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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1-05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一月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申万秋、上海言盛保证其为本次交易
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
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海兰信、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海兰劳雷、标的公司、标的
指 上海海兰劳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
上海言盛 指 上海言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 海兰信拟向申万秋及上海言盛进行发行股份购买海兰

组、本次交易 劳雷100%股权
上市公司与申万秋、上海言盛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申万秋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上市公司取得标的公司的100%股权并且相应的工商
交割基准日 指
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当日
过渡期、过渡期间 指 指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基准日之间的期间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本次发行价格 指
17.73元/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工商局 指 工商行政管理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目 录
释 义................................................................................................................................................................................................2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4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4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和作价情况 ........................................................... 4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数量及锁定期 ........................................................... 4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5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9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 9
二、本次交易标的实施情况 ................................................................................. 10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11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1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1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12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14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情况 ..................................................... 14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 14
第四节 持续督导......................................................................................................................................................................16
一、持续督导期间 ................................................................................................. 16
二、持续督导方式 ................................................................................................. 16
三、持续督导内容 ................................................................................................. 16
第五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17
一、备查文件 ......................................................................................................... 17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17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向海兰劳雷全体股东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海
兰劳雷 100%的股权,具体如下:
对海兰劳雷的 持有海兰劳雷 发行股份支付 拟发行股份
交易对方名称
出资额(元) 的股权比例 对价(元) 数(股)
申万秋 200,000,000 36.36% 200,218,182 11,292,621
上海言盛 350,000,000 63.64% 350,381,818 19,762,087
合计 550,000,000 100.00% 550,600,000 31,054,708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和作价情况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收购上海海兰劳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万隆评报
字【2015】第 1316 号),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了资产基础法
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海兰劳雷账面值为 55,035.29 万
元,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值为 55,064.93 万元,增值 29.64 万元,增值率为 0.05%。
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海兰劳雷 100%股权
的交易价格为 55,060.00 万元。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数量及锁定期
(一)发行价格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
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交易选取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19.70
元/股,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市场参考价的 90%,即 17.73 元/股。
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海兰信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海兰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海兰信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
整。
(二)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海兰劳雷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5,060.00 万元。按
照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价 格 17.73 元 / 股 计 算 , 需 向 海 兰 劳 雷 全 体 股 东 发 行 股份
31,054,708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
整。
(三)股份锁定期
海兰信本次向申万秋发行的股份之锁定期为:申万秋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宜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标的资
产业绩承诺期限最后一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已经出具并
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前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申万秋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海兰信本次向上海言盛发行的股份之锁定期为:海兰信本次向上海言盛发行
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
内如海兰信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海言盛持有海兰信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
月;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期及承诺的净利润
根据海兰信与申万秋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申万秋业绩承诺期为本
次交易完成日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包括本次交易实施完成的当年)。若本次
交易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 2015 年度、2016 年度
及 2017 年度,申万秋承诺标的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 2,840 万元、3,200 万元、3,360 万元。若本次交易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 2016 年度、2017 年
度及 2018 年度,申万秋承诺标的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 3,200 万元、3,360 万元、3,53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绩承诺期(本次交易于 2015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合计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
承诺的净利润 2,840 3,200 3,360 9,400
业绩承诺期(若本次交易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2016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合计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施完毕)
承诺的净利润 3,200 3,360 3,530 10,090
(二)业绩补偿实施方案
1、补偿方式和数额的确定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补偿的实施采用股份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承诺期内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
当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申万秋向海兰信补偿应补偿的股份以及现金金额。对于申万秋股
份补偿部分,海兰信有权以 1 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股份补偿的计算公式
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
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申万秋应优先以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进行补偿,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不足补
偿的,申万秋应以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海兰信股份进行补偿,上述股份仍不足
补偿的部分,申万秋应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计算公式为:
当期现金补偿金额=当期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股份的发
行价格。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当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
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申万秋进行业绩补偿的股份总数以申万秋及上海言盛在
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总数为上限。
如果业绩承诺期间内海兰信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申万秋持有
的海兰信股份数发生变化,则海兰信回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
的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海兰信在承诺年度有现金分红的,应补偿股份数在补偿实施时累积获得的
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返还海兰信。
2、标的公司减值测试与另行补偿
业绩承诺期结束时,海兰信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
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即使用与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相同
的方法对标的公司股权进行评估,确认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是否存在
减值损失。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现金补偿金
额(如有),则申万秋应以股份及现金方式向海兰信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
值额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
限内标的资产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已补偿现金金额
具体减值测试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每股发行价格
如申万秋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海兰信的股份数不足以补偿,则申万秋应向海
兰信另行支付现金进行补偿。
减值测试另行现金补偿金额=减值测试补偿金额—已补偿的减值测试补偿股
份数量×发行价格
若海兰信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进行相
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海兰信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其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减值测试
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所对应的现金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返还海兰信。
3、补偿的实施
海兰信应当在每一业绩承诺期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之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
董事会会议,并按照本协议确定申万秋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现金补偿金额,并由
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注销事宜。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1、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刊登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
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
2、201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3、201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4、2015 年 8 月 20 日,上海言盛执行事务合伙人做出决定,同意海兰信以
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言盛持有的海兰劳雷 63.64%股权,同意与海兰信、申
万秋共同签署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协议。
5、2015 年 8 月 20 日,海兰劳雷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合计持
有海兰劳雷 100%股权转让予海兰信。
6、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7、2015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8、201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9、201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10、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1、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复,
《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申万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5】3008 号)。
二、本次交易标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贸试验区分局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申万秋、上海言盛已将其合计
持有的海兰劳雷 100%股权变更至海兰信名下,即海兰信持有海兰劳雷 100%的
股权。
(二)海兰信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5]15713 号),截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海兰信已收到申万秋、上海言盛以其合计持有的海兰劳雷
100%股权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31,054,708.00 元;本次增资
前海兰信注册资本(股本)为 210,505,940.00 元,变更后海兰信注册资本(股本)
为 241,560,648.00 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及《证券持有人名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海兰信向申万秋、上海言盛合计发行的 31,054,708 股普通 A
股股票,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海兰信股东的名册。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现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
整情况
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复《关
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申万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3008 号)。直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海兰信不存在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未发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2015 年 8 月 21 日,海兰信与申万秋、上海言盛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2015 年 9 月 29 日,海兰信与申万秋、上海言盛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5 年 8 月 21 日,海兰信与申万秋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5 年
11 月 19 日,海兰信与申万秋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协议已生效,交易各方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
协议约定的行为。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分别与交易对方申万秋、上海言盛签署了《关于所
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出资和持股的承诺函》、《关于股份锁定限售承诺
函》、《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的声明和承诺函》等承诺,以上承诺的
主要内容已在《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中披露。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相关资产已完成过户及交付工作,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
异,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
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风险
和障碍。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海兰信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
市的基本条件,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海兰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律师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的审核批准,相关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各方有权按照该等批准
实施本次交易;
(2)发行人和本次交易各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协议约定办
理了标的资产过户、验资及股份登记手续,该等实施结果符合《重组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3)发行人已就本次交易事宜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
(4)发行人办理新增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等后
续事宜,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情况
2015 年 12 月 29 日,海兰信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及《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向申万秋、
上海言盛合计发行 31,054,708 股普通 A 股股票已经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
次支付交易对价发行的股票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8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上市公司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合计发行股份 31,054,708 股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获得股份对价(股)
1 申万秋 11,292,621
2 上海言盛 19,762,087
合计 31,054,708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2015 年 12 月 28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
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5]15713 号),截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海兰信已收到申万秋、上海言盛以其合计持有的海兰劳雷 100%
股权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31,054,708.00 元;本次增资前海
兰信注册资本(股本)为 210,505,940.00 元,变更后海兰信注册资本(股本)为
241,560,648.00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本次交易实施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 申万秋 40,842,839 19.40% 52,135,460 21.58%
2 魏法军 20,549,924 9.76% 20,549,924 8.51%
3 上海言盛 - - 19,762,087 8.18%
4 其他 149,113,177 70.84% 149,113,177 61.73%
5 合计 210,505,940 100.00% 241,560,648 100.00%
第四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以
及《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对本次交易负有持续督导责
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督导期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将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对上市公司进
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结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
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对本次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
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3、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5、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6、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第五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申万
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08 号)
2、《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
3、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秋、上海言盛签署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4、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秋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海兰劳雷出具的《审计报告》
8、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9、根据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及其审阅报告
10、申万秋、上海言盛、方励、杨慕燕出具的相关承诺函
1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10-88005400
传真:010-66211975
经办人:张苗 王淼 刘元
(二)法律顾问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负责人:黄宁宁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1670
经办人:倪俊骥 张隽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
负责人:陈永宏
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经办人:迟文洲 王清峰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真南路4980号
法定代表人:赵斌
电话:021-63788398
传真:021-63766556
经办人:李璇 裴俊伟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申万秋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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