工艺研究 2015 年、2016 年 1-6 月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结构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利息支出 639.45 101.96% 1,311.83 114.34% 1,582.84 97.01% 1,631.21 96.97%
减:利息收入 28.90 -4.61% 104.08 -9.07% 78.46 -4.81% 38.08 -2.26%
加: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56.09 -8.94% 264.13 -23.02% 0.66 -0.04% 1.24 -0.07%
其他 72.68 11.59% 203.64 17.75% 127.91 7.84% 90.33 5.37%
合 计 627.14 100.00% 1,147.26 100.00% 1,631.63 100.00% 1,682.2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支出,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分别为 1,631.21 万元、1,582.84 万元、1,311.83 万元和 639.45 万元,利
息支出规模与借款金额相匹配。
2015 年公司汇兑收益占比有明显的提升,主要是因为当年公司海外销售收
入的增加所致。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三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对比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三项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如下: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期间费用率
营业总收入 营业总收入 营业总收入
002545 东方铁塔 9.30% 5.60% 3.18% 18.08%
601700 风范股份 3.66% 3.30% 0.84% 7.81%
002359 齐星铁塔 6.56% 11.99% 1.49% 20.04%
算术平均 6.51% 6.97% 1.83% 15.31%
汇金通 5.54% 6.06% 2.08% 13.67%
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与风范股份处于同一水平,但低于东方铁塔,主
要原因是东方铁塔收入构成中钢结构业务占比较大,该类业务发货目的地大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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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火电厂,基本都处于较为偏远的地区,因此运输费用较高。
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接近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高于风范股份和东方
铁塔但低于齐星铁塔。
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大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
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主要为银行借款,相应的财务利息支出较高。
3、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外收入 155.72 5.42% 83.78 1.25% 232.61 4.75% 50.50 0.84%
营业外支出 13.22 0.46% 35.64 0.53% 37.13 0.76% 25.23 0.42%
营业外收支净额 142.49 4.96% 48.14 0.72% 195.48 3.99% 25.27 0.42%
利润总额 2,871.72 100.00% 6,702.97 100.00% 4,899.97 100.00% 6,024.4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金额均较小。营业外收入主要是
上市补助、钢管塔生产线改造资金、高新技术企业支持资金、外贸企业转型升
级项目补助等政府补助以及员工的赔偿、罚款收入,营业外支出主要为捐赠支
出、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以及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损失。
4、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543.65 1,042.77 34.02% 778.08 -20.66% 980.66
递延所得税费用 -100.80 -17.63 156.64% -6.87 -88.70% -60.79
合 计 442.85 1,025.14 32.93% 771.21 -16.16% 919.87
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22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均适
用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随公司经营成果的波动而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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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资本性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资本性支出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942.71 3,692.49 502.62 4,807.83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围绕铁塔制造业务进行了各种投资,主要为购置土
地、厂房和相关生产设备。
公司固定资产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三车间、四车间、角钢车间、镀锌车间、
镀锌下料车间、螺栓生产车间及办公楼的厂房建设支出以及设备支出,其中角钢
车间、镀锌车间投资金额为 1,746.30 万元,三车间、四车间厂房投资金额为 860.63
万元,螺栓生产车间投资金额为 1,523 万元,铺集办公楼投资金额为 1,160.98 万
元,镀锌下料车间投资金额为 670 万元,镀锌流水线投资金额为 430.98 万元,
数控成型机投资金额为 375 万元。
公司无形资产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铺集厂区生产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投资
支出,投资金额共为 814.75 万元。
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规模适当,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增
长相匹配,公司通过各项重大资本性支出,购建新的土地、厂房和生产配套设施,
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铁塔产品的产能,扩大了产品的产销规模,提高了公司盈利
能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拟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拟定的投资计划投
入,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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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可比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的影响
公司无与可比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的影响。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重大事项的影响
公司无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重大事项。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随着公司自身不断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如果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公司将按计划投入到募投项目中,长期资产的比重将随着项目的进
展逐步提升,公司资产总额也将大幅增长。充足的自有资金也会替代现有的银行
借款并减少相应的利息费用,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销售利润率水平。
未来两年内,公司将完成“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和“年产1万吨角
钢塔技改项目”的建设,继续巩固以输电线路角钢塔、钢管塔为核心业务的产品
体系,走上规模优势明显、经营效益凸显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此外,公司也计划
扩展海外业务,积极寻求与世界各地电力客户建立并发展长期业务合作的关系,
提高自身品牌在全球的知名度。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完工、产品产能的
扩大以及销售业务不断的拓展,公司盈利能力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持续增长。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1、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1)假设本次发行方案于2016年11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
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2,918万股;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
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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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77.83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637.10万元,本次测算假设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2015年度持平。
上述关于利润值的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承诺及盈利预测,仅用于计
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条件,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
2016年度
项目 2015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8,750.00 8,750.00 11,668.00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万股)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677.83 5,677.83 5,677.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5,637.10 5,637.10 5,637.10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5 0.65 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5 0.65 0.63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元) 0.64 0.64 0.63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元) 0.64 0.64 0.63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相对上年度将会
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
“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年产1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及补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将大幅提高公司输电线
路钢管塔的产能和产量,缓解当前因产能不足造成的供需矛盾;“年产1万吨角钢
塔技改项目”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可显著提升公司角钢塔产品的生产效率和
产品质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能缓解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压力、提
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详细
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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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部分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年产1万吨角钢塔
技改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均围绕输电线路铁塔产品开展,与
公司现有业务具有一致性和延续性。
(四)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及销售、企业管理等环节均
培养和积累了一定规模的专业人员和富有经验的管理团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
行所需的人员将以内部培养为主,部分工作人员将从外部招聘。项目人员储备名
额确定后,公司还将根据新项目的产品特点、管理模式等,制定详细的人员培养
计划,保证相关人员能够顺利上岗并胜任工作。
2、技术储备
公司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各项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目前已获得22
项国家专利,另有7项专利申请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此外公司还参与了
DL/T646-2012《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电力铁塔用钢管制造技术条
件》等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产品技术
经验,在输电线路铁塔产品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
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依靠优质的产品质量和高效的市场开拓能力,业务已经涵盖全国 30 多
个省市和自治区,成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他地方电网的合格供应商。2015
年公司积极开拓国际业务并在加拿大、巴基斯坦等地成功获取订单,海外业务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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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取得一定的成效。稳定的国内市场合作关系及海外业务的开拓为募投项目的如
期实现收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五)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多
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加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输电线路角钢塔、钢管塔、变电站构架等电力输送
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具有750KV输电线路铁塔生产许可证以及国家
电网公司特高压铁塔产品供应资质。目前国内业务已经涵盖全国30多个省市和自
治区,成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他地方电网的合格供应商,海外业务也远销
至加拿大、巴基斯坦等地区。2013年至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9,840.91
万元、53,171.85万元和54,425.7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104.61万元、4,128.76万元、
5,677.83万元,总体保持稳定。同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加强公司原材料采购管理,密切
关注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趋势,及时调整库存规模及采购计划,降低产品综合采购
成本;利用现有客户的合作基础,通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品质,巩固与现
有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拓展新的海外市场;不断加强技
术研发团队建设,深化与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的合作,进一步完善产品放样、下
料、焊接等环节的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
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
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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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
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建立有效的成本和费用考核体系,对采
购、生产、销售等各方面进行管控,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提高公司利润率。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对《公司
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
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分红的比例、依据、条件、实施程序、调整事项等内容。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
投资者回报。
公司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予以关
注。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
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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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基于客观假设,对即期回报摊薄
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同时,公司已披露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
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做出了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八、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9
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1-9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阅报告》(中天运[2016]阅字第90010号),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汇金通公司财
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汇金通公司2016年9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9月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1、资产项目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20,213,708.63 110,419,451.97
应收票据 16,126,574.83 13,650,5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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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246,225,059.13 221,406,511.65
预付款项 6,971,979.89 19,148,665.76
其他应收款 13,972,209.26 4,279,514.42
存货 328,078,507.36 231,494,628.28
其他流动资产 3,624,944.54 --
流动资产合计 735,212,983.64 600,399,288.33
固定资产 205,222,511.69 198,864,085.00
在建工程 20,207,302.33 7,434,990.57
无形资产 44,852,188.61 45,460,475.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40,553.53 3,176,480.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00,454.76 7,068,085.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8,623,010.92 262,004,117.53
资产总计 1,013,835,994.56 862,403,405.86
2、负债和权益项目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280,200,000.00 254,500,000.00
应付票据 17,430,000.00 30,000,000.00
应付账款 69,258,454.63 48,774,153.63
预收款项 50,732,035.64 30,469,280.75
应付职工薪酬 16,440,938.12 10,757,005.09
应交税费 7,050,541.45 8,127,253.63
应付利息 327,983.33 416,916.88
其他应付款 840,480.57 1,304,029.68
流动负债合计 442,280,433.74 384,348,639.66
长期应付款 48,878,304.00 2,105,490.48
递延收益 986,111.08 1,111,111.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864,415.08 3,216,601.56
负债合计 492,144,848.82 387,565,241.22
实收资本(或股本) 87,500,000.00 87,500,000.00
资本公积 241,190,132.54 240,440,759.71
盈余公积 14,795,048.18 14,795,048.18
未分配利润 178,205,965.02 132,102,356.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1,691,145.74 474,838,164.64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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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9 月 2016 年 7-9 月 2015 年 1-9 月 2015 年 7-9 月
一、营业总收入 420,732,673.43 161,401,719.68 345,063,087.20 101,346,794.59
其中:营业收入 420,732,673.43 161,401,719.68 345,063,087.20 101,346,794.59
二、营业总成本 367,568,189.97 135,529,504.75 307,427,471.35 84,957,009.70
其中:营业成本 302,540,934.18 115,655,162.76 253,303,194.81 73,301,816.5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63,162.33 583,833.40 3,312,415.66 996,419.05
销售费用 27,083,483.06 9,167,066.41 21,184,319.41 5,125,616.00
管理费用 23,678,894.45 8,566,443.11 21,647,381.16 7,107,597.03
财务费用 9,667,956.04 3,396,538.01 10,950,431.51 3,225,992.58
资产减值损失 2,133,759.91 -1,839,538.94 -2,970,271.20 -4,800,431.4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3,164,483.46 25,872,214.93 37,635,615.85 16,389,784.89
加:营业外收入 1,816,747.03 259,577.11 535,656.11 97,016.10
减:营业外支出 172,242.36 40,000.01 60,015.49 15.4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4,808,988.13 26,091,792.03 38,111,256.47 16,486,785.50
减:所得税费用 8,705,379.86 4276862.27 5,813,588.67 2,453,698.7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103,608.27 21,814,929.76 32,297,667.80 14,033,086.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103,608.27 21,814,929.76 32,297,667.80 14,033,086.75
少数股东损益 -- -- -- --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09,066.15 32,239,331.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36,454.73 -7,255,111.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361,306.08 -25,644,448.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39,619.89 8,898.7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373,537.39 -651,330.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2,869,158.58 40,495,621.19
(四)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元
明细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2,238.0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472,905.97 325,000.01
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 --
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3,836.71 150,6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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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明细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7,320.93 80,098.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1,377,183.74 395,542.59
(五)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 2016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15,143.26 万元,增幅为
17.56%,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增加所致;公司 2016
年 9 月末负债总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10,457.96 万元,增幅为 26.98%,主要是短
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长期应付款等增加所致;公司 2016 年 9 月末所
有者权益较 2015 年末增加 4,685.30 万元,增幅为 9.87%,主要是 2016 年 1-9 月
公司经营积累增加所致。
公司 2016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2,073.27 万元,较 2015 年同期增加 7,566.96
万元,增幅为 21.93%,公司 2016 年 1-9 月净利润 4,610.36 万元,较 2015 年同
期增加 1,380.59 万元,增幅为 42.75%,主要是因为公司正常业务增长所致。
公司自审计截止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仍主要从事输
电线路角钢塔、钢管塔、变电站构架等电力输送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生产和
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供应商、客户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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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计划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将立足于生产 1000KV 特高压及以下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角钢塔、钢
管塔和变电站构架等电力输送设备制造领域,在“创新与挑战”的企业方针指导
下,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特高压输电的良好机遇,把特高压输电线路铁塔的生产
与品质提升作为企业的发展基础和方向,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知
名度,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具备持续发展能力。本着“企
业的发展取决于其持续满足顾客及社会需求的能力”的经营理念,将公司打造成
具有持续科技创新能力的输电线路铁塔制造企业和世界级制造行业的知名品
牌。
(二)公司的发展目标
在抓好产品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合作、收购、兼并等形式,整合有利于公
司扩大经营规模、拓展经营领域、深化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各种资源,促进公司
快速发展。通过本次上市筹集资金,进一步做强做大企业,实现企业的跨越式
发展。未来两年内,公司将完成输电线路钢管塔扩产等项目,形成以输电线路
钢管塔、角钢塔为主要产品,变电站构架等产品多样化发展的产业体系,走上
规模优势明显、经营效益凸显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同时,公司将吸引优秀的高
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品牌优势并以技术和服务为主导的
行业领先者。
(三)主要经营理念
公司以持续满足顾客及社会需求为经营理念,以打造国际知名铁塔品牌为
经营目标;创新发展,产业报国,做百年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向
规模和管理要效益,靠服务和质量争市场,以创新和机制求发展的宗旨。不断
开拓,积极进取,急用户所急,想用户所想。努力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先进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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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理
念,以诚信的态度建立好与供方和顾客的关系。
(四)市场开发计划
公司将建立完善高效、快速的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市场最新动
态,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科学、灵活的营销计划,建立、完善对销售人员的考核
和激励机制,加速培养一支现代化的复合型的营销队伍,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构筑覆盖全国大部分省区市的铁塔营销网络,重点巩固国家电网工程,并积极
开拓其他业务市场,形成以各发电企业、省局工程为补充的市场新局面。
(五)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为实现人才发展目标,优化人才结构,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聘请有
实践经验与能力的管理人才,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和专家型高级人才,建立
一支能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队伍。同时,要积极倡导新知识、新技术、新业
务、新技能的学习,致力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利用,及时研究
国内外市场需求和动向,努力与市场接轨。
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1)大力扩充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
术人员的储备;(2)完善员工培训体系,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各种类型的培
训,鼓励员工再深造和参加技术交流,优化员工知识结构,培养和提高全体员
工的工作能力、技能水平、品质意识及企业文化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
的潜能;(3)建立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公正、公平、公开的薪酬体系,使各
个部门的人员保持持续的动力与创新能力。
(六)新产品开发计划
钢管杆设计研究是体现铁塔制造企业研发能力的重要部分,公司已有很多
成功研发经验。未来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研发体系加大研发力度,完成更多研
究项目。钢管组合塔的应用研究未来将成为铁塔制造业的研发趋势,公司在此
领域已经积累了大量研发经验和丰富的研发成果,未来将继续不断提高自身的
研发能力,加大钢管组合塔的应用研究力度,提高产品工艺技术含量,保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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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量。由于钢管塔的制造过程,特别是组装焊接方面的工艺难度高于角钢
塔,故研究和生产出满足未来电网建设需求的钢管塔产品,是企业提高竞争力
和丰富产品结构的重要手段。
(七)技术创新计划
未来公司将加大对研发的投入,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加速产品的升
级换代,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公司的发展壮
大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对焊接、放样新工艺的研究将很大程度提高公司现有
产品的质量与生产效率,从而提高产品竞争力,高效化生产也将进一步加强企
业规模生产效益。同时,公司也将会有大量其他有效控制成本的工艺研发投
入,通过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人力电力等方面的消耗来不断降低生产成本,
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八)再融资计划
本次发行如能顺利实施,募集资金将用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的募投项
目。同时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综合利用银行贷款、公
司债券等债权融资方式进行融资,以保持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取得满足公司
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公司将以规范的运作、科学的管理、持续的增长、
丰厚的回报给投资者以信心,保持公司在资本市场持续融资的功能。未来两至
三年,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和外部客观融资环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维
护股东利益为宗旨,积极拓展融资途径,合理地选择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等多
种融资方式,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九)收购兼并计划
公司目前暂无具体的收购兼并计划。但随着规模的扩大、实力的增强,公
司将按照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本着对股东有利、对公司发展有利的基本原
则,在时机成熟时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达到延长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扩充
产品范围、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效果,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
司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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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国际化经营规划
在国际市场上,由于全球范围内电力需求的增长,必将使各国加大电力建
设的投资力度,进口需求正在不断扩张,这就为我国铁塔的出口创造了条件。
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合理制定销售政策和服务方案,加大对国际市场的
开拓力度,力争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上述发展计划是以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能力、业务发展情况、市场地位和
经营优势为基础所制定,其主要依据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改
变;
(二)国家宏观经济继续平稳发展;
(三)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能够顺利完成,募集资金尽快到位;
(四)公司所处行业与市场环境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五)不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或其它不可抗
力因素;
(六)公司未受到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所载的风险因素带来的重大
不利影响;公司未出现由重大自然灾害、战争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
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较快增长。在资金运用规模扩
大和业务急速扩展的背景下,公司在资源配置及运营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方面将迎来新的挑战。另外,近年来公司发展速度较快,随着销售
规模的上升、销售区域的扩展、员工数量的增多等,都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
了挑战。公司将不断调整组织结构,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升
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战略计划的实施必须有相应的人才支持,特别是技术、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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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和管理等方面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将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是依托公司在输电线路铁塔行业的竞争实力,以公司
现有人才、技术、业务为基础而作出的战略规划,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全面拓
展和提升,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计划是基于募投项目如期完成而制定的。现有业务的健康发展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如期完成,为实现发展计划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增加
钢管塔产品的生产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巩固和扩大
公司现有主营产品市场份额,为公司实现可持续、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保障。
另外,本次股票发行可提升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不仅有利于
提升公司在输电线路铁塔制造业的知名度,而且有利于激发公司员工的创造性
和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引进更多的优秀人才,为公司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
标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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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专户存储安排
经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18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29,835.31 万元,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存储在董事会决定的
专门账户并进行集中管理。公司将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
银行、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及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重要性原则依次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建设期
号 资部分
1 年产 3.2 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 22,207.44 22,207.44 胶发改审[2016]114 号 1.5 年
2 年产 1 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 3,628.21 3,628.21 胶发改审[2016]115 号 1年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9,000.00 3,999.66
合 计 34,835.65 29,835.3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了“年产 3.2 万吨
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建设用地及厂房建设的全部价款,保证了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场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先行归还已发
生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剩余部分用于项目的后续建设,争取尽早
投产。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输电线路铁塔产品开展,是对现有业务的完善和发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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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规模方面,目前公司角钢塔及钢管塔的产能利用率均达到 90%以上,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产能钢管塔 3.2 万吨,角钢塔 1 万吨,投资规模合理
且能有效化解随着公司未来订单增长而产生的产能不足问题;财务状况方面,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占流动负债总额的 62.09%,资产负
债率为 45.97%,进行债权融资的空间有限。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以及偿还银行借款,可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技术水平方
面,公司输电线路铁塔产品技术较为成熟并具备一定的自主研发能力,为募投
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基础;管理能力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
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
实施提供了管理保障。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
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基本相适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具有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
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实际募集资金不足时的安排
若公司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时,不足
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一)我国庞大的电力投资规模是输电线路铁塔行业发展的基础
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其发展对经济增长有很强的推动作
用,而经济的增长也会带动电力需求的增长。近年来,我国社会用电需求不断
增长,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15 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为 55,500 亿千瓦时,
相对于 2011 年的 46,928 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4.28%。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力消费需求,缓解电力供需的矛盾,一直以来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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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十分重视电力工业的投资。但是,我国的电力建设相对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
的发展空间。按照 2015 年年末我国总人口 137,462 万人计算,我国人均用电量
为 4,037.48 千瓦时,人均装机容量为 1.0972 千瓦,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人
均用电量 13,000、8,000 千瓦时,人均装机 1.2-3.8 千瓦等指标存在一定差距。未
来我国将继续加大对电力的投资,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工业“十二五”
规划滚动研究报告》,“十三五”期间我国电力工业投资将达到 71,000 亿元,比
“十二五”增长 16.40%。
(二)电网建设加速推进为铁塔行业带来广阔市场前景
电网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保障,电力供应的瓶颈关键在于电网,而
电网安全、高效的运行离不开输电线路铁塔的支撑。近年来,为了满足电源大规
模集中投产和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我国电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 2015 年底,
全国电网 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公用变电设备容量分别为 61.09 万
千米、31.32 亿千伏安,分别同比增长 6.80%和 3.47%。
当前我国电网的建设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我国过去电力建设长期
“重发轻供”,电网建设相对于电源建设较为滞后。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数
据显示,从投资结构看,2015 年我国电网工程建设投入超过电源建设 512 亿元,
占电力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比重达 52.94%,但与国际上电网与电源投资 6:4
的水平仍有一定差距。未来我国将继续加速推进电网建设,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
合会《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报告》,“十三五”期间电源投资和电网投
资将分别为 36,000 亿元和 35,000 亿元。
电网投资中相当重要一部分是用于购买输电线路铁塔等相关电力设备,电网
投资的逐步加大必将增加对输电线路铁塔的需求,为铁塔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前
景。
(三)特高压电网建设的全面展开成为铁塔行业发展的历史性机

我国能源分布严重不均,一次能源基地和用电负荷中心呈现明显的“反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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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特点,中国西部和北部地区集中了大部分能源但当地负荷需求低,而东南部
沿海地区负荷需求大但能源匮乏。具体能源分布区域方面,中国煤炭资源约 76%
集中在北部和西北部,水资源约 80%分布在西南部,陆地风能资源约 90%分布
在西北、东北和华北地区,太阳能资源年日照数超过 3,000 小时的地区主要集中
在西北省份。东部用电负荷区域距离这些能源基地达 800-3,000 公里,适合走集
中开发、规模外送、通过远距离输电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臵。
同时,从环境压力看,近几年中国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峻,政府层面也意识
到治理雾霾的紧迫性,而燃煤尾气、汽车尾气等均是雾霾颗粒的主要来源。为了
缓解人口稠密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压力,沿海地区需有效控制当地新建火电设施
的规模。同时,有必要在具备水资源、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的煤炭富集地区建
设大型煤电基地(按照最先进的节能环保标准),采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先进
输电技术,推进电力外输通道建设,加大向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
域送电规模。
从 2013 年下半年开始,政府高层对特高压建设的态度逐渐转为认可支持,
特高压建设势在必行,将迎来爆发性的发展。2013 年 9 月国务院出台了《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 年 1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14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
见》,多处提及外输通道的建设,正式把增大电力跨区交易与解决中东部雾霾相
结合。为细化落实《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能源局于 2014 年
6 月与国网、南网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外输电通道建设任务书》。根据任务书
要求,两网公司将加快推进建设蒙西-天津南、锡盟-山东、锡盟-江苏、宁东-浙
江、准东-华东等总计 12 条大气污染防治外输通道,提高跨省区电力输送能力。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规划,“十三五”特高压工程分三批建设:第一批“五交八
直”工程预计于 2018 至 2019 年建成投产,主要为治理东中部地区严重雾霾,满
足西部北部能源基地和西南水电基地电力外送需要,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水平。第
二批“四交两直”工程预计于 2019 至 2020 年建成投产,加快形成东部、西部同步
电网,建设东北特高压环网,东北与华北、西北与西南、华北—华中与华东特高
压交流联络通道,以及金上—赣州、俄罗斯—霸州直流等特高压工程。第三批“三
交一直”工程将于 2020 年以前开工,主要建设东部电网内部网架加强工程、内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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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特高压主网架、西部电网向新疆和西藏特高压延伸工程,以及伊犁—巴基斯坦
直流等工程。
中国的资源禀赋特点和现实环境压力决定了特高压建设的必要性。随着特高
压投资力度的加大,特高压工程建设的全面展开将成为带动铁塔需求增长的新动
力。
(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配电网升级改造
2014 年 3 月 16 日,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
(以下简称“规划”),强调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
展的强大引擎、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新型城镇化布局将会对电力需求增长和分布产生影响。一是培育发展成渝、
中原、长江中游、哈长等中西部地区城市群,从长期趋势看将带动中西部用电增
长。二是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可能改变省内分块电力负荷增长速度和布局。三是
各类城镇基础设施完善、农村人口转移和落户等将促进电力需求增长。
目前我国配网发展仍面临多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多年来配网建设和改
造资金不足,以及城市快速扩张开发,造成配网网架结构相对薄弱,供电能力不
强;其次,配网自动化水平整体偏低,配网调度运行技术支持手段落后,以及配
电网接纳分布式电源的能力不足等。
国家发改委于 2015 年 8 月发布了《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
明确了至 2020 年,中心城市(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 1 小时,综合电压
合格率达到 99.97%;城镇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 10 小时,综合电压合格
率达到 98.79%;乡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综合电压合格率达
到 97%的发展目标。同时国家能源局发布了《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
2020 年)》,提出 2015-2020 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 2 万亿元,其中“十
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 1.7 万亿元。
国家对配电网大规模升级改造投资的政策支持,将会使得我国铁塔制造企业
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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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将带动我国铁塔产品出口
“一带一路”战略不仅仅是解决我国产能过剩、需求不足的矛盾,更是拟通过
沿线国内和沿线国区域间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规划发展当地经济、改善
民生,从而促进经济合作。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
其推进发展将是“一带一路”的重要环节。
我国周边国家一次能源资源丰富,与中国互补性强,如中亚五国煤炭、水力
和风电资源丰富,俄罗斯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具有丰富的水力、煤炭资源,蒙古
国具有丰富的太阳能、风能和煤炭资源,上述多国能源开发率低,建设大型电源
基地及外送潜力巨大;同时,除周边国家自身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外,中国巨大
的电力需求也创造了广阔的电力市场,有望刺激相关国家的电网投资量。
为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国家电网公司未来规划以“一带一路”国家能源
互联互通为突破,经过洲内跨国联网、跨洲联网和全球互联 3 个阶段,到 2050
年将建成由跨国跨洲特高压骨干网架和各国各电压等级智能电网构成的全球能
源互联网,连接“一极一道”(北极和赤道附近地区)和各洲大型清洁能源基地,
以及各种分布式电源,将全球清洁能源发电输送到各类用户,保障更清洁、更高
效、更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供应。
在巴西美丽山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正积极开展与俄罗斯、哈萨
克斯坦、蒙古、巴基斯坦等周边国家的电力能源合作,加快推进有关特高压联网
工程的规划、前期建设工作,预计到 2025 年基本实现与周边国家电网的互联互
通。“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必将大幅度推动经济带相关国家电力基础设施的建
设,带动我国铁塔产品等电力装备的出口。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年产 3.2 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
1、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 22,207.4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 17,591.96 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为 3,865.48 万元。项目规划建设期为 1.5 年,在建设期内将完成厂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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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生产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人员配置等。结合公司过去积累的行业
技术经验及成功的项目管理经验,本项目的建设将使公司在输电线路钢管塔市
场中的占有率有更大的提升,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
项目投资明细表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1 固定资产 17,591.96 79.22%
其中:工程建筑及其他费用 5,276.25 23.76%
生产设备购置和安装工程费用 12,315.71 55.46%
2 土地购置费用 750.00 3.38%
3 铺底流动资金 3,865.48 17.41%
合 计 22,207.44 100.00%
2、项目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利用特高压电网建设契机,扩大生产规模以满足市场需求
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社会用电量需求逐年上升。但是由于我国能源
资源和负荷需求呈现逆向分布的特点以及电源、电网投资比例的失衡,使得我国
电网建设相对滞后,电网大规模远距离输电能力不足,从而导致我国能源输送过
于依赖输煤,近年来煤、电、运紧张的局面反复出现。在此形势下,发展输电网
尤其是特高压输电网已经成为我国电力大规模输送的必然要求。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规划,从 2013 年起的 8 年间,计划投资超 3 万亿元用于
电网建设,主要分别用于特高压和配网建设,其中约 1.2 万亿元将投产特高压线
路。计划于 2015 年建成“两纵两横”特高压网架和 7 回特高压工程;到 2017 年建
成“三纵三横”网架和 13 回特高压工程;到 2020 年建成“五纵五横”网架和 27 回
特高压工程。由于 500KV 以上的高压电网对铁塔质量要求很高,普通角钢塔并
不能满足要求,因而未来我国电网建设尤其是特高压电网的建设需要大量的钢管
塔。
特高压钢管塔市场需求给行业内实力较强的企业带来较大的市场拓展空间。
但是,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输电线路钢管塔产品的生产能力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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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8.97%、109.00%和 95.07%,
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利用良好的市场契机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的需要。因此,
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和提高产能已迫在眉睫。新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每年新
增输电线路钢管塔产能 3.2 万吨,生产能力的扩大使得企业可以更好地满足不断
增长的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竞争力。
(2)项目建设是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企业利润水平的需要
输电线路铁塔从形态来分主要有角钢塔和钢管塔两类,当前角钢塔占据市场
的大部分份额。但是,随着电网建设的逐步推进,输电线路负荷和机械荷载也在
不断增加,市场对于输电线路铁塔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输电线路铁塔产品开始向多样化和高端化方向发展,钢管塔作为输电线路铁塔行
业的高端产品,在输电线路尤其是在超高压和特高压输电线路中具有角钢塔所不
具备的优势,近年来被电网公司大力推广与应用,其具体对比如下表所示:
角钢塔和钢管塔性能以及应用等对比情况
区别 角钢塔 钢管塔
技术含量 产品技术含量较低,生产技术成熟,安全性较低 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安全性较高
构件风压较大,刚度较低,结构较为复杂,塔身 构件风压较小,刚度大,结构简洁,受力合
特点
较重 理,传力清晰,塔身较轻
价格 价格较低 价格较高
输电线路中普遍使用,但因承载力相对较差,多 主要应用于 500KV 以上输电线路中,目前
应用情况
应用于低电压等级输电线路 需求量逐渐增加
竞争格局 国内生产企业较多,竞争比较激烈 相对于角钢塔生产企业,竞争相对较小
产品地位 属于铁塔产品中的普通产品 属于铁塔产品中的高端产品
由于输电线路钢管塔对于材质、技术以及制造工艺等要求更高,且大部分特
高压输电线路必须采用钢管塔才能满足其建设要求,因此输电线路钢管塔的价格
和毛利率水平一般高于角钢塔。公司当前产品仍主要以角钢塔为主,钢管塔生产
能力以及产量还相对较小。从市场未来发展趋势以及提高公司利润双重因素考
虑,公司有必要提高钢管塔特别是特高压输电线路钢管塔的生产能力,以此优化
产品结构、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3)项目建设是完善产业链、降低成本、提升利润空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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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缝钢管是指焊缝与钢管纵向平行的钢管,主要原材料为钢板,大多应用于
电力、自来水工程、石化、城市建设等行业。在输电线路钢管塔构造结构中,直
缝钢管是最为主要的部件。目前公司钢管塔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直缝钢管以外购为
主,为了完善产品产业链,在本投资项目中将有部分资金用于购进生产直缝钢管
所需的专用设备。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把直缝钢管的生产纳入到自身生产工序中,
减少对直缝钢管生产厂家的依赖、最大限度的保证产品质量和严格控制生产周
期。此外,自制直缝钢管的成本比向外部供应商采购的价格低 10%左右,有利于
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3、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同时为了控制产品质量,公司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一系列企业标准。本项目产品生产所遵循的标准主要有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2694-2010)、《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
术条件》(DL/T646-2012)、《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质量
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等。
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工艺与公司现有的生产工艺相同,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之“(二)公司生产工艺流程
图”。
4、产品的技术水平及技术来源
从产品的技术层面来看,年产 3.2 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是以原有产品为
基础,为了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增长以及提高企业竞争力而进行的生产能力扩
张,产品生产技术与原有技术相同,主要体现在放样、焊接、组装等方面。
(1)放样技术
本项目主要采用 LMA 计算机三维动态软件进行放样,该软件基于 Windows
模式,是国内较早的基于自主平台的三维实体绘图及放样软件。LMA 系统在设
计开发时贯穿了当今最先进的 CIMS 制造理念,与以往基于 DOS 设计模式的铁
塔绘图放样程序相比,在体系结构、稳定性、可维护性、可扩充性、智能化及自
动化计算方面都有质的飞跃,在操作方式、交互方式、用户界面上有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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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也更加完善。同时,数控自动生产线与微机终端连接既保证了加工质量,
又适应了大批量生产的需求。
(2)焊接技术
该项目引进唐山开元自动焊接装备有限公司输电线路钢管塔自动生产线,其
中焊接过程采用自动焊接设备,其主要焊接设备包括钢管法兰焊接设备、焊接电
源、气动系统、控制系统等,实现了小飞溅焊接,缩短了后续打磨工时,确保了
焊缝均匀一致。同时实现了不停弧多层焊接,两端同时进行打底焊、填充焊以及
盖面焊,极大的提高了焊接的工作效率。总之,该自动化的焊接设备具有焊缝美
观、性能稳定、操作方便、效率高、适用范围广等优点。
(3)组装技术
本项目采用自动化生产线,包括了下料、组装、焊接等全过程。由于输电线
路钢管塔采用钢管法兰及插板等连接形式,近似为钢性连接,因此对钢件组装的
精度要求极高,而自动化生产线可以实现数控编码,运行机构可精确控制旋转角
度和宽度尺寸,从而有效的保证铁塔精度,这对于输电线路钢管塔加工极为关键。
本项目产品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且已经成熟运用,项目实施不存在技
术障碍。目前公司已获得多项国家专利,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无形资产”。
5、计划购买的生产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条/台)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钢板铣边机 1 700.00 700.00
钢板预弯机 1 700.00 700.00
折弯机 14m*4000t 1 950.00 950.00
钢管预焊机 2 600.00 1,200.00
钢管内焊机 2 150.00 300.00
钢管外焊机 2 140.00 280.00
钢管精整机 1 350.00 350.00
龙门移动式钢管矫直机 1 280.00 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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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扩径机 1 200.00 200.00
钢管水压试验机 1 810.00 810.00
焊缝超声波探伤机 2 70.00 140.00
平头倒角机 1 500.00 500.00
钢管焊缝(X 射线)探伤机 1 60.00 60.00
数控开卷校平横切生产线 1 250.00 250.00
数控等离子切割机 2 70.00 140.00
板材数控下料制孔一体机 2 180.00 360.00
环保设备升级 1 200.00 200.00
数控火焰切割机 5 15.00 75.00
七轴相贯线切割机 2 63.00 126.00
主管加工生产线 2 1,118.00 2,236.00
插板双端装配、焊接生产线 2 480.00 960.00
板材火焰切割机 2 100.00 200.00
龙门式钢板坡口加工设备 1 175.00 175.00
电焊机 30 3.50 105.00
塔吊 10T 2 55.00 110.00
自动焊接合缝机 2 145.00 290.00
双梁行车(20t) 4 65.00 260.00
合 计 11,957.00
6、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的供应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钢板、角钢、螺栓、法兰以及锌锭等,主要从国内采购,
均有稳定来源,公司与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的业务关系,可以保证项目达产后的物
料供应。本项目产品所需辅料主要为焊条、焊丝等低值易耗品,均比较容易购买。
项目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以及天然气等,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山东省青岛胶州市铺
集镇工业园内的巩家庄村,工业园区内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电、
天然气等能源供应充足,能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
7、项目环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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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取得胶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年产 3.2 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胶环审
[2014]186 号)。本项目建设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报告表提出
的各项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的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8、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胶州市铺集镇朱诸路北侧,地理位置优越,距青岛国际机
场、海港码头 62 公里,胶济铁路 26 公里,济青高速公路和环胶州湾高速公路
37 公里。公司已取得编号为胶国用(2013)第 17-23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
9、项目的组织方式和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由汇金通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计划用时 1.5 年,具体实施进度
计划如下:
第一年 第二年
工程阶段
1 2 3 4 1
准备阶段
土建工程招投标、
施工阶段
设备采购阶段
公用工程施工、安
装阶段
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招聘、培训人员
设备试运转、验收
10、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项目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
下: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结果
1 年均销售收入 24,064 万元
2 年均利润总额 3,398.71 万元
3 年均净利润 2,888.91 万元
4 投资净现值(税后) 6,952.27 万元
5 内部收益率(税后)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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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 5.05 年
7 动态投资回收期(税后) 7.24 年
8 投资利润率 16.18%
(二)年产 1 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
1、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 3,628.21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 2,474.06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为 1,154.15 万元。项目规划建设期为 1 年,在建设期内将完成对原有老化
设备的更新换代、生产线建设和完善人员配置等。项目达产后,可显著提升公司
角钢塔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
项目投资明细表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1 固定资产 2,474.06 68.19%
其中:设备购置费用 2,402.00 66.20%
2 铺底流动资金 1,154.15 31.81%
合 计 3,628.21 100.00%
2、项目的必要性
(1)满足角钢塔日益增长的需求
尽管钢管塔在特高压等级输电线路中,相比角钢塔拥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在
低电压等级输电线路中,钢管塔和角钢塔在技术上没有太大差别,均能够满足电
网线路建设的要求。目前角钢塔的焊接量为钢管塔的七分之一左右,而加工费用
仅为钢管塔的二分之一,并且角钢塔的采购单价要比钢管塔低 20%左右。因此,
角钢塔在低电压等级输电线路中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未来随着我国电网建设
的发展,市场空间仍然广阔。公司技改项目主要针对角钢塔焊接技术以及焊接自
动化生产设备进行改进,可有效提高角钢塔的生产效率及产量。新项目建成后,
公司生产能力的增大使得企业可以更好地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从而进一步
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突破产能瓶颈限制,满足业务增长需求
公司角钢塔产品主要应用于输电线路。随着国家电网建设的加大投入,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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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的需求量逐年增大,公司现有的产能已经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自
2011 年至 2013 年,公司角钢塔产量由 2011 年的 48,135.80 吨增长到 2013 年的
65,629.37 吨,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16.77%,角钢塔的销量由 2011 年的 46,000.59
吨,迅速增长到 2013 年的 66,364.69 吨,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20.11%。2014 年
公司受营运资金紧张的影响,控制了订单数量,减少了产量及销量规模,随着
2015 年资金情况好转,公司产量和销量皆有所回升,2015 年产能利用率达到
93.81%,产销率达到 102.56%,公司未来随着订单增加进一步扩大产量的空间有
限。本项目将针对这一难题进行技术工艺改造,引进自动化的生产线,达到具备
批量生产输电线路角钢塔的能力,有效的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和产能。
(3)生产设备及仪器更新换代的需要
公司目前拥有数控角钢生产线、数控板材生产线、高速数控钻床生产线等生
产设备,能够暂时满足角钢塔的生产需要。但随着电网建设的发展,公司需要提
高角钢塔的质量和生产效率。公司目前有部分角钢塔生产设备已经使用多年,逐
渐老化的生产设备已经不能满足新的生产需要,急需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换代。
本项目计划采购数控角钢钻孔生产线、数控型钢联合生产线、板机(数控液压冲
孔机)、机器人地脚焊接、龙门移动式数控钻床、四柱液压机等设备。拟采购的
新设备较现有设备在技术上更为先进,一些新设备的使用将替代公司生产过程中
的部分人工工序、提高钻孔内壁的光滑度、减少焊接误差、提高焊接部位受力能
力、减少沙眼和气孔的数量以及美化外观。技改后新生产设备的投入使用,将大
大提高角钢塔的质量和生产效率,满足市场需求。
3、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同时为了控制产品质量,公司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一系列企业标准。本项目产品生产所遵循的标准主要有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2694-2010)、《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
术条件》(DL/T646-2012)、《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质量
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等。
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工艺与公司现有的生产工艺相同,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之“(二)公司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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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产品的技术水平及技术来源
本投资项目生产的是公司成熟产品,公司已经掌握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关
键生产技术,主要体现在放样、焊接等方面,各相关技术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
水平。
(1)放样技术
本项目主要采用 TMA 计算机三维动态软件进行放样,该软件基于 Windows
模式,是国内较早的基于自主平台的三维实体绘图及放样软件。TMA 系统在设
计开发时贯穿了当今最先进的 CIMS 制造理念,与以往基于 DOS 设计模式的铁
塔绘图放样程序相比,在体系结构、稳定性、可维护性、可扩充性、智能化及自
动化计算方面都有质的飞跃,在操作方式、交互方式、用户界面上有明显改善,
系统功能也更加完善。同时,数控自动生产线与微机终端连接既保证了加工质量,
又适应了大批量生产的需求。
(2)角钢塔塔脚机器人焊接技术
在铁塔加工过程中,对于角钢塔塔脚焊接大多采用手工焊接模式,电焊工素
质的高低不同造成了焊接质量、焊缝美观、焊接效率的参差不齐。本技术由焊接
机器人和两台两轴变位机组成,该技术包括两个工位,一个用于装卸工件,一个
用于焊接。两轴变位机用于加持工件,并调整至合适的位置,以配合机器人进行
焊接。两者配合可满足焊接对焊接姿态和焊接速度的要求,从而实现高性能、高
质量的焊接,保证角钢塔塔脚焊接的可靠性。
本项目产品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且已经成熟运用,项目实施不存在技
术障碍。目前公司已获得多项国家专利,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无形资产”。
5、计划购买的生产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条/台)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数控角钢钻孔生产线 2 170.00 340.00
数控型钢联合生产线 6 90.00 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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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机(数控液压冲孔机) 4 45.00 180.00
机器人地脚焊接 5 170.00 850.00
剪板机 2 20.00 40.00
龙门移动式数控钻床 4 30.00 120.00
液压角钢开合角机 2 15.00 30.00
液压打字机 4 10.00 40.00
摇臂钻 3 20.00 60.00
压力机 4 8.00 32.00
四柱液压机 2 50.00 100.00
型钢校直机 1 10.00 10.00
液压角钢开合角机 1 15.00 15.00
滚剪侧角机 1 8.00 8.00
数控火焰切割机 1 18.00 18.00
液压角钢切角 1 8.00 8.00
塔机 1 11.00 11.00
合 计 2,402.00
6、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的供应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角钢、钢板、锌锭及紧固件等,主要从国内采购,均有
稳定来源,公司与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的业务关系,可以保证项目达产后的物料供
应。本项目产品所需辅料主要为焊条、焊丝等低值易耗品,均比较容易购买。项
目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以及天然气等,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山东省青岛胶州市铺集
镇工业园内的巩家庄村,工业园区内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电、天
然气等能源供应充足,能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胶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年产 1 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胶环审[2014]193 号)。
本项目建设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措
施,确保环保设施的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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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为青岛胶州市铺集镇工业园区的巩家庄村,该工业园位于胶州
市铺集镇驻地以东,朱诸路北侧,地理位置优越,距青岛国际机场、海港码头
62 公里,胶济铁路 26 公里,济青高速公路和环胶州湾高速公路 37 公里。公司
已取得编号为胶国用(2013)第 17-2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
9、项目的组织方式和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由汇金通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计划用时 1 年,具体实施进度
计划如下:
前 6 个月 后 6 个月
工程阶段
1 2 1
准备阶段
设备采购阶段
安装阶段
设备调试阶段
招聘、培训人员
设备试运转、验收
10、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项目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
下: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结果
1 年均销售收入 6,000 万元
2 年均利润总额 536.15 万元
3 年均净利润 455.73 万元
4 投资净现值(税后) 1,245.20 万元
5 内部收益率(税后) 18.74%
6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 4.88 年
7 动态投资回收期(税后) 6.61 年
8 投资利润率 14.78%
(三)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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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具体情况和财务状况,拟将本次募集资
金中的 3,999.66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2、项目必要性
(1)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
公司所在行业为金属结构制造业,细分行业为输电线路铁塔制造业,属于
资金密集型行业。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与下游客户签订合同后,即向供应商采购原
材料并组织生产,公司生产输电线路铁塔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锌锭,报告期
内这两类原材料耗用成本占当期生产成本的比重平均在 80%左右,而钢材、锌
锭的采购大多需要在交货时支付全款,部分赊销采购所给予的信用周期也较
短,故公司在签订销售合同后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原材料的采购。
同时,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后只能收到部分预收款,销售产品的剩余货款在出
厂交货并验收合格、工程投运等环节分阶段支付,且下游客户会保留销售合同总
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输电线路运行1年后支付给公司。故根据输电线
路铁塔行业的特点,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报告期内
公司营运资金主要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解决,资金成本压力较大,且借款额度
受银行相关政策影响较大,如果没有大量稳定持续的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将影响
公司的后续发展。
(2)公司应收账款、存货规模较大,对流动资金存在较大需求
受公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的规模较
大,近三年合计分别为 49,087.57 万元、47,109.74 万元和 45,290.11 万元,占各
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 92.86%、85.36%和 75.43%,较大数额的应收账款和存货对
公司日常的运营资金需求形成了一定压力。
(3)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财务状况的优化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26,020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
额的 62.09%;资产负债率为 45.97%,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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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 1.54、0.81,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低。使
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在未来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偿债能力指标,减
少利息费用支出。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借款,可在
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张而产生的营运资金需求,缓解快速发展的
资金压力,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总体
竞争力。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募投项目实施后的新增收益完全可以消化固定资产投资折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扩大将导致固定资产折
旧较目前有所增加,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无形资产 合计
投资项目 年折旧 年均税后
投资额 年折旧 投资额 年折旧 投资额 年摊销
及摊销 净利润
年产 3.2 万吨输
电线路钢管塔 5,276.25 250.62 10,578.37 1,004.94 750.00 15.00 1,270.57 2,888.91
项目
年产 1 万吨角钢
-- -- 2,125.05 201.88 -- -- 201.88 455.73
塔技改项目
合 计 5,276.25 250.62 12,703.42 1,206.82 750.00 15.00 1,472.44 3,344.64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年平均新增税后净利润
3,344.64 万元,新增收益能完全覆盖公司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额,项目实施后
对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有积极的影响。
2、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筹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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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对公司盈利不能产生贡献,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降低。但从中长期来
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随着项目的逐
步达产,公司盈利能力将持续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提高。
3、对资产负债率及资产结构的影响
公司目前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为银行借款。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
资产负债率为 45.97%,进行债权融资的空间有限;同时,较多的银行借款也会
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
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可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扩宽公司融资渠道,
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二)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产品结构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营业
收入、利润总额将明显增加,业绩的稳定性也将进一步加强。“年产 3.2 万吨输
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将大幅提高公司输电线路钢管塔的产能和产量,缓解当前因
产能不足造成的供需矛盾;“年产 1 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
设备可显著提升公司角钢塔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银行借款”能缓解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压力、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费用。长
远看,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将提高公司在输电线路铁塔产品领域的地
位、抗风险能力及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将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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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普通股,公司所有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公司
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
他形式的利益分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
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
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以将公积
金转增为股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
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股利分配。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以及《关于审议<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201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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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上述两个议案。
(一)利润分配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制定和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但公司利
润分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当公司在当年盈利且
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将进行利润分配,其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且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不应低于 20%;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存在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等情况时,在确保
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3、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
和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后
提出,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
见。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
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应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
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公众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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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具体规划如下:
1、长期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发展所处阶段、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
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
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长期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1)公司长期回报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公司长期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
别是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涉及股
价敏感信息的,公司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3)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制定应
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
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方式;(5)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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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期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1)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
改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或修改一次未来三年具体的股东回报规
划;(2)回报规划期内,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
意变更。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次确
定的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
段股东回报计划,并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
定。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
以上表决通过。
4、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
一基本原则,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业务发展目标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将借助募集资金和留存未分配利润,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设备水平和技术实
力,巩固和提高公司在铁塔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为此,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将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
(1)当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在足额预留法
定公积金以后,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且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应低于20%。
(2)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存在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等情况时,在确保足额现
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
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目标,
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调整机制及相关内容的规定
1、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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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进行了规定:“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须针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
事会审核后,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
见。”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
《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性,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研究论证并
在股东大会提案中结合行业竞争状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资金需求规划等因素
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监事
会审核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且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该等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未进行现金分红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不足 20%的,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
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的议案》,如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
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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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制定的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增强了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
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发行人制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及未来分红规划,注重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
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
效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权益。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相关规定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
律师认为:发行人已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股利分配政策并在《招股说明书》中
予以充分披露。
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制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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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主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梁庭波
电话:0532-85230666
传真:0532-85233666
电子邮件:ipo@hjttower.com
二、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为 500 万元以上的
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500 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
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或具有代表性的合同(借款合同除外)如下:
(一)销售合同
单位:万元
序号 签订时间 签约方 销售内容 金额
1 2016 年 2 月 1 日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角钢塔 7,021.08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
2 2016 年 5 月 5 日 角钢塔 5,314.96
有限公司
3 2016 年 7 月 21 日 国家电网公司 角钢塔 2,115.23
4 2016 年 5 月 24 日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角钢塔 1,817.6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
5 2016 年 5 月 30 日 角钢塔 1,501.90
善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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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16 年 2 月 4 日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角钢塔 1,156.20
7 2016 年 2 月 5 日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角钢塔 1,102.33
8 2016 年 4 月 27 日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构架 1,020.00
9 2016 年 5 月 24 日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角钢塔 901.29
10 2016 年 5 月 24 日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角钢塔 893.03
11 2016 年 1 月 31 日 泰州永邦重工有限公司 角钢塔 828.80
12 2016 年 4 月 13 日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钢管塔 755.09
13 2016 年 6 月 30 日 邹平县宏创热电有限公司 钢管塔 648.23
14 2015 年 11 月 5 日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角钢塔 630.62
(二)采购合同
单位:万元
序号 签订时间 签约方 采购内容 金额
1 2016 年 5 月 3 日 青岛春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 钢板 499.12
2 2016 年 7 月 27 日 泰安市贵和物资有限公司 角钢 399.07
3 2016 年 6 月 18 日 山东金之冠物资有限公司 角钢 295.85
4 2016 年 6 月 2 日 济南盛鑫昌达商贸有限公司 角钢 260.59
三、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牵涉以下两项诉讼:
1、15 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诉讼
2012 年 11 月 16 日,胶州市铺集镇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
铺集镇人民政府将朱诸公路北侧,巩家庄村西北的闲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厂房转
让给公司,土地面积约 15 亩,闲置厂房、办公楼 4,600 平方米。该 15 亩土地原
是青岛仙台食品有限公司的土地,青岛仙台食品有限公司已于 2007 年取得该等
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在地上建设了部分建筑物。公司承接该等土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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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原青岛仙台食品有限公司建设的部分建筑物改建了职工宿舍。
2013 年 1 月 25 日,青岛仙台食品有限公司向胶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公司支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占用费 50 万元。
2013 年 3 月 12 日,青岛仙台食品有限公司向胶州市人民法院提交追加诉讼
请求申请书,要求公司迁出占用的位于胶州市铺集镇巩家庄村北的 10,004.40 平
方米土地,并拆除占用土地范围内的添附建筑物。
2013 年 8 月 14 日,胶州市人民法院发函通知公司及铺集镇人民政府,认为
铺集镇人民政府将青岛仙台食品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公司的行为无效,青
岛仙台食品有限公司要求公司返还土地使用权及使用费应予支持。
2013 年 12 月 4 日,青岛仙台食品有限公司向胶州市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
请求申请书,要求公司迁出占用的位于胶州市铺集镇巩家庄村北的 10,004.40 平
方米土地,并拆除占用土地范围内的添附建筑物,不再主张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占
用费 50 万元。
2014 年 1 月 16 日,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13)胶民初字第 1376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迁出占用的位于胶州市铺集镇巩
家庄村北的面积为 10,004.40 平方米的土地,并拆除其在该土地范围内添附的建
筑物。
2014 年 3 月 6 日,公司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
决,改判第三人铺集镇人民政府对青岛仙台食品有限公司赔偿损失。
2014 年 11 月 4 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青民一终字第
107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经按照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作出的(2014)青民一终字第 1077 号《民事判决书》的规定,
迁出位于胶州市铺集镇巩家庄村北的面积为 10,004.40 平方米的土地,拆除其在
该土地范围内添附的建筑物,并取得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出具的(2016)鲁 0281 执恢 189 号《执行裁定书》,相关判决已经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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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 15 亩土地是公司少量职工的宿舍用地,非生产经营用地,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因铺集镇人民政府一直未将土地协调过户给公司,公司未向
铺集镇人民政府支付任何转让费。公司已经就案件诉讼结果向职工充分说明并合
理安排相关职工的住宿过渡条件。目前该案件对于公司的损失仅限于改建职工宿
舍的费用及拆除添附建筑物的费用,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已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对该案件给公司造成的
损失共 74.94 万元进行了全额现金补偿。
铺集镇人民政府、铺集镇土地所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出具证明,证明汇金
通自设立以来,始终遵守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地
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形,亦没有被土地行政部门处罚的记录;汇金通与青岛仙台食
品有限公司关于涉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纠纷为民事纠纷,汇金通在使用涉诉土
地及地上建筑物过程中不存在用地、规划、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刑事
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不会就此对公司开展调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予以处罚。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15 亩土地诉讼案件对公司影响有限,不会对本次发
行上市构成实质影响。公司使用相关土地的行为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风险,不会
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2、办公楼装修款诉讼
2011 年 6 月 9 日,公司与青岛盛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汇金通办公楼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公司将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承包给青岛盛艺环境
工程有限公司。后青岛盛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周长荣,双方因装修
工程款及保修金发生争议。
2013 年 12 月 16 日,周长荣向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
青岛盛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合计 218,591.71 元及利息,保修金 8.55
万元及利息。
2014 年 2 月 28 日,青岛盛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提
交追加被告申请书,申请追加公司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2014 年 12 月 1 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李民初字第 1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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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 被告青岛盛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原告周
长荣工程款 218,591.71 元,并自 2012 年 1 月 18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
② 被告青岛盛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原告周
长荣保修金 85,500 元,并自 2013 年 12 月 16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
2014 年 12 月 17 日,青岛盛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周长荣、公司作为被上
诉人,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依法
改判。
2015 年 4 月 8 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青民初字第 460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由一审被告青岛盛艺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支付一审原告周长荣工程款 218,591.71 元和保修金 85,500 元,并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向周长荣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至此,该诉讼审理
完毕,公司未受到任何损失。
除上述两项诉讼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和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了结或可预
见的诉讼、仲裁或被行政处罚的案件。
五、关联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没有发生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
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
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刑事起诉或行政处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没有涉及刑事起诉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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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刘 锋 刘艳华 张 星
董 萍 周茂伦 孙书杰
孔 纲
全体监事签名:
刘 杰 张 恒 张明扬
全体高级管理
人员签名: 刘 锋 张 星 安太武
张巨锋 董 萍 梁庭波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5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尹志勇 赵沂蒙
项目协办人签名:
赵 晶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姚文平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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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黄国宝 陈光耀
单位负责人:
郭 斌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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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庞 勇 张敬鸿
单位负责人:
祝 卫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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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庞 勇 张敬鸿
单位负责人:
祝 卫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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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赵旭军 刘东林
单位负责人:
林 梅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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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1、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青岛胶州市杜村镇寺后村
电 话: 0532-85230666
传 真: 0532-85233666
联 系 人: 梁庭波
公司网址: http://www.hjttower.com
电子信箱: hjt@hjttower.com
查阅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2、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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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电 话: 021-68761616
传 真: 021-68767880
联 系 人: 尹志勇、赵沂蒙、赵晶、汪先福、高宇航、孟杰
查阅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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