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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12-24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0-079




CAITONG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发行人”“公司”或“本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其他主管部门对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

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及上市保荐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

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0 年 12 月 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财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

的相同。




2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财通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04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80,000 万元(3,800 万张、380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80,000 万元(3,800 万张、380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六年,即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9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

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2 月 9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3
AAA 级,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4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92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3,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8 亿

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9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25 号文同意,公司 38 亿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将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财通转债”,证券

代码“113043”。

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全文可在上

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5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所持有的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519241679 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公司
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 CAITONG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设立日期 : 2003 年 6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 : 陆建强

注册资本 : 3,589,000,000 元

公司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普通股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普通股简称 : 财通证券

普通股代码 : 601108

邮政编码 : 310007

联系电话 : 0571-87821312

传真 : 0571-87823288

联系人 : 申建新、何干良

公司网址 : http://www.ctsec.com.cn

电子邮箱 : ir@ctsec.com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1、2002 年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2002 年 6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同意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
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164 号),同意以浙江财政证券公司为
主体,与其他 9 家省内国资企业联合组建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2002 年 8
月 26 日,财通经纪各出资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出资人为 10 家公司,注册资本

6
为 50,080 万元。2003 年 6 月 11 日,财通经纪在浙江省工商局登记设立,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1009795)。

2、2006 年财通经纪吸收合并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2006 年 10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吸
收合并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255 号),批准财通
经纪吸收合并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的方案。

3、2006 年财通经纪增资扩股

2006 年 10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252 号),批准了财通经纪本次债转股的
增资扩股方案,增资后注册资本由 500,800,000.00 元增加至 681,739,522.00 元。

2006 年 1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316 号),批准了由浙江财开以现金方式
对财通经纪进行增资 100,000,000.00 元增资扩股方案。2007 年 1 月 15 日,财通
经纪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增加至 781,739,522.00 元。

2008 年 12 月 11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
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的批复》(浙国资法产〔2008〕
72 号),同意财通经纪增资 345,120,000.00 元。2008 年 12 月 12 日,财通经纪在
浙江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
本增加至 1,126,859,522.00 元。

4、2009 年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核准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
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217 号),核准财通经纪名
称变更为“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3 月 17 日,财通经纪就上述变更
事项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7
5、2011 年财通有限增资

2011 年 8 月 4 日,浙江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同意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
资扩股方案的复函》(浙财外金〔2011〕48 号),同意财通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14 亿元。2011 年 11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核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59 号),核准财通有限注册资
本由 1,126,859,522.00 元变更为 1,400,000,000.00 元。2011 年 12 月 14 日,财通
有限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财通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14 亿元。

6、2013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1 日,浙江省财政厅下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财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财金〔2013〕11 号),同意
财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7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
于核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
968 号),核准财通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10 月 15 日,财通证券在
浙 江 省 工 商 局 办 理 了 变 更 登 记 , 换 发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
330000000022291),注册资本变更为 1,800,000,000.00 元,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非上市)。

7、2014 年财通证券增资

2014 年 12 月 5 日,浙江省财政厅下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财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浙财金〔2014〕63 号),同意财通证券实施非公
开定向增资扩股。2014 年 12 月 30 日,浙江证监局下发《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浙证监许可〔2014〕195 号),核准财通证券
注册资本变更为 3,100,000,000.00 元。2015 年 1 月 6 日,财通证券在浙江省工商
局 办 理 了 变 更 登 记 , 领 取 了 新 的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
330000000022291),注册资本变更为 3,100,000,000.00 元。

财通证券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审
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20 名老股东定向发行 1.3 亿股进


8
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3,230,000,000.00 元。2015 年 5 月 13 日,
财通证券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 年 5 月 20 日,财通证券就本次增资事项向浙江证监局报送了《财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备案报告》(财券〔2015〕153 号)及相关备案
文件。

8、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7 年 9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9 号)核准,财通证券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5,90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230,000,000 元变更为 3,589,00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天健验〔2017〕406 号验资报告,2017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
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此外,本公司通过子公司财通证
券资管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子公司财通资本开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等相
关业务;通过子公司财通创新开展另类投资等相关业务;通过子公司财通香港及
其子公司开展境外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和机构融资等业务;通过参股
公司永安期货开展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期货资产管理
等业务;通过参股公司财通基金开展基金管理等业务。

(二)发行人所在的行业竞争地位

1、本公司的行业地位

(1)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行业地位

2012 年以来,本公司进入快速发展期。本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持续扩大自
身业务经营规模,综合实力显著提高,持续巩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在证券行


9
业中的地位及影响力明显提升。2017 年至 2019 年,本公司专项合并口径总资产、
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指标的行业排名情况如下:

2019 年/2019 年 12 2018 年/2018 年 12 2017 年/2017 年 12
行业排名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25 26 25
净资产 21 23 22
净资本 23 24 24
营业收入 20 27 26
净利润 16 19 17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的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


(2)本公司主要业务版块的行业地位1

本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券信用、
证券自营等。本公司按主要业务版块分类的收入的行业排名情况如下:

行业排名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赁) 26 26 26
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 31 43 57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8 13 11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 29 22 22
证券投资收入 23 27 17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的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项业务竞争力持续提升,截至 2019 年末,资产管理的
收入排名达到行业前 8 名,证券经纪的收入排名达到行业前 26 名,融资融券业
务利息收入排名达到行业前 29 名,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排名为行业前 31 名,证
券投资业务收入排名为行业前 23 名。本公司已成功跻身我国证券行业中上游的
行列,各项业务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1)证券经纪业务的行业地位

本公司充分结合所在区域经济发达的特点,积极开拓浙江省内市场空间,在
经纪业务领域形成了明显的区域优势。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赁)分别为


1
本小节数据均来自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的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数据口径为专项合并口径。

10
78,522.43 万元、57,935.39 和 74,322.54 万元,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
赁)的行业排名分别为第 26 名、第 26 名和第 26 名。

2)投资银行业务的行业地位

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团队自成立以来,立足浙江省、辐射长三角,并服务全
国。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本公司承销
与保荐业务收入分别为 13,346.23 万元、11,884.50 万元和 34,036.95 万元,承销
与保荐业务收入排名分别为第 57 名、第 43 名和第 31 名。

3)资产管理业务的行业地位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积极开拓经营、业务发展迅速,实现了规模与收入的有
效增长,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7 年、
2018 年和 2019 年,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66,268.13 万元、52,823.17
万元和 100,508.85 万元,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排名分别为第 11 名、第 13 名和
第 8 名。

4)融资融券业务的行业地位

融资融券业务是本公司重点发展的创新业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
据,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分别为 63,928.88
万元、64,954.05 万元和 57,923.89 万元,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排名分别为第 22
名、第 22 名和第 29 名。

5)证券自营业务的行业地位

本公司积极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和行情复苏带来的市场机会,加快资本型业务

转型和模式创新,发展自营业务。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本公司证券投资收入分别为 131,866.48 万元、96,289.99 万元和

149,991.63 万元,证券投资收入排名分别为第 17 名、第 27 名和第 23 名。

2、本公司的竞争优势

本公司多年来持续稳健经营并深入开展业务创新,公司核心竞争力快速提
升,目前已形成以下多项竞争优势:


11
(1)浙江省内区域经济优势为本公司业务经营长期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浙江省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和富裕的省份之一,近年来经济保持较快增长。
浙江省经济繁荣、市场活跃,省政府高度重视地方金融的发展,大力构建“中小
企业金融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并以此促进浙江省经济升级,为本公
司各项业务的持续扩张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浙江省民营经济十分发达,民间资本活跃,聚集了较多高净值人群,且省内
投资者投资意识强,投资需求旺盛且交易活跃,为本公司经纪业务提供了良好的
客户资源保障。

浙江省省内优质企业众多,且上市公司资源丰富。本公司在浙江省内积极开
拓投资银行业务客户资源,浙江省内的优质企业特别是数量众多的优质上市公司
是本公司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各项业务的潜在资源,将为公司各项业务拓展
提供广阔空间。

(2)全面的业务领域布局和协同发展战略促进竞争力持续提升

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持续发展,证券行业传统经纪业务的佣金费率水平持续
下滑,证券行业的竞争焦点正在从传统的经纪业务通道服务转向综合化金融服
务。具备“一站式”金融服务能力的证券公司将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具备先发优
势和可持续发展创新的能力。

本公司在持续巩固自身传统经纪业务竞争优势的同时,积极申请全业务牌照
经营并加快推进各项业务协同发展,致力于发展向全方位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
除经纪业务外,本公司持续积极拓展全业务领域布局并开展集团化经营。2010
年,本公司取得保荐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资格;2012 年,本公司设立子公司财
通香港开展境外业务;2014 年,本公司设立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并于 2015 年
起通过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2015 年,本公司设立子公
司财通资本开展直接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设立子公司财通创新开展财富管理
等业务,根据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
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本公司将财通资
本由直投子公司转型为私募基金子公司,将财通创新定位为另类投资子公司;本


12
公司通过参股公司财通基金开展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参股公司永安期货开展期货
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形成包括证券、资产管理、期货、另类投资、基金、
国际业务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控股平台,并已经具备较强的业务协同发展水平。全
面的业务领域布局和协同发展战略有效地促进了本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的提升。

(3)立足于浙江省内市场的经纪业务长期稳步发展

证券经纪业务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2017 年至 2019 年,本公司代
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赁)的行业排名分别均为第 26 名,位列行业中
上游水平且整体保持稳定。

作为浙江省内最具影响力的区域性券商之一,本公司积极开拓浙江省内市场
空间,深耕浙江省内市场需求,在浙江省内有较高的网点覆盖度。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共有证券分支机构 141 家,其中分公司 22 家、证券营业部 119
家。从地域分布情况来看,浙江省内共有证券分支机构 111 家、浙江省外共有证
券分支机构 30 家。本公司在浙江省内较高的网点覆盖度和合理的营业网点布局,
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在省内的品牌认知度的提升。同时,本公司经纪业务启动互联
网金融化业务转型和服务升级,积极推进传统通道业务网络化发展,包括扩充远
程服务中心业务职能,推动网上自助开户、网上营业厅、网上商城及非现场交易
的相关服务,通过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电话、移动终端等多种交易手段,为客户
提供方便、安全、快捷的非现场交易服务,在降低本公司经纪业务运营成本的同
时,为经纪业务客户创造了更为良好的客户体验。

此外,本公司经纪业务积极面对创新业务加速推出、互联网金融业务兴起、
佣金放松管制、客户结构机构化、行业集中度提升和证券公司新设网点政策放松
等内外形势,持续推进自身经纪业务转型发展,在巩固自身传统经纪业务通道服
务竞争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流程,丰富金融产品线,成
为本公司经纪业务的新盈利增长点。

(4)综合性的财富管理平台构建取得成效,具备特色鲜明的品牌优势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和人均储蓄水平呈现较快


13
增长趋势。社会财富的积累促进了居民投资理财观念的根本性变化,并催生了日
趋旺盛的财富管理需求。浙江省经济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较高,具备大量高净值
客户群,为本公司开展财富管理业务提供了有利条件,并促进其成为本公司新的
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子
公司财通资本开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等相关业务;通过子公司财通创新开展另类
投资等相关业务;通过子公司财通香港及其子公司开展境外证券经纪、资产管理、
投资银行和机构融资等业务;通过参股公司永安期货开展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
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期货资产管理等业务;通过参股公司财通基金开展基金
管理等业务,综合性的财富管理平台构建已取得良好成效,具备特色鲜明的品牌
优势。

(5)证券信用业务优化公司业务收入结构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本公司证券信用业务分
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33,434.03 万元、23,281.98 万元、17,700.18 万元和 25,262.04
万元。本公司开展证券信用业务以来,持续调整内部架构,优化前、中、后台和
业务创新团队,适时调整人力资源并加强营业部专员管理,完善业务构架、制度、
流程,近年来证券信用业务对本公司收入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6)投资银行业务在细分市场取得领先优势

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采取“股债并举,多元发展”的策略,已实现 IPO、公
开增发、定向增发、公司债、企业债、并购重组、中小企业私募债、新三板、区
域股权交易市场等业务的全覆盖。本公司具备全方位的客户服务能力,有效促进
了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机会的争取和市场的持续开拓,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新
三板挂牌业务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并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7)持续秉承扎实稳健经营风格

本公司经营过程中秉承扎实稳健的经营原则,持续为股东创造稳定回报。

本公司以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作为公司持续发展的根基,扎实稳健的经营风
格贯彻于公司日常各项业务经营,确保本公司持续保持合规经营、风险可控。

14
在合规经营方面,本公司树立正确的合规文化理念,并持续建立健全合规管
理制度,加强对合规经营的细节管理,确保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本公司强
化员工合规培训,加强对合规文化的教育和引导,推进合规文化的持续建设。

在风险控制方面,本公司已建立审慎的风险管理意识和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
体系。本公司致力于推行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理念,面对证券市场中的各种风险,
建立健全了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本公司在切实做好按业务条线划分的纵向条线
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借助量化模型和信息系统等工具,建立起按风险类别划分的
横向条线风险管理体系,全方位覆盖公司各项业务及重要环节,准确有效地识别、
评估、监测和管理各类风险。在开展新业务、做出金融创新和战略决策前引入风
险评估,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对未来的风险提前采取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
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措施,加强业务制度和流程建设,并严格执行,防范新业务
带来的风险,确保相关业务的风险在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之内。本公司自设立以
来一直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建立了独立于业务部门之外的内控部门——合规
部、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履行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审计的职责,在
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方面发挥了有效的作用。本公司的合规风控部门配备了高
素质的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合规风控意识及较高的风控合规管理能力。同时,
本公司内部建立了全方位多层级的合规风控体系,制定了完备的合规风控制度,
对本公司各项业务及其各个环节做到合规风控全覆盖。

本公司高度重视各项业务的稳健经营,各项业务均建立健全了有效的业务管
理制度,多年来持续保持稳健经营。特别是对于经营风险相对较高的自营业务,
本公司多年来严格遵守“严控风险、稳健投资”的投资理念,高度重视自营及其
他证券交易业务风险,持续加强风险管理机制,并依托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先发
优势,主动管理并降低风险敞口,有效监控风险,自营及其他证券交易业务整体
表现稳健。

(8)积极进取的创新发展意识

本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积极进取、锐意创新,构建创新机制并营造了良好的
创新环境。本公司成立创新委员会,积极参与各项创新业务的开展,目前业务资
质齐全,除证券代理买卖、自营、资产管理、投行等常规业务以外,还具有融资


15
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质押式回购、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中小企业私募债
承销等诸多业务资格,并获得互联网证券及柜台市场等创新业务的试点资格,通
过培育新业务实现增长,为本公司业务发展提供空间。

在互联网金融方面,本公司提前布局并取得一定的先发优势,以传统经纪业
务网络化和线上理财服务为切入点,加大落实互联网金融技术平台建设进度,目
前已完成网上开户、网上营业厅、网上商城、线上小额融资平台等互联网金融服
务平台的建设工作,目前 90%以上的业务均已实现通过线上办理,网上开户已占
新开户的 90%以上。

同时,本公司正在探索和规划如何利用浙江丰富的金融及互联网资源,促进
财通金融体系内的业务融合,寻找优秀的互联网合作伙伴,实现全金融体系内的
金融产品交叉销售、社交网络以及第三方支付等业务,为投资者提供便捷、全面、
高效的在线财富管理服务。

此外,本公司还积极申请创新试点资格,申报并获批互联网证券试点资格和
柜台市场业务试点资格,完成两融资产收益权产品设计,积极开发其他互联网金
融产品。

(9)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专业员工队伍

本公司高级管理团队均具有十年以上的金融行业从业经验,具备丰富的证券
和金融相关领域的管理经验,能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状况作出及时的战略和业务
调整。本公司中层管理团队包括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具备高效的执行能
力,其中多数已在证券行业有着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本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务实、经验丰富且谙熟中国市场,对证券市场的运作规
则和发展趋势具有深刻理解和前瞻性把握。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长期服务于
公司,成熟而稳定的管理团队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中长期经营战略计划的实
施,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的决策能力和执行力。

本公司重视员工专业素质的培养和外部优秀人才的引进,持续加强创新型专
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储备力量,完善人员的薪酬水平和专业技术晋升机
制,以形成与公司快速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员工队伍。


16
四、发行前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普通股股本总额为 3,589,000,000 股,股本结
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1,182,307,354 32.94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406,692,646 67.06
三、股份总数 3,589,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为 3,589,000,000 股,其中前
十大普通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股份质押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号 例(%) 件股份数量 或冻结数
浙江省金融控
1 国有法人 1,041,769,700 29.03 1,041,769,700 -
股有限公司
浙江省财务开
2 发有限责任公 国有法人 115,752,189 3.23 115,752,189 -

台州市金融投
3 资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106,329,439 2.96 - -

景宁跃泰科技 境内非国
4 79,149,900 2.21 - -
有限公司 有法人
浙江省交通投
5 资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69,277,235 1.93 - -

维科控股集团 境内非国
6 62,600,000 1.74 - -
股份有限公司 有法人




17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中证全
7 指证券公司交 其他 50,651,010 1.41 - -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

香港中央结算
8 境外法人 48,151,783 1.34 - -
有限公司
莱恩达集团有 境内非国
9 41,118,691 1.15 - -
限公司 有法人
回音必集团有 境内非国
10 37,406,583 1.04 - -
限公司 有法人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金控,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浙江金控持有公司 29.03%
的股份。

浙江金控是由浙江财开于 2012 年 9 月 6 日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基本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165 号汇金国际大厦东 1 幢 16 层 1601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

浙江金控 2019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6,882,193.31
净资产 6,853,296.56
营业收入 82.03


18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净利润 205,882.08

(二)实际控制人

财通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财政厅。2000 年 3 月 17 日,中国共产党浙
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2000]8 号),将国有资产管
理局职能并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是浙江省政府组成部门。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19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80,000 万元(380 万手)

(二)向原普通股股东发行的数量:原普通股股东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
配售代码“764108”进行优先配售财通转债 2,725,032 手(2,725,032,000 元),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71.71%。

(三)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

(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80,000 万元

(六)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七)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 27,250,32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1.71%;网上社会公众
投资者实际认购 10,637,84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7.99%;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 111,84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9%。

(八)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持有比例(%)
1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1,021,920 29.01
2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24,660 3.22
3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24,800 2.96
4 景宁跃泰科技有限公司 837,410 2.20
5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2,310 1.7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
6 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605,870 1.59
资基金


20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持有比例(%)
7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39,990 1.42
8 莱恩达集团有限公司 436,490 1.15
9 浙江春晖集团有限公司 369,240 0.97
10 嘉兴市嘉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359,720 0.95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共计 1,156.04 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943.40
律师费用 66.04
会计师费用 28.30
资信评级费用 11.79
登记服务费用 35.85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 70.66
合计 1,156.04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38 亿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27,250,320 张,
即 2,725,032,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1.71%。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有
效申购数量为 10,749,680 张,即 1,074,968,000 元;网上投资者最终缴款认购
10,637,840 张,即 1,063,784,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7.99%。主承销商包销
数量为 111,840 张,即 11,184,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9%。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
3,790,566,037.74 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汇入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开户行为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为
39487882664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 天健验〔2020〕
603 号)。

四、本次可转债参与上交所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21
本此发行可转债已向上交所申请“财通转债”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经上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质押券,质押券简称为“财通转质”,质押券代码为“105854”。




22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有关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已经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分别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将前述有效期均调整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前述有效期延长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

浙江省财政厅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出具了《浙江省财政厅同意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实施再融资的批复》(浙财金〔2018〕35 号),
同意本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实施再融资,发行规模不超过 38
亿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应全部用于补充营运
资金。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出具了《关于财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20〕2493 号),
对于本公司申请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无异议。

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出具了《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 号),核准财通证券
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3
(二)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发行规模:人民币 380,000 万元。

(四)发行数量:3,800 万张。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六)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为 38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 3,788,439,622.64 元。

(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

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补

充公司资本金。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38 亿元,发行数量为 3,800 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9 日。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第
四年 1.0%,第五年 2.0%,第六年 2.5%。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4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
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2 月 9 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5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33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和股票面值。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或
派送现金股利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
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
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26
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
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
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
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时期(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

27
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
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的 10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
关监管机构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28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十二)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相比出现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
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
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
持有人主动回售。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方式为:本次发行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12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
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上投
资者未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人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12 月 9

29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
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12 月 9 日,
T-1 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058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 A 股股票;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
持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
的其他权利。


30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
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
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

1)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若有)、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
出决议;

5)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
他情形。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31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及 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一般情况下,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2)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至少十五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日期、具体时间、
地点、内容、会议召开方式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召集人确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见,但没
有表决权:

1)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或具有关联关系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
东、保证人(如有);

2)上述股东、保证人(如有)及公司的关联方。

召集人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1)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
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
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在公司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
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
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多数选举产


32
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3)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
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债券面额及有表决权
的债券面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为一票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
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
二分之一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
议、逐项表决;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有权机构批准的,经
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
具有法律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召集人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
责执行会议决议。

(6)债券持有人认购、受让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为同
意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束。

(7)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执行。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


33
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补充公司资本金。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必须存
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十)本次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
起十二个月。

有关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已经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分别延

长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将前述有效期均调整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前述有效期延长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




34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的债券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偿还债券以及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
尚未偿还债券的情况如下:
发行规模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债券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状态
(亿元)

14 财通 01 123322.SH 公司债 10.00 2014-10-28 2019-10-28 已偿还

14 财通 02 123306.SH 公司债 10.00 2014-11-17 2019-11-17 已偿还

15 财通 01 123223.SH 公司债 10.00 2015-03-23 2019-03-23 已偿还

15 财通 02 123081.SH 公司债 15.00 2015-04-29 2019-04-29 已偿还

14 财通债 122372.SH 公司债 15.00 2015-05-19 2020-05-19 已偿还

16 财通 Y1 135253.SH 永续债 5.00 2016-02-26 2021-02-26 存续

16 财通债 136258.SH 公司债 25.00 2016-03-04 2019-03-04 已偿还

16 财通 01 135491.SH 公司债 10.00 2016-05-23 2019-05-23 已偿还

16 财通 02 135558.SH 公司债 10.00 2016-06-16 2020-06-16 已偿还

18 财通 C1 150183.SH 次级债 30.00 2018-03-19 2020-03-19 已偿还

18 财通 C2 150296.SH 次级债 25.00 2018-04-17 2020-04-17 已偿还

18 财通 C3 150618.SH 次级债 25.00 2018-08-23 2021-08-23 存续

19 财通 C1 151073.SH 次级债 30.00 2019-01-11 2022-01-11 存续

19 财通 C3 151337.SH 次级债 20.00 2019-04-08 2022-04-08 存续

20 财通 C1 166362.SH 次级债 30.00 2020-03-24 2023-03-24 存续

20 财通 01 163455.SH 公司债 25.00 2020-04-22 2023-04-22 存续

20 财通 02 163456.SH 公司债 10.00 2020-04-22 2025-04-22 存续

20 财通 F1 166973.SH 公司债 20.00 2020-06-16 2023-06-16 存续

20 财通 C2 167435.SH 次级债 20.00 2020-08-14 2023-08-14 存续

20 财通 C3 167887.SH 次级债 15.00 2020-10-22 2023-10-22 存续


二、资信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信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信用评级,根据其

出具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2019]G518-03),财通证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

35
息的约定偿付日止),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

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

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36
第八节 偿债措施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出

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2019]G518-03),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

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可转债利息支付和赎回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本公司业务正常经营所获

得的收入、现金流入和流动资产变现等。本公司将根据可转债利息支付及赎回情

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按期支付利息以及赎回可

转债的相关款项。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9 月,本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BITDA(万元) 2,787,801.12 345,050.65 214,511.12 275,250.22
流动比率 179.06% 258.44% 239.66% 201.77%
速动比率 179.06% 258.44% 239.66% 201.77%
资产负债率 68.68% 58.52% 59.33% 56.16%
EBITDA 全部债务比 6.37% 12.52% 8.22% 11.61%
利息保障倍数 3.17 2.99 1.74 3.11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3.31 3.09 1.82 3.20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100%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875.1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222.62 亿元,资产负债率 68.68%,流动比率 179.06%,利息保障倍数 3.17。
公司现金流充裕、资产流动性强、会计政策审慎,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37
第九节 财务会计

一、审计意见情况

本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已经天健所审计,并
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18〕3598 号、天健审〔2019〕3566 号、天健审〔2020〕
2268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 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报告期各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各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751,391.42 6,499,211.32 5,869,480.42 5,770,059.71
负债总额 6,524,272.16 4,364,371.15 3,901,862.41 3,688,932.14
股东权益合计 2,227,119.26 2,134,840.17 1,967,618.01 2,081,127.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226,215.25 2,133,945.27 1,966,534.78 2,079,023.22
合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465,336.04 495,224.36 316,799.84 401,686.68
营业支出 280,947.05 271,878.17 228,262.83 219,913.26
营业利润 184,388.99 223,346.19 88,537.00 181,773.41
利润总额 182,586.11 222,192.55 87,106.45 180,994.27
净利润 151,371.76 187,575.95 81,304.44 147,681.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51,362.66 187,306.25 81,883.61 150,393.16
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2,475.28 666,556.99 236,261.52 -1,347,952.26


38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372.72 -23,975.95 -214,848.59 -21,458.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2,920.41 -306,001.45 5,804.71 851,699.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
561,323.22 338,966.86 31,884.07 -521,591.55
少)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2 0.52 0.22 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2 0.52 0.22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42 0.51 0.21 0.45
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0.42 0.51 0.21 0.45
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01 9.28 4.05 9.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7.03 9.20 3.91 9.06
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报告期各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14.70 14.41 283.21 14.17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1,421.21 1,662.42 3,186.50 1,802.71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 1,336.86 965.51 111.41
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1,792.88 -1,167.98 -1,429.05 -259.77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 - 134.08 206.27
的损益项目
小计 -386.37 1,845.71 3,140.24 1,874.79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
-129.67 176.14 545.58 491.14
税减少以“-”表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
-256.70 1,669.57 2,594.66 1,383.65
常性损益净额


39
(四)本公司报告期各期的主要监管指标(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预警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监管标准
准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核心净资本(万
- - 1,014,560.52 1,081,950.15 1,026,675.19 1,336,379.73
元)
附属净资本(万
- - 507,280.26 500,000.00 513,337.60 325,000.00
元)
净资本(万元) - - 1,521,840.79 1,581,950.15 1,540,012.79 1,661,379.73
净资产(万元) - - 2,037,952.08 1,987,714.09 1,875,863.87 1,975,577.66
风险覆盖率 ≥120% ≥100% 256.79% 369.63% 350.51% 293.70%
资本杠杆率 ≥9.6% ≥8% 15.58% 22.97% 23.27% 31.45%
融资(含融券)
≤320% ≤400% 151.15% 90.24% 60.56% 85.55%
的金额/净资本
流动性覆盖率 ≥120% ≥100% 257.71% 225.24% 843.15% 246.29%
净稳定资金率 ≥120% ≥100% 143.81% 125.34% 141.31% 128.00%
净资本/净资产 ≥24% ≥20% 74.68% 79.59% 82.10% 84.10%
净资本/负债 ≥9.6% ≥8% 32.50% 55.02% 57.18% 66.44%
净资产/负债 ≥12% ≥10% 43.52% 69.13% 69.64% 79.01%
自营权益类证券
及 其 衍 生 品 / 净 ≤80% ≤100% 14.99% 7.65% 2.05% 8.75%
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
券 及 其 衍 生 品 / ≤400% ≤500% 169.38% 135.10% 144.43% 123.32%
净资本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当时的规定,在预警

范围内。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

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用,

公司股东权益增加约 38 亿元,总股本增加约 2.85 亿股。



40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大投资;

(五)重大资产(股权)购收购、出售;

(六)发行人住所发生变更;

(七)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九)发生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十)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十一)发行人发生资信情况重大变化;

(十二)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41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

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

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42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电话: 021-20262003
传真: 021-20262344
保荐代表人: 周宇、高广伟
项目协办人: 王国梁
项目成员: 张京雷、程越、陈姝祎、毛能、游绎、杜德全、华东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

上交所上市。




发行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3 日




43
(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公告书》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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