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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08-2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
I
特别提示
一、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信息
新增股份数量 发行价格 交易金额
34,685,939 股 7.61 元/股 263,960,000.00 元
二、新增股份信息
股份登记 新增股份 新增股份 新增股份
完成日期 上市日期 总数量 后总股本
2017 年 8 月 17 日 2017 年 8 月 30 日 34,685,939 股 836,570,799 股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34,685,939
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 34,685,939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836,570,799 股。
2、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7.61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合
计为 34,685,939 股。其中向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18,131,406
股;向谷琛发行 16,554,533 股。
3、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日为 2017 年 8 月 30 日。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I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及股份变动情况,本公司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
信息,请仔细阅读《唐人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目录
特别提示........................................................ 2
公司声明........................................................ 3
释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7
(二)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9
(三)股份登记情况.............................................. 9
(四)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地点、上市时间.......................... 9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0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10
(二)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10
(三)锁定期................................................... 10
(四)募集资金用途............................................. 10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11
(一)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11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资金来源............................. 11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2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12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机构................................. 12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12
(二)律师..................................................... 12
(三)验资机构.................................................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 14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5
三、本次发行前后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5
四、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5
(一)资产结构变化情况......................................... 15
(二)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15
(三)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15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15
(五)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15
五、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的影响............... 16
第三节 募集配套资金运用 ........................................... 17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17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17
第四节 募集配套资金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 18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8
二、律师意见................................................... 18
第五节 持续督导 ................................................... 1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0
一、备查文件................................................... 20
二、备查文件地点............................................... 20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唐人神、上市公司、公司 指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唐人神
本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查意见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
核查意见》
龙华农牧、标的公司、目标公
指 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唐人神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资 交易对方持有的龙华农牧 90%股权,同时向唐人神

产重组 控股、谷琛 2 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行

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 指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配套融资对象 指 唐人神控股、谷琛
定价基准日 指 唐人神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唐人神与龙秋华、龙伟华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签署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指 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龙秋华及龙伟华之
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唐人神与龙秋华、龙伟华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签署
《业绩补偿协议》 指
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独立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顾问
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正)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修正)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 年修
《实施细则》 指
订)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
四舍五入造成;所述的百分比未尽之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存在四舍五入的情况。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ANGRENSHEN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801,884,860 元人民币
(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 陶一山
设立日期 1992 年 9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注册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唐人神
股票代码 002567
邮政编码 412007
电话 0731-28591247
传真 0731-28513853
互联网网址 www.trsgroup.com.cn
电子邮箱 trs@trsgroup.com.cn
生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凭有效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经营),
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凭有效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经
营),养殖畜禽种苗(限分支机构凭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以
经营范围
及上述产品自销。饲料原料贸易、饲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
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2 月 4 日,唐人神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议案。唐人神与各交易对方
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
2016 年 2 月 29 日,唐人神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草案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2 月 29 日,唐人神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各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
案。
2016 年 4 月 7 日,唐人神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各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
议案。
2016 年 5 月 16 日,唐人神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唐人神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6]1023 号)。
2016 年 5 月 17 日,唐人神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2016 年 7 月 14 日,唐人神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经调整后的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同日,唐人神与龙秋华、龙伟华重新签署
了新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前述《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取代 2016 年 2 月及 4
月份由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
2016 年 9 月 29 日,唐人神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经调整后的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
2016 年 10 月 17 日,唐人神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经调整后的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
2016 年 12 月 9 日,唐人神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7 年 1 月 5 日,唐人神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再次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7 年 6 月 7 日,唐人神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
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等议案。
2、交易对方决策过程
2016 年 9 月 27 日,龙华农牧召开股东会,同意龙秋华向唐人神转让其
持有的龙华农牧 76.50%股权,同意龙伟华向唐人神转让其持有的龙华农牧
13.50%股权,以及同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1、2017 年 8 月 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
字[2017]15704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17 年 8 月 8 日,参与唐人神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的认购对象在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金树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0200291429200030632 的
人民币账户内缴存的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263,960,000.00 元。
2、2017 年 8 月 1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
业字[2017]1363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 2017 年 8 月 9 日,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人民币 263,96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6,960,00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4,685,939.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22,274,061.00 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801,884,860.00 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9 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6,570,799.00 元(捌亿叁仟陆佰伍拾柒万零柒佰玖拾玖元)。
(三)股份登记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
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地点、上市时间
2017 年 8 月 1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唐人神向发行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计
发行的 34,685,93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
公司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股的上市地点为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7 年 8
月 30 日,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
幅限制。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二)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唐人神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向唐人神控股、谷琛募
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11.5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2017 年 6 月 6 日,发行人实施了 2016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 元(含税),并且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5 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7.61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263,960,000.00 元,按照发行价格
7.61 元/股计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34,685,939 股。
(三)锁定期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 年修订)》,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后按照中
国证监会与深交所相关规定办理。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总投资额(万
序号 募投项目
(万元) 元)
1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 4,300.00 -
龙华农牧东冲 12 万头无公害生
2 猪养殖建设项目 11,198.00 16,603.30
龙华农牧塘冲 12 万头无公害生
3 猪养殖建设项目 不超过 10,898.00 16,306.67
合计 不超过 26,396.00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
集配套资金是否成功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一)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34,685,939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2 名,不超
过 10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 发行价格(元/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数量(股)
1 唐人神控股 7.61 137,980,000 18,131,406
2 谷琛 7.61 125,980,000 16,554,533
合计 - - 263,960,000 34,685,939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资金来源
1、唐人神控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02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3,963.2929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3,963.2929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宏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执照注册号
主要办公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 689 号湘银星城 1、2 栋 101、201 室
以自有资金从事对农业、商贸连锁业、肉类加工、旅游业、教育产
业的投资及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
经营范围 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饲料、肉类原料
贸易。(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谷琛基本情况
姓名 谷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7010319711109****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福地街 1 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福地街 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3、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认购本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交易
对方均出具了《关于认购募集配套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本人/本企业/本
公司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资金均来源于本人/本企业/本公司的
自有资金,不存在委托出资、代他人出资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向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中,唐人神控股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系上市公司关联方。谷琛是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战略投资者;唐人神控
股、谷琛与龙华农牧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唐人神控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均已履行了相应
的关联交易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
行人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单位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地址
2004 室
法定代表人 薛军
电话 0571-85063243
传真 0571-85063243
项目经办人 吴振国、廖妍华
(二)律师
单位名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 SK 大厦 36/37 层
单位负责人 张学兵
电话 010-59572288
传真 010-65681838
经办律师 陈益文、赵世良
(三)验资机构
单位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 号楼
单位负责人 邱靖之
电话 010-88827799
传真 010-88018737
经办注册会计师 黄素国、何春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号 (股) (%)
1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14,249,524 26.72
2 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 106,471,900 13.28
3 龙秋华 58,238,546 7.26
4 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139,369 5.01
诺安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诺安基
5 20,640,775 2.57
金中证全指组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
6 19,465,921 2.43
证券投资基金
7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981,272 1.87
8 诺安基金-兴业银行-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12,046,294 1.5
9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锦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1,278,815 1.41
10 陈枝 9,363,296 1.17
10 李家权 9,363,296 1.17
10 刘以林 9,363,296 1.17

525,602,304 65.5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截止 2017 年 8
月 14 日):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股) (%)
1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32,380,930 27.78
2 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 106,471,900 12.73
3 龙秋华 58,238,546 6.96
4 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139,369 4.80
诺安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诺安
5 20,640,775 2.47
基金中证全指组合
6 谷琛 16,554,533 1.9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
7 16,465,921 1.97
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981,272 1.79
9 诺安基金-兴业银行-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12,046,294 1.44
1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锦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1,303,815 1.35
合计 529,223,355 63.27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次
发行未发生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后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陶一山。本次
配套融资发行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陶一山,上市公司的
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资产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上市公司的
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以提升。
(二)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唐人神以“饲料、种猪、肉品”为三大主业,自上市以来通过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并购等方式,以饲料为基础,逐步构建生猪养殖全产业链的商业模
式。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龙华农牧专业从事规模化生猪养殖,本次交易完成后,
唐人神将补充生猪产业链中重要的养殖环节,打通全产业链,有利于进一步
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结构,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没有发生变化,维持了公司
管理层的稳定。
(五)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与上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就本次交
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五、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向唐人神控股、谷琛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34,685,939 股。
以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计算,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
资金前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2017 年半年度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3.74 3.84
每股收益(元) 0.17 0.16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唐人神 2017 半年度数据;
2、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2017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募集资金
净额-向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部分)/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2017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股
本总额;
3、截至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本总额为 801,884,860 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股本总额为 836,570,799 股。
第三节 募集配套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中介费用后的用途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总投资额
序号 募投项目 (万元) (万元)
1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 4,300.00 -
龙华农牧东冲 12 万头无公害生猪
2 养殖建设项目 11,198.00 16,603.30
龙华农牧塘冲 12 万头无公害生猪
3 养殖建设项目 不超过 10,898.00 16,306.67
合计 不超过 26,396.00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
集配套资金是否成功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
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开户银行和上市公司将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
第四节 募集配套资金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唐人神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资
产已完成过户及交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配
套募集资金已完成,现金对价已支付,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
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
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
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风险和障碍。
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唐人神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基本条件,同意推荐唐人神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二、律师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
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法、合规,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第五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财务顾
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签署协
议明确了申万宏源的督导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对本公司
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
计年度,即督导期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持续督导方式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及其他
方式对本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结合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
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三)盈利承诺的实现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情况。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合规性意见及核查意见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4、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
联系人:孙双胜
电话:0731-28591247
传真:0731-28591125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华浙广场 1 号 18 楼
联系人:吴振国、廖妍华
电话:0571-85063243
传真:0571-85063243
(本页无正文,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之盖章页)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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