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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07-19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 86号 12楼)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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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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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国有股转持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经四川省国资委《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充实社保基金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3]45号)核准,按本次发行股数上限(即 9,871 万股)计算,本公司境内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将以上缴资金的方式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上缴资金金额为 9,145,191 股乘以发行价格),四川出版集团、川报集团、辽宁出版集团分别将持有的 479,034股、145,162股、101,613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保基金;若本公司实际发行 A 股数量低于本次发行的上限 9,871 万股,上述四家国有股东应划转给全国社保基金的股份及上缴的资金额按照实际发行股份数的 10%重新计算。
以发行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及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后,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持有本公司的 A 股股份数量保持 592,809,525 股不变,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48.05%,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承诺,自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自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其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四川出版集团、川报集团、辽宁出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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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盛集团均承诺,自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2014年 3月 7日召开的本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4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本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享有,新 A 股股东(不包括现有内资股股东)不享有本次发行完成前已宣派的任何股息。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为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于2013年 3月 8日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 A股发行完成之后的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新制订的《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将自本次发行完成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013年 11月 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为了符合该监管指引的要求,本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 2014年 3月 7日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再次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新制订的《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将自本次发行完成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十、股利分配政策(三)本次
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五、关于境内外信息披露和准则差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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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 2007年 5月 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本公司须按照境外上市地的会计准则和当地监管要求披露相关数据和信息。由于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与本公司已在境外披露的 H 股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在内容和格式等方面存在若干差异。
六、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
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作出了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十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
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五)
控股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七、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为强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特制定《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A股股价稳定计划预案》,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十三、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
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八、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的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主体作出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十
四、关于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九、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 12月 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九、关于填补被摊薄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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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商品及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201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增长 6%~7%,净利润预计增长 4%~6%。
十一、老股转让方案
本次发行不存在老股转让的情形。
十二、风险因素
(一)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出版发行行业是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行业,因此长期以来在财政、税收等方面享受国家统一制定的优惠政策。本公司是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在享受一般文化企业财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享受国家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财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本公司年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在 29%以上,年增值税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在 18%以上,税收优惠占本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若国家未来出台有关新政策或者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不能继续展期,则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二)跨区域发展带来风险
国家已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媒体兼并重组,形成一批有影响、有品牌、有竞争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本公司作为全国综合实力排名前列的发行企业和重要的出版企业,已初步具备实施行业整合的优势和条件以及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经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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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的实力。本公司于 2007年实现 H股上市后,即以建设中国一流文化传媒集团为战略目标积极推进跨区域整合和业态创新,但由于目前我国出版发行市场仍存在较强的地域壁垒,具有明显的地方保护色彩,本公司在进行跨区域并购或资源整合时,可能会遭遇一定阻力;同时本公司在跨地区发展的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中国整体经济和行业发展状况、合资格管理人员储备和管理能力与业务增长匹配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些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本公司跨区域扩张战略的成功推行,导致实际经营增长无法达到预期,进而将对本公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三)数字出版技术发展风险
数字出版是出版业与高新技术相结合所产生的新兴出版业态,由于其存储海量、搜索便捷、传输快速、成本低廉、互动性强、环保低碳等特点,已经成为新闻出版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出版业发展的主要方向。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发展,传统出版业向数字出版业转型的趋势已初见雏形,而作为国内综合实力排名前列的发行企业和重要的出版企业,本公司一直在积极谋求数字化转型,并积极进行了若干实践。从目前来看,数字出版在短期内由于受制于阅读习惯、终端数量、消费者数量、防盗版技术等因素,对传统出版的替代作用并不十分明显,而且随着数字出版对传统出版的不断改造,两种不同的业态呈现出了相互促进并在不断融合中共同发展的格局;但从长远角度分析,如果本公司不能继续吸收和应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大力发展以内容生产网络化、传播数字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媒体,则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将会越来越多地受到来自数字出版媒体的冲击,对本公司数字化出版、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不规范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逐步放宽了对出版物的出版和发行行业的准入限制,越来越多的投资主体进入了出版物的出版和发行领域,推动了行业经营模式的不断创新发展。随着出版发行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在提升了行业整体经营水平的同时也加剧了市场竞争,而目前市场竞争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现象,比较突出的包括:
侵权盗版行为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少数出版发行单位盲目降低定价、提高销售折扣以争取份额,部分参与主体采取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手段扰乱图书市场秩序等问题。这些现象的存在,加大了公司的经营压力,对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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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由于打击盗版侵权、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本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仍将面临行业整体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及部分市场竞争行为不规范等经营风险,可能会给本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目、零售门店升级拓展项目、教学云服务平台项目、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及 ERP建设升级项目等项目建设,虽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投资金额较大,对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需时间,项目实施过程能否顺利、实施效果是否良好,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投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未来政策环境发生不利变动或市场发生不可预料的不利变化,可能对本公司的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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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3、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 9,87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8%,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4、每股发行价格【】元,按照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询价方式确定
5、发行市盈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 201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6.11元(按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按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8、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对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它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10、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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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3、募集资金总额和净

募集资金总额为【】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亿元
14、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5,764.01万元
主要包括:
承销及保荐费 5,000.00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 85.00万元
律师费 96.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10.00万元
发行上市手续费 140.75万元
印花税 32.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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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Xinhua Winshare Publishing and Media Co., Ltd.
中文简称:新华文轩
英文简称: Xinhua Winshare
法定代表人:何志勇
注册资本: 1,135,131,000元
实收资本: 1,135,131,000元
成立日期: 2005年 6月 11日
H股上市地点:香港联交所
H股股票代码: 00811
住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 86号 12楼
经营范围: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批发(连锁专用);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录音带、录像带复制;普通货运;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以上经营范围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教材租型印供;出版行业投资及资产管理;房屋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职业技能培训;教育辅助服务。(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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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610081
电 话: 028-8315 7099
传 真: 028-8315 709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winshare.com.cn
电子信箱: xh-dsb@163.com
二、本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关于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方案的批复》(川宣[2004]1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川府函[2005]69 号),由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在重组改制基础上,联合成都华盛集团、四川出版集团、川报集团、四川少儿出版社和辽宁出版集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4 月 30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设立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川府函[2005]69 号),同意发起设立本公司。本公司总股本为 733,370,000股,其中: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持有 630,031,500股,成都华盛集团持有 53,336,000股,四川出版集团持有 25,667,950股,川报集团持有10,000,500股,四川少儿出版社持有 7,333,700股,辽宁出版集团持有 7,000,350股。
2005 年 5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的决议。
2005年 6月 11日,本公司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510182258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成都华盛集团、四川出版集团、川报集团、四川少儿出版社和辽宁出版集团。其中,四川新华发行集团以净资产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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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出资,其他发起人以现金出资。前述出资合计 110,000万元按照 66.67%的折
股比例折为本公司股本 733,370,000股。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 1,135,131,000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9,871万股 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8%。经四川省国资委 2013年 6月 2日作出的《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3]45 号)批准,按本次发行股数上限(即 9,871 万股)计算,在本公司境内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将以上缴资金的方式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上缴资金金额为 9,145,191股乘以发行价格),四川出版集团、川报集团、辽宁出版集团将分别将持有的 479,034股、145,162股、101,613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保基金。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本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按发行上限计算):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SS)
592,809,525 52.22% 592,809,525 48.05%
四川出版集团(SS)
31,051,927 2.74% 30,572,893 2.48%
川报集团(SS) 9,409,675 0.83% 9,264,513 0.75%
辽宁出版集团(SS)
6,586,773 0.58% 6,485,160 0.53%
成都华盛集团 53,336,000 4.70% 53,336,000 4.32%
全国社保基金(A股)
-- 725,809 0.06%
其他 A股股东-- 98,710,000 8.00%
H股股东 441,937,100 38.93% 441,937,100 35.82%
合计 1,135,131,000 100% 1,233,841,000 100%
注 1:SS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表示国有股股东。
注 2: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起人股东所持有的内资股股份将转为 A股股份。
(二)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类别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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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股份类别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SS)内资股 592,809,525 52.22%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H股 426,125,950 37.54%
3 成都华盛集团内资股 53,336,000 4.70%
4 四川出版集团(SS)内资股 31,051,927 2.74%
5 LEUNG YOK FUN H股 10,000,0.88%
6 川报集团(SS)内资股 9,409,675 0.83%
7 辽宁出版集团(SS)内资股 6,586,773 0.58%
8 SUEN SHUK MING H股 1,000,0.09%
9 OEI WEN CHING KAREN H股 320,0.03%
10 CHOW HANG YI H股 291,0.03%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 为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香港结算代理人公司。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本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类别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LEUNG YOK FUN H股 10,000,0.88%
2 SUEN SHUK MING H股 1,000,0.09%
3 OEI WEN CHING KAREN H股 320,0.03%
4 CHOW HANG YI H股 291,0.03% LING HUA
LEONG+LEE AH
CHOO
H股 266,0.02%
6 HUI CHE SHING H股 150,0.01%
7 LO SUN+LO FUNG LING H股 150,0.01%
8 LI CHOK TANG H股 104,0.01%
9 SO YIN YEE AMY H股 102,0.01%
10 CHU TAI TAI H股 100,0.01%
11 NG TAK FONG H股 100,0.01%
上述自然人股东并未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承诺,自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自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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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其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四川出版集团、川报集团、辽宁出版集团、成都华盛集团均承诺,自本公司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A股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是集出版物生产、加工、销售和多元文化产业发展于一体的文化产业经营实体,主营业务包括出版物的编辑和出版、图书及影音产品零售、分销以及教材和助学类读物发行业务等。
本公司出版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出版物的纸张及内容。纸张主要由本公司纸张招标委员会统一对外公开招标采购,内容主要通过委托独立撰稿人撰写并支付稿费,从版权所有人处购买图书版权并支付版权转让费,与原创出版单位签订租型合同、支付租型费用等三个来源取得。本公司发行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成品书,主要通过采购中心向公司下属出版单位及外部出版单位购买。
(二)本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及竞争优势
根据《2014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32家图书出版集团中总体经济规模综合评价前三位分别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7 家发行集团中总体经济规模综合评价前三位分别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湖南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承继了四川新华发行集团的发行主业资产和四川出版集团旗下出版资产,成为集出版物生产、销售和多元文化产业发展于一体的文化产业经营实体,是我国西南地区出版发行行业的龙头企业。
本公司的竞争优势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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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综合实力排名前列的发行集团
根据 2009~2014年的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按总体经济规模统计,四川新华发行集团连续六年名列中国发行集团前两名。同时,2008~2013年,在由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评选的五届“中国文化企业 30强”名单中,四川新华发行集团连续入选。本公司承继了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全部发行主业资产,成为我国出版物发行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2、拥有强大的发行渠道网络
本公司拥有征订、零售、商超、互联网等主要销售渠道,涵盖现有出版发行行业所有的渠道类型。在网络覆盖方面,本公司已实现了四川省内销售网点的密集型覆盖,涵盖包括大中型书城、特色书店、专业书店、超市书店及乡镇网点等多种形式;同时,省外主要城市已形成全国性销售网点,形成了“以四川省为基础、辐射全国”的出版物销售网络。
3、拥有专业化分工、市场化运作的出版资源
本公司对旗下出版社采取专业化分工,明确各出版社业务边界,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产品同质化,让出版社集中资源发展自身特长,从而提高在细分市场的竞争力。同时,引导出版社进行市场运作,根据消费者需求进行选题策划,通过进行“进销存”分析调整产量和销售策略,大幅提高出版社市场化运作能力和精细化水平。
4、拥有产业链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优势
2010 年,新华文轩成功收购了四川出版集团旗下十五家出版单位,打破了传统出版发行产业上游出版环节与下游发行环节彼此分割独立的业务模式,在行业内率先建立了基于出版发行产业链一体化的业务架构。
5、数字出版业务的先发优势
为顺应数字化高速发展的趋势,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探索数字化业务转型之路。目前,在教育数字出版业务领域,本公司已建立了面向基础教育行业、以提供教育信息化产品和运营服务为核心的教育数字出版平台运营模式;在大众和专业数字出版领域,本公司在 2010年开始通过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九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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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电子图书的销售,并分别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签订了手机阅读内容合作协议、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天翼阅读基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了本公司数字出版业务的渠道发展,并在 2012年与美国麦格劳-希尔教育出版集团达成合作意向,着手进行数字出版的跨国合作和跨区域布局。
6、品牌优势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发展包括“文轩”、“新华文轩”和“文轩网”等在内的多个自有品牌,务求与四川省外其他新华书店品牌树立不同的独立形象,并根据上述品牌名称经营征订业务、连锁零售业务、分销业务和电子商务网站,上述品牌均为四川省知名品牌,在省内外均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此外,本公司及下属各出版社在出版领域经营多年,推出了一大批优秀出版物,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影响力,其中多个出版物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等国家级奖项。
7、本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本公司拥有一批具备丰富行业资历和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人员大多具有多年出版发行行业工作经验,对出版发行行业的发展具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企业管理、渠道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专业能力突出。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209,242.19万元,净值为 139,101.94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运输设备,各类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六、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一)
主要固定资产”。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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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本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共计 220宗,总面积约为 546,606.66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招股
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六、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二)
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2、商标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本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拥有 235项境内注册商标、2 项香港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为 300812682 和301115432),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六、与本公司业
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二)主要无形资产 2、商标”。
3、专利技术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本公司子公司文轩教育科技共拥有 18项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六、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
及无形资产(二)主要无形资产 3、专利技术”。
4、著作权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本公司子公司文轩教育科技拥有 1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文轩在线拥有 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数字出版公司拥有 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重庆云汉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拥有 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北京航天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拥有 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华影文轩共拥有 3项已登记的作品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六、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二)主要无形资产 4、
著作权”。
5、域名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拥有的主要域名共计 84项,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六、与本公司
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二)主要无形资产 5、域名”。
6、音乐授权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本公司子公司文轩音乐获得音乐作品等授权共计
1-2-19
95 项,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六、与本公司业务相关
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二)主要无形资产 6、音乐授权”
(三)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本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公司拥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图书出版许可证等主要经营资质,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七、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前,四川新华发行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52.22%的内资股股份,未
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如按发行上限 9,871万股计算,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四川新华发行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48.05%,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主要从事商品批发与零售业、房屋租赁、房地产业、项目投资、软件业及酒店(限分公司经营)等业务。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
2、关于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下属三州新华书店与本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业务相似,但基于民族政策原因,三州新华书店未纳入改制范围,无法纳入本公司;同时四川新华发行集团下属新华文化传播经营广告业务,本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也经营广告业务,但基于目标市场、战略定位和业务形式等原因,双方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自公司 H 股上市以来,四川新华发行集团一直严格遵守《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因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阿坝州所属新华书店共 13家、甘孜州所属新华书店共 18家、凉山州所属新华书店共 17家已完成移交。
1-2-20
2015 年 6 月 18 日,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所持四川新华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立项的议案》,对于新华文化传播全部股权向发行人转让进行了立项。2015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召开管理层内部立项会议,同意受让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所持新华文化传播全部股权。2015 年8 月 21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受让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所持新华文化传播全部股权。2015年 10月 29日,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四川省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四川新华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97.95%股权
协议转让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将其持有的新华文化传播 97.95%的股权以 4,461.5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2015年 11月 10日,
公司与四川新华发行集团签订《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 4,461.56万元的价格受让四川新华
发行集团将其持有的新华文化传播 97.95%的股权。2015年 12月 9日,四川新
华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国资委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授权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监管四川省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不具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4、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均紧密围绕本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开展,是现有业务的延伸,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因此,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收入包括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关联租赁收入等,经常性关联交易支出包括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关联租赁支出以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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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整体较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3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总收入 134,197.64 573,269.31 541,570.43 529,826.23
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收入
0.21 24.93 13,221.29 14,078.38
占比 0.00% 0.00% 2.44% 2.66%
关联租赁收入 33.59 134.36 134.36 134.36
占比 0.03% 0.02% 0.02% 0.03%
项目 2016年 1-3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总成本 118,535.37 528,148.28 489,927.01 481,612.69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支出
950.95 4,580.27 5,531.41 6,993.60
占比 0.80% 0.87% 1.13% 1.45%
关联租赁支出 1,440.86 5,313.79 5,160.58 5,416.04
占比 1.22% 1.01% 1.05% 1.12%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支出 95.02 546.6 574.54 642.16
占比 0.08% 0.10% 0.12% 0.13%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是若干资产收购和出售、资金拆借及利息支付等,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情况(三)最近三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独立董事对发行人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公司自 H 股上市以来,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已按照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公司治理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严格按照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对报告期内的持续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确认该等关联交易均系:(1)在本公
司日常及一般业务中进行;(2)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如无同类交易以判断是
否属于一般商业条款,则有关条款不逊于公司与独立第三方交易的条款;(3)按
照有关协议之条款进行,该等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监事会分别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未发现价格有失公允、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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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主要兼职(或其他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何志勇
执行董事、董事长
男 1960年6月
2015年12月 29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86 年至 1994 年历任西南财经大学经贸系讲师、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副系主任;于1994年至2000年任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副社长、常务副社长,西南财经大学教授;于 2000年至 2003 年任四川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于 2003 年至 2005 年任四川出版集团总编辑、管委会副主任;于 2005年2015年9月任四川党建期刊集团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于 2015年 9月起任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总裁、党委委员;于 2015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总裁、党委委员
无无
罗勇
执行董事
男 1963年3月
2015 年 3月 6 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80 年加入甘孜报社任记者;于 1987 年11月加入四川民族出版社,历任办公室主任、社长助理、副社长、社长兼党组书记及总编辑等职;于 2003年 11月起任四川出版集团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四川民族出版社社长,2010年 10月起至 2015年 9月任四川出版集团党委副书记,并于 2013年 12月起至 2015年 9月任四川出版集团总裁,于 2015年 9月起至今任四川出版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于2008年 7月至2013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四川出版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无无
1-2-23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主要兼职(或其他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并于 2011年 9月起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杨杪
执行董事、总经理
男 1970年5月
2015 年 3月 6 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90年参加工作,1990年至 1999年历任四川省新华书店教材公司职员、销售部副经理及经理,于 1999 年至 2000 年同时出任四川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教材公司和四川新华图贸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并于 2001 年至2005 年 6 月,出任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教材发行公司经理;杨先生于 2005年 6月起加入本公司,于 2005年 6月至 2006年 4月担任本公司副经历兼教材发行事业部总经理,于2006年 4月至 2008年 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期间于 2006年 9月至 2008年 7月期间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曾兼任本公司管理研究院院长,于2008年 7月至 2013年 1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于 2013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于 2015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并于2009年 12月至 2015年 11月担任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亚新盛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无无
罗军
非执行董事
男 1966年3月
2015 年 3月 6 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87年至 1990年间在贵州省工商局工作,1990年至2006年间历任四川省新闻出版局直属机关团委书记、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及处长,并于2001年11月兼任四川省新闻出版培训中心主任;于 2006年 1月起至今任四川新华发行集团董事、副总裁,并于 2007年 3月起至四川新华发行集团董事、副总裁,四川新华海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广汉三星堆瞿上园文化有限公司、四川新华海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四川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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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主要兼职(或其他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今兼任四川新华海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7年 6月起至 2015年 5月兼任四川新华晟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1年 9月起至今兼任四川新华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2 年 9 月起至今兼任四川广汉三星堆瞿上园文化有限公司和四川新华海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 12月起至今兼任蜀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月起至今兼任成都市新华创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3 月起至今兼任成都市皇鹏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罗先生于2006年 4月至 2008年 7月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罗先生于 2008年 7月起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新华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皇鹏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及蜀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市新华创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张鹏
非执行董事
男 1964年1月
2015 年 3月 6 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92年 7月加入四川人民出版社,任编辑、总编室主任,于 2006年 9月起任四川出版集团办公室主任,并于 2011年 7月至今任四川出版集团总裁助理;于 2013年 5月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四川出版集团总裁助理、办公室主任,四川爱科行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无无
赵俊怀
非执行董事

1967 年 12月
2015 年 3月 6 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97 年至 2000 年间历任成都市建设银行四川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八支行行长;于 2000 年任成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于 2005年至今任成都华盛集团副董事长、成都音乐学院幼儿园蜀都分园董事长,于2008成都华盛集团副董事长,成都音乐学院幼儿园蜀都分园、成都市和正洋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鑫汇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文轩幼儿无无
1-2-25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主要兼职(或其他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年至今兼任成都市和正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于 2011 年起至今兼任成都鑫汇董事长,于 2010 年起至今兼任文轩置业、文轩幼教、文瀚国际董事,2012年至 2015年兼任四川文轩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于 2007年 10月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文轩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文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韩立岩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1955年1月
2015 年 3月 6 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82年 2月至 2000年 3月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原北京经济学院)任教并担任基础课部主任和数量经济专业博士生导师;2000年 3月至今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该院金融系系主任,期间,于 1997 年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从事世界银行经济学项目研究,1999年、2004年分别在德国波鸿鲁尔大学经济学院、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系做高级访问研究;于2011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2 年 2 月起兼任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5年 5月起至今兼任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学科责任教授、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博士生导师、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无
陈育棠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1962年6月
2016 年 2月 18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88 年至 2000 年历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审计部主管;于 2000 年至 2004 年任纵横二千有限公司董事;于 2005 年至 2009年任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陈先生曾任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比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广泽地产有限公司、锦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健德杨会计师事务所董事
无无
1-2-26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主要兼职(或其他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大昌微线集团有限公司、大成糖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创盛控股有限公司等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于 2006年至 2013 年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6年 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肖莉萍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1956年7月
2015 年 3月 6 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76 年至 2000 年历任四川省新华书店电算科副科长、人事科科长、人事部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及党委委员;于2000年至2005年任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副总经理及党委委员;于 2005 年 5 月至 2010 年 4月任本公司执行副总经理;于 2005年 5月至2011年 7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11年 7月办理退休手续
无无无
徐平
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男 1958年7月
2015 年 3月 6 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82年 1月至 1995年 1月期间就职于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历任有机化学所党委秘书、团工委副书记、书记、管理处副处长,于1995年 1月至 1997年 9月任四川省盐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于 1997年 9月至 2004年 11月先后担任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厅机关事务管理室正处级纪检员、宣传教育室正处级副主任,于 2004年 11月加入四川出版集团,任四川出版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室主任,自 2010年 12月起至今任四川出版集团纪委书记;徐先生于 2011年 6月当四川出版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及四川出版协会常务理事
无无
1-2-27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主要兼职(或其他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选四川出版协会常务理事;徐先生于 2011 年9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许玉郑
股东代表监事
男 1956年6月
2015 年 3月 6 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88年 8月至 2005年 12月期间历任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员、正处级副主任。于 2006 年起至今任四川新华发行集团董事、纪委书记,并于 2007年 5月起至今兼任四川新华海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7年 6月起至 2015年 5月兼任四川新华晟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8 年 3 月起兼任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工会主席、2012年 12月至 2014年 8月兼任成都市玉锦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 月起至今兼任成都市新华创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并于2009年 8月至 2010年 9月任成都鑫汇实业有限公司监事;许先生于 2008年 7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四川新华海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成都市新华创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无无
兰红
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女 1967年1月
2015 年 3月 6 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84 年至 2001 年期间就职于成都市新华书店;于2001年12月加入四川新华发行集团,于 2003年 2月至 2005年 6月担任审计室财务审计科科长;于 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6月担任本公司审计部副主任,自 2007年 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兰女士于 2005年 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无无无
1-2-28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主要兼职(或其他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王焱
职工代表监事、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女 1978年9月
2015 年 3月 6 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2001年 7月加入四川新华发行集团,于财务管理部任职;于 2004年 10月至 2005年 5月担任四川新华发行集团 ERP 项目财务报表小组组长;于 2005年 5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曾任财务管理中心报表组主管、主任助理;王女士于 2011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于 2015年 3月起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四川新华文轩传媒有限公司、四川文传物流有限公司监事
无无
李旭
独立监事

1962 年 12月
2016 年 2月 18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87 年至 1993 年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于 1993 年至 2009 年曾任四川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于 2016年 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监事
四川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四川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合伙人,四川九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无无
刘密霞
独立监事
女 1958年3月
2015 年 3月 6 日至2018 年 3月 5日
于 1977年 12月至 1987年 12月就职于甘孜州新华书店;于 1987年 12月至 1997年 2月就职于四川省新华书店;于 1997 年 2 月至2003 年 1 月担任四川省新华书店音像公司任财务部主任;于 2003年 1月至 2005年 5月担任四川新华发行集团任审计室副主任;于2005年 5月至 2013年 3月担任本公司审计部主任,2013 年 3 月办理退休手续;刘女士于2015年 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监事
无无无
陈大利副总经男 1962 年 10 2005 年 6于 1987 年参加工作,就职于四川巴蜀书社,2000年担任四川巴蜀书社副社长,于 2001年四川文轩教育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人民东无无
1-2-29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主要兼职(或其他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理月月至今 5 月至 2005年 5 月任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副总经理及四川新华出版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于2005年 5月至 2006年 9月任本公司出版事业部总经理,2005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方(北京)书业有限公司及海南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
郑川
副总经理

1960 年 11月
2010 年 1月至今
于 1976年 12月至 1986年 12月任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1986年 12月至 2003年1 月就职于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并于 1993年 5月至 2003年 1月期间兼职于亚祥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于 2003年 2月至 2010年 1月历任四川新华发行团总经理助理、董事及运营总监;于 2006年 8月至 2012年 11月历任成都鑫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至 2010年 10月);并于 2008年至 2013年 8月兼任海南创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郑先生于 2010年 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四川文轩艺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海南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华影文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四川文轩卓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无无
安庆国
副总经理

1955 年 10月
2010年12月至今
于 1981 进入四川人民出版社工作,至 2004年 5 月先后担任四川人民出版社政治编室编辑、四川人民出版社《走向未来》编辑室副主任、主任、副社长、党组成员,期间于 1991年 8月至 1992年 8月任中共四川盐源县县委副书记;于 2004年 5月至 2010年 12月任四川教育出版社社长;于 2010年 12月起任本公新华文轩商业连锁(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华夏盛轩图书有限公司及海南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大学新闻学院编辑出版专业硕士生导师
无无
1-2-30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主要兼职(或其他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司副总经理,并于 2011年 1月起兼任新华文轩商业连锁(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于 2011年4月起兼任贵州新华文轩图书音像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于 2011年 6月起兼任海南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于 2012年 8月起兼任四川大学新闻学院编辑出版专业硕士生导师
熊宏
副总经理
男 1966年5月
2015 年 3月至今
于 1988年 7月至 2006年 8月就职于四川文艺出版社,历任二编室主任、学生读物编辑室主任、副社长;于 2006年 8月至 2010年 12月任天地出版社有限公司副社长、社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于 2010年 12月至 2015年 3月任本公司副总编辑;熊先生于 2015年 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新华文轩传媒有限公司、文轩薇薇广告传媒(成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薇薇新娘杂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社长,四川省出版工作者协会编辑专委会主任
无无
李强
副总经理
男 1973年5月
2015 年 3月至今
于 1995年 7月至 2000年 12月就职于四川省新华书店;于 2001 年至 2005 年就职于新华集团教材公司,历任销售部副经理、营销中心和运营中心经理;于 2005 年 6月至 2006 年10月历任本公司教材发行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于 2005年 6月至 2011年 9月任本公司监事;于 2006年 10月至 2015年 3月任本公司教育服务事业部总经理;李先生于2015年 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亚新盛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无无
游祖刚
董事会秘书

1962 年 10月
2005 年 6月至今
1981年参加工作,就职于四川省新华书店,于 1989年 2月至 2000年 5月历任四川省新成都鑫汇实业有限公司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无无
1-2-31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主要兼职(或其他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华书店财务科副科长、广元市新华书店副经理、四川图书音像批发市场办公室负责人、四川省新华书店计划财务部副主任兼审计室主任;于 2000年 5月至 2005年 5月,担任四川新华发行集团财务管理部副主任、审计室主任、经理办公室主任,于 2004年 4月至 2005年 5月兼任广元市管理中心主任,于 2003年12 月至今兼任成都鑫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于 2005年 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于2005年 6月至 2008年 7月兼任本公司行政总监、于 2010年 1月至今兼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在祥
财务总监
男 1961年3月
2005 年 6月至今
于 1982 年至 2000 年先后担任四川省新华书店审计科副科长、计划财务科科长及财务管理部主任,于 2000 年至 2005 年 5 月任四川新华发行集团财务管理部主任,于 2004 年至2005年 5月担任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总会计师;朱先生于 2005年 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于 2010 年起兼任四川新华商纸业有限公司董事
文轩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新华商纸业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财务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无无

1-2-32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持有本公司 592,809,525股内资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的 52.22%,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资委为四川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四川省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四川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3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465,083.23 433,944.32 396,994.82 402,826.07
资产总额 1,056,788.84 1,074,328.91 904,600.56 837,328.65
流动负债 356,190.89 338,709.72 293,946.19 290,288.66
负债总额 366,846.15 350,377.59 308,063.09 292,879.35
股东权益 689,942.69 723,951.32 596,537.47 544,449.2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693,948.68 727,067.09 595,805.99 541,066.12
少数股东权益-4,005.99 -3,115.77 731.48 3,383.17
上述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审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3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134,197.64 573,269.31 541,570.43 529,826.23
营业利润 15,914.66 52,710.56 56,471.52 55,854.12
利润总额 16,584.47 61,770.97 61,269.20 59,444.88
净利润 16,411.08 61,491.98 61,150.00 59,400.29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01.29 64,726.95 63,278.74 62,288.18
上述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审计。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1-2-33
项目 2016年 1-3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13.14 101,665.02 87,598.40 26,893.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87.96 -9,136.63 -41,304.87 -37,297.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663.15 -53,386.44 -46,387.4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32,301.10 47,865.24 -7,092.91 -56,790.60
年/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2,435.82 134,570.59 141,663.49 198,454.10
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0,134.72 182,435.82 134,570.59 141,663.49
上述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审计。
4、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3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2 1,844.75 -26.67 371.47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 3.68 -37.51 1,974.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03.70 2,929.62 748.85 703.42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58.5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亏损)
-229.40 340.35 464.9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0.89 --
购买理财产品的损益 22.05 595.29 917.65 715.63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86.55 1,065.92 1,113.72 343.3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67 -1,071.40 -1,157.41 -815.19
所得税影响额-5.64 -25.23 -131.62 -29.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7.20 -429.94 -14.95 -111.30
合计 563.32 4,824.19 1,810.94 3,617.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01.29 64,726.95 63,278.74 62,288.18
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占比
3.26% 7.45% 2.86% 5.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37.97 59,902.76 61,467.80 58,671.09
5、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年
3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1-2-34
流动比率(倍) 1.31 1.28 1.35 1.39
速动比率(倍) 0.91 0.85 0.91 0.9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17% 37.18% 40.44% 39.69%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71% 32.61% 34.06% 34.98%
每股净资产(元) 6.11 6.41 5.25 4.77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
1.16% 1.10% 1.20% 1.18%
2016年 1-3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率(次/年)
4.85 7.61 7.13 6.71
存货周转率(次/年) 1.99 2.29 2.21 2.4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0,069.91 76,515.03 74,765.32 75,279.67
利息保障倍数(倍) NA 363.47 135.64 110.07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0.17 0.90 0.77 0.2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8 0.42 -0.06 -0.50
6、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0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按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2016年 1-3月 2.44 0.15 不适用
2015年度 9.83 0.57 不适用
2014年度 11.19 0.56 不适用
2013年度 12.03 0.55 不适用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2016年 1-3月 2.35 0.15 不适用
2015年度 9.10 0.53 不适用
2014年度 10.87 0.54 不适用
2013年度 11.34 0.52 不适用
本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和 2013年 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资产分别为1,056,788.84万元、1,074,328.91万元、904,600.56
万元和 837,328.65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01%、40.39%、
43.89%和 48.11%;本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366,846.15 万元、350,377.59 万元、
308,063.09 万元和 292,879.3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35
97.10%、96.67%、95.42%和 99.12%。
本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且主要为应付账款,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2015年 12 月 31 日、2014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257,155.15 万元、253,785.95万元、203,324.09万元和 193,475.32万元,占流动负
债的比例分别为 72.20%、74.93%、69.17%和 66.65%。影响本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因
素是应付账款的偿还能力。本公司应付账款的主要对象为出版单位及图书贸易企业等供应商,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公司应付前五名单位款项占公司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9.62%。基于本公司的良好企业信誉以及与主要供应商建立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公司享有较为优惠的账期;同时,本公司的销售对象主要为教育行政采购部门、学校以及现金结算模式的个人消费者,销售稳定,应收账款回收良好,资金流较为充沛。因此,本公司的偿债能力可以得到较好保障。
2、盈利能力分析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向学校及学生发行教材、助学类读物,出版物的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租赁收入和销售联营商品的佣金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14 年和 2015 年的增长率分别为
2.33%和 5.7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 97%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2016 年 1-3 月、2015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3 年度,本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2.06%、39.48%、39.68%和 40.81%。本公司的业务和收入规模较大,经营稳定,
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变动较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3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金额
同比
增幅
金额
同比
增幅
金额
营业利润 15,914.66 52,710.56 -6.66% 56,471.52 1.11% 55,854.12
利润总额 16,584.47 61,770.97 0.82% 61,269.20 3.07% 59,444.88
净利润 16,411.08 61,491.98 0.56% 61,150.00 2.95% 59,400.2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301.29 64,726.95 2.29% 63,278.74 1.59% 62,288.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37.97 59,902.76 -2.55% 61,467.80 4.77% 58,671.09
从报告期内利润形成来看,本公司利润主要来自营业利润,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都在 90%左右。近年来,随着我国出版发行行业文化体制改革和重组进
1-2-36
度不断加快,导致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同时数字出版对出版发行行业实体经营网络的冲击,传统出版发行行业的经营和盈利情况均受到一定挑战。本公司在巩固传统出版发行业务的同时,也在积极进行转型发展。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3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13.14 101,665.02 87,598.40 26,893.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87.96 -9,136.63 -41,304.87 -37,297.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663.15 -53,386.44 -46,387.4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32,301.10 47,865.24 -7,092.91 -56,790.60
年/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2,435.82 134,570.59 141,663.49 198,454.10
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0,134.72 182,435.82 134,570.59 141,663.49
2016年 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和 2013年度,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是-19,813.14 万元、101,665.02 万元、87,598.40 万元和 26,893.92 万
元。2016年 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及 2013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净流出 12,487.96万元、9,136.63万元、41,304.87万元及 37,297.11万
元。2016年 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及 2013年度,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是 0.00万元、-44,663.15万元、-53,386.44万元及-46,387.42万元。
4、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影响本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有国民经济的发展及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中小学教材发行体制改革、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激烈化及规范程度、跨区域发展和业态创新进程、数字出版技术的挑战等。
十、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本公司的股利分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自 2007年 5月 30日本公司 H股在香港上市以来,股利分配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亏损;
1-2-37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普通股股利。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股利按股东持股比例,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个月内分配。股利分配方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及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用人民币支付。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的股利或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该等外资股上市地的货币支付。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以及其他款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代扣并代缴个人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二)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自 2007年 5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来,每年都进行稳定的现金分红,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2013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2013 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1,823.27 万元。2014 年 5 月
14 日,经本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3 年末已发行股本1,135,131,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人
民币 34,053.93万元,占 201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5.08%。
2、2014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1-2-38
2014 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2,938.38 万元。2015 年 5 月
13 日,经本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4 年末已发行股本1,135,131,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人
民币 34,053.93万元,占 201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4.11%。
3、2015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5 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4,726.95 万元。公司于 2016
年 4月 29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为维护本公司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建议 2015年度利润(股息)暂不予分配并计入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待本次 A股发行上市完成后,于最近一期可派发时间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增派股息。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另行拟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于 2013年 1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通过了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并于 2013年 3月 8日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调整。
2013年 11月 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为了符合该监管指引的要求,本公司于 2014年 1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 2014年3月7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再次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自本次发行完成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2、决策机制与程序
1-2-39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股利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实地接待、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3、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
4、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2)在公司无特殊情况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80%;
(3)在公司有特殊情况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40%。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公司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6、现金分红方案的制定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1-2-40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实地接待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上述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7、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8、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进行审议,并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形成决议。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4年 3月 7日召开的本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4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享有,新 A股股东(不包括现有内资股股东)不享有本次发行完成前已宣派的任何股息。
1-2-41
十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控股子公司 42家,其中二级控股子公司 39家,三级控股子公司(单位)3家,基本情况如下:
1-2-42
(一)二级控股子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
资本
(万元)
注册地股东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财务数据(2015.12.31/2015年度)
(万元)
财务数据(2016.3.31/2016年度 1-3月)
(万元)
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一、出版板块 四川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1980.11.1 1,0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许可经营项目:本版总发;图书出版(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进出口业;广告业;商品批发与零售
7,599.64 3,525.58 -145.79 7,035.33 3,090.33 -435.26 四川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1985.7.29 1,0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许可经营项目:本版总发;图书出版(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89,863.86 45,924.07 29,881.77 89,269.35 53,594.89 7,670.82 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1985.6.27 1,0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许可经营项目:图书、期刊出版;本版总发;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互联网出版(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广告业
19,496.74 16,499.31 -154.76 18,907.29 15,805.68 -693.64 四川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1985.10.8 5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许可经营项目:本版总发;图书出版;(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进出口业;广告业;印刷技术咨询
3,719.72 481.74 -926.01 3,356.20 500.58 18.83 四川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1985.7.2 425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许可经营项目:本版总发(经营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职业技能培训;广告业;销售工艺美术品,进出口业
4,990.46 1,975.67 6.59 4,241.92 1,667.56 -308.11 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1985.6.11 4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许可经营项目:图书出版;(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广告业;进出口业
4,451.20 1,426.99 -111.93 4,342.43 1,429.17 -78.39
7 四川辞书出 1986.10.31 2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许可经营项目:本版总发;图书出版;(以 2,919.60 1,284.23 -293.50 2,579.75 1,232.54 -51.69
1-2-43
序号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
资本
(万元)
注册地股东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财务数据(2015.12.31/2015年度)
(万元)
财务数据(2016.3.31/2016年度 1-3月)
(万元)
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版社有限公司
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广告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 四川天地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9.12..29 2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许可经营项目:本版总发;图书出版(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进出口业;商务服务业;
3,878.90 1,319.62 -310.97 3,626.16 1,253.99 -141.77 四川巴蜀书社有限公司
1985.1.7 2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许可经营项目:本版总发;图书出版;(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进出口业
3,612.70 -468.32 -970.19 3,555.50 -555.89 -87.57 四川读者报社有限公司
2009.12..29 15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许可经营项目:出版《读者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广告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
3,541.98 -697.03 50.55 3,267.55 -880.41 -183.38 四川画报社有限公司
2009.12..29 15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许可经营项目:期刊出版(经营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广告业
737.50 330.13 48.60 634.10 344.76 14.63 四川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1994.2.23 1,0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许可经营项目:音像制品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互联网出版;音像制品批发;国内电子出版物经营;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印刷经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广告业;进出口业;职业技能培训
1,285.44 -2,190.71 -289.87 1,051.90 -2,277.78 -87.07
1-2-44
序号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
资本
(万元)
注册地股东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财务数据(2015.12.31/2015年度)
(万元)
财务数据(2016.3.31/2016年度 1-3月)
(万元)
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四川出版印刷有限公司
1993.2.12 5,0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教材租型印供;商品批发与零售
71,548.53 51,670.69 9,585.61 68,060.27 56,826.04 5,155.35 四川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1986.4.16 3,0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广告业;仓储服务
27,084.75 3,729.15 -123.30 2,1487.36 3,750.97 -8.90 四川薇薇新娘杂志有限公司
2013.5.14 2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许可经营项目:出版及本版总发《薇薇新娘》期刊。(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业服务业
208.48 153.16 -0.07 214.79 155.19 2.03 四川人教时代新华音像有限责任公司
2002.11.20 200 成都市
新华文轩 80
录音录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销售音像制品(经营有效期以许可为准)
677.97 569.10 30.48 635.80 535.43 -28.15 中国教育出
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新华文轩传媒有限公司
2005.9.28 570 成都市
新华文轩 70 销售国内图书、期刊(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广告业、商务及文化活动的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工艺品的设计、制作、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1,090.84 802.49 76.66 1,112.15 849.55 47.05 四川青年报
社 四川新华彩色印务有限公司
2004.3.5 10,000 成都市
新华文轩 65 销售:印刷原辅材料、设备零配件;印刷设备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代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356.66 5,280.85 -1,657.38 6,311.06 5,208.68 -72.17 成都君区印
务有限公司 四川新华商纸业有限公司
2004.11.10 1,500 成都市
新华文轩 51 销售:纸浆、纸及纸制品、文化用品、胶合板、塑料制品、陶瓷制品、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普通机械、建筑材料(不含法律、2,339.65 -1,623.33 -2,613.94 1,201.26 -1,894.98 -339.73
汕头市广商 49
1-2-45
序号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
资本
(万元)
注册地股东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财务数据(2015.12.31/2015年度)
(万元)
财务数据(2016.3.31/2016年度 1-3月)
(万元)
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包装有限公司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货物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华夏盛轩图书有限公司
2008.8.18 1,500 北京市新华文轩 100
销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有效期至 2015年 12月 31日)。资料编辑;版权贸易;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872.69 2,088.91 -302.77 3,075.33 2,048.60 -67.23 四川新华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1990.7.10 10,016
成都市
新华文轩 100
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纸品销售;停车场服务;印刷设备租赁
32,133.01 18,844.54 1,487.10 33,540.46 18,848.20 -2.90
二、发行板块 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05.8.5 4,0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不含彩色复印机)、纸、油墨、仪器仪表、教学设备、体育用品、文具、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安装、销售、维护;销售:国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教育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其它无需许可或者审批的合法经营项目
28,718.41 4,149.75 137.39 29,046.31 4,064.52 -170.16 四川新华在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2000.9.30 5,0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互联网出版;计算机服务业、广告业;商品批发与零售业(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6,215.49 3,802.04 1,337.21 4,887.26 3,822.85 20.81 北京蜀川新华书店图书发行有限责
2002.1.9 200 北京市
新华文轩 82.5 销售国内版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百货;
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依
13.32 -1,267.12 -0.17 13.24 -1,267.20 -0.08 苏玉龙 5
公为正 7
1-2-46
序号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
资本
(万元)
注册地股东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财务数据(2015.12.31/2015年度)
(万元)
财务数据(2016.3.31/2016年度 1-3月)
(万元)
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任公司肖卫国 2.75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李发高 2.75 四川文轩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0.7.1 6,000 成都市
新华文轩 75 网上销售:文具、体育用品;销售: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服装鞋帽、纺织品、皮革制品、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品、五金交电、首饰、工艺品、玩具、化妆品;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设计与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零售:预包装食品;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以上项目在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内经营);从事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含动画、图片)内容互联网出版服务(以上项目在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5,105.88 -6,518.49 -1,500.84 24,743.03 -8,074.69 -1,556.20 四川新华发
行集团 新华文轩商业连锁(北京)有限公司
2011.12.13 18,000 北京市
新华文轩 51 销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日用品、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电子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8,097.33 -3,038.16 -1,795.61 17,665.42 -3,550.29 -512.13
福建省都市之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漳州市芗城区博文图书文化有限公司 王鹏 15
三、其他板块 四川文传物流有限公司
2011.4.18 10,0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普通货运(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年 8月 12日);货物仓储、配送(不含危险品和限制方式)及相关信息服务;物流加工(不含限制类);物流设备设施租赁及相关物业管理;物流业务代理;物流咨询及策划(注:以上项目需取得专项许可的,必须在取得相关许43,797.73 7,620.31 -1,077.07 43,467.52 7,375.73 -244.58
1-2-47
序号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
资本
(万元)
注册地股东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财务数据(2015.12.31/2015年度)
(万元)
财务数据(2016.3.31/2016年度 1-3月)
(万元)
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可证后方可开业,并按许可时效从事经营;国家禁止或者限制经营的不得经营) 北京华影文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008.12.1 16,077 北京市新华文轩 100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技术推广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棋牌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展览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3,062.31 10,750.73 -2,568.69 12,860.99 10,645.82 -99.71 WashingtonWinshare
Media, Inc.3
2012.4.8
0.5万
美元
美国弗吉尼亚州
新华文轩 90 版权贸易和对外合作出版与发行;引进国外先进的文化产业项目和出版物;新兴传媒的研发以及报纸出版与发行
253.17 -175.72 -190.54 190.75 -227.20 -51.48 大连东滨广
告有限公司 北京新华文轩广告有限公司 2
2005.11.8 1,300 北京市
新华文轩 81.54
代理、发布广告;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9.92 -163.04 -69.48 3.35 -152.66 10.38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10.77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7.69 四川文轩艺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0.1.26 2,0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字画、工艺、美术品的销售;美术作品的展览
4,370.39 363.96 -441.20 4,220.41 403.41 -107.83 四川文轩教育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2013.9.6 3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职业技能培训;商务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92.90 83.30 -111.46 399.32 -33.39 -116.69 文轩薇薇广告传媒(成都)有限公司
2013.7.2 750 成都市
新华文轩 53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商务服务,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婚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
433.78 287.39 -276.20 367.50 271.00 -16.39 皇玺文化有
限公司 1-2-48
序号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
资本
(万元)
注册地股东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财务数据(2015.12.31/2015年度)
(万元)
财务数据(2016.3.31/2016年度 1-3月)
(万元)
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活动) 文轩投资有限公司
2014.3.28 10,0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创业投资服务、企业投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7,365.77 14,254.11 -939.74 33,954.10 11,621.02 62.16 文轩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4.12.22 5,0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商务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版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国产音像制品零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国内版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国产音像制品零售(网络发行)(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18.89 1,799.50 -200.50 2,204.14 1,758.56 -40.93 四川文轩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5.3.26 1,000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务服务业;文化艺术业;乐器销售;租赁业;专业化设计服务;进出口业
974.25 785.33 -214.67 908.23 739.71 -45.62 文轩全媒(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5.6.1 1,000 北京市新华文轩 100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版物零售;企业策划;公关关系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043.17 945.54 -54.46 983.09 915.54 -30.00 北京航天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15.4.21 1,500 北京市
新华文轩 70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教育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生产云教学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1,975.23 1,519.71 19.71 1,349.46 1,339.38 -180.33 北京金石博
惠科技有限公司 1-2-49
序号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
资本
(万元)
注册地股东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财务数据(2015.12.31/2015年度)
(万元)
财务数据(2016.3.31/2016年度 1-3月)
(万元)
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经营活动。) 四川新华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2003.3.19 2,052 成都市新华文轩 100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广告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企业形象策划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商务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进出口业
3,979.26 3,071.00 -229.40 3,784.22 3,040.52 -30.48
注 1:Washington Winshare Media, Inc.2015年及 2016年 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他公司的 2015年及 2016年 1-3月的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审计。
注 2:北京新华文轩广告有限公司已进入注销程序。
注 3:2015年 12月 15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文轩国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本公司持有的华盛顿文轩 90%股权转让给文轩国际。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变更登记。
(二)三级控股子公司(单位)
序号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
资本
(万元)
注册地
股东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财务数据(2015.12.31/2015年度)
(万元)
财务数据(2016.3.31/2016年度 1-3月)
(万元)
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一、出版板块 四川大自然探索杂志社有限公司
1999.12.13 30 成都市
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期刊出版;(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广告业
219.12 84.32 6.71 220.03 92.67 1.51 四川时代英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02.7.10 60 成都市
四川天地出版社有限公司
51 销售国内书报刊;广告业;教育咨询。(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137.95 99.40 29.70 140.14 103.96 4.55
四川阳光地带科技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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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
资本
(万元)
注册地
股东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财务数据(2015.12.31/2015年度)
(万元)
财务数据(2016.3.31/2016年度 1-3月)
(万元)
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有限公司
二、其他板块 重庆云汉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1
2012.08.07 10,000 重庆市
文轩在线 50 出版物网络批发;第二类增值电系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
网站建设;软件开发、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
8,312.24 5,989.21 -247.82 8,062.10 5,900.31 -88.90
重庆文融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出版集团公司 注 1:以上财务数据经德勤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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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经本公司 2013年 3月 8日召开的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及第四届董事会 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围绕主营业务并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类别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拟使用额
实体网络建设项目
1 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目 59,800 30,000
2 零售门店升级拓展项目 20,000 10,000
教育类数字出版项目 3 教学云服务平台项目 42,000 20,000
大众出版项目 4 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 5,000 1,000
信息化建设项目 5 ERP建设升级项目 15,000 3,517.51
合计 141,800 64,517.51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项目投资款。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密切相关,有利于巩固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业务的盈利水平,促进发展战略的实施。因此,募集资金运用将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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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外,投资者应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1、中小学教材及助学类读物出版发行体制改革风险
在中小学教材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国务院关于扩大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5]15号)及《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修订)>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发改经体[2005]1088号)(已于2011年 6月 30日失效)的规定,为深化教材出版发行体制改革,从 2008年秋季开始,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招标投标方式。截至目前,本公司一直作为四川省内唯一的小学至高中非政府资助教材发行商、小学及初中政府资助教材的总供货商,并拥有四川省中小学教材若干类别的独家出版权。
在免费教材方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教[2005]4号)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 号),四川省教育厅自 2005 年开始对四川省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学生实行教材免费供应,由四川省政府出资统一采购并免费发放给适用范围内学生。作为四川省内免费教材总供应商,本公司从 2005年开始负责四川省内免费教材的供应,并从 2010年年至今连续七年独家负责四川省免费教材的货源组织和发放工作。四川省教育厅每年与本公司签订免费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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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采取据实结算方式,采购合同约定的采购价按照教材定价下浮若干百分比计算。
在循环教材方面,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基教[2007]23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8]24号)的规定,四川省自从 2008年春季开始,凡整体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的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小学阶段的《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等教材和初中阶段的《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等教材实行循环使用。根据上述政策,目前四川省每年补充上述新书不超过 35%,相应科目的教材需求量相应减少。
在助学类读物方面,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以及《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12]91 号),四川省于 2012 年开始对包括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和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等在内的中小学助学类读物实行评议推荐,由四川省教育厅会同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发改委组织成立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进入四川省中小学校的助学类读物进行评议并编制下发《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各市(州)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结合当地教科书使用情况和教育实际,从《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中选择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自愿选用。
目前,本公司凭借出版资源、发行渠道、物流配送、行业经验和商业信誉等优势保持着省内中小学教材及助学类读物主要出版发行商的地位。随着国家对教材及助学类读物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出版发行市场化程度将越来越高,同时,若免费教材及循环教材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竞争情况加剧,可能使本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进一步压缩公司的利润空间。
2、高中教材出版发行体制改革风险
四川省政府所推行的小学及初中教材出版及发行的公开招投标程序并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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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高中非政府资助教材的发行,本公司目前负责四川省高中非政府资助教材独家供应并拥有部分教材若干类别的独家出版权。
如果四川省政府未来在高中非政府资助教材的出版及发行中引入类似公开招投标程序,本公司的发行业务将面对来自其它市场参与者的竞争,使本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和产品价格下降所造成的利润空间受挤压的风险,可能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营运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
1、重大选题项目的选题风险
选题开发是出版企业整个生产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每一种选题都是一个新的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不尽相同,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同时,图书选题开发与一般产品开发一样,从市场调研到选题论证等环节均具有较强的探索性和创造性,综合考虑图书的生产周期和即期图书产品销售市场的多变性,其风险存在具有客观性。因此,选题体系是否健全、选题策划能力是否良好、是否拥有相匹配的专业团队等因素,是本公司出版业务能否实现经营目标的关键。
目前,本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制度管理、流程设计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对选题风险的控制。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如本公司重大选题项目定位不准确、内容不被市场接受和认可,将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2、内部控制及规模扩张风险
自 H股上市以来,本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整合,通过并购、新设等方式控股、参股了多家公司,规模扩张较快;同时,随着本公司组织架构的日益庞大,管理链条相应延长,跨区域经营导致了管理难度的增加。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拥有 42家控股子公司(单位)及 302家分公司。由于本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数量较多,在管理协调上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可能存在因管理控制不当遭受投资损失的风险。
为确保经营活动的效率、资产的安全性、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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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涉及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持续进行修订完善工作。然而不断发展的业务规模在采购、销售、物流、财务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对本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行业发展形势、经营环境变化、内控制度执行等因素的存在,将可能影响本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对本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3、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风险
出版发行行业属于知识和人才密集型行业,对专业人才存在着较高需求,而随着近年来新媒体和新技术应用的普及以及消费者对差异化产品需求的增加,出版发行企业的人才需求亦持续上涨,行业内围绕专业人才展开的竞争愈加激烈。
本公司现有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持续尽职能力以及对新的专业人才的持续引进和培养能力的变化,均有可能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从而使本公司可能面临因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不足所带来的风险。
4、大股东控制风险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592,809,525 股内资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52.22%,未间接持有
本公司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毕后,四川新华集团将直接持有本公司 48.05%的 A
股股份(按本次发行上限计算),仍拥有对本公司的控制权。由于大股东与其他股东可能存在一定的利益差异,如未来大股东利用其对本公司的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安排等方面进行不当的实质影响,利用其控股地位使本公司做出并不利于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决定,可能给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二、其他重大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业务合同、借款合同等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二、重大商务合同”以及“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三、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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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本公司确认并经核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下述诉讼标的金额 200 万元以上的诉讼之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分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
1、图书购销纠纷
2012年 7月,北京世艺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世艺”)就新华文轩与北京世艺的《图书购销合同》纠纷事宜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新华文轩支付购书款 3,882,287.10元及其
自 2011年 12月 28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期间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新华文轩收到《应诉通知书》后,积极采取措施应对该诉讼,申请追加北京红孩儿卡通图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孩儿公司”)为诉讼第三人,并对北京世艺提出反诉,请求判令:北京世艺继续履行提取货物的义务;北京世艺支付货款 396万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自 2011年 11月 1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期间的利息;北京世艺承担新华文轩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和律师费等合理开支。成都中院已同意追加申请,并受理了前述反诉。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3日作出《民事调解书》([2013]川民终字第719号),该等诉讼所涉新华文轩、北京世艺、红孩儿公司达成和解如下:
由红孩儿公司履行2011年4月15日北京世艺与发行人签订的《购销合作协议》中北京世艺向发行人的采购义务,北京世艺不再履行上述《购销合作协议》中的采购义务;发行人将《购销合作协议》执行过程中已经产生的尚未支付的388.2287
万元的货款支付给北京世艺,红孩儿公司不向发行人收取该笔货款;北京世艺与发行人的《购销合作协议》终止。
本公司已根据上述《民事调解书》将相应款项支付完毕,尚待红孩儿公司履行《民事调解书》中其应当履行的义务。2015年 7月 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2015)成执字第 1049 号《受理通知书》,受理发行人基于四川
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作出《民事调解书》([2013]川民终字第719号)中对北京金煌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北京红孩儿卡通图书有限责任公司)其应当履行的债务执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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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8 月 11 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2015)成执
字第 1049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了发行人对北京金煌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债务的执行申请。
2015年 9月 29日,发行人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据 2013年 12月 11日发行人与北京金煌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和解协议》,判令北京金煌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付货款 600万元;违约金 180万元;利息 309,304.11元。
2015 年 10 月 8 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2015)青羊民初
字第 896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了发行人上述诉讼请求。
2015 年 11 月 4 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2015)青羊民管
初字第 455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北京金煌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辖权异议。
2015年 11月 22日,北京金煌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对(2015)青羊民管初字第 455号《民事裁定书》的管辖
权裁定不服,提起上诉。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诉讼的标的金额仅为 8,109,304.11 元,
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障碍。
2、固定资产转让纠纷
2015年5月,发行人向安岳县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就发行人与四川省志诚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诚农牧)《固定资产转让合同》请求判令:(1)确认《固定资产转让合同》合法有效;(2)确认《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约定资产的权利人为发行人;(3)判令志诚农牧依法、依约缴纳转让不动产应缴
纳的税款合计2,978,112元,并依约变更不动产的权证所有人为原告;(4)判令
志诚农牧依约向发行人交付转让资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5)判令志诚农牧承担逾期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违约金4,017,440元。
2015年5月21日,安岳县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2015)安岳民初字第1796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了上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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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日,安岳县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2015)安岳民初字第179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发行人与与四川省志诚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
《固定资产转让合同》合法有效;(2)限志诚农牧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办理完
毕转让房屋及国有土地证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证和国土证交付发行人。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诉讼的标的金额仅为 4,017,440元,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障碍。
(三)行政处罚事项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根据本公司的确认并经核查,本公司及本公司部分子、分公司在最近 36个月受到过如下主要行政处罚:
1、成都市锦江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3年 1月 4日向新华彩色印务出具《环
境行政处罚决定书》(锦环罚字[2013]1 号),认定新华彩色印务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合堆放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并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75条第 1款第 7项的规定和《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要求新华彩色印务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和对新华彩色印务处以 1.8万元的罚款。成都市锦江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3年 2月 4日出
具证明,证明彩色印务的上述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发行人律师认为,新华彩色印务的上述违法行为属于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
《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修订稿)对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75条第 1款第 7项所确定的量罚标准为:违反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混合量在 5吨以下,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依据上述规定,彩色印务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重大行政处罚。
2、太原市小店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3年 5月 23日向新华文轩太原分公司出
具《税务处理决定书》(并小国税处[2013]90010号),认定新华文轩太原分公司在 2011年 5月 6日购入图书一批用于赠品发放,未按规定作视同销售处理,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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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收入 27,596.64 元,应补缴增值税 3,587.56 元,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63条的规定要求新华文轩太原分公司补缴税款3,587.56元,按日加收滞纳金,
处以 0.5倍罚款计 1,793.78元。
就上述行政处罚事宜,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新华文轩太原分公司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63条规定,对于少列收入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鉴于新华文轩太原分公司的违法行为仅受到 0.5倍的罚款,属于前述《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务处罚幅度范
围的下限,因此发行人律师及保荐机构认为,新华文轩太原分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3、北京市丰台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3年 12月 11日向北京蜀川出具《税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丰地税(铁)简罚[2013]号),认定北京蜀川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逾期 27天),处以 200元罚款处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25条的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62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依据上述规定,蜀川新华书店仅受到 200 元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违法情节严重的情形。
4、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3年 8月 19日向新华文轩广东分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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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穗越国税简罚[2013]3119号),认定新华文轩广州分公司因丢失广东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拟作出罚款 10元。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 36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依据上述规定,新华文轩广东分公司仅受到10元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违法情节严重的情形。
5、北京市丰台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4年 1月 6日向文轩在线北京分公司出
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丰)地税(铁)简罚[2014]07042014004384号),认定文轩在线北京分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逾期21天),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62条之规定,处罚款 200元。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62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依据上述规定,文轩在线北京分公司仅受到200元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违法情节严重的情形。
6、成都市锦江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4年 8月 22日向新华彩色印务出具《环
境行政处罚决定书》(锦环罚字[2014]6 号),认定新华彩色印务将危险废物(废橡皮布、含油墨)与一般固体废物(废纸)混合堆放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并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75条第 1款第7 项的规定和《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要求新华彩色印务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和对新华彩色印务处以 1.5万元的罚款。
经核查,新华彩色印务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积极进行了整改,违法行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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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得到纠正。《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修订稿)对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75条第 1款第 7项所确定的量罚标准为:违反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混合量在 5吨以下,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 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规定,彩色印务因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合堆放的行为受到 1.5万元的罚款,属于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发行人律师认为,
新华彩色印务的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7、成都市成华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5年 2月 2日出具《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书》(川环法 A成华环罚告字[2015]002号),认定新华印刷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堆放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并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58条第三款、第 75条第 1款第 7项和《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修订稿)的规定,要求新华印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和对新华印刷公司处以 3万元的罚款。
就上述行政处罚事宜,新华印刷公司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积极进行了整改,违法行为已经得到纠正。《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修订稿)对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75条第 1款第 7项所确定的量罚标准为:违反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混合量在 5吨以下,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 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律师认为,新华印刷公司因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合堆放的行为受到 3万元的罚款,属于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
8、2015年 7月 5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出具《证明》,文轩商
业连锁于 2014年 4月 17日、18日,因设立发行分支机构未及时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受到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两次罚款处罚,分别罚款 2,000 元,共计4,000元;2014年 7月 7日、9日、10日,因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未及时报送审批,受到丰台区文化委员会三次警告处罚。
2016年 1月 4日,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出具证明,认定文轩商业连锁于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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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4月 17日、18日,因设立发行分支机构未及时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收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规行为。此外,截至证明出具日,未发现文轩商业连锁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一)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
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改变名称、刊期,以及出版单位变更其他事项,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到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审批、变更登记手续的。根据上述规定,文轩商业连锁因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未及时报送审批而受到丰台区文化委员会的警告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9、2015 年 7 月 2 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具
编号为金牛国税二简罚[2015]628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认定文轩音乐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逾期未申报增值税,要求文轩音乐终止违法行为并予以纠正,同时处以 100元罚款。
就上述行政处罚事宜,文轩音乐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积极进行了整改,违法行为已经得到纠正。《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律师认为,依据上述规定,文轩音乐仅受到 100元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违法情节严重的情形。
10、2015年 7月 2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具
编号为金牛国税二简罚[2015]62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认定文轩音乐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逾期未申报企业所得税,要求文轩音乐终止违法行为并予以纠正,同时处以 100元罚款。
就上述行政处罚事宜,文轩音乐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积极进行了整改,违法行为已经得到纠正。《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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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律师认为,依据上述规定,文轩音乐仅受到 100元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违法情节严重的情形。
11、2015年 12月 21日,叙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向新华印刷出具《行
政处罚决定书》([叙]质监罚字[2015]7号),认定新华印刷 2015年 9月生产销售到叙永县的生产批号为“2015-5”,品名为习字本、小图画本、拼音本、大作文本、大英语本、本作业本六种课业簿册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货值金额总计 347,100.52 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32 条和 39 条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5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27条第 1款第 1、4项的规定要求新
华印刷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的课业簿册产品,并对其处以 173,550.26元的罚款。
2016年 1月 19日,叙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认定新华印刷已及时完成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上述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因严重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重大行政处罚,并证明截至 2016年 1月 19日,未发现新华印刷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分公司最近 36个月内存在的上述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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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
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 86 号 12楼
028-83157099 028-83157090 游祖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7层
010-66229010-66578963
王丁、杨志伟
分销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座 3单元
010-88321765 -马超
发行人律师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座 18层
010-66578066 010-66578016
孙东莹、苏波、房明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大厦东 6F
028-62088028-62088111
孙方、张现凤
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楼
021-61418 021-63350003
李勖、刘杰
验资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010-59675588 010-65547190
边雨辰、梁晓燕
资产评估机构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南路3号汇江楼五楼
028-86650030 028-86652220
屈仁斌、樊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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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
经办人或联系人
土地评估机构
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座-401室
010-88393834 010-88393824
常虹、赵英娜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楼
021-38874800 021-58754185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021-68808 021-68804868 -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1、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16年 7月 19日
2、初步询价日期: 2016年 7月 21日和 2016年 7月 22日
3、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6年 7月 26日
4、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6年 7月 27日
5、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6年 7月 29日
6、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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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 A股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这些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其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上文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网址为 www.sse.com.cn,并将陈放于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场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二、查阅时间、地点
(一)查阅时间
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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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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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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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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