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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1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证券代码:300297 公告编号:2018-135




.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luedon 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ies Co.,Ltd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慧路16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黄浦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股份”、“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18 年 8 月 9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的《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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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蓝盾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1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3,800.00 万元(538.00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3,800.00 万元(538.00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9 年 2 月 1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18 年 8 月 13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
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信用等级为 AA。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联
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进行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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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
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538.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53,8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3,8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3,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盾转债”,债券代码“123015”。

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蓝盾信息安全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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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luedon 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ies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07689817C
注册资本:1,175,061,904 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慧路 16 号
邮政编码:510663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自编 1 栋 2101
邮政编码:510665
联系电话:020-85639340
传真:020-85639340
法定代表人:柯宗贵
成立日期:1999 年 10 月 29 日
股份公司整体变更日期:2009 年 8 月 11 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蓝盾股份
股票代码:300297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布线,承接网络工
程建设项目,信息技术、数码技术开发、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网络安全
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
报警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维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
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电源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
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房维护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房设计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计算机和辅助设
备修理;电子产品设计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制造;(具体经营范围以章程内
实际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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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公司前身为广东天海威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0 月 29 日。2009
年 8 月 11 日,广东天海威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截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
净资产 12,573.66 万元为依据,折为股本 6,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余 6,073.6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蓝盾股份。

(二)公司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增资至 7,350 万(2009 年 12 月)

2009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宝
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瑞华信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股本由 6,500 万股增加至 7,350 万
股。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1,225 万元,其中 35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 875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050 万元,其中 3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 75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深圳瑞华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700 万元,其中 2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 50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变更为 7,350 万股。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2 年 3 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41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4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为 9,800 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51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蓝盾股
份”,股票代码“300297”。

3、分派股票股利(2013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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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2012 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 9,8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派现金股利 0.6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588.00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9,600 万股。

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5 年 4 月)

2015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张远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56
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炜科技 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合计发行 24,610,235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20,610,235 股。

5、分派股票股利(2015 年 5 月)

201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分红前总股本 220,610,2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0.1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12 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自 220,610,235 股增加至
485,342,517 股。

6、分配股票股利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5 年 9 月)

2015 年 9 月 11 日,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公告的《2015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总股本 485,342,51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该次权益分派分配方案实施后,
公司总股本自 485,342,517 股增加至 970,685,034 股。

7、授予限制性股票(2016 年 3 月)

2016 年 3 月 21 日,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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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发行人发布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等议
案,发行人向 2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9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自
970,685,034 股增加至 978,585,034 股。

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6 年 4 月)

2016 年 4 月 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16 号”《关于核准蓝
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合计发行 196,870,870 股新增股份。该次发行完
成 新 增 股 份 之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 公 司 总 股 本 自 978,585,034 股 增 加 至
1,175,455,904 股。

9、回购和注销限制性股票(2017 年 7 月)

2017 年 4 月 24 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该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206 人,可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6.2 万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5 月
15 日;因离职不予解锁的激励对象 8 人,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9 万股将根据
规定实施回购注销。2017 年 7 月 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后,股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214 人变为 206 人,公司总股本自 1,175,455,904
股变更为 1,175,365,904 股。

10、回购和注销限制性股票(2018 年 7 月)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完毕,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7.89 元/股调整为 7.86 元/股;本次符合解锁
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84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8.6 万股,本次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因离职不予解锁的激励对象 22
人,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30.40 万股将根据规定实施回购注销。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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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206 人变为 184
人,公司总股本由 1,175,365,904 股变更为 1,175,061,904 股。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成立于 1999 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网络信息安全领域,以“国际一
流的信息安全企业”为战略远景,致力于成为我国智慧安全的领导者。公司构建
了以安全产品为基础,覆盖安全方案、安全服务、安全运营的完整业务生态,为
各大行业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同时,公司也瞄准了信息安
全外延不断扩大的趋势,通过“自主研发+投资并购”双轮驱动的方式,持续推
进“大安全”产业发展战略,并以“技术升级”、“空间拓展”、“IT 层级突破”
三个维度为主线进行布局,构建了完整的“大安全”产业生态版图。

1、安全及安防产品

信息安全产品方面,公司创建性地提出了“主动、自动、联动”的“动立方”
产品理念,并形成了完整的“智慧安全”产品体系。从产品类型来看,公司的安
全产品涵盖了云安全、边界安全、应用安全、审计安全、安全管理、物理空间安
全等类型,各项产品均通过国家公安、安全、保密、军队等权威主管部门检测认
证,并实现了全线安全产品的人工智能化。

2、安全及安防方案

随着我国信息化及互联网化的深入发展,客户对信息安全的需求已不仅仅停
留在安全产品堆叠的层面,更需要把安全作为系统搭建的基础及核心考虑因素之
一,从而构建智能、联动、全面、可感知的整体安全防护体系。同时,随着虚拟
化、云计算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安全行业的竞争逐渐从安全产品的竞争发展成
为安全能力及安全解决方案的竞争。公司作为国内最早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提供
商之一,通过多年来的行业积累,以行业最佳实践和国际标准为基础,组建了蓝
盾解决方案中心,全面推进“解决方案驱动”的新模式,将公司的行业经验、产
品研发经验与客户需求进行提炼,结合新技术的应用,形成以解决行业发展需求
为基础的最佳安全解决方案。公司目前已在政府、公安、教育、军工、医疗、电
信、金融、交通、电力、制造、税务、环保、运营商等十多个行业以及等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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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保护、数据安全、网站安全、应急管理、区域信息化、安全教育校企合作、
安全整体外包服务、安全综合管理等应用领域形成成熟的一站式安全解决方案,
并通过行业化营销的方式,在各大行业迅速渗透。

3、安全及安防服务

信息安全服务方面,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包括紧急响应服务、等
级保护、网络安全评估、系统集成与安装服务、软件开发服务、技术支持、远程
监控服务、网络防病毒服务、安全管理策略服务、安全培训服务、安全信息通告
服务、安全巡检服务、数据库专项服务、安全加固服务、ISO27000 体系建设服
务、业务流评估服务、体系建设咨询、安全事件处置和应急预案服务等全方位的
专业安全服务。此外,公司依托完整的云安全系列产品,将不断完善云安全运营
服务体系,通过建设一站式安全云计算体系,全方位升级公司的云端安全防护服
务能力水平,并通过自建以及与 IDC、电信运营商合作运营等模式,将云计算解
决方案能力及云安全服务能力打造为公司的核心能力之一。

4、电子商务推广运营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经电商及汇通宝作为公司电子商务推广运营服务业务的
运营主体,利用互联网搭建的电子商务网络及平台向以油品零售商户、商场、超
市、餐饮、汽车服务等其他商户提供网络营销、运营管理、客户管理以及积分管
理等一系列推广运营服务,目前其业务范围已经覆盖广东、福建、上海、湖北、
湖南等多个省市。基于为合作商户提供的推广运营管理等服务,中经电商会在结
算期间内根据其用户消费的商品数量/金额按一定的结算标准自合作商户结算取
得服务费收入。

四、发行前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1,175,061,904 股,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9,548,623 35.70%

2 非限售条件股份 755,513,281 64.30%

股份总数 1,175,061,904 100.00%


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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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持股数量 限售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股份性质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 柯宗贵 境内自然人 15.23% 179,008,904 134,256,678
非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 柯宗庆 境内自然人 15.14% 177,952,544 133,464,408
非限售条件股份
深圳市博益投资 境内一般法
3 9.74% 114,400,000 - 非限售条件股份
发展有限公司 人
中经汇通有限责 境内一般法
4 9.58% 112,515,042 112,515,0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任公司 人
华鑫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华鑫信 基金、理财
5 2.36% 27,674,259 - 非限售条件股份
托国鑫 27 号集 产品
合资金信托计划
萍乡市瑞兴达投
境内一般法 有限售条件股份
6 资管理合伙企业 1.47% 17,234,924 12,064,447
人 非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合伙)

7 田泽训 境内自然人 1.23% 14,470,746 - 非限售条件股份

鹏华资产-浦发
银行-华宝信托 基金、理财
8 1.08% 12,704,224 - 非限售条件股份
-华宝-银河 6 产品
号集合资金信托
国海证券股份有 境内一般法
9 1.02% 12,042,825 - 非限售条件股份
限公司 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 张远鹏 境内自然人 0.91% 10,682,781 8,012,086
非限售条件股份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柯宗贵、柯宗庆。

柯宗庆:男,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 7 月至今任蓝盾股份董事长。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柯宗庆持有公司 15.14%
股份。

柯宗贵: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 7 月至今任蓝盾股份董事、总裁,2010 年 4 月至今任蓝盾股份副董事长。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柯宗贵持有公司 15.23%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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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53,800.00 万元(538.0000 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 1,001,025 张,即 10,010.25 万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8.61%。

3、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3,800.00 万元。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
额不足 53,8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 1,001,025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8.61%。网上投资者最终
缴款认购的数量为 2,961,952 张,即 29,619.52 万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5.05%。
因此,主承销商包销金额合计为 14,170.23 万元,包销比例为 26.34%。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量比例(%)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17,023 26.34
2 柯宗庆 500,000 9.29
3 柯宗贵 400,000 7.43
4 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管理有公司 2,247 0.04
5 张锦标 1,602 0.03
6 程晓 1,507 0.03
7 马春来 1,163 0.02
8 汪永明 914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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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黄婉华 668 0.01
10 何艳 660 0.01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1,348.11 万元,具体包括:
承销及保荐费用 1,100.00 万元
会计师费用 72.64 万元
律师费用 113.21 万元
资信评级费 56.60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 5.66 万元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53,800.00 万元,原股东优先配售 1,001,025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8.61%。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
行,网上投资者最终缴款认购 2,961,952 张,即 29,619.52 万元,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 55.05%。主承销商包销数量合计为 1,417,023 张,包销金额为 14,170.23 万元,
包销比例为 26.34%。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1,166 万元,含税)后的余额
52,634.0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入账账号为 020900131400188、开户银行为江西银行
广州越秀支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大
华验字[2018]000481 号”《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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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3 月 7 日和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
时)会议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
关修订议案。

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本次可转债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63 号)核准。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53,800.00 万元。

4、发行数量:538.0000 万张。

5、上市规模:53,800.00 万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3,8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52,634.00 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发行
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53,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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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投入金额

1 蓝盾大安全研发与产业化基地 102,244.75 37,700.00 2017-611205-65-03-023575

2 补充流动资金 16,100.00 16,100.00 不适用

合计 118,344.75 53,800.00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020900131400188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陵园西路支行 3602013629200125442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富力中心支行 120905535110666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广州分行 629172453012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科韵路支行 15000094710312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1、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总
额为 53,800.00 万元。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18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
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

5、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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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
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18年8月13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8月17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年2月18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4
年8月1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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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7.8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7.89 元/股(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
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7.41 元/股
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
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
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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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00%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
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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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
面面值上浮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00%(含130.0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11、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0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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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
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
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
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
使附加回售权。

12、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申请转股的转股数量;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
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
期应计利息。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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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情况

联合信用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
债券信用评级为AA级,展望评级为稳定。

四、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在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2)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15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
站上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和会议召开方式;
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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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
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4)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以及送达时间和地点;
5)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6)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五、本次发行相关保荐机构、律师、审计验资和评级机构

1、保荐机构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9 楼

联系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 朱保力、袁若宾

项目协办人: 陈源

项目组成员: 耿世哲


2、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利国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联系电话: 010-66090088

传真: 010-66090016

经办律师: 周涛、桑健


3、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梁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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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10-58350011

传真: 010-58350006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晓辉、熊玲


4、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负责人: 万华伟

注册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 PICC 大厦 12 层(100022)

联系电话: 010-85172818

传真: 010-85171273

经办评级人员: 刘薇、李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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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担任信用评级机
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进行跟踪评级。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1、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的债券为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3 亿元公司债券,具体情
况如下:

(1)发行决议和备案情况

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
公开发行 3 亿元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
行 3 亿元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1 月 22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授权的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对本期债券备案通过。

(2)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债券名称: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简称“16 蓝盾债”。

发行规模:人民币 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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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 7.8%。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起息日:2016 年 1 月 15 日。

付息日: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9 年的 1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担保方式:公司实际控制人柯宗庆、柯宗贵二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本期债券无评级。

2、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4.51 7.57 8.82 8.72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四、本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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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偿债措施
公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
评级,评级结果为 AA 级,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每年
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一次跟踪信用评级,公司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
级和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
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
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8.3.31/2018 2017.12.31/2017 2016.12.31/2016 2015.12.31/2015
财务指标
年一季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流动比率 1.43 1.66 2.32 1.66

速动比率 1.35 1.59 2.25 1.55

资产负债率 48.50% 50.67% 42.81% 44.12%

利息保障倍数 4.51 7.57 8.82 8.72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资本结构基本保持稳定。2016 年度,受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影响,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提升。2017 年度,由于公
司债券及银行贷款规模增长,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下降。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后,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相比银行借款及公司债券较低,将有利于降低
公司的平均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维持健康的盈利能力,管控财务风险。

总体来看,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业务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销售收入持
续增长,未来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保证偿
付本期可转债本息的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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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大华审字【2016】005978 号、大华审字
【2017】005449 号、大华审字【2018】00733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18 年 1-3 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要求计
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元/股)
净利润口径 期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2017 年度 10.82% 0.35 0.3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016 年度 12.41% 0.30 0.30
净利润
2015 年度 11.89% 0.13 0.13

2017 年度 10.17% 0.33 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2016 年度 11.71% 0.28 0.28

2015 年度 10.25% 0.11 0.11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12.31/2017 年度 2016.12.31/2016 年度 2015.12.31/2015 年度

流动比率 1.66 2.32 1.66

速动比率 1.59 2.25 1.55

资产负债率 50.67% 42.81% 44.12%

利息保障倍数 7.57 8.82 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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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8 1.76 2.02

存货周转率(次) 5.80 7.07 8.9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02 0.29 0.1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0 1.32 0.1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11.06% 9.07% 9.14%


3、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最近三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270.98 -474.14 -0.04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3,460.38 2,629.53 2,085.14
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1.26 - -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5.68 -10.01 -155.9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0.64 45.80 49.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84.32 331.38 289.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7.88 50.89 12.83

合计 2,473.42 1,808.91 1,676.75


三、募集说明书报告期截止后主要财务数据及未来一期业绩预告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公告了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1、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8,070,718,849.36
负债合计 3,914,072,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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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47,213,798.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56,646,769.32

2、2018 年 1-3 月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530,631,596.36
营业利润 77,864,404.84
利润总额 77,818,961.51
净利润 67,009,566.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804,332.57

3、2018 年 1-3 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8,319,584.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1,005,094.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259,675.6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39.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9,066,442.2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2,347,653.41

4、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1-3 月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8.3.31
流动比率 1.43
速动比率 1.35
资产负债率 48.50%
财务指标 2018 年 1-3 月
利息保障倍数 4.5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 0.95
存货周转率(次/期) 4.3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5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7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3.10%
备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做年化处理。

5、未来一期业绩预告

2018 年上半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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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预计 2018 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为
0%~30%,即 14,082.49 万元~18,307.24 万元,其变动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
公司围绕 2018 年年度经营计划,在持续推进全线安全产品人工智能化的同时,
主要新产品及标杆项目也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广和复制,为公司业务的持续稳步
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为 1,200.00 万元~2,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有所上升。

四、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
浏览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
告。

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则公司股东权益增
加 53,800.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6,818.76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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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的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的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的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的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此外,本次转债不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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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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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保荐代表人:朱保力、袁若宾

项目协办人:陈源

项目经办人:耿世哲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1-87557566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蓝盾股份申请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蓝盾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蓝盾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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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发行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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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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