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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1-10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公告日期: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重要声明与提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0年12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参与本次配股的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若减持由此所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参与本次配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照《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在本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卖出其所持股票,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变动遵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执行。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的含义相同。
一、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
本公司本次配股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0]1862号文核准。
经上交所同意,本公司本次发行的504,344,431股股票将于2011年1月12日上市。本次配股股份将于上市流通前到达投资者账户,敬请投资者注意查询。
(二)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1月12日
3、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4、股票代码:600518
5、本次发行前股本总数:1,694,370,052股
6、本次发行增加的股份:504,344,431股
7、本次发行后股本总数:2,198,714,483股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发行前本公司股份已全流通,无流通限制
9、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发行股份无锁定安排,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KangmeiPharmaceuticalCo.,Ltd
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镇长春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马兴田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股票代码:600518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邱锡伟
证券事务代表:温少生
电 话:0663-2917777
传 真:0663-2916111
电子邮箱:kangmei@126.com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唯林),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含净制、切制、醋制、酒制、盐制、炒、烫、煅、蒸、煮、炖、燀、制炭、姜汁灸、密灸、制霜、水飞),颗粒剂,直接口服饮片;药食同源食品生产、销售(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饮料生产、销售;批发:中成药、中药材(收购)、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片剂(含片);批发兼零售:预包装兼散装食品(干果,坚果,烘培食品,糖果蜜饯,罐头,烹调作料,腌制品,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以上各项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建筑材料,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针、纺织品;食品销售管理;房地产投资,猪、鱼、鸡、鹅、鸭饲养,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
定、准予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按省外经贸委粤外经贸进字[97]339号文经营);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材)。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药品等医药产品的生产、经营和批发销售。公司是中药饮片行业的领导者和行业标准制定的参与者,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战略投资、资产收购等形式,积极投资和发展原药材供应、医药现代物
流、中药材市场经营、药食同源产品和医药诊疗等中医药上下游产业,初步形成
具有“康美特色”的中药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本次发行前持股数(股) 本次发行后持股数(股)
许冬瑾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35,813,346 46,557,350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康美实业。本次发行完成后,康美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664,121,125股,持股比例为30.20%。康美实业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1997年1月20日
注册资本:8,300万元
实收资本:8,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文添
经营范围:销售:电子元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化
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机动车配件,百货,布料,化
妆品,皮革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不含新闻纸、凸版纸),陶瓷;生产、加
工、销售:服装及配件,针棉织品;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
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
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马兴田 7,345.50 88.50%
许冬瑾 830 10.00%
马文添 124.5 1.50%
合 计 8,300.00 100.00%
(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兴田,其简历如下:
马兴田,现任康美药业董事长、总经理,1969年出生,广东省普宁市人,工商管理博士,制药工程师,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广州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广东省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主任委员,兼任广东省海外联谊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联常委、广东省食品医药协会
副会长、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医药商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理事、广东省信用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海外联谊会副会长、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第一届康复保健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医药发展产学研联盟常务理事、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副会长、世界华商协会副理事长等社会职务。先后荣获“广东省五四青年奖章”、“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广东省医药行业实践科学发展观优秀企业家”、“广州军区爱国拥军民营企业家”、“改革开放三十年广东省医药行业十大经济风云人物”、“广东创业之星”、“2007感动中国百名优秀企业家”、“2008中国最值得人民记忆的十大公益模范人物”、“2009全球青年华商影响力100强”、“改革开放30年,中药工业现代化,卓越领军企业家”、“时代先锋——第五届改革创新百佳人物”、“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十大工商英才”、“中国工商界杰出贡献人物”、“中国经济贡献百名杰出人物”等荣誉称
号。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2,198,714,48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增加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0 0% 0 0 0%
1,694,370,052 100% 504,344,431 2,198,714,483 100%
1,694,370,052 100% 504,344,431 2,198,714,483 100%
一、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二、无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三、股本总额
注:本次配股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2011年1月6日完成发行。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11年1月6日的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
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 664,121,125 30.2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095,639 3.82
许燕君 46,557,358 2.12
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 46,557,358 2.12
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6,557,350 2.12
许冬瑾 46,557,350 2.12
申银万国-农行-BNP PARIBAS 31,758,491 1.44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30,038,766 1.37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690,946 1.21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2,085,128 1
合 计 1,045,019,511 47.53
三、本次发行主要情况
(一)发行数量:504,344,431股;
(二)发行价格:6.88元/股;
(三)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469,889,685.28元(含发行费用)。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11]第10006270029号验资报告,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登记托管费等)预计为33,400,434.44元,每股发行费用约为0.07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为3,436,489,250.84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19楼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周伟、付竹
项目协办人:林焕伟
项目组其他人员:黄海宁、袁玉洁、陈鑫
(二)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股发行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交所上市的条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本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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