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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09
股票代码:000019、200019 股票简称:深深宝 A、深深宝 B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为 8.96 元/股。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量为 655,752,951 股。


三、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
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受理深深宝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
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
市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深交所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152,535,254 股,其中,社会
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
《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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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上市公司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
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各参与方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
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实
施情况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深圳市深宝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
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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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上市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郑煜曦 张国栋 王立




倪玥 范值清 吴叔平




陈灿松 颜泽松 李亦研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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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上市公司声明 ............................................................................................................... 2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 3
目 录.............................................................................................................................. 4
释 义.............................................................................................................................. 6
第一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8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9
一、本次重组方案 ................................................................................................................... 9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 9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9
(三)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9
(四)发行股份数量 ..................................................................................................... 11
(五)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 11
(六)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12
(七)利润补偿安排 ..................................................................................................... 12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2
(一)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12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13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14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4
四、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 ......................................................................... 14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件 ......................................... 16
第三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7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 17
(一)上市公司的内部决策情况 ................................................................................. 17
(二)交易对方的内部决策情况 ................................................................................. 17
(三)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政府机构审批情况 ............................................................. 17
二、本次交易的过户、验资、登记情况 ............................................................................. 18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 18
(二)验资情况 ............................................................................................................. 19
(三)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19
(四)过渡期间损益 ..................................................................................................... 19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2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20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0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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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 20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 20
七、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和风险 ............................................................................. 38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38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39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 39
第四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41
第五节 持续督导 ....................................................................................................... 42
一、持续督导期间 ................................................................................................................. 42
二、持续督导方式 ................................................................................................................. 42
三、持续督导内容 ................................................................................................................. 4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4
一、备查文件 ......................................................................................................................... 44
二、备查地点 ......................................................................................................................... 44
三、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45
(一)独立财务顾问 ..................................................................................................... 45
(二)法律顾问 ............................................................................................................. 45
(三)审计机构 ............................................................................................................. 46
(四)资产评估机构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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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除相关方声明承诺中特指《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外,
本报告书 指
均指《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深深宝、公司、本公司、上市
指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深圳市福德国有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
指 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粮食
大资产重组
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行为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福德资本、交易对方 指 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深粮集团、标的公司 指 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深深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评估基准日,即 2017
评估基准日 指
年 9 月 30 日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福德国有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本运营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福德国有资
《业绩补偿协议》 指
本运营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
交割 指
足或适当放弃,本次交易得以完成
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结算深圳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分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万和证券 指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运 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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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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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第一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SHENBAO INDUSTRIAL CO.,LTD.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8
注册地址

证券简称 深深宝 A、深深宝 B

证券代码 000019、200019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市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1981 年 07 月 30 日

上市日期 1992 年 10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郑煜曦

注册资本 496,782,303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80754J
生产茶叶、茶制品、茶及天然植物提取物、食品罐头、饮料、土产
品(生产场所营业执照另行申办);茶、植物产品、软饮料和食品
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开发及配套服务;网上贸易;茶
园的投资、经营管理、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在合
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售和物业
管理。(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
装食品)的批发(非实物方式)。
公司电话 0755-82027522

公司传真 0755-82027522

电子邮箱 shenbao@sbsy.com.cn

公司网址 http://www.sbsy.com.cn/

邮政编码 51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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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重组方案

本次重组方案系深深宝向福德资本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深粮集团 100%股
权。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3558 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
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587,554.64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
商,标的资产整体成交金额为 587,554.64 万元,深深宝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
价。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深深宝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2018 年 10 月 12 日,中企华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4233 号《资产评
估报告》,标的资产截至补充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611,883.44
万元,高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粮集团 100%股权。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股份对象为福德
资本,交易对方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为对价认购新发行股份。


(三)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深深宝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深深宝向福德资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为 10.6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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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设有发行价格调价机制,根据公
司与交易对方福德资本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审
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一旦触发
调价机制,公司董事会可以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因深证综指以及深深宝股价持续下行,已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触发调价机制,
即 2018 年 6 月 14 日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 30 个交易日期间,深证综指(399106)
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28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上市公司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
停牌日(即 2017 年 8 月 2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算术平均值(即 1,876.52
点),跌幅超过 10%;且深深宝股价在此期间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 20 个交易日收
盘价较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即 2017 年 8 月 2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算
术平均值(11.65 元)跌幅超过 10%,首次触发了价格调整机制。


2018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深圳市福德国有资
本运营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三)>的议
案》等议案。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三)》,调整后的
发行价格为 8.96 元/股,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


对于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的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深粮集团实
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上市公司享有,不影响本次交易的
对价;所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的部分由福德资本以现金形式向
上市公司全额补足。本次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深深宝将及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在过渡期的损益进行专项审计,若交割日为
日历日的 15 日之前(含 15 日),则专项审计的基准日为交割日所在月的前月最
后一日,若交割日为日历日的 15 日之后(不含 15 日),则专项审计的基准日为
交割日所在当月的最后一日。


深粮集团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及评估基准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归本
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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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655,752,951 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深深宝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福德资本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如下:


(1)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福德资本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时,若福德资本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未履行完毕,则本次向福德资本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
上述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3)本次交易前,福德资本及其控制的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自本次交
易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4)股份锁定期限内,福德资本及其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票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5)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福德资本同意
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福德资本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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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
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单位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
公司/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六)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
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利润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福德资本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深粮集团
在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下同)不低于 39,000.00 万元、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不低
于 40,000.0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 42,000.00 万元,若本次交易
未能在 2018 年实施完毕,则业绩补偿期限顺延至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福德资本承诺标的公司 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0.0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2,000.00 万元、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50,000.00
万元。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 496,782,303 股,本次发行 655,752,951 股
用于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权。具体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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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94,832,294 19.09% 94,832,294 8.23%

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
79,484,302 16.00% 735,237,253 63.79%
公司

其他流通股股东 322,465,707 64.91% 322,465,707 27.98%

合计 496,782,303 100.00% 1,152,535,254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以及按本次交
易完成后编制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备考合并利润表,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
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总额 103,906.01 598,046.53 107,038.62 599,713.06

负债总额 8,738.66 186,373.44 10,723.29 202,177.02
归属于上市公司
93,610.33 398,512.13 94,692.06 384,734.37
股东权益合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 1.88 3.46 1.91 3.34
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8.41% 31.16% 10.02% 33.71%
(合并)
营业收入 5,747.21 242,776.14 31,576.27 1,083,286.93
归属于上市公司
-1,081.73 12,457.97 -5,409.41 31,901.30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218 0.1081 -0.1089 0.2768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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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加权平均净资产
-1.15% 3.19% -5.46% 8.55%
收益率


根据上表所列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股东权益、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指标均将得到较大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进一
步增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注重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以规范公司运作,保护股
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公司也注重信息披露工作,公平、公正的披
露公司相关信息。为了保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办法》等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平、公正的披露有关信息。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包含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不会
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四、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

2018 年 1 月 18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下发深府函【2018】17 号《批复》,同
意深圳市国资委新设国有全资公司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并将深圳
市国资委所持深粮集团 100%股权,以及深圳市国资委及其所属企业所持农产品
合计 34%股份、深深宝 16%股份无偿划转至新设立的福德资本。2018 年 1 月 23
日,福德资本与深圳市国资委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福德资本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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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致投资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福德资本与亿鑫投资签署了《国有产
权无偿划转协议》;福德资本与深投控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2018 年 2 月 8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国资产权【2018】
80 号《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深圳市国资委、远致投资和亿鑫
投资分别所持农产品股份 48,803.8510 万股、8,860.3753 万股和 27.54 万股 A
股股份,以及深投控所持深深宝股份 7,948.4302 万股 A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福德
资本持有。


2018 年 3 月 12 日,商务部出具商反垄初审函【2018】第 95 号《商务部经
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对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
限公司收购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2018 年 3 月 14 日,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8】455 号《关于核准豁免深
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
务的批复》。


作为收购人的福德资本与作为无偿划转划出方或划出标的的远致投资、深投
控、亿鑫投资、农产品均由深圳市国资委控制,无偿划转完成后深深宝的实际控
制人仍然为深圳市国资委,同时参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
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五条,上市公司控制权在 60 个月内未发生变更。


无偿划转前,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农产品 28.76%股权,并通
过全资子公司远致投资持有农产品 5.22%股权,通过远致投资全资子公司亿鑫投
资持有农产品 0.02%股权,为农产品实际控制人;通过农产品持有公司 19.09%
股权,同时持有公司另一股东深投控(持有公司 16%的股权)100%股权,深圳
市国资委合计间接控制公司 35.09%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无偿划转完成后本次重组前,福德资本持有农产品 34%股权,为农产品控股
股东,通过农产品间接控制深深宝 19.09%的股权,同时直接持有深深宝 16%的

15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股权,因此福德资本为深深宝控股股东,同时福德资本持有深粮集团 100%的股
权,为深粮集团的控股股东。


本次重组后,福德资本仍为深深宝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63.79%
的股份,通过农产品控制公司 8.23%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72.02%股份。深
圳市国资委持有福德资本 100%股权,深圳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件

《上市规则》规定如下:“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指社会公众
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
币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16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第三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上市公司的内部决策情况

1、2018 年 3 月 23 日,深深宝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预案及相关事项;


2、2018 年 6 月 8 日,深深宝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方案及相关事项;


3、2018 年 6 月 27 日,深深宝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以及福德资本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深深宝股份;


4、2018 年 9 月 6 日,深深宝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调整、发行价格调整以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等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内部决策情况

1、2018 年 3 月 20 日,福德资本执行董事做出决定,同意本次交易预案;


2、2018 年 4 月 2 日,福德资本执行董事做出决定,同意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事项;


3、2018 年 6 月 6 日,福德资本执行董事做出决定,同意本次交易方案及签
署相关协议事项;


4、2018 年 9 月 6 日,福德资本执行董事做出决定,同意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等事项。


(三)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政府机构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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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年 9 月 4 日,深圳市国资委出具深国资委函[2017]766 号《深圳市
国资委关于深粮集团与深宝股份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立项的批复》;


2、2018 年 1 月 18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具深府函[2018]17 号《深圳市人
民政府关于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
的批复》;


3、2018 年 3 月 23 日,深圳市国资委出具深国资委函[2018]213 号《深圳市
国资委关于深粮集团与深深宝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预案的意见》;


4、2018 年 6 月 14 日,深圳市国资委出具深国资委函[2018]499 号《深圳市
国资委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
司 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8]501 号《深圳市
国资委关于对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资
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复函》;


5、2018 年 8 月 22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反垄断初审函
[2018]第 153 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6、2018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8]1610 号《关于核准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批复》。


二、本次交易的过户、验资、登记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福德资本持有的深粮集团 100%股权。根据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21802220859),
深粮集团办理完毕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股东由福德资本变更为深深宝。至此,
福德资本与深深宝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事宜,深粮集团 100%股权已经过户至深
深宝名下成为深深宝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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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形。


(二)验资情况

2018 年 10 月 22 日,中天运出具中天运[2018]验字第 90066《验资报告》,
经其审验,截止 2018 年 10 月 18 日止,福德资本已将其持有的深粮集团 100%
股权转让给深深宝以认缴深深宝新增股本人民币 655,752,951 元,变更后深深宝
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1,152,535,254 元。


(三)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深深宝因本次
交易向福德资本发行的 655,752,951 股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均为限售流通股,
发行后股份数量为 1,152,535,254 股。


(四)过渡期间损益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对于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
日至交割日止的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深粮集团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
净资产的部分由上市公司享有,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对价;所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
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的部分由福德资本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全额补足。本次标的
资产交割完成后,深深宝将及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目
标公司在过渡期的损益进行专项审计,若交割日为日历日的 15 日之前(含 15 日),
则专项审计的基准日为交割日所在月的前月最后一日,若交割日为日历日的 15
日之后(不含 15 日),则专项审计的基准日为交割日所在当月的最后一日。


根据相关协议,过渡期间损益专项审计的基准日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
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专项审计,截
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专项审计工作尚未结束。经确认,过渡期标的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为 4.20 亿元(未经审计),全部为上市公司享有,具体金额将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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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数据为准。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有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
历史财务数据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

整情况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其他
相关人员调整情况。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均已生效,协议双方已经或正在依照相关
约定履行协议,无违反上述协议约定情形。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承诺事项如下:

20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依照现行有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
情形,本公司已依法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公司作
为上市公司具有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人以及资产购买方
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最近三年遵守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
律、法规,守法经营,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工商行政管
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记录;
本公司不存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而需终止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持续经
营的法律障碍。
3、本公司最近三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其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最近三年历次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其签
署均合法有效;本公司股东大会最近三年对董事会的
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公司自上市以来
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4、本公司的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严重损害尚未消除的情形。
关于与交易事 5、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均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1 深深宝
项相关的承诺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6、本次重组前,本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履行
了必要的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7、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
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8、本公司实施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重组的实质条件,包括但不
限于: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
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不会导致本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有利于本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
可能导致本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
经营业务的情形;
(5)有利于本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6)有利于本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
构;
(7)本次重组遵循了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产质
量、改善本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的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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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8)本次重组遵循了有利于本公司减少关联交
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原则。
9、最近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
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0、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在业务、资产、
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
方将继续保持独立,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11、本次重组不会涉及重大经营决策规则与程
序、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的调整。本次重组完成后,
本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
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2、本公司与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就本次重组事宜签署的相关协议是本次重组的交易
双方在平等基础上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
达成的;协议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合法有效。
13、本公司承诺并保证就本次重组召开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
内容合法、有效。
14、本次重组的最终价格系交易双方在共同确定
的定价原则基础上,依据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
所出具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是交易各方真实意思表
示。
15、本公司就本次重组已进行的信息披露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安排。
16、本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知情人已就本公司本次重组
停牌之日前六个月(2017 年 2 月 21 日)至本报告书
披露之日止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深深宝股票的情
况进行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除已披露的李洁、祝俊
忠有买卖本公司股票外,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买卖深深
宝股票的情形,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均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17、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根据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关
联交易审议程序,不会损害深深宝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18、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深圳
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重组不会
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19、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律、行政
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
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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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
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0、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21、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36 个
月内均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
近 12 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22、本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和
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承诺人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
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
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
深深宝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出具的说
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承诺人同意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和
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所提供信 2、承诺人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
息真实性、准 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
2
确性和完整性 深粮集团 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
的承诺函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出具的说
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和
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承诺人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
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
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
福德资本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出具的说
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承诺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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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信息,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
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6、承诺人同意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和
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承诺人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
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
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出具的说
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
深深宝的董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事、监事、高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
级管理人员 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承诺人同意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粮集团的 1、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和
董事、监事、 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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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高级管理人 述或重大遗漏。
员 2、承诺人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
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
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出具的说
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和
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承诺人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
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
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出具的说
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德资本的
4、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
董事、监事、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高级管理人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

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和
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承诺人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
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
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
农产品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出具的说
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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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承诺人同意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标的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
公司,具有法定的营业资格,标的公司已取得其设立
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
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
任何原因或有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
失效的情形。
2、标的公司在最近三年的生产经营中不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标的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终止的情形。除本报
告书中披露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外,标的公司不
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对其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或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
及行政处罚。
3、标的公司将独立、完整地履行其与员工的劳
关于标的资产 动合同。
3 经营合法合规 福德资本 4、如果标的公司因为本次重组前已存在的事实
性的承诺函 导致其在工商、税务、员工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
经营资质或行业主管方面受到相关主管单位追缴费
用或处罚的,本公司将向标的公司全额补偿标的公司
所有欠缴费用并承担深深宝及标的公司因此遭受的
一切损失。
5、标的公司合法拥有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
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及/或使
用权,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资产及业务结构,对其主要
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资产权属清晰。
6、标的公司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
等其他妨碍公司权属转移的情况,未发生违反法律、
公司章程的对外担保。
本次重组后,若由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深
深宝及标的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向深深宝/
标的公司承担前述补偿/赔偿责任。
1、保证深深宝和标的公司的人员独立
关于上市公司 (1)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深深宝和标的公司的
4 福德资本
独立性的承诺 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之间完全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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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立。
(2)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深深宝和标的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深深宝和标的公司任职并领
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职
务。
(3)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不干预深深宝和标的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职权决定人事任免。
2、保证深深宝和标的公司的机构独立
(1)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深深宝和标的公司构
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
(2)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深深宝和标的公司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依照法律、法规及
深深宝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深深宝和标的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深深宝和标的公司拥
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深深宝和标的公司的
经营场所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
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
(3)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本次重组完成
后深深宝和标的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
方占用的情形。
4、保证深深宝和标的公司的业务独立
(1)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深深宝和标的公司拥
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相关资质,具有面向市场的独
立、自主、持续的经营能力。
(2)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减少与
深深宝和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保证按市场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保证深深宝和标的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深深宝和标的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建
立独立的财务部门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
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深深宝和标的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独
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深深宝和标的公司的
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兼职。
(4)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深深宝和标的公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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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深深宝和标的公
司的资金使用。
(5)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深深宝和标的公司依
法独立纳税。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深深宝
和标的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本公司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下列情形:
(1)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
股东的合法权益;
(2)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
持续状态;
关于认购深圳 (3)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
市深宝实业股 违法行为;
5 份有限公司非 福德资本 (4)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公开发行股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承诺函 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
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深深宝
和标的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本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拥有参与本次重组并与深深宝
签署协议、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义务,
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
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
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3、标的公司的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
纠纷,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4、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为实际合法拥
有,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
关于重组交易 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
6 标的资产权属 福德资本 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
的确认函 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它形式
的纠纷等影响本次重组的情形。同时,本公司保证持
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将维持该等状态直至变更登记到
深深宝名下。
5、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为权属清晰的资
产,并承诺在深深宝本次重组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批
准后,办理该等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同时承诺将在约定期限
内办理完毕该等股权的权属转移手续。
6、在将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深深宝名
下前,本公司将保证标的公司保持正常、有序、合法
经营状态,保证标的公司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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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
标的公司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
如确有需要进行与前述事项相关的行为,在不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须经过深深宝
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7、本公司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
响本公司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诉讼、仲裁或纠
纷,保证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中不存在阻碍
本公司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标的公
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
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
条款。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
保证将来也不会从事或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从
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直接
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
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
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
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
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延伸
关于避免同业 导致其主营业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7 福德资本
竞争的承诺函 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可行措施以
避免与上市公司相竞争:
(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
(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资产以公允价格转让给
上市公司;
(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
4、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在损失确定后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
失;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
间持续有效。
1、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重组
后的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将规范并尽可能减少关
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
关于减少和规
交易,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
8 范关联交易的 福德资本
的原则进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承诺函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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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2、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严格
避免向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拆借、占用公司及其
控股和参股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
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3、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的关联
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
的利益或使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承担任何不正
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控股和
参股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公司或其控股和
参股公司利益的,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损失由
承诺人承担。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
关于内幕信息 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9 福德资本
的承诺函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深深宝
造成的一切损失。
1、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时,若承诺人根据《业绩补
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未履行完
毕,则本次向承诺人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上述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3、本次交易前,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持有的
福德资本
上市公司股票自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
4、股份锁定期限内,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本
关于股份锁定 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
10
期的承诺 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安排。
5、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
求不相符,承诺人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前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股份锁定期限内,承诺人因上市公司发生送
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
农产品
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
求不相符,承诺人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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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声明人最近 5 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声明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或者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终止已满 36 个月。
3、声明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深深宝 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声明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
三条,即“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5、声明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
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关于无重大违
6、声明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法违规行为及
11 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
诚信情况的承
形。
诺与声明
1、声明人最近 5 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声明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或者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终止已满 36 个月。
农产品
3、声明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声明人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或中国证监会
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5、声明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
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6、声明人不存在不规范履行承诺、违背承诺或
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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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1、声明人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情形。
2、声明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
3、声明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
深深宝董事、
三条,即“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监事、高级管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理人员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声明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
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深深宝造
成的一切损失。
1、声明人最近 5 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 5 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福德资本及
2、声明人最近 5 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无关的
其董事、监
行政处罚;
事、高级管理
3、声明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人员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或者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终止已满 36 个月;
4、声明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
三条,即“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声明人最近 5 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深粮集团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声明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或者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终止已满 36 个月。
3、声明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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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4、声明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
三条,即“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5、除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外,
声明人及声明人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不存
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
元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6、除本报告书中披露的行政处罚外,声明人及
声明人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因违反工商、税务、国土、食品安全、建设、
规划、环保、消防、质监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
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7、声明人及声明人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8、声明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1、声明人最近 5 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深粮集团董 2、声明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事、监事、高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级管理人员 或者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终止已满 36 个月。
3、声明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声明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
三条,即“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及其关联人不
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深粮集团资金、资产的情
形,承诺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让上市公司及深粮集团
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关于避免非经
福德资本、农 2、交易完成后,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其关联人
12 营性资金占用
产品 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在任
的承诺
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承诺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违规担保,不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
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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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司和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将在
原有基础上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经营发展的
变化,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加以修订,以
适应本次重组后的业务运作及法人治理要求,继续完
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各
司其职、有效制衡、决策科学、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
结构,更加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承诺人将敦促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职能,确
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
关于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规定的平等权利,确保所有股东合法行
13 规范运作的承 福德资本
使权益。

承诺人还将敦促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制
度要求,确保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地进行决策,
确保独立董事在职期间,能够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
职责,积极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运作情况,自觉履行
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上市公司的发展起到积
极作用,促进上市公司良性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此外,本公司将敦促上市
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方面的积极
作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聘独立董事,进一步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
针对深粮集团持有的部分房产未办理证载权利
人更名手续的情况,承诺人将全力协助、促使并推动
深粮集团或其下属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本次重组完
成后,若未来因未完成上述房产证载权利人更名手续
事宜导致深粮集团或上市公司被追究责任、受到行政
处罚或遭受任何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
任,并在实际损失发生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
与深粮集团予以全额补偿。
针对深粮集团持有的部分房产未办理房产过户
登记手续的情况,承诺人将全力协助、促使并推动深
关于标的公司
粮集团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本次重组完成后,若未
14 房产、土地瑕 福德资本
来因未完成相关物业的权利人变更事宜导致深粮集
疵的承诺
团或上市公司被追究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任何
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在实际损
失发生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与深粮集团予以
全额补偿。
针对深粮集团持有的非市场商品房转为市场商
品房事项,承诺人将全力协助、促使并推动深粮集团
办理相应的手续。本次重组完成后,若未来因未完成
上述非商品房转为商品房事宜导致深粮集团或上市
公司被追究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任何损失的,
承诺人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在实际损失发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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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30 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与深粮集团予以全额补偿。

针对深粮集团部分房产未办理土地使用期限续
展手续的情况,福德资本将全力协助、促使并推动深
粮集团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展续。本次重组完
成后,若未来因未完成相关土地使用权期限展续事宜
导致深粮集团或上市公司被追究责任、受到行政处罚
或遭受任何损失的,福德资本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
任,并在实际损失发生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
与深粮集团予以全额补偿。
针对深粮集团部分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及土地
使用期限续展手续的情况,承诺人将全力协助、促使
并推动深粮集团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期限续展手
续及过户登记手续。本次重组完成后,若未来因未完
成上述土地使用权期限续展及过户登记手续事宜导
致深粮集团或上市公司被追究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
遭受任何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
在实际损失发生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与深粮
集团予以全额补偿。
针对深粮集团笋岗仓库房产暂未办理完成非商
品房登记为商品房事宜,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未来
因笋岗仓库房产未能及时办理非商品房登记为商品
房事宜导致深粮集团或上市公司被追究责任、受到行
政处罚或遭受任何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关的法律
责任,并在实际损失发生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
司与深粮集团予以全额补偿。
针对深粮集团曙光粮库土地房产暂未通过竣工
验收及完成办理商品房登记事宜,在本次重组完成
后,若未来因曙光粮食储备库房产土地未能及时通过
竣工验收及完成办理商品房登记事宜导致深粮集团
或上市公司被追究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任何损
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在实际损失
发生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与深粮集团予以全
额补偿。
针对深粮集团面粉厂房产未能办理非商品房登
记为商品房以及搬迁事宜,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未
来因面粉厂房产未能办理非商品房登记为商品房以
及搬迁事宜导致深粮集团或上市公司被追究责任、受
到行政处罚或遭受任何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关的
法律责任,并在实际损失发生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上
市公司与深粮集团予以全额补偿。
针对深粮集团下属公司黑龙江红兴隆农垦深信
粮食产业园有限公司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事宜,
承诺人将全力协助、促使并推动深粮集团下属公司办
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申请手续。本次重组完成后,
若未来因上述土地使用权因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纠纷
而导致未能获发土地使用权证,从而导致深粮集团或
上市公司被追究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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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在实际损失发
生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与深粮集团予以全额
补偿。
若深粮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因上述及其他自有
或租赁的场地和/或房产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而被有关主管政府部门要求收回场地和/或房产或处
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因
场地和/或房产瑕疵的整改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支
出,承诺人将承担深粮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因前述场地
和/或房产收回或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遭
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
使上市公司及深粮集团免受损害。
此外,承诺人将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应方
积极主张权利,以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及保障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利益。
深粮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租赁房产存在以下
情况:(1)出租方未提供该等房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和
/或其有权出租该等房产的证明文件;(2)部分租赁
房产的租赁期限超过 20 年;(3)未经出租方同意,
深粮集团及其子公司将部分租赁房产转租给第三方
使用;(4)深粮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租赁房产均未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若深粮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因
关于租赁物业
其租赁的场地和/或房产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15 存在瑕疵的相 福德资本
而被有关主管政府部门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
关承诺
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支
出,承诺人愿意承担深粮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因此而导
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
用,并使深粮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免受损害。此外,承
诺人将支持深粮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应方积极主
张权利,以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及保障深粮集团及上市
公司的利益。
对于深粮集团下属的非正常经营企业(包括但不
限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经营等情形的企业),承
诺人将全力协助、促使并推动深粮集团办理相应的注
销手续。本次重组完成后,若未来因该等公司的非正
非正常经营企
16 福德资本 常经营、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等原因导致深粮集团或
业的承诺
上市公司被追究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任何损失
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在实际损失发
生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予以全额
补偿。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六十个月内,本公司保证
不主动放弃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并保证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在此期间不会因本公司原因发
关于维护上市
生变更,也不会协助任何其他方谋求上市公司的控股
17 公司控股股东 福德资本
股东地位。
地位的承诺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六十个月内,本公司不会
主动通过包括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在内的任何行为而
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发生变更。


36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的 24 个月内,本公司并无通
过影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而将上市公司现有
关于主营业务 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予以剥离的计划、意向或安排。
18 福德资本
调整的承诺 上市公司将基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架构和
业务发展,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全力做好本次重
组完成后的业务整合与协同,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公司承诺自承诺函签署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
福德资本 的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不会减持深深
宝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公司承诺自重组复牌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的
无减持计划的
19 农产品 期间内,本公司不会减持深深宝股份,亦无减持深深
承诺
宝股份的计划。
深深宝董事、 本人承诺自本函签署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
监事、高级管 间内,本人不会减持深深宝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
理人员 股份的计划。
本公司认为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深深宝的持续
经营能力、提升深深宝的盈利能力,有利于保护深深
福德资本
关于重大资产 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对本次重组无
20 重组的原则性 异议。
意见 本公司认为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深深宝的持续
农产品 经营能力、提升深深宝的盈利能力。本公司对本次重
组事项原则性同意。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未来因该次改制未进行评
关于深粮集团
估或本次改制有关的其他原因导致深粮集团或上市
1998 年公司制
21 福德资本 公司被追究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任何损失的,
改制评估事宜
承诺人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在实际损失发生后
的承诺函
30 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与深粮集团予以全额补偿。
若未来深粮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因与来宝资源
关于深圳市粮 有限公司大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以及与广州
食集团有限公 进和饲料有限公司、黄献宁进口代理合同纠纷案两起
22 福德资本
司未决诉讼的 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导致任何索赔、赔偿、损失
承诺函 或支出,承诺人将代为承担因上述两起未了结的重大
诉讼/仲裁导致的赔偿或损失。
若未来出现深粮集团需向平湖粮库产权单位(或
关于平湖粮库
其授权单位)补缴评估基准日前平湖粮库租金的情
23 补缴前期租金 福德资本
形,该全部应补缴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与支出由承诺
风险的承诺函
人代为承担。
关于深粮集团
针对深粮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未取得房屋权属证
及下属公司未
书的房产所受到的行政处罚或遭受的损失,承诺人将
24 取得房屋权属 福德资本
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在实际损失发生后 30 个工
证书的房产的
作日内对上市公司与深粮集团予以全额补偿。
承诺函
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谨慎提名董事、监事,
不会向上市公司提名将导致上市公司的社会公众股
关于社会公众 比例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的
25 福德资本
股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并将不会投票赞
成将使得上市公司的社会公众股比例不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的选聘上市公司董事、


37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决
议。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深粮集团其他应收关联方
往来余额为 4,460.59 万元,其中应收关联方湛江海
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海田)
40,898,011.31 元、泰中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中农业)3,707,930.42 元。上述关联方原系深粮集团
子公司,因本次重组将主业停止经营的下属公司剥离
关于替湛江海 至福德资本,致使湛江海田和泰中农业形成关联关系
田和泰中农业 并被动形成应收关联方款项,不具备关联方主动占用
26 福德资本
归还深粮集团 深粮集团资金的主观意图。
欠款的承诺 福德资本作为深粮集团以及湛江海田和泰中农
业的控股股东,已经督促湛江海田和泰中农业尽快向
深粮集团归还上述款项,并承诺,如果在本次重组深
粮集团股权交割至深深宝之前,湛江海田和泰中农业
仍存在没有归还的上述全部或部分款项,福德资本将
替湛江海田和泰中农业承担归还义务,向深粮集团归
还湛江海田和泰中农业尚未归还的款项。


上述承诺均已生效,承诺方已经或正在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未出现违反相关
承诺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和风险

本次交易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深深宝尚需向主管政府部门办理因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
章程修改等事宜的登记或备案手续;


2、深深宝及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3、深深宝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本次交易完成上述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或重大法律风险。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38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万和证券认为:


1、本次重组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已过户至深深宝名下,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办理完毕。


3、标的资产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
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没有迹象表明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存在风险和障碍。


4、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章程修订等
事宜履行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向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
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部分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或履行条件尚未出
现,对于尚未出现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在该等承诺事项的履行条件出现的情况
下,相关承诺方将需继续履行相应协议或承诺。


5、深深宝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的基本条件,股权分布具备
上市条件,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深深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1、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
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可以实施。


2、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资产过户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经依法履行完毕将标的资产交付至深深宝的法律义务;深
深宝已完成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证券预登记手续,新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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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将于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深深宝股东名册。


3、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深深宝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深深宝未发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及其他相关人员调整情况。未发现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5、相关交易各方尚需办理法律意见书第八部分所述的后续事项,该等后续
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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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第四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根据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登记结算深
圳分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受理深深宝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
相关股份登记到帐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量为 655,752,951 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1,152,535,254 股。深深宝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
前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上市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除息,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新增股份情况如下:

发行股份数 占发行后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的比例
1 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655,752,951 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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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第五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以
及《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万和证券对本次交易负有持续督导责任与
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万和证券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中
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之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万和证券将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对上市公司进
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万和证券结合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
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下
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3、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5、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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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6、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7、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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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万和证券出具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
见》;


3、万和证券出具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法律顾问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5、法律顾问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6、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
书》;


8、标的资产所有权转移至上市公司的证明文件;


9、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德国有
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0 号);


10、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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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8 层


电话:(86755)82027522


传真:(86755)82027522


联系人:李亦研


三、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住所:海口市南沙路 49 号通信广场二楼


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25842783


主办人:郭勇、于海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电话:010-5878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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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传真:010-58785566


经办律师:潘渝嘉、王建学、陈俊宇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祝卫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 门 701-704


电话:010-88395676


传真:010-883952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平、江海锋


(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权忠光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35 号


电话:010-65881818


传真:010-65882651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郑晓芳、王爱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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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2018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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