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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6-1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市推荐人: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03年6月14日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体董事承诺上市
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
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
阅20 03年6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公
司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刊载网址是: http://www.sse.com.cn。


二、概览

(一)股票简称:冠豪高新
(二)股票代码: 600433
(三)总股本:160,000,000股
(四)可流通股本: 60,000,000股
(五)本次上市流通股本: 60,000,000股
(六)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本公司的国有
法人股、法人股、外资股暂不上市流通。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公司第一大股
东———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八)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上市日期:2003年6月19日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上市推荐人: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股票上市公告书》而编制,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本次
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4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3年6月5日向二级市
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6,000万社会公众股,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
币4.60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3]61号《上市通知书》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的6,000万社会公众股将于2003年6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
“冠豪高新”,股票代码“600433”。
本公司已于2003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刊登了《招股说明书摘要》,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上刊载了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其附录材料,距今不足三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
在此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四、本公司概况

(一)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GUANHAO HIGH-TECH CO.,LTD
2、注册资本:16,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韩晓进
4、成立日期:1999年7月21日
5、注册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区昌平路
6、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热敏传真纸及其原纸、无碳复写纸及其原纸、 微胶
囊、电脑打印纸、商业表格纸、科学仪器记录纸、小卷传真纸以及从事商业表格印
刷等业务。
7、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热敏记录纸、无碳复写纸及其微胶囊。
8、所属行业:造纸行业的特种涂布加工行业
9、联系电话:0759-3399898
10、传真: 0759-3382109
11、电子信箱: http://www.guanhao.com
12、董事会秘书:薛亚松
(二)历史沿革
1999年7月,经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体改[1999]041号文批准,由湛江
冠豪纸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以截止1998年12月31日的帐
面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折为10000万股,并于1999年7月21日领取营业执照。原冠豪
纸业的股东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投资)、湛江新亚实业湛江经济
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实业)、浩正(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浩正集团)、广东粤财实业发展公司、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为股份公
司的发起人,各股东分别持有冠豪纸业41%、39%、10%、5%、5%的股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47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3年6月
5日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4.60元。本次成功发行后,本公司已于2003年6月12 日在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000万元人民币,工商
执照注册号码为4400001008580。
(三)本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
1、本公司业务概况
本公司是我国首家大规模生产热敏记录纸的专业公司,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较
大、设备及工艺最先进的无碳复写纸生产基地。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无碳复写纸和热
敏记录纸均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技术含量高。在国内首创以自主开发的配方及成
熟的工艺技术,生产出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成本价格上具有竞争优势的高速
热敏传真用纸以及其他热敏记录纸,其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公司生产的热敏记
录纸被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列为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无碳复写纸被广东省经济委
员会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公司生产的微胶囊获得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证书。
公司产销量连续多年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2、主要竞争优势和劣势
在无碳复写纸生产上,本公司是国内设备和工艺最先进的龙头企业;在热敏记
录纸生产上,本公司打破了外国企业的垄断局面,填补了国内空白,是全国唯一一
家大规模生产的企业。目前本公司的规模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在生产技术上,本公司制定并实施的无碳复写纸产品企业标准达到并超过了国
家标准和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热敏记录纸是依据日本传真
纸的产品检测标准(世界先进标准)进行生产,该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可替代进
口同类产品;微胶囊制造技术先进,在粒度均匀性和显色性等方面优于国外同类产
品,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随着造纸原材料的进一步国产化,本公司的生产成本将会不断降低。同时,公
司生产的热敏记录纸和无碳复写纸的质量达到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微胶囊生产
技术先进,在粒度均匀性和显色性等方面优于国外同类产品。公司取得ISO9001 认
证后,市场竞争能力更强。此外,本公司的产品还拥有独特的市场,如涉及国家重
要部门控制使用的防伪型或保密专用纸,已选定本公司独家供应。我国加入WTO后,
公司产品能抵御进口产品的冲击。
3、主要财务指标
请参阅本公告书财务会计资料部分的相关内容。
4、主要知识产权
本公司拥有7项外观设计专利权,16类注册商标的专有权。
5、本公司享有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司1997年经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火炬计划办公室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
点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中共广东省委省、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粤发[1998]16号文)的精神,
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 本公司还被列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函》(粤地税函[1997]49号)
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中,并经湛江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征收管理分局确认,本公司
企业所得税适用15%的税率。


五、股票发行与股本结构

(一)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1、发行数量:6,000 万股
2、发行价格:4.60元/股
3、募股资金总额:27,600 万元
4、发行方式: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
5、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本次股票发行费用共1,140万元,主要包括承销费用、
审计费用、评估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审核费等。
6、每股发行费用:0.19元
7、发行日期:2003年6月5日
(二)股票承销
本次公开发行6,000 万股,配号总数为78,274,034,中签率为0.07665377%。其
中,二级市场投资者认购59,536,695股,其余463,305 股由主承销商广东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包销。
(三)验资报告
验 资 报 告
广会所验字(2003)第202763号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
截止2 003 年6月12日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
完整是全体股东及 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 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
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 号—验资》进行的。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根据 贵公司
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0
,000.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47号文核准,同意 贵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
发行价4.60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276,000,000.00元。根据我们的审验,截止2003
年6月12日, 贵公司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发行方式实际已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 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000,000.00 元
(大写:贰亿柒仟陆佰万元整),扣除券商承销佣金、上网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11,400,000.00 元(大写:壹仟壹佰肆拾万元整),募集资金净额为264,600,000
.00元(大写:贰亿陆仟肆佰陆拾万元整),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
.00元(大写:陆仟万元整),资本公积人民币204,6 00,000.00元(大写:贰亿零
肆百陆拾万元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
已经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1999年7月12 日出具粤会所验字( 99 )第
3049号《验资报告》。截止2003年6月12日,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
民币160,000,0 00.00元(大写:壹亿陆仟万元整)。
本验资报告供 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 不应
将其视为是对 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表1)
(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表2)
2、验资事项说明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吉争雄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伙旺
中国 广州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四)募股资金入帐情况:
入帐时间:2003年6月12日
入帐金额:人民币265,921,459.20元
入帐帐号:1680299110001(本公司人民币帐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山支行
(五)本公司上市前股权结构及各类股东的持股情况
1 、本次上市前股权结构

股 权 性 质 股份数量(万股) 所占比例(%)
国有法人股 5,100 31.875
一般法人股 3,900 24.375
外资股 1,000 6.25
社会公众股 6,000 37.5
合 计 16,000 100
2、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额(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 41,000,000 25.625
2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 39,000,000 24.375
3 浩正集团有限公司(香港) 10,000,000 6.25
4 广东粤财实业发展公司 5,000,000 3.125
5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5,000,000 3.125
6 广东证券 463,305 0.290
7 国信证券 71,000 0.044
8 国泰君安 67,000 0.042
9 华安上指 62,000 0.039
10 久嘉基金 60,000 0.038



六、董事、监事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韩晓进,董事长,中国籍,男,53岁,研究生、经济师。曾任国家经济贸易委
员会联络处副处长,国家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中心处长,佛山市政府副秘书长,佛
山市体改委主任,佛山市市长助理、副市长、市委常委。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赖财荣,副董事长,中国籍,男,50岁,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省财
政厅企财处科长,综合处副处长,飞龙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粤财信
托副总经理、冠龙公司、新港公司董事长。
黄阳旭,副董事长,中国籍,男,41岁,大学文化,工程师。曾任湛江冠中陶
瓷工业公司副总经理,湛江坡头区造纸工业公司经理,总工程师。1997年被广东省
工会评为优秀经理,2000年8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现任本公司
总经理,同时兼任新亚实业、浩正集团、恒源公司、冠龙公司、新港公司董事。
陆鹏程,董事,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男,41岁,大学文化。曾任香港粤
丰货柜船务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泰国CHAI RASIT PRODUCTS公司董事、 香港健心
有限公司董事、财务经理,香港碧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香港华恒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浩正集团董事长、冠龙公司总经理。
薛亚松,董事,中国籍,男,41岁,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职于河南省驻
马店师范学校、驻马店市税务局,1991年考入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部,1994年获经
济学硕士学位,毕业分配到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8年加入本公司,曾任
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黄阳辉,董事,中国籍,男,39岁,大专文化。曾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
局副局长、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局科长,现任新亚实业董事长总经理,恒
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邓斌,董事,中国籍,男,32岁,经济学硕士,经济师。1994年至今在粤财信
托工作,历任资金部计划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信托一部总经理。
刘焕彬,独立董事,中国籍,男,60岁,华南理工大学造纸与环境工程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中国造纸学会副理事长,国务院学位委
员会学科组成员,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广东省造纸学会理事长。
刘焕彬教授长期从事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制浆造纸方
面有较深的造诣。他在“制浆过程中卡伯值软测量与智能控制技术的研究”和“无
污染中高浓氯漂白过程及控制技术”两个领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取得了较大的成
绩。
睢国余,独立董事,中国籍,男,56岁,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经济学总会副会长、国务院
特殊津贴享受者。
睢国余教授长期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研究,近年来主要致力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和实践,特别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研究和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1999年被评
为北京大学十佳教师。
王利明,独立董事,中国籍,男,42岁,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教授,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
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教育部高等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
府专家顾问团成员,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建设部顾问,新华社
顾问。
谭劲松,独立董事,中国籍,男,37岁,博士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广东省高级会计师第一评委会委员,广东省会计学会理事,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广东
省预算会计研究会理事,兼任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陈海青,监事会召集人,中国籍,男,35岁,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
广州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注册会计师,广东资产评估公司部门经理、资产评估
师、房地产估价师。现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黄新元,监事,中国籍,男,52岁,大专文化,会计师。曾任广东省盐业机械
厂车间主任、科长、副厂长、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是由职工代表出任
的监事。
王波,监事,中国籍,男,26岁,大学本科,会计师。现任粤财信托计划财务
部副总经理。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杨 青,副总经理,中国籍,女,34岁,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职于湛江
港务局计划处,1996年加入本公司,曾任综合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
总经理。
熊 杰,总经理助理,中国籍,男,31岁,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车
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皓昆,财务负责人,中国籍,男,30岁,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广东粤财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飞龙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冠龙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王际德,总工程师,中国籍,男,68岁,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
院特殊津贴享受者。曾任四川省造纸工业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纸张监督检验中心西
南站站长、中国造纸学会理事、中国造纸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珠海华文博益智特
种纸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国造纸协会无碳复写纸分会理事长。
林德森,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籍,男,65岁,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轻工业部造纸工业研究所副所长、中国造纸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
涂布加工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香港志豪纸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86年负责
的轻工部重点项目“纸张涂布用白土精选的技术研究”获轻工部重点科学技术一等
奖,获国家科委科学技术三等奖;1987年负责的轻工部重点项目“以酶淀粉为主要
胶粘剂的铜板纸研究”获轻工部科学技术三等奖。
以上人员在招股说明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没有变动。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
以上人员除黄阳旭、陆鹏程先生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总经理黄阳旭通过股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
公司39%的股权;董事陆鹏程通过浩正(香港)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0%的
股权。


七、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法人和本公司股东没有从事与本公司同一或
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没有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
同业竞争情况,并承诺今后也不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二)关联交易
1、存在的主要关联交易
(1)向冠龙公司购买原材料

时间 采购数量(吨) 平均价格(元/吨) 交易金额(元) 占总采购额比例
2000年 21978.99 7516.12 165,196,796 71.15%
2001年 22066.36 7140.60 157,567,069 75.11%
2002年 29154.25 6761.59 197,129,155 73.87%
(2)产品销售
单位名称 2002年度 2001年度 2000年度
新港公司 12,560,247 8,294,663 13,891,139
恒源公司 109,051,414 100,534,912 58,462,183
关联销售占销售额的比例 35.68% 35.83% 25.20%

(3)代进口木浆
2002年2月,本公司代冠龙公司从国外进口硫酸盐漂白阔叶木浆。 当年此项业
务收入为21,581,882元,成本21,579,210元;产生差价2,672元。
(4)委托代理销售
2002年,本公司将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纸委托新港公司代理对外销售,共代
理销售废纸1828.638吨,公司就此项代销业务向新港公司支付代销手续费568,972
.44元。
(5)资金占用
①1999年,冠龙公司曾以本公司名义从工商银行湛江开发区支行借款1.3亿元,
新港公司曾以本公司名义从粤财信托借入4875.86万元。截至2001年6月止,本公司
已经全部解决以上借款问题。
②占用公司自有资金的情况

单位名称 2001年度月平均资金占用额 2000年度月平均资金占用额
新港公司 6,395,762.50 4,701,119.11
冠龙公司 24,362,352.50 20,892,286.88
合计 30,758,115.00 25,593,405.99

截止2002年6月30日,冠龙公司、新港公司已将占用资金全部归还本公司。
(6)本公司除以上关联交易外,未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产生原因和解决措施
(1)向冠龙公司采购原纸的原因
冠龙公司生产的原纸品种多,供货量大,符合大批量采购的需要,能够适合本
公司高速涂布机使用的原纸标准;同时由于地缘因素,冠龙公司的原纸采购成本相
对要小。因此,从2000年开始,本公司一直向冠龙公司采购原纸;以后在国内原纸
供应市场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公司将保持与冠龙公司的原纸采购交易。
(2)与新港公司、恒源公司关联交易的解决措施
①新港公司的产品需求量稳定,货款回收快,向新港公司销售产品有利于扩大
公司的销售。因此公司在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前提下,仍将保留与新港公司发
生正常的销售交易。
②本公司与恒源公司签定了协议,恒源公司同意将其所有的与特种纸销售体系
有关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销售人员、机构、网络及客户资源转让给本公司, 具体交
易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确定。
(3)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①章程制定了对关联交易表决权利和程序的限制性规定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
益的措施,当发生公司经营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时,确保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市
场原则。
②公司目前采购各项原辅材料均严格按照ISO9001《分承包方评价及控制程序》
文件的要求进行,每年都对采购的原材料实行公开招标。
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原则、范围、内容和决策程序,量
化了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规定将定期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并公开披露。
④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内部控制程序,
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关联交易决策中所负责的任务。
3、律师、主承销商、会计师、独立董事的意见
(1)律师认为: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已采取了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的必要措施。
(2)主承销商认为:招股说明书对关联企业、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作了充分
的披露;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3 )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符合《关联方之
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4)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 交易的关联方未对拟实施
的交易进行干预;进行交易未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
合同执行的;重大关联交易的实施是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的。
4、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在发生的采购和销售关联交易中,关联交易价格等同于市场价格,对报告
期利润总额不构成影响。
八、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截止200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资料,已于2003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招股说明书摘要》中进行了披露,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查阅上述报纸或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
//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注册会计师意见
本公司已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0年12月31日、
2001年12月31日及20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0年度、2001年度及2002年度
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以及2002年的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会计师已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简要财务报表

简要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元
项目 2002年度 2001年度 2000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40,846,063 303,701,931 287,120,507
减:主营业务成本 275,327,699 234,102,585 224,665,69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345,148 1,713,088 1,409,697
主营业务利润 64,173,216 67,886,258 61,045,119
加:其他业务利润 547,989 201,566 362,588
营业费用 14,517,073 16,928,204 15,451,078
管理费用 10,342,952 11,568,983 13,386,448
财务费用 11,569,793 10,022,594 11,620,770
营业利润 28,291,387 29,568,043 20,949,410
加:投资收益 0 -66,999 -37,407
补贴收入 60,775 200,000 2,607,432
营业外收入 86,824 1,026,173 255,755
减:营业外支出 111,962 231,533 286,538
利润总额 28,327,023 30,495,684 23,488,652
减:所得税 5,124,798 5,373,979 4,668,233
少数股东收益 125,411 116,440 -16,064
净利润 23,010,522 25,005,265 18,836,483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4,320,248 18,089,670 12,277,011
可供分配的利润 47,330,770 43,094,935 31,113,494
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301,052 2,516,458 2,015,883
提取公益金 1,150,526 1,258,229 1,007,941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43,879,192 39,320,248 28,089,670
应付普通股股利 23,000,000 15,000,000 10,000,000
未分配利润 20,879,192 24,320,248 18,089,670
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02年12月31日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6,569,891 21,674,994 17,054,722
应收票据 322,000 271,488 350,000
应收帐款 44,076,983 63,752,162 48,138,489
其他应收款 25,829,545 18,287,749 136,466,670
预付帐款 2,186,151 6,200,004 58,331,984
应收补贴款 603,736 1,184,949 2,930,716
存货 82,517,864 78,568,949 84,518,680
待摊费用 2,909,952 2,576,876 2,749,383
流动资产合计 245,016,121 192,517,191 350,540,644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 - 662,593
长期投资合计 - - 662,593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61,093,786 157,192,046 155,473,159
减:累计折旧 54,623,297 43,844,855 33,925,792
固定资产净值 106,470,489 113,347,191 121,547,367
固定资产净额 106,470,489 113,347,191 121,547,367
工程物资 - 8,210 -
在建工程 1,667,070 600,000 -
固定资产合计 108,137,559 113,955,401 121,547,367
无形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5,894,029 6,024,259 6,132,783
长期待摊费用 632,688 718,693 2,040,692
无形及其他资产合计 6,526,718 6,742,952 8,173,476
资产总计 359,680,397 313,215,544 480,924,0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5,000,000 29,000,000 135,758,049
应付票据 - - 8,200,000
应付帐款 8,095,461 9,983,802 9,095,981
预收帐款 425,212 8,445,729 11,586,971
应付工资 8,421 725,763 7,526
应付福利费 514,725 185,109 54,591
应付股利 23,000,000 25,000,000 10,000,000
应交税金 1,213,702 7,012,782 10,901,277
其他应交款 123,309 76,138 154,764
其他应付款 3,216,573 9,592,616 7,017,969
预提费用 1,139,237 100,448 1,369,55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41,517,795 91,154,737
流动负债合计 129,736,640 131,640,182 285,301,422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60,000,000 30,000,000 49,226,500
长期应付款 8,487,992 12,423,325 18,035,504
专项应付款 2,515,595 3,422,523 2,752,846
长期负债合计 71,003,587 45,845,848 70,014,850
负债合计 223,740,228 177,486,030 355,316,272
少数股东权益: 2,142,080 1,950,377 1,833,936
股东权益:
股本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资本公积 502,277 493,847 493,847
盈余公积 12,416,620 8,965,042 5,190.355
其中:法定公益金 4,138,873 2,988,347 1,730,118
未分配利润 20,879,192 24,320,248 18,089,670
股东权益合计 133,798,089 133,779,137 123,773,872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359,680,397 313,215,544 480,924,080
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0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44,4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02,0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52,5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894,897
(二)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表
项目 2002.12.31 2001.12.31 2000.12.31
流动比率 1.89 1.46 1.23
速动比率 1.23 0.85 0.92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6.32 5.43 4.51
存货周转率(次) 3.41 2.87 2.58
资产负债率(%) 62.21% 56.67% 73.88%
每股收益(元) 0.23 0.25 0.19
净资产收益率(%) 17.20% 18.69% 15.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资产收益率(%) 17.18% 16.22% 4.59%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0.36 — —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后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布之日,本公司严格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所处
行业、市场无重大变化;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无重大变化;主要业务发展
目标无重大进展。
(二)本公司募股资金到位时间较短,截止上市公告书公布之日尚未进行项目
投资及其他重大投资活动,无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行为。
(三)截止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布之日,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无重大诉讼、
仲裁案件,本公司会计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动,本公司会计师事务未发生变动。
(四)截止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布之日,本公司未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
项发生变化。
(五)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已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
上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六)除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摘要和本上市公告书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无其
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董事会上市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
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自股
票上市之日起作到:
(一)本公司将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
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
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
股票的买卖活动;
(四)本公司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五)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将按照
有关规定,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两个月内签署《董事(监事)声明及承诺书》并送
达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十一、上市推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推荐人有关情况
上市推荐人: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
法定代表人: 钟伟华
电 话: 020-83270480
传 真: 020-83270485
经 办 人: 胡汉杰、孙云章
(二)上市推荐人意见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司的董事了解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规定的董事的义务与责任,并协助本公司健全了法人治理结
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与保密制度。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确保上市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符合规定要求;保证本公司的上市申请材料、上市公告书没有虚
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不利用在上市过程
中获得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的上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上市推荐人,特推荐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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