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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11-01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贺国英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股东深圳市众易实业有限公司、肃宁县华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肃宁县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北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亚杰、郭艳青、贺增党、肖毅、欧锡钊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副总经理贺树峰,股东、监事吴振山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其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1-9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2010年1-9月和对比表中2009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华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52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850万股。本公司本次共发行2,85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570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2,280万股,发行价格为22.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10]349号)同意,本公司首次上网定价公开发行的2,2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0年11月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华斯股份”,股票代码“002494”。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0年11月2日
  (三)股票简称:华斯股份
  (四)股票代码:002494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1,35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2,8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11%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部分相关内容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
  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280万股
  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贺国英
  深圳市众易实业
  有限公司
  肃宁县华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贺树峰
  韩亚杰
  本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郭艳青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万股) 本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4,800.00 42.29 2013年11月2日
  1,107.43 9.76 2011年11月2日
  568.57 5.01 2011年11月2日
  270 2.38 2011年11月2日
  270 2.38 2011年11月2日
  270 2.38 2011年11月2日
  270 2.38 2011年11月2日
  200 1.76 2011年11月2日
  182 1.6 2011年11月2日
  172 1.52 2011年11月2日
  贺增党
  上海中的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肃宁县华商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肖 毅
  140 1.23 2011年11月2日
  130 1.15 2011年11月2日
  120 1.06 2011年11月2日
  8,500.00 74.89 -
  570 5.02 2011年2月2日
  2,280.00 20.09 2010年11月2日
  2,850.00 25.11 -
  11,350.00 100 -
  合计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ASI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贺国英
  董事会秘书:郗惠宁
  注册资本:11,350万元(发行后)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0年10月27日
  股份公司设立时间:2009年7月8日
  住 所: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
  邮政编码:062350
  联系电话:0317-5090055
  联系传真:0317-5115789
  公司网址:www.huasiag.com
  电子邮箱:huasi@huasiag.com
  经营范围: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裘皮、革皮、尾毛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
  服装的加工、销售;本企业生产所需原皮的收购;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
  经营或需审批的除外)。
  所属行业:毛皮鞣制及制品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及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任职期间
  直接持有公司股
  是否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份数量(万股)
  董事长 2009.07.01-2012.06.30 4,800 否
  董事、总经理 2009.07.01-2012.06.30 - 否
  董 事 2009.10.13-2012.10.12 - 否
  董 事 2009.07.01-2012.06.30 - 否
  董 事 2009.10.13-2012.10.12 - 是
  董 事 2009.10.13-2012.10.12
  - 是
  副总经理 2009.10.13-2012.10.12
  独立董事 2009.07.01-2012.06.30 - 否
  独立董事 2009.10.13-2012.10.12 - 否
  独立董事 2009.10.13-2012.10.12 - 否
  监事会主席 2009.10.13-2012.10.12 - 否
  监 事 2009.10.13-2012.10.12 120 否
  监 事 2009.10.13-2012.10.12 - 是
  职工代表监事 2009.10.12-2012.10.11 - 是
  职工代表监事 2009.10.12-2012.10.11 - 否
  副总经理 2009.07.01-2012.06.30 270 否
  副总经理 2009.07.01-2012.06.30 - 否
  副总经理 2009.10.13-2012.10.12 - 否
  董事会秘书 2009.07.01-2012.06.30 - 否
  副总经理 2009.07.01-2012.06.30 - 否
  财务总监 2009.10.13-2012.10.12 - 否
  杨雪飞
  郗惠宁
  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在间接持股主体
  姓 名 人员类别 间接持股主体
  的持股比例(%)
  郗铁庄 董 事 肃宁县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25
  肃宁县华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3 1.60
  三.公司股东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国英先生,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身份证号码13092619490920****。贺国英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800万股股份,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42.29%。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贺国英未持有其他公司股份。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45,369人,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850万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2.00元/股,对应市盈率为:
  (1)75.86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56.4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8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11%。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5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1.73252280%,超额认购倍数为57.72倍;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2,2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中签率为0.5958140146%,超额认购倍数为168倍。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产生55股零股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包销。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2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2,164,000.00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584,836,000.00元。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0
  月2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立信大华验字
  [2010]126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4,216.40万元
  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每股发行费用为1.48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28元/股
  以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的股本摊薄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7.28元。
  七.发行后每股收益:0.29元/股
  以公司200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29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1-9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2010年1-9月和对比表中2009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期末比上年末
  项目 2010-09-30 2009-12-31
  增减(%)
  流动资产 274,241,482.02 272,363,372.60
  项目 2010年1-9月 2009年1-9月
  营业收入 14.91
  利润总额 33.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1.73
  基本每股收益(按发行前股本计算) 35.9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
  16.3 2.16
  -23,154,573.50 -
  -0.27 -
  业务保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的简要说明
  1.关于流动负债的说明
  公司2010年三季度末流动负债为6,394.62万元,比2009年末减少41.48%,主要是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2.关于营业收入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海外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
  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07年至2010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如下:
  2010年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3,683.9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91%,销售收入的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获得的订单量持续增加。
  3.关于毛利率的说明
  公司2010年1-9月的综合毛利率为23.00%,较 2009年同期上涨了2.93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是公司不断实施产品结构调整和业务模式升级战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4.关于利润的说明
  2010年1-9月公司利润总额为5,255.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15%;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15.2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5.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293.3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73%。公司利润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为:在公司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毛利率水平不断提高使得公司净利润获得了较快增长。
  5.关于每股收益的说明
  2010年1-9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按发行前股本计算)为0.5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5.90%,主要是净利润较快增长所致。
  (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2010年1-9月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产较2009年底增长了0.69%,流动负债较2009年末下降了41.48%,财务稳健性不断提高。
  截至2010年9月末,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及负债结构合理,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债务风险较低,财务状况良好。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10月12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如下重要事项:
  1.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7.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10-68085588
  联系传真:010-68085989
  保荐代表人:田勇、巴永军
  项目协办人:曹再华
  其他经办人员:乔宗铭、郑守林、吴金刚、冯志红、董贵欣、张琳、杨伯崴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0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2010年1-9月利润表
  3.2010年1-9月现金流量表
  4.2010年1-9月股东权益变动表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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