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乐视网: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8-04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06,642,968股,将于2016年8月8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4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8月8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2016年8月8日(即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本次非公开发
行价格为45.01元/股。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7月7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中文名称: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LESHI INTERNET INFORMATION & TECHNOLOGY CORP., BEI JING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乐视网
股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贾跃亭
董事会秘书: 赵凯
注册资本: 1,873,835,821 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8 号 19 号楼六层 6184 号房间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 105 号院 3 号楼乐视大厦
成立时间 2004 年 11 月 10 日
互联网信息服务(含发布网络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
业务范围 息服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电视综艺,不得制作
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
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计
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服装、鞋帽、皮革制品、针纺织品、日
用品、玩具、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珠宝首饰、
小轿车、汽车配件;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从事互联网文
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010-51665282
传真号码: 010-59283480
互联网网址: www.le.com
电子信箱: ir@le.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2015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撤回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
的议案》、《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发行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撤回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
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融资规划,根据股东大会授权,2015年8月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乐视网信息
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4、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发行人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5年9月23日,乐视网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并获通过。
2016年5月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89号),核准本次发行。
(三)本次发行过程
发行日 日期 工作内容
1、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及《认购邀请书》
等相关文件
2016 年 7 月 5 日
T-1 日 2、发行方案经证监会确认后,向特定投资者发送
周二
《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
3、律师全程见证
2016 年 7 月 6 日至 7 月 7
T 日-T+1 1、联系投资者确认《认购邀请书》是否收到

日 2、接受询价咨询
周三至周四
1、接受投资者报价(9:00-12:00)并缴纳申购定
金(12:00 前到账)
2016 年 7 月 8 日
T+2 日 根据认购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配
周五
售对象及其获配股份
2、律师全程见证
1、将定价及配售结果向证监会报备
2016 年 7 月 11 日
T+3 日 2、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
周一
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合同》
1、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资金到账
时间截止 17:00)
2、签署股份认购合同
3、退还未获得配售者的申购定金
2016 年 7 月 13 日
T+5 日 1、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验资、出具验资
周三
报告
2、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并验资、
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情况报告书、合规性报告、验
2016 年 7 月 15 日 资报告、律师见证意见等相关文件
T+7 日
周五
向登记公司提交增发股份登记申请
2016 年 7 月 22 日 登记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T+12 日
周三 拿到股份托管证明
L-1 日 - 刊登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L日 -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
(四)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106,642,968股。
(五)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认
购邀请书》发送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16年7月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45.01元/股。发行人和联
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
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5.01元/股。
(六)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799,999,98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人民币
83,589,999.84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716,409,989.84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截至2016年7月13日,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已收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章建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购资金
4,799,999,989.68元,并于2016年7月13日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中德证券承销保荐
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2016年7月13日,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6XAA10454)。
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7月13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799,999,989.68元,
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83,589,999.84元,募集资金净额4,716,409,989.84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
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4家,发行价格为45.01元/股,发行数量为106,642,968股。本
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序 获配金额 获配股数
投资者全称 限售期(月)
号 (元) (股)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59,999,969.21 39,102,421 12
2 章建平 1,120,000,078.61 24,883,361 12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9,999,970.93 21,328,593 12
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59,999,970.93 21,328,593 12
总计 4,799,999,989.68 106,642,968 -
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琪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章建平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万寿亭公寓2幢1单元501室
身份证号码:1201131966********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红国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53
层9-11单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涛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该企业于2012年4月5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中德证券作为乐视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泰
证券作为乐视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席主承销商,全程参与了本次发行工
作,中德证券和中泰证券认为:
“1、乐视网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乐视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
和募集资金数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
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
要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均具备相应的
主体资格;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及《认
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
平、公正,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发
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
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情况;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各发行对象所获配
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
和中国法律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106,642,968股股份的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乐视网;证券代码为:300104;上市地点为: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6年8月8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
年8月8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2016 年 7 月 7 日) (2016 年 7 月 22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24,280,251 33.32% 731,126,499 36.8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49,555,570 66.68% 1,250,553,628 63.11%
股份总数 1,873,835,821 100.00% 1,981,680,127 100.00%
注:本次发行前(截至2016年7月7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873,835,821股;2016年7月
21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申
请,截至2016年7月22日公司股权激励自主行权全部登记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875,037,159
股,差额部分由公司股权激励自主行权导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截至2016年7
月22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981,680,127股。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873,136,387股,贾跃亭直接持有本公
司36.45%的股权,通过持有乐视控股间接控制本公司0.64%的股权,合计控制本
公司37.09%的股权;贾跃民持有公司2.35%的股权。贾跃亭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贾跃民、贾跃亭之间是兄弟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截至2016
年7月22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81,680,127股,贾跃亭直接持有公司682,844,42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4.46%,贾跃亭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
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873,136,387元,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贾跃亭 682,844,429 36.45%
深圳市鑫根下一代颠覆性技术并购基金壹
2 93,400,000 4.99%
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刘弘 61,230,376 3.27%
4 贾跃民 43,947,249 2.35%
5 曹勇 32,264,119 1.72%
6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7,993,300 1.49%
7 吴鸣霄 14,103,660 0.75%
8 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11,941,156 0.64%
9 廖俊 11,400,100 0.6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信息产业
10 11,103,782 0.59%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990,228,171 52.84%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截至2016年7月22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
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1 贾跃亭 682,844,429 34.46%
深圳市鑫根下一代颠覆性技术并购基金壹号
2 88,800,000 4.48%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刘弘 61,230,376 3.09%
4 贾跃民 43,947,249 2.22%
5 曹勇 32,264,119 1.63%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7,993,300 1.41%
7 章建平 24,883,361 1.2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战略新兴产业
8 19,066,607 0.96%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信息产业
9 15,125,066 0.76%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吴鸣霄 14,103,660 0.71%
合 计 1,010,258,167 50.98%
注:上表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司于2016
年7月27日公告的《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披露的前十大股东为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化是由于公
司股权激励自主行权所致。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共计106,642,96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16年7月22日,
公司股票共计1,981,680,127股。以2015年度和201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
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16年3月31日 2.1962 2.0570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5年12月31日 2.1162 1.9820
2016年1-3月 0.06 0.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15年度 0.31 0.29
五、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7,847,182,730.28 16,982,154,558.91 8,851,023,247.13 5,020,324,966.22
负债总计 12,911,380,404.19 13,167,020,279.22 5,507,549,851.11 2,940,799,215.69
股东权益合计 4,935,802,326.09 3,815,134,279.69 3,343,473,396.02 2,079,525,750.53
归属于母公司所
4,076,232,655.13 3,927,659,431.97 3,166,827,658.29 1,599,540,144.51
有者权益合计
注:201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634,512,164.20 13,016,725,124.12 6,818,938,622.38 2,361,244,730.86
营业利润 122,848,420.46 69,422,832.97 47,866,453.36 236,707,644.84
利润总额 122,815,081.38 74,169,222.09 72,899,104.84 246,400,883.23
净利润 79,029,970.14 217,116,825.56 128,796,560.88 232,380,750.50
归属于母公司所
114,739,272.68 573,027,173.33 364,029,509.12 255,009,694.82
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扣除非经
114,781,313.32 554,932,791.97 345,043,734.71 247,183,689.76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注:201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715,662,499.25 875,701,876.46 234,182,733.96 175,851,396.59

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737,472,547.42 -2,984,750,156.60 -1,525,677,639.53 -897,667,036.13

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144,970,032.34 4,365,349,107.00 1,153,267,014.87 1,114,659,986.03

现金及现金等
-166,780,080.51 2,267,429,519.51 -138,369,509.66 392,197,708.83
价物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
1,447,511,887.69 2,714,778,115.14 447,348,595.63 585,718,105.29
金等价物余额
注:201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3 月/2016 2015 年度/2015 2014 年度/2014 2013 年度/2013
项目
年 3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 1.25 1.22 0.81 0.74
速动比率 1.04 1.07 0.65 0.6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
72.34% 77.53% 62.23% 58.58%
表)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9.56% 72.46% 56.87% 62.72%
报表)
利息保障倍数(倍) 2.79 1.26 1.49 3.15
盈利能力
毛利率 15.65% 14.63% 14.53% 29.33%
营业利润率 2.65% 0.53% 0.70% 10.02%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
2.85% 14.59% 11.50% 15.94%

总资产收益率 0.45% 1.68% 1.86% 5.87%
营运能力
应收账款周转率 1.21 4.70 4.60 3.44
存货周转率 2.85 11.82 13.12 18.91
总资产周转率 0.27 1.01 0.98 0.60
注:201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保荐代表人:杨丽君、王鑫
电话 :010-59026662
传真 :010-59026670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马睿、郭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电话 :010-59013820
传真 :010-5901380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周蕊、宋彦妍
电话 :010-58785588
传真 :010-58785566
(四)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层922-926室
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会计师:李晓刚、周洪波
电话 :024-22515988
传真 :024-22513738
(五)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负责人:叶韶勋
经办会计师:常晓波、白西敏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7190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乐视网与中德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保荐
协议》,聘请中德证券作为乐视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本
次发行与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中德证券已指派杨丽君、
王鑫担任乐视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乐视网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工作。
杨丽君女士,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注册保荐代表人。主要参
与的项目有:中化国际A股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国重工A股可转债项目、新华保
险A+H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中国医药吸收合并天方药业重组项目、闽发铝业A股
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北特科技A股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天目湖旅游A股首次公开
发行项目、民生银行A股分离交易可转债项目、阳光股份A股公开增发项目、大
龙地产A股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鑫女士,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注册保荐代表人。主要参与
的项目有: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项目、山西证券IPO项目、大连重工重大资产重
组项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收购项目、诚志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顺鑫农业
非公开发行项目、深圳文科IPO项目、空港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在保荐业务
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
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中德证券认为:乐视网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愿意推荐乐视网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承销及保荐协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
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