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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赞宇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8-08
股票简称:赞宇科技 证券代码:002637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一六年八月
2016 8 5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9,680万股
发行股票价格:7.955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77,004.4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76,300.91万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票上市数量:9,680万股
股票上市时间:2016年8月9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
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中,永银投资、财通资管管理的赞宇同创1号(代赞宇员工持股计
划)认购的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8月9日(非交易日
顺延),本次发行完成后赞宇科技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四、资产过户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6月27日完成南通凯塔6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
了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南通凯塔60%股
权过户。杜库达60%股权过户正在办理。
释 义
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
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赞
指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宇科技
共同控制人 指 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
永银投资 指 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赞宇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
指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财通资管 指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赞宇同创 1 号 指 赞宇同创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 赞宇科技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永银投资、财通资

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管(代赞宇员工持股计划)发行 9,680 万股股票之行为
杜库达(印尼)有限公司(印尼语:PT. DUA KUDA
杜库达 指
INDONESIA)
南通凯塔 指 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杜库达(印尼)有限公司和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
标的公司 指
司的合称
董事会 指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保荐与承销协议书》 指
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
荐与承销协议书》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3 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
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
错误。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9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1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7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18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0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20
二、财务状况分析....................................................................................................... 21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30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3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30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31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32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32
二、《保荐与承销协议书》主要内容......................................................................... 33
三、上市推荐意见....................................................................................................... 38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 39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44
一、备查文件............................................................................................................... 44
二、查阅地点............................................................................................................... 44
三、查阅时间............................................................................................................... 44
四、信息披露网址....................................................................................................... 4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 5 月 12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签署<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
议案。
2015 年 9 月 21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审计
报告、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0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审计
报告、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签署<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关于签署<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议案》、《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议案》等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受理,于 2016 年 2 月 2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6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50,000,000 股新股。
2016 年 4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以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共计派发现金 16,000,000 元;同时向全
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160,000,000 股。
2016 年 4 月 16 日,本公司公告了《关于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进行调整: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格调整为 7.955 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00,000,000 股。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2016年7月26日,2家认购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77,004.40万元缴付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1130号《验资报告》。
2016年7月2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
出具了天健验[2016]305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7月26日止,赞宇科技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总额770,044,000.00元,扣
除发行费用7,034,936.98元,赞宇科技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3,009,063.02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6年8月9日,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永银投资、财通资管管理的赞宇同创1号(代赞宇员工持股计划)
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8月9日(非交易日顺
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80万股,全部采
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永银投资、财通资管管理的赞宇同创1号
(代赞宇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
年 5 月 14 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发行价格为 16.01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量。
2016 年 4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以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共计派发现金 16,000,000 元;同时向全
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160,000,000 股。
2016 年 4 月 16 日,本公司公告了《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
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
数量进行调整: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调整为 7.955 元/股。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7,004.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
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等)后,实际募集资金 76,300.91 万元。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9 日(非交易日顺延),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资产过户情况
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完成南通凯塔 6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
得了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南通凯塔 60%
股权过户。杜库达 60%股权过户正在办理。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9,680 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2 名,具体情况
如下:
(一)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方银军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7,000 万股
限售期限:36 个月
2、股权及控制关系
永银投资系本公司共同控制人之一方银军、董事兼副总经理邹欢金、副总经
理许荣年、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国晓以及副总经理周黎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
的有限合伙企业。
方银军
许荣年 邹欢金 周黎 任国晓
(普通合伙人、执
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61.76% 13.24% 10.29% 7.35% 7.35%
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前,永银投资最近一年与本公司无重大交易。公司本次向永银投资
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与永银投资及其关联方不会因本次发行增加新的关
联交易。公司与永银投资及其关联方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
息披露。
(二)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赞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1、财通资管基本情况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马晓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业务。
认购数量:2,680 万股(赞宇同创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限售期限:36 个月
2、赞宇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赞宇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赞宇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与经营者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
赞宇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如下:
(1)赞宇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工作,
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2)赞宇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①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中层以上骨干人员(每人认
购上限为 50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对应的金额);
②公司主管(每人认购上限为 20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对应的金
额);
③公司连续工龄在五年以上的员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每人认购上
限为 10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对应的金额);
④博士学历科研人员(每人认购上限为 10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
对应的金额);
⑤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每人认购上限为 10 万股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公司股票对应的金额);
上述每人认购上限不叠加计算;
(3)在公司外从事与赞宇科技业务有竞争性的业务,包括组建公司(或持
股超过 5%)、兼职或提供服务的,不得成为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
(4)参加对象的人数不超过 150 人;
符合上述标准的参加对象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
原则参加赞宇员工持股计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赞宇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
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
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监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赞宇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
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意见。
3、股权及控制关系
财通资管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前,财通资管与
本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
财通资管设立赞宇同创 1 号代赞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赞宇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均系本公司员工。
4、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前,财通资管、赞宇员工持股计划最近一年与本公司无重大交易。
赞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对象包含公司现任监事华文高、王金飞,因此,公司本次
向财通资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与财通资管、赞宇员工持股计划及其关联方不会因
本次发行增加新的关联交易。公司与财通资管、赞宇员工持股计划未来可能发生
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
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9,680 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2 名,具体情况
如下: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林煊、肖鹏
项目协办人:伍春雷
项目组成员:黄才广、邱一粟、陈梦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联系电话:010-85130457
传真:010-65608451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吴明德
经办律师:梁瑾、王硕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联系电话:0571-89837008
传真:021-20511999
(三)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越豪
经办注册会计师:沈培强、吴慧、胡青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华开
经办资产评估师:黄祥、柴铭闽
联系地址: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 A 座欧美中心 C 区 1105 室
联系电话:0571-87178826
传真:0571-871788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其中28,726,380
1 方银军 38,301,840 11.97
股为限售股
其中15,525,060
2 洪树鹏 20,700,080 6.47
股为限售股
其中15,098,420
3 陆伟娟 20,131,228 6.29
股为限售股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
4 - 18,060,237 5.64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其中8,629,254股
5 邹欢金 11,625,672 3.63
为限售股
其中7,008,218股
6 许荣年 9,344,292 2.92
为限售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7 - 7,652,000 2.39
-融鼎 01 号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8 - 7,356,200 2.30
责任公司
其中4,322,760股
9 高慧 5,763,680 1.80
为限售股
其中3,398,700股
10 黄亚茹 4,531,600 1.42
为限售股
合计 143,466,829 44.8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 其中70,000,000股
1 70,000,000 16.79%
(有限合伙) 为限售股
其中28,726,380股
2 方银军 38,301,840 9.19%
为限售股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其中26,800,000股
3 26,800,000 6.43%
公司 为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其中15,525,060股
4 洪树鹏 20,700,080 4.97%
为限售股
其中15,098,420股
5 陆伟娟 20,131,228 4.83%
为限售股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
6 - 18,060,237 4.33%
资基金有限公司
其中8,629,254股
7 邹欢金 11,625,672 2.79%
为限售股
其中7,008,218股
8 许荣年 9,344,292 2.24%
为限售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9 - 7,652,000 1.84%
-融鼎 01 号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10 - 7,356,200 1.76%
责任公司
合计 229,971,549 55.18%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直接持股数量
发生变化。
永银投资为本公司共同控制人之一方银军、董事兼副总经理邹欢金、副总经
理许荣年、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国晓以及副总经理周黎设立的合伙企业。永
银投资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公司共同控制人之一方银军系永银投资普
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永银投资其他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本次发行前,
方银军持有公司 38,301,840 股,持股比例为 11.97%;本次发行完成后,方银军
将直接持有及通过永银投资合计实际支配公司 108,301,840 股,实际支配公司股
权比例变更为 25.98%。
本次发行前,华文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华文高将通过赞
宇同创 1 号间接持有公司 1,000,000 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 0.24%。
本次发行前,王金飞持有本公司 208,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7%;本次发行
完成后,王金飞将直接持有及通过赞宇同创 1 号间接持有公司 1,208,000 股,直
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 0.29%。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增加 9,680 万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
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326,088 26.35 181,126,088 43.46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5,673,912 73.65 235,673,912 56.54
合计 320,000,000 100.00 416,800,000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共同控制人仍为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本次
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
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公司资产
质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改善,融资能力得以提高,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收购杜库达 60%股权及南通凯塔 60%
股权,将增大油脂化工业务在本公司业务结构中的比重。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
理结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权、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运作不会发生变化,标的公司亦会依据公司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已有
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同业竞争产生影响。本次发行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其中发行人共同控制人之一方银军控制的永银投资认购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
股票中的 70,000,000 股股份,财通资管管理的赞宇同创 1 号(代赞宇员工持股计
划)认购了新增股票中的 26,800,000 股股份。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
关联交易产生影响。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一)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4,076.30 216,552.97 189,523.74 172,960.16
负债总额 122,000.16 94,601.63 67,596.46 55,349.19
股东权益合计 122,076.13 121,951.34 121,927.27 117,610.97
少数股东权益 3,935.23 5,144.23 5,087.64 5,164.28
注:公司于2015年变更了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上表中数据取自公司追溯调整后的合并财
务报表。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77,420.28 282,235.55 249,527.04 221,800.52
营业成本 68,041.02 253,967.84 219,289.43 193,369.61
营业利润 1,508.10 2,326.05 7,023.30 7,571.53
利润总额 1,532.82 2,705.79 7,537.06 8,240.19
净利润 1,382.93 1,804.16 6,568.51 7,206.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30.68 1,566.87 6,206.67 6,934.09
注:公司于2015年变更了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上表中数据取自公司追溯调整后的合并财
务报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1.32 20,093.35 9,809.12 8,996.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07.48 -28,862.90 -10,921.31 10,081.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63.17 14,382.39 484.07 -19,879.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5.68 6,142.16 -669.01 -692.80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3 月 31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项目 日/2016 年 1-3 31 日/2015 年 31 日/2014 年 31 日/2013
月 度 度 年度
流动比率 1.06 1.10 1.54 1.73
速动比率 0.72 0.73 0.79 0.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40.21% 34.12 29.01 23.4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9.98% 43.69 35.67 32.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40 26.64 26.17 26.70
存货周转率(次) 1.88 6.41 5.37 5.6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1 0.19 -0.02 -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本 0.04 0.05 0.19 0.22
前每股收益(元) 稀释 0.04 0.05 0.19 0.22
注1:公司于2015年变更了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上表中数据系依据公司追溯调整后的合
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
注2: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
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元,共计派发现金16,000,000元;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
160,000,0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20,000,000股。上表中2013-2015年以及2016年1-3月每股
净现金流量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以320,000,000股为基础计算。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本公司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22,739.99 50.29% 97,319.62 44.94% 94,090.58 49.65% 83,539.50 48.30%
非流动资
121,336.31 49.71% 119,233.35 55.06% 95,433.16 50.35% 89,420.66 51.70%

总资产 244,076.30 100.00% 216,552.97 100.00% 189,523.74 100.00% 172,960.16 100.00%
2013-2015 年各期期末以及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72,960.16 万元、189,523.74 万元、216,552.97 万元和 244,076.30 万元。
2014 年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同比增长 9.58%,主要原因在于:第一,随着
营业收入的增长,期末经营性应收项目和存货余额自然增加,流动资产同比增加;
第二,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持续投入,非流动资产同比亦有所增加。2015
年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4 年期末增长 14.26%,主要系发行人预付标的公司
股权收购款形成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2013-2015 年各期期末以及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48.30%、49.65%、44.94%和 50.29%,2015 年期末流动资产占比下
降主要系公司预付标的公司股权收购款导致非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2016 年 3
月 31 日流动资产占比上升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本公司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占负债总额比例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15,684.13 94.82% 88,327.67 93.37% 60,926.08 90.13% 48,297.44 87.26%
非流动负债 6,316.03 5.18% 6,273.96 6.63% 6,670.39 9.87% 7,051.75 12.74%
总负债 122,000.16 100.00% 94,601.63 100.00% 67,596.46 100.00% 55,349.19 100.00%
2013-2015 年各期期末以及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55,349.19 万元、67,596.46 万元、94,601.63 万元和 122,000.16 万元,持续增加,
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持续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期末,本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3-2015 年各期期末以及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7.26%、90.13%、
93.37%和 94.82%。
(三)资产管理能力分析
主要指标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4.40 26.64 26.17 26.70
存货周转率 1.88 6.41 5.37 5.62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3 月,本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6.70、26.17、
26.64 和 4.40,基本保持稳定并维持在较高水平。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3 月,本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62、5.37、6.41
和 1.88。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使存货控制在适当的水平,避免库
存商品的积压,有效地控制存货的资金占有量。2014 年,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
和油脂化工产品产销量大幅增加,期末存货随之增加,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2015
年,公司加强了生产及营销管理,产品生产及销售较为顺畅,产品周转速度加快。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营业收入 77,420.28 282,235.55 13.11% 249,527.04 12.50% 221,800.52
营业成本 68,041.02 253,967.84 15.81% 219,289.43 13.40% 193,369.61
期间费用 7,137.06 25,367.93 11.55% 22,740.71 6.66% 21,320.82
营业利润 1,508.10 2,326.05 -66.88% 7,023.30 -7.24% 7,571.53
利润总额 1,532.82 2,705.79 -64.10% 7,537.06 -8.53% 8,240.19
净利润 1,382.93 1,804.16 -72.53% 6,568.51 -8.85% 7,206.20
1、营业收入分析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3 月,本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 221,800.52 万
元、249,527.04 万元、282,235.55 万元和 77,420.28 万元,2014 年同比增长 12.50%,
2015 年同比增长 13.11%,公司营业收入总体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
本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包括表面活性剂
产品、油脂化工产品、检测服务和加工劳务产生的营业收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
主要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收入、原材料销售收入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原材料价格下滑,行业竞争加剧,表面活
性剂产品销售单价也随之下降。然而,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市场声
誉,产品销售并未受影响。为应对原材料及产品价格下跌风险,公司对现有生产
基地进行技术改造,先后设立江苏赞宇和河北赞宇,加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
投产,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产能大幅提高;同时,公司努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表面活性剂产品销售数量也大幅增长。因此,虽然表面活性剂产品销售单价下降,
在销售数量增长的带动下,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销售收入稳步提升。
自 2012 年收购杭州油化以来,本公司加强对杭州油化的技术改造和资源整
合,提高产品产能,按照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2013 年油脂化工产品销
量和单价均高于 2012 年。2014 年以来,受双马化工停产的影响,国内油脂化工
产品市场供应不足,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并适时采取委托加工的方式扩大产能,
油脂化工产品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大幅增长。
2014 年是浙江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到位的第一年,随着国家对食
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加大,国家和浙江省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针对检测体系建
设提出“鼓励发展第三方测试服务行业”,2014 年 10 月 9 日,国务院发布《国
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 号),进一步指出“加
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在行业政策支持和引导下,本公司积极布局
检测服务市场,开拓服务区域,增加检测范围,2014 年以来,检测服务营业收
入同比均有增长。
2、营业成本及毛利率分析
本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分为主要原材料与辅助原材料两种,主要原材料主要
包括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烯烃、棕榈油、烷基苯、C12-14 醇等,辅助原材料主
要包括液态 SO3、硫磺、液碱、双氧水等。这些材料主要通过市场综合部向国内
外规模较大的供应商采购,多年来,公司已与多家国内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供应
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有水、电和蒸
汽,主要由当地水电部门和工业园区集中供应,能够满足生产所需。
2014 年,本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单位平均成本同比保持平稳,受行业市场竞
争加剧的影响,表面活性剂产品销售单价下降,表面活性剂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
2015 年,受原材料价格下跌影响,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价格继续下跌,表面活
性剂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
2014 年,本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油价格略有提高,且因产能难以满足市场需
求,为抓住市场机遇,公司采取委托加工的方式生产油脂化工产品并对外销售,
平均单位成本提高,然而,同期油脂化工产品销售单价提高幅度更大,油脂化工
产品毛利率同比提高;2015 年,棕榈油价格下降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且 2015
年四季度人民币汇率发生贬值,导致公司大宗原材料进口成本增加,油脂化工产
品毛利率同比下降。
2013-2014 年,本公司检测服务毛利率基本保持平稳。2015 年,公司检测服
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公司检测服务收费标准下降,且公司加大了检测服务设备
投入,折旧成本及人工成本有所上升。
3、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费 金额 2,700.93 9,367.23 9,246.48 9,003.09
用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3.49% 3.32% 3.71% 4.06%
管理费 金额 3,588.61 12,511.79 10,638.15 11,102.27
用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4.64% 4.43% 4.26% 5.01%
财务费 金额 847.53 3,488.91 2,856.09 1,215.46
用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1.09% 1.24% 1.14% 0.55%
三项期 金额 7,137.06 25,367.93 22,740.71 21,320.82
间费用 三项期间费用合计占主营
合计 业务收入比例
9.22% 8.99% 9.11% 9.61%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3 月,本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9,003.09 万元、
9,246.48 万元、9,367.23 万元和 2,700.93 万元。报告期内,随着产销规模的不断
扩大,公司销售费用总体呈温和上升态势,2014 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2.70%,2015 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1.31%。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3 月,本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 11,102.27 万元、
10,638.15 万元、12,511.79 万元和 3,588.61 万元。2014 年,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下
降 4.18%。2015 年,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17.61%,主要系管理费用中的职工
薪酬和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3 月,本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 1,215.46 万元、
2,856.09 万元、3,488.91 万元和 847.53 万元。2014 年以来,发行人新增了部分短
期借款,且当期利息收入继续减少,当期财务费用继续增加。
(五)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本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
2016 年 3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主要指标
日 日 日 日
流动比率(倍) 1.06 1.10 1.54 1.73
速动比率(倍) 0.72 0.73 0.79 0.99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40.21% 34.12% 29.01% 23.44%
合并资产负债率 49.98% 43.69% 35.67% 32.00%
1、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2013-2015 年各期期末以及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73、
1.54、1.10 和 1.06,速动比率分别为 0.99、0.79、0.73 和 0.72。2014 年以来,公
司短期借款、经营性应付预收款项余额同比增加,流动负债增速超过流动资产增
速,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同比下降。公司业务特点决定了经营性应收款项及存货
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且报告期内公司保持稳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投
入,使大量资金用于上述固定资产投资,存在一定的资金需求。然而,公司流动
比率、速动比率扔保持在安全水平,信誉水平较高,报告期内未发生过贷款逾期
和延期付息的情况,并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合作关系,能够获得长期稳
定的银行授信,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较小。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2013-2015 年各期期末以及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 32.00%、35.67%、43.69%和 49.98%,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3.44%、
29.01%、34.12%和 40.21%。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处于较低水平,2014 年以来资
产负债率有所提高主要系因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1.32 20,093.35 9,809.12 8,996.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07.48 -28,862.90 -10,921.31 10,081.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63.17 14,382.39 484.07 -19,879.62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本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营业收入不断提高,公司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系为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现金收支,2013-2015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5、1.11 和 1.13,基本保持稳定;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的合计金额与营业成本的
比例分别为 1.21、1.13 和 1.10,该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
发行人加大了原材料采购规模,经营性应付款项亦有所增加,因此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成本的增长幅度。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081.44 万元,主要构成包括: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186.55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将尚未使用的部分
募集资金存入银行定期账户,于 2013 年到期形成的本息流入;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3,531.30 万元主要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
2014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21.31 万元,主要构成包括: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005.22 万元主要用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015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862.90 万元,主要构成包括: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580.34 万元;支付其他与
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08.00 万元主要系预付标的公司收购款。
2016 年 1-3 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07.48 万元,主要构成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277.75 万元;投资
支付的现金 2,611.05 万元;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868.68
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银行贷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
要为支付股利、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
(七)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1、每股收益测算的主要假设
本次非公开发行、当年每股收益测算的主要假设如下:
(1)关于收购杜库达股权完成时间的假设
2016 年 6 月 27 日,本公司已完成南通凯塔 60%股权的过户手续。公司在 2016
年 8 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并假设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完成杜库达 60%股权的
过户手续。
(2)关于 2015 年、2016 年主要经营数据的选取
①2015 年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 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6.87 万元,2016 年 1-3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30.68 万元。假定 2016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5 年持平。
(2)2016 年的主要经营数据的选取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2016 年杜库达及南通
凯塔合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0,000 万元。假设标的公司完成承诺业绩且本公司
2016 年实现的净利润与 2015 年持平,假设净利润按月均匀发生且标的公司自
2016 年 9 月起进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则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3,333.33 万元。
假设本公司 2016 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包含标的公司并表
业绩部分)与 2015 年持平,为 1,566.87 万元,则公司 2016 年净利润为 4,900.20
万元。
公司上述对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公司最终盈利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准。
2、具体测算过程及结论
基于上述假设,本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进行了测算,
具体如下:
每股收益
期间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发行前 2015 年 0.04 0.04
发行后 2016 年 0.14 0.14
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
注 2: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公司利润
分配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以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 元,共计派发现金 16,000,000 元;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160,000,00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20,000,000 股。上表中 2015 年每股收益
以 320,000,000 股为基础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期将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一次、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杜库达及
南通凯塔各 60%股权”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77,004.4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
金净额为 76,300.91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收购杜库达及南通凯塔各60%股权 69,5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6,800.91
合计 76,300.91
1、“收购杜库达及南通凯塔各60%股权”项目
本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油脂化工行业下游产品——表面活性剂。本次收购
是公司延伸产业链,进军油脂化工初级产品市场的关键步骤。本次收购完成后,
有利于增加产品的种类、优化产品结构、增强生产能力、合理布局产能、拓展应
用领域,强化公司天然油脂基表面活性剂的竞争力,同时拓展油脂化工初级产品
市场,成为国内油脂化工行业领先企业之一。
本次收购的标的之一为设立于印尼的杜库达。印尼是亚洲地区最重要的棕榈
树产地之一,从棕榈树中提取的棕榈油是重要的工业用天然油脂。本次收购完成
后,本公司将拥有位于原材料产地的制造基地,利用杜库达贴近原材料产地的区
位优势及印尼当地的劳动力成本优势,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及产品制造成本,从
而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偿还银行贷款
自2011年上市以来,本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通过适当
增加短期借款和合理利用供应商信用期等方式满足资金需求。2013-2015年各期
期末,公司银行借款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减少财务费
用,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本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全程参与了赞宇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工作。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
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无需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本次发行
对象资金来源为其合法拥有和取得或自筹的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
结构化设计产品;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批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发行人、发行对象、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均具
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保荐与承销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保荐与承销协议书》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期限:
1、保荐期间包括尽职推荐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
2、尽职推荐期间为自乙方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提交申请文件之日起,至甲方
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之前一日止。
3、持续督导期间为甲方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
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4、持续督导期间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乙方将继续完成。
(二)保荐协议其他主要条款
以下,甲方为赞宇科技,乙方为中信建投证券。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及其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
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协议的规定,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
(2)要求乙方及时告知其履行保荐职责发表的意见。
(3)甲方刊登本次发行文件后,再次申请发行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
以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甲方和乙方可终止本协议。
(4)甲方刊登本次发行文件后,乙方被中国证监会从保荐机构名单中去除
的,甲方和乙方可终止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高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承
担相应的责任,并配合乙方履行保荐职责。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
不能减轻或者免除甲方及其高管人员的责任。
(2)甲方应协助乙方对甲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
慎核查,协助乙方组织编制申请文件。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工作。
(4)在持续督导期间,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确定的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
全面配合乙方履行督导职责:
①甲方应当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甲方资源
的制度;
②甲方应当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甲方利益的内
控制度;
③甲方应当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通知
乙方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④甲方应当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通知乙方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⑤甲方应当合规、审慎地实施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通知乙方发表意
见;
⑥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或者相关事项发生
后及时通知或者咨询乙方,并按本协议约定将相关文件送交乙方:
①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
②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
④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其他重大事项;
⑤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对履行上述通知义务有疑问的,或者不能确定有关事项是否必须及时
披露的,应当立即向乙方咨询。
(6)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保荐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出席由乙方召集的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会议;甲方
为乙方开展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提供合理的、适当的工作条件和便利等。
(7)配合乙方做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工作,并支付保荐与承销费
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可以要求甲方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规定、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信息。
(2)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可以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
对甲方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3)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可以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
于:甲方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出席由乙方召集的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会议;
甲方为乙方开展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提供合理的、适当的工作条件和便利
等。
(4)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可以列席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5)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可以行使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的其他
权利。
(6)证券发行前,甲方不配合乙方履行保荐职责的,乙方发表保留意见,
并在推荐文件中予以说明;情节严重的,乙方不予推荐,已推荐的撤销推荐。
(7)证券发行后,乙方有充分理由确信甲方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
他不当行为的,乙方督促甲方做出说明并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乙方向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8)乙方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9)乙方对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乙方与中
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做出解释或者出具依据。
(10)乙方有充分理由确信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的,乙方
及时发表意见;情节严重的,乙方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11)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保荐与承销费用。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尽职推荐甲方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甲方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
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
(2)乙方依法对发行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
(3)乙方推荐甲方证券发行上市,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对甲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根据甲方
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4)乙方对甲方发行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
容,应当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
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甲方发行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
异。
(5)乙方对甲方发行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
容,应当进行审慎核查,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乙方所
作的判断与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
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6)乙方推荐甲方证券上市,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书及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乙方应当针对甲方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下列
工作:
①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甲方资源
的制度;
②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甲方利益的内
控制度;
③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
联交易发表意见;
④督导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⑤持续关注甲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⑥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8)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乙方应当继续完成。
(9)甲方证券发行后,乙方不得更换保荐代表人,但因保荐代表人自乙方
离职或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除外。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通知甲方并
说明原因。
(10)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发表的意见应当及时告知甲方,记录于保荐工作
档案,并可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公开发表声明、向中国
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报告。
(11)保荐代表人从事保荐工作受到非正当因素干扰,应当保留独立的专
业意见,并记录于保荐工作档案。
(12)保荐代表人及从事保荐工作的其他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
为乙方、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三、上市推荐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赞宇科技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
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愿意推荐赞宇科技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9,680 万股股份已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刊登《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
告及上市公告书》的下一交易日(2016 年 8 月 9 日)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
市首日,在上市首日(2016 年 8 月 9 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
限制。
本次发行中,认购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年8月9日(非交易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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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证券发行保
荐工作报告》;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4、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
电话:0571-87830848
传真:0571-8783084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电话:010-85130457
传真:010-65608451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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