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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5-10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合林先生、林菊香女士、陈文君先生和陈灵巧女士,以及公司股东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陈素芬、林富青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法人股东上海复星平鑫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叶林富、李高中、许燕兰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陈合林先生、林富青先生、叶林富先生作为股份公司董事或监事承诺:自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9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在本公司已承诺将在股票上市后的3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做任何修改”。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爱仕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9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6,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2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4,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8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14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爱仕达”,证券代码“002403”;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4,8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5月11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5月11日
3、股票简称:爱仕达
4、股票代码:00240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40,000,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60,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合林先生、林菊香女士、陈文君先生和陈灵巧女士,以及公司股东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陈素芬、林富青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法人股东上海复星平鑫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叶林富、李高中、许燕兰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陈合林先生、林富青先生、叶林富先生作为股份公司董事或监事承诺:自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4,8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项 目 数量(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遇节假日顺延)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 94,500,000 39.38% 2013年5月11日
上海复星平鑫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0 11.25% 2011年5月11日
陈合林 11,790,000 4.91% 2013年5月11日
叶林富 9,000,000 3.75% 2011年5月11日
一、发行前 陈文君 9,000,000 3.75% 2013年5月11日
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
陈灵巧 9,000,000 3.75% 2013年5月11日
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 8,280,000 3.45% 2013年5月11日
陈素芬 3,555,000 1.48% 2013年5月11日
李高中 3,375,000 1.41% 2011年5月11日
林富青 2,700,000 1.13% 2013年5月11日
许燕兰 1,800,000 0.75% 2011年5月11日
小 计 180,000,000 75 —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12,000,000 5 2010年8月11日
二、本次公
开发行的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48,000,000 20 2010年5月11日
股份
小 计 60,000,000 25 —
合 计 240,000,000 1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
1、公司名称:
中文: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ZHEJIANG AISHIDA ELECTRIC CO., LTD.
2、注册资本(发行前):180,000,000元
注册资本(发行后):240,000,000元
3、法定代表人:陈合林
4、设立日期:2007年12月27日
5、住所及邮政编码:浙江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 317500
6、经营范围:炊具及配件、餐具及配件制造,销售;日用电器、玻璃制品、金属模具、非金属模具的设计,制造;金属复合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
7、主营业务:炊具、厨房小家电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8、所属行业:C69 金属制品业
9、电话:0576-86199005 传真:0576-86199000
10、互联网地址:http://www.chinaasd.com
11、电子信箱:zjasd@asd.com.cn
12、董事会秘书:余洁敏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持股情况
序 姓 名 职 务 任期起止日期 合计占发
号 直接持有 间接持有 行后总股
(股) (股) 本比例
1 陈合林 董事长、总经理 11,790,000 58,521,600 29.30%
2 梁信军 董事 883,017 0.37%
2007年12月
3 柯桂苑 董事 至
2010年12月
4 林富青 董事 2,700,000 993,600 1.54%
5 林义相 独立董事
6 里 红 独立董事
7 刘雪松 独立董事
8 罗钟珍 监事会主席 1,043,280 0.43%
9 叶林富 监事 9,000,000 3.75%
10 季克勤 职工监事 1,001,880 0.42%
11 陈美荣 常务副总经理
12 洪卫国 副总经理 703,800 0.29%
13 余洁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165,600 0.07%

14 倪 勇 财务总监 165,600 0.07%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94,500,00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39.375%。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营业执照注册号:331081100011759;
成立日期:2004年5月28日;
注册资本:12,8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岭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制造,销售;机电产品(不含汽车)销售;房地产开发(持资质证书经营);物业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
法定代表人:陈灵巧。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陈合林先生、林菊香女士、陈文君先生和陈灵巧女士,其持股比例分别为60%、10%、20%和10%。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1,987.38万元,净资产33,140.46万元,2008年度净利润为973.0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2,258.82万元,净资产32,818.48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为-320.79万元(母公司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合林先生、林菊香女士、陈文君先生和陈灵巧女士,
上述四人直接持有和通过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的51.785%股份,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此外,陈合林先生持有公司法人股东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22%的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从而通过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0.759%的股份。上述四人中,陈合林先生和林菊香女士为夫妻关系,陈文君先生、陈灵巧女士为陈合林和林菊香夫妇的子女。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陈合林先生:中国国籍,1956年生,身份证号码:33262319560917XXXX,住所为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前溪路39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温岭县西浦农机厂厂长、温岭县金属制品厂厂长、爱仕达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林菊香女士:中国国籍,1955年生,身份证号码:33262319550213XXXX,住所为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前溪路39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文君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生,身份证号码:33262319800313XXXX,住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前溪路39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创居电子有限公司、温岭三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黛雅文制衣有限公司、安陆思达投资有限公司、AMM TECH USA.INC法定代
表人、执行董事、温岭市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陈灵巧女士:中国国籍,1983年生,身份证号码:33108119830216XXXX,住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前溪路39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爱仕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对外投资情况详见2010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之七“发行人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情况”相关内容;截止本上市公告书披露日,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未发生变化。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93,242户。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量(股) 持股比例
1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 94,500,000 39.38%
2 上海复星平鑫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0 11.25%
3 陈合林 11,790,000 4.91%
4 叶林富 9,000,000 3.75%
5 陈文君 9,000,000 3.75%
6 陈灵巧 9,000,000 3.75%
7 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 8,280,000 3.45%
8 陈素芬 3,555,000 1.48%
9 李高中 3,375,000 1.41%
10 林富青 2,700,000 1.13%
合 计 178,200,000 74.25%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6,000万股
二、发行价格:18.8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2.7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56.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1,200万股,有效申购为137,23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8744443634%,认购倍数为114.36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4,800万股,中签率为1.0363880150%,超额认购倍数为96倍。在本次发行中,网上网下发行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资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112,8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5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4026号《验资报告》。
五、本次发行费用共4,538.20万元,每股发行费用0.76元,具体明细如下:(1)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2,820万元;
(2)审计费用:375万元;
(3)律师费用:100万元;
(4)信息披露与宣传费用:662.88万元;
(5)路演推介费用:552.97万元;
(6)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27.35万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108,261.80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124元/股(按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33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和现金流量表(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9年度财务
数据已经审计,2009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
2010年3月31日
项 目 2010年3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比2009年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1,033,698,818.48 995,462,058.55 3.84%
流动负债(元) 896,368,964.44 971,595,054.23 -7.74%
总资产(元) 1,409,965,924.19 1,381,644,530.95 2.0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09,060,063.90 387,183,766.28 5.65%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2.27 2.15 5.65%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 目 2010年1-3月 2009年1-3月 同比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89,005,485.44 314,840,987.65 55.32%
利润总额(元) 28,092,587.91 26,433,220.77 6.2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21,029,033.39 18,893,022.22 11.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元) 21,532,575.34 17.626,251.91 22.1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 0.1 11.31%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5.14% 4.88%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
益率(全面摊薄) 5.26% 4.55% 0.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25,197,895.18 50,210,039.68 -150.1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0.14 0.28 -150.18%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良好,随着经济回暖,国际市场进一步复苏,国内销售保持增长,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00.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32%,其中内销收入增长40.84%,外销收入增长77.42%。实现净利润2102.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1%。利润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为了加快新产品推广,2010年第一季度加大电视媒体广告投放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新增电视媒体广告投放费用1,000多万元。
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良好,期末预付账款6,576.08万元,比上年末增长92.98%,主要原因为大宗原材料及生产机器设备订购预付款增多;经营性
现金流量净额为-25,197,895.1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50.18%,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销售需求增长而大幅增加原材料采购支付原材料采购款项所致。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4月20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戎
住 所: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B座5层
保荐代表人:庞凌云、肖兵
项目协办人:张海东
电 话:010-88085268
传 真:010-88085255
上市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爱仕达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宏源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表:
1、2010 年3 月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2、2010 年1-3 月合并利润表
3、2010 年1-3 月现金流量表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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