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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5-11-27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Hengtong Optic-Electric Co.,Ltd
(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亨通大道 88号)

公开发行 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签署日期:2015年 11月 27日
证券简称: 14亨通 02
证券代码: 122495
发行总额:人民币 7亿元
上市时间: 2015年 11月 30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绪言
重要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亨通光电”)董事会成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本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48.3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9.21%;本期债券上市前,
本公司 2012年、2013年和 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45亿元、2.91亿元、3.44亿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3.27
亿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及《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则,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继续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二节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GTONG OPTIC-ELECTRIC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股票代码:600487
曾用简称:无
成立日期:1993年 6月 5日
法定代表人:尹纪成
注册资本:413,756,355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亨通大道 8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经济开发区亨通路 100号
邮政编码:215200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真:0512-6309235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4108
税务登记证号:320584608296911
组织机构代码:60829691-1
互联网网址:www.htgd.com.cn
电子邮箱:htgd@htgd.com.cn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特种通信线缆、光纤预制棒、光纤拉丝、电源材料及附件、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的制造、销售,废旧金属的收购、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国内规模最大、产业链最为完整的综合性线缆生产企业之一,主营业务涵盖光纤光缆及光器件和电线电缆两大类,主要包括光通信、铜缆通信、电力传输、线缆材料等四大板块。在光通信板块,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具备光纤预制棒产业化生产能力的光纤光缆龙头厂商之一,拥有光棒-光纤-光缆一体化的纵向产业链和国内领先的技术研发平台,光缆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
在铜缆通信板块,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市话电缆、程控电缆等数据通讯铜缆,以及数据传输线缆、铁路电缆等,广泛应用于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电力、国防和国家干线、高速公路、铁路、局域网、智能大厦以及轨道交通等领域。
在电力传输板块,公司的主要产品从架空绝缘电缆、控制电缆、中低压电力电缆,延伸到智能电网用光纤复合电缆、220kV/500kV 超高压电缆、海底光电复合缆、新能源及轨道交通等各类高端电力传输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电网、地方大型工程建设、国家海洋工程、煤炭、铁路、交通、石油、化工和军工等领域。
在线缆材料板块,公司具有 10万吨的铜杆加工能力,除了满足公司内部需求外,还可实现部分对外销售。线缆材料板块毛利率较低,但通过为电线电缆业务提供部分配套铜材,促使公司产业链趋于完整。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63%、99.26%、99.15%和98.33%。2012年、2013年、2014年
和2015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2015年1-6月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制造业 532,542.19 100.00 1,033,084.03 100.00 851,015.21 100.00 769,504.00 100.00
合计 532,542.19 100.00 1,033,084.03 100.00 851,015.21 100.00 769,504.00 100.00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光通信 195,655.87 36.74 407,786.83 39.47 354,684.99 41.68 331,109.26 43.03
铜缆通信 60,003.36 11.27 122,330.12 11.84 96,682.63 11.36 92,641.88 12.04
电力传输 163,382.52 30.68 313,027.51 30.30 223,465.50 26.26 158,282.84 20.57
线缆材料 113,500.45 21.31 189,939.58 18.39 176,182.09 20.70 187,470.02 24.36
合计 532,542.19 100.00 1,033,084.03 100.00 851,015.21 100.00 769,504.00 100.00
各类产品报告期内收入变化情况如下:
(1)光通信产品
发行人光通信板块的主要产品为光棒、光纤及光缆。光缆为最终产品,实现对外销售。受益于近几年宽带网络建设、“三网融合”以及 FTTH政策,发行人光缆产品的销售量和销售收入在报告期内保持了持续增长。
光棒和光纤是光缆制造的主要原材料,其产能主要为光缆生产配套,少量对外销售。其中,光棒又最为核心。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光棒产品销量分别为 448.92吨、570吨和 787吨,产销率接近 100%;2015年 1-6月,光棒
产品销量 242 吨。其中,2012 年和 2013年,从市场开拓的战略性考虑,公司在自产光棒需求存在缺口的情况下,仍然实现了少量的光棒外销。2014年以来,公司“光棒扩能改造项目”稳步实施和推进,公司光棒产能持续增加,公司光纤通信产业配套能力得以进一步提升。
(2)铜缆通信产品
铜缆通信各类产品在报告期的销量和销售收入波动较大。其中,市话电缆销售收入呈持续下降的趋势;数据电缆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存在波动; 2011年 7月发生的动车事故使得铁路电缆市场需求急剧萎缩,导致 2012年收入的下降,随着 2013年 8月中国铁路总公司重启 500亿的动车采购,铁路电缆的销量和收入在 2013 年以来重回增长态势;2012 年以来国内汽车行业处于调整期,加之越来越多的城市出台了家用车“限购”政策及车牌新规,汽车电线销量因此有所下滑。
(3)电力传输产品
中低压电缆和裸导线是发行人最主要的电力传输产品。中低压电缆和裸导线主要用于输配电网络,销量和收入主要随着电力市场投资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在报告期内存在波动。
2012 年以来,公司为完善产品结构、抢占细分产品的市场份额,加强了对耐火软电缆和特种电缆生产和销售的重视度,耐火软电缆销售有所增长但同时受风电行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特种电缆中新能源电缆的销售有所下滑。2013年,公司加大了该类产品的市场拓展,同时该细分市场集中度逐渐提高,公司耐火软电缆销售大幅提高,特种电缆销售稳中有升。2014 年,公司特种电缆销量持续攀升。
(4)线缆材料产品
公司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铜杆销量分别为37,882.68吨、50,292.45
吨和 68,717.45吨,由此计算的产销率分别为 99.22%、99.06%和 95.68%。公
司 2012 年的铝杆销量为 28,952.63 吨,由此计算的产销率为 100.48%。2013
年,公司铝杆已经停止生产,销售的产品系上年存货。公司铜杆、铝杆的销售收入存在波动情况,原因在于作为原材料的铜铝价格变化较大,影响了产品的销售单价。
(三)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吴江妙都光缆有限公司,为中日合资经营企业,于 1993年 4月 26日经吴江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吴外经(93)字第 354
号批准成立,注册资本 200 万美元,其中:吴江市光电通信线缆总厂出资 1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75.00%;日本株式会社妙香园出资 50 万美元,占注册资
本 25.00%。
1994 年 3 月 23 日,经妙都公司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并由吴江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吴外经(94)字第 97号文批准,妙都公司进行了第一次增资,
合资双方共增资 200 万美元,其中中方以等值人民币增资 150 万美元,日方以现汇美元增资 50 万美元。吴江会计师事务所以吴会资(96)字第 11 号验资报
告,对此予以验证。增资后,妙都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 万美元变更为 400 万美元,合资双方股权比例不变。
1996 年 2 月 28 日,经妙都公司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并由吴江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吴外经(96)字第 53号文批准,妙都公司进行了第二次增资,合资
双方共增资 200 万美元,其中中方以等值人民币增资 150 万美元,日方以现汇美元增资 50 万美元。吴江会计师事务所以吴会资(97)字第 19 号验资报告,
对此予以验证。增资后,妙都公司注册资本由 400 万美元变更为 600 万美元,合资双方股权比例不变。
1998年 3月 3日,经妙都公司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并由吴江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吴外经(98)字第 94号文批准,妙都公司进行了第三次增资,合
资双方共增资 546.50万美元,其中中方以对公司债权等值人民币(列入长期应
付款)转作实收资本增资 409.875万美元,日方以对公司债权现汇美元(列入长
期借款)转作实收资本增资 136.625万美元。吴江会计师事务所以吴会资(98)
字第 26号验资报告,对此予以验证。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00万美元变更为 1,146.50万美元,合资双方股权比例不变。
1997 年 9 月 12 日,经妙都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合资中方线缆总厂按每 1%股权单位 11 万美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妙都公司 2.20%的股权转让予
天津市电话器材公司,价款 200 万元人民币,折合 24.10 万美元。转让后,天津市电话器材公司占妙都公司股权的 2.20%。1997 年 9 月 13 日,双方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
1999 年 1 月 29 日,经妙都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合资中方线缆总厂向昆明市电信局职工技协服务部转让其持有的妙都公司 3.15%股权,公司总资本
金为 1,146.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9,516万元(汇率按 1美元:8.30元人民币),
昆明市电信局职工技协服务部投资 300元人民币,占总资本金的 3.15%。
1999年 9月 16日吴江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吴外经(99)字第 156号
文批准了这两项股权转让。1999 年 9 月 17 日,妙都公司办理了合营公司批准证书的换证手续,并在吴江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1999 年 9 月 18 日,经妙都公司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线缆总厂受让日本株式会社妙香园持有的妙都公司的 25%的股权,公司总资本金为 1,146.50万美
元,故按其持股比例 25%计算,转让价款为 286.625万美元。
由于此次转让后,妙都公司已不具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定条件,应变更为内资企业。1999 年 9 月 20 日,吴江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吴外经(99)
字第 159 号文批准妙都公司此项股权转让并同意妙都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
1999 年 9 月 24 日,妙都公司在吴江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领取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5841104987。
1999 年 9 月 21 日,妙都公司的三方股东(线缆总厂、天津市电话器材公司和昆明市电信局职工技协服务部)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对 1997年 9月和 1999年 1月两次股权转让后三方股东的持股比例统一作出调整:线缆总厂持有妙都公司 94.746%股权,天津市电话器材公司持有妙都公司 2.102%股权,昆明市电信
局职工技协服务部持有妙都公司 3.152%股权,并由江苏吴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了验资报告(吴会资【99】字第 96 号)。根据股东会决议和验资报告,本次股权比例调整的原因是:妙都公司由中外合资转为内资前的注册资本和投入资本皆为 1,146.50 万美元,折合为人民币 90,237,418.94 元,其中实收资本
85,132,901.00元,资本公积 5,104,517.94元。妙都公司由中外合资转为内资后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00 万元,由原账面实收资本 85,132,901.00 元和资本
公积中 4,867,099.00 元投入,同时三方股东同意对天津市电话器材公司受让妙
都公司股权的比例作相应调整。此次调整后,妙都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股东名称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吴江市光电通信线缆总厂 8,527.10 94.746
昆明市电信局职工技协服务部 283.70 3.152
天津市电话器材公司 189.20 2.102
合计 9,000.00 100.00
1999 年 9 月 26 日,经妙都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线缆总厂将其持有的妙都公司的 13.889%、3.152%、3.152%和 2.102%股权分别转让给毛慧苏女
士、苏州电力实业总公司、吴江市电力实业总公司和吴江亨利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999 年 9 月 28 日,妙都公司在吴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999年 9月 28日,经股东会批准,公司以截至 1999年 9月 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91,122,603.94元,其中,9,112万元按照 1:1的比例折为 9,112
万元总股本,不足万元部分 2,603.94元,计入资本公积。
1999年 12月 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144号《省政府关于同意吴江妙都光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沪长快师验报字(99)
第 696 号验资报告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筹)截止 1999 年 12 月 10日的实收股本及相关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验证,股份公司于1999年 12月 14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数股权比例(%)
吴江市光电通信线缆总厂 66,017,351 72.451
毛慧苏 12,655,657 13.889
昆明市电信局职工技协服务部 2,872,102 3.152
苏州电力实业总公司 2,872,102 3.152
吴江市电力实业总公司 2,872,102 3.152
吴江亨利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1,915,343 2.102
天津市电话器材公司 1,915,343 2.102
合计 91,120,000 10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72 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于 2003年 8月 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3,500万股,发行价格 11.20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为 12,612万股,证券简称为“亨通光电”,证券代码为“600487”。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上字[2003]97号)批准,前述 3,500万股股票于 2003年 8月 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5年 1月 9日,亨通集团与吴江亨利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亨通集团收购吴江亨利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亨通光电1,915,343 股发起人股(占亨通光电股本总额的 1.52%)。本次股权收购行为获
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5]13 号《关于同意豁免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亨通光电”股票义务的批复》同意,该项股份转让已于 2005年 5月 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2005年 7月 29日,亨通光电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为:同意以现有总股本12,612 万股为基数,由原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公司股份 1,575万股,使得流通股股东每 10股获得 4.5股的股
份对价,非流通股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2005年 8月 8日,亨通光电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
2006年 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2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亨通光电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亨通光电总股本增加至 16,612万股。根据非公开发行对象承诺,亨通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2个月限售期已于 2007年 12月 7日届满。此外,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原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 2008年 8月 8日,亨通光电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10年 12月 29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1925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亨通光电向亨通集团及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 40,962,505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亨通线缆 100%股权和亨通集团持有的亨通力缆 75%股权。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增发前的 166,120,000股增加至 207,082,505股。
2014年 1月 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通过。2014年 1月 1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400万股股票。2014年 3月 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 1,141,334,079.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6,570,233.86 元。公司的总股本由 207,082,505
股变更为 275,837,570股。
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了《关于 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 2014年 3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275,837,5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137,918,785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13,756,355股。
(四)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13,756,35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为103,132,597股。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1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种类
1 崔根良 80,000,000 19.34 境内自然人
2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46,460,380 11.23 境内非国有法人
3 沈培今 19,000,000 4.59 境内自然人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如意12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010,000 2.18 未知
5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9,000,000 2.18 未知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如意16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000,000 2.18 未知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财通基金-富春47号资产管理计划
8,968,282 2.17 未知
8 赵成 7,290,000 1.76 境内自然人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明曦 1 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700,000 1.14 未知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苏信财富·华彩H1402 单一资金信托
3,836,515 0.93 其他
合计 197,265,177 48.00 -
三、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运营资金需求量伴随业务规模扩大而迅速增加。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半年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9.21%、68.68%、63.16%和69.21%,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较高的负债水平,
1 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崔根良持股 19.34%为公司控股股东,原控股股东亨通集团目前持股 11.23%,为
第二大股东。增加了公司财务成本,制约了公司进一步发展。如果发行人不能将负债水平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其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发行人未来的融资规模,并导致一定的财务压力。
2、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半年度末,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561,756.70万元、633,955.90万元、
738,491.55万元和970,096.36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为88.80%、91.79%、
94.38%和89.33%。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逐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所处行业
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占用大量资金。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为维持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需要借入大量银行短期借款以维持正常运转。从规模和占比来看,公司的流动负债都处于较高水平,使得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尽管本期债券的发行将降低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使公司的债务结构更趋合理,但未来公司仍可能会面临资金周转衔接不畅而引发到期兑付风险。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143.73万元、11,268.09万元、22,754.81万元和196.99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波动较大。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如果发行人因销量增长及下游客户回款延期等原因造成应收账款增加,或因采购上游原材料等原因造成现金净流出增加,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从而对本期债券本息兑付产生一定的资金压力。
4、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发行人获得各类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3,655.25万元、11,505.02万元和10,256.79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29.41%、28.52%和22.41%。鉴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产
业发展方向,发行人在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品项目投资建设等方面的持续投入,以及发行人在社会福利事业方面的贡献,政府相关补助政策取消的可能性较小。
但若政府相关补助政策发生调整或发行人自身研发投入缩减等原因,导致发行人政府补助收入下降,将对发行人的净利润产生影响,从而对本期债券本息兑付产生一定的资金压力。 (二)经营风险
1、产业环境及市场供需状况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光通信、电力传输及铜缆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电信、通讯、电力等领域,主要客户是电信运营商、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大型国有企业及通讯设备厂商。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的“宽带中国”、“光纤到户”、“智能电网”等战略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构成了良好的产业环境,发行人充分利用市场发展机遇,加强研发投入,对产品结构持续升级,增强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但受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经济发展速度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国家关于电信、电力基础设施投资的需求可能减少或下降,一旦国内市场供需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供大于求的局面,并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铜、铝是公司生产电力传输和铜缆通信产品最主要的基础原材料,作为大宗商品,价格始终波动较大。尽管公司通过加强风险管控、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等一系列措施,努力规避和控制铜铝价格变动的风险,但如果铜铝价格在一定时期内出现异常波动,仍会对公司成本控制造成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控股股东变化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风险
根据公司公告,原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自然人沈培今、赵成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截至目前,相关过户手续已完成,沈培今持有公司股份1,900万股,赵成持有公司股份1,100万股,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6,460,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3%,崔根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9.34%。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亨通集团变更为崔根良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化仍为崔根良先生。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崔根良先生持有亨通集团90%的股份,其子崔巍先生持有亨通集团10%的股份,此次变化不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但控股股东的变化还是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2、因股票质押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削弱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8,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9.34%,并通过亨通集团持有发行人46,460,380股,占总股本的11.23%。
亨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46,460,380股中,截至目前已质押42,000,000股,占亨通集团持有全部股权的90.40%,质押的股权用于为亨通集团流动资金借款提
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69亿元。截至目前,亨通集团未出现因未能按期偿还债务
导致所质押股份被强制处分的情形。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借款银行
质押股份数占所持有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万股)股权比例(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1,000 21.52% 20,000 2015.01.19至 2016.01.19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 1,800 38.74% 25,000 2015.01.19至 2016.01.19
中国农业银行吴江分行 1,400 30.13% 11,900 2015.05.11至 2016.05.10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崔根良个人股)
4,000 50.00% 30,000 2015.09.10至 2018.09.10
合计 8,200 ---
崔根良个人直接持有的8000万股中,其已于2015年9月7日将持有本公司的4,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期限为 2015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0日,占公司总股本的9.67%,占崔根良先生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质押股权的原因系为亨通集团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亿元.截至目前,崔根良未出现因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导致所
质押股份被强制处分的情形。
近年来,亨通集团发展迅速,投资规模逐渐扩大,光通信、电线电缆、房地产、能源、金融、贸易等多个产业共同投资发展。为保证亨通集团的生产经营需要,亨通集团将其持有的亨通光电股权进行质押,用于为其自身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虽然目前亨通集团总体经营情况良好,但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累计担保余额占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比重较大。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或亨通集团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存在无法按期足额偿还债务导致亨通集团持有的股份减少,进而使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削弱甚至变更的风险。
3、所得税率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4年9月2日,公司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432001630),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4年至2016年,公司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如果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来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如光纤光缆、通信线缆和电力电缆都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息息相关,近几年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较大,给予了公司良好的发展机会。如果未来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上降低力度,将可能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产生不利影响。
2、贸易壁垒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方面,自2003年以来,我国对国外光纤光缆产品进口一直有着严格的限制措施,并征收较高的反倾销税,对于国内光纤光缆行业的培育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从长期看,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锻造国内光纤光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对国外进口商品的限制将会逐渐放开,越来越多的国际企业和国际品牌将会进入中国市场;另一方面,我国光纤光缆行业的发展壮大也引起了国际关注,今后相关产品出口将遇到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壁垒。发行人在国内市场面临实力雄厚的对手的同时,国际市场的拓展也可能会受到一定阻碍,将可能对发行人的市场份额与营业收入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可能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节债券发行概况
一、债券名称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为“14亨通02”)。
二、核准情况
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21号文核准发行。 三、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亿元。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
1、网上公开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 A、B、D、F证券账户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协议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年,含第 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44%,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
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5年 10月 21日,在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10月2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年至 2020年每年的 10月 2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年至 2018年每年的 10月 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年 10月 2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年 10月 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八、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保荐公司”)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即认购金额不足7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和保荐人为申万宏源保荐公司。
本期债券的分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九、债券信用等级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十、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7亿元,网上公开发行 0.10亿元,网下发行 6.90
亿元。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15年 10月 23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网上发行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网下配售认购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分别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验字[2015]JS0075号、JS0076号、JS0077号的验资报告。
十二、回购交易安排
经上交所同意,本期债券上市后可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上市基本情况
经上交所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5年 11月 3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称“14亨通 02”,上市代码“122495”。
根据‘债项评级对应主体评级基础上的孰低原则’,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
债券上市后可进行质押式回购,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04495”。上市折扣系数和上市交易后折扣系数见中国结算首页(www.chinaclear.cn)公布的标准券折算率。 二、本期债券托管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70,000万元,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
第五节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本公司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 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0586 号、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2287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240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010年 12月 29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1925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亨通光电向亨通集团及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 40,962,505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购买亨通集团持有的亨通线缆 55.51%的股权,购买崔根海、沈斌、施伟明、孙根荣、祝芹芳、
钱瑞六名自然人持有的亨通线缆 44.49%的股权及购买亨通集团持有的亨通力缆
75%的股权。亨通集团及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持有的亨通线缆 100%股权已于2011年 1月 11日在江苏省吴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股权持有人变更为亨通光电。亨通集团持有的亨通力缆 75%股权已于 2011年 1月 14日在江苏省吴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股权持有人变更为亨通光电。
根据 2010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亨通集团与公司就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安排和承诺,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和 2012年 5月 28日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亨通斯博的股权进行了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收购价格。亨通集团持有的亨通斯博 100%股权已于 2012年 6月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股权持有人变更为亨通光电。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编制 2012年度财务报表时,视同于期初就已收购了置入资产,并据此调整了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同时将相关置入资产自年初至交割日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范围。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 2012年 12月 31日、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和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年度和 2015年 1-6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92,045,333.01 1,900,176,642.50 1,385,676,891.44 1,385,614,360.58
应收票据 367,807,478.30 369,572,286.23 295,988,415.00 244,019,308.51
应收账款 3,276,247,925.81 2,633,331,007.61 2,170,668,219.11 2,037,810,262.69
预付款项 610,406,711.90 192,253,532.51 183,792,996.25 185,091,932.39
应收利息 284,283.13 7,706,424.08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225,020,704.74 155,764,291.74 131,623,022.36 123,491,909.91
存货 2,980,351,641.04 2,661,968,951.01 2,142,102,686.67 1,784,098,197.82
其他流动资产 433,915,522.54 173,588,129.01 95,040,769.68 43,930,174.51
流动资产合计 10,786,079,600.47 8,094,361,264.69 6,404,893,000.51 5,804,056,146.4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99,960,699.01 89,100,00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312,576,344.74 304,090,147.15 154,864,477.31 238,911,750.9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5,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1,168,039.24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3,121,727,920.46 3,047,167,480.05 2,413,428,025.74 1,950,425,072.61
在建工程 163,311,511.74 263,127,941.69 551,158,962.33 746,237,872.51
无形资产 399,616,426.56 370,268,514.63 345,249,255.91 351,476,794.39
开发支出 68,789,193.84 59,860,127.19 0.00 0.00
商誉 322,790,615.50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20,407,593.61 1,071,076.96 6,759,147.17 8,379,491.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094,966.98 49,338,470.13 42,104,865.47 38,020,970.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988,861.95 2,966,585.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05,443,311.68 4,294,023,757.80 3,624,553,595.88 3,336,418,537.62
资产总计 15,691,522,912.15 12,388,385,022.49 10,029,446,596.39 9,140,474,684.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419,266,911.04 3,665,472,889.44 4,075,067,927.86 3,531,413,689.0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1,010.74 3,324,218.83 0.00 0.00 项目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692,081,946.78 149,150,655.99 38,132,181.41 0.00
应付票据 1,964,561,639.44 1,843,160,905.31 670,666,983.13 839,912,332.27
应付账款 1,081,233,594.84 1,063,786,845.09 958,917,834.99 774,079,068.73
预收款项 891,199,979.79 234,265,460.24 165,221,023.99 117,375,006.23
应付职工薪酬 103,834,635.54 97,104,464.11 128,375,020.54 100,157,246.03
应交税费 155,329,420.19 75,525,482.91 35,756,947.51 9,549,472.80
应付利息 15,577,519.63 12,300,808.50 11,585,061.71 17,436,490.27
应付股利 5,197,308.66 4,040,916.05 5,476,600.06 2,430,279.68
其他应付款 299,734,949.30 105,790,760.92 10,359,415.84 89,893,441.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5,992,124.00 130,992,124.00 240,000,000.00 131,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6,812,542.10 0.00 0.00 4,32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9,700,963,582.05 7,384,915,531.39 6,339,558,997.04 5,617,567,026.9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74,619,252.87 343,979,252.87 455,521,376.87 591,142,124.00
应付债券 792,230,333.33 0.00 0.00 0.00
专项应付款 12,020,000.00 12,120,000.00 21,370,000.00 20,72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305.01 81,030.05 589,542.87 83,875.00
递延收益 79,720,870.59 83,670,012.91 89,260,475.76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96,305,789.5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58,612,761.80 439,850,295.83 566,741,395.50 708,251,788.58
负债合计 10,859,576,343.85 7,824,765,827.22 6,906,300,392.54 6,325,818,815.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413,756,355.00 413,756,355.00 207,082,505.00 207,082,505.00
资本公积 1,764,598,340.76 1,764,598,340.76 870,340,509.10 893,015,063.28
其它综合收益-60,542,069.16 -7,003,539.19 4,400,344.96 0.00
专项储备 3,678,659.16 0.00 0.00 0.00
盈余公积 187,826,046.81 187,826,046.81 167,805,918.56 152,588,194.84
一般风险准备 6,344,477.82 2,459,998.00 8,550.28 0.00
未分配利润 1,830,826,638.99 1,732,515,112.69 1,457,722,713.55 1,204,685,269.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146,488,449.38 4,094,152,314.07 2,707,360,541.45 2,457,371,032.91
少数股东权益 685,458,118.92 469,466,881.20 415,785,662.40 357,284,835.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31,946,568.30 4,563,619,195.27 3,123,146,203.85 2,814,655,868.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691,522,912.15 12,388,385,022.49 10,029,446,596.39 9,140,474,684.0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451,942,202.83 10,471,129,355.30 8,590,657,453.09 7,804,275,590.55
营业收入 5,415,858,278.81 10,419,549,146.20 8,586,533,223.84 7,804,275,590.55
利息收入 34,980,971.88 49,543,702.44 4,059,229.25 0.0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102,952.14 2,036,506.66 65,000.00 0.00
减:营业成本 4,354,195,441.93 8,436,440,500.67 6,857,997,775.61 6,268,060,441.37
利息支出 24,730,120.80 26,886,479.08 63,394.99 0.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4,572.49 134,870.99 3,850.9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1,530,309.66 35,493,394.98 29,680,799.41 28,860,617.11
销售费用 270,604,510.98 497,102,465.09 417,722,838.58 366,222,511.65
管理费用 410,310,018.79 732,778,671.97 664,155,258.15 577,147,107.02
财务费用 157,219,126.49 333,039,959.14 303,001,879.21 298,273,301.35
资产减值损失 34,744,893.24 48,344,024.19 24,427,463.57 28,130,465.1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868,358.04 -2,907,968.73 -1,090,150.00 6,000.00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投资收益 743,443.22 9,857,900.35 11,599,002.40 91,418,797.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486,197.59 8,473,669.84 12,888,754.12 -226,564.75
二、营业利润 182,185,009.71 367,858,920.81 304,113,045.07 329,005,943.94
加:营业外收入 47,915,661.68 107,202,032.80 118,708,346.79 138,486,295.54
减:营业外支出 6,282,289.97 17,410,883.98 19,402,567.49 3,150,540.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38,075.95 2,797,805.22 7,823,057.26 0.00
三、利润总额 223,818,381.42 457,650,069.63 403,418,824.37 464,341,698.56
减:所得税费用 46,612,407.53 74,207,281.63 76,709,507.83 67,258,399.85
四、净利润 177,205,973.89 383,442,788.00 326,709,316.54 397,083,298.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0,630,199.08 344,156,362.01 291,042,793.31 345,017,494.31
少数股东损益 36,575,774.81 39,286,425.99 35,666,523.23 52,065,804.40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400 0.8680 0.9370 1.666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400 0.8680 0.9370 1.666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53,538,529.97 -11,403,884.15 3,924,574.75 5,127,506.18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3,667,443.92 372,038,903.85 330,633,891.29 402,210,804.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87,091,669.11 332,752,477.86 294,963,597.06 348,492,480.9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6,575,774.81 39,286,425.99 35,670,294.23 53,718,323.9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210,298,587.18 11,099,069,462.04 9,647,883,196.89 8,405,188,126.4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0.00 111,096,427.95 38,132,181.41 0.0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0.00 50,907,247.98 4,124,229.25 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4,794,873.61 27,061,332.74 10,472,457.78 15,486,853.6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5,076,017.14 242,173,679.04 422,806,081.70 201,812,955.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70,169,477.93 11,530,308,149.75 10,123,418,147.03 8,622,487,935.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723,127,926.04 9,111,730,270.80 8,144,125,651.14 6,338,767,830.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0.00 90,000,000.00 0.00 0.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0.00 74,132,203.11 37,915,186.61 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0.00 70,889,957.48 43,787.43 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58,412,805.11 671,116,248.07 511,499,545.25 433,258,246.17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6,966,309.27 334,966,617.67 366,377,732.71 314,421,939.1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9,692,499.84 949,924,756.70 950,775,374.48 844,602,591.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68,199,540.26 11,302,760,053.83 10,010,737,277.62 7,931,050,607.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9,937.67 227,548,095.92 112,680,869.41 691,437,328.57
二、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6,600,000.00 2,424,00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676,098.88 1,748,333.33 800,000.00 93,864,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现金净额
63,905,042.16 28,121,378.17 35,604,594.41 74,641,615.3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432,724.31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2,942,732.54 25,838,907.39 31,124,253.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581,141.04 39,845,168.35 64,667,501.80 199,629,869.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
253,233,700.53 588,446,413.62 501,355,583.53 804,156,305.70
投资支付的现金 87,913,293.85 159,291,500.00 129,498,400.00 111,037,823.6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309,850.00 42,265,052.08 38,233,888.28 7,623,688.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7,456,844.38 790,002,965.70 669,087,871.81 922,817,818.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2,875,703.34 -750,157,797.35 -604,420,370.01 -723,187,949.09
三、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792,200,000.00 1,146,311,733.86 129,200,000.00 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现金
0.00 0.00 0.00 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4,434,021.60 5,597,335,640.52 6,046,050,488.37 7,600,686,363.2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26,920,000.00 24,223,400.00 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6,634,021.60 6,770,567,374.38 6,199,473,888.37 7,600,686,363.22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59,957,610.01 5,995,157,520.17 5,519,592,107.40 7,008,854,397.79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55,494,833.33 382,080,631.87 378,527,640.44 365,110,993.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0.00 0.00 0.00 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15,000,000.00 36,143,4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5,452,443.34 6,377,238,152.04 5,913,119,747.84 7,410,108,791.15
筹活资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1,181,578.26 393,329,222.34 286,354,140.53 190,577,572.07
四、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638,286.68 367,476.54 -2,562,475.59 -1,147,099.10
五、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加额
833,914,099.27 -128,913,002.55 -207,947,835.66 157,679,852.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6,533,657.74 955,446,660.29 1,163,394,495.95 1,005,714,643.50
六、期末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额
1,660,447,757.01 826,533,657.74 955,446,660.29 1,163,394,495.95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 2012年 12月 31日、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和 2015年 6月 30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 2015年 1-6月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60,774,750.90 771,709,583.59 248,166,365.59 306,353,123.94
应收票据 237,600,295.98 178,519,358.05 79,204,695.42 21,755,625.52
应收账款 1,168,335,228.72 920,801,649.36 721,955,042.87 674,739,892.17
预付款项 65,750,262.43 83,717,118.93 93,668,090.43 98,458,811.84
应收利息 0.00 5,816,949.78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897,179,596.23 598,439,438.86 289,419,906.56 95,164,435.36
存货 835,741,171.23 695,908,747.33 678,179,730.97 623,316,626.52
其他流动资产 150,221,800.00 567,879,127.79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4,415,603,105.49 3,822,791,973.69 2,110,593,831.84 1,819,788,515.3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5,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3,642,475,966.23 3,042,050,502.41 2,308,844,697.64 1,799,963,317.65
固定资产 771,012,340.50 800,857,999.43 930,386,846.82 775,799,253.17
在建工程 111,286,597.01 95,178,912.03 58,147,904.62 169,846,141.04
无形资产 58,410,467.53 59,301,878.77 60,124,943.42 61,577,597.90
开发支出 24,177,134.35 9,023,208.22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1,156,375.86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304,009.47 20,119,111.02 16,303,827.97 13,195,517.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57,822,890.95 4,136,531,611.88 3,483,808,220.47 2,820,381,827.33 资产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9,173,425,996.44 7,959,323,585.57 5,594,402,052.31 4,640,170,342.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11,932,076.43 2,008,897,502.73 1,572,162,421.37 992,791,533.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1,010.74 3,324,218.83 0.00 0.00
应付票据 1,148,530,000.00 957,463,379.66 427,373,132.22 318,857,389.25
应付账款 1,324,507,260.63 1,053,241,307.14 836,006,077.47 740,277,498.21
预收款项 43,681,360.84 43,784,164.78 59,844,750.53 56,407,197.19
应付职工薪酬 53,890,561.46 53,134,731.19 96,192,616.64 71,593,242.22
应交税费 29,309,946.45 13,872,952.57 2,060,111.59 11,457,539.34
应付利息 7,330,846.54 6,463,430.14 4,731,005.72 2,291,792.22
其他应付款 349,522,097.65 201,130,065.96 178,899,233.61 139,441,750.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130,000,000.00 116,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4,768,845,160.74 4,341,311,753.00 3,307,269,349.15 2,449,117,942.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37,129,252.87 298,129,252.87 225,129,252.87 250,000,000.00
应付债券 792,230,333.33
专项应付款 6,000,000.00 6,000,000.00 14,950,000.00 14,000,000.00
递延收益 8,950,000.00 8,950,000.00 2,000,00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11,397,111.7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44,309,586.20 313,079,252.87 242,079,252.87 275,397,111.70
负债合计 5,813,154,746.94 4,654,391,005.87 3,549,348,602.02 2,724,515,054.0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413,756,355.00 413,756,355.00 207,082,505.00 207,082,505.00
资本公积 1,990,568,902.14 1,990,568,902.14 1,090,672,518.28 1,090,672,518.28
盈余公积 165,180,450.02 165,180,450.02 145,160,321.77 129,942,598.05
未分配利润 790,765,542.34 735,426,872.54 602,138,105.24 487,957,667.3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360,271,249.50 3,304,932,579.70 2,045,053,450.29 1,915,655,288.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360,271,249.50 3,304,932,579.70 2,045,053,450.29 1,915,655,288.66
少数股东权益 0.00 0.00 0.00 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9,173,425,996.44 7,959,323,585.57 5,594,402,052.31 4,640,170,342.68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营业收入 2,132,911,959.15 3,924,197,678.57 3,361,653,624.84 3,120,711,098.01
减:营业成本 1,790,462,758.92 3,286,906,546.42 2,742,430,889.14 2,572,015,158.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6,431,022.30 13,336,379.72 9,132,223.49 4,422,226.10
销售费用 68,667,026.57 147,512,624.33 152,709,963.13 152,308,724.20
管理费用 121,516,674.63 211,777,992.48 219,748,767.04 186,042,660.48
财务费用 69,644,610.94 148,337,914.04 119,814,828.43 95,664,114.45
资产减值损失 13,874,713.09 13,201,636.76 3,856,209.45 14,193,326.6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83,208.09 -3,324,218.83 0.00 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901,480.54 86,419,575.86 47,299,464.22 118,063,490.3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8,625,463.82 8,860,304.77 12,859,007.75 -281,153.83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86,399,841.33 186,219,941.85 161,260,208.38 214,128,378.12
加:营业外收入 22,060,928.80 40,001,454.20 29,108,940.63 12,286,091.59
减:营业外支出 5,014,575.00 7,335,361.47 9,630,757.43 564,952.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0 0.00 1,515,028.39 0.00
三、利润总额 103,446,195.13 218,886,034.58 180,738,391.58 225,849,517.38
减:所得税费用 13,351,991.53 18,684,752.13 28,561,154.40 13,514,524.86
四、净利润 90,094,203.60 200,201,282.45 152,177,237.18 212,334,992.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094,203.60 200,201,282.45 152,177,237.18 212,334,992.52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180 0.5050 0.4900 1.025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180 0.5050 0.4900 1.025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0.00 0.00 0.00 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90,094,203.60 200,201,282.45 152,177,237.18 212,334,992.5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90,094,203.60 200,201,282.45 152,177,237.18 212,334,992.52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30,779,920.17 4,137,775,038.54 3,731,109,954.29 3,446,684,220.35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82,556.88 19,920,278.32 0.00 8,371,196.6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8,886,360.81 106,453,243.90 75,753,200.55 65,467,132.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32,548,837.86 4,264,148,560.76 3,806,863,154.84 3,520,522,549.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22,649,090.21 3,044,594,564.15 3,043,689,781.04 2,747,512,363.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7,593,015.29 215,559,643.14 133,352,627.12 106,534,984.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8,526,130.94 98,403,474.77 97,194,375.21 54,546,644.4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3,087,490.41 845,407,390.38 410,214,812.59 336,842,550.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51,855,726.85 4,203,965,072.44 3,684,451,595.96 3,245,436,541.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693,111.01 60,183,488.32 122,411,558.88 275,086,008.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676,098.88 6,600,000.00 2,424,00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0 59,158,477.56 34,552,484.23 118,344,644.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现金净额
0.00 112,037,018.45 8,751,068.08 1,188,135.3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432,724.31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7,000,000.00 0.00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7,676,098.88 178,228,220.32 45,727,552.31 119,532,779.50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
45,581,477.27 236,197,223.17 131,783,713.57 240,262,003.08
投资支付的现金 452,871,889.66 616,006,152.40 608,558,400.00 191,037,823.6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567,000,000.00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8,453,366.93 1,419,203,375.57 740,342,113.57 431,299,826.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777,268.05 -1,240,975,155.25 -694,614,561.26 -311,767,047.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792,200,000.00 1,106,570,233.86 0.00 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15,352,632.50 3,123,799,514.82 2,386,966,280.30 2,140,339,330.8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07,552,632.50 4,230,369,748.68 2,386,966,280.30 2,140,339,330.89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870,730,826.62 2,737,192,454.14 1,816,845,410.26 1,919,066,755.3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15,546,301.20 204,851,955.84 143,868,007.63 120,329,708.9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6,277,127.82 2,942,044,409.98 1,960,713,417.89 2,039,396,464.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1,275,504.68 1,288,325,338.70 426,252,862.41 100,942,866.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7,705,053.97 106,873.49 -2,104,827.13 -471,736.0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433,486,293.67 107,640,545.26 -148,054,967.10 63,790,091.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4,061,473.90 146,420,928.64 294,475,895.74 230,685,804.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687,547,767.57 254,061,473.90 146,420,928.64 294,475,895.74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569,152.29 1,238,838.50 1,002,944.66 914,047.47
总负债 1,085,957.63 782,476.58 690,630.04 632,581.88
全部债务 398,996.27 598,692.94 544,125.63 509,346.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3,194.66 456,361.92 312,314.62 281,465.59
流动比率(倍) 1.11 1.10 1.01 1.03
速动比率(倍) 0.80 0.74 0.67 0.72
资产负债率(%) 69.21 63.16 68.86 69.21
债务资本比率(%) 45.23 56.75 63.53 64.41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541,585.83 1,041,954.91 858,653.32 780,427.56
利润总额 22,381.84 45,765.01 40,341.88 46,434.17 净利润 17,720.60 38,344.28 32,670.93 39,708.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063.02 34,415.64 29,104.28 34,501.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188.86 26,695.34 21,055.00 23,436.75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96.99 22,754.81 11,268.09 69,143.73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5,287.57 -75,015.78 -60,442.04 -72,318.79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08,118.16 39,332.92 28,635.41 19,057.76
营业毛利率(%) 19.60 19.03 20.13 19.68
总资产报酬率(%) 2.76 4.51 7.49 9.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0 9.13 11.22 14.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0 7.08 8.12 9.94
EBITDA 55,649.21 106,065.65 96,359.69 98,641.83
EBITDA全部债务比 0.14 0.18 0.18 0.1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2.99 2.85 3.00
利息保障倍数- 2.00 1.96 2.3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72 4.06 3.83 3.82
存货周转率(次) 1.53 3.49 3.47 3.69
2、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917,342.60 795,932.36 559,440.21 464,017.03
总负债 581,315.47 465,439.10 354,934.86 272,451.51
全部债务 398,996.27 326,781.44 235,466.48 167,764.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6,027.12 330,493.26 204,505.35 191,565.53
流动比率(倍) 0.93 0.88 0.64 0.74
速动比率(倍) 0.75 0.72 0.43 0.49
资产负债率(%) 63.37 58.48 63.44 58.72
债务资本比率(%) 54.28 49.72 53.52 46.69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213,291.20 392,419.77 336,165.36 312,071.11
利润总额 10,344.62 21,888.60 18,073.84 22,584.95
净利润 9,009.42 20,020.13 15,217.72 21,233.50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8,069.31 6,018.35 12,241.16 27,508.60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6,077.73 -124,097.52 -69,461.46 -31,176.70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42,127.55 128,832.53 42,625.29 10,094.29
总资产报酬率(%) 2.03 5.54 5.50 7.58 EBITDA 24,130.17 46,394.11 31,627.11 34,827.1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95 4.54 4.56 4.86
存货周转率(次) 2.34 4.73 4.21 4.97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 /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已资本化的利息费用)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已资本化的利息费用)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四、关于收购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1%股权对本次债
券的影响分析
(一)关于收购交易事项概述
2015年5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郭广友等131名自然人签署<资产购买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日,亨通光电与转让方郭广友等131名自然人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亨通光电拟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郭广友等131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1%股权。
本次收购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概况
依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690号”审计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电信国脉的资产账面价值为80,563.20万元,负债账
面价值为66,443.7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4,119.42万元。依据中同华资产评
估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725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市
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电信国脉100%股权进行了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电信国脉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00,300.00万元,评估增值86,180.58万元,增值率为610.37%。本次交易拟
购买的资产价格以中同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725号”《资
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值为依据,交易双方据此协商确定电信国脉41%股权最终的交易价格为40,180万元。
(三)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电信国脉作为国内专业的通信技术服务商,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通信技术服务主业,致力于为电信运营商和通信设备制造商提供覆盖网络设计、网络建设、网络维护、网络优化的全方位服务。
1、电信国脉的核心业务
电信国脉的主营业务覆盖了通信技术行业产业链中的网络设计、网络工程、网络维护和网络优化四个领域。其中网络工程业务是电信国脉目前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管道线路类工程服务和通信设备类工程服务。管道线路类工程服务,是指光缆、市话电缆、通信管道、智能布线、非开挖等通信管线类工程施工。电信国脉一直承担着黑龙江省干线网、本地网、接入网工程的施工任务,并通过竞标实施了多项国家一、二级干线及国际出口段的光缆工程。电信国脉实施的多项通
信管线工程获得了国家及部级荣誉称号和省级荣誉称号。通信设备类工程服务,是指交换、传输、无线、数据、电源等通信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电信国脉具备承担通信网络核心层、汇聚层和接入层设备安装调试业务的能力,先后在国内20多个省及国外埃塞俄比亚、孟加拉、也门、毛里求斯、埃及、坦桑尼亚、尼日利亚、土库曼斯坦等10多个国家承接大型的通信设备工程服务项目。在多年的工程服务中,电信国脉与华为、中兴、诺基亚西门子等知名通信设备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2、电信国脉的转型延伸业务
为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电信国脉全力拓展核心业务的同时,开发了一些产业链上的转型延伸业务。电信国脉的延伸转型业务主要包括网络维护业务、网络设计业务和网络优化业务。网络维护业务主要是对运营商所拥有的网络资源进行运行管理、故障维修及日常保养等全方位的专业化技术服务。目前电信国脉与三大电信运营商、广电网运营商均建立了网络维护业务合作关系,业务区域已经覆盖黑龙江、内蒙古、北京、天津等地区。通信网络设计服务主要包括提供管线类业务的施工方案和设备类业务设计等。电信国脉的网络设计业务主要由其全资子公司网联设计负责,目前已经在黑龙江省和内蒙古地区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
通信网络优化服务的内容是通过设备调整、参数调整等技术手段使动态、复杂的网络达到最佳运行状态,网络资源得到最佳利用并获得最大收益。电信国脉的网络优化业务主要是无线网络优化。在该业务领域内,电信国脉已全面介入黑龙江联通的网络优化工作、并与华为、诺基亚西门子等制造商陆续开展了网络优化的合作,目前正在全力拓展省外的网络优化市场工作。
(四)标的资产主要财务指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电信国脉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51530号”和“信会师报字[2015]第112320号”审计报告。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电信国脉2013年度和201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 1,057,441,465.46 775,552,238.63
净资产(元) 225,392,385.02 162,615,189.76
营业收入(元) 1,100,313,681.62 1,060,831,655.66
利润总额(元) 100,318,198.14 92,365,152.74
净利润(元) 71,759,080.16 68,887,819.05
(五)标的资产定价情况
依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725号《评
估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0,300万元。根据电信国脉已完成决议分红方案,扣除电信国脉需向原股东分红2,200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电信国脉100%股权作价98,000万元,亨通光电以现金方式购买郭广友等131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电信国脉41%股份的价格为40,180万元。亨通光电购买郭光友等131名自然人各自持有的电信国脉的每1股股份的交易价格相同,为人民币19.60元。
(六)本次交易的利润补偿承诺年度、承诺净利润及补偿安排
1、本次交易的利润补偿承诺年度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以下简称
“承诺年度”)。
2、郭广友等131名自然人承诺电信国脉在承诺年度,即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各年度净利润数分别为8,000万元、9,600万元和11,5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3、承诺年度内,亨通光电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资格的审计机构对电信国脉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报告》,如电信国脉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不足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补偿义务人同意以本次交易各自获得现金进行补偿。
(七)关于本次交易对发行人和本次债券的影响
亨通光电是国内领先的光通信企业,公司旨在通过本次交易抓住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亨通光电与电信国脉的主要客户及业务合作方均为电信运营商,双方的客户资源既重合又存在互补,可以通过共享客户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收购电信国脉将有助于上市公司实现从硬件提供商升级为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的产业升级,并加快国际化步伐。本次交易完成后,通信技术服务收入将在亨通光电总收入中占有一定比重,在制造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亨通光电构建多元化经营的产业结构有助于其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可持续发展。
上述交易完成后,亨通光电的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净利润水平均有明显增加,基本每股收益也有一定增幅。
综上所述,上述收购交易不会对发行人及本次债券产生不利影响。
第六节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
一、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
虽然本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5年 10月 21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16年至 2020年每年的 10月 21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或付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下同);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16年至 2018年每年的 10月 21日为回售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0年 10月 21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8年 10月 21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年 10月 2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年 10月 21日。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其自行承担。
三、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及时、足额安排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经营利润,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80,427.56 万元、858,653.32 万元和 1,041,954.91 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
32,900.59 万元、30,411.30 万元和 36,785.8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9,708.32
万元、32,670.93万元和 38,344.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4,501.75万元、29,104.28万元和 34,415.64万元,公司 2012年度、2013年
度和 2014 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9,143.73 万元和、
11,268.09万元和 22,754.81万元,最近三年平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 34,388.88万元,占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的比例为 93.17%。公司业绩具有良
好的收益质量,获取的净利润能够以现金的方式实现,为公司到期清偿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了很好的保障。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流动资产变现
长期以来,公司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流动资产余额为1,078,607.96万元,不含存货的流动资
产余额为780,572.80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6月30日
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 289,204.53 26.81
应收票据 36,780.75 3.41
应收账款 327,624.79 30.37
预付款项 61,040.67 5.66
应收利息 28.428313 0.00
其他应收款 22,502.07 2.09
存货 298,035.16 27.63
其他流动资产 43,391.55 4.02
流动资产合计 1,078,607.96 100.00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
三者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合计为84.82%。公司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属于速动资产,可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变现。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上述资产合计为676,112.1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为62.68%。
上述主要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作为现金资产,可直接用于偿债,流动性较强。
若出现公司现金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公司拥有的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性资产可迅速变现,为本期债券本息及时偿付提供了保障。
2、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人亨通集团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本期债券本息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公司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了一系列安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本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七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本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发行人承诺
根据本公司于 2014年 7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于 2014年 8月 13日召开的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等的要求,将至少采取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六、发行人的违约责任
公司保证按照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包括采取加速清偿或其他可行的救济措施。
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公司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第七节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亨通光电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资信评级机构将于亨通光电年度报告公布后二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亨通光电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资信评级机构,并提供相关资料,资信评级机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亨通光电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资信评级机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
第八节发行人的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2014 年 8 月 13 日,亨通集团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并与发行人签订了担保合同。发行人未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92年 11月 20日
住所:江苏省七都镇心田湾
法定代表人:崔根良
注册资本:800,000,0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煤炭、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针纺织品、纺织材料(除棉花)、日用百货批发零售;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历史沿革:
1、亨通集团设立情况
亨通集团前身为吴江市光电通信线缆总厂,在 1992年由江苏省吴江市计划委员会以吴计发[1992]490号文批准成立,下设吴江七都通信电缆厂、江苏省通信电缆厂吴江分厂、长江光缆联合公司三个分支机构,并于 1992年 11月 20日取得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84036460。1994年,经江苏省体改委苏体改试[1994]68号文批准,以吴江市光电通信线缆总厂为主体组建了江苏亨通集团公司。1996年 1月,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升级为企业型集团,担保人公司名称变更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根据吴江市七都镇人民政府七政发[2000]15号《关于同意亨通集团公司改制的批复》,同意亨通集团公司以经清产、评估、剥离确认后的净资产16,053.39万元进行转制,亨通集团公司工会股东出资 3,821.00万元,自然人崔
根良出资 3,820.00万元,共同设立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7,641.00万元。
2000年 11月 28日,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在吴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崔根良。 2、亨通集团改制重组、股本变更情况
(1)2000年亨通集团设立时股本、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亨通集团公司工会 3,821.00 50.01
崔根良 3,820.00 49.99
合计 7,641.00 100.00
(2)2001年 5月 15日,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与崔根良、孙锦荣、钱瑞
三位自然人签订了《关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公司 50.01%股权,其中 1.57%股权转让给孙锦荣持有,
48.42%股权转让给钱瑞持有,其他转让给崔根良持有。此次股权变更后,亨通
集团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崔根良 3,821.00 50.01
钱瑞 3,700.00 48.42
孙锦荣 120.00 1.57
合计 7,641.00 100.00
(3)2001 年 6 月 20 日,经亨通集团股东会决议,股东钱瑞将其持有的
47.24%股权转让给施伟明、虞复平、范荣江等 28名自然人。此次股权变更后,
亨通集团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崔根良 3,821.00 50.01
孙锦荣 120.00 1.57
钱瑞 90.00 1.18
其他28名自然人 3,610.00 47.24
合计 7,641.00 100.00
(4)2003 年 2 月 9 日,经亨通集团股东会决议,股东孙锦荣、钱瑞及其
他 28名股东将其持有的所有股权转让给崔根良和新股东陆金虎。此次股权变更后,亨通集团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崔根良 6,877.00 90.00
陆金虎 764.00 10.00
合计 7,641.00 100.00
(5)2004年 11月 1日,经亨通集团股东会决议,亨通集团将 5,000万元
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总额变更为 12,641万元,变更后的亨通集团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崔根良 11,377.00 90.00 陆金虎 1,264.00 10.00
合计 12,641.00 100.00
(6)2006年 4月 18日,经亨通集团股东会决议,将 2004年转增实收资
本的 5,000万元盈余公积转回,减少实收资本 5,000万元。此次变更后,亨通集团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崔根良 6,877.00 90.00
陆金虎 764.00 10.00
合计 7,641.00 100.00
(7)2008年 12月 2日,陆金虎将其持有的 10%亨通集团的股权转让给崔
巍。此次变更后,亨通集团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崔根良 6,877.00 90.00
崔巍 764.00 10.00
合计 7,641.00 100.00
(8)2010年 6月亨通集团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
本到 7亿元,其中:崔根良出资 72,000.10万元,占亨通集团注册资本的 90%,
崔巍出资 7,999.90万元,占亨通集团注册资本的 10%。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崔根良 72,000.10 90.00
崔巍 7,999.90 10.00
合计 80,000.00 100.00
注:崔巍先生系崔根良先生之子。
(9)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期,亨通集团股本结构无变化。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与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的比较
亨通集团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15】0049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1-6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6月30日(合并) 2014年12月31日(合并)
资产总计 2,756,313.55 2,436,527.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3,132.28 749,737.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0,408.75 319,381.54
资产负债率(%) 68.32 69.23
流动比率(倍) 1.19 1.03
速动比率(倍) 0.96 0.79
项目 2015年1-6月(合并) 2014年度(合并)
营业总收入 770,695.09 2,153,233.59 净利润 105,342.89 109,063.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042.99 80,288.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20.06 87,902.87
净资产收益率(%) 29.28 26.92
注: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平均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6月30日(母公司) 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
资产总计 984,488.15 852,453.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8,952.39 215,798.34
资产负债率(%) 69.63 74.69
流动比率(倍) 1.32 0.92
速动比率(倍) 1.32 0.92
项目 2015年1-6月(母公司) 2014年度(母公司)
营业总收入 5,465.35 63,308.40
净利润 95,399.49 72,630.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45.61 55,160.30
合并范围内,2015年半年度末担保人所有者权益合计数较2014年末增加123,394.40万元。
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占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56.93% 50.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34% 60.87%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营业总收入 70.74% 48.63%
净利润 16.82% 35.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34% 42.86%
(三)担保人主要资产及经营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亨通集团总资产2,436,527.81万元,净资产
749,737.88万元,2014年营业总收入2,153,233.59 万元,净利润109,063.11万
元。截至2015年1-6月,亨通集团总资产2,756,313.55万元,净资产873,132.28
万元,2015年1-6月营业总收入770,695.09万元,净利润105,342.89万元。
亨通集团业务主要包括光通信业务、通信线缆业务,电力电缆、贸易和多元化业务。各项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细项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光通信
营业收入 195,655.87 407,786.83
营业成本 127,415.68 282,941.16
营业利润 68,240.18 124,845.67 项目细项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毛利率(%) 34.88 30.62
通信线缆
营业收入 60,003.36 122,330.12
营业成本 51,637.86 105,022.52
营业利润 8,365.49 17,307.60
毛利率(%) 13.94 14.15
电力电缆
营业收入 163,382.52 313,027.51
营业成本 140,411.36 269,435.06
营业利润 22,971.15 43,592.45
毛利率(%) 14.06 13.93
贸易
营业收入 205,808.80,883.36
营业成本 204,773.25 876,475.07
营业利润 1,035.63 4,408.29
毛利率(%) 50.00 0.50
多元化
营业收入 145,844.47 415,054.22
营业成本 132,479.11 356,989.37
营业利润 13,365.36 58,064.85
毛利率(%) 9.16 13.99
合计
营业收入 770,695.09 2,139,082.04
营业成本 656,717.27 1,890,863.18
营业利润 113,977.82 248,218.85
毛利率(%) 14.79 11.60
除发行人业务以外,亨通集团其他业务还包括贸易和多元化板块,具体情况如下:
1、贸易板块
2014年担保人贸易板块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80,883.36万元,营业利润
4,408.29万元,毛利率0.50%。担保人营业利润和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要是因为贸
易行业以价差为利润点,毛利率本身较低,销售策略更注重薄利多销。
2、多元化板块
2014年担保人多元化板块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15,054.22万元,营业利润
58,064.85万元,毛利率13.99%。担保人多元化板块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房地产业
务收入、热电销售业务收入、担保业务收入、小贷业务收入和工程业务收入。各项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细项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房地产业务
营业收入 944.38 5,848.23
营业成本 576.95 4,223.98
营业利润 367.43 1,624.25
毛利率(%) 38.91 27.77
热电销售业务营业收入 11,805.20 65,239.06 项目细项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营业成本 7,604.33 45,919.70
营业利润 4,200.87 19,319.36
毛利率(%) 35.58 29.61
担保业务
营业收入 1,131.76 3,309.17
营业成本 6.44 0.00
营业利润 1,125.32 3,309.17
毛利率(%) 99.43 100.00
小贷业务
营业收入 2,812.79 8,555.54
营业成本 528.16 0.00
营业利润 2,284.63 8,555.54
毛利率(%) 81.22 100.00
工程业务
营业收入 - 104,497.37
营业成本 - 84,600.44
营业利润 - 19,896.93
毛利率(%) - 19.04
其他
营业收入 129,150.34 227,604.85
营业成本 123,763.23 222,245.25
营业利润 5,387.11 5,359.60
毛利率(%) 4.17 2.35
合计
营业收入 145,844.47 415,054.22
营业成本 132,479.11 356,989.37
营业利润 13,365.36 58,064.85
毛利率(%) 9.16 13.99
注:(1)2014年度,审计机构将担保业务和小贷业务产生的资金成本计入财务费用,故当年度上述两项业
务的营业成本列示为零。(2)2015年1-6月,工程业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列示为“-”的原因为当期担
保人按工程进度法未确认相应的收入和成本。
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5年1-6月,担保人取得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1,741,468.02万元,其中已使用人民币993,639.87万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人民
币747,828.1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万元)已用额度(万元)剩余额度(万元)
建设银行 271,199.21 144,983.28 126,215.93
中国银行 221,856.00 155,061.40 66,794.60
华侨银行 23,109.41 23,109.41 0.00
渣打银行 18,340.80 7,970.51 10,370.29
中国(台湾)信托银行 18,340.80 18,340.80 0.00
上海(台湾)商业储蓄银行 24,454.40 24,148.72 305.68
汇丰银行 76,000.00 23,819.99 52,180.01
星展银行 38,340.80 14,813.60 23,527.20
工商银行 153,013.00 48,854.38 104,158.62
中国农业银行 145,000.00 85,605.07 59,394.93
平安信托 120,000.00 67,920.00 52,080.00
招商银行 103,000.00 52,499.59 50,500.41 银行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万元)已用额度(万元)剩余额度(万元)
中信银行 102,000.00 74,067.24 27,932.76
民生银行 95,000.00 52,250.00 42,750.00
吴江农村商业银行 65,000.00 33,750.00 31,250.00
光大银行 64,000.00 34,176.44 29,823.56
国家开发银行 40,713.60 25,713.60 15,000.00
上海银行 38,000.00 29,250.00 8,750.00
宁波银行 26,000.00 23,620.00 2,380.00
浦发银行 24,100.00 13,313.65 10,786.35
江苏银行 20,000.00 16,000.00 4,000.00
天津银行 17,000.00 0.00 17,000.00
苏州银行 10,000.00 10,000.00 0.00
东莞银行 6,500.00 4,123.14 2,376.86
亨通财务公司 6,000.00 5,249.06 750.94
邮储银行 5,000.00 0.00 5,000.00
慈善基金会 5,000.00 5,000.00 0.00
广发银行 4,500.00 0.00 4,500.00
合计 1,741,468.02 993,639.87 747,828.15
注:慈善基金会:亨通集团下属慈善基金会,委托银行以授信方式借款给亨通集团下属子公司亨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年,是服务于信息通信、电力传输、能源矿产、金融服务、资本投资、地产置业、多元实业及贸易等多领域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集团,拥有全资及控股公司 30余家(其中 2家在上交所主板和新加坡、香港上市),在全国 9个省市设立产业基地,并建有 2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产业园,是中国信息通信与电力传输领域综合规模最大的行业领军企业,位列全球光纤通信前五强、中国企业 500强、中国民企 100强。
亨通集团通过实施创新驱动,搭建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制订数 61项、获授权专利 1176项(两项均居国内行业第一),先后承担 150多项省部级以上新产品及技术攻关项目,并在光纤预制棒领域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封锁,填补了国内空白,成为国内唯一拥有该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企业。亨通集团在光通信、智能电网、海底电力通信领域拥有全球领先的自主核心技术,产品及服务全面应用于宽带中国光网、智能电网、新能源与海洋开发、高端装备以航空航天等高精尖领域。
亨通集团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实施了 555 国际化战略(50%以上的海外市场、50%以上的海外资本、50%以上的国际化人才),已在巴西、印度投资建立研发制造基地,在全球 24个国家和地区设立营销技术服务分公司、50多个国家注册了海外商标,产品销售覆盖 8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全球光纤通信和电力传输领域主力供应商。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年 11月 28日出具的《2015年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4]1874 号),亨通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亨通集团提供担保可使本期债券本息的安全性较强,信用质量较高。
(四)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亨通集团的担保情况如下:
(1)对合并范围外第三方担保
不存在。
(2)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担保
序号被担保人担保金额(万元)权益比例(%)
1 亨通大厦(苏州)置业有限公司 2,700.00 100.00
2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25,500.00 100.00
3 江苏亨通高压电缆有限公司 7,000.00 100.00
4 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25,000.00 100.00
5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 100.00
6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99,600.00 11.23
7 江苏亨通电子线缆有限公司 2,800.00 100.00
8 常熟亨通港务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9 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 800.00 100.00
10 徐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7,920.00 25.00
11 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3,750.00 50.00
合计 269,070.00 -
亨通集团的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9,070万元,占其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0.82%。若考虑为本次债券的担保,亨通集团担保余
额增加不超过150,000万元,累计担保余额不超过419,070万元,占亨通集团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8%。
(五)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亨通集团作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具备作为担保人的主体资格,其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 1、亨通集团的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1.19 1.03
速动比率(倍) 0.96 0.79
资产负债率(%) 68.32 69.23
最近一年及一期,亨通集团流动比率分别为1.03倍和1.19倍,速动比率分别
为0.79倍和0.96倍。截至2015年1-6月,公司负债总额为1,883,181.27万元,资
产负债率为68.32%,负债规模及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
2、亨通集团的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765,893.35 2,139,082.04
利润总额 143,969.76 154,827.38
净利润 105,342.89 109,063.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042.99 80,288.50
2014年度及2015年1-6月,亨通集团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保持在较高水平,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2015年1-6月,亨通集团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高,主要原因系亨通集团与亨通光电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于2015年6月1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亨通集团向崔根良先生转让亨通光电股份8,000万股,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为现金,每股转让对价21元,转让价款168,000万元,从而使得当期投资收益相对较高。
综上所述,亨通集团资产规模大,且持续增长;营业收入、净利润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能够为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提供有效的保障。同时,亨通集团拥有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747,828.15万元,融资能力较强,实际担保能力较强。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约定,对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本金及利息的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发行人未能根据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和数额按期兑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担保人将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机构的指定账户,代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本金和/或利息、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一)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的总额(即票面总额)
不超过 15亿元(最终发行总额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额度为准)人民币的债券。
债券实际数额以前述金额内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范围内实际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为准;债券的品种以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实际发行的公司债券品种为准。
(二)担保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公司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四)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
2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债券持有人在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向担保人追偿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五)担保人就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为发行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即发行人如未能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和数额偿付债券的本金、利息,担保人将在收到债券持有人或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14 个工作日内,在担保函第三条规定的担保范围内,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机构的指定账户,代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偿付债券的到期本金和/或利息、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如因转让、赠与、遗赠、出质、法院强制执行或
其他任何合法方式导致债券持有人变更的,不影响担保人根据担保函承担的担保责任,也无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
(七)在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
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担保但发行人却拒不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及或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八)经本期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期债券利率、期
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九)担保函自签署后,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生效,在担保函第四条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包括:当变更本期债券的担保人或者担保方式,或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时,对行使本期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当出现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本期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促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为发行人或其他主体所接受,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以书面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提醒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此外,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以及时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相关信息。
详细内容请见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及第七节“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相关部分。
第九节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反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
第十节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一期债券已于2015年6月25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规模为7亿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公司近年产销规模持续扩大,同时随着募投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产销规模将会继续提高,因此需要大量营运资金支持后续发展。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在产能、研发和销售网络建设等方面加大营运资金投入,确保公司稳定快速地发展。近三年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8.04亿元、85.87亿元和104.20亿元。预计未来公司仍将保
持快速发展的态势,从而对公司营运资金的筹措和合理安排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必要性分析如下:
1、行业特点决定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较大
公司所处的光通信、铜缆通信、电力传输和线缆材料行业系资金密集型行业,营运资金需求较大。近年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增加,公司存货及应收账款所占用的营运资金将会显著加大,进而将增加公司的资金压力。虽然公司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公司行业地位突出、商业信用良好,但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背景下,可能会迫于资金压力而不得不放弃部分付款周期长的订单,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
2、日益扩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加大了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收入呈现增长趋势,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80,427.56万元、
858,653.32万元、1,041,954.91万元和541,585.83万元,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持
续扩大,公司对日常经营的营运资金需求增长较快。
3、前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尚无法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发行人于2014年3月完成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110,657.02万元,其中用
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资金规模为25,998.12万元,其余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截
至目前,发行人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因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较大,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发行人已将用于项目建设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及未来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日常经营营运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因此,在考虑资金需求量、融资渠道及成本等各方面因素的情况下,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为公司筹集较长期限的稳定经营资金,能够有效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和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的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73,872.55万元。发行人不存在对其他企业的担保情
况。详细对外担保明细如下:
(1)发行人对下属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
被担保人债务种类
担保金额
(万元)
债务到期日
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
1 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信用证
25,608.93 2015.12.18 控股子公司
3 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短期借款 1,000.00 2016.02.20 控股子公司
4 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短期借款 15,000.00 2016.05.14 控股子公司
5 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短期借款 3,450.00 2016.03.19 控股子公司
6 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短期借款 2,000.00 2016.06.29 控股子公司
7 江苏亨通高压电缆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
28,202.41 2016.04.20 控股子公司
8 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短期借款 5,000.00 2016.04.21 控股子公司
9 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 4,123.14 2015.12.30 控股子公司
10 常熟亨通港务有限公司长期借款 3,749.00 2016.12.05 控股子公司
11 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
59,025.00 2016.05.18 控股子公司
12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
19,000.00 2016.02.13 控股子公司
13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保函
短期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
6,715.13 2017.10.30 联营企业
14 威海威信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长期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
998.95 2017.12.29 联营企业
合计- 173,872.55 --
注:债务到期日是指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担保的债务中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日。
(2)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人被担保人债务种类
担保金额
(万元)
债务到期日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子线缆科技有限公司短期借款 3,000 2016.02.26
合计- 3,000 - 二、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经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核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八起,涉诉金额共计5,557,756.56元人民币,其
中标的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的未决诉讼及仲裁两起。上述诉讼和仲裁案件均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发行人不存在其它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上述标的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的未决诉讼及仲裁具体如下:
(一)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与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2年5月9日,发行人子公司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与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供应铜丝给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按约向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提供了价值1,808,805.60元的铜丝,但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却
未能按约付款。2012年6月7日,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总计1,820,758.58元。
2012年6月26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江市人民法院作出(2012)
吴江商初字第0297号《民事调解书》,约定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分期支付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货款及利息总计1,608,805.60元,直接给付其案件受理费及诉
讼保全费共计15,590元。2012年7月22日,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向吴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12月4日,宜兴市人民法院作出(2013)宜商破字第
000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指定无锡衡鑫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现执行案件处于对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拍卖程序中,拍卖成功后分配给各个债权人。
(二)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2年5月11日,发行人子公司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供应30吨平炉低氧铜丝给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单价每吨58,600元,总价款为1,758,000元。2012年5月17日,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按约向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供应了30,058千克铜丝,价值共计1,761,398.80元,但江苏恒源电缆有限
公司却未能按约付款。2012年6月11日,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向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总计1,773,038.50元。2012年7月9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安徽省宣城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宣中民二初字第00046号《民事调解书》,约定江
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分期支付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总计1,773,038.50元的货
款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0,378.50元由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负担。2012年8月
10日,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12月4日,宜兴市人民法院作出(2013)宜商破字第0002-1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江苏恒源电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指定无锡衡鑫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现执行案件处于对江苏恒源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拍卖程序中,拍卖成功后分配给各个债权人。
第十二节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亨通大道 8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经济开发区亨通路 100号
法定代表人:尹纪成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真:0512-6309235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239号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项目主办人:边晓磊、奚飞
项目协办人:徐笑吟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951
(三)分销商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C座 601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方扬、华佳
联系电话:0571-87903134、0571-87902082
传真:0571-87903239
2、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9层
法定代表人:陈海平
联系人:金兆胤
联系电话:021-38784818-8905
传真:021-68776833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一层102室
负责人:许军利
经办律师:许军利、闻姝
联系电话:010-84985568
传真:010-84991210
(五)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负责人: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施国樑、陈昌平、赵洁、葛勤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六)担保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七都镇心田湾
法定代表人:崔根良 联系人:雷志华
联系电话:0512-63196700
传真:0512-63196722
(七)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0号安基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评级人员:王维、罗彬璐、张一弛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4室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联系人:边晓磊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955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电话:021-68808
传真:021-68804868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楼
总经理:高斌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除本上市公告书披露的资料外,备查文件如下:
(一)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上市推荐书;
(五)法律意见书;
(六)资信评级报告;
(七)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九)其他有关上市申请文件。
投资者可至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处查阅本上市公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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