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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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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22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一月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特别提示
新增股份信息表
一、现金购买新增股份信息
新增现金购买股份数量 发行价格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超募资金数额
6,904,541 股 10.79 元/股 7,450 万元 6,900 万元 0元
二、资产购买新增股份信息
新增资产购买股份数量 发行价格 交易金额
31,791,065 股 9.74 元/股 30,964.50 万元
三、新增股份信息
股份登记完成日期 新增股份上市日期 新增股份总数量 新增股份后总股本
2016 年 1 月 15 日 2016 年 1 月 25 日 38,695,606 股 868,942,274 股
1、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
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新股数量为
38,695,606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38,695,606 股),增发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868,942,274 股。
2、本次向于天荣、郭林、董立群、周宗和和杭州博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等 5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9.74 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向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为 10.7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3、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 2016 年 1 月 25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4、本次向于天荣、郭林、董立群、周宗和和杭州博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等 5 名交易对方定向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31,791,065 股,向启明星辰信息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6,904,541
股,新增股份数量合计 38,695,606 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
份上市首日起计算。上述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股份流通时间表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流通时间
1 于天荣 4,384,612 2019 年 1 月 25 日
2 于天荣 4,384,612 2019 年 5 月 25 日
3 郭林 3,587,410 2019 年 1 月 25 日
4 郭林 3,587,410 2019 年 5 月 25 日
5 董立群 4,718,509 2019 年 1 月 25 日
6 董立群 1,415,552 2019 年 5 月 25 日
7 董立群 1,415,552 2020 年 5 月 25 日
8 董立群 1,887,405 2021 年 5 月 25 日
9 周宗和 1,531,045 2019 年 1 月 25 日
10 周宗和 459,313 2019 年 5 月 25 日
11 周宗和 459,313 2020 年 5 月 25 日
12 周宗和 612,420 2021 年 5 月 25 日
13 杭州博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73,956 2019 年 1 月 25 日
14 杭州博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2,186 2019 年 5 月 25 日
15 杭州博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2,186 2020 年 5 月 25 日
16 杭州博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9,584 2021 年 5 月 25 日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17 6,904,541 2019 年 1 月 25 日
期员工持股计划
合计 38,695,606
在股份锁定期间,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5、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及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
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
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
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
述。
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
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6、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
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
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王佳 齐舰 严立
刘科全 曾军 郑洪涛
王峰娟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2 日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9
一、本次交易方案...................................................................................................................... 9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9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9
二、本次现金支付具体方案 .................................................................................................... 10
三、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方案 .................................................................................................... 10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10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13
四、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4
(一)股本结构的变动 ................................................................................................. 14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16
(三)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变动 ..................................................................................... 17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7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17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件 ................................................ 17
八、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 18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 24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分析 ................. 28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30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
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30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 ......................................................................................... 30
(二)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
状况................................................................................................................................. 31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 32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3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34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 34
(二)安方高科及合众数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 35
四、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
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5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35
(一)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 35
(二)本次发行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 37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42
(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 42
(二)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 43
(三)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承诺 ..................................................................................... 43
七、募集配套资金的专户管理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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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意见 ........................................................................................ 43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43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 44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45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45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46
第四节 持续督导 .......................................................................................................... 47
一、持续督导期间.................................................................................................................... 47
二、持续督导方式.................................................................................................................... 47
三、持续督导内容.................................................................................................................... 47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8
第六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53
一、备查文件............................................................................................................................ 53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54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启明星辰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本报告书 指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
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
启明星辰有限 指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王佳、严立
安方高科 指 安方高科电磁安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安方高科 100%股权及合众数据 49%股权
安方高科电磁安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杭州合众数
标的公司 指
据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合众信息技术股
合众数据 指
份有限公司
杭州合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杭州合众数
合众信息 指
据技术有限公司
合众有限 指 杭州合众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合众信息的前身
西藏天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西藏天辰科技股份
西藏天辰 指
有限公司
网御星云 指 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于天荣、郭林、董立群和周宗和 4 名自然人以及杭州博
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指
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购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买资产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启明星辰第一期员工持股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计划、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 指

对方
博立投资 指 杭州博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行网安 指 北京天行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启明星辰与于天荣、郭林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框架协议》 指 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以及启明星辰与董立群、周宗和及
博立投资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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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8 号:重大资产重组
《财务顾问业务指引》 指 (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
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建部 指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评估基准日 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定价基准日 指 启明星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中信建投/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华会计师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达共和 指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中同华评估 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评协 指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华泰资管 指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7 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7 月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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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启明星辰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安方高科 100%的股
权,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合众数据 49%的股权,同时向启明星辰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已与安方高科股东于天荣、郭林等 2 名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于
天荣、郭林合计持有的安方高科 100%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 22,185.00 万元。其
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70%,金额为 15,529.50 万元;以现金方式
支付交易对价的 30%,金额为 6,655.50 万元。
公司已与合众数据股东董立群、周宗和、博立投资等 3 名交易对方签署《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董立群、周
宗和、博立投资持有的合众数据 49%股权,公司持有合众数据 51%的股权。合
众数据 49%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15,435.00 万元。
根据交易各方确定的交易价格,本次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对价总额(万元) 股份对价(万元) 现金对价(万元)
1 于天荣 12,201.75 8,541.23 3,660.53
2 郭林 9,983.25 6,988.28 2,994.98
3 董立群 9,191.66 9,191.66 -
4 周宗和 2,982.48 2,982.48 -
5 博立投资 3,260.87 3,260.87 -
合计 37,620.00 30,964.50 6,655.50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启明星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
额不超过 7,45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100%,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
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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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
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果募集配
套资金出现未能成功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不足
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现金支付具体方案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于天荣、郭林支付交易对价的 30%,共计 6,655.50 万元,
其中,公司拟向于天荣支付 3,660.525 万元,向郭林支付 2,994.975 万元。该部分
现金来源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
三、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涉及两次股份发行:(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启明星辰拟向于天荣、郭林支付 6,655.50 万元现金并发行 15,944,044 股股份
收购其合计持有安方高科 100%股权。拟向董立群、周宗和以及博立投资发行
15,847,021 股股份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合众数据 49%股权,合计共发行 31,791,065
股。
1、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启明星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9.52 元/股。公司综合考虑了交易各方的
利益,基于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 90%作为发行价格。
经启明星辰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启明星辰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5,123,334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含税),派 0.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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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15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交易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 19.52 元/股调整为 9.74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19.52 元/股-0.05 元/股)/(1+100%)=9.74 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2、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的发行对象为安方高科股东于天荣、郭林,合众数据股东董立群、
周宗和以及博立投资。本次交易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4、发行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交易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各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应获现
金对价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
股按照以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即不足 1 股部分对应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赠予上市
公司。
根据交易各方出具确认的交易价格计算,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占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股)
数(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比例
1 于天荣 8,769,224 1.02%
2 郭林 7,174,820 0.83%
3 董立群 9,437,018 1.09%
4 周宗和 3,062,091 0.36%
5 博立投资 3,347,912 0.39%
合计 31,791,065 3.69%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交易向安方高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50%;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 40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100%。同时,在下述任何一
种情形下,待解禁股份不得解禁:(1)与启明星辰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条款的现金补偿支付给启明星辰前;(2)与
启明星辰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
的 2014 年审计报告中应收账款补偿金支付给启明星辰前。
本次交易向合众数据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50%;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 40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6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52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8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64 个月后,可以
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100%。同时,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形下,待解禁股份不得
解禁:(1)与启明星辰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盈利
预测补偿条款的现金补偿支付给启明星辰前;(2)与启明星辰签署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 2014 年审计报告中应收账款补偿金
支付给启明星辰前;(3)与启明星辰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中约定业绩补偿期应收账款补偿金支付给启明星辰前。
在上述锁定期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
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6、期间损益安排
除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有关成本及税费由交易
各方按依法或依约定承担),标的资产在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
起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启明星辰享有,运
营所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按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占启明星辰通过本次交易
合计获得的标的公司股权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分担。期间损益数额由有证券业务资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鉴于行业特点,安方高科及合众数据全年收益呈前低后
高态势,故如果标的公司交易实施完毕年度未亏损,则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过渡期
间亏损。
7、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
比例共同享有。
8、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的发行对象为启明星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交易的发行方
式为非公开发行。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定价基准日为启明星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启明星辰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
价的 90%,即 21.62 元/股。
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由 21.62 元/股调整为 10.79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21.62 元/股-0.05 元/股)/(1+100%)=10.79 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4、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数(股)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
1 74,499,997.39 6,904,541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合计 74,499,997.39 6,904,541
5、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配套融资向启明星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 74,499,997.39 元,在扣除本次交易的发行相关费
用后,将全部用于:1、支付购买安方高科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合计 6,655.50
万元;2、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7、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
比例共同享有。
8、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配套融资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四、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股本结构的变动
1、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股东名称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王佳 27,037.93 32.57% 27,037.93 31.35% 27,037.93 31.12%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股东名称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严立 4,902.87 5.91% 4,902.87 5.69% 4,902.87 5.64%
西藏天辰 381.08 0.46% 381.08 0.44% 381.08 0.44%
于天荣 0.52 0.00% 877.44 1.02% 877.44 1.01%
郭林 - - 717.48 0.83% 717.48 0.83%
董立群 - - 943.7 1.09% 943.7 1.09%
周宗和 - - 306.21 0.36% 306.21 0.35%
博立投资 - - 334.79 0.39% 334.79 0.39%
启明星辰-第一期
- - - - 690.45 0.79%
员工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50,702.27 61.07% 50,702.27 58.84% 50,702.28 58.35%
合计 83,024.67 100.00% 86,203.77 100.00% 86,894.23 100.00%
2、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6 年 1 月 4 日,公司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王佳 270,379,292 32.57
2 严立 49,028,652 5.9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
3 30,700,975 3.70
型证券投资基金
4 齐舰 20,488,580 2.47
5 刘科全 19,685,104 2.3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成长混合
6 15,719,703 1.89
型证券投资基金
7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 11,945,442 1.4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创新动力
8 11,009,199 1.33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8,320,579 1.00
10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投资管理公司-自有资金 7,121,246 0.86
合计 444,398,772 53.54
截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本次交易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日),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序号 持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王佳 270,379,292 31.12
2 严立 49,028,652 5.6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
3 30,700,975 3.53
型证券投资基金
4 齐舰 20,488,580 2.36
5 刘科全 19,685,104 2.2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成长混合
6 15,879,803 1.83
型证券投资基金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7 11,945,442 1.37
TRUST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创新动力
8 11,009,199 1.27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 董立群 9,437,018 1.09
10 于天荣 8,774,424 1.01
总计 447,328,489 51.48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5.7.31/ 2015.7.31/
项目 增幅
2015年1-7月实现数 2015年1-7月备考数
总资产 216,590.64 247,117.53 14.0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42,295.89 173,467.75 21.91%
营业收入 52,656.06 55,072.11 4.59%
营业利润 -10,825.12 -11,952.13 10.41%
利润总额 -1,439.20 -2,252.11 56.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80 -1,788.55 -7944.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 -0.02 -
2014.12.31/ 2014.12.31/
项目 增幅
2014 年度实现数 2014 年度备考数
总资产 240,210.51 274,304.78 14.1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49,551.27 182,712.71 22.17%
营业收入 119,565.26 139,778.38 16.91%
营业利润 11,347.22 11,880.72 4.70%
利润总额 20,502.95 21,870.68 6.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036.67 19,246.48 12.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6 12.20%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三)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变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利润水
平有明显增加。本次交易完成后,启明星辰获得合众数据 100%的股权,扩大在
数据安全领域的影响力,同时通过安方高科进入电磁空间安全领域,进一步扩大
在信息安全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线,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备的信息安全整体解决
方案。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金的交易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监和高级管理
人员。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启明星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包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但其直接持有的是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并
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直接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佳、严立直接持有公司
38.48%的股权,通过西藏天辰间接持有公司 0.27%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38.75%
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王佳、严立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后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为 37.03%。因此,本次交易后王佳、严立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化。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
导致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
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 10%。社会公众不包
括:(1)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 83,024.67 万股,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新发行股份合计不超过 3,869.56 万股。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最高将不超过 86,894.23 万股。
经测算,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佳、严立
夫妇。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10%的股东(即社会公众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不
低于本次股份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上市公司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八、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1、资产规模、构成及变动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7.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9,057.64 8.80% 25,962.34 10.81% 61,606.04 33.63%
应收票据 1,418.12 0.65% 431.93 0.18% 390.41 0.21%
应收账款 55,963.28 25.84% 60,342.68 25.12% 40,509.50 22.11%
预付款项 4,830.66 2.23% 2,616.61 1.09% 1,420.62 0.78%
应收利息 - 1.49 0.00% - 0.00%
其他应收款 4,808.90 2.22% 4,761.71 1.98% 2,037.00 1.11%
存货 18,060.09 8.34% 11,592.01 4.83% 8,463.97 4.62%
其他流动资产 27,399.91 12.65% 49,000.00 20.40% 13,501.76 7.37%
流动资产合计 131,538.60 60.73% 154,708.78 64.41% 127,929.30 69.8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278.19 2.44% 5,495.41 2.29% 2,173.98 1.19%
长期股权投资 6,762.77 3.12% 7,420.06 3.09% 6,571.09 3.59%
投资性房地产 9,325.04 4.31% 9,474.71 3.94% 0.00%
固定资产 16,401.80 7.57% 16,483.59 6.86% 24,626.04 13.44%
在建工程 10.07 0.00% 4.12 0.00% 0.3 0.00%
无形资产 13,364.93 6.17% 16,670.22 6.94% 10,007.92 5.46%
开发支出 2,867.67 1.32% 1,001.41 0.42% 814.97 0.44%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商誉 24,118.52 11.14% 24,118.52 10.04% 8,405.38 4.59%
长期待摊费用 246.03 0.11% 331.55 0.14% 96.33 0.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77.03 3.08% 4,502.13 1.87% 2,566.77 1.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5,052.04 39.27% 85,501.73 35.59% 55,262.79 30.17%
资产总计 216,590.64 100.00% 240,210.51 100.00% 183,192.09 100.00%
2013 年末、2014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83,192.09 万元、240,210.51
万元。最近两年内,公司资产规模呈稳步上升趋势,主要为 2014 年公司主营业
务规模的扩大及合并书生电子、合众数据所致。2015 年 7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
为 216,590.64 万元,较比 2014 年末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5 年 1-7 月的
经营性货币资金支出较多所致。
公司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7 月 31 日,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9.83%、64.41%和 60.73%,
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17%、35.59%和 39.27%,公司资产结构相
对稳定,2014 年非流动资产占比小幅提高,主要是合并书生电子和合众数据形
成的商誉及并入该两家子公司导致的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构成,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81%、25.12%和 20.40%,非流动资产主要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86%、6.94%和 10.04%。
(1)货币资金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7 月末,启明星辰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61,606.04 万元、25,962.34 万元和 19,057.64 万元,2014 年末较年初数减少 57.86%,
主要原因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及执行投资计划支付投资款。
(2)应收账款
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上年末增加 19,833.18 万元,增幅为 48.96%,
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及并入书生电子和合众数据的数据。201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较比 2014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
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年末数为 49,000.00 万元,年初数为 13,501.76
万元,较年初数增加 262.92%,主要原因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2015 年 7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比 2014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为部分理财产品到期
收回。
(4)固定资产
2014 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6,483.59 万元,年初数为 24,626.04 万元,
较年初数减少 33.06%,主要原因为公司自用的固定资产转为出租,相应固定资
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金额为 10,782.76 万元。
(5)无形资产
2014 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16,670.22 万元,年初数为 10,007.92 万元,
较年初数增加 66.57%,主要原因为公司并入书生电子和合众数据两家子公司资
产,导致公司无形资产中的著作权和专利大幅增加。
(6)商誉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7 月末,启明星辰商誉金额分别为 8,405.38
万元、24,118.52 万元和 24,118.52 万元,2014 年末商誉账面价值较比 2013 年末
增幅为 186.94%,主要原因为公司取得书生电子和合众数据两家公司 51%股权,
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合并商誉 15,713.13 万元,其中收购书生电子
形成商誉 4,676.49 万元,收购合众数据形成商誉 11,036.64 万元。
2、负债规模、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2015.7.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000.00 6.32% 4,135.00 5.26% - 0.00%
应付账款 18,004.21 28.44% 23,813.15 30.29% 17,988.24 36.11%
预收款项 17,849.31 28.20% 21,581.66 27.45% 12,468.42 25.03%
应付职工薪酬 11,840.65 18.70% 8,702.80 11.07% 5,789.44 11.62%
应交税费 6,419.13 10.14% 13,919.20 17.71% 8,833.02 17.73%
应付利息 - 8.12 0.01% - 0.00%
其他应付款 2,378.37 3.76% 2,970.60 3.78% 2,282.38 4.58%
流动负债合计 60,503.92 95.57% 75,130.53 95.57% 47,361.50 95.08%
递延收益 1,738.35 2.75% 2,239.66 2.85% 2,081.30 4.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64.20 1.68% 1,240.55 1.58% 371.54 0.7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02.56 4.43% 3,480.21 4.43% 2,452.85 4.92%
负债合计 63,306.47 100.00% 78,610.74 100.00% 49,814.35 100.00%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7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49,814.35 万
元、78,610.74 万元和 63,306.47 万元,2014 年末负债规模较比 2013 年末扩张较
大,主要是由流动负债扩张引起。2015 年 7 月末,公司负债规模较比 2014 年末
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支付部分应付账款、缴纳期初应交所得税和增值税、预收
款项有所减少所致。
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7 月末,公司流
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5.08%、95.57%和 95.57%,非流动负债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92%、4.43%和 4.43%。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预收款
项及应交税费构成,报告期内三者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78.87%、75.45%和
66.78%。
(1)应付账款
2014 年末,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为 23,813.15 万元,年初数为 17,988.24 万元,
较年初数增加 32.38%,主要为 2014 年业务规模扩大导致年底采购增加及并入书
生电子和合众数据的数据。
(2)预收账款
预收款项 2014 年 12 月 31 日年末数为 21,581.66 万元,较年初数增加 73.09%,
其主要原因为:1)2014 年底签订的销售合同同比 2013 年底有所增加,导致预
收账款相应增加;2)2014 年底部分政府项目未完工,尚未确认收入,预收账款
未转入营业收入。
(3)应交税费
2015 年 7 月末,应交税费账面价值为 6,419.13 万元,较 2014 年末减少 53.88%,
主要原因为公司缴纳 2014 年末的应交所得税、增值税等所致。2014 年末,应交
税费账面价值为 13,919.20 万元,较年初数增加 57.58%,主要原因为公司营业收
入及利润增加,税费相应增加。
3、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如下:
项目 2015.7.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负债率 29.23% 32.73% 27.19%
流动资产/总资产 60.73% 64.41% 69.83%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项目 2015.7.31 2014.12.31 2013.12.31
非流动资产/总资产 39.27% 35.59% 30.17%
流动负债/负债总额 95.57% 95.57% 95.08%
非流动负债/负债总额 4.43% 4.43% 4.92%
流动比率 2.17 2.06 2.70
速动比率 1.88 1.90 2.52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注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期末数-存货期末数)/流动负债期末数。
资本结构方面,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水平较为合理。偿债能力方
面,公司报告期内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均能覆盖流动负债,偿债能力较佳。
4、利润情况分析
根据瑞华会计师审计的上市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财务报告及未经审计
的 2015 年 1-7 月财务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2,656.06 119,565.26 94,843.01
其中:营业收入 52,656.06 119,565.26 94,843.01
二、营业总成本 64,903.46 109,234.05 90,968.13
其中:营业成本 13,981.95 39,958.14 34,455.10
营业税金及附加 608.97 1,724.75 1,255.63
销售费用 24,894.51 36,984.21 31,931.23
管理费用 24,335.37 28,024.07 22,780.73
财务费用 46.74 -387.25 -744.67
资产减值损失 1,035.93 2,930.14 1,290.1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22.28 1,016.01 -21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87.29 -484.77 -218.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825.12 11,347.22 3,656.38
加:营业外收入 9,521.52 9,482.90 9,727.0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00 26.8 0.06
减:营业外支出 135.60 327.17 157.0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57 25.17 55.0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39.20 20,502.95 13,226.42
减:所得税费用 -401.77 2,290.85 986.87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37.42 18,212.10 12,239.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80 17,036.67 12,239.55
少数股东损益 -1,060.22 1,175.43 --
销售毛利率 73.45% 66.58% 63.67%
销售净利率 -1.97% 15.23% 12.91%
总资产收益率 -0.45% 8.60% 7.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2% 12.07% 9.57%
注1、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2、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注3、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余额+期末总资产余额)/2);
注4、净资产收益率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7 月,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2,239.55 万元、
18,212.10 万元和-1,037.42 万元,2014 年公司净利润较比 2013 年增加 5,972.55
万元,增长幅度为 48.80%,主要为营业利润增长所致。2014 年营业利润增长的
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发展较好,销售业绩增长;以及合并书生电子和合众数据所
致。其中书生电子并入的净利润为 588.33 万元,合众数据并入的净利润为 1,810.51
万元。2015 年 1-7 月,公司净利润为负数,主要受经营的季节性因素影响。
2014 年公司的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总资产收益率及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等盈利指标亦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基本维持稳定。
5、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 1-7 月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24,894.51 47.28% 36,984.21 30.93% 31,931.23 33.67%
管理费用 24,335.37 46.22% 28,024.07 23.44% 22,780.73 24.02%
财务费用 46.74 0.09% -387.25 -0.32% -744.67 -0.79%
期间费用合计 49,276.62 93.58% 64,621.02 54.05% 53,967.29 56.90%
营业收入 52,656.06 100.00% 119,565.26 100.00% 94,843.01 100.00%
2013 年、2014 年,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6.90%和 54.05%,
占比基本保持平稳。2013 年、2014 年,公司财务费用均为负数,主要原因为公
司将资金用于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利息收入降低了财务费用。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2015 年 1-7 月,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93.58%,占比较高,主
要为公司的营业收入具有季节性,每年 1-7 月为销售淡季,但是期间费用发生较
为均衡。
6、资产减值损失
2014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发生数为 2,930.14 万元,较 2013 年增加
127.12%,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使得应收账款增长,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以及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有所增长。
7、营业外收支
2014 年、2013 年,启明星辰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9,727.09 万元、9,482.90 万
元,营业外收入基本保持平稳。公司营业外收入的主要内容为增值税退税及政府
基金等政府补助。2015 年 1-7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为 9,521.52 万元,较比 2014
年全年增长 0.41%,主要为增值税退税款增加。
2014 年、2013 年,启明星辰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57.04 万元、327.17 万元。
2014 年较 2013 年增加 108.33%,主要为对外捐赠增加。
8、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每股收益 0.00 0.41 0.30
扣非后每股收益 -0.03 0.30 0.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2% 12.07% 9.57%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4% 8.95% 8.40%
2014 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均同比增长,主要原因系销售业绩增
长使得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增长及合并书生电子、合众数据部分净利润所致。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1、本次交易完成后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变化情况具体如
下表: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单位:万元
2015.7.31 2014.12.31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 131,538.60 136,333.25 3.65% 154,708.78 162,748.78 5.20%
非流动资产 85,052.04 110,784.28 30.25% 85,501.73 111,555.99 30.47%
资产合计 216,590.64 247,117.53 14.09% 240,210.51 274,304.78 14.19%
流动负债 60,503.92 65,897.01 8.91% 75,130.53 83,162.53 10.69%
非流动负债 2,802.56 3,068.72 9.50% 3,480.21 3,814.36 9.60%
负债合计 63,306.47 68,965.73 8.94% 78,610.74 86,976.89 10.64%
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完成,且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
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4 年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由交易前的 240,210.51 万元
增加至 274,304.78 万元,增幅达 14.19%;其中流动资产由交易前的 154,708.78
万元增至 162,748.78 万元,增幅达 5.20%;非流动资产由交易前的 85,501.73 万
元增至 111,555.99 万元,增幅达 30.47%。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货币资金有
所减少,主要为支付购买安方高科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 6,655.50 万元。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内容仍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
和其他流动资产等,其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增长金额较大。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非流动资产增长金额较大的主要为商誉,商誉主要是由于合并安方高科、合
众数据和书生电子产生。
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4 年末,
公司的负债总额从交易前的 78,610.74 万元增加至 86,976.89 万元,增长率为
10.64%。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流动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金额增长较大的项目
主要是应付账款和短期借款等项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非流动负债未发生重
大变化。
2、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营成果分析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变化情况具体
如下表: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单位:万元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2,656.06 55,072.11 4.59% 119,565.26 139,778.38 16.91%
营业利润 -10,825.12 -11,952.13 10.41% 11,347.22 11,880.72 4.70%
归属于母公
22.8 -1,788.55 -7944.53% 17,036.67 19,246.48 12.97%
司的净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均有一定幅度增长,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 17,036.67 万元增长至 19,243.75 万元,增幅达
12.95%。本次交易后,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的增长将有效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标的公司的业绩具有季节性,导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 2015 年 1-7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所下降,同时由于上市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计算基数较低,导致变动比例较大。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期间费用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期间费用变化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24,894.51 25,163.60 1.08% 36,984.21 38,601.30 4.37%
管理费用 24,335.37 25,749.24 5.81% 28,024.07 35,306.10 25.98%
财务费用 46.74 66.01 41.23% -387.25 -214.99 -44.48%
合计 49,276.62 50,978.85 3.45% 64,621.03 73,692.42 14.04%
期间费用率 93.58% 92.57% -1.08% 54.05% 52.72% -2.45%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4 年度上市公司期间费用有所上涨,但小于营业收入
涨幅,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变动比例基本一致,期间费用率整体下降。
(3)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变化
情况具体如下表: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销售毛利率 73.45% 71.58% -2.54% 66.58% 64.28% -3.45%
销售净利率 -1.97% -3.12% 58.51% 15.23% 13.98% -8.2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略有下降,随着标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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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技术的不断提升、成本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持续增强。
(4)本次交易产生的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①本次交易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商誉的确认依据
A、安方高科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商誉的确认依据
本次交易中,安方高科 100.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2,185.00 万元。根据北
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146 号评估报告,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安方高科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人民 11,679.58 万
元,启明星辰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加上所支付的现金与合并日安方高科
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启明星辰收购安方高科产生的商誉。
B、合众数据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商誉的确认依据
根据《关于杭州合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启明
星辰以自有资金 17,850.00 万元,收购合众数据 51.00%的股权。根据北京中同华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 574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合众数据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人民 13,590.98 万元,在此基础上
确认启明星辰收购杭州合众数据的合并日(2014 年 11 月 30 日)合众数据可辨
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13,359.53 万元,对应 51%股权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6,813.36 万元。交易价格与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启明星辰收购
合众数据产生的商誉,金额为 11,036.64 万元。
②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A、安方高科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安方高科未对自行开发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等确认无形资产,本次合并时
按评估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入账价值为 3,177.00 万元,该部分无形资产根据
预计的受益年限按 10 年进行摊销,在 2015 年度及以后年度每年摊销额为
317.70 万元;同时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219.50 万元,每年评估增值摊销 43.90 万
元左右;此外递延收益评估增值 201.70 万元,该评估增值事项根据递延收益摊
销情况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对 2015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利润影响 201.70 万元。
启明星辰购买安方高科 100%股权形成的商誉,上市公司需要在每年年末对
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安方高科目前己经签订合同或获得订单的情况,2015 年
度实现业绩承诺具有良好的基础;同时基于安方高科在核心技术、行业经验、研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发体系、市场地位、优质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地位,其在承诺期内完成利润承
诺的可能性较高,因此商誉减值的风险较低。
B、合众数据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合众数据未对自行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等确认无形资产,本次合并时按评估价
值确认为无形资产,入账价值为 3,550.00 万元,该部分无形资产为自行开发形
成的无形资产,根据预计的受益年限按 3 年进行摊销,在 2014 年度摊销 394.44
万元(其中在合并日之前摊销 295.83 万元),在 2015 年度及以后年度每年摊销
额为 1,183.33 万元;递延收益评估增值 783.56 万元,该评估增值事项根据递延
收益的摊销情况记入当期损益,在 2014 年度对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11.73 万元(其
中对合并日之前的利润影响金额为 83.80 万元),预计对 2015 年度及以后年度
的利润影响总额为 671.84 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评估增值 79.15 万元,预计
对以后年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存货评估增值 164.56 万元,该评估增值事
项根据存货的销售情况计入当期损益,在 2014 年度对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54.90
万元(其中对合并日之前的利润影响金额为 157.96 万元),预计对 2015 年度的
利润影响 9.66 万元。
启明星辰购买合众数据 51%股权形成的商誉,上市公司需要在每年年末对
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合众数据目前已经签订的合同或取得的订单情况,2015
年度实现业绩承诺具有良好的基础;同时基于合众数据在核心技术、行业经验、
研发体系、市场地位、优质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地位,其在承诺期内完成利润
承诺的可能性较高,因此商誉减值的风险较低。
安方高科、合众数据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商誉的确认依据充分,对上市
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安全产
品、可信安全管理平台、安全服务与解决方案的综合提供商,拥有完善的产品业
务线与丰富的安全产品系列。
通过本次交易,安方高科及合众数据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
司进入电磁信息安全领域并加强对合众数据的控制地位。安方高科主营业务属于
启明星辰主营业务范围,两公司在产品研发、市场渠道和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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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的协同性,有利于上市公司构建盈利能力更强且具备广阔前景的业务组合。本
次交易将加速公司与合众数据的资源整合,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
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启明星辰将进一步整合旗下各公司产品线,形成良好的协
同效应,为客户提供更系统化的优质产品和专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启明星辰及各
子公司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
展能力。
根据安方高科及合众数据股东的承诺,安方高科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850 万元、2,150 万元和 2,360 万元,合众数据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500 万元、3,125 万元和
3,610 万元。
上市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2,239.55 万元和 17,036.67 万元,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较
大幅度提高。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能够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丰富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和内容,
有利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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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
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
2015 年 3 月 11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北
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文件,
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书面认可,同意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015 年 7 月 9 日,博立投资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内容。
2015 年 7 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
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书面认可,同意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交
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015 年 7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股东大会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15 年 10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第 88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
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
件通过。
201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41 号的《关于
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于天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
2015 年 12 月 29 日,安方高科 100%股权和合众数据 49%股权过户至上市公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司名下,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
2016 年 1 月 15 日,启明星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了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股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
书》。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毕该等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2016 年 1 月 15 日,启明星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股份登
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启明星辰已办理完毕该等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启明星辰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办
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及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
理状况
1、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截至 2016 年 1 月 4 日,本次交易标的安方高科 100%股权和合众数据 49%
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12 月 29 日,安方高科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其 100%股权已过户至
公司名下,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110108757741871C)。
2015 年 12 月 29 日,合众数据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其 49%股权已过户至
公司名下,并取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301007517409073)。
2016 年 1 月 6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6]44040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6 年 1 月 5 日止,于天荣、
郭林将安方高科电磁安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股权过户给上市公司,且在北
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相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已
收到于天荣、郭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5,944,044.00 元;
董立群、周宗和、杭州博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杭州合众数据技术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有限公司的股权已过户给上市公司,且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相关股权
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已收到董立群、周宗和、博立投资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5,847,021.00 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安方高科 100%股权和合众数据 49%股权,因此不涉及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问题。
2、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启明星辰已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本次发行的 31,791,065 股 A 股股
份已分别登记至于天荣、郭林、董立群、周宗和和杭州博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名下。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概况
(1)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定价基准日为为启明星辰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启明星辰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
价的 90%,即 21.62 元/股。
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由 21.62 元/股调整为 10.79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21.62 元/股-0.05 元/股)/(1+100%)=10.79 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配套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6,904,541 股,募集金额 74,499,997.39 元,不超
过发行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发行金额上限,且符合贵会《关于
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于天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41 号)中关于核准启明星辰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6,904,541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的要求。
(3)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的发行对象为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
(4)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配套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4,499,997.39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5,5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99,997.39 元,未超过募集资金规模
上限,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配套发行的具体情况
(1)申购及定价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定价发行,最终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6,904,541 股,发行股
票的价格为 10.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499,997.39 元。
(2)缴款、验资情况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发出了《启明星辰信息
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
照《缴款通知书》规定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止,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已将认购资金共计 74,499,997.39 元缴付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内。2015 年 12 月 30 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本次发行申购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中准验字[2015]1184 号《启明星辰信息
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于天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
套资金的验资报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2016 年 1 月 6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6]44040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6 年 1 月 5 日止,上市公
司已收到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缴纳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款合计人民币 68,999,997.39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 5,500,000.00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904,541.00 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3、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启明星辰已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的 6,904,541 股 A 股股份已登记至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交易对方与启明星辰已经完成资产的交付与过
户,标的公司安方高科、合众数据已经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启明星辰已经完成
验资。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配售过程、缴款和验资合规,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启明星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的 31,791,065 股
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新增的 6,904,541 股股份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合法有效。启明星辰尚需就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续事
项办理不存在障碍和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资产交割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包括相关
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标的资产相关盈利预测或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
目标等)存在差异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止,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本次重
组发生变更。
(二)安方高科及合众数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1、安方高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止,安方高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本次重
组发生变更。
2、合众数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止,合众数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本次重组
发生的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 重组前 重组后(51%) 重组后(100%)
董立群、李扬、阮志毅、
董立群、杜凤晶、严立、 董立群、杜凤晶、严立、
董事 汤肖坚、张静倩、张森、
姚文宇、张震宇 姚文宇、张震宇
张震宇、周宗和
监事 柯月华、杨波、俞志华 牛曦恺 牛曦恺
高级管理人员 张震宇 张震宇、杜凤晶 张震宇、杜凤晶
四、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未发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1、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
2015 年 3 月 11 日,启明星辰与于天荣、郭林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5 年 7 月 10 日,启明星辰与
于天荣、郭林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2015 年 10 月 3 日,启明星辰与于天荣、郭林签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15 年 3 月 11 日,启明星辰与董立群、周宗和及博立投资签订了《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5 年 7 月 10 日,启明星辰
与董立群、周宗和及博立投资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2015 年 10 月 3 日,启明星辰与董立群、
周宗和及博立投资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上述协议均已生效,所涉及标的资产过户、对价支付、盈利承诺等事项,均
已实施或处于实施过程中,各方无重大违约情况。
3、上市公司与配套融资发股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2015 年 7 月 6 日,启明星辰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止,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已将认购资金共计 74,499,997.39 元缴付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指定的账户内。2015 年 12 月 30 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本次发行申购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中准验字[2015]1184 号《启明星辰信息技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于天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
金的验资报告》。
2016 年 1 月 6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6]44040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6 年 1 月 5 日止,上市公司
已收到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缴纳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款合计人民币 68,999,997.39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 5,500,000.00 元),其
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904,541.00 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启明星辰已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的 6,904,541 股 A 股股份已登记至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二)本次发行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标的资产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于标的资产交割日后,上市
公司将聘请具有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
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过渡期专项审计。除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成本支
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有关成本及税费由交易各方按依法或依约定承担),标的
资产在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
止的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启明星辰享有,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按其
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占启明星辰通过本次交易合计获得的标的公司股权的比例
以现金方式分担。鉴于行业特点,安方高科及合众数据全年收益呈前低后高态势,
故如果标的公司交易实施完毕年度未亏损,则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过渡期间亏损。
由于期间损益数额需由有证券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该承诺需等标
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审定后再确定具体承诺履行情况。
2、锁定期承诺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向安方高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50%;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 40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100%。同时,在下述任何一
种情形下,待解禁股份不得解禁:(1)与启明星辰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条款的现金补偿支付给启明星辰前;(2)与
启明星辰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
的 2014 年审计报告中应收账款补偿金支付给启明星辰前。
本次交易向合众数据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50%;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 40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6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52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8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64 个月后,可以
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100%。同时,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形下,待解禁股份不得
解禁:(1)与启明星辰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盈利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预测补偿条款的现金补偿支付给启明星辰前;(2)与启明星辰签署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 2014 年审计报告中应收账款补偿金
支付给启明星辰前;(3)与启明星辰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中约定业绩补偿期应收账款补偿金支付给启明星辰前。
在上述锁定期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
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交易对方所持本公司股份锁定事宜已办理完毕,
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2)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承诺,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的上市公司股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可以转让标的股份的 100%。
在上述锁定期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
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事宜已办理完毕,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3、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启明星辰已与交易对方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应补偿
原则如下:
(1)业绩承诺
交易对方于天荣、郭林共同承诺安方高科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850
万元、2,150 万元和 2,360 万元,承诺期合计承诺净利润数为 6,360 万元。
交易对方董立群、周宗和和博立投资共同承诺合众数据 2015 年度、2016 年
度和 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500 万元、
3,125 万元和 3,610 万元,承诺期合计承诺净利润数为 9,23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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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承诺补偿
在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标的公司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承诺
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专项审核报告》确定。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计
承诺净利润数,补偿义务人同意就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部
分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
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5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
定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金额,并向补偿义务主体出具现金补偿书面通知。应补偿
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标的公司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标
的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承诺
净利润数之和﹣标的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之和
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安方高科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金额=6,360 万元﹣安方高科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之和
合众数据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金额=9,235 万元﹣合众数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之和
补偿义务人应在接到上市公司出具的现金补偿书面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履
行相应的补偿义务,将应补偿的现金金额一次汇入上市公司指定的账户。
(3)减值测试补偿
在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或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报告。
根据资产减值测试报告,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则补偿义务主体
应另行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业绩承诺期已补偿金额。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4)补偿责任的分担
于天荣、郭林共同及分别承担安方高科业绩未达到承诺的补偿责任和标的资
产减值的补偿责任,补偿责任分担的比例按照于天荣和郭林目前持有安方高科股
权的比例确定,即于天荣分担 55%的补偿责任,郭林分担 45%的补偿责任。
董立群、周宗和及博立投资共同及分别承担合众数据业绩未达到承诺的补偿
责任和标的资产减值的补偿责任,补偿责任分担的比例按照董立群、周宗和及博
立投资目前持有合众数据的股权分别占合众数据 49%股权的比例确定,即董立群
分担 59.55%的补偿责任,周宗和分担 19.32%的补偿责任,博立投资分担 21.13%
的补偿责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承诺正在履行中,发股对象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4、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均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
下:
一、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经营实体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经营实体将规范并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
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
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
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
本人/本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四、本人/本企业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
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以任何方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五、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造
成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本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启明星辰不存在同业
竞争,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启明星辰相同、相似业务的
情形;
二、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
在中国境内外的任何地区,将不以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
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启明星辰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
争的业务;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启明星辰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
取代启明星辰产品的业务或活动;不制定与启明星辰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
展规划;
三、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不
以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启明星辰现在和将
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
业机会与启明星辰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启明星辰,并尽
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启明星辰;
四、对本人/本企业下属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人/本企业将
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
本承诺函中与本人/本企业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启明星辰同业竞争;
五、本人保证将努力促使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
与或投资与启明星辰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六、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启明星辰、启明星辰其他股东有权根据
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启明星辰及启明星辰
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人/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归启明星辰所有。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6、竞业禁止承诺
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出具了《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
函》,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前,除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本人在本次交易前未从事其他
与标的公司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投资、合作、承包、
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上述业务),亦未在相关单位工作或任职。
本人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启明星辰股份或继续在标的公司任职,任
职时间不少于三年;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启明星辰股份或继续在标的公司任
职,在前述继续持股或任职期间及不再持股或离职后三年内,本人及其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
业务,也不直接或间接在与标的公司有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单位工作、
任职或拥有权益,本人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必须经标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
批准同意。
同时,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
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如在上述期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
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
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
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
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根据启明星辰与于天荣、郭林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议》,上市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一次性支付现金对价。
上市公司现金对价拟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有资金
补足,上市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现金对价支付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
的风险。
(二)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已办理
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尚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后续手续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
(三)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承诺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出具了多项承诺,对于协议或
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对于履行协议或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
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
七、募集配套资金的专户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已在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
号为 110902146410804。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未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八、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启明星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证券发行登记、新增股份上市
申请等事宜的办理,标的资产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
协议及承诺的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没有迹象表明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存在风险和障碍。
2、启明星辰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过程及配售数量和价格的确定过程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程序及上市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启明星辰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
市的基本条件,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启明星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法律顾问天达共和律师认为:
1、本次重组已获交易各方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交易各方有权按照上述
批准、核准实施本次发行;
2、启明星辰与发行各方已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办理了资产过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等手续,实
施了现阶段应实施的全部事项;
3、启明星辰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变更登
记手续,上市公司办理上述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或重大法律风险。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本次向交易对方于天荣等发行新增 31,791,065 股股份已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1 月
25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交易对方于天荣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启明星辰股份的解锁安
排如下:
1、安方高科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向安方高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50%;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 40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100%。同时,在下述任何一
种情形下,待解禁股份不得解禁:(1)与启明星辰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条款的现金补偿支付给启明星辰前;(2)与
启明星辰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
的 2014 年审计报告中应收账款补偿金支付给启明星辰前。
2、合众数据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向合众数据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50%;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 40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6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52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8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64 个月后,可以
转让不超过标的股份的 100%。同时,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形下,待解禁股份不得
解禁:(1)与启明星辰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盈利
预测补偿条款的现金补偿支付给启明星辰前;(2)与启明星辰签署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 2014 年审计报告中应收账款补偿金
支付给启明星辰前;(3)与启明星辰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中约定业绩补偿期应收账款补偿金支付给启明星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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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本次向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新增
6,904,541 股股份已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1 月
25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
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向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
起满 36 个月后,可以转让标的股份的 100%。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流通时
间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数(股) 流通时间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
1 6,904,541 2019 年 1 月 25 日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合计 6,90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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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劵在
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协议中明确了中信建投证券的督导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督导
期为 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对本公司进
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结合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
之日起 15 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
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3、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4、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6、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7、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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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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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已对本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李 珍 陶 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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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
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李大进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胡晓华 谷琴琴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201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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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及
其摘要引用审计报告及其他报告的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
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经审计或
审阅的财务报表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专审字
[2015]44040019号、瑞华专审字[2015]44040020号)、审阅报告(报告编号:瑞
华阅字[2015]44040002号)、验资报告(报告编号:瑞华验字[2016]44040001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及
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完整准确
地引用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而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
顾仁荣
经办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邓登峰 刘剑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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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于
天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41 号)
2、《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44040001 号
《验资报告》
4、标的资产权属转移证明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
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
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审核报告》
8、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事宜
的法律意见书》
9、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过
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10、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结果的法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律意见书》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608300
传真:010-65608451
联系人:李珍、陶强、姚尧
二、律师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8 号 4 号楼 18、20 层
负责人:李大进
电话:010-65107088
传真:010-66107030
联系人:胡晓华
三、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法定代表人:顾仁荣
电话:020-85591710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传真:020-85591963
联系人:邓登峰
四、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 层
法定代表人:王晶
电话:010-68090120
传真:010-68090099
联系人:曹保桂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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