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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2
证券代码 :601128 股票简称:常熟银行 公告编号 :2018-010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Changshu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八年二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常熟银行”、“发行人”、
“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
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
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18 年 1 月 17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的《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常熟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01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00,000 万元(3,000 万张,300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00,000 万元(3,000 万张,300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 年 2 月 6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 年 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 2018 年 7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
估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了 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 3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22 号文同意,公司 30 亿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将于 2018 年 2 月 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常熟
转债”,债券代码“113018”。
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江苏常熟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Jiangsu Changshu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251448088B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233H232050001
注册资本:2,222,727,969 元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3 日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邮政编码:215500)
电话号码:0512-52909021
传真号码:0512-52909021
互联网网址:http://www.csrcbank.com
电子信箱:xhch@csrcbank.com
发行人目前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
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
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
金融债券;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结汇、售
汇;资信调查、咨询及见证业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前的重大变化
发行人前身为成立于1996年的常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
“市联社”)。200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将市联社与其下辖的35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合并为一个法人主体。2000年10月24日,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将原常熟市琴川、金龙、虞山三家城市信用社翻牌为农村
信用合作社,翻牌后的新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再保留法人地位,由市联社继承
其全部资产与负债。2000年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合并法人后的市联
社开业。
(二)发行人的重组设立
2001年5月14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在江苏省试点
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银发[2001]158号),常熟成为先
行试点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三个县级市之一。
2001年5月25日,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决定在市联社的基础上组
建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5月26日,经市联社第一届社
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同意将市联社改制为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并
按股份制要求建立农村商业银行产权制度。
根据筹备小组、市联社、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共同签署的《常熟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净资产确认书》,确认市联社净资产为30,272,600元,其
中公益金3,267,100元按规定全额转入将设立的农村商业银行,其他净资产累
计额1,865,400元进行一次性剥离,用于处理1998年以前退休(职)人员的遗
留问题,最终形成可分配净资产合计25,140,100元(与市联社基准日股本金
相同)。
2001年9月4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同意组建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经筹建小组申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2001年10月28日至31日对发行人
的组建工作进行了初验;人民银行总行于2001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对发行
人的组建工作进行了复验。
2001年11月21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同意筹建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市联社于资产评估认定后对原社员所持股本金进行了逐户确认和
清理,其中对自愿退股的社员,其持有的常熟联社股本金按1:1的比例退回,
并办理退股手续,由收款人逐一签收,共计退回股本金10,413,770元;对自
愿转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东的社员,其持有的市联社股本金按1:1的比例转为
农村商业银行股本金,共计转为农村商业银行股本金14,726,330元。
2001年10月28日,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发起设立“常熟
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1月18日,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苏信会验内报字[2001]第064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1年11月
17日,发行人实收资本为100,170,000元,其中21家法人股东出资21,000,000
元,2,821名自然人股东出资79,170,000元。
2001年11月17日,发行人发起人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11
月26日,发行人取得人民银行同意开业的批复;12月3日,发行人在江苏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领取注册号为3200002101954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三)发行人设立后名称的演变
2004年8月18日,江苏银监局下发《关于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更名、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苏银监复[2004]213号),同意发
行人名称由“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常熟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名称变更登记。
(四)发行人设立后的历次增资
1、2004年增资扩股(配股)
2004年1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发行人按每1股
配售2股的比例实施增资扩股,本次配股仅面向全体老股东,配股价格为每
股1元,认购采取老股东自愿认购的方式,如老股东全部足额认购,发行人
股本将增加200,340,000元,不愿意认配的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不得转让他
人。
2004年10月31日,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上述配股事宜出具了(苏信
会验内报字[2004]第013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4年4月6日,发行人共
收到各股东实际交纳的新增股本资金175,568,000元,增资扩股后发行人股本
为275,738,000元。
2004年8月18日,江苏银监局下发《关于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更名、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苏银监复[2004]213号),同意发
行人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75,738,000元。
2004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
记,确认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275,738,000元。
2、2005年和2006年增资扩股(送红股)
2005年1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发行人2004
年末可分配利润在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后的剩余部分向全体股东分
配。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12月31日股东持有股份数为基准,每10股送1.6
股、派现金1.4元。自然人股东的所得税由发行人代缴,扣税后自然人股东与
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派现金与送红股分配总计82,721,400元,扣除发行
人 代 缴 税 金 12,992,280 元 后 , 实 际 向 股 东 分 配 69,729,120 元 , 其 中 现 金
25,611,040元、红股44,118,080元(股)。
2005年6月14日,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上述送红股事宜出具了(苏信
会验内报字[2006]第014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5年1月24日,发行人已
将2004年分配给股东的44,118,080元利润转为股本,送红股后公司股本为
319,856,080元。
2006年1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发行人2005
年末可分配利润在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后的剩余部分向全体股东分
配。分红比例为:以2005年12月31日股东持有股份数为基准,每10股送0.8
股、派现金1.2元。自然人股东的所得税由发行人代缴,扣税后自然人股东与
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派现金与送红股分配总计63,971,216元,扣除代缴
税金10,037,043.2元后,实际向股东分配53,934,172.8元,其中现金28,345,857.8
元、红股25,588,315元(股)。
2006年6月14日,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上述送红股事宜出具了(苏信
会验内报字[2006]第015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6年5月31日,发行人已
将2005年分配给股东的25,588,315元利润转为股本,送红股后公司股本为
345,444,395元。
2006年8月9日,江苏银监局下发《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
[2006]242号),同意发行人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45,444,395元。
2006年8月18日,发行人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确认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345,444,395元。
3、2007年增资扩股(送红股)
2007年2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从发行人2006
年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准备后的剩余部分以送红股的形式向全体股东
分配。送红股比例为,以股东原持有股份数为基准,每10股送5股,应分配
总计172,722,197.5元。自然人股东获得股本红利时需交纳的20%个人所得税
由自然人股东自行交纳至规定账户,如自然人股东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个人
所得税,则其对应分红方案自动变更为每10股送4股,并分配现金红利1元,
其中现金红利作为应交个人所得税,由发行人统一代缴。
2007年3月20日,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上述送红股事宜出具了(苏信
会验内报字[2007]第0126号)验资报告,确认扣除代扣税金和现金发放部分,
发行人已将2006年分配给股东的172,597,630元利润转为股本,送红股后发行
人股本为518,042,025元。
2007年7月3日,江苏银监局下发《江苏银监局关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苏银监复[2007]223号),
同意发行人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18,042,025元。
2007年8月21日,发行人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确认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518,042,025元。
4、2007年交通银行战略入股
2007年12月24日,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
吸收交通银行投资入股的批复》(银监复[2007]589号),批准发行人以增资扩
股方式向交通银行发行57,560,225股普通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
为575,602,250元。此部分股份的认购总价款为3.8亿元,即每股6.60元。2007
年12月27日,立信永华就上述增资扩股事宜出具了(宁永会验字[2007]第0087
号)验资报告,确认认购资金已全部到账。
2008年1月11日,发行人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确认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575,602,250元。
5、2010年增资扩股
2010年11月2日,发行人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 1)
以2010年6月30日总股本为基础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
转增5股;(2)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发行人向全体法人股股东增发不超过
1.5亿股。2010年11月18日,苏州银监分局下发《关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和《关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同意发行人的增资方案。
2010年11月29日,立信永华出具宁信会验字(2010)0083号《验资报告》,
确认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增加注册资本287,801,004元,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863,403,254元。
2010年12月8日,立信永华出具宁信会验字(2010)0088号《验资报告》,
确认本次增发最终的认购股数为1.5亿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
为1,013,403,254元。
2010年12月22日,发行人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
记,确认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1,013,403,254元。
6、2011年增资扩股
2011年11月11日,根据苏州银监分局[苏州银监复(2011)386号]文批准及
发 行 人 201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 发 行 人 以 总 股 本
1,013,403,254.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06,701,172.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104,426.00元。
立信永华出具宁信会验字(2011)0127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增资完
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1,520,104,426.00元。
7、2015年增资扩股(转增和送红股)
2015年3月3日,发行人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
分红送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2014年年末总股本1,520,104,426股为基
数,每10股转增3.11股,共转增股本472,751,283股;本次分红送股按2014年
年末总股本1,520,104,426股为基数,每10股送股0.05股,共送股7,599,463股。
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变更为2,000,455,172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510271号《验资报告》,确认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455,172.00元。
8、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60号)核准,发行人于2016年9月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72,7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28元,募
集资金总额951,327,571.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11,176,625.9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
字【2016】第51039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发行人股票于2016年9月30日开始上市交易,证券代码为601128。
三、 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的业务
发行人目前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
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
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
金融债券;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结汇、售
汇;资信调查、咨询及见证业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竞争地位
发行人地处江苏省常熟市,常熟位于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长三角”经济带
的中心。发行人的业务和网络主要集中在常熟市,凭借此区位优势和发行人十多
年来的努力,发行人已发展成为常熟市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商业银行,在常熟
当地拥有较高的品牌认同度、丰富的市场经验、高效的营销网络和广泛的客户群
体。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在常熟市共拥有 39 家支行(含总行营业部,
不含分理处),在常熟当地网点数量位居第一。
发行人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同时,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积极谋求在其它县域农村金融市场拓展业务的机会。2007 年,发行人发
起设立并控股咸丰常农商村镇银行,成为首家设立村镇银行的县(市)级农村商
业银行。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先后在江苏、河南、湖北和云南等多地
合计设立 30 家村镇银行。此外,发行人还参股了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六家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并凭借
在小企业贷款及“三农”贷款领域的成功经验,发行人的品牌优势逐渐形成。
发行人一直致力于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等经营指标均
跻身我国最佳商业银行之列。报告期内,发行人多次受到中共苏州市委、江苏省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和中国银监会颁发的荣誉称号。
2014 年 12 月,发行人被苏州金融协会、苏州银行业协会、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
管理局评为“2014 财富苏州最佳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粒金小贷)”,被金融时
报、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评为“2014 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年度最佳
小微金融服务农商银行”。2016 年,发行人入选人民网“2016 农商银行综合影
响力排行榜”前 10 位,荣获《证券时报社》“2016 中国区最具成长性农商行投
行”。发行人在 2017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世界 1,000 强银行中位列 559
位,居国内银行业第 84 位。
(三)公司竞争优势
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发行人全体员工辛勤耕耘,积极把握社会经济发展和
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带来的历史机遇,借助常熟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良好环境,
积极进取,科学管理,稳健经营,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差异化发展道
路,初步成长为市场定位清晰、经营特色鲜明、运作机制灵活、业绩稳健增长的
专注于县域金融的现代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
1、发展基础稳固,经营稳健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即植根于常熟市并主要服务于地方经济和当地居民。凭借
天然的本土优势及对县域经济的深刻理解,发行人在与包括五大商业银行在内的
多家银行的竞争中逐步成长壮大,并确立了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人民币存款余额占常熟市场总额的比例为 28.83%,在常熟市
金融机构中位居第一;人民币贷款余额占比 18.28%,在常熟市金融机构中位居
第一。目前,发行人在常熟市共拥有 39 家支行(含总行营业部,不含分理处),
在常熟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量排名中位居第 1。发行人基础客户、网点渠
道等重要资源均集聚在常熟市。
常熟市地处我国县域经济最为发达的苏南地区,民营经济发达,制造业发达,
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2010-2016 年常熟市地区生产总值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42%。
在巩固本地市场的同时,发行人通过设立异地支行以及参股、控股的方式,
将发行人在县域金融市场的成功经验运用于更广阔的县域领域,既有效防范了区
域风险,又扩展了经营和盈利空间。2007 年 8 月,发行人在湖北恩施设立咸丰
常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国内首家设立村镇银行的县(市)级农村商
业银行。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先后在江苏、河南、湖北和云南等多地
合计设立 30 家村镇银行,有效地扩展了发行人的经营版图。此外,发行人还参
股了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六家农村商业银行。
2、服务对象明晰,经营专注
秉承“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优质客户”的经营理念,发行人自 2001
年组建以来便致力于小企业贷款业务,目前发行人企业贷款的目标客户仍以农村
小型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为主。2014 年 12 月,发行人被苏州金融协会、苏
州银行业协会、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评为“2014 财富苏州最佳中小微企
业金融服务(粒金小贷)”,被金融时报、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评为“2014
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年度最佳小微金融服务农商银行”。发行人在
2017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世界 1,000 强银行中位列 559 位,居国内银行
业第 84 位。
近年来,发行人以“普惠金融”的发展理念和“下沉式”业务拓展思路为实践准
绳,推进“进村进社区”双进工程,实施大零售转型战略,深耕常熟本地市场,
目标在常熟市本地为大众提供更为便捷、有效、高质量的全方位“管家式”金融
服务。
针对农村小企业客户众多的特点,发行人设立小微金融总部专职负责小企业
贷款管理工作;同时,为顺应农村小企业客户灵活多变需求,发行人不断推进产
品和服务的创新,依照收益覆盖成本和风险的原则对不同客户和产品实行差别定
价。
3、信贷机制高效,风控审慎
发行人客户小企业居多,针对小企业贷款“短、小、频、急”特点,发行人
结合多年实践摸索,在充分识别、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内部贷款审批权限及流
程进行了梳理和创新。
发行人深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通过对业务流程的再造、内部制
度的全面梳理,建立了较为全面、独立和集中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发行
人在简化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加强了风险的识别和管理。例
如,结合小企业的特质,摒弃对于财务报表以及担保过度依赖的旧传统,转而强
调“五结合”:即书面资料与现场实地考察相结合,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相结
合,小企业资信与业主资信相结合,资信评级模型与客户经理判断相结合,客户
历史资料与客户现状相结合。同时,发行人鼓励客户经理建立广泛的、经常性的
社区关系,以便收集信息和监督授信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良贷款比例
均保持在较低水平:
项目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不良贷款余额(千元) 921,157 932,866 824,991 465,213
不良贷款率(%) 1.23 1.40 1.43 0.95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 302.69 234.83 219.18 317.50
4、财务表现良好,竞争力强
依托发行人在常熟市金融市场的独特优势,发行人的财务表现跻身于我国银
行最优水平之列。2012 年 4 月 25 日,由中国金融网、中国金融研究院和中央电
视台财经频道等单位主办的“2012 中国金融形势分析、预测与展望专家年会暨第
八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4 月 22 日在北京举行,发行人被评为 “2011 中国十大
品牌中小银行”。2012 年 7 月,在中国上海“2012 陆家嘴金融论坛”发布“2011 中
国金融 500 强”榜,发行人总资产规模位列第 94 位,在县级农村金融机构中位居
第 2 位、江苏省县级农商行居首位。发行人在 2017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
的世界 1,000 强银行中位列 559 位,居国内银行业第 84 位。
发行人 2017 年 1-9 月、2016 年、2015 年和 2014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为 8.89%、11.91%、12.79%和 15.30%,总资产回报率为 0.69%、0.88%、0.93%、
1.08%。
5、公司治理规范,管理团队优秀
发行人以民营企业和自然人股东为主,股权相对分散,这样的股权结构有利
于发行人董事会人员构成的多元化。
发行人积极贯彻《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
事、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等制度,
建立了以“三会一层”为主体的组织架构。目前,发行人董事会由 15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占比不低于 1/3;在发行人任职的董事 3 名,占比小于
1/4。发行人董事会的构成有利于董事会的内部制衡,体现董事会的独立性。董
事会下设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由 6 名监事
组成,其中外部监事 4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监事会下设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
会、监督委员会共 2 个专业委员会。发行人相信,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
稳健经营并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发行人拥有一支诚信敬业、勤奋务实、专业精湛、管理经验丰富的员工队伍,
发行人的中层及助理以上平均年龄为 43 岁,银行业从业年限平均为 20 年,在发
行人工作年限平均为 17 年(包括原市联社工作年限)。
6、引进实力战投,业务合作多元
2007 年经银监会批准,发行人向交通银行增发 10%的股份,成为国内首家
引进境内战略投资者的农村商业银行。2007 年 11 月 9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签
署了《技术支持及业务合作协议》,2014 年 6 月 24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续签
了《2014 年-2016 年技术支持和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交通银行将向
发行人提供零售与私人业务、国际业务、信贷与风险管理、市场风险防范、信息
科技、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的技术支持,并在零售与私人业务的产品
开发、资金与市场业务、国际业务、中间业务、公司业务等领域开展业务合作。
境内战略投资者的引进,有助于发行人引进先进的公司治理、经营管理技术
和手段,并借助战略投资者的庞大网点网络及营销体系,将发行人成熟的农村金
融产品和服务迅速有效的渗透到更广阔的区域,从而综合提升发行人整体竞争力。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持有发行人 9.00%的股份。
四、 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2,222,727,969 股,股权结构如下: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00,455,172 90.00
1、国家持股 22,227,280 1.00
2、国有法人持股 158,077,907 7.11
3、其他内资持股 1,820,149,985 81.89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751,821,928 33.83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68,328,057 48.06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22,272,797 10.00
1、人民币普通股 222,272,797 1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2,222,727,969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额(股)
号 股份数(股)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0 200,045,824 200,045,824
2 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SS) 3.66 81,382,062 81,382,062
3 常熟市苏华集团有限公司 3.55 78,960,000 78,960,000
4 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S) 3.45 76,695,845 76,695,845
5 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 2.58 57,250,195 57,246,000
6 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8 46,302,933 46,302,933
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23 27,411,753 27,411,753
8 江苏灵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1.23 27,411,753 27,411,753
9 常熟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1.09 24,194,133 24,194,133
10 江苏梦兰集团有限公司 1.04 23,207,133 23,207,133
合计 28.91 642,861,631 642,857,436
注:SS 是国有股东(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300,000万元(3,000万张,300万手)
2、向原A股股东发行的数量: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常熟转债总计
为857,649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8.59%,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常熟转
债总计为445,733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4.86%。
3、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
售后余额(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3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300,000万元(300万手),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常熟转债总计为857,649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8.59%,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常熟转债总计为445,733手,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14.86%;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1,650,411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5.01%;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46,207手,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1.54%。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持有转债比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元)
例(%)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9,861,000 9.00
2 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09,784,000 3.66
3 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3,462,000 3.45
4 常熟市苏华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3.33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207,000 1.54
6 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1.00
7 江苏良基集团有限公司 27,156,000 0.91
8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原常熟开关厂) 22,518,000 0.75
9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 22,518,000 0.75
10 江苏灵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 0.67
合计 751,506,000 25.06
9、发行费用项目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4,400.00
律师费 50.00
审计及验资费 5.00
资信评级费 15.00
登记服务费 30.00
信息披露费 45.0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90
合计 4,540.90
10、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农商银行营业部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300,000 万元(300 万手),原 A 股股东优
先配售 1,303,382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3.45%;;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
购 1,650,411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5.01%;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数量为 46,207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54%。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
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8]第 ZH10003 号《验资报告》。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已经发行人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315号文核准。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人民币 300,000 万元。
4、发行数量:3,000 万张(300 万手)。
5、发行价格: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100 元/张。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 295,459.10 万元。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0亿元,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
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
充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本行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
转债及未来转换的本行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
3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2018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19
日。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
第四年1.00%、第五年1.30%、第六年1.80%。
6、付息期限及方式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即2018年1月19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本
行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本行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行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6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
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行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本行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
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本行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行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行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本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也不低于股票面值和本行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修正程序
如本行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本行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
(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本行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
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
款的相关内容)。
11、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行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本行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
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
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13、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行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
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
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本行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
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
人主动回售。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全额向本行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8日)收市后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
足30.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8日)收市
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349元面值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
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349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
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本次发行认购不足3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6、募集资金用途
本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1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
起十二个月。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本行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本行偿付可转债本息;
⑦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本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本行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行提前偿付
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④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行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本行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③本行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本行董事会;
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及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②本行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本
行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
告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项,上述事项
由本行董事会确定。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
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①债券发行人
②其他重要关联方。
本行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①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长主持。在本行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下,
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本行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
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
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③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额、被
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
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
议、逐项表决;
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
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⑥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
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⑦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
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6)债券持有人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为同意上
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可转债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发行人聘请中诚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
《2017年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信评委函字[2017]G211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中诚信将在本次可转
债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外部环境等因素,以对本
次可转债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情况
2016年2月25日,发行人公开发行了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债券简称为16
常熟农商二级01,债券代码为1621004.IB。本次发行的债券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
票面利率为4.35%,期限为10年,在第5年末发行人可以进行有条件赎回。
2017年11月17日,发行人公开发行了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债券简称为17
常熟农商二级,债券代码为1721065.IB。本次发行的债券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
票面利率为5.00%,期限为10年,在第5年末发行人可以进行有条件赎回。
第八节 偿债措施
发行人聘请中诚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
《2017 年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信评委函字[2017]G211 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为 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中诚信将在本次可
转债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外部环境等因素,以对
本次可转债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17 年 9 月 30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计 142,409,246 129,981,520 108,503,871 101,669,985
负债总计 131,589,275 119,550,771 100,076,736 94,301,6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819,971 10,430,749 8,427,135 7,368,37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者 权
10,190,930 9,853,780 8,077,443 7,118,125
益合计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3,618,774 4,475,086 3,491,905 3,067,728
营业利润 1,203,145 1,286,951 1,205,630 1,289,686
利润总额 1,218,954 1,311,501 1,218,692 1,301,371
净利润 939,640 1,054,648 982,548 1,000,4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3,641 1,040,505 966,004 998,776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68,095 6,836,350 -3,311,937 13,273,4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67,199 -8,767,000 -5,690,738 -7,551,5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38,545 4,942,943 2,869,904 -148,5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6,970 3,029,632 -6,124,756 5,572,347
截至2017年9月30日、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
发行人资产总额为1,424.09亿元、1,299.82亿元、1,085.04亿元和1,016.70亿元,分
别较上年末增长9.56%、19.79%、6.72%和20.44%。近年来,发行人总资产的持
续增长主要归因于资产组合中客户贷款、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增长。
2017年1-9月,发行人实现净利润9.40亿元。2016年,发行人实现净利润10.55
亿元,较2015年上升7.34%,主要系发行人逐步消化了前期暴露的信贷风险,并
继续巩固“三农、两小”业务的市场地位,进而导致发行人2016年在不良贷款率
下降、拨备覆盖率上升的情况下净利润稳步增长。
本行持续注重对流动性缺口及流动性比例的监管,并有效地将其控制在一定
范围之内,能够在满足存款支付和信贷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保证充足的流动性。
截至2017年9月30日、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发
行人流动性比率分别为41.21%、43.31%、43.42%和48.05%,始终保持在较高水
平。同时,本公司具有较多可变现资产,在极端情况下我行可通过出售可变现资
产以支付利息及按照约定赎回可转债。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可变现资产
(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规模合计187.73亿元。综上,本行较高的流动性为本期债券
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提供了足够保障,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第九节 财务会计
一、审计意见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发行人2014年、2015
年及2016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
人2017年1-9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重要监管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标准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本充足率 ≥10.5 11.88 13.22 12.51 13.25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9.74 10.93 11.33 12.08
资本充足情况
核心一级资本充
≥7.5 9.70 10.90 11.31 12.08
足率
流动性比例 ≥25 41.21 43.31 43.42 48.05
存贷比 / 75.67 74.79 70.01 65.51
不良贷款率 ≤5 1.23 1.40 1.43 0.95
拨备覆盖率 ≥150 302.69 234.83 219.18 317.50
贷款拨备率 ≥2.5 3.73 3.30 3.14 3.03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1.21 1.30 1.86 1.69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 11.33 10.70 12.73 12.64
正常类贷款迁徙
/ 2.95 4.26 7.96 3.45
正常贷款迁徙 率
率 关注类贷款迁徙
/ 24.11 15.37 27.00 8.51

次级类贷款迁徙
/ 4.04 8.15 32.34 98.35
不良贷款迁徙 率
率 可疑类贷款迁徙
/ 7.09 8.62 1.87 72.14

资产利润率 ≥0.6 0.92 0.88 0.93 1.08
资本利润率 ≥11 11.79 11.19 12.44 14.91
成本收入比 ≤45 36.30 37.40 34.97 33.83
注:上述监管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计算而
得。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4 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14 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合并
报表口径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0 0.51 0.48 0.50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0 0.51 0.48 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40 0.50 0.48 0.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9 11.91 12.79 15.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0 11.79 12.73 15.23
发行人其他财务指标如下:
2017 年 1-9 月/9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月末
总资产回报率(%)① 0.69 0.88 0.93 1.08
成本收入比(%)② 36.30 37.40 34.97 33.83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元)③ -2.82 3.08 -1.66 8.73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④ -0.46 1.36 -3.06 3.67
每股净资产⑤ 4.87 4.69 4.21 4.85
注:①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平均资产,平均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②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收入
③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④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⑤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总股本
3、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属于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 160 125 5,312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1,500 32,602 19,620 11,759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三)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1,993 -8,212 -6,683 -5,386
收入和支出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四)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105 -9,736 -7,039 -5,100
(五)所得税的影响数 151 -4,110 -1,510 -1,783
合计 -447 10,704 4,513 4,802
三、公司最近一期经营业绩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17 年 9 月 30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计 142,409,246 129,981,520 108,503,871 101,669,985
负债总计 131,589,275 119,550,771 100,076,736 94,301,6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819,971 10,430,749 8,427,135 7,368,37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者 权
10,190,930 9,853,780 8,077,443 7,118,125
益合计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3,618,774 4,475,086 3,491,905 3,067,728
营业利润 1,203,145 1,286,951 1,205,630 1,289,686
利润总额 1,218,954 1,311,501 1,218,692 1,301,371
净利润 939,640 1,054,648 982,548 1,000,4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3,641 1,040,505 966,004 998,776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68,095 6,836,350 -3,311,937 13,273,4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67,199 -8,767,000 -5,690,738 -7,551,5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38,545 4,942,943 2,869,904 -148,5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6,970 3,029,632 -6,124,756 5,572,347
本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以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
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持续加强业务结构优化, 保持稳健经营能力,
未出现对业务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也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
判断的重大事项。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
以在上述报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公司详细的财务
资料。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7.61元/股计算,则公司股东
权益增加约30亿元,总股本增加约39,422万股。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四、重大投资;
五、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六、发行人住所变更;
七、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八、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九、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十、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十一、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十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有关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保荐代表人:常亮、丁旭东
项目协办人:宋娜
经办人员:李林峰、陈陆、杨成
联系电话:021-68801586
传真:021-68801551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认为常熟银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常熟银行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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