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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10-18
上市公告书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8,554,68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30.72
元/股,将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规定,2016 年 10 月 20 日(即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
除权。
本次发行中 5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
起 12 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569,999,984.6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8,790,252.80 元,募集资金净额 551,209,731.84 元。
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LiXing General Steel Ball Co.,Ltd.
注册地址: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大道68号
法定代表人: 施祥贵
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7141344737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力星股份
股票代码: 300421
成立日期: 2000年12月12日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钢球制造、销售;滚子生产、销售;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
经营范围: 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
术的进口业务(以上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轴承、
通用机械及零配件、农机销售。
二、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力星股份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300 万股(若公司在首次
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发行的定
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择机确定并公告选择下列任一确定发
行价格的定价方式:(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2016 年 1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逐项审议通过
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
项。
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非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股不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300 万股。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2 号)的许可,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2,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
上市公告书
2016 年 9 月 21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向 21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 家证
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截至 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和已经
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58 名投资者,合计 114 名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
《认购邀请书》发送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
邮件方式进行确认,确认其已收到《认购邀请书》。
2、投资者认购情况
2016 年 9 月 26 日,共有 8 家认购对象在 8:30-11:30 反馈了《申购报价单》,
并在 13:00 前提供了附件清单。其余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视同放
弃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若投资者以证券公司资管产品、保险公司资管产
品、基金子公司产品等间接认购(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分级产品、定向资管产品
等),需分产品缴纳保证金”, “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划款凭证应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T+2 日)13:00 前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并保证履约保证金在 2016 年
9 月 26 日(T+2 日)12:00 前全额汇至本次发行申购款项缴款专用账户。”8 家认购
对象的《申购报价单》均有效,包括 5 家基金公司、1 家证券公司、1 家一般法人和
1 家合伙企业。
保荐人与发行人对所有《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统一的簿记建档,本次发行冻结
履约保证金共计 9,120.00 万元。
单位:元/股、元
序 申购价 应缴履约保 实缴履约保
询价机构名称 申购金额
号 格 证金 证金
1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2.01 114,000,000 0.00 0.00
2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52 114,000,000 0.00 0.00
广西铁路发展二期投资基金合伙
3 29.81 115,000,000 0.00 0.00
企业(有限合伙)
31.55 114,000,000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85 146,000,000 0.00 0.00
30.00 154,000,000
上市公告书
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12 150,000,000 22,800,000.00 22,800,000.00
6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72 115,000,000 0.00 0.00
32.20 114,000,000
7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65 114,000,000 0.00 0.00
30.00 114,000,000
32.60 120,000,000
8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2,800,000.00 22,800,000.00
30.40 120,000,000
注 1:《认购邀请书》约定:若投资者以证券公司资管产品、保险公司资管产品、基金子
公司产品等间接认购(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分级产品、定向资管产品等),需分产品缴纳保证
金。基金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
3、确定发行价格、认购对象及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要求,
发行人和保荐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30.72 元/
股,发行数量为 18,554,68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69,999,984.64 元,扣除股票发行
费用人民币 18,790,252.8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1,209,731.84 元,最终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获配投资者及其获配数量如下:
占发行后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价格 获配数量 锁定期
总股本比例
1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30.72 3,906,250 2.99% 12 个月
2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72 3,710,937 2.84% 12 个月
3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72 3,710,937 2.84% 12 个月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72 4,752,604 3.64% 12 个月
5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72 2,473,959 1.89% 12 个月
合 计 18,554,687 14.21%
4、缴款与验资
2016 年 9 月 27 日,海通证券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通
知其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 17:00 前将认购款划至海通证券指定的收款帐户。
截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 17:00,获配投资者向海通证券指定账户缴纳了认购款
项。
2016 年 9 月 30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上市公告书
(2016)457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海通证券为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内已收到力星股份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获配
的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 547,199,984.64 元,连同之前已收
到的有效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2,800,000.00 元,总计收到获配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
民币 569,999,984.64 元。
2016 年 9 月 30 日,海通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16 年 10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6)第 51039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力星股份已非公开发
行股票 18,554,68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9,999,984.64 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18,790,252.80 元后(其中:承销及保
荐费 18,000,000.00 元、审计验资费 300,000.00 元、律师费 471,698.11 元、发行登记
手续费 18,554.69 元),力星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1,209,731.84 元,其
中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及 股 本 人 民 币 18,554,687.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532,655,044.84 元。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方式 非公开发行
发行数量(股) 18,554,687
发行价格(元) 30.72
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 105.03%
发行价格与申购日前 1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 88.81%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是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确定发
行底价为发行期首日(即 2016 年 9 月 2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9.25 元/股。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
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等原
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0.72 元/股。
(五)募集资金总额
上市公告书
募集资金总额为 569,999,984.64 元。
(六)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18,790,252.80 元,包含承销费用、保荐费
用、律师费用、审计费用、发行登记手续费等。
(七)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1,209,731.84 元。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16 年 10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6)第 51039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力星股份已非公开发
行股票 18,554,68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9,999,984.64 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18,790,252.80 元后(其中:承销及保
荐费 18,000,000.00 元、审计验资费 300,000.00 元、律师费 471,698.11 元、发行登记
手续费 18,554.69 元),力星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1,209,731.84 元,其
中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及 股 本 人 民 币 18,554,687.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532,655,044.84 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
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取得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三、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上市公告书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要求,
发行人和保荐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对象为 5 家,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0.72 元/股,发行数量为 18,554,68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9,999,984.64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18,790,252.80 元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551,209,731.84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占发行后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价格 获配数量 锁定期
总股本比例
1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30.72 3,906,250 2.99% 12 个月
2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72 3,710,937 2.84% 12 个月
3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72 3,710,937 2.84% 12 个月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72 4,752,604 3.64% 12 个月
5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72 2,473,959 1.89% 12 个月
合 计 18,554,687 14.21%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邓召明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4 日
2、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250 号 2 幢二层 C220 室
法定代表人:朱灿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19 日
上市公告书
3、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60 室
法定代表人:葛伟忠
成立日期:2013 年 2 月 25 日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1 日
5、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 01:419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7 日
(三)发行对象的获配产品情况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鹏华资产松江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鹏华资产松江 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松江 5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鹏华资产松江 6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沃蓝天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盈科 2 号-鑫龙 185 号资产管理计划
3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基金-金龙 27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上市公告书
东海基金-金龙 28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金龙 29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多策略福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1018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贝塔定增六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紫金 7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富春山西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恒增鑫享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恒增鑫享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602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603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1069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玉泉奥凯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云锦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鼎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宏盈定增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了认购对象的股权状况、认购产品的资产委托人及其
最终认购方信息,确认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
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
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述各认购对象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在规定时间
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未来交易安排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
上市公告书
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对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银球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施祥
贵先生。
银球投资持有公司 3,603.6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2.18%,占发
行后股本总额的 27.6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施祥贵先生持有银球投资 56.93%的股份,为力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施祥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76.40 万股,其直接和间接合计
控制公司股份 4,48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40.00%,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34.32%。
综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制权状况也未发
生变化。
四、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
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非公开发行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
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
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暂行办法》、《非公开发行细则》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律师关于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
上市公告书
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暂行办法》及《非公开发行
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暂行办法》及《非公开发行
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邀请书》等法律文件的内容和形
式符合《暂行办法》、《非公开发行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合法、有效。
六、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2、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证券代码:300421;
3、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鹏华资
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获配投资者在锁定
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七、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 18,554,687 股;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发行人股东股
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000,000 62.50% 18,554,687 88,554,687 67.8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000,000 37.50% - 42,000,000 32.17%
股份总额 112,000,000 100.00% 18,554,687 130,554,687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14 日,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量(股)
1 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 36,036,000.00 32.18% 36,036,000
2 时艳芳 9,220,000.00 8.23% 9,220,000
3 施祥贵 8,764,000.00 7.83% 8,764,000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 5,588,800.00 4.99% 4,000,000
(有限合伙)
5 刘定妹 4,500,000.00 4.02% 4,500,000
6 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325,000.00 2.97% 3,325,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小
7 1,144,400.00 1.02%
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张烨 828,000.00 0.74%
9 王彩林 702,300.00 0.63%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期货-安
10 678,400.00 0.61%
盈金睿资产管理计划
合 计 69,443,672 63.20% 65,845,000
(三)本次发行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以截至
2016 年 9 月 14 日的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限售股份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1 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 36,036,000.00 27.60% 36,036,000.00
上市公告书
2 时艳芳 9,220,000.00 7.06% 9,220,000.00
3 施祥贵 8,764,000.00 6.71% 8,764,000.00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 5,588,800.00 4.28% 4,000,000.00
(有限合伙)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752,604.00 3.64% 4,752,604.00
6 刘定妹 4,500,000.00 3.45% 4,500,000.00
7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3,906,250.00 2.99% 3,906,250.00
8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10,937.00 2.84% 3,710,937.00
9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710,937.00 2.84% 3,710,937.00
10 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325,000.00 2.55% 3,325,000.00
合计 83,514,528.00 63.97% 81,925,728.00
(四)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均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现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
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动。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和 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
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16 年 1-6 月 5.06 8.57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5 年度 5.18 8.66
2016 年 1-6 月 0.24 0.20
每股收益(元/股)
2015 年度 0.48 0.41
八、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公司 2013-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 2016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
上市公告书
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1、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70,353.07 69,586.91 64,376.63 55,306.33
负债总额 13,646.97 11,597.66 32,212.26 23,449.22
所有者权益 56,706.11 57,989.24 32,164.37 31,857.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6,706.11 57,989.24 32,164.37 30,264.41
2、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3,933.20 47,810.48 47,098.62 42,411.11
营业利润 3,146.78 5,725.90 5,643.57 5,396.35
利润总额 3,201.46 6,348.23 6,316.84 6,024.03
净利润 2,636.86 5,416.26 5,373.97 5,134.61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36.86 5,416.26 5,238.10 4,977.48
3、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2.47 -654.68 7,106.95 3,328.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66.20 -254.07 -10,151.46 -5,118.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1 2,786.56 3,480.58 1,456.8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15.66 284.91 -327.15 -116.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1.56 2,162.72 108.92 -449.52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合并资产负债率(%) 19.40% 16.67% 50.04% 42.40%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26.66% 23.54% 54.66% 48.62%
流动比率 3.26 4.08 1.03 1.37
速动比率 2.26 2.80 0.65 0.92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综合毛利率(%) 25.43% 24.38% 24.69% 25.01%
上市公告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54 0.5046 0.6236 0.59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54 0.5046 0.6236 0.59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2313 0.4553 0.5556 0.5298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0.2313 0.4553 0.5556 0.5298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5% 10.36% 15.53% 16.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4.47% 9.35% 13.84% 14.90%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周转率 0.68 0.71 0.79 0.77
存货周转率 3.19 3.12 3.26 3.28
应收账款周转率 2.70 3.06 3.43 3.4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922 -0.0585 0.8461 0.396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707 0.1931 0.013 -0.0535
(二)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27.59 3.45% 4,339.15 6.24% 2,176.43 3.38% 2,602.87 4.71%
应收票据 2,950.45 4.19% 3,525.13 5.07% 2,716.18 4.22% 4,396.14 7.95%
应收账款 18,570.33 26.40% 16,936.62 24.34% 14,320.60 22.25% 13,138.85 23.76%
预付款项 673.61 0.96% 85.21 0.12% 222.68 0.35% 97.01 0.18%
其他应收款 10.35 0.01% - - 323.24 0.50% 166.93 0.30%
存货 10,869.95 15.45% 11,505.11 16.53% 11,651.06 18.10% 10,140.16 18.33%
其他流动资产 - - 183.51 0.26% - - - -
流动资产合计 35,502.28 50.46% 36,574.74 52.56% 31,410.19 48.79% 30,541.96 55.22%
非流动资产: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固定资产 26,026.75 36.99% 26,786.68 38.49% 26,968.96 41.89% 16,614.44 30.04%
在建工程 1,551.39 2.21% 919.75 1.32% 621.20 0.96% 3,131.66 5.66%
上市公告书
无形资产 4,731.42 6.73% 4,753.07 6.83% 4,852.92 7.54% 3,737.35 6.76%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5.46 0.66% 433.34 0.62% 232.08 0.36% 106.64 0.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75.77 2.95% 119.34 0.17% 291.29 0.45% 1,174.28 2.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850.79 49.54% 33,012.17 47.44% 32,966.45 51.21% 24,764.37 44.78%
资产总计 70,353.07 100.00% 69,586.91 100.00% 64,376.63 100.00% 55,306.33 100.00%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分 别 为 55,306.33 万 元 、 64,376.63 万 元 、
69,586.91 万元和 70,353.07 万元,逐年稳步上升。从资产结构来看,最近一期末,
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为 50.46%,非流动资产占比为 49.54%。近年来,因固定资产及
在建工程的增加,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占比呈上升趋势。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等组成。伴随公司
业务规模扩大,报告期应收款项有所增加,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报告期
内,公司存货保持稳定。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组成,总体上呈现逐
年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的结果。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00.00 43.97% 2,000.00 17.24% 20,000.00 62.09% 16,530.00 70.49%
应付票据 - - - - - - - -
应付账款 4,326.30 31.70% 6,080.97 52.43% 6,881.63 21.36% 5,080.84 21.67%
预收款项 10.95 0.08% 11.94 0.10% 13.40 0.04% 17.85 0.08%
应付职工薪酬 45.65 0.33% 97.10 0.84% 37.75 0.12% 127.23 0.54%
应交税费 131.26 0.96% 593.43 5.12% 324.25 1.01% 162.95 0.69%
应付利息 6.89 0.05% 2.66 0.02% 28.85 0.09% 27.93 0.12%
应付股息 - - - - 3,109.49 9.65% 225.00 0.96%
其他应付款 379.36 2.78% 170.78 1.47% 37.66 0.12% 93.76 0.40%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 - - -
流动负债
上市公告书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0,900.41 79.87% 8,956.88 77.23% 30,433.04 94.48% 22,265.56 94.95%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 -
递延收益 2,746.56 20.13% 2,640.78 22.77% 1,779.22 5.52% 1,183.66 5.0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46.56 20.13% 2,640.78 22.77% 1,779.22 5.52% 1,183.66 5.05%
负债合计 13,646.97 100.00% 11,597.66 100.00% 32,212.26 100.00% 23,449.22 100.00%
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大,长期负债金额较
小。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2015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负债总额有所下降。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3,933.20 47,810.48 47,098.62 42,411.11
营业利润 3,146.78 5,725.90 5,643.57 5,396.35
利润总额 3,201.46 6,348.23 6,316.84 6,024.03
净利润 2,636.86 5,416.26 5,373.97 5,134.61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36.86 5,416.26 5,238.10 4,977.48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于钢球和滚子产品的销售。目前,公
司产品种类包括 φ3.00mm~φ82.55mm 直径,G3~G60 级的精密轴承钢球和圆锥滚
子。经过在轴承钢球行业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客户基础。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随着产品销量的提高而增长,从 2013 年度的 42,411.11 万元上升到
2015 年度的 47,810.48 万元,上升了 12.73%,伴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由 2013 年的 4,977.48 万元增加至 2015 年度的 5,416.26 万元,上升
了 8.82%。
4、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上市公告书
合并资产负债率(%) 19.40% 16.67% 50.04% 42.40%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26.66% 23.54% 54.66% 48.62%
流动比率 3.26 4.08 1.03 1.37
速动比率 2.26 2.80 0.65 0.92
2014 年,中高端轴承钢球行业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在此背景下公司产
销规模和订单数量不断增加,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加速发展、扩大市场份额,公司
增加了信贷规模,造成期末负债金额较大,资产负债率提高。
2015 年 2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置换出前期投入的募投
项目资金并偿还了银行贷款,因此 2015 年以来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流动比率及
速动比率有所提高。
5、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周转率 0.68 0.71 0.79 0.77
存货周转率 3.19 3.12 3.26 3.28
应收账款周转率 2.70 3.06 3.43 3.43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运能力指标较稳定。
6、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2.47 -654.68 7,106.95 3,328.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66.20 -254.07 -10,151.46 -5,118.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1 2,786.56 3,480.58 1,456.8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15.66 284.91 -327.15 -116.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1.56 2,162.72 108.92 -449.52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整体较稳定,2014 年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较 2013 年上升显著,主要是当年回款情况较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快导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近年来公司不
上市公告书
断研发新产品、新增投建生产线丰富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高档精密钢球
生产车间工程,购买了用于扩大厂区面积的土地的使用权。此外,公司每年都会根
据业务发展需要投入适量资金,引进新设备或对原有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以提升工艺
水平或扩大产能,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呈上升趋势,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5,118.37 万元、-10,151.46 万元、-254.07 万元和
-3,066.20 万元。
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和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有所下降主要
系:公司会计师根据 2015 年 5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的《会计监管工作通
讯》(二 0 一五年第一期)关于会计专业技术问题研讨通报第五条的意见,2015 年
度对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从客户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再模拟
现金处理。受此影响,2015 年度现金流量表中,不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141,914,940.09 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背书转出的银行承兑汇
票 103,024,063.78 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背书转出的银行承
兑汇票 31,677,112.39 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性现金流主要是为筹措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而进行的
资金借入和债务偿还,以及为分配股利、偿付利息支付现金。2015 年 2 月,公司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置换出前期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并偿还了银行贷款,因此
2016 年 1-6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大。
九、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孙炜、戴文俊
上市公告书
项目协办人:陈城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周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958 号华能联合大厦 35 层
电话:021-68866494
传真:021-68866020
经办律师:张捷、张倩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电话:025-83311788
传真:025-83309819
经办注册会计师:诸旭敏、何卫明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电话:025-83311788
传真:025-83309819
经办注册会计师:诸旭敏、何卫明
十、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上市公告书
2016 年 9 月,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
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保荐机构)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海通证券已指派孙炜先生、戴文俊女士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
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孙 炜 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于 2006
年开始一直任职于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主要从事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公司再
融资工作。曾担任了建设银行配股项目、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
目、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
目的保荐代表及 ST 澄海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曾参与并完成了北京
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新疆金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09 年次级债项目;主办和参与完成了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
戴文俊 女士: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于 2004
年 10 月开始一直任职于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主要从事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公
司再融资工作。期间主要项目有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及该公司公开
增发新股项目,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新股项目,浙江道明光学股份
有限公司 IPO 项目,担任保荐代表人项目有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
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力星股份的发行
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力星股
份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
核。
保荐机构认为:力星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上市公告书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无。
十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2、承销及保荐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4、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5、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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