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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5-0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Beijing Cuiwei Tower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统计显示,2009年至2011年,日均持有市值1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在沪市新股上市10个交易日内买入的,亏损账户数过半,尤其是在上市首日因盘中价格涨幅过大被临时停牌的新股交易中,股价大幅拉升阶段追高买入的,亏损账户数超过90%。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2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2]12号文批准。证
券简称“翠微股份”,证券代码“603123”。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6,160万股股票将于2012年5月3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年5月3日
3、股票简称:翠微股份
4、股票代码:603123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30,800万股
6、本次A股发行的股份数:7,700万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翠微集团承诺:承诺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人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股东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前,承
诺人共持有发行人股份2,725.80万股,其中于2011年9月向翠微股份增资955.80万
股。对于2011年9月承诺人向翠微股份增资前持有的1,770万股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2011年9月承诺人向翠微股份增资的
955.80万股股份,自完成该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1年9月14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股东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前,承诺人共持
有发行人股份2291.52万股,其中于2011年9月向翠微股份增资803.52万股。对于
2011年9月承诺人向翠微股份增资前持有的1,488万股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2011年9月承诺人向翠微股份增资的803.52万
股股份,自完成该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1年9月1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本公司股东北京凯振照明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公开发行
前,承诺人共持有发行人股份443.52万股,其中于2011年9月向翠微股份增资
155.52万股。对于2011年9月承诺人向翠微股份增资前持有的288万股股份,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2011年9月承诺人向翠微股份增资的155.52万股股份,自完成该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1年9月14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股东翠微集团和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
1,540万股股份锁定期为三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
行的6,16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Cuiwei Tower Co., Ltd.
中文简称:翠微股份
2、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3、成立日期:2003年 1月 23日
4、注册资本:23,100万元(本次发行前)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号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批发兼零售(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销
售医疗器械(限 II、III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批准项目为准);零售国内版音像制品;餐饮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制售中餐(含冷荤凉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菜)、饮料、酒。
一般经营项目: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床上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婴儿用品、文化体育用品、体育器材、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日用杂货、化妆品、卫生用品、家具、照明灯具、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小饰品、礼品、工艺品、首饰、黄金制品、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照相通讯器材、净水器具、打印机、打印纸、硒鼓、墨盒、色带、墨粉、电动助力车、儿童车床用品;修理钟表;修鞋;服装加工。
7、主营业务:百货零售业务
8、所属行业:零售业
9、联系电话:010-68241688
10、传真号码:010-68159573
11、互联网网址:www.cwjt.com
12、电子信箱:dshbgs@cwjt.com
13、董事会秘书:姜荣生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目前共有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人。
姓名职位董事任职期间
张丽君董事长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徐涛董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陈路昌董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周淑珍董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王楠董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王宏董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王成荣独立董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陈鹤鸣独立董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王斌独立董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2)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目前共有监事 7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4名和职工监事 3名。
姓名职位任期
任东红监事会主席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吴江监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张华监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温杰监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吴红平职工监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熊莺职工监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易春辉职工监事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目前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6名。
姓名职位任期
徐涛总经理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陈路昌副总经理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周淑珍财务总监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张晶营运总监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姜荣生董事会秘书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赵毅副总经理 2011年 11月至 2013年 9月
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监事吴江通过北京凯振照明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208.45万股股份,占比为 0.90%;公司监事温杰通过北
京黄河龙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兴源宏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东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权益,进而间接持有本公司 292.83 万股
股份,占比为 1.27%。
除此之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本公司债券。
二、控股股东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北京翠微集团(以下简称“翠微集团”)。
翠微集团成立于 1997年 1月 21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3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栾茂茹,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出资人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根据 2000年 3月 21日海淀区政府《印发<关于理顺商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组建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方案>的通知》(海政发[2000]42号)以及 2000年3 月 31 日海淀区政府《关于授权北京翠微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营管理区属商业百货类国有资产的通知》(海政发[2000]57 号)的批复,要求组建翠微国资,将原翠微集团、当代购物中心经营公司(包括持有的当代商城的股份)、华奥集团所属的甘家口大厦、华泰大厦的全部资产一并纳入翠微国资。2001 年,翠微集团的出资人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变更为翠微国资,注册资本变更为 63,377万元。
2005年 4月 22日,根据海淀区政府《关于研究华泰大厦职工安置分流实施方案的会议纪要》(海政会[2003]58 号)的精神,海淀区国资委出具《关于办理华泰商业大厦注销手续的通知》(海国资发[2005]34号),翠微国资所属华泰商业大厦已于 2003年 12月 24日由经营性资产转为非经营性资产,依法办理华泰大厦工商注销手续。
2006 年 2 月 5 日,海淀区政府下发《批转区国资委关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国有资产重组方案的通知》(海政发[2006]10 号)决定撤销翠微国资,翠微国资的人、财、物全部并入翠微集团,翠微国资公司所投资企业,包括翠微股份、北京甘家口大厦、北京当代购物中心建设经营服务公司划归北京翠微集团进行管理,其出资主体由翠微国资公司变更为北京翠微集团。2006年 4月 3日,翠微国资与翠微集团之间进行了财务交接、行政实物资产交接及人事政工交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接。自此,翠微国资实际未从事任何经营管理活动,也未开展任何业务。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翠微集团。
根据 2006年 11月 16日海淀区政府《关于明确区国资委为监管企业出资人等事项的通知》(海政发[2006]102号)的批复,翠微集团成为海淀区国资委直接监督管理的一级企业。
2007年 3月 20日,海淀区政府出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批准区国资委关于将当代商城改造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方案的通知》(海政发[2007]31号),要求将超市发国资公司持有的 60%当代商城股权和北京当代购物中心建设经营服务公司所持 40%的当代商城股权全部划转到海淀区国资委,将当代商城改造为国有独资公司。撤销翠微集团所属的北京当代购物中心建设经营服务公司,其人、财、物一并并入当代商城。
2008 年 10 月 15 日,经海淀区政府同意,海淀区国资委出具《关于划出北京甘家口大厦资产的批复》,同意划出翠微集团对北京甘家口大厦的长期投资。
目前,翠微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张丽君,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拥有的资产主要为本公司 76.36%的股权。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翠微集团资产总额为 301,977.95万元,净资产为
74,423.18万元;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345.54万元。以上财
务数据已经北京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 2011年 9月 30日,翠微集团资产总额为 342,690.15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70,306.62万元;2011年 1-9月份营业收入为 348,875.85万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22.3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公正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1、本次 A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股东名称
本次 A股发行前本次 A股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所占比例持股数(万股)所占比例
翠微集团(SS))注 17,639.16 76.36% 16,957.69 55.06%
兴源房地产 2,725.80 11.80% 2,725.80 8.85%
华纺房地产(SS) 2,291.52 9.92% 2,202.99 7.15%
凯振照明 443.52 1.92% 443.52 1.44%
社保基金会-- 770.00 2.50%
公众投资者-- 7,700.00 25.00%
总计 23,100.00 100% 30,800.00 100.00%
注:SS代表 State-own Shareholder,指国有股股东。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1]160号)批复,在本公司发行 A 股并上市后,本公司国有股股东翠微集团、华纺房地产将其分别持有的本公司 681.47万股、88.53万股(合计 770万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
2、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 北京翠微集团 169,576,900 55.06%
2 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258,000 8.85%
3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22,029,900 7.15%
4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7,700,000 2.50%
5 北京凯振照明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435,200 1.44%
6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45,808 0.27%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45,791 0.27%
8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5,791 0.27%
9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845,791 0.2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45,791 0.27%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7,700万股
二、发行价格:9.00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1,540万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6,160万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9,300.00万元。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 4月 2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2)第 0015号)。
五、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费用总额 5,555.42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 4,575.10万元、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355.50万元、律师费用 126.00万元、登记发行手续费用
30.80万元、信息披露费用 397.00万元、印花税 31.89万元、其他费用 39.14 万
元。
2、本次发行每股发行费用为 0.72元。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净额:63,744.58万元。
七、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3.10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净资产按发行前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不考虑审计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润影响)
八、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32元(按经审计 201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该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开披露该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12年 4月 10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5227
保荐代表人:刘乃生、伍忠良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其 A 股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 A股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附件一:2011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附件二:2012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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