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智动力: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1-19
股票简称:智动力 股票代码:300686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61,327,440 股

2、发行价格:17.5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78,749,669.6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58,986,276.09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61,327,440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1 月 22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1 月 22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
目录

特别提示........................................................................................................................ 1
释义................................................................................................................................ 3
一、发行人概况............................................................................................................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8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8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1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4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4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5
九、备查文件.............................................................................................................. 26




2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智动力 指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行人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61,327,440 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实施细则》 指
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204,424,800 元
法定代表人 刘炜
董事会秘书 方吉鑫
成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田心社区金田路 35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 10 号
股票简称 智动力
股票代码 300686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地址 www.szcdl.com
电话 0769-89890150
传真 0769-89890151
邮政编码 523705
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
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
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经营范围
胶粘制品、不干胶、绝缘材料、散热材料、电子产品、五金制
品、塑胶制品、电子电气材料、精密组件、光电器件、电子功
能性器件的生产和销售(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普通货运(凭
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

4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发
行人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
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募集
资金投向、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决议
有效期作出决议。

发行人召开了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年9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
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年11月17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智动力精
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向深交所报送《深圳市智动力精密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

经主承销商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核查,上述投资者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关于发行对象的
相关规定,具备认购资格;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
5
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221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
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
下简称“《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书》的附件包含了《深圳市智动力精
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
单》”)等认购邀请文件。上述 221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非关
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15 家、基金公司 58 家、证券公司 24
家、保险机构 17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107 家等。其中,何慧清、深圳市远致瑞
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磐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锦绣中和
(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世景
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
公司、上海朝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
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宜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韶夏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乐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向深交所完成发行方案备案后至申购开始前的新增投资者。
《认购邀请书》主要包括本次发行选择发行对象、认购程序、确定发行价格、发
行对象及股数分配的具体程序和规则等内容。 申购报价单》主要包括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发行人最终确认的获配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
《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

经主承销商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
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认购邀请书发送范围的要求。

2020 年 12 月 23 日(T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本次最终获
6
配的投资者中,深圳远致富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已发送
《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
深圳市东方远致平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已发送《认
购邀请书》的投资者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已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广东恒健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具体认购主体;陈颖、王米红从已发送《认购邀请书》的
投资者上海朝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取了本次发行相关资料,并决定参与认购。
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也不存在“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①首轮申购阶段

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0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12:00,
主承销商共收到 11 份《申购报价单》。截至 12 月 23 日中午 12:00 前,7 家投资
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
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均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首轮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是否有效
(元/股) (万元)
19.81 18,000.00
深圳远致富海并购股权投资基
1 18.71 19,500.00 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71 20,000.00
18.80 19,998.00
2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79 19,999.00 是
17.59 20,000.00
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59 10,000.00 是
4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18.68 10,000.00 是
7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是否有效
(元/股) (万元)
司 18.25 10,000.00
17.80 10,000.00
17,99 7,000.00
5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7.79 9,000.00 是
17.59 10,000.00
6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61 5,450.00 是
20.00 5,012.00
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
7 18.18 5,012.00 是

17.66 5,012.00
8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70 5,000.00 是
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60 5,000.00 是
20.00 5,000.00
10 陈颖 19.00 5,000.00 是
18.00 5,000.00
深圳市东方远致平稳发展私募
11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7.90 5,000.00 是
合伙)

②追加申购阶段

由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2:00 首轮申购报价结束后,获配投资者累计有效
认购数量低于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投资者累计有效认购总金额未达
到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后决定
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4:00
向参与首轮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征询追加认购意向,优先确认其是否有增加认购本
次发行股份的意向,并通过邮件向其发送《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经
过上述追加认购后,累计有效认购数量低于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投
资者累计有效认购总金额未达到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向其他已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新增的其他投资者继续征询认购意向,并通过邮件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
等相关附件。《追加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发送后,主承销商相关人员与上述
投资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确认,上述投资者均确认收到《追加认购邀请书》
8
及相关附件。本次追加认购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6:00 之前。

追加申购阶段,主承销商共收到 3 份《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申购单》。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是否有效
(元/股) (万元)
1 王米红 17.59 5,000.00 是
2 珠海市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59 2,500.00 是
3 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59 2,000.00 是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61,327,440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
数量。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12 月 18 日。本次发行价
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7.59 元/股。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
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
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59 元/股。

(六)募资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8,749,669.6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 19,763,393.5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8,986,276.09 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9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720号),截至2020年12月28日16:00止,中信证券收
到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1,078,749,669.60元。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
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智动力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721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止,智动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61,327,440 股,发行价
格为 17.59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8,749,669.60 元,扣除本次发
行费用 (不 含税) 人民 币 19,763,393.51 元 后, 实际 募集资 金净 额为人 民币
1,058,986,276.09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61,327,44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997,658,836.09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湖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香
港)胡志明市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的签订。

截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专户金额(元) 用途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
769274392748 502,320,472.48
司深圳布吉支行 工厂建设项目、收购阿特
10
开户行 账号 专户金额(元) 用途
斯 49.00%股权项目、补
充流动资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
44250100003800002103 87,099,999.96
限公司深圳东湖支行 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
755921098510404 119,000,000.00
司深圳龙岗支行 工厂建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301012900559715 15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司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
39170188000091869 100,000,000.00
限公司深圳分行 工厂建设项目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61,327,440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月14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17.59 元/股,发行股数
61,327,44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78,749,669.6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深圳远致富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 11,370,096 199,999,988.64
(有限合伙)
2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370,096 199,999,988.64
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85,048 99,999,994.32
4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685,048 99,999,994.32
5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685,048 99,999,994.32
6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98,351 54,499,994.09
7 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49,346 50,119,996.14
8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42,524 49,999,997.16
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42,524 49,999,997.16
10 陈颖 2,842,524 49,999,997.16
11 王米红 2,842,524 49,999,997.16
12 深圳市东方远致平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842,524 49,999,997.16

11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 珠海市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71,787 24,129,733.33
合计 61,327,440 1,078,749,669.6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
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瑞信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
股比例将降低至 3.92%。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深圳远致富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深圳远致富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明路 291 号滨海明珠工业园 3 栋三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
91440300MA5FDF423A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
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
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经营范围
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
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
资。(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机关核准为准)。

深圳远致富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认购数量为
11,370,09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楼)X1301-G4974
法定代表人 张大伟

12
注册资本 4,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
91440000MA4UU4583C

股权投资与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
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
经营范围
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1,370,09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辉
注册资本 13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
9144030071093625X4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
经营范围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5,685,04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占峰
注册资本 3907020.846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
911100007109255774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
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
经营范围
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
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
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
13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5,685,048 股,股份限售期
为 6 个月。

5、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西段 125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奇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
91340700705094254A

一般经营项目:产业投资,新城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道
经营范围 路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筑材料采购与销售,房屋出租,
信息服务。(经营范围中涉及资质的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5,685,04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
91440300710922202N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098,35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注册地址
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骆佳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
914403003595284857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理财产品须通过信托
公司发行,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不得以公开
经营范围 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
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
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

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849,346 股,股份限售期
为 6 个月。

8、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 号阿里巴巴大厦 N1 座第 8
注册地址
层和第 9 层
法定代表人 祝瑞敏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
91440300717866151P

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经营范围
的其他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842,52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注册资本 14097.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 914400007528923126
15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842,52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陈颖

陈颖,住址为南京市玄武区文枢西路******,本次认购数量为 2,842,524 股,
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1、王米红

王 米 红 , 住 址 为 浙 江 省 温 岭 市 城 南 镇 校 前 路******, 本 次 认 购 数 量 为
2,842,52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2、深圳市东方远致平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深圳市东方远致平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园社区人民路 173 号龙鹏大厦 502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03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
91440300MA5GCE7B9T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
经营范围 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
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
投资咨询。(具体经营范围以商事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深圳市东方远致平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
数量为 2,842,52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3、珠海市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珠海市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652 号(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刘凯

16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
914404000567654087

一般项目: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
经营范围 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市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371,787股,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过程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4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
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
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
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17
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本次发行预案、发行方案的有关规定。发行人
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认购对象认购股份的登
记手续,以及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61,327,440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月14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智动力;证券代码为:300686;上市地点为: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13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预计上
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8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18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1 吴加维 境内自然人 47,879,986 23.42
2 陈奕纯 境内自然人 41,006,355 20.06
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
3 限公司-深圳市远致瑞信混改股 基金、理财产品等 10,430,520 5.10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
4 通中国风 1 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基金、理财产品等 6,590,200 3.22
券投资基金
5 云南智轩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4,258,325 2.0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
6 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基金、理财产品等 3,490,840 1.71
投资基金
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国元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 基金、理财产品等 2,540,200 1.24

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基金、理财产品等 1,996,903 0.98
-国元新经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陈晓明 境内自然人 1,994,748 0.98
10 方翠飞 境内自然人 1,290,380 0.63
合计 121,478,457 59.4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1 吴加维 境内自然人 47,879,986 18.02
2 陈奕纯 境内自然人 41,006,355 15.43
3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1,370,096 4.28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
4 司-深圳远致富海并购股权投资 基金、理财产品等 11,370,096 4.28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
5 限公司-深圳市远致瑞信混改股 基金、理财产品等 10,430,520 3.92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
6 基金、理财产品等 6,590,200 2.48
通中国风 1 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19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券投资基金

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5,685,048 2.14
8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5,685,048 2.14
9 云南智轩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4,258,325 1.6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
10 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基金、理财产品等 3,490,840 1.31
投资基金
合计 147,766,514 55.60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 61,327,44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后
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9,176,355 33.84% 130,503,795 49.1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248,445 66.16% 135,248,445 50.89%
三、股份总数 204,424,800 100.00% 265,752,240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吴加维、陈奕纯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9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
2019年度、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
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
比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前(元/股) 本次发行后(元/股)

20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20-9-30 /2019-12-31 /2020-9-30 /2019-12-31
基本每股收益 0.45 0.65 0.34 0.49
每股净资产 4.14 3.70 7.17 6.83
注:
1、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204,424,800股计算,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04,424,800股计算;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123,045.03 85,172.65 47,052.98 51,522.80
非流动资产 106,414.72 94,105.79 63,525.68 30,447.43

资产总额 229,459.75 179,278.44 110,578.66 81,970.23

流动负债 122,295.61 84,935.04 44,426.17 20,199.40

非流动负债 11,971.38 11,264.01 4,023.18

负债总额 134,266.99 96,199.05 48,449.35 20,199.40

股东权益 95,192.76 83,079.40 62,129.30 61,770.8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53,443.91 174,252.48 65,092.83 56,805.70

营业利润 14,355.55 17,467.94 234.44 4,176.08

利润总额 14,555.59 17,773.37 233.41 4,168.64

净利润 12,373.62 16,188.07 682.88 4,201.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159.28 12,927.42 682.88 4,201.61

21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8,352.11 8,916.91 78.42 4,206.66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6,133.42 14,861.51 2,960.28 1,314.69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6,168.39 -20,929.90 -32,179.07 -7,452.56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0,333.06 10,152.56 11,058.05 27,584.98
现金净增加额 10,202.46 4,027.88 -17,991.52 21,019.05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01 1.00 1.06 2.55

速动比率(倍) 0.76 0.74 0.75 2.13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51 53.66 43.81 24.6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59 47.53 35.57 26.94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18 5.91 4.65 5.78

存货周转率(次) 4.42 7.44 4.76 4.5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79 0.73 0.14 0.10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0.50 0.20 -0.87 1.6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5 0.65 0.03 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5 0.65 0.03 0.4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为接近。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资产
占比分别为62.86%、42.55%、47.51%和53.62%,主要由应收账款、存货构成。
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最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100%、

22
91.70%、88.29%和91.08%。

公司经营稳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三年一期资产总额、负
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规模均逐年上升。

2、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未发生重大变化,总体稳健。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55、1.06、1.00和1.01,速动
比率分别为2.13、0.75、0.74和0.76,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4.64%、43.81%、53.66%
和52.59%,公司资产负债率不断提升,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主要通过
债权融资方式筹措发展资金所致。

3、营运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78、4.65、5.91和3.18,整体
呈增长趋势,反映了较好的营运能力。

4、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研发实力雄厚、产品品质优异,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最近三年,公司
营业收入、净利润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3.84%、19.22%、22.37%和24.63%。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先进性,毛利率总
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5、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值且保持良好增
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大,主要系公司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加大工厂及生产线建设投资所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值,主要系
筹措满足业务扩张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所致。




23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 许阳、史松祥
项目协办人: 王成亮
项目组成员: 肖骁、陈拓、曾文煜、陈皓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联系电话 0591-86216516
传真 0591-87905702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炯
经办律师: 张炯、宋幸幸、张磊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联系电话 0755-88265117
传真 0755-88265537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所合伙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琼、王丹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联系电话 0755-82584500

传真 0755-82584508

(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所合伙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琼、王丹

24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联系电话 0755-82584500

传真 0755-82584508

(五)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所合伙人: 梅惠民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丁晓宇、戈芳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 1615 号 706 室-3

联系电话 0755-82584738
传真 0755-8258450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20年7月,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已指派许阳女士、史松祥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
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许阳:女,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负责
或参与新疆浩源IPO项目、西麦食品IPO项目、芯原股份IPO项目、兰太实业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雪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具有丰富的项目实际操作经
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史松祥: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曾负责或参与飞科电器、奥美医疗IPO,雅戈尔、新纶科技、劲嘉股份、腾邦国
际、美的集团、三峡水利、赢合科技、创维数字、亿纬锂能、齐心集团、奥拓电
子、英联股份再融资项目,美的集团IPO换股吸收合并美的电器并整体上市项目、
新纶科技发行股份收购千洪电子项目等。具有丰富的项目实际操作经验。在保荐

25
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
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
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
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募集说明书;

2、保荐承销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4、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5、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7、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文件;

9、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26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7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