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陈志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李碧莲、林绿茵、泉州市泉港速通投资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钱明飞、阮卫星、王宗清、廖宗雄、王利群、谭春艳、黄孝勇、杨辉、傅义营、肖仁建、许爱蓉、陈政全、朱丽华、杨高明、吴小勇、金素洁、陈毓桢、林秀松、李林晓、徐光辉、刘荣英、林环英、黄春燕、庄树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志江、王利群、杨辉、肖仁建、傅义营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陈志江、王利群、杨辉、肖仁建、傅义营、李碧莲、林绿茵、速通投资、广发信德还承诺:如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上市公告书中所提及的2010年相关财务数据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其出具闽华兴所(2011)审字E-002号《审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纳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396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50万股,网上发行1,850万股,发行价格为31.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04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纳川股份”,股票代码“300198”,其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85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4月7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 )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4月7 日
3、股票简称:纳川股份
4、股票代码:300198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2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3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中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45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85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所持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类别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1 陈志江 3,001.44 32.624% 2014 年4 月7 日
2 李碧莲 1,213.32 13.188% 2012 年4 月7 日
3 林绿茵 955.86 10.390% 2012 年4 月7 日
泉州市泉港
4 速通投资管 480.00 5.217% 2012 年4 月7 日
一、首次 理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广发信德投
前的股份 5 资管理有限 400.00 4.348% 2012 年4 月7 日
公司
6 钱明飞 319.38 3.472% 2012 年4 月7 日
7 阮卫星 304.00 3.304% 2012 年4 月7 日
8 王宗清 125.00 1.359% 2012 年4 月7 日
9 廖宗雄 26.00 0.283% 2012 年4 月7 日
10 王利群 10.00 0.109% 2012 年4 月7 日
11 谭春艳 10.00 0.109% 2012 年4 月7 日
12 黄孝勇 10.00 0.109% 2012 年4 月7 日
13 杨 辉 5.00 0.054% 2012 年4 月7 日
14 傅义营 5.00 0.054% 2012 年4 月7 日
15 肖仁建 5.00 0.054% 2012 年4 月7 日
16 许爱蓉 3.00 0.033% 2012 年4 月7 日
17 陈政全 3.00 0.033% 2012 年4 月7 日
18 朱丽华 3.00 0.033% 2012 年4 月7 日
19 杨高明 3.00 0.033% 2012 年4 月7 日
20 吴小勇 3.00 0.033% 2012 年4 月7 日
21 金素洁 3.00 0.033% 2012 年4 月7 日
22 陈毓桢 3.00 0.033% 2012 年4 月7 日
23 林秀松 3.00 0.033% 2012 年4 月7 日
24 庄树坤 1.00 0.011% 2012 年4 月7 日
25 李林晓 1.00 0.011% 2012 年4 月7 日
26 徐光辉 1.00 0.011% 2012 年4 月7 日
27 刘荣英 1.00 0.011% 2012 年4 月7 日
28 林环英 1.00 0.011% 2012 年4 月7 日
29 黄春燕 1.00 0.011% 2012 年4 月7 日
二、首次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450 4.891% 2011 年7 月7 日公开发行
的股份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850 20.109% 2011 年4 月7 日
合计 9,200 1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jian Superpipe Co., Ltd.
注册资本: 6,900 万元(发行前),9,200 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陈志江
董事会秘书:杨辉
成立日期:2003 年6 月 11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08 年 12 月23 日
公司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
邮政编码:362800
公司电话:0595-87770399
公司传真:0595-87962111
互联网网址:www.superpipe.cn
电子信箱:fujiannachuan@163.com
经营范围:塑料管道生产销售;钢管塑料防腐处理及塑料防腐钢管成品销售;塑料原料、机电设备销售;管道材料研发与销售,管道设备研发与销售;管道安装(不含特种设备)。(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HDPE 缠绕增强管及配套管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为HDPE缠绕增强管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归属于塑料制造业中的塑料板、管、棒材制造业(C4905)。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 持有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股) 股份比例
1 陈志江 董事长、总经理 2008.12.10-2011.12.09 30,014,400 43.499%
2 肖仁建 董事、副总经理 2008.12.10-2011.12.09 50,000 0.072%
3 王利群 董事、副总经理 2008.12.10-2011.12.09 100,000 0.145%
董事、董秘、财
4 杨辉 2009.08.12-2011.12.09 50,000 0.072%
务负责人
5 陈志良 董事 2010.09.05-2011.12.09 无 -
6 陈少华 独立董事 2009.10.21-2011.12.09 无 -
7 简德武 独立董事 2009.10.21-2011.12.09 无 -
8 洪波 独立董事 2009.10.21-2011.12.09 无 -
9 傅义营 监事会主席 2008.12.10-2011.12.09 50,000 0.072%
10 毛卫峰 监事 2008.12.10-2011.12.09 无 -
11 郭亚芳 监事 2008.12.10-2011.12.09 无 -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泉州市泉港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数(股) 份比例
1 刘玉林 董事 2008.12.10-2011.12.09 2,880,000 4.174%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陈志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1.44 万股,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43.499%,占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的32.624%,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陈志江先生:公司主要创始人。汉族,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 13030219671011****,住址为厦门市思明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85年9月-1992年7月燕山大学机械系机械流体传动与控制专业本科、硕士研究生。1992 年 9 月起任厦门港务局设备管理工程师,1995 年 9
月-2002年12月先后任美国罗克韦尔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福建首席代表,
2003 年 6 月至今先后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期间获得泉港区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泉州市劳动模范和第十三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33,893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志江 3,001.44 32.62
2 李碧莲 1,213.32 13.19
3 林绿茵 955.86 10.39
泉州市泉港速通投资管
4 480 5.22
理有限公司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
5 400 4.35
公司
6 钱明飞 319.38 3.47
7 阮卫星 304 3.30
8 王宗清 125 1.36
9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5 0.82
1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5 0.8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11 公司-国投瑞银融华债券 75 0.82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
12 75 0.82
长证券投资基金
13 中国银行-国投瑞银稳定 75 0.82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建设银行-易方达增
14 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75 0.82
基金
合 计 —— 7,249 78.79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300万股
二、发行价格:31.00元/股
三、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450万股,有效申购为2,7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6.67%,超额认购倍数为6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850万股,中签率为1.32%,超额认购倍数为76倍。本次发行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71,300万元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年3月3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1)验字E-003号《验资报告》。
五、本次发行费用:4,217.35万元,每股发行费用1.83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 目 金 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3,452 万元
审计费用 220 万元
律师费用 154 万元
验资费用 54 万元
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 337.35 万元
合计 4,217.35 万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67,082.65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17元/股(以2010年9月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加上募集资金净额,按发行后的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0.4872元/股(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对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本公司承诺如下: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 目 2010 年 2009 年 较上年末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91,650,533.65 168,864,262.87 13.49%
营业利润(元) 63,817,719.04 53,750,344.63 18.73%
利润总额(元) 68,248,498.93 56,429,294.31 20.95%
净利润(元) 56,618,292.67 46,791,730.16 21.0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2 0.75 9.33%
净资产收益率(%) 34.41 49.52 -15.11
项 目 2010 年末 2009 年末 较上年同期增减
总资产(元) 293,428,489.06 257,268,507.32 14.06%
股东权益(元) 190,278,662.65 144,010,369.98 32.13%
股本(万元) 6,900 6,900 -
每股净资产(元) 2.76 2.59 6.56%注:1、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2、上述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均以归属于
2010 年末股东的数据填列,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按当期股本情况加权平均计算;
3、2010 年度公司尚未发行股票,股本按发行前的 6900 万股计算。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1,650,533.6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49%,实现利润总额56,618,292.6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618,292.67
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0.95%和21.00%。公司2010年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主要得益于石油化工行业及交通枢纽行业的稳步增长。公司2010年石油化工行业当期实现销售收入42,376,820.89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了44.85%,交通枢纽行业当期实现销售收入20,318,876.6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8.28%。
公司2010年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幅大于营业总收入增长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10年销售毛利率同比增长了6.01%。
2010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8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33%;净资产收益率
34.41%,较去年同期下降15.11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2009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规模较小。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和股东权益分别为293,428,489.06元和
190,278,662.65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4.06%和32.13%;每股净资产为2.76元,较上期末增长6.56%,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盈利稳步增长所致。
公司2010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本报告期内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闽华兴所(2011)审字E-002号《审计报告》。详细的财务数据见附表。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2011年3月31 日,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签订《固戍污水处理厂新安片区污水支管网一期工程等11个污水支管网工程(管材采购Ⅰ标)》,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130,417,513.00元。根据该合同对应的招标公告,该工程预计竣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 日,公司将根据施工进度及时供货。
除此之外,本公司自2011年3月18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其他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保荐代表人:李晓芳、徐子庆
项目协办人:嵇登科
其他项目组成员:陈根勇、洪如明、吴慧芸、庄勇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股票上市条件,同意担任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表:
1、2010年末资产负债表;
2、2010年利润表;
3、2010年现金流量表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署盖章页)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