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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1-1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雷曼光电")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漫铁、王丽珊、李跃宗和李琛及股东深圳市杰得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希旭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罗竝、曾小玲、王绍芳承诺:自其对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日(2009年12月23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该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李漫铁、王丽珊、李跃宗、李琛、李建军、周杰、罗竝、曾小玲、王绍芳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各自或其直系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各自或其直系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1-9月、7-9月及对比表中2009年7-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09年1-9月及200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2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25万股,网上发行1,355万股,发行价格为38.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雷曼光电",股票代码"300162",其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355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1月1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1月13日
3、股票简称:雷曼光电
4、股票代码:300162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7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68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期
(万股) (%) (万股) (%)
自雷曼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李漫铁 1,896.60 37.781 1,896.60 28.307
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深圳市杰
自雷曼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得投资有 1,247.00 24.841 1,247.00 18.612
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限公司
自雷曼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王丽珊 1,097.36 21.860 1,097.36 16.379
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深圳市希
自雷曼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旭投资有 330.00 6.574 330.00 4.925
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限公司
自雷曼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李 琛 249.40 4.968 249.40 3.722
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自雷曼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李跃宗 149.64 2.981 149.64 2.233
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罗 竝 20.00 0.398 20.00 0.299 自 2009 年 12 月23 日起36 个月
曾小玲 20.00 0.398 20.00 0.299 自 2009 年 12 月23 日起36 个月
王绍芳 10.00 0.199 10.00 0.149 自 2009 年 12 月23 日起36 个月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的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325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355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数量 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万股) (%) (非交易日顺延)
李漫铁 1,896.60 28.307 2014年 1月13 日
深圳市杰得投资有限公司 1,247.00 18.612 2014年 1月13 日
王丽珊 1,097.36 16.379 2014年 1月13 日
深圳市希旭投有限公司 330.00 4.925 2014年 1月13 日
首次公开发 李 琛 249.40 3.722 2014年 1月13 日
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 李跃宗 149.64 2.233 2014年 1月13 日
罗 竝 20.00 0.299 2012年 12月 23 日
曾小玲 20.00 0.299 2012年 12月 23 日
王绍芳 10.00 0.149 2012年 12月 23 日
小计 5,020.00 74.925 -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325.00 4.851 2011年 4月13 日
首次公开发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355.00 20.223 2011年 1月13 日
行的股份
小 计 1,680.00 25.075 -
合 计 6,7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edman Optoelectronic Co.,Ltd.
发行后股本:6,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漫铁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7月21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9年10月28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第八栋
邮编:518055
联系电话:0755-86137035
传真:0755-86139001
网址:www.ledman.cn
电子信箱:ledman@ledman.cn
董事会秘书:罗竝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高品级发光二极管及 LED 显示、照明及其他应用产品。货物的进出口(不含分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主营业务:发光二极管及LED显示、照明及其他应用产品。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1 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所属的细分行业为电子元器件制造业(代码C51)。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持股数 发行后持股
姓 名 职 务 任职起止日期
(万股) 比例(%)
2009年 10月 25 日
李漫铁 董事长、总经理 至 1,896.60 28.307
2012年 10月 24 日
2009年 10月 25 日
王丽珊 副董事长 至 1,097.36 16.379
2012年 10月 24 日
2009年 10月 25 日
李跃宗 董事 至 149.64 2.233
2012年 10月 24 日
2010年 12月 2 日
董事 至
2012年 10月 24 日
王绍芳 10.00 0.149
2009年 10月 25 日
副总经理 至
2012年 10月 24 日
2009年 10月 25 日
邓 燏 独立董事 至 -- --
2012年 10月 24 日
金 鹏 独立董事 2009年 10月 25 日 -- --
持股数 发行后持股
姓 名 职 务 任职起止日期
(万股) 比例(%)

2012年 10月 24 日
2010年 12月 2 日
陈 岗 独立董事 至 -- --
2012年 10月 24 日
2009年 10月 25 日
李建军 监事会主席 至 -- --
2012年 10月 24 日
2009年 10月 25 日
周 杰 监事 至 -- --
2012年 10月 24 日
2009年 10月 25 日
郭秀碧 监事 至 -- --
2012年 10月 24 日
2009年 10月 25 日
董事会秘书、副
罗 竝 至 20.00 0.299
总经理
2012年 10月 24 日
2009年 12月 22 日
曾小玲 财务总监 至 20.00 0.299
2012年 10月 24 日
(二)间接持股情况
李漫铁、李跃宗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杰得投资有限公司 85%和 15%的股权,王丽珊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希旭投资有限公司 76.063%的股权,李建军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希旭投资有限公司 1.515%的股权,周杰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希旭投资有限公司 1.515%的股权。深圳市杰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247 万股股权,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8.612%,深圳市希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0万股股权,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4.925%。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李漫铁、王丽珊、李跃宗和李琛,其中,李跃宗与王丽珊系夫妻关系,李漫铁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李琛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
发行前,李漫铁、王丽珊、李跃宗和李琛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 99.004%的股份,本次发行后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 74.179%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李漫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 10 号,身份证号码为 440106196810******,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线电工程系无线电技术专业和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EMBA 专业;曾任惠州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科员、广东惠州粤新通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 年至今,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李漫铁是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显示应用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光学光电子协会光电器件分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 LED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 LED 产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商业联合会副会长;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半导体照明技术标准工作组专家成员、工业和信息化部平板显示技术标准工作组专家成员、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成员;是雷曼光电二十六项 LED 专利及专利申请的主要发明人;在LED 行业国家级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并在行业高端论坛发表多次演讲;荣获2009年度中国光电显示行业"杰出贡献奖"。
王丽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东湖三街 88 号 A 座 13D,身份证号码为 432501194503******,大专学历,毕业于湖南娄底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曾任湖南娄底地区物资局业务主管、业务经理。2004 年至今,任香港耀丽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发行人副董事长。
李跃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东湖三街 88 号 A 座 13D,身份证号码为 432501194604******,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曾任湖南兰田中学教师、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师、系党支部书记。2004年至今,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发行人董事。
李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惠州港荃湾公司七栋 825 号,身份证号码为 432501197301******,毕业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工商管理专业,现任惠州市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负责人,同时担任惠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惠州市翻译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英孚中国投资人联谊会华南区执委和外教招聘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二)实际控制人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投资情况
1、香港耀丽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耀丽国际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4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编号为904609 , 地 址 为 RM.2103,21/F,BLOCK F,CHEUNG WO COURT,277 HIP WOSTREET,KWUN TONG,KOWLOON,KLN,HONG KONG。香港耀丽国际有限公司的股本为港币 10,000 元,每股港币 1.00 元,王丽珊持有股份为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香港耀丽国际有限公司原主要资产为对深圳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于 2009 年 9 月 18 日将其持有深圳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王丽珊、李漫铁及李琛,转让完成后不经营具体业务。
2、惠州市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
惠州市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是李漫铁和李琛共同举办,在惠州市惠城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机构,成立于 2002 年 6 月,登记证号粤惠城民政字第 010181 号,开办资金人民币 50 万元,地址:惠州市麦地路 69 号达利大厦 5楼,负责人:李琛,经营范围:七岁以上儿童、少年及成人初、中级英语语言培训。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 25462 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股) (%)
1 李漫铁 1,896.60 28.307
2 深圳市杰得投资有限公司 1,247.00 18.612
3 王丽珊 1,097.36 16.379
4 深圳市希旭投资有限公司 330.00 4.925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股) (%)
5 李琛 249.40 3.722
6 李跃宗 149.64 2.233
7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 65.00 0.970
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8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多利增强 65.00 0.970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 65.00 0.97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0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 65.00 0.970
证券中国红货币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中国精选 65.00 0.970
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230.00 78.060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680万股
二、发行价格:38.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98.4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1.4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9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规模为 1,68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 325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1,355 万股。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325 万股,有效申购为 14,625 万股,中签率为 2.22222222%, 有效申购倍数为 45.00 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 1,355 万股,中签率为 0.6360797583%,超额认购倍数为 157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及网下配售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63,840 万元
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已于 2011 年 1 月 1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五洲松德证验字[2011]3-0001 号《验资报告》。
五、本次发行费用:3,304.41 万元,每股发行费用 1.97 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具体明细如下:
项 目 金 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2,701.80
审计及评估费用 217.00
律师费用 64.00
网上网下验资费 5.39
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 5.40
信息披露及招股说明书制作费用 280.54
印花税 30.28
合 计 3,304.41
六、募集资金净额:60,535.59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28 元/股(以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289 元/股(按照 200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九、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0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 年 1-9 月、7-9 月及对比表中 2009 年 7-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09年1-9月及200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 目 2010 年 9 月30 日 2009 年 12月 31 日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元) 115,351,356.85 68,895,735.55 67.43%
流动负债(元) 104,884,352.81 31,511,295.00 232.85%
总资产(元) 200,846,718.66 96,684,538.87 107.7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95,672,861.04 64,752,591.25 47.75%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91 1.40 36.57%
(元/股)
项 目 2010 年 1-9月 2009 年 1-9月 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元) 143,705,009.04 68,891,602.86 108.60%
利润总额(元) 34,347,995.54 14,735,559.29 133.1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30,920,269.79 13,504,673.33 128.96%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
28,985,636.78 12,488,464.07 132.10%
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 0.29 111.63%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32.32% 25.70% 6.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
30.30% 23.77% 6.53%
益率(全面摊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22,766.90 14,941,787.81 -69.73%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09 0.30 -69.73%
额(元)
项 目 2010 年 7-9月 2009 年 7-9月 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元) 56,020,703.51 32,394,157.58 72.93%
利润总额(元) 13,476,979.74 7,964,026.78 69.2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12,085,529.33 7,016,523.71 72.24%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
11,450,272.43 6,578,763.79 74.05%
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15 60.00%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2.63% 13.35% -5.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
11.97% 12.52% -4.39%
益率(全面摊薄)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
201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达 14,370.50 万元,同比增长 108.60%,净利润 3,092.03 万元,同比增长 128.96%,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是:(1)随着 LED 行业的高速发展,公司积极扩大生产规模,加大生产设备投入,产能大幅增加;(2)由于公司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性能相应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3)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增加对高技术含量和高毛利率的贴片式 LED 器件的投入,使贴片式 LED器件的生产和销售大幅度增加。
(二)财务状况
1、总资产和流动资产
2010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和总资产分别为 11,535.14 万元和20,084.67万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67.43%和107.73%,主要原因是:
(1)存货增长
由于 LED 行业景气度持续上升,加之第四季度属于 LED 行业的传统旺季,产品销售前景向好,公司因而主动加大了包括芯片在内的原材料备货以及标准型号的产成品备货。同时,公司 2010 年 1-9 月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存货随之自然增长。2010 年 9 月末,公司存货净额为5,836.73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760.80万元。
(2)应收账款增加
由于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也随之增加,2010 年 9 月末应收账款净额为2,760.33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130.42万元。
(3)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加
随着行业的高速发展及公司自身竞争实力的提升,公司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加大固定资产的投入。2010 年 9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净额分别为 4,337.67 万元和 2,435.09 万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1,787.22 万元和2,435.09万元。
(4)无形资产增加
2010 年 9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净额较上年末增加 1,402.76 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购入生产经营用地所致。
2、流动负债
2010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为 10,488.44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32.85%,主要原因是:
(1)短期借款增长
由于 LED 行业高速发展,公司竞争实力持续提升,公司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入,业务规模的扩大亦相应占用大量的资金,由此增加对短期借款的需求。2010 年 9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 5,490.97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5,490.97 万元。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长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相应增长。2010 年 9月末,公司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分别为 1,932.16 万元和 3,236.64 万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188.32万元和1,290.69万元。
三、2010年业绩预期
2010 年度,在行业高速发展及公司竞争实力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公司的经营业绩将进一步提升,预计 2010 年度营业收入将较上年增长 80-100%,净利润较上年增长70-10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 2010 年 12 月 24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航
住 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保荐代表人:武利华、魏奕
项目协办人:何永平
项目经办人:许春海、陈海佳、王建忠、杨怡
电 话:0755-83688206
传 真:0755-83688393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作为雷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中航证券的保荐意见如下:
雷曼光电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中航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0年9月30日及 2009年12月31日比较资产负债表
2、2010年1-9月及2009年1-9月比较损益表
3、2010年7-9月及2009年7-9月比较损益表
4、2010年1-9月及2009年1-9月比较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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