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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03-28
0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徐塘路 88-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释义
在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称、简称或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飞科电器、发行人、(本)公司、股份公司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依上下文亦可包括其有限公司前身
飞科有限指
原上海飞科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 6月更名为上海飞科电器有限公司
飞科投资、控股股东指上海飞科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指李丐腾先生
飞科剃须刀指上海飞科剃须刀制造有限公司
飞科美发器具指上海飞科美发器具有限公司
飞科贸易指上海飞科贸易有限公司
芜湖飞科指芜湖飞科电器有限公司
飞科集团指
原温州飞科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 2月更名为飞科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飞科指浙江飞科电器有限公司
温州飞科指温州飞科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新芜管委会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菲利浦公司指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指《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立信所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所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指 2013年、2014年及 2015年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元指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个人护理电器指
能够帮助个人完成日常生活护理需求的小型电器,如电动剃须刀、美发器具等
电动剃须刀指
利用电力带动刀片,从而达到剃须效果的剃须刀。
按刀网类型,一般可分为旋转式剃须刀和往复式剃须刀
电吹风指
主要用于头发的干燥和整形的小型电器,也可供实验室、理疗室及工业生产、美工等方面作局部干燥、加热和理疗之用
电熨斗指主要用于平整衣服和布料的小型电器
挂烫机指
通过内部产生的灼热水蒸汽不断接触衣服和布料,达到熨平衣服和布料目的的小型电器
毛球修剪器指用于修剪衣物和布料表面毛球和毛绒的小型电器
渠道指
商品和服务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过程的具体通道或路径
经销指
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向公司买断商品后再出售给分销商或通过零售终端出售给消费者的行为
分销指
向经销商购买商品再通过零售终端出售给消费者的行为
外包生产指
外包厂家根据公司指定的原材料和公司提供的技术文件及模具设备,按照公司订单进行定牌生产的行为
KA 指
英文“Key Account”(重要客户)的缩写,即营业面积、客流量、发展潜力、零售终端等方面有很大优势的连锁企业
中国商业联合会指
由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服务业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各级商业联合会(商业总会、商业行业协会)、全国性专业协会和其他类型的中介组织,以及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个人自愿组成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

中国商业联合会下属的事业单位之一,对国内商贸服务行业进行市场信息采集加工、分析研究、提供咨询服务的资深权威机构,并经国家统计局授权,负责商贸服务行业相关统计业务工作
中国家电网指
由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发起成立的发布家电行业和产品信息的专业网站
中怡康指
北京中怡康时代市场研究有限公司,长期专注于中国消费品市场零售研究
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股数、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4,36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01%。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飞科投资承诺:“自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也不由飞科电器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本公司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飞科电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本公司拟减持本公司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本公司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作为飞科电器控股股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丐腾先生承诺:“自飞科电器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飞科电器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本人担任飞科电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当年度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若本人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飞科电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本人拟减持本人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本人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作为飞科电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2014年 4 月 18日,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股价稳定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以及程序
(一)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
(二)程序:公司应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五个
交易日内制定或者要求控股股东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回购公众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增持公司股份等),并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若该等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亦应立即启动审议程序。
稳定公司股价的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确保不会导致本公司因公众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增持公司股份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委派的代表将保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投票赞成。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应当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
会或业绩路演,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稳定公司股价实施方案的确定
(1)如各方最终确定以公司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公司承诺
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最近一期未分配利润 10%的资金为限回购社会公众股,具体回购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回购期限应不超过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五个月内实施。但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回购股份计划;股票收盘价连续四十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终止回购股份计划。
(2)如各方最终确定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控
股股东承诺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公司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为限,以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公司股份。但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股票收盘价连续四十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3)如各方最终确定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增持公司股份作为稳定股
价的措施,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其上一年度薪酬总额的 50%为限,以不超过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购买/增持公司股份。
但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购买/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四十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终止实施购买/增持计划。
三、本预案的执行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回购或购买/增持义务时,应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公告程序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五、约束措施
1、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
担法律责任。
2、如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可等额扣减其在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利润分配。
3、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其增持/购买义务的,则公司有权将
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予以扣留,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
4、公司未来新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下列有可能导致公司利润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因素:
1、公司正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目前,公司产品定位的主要受众为大众消费人群,部分国外品牌厂商正陆续推出相应的产品以抢占大众消费市场,国内竞争对手也加大了营销力度,形成对公司产品的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有可能会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的下滑。一旦市场竞争加剧超出预期或者革命性的替代产品出现,公司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有可能会下降 50%以上甚至亏损。
2、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
目前,公司销售的产品以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为主,较为集中的产品销售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任何关于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行业的不利变化或竞争加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剧,都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降。
3、公司较大比例产品由外包厂家生产
公司无法完全控制外包厂家的生产经营活动,外包厂家的一切生产经营风险都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公司产品销售的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公司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
报告期内及未来可预见的一段时期,公司的产品销售仍然将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公司无法完全控制经销商的行为,经销商经营活动的任何不利变化都有可能增加公司营销管理的难度,导致公司营销网络和产品价格体系的不稳定,且有可能对公司的产品、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偏好和公司产品的正常销售。
5、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控制力较强
本次发行完成后,李丐腾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89.99%1,
对公司具有较强的控制力。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为进一步保证权力制衡,公司 7名董事中有 4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据董事会的多数席位,且监事会主席由外部专业人士担任,但公司仍然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可能。
四、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15年 3月 6日召开的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 4,360 万股新增股份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李丐腾直接和间接控制的股份比例以实际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为准。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要关注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与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平衡。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各项外部融资来源的资金成本和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比例,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3、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公司该年度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30%。
4、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反之,则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六、上市
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以及“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说明及相关措施和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根据公司合理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较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下降的情形。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3、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飞科投资承诺:“任何情形下,本公司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飞科电器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飞科电器公司利益。”
4、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丐腾承诺:“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飞科电器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飞科电器公司利益。”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期间,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运转正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结构较为稳定。
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不存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仍将保持稳健经营,预计 201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将在 5%~20%之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将在 5%~20%之间。(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4,360万股
拟发行股份数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4,36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01%。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
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 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倍(每股收益按 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按 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按 201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 201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及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 A 股股票账户的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保荐承销费 4,500万元、律师费用 245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554.5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103.64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信息披露费用 435万元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Flyco Electrical Appliance Co., Ltd.
注册资本: 39,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丐腾
成立日期: 2006年 6月 10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2年 11月 13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徐塘路 88-1号
邮政编码: 201603
联系电话: 021-52858
传真号码: 021-52855050
互联网地址: www.flyco.com
电子信箱: flyco@flyco.com
(二)业务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个人护理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为主要产品。公司业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个人护理电器产品体系。
公司注重研发设计和品牌运营,凭借良好的产品设计和广泛的营销网络,形成了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公司产品在个人护理电器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动剃须刀、电吹风销量位居市场前列。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飞科有限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起人为飞科投资和李丐腾先生。以经立信所审计的截至 2012年 9月30日飞科有限的净资产 35,807.73万元为基础,折为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35,700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上述净资产中超过股本总额 107.73 万元的部分相应列入股
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发起人按照各自在飞科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相应数额的股份。2012年 10月 26日,立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4122号《验资报告》,对此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予以验证。
2012年11月13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 35,70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飞科投资 32,130.00 90%
2 李丐腾 3,570.00 10%
总计 35,700.00 100%
公司是由飞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承继了飞科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
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的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39,2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360 万股,按本次发行上限 4,360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股份总数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的 10.01%,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飞科投资 35,280.00 90% 35,280.00 80.99%
李丐腾 3,920.00 10% 3,920.00 9.00%
本次发行股份-- 4,360.00 10.01%
合计 39,200.00 100% 43,560.00 100%
注:上表根据公司本次发行 4,360万股新增股份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股东的持股数量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数为准。
(二)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自然人股东的任职情况
公司股东为飞科投资和李丐腾先生。李丐腾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裁。
(三)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
李丐腾先生持有飞科投资 98%的股权,李丐腾先生的父亲李洪积先生持有飞科投资 2%的股权。李丐腾先生是飞科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飞科投资承诺
“自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也不由飞科电器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公司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飞科电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若本公司拟减持本公司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本公司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作为飞科电器控股股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丐腾先生承诺
“自飞科电器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飞科电器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本人担任飞科电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当年度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
若本人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飞科电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若本人拟减持本人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本人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作为飞科电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个人护理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为主要产品。公司业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个人护理电器产品体系。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均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致力于为消费大众提供包括电动剃须刀、电吹风、电熨斗、蒸汽挂烫机等在内的个人护理电器产品。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辅以少量直营。按照渠道差异,发行人的经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销渠道包括终端经销、批发经销、电子商务经销、礼品团购经销;直营渠道包括电子商务、专卖店、商超(具体包括连锁电器商城、大卖场、商城),已构建了以商超终端、电器连锁、批发、电子商务、礼品团购等相结合的立体式营销渠道。
报告内,本公司各渠道销售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渠道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销
终端经销 100,916.91 36.32% 93,806.07 39.13% 82,170.75 39.81%
批发经销 67,454.18 24.28% 82,670.28 34.49% 91,448.81 44.30%
电子商务 103,011.62 37.07% 58,308.34 24.32% 24,255.91 11.75%
礼品团购 3,637.69 1.31% 3,069.36 1.28% 3,006.85 1.46%
直营 691.64 0.25% 392.05 0.16% 2,414.66 1.17%
其他注 94.61 0.03% 36.64 0.02% 243.39 0.12%
内销小计 275,806.65 99.26% 238,282.75 99.40% 203,540.37 98.61%
出口 2,050.47 0.74% 1,434.40 0.60% 2,879.31 1.39%
主营业务收入 277,857.12 100.00% 239,717.15 100.00% 206,419.68 100.00%
注:其他销售收入来自于个别未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的客户的零星采购,以及特约维修商的零配件采购等。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自主生产的主要产品为电动剃须刀、电吹风等个人护理电器产品,其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刀网、电机、电池、电源线、塑料原料等。
(五)行业竞争情况
目前在国内市场上,与公司产品结构相似,或能对公司产品形成竞争的国内外个人护理电器生产企业包括飞利浦、松下、博朗、超人、奔腾等。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如下:
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飞利浦(PHILIPS)
全球最大的跨国电子公司之一,总部位于荷兰,主要生产照明、家庭电器、医疗系统等。飞利浦剃须刀产品在全球占有较高市场份额。
宝洁(P&G)
总部位于美国,主要产品涵盖美容美发、居家护理、家庭健康用品、健康护理、食品及饮料等领域。2005年宝洁公司收购了德国著名的博朗(Braun)公司,并借此大规模进入电动剃须刀行业。
松下(Panasonic)
总部位于日本,全球知名的日用家电、小家电、数码视听电子、办公产品等领域的跨国性品牌商。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超人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个人护理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吹风、按摩器、电推剪、电水壶、毛球修剪器等。
上海奔腾电工有限公司
集家用电器产品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产品包括电动剃须刀、电吹风、电熨斗、挂烫机等。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1、电动剃须刀市场
近年来,国内电动剃须刀市场的主要畅销品牌为飞科、飞利浦、松下、博朗、超人等。2009 年至 2015 年期间,飞科剃须刀的分别实现销量 1,684.41 万只、
2,820.28万只、3,897.66万只、4,462.68万只、5,071.61万只、5,316.72万只、5,348.47
万只。
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与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数据,2009-2014年,国内市场电动剃须刀前 3名的市场综合占有率如下: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品牌市场综合占有率品牌市场综合占有率品牌市场综合占有率
飞科 25.1%飞科 24.0%飞科 21.1%
飞利浦 25.0%飞利浦 22.7%飞利浦 21.0%
松下 14.4%松下 13.0%博朗 18.0%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品牌市场综合占有率品牌市场综合占有率品牌市场综合占有率
飞科 27.0%飞科 34.5%飞利浦 42.5%
飞利浦 25.0%飞利浦 22.2%松下 15.6%
松下 14.6%松下 13.1%飞科 11.9%
数据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
注: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与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说明,其线下数据来源是通过全国5000多家商场随机抽取 1000多家进行抽样调查得出,市场综合占有率为市场覆盖面与市场销售份额综合计算后的相对比率,其中市场销售份额是以全部被调查商场统计的某种商品零售量之和与该种商品各品牌零售量之和的相对百分比,市场覆盖面是以全部被调查商场统计的某种商品频率总和与该种商品各品牌频率总和的相对百分比。
根据中怡康的零售监测数据,2009-2014年,国内市场电动剃须刀前 3名的零售市场占有率如下: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
飞利浦 40.6%飞利浦 41.1%飞利浦 43.1%
飞科 35.4%飞科 32.9%飞科 29.6%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超人 9.6%超人 9.5%超人 9.0%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
飞利浦 42.8%飞利浦 47.1%飞利浦 51.1%
飞科 28.1%飞科 22.9%飞科 15.6%
松下 10.4%松下 11.4%松下 13.0%
数据来源:中怡康
注:根据中怡康的说明,其对电动剃须刀的的统计口径为对抽样城市最具代表性且规模较大、统计系统完善的典型样本门店(包含超市、百货、家电连锁)的零售量监测数据,计算方法为:电动剃须刀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各品牌在抽样门店的零售量/抽样门店的总零售量。
目前,部分国内电动剃须刀品牌的产品功能和设计水平已经接近国外品牌。
相对而言,在居民消费水平较高的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国外品牌由于进入时间早,消费者认知度较高;而在国内二三线城市及农村地区,由于国产品牌的性价比优势以及营销网络的渗透,国产品牌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以电吹风为主的美发电器市场
美发电器市场包括电吹风与美发造型器两大类,电吹风由于适用人群广泛、使用方便快捷的特性,一直处于市场主导地位,市场份额达 95%左右。近几年,国内电吹风畅销品牌主要为飞科、飞利浦、松下等。2009年至 2015年期间,飞科电吹风的分别实现销量 371.54万只、557.32万只、821.75万只、886.29万只、
1,181.88万只、1,203.31万只、1,365.20万只。
根据中怡康的零售监测数据,2009-2014年,国内市场电吹风前 3名的零售市场占有率如下: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
飞科 33.56%飞利浦 32.48%飞利浦 33.89%
飞利浦 32.25%飞科 29.21%飞科 20.53%
松下 14.78%松下 14.79%松下 17.71%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
飞利浦 33.99%飞利浦 34.63%飞利浦 37.96%
松下 22.59%松下 21.77%松下 23.48%
飞科 15.72%飞科 13.95%飞科 10.54%
数据来源:中怡康
注 1:中国商业联合会与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未发布 2009至 2014年电吹风监测数据。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注 2:根据中怡康的说明,其对电吹风的的统计口径为对抽样城市最具代表性且规模较大、统计系统完善的典型样本门店(包含超市、百货、家电连锁)的零售量监测数据,计算方法为:电吹风品牌零售市场占有率=各品牌在抽样门店的零售量/抽样门店的总零售量。
五、与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房屋所有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序号房地产权证号坐落地点
面积
(平方米)
用途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5013051号
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3588号 01幢
19,756.12
厂房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5013052号
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3588号 02幢
19,756.12
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5013053号
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3588号 03幢
19,756.12
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5013054号
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3588号 04幢
19,756.12
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5013055号
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3588号 05幢
4,712.54 食堂
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5013056号
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3588号 06幢传达室 7
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5013057号
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3588号 07幢8
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5013058号
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3588号 08幢9
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5013059号
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3588号 09幢
7,669.77
宿舍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5013060号
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3588号 10幢
7,669.77
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5013061号
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3588号 11幢
3,413.66
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5013062号
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3588号 12幢
3,693.64
2、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正在承租的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序号
出租方房屋坐落
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
目前用途
1 上海元申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号
1,807.18 至 2016-11-30
办公
212.72 至 2017-3-10
办公用房小计 2,019.90
上海玛伊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徐塘路 88 号房屋
14,510.66 至 2016-4-30 仓储
上海企福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房屋权利人为上海登乐高电气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徐塘路 168号
21,011.24 至 2016-4-30 生产
上海融臣宗工贸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中创路 398号
9,183.07 至 2016-2-29 仓储
生产及仓储用房小计 44,704.97
合计 46,724.87
前述租赁房屋均拥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中位于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的房产系公司总部产品策划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营销部等职能部门的办公场所;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徐塘路 88号房屋、上海市松江区中创路 398号的租赁房产主要用于仓储,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徐塘路 168号的租赁房产主要用于剃须刀和电吹风的生产。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生产设备主要为各类注塑机及贴片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原值(万元)净值(万元)平均成新率
1 各类注塑机 201.00 2,512.74 1,699.12 67.62%
2 各类贴片机 14.00 761.95 531.44 69.75%
3 其他设备- 2,074.33 1,634.31 78.79%
合计 5,349.02 3,864.87 72.25%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共四宗,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序号土地产权证号坐落地点
面积
(平方米)
用途使用期限沪房地松字(2011)
第 025201号
上海市松江 ZS-07-005号、ZS-10-002号地块
63,285.3 工业
2009-08-31至2059-08-30沪房地松字(2012)
第 019317号
上海市松江 ZS-11-001号地块
38,550.8 工业
2012-09-14至2062-09-13芜国用( 2013)第
000307号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107,896.7 工业
2012-12-07至2062-12-06芜国用( 2015)第
003495号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107,896.7 工业
2015-11-20至2065-11-19
2、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共拥有 149项境内注册商标。
(2)境外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共拥有 60项在境外注册的商标。
3、专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共拥有 122项专利。
4、专利许可使用情况
2013 年 6 月 3 日,发行人与株式会社泉精器制作所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株式会社泉精器制作所同意向发行人授予如下专利权的实施权:


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有效期届满日
1 ZL01134578.0 电动旋转剃须刀 2001-11-28 2006-02-01 2021-11-27
2 ZL02120629.5 旋转式电动剃须刀 2002-05-22 2004-12-08 2022-05-21
3 ZL200610111465.X
一种往复式电动剃须刀内部刀具
2006-08-22 2013-01-16 2026-08-21
4 ZL201010155817.8 往复式电动剃须刀 2010-04-22 2012-05-23 2030-04-21
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约定,上述专利的实施许可为非独占性且非可转让的,且仅用于发行人生产、销售有关产品,并允许发行人委托第三方生产相关产品;许可期限自合同签定日起,至上述专利权有效期届满之日止;许可范围为中国;每项专利实施权的对价为人民币 1,260,000元。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在该等专利许可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发行人仅在自行生产的相关产品中使用被授权专利,外包厂家未使用被授权专利。被授权专利系用于发行人旋转式剃须刀相关产品,主要产品为 FS350系列产品(型号为 FS350、FS351、FS352)、FS355
系列产品(型号为 FS355、FS356、FS357、FS359、FS366、FS367)。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飞科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李丐腾先生。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飞科投资未控制其他企业。飞科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是对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是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除飞科投资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李丐腾先生未控制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之外,公司未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收购关联方股权或经营性资产
飞科有限及其子公司于 2011年下半年先后收购了飞科贸易的股权以及浙江飞科、温州飞科的主要经营性资产。
(2)无偿受让关联方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为保持业务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报告期内,飞科有限无偿受让关联方商标等无形资产,上述商标在无偿受让前,均由本公司无偿使用。受让关联方商标等无形资产的情况如下: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1)无偿受让关联方商标及商标申请权
2011年 1月,浙江飞科与飞科有限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约定浙江飞科将其拥有的在澳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印度注册的 6项商标转让给飞科有限。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上述 6项商标已转让至公司名下。
2011年 4月,飞科集团、浙江飞科和李丐腾先生分别与飞科有限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约定将“FLYCO”、“飞科”等 100项商标所有权及 3项商标申请权无偿转让给飞科有限。截至 2012年 1月 31日,上述商标及申请权已经完成转让变更手续。
2012年 4月,浙江飞科与飞科有限签署《商标转让合同》,约定浙江飞科将注册号为 4927771的“FEIKE”商标无偿转让给飞科有限。截至 2014年 3月 31日,该商标已转至发行人名下。
2)无偿受让关联方专利
2011年 6月,李丐腾先生与飞科有限签订《专利转让合同》,约定李丐腾先生将 73项专利所有权及 5项专利申请权无偿转让给飞科有限。截至 2011年 9月30日,上述专利及专利申请权已经完成转让变更手续。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无偿受让了关联方飞科集团、浙江飞科的商标及商标申请权等无形资产,有利于公司保证商标等无形资产的完整性及业务的独立。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不存在违背《公司章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无偿受让关联方飞科集团、浙江飞科以及李丐腾先生所拥有的商
标、专利等无形资产,有利于公司保证资产完整和业务独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合法,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以及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姓名职务性别
出生
年月
任期起止
日期
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5年
税前薪酬
(万元)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李丐腾
董事长、
总裁
男 1972年 4月
2015.11.9至
2018.11.8
李丐腾先生是本公司创始人,曾任飞科集团执行董事、总经理,飞科投资执行董事、经理,飞科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
飞科投资执行董事 288.01 38,494.40
林育娥董事女 1980年 9月
2015.11.9至
2018.11.8
林育娥女士曾任飞科有限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飞科投资总经理 0.00 注-
金文彩
董事、常务副总裁
男 1967年 6月
2015.11.9至
2018.11.8
金文彩先生曾任飞科有限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飞科集团副总经理
无 114.46 -
黄丹独立董事男 1967年 4月
2015.11.9至
2018.11.8
黄丹先生曾任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15.0 -
曹惠民独立董事男 1954年 7月
2015.11.9至
2018.11.8
曹惠民先生曾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院长助理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5.0 -
谢岭独立董事男
1971年 11月
2015.11.9至
2018.11.8
谢岭先生曾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九设计研究院设计师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5.0 -
陈臻独立董事男
1974年 12月
2015.11.9至
2018.11.8
陈臻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执业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亚士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尼毕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
15.0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姓名职务性别
出生
年月
任期起止
日期
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5年
税前薪酬
(万元)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尼毕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贾春荣
监事会主席
男 1948年 7月
2015.11.9至
2018.11.8
贾春荣先生曾任上海市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顾问,上海海怡大厦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职务
无 15.0 -
牟栋梁
监事、审计监察部总监
男 1979年 9月
2015.11.9至
2018.11.8
牟栋梁先生曾任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赵龙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无 31.33 -
吴礼清
职工代表监事、芜湖飞科总经理
男 1977年 7月
2015.11.9至
2018.11.8
吴礼清先生曾任浙江飞科总经理,现为政协芜湖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委、芜湖县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一届副会长
无 70.71 -
乔国银
董事会秘书
男 1979年 5月
2015.11.9至
2018.11.8
乔国银先生,大学本科,在职研究生结业,会计师,曾任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本公司证券事务代无 39.36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姓名职务性别
出生
年月
任期起止
日期
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5年
税前薪酬
(万元)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胡莹财务总监女
1967年 12月
2015.11.9至
2018.11.8
胡莹女士,大学本科,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8 年以来,历任浙江飞科财务经理,本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无 48.96 -
注:林育娥女士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飞科投资持有公司 90%的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李丐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92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飞科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35,28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9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来未发生变化。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931.42 31,641.13 34,002.08
应收票据-- 23.85
应收账款 9,455.62 9,092.21 9,051.90
预付款项 2,778.12 2,377.83 1,128.58
其他应收款 2,420.91 2,494.35 2,529.57
存货 36,864.62 26,742.99 28,834.52
其他流动资产 39,075.51 12,033.98 61.09
流动资产合计 99,526.20 84,382.48 75,631.59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7,082.77 2,892.10 3,203.33
在建工程 39,434.40 44,806.93 14,804.05
无形资产 9,535.51 7,992.11 8,174.66
长期待摊费用 174.48 57.38 145.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3.77 1,499.31 1,779.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46.28 790.54 1,253.33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497.21 58,038.38 29,360.56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资产总计 169,023.41 142,420.85 104,992.15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41,546.24 46,910.70 26,064.31
预收款项 1,168.98 1,371.96 610.54
应付职工薪酬 3,209.76 2,423.08 2,585.80
应交税费 9,403.76 6,269.76 4,667.06
其他应付款 1,186.83 1,317.85 804.95
流动负债合计 56,515.56 58,293.35 34,732.66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825.38 662.78 676.61
递延收益 1,243.13 1,244.52 1,23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68.51 1,907.30 1,906.61
负债合计 58,584.07 60,200.64 36,639.2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9,200.00 39,200.00 35,700.00
资本公积 322.23 322.23 322.23
盈余公积 12,934.03 8,193.03 4,750.02
未分配利润 57,983.08 34,504.95 27,580.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439.35
82,220.21 68,352.88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439.35 82,220.21 68,352.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9,023.41 142,420.85 104,992.15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一、营业总收入 278,262.68 240,086.95 207,243.29
其中:营业收入 278,262.68 240,086.95 207,243.29
二、营业总成本 215,197.97 193,552.82 170,981.86
其中:营业成本 176,437.42 155,830.40 136,591.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19.77 1,029.17 717.93
销售费用 28,467.62 29,870.77 27,012.21
管理费用 8,994.04 7,146.53 6,918.00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财务费用-154.97 -363.73 -274.98
资产减值损失 34.10 39.68 17.70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00.30 560.13 393.17
三、营业利润 63,665.01 47,094.26 36,654.60
加:营业外收入 2,941.03 2,332.70 1,998.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66 25.98 12.38
减:营业外支出 51.85 28.92 43.1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6.83 25.16 12.87
四、利润总额 66,554.19 49,398.04 38,610.17
减:所得税费用 16,383.05 12,325.70 9,552.02
五、净利润 50,171.14 37,072.33 29,058.15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171.14 37,072.33 29,058.15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0,171.14 37,072.33 29,058.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0,171.14 37,072.33 29,058.1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8 0.95 0.7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8 0.95 0.7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4,815.11 281,297.71 242,602.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0.61 287.02 271.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56.79 2,566.43 2,143.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7,912.52 284,151.16 245,017.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0,082.27 158,376.18 164,523.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107.76 14,613.61 15,904.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834.74 26,071.16 19,927.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386.60 31,007.85 26,564.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5,411.36 230,068.79 226,920.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501.16 54,082.37 18,096.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3,120.00 183,450.00 65,21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600.30 560.13 393.1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4.11 29.86 468.1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6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3,834.41 184,039.98 68,131.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013.90 21,837.82 13,454.48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0,120.00 195,450.00 65,21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7,133.90 217,287.82 78,664.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299.49 -33,247.83 -10,533.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16 1,23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60 15.16 1,23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952.00 23,205.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952.00 23,205.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51.40 -23,189.84 1,23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0.02 -5.65 -15.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709.71 -2,360.95 8,777.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641.13 34,002.08 25,224.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31.42 31,641.13 34,002.08
(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17 0.83 -0.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74.90 2,257.08 1,910.8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00.30 560.13 393.17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45 45.87 45.18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所得税的影响数-872.38 -713.84 -585.28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617.11 2,150.06 1,763.46
净利润 50,171.14 37,072.33 29,058.15
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5.22% 5.80% 6.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7,554.03 34,922.27 27,294.69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1.76 1.45 2.18
速动比率(倍) 1.06 0.95 1.31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34.16% 40.62% 33.2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53% 0.60% 0.75%
财务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00 26.46 21.25
存货周转率(次) 5.55 5.61 6.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7,535.89 50,398.56 39,557.0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08 1.38 0.4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58 -0.06 0.22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注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15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5.23% 1.28 1.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2.35% 1.21 1.21
2014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35% 0.95 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0.26% 0.89 0.89
2013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99% 0.74 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0.71% 0.70 0.70
注:因公司在 2014年 12月 24日实施完成了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事项,依据相关规定,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报告期的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股本计算。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公司总资产呈增长趋势。截至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04,992.15
万元、142,420.85 万元、169,023.41 万元。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总资产
较上期末增幅分别为 35.65%、18.68%。
截至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72.04%、59.25%、58.88%,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主要是由于生产环节
使用外包的比例较高,公司自有厂房、设备等非流动资产投入较少,资产构成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为主,从而使得流动资产占比较高。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松江生产基地及芜湖生产基地的建设使得非流动资产增长的速度高于流动资产增长的速度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电动剃须刀、电吹风等销量稳步增长,同时,通过产品不断升级,主导产品的毛利率保持了较高水平。公司的经营业绩持续保持较快增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盈利指标持续增长,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07,243.29万元、240,086.95
万元、278,262.68 万元,2014 年和 2015 年同比增速分别为 15.85%和 15.90%。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29,058.15 万元、37,072.33 万元、
50,171.14万元,2014年和 2015年的同比增速分别为 27.58%和 35.33%。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4,815.11 281,297.71 242,602.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0.61 287.02 271.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56.79 2,566.43 2,143.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7,912.52 284,151.16 245,017.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0,082.27 158,376.18 164,523.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107.76 14,613.61 15,904.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834.74 26,071.16 19,927.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386.60 31,007.85 26,564.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5,411.36 230,068.79 226,920.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501.16 54,082.37 18,096.2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良好,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8,096.24万元、54,082.37万元、42,501.16万元。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净利润 50,171.14 37,072.33 29,058.15
加:资产减值准备 34.10 39.68 17.7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637.10 651.00 657.34
无形资产摊销 283.72 261.45 222.7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0.8.07 66.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5.17 -0.83 0.4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0.02 5.65 15.35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600.30 -560.13 -393.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24.46 280.41 -431.4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121.63 2,091.53 -13,023.1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65.90 -1,236.56 37.0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241.38 15,389.76 1,868.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501.16 54,082.37 18,096.24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3,120.00 183,450.00 65,21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600.30 560.13 393.1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4.11 29.86 468.1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6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3,834.41 184,039.98 68,131.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013.90 21,837.82 13,454.48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0,120.00 195,450.00 65,21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7,133.90 217,287.82 78,664.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299.49 -33,247.83 -10,533.13
2013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533.13万元,主要原因如下:(1)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出本金,收回本金并取得投资收益;(2)在建工程、机器
设备等的购置支出 13,454.48 万元;(3)收回 2012 年支付的在建工程保证金
1,600.00万元,收回土地出让信用金 460.00万元。
2014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3,247.83万元,主要原因如下:(1)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出本金,收回本金并取得投资收益;(2)在建工程、机器
设备等的购置支出 21,837.82万元。
2015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3,299.49万元,主要原因如下:(1)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出本金,收回本金并取得投资收益;(2)2015年度发行人
在建工程、机器设备等资本性支出 17,013.90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较为简单,2013 年的现金流入为子公司芜湖飞科收到的当地政府拨付的用于芜湖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的专项产业扶持资金,2014年及 2015年的现金流出为实施现金股利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60 15.16 1,23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60 15.16 1,230.00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952.00 23,205.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952.00 23,205.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51.40 -23,189.84 1,230.00
4、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公司一直专注于个人护理电器业务及品牌建设,品牌知名度持续提升,主营业务前景广阔,主营产品盈利能力较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研发实力和管理效率将得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加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将随之进一步提高。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般规定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份方式分配股利。
2、最近三年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 2014年 3月 31日召开的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3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5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32,050,000元。该次股利分配已于 2014年 4月实施完毕。
根据 2014年 12月 9日召开的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以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35,7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 3,500万元,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 3,500万股。送红股后,公司股本总数增加至 39,2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39,200万元。该次利润分配已于 2014年 12月实施完毕。
根据 2015年 3月 6日召开的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4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9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19,520,000元。该次利润分配已于 2015年 3月实施完毕。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5年 3月 6日召开的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并上市成功,则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4、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约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要关注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与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平衡。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各项外部融资来源的资金成本和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比例,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3)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公司该年度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30%。
(4)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反之,则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特殊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7)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红利(或股票)的派发事项。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预计收益情况,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由公司董事会依职权制订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公司监事依职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政策草案的事项可以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六)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1、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成立时间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飞科美发器具 2010年 7月上海松江 2,000万元 100%
电动剃须刀、美发器具等个人护理电器产品生产
芜湖飞科 2011年 9月安徽芜湖 16,000万元 100%
电动剃须刀、美发器具等个人护理电器产品生产
2、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名称
2015.12.31 2015年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飞科美发器具 3,800.49 2,027.40 346.66
芜湖飞科 35,577.02 21,732.76 2,466.61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1 个人护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17,500 17,500
2 个人护理电器芜湖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18,500 18,500
3 研发及管理中心项目 24,000 24,000
4 个人护理电器检测及调配中心项目 12,800 12,800
合计 72,800 72,8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则超出部分资金将用于公司投资发展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未来三到五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飞科品牌的市场价值,精耕营销渠道,强化产品创新,继续巩固和提升个人护理电器产品的领先优势,并计划拓展家居生活电器领域。为此,公司将在下述几方面存在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需求:(1)增
加售后服务网点及 4S 形象店,提升售后服务能力及公司品牌形象,扩大销售;
(2)加大卖场形象终端的建设与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形象,保持
市场领先地位;(3)在广告、市场推广等营销方面继续加大投入,继续提升公司
的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4)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待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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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发展前景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公司松江生产基地扩产、芜湖生产基地扩产、研发及管理中心建设、检测及调配中心建设等四个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其中,松江、芜湖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实施后,能增加公司自产产能和产量,对保障公司产品供应和促进经营稳定性具有积极作用;研发及管理中心项目、检测及调配中心项目能提高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效率,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特别认真考虑下列各项风险因素。
下列风险因素的发生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降,甚至有可能引致公司的亏损。
(一)激烈的市场竞争
在国内个人护理电器市场上,参与竞争的国外品牌主要为飞利浦、松下、博朗等,这些品牌在产品性能、设计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在一线大城市的市场份额较为稳定;此外,一些国内品牌厂商也利用价格手段,在部分产品或者区域市场上与公司展开竞争。
目前,公司产品定位的主要受众为大众消费人群,市场占有率较高;部分国外品牌厂商正陆续推出相应的同类产品以抢占大众消费市场;国内竞争对手也加大了营销力度,形成对公司产品的竞争。公司在继续巩固对现有市场覆盖的同时,也正加大高端产品的推广力度,积极与国外品牌厂商在高端市场展开竞争。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力,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将有可能下降。一旦市场竞争加剧超出预期或者革命性的替代产品出现,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有可能会下降 50%以上甚至亏损。
(二)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
2013年至 2015年,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的销售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占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0.98%、86.26%和 82.85%,占公司
各期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2.81%、90.18%和 87.45%。在可预见的未来相当长
时期,公司的经营成果仍然将依赖于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的销售。较为集中的产品销售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任何关于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行业的不利变化或竞争加剧,都有可能导致公司业绩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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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较大比例产品由外包厂家生产
公司的电动剃须刀、电吹风等产品的较大比例由外包厂家生产。2013 年至2015年,外包采购总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77.55%、74.48%、75.66%,
占比较高;此外,公司向前五大外包厂家采购金额占公司外包采购总额的比重各期分别为 93.12%、86.53%、85.94%,集中度较高。
公司无法完全控制外包厂家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外包厂家无法按期交付产品或者终止与公司的合作,而公司在短时间内未能找到合格的替代厂商,将有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供应和销售;如果外包厂家的产品质量无法达到公司的要求,将有可能降低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在生产过程中,公司的知识产权如果保护不当将有可能失密。外包厂家的一切生产经营风险都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公司产品销售的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外包厂家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的供应和销售将会受到较大负面影响,从而有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下降 50%以上或者亏损。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之后,将增加公司的自产产能。
(四)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共有 520家经销商。2013年至 2015年,经销模式产生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7.32%、99.22%和 98.98%。
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的产品销售仍然将主要采用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有利于销售渠道的快速扩张,分散建立营销网络的投资风险,降低管理成本。但由于公司无法完全控制经销商的行为,经销商任何经营活动的不利变化都有可能增加营销管理的难度,导致营销网络和产品价格体系的不稳定,且有可能对公司的产品、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偏好和公司产品的正常销售。
(五)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控制力较强
本次发行前,李丐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股份,并通过飞科投资控制公司90%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李丐腾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公司的股份比例下降为 89.99%2,对公司仍具有较强的控制力。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为进一步保证权力制衡,公司 7名董事中有 4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据董事会的多数席位,监事会主席由外部专业人士担任,但公司仍然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可能。
(六)劳动力成本的上升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直接人工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20.18%、
17.78%、15.08%。近年来,我国由于劳动力的结构性短缺导致用工成本逐步上
升,尤其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较为明显。公司通过调整生产能力的区域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设备自动化程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产品价格等措施,能够部分抵消劳动力成本上升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但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仍将对公司的成本控制带来一定压力。
(七)管理能力的提升可能滞后于公司的发展速度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收入规模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总资产由 2013 年末的 104,992.15 万元增长至 2015 年末的 169,023.41 万元;营业收入由 2013 年的
207,243.29 万元增长至 2015 年的 278,262.68 万元。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规
模将大幅增加。
公司的快速发展对研发设计、品牌运营、采购销售、物流配送、人力资源、财务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公司管理和营运的难度。如果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做及时的提升和完善,将会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八)募投项目收益可能未及预期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公司松江生产基地扩产、芜湖生产基地扩

2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 4,360 万股新增股份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李丐腾直接和间接控制的股份比例以实际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为准。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产、研发及管理中心、检测及调配中心等四个项目,其中,松江、芜湖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实施后,能增加公司自产产能和产量,对保障公司产品供应和促进经营稳定性具有积极作用;研发及管理中心项目、检测及调配中心项目能提高公司研发设计水平和经营管理效率,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是根据当前的宏观环境和微观市场情况进行测算的,如果市场外部环境发生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等不利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
(九)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下降
公司 2013年至 2015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53.99%、53.35%、
55.2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从投入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的净利润很可能无法与净资产同步增长。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也将增加经营成本,在公开发行股票后的一定时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有可能下降。
(十)产品质量可能控制不当
公司的产品在出厂前均经过质量检验与安全性能测试,但产品在售后仍然有可能会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对产品的售后服务较为重视,售后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售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个人护理电器产品作为消费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可能会引发退货或者赔偿等消费者权益纠纷,这将有损于公司产品和品牌的市场形象,对产品的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产品质量如控制不严,造成质量事故上升,索赔加剧,将有可能引致公司市场份额的大幅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品牌受损,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下滑 50%以上甚至亏损。
(十一)不正当市场竞争
电动剃须刀、电吹风等个人护理电器用品属于消费品,品牌认知度是影响消费者选择的重要因素。随着公司在市场营销、品牌宣传上的持续投入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将进一步提升。如果公司品牌、商标被市场大量仿冒,公司的品牌形象将受到损害,打击仿冒亦会增加营运成本,公司产品的营销和推广将随之受到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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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产品研发设计可能滞后
消费者对于电动剃须刀、电吹风等个人护理电器的舒适度和安全性有着较高的要求,产品的时尚化设计、使用便捷性能也会较大程度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偏好。
这就要求公司不仅能够保证产品具备较好的舒适度和安全性,还需要根据消费者时尚化需求及时开发设计新颖、使用便捷的新产品。若公司的产品设计和开发能力滞后于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将有可能影响公司的市场拓展速度,甚至引致公司市场份额的下降。
(十三)宏观经济的波动
电动剃须刀、电吹风等个人护理电器的需求与宏观经济波动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息息相关。如果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不景气,居民可支配收入下降,将有可能抑制个人护理电器消费的需求和降低消费档次,从而给公司收入和利润的持续增长带来负面影响。此外,宏观经济的剧烈波动有可能对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十四)生产经营场地搬迁的风险
发行人用于仓储、生产和办公的房产主要由租赁所得且租赁期限较短,同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用于各地营销团队办公的部分房产存在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因此发行人存在因租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因需搬迁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十五)专利许可使用不当的风险
2013 年 6 月 3 日,发行人与株式会社泉精器制作所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株式会社泉精器制作所同意向发行人授予电动旋转剃须刀、旋转式电动剃须刀、一种往复式电动剃须刀内部刀具和往复式电动剃须刀专利权的实施权。
上述专利的实施许可为非独占性且非可转让的,且仅用于发行人生产、销售有关产品;许可期限自合同签定日起,至上述专利权有效期届满之日止;许可范围为中国。若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相关约定,可能会对发行人相关产品的生产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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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发行人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管理,目前不存在侵犯其他厂商或个人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或争议,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增长,行业商业竞争激烈程度的提高以及知识产权复杂程度的提升,未来存在可能与其他厂商或个人发生知识产权方面纠纷或争议的风险。
(十七)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2012 年至 2015 年,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14.43%、13.03%、12.44%和
10.23%,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3.57%、3.34%、2.98%和 3.23%,2012年至 2014年
公司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低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若随着经营环境或经营策略等因素的变化,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不能保持较低水平,可能对经营业绩有不利的影响。
(十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根据公司合理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较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下降的情形。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签订的正在执行的重要合同包括采购合同、经销合同、广告合同等。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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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曾与菲利浦公司发生诉讼,现已和解。
(四)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飞科投资、实际控制人李丐腾、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经办人或联系人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徐塘路 88-1号
021-5285 8 021-5285 5050 乔国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1层
010-6083 3018 010-6083 3083
秦成栋、苏健、董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号嘉地中心 23-25层
021-5234 1668 021-6267 6960 方祥勇、林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号 4楼
021-6339 1166 021-6339 2558 潘莉华、饶海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36 楼
021-5870 8 021-5889 9400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证券大厦
021-6880 8 021-6880 4868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工作安排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16年 3月 30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6年 4月 1日
网下、网上申购日期 2016年 4月 5日
网下、网上缴款日期 2016年 4月 7日
预期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期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4: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号东银中心 B栋 26楼
联系人:乔国银
联系电话:021-52858
传真号码:021-52855050
互联网地址:www.flyco.com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电子信箱:flyco@flyco.com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3层
联系人:许雯
电话:010-60833018
传真:010-60833955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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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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