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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3-25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暨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一〇年三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冯毅先生以及股东冯华先生、冯军先生、钟辉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陈铁平先生、冯勇先生、陈加平先生、李四平先生、廖星先生、李国荣先生、王大田先生、陈爱平先生、唐天明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冯毅先生、冯华先生、冯军先生、陈铁平先生、李四平先生、廖星先生、李国荣先生、王大田先生、陈爱平先生同时承诺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6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34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1,36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发行价格为28.8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9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天龙集团”,股票代码“300063”;其中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360万股股份将于2010年3 月26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0年3 月26日
(三)股票简称:天龙集团
(四)股票代码:300063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7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70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限售期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冯 毅 3,450.99 69.02% 3,450.99 51.51% 自2010年3月26日起36个月
冯 华 623 12.46% 623 9.30% 自2010年3月26日起36个月
冯 军 622 12.44% 622 9.28% 自2010年3月26日起36个月
钟 辉 62.96 1.26% 62.96 0.94% 自2010年3月26日起36个月
冯 勇 62 1.24% 62 0.93% 自2010年3月26日起12个月
陈铁平 62 1.24% 62 0.93% 自2010年3月26日起12个月
陈加平 33.5 0.67% 33.5 0.50% 自2010年3月26日起12个月
李四平 26.5 0.53% 26.5 0.40% 自2010年3月26日起12个月
廖 星 26.5 0.53% 26.5 0.40% 自2010年3月26日起12个月
王大田 9.26 0.19% 9.26 0.14% 自2010年3月26日起12个月
李国荣 9.26 0.19% 9.26 0.14% 自2010年3月26日起12个月
陈爱平 7.4 0.15% 7.4 0.11% 自2010年3月26日起12个月
唐天明 4.63 0.09% 4.63 0.07% 自2010年3月26日起12个月
合 计 5,000.00 100.00% 5,000.00 74.63% -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冯毅先生以及股东冯华先生、冯军先生、钟辉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陈铁平先生、冯勇先生、陈加平先生、李四平先生、廖星先生、李国荣先生、王大田先生、陈爱平先生、唐天明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冯毅先生、冯华先生、冯军先生、陈铁平先生、李四平先生、廖星先生、李国荣先生、王大田先生、陈爱平先生同时承诺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340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36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10 年
3月26日起上市交易。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 目 数量(万股)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持股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冯 毅 3,450.99 51.51% 2013年3月26日
冯 华 623 9.30% 2013年3月26日
冯 军 622 9.28% 2013年3月26日
钟 辉 62.96 0.94% 2013年3月26日
冯 勇 62 0.93% 2011年3月26日
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
陈铁平 62 0.93% 2011年3月26日
陈加平 33.5 0.50% 2011年3月26日
李四平 26.5 0.40% 2011年3月26日
廖 星 26.5 0.40% 2011年3月26日
王大田 9.26 0.14% 2011年3月26日
李国荣 9.26 0.14% 2011年3月26日
陈爱平 7.4 0.11% 2011年3月26日
唐天明 4.63 0.07% 2011年3月26日
小 计 5,000.00 74.63% -
网下发行 340 5.07% 2010年6月26日
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 网上发行 1,360.00 20.30% 2010年3月26日
的股份 的股份
小 计 1,700.00 25.37% -
股份总数 6,700.00 100.00% -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Guangdong Sky Dragon Printing Ink Group Co.,Ltd.
(三)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次发行前),6,700万元(本次发行后) (四)法定代表人:冯毅
(五)住 所: 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内
(六)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油墨、化工原料(以上产品除塑料油墨外,不含其他化学危险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七)主营业务:水性油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八)所属行业:C43,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九)联系电话: 0758-8288888
(十)联系传真: 0758-8507823
(十一)电子信箱:skydragonink@tlym.cn
(十二)董事会秘书:万可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任职起止日期 持股数量(万股)
冯 毅 董事长、总经理 2007年7月23日至2010年7 月22日 3,450.99
冯 华 董事 2007年7月23日至2010年7 月22日 623
冯 军 董事 2007年7月23日至2010年7 月22日 622
陈铁平 董事 2007年7月23日至2010年7 月22日 62
李四平 董事 2007年7月23日至2010年7 月22日 26.5
李国荣 董事、财务负责人 2007年7月23日至2010年7 月22日 9.26
向 颖 独立董事 2007年8月12日至2010年7 月22日 -
鞠建华 独立董事 2007年8月12日至2010年7 月22日 -
樊汉卿 独立董事 2007年8月12日至2010年7 月22日 -
陈爱平 监事会主席 2007年7月23日至2010年7 月22日 7.4
章景灿 监事 2007年7月23日至2010年7 月22日 -
肖朝旺 监事 2009年10月31日至2010年7 月22日 -
万 可 董事会秘书 2007年7 月23日至2010年7 月22日 -
王大田 副总经理 2007年7 月23日至2010年7 月22日 9.26
廖 星 副总经理 2008年10 月25日至2010年7 月22日 26.5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自其前身广东天龙油墨集团有限公司设立至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冯毅先生,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冯毅先生持有本公司34,509,900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69.02%,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51%。
冯毅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40319650920****,EMBA。冯毅先生现任天龙油墨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中国油墨协会副理事长、高要市政协常委、肇庆市政协委员、广东省人大代表。1989年任湖南衡阳振湘油墨厂技工、技术员、技术部经理、销售经理;1991年任长沙交通学院油墨厂副厂长;1993年任肇庆油墨厂副厂长;2001至2004年任天龙有限总经理。冯毅先生曾获“第五届肇庆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广东省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其他投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冯毅先生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不存在投资其他
企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前的股东人数,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名称、持股
数量及持股比例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27,271人,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
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冯 毅 3,450.99 51.51%
2 冯 华 623 9.30%
3 冯 军 622 9.28%
4 钟 辉 62.96 0.94%
5 冯 勇 62 0.93%
6 陈铁平 62 0.93%
7 陈加平 33.5 0.50%
8 李四平 26.5 0.40%
9 廖 星 26.5 0.40%
王大田 9.26 0.14%
10
李国荣 9.26 0.14%
合 计 4,987.97 74.45%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总股数为1,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37%)。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8.8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1.14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5.3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股票数量为34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有效申购数量为21,04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61596958%,认购倍数为61.88倍。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360 万股,
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中签率为0.4216971232%,超额认购倍数为237倍。本次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9,600,0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已于2010年3月22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天健验(2010)3-18号《验资报告》。
五、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8,288,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承销费及保荐费 19,288,000.00
审计验资费 860,000.00
律师费 1,540,000.00
路演推介、信息披露等费用 6,600,000.00
合 计 28,288,000.00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1.66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1,312,000.00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9.07元(按经审计的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加上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52元(以公司2009年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公司自2010年3月9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未出现公司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事项;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住 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电 话:0769-22119285
传 真: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张春辉、郭天顺
项目协办人: 杨进
项目组成员:袁炜、吕庆丰、方玲、朱则亮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东莞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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