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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华科技: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12-0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丁敏华) (洪 军) (郭援越)
(杨 光) (刘峥嵘) (王 溅)
独立董事签字:
(刘晓松) (刘国平)
(甘为民)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6,949,150 股
2、发行价格:13.57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37,099,965.5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629,354,682.47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46,949,150 股,将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
通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本次发行结束后,在上述股
份限售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
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持有的本次认购的股份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售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 义
除非另有所指,本报告所出现的专用术语、简称遵照本释义的解释。
炬华科技、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书、本公告书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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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指 炬华科技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炬华科技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炬华科技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炬华科技公司章程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
发行对象、发行特定对象、认购方、
指 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鹏华资
认购对象
产管理有限公司
炬华科技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46,949,150 股 A 股股票的行为
募集资金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非公开发行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
元、万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均分别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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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Sunrise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炬华科技
公司股票代码:300360
成立时间:2006 年 4 月 6 日
上市时间:2014 年 1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 9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 9 号
注册资本:36,267 万元
邮政编码:311121
联系电话:0571-89935881
传真号码:0571-89935899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unrisemeter.com
公司电子信箱:sunrise@sunrisemeter.com
法定代表人:丁敏华
董事会秘书:姜干才
所属行业:仪器仪表制造业(C40)
主营业务:能源计量仪表和能源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设备、智能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产品、电能表元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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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零部件、低压配电计量箱、低压电力成套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配件、电力
监测及控制设备、配网自动化设备、电力通信设备、逆变电源、交直流电源、储能
电源设备、仪器仪表及检定装置、智能水表、燃气仪表及设备、暖通仪表及设备、
环境监测仪器仪表、流量仪表、物联网传感器及通讯设备、水电气热计量自动化管
理终端、云平台的水、电、气、热等能源收费服务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
(计量器具制造详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智能电网系统集成,售电服务(凭
许可证经营),配电网、电力设施、充电设施、光伏发电等电力工程的投资建设及
设计、安装、施工和运维,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软硬件、信息技术产品、集成电
路、电子元器件、仪表及设备、水暖产品、管材管件、阀门、机电设备的销售、数
据信息服务与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代理销售,经营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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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股份类型为境内非公开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和《关
于本次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有关的议案。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议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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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有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1、2017 年 1 月 1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
2、2017 年 7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992 号),核准炬华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本次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和追加认购邀请书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21 家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已经提交认购意向
书的 13 家投资者送达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以信件方式向前 20 大股东中无关联关系的 9 名股
东送达了《认购邀请书》,并经过律师见证;其余 11 名股东即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
司、丁敏华、洪军、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郭援越、杨光、刘峥嵘、姜干
才、包俊明、王蕾、周芬因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故未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
2017 年 11 月 16 日(T 日)上午 8:30-11:30 接受认购对象的报价。
由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束后,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统计,获
配投资者认购股份数量低于批文核准数量、认购资金未达到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
额且认购家数少于 5 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向 21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和
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13 名投资者送达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信件方式向前 20
大股东中无关联关系的 9 名股东送达了《追加认购邀请书》,并经过律师见证。其
余 11 名股东即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丁敏华、洪军、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郭援越、杨光、刘峥嵘、姜干才、包俊明、王蕾、周芬因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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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故未向其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2017 年 11 月 16 日(T 日)下午 14:30-17:30
接受认购对象追加报价。根据《认购邀请书》以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约定的程序、
原则和簿记建档的情况,确定了本次发行的初步结果。
2、发行价格及确定依据
(1)申购统计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共有 1 家认购对象在 8:30-11:30 反馈了《申购报价单》,
并在 13:00 前提供了附件清单。其余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视同放
弃参与本次申购。申购报价单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应缴履约保证金 实缴履约保证金
询价机构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
1 13.57 24,968.80 3,000.00 3,000.00
海)有限公司
根据首轮投资者询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的配售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57 元/股。首轮配售数量 18,349,299 股,首轮募集资金总额 248,999,987.43 元,
未达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决定启动追加认购,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以确定的价格,即 13.57
元/股,同时根据不超过 4,700 万股的核准发行股数,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不超过 63,779 万元,在 2017 年 11 月 16 日,向投资者发送了追加认购邀请
书,继续确认追加认购意向。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共有 3 家认购对象在 14:30-17:30 反馈了《追加申购单》,
并在 18:00 前提供了附件清单。其余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视同放
弃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申购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应缴履约保证金 实缴履约保证金
询价机构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7 12,810.00 - -
2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57 13,000.00 - -
3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57 13,000.00 1,900.00 3,000.00
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1 家《申购报价单》有效,
包括 1 家一般法人;3 家《追加申购单》有效,包括 2 家基金公司、1 家一般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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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与发行人对所有《申购报价单》及《追加申购单》进行了统一的簿记建档,
本次发行冻结履约保证金共计 6,000 万元。
申购报价单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同一报价按照认购数
量从大到小排列):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应缴履约保证金 实缴履约保证金
序号 询价机构名称
(元/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3.57 24,968.80 3,000.00 3,000.00
2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57 13,000.00 - -
3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57 13,000.00 1,900.00 3,000.00
4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7 12,810.00 - -
注: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除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免缴履约保证金
外,其余参与本次认购的对象均需缴纳履约保证金,认购对象参加本次申购应缴纳的履约保证
金合计为 4,900 万元,实缴保证金 6,000 万元。
参与首轮认购的对象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
的附件清单,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申购金额中 68.8 万元为非 100 万
元的整数倍,为无效申购,其余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
《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其申购报价合法有效。
参与追加认购的对象均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追加申购单》
及完整的附件清单,其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追加认
购邀请书》的约定,其申购报价合法有效。
参与本次认购的对象均在《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
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公司和个人名单内。
参与本次认购的所有私募投资基金已在 2017 年 11 月 15 日(T-1 日)下午 17
时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规规定完成私募基
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2)发行价格及确定依据
发行人和海通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统
计,按照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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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 元/股。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量,最终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为 46,949,150 股。
3、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
本次炬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申购阶段的工作后,确定发行价格为 13.57
元/股,发行人及炬华科技确定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 46,949,150 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637,099,965.5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名单及配售股份数量见下
表:
序 认购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认购对象
号 (元/股) (股) (元) (月)
1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3.57 18,349,299 248,999,987.43 12 个月
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7 9,439,941 128,099,999.37 12 个月
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57 9,579,955 129,999,989.35 12 个月
4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57 9,579,955 129,999,989.35 12 个月
合计 - 46,949,150 637,099,965.50 -
三、发行时间
日期 主要工作内容 停牌安排
2017 年 6 月 23 日 领取核准批文
保荐人(主承销商)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相关文件
2017 年 11 月 13 日 正常交易
发行方案经证监会确认后,在律师的见证下向投资者
(T-3 日,周一)
发出《认购邀请书》
2017 年 11 月 14 日~
发行期首日
2017 年 11 月 15 日
联系询价对象
(T-2 日~T-1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周二~周三)
认购对象进行报价(8:30-11:30),12:00 前保证金到
账,律师全程见证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询价结果簿记建档、初步确定
发行对象
2017 年 11 月 16 日 向投资者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优先满足已参与 股票停牌
(T 日,周四) 询价投资者认购意向
追加认购对象进行报价(14:30-17:30),16 点 30 分前
保证金到账,律师全程见证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追加认购询价结果簿记建档、
初步确定发行对象
保荐人(主承销商)向证监会报送认购情况相关文件
2017 年 11 月 17 日
经证监会同意后,向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T+1 日,周五)
退还未获配投资者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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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1 月 20 日
发行对象做缴款准备
(T+2 日,周一)
2017 年 11 月 21 日 发行对象按《缴款通知书》要求进行缴款、签署认购
(T+3 日,周二) 协议
2017 年 11 月 22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募集资金划入
(T+4 日,周三) 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017 年 11 月 23 日
募资资金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T+5 日,周四)
2017 年 11 月 24 日 股票复牌
保荐人(主承销商)向证监会报送备案材料相关文件
(T+6 日,周五)
2017 年 11 月 27 日
办理股份登记
(T+7 日,周一)
2017 年 12 月 5 日 取得股权托管证明
(T+12 日,周二) 向深交所报送上市申请文件
2017 年 12 月 8 日
刊登非公开发行结果相关公告
(L 日,周五)
注:T 日为认购对象报价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询价发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6,949,150 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 2017 年 11 月 14
日。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簿记,
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基本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3.57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3.57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13.57 元/股,相当于发行期首
日 前 二 十个 交 易 日公 司 股 票均 价 的 90.00% ,相当 于 发 行底 价 13.57 元/ 股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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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七、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37,099,965.50 元。
八、发行费用总额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 7,745,283.03 元。
九、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29,354,682.47 元。
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17 年 11 月 2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17)
第 6279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止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 15 时,海通证券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获配的投资者缴
纳的资金人民币 637,099,965.50 元,其中,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
637,099,965.50 元,溢缴款 0 元。
2017 年 11 月 22 日,海通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5,660,377.36 元后的资金 631,439,588.14 元划转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2017 年 11 月 2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7〕466
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上述人民币 631,439,588.14 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
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084,905.6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9,354,682.47 元,
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6,949,150.00 元,余额人民币 582,405,532.47 元计入资本公
积。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将根据《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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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
十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十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有效认购对象为 4 家,发行对象为 4 家,发行价格为 13.57 元/股,发行数
量为 46,949,15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1 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法定代表人:童威
经营范围: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7,000.00 万元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9 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2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3、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9 月 19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4、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4 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邓召明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主要股东(包括但不限于 5%以上股
东、前 10 大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
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
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1、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1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3.57 24,968.80
2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57 13,000.00
3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57 13,000.00
4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7 12,810.00
2、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认购对象
号 (股) (元) (月)
1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8,349,299 248,999,987.43 12 个月
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39,941 128,099,999.37 12 个月
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579,955 129,999,989.35 12 个月
4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579,955 129,999,989.35 12 个月
合计 46,949,150 637,099,965.50 -
3、发行对象的获配产品情况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华安资产-智盈 25 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资产-智
1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盈 29 号资产管理计划
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汇享合崟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华润信托-增利 5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4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恒盈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最终获配投资者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以直接
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前述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承销商亦未通
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
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备案。综上所述,前述最终配售对象不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
内,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均已承诺:“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
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或其所管理的产品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定增
股份。”。
十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炬华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
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
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
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配售
对象均已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内,其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
退出合伙,或其所管理的产品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定增股份,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十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相关股份认购协议
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发行过
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全
额缴纳认购资金,并经有关验资机构验资;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
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46,949,150 股,登记手续已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
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炬华科技;证券代码为:300360;上市地点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时间
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362,670,000 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1 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 93,420,000 25.76
2 丁敏华 47,175,000 13.01
3 洪军 15,828,114 4.36
4 余钦 14,790,720 4.08
5 郭援越 10,374,720 2.86
6 杨光 10,344,723 2.85
7 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950,000 2.74
8 刘峥嵘 7,889,223 2.18
9 姜干才 5,661,723 1.56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5,599,784 1.54
(二)本次发行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2017 年 12 月 1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受理登记托管手续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持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股份数量(股)
1 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 22.81 93,420,000 -
2 丁敏华 11.52 47,175,000 46,710,000
3 洪军 3.86 15,828,114 11,871,085
4 余钦 3.61 14,790,720 -
5 郭援越 2.53 10,374,720 7,781,040
6 杨光 2.53 10,344,723 7,758,542
鹏华资产-工商银行-温州瑞崟投
7 2.34 9,579,955 9,579,955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建信基金-杭州银行-华润深国投
8 信托-华润信托增利 51 号单一 资 2.34 9,579,955 9,579,955
金信托
创金合信基金-浦发银行-粤财信
9 2.30 9,439,941 9,439,941
托-粤财信托-菁英 158 期单一资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持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股份数量(股)
金信托计划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宁波梅
10 山保税港区澜盛鼎耀股权投资合 2.24 9,174,650 9,174,65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2,67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6,949,15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9,619,15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类别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92,819,512 25.59 139,768,662 34.12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269,850,488 74.41 269,850,488 65.88
股份总数 362,670,000 100.00 409,619,150 100.0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46,949,150 股,本次发行前后,全面摊薄后最近一年和最近
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如下: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9 月/2017 年 9 月 30 日
股东类别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0.71 0.62 0.33 0.29
的每股收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60 3.19 3.78 3.35
的每股净资产(元)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 2014-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 2017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181,839.66 179,530.91 162,013.81 148,870.72
负债总额 44,248.69 48,726.24 53,884.80 62,622.59
少数股东权益 327.06 328.86 -0.01 -
所有者权益 137,590.98 130,804.68 108,129.02 86,248.1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70,820.74 119,399.78 108,683.64 98,832.50
营业利润 12,261.62 28,074.59 25,851.14 24,018.45
利润总额 14,240.32 30,318.85 27,587.66 25,045.89
净利润 11,990.25 25,548.85 23,613.28 21,388.7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47.72 24,047.58 16,077.61 17,579.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56.55 -14,286.61 -23,056.04 -38,002.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61.19 -4,935.66 -3,974.08 20,191.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765.41 4,990.13 -11,014.22 -240.88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7.0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2017 年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9 月
流动比率 3.33 2.95 2.88 2.30
速动比率 2.91 2.53 2.25 1.6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24.75 26.88 32.40 41.57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4.33 27.14 33.26 42.0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48 2.76 2.98 3.23
存货周转率(次) 2.42 2.8 2.03 2.19
每股净资产(元) 3.78 3.60 4.47 3.57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017.0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2017 年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9 月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38 0.66 0.66 0.7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9 0.14 -0.46 -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基 本 0.33 0.71 0.66 0.60
每股收益(元) 稀 释 0.33 0.70 0.65 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全面摊薄 8.94 21.63 24.58 28.62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8.94 21.63 24.58 28.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 本 0.30 0.67 0.62 0.58
每股收益(元) 稀 释 0.30 0.66 0.62 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全面摊薄 8.08 20.41 23.21 27.49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8.08 20.41 23.21 27.49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合计 147,191.35 143,747.89 151,600.17 139,504.3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648.32 35,783.02 10,413.65 9,366.39
资产总额 181,839.66 179,530.91 162,013.81 148,870.72
流动资产/资产总额 80.95% 80.07% 93.57% 93.71%
非流动资产/资产总额 19.05% 19.93% 6.43% 6.29%
公司 2014 年以来持续盈利且业务发展较快,故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
额持续增长,且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均在 80%以上。发行人流动资产
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商誉、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存在较大幅度上升、流动资产占
资产总额的比例存在较大幅度下降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发展壮大的同
时,自 2015 年起公司开始积极寻求外延式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市场化并购和对
外投资,期间分别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确认商誉以及对外投资形成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以及对部分收购公司确认可辨认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合计 44,199.01 48,676.56 52,599.33 60,575.99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68 49.68 1,285.47 2,046.60
负债总额 44,248.69 48,726.24 53,884.80 62,622.59
流动负债/负债总额 99.89% 99.90% 97.61% 96.73%
非流动负债/负债总额 0.11% 0.10% 2.39% 3.27%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呈下降趋势,且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
负债,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构成比例较为稳定。
3、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17.0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3.33 2.95 2.88 2.30
速动比率 2.91 2.53 2.25 1.68
资产负债率(合并) 24.33% 27.14% 33.26% 42.07%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合并)
林洋能源 1.81 1.71 34.59%
科陆电子 1.05 0.85 77.15%
海兴电力 5.59 5.16 20.67%
平均 2.82 2.57 44.14%
发行人 2.95 2.53 27.1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较高,资产负债率较低,偿债
能力较强。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
差异。
4、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48 2.76 2.98 3.23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存货周转率(次) 2.42 2.80 2.03 2.19
2016 年度,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林洋能源 2.32 5.88
科陆电子 1.33 2.37
海兴电力 3.77 3.77
平均 2.47 4.01
发行人 2.76 2.80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大致相当。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公司未发生产品积压
的情况;存货系公司自主生产经营需要,存货周转率处于合理水平。
5、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70,820.74 119,399.78 108,683.64 98,832.50
营业成本 47,525.17 75,703.92 72,371.91 64,150.12
营业利润 12,261.62 28,074.59 25,851.14 24,018.45
利润总额 14,240.32 30,318.85 27,587.66 25,045.89
净利润 11,990.25 25,548.85 23,613.28 21,388.77
归属于母公司
11,992.04 25,549.01 23,613.30 21,388.77
所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33 0.71 0.66 0.60
(扣非前)(元)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在能源计量仪表行业的技术影响力,持续提升公司技
术、质量和服务,努力服务于电力行业,积极拓展“用户端”能源需求侧服务业务,
为保障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盈利能力指标总体
保持稳步增长趋势,盈利能力持续提高。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毛利率保持在 35%
左右,营业利润率保持在 23%以上,净利润率保持在 21%以上,较为稳定。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017 年 1-9 月,公司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润率出现下降,主要原因系公
司业务受行业需求周期性波动影响,整体营业收入减少;上游部分原材料价格大幅
上涨;公司积极布局“用户端”能源需求侧服务业务导致销售费用增长过快所致。
6、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3,847.72 24,047.58 16,077.61 17,579.82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14,856.55 -14,286.61 -23,056.04 -38,002.72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5,661.19 -4,935.66 -3,974.08 20,191.91
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额随着营业规模的扩大而稳步增加。报告期
内,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系为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
根据当时情况购买或赎回理财产品以及收回或存入一定期限的定期存款。报告期内,
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吸收投资,其中 2014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
公司当年实现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及公司收到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认购
款。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股利分配,2014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
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上市中介费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保荐代表人: 周磊、陈金林
项目协办人: 晏璎
项目组成员: 王祺彪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63411312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吴明德
经办律师: 章晓洪、李波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联系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三)会计师事务所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 胡少先
经办会计师: 吕苏阳、陈勃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 胡少先
经办会计师: 赵海荣、章伟杰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7 年 11 月,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炬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书》。
海通证券已委派周磊先生、陈金林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的保荐
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周磊先生: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2011 年起于海通证
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至今,曾主持或参与永创智能非公开发行项目、炬华科技非公
开发行项目、天元宠物 IPO 项目、天夏智慧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索芙特非公开发行
项目、厦门国贸可转债项目、浦东建设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鲍斯股份 IPO 项目等。
陈金林先生: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
2006-2010 年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1 年加入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
曾担任鲍斯股份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主办人、鲍斯股份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主办人、鲍斯股份创业板 IPO 项目协办人,曾参与炬华科技创业板 IPO 项目等。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
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中,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
记和备案的产品之情形,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
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之规定,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的认定条件,可参与炬华科技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购。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
晏 璎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周 磊 陈金林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周 杰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新增股份变动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
人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新增
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吴明德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章晓洪 李 波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暨上
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
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上
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吕苏阳 陈 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暨上
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证报告》的内容无
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上
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海荣 章伟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炬华科技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
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
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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