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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5-02-02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Cable Co., Ltd.
( 住 所 :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6 号 大 街 68-1)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55 号 7 号楼 401)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
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招股意向书中的释义适用于本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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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
项提示:


一、股东持股承诺

1、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孙庆炎先生承诺:自杭州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孙翀先生承诺:自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驰先生承诺:自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臻女士承诺:自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控股股东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自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
购该部分股份。
(2)若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承
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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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对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
于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
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锁定期
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②如发生本公司
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公司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公司于本公司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
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吴伟民先生承诺:自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股东新疆德赛金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天津安兴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杭州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4、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华建飞、郑秀花、章勤英、吴斌、王培元、章旭东、
陆春校、尹志平、倪益剑、张秀华、胡建明、何烽承诺:自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5、本公司董事华建飞、郑秀花、章勤英、陆春校,监事章旭东,高级管理
人员胡建明、尹志平、倪益剑、张秀华同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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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杭州电
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
份。
6、本公司董事孙庆炎、华建飞、郑秀花、章勤英、陆春校,高级管理人员
胡建明、尹志平、倪益剑、张秀华同时承诺:
(1)对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
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锁定期
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②如发生本人需
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人于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减持
的价格应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如最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则公司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
加的社会公众股东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上市草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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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后,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
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的 20%,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前款“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
目除外);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3)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
红金额的。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
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包括 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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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根据本章程规定,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
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在
审议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或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
会会议上,需分别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出具书面审核报告,与董
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
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议案中如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该议公司如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
计划,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意
见。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或利润分配预案须分别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在审议前述议案时,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独
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
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6、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
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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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利分配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股利分配政
策”。


四、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
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
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或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保持股份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
将严格遵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实施。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3)公司回购股票。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①不能
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②不能迫使控股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2、第二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 3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3、第三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 3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公司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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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三)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
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的合计
值,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不得为
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公
司股票计划:
(1)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
划实施要约收购。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方案实施完成后 90 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
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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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五)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之条件,并且公司回购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公司将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
公告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
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
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
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
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金额不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
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
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股票:
1、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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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五、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
遗漏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本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的,
本公司将自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 30 日内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
法事实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高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
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若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
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
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
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公司控股股东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若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
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将严格
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
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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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孙翀、孙驰、孙臻承诺:若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
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
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
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
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
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
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六、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华林证券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华林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华林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
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赔偿范围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和由
此产生的佣金、印花税等交易费用。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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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
行上市出具的公开法律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造成的损失,有证据证明本所
没有过错的情形除外。


七、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
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
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
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公司控股股东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
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承诺,本公司将在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份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
止在股份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
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
/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庆炎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
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份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股份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
分红,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
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
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翀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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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份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股份公司处领取薪酬,同时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
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
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驰、孙臻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
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份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
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
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孙庆炎、华建飞、郑秀花、章勤英、陆春校,高级管理
人员胡建明、尹志平、倪益剑、张秀华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
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未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承诺,本人将在股份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份公司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股
份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或股东分红,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不得
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
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
决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卢献庭、金锡根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
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未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承诺,本人将在股份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份公司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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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份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
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公司监事章旭东、过成胜、袁书生,独立董事毛庆传、邬崇国、于世忠承诺: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
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
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
定。


八、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对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
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
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
公司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公司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公司于本公司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
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数
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5%,且减持不影响本公司对股份公司的控制
权;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本公司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股份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第一条、第二条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
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
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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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股份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股份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股份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二)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

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10%;减持行为将通过竞
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本公司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公告本
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
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
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本公司
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股份公司指定账户。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
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
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
裁判、决定。


九、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本公司电线电缆的最主要原材料为铜材、铝材,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铜采购成本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67.23%、66.50%、
62.98%,铝采购成本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16.21%、16.35%、14.06%。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通常为闭口合同,即在签订合同时便锁定销货价格,
铜、铝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经营业绩。报告期内,铜价总体呈下跌趋势,
2014 年铜价最低跌至 4.5 万元/吨左右;国内铝锭现货价格波动趋势基本与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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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一致。

2012 年-2014 年 铜、铝的月度均价(含税价)走势

单价:元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网(SMM)

虽然公司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按订单生产、实施严格的库存管理制度等
措施,可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利润大幅波动风险,但鉴于以下原
因,原材料价格波动仍将可能导致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
1、原材料价格上涨增加了存货、应收账款对流动资金的占用,从而增加了
财务费用;
2、交割期较长的期货合约流动性较差,因此公司主要选择期限较短、交易
活跃的期货品种作为套期工具,但高压、超高压电缆产品从签约到交货的周期较
长,且客户往往会因勘察、设计、拆迁等原因要求公司延期交货,从而期货合约
到期日与实际交货日往往无法完全匹配,当公司根据客户的交货要求进行排产
时,会出现从现货市场采购铜、铝且将相应期货合约进行平仓的情形。
3、金属原材料现货价格波动与期货价格的波动往往并不一致,这会导致期
货合约的平仓或浮动损益无法完全对冲铜、铝现货价格的波动,进而原材料价格
波动仍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4、鉴于:(1)原材料实际使用量与根据合同招标过程中的测算值往往存在
一定的偏差;(2)金属原材料现货价格波动与期货价格波动往往不一致;(3)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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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价格波动会带来增值税抵扣效应等原因,完全套保(即套保比例 100%)并
不能使公司完全锁定原材料价格,无法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最小化。因此,公
司并不进行完全套期保值,公司依然会存在一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5、公司期货交易严格遵守《订单锁定管理制度》,以保值为目的,远离期货
投机。若遇期货市场行情出现重大波动,且公司不能有效控制自身的投机冲动或
不能有效防范操作人员的违规操作时,公司将面临期货亏损风险。

(二)电力产业投资政策变化风险

电力产业作为社会经济的基础能源产业,一方面受国家能源战略投资规划的
影响,另一方面也依托于国民经济各实体产业发展,并最终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
的用电需求。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电网建设的投资力度,尤其是对跨区跨省特高
压电网的建设。据国家电网的规划,“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投资超过 5,000 亿元
建成“三纵三横”特高压交流骨干网架和 11 项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此外,国
家电网正式发布了“坚强智能电网”发展战略,智能电网建设已成为国家的基本
发展战略。由于我国农网改造速度滞后于主干网建设,“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
也将启动新一轮农网建设。
本公司主营的电线电缆产品是电力产业重要的配套产品,其市场需求与我国
电力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受我国电网建设投资规模及相关
电力产业投资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恶化,国家电力建设投资
政策发生改变,相关电力产业需求下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会受到影响,公
司将面临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而导致的行业需求萎缩风险。

(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是铜杆,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金额
分别占采购总额的 82.06%、76.45%、72.97%,向第一大供应商江守商事(中国)
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占采购总额的 69.64%、36.87%、36.90%,主要
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虽然本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分且建立了完
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但由于本公司供应商比较集中,一旦主要供应商不能及时、
保质、保量的提供原材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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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2015 年 1-3 月业绩预测情况

公司 2014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829.52
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对 2015 年 1-3 月业绩的预测,预计 2015 年 1-3 月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在 1,925 万元至 2,115 万元之间,
较 2014 年 1-3 月增长 0-10%。若实际业绩情况与上述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
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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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5,335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结果确定

发行市盈率 【】倍(按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归属于公司普 5.45 元
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 (按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扣除发行费用)

发行市净率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方式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
发行对象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费用 3,235 万元

保荐费用 400 万元

会计师费用 615 万元

律师费用 210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328 万元

股份登记及其他
60 万元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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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Cable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孙庆炎

整体变更日期 2011 年 3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

住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6 号大街 68-1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0571-63167793

传真号码 0571-63167793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zcables.com

电子信箱 stock@hzcables.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2011 年 3 月 3 日,杭州电缆有限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将杭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
健审[2011]757 号《审计报告》,在审计基准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杭缆有限经
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302,241,048.17 元,其中 120,000,000.00 元作为变更后的股
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 182,241,048.17 元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1 年 3 月 11 日,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创立的议案。同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验
[2011]第 77 号《验资报告》,对杭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折股进
行了验证。201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33019800000385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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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万元。经过历次增资扩股,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16,000 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以各自持有杭缆有限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份额作
为发起设立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具体折股方案如下: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1]757 号《审计报告》,在审计基准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杭缆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302,241,048.17 元,其
中 120,000,000.00 元作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 182,241,048.17
元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200 60%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4,800 40%
合 计 12,000 100%


三、股本情况

(一)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16,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335 万股,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公开发行前 公开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1 永通控股 7,200.00 45.00 7,200.00 33.75
2 富春江通信集团 4,800.00 30.00 4,800.00 22.50
3 新疆德赛金 700.00 4.38 700.00 3.28
4 天津安兴 400.00 2.50 400.00 1.87
5 平安财智 400.00 2.50 400.00 1.87
6 孙庆炎 360.00 2.25 360.00 1.69
7 华建飞 345.00 2.16 345.00 1.62
8 郑秀花 225.00 1.41 225.00 1.05
9 章勤英 225.00 1.41 225.00 1.05
10 吴 斌 225.00 1.41 225.00 1.05
11 王培元 220.00 1.38 220.00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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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前 公开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12 吴伟民 200.00 1.25 200.00 0.94
13 章旭东 200.00 1.25 200.00 0.94
14 陆春校 200.00 1.25 200.00 0.94
15 何 烽 100.00 0.63 100.00 0.47
16 尹志平 50.00 0.31 50.00 0.23
17 倪益剑 50.00 0.31 50.00 0.23
18 张秀华 50.00 0.31 50.00 0.23
19 胡建明 50.00 0.31 50.00 0.23
20 A股 - - 5,335.00 25.01
合计 16,000.00 100 21,335.00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200 45.00%
2 富春江通信集团 4,800 30.00%
合计 12,000 75.00%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200 45.00%
2 富春江通信集团 4,800 30.00%
3 新疆德赛金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700 4.38%
4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 2.50%
天津安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5 400 2.50%
(有限合伙)
6 孙庆炎 360 2.25%
7 华建飞 345 2.16%
8 郑秀花 225 1.41%
9 章勤英 225 1.41%
10 吴斌 225 1.41%
合 计 14,880 93.00%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孙庆炎 360 2.25%
2 华建飞 345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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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 郑秀花 225 1.41%
4 章勤英 225 1.41%
5 吴斌 225 1.41%
6 王培元 220 1.38%
7 吴伟民 200 1.25%
8 章旭东 200 1.25%
9 陆春校 200 1.25%
10 何烽 100 0.63%
合 计 2,300 14.38%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无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
5、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无外资股。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关系

孙庆炎 孙 翀 孙 驰 孙 臻


39.24% 8.92% 3.92% 3.92%

永 通 控 股


74.90%

富 春 江 通 信 集 团


45% 30%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孙庆炎先生及其子女孙翀先生、孙驰先生、
孙臻女士(以下简称“孙庆炎家族”)通过控制永通控股、富春江通信集团间接
控制本公司 75%的股权,孙庆炎直接持有本公司 2.25%的股权,孙庆炎家族合计
控制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77.25%,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孙庆炎 先生,身份证号码:330123195106******,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孙 翀 先生,身份证号码:330123197902******,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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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
孙 驰 先生,身份证号码:330123197902******,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
孙 臻 女士,身份证号码:330123197702******,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
本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公司法人股东永通控股和富春江通信集团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家
族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自然人股东章勤英与章旭东为姐弟关系,自然人股东吴伟民为孙庆炎妹
夫。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经过
数十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电线电缆行业的主要企业之一。公司电线电缆
技术研发实力突出。导线方面,公司研发的钢芯铝合金型线绞线、特强钢芯高强
耐热铝合金绞线填补了国内特种铝合金绞线的空白,并有多项产品达到国际先进
水平1。公司铝合金导线产品曾获得国家机械工业联合会、国家机械工程学会颁
发的三峡输电工程用大截面、大跨越铝合金导线研制一等奖。电力电缆方面,公
司具备先进的导体的设计与制造技术、交联绝缘技术、皱纹金属套生产技术及外
护套生产技术,是中标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高压、超高压电缆的数家企
业之一。
公司产品包括导线、电力电缆、民用塑线三大类,其中电力电缆是公司最主
要的产品。公司电力电缆产品按电压等级可分为超高压、高压、中压及低压等产
品;公司的中低压产品又可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特种电缆指能适应特定工
作环境的电缆,如应用于地铁、风力发电、核电等领域的电缆,该类电缆根据需
要通常需要有低烟无卤、耐高温、耐低温、耐辐照等特性。

1 资料来源:《新产品鉴定证书》,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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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外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杆、铝锭和钢丝,辅助材料为交联绝缘料、屏蔽
料及护套料等,所需能源动力为电力和水。
(1)铜、铝的采购
由于铜、铝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原材料的采购量严格控制与订单相匹配,
不存在过量采购情形。公司的订单主要分为当期订单和远期订单两类。对于当期
订单,公司直接通过现货市场购入相应数量的原材料;对于远期订单,公司通过
铜、铝期货套期保值锁定成本。由于公司从签订合同到实际交货时间期限间隔较
长,公司在套期保值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进行移
仓以实现灵活有效的套期保值。
针对期货交易,公司制定了《订单锁定管理制度》,明确期货业务的组织机
构及交易流程和信息管理,由总经理负责期货指令的下达和交易的监督执行。通
过上述策略,公司可以有效规避铜铝价格的波动,保障公司经营利润的稳定。上
述大宗原材料均为市场化产品,国内市场供应充足。
公司期货交易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公司销售部门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后,及时上报订单的材料品
种、数量、中标价格、价格区间、交货期等内容。
②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使用的材料品种和数量情况,确
定期货和现货锁定量。
③期货室根据总经理指令,结合期货交易价格走势,确保在保值价格区间或
更低价格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④物资管理部根据总经理指令,采用现货采购合同方式锁定相应价格和供货
时间的采购数量。
⑤期货室根据账户资金使用情况,结合保值方案提出资金申请计划,经总经
理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将资金调拨至期货专用账户。
⑥期货室定期将交易明细打印存档,存档年限三年。
(2)辅料的采购
公司辅料的采购主要采用月度招标和询价的方式,公司物资管理部和技术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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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部对供应商进行评分并选择合格供应商。公司坚持“货比三家,质优者先,价
廉者胜,就近者取”的采购原则,每月向合格供应商询价。如果有大额订单,公
司会根据订单情况单独进行招标采购。公司每批材料均由技术质量部按标准实施
检验,检验合格则办理入库手续,如检验不合格将开具“不合格处置单”并由仓
库按公司规定办理。公司辅料中,高压及超高压电缆用超净化绝缘料和屏蔽料主
要采购自北欧化工。公司自建厂以来一直和北欧化工合作,是北欧化工的重点合
作伙伴,采购价格有优势且货源供应稳定。
(3)能源动力的采购
公司用电以市场价格向富阳市供电局采购,供水由富阳市自来水公司管网供
水。公司电力水源供应有充足保障。
(4)委托加工及外购少量电线电缆产品
①少量导线产品的外购及委托加工
特高压智能电网是未来电力发展的主要投资方向,“十二五”国家电网将投
入 6,200 亿元,建设 20 条特高压线路,将西南的水电和西北的风电传输至中国
东部。在特高压输电线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受益于公司在特高压输电导线方面
的竞争优势,公司导线订单大幅增加,先后中标广东电网公司惠州海丰电厂送出
线路工程 500KV 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采购项目、皖电东送淮南至上海特高压交
流输电示范工程 1,000KV 交流线路工程皖南-浙北段钢芯铝绞线采购项目部分标
段等等特高压输电项目。
为适应客户的订单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将少量钢芯铝绞线、铝包钢绞线
及铝硅合金委托其他企业进行加工或少量采购,以满足短期内公司订单量突然增
加导致导线产能不能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及外购导线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委托加工及外购 9.48 3,688.58 1,129.36
委托加工及外购占采购金额比重 0.004% 1.70% 0.70%

上述产品为技术工艺相对较为简单的钢芯铝绞线、铝包钢绞线及铝硅合金,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入库检验标准以保证采购产品质量,供应商均与公司建立了稳
定的合作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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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少量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的外购
在电缆的生产销售过程中,由于少量订单存在交货时间紧的情形,为保障及
时交货,公司通过外购少量电力电缆以满足客户交货时间需求。外购电缆主要是
规格较低的铜塑线。此外,由于电力电缆招标过程中,部分标段包含电缆附件,
公司亦需要外购电缆附件满足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外购电力电缆及电缆附
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电缆及附件 1,788.92 6,455.86 3,489.90
外购电缆及附件产品占采购金额比重 0.81% 2.97% 2.17%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制度,通过对外购产品进行严格的入库检验和派出驻
厂生产检验员等方式确保外购电力电缆及附件产品的质量。公司外购电力电缆及
附件的供应商均与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所获得的订单情况组织生产。由
于不同客户所需产品的型号规格不同、长度不同,公司的产品具有定制生产的特
点,公司需要根据订单情况来确定生产计划。订单签订后,由营销管理部组织生
产部门、市场支持部、物资管理部和技术质量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举行合同评审会,
根据合同交货期要求及合同标的数额大小,在判断合同执行期原材料价格变动趋
势的基础上,组织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公司还将根据营
销管理部和市场支持部的信息反馈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节奏。
3、销售模式
公司导线和电缆产品销售以“直销”为主,主要通过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
网、铁路总公司等大型客户的招投标实现销售;民用线以直销为主,少部分采用
经销方式。
目前公司具备了电力电缆 220kV、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招投标资质,导线
1,000kV 及以下招投标资质等几乎所有导线及电力电缆的招投标资质。招投标过
程中,公司各营销部门、营销管理部负责收集招标信息并综合分析后组织投标。
标书办依据营销管理部、生产部门、物资管理部、市场支持部、技术质量部等相
关部门信息资料制作标书。产品中标后,由营销管理部协调各营销部门负责与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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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货方签订供货合同,根据合同评审会拟定的生产计划,在本公司内部下达生产作
业计划、跟踪生产进度、调度货物运输。市场支持部则负责与项目单位进行信息
沟通及反馈,维护客户关系。
(1)营销策略
以两大电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为基础,拓展轨道交通、绿色能源领域,
以“诚信销售”为根本,“品质杭缆”为后盾,打造“永通”百年品牌。
(2)市场定位
主要开拓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城市轨道交通、绿色能源领域,兼顾中石油、
中海油、中石化、五大发电公司及钢铁冶炼等国家大型企业集团,稳定保持浙江
省行业龙头地位,不断拓展全国市场。
(3)营销网络
公司通过分布全国主要省市及国外市场的营销网点进行区域分工管理和市
场维护,建立起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具体如下:
①建立覆盖两大电网全国主要省会及经济发达的地级市的销售网,即电力系
统市场。
②建立浙江省内以各地级市为区域的销售网,统一管理指导下属各市县供
电、电网和用户工程的电力电缆销售工作。
③不断拓宽轨道交通、风电营销渠道,建立完善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和
钢铁冶炼等国家大型企业为业务拓展目标的销售队伍,根据不同行业和业务需要
设置不同的市场销售管理模式。
④建立国际贸易部,负责公司对外贸易业务,拓展海外市场。

(三)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的供应情况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铜杆、铝、钢丝、交联绝缘料、屏蔽料等,这些原
材料主要由铜材生产商、铜材贸易商、铝贸易商等供应,除超高压交联电缆用
绝缘料主要通过上海森昂贸易有限公司向北欧化工采购,绝大多数原材料供应
商都集中在国内。本公司与江苏江润铜业、江守商事、北欧化工、万马高分子等
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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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水,报告期内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迅速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整
个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呈现出以下特点:
(1)从整体看,行业内生产厂商数量众多,行业高度分散,市场集中度低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内的大小企业达 9,000 多家,其
中形成规模的有 2,000 家左右。国内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远东电缆所占市场
份额也不过在 1%~2%,全国前十五家厂商的市场份额约为 10%,这同发达国家
产业高度集中的特点形成了鲜明对比。公开数据显示,日本、美国等国家的主要
电线电缆制造商销售额占本国销售额的比例均超过 50%,英国甚至达 95%以上。
(2)从产品结构看,低压产品产能过剩、竞争激烈,中压产品竞争激烈程
度中等,高压和超高压产品寡头垄断
低压电线电缆技术含量较低,设备工艺简单,大量资本进入低压电线电缆领
域并形成了巨大的生产能力,已超过市场需求。在产能过剩和国内市场竞争日益
激烈的情况下,低端电缆产品市场已经呈现充分竞争格局,利润率较低。高压、
超高压产品技术含量高,生产工艺复杂,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目前市场主要由
少量外资厂商、合资厂商和内资龙头企业所垄断。中压产品的进入壁垒、竞争激
烈程度和利润率介于低压与高压产品之间,处于中等水平。
(3)从厂商看,形成了三个层级明显的梯队
在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格局中,参与竞争的企业形成了三个层级明显的梯
队。第一梯队为外资巨头及其在国内的合资企业,它们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
备,研发实力雄厚,长期占据高端产品市场。第二梯队为具有国家电网招标资质
和供货记录的企业以及部分特种电缆优势企业,它们是内资企业中的龙头企业,
通过自主研发、设备引进等方式迅速提高技术实力,成为电力系统最主要的供应
商。第一、第二梯队以外的企业被划分到第三梯队,这类企业数量众多,主要集
中在民用产品、中低压产品领域,以价格竞争为主要竞争方式。
电线电缆行业企业梯队划分情况

分类 划分标准 主要企业
第一梯队 外资巨头及其合资企业 耐克森、普睿司曼、住友、古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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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具有国家电网招标资质 远东集团、青岛汉缆、宝胜集团、上上电缆、南
第二梯队 和供货记录的企业,以及 洋电缆、杭州电缆、万马电缆、太阳电缆、通达
部分特种电缆优势企业 股份等
第三梯队 第一、第二梯队外的企业 数量众多

(4)从区域分布看,企业集中在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比重较

从区域分布上看,华东地区电线电缆企业最为集中,数量超过全行业企业总
数的一半以上。经济发达及沿海省份电线电缆企业较多,广东、浙江、江苏三省
总数量超过了全国总数的 50%,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和山东五个地区电线电
缆工业生产总值占行业总产值的 70%。
2、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经过
数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电线电缆行业的主要企业之一。
公司前身杭州电缆厂成立于上世纪 60 年代,是原机电部线缆行业重点骨干
企业。公司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理事单位和浙江省电线电缆行业协
会理事长单位。公司“永通”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在导线、电力电缆方面技术实力突出。在导线方面,公司是国内第一批
通过 1,000kV 特高压钢芯铝绞线国家认证的企业。公司的铝合金导线业内排名领
先,是国内通过中电联鉴定的能够生产中强度铝合金绞线的仅有几家企业之一,
多项产品被鉴定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研发的钢芯铝合金型线绞线、特强钢
芯高强耐热铝合金绞线填补了国内特种铝合金绞线的空白,综合技术性能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公司铝合金导线产品曾获得国家机械工业联合会、国家机械工程学
会颁发的三峡输电工程用大截面、大跨越铝合金导线研制一等奖。公司参与制定
了《GB/T 1179-2008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T 20141-2006 型线同心绞架空
导线》、《GB/T 23308-2009 架空绞线用铝-镁-硅系合金圆线》、《GB/T 17048-2009
架空绞线用硬铝线》4 项国家标准。在电力电缆方面,公司具备先进的导体的设
计与制造技术、交联绝缘技术、皱纹金属套生产技术及外护套生产技术,是中标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110kV 超高压电力电缆的和中标 220kV 超高压电
力电缆的主要企业之一,公司 500kV 超高压电力电缆样品试制已经成功。
凭借着出色的性能、质量和信誉,公司电力电缆产品成功应用于北京奥运会、
广州亚运会、三峡工程、京沪高铁、北京上海杭州地铁等重大工程,铝合金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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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还出口到埃塞俄比亚、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缅甸、加纳、古巴、巴西等
国家和地区。公司中标埃塞俄比亚 BBDA 输电项目铝合金采购合同,该输电项
目为埃塞俄比亚最长的高压输变电项目2,为中国对埃塞俄比亚的重要援建项目,
公司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出色的售后服务为“永通”牌电线电缆产品树立了良好
的信誉和形象。
(1)导线产品
国内目前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导线产品主要有钢芯铝绞线和铝合金导线。钢芯
铝绞线的生产厂商较多,竞争激烈,其市场容量取决于国家的电网建设投资计划。
目前能够参与国网招投标的铝合金导线生产企业主要有十余家,主要为杭州电
缆、武汉电缆、上海中天、远东电缆、青岛汉缆、江西新华等企业。 国内拥有
国家电网大跨越导线投标记录的企业主要有杭州电缆、武汉电缆、上海中天等几
家,拥有国家电网耐热铝合金绞线投标记录的企业主要有杭州电缆、武汉电缆、
上海中天、远东电缆、青岛汉缆、江西新华等企业。公司多项导线产品填补了国
内空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国内一直使用钢芯铝绞线,但铝合金导线具有更多优点。自从美国 1921
年开始采用铝合金材料作为导体以来,铝合金架空导线的研究和应用已有数十年
的历史,法国、德国、日本也先后将铝合金架空绞线用于输电线路中。根据中国
电线电缆网信息中心资料,国际上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采用铝合金绞线至今,
西欧、北欧、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已广泛采用,法国约 90%的输电
线路使用铝合金导线,日本也已达 50%以上,东南亚各国的使用量在逐年增加。
从已有的研究结果来看,铝合金绞线抗拉强度大、弧垂特性好,能承受较厚
的冰层和较大的风荷能力。采用铝合金绞线可以节省能源、材料,特别是可以加
大杆塔档距,节约有限和日趋昂贵的土地资源。此外,铝合金绞线因其外表硬度
较高,具有较好的耐磨性能,可以减少架线放线时刮伤,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
浙 江 省 电 力 公 司 于 1999 年 率 先 在 瓶 崇 2232 线 改 造 工 程 中 采 用 大 截 面
(2×300mm2)铝合金导线,三峡西电东送工程、深圳城网改造工程等也相继采
用了铝合金导线。可以预计,在今后的电网建设和改造中,铝合金导线的使用比
率将会逐步提高。


2 资料来源:《中国承建的埃塞最长高压输变电项目竣工》,中国评论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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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国家计划在特高压输电线路锡盟线上的某段采用铝合金导线,作为铝合金导
线大规模推广的一次尝试,预计该线路铝合金导线需求量在 1.4 万吨左右。铝合
金导线在国内的大规模推广,将成为公司铝合金导线销售的一个重要潜在增长
点。
(2)电力电缆
目前在中低压电力电缆领域,由于参与厂商众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相对
而言,真正定位于国网公司,拥有招投标资质的规模化生产交联电缆的国内企业
的数量只有几十家。随着国家电网集中招标范围逐步扩大至 66kV 及部分 10kV
中低压电压等级设备等领域,市场竞争将主要集中于拥有国家电网招投标资质的
企业之间。公司在全国城乡电网改造中拥有大量的客户,公司为《第一批全国城
乡电网建设与改造所需主要设备产品及生产企业推荐目录》的推荐企业,是浙江
省综合性龙头企业之一,竞争优势明显。在高压、特高压电力电缆领域,公司是
中标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110kV 高压电力电缆和中标 220kV 超高压电力
电缆的主要企业之一,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五、与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专利权

目前,本公司及千岛湖子公司拥有 2 项发明专利与 59 项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 权利人 名称 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超高压铝芯分割导体
1 发行人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 发明专利 ZL200910100959.1 2009 年 8 月 10 日
电缆的生产方法
2 发行人 交联管道清理器 发明专利 ZL201010236947.4 2010 年 7 月 26 日
电缆对绞机的主动防
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0620104652.0 2006 年 6 月 14 日
线装置
4 发行人 光电复合缆 实用新型 ZL200620104650.1 2006 年 6 月 14 日
非磁性不锈钢带铠装
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0920190758.0 2009 年 8 月 10 日
防水型电缆
轨道交通专用环保型
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0920190757.6 2009 年 8 月 10 日
防蚁防水阻燃电缆
铝合金电缆敷设牵引
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0920190761.2 2009 年 8 月 10 日

8 发行人 智能电网用交联电缆 实用新型 ZL200920190759.5 2009 年 8 月 10 日
9 发行人 一种电力电缆 实用新型 ZL201020542292.9 2010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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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行人 一种架空绝缘电缆 实用新型 ZL201020542294.8 2010 年 9 月 26 日
一种 1500V 高阻燃耐
1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020566597.3 2010 年 10 月 19 日
火电缆
一种 27.5kV 交联聚乙
1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020566602.0 2010 年 10 月 19 日
烯高阻燃环保电缆
钢芯耐热铝合金架空
1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120156882.2 2011 年 5 月 17 日
导线
14 发行人 光纤复合低压电缆 实用新型 ZL201120156889.4 2011 年 5 月 17 日
一种负压式去气工艺
1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0620104653.5 2006 年 6 月 14 日
技术的专用设备
地铁轨道防干扰直流
1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120156885.6 2011 年 5 月 17 日
屏蔽连跳控制电缆
17 发行人 电力电缆返回收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120156881.8 2011 年 5 月 17 日
一种中强度铝合金绞
1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120484499.X 2011 年 11 月 29 日
线
钢芯铝合金梯形型线
1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120484516.X 2011 年 11 月 29 日
架空导线
20 发行人 10kV 三芯耐火电缆 实用新型 ZL201220026670.7 2012 年 1 月 20 日
21 发行人 35kV 风电场专用电缆 实用新型 ZL201220303905.2 2012 年 6 月 27 日
智能电网用 6-35kV 交
2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303874.0 2012 年 6 月 27 日
联电缆
220kV 低压无卤阻燃
2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385743.1 2012 年 8 月 6 日
电力电缆
一种低压柔性耐火电
24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385725.3 2012 年 8 月 6 日

一种电力电缆施工放
2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385744.6 2012 年 8 月 6 日
线盘制动刹车装置
超高压输电线路在线
2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385724.9 2012 年 8 月 6 日
智能综合检测系统
铜铝结合导体电力电
2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385722.X 2012 年 8 月 6 日

一种耐磨抗压柔性橡
2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385712.6 2012 年 8 月 6 日
套电缆
一种中压耐火环保型
2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385905.1 2012 年 8 月 6 日
电力电缆
一种特强钢芯铝合金
30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457256.1 2012 年 9 月 10 日
绞线
一种特高强度钢芯高
31 发行人 强度耐热铝合金型线 实用新型 ZL201220457257.6 2012 年 9 月 10 日
绞线
32 发行人 成型压轮 实用新型 ZL201220663631.8 2012 年 12 月 6 日
33 发行人 铝合金芯铝绞线 实用新型 ZL201220663560.1 2012 年 12 月 6 日
34 发行人 一种成型压轮 实用新型 ZL201220663567.3 2012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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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5 发行人 一种连接机构 实用新型 ZL201220663394.5 2012 年 12 月 6 日
无卤低烟阻燃交联聚
36 千岛湖 实用新型 ZL201120577456.6 2011 年 12 月 30 日
烯烃绝缘环保电线
耐高温低烟无卤阻燃
37 千岛湖 实用新型 ZL201120577458.5 2011 年 12 月 30 日
电线
38 千岛湖 低烟无卤耐热电缆 实用新型 ZL201120577459.X 2011 年 12 月 30 日
39 千岛湖 防火电线电缆 实用新型 ZL201120577457.0 2011 年 12 月 30 日
40 千岛湖 防水橡套电缆 实用新型 ZL201120577405.3 2011 年 12 月 30 日
41 千岛湖 超低温耐寒橡套电缆 实用新型 ZL201120577404.9 2011 年 12 月 30 日
42 千岛湖 防冻抗拉电线 实用新型 ZL201120577460.2 2011 年 12 月 30 日
43 千岛湖 阻燃型光电复合电缆 实用新型 ZL 201320140182.3 2013 年 3 月 26 日
电缆线屏蔽层包覆装
44 千岛湖 实用新型 ZL 201320137924.7 2013 年 3 月 25 日

45 千岛湖 新型防腐蚀电缆 实用新型 ZL 201320137915.8 2013 年 3 月 25 日
46 千岛湖 耐盐碱通讯电缆 实用新型 ZL 201320138239.6 2013 年 3 月 26 日
高强度耐腐蚀同轴电
47 千岛湖 实用新型 ZL 201320137908.8 2013 年 3 月 25 日

一种非金属复合管铠
48 千岛湖 实用新型 ZL 201320138238.1 2013 年 3 月 26 日
装电缆
49 千岛湖 防水阻燃中压电缆 实用新型 ZL 201320138237.7 2013 年 3 月 26 日
50 千岛湖 电缆挤出装置 实用新型 ZL 01320138263.X 2013 年 3 月 26 日
51 千岛湖 信号传输电缆 实用新型 ZL 201320137925.1 2013 年 3 月 25 日
52 千岛湖 低噪音电缆 实用新型 ZL 201320137964.1 2013 年 3 月 25 日
53 发行人 变频电缆 实用新型 ZL201320526720.2 2013 年 8 月 28 日
电力电缆局放耐压试
54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320480105.2 2013 年 8 月 7 日
验装置的油杯终端
55 发行人 分布式导体电力电缆 实用新型 ZL201320526713.2 2013 年 8 月 28 日
56 发行人 限锯深马刀锯 实用新型 ZL201320526706.2 2013 年 8 月 28 日
一种串联谐振试验系
57 发行人 统的信号取向提醒装 实用新型 ZL201320542785.6 2013 年 9 月 2 日

一种大截面电缆导体
58 发行人 直流电阻试验电桥夹 实用新型 ZL201320516038.5 2013 年 8 月 22 日

一种耐火型计算机电
5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320516023.9 2013 年 8 月 22 日

一种型线阻水导体高
60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320516010.1 2013 年 8 月 22 日
压直流海底电缆
61 发行人 中压风能电力电缆 实用新型 ZL201320678472.3 2013 年 10 月 30 日

(二)商标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 3 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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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注册号 类别 注册有效期 商标名称


1 183103 第9类 2013.07.05-2023.07.04



2 3060427 第9类 2014.1.28-2024.1.27



3 1361234 第9类 2010.02.07-2020.02.06



(三)土地使用权
取得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面积(m2) 终止日期 房产座落 用途
方式
富国用(2011)第 2056 年 10 富阳市东洲街道高尔夫
1 36,501.00 出让 工业
003989 号 月 24 日 路 602 号
富国用(2011)第 2056 年 6 月 富阳市东洲街道高尔夫
2 13,943.00 出让 工业
003985 号 29 日 路 602 号
富国用(2011)第 2055 年 8 月 富阳市东洲街道高尔夫
3 54,521.00 出让 工业
003988 号 25 日 路 602 号
杭经国用(2011) 2052 年 10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
4 76,948.00 受让 工业
第 200042 号 月 31 日 杨街道六号大街 68 号
宿州国用(2009)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
5 46,924.26 2059 年 6 月 出让 工业
第 k0900033 号 环路东侧
淳安国用(2010) 2049 年 10 坪山业态改造 12—A 地
6 4,057.49 出让 商服
第 00648 号 月5日 块
淳安国用(2012) 2051 年 12
7 65,111.36 千岛湖镇坪山 受让 工业
第 002513 号 月 10 日
富国用(2014)第 2064 年 11 富阳市东洲街道学校沙
8 99,676.00 出让 工业
007070 号 月 21 日 村

(四)房产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设计用途及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座落 建筑面积 用途
(m2)
1 富房权证更字第 124271 号 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602 号第 5 幢 7,630.66 工业
2 富房权证更字第 124272 号 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602 号第 7 幢 20,220.84 工业
3 富房权证更字第 124269 号 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602 号第 8 幢 11,330.88 工业
4 富房权证更字第 124270 号 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602 号第 6 幢 6,107.87 工业
5 杭房权证经移字第 11983320 号 白杨街道 6 号大街 68 号 1 幢 2,739.32 非住宅
6 杭房权证经移字第 11983322 号 白杨街道 6 号大街 68 号 2 幢 2,483.23 非住宅

1-2-35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设计用途及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座落 建筑面积 用途
(m2)
7 杭房权证经移字第 11983326 号 白杨街道 6 号大街 68 号 3 幢 11,148.53 非住宅
8 杭房权证经移字第 11983332 号 白杨街道 6 号大街 68 号 4 幢 5,873.32 非住宅
9 杭房权证经移字第 11983335 号 白杨街道 6 号大街 68 号 5 幢 5,873.32 非住宅
工业、交
10 房地权证宿字第 201120139 号 宿州市开发区外环路南侧 5,997.12
通、仓储
工业、交
11 房地权证宿字第 201120138 号 宿州市开发区外环路南侧 8,000.07
通、仓储
工业、交
12 房地权证宿字第 201120140 号 宿州市开发区外环路南侧 2,304.42
通、仓储
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 475
13 淳房权证字第 203975 号 1,226.48 非住宅
号2幢
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 475
14 淳房权证字第 203974 号 6,895.78 非住宅
号1幢
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 475
15 淳房权证千岛湖镇字第 208913 号 1,754.87 非住宅
号5幢
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 475
16 淳房权证千岛湖镇字第 208914 号 4,668.15 非住宅
号6幢
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 475
17 淳房权证千岛湖镇字第 208915 号 7,947.91 非住宅
号7幢
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 475
18 淳房权证千岛湖镇字第 208916 号 228.35 非住宅
号8幢
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 475
19 淳房权证千岛湖镇字第 208917 号 175.36 非住宅
号9幢
20 富房权证初字第 150349 号 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602 号第 9 幢 12,604.31 工业

(五)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 数量 原值(万元) 成新率
2#VCV 生产线 1 3,021.27 70.14%
VCVXLPE 交联电缆生产线 1 2,668.41 28.77%
交联机组(搬迁) 1 1,931.00 5.00%
盘绞机组(搬迁) 1 1,218.00 5.00%
模块式串联谐振实验系统 1 1,017.78 28.75%
诺基亚改造 1 725.93 51.71%
钢丝热处理生产线 1 485.74 71.50%
三层共挤交联机组 1 461.72 29.09%
TB/1 高速拉丝机 1 448.00 5.00%


1-2-36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资产名称 数量 原值(万元) 成新率
线材时效炉 1 385.70 43.00%
三层共挤交联电缆生产线 1 352.80 28.75%
高速交联机 1 345.49 22.05%
时效炉(搬迁) 1 342.66 81.00%
新交联(搬迁) 1 315.46 43.00%

(六)公司拥有的主要资质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 13 项 3C 认证
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
1 2002010105012659 2013 年 7 月 26 日 2015 年 9 月 3 日
电线电缆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
2 2002010105012661 2013 年 7 月 26 日 2015 年 9 月 3 日
烯护套电缆
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
3 2002010105012662 2013 年 7 月 26 日 2015 年 9 月 3 日
电线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
4 2002010105008927 2013 年 4 月 27 日 2016 年 10 月 19 日
烯护套电缆
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
5 2006010105184549 2013 年 4 月 27 日 2015 年 3 月 26 日
电线
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
6 2002010105008926 2013 年 4 月 27 日 2015 年 3 月 26 日
电缆电线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
7 2006010105208783 2013 年 4 月 27 日 2015 年 12 月 23 日
烯护套电缆
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
8 2006010105208780 2013 年 4 月 27 日 2015 年 3 月 26 日
电缆电线
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
9 2006010105208785 2013 年 7 月 25 日 2015 年 3 月 26 日
电线
10 2002010104012658 橡皮绝缘电焊机电缆 2013 年 4 月 27 日 2016 年 6 月 7 日
11 2002010104012657 通用橡套软电缆电线 2013 年 4 月 27 日 2016 年 6 月 7 日
12 2011010104503151 通用橡套软电缆电线 2012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6 月 21 日
13 2011010104482513 通用橡套软电缆电线 2012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6 月 23 日

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 14 项电能(北京)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产
品认证证书(PCCC),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1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
1 08P10413001R1M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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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1kV 交联聚乙烯绝缘阻燃电
2 08P10413002R1M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力电缆
1kV 交联聚乙烯绝缘耐火电
3 08P10413003R1M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力电缆
6kV 到 3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
4 08P10413004R1M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电力电缆
6kV 到 3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
5 08P10413005R1M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阻燃电力电缆
35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
6 08P10413006R1M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35kV 交联聚乙烯绝缘阻燃电
7 08P10413007R1M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力电缆
1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
8 08P10413008R1M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铝套电力电缆
22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
9 08P10413009R1M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铝套电力电缆
10 08P10413010R1M 1kV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1kV 聚氯乙烯绝缘阻燃电力
11 08P10413011R1M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电缆
12 08P10413012R1M 1kV 架空绝缘电缆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13 08P10413013R1M 10kV 架空绝缘电缆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14 08P10413014R1M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2013 年 7 月 8 日 2018 年 7 月 7 日

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颁发的 23 项矿用产
品安全标志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 安全标志编号 产品明细 有效期
1 MIA110441 采煤机屏蔽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2 MIA110440 采煤机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3 MIA110439 采煤机屏蔽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4 MIA110438 煤矿用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5 MIA110437 采煤机金属屏蔽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6 MIA110436 采煤机金属屏蔽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7 MIA110435 采煤机金属屏蔽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8 MIA110434 煤矿用移动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9 MIA110433 采煤机屏蔽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10 MIA110432 采煤机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11 MIA110431 采煤机金属屏蔽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12 MIA110430 煤矿用电钻屏蔽橡套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13 MIA110429 煤矿用移动轻型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14 MIA110428 煤矿用电钻橡套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15 MIA110427 采煤机屏蔽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1-2-38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6 MIA110239 煤矿用移动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4 月 7 日-2016 年 4 月 7 日
17 MIA110238 煤矿用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 2011 年 4 月 7 日-2016 年 4 月 7 日
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
18 MIA121194 2012 年 11 月 21 日-2017 年 11 月 21 日
护套电力电缆
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钢带铠装
19 MIA121196 2012 年 11 月 21 日-2017 年 11 月 21 日
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
20 MIA121197 2012 年 11 月 21 日-2017 年 11 月 21 日
烯护套电力电缆
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
21 MIA121192 2012 年 11 月 21 日-2017 年 11 月 21 日
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细钢丝
22 MIA121195 2012 年 11 月 21 日-2017 年 11 月 21 日
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
23 MIA121193 2012 年 11 月 21 日-2017 年 11 月 21 日
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的其他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资质证书 发证机关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1 全国工业产品生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 XK06-001-00037 2015 年 4 月 7 日
产许可证
2 全国工业产品生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 XK06-001-00086 2018 年 11 月 3 日
产许可证
3 杭州市污染物排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
330107390019-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放许可证 境保护局
4 杭州市污染物排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 330127300001 2016 年 9 月 10 日
放许可证
5 对外贸易经营备 —
浙江省商务厅
案登记表
全国工业产品生
6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皖)XK06-001-00255 2019 年 3 月 10 日
产许可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永通控股、富春江通信集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与
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情况,因而不存在同业竞争。永通控股、富春江通
信集团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孙翀先生、孙驰先生、孙臻女士)
于 2012 年 2 月 28 日向本公司出具了《非竞争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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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关联交易及其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 占当年营业
年份 交易性质 关联方
(万元) 收入的比例
销售中低压电缆 富春环保 58.53 0.02%
销售中低压电缆 衢州东港 7.76 0.00%
2014 年
销售中低压电缆 新港热电 11.43 0.00%
合计 77.72 0.03%
销售中低压电缆 光电科技 0.67 0.00%
销售中低压电缆 富春环保 42.55 0.02%
销售中低压电缆 衢州东港 1.98 0.00%
2013 年
销售中低压电缆 新港热电 41.29 0.02%
销售中低压电缆 永安卷帘 0.60 0.00%
合计 87.09 0.04%
销售中低压电缆、民用线 富春江通信集团 2.24 0.00%
销售中低压电缆 光电科技 0.68 0.00%
2012 年 销售中低压电缆 富春环保 54.37 0.03%
销售中低压电缆 衢州东港 353.07 0.17%
合计 410.36 0.20%

① 与富春环保的关联销售
富春环保向公司采购中低压电缆,主要用于其新建的热电工程。2011 年采
购金额为 1,083.32 万元,交易参照同规格产品对外售价,价格合理、公允。
② 与富春江通信集团、光电科技的关联销售
富春江通信集团向本公司采购中低压电缆、民用线,主要用于办公楼线缆维
护;光电科技向公司采购中低压电缆,主要用于自身厂房的线缆维护、设备技改
等。富春江通信集团、光电科技采购公司电缆产品均系自用,且公司对其售价均
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对外售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③与衢州东港、新港热电、永安卷帘的关联销售
2012 年,衢州东港向本公司采购中低压电缆金额达 353.07 万元,主要用于
该公司二期扩建项目;新港热电向本公司采购中低压电缆主要用于办公楼或自身
厂房的线缆维护、设备技改等;永安卷帘因自身需要于 2013 年向本公司采购少
量中低压电缆。该等交易价格参照同规格产品对外售价,价格合理、公允。
(2)采购物资

1-2-40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交易金额 占当年采购原 占当年营业
年份 交易性质 关联方
(万元) 材料的比例 成本的比例
承建厂房工程 永通钢构 101.80 0.05% 0.05%
2014 年 采购光纤 光电科技 31.21 0.01% 0.01%
合计 133.01 0.06% 0.06%
采购光纤、加工费 光电科技 67.26 0.03% 0.03%
2013 年
合计 67.26 0.03% 0.03%
承建厂房工程 永通钢构 303.73 0.19% 0.18%
2012 年 采购铜杆 富杭线缆 1,098.45 0.68% 0.64%
合计 1,402.18 0.87% 0.82%

① 与永通钢构的关联采购
2012 年度、2014 年度交易金额分别为 303.73 万元、101.80 万元,主要系永
通钢构负责承建公司“50 万伏超高压交联电力电缆生产线项目厂房工程”和建
造 5 号车间厂房的工程款。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合理、公允。
② 与光电科技的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光电科技采购通信电缆、通信光缆等产品,用于为公司客
户的电线电缆工程提供配套产品。光电科技按照其对外售价向本公司销售产品。
③ 与富杭线缆的采购3
本公司主要向富杭线缆采购铜杆。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富杭线缆的关联交易
情况如下:
采购
时间
数量(吨) 金额(万元)
2012 年 7-11 月 222.89 1,098.45

公司向富杭线缆采购铜杆采取市场定价方式,具体为:按照订货当日上海现
货平均价格,再加上合理的加工费用,以此确定交易价格。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采购
采购 采购量 当月铜现货 按当月铜现货均价 差额 差异率
金额
时间 (吨) 均价(不含税) 计算采购金额② ③=①-② ③/①

2012-07 20.01 94.82 47,604.09 95.26 0.44 -
2012-08 40.14 192.11 47,456.20 190.49 -1.62 -
2012-09 40.15 199.91 50,064.74 201.01 1.10 -
2012-10 62.11 315.21 49,681.15 308.57 -6.64 -

3 目前,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富杭线缆已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2013 年 9 月该公司已注销。

1-2-41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2-11 60.49 296.40 47,866.74 289.55 -6.85 -
2012 年 222.89 1,098.45 - 1,084.87 -13.58 -1.24%
【注】上表铜现货月度均价的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nd;上表中按铜现货均价计算的采购金
额的计算方法为:当月按照铜现货均价采购金额=当月采购量×[当月铜现货均价(不含税)
+加工费÷(1+17%)],全年按照铜现货均价采购金额为逐月加总每月按照铜现货均价采
购金额之和。
2012 年,公司向富杭线缆实际采购金额与按照当月铜现货均价计算的采购
金额的差异率分别仅为-1.24%。鉴于报告期内铜现货价格波动较大,且上述测算
金额采用的铜现货月度均价与实际结算时采用的订单日铜现货价格存在差异,因
此,上述差异率较小且处于合理水平。
向富杭线缆采购铜杆与同类产品非关联交易价格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富杭线缆 非关联方 按非关联 价格
价格计算 差异率
采购时间 采购 采购 采购 价格
采购 的金额 (①-②)
数量 金额 数量 (万元/
金额 ② /①
(吨) ① (吨) 吨)
2012 年 7-11 月 222.89 1,098.45 782.37 3,898.12 4.98 1,110.54 -1.05%

2012 年 7-11 月,发行人与富杭线缆的交易价格与同类产品非关联方的交易
价格差异率分别为-1.05%,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向富杭线缆的采购价格与同类产
品非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房产租赁
1)201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与光电科技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公司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租用光电科技位于浙江省富阳市高尔夫路
608 号的标准厂房,租赁面积 4,560 平方米,租赁价格每年 25 万元。
201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光电科技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公司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租用光电科技位于浙江省富阳市高尔夫路
608 号的标准厂房,租赁面积 4,560 平方米,租赁价格每年 25 万元。
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光电科技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租用光电科技位于浙江省富阳市高尔夫路
608 号的标准厂房,租赁价格每年 35 万元。
2)2010 年 5 月 11 日,公司与永通钢构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永通钢构自

1-2-42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止租赁公司位于浙江省富阳市高尔夫路 602
号的标准厂房,租赁面积 10,416 平方米,租赁价格每年 60 万元。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1)2014 年 8 月 14 日,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20140435ZGEBZ 号《保证合同》,浙
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与
本公司在 2014 年 8 月 14 日至 2015 年 8 月 13 日期间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等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主合同本金金额不
超过 13,0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2014 年 7 月 17 日,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
安支行于签订了淳安 2014 人保 139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与千岛湖永通在 2014 年 7 月 17 日至 2015
年 7 月 17 日期间签订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
等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主合同本金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
责任保证。
3)2013 年 8 月 1 日,富春江通信集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签订编号为 13BRB22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富春江通信集团为本公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的编号为 13BRS226 的《授信业务总协
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所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6 亿元。
4)2014 年 5 月 27 日,永通控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于
出具了 2014 年授保字第 033 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永通控股为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于 2014 年授字第 033 号《授信协议》项下向本公司
提供的贷款及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 20,000 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湖墅支行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责任期间为该担保书生效之日至 2014
年授字第 033 号《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湖墅支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保证
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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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5)2014 年 5 月 27 日,富春江通信集团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
支行签订了兴银浙富高保(2014)097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富春江通信集团为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对本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27 日至 2015 年 5 月
26 日期间发生债权(最高限额为 10,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
责任保证。
6)2014 年 5 月 14 日,富春江通信集团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
支行签订了(331061)浙商银高保字(2014)第 0000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富春江
集团为本公司自 2014 年 5 月 14 日至 2017 年 5 月 14 日期间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处办理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余额 22,000 万元提供
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7)2013 年 5 月 30 日,永通控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营业部签订了 2013 年本级(保)字 0060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永通控股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对本公司享有的债权提供担保,所担保
的债权为自 2013 年 5 月 30 日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期间, 在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
最高余额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依据与本公司签订的
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
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
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报告期末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了 7 项担保。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关联
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87,170.00 万元,就前述关联担保,有关关联方并未自本公
司收取担保费用。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关联方款项
金额 交易内容
应收账款:
衢州东港 99.71 中低压电缆
其他应收款:
衢州东港 37.50 履约保证金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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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应付关联方款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交易内容
应付账款
永通钢构 10.18 厂房工程
光电科技 31.21 采购光纤
应付关联方款项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交易内容
应付账款
光电科技 1.18 采购光纤
永通钢构 44.59 厂房工程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关联方款项
金额 交易内容
应付账款
永通钢构 67.88 厂房工程
其他应付款:
永通钢构 9.17 钢结构厂房余款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及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
营效益,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2、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明确了相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以及关联董事的回
避。本次会议对该议案的提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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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3 年
姓 性 年 任期起止 兼职单位与本公
职务 简要经历 度薪酬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持股数量
名 别 龄 日期 司关系
(津贴)
历任富阳邮电通讯设备厂厂长、杭州富春江通信电缆厂厂长、杭 永通控股 董事长 本公司股东
州富春江通信器材(集团)公司总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 董事、总
富春江通信 本公司股东
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 经理 360 万股,并通
孙 2014-3-11
董事 司董事长、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电 富春环保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过永通控股间
庆 男 63 至 —
长 线电缆协会理事长,并兼任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富春 执行董事 接持有发行人
炎 2017-3-10 富阳国际旅行社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春江通信集团董事、富阳国际 总经理 股份
旅行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永通(宿州)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
永通(宿州)控股 同一实际控制人
兼总经理。 总经理
永通控股 董事 本公司股东

历任富阳邮电通讯设备厂车间主任、杭州富春江电信设备厂厂长、 富春江通信 董事 本公司股东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并兼 富春环保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225 万股,并通
郑 2014-3-11
任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富阳国际旅行社 监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过永通控股间
秀 董事 女 48 至 —
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永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富阳永通房地产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接持有发行人
花 2017-3-10
富阳东和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汇丰纸业有限公司董事,富阳市永 浙江汇丰纸业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股份
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阳国际旅行社监事。 富阳永通小额贷款 董事长 同一实际控制人
富阳东和置业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历任杭州人造纤维厂副厂长、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商务 富春江通信 董事 本公司股东
部经理、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中策电 永通控股 董事 本公司股东 225 万股,并通
章 2014-3-11
缆有限公司富春江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并兼任永通控 富阳永通房地产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过永通控股间
勤 董事 女 49 至 —
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富阳永通房地 富春江移动通信科技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接持有发行人
英 2017-3-10
产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东和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移动通信 股份
富阳东和置业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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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永通控股 董事 本公司股东 345 万股,并通
华 董事 2014-3-11 历任富阳热电厂车间主任、富阳热电厂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441,171. 过永通控股间
建 、总 男 45 至 总经理、浙江省电线电缆协会常务理事,并兼任浙江富春江通信
00 富春江通信 董事 本公司股东 接持有发行人
飞 经理 2017-3-10 集团有限公司、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股份

历任杭州富春江通信电缆厂设备科长、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 永通控股 董事 本公司股东
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电工学会电线电 富春江移动通信科技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200 万股,并通
陆 2014-3-11 缆专委会委员、浙江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通信线缆专委会副秘书 有限公司
过永通控股间
春 董事 男 46 至 长,并兼任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 — 杭州永通网络科技 执行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接持有发行人
校 2017-3-10 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春江移动通信科技有 富春江光电科技 董事 本公司股东
股份
限公司、杭州吉欧西光通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永通网络科技有 杭州吉欧西光通信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限公司执行董事。 富春江通信 董事 本公司股东
富春江通信 董事长 本公司股东
历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 董事、总
永通控股 本公司股东
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富阳市青年商会副会长、 经理
2014-3-11 通过永通控股
孙 富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并兼任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富春江光电科技 董事长 本公司股东
董事 男 35 至 — 间接持有发行
翀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富阳永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华立永通房地产 董事长 无关联关系
2017-3-10 人股份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立永通房地产开发有 富阳永通房地产 董事长 同一实际控制人
限公司、淳安千岛湖永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千岛湖永通房地产 董事长 同一实际控制人
富阳东和置业 董事长 同一实际控制人
历任上海电缆研究所工程师、上海电缆研究所科技处长、上海电 上海电缆研究所 总工程师 无关联关系
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电缆研究所总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
毛 2014-3-11 副秘书长 无关联关系
独立 工程师、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 线电缆分会
庆 男 58 至 50,000 —
董事 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秘书长,并兼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
传 2017-3-10 主任委员 无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 线电缆专委会
公司独立董事。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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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联曜信资产评
董事长 无关联关系
估有限公司
浙江中联耀信房地产 董事长
无关联关系
历任浙江天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浙江中汇资产评估 估价有限公司 总经理
邬 2014-3-11
独立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联曜信资产评估 北京绿畅公共自行车
崇 男 38 至 50,000 监事 无关联关系 —
董事 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中联耀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 服务有限公司
国 2017-3-10
经理、北京绿畅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限公司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杭州商学院法学院教师、吉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现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
于 2014-3-11
独立 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刑法学会副会长、杭州
世 男 52 至 50,000 — — — —
董事 市刑法学会学术顾问、中国监狱学会回归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主
忠 2017-3-10
任、浙江省监狱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
员。

历任浙江富春江通信电缆厂任办公室主任、杭州中策电缆股份有 富春江通信 董事 本公司股东
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电子元件协会光 永通控股 监事 本公司股东 200 万股,并通
章 监事 2014-3-11
电线缆分会专家委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专家委员, 赣州实业 监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过永通控股间
旭 会主 男 45 至 —
并兼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 杭州吉欧西光通信 董事长 同一实际控制人 接持有发行人
东 席 2017-3-10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杭州吉欧西光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 股份
富春江光电科技 同一实际控制人
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通赣州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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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历任淳安造纸厂财务科长、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富春江通信 审计总监 本公司股东
袁 2014-3-11
财务部长、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奔腾企业(集
书 监事 男 56 至 — —
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监事,并兼任浙江富春江通 永通(宿州)控股 监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生 2017-3-10
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永通(宿州)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过 2014-3-11 历任中策电缆富春江公司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厂长, 通过富春江通
214,045.
成 监事 男 47 至 杭州电缆有限公司设备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缆线 — — — 信集团间接持

胜 2017-3-10 生产部部长。 有发行人股份

金 财务 通过富春江通
历任杭州电缆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经理,浙江富春江集团精 195,031.
锡 负责 男 41 — — — — 信集团间接持
密薄板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根 人 有发行人股份

历任杭州富春江通信电缆厂质检员、统计员,浙江富春江通信集
董 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计调科长、投资发展科科长,浙江富春
卢 通过富春江通
秘、 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 224,948.
献 男 44 — 富阳永通小额贷款 董事 其他关联方 信集团间接持
副总 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 00
庭 有发行人股份
经理 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并兼任富阳市永通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董事。
50 万股,并通过
胡 历任富春江集团杭州电缆厂机械员、工艺员、分厂副厂长、分厂 富阳富杭投资
总工 373,674.
建 男 51 — 厂长,杭州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导线分厂厂长。现任本公 — — — 有限公司间接
程师
明 司总工程师、全国裸电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持有发行人股

张 历任杭州电视机厂职工政校辅导员、杭州电视机厂四车间主任、
副总 396,170.
秀 女 54 — 杭州西沙电器实业公司总经理、杭州仪表元件厂厂长、杭州电缆 — — — 50 万股
经理
华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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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50 万股,并通过
尹 历任浙江春江轻纺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科副科长、企管人事科
副总 408,170. 富春江通信集
志 男 53 — 科长,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杭州电缆 — — —
经理 00 团间接持有发
平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行人股份
倪 历任富阳热电有限公司工段长、车间主任、副厂长、副总经理、
副总 379,719.
益 男 46 — 总经理,杭州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 — — — 50 万股
经理
剑 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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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1、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
日,永通控股持有发行人 7,20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45%。
2、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包括孙庆炎先生及其子女孙翀先生、孙驰先生、孙臻女
士在内的孙庆炎家族(以下简称“孙庆炎家族”)。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
之日,孙庆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2.25%的股份,孙庆炎家族通过永通控股和富
春江通信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发行前 75%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
的 77.25%。
孙庆炎 先生,身份证号码:330123195106******,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
孙 翀 先生,身份证号码:330123197902******,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
孙 驰 先生,身份证号码:330123197902******,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
孙 臻 女士,身份证号码:330123197702******,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


九、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4,672,490.33 511,048,374.65 435,293,323.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3,648,095.00 4,053,84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2,392,671.60 74,272,516.16 61,583,121.26
应收账款 761,427,193.02 631,391,312.10 577,823,002.77


1-2-51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预付款项 1,442,730.06 2,341,766.78 226,826.45
其他应收款 61,267,828.62 39,694,465.55 31,453,725.65
存货 862,593,445.75 810,199,169.32 510,938,408.32
其他流动资产 21,089,776.12 12,804,393.63 9,894,476.59
流动资产合计 2,148,534,230.50 2,085,805,838.19 1,627,212,884.3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 8,000,000.00 8,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13,047,941.79 13,728,123.12 —
固定资产 305,395,388.76 313,570,301.08 324,151,151.88
在建工程 41,660,617.45 2,947,355.55 2,545,070.64
无形资产 118,665,668.89 70,254,597.86 81,826,894.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78,376.18 6,656,639.00 5,322,856.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51,173.35 14,399,217.41 6,198,69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6,999,166.42 429,556,234.02 428,044,663.40
资产总计 2,645,533,396.92 2,515,362,072.21 2,055,257,547.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5,000,000.00 630,000,000.00 568,500,000.00
应付票据 522,600,000.00 338,556,023.06 114,600,000.00
应付账款 330,243,237.31 435,411,431.65 473,552,912.86
预收款项 238,612,176.48 281,908,562.11 127,297,454.89
应付职工薪酬 7,006,738.83 6,652,275.08 2,780,099.87
应交税费 5,458,363.14 4,700,180.92 10,662,939.28
应付利息 1,163,763.33 1,165,633.33 1,114,162.44
应付股利 — — 14,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47,952,787.60 45,176,092.38 64,814,129.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28,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758,037,066.69 1,743,570,198.53 1,405,321,698.38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14,284,436.68 15,077,710.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210,832.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80,392.67 1,256,332.83 1,226,596.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564,829.35 16,334,043.31 1,437,428.58
负债合计 1,773,601,896.04 1,759,904,241.84 1,406,759,126.9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资本公积 336,175,799.25 336,175,799.25 336,175,799.25
其他综合收益 — — -37,612.50
盈余公积 33,362,366.08 21,715,778.91 13,131,412.68
未分配利润 313,787,237.28 208,410,699.04 120,379,023.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43,325,402.61 726,302,277.20 629,648,622.65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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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少数股东权益 28,606,098.27 29,155,553.17 18,849,798.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1,931,500.88 755,457,830.37 648,498,420.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45,533,396.92 2,515,362,072.21 2,055,257,547.7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668,069,507.74 2,407,779,037.28 2,070,460,955.72
减:营业成本 2,198,950,216.61 1,986,724,731.76 1,708,253,855.10
营业税金及附加 6,942,507.42 6,414,147.77 4,162,471.81
销售费用 120,357,350.88 110,003,873.94 91,557,640.42
管理费用 134,621,349.89 120,236,741.13 107,322,715.55
财务费用 52,773,090.39 40,523,452.13 40,149,722.50
资产减值损失 19,682,163.85 15,160,109.39 10,485,366.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378,175.00 -2,464,550.00 7,530,641.84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0,397.74 -7,649,607.14 5,682,056.8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 —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4,820,605.96 118,601,824.02 121,741,882.65
加:营业外收入 12,292,320.63 7,953,957.75 20,001,704.9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3,824.94 632,062.76 7,895,953.16
减:营业外支出 5,887,898.02 4,958,326.63 3,633,951.0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37,539.76 44,809.92 89,415.2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1,225,028.57 121,597,455.14 138,109,636.54
减:所得税费用 15,674,737.81 14,896,279.48 17,815,884.2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5,550,290.76 106,701,175.66 120,293,752.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023,125.41 96,616,042.05 104,983,331.73
少数股东损益 8,527,165.35 10,085,133.61 15,310,420.60
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7,612.50 -37,612.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37,612.50 -37,612.50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
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37,612.50 -37,612.50
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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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 — — —
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 — —
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37,612.50 -37,612.5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5,550,290.76 106,738,788.16 120,256,139.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7,023,125.41 96,653,654.55 104,945,719.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527,165.35 10,085,133.61 15,310,420.6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3 0.60 0.6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3 0.60 0.6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11,795,929.29 2,895,484,874.49 2,083,530,562.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4,628,089.49 1,115,365.46 2,983,138.5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930,803.21 57,897,656.45 65,499,636.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9,354,821.99 2,954,497,896.40 2,152,013,337.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70,784,424.06 2,491,857,703.36 1,798,143,538.2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9,715,140.29 61,865,517.46 51,640,169.90
支付的各项税费 89,433,160.62 78,537,263.58 57,223,806.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2,666,052.77 270,562,777.42 168,188,364.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2,598,777.74 2,902,823,261.82 2,075,195,878.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756,044.25 51,674,634.58 76,817,458.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184,733.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74,464.85 20,178,106.22 15,526,418.40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06,364.41 183,163,761.77 243,944,346.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80,829.26 203,341,867.99 264,655,497.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11,931,938.65 48,317,714.42 47,262,436.94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8,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00 180,050,000.00 242,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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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931,938.65 228,367,714.42 297,262,436.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851,109.39 -25,025,846.43 -32,606,939.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88,241,569.30 883,000,000.00 920,4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8,241,569.30 883,000,000.00 920,4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13,241,569.30 849,500,000.00 871,288,666.3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2,371,604.96 54,409,131.06 50,521,842.9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9,076,620.25 13,779,378.54 10,412,312.3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621,292.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75,613,174.26 903,909,131.06 924,431,801.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371,604.96 -20,909,131.06 -4,031,801.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5,785.78 -709,605.71 43,475.7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9,410,884.32 5,030,051.38 40,222,193.9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5,943,374.65 400,913,323.27 360,691,129.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6,532,490.33 405,943,374.65 400,913,323.27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5,788,153.80 473,835,716.30 387,810,195.9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3,648,095.00 4,053,84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1,942,671.60 72,972,516.16 59,833,121.26
应收账款 749,374,254.84 626,520,669.16 568,332,800.19
预付款项 1,378,702.50 2,194,705.48 189,424.15
应收股利 — — 26,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81,210,760.92 47,947,318.45 69,453,977.38
存货 830,658,568.70 784,574,556.28 481,913,383.18
其他流动资产 19,397,182.71 10,142,330.08 8,129,880.00
流动资产合计 2,083,398,390.07 2,022,241,651.91 1,601,662,782.0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23,444,113.25 73,444,113.25 33,444,113.25
固定资产 256,456,320.22 264,497,148.84 261,364,992.03
在建工程 30,270,616.11 2,947,355.55 2,545,070.64
无形资产 47,014,996.35 49,047,744.39 51,080,492.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571,514.50 6,575,184.60 5,177,546.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8,263.35 13,813,633.41 6,138,69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6,685,823.78 410,325,180.04 359,750,904.66
资产总计 2,550,084,213.85 2,432,566,831.95 1,961,413,6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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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85,000,000.00 620,000,000.00 558,500,000.00
应付票据 522,600,000.00 340,056,023.06 114,600,000.00
应付账款 337,649,009.36 438,312,062.70 466,189,807.41
预收款项 231,414,515.81 279,404,543.20 117,285,555.43
应付职工薪酬 4,461,940.93 3,758,003.94 7,108.00
应交税费 3,743,740.09 3,046,817.08 7,801,342.87
应付利息 1,126,180.00 1,165,633.33 1,114,162.44
其他应付款 39,015,140.33 38,239,992.89 45,032,133.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28,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725,010,526.52 1,723,983,076.20 1,338,530,110.07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210,832.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80,392.67 1,256,332.83 1,226,596.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0,392.67 1,256,332.83 1,437,428.58
负债合计 1,726,290,919.19 1,725,239,409.03 1,339,967,538.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资本公积 330,169,633.84 330,169,633.84 330,169,633.84
其他综合收益 — — -37,612.50
盈余公积 33,362,366.08 21,715,778.91 13,131,412.68
未分配利润 300,261,294.74 195,442,010.17 118,182,714.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3,793,294.66 707,327,422.92 621,446,148.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50,084,213.85 2,432,566,831.95 1,961,413,686.75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477,601,580.98 2,200,315,059.41 1,862,491,573.35
减:营业成本 2,061,839,148.27 1,831,705,592.45 1,564,108,300.12
营业税金及附加 6,095,487.52 5,642,951.16 3,531,337.53
销售费用 118,347,349.99 107,407,774.71 87,031,162.45
管理费用 114,589,413.84 100,294,238.51 87,117,810.48
财务费用 52,089,469.72 40,089,974.09 39,835,612.81
资产减值损失 17,121,200.78 10,694,506.63 10,473,750.2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8,175.00 -2,464,550.00 5,842,3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556,182.72 -8,059,332.71 53,186,089.7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 — —
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4,453,868.58 93,956,139.15 129,421,9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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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 9,764,492.53 6,557,455.12 7,036,423.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3,824.94 632,062.76 82,934.13
减:营业外支出 5,473,864.41 4,114,690.59 3,102,522.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37,539.76 44,809.9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8,744,496.70 96,398,903.68 133,355,890.16
减:所得税费用 12,278,624.96 10,555,241.36 10,297,302.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6,465,871.74 85,843,662.32 123,058,587.2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7,612.50 -37,612.50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6,465,871.74 85,881,274.82 123,020,974.76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92,100,551.04 2,669,317,793.88 1,844,511,944.96
收到的税费返还 4,343,761.79 1,115,365.46 2,239,084.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466,821.84 83,891,509.20 57,037,389.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20,911,134.67 2,754,324,668.54 1,903,788,419.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96,135,825.66 2,300,080,201.20 1,598,315,059.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5,685,897.12 51,627,340.73 41,566,220.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76,317,332.97 63,648,427.07 41,688,721.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2,471,709.19 263,662,633.80 173,499,991.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10,610,764.94 2,679,018,602.80 1,855,069,992.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00,369.73 75,306,065.74 48,718,427.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992,695.77 21,702,689.00 15,849,030.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74,464.85 1,439,051.28 176,600.00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75,282.06 183,007,541.10 1,418,618.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42,442.68 206,149,281.38 17,444,248.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45,370,759.32 38,835,346.30 39,878,420.40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40,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5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370,759.32 258,885,346.30 39,878,420.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528,316.64 -52,736,064.92 -22,434,172.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68,241,569.30 863,000,000.00 880,4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8,241,569.30 863,000,000.00 880,4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3,241,569.30 829,500,000.00 836,288,6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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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1,910,401.37 40,059,874.74 39,294,172.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621,292.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55,151,970.67 869,559,874.74 878,204,130.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910,401.37 -6,559,874.74 2,195,869.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5,785.78 -709,605.71 43,475.7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1,082,562.50 15,300,520.37 28,523,600.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8,730,716.30 353,430,195.93 324,906,595.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7,648,153.80 368,730,716.30 353,430,195.93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513,714.82 587,252.84 7,806,537.92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4,628,089.49 1,115,365.46 2,983,138.52
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7,379,753.80 3,369,752.63 8,934,311.65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
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
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77,777.26 -10,114,157.14 13,212,698.68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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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540,005.96 1,984,426.79 -87,026.0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2,136.99 627,045.79 318,105.78
小计 11,094,036.76 -2,430,313.63 33,167,766.54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1,677,028.76 25,190.62 3,147,133.93
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689,106.80 237,395.57 2,271,666.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8,727,901.20 -2,692,899.82 27,748,965.63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流动比率(倍) 1.22 1.20 1.16
速动比率(倍) 0.73 0.73 0.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7.70% 70.92% 68.3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57 3.74 3.91
存货周转率(次/年) 2.61 3.00 3.0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3,504.18 19,806.40 21,023.95
利息保障倍数(倍) 3.61 4.03 4.5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23 0.32 0.4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00 0.03 0.2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
0.86% 1.13% 1.48%
资产的比例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单位:元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1-2-59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91% 0.73 0.73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3.80% 0.68 0.6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25% 0.60 0.60
2013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4.65% 0.62 0.6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17% 0.66 0.66
2012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3.37% 0.48 0.4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14,853.42 81.21% 208,580.58 82.92% 162,721.29 79.17%
非流动资产 49,699.92 18.79% 42,955.62 17.08% 42,804.47 20.83%
资产总额 264,553.34 100.00% 251,536.21 100% 205,525.75 100%

2013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2 年末增长了 22.39%,2014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3
年末增长了 5.18%,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带动了公司资产规模相应增长。
本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较高,占比在 75%以上,与同行业上市公
司相当,符合电线电缆行业“料重工轻”的特点。
(2)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75,803.71 99.12% 174,357.02 99.07% 140,532.17 99.90%
非流动负债 1,556.48 0.88% 1,633.40 0.93% 143.74 0.10%
其中:长期借款 — — — — — —
递延收益 1,428.44 — 1,507.77 — — —
负债总额 177,360.19 100% 175,990.42 100% 140,675.91 100%


公司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占比较低。2013 年末,非流动负债

1-2-60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要为“递延收益”1,507.77 万元,“递延收益”的形成原因为:因城市建设的
需要,子公司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千岛湖镇坪山园区
的厂区 36,433.53 平方米土地(淳国用(2009)字第 03447 号)由淳安县青溪新城
建设管理委员会收储。千岛湖永通 2013 年度将收到的补偿款扣除原拆迁资产损
失后的金额 1,573.33 万元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项目,并按
该重置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分摊计入损益,截至 2014 年末形成“递延收益”1,428.44
万元。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变化趋势及构成
①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66,228.21 99.78% 240,221.38 99.77% 206,550.27 99.76%
其他业务收入 578.74 0.22% 556.52 0.23% 495.83 0.24%
合计 266,806.95 100% 240,777.90 100% 207,046.10 1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各类电线电缆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均在 99%以上,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废品
收入等,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07,046.10
万元、240,777.90 万元、266,806.95 万元,2013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6.29%,2014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0.81%,增长态势良好。
②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电缆 206,770.50 77.67% 177,038.41 73.70% 151,263.26 73.23%
导线 42,028.59 15.79% 45,118.46 18.78% 38,117.09 18.45%
民用线 17,429.12 6.55% 18,064.51 7.52% 17,169.91 8.31%
合计 266,228.21 100% 240,221.38 100% 206,550.27 100%

电力电缆、导线、民用线是公司的主导产品,三者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9%以上,构成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1-2-61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生产的电力电缆产品具体包括 220kV、110kV 高压超高压交联电力电
缆,66kV、35kV 及以下中低压交联电力电缆,轨道交通电缆、风电电缆、矿用
电缆等特种电缆。报告期内,随着国内电力投资规模的扩大,同时受公司加大市
场开拓力度、市场规模提升、新产品研制等因素影响,公司电力电缆业务保持持
续增长趋势。2013 年公司电力电缆产品收入同比增长 17.04%,2014 年公司电力
电缆产品收入同比增长 16.79%,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发展趋势。
公司的导线产品具体包括钢芯铝绞线、铝合金导线、铝包钢导线等品种。公
司在导线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研发力量突出,产品质量优异。受益于“十
二五”期间“特高压输电线路建设”以及“新一轮农网改造”等重大投资项目的
推动,公司导线业务呈总体上升趋势。2013 年公司实现导线收入 45,118.46 万元,
较 2012 年增长 18.37%;2014 年公司导线收入 42,028.59 万元,较 2013 年小幅下
降 6.85%,主要系同期铝价下跌影响。
公司生产的“永通”牌民用线产品主要用于电器装备、家庭装饰照明等,在
市场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民用线销售收入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在国内电线电缆行业产品结构优势突出,电力电缆、导线、民用线三大
系列产品均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电力电缆方面,公司超高压、高压、中低压电
力电缆的各个规格目前都已实现规模化生产,500kV 交联电力电缆的样品试制工
作已经完成;导线方面,公司具备截面从 10mm2 至 1,440mm2 数百种导线规格的
规模化生产能力;民用线方面,市场正逐步从杭州地区开拓到浙江省。公司丰富
的产品线有助于节约客户的采购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2)营业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①营业毛利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46,432.67 98.98% 41,597.80 98.79% 35,799.75 98.84%
其他业务毛利 479.26 1.02% 507.63 1.21% 420.96 1.16%
合计 46,911.93 100% 42,105.43 100% 36,220.71 1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总额比例均在 98%以上,是营业毛
利的主要来源。
电力电缆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最主要的来源,报告期内,在主营业务毛利中

1-2-62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占比分别为 70.54%、73.39%、77.92%;公司导线产品贡献的毛利占比在报告期
内基本稳定,是公司盈利水平持续增长的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分类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电力电缆 36,182.04 77.92% 18.52% 30,528.97 73.39% 20.89% 25,253.02 70.54%
导线 5,943.51 12.80% -4.89% 6,248.94 15.02% 27.32% 4,907.90 13.71%
民用线 4,307.12 9.28% -10.64% 4,819.89 11.59% -14.52% 5,638.83 15.75%
合计 46,432.67 100.00% 11.62% 41,597.80 100% 16.20% 35,799.75 100%

②毛利率变动趋势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构成如下:
类别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电力电缆 17.50% 17.24% 16.69%
导线 14.14% 13.85% 12.88%
民用线 24.71% 26.68% 32.84%
综合毛利率 17.44% 17.32% 17.33%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基本稳定。

(3)利润的主要来源、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
素分析
①利润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利润 13,482.06 95.47% 11,860.18 97.54% 12,174.19 88.15%
营业外收支净额 640.44 4.53% 299.56 2.46% 1,636.78 11.85%
利润总额 14,122.50 100 12,159.75 100% 13,810.96 100%
净利润 12,555.03 10,670.12 12,029.3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1,702.31 9,661.60 10,498.33
的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0,829.52 9,930.89 7,723.44
股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良好,营业利润是公司利润的最主
要来源;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 1,636.78 万元、299.56 万元、640.44 万元,占利
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85%、2.46%、4.53%,主要为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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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②盈利能力连续性、稳定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持续盈利且盈
利水平逐年提升。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因素主要包括:
A、行业竞争状况
目前国内电线电缆行业企业较多,市场集中度不高,在中低压电力电缆领域
竞争激烈。公司在同行业中处于第二集团,相比跨国公司不具有竞争优势,但公
司在导线特别是铝合金导线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综合实力处于领先地位,未来
国内铝合金导线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有利于公司业绩的进一步提高;此外,电
线电缆市场规模庞大且发展迅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激烈的竞争压力。
B、研发设计能力
针对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不断加大新产品、新工
艺的开发力度。公司通过在相关领域的专业化研究,不断实现技术、工艺和生产
设备的改进和创新。通过多年来的不断研发,公司具备了生产技术工艺复杂、附
加值高的产品的能力,从而促进了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稳定增长。
C、募投项目实施
公司拟募集资金投资“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项目”和“风力发电用特种
电缆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均属于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相比公司现有产品,建成
后将有效提升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从而保证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稳定性。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75.60 5,167.46 7,681.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85.11 -2,502.58 -3,260.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37.16 -2,090.91 -403.18
汇率变动的影响 5.58 -70.96 4.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941.09 503.01 4,022.2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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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净利润 12,555.03 10,670.12 12,029.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3,675.60 5,167.46 7,681.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金额÷净利润 29.28% 49.37% 63.8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体形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净利润 12,555.03 10,670.12 12,029.38
加:资产减值准备 1,968.22 1,516.01 1,048.54
固定资产折旧 3,706.85 3,363.79 3,050.18
无形资产摊销 266.63 272.18 255.6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51.37 -58.73 -780.65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7.82 246.46 -168.83
财务费用 5,043.10 3,827.71 3,819.73
投资损失 — — 261.2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202.17 -133.38 -49.5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21.08 21.75
存货的减少 -5,576.44 -31,133.71 9,214.4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8,551.65 -14,949.72 -22,050.5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4,452.50 31,567.82 1,030.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75.60 5,167.46 7,681.75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对生产设备和场所的需求不断增加,报告期内,公
司相应地投建或购置了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净额相应地为负值。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银行借款方式融入资金。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规模
逐年增长,而生产电线电缆所需的铜、铝等原材料价值较高,对公司短期资金周
转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且
整体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公司的综合筹融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五)股利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本公司将
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以现金
股利、股票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进行分配。本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为:


1-2-65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
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
见。
2、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3、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
根据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
享。
4、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
东分配现金股利,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1、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
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5、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
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1-2-66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的 20%,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前款“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
目除外);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3)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
红金额的。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
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包括 30%)的
事项。根据本章程规定,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
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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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在
审议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或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
会会议上,需分别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出具书面审核报告,与董
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
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议案中如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该议公司如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
计划,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意
见。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或利润分配预案须分别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且董事会在审议前述议案时,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独
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
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
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利润分配预案。预分配方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
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
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
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
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1-2-68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控股、参股子公司情况

1、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2 年 9 月 26 日
住所:淳安县千岛湖睦州大道 475 号
法定代表人:王英潮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电线、电缆、机电产品;销售:电线、电缆、机电产品
(2)股权结构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千岛湖永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950 65%
2 淳安县千岛湖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0 5%
3 杭州永强实业有限公司 900 30%
合计 3,000 100%

千岛湖永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9,886,275.69
净资产 81,731,709.40
项目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98,603,820.13
净利润 24,363,329.57
【注】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浙江永通电线电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永通检测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3 日
住所: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 6 号大街 68 号
法定代表人:孙庆炎
注册资本:500 万元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产品检测及技术服务,电线电缆新产品开发、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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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永通检测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967,789.34
净资产 4,765,828.84
项目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2,792.66
【注】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宿州永通电缆有限公司
宿州永通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8 年 8 月 22 日
住所:宿州市经济开发区外环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华建飞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电线、电缆生产技术咨询
宿州永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1,357,904.18
净资产 35,436,103.45
项目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85,339,583.55
净利润 1,941,784.79
【注】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永特电缆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3 日
住所:富阳市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602 号 9 幢
法定代表人:华建飞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生产项目的筹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永特电缆尚处于筹建期,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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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本公司主营业务,即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
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500km 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
目》、《年产 1,000km 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电线电缆高新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紧密围绕本公司主营业务,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本公司主营业务的
盈利能力。
此外,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目前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指标考虑,公司拟募集 25,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
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发展战
略,按照项目由急到缓、由重到轻的次序进行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投向城
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电线电缆高新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 2.50 亿元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投资总额 集资金额
富发改工(备)[2011]120 号、富发改工变更(备)
城市轨道交通用特
20,020 20,020 [2012]40 号、富发改工变更(备)[2013]74 号、
种电缆建设项目
富发改工变更(备)[2014]123 号
富发改工(备)[2011]119 号、富发改工变更(备)
风力发电用特种电
9,750 9,750 [2012]39 号、富发改工变更(备)[2013]72 号、
缆建设项目
富发改工变更(备)[2014]122 号
富发改工(备)[2011]121 号、富发改工变更(备)
电线电缆高新技术
2,588 2,588 [2012]41 号、富发改工变更(备[2013]73 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富发改工变更(备)[2014]121 号
补充 2.5 亿元流动
25,000 25,000
资金项目
合计 57,358 57,358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实施后,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
需求,则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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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57,782.30 万元、
63,139.13 万元、76,142.72 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5.51%、30.27%、
35.44%,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如果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得到持续
有效的管理,本公司仍可能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1、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企业数目众多,行业高度分散,市场集中度低。据国家统
计局数据,目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内的大小企业达 9,000 多家,其中形成规模的
有 2,000 家左右。目前,中低压电力电缆行业门槛较低,技术含量以及对设备投
资的要求不高,因此中低压电力电缆产品的市场竞争激烈。传统的钢芯铝绞线由
于其产品同质化严重、进入壁垒不高,同样面临着激烈的竞争。此外,国外电线
电缆生产厂商直接或通过联营、合资等间接方式进入国内市场,加剧了行业竞争。
上述因素均使公司的普通中低压电缆和钢芯铝绞线产品面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的风险。
2、宏观经济周期风险
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最大配套行业之一,电线电缆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
的方方面面,其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宏观经济、商业周期
波动对电线电缆行业的影响十分明显。随着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公司的市场
需求也呈现出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现阶段,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正处于需求旺盛的
高速增长期,但随着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本公司仍将面临电线电缆行业市场
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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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风险

1、技术创新的风险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企业数目众多,中低压电力电缆和传统的钢芯铝绞线行业
门槛较低,技术含量不高,因此该等产品的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率较低。公司以
超高压电力电缆、轨道交通电缆及新能源电缆等特种电缆、耐热及高强度铝合金
导线等特种导线为业务发展重点。由于该等产品的行业进入门槛和技术含量较
高,因此公司必须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并准确把握对电线电缆的技术和市场发
展趋势,才能使公司长久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和竞争优势。但由于对未来市场的
预测存在局限性,如果公司对电线电缆的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或新技
术产业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将可能让公司面临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公司的持续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之一为公司所拥有的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及其研发的核心技术。虽然公司已制定并实施了针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
多种绩效激励约束制度,但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电线电缆行业对核心专业
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仍不排除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张,必然扩大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公司
也将面临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1、公司快速成长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公司近年来发展较快,主营业务规模逐年增长,2013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2 年增长 16.30%,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3 年增长 10.81%,市场范围不
断扩大,员工数量逐年增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管理的难度越来越
大,可能会发生内控制度不完善或内控制度执行不力而导致的管理风险。尤其是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在管理、人才、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
将面临新的挑战。
如果本公司的管理水平、人才储备不能适应本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张的需
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难以保
证公司安全和高效地运营,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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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孙庆炎家族,本次发行前,孙庆炎家族直接持有和间
接控制发行人股份的 77.25%。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孙庆炎家族直接持有和间
接控制股权比例降为 57.94%,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通过制订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成立由独立董
事担任委员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引入经营管理骨干人才成为股东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但实
际控制人仍然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在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
等方面施加重大影响,做出对其有利,但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投资“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风力发电
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本公司在城市轨交用特种电缆、新能源特种电缆领域已
积累了一定的优质客户资源,并已签订一系列订单,但特种电缆所处行业的波动
未来仍可能会对本公司的募投产品带来一定的市场风险。
1、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
城市公共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加大城市轨道
交通投资力度的产业政策,根据第二届中国轨道交通电力及电气化发展论坛数
据,“十二五”期间,全国各城市地铁、轻轨规划线路建设投资规划额将达人民
币 1.27 万亿元。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速。2012 年 9 月 5 日,国家
发改委公布批准了包括广州、深圳、厦门、苏州等一二线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发
展规划,涉及线路 43 条,营运里程 1,100 公里,投资金额 6,800 亿元。未来几年,
如果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本公司在城市轨交用特种电缆领域
的市场开拓压力将逐渐加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同时,同行业企业纷纷进入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行业,市场竞争进一步
加剧,尽管本公司在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行业具有良好的工程业绩,具备较
高的市场竞争力,但公司仍然面临着城市轨道交通电缆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市场
销售风险。
2、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
据全球风能理事会所做的“超前情景”分析,预计中国的风电装机容量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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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5 年达到 1.3 亿千瓦,2020 年达到 2.5 亿千瓦,2030 年超过 5 亿千瓦。未
来风电装机容量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在 20%左右。目前,市场对风电行业前景担
忧主要集中在风电设备产能过剩、风电投资增速趋缓。风电设备产能过剩主要源
于并网问题问题。2011 年,我国“坚强智能电网”进入全面建设阶段,随着智
能电网的顺利推进,风力发电等新能源电力并网问题将得到充分解决。风电投资
“十一五”期间连年高速增长,目前增速回到 20%左右的稳定水平,投资增速逐
年趋于稳定,主要是因为发电成本高于上网成本,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我国电力
上网电价偏低。2011 年,国家发改委开始上调上网电价,风电投资成本问题也
将逐步得以解决。从电源的内部结构来看,风电等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因此
风电电缆仍具有长期增长前景。虽然制约风电投资的“并网问题”与“上网电价
偏低”等问题正逐步解决,但若“并网问题”的改善进度、国家发改委在上网电
价的调整政策若出现波动,仍可能对风电投资造成一定影响,进而为风力发电用
特种电缆带来一定的市场风险。
同时,同行业企业纷纷进入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领域,加剧了风力发电用特
种电缆的市场竞争程度,公司同样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销售风险。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于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3.37%、14.65%、13.80%。本次
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筹建到产生
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发行后一定时间内,净利润增长无法与净资产增长保持同
步,在上述期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下降的风险。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开始产生效益后,若实际收益水平低于预期收益水平,或实际收益的增长幅度低
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也存在下降的风险。

(六)股市风险

股市价格波动的原因复杂多变。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
也受利率、汇率、通货膨胀、信贷环境、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市场买卖力量对
比、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波动。因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
资本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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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的重要合同

本公司目前正在执行的重要合同如下所示:
1、采购协议
采购协议属于发行人经常发生的日常业务经营合同,这类合同数量较多,发
行人将要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金额 1,000 万元以上及长期重要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供应方 采购商品 类型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1 新郑市豫新电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铝带 框架协议 20140107-1 2014-01-07
2 吴江宇通铜带有限公司 铜带加工 框架协议 20140110-1 2014-01-10
3 吴江市巨龙金属带箔有限责任公司 铜带加工 框架协议 20140110-2 2014-01-10
4 上海森昂贸易有限公司 聚乙烯 框架协议 SA140103-1 2014-01-03
5 江苏江润铜业有限公司 铜杆 框架协议 JR1401B503 2014-01-17
6 江守商事(中国)贸易有限公司 铜杆 框架协议 20140101-1 2014-01-01
7 江守商事(中国)贸易有限公司 铝锭 框架协议 20140101-2 2014-01-01
8 绍兴市力博铜材有限公司 无氧铜线 框架协议 — 2014-01-01
9 上海华谊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重熔用铝锭 框架协议 20140110-2 2014-01-10
10 宁波市江北大创铜线有限公司 电工圆铜线 框架协议 — 2014-01-01
11 江汉丹江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铝带 框架协议 20140107-2 2014-01-07
12 苏州信谊塑胶有限公司 各类 PE 料 框架协议 20140103-5 2014-01-03
ZGR-L2014
13 江苏中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SCR 铜杆 框架协议 2014-3-10

2014-ZJ-031
14 新兴铸管(浙江)铜业有限公司 铜杆 框架协议 2014-1-1
5-01

2、销售合同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所签署的重大销售
合同主要为电力电缆、导线销售合同,该类合同就电线电缆的合同标段、合同金
额、交货期、供货数量、技术条件等方面进行约定。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涉及金
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商务合同情况如下:
合同总价
工程名称 对方单位名称 签订日期
(万元)
广州 220kV 犀牛送电线路工程(犀牛-
1 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 2010-7-21 5,233.94
麒麟交联聚乙烯绝缘)
2 深圳民田(红荔)输变电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2-11-29 3,7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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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农网及城市配网建设与改造工
3 程第一批设备材料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湖北省电力公司 2012-11-30 3,735.38
供货协议书
2013 年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第一批设备
4 湖北省电力公司 2012-11-30 4,338.67
材料协议库存货物采购供货协议书
5 协议库存货币采购合同 安徽省电力公司 2013-2-25 3,075.5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地
6 大连地铁工程采购合同 2013-6-6 3,382.76
铁风水电安装四标段项目经理部
大连地铁工程机电设备(风水电)安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大
7 2013-4-16 3,415.91
装总承包项目三标段 连地铁风水电安装三标项目经理部
8 黄河 500KV 输变电工程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3,110.40
成都地铁 4 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集
9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7,628.36
成与施工总承包项目物资采购合同
10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4-5-4 3,321.06
新建沪昆客专贵州段四电工程电力变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沪昆客专贵州段
11 2014-5-5 4,870.70
电招标合同协议书 四电工程指挥部
12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 2014-5-7 4,206.98
13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2014-5-7 3,412.49
14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2014-5-7 3,165.30
成都地铁 3 号线一期工程 110kv 主变
15 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2014-8-12 4,548.64
电所系统继承与施工总承包
16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 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2014-9-23 11,895.79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地铁 3 号线一期工程物资设备采
17 成都地铁 3 号线机电 1 标项目经理 2014-10-27 3,156.44
购合同

货物买卖框架协议(中国南方电网有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
18 限责任公司 2014 年主网线路材料类第 2014-11-5 3,036.74

二批框架招标项目)
货物买卖订单合同(珠海琴韵-澳门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
19 2014-12-5 3,755.17
CT220(莲花)站第三回电缆线路) 心
20 协议库存采购合同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 2014-12-10 5,820.57
21 购销合同 江苏国泰力天实业有限公司 2014-12-2 5,910.27
淮南-南京-上海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
22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4-12-18 5,042.13
程钢芯铝绞线采购合同

3、借款合同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涉及金额在 3,000 万元及以上的重大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 借款 借款金额
签订日期 贷款行 借款合同编号 年利率 备注
号 期限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 2014-11 12 个月 3,000 6.3% 注1
司浙江省分行 编号:14BRJ23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 2014-11-17 12 个月 3,000 6.3% 注1
司浙江省分行 编号:14BRJ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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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借款 借款金额
签订日期 贷款行 借款合同编号 年利率 备注
号 期限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基准利
3 2014-02-10 12 个月 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 同合同编号: 3,000 率下浮 注2
业部 20141230100038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4 2014-4-9 12 个月 3,000 6.3% 注1
司浙江省分行 编号:14BRJ21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5 2014-2-18 12 个月 3,000 6.3% 注1
司浙江省分行 编号:14BRJ20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14 年(本级)字 0677
6 2014-06-27 12 个月 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 3,600 6.60% 注8

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14 年(本级)字 0997
7 2014-10-15 12 个月 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 5,000 6.60% 注3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14 年(本级)字 1027
8 2014-10-24 12 个月 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 3,100 6.60% 注3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业部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9 2014-8-14 12 个月 同合同编号: 6,400 5.595% 注4
限公司富阳支行

基准利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借款合同
10 2014-8-8 12 个月 3,000 率上浮 注6
司杭州湖墅支行 2014 年贷字第 069 号
5%
基准利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借款合同
11 2014-6-4 12 个月 3,000 率上浮 注5
司杭州湖墅支行 2014 年贷字第 056 号
5%
基准利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2 2014-6-12 12 个月 5,000 率上浮 注7
司杭州富阳支行 兴杭富短贷(2014)109
5%
【注】1、富春江集团提供最高额保证,签订 13BRB22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
提供最高额抵押,签订编号为 13BRD226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本合同属于《授信业务总
协议》13BRS226 下的单项协议;
【注】2、光电科技提供保证,签订 20140038BZ 号《保证合同》;
【注】3、永通控股集团提供最高额保证,签订编号为 2013 年本级(保)字 0060 号《最
高额保证合同》;
【注】4、光电科技提供最高额保证,签订编号为 20140435ZGEBZ 的号《保证合同》;
【注】5、本合同为 2013 年授字第 019 号《授信协议》下的具体合同;
【注】6、本合同为 2014 年授字第 033 号《授信协议》下的具体合同;
【注】7、富春江集团提供最高额保证,签订兴银浙富高保(2014)097 号《最高额保
证合同》;
【注】8、本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签订编号为 2011 年本级(抵)字 0236 号《最高额
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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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信协议
序号 签订日期 授信期限至 贷款行 合同编号 金额 备注
中国银行 《授信业务总协议》
1 2013-08-01 2016-08-23 -- 注1
浙江省分行 13BRS226
招商银行湖 《授信协议》
2 2014-05-27 2015-05-26 3 亿元 注2
墅支行 2014 年授字第 033 号
【注】1、富春江通信集团提供最高额保证,签订 13BRB22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本
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签订 13BRD226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注】2、永通控股提供保证,签订 2014 年授保字第 033 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5、保证合同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及授信协议相应的保证合同情况情况如
下:
抵押权人 金额
序号 签订日期 主合同 合同编号
(债权人) (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 《最高额保证合同》
1 2014-05-27 — 限公司杭州富阳 兴银浙富高保 10,000
支行 (2014)097 号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
《保证合同》
2 2013-07-03 合同》编号: 份有限公司浙江 4,050
20130015BZ
20131230100015 省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
《授信业务总协议》 《最高额保证合同》
3 2013-08-01 限公司浙江省分 60,000
13BRS226 13BRB226

中国建设银行股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保证合同》
4 2014-2-10 份有限公司浙江 3,000
同编号:20141230100038 20140038BZ
省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 2014 年授保字第 033
5 2014-5-27 — 限公司杭州湖墅 号《最高额不可撤销 30,000
支行 担保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13 年本级(保)字
6 2013-5-30 — 份有限公司浙江 0060 号最高额保证 20,000
省分行营业部 合同
中国建设银行股
保证合同编号:
7 2014-08-14 — 份有限公司杭州 13,000
20140435ZGEBZ
富阳支行

6、抵押合同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及授信协议相应的抵押或质押合同情况
情况如下:



1-2-79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抵押权人 金额 备
签订日期 主合同 合同编号
号 (债权人) (万元) 注
《授信业务总 中国银行股份有
《最高额抵押合
1 2013-08-01 协议》 限公司浙江省分 11,685 注1
同》13BRD226 号
13BRS226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11 年本级(抵)
2 2011-11-15 — 份有限公司浙江 字 0236 号《最高额 7,388 注2
省分行营业部 抵押合同》
【注】1、抵押物为抵押物为富国用(2011)第 00398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
用证》与富国用(2011)第 00398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土地使用
权及富房权证更字第 124269、124270、124271、124272 号项下的房产。
【注】2、抵押物为杭房权证经移字第 11983320 号、第 11983322 号、第 11983326 号、
第 11983332 号、第 11983335 号房屋所有权和杭经国用(2011)第 200042 号土地所有权。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四)发行人关联方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重大诉讼
或仲裁事项。

(五)刑事诉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1-2-80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人各方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杭州电缆股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0571- 0571-
发行人 卢献庭
份有限公司 6 号大街 68-1 63167793 63167793
保荐机构 华林证券有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 021- 021-
钱进
(主承销商) 限责任公司 南路 55 号 7 号楼 401 20281102 20281101
通力律师事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021- 021-
发行人律师 黄艳
务所 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31358666 31358600
天健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0571- 0571-
事务所(特殊 叶卫民
所 新湖商务大厦 9 层 88216709 88216709
普通合伙)
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世
资产评估机 坤元资产评 0571- 0571-
贸丽晶城 A 座欧美中 韩桂华
构 估有限公司 88216957 87178826
心 C 区 11 楼
中国证券登
股票登记机 记结算有限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021- 021-
--
构 责任公司上 166 号 68870587 58754185
海分公司
拟上市的证 上海证券交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021- 021-68804
--
券交易所 易所 号证券大厦 68808888 868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15 年 2 月 4 日至 2 月 5 日
网上网下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5 年 2 月 9 日
网下申购、缴款日期 2015 年 2 月 9 日至 2 月 10 日
网上申购、缴款日期 2015 年 2 月 10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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