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6-02-25
招股意向书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Tibet Huayu Mining Co., Ltd.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1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5,2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6 年 3 月 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52,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本公司控股股东道衡投资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也不会由发行人收购本
定的承诺 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公司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本公司其他股东福金兴、华迪宏翔、华迪天宇、西部有限
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
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
2-2
招股意向书
人的股份,也不会由发行人收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1 月 31 日
2-3
招股意向书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
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4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
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道衡投资的相关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也不会由发行人收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
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延长锁定期内,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
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
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
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二)福金兴、华迪宏翔、华迪天宇和西部有限的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也不会由发行人收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
股份。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
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5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
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
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一)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2013年8月3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
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制定了本公
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年4月1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西藏华
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修订<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对该股
利分配政策进行了调整。
修订后的章程将自本次发行完成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次修订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6
招股意向书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
红;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
期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
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
营业务。
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及监
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应当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同时,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
2-7
招股意向书
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盈利
和现金流预测情况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若公司预测未来
三年盈利能力和净现金流入将有大幅提高,可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上
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例如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反之,也可以在利润分配
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下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或保持原有利润分配规划和计
划不变。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
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如公司所处行业
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或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或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先形成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预案并应征求监事
会的意见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8、不予分红或扣减分红的特殊情况
当发生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时,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当公司股东未依法履行其公开承诺时,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有权扣留该
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应分配的现金红利。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后公司新
2-8
招股意向书
老股东以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
分,并特别关注如下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毛利率及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
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
司铅锑精矿(含银)实现的收入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42%、
73.51% 、 68.90% ,锌 精 矿 实 现 的 收 入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0.06%、24.92%、30.10%。
本公司生产的精矿产品的价格以铅、锌、锑、银、铜的金属市场价格为基
数确定。金属市场价格基本决定了金属产品的销售价格,而金属产品的销售价
格变动又是影响毛利率的主要因素。
2014 年,铅锑精矿(含银)的毛利率较 2013 年上升 4.70%,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除金属铅价格略有回升外,金属锑和金属银的价格继续下行;另一方
面,上述三种金属的原矿入选品位和选矿回收率均有所提高,加之公司不断增
加使用电网供电的比例节省电力支出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下
降,抵消了金属价格下跌的影响,使得毛利率水平有所提高。
2015 年,铅锑精矿(含银)的毛利率较 2014 年下降 1.95%,主要原因为:
金属铅、金属锑、金属银价格继续下行。
铅、锑、银、锌价格不仅受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而且与全球经济状况、
中国经济状况、重大经济政治事件、市场投机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影响
价格波动的因素都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外。如果铅、锑、银、锌市场价格出现大
幅下跌,或者公司销售铅锑精矿(含银)和锌精矿时对价格走势发生误判,本公
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将会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生产的铜精矿、铅
精矿等其他产品的市场价格如出现下跌,亦将对公司的毛利率和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2-9
招股意向书
另外,通货膨胀、技术问题以及自然条件等因素可能导致采矿、勘探成本
上升,甚至经济上不可行,对本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也将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本公司将面临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在金属价格大幅下跌
等极端情况下,本公司将面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50%以上的风险。
(二)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39 0.42 0.32
速动比率 0.35 0.32 0.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04% 50.96% 55.93%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44% 49.33% 53.99%
报告期内,由于扩大信贷规模以支持生产经营扩张,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
升,短期偿债能力显著下降,导致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2015 年,公司净现金流入 6,997.48 万元。如果公司现金流量不能持续,则
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 7.68 亿元。如果国家信贷政策或其
他借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银行单方面调整借款协议,则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三)资源储量风险
本公司作为矿业开发企业,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强。矿产资源的保有储量和品
位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公司已拥有扎西康矿山、
拉屋矿山 2 座生产型矿山及 4 个详查探矿项目,目前控制铅、锌、铜、锑、白银
资源储量分别达到 83.04 万金属吨、126.70 万金属吨、2.80 万金属吨、18.73
万金属吨和 2,141.38 金属吨,并已形成合计超过 65 万吨/年的矿山采矿能力和
2,800 吨/日的选矿能力。
2-10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拥有的已探明储量及推断资源量根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确定,但由
于勘查工程的有限性以及各矿山地质构造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估算的资源储
量在数量、质量以及利用可行性方面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一种或多种的
差异可能对本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依赖扎西康矿山的风险
扎西康矿山是本公司目前实际产量最大的运营矿山,报告期内,本公司绝
大部分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扎西康矿山和选厂。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扎西康矿山开采量分别为 47.44 万吨、63.48
万吨、61.52 万吨,同期拉屋矿山开采量为 4.67 万吨、4.97 万吨、4.20 万吨。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扎西康矿山和选厂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 46,409.42 万元、59,508.28 万元、57,924.90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93.41%、98.16%、96.91%。
若扎西康矿山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如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况,本
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受铜价下跌和矿山生产成本较高双重因素影响,拉屋矿山和选厂主要
产品铜精矿毛利率不断下滑,负责拉屋矿山和选厂经营的拉屋分公司在报告期内
出现亏损。
(五)安全生产风险
矿山作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的风险,本公司地下开采矿山同样存在安全生
产风险。由于采矿活动对矿体及围岩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当采矿活动造成
地应力不均衡时,采矿区可能发生塌落等事故。受断层、顶板稳定、涌水量、
滑坡等地质条件的影响,矿区存在发生淹井、塌陷、粉尘污染等多种自然灾害
的可能性,若防护不当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另外,本公司在勘探及选矿过程中同样存在发生意外事故、技术问题、机
械故障或损坏等的可能。本公司采矿等环节需使用爆炸物品,若在储存和使用
该等物料的过程中管理不当,可能发生人员伤亡的危险。这些技术问题、机械
2-11
招股意向书
故障或损坏、危险物品使用均可能导致本公司的业务运作中断,造成经营成本
增加或人员伤亡并影响生产。
(六)自然灾害风险
本公司的采矿坑口、选矿厂和尾矿库均位于山区,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如暴雨、泥石流、地震等,将对工作人员和生产设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均在两年以上,但公司前五大客户变
动较大。如果现有客户经营业绩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维持、发展与现有
客户的合作关系,或者公司无法及时开拓新的客户,则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和
销售困难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柯月探矿权等无法顺利转为采矿权并投产开采的风险
探矿权需要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转为采矿权并投产开采之后,才有可
能为矿权人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探矿权转采矿权需要履行一系列申请与审批程序,耗费时间较长(一至三年
不等)。原探矿权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也可能因为事先未充分考虑到的因素
(如地质、气候、市场因素等)而无法顺利从采矿权的矿石采选中取得合理的经
济收益。
目前,公司持有的 4 个探矿权中,柯月探矿权、拉屋探矿权、查个勒探矿
权正在申请转为采矿权。如果该等“探转采”手续无法顺利完成,公司后续的
经营规模和业绩的成长性将受到不利影响。
(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46,800 万股,根据公司发行方案,发行
比例为 10%,发行数量为 5,200 万股,因此发行后总股本为 52,000 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规模扩大,但公司净利润水平受国家
宏观经济形势、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短期内
可能难以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出
2-12
招股意向书
现同比下降的趋势。
因此,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此外,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还制定了填补即
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
来利润做出保证。
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相关承诺
(一)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道衡投资、福金兴、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稳定公司股价承诺如下:
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
相应调整,下同)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仍应当符合上市条件。股价稳定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且在满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按照下述规定
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2、稳定股价可能采取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满足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制定或要求道衡投
资、福金兴、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在履
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并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2-13
招股意向书
公司、道衡投资、福金兴、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可采
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回购已公开发行的股票;
B.道衡投资、福金兴增持股票;
C.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D.法律、行政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条件
A.公司回购已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条件:
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自该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
B.道衡投资、福金兴增持股票的实施条件:
道衡投资、福金兴各自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自该方案公告之
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
份总数的 2%(该两公司分别增持的数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比例(51:30)进行分配),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为
稳定股价所增持的股份。
C.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实施条件: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一年度从公
司、控股股东处领取的税后收入的 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
本次为稳定股价所增持的股份。
(3)股价稳定措施终止
2-14
招股意向书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
为股价稳定措施履行完毕,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A.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B.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4)股价稳定措施的再度触发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
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自第 121 日起自动重新生效,公
司、道衡投资、福金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继续按照前述承
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董事会需另行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
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
3、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若道衡投资、福金兴未依照股价稳定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届满后,公司有权暂扣道衡投资、福
金兴的现金分红款项,直至道衡投资、福金兴履行股价稳定义务;
(2)若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依照股价稳定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的,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
有权暂扣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控股股东处领取的收入,直至该等
人员履行股价稳定义务。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命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必须作出相同承
诺方可就任。
(二)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承诺
1、本公司的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15
招股意向书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
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
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
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在履行完毕相关审批手续后,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
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本公司上市
后有送配股份、利润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
整。
本公司同时承诺,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赔偿投资者因本次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
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
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
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提供赔
偿保障。
若因本公司提供虚假记载资料、误导性陈述或对相关信息进行刻意隐瞒等原
因导致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为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的,上述机
构因此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上述机构损失。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
(1)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2)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
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3)在上述违法事实被认定 5 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根据上述承诺初步测算
2-16
招股意向书
的货币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2、控股股东道衡投资的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
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督促发
行人依法回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本
次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的金
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
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
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提供赔偿保障。”
3、实际控制人刘建军的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
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本次
2-17
招股意向书
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
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
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在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
本人和本人控制的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将代其他责任主体向投资者先行支付
赔偿款项,再向其他责任主体追偿。”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本次
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
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
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人违反以上承诺,发行人将有权暂扣
本人在发行人处应领取的薪酬或津贴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无效。”
(三)上市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
1、道衡投资的承诺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后,视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2-18
招股意向书
如本公司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
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
量的 5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
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
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2、福金兴的承诺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后,在不违反本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可视自身实
际经营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
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1 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
量的 50%、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
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
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2-19
招股意向书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
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
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3、华迪宏翔的承诺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后,在不违反本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可视自身实
际经营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
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1 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
量的 50%、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
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
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
2-20
招股意向书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
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
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四)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相关公开承诺,如发生未实际履行招
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
等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
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本公司自愿按相应的
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提供赔偿保障。”
2、控股股东道衡投资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意向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因本公司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
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等文件公开作出的承诺。
如发生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券监
2-21
招股意向书
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
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承诺未实际履行
30 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起 30 日内,自愿将上一年度从发行人处所领取的全部薪金对投资者
先行进行赔偿。”
(五)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包括: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6)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司利益。
(六)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1、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
2-22
招股意向书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德恒律师的承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作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项
目的专项法律顾问,特承诺如下:
德恒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如因德恒在本次发行上市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德恒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主管部
门认定后,德恒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依
法进行赔偿。
德恒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
此承担责任。”
3、审计机构立信的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3
招股意向书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如因我们的过错,证明我们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我们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声明仅供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五、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预计经营状况
受海拔、气候和水电等的季节性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北部地区、高海拔地
区的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一定程度上受到季节性因素的影响。由于公司主要
生产场所都位于青藏高原,采矿作业时间一般为每年 3 月至 12 月之间。公司每
年冬季都会因为气候原因而停止生产,并于次年春季恢复生产。因此报告期内,
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显著较低。
公司预计 2016 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与 2015 年同期相
比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24
招股意向书
目 录
声明.................................................................................................................. 4
重大事项提示 ................................................................................................... 5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5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 6
三、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关注
如下风险因素 ................................................................................................... 9
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相关承诺 ..................................................................... 13
五、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预计经营状况 ....................................................... 24
第一章 释义 ................................................................................................. 31
一、定义 ........................................................................................................ 31
二、行业专用名词释义 ................................................................................... 34
第二章 概览 ................................................................................................. 38
一、发行人简介 .............................................................................................. 3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 39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39
四、本次发行概况 .......................................................................................... 41
五、募集资金用途 .......................................................................................... 41
第三章 本次发行概况 ................................................................................... 43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3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44
三、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46
第四章 风险因素 .......................................................................................... 47
一、发行人毛利率及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 47
2-25
招股意向书
二、经营风险 ................................................................................................. 48
三、管理风险 ................................................................................................. 52
四、政策风险 ................................................................................................. 54
五、财务风险 ................................................................................................. 55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58
七、其他风险 ................................................................................................. 59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1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61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份公司设立.............................................................. 62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80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
量属性 ............................................................................................................ 81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与管理构架 ..................................................................... 81
六、发行人下属分、子公司基本情况.............................................................. 84
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89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95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 ............................................................................ 97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97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97
十二、发行人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
况 ................................................................................................................. 103
十三、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 113
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 .................................................................................... 11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11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15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5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158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194
2-26
招股意向书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 205
七、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 205
八、发行人的质量管理情况 .......................................................................... 206
九、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情况 ........................................................ 206
第七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14
一、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 214
二、同业竞争 ............................................................................................... 215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218
第八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239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简介 ........................... 23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 24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246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4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 247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亲属关系 ............. 249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49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 249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签署的协议及相关重要
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251
第九章 公司治理 ........................................................................................ 252
一、股东大会 ............................................................................................... 252
二、董事会 ................................................................................................... 260
三、监事会 ................................................................................................... 264
四、独立董事 ............................................................................................... 267
五、董事会秘书 ............................................................................................ 269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271
2-27
招股意向书
七、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71
八、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 274
九、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74
十、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 276
十一、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自我评估和鉴证意见 ...................................... 276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 277
一、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 277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298
三、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98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99
五、税项 ...................................................................................................... 327
六、分部信息 ............................................................................................... 329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收购兼并情况 ............................................................... 330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 330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 331
十、现金流量情况 ........................................................................................ 335
十一、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35
十二、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 ........................................................ 337
十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 337
十四、资产评估及验资情况 .......................................................................... 339
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41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41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76
三、现金流状况分析..................................................................................... 403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405
五、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的影响............................................................ 405
六、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 405
七、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 407
2-28
招股意向书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 408
第十二章 业务发展目标 ............................................................................... 416
一、公司发展战略 ........................................................................................ 416
二、公司的发展计划..................................................................................... 416
三、公司实现发展目标所依据的假设............................................................ 419
四、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 ...................................................................... 419
五、实现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保障措施 ........................................................ 420
六、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421
七、本次发行对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 421
第十三章 募集资金运用 .............................................................................. 422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422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425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441
第十四章 股利分配政策 ............................................................................... 443
一、基本政策 ............................................................................................... 443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444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445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45
五、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447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449
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 450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计划 ................................................................... 450
二、重大合同 ............................................................................................... 451
三、对外担保情况 ........................................................................................ 466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466
第十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470
2-29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 479
一、备查文件 ............................................................................................... 479
二、文件查阅地址、时间 ............................................................................. 479
三、信息披露网址 ........................................................................................ 480
2-30
招股意向书
第一章 释义
一、定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缩略语和术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钰公司
华钰有限 指 西藏华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向证监会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 指
52,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公司本次向证监会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并上市 指 52,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上交所
上市的行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本招股意向书 指
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和评估 指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山南分公司 指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
拉屋分公司 指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拉屋分公司
北京分公司 指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华钰经销 指 西藏山南华钰经销有限公司
西藏中泓工贸有限公司,原名“西藏中泓矿业有限
中泓工贸 指
公司”,简称“中泓矿业”
嘉实矿业 指 西藏日喀则嘉实矿业有限公司
恒琨冶炼 指 西藏恒琨冶炼有限公司
西藏株冶 指 西藏株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31
招股意向书
道衡投资 指 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
福金兴 指 北京福金兴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华迪宏翔 指 北京华迪宏翔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华迪天宇 指 北京华迪天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西部有限 指 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深圳维好 指 深圳市维好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雅康 指 杭州雅康投资有限公司
西矿集团 指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西部矿业 指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矿业西藏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西藏
西藏资源 指
铭泰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铭泰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原名“西部矿业西藏
铭泰公司 指
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亿邦 指 北京中亿邦经贸有限公司
北京中青 指 北京中青富纳科技有限公司
西藏区调队 指 西藏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
西藏翼龙 指 西藏翼龙矿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帝旺 指 西藏帝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正新能源 指 陕西华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善水投资 指 西藏山南善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道衡能源 指 西藏道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强瑞矿业 指 西藏强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十冶 指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豫矿金源 指 河南豫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
成都地调中心 指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
建行西藏分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
2-32
招股意向书
建行山南分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
国开行 指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开行西藏分行 指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
国开行青海省分行 指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中行西藏分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
山海天评估 指 北京山海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大德信 指 西藏大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矿联 指 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
安泰科 指 北京安泰科信息开发有限公司
扎西康采矿权 指 西藏山南隆子县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采矿权
拉屋采矿权 指 西藏拉萨市当雄县拉屋铜、锌多金属矿采矿权
拉屋探矿权 指 西藏拉萨当雄县拉屋铜铅锌矿详查探矿权
桑日则探矿权 指 西藏山南隆子县桑日则铅锌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
西藏山南隆子县柯月铅矿详查探矿权,于 2014 年
柯月探矿权 指 5 月 22 日续期后,名称变更为“西藏山南隆子县
柯月矿区外围铅矿详查”
西藏日喀则昂仁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探矿权,于
查个勒探矿权 指 2015 年 3 月 23 日续期后,名称变更为“西藏日喀
则昂仁县查个勒矿区外围铅锌矿勘探探矿权”
扎西康矿山 指 公司在扎西康采矿权所在矿区建设的矿山
扎西康选厂 指 公司为扎西康矿山配套建设的选厂
拉屋矿山 指 公司在拉屋采矿权所在矿区建设的矿山
拉屋选厂 指 公司为拉屋矿山配套建设的选厂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33
招股意向书
国土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环保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安监总局 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青海省国资委 指 青海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藏国土厅 指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西藏地勘局 指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西藏财政厅 指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环保厅 指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西藏安监局 指 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经发局 指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亿元
二、行业专用名词释义
LME 指 伦敦金属交易所
USGS 指 美国地质调查局
ILZSG 指 国际铅锌研究小组
CRU 指 英国商品研究所
Bloomberg 指 彭博新闻社
基本金属 指 一般指铜、铝、铅、锌、锡、镍等常规有色金属
贵金属 指 金、银及铂族金属的统称,系有色金属的一类
2-34
招股意向书
原矿 指 已采出而未经选矿或其他加工过程的矿石
对开采出的原矿进行加工,令有用矿物分离富集
选矿 指
成精矿的过程
利用不同矿物的颗粒表面物理化学性质的差异,
浮选 指 从悬浮体(矿浆)中浮出某种或某些矿物的选矿
方法
露采 指 露天开采
地采 指 地下开采
经选矿所得到的产品,有较高金属含量的适合于
精矿 指
冶炼的矿物,如锌精矿、铅锑精矿、铜精矿等
采用各种选矿方法获得的最终产品所含金属量占
选矿回收率 指
处理原矿所含金属量的百分比
尾矿 指 原矿经过选矿处理后的剩余物
将精矿中预分离的金属与杂质分离的加热冶金工
精炼、冶炼 指
艺,其产品如精炼铅、精炼锌、精炼铜等
经过详查或勘探,达到控制的和探明的程度,在
基础储量 指 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后,经济意义
属于经济的或边际经济的那部分矿产资源储量
(111b) 指 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
(122b) 指 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是指在勘查工作程度达
(332) 指 到详查阶段要求的地段,地质可靠程度为控制的
状态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是指在勘查工作程度达
(333) 指 到普查阶段要求的地段,地质可靠程度为推断的
状态
品位 指 原矿中有价值元素或所含矿物的相对含量
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
采矿权 指
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
探矿权 指
资源的权利
2-35
招股意向书
为探明矿体的位置、体积及质量的活动或为证实
地质勘查 指
具有工业价值的矿床进行的探查工作
依据区域地质和(或)物化探异常研究结果、初
步野外观测、极少量工程验证结果,与地质特征
预查 指
相似的已知矿床类比、预测,提出可供普查的矿
化潜力较大地区
对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物化探异常区,
采用露头检查、地质填图、数量有限的取样工程
及物化探方法,大致查明普查区内地质、构造概
普查 指
况;大致掌握矿体(层)的形态、产状、质量特
征;大致了解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矿产的加工选
冶性能已进行了类比研究
对普查圈定的详查区域通过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及
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比普查阶段更密地系统取
样,基本查明地质、构造、主要矿体形态、产状、
详查 指 大小和矿石质量;基本确定矿体的连续性;基本
查明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对矿石的加工选冶性能
进行类比或实验室流程试验研究,做出是否具有
工业价值的评价
对已知具有工业价值的矿床或详细圈出的勘探
区,通过各种加密采样工程,其间距足以肯定矿
体(层)的连续性,详细查明矿床地质特征,确
勘探 指 定矿体的形态、产状、大小、空间位置和矿石质
量特征,详细查明矿体开采技术条件,对矿产的
加工选冶性能进行实验室流程试验或实验室扩大
连续试验
矿房(矿块)中自下而上分层落矿,落下矿石只
放出一部分,留存的落矿作为继续向上落矿的工
浅孔留矿法 指
作台和用于支撑两旁岩石,待矿房(矿块)中落
矿工作全部结束后大量放出暂留矿石的采矿法
自上而下按分段开采,分段划分为若干矿房和矿
分段空场法 指 柱,回采矿房时空区借矿柱支撑、并在空场条件
下借重力或重力-爆力搬运出矿石的采矿法
中段 指 沿矿体走向布置、不直接连通地面的巷道
提升矿石或废石、升降材料和设备、运送人员、
竖井 指
铺设管道和电缆等的竖直井筒
2-36
招股意向书
用于通行无轨设备、运输矿石和无轨设备出入井
斜坡道 指
下的倾斜通道
在同一构造成矿区带上,对同一构造单元的成矿
集中区,按照科学规划、统一部署的原则,集中
整装勘查 指 人力、财力、物力等诸要素,开展地质找矿工作,
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发现和评价一批具有重
大影响的大型或特大型矿产地的有效形式
整装勘查区 指 为进行整装勘查而划定的地理区域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招股
意向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2-37
招股意向书
第二章 概览
本概览仅对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
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bet Huayu Mining Co., Ltd.
注册资本:46,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02 年 10 月 22 日至 2061 年 4 月 20 日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电话:0891-6329000
传真号码:0891-6329000-8100
互联网址:http://www.huayumining.com
电子信箱:chenzh@huayumining.com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
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铜、锌多金属
矿开采;铅矿、锌多金属矿开采;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固体矿勘察。一般经营
项目:矿产品选矿、加工、销售;有色金属贸易;矿山设备销售;矿产信息咨
询服务;选矿试验;实验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建材贸易。
2-38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
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本公司是西藏自治区内的大型矿业
企业,拥有的矿权包括:扎西康采矿权、拉屋采矿权、拉屋探矿权、柯月探矿
权、查个勒探矿权和桑日则探矿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19,245.2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04,008.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07,320.04
万元。2015 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835.32 万元,利润总额 19,140.25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253.3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5,553.27 万元。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道衡投资持有本公司 51%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刘建军通过其全
资子公司道衡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 51%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道衡投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
华钰大厦 301 室,法定代表人为刘建军,设立时间为 2010 年 4 月 19 日。道衡
投资的经营范围是:矿产资源、水利、水电资源的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中,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
营。)
根据经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西藏分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道衡投资资产总额 293,160.57 万元,负债总额 164,348.46
万元,所有者权益 128,812.11 万元。2015 年,道衡投资实现营业收入 59,841.25
万元,净利润 15,102.70 万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本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2-39
招股意向书
流动资产合计 336,891,711.84 255,149,873.45 235,145,206.8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55,560,728.26 1,707,614,434.75 1,533,003,738.55
资产总计 2,192,452,440.10 1,962,764,308.20 1,768,148,945.42
流动负债合计 864,742,453.30 613,903,823.07 728,453,213.8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5,337,511.02 354,280,368.14 226,161,992.03
负债合计 1,040,079,964.32 968,184,191.21 954,615,205.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73,200,370.88 954,175,483.19 772,526,739.92
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1,152,372,475.78 994,580,116.99 813,533,739.5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192,452,440.10 1,962,764,308.20 1,768,148,945.42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598,353,200.33 669,316,194.73 500,073,835.19
营业总成本 427,223,036.47 455,185,874.25 383,998,085.57
营业利润 171,130,163.86 214,130,320.48 116,075,749.62
利润总额 191,402,488.45 246,329,719.08 155,698,577.95
净利润 159,301,181.66 203,499,264.41 125,610,370.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2,533,710.56 204,101,630.24 126,221,528.04
(三)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532,732.96 344,237,440.96 179,506,706.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575,197.33 -317,341,087.30 -554,608,362.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17,242.63 -42,935,000.88 208,425,671.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974,778.26 -16,038,647.22 -166,675,983.6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578,741.20 94,617,388.42 261,293,372.0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8,553,519.46 78,578,741.20 94,617,388.42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39 0.42 0.32
速动比率 0.35 0.32 0.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04% 50.96% 55.93%
2-40
招股意向书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44% 49.33% 53.9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 0.80% 0.11% 0.15%
净资产的比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7.88 13.02 12.33
存货周转率 5.38 5.48 5.4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0,464.36 35,044.43 24,189.40
利息保障倍数 7.52 8.41 6.6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55 0.74 0.38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5 -0.03 -0.36
四、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5,2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人民币【】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 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证监会认可
的其他方式)
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52,000万股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
发行方式:
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万
资(万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元)
西藏隆子县扎西
1 康铅锌多金属矿 48,732.53 23,000.00 23,000.00 - -
采选改扩建工程
2-41
招股意向书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万
资(万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元)
项目
华钰公司勘探项
2 15,261.61 3,000.00 3,000.00 - -

隆子县桑日则铅
2.1 锌多金属矿详查 5,007.01 1,200.00 1,200.00 - -
项目
当雄县拉屋矿区
2.2 铜铅锌矿详查项 5,083.37 800.00 800.00 - -

昂仁县查个勒铅
2.3 5,171.23 1,000.00 1,000.00 - -
锌矿勘探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18,000.00 7,362.00 7,362.00 - -
总计 81,994.14 33,362.00 33,362.00 - -
注:根据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以上项目所需募集资金投入合计为 3.34 亿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
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
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相关项目剩余款项及根据监管
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2-42
招股意向书
第三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 行 股 数 及 占 发 行 5,200 万股,为发行后总股本的 10%
后总股本的比例: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市盈率: 【】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29 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
发行市净率: 【】倍
发行方式: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 3,976 万元,其中主要包括:承
销及保荐费 3,200 万元;律师费用 185 万元;会计师费
用 11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45 万元;
印花税及发行上市手续费 136 万元
2-43
招股意向书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建军
住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邮政编码: 850000
联系电话: 0891-6329000
联系传真: 0891-6329000-8100
联系人: 陈兆华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邮政编码: 518048
联系电话: 010-60836948
联系传真: 010-60836960
保荐代表人: 徐欣、宋永新
项目协办人: 陈熙颖
其他经办人员: 李黎、张明慧、徐亚欧、姚逸宇、张玺、孙一宁、刘冬毅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丽
2-44
招股意向书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10-52682888
联系传真: 010-52682999
经办律师: 陈静茹、高国富、杨昕炜、殷淑霞、刘铭
其他项目组成员: 罗新维、黄璜、侯慧杰
(四)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朱建弟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10-68286868
联系传真: 010-88210608
经办会计师: 朱锦梅、王可
(五)评估机构
名称: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 杨志明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10-65547180
联系传真: 010-65547182
经办评估师: 杨亮培、陈勇
(六)股票登记机构
2-45
招股意向书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 021-68870587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八)收款银行
名称: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账户户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以及各中介
机构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和
其他权益关系。
三、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序号 内容 日期
1 初步询价日期 2016 年 2 月 29 日
2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6 年 3 月 2 日
3 网下、网上发行申购日期 2016 年 3 月 3 日
4 网下、网上认购资金缴款日期 2016 年 3 月 7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
5 股票上市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46
招股意向书
第四章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毛利率及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
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
司铅锑精矿(含银)实现的收入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42%、
73.51%、68.90%,锌精矿实现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06%、24.92%、30.10%。
本公司生产的精矿产品的价格以铅、锌、锑、银、铜的金属市场价格为基
数确定。金属市场价格基本决定了金属产品的销售价格,而金属产品的销售价
格变动又是影响毛利率的主要因素。
2014 年,铅锑精矿(含银)的毛利率较 2013 年上升 4.70%,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除金属铅价格略有回升外,金属锑和金属银的价格继续下行;另一方
面,上述三种金属的原矿入选品位和选矿回收率均有所提高,加之公司不断增
加使用电网供电的比例节省电力支出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下
降,抵消了金属价格下跌的影响,使得毛利率水平有所提高。
2015 年,铅锑精矿(含银)的毛利率较 2014 年下降 1.95%,主要原因为:
金属铅、金属锑、金属银价格继续下行。
铅、锑、银、锌价格不仅受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而且与全球经济状况、
中国经济状况、重大经济政治事件、市场投机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影响
价格波动的因素都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外。如果铅、锑、银、锌市场价格出现大
幅下跌,或者公司销售铅锑精矿(含银)和锌精矿时对价格走势发生误判,本
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将会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生产的铜精矿、
铅精矿等其他产品的市场价格如出现下跌,亦将对公司的毛利率和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2-47
招股意向书
另外,通货膨胀、技术问题以及自然条件等因素可能导致采矿、勘探成本
上升,甚至经济上不可行,对本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也将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本公司将面临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在金属价格大幅下
跌等极端情况下,本公司将面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 50%以上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勘探风险
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今后将继续加大资源地质勘查力度以提升
公司的资源储量,但资源勘探开发具有不可预计性,从资源预查、普查、详查
到勘探需要较长的周期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费用,公司不能保证勘探必然
获得有价值的资源储量。公司面临资源地质勘查工作成果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资源储量风险
本公司作为矿业开发企业,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强。矿产资源的保有储量和
品位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公司已拥有扎西康矿
山、拉屋矿山 2 座生产型矿山及 4 个详查探矿项目,目前控制铅、锌、铜、锑、
白银资源储量分别达到 83.04 万金属吨、126.70 万金属吨、2.80 万金属吨、18.73
万金属吨和 2,141.38 金属吨,并已形成合计超过 65 万吨/年的矿山采矿能力和
2,800 吨/日的选矿能力。
本公司拥有的已探明储量及推断资源量根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确定,但由
于勘查工程的有限性以及各矿山地质构造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估算的资源储
量在数量、质量以及利用可行性方面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一种或多种的
差异可能对本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开采风险
由于矿体的品位、形态、规模及周围岩层状况均不同,采矿工作具有相对
较高的风险。公司经核实的资源储量有关估算数据不一定准确,以此确定的矿
山开发方案是否可行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司所制订的采矿计划可能无法
达到预期的目标,从而对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48
招股意向书
若铅、锌、铜、锑、银的市场价格波动或通货膨胀等因素导致生产成本上
升,或开采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以及自然条件(如气候状况、自然灾害等)等因
素,均可能使开采较低品位的矿石在经济上不可行,从而无法保证公司保有储
量可全部利用。由于矿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如果不能寻找和获得新的资
源,本公司生产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四)探矿权、采矿权延续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我国所有矿产资源均属国有,国家
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矿产经营企业必须获得探矿权及采矿权许
可证才能在许可期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探矿或采矿活动,许可期满正常可以申
请续期。
根据相关法律及法规,本公司已取得 2 个采矿权证和 4 个探矿权证。公司
不能保证在目前有效的许可期内勘探或开采完毕矿区内的所有矿产资源,亦不
能保证在许可期届满后,必能获得有关矿权的延期批准或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
产资源的采矿权。如本公司未能在许可期届满后延续有关权利,或取得勘查作
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则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分为冶炼客户和精矿
贸易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 45,208.02 万元、59,817.79 万元、51,290.00
万元,占本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40%、89.37%、85.81%。
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的生产经营可
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一方面,如果部分客户经营情况不利,降低对公司产品的
采购,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将受到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客户集中度过高对公
司的议价能力也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经营业绩依赖扎西康矿山的风险
扎西康矿山是本公司目前实际产量最大的运营矿山,报告期内,本公司绝
大部分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扎西康矿山和选厂。
2-49
招股意向书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扎西康矿山开采量分别为 47.44 万吨、
63.48 万吨、61.52 万吨,同期拉屋矿山开采量为 4.67 万吨、4.97 万吨、4.20
万吨。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扎西康矿山和选厂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 46,409.42 万元、59,508.28 万元、57,924.90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93.41%、98.16%、96.91%。
若扎西康矿山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如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况,本
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受铜价下跌和矿山生产成本较高双重因素影响,拉屋矿山和选厂主
要产品铜精矿毛利率不断下滑,负责拉屋矿山和选厂经营的拉屋分公司在报告
期内出现亏损。
(七)安全生产风险
矿山作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的风险,本公司地下开采矿山同样存在安全生
产风险。由于采矿活动对矿体及围岩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当采矿活动造成
地应力不均衡时,采矿区可能发生塌落等事故。受断层、顶板稳定、涌水量、
滑坡等地质条件的影响,矿区存在发生淹井、塌陷、粉尘污染等多种自然灾害
的可能性,若防护不当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另外,本公司在勘探及选矿过程中同样存在发生意外事故、技术问题、机
械故障或损坏等的可能。本公司采矿等环节需使用爆炸物品,若在储存和使用
该等物料的过程中管理不当,可能发生人员伤亡的危险。这些技术问题、机械
故障或损坏、危险物品使用均可能导致本公司的业务运作中断,造成经营成本
增加或人员伤亡并影响生产。
(八)自然灾害风险
本公司的采矿坑口、选矿厂和尾矿库均位于山区,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如暴雨、泥石流、地震等,将对工作人员和生产设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采掘工程外包给承包商的风险
2-50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将采掘工程部分外包给承包商,公司业务受到这些承包商工作质量
的影响。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承包商甄选聘用制度,对承包商的工作质量有
严格的要求,但如果承包商不能达到本公司要求的品质、安全及环境标准,或
者本公司无法维持与这些承包商的合作或未能在承包合同到期后续约,且同时
公司无法及时找到新的承包商,将对本公司业务、经营业绩等产生不利影响。
(十)公司对外收购兼并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公司 A 股上市后,可能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增加公司矿产资源储
量。对外收购兼并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例如在有色金属价格高涨
时期并购标的估值可能过高、收购对象的储量或资源是否准确估计、购入的资
产或业务能否成功运营并盈利、能否留住收购对象的业务骨干、被收购企业运
作是否规范、公司能否有效控制被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及
收购区域的外部环境对矿产开发的不利影响等。
(十一)高原矿山生产的季节性风险
受海拔、气候和水电等的季节性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北部地区、高海拔
地区的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一定程度上受到季节性因素的影响。由于公司主
要生产场所(扎西康矿山和拉屋矿山)都位于青藏高原,每年冬季都会因为气
候原因而停止生产,并于次年春季恢复生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季度营
业收入显著较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生产经营存在季节性
风险。
(十二)对公路运输依赖的风险
公司主要矿山地处青藏高原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运输方式单一,主要
依赖于公路运送产品和生产辅料,存在因运输单位停运、地质灾害导致公路交
通中断等原因导致公司产品和生产辅料无法按时付运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向暂无资质的运输队采购服务的风险
2-51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暂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的运输队采购运输服务,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包括:已在
运输途中、由运输队承运的货物可能会随车遭到扣押,货物的取回需要花费时
间和费用;尚未交付运输的货物,需要花费时间另行寻找和委托其他承运人,
造成无法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货物从而导致违约。
(十四)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均在两年以上,但公司前五大客户变
动较大。如果现有客户经营业绩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维持、发展与现有
客户的合作关系,或者公司无法及时开拓新的客户,则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和
销售困难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柯月探矿权等无法顺利转为采矿权并投产开采的风险
探矿权需要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转为采矿权并投产开采之后,才有可
能为矿权人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探矿权转采矿权需要履行一系列申请与审批程序,耗费时间较长(一至三
年不等)。原探矿权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也可能因为事先未充分考虑到的因素
(如地质、气候、市场因素等)而无法顺利从采矿权的矿石采选中取得合理的
经济收益。
目前,公司持有的 4 个探矿权中,柯月探矿权、拉屋探矿权、查个勒探矿
权正在申请转为采矿权。如果该等“探转采”手续无法顺利完成,公司后续的
经营规模和业绩的成长性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一)内部控制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财务和业务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根据现代企
业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涉及各个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不断地补充和完善。
2-52
招股意向书
但是,公司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贯彻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若
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将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正常进行和收益的稳定性。
(二)人力资源风险
本公司最近几年规模扩张较快,需要大量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和
熟练工人等各类人才。
本公司积极采取内部培养、外部招聘等多种途径拓展人力资源,但目前人
力资源依然是公司发展的瓶颈。能否引进、培养足够的合格人员,现有管理和
技术人员能否持续尽职服务于本公司,均有可能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本公司存在因人力资源开发不足带来的风险。
(三)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公司通过并购、新设等方式控股了多家子公司,规模迅速扩张,公司组
织架构也日益庞大,管理链条较长,导致管理难度增加,可能存在因管理控制
不当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净资产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公司资产规模的迅
速扩张,在资源整合、科技开发、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层
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
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未能充分发
挥决策层和独立董事、监事会的作用,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51.00%的股
份,本次发行后,刘建军预计间接持有本公司45.90%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
虽然公司已按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公司治理结构,但如果刘建军利用其
持股优势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和对外
2-53
招股意向书
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非正常干预或控制,则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
益。
(五)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部分员工原经常居住地和家庭所在地均为西藏自治区
外的省区,在退休后仍希望回到西藏自治区外的省区生活,因此该部分员工在
西藏自治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意愿较弱。针对部分员工自愿放弃在
西藏自治区缴纳社保并愿意在异地缴纳社保的情况,公司按照其在社会保险实
际缴纳地应该由公司承担部分的标准予以报销或补偿。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向员工提供了租房补助或职工宿舍。
公司存在未完全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虽然社保及公积金管
理相关部门对此出具了无处罚证明,且控股股东承诺承担由此导致所有责任和
损失,但仍可能面临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问题后续受到处罚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一)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其中除子公司中泓工贸、华钰经销、恒琨冶炼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享有的下述税收优惠外)根据西藏自治区人
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藏政发[2011]14 号),自 2011
年至 2020 年的所得税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征。子公司中泓工贸、华钰
经销、恒琨冶炼根据西藏国税局和西藏财政厅藏国税发[2014]124 号《关于贯
彻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暂免征收除采矿业和矿业权交易行为外,应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
终止税务优惠政策或减小税率优惠幅度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
影响。
此外,如果国家提高矿产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及安全环保费用的征收
标准,也将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2-54
招股意向书
(二)环境保护风险
本公司在矿产资源采选过程中将产生废石、废水及废气等废弃物,对环境
可能产生一定影响。目前,本公司正常运营的下属企业和拟投资项目,均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保方面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
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环保标准将不断提高。如
果国家提高环保标准或出台更严格的环保政策,将会导致公司经营成本上升。
(三)政府补助风险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4,592.18 万元、
3,739.97 万元、2,717.09 万元,占同期公司利润总额的 29.49%、15.18%、
14.20%。
公司获得上述政府补助,主要是因为与开发区经发局签订了《入驻企业财
政优惠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约定,自 2011 年至 2020 年,若公司一个会计年
度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基数(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总额超过 50 万元,
则该局按照流转税基数和企业所得税之和的 50%,向公司发放企业发展金。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根据上述协议计算的企业发展金 4,376.11 万元、
3,598.68 万元、2,672.81 万元。
如果相关政府奖励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业绩形成一定影响。
五、财务风险
(一)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铅锑精矿(含银)。2013 年、2014 年、2015 年,铅锑
精矿(含银)的毛利率分别为 59.38%、64.08%、62.13%,公司的主营业务毛
利率分别为 55.19%、62.31%、57.27%。
公司产品毛利率受宏观经济、行业状况、销售形势、生产成本等多种因素
的影响,比如:公司主要产品铅、锌、锑、银、铜等金属价格可能出现一定幅
度下滑;公司采矿时入选矿石品位以及选矿时的回收率可能有所下降;公司固
定资产投入的增加以及以较高价格对外收购矿权将增加折旧和摊销。未来若由
2-55
招股意向书
于不可控原因造成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
性。
(二)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39 0.42 0.32
速动比率 0.35 0.32 0.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04% 50.96% 55.93%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44% 49.33% 53.99%
报告期内,由于扩大信贷规模以支持生产经营扩张,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
上升,短期偿债能力显著下降,导致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2015 年,公司净现金流入 6,997.48 万元。如果公司现金流量不能持续,
则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 7.68 亿元。如果国家信贷政策或其
他借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银行单方面调整借款协议,则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货风险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790.61
万元、5,797.09 万元、3,708.4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37%、
22.72%、11.01%。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原
值分别为 3,075.51 万元、4,369.40 万元、1,527.90 万元,占存货账面原值的
比例分别为 64.20%、66.73%、32.65%。
若未来公司产品的市场价格出现长期大幅度下跌,公司存货将面临跌价损
失,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会造成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的风险
2-56
招股意向书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451.73 万元、6,831.13 万元、8,357.8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68%、26.77%、24.8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分布较为集中,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前五名
合计占比在 2013 年末为 87.96%、2014 年末为 89.00%、2015 年末为
74.79%。应收账款能否顺利回收与主要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相关。如
未来应收账款增长速度较快,公司将面临更多的呆账、资产减值风险;如不能
及时回款,将会占用大量流动资金,影响资金周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
定程度的影响。
(五)融资不能满足资本开支及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本公司计划在未来几年继续投入资金以满足资本开支和其他资金需求,但
在对外融资方式上存在若干不确定因素,包括:未来的营运、财务状况和现金
流状况;全球及国内金融市场状况;国内资本市场状况和再融资政策的变化;
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信心等。因此,若未能取得足够融资,本公司业务发展将可
能受到不利影响。
(六)无法持续获得低利率银行贷款的风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西藏自治区<向中央申请的优惠政策>的
意见的复函》(银办函[2001]155 号),“各国有商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贷款利
率统一执行比全国平均水平低 2 个百分点的优惠贷款利率”。根据报告期内各档
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测算,该优惠政策对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净利润的影
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年 2013年
因利率优惠而减少的利息支出
501.05 960.93 862.18
(税后净额)
当期净利润 15,930.12 20,349.93 12,561.04
占比 3.15% 4.72% 6.86%
如未来国家调整西藏自治区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公司可能将无法继续获得
2-57
招股意向书
低于基准利率的银行贷款,则在同等贷款规模的情况下,公司的财务费用将有
所增加,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七)资产抵押风险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部分土地、房产等资产为公司的银行
借款提供担保。如果公司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导致该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
用权受到限制,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八)生产辅料及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选矿所用的原矿矿石全部为自有矿山采掘获得,目前公司的外购物
资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辅料及能源,包括电力、选矿药剂、钢球、柴油等,
其价格随各自市场的情况或政府部门的定价而波动。如果未来生产辅料及能源
的价格上涨,将会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较大,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是项目成功
与否的关键因素,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进展和项目的质量。若投资项目不能按
期完成,或未来市场发生不可预料的不利变化,将对本公司的盈利状况和未来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拟将0.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勘探项目,地质矿产勘查受找矿理论、技术
方法和勘查手段局限性的制约,对矿产资源地下赋存状态、矿产储量及品位等
情况可能认识不足,存在找不到矿或经过勘查后矿体的空间连续性、矿石组份、
矿石品位、资源储量、采选条件等劣于预期,工业价值低于预期的风险。资源
勘探开发具有不可预计性,资源详查和勘探需要较长的周期和投入大量人力、
物力和费用,公司不能保证详查和勘探必然获得有价值的资源储量。公司面临
资源地质勘查工作成果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虽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投资金额较大,对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
2-58
招股意向书
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需时间,届时一旦铅、锌、锑、银价格有较大波
动,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七、其他风险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46,800 万股,根据公司发行方案,发行
比例为 10%,发行数量为 5,200 万股,因此发行后总股本为 52,000 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规模扩大,但公司净利润水平受国
家宏观经济形势、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短
期内可能难以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当年出现同比下降的趋势。
因此,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此外,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还制定了填补
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
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应对改进措施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章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之“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二)A 股股票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引发的风险
本公司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本公司的 A
股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
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
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信息引用风险及前瞻性描述风险
本公司于本招股意向书中所引用的与铅、锌、铜、锑、银行业、同行业上
市公司、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或数据,来自金融咨询终端、行业期刊、研
究机构或相关主体的官方网站等。公司不能保证所引用的信息或数据能够及时、
准确、完整反映铅、锌、铜、锑、银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任何潜在投
资者均应独立作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招股意向书中所引用的信息和
2-59
招股意向书
数据。
本公司于本招股意向书中所描述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业务发展目标等前
瞻性描述的实现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并审慎判断。
2-60
招股意向书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一)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bet Huayu Mining Co., Ltd.
注册资本:46,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02 年 10 月 22 日至 2061 年 4 月 20 日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电话:0891-6329000
传真号码:0891-6329000-8100
互联网址:www.huayumining.com
电子信箱:chenzh@huayumining.com
(二)发行人简介
本公司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铜、锌多金属矿开采;
铅矿、锌多金属矿开采;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固体矿勘察。一般经营项目:矿
产品选矿、加工、销售;有色金属贸易;矿山设备销售;矿产信息咨询服务;
选矿试验;实验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建材贸易。
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
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公司拥有的主要矿权包括扎西康采
2-61
招股意向书
矿权、拉屋采矿权、拉屋探矿权、桑日则探矿权、查个勒探矿权和柯月探矿权
等。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19,245.2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04,008.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07,320.04
万元。2015 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835.32 万元,利润总额 19,140.25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253.3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5,553.27 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份公司设立
(一)历史沿革
本公司及其前身华钰有限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02 年华钰有限成立
华钰有限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22 日,系由 3 名自然人股东刘建军、徐兴
旺、党建庄以实物资产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四川华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次出资的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并于 2002
年 9 月 29 日出具《刘建军、徐兴旺、党建庄实物资产评估报告书》(川华纬评
报字[2002]第 291 号),以 2002 年 9 月 25 日为评估基准日,该次出资的实物
资产评估值为 1,000,120.00 元。
西藏方天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次出资进行验证,并于 2002 年 9 月 29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藏方会验字[2002]第 304 号)。
验资完成后,华钰有限在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
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次出资工商登记显示股东为自然人刘建军、徐兴旺和党建庄,而事实上
徐兴旺和党建庄系代刘建军持有华钰有限股权。
2002 年初,刘建军计划在西藏地区设立公司从事矿业开发业务。刘建军
与好友徐兴旺和党建庄商议,由二人代刘建军持有华钰有限部分股权,并未签
2-62
招股意向书
署股权代持协议。2005 年,刘建军与徐兴旺、党建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书》,以零对价收购了两人代持的全部股权。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德恒律师查阅了工商注册登记材料、验资报告
等文件,并与刘建军、徐兴旺、党建庄等当事人进行了访谈。徐兴旺和党建庄
也出具承诺函,表示“对华钰公司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对刘建军所持华
钰公司的股权无争议”。
保荐机构认为,鉴于 2005 年该代持行为已解除,代持方声明对公司的股
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对刘建军所持公司的股权无争议,且代持行为未出现损
害或侵犯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认为:公司自设立以来,
严格按照有关工商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
工商登记备案制度,依法经营,不存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
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本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首期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建军 60 60 实物 60.00%
2 徐兴旺 25 25 实物 25.00%
3 党建庄 15 15 实物 15.00%
合计 100 100 100.00%
2、2005 年股权转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华钰有限于 2005 年发生了股东变更,并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
情况及相关问题如下:
(1)刘建军向西藏资源转让 51%股权
①该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及所履行的程序
2005 年,青海省省属国有企业西矿集团控制的公司西藏资源(当时西藏资
源的控股股东为西部矿业,西矿集团为西部矿业的控股股东)拟收购刘建军持
2-63
招股意向书
有的华钰有限 51%股权。该次股权转让的原因是:西矿集团从该公司总体发展
战略出发,拟拓展西藏矿业市场,扩大在西藏地区拥有的矿产资源规模,增强
在西藏矿业市场的影响力;同时,刘建军希望引入实力强大的外部投资者,增
强公司发展的动力,推动公司更快更好的发展。
该次股权转让涉及国有股权变动。2005 年 9 月 28 日,西藏资源召开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方案;2005 年 9 月 29 日,西部矿业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亦
审议通过该次收购方案,并形成了《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董事会执
行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资源专题纪要》(西矿股阅字[2005]7-1 号),同意实施本
次收购。
2005 年 10 月 4 日,华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该次股权转让。同日,刘
建军与西藏资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针对上述事项,青海省国资委出具《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对西部矿业集
团有限公司原下属公司收购及转让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确
认的函》(青国资产[2013]47 号),认为上述交易真实有效,对上述交易予以
确认。
保荐机构认为,根据青海省国资委的说明性文件,本次股权转让中存在的
程序性问题不构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该次股权转让新增股东西藏资源的基本情况是: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拉萨市林廓西路 28 号中行培训中心 3、4 楼;法定代表人,陈勇;
设立时间,2005 年 8 月 16 日;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投资,水利、水电资
源开发投资,旅游资源的开发投资(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行政许可或
审批文件经营)。
经核查相关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访谈当事人并取得相关说明,保荐机构认
为:西藏资源曾为发行人股东西部有限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西藏资源与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其他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委托、信托持股等代持情形。
②该次股权转让的作价情况
2-64
招股意向书
为确定该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青海分所以 200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华钰有限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中兴财青审字[2005]102 号
《专项审计报告》。山海天评估以 200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华钰有限所拥
有的各项矿业权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山海天评报字[2005]第 101、102、104、
105、106、109 号矿业权评估报告。
根据该等评估报告,华钰有限当时拥有的矿业权评估值合计为 3,529.66 万
元。
为更顺利完成该次股权转让,西藏资源与刘建军经协商,确定将华钰有限
原有债权、债务和损益全部转移给刘建军,共计涉及债务 50,606,053.20 元、
债权 10,756,603.63 元、历年累计未分配利润 66,338.77 元。该次转移使公司
获得 3,991.58 万元利得。
经过上述调整,在交易双方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之前,西藏申达
会计师事务所对华钰有限以 2005 年 9 月 30 日为交易基准日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藏申审字[2005]第 156 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华钰有限截至 2005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值为 5,631.92 万元。
西藏资源和刘建军以上述报告为基础,并结合从矿业专业领域对华钰有限
矿权价值进行的研究,对华钰有限股权的转让价格进行了协商。根据《西部矿
业西藏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刘建军持有西藏华钰公司 51%股权的股权转让价
格结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华钰有限股权价值为 10,211.65 万元,51%股权的
转让价格为 5,207.94 万元。
③该次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转移问题
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西藏资源希望公司资产和负债情况较为清晰,因此
经与刘建军商议,华钰有限将原有债权、债务和损益全部转移给刘建军,共计
涉及债务 50,606,053.20 元、债权 10,756,603.63 元、历年累计未分配利润
66,338.77 元。该次转移使公司获得 3,991.58 万元利得。
当时债权的转移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通知债务人的程序;债务的转移未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取得债权人同意的程序。保荐机构、德恒律师和立信核查
2-65
招股意向书
了刘建军后续还款证据。经对当事人的访谈、对相关凭证的核查及请相关人员
确认,上述债务已清偿完毕,但少量债务清偿凭证因年代久远不慎遗失。针对
上述事项,刘建军于 2011 年 9 月 27 日出具承诺,表示将以个人财产对未取得
偿债凭证的债务可能引发的清偿请求等承担全部责任。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债
权、债务和未分配利润转移行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徐兴旺和党建庄解除代持
2005 年 10 月 6 日,华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徐兴旺和党建庄分别将其
持有的华钰有限 25.00%和 15.00%的股权转让给刘建军。同日,刘建军与徐兴
旺、党建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该次股权转让的原因是:徐兴旺和党建庄原是代刘建军持有股权,该次股
权转让是解决代持情形。
该次股权转让未支付对价,因徐兴旺和党建庄系代刘建军持有股权。
该次股权转让无新增股东,也不涉及国有股权变动。
(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华钰有限 2005 年 10 月 10 日的股东会决议,公司以截至 2005 年 9
月 30 日的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4,90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00 万元,西藏资源和刘建军持股比例不变。
西藏申达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次增资进行了验证,并于 2005 年 10 月 11 日
出具了《验资报告》(藏申验[2005]第 155 号)。
上述增资前,公司根据山海天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山海天评报字
[2005]101、102、104-106 号、109 号),对矿业权截至 2005 年 9 月 30 日的
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增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 57,690,121.37 元,同时相
应调增了资本公积。该等资本公积中的 908.42 万元在该次增资中被转为注册
资本。
2-66
招股意向书
公司针对矿业权评估调账问题进行了规范,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作出股
东会决议,决定相应调减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和资本公积,并以公司当时
未分配利润中 908.42 万元补足出资。
针对上述矿业权评估调账事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1 年 1 月 3 日出具《关于对西藏华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变更 2005 年增资款
项问题的批复》,认为:“经审核,我局同意你公司变更 2005 年部分增资款的
出资方式。由于你公司自设立以来合法经营,2005 年增资后未出现损害或侵
犯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未造成任何不良社会影响,且该行为已经
超过五年,我局对该次增资行为不进行追究。”
经核查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于 2010 年以未分配利润补足出
资,该等事项未对公司债权人利益构成损害,其他相关股东未提出异议,工商
行政主管机关也出具不予处罚的批复。因此,上述过程中的相关事项未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2005 年 12 月 20 日,华钰有限一并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
记,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西藏资源 2,550 51.00%
2 刘建军 2,450 49.00%
合计 5,000 100.00%
3、2007 年股权转让
2007 年,华钰有限股权转让情况是:西藏资源将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51%
股权转让给刘建军,同时刘建军将华钰有限 15%和 1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中亿
邦和北京中青。上述股权转让均在 2007 年 11 月 11 日签订协议,并一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西藏资源向刘建军转让股权
2-67
招股意向书
2007 年 10 月 26 日,华钰有限及西藏资源分别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
刘建军收购西藏资源持有的华钰有限 51%的股权。
该次股权转让的原因是:西矿集团对在西藏地区的发展战略进行调整,计
划西藏资源退出华钰有限;同时,刘建军拟重新调整华钰有限股权结构,引入
新投资者,经与西藏资源商议,确定收购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51%股权。
2007 年 10 月 10 日,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所出具《审计
报告》(岳华青审字[2007]第 211 号),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华钰有限净
资产为 98,694,671.78 元。
2007 年 10 月 30 日,西藏申达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2007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华钰有限进行评估,出具了《西藏华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整体
资产评估报告》(藏申达信评字[2007]第 174 号)。根据该等报告,华钰有限净
资产评估值为 554,508,503.15 元。
2007 年 11 月 11 日,西藏资源与刘建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依据资产
评估结果并经双方报价,该次股权转让价格最终确定为 286,110,000 元,高于
该部分股权的评估值 282,799,337 元。
基于上述情况,西矿集团于 2007 年 12 月 12 日出具《西部矿业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同意西部矿业西藏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西藏华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的批复》(西矿集团财字[2007]48 号),批准西藏资源将其所持的 51%华
钰有限股权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价格对外转让,并采取进场交易方式实施。西
藏资源召开股东会对交易予以批准。
由于当时西藏地区尚未建立产权交易机构,西藏资源与刘建军决定采取协
议转让方式完成本次交易。
针对上述事项,青海省国资委出具《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对西部矿业集
团有限公司原下属公司收购及转让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确
认的函》(青国资产[2013]47 号),认为上述交易真实有效,对上述交易予以确
认。
2-68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认为,根据青海省国资委的说明性文件,本次股权转让中的相关
事项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2)刘建军向中亿邦和北京中青转让股权
2007 年 10 月 26 日及 2007 年 11 月 16 日,中亿邦、北京中青分别召开股
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受让刘建军持有的华钰有限 15%、10%的股权。
该次股权转让的原因是:西藏资源拟退出华钰有限;刘建军希望找到新合
作方,增强华钰有限的发展实力,经与中亿邦和北京中青协商,该两公司拟受
让华钰有限 25%的股权。
2007 年 11 月 11 日,刘建军为引入战略合作伙伴,与中亿邦、北京中青签
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华钰有限 15%股权转让给中亿邦,将华钰有限 10%股权转
让给北京中青。刘建军、中亿邦和北京中青以上述藏申达信评字(2007)第 174
号《西藏华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认华钰有
限 15%、10%股权转让的价格分别为 8,400 万元、5,600 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于 2007 年 12 月 28 日一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新增股东中亿邦的基本情况是:注册资本,2,0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
门头沟区石龙南路 40 号;法定代表人,刘建峰;设立时间,2002 年 6 月 10
日;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煤炭、重
油、橡塑制品、机电设备、钢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除黄金);信息
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开发、转让、服务。
新增股东北京中青的基本情况是:注册资本,5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
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 号 3 号楼(有研大厦 C 座)116 室(德胜园区);法定
代表人,郑钢;设立时间,2005 年 12 月 29 日;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
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相关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访谈当事人并取得相关说明,保荐机构认
为:中亿邦、北京中青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其他股东,发行人董事、
2-69
招股意向书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委托、信
托持股等代持情形。
该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国有股权变动。
上述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建军 3,750 75.00%
2 中亿邦 750 15.00%
3 北京中青 500 10.00%
合计 5,000 100.00%
4、2008 年股权转让
2008 年 12 月 16 日,华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刘建军将其持有的华钰有
限 15%的股权转让给中亿邦,将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7%股权转让给北京中青。
同日,刘建军与中亿邦、北京中青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该次股权转让的原因是:中亿邦和北京中青拟进一步增加在华钰有限的投
资规模;刘建军也有意向加强与中亿邦和北京中青的合作。
该次股权转让时,刘建军与中亿邦和北京中青还约定,转让给中亿邦的 7%
股权和转让给北京中青的 5%股权按照华钰有限 100%股权 5.6 亿元进行作价,
另外转让给中亿邦的 8%股权和转让给北京中青的 2%股权,如中亿邦和北京中
青能够后续在业务上帮助华钰有限发展则进行无偿转让。
2008 年 12 月 19 日,华钰有限完成该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该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建军 2,650 53.00%
2 中亿邦 1,500 30.00%
3 北京中青 850 17.00%
合计 5,000 100.00%
5、2009 年股权转让
2-70
招股意向书
2009 年,华钰有限股权转让情况是:中亿邦和北京中青分别将其持有的
华钰有限 30%和 17%股权转让给刘建军,刘建军将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49%的
股权转让给西部有限。上述股权转让均在 2009 年 6 月 17 日签订协议,但分别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中亿邦和北京中青向刘建军转让股权
2009 年 6 月 17 日,华钰有限召开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中亿
邦将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30%股权转让给刘建军,同意北京中青将其持有的华钰
有限 17%股权转让给刘建军。同日,刘建军与中亿邦、北京中青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
该次股权转让的原因是:中亿邦和北京中青从自身发展战略角度考虑,拟
退出华钰有限;刘建军与新投资者西部有限达成合作意向,也同意中亿邦和北
京中青退出华钰有限。
该次股权转让时,刘建军与中亿邦和北京中青为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经协
商约定:2008 年 1-12 月期间,按中亿邦和北京中青分别持有 15%股权和 10%
股权计算投资回报(与工商登记股权比例相同);2009 年 1-6 月期间,按中亿
邦和北京中青分别持有 22%股权和 12%股权计算投资回报(工商登记股权比例
分别为 30%和 17%)。以此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中亿邦和北京中青持有的华
钰有限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 16,885.65 万元和 9,210.35 万元。
2009 年 7 月 3 日,华钰有限完成该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该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建军 5,000 100.00%
合计 5,000 100.00%
保荐机构就刘建军与中亿邦和北京中青在 2007 年至 2009 年期间的股权转
让行为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合作框架协议、借款协议、股
份调整协议、纳税鉴证报告等文件,并对当事人进行访谈,保荐机构了解到:
2008 年 12 月,中亿邦及北京中青受让刘建军股权后,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中
2-71
招股意向书
亿邦、北京中青的出资比例分别为 30%和 17%,实际中亿邦、北京中青出资比
例为 22%和 12%。中亿邦及北京中青与刘建军已于 2009 年通过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将上述股权转让及还原给刘建军。
中亿邦、北京中青承诺确认:对其与刘建军关于股权的约定与工商登记情
况不符情形均知悉且无异议;自 2009 年刘建军受让其持有华钰有限的全部股
权后,其对华钰有限股权不享有任何权利;其对刘建军所持有的华钰有限的股
权没有任何争议;其与刘建军之间关于华钰有限股权转让事宜相关款项均已结
清,其与刘建军之间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股权转让中相关方关于股权比例的约定与工商登记情
况不符的情形已于 2009 年股权转让后得到纠正,中亿邦和北京中青均已承诺
对公司的股权不享有任何权利,对刘建军所持公司的股权无争议,且该等股权
约定与工商登记情况不符情形未出现损害或侵犯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利益
的情形,因此不构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刘建军向西部有限转让股权
2009 年 6 月 17 日,刘建军与西部有限(该公司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章之
“七、(一)5、西部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刘建军将其持有的华钰有
限 49%股权转让给西部有限,转让价格系双方(均为民营企业或自然人)协商
确定,为 37,240 万元。
该次股权转让的原因是:中亿邦和北京中青拟退出华钰有限;刘建军希望
引入新投资者;西部有限也有意进入西藏矿业领域,投资华钰有限。
2009 年 9 月 22 日,华钰有限完成该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新增股东西部有限的基本情况是:注册资本,20,000 万元;注册地址,青
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滩;法定代表人,邓吉牛;设立时间,2006 年 6 月 27
日;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不含勘查、开采);矿产地质工程咨询;地质勘
查技术开发与咨询。
经核查相关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访谈当事人并取得相关说明,保荐机构认
为:西部有限现为发行人股东;除此之外,西部有限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
2-72
招股意向书
行人其他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委托、信托持股等代持情形。
该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国有股权变动。
该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建军 2,550 51.00%
2 西部有限 2,450 49.00%
合计 5,000 100.00%
6、2010 年股权转让
2010 年 4 月 20 日,华钰有限召开 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定同
意刘建军将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51%股权转让给道衡投资(该公司的基本情况请
参见本章之“七、(一)1、道衡投资”)。2010 年 4 月 21 日,刘建军与道衡投
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该次股权转让的原因是:刘建军开始筹划公司上市事宜,认为以有限公司
而非自然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更有利于发行人股权结构的稳定,于是设立
全资子公司道衡投资,并将华钰有限 51%的股权转让给道衡投资。
道衡投资为刘建军全资子公司,因此该次股权转让未支付对价。
经核查相关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访谈当事人并取得相关说明,保荐机构认
为:道衡投资现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建军的全
资子公司,发行人董事刘良坤为刘建军之子,副总经理徐建华为刘建军之婿;
除此之外,道衡投资与发行人其他股东,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委托、信托持股等代持情形。
2010 年 4 月 22 日,华钰有限完成该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该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国有股权变动。
该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73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道衡投资 2,550 51.00%
2 西部有限 2,450 49.00%
合计 5,000 100.00%
7、2010 年增资
根据华钰有限 2010 年 4 月 22 日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00.00 万元,道衡投资和西部有
限按原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缴足出资。
大德信对该次出资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0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藏大信验字[2010]第 137 号)。
2010 年 4 月 27 日,华钰有限完成该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变更
后的营业执照。
该次增资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道衡投资 10,200 51.00%
2 西部有限 9,800 49.00%
合计 20,000 100.00%
8、2012 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西部有限主要从事矿业领域投资业务,为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根据当时
资本和资源市场变化情况,自行决策减少或加大在具体公司或领域的投资规
模。基于上述考虑,西部有限于 2012 年 3 月转让华钰有限 30%的股权给福金
兴,于 2012 年 7 月转让华钰有限 9.20%给华迪宏翔、4.90%股权给华迪天宇。
根据华钰有限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临时股东会决议,西
部有限与福金兴(该公司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章之“七、(一)2、福金兴”)于
同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西部有限将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30.00%股权以 4.2
亿元的价格转让给福金兴。
经核查相关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访谈当事人并取得相关说明,保荐机构认
2-74
招股意向书
为:福金兴现为发行人持股 30%的股东,为发行人董事史维学的全资子公司,
为发行人董事邓瑞担任监事的公司;除此之外,福金兴与发行人其他股东,发
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不存在委托、信托持股等代持情形。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华钰
有限股东全部权益的投资价值进行了估算,并于 2012 年 3 月 10 日出具了《西
藏华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咨询报告书》(中天华咨询报字
[2012]第 2003 号)。该报告对华钰有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算为 6.28 亿元。
以该报告为基础,双方商定了 4.2 亿元的转让价格。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转让
价格是依据公司全部权益价值咨询报告书,以及交易双方对行业发展前景的判
断和公司未来成长的预期,经交易双方商定的结果,具有合理性。
2012 年 3 月 26 日,华钰有限完成该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2012 年 11 月 15 日,西部有限收到上述股权转让的全部价款。
该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国有股权变动。
该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道衡投资 10,200 51.00%
2 福金兴 6,000 30.00%
3 西部有限 3,800 19.00%
合计 20,000 100.00%
9、2012 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根据华钰有限于 201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临时股东会决议,西
部有限与华迪宏翔(该公司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章之“七、(一)3、华迪宏翔”)
和华迪天宇(该公司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章之“七、(一)4、华迪天宇”)于同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西部有限将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9.2%股权以 12,88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迪宏翔,将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4.90%股权以 6,86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华迪天宇。
2-75
招股意向书
经核查相关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访谈当事人并取得相关说明,保荐机构认
为:华迪宏翔和华迪天宇为发行人股东;除此之外,华迪宏翔和华迪天宇与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其他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委托、信托持股等代持情形。
上述转让价格均以前述《西藏华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咨
询报告书》(中天华咨询报字[2012]第 2003 号)为基础进行商定。保荐机构认
为:上述转让价格是依据公司全部权益价值咨询报告书,以及交易双方对行业
发展前景的判断和公司未来成长的预期,经交易双方商定的结果,具有合理
性。
上述股权转让中,华钰有限股东进行多次股权价值评估(咨询)。评估值
有所提高的原因是:首先,每次评估均间隔数年,随着后续勘探工作的开展,
华钰有限所拥有矿权的资源储量有所增加;其次,华钰有限不断加大矿山和选
厂的生产设施建设力度,选矿工艺也日益成熟;最后,每次评估时的金属价
格、折现系数也受当时金属市场、资金市场的客观情况影响有所不同。
2012 年 7 月 3 日,华钰有限完成该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 2013 年 1 月末,西部有限已收到上述股权转让的全部价款。
该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国有股权变动。
该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道衡投资 10,200 51.00%
2 福金兴 6,000 30.00%
3 华迪宏翔 1,840 9.20%
4 华迪天宇 980 4.90%
5 西部有限 980 4.90%
合计 20,000 100.00%
10、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76
招股意向书
请参见本节“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份公司设立”之“(二)股份公司
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11、2013 年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 2013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以经
审计的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本公积 155,218,142.67 元,未分配利润
112,781,857.33 元,合计 268,000,000.00 元转增股本,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
本由 200,000,000.00 元变更为 468,000,000.00 元。
立信对该次增资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3 年 2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3]第 210044 号)。
201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完成该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
该次增资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道衡投资 238,680,000 51.00%
2 福金兴 140,400,000 30.00%
3 华迪宏翔 43,056,000 9.20%
4 华迪天宇 22,932,000 4.90%
5 西部有限 22,932,000 4.90%
合计 468,000,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及发起人
1、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2012 年 9 月 23 日,华钰有限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
2012 年 4 月 30 日为变更基准日,由华钰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华钰有
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发起设立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华钰有限全体股
东道衡投资、福金兴、华迪宏翔、华迪天宇和西部有限作为发起人,以经立信
2-77
招股意向书
审计的华钰有限截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值 355,218,142.67 元(已扣
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留存的各项公积金、专项储备及资本公积-其他综
合收益共计 59,705,127.01 元)为基础,将华钰有限按照 1: 0.5630 的比例折股
并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 20,000 万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发起人按照各自在华钰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相
应数额的股份。
立信对公司整体变更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 210656 号)。
2012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
商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 54000070000001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道衡投资 10,200 51.00%
2 福金兴 6,000 30.00%
3 华迪宏翔 1,840 9.20%
4 华迪天宇 980 4.90%
5 西部有限 980 4.90%
合计 20,000 100.00%
2、在改制设立发行人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道衡投资、福金兴、华迪宏翔、华迪天宇以及西部
有限。
道衡投资设立于 2010 年 4 月 19 日,法定代表人为刘建军,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矿产资源、水利、水电资源的投资。道衡投资主营业
务为投资。本公司改制设立前,道衡投资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51%
股权。
福金兴设立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法定代表人为史维学,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本公司改制设立前,福金兴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华
2-78
招股意向书
钰有限 30%股权。
华迪宏翔设立于 2012 年 6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为杜灵,注册资本 1,001
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
询。本公司改制设立前,华迪宏翔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9.2%股
权。
华迪天宇设立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为白智勇,注册资本
1,001 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推广服务。本
公司改制设立前,华迪天宇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4.9%股权。
西部有限设立于 2006 年 6 月 27 日,法定代表人为骆哲宏,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不含勘查、开采);矿产品加工、销
售(不含煤炭销售)、贸易;矿业信息和矿业技术咨询;建材经营。(国家有
专项规定的除外)。西部有限主营业务为矿权开发投资、矿产品贸易等。
3、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设立时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
产品包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本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矿
权是扎西康采矿权、拉屋采矿权、拉屋探矿权和桑日则探矿权。
4、发行人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与发行
人设立前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5、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
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本公司系整体变更设立,设立前后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因此改制前后的
业务流程也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
之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6、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2-79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改制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
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7、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华钰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
和权益由本公司承继,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产完整,合法拥有或使用与业务
经营有关的资产,资产权证和资质证书更名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化情况,详见本章“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份
公司设立”。
(二)主要资产变动情况
2013 年以来,本公司主要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1、收购柯月探矿权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受让西
藏翼龙拥有的柯月探矿权(证号:T54120081002016493)。同日,本公司与
西藏翼龙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柯月探矿权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之“四、(二)、1、矿证概览及矿产资源储量”和
“四、(二)、2、(6)柯月探矿证”。该次收购时,柯月探矿权处于详查阶
段。
云南陆缘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对该探矿权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西藏山南隆子县柯月铅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云陆矿探评
报[2012]第 013 号)。根据该报告,该探矿权以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评
估价值为 41,544.51 万元。公司与西藏翼龙在该评估价值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
价格为 4.3 亿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等款项已经支付完毕。
2-80
招股意向书
2013 年 1 月 8 日,西藏国土厅出具《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西藏翼龙
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探矿权转让的批复》(藏国土资复[2013]23 号),同意西
藏翼龙向公司转让其拥有的柯月探矿权。
2013 年 4 月 11 日,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估评审中心出
具《西藏矿业权交易鉴证书》(藏矿交鉴字[2013]009 号),认为本次矿业权转让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13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取得西藏国土厅核发的“西藏山南隆子县柯月
铅矿详查探矿权证”(T54120081002016493)。
公司上述资产收购行为,有效提升了资源储量,为公司长远发展打下了坚
实基础。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
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
计量属性,详见本章“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份公司设立”。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与管理构架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2-81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的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设置了资源勘探事业部、资源拓展事业部、供销管理中心、财务管
理中心、企业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风控部、安全环保与社会稳定监
督委员会和技术评定委员会等 9 个职能部门。
1、资源勘探事业部
负责组织地质勘查规划与年度计划编制并实施;负责勘查工作总结、年度
报告撰写;负责地勘设计和技术管理,包括地质勘查工作设计,并监督执行对
地勘工程相关设计文件的审核,保证质量,参与检查及竣工验收,相关技术的
研究,技术资料的保存整理;负责地质勘查项目施工过程管理。
2、资源拓展事业部
负责资源项目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拓展与储备,包括初步
了解论证、筛选有价值的投资资源及项目,进行野外地质考察及报告的撰写,
对立项项目进行深入研究,组织项目拓展讨论;负责拟订资源投资计划和投资
方案,组织项目联系、考察及拟订商务谈判方案等。
3、供销管理中心
2-82
招股意向书
负责公司采购、营销相关管理制度;负责供应管理,包括公司采购物品的
询价、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审核分公司权限外采购、公司总部采购;负责营
销管理,包括编制市场分析报告、产品销售发货、建立客户档案、管理客户关
系。
4、财务管理中心
负责财务体系建设;负责内控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并推进实
施;负责评估公司投资、资产剥离的决策;负责融资事宜;负责税务管理;负
责会计核算及财务分析;负责资金管理。
5、企业管理中心
负责组织制订公司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制度与流程;负责制定公司人力
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并落实实施薪酬福利、绩效管理、培训制度、劳动合同与社
保关系等事宜;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工作以及绩效结果应用,组织
对分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公司总部和下属公司的招聘工作(下属公司副
总经理及以上);负责公司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负责党群、工会事项;负责行政后勤事项,包括对公司各下属机构涉外事
务的指导和协助管理、总部办公设备的维修养护、文书印章管理、合同审查及
一般法律事务处理等;负责公司品牌与文化建设;负责公共关系管理,包括公
司与各级政府及政府主管机构关系的建立和良好维护、所有探(采)矿权的审
报、办理及维护等。
6、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建立、完善并监督落实公司证券法律方面的基本管理制度;负责股权
管理;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及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
7、审计风控部
负责具体执行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活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
2-83
招股意向书
8、安全环保与社会稳定监督委员会
负责体系建设、安全管理、环保管理和事故预防及应急管理的监管,包括
安全环保内部评审的监管,配合政府部门与行业各项安全检查和整改的监管,
组织公司污染控制的监督检查,安全环保事故处理的决策和监管等。
9、技术评定委员会
负责公司资源开拓项目、公司选厂矿山技术改造和工程技术人员内部职称
的评定,包括公司内部科技成果的评定等。
六、发行人下属分、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 3 家分公司、2 家全资子公司和 2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如下图所示:
(一)分公司情况
1、山南分公司
山南分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5 月 16 日,营业场所为隆子县城,经营范围为
矿山设备、矿产品销售,铅、锌矿的加工销售,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扎西康矿区。
该分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扎西康矿山的采矿和选矿生产。
2-84
招股意向书
2012 年 11 月 14 日,山南分公司名称由“西藏华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山南
分公司”变更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
2、拉屋分公司
拉屋分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7 月 25 日,营业场所为当雄县乌玛乡巴嘎村,
经营范围为铜矿、锌矿加工、销售,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拉屋矿区。该分公司的
主营业务为拉屋矿山的采矿和选矿生产。
2012 年 11 月 13 日,拉屋分公司名称由“西藏华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拉屋
分公司”改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拉屋分公司”。
3、北京分公司
北京分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营业场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
19 号 5 号楼 D01-0-1501,经营范围为销售矿产品(经营煤炭的不得在北京地
区开展实物煤交易及储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二)子公司情况
1、全资子公司
(1)中泓工贸
中泓工贸原名“西藏中泓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9 日,注
册地址为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603 室,法定代表人为孙艳春,
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矿产品的加工、销售。该公司的主营业
务为与西藏地勘局地热地质大队合作勘查西藏嘉黎县卡尔果铅锌矿项目。
2005 年 11 月 9 日,自然人史秋玲、许江华出资 138 万元设立中泓工贸,
史秋玲、许江华分别持有该公司 51%和 49%的股权。
2007 年 5 月,华钰有限与史秋玲、许江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
协议,受让中泓工贸 100%股权。三方商定该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90 万元。2010
年 5 月 19 日,中泓工贸完成该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
2-85
招股意向书
2010 年 9 月 8 日,公司对中泓工贸以货币形式增资 2,862 万元。该次增资
后,中泓工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大德信对该次增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藏大信验字[2010]第 343 号)。
根据经立信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泓工贸资产总额
2,809.06 万元,负债总额 58.18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0.88 万元。2015
年度,中泓工贸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18.63 万元。
(2)华钰经销
华钰经销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28 日,注册地址为山南地区乃东县乃东路 60
号,法定代表人为刘鹏举,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
目:销售:矿产品、矿山设备、试验器材、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化品)、
建材。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西藏地区矿山精矿产品的销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该公司暂未实际开展业务。
华钰经销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由华钰
有限以货币形式投入。大德信对该次出资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0 年 6 月 23 日
出具了《验资报告》(藏大信验字[2010]第 239 号)。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华钰有限应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前缴足剩余
出资,考虑到华钰经销的实际经营情况,华钰有限决定对华钰经销进行减资。
2012 年 6 月 3 日,华钰有限作出股东决议,同意华钰经销注册资本由 5,000 万
元减少至 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不变。大德信对该次减资进行了验
证,并于 2012 年 6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藏大信验字[2012]第 786 号)。
2012 年 10 月 25 日,华钰经销向所有债权人发出《关于西藏山南华钰经销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通知》,通知其减资事宜,并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取
得全体债权人出具的《关于西藏山南华钰经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同意
函》。
2012 年 11 月 2 日,华钰经销完成该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变
更后的营业执照。
华钰经销本次减资过程中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告程序,公司控股股东
2-86
招股意向书
道衡投资对此作出承诺:“如有相关债权人就此程序瑕疵提出异议或向华钰经
销、公司主张权利,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提供担保或赔偿等,本公司愿承担公
司或华钰经销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全部费用,且在承担相关责任后
不向公司或华钰经销追偿,保证公司或华钰经销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对此作出承诺:“如有相关债权人就此程序瑕疵提出
异议或向华钰经销、公司主张权利、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提供担保或赔偿等,
在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不能足额、及时予以补偿的情况下,本人承担公司或
华钰经销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全部费用,且在承担相关责任后不向
公司或华钰经销追偿,保证公司或华钰经销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山南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认为:该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
照有关工商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工商登
记备案制度,依法经营,不存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情形,亦未受到我局行政处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钰经销本次减资过程中虽然未按法律法规规定
履行公告程序,但通知了所有债权人,且取得债权人同意函;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相关承诺,工商行政主管机关也出具了无处罚证明;华钰
经销减资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
碍。
根据经立信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钰经销资产总额
1,067.61 万元,负债总额 33.6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3.98 万元。2015
年度,华钰经销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13.92 万元。
2、控股子公司
(1)嘉实矿业
嘉实矿业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注册地址为昂仁县如萨乡查个勒矿
山,法定代表人为刘鹏举,注册资本为 13,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昂仁县查个勒
铅锌矿勘查;矿产品加工、销售;有色金属收购、加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西藏日喀则昂仁县
2-87
招股意向书
查个勒矿山的矿产勘探和开发。
2005 年 5 月 25 日及 6 月 8 日,华钰有限与西藏区调队分别签署《风险勘
查合作协议书》及《风险勘查合作补充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勘查西藏自治
区昂仁县查个勒铜铅锌矿点预、普查项目,探矿成果按照华钰有限享有 60%、
西藏区调队享有 40%的比例分配。2005 年 6 月 10 日,西藏地勘局下发《关于
合作勘查昂仁县查个勒和北纳铅锌矿的批复》(藏地勘[2005]91 号),批准同意
华钰有限与西藏区调队合作勘查该矿。
经多年勘查,查个勒探矿权详查工作完成后,双方决定共同设立公司进行
进一步开发。2012 年 5 月 18 日,西藏地勘局以《关于同意与华钰公司成立合
作公司的批复》(藏地勘[2012]39 号),批准西藏区调队与公司设立合作公司开
发查个勒探矿权。
2012 年 7 月 16 日,华钰有限 2012 年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与西藏区调队
共同设立嘉实矿业的决议。本公司持有嘉实矿业 60%股权,西藏区调队持有
40%股权。
嘉实矿业首期出资 1,500 万元,由公司和西藏区调队按持股比例以货币形
式出资。大德信对该次出资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出具《验资
报告》(藏大信验字[2012]第 628 号)。2012 年 10 月 29 日,嘉实矿业完成该
次出资的工商登记。
嘉实矿业第二期出资 3,500 万元,由公司和西藏区调队按持股比例以经评
估的查个勒探矿权出资。根据陕西中和同盛矿业权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陕同评报字[2012]第 104 号),查个勒探矿权评估价值为
6,904.74 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西藏财政厅备案。
2012 年 12 月 3 日,西藏国土厅出具《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昂仁县
查个勒铜铅锌矿详查探矿权转让的批复》(藏国土资复[2012]292 号),同意将
西藏区调队拥有的查个勒探矿权以二次出资的方式注入嘉实矿业。
2013 年 1 月 23 日,嘉实矿业取得西藏国土厅核发的探矿权证。
2-88
招股意向书
2013 年 4 月 10 日,西藏财政厅出具《关于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
质调查大队以昂仁县查个勒铜铅锌矿详查探矿权出资的批复》(藏财企字
[2013]33 号),同意西藏区调队和公司以现金和查个勒探矿权出资共同成立嘉
实矿业,西藏区调队持有嘉实矿业 40%股权,公司持有嘉实矿业 60%股权。
立信对该次出资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3]第 210304 号)。
2013 年 5 月 13 日,嘉实矿业完成该次出资的工商登记。
2015 年 6 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和西藏区调队
共同对嘉实矿业增加注册资本 8,500 万元。
根据经立信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嘉实矿业资产总
额 15,308.51 万元,负债总额 1,607.8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00.69 万
元。2015 年度,嘉实矿业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446.38 万元。
(2)恒琨冶炼
恒琨冶炼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注册地址为青海省格尔木盐桥北路 78
号-3(藏青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宋照荣,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经营范围
为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销售及相关产品(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该公司的
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冶炼,目前该公司正在前期生产准备过程中,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该公司没有实际生产业务。
该公司由本公司与自然人邓平文以现金出资合资设立,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60%,邓平文持股比例为 40%。
根据经立信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恒琨冶炼资产总额
4,671.80 万元,负债总额 79.4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592.34 万元。2015
年度,恒琨冶炼实现营业收入 9.60 万元,净利润-361.75 万元。
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
2-89
招股意向书
1、道衡投资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3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设立时间:2010 年 4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水利、水电资源的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道衡投资持有本公司 51%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刘建军通过其全
资子公司道衡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 51%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经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西藏分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道衡投资资产总额 293,160.57 万元,负债总额 164,348.46
万元,所有者权益 128,812.11 万元。2015 年,道衡投资实现营业收入 59,841.25
万元,净利润 15,102.70 万元。
2、福金兴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立汤路 188 号院北方明珠大厦 608 室
法定代表人:史维学
设立时间:2012 年 3 月 14 日
经营范围:投资
股权结构:史维学持股 100%。
福金兴持有本公司 30%股权。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福金兴资产总额
42,089.89 万元,负债总额 35,82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6,269.89 万元。2015
年度,福金兴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 1,404.18 万元。
2-90
招股意向书
3、华迪宏翔
注册资本:1,001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 26 号院 2 号楼 9 层 1007
法定代表人:杜灵
设立时间:2012 年 6 月 18 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
2012 年 12 月,经西部有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并经西部有限与深圳维好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西部有限将其持有华迪宏翔 100%股权转让给深圳维
好。
深圳维好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北崇德雍翠华府御雅阁 12C
法定代表人:杜灵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和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成立日期:2003 年 1 月 3 日
股权结构:李志勇持股 99%;杜灵持股 1%。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迪宏翔资产总额
12,893.26 万元,负债总额 10,6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2,293.26 万元。2015
年度,华迪宏翔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 423.86 万元。
4、华迪天宇
注册资本:1,001 万元
2-91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 8 号 4 层 2 单元 420
法定代表人:白智勇
设立时间:2012 年 6 月 15 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推广服务。
2012 年 12 月,经华迪天宇股东西部有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并经西部有
限与杭州雅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西部有限将其持有华迪天宇 100%股权转
让给杭州雅康。
杭州雅康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西湖区桃花弄 8 号 143 室
法定代表人:白智勇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无。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
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承办会展,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限单位);其他
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15 日
股权结构:白智勇持股 90%;白雁持股 10%。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迪天宇资产总额
6,891.93 万元,负债总额 5,205.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1,686.93 万元。2015 年
度,华迪天宇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 224.58 万元。
5、西部有限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滩
法定代表人:骆哲宏
2-92
招股意向书
设立时间:2006 年 6 月 27 日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不含勘查、开采);矿产品加工、销售(不含
煤炭销售);贸易、矿业信息和矿业技术咨询;建材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
的除外)
西部有限主营业务为矿产资源开发与投资。
股权结构:青海宏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91%股权;青海盛华矿冶科技
有限公司持有 9%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骆哲宏。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西部有限资产总额
425,743.26 万元,负债总额 345,585.01 万元,所有者权益 80,158.25 万元。
2015 年度,西部有限实现营业收入 8,615.14 万元,净利润-7,454.90 万元。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为道衡投资、福金兴、华迪宏翔,其具体
情况参见本节“(一)发起人”。
(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1、陕西华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注册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关山工业园内
设立时间:2013 年 10 月 28 日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添加剂的研发、销售。(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
品除外)。
主营业务:石油添加剂的研发和销售。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正新能源资产总
额 1,503.69 万元,负债总额 7.29 万元,所有者权益 1,496.40 万元。2015 年度,
华正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104.52 万元。
2-93
招股意向书
2、西藏山南善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泽当镇乃东路 86 号雅砻湾花园 A 区 2 栋 3 号
设立时间:2011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投资饮用水及各种功能水生产、销售。
主营业务:饮用水的生产及销售。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善水投资资产总额
11,120.22 万元,负债总额 10,356.92 万元,所有者权益 763.30 万元。2015 年
度,善水投资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45.89 万元。
3、西藏道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嘎玉林社区居委会次培林 207 号(三小
对面)
设立时间:2015 年 10 月 10 日
经营范围:水电电站的开发和建设;水电电站的生产、经营;水电站机组
设备和电器设备及零配件的采购、租赁、维修;电力生产、输出、销售;其他
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与投资管理;清洁能源技术开发。
主营业务:能源投资开发与生产销售。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道衡能源资产总额
1.49 万元,负债总额 2.20 万元,所有者权益-0.71 万元。2015 年度,道衡能源
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0.71 万元。
(四)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建军先生,刘建军先生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2-94
招股意向书
留权,住所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身份证号码为:412921196010******。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刘建军先生除拥有道衡投资 100%股权外,未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道衡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刘建军直接或
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46,800 万股,按照本次发行 5,200 万股计算,
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52,000 万股,其中,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10%。
序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东名称
号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 道衡投资 238,680,000 51.00% 238,680,000 45.90%
2 福金兴 140,400,000 30.00% 140,400,000 27.00%
有限售条件
3 华迪宏翔 43,056,000 9.20% 43,056,000 8.28%
的股份
4 华迪天宇 22,932,000 4.90% 22,932,000 4.41%
5 西部有限 22,932,000 4.90% 22,932,000 4.41%
本次发行
无限售条件
6 A 股流通 - - 52,000,000 10.00%
的股份
股股东
合计 468,000,000 100% 520,000,000 1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道衡投资 238,680,000 51.00%
2 福金兴 140,400,000 30.00%
2-95
招股意向书
3 华迪宏翔 43,056,000 9.20%
4 华迪天宇 22,932,000 4.90%
5 西部有限 22,932,000 4.90%
合计 468,000,000 100.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互持股
的情况。
(五)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及战略投资者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总股本中无国有股份、外资股份,股东
中亦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道衡投资的相关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也不会由发行人收购本公司持有的
上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
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行人股
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
应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
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96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
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
行人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2、福金兴、华迪宏翔、华迪天宇和西部有限的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也不会由发行人收购本公司持有的
上述股份。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
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
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
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
自设立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
等情况
发行人的前身华钰有限 2002 年设立时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已于 2005 年
解除,具体情况请参见本章之“二、(一)1、2002 年华钰有限成立”。
除上述情况外,自设立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工会持
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册员工人数变化情况如下: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97
招股意向书
356 人 351 人 420 人
除上述正式员工外,公司还有个别退休返聘人员,2013 年末、2014 年末、
2015 年末,公司退休返聘人员人数为 3 人、2 人、4 人。
(二)员工专业结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岗位类别 员工人数 所占比例
生产人员 211 59.27%
技术人员 61 17.13%
财务人员 12 3.37%
管理人员 64 17.98%
销售人员 8 2.25%
合计 356 100.00%
(三)员工的学历构成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的学历构成情况如下:
学历 员工人数 所占比例
硕士以上 10 2.81%
大学(含大专) 131 36.80%
高中(中专、中技) 107 30.06%
高中以下 108 30.34%
合计 356 100.00%
(四)员工年龄分布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的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年龄区间 员工人数 所占比例
55 岁以上 5 1.40%
41~55 岁 115 32.30%
31~40 岁 132 37.08%
20~30 岁 104 29.21%
合计 356 100.00%
2-98
招股意向书
(五)员工薪酬制度与收入水平
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则:外部竞争力原则,
即以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和业绩水平为基础,整体薪酬体现对外竞争性,留住优
秀人才;内部公平原则,即根据岗位职责确定职级,按照职级确定员工的薪酬
水平,使薪酬对内具有公平性;绩效激励原则,即将员工的工作绩效表现与绩
效奖金挂钩,根据员工能力和绩效水平进行差异化激励,拉开高绩效员工与低
绩效员工的薪酬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级别员工的月平均工资如下:
单位:元
级别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高管及关键技术人员 28,183 30,764 32,852
中层 15,284 18,240 19,735
一般员工 6,289 6,709 6,846
合计 8,166 9,566 9,713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岗位员工的月平均工资如下:
单位:元
岗位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生产人员 6,011 6,415 6,262
技术人员 9,299 11,157 11,995
财务人员 5,506 8,358 9,012
管理人员 14,559 17,410 19,203
销售人员 4,839 6,944 8,466
合计 8,166 9,566 9,713
根据《西藏统计年鉴-2014》、《西藏统计年鉴-2015》的统计数据,西藏
自治区 2013 年度、2014 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 5,367 元、
5,672 元。
公司未来将继续执行该薪酬制度,并根据西藏地区可比行业的市场情况调
整平均薪酬水平,以保障薪酬水平的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六)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和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2-99
招股意向书
1、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原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所在地为西藏自治区外的省
区,在退休后仍希望回到西藏自治区外的省区生活,因此该部分员工在西藏自
治区缴纳社会保险的意愿较弱。
针对部分员工自愿放弃在西藏自治区缴纳社保并愿意在异地缴纳社保的情
况,公司按照应该由公司承担部分的标准予以报销或补偿。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中在西藏自治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如下:
年份 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
2013 年缴纳人数
326/420 380/420 398/420 416/420 8/420
(实缴/应缴)
2014 年缴纳人数
265/351 308/351 340/351 351/351 9/351
(实缴/应缴)
2015 年缴纳人数
265/356 288/356 345/356 351/356 11/356
(实缴/应缴)
根据《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76
号)的相关规定,西藏自治区生育保险仅适用于具有西藏自治区常住城镇户口
的职工。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具备在西藏自治区缴纳生育
保险资格的员工分别为 8 人、9 人、12 人。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并由公司报销的情况如下:
年份 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
2013 年报销人数 88 32 14 0
2014 年报销人数 73 30 11 0
2015 年报销人数 86 63 6 0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出具《证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
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形。
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科出具《证明》,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机关处罚
的情形。
2-100
招股意向书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证明》,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规定,严格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全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存在违规用工的情形,
也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机
关处罚的情形。
2、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在未全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公司绝
大部分员工原经常居住地和家庭均在西藏自治区外的省区,因此在西藏地区缴
纳住房公积金的意愿相对较弱。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员工提供了租房补助或
职工宿舍。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中在西藏自治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年份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住房公积金(实缴/应缴) 411/420 348/351 351/356
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因违反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规章而受到我中心处
罚的情形。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道衡投资承诺:
“如发生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因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
为全体员工缴纳、未足额缴纳或未及时缴纳五险一金对其予以追缴、补缴、收
取滞纳金或处罚;或发生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员工因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其缴纳、
未足额缴纳或未及时缴纳五险一金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要求补缴、追索相关费
用、要求有权机关追究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行政责任或就此提起诉讼、仲裁等
情形,本公司承担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其他全部
费用,且在承担相关责任后不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或其子公
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本公司将促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全面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2-101
招股意向书
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全体在册员工建立社会保险金和住
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如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消除,发行人有权在
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补偿。”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亦作出承诺:
“如发生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因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未为
全体员工缴纳、未足额缴纳或未及时缴纳五险一金对其予以追缴、补缴、收取
滞纳金或处罚;或发生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员工因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其缴纳、
未足额缴纳或未及时缴纳五险一金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要求补缴、追索相关费
用、要求有权机关追究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行政责任或就此提起诉讼、仲裁等
情形,在道衡投资不能足额、及时予以补偿的情况下,本人承担发行人或其子
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且在承担相关责任后不向
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本人将促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全面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全体在册员工建立社会保险金和住房
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如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人在发行人应领取的薪酬或津贴,
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人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
开支,发行人有权在暂扣薪酬或津贴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补偿。”
经核查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虽然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完全缴纳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但根据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就
业局失业保险科、西藏自治区劳动监察局、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机构出具的无处罚证明,该等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均出具了关于“五险一金”的相关承诺。因此,上述情况对公司首次公
开股票并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保荐机构将督促发行人不断加强对于极少数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
2-102
招股意向书
员工的说服工作,尽快规范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情况。发行人也出具承诺,表示
将不断加强对于极少数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员工的说服工作,尽快规
范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情况。
十二、发行人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
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上市股份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详见本章之“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二)上市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
1、道衡投资的承诺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
满后,视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
行。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
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
份数量的 5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
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2-103
招股意向书
(5)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
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
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2、福金兴的承诺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
满后,在不违反本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可视自
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
行。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
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1 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
份数量的 50%、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合计转让发
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
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
2-104
招股意向书
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
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3、华迪宏翔的承诺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
满后,在不违反本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可视自
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
行。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
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1 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
份数量的 50%、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合计转让发
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
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
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
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2-105
招股意向书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道衡投资、福金兴、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稳定公司股价承诺如下:
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
产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当符合上市条件。股价稳定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且在满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按照下述规
定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2、稳定股价可能采取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满足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制定或要求道衡
投资、福金兴、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
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并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公司、道衡投资、福金兴、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可
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回购已公开发行的股票;
B.道衡投资、福金兴增持股票;
C.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D.法律、行政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2-106
招股意向书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条件
A.公司回购已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条件:
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自该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
B.道衡投资、福金兴增持股票的实施条件:
道衡投资、福金兴各自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自该方案公告
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
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公司股份总数的 2%(该两公司分别增持的数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比例(51:30)进行分配),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
本次为稳定股价所增持的股份。
C.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实施条件: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一年度从
公司、控股股东处领取的税后收入的 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
售本次为稳定股价所增持的股份。
(3)股价稳定措施终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
为股价稳定措施履行完毕,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A.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B.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4)股价稳定措施的再度触发
2-107
招股意向书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
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自第 121 日起自动重新生效,公
司、道衡投资、福金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继续按照前述
承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董事会需另行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
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
3、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若道衡投资、福金兴未依照股价稳定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届满后,公司有权暂扣道衡投资、福
金兴的现金分红款项,直至道衡投资、福金兴履行股价稳定义务;
(2)若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依照股价稳定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的,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
有权暂扣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控股股东处领取的收入,直至该
等人员履行股价稳定义务。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命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必须作出相同
承诺方可就任。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承诺
1、本公司的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
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
之日起 5 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完毕相关审批手续后,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价
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2-108
招股意向书
息。如本公司上市后有送配股份、利润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
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本公司同时承诺,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
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本次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
或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
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公司
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
有资金提供赔偿保障。
若因本公司提供虚假记载资料、误导性陈述或对相关信息进行刻意隐瞒等
原因导致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为本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的,
上述机构因此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上述机构损失。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
(1)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2)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
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3)在上述违法事实被认定 5 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根据上述承诺初步测算
的货币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2、控股股东道衡投资的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
2-109
招股意向书
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
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
因本次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公司协商确
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
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
导致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提供赔偿保
障。”
3、实际控制人刘建军的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
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发行
人依法回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
本次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人协商确定的
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
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在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赔偿义务
的情况下,本人和本人控制的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将代其他责任主体向投资
者先行支付赔偿款项,再向其他责任主体追偿。”
2-110
招股意向书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
本次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
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人违反以上承诺,发行人
将有权暂扣本人在发行人处应领取的薪酬或津贴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无效。”
(五)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相关公开承诺,如发生未实际履行
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
易所等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
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本公司自
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提供赔偿保障。”
2、控股股东道衡投资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意向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因本公司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
2-111
招股意向书
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
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等文件公开作出的承诺。
如发生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承诺未实际履
行 30 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起 30 日内,自愿将上一年度从发行人处所领取的全部薪金对投资
者先行进行赔偿。”
(六)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详见“第七章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
(七)规范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详见“第七章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八)不发生资金占用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承诺
详见“第七章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九)关于五险一金的兜底承诺
详见本章之“十二、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十)关于华钰经销减资程序性瑕疵的承诺
详见本章之“七、发行人下属分、子公司基本情况”。
2-112
招股意向书
(十一)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包括: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6)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公司利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承诺的内容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具有
可行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十三、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律师德恒律师的承诺
2-113
招股意向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作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特承诺如下:
德恒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如因德恒在本次发行上市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德恒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
主管部门认定后,德恒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
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
基金等方式,依法进行赔偿。
德恒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
对此承担责任。”
(三)审计机构立信的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如因我们的过错,证明我们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我们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声明仅供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2-114
招股意向书
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铜、锌多金属
矿开采;铅矿、锌多金属矿开采;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固体矿勘察。一般经营
项目:矿产品选矿、加工、销售;有色金属贸易;矿山设备销售;矿产信息咨
询服务;选矿试验;实验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建材贸易。
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
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本公司是西藏自治区内的大型矿业
企业,拥有的矿权包括:扎西康采矿权、拉屋采矿权、拉屋探矿权、柯月探矿
权、查个勒探矿权和桑日则探矿权。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定义及相关金属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矿产采选业,业务涉及的有色金属子行业为铅、
锌、铜、锑、白银,其特点及用途如下:
1、铅
铅属于基本金属,为灰白色金属,元素符号为 Pb。铅是最软的重金属,展
性良好,易与其他金属形成合金。铅最大的特性是能吸收射线,如 X 射线和γ
射线等。铅的基本用途是制造汽车工业中的铅酸蓄电池。同时,人们不断开发
铅的新用途,如制造设备用和事故用电电源的大型蓄电池、用于核废料堆存的
防护外壳、用于建筑物上作防地震的减震器等。
2、锌
锌属于基本金属,为灰黑色金属,元素符号为 Zn。锌是活性金属,在室温
下,锌在干燥的空气中不起变化,但在潮湿的空气中锌表面生成致密的碱式碳
2-115
招股意向书
酸盐薄膜,可阻止锌的继续氧化。锌镀于钢板表面,牺牲自己保全了主体,因
此又被称为牺牲性金属。金属锌主要用于镀锌板即钢铁表面防止腐蚀和精密铸
造。金属锌片和锌板还可以用于制造干电池。由于锌能与多种有色金属组成锌
合金和含锌合金,其中最主要的是锌与铜、锡、铅等组成的压铸合金,用于制
造各种精密铸件。
3、铜
铜属于基本金属,为紫红色金属,元素符号为 Cu。铜是仅次于银的优良
导电导热体,常温下铜的导电率为银的 94%,导热率为银的 73.2%。古往今
来,铜始终是用途较为广泛的有色金属。铜具有良好导电性,其制成的导线广
泛地应用于电力和电子工业。含铜 99.99%以上的高纯铜用于制造高导电性的
铜材铜线和需导电的零部件。铜还可制成各种铜合金,依照传统分类方法可分
为紫铜、黄铜(铜锌合金)、白铜(铜镍合金)和青铜(铜锡合金)四大类,
主要用于导电、导热、弹性、耐蚀、装饰造币等方面。
4、锑
锑是全球稀有的有色重金属,为银白色金属,元素符号为 Sb,同时是中国
的优势矿产资源。锑性脆易碎,无延展性,同时是热和电的不良导体,导热率
和导电率仅为铜的 1/20 和 1/27。阻燃材料是锑的主要应用领域,锑在合金中的
作用为增加硬度,被称为金属或合金的硬化剂,另外,锑在蓄电池合金、塑料
稳定剂、催化剂以及高级玻璃澄清剂和高科技领域也有广泛的应用。由于锑的
化合物有较多用途,锑化合物的耗锑量已超过锑合金的耗锑量。
5、白银
白银属于贵金属,为一种柔软、色泽白亮的金属,元素符号为 Ag。白银具
有多项独有特性,柔韧性及延展性良好,具有最高的光发射性以及最高的传热
性及导电性。白银的独有特性使其在大多数用途中难以替代。白银最主要的制
造业应用是用于电器及电子行业;珠宝及银器行业为白银的第二大用途;少量
白银用于焊料合金及焊料;此外,白银还可以用于造币用途。
(二)相关金属矿产资源储量情况
2-116
招股意向书
1、全球铅、锌、铜、锑、白银矿产资源储量
(1)全球铅矿产资源储量及分布
地壳中的铅资源常与锌、铜共生、伴生,构成铅锌矿或铅锌铜矿,其中除
铅、锌、铜外,一般还含有金、银、铋、镉、铟、锗、锡等金属。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公布的“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 2015”中的数
据统计,全球铅矿产资源储量约为 8,700 万吨(金属量),主要分布在澳大利
亚、中国、俄罗斯、秘鲁等国家。中国的铅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球第二位,储
量约为 1,400 万吨(金属量),占全球储量的 16.09%。全球铅矿产资源储量具
体分布如下:
( )
( )
国家 储量 1 (金属量,万吨) 占比
澳大利亚 3,500 40.23%
中国 1,400 16.09%
俄罗斯 920 10.57%
秘鲁 700 8.05%
墨西哥 560 6.44%
美国 500 5.75%
其他国家 1,120 12.87%
全球合计 8,700 100.00%
数据来源:Minerals Commodity Summaries 2015
注 1:美国地质调查局所使用的“储量”(Reserve)指在“储量基础”(Reserve Base)内可以经济开
采的部分。“储量基础”包括从现有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中被证实的资源量,也包含超过现有经济和
技术水准所能证实但有潜力具备经济开采价值的资源。
(2)全球锌矿产资源储量及分布
地壳中的锌资源多与铜、铅等其他金属共生、伴生,构成复合矿床,最常
见的是铅锌矿,次为铜锌矿、铜锌铅矿。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公布的“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 2015”中的数
据统计,全球锌矿产资源储量约为 23,000 万吨(金属吨),主要分布在澳大利
亚、中国、秘鲁、墨西哥等国家。中国的锌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球第二位,储
量约为 4,300 万吨(金属吨),占全球储量的 18.70%。全球锌矿产资源储量具
体分布如下:
2-117
招股意向书
( )
( )
国家 储量 1 (金属量,万吨) 占比
澳大利亚 6,200 26.96%
中国 4,300 18.70%
秘鲁 2,900 12.61%
墨西哥 1,600 6.96%
印度 1,100 4.78%
美国 1,000 4.35%
哈萨克斯坦 1,000 4.35%
其他国家 4,900 21.30%
全球合计 23,000 100.00%
数据来源:Minerals Commodity Summaries 2015
注 1:美国地质调查局所使用的“储量”(Reserve)指在“储量基础”(Reserve Base)内可以经济开
采的部分。“储量基础”包括从现有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中被证实的资源量,也包含超过现有经济和
技术水准所能证实但有潜力具备经济开采价值的资源。
(3)全球铜矿产资源储量及分布
全球铜矿类型繁多,目前已发现和查明的主要类型有斑岩型、砂页岩型、
黄铁矿型和铜镍硫化物型 4 大类,与铜共生、伴生的有价元素通常包括钼、黄
金、银等。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公布的“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 2015”中的数
据统计,全球铜矿产资源储量约为 70,000 万吨(金属吨),主要分布在智利、
秘鲁、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国家。中国的铜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球第六位,储
量约为 3,000 万吨(金属吨),占全球储量的 4.29%。全球铜矿产资源储量具
体分布如下:
( )
( )
国家 储量 1 (金属量,万吨) 占比
智利 20,900 29.86%
澳大利亚 9,300 13.29%
秘鲁 6,800 9.71%
墨西哥 3,800 5.43%
美国 3,500 5.00%
中国 3,000 4.29%
俄罗斯 3,000 4.29%
其他国家 19,700 28.14%
全球合计 70,000 100.00%
2-118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Minerals Commodity Summaries 2015
注 1:美国地质调查局所使用的“储量”(Reserve)指在“储量基础”(Reserve Base)内可以经济开
采的部分。“储量基础”包括从现有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中被证实的资源量,也包含超过现有经济和
技术水准所能证实但有潜力具备经济开采价值的资源。
(4)全球锑矿产资源储量及分布
全球锑矿主要是辉锑矿、脆硫锑铅矿、硫锑铅矿等为主的硫化矿,此外还
存在部分氧化矿。除以锑为主的单一矿床以外,锑常与金、铅、钨等元素共生
或伴生。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公布的“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 2015”中的数
据统计,全球锑矿产资源储量约为 1,800,000 吨(金属吨),主要分布在中国、
俄罗斯、玻利维亚、塔吉克斯坦等国家。中国的锑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球第一
位,储量约为 950,000 吨(金属吨),占全球储量的 52.78%。全球锑矿产资源
储量具体分布如下:
(1)
国家 储量 (金属量,吨) 占比
中国 950,000 52.78%
俄罗斯 350,000 19.44%
玻利维亚 310,000 17.22%
塔吉克斯坦 50,000 2.78%
南非 27,000 1.50%
其他国家 113,000 6.28%
全球合计 1,800,000 100.00%
数据来源:Minerals Commodity Summaries 2015
注 1:美国地质调查局所使用的“储量”(Reserve)指在“储量基础”(Reserve Base)内可以经济开
采的部分。“储量基础”包括从现有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中被证实的资源量,也包含超过现有经济和
技术水准所能证实但有潜力具备经济开采价值的资源。
(5)全球白银矿产资源储量及分布
全球白银矿物主要以硫化物的形式存在,常与铜、铅、锌、金等元素共生
或伴生。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公布的“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 2015”中的数
据统计,全球银矿产资源储量约为 530,000 吨(金属吨),主要分布在秘鲁、
波兰、智利、澳大利亚等国家。中国的银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球第五位,储量
2-119
招股意向书
约为 43,000 吨(金属吨),占全球储量的 8.11%。全球银矿产资源储量具体分
布如下:
( )
( )
国家 储量 1 (金属量,吨) 占比
秘鲁 98,900 18.66%
澳大利亚 85,000 16.04%
波兰 85,000 16.04%
智利 77,000 14.53%
中国 43,000 8.11%
墨西哥 37,000 6.98%
美国 25,000 4.72%
玻利维亚 22,000 4.15%
其他国家 57,100 10.77%
全球合计 530,000 100.00%
数据来源:Minerals Commodity Summaries 2015
注 1:美国地质调查局所使用的“储量”(Reserve)指在“储量基础”(Reserve Base)内可以经济开
采的部分。“储量基础”包括从现有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中被证实的资源量,也包含超过现有经济和
技术水准所能证实但有潜力具备经济开采价值的资源。
2、中国铅、锌、铜、锑、白银矿产资源储量
(1)中国铅矿产资源储量及分布
中国已探明铅矿资源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云南、广东等省(自治区),其
中:内蒙古占全国铅基础储量的 24.04%,云南占全国铅基础储量的 15.43%,
广东占全国铅基础储量的 11.20%,甘肃占全国铅基础储量的 6.38%,四川占全
国铅基础储量的 6.23%,青海占全国铅基础储量的 6.19%。
(2)中国锌矿产资源储量及分布
中国已探明锌矿资源主要分布在云南、内蒙古、甘肃等省(自治区),其
中:云南占全国锌基础储量的 22.83%,内蒙古占全国锌基础储量的 19.30%,
甘肃占全国锌基础储量的 10.66%,广东占全国锌基础储量的 8.15%,四川占全
国锌基础储量的 6.95%,青海占全国锌基础储量的 4.80%。
(3)中国铜矿产资源储量及分布
中国已探明铜矿资源主要分布在江西、内蒙古、云南等省(自治区),其
2-120
招股意向书
中:江西占全国铜基础储量的 23.90%,内蒙古占全国铜基础储量的 12.95%,
云南占全国铜基础储量的 9.86%,西藏占全国铜基础储量的 8.30%,山西占全
国铜基础储量的 7.52%,安徽占全国铜基础储量的 6.49%。
(4)中国锑矿产资源储量及分布
中国已探明锑矿资源主要分布在湖南、广西、贵州等省(自治区),其中:
湖南占全国锑基础储量的 51.11%,广西占全国锑基础储量的 16.24%,贵州占
全国锑基础储量的 8.67%,云南占全国锑基础储量的 6.43%。
(5)中国白银矿产资源储量及分布
中国已探明白银矿资源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江西、四川等省(自治区),
其中:内蒙古占全国白银基础储量的 27.21%,江西占全国白银基础储量的
15.72%,四川占全国白银基础储量的 6.61%,云南占全国白银基础储量的
5.89%,安徽占全国白银基础储量的 5.01%,湖南占全国白银基础储量的 4.27%。
3、西藏自治区的铅、锌、铜、锑、银矿产资源储量
西藏高原在古近系中期喜马拉雅运动最终脱离海侵全部成陆,上新世末至
第四纪初强烈的新构造运动大幅度抬升成为高原。伴随高原的隆升过程,亦有
大规模岩浆侵入和火山喷发以及相关的内、外生成矿作用。西藏地区自南而北
可划分出喜马拉雅成矿区、冈底斯-念青唐古拉成矿区、羌塘-昌都成矿区、巴颜
喀拉成矿区等 4 个 I 级的成矿区。复杂的地质背景,多样的岩浆侵入和喷发活
动,形成多种内生矿床和外生矿床,使西藏地区固体矿产资源比较丰富。
在西藏自治区内,铜、铅、锌、镁、镍、钨、锡、钼、汞、锑等十余种有
色金属矿产均有分布。其中:铜矿是西藏的优势矿种之一,亦是在全国排位领
先的西藏特色矿种;铅锌矿在西藏具有巨大的资源潜力,在区内已知的 100 多
处铅锌矿床(点)中,具大、中型前景的矿产地有 10 余处,从成矿条件和地球
化学异常特征等资料分析,富有金、银等伴生元素,大多具有良好的找矿远景;
锑矿方面,西藏已初步确定藏北的美多锑矿带和藏南的江孜-隆子锑矿带,探获
大中型锑矿资源的前景乐观,有望成为全国新的锑矿后备资源基地。
总体说来,西藏地质工作程度很低,大比例尺区域调查几乎空白,未来新
2-121
招股意向书
探明矿产资源储量的前景及潜力巨大。
(三)铅金属行业分析
1、全球铅金属行业分析
(1)全球铅需求情况
2014 年全球精炼铅消费总量为 1,088.0 万吨,相比 2012 年消费量 1,024.9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3.03%。全球精炼铅需求的增长主要受到中国精炼铅消
费需求增长的推动。精炼铅的初级消费领域主要为铅酸蓄电池,尽管受到环保
原因影响,其在汽车、电动车等最终消费领域仍有广泛应用。
表:全球精炼铅的消费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全球精炼铅
1,024.9 1,064.3 1,088.0 3.03%
消费量
数据来源:ILZSG,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安泰科
下图是全球 2014 年的铅消费地区分布。经过最近数年的发展,中国在全球
铅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已经超过 40%,位居全球第一。
图:2014 年全球铅消费地区分布
数据来源:ILZSG,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安泰科
(2)全球铅供应情况
①铅精矿的供应量
2-122
招股意向书
2012 年至 2014 年全球铅精矿的产量如下表所示,期间的复合增长率为
3.25%。过去三年,中国为全球最大的铅精矿生产国,是推动过去三年全球铅
精矿产量增长的主要力量,另外墨西哥和秘鲁铅精矿产量也在增加。
表:全球铅精矿的产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全球铅精矿产量(含铅
503.7 543.4 537.0 3.25%
量)
数据来源:ILZSG,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安泰科
②精炼铅的供应量
2012 年至 2014 年全球精炼铅的产量如下表所示,期间的复合增长率为
1.22%。全球精炼铅有约 50%的供应量是来自再生铅的回收。过去三年,中国
为全球最大的精炼铅生产国。
表:全球精炼铅的产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全球精炼铅产量 1054.1 1088.9 1080.0 1.22%
数据来源:ILZSG,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安泰科
2、中国铅金属行业分析
(1)铅精矿、精炼铅的产量、贸易量
近年来,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铅精矿、精炼铅的产量增长较快。
2012 年至 2014 年中国铅精矿、精炼铅的产量如下表所示,期间的复合增长率
分别为 3.33%和 1.61%。2014 年,中国铅精矿、精炼铅的产量分别占全球产量
的 51.96%和 43.89%。
表:中国铅精矿、精炼铅的产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铅精矿产量(含铅量) 261.3 285.0 279.0 3.33%
精炼铅产量 459.1 478.1 474.0 1.61%
2-123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ILZSG,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安泰科
同时,在过去三年间中国一直为铅精矿的净进口国。2014 年,中国铅精矿
的进口量为 172.4 万吨(实物量),相比 2013 年增加 15.42%。
表:中国铅精矿的进口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铅精矿进口量
182.32 149.37 172.40 -2.76%
(实物量,即毛吨)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
(2)铅的需求量
表:中国精炼铅的需求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精炼铅需求量 434 470 496 6.90%
数据来源:ILZSG,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安泰科
中国为全球最大的精炼铅消费国。2012 年至 2014 年期间,中国精炼铅需
求量的复合增长率为 6.90%。2014 年,中国精炼铅的消费量为 496 万吨,占全
球消费量的 44.8%。
中国精炼铅初级消费结构中的 80%用于铅酸电池行业。而汽车、电动车及
不间断电源(UPS)为中国精炼铅在电池行业的三大消费领域。下列图表分别
为中国精炼铅的消费用途及过去几年铅酸电池行业的增长。
图:中国精炼铅初级消费结构 图:中国精炼铅最终用途结构
2-124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安泰科
表:2012 年至 2014 年中国铅酸电池的产量统计
单位:百万千伏安时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产量 175 203 210 9.5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安泰科
(3)铅的市场价格走势
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三个月铅期货合约为国际铅定价基准。2012 年至 2015
年期间,铅价主要在 1,575-2,460 美元/吨的区间内波动。
图: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伦敦金属交易所三个月铅期货价格
单位:美元/吨
数据来源:LME
2-125
招股意向书
2012 年至 2015 年期间,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三个月铅期货价格的平均收盘
价格为 2,034 美元/吨。
2011 年,铅期货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其价格走势基本与外盘相同,自
2012 年初以来具体走势如下。
图: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上海铅期货价格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4)中国主要铅生产商
中国为 2014 年全球最大的铅精矿生产国,但由于中国铅资源的地理分布及
成矿条件因素,因此中国铅精矿的产能较为分散且大多为小型矿山。下表列示
了国内前 5 大主要铅精矿生产商及其 2014 年铅精矿的产量。
表:国内主要铅精矿生产商
公司名称 2014 年产量(万吨)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12.2
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8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6.3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4.8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3.2
数据来源:安泰科
按产量统计,2014 年前 5 大精炼铅生产商如下表所示。
2-126
招股意向书
表:国内主要精炼铅生产商
公司名称 2014 年产量(万吨)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5
安徽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金利金铅有限公司
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春兴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数据来源:安泰科
(四)锌金属行业分析
1、全球锌金属行业分析
(1)全球锌需求情况
2014 年全球精炼锌消费总量为 1,365 万吨,相比 2012 年消费量 1,240 万
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4.92%。全球精炼锌需求的增长主要受到中国消费需求增
长的推动,精炼锌的初级消费领域主要为镀锌板与压铸合金行业,最终消费领
域主要为建筑行业、运输行业及电器行业。
表:全球精炼锌的消费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全球精炼锌消费量 1,240 1,318 1,365 4.92%
数据来源:ILZSG,安泰科
下图是全球 2014 年的锌初级消费地区分布。经过最近数年的发展,中国在
全球锌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已经超过 40%,位居全球第一。
图:2014 年全球锌消费地区分布
2-127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ILZSG,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安泰科
(2)全球锌供应情况
①锌精矿的供应量
2012 年至 2014 年全球锌精矿的产量如下表所示,期间的复合增长率为
1.76%。过去三年,中国为全球最大的锌精矿生产国,另外印度和墨西哥锌精
矿产量也在增加。
表:全球锌精矿的产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全球锌精矿产量(含锌量) 1,298 1,324 1,344 1.76%
数据来源:ILZSG,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安泰科
②精炼锌的供应量
2012 年至 2014 年全球精炼锌的产量如下表所示,期间的复合增长率为
4.03%。过去三年,中国为全球最大的精炼锌生产国。
表:全球精炼锌的产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全球精炼锌产量 1,239 1,287 1,341 4.03%
数据来源:ILZSG,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安泰科
2-128
招股意向书
2、中国锌金属行业分析
(1)锌精矿、精炼锌的产量、贸易量
近年来,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锌精矿产量增长较快。2012 年至
2014 年中国锌精矿、精炼锌的产量如下表所示,期间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6.21%和 9.66%。2014 年,中国锌精矿、精炼锌的产量分别占全球产量的 36.68%
和 41.83%。
表:中国锌精矿、精炼锌的产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锌精矿产量(含锌量) 437 473 493 6.21%
精炼锌产量 466.5 510 561 9.66%
数据来源:ILZSG,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安泰科
同时,在过去三年间中国一直为锌精矿的净进口国。2014 年,中国锌精矿
的进口量为 169.2 万吨(实物量),相比 2013 年减少 15.15%。
表:中国锌精矿的进口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2014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复合增长率
锌精矿进口量(实物量,即毛重) 194.7 199.4 169.2 -6.78%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
(2)锌的需求量
表:中国精炼锌的需求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精炼锌需求量 557 596 626 6.01%
数据来源:ILZSG,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安泰科
中国为全球最大的精炼锌消费国。2012 年至 2014 年期间,中国精炼锌需
求量的复合增长率为 6.01%。2014 年,中国精炼锌的消费量为 626 万吨,占全
球消费量的 45.84%。
2-129
招股意向书
在初级消费结构中,2014 年超过 50%的中国精炼锌用于镀锌板,而建筑、
运输及电器行业为中国精炼锌的三大最终消费领域。下列图表分别为中国精炼
锌的消费用途及中国镀锌板产量。近三年,中国镀锌板产量的增长速度较快,
驱动国内锌消费增长。
图:中国精炼锌初级消费结构 图:中国精炼锌最终用途结构
数据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安泰科
表:2012 年至 2014 年中国镀锌钢的产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产量 3,758 3,874 4,596 10.59%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安泰科,我的钢铁
(3)锌的市场价格走势
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三个月锌期货合约为国际锌定价基准。2012 年至 2015
年期间,锌价在 1,495-2,410 美元/吨的区间内波动。
图: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伦敦金属交易所三个月锌期货价格
单位:美元/吨
2-130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LME
2012 年至 2015 年期间,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三个月锌期货价格的平均价格
为 2,002 美元/吨。
2007 年,锌期货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其价格走势基本与外盘相同,自
2012 年初以来具体走势如下。
图: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上海锌期货价格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4)中国主要锌生产商
中国为 2014 年全球最大的锌精矿生产国,但由于中国锌资源的地理分布及
成矿条件因素,因此中国锌精矿的产能较为分散且大多为小型矿山。下表列示
2-131
招股意向书
了国内前 5 大主要锌精矿生产商及其 2014 年锌精矿的产量。
表:国内主要锌精矿生产商
公司名称 2014 年产量(万吨)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22.9
深圳中金岭南股份有限公司 14.5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12.5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7.1
数据来源:安泰科
按产量统计,2014 年前 5 大精炼锌生产商如下表所示。
表:国内主要精炼锌生产商
公司名称 2014 年产量(万吨)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来源:安泰科
(五)铜金属行业分析
1、全球铜金属行业分析
(1)全球铜需求情况
2014 年全球精炼铜消费总量为 2,125 万吨,相比 2012 年消费量 1,970 万
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3.86%。全球精炼铜需求的增长主要受到中国精炼铜消费
需求增长的推动。精炼铜的消费领域主要为电力、空调、电子、建筑及交通运
输行业等。
表:全球精炼铜的消费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全球精炼铜消费量 1,970 2,055 2,125 3.86%
数据来源:安泰科
2-132
招股意向书
下图是全球 2014 年的精铜消费地区分布。经过最近数年的发展,中国在全
球铜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已经超过 40%,位居全球第一。
图:2014 年全球铜消费地区分布
数据来源:安泰科
(2)全球铜供应情况
①铜精矿的供应量
2012 年至 2014 年全球铜精矿的产量增长缓慢,期间复合增长率为 6.41%。
智利是全球最大的铜精矿生产国,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排名第二的铜精矿生产国。
表:全球铜精矿的产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全球铜精矿产量(含铜量) 1,285 1,372 1,455 6.41%
数据来源:安泰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②精炼铜的供应量
2012 年至 2014 年全球精炼铜的产量如下表所示,期间的复合增长率为
4.81%。全球精炼铜有一定比例的供应量是来自废铜的回收。过去三年,中国
为全球最大的精炼铜生产国。
2-133
招股意向书
表:全球精炼铜的产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全球精炼铜产量 2,032 2,132 2,232 4.81%
数据来源:安泰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2、中国铜金属行业分析
(1)铜精矿、精炼铜的产量、贸易量
近年来,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铜精矿、精炼铜产量增长较快。
2012 年至 2014 年中国铜精矿、精炼铜的产量如下表所示,期间的复合增长率
分别为 7.30%和 10.50%。2013 年,中国铜精矿、精炼铜的产量分别占全球产
量的 11.13%和 30.73%。
表:中国铜精矿、精炼铜的产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铜精矿产量(含铜量) 140.7 154.0 162.0 7.30%
精炼铜产量 561.7 617.9 685.9 10.50%
数据来源:安泰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同时,在过去三年间中国一直为铜精矿的净进口国。2014 年,中国铜精矿
的进口量为 1,183.45 万吨(实物量),同比增长 17.40%。
表:中国铜精矿的进口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铜精矿进口量(实物
783.12 1,008.05 1,183.45 22.93%
量,即毛重)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
(2)铜的需求量
表:中国精炼铜的需求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2-134
招股意向书
精炼铜需求量 768 820 872 6.56%
数据来源:安泰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为全球最大的精炼铜消费国。2012 年至 2014 年期间,中国精炼铜需
求量的复合增长率为 6.56%。2014 年,中国精炼铜的消费量为 872 万吨,占全
球消费量的 41.04%。
在中国精炼铜消费结构中,49%的精炼铜用于电力,其他的用途包括空调
制冷、交通运输、电子、建筑等。下图为中国精炼铜的消费用途结构。
图:2014 年中国精炼铜消费结构
数据来源:安泰科
(3)铜的市场价格走势
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三个月铜期货合约为国际铜定价基准。2012 年至 2015
年期间,铜价在 4,490-8,760 美元/吨的区间内波动。
图: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伦敦金属交易所三个月铜期货价格
单位:美元/吨
2-135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LME
2012 年至 2015 年期间,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三个月铜期货价格的平均价格
为 6,905 美元/吨。
铜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价格走势基本与外盘相同,自 2012 年初以来具
体走势如下。
图: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上海铜期货价格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4)中国主要铜生产商
中国为 2014 年全球第二大的铜精矿生产国。下表列示了国内前 5 大主要
2-136
招股意向书
铜精矿生产商及其 2014 年铜精矿的产量。
表:国内主要铜精矿生产商
公司名称 2014 年产量(万吨)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8
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3.5
中国黄金集团 10.2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
数据来源:安泰科
按产量统计,2014 年前 5 大精炼铜生产商如下表所示。
表:国内主要精炼铜生产商
公司名称 2014 年产量(万吨)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29.6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123.5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2
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0.2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49.9
数据来源:安泰科
(六)锑金属行业分析
1、全球锑金属行业分析
(1)全球锑需求情况
中国、美国是全球最重要的锑消费国家,此外,日韩及欧洲国家也是主要
的锑消费国。2014 年,全球锑消费量为 12 万吨。中国在全球锑消费结构中的
比重约 48.33%,位居全球第一。
下图为美国锑消费结构,锑氧化物在初级消费结构中的比例为 70%,在锑
最终用途的构成中阻燃剂占比 36%。
图:美国锑初级消费结构 图:美国锑最终用途结构
2-137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USGS
(2)全球锑精矿供应情况
2012 年至 2014 年全球锑精矿的产量如下表所示,期间的复合增长率为
-0.84%。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锑精矿生产国,产量占全球比重接近 80%。
表:全球锑精矿的产量统计
单位: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全球锑精矿产量(含锑量) 162,738 157,294 160,000 -0.84%
数据来源:安泰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世界金属统计,Wind 咨讯
2、中国锑金属行业分析
(1)锑精矿、锑产品的产量、贸易量
2012 年至 2014 年中国锑精矿、锑产品的产量如下表所示,期间的复合增
长率分别为-8.60%和-5.75%。
表:中国锑精矿、锑产品的产量统计
单位: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锑精矿产量(含锑量) 132,049 125,000 110,311 -8.60%
锑产品产量 241,262 199,000 214,309 -5.75%
数据来源:安泰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尽管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锑精矿生产国,但在过去三年间中国一直为锑精矿
的净进口国,尤其在 2011 年后我国锑精矿进口量保持在 6 万吨(实物量)左
2-138
招股意向书
右。
表:中国锑精矿的进口量统计
单位:万吨
2012 2013 2014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
年 年 年 率
锑精矿进口量(实物量,即毛重) 6.8 6.64 5.65 -8.85%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Wind 咨讯
(2)锑的需求量
在中国锑产品消费结构中 50%的锑产品用途为阻燃剂,其他的用途包括蓄
电池合金、塑料稳定剂、催化剂等。下图为中国锑产品的消费用途结构。
图:2014 年中国锑产品消费结构
数据来源:安泰科
(3)锑的市场价格走势
2012 年至 2015 年期间,国际锑价格在 5,050-14,150 美元/吨的区间内波
动。
图: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国际锑金属价格
单位:美元/吨
2-139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012 年至 2015 年期间,国际锑的平均价格 9,959 美元/吨。
国内锑金属的价格走势基本与外盘相同,自 2012 年初以来具体走势如下。
图: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国内锑金属价格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4)中国主要锑生产商
中国为全球最大的锑产品生产国。下表列示了国内前 5 大主要锑产品生产
商及其 2014 年锑产品的产量。
表:国内主要锑精矿生产商
公司名称 2014 年产量(万吨)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1.2
2-140
招股意向书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1.1
云南木利锑业有限公司 0.4
桃江久通锑业有限公司 0.3
贵州东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0.3
数据来源:安泰科
表:国内主要锑产品生产商
公司名称 2014 年产量(万吨)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3.0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2.8
广西日星金属化工有限公司 1.0
广西华锑化工有限公司 0.8
云南木利锑业有限公司 0.6
数据来源:安泰科
(七)银金属行业分析
1、全球银金属行业分析
(1)全球银需求情况
2014 年全球白银消费总量为 31,371 吨,相比 2012 年消费量 33,100 吨,
年复合增长率为-2.65%。
表:全球白银的消费量统计
单位: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白银制造业需求 26,650 27,182 25,287 -2.59%
白银投资需求 4,950 5,024 6,084 10.86%
白银总需求 33,100 32,206 31,371 -2.65%
数据来源:CRU
下图是全球白银制造业消费地区及消费用途的结构。白银的消费领域主要
为投资需求及以电器电子、珠宝银器、焊料、造币等制造业领域。白银的制造
业需求增长主要受到中国经济增长推动,中国在全球白银制造业消费结构中的
比重已经达到 18%。
2-141
招股意向书
图:全球白银制造业消费地区分布 图:全球白银消费结构分布
数据来源:CRU
(2)全球银供应情况
①银精矿的供应量
2012 年至 2014 年全球银精矿的产量如下表所示,期间的复合增长率为
5.02%。南美及中美洲是全球最主要的银精矿生产地区。
表:全球银精矿的产量统计
单位: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全球银精矿产量(含银量) 24,478 24,600 26,998 5.02%
数据来源:安泰科、CRU、USGS
②白银的供应量
2012 年至 2014 年全球白银的产量如下表所示,期间的复合增长率为
0.83%。全球白银有一定比例的供应量是来自废银的回收。
表:全球白银的产量统计
单位: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全球白银产量 31,600 32,220 32,129 0.83%
数据来源:安泰科、CRU、USGS
2、中国银金属行业分析
2-142
招股意向书
(1)银精矿、白银的产量、贸易量
2012 年至 2014 年中国银精矿、白银的产量如下表所示,期间复合增长率
分别为 6.19%、16.31%。2014 年,中国银精矿、白银的产量分别占全球产量
的 14.69%、55.4%。
表:中国银精矿、白银的产量统计
单位: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银精矿产量(含银量) 3,516 3,669 3,965 6.19%
白银产量 13,158 15,500 17,800 16.31%
数据来源:安泰科、CRU、USGS
国内超过 60%的银精矿产量是铜、铅锌矿山的副产品。根据中国有色金属
工业协会统计,中国 32%的银精矿产量来自铅锌矿山,29%的银精矿产量来自
铜矿山,27%的银精矿产量来自银矿山,10%的银精矿产量来自黄金矿山。
同时在过去三年间,中国一直进口银矿砂及其精矿以满足国内冶炼企业需
要。2014 年,中国对银矿砂及其精矿的进口量为 405,890 吨(实物量),相比
2013 年增加 18.46%。
表:中国白银原料的进口量统计
单位: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银矿砂及其精矿(实物量) 261,865 342,623 405,890 24.50%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
(2)银的需求量
表:中国白银的制造业需求量统计
单位:吨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2014 年复合增长率
白银制造业需求量 6,360 6,775 6,682 2.50%
数据来源:安泰科
2012 年至 2014 年期间,中国白银制造业需求量的复合增长率为 2.50%。
2014 年,中国银的制造业消费量为 6,682 吨,占全球银制造业消费量的 21.30%。
2-143
招股意向书
(3)银的市场价格走势
2012 年以前,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市场对白银的投资需求量不断提高,
致使伦敦白银价格大幅攀升至高位;2012 年以来,由于各国央行实施量化宽松
政策、欧美国家经济复苏前景不明、美国跌落“财政悬崖”等因素的影响,银价在
13-38 美元/盎司区间内波动。
图: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伦敦白银价格
单位:美元/盎司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上海长江白银价格走势基本与外盘相同,2012 年初以来具体走势如下。
图: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上海长江白银价格
单位:元/千克
2-144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4)中国主要白银生产商
由于白银主要作为铜铅锌等精矿的副产品且国内冶炼能力远超矿山采选能
力,中国主要白银生产商主要以铜铅锌冶炼企业为主。下表列示了国内主要白
银冶炼生产商及其 2014 年的产量。
表:国内主要白银冶炼生产商
公司名称 2014 年产量(吨)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郴州宇腾化工有限公司
湖南郴州金贵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数据来源:安泰科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矿产采选业,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上游行业。
有色金属矿产采选业的产业链下游为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由于中国本身矿
产资源储备及开发的不足及国内冶炼加工产能普遍过剩,冶炼加工企业对精矿
产品市场的影响力偏弱,精矿价格一般与金属价格直接挂钩,精矿市场的景气
度受金属下游消费需求领域影响较大。
2-145
招股意向书
公司业务所涉及的金属品种的下游需求领域较多,既涵盖汽车制造及交通
运输、机械制造、化工/新材料等制造业领域,也包括电力建设、建筑等基础设
施建设领域,还涉及珠宝消费、消费类电子电器等居民消费领域以及投资避险
等金融投资领域。公司业务所涉及金属品种的市场需求不仅受工业制造、居民
消费、政府投资等实体经济因素影响,还受到金融投资等虚拟经济因素影响。
上述行业及领域的发展以及周期性变化都将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状
况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九)发行人所处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根据行业惯例,精矿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根据精矿中所含金属市场价格折
算确定。因此,精矿中含有的相关品种的有色金属市场价格以及能源价格、原
料价格、人工成本、运输成本等成本因素共同决定了有色金属矿产采选行业的
利润水平。
1、有色金属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对于有色金属市场价格,尤其是对于以工业制造、居民消费、政府投资等
实体经济需求为主的有色金属产品(例如:铅、锌、铜、锑),市场供需形势
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此外,全球宏观经济预期状况、资本市场流动性、通货
膨胀预期、美元走势情况等金融因素也会对有色金属市场价格产生影响,尤其
会对贵金属产品(例如:黄金、白银)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近年来,有色金属价格经历了大幅波动,铅、锌、铜、锑、银市场价格的
震荡幅度超过 50%。受此影响,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的利润水平也随之经历较大
波动。随着全球宏观经济形势逐渐明朗,相关有色金属下游行业逐步回暖,矿
山建设周期较长及产能受到制约,有色金属产品价格可能维持在一定的价格区
间内震荡运行。
2、能源、原料、人工等成本因素的影响
有色金属的采矿过程中需要消耗汽油、柴油等燃料,选矿工序需要使用水、
消耗电力资源等。近年来,伴随着电力价格、能源价格、采购原辅料价格以及
人工费用的上涨,有色金属采选业的成本逐步上升。上述成本因素的变动通常
2-146
招股意向书
滞后于有色金属产品价格的变动,当成本因素的上升幅度超过有色金属产品价
格的涨幅时,有色金属采选业的利润水平会下降。
(十)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等
有色金属采选业具有周期性。有色金属采选业受宏观经济周期、下游行业
的经济周期以及矿山投资、建设周期的影响较大。
有色金属采选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由于有色金属品种多、矿石类型丰富,
其地理分布更是呈现不均衡的规律,导致有色金属矿山的地理分布具有偶然性,
与消费需求地域不必然重合,因此单位售价低的有色金属矿产品销售具有一定
区域性,而单位售价高的有色金属矿产品销售的区域性特征不明显。
此外,受海拔、气候和水电的季节性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北部地区、高
海拔地区的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十一)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良好,有利于有色金属采选业下游行业需求持
续增长
2013 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根据国家统
计局的数据,我国 2015 年 GDP 增速为 6.9%。我国有色金属的主要下游行业
需求稳步增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保障房建设的增长带动相关有色金属需
求;汽车、太阳能、机械等制造业的回暖,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也增加有色金属
的未来消费需求。
目前,我国人均有色金属消费量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在我国不断工业化
的过程中,国民经济很大程度上将依靠对有色金属消耗较多的固定资产投资及
工业制造活动的拉动。同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整体水平仍处
于较低阶段。在城镇化过程中,不仅基础设施建设是主要的投资方向,国内有
色金属消耗量将因此增加,而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也将随之
升级,进而拉动在日常消费中的有色金属产品需求。长期来看,持续推进的工
2-147
招股意向书
业化、城镇化为我国有色金属需求的稳步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
(2)国内有色金属精矿产品供应不足,采选业企业处于有利地位
我国主要有色金属品种的矿产资源相对不足,贫矿多、富矿少,且有色金
属冶炼企业的产能普遍很大,导致国内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矿石自给率不高,
对外购精矿依赖严重,国内有色金属矿产品市场实际属于卖方。同时,国际有
色金属矿业巨头对全球有色金属精矿供应(尤其是铅、锌、铜等常用有色金属
精矿)具有相当程度的操控能力,已形成产业集中较高的寡头垄断态势。作为
卖方的国内有色金属采选企业面临市场机遇,处于有利地位。
(3)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有色金属采选业可持续发展
2006 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鼓励公益性及
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2009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的《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
振兴规划》提出要“加大国内短缺的有色金属资源地质勘探力度,增加资源储
量及矿产地储备;鼓励大型有色金属企业投资矿山勘探与开发,提高资源自给
率”。2011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将“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
等列入鼓励类项目。2011 年 12 月,国家工信部印发的《有色金属工业“十二
五”发展规划》认为“十二五”期间我国有色金属消费量仍将持续增长。
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资源勘查、矿石综合利用等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我国
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尽管我国主要有色金属品种具有一定资源储备量,但绝大多数是贫矿,开
采难度大,生产成本偏高。同时,我国有色金属矿山分布分散,且多为中小型
矿山,产业集中度低。上述特点制约了国内有色金属采选企业形成规模优势。
(十二)行业技术水平
公司所处行业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地质勘查、采矿、选矿等环节,具体情
况如下:
2-148
招股意向书
1、地质勘查技术
地质勘查行业属传统行业,专业技术涉及成矿理论、成矿预测、找矿方法、
勘查手段等方面。近年来,我国矿产地质勘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多个领域
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国具备利用地质、物探、化探、遥感技术完成复杂条件下
各类矿产的找矿勘查工作,综合找矿勘查技术先进。
2、采矿技术
根据矿床赋存状态不同,矿床开采方式可分为露采和地采。露采技术稳定、
成熟;地采技术则相对复杂,分为崩落法、空场法和充填法等。最近 10 年来,
随着矿业的飞速发展,采矿工艺技术尤其是地下开采技术也得到了飞速发展,
总体而言,我国采矿方法及工艺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和先进。
3、选矿技术
选矿技术可分为磁选、浮选和重选等技术,有色金属主要采用磁选或浮选。
目前,有色金属矿山选矿工艺技术和设备发展较快,新型浮选机、磁选机、选
矿药剂不断应用于生产中,提升了选厂处理量、有色金属精矿品位、回收率及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我国是一个贫矿多、富矿少的国家,绝大部分矿石需要进
行选矿,选矿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十三)行业监管情况
1、主要监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有色金属行业涉及的主要主管监管单位包括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各级环保
部门、各级安监部门、各级发改委等,其中: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地质矿产主
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和直辖
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
理工作;国家环保部及地方环保部门主管环境保护和治理;各级安监部门负责
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发改委负责有色金属
行业涉及的投资与审批。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及各地方协会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
2-149
招股意向书
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协助各会员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以及代表会员
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与意见等。
我国矿权管理体系的基础是 1996 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以及相关的法
规或规章,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
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
我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对矿产的所有权。在
矿权管理上,国家施行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确立了探矿、采矿必须
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制度,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和依法转让的
制度,以及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企业并存的制度。国家保障各类矿山
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对矿业权的取得、流转、保护等诸多方面都作
了详细的规定,不断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的规范和发展。
我国国有地勘单位多属于事业单位。由于历史原因,国有地勘单位拥有较
多有色金属矿山探矿权。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断加大改革
力度,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勘探行为。
2、有关有色金属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务院于 2004 年 7 月 16 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规定国内总投资 5 亿元及以上的矿山开发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其他矿山开
发项目由省级政府的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项目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国家发改委于 2011 年 3 月 27 日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明确了关于有色金属行业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相关项目和标
准。
(3)《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国家发改委于 2007 年 3 月 6 日发布了《铅锌行业准入条件》,从企业布
2-150
招股意向书
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要求、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等方面明确了铅锌行业具体准入条件。
(4)《锑行业准入条件》
国家发改委于 2006 年 12 月 22 日发布了《锑行业准入条件》,从生产企
业的设立和布局、生产规模和工艺装备、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产
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明确了锑行业具体准入条件,规范了锑行业的投资行
为,制止了盲目投资。
(5)《全国矿产资源规划》
国土资源部于 2009 年 1 月 7 日发布了《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根据《全
国矿产资源规划》,我国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水平将明显提高,重要优势
矿产开采总量将得到有效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将不断优化。
(6)《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务院于 2009 年 5 月 11 日发布了《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
求有色金属行业要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改造、推进企业重组
为重点,推动有色金属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7)《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
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将“企业投资除稀土矿山开发项目和已探明工业储量 5000
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开发项目外的其他矿山开发项目(不含煤矿、铀矿)核
准”的行政审批权下放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3、有关矿产资源的法律及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 年 3 月 19 日颁布,并于 1996 年 8 月 29 日修
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国务院 1994 年 3 月 26 日颁布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
制度,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
2-151
招股意向书
定的资质条件。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于 1998 年 2 月 12 日颁布及实施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
法》,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
模确定。
4、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及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制定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任何企业对环境有影响的
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不管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
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2)《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与原国家
环境保护总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直接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废
气排污费、固体废物排污费或噪声超标排污费。
5、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及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002 年 6 月 29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
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
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992 年 11 月 7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
2-152
招股意向书
全法》及原劳动部于 1996 年 10 月 30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实施条例》,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
根据安监总局于 2004 年 5 月 17 日颁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和 2004 年 1 月 13 日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
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十四)进入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障碍
1、行政许可壁垒
国家对有色金属矿山的开发与生产实施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按照规定,
企业进行有色金属资源勘查必须获得《勘查许可证》,进行有色金属矿山开采
则需获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涉及爆炸作业的需获得《爆
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等许可文件;矿区如果涉及取用地表或者地下水资源,占
用草地或者林地资源,还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取得相应资质,或按规定缴
纳费用。
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还在有色金属矿山的生产规模、工艺装备、安全保
障、环保实施、生产布局等方面制定相关标准。随着我国对环保的逐渐重视和
有色金属资源整合的深入,上述标准将逐步提高。行政许可标准的提高将加大
进入有色金属采选业的成本。
2、资源禀赋壁垒
由于形成条件不同,各个矿山的有色金属品种、品位、矿体赋存条件差异
较大,对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的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影响。获得具有一定规模及开
采价值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是进入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障碍。
3、资金壁垒
2-153
招股意向书
有色金属采选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首先,在探矿阶段进行地质勘查需要
投入资金,且能否探获资源具有不确定性;其次,除有色金属采选生产设施本
身所需的固定投资外,矿区建设也往往伴随有交通、水、电等生产配套工程的
建设,以及相应的环保、安全等相关辅助设施的投资,项目综合投资金额较大,
形成一定的资金壁垒。
4、人才壁垒
有色金属采选业需要从事采矿、选矿等各环节的专业人才,外聘或培养具
备较强专业能力的人才形成技术团队需要较长的周期,新进入企业短时间内难
以解决人才缺乏问题。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1、行业竞争状况
公司从事有色金属矿山采选业务,国内同类矿山采选企业主要包括有色金
属冶炼企业下属的矿山企业和独立的矿山生产企业。
一方面,受金属特性和地质成因影响,铅、锌、银等金属呈现出伴生和分
散的特性,矿山精矿产量集中度不高。另一方面,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下属的矿
山企业所生产精矿产品首先以满足其内部冶炼业务的需要为目的,由于其冶炼
能力通常远高于其内部矿山供给能力,因此几乎不对外销售精矿产品。
因此,单个独立矿山生产企业的精矿产量市场占有率普遍较低。精矿价格
由金属市场价格决定,金属市场价格取决于全球供求关系和资金情况,是单个
独立矿山生产企业无法控制的。独立矿山生产企业基本是金属价格的接受者,
其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精矿品位、成本控制和选矿工艺等因素。
2、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1)国内主要铅锌冶炼企业
国内从事铅锌冶炼业务的公司主要包括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154
招股意向书
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矿业集
团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2)国内独立铅锌矿山企业
国内从事独立铅锌矿山生产的企业包括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多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建
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3)国内主要铜生产企业
国内从事铜矿生产的企业主要包括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紫金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
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4)国内主要锑生产企业
国内从事锑矿生产的企业主要包括锡矿山闪星锑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广
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等。
(5)国内主要白银生产企业
除铜铅锌冶炼企业以外,国内主要从事白银冶炼生产的企业主要包括河南
济源市金利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宇腾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金贵
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3、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经过发展,公司已拥有扎西康矿山、拉屋矿山 2 座生产型矿山及 4 个探矿
项目,目前控制铅、锌、铜、锑、白银资源储量分别达到 83.04 万金属吨、126.70
万金属吨、2.80 万金属吨、18.73 万金属吨和 2,141.38 金属吨,并已形成合计
超过 65 万吨/年的矿山采矿能力和 2,800 吨/日的选矿能力,成为西藏自治区内
生产规模较大和效益较好的矿山企业。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公司拥有储量丰富及高品位的多金属共伴生矿,具有资源禀赋优势
2-155
招股意向书
公司除拥有超过 200 万吨金属量的铅锌资源以外,还拥有丰富的锑、银共
伴生资源。公司共伴生锑资源量近 19 万金属吨,已跻身国内拥有最多锑资源
量的企业之列。此外,公司共伴生白银资源量超过 2,000 金属吨,资源储量较
为丰富。
同时,由于公司矿石中铅、锌、白银等金属的入选品位较高,具有资源禀
赋优势,且公司所选出精矿产品中可以达到计价水平的元素品种较多,有利于
公司相比同行业公司保持更高的毛利率水平。
表:公司的资源储量情况
平均品位(除银外为%,银为克 吨) 金属量(除银外为万吨,银为吨)
矿权名称
锌 铅 锑 银 铜 锌 铅 锑 银 铜
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 3.57 2.04 0.94 77.55 63.67 36.21 10.83 1,399.17
拉屋铜锌多金属矿 2.37 0.51 23.45 1.24 3.07 0.52 29.85 1.61
桑日则铅锌多金属矿详查 3.27 1.78 0.42 42.37 0.79 0.43 0.10 10.17
拉屋铜铅锌矿详查 3.06 1.33 51.64 0.67 5.28 1.93 97.13 1.19
查个勒铅锌矿详查 3.09 2.01 36.70 23.89
柯月铅矿详查 2.60 3.03 1.20 91.50 17.21 20.06 7.80 605.05
合计 126.70 83.04 18.73 2,141.38 2.80
数据来源:各矿权储量核实报告
2、公司运营多金属矿产品业务,有利于提高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公司运营有色金属多金属矿山采选业务,主要产品涉及基本金属、贵金
属、小金属等多种有色金属产品种类,其下游需求分布涵盖传统工业制造、化
工/新材料制造、基础设施建设、居民消费及投资避险等不同领域,有利于公
司抵御单一金属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或某一类下游需求变化的不利影响,有利于
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图:公司业务所涉及金属品种的下游消费领域
2-156
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安泰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CRU,USGS
3、立足西藏自治区有色金属资源优势,公司拥有乐观的资源勘探前景及
采选能力增长空间
西藏自治区具备有色金属成矿条件优势,且勘探程度低,未来新探明矿产
资源储量的前景及潜力巨大。西藏山南扎西康铅锌矿整装勘查区已被国土资源
部设立为第二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整装勘查区,勘查区面积 1,807 平方公里。
公司主力矿山扎西康矿山位于该整装勘查区域范围内。“西藏北喜马拉雅
成矿带扎西康探获超大型金属矿床”项目已被中国地质学会评选为国内“2012
年度十大地质找矿成果”之一。公司在整装勘查范围内还拥有柯月探矿权、桑
日则探矿权 2 张探矿权证。依托上述矿权,公司成为该整装勘查区内已探明资
源量和生产能力最大的企业。
此外,在拉萨市,公司拥有拉屋采矿权和拉屋探矿权;在日喀则地区,公
司拥有查个勒探矿权。
因此,立足于西藏自治区的有色金属资源优势,公司拥有乐观的资源增储
前景,同时公司正在执行多个合作勘查项目,通过增加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
的资金投入实现采选产能扩张的目标。
4、公司拥有行业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层,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勘探资源、
2-157
招股意向书
开发矿山的优秀团队
公司管理层在地质勘查、矿山采选、企业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具备丰富
的经验。公司管理层拥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行业经验,对国内外行业发展趋
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有深刻理解,能够及时制订和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使公司
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
公司全部矿山采选项目、地质勘查项目均位于西藏自治区内,经过多年发
展,公司经营团队积累了丰富的高海拔环境下的矿山采选技术和生产管理经
验,是国内少有的在海拔 3,500 米以上具备矿业开发能力的企业之一。
(三)发行人所面临的挑战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若未来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矿山运营数
量增加,地域分布更为分散,在综合管理水平、资金实力、人才梯队建设等方
面均面临挑战。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产品概览
1、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括
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2015 年,公司精矿产量分别为:铅锑
精矿(含银)43,336.05 吨、锌精矿 43,791.19 吨、铜精矿 741.30 吨,折合铅
金属 20,593.37 吨、锌金属 22,100.52 吨、铜金属 129.06 吨、锑金属 4,523.95
吨、银金属 83.16 吨。除核心的采选生产业务以外,公司还经营有色金属贸易
业务,并筹划向有资源优势的冶炼领域拓展。
2、发行人矿山采选、地质勘查业务概览
公司矿山采选、地质勘查业务的地理分布如下图所示:
2-158
招股意向书
在山南地区,公司经营扎西康矿山采选业务及桑日则、柯月 2 个探矿项目。
扎西康矿山采选业务是公司目前最主要的收入、利润来源,经营主体为山南分
公司,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隆子县日当镇,改扩建后生产规模为 60 万吨/
年,配套选厂选矿能力为 2,500 吨/日,主要产品为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
在隆子县辖区内,公司还拥有柯月探矿项目与桑日则探矿项目。
在拉萨市,公司经营拉屋矿山采选业务及拉屋探矿项目。拉屋矿山采选业
务的经营主体为拉屋分公司,位于西藏拉萨市当雄县乌玛塘乡,生产规模为 7.8
万吨/年,配套选厂选矿能力为 300 吨/日,主要产品为铜精矿、锌精矿、铅精矿。
在日喀则地区,公司拥有查个勒探矿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昂
仁县如莎乡。
3、发行人总体业务流程介绍
与一般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相似,公司总体业务流程包括取得采矿权、生产
设施建设和采选矿生产三大阶段。
取得采矿权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通过取得采矿证获得开采矿山的合法权
利。公司可以直接受让他方的采矿权,也可以对自有探矿权进行勘探,在其达
到国家规定的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标准后,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矿
证。
2-159
招股意向书
生产设施建设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建设有色金属采选所需要的矿山基础设
施、选厂和尾矿库。该阶段的具体建设工作一般外包给有资质的建设单位。
采选矿生产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在矿山进行矿石开采,取得原矿后运至选
厂进行选矿,通过破碎、磨碎、浮选等各种选矿工艺及流程取得精矿产品,然
后进行销售。
总体业务流程图如下:
上图中√的流程公司一般聘请第三方为公司提供服务。公司依据比较优势
和专业分工的原则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由公司进行监督、指导和质控
把控,可以更好地利用外部资源和力量实现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
2-160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拥有的矿产资源及采矿业务介绍
1、矿证概览及矿产资源储量
以下为公司拥有的矿证一览表:
面积(平
矿权名称 许可证类型 证号 开采方式 生产规模 有效期 权利人
方公里)
西藏山南隆子县扎西康 60.00 万 201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2
采矿证 C5400002011043220111478 3.1649 地下开采 公司
铅锌多金属矿 吨/年 年 11 月 11 日
西藏拉萨市当雄县拉屋 7.80 万吨 201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7
采矿证 C5400002010053210064092 3.6979 地下开采 公司
铜、锌多金属矿 /年 年 11 月 11 日
西藏山南隆子县桑日则 2014 年 5 月 14 日至 2016
探矿证 T54520080602008482 15.39 - - 公司
铅锌多金属矿详查 年 5 月 14 日
西藏拉萨当雄县拉屋铜 2014 年 5 月 9 日至 2016
探矿证 T54120080802012572 17.02 - - 公司
铅锌矿详查 年5月9日
西藏日喀则昂仁县查个 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2016 嘉实矿
探矿证 T54120081002015907 2.62 - -
勒矿区外围铅锌矿勘探 年3月1日 业
西藏山南隆子县柯月矿 2014 年 5 月 22 日至 2016
探矿证 T54120081002016493 20.30 - - 公司
区外围铅矿详查 年 5 月 21 日
根据已在国土资源部备案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在扎西康采矿证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情况如下:
表:扎西康采矿证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
2-161
招股意向书
矿种 矿产组合 类别 矿石量(吨) 金属量(吨) 平均品位(%)
(111b) 5,463,819 213,159 3.90
(122b) 8,004,537 268,368 3.35
主矿产
(333) 4,247,766 154,362 3.63

合计 17,716,122 635,889 3.59
伴生 (333) 126,356 831 0.66
共生+伴生 合计 - 636,720 -
(111b) 5,463,819 135,331 2.48
(122b) 8,004,537 151,868 1.90
共生
(333) 4,247,766 74,331 1.75

合计 17,716,122 361,530 2.04
伴生 (333) 37,391 560 1.50
共生+伴生 合计 - 362,090 -
共生 (333) 333,004 6,796 2.04
(111b) 4,195,634 36,945 0.88
(122b) 4,610,672 41,760 0.91
锑 伴生
(333) 2,374,117 22,845 0.96
合计 11,180,423 101,550 0.91
共生+伴生 合计 - 108,346 -
( )
( )
(111b) 5,463,349 531,252 97.24
银 1 伴生
(122b) 8,004,024 582,568 72.78
2-162
招股意向书
(333) 4,575,097 285,352 62.37
合计 18,042,470 1,399,172 77.55
注:矿种银的品位单位均为克/吨,银金属量单位均为千克
根据已在国土资源部备案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在拉屋采矿证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情况如下:
表:拉屋采矿证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
矿种 矿产组合 类别 矿石量(吨) 金属量(吨) 平均品位(%)
(122b) 370,908 4,713 1.27
铜 主矿产 (333) 924,464 11,404 1.23
合计 1,295,372 16,117 1.24
(122b) 370,908 8,896 2.40
锌 共生 (333) 924,464 21,778 2.36
合计 1,295,372 30,674 2.37
(122b) 355,499 2,263 0.64
铅 伴生 (333) 666,825 2,945 0.44
合计 1,022,324 5,208 0.51
(122b) 355,499 9,942 27.97
( )
( )
银 1 伴生 (333) 917,323 19,912 21.71
合计 1,272,822 29,854 23.45
注:矿种银的品位单位均为克/吨,银金属量单位均为千克
2-163
招股意向书
根据已在国土资源部备案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桑日则探矿证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情况如下:
表:桑日则探矿证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
矿种 矿产组合 类别 矿石量(吨) 金属量(吨) 平均品位(%)
锌 主矿产 (333) 240,100 7,852 3.27
铅 共生 (333) 240,100 4,268 1.78
(1)
银 伴生 (333) 240,100 10,172 42.37
锑 伴生 (333) 240,100 1,003 0.42
注:矿种银的品位单位均为克/吨,银金属量单位均为千克
根据已在国土资源部备案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拉屋探矿证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情况如下:
表:拉屋探矿证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
矿种 矿产组合 类别 矿石量(吨) 金属量(吨) 平均品位(%)
主矿产 (333) 1,063,185 17,539 1.65
铅 伴生 (333) 387,912 1,787 0.46
合计 (333) - 19,326 -
主矿产 (333) 1,608,034 51,840 3.22
锌 伴生 (333) 118,499 943 0.80
合计 (333) - 52,783 -
铜 共生 (333) 1,077,916 9,665 0.90
2-164
招股意向书
伴生 (333) 686,575 2,226 0.32
合计 (333) - 11,891 -
(1)
银 伴生 (333) 1,880,752 97,131 51.64
注:矿种银的品位单位均为克/吨,银金属量单位均为千克
根据已在国土资源部备案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查个勒探矿证范围内的铅锌保有资源储量情况如下:
表:查个勒探矿证范围内的铅锌保有资源储量
矿种 矿产组合 类别 矿石量(吨) 金属量(吨) 平均品位(%)
(332) 8,185,500 184,824 2.26
铅 主矿产 (333) 3,708,400 54,084 1.46
合计 11,893,900 238,908 2.01
(332) 8,185,500 263,099 3.21
锌 主矿产 (333) 3,708,400 103,865 2.80
合计 11,893,900 366,964 3.09
根据已在国土资源部备案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 2013 年 1 月 31 日,柯月探矿证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情况如下:
表:柯月探矿证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
矿种 矿产组合 类别 矿石量(吨) 金属量(吨) 平均品位(%)
铅 主矿产 (332) 3,774,495 105,865 2.80
2-165
招股意向书
(333) 2,838,139 94,781 3.34
合计 6,612,634 200,646 3.03
(332) 3,774,495 86,276 2.29
锌 主矿产 (333) 2,838,139 85,778 3.02
合计 6,612,634 172,054 2.60
(332) 404,333 8,907 2.20
共生 (333) 960,258 23,606 2.46
合计 1,364,591 32,513 2.38
(332) 3,339,464 28,633 0.86
锑 伴生 (333) 1,811,540 16,815 0.93
合计 5,151,004 45,448 0.88
(332) - 37,540 -
共生+伴生 (333) - 40,421 -
合计 - 77,961 -
(332) 2,095,168 245,981 117.40
共生 (333) 1,474,947 202,220 137.10
合计 3,570,115 448,201 125.54
( )
( )
银 1 (332) 1,679,327 94,602 56.33
伴生 (333) 1,363,192 62,247 45.67
合计 3,042,519 156,849 51.55
共生+伴生 (332) - 340,583 -
2-166
招股意向书
(333) - 264,467 -
合计 - 605,050 -
注:矿种银的品位单位均为克/吨,银金属量单位均为千克
2-167
招股意向书
2、矿证的历史沿革
(1)扎西康采矿证
扎西康采矿权由西藏区调队于2003年初设取得。2004年7月,西藏区调队将
该矿权转让给强瑞矿业。2005年5月,强瑞矿业将该矿权转让给华钰有限。经西
藏地勘局批准,华钰有限于2007年6月取得西藏国土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
华钰有限受让该矿权后,分别于2011年4月、2011年11月及2012年11月对
该矿权进行了延续。2013年4月,该矿权自华钰有限更名至公司名下。2013年4
月,发行人取得西藏国土厅核发的“西藏山南隆子县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的《采
矿许可证》(证号为C5400002011043220111478),开采矿种为铅矿、锌多金
属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区面积为3.1649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60万吨/
年,有效期限为2013年4月11日至2022年11月11日。
(2)拉屋采矿证
拉屋采矿权系由河南省地勘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初设取得。2001年2月,西
藏远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让该矿权。2004年4月,该矿权证过户至西藏株冶。
2011年9月,该矿权过户至华钰有限名下,并于2012年11月进行了延续。2013
年4月,该矿权自华钰有限更名至公司名下。
2013年4月,公司取得西藏国土厅核发的“西藏拉萨市当雄县拉屋铜、锌多
金属矿”《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400002010053210064092),开采矿种为铜
矿、锌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7.8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3.6979
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2013年4月11日至2027年11月11日。
(3)桑日则探矿证
桑日则探矿权由西藏区调队于 2003 年 10 月初设取得。2004 年 10 月,经
西藏地勘局批复同意,华钰有限通过受让取得该矿权,并取得西藏国土厅核发
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2005 年 12 月、2007 年 3 月、2008 年 6 月、2009
年 5 月、2010 年 6 月、2011 年 6 月及 2012 年 10 月,华钰有限分别对该矿权
证进行了延续。
2-168
招股意向书
2013 年 4 月,该矿权自华钰有限更名至公司名下。2014 年 5 月 14 日,公
司对该矿证进行了延续,取得西藏国土厅核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勘查
项目名称:西藏山南隆子县桑日则铅锌多金属矿详查,证号:
T54520080602008482,有效期限:自 2014 年 5 月 14 日至 2016 年 5 月 14 日,
勘查面积:15.39 平方公里,勘查单位:成都地调中心。
(4)拉屋探矿证
拉屋探矿权系由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队于 2004 年初设
取得,2005 年 12 月转让给铭泰公司。铭泰公司分别于 2007 年 3 月、2008 年 8
月、2010 年 3 月、2011 年 3 月、2012 年 3 月对该矿权进行延续。华钰有限于
2012 年 7 月通过受让取得该探矿证。2013 年 4 月,该矿权自华钰有限更名至公
司名下。
公司对该矿证进行了延续,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取得西藏国土厅核发的《矿
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勘查项目名称:西藏拉萨当雄县拉屋铜铅锌矿详查,证号:
T54120080802012572,有效期限:自 2014 年 5 月 9 日至 2016 年 5 月 9 日,
勘查面积:17.02 平方公里,勘查单位: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5)查个勒探矿证
查个勒探矿权由西藏区调队于 2003 年初设取得。根据华钰有限与西藏区调
队签署的《风险勘查合作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并经西藏地勘局批复同
意,华钰有限以地质勘查资金投入作为合作条件,对查个勒探矿权的地质工作成
果享有 60%的权益,西藏区调队享有 40%的权益。
经西藏财政厅批准同意,2012 年 10 月,发行人与西藏区调队共同出资设
立嘉实矿业,公司持股 60%,西藏区调队持股 40%,双方均以现金及查个勒探
矿权出资。
2012 年 12 月,西藏国土厅下发《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昂仁县查个勒
铜铅锌矿详查探矿权转让的批复》(藏国土资复[2012]292 号),同意查个勒探矿
权过户至嘉实矿业名下。
2-169
招股意向书
2013 年 1 月,嘉实矿业取得西藏国土厅核发的探矿权证,勘查项目名称为
“西藏日喀则昂仁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证号为 T54120081002015907,有
效期为 2013 年 1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 月 25 日,勘查面积为 4.45 平方公里,
勘查单位为西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2013 年 12 月,嘉实矿业向西藏国土厅提交了关于在查个勒探矿权勘查区
域内划定采矿权矿区范围并设立采矿权的申请报告。2014 年 4 月 29 日,西藏
国土厅出具《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藏划矿字[2014]0003 号),对该矿面积约为
1.83 平方公里的勘查区域划定采矿权矿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查个勒
探矿权勘查区域内设立采矿权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2015 年 1 月 4 日,西藏国土厅出具《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西藏日喀
则昂仁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外围继续勘查的批复》(藏国土资复[2015]2 号),原
则同意对西藏日喀则昂仁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外围剩余 2.62 平方公里探矿权延
续一年,开展地质勘探工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查个勒铅锌矿勘探外围剩余 2.62 平
方公里探矿权”的探矿权证。名称:西藏日喀则昂仁县查个勒矿区外围铅锌矿勘
探;证号:T54120081002015907;勘查面积:2.62 平方公里;有效期限:
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2016 年 3 月 1 日;探矿权人:嘉实矿业。
(6)柯月探矿证
柯月探矿权由西藏区调队于 2006 年 5 月初设取得。根据西藏区调队与西藏
帝旺签署的《合作风险勘查开发协议》的约定,并经西藏地勘局批复同意,双方
共同成立西藏翼龙。后经西藏国土厅的批准,柯月探矿权于 2012 年 8 月过户至
西藏翼龙名下。2013 年,经西藏国土厅批准同意,公司受让取得该矿权。
2013 年 4 月,公司取得西藏国土厅颁发的探矿权证,勘探项目名称为“西
藏山南隆子县柯月铅矿详查”,证号为 T54120081002016493;有效期限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至 2014 年 4 月 23 日。2014 年 5 月 22 日,公司柯月探矿证续期,
有效期限为 2014 年 5 月 22 日至 2016 年 5 月 21 日,勘查面积 20.30 平方公里,
勘查单位为西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2-170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 5 月,西藏翼龙、西藏帝旺因公司未支付柯月探矿权转让尾款一事
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解除转让合同。在诉讼
过程中,公司与西藏翼龙、西藏帝旺签订和解协议,最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终结该起诉讼。公司已于 2014 年 9 月完成了前述《民事
调解书》中的全部义务,全额支付了柯月探矿权转让尾款。2014 年 10 月 17 日,
西藏国土厅出具《证明》,确认公司合法拥有柯月探矿权,矿权权属清晰,不存
在任何产权纠纷与争议。
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具体流程是:发行人在探矿权的探矿工作达到勘查规范标
准,已经探明了足够的可采经济储量后,将向西藏国土厅申请划定采矿权矿区范
围,取得西藏国土厅的批复后,再向西藏工信厅、国土厅、安监局、水利厅、环
保厅、发改委等政府主管部门报送规定的申报文件进行审批。
目前柯月探矿权已经取得划定采矿区范围批复,并完成了西藏工信厅、安监
局、水利厅等部门的审批,正在等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
行批复。
综上,发行人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
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2 号)、《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国土资发[2000]30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土资发[2009]200 号)、《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矿业
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发行人矿业权的取得方式
及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权属瑕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纠
纷及潜在纠纷。
3、矿业权相关费用缴纳情况及矿权合规性证明
(1)矿业权相关费用缴纳情况
根据西藏国土厅出具的《关于矿业权价款缴纳事宜的批复》(藏国土资复
[2012]125 号),扎西康采矿权、拉屋采矿权及桑日则探矿权不属于国家出资探
明的矿权,无需缴纳矿权价款。
根据西藏国土厅出具的《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西藏拉萨当雄县拉屋铜铅锌矿详
2-171
招股意向书
查探矿权不存在矿权价款缴纳的批复》(藏国土资复[2012]178 号),拉屋探矿
权无需缴纳探矿权价款。
根据西藏国土厅出具的《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区地勘局所属地勘单位三个矿权
不存在矿权价款缴纳的批复》(藏国土资复[2012]252 号),证明查个勒探矿权
无需缴纳探矿权价款。
根据西藏国土厅出具的《证明》,柯月探矿权无需缴纳探矿权价款。
2013 年 6 月 8 日,西藏自治区国土厅出具《证明》,证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嘉实矿业拥有的矿业权,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矿业权使用费及矿产资
源补偿费,不存在漏缴、需要补缴矿业权费用及因此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西藏国土厅关于矿权合规性的证明
2013 年 6 月 8 日,西藏国土厅出具证明,表示:公司关于上述 6 个矿权的
取得方式及履行程序合法、合规、有效。上述 2 个采矿权自设立以来矿业权持有
人的历次变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区面积的变更、《采矿许可
证》的历次延续及证载内容的变更等,均按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
求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取得了西藏国土厅的批准同意,并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
其延续、变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上述 4 个探矿权自设立以来探矿权持有
人、项目名称、勘查矿种的变更、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的历次延续及证载内容的
变更等,均按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取得了
必要的批准同意,其历次延续、变更、保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4、扎西康矿山地下采矿业务
(1)位置交通
扎西康矿山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隆子县日当镇塔新村境内,在隆子县县
城正西方向约 48 公里处。矿区位于曲错公路(曲水-错那)中段路边。
矿区交通便利,从矿区沿曲错公路东行 27 公里可达日当镇,继续往东约 21
公里到达隆子县城。从矿区沿曲错公路往北约 300 公里与国道 318 线相连,向
东 37 公里可达拉萨市,从矿区西南行约 70 公里到错那县。
2-172
招股意向书
(2)矿体赋存状态
扎西康矿区的矿体呈层状、似层状或透镜状产出,局部地段矿体有分支复合
现象,整体近南北向平行产出,在矿区内共圈出 8 个矿体(包括 5 个铅锌矿体和
3 个锑矿体),另外还有 4 个小矿体。该矿床属于受构造控制的中-低温构造热
液充填型多金属矿床,矿体的产出与构造破碎带密切相关。
(3)开采技术条件
扎西康矿区海拔高程在 4,600~5,300 米之间,矿体主要分布在 4,000~
4,900 米,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 4,050 米。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中等,不影
响矿床开采。
扎西康矿区地形地貌条件简单,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地层岩性单一,矿床
矿石和围岩为较坚硬岩组,岩组结构比较简单;断裂构造发育,以近南北向为主,
各类岩体结构面较发育,风化带厚度较大,影响岩体稳定。工程地质类型以平硐
冒顶、坍塌为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的矿床。工程地质勘探复杂程度为简单-中等型。
矿区远离居民点,附近无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厂矿企业及农田。矿区现有
边坡均处于稳定状态,不具有崩塌、山洪泥石流等形成地质条件,矿区地质环境
质量良好。矿区附近无明显污染源,地表、地下水水质良好。矿石和废石化学成
分基本稳定,无大的环境地质隐患,矿区地质环境类型为第一类。
(4)采矿方法
根据矿体赋存情况,扎西康矿山主要采矿方法为分段凿岩阶段矿房法,主矿
体的边部和小矿体采用的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法。
(5)采矿生产模式
扎西康矿山的经营主体为山南分公司,矿山采掘采用生产外包模式,公司对
施工单位的安全、环保、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服务、验收。
(6)配套选厂
扎西康矿山配套选厂为山南分公司扎西康选厂,对扎西康矿山所采矿石进行
选矿生产,矿石处理能力为 2,500 吨/日,选矿工艺请详见“(三)发行人选矿
2-173
招股意向书
业务介绍”。
(7)报告期内矿山开采量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扎西康矿山开采量分别为:47.44 万吨、
63.48 万吨、61.52 万吨。
公司矿山原矿产量主要受三方面因素的影响:首先,公司矿山原矿产量受到
实际设计开采能力的制约,实际设计开采能力取决于井巷工程等矿山建设情况;
其次,公司矿山原矿产量受开采项目核准时的安全生产和环保保护要求的限制;
最后,公司管理层根据对有色金属市场走势的判断,还会适当调节生产节奏,增
加或减少产量。
扎西康矿山设计产能和项目核准产能在 60 万吨/年左右。2012-2014 年扎西
康矿山开采量的逐年增加,反映的是矿山设计产能的逐年达产情况。经过数年开
采和矿山建设投入,扎西康矿山生产日益成熟,开采能力不断提升,加之公司不
断提高矿山管理能力,2014 年扎西康矿山基本达到设计产能。在不实质性改变
现有采矿工程体系基础上,预计未来扎西康矿山开采量会长期稳定在 60 万吨/
年左右的水平。
(8)采矿作业时间
矿区地处西藏高海拔地区,由于受到气候条件影响,采矿作业时间一般为每
年 3 月至 12 月之间。随着深部采矿设施的配套和完善,公司计划实行采、选矿全
年生产。
(9)公司经营业绩依赖扎西康矿山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依赖于扎西康矿山,存在一定风险,详情请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四章 风险因素”之“二、(六)经营业绩依赖扎西康矿山的风险”
及“重大事项提示”。
生产经营依赖于单一主力矿山是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一般情况。公司积极采取
多种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第一,扎西康矿山可开采年限较长。根据目前掌握的扎西康矿山地质情况,
2-174
招股意向书
该矿山资源储量丰富,以设计产能和经国土资源部备案的资源储量计算,可稳定
生产 20 年以上。
第二,公司积极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目前柯月探矿权、拉屋探矿权、查个
勒探矿权正在办理“探转采”手续。柯月矿山与相邻的扎西康矿山为同一成矿带
矿体,其中含有铅、锌、锑、银等相同金属组分,前景广阔。查个勒矿山储量也
非常丰富。柯月矿山和查个勒矿山的投产,将有效降低发行人业绩对扎西康矿山
的依赖程度。
第三,公司积极开展合作勘查和空白区域找矿。西藏地区在有色金属采选方
面有巨大潜力,是中国有色金属的战略储备库,近年来不断有新的重大找矿突破,
形成了冈底斯、三江、北喜马拉雅等多条世界级成矿带。公司依托西藏在有色金
属方面的巨大潜力,在扎西康矿区周边从事整装勘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空白区
找矿和合作勘查项目,有望不断增加资源储量。
5、拉屋矿山地下采矿业务
(1)位置交通
公司拉屋矿山位于距离当雄县(拉萨市下辖)县城 90 公里处的日音拿一带,
行政区划隶属于当雄县乌玛塘乡,面积为 3.6979 平方公里。
拉屋矿山至当雄县城约 90 公里,至拉萨市区约 235 公里,青藏公路、青藏
铁路均由当雄县经过,矿区有公路与青藏公路、青藏铁路相通,交通便利。
(2)矿体赋存状态
矿区大地构造位置处于冈底斯-念青唐古拉板块中段,纳木错-嘉黎断裂以
南的念青唐古拉弧背断隆带。 区域变质岩分布最广泛,其岩石类型有:板岩
类、千枚岩类、片岩类、片麻岩类、长英质粒状岩石类、结晶灰岩及大理岩类
等,以石炭系板岩分布最广。
矿区位于当雄-嘉黎多金属成矿带中,铜铅锌多金属矿产沿纳木错-嘉黎断
裂带及其两侧呈近东西向带状分布,矿体多赋存于近东西向、北北东向、北东
向断裂或背斜转折端及两翼岩性转换部位。矿区已圈定主要矿体 7 个,分别编
号为 VII、VII-1、VII-2 矿体和 IX-1、IX-2、X、X-1 矿体。各矿体形态结构简
2-175
招股意向书
单,均呈较稳定的透镜状。
(3)开采技术条件
矿区位属藏北高原湖盆区的南部,即在冈底斯山-念青唐古拉山以北,地形
切割强烈,山高坡陡,海拔标高 4,380-5,150 米,属高寒山区。矿区最大水流为
拉屋河,由西向东流入热振藏布,为常年性河流。由于河流下切强烈,侵蚀基
准面低,矿体主要位于侵蚀基准面以上。
矿床矿石和围岩为较坚硬岩组,岩组结构比较简单;断裂构造发育,走向以
近东西向为主,各类岩体结构面局部较发育,影响岩体稳定。矽卡岩为矿区内主
要成矿地质体。
矿区远离居民点,附近无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厂矿企业及农田。矿区现有
边坡均处于稳定状态,不具有崩塌、山洪泥石流等形成地质条件。矿区地质环境
质量良好,矿区附近无明显污染源,地表、地下水水质良好。矿区内无重大的污
染源,矿坑排水小,故对附近水体影响较小。矿石和废石化学成分基本稳定,无
大的环境地质隐患,矿区地质环境类型为第一类。
(4)采矿方法
根据矿体赋存情况,拉屋矿山主要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局部采用分段空场
法开采。
(5)采矿生产模式
拉屋矿山的经营主体为拉屋分公司,矿山采掘采用生产外包模式,公司对施
工单位的安全、环保、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服务、验收。
(6)配套选厂
拉屋矿山配套选厂为拉屋分公司拉屋选厂,对拉屋矿山所采矿石进行选矿生
产,矿石处理能力为 300 吨/日,选矿工艺请详见“(三)发行人选矿业务介绍”。
(7)报告期内矿山开采量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拉屋矿山开采量分别为:4.67 万吨、4.97 万
2-176
招股意向书
吨、4.20 万吨。
(8)采矿作业时间
矿区地处西藏高海拔地区,由于受到气候条件影响,采矿作业时间一般为每
年 3 月至 12 月之间。
(9)拉屋分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及应对策略
报告期内,因老尾矿库闭库和铜价下跌等因素影响,拉屋矿山开采量较低。
受铜价下跌和矿山生产成本较高双重因素影响,拉屋矿山和选厂主要产品铜精矿
毛利率不断下滑,负责拉屋矿山和选厂经营的拉屋分公司在报告期内出现亏损。
在拉屋分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公司仍坚持拉屋矿山和选厂的生产,主要
是因为拉屋矿山和选厂坐落于念青唐古拉铅锌银铁多金属成矿带,在该地区从事
采选业务是公司从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布局出发作出的战略选择。
公司拟通过三方面举措扭转拉屋分公司目前因金属价格低位出现的暂时性
亏损。首先,根据金属价格等客观情况,适时调整拉屋分公司生产计划。其次,
努力加强矿山管理和选厂工艺改进,控制生产成本,提高选矿回收率。第三,拉
屋探矿权与拉屋采矿权连成一片,资源量丰富,公司将加快拉屋探矿权“探转采”
进程,力争早日取得采矿许可证,发挥拉屋分公司生产的规模效应。
(三)发行人选矿业务介绍
1、选矿工艺流程
选矿是指根据不同矿石的矿物性质,采用一系列不同的物理及化学工序,将
有用矿物与脉石矿物分开,并使各种共生的有用矿物尽可能相互分离,除去或降
低有害杂质,从而获得各种金属精矿或其他工业所需原料。
由于本公司下属各矿山所采掘的矿石在成分上具有一定差异,因此,各选矿
厂的选矿工艺流程略有不同。
2-177
招股意向书
图:扎西康选厂的工艺流程
扎西康选厂主要浮选工艺包括:
铅锑浮选:浮选系统经一次粗选、三次扫选作业得到铅锑混合粗精矿和铅锑
混浮尾矿;经三次或四次精选得到铅锑精矿(含银)。
锌浮选:铅锑混浮的尾矿进入浮锌作业,经一次粗选、三次精选、三次扫选
得到锌精矿和浮选最终尾矿。
图:拉屋选厂的工艺流程图
2-178
招股意向书
拉屋选厂主要浮选工艺包括:
铜浮选:浮选系统经一次粗选、三次精选、四次扫选工艺得到铜精矿,经泵
扬送至浓缩机浓缩、过滤,形成最终产品铜精矿库存。
锌浮选:矿浆为铜浮选尾矿,经一次粗选、四次精选、四次扫选工艺得到锌
精矿,经泵扬送至浓缩机浓缩、过滤,形成最终产品锌精矿库存及浮选尾矿。
2、选厂主要业务指标
(1)报告期内各选厂的选矿量及产量
报告期内,山南分公司扎西康选厂的矿石处理能力为 2,500 吨/天,拉屋分
公司拉屋选厂的矿石处理能力为 300 吨/天。
考虑到季节性因素,按年生产 300 天计算,扎西康选厂和拉屋选厂的理论
处理能力均可满足处理扎西康矿山和拉屋矿山原矿的需要。
单位:吨
2-179
招股意向书
选厂 选矿处理量及产量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处理矿石量 500,415.79 635,362.82 605,341.04
精矿总产量 57,903.45 85,945.20 85,524.18
其中:锌精矿 26,999.00 40,365.34 42,188.13
铅锑精矿(含银) 30,904.45 45,579.86 43,336.05
扎西康选厂
精矿中含铅 14,496.35 22,757.87 20,593.37
精矿中含锌 13,723.74 21,061.34 21,434.47
精矿中含锑 3,022.34 4,290.42 4,523.95
精矿中含银(千克) 61,571.52 87,368.11 82,181.51
处理矿石量 77,365.87 49,200.21 22,320.60
精矿总产量 5,579.94 4,646.65 2,344.354
其中:铜精矿 3,320.54 1,543.26 741.30
拉屋选厂 锌精矿 2,259.40 3,103.39 1,603.06
精矿中含铜 612.82 264.79 129.06
精矿中含锌 989.02 1,262.36 666.05
精矿中含银(千克) 2,020.79 598.43 982.30
(2)报告期内各选厂的选矿回收率
选矿单位 选矿回收率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锌 86.51% 90.30% 91.24%
铅 94.48% 95.97% 94.10%
扎西康选厂
锑 65.80% 70.86% 73.78%
银 87.99% 90.16% 88.09%
铜 89.35% 78.80% 83.85%
拉屋选厂
锌 75.05% 74.67% 79.11%
3、配套尾矿库设施
(1)扎西康尾矿库
山南分公司麦砂尾矿库(一期),位于扎西康选厂东面,直线距离 9,000 米;
在原库址西侧扩建尾矿库(二期),增加尾矿库容至 980 万立方米,尾矿库设
施包括尾矿坝、排水系统、回水系统以及尾矿管道等。
(2)拉屋尾矿库
拉屋分公司尾矿库位于拉屋选厂南面,直线距离 500 米。尾矿库设施包括
尾矿坝、排水系统、回水系统以及尾矿管道,总库容 65 万立方米。
2-180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地质勘查业务介绍
1、地质勘查范围位置及总体工作程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4 张探矿权证,具体地质勘查范围位
置及工作程度情况如下:
(1)桑日则探矿项目
桑日则铅锌多金属探矿区位于隆子县日当镇塔新村,探矿面积 15.39 平方公
里。
表:桑日则探矿权范围坐标
拐点编号 经度 纬度
1 91°58′56″ 28°23′14″
2 92°01′41″ 28°23′14″
3 92°01′41″ 28°20′29″
4 91°58′56″ 28°20′29″
5 91°58′56″ 28°20′59″
6 91°59′56″ 28°20′59″
7 91°59′56″ 28°22′14″
8 91°59′41″ 28°22′14″
9 91°59′41″ 28°22′29″
10 91°58′56″ 28°22′29″
11 91°59′39″ 28°23′14″
12 92°00′41″ 28°23′14″
13 92°00′42″ 28°22′14″
14 91°59′39″ 28°22′14″
(2)拉屋探矿项目
拉屋矿区铜铅锌矿探矿区位于西藏自治区当雄县乌玛塘乡,探矿权面积
17.02 平方公里。
表:拉屋探矿权范围坐标
探 西安 80 坐标系
矿 拐点编号 经度 纬度
权 1 91°38′56.0359″ 30°28′29.6049″
2-181
招股意向书
拐 2 91°42′56.0399″ 30°28′29.6073″
点 3 91°42′56.0412″ 30°26′59.6057″

4 91°41′56.0306″ 30°26′59.5860″

5 91°41′56.0067″ 30°27′29.5874″
6 91°41′26.0230″ 30°27′29.5796″
7 91°41′26.0121″ 30°26′29.5779″
8 91°38′56.0372″ 30°26′29.6000″
(3)查个勒探矿项目
查个勒铅锌探矿区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昂仁县如莎乡,探矿权面积约 4.45
平方公里。
表:查个勒探矿权范围坐标
西安 80 坐标系
拐点编号
X 坐标 Y 坐标
1 86°13′45″ 30°17′00″
2 86°15′15″ 30°17′00″
3 86°15′15″ 30°16′00″
4 86°13′45″ 30°16′00″
(4)柯月探矿项目
柯月铅矿探矿区位于隆子县日当镇。
表:柯月探矿权范围坐标
拐点编号 东经 北纬
1 92°02′26″ 28°25′59″
2 92°05′26″ 28°25′59″
3 92°05′26″ 28°23′29″
4 92°03′18″ 28°23′29″
5 92°03′18″ 28°24′23″
6 92°02′26″ 28°24′23″
(5)扎西康整装勘查项目
2012 年 4 月 6 日,西藏国土厅出具《关于设立西藏隆子县扎西康铅锌矿整
装勘查区的批复》(藏国土资复[2012]76 号),同意华钰有限设立西藏隆子县扎
西康铅锌矿整装勘查区。
2-182
招股意向书
2012 年 9 月 14 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设立第二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整装勘查区的公告》(2012 年第 22 号),西藏山南扎西康铅锌矿整装勘查区被
国土资源部设立为第二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整装勘查区,勘查区面积 1,807 平
方公里。
2、地质勘查成果
在探矿权证区域内,公司合计探获锌金属量 59.97 万吨、铅金属量 46.31 万
吨、锑金属量 7.90 万吨、白银金属量 712.35 吨及铜金属量 1.19 万吨,具体情
况如下表。
表:公司探矿权内资源储量情况
平均品位(除银外为%,银为克 吨) 金属量(除银外为万吨,银为吨)
矿权名称
铅 锌 铜 锑 银 铅 锌 铜 锑 银
桑日则探矿权 1.78 3.27 0.42 42.37 0.43 0.79 0.10 10.17
拉屋探矿权 1.33 3.06 0.67 51.64 1.93 5.28 1.19 97.13
查个勒探矿权 2.01 3.09 23.89 36.70
柯月探矿权 3.03 2.60 1.20 91.50 20.06 17.21 7.80 605.05
合计 46.31 59.97 1.19 7.90 712.35
数据来源:经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各矿权储量核实报告
(五)发行人其他业务介绍
1、贸易业务
为更及时地了解市场价格行情、掌握矿业动态信息以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
方案,并充分利用公司自产铅锌锑精矿在西藏区域市场有一定的占有率及已拥有
优质客户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利润水平,公司近年来逐步开展贸易业务,主要
贸易产品为铅精矿和锌精矿。但目前贸易业务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还很小。
2、冶炼业务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建立格尔木藏青工
业园区协调领导机制的协议书》,两省区拟充分发挥互补优势,将格尔木藏青工
业园区打造成有特色、有规模的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使之成为西藏经济跨越式
发展的强大支撑和藏青两省区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
2-183
招股意向书
为充分利用格尔木藏青工业园区的发展优势,公司于 2013 年 9 月设立了“西
藏恒琨冶炼有限公司”,筹划拓展冶炼业务。
(六)发行人采购及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选矿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矿石,均产自公司自有矿山。公司采选业务还
需要支护材料、炸药、药剂、钢球等辅料以及采选机器设备,并需要电力、柴油
等动力。
此外,在工程劳务方面,除矿山、选厂建设工程施工外,公司矿山开采、地
质钻探工程等业务均由具备资格的供应商承接。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物资采用集中采购、招标等方式,确定大宗物资类别供应商,签
订框架采购合同,按照各单位材料计划单由采购员在框架合同供应商范围内进行
采购。对于小批量采购物资,通过市场调查,选定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比
价及质量比较,确定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采购。对于工程劳务承包商,采用竞标
等方式选取有资质的工程单位。
2、生产辅料、水电能源供应消耗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辅料、水电等能源供应消耗情况如下表:
年份 项目 消耗数量 单位 总金额(万元) 占生产成本比例(%)
选矿药剂 5,263.63 吨 1,326.17 5.77%
钢球 390.47 吨 212.32 0.92%
2013 年
电力 2,387.28 万度 3,159.30 13.75%
柴油 45.07 万升 299.28 1.30%
选矿药剂 5,794.64 吨 1,393.02 5.23%
钢球 431.20 吨 216.59 0.81%
2014 年
电力 2,452.54 万度 2,175.14 8.17%
柴油 36.57 万升 242.38 0.91%
选矿药剂 4,578.22 吨 1,217.02 5.32%
钢球 333.80 吨 153.27 0.67%
2015 年
电力 2,757.02 万度 1,717.34 7.50%
柴油 17.99 万升 101.85 0.45%
2-184
招股意向书
注:该表格中电力指直接生产产品的计入生产成本的电力。
3、报告期内发行人前 5 大供应商的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前 5 大原材料供应商情况
采购金额 占采购金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类型
(万元) 额比例
拉萨天星电力设备隆子县分公司 动力 3,327.70 25.87%
西藏山南隆子县日当镇宗那农民运输队 运输服务 1,400.95 10.89%
2013 西藏永凯工贸有限公司 药剂 808.19 6.28%
年 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山南供电公司 动力 563.03 4.38%
拉萨长电线缆有限公司 线缆 307.20 2.39%
前五大合计 6,407.07 49.80%
西藏山南隆子县日当镇宗那农民运输队 运输服务 2,685.21 27.93%
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山南供电公司 动力 2,183.47 22.71%
2014 拉萨天星电力设备隆子县分公司 动力 710.58 7.39%
年 西藏永凯工贸有限公司 药剂 710.13 7.39%
洛阳永厚商贸有限公司 药剂 343.72 3.58%
前五大合计 6,633.10 69.00%
西藏山南隆子县日当镇宗那农民运输队 运输服务 2,622.59 19.01%
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山南供电公司 动力 2,360.42 17.11%
2015 西藏永凯工贸有限公司 药剂 840.10 6.09%
年 格尔木和慧商贸有限公司 药剂 289.55 2.10%
拉萨海东工贸有限公司 材料 195.26 1.42%
前五大合计 6,307.92 45.72%
(2)报告期内发行人前 5 大工程供应商情况
表:2013 年度公司前 5 大工程供应商
分类 供应商名称 结算金额(万元) 占结算金额比例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6,845.89 31.25%
西藏振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2,049.85 9.36%
开采工
西藏钰旺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1,747.18 7.98%

西藏朝蓬矿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065.06 4.86%
浙江天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89.90 4.52%
前 5 大开采工程供应商小计 12,697.88 57.97%
勘探工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 2,642.16 12.06%
2-185
招股意向书
程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 738.28 3.37%
域地质调查大队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地质勘查院 512.18 2.34%
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青海
318.84 1.46%
分公司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
242.92 1.11%
公司西藏分公司
前 5 大勘探工程供应商小计 4,454.38 20.34%
西藏智力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1,924.80 8.79%
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 326.16 1.49%
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1.44 1.38%
生产基
建 陕西富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分
285.84 1.30%
公司
陕西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
110.89 0.51%
公司
前 5 大生产基建供应商小计 2,949.13 13.46%
以上合计 20,101.39 91.77%
表:2014 年度公司前 5 大工程供应商
分类 供应商名称 结算金额(万元) 占结算金额比例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10,108.77 30.05%
开采工 西藏振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2,257.71 6.71%
程 西藏智力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1,250.80 3.72%
西藏钰旺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1,042.29 3.10%
福建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03.14 2.68%
前 5 大开采工程供应商小计 15,562.71 46.26%
西藏西钻钻探有限公司 1,071.14 3.18%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695.87 2.07%
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青海
勘探工 657.76 1.96%
分公司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 249.04 0.74%
南阳市祥瑞矿山工程技术服务有限
221.40 0.66%
公司
前 5 大勘探工程供应商小计 2,895.21 8.61%
陕西联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1,650.00 34.63%
生产基
陕西富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分
建 840.32 2.50%
公司
2-186
招股意向书
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40.20 1.61%
河北华润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1.65 0.72%
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 239.53 0.71%
前 5 大生产基建供应商小计 13,511.70 40.16%
以上合计 31,969.62 95.03%
表:2015 年度公司前 5 大工程供应商
分类 供应商名称 结算金额(万元) 占结算金额比例
中十冶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7,294.56 34.92%
开采工 西藏振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2,161.41 10.35%
程 西藏钰旺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2,035.29 9.74%
西藏智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286.13 6.16%
福建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11.69 2.93%
前 5 大开采工程供应商小计 13,389.07 64.10%
西藏地质调查大队 742.93 3.5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594.61 2.85%
勘探工 金石钻井队 584.28 2.80%
程 西藏集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2.99 1.16%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资源勘查有限公
156.62 0.75%

前 5 大勘探工程供应商小计 2,321.42 11.11%
陕西联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479.09 7.08%
西藏集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62.07 3.65%
生产基
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46.93 3.10%

重庆俞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477.12 2.28%
隆子县热荣乡杰康村农牧民施工队 229.48 1.10%
前 5 大生产基建供应商小计 3,594.68 17.21%
以上合计 19,305.17 92.43%
(七)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销售方式及定价方式
公司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方式,销售客户既有冶炼企业,也有贸易公司,具体
定价方式如下:
锌精矿参照上海有色网 1#锌锭现货报价为基数,根据精矿每批次中实际金
2-187
招股意向书
属含量,综合考虑运费等市场因素确定成交价。
铅锑精矿(含银)参照上海有色网 1#铅、1#锑锭现货、中国白银网 2#白银
现货报价为基数,根据精矿每批次中实际金属含量,综合考虑运费等市场因素确
定成交价。
铅精矿参照上海有色网 1#铅现货报价为基数,根据精矿每批次中实际金属
含量,综合考虑运费等市场因素确定成交价。
铜精矿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阴极铜现货报价为基数,根据精矿每批次中
实际金属含量,综合考虑运费等市场因素确定成交价。
2、主要产品的生产量
报告期内,公司精矿产品的产量(金属量)如下:
单位:吨
精矿产品产量中所含金属量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铅金属量 14,496.35 22,757.87 20,593.37
锌金属量 14,712.76 22,323.70 22,100.52
铜金属量 612.82 264.79 129.06
锑金属量 3,022.34 4,290.42 4,523.95
银金属量 63.59 87.97 83.16
国家对于金属铅、金属锌、金属铜、金属银的开采量没有限制性规定或要
求。
金属锑因较难回收利用,国家在 2013 年前对锑矿产量实施总量控制。
2014 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
标的通知》,明确“不再下达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2013 年前的锑矿产量总量控制主要针对的是锑矿主采总量(即单锑矿的产
量,而非伴生锑矿的产量),对锑矿综合利用开采总量(即伴生锑矿的产量)控
制指标未下达到各省(区),仅要求各省(区)将本区域范围内伴生锑产量报送
到国土资源部。2013 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下达 2013 年度稀土矿钨矿
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确定了锑矿(金属量)主采指标 75,360 吨,
综合利用指标暂不下达各省(区)。
2-188
招股意向书
公司所产锑为扎西康矿山所产铅锑精矿(含银)的伴生金属,不在锑矿主采
总量指标内。公司已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向西藏国土厅报送了锑矿产量情
况。
西藏国土厅下发《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共伴生锑的产量在区内部
锑综合利用指标之中的确认的批复》(藏国土资复〔2013〕123 号),确认:
“自 2013 年起,你公司应将每年共伴生锑预计产量上报我厅,由我厅统一
上报国土资源部,纳入国家锑综合利用指标之中。”
2013 年 11 月,公司根据该批复的要求向西藏国土厅报送了 2013 年综合利
用共伴生锑的预计产量,由西藏国土厅上报国土资源部,纳入国家锑综合利用
指标之中。
综上所述,公司各期主要金属产品开采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3、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不含贸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吨
主要产品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报告期总计
产量 14,496.35 22,757.87 20,593.37 57,847.59
铅金属量 销量 14,406.83 19,994.06 21,424.19 55,825.08
产销率 99.38% 87.86% 104.03% 96.50%
产量 14,712.76 22,323.70 22,100.52 59,136.98
锌金属量 销量 13,775.56 19,001.55 25,610.84 58,387.95
产销率 93.63% 85.12% 115.88% 98.73%
产量 612.82 264.79 129.06 1,006.67
铜金属量 销量 616.85 217.96 152.91 987.72
产销率 100.66% 82.31% 118.49% 98.12%
产量 3,022.34 4,290.42 4,523.95 11,836.71
锑金属量 销量 2,966.90 3,662.65 4,663.52 11,293.07
产销率 98.17% 85.37% 103.09% 95.41%
产量 63.59 87.97 83.16 234.72
银金属量
销量 64.11 77.81 85.03 226.95
2-189
招股意向书
产销率 100.82% 88.46% 102.24% 96.69%
公司的精矿产品品位较高、质量稳定、含有丰富的伴生金属,因此受到客
户的较高认可,常常供不应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率都较高,2013
年的部分产品产销率甚至大于 100%,主要是因为当年销售了部分往年的存货。
2014 年,公司产品产销率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基于丰富的行业经验,判
断虽然 2014 年整体金属价格仍处于低位,但 2015 年有望上涨,因此预留了部
分库存,以待更好的时机实现销售。2015 年,公司加大销售力度,各金属当期
产销率均超过 100%。
4、报告期内发行人前 5 大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冶炼企业和精矿贸易企业,这两类客户每年营
业收入前 5 大情况如下:
表:2013 年度公司前 5 大客户
占公司当年
客户 营业收入(万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产品 营业收入的
性质 元)
比例
广西弘安发展有限公司 铅锑精矿 14,986.86 29.97%
冶炼
广西日星金属化工公司 铅锑精矿 1,225.69 2.45%
客户
西部矿业股份公司锌业分公司 锌精矿 1,310.45 2.62%
前 5 大冶炼客户(仅 3 家)小计 17,522.99 35.04%
郴州市强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铅锑精矿 8,511.73 17.02%
铅锑精矿、铜精
江西益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7,210.13 14.42%
精矿 矿、锌精矿
贸易 铅锑精矿、锌精
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6,022.32 12.04%
客户 矿
定西市隆兴源商贸公司 锌精矿 3,387.87 6.77%
天水恒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锌精矿 2,552.99 5.11%
前 5 大精矿贸易客户小计 27,685.03 55.36%
以上合计 45,208.02 90.40%
表:2014 年度公司前 5 大客户
占公司当年
客户 营业收入(万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产品 营业收入的
性质 元)
比例
2-190
招股意向书
广西弘安发展有限公司 铅锑精矿 12,868.06 19.23%
冶炼
西部矿业股份公司锌业分公司 锌精矿 3,612.19 5.40%
客户
陕西东岭物资有限公司 铅精矿、锌精矿 1,779.00 2.66%
前 5 大冶炼客户(仅 3 家)小计 18,259.25 27.28%
江西益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铅锑精矿 13,596.64 20.31%
西藏鑫中裕实业有限公司 铅锑精矿 9,135.27 13.65%
精矿
铅锑精矿、锌精
贸易 西藏弘聚源商贸有限公司 8,166.51 12.20%
矿、铅精矿
客户
郴州市强兴贸易有限公司 铅锑精矿 7,343.05 10.97%
定西市隆兴源商贸有限公司 锌精矿 3,317.06 4.96%
前 5 大精矿贸易客户小计 41,558.53 62.09%
以上合计 59,817.79 89.37%
表:2015 年度公司前 5 大客户
占公司当年
客户 营业收入(万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产品 营业收入的
性质 元)
比例
锌精矿、铅锑精
陕西东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6,964.99 11.65%
冶炼 矿
客户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锌业分
锌精矿 712.54 1.19%
公司
前 5 大冶炼客户(仅 2 家)小计 7,677.53 12.84%
西藏鑫中裕实业有限公司 铅锑精矿 17,068.72 28.56%
广西弘安发展有限公司 铅锑精矿 8,306.55 13.90%
精矿 锌精矿、铅锑精
西藏开恒实业有限公司 6,866.06 11.49%
贸易 矿、铜精矿
客户 锌精矿、铅锑精
西藏弘聚源商贸有限公司 6,054.93 10.13%

定西市隆兴源商贸有限公司 锌精矿 5,316.21 8.89%
前 5 大精矿贸易客户小计 43,612.48 72.96%
以上合计 51,290.00 85.81%
鉴于国内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精矿自给率不高,对外购精矿依赖严重,国内
有色金属矿产品市场总体属于卖方市场,因此尽管报告期内发行人前 5 大冶炼客
户和前 5 大精矿贸易客户的营业收入之和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但并
不影响可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总体来说,有色金属市场是卖方市场,
2-191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在精矿销售过程中掌握较高的主动权。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的主要
原因是:一方面,发行人加强销售开拓,不断获得新增客户;另一方面,发行人
根据双方合作情况和总体销售布局,在不同年份之间会适当调整对部分客户的销
售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均在两年以上。部分客户一直为公司的
前五大客户;部分客户虽然某些年份未进入前五大之列,但一直与公司保持合作
关系。
5、主要产品的运输方式
由山南分公司负责运营的扎西康矿山是公司目前实际产量最大的运营矿
山,报告期内,本公司绝大部分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山南分公司扎西康矿山和
选厂。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工矿产品销售合同》,山南分公司所生产的精矿
产品的运输方式如下:采用在山南分公司选厂交货的方式,即由客户从山南选
厂直接提货,山南分公司不负责运输。
拉屋分公司所生产的精矿产品通常采用在当雄县火车站或拉萨堆龙西货场
交货的方式,即由拉屋分公司负责将精矿产品从拉屋选厂运输至当雄县火车站
或拉萨堆龙西货场,然后由客户提货。
(八)发行人及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中的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及前 5 大客户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无关联关系。
(九)发行人相关证书
1、矿业权证书
有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采矿权、探矿权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四、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发行人拥有的矿产资源及采矿业务介绍”。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关本公司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九、发行人的环境
保护及安全生产情况”之“(二)发行人的安全生产情况”。
2-192
招股意向书
3、取水许可证
表:公司已取得的取水许可证
权利人 发证机关 证书号 取水地点 有效期限
取水(藏)字[2013] 隆子县日当镇扎西 2013.12.1 至
发行人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第 04 号 康村境内 2016.12.1
取水(藏)字[2013] 2013.12.1 至
发行人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隆子县日当镇西侧
第 05 号 2016.12.1
取水(藏)字[2014] 西藏当雄县乌玛塘 2014.12.20 至
发行人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第 04 号 乡 2017.12.20
4、爆炸物品许可证
表:公司已取得的爆炸物品许可证
权利人 证书名称 发证机关 证书号 使用 储存地点 有效期限
藏公爆(储)山
《爆炸物品 山南公安处治 2014.12 至
发行人 公治字第 隆子县日当镇
储存许可证》 安管理支队 2016.02
2014002 号
藏公爆(使)山
《爆炸物品 山南公安处治 2014.12 至
发行人 公治字第 隆子县日当镇
使用许可证》 安管理支队 2016.02
2014002 号
爆破作业单
拉屋分公 540100130000 2015.08 至
位许可证(非 拉萨市公安局 -
司 2 2018.08
营业性)
5、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表:公司已取得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权利人 发证机关 证书号 排污种类 有效期限
山南分公 西藏山南地区 藏环证字 5422312013 废气、噪声、固体 2013.5.1 至
司 环境保护局 第 000002 号 废物 2016.4.30
山南分公 西藏山南地区 藏环证字 5422312015 废气、废水、噪声、 2015.10.1 至
司 环境保护局 第 000008 号 固体废物 2016.9.30
拉屋分公 西藏拉萨市环 尾矿;生活垃圾; 2015.11.13 至
NO.2015139
司 境保护局 生活污水 2016.11.13
6、辐射安全许可证
表:公司已取得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权利人 发证机关 证书号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限
2-193
招股意向书
藏环辐证
发行人 西藏环保厅 使用 V 类放射源 2012.3.9 至 2017.3.8
[12056]
7、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权利人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资质类别与等级 有效期限
2014.12.12 至
发行人 54201411600008 西藏国土厅 固体矿产勘查:乙级
2019.12.11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取得了生产经营所必须各项的许可、资质等
相关证书。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整体情况
1、固定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折旧 减值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账面价值
类别 年限 准备
房屋及建筑 10-50
20,731.19 2,900.68 17,830.51 - 17,830.51
物 年
构筑物 35,725.22 5-20 年 10,511.15 25,214.07 - 25,214.07
机器设备 14,791.63 5-10 年 8,465.13 6,326.50 - 6,326.50
运输设备 2,385.45 5-7 年 1,549.18 836.26 - 836.26
办公及电子
3,002.24 5年 1,495.42 1,506.82 - 1,506.82
设备
井巷工程 23,126.80 20 年 3,928.34 19,198.46 - 19,198.46
合计 99,762.53 28,849.90 70,912.63 - 70,912.63
2、无形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234.13 283.10 3,951.03 - 3,951.03
2-194
招股意向书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采矿权 3,240.57 1,217.64 2,022.93 - 2,022.93
探矿权 55,158.98 - 55,158.98 - 55,158.98
地质成果 17,771.89 2,502.49 15,269.40 - 15,269.40
软件及专利
1,080.69 159.71 920.97 - 920.97
技术
合计 81,486.25 4,162.94 77,323.32 - 77,323.32
(二)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机器设备原值总计 14,791.63 万元,账面价
值为 6,326.50 万元,账面净值在 50 万元以上的机器设备情况主要如下:
序 账面净值 使用 尚可使用
使用单位 名称
号 (万元) 年限 月数
1 山南分公司 掘进机 411.57 7
2 山南分公司 尾矿库管道 269.85 7
3 拉屋分公司 选矿工艺改造 233.50 7
4 山南分公司 选厂自动化系统 228.07 7
5 山南分公司 污水处理设备 224.57 7
6 山南分公司 柯月矿山 10kv 配电工程 208.16 7
7 山南分公司 矿山 35kv 输电线路 206.34 7
8 山南分公司 掘进机 185.22 7
山南分公司破碎车间除尘系统
9 山南分公司 173.51 7
(北京矿迪)
10 山南分公司 电缆 158.89 7
11 山南分公司 800KW 柴油发电机组 133.25 7
拉屋矿山人员定位、监测监控、
12 拉屋分公司 123.73 7
通信联络三合一系统
13 山南分公司 全绝缘管母线 108.79 7
14 山南分公司 圆锥破碎机 91.09 7
15 山南分公司 发电机组一台 77.53 7
16 山南分公司 发电机组一台 77.53 7
17 拉屋分公司 10KV 变压器 75.48 7
18 山南分公司 电缆(4500 米) 72.86 7
19 山南分公司 气体绝缘主变电缆进线柜 59.66 7
2-195
招股意向书
20 山南分公司 气体绝缘主变电缆进线柜 59.05 7
21 山南分公司 固体绝缘电缆出线柜 54.68 7
2、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29 项房屋的所有权,建筑面积合计
35,567.96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所有权 取得方 他项权
房产证号 座落 建筑面积(m2)
号 人 式 利
拉 萨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1 层:618.84
拉房房权证字第 20130 抵押担
1 发行人 发 区 奇 圣 土 特 产 以 8 层:7,608.24 自建
字第 90232 号 保
东、格桑路以北 9 层:9,616.22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253.17 自建 无
712000016 号
那组 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3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90.06 自建 无
712000017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4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797.31 自建 无
712000018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5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83.25 自建 无
712000019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6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3,159.22 自建 无
712000020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7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307.54 自建 无
712000021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8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36.05 自建 无
712000022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9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289.87 自建 无
712000023 号
那组 101
2-196
招股意向书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0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512.49 自建 无
712000024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1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924.25 自建 无
712000025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2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51.72 自建 无
712000026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3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824.30 自建 无
712000027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4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81.88 自建 无
712000028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5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173.39 自建 无
712000029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6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543.76 自建 无
712000030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7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55.20 自建 无
712000031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8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631.02 自建 无
712000032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9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66.85 自建 无
712000033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0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293.68 自建 无
712000034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1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209.72 自建 无
712000035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2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9.50 自建 无
712000036 号
那组
2-197
招股意向书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3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55.21 自建 无
712000037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4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26.46 自建 无
712000038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5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70.09 自建 无
712000039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6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06.43 自建 无
712000040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7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选 2,936.13 自建 无
714000001 号
厂)1、2 等 5 套
拉萨房权证当(私)字 当雄县乌玛塘乡巴
28 发行人 564.32 自建 无
第 20130063 号 嘎村四组
拉萨房权证当(私)字 当雄县乌玛塘乡巴
29 发行人 2,061.79 自建 无
第 20130064 号 嘎村四组
(三)无形资产
1、采矿权与探矿权
有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采矿权、探矿权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四、发
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发行人拥有的矿产资源及采矿业务介绍”。
2、土地使用权
(1)发行人自有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8 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为 678,118.48 平方米,均为公司自有用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使用权 使用权 他项
证书号 座落 面积(m2)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人 类型 权利
拉 城 国 用 拉萨经济技术
(经)登第 开发 A 区,格桑 2013.1.25- 抵押
1 发行人 13,000 出让 商业用地
2011-002 路以北,奇圣土 2050.10 担保
号 特产以东
2-198
招股意向书
隆 国 用
西藏山南地区
(2008)第 2008.12.4-
2 发行人 隆 子 县 日 当 镇 25,039.46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540084289 2058.12.4
加洛村宗那组

隆 国 用
西藏山南地区
(2008)第 2008.12.4-
3 发行人 隆 子 县 隆 子 镇 121,127.28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540084288 2058.12.4
麦沙村

隆 国 用
隆子县日当镇 2012.9.24-
4 发行人 (2012)第 6,665.18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加洛村 2062.8.1
540084290
隆 国 用
(2014)第 隆 子 县 日 当 镇 2014.4.29-
5 发行人 65,920.33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540084267 加洛村(选厂) 2064.4.29

隆 国 用
隆子县隆子镇
(2014)第 2014.4.29-
6 发行人 麦 莎 村 ( 尾 矿 236,494.52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540084264 2064.4.29
库)

隆 国 用
隆子县隆子镇
(2014)第 2014.4.29-
7 发行人 塔新村(矿山用 127,987.31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540084265 2064.4.29
地)

西藏当雄县
当雄县乌玛塘
国用(土登) 2013.7-
8 发行人 乡巴嘎村三、 81,884.4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第 013-043 2063.7
四、七组

(2)发行人使用的其他土地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使用的其他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2009 年 12 月 24 日,由隆子县国土资源局和隆子县日当镇政府作为监督方,
华钰有限与隆子县日当镇加洛村村委会签署《地役权协议》。华钰有限利用隆子
县日当镇加洛村土地 3.33 亩,沿途埋设或架设尾矿管线、回水管线和供水管线,
根据对供役地的使用情况,并依据隆子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的隆子县征地补偿标
准,一次性支付 14,626.06 元作为地租,地役权的利用有效期为 50 年。
2010 年 3 月 18 日,由隆子县国土资源局和隆子县隆子镇政府作为监督方,
华钰有限与隆子县隆子镇麦沙村村委会签署《地役权协议》。华钰有限利用隆子
2-199
招股意向书
县隆子镇麦沙村土地 1.053 亩,沿途埋设或架设尾矿管线、回水管线和供水管线,
根据对供役地的使用情况,并依据隆子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的隆子县征地补偿标
准,一次性支付 11,234.9 元作为地租,地役权的利用有效期为 50 年。
2014 年 11 月 26 日,由隆子县国土资源局和日当镇人民政府、隆子镇人民
政府作为监督单位,山南分公司与隆子县日当镇宗那村、加洛村、麦莎村村委会
签署《地役权协议》,公司利用前述三个村集体 20.1286 亩土地,沿途地下和地
表安装铺设输送管线并用于地表通行,根据对供役地的使用情况,一次性支付人
民币 761,986.14 元作为地租,地役权的利用有效期为 30 年。
3、其他无形资产
(1)商标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公司已经申请注
册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商标注册 注册有效期
序号 商标图样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人
证》编号 限
(第33类)果酒(含酒精);开胃
2013.02.14
第10300100 酒;鸡尾酒;白兰地;酒精饮料(啤
1 发行人 至
号 酒除外);威士忌酒;汽酒;料酒;
2023.02.13
葡萄酒;黄酒(截止)
(第37类)采矿;采石;钻井;打
井;建筑;室内装潢;商品房建造; 2013.02.21
第10306076
2 机械安装、保养与修理;电器设备 发行人 至

的安装与修理;车辆保养和修理 2023.02.20
(截止)
(第32类)矿泉水;汽水;纯净水
2013.03.14
第10299785 (饮料);豆类饮料;酸梅汤;奶
3 发行人 至
号 茶(非奶为主);植物饮料;无酒
2023.03.13
精饮料(截止)
(第39类)运输;商品包装;码头
2013.02.21
第10309788 装卸;船只运输;汽车运输;空中
4 发行人 至
号 运输;车辆租赁;货物贮存;快递
2023.02.20
(信件和商品);观光旅游(截止)
2-200
招股意向书
(第42类)科研项目研究;研究与
开发(替他人);油田开采分析; 2013.04.14
第10309883
5 地质调查;土地测量;地质勘探; 发行人 至

地质研究;校准(测量);测量; 2023.04.13
地质勘测(截止)
2013.02.28
第10305633 (第35类)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
6 发行人 至
号 会计;文字处理(截止)
2023.02.27
(第36类)保险;银行;资本投资; 2013.03.21
第10305896
7 典当;艺术品估价;不动产代理; 发行人 至

不动产管理;担保;信托(截止) 2023.03.20
(第37类)采矿、采石、钻井;打
井;建筑;室内装潢;商品房建造; 2013.02.14
第10306016
8 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电器设备 发行人 至

的安装与修理;车辆保养和修理 2023.02.13
(截止)
(第39类)运输;商品包装;码头
2013.03.07
第10306117 装卸;船只运输;汽车运输;空中
9 发行人 至
号 运输;车辆租赁;货物贮存;观光
2023.03.06
旅游;快递(信件或商品)(截止)
(第32类)啤酒;矿泉水;汽水;
2013.02.14
第10299731 纯净水(饮料);豆类饮料;酸梅
10 发行人 至
号 汤;奶茶(非奶为主);植物饮料;
2023.02.13
饮料制剂;无酒精饮料(截止)
(第33类)果酒(含酒精);开胃
2013.02.14
第10299848 酒;鸡尾酒;白兰地;酒精饮料(啤
11 发行人 至
号 酒除外);威士忌酒;汽酒;料酒;
2023.02.13
葡萄酒;黄酒(截止)
(第42类)科研项目研究;研究与
开发(替他人);油田开采分析; 2013.02.21
第10309855
12 地质调查;土地测量;地质勘探; 发行人 至

地质研究;校准(测量);测量; 2023.02.20
地质勘测(截止)
2013.03.21
第10300133 (第35类)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
13 发行人 至
号 会计;文字处理(截止)
2023.03.20
2-201
招股意向书
(第6类)金属矿石;锌;锌粉;
2013.04.14
第10299556 锌白铜;电解铅;未加工或半加工
14 发行人 至
号 普通金属;方铅矿(砂矿);铁矿
2023.04.13
砂;铬矿(截止)
(第36类)保险;银行;资本投资; 2013.04.28
第10305743
15 典当;艺术品估价;不动产代理; 发行人 至

不动产管理;担保;信托(截止) 2023.04.27
(第33类)果酒(含酒精);开胃
2013.02.14
第10300081 酒;鸡尾酒;白兰地;酒精饮料(啤
16 发行人 至
号 酒除外);威士忌酒;汽酒;料酒;
2023.02.13
葡萄酒;黄酒(截止)
(第42类)科研项目研究;研究与
开发(替他人);油田开采分析; 2013.04.14
第10309870
17 地质调查;土地测量;地质勘探; 发行人 至

地质研究;校准(测量);测量; 2023.04.13
地质勘测(截止)
(第39类)运输;商品包装;船只
2013.03.21
第10305936 运输;汽车运输;空中运输;车辆
18 发行人 至
号 租赁;货物贮存;快递(信件或商
2023.03.20
品);观光旅游(截止)
(第37类)采矿;采石;钻井;打
井;建筑;室内装璜;商品房建造; 2013.02.21
第10305997
19 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电器设备 发行人 至

的安装与修理;车辆保养和修理 2023.02.20
(截止)
2013.03.21
第10305574 (第35类)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
20 发行人 至
号 文字处理(截止)
2023.03.20
(第36类)保险;银行;资本投资; 2013.07.14
第10305794
21 典当;艺术品估价;不动产代理; 发行人 至

不动产管理;担保;信托(截止) 2023.07.13
(第6类)金属矿石;锌;锌粉;
2013.11.21
第10299625 锌白铜;电解铅;未加工或半加工
22 发行人 至
号 普通金属;方铅矿(砂矿);铁矿
2023.11.20
砂;铬矿(截止)
2-202
招股意向书
2014.06.21
第11540201 (第35类)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
23 发行人 至
号 市场研究(截止)
2024.06.20
(第6类)金属矿石;锌;锌粉;
2015.03.28
第10299666 锌白铜;电解铅;未加工或半加工
24 发行人 至
号 普通金属;方铅矿(砂矿);铁矿
2025.03.27
砂;铬矿(截止)
(2)专利
公司拥有两项发明专利:
专利号为 ZL201410121821.0,名称为“一种采用组合捕收剂提高锑铅及伴
生银浮选回收率的方法”,专利申请日为 2014 年 3 月 28 日,授权公告日为 2015
年 2 月 11 日,专利权人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伟卓岩矿分析试
验有限公司,发明人为:刘建军;丁大森;欧阳金德。
专利号为 ZL2013.10060504.8,名称为“基于地质内涵的化探异常识别与
评价方法”,专利申请日为 2013 年 2 月 26 日,授权公告日为 2015 年 9 月 23
日,专利权人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人为:郑有业、高顺宝、薛
兆龙、孙祥、郑海涛、柯贤忠、刘敏院。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01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号:软著登字第 0466546 号,软件名称:矿山企
业远程智能办公系统 V1.0;著作权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致远
协创软件有限公司;开发完成日期:2012 年 7 月 23 日;首次发表日期:2012
年 7 月 23 日;权利取得方式:原始取得;权利范围:全部权利;软件著作权登
记号:2012SR098510。
4、发行人被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
(1)被许可使用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203
招股意向书
2012 年 9 月 29 日,郑有业、赵祥、薛兆龙、高顺宝、刘敏院与公司签订
《软件著作权独占许可协议书》,无偿许可公司在中国地区(含港、澳、台地区)
独占使用“区域化探矿致异常快速评价软件”,实施独占许可期限为 5 年,自协
议签署之日开始生效。
该软件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号:软
著登字第 0461349 号;软件名称:区域化探矿致异常快速评价软件[简称:
ROCARE]V1.0;著作权人:郑有业,赵祥,薛兆龙,高顺宝,刘敏院;首次发
表日期:未发表;权利取得方式:原始取得;权力范围:全部权利;软件著作权
登记号:2012SR093313。
2012 年 10 月 22 日,国家版权局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
记证书》(证书编号:软专登字第 0000597 号),对前述软件著作权的许可使
用予以备案登记。
(2)被许可使用的著作权
2012 年 10 月 10 日,孙祥、郑有业、高顺宝与公司签订《著作权专用许可
使用协议》,无偿授权公司在中国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独家、专有地享有
“协优”成矿预测法的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
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授权期限为 5 年,即自 2012 年 10 月 10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止。双方同
时约定,在授权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优先续订著作权许可使用
协议的权利。
该著作权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孙祥、郑有业、高顺
宝以合作作品著作权人身份依法享有著作权。登记号为:国作登字
-2012-A-00071986。
(3)被许可使用的专利
2011 年 11 月 8 日,为了在开发矿山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华钰有限与西
藏农牧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签署了《专利独占许可协议书》。西藏农牧学院资源
与环境学院为申请号 201010218005.3 的专利申请(“爬地柏扦插繁殖方法”)
2-204
招股意向书
的申请人。合同约定西藏农牧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许可华钰有限在中国地区(含
港、澳、台地区)独占使用该项技术,独占许可期限为六年。
西藏农牧学院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
书》,发文序号:2010070600239150;申请号:201010218005.3;申请日:
2010 年 7 月 6 日;申请人:西藏农牧学院;发明创造名称:爬地柏扦插繁殖方
法。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本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的技术水平
有色金属矿山采选行业历经发展已进入成熟阶段,技术水平较为成熟。公司
目前使用的矿山开采和选矿技术均系成熟技术。
公司在西藏地区的矿山主要采用地下开采。根据矿体赋存情况,扎西康矿山
主要采矿方法为分段凿岩阶段矿房法,主矿体的边部和小矿体采用的采矿方法为
浅孔留矿法。拉屋矿山主要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局部采用分段空场法开采。
公司主力矿山扎西康矿山所采矿石矿物种类多样,原矿中有价元素铅、锌、
银、锑均有开发利用价值,入选品位相对较高。根据原矿矿石性质特点,选厂采
用浮游选矿方法回收目的矿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采选扩建项目系在原有矿山基础
上进行改扩建,主要采用竖井提升系统,提高运输效率。采矿方法和选矿方法没
有实质变更。
(二)发行人的研发开发情况
1、总体研发情况
公司经过多年努力,依靠自身的技术力量和外部协作,通过对扎西康等矿山
的建设和多期技术改造的实践,形成了包括地质研究和勘查、矿山开采、选矿技
2-205
招股意向书
术、环保技术在内的较为成熟的矿山开发利用技术体系。
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公司围绕多金属综合回收利用、难选氧化矿资源的规模
化开发利用、矿山环保技术等方面进行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技术成果,在提高资
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目前主要由资源勘探事业部和资源拓展事业部负责研
发工作,并制定了《科研开发项目管理制度》。公司的研发体系包括四个子系统,
即采掘技术研究系统、浮选工艺技术开发和勘探技术研究系统,以及技术成果转
化系统。
2、研发获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完成的项目“西藏扎西康锑铅锌矿床成矿机理及找矿评
价研究”项目获中国地质学会 2012 年度十大地质找矿成果。
3、研发经费情况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分别为 4,182.79 万
元、3,553.51 万元、2,406.00 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8.42%、5.86%、
4.02%。
八、发行人的质量管理情况
公司在采矿和选矿过程中加强对各环节的管理,保证采掘和选矿质量,以确
保精矿产品的质量。主要措施有:提高采矿装备水平、不断优化选厂工艺;加强
现场管理,严格考核,提高工人操作水平;强化化验和计量工作等。
本公司在分公司设质检科,负责产品质量标准制定、执行、管理、监督、检
验等工作。在精矿产品出货前,公司质检科人员与公司销售部门的质检取样人员
共同依据公司及市场客户的质量要求对精矿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自 2013 年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产品质量纠纷。
九、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情况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情况
2-206
招股意向书
1、环境保护部门的设置
本公司总部设有安全环保与社会稳定监督委员会,负责安全与环保管理、制
定安全与环保管理目标,并监督下属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组织解决重大安全环
保问题。在山南分公司和拉屋分公司都分别设有矿山安环监察专员和选厂安环监
察专员,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
2、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
针对矿山企业开采、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等对
环境造成污染的物质,公司采取的具体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气
本公司采矿区和选矿厂的废气主要为 SO2、TSP 和 NO2,由于浓度很低,
其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都达到相应的标准。
(2)废水
本公司生产中的废水主要分为采矿区废水和选矿废水。
采矿区的废水主要是矿坑涌水和工艺废水:矿坑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
产作业、矿区降尘等方面;工艺废水来源于设备冷却水(如矿山空压机冷却水)
和凿岩除尘等废水,其中冷却水基本无污染,冷却后可以回用于生产,而少量使
用钻机打孔产生的凿岩除尘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矿坑涌水和工艺废水经
处理后,部分用于矿山生产,部分达标排放。
选矿废水包括尾矿压滤水和精矿过滤水。选矿废水排入废水浓密池浓缩沉
淀,浓密池上清液进入废水沉淀池回用,尾矿抽入压滤机压滤,压滤废水排入一
级沉淀池回用,选矿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采矿区和选矿区还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都进入生活区的化粪池,定期
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体。
(3)固体废弃物
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尾矿渣和采矿弃渣。其中,尾矿渣排入
2-207
招股意向书
尾矿库堆存;采矿弃渣除部分用于矿区道路维护外,其余堆存于排土场。
(4)噪声
采矿区的噪声源主要是爆破和高噪音设备。对于爆破,公司通过加强施工组
织管理,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合理设计爆破强度,以减轻矿硐开挖过程中爆破噪
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高噪音设备的作业人员,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作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不超过 8 小时,定期轮换岗位;在噪声源集中的施工
点,作业人员均佩戴耳塞、耳罩或防声头盔,以减小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选矿厂的噪声源主要有破碎机、球磨机、筛分机、浮选机、分级机、浓密机、
泵、发电机、自卸车等机械设备作业噪声。公司通过加装隔声罩、橡胶衬板减振、
密闭隔声等技术措施减少噪声。
3、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情况
详情请参见本章之“四、(九)、5、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4、报告期内重大环保事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未因重大
环保事故原因而受到处罚。
5、报告期内环保投入情况
(1)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情况
公司的主要污染物为矿山涌水与掘进弃渣(即矿山掘进时挖出的无用矿石),
其中矿山涌水排放时需遵守《排污许可证》所规定的《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 25466-2010》中的污染物浓度标准,在满足标准的情况下,无需缴纳排
污费;掘进弃渣无排放量限制,对外排放时需缴纳一定量的排污费。
根据《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6 -2010》和公司的实际生产情
况,公司的矿山涌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标准对比如下表:
GB 25466 -2010 实际排放情况
主要污染物
排放标准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pH 值 6~9 8.21 8.48 8.34
2-208
招股意向书
化学需氧量(COD, mg/L) 60 9 6.7 6.6
悬浮物(mg/L) 50 8 30
氨氮(以 N 计,mg/L) 8 0.231 0.12 0.11
总磷(以 P 计,mg/L) 1.0 0.21 0.06 0.07
总氮(以 N 计,mg/L) 15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总锌(mg/L) 1.5 0.051 0.07 0.26
总铜(mg/L) 0.5 0.0011 0.016 0.011
硫化物(mg/L) 1.0 0.021 未检出 未检出
氟化物(mg/L) 8 0.55 未检出 未检出
总铅(mg/L) 0.5 0.079 0.046 0.072
总镉(mg/L) 0.05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总汞(mg/L) 0.0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总砷(mg/L) 0.3 0.141 0.190 0.158
总镍(mg/L) 0.5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总铬(mg/L) 1.5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注:“未检出”是指浓度极低,无法检验出浓度值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符合所取得的《排污许
可证》的规定标准。
(2)排污许可证
经核查,发行人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排污许可证:
权利人 发证机关 证书号 排污种类 有效期限
山南分公 西藏山南地区 藏环证字 5422312013 废气、噪声、固体 2013.5.1 至
司 环境保护局 第 000002 号 废物 2016.4.30
山南分公 西藏山南地区 藏环证字 5422312015 废气、废水、噪声、 2015.10.1 至
司 环境保护局 第 000008 号 固体废物 2016.9.30
拉屋分公 西藏拉萨市环 尾矿;生活垃圾; 2015.11.13 至
NO.2015139
司 境保护局 生活污水 2016.11.13
(3)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环保投入分别为 1,012.23 万元、490.91
万元、1,186.0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209
招股意向书
环评报告费投入 314.96 181.78 354.13
环保设施投入 776.23 264.78 629.38
环境检测及排污投入 94.85 44.35 28.72
合计 1,186.04 490.91 1,012.23
报告期内,公司的环保投入主要分为环评报告费投入、环保设施投入、环境
检测及排污投入。
环评报告费主要用于公司矿山选厂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及上市环保核查。环保
设施投入主要用于公司新建矿山和选厂环保设施,属于固定资产投入,是根据环
保法规要求和实际生产需要进行的资本性支出。因此,部分新建环保设施的年份
该项投入金额会较高。2013 年和 2015 年,公司的环保设施投入较高,主要是
因为山南分公司于 2013 年新建污水处理站,于 2015 年维修和改造污水处理车
间。环境检测及排污投入主要用于环境检测和缴纳排污费,属于日常性环保支出。
经核查拉萨市环境保护局、山南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证明》,并访谈上
述两地环境保护局以及西藏环保厅等相关主管机关,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
分公司合法持有《排污许可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按照规定建设并运行相关环境保护设施,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并已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应缴的排污费,不存在任何未缴或欠缴的情形;发行人环
保投入与排污量相匹配。
6、环保合规及上市环保核查情况
根据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所在地的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及其分、
子公司自 2013 年以来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
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2013 年 11 月 12 日,西藏环保厅出具了《关于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藏环函[2013]104 号),原则同意本公司通过
上市环保核查。核查时段为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西藏环保厅出具了《关于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上市环保核查情况补充确认的函》,确认自 2013 年 6 月 30 日至该函出
具之日,本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
2-210
招股意向书
发生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在环保核查过程中,本公司对于承诺整改事项进行了认真整改,具体如下:
(1)山南分公司扎西康矿区现场进行整治,对管线进行重新整理;同时对
矿山整体规划进行梳理,保证矿山整体环境的干净整洁;初步治理己在 2013 年
10 月 7 日完成;整体规划己落实,已送山南地区环保局审核通过。
(2)山南分公司扎西康矿区已优化矿山涌水废水处理工艺。
(3)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在用废石场的截洪沟为土沟,沟边坡固化施工已
按照要求在 2014 年 4 月底完成。
(4)山南分公司扎西康尾矿库防渗措施己在 2013 年 9 月 21 日完成。
(5)原有矿山涌水调节池内现存废水已提升到废水处理站,用水调节池排
空后改为应急池。
(6)拉屋分公司矿山涌水用于井下及地面矿区道路、废石场、矿堆等喷洒
抑尘、矿山绿化等,系统已于 2013 年 10 月 9 日完成。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关于环保核查的承诺整改事项已经落实到位。
(二)发行人的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设置安全环保与社会稳定监督委员会,并制定了包括《安全生产方针管
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需求识别与
获取、评审与更新规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融入制度》、《员工
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教育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机构与人
员任命的管理制度》、《员工权益保障制度》等多项安全管理制度。
同时,公司通过各种形式对员工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增强员工安全
生产法制观念。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大规模安全检查,且不定期组织专业性安全
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公司扎西康矿山采选(含尾矿库)项目已通过首批国家安全标准化验收,是
2-211
招股意向书
西藏自治区内首个达到二级标准的项目。
2、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自报告期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期内,公司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详见“第九章 公司治理”之“九、
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3、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和《西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非煤矿矿山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
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使用权人 发证机关 证书号 许可范围 使用期限
(藏)FM 安许证 非煤矿产资源开发、 2013.5.20-
1 发行人 西藏安监局
字[2013]007 号 尾矿库运营 2016.5.19
铅锌多金属矿开采
(藏)FM 安许证 2015.1.19-
2 发行人 西藏安监局 (隆子县扎西康铅锌
字[2015]002 号 2018.1.18
多金属矿地下开采)
(藏)FM 安许证 尾矿库运行(麦砂尾 2015.11.9-
3 发行人 西藏安监局
字[2015]018 号 矿库二期) 2018.11.8
非煤矿产资源开采
(藏)FM 安许证 2015.1.19-
4 发行人 西藏安监局 (当雄县拉屋铜锌多
字[2015]003 号 2018.1.18
金属矿)
尾矿库运营(当雄县
(藏)FM 安许证 2015.1.19-
5 发行人 西藏安监局 拉屋选厂巴郎尾矿
字[2015]004 号 2018.1.18
库)
4、安全生产费计提情况
自 2012 年开始,根据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规定:公司每月应根据开采
的原矿产量按每吨 10 元的标准提取。
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分别为 566.56 万元、
735.28 万元、700.55 万元。
2-212
招股意向书
经核查财政部关于安全生产费计提的规定、发行人计提安全生产费的相关
明细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足额提取了安全生
产费。
5、安全生产保险
公司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保单号为
PZBT201554010000000071 的雇主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为 2015 年 4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4 月 10 日。
公司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保单号为
BXIZYYBE0115BD00022N 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 2015 年 8
月 6 日至 2016 年 4 月 12 日。
公司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保单号为
PZGE201554010000000001 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为
2015 年 4 月 11 日至 2016 年 4 月 10 日。
2-213
招股意向书
第七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本公司的独立性情况已达到发行监管的基本要求,具体如下:
(一)资产独立
本公司独立完整地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
施,并独立完整地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矿业权、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知
识产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本公司的资产与控股股东道衡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之间产权界定清楚、划分明确,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
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公司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
担保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力资源、技能培训、薪酬管理,与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管理体系完全分离;公司已设立了独立健全的人员
聘用制度以及绩效与薪酬考核、奖惩制度,与公司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
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薪。
(三)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中心及审计部,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配备
了专职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本
公司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了独立、完
整的财务核算体系。本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及自身情况作出财务决策,完全自
2-214
招股意向书
主决定资金使用,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
的情况。
公司已依法独立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公司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合并纳税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本公司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其他内部组织机
构,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内部设置了资源勘探事业部、资源拓展事
业部、供销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企业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董事会办
公室和安全环保与社会稳定监督委员会、技术评定委员会等部门、组织。各部门
依据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独立开展有关业务,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本公司的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各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
预公司机构设立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锌
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
本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业务运作体系和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本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公司独立性的上述表述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二、同业竞争
(一)与控股股东之间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
2-215
招股意向书
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道衡投资的主营业务为矿产资源、水利、水电资源的投
资。道衡投资母公司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业务。道衡投资控制华正新能源、善水
投资、道衡能源 3 家公司,分别从事石油添加剂研发销售、饮用水的生产及销售
业务、能源投资开发与生产销售。
道衡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存在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
形。
(二)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通过道衡投资间接控制本公司外,公司实际
控制人刘建军未拥有其他矿业公司股权、未持有其他矿业权。
实际控制人刘建军不存在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形。
(三)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直接持有或通过他人代持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
份及其他权益等)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的帮助,未在任何与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直接持
有或通过他人代持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等)从事可能与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
企业提供业务上的帮助,不会在任何可能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同
业竞争的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
施保证本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运作相竞
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2-216
招股意向书
3、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将不与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
的,本人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纳
入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人有任何从事、参与可能与发行人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活动的商业
机会,本人应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
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按照不差
于提供给本人或任何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给予发行人。
5、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以上承诺,与发行人产生有关同业竞
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
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
直接或间接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
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人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
发生的损失或开支,发行人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6、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华钰矿业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
消。”
公司控股股东道衡投资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未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直接持有或通过他人代持另一公司或企业
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等)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的帮助。
2、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直接
持有或通过他人代持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等)从事可能与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
争企业提供业务上的帮助,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保证本公司不以任何
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
动。
2-217
招股意向书
3、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将不与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
的,本公司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
纳入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
方。
4、如本公司有任何从事、参与可能与发行人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活动的商
业机会,本公司应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所指定的合理期间
内,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按照
不差于提供给本公司或任何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给予发行人。
5、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以上承诺,与发行人产生有关同
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
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
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公司未能及时赔偿发
行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发行人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
赔偿。
6、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
消。”
(四)中介机构关于同业竞争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
建军和控股股东道衡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刘建军和道衡投资严
格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能有效避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2-218
招股意向书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1%股权
刘建军 实际控制人,全资拥有道衡投资
北京福金兴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30%股权
北京华迪宏翔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9.2%股权
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道衡投资除本公司以外控制的
其他企业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陕西华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由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道衡投资持股比例 65%
西藏山南善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由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道衡投资持股比例 70%
西藏道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由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道衡投资持股比例 98%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除拥有道衡投资
100%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
3、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章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下属分、子公司基本情况”。
4、本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以及其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本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外)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
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简介”。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外)情况如
下:
2-219
招股意向书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道衡投资 公司董事长刘建军直接控制的法人
陕西华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刘建军间接控制的法人
西藏山南善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董事长刘建军间接控制的法人
西藏道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刘建军间接控制的法人
福金兴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史维学控制的法人
北京中联万博建筑设计院 公司董事史维学控制的法人
北京中港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史维学控制的法人
北京清大国投自然科技研究院 公司董事史维学控制的法人
北京中邦亚科贸集团 公司董事史维学控制的法人
北京中联亚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史维学控制的法人
北京维创世佳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史维学控制的法人
北京中联明珠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史维学控制的法人
北京华人一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史维学控制的法人
北京中联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史维学控制的法人
北京中邦亚新世纪娱乐中心 公司董事史维学控制的法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道衡投资 公司董事长刘建军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法人
西藏阿一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刘良坤担任执行董事的法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史维学担任董事或高
福金兴
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北京中联亚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史维学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北京维创世佳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史维学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北京中联明珠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史维学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北京华人一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史维学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北京中联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史维学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北京中邦亚新世纪娱乐中心 公司董事史维学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北京清大国投自然科技研究院 公司董事史维学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2-220
招股意向书
北京中港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史维学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北京中联万博建筑设计院 公司董事史维学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北京中邦亚科贸集团 公司董事史维学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北京中联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邓瑞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北京清大国投自然科技研究院 公司董事邓瑞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彭苏萍担任独立董事的法人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彭苏萍担任独立董事的法人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何佳担任独立董事的法人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何佳担任独立董事的法人
东英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何佳担任独立董事的法人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何佳担任独立董事的法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何佳担任独立董事的法人
深圳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何佳担任独立董事的法人
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何佳担任独立董事的法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何佳担任独立董事的法人
注:史维学和邓瑞还在上表中已披露的由其兼职、投资企业的下属部分企业担任董事/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与公司发生
交易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配偶之近亲属周振海。
5、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
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为刘建军、史维学、李志勇。该三
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如
下:
(1)刘建军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刘建军直接控制的法人为道衡投资,间接控制的法人为华正新能源、善水投
资、道衡能源。刘建军担任道衡投资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2-221
招股意向书
(2)史维学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福金兴实际控制人史维学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详见本节“4、(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
“4、(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李志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李志勇系深圳维好的控股股东,通过深圳维好控股华迪宏翔。此外,李志勇
还控制深圳市昌荣兴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
报告期内,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中与公司发生交易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配偶之近亲属周振海。
6、本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的持股 10%以上的少数股东
无。
7、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道衡投资的执行董事为刘建军,监事为李立斌,高级管理
人员为总经理刘建军。
道衡投资董事长刘建军直接控制道衡投资,间接控制华正新能源、善水投
资、道衡能源。
8、其他关联方
(1)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前 12 个月卸任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222
招股意向书
骆哲宏、邓吉牛自 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担任公司董事。201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进行换届选举,骆
哲宏、邓吉牛不再担任董事。
高德柱自 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4 年 5 月
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宋俊岭、丁峰自 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担任公司监事。201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对监事进行换届选举,宋
俊岭、丁峰不再担任监事。
向忠彬自报告期期初至 2014 年 3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 2014 年 3 月因
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汪天润自 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5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 2014 年 5 月
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郑广生自报告期期初至 2014 年 7 月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于 2014 年
7 月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2)西部有限及其实际控制人骆哲宏
西部有限于 2012 年初持有公司 49%的股权,骆哲宏为西部有限实际控制
人。2012 年,西部有限将其持有的公司 30%、9.2%和 4.9%股权分别转让给福
金兴、华迪宏翔和华迪天宇。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道衡投资向公司租赁部分房屋用于办公,构
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2-223
招股意向书
2013 年度 11.70 100.00%
2014 年度 14.04 100.00%
2015 年度 10.53 100.00%
2013 年 3 月 1 日,本公司与道衡投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道衡投资
租赁公司华钰大厦办公楼部分房屋。2013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议案》,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2013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租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伤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要求。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配偶之近亲属周振海,为本公司运输
生产用辅助材料,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占比(%)
2013 年度 21.89 0.06%
2014 年度 - -
2015 年度 - -
公司于 2013 年与周振海签署公路运输合同,合同期限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运输价格按照市价协商确定。2013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周振海之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2013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周
振海之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周振海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要求。
2-224
招股意向书
(3)关联销售、采购价格公允性说明
公司向道衡投资出租部分办公用房的价格,系参照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写字楼租金情况后与道衡投资协商确定。
公司接受周振海提供运输劳务,按照市价协商确定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合计分别为 751.02 万
元、720.10 万元、798.96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
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制度。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偶发性关联交易。
3、关联方担保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刘建军、周爱英(夫妻关系) 本公司 12,000.00 2010-10-9 2020-10-8
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 12,000.00 2010-10-9 2020-10-8
刘建军 本公司 30,000.00 2012-1-13 2017-1-12
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 15,000.00 2012-1-13 2017-1-12
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 15,000.00 2013-1-29 2016-1-28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15,000.00 2013-1-29 2016-1-28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15,000.00 2014-1-22 2017-1-21
刘建军 本公司 21,000.00 2014-5-29 2017-5-28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15,935.53 2014-6-26 2023-6-25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15,000.00 2015-1-22 2018-1-21
刘建军 本公司 9,200.00 2015-1-19 2018-1-18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5,000.00 2015-5-20 2018-5-19
2-225
招股意向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7,000.00 2015-5-28 2018-5-27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5,500.00 2015-12-30 2018-12-29
4、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2013 年末,公司对周振海的应付账款 4.85 万元,系年末未支付的运输劳务
服务费。
2015 年末,公司对道衡投资的应收账款 10.53 万元,系道衡投资尚未支付
的房屋租赁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道衡投资已经向公司支付全部租赁
费。
5、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行为。
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
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
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九条 公司设立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领导小组,为公司防止大股
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
长,成员由相关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子公司法人代表和财务部门负责
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上报与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当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拒不纠正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并对控股股
2-226
招股意向书
东及关联方提起法律诉讼,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产生资金占用行为,经公司 1/3 以
上董事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进行
司法冻结,具体偿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在董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审议时,
关联董事需对表决进行回避。董事会怠于行使上述职责时,监事会、单独或合并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在该临时股东大会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时,公司
控股股东应依法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该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之内。”
公司控股股东道衡投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
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企
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
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避免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
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如若发生,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3)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公司的资金往来行
为而受到处罚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
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
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
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发行人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
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公司其他股东福金兴、华迪宏翔、华迪天宇、西部有限均承诺:“(1)截至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
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
及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自
本承诺签署之日起,避免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发
2-227
招股意向书
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如若发生,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3)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受到处罚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
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公司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
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
支,发行人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
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
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避免本人、本人控制的企
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如若发生,本人
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受到处罚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
任。(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
由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
诺的事项消除。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
损失或开支,发行人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公司其他股东福金兴、华迪宏翔、华迪天宇、西部有限的最终控制人史维学、
李志勇、白智勇、骆哲宏均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
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
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避免本人、本人控制的企
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如若发生,本人
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人及本
2-228
招股意向书
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受到处罚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
任。(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
由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
诺的事项消除。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
损失或开支,发行人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如
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59,835.32 66,931.62 50,007.38
道衡投资房屋租赁 10.53 14.04 11.70
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0.02% 0.02% 0.02%
周振海运输劳务 - - 21.89
占营业总成本比例 - - 0.06%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产生
重大影响。
2、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
1、《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
2-229
招股意向书
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是:在股
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持股数不
应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如会议主持人需要
回避的,会议主持人应主动回避,出席会议股东、无关联关系董事及监事均有
权要求会议主持人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股东均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如因
关联股东回避导致关联交易议案无法表决,则该议案不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
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中作出详细记载。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
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
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下列委托理财、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的行为,由股东大会审
批:
(三)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权限:决定一年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以上且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三十六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是:在股
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持股数不
应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如会议主持人需
要回避的,会议主持人应主动回避,出席会议股东、无关联关系董事及监事均
有权要求会议主持人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股东均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如
因关联股东回避导致关联交易议案无法表决,则该议案不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
行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中作出详细记载。”
2-230
招股意向书
3、《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
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第三十二条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
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
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
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
判断的依据。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2-231
招股意向书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
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
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行使表
决;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予以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
(五)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原则;
(六)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且
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至 5%
且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至 3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下
(不含 0.5%)且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
(四)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
2-232
招股意向书
会审议。
第十三条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
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
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公司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遇到按本制度
规定确定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情况的,相关部门须将有关关联交易情
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条 公司总经理在收到有关职能部门的书面报告后,应召集有关人
员进行专题研究,按本制度规定对将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
的公平性进行初步审查;初审认为必须发生关联交易的,总经理须责成有关职
能部门草拟关联交易协议(合同),并将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及时书面报告公司
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总经理报告后,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临
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以及总经理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
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讨论。
第二十三条 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与讨论。出席会议董事可以要求公司总经理说明其是否已经积极在市场寻找就
该项交易与第三方进行,从而以替代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总经理应对有关结果
向董事会做出解释。当确定无法寻求与第三方交易以替代该项关联交易时,董
事会应确认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第二十四条 如关联交易为与公司董事或与董事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其他企
2-233
招股意向书
业进行的,则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应当自动回避
并放弃表决权。主持会议的董事长应当要求关联董事回避;如董事长需要回避
的,其他董事应当要求董事长及其他关联董事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董事均有
权要求关联董事回避。但上述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有权参与该关联事项的审议讨
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 被提出回避的董事或其他董事如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定性及由此
带来的披露程度并回避、放弃表决权有异议的,可申请无须回避的董事召开临
时董事会会议作出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如异议者仍不服,可在会议后向
有关部门投诉或以其他方式申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有关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董事会须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期限与程序发出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
知。
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应对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并表
决;在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持股数不应计入有效
表决总数。主持会议的董事长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如董事长需要回避的,
其他董事应当要求董事长及其他关联股东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股东均有权要
求关联股东回避。
第二十八条 被提出回避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如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定性及由
此带来的在会议上披露利益并回避、放弃表决权有异议的,可申请无须回避。
董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作出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如异议者仍不服,可
在股东大会后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以其他方式申请处理。”
(五)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的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3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
-6 月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2013 年 8 月 3 日,
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
2-234
招股意向书
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6 月关联交易进行确
认的议案》,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0 年度-2013 年 6 月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
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
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情形。
董事会对前述关联事项进行审议确认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
董事会对《关于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
度及 2013 年 1-6 月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
会对前述议案的审议结果,并同意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3 年至今,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要求的决策程序。(参见本小节(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1、经
常性关联交易)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经营系统,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
的销售均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和关联方。
2、目前本公司存在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
响。本公司将继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3、本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批准权限
和决策程序均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公司未来的关联交易行为。
4、对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235
招股意向书
中规定了回避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股
东的利益。
(七)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道衡投资就减少关联交易作出承诺:“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发
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
格控制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挪用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资金,也不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
违规担保。3、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
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发行人公司
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所规定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充
分发挥监事会、独立董事的作用,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遵循市场交易
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
惠的条件,保护发行人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受损害。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
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
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
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发行人有权在暂扣
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公司其他股东福金兴、华迪宏翔、华迪天宇、西部有限承诺:“1、本公司将
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
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严格控制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挪用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也不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2-236
招股意向书
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3、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公司发生不可避
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
发行人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所规定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
等内容,充分发挥监事会、独立董事的作用,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遵
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
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护发行人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受损害。4、如违反以
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
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公司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公司
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发行人
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承诺:“1、本人将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
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
控制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挪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资金,也不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本人进行违规担保。3、如果发行人在今后
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人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发行人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所规定的决
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充分发挥监事会、独立董事的作用,并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
条款进行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
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护发行人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不
受损害。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
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发行人将有权
暂扣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
项消除。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
开支,发行人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2-237
招股意向书
(八)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未损害发行人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对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作出了必要的制度安排,具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和其他股东均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作出了承诺;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发行人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
度》,发行人所有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也就不与发行人发生资金占用行为出具了
承诺;相关制度和承诺得到切实履行将能有效确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不发生。
2-238
招股意向书
第八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现任董事共 8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提名人 任期
刘建军 董事长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刘良坤 董事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陈兆华 董事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史维学 董事 福金兴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邓瑞 董事 福金兴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彭苏萍 独立董事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何佳 独立董事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李永军 独立董事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刘建军先生:196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河
北省魏县北皋中学,高中学历。1977 年至 1984 年,任河北省峰峰矿务局职员;
1984 年至 1989 年,从事个体运输;1989 年至 1993 年,任河南省南召县有色
金属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3 年至 2002 年,任河南省南阳市鑫隆
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 年至 2005 年,任华钰有限董事长兼总经
理;2005 年至 2007 年,任华钰有限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董事长;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刘良坤先生:198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解
放军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历。2006 年至 2008 年,任西部矿业锡铁山分公司
职员;2008 年至 2009 年,任华钰有限供销中心总监;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董事、供销中心总监;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供
销中心总监。
陈兆华先生: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清
华大学,硕士学历。 2005 年至 2008 年,任北京金信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
年至 2009 年,任北京权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 年至 2011 年,任北京奋迅律
2-239
招股意向书
师事务所律师;2011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证券法务中心总监;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史维学先生: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清
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1997 年至 2007 年,任北京中邦亚科贸集团董事
长;2007 年至 2009 年,任北京国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至 2010 年,
任北京中港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清大国投自然科技研究院董事长;
2010 年至 2011 年,任美丽之冠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至
2012 年,任北京中联万博建筑设计院董事长;2012 年 3 月至今,任福金兴执行
董事;2012 年 10 月至今,任福金兴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同时还在北京中联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担任董事长或董事、经理。
邓瑞女士:198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国
人民大学,MBA。2002 年至 2004 年,任北京京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04 年至 2007 年,任前锦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客户经理;2007
年至 2012 年,任北京中邦亚科贸集团董事长助理;2012 年 3 月至今,任福金
兴执行董事助理;2012 年 10 月至今,任福金兴执行董事助理、公司董事,同时
还在北京中联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担任董事或监事。
彭苏萍先生:195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
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博士学历,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计
划”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一级教授。1995 至 2002 年,任中国矿业大学北
京校区科研处长;1999 年至 2002 年,任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兼科研
处长;2002 年至 2007 年,任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2007 年至今,任
中国矿业大学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2 年 10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彭先生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
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家“973
计划”能源领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煤炭工
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学评议组成员,探月工程(三期)
国家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国家“653 工程”煤炭地质与测绘领域首席专家,中
国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指导方针项目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煤炭学会常务理事,
2-240
招股意向书
中国地球物理学会理事,中国煤炭学会、中国地质学会煤田地质专业委员会荣誉
主任,中国煤炭学会、中国地质学会矿井地质专业委员会荣誉主任。
何佳先生:195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住权,毕业于美
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博士学历,教授。1988 年至 1991 年,任美国
纽约市立大学助理教授;1991 年至 1999 年,任美国休斯顿大学财务系助理教
授、副教授(终身教职);1996 年至 2015 年,任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教授;
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何佳先生于 2001 年至 2002 年任
证监会规划委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所长。何佳先生还是南方科技大
学领军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
李永军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哈
萨克国立大学,博士学历,并在中国政法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86 年至 1994
年,任教于山东大学;1994 年至今,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为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现任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提名人 任期
刘劲松 监事会主席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张德位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孟仲贤 监事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刘劲松先生: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北
京邮电大学,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93 年至 1995 年,任湖南省对外经济
委员会科员;1995 年至 1998 年,任德国弗格媒体集团主编;1998 年至 2000
年,在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0 年至 2003 年,任中国网通公司高级经理;
2003 年至 2006 年,任美国埃森哲咨询公司高级经理;2006 年至 2008 年,任
名力基金联席董事;2008 年至 2011 年,任普能能源联合创始人;2011 年至 2012
年,任普凯资本合伙人;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此外,2006
年至 2014 年 9 月,在北京邮电大学攻读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
张德位先生: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天
2-241
招股意向书
津南开大学,大专学历。1982 年至 1996 年,任河南省焦作市粘土矿职员; 1996
年至 2001 年,任河南省焦作坚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主任;2001 年至 2005 年,
任河南省焦作坚固水泥有限公司技改处主任;2005 年至 2009 年,任华钰有限
工程师;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监事、工程师;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程师。
孟仲贤先生:195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重
庆大学,本科学历。1982 年至 1993 年,任四川省昭觉县交通局副局长; 1993
年至 1997 年,任四川安华铜业公司经理;1997 年至 2001 年,任西藏金利矿业
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至 2005 年,任西藏华冠集团副经理;2005 年至 2006
年,任西藏天冠矿业公司经理;2006 年至 2012 年,任华钰有限安环部经理;
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安全环保与社会稳定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6 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任期
刘鹏举 总经理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徐建华 副总经理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王艳萍 副总经理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王庭良 副总经理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邢建军 财务总监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陈兆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刘鹏举先生:196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清
华大学,研究生学历。1988 年至 1993 年,任桦林橡胶学院教务科副科长;1993
年至 1996 年,在清华大学攻读 MBA 学位;1996 年至 1999 年,任桦林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上市办副主任、财务部部长;1999 年至 2002 年,任桦林轮胎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2 年至 2005 年,任大连北方集团公司投资
部主任;2005 年至 2008 年,任西藏资源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8 年至 2012
年 8 月任铭泰公司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总经理;
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徐建华先生:197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
2-242
招股意向书
国人民大学,硕士学历。2003 年,任赛迪顾问公司战略顾问;2004 年至 2005
年,任新华信管理咨询公司营销顾问;2005 年至 2006 年,任华信惠悦咨询公
司战略与组织顾问;2006 年至 2007 年,任埃森哲咨询公司组织与人力资源顾
问;2007 年至 2010 年,任泰达建设北京公司综合运营总监;2011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副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艳萍女士: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
国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1984 年至 1988 年,任郑州市邮政局职员;1988 年
至 2005 年,任郑州越秀酒家总经理;2006 年至 2008 年,任西藏拉萨越秀鲍参
宫董事长;2008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副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庭良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
南政法学院,本科学历。1988 年至 1992 年,任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政府公务员;
1992 年至 1998 年,任河南省南召县云阳镇人民政府公务员;1998 年至 2002
年,任河南省南召县科委研究所副所长;2002 年至 2008 年,任华钰有限办公
室主任;2008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副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
邢建军先生: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哈
尔滨工业大学,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1992 年至 1999 年,任哈尔滨市靠河
寨牧场经理;2000 年至 2010 年,任黑乳集团哈尔滨美欧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11 年至 2012 年,任西安绿洲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2 年至 2014 年 8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
总监。
陈兆华先生: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详见本章“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简介(一)董事会成员”。
(四)核心技术成员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9 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主要业务领域
2-243
招股意向书
李仁青 矿产资源勘查和矿山地质
欧阳金德 选矿及选厂经营管理
梁遇春 采矿、地质勘查
赖长征 矿山生产技术管理
张立华 矿产资源勘查和矿山地质
王新体 采矿及矿山生产经营和管理
杨宗武 矿产资源勘查
刘兴华 选矿及选厂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技术
任江峰 采矿及矿山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技术
李仁青先生: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连
云港矿业大学,本科学历。1991 年至 2000 年,历任四川省金河磷矿岳家山分
矿科长、副矿长;2000 年至 2003 年,任四川省自布金矿矿长;2003 年至 2007
年,任西藏江南矿业生产技术部部长;2008 年至 2011 年,任公司扎西康矿山矿
长;2011 年至 2014 年 2 月,任公司矿权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任技术评定
委员会委员兼嘉实公司总经理。
欧阳金德先生: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
中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1996 年至 2006 年,历任湖南省郴州市玛瑙山矿技
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2006 年至 2012 年,历任西藏中凯矿业车间主任、
厂长;2012 年至今,任山南分公司副经理兼山南选厂厂长。
梁遇春先生: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有
色金属地质职业大学(现成都理工大学) ,大专学历,工程师。1990 年至 1999
年,任河南省方城县黄金公司技术负责人、副经理;2000 年至 2010 年,任河
南省方城县铅锌银矿副矿长;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华钰有限扎西康
矿山地质工程师;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华钰有限扎西康矿山矿长;
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公司资源勘探事业部风险勘查经理;2014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扎西康矿山矿长。
赖长征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沈
阳黄金学院,大专学历。1982 年至 2005 年,任哈尔滨黄金设计研究院设计师、
总设计师;2005 年至 2008 年,任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处长;2008
年至 2012 年,任四川禾森矿业公司工程部经理;2012 年至 2013 年 8 月,任贵
2-244
招股意向书
州天宝矿产资源咨询服务公司总工程师;201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风控部
采矿负责人。
张立华先生: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成
都地质学院(现成都理工大学),本科学历。1990 年至 2007 年,历任安徽省地
质勘探局 311 地质队项目负责人等职;2007 年至 2008 年,任华钰有限拉屋矿
山技术负责人;2009 年至 2011 年,任华钰有限资源开发部项目负责人;2011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地质勘探经理;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地
质勘查经理。
王新体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
南大学,本科学历。1992 年至 1998 年,历任河南南阳大河铜矿安检科技术主
管、技术科生产主管、副科长、科长;1998 年至 2000 年,历任新疆黑虎山铜
金矿矿长、总工程师;2000 年至 2008 年,历任河南浙川多金属矿技术顾问、
生产总工程师;2008 年至 2013 年 2 月,任扎西康矿山副矿长;2013 年 3 月至
今,任扎西康矿山生产技术矿长。
杨宗武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焦
作工学院,本科学历。1995 年至 1998 年,任河南省南阳市云阳钢铁厂杨树沟
铁矿生产技术科地质办主任;1998 年至 2005 年,任河南省南阳市云阳钢铁耐
材集团开元蓝晶石矿生产管理协调办公室主任;2005 年至 2010 年,任华钰有
限资源中心项目组长、扎西康矿山技术负责人;2010 年至 2011 年,任西藏利泰
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1 年至今,任公司扎西康矿山副矿长、柯月矿
山矿长。
刘兴华先生: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石
家庄铁道学院,本科学历。2006 年至今,历任公司核算员、车间主任等职,现
任拉屋分公司拉屋选厂厂长。
任江峰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沈
阳黄金学院,本科学历。1996 年至 2005 年,任中国黄金集团河北省石湖金矿
技术科长;2005 年至 2012 年 3 月,任中核集团铀矿矿山部经理;2012 年 3 月
至今,任公司拉屋矿山矿长。
2-245
招股意向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
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长刘建军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道衡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 51%的股
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为董事刘良坤之父,为副总经理徐建华配偶之
父。
本公司董事史维学为福金兴之唯一股东,通过福金兴持有本公司 30%股份。
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
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持股增减变动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份公司设立”之“(一)历史沿革”,上述持股
在报告期内无质押或冻结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各自的配偶、父母和
子女均未持有任何与本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从本公司领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是否在关联企
姓名 公司职务
(万元) 业领薪
刘建军 董事长 104.68 否
刘良坤 董事 54.91 否
陈兆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 70.71 否
史维学 董事 - 是
邓瑞 董事 - 是
彭苏萍 独立董事 20.00 在其他担任独
何佳 独立董事 20.00 立董事的公司
李永军 独立董事 20.00 领取津贴
2-246
招股意向书
刘劲松 监事会主席 6.00 否
张德位 职工代表监事 35.68 否
孟仲贤 监事 41.71 否
刘鹏举 总经理 93.01 否
徐建华 副总经理 88.16 否
王艳萍 副总经理 100.15 否
王庭良 副总经理 75.22 否
邢建军 财务总监 68.73 否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除领取薪酬外未在
本公司享受其他待遇,也未有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股东单位、股东
控制企业、其他关联企业任职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与本公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任职位
司关联关系
执行董事兼
刘建军 董事长 道衡投资 本公司控股股东
总经理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
西藏阿一实业有限 事、监事、高级管理
刘良坤 董事 执行董事
公司 人员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执行董事及
福金兴 本公司股东
经理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
北京华人一品商业 董事长兼经 事、监事、高级管理
管理有限公司 理 人员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北京维创世佳投资 董事长兼经
史维学 董事 同上
有限公司 理
北京中邦亚新世纪 董事长兼经
同上
娱乐中心 理
北京中联明珠文化
董事长 同上
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清大国投自然 董事长兼经
同上
科技研究院 理
2-247
招股意向书
北京中联亚泰企业 董事长兼经
同上
管理有限公司 理
北京中联亚房地产 董事长兼总
同上
开发有限公司 经理
北京中联万博建筑 执行董事兼
同上
设计院 经理
北京中邦亚科贸集
执行董事 同上

北京中港国际房地
董事长 同上
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金兴 监事 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
北京中联亚房地产 事、监事、高级管理
董事
开发有限公司 人员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北京中邦亚新世纪
监事 同上
娱乐中心
北京清大国投自然
董事 同上
科技研究院
邓瑞 董事 北京华人一品商业
监事 同上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维创世佳投资
监事 同上
有限公司
北京中联明珠文化
监事 同上
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中联万博建筑
监事 同上
设计院
北京中联亚泰企业
监事 同上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
独立董事 同上
有限公司
彭苏萍 独立董事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同上
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
独立董事 同上
责任公司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
何佳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同上
股份有限公司
东英金融投资有限
独立董事 同上
公司
2-248
招股意向书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
独立董事 同上
有限公司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同上
深圳索菱实业股份
独立董事 同上
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国际金融
独立董事 同上
控股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同上
公司
注:史维学和邓瑞还在上表中已披露的由其兼职、投资企业的下属部分企业担任董事/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亲属关

本公司董事长刘建军为董事刘良坤之父,为副总经理徐建华配偶之父。除此
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配偶关
系、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不允许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历次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均履行了《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程序。
(一)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3 年初,公司董事为刘建军、刘良坤、郑广生、史维学、邓瑞、高德柱、
彭苏萍、何佳,其中后三人为独立董事。
2014 年 5 月,公司独立董事高德柱因个人原因离职;2014 年 7 月,公司董
2-249
招股意向书
事、财务总监郑广生因个人原因离职。
2014 年 8 月 19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陈兆华为董
事、李永军为独立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为刘建军、刘良坤、陈兆华、史维学、
邓瑞、彭苏萍、何佳、李永军。
(二)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3 年初,公司监事为张德位、刘劲松、孟仲贤。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仍为张德位、刘劲松、孟仲贤。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3 年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刘鹏举、徐建华、王艳萍、王庭良、郑广
生、向忠彬、汪天润、陈兆华。
2014 年 3 月,公司副总经理向忠彬因个人原因离职。2014 年 5 月,公司副
总经理汪天润因个人原因离职。2014 年 7 月,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郑广生因个
人原因离职。
2014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聘请邢建军为财务
总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刘鹏举、徐建华、王艳萍、
王庭良、邢建军、陈兆华。
综上,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报告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均履
行了《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律程序,
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核心管理团队保持了相对稳定,上述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调整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第 12 条的规定。
2-250
招股意向书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签署的
协议及相关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现任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在公司有其他任职的董事、监
事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
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无虚
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承诺。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关
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长刘建军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作出了上市股份限制流通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函,上市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不发生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五险一金”缴纳事项的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提供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函,关于股权无质押或争议
的承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等承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251
招股意向书
第九章 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设立了健全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本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
制度,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2-252
招股意向书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担保。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或以其他形式处置重大资产(含对外投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其他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
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2-253
招股意向书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
1、一般规定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独立董事召集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3、监事会召集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2-254
招股意向书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书面反
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
召集和主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召集的相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
召集和主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股东大会的提案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2-255
招股意向书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通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
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2、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
会应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前述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四)股东大会的召开
1、召开地点和方式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经董事会
同意并事先通知,股东大会也可以在其他地点召开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但为便于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对于董事会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在保障股东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
用网络通讯或其他通讯方式参会和表决。股东通过通讯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
为出席。
2、股东出席的相关规定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
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名册所确认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个人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
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2-256
招股意向书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的主持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主持(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五)股东大会的审议与表决
1、股东大会的审议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2、股东大会的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
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
2-257
招股意向书
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表决
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
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被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公司年度报告;
(6)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
外的其他事项。
4、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2-258
招股意向书
(3)《公司章程》的修改;
(4)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或以其他形式处置重大资产(含对外投资)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5)股权激励计划;
(6)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六)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本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股东大会。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出席情况
1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 2012 年 10 月 25 日 100%
2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00%
3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2013 年 2 月 18 日 100%
4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013 年 8 月 3 日 100%
5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2014 年 4 月 10 日 100%
6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014 年 8 月 19 日 100%
7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014 年 10 月 25 日 100%
8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2015 年 4 月 29 日 100%
9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015 年 10 月 25 日 100%
10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016 年 1 月 20 日 100%
本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
范,对本公司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章程》及其他主要管理制度
的规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议案作出了有效决议。
本公司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制
度。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
执行,对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本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259
招股意向书
二、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
公司设董事长 1 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2-260
招股意向书
(8)在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外,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提供
担保除外):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2-261
招股意向书
1、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每半年召集一次,会议通知至少需要在会议召开 10 日
前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
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临时董事会的会议通知需要在会议召开 2 日前向全体董
事和监事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传真、邮件等;通知时限
为:临时董事会召开 2 日前通知。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
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
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
表决等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
开。
2、董事会会议的表决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
人一票。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
2-262
招股意向书
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
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3、董事会会议的决议
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当董事会表决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而无法形成决议时,董事会应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将提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
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
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
(四)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本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董事会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在需要时召开
临时董事会会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召开 32 次董事会会议。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出席情况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2 年 10 月 25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2 年 11 月 15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2 年 11 月 22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2 年 11 月 25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2 年 12 月 10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2 年 12 月 14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3 年 1 月 9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3 年 1 月 25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3 年 1 月 27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3 年 3 月 22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3 年 5 月 16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3 年 5 月 24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3 年 7 月 17 日 全部 8 名董事出席
2-263
招股意向书
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3 年 11 月 25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1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4 年 3 月 15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1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4 年 4 月 25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18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4 日 全体 6 名董事出席
19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4 年 10 月 10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20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4 年 12 月 10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2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5 年 1 月 4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2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5 年 1 月 20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23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5 年 3 月 31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24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5 年 4 月 8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2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15 年 6 月 4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26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15 年 7 月 20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27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15 年 9 月 17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28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10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29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25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30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 年 12 月 15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3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 年 1 月 4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32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 年 1 月 25 日 全体 8 名董事出席
本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规范,对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主要管理制度的设定、本次首次公
开发行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议案作出了有效决议。本公司董事会一直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三、监事会
(一)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1、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会设主席 1 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2-264
招股意向书
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
1、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种规定和要
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造成恶
2-265
招股意向书
劣影响时;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书面会
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
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
1、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
会议。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过网络通
讯或其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
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
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
见或者投票理由。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监事会会议,应书面委
托其他监事。
2、监事会会议的表决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
2-266
招股意向书
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
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3、监事会会议的决议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四)监事会运行情况
自本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监事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监事会每年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并在需要时
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3 次监
事会会议。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出席情况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2 年 10 月 25 日 全部 3 名监事出席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3 年 1 月 25 日 全部 3 名监事出席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3 年 1 月 27 日 全部 3 名监事出席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3 年 7 月 17 日 全部 3 名监事出席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4 年 3 月 15 日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 年 10 月 10 日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5 年 1 月 20 日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5 年 4 月 8 日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9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5 年 7 月 20 日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0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10 日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25 日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 年 1 月 4 日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 年 1 月 25 日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本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规范,对公司董事会的工作、《公司章程》和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本次首次公
开发行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议案实施了有效监督。本公司监事会一直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四、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制度设立情况
2-267
招股意向书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了《西
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二)独立董事的聘任情况
本公司聘有彭苏萍、何佳、李永军 3 名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
超过三分之一,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达到董事人数三分之一以上
的监管要求。全部独立董事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 何佳任主任,李永军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 彭苏萍任主任,何佳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何佳任主任,彭苏萍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彭苏萍和李永军任委员
(三)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的职责如下: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
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268
招股意向书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自本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谨慎、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权利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
况,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和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
(一)董事会秘书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陈兆华先生。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
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二)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根据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
(1)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
(2)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3)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
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
(5)负责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6)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
及时披露或澄清。
2、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1)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
2-269
招股意向书
股东大会会议;
(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3)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4)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5)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3、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4、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
(1)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
(2)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
(3)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
卖相关规定;
(4)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5、其他职责
(1)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
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2)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3)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
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
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上交所报告。
(4)履行《公司法》、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情况
2-270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
书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
并亲自记录或安排其他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前,董事会秘书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提供会议
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较好地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职责。董事
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
协调、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方面亦发挥了重大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为董事
会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意见。目前本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如下:
序号 委员会 主任 委员
1 审计委员会 何佳 刘建军、李永军
2 提名委员会 彭苏萍 刘建军、何佳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何佳 彭苏萍、刘建军
4 战略委员会 刘建军 彭苏萍、李永军
七、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已逐步建立健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制度。本公司《公
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文件已在审批
权限、审批程序等方面对本公司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关于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
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271
招股意向书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担保。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取得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
供担保。
2、关于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
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
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272
招股意向书
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董事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公司对外投资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标准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董事
长签署确认后批准实施。
(二)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制度的运行情况
1、对外担保制度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2、对外投资制度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
资事项,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公司对外投资制度于报告期内运行情况如
下:
2013 年 3 月,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自然人邓平文组建合资公司“西藏恒琨冶
炼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合资公司 60%股权。
2-273
招股意向书
八、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已逐步建立健全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制度。
本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
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通过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
保护投资者权益。
九、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2013 年以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任
何国家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等予以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所属矿山共发生安全事故 4
起。
2013 年 5 月 30 日,公司扎西康矿山采掘承包商浙江天城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因工人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事后,该公司未及
时向安监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2013 年 10 月 16 日,隆子县人民政府出具《关
于扎西康矿山“5.30”生产安全事故的批复》(隆政发[2013]101 号),认定该事
故属一起瞒报的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决定对浙江天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220 万元,对该公司项目总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处以上一年年收入 100%的罚款,
对该公司生产队长处以上一年年收入 60%的罚款,并责成该公司对相关责任人
作出处理。保荐机构查阅了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处罚决定书等资料,访谈
了隆子县安监局、华钰公司和相关工程单位负责人,认为:发行人在 5.30 事故
发生时不知情。
2013 年 7 月 13 日,公司扎西康矿山承包商中十冶发生一起安全生产非责
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2013 年 10 月 16 日,隆子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扎西
康矿山“7.13”生产安全事故的批复》(隆政发[2013]102 号),认定事故人员在
生产过程中落实了操作规程,该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非责任事故。
2014 年 6 月 23 日,公司柯月矿山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 1
2-274
招股意向书
人死亡。2014 年 7 月 25 日,隆子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华钰公司柯月矿山“6.23”
生产安全事故的批复》,认定该事故属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决定对山南分公
司处以罚款 6 万元,对承包商西藏钰旺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处以 5 万元罚款,对有
关责任人处以上一年年收入 30%的罚款。
2014 年 8 月 31 日,公司扎西康矿山发生一起车辆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造
成 1 人死亡。2014 年 9 月 25 日,隆子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扎西康矿山“8.31”
车辆伤害生产安全事故的批复》(隆政发[2014]145 号),认定该事故属一般生产
安全责任事故,决定对山南分公司处以罚款 19 万元,对有关责任人处以上一年
年收入 30%的罚款。
2014 年 10 月 23 日,隆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认为:上
述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情节特别严重之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所受处
罚不属于重大处罚。2014 年 10 月 23 日,隆子县人民政府出具《证明》,认为:
上述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情节特别严重之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所受
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
公司深刻总结了上述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制度》、《重
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则梳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坚
决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要求;
(2)强化了公司安全环保与社会稳定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该委员会直接受
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领导,监督公司安全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置,相关安全制
度的完善,组织对公司安全现状的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3)进行全员安全教育,聘请内地安监专家进行授课;
(4)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5)明确矿山、选厂各部门、各合作单位的职责,针对矿山现状,对矿山
所有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从源头上治理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通过开展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2-275
招股意向书
(6)切实加强对隐患的排查、评估、监控、治理工作,加大重大隐患的整
改力度,并明确相关方因排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应承担的责任;
(7)努力发现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上述整改措施实施效果良好,公司未再发生安全事故,生产经营运行良好。
十、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2013 年以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和
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2013 年以来,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和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形。
十一、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自我评估和鉴证意见
(一)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自我评估
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鉴证意见
立信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0030 号),认为:
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276
招股意向书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聘请立信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本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
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0029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章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
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
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9,353,519.46 84,578,741.20 94,617,388.42
应收账款 83,578,196.69 68,311,313.76 34,517,302.21
预付款项 30,507,461.73 26,665,702.93 36,064,658.42
其他应收款 25,499,215.71 16,780,974.28 22,039,765.59
存货 37,084,813.63 57,970,905.39 47,906,092.23
其他流动资产 868,504.62 842,235.89 -
流动资产合计 336,891,711.84 255,149,873.45 235,145,206.8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09,126,347.44 733,240,655.38 586,383,777.80
在建工程 244,462,236.76 142,784,574.06 116,940,316.79
无形资产 773,233,181.33 747,639,078.11 712,247,455.18
商誉 5,013,332.54 5,013,332.54 5,013,332.54
长期待摊费用 49,636,542.76 46,362,320.48 28,549,017.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050,468.16 8,489,910.55 5,846,479.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038,619.27 24,084,563.63 78,023,359.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55,560,728.26 1,707,614,434.75 1,533,003,738.55
资产总计 2,192,452,440.10 1,962,764,308.20 1,768,148,945.42
2-277
招股意向书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科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7,000,000.00 270,000,000.00 320,000,000.00
应付票据 54,000,000.00 30,000,000.00 -
应付账款 120,845,367.87 107,187,932.18 197,132,133.52
预收款项 14,897,001.72 36,299,154.42 10,213,292.81
应付职工薪酬 16,128,998.98 12,270,327.28 15,245,609.41
应交税费 29,681,511.98 46,897,456.38 23,201,317.80
其他应付款 33,689,572.75 21,748,952.81 12,660,860.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8,500,000.00 89,500,000.00 15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864,742,453.30 613,903,823.07 728,453,213.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72,000,000.00 350,500,000.00 222,000,000.00
预计负债 1,233,939.40 1,233,939.40 1,172,706.32
递延收益 2,103,571.62 2,546,428.74 2,989,285.7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5,337,511.02 354,280,368.14 226,161,992.03
负债合计 1,040,079,964.32 968,184,191.21 954,615,205.87
股东权益:
股本 468,000,000.00 468,000,000.00 468,000,000.00
资本公积 9,829,980.08 9,829,980.08 9,829,980.08
专项储备 12,748,983.45 9,457,806.32 5,702,693.29
盈余公积 125,395,984.63 108,625,177.22 88,090,512.55
未分配利润 457,225,422.72 358,262,519.57 200,903,554.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73,200,370.88 954,175,483.19 772,526,739.92
少数股东权益 79,172,104.90 40,404,633.80 41,006,999.63
股东权益合计 1,152,372,475.78 994,580,116.99 813,533,739.5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192,452,440.10 1,962,764,308.20 1,768,148,945.42
2-278
招股意向书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98,353,200.33 669,316,194.73 500,073,835.19
其中:营业收入 598,353,200.33 669,316,194.73 500,073,835.19
二、营业总成本 427,223,036.47 455,185,874.25 383,998,085.57
其中:营业成本 255,641,982.94 289,976,938.95 225,694,581.21
营业税金及附加 25,953,409.56 22,415,417.34 16,866,767.61
销售费用 3,405,633.68 2,808,339.99 2,914,713.58
管理费用 105,521,201.39 94,583,541.63 114,447,731.85
财务费用 30,480,563.81 34,276,169.43 27,533,004.81
资产减值损失 6,220,245.09 11,125,466.91 -3,458,713.49
三、营业利润(亏损
171,130,163.86 214,130,320.48 116,075,749.62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7,174,278.30 37,554,637.23 45,922,472.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1,339.22 114,950.80 637.28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901,953.71 5,355,238.63 6,299,644.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558,559.40 506,161.80 661,075.93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
191,402,488.45 246,329,719.08 155,698,577.95
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2,101,306.79 42,830,454.67 30,088,207.60
五、净利润(净亏损
159,301,181.66 203,499,264.41 125,610,370.35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2,533,710.56 204,101,630.24 126,221,528.04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3,232,528.90 -602,365.83 -611,157.69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9,301,181.66 203,499,264.41 125,610,370.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2,533,710.56 204,101,630.24 126,221,528.04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3,232,528.90 -602,365.83 -611,157.69
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5 0.44 0.2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5 0.44 0.27
2-279
招股意向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58,969,647.88 770,995,325.36 588,482,339.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4,182,405.35 296,983,671.57 79,286,681.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23,152,053.23 1,067,978,996.93 667,808,020.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5,092,972.17 230,955,392.80 228,855,179.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69,131,139.58 71,104,706.79 71,769,861.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0,489,174.52 141,483,443.91 106,668,379.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2,906,034.00 280,198,012.47 81,007,893.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7,619,320.27 723,741,555.97 488,301,313.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532,732.96 344,237,440.96 179,506,706.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608,405.00 2,196,607.04 21,107,0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08,405.00 2,196,607.04 21,107,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09,183,602.33 319,537,694.34 575,715,362.31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9,183,602.33 319,537,694.34 575,715,362.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575,197.33 -317,341,087.30 -554,608,362.3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2,000,000.00 - 8,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42,000,000.00 - 8,000,000.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7,000,000.00 540,000,000.00 49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9,000,000.00 540,000,000.00 49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9,500,000.00 522,000,000.00 191,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76,160,357.37 59,467,000.88 97,574,328.21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2,400.00 1,468,000.00 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6,982,757.37 582,935,000.88 289,574,328.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17,242.63 -42,935,000.88 208,425,671.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2-280
招股意向书
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974,778.26 -16,038,647.22 -166,675,983.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578,741.20 94,617,388.42 261,293,372.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8,553,519.46 78,578,741.20 94,617,388.42
2-281
招股意向书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9,457,806.32 108,625,177.22 358,262,519.57 40,404,633.80 994,580,116.9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9,457,806.32 108,625,177.22 358,262,519.57 40,404,633.80 994,580,116.99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3,291,177.13 16,770,807.41 98,962,903.15 38,767,471.10 157,792,358.79
(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162,533,710.56 -3,232,528.90 159,301,181.6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 - - - 42,000,000.00 42,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42,000,000.00 42,0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 - - - - -
3.其他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16,770,807.41 -63,570,807.41 - -46,8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6,770,807.41 -16,770,807.4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 - - -46,800,000.00 - -46,800,000.00
的分配
4.其他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 - - - - -
2-282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注册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注册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4.其他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3,291,177.13 - - - 3,291,177.13
1.本期提取 - - 7,005,498.13 - - - 7,005,498.13
2.本期使用 - - 3,714,321.00 - - - 3,714,321.00
3.其他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12,748,983.45 125,395,984.63 457,225,422.72 79,172,104.90 1,152,372,475.7
2-283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2014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5,702,693.29 88,090,512.55 200,903,554.00 41,006,999.63 813,533,739.55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5,702,693.29 88,090,512.55 200,903,554.00 41,006,999.63 813,533,739.5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 - 3,755,113.03 20,534,664.67 157,358,965.57 -602,365.83 181,046,377.44
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204,101,630.24 -602,365.83 203,499,264.4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 - - - - -
3.其他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20,534,664.67 -46,742,664.67 - -26,208,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0,534,664.67 -20,534,664.6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 - - -26,208,000.00 - -26,208,000.00
分配
4.其他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 - - - - -
2-284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注册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注册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4.其他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3,755,113.03 - - - 3,755,113.03
1.本期提取 - - 7,352,763.03 - - - 7,352,763.03
2.本期使用 - - 3,597,650.00 - - - 3,597,650.00
3.其他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9,457,806.32 108,625,177.22 358,262,519.57 40,404,633.80 994,580,116.99
2-285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2013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
少数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00,000,000.00 165,048,122.75 3,288,022.45 75,341,163.09 270,213,232.75 5,999,197.32 719,889,738.3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200,000,000.00 165,048,122.75 3,288,022.45 75,341,163.09 270,213,232.75 5,999,197.32 719,889,738.3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268,000,000.00 -155,218,142.67 2,414,670.84 12,749,349.46 -69,309,678.75 35,007,802.31 93,644,001.19
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126,221,528.04 -611,157.69 125,610,370.3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 - - - 35,618,960.00 35,618,96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35,618,960.00 35,618,96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 - - - - -
3.其他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12,749,349.46 -82,749,349.46 - -7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2,749,349.46 -12,749,349.4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 -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分配
4.其他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268,000,000.00 -155,218,142.67 - - -112,781,857.33 - -
2-286
招股意向书
2013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
少数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计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155,218,142.67 -155,218,142.67 - - - - -
注册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注册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4.其他 112,781,857.33 - - - -112,781,857.33 - -
(五)专项储备 - - 2,414,670.84 - - - 2,414,670.84
1.本期提取 - - 5,665,577.11 - - - 5,665,577.11
2.本期使用 - - 3,250,906.27 - - - 3,250,906.27
3.其他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5,702,693.29 88,090,512.55 200,903,554.00 41,006,999.63 813,533,739.55
2-287
招股意向书
(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8,418,740.31 83,064,493.80 82,236,333.07
应收账款 83,578,196.69 68,311,313.76 34,517,302.21
预付款项 29,104,661.73 26,665,357.93 36,064,313.42
其他应收款 26,325,821.98 18,447,459.28 22,327,045.59
存货 37,084,813.63 57,970,905.39 47,906,092.23
其他流动资产 149,768.69 696,610.70 -
流动资产合计 334,662,003.03 255,156,140.86 223,051,086.5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46,571,573.75 98,571,573.75 98,571,573.75
固定资产 703,751,332.65 733,209,937.18 586,375,046.23
在建工程 223,863,246.04 136,215,839.88 116,940,316.79
无形资产 687,590,210.59 669,558,409.76 640,132,121.43
商誉 3,737,085.17 3,737,085.17 3,737,085.17
长期待摊费用 43,401,182.49 40,691,801.21 21,781,497.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038,509.56 8,486,160.55 5,844,712.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7,938,101.06 4,084,563.63 58,023,359.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27,891,241.31 1,694,555,371.13 1,531,405,713.34
资产总计 2,162,553,244.34 1,949,711,511.99 1,754,456,799.8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科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7,000,000.00 270,000,000.00 320,000,000.00
应付票据 54,000,000.00 30,000,000.00 -
应付账款 107,489,057.35 100,419,781.99 191,533,973.52
预收款项 47,988,704.25 69,415,856.95 43,674,595.34
应付职工薪酬 14,794,268.79 12,071,091.49 14,782,509.41
应交税费 29,661,843.32 46,897,456.38 23,237,006.75
其他应付款 57,416,022.30 20,960,370.99 11,793,896.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8,500,000.00 89,500,000.00 15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906,849,896.01 639,264,557.80 755,021,981.50
非流动负债:
2-288
招股意向书
科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长期借款 172,000,000.00 350,500,000.00 222,000,000.00
预计负债 1,233,939.40 1,233,939.40 1,172,706.32
递延收益 2,103,571.62 2,546,428.74 2,989,285.7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5,337,511.02 354,280,368.14 226,161,992.03
负债合计 1,082,187,407.03 993,544,925.94 981,183,973.5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68,000,000.00 468,000,000.00 468,000,000.00
资本公积 9,829,980.08 9,829,980.08 9,829,980.08
专项储备 12,748,983.45 9,457,806.32 5,702,693.29
盈余公积 125,395,984.63 108,625,177.22 88,090,512.55
未分配利润 464,390,889.15 360,253,622.43 201,649,640.41
股东权益合计 1,080,365,837.31 956,166,586.05 773,272,826.3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2,162,553,244.34 1,949,711,511.99 1,754,456,799.86
(六)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98,257,224.33 669,316,194.73 500,073,835.19
减:营业成本 255,641,982.94 289,976,938.95 225,694,581.21
营业税金及附加 25,948,034.90 22,415,417.34 16,866,767.61
销售费用 3,405,633.68 2,808,339.99 2,914,713.58
管理费用 97,477,592.25 93,058,011.59 112,588,842.37
财务费用 30,488,610.76 34,290,554.19 27,588,783.05
资产减值损失 6,164,104.87 11,112,246.91 -3,470,493.49
二、营业利润 179,131,264.93 215,654,685.76 117,890,640.86
加:营业外收入 27,174,278.30 37,554,637.23 45,922,472.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339.22 114,950.80 637.28
减:营业外支出 6,487,953.71 5,030,238.63 6,229,644.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58,559.40 506,161.80 661,075.93
三、利润总额 199,817,589.52 248,179,084.36 157,583,469.19
减:所得税费用 32,109,515.39 42,832,437.67 30,089,974.60
四、净利润 167,708,074.13 205,346,646.69 127,493,494.59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7,708,074.13 205,346,646.69 127,493,494.5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6 0.44 0.2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6 0.44 0.27
(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289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658,873,671.88 770,995,325.36 588,482,339.23

收取的税费返还 - 39,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484,996,985.19 296,884,893.41 78,713,703.19
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1,143,870,657.07 1,067,880,218.77 667,235,042.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125,092,972.17 230,955,392.80 228,855,179.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66,529,085.70 70,363,149.09 70,888,264.57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0,161,477.48 141,427,302.21 106,653,390.6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491,382,960.71 280,225,815.17 80,021,633.44
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853,166,496.06 722,971,659.27 486,418,468.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90,704,161.01 344,908,559.50 180,816,574.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 1,608,405.00 2,196,607.04 21,107,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608,405.00 2,196,607.04 21,107,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53,775,562.13 309,342,004.93 553,038,017.31
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8,000,000.00 - 12,000,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201,775,562.13 309,342,004.93 565,038,017.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00,167,157.13 -307,145,397.89 -543,931,017.3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7,000,000.00 540,000,000.00 490,0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417,000,000.00 540,000,000.00 490,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59,500,000.00 522,000,000.00 191,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
76,160,357.37 59,467,000.88 97,574,328.21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322,400.00 1,468,000.00 500,000.00
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436,982,757.37 582,935,000.88 289,574,328.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9,982,757.37 -42,935,000.88 200,425,671.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70,554,246.51 -5,171,839.27 -162,688,771.49
2-290
招股意向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77,064,493.80 82,236,333.07 244,925,104.5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47,618,740.31 77,064,493.80 82,236,333.07

2-291
招股意向书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9,457,806.32 108,625,177.22 360,253,622.43 956,166,586.05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9,457,806.32 108,625,177.22 360,253,622.43 956,166,586.0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 3,291,177.13 16,770,807.41 104,137,266.72 124,199,251.26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167,708,074.13 167,708,074.1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3.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16,770,807.41 -63,570,807.41 -46,8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6,770,807.41 -16,770,807.4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46,800,000.00 -46,800,000.00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其他 - - - - - -
2-292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五)专项储备 - - 3,291,177.13 - - 3,291,177.13
1.本期提取 - - 7,005,498.13 - - 7,005,498.13
2.本期使用 - - 3,714,321.00 - - 3,714,321.00
3.其他 - - - -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12,748,983.45 125,395,984.63 464,390,889.15 1,080,365,837.31
2-293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2014 年
项目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5,702,693.29 88,090,512.55 201,649,640.41 773,272,826.3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5,702,693.29 88,090,512.55 201,649,640.41 773,272,826.3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3,755,113.03 20,534,664.67 158,603,982.02 182,893,759.72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205,346,646.69 205,346,646.6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3.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20,534,664.67 -46,742,664.67 -26,208,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0,534,664.67 -20,534,664.67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26,208,000.00 -26,208,000.00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其他 - - - - - -
2-294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
项目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五)专项储备 - - 3,755,113.03 - - 3,755,113.03
1.本期提取 - - 7,352,763.03 - - 7,352,763.03
2.本期使用 - - 3,597,650.00 - - 3,597,650.00
3.其他 - - - -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9,457,806.32 108,625,177.22 360,253,622.43 956,166,586.05
2-295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2013 年度
项目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200,000,000.00 165,048,122.75 3,288,022.45 75,341,163.09 269,687,352.61 713,364,660.9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200,000,000.00 165,048,122.75 3,288,022.45 75,341,163.09 269,687,352.61 713,364,660.9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68,000,000.00 -155,218,142.67 2,414,670.84 12,749,349.46 -68,037,712.20 59,908,165.4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127,493,494.59 127,493,494.5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3.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12,749,349.46 -82,749,349.46 -7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2,749,349.46 -12,749,349.46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70,000,000.00 -70,000,000.00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268,000,000.00 -155,218,142.67 - - -112,781,857.33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155,218,142.67 -155,218,142.67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其他 112,781,857.33 - - - -112,781,857.33 -
2-296
招股意向书
2013 年度
项目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五)专项储备 - - 2,414,670.84 - - 2,414,670.84
1.本期提取 - - 5,665,577.11 - - 5,665,577.11
2.本期使用 - - 3,250,906.27 - - 3,250,906.27
3.其他 - - - -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468,000,000.00 9,829,980.08 5,702,693.29 88,090,512.55 201,649,640.41 773,272,826.33
2-297
招股意向书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
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
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司编制
的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西藏中泓工贸有限公司
西藏山南华钰经销有限公司
西藏日喀则嘉实矿业有限公司
西藏恒琨冶炼有限公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西藏中泓工贸有限公司
西藏山南华钰经销有限公司
西藏日喀则嘉实矿业有限公司
西藏恒琨冶炼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2-298
招股意向书
西藏中泓工贸有限公司
西藏山南华钰经销有限公司
西藏日喀则嘉实矿业有限公司
西藏恒琨冶炼有限公司
(二)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公司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公司无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二)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
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
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
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
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
2-299
招股意向书
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
权益。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
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
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
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
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
(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
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
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
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2-300
招股意向书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
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
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
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
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
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
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
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
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
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
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
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301
招股意向书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
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
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
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
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
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
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
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
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
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2-302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六)合营安排分类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
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
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
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
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章(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2-303
招股意向书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
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
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2-304
招股意向书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
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05
招股意向书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2-306
招股意向书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
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
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九)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2-307
招股意向书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除组合 2、组合 3 以外的,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 2 环境恢复保证金、应收政府补助款
组合 3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个别计提法,计提比例为 0
组合 3 个别计提法,计提比例为 0
(1)组合 1:按照账龄分析法的坏账计提比例为: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 至 2 年(含 2 年) 10% 10%
2 至 3 年(含 3 年) 20% 20%
3 至 4 年(含 4 年) 50% 50%
4 年以上 100% 100%
(2)组合 2:采用其他方法的坏账计提比例:
公司在其他应收款中核算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系公司向西藏国土
厅、西藏财政厅缴纳的环境恢复保证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履行环境
恢复义务,该款项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不存在坏账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0。同时,公司在其他应收款中核算应收政府补助,该部分财政补贴回收不存在
坏账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0。
(3)组合 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坏账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308
招股意向书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标准,除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外,均为单项金额不重
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现实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
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2-309
招股意向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周转材料采用五五摊销法,在领用或出借周转材料(可多次使用的包
装物)时先摊销其成本的 50%,在报废时再摊销其成本的 50%。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
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2-310
招股意向书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
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2-311
招股意向书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
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
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章“(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合并财务报表
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
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
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312
招股意向书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二)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2-313
招股意向书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50 年 4% 1.92%-9.60%
构筑物 年限平均法 5-20 年 4% 4.80%-19.2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4% 9.60%-19.2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7 年 4% 13.71%-19.20%
办公及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年 4% 19.20%
井巷工程 年限平均法 20 年 4% 4.80%
(十三)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
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
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
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四)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
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2-314
招股意向书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
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2-315
招股意向书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
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五)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采矿权按实际矿石消耗量占矿石保有经济储量的比例摊销。
探矿权成本代表取得探矿许可证(即被授予探矿权的矿点)所发生成本。探
矿权未转化为采矿权前,无明确受益期间,不予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316
招股意向书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
40-50 年 按土地使用证记载年限摊销

采矿权 20-40 年 根据已推定及探明总存量、年均开采量估计得出
探矿权 不适用 尚未转为采矿权进行开发,未来受益期限不确定,不予摊销
根据已推定及探明总存量、年均开采量估计得出,
地质成果 20-40 年 与采矿权相关的地质成果采用开采量占储量比例进行摊销;
与探矿权相关的地质成果未开采前不予摊销。
软件 5年 预计受益期限
专利技术 10-20 年 预计受益期限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
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4、勘探开发成本及地质成果
勘探开发成本,包括取得探矿权的成本及在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
本费用,当勘探结束且可合理确定形成可供商业开采的地质成果时,余额转入地
质成果。当不能形成地质成果时,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地质成果,核算通过地质勘探取得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当取得采矿权后,
余额转入采矿权,并自相关矿山开始开采时按产量法进行摊销。当不能取得采矿
权时,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5、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2-317
招股意向书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6、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
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
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318
招股意向书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
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
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
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
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
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
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
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核算地质勘探支出、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
产改良支出等。
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
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地质勘探支出是指在地质勘查活动中进行地质勘探所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
支出,以矿区为核算对象。
公司对已取得采矿证的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探矿”的资源开发战略,相
2-319
招股意向书
关勘探支出先在本科目进行归集,暂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该类勘
探支出进行分析论证,如探明没有进一步可采经济资源储量,并已决定后期不
再继续投入,则将此类勘探支出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如进一步探明可采经济
资源储量,将其并入无形资产-地质成果核算,并按无形资产-采矿权的摊销方
法进行摊销。
地质勘探支出资本化与费用化原则。在勘查过程中,如取得矿产资源勘查
证(除详查阶段探矿权在无形资产中核算外,此处勘查证主要指预查证、普查
证)或在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机关进行有效登记(获得勘查许可证号),在勘查证
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在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机关登记的有效期内将相关支出予以资
本化,如上述有效期已过,且相关的勘查证不能延续的情况下,应当将相关勘
探支出停止资本化,并将已资本化的各项支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在未
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证之前或无法在资源勘查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之前发生的勘查
支出可在此科目先进行归集,每年年度终了,仍无法取得相关勘查证或无法在
登记机关进行有效登记的勘查支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公司对该类勘探
支出进行分析论证,如探明没有进一步可采经济资源储量,并已决定后期不再
继续投入,则将此类勘探支出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
(十八)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
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
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2-320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
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
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
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
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
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
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
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
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
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
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
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2-321
招股意向书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
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
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
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
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
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
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
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
的账面价值。
(二十)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2-322
招股意向书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当产品移交付给购买方,并经购买方验收,通过结算
单对产品所含金属品位、含水率等指标、销售价格确认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实
现。
收入确认时间:客户签署销售结算单时。
(3)关于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相应的业务特点分析和介绍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相应的业务特点:公司先将精矿粉发货给客户,客户向公
司出具收货凭据,双方以化验机构化验结果(自 2014 年开始,从山南分公司发
出的精矿粉以山南分公司化验科出具的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双方在结算单
上签字确认,用于销售结算。
2、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依
据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
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
关的劳务收入。
3、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2-323
招股意向书
(二十一)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
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
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外,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
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确认政府补助。
无确凿证据表明企业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符合财政扶持政策
规定的相关条件并且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确认政府补助。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
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
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
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
2-324
招股意向书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
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
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
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
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三)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
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
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
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
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
2-325
招股意向书
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二十四)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
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
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二十五)安全生产费核算方法
1、计提标准
自 2012 年开始,根据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规定:公司每月应根据开采的
原矿产量按每吨 10 元的标准提取。
2、核算方法
(1)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2)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
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
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
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固
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六)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2-326
招股意向书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基本养
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核
算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的政府补助分类至递延收益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2)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
增值税 17%、3% 17%、3% 17%、3%
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
2-327
招股意向书
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
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
应交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5% 5% 5%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7% 7%
增值税计征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3%、2% 3%、2% 3%、2%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计征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9% 15% 15%
矿石销售量或自用矿石
从价定率计 从价定率计 15 元/吨、
资源税 量(生产处理量);
征(3%) 征(3%) 18 元/吨
精矿粉销售额
1、增值税
本公司及华钰经销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
额抵减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增值税的销项税率为 17%;中泓工贸为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销项税率为 3%;嘉实矿业 2014 年 9 月份之前为小规
模纳税人,增值税的销项税率为 3%,自 2014 年 9 月份开始为一般纳税人,增
值税的销项税率为 17%;恒琨冶炼 2014 年 10 月份之前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
税的销项税率为 3%,自 2014 年 10 月份开始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销项税率
为 17%。
2、营业税
本公司涉及营业税纳税项目,地质勘查服务营业税税率为 5%;租赁收入、
转让无形资产收入及资金占用费按照 5%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额的 7%计缴;教育费
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的 3%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的 2%计缴。
4、资源税
2014 年度之前本公司拉屋分公司按原矿处理量作为计税基数,按人民币 15
元/吨缴纳;本公司山南分公司按原矿处理量作为计税基数,按人民币 18 元/吨
2-328
招股意向书
缴纳。自 2014 年度开始,根据《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
号)的规定,山南分公司和拉屋分公司资源税按照从价定率计征,适用税率为
3%。
5、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 2013 年度、2014 年度均按照 15%计缴所得税额。
2015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嘉实矿业按照 15%计缴所得税额,子公司中泓工贸、
华钰经销、恒琨冶炼均按照 9%计缴所得税额。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其中除子公司中泓工贸、华钰经销、恒琨冶炼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享有的下述税收优惠外)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
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藏政发[2011]14 号),自 2011
年至 2020 年的所得税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征。
子公司中泓工贸、华钰经销、恒琨冶炼根据西藏国税局和西藏财政厅藏国税
发[2014]124 号《关于贯彻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具体问题的通
知》文件,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暂免征收除采矿业和
矿业权交易行为外,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
(三)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涉税事项。
六、分部信息
(一)营业收入及成本按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划分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597,732,466.82 606,262,558.91 496,837,052.18
其他业务收入 620,733.51 63,053,635.82 3,236,783.01
营业收入小计 598,353,200.33 669,316,194.73 500,073,835.19
主营业务成本 255,434,927.21 228,506,442.32 222,619,803.93
其他业务成本 207,055.73 61,470,496.63 3,074,777.28
2-329
招股意向书
营业成本小计 255,641,982.94 289,976,938.95 225,694,581.21
(二)按产品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元
营业收入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铅锑精矿(含银) 411,817,542.09 445,657,051.98 369,763,991.62
锌精矿 179,925,307.56 151,075,247.58 99,646,993.89
铜精矿 5,989,617.16 9,530,259.35 27,426,066.67
合计 597,732,466.82 606,262,558.91 496,837,052.18
单位:元
营业成本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铅锑精矿(含银) 155,969,368.15 160,082,200.84 150,186,145.27
锌精矿 88,507,104.14 53,775,861.38 41,546,070.33
铜精矿 10,958,454.92 14,648,380.10 30,887,588.33
合计 255,434,927.21 228,506,442.32 222,619,803.93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收购兼并情况
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未发生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
购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超过收购前公司相应项目 20%(含)的
情况。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折旧年 减值准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限 备
房屋及建筑物 207,311,890.62 10-50 年 29,006,779.32 - 178,305,111.30
构筑物 357,252,242.33 5-20 年 105,111,503.20 - 252,140,739.13
机器设备 147,916,275.47 5-10 年 84,651,269.70 - 63,265,005.77
运输设备 23,854,492.09 5-7 年 15,491,846.79 - 8,362,645.30
2-330
招股意向书
办公及电子设
30,022,380.36 5年 14,954,159.33 - 15,068,221.03

井巷工程 231,268,035.88 20 年 39,283,410.97 - 191,984,624.91
合计 997,625,316.75 288,498,969.31 - 709,126,347.44
(二)对外投资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对外投资。
(三)无形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2,341,299.34 2,830,951.22 - 39,510,348.12
采矿权 32,405,701.22 12,176,396.32 - 20,229,304.90
探矿权 551,589,753.75 - 551,589,753.75
地质成果 177,718,933.59 25,024,896.23 152,694,037.36
软件及专利
10,806,859.54 1,597,122.34 - 9,209,737.20
技术
合计 814,862,547.44 41,629,366.11 - 773,233,181.33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之
“四、(二)发行人拥有的矿产资源及采矿业务介绍”以及“五、发行人的主要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探矿权中柯月探矿权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四、(二)主要资产变动情况 4、收购柯月探矿权”。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质押借款 92,000,000.00
2-331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12-31
抵押借款 120,000,000.00
保证借款 205,000,000.00
信用借款 -
合计 417,000,000.00
(二)应付票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银行承兑汇票 54,0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
合计 54,000,000.00
(三)应付账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1 年以内(含 1 年) 99,469,468.55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12,297,315.56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3,772,046.58
3 年以上 5,306,537.18
合计 120,845,367.87
(四)预收款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预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1 年以内(含 1 年) 14,686,365.40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24,945.22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78,438.06
3 年以上 7,253.04
合计 14,897,001.72
2-332
招股意向书
(五)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短期薪酬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6,128,998.98
职工福利费 -
社会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短期带薪缺勤 -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小计 16,128,998.98
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
失业保险 -
小计 -
应付职工薪酬总计 16,128,998.98
(六)应交税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增值税 15,926,490.99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26,531.14
教育费附加 482,799.05
地方教育费附加 321,866.05
资源税 3,018,364.64
企业所得税 8,671,938.57
个人所得税 123,457.74
营业税 10,063.80
合计 29,681,511.98
(七)应付股利
2-333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应付股利。
(八)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1 年以内(含 1 年) 15,415,620.05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11,493,415.55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496,004.33
3 年以上 5,284,532.82
合计 33,689,572.75
(九)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78,5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合计 178,500,000.00
(十)长期借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类别 2015-12-31
质押借款 -
抵押借款 150,000,000.00
保证借款 22,000,000.00
信用借款 -
合计 172,000,000.00
(十一)预计负债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预计负债情况如下:
2-334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环境恢复费用 1,233,939.40
合计 1,233,939.40
(十二)递延收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政府补助 2,103,571.62
合计 2,103,571.62
十、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532,732.96 344,237,440.96 179,506,706.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575,197.33 -317,341,087.30 -554,608,362.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17,242.63 -42,935,000.88 208,425,671.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974,778.26 -16,038,647.22 -166,675,983.6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578,741.20 94,617,388.42 261,293,372.0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8,553,519.46 78,578,741.20 94,617,388.42
十一、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
(一)或有事项
根据西藏自治区环境评估中心 2009 年 9 月 1 日《扎西康尾矿库复核及补充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意见规定:尾矿库(扎西康矿山选厂的配套项目)服务期
(5 年)满后,应进行压实覆土、补充含肥物质、加速灰场的熟化、种植当地适
生的植物品种进行绿化,防止尾矿的水土流失和尾沙飞扬。预算需一次性投入
的环保设备设施费用为 124.50 万元,每年所需环保费用为 26.40 万元。其中
124.50 万元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报告期内予以确认。
2-335
招股意向书
(二)重大承诺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与中行西藏分行签订编号为 2016 年开流借字
001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4,500.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自实际
提款日起算,借款利率 2.35%。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5 日收到上述借款。同时
公司、刘建军及周爱英分别与贷款人签订了编号为 2016 年开额字 001 号、2016
年开抵字 001 号、2016 年开质字 001 号、2016 年开人保字 001 号、2016 年开
人保字 002 号的授信额度协议、最高额抵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最高额
保证合同。在上述抵押合同中公司以编号为 T54120080802012572 的西藏自治
区拉萨市当雄县拉屋铜铅锌矿探矿权及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华钰大
道东侧的土地(尚未取得土地证)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在上述质押合同中公司
以西藏瑞安贸易有限公司、西藏弘聚源贸易有限公司及西藏开恒实业有限公司的
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提供质押。
( 2 ) 2016 年 1 月 7 日 , 公 司 与 国 开 行 西 藏 分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5400201501100000143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5,000.00 万元,借款
期限 1 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借款利率 2.35%。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收
到上述借款。西部资源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刘建军、周爱英为上
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订
编号为公借贷字第 ZH1600000001280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8,000.00 万元,借款期限 3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借款利率 2.35%。公司
已于 2016 年 1 月 5 日收到上述借款。同时,公司、刘建军及周爱英分别与贷款
人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公 授 信 字 第 ZH1500000210767 号 、 公 高 担 字 第
DB1500000161336 号的综合授信、最高额担保合同。
2、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2-336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事项。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本公司无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求,立信对本公司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
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0033 号)。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明细
如下:
单位:元
明细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
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557,220.18 -391,211.00 -660,438.65
部分;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442,856.97 1,412,856.97 2,160,714.29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6,341,394.31 -4,809,076.83 -5,638,568.71
外收入和支出;
4、所得税的影响数; 831,263.63 568,114.63 620,743.96
5、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165,600.00
合计 -5,790,093.89 -3,219,316.23 -3,517,549.11
净利润 159,301,181.66 203,499,264.41 125,610,37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5,091,275.55 206,718,580.64 129,127,919.46
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公司净利润比重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无
重大影响。
十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2-337
招股意向书
财务指标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39 0.42 0.32
速动比率 0.35 0.32 0.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04% 50.96% 55.93%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44% 49.33% 53.9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
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 0.80% 0.11% 0.15%
产的比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7.88 13.02 12.33
存货周转率 5.38 5.48 5.4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0,464.36 35,044.43 24,189.40
利息保障倍数 7.52 8.41 6.6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元) 0.55 0.74 0.3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5 -0.03 -0.36
其中: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母公司报表)
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当年/当期折旧提取数+当年/当期无形资产
摊销额+当年/当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数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普通股股份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普通股股份数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矿业权)/所有者权益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
2-338
招股意向书
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06% 23.81% 16.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6.63% 24.19% 16.70%
股东的净利润
2、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0.35 0.44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0.36 0.44 0.28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35 0.44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0.36 0.44 0.28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十四、资产评估及验资情况
(一)资产评估情况
1、发行人设立时的资产评估情况
四川华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9 月 29 日出具《刘建军、徐兴旺、
党建庄实物资产评估报告书》(川华纬评报字[2002]第 291 号)。该次评估的评
估对象为刘建军、徐兴旺、党建庄委托评估的设备,评估范围为刘建军、徐兴旺、
党建庄委托评估的破石机、锥形料仓、搅拌机、皮带机、槽浮选机,评估基准日
为 2002 年 9 月 25 日。
该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价值为 1,000,120 元,评估资产申报价值为
1,408,000 元。
2-339
招股意向书
2、发行人报告期的资产评估情况
中和评估于 2012 年 10 月 24 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
[2012]KMV1041 号)。该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基
准日为 2012 年 4 月 30 日。
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前账面价值为 41,492.33 万元,评估价值为
55,854.83 万元,增值额为 14,362.51 万元,增值率为 34.61%。
(二)验资情况
本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
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340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对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偿债能力、资产周转能力、盈利能力、
现金流量状况、资本性支出、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股东分红回报等进行了如下分
析和讨论。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935.35 7.27% 8,457.87 4.31% 9,461.74 5.35%
应收账款 8,357.82 3.81% 6,831.13 3.48% 3,451.73 1.95%
预付款项 3,050.75 1.39% 2,666.57 1.36% 3,606.47 2.04%
其他应收款 2,549.92 1.16% 1,678.10 0.85% 2,203.98 1.25%
存货 3,708.48 1.69% 5,797.09 2.95% 4,790.61 2.71%
其他流动资产 86.85 0.04% 84.22 0.04% - -
流动资产合计 33,689.17 15.37% 25,514.99 13.00% 23,514.52 13.30%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0,912.63 32.34% 73,324.07 37.36% 58,638.38 33.16%
在建工程 24,446.22 11.15% 14,278.46 7.27% 11,694.03 6.61%
无形资产 77,323.32 35.27% 74,763.91 38.09% 71,224.75 40.28%
商誉 501.33 0.23% 501.33 0.26% 501.33 0.28%
长期待摊费用 4,963.65 2.26% 4,636.23 2.36% 2,854.90 1.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05.05 0.50% 848.99 0.43% 584.65 0.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03.86 2.88% 2,408.46 1.23% 7,802.34 4.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5,556.07 84.63% 170,761.44 87.00% 153,300.37 86.70%
资产总计 219,245.24 100.00% 196,276.43 100.00% 176,814.89 10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组成,预付款项和存
2-341
招股意向书
货也占有一定比例,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组成。2013 年末、
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86.70%、87.00%、
84.63%。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体现了公司实施的扩张战略。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935.35 88.41% 8,457.87 -10.61% 9,461.74
应收账款 8,357.82 22.35% 6,831.13 97.90% 3,451.73
预付款项 3,050.75 14.41% 2,666.57 -26.06% 3,606.47
其他应收款 2,549.92 51.95% 1,678.10 -23.86% 2,203.98
存货 3,708.48 -36.03% 5,797.09 21.01% 4,790.61
其他流动资产 86.85 3.12% 84.22 N/A -
流动资产合计 33,689.17 32.04% 25,514.99 8.51% 23,514.52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0,912.63 -3.29% 73,324.07 25.04% 58,638.38
在建工程 24,446.22 71.21% 14,278.46 22.10% 11,694.03
无形资产 77,323.32 3.42% 74,763.91 4.97% 71,224.75
商誉 501.33 0.00% 501.33 0.00% 501.33
长期待摊费用 4,963.65 7.06% 4,636.23 62.40% 2,854.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05.05 30.16% 848.99 45.21% 584.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03.86 161.74% 2,408.46 -69.13% 7,802.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5,556.07 8.66% 170,761.44 11.39% 153,300.37
资产总计 219,245.24 11.70% 196,276.43 11.01% 176,814.89
报告期内本公司总资产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上升主要是
由于公司一方面加大了生产和基建投入,另一方面积极增加资源储量,使得非流
动资产规模出现较大幅度增加。
本公司资产主要构成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342
招股意向书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5,935.35 47.30% 8,457.87 33.15% 9,461.74 40.24%
应收账款 8,357.82 24.81% 6,831.13 26.77% 3,451.73 14.68%
预付款项 3,050.75 9.06% 2,666.57 10.45% 3,606.47 15.34%
其他应收款 2,549.92 7.57% 1,678.10 6.58% 2,203.98 9.37%
存货 3,708.48 11.01% 5,797.09 22.72% 4,790.61 20.37%
其他流动资产 86.85 0.26% 84.22 0.33% - -
流动资产合计 33,689.17 100.00% 25,514.99 100.00% 23,514.52 100.00%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货币资金余额 15,935.35 8,457.87 9,461.74
其中:库存现金 58.64 77.66 17.26
银行存款 14,796.71 7,780.22 9,444.48
其他货币资金 1,080.00 600.00 -
货币资金增长率(%) 88.41% -10.61% N/A
占总资产比重(%) 7.27% 4.31% 5.35%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组成。
2014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3 年末减少 1,003.86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2015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4 年末增加 7,477.78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加且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显著减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中包含 1,080.00 万元的银行承
兑汇票保证金,除此以外,本公司无其他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本公司货币资金不
存在抵押、冻结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款项。
公司所处的矿业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特征,扩大矿产资源储备规模、提高现
有矿山生产能力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公司现有货币资金除维持日常生产经营
外,不能完全满足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需求。
2-343
招股意向书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在有色金属制造产业链中属于上游,下游客户主要是冶炼公司和精矿
贸易公司。一方面,我国冶炼企业长期以来普遍产能过剩,金属精矿供不应求;
另一方面,本公司精矿产品品位高、质量好,市场信誉较高,因此总体而言公司
与下游客户的谈判能力较强。
公司实施较为严格的收款政策,根据客户实力以及与公司合作的历史情况设
定一定的赊账额度,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①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析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8,357.82 6,831.13 3,451.73
增长率(%) 22.35% 97.90% N/A
占总资产比重(%) 3.81% 3.48% 1.95%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较低。
公司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应收账款波动主要体现为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余
额的变动(对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具体分析参见本小节“③ 应收账款客户分析”)。
除应收道衡投资房租款 10.53 万元外,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
收账款中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也无其他关
联方欠款。
②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5.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6,967.74 73.53% 5,756.24 76.17% 3,375.21 88.02%
1-2年(含2年) 941.83 9.94% 1,348.10 17.84% 6.91 0.18%
2-3年(含3年) 1,113.53 11.75% - 0.00% 298.82 7.79%
3-4年(含4年) - 0.00% 298.82 3.95% - -
4年以上 452.58 4.78% 153.75 2.03% 153.75 4.01%
2-344
招股意向书
原值合计 9,475.67 100.00% 7,556.92 100.00% 3,834.70 100.00%
减:坏账准备 1,117.85 11.80% 725.79 9.60% 382.97 9.99%
账面价值合计 8,357.82 6,831.13 3,451.73
2013 年末,公司 1 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较低。2014 年末,公司 1
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对部分客户如青海省物资产
业集团总公司、广东中钜金属资源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变长。2015 年末,
公司 1 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③ 应收账款客户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期末原值 账龄
原值比重
广西弘安发展有限公司 1,749.70 1 年以内 18.47%
定西市隆兴源商贸有限公司 1,552.36 1 年以内 16.38%
2015 西藏瑞安贸易有限公司 1,354.92 1 年以内 14.30%
年末 西藏弘聚源商贸有限公司 1,259.09 1 年以内 13.29%
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1,171.03 1-2 年、2-3 年 12.36%
合计 7,087.09 74.79%
郴州市强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407.05 1 年以内 31.85%
广东中钜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1,505.12 1 年以内、1-2 年 19.92%
2014 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1,171.03 1 年以内、1-2 年 15.50%
年末 定西市隆兴源商贸有限公司 1,032.39 1 年以内 13.66%
青海金茂矿业有限公司 609.54 1 年以内 8.07%
合计 6,725.14 89.00%
郴州市强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375.69 1 年以内 35.87%
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823.83 1 年以内 21.48%
2013 定西市隆兴源商贸有限公司 651.43 1 年以内 16.99%
年末 青海华晟工贸有限公司 287.58 1 年以内 7.50%
广东中钜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234.57 1 年以内 6.12%
合计 3,373.10 87.96%
报告期内,上述应收账款欠款方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④ 信用政策分析
2-345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的销售信用期为开具发票后 12 个月。报告期内各期
末公司信用期内和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信用期内 6,967.74 73.53% 5,756.24 76.17% 3,375.21 88.02%
信用期外 2,507.93 26.47% 1,800.67 23.83% 459.49 11.98%
原值合计 9,475.67 100.00% 7,556.92 100.00% 3,834.70 100.00%
2013 年末,公司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是因为报告期前(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部分应收账款回款速度较慢。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应收
账款管理,2014 年末,公司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保持在 75%以上。2015
年末,公司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基本维持稳定。
公司分客户(冶炼企业和精矿贸易企业)的信用期内外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
情况如下:
A.冶炼企业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信用期内 - - - - - -
信用期外 - - 186.94 100.00% 193.85 100.00%
原值合计 - - 186.94 100.00% 193.85 100.00%
B.精矿贸易企业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信用期内 6,967.74 73.53% 5,756.24 78.10% 3,375.21 92.70%
信用期外 2,507.93 26.47% 1,613.73 21.90% 265.63 7.30%
原值合计 9,475.67 100.00% 7,369.97 100.00% 3,640.85 100.00%
(3)预付款项
①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析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预付款项 3,050.75 2,666.57 3,606.47
2-346
招股意向书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增长率(%) 14.41% -26.06% N/A
占总资产比重(%) 1.39% 1.36% 2.04%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总体较为稳定。公司预付
账款集中度较高,预付账款的变动分析详见“③ 预付款项客户分析”。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预付款项中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也无其他关联方欠款。
②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2,249.80 73.75% 1,778.19 66.68% 3,577.86 99.21%
1-2年(含2年) 101.39 3.32% 876.16 32.86% 5.00 0.14%
2-3年(含3年) 687.34 22.53% 5.00 0.19% 21.66 0.60%
3年以上 12.22 0.40% 7.22 0.27% 1.96 0.05%
原值合计 3,050.75 100.00% 2,666.57 100.00% 3,606.47 100.00%
减:坏账准备 - - - -- -
账面价值合计 3,050.75 100.00% 2,666.57 100.00% 3,606.47 100.00%
2013 年末,本公司一年内预付账款占比较高,在 95%以上。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一年以上预付账款占比升高,主要是因为公司向豫矿金源预付
了风险勘探合作资金,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根据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当预付款项出现减值迹象时,将其转入“其他应收
款”后再提取减值准备。
③ 预付款项对象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期末原值 占预付款项
客户名称 账龄
(万元) 原值比重
2015 中十冶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1,729.34 1 年以内 56.69%
2-347
招股意向书
期末原值 占预付款项
客户名称 账龄
(万元) 原值比重
年末 河南豫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 659.40 2-3 年 21.61%
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山南供电公司 160.26 1 年以内 5.25%
卢氏县金圣井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6.74 1-2 年 2.52%
格尔木鑫林源工程有限公司 75.00 1 年以内 2.46%
合计 2,700.74 88.53%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948.59 1 年以内 35.57%
河南豫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 847.99 1-2 年 31.80%
2014 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山南供电公司 513.62 1 年以内 19.26%
年末 卢氏县金圣井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6.74 1 年以内 2.88%
拉萨伟卓岩矿分析试验公司 42.32 1 年以内 1.59%
合计 2,429.26 91.10%
西藏雪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232.66 1 年以内 61.91%
河南豫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 1,000.00 1 年以内 27.73%
2013 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山南供电公司 150.73 1 年以内 4.18%
年末 卢氏县金圣井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0.01 1 年以内 1.11%
北京矿迪科技有限公司 24.80 1 年以内 0.69%
合计 3,448.19 95.62%
(4)其他应收款
①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析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其他应收款 2,549.92 1,678.10 2,203.98
增长率(%) 51.95% -23.86% N/A
占总资产比重(%) 1.16% 0.85% 1.25%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的政府补助款,缴纳的矿山地质
环境恢复保证金,出售资产款等等。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无持公司 5%(含 5%)以
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也无其他关联方欠款。
②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情况分析如下:
2-348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1,345.50 50.28% 197.50 11.00% 1,200.21 52.13%
1-2年(含2年) 63.09 2.36% 505.88 28.18% 254.80 11.07%
2-3年(含3年) 175.12 6.54% 251.80 14.03% 398.85 17.33%
3-4年(含4年) 251.80 9.41% 398.85 22.22% 10.50 0.46%
4年以上 840.47 31.41% 441.27 24.58% 437.77 19.02%
其他应收款原值合计 2,675.98 100.00% 1,795.30 100.00% 2,302.13 100.00%
减:坏账准备 126.06 4.71% 117.20 6.53% 98.16 4.26%
其他应收款净值合计 2,549.92 1,678.10 2,203.98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有 2 类单
独处理的未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别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
和应收开发区经发局的政府补助款,详情请见本小节之“③其他应收款客户分
析”。
③ 其他应收款对象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占其他应
期末原值
客户名称 账龄 收款
(万元)
原值比重
3-4 年、4-5 年、5 年以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1,024.50 38.28%

开发区经发局 996.33 1 年以内 37.23%
2015 新疆新泰凌发电机有限公司 151.12 2-3 年 5.65%
年末
上市费用 132.08 1 年以内 4.94%
外交人员房屋服务公司 69.16 1 年以内 2.58%
合计 2,373.18 88.68%
2-3 年、3-4 年、5 年以
西藏财政厅 1,024.50 57.07%

2014 新疆新泰凌发电机有限公司 481.38 1-2 年 26.81%
年末
开发区经发局 96.16 1 年以内 5.36%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25.34 1 年以内 1.41%
2-349
招股意向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20.00 1 年以内 1.11%
司西藏分公司
合计 1,647.38 91.76%
1-2 年、2-3 年、5 年以
西藏财政厅 1,024.50 44.50%

新疆新泰凌发电机有限公司 641.38 1 年以内 27.86%
2013
年末 开发区经发局 446.11 1 年以内 19.38%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30.00 1 年以内 1.30%
进项税待认证 28.08 1 年以内 1.22%
合计 2,170.07 94.26%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I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政府补助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对西藏国土厅与西藏财政厅其他
应收款余额总数为 1,024.50 万元、1,024.50 万元、1,024.50 万元,是根据《西
藏自治区矿产地质环境管理及保护规定》缴纳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该保
证金专户管理,属采矿权人所有,主要用于采矿权人采矿阶段可能造成的地质环
境及植被被破坏的治理和恢复。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履行环境恢复义
务,该款项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不存在坏账风险,未计提坏账准备。(自 2013
年度开始,交给西藏国土厅的环境恢复保证金 385.00 万元统一由西藏财政厅管
理。)
2015 年末,根据《入住企业财政优惠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应收开发区经
发局政府补助款 996.33 万元。
II 因资产转让形成的其他应收款
2015 年末,公司对新疆新泰凌发动机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 151.12 万
元,系公司向其转让发电机尚未收回的部分价款。公司主要生产单位自 2013 年
初开始大量使用电网供电,逐步减少了原有的柴油发电机供电,因此出售自有的
发电机。
报告期内,上述其他应收款欠款方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5)存货
2-350
招股意向书
存货作为本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及周
转材料组成,其中原材料主要为选矿药剂,钢球、衬板、备品备件等选矿材料,
库存商品主要为金属精矿和自采原矿,发出商品主要为已经发出但还未确认收入
的精矿产品,周转材料主要为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在主营业务流程中,采购
环节对应的存货主要是选矿药剂、钢球等原材料,生产环节对应的存货主要是自
采原矿,销售环节对应的存货主要是含金属精矿。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原材料 1,592.71 18.61% 1,342.83 -19.00% 1,657.72
占账面余额比
34.03% 20.51% 34.60%
例(%)
库存商品 1,527.90 -65.03% 4,369.40 42.07% 3,075.51
占账面余额比
32.65% 66.73% 64.20%
例(%)
发出商品 1,559.65 86.66% 835.54 1,356.19% 57.38
占账面余额比
33.32% 12.76% 1.20%
例(%)
账面余额 4,680.26 -28.52% 6,547.77 36.68% 4,790.61
减:存货跌价
971.78 29.45% 750.68 N/A -
准备
存货净额 3,708.48 -36.03% 5,797.09 21.01% 4,790.61
同期营业成本 25,564.20 -11.84% 28,997.69 28.48% 22,569.46
存货净额占总
1.69% 2.95% 2.71%
资产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在资产规模稳步扩张的情况下,较好地管理了存货规模。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存货净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71%、
2.95%、1.69%,基本保持稳定。
2014 年末,公司对库存商品中的铜精矿、锌精矿及相关原矿进行了存货减
值测试并据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50.68 万元;2015 年末,公司对库存商品中的
铜精矿、锌精矿及相关原矿进行了存货减值测试并据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21.10 万元。
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中库存商品包括已开采但尚未进行选矿的原矿(矿石)
2-351
招股意向书
和经过选矿得到的精矿。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库存商品种类 数量(吨) 金额(万元)
铅锑精矿(含银) 144.96 189.35
锌精矿 1,909.69 1,179.32
铜精矿 10.35 45.25
2013 年末
铅精矿 930.39 1,127.62
原矿 17,853.97 533.98
合计 3,075.51
铅锑精矿(含银) 2,096.52 1,387.41
锌精矿 4,547.40 1,771.46
铜精矿 45.72 153.16
2014 年末
铅精矿 - -
原矿 17,845.97 306.68
合计 3,618.72
铅锑精矿(含银) 146.02 91.38
锌精矿 573.09 158.41
铜精矿 15.41 52.53
2015 年末
铅精矿 - -
原矿 47,453.81 253.80
合计 556.12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货未用于抵押、质押,存货所有权未受
到限制。
(6)其他流动资产
2015 年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 86.85 万元,主要是待认证或者待
抵扣的进项税。
根据 2014 年的相关规定,待认证或待抵扣的进项税调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但是对于 2013 年末的待认证进项税不进行追溯调整。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2-352
招股意向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70,912.63 38.22% 73,324.07 42.94% 58,638.38 38.25%
在建工程 24,446.22 13.17% 14,278.46 8.36% 11,694.03 7.63%
无形资产 77,323.32 41.67% 74,763.91 43.78% 71,224.75 46.46%
商誉 501.33 0.27% 501.33 0.29% 501.33 0.33%
长期待摊费用 4,963.65 2.68% 4,636.23 2.72% 2,854.90 1.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05.05 0.60% 848.99 0.50% 584.65 0.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03.86 3.40% 2,408.46 1.41% 7,802.34 5.0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5,556.07 100.00% 170,761.44 100.00% 153,300.37 100.00%
(1)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20,731.19 20.78% 20,731.19 21.87% 20,314.76 27.52%
构筑物 35,725.22 35.81% 32,030.64 33.79% 19,056.88 25.81%
机器设备 14,791.63 14.83% 14,743.10 15.55% 13,968.38 18.92%
运输设备 2,385.45 2.39% 2,164.22 2.28% 2,421.66 3.28%
办公及电子设备 3,002.24 3.01% 2,677.69 2.82% 2,562.06 3.47%
井巷工程 23,126.80 23.18% 22,450.69 23.68% 15,507.60 21.00%
原值合计 99,762.53 100.00% 94,797.54 100.00% 73,831.35 100.00%
减:累计折旧 28,849.90 21,473.47 15,192.98
净值合计 70,912.63 73,324.07 58,638.38
减:减值准备 - - -
净额合计 70,912.63 73,324.07 58,638.38
净额增长率(%) -3.29% 25.04% N/A
净额占总资产比
32.34% 37.36% 33.16%
例(%)
作为矿业企业,固定资产为本公司资产结构中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固定资
产主要由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井巷工程等组
成。
总体来看,公司 2014 年末的固定资产较 2013 年末增加 25.04%,主要原因
为山南分公司及拉屋分公司井巷工程转固、麦砂尾矿库(二期)等工程本期转固;
公司 2015 年末的固定资产较 2014 年末减少 3.29%,主要系折旧增加所致。
2-353
招股意向书
① 固定资产各子科目情况
房屋建筑物主要是公司总部的办公楼和综合楼,以及山南分公司生产及生活
用房。
构筑物主要是尾矿库、浓密池、精矿池、挡土墙等生产设施。报告期内,构
筑物账面价值稳步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大了生产投入。2014 年末构筑物账
面价值较 2013 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山南分公司的麦砂尾矿库(二期)竣
工验收转固。2015 年末构筑物价值较 2014 年末略有增加。
机器设备主要是掘进机、破碎机、球磨机、发电机等采矿、选矿设备。报告
期内,机器设备账面价值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大了生产投入。
井巷工程主要是公司为了采矿而在地下开凿的使用期超过一年的各类通道
和硐室工程。
② 井巷工程的具体情况
公司采矿工程师对矿山井巷工程进行了进一步细分,将矿山井巷工程细分为
开拓工程、探矿采矿综合工程、采准切割工程,其中:
开拓工程主要是通风运输及供电等工程,包括运输巷道、通风巷道、通风天
井、井下水仓及供配电硐室、各勘探线的探矿穿等。
探矿采矿综合工程主要为延脉巷道、探矿天井及配套工程,此类工程前期为
探矿工程,采矿期间为人材井,后期为通风井。
采准切割工程系只为采场采矿服务的工程,包括出矿穿、漏斗、拉底巷道、
联络道、采场切割井等。
根据上述分类原则,公司将井巷工程支出按具体硐室进行了逐笔细分,属于
开拓工程、探矿采矿综合工程的支出作为在建工程核算,同时,考虑到部分硐室
已开采,此部分在建工程暂估转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未开采硐室对应的开拓工
程支出、探矿采矿综合工程支出仍作为在建工程核算;属于采准切割工程的支出,
则直接进入当期损益。
公司的井巷工程主要包括山南分公司扎西康矿山的 3 个平硐、1 个斜硐和 1
2-354
招股意向书
条斜坡道,以及拉屋分公司拉屋矿山的 3 个平硐。报告期内,公司增加生产投入,
井巷工程账面金额增长较快。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2,946.75
万元,为公司总部办公楼和综合楼,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
项”之“二、重大合同”。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建工程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在建工程 24,446.22 14,278.46 11,694.03
增长率(%) 71.21% 22.10% N/A
占总资产比重(%) 11.15% 7.27% 6.61%
本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矿山扩建工程以及探矿工程。
2014 年末,在建工程较 2013 年末增加 2,584.43 万元,增长了 22.10%,
主要原因为 2014 年公司加大了山南矿山扩建工程、矿山通风井工程、扎西康采
选扩建工程、柯月矿区探矿综合工程等的投入力度。
2015 年末,在建工程较 2014 年末增加 10,167.77 万元,增长了 71.21%,
主要原因是 2015 年公司继续加大山南矿山扩建工程、扎西康采选扩建工程、柯
月矿区探矿综合工程等的投入力度。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
(3)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4,234.13 5.20% 3,975.89 5.07% 1,821.32 2.45%
采矿权 3,240.57 3.98% 3,240.57 4.13% 3,240.57 4.36%
探矿权(详查阶
55,158.98 67.69% 55,158.98 70.38% 55,158.98 74.24%
段)
2-355
招股意向书
地质成果 17,771.89 21.81% 15,812.41 20.18% 13,914.98 18.73%
软件 1,080.69 1.33% 185.40 0.24% 164.42 0.22%
原值合计 81,486.25 100.00% 78,373.25 100.00% 74,300.26 100.00%
减:累计摊销 4,162.94 3,609.35 3,075.52
净值合计 77,323.32 74,763.91 71,224.75
减:减值准备 - - -
净额合计 77,323.32 74,763.91 71,224.75
净额增长率(%) 3.42% 4.97% N/A
净额占总资产比
35.27% 38.09% 40.28%
例(%)
作为矿山开采企业,无形资产是本公司资产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为扩大生产而购
置生产用地。
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采矿权、探矿权、地质成果等是本公司无形资产的主
要组成部分,其各期末账面价值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采矿权 2,022.93 2,103.54 2,214.95
其中:扎西康采矿权 114.36 118.88 129.00
拉屋采矿权 1,908.57 1,984.66 2,085.95
探矿权: 55,158.97 55,158.98 55,158.98
其中:桑日则探矿权 - - -
拉屋探矿权 5,546.44 5,546.44 5,546.44
查个勒探矿权 6,557.05 6,557.05 6,557.05
柯月探矿权 43,055.48 43,055.48 43,055.48
地质成果: 15,269.41 13,610.48 12,021.75
其中:扎西康采矿权 6,733.11 6,873.67 7,014.30
拉屋采矿权 995.76 1,035.46 1,078.80
桑日则探矿权 2,637.84 1,914.24 1,393.14
拉屋探矿权 1,250.64 1,094.02 1,094.02
查个勒探矿权 2,001.94 1,251.01 654.48
柯月探矿权 1,650.12 1,442.08 787.01
2-356
招股意向书
采矿权成本代表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后续勘探和评价所发生的成本。采矿权依
据相关的已探明矿山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报告期初,公司拥有 2 项采矿权,
扎西康采矿权和拉屋采矿权。
探矿权成本代表取得探矿许可证(即被授予探矿权的矿点)所发生成本。探
矿权未转化为采矿权前,无明确受益期间,不予摊销。报告期初,公司主要拥有
两项探矿权,即桑日则探矿权和拉屋探矿权。2013 年 4 月,公司与西藏区调队
出资共同成立嘉实矿业,从而控制了查个勒探矿权,详情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二)、2、(1)嘉实矿业”。2013 年 4 月,公
司向西藏翼龙收购柯月探矿权,详情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三、(二)、1、收购柯月探矿权”。
地质成果系公司为现有采矿证或探矿证发生的后续勘探和评价成本,地质成
果向下细分为采矿权地质成果和探矿权地质成果。公司既对探矿权区域进行勘
探,也对已取得采矿证的矿山实行在开采的同时进行生产型勘探的资源开发战
略。每年年末,公司对该类勘探支出进行分析论证,如探明没有可采经济资源储
量,并已决定后期不再继续投入,则将此类勘探支出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如进
一步探明可采经济资源储量,将其并入无形资产的地质成果进行核算。公司采用
与采矿权和探矿权相同的摊销方法进行摊销,即采矿权地质成果采用产量法进行
摊销,探矿权地质成果在转化为采矿权前不予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地质成果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矿权 年度 期初账面价值 新增 摊销 期末账面价值
2013 年 6,674.44 541.22 201.35 7,014.30
扎西康
2014 年 7,014.30 124.75 265.38 6,873.67
采矿权
2015 年 6,873.67 - 140.56 6,733.11
2013 年 1,102.69 - 23.89 1,078.80
拉屋采
2014 年 1,078.80 - 43.34 1,035.46
矿权
2015 年 1,035.46 - 39.70 995.76
2013 年 921.07 472.07 - 1,393.14
桑日则
2014 年 1,393.14 521.10 - 1,914.24
探矿权
2015 年 1,914.24 723.60 - 2,637.84
拉屋探 2013 年 500.00 594.02 - 1,094.02
2-357
招股意向书
矿权 年度 期初账面价值 新增 摊销 期末账面价值
矿权 2014 年 1,094.02 - - 1,094.02
2015 年 1,094.02 156.62 - 1,250.64
2013 年 - 654.48 - 654.48
查个勒
2014 年 654.48 596.53 - 1,251.01
探矿权
2015 年 1,251.01 750.93 - 2,001.94
2013 年 - 787.01 - 787.01
柯月探
2014 年 787.01 655.06 - 1,442.08
矿权
2015 年 1,442.08 208.04 - 1,650.12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未发生减值。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用于抵押或质押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54,977.40
万元,包括:总部办公楼和综合楼对应的土地、拉屋探矿权、柯月探矿权、桑日
则探矿权,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之“二、重大合同”。
(4)商誉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拉屋采矿权(合并西藏株冶) 373.71 373.71 373.71
中泓工贸 127.62 127.62 127.62
净值合计 501.33 501.33 501.33
商誉减值准备 - - -
净额合计 501.33 501.33 501.33
占总资产比重(%) 0.23% 0.26% 0.28%
本公司商誉为收购中泓工贸股权形成的商誉,以及与西藏株冶相关的商誉。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卡尔果矿区地质勘探支出 492.71 492.71 492.71
查个勒矿区地质勘探支出 130.83 74.35 184.05
扎西康整装勘查支出 966.02 966.02 972.37
汤巴拉铜多金属矿-地质勘查 1,303.92 1,303.92 628.94
2-358
招股意向书
青木竹矿区地质勘探支出 221.44 252.44 193.70
宿如浦矿区地质勘探支出 137.70 137.70 123.82
青藏高原地质矿产综合选区及勘查
1,390.48 795.87 100.00
支出
35KV 网电增容 49.67 67.73 85.79
10KV 输变电工程 28.09 38.31 48.53
网站开发费 15.00 20.00 25.00
扎西康矿部生活区综合楼装修工程 8.33 16.67 -
扎仓匣铜矿 - 258.57 -
麦莎尾矿库管线地役权使用费 59.36 68.98 -
一期、二期尾矿库搬迁补偿费 109.33 142.97 -
道路建设费-青木竹 - - -
北京办事处装修费 50.78 - -
合计 4,963.65 4,636.23 2,854.90
增长率(%) 7.06% 62.40% N/A
占总资产比重(%) 2.26% 2.36% 1.61%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风险勘探支出。
风险勘探支出是公司对合作探矿权进行勘探的过程中探明新增资源储量对
应的勘探投入。公司对合作探矿权投入资金进行资源储量勘探。每年年末,公司
对该类勘探支出进行分析论证,如探明没有可采经济资源储量,并已决定后期不
再继续投入,则将此类勘探支出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如进一步探明可采经济资
源储量,将其并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勘探支出进行核算,在公司取得该探矿权并转
为采矿权后,再按照产量法进行摊销。
2014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3 年末增加 62.40%,主要原因是风险
勘探支出有所增加。
2015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4 年末略有增加,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占总资产比例较小且基本保持稳定。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06.30 2014.12.31 2013.12.31
减值准备 332.21 126.45 72.17
2-359
招股意向书
工资已计提未支付 15.64 117.00 129.10
资产折旧、摊销 757.20 605.54 383.38
合计 1,105.05 848.99 584.65
增长率(%) 30.16% 45.21% N/A
占总资产比重(%) 0.50% 0.43% 0.33%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原因是减值准备计提、工资已计提但未支付、资
产折旧与摊销等因素带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占总资产比例较小。
(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预付工程款 4,303.86 408.46 4,495.93
预付土地出让金 2,000.00 2,000.00 3,306.40
合计 6,303.86 2,408.46 7,802.34
增长率 161.74% -69.13% N/A
占总资产比重(%) 2.88% 1.23% 4.41%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与在建工程相关的款项及预付的土地出让金。
3、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占资产减 占资产减 占资产减
金额 值准备比 金额 值准备比 金额 值准备比
重(%) 重(%) 重(%)
坏账准备 1,243.91 56.14% 842.99 52.90% 481.13 100.00%
其中:
应收账款 1,117.85 50.45% 725.79 45.54% 382.97 79.60%
其他应收款 126.06 5.69% 117.20 7.35% 98.16 20.40%
存货跌价准备 971.78 43.86% 750.68 47.10% - -
合计 2,215.70 100.00% 1,593.67 100.00% 481.13 100.00%
(1)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账款按单项重要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2-360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时间 分类 原值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475.67 1,117.85 11.80%
2015.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12.31 - - -
账款
合计 9,475.67 1,117.85 11.80%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556.92 725.79 9.60%
201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12.31 - - -
账款
合计 7,556.92 725.79 9.60%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834.70 382.97 9.99%
201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12.31 - - -
账款
合计 3,834.70 382.97 9.9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分类 原值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占比(%)
1 年以内(含 1 年) 6,967.74 348.39 5.00%
1-2 年(含 2 年) 941.83 94.18 10.00%
2-3 年(含 3 年) 1,113.53 222.71 20.00%
2015.12.31 3-4 年(含四年) - - -
4 年以上 452.58 452.58 100.00%
合计 9,475.67 1,117.85 11.80%
净值 8,357.82
1 年以内(含 1 年) 5,756.24 287.81 5.00%
1-2 年(含 2 年) 1,348.10 134.81 10.00%
2-3 年(含 3 年) - - -
2014.12.31 3-4 年(含四年) 298.82 149.41 50.00%
4 年以上 153.75 153.75 100.00%
合计 7,556.92 725.79 9.60%
净值 6,831.13
1 年以内(含 1 年) 3,375.21 168.76 5.00%
2013.12.31
1-2 年(含 2 年) 6.91 0.69 10.00%
2-361
招股意向书
2-3 年(含 3 年) 298.82 59.76 20.00%
3-4 年(含四年) - - -
4 年以上 153.75 153.75 100.00%
合计 3,834.70 382.97 9.99%
净值 3,451.73
(2)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本公司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预付款项全部转入其他应收款,然
后相应计提减值准备,故报告期内预付款项科目不计提减值准备。
(3)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按单项重要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分类 原值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 1 655.16 126.06 19.24%
2015.12.31
组合 2 2,020.83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 - -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2,675.98 126.06 4.7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4.12.31 组合 1 674.64 117.20 17.37%
组合 2 1,120.66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 - -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795.30 117.20 6.53%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的其他应收款
2013.12.3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 1 831.52 98.16 11.80%
组合 2 1,470.61 - -
2-362
招股意向书
时间 分类 原值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2,302.13 98.16 4.26%
对各类其他应收款提取减值准备的说明如下:
①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② 组合 1: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分类 原值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占比(%)
1 年以内(含 1 年) 349.17 17.46 5.00%
1-2 年(含 2 年) 63.09 6.31 10.00%
2-3 年(含 3 年) 175.12 35.02 20.00%
2015.12.31 3-4 年(含四年) 1.00 0.50 50.00%
4 年以上 66.77 66.77 100.00%
合计 655.16 126.06 19.24%
净值 529.09
1 年以内(含 1 年) 101.34 5.07 5.00%
1-2 年(含 2 年) 505.88 50.59 10.00%
2-3 年(含 3 年) 1.00 0.20 20.00%
2014.12.31
3-4 年(含四年) 10.15 5.07 50.00%
4 年以上 56.27 56.27 100.00%
合计 674.64 117.20 17.37%
净值 557.44
1 年以内(含 1 年) 754.10 37.70 5.00%
1-2 年(含 2 年) 4.00 0.40 10.00%
2-3 年(含 3 年) 10.15 2.03 20.00%
2013.12.31 3-4 年(含四年) 10.50 5.25 50.00%
4 年以上 52.77 52.77 100.00%
合计 831.52 98.16 11.80%
净值 733.36
2-363
招股意向书
③ 组合 2:环境恢复保证金及应收政府补助款
公司在其他应收款中核算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系公司向西藏国土厅
和西藏财政厅缴纳的环境恢复保证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履行环境恢复
义务,该款项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不存在坏账风险,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 0。公
司应收开发区经发局政府补助款不存在坏账风险,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 0。
④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计价方法是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和成本差额计
提相应减值准备。
2015 年末,公司对库存商品中的铜精矿、锌精矿及相关原矿进行了存货减
值测试并据此确定存货跌价准备为 971.78 万元。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每期末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该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差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同时相应地计提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
(6)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每期末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
该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差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同时相应地计提在
建工程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的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
(7)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未发生减值。
2-364
招股意向书
(8)商誉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二)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负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700.00 40.09% 27,000.00 27.89% 32,000.00 33.52%
应付票据 5,400.00 5.19% 3,000.00 3.10% - -
应付账款 12,084.54 11.62% 10,718.79 11.07% 19,713.21 20.65%
预收款项 1,489.70 1.43% 3,629.92 3.75% 1,021.33 1.07%
应付职工薪酬 1,612.90 1.55% 1,227.03 1.27% 1,524.56 1.60%
应交税费 2,968.15 2.85% 4,689.75 4.84% 2,320.13 2.43%
其他应付款 3,368.96 3.24% 2,174.90 2.25% 1,266.09 1.33%
一年内到期的
17,850.00 17.16% 8,950.00 9.24% 15,000.00 15.71%
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6,474.25 83.14% 61,390.38 63.41% 72,845.32 76.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7,200.00 16.54% 35,050.00 36.20% 22,200.00 23.26%
预计负债 123.39 0.12% 123.39 0.13% 117.27 0.12%
递延收益 210.36 0.20% 254.64 0.26% 298.93 0.31%
非流动负债合
17,533.75 16.86% 35,428.04 36.59% 22,616.20 23.69%

负债合计 104,008.00 100.00% 96,818.42 100.00% 95,461.52 100.00%
本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组成,
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组成。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本公司
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6.31%、63.41%、83.14%,非流动负债占总
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3.69%、36.59%、16.86%。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结构以
流动负债为主。
报告期内本公司负债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365
招股意向书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负债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700.00 54.44% 27,000.00 -15.63% 32,000.00
应付票据 5,400.00 80.00% 3,000.00 N/A -
应付账款 12,084.54 12.74% 10,718.79 -45.63% 19,713.21
预收款项 1,489.70 -58.96% 3,629.92 255.41% 1,021.33
应付职工薪酬 1,612.90 31.45% 1,227.03 -19.52% 1,524.56
应交税费 2,968.15 -36.71% 4,689.75 102.13% 2,320.13
其他应付款 3,368.96 54.90% 2,174.90 71.78% 1,266.09
一年内到期的非
17,850.00 99.44% 8,950.00 -40.33% 15,000.00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6,474.25 40.86% 61,390.38 -15.73% 72,845.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7,200.00 -50.93% 35,050.00 57.88% 22,200.00
预计负债 123.39 0.00% 123.39 5.22% 117.27
递延收益 210.36 -17.39% 254.64 -14.81% 298.9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533.75 -50.51% 35,428.04 56.65% 22,616.20
负债合计 104,008.00 7.43% 96,818.42 1.42% 95,461.52
报告期内本公司总负债基本保持稳定,呈现出缓慢上升趋势。
本公司负债主要构成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短期借款 41,700.00 27,000.00 32,000.00
增长率(%) 54.44% -15.63% N/A
占总负债比重(%) 40.09% 27.89% 33.52%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明细情况如下:
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银行 合同期限 利率 分类
(万元)
国开行
1 15,000 2013-1-29 至 2014-1-28 4.02% 保证
西藏分行
2 10,000 中行西藏分行 2013-5-28 至 2014-5-27 4.02% 信用
2-366
招股意向书
3 7,000 建行山南分行 2013-5-31 至 2014-5-30 4.02% 信用
4 2,000 建行山南分行 2014-1-7 至 2015-1-6 4.02% 保证
5 15,000 国开行西藏分行 2014-1-22 至 2015-1-21 4.02% 保证
保证/
6 5,000 中行西藏分行 2014-1-26 至 2015-1-25 4.02%
抵押
抵押/
7 7,000 中行西藏分行 2014-5-29 至 2015-5-28 4.02%
保证
保证/
8 9,200 建行西藏分行 2015-1-19 至 2016-1-18 3.62%
抵押
9 15,000 国开行 2015-1-22 至 2016-1-21 3.62% 保证
保证/
10 5,000 中行西藏分行 2015-5-20 至 2016-5-19 3.12%
抵押
保证/
11 7,000 中行西藏分行 2015-5-28 至 2016-5-27 3.12%
抵押
保证/
12 5,500 建行西藏分行 2015-12-30 至 2016-12-29 2.35%
抵押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已到期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付票据 5,400.00 3,000.00 -
增长率(%) 80.00% N/A N/A
占总负债比重(%) 5.19% 3.10% -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票据为 5,400 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
票。
(3)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付账款 12,084.54 10,718.79 19,713.21
增长率(%) 12.74% -45.63% N/A
占总负债比重(%) 11.62% 11.07% 20.65%
本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采购原材料和矿山工队服务应付的款项,以及对外收
购矿权应付的款项。
2-367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3 年末下降了 45.63%,主要原因为公
司向西藏翼龙支付了部分剩余款项。截至 2014 年 9 月末,公司已经支付完毕柯
月探矿权的转让款。2015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4 年末上升了 12.74%。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付账款无应付公司股东的款项,也无应
付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4)预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预收款项 1,489.70 3,629.92 1,021.33
增长率(%) -58.96% 255.41% N/A
占总负债比重(%) 1.43% 3.75% 1.07%
本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销售产品时向下游客户预收的款项。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本公司预收款项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07%、3.75%、1.43%。
2014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较 2013 年末大幅上升 255.41%,主要是因
为 2014 年有色金属市场有所回暖,公司适当增加预收款项。
2015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较 2014 年末下降 58.96%,主要是因为市场
整体低迷导致预收款项减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预收款项中无预收公司股东的款项,也无
预收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5)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付职工薪酬 1,612.90 1,227.03 1,524.56
增长率(%) 31.45% -19.52% N/A
占总负债比重(%) 1.55% 1.27% 1.60%
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计提而未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工
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占总负债比例较小且保持稳定,报告期三年内平均为
1.47%。
(6)应交税费
2-368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交税费 2,968.15 4,689.75 2,320.13
增长率(%) -36.71% 102.13% N/A
占总负债比重(%) 2.85% 4.84% 2.43%
本公司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营业税等。报告期
内,公司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增值税 1,592.65 1,961.06 658.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2.65 137.27 46.31
教育费附加 48.28 58.83 19.85
地方教育费附加 32.19 39.22 13.14
资源税 301.84 200.60 109.47
企业所得税 867.19 2,273.16 1,453.76
个人所得税 12.35 19.60 19.60
营业税 1.01 - -
合计 2,968.15 4,689.75 2,320.13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税费的计缴标准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章 财务会
计信息”之“五、(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2014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高,主要是因为 2014 年四季度销售额较
高,导致年末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关于资源税的应缴、计提、实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未缴数 本期计提金额 本期已缴金额 期末未缴金额
2013 年度 6.21 1,039.28 936.01 109.47
2014 年度 109.47 1,080.54 989.42 200.60
2015 年度 200.60 1,490.92 1,389.68 301.84
(7)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2-369
招股意向书
其他应付款 3,368.96 2,174.90 1,266.09
增长率(%) 54.90% 71.78% N/A
占总负债比重(%) 3.24% 2.25% 1.33%
本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所聘工程施工单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占总负债比
例较小且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三年末平均为 2.27%。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情况。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850.00 8,950.00 15,000.00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7,850.00 8,950.00 15,000.00
增长率(%) 99.44% -40.33% N/A
占总负债比重(%) 17.16% 9.24% 15.71%
本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到期时间距离资产负债表基准日不足一
年的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请见本小节“(9)长期借款”。
(9)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抵押借款 15,000.00 20,500.00 3,000.00
保证借款 2,200.00 14,550.00 12,200.00
信用借款 - - 7,000.00
合计 17,200.00 35,050.00 22,200.00
增长率(%) -50.93% 57.88% N/A
占总负债比重(%) 16.54% 36.20% 23.26%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由抵押借款、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构成,明细情况
如下:
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银行 合同期限 利率 分类
(万元)
1 14,000 建行西藏分行 2010-9-20 至 2013-9-19 3.42% 抵押
2-370
招股意向书
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银行 合同期限 利率 分类
(万元)
2 12,000 国开行青海省分行 2010-10-9 至 2018-10-8 5.65% 抵押/保证
3 8,000 建行西藏分行 2012-1-13 至 2015-1-12 4.67% 抵押/保证
4 8,000 建行西藏分行 2012-2-27 至 2014-2-28 4.67% 抵押/保证
5 10,000 中行西藏分行 2013-5-27 至 2016-5-26 3.52% 保证/抵押
6 7,000 建行山南分行 2013-12-3 至 2016-11-28 4.02% 保证
7 7,000 建行西藏分行 2014-6-6 至 2016-6-5 3.52% 保证
8 18,000 国开行西藏分行 2014-6-26 至 2021-6-25 3.42% 抵押、保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已到期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10)预计负债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预计负债 123.39 123.39 117.27
增长率(%) - 5.22% N/A
占总负债比重(%) 0.12% 0.13% 0.12%
本公司预计负债主要为根据相关规定计提的尾矿库闭库费用。
(11)递延收益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递延收益 210.36 254.64 298.93
增长率(%) -17.39% -14.81% N/A
占总负债比重(%) 0.20% 0.26% 0.31%
根据《关于下达专项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经指[2013]196 号),2013
年 10 月,公司收到西藏财政厅专项经费预算指标 310.00 万元,此项政府补助
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已参照对应资产预计使用年限(7 年)平均分摊,
计入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 11.07 万元、44.29 万
元、44.29 万元,剩余金额在“递延收益”科目核算。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与资本结构情况
2-371
招股意向书
根据本公司经审计的申报财务报表计算的主要短期偿债能力及资本结构指
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39 0.42 0.32
速动比率 0.35 0.32 0.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04% 50.96% 55.93%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44% 49.33% 53.99%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30,464.36 35,044.43 24,189.40
元)
利息保障倍数 7.52 8.41 6.65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
25,553.27 34,423.74 17,950.67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6,253.37 20,410.16 12,622.15
(万元)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三、(一)基本财务指标”。
2、公司偿债能力及资本结构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括
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本公司选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标准
是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选业务且产品与本公司相似。
本公司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如下:
证券简称 主要产品 2014 年度主要产品收入占比
锌精粉:31.72%;铅精粉:3.36%;
兴业矿业 锌精矿、铁精矿
铜精粉:0.39%
盛达矿业 铅精矿、锌精矿 铅精粉:66.13%;锌精粉:33.80%
锌精矿:43.82%;铅精矿:16.24%;
建新矿业 锌精矿、铅精矿、铜精矿
铜精矿:12.08%
银泰资源 铅精矿(含银)、锌精矿 铅精矿(含银):77.53%;锌精矿:22.47%
数据来源:Wind,上市公司年报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5 年年报,因此无 2015 年数据
(1)流动比率
2-372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兴业矿业 0.66 0.86
盛达矿业 2.30 1.36
建新矿业 1.26 3.84
银泰资源 5.62 7.11
平均值 2.46 3.29
中值 1.78 2.60
本公司 0.39 0.42 0.3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5 年年报,因此无 2015 年可比数据
2014 年末,本公司流动比率上升至 0.42,主要原因是短期借款、应付账款
等流动负债有所下降。
2015 年末,本公司流动比率下降至 0.39,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款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是因为公司发展迅速,但
尚未登陆资本市场未能进行大规模股权融资。
(2)速动比率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速动比率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兴业矿业 0.34 0.66
盛达矿业 2.13 1.14
建新矿业 1.19 3.67
银泰资源 5.29 6.75
平均值 2.24 3.05
中值 1.66 2.40
本公司 0.35 0.32 0.26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5 年年报,因此无 2015 年可比数据
2014 年末,公司的速动比率回升至 0.32;2015 年末,该比率上升至 0.35。
2-373
招股意向书
主要原因均参见本小节对“流动比率”的分析。
(3)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兴业矿业 29.95% 35.87%
盛达矿业 27.94% 32.52%
建新矿业 26.57% 15.07%
银泰资源 5.86% 4.59%
平均值 22.58% 22.01%
中值 27.26% 23.80%
本公司 47.44% 49.33% 53.9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合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5 年年报,因此无 2015 年可比数据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公司处于扩张期,需要通过债务融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经营投入;
另一方面,公司尚未上市,净资产规模相对较小。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预计将有一定
幅度的下降。
(4)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利息保障倍数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兴业矿业 6.92 2.51
盛达矿业 N/A N/A
建新矿业 76.73 140.12
银泰资源 N/A N/A
平均值 41.83 71.32
中值 41.83 71.32
本公司 7.52 8.41 6.65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2-374
招股意向书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5 年年报,因此无 2015 年可比数据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情况
根据本公司经审计申报财务报表计算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7.88 13.02 12.33
存货周转率 5.38 5.48 5.45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
2、公司资产周转能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1)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兴业矿业 27.09 31.94
盛达矿业 N/A N/A
建新矿业 8.34 21.04
银泰资源 12,061.82 745.24
平均值 4032.42 266.07
中值 27.09 31.94
本公司 7.88 13.02 12.3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
/2)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5 年年报,因此无 2015 年可比数据
2015 年末,本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13 年末、2014 年末显著下降,主
要是因为有色金属行业持续低迷,2015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且 2015 年末应
收账款余额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
部分可比上市公司现款销售比例较高,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远高于其他公司。
2-375
招股意向书
(2)存货周转率
公司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兴业矿业 3.31 1.80
盛达矿业 2.73 3.08
建新矿业 20.01 22.14
银泰资源 1.48 1.80
平均值 6.88 7.20
中值 3.02 2.44
本公司 5.38 5.48 5.45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5 年年报,因此无 2015 年可比数据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表明公
司的存货管理水平较好。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表结构及盈利能力概述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盈利数据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59,835.32 100.00% 66,931.62 100.00% 50,007.38 100.00%
增长率 -10.60% 33.84% N/A
营业毛利 34,271.12 57.28% 37,933.93 56.68% 27,437.93 54.87%
增长率 -9.66% 38.25% N/A
营业利润 17,113.02 28.60% 21,413.03 31.99% 11,607.57 23.21%
增长率 -20.08% 84.47% N/A
利润总额 19,140.25 31.99% 24,632.97 36.80% 15,569.86 31.14%
增长率 -22.30% 58.21% N/A
净利润 15,930.12 26.62% 20,349.93 30.40% 12,561.04 25.12%
增长率 -21.72% 62.01% N/A
2-376
招股意向书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16,253.37 27.16% 20,410.16 30.49% 12,622.15 25.24%

增长率 -20.37% 61.70% N/A
(二)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59,773.25 99.90% 60,626.26 90.58% 49,683.71 99.35%
其他业务收入 62.07 0.10% 6,305.36 9.42% 323.68 0.65%
合计 59,835.32 100.00% 66,931.62 100.00% 50,007.3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
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同年营业收入的 99.35%、90.58%、99.90%。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主要为精矿贸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产品全部在国内实现销售,未销往国外。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锌精矿等产品的
销售。 山南分公司扎西康矿山选厂的主要产品为铅锑精矿(含银)和锌精矿,
拉屋分公司拉屋矿山选厂的主要产品为锌精矿和铜精矿。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直接销售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铅锑精矿(含银) 41,181.75 68.90% 44,565.71 73.51% 36,976.40 74.42%
铜精矿 598.96 1.00% 953.03 1.57% 2,742.61 5.52%
锌精矿 17,992.53 30.10% 15,107.52 24.92% 9,964.70 20.06%
合计 59,773.25 100.00% 60,626.26 100.00% 49,683.71 100.00%
报告期内,铅锑精矿(含银)系公司主要产品, 2013 年、2014 年、2015
2-377
招股意向书
年,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74.42%、73.51%、68.90%。锌精矿也
是公司的重要产品,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其收入占比分别为 20.06%、
24.92%、30.10%。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所售金属种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属铅 15,994.16 26.76% 16,376.70 27.01% 11,752.16 23.65%
金属锌 17,992.53 30.10% 15,107.52 24.92% 9,964.70 20.06%
金属铜 397.29 0.66% 686.68 1.13% 2,182.76 4.39%
金属锑 6,701.52 11.21% 7,416.90 12.23% 6,683.69 13.45%
金属银 18,687.75 31.26% 21,038.45 34.70% 19,100.40 38.44%
合计 59,773.25 100.00% 60,626.26 100.00% 49,683.71 100.00%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金属银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分别为 38.44%、34.70%、31.26%,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白银价格持续
下行,且降幅较大。
报告期内,金属锌收入占比呈现上升趋势,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分
别为 20.06%、24.92%、30.10%。2015 年,锌金属收入占比显著上升,主要是
因为扎西康选厂锌金属选矿回收率有所提高,使得锌金属产量和销量增速较快,
另外一个原因是锌价的跌幅相对较小。
金属铅也是本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其收入占比稳定在 20%以上。
金属锑也是本公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入占比在报告期内保持基本稳
定。
3、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情况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9,683.71 万元、
60,626.26 万元、59.773.25 万元。2014 年较 2013 年、2015 年较 2014 年主营
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33.84%、-10.60%。
本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主要取决于产品的销售价格以及销售数量。
2-378
招股意向书
(1)金属产品销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销量 增长率 销量 增长率 销量
金属铅(吨) 21,424.19 7.15% 19,994.06 38.78% 14,406.83
金属锌(吨) 25,610.84 34.78% 19,001.55 37.94% 13,775.56
金属铜(吨) 152.91 -29.84% 217.96 -64.67% 616.85
金属锑(吨) 4,663.52 27.33% 3,662.65 23.45% 2,966.90
金属银(千克) 85,029.43 9.28% 77,811.68 21.38% 64,108.14
2014 年和 2015 年,除金属铜外,其他各金属产品销量都有所增长,尤其
是金属锌、金属锑的年销量增长率均在 20%以上,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3 年、
2014 年加大对扎西康矿山的投入,铅锑精矿(含银)和锌精矿的产量大幅增加;
公司抓住市场有利时机,加大营销推广力度。
(2)金属产品价格分析
发行人销售精矿产品的价格是以精矿中所含的金属的市场价格为基数乘以
价格分成系数而得到的。金属的市场价格来自于上海有色金属网等的交易价格,
发行人是金属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
报告期内,公司精矿产品的年平均销售价格(按金属计价)情况如下: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年均价 增长率 年均价 增长率 年均价
金属铅(元/吨) 7,465.47 -8.86% 8,190.78 0.41% 8,157.35
金属锌(元/吨) 7,025.36 -11.64% 7,950.68 9.91% 7,233.61
金属铜(元/吨) 25,981.95 -17.53% 31,505.64 -10.96% 35,385.54
金属锑(元/吨) 14,370.08 -29.04% 20,250.11 -10.11% 22,527.51
金属银(元/千克) 2,197.80 -18.71% 2,703.76 -9.25% 2,979.40
2013 年以来,国内市场铅、锌、铜、锑、银的金属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属铅(元/吨) 13,025.00 13,805.82 14,222.10
金属锌(元/吨) 15,162.30 15,853.53 14,855.25
金属铜(元/吨) 40,747.21 49,012.29 53,155.80
2-379
招股意向书
金属锑(元/吨) 43,346.31 55,786.76 63,627.17
金属银(元/千克) 3,424.16 4,026.58 4,792.14
注:上述价格为年度平均价,数据来源同“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金属价格走势图。
发行人精矿产品销售的金属计价与金属的市场价格的比例关系(以下简称
“折价系数”)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铅折价系数 57.32% 59.33% 57.36%
锌折价系数 46.33% 50.15% 48.69%
铜折价系数 63.76% 64.28% 66.57%
锑折价系数 33.15% 36.30% 35.41%
银折价系数 64.19% 67.15% 62.17%
综上,报告期内,本公司金属产品的销售价格走势与市场金属价格走势基本
一致,不存在显著异常。
(3)营业收入变动原因
① 对 2014 年营业收入增长的双因素分析
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10,942.55 万元。现以销量与平均售
价为基础,采用“双因素分析法”对主要产品收入变动进行分析。
单位:万元
产品 2014 年收入增长 增长总数 销量因素 平均售价因素
增长金额 4,624.54 4,557.70 66.84
金属铅 其中:
增长率 39.35% 38.78% 0.57%
增长金额 5,142.83 3,780.27 1,362.55
金属锌 其中:
增长率 51.61% 37.94% 13.67%
增长金额 -1,496.07 -1,411.51 -84.56
金属铜 其中:
增长率 -68.54% -64.67% -3.87%
增长金额 733.21 1,567.34 -834.13
金属锑 其中:
增长率 10.97% 23.45% -12.48%
增长金额 1,938.05 4,082.84 -2,144.79
金属银 其中:
增长率 10.15% 21.38% -11.23%
注:增长总数=销量因素+平均售价因素
从上表可见,2014 年度,金属铅和金属锌的销量和平均售价均增加,因此
2-380
招股意向书
其销售收入显著增长;金属铜的销量和平均售价均下降,因此其销售收入大幅下
跌;金属锑和金属银的平均售价有所下降,但是销量增加幅度更大,因此总体而
言其销售收入均上升。
② 对 2015 年营业收入下降的双因素分析
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853.01 万元。现以销量与平均售价为
基础,采用“双因素分析法”对主要产品收入变动进行分析。
产品 2015 年收入增长 增长总数 销量因素 平均售价因素
增长金额 -382.54 1,171.39 -1,553.93
金属铅 其中:
增长率 -2.34% 7.15% -9.49%
增长金额 2,885.01 5,254.84 -2,369.83
金属锌 其中:
增长率 19.10% 34.78% -15.69%
增长金额 -289.39 -204.93 -84.46
金属铜 其中:
增长率 -42.14% -29.84% -12.30%
增长金额 -715.38 2,026.78 -2,742.17
金属锑 其中:
增长率 -9.65% 27.33% -36.97%
增长金额 -2,350.70 1,951.51 -4,302.21
金属银 其中:
增长率 -11.17% 9.28% -20.45%
注:增长总数=销量因素+平均售价因素
从上表可见,2015 年度,金属铅、金属锑、金属锑的销量有所增加,但是
平均售价下滑的幅度更大,因此总体而言销售收入下降;金属锌的销量大幅增加,
虽然其平均售价也下滑,但是总体而言销售收入有所上升;金属铜的销量和平均
售价均下降,因此其销售收入大幅下跌。
(4)营业收入的季节性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一定程度上受到季节性因素的影响。由于公司主要
生产场所(扎西康矿山和拉屋矿山)都位于青藏高原,每年冬季都会因为气候原
因而停止生产,并于次年春季恢复生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显著较低。
(三)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结构
2-381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5,543.49 99.92% 22,850.64 78.80% 22,261.98 98.64%
其他业务成本 20.71 0.08% 6,147.05 21.20% 307.48 1.36%
合计 25,564.20 100.00% 28,997.69 100.00% 22,569.46 100.00%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分别占同年营业成本的
98.64%、78.80%、99.92%。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趋势情况
(1)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铅锑精矿(含银) 15,596.94 61.06% 16,008.22 70.06% 15,018.61 67.46%
铜精矿 1,095.85 4.29% 1,464.84 6.41% 3,088.76 13.87%
锌精矿 8,850.71 34.65% 5,377.59 23.53% 4,154.61 18.66%
合计 25,543.49 100.00% 22,850.64 100.00% 22,261.98 10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铅锑精矿(含银)和锌精矿的主营
业务成本构成,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两者之和占比分别为 86.12%、
93.59%、95.71%,保持在 85%以上。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生产要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生产要素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矿处理费 10,073.44 39.44% 10,911.79 47.75% 9,157.64 41.14%
人工费用 3,328.80 13.03% 2,504.87 10.96% 2,957.45 13.28%
原材料费用 4,837.81 18.94% 4,171.47 18.26% 5,482.29 24.63%
制造费用 7,303.44 28.59% 5,262.51 23.03% 4,664.60 20.95%
合计 25,543.49 100.00% 22,850.64 100.00% 22,261.98 10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原矿处理费、人工费用、原材料费
2-382
招股意向书
用、制造费用构成。其中:原矿处理费主要包括矿山巷道掘进费、矿石的采掘费
用和运输费用;人工费用主要包括矿山和选厂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原材料费用主
要包括选矿药剂、衬板、钢球、燃料动力及其他辅料消耗;制造费用主要包括设
备折旧、采矿权摊销、维修费等其他生产费用。
公司各主要精矿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按生产要素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①铅锑精矿(含银)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生产要素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矿处理费 6,573.27 42.14% 7,861.33 49.11% 6,464.81 43.05%
人工费用 2,011.06 12.89% 1,694.36 10.58% 1,682.08 11.20%
原材料费用 2,653.39 17.01% 2,892.21 18.07% 3,860.08 25.70%
制造费用 4,359.22 27.95% 3,560.32 22.24% 3,011.65 20.05%
合计 15,596.94 100.00% 16,008.22 100.00% 15,018.61 100.00%
②锌精矿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生产要素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矿处理费 3,279.91 37.06% 2,598.41 48.32% 1,713.79 41.25%
人工费用 1,162.20 13.13% 582.38 10.83% 562.40 13.54%
原材料费用 1,825.48 20.63% 979.14 18.21% 1,001.24 24.10%
制造费用 2,583.12 29.19% 1,217.65 22.64% 877.18 21.11%
合计 8,850.71 100.00% 5,377.59 100.00% 4,154.61 100.00%
③铜精矿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生产要素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矿处理费 220.26 20.10% 452.04 30.86% 979.04 31.70%
人工费用 155.54 14.19% 228.13 15.57% 712.97 23.08%
原材料费用 358.94 32.75% 300.12 20.49% 620.97 20.10%
制造费用 361.10 32.95% 484.54 33.08% 775.78 25.12%
2-383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生产要素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095.85 100.00% 1,464.84 100.00% 3,088.76 100.00%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矿处理费占比较高,主要包括矿山巷道掘
进费用、原矿开采费用、原矿运输费用,其中:2015 年,矿山巷道掘进费用大
幅下降导致原矿处理费占比下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费用占比呈现出下
降趋势,主要原因是:矿山用电逐步由成本较高的柴油发电转为成本较低的电网
供电;选矿技术改进导致选矿原材料的单耗下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
占比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部分固定资产转固后开始计提折旧。报告期内,
人工费用占比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原矿处理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矿山巷道掘进费 310.02 3.08% 1,105.66 10.13% 945.36 10.32%
增长率 -71.96% 16.96% N/A
矿石采掘费 7,020.00 69.69% 7,356.82 67.42% 6,459.53 70.54%
增长率 -4.58% 13.89% N/A
原矿运输费 2,743.42 27.23% 2,449.31 22.45% 1,752.75 19.14%
增长率 12.01% 39.74% N/A
原矿处理费小计 10,073.44 100.00% 10,911.79 100.00% 9,157.64 100.00%
增长率 -7.68% 19.16% N/A
①原矿处理费明细科目变动原因
2014 年,公司各主要产品销量较 2013 年大幅增长(金属铅上升 38.78%、
金属锌上升 37.94%、金属锑上升 23.45%、金属银上升 21.38%),因此结转到
主营业务成本的矿山巷道掘进费、矿石采掘费、原矿运输费也相应增长。同时,
原矿运输费大幅上涨 39.74%,主要是因为山南分公司原矿运输单价进一步提
高,由 2013 年的平均 30 元/吨提高到 2014 年的平均 39 元/吨。
2015 年,公司原矿处理费较 2014 年下降 7.68%,主要是因为矿山巷道掘
2-384
招股意向书
进量减少导致相应掘进费显著减少。
②原矿处理费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变动原因
2014 年与 2013 年相比,原矿处理费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由 41.14%提高
到 47.75%,是因为在主营业务成本基本未变的情况下,原矿处理费金额有所增
加。原矿处理费金额有所增加的原因如前分析。主营业务成本基本未变的原因是:
电力单位成本进一步下降(由 2013 年的平均 1.66 元/度下降至 2014 年的平均
0.76 元/度),导致原材料费用继续降低,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其他生产要素成本的
上升。
2015 年与 2014 年相比,原矿处理费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由 47.75%下降
至 39.44%,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原矿处理费因矿山巷道掘进费减少而有所降低;
另一方面制造费用和人工费用有所增加。因此,2015 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构
成中,原矿处理费占比同比降低。
(四)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毛利结构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分产品的毛利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占毛利总 占毛利总 占毛利总
毛利 毛利 毛利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铅锑精矿(含银) 25,584.82 74.74% 28,557.49 75.60% 21,957.78 80.07%
铜精矿 -496.88 -1.45% -511.81 -1.35% -346.15 -1.26%
锌精矿 9,141.82 26.71% 9,729.94 25.76% 5,810.09 21.19%
合计 34,229.75 100.00% 37,775.61 100.00% 27,421.72 100.00%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中的主要利润来源是铅锑精矿
(含银),其毛利对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贡献比例分别为 80.07%、75.60%、
74.74%。
① 对 2014 年毛利增长的双因素分析
2-385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公司毛利同比增加 10,353.89 万元。现以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与
毛利率为基础,采用“双因素分析法”对主要产品毛利变动进行分析。
单位:万元
产品 2014 年毛利增长 增长总数 销售收入因素 毛利率因素
铅锑精矿 增长金额 6,599.70 4,506.78 2,092.92
其中:
(含银) 增长率 30.06% 20.52% 9.53%
增长金额 3,919.85 2,998.61 921.23
锌精矿 其中:
增长率 67.47% 51.61% 15.86%
注:增长总数=销售收入因素+毛利率因素
从上表可见,2014 年度,铅锑精矿(含银)和锌精矿的毛利大幅上升,主
要原因是铅锑精矿(含银)和锌精矿的销售收入大幅上升,同时毛利率也都有所
提高。
② 对 2015 年毛利下降的双因素分析
2015 年,公司毛利同比减少 3,545.86 万元。现以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与毛
利率为基础,采用“双因素分析法”对主要产品毛利变动进行分析。
单位:万元
产品 2015 年毛利增长 增长总数 销售收入因素 毛利率因素
铅锑精矿 增长金额 -2,972.67 -2,168.42 -804.25
其中:
(含银) 增长率 -10.41% -7.59% -2.82%
增长金额 -588.12 1,858.08 -2,446.19
锌精矿 其中:
增长率 -6.04% 19.10% -25.14%
注:增长总数=销售收入因素+毛利率因素
从上表可见,2015 年度,铅锑精矿(含银)的毛利减少,主要是因为销售
收入和毛利率同时降低。同期,锌精矿的销售收入有所增加,但是毛利率大幅下
滑,导致毛利也有所减少。
(2)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及各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收入占 销售收入占 销售收入占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比 比 比
铅锑精矿(含银) 62.13% 68.90% 64.08% 73.51% 59.38% 74.42%
2-386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收入占 销售收入占 销售收入占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比 比 比
铜精矿 -82.96% 1.00% -53.70% 1.57% -12.62% 5.52%
锌精矿 50.81% 30.10% 64.40% 24.92% 58.31% 20.06%
综合毛利率 57.27% 62.31% 55.19%
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 7.12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当
年原矿入选品位提高,并且回收率上升;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同
比下降 5.04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铅、锌、铜、锑、银等各种金属价格出现不同
幅度的下滑。
(3)各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毛利率=(收入—成本)/收入;其中:收入=销售价格 x 销售量
①金属价格对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金属价格直接影响到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公司产品定价以市场金属
价格为基础。金属价格越高,公司产品单位售价越高,毛利率越高;金属价格越
低,公司产品单位售价越低,毛利率越低。
②原矿入选品位和回收率指标对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原矿入选品位和回收率指标对公司精矿产品单位成本有较大影响,从而影响
到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一般而言,公司精矿产品金属量=原矿处理量×该种金属的原矿入选品位×选
矿时该种金属的回收率。因此,原矿入选品位越高、回收率指标越高,处理同样
重量的原矿得到的金属量将越多。
在原矿处理费单价和原材料单价不变的情况,处理同样原矿量的成本是基本
不变的。因此,如果该原矿的金属入选品位越高、选矿时回收率指标越高,则支
出同样的成本,能得到更多的精矿产品,产品单位成本将越低。原矿入选品位和
回收率指标对单位人工费用和单位制造费用也有相似的影响。
综上,公司毛利率受原矿入选品位和回收率指标的影响。一般而言,原矿入
2-387
招股意向书
选品位越高、回收率指标越高,将推动产品毛利率水平的上升。
A.铅锑精矿(含银)
分析对象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毛利率 62.13% 64.08% 59.38%
铅锑精矿(含银)毛利率的变动
毛利率增减 -1.95% 4.70% N/A
销售均价 -6.14% -4.13% N/A
原矿处理费单价 4.26% 1.87% N/A
铅锑精矿(含银)毛利率变动因素 人工费用单价 -0.29% 1.18% N/A
原材料费用单价 1.09% 4.69% N/A
制造费用单价 -0.88% 1.07% N/A
合计 -1.95% 4.70% N/A
2014 年,铅锑精矿(含银)的毛利率较 2013 年上升 4.70%,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除金属铅价格略有回升外,金属锑和金属银的价格继续下行;另一方面,
上述三种金属的原矿入选品位和选矿回收率均有所提高,加之公司不断增加使用
电网供电的比例节省电力支出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下降,抵消
了金属价格下跌的影响,使得毛利率水平有所提高。
2015 年,铅锑精矿(含银)的毛利率较 2014 年下降 1.95%,主要原因为:
金属铅、金属锑、金属银价格继续下行。
B.锌精矿
分析对象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毛利率 50.81% 64.40% 58.31%
锌精矿毛利率的变动
毛利率增减 -13.60% 6.10% N/A
销售均价 -5.72% 3.53% N/A
原矿处理费单价 1.09% -1.71% N/A
锌精矿毛利率变动因素 人工费用单价 -1.85% 1.41% N/A
原材料费用单价 -2.48% 2.92% N/A
制造费用单价 -4.63% -0.06% N/A
合计 -13.60% 6.10% N/A
2014 年,锌精矿的毛利率较 2013 年上升 6.10%,主要原因为:一方面,
锌金属价格有所回升;另一方面,锌金属的原矿入选品位和选矿回收率有所提高,
加之电力支出节省等因素共同作用,单位生产成本下降,毛利率水平同比提高
2-388
招股意向书
6.10 个百分点。
2015 年,锌精矿的毛利率较 2014 年下降 13.60%,主要原因为:金属锌价
格继续下行。
C.铜精矿
分析对象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毛利率 -82.96% -53.70% -12.62%
铜精矿毛利率的变动
毛利率增减 -29.25% -41.08% N/A
销售均价 -19.06% -2.55% N/A
原矿处理费单价 14.49% -10.95% N/A
铜精矿毛利率变动因素 人工费用单价 0.67% 2.46% N/A
原材料费用单价 -22.19% -8.33% N/A
制造费用单价 -3.17% -21.71% N/A
合计 -29.25% -41.08% N/A
报告期内,铜精矿毛利率逐年下降,主要系两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
面,单位产品价格逐年下降,主要是因为受世界经济形势负面影响,报告期内铜
金属价格呈现震荡下跌的走势;另一方面,单位产品成本逐年上升,主要是因为
铜矿的原矿入选品位和选矿回收率有所降低,并且当期拉屋选厂处理量较小,导
致单位铜金属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1)主营业务毛利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兴业矿业 25,987.69 35,699.09
盛达矿业 59,558.42 69,663.62
建新矿业 48,263.36 40,379.26
银泰资源 59,803.42 51,927.50
平均值 48,403.23 49,417.37
中值 53,910.89 46,153.38
2-389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 34,229.75 37,775.61 27,421.7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主营业务毛利=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5 年年报,因此无 2015 年可比数据
(2)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兴业矿业 22.42% 43.17%
盛达矿业 80.35% 82.64%
建新矿业 48.90% 60.30%
银泰资源 82.36% 87.46%
平均值 58.51% 68.39%
中值 64.63% 71.47%
本公司 57.27% 62.31% 55.1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5 年年报,因此无 2015 年可比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产品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兴业矿业 锌精矿 44.01% 46.63%
铅精矿 90.81% 93.58%
盛达矿业
锌精矿 59.86% 66.33%
锌精矿 57.77% 54.07%
建新矿业
铅精矿 71.64% 60.74%
铅精矿(含银) 91.89% 93.86%
银泰资源
锌精矿 49.50% 49.46%
铅锑精矿(含银) 62.13% 64.08% 59.38%
本公司
锌精矿 50.81% 64.40% 58.31%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5 年年报,因此无 2015 年可比数据
总体来看,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基本一致。但同一类产品
毛利率有时也有较大的差距,这是由有色金属采选行业的特性决定的。
在有色金属采选行业中,不同企业的矿山资源禀赋不同,主要体现在原矿品
位有较大差异。对于企业而言,采、选相同重量的原矿,成本一般是相同的,如
2-390
招股意向书
果原矿品位提高,则采、选相同重量的原矿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属量,这一部分多
出来的金属量并未增加成本,基本上构成了企业的纯利润。因此不同企业原矿入
选品位不同,毛利率会有较大差异。
此外,不同企业的矿山资源禀赋不同,还体现在伴生金属上。比如同样是铅
精矿,如果含有少量的伴生银,则基本上是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一部分收
入,从而大幅提高了毛利率。
传统的工业制造企业,由于市场竞争的作用,在所处行业逐步走向成熟的过
程中,毛利率会产生逐步趋同的趋势。而有色金属采选业的行业特性决定了在这
一点上与传统的工业制造企业有较大的不同。从兴业矿业等四家同行业上市公司
数据也能看出,即使是同一类产品,毛利率也有一定的差异。
3、发行人产能、收入和业绩等生产经营情况的匹配性分析
发行人是有色金属采选企业,与一般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相似,发行人的总体
生产经营模式可以概括为:“依托资源、取得收入、支出成本、形成利润”。
(1)发行人的收入和成本主要围绕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
扎西康矿山可开采年限较长。根据目前掌握的扎西康矿山地质情况,该矿山
资源储量丰富,以设计产能和经国土资源部备案的资源储量计算,可稳定生产
20 年以上。
原矿产出后,要取得精矿产品还需要进行选矿。目前,山南分公司扎西康选
厂的矿石处理能力为 2,500 吨/天,扎西康选厂的处理能力可满足处理扎西康矿
山的需要,选厂与矿山的设计生产能力是匹配的。
(2)发行人的收入取决于精矿产量、产销率和金属市场价格
发行人精矿产品销量取决于资源储量和设计能力确定的原矿产量。虽然发行
人每年的产销率有所波动,但总体来看发行人能够销售的精矿产品数量,最终取
决于发行人能够生产的精矿产品数量。发行人报告期内精矿产品产销率总体较为
稳定,部分年份有一定波动,是发行人根据行业经验对市场价格作出判断,适当
调节销售节奏的结果。
2-391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销售精矿产品的价格是以精矿中所含的金属的市场价格为基数乘以
价格分成系数而得到的。金属的市场价格来自于上海有色金属网等的交易价格,
发行人是金属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产品的销售价格走
势与市场金属价格走势基本一致。
(3)发行人的成本来源于采矿和选矿的实际需要,采矿外包的业务模式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是一致的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要素为原矿处理费、人工费用、原材料费用和制
造费用,围绕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采矿和选矿业务。
采矿业务采取外包模式是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惯例,因此原矿处理费是公司主
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原矿处理费中,矿山巷道掘进费、矿石采掘费和原
矿运输费与当期的业务数据均具有配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人数和开采量未成正比例关系,主要原因是公司矿山
的原矿开采工作均由外包商完成,公司自身的生产人员主要负责矿山的监督管理
工作,原矿开采量的增加主要依赖外包商投入较多的人力或设备。
发行人电力、药剂的使用量与当期的业务数据具有匹配性,原材料费用下降
的主要原因是逐步采用电网供电,电力单位成本大幅下降。
(4)发行人盈利能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基本一致
有色金属采选业掌握矿产资源,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对强势地位,其盈利能力
和盈利规模强于有色金属冶炼业。
总体来看,公司毛利率水平与盛达矿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基本一致。但
同一类产品毛利率有时也有较大的差距,这是由有色金属采选行业的特性决定
的。
(五)产品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与各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成本的敏感性
分析情况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392
招股意向书
销售价格 销售成本 销售价格 销售成本 销售价格 销售成本
敏感系数 敏感系数 敏感系数 敏感系数 敏感系数 敏感系数
铅锑精矿(含银) 1.20% -0.46% 1.18% -0.42% 1.35% -0.55%
锌精矿 0.53% -0.26% 0.40% -0.14% 0.36% -0.15%
注:1、毛利于销售价格的敏感系数指在单位成本和销售量不变的情况下,销售单价变动 1%对毛利的影响
程度;2、毛利于销售成本的敏感系数指在销售单价和销售量不变的情况下,销售成本变动 1%对毛利的影
响程度。
从产品种类来看,铅锑精矿(含银)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其销售价格和
销售成本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最大。
从敏感系数来看,销售价格对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较销售成本更大。
(六)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把握产品价格变动趋势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铅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锌精矿等
产品的销售,铅、锌、铜、锑、银作为大宗商品,具有商品规格统一、销售价格
统一的特点。本公司主要生产原料矿石来自于自有矿山,生产成本主要由人工工
资、选厂辅料等构成。铅、锌、铜、锑、银的价格波动成为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
续性及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在经历 2008 年底金融危机商品价格的低谷后,各种有色金属价格大幅上升;
到 2011 年,受全球经济二次探底的影响,有色金属价格再次回落;2012 年以来,
有色金属价格总体处于低位,呈现下滑态势。
目前,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都处于缓慢复苏中,以电子电器工业、基础化工
业、建筑业为最终消费行业的铅、锌、铜、锑、银等有色金属的需求较为稳定。
长期来看,有色金属价格有望企稳回升。
2、加大矿山开发投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对现有矿山进行开发,大大提高了精矿产品
的产量,产销量的快速增加是毛利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
今后,除将扎西康矿山采选改扩建工程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向
外,本公司还将继续增加现有矿山的开发投入,加快办理“探转采”工作。虽然
2-393
招股意向书
会对当期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并且增加后续每年的摊销和折旧费用,但是只要
科学规划、优化设计、控制投资,资源优势将持续转化为经济成果,增强公司未
来的盈利能力。
3、提升矿产资源储备规模
丰富而优质的资源储备是公司目前核心竞争力所在,亦是公司保持长久持续
盈利能力的保障。
公司在开发现有资源的同时,一直致力于增加矿产资源储备。一方面,公司
加大对现有矿权的勘探力度,将对桑日则探矿权、拉屋探矿权和查个勒探矿权的
详查勘探项目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向。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收购优
质矿产资源,公司向西藏翼龙收购了柯月探矿权,显著增强了公司矿产资源储备
规模。目前,公司与多家矿业单位开展风险勘查合作,未来将持续增加公司的矿
产资源储量。
本公司不断增加矿产资源储备的战略行为,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长
期盈利能力。
(七)其他经营成果变化情况分析
1、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340.56 0.57% 280.83 0.42% 291.47 0.58%
管理费用 10,552.12 17.64% 9,458.35 14.13% 11,444.77 22.89%
财务费用 3,048.06 5.09% 3,427.62 5.12% 2,753.30 5.51%
合计 13,940.74 23.30% 13,166.81 19.67% 14,489.55 28.97%
(1)销售费用
①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2-394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费 194.88 57.22% 120.99 43.08% 154.32 52.94%
工资及奖金 118.97 34.93% 109.79 39.10% 92.79 31.83%
发货费 25.00 7.34% 14.32 5.10% 10.44 3.58%
其他费用 1.71 0.50% 35.73 12.72% 33.93 11.64%
合计 340.56 100.00% 280.83 100.00% 291.47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
0.57% 0.42% 0.58%
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和销售人员工资及奖金构成。2013
年、2014 年、2015 年,这两项之和占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 84.77%、82.18%、
92.16%。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58%、
0.42%、0.57%,占比较小且保持相对稳定。
②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即销售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兴业矿业 0.29% 3.04%
盛达矿业 0.13% 0.10%
建新矿业 1.00% 0.57%
银泰资源 0.13% 0.13%
平均值 0.38% 0.96%
中值 0.21% 0.35%
本公司 0.57% 0.42% 0.5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收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5 年年报,因此无 2015 年可比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相近,均处于较低水平,
主要原因是从事矿产采选业务的企业的有色金属精矿产品总体处于卖方市场,且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数量较少,因此这类企业的销售费用率处于较低
2-395
招股意向书
水平。
③运输费与销售收入配比关系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山南分公司和拉屋分公司的精矿产品运输方式请参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之“四、(七)5、主要产品的运输方式”。
A.拉屋分公司运输费与销售收入配比关系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1,848.34 1,117.97 3,274.29
拉屋分公司 运输费 116.06 120.99 154.32
比例关系 6.28% 10.82% 4.71%
报告期内,拉屋分公司承担选厂至交货点的精矿运输费。
2013 年,因当年路况条件较差,经协商,拉屋分公司向运输队支付一笔固
定的运输管理费 90 万元,当年实际精矿运输费为 64.32 万元。
2014 年,拉屋分公司运输至拉萨堆龙西货场的精矿产品有一部分未实现销
售(计入当期存货),但对应的运输费 83.96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入当期损
益(销售费用科目),即当年实现销售收入的精矿产品对应的运输费应为 37.04
万元。
扣除以上异常因素后,报告期内拉屋分公司的营业收入与运输费的配比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1,848.34 1,117.97 3,274.29
拉屋分公司 实际运输费 116.06 37.04 64.32
比例关系 6.28% 3.31% 1.96%
报告期内,拉屋分公司实际运输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现上升趋势,主要
是因为:运输费按精矿重量计算,而销售收入既受精矿重量影响,也受精矿价
格影响,报告期内拉屋分公司主要产品铜精矿等价格呈下行走势,导致与销售
2-396
招股意向书
收入相比运输费比例有所提高;此外,运输费单价也有所上升,增加了运输费
总额。2015 年,拉屋分公司运输费金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当年部分时间因道路
维修改变运输路线,公司承担了部分额外运输费。
B.山南分公司运输费与销售收入配比关系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57,924.90 59,508.28 46,409.42
山南分公司 运输费 78.82 - -
比例关系 0.14% - -
根据前述主要产品的运输方式,报告期内,山南分公司采用选厂交货方式,
由客户承担运输费用,因此基本未发生运输费。2015 年发生运输费 78.82 万元,
主要是因为当年部分时间因道路维修改变运输路线,公司承担了部分额外运输
费。
④发货费与销售收入配比关系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发货费主要是包装袋费用、化验费、装卸费
等。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主营业务收入 59,773.25 60,626.26 49,683.71
发货费 25.00 14.32 10.44
比例关系 0.042% 0.024% 0.021%
总体而言,发货费绝对金额以及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都很小。
报告期内,发货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有所波动,主要原因是:主营业
务收入取决于精矿产品的金属量和价格,发货费的部分项目如包装费主要取决
于精矿产品重量和包装物价格,化验费取决于发货和化验批次以及化验难度;
因公司主要产品精矿是大宗商品,客户数量少,单次销售金额大,因此部分相
对收入而言金额极小的费用,经商议也可以由客户承担,如包装费。
2-397
招股意向书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薪及社保 3,533.66 33.49% 3,442.29 36.39% 2,989.06 26.12%
安全生产费 700.55 6.64% 735.28 7.77% 570.76 4.99%
折旧费 1,011.30 9.58% 1,046.19 11.06% 1,132.62 9.90%
招待费 986.57 9.35% 658.52 6.96% 1,301.88 11.38%
车辆费用 286.82 2.72% 268.71 2.84% 391.31 3.42%
福利费 275.22 2.61% 291.27 3.08% 256.73 2.24%
中介机构费 237.01 2.25% 602.30 6.37% 513.58 4.49%
办公费 624.54 5.92% 461.99 4.88% 550.78 4.81%
差旅费 330.14 3.13% 224.87 2.38% 255.07 2.23%
非季节性停
570.29 5.40% 333.43 3.53% 1,106.08 9.66%
工损失
费用摊销 320.77 3.04% 187.76 1.99% 75.86 0.66%
前期探矿费
708.36 6.71% 482.88 5.11% 623.97 5.45%

资源补偿费 72.01 0.68% 203.23 2.15% 168.45 1.47%
技术服务费 276.40 2.62% - - 210.00 1.83%
安环费 75.62 0.72% 96.44 1.02% 362.97 3.17%
其他费用 542.85 5.14% 423.19 4.47% 935.65 8.18%
合计 10,552.12 100.00% 9,458.35 100.00% 11,444.77 100.00%
占营业收入
17.64% 14.13% 22.89%
比例(%)
2014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下降 17.36%,主要原因为:公司招待费大幅
减少;非季节性停工损失大幅下降;安环费用有所减少。
2015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上升 11.56%,主要原因为:招待费、前期探
矿费用、办公费等有所增加。
(3)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398
招股意向书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利息支出 2,936.04 4.91% 3,325.90 4.97% 2,757.43 5.51%
减:利息收入 27.81 0.05% 57.87 0.09% 66.23 0.13%
其他 139.83 0.23% 159.58 0.24% 62.10 0.12%
合计 3,048.06 5.09% 3,427.62 5.12% 2,753.30 5.51%
本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所支付利息支出等构成。2014
年,公司利息支出较 2013 年增长 20.62%,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
扩大,银行借款金额有所增加;2015 年,公司利息支出降低 11.72%,主要是因
为公司控制借款规模,且借款利率有所降低。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西藏自治区<向中央申请的优惠政策>的
意见的复函》(银办函[2001]155 号),“各国有商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贷款利
率统一执行比全国平均水平低 2 个百分点的优惠贷款利率”。根据报告期内各档
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测算,该优惠政策对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因利率优惠而减少的利息支出
501.05 960.93 862.18
(税后净额)
当期净利润 15,930.12 20,349.93 12,561.04
占比 3.15% 4.72% 6.86%
2013 年的“其他”财务费用主要系向国开行西藏分行支付的财务咨询费;
2014 年的“其他”财务费用主要系向国开行西藏分行支付的财务咨询费、向中
行西藏分行支付的汇票承兑费用;2015 年的“其他”财务费用主要系向中行拉
萨市经济开发区支行支付的汇票承兑费用。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51%、
5.12%、5.09%,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399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坏账损失 400.93 64.46% 361.86 32.53% -345.87 100.00%
存货跌价损失 221.10 35.54% 750.68 67.47% - -
合计 622.02 100.00% 1,112.55 100.00% -345.87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1.04% 1.66% -0.69%
(%)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69%、1.66%、1.04%,占比较小,未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0.13 0.00% 11.50 0.31% 0.06 0.00%
得合计
其中:处置固定资
0.13 0.00% 11.50 0.31% 0.06 0.00%
产利得
政府补助 2,717.09 99.99% 3,739.97 99.59% 4,592.18 100.00%
其他 0.20 0.01% 4.00 0.11% - -
合计 2,717.43 100.00% 3,755.46 100.00% 4,592.25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4.54% 5.61% 9.18%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①为鼓励和扶持本公司发展,开发区经发局和本公司于 2011 年 9 月签订《入
驻企业财政优惠协议书》,约定:自 2011 年度至 2020 年度,若公司一个会计年
度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基数(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总额超过 50 万元,
则开发区经发局按照流转税基数和企业所得税基数之和的 50%,向公司提供企
业发展金。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根据上述协议分别确认政府补助
4,376.11 万元、3,598.68 万元、2,672.81 万元。
2-400
招股意向书
②根据《关于下达专项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经指[2013]196 号),
2013 年 10 月,公司收到西藏财政厅专项经费预算指标 310.00 万元,此项政府
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已参照对应资产预计使用年限(7 年)平均分
摊,计入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 11.07 万元、44.29
万元、44.29 万元,剩余金额计入递延收益。
③根据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拨付
专项资金的批复》(拉经开财字[2013]30 号)、西藏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2 年非
公有制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企指(专)字[2013]26 号)及拉萨
市财政局的有关通知(拉财企(专)字[2013]7 号)精神,2013 年 11 月,拉萨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向公司拨付贷款贴息项目专项资金 200 万元。
④2012 年 3 月,隆子县财政局向山南分公司拨付财政建设特殊贡献及安全
生产先进企业奖金 50.3 万元;根据中共当雄县委员会、当雄县人民政府出具《关
于表彰 2012 年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和 2012 年纳税大户的决定》(当委
发[2013]12 号),2013 年 10 月公司收到财政奖励款 5 万元;2014 年 4 月,公
司收到当雄县人民政府发放的财政贡献奖 10 万元。
⑤根据中共山南地区委员会和山南地区行署出具的《关于表彰 2012 年度综
合考评先进县、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的决定》(山委[2013]1 号)和《关于表彰
2013 年度综合考评先进县、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的决定》山委[2014]2 号),2014
年 9 月,公司收到山南地区隆子县政府发放的奖励金,两笔共计 87 万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资产处置
55.86 8.09% 50.62 9.45% 66.11 10.49%
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
55.86 8.09% 50.62 9.45% 66.11 10.49%
置损失
对外捐赠 631.34 91.47% 439.34 82.04% 468.86 74.43%
2-401
招股意向书
其中:公益性捐赠
45.00 6.52% 10.00 1.59%
支出
其他 3.00 0.43% 45.57 8.51% 95.00 15.08%
合计 690.20 100.00% 535.52 100.00% 629.96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1.15% 0.80% 1.26%
(%)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
4、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3,466.19 4,547.39 3,334.40
递延所得税调整 -256.06 -264.34 -325.58
合计 3,210.13 4,283.05 3,008.82
利润总额 19,140.25 24,632.97 15,569.86
与利润总额的比率 16.77% 17.39% 19.32%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变化情况与利润总额变化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5、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经营毛利 34,271.12 -9.66% 37,933.93 38.25% 27,437.93
营业利润 17,113.02 -20.08% 21,413.03 84.47% 11,607.57
利润总额 19,140.25 -22.30% 24,632.97 58.21% 15,569.86
净利润 15,930.12 -21.72% 20,349.93 62.01% 12,561.04
归属于母公司
16,253.37 -20.37% 20,410.16 61.70% 12,622.15
所有者净利润
2014 年,一方面,公司原矿入选品位上升且选矿回收率上升导致产销量上
升,另一方面金属锌和金属铅的价格略有回升,因此 2014 年的各项经营成果指
标优于 2013 年。2015 年,各种金属价格均处于下行通道,因此 2015 年的各项
经营成果指标劣于 2014 年。
2-402
招股意向书
(八)非经常性损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少数股东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明细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55.72 -39.12 -66.04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44.29 141.29 216.07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634.14 -480.91 -563.86
入和支出
所得税的影响数 83.13 56.81 62.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6.56
合计 -579.01 -321.93 -351.75
占净利润比例 -3.63% -1.58% -2.80%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合计数分别为-351.75
万元、-321.93 万元、-579.01 万元,分别占到公司当期净利润的-2.80%、-1.58%、
-3.63%。
总体而言,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未造成重大影响。
三、现金流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112,315.21 106,797.90 66,780.80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5,896.96 77,099.53 58,848.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86,761.93 72,374.16 48,830.13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509.30 23,095.54 22,885.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53.27 34,423.74 17,950.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57.52 -31,734.11 -55,460.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1.72 -4,293.50 20,842.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97.48 -1,603.86 -16,667.60
2-403
招股意向书
营业收入 59,835.32 66,931.62 50,007.38
净利润 15,930.12 20,349.93 12,561.0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
5.27 3.34 2.57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倍)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
1.10 1.15 1.18
入(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1.60 1.69 1.43
(倍)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0 1.15 1.18
/营业收入(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 1.69 1.43
净利润(倍)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 1.18、1.15、1.10,说明公司销售回款良好,主营业务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强且较为稳定。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950.67 万元、34,423.74 万元、25,553.27 万 元 ,相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
12,561.04 万元、20,349.93 万元、15,930.1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与当期净利润总体匹配。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5,460.84 万元、-31,734.11 万元、-20,752.52 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净现
金流均为负数,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能力、实现盈利持续
增长进行了大量生产和基建投入。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0,842.57 万元、-4,293.50 万元、2,201.72 万元。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累计产生
的现金流净额为 18,750.79 万元,主要为公司为满足投资以及日常营运需求通过
2-404
招股意向书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方式获得的资金。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资本性支出
2013 年、2014 年度、2015 年,本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57,571.54 万元、31,953.77 万元、20,918.36 万元,
数额较大,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扩大生产规模,进行了大量的生产建设投入。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柯月探矿权、查个勒探矿权等探矿
权转为采矿权后的采选投入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详情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中相关内容。
五、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参见“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之“十一、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的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
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未来趋势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结构中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显著提高,体现出
公司正在努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不断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未来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各期末,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占比较高,固定资产主
要系公司采矿、探矿所需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设备等,无形资产主要是公司
拥有的采矿权和探矿权。未来公司将根据既定发展战略,持续购建固定资产,扩
大生产经营规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大部分将用于扎西康矿山采矿工程扩建
及配套尾矿库建设。
2-405
招股意向书
矿业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本公司尚未实现首发上市,因此报告期内有息
负债保持一定规模,且总体呈现上升态势。公司后续增加矿产资源储量、扩大生
产投入均需要大量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大幅提升,可以降低资产
负债率、有效增强公司长期偿债能力。
(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
1、矿产资源:深度开发现有矿权、积极收购优质资源、努力增加资源储量
公司始终秉承资源先行的战略,通过加大投入,不断增加矿产资源保有储量,
并优化资源结构。公司将加大对扎西康矿山和拉屋矿山的开发力度,继续开展深
边部资源勘探,增加后备资源储量,扩大生产规模,积极获取优势矿产资源。
2012 年 4 月,西藏国土厅以《关于设立西藏隆子县扎西康铅锌矿整装勘查
区的批复》(藏国土资复[2012]76 号)同意设立扎西康铅锌矿整装勘查区,并由
本公司担任整装勘查实施人。2013 年,本公司收购了位于上述整装勘查区内的
柯月探矿权。公司还将根据初步地质踏勘结果,在该整装勘查区内申请设立数个
预查探矿权,加速勘查增加资源储备。
除此以外,公司还将积极收购优质资源,努力增加资源储量,以提升公司持
续发展能力。
2、采选环节:提升采选技术水平、降低采矿贫化率、提高回收率
目前,公司扎西康矿山和拉屋矿山的采矿贫化率和损失率已达到技术标准。
为进一步降低贫化率和损失率,公司拟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探索新的采矿方法。
此外,公司还将开展关于提高回收率的课题研究,努力提高选矿回收率。
3、销售环节:建设华钰品牌、拓宽销售渠道、增加优质客户
经过公司多年悉心经营,在市场上已经初步形成华钰品牌效应。未来公司将
继续提供高质量的精矿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和议价能力;同时积极拓宽销售渠
道,发掘有实力的优质客户,与其建立长期供货关系。
4、内控管理:完善制度、规避风险、控制成本
作为对市场价格波动敏感的矿业企业,公司需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避
2-406
招股意向书
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增强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
公司通过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了业务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的实施方式,取
得了较好的成果。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管理成效,将规避
市场风险所付出的成本控制到最低水平。
七、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分红计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章
股利分配政策”之“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五、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
公司制定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分红计划的考虑因素及合理性分析
如下:
(一)公司近年来的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 20,410.16 12,622.15 33,196.63
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现金分红金额 4,680.00 2,620.80 7,000.00
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2.93% 20.76% 21.09%
的净利润比例(%)
加权平均占比(%) 21.59%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在综合考虑当年盈利情况、未来资本开支计划的
基础上对股东进行了合理回报,加权平均现金分红比例为 21.59%。考虑到公司
进入快速发展期,未来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设定未来三年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为 2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制定 2015
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二)公司盈利状况
近年来,得益于生产规模扩大和销售渠道拓宽,公司经营业绩呈现较快增长
趋势,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2,622.15 万元、20,410.16 万元、16,253.37 万元。作为矿业企业,丰富的矿产
2-407
招股意向书
资源储备是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稳定性的重要内在保证。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通
过加大矿山建设力度提升公司经营业绩,通过勘探和收购优质矿产资源增加资源
储量,预计公司未来仍将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
为保持公司股本规模与利润增长一定的匹配关系,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
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现金流状况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950.67 万元、34,423.74 万元、25,553.27 万元,与公司对应各期间的净利润
水平状况匹配良好。目前精矿市场总体是卖方市场,公司拥有较强的市场谈判能
力,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保持较好状况。
因此,公司具备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20%的能力。
(四)资本开支计划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为抓住有色金属行业发展机遇、巩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近年来不
断加大资本性开支,进行了拉屋分公司选厂新建配套尾矿库、总部办公楼和综合
楼建造等重大项目建设。
未来几年,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的经营重点是:通过加大矿山投入
力度不断扩大矿山开采能力,提升精矿产量,努力降低采矿贫化率和损失率;不
断加大矿山勘查投资力度,通过内部挖潜、深部探矿等方式增加资源储备;积极
寻找合适的收购对象获取新的矿产资源。公司未来保留的留存收益将主要用于上
述范围内的支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合考虑历史年度分红情况、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资本开支计划及未分
配利润的使用安排因素,公司管理层认为未来三年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设定为
20%是恰当的和可行的。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2-408
招股意向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46,800 万股,根据公司发行方案,发行
比例为 10%,发行数量为 5,200 万股,因此发行后总股本为 52,000 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规模扩大,但公司净利润水平受国家
宏观经济形势、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短期内
可能难以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出
现同比下降的趋势。
因此,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公司本次发行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发行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分析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2016年1月4日审议通过。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的必要性
(1)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着重提高多金属矿采选
能力和运行效率,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西藏隆子县扎西
康铅锌多金属矿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发展空间,提升
铅锌多金属矿采选能力。华钰公司勘探项目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源储量,为公
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业务的
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
(2)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提高,资金实力得到
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持续融资能力得到提升。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降
低,从而增强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融资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
风险,同时进一步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强日常经营的灵活性和应变力。
(3)有利于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程,就是公司明确发展方向、完善公司治
理、实现规范发展的过程。公司上市辅导过程中,保荐机构通过梳理问题、规范
2-409
招股意向书
整改等一系列过程,协助公司在治理结构、资金运用、财务审计等方面达到首发
上市的要求。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
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公
司长期、健康发展。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的合理性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首发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方向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09 年 5 月,国
务院发布的《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要“加大国内短缺的有色金属
资源地质勘探力度,增加资源储量及矿产地储备;鼓励大型有色金属企业投资矿
山勘探与开发,提高资源自给率”。2011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将“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
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等列入鼓励类项目。
(2)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募投项目建设基础扎实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锌
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
公司管理层拥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够合理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公司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西藏隆子县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华
钰公司勘探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方向
完全一致,有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
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充足。
(3)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投资者有保障
公司制定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确定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每年应当以现
金形式分红,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形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近年来,公司经营情况良
2-410
招股意向书
好,预计未来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将保持较好状况,具备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比
例不低于20%的能力。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锌
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西藏隆子县
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华钰公司勘探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
款。
西藏隆子县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是围绕公司主力矿山
扎西康矿山,建设主井、辅助竖井系统、斜坡道、尾矿库初期坝、堆积坝等工程
设施。华钰公司勘探项目包括隆子县桑日则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当雄县拉屋
矿区铜铅锌矿详查项目和昂仁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项目,目的是对公司主要探矿
权进行进一步勘探投入。偿还银行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扩张和战略发展的
需要,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
因此,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方向完全一致,有助于推动公
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方面储备充足。公司拥有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层,
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勘探资源、开发矿山的优秀团队。公司管理层对国内外行业发
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有深刻理解,能够及时制订和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使公
司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经营团队积累了丰富的高海拔环境下的矿山采
选技术和生产管理经验。
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技术方面储备充足。公司于 2002 年设立,耕耘有色金
属行业已十余年,目前是西藏自治区内生产规模较大和效益较好的矿山企业。公
司充分掌握了分段凿岩阶段矿房法、浅孔留矿法等采矿技术,以及破碎、筛分、
磨矿、浮选、浓缩、过滤等选矿工艺。公司具备较强的地质勘查能力,拥有西藏
国土厅颁发的 54201411600008 号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2-411
招股意向书
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市场方面储备充足。我国主要有色金属品种的矿产资源
相对不足,贫矿多、富矿少,且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产能普遍很大,导致国内有
色金属冶炼企业的矿石自给率不高,对外购精矿依赖严重,国内有色金属矿产品
市场总体属于卖方。公司精矿产品下游需求分布涵盖传统工业制造、化工/新材
料制造、基础设施建设、居民消费及投资避险等不同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精矿
产品产销率较高,回款情况良好,销售渠道通畅。
(三)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
具体措施。该等措施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审议
通过,并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审议通过。
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
证。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的运营情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锌
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2015 年,公司精矿产量分别为:铅锑精
矿(含银)43,336.05 吨、锌精矿 43,791.19 吨、铜精矿 741.30 吨,折合铅金
属 20,593.37 吨、锌金属 22,100.52 吨、铜金属 129.06 吨、锑金属 4,523.95 吨、
银金属 83.16 吨。除核心的采选生产业务以外,公司还经营有色金属贸易业务,
并筹划向有资源优势的冶炼领域拓展。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目前,我国人均
有色金属消费量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在我国不断工业化的过程中,国民经济很
大程度上将依靠对有色金属消耗较多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工业制造活动的拉动。随
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也将随之升级,进而拉动在日常消费中的有色
金属产品需求。公司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拥有储量丰富及高品位的多金属
共伴生矿,具有资源禀赋优势。公司运营多金属矿产品业务,有利于提高经营业
绩的稳定性。立足西藏自治区有色金属资源优势,公司拥有乐观的资源勘探前景
2-412
招股意向书
及采选能力增长空间。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是毛利率及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公司生产的精矿
产品的价格以铅、锌、锑、银、铜的金属市场价格为基数确定。金属市场价格不
仅受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而且与全球经济状况、中国经济状况、重大经济政治
事件、市场投机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影响价格波动的因素都在公司控制范
围之外。如果金属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跌,或者公司销售精矿产品时对价格走势
发生误判,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将会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此外,公司面临的
主要风险还有偿债风险、资源储量风险、经营业绩依赖扎西康矿山的风险等等。
针对面临的主要风险,公司围绕着提高日常运营效率、提升经营业绩,制定
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
措施
(1)增加矿产资源储备
公司将深度开发现有矿权、积极收购优质资源、努力增加资源储量。公司始
终秉承资源先行的战略,通过加大投入,不断增加矿产资源保有储量,并优化资
源结构。公司将加大对扎西康矿山和拉屋矿山的开发力度,继续开展深边部资源
勘探,增加后备资源储量,扩大生产规模,积极获取优势矿产资源。公司还将加
强空白区域找矿力度,积极收购优质资源。
(2)提高采选生产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升采选技术水平、降低采矿贫化率、提高回收率。目前,公司
扎西康矿山和拉屋矿山的采矿贫化率和损失率已达到技术标准。为进一步降低贫
化率和损失率,公司拟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探索新的采矿方法。此外,公司还
将开展关于提高回收率的课题研究,努力提高选矿回收率。
(3)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将积极学习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先进管理方
2-413
招股意向书
法,从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管控模式等方面,通过调研、培训等方式全方位提
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竞争力与凝聚力。公司还将以开放的态度,进一步
提升技术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速度,制定配套的人才培养、引进和激
励机制。
(4)合理利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规范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运营投产,形成可持续的规模化生产以及现金流,
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公司还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
资功能,合理利用股权、债权等多种融资方式,扩宽融资渠道,打造多层次、稳
健的财务结构,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制定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以及不予分红或扣减分红的特殊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随着
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进一步完善股利分配政
策,不断提高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切实提
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包括: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2-414
招股意向书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6)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司利益。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合理分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提请投资
者关注即期回报摊薄风险;公司客观分析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经核查上述情况,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趋势
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符合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415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章 业务发展目标
为了充分把握本次发行新股和上市的机会,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
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对公司可预见的业务发展作
出了计划与安排。由于未来宏观经济环境、有色金属行业和证券市场存在不确定
因素,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不排除将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实际经营状况对业
务发展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有色金属探、采、选为主营业务,以拓展有色资源储量为核心,立足
西藏,在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扩大及夯实采、选矿加工产业链,通过资源开发与资
本运营的有效结合,将公司发展成为在西南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集地
质勘探、开采、选矿于一体的有色金属矿业企业。
二、公司的发展计划
(一)围绕铅锌锑银矿,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铅锌锑银矿的采选,公司将紧紧围绕该主营业务做大做
强,对现有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有序的开发,在安全生产和资源储备稳定的前
提下加大铅锌锑银矿开采力度,逐渐扩大铅锌锑银矿的生产规模。
1、加强矿产资源开采力度
(1)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提升改善现有采矿工艺技术,扩大生产规模,
提高回采率,优化运输方式,实现均衡、稳定、高效采矿。
(2)对现有选矿工艺技术进行升级,提升现有选矿装备技术水平、提高选
矿技术工艺指标,着手采用竖井开采替换斜井开采,保障年采矿规模的逐步扩大。
(3)配套建设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程,保障采矿力度和安全生产同时推进。
2、提高矿产资源浮选效率
2-416
招股意向书
(1)对现有选矿技术进行升级,对现有选厂进行自动化改造、工艺改进和
设备升级,提高选矿工艺指标和精度,加强原矿石的高效利用和成品精矿粉的质
量控制。
(2)采用新的药剂配方,在保证精矿品味的同时,提高选矿回收率。
(3)针对氧化矿进行多次浮选试验,改进浮选工艺,高效利用原矿石。
(二)增加矿产资源储备
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作为资源型的矿业企业,不断获得优良的矿产
资源是公司可持续发展最基本的保障。本公司目前虽然拥有储量较为充足的矿产
资源,但仍十分重视并争取获得更加优质的战略后备资源,并建立长期稳定的资
源勘探、储备和开采战略机制。本公司将通过以下策略扩大矿产资源储备:
1、进一步勘探现有矿山以及周边地区的矿产资源。
2、利用公司在西藏及周围省区的影响力,对西藏及周围省区内的矿产资源、
小型矿业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收购具有开发价值的采、探矿权。
3、加大与矿业领域主要科研机构、行业伙伴的合作力度,增强对西藏及周
围省区优质矿产资源信息的了解和勘探开发能力。
(三)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全方位提升人才储备
人力资源是现代企业管理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公司一贯重视人力资源的
管理与储备,重视对公司员工的培养。未来,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人力资源
的储备与运用增加投入。
1、加强人才引进
在技术人才方面,公司与中国地质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中国地质调查局
等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战略合作,在公司内部设立研究及实习岗位,
为有志于在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的人才提供接触实务的渠道,同时也为公司储备技
术人才。
在管理人才方面,公司以开放、宽容、务实的态度,积极争取具有丰富行业
2-417
招股意向书
经验、企业管理经验的人才加入公司。
2、优化人才管理
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和
组织构架,建立健全公司绩效管理和激励制度。
(四)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品牌知名度
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现有客户群,通过产品适度多元化、提高采选工艺
水平生产出高附加值的产品,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培育发展长期合作伙伴。
在客户结构布局方面,公司将加强与国内、国际领先矿业冶炼企业的战略合
作,逐步提高客户中知名企业、高端客户的占比,促进客户结构的科学化、合理
化。
(五)广泛开展战略合作,完善运营体系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与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在勘探、生产、营销等方面,采
取内生式和借鉴式的方式来提升水平,协调发展。
1、勘探方面
公司与行业内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组织进行合作,利用合作伙伴的科
研能力,积极对西藏自治区的矿山进行勘探和研究,在资源储备方面取得了很多
成果。
2、生产方面
公司加强与设备供应企业的合作研究,提高生产设备的采掘能力、安全系数
和生产效率。
(六)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实现滚动发展
公司认识到未来企业的发展模式,必然是产业与资本的深度融合,实体经济
与虚拟经济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公司目前财务结构合理,资产优良,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借助
资本市场的力量,利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以及产品组合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
2-418
招股意向书
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高速、正向的滚动发展。
三、公司实现发展目标所依据的假设
(1)本次股票发行能够如期完成,募集资金能够按时到位,拟投资的项目
按计划进行并形成经营能力;
(2)国际、国内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家宏观经济及相关产业政策不会发
生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3)本公司所在行业正常发展,不发生重大不利市场变化;
(4)公司所处行业格局不会发生不利于公司运营的重大变化,公司所拥有
的主要竞争优势继续发挥应有作用;
(5)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无重大变化;
(6)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外汇市场及资本市场不会发生对本公司运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7)没有无法预测或不可抗拒因素对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资金方面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有色金属采掘,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矿产资源的勘探、
储备、开发等环节都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支持,且矿产资源从勘探到形成生产能
力进而带来正向现金流入的周期较长,资金对于维护公司运作与持续发展至关重
要。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仅靠自有资金或银行
贷款难以支持公司实现上述发展目标。
(二)人才方面
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生产管理、资源调配、战略规划、资金管理等方
面需要大量的人才,如果人才引进和培训速度无法匹配公司发展速度,可能会影
响项目的实施,从而影响公司发展计划的实现。另外,公司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对
2-419
招股意向书
高端人才的引进也有一定程度的制约。
(三)管理方面
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是支撑公司正常运转的重要因素。本公司已根据上市
公司规范要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但是公司规模的扩大对于相关机制、
制度的落实、管理层的决策和执行能力将提出更高的要求。
五、实现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扩宽融资渠道
若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公司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确保在最短时
间内运营投产,形成可持续的规模化生产以及现金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合理利用股权、债
权等多种融资方式,扩宽融资渠道,打造多层次、稳健的财务结构,为公司的发
展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
(二)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将以开放的态度,进一步提升技
术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速度,制定配套的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
提升高学历人才的占比。未来公司将不断通过完善人力资源管理、考核、培养、
使用、奖惩一体化的机制,稳定现有的管理和技术团队,通过培训等方式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计划的如期实施,使之能够与公
司的发展速度相匹配。
(三)健全现代化管理制度,全方位提升管理能力
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将积极学习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先进管理方
法,从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管控模式等方面,通过调研、培训等方式全方位提
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竞争力与凝聚力,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四)树立先进的企业文化,提升企业软实力
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使公司员工齐心协力共谋发展,为规
2-420
招股意向书
划实施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六、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发展计划是在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的延伸和深化,是建立在公司核心
竞争力及综合实力基础上的业务拓展。拟投资项目和具体的业务发展计划是在现
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的规模扩张,充分利用了现有业务的生产和技术条件、业务模
式、人员储备、管理经验、客户基础和销售网络,属于一脉相承的关系。
七、本次发行对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1)业务发展目标建立在公司现有经营状况和募投资金项目顺利实施的基
础之上,本次发行将为各拟投资项目提供资金来源。
(2)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将受监管机构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指导和约束,从而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现代
化组织管理体系,为企业未来的稳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本次发行之后,公司登陆A股市场,为后续融资和收购等资本运作创
造良好条件。
(4)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拟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
人才保障。
(5)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树立公司品牌形象,
为扩大销售市场提供重要的动力。
2-421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三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确定依据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决定申请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数量为 5,200 万股。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最终发行股数以及通过市场询价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确定的发行价格而确定。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万
资(万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元)
西藏隆子县扎西
康铅锌多金属矿
1 48,732.53 23,000.00 23,000.00 - -
采选改扩建工程
项目
华钰公司勘探项
2 15,261.61 3,000.00 3,000.00 - -

隆子县桑日则铅
2.1 锌多金属矿详查 5,007.01 1,200.00 1,200.00 - -
项目
当雄县拉屋矿区
2.2 铜铅锌矿详查项 5,083.37 800.00 800.00 - -

昂仁县查个勒铅
2.3 5,171.23 1,000.00 1,000.00 - -
锌矿勘探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18,000.00 7,362.00 7,362.00 - -
总计 81,994.14 33,362.00 33,362.00 - -
注:根据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以上项目所需募集资金投入合计为 3.34 亿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
2-422
招股意向书
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付
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相关项目剩余款项及根据监管机构
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本次发行计划实施后,实际募集资金量较募集资金项目需求若有不足,则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审批情况
募投项目的审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 环评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
西藏隆子县扎西 《关于西藏隆子县扎西康铅
限公司山南地区隆子县扎西
康铅锌多金属矿 锌多金属矿采选改扩建工程
1 康铅锌多金属矿采选改扩建
采选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
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藏发
项目 环审[2013]124 号)
改产业[2013]793 号)
《关于西藏隆子县桑日则铅
隆子县桑日则铅
锌多金属矿详查环境影响报
2.1 锌多金属矿详查
告表的批复》(藏环审
项目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 [2013]157 号)
限公司隆子县桑日则铅锌多
《关于西藏拉萨当雄县拉屋
当雄县拉屋矿区 金属矿详查项目、当雄县拉屋
铜铅锌矿详查环境影响报告
2.2 铜铅锌矿详查项 矿区铜铅锌矿详查项目、昂仁
表的批复》(藏环审[2013]156
目 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项目纳
号)
入上市募投项目组成的意见》
(藏发改产业[2013]493 号) 《关于西藏日喀则地区昂仁
昂仁县查个勒铅 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环境影
2.3
锌矿勘探项目 响报告表的批复》(藏环审
[2013]158 号)
(四)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关于募投项目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五)募集资金的管理与运用及专户存储安排
本公司制定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对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原则、专项账户的设立、使用方向及变更、使用监管以及超
募资金的使用等作了详尽规定。
2-423
招股意向书
公司成功发行并上市后,将严格遵照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请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三)公司本次发行融资的必
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公司拥有扎西康矿山、拉屋矿山 2 座生产型矿山及 4 个探矿项目,目前控制
铅、锌、铜、锑、白银资源储量分别达到 83.04 万金属吨、126.70 万金属吨、
2.80 万金属吨、18.73 万金属吨和 2,141.38 金属吨,并已形成合计超过 65 万吨
/年的矿山采矿能力和 2,800 吨/日的选矿能力,成为西藏自治区内生产规模较大
和效益较好的矿山企业。2015 年,公司精矿产量分别为:铅锑精矿(含银)
43,336.05 吨、锌精矿 43,791.19 吨、铜精矿 741.30 吨,折合铅金属 20,593.37
吨、锌金属 22,100.52 吨、铜金属 129.06 吨、锑金属 4,523.95 吨、银金属 83.16
吨。除核心的采选生产业务以外,公司还经营有色金属贸易业务,并筹划向有资
源优势的冶炼领域拓展。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西藏隆子县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采选改扩建
工程项目、华钰公司勘探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除偿还银行贷款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均是围绕公司现有矿山和矿权开展的,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与公司生产
经营规模相适应。
2、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19,245.2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04,008.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07,320.04 万
2-424
招股意向书
元。2015 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835.32 万元,利润总额 19,140.25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253.3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5,553.27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数额相对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而言较为适中。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3、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相适应
公司于 2002 年设立,耕耘有色金属行业已十余年,目前是西藏自治区内生
产规模较大和效益较好的矿山企业。公司充分掌握了分段凿岩阶段矿房法、浅孔
留矿法等采矿技术,以及破碎、筛分、磨矿、浮选、浓缩、过滤等选矿工艺。公
司具备较强的地质勘查能力,拥有西藏国土厅颁发的 54201411600008 号地质
勘查资质证书。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相适应。
4、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拥有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层,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勘探资源、开发矿山的
优秀团队。公司管理层对国内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有深刻理解,能够
及时制订和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使公司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经营团
队积累了丰富的高海拔环境下的矿山采选技术和生产管理经验。因此,本次募集
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西藏隆子县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
1、项目背景
本公司位于西藏隆子县的扎西康矿山生产系统于 2006 年建成并投入生产,
2-425
招股意向书
运行正常。该矿山于 2009 年 11 月完成了 4,580 米标高以上的设计,目前该标
高以上的平硐开采已全部结束,正在掘进 4,580 米以下中段,因此需要对该标高
以下的开采进行设计规划和施工投资。
另外,与扎西康矿山及扎西康 2,500 吨/日选矿厂配套的尾矿库也需要进行
扩容。
2013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取得了西藏国土厅颁发的“西藏山南隆子县扎西康
铅锌多金属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 201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生产规模为 60 万吨/年。201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取得了该采矿权的矿产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在国土资源部备案的证明文件。本次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是在
依法取得采矿权证的前提下,依据最新的储量评审数据,在原有矿山工程及设施
(斜坡道、平硐、空压机站、机修站、供配电系统等)的基础上,进行深部开拓
工程和配套尾矿库扩建工程,扩大原矿开采规模,提升公司未来总体利润水平。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井、辅助竖井系统、斜坡道、4580 米中段工
程、回风系统、给排水系统、运输系统、废石场等。尾矿库建设部分包括尾矿库
初期坝、堆积坝、排洪系统、尾矿运输设施和回水系统设施等。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采矿、选矿并销售金属精矿产品。本项目意在通过扩大
原矿生产能力,以增加金属精矿产量,与本公司当前主要业务一致。
2、项目投资概算与效益分析
(1)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 48,732.53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6,994.64 万元,其他费用
3,728.69 万元,基本预备费 3,653.77 万元,流动资金 4,355.43 万元。
(2)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 48,732.53 万元,项目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31.46%,
投资回收期 4.92 年。
3、项目技术水平及设备选择
(1)设计方案
2-426
招股意向书
本次设计开采对象为地质报告提供的扎西康矿区内 V、VI 号等八个矿体,主
要对扎西康矿山 V、VI 矿体进行扩建,形成合理完善的矿山开拓系统,达到技术
可靠、生产安全、经济合理的生产规模。同时,对标高 4,580-3,930m 中段进行
开采。
本次项目设计采矿生产规模为 60 万吨/年,选矿生产规模也为 60 万吨/年。
本项目采用地下开采,设计采矿回采率 86%、贫化率 9.2%,选矿采用浮选工艺,
设计选矿回收率铅 92%、锌 86%、银 88%。
本矿山井下生产的矿石运至配套的扎西康选厂进行选矿,矿山的最终产品为
铅锑精矿(含银)和锌精矿。尾矿通过管线输送至尾矿库堆放。
(2)生产工艺流程
本次扩建开拓工程设计为一个系统:主竖井为箕斗竖井,作为矿石提升运输
通道;辅助斜坡道向下延深,再由施工罐笼竖井作为辅助竖井,提升废石等。进
风利用辅助竖井,回风利用 6 号平硐向下延深盲竖井,接力回风,通风采用抽出
式通风系统。采矿时,对于主矿体(厚矿体,厚度≥6m),主要采用“分段凿岩
阶段矿房法”,穿脉装矿,采用铲运机出矿;对于主矿体的边部和小矿体(薄矿
体,厚度<6m),主要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沿脉装矿,采用铲运机出矿。
采出的矿石运至扎西康选厂,经过三段一闭路的碎矿流程以及二段闭路磨矿
流程,然后进入浮选流程。铅浮选流程为一次粗选、三次扫选、四次精选,脱水
后得到铅锑精矿(含银);锌浮选流程为一次粗选、三次扫选、三次精选,脱水
后得到锌精矿。
尾矿通过管线输送至尾矿库堆放。
(3)尾矿库
公司现有的尾矿库(一期)位于扎西康矿山的东南侧,距矿区约 38 公里。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尾矿库扩建工程(尾矿库二期工程)。尾矿库二期工程拟建于
尾矿库一期工程西侧,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在原尾矿库西侧建设初级坝,以
3,840-3,857 米标高间形成的库容堆放尾矿,坝高 17 米。第二阶段工程对原尾
矿坝北部坝段进行加厚,然后采用堆积坝方案,堆积坝总高为 30 米,分为 6 期
2-427
招股意向书
子坝,最终总坝高 47 米,总占地面积为 0.629 km2,总库容可增加至 980×104
立方米。
(4)主要设备
根据矿山的开拓方案、采矿工艺,矿山采掘过程中,大量现存的辅助设备可
以利用,如通风设备、压气设备、排水设施、机修设施等。而采矿、掘进设备需
要新购,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掘进机 EBZ200H 台
2 铲运机 CY-2.0 台
3 中深孔凿岩机 YGZ-90 台
4 凿岩台车 Boomer 281 辆
5 移动式液压破碎车 待定 辆
6 自卸汽车 12.5t 辆 11
7 掘进出碴设备 台
4、项目生产材料及能源动力供应情况
(1)生产材料
根据采选工艺设计,该项目生产材料的消耗主要在掘进和采矿阶段,包括乳
化炸药、非电雷管、导爆管、钎钢、钎头、轮胎、木材。尾矿库项目在日常经营
中不消耗生产材料。
(2)燃料动力
根据公用工程设计,本项目燃料动力主要为柴油、机油及其他油料。
(3)供电
本项目的生产电源为双电源:初期全部取自现有的发电机站,除空压站直接
由发电机站双电源路 0.4KV 供电外,其他经升压后到矿山 10KV 总配电室,统
一向进、压风机,主、副井矿用提升机,井下各中段变电所采用 10KV 双电源架
空线或阻燃电缆供电。
扩建工程完成后,电力负荷分布如下:
2-428
招股意向书
地表主井矿用提升机:500KW;地表副井矿用提升机:355KW;地表抽风
机:2×2×250KW;地表空压机站:1284KW;井下 4580 中段采掘变电所
2×315KVA;井下 4530 中段采掘变电所 2×315KVA;井下 4530 中段采掘变电
所 3×220KW 水泵和 2×200KVA 直流电源;井下 4280 中段 3×280KW 水泵。
根据矿山扩建工程生产能力、开拓方式及矿机配置,在最下部开采时生产能
力也不会增加,主、副井可向下延伸到最下部开采;风机在最下部开采时,供电
能力需要增加,水泵安装在最下部供电能力需要增加。最大可能在上部采矿下部
基建时增加一些基建用电设备,增加负荷在 600KW 以内。
(4)供水
本项目井下供水自成系统,4,620m 以上中段生产供水由斜坡道水池泵送至
各个生产中段,4,580m 中段及以下的生产用水由 4,657m 斜坡道硐口上方的水
池靠自然压差解决,多余的坑内涌水经沉淀后外排。
(5)供气
扎西康矿山现有供气能力为 222 立方米/分钟,深部扩建工程进程中最大耗
气量为 266 立方米/分钟,因此拟增加配备一台大型风冷空压机,并逐渐更新原
设备。
矿山现有压气管从 4,660 工业场地,通过斜坡道进入 4,580m 中段,在 4,530
中段以下开采时,从辅助竖井井筒敷设管道到下部各个中段。
5、环境保护情况
本矿区生产主要污染源是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针对不同的污染
源,公司分别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1)除尘处理
矿山在产生粉尘较大的地方采用通风排尘、喷雾降尘等措施。矿山采用抽出
式通风系统,采用机械通风,全矿总风量为 83.5 立方米/秒,总负压为:容易时
期 1,155 帕,困难时期 1,487 帕。
(2)废水处理
2-429
招股意向书
选厂生产用水除工艺特殊要求外,大部分为循环用水。精矿浓密脱水溢流全
部直接返回生产使用,选矿生产车间的冲洗地面等一般生产废水全部汇集到厂房
排水沟,与尾矿一起经溜槽与管道排至尾矿库沉淀、堆存,尾矿库上清液全部返
回选矿生产,回收利用。
采矿用水主要用于井下湿式凿岩、出碴洒水等工作,损失补充及生活冲洗等,
耗水量为 455 立方米/天。
在井下设水仓收集井下涌水,坑道设排水沟,同时收集生产喷洒水,流入水
仓,由井下水泵房统一将井下水提升到地表的用水处理厂,一部分用于井下喷洒
除尘及凿岩,剩余部分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处理
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平均废石量为 122 吨/天,废石堆存在矿区西北方向的
新建废石场。
(4)噪声处理
全矿主要噪声源为井下爆破、采掘机械、通风机、地面空压机等。井下噪声
源距地面数百米,噪声强度随距离的增加衰减后,对地面影响甚微;对空压机、
发电机等强噪声源设置消音器和利用建筑隔声,使整个矿、厂区周围的噪声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中 III 类标准要求。
(5)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预计项目建设期一次性环保投资 930.8 万元,占总投资的 1.91%;运营期每
年所需环保费用为 168 万元。
6、项目土地情况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在扎西康矿山厂区内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
7、项目组织方式
本项目由山南分公司负责实施。
8、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2-430
招股意向书
本项目于 2013 年年底正式开工,基建期为 3 年,计划于 2017 年全面建成
投产。
9、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本公司判断该项目实施后的产品将顺利实现销售,不会造成产能过剩或存货
积压,主要原因为:①国内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矿石自给率不高,对外购精矿依
赖严重,国内有色金属矿产品市场实际属于卖方市场,未来这种情况将长期存在;
②中国对铅、锌、锑、银的需求量不断增长,市场前景良好;③本公司的精矿产
品品位较高,一直受到冶炼企业和贸易商的认可。
(二)华钰公司勘探项目
1、项目概况
本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丰富优质的矿产资源储量。长期以来,公司
致力于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此举既为公司拓展可持续发展空间,亦奠定了公司
在有色金属采选业的地位。为了实施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本公司计划在桑日则、
拉屋、查个勒矿区加大地质勘查工作。公司勘探项目预计需投入勘探经费
15,261.61 万元,拟部分采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
各勘探项目经费概算及使用计划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勘探项目 勘探区域 经费概算(万元)
隆子县桑日则铅锌多金属矿详
1 西藏自治区隆子县桑日则矿区 5,007.01
查项目
当雄县拉屋矿区铜铅锌矿详查
2 西藏自治区当雄县拉屋矿区 5,083.37
项目
3 昂仁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项目 西藏自治区昂仁县查个勒矿区 5,171.23
总计 15,261.61
各勘探项目矿权取得情况如下所示:
序 矿权持有 矿权面积
勘探项目 矿权证书号 有效期
号 人 (km2)
隆子县桑日则铅锌 2014.5.14-
1 华钰公司 T54520080602008482 15.39
多金属矿详查项目 2016.5.14
当雄县拉屋矿区铜 2014.5.9-
2 华钰公司 T54120080802012572 17.02
铅锌矿详查项目 2016.5.9
2-431
招股意向书
序 矿权持有 矿权面积
勘探项目 矿权证书号 有效期
号 人 (km2)
昂仁县查个勒矿区
2015.3.23-
3 外围铅锌矿勘探项 嘉实矿业 T54120081002015907 2.62
2016.3.1

2、本次勘探主要任务
(1)隆子县桑日则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
① 开展 1:5000 地质修测和 1:2000 地形地质测量,基本查明区内地层、
构造、岩浆岩分布及其与矿化的关系,评述成矿地质条件。
② 对已知 VII、VIII、X 号矿体,主要以钻探工程为手段,进行系统控制。
基本查明矿体的空间延伸与品位变化情况,及夹石赋存情况;基本查明矿石类型、
矿物组合、脉石矿物种类及含量、矿石结构构造特征,有用及伴生元素的含量、
赋存状态及其空间变化情况。
③ 对重点地段开展大比例尺物探剖面测量,根据物探成果、矿化体地表露
头等找矿线索,以槽探、钻探工程为手段,进行验证,探寻找新的矿体。并根据
找矿成果,及时对新矿体进行系统控制。
④ 通过 1:5000 水、工、环地质测量工作,基本查明矿山开采技术条件。
⑤ 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开展矿石选(冶)和加工技术条件类比评价,
探讨有工业利用价值的共生矿产和伴生有用组分工业回收利用的可能性。
⑥ 加强综合研究,总结成矿规律,对矿区成矿潜力进行评价,提出下一步
勘查工作建议。
(2)当雄县拉屋矿区铜铅锌矿详查项目
① 通过系统工程控制,利用钻探工程对已发现的 I、II、III、IV、V、VI、
VII 等矿体加密和控边,基本查明矿体的赋存部位、形态、规模、产状、厚度及
其品位变化情况。
② 通过化探异常查证及已知矿化点的工程验证,预期通过进一步工作量的
投入,提高矿区勘查程度,扩大区内矿体规模,增加资源量。
2-432
招股意向书
(3)昂仁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项目
① 在详查工作的基础上,选择矿区内主矿体—IV、V、VIII、X 号铅锌矿体
和 XIV 号铜钼矿(化)体,通过系统或加密钻探、平硐等取样工程、系统采集各
类样品、矿床大比例尺地质填图、矿石质量研究、矿石可选性试验、矿床开采技
术条件调查等各种技术方法手段,详细查明成矿地质条件及内在规律,控制矿体
的特征、空间分布。
② 详细查明矿石物质组成、赋存状态、矿石类型、质量及其分布规律,对
可供综合利用的银、镓、铊等伴生矿产进行综合评价。
③ 详细查明矿区水、工、环境地质条件。
④ 探求资源量。
⑤ 对 11 号花岗斑岩体实施试验性钻探工程,进一步了解其深部矿化特征,
为可行性评价和矿山建设设计提供依据并提交有关的地质勘查报告。
3、本次勘探设计实物工作量
(1)隆子县桑日则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设计实物工作量
工 作 量
类别 工作项目 单 位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1∶2000 地形测量 Km2 4.5 5.5 10.0
勘探线基线测量 Km 16/14 6/5 22/19
测量
剖面线测量 Km/条 16/14 6/5 22/19
工程点测量 点 60 40 100
1∶5000 地质修测 Km2 15.36 - 15.36
1:2000 地质简测 Km2 4.5 5.5 10.0
地质测量 1∶5000 水文地质简测 Km2 15.36 - 15.36
1∶5000 工程地质简测 Km2 15.36 - 15.36
1∶5000 环境地质简测 Km 2
15.36 - 15.36
1:1 万大功率电法剖面测量 Km 30 -
物探 高密度电法测量 点 2600 - 2600
AMT 音频大地电磁测深 点 150 - 150
槽探 m3 2500 1500 4000
工程
机械岩心钻探 m 3865 13600 17465
2-433
招股意向书
工 作 量
类别 工作项目 单 位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基本分析样 件 300 975 1275
组合分析样 件 15 50
化学全分析样 件 9 5 14
光/薄片 件 50 50 100
岩矿测试
物相分析 件 10 10
小体重样 件 50 20
力学试验样 件 48 - 48
水质分析 件 5 - 5
选冶试验 试验室选冶试验 件 - 1 1
(2)当雄县拉屋矿区铜铅锌矿详查项目设计实物工作量
工作量
工作项目 单位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一、地形测量
(一)1:2000 专项地形测量 km2 - 2.49 2.49
(二)计算机成图
1、剖面图 cm 1000 4000 5000
2、柱状图 cm 6145 17000 23145
二、地质测量
(一)专项地质测量
1、1:2000 地质测量 km2 - 2.49 2.49
2、1:2000 地质修测 km2 2.4 - 2.4
三、钻探
机械岩心钻(0-200m) 710 2800 3510
机械岩心钻(0-300m) m 1980 4800 6780
机械岩心钻(0-400m) 1080 4300 5380
机械岩心钻(0-500m) 1845 3300 5145
机械岩心钻(0-600m) 530 1800 2330
四、岩矿试验
(一)岩矿分析
1、化学样(Cu、Pb、Zn、Ag) 件 1000 3000 4000
2、多项分析(Cu、Pb、Zn、Ag、Mo、
Co、WO3、As、Ga、Ge、CaF2、
件 10 -
Sn、Sb、Bi、S、Cd、Se、Te、In、
Tl)
2、组合样(Cu、Pb、Zn、Ag、Mo、 件 10 20
2-434
招股意向书
工作量
工作项目 单位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WO3、Cd、As、S)
3、物相分析(铅物相、锌物相、铜物
件 10 - 10
相)
(二)岩矿鉴定及试验
1、岩矿鉴定
薄片制片 件 20 20 40
薄片鉴定(复杂) 件 20 20 40
光片制片 件 20 20 40
光片鉴定(复杂) 件 20 20 40
2、小体重样 件 120 120 240
五、选冶试验
试验室选冶试验 件 1 -
六、其他地质工作
(一)测量
工程点测量 个 54 148 202
(二)地质编录
钻探编录 m 6145 17000 23145
(三)采样
1、岩心样 m 1000 3000 4000
2、小体重样 件 120 120 240
(四)岩心保管 m 5838 16150 21988
(六)设计编写
详查设计 份 1 -
(七)报告编写
详查报告 份 - 1
(八)报告印刷
详查报告 份 - 1
(3)昂仁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项目设计实物工作量
工作量
工作项目 单位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1:2000 地质测量 km2 2.15 - 2.15
1:2000 地质修测 km2 2.35 - 2.35
勘探线测量 M 4 -
工程点测量 点 110 -
2-435
招股意向书
工作量
工作项目 单位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1:2000 水文地质调查 km2 4.45 - 4.45
1:2000 工程地质调查 km2 4.45 - 4.45
1:2000 环境地质调查 km2 4.45 - 4.45
探槽 m3 500 -
平硐 M 345 -
钻探 M 5927 13639
基本化学样(4 项) 件 1200 7300
组合样 件 60 40
物相样 件 25 15
水化学样 件 5 -
小体重样 件 60 40
岩石物理力学试验样 组 15 5
同位素样 件 2 -
流体包体样 件 2 -
硅酸盐样 件 2 -
矿石选冶试验样 件 1 -
薄片 件 30 15
光片 件 20 10
地表水 3 处(设 地表水 3 处(设 地表水 3 处(设
观测站),勘探 观测站),勘探 观测站),勘探
钻孔 5 个,勘 钻孔 5 个,勘 钻孔 5 个,勘
水动态长期观测
探坑道 1 个, 探坑道 1 个, 探坑道 1 个,
泉(井)点 2-3 泉(井)点 2-3 泉(井)点 2-3
个 个 个
4、本次勘探投资预算情况
(1)隆子县桑日则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
预算(万元)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总预算
1、地形测绘 20.03 24.48 44.52
2、地质测量 109.71 37.41 147.13
3、物探 215.73 - 215.73
4、钻探 711.52 2,582.79 3,294.32
5、槽探 52.25 31.35 83.60
2-436
招股意向书
6、岩矿试验 11.86 32.99 44.85
7、其他地质工作 97.84 129.99 227.83
8、工地建筑 94.49 222.88 317.37
9、管理费 105.07 244.95 350.03
10、税金 85.11 196.53 281.64
合计 1,503.62 3,503.39 5,007.01
(2)当雄县拉屋矿区铜铅锌矿详查项目
预算(万元)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总预算
1、地形测量 - 15.48 15.48
2、地质测量 11.49 18.33 29.82
3、钻探 1,022.01 2,673.59 3,695.60
4、岩矿试验 29.69 54.86 84.54
5、选冶试验 8.12 - 8.12
6、其他地质工作 87.23 218.05 305.28
7、工地建筑 87.58 230.04 317.61
8、管理费 100.26 258.51 358.77
9、税金 75.20 192.95 268.15
合计 1,421.58 3,661.81 5,083.37
(3)昂仁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项目
预算(万元)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总预算
1、地质测量 86.29 - 86.29
2、槽探 11.00 - 11.00
3、平硐 88.17 - 88.17
4、钻探 1,154.87 3,007.39 4,162.26
5、岩矿试验 85.11 212.04 297.15
6、其他地质工作 96.28 169.22 265.50
7、工地建筑 80.42 180.44 260.86
总计 1,602.14 3,569.09 5,171.23
5、预期成果及资源储量估算
2-437
招股意向书
(1)隆子县桑日则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
本项目共预期获得铅锌锑金属资源量(332+333)30 万吨。
(2)当雄县拉屋矿区铜铅锌矿详查项目
本项目预期获得铜金属资源量(332+333)10 万吨,铅锌金属资源量
(332+333)20 万吨。
(3)昂仁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项目
本项目预期获得铅锌金属资源量(331+332)30 万吨,以及可供开采的铅
锌(铜钼)多金属矿产基地一处。
6、项目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情况
隆子县桑日则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专家评审通过,并于
2013 年 4 月 9 日取得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矿
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
当雄县拉屋矿区铜铅锌矿详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专家评审通过,并于 2013
年 4 月 9 日取得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矿产资源
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
昂仁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项目实施方案已经专家评审通过,并于 2013 年 1
月 6 日取得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矿产资源勘查
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
7、勘探支出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勘探开发项目,是贯彻实施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之一,将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后续保障。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存在较
大的不确定性,无法保证地质勘查一定能够按预期发现经济上可行的储量。但如
勘探开发获得预期的矿产资源储量,则将为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价值和未来收
益。
(三)偿还银行贷款
2-438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本公司进行了大量资本性支出,除公司股东资本金投入外,主要
依靠向银行借款筹集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47.44%。公司的有息债
务(全部为银行贷款)为 76,750 万元,占总资产的 35.01%,其中短期借款和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合计为 59,550 万元,占总资产的 27.16%。
总体来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短期还款压力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支出及其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如下表: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利息支出 2,936.04 3,325.90 2,757.43
净利润 15,930.12 20,349.93 12,561.04
占比(%) 18.43% 16.34% 21.95%
因此,公司拟利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7,362 万元偿还短期银行贷款,以降低
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经营安全性和资产流动性,
满足公司业务扩张和发展战略的需要。
1、满足公司业务扩张和战略发展的需要
公司最近几年对资源整合的力度不断加强,以实现业务规模扩张和可持续发
展。公司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与矿产资源开发力度,与之相匹配的营运资金需
求亦不断增加。
公司成立以后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自身积累来实现发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较高,流动资金补充渠道相对单一。报告期内,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非
流动资产大量购建,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显著降低。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0.39 倍和 0.35 倍,显著低于行业平均值。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公司名称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兴业矿业 0.66 0.34 0.86 0.66
盛达矿业 2.30 2.13 1.36 1.14
建新矿业 1.26 1.19 3.84 3.67
银泰资源 5.62 5.29 7.11 6.75
2-439
招股意向书
平均值 2.46 2.24 3.29 3.05
中值 1.78 1.66 2.60 2.40
本公司 0.39 0.35 0.42 0.32 0.32 0.26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5 年年报,因此无 2015 年可比数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41,700 万元,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借款余额为 17,850 万元,即一年之内到期的银行借款总额为 59,550 万
元,占 2015 年 12 月末总资产的 27.16%和净资产的 51.68%。
因此,公司短期内营运资金较为紧张,对公司业务扩张和战略发展造成压力。
以 2015 年 12 月末情况为例,如以 7,362 万元偿还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
的银行借款,则本公司的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总额将下降至
52,188 万元,占 2015 年 12 月末总资产的 23.80%和净资产的 45.29%,流动比
率和速动比率将相应回升至约 0.43 和 0.38。
因此,公司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银行借
款,将有助于缓解公司短期流动性压力,推动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2、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防范财务风险
有色金属采选业属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资。最近几
年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会,不断扩大公司规模,巩固和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但
由于公司主要依赖债务融资和自身积累,导致公司的债务规模偏大,资产负债率
也高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兴业矿业 29.95% 35.87%
盛达矿业 27.94% 32.52%
建新矿业 26.57% 15.07%
银泰资源 5.86% 4.59%
平均值 22.58% 22.01%
中值 27.26% 23.80%
本公司 47.44% 49.33% 53.9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5 年年报,因此无 2015 年可比数据
2-440
招股意向书
尽管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银行资信良好,但随着资产负债率的提高,
财务风险相应增加,债务筹资能力将受到一定限制。以 2015 年 12 月末情况为
例,如以 7,362 万元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则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回落
至约 44.08%。
因此,公司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
率,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的稳健性和抵抗风险的能力。
3、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
近几年,随着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公司的有息债务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 2,757.43 万元、3,325.90 万
元、2,936.04 万元。目前公司已将主要土地、房产和部分探矿权作为银行借款
抵押品,进一步获得银行低成本资金的能力受到较大限制。公司利用本次募集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将有效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本公司
盈利能力。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1、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本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着重提高多金属矿采
选能力和运行效率,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西藏隆子县
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拓宽本公司的发展空
间,提升铅锌多金属矿采选能力。华钰公司勘探项目将进一步增加本公司的资源
储量,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
本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
2、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本次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的开采能力和资源储备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对于提
高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有重要作用。公司勘探项目的顺利实施必将进一步提升
本公司金属矿产资源保有储量,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为本公司长期发展创造优
2-441
招股意向书
良环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扎西康矿山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使公司有更大的空
间推进资源拓展战略,增加资源储量,保证公司持续高速的发展。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净资产将大幅提高,资金实力得到增强,抗风险能
力和持续融资能力得到提升。
2、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完全发挥效益,因此存在发行后一段时
间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是随着本公司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本公司整
体盈利能力仍将保持较高的水平。
3、对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幅降低,从而增强本公司的长期偿债能
力、持续经营能力和融资能力,降低本公司的财务风险,使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趋于合理,同时进一步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强日常经营的灵活性和应变力,从而
使本公司适应未来几年战略发展和业务运营的需要。
4、对财务费用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减少本公司负债规模,减少每年财务费用
的支出,从而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盈利能力。
2-442
招股意向书
第十四章 股利分配政策
一、基本政策
本公司按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每年的股利分配政策,在符合国家财务会计
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进行。每年的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
拟定,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公司的股利分配形式包括现金和股票。
(一)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
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当先用当
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
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普通股股利。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
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述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得参与分配利润。
(二)制定股利分配方案主要考虑因素
本公司分配股利时,将考虑如下因素:
1、公司的财务业绩。
2-443
招股意向书
2、股东的权益。
3、整体营运状况及策略。
4、公司的资金需求。
5、在向股东支付股息,或在本公司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股息时所受到的
合约限制。
6、税收因素。
7、对公司信贷额度可能产生的影响。
8、法律法规限制。
9、董事会认为有关的任何其他因素。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一)2013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根据股东各自股比,向全体股东派发
2,620.80万元,即道衡投资获得1,336.61万元,福金兴获得786.24万元,华迪宏
翔获得241.11万元,华迪天宇获得128.42万元,西部有限获得128.42万元。该
次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二)2014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根据股东各自股比,向全体股东派发
4,680.00万元,即道衡投资获得2,386.80万元,福金兴获得1,404.00万元,华迪
宏翔获得430.56万元,华迪天宇获得229.32万元,西部有限获得229.32万元。
该次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三)2015年股利分配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制定2015年
2-444
招股意向书
度股利分配方案。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后公司新
老股东以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3年8月3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
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制定了本公
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年4月1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西藏华
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修订<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对该股
利分配政策进行了调整。
修订后的章程将自本次发行完成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次修订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445
招股意向书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
红;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
期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
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
营业务。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及监
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应当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同时,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
2-446
招股意向书
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盈
利和现金流预测情况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若公司预测未
来三年盈利能力和净现金流入将有大幅提高,可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
上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例如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反之,也可以在利润分
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下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或保持原有利润分配规划和
计划不变。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
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如公司所处行
业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或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或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
定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先形成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预案并应征求监
事会的意见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八)不予分红或扣减分红的特殊情况
1、当发生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时,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
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当公司股东未依法履行其公开承诺时,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有权扣
留该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应分配的现金红利。
五、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2-447
招股意向书
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包括: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股东要求和意愿;
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公司综合分析上述因
素,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的利润
分配应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
红;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448
招股意向书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
期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
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
营业务。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及监
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应当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同时,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
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及合理性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三)制定未来分
红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分红计划的考虑因素及合理性分析”。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意向书对利润分配事
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
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和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权益。
2-449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计划
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遵照信息披露充分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一)为投资者服务计划及信息披露的相关人员
1、公司将利用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及时、准确地公布招股意向书、上市公
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确保股东的知情权。
2、公司将通过定期举办推介会、邀请投资者来访及定期会晤等方式,实现
与投资者多层次、多形式的沟通。
3、公司管理层将有计划地参加大型国际、国内研讨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
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
4、公司将通过面对面会谈、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多种渠道,及时回答
投资者的咨询、提问。
5、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接待投资者、回复投资者咨询等工作。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陈兆华
联系电话:0891-6329000-8055
传真:0891-6329000-8100
电子信箱:chenzh@huayumining.com
(二)信息披露制度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
2-450
招股意向书
制定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发生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地监管规定的相关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
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露信息。
3、本公司依法披露信息时,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交所登记,
并在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本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将不
会先于指定媒体,不会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
告、公告义务,不会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4、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机构及
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不发生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
工作,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责任
人,负责管理具体信息披露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对董事会秘书进行协助。
5、公司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西藏证监局,并置备于公
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以法定形式报送上交
所。
二、重大合同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总额219,245.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107,320.04万元。考虑本公司的生产规模和行业特性,本公司于本节披
露的重大合同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交易金额100万元
(含)以上的合同,以及报告期的重大关联交易合同,或虽未达到该标准但对生
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
1、2011年11月8日,华钰有限与西藏农牧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签署了《专
2-451
招股意向书
利独占许可协议书》。西藏农牧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为申请号201010218005.3
的专利申请(“爬地柏扦插繁殖方法”)的申请人。合同约定西藏农牧学院资源
与环境学院许可华钰有限在中国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独占使用该项技术,
独占许可期限为六年。
2、2012年9月29日,华钰有限与郑有业、孙祥、薛兆龙、高顺宝、刘敏院
签署了《软件著作权独占许可协议书》。上述自然人为编号2010SR093313的区
域化探矿致异常快速评价软件的著作权人。合同约定上述自然人无偿许可华钰有
限在中国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独占使用该项技术,独占许可期限为五年。
3、2012年10月10日,华钰有限与孙祥、郑有业、高顺宝签署了《著作权专
有许可使用协议》。上述自然人为登记号为国作登字-2012-A-0071986的文字作
品《“协优”成矿预测法》的合作作品著作权人。合同约定上述自然人授权华钰
有限独家地、专有地在中国地区(含港、澳、台地区)无偿使用上述作品由著作
权人享有的一切权利,授权期限为五年。
(二)重大关联交易合同
1、2013年3月1日,公司与道衡投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公司将
其位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中房屋租给道衡投资办公使用,租用
期限为2013年3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2013年3月1日,公司与周振海签署了《公路运输合同》,合同编号为
HYCG-201203-01-01。合同约定周振海向公司提供物资运输服务,价格为2300
元/次(每次运输货物车辆运载量不超过8吨),合同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
3、2008 年 12 月 30 日,刘建军与建行西藏分行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约
定,刘建军为华钰有限与建行西藏分行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签署的合同编号为
2008-187 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提供全部债务连带责任担保。
4、2010 年 6 月 24 日,西部有限与国开行签署《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币资金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西部有限为华钰有限与国开行签署的合
同编号为 6300091462010140157 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
2-452
招股意向书
5、2010 年 9 月 20 日,刘建军、周爱英与国开行签署《国家开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刘建军、周爱英为华钰有限与国开行
签署的编号为 6300091462010200200 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金额为 12,000 万元。
6、2010 年 9 月 20 日,刘建军与建行西藏分行签署《自然人保证合同》。
合同约定刘建军为华钰有限 2010 年 9 月 20 日与建行西藏分行签署的合同编号
为 2010-59 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提供全部债务连带责任担保。
7、2012 年 1 月 1 日,刘建军与建行西藏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为 2012-003(自保)。合同约定刘建军为华钰有限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 月 30 日期间的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责任最高限
额为 30,000 万元。
8、2012 年 1 月 1 日,西部有限与建行西藏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为 2012-003(保)。合同约定西部有限为华钰有限提供最高额保证,最
高限额为 15,000 万元。
9、2012 年 12 月 28 日,西部有限与国开行签署《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人民币资金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西部有限为公司与国开行签署的合同
编号为 6300091462010200200 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及合同编号为
6300091462010200200001 的借款合同变更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为 12,000 万元。
10、2013 年 1 月 29 日,刘建军、周爱英与国开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
约定刘建军、周爱英为公司 2013 年 1 月 29 日与国开行签署的合同编号为
5400201301100000030 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
额为 15,000 万元。
11、2013 年 1 月 29 日,西部有限与国开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西
部 有 限 为 公 司 2013 年 1 月 29 日 与 国 开 行 签 署 的 合 同 编 号 为
5400201301100000030 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
额为 15,000 万元。
2-453
招股意向书
12、2014 年 1 月 22 日,刘建军、周爱英与国开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
司与国开行签订的 15,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编号 5400201401100000059)提
供担保,担保额为 15,000 万元。
13、2014 年 1 月 26 日,刘建军与中行西藏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为 2014 年人保字 804 号,为公司与中行西藏分行一定期限内的借款提
供担保,所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10,000 万元。
14、2014 年 5 月 28 日,刘建军与中行西藏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为 2014 年人保字 836 号,为公司与中行西藏分行签署的编号为 2014
年额字 836 号的《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担保,所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29,000
万元。
15、2014 年 6 月 26 日,刘建军、周爱英与国开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
司与国开行签订的 18,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编号 5400201401100000055)提
供担保,担保额为 18,000 万元。
16、2015 年 1 月 19 日,刘建军、周爱英与建行西藏分行签订《自然人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为 2015-006(保),为公司与建行西藏分行签署的编号为
2015-006 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额为 9,200 万元。
17、2015 年 1 月 22 日,刘建军、周爱英与国开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
司与国开行签订的 15,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编号 5400201501100000096)提
供担保,担保额为 15,000 万元。
18、2015 年 5 月 20 日,刘建军与中行西藏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为 2015 年人保字 812 号,为公司与中行西藏分行一定期限内的借款提
供担保,所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24,400 万元。
19、2015 年 12 月 30 日,刘建军、周爱英与建行西藏分行签订《自然人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为 2015-066(保),为公司与建行西藏分行签署的编号为
2015-066 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额为 5,500 万元。
(三)其他重要商务合同
2-454
招股意向书
1、采购合同
(1)2015年3月16日,山南分公司与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山南供电公司
签署了《高压供用电合同》,合同编号SGTYHT/14-GY-001。合同约定公司该
公司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公司收取电费,有效期三年。
2、借款合同
(1)2010 年 9 月 20 日,华钰有限与国开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为 6300091462010200200。合同约定公司向国开行借款 1.20 亿元,
借款期限为 2010 年 10 月 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利率为当时五年期以上借
款基准利率 5.94%,每年 6 月 21 日调整一次。
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国开行签署《借款合同变更协议》,合同编号
为 6300091462010200200001 。 合 同 约 定 对 于 合 同 编 号 为
6300091462010200200 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变更担保方式,取消原抵押
担保,西部有限、刘建军、周爱英提供全额债务连带责任担保。
(2)2013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中行西藏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为 2013 年流借字 827 号。合同约定公司向中行西藏分行借款 1.00 亿
元,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2013 年 5 月 27 日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年利率为
4.17%,12 个月调整一次。
(3)201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与建行山南分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
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2013-010。合同约定公司向建行山南分行借款 0.70 亿元,
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利率为基准利率 4.17%,12 个月调整一次。
(4)2014 年 6 月 6 日,公司与建行西藏分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合同》,合同编号为 2014-029。合同约定公司向建行西藏分行借款 0.70 亿元,
借款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6 日至 2016 年 6 月 5 日,利率为基准利率 4.17%,12
个月调整一次。
(5)2014 年 6 月 26 日,公司与国开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合
同编号为 5400201301100000055。合同约定公司向国开行借款 1.8 亿元,期限
为 2014 年 6 月 26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合同项下每笔借款的底线利率为该
2-455
招股意向书
笔借款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西藏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
率,合同项下每笔借款的利率为该笔借款的《借款凭证》上载明的借款利率,该
利率不得低于前述底线利率。
(6)2015 年 1 月 19 日,公司与建行西藏分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合同》,合同编号为 2015-006。合同约定公司向建行西藏分行借款 0.92 亿元,
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9 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利率为固定利率 3.62%。
(7)2015 年 1 月 22 日,公司与国开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合
同编号为 5400201501100000096。合同约定公司向国开行借款 1.5 亿元,借款
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22 日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利率为固定利率 3.62%。
(8)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与中行西藏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为 2015 年流借字 812 号。合同约定公司向中行西藏分行借款 0.50 亿
元,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20 日至 2016 年 5 月 19 日,利率为基准利率 3.12%。
(9)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中行西藏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为 2015 年流借字 813 号。合同约定公司向中行西藏分行借款 0.70 亿
元,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28 日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利率为基准利率
3.12%。
(10)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建行西藏分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
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2015-066。合同约定公司向建行西藏分行借款 0.55 亿元,
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9 日,利率为固定利率 2.35%。
3、抵押合同
(1)2014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中行西藏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为 2014 年抵字 836 号。合同约定公司以其合法拥 有的证号为
T54120080802012572 的拉屋探矿权作为抵押,为公司与中行西藏分行签署的
编号为 2014 年额字 836 号的《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最高
限额为 29,000 万元。
(2)2014 年 6 月 26 日,公司与国开行签署《人民币资金贷款抵押合同》,
合同约定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证号为 T54120081002016493 的西藏山南隆子县
2-456
招股意向书
柯月铅矿详查探矿权作为抵押,为公司与中行西藏分行签署的编号为
5400201301100000055 号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
押最高限额为 18,000 万元。
(3)2015 年 1 月 19 日,公司与建行西藏分行签订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
号为 2015-006(质)。合同约定公司以西藏山南隆子县桑日则铅多金属矿详查
证(编号:T54520080602008482)为质物对本金人民币 5,500.00 万元及利息
等进行担保。
(4)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与中行西藏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为 2015 年抵字 812 号。合同约定公司以其合法拥 有的证号为
T54120080802012572 的拉屋探矿权和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华钰大道东
侧 3500 亩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为公司与中行西藏分行签署的编号为 2015 年
额字 812 号的《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最高限额为 17,400
万元。
(5)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与建行西藏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
同编号为 2015-006(抵)。合同约定公司以自有土地(拉城(经)登 2011-002
号)、房屋(拉房 20130 字第 90232 号)作为此合同的抵押物,该笔抵押合同
为 2013 年 12 月 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在建行西藏分行的借款提供保证抵
押,抵押责任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
4、施工合同
(1)2014年4月8日,山南分公司与西藏振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竖
井工程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HYSN-2014-03。合同约定该公司承包西藏华钰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隆子县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竖井及其附属工程,工程总价为
2,220.00万元,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10日。
(2)2015年1月22日,拉屋分公司与福建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施
工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HYLW-2015-001。合同约定该公司承包拉屋铜铅锌
矿基建开拓、采准、探矿工程施工,按工程量结算,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
2-457
招股意向书
(3)2015年1月22日,山南分公司与中十冶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
《生产采矿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HYSN-2015-06。合同约定该公司承包扎西
康矿山生产采矿项目工程,按采矿量结算,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4)2015年1月28日,拉屋分公司与福建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当
雄县拉屋铅锌多金属矿生产采矿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HYLW-2015-002。合
同约定该公司承包拉屋矿山生产采矿工程,按采矿量结算,工期为2015年1月1
日至2015年12月31日。
(5)2015年1月28日,拉屋分公司与南阳市祥瑞矿山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签署了《坑内钻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HYLW-2015-04。合同约定该公司承
包拉屋矿山坑内钻工程,按工程量结算,工期为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12月
31日。
(6)2015年3月20日,山南分公司与中十冶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
《隆子县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矿山基建开拓及采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合同
编号HYSN-2015-04。合同约定该公司承包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矿山基建开拓、
采准工程、探矿工程,按工程量结算,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7)2015年4月5日,山南分公司与淮南润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工
程建设合同》,合同编号HYSN 2015-05。合同约定该公司承包柯月矿区人员定
位、监测监控、通信联络“三大系统”工程建设,预算工程总价220万元,工期
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8)2015年5月20日,嘉实矿业与重庆渝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签署了《建
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HYJS-201505-20。合同约定该公司承包昂仁
县如莎乡查个勒矿山炸药库建筑工程,合同总价297.8万元,工期为2015年5月
20日至2015年7月20日。
(9)2015 年 6 月 5 日,嘉实矿业与西藏集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建
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HYJS-2015-06-05,。合同约定该公司承包西
藏昂仁县查个勒办公楼、土方工程和勘探基建项目工程,合同总价按工程量计
2-458
招股意向书
算,工期为 2015 年 6 月 5 日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
(10)2015 年 6 月 6 日,嘉实矿业与西藏集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西
藏日喀则嘉实矿业有限公司查个勒铅锌矿矿山探矿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合同
编号 HYJS20150606-01。合同约定该公司承包嘉实矿业查个勒铅锌矿矿山探矿
工程,合同总价按工程量计算,工期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1)2015 年 7 月 8 日,公司与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签署了《建设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HYJJ-201507-01。合同约定该公司承包扎西康
矿山采空区充填站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按工程量计算,工期为 2015 年 6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
(12)2015 年 7 月 4 日,公司与重庆万州区五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分
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HYJS-2015-13。合同约定该
公司承包柯月炸药库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合同总价 110.37 万元,工期为
2015 年 7 月 5 日(具体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至 2015 年 8 月 5 日。
(13)2015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与福建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西
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隆子县扎西康铅矿多金属矿矿山充填作业及回采施工
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 HYSN-2015-18。合同约定该公司承包扎西康矿山 9#
硐采空区充填作业及回采工程,合同总价按工程量计算,工期为 2015 年 7 月 20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4)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与西藏智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西
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隆子县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 9#硐 4475 中段基建开拓
及采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 HYSN-2015-26。合同约定该公司承包
西康矿山 9#硐 4475 中段基建开拓、采准、探矿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按工程量计
算,工期为 2015 年 11 月 3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5)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与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西
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扎西康矿山 9#硐主斜坡道 4525-4475 路面
硬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HYSN-2015-27。合同约定该公司承包西康
2-459
招股意向书
矿山 9#硐主斜坡道路面硬化工程,合同预计总价款为 214.10 万元,工期为 2016
年 1 月 5 日至 2016 年 2 月 5 日。
5、技术服务合同
(1)2013 年 6 月 2 日,公司与四川省冶金设计研究院、西藏银泽矿业技
术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SCYJ2013-。合同约定设计
方四川省冶金设计研究院、协助服务方西藏银泽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西藏
隆子县柯月铅多金属矿采矿工程相关设计服务,总费用为 330 万元。
(2)2013 年 10 月 29 日,嘉实矿业与拉萨市劲松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签署了《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合同编号 HYJS20131001。合同约定该公司就查
个勒铅锌矿矿山、选厂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合同概算 330 万元。
(4)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长沙奥凯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扎
西康铅锌多金属矿充填采矿技术研究及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HY(设计)
2015-10。合同约定该公司承担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填充系统施工图设计、采
空区处理方案、采矿方法工业试验采场单体设计及有关技术服务工作,合同金
额 230 万元,合同期限为 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
(5)2015 年 7 月 1 日,恒琨冶炼与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
署了《技术咨询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受恒琨冶炼委托,就恒琨冶炼 600kt/a
铅锌联合冶炼及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技术咨询,合同金额 800
万元。
6、勘查及合作合同
(1)卡尔果铅锌矿风险勘查矿权合作
2007年7月3日,中泓矿业与西藏地勘局地热地质大队签署了《合作合同》,
双方合作勘查该地热地质大队拥有的西藏嘉黎县卡尔果铅锌矿预查项目,中泓矿
业以地质勘查资金投入作为合作条件,拥有卡尔果铅锌矿风险勘查矿权52%的收
益权。
该合作勘查项目的合作模式是:中泓矿业投入勘查和开发建设资金、西藏地
2-460
招股意向书
勘局地热地质大队投入其拥有的西藏嘉黎县卡尔果铅锌矿预查项目及技术。
该合作勘查项目中矿权归属:西藏地勘局地热地质大队拥有许可证号为
T54120080602008483的“西藏那曲嘉黎县卡尔果铅锌矿普查”探矿权,有效期
为2015-04-01至2016-04-01。
该合作勘查项目成果分享机制:中泓矿业与西藏地勘局地热地质大队按照
52%:48%的比例对勘查开发收益进行分配。
根据上述《合作合同》的相关约定,该合同应经西藏地勘局批准。2007年4
月11日,西藏地勘局下发《关于合作风险勘查嘉黎县卡尔果铅锌矿的批复》(藏
地勘[2007]49号),对上述合作勘查事项予以审批同意。该合同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或备案手续。
(2)西藏拉萨市尼木县汤巴拉矿区铜矿详查风险勘查合作
2013 年 7 月 12 日,公司与西藏圣鑫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上海丰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风险勘查合作协议》。合同约定对西藏拉萨
市尼木县汤巴拉矿区铜矿详查进行风险勘查合作。合作勘查期限为 3 年。
该合作勘查项目的合作模式是:西藏圣鑫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入西藏拉
萨市尼木县汤巴拉矿区铜矿详查探矿权,公司投入勘查资金和开发管理团队,双
方共同对合作探矿权开展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该合作勘查项目中矿权归属:西藏圣鑫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许可证号
为T54120100302039383的“西藏拉萨市尼木县汤巴拉铜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
有效期为2014-02-11至2016-02-11。
该合作勘查项目成果分享机制:公司与西藏圣鑫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
51%:49%的比例共同享有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的成果和收益。
经核查,西藏圣鑫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拥有上述矿权,该合作勘查项
目的合作合同不需要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
(3)西藏那曲安多县扎仓匣铅锌矿普查等 个探矿权风险勘查合作
2013年7月25日,公司与豫矿金源签署了《风险勘查合作意向协议》,合同
2-461
招股意向书
编号2003-HFK-01。合同约定公司委托该公司对西藏那曲安多县扎仓匣铅锌矿普
查、西藏昌都丁青县亚宗铜矿普查等7个探矿权开展风险勘查工作,合同最终金
额按中国地调局2010年地质勘查技术工作经费标准予以结算。合作勘查期限为3
年。
该合作勘查项目的合作模式是:豫矿金源投入合作探矿权,公司投入勘查资
金,双方共同对合作探矿权进行矿产资源风险勘查活动,以完成合作探矿权的详
查评价工作。
该合作勘查项目中矿权归属:河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拥有许可证号为
T54120090202024243的“西藏那曲嘉黎县昂张铅锌矿普查”探矿权,有效期为
2015-05-20 至 2016-05-08 ; 河 南 省 地 质 科 学 研 究 所 拥 有 许 可 证 号 为
T54120090202024244的“西藏那曲嘉黎县朗中铜矿普查”探矿权,有效期为
2015-05-20 至 2016-05-08 ; 河 南 省 地 质 科 学 研 究 所 拥 有 许 可 证 号 为
T54120080902014508的“西藏那曲嘉黎县热曲弄巴铅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
有 效 期 为 2015-05-20 至 2016-05-08 ; 河 南 省 地 质 调 查 院 拥 有 许 可 证 号 为
T54120080802012657的“西藏那曲那曲县格玛铅矿普查”探矿权,有效期为
2015-04-28 至 2016-04-01 ; 河 南 省 地 质 科 学 研 究 所 拥 有 许 可 证 号 为
T54120081002016370的“西藏昌都丁青县亚宗铜矿普查”探矿权,有效期为
2014-04-16 至 2015-04-16 ; 河 南 省 地 质 科 学 研 究 所 拥 有 许 可 证 号 为
T54120080902014970的“西藏那曲巴青县热历涌多金属矿预查”探矿权,有效
期 为 2015-05-08 至 2017-04-01 ; 河 南 省 地 质 科 学 研 究 所 拥 有 许 可 证 号 为
T54120090502028465的“西藏那曲安多县扎仓匣铜矿普查”探矿权,有效期为
2015-05-20至2016-05-08。
该合作勘查项目成果分享机制:公司与豫矿金源按照60%:40%的比例分配
合作勘查收益。
豫矿金源是河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根据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事企分
离精神组建的国有企业。根据2012年2月豫矿金源与河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签署
的《风险勘查合作协议书》,豫矿金源取得河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拥有的探矿权
的经营管理和对外合作权。
2-462
招股意向书
(4)青藏高原地质矿产综合选区及勘查评价合作
2014 年 4 月 10 日,公司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调查研究院签署了
《风险勘查合作协议书》,合同编号 HYZK2014。合同约定公司以资金投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调查研究院以技术投入共同进行青藏高原地质矿产综
合选区及勘查评价工作,合同总价根据工作方案所实际开展的工作量结算。合
作勘查期限为 201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该合作勘查项目的合作模式是:公司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调查研究
院共同实施青藏高原地质矿产综合选区及勘查评价项目,公司以资金投入、中国
地质大学(武汉)地质调查研究院以技术投入共同进行室内优选找矿靶区及野外
区域找矿工作,以发行新矿床和提供可供公司收购的已知探矿权。
该合作勘查项目不涉及具体矿权,也不需要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
该合作勘查项目成果分享机制:公司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调查研究
院提供项目经费,新发现矿床的探矿权和合作协议的相关成果均归公司所有。
综上,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上述合作勘查项目的合作合同履行必要的审批
或备案程序。
7、设计合同
(1)2014 年 8 月 8 日,恒琨冶炼与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
署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恒琨冶炼委托该公司承担西藏恒琨冶炼有
限公司一期 200kt/a 铅锌联合冶炼及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设计,合同金额 3,180.00
万元,合同期限为恒琨冶炼通知开始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270 天内。
8、销售合同
(1)2015年4月1日,公司与西藏鑫中裕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工矿产品销售
合同》,合同编号为HYGX-XS-201504–Pb1#。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铅锑
精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6年2月8日。
(2)2015年4月1日,公司与定西市隆兴源商贸有限公司签署《工矿产品销
售合同》,合同编号为HYGX-XS-201504-Zn1#。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锌
2-463
招股意向书
精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6年2月8日。
(3)2015年4月1日,公司与广西弘安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工矿产品销售合
同》,合同编号为HYGX-XS-201504–Pb2#。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铅锑精
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6年2月8日。
(4)2015年4月14日,公司与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锌业分公司签署《工
矿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编号为HYGX-XS-201504-Zn3#。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
司销售锌精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6年2
月8日。
(5)2015年4月16日,公司与西藏弘聚源商贸有限公司签署《工矿产品销
售合同》,合同编号为HYGX-XS-201504-Zn4#。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锌
精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6年2月8日。
(6)2015年4月18日,公司与青海金茂矿业有限公司签署《工矿产品销售
合同》,合同编号为HYGX-XS-201504-Zn5#。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锌精
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6年2月8日。
(7)2015年4月23日,公司与西藏弘聚源商贸有限公司签署《工矿产品销
售合同》,合同编号为HYGX-XS-201504–Pb3#。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铅
锑精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6年2月8日。
(8)2015年5月18日,公司与西藏开恒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工矿产品销售
合同》,合同编号为HYGX-XS-201505-Zn6#。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锌精
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6年2月8日。
(9)2015 年 5 月 18 日,公司与西藏开恒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工矿产品销
售合同》,合同编号为 HYGX-XS-201505-Cu1#。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
铜精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 2016 年 2 月 8
日。
(10)2015 年 7 月 1 日,公司与陕西东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购销
合同》,合同编号 HYGX-XS-201507-Zn2#。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锌精矿
粉,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 2016 年 1 月 30
2-464
招股意向书
日。
(11)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与西藏开恒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工矿产品
销售合同》,合同编号 HYGX-XS-201508-Pb4#。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铅
锑精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 2016 年 2 月 8
日。
(12)2015 年 10 月 1 日,公司与广西弘安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工矿产
品销售合同》,合同编号 HYGX-XS-201510-Pb5#。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
铅锑精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3)2015 年 10 月 1 日,公司与西藏鑫中裕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工矿
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编号 HYGX-XS-201510-Pb6#。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
售铅锑精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 2016 年 2
月 8 日。
(14)2015 年 10 月 1 日,公司与西藏弘聚源商贸有限公司签署了《工矿
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编号 HYGX-XS-201510-Pb7#。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
售铅锑精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 2016 年 2
月 8 日。
(15)2015 年 10 月 1 日,公司与西藏瑞安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工矿产
品销售合同》,合同编号 HYGX-XS-201510-Pb8#。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
铅锑精矿,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 2016 年 2 月
18 日。
(16)2015 年 11 月 1 日,公司与拉萨金恒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购销合
同》,合同编号 HYGX-XS-201511-Zn6#。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锌精矿,
按每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合同有效期自签署日至 2016 年 2 月 28 日。
9、其他重大合同
(1)2014 年 3 月 28 日,山南分公司与西藏山南隆子县日当镇宗那农民运
输队签署了《运输合同书》,合同约定公司委托该运输队进行隆子县扎西康矿山
2-465
招股意向书
矿石运输。矿石运输价格按 35 元/吨(不含装车费用)计算,合同期限为 2014
年 3 月 11 日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
(2)2014 年 5 月 20 日,山南分公司与西藏山南隆子县日当镇宗那农民运
输队签署了《废石运输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委托该运输队进行隆子县扎西康矿
山废石运输。运输车辆货箱装满后按 220 元/车计算运费,合同期限为 2014 年 3
月 1 日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柯月探矿权转让合同发生过诉讼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1、被起诉的具体事由
2012 年 12 月 31 日,西藏翼龙、西藏帝旺与发行人以及西藏区调队签订《西
藏自治区山南隆子县柯月铅矿详查探矿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探矿权转让合
同》”)。
《探矿权转让合同》约定:柯月探矿权转让款为 4.3 亿元,分两次支付;第
一次付款时间及金额为,2013 年 1 月 10 日前在西藏翼龙、西藏帝旺满足合同
相关约定的条件下,发行人合计支付 2.1 亿元转让款,其中向西藏翼龙支付 2 亿
元,向西藏区调队支付 1,000 万元;第二次付款时间及金额为,探矿权变更至发
行人之日起 6 个月内支付 2.2 亿元,其中向西藏翼龙支付 6,369.84 万元,向西
藏区调队支付 15,630.16 万元。
《探矿权转让合同》还约定:在协议签署后 30 日内,西藏翼龙应向发行人
提供标的矿权所有地质资料和已缴纳的矿权税费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填图资
料、原始编录资料、化验结果资料、测量成果资料、选矿实验资料和岩芯实物资
料等;西藏翼龙应保证移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466
招股意向书
其后,因部分地质资料(部分原始编录资料和岩芯实物资料)提供进度问题,
发行人与西藏翼龙和西藏帝旺发生转让合同纠纷,发行人未及时向其支付剩余转
让价款。
2、西藏翼龙、西藏帝旺《民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2014 年 5 月 14 日,西藏翼龙、西藏帝旺就上述柯月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一事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藏高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
西藏翼龙、西藏帝旺在诉状中主张:发行人与西藏翼龙、西藏帝旺以及第三
人西藏区调队就柯月探矿权转让事宜订立了《探矿权转让合同》后,二原告依约
全部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发行人部分转让价款一直未支付。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解
除《探矿权转让合同》,并将柯月探矿权回转给西藏翼龙,同时判令被告承担全
部诉讼费用。
3、发行人《答辩状》的主要内容
201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就西藏翼龙、西藏帝旺的《民事起诉状》提交《答
辩状》。
发行人提出:西藏翼龙、西藏帝旺要求解除《探矿权转让合同》没有事实及
法律依据,公司已向西藏翼龙、西藏帝旺支付大部分转让款,不符合法定解除条
件;西藏翼龙、西藏帝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提交地质资料义务,公司有权拒
绝其相应的付款要求。
4、西藏高院《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
在诉讼过程中,经西藏高院的调解,合同纠纷的相关方进行了多次、充分、
平等的协商,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签署了《和解协议书》,西藏高院在该协议书
的基础上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14)藏法民二初字第
4 号)。该《民事调解书》的基本内容如下:
(1)合同对价及支付情况的确认
合同四方确认《探矿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为 43,000 万元,华钰公
司已支付 33,020 万元,尚欠 9,980 万元未予支付。
2-467
招股意向书
(2)开具发票、余款给付
合同四方约定了上述 9,980 万元余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以及发票的开
具时间。
(3)诉讼请求的放弃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四方就柯月探矿权的争议纠纷案件终结,任何一方
不得就柯月探矿权转让事项再次主张任何权利。
(4)诉讼费用的承担
本诉诉讼费由西藏翼龙和西藏帝旺共同承担。
(5)违约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四方任何一方不履行该调解书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
约,违约方需向各守约方支付 3,000 万元的违约金。
5、发行人的义务及履行情况
根据《探矿权转让合同》和《民事调解书》,发行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约定
支付柯月探矿权剩余转让价款。
发行人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按照约定完成了柯月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全部
支付,并取得了西藏翼龙开具的发票。
6、该纠纷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该纠纷是发行人与柯月探矿权原矿权人,因剩余价款支付发生的关于探矿权
转让合同的纠纷。诉讼发生前,发行人已经取得柯月探矿权的《矿产资源勘查许
可证》,矿山生产经营活动一直在发行人的控制下稳定、有序开展,发行人对于
柯月矿山的勘探开发工作未受到影响。
综上,上述纠纷未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潜在纠
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468
招股意向书
(二)涉及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不存在对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
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
员未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未有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形。
2-469
招股意向书
第十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2-470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刘建军 刘良坤
陈兆华 史维学
邓 瑞 彭苏萍
何 佳 李永军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71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刘劲松 张德位
孟仲贤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72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刘鹏举 徐建华
王艳萍 王庭良
邢建军 陈兆华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73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
徐 欣 宋永新
项目协办人:
陈熙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74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
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承办律师对发行人
在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与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本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
陈静茹 高国富
杨昕炜 殷淑霞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475
招股意向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如因我们的过错,证明我们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我们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锦梅 王 可
首席合伙人:
朱建弟
本声明仅供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章)
年 月 日
2-476
招股意向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本招股意向
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锦梅 王 可
验资机构负责人: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477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招股意
向书及其摘要与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公司及签字注册资产
评估师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杨亮培 陈 勇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杨志明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78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时间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期间到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查阅备查
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披露。
(一)发行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电话:0891-6329000
联系人:崔静姝
(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
电话:010-60836948
2-479
招股意向书
联系人:陈熙颖
(三)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9: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信息披露网址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480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