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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08-07
证券代码:600158 证券简称:中体产业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〇年八月
声 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各参与方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
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
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
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中体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
文,该重组报告书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目 录
声 明 .............................................................................................................. 2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8
一、本次交易方案基本情况................................................................................. 8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16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22
一、本次交易相关决策过程及批准过程........................................................... 22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23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26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26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7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27
七、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28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8
九、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29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31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及上市时间........................................................... 31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3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情况................................................................................... 31
第四节 持续督导 ............................................................................................ 32
一、持续督导期间............................................................................................... 32
二、持续督导方式............................................................................................... 32
三、持续督导内容............................................................................................... 32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33


3
一、备查文件....................................................................................................... 33
二、备查地点....................................................................................................... 33
三、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33




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本公告书 指
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重组报告书 指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指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中体产业

中体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体彩印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国体世纪质
标的公司 指
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华安联合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中体彩科技 指 中体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体彩印务 指 中体彩印务技术有限公司

国体认证 指 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华安认证 指 北京华安联合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体育总局 指 国家体育总局

华体集团 指 华体集团有限公司

华体物业 指 北京华体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装备中心 指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基金中心 指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

国家体育彩票中心 指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拟购买资产、 标的资 中体彩科技 51%股权、中体彩印务 30%股权、国体认证 62%股权以及华

产、交易标的 安认证 100%股权

中体产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体彩科技 51%股权和
国体认证 6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体彩印务 30%股权和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华安认证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

中体产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体彩科技 51%股权和
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
指 国体认证 6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体彩印务 30%股权和
现金购买资产
华安认证 100%股权

本次配套融资、本次募
指 中体产业在本次交易中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集配套资金

华体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体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家体育总局体
育器材装备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天津市人民体育馆、
交易对方 指
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心、江苏
省体育总会、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江西省体育总会、河南省体育局机



5
关服务中心、湖北省体育总会、湖南省体育总会、广东省体育局机关服
务中心、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训练竞赛管理中心)、贵州省全
民健身服务中心(贵州省体育馆)、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西藏自治
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青海省体育总会、宁夏体育总会、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

公司分别与交易对方中的一方或多方签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与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体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体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东之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体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协议》 指 部分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与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体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东之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安
联合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全部股东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公司分别与交易对方中的一方或多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之相关补

充协议 充协议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两份)、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体世纪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公司分别与交易对方中的一方或多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相

之补充协议 关补充协议

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中体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期间损益情况的
专项审计报告》、《关于中体彩印务技术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期间损益情况
《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指 的专项审计报告》、《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期间
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关于北京华安联合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
司资产重组期间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中信建投、独立财务顾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沃克森评估、评估机构 指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金杜律所、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问题与解答》 指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相关问题与解答》

评估基准日 指 2019年6月30日

定价基准日 指 中体产业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6
可调价期间内,首次满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调整方案中调价触发
调价基准日 指
条件中至少一项的交易日当日(即2019年1月10日)

报告期 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9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购重组委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摘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7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

中体产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体彩科技 51%股权和国
体认证 6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体彩印务 30%股权和华安认证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53,712.53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中体产业股本总额的 20%(取两者金额的孰低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及中
介机构费用。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核准为前
提;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前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实施。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
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体育总局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根
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体育总局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体彩科技、中体彩印务、国体认证、华安认证 100%股权评
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评估结论方法 账面价值 评估值 评估增值 增值率
中体彩科技 100%股权 资产基础法 69,810.24 122,530.82 52,720.58 75.52%
中体彩印务 100%股权 资产基础法 49,570.00 88,878.49 39,308.49 79.30%




8
国体认证 100%股权 收益法 8,296.69 26,464.41 18,167.72 218.98%
华安认证 100%股权 收益法 877.25 2,837.22 1,959.97 223.42%


根据中体产业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协商
一致,除中体彩科技外,原评估基准日(不含)至新评估基准日(即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中体彩印务、国体认证、华安认证所产生
的收益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中体产业享有。根据大华出具的《损益专
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 2018 月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变动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a)-(b)
标的公司 评估值(a)
30 日净资产增减值(b) (除中体彩科技外)
中体彩科技 100%股权 122,530.82 -9,551.64 122,530.82
中体彩印务 100%股权 88,878.49 2,855.57 86,022.92
国体认证 100%股权 26,464.41 2,362.42 24,101.99
华安认证 100%股权 2,837.22 352.99 2,484.23
注:鉴于中体彩科技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变动额为-9,551.64
万元,故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中体彩科技的交易作价为中体彩科技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51%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协议约定及《损益专项审计报告》,本次交易中各标
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 评估值 交易价格
中体彩科技 51%股权 62,490.72 62,490.72
中体彩印务 30%股权 26,663.55 25,806.87
国体认证 62%股权 16,407.93 14,943.23
华安认证 100%股权 2,837.22 2,484.23
合计 108,399.42 105,725.06


综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 105,725.06 万元,其中,股份支付对价为
53,712.53 万元,现金支付对价为 52,012.53 万元。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9
2、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 21 名,分别为华体集团、
华体物业、装备中心、基金中心、天津市人民体育馆、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中
心、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心、江苏省体育总会、浙江省体育竞赛
中心、江西省体育总会、河南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湖北省体育总会、湖南
省体育总会、广东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训
练竞赛管理中心)、贵州省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贵州省体育馆)、昆明体育电
子设备研究所、西藏自治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青海省体育总会、宁夏体育总
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

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前 60 个交易日、
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均价 均价 90%
前 20 个交易日 12.47 11.23
前 60 个交易日 11.83 10.65
前 120 个交易日 12.15 10.94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65 元/
股。鉴于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843,735,3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2 元(含税)。公司前
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实施完毕。根据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10.63 元/股。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本次调整不构
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上市公司根据发



10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了如
下调整: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每
股 7.68 元/股,不低于本次交易调价基准日(即 2019 年 1 月 10 日)前 60 个交
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鉴于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843,735,3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公司前
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7.65 元/股。上述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方案已经上市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843,735,3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5 元(含税)。公司前
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7.62 元/股。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4、股份发行数量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体育总局备案
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为 105,725.06 万元,其中,股份
支付对价为 53,712.53 万元,现金支付对价为 52,012.53 万元。本次交易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应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现金支付部分)/发行价格。
据此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70,488,883 股。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及现金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支付方式
因转让标的资产获
序号 交易对方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获得股份数(股)
得对价(万元)
(万元) (万元)



11
支付方式
因转让标的资产获
序号 交易对方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获得股份数(股)
得对价(万元)
(万元) (万元)

1 华体集团 73,904.50 43,380.96 30,523.54 40,057,138

2 华体物业 124.21 124.21 0 0

3 装备中心 9,640.80 1,768.16 7,872.64 10,331,545

4 基金中心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5 天津市人民体育馆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6 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
7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8 江苏省体育总会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9 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10 江西省体育总会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11 河南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12 湖北省体育总会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13 湖南省体育总会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14 广东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训
15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练竞赛管理中心)
贵州省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贵州省
16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体育馆)

17 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18 西藏自治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19 青海省体育总会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20 宁夏体育总会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机关服务
21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中心

合计 105,725.06 52,012.53 53,712.53 70,488,883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5、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华体集团、装备中心、基金中心以资产认



12
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易
或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自本次重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但装
备中心对上市公司承担的业绩补偿义务、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
则交易对方装备中心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业绩补偿义务、减值测
试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不得转让。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
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贵州省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贵州省体育馆)
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
方式交易或转让。但其取得本次发行的上市公司股份时,其用于认购上市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未满 12 个月的,则上
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由于公司
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天津市人民体育馆、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
中心、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心、江苏省体育总会、浙江省体育竞
赛中心、江西省体育总会、河南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湖北省体育总会、湖
南省体育总会、广东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
训练竞赛管理中心)、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西藏自治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
青海省体育总会、宁夏体育总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以资
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
交易或转让。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对方华体集团、基金中心、装备中心在本次交易之前所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易或转让。如该等
股份由于中体产业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中体产业股
份同时遵照前述 18 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定。

6、上市地点



1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7、过渡期损益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中体产业
享有。标的公司发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按其
在《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各自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承担,并在标的公司经
审计确定亏损额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体产业补足。

标的资产交割后,由中体产业聘请经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
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发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
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不
含 15 日)之后,则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但若标的资产交割后,中体产业经
核查标的公司会计记录,认为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亏损或其他净资产减少
的情形的,中体产业可以书面同意不进行上述审计工作。

8、滚存未分配利润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均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
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特定对象包括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14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
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独立财务顾问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确定。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
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或
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相应调整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

5、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3,712.53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中体产业股本总额的
20%(取两者金额的孰低值)。在该范围内,最终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最终发行
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配套融资方案基础上,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或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相应调整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数量。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53,712.5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



15
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其中,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金额为 52,012.53 万元,其余部分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范围内,如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少于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
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现金支付进度不
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7、锁定期安排

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配
套募集资金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持的公
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若监管机构对配套融资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限售期进行调整,
则公司对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也将作相应调整。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均由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是国内最早以发展体育产业为本体的上市公司,以引领
体育产业发展、成为中国体育产业国家队和行业标杆为目标,从体育全产业链
发展向打造体育产业价值链转变,努力成为资源的整合者、规则的制定者和产
业平台的搭建者。公司目前主要涵盖以下业务:专业赛事管理及运营;体育场




16
馆咨询、设计,场馆工程建设、设施提供,场馆运营管理、赛事内容提供;体
育中介服务、休闲健身等体育服务;体育彩票等相关业务;海外相关业务;体
育地产等。

本次上市公司拟购买的资产中,中体彩科技主要从事中国体育彩票核心技
术系统的研发和运营维护;中体彩印务主营业务包括中国体育彩票电脑热敏票
的生产印制、即开型体育彩票印刷以及即开型体育彩票市场运营与销售系统运
营维护;国体认证主营业务为体育用品认证及认证衍生服务;华安认证主要从
事第三方体育设施检测服务、体育服务认证及公共技术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将扩大体育产业
布局,从体育全产业链发展向打造体育产业价值链转变,努力成为资源的整合
者、规则的制定者和产业平台的搭建者,提升上市公司在体育类业务板块的服
务能力,实现主营业务的协同发展,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提
升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本次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项目
实际数据(未经审计) 备考数据 实际数据(经审计) 备考数据
资产总计 429,235.37 578,225.45 425,643.94 575,966.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170,567.71 179,632.23 169,522.93 181,967.98
益合计
营业总收入 65,646.10 105,468.75 144,988.11 210,827.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270.66 -211.50 8,390.65 13,318.65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88 -0.0023 0.0994 0.1457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中体彩科技 51%的股权、国体认证 62%
的股权、华安认证 100%的股权、合计控制中体彩印务 70%的股权,中体彩科
技、中体彩印务和国体认证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安认证将成为上
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随着上市公司资产及


17
业务整合,上市公司规模效应得以显现,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本
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良好且预计未来具备一定的盈利提升空间,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不仅从业务规模与范围上有所扩大,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盈利能力亦有较大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2018 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有所上升。2019 年 1-9 月由于部分标的资产
业务尚未验收确认收入,而提供服务相关的成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
等相对刚性支出)均正常发生,因日常工作中无法按项目精准匹配成本,根据
行业特性以及核算的成本效益原则,标的资产在此类支出发生时直接计入了营
业成本科目,导致产生短期亏损,使得交易完成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有所下降。


(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中体产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体彩科技 51%股权和国
体认证 6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体彩印务 30%股权和华安认证
100%股权。基于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体育总局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为 105,725.06 万元,其中,股份支付对价为 53,712.53 万元,
现金支付对价为 52,012.53 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70,488,883 股。由于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价格无法确定,若
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的股权结构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
本次交易前
类别 股东姓名或名称 (不考虑配套融资)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基金中心 186,239,981 22.07% 187,043,989 20.46%

体育总 华体集团 27,211,719 3.23% 67,268,857 7.36%

局持股 装备中心 2,473,791 0.29% 12,805,336 1.40%

体育总局持股合计 215,925,491 25.59% 267,118,182 29.22%

新增股 天津市人民体育馆 - - 804,008 0.09%
东 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804,008 0.09%




18
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 - -
1,608,016 0.18%
保障中心

江苏省体育总会 - - 804,008 0.09%

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 - - 804,008 0.09%

江西省体育总会 - - 1,608,016 0.18%

河南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 - - 804,008 0.09%

湖北省体育总会 - - 1,608,016 0.18%

湖南省体育总会 - - 804,008 0.09%

广东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 - - 804,008 0.09%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海
- - 1,608,016 0.18%
南省训练竞赛管理中心)
贵州省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 - 1,608,016 0.18%
(贵州省体育馆)

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 - - 1,608,016 0.18%

西藏自治区竞技体育管理中
- - 1,608,016 0.18%


青海省体育总会 - - 804,008 0.09%

宁夏体育总会 - - 804,008 0.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机
- - 804,008 0.09%
关服务中心

上市公司总股本 843,735,373 100.00% 914,224,256 100.00%


如上表所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中体产业总股本
增加至 914,224,256 股,体育总局实际支配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9.22%,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变。社会公众股持股数量超过 10%,中体产业
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根据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前后上市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无限售流通股 657,495,392 0 657,495,392
限售流通股 186,239,981 70,488,883 256,728,864
股份总额 843,735,373 70,488,883 914,224,256




19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体育总局备案
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上市公司本次拟购买的资产交易金额 105,725.06 万元,
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需按规定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基金中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对方华体集团、装
备中心与基金中心同属国家体育总局控制的企业/单位,交易对方华体物业系华
体集团全资子公司。

同时经测算,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华体集团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超过 5%,国家体育彩票中心将成为持有对上市公司具
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单位,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
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与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被
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在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基金中心持有公司 186,239,98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体育总局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
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基金中心持有公司
187,043,989 股股份,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46%,基金中心仍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体育总局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29.22%,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
变化,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因此,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21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相关决策过程及批准过程

1、2018 年 6 月 22 日,财政部文化司出具《关于批复华体集团有限公司等
与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事项的函》(财文便函[2018]179 号),原
则同意本次重组事项;

2、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
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事项
已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延长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事宜期限的事项已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更新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财务数据事宜已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2018 年 12 月 14 日,财政部出具《财政部关于同意华体集团有限公司
等国有股东与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函》(财文函[2018]136
号),同意华体集团等国有股东与中体产业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4、2018 年 12 月 24 日,本次交易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5、本次交易对方已履行常务委员会、办公会等决策程序;

6、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7、2019 年 10 月 28 日,评估机构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重新
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经体育总局备案;

8、2019 年 12 月 5 日,延长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期限的事项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2
9、2019 年 12 月 20 日,财政部出具《财政部关于同意中体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调整方案的函》(财教函[2019]44 号),原则同意中体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调整方案;

1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的相关事项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经上市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的议案,故募集配套
资金方案仍按照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况”之“四、本次交易的具
体方案”之“(二)募集配套资金安排”的方案执行。

11、2020 年 3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 2020 年第 8 次工作会议审
议中体产业重组项目,结果为有条件通过。

12、2020 年 4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华体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0]739 号),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割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中体彩科技 51%股权、中体彩印务 30%股权、国体
认证 62%股权及华安认证 100%股权。

根据中体彩科技提供的出资证明及股东名册等资料,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向中体彩科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44706233G),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项下中体彩科技
51%股权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体彩科技成为中体产业控
股子公司。

根据中体彩印务提供的出资证明及股东名册等资料,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向中体彩印务换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46102572J),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3
(http://www.gsxt.gov.cn/),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项下中体彩印务 30%
股权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体彩印务成为中体产业控股子
公司。

根据国体认证提供的出资证明及股东名册等资料,以及北京市东城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向国体认证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 码 : 911101017475232720 ), 并 经 查 询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项下国体认证 62%
股权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国体认证成为中体产业控股子公
司。

根据华安认证提供的出资证明及股东名册等资料,以及北京市房山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向华安认证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 码 : 91110111783215197R ), 并 经 查 询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项下华安认证 100%
股权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华安认证成为中体产业全资子公
司。


(二)验资情况

2020 年 6 月 17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体产业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大华验字[2020]000398 号)。根据《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截至 2020 年 6 月 17 日止,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中体彩科技 51%股权、中体
彩印务 30%股权、国体认证 62%股权以及华安认证 100%股权已变更至中体产
业名下。上述股东变更事项已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中体产业已就本次增发的 70,488,883 股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相关登记材料,并于 2020 年 8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华体集团、
装备中心、基金中心、天津市人民体育馆、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吉林省


24
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心、江苏省体育总会、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江西
省体育总会、河南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湖北省体育总会、湖南省体育总会、
广东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训练竞赛管理中
心)、贵州省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贵州省体育馆)、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
西藏自治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青海省体育总会、宁夏体育总会及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发行的 70,488,88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
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办理完毕。

发行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支付方式
因转让标的资产获
序号 交易对方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获得股份数(股)
得对价(万元)
(万元) (万元)

1 华体集团 73,904.50 43,380.96 30,523.54 40,057,138

2 华体物业 124.21 124.21 0 0

3 装备中心 9,640.80 1,768.16 7,872.64 10,331,545

4 基金中心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5 天津市人民体育馆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6 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
7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8 江苏省体育总会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9 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10 江西省体育总会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11 河南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湖北
12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省体育总会)

13 湖南省体育总会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14 广东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训
15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练竞赛管理中心)
贵州省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贵州省
16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体育馆)

17 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18 西藏自治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 1,225.31 0 1,225.31 1,608,016

19 青海省体育总会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25
支付方式
因转让标的资产获
序号 交易对方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获得股份数(股)
得对价(万元)
(万元) (万元)

20 宁夏体育总会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机关服务
21 1,225.31 612.65 612.65 804,008
中心

合计 105,725.06 52,012.53 53,712.53 70,488,883

注:根据湖北体育总局向中体产业出具的《关于中体产业重大资产重组开立沪市证券
账户相关事项的函》,鉴于湖北省体育总会因自身原因无法如期开立沪市证券账户,因此采
用开立中体产业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的方式接收本次重组的股份支付对价。湖北省
体育总会确认并承诺,自本次重组的相关股份对价划入未确权账户之日起,中体产业已完
成本次重组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股份支付义务,湖北省体育
总会已接收相关股份对价。该等股份由未确权账户划入湖北省体育总会证券账户涉及的相
关费用由湖北省体育总会自行承担。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资产交割、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登记过
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包括相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
史财务数据等)以及与交易各方签署的协议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自中体产业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复之日至本公告书出具
日,中体产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更换的情况:

2020 年 6 月 18 日,中体产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案》,同意选举王卫东先生、单铁先生、彭立业先生、薛万河先生、仇强胜女士、
张荣香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黄海燕先生、贺颖奇先生、吴炜先生为独
立董事;选举郭建军先生、李潇潇女士为非职工监事。经中体产业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选举刘猛先生、吕梁先生、岳海东先生为职工监事。

同日,中体产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王卫东先生为董事长,聘任单铁先生
为总裁,彭立业先生为常务副总裁,聘任段越清女士、陈世虎先生、杨力先生、



26
迟平先生为副总裁,聘任顾兴全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许宁宁女士为董事会秘
书,聘任潘时华先生为总裁助理。

同日,中体产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
的议案》,选举郭建军监事为监事会主席。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换届选举,
以及换届后董事会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重新选聘,不存在因本次重组更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主要包括中体产业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购买资产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体产业与华体集团、装备中心、华体物业签订的《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上述协议的生效条件已全部满足,协议生效,目前
本次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履行前述协议的条款。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重组相关方出具了相关承诺,承诺主要内容已在《中
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中披露。对于承诺期限届满的,已正常履行;对于承诺期限尚未



27
届满的,需继续履行。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上述相关方均已经或正在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
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七、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

1、公司尚需按照《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本
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期限内办理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事宜,
并就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交所申请办理
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本次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实施;

3、公司尚需向工商主管部门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
等登记或备案手续;

4、公司尚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过渡期间
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并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5、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其就本次交易作出的
相关承诺等事项;

6、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做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
情况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不存在重大风险。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28
“1、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已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该等已取得的批准和
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已完成资产过户及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下的标的资产验资及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该等
新增股份将于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中体产业股东名册。

3、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
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体产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更换的情况,主要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换届选举,以及换届后董事会对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重新选聘,不存在因本次重组更换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

6、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协议生效条件已全部满足,协议生效,目前本次交
易各方已经或正在履行前述协议的条款,重组相关方均已经或正在履行相关承
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7、上市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实施。”


九、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法律顾问金杜律所认为:

“1、本次交易已取得前述批准和授权,《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



29
2、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资产过户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手续,标的资产已成为中体产业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3、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验资及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该等新增股
份将于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中体产业股东名册;

4、相关方尚需办理本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后续事项”所述的相关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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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及上市时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70,488,883 股。 根据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递交了新增股份登记
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可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
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中体产业

新增股份的证券代码:600158

新增股份的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情况

关于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详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之“一、本次
发行股份具体情况”之“(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5、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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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持续督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与中信建投在承销协议中明确了中信建投
的督导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督导期本次
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对本公司进行
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结合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
内,对本次交易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
告,并予以公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5、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6、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7、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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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体集团有限
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9 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3、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体产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

6、《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申请文件。

二、备查地点

存放公司: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5号

联系人:许宁宁

电话:010-85160999

传真:010-65515338

三、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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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电话:010-85156457

传真:010-65185227

经办人员:赵启、程楠、郑欣、袁晨、白居一、郑林泽


(二)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电话:010-58350011

传真:010-58350006

负责人:梁春

经办人员:陈伟、迟国栋


(三)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37 幢三层 305-306

电话:010-52596085

传真:010-88019300

负责人:徐伟建

经办人员:杨冬梅、李凤山


(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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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 18 层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负责人:王玲

经办人员:唐丽子、韩杰、高照




35
(本页无正文,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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