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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3-08-19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销 商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施卫东 彭仪 俞乐




张达 张伯平 虞志春




盛明泉 安广实 张林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14 日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51,550,700 股,将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2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10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1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6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8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18
二、财务状况分析................................................. 19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2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2
第五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6
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7
第七节 中介机构声明................................................ 28
一、保荐机构声明................................................. 28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29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3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31
一、备查文件..................................................... 31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31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

义:
德力股份、发行人、公司、上市
指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指德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行为
指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指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最近三年、报告期 指 指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

董事会 指 指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指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指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

锦天城/律师 指 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审计师/验资机构 指 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 指 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2 年 11 月 20 日)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2012 年 12 月 14 日)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 2013 年 2 月 6 日由中国证监会受理,于 2013
年 6 月 21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3 年 7 月 5 日,中国
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87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79,516,300 股。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9 家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合计 536,127,280 元已于
2013 年 8 月 8 日 12 点前存入保荐人暨主承销商国海证券的指定账户,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520,043,480 元于 2013 年 8 月 9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
管理,专款专用。
就本次发行事宜,天职国际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3]60 号,德
力股份此次非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数量
5,155.0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6,127,28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8,693,350.70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17,433,929.30 元。经审验,截止 2013 年 8 月 9 日,贵公司已收到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517,433,929.30 元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人 民 币
51,550,7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65,883,229.30 元。

(四)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3 年 8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
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21 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

(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
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
计 51,550,700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四)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201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 2012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定
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 年 11 月 21 日)。本次
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4.12 元/股。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17,02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实施完毕后,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 7.03 元/股。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进行
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最终发行对
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
情况,遵照竞价原则予以确定。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10.4 元/股,不低于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14.12 元/股,2012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 7.03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
价即 7.03 元/股的比率为 147.94%,发行价格与发行申购日(2013 年 8 月 1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17.035 元/股的比率 61.05%。

(五)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13 年 8 月 1 日上午 9:00-12:00 为集中接收
报价时间,截止 2013 年 8 月 1 日 12 时整,本次发行共有 15 家询价对象在《认
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购报价单》以传真方式发送至主承销商,有效
报价为 15 家,报价区间为 7.2-12.2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报价从高到低
排列,同一询价对象按照其报价从高到低排列):
是否为
是否交
序 每档报价 每档数量 认购金额 有效申
询价对象名称 纳保证
号 (元/股) (万股) (万元) 购报价


12.2 443.00 5,404.600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
1 11.2 572.00 6,406.400 是 是
公司
10.2 830.00 8,466.00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2 11.6 465.52 5,400.032 否 是
公司
3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1.2 540.00 6,048.000 是 是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
4 11.2 482.14 5,400.000 否 是

光大金控(上海)投资
5 11.2 482.15 5,400.080 是 是
中心(有限合伙)
11.1 520.00 5,772.000
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 605.00 6,292.000 否 是
10.2 700.00 7,140.000
11.0 957.27 10,529.970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 1,047.62 11,000.010 否 是
10.0 1,150.00 11,500.000
10.4 530.00 5,512.000
8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6 590.00 5,664.000 是 是
8.5 700.00 5,950.000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
9 10.4 520.00 5,408.000 是 是
公司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
10 10.0 540.00 5,400.000 是 是
有限公司
11 周雪钦 10.0 540.00 5,400.000 是 是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9.6 822.92 7,900.032
12 否 是
公司 8.2 1,573.18 12,900.076
9.2 587.00 5,400.400
13 乔星 9.0 612.00 5,508.000 是 是
8.8 637.00 5,605.600
9.2 587.00 5,400.400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
14 8.2 671.00 5,502.200 是 是
(有限合伙)
7.2 779.00 5,608.800
15 陈学东 9.1 600.00 5,460.000 是 是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除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购报价文件外,
要求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的投资者需在 2013 年 8 月 1 日 12 时之前将认购
保证金 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及时足额汇至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专
用缴款账户。经过发行人和国海证券对专用缴款账户核查,截止到 2013 年 8 月
1 日 12 时,上表中的投资者(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的保证金及时足额
到账,为有效申购。

(六)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德力股份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0.4 元/股,报价在 10.4 元以上的 9 家机构均获配。由于发
行股数上限为 76,262,88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36,128,100 元,按
“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将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认
购的 54,080,000 元调减为 21,544,640 元。其余 8 家机构均全额获配。
本轮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价格(元) 获配金额(元)
1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60,000 10.4 64,064,000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92,300 10.4 53,999,920

3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815,300 10.4 60,479,120
4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92,300 10.4 53,999,920

光大金控(上海)投资中心(有限
5 5,192,300 10.4 53,999,920
合伙)
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50,000 10.4 62,920,000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76,900 10.4 109,999,760

8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300,000 10.4 55,120,000

9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71,600 10.4 21,544,640

合计 51,550,700 10.4 536,127,280

(七)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36,127,280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 18,693,350.70 元,德力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17,433,929.30
元。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配售数
量、限售期及限售期截止日如下:
序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上市流通日
号 (股) (元) (月)
1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60,000 64,064,000 12 2014-8-21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92,300 53,999,920 12 2014-8-21

3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815,300 60,479,120 12 2014-8-21

4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92,300 53,999,920 12 2014-8-21
光大金控(上海)投资中心 2014-8-21
5 5,192,300 53,999,920 12
(有限合伙)
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50,000 62,920,000 12 2014-8-21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76,900 109,999,760 12 2014-8-21

8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300,000 55,120,000 12 2014-8-21

9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71,600 21,544,640 12 2014-8-21

合 计 51,550,700 536,127,280 -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 1 号 16 层 1908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法定代表人:朱南松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资产委托管理,资产重组、收购兼并、企业管理、
财务、证券投资的咨询,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涉及许可经营
的凭许可证经营)。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 19 号
注册资本:317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乾宜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
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
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
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
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
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
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
的结售汇业务)。
4、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大沽路 288 号 5 栋 538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5、光大金控(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杨浦区国定路 323 号 601-4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光大金控(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王哲文)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企业经营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6、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东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法定代表人:阮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8、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 42-43 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法定代表人:谢一群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
凭许可证经营)。
9、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员大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建斌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计算机软件研
发及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
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
安排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重
大交易,也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施卫东先生持有公司 16,44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48.30%,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施卫东先生持有公司
16,44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41.94%,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本次发行未使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保荐代表人:方书品、汪艳
项目协办人:陈功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联系电话:0755-83716757、0755-88608101
传真:0755-83716971、0755-83711505

(二)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吴明德
经办律师:李和金、胡家军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14 楼
联系电话:021-61059000
传真:021-61059100

(三)审计、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永宏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学民、林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 B 座 2 层 208 室
联系电话:0551-66100660
传真:0551-6610066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3 年 7 月 23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施卫东 164,400,000 48.30% 34,200,000
2 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000,000 7.64% 26,000,000
3 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 14,000,000 4.11% 14,000,000
4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6,157,232 1.81%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
5 4,653,009 1.37% -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富竞争力优选混
6 4,006,554 1.18% -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盛江 4,000,000 1.18% -
8 贝银飞 3,937,500 1.16% -
9 李泳兴 3,850,000 1.13% -
10 荣杰 2,700,000 0.79% -
合计 233,704,295 68.66% 74,200,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3 年 8 月 13 日,本次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
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施卫东 164,400,000 41.94% 34,200,000
2 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000,000 6.63% 26,000,000
3 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 14,000,000 3.57% 14,000,000
财通基金-平安信托 21 号资产管
4 7,692,300 1.96% 7,692,300
理计划
5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60,000 1.57% 6,160,000
6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6,157,232 1.57%
金鹰基金民生银行津杉定增 1 号
7 6,050,000 1.54% 6,050,000
资产管理计划
8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815,300 1.48% 5,815,300
光大金控(上海)投资中心(有
5,192,300 1.32% 5,192,300
限合伙)
中海信托-添富专户 12 号 5,192,300 1.32% 5,192,300
9
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工行-外贸信
托 恒盛定向增发投资集合资金 5,192,300 1.32% 5,192,300
信托计划
合 计 251,851,732 64.22% 115,494,50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6,000,000 57.58% 51,550,700 247,550,700 63.1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4,400,000 42.42% - 144,400,000 36.84%
三、股份总数 340,400,000 100.00% 51,550,700 391,950,7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共获得募集资金净额为 517,433,929.30 元,
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
务状况将得到改善,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本次发行对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结构的影响如下表所示(合
并口径):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增加额
资产总额(万元) 138,902.64 190,646.03 51,743.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万元) 98,499.41 150,242.80 51,743.39
资产负债率 29.08% 21.18% -7.90%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日用玻璃器皿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变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将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档次和生产技术水平,同时公司将建立联采商超营销
平台,有利于减少销售环节,增加公司经济效益。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人员、机构、财务、业务
的独立,公司仍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系统,并具有面向市
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仍然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
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也不
会导致出现新的同业竞争关系。
本次发行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天职国际对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
分别出具了天职皖ZH[2011]25号、天职皖SJ[2012]26号和天职皖SJ[2013]45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节采用的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度和 2012 年度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流动资产 83,269.06 78,073.67 30,068.90
非流动资产 55,633.58 37,424.29 24,404.57
资产总额 138,902.64 115,497.97 54,473.47
流动负债 40,019.65 25,324.03 28,575.26
负债总额 40,386.32 25,324.03 28,627.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98,499.41 90,173.93 25,846.21
少数股东权益合计 16.91 - -
股东权益合计 98,516.32 90,173.93 25,846.2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71,068.17 56,621.67 50,931.76
营业成本 50,164.84 42,052.23 36,139.57
营业利润 9,346.02 5,598.24 6,773.84
利润总额 10,941.66 6,163.22 6,720.31
净利润 9,343.59 5,344.63 5,730.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346.68 5,344.63 5,730.8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016.91 55,914.78 57,743.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187.82 56,141.31 52,971.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0.91 -226.53 4,771.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1.85 25.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214.47 21,759.94 7,490.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72.62 -21,734.82 -7,476.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20.00 72,791.23 12,57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397.00 17,503.89 10,119.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23.00 55,287.34 2,450.1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80.3 8.53 65.8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600.82 33,334.52 -188.96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流动比率 2.08 3.08 1.05
速动比率 1.60 2.53 0.7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61% 20.18% 52.56%
资产负债率(合并) 29.08% 21.93% 52.5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49 12.69 17.39
存货周转率(次) 2.99 3.58 4.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5.79 10.60 4.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7 -0.03 0.76
基本 0.55 0.34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
稀释 0.55 0.34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8 7.90 25.25
基本 0.47 0.31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稀释 0.47 0.31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1 7.16 25.42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最 近 三 年 ,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分 别 为 54,473.47 万 元 、 115,497.97 万 元 和
138,902.64万元,呈逐年增长的趋势。2011年末较2010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2011
年4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8,763.09万元到位所致;2012年末较2011
年末增加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实现了较高的盈利水平所致。
最近三年,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5.20%、67.60%和
59.95%,除 2011 年末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导致货币资金大幅度增
加,从而导致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外,公司资产结构变动幅度较小。

(二)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流动比率(次) 2.08 3.08 1.05
速动比率(次) 1.60 2.53 0.7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61% 20.18% 52.56%
资产负债率(合并) 29.08% 21.93% 52.55%

2011 年末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
2010 年末明显提高,资产负债率较 2010 年末明显降低,2012 年末流动比率、速
动比率随着募投项目等长期资产的构建而有所下降。总体来讲,公司的偿债压力
较小、偿债能力较强。

(三)盈利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的产品结构较稳定,水具酒具类产品在公司的产品结构中占
据主导地位,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最近三年实现的收入占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 65%左右,水具酒具类广泛应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酒店业、
餐饮业以及礼品赠品市场。餐厨用具类和其他用具类产品是公司主营产品的重要
组成部分。
最近三年各类产品毛利在主营业务毛利中占比基本保持稳定,水具酒具类产
品作为公司主导产品,构成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四)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0.91 -226.53 4,771.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72.62 -21,734.82 -7,476.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23.00 55,287.34 2,450.1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80.30 8.53 65.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600.82 33,334.52 -188.96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188.96 万元、33,334.52
万元和-15,600.82 万元,2011 年度较 2010 年度大幅增加主要是筹资活动即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2012 年度较 2011 年度大幅减少主要是投
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即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较大所致。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经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
1 28,902.74 28,902.74
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
2 16,655.47 16,655.47
高档玻璃器皿项目
3 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 8,054.60 8,054.60
合计 53,612.81 53,612.81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和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
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
(二期)项目
1、项目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是公司专业制造晶质高档玻璃
酒具的全资子公司,建设地点为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位于安
徽省滁州市南谯工业开发区乌衣园。
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拟引进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设备(线),年产3,000万只各类晶质高
档玻璃酒具,合计17,136吨玻璃制品。
3、投资估算及建设期
本项目总投资28,902.7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8,023.67万元,铺底流动资
金879.07万元,项目资金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解决。本项目计划
建设期1年半。

项目投资构成分析表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其中外币(万美元) 占投资比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其中外币(万美元) 占投资比例(%)
总投资 28,902.74 1,594.46
一 建设投资 28,023.67 1,594.46 100.00
1 建筑工程费 7,583.21 - 27.06
2 设备购置费 16,365.81 1,545.74 58.40
3 安装工程费 627.43 - 2.24
4 工器具备品备件购置 100.43 - 0.36
5 其它工程费用 1,270.97 2.28 4.54
6 预备费 2,075.83 46.44 7.41
7 建设期借款利息 0.00 - 0.0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879.07 -

4、效益情况及财务评价
项目达产后,年营业收入 20,468.88 万元,税后利润 5,032.18 万元,投资
回收期 6.42 年(含建设期 1.5 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
1、项目地点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的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院内。本项目拟在公司原有车间内进行建设。
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年产2.3万吨各类晶质高档玻璃器皿:杯类5,700吨/年,盘碗类17,280
吨/年,合计22,980吨/年。
3、投资估算及建设期
本项目总投资16,655.4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6,019.14万元,铺底流动资
金636.33万元,项目资金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解决。本项目计划
建设期1年半。

项目投资构成分析表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其中外币(万美元) 占投资比例(%)
总投资 16,655.47 1,220.80
一 建设投资 16,019.14 1,220.80 100.00
1 建筑工程费 350.00 - 2.18
2 设备购置费 13,170.23 993.69 82.22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其中外币(万美元) 占投资比例(%)
3 安装工程费 688.77 - 4.30
4 工器具备品备件购置 93.35 - 0.58
5 其它工程费用 810.05 2.28 5.06
6 预备费 906.74 35.56 5.66
7 建设期借款利息 0.00 - 0.0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636.33 -

4、效益情况及财务评价
项目达产后,年营业收入 17,294.21 万元,税后利润 3,148.78 万元,投资
回收期 5.91 年(含建设期 1.5 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
1、建设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上
海市。
2、建设规模及内容
根据全国联采商超情况,公司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产品规划、物流配送中
心、市场推广的综合性营销平台。
联采商超营销平台包括硬件系统建设和软件信息系统建设两部分内容。硬件
系统建设包括:服务器软硬件购买、软件集成采购、硬件与网络设备系统的建设
与维护、办公设备的购置维护,企业产品研发及展览中心等;软件信息系统建设
主要包括:财务会计、企业绩效、内控管理、供应链、客户关系管理、人力资源、
工具、BOS、K/3 商业智能、业务分析主题、远程等方面的建设。
3、投资估算及建设期
本项目总投资 8,054.6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8,037.13 万元,铺底流动资
金 17.46 万元,项目资金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解决。本项目计划
建设期 6 个月。
项目投资构成分析表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占投资比例(%)
总投资 8,054.60
一 建设投资 8,037.13 100.00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占投资比例(%)
1 装饰工程费 400.00 4.98
2 设备购置费 920.00 11.45
3 安装工程费 1,200.00 14.93
4 房屋购置费 3,500.00 43.55
5 其它工程费用 1,634.41 20.34
6 预备费 382.72 4.76
7 建设期借款利息 0.00 0.0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17.46

4、效益情况及财务评价
本项目作为公司的营销管理平台,只有前期直接投资,本身不产生直接经济
效益,但会通过间接服务于公司的营销渠道来提高营销效率,减少销售环节,提
升赢利水平,从而为公司带来收益。为此,本项目不单独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第五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
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
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
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
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
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股票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公司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的
决议,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表、正式
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合法有效的发
行。
第七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方书品 汪艳




项目协办人:
陈功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张雅锋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14 日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
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李和金 胡家军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吴明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013 年 8 月 14 日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相关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学民 林晨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永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3 年 8 月 14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德力
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尽职调查报告》。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
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
告》。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
电话:0550-6678809
传真:0550-6678868

(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 楼
电话:0755-83716757、0755-88608101
传真:0755-83716971、0755-83711505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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