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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31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名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总数为 21,048,866 股;
2、本次配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8 月 5 日
3、本次配股上市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 112,518,866 股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
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
股份”、“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0年7月15日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
他相关资料。
参与本次配股的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敖大、吴祝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分别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若违反前述承诺,减持所获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变动遵照《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执行。
本公告中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1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
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
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7号)文件核准。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本次配股共计配售的21,048,866股人民币
普通股将于2020年8月5日起上市流通。
(四)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20年8月5日

3、股票简称:海鸥股份

4、股票代码:603269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91,470,000股

6、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1,048,866股

7、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112,518,866股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Seagull Cooling Tower Co.,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鸥股份
股票代码:603269
注册资本:9,147 万元(发行前)

2
法定代表人:金敖大
董事会秘书:刘立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 16 号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 16 号
公司电话:0519-68022018
公司传真:0519-68022028
公司网址:http://www.seagull-ct.com
电子邮箱:liuli@seagull-ct.com
经营范围:工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
试,销售自产产品;环保设备、水质稳定剂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
工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水质稳定剂的国内采购、批发和进出口业
务;机电设备组装、加工、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 本次配股发行
序号 姓名 职务
前持股数(股) 后持股数(股)
1 金敖大 董事长 17,525,000 21,906,250
2 吴祝平 副董事长、总裁 12,250,000 15,312,500
3 杨华 董事、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 4,764,900 5,354,519
4 潘伟荣 董事、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 228,700 285,875
5 余知雯 董事 -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
6 刘立 751,600 939,500
会秘书、事业部总经理
7 许良虎 独立董事 - -
8 刘永宝 独立董事 - -
9 刘麟 独立董事 - -
10 吴晓鸣 监事会主席 - -
11 王根红 监事 304,750 380,938
12 李兰 职工代表监事 - -
13 许智钧 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 1,300,000 1,334,437
14 刘建忠 事业部副总经理 303,650 379,563

3
15 陈健 事业部副总经理 322,627 403,284
16 杨智杰 事业部副总经理 1,300,000 1,300,000
17 包冰国 事业部副总经理 75,000 93,750
18 徐军 事业部副总经理 - -
19 杨振华 事业部副总经理 -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金敖大和吴祝平。
1、金敖大,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 2 月出生,高中学
历,公司董事长。1976 年至 1983 年任职于礼河农机厂,1983 年至 1986 年任
职于武进玻璃钢厂,1986 年至 2001 年任常州市南方传动机械厂厂长,2001 年
至 2003 年任常州减速机总厂董事长,2003 年至 2010 年任常州减速机总厂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7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吴祝平,男,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53 年 6 月出生,
大专学历,公司副董事长、总裁。1975 年至 1989 年任常州市第二电机厂技术
科科长,1990 年至 1994 年任常州市玻璃钢冷却塔研究所所长,1994 年至 1997
年任常州四达冷却塔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 年至 2020 年 1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四)本次配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配股完成后,截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的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
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1 金敖大 21,906,250 19.47
2 吴祝平 15,312,500 13.61
3 杨华 5,354,519 4.76
4 张中协 3,981,625 3.54
5 江苏高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636,625 3.23
6 江仁锡 2,943,312 2.62
7 常州南部投资有限公司 2,925,000 2.60
8 刘志正 1,808,250 1.61
9 许智钧 1,334,437 1.19
10 杨智杰 1,300,000 1.16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4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股) (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91,470,000 100.00% 21,048,866 112,518,866 1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股份总数 91,470,000 100.00% 21,048,866 112,518,866 100.00%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实际配售 21,048,866 股,全部配售股份均为网上配售;
(二)发行价格:7.55 元/股;
(三)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
(四)募集资金总额:158,918,938.30 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1,765,895.14
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证券登记及
查询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每股发行费用为 0.56 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147,153,043.16 元;
(七)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H10289 号《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44 元/股(按照 2019 年年报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0.43 元/股(按照 2019 年年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
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机构及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
5
室。
法人代表:冯鹤年
保荐代表人:钟锋、臧晨曦
项目协办人:张勰柽
项目组其他成员:恽钧超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传 真:010-85127888
(二)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海鸥股份本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
料进行了核查,认为:
发行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配售发行的新
增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江苏
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31 日




6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
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
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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