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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1-21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在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汇丰源及其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夫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广风投、协迅实业、鑫源兴、同创伟业、盈富泰克、殷图科技、粤财投资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且不委托他人管理其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许开华、王敏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马怀义、牟健、周波、王健、彭本超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股东汇丰源、鑫源兴和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做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的任何地区,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深圳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未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股份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未制定与股份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格林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4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33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发行(以下简称“网下配售”)460 万股及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1,873 万股已于2010年1月11 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32.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9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格林美”,股票代码“00234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873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月22 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1月22 日
3、股票简称:格林美
4、股票代码:00234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332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333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期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21,300,8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17,032,474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 9,600,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7,828,1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48,3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 1,447,326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2,333,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汇丰源及其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夫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广风投、协迅实业、鑫源兴、同创伟业、盈富泰克、殷图科技、粤财投资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且不委托他人管理其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许开华、王敏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马怀义、牟健、周波、王健、彭本超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873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量 发行后持股 所持股份可上市交易
项目 股东姓名
(股) 比例(%) 时间(非交易日顺延)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21,300,800 22.826 2013 年1月22 日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17,032,474 18.252 2011 年1月22 日
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 9,600,000 10.287 2011 年1月22 日
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7,828,100 8.388 2011 年1月22 日首次公开发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5.358 2011 年1月22 日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48,300 3.695 2011 年1月22 日
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2.143 2011 年1月22 日
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 1,447,326 1.551 2011 年1月22 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2,333,000 2.500 2011 年1月22 日
小计 69,990,000 75.00 —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票 4,600,000 4.929 2010 年4 月22 日首次公开发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 18,730,000 20.071 2010 年1月22 日行的股份
小计 23,330,000 25.00 —
- 合计 93,32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Green Eco-manufacture Hi-tech Co.,Ltd.
本次发行前:6,999万元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后:9,332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许开华
2001 年12 月28 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06 年12 月27
成立时间: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 栋公司住所:
20层2008 号房(仅限办公)
邮政编码: 518101
电话: (0755)33386666
传真: (0755)33895777
互联网址: HTTP://WWW.GEMHI-TECH.COM
电子邮箱: GEMHI-TECH@TOM.COM
董事会秘书 牟健
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
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
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普
经营范围 通货运(不含危险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
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
存(由分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
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电
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
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处置
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回收、利用废弃钴镍资源,生产、销售超细钴镍粉体材料主营业务
等产品
所属行业 B0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
过间接持股单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间接持 股东单位持有公司股
在本公司任职 间接持股单位(人员持股比例) 任职期间
股人 份数量(万股)
董事长兼总经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60%) 2,130.08
许开华 2006年12月至今
理 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31.4650%) 782.81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40%) 2,130.08
王 敏 董事 2006年12月至今
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1.2774%) 782.81
彭星国 董事 无 无 2006年12月至今
余和平 董事 无 无 2006年12月至今
秦美芳 董事 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100%) 960.00 2006年12月至今
周 宁 董事 无 无 2007年2月至今
马怀义 董事 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13.0939%) 782.81 2007年9月至今
潘 峰 独立董事 无 无 2007年9月至今
林元芳 独立董事 无 无 2007年9月至今
李定安 独立董事 无 无 2007年9月至今
曲选辉 独立董事 无 无 2007年9月至今
陈穗彬 监事会主席 无 无 2006年12月至今
黄伟华 监事 无 无 2006年12月至今
王 健 监事 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3.1936%) 782.81 2006年12月至今
彭本超 副总经理 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1.2774%) 782.81 2006年12月至今
周 波 副总经理 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2.5549%) 782.81 2006年12月至今
财务总监兼董
牟 健 事会秘书 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4.4711%) 782.81 2006年12月至今
刘 沙 技术总监 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1.2774%) 782.81 2006年12月至今
周继锋 研发部经理 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1.2136%) 782.81 2004年2月至今
钟积龙 研发部副经理 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0.3194%) 782.81 2006年至今
何显达 研发部副经理 无 无 2006年10月至今
注:公司董事、监事本届任期已到期,公司承诺尽快进行换届选举。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30.08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股本的
22.82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 月19 日,由许开华、王敏分别出资人民币1,560万元和1,040万元设立,注册资本2,600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231038。主要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截至2008 年12月31 日,汇丰源的总资产为72,304,892.21元,净资产为
67,280,892.21元;2008年净利润为11,952,927.32元。(经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汇丰源的总资产为79,281,415.77 元,净资产为
74,257.415.77 元;2009 年1-6 月净利润为6,976,523.56 元 (经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汇丰源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开华、王敏夫妇。
许开华,董事长,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30104196602033431,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66年2 月,冶金材料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南大学兼职教授,曾在中南大学从事教学、研究、先后任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环境友好金属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 年1 月起任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理事、中国金属学会材料科学分会理事。2009 年1 月起任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许开华具有近十五年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经历,先后承担15项国家和省级科技攻关计划(包括2项“863”高技术发展计划),二次承担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第一负责人),曾与东京大学山本研究室进行短期合作研究(受聘高级研究员),在二次资源循环利用、电池材料等领域拥有30 多项专利,先后获省级科技进步奖7 项、第六届中国青年创新优秀奖一项和第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一项。现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敏,董事,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0301195901205423,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出生于1959年1 月,会计学大专学历,会计师。先后在安徽省马钢公司中板厂任财务科长、在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任财务经理、深圳中物集团下属公司任财务总监,2001 年1 月-2007 年2 月为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
许开华、王敏现分别持有汇丰源60%和40%的股权,本次发行前,许开华、王敏夫妇通过汇丰源间接持有公司30.43%的股份。许开华先生还持有鑫源兴
31.4650%的股权,为鑫源兴第一大股东,王敏女士还持有鑫源兴1.2774%的股权。鑫源兴现持有公司股份782.81万股,占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1.18%,为发行前公司第四大股东。王敏还持有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0.72%的股权。
除上述投资之外,许开华、王敏夫妇无其他对外投资。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37,527人。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1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21,300,800 22.83
2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17,032,474 18.25
3 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 9,600,000 10.29
4 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7,828,100 8.39
5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5.36
6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48,300 3.70
7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2,333,000 2.50
8 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2.14
9 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 1,447,326 1.55
中国石油天燃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
10 53,386 0.06
划—中国工商银行
合计 - 70,043,386 75.06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333万股
二、发行价格:32.00 元/股 (发行市盈率为78.05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 460 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 80,02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
0.57485628%,申购倍数为173.96倍。本次发行网上发行1,873万股,中签率为
0.80932456%,超额认购倍数为124倍。本次发行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数量:本次公开募集资金总额为74,65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3,539,762.22 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 月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023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43,020,237.78 元,明细如下:
序 号 项 目 金 额(元)
1 保荐承销费 26,396,800.00
2 律师费 1,428,551.20
3 审计验资费 1,436,750.80
4 登记存管费 98,820.00
5 上市初费 381,427.56
6 信息披露及路演费用等 11,994,264.68
发行费用总计 43,020,237.78
每股发行费用:1.84 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703,539,762.22元,超募资金为431,039,762.22 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19元(按照2009 年6 月30 日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41 元/股(以公司200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披露的2009 年1-9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上市公告书披露的2008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数据
项 目 2009 年9 月30 日 2008 年12月31 日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元) 213,137,145.57 159,110,647.12 33.96%
流动负债(元) 138,759,265.04 122,907,132.65 12.90%
总资产(元) 627,301,069.43 482,434,654.47 30.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63,896,804.39 230,207,521.82 14.63%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77 3.29 14.63%/股)
本报告期比上 本报告期比上
项 目 2009 年7-9 月 2009 年1-9 月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3,434,435.87 53.42% 262,217,821.38 8.90%
利润总额(元) 18,167,782.83 61.98% 45,181,918.43 22.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377,363.66 6.04% 40,688,282.57 19.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16,289,545.71 5.47% 39,101,829.62 20.25%
基本每股收益 (元) 0.23 6.04% 0.58 19.36%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6.34% -0.60% 16.47% -2.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
6.31% -0.64% 15.83% -2.12%率(全面摊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083,304.49 1.52% 35,998,869.54 169.2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2 1.52% 0.51 169.26%
(元)
二、经营业绩的简要说明
1、财务状况
2009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为62,730.11万元,相对2008年末增加14,486.64
万,增长幅度为30.03%,资产的增长主要是非流动资产的增加,2009 年9 月末非流动资产增加9,083.99 万元,增长幅度为28.1%,占资产增长总量的62.70%,其中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净额增加7,549.7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490.91 万元,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净额的增加,主要是镍钴产品产能拓展投入,以及塑木型材生产线的扩建所致,无形资产增加是原预付土地款转为无形资产。
2009 年9 月末流动资产较2008 年末净增长5,402.64 万元,其中主要是预付款项及货币资金的增加。预付款增加2,974.28 万元,增长幅度为174.99%,主要原因是预付的原料采购款增加及预付未结转的土地款的增加;货币资金增加
1,368.12万,增长幅度为34.06%,主要公司销售回款状况良好。
负债增长11,117.71 万元,相对上年末增长44.08%,负债的增长主要源于长短期借款的增加,其中短期借款的增加主要用于生产销售规模扩大后的流动资金补充,长期借款新增9,400.00万元,增长幅度为80.34%,主要用于生产规模的扩大及部份中长期的流动资金的补充。
2、经营情况
2009年1-9 月销售收入为26,221.7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42.01万元,增长率为8.90%。相对上年同期,报告期内在销售单价下降的情况下,销售收入有所增长。
2009年1-9 月净利润增长659.13万元,增长幅度为19.36%。综合毛利率为
31.62%,比去年同期提高3.48%。2009年1-9 月由于公司的成本控制及免费回收体系的废料增加,使公司单位产品成本降低;此外,公司新增的塑木型材业务毛利率较高,由此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上升。
3、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2009年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3,599.89万元,相对上年同期增加2,262.93 万元,增长幅度为169.26%。主要是公司销售回款的增加及应款项管理力度加大的原因。
2009年1-9 月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没有其他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4、对200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预计200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08 年相比增长20%至
4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9 年12月31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 号20 办公1T01-06,07,08 号房屋
联系电话:(010)59026826、(0351)8686831
传真: (010)59026602、(0351)8686838
保荐代表人:刘萍、郭兆强
项目协办人:梁炜
经办人:万军、吴仲起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德证券愿意推荐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1、公司合并及母公司2009年9 月30 日和2008年12月31 日的比较资产负债表
1-2、公司合并及母公司2009年1-9 月和2008年1-9 月的比较利润表
1-3、公司合并及母公司2009年7-9 月和2008年7-9 月的比较利润表
1-4、公司合并及母公司2009年1-9 月和2008年1-9 月的比较现金流量表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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