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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2-15
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股票代码:60133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湖南东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

座 27 层及 28 层 中心 12、15 层


财务顾问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全文。

最近三年期间,本公司监事朱南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东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49.25%的股份。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4,686.5万股,其中质押股份数为2,952.5万股。除上述情况之外,截至
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没有直接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
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3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
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A股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1]49号文批准,证券
简称为“新华保险”,证券代码“601336”;其中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
的12,683.2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12月16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12月16日

3、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4、股票代码:601336

5、本次发行完成后A股总股本:

208,569.80万股(未考虑H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208,032.17万股(若全额行使H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6、本次A股发行的股份数:15,854万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1)本公司控股股东汇金公司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
国有股股东汇金公司和宝钢集团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
基金”)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社保基金将承继原国有股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3)根据《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
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
3,170.8万股股份锁定期为三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
行的12,683.2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联席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和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新华保险

英文名称: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2、法定代表人:康典

3、成立日期:1996年9月28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00,000元(本次发行前)

5、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湖南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2100

6、经营范围: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身保险、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
等业务;保险咨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经中
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7、主营业务:人寿保险业务

8、所属行业:保险业


9、电话号码:010-85213233

10、传真号码:010-85213219

11、互联网网址:http://www.newchinalife.com

12、电子信箱:ir@newchinalife.com

13、董事会秘书:朱迎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康典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何志光 总裁兼执行董事
赵海英 非执行董事
孟兴国 非执行董事
刘向东 非执行董事
CHEN Johnny (陈志宏) 非执行董事
CHEONG Chee Meng (张志明) 非执行董事
王成然 非执行董事
HUAN Guocang (宦国苍) 非执行董事
CAMPBELL Robert David 独立董事
陈宪平 独立董事
王聿中 独立董事
张宏新 独立董事
赵华 独立董事
方中 独立董事

(2)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陈骏 监事及监事长
艾波 股东代表监事
朱南松 股东代表监事
陈小军 股东代表监事
刘意颖 职工代表监事


朱涛 职工代表监事
杨静 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共有 11 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何志光 总裁
孙同越 副总裁
黄萍 副总裁
刘亦工 副总裁兼合规负责人
李丹 副总裁
陈国钢 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岳然 首席人力资源官
龚兴峰 总精算师
苑超军 总裁助理
孙玉淳 总裁助理
朱迎 董事会秘书

注:张永权先生于2011年11月4日被本公司董事会聘任为本公司首席信息技术官。其任

职资格尚待保监会批复。


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最近三年期间,本公司监事朱南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东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49.25%的股份。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4,686.5万股,其中质押股份数为2,952.5万股。除上述情况之外,截至
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债券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的情况

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16 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为 828,208,627,183.88 元,注册地为北京市
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法定代表人为楼继伟。汇金公司根据国家
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
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
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


常经营活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汇
金公司的总资产为 17,705.04 亿元,净资产为 16,092.37 亿元,2010 年实现净利
润 2,641.99 亿元。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汇金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股东情况

1、本次A股发行和H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公司 A 股发行和 H 股发行前总股本为 26 亿股。如果未考虑本公司 H 股
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公司发行 A 股 158,540,000 股,发行 H 股 358,420,000
股,A 股和 H 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3,116,960,000 股,本公司股东持股
情况如下:
股份 发行前 发行后
类别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A股 1,009,190,000 38.8150% 974,347,488 31.2595%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A股 488,150,000 18.7750% 471,296,512 15.1204%
苏黎世保险公司
H股 390,000,000 15.0000% 390,000,000 12.5122%
(Zurich Insurance Company Ltd)
河北德仁投资有限公司 A股 126,987,805 4.8841% 126,987,805 4.0741%

天津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股 81,454,878 3.1329% 81,454,878 2.6133%

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A股 78,000,000 3.0000% 78,000,000 2.5024%
富登管理私人有限公司
H股 78,000,000 3.0000% 78,000,000 2.5024%
(Fullerton Management Pte Ltd)
中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H股 65,000,000 2.5000% 65,000,000 2.0854%
(CICC Securities (HK) Limited)
野村证券株式会社 H股 65,000,000 2.5000% 65,000,000 2.0854%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股 46,865,000 1.8025% 46,865,000 1.5035%

厦门合信投资有限公司 A股 40,426,829 1.5549% 40,426,829 1.2970%
渣打股权投资公司
(Standard Chartered Principal Finance H 股 39,000,000 1.5000% 39,000,000 1.2512%
(Cayman) Ltd.)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A股 31,745,000 1.2210% 31,745,000 1.0185%

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A股 26,000,000 1.0000% 26,000,000 0.8341%

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A股 23,780,488 0.9146% 23,780,488 0.7629%




股份 发行前 发行后
类别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国际金融公司
A股 10,400,000 0.4000% 10,400,000 0.3337%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A股 - - 15,854,000 0.5086%
社保基金理事会
H股 - - 35,842,000 1.1499%

其他A股股东 A股 - - 158,540,000 5.0864%

其他H股股东 H股 - - 358,420,000 11.4990%

合计 2,600,000,000 100.0000% 3,116,960,000 100.0000%


如果本公司全额行使H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公司发行A股
158,540,000股,发行H股412,183,000股,则A股和H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
为3,170,723,000股,本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 发行前 发行后
类别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A股 1,009,190,000 38.8150% 970,723,924 30.6152%

宝钢集团有限公 A股 488,150,000 18.7750% 469,543,776 14.8087%
苏黎世保险公司
H股 390,000,000 15.0000% 390,000,000 12.3000%
(Zurich Insurance Company Ltd)
河北德仁投资有限公司 A股 126,987,805 4.8841% 126,987,805 4.0050%

天津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股 81,454,878 3.1329% 81,454,878 2.5690%

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A股 78,000,000 3.0000% 78,000,000 2.4600%
富登管理私人有限公司
H股 78,000,000 3.0000% 78,000,000 2.4600%
(Fullerton Management Pte Ltd)
中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H股 65,000,000 2.5000% 65,000,000 2.0500%
(CICC Securities (HK) Limited)
野村证券株式会社 H股 65,000,000 2.5000% 65,000,000 2.0500%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股 46,865,000 1.8025% 46,865,000 1.4781%

厦门合信投资有限公司 A股 40,426,829 1.5549% 40,426,829 1.2750%
渣打股权投资公司
(Standard Chartered Principal Finance H 股 39,000,000 1.5000% 39,000,000 1.2300%
(Cayman) Ltd.)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A股 31,745,000 1.2210% 31,745,000 1.0012%

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A股 26,000,000 1.0000% 26,000,000 0.8200%

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A股 23,780,488 0.9146% 23,780,488 0.7500%
国际金融公司
A股 10,400,000 0.4000% 10,400,000 0.3280%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A股 - - 15,854,000 0.5000%
社保基金理事会
H股 - - 41,218,300 1.3000%

其他A股股东 A股 - - 158,540,000 5.0001%



股份 发行前 发行后
类别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其他H股股东 H股 - - 412,183,000 12.9997%

合计 2,600,000,000 100.0000% 3,170,723,000 100.0000%


根据国家有关境内外资本市场国有股转持、减持的相关规定及《财政部关于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11]61号),
在本公司本次A股和H股发行时,汇金公司和宝钢集团需按照本次A股和H股发行
规模的10%进行国有股转持,转持股份划转至社保基金持有。若H股不行使超额
配售权,汇金公司和宝钢集团需划转51,696,000股至社保基金;若H股全额行使
超额配售权,汇金公司和宝钢集团需划转57,072,300股至社保基金。

2、本次A股发行及H股发行后、上市前前十大A股股东持股情况
H 股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H 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
权 择权
序 占本次发 占本次发
名称
号 行后总股 行后总
持股数(股) 持股数(股)
本比例 股本比例
(%) (%)
1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74,347,488 31.2595% 970,723,924 30.6152%
2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471,296,512 15.1204% 469,543,776 14.8087%
3 河北德仁投资有限公司 126,987,805 4.0741% 126,987,805 4.0050%
4 天津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1,454,878 2.6133% 81,454,878 2.5690%
5 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8,000,000 2.5024% 78,000,000 2.4600%
6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6,865,000 1.5035% 46,865,000 1.4781%
7 厦门合信投资有限公司 40,426,829 1.2970% 40,426,829 1.2750%
8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31,745,000 1.0185% 31,745,000 1.0012%
9 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6,000,000 0.8341% 26,000,000 0.8200%
10 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3,780,488 0.7629% 23,780,488 0.7500%
合计 1,900,904,000 60.9858% 1,895,527,700 59.7822%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58,540,000股




二、发行价格:23.25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6.86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489号)。

五、发行费用

1、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9,195万元,包括:

(1) 承销及保荐费用7,372万元

(2) 审计验资费用316万元

(3) 律师费用276万元

(4) 精算评估费用318万元

(5) 资产评估费用180万元

(6) 股票发行信息披露及印刷费用436万元

(7) 股票托管登记费66万元

(8) 发行手续费用51万元

(9) 印花税180万元

2、 本次发行每股发行费用为0.58元。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5.94亿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26元(按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股东权益加上本次A股及H股发行且未考虑H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时



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过程中相关费用后的净额除以本次A股和H股发行后且
未考虑H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数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56元(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A股及H股发行后且未考虑H股发行的超额配
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本计算);0.87元(按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预测合并
净利润除以本次A股及H股发行后且未考虑H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
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将在募集资金
到账后两周内与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该协议
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开披露该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11年11月22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
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H股发行与A股发行同步进行,H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1]1816号文批准并已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聆讯。本公司H股初
始发行规模为358,420,000股,本公司授予H股联席全球协调人不超过H股初始发
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H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H股发行总
股数扩大至412,183,000股。本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
布《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股发行情况以及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联席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电 话:(010)6505 1166

传 真:(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石芳、乔飞

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 话:(010)5832 8888

传 真:(010)5832 8964




保荐代表人:刘文成、乔捷

二、联席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联席上市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其A股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
A股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瑞银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推荐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发行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2月15日





(此页无正文,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
书》之盖章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
书》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
书》之盖章页)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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