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亿纬锂能: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5-11-18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公司”、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7,347,310股,将于2015年11月20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限售期,将于2015年11月20
日上市流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5年11月20日(即上
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价格为21.94元/股。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VE Energy Co., Ltd.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0014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董事会秘书:唐秋英
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人民币 399,590,000 元
本次发行后:人民币 426,937,310 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 36 号
电话:0752-5751928
传真:0752-2606033
邮编:51600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302000004482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一次电池、锂二次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锂离子
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碱性电池、锌锰电池,纳米新材料、电子产品、水
表、气表、电表的半成品及其配件制造,技术研发、开发及转让,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2014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5 年 6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5 年 7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亿纬锂能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66 号)。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本次发行采取投资者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向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在《认购邀请书》确定的有效报价时间内公
司与主承销商共发出认购邀请书 173 份,其中,发行人前二十大股东 20 家,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4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19 家,证券公司 18 家,私募、其
他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82 家。
在《认购邀请书》确定的有效报价时间内(2015 年 10 月 29 日 9:00-12:00),
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5 份《申购报价单》,其中有效报价 5 单,
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股份配售规则以及有效申购的簿记
建档情况,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和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发行
价格为 21.94 元/股。
具体申购及获配情况如下:
序 是否有
投资者名称 申购金额(元)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效申购
上海中植鑫 24.38 有效
1 荞投资管理 10,938,924 239,999,992.56
有限公司 21.92 有效
广发证券资
产管理(广
2 22.85 有效 5,697,356 124,999,990.64
东)有限公

长江证券(上
3 海)资产管理 22.10 有效 5,469,462 119,999,996.28
有限公司
韬蕴(北京)
4 投资控股有 21.94 有效 5,241,568 115,000,001.92
限公司
合计 - - 27,347,310 599,999,981.40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7,347,31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五)发行价格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即 21.92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21.94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09%。本次
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 21.92 元/股,本次
非公开发行价格与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比率为
100.09%。
(六)暂缓发行的情况
2015 年 8 月 20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拟邀请参与申购的
特定投资者 212 家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 20 家,基金
管理公司 36 家,证券公司 23 家,保险机构 22 家,私募、其他机构及个人投资
者 111 家。发行人和国泰君安向上述特定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及《申购
报价单》后,国内 A 股市场出现大幅下挫,跌幅超过 20%以上,发行人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决定暂缓非公开发行。2015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及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已向上述特定投资者共计 212 家发出了暂缓亿纬锂能非公开发
行的通知,并已取得上述特定投资者的电话录音、电子邮件、现场确认书等回
复资料,上述特定投资者均已同意发行人暂缓非公开发行。在原《认购邀请书》
确定的申购时间内,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未收到特定投资者以传真方
式送达的《申购报价单》及附件清单。
鉴于从决定暂缓非公开发行之日(2015 年 8 月 24 日)到原《认购邀请书》
确定的申购日期(2015 年 8 月 25 日)之间时间较为紧迫,北京市金杜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师”)无法及时派出律师到惠州市参与本次暂缓发行股
票过程的核查。因此,由发行人在惠州市的常年法律顾问广东卓凡(仲恺)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卓凡律师”)派出律师参与暂缓亿纬锂能首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过程的核查。
卓凡律师就发行人暂缓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出具了《广东卓凡(仲恺)律师
事务所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暂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的法律意
见》,认为: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暂缓发行通知和有
关程序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合法有效。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金杜律师认为卓凡律师出具
的上述法律意见合法有效。
(七)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81.40 元,发行费用为 13,555,697.74
元(包括保荐与承销费、律师费、审计师费用等),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 586,444,283.66 元。
2015 年 11 月 4 日,4 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
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452059214140)。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
[2015]第 310ZA003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4 日止,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已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股款人民币
599,999,981.40 元。
截至 2015 年 11 月 5 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
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5 年 11 月 5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
〔2015〕第 310ZA003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5 日止,亿纬锂能
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99,999,981.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555,697.74
元,亿纬锂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6,444,283.66 元,其中,计入股本
人民币 27,347,31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59,096,973.66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
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27,347,310 股股份已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
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十)发行对象获配股份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27,347,310 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5,000 万股;发行对象为 4 名,不超过 5 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占发行后公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司总股份的

比重
1 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938,924 239,999,992.56 2.56%
2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5,697,356 124,999,990.64 1.33%
3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469,462 119,999,996.28 1.28%
4 韬蕴(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241,568 115,000,001.92 1.23%
合计 27,347,310 599,999,981.40 6.41%
(十一)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8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威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含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697,356 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
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
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2、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 200 号 A-2929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陆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资产;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
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会展服务;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938,924 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
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
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3、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 11 楼 10-11 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洪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469,462 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
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
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4、韬蕴(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韬蕴(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西打磨厂街 155 号迤西 1 幢-416
注册资本:5,008 万元
法定代表人:温晓东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认购数量:5,241,568 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韬蕴(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韬蕴(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韬蕴(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
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亿纬锂能本次发行过程(询价、定价、发行对象选择及股票配售等)合规,
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亿纬锂能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要求。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根据询价结果,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初步确定为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韬蕴(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 4 名投资者,在向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文件前,
国泰君安、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以上获配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进行了重点核查,确认
除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韬蕴(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自有资金,
其余 2 名入围投资者名下的 8 个配售产品均已提交登记备案完成的证明文件。
亿纬锂能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发行对象的资格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
亿纬锂能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要求。在发行对象的确定方面,
亿纬锂能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
符合亿纬锂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发行人、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均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
《保荐承销协议》及《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
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
的情况;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
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法律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27,347,310 股股份已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
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为“亿纬锂能”,证券代码为“300014”,上市地点
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日为 2015 年 11 月 20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5
年 11 月 20 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限售期,将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上市流通。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境内非国有法
惠州亿纬科技有限公司 180,163,962 45.09%

刘金成 境内自然人 12,717,420 3.18%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骆锦红 境内自然人 11,746,206 2.94%
刘建华 境内自然人 6,019,872 1.5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趋势 4,999,945
其他 1.25%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金113号 4,367,900
其他 1.09%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袁中直 境内自然人 3,965,478 0.99%
张耀强 境内自然人 3,661,702 0.92%
盛国平 境内自然人 3,171,702 0.79%
陈娣 境内自然人 2,492,400 0.62%
合 计 - 233,306,587 58.39%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2、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名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
1 惠州亿纬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0,163,962 42.20%
2 刘金成 境内自然人 12,717,420 2.98%
3 骆锦红 境内自然人 11,746,206 2.75%
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
4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938,924 2.56%
有限公司
5 刘建华 境内自然人 6,019,872 1.41%
长江证券-兴业银行-
6 超越理财东湖 1 号集合资 其他 5,469,462 1.28%
产管理计划
韬蕴(北京)投资控股有限
7 境内非国有法人 5,241,568 1.23%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邮趋势精选灵
8 其他 4,999,945 1.17%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持股比例
名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
9 司-润金 113 号集合资 其他 4,367,900 1.02%
金信托计划
10 袁中直 境内自然人 3,965,478 0.93%
合 计 - 245,630,737 57.53%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金成直接持有发行人 12,717,420
股股份,通过控股股东惠州亿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90,081,981 股股份。
董事、副总经理刘建华直接持有发行人 6,019,872 股股份。董事艾新平直接持有
发行人 26,325 股股份。监事会主席段成直接持有发行人 318,518 股股份。监事
袁中直直接持有发行人 3,965,478 股股份。副总经理王世峰直接持有发行人
202,500 股股份。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唐秋英直接持有发行人 41,100 股股份。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因此本次非公开
发行后,其所持股份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 27,347,310 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
86,302,527 21.60% - 86,302,527 20.21%
件股份
无限售条
313,287,473 78.40% 27,347,310 340,634,783 79.79%
件股份
股份总额 399,590,000 100.00% 27,347,310 426,937,310 100.00%
2、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和
财务风险将降低。本次发行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运用债务融资的能力,
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同时,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扩
大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空间,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 27,347,310 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表
所示(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发行前 发行后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2014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2014 年
/2015 年 9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每股收益
0.24 0.21 0.22 0.20
(元/股)
每股净资
2.65 2.45 3.85 3.66
产(元/股)
注: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目前,发行人以锂电池产品和电子烟的开发、生产和经营为主营业务。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5、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亿纬科技仍为亿纬锂能控股股东,
刘金成先生和骆锦红女士仍为亿纬锂能的实际控制人。
亿纬锂能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实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保
持公司治理效率,保护股东、债权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6、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高管人员不会因本
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7、本次发行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均没有发生变化,也不会因此形成同业竞争或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会因本次
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为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9、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
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负债比例和财务
成本将处于较合理水平。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发行人 2012 年、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分别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国浩审字【2013】835A0001 号、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48050004 号、瑞华
审字【2015】4812003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5 年第三季度财
务报告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计 196,339.68 168,049.28 127,012.96 89,562.27
负债总计 85,019.00 66,007.77 37,426.05 15,959.36
少数股东权益 5,615.38 4,629.68 772.39 299.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320.68 102,041.51 89,586.91 73,602.9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97,043.82 120,892.40 103,906.65 60,609.77
营业利润 11,464.46 3,559.68 18,096.03 10,452.88
利润总额 11,534.75 9,961.43 18,391.83 11,575.99
净利润 9,966.20 8,090.70 16,046.50 9,823.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367.03 8,423.59 16,073.83 9,832.13
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7.24 3,912.90 22,690.16 2,552.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84.38 -17,821.52 -10,919.12 -6,380.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08.74 1,993.23 -323.77 -1,631.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30.83 -11,838.05 11,184.78 -5,536.45
4、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财务比率如下: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 1.37 1.91 2.45 4.17
速动比率 1.06 1.35 1.92 3.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40.65% 33.18% 28.55% 17.87%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3.30% 39.28% 29.47% 17.82%
每股净资产(元/股) 2.79 2.56 4.50 3.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2.65 2.45 4.46 3.70
股净资产(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74 3.87 3.53 2.61
存货周转率(次) 3.16 4.23 4.90 4.0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13 0.10 1.14 0.13
(元)
每股现金流量(元) 0.07 -0.30 0.56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4 0.21 0.81 0.50

前每股收益(元)
稀 0.23 0.21 0.80 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
9.22% 9.05% 19.98% 14.32%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2 0.05 0.80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本
后每股收益(元) 稀
0.22 0.05 0.79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8.63% 2.08% 19.67% 12.93%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平均数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平均数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进行计算
各每股指标以各期末发行人股本总额为计算基准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分析
项 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65% 33.18% 28.55% 17.87%
资产负债率(合并) 43.30% 39.28% 29.47% 17.82%
流动比率 1.37 1.91 2.45 4.17
速动比率 1.06 1.35 1.92 3.31
(1)资产负债率
最近三年,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上涨趋势,主要系发行人负债
规模逐年升高所致。2014 年,发行人新增短期借款 3,500 万元以及将资产负债
率较高的深圳市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从而导致资产负债率
上升。 2013 年,发行人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后,对供应商到期货款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导致应付票据增加从而导致资产负债率增加。
(2)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4.17、2.45
和 1.91 ;发行人速动比率分别为 3.31、1.92 和 1.35。2012 年至 2014 年发行
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发行人于 2013 年增加银
行授信额度后,对供应商到期货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导致应付票据增加,以及发
行人于 2014 年使用现金收购深圳市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2015 年 1-9 2014 年度
指 标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综合毛利率 29.29% 25.97% 28.70% 29.20%
合并报表净利润(万元) 9,966.20 8,090.70 16,046.50 9,823.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2% 9.05% 19.98% 14.3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4 0.21 0.81 0.50
(1)综合毛利率
最近三年,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逐步下降,主要原因系第一,发行人由于电子
烟产品结构变化,对电池的需求量下降,电子烟电池销售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
降影响净利润下降;第二,广东亿纬电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产生亏损。
(2)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最近三年,受到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变化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等因素影响,
发行人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出现较大波动。
2013 年发行人净利润较 2012 年上涨 63.35%,而 2014 年发行人净利润较
2013 年下跌 49.58%,主要原因系发行人 2013 年锂离子电池销售大幅增长和锂
原电池业务稳步增长,而 2014 年由于电子烟市场的调整,发行人电子烟电池销
售受到影响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合并报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297.24 3,912.90 22,690.16 2,552.33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2,384.38 -17,821.52 -10,919.12 -6,380.87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9,408.74 1,993.23 -323.77 -1,631.05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930.83 -11,838.05 11,184.78 -5,536.45

(1)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552.33 万元、22,690.16 万元和 3,912.90 万元,存在一定波动。2014 年,公
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 82.76%,主要原因是第一,2013
年下半年开始对供应商启用承兑汇票结算,均在 2014 年兑付;第二,报告期内
支付 2013 年所得税比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第三,报告期内子公司亏损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万-6,380.87 元、-10,919.12 万元和-17,821.52 万元,波动幅度较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 63.21%,主要原因是现金并购深
圳市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导致投资现金流支出增加。
(3)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况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631.05 万元、-323.77 万元和 1,993.23 万元,存在一定波动,且上述波动与
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存在一定的联动关系。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715.62%,主要原因是新增短期
借款。基于上述原因,本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减少 205.84%。
4、经营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2015 年 1-9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74 3.87 3.53 2.61
存货周转率(次) 3.16 4.23 4.90 4.03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 2.61 次、3.53 次
和 3.87 次。2014 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主要系 2014 年应收账款比期初降低,
新增合并范围的深圳市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使总资产较年初增加。
最近三年,存货周转率有一定的波动,但波动幅度不大。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保荐代表人:袁华刚、郭威
项目协办人:许磊
项目组成员:林海升、谢良宁、郭威力
联系电话:0755-38676738
联系传真:0755-38670738
(二)律师事务所
名 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20 层
负 责 人:王玲
签字律师:林青松、刘荣
联系电话:010-58785016
联系传真:010-58785577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负 责 人:徐华
签字会计师:付后升、高文俊
联系电话:010-85665588
联系传真:010-85665120
(四)验资机构
名 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负 责 人:徐华
签字会计师:付后升、高文俊
联系电话:010-85665588
联系传真:010-85665120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4 年 9 月 18 日,公司与国泰君安签署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承销协议书》。
国泰君安已指派袁华刚先生、郭威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
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其主要执业情
况如下:
袁华刚:自 2000 年 7 月起在国泰君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自进入公司以来,
主要参与了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深圳市德赛电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及重大资产重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及重大资产重
组、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控股权转让、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
银行业务。在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担
任项目协办人。主持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河南四方达超硬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以及湖北中
航精机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项目、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 转 H 项目等。袁华刚先生在
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郭威:先后参与了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
有限公司项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项
目、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等。郭威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
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
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
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承销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9、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 36 号
电话:0752-5751928
传真:0752-2606033
联系人:唐秋英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
书》之签字盖章页)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8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