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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10-12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二○一○年十月2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东戴炎、吴志坚、张燕、何金洲承诺:本人自银河磁体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银河磁体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在本人担任银河磁体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25%。自本人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银河磁体的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银河集团承诺:本公司自银河磁体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银河磁体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唐步云先生担任银河磁体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3
  份不得超过本公司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25%。自唐步云先生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银河磁体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唐步云和董事会秘书左刚承诺:本人自银河磁体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银河磁体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在本人担任银河磁体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25%。自本人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银河磁体的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戴炎、吴志坚、张燕和何金洲为了避免将来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本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银河磁体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不会对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银河磁体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进行投资。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愿意承担因此给银河磁体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同时,法人股东银河集团为了避免将来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本公司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银河磁体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不会对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银河磁体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进行投资。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给银河磁体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如银河磁体因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之日前的事由,因未足额、按时为公司全体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公司被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以罚金、征收滞纳金或被任何他方索赔的,本人/本公司将按照本声明和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持有银河磁体的股份比例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无条件补足公司应缴差额并承担银河磁体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如银河磁体因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之日前的事由,因少缴、欠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导致公司被相关税收征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以罚金、征收滞纳金或被采取措施导致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按照本声明和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持有银河磁体的股份比例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无条件补足公司应缴差额并承担银河磁体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4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1-9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详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其中,2010年1-9月及7-9月和对比表中2009年1-9月及7-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9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公司上市后不再披露2010年三季度报告。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银河磁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6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100万股。本公司本次共发行4,10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820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3,280万股,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2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银河磁体",股票代码"300127";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28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0月1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5
  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0年10月13日
  (三)股票简称:银河磁体
  (四)股票代码:300127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6,157.318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10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八)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820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九)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3,2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10年10月13日起上市交易。

  (十)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份分类 数量(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戴 炎 54,257,931 33.58 2013年10月13日
银河集团 53,052,199 32.83 2013年10月13日
吴志坚 6,028,659 3.73 2013年10月13日
张 燕 6,028,659 3.73 2013年10月13日
何金洲 1,205,732 0.75 2013年10月13日
小 计 120,573,180 74.62 -
6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配售股份之股东 8,200,000 5.08 2011年1月13日
网上发行股份之股东 32,800,000 20.30 2010年10月13日
小 计 41,000,000 25.38 -
合 计 161,573,180 100.00 -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GalaxyMagnetsCo.,LTD.
  注册资本:161,573,180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戴炎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百草路6号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永磁合金元件及光机电高新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料、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与"三来一补"业务。
  主营业务:从事粘结钕铁硼磁体元件及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光盘驱动器主轴电机磁体、硬盘驱动器主轴电机磁体、汽车微电机磁体、步进电机磁体以及各类永磁无刷直流电机转子组件等磁体零部件。
  所属行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C51
  电话:028-87823555
  传真:028-878240187
  电子邮箱:galaxymagnets@163.com
  董事会秘书:左刚028-87823555-890、892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姓 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股)      任期
  戴 炎 董事长 直接持股54,257,931         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
  唐步云 副董事长 通过银河集团间接持股37,136,539    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
  吴志坚 董事、总经理 直接持股6,028,659         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
  何金州 董事、副总经理 直接持股1,205,732         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
  张 燕 董事、财务总监 直接持股6,028,659,
并通过银河集团间接持股10,610,440 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
  杨天均 独立董事 无                 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
  吕先锫 独立董事 无                  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
  张一昆 独立董事 无                 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
  郭辉勇 监事会主席 无                 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
  李继红 监事     无                 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
  唐建英 监事     无                 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
  左 刚 董事会秘书 通过银河集团间接持股2,652,610 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单个或关联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公司股本的50%,无法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管团队进行实质控制,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自然人股东情况
  1、戴炎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101021965103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4,257,931股。1986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材料学本科专业,1991年取得材料工程硕士学位,历任成都银河新型复合材料厂厂长、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戴炎先生未对外进行其他投资。
  2、吴志坚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8
  号码51010219641029****,持有公司股份6,028,659股。1986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材料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重庆模工具分厂技术员、重庆振兴塑料模架厂副厂长、重庆无线电厂模具分厂厂长,成都银河新型复合材料厂副厂长,现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吴志坚先生未对外进行其他投资。
  3、张燕女士:195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1010319540225****,持有公司股份6,028,659股。1975年毕业于四川省商业学校,1985年毕业于四川省电大,本科学历。历任四川省食品工业经贸公司经理、成都成华交通物资公司经理,成都银河新型复合材料厂财务负责人,现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银河集团董事。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张燕女士还持有银河集团20%的股权。
  4、何金洲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010619651105****,持有公司股份1,205,732股。1988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材料学专业,1991年获得四川大学材料学硕士学位,历任成都无缝钢管厂设备公司工程师、成都银河新型复合材料厂副厂长,现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何金洲先生未对外进行其他投资。
  (二)公司法人股东情况
  银河集团成立于1993年7月10日,注册号510100000137952,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唐步云,公司住所为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8号。银河集团持有本公司53,052,199股股份,其股权结构为唐步云持股70%、张燕持股20%、左刚持股5%、张维青持股2.5%、竺力持股2.5%。
  银河集团主要从事产业投资,截止2009年12月31日,银河集团总资产13,536.46万元,其中对本公司股权投资8,837.98万元,对通化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700万元,总负债6,896.62万元,净资产6,639.84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1,479.3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62,343人,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 例
1 戴 炎 54,257,931 33.58%
2 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3,052,199 32.83%
3 张 燕 6,028,659 3.73%
4 吴志坚 6,028,659 3.73%
5 何金洲 1,205,732 0.75%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146,262 0.09%
7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120,511 0.07%
8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4,544 0.05%
9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4,461 0.05%
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4,461 0.05%
11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4,461 0.05%
12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13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4,461 0.05%
1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4,461 0.05%
15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4,461 0.05%
1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4,461 0.05%
17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4,461 0.05%
18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4,461 0.05%
19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20 中国工商银行-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21 中建设银行-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22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4,461 0.05%
23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84,461 0.05%
24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4,461 0.05%
25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84,461 0.05%
26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84,461 0.05%
27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84,461 0.05%
28 招商证券-招行-招商证券现金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4,461 0.05%
2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10
序 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 例
30 中国银行-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31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84,461 0.05%
32 中国光大银行-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33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4,461 0.05%
34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35 中国银行-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36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37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4,461 0.05%
38 招商银行-招行-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4,461 0.05%
3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4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84,461 0.05%
41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五组合 84,461 0.05%
42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84,461 0.05%
43 中国工商银行-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44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45 中国建设银行-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46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47 中国工商银行-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48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49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5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4,461 0.05%
51 中国工商银行-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52 兴业银行-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53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54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4,461 0.05%
55 中国银行-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56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4,461 0.05%
57 南京证券-交行-南京证券神州2号稳健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4,461 0.05%
58 光大证券-工行-光大阳光混合优选(阳光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4,461 0.05%
11
序 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 例
59 中银国际-中行-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4,461 0.05%
60 华西证券-建行-华西证券融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4,461 0.05%
61 招商银行-兴业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62 方正证券-中信-方正金泉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4,461 0.05%
63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4,461 0.05%
64 中国农业银行-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4,461 0.05%
- 合 计 125,654,313 77.77%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4,100万股

二、发行价格18.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54.3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72.8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股票数量为8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有效申购数量为79,74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02834211%,认购倍数为97.24倍。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2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中签率为0.3651068700%,超额认购倍数12
为274倍。本次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为73,800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0年9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10)65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4,142.6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1)承销保荐费 3,690.00
(2)审计及验资费 124.00
(3)律师费用 93.00
(4)证券登记及上市初费 9.58
(5)信息披露费用 226.10
合 计 4,142.68

每股发行费用:1.01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657.32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52 元/股(按照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0.247 元/股(按照200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0 年 1-9 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其中,2010 年 1-9 月及 7-9 月和对比表中 2009 年 1-9 月及 7-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 2009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公司上市后不再披露2010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69,657.32万元已于2010年9月28日到账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川华信验(2010)65号验资报告,工商登记变更正在办理之中,公司在2010年三季报中已相应增加了股本和资本公积等报表项目。截至2010年9 月30 日的本次发行后股本总数已由120,573,180元增至161,573,180元。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股本变化对公司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 目 2010-9-30 2009-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886,601,632.59 153,688,012.48 476.88
流动负债(元) 132,980,806.00 102,367,764.32 29.90
总资产(元) 1,042,635,909.22 309,806,656.93 236.5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元) 903,079,460.11 200,863,249.5 349.6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股) 5.59 1.67 234.73

项 目 2010年7-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年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81,450,876.58 5.65 248,450,079.88 44.14
利润总额(元) 12,958,058.03 -17.49 47,761,881.49 47.0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 净利润(元) 10,820,940.96 -22.55 40,609,198.65 43.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10,825,030.74 -21.25 40,158,629.55 49.2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90 -22.55 0.337 43.85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1.20% -5.76 4.50% -9.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1.20% -5.64 4.45% -8.95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元) 23,848,728.91 2,927.67 43,357,866.64 25.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元) 0.15 1,400.00 0.27 -6.01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
201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45.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4.14%。其中,2010年7-9月实现营业收入8,145.0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5%。2010年1-9月收入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各类磁体产品销量大幅增长所致。
2010年1-9月,公司实现净利润4,060.9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3.85%。其中,2010年7-9月实现净利润1,082.0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2.55%。公司2010年7-9月份净利润增长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如下:首先,金融危机过后下游需求强劲,公司2009年下半年销售收入较上半年增幅较大,使得当年7-9月净利润基数较高;其次,公司自2009年底以来员工规模逐渐增加,使得2010年7-9月人工费较去年同期增加近290万元;再次,近期人民币汇率因素使得公司2010年7-9月较去年同期汇兑损失增加约57万元。
(二) 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资产88,660.16万元,比期初增加73,291.36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所致。
2010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335.7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5.96%。其中2010年7-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384.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463.64万元。主要原因是金融危机过后,公司2009年下半年营业收入较上半年增幅较大,其后保持平稳增长,而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回收期一般控制在3个月左右,故使得201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可比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9月10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状况正常。
(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无重大变化。
(三)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无重大变化。
(四)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出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未出现公司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事项。
(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没有重大投资活动。
(六)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16
公司无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变化。
(九)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事项或仲裁,亦无任何尚未了结或可能面临的重大诉讼或索赔要求。
(十)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没有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变化。
(十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之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住 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电 话 028-86690037、86692803
传 真 028-86690020
保荐代表人 陈黎、杜晓希
项目协办人 罗砚江
项目联系人 陈黎 杜晓希 罗砚江 洪晓青 蔡文婷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意见如下:"本保荐机构认为:银河磁体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银河磁体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国金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18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3季度财务报表) 20 21 2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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