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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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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Xintonglian Packaging Co., Ltd.
(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55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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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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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万股,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 2,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均为流通股。
1、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股东曹立峰和文洁投资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本人/企业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企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人/企业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2、公司股东磐石投资和纪源科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公司董事长曹文洁还承诺: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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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
价的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应启动《预案》规定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
《预案》中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
《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内容和实施原则
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主要包括:
(1)由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2)由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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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上述措施可单独或合并采用。其中,相较于第三项措施,第一项和第二项措施应优先适用。
(四)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当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应在 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如拟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聘任其的同时要求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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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承诺函。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当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 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
金分红金额的 20%,和(2)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公
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如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控股股东可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如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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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其将继续按照《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和(2)单一年度用以稳
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在《预案》规定的期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五)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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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如控股股东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日届满后将对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日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
明书真实性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本公司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和发行价格的孰高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投资人因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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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文洁承诺:“一、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和发行价格的孰高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的限售股股份。
若本人未在前述时间内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的限售股股份,自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后第三十一日至购回股份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期间,本人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不得领取在上述期间所获得的公司分红。
二、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公司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和发行价格的孰高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公司未在前述规定期间启动股份回购程序,本人将积极督促公司履行承诺;若未督促,自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后第三十一日至其回购股份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期间,本人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不得领取在上述期间所获得的公司分红。
投资人因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和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未依法予以赔偿,自上述赔偿责任成立之日后第三十一日至本人依法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期间,本人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不得领取在上述期间所获得的公司分红;若公司未依法予以赔偿,本人将积极督促其履行承诺;若未督促,自上述赔偿责任成立之日后第三十一日至公司依法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期间,本人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不得领取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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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期间所获得的公司分红。”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投资人因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未依法予以赔偿,自上述赔偿责任成立之日后第三十一日至本人依法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期间,本人将不得在公司领取薪酬。若持有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不得转让;如在上述期间转让股份,转让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关于申报材料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按照司法程序履行相关义务。”
发行人律师承诺:“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按照司法程序履行相关义务。”
申报会计师承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海新通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因本所为上海新通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五、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未来减持股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承诺:“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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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交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未按照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则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曹立峰、文洁投资承诺:“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本人/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计划减持 10%-100%的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本人/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交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企业未按照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则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磐石投资、纪源科星承诺:“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计划减持 30%-100%的股份,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交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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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企业未按照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则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为确保承诺函的履行,确认当发生违反相关承诺事项时,将采取如
下保障措施:
(1)公司将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
(2)公司以自有资金履行相关承诺;
(3)公司在自有资金不足以履行相关承诺时,处置公司其他资产保障相关
承诺有效履行;
(4)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保障措施;
(5)在公司发生违反有关承诺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开始执行上述消除违反承
诺事项时,公司认可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托的第三方执行上述保障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关联股东曹立峰和文洁投资为确保承诺函的履行,
确认当发生违反相关承诺事项时,将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采取措施立即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
(2)在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前,本人/企业持有的公司尚未转让股份不
申请解锁和转让;
(3)同意以本人/企业自有财产中货币资金履行相关承诺;
(4)同意处置本人/企业自有财产中非货币资金履行相关承诺;
(5)同意以公司未分配利润中本人/企业应分得份额履行相关承诺;
(6)如本人/企业未在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后一个月内启动上述保障措施,
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委托第三方执行上述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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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企业提起诉讼的权利。
3、公司董事为确保承诺函的履行,确认当发生违反相关承诺事项时,将采
取如下保障措施:
(1)本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事项;
(2)如本人因违反招股说明书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他方起诉,本人
自愿在承诺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如有)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调查结论或裁决;
(3)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自愿在违反承诺事项之日起十日内提出辞去董事
职务的申请;
(4)经有权机关认定本人所承担责任后,本人如果持有公司股份,应在可
转让之日后一个月内转让公司股份并以所获全部转让款保障相应责任有效履行;
(5)认可并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6)如本人未在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后一个月内启动上述保障措施,授权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委托第三方执行上述保障措施;
(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承诺不因辞去或
其他原因不担任董事而放弃上述有关保障措施。
4、公司监事为确保承诺函的履行,确认当发生违反相关承诺事项时,将采
取如下保障措施:
(1)本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事项;
(2)如本人因违反招股说明书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他方起诉,本人
自愿在承诺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如有)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调查结论或裁决;
(3)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自愿在违反承诺事项之日起十日内提出辞去监事
职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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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有权机关认定本人所承担责任后,本人如果持有公司股份,应在可
转让之日后一个月内转让公司股份并以所获全部转让款保障相应责任有效履行;
(5)认可并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6)如本人未在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后一个月内启动上述保障措施,授权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委托第三方执行上述保障措施;
(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承诺不因辞去或
其他原因不担任监事而放弃上述有关保障措施。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承诺函的履行,确认当发生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时,将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本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事项;
(2)如本人因违反招股说明书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他方起诉,本人
自愿在承诺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如有)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调查结论或裁决;
(3)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自愿在违反承诺事项之日起十日内提出辞去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申请;
(4)经有权机关认定本人所承担责任后,本人如果持有公司股份,应在可
转让之日后一个月内转让公司股份并以所获全部转让款保障相应责任有效履行;
(5)认可并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6)如本人未在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后一个月内启动上述保障措施,授权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委托第三方执行上述保障措施;
(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承诺不因辞去或
其他原因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而放弃上述有关保障措施。
七、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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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成功,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为了保证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为股东提供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该年度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3)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预计支出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的投资事项。)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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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发放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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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
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
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利润分配调整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
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需调整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
表明确独立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根据公司的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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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有关内容。
八、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包装一体化的JIT供货模式风险
公司实施包装一体化经营模式,目前主要服务对象为世界 500强企业。成为该等客户的包装服务供应商需通过一系列严格的检验,供应商能否及时提供包装产品与服务、随时满足客户的弹性需求是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倘若公司因管理疏漏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服务,将有可能失去供应商资格。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瓦楞纸板和速生商用木材。报告期内,瓦楞纸板和速生商用木材采购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的算术平均数分别为
28.67%和 62.97%。若公司无法扩大销售规模及提升产品附加值,未来原材料
价格的上涨将影响公司产品的毛利率进而影响公司利润。
(三)租赁生产厂房的风险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生产厂房主要通过租赁取得,公司及各子公司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53,902.19 平方米。同时,公司拟在子公司无锡新
通联租赁的厂房内建设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该厂房租赁期为 2008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无锡新通联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如果租赁期满后由于租金上涨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续租,则公司需将现有位于该经营场所的生产经营设施迁往其他经营场所,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搬迁当期的经营业绩。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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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年 12月 3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模、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国家产业及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根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的订单数量及商务谈判情况,本公司预计,201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为 0%~30%,净利润增长幅度为 0%~10%。
1-2-20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新通联股份
指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指曹文洁、曹立峰、磐石投资、纪源科星、文洁投资
新通联有限指
上海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新通联木制品有限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核准,2001年3月变更名称而来
通联木器厂指上海通联木器厂
天轮实业指上海天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大康集团指上海大康(集团)有限公司
宝山区妇联指上海市宝山区妇女联合会
稳健压缩机指上海稳健压缩机有限公司
木榄坊指上海木榄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文洁投资指上海文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磐石投资指上海磐石宝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纪源科星指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新通联指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芜湖新通联指芜湖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包装服务指上海新通联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包装制品指上海新通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无锡包装制品指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新通联指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武汉新通联指武汉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新杨木材厂指上海新杨联合木材厂
康可尔压缩机指上海康可尔压缩机有限公司
徳励压缩机指上海德励压缩机有限公司
屹能压缩机指上海屹能压缩机有限公司
柯励森压缩机指
上海柯励森压缩机有限公司,由上海复才空压机实业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艾酷机电指
上海艾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由上海妙生电动机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诺顺装饰指上海诺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2-21
南城稳健指江西南城稳健房地产有限公司
江苏稳健指江苏稳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格雷特压缩机指江西格雷特压缩机有限公司
灏雄电动机指上海灏雄电动机有限公司
超竞压缩机指上海超竞压缩机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验资复核报告》指
《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报告》
本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面值为 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2,000万股的行为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指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健会计师、申报会计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更名而来
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近三年指 2012年、2013年和 2014年
报告期各期末指
2012年 12月 31日、2013年 12月 31日和 2014年 12月31日
最近一年指 2014年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指
《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中包联指中国包装联合会
《循环经济促进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Interfor 指 International Forest Products Limited
美盈森指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兴包装指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南汇兴卫指上海南汇兴卫绣花服装厂
浙江上峰指浙江上峰包装有限公司
常熟东晟指常熟市东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苏州荣展指苏州荣展环保代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2-22
上海诚平指上海诚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通道恒森指湖南通道恒森木材加工厂
上海锦佳指上海锦佳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定申指上海定申包装印刷厂
上海巨龙指上海巨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王子指苏州王子包装有限公司
芜湖万宝指芜湖万宝木业有限公司
柯尼卡美能达指柯尼卡美能达商用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三菱电机指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广达电脑指广达电脑集团
达功电脑指达功(上海)电脑有限公司
富士施乐指
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和富士施乐爱科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延锋伟世通指
延锋伟世通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延锋伟世通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和延锋彼欧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
佳能指佳能(苏州)有限公司
联合汽车电子指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无锡厂和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霍尼韦尔指霍尼韦尔汽车零部件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理光数码指上海理光数码设备有限公司
ABB 指 ABB高压电机有限公司
施耐德指
上海施耐德配电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施耐德低压终端电器有限公司、施耐德(上海)电器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施耐德(苏州)机柜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施耐德工业控制有限公司和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老港申菱电子电缆指上海老港申菱电子电缆有限公司
日立海立汽车部件指日立海立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萨帕铝热传输指
萨帕铝热传输(上海)有限公司,2013年更名为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
英格索兰指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
富士通将军空调指富士通将军中央空调(无锡)有限公司
泰金宝光电指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
松下等离子指上海松下等离子显示器有限公司
科勒指科勒中国有限公司
3M 指 3M中国有限公司
科尼起重机指科尼起重机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新朋实业指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雪花啤酒指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
相宜本草指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1-2-23
西门子中国成员企业指上海西门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无锡银邦铝业指无锡银邦铝业有限公司
漂莱特公司指漂莱特(中国)有限公司
克虏伯指上海克虏伯不锈钢有限公司
东方精工指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特电梯指威特电梯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奥瑞金指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一级纸包装生产企业指专业造纸企业,同时也可以兼具纸板、纸箱生产能力
二级纸包装生产企业指专业纸板生产企业,同时也可以兼具纸箱生产能力
三级纸包装生产企业指专业纸箱生产企业
募投项目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案》指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
绿色包装指
利用能够循环再生或降解、节约资源和能源的包装材料生产的包装产品,在包装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能够对人体健康及环境不造成公害的适度包装
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指
在传统包装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整体包装方案的设计与优化、客户包装材料第三方采购、包装产品及时物流配送、供应商库存管理及客户现场辅助包装作业等增值服务的包装行业的新型经营模式
第三方采购指客户将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外包给公司进行第三方采购方式
供应商库存管理指
供应商基于其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库存信息,对下游客户的库存进行管理与控制,是一种在供应链环境下的库存运作模式,是将多级供应链问题变成单级库存管理问题
客户现场辅助包装作业指
通过在客户现场配置包装一体化服务人员,在客户生产线现场为客户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协助以辅助客户进行包装作业,或者直接为客户实施产品包装作业
瓦楞原纸指
生产瓦楞纸板的主要纸质原料,是构成瓦楞纸板波纹状中芯所用的原料纸
箱板纸指又称牛皮卡纸,指用于生产瓦楞纸板外表面的纸板
瓦楞纸板指
由箱纸板和经过起楞的瓦楞原纸粘合而成的,用于制造瓦楞纸箱的一种复合纸板
轻型包装产品指轻型瓦楞包装产品
重型包装产品指
包括重型瓦楞包装产品、重型木质包装产品及各类组合包装产品
瓦楞包装产品指包括轻型瓦楞包装产品和重型瓦楞包装产品
轻型瓦楞包装产品指使用 280g以下克重瓦楞纸板制成的瓦楞包装产品
重型瓦楞包装产品指使用 280g及以上克重瓦楞纸板制成的瓦楞包装产品
单面机指
将瓦楞原纸与箱纸板粘合在一起,生产单面单瓦楞纸板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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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机指
将单面单瓦楞纸板和箱板纸粘合在一起,生产双面瓦楞纸板的设备
克重指又称定量,指每平方米纸或纸板的质量
柔性生产指
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订单,对生产计划和设备参数设置等迅速进行调整,以适应多品种产品小批量订单的生产模式
ISO9001 指
国际标准 ISO9001由 ISO/TC176/SC2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质量体系分委员会制定的,为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之一
ISO14001 指
即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为指导,规范从政府到企业等所有组织的环境表现,达到降低资源消耗、改善全球环境、满足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ISO14001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代号,ISO14000系列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针对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的消失等重大环境问题威胁着人类未来的生存和发展,顺应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依据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
RoHS 指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缩写,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欧盟立法制定并在 2006年 7月 1日起正式执行的一项强制性指令。该指令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子电器设备中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 6项有害物质
GDP 指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简称 GDP)
ISTA 指
International Safe Transit Association,即国际安全运输协会
A楞指
瓦楞楞型的一种,楞高在 4.5-5.0mm,楞宽在 8.0-9.5mm,
楞数为 34+/-3个/300mm
C楞指
瓦楞楞型的一种,楞高在 3.5-4.0mm,楞宽在 6.8-7.9mm,
楞数为 41+/-3个/300mm
B楞指
瓦楞楞型的一种,楞高在 2.5-3.0mm,楞宽在 5.5-6.5mm,
楞数为 50+/-4个/300mm
E楞指
瓦楞楞型的一种,楞高在 1.1-2.0mm,楞宽在 3.0-3.5mm,
楞数为 93+/-6个/300mm
F楞指
瓦楞楞型的一种,楞高在 0.6-0.9mm,楞宽在 1.9-2.6mm,
楞数为 136+/-20个/300mm
JIT 指
Just in time的英文缩写,即准时制,其基本原理是以需定供,适时适量生产在市场上有确定需求的产品,是一种彻底追求生产合理性、高效性,能够灵活多样地生产适应各种市场需求的高质量产品的生产方式
6S 指 6S即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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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ECURITY)六个项目,因均以“S”开头,简称“6S”
CAGR 指
CAGR是 Compound Annual Growth Rate的缩写,即年均复合增长率
PVC 指聚氯乙烯(Poly Vinyl Chloride)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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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 2,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本次发行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
无老股转让
定价方式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 14.31元
发行市盈率
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54元(以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基础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41元(以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扣除发行费用)
发行市净率 4.20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28,620.00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25,303.10万元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费用:2,206.9万元
保荐费用:100万元
审计费用:400万元
律师费用:150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80万元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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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Shanghai Xintonglian Packaging Co., Ltd.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文洁
成立日期 1999年 7月 27日
发行人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555号(2号南部厂房)
邮政编码 200949
电话号码 021-36535008
传真号码 021-36531002
互联网网址 http://www.xtl.sh.cn/
电子邮箱 zqb@xtl.sh.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上海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 8月 3日,经新通联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新通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 2011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人民币81,100,989.96元,按照 1:0.73982的比例折合成 60,000,000.00股股份,其
余 21,100,989.96元计入资本公积。2011年 8月 12日,天健会计师对前述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出具了天健验(2011)2-20号验资报告。2011年 9
月 15日,公司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10113000269881,注册资本 6,00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的发起人为曹文洁、曹立峰、磐石投资、纪源科星、文洁投资。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承继新通联有限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房屋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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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建筑物、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等。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 2,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曹文洁 4,703.40 78.39 4,703.40 58.79
曹立峰 396.60 6.61 396.60 4.96
磐石投资 300.00 5.00 300.00 3.75
纪源科星 300.00 5.00 300.00 3.75
文洁投资 300.00 5.00 300.00 3.75
本次发行的股份—— 2,000.00 25.00
总股本 6,000.00 100.00 8,000.00 100.00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共有五名股东,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曹文洁 4,703.40 78.39
2 曹立峰 396.60 6.61
3 磐石投资 300.00 5.00
4 纪源科星 300.00 5.00
5 文洁投资 300.00 5.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任职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职务
1 曹文洁 4,703.40 78.39%董事长、总经理
2 曹立峰 396.60 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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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为曹文洁、曹立峰、磐石投资、纪源科星和文洁投资,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见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 曹文洁 4,703.40 78.39 -
2 曹立峰 396.60 6.61 曹文洁之弟
3 磐石投资 300.00 5.00 无关联关系
4 纪源科星 300.00 5.00 无关联关系
5 文洁投资 300.00 5.00
曹文洁系文洁投资主要出资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成立于 1999 年,目前已形成集纸包装、竹木包装、塑料包装、纸木结合包装、木塑缓冲包装、金属与木结合包装的研发、设计、测试、制造、销售以及“整体包装解决方案”增值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集团化的新型包装企业。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纸包装与竹木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随着公司自身生产能力和综合实力的提升,公司近年来开始向客户推行“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模式。公司的主要产品与服务包括:纸包装产品与竹木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客户包装方案设计与优化、客户包装材料第三方采购、包装产品及时物流配送、供应商库存管理及客户现场辅助包装作业等增值服务。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系列产品为轻型包装产品和重型包装产品,其中轻型包装产品为轻型瓦楞包装产品,重型包装产品包括重型瓦楞包装产品、木制品包装产品以及各类组合包装产品。此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第三方产品采购服务。公司产品的包装标的对象主要是微型计算机产品、电子信息类产品、办公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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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汽车零部件产品、机电设备产品等较高价值产品。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是上海地区众多包装企业中最早树立“整体包装解决方案”经营理念的包装供应商之一。公司通过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陆续完善和建立了包装设计部门、国内领先的包装测试中心、供应商库存管理系统等服务于“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所需的业务平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给整体包装方案优化与包装材料选择、产品研发与设计、产品测试与质量检测、产品生产制造、第三方采购、JIT 模式物流与配送、客户现场辅助包装作业等一系列服务,融入了与客户包装环节相关的全过程。
公司推行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服务模式是对传统经营模式的创新,其核心是在传统包装行业为客户提供单一产品生产制造的基础上,对客户产品相关的包装环节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支持。“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服务模式具备能够帮助客户实现整体包装方案优化、降低包装相关经营与管理成本、提高其产品包装作业效率、提高客户产品包装环保性能、缩短新产品上市周期、优化产品宣传效果等优势,受到客户的广泛青睐,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
(四)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需要的原材料种类主要分两大部分:瓦楞纸板和速生商用木材。
瓦楞纸板原材料由公司采购部门向国内的供应商采购。速生商用木材由公司采购部门向国内外的供应商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速生商用木材品种包括松木、杉木等速生商用材。近年来,公司已与国内外多家供应商建立了互相支持、相互依赖的战略伙伴关系,保证了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五)行业竞争状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我国纸包装和竹木包装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很低。但是,除少数行业龙头企业与大型跨国企业以外,我国绝大多数纸包装和竹木包装生产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缺乏自主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差、生产经营缺乏环保措施,这些小型企业的产品主要以低档次、低附加值的包装产品为主,从而导致纸包装和竹木包装低端市场竞争的无序;而中高端市场则被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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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能力强、生产设备领先、有丰富的业务和市场开拓经验的行业龙头企业所占据,这些龙头企业通过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以扩大生产能力和提升产品品质与档次,并凭借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引领行业经营模式的革新,逐渐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纸包装和竹木包装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并且依靠向客户提供“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的经营模式,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互信合作关系。公司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结合自身产品设计生产的技术优势,为客户持续提供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增值服务,实现了盈利能力的提升,从而实现了市场地位的提升。
公司连年被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评为“上海市包装五星级企业”,先后被评为“中国包装工业 100 强”、“中国纸包装工业纸箱纸盒 50 强企业”、“上海包装企业 50强”,并被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列为出口危险商品包装容器许可生产企业。公司产品与服务深受市场和客户认可,2011年 2月公司产品被授予“上海名牌”称号;历年来多次获得柯尼卡美能达、萨帕铝热传输、老港申菱电子电缆、日立海立汽车部件等优质高端客户评选的“年度优秀供应商”、“质量金奖”、“年度成本低减奖”等奖项和荣誉称号。
根据 2012年 2月 28日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纸包装容器包装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公司在上海市纸包装生产企业综合实力评议中,列三级纸包装生产企业生产规模综合排名第一位。
五、发行人业务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折旧年限(年)
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 30年 3,646.68 814.30 2,832.38 77.67%
机器设备 5 - 10年 2,221.00 940.72 1,280.28 5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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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工具 5年 1,120.45 531.49 588.95 52.56%
电子设备 3-5年 443.00 337.94 105.06 23.72%
合计- 7,431.12 2,624.45 4,806.68 64.68%
(二)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拥有以下 14项注册商标:
序号注册商标类别注册号许可使用期限核定使用商标产品或服务 16 5577809
2009年 9月 7日至2019年 9月 6日
牛皮纸;铜版纸;箱板纸;瓦楞原纸(纸板);硬纸管;包装纸;纸板盒或纸盒;纸箱;木纹纸;垫货盘用可伸展塑料膜 16 5577386
2009年 9月 7日至2019年 9月 6日
牛皮纸;铜版纸;箱板纸;瓦楞原纸(纸板);硬纸管;包装纸;纸板盒或纸盒;纸箱;木纹纸;垫货盘用可伸展塑料膜 20 5577808
2009年 9月 7日至2019年 9月 6日
木箱或塑料箱;非金属装货货盘;非金属运输货盘;板条箱;木桶板;木条板;软木管;非金属箱;软木工艺品;木制家具隔板 20 5577810
2009年 9月 7日至2019年 9月 6日
木箱或塑料箱;非金属装货货盘;非金属运输货盘;板条箱;木桶板;木条板;软木管;非金属箱;软木工艺品;木制家具隔板 16 8520464
2011年 8月 28日至2021年 8月 27日
牛皮纸;铜版纸;箱板纸;瓦楞原纸(纸板);硬纸管;包装纸;纸板盒或纸盒;纸箱;木纹纸;货盘装运用可延伸塑料粘膜 20 8520504
2011年 8月 28日至2021年 8月 27日
木箱或塑料箱;非金属装货货盘;非金属运输货盘;板条箱;木桶板;木条板;软木管;非金属箱;软木工艺品;木制家具隔板
1-2-33 39 8520539
2011年 8月 7日至2021年 8月 6日
搬运;卸货;货物递送;货运;运输;货物发运;商品包装;商品打包;礼品包装;汽车运输;货物贮存;贮藏;仓库贮存 39 8520562
2011年 8月 7日至2021年 8月 6日
搬运;卸货;货物递送;货运;运输;货物发运;商品包装;商品打包;礼品包装;汽车运输;货物贮存;贮藏;仓库贮存 39 8520583
2011年 8月 21日至2021年 8月 20日
搬运;卸货;货物递送;货运;运输;货物发运;商品包装;商品打包;礼品包装;汽车运输;货物贮存;贮藏;仓库贮存 19 9597958
2012年 7月 14日至2022年 7月 13日
木材;半成品木材;成品木材;已加工木材;地板;可塑木料;木屑板;软木(压缩);非金属地板;非金属广告栏(截止) 20 9597982
2012年 7月 14日至2022年 7月 13日
木条板;家具;非金属装货盘;非金属桶;木箱或塑料箱;竹木工艺品;木、腊、石膏或塑料艺术品;软木工艺品;画框;木制编织百叶窗(家具)(截止) 40 9598000
2012年 7月 14日至2022年 7月 13日
锯木(锯木厂);伐木及木料加工;纸张加工;印刷;雕刻(截止) 41 9598014
2012年 7月 14日至2022年 7月 13日
提供博物馆设施(表演、展览);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培训;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安排和组织专题研讨会(截止) 17 8520619
2012年 2月 14日至2022年 2月 13日
绝缘纸;防水包装物;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材料;橡胶或塑料填料;包装用橡胶袋(信封、小袋);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或衬垫用)包装材料(截止)
2、专利
1-2-34
(1)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拥有专利权 10项,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专利
权人
专利名称专利号
专利类别
有效期限国别 新通联股份
一种带有双固定板的横梁式托盘
ZL 2010 2 0582813.3
实用新型
201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0月28日
中国 新通联股份
一种纸箱 ZL 2010 2 0622682.7
实用新型
201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2日
中国 新通联股份
一种托盘 ZL 2010 2 0622691.6
实用新型
201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2日
中国 新通联股份
一种防震固定件
ZL 2010 2 0622687.X
实用新型
201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2日
中国 新通联股份
一种防震固定底盘
ZL 2010 2 0622669.1
实用新型
201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2日
中国 新通联股份
一种脚头式托盘结构
ZL 2010 2 0584761.3
实用新型
2010年11月0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中国 新通联股份
一种带有四固定板的横梁式托盘
ZL 2010 2 0582815.2
实用新型
201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0月28日
中国 新通联股份
一种零件格档
ZL 2010 2 0622703.5
实用新型
201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2日
中国 新通联股份
钢结构箱体 ZL 2012 2 0408679.4
实用新型
201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16日
中国 新通联股份
格挡 ZL 2014 2 0093712.8
实用新型
2014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2日
中国
(2)专利实施许可
2012年 1月 10日,公司与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中山学院将其拥有专利权的发明专利“一种纸品淀粉粘合剂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010298673.1)”许可发行人独占使用,合同有效期为 2012
年 1月 10日至 2017年 12月 9日。2012年 12月 26日,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备案号为:2012990936。
3、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共计 4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2-35
序号
房地产权证号权利人坐落
建筑面积(m2)
土地使用权面积(m2)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他项权利 沪房地闵字
(2012)第
000554号
新通联股份
江川路2005弄58号
3,825.65 23,866
2054年5月19日
无 沪房地闸字
(2012)第
000535号
新通联股份
永和路118弄 15号
1,620.51 -
2054年6月21日
抵押 锡锡国用
(2012)第
008483号
无锡包装制品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青虹路东、科技路北
- 33,470
2062年5月15日
无 沪房地宝字
(2013)第
022926号
新通联股份
罗店镇0009街坊 57/1丘
- 44,495.8
2062年 5月 7日

注:沪房地闸字(2012)第 000535号《房地产权证》项下的宗地总面积为 49,794m2,未
进行土地使用权分割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万股,其中,曹文洁直接持有 4,703.40万
股,占公司发行前股份的 78.39%,同时曹文洁控股的文洁投资持有公司发行
前股份的 5%,曹文洁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合计 83.39%的股份,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文洁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
(1)天轮实业
上海天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5 月 16 日,注册资本为 200万元,曹文洁持有其 90%股权,经营范围为:机械、五金、木制品加工,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木材、劳防用品、百货批兼零、代购代销;纸制品、塑料制品、包装箱加工、销售,室内装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
1-2-36
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设计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天轮实业已于 2012年 1月 12日注销。
(2)木榄坊
上海木榄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 4月 28日,注册资本为 100万元,曹文洁持有其 100%股权,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建材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木榄坊已于 2012年 6月 7日注销。
(3)文洁投资
上海文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1年 6月 23日,注册资本为 100万元,持有公司 5%股权,曹文洁持有其 90%的股权,经营范围为: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为避免将来可能出现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曹文洁于 2012年 3月 1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在以下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2013年,公司以市场价向康可尔压缩机采购原材料及固定资产 6.80万元;
2014年,公司以市场价向康可尔压缩机采购原材料 6.73万元。
(2)关联销售
1)向格雷特压缩机销售包装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价向格雷特压缩机销售包装产品 11.32万元、15.86
万元和 21.26万元。
1-2-37
2)向稳健压缩机销售包装产品
2013年,公司以市场价向稳健压缩机销售包装产品 2.68万元。
3)关联销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年份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格雷特压缩机 21.26 15.86 11.32
稳健压缩机- 2.68 -
合计 21.26 18.54 11.32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04% 0.04% 0.03%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3%、0.04%和
0.04%,所占比例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其他
因业务扩张需要,为保证经营场所的稳定性,公司向稳健压缩机租赁上海市宝山工业园区金池路厂房,租赁面积 3,012 平方米,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租金为 58.47万元/年。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就公司近三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确认意见,认为: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发生的关联交易由当时的执行董事和控股股东曹文洁自主决策,除此之外,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按照当时的有效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财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采购及销售、关联担保,关联采购
1-2-38
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0.21%和 0.02%,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0.03%、0.04%和 0.04%,所占比例较小,关联担保及关联方资金拆
借发生在报告期初,金额较小,因此,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2-39
姓名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3年度薪酬情况
(万元)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曹文洁
董事长、总经理
女 45 2014.8~2017.8
曾任职于上海通联木器厂工作;历任新通联有限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上海文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
52.61 4,703.40 无
盛永跃
董事、副总经理
男 56 2014.8~2017.8
曾任职于上海复建包装公司、上海永汇实业公司等,历任新通联有限技术部经理、技术总监、项目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7.52 无
臧文君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女 44 2014.8~2017.8
曾任职于上海市航运公司、上海宏桥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和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瑞税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4.60 无
王佳芬董事女 63 2014.8~2017.8
曾任上海牛奶公司、上海牛奶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并任上海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还兼任青岛赛维电子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青岛赛维电子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02 无
王力群董事男 61 2014.8~2017.8
历任上海公交汽车司机、修理工、副厂长;上海公交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公交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现代轨道交通公司董事长。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磐石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磐石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兼职单位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1-2-40
董事,2011年 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金炯董事女 44 2014.8~2017.8
曾任职于上海万国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祥峰(中国)投资公司;现任纪源资本管理合伙人,同时还兼任上海纪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源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美丽加芬公司(开曼群岛)董事、Top Margin Limited 董事、泰亿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 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纪源资本管理合伙人、上海纪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源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美丽加芬公司(开曼群岛)董事、Top
Margin Limited 董事、泰亿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
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兼职单位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刘桢
独立董事
女 41 2014.8~2017.8
曾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7.02 无
刘斌
独立董事
女 42 2014.8~2017.8
曾任职于呼铁局机务段,历任上海商学院物流管理教研室主任、连锁经营管理系副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职务,兼任上海商业经济研究会商业储运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等职务
上海商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
7.02 无
沈岳青
独立董事
男 65 2014.8~2017.8
曾任职于上海五一电讯厂工作、上海飞鹿电器厂;历任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国产化部经理、材料供应部总监等;2009年至今,任杭州友成塑料有限公司顾问
杭州友成塑料有限公司顾问 5.85
2014年 2月入职
徐国祥
监事会主席
男 55 2014.8~2017.8
曾任职于上海海运学院、上海财经大学,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统计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统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统计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上海统计学会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02 无
1-2-41
金淑娟监事女 40 2014.8~2017.8 曾任新通联有限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部经理 14.40 无
郁永兵监事男 44 2014.8~2017.8
曾任职于上海纸箱一厂、强力蜂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通联有限;现任本公司监事。
25.00 无
徐宏菁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女 46 2014.8~2017.8
曾任职于上海通联压缩机厂、上海京达律师事务所、新通联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4.00 无
程兆良
副总经理
男 37 2014.8~2017.8
曾任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3521 工厂、上海(闵行)爱生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历任新通联有限品质管理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18.00 无
1-2-42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万股,其中,曹文洁直接持有 4,703.40万
股,占公司发行前股份的 78.39%,同时曹文洁控股的文洁投资持有公司发行
前股份的 5%,曹文洁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合计 83.39%的股份,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曹文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康家村 156号,身份证号:31022319700210*。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方)
单位:元
资产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1,217,815.48 57,552,202.51 55,187,434.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07,200.00 300,000.00 202,940.00
应收账款 115,372,558.98 97,811,703.69 81,513,772.39
预付款项 12,108,330.03 9,440,447.38 38,030,150.2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467,280.64 5,390,558.63 3,454,636.26
存货 78,487,207.96 62,094,806.86 27,839,430.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80,134.24 1,682,376.20
流动资产合计 274,940,527.33 234,272,095.27 206,228,364.0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43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8,066,758.12 49,444,358.51 48,378,637.65
在建工程 73,107,161.27 13,522,756.47 803,859.0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4,849,622.05 66,426,278.46 35,526,294.2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188,165.77 837,805.70 2,102,668.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8,240.11 555,843.03 415,839.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4,457,17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2,257,117.32 130,787,042.17 87,227,299.42
资产总计 467,197,644.65 365,059,137.44 293,455,663.44
1-2-44
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方)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年 12月 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3,250,000.00 44,250,000.00 44,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09,494,425.26 77,909,545.97 55,666,064.80
预收款项 600,320.95 140,462.86 66,652.36
应付职工薪酬 2,365,000.03 3,059,739.67 2,067,495.99
应交税费 3,228,632.87 4,497,195.46 7,250,507.89
应付利息 146,070.83 83,923.12 85,316.4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08,090.32 1,220,112.59 365,353.5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9,692,540.26 131,160,979.67 109,751,391.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946,705.49 6,648,354.43 8,242,401.1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46,705.49 6,648,354.43 8,242,401.10
负债合计 194,639,245.75 137,809,334.10 117,993,792.1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000,000.00
资本公积 21,215,083.88 21,215,083.88 21,215,083.88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3,491,464.17 10,020,221.35 5,764,091.5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77,851,850.85 136,014,498.11 88,482,695.8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72,558,398.90 227,249,803.34 175,461,871.28
少数股东权益
1-2-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2,558,398.90 227,249,803.34 175,461,871.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67,197,644.65 365,059,137.44 293,455,663.44
1-2-4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14,571,262.81 421,452,421.66 367,073,710.70
其中:营业收入 514,571,262.81 421,452,421.66 367,073,710.70
二、营业总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 386,829,243.82 308,033,011.98 259,633,623.0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80,754.25 2,163,926.17 2,301,971.68
销售费用 15,509,022.68 12,983,417.61 12,008,421.31
管理费用 35,192,932.48 31,404,572.17 28,665,809.34
财务费用 4,245,382.49 3,471,660.06 3,381,095.77
资产减值损失 1,668,820.70 736,441.99 366,026.7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8,845,106.39 62,659,391.68 60,716,762.73
加:营业外收入 3,743,064.61 4,363,210.49 9,009,225.8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95,103.42
减:营业外支出 302,161.71 100,249.20 165,871.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154.39 48,938.04 34,771.5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72,286,009.29 66,922,352.97 69,560,116.74
减:所得税费用 19,897,413.73 15,134,420.91 18,577,053.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388,595.56 51,787,932.06 50,983,063.52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388,595.56 51,787,932.06 50,983,063.52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2,388,595.56 51,787,932.06 50,983,063.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2,388,595.56 51,787,932.06 50,983,063.52
1-2-4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73 0.863 0.85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73 0.863 0.850
1-2-4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54,997,313.61 452,063,501.74 408,657,083.93
收到的税费返还 763,386.05 316,240.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12,644.10 7,184,480.68 10,984,756.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0,373,343.76 459,564,222.56 419,641,840.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0,456,628.56 311,306,864.48 263,381,560.9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0,044,059.06 57,520,585.00 48,683,409.8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1,720,174.43 38,372,047.02 44,145,356.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239,064.67 25,045,157.45 28,699,522.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1,459,926.72 432,244,653.95 384,909,848.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913,417.04 27,319,568.61 34,731,991.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5,103.42 786,903.3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103.42 786,903.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1,355,005.73 20,334,171.36 53,937,967.38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355,005.73 20,334,171.36 53,937,967.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355,005.73 -20,239,067.94 -53,151,064.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3,250,000.00 44,250,000.00 44,2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2-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250,000.00 44,250,000.00 44,2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951,648.94 45,844,046.67 50,730,819.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191,149.40 3,121,686.38 3,730,871.8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142,798.34 48,965,733.05 54,461,691.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07,201.66 -4,715,733.05 -10,211,691.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65,612.97 2,364,767.62 -28,630,764.1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552,202.51 55,187,434.89 83,818,199.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217,815.48 57,552,202.51 55,187,434.89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审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154.39 46,165.38 -34,771.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448,330.00 3,917,445.00 8,435,99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272.71 299,350.91 442,135.54
小计 3,440,902.90 4,262,961.29 8,843,354.01
减:所得税影响数 860,310.73 1,078,240.32 2,210,838.5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580,592.17 3,184,720.97 6,632,515.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9,808,003.39 48,603,211.09 44,350,548.0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对净利润的影响
4.93% 6.15% 13.01%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1-2-50
财务指标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流动比率(倍) 1.45 1.79 1.88
速动比率(倍) 1.04 1.31 1.6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5.40% 40.25% 46.5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83 4.70 4.92
存货周转率(次) 5.50 6.85 10.0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444.84 7,829.03 8,005.69
利息保障倍数(倍) 18.32 22.45 19.71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0.65 0.46 0.5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6 0.04 -0.48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不包含土地使用权)
0.02% 0.08% 0.17%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情况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4年度 21.16% 0.873 0.873
2013年度 25.72% 0.863 0.863
2012年度 34.00% 0.850 0.8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4年度 20.12% 0.830 0.830
2013年度 24.14% 0.810 0.810
2012年度 29.57% 0.739 0.739
(四)管理层对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资产总额稳步增长,2012年至 2014年资产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6.18%。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流动资
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46.55%、40.25%和
45.40%,公司的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等组
成。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01%、95.18%和 97.46%。
1-2-51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4年度/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度/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年度/
2012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倍) 1.45 1.79 1.88
速动比率(倍) 1.04 1.31 1.6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5.40% 40.25% 46.5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444.84 7,826.66 8,005.69
利息保障倍数(倍) 18.32 22.45 19.71
1)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合理水平
由于公司处于高速增长时期,对于资金的需求较为强烈,融资渠道限于银行借款,因此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但仍处于合理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88、1.79和 1.45,速动比率分别为
1.31、1.63、1.31和 1.04。
报告期内,公司货款回笼情况良好,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维持在合理水平,公司资产具有较好的流动性。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473.20 万元、
2,731.96万元和 3,891.34万元,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
正值,公司将日常生产经营转化为现金收入的能力较强。
3)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8,005.69万元、7,829.03万元
和 8,444.84 万元,各年度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反映了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与偿
债能力。
4)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9.71、22.45 和 18.32,公司具有较
好的偿债能力。
2、盈利能力分析
1-2-52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50,254.34 97.66% 41,590.82 98.68% 36,531.15 99.52%
其他业务收入 1,202.78 2.34% 554.42 1.32% 176.22 0.48%
营业收入合计 51,457.13 100.00% 42,145.24 100.00% 36,707.3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7%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重型包装 28,160.06 56.04% 24,362.53 58.58% 20,370.84 55.76%
轻型包装 10,065.32 20.03% 7,780.18 18.71% 9,268.09 25.37%
第三方采购 10,839.71 21.57% 8,146.65 19.59% 5,434.67 14.88%
包装服务 1,189.25 2.37% 1,301.46 3.13% 1,457.55 3.99%
合计 50,254.34 100.00% 41,590.82 100.00% 36,531.15 100.00%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内销 45,482.54 90.50% 38,715.39 93.09% 34,872.05 95.46%
出口 4,771.80 9.50% 2,875.43 6.91% 1,659.10 4.54%
合计 50,254.34 100.00% 41,590.82 100.00% 36,531.15 100.00%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891.34 2,731.96 3,473.20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135.50 -2,023.91 -5,315.1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610.72 -471.57 -1,021.17
1-2-5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6.56 236.48 -2,863.0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1.11、
1.07 和 1.08,现金流入正常,具有较强的销售回款能力;公司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之比分别为 1.01、1.01和 0.98,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相匹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当期净利润的 0.68倍、0.53倍和 0.74倍。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好,
保障了公司经营性负债的偿还与营运资金的投入;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库存增加,以及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略低于当期净利润。
公司目前现金流量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债务及时偿还,为营造健康而稳定的公司财务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尚不能完全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亟待拓宽外部融资渠道。
4、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面对我国包装行业的巨大市场空间与持续发展机遇,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包装服务一体化企业之一,如能通过本次发行筹集到发展所需资金,将扩大公司规模化优势,提高生产、研发、服务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
5、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年 12月 3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模、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国家产业及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根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的订单数量及商务谈判情况,本公司预计,201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为 0%~30%,净利润增幅为 0至 10%。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1-2-54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如下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最近三年实际分配股利情况
(1)公司 2012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规定,公司注重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主要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但 2013年公司拟进行如下投资计划:
1-2-55
1)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于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的自有土地上新建厂房 17,000平方米,工程概算 2,500万元,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根据厂房建设计划,2013年拟投资 1,500万元。
2)经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于 2013年在重庆市璧山工业园区购买土地约 80亩,总价约为 3,600万元,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上述投资计划合计约 5,100万元,超过公司截至 201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 10%,属于公司的重大投资计划。
为保证公司上述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日常经营,并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各股东的长期利益考虑,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 2012年 12月 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暂不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 2013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公司股份总数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8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080,000.00元。
(3)公司 2014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向股东进行分配。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为股东提供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方式
1-2-56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该年度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3)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预计支出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的投资事项。)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发放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1-2-57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1-2-58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利润分配调整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需调整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成功,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六)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七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新通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新通联包装服务有限公司、芜湖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武汉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无参股子公司。
1、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年 6月 15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213077376,注册资本为 500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万元,住所为无锡市新区硕放东安路 A42号,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纸箱、木托盘的制造、销售;木箱、纸箱及相关原料的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1-2-59
无锡新通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2014年度)
总资产 103,166,783.57
净资产 69,584,880.51
净利润 18,761,760.06
2、上海新通联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新通联包装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年 7月 8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10113000777407,注册资本为 100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万元,住所为宝山区长临路 969号 301室-3,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包装服务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装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海包装服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2014年度)
总资产 3,934,147.45
净资产 2,110,091.15
净利润-3,363,723.14
3、上海新通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新通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年 3月 23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10112000965242,注册资本为 500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 2005弄 58号,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木包装制品组装、销售,包装制品、包装材料、木制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在包装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海包装制品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2014年度)
总资产 3,890,018.73
1-2-60
净资产 3,948,644.56
净利润-203,723.41
4、芜湖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芜湖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 3月 14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40200113981,注册资本为 100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万元,住所为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东四大道北侧,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木制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的包装箱,木制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的加工及相关原料的零售、批发(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芜湖新通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2014年度)
总资产 507,851.85
净资产-84,419.80
净利润-271,697.43
5、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 12月 6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205000170839,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0万元,住所为锡山区鹅湖镇科技路,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木制包装箱、纸制包装箱的加工(不含印刷);木制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与零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无锡包装制品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2014年度)
总资产 58,823,789.17
净资产 51,696,157.00
净利润 1,361,563.44
6、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年 7月 10日,企业法人营业执
1-2-61
照注册号为 500227033803,注册资本为 300万元,实收资本为 300万元,住所为重庆市璧山县璧城街道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质包装制品、木质包装制品、塑料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重庆新通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2014年度)
总资产 11,154,359.23
净资产 1,961,106.00
净利润 139,256.02
7、武汉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武汉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年 8月 26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20115085038,注册资本为 100万元,住所为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向阳村线束总成制造基地 1栋 1-3层,法定代表人为曹文洁。
经营范围:纸包装制品的生产、批发与零售;木材、塑料制品批发、销售;包装服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
武汉新通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2014年度)
总资产 888,347.43
净资产 888,321.45
净利润-111,678.55
1-2-62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核准环保批复总投资
拟使用
募集资金 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宝发改备案[2012]028号
宝环保许[报告表][2012]29号
9,593.10 9,593.10
2 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备案号 3202071200772 - 5,910.00 5,91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3,800.00 3,8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25,303.10 25,303.10
注:无锡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于 2012年 3月 9日对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同意建设的《审批意见》,该《审批意见》无文号
2、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超出募投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投资的实际需要,用自有资金或者银行贷款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则超过部分补充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足项目需求,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可以对募投项目及其具体资金使用计划等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3、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投资总额及未来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1-2-63
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总投资
拟使用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未来使用计划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9,593.10 9,593.10 6,026.40 2,732.10 834.60 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5,910.00 5,910.00 5,476.40 433.60 -
3 偿还银行贷款 3,800.00 3,800.00 3,800.00 --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
合计 25,303.10 25,303.10 21,302.80 3,165.70 834.60
注:第一年指项目开始建设之日起至其后第 12个月的期间,第二年以此类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金融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从而保证高效使用募集资金以及有效控制募集资金安全。
二、募集资金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1、我国瓦楞包装行业处于黄金发展期,发展环境优越
基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目标和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家非常重视发展循环经济、保护及改善环境,通过颁布多项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制度来提倡和鼓励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包装。国家相继颁布的各项支持性产业政策,不仅为我国包装产业的发展指明了发展思路和方向,也为我国包装工业向绿色、环境友好型产业结构的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政策环境。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内制造业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是我国企业的产品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是全球跨国企业纷纷来国内抢占全球最大、最具潜力的消费市场,这使得我国迅速成为世界制造中心。许多国际知名大型跨国企业,包括众多世界 500 强企业纷纷在中国建立生产基地和全球采购平台。作为制造工业链中的重要配套环节,包装行业近年来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
1-2-64
2、国民经济和相关下游行业的发展为瓦楞包装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我国宏观经济近十年来保持了快速增长,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的 2009年和 2010年,依然保持了 9.2%和 10.3%的增长速度。2010年,
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中心。2013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 56.88万亿元,实际增长率为 7.7%,保持了稳定的快速增
长。得益于整个宏观经济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国民经济中绝大部分行业均取得了飞跃式发展,包括电子信息、微型计算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家电制造、机械与电气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医药、日用消费、食品饮料等行业在内的众多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包装工业的快速增长起到了巨大的带动作用。近年来,国务院陆续发布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行业振兴规划,大大促进了这些行业的发展,带动了这些瓦楞包装主要应用行业对瓦楞包装产品需求的增长。随着我国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以及我国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未来这些下游行业仍将继续带动包装行业在经营模式、产品结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等环节取得更大的发展,同时也将为瓦楞包装行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3、本次募投项目目标市场地区经济发达,下游行业为瓦楞包装提供了广阔
的市场需求空间
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产品目标销售市场主要在长三角地区的江苏省和上海市。江苏省和上海市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经济总量位列我国各省份、自治区前列。2012 年,江苏省和上海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 54,058.22
亿元和 20,181.72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 10.1%和 7.5%,经济增长保持较快速
度,其中两省市工业总产值在 2012 年分别达到 120,124.91 亿元和 33,186.41
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 11.56%和-1.92%,两省市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为瓦楞包
装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已经迅速成为世界制造中心,江苏省和上海市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依托长三角地区及周边地区经济繁荣发展,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工业制造中心,同时也是我国主要进出口贸易口岸
1-2-65
地区。许多国际知名大型跨国企业,包括众多世界 500 强企业纷纷在两省市建立生产基地和全球采购平台。作为制造工业链中的重要配套环节,瓦楞包装行业近年来得益于此,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而轻型和重型瓦楞包装广泛应用于众多工业产品外包装、进出口贸易、物流运输,也将受益于两省市做为我国主要制造中心和主要贸易口岸的优势地位。而且近年来随着国家相继颁布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行业的产业振兴规划,瓦楞包装主要下游应用行业保持了较好的发展趋势,为轻型和重型瓦楞包装产品提供了巨大的需求空间。
1-2-66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包装行业,包装行业的下游涉及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包括电子信息、微型计算机制造、通讯、机械与电气设备制造、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食品饮料、医疗设备与制药以及日用化工等。包装行业的供需状况与下游行业的需求态势紧密相关,受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和国民经济增长幅度的影响,公司下游众多行业内企业的订单量和开工率呈现一定的波动性,从而可能会对公司包装产品及服务的需求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包装行业规模以上生产企业超过 4,000家,绝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虽然经过 20余年发展,行业内已出现一批具备一定规模、技术先进的生产企业,但从整体看,包装行业集中度仍然很低,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同时,我国作为最具发展潜力的包装市场,越来越多的外资包装生产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若公司不能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并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实力,未来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三)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包装工业产值保持快速增长,行业产能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包装行业企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公司未来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行业经营环境。在“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服务模式下的包装产业链中,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互信的稳定合作关系,稳定、强大的客户资源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
1-2-67
一。尽管如此,下游客户对于自身整体成本控制较为严格,公司存在改进技艺、提高生产效率以降低成本的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满足客户需求,持续开发、研发新产品并降低生产成本,将会对公司业务拓展乃至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存在一定的业绩下滑风险。
(四)财务风险
1、负债结构不尽合理风险
公司包装一体化经营模式需要占用大量营运资金,目前主要依靠股东投入、利润滚存所积累的自有资金以及供应商提供的短期信用。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均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重大的偿债风险。但从负债结构看,公司的负债大部分为流动负债,同时业务的快速增长也促使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进一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10,975.14 万元、
13,116.10万元和 18,969.25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 93.01%、95.18%和
97.46%,公司负债结构不尽合理。倘若公司对客户的销售和资金流转发生不利
变化,销售货款不能及时回收,将可能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151.38万元、9,781.17万元
和 11,537.26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22.21%、23.21%和 22.42%。近年
来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在新客户开拓过程中注重销售回款,并争取缩短现有客户收款期,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92次、4.70次和 4.83次。公
司主要客户均为国际和国内知名企业,报告期内该等客户均能够及时支付货款。
2014年 12月末公司账龄小于 90天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94.18%。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且公司主要客户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但倘若某些客户因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将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3、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1-2-68
账龄计提比例
1年以内 2%
1-2年 10%
2-3年 50%
3年以上 100%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稍低。公司99%以上的应收账款均为 1年以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行业内知名公司,信誉良好,发生坏账可能性较小;而对于具有相对较高风险的 2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公司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分别为 0.91
万元、13.15万元和3.59万元,占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0.01%、0.13%和0.03%,
远低于 2%的计提比例,公司目前实行的坏账计提政策谨慎、合理,且具有连续性。但由于公司短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相对较低,如果出现较大金额坏账而当期坏账准备无法覆盖,将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4、存货可能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余额分别为 2,783.94 万元、6,209.48 万元和
7,848.72 万元。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存货余额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以及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上涨所致。随着未来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张,公司的存货可能进一步增加,在原材料价格存在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公司的存货存在一定的跌价风险。
5、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9.57%、
24.14%和 20.12%。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净资产为 27,255.84万元,
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 25,303.10万元,发行后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预计短期内难以实现收益,如公司净利润不能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6、产品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研发设计水平较高,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能力较强,产品质量稳定,产品毛利率在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25%、
26.90%和 24.78%,但由于包装行业技术进步较快,市场需求差异化较大,公司
1-2-69
每年销售的包装产品结构会有所变化,而不同种类产品的生产过程及生产成本不同,其价格与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大。因此,随着公司包装产品的结构变化及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也随之波动。
(五)经营风险
1、包装一体化的JIT供货模式风险
公司实施包装一体化经营模式,目前主要服务对象为世界 500 强企业。成为该等客户的包装服务供应商需通过一系列严格的检验,供应商能否及时提供包装产品与服务、随时满足客户的弹性需求是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倘若公司因管理疏漏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服务,将有可能失去供应商资格。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瓦楞纸板和速生商用木材。报告期内,瓦楞纸板和速生商用木材采购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的算术平均数分别为 28.67%和
62.97%。若公司无法扩大销售规模及提升产品附加值,未来原材料价格的上涨
将影响公司产品的毛利率进而影响公司利润。
3、安全生产风险
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为易燃物,如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失修,可能发生火灾、工伤等安全事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尽管公司配备有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技术水平比较先进,但仍然存在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4、租赁生产厂房的风险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生产厂房主要通过租赁取得,公司及各子公司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53,902.19平方米。同时,公司拟在子公司无锡新通联
租赁的厂房内建设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该厂房租赁期为 2008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无锡新通联享有同等条件下的
1-2-70
优先承租权。
如果租赁期满后由于租金上涨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续租,则公司需将现有位于该经营场所的生产经营设施迁往其他经营场所,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搬迁当期的经营业绩。
(六)汇率风险
公司于 2010年 12月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开始直接出口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4%、6.91%和 9.50%。同时,公
司为了响应国家节材代木的号召,积极拓展国外速生商用木材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进口速生商用木材占当期速生商用木材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 53.08%、
55.02%和 65.28%。如果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
(七)大股东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文洁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发行前合计 83.39%
的股份。公司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在制度安排上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现象的发生,且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也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但曹文洁仍有能力通过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
(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股东曹立峰及其关联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曹文洁 4,703.40 78.39
2 曹立峰 396.60 6.61
3 文洁投资
300.00
5.00
报告期各期末,控股股东曹文洁、股东曹立峰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非经营性资
1-2-71
金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关联方 2014.9.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其他应收款
天轮实业
稳健压缩机
曹文洁
康可尔压缩机
合计
占其他应收款的比例


其他应付款
康可尔压缩机
曹文洁 6,920,000.00
合计 6,920,000.00
占其他应付款的比例
-
- 67.99%
截至 2011年 6月底,公司已完全规范了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同时,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作了严格的规定,以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如果公司未来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将可能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风险。
(九)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和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项目建成以后将大大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缓解现有产能不足的问题,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力。虽然项目经过了严密的可行性论证和市场预测,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产品市场开拓能否顺利进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增加 11,502.80万元,增
加固定资产年折旧约 903.02万元。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的预
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在因为固定资产的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十)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包装一体化经营模式的有效开展及绿色、环保包装材料的推广为公司赢得大
1-2-72
量优质高端客户,使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包装一体化经营模式和绿色、环保包装材料的持续开发需要技术、管理、营销、物流、计算机应用等多方面的人才,经过公司的持续引进和长期培养,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人员已经成为推动公司发展的关键力量。虽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激励机制,但是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完善各项用人制度和激励机制,将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十一)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本次股票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得公司总体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这要求公司在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根据需要随时调整,需要继续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并加强执行力度。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合理构建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管理体制、或未能很好把握调整时机、或相应职位管理人员的选任失误,都将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推进或错失发展机遇,从而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十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除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包括利率政策在内的国家宏观政策、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1-2-73
1、借款合同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贷款人担保情况
1 公司 1,300
2009.7.29-
2017.7.28
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房产
2 公司 500
2014.3.20-
2015.3.19
基准利率上浮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

3 公司 600
2014.4.17-
2015.4.16
基准利率上浮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4 公司 1,425
2014.5.9-
2015.5.8
基准利率上浮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5 公司 1,500
2014.6.3-
2015.6.2
基准利率上浮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6 公司 1,500
2014.6.25-
2015.6.24
基准利率上浮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

7 公司 1,800
2014.8.15-
2015.8.14
基准利率上浮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

2、长期合作协议
(1)采购商品/接受服务合同
序号
供货方标的签订/生效日期有效期
1 上海申航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原材料 2013-12-31
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
2 湖州耀东包装有限公司
纸制品及印刷加工服务
2014-1-1 2014-12-31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纸制品及印刷加工服务
2014-1-1 2014-12-31
4 上海力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纸制品及加工服务
2014-1-1 2014-12-31
5 苏州济丰包装纸业有限公司
纸箱专用产品及加工服务
2014-1-1 2014-12-31
6 嘉善山鹰纸业纸品有限公司原材料 2014-1-1 2014-12-31
1-2-74
7 上海顺田木业有限公司原材料 2014-1-1 2014-12-31
8 苏州大道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原材料 2014-1-1 2014-12-31
9 上海且丹贸易有限公司原材料 2014-3-1 2015-2-28
10 无锡华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材料 2014-1-1 2014-12-31 泗阳县鸿泰胶合板厂原材料 2014-3-1 2015-2-28
注:上述采购商品/接受服务合同均为框架性协议,无具体合同金额
(2)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合同
序号
买受方标的签订/生效日期有效期 柯尼卡美能达商用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产品、材料、零件、组件、半成品及附属品等
2009-12-1 长期有效 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产品包装及物流业务
2013-1-1
有效期 1年,
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 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
木托盘、垫木、纤维板、井字架、美卡纸等
2014-1-13 2014-12-31 上海老港申菱电子电缆有限公司
电缆箱板及打箱仓储业务
2014-3-5 有效期 1年 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
包装制品 2008-3-5
若无新签合同或书面终止合同,该合同长期有效 延锋伟世通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包装服务 2012-1-1
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 佳能(苏州)有限公司
包装制品 2012-10-1
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 威特电梯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包装制品 2013-3-1
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
注:上述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合同均为框架性协议,无具体合同金额
3、其他合同
(1)2013年 4月 28日,重庆新通联与璧山县人民政府签署了《璧山县工
业项目投资合同》,并于 2013年 5月 28日签署了补充合同。约定乙方在重庆璧山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笔电包装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 2.4亿元(固定资产
投资不低于 1.9亿元、土建投资不低于 1.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 64,000平方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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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 4月 23日,无锡包装制品与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签署了《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承包建设无锡包装制品的“纸包装制品、木包装制品项目施工工程包工程”,合同价款为 2,262万元。
(3)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与上海恒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建
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上海恒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建设公司新建办公房项目,合同价款为 3,687.86万元。
(4)201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美商马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
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美商马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一套马贵瓦楞纸板生产线干部系统(型号:P-86638-E-1),合同总价 121万美元。
(5)2014年 1月 24日,公司与博凯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采
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博凯机械(上海)有限公司采购一套瓦楞纸机械设备,合同总价 2,100万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2013年 12月 26日,公司与上海烨博实业有限公司就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2988号 C幢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上海烨博实业有限公司将约 3,800平方米的C幢厂房(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公司用于仓储。租期自 2014年 1月 1日起至 2015年 12月 31日,年租金为 1,109,600元,分四期支付,每三月支付一次。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承租保证金 92,466元,每月物业管理费为 5,700元。
2014年 5月 25日,公司因无法正常使用该租赁物而搬离,并于 2014年 5月 30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2014 年 9 月 15 日,上海烨博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司不当使用租赁物,请求其支付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合计 524,500元,其中,损害赔偿金 154,500元,维修费 350,000元,诉讼代理费 20,000元,诉讼费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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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10月 9日,公司认为租赁物质量瑕疵无法满足正常仓储使用要求,因而提出反诉,请求:(1)解除厂房租赁合同;(2)上海烨博实业有限公司
返还发行人预付的 2014年 6月租金、承租保证金共计 184,932.67元及其利息;
(3)上海烨博实业有限公司返还公司预付的物业管理费 5,700元及其利息;(4)
上海烨博实业有限公司赔偿发行人搬迁损失 21,090元;(5)由法院在 10-30%
范围内酌定降低租赁合同的月租金标准(包括租赁钢板多支出的费用)。
2014年 10月 21日,本案正式开庭审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尚未审结。
除上述诉讼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未决重大诉讼或未决仲裁事项。
(五)刑事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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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经办人
发行人: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555号(2号南部厂房) 021-36531001
徐宏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010-590266010-59026670
田文涛、毛传武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 12号天辰大厦 9层 010-65518687
许明君、赵雪松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金鼎广场西楼 6-10F 0571-88216999
曹国强、刘利亚
资产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号院 1-4号楼 B座15层-15B 010-62156158
王守成、李厚东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楼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021-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时间 2015年4月28日-2015年4月29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5年5月5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5年5月6日
股票上市日期发行后尽快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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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将存放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备投资者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00。
三、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
发行人: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 118弄 15号
电话:021-36535008
联系人:徐宏菁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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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电话:010-59026702
联系人:田文涛、毛传武、张毅、滕树形、陈晨、单晓蔚、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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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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