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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7-04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浦东建设
股票代码:600284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佳林路102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71号钱江大厦24层
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
公告日期:2008 年7月4日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建设”、“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股份变动及增发A 股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全文。
二、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一)本次增发股票的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增发A 股(以下简称“本次增发”、“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65号文核准。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增发的12,000 万股A 股将于2008年7月8日上市流通,本次增发的股票不设持有期限制,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08年7月8日
3、股票简称:浦东建设
上市首日简称:N 浦建
4、股票代码:600284
5、本次增发前股本总数:22,600 万股
6、本次新增上市股份:12,000 万股
7、本次增发后股本总数:34,600 万股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2005年12月21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浦发集团持有的11,300,000 股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12月21日起上市流通,持有的67,042,466 股将于2008年12月21日起上市流通。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通过网上申购并获配售20,330,000 股公司本次增发的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 ,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增发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无锁定安排的股份:99,670,000 股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2、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PUDONGROAD&BRIDGECONSTRUCTIONCO.,LTD
注册资本: 226,000,000 元(发行前);346,000,000 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葛培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佳林路102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71号钱江大厦24层
经营范围:道路、公路、桥梁、各类基础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建材研制及生产,高新技术开发,汽配、机械加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主营业务: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营业务为公路和市政道路投资、路桥工程施工和沥青砼销售。其中路桥工程施工按照业务分为两类:1、市政工程施工;2、沥青摊铺业务。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所属行业: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建筑业
电话:021-58206677
传真:021-68765759
电子信箱:pdjs@pdjs.com.cn
董事会秘书:常 江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08年7月2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本次增发前后的控股股东均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浦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4.66% 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浦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2.64% 的股权,浦发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88% 的股权,浦发集团合计持有公司28.52% 的股权。
浦发集团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浦东新区张杨路699号
法定代表人:曹耳东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4日
注册资本:399,000 万元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工业、农业、商业及农业实业投资与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投资与管理,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凭许可证经营)。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授权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浦东新区政府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和义务,负责监管浦东新区所属国有资产。
(四)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08年7月2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2,137,831
2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78,342,466
3 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330,000
4 上海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 9,669,863
5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8,129,441
6 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886,301
7 北京华源时力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606,831
8 海通-中行-FORTISBANKSA/NV 999,999
9 文月红 904,410
10 上海源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844,640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63
2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64
3 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5.88
4 上海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 2.79
5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35
6 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0.83
7 北京华源时力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0.46
8 海通-中行-FORTISBANKSA/NV 0.29
9 文月红 0.26
10 上海源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0.24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减(股) 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67,042,466 29.66 67,042,466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67,042,466 29.66 67,042,4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58,957,534 70.34 120,000,000 278,957,53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158,957,534 70.34 120,000,000 278,957,534
三、股份总数 226,000,000 100.00 120,000,000 346,000,000
股份类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9.38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9.3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80.6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80.62
三、股份总数 100.00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2,000 万股。
(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10.64 元/股,系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向原无限售条件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其余股份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76,800,000.00 元(含发行费用)。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万会业字(2008)第2235号《验资报告》,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49,821,775.00元(其中:承销费用45,000,000.00 元,保荐费用2,000,000.00 元,会计师费用350,000.00 元,律师费用400,000.00 元,信息披露费用1,542,675.00 元,路演推介费用519,100.00 元,验证新股申购资金验资费10,000.00 元),每股发行费用0.42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1,226,978,225.00 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91元(按公司2007 年12 月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32元(在公司2007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基础上,按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 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 真: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肖 磊、汪 烽
项目主办人:赵春奎
项目经办人:尹 洁 黄泠然
(二)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浦东建设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浦东建设申请本次增发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浦东建设本次增发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4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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