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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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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4-06-12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四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9,375,01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价格:26.55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票上市数量:9,375,010股
股票上市时间:2014年6月13日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中,向张铮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向应趣网络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向孟洋发
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资产过户情况
方寸科技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领取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陀分局签发的
营业执照,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
爱乐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并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签发的营
业执照,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

五、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
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
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
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6、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
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
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
指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司、奥飞动漫
标的公司 指 上海方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乐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方寸科技 指 上海方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爱乐游 指 北京爱乐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应趣网络 指 上海应趣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纳加 指 杭州纳加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米艺 指 杭州米艺科技有限公司
腾讯科技 指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世纪凯华 指 深圳市世纪凯华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张铮、应趣网络、郑美琴、杭州纳加和杭州米艺持有的方寸科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技 100%的股权,和/或孟洋、王鹏、腾讯科技和世纪凯华持有
标的股权
的爱乐游 100%的股权
发行对象 指 张铮、应趣网络、孟洋
爱乐游核心管理层成 爱乐游核心管理层成员的具体范围由包括孟洋委派的董事在

员 内的爱乐游董事会确定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奥飞动漫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方寸科技 100%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指 权和爱乐游 100%股权,同时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含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奥飞动漫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方寸科技 100%股

购买资产 权和爱乐游 100%股权
奥飞动漫向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
募集配套资金 指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奥飞动漫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发行股份及
本次交易总金额 指
支付现金所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与募集配套资金之和
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
协议 指
利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张铮、上海应趣网络科技
金购买方寸科技 100% 指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美琴、杭州纳加科技有限公司及杭
股权协议》 州米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张铮、上海应趣网络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美琴、杭州纳加科技有限公司及杭
金购买方寸科技 100% 指
州米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
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张铮、上海应趣网络科技
金购买方寸科技 100% 有限合伙企业、郑美琴、杭州纳加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米艺科

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 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 (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孟洋、王鹏、腾讯科技(深
金购买爱乐游 100%股 指 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凯华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权协议》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孟洋、王鹏、腾讯科技(深
金购买爱乐游 100%股 指 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凯华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权协议之补充协议》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方寸科技盈利补偿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张铮、上海应趣网络科技

协议》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盈利补偿协议》
《方寸科技盈利补偿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张铮、上海应趣网络科技

协议之补充协议》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孟洋、王鹏、腾讯科技(深
《爱乐游盈利补偿协
指 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凯华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
议》
协议》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孟洋、王鹏、腾讯科技(深
《爱乐游盈利补偿协
指 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凯华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
议之补充协议》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交易预案》 指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奥飞动漫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定价基准日 指
公告日,即 2013 年 10 月 22 日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正中珠江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广信评估 指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方寸科技或爱乐游
《专项审核报告》 指
承诺期内各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在承诺期届满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减值测试报告》 指 方寸科技或爱乐游 100%股权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的《减值
测试报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
及的上海方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
《评估报告书》 指 报告书》或《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
事宜所涉及的北京爱乐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
场价值评估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亿元 指 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录

特别提示........................................................................................................................................... 1
公司声明........................................................................................................................................... 2
释义................................................................................................................................................... 4
目录................................................................................................................................................... 7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9
一、本次交易方案 ................................................................................................................... 9
二、本次现金支付具体情况 ................................................................................................. 12
三、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 13
四、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9
(一)股本结构的变动 ................................................................................................. 19
(二)资产结构的变动 ................................................................................................. 19
(三)业务结构的变动 ................................................................................................. 20
(四)公司治理的变动 ................................................................................................. 20
(五)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 ......................................................................................... 21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 ............................................................................. 21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1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21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件 ............................................. 22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23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
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 23
(一)本次交易的审议、批准程序 ............................................................................. 23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24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2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25
四、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6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6
(一)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 26
(二)本次发行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 27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8
(一)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 28
(二)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承诺 ..................................................................................... 28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28
七、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意见 ..................................................................................... 29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29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 29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31

第四节 持续督导........................................................................................................................... 32
第五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33
一、备查文件......................................................................................................................... 33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33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3
(二)律师事务所 ......................................................................................................... 34
(三)审计机构 ............................................................................................................. 34
(四)资产评估机构 ..................................................................................................... 35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奥飞动漫本次交易拟向张铮、应趣网络、郑美琴、杭州纳加及杭州米艺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方寸科技 100%股权;拟向孟洋、王鹏、
腾讯科技、世纪凯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爱乐游 100%股权;并
向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本次交易的现金支付。

具体方式如下:

1、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方寸科技 100%股权和
爱乐游 100%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 692,000,000.00 元,其中,以现金支付
443,093,477.20 元,剩余 248,906,522.80 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
价格为 26.65 元/股,共计发行 9,339,832 股(调整前)。具体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与方寸科技全体股东分别于 2013 年 10 月 20 日和 2013 年 11
月 8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方寸科技 100%股权协议》、《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方寸科技 10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方寸科技 10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该协议,上市公司拟向张
铮、应趣网络、郑美琴、杭州纳加及杭州米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
持有的方寸科技 100%股权。

参考中广信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并经各方友好协商,上述股
权交易对价为 325,000,000.00 元,其中,以现金支付 202,598,388.85 元,剩余
122,401,611.15 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26.65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4.05 元/股),共计发行
4,592,931 股。上市公司向张铮、应趣网络、郑美琴、杭州纳加及杭州米艺分别
支付交易对价的具体方式如下:

1)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向郑美琴、杭州纳加、杭州米艺支付对价
26,875,000.00 元、44,750,000.00 元和 46,875,000.00 元;



2 ) 上 市 公 司 向 张 铮 和 应 趣 网 络 支 付 对 价 206,500,000.00 元 , 其 中
122,401,611.15 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分别向张铮发行 1,530,977 股和向应趣网
络发行 3,061,954 股支付,剩余部分 84,098,388.85 元以现金形式向应趣网络支
付。

(2)上市公司与爱乐游全体股东分别于 2013 年 10 月 20 日和 2013 年 11 月
8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爱乐游 100%股权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爱乐游 10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该协议,上市公司拟向孟洋、
王鹏、腾讯科技、世纪凯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爱乐游 100%
股权。

参考中广信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并经各方友好协商,上述股
权交易对价为 367,000,000.00 元,其中,以现金支付 240,495,088.35 元,剩余
126,504,911.65 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26.65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4.05 元/股),共计发行
4,746,901 股。上市公司向孟洋、王鹏、腾讯科技及世纪凯华分别支付交易对价
的具体方式如下:

1)上市公司向王鹏支付现金 188,050,788.35 元、向腾讯科技支付现金
47,196,200.00 元、向世纪凯华支付现金 5,248,100.00 元;

2 ) 上 市 公 司 向 孟 洋 以 发 行 股 份 4,746,901 股 的 方 式 支 付 对 价
126,504,911.65 元。

3)如果爱乐游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和满足《爱乐游盈利补偿协议》约定条件,则
上市公司需追加不超过 0.62 亿元的交易对价,同时交易对方补充承诺 2016 年实
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7,808 万
元。

2、上市公司拟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交易对价与募集配套资金之和)的
25%,约为 230,666,666 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数=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股票发行价格。根据上述
计算公式及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而发行的股份底价 21.65 元/股测算,上市公司
需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上限不超过 10,654,349 股(调整前),
为募集配套资金而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募集配套资金
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

3、为激励管理团队,化解价格分歧,形成约束与激励并存的交易方案,本次
交易方案中设计了对价调整和业绩奖励:

(1)方寸科技业绩奖励

如果方寸科技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和高于 168,675,000 元,则超过部分
的净利润的 30%作为奖励对价,于上市公司依法公布 2016 年财务报表和方寸科
技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十日内,由上市公司或方寸科技一次性
以现金方式向张铮和应趣网络支付;但如张铮和应趣网络中合伙人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从方寸科技离职的不得享有。

2017 年以后奖励条款由各方于 2016 年第四季度另行约定。

上述奖励金额按照张铮和应趣网络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合
计获得的交易对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2)爱乐游对价调整

如果爱乐游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和不低于 11,915 万元,但低于 13,926 万元,则
按以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和
超过承诺净利润部分的增幅同比例乘以原对价 3.67 亿元进行交易对价调整;如
果上述净利润总和不低于 13,926 万元,则上市公司应追加 6,200 万元对价。

发生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对价调整后,孟洋、王鹏、腾讯科技和世纪凯华应
补充承诺 2016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不低于 7,808 万元。调整对价于上市公司依法公布 2015 年财务报表和爱乐游
2015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十日内,由上市公司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

孟洋、王鹏、腾讯科技和世纪凯华支付。

(3)爱乐游业绩奖励

如果爱乐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和高于 21,734 万元,则超过部分的净
利润的 4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其中 25%归属于孟洋及爱乐游核心管理层成员,
15%归属于腾讯科技和世纪凯华,于上市公司依法公布 2016 年财务报表和爱乐游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十日内,由上市公司或爱乐游一次性以现
金方式向孟洋、腾讯科技和世纪凯华支付。爱乐游核心管理层成员的具体范围由
包括孟洋委派的董事在内的爱乐游董事会确定。

2017 年以后奖励条款由上市公司与孟洋于 2016 年第四季度另行约定。


二、本次现金支付具体情况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方寸科技 100%股权协议》,上市公司以现金
方式分别向应趣网络、郑美琴、杭州纳加、杭州米艺支付对价 84,098,388.85 元、
26,875,000.00 元、44,750,000.00 元和 46,875,000.00 元;根据《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爱乐游 100%股权协议》,上市公司向王鹏支付现金 188,050,788.35
元、向腾讯科技支付现金 47,196,200.00 元、向世纪凯华支付现金 5,248,100.00
元。

1、方寸科技

(1)上市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正式书面批复本次交易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
自有资金分别向郑美琴、杭州纳加、杭州米艺支付对价部分的 20%;在标的资产
交割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以自有资金分别向郑美琴、杭州纳加、杭州米艺支
付对价部分的 80%;

(2)上市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交易后十个工作日内以自有资金向应
趣网络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 20%;于标的资产交割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自有资
金向应趣网络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 20%;于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
计师事务所对方寸科技 2013 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十个工作


日内向应趣网络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 20%;于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对方寸科技 2014 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十个工
作日内向应趣网络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 20%;于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方寸科技 2015 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十个
工作日内向应趣网络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 20%。

2、爱乐游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书面批复后十个工作日内,以自有
资金向王鹏、腾讯科技及世纪凯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 20%;于标的股权交割以
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自有资金向王鹏、腾讯科技及世纪凯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
的 30%;于上市公司聘请的并获得爱乐游、孟洋、王鹏、腾讯科技及世纪凯华认
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爱乐游 2013 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
审核报告》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王鹏、腾讯科技及世纪凯华支付现
金对价部分的 25%,如果募集资金不能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到位,则上市公司
需要以自有资金支付该对价 25%现金;于上市公司聘请的并获得爱乐游、孟洋、
王鹏、腾讯科技及世纪凯华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爱乐游 2014
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王鹏、腾讯科技及世纪
凯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 25%。

上述现金对价合计 443,093,477.20 元,来源于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其他
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募集的配套资金 230,666,666 元
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达 230,666,666 元,缺
口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本次股份发行包括:向方寸科技之股东张铮、应趣网络和爱乐游之股东孟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向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方寸科技之股东张铮和应趣网络,以及爱乐
游之股东孟洋。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以及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股份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3、股份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两部分,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奥飞动漫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3 年 10 月 22 日。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及其依据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各方协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26.65 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即 24.05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

(2)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及其依据

上市公司本次拟向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不低于 21.65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
的核准批文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
(保荐人)协商确定。

4、股份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调整前)

根据上述发行价格计算,上市公司向张铮、应趣网络和孟洋发行股份数量共
计 9,339,832 股。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本次分配获得的股份数(股) 占比
1 张铮 1,530,977 16.39%
2 应趣网络 3,061,954 32.78%
3 孟洋 4,746,901 50.82%

合计 9,339,832 100.00%

注: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向张铮、应趣网络和孟洋发行的总股份数以及每一
股东获得的相应股份数量,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
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2)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调整前)

上市公司通过询价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交易对价与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之和)的 25%,约为 230,666,666 元。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21.65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需
发行股份数不超过 10,654,349 股。上述具体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成交价为依
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3)股份发行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
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如发行价格调整,在
本次交易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发行数量也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股东大会
决议内容为准。

5、关于权益分派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和数量的调整事宜

奥飞动漫于 2014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14,4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00 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1,440,000.00 元。该预案已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
证券,存在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奥飞动漫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份事项需在公司 2013 年利润分配预案经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
2013 年度权益分派后予以实施。奥飞动漫已在 2014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13 年度
股东大会,并于 2014 年 5 月 6 日公告权益分派方案,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完成
该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

根据奥飞动漫 2013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3 年
11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在本次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
间,如公司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股份的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随
之相应调整。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调整为 26.55 元/股,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
整为 9,375,010 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26.65-0.1)/(1+0%)=26.55 元/股

调整后的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作价-现金支付对价款)
÷ 调 整 后 的 发 行 价 格 = ( 692,000,000-443,093,477.20 ) 元 ÷ 26.55 元 / 股 =
248,906,522.80 元÷26.55 元/股≈9,375,010 股。上市公司向张铮、应趣网络
和孟洋发行股份数量(调整后)的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本次分配获得的股份数(股) 占比
1 张铮 1,536,743 16.39%
2 应趣网络 3,073,487 32.78%
3 孟洋 4,764,780 50.82%
合计 9,375,010 100.00%

(2)募集配套资金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现对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底价的调整

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底价调
整为 21.55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21.65-0.1)/(1+0%)≈21.55 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调
整为不超过 10,703,789 股,即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计划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
发行底价=230,666,666 元/21.55 元≈10,703,789 股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锁定期

上市公司本次向张铮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即 2014 年 6 月 13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本次向应趣网络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即 2014 年 6
月 13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即 2014 年 6 月
13 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并按照《方寸科技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
在依法公布 2016 年财务报表和方寸科技 2016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
测试报告》后,应趣网络依据约定可转让其持有的奥飞动漫股票份额的 80%;剩
余股份可以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后转让。

上市公司本次向孟洋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即 2014 年 6 月 13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即 2014 年 6 月 13 日起)
十二个月后,并按照《爱乐游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在上市公司依法公布 2014
年财务报表和爱乐游 2014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孟洋依据约定可转让其
持有的奥飞动漫股票份额的 30%。在上市公司依法公布 2015 年财务报表和爱乐
游 2015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孟洋依据约定可转让其持有的奥飞动漫股
票份额的 30%,累计可转让其持有的奥飞动漫股票份额的 60%。在上市公司依法
公布 2016 年财务报表和爱乐游 2016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
后,孟洋依据约定可转让其持有的奥飞动漫股票份额的 20%,累计可转让其持有
的奥飞动漫股票份额的 80%。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孟洋可转让其持有的
奥飞动漫股票份额的 20%,累计可转让其持有的奥飞动漫股票份额的 100%。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参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的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

如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7、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之 A 股股票将于发行完成后申请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四、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股本结构的变动

本次发行向张铮、应趣网络和孟洋发行数量不超过9,375,010(调整后)股。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蔡东青 313,344,000 51.00 313,344,000 50.23

蔡晓东 78,336,000 12.75 78,336,000 12.56

李丽卿 43,870,000 7.14 43,870,000 7.03

本次发行前

的社会公众 178,850,000 29.11 178,850,000 28.67

股东

1,536,743
张铮 - - 0.25
(调整后)

3,073,487
应趣网络 - - 0.49
(调整后)

4,764,780
孟洋 - - 0.76
(调整后)

合 计 614,400,000 100.00 623,775,010 100.00

注:李丽卿女士于 2013 年 12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 1500 万股

公司股份,减持后持有公司 4387 万股。


(二)资产结构的变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有明显增加。同时由于本次交易完成后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公司股本增幅,每股收益得到较大提升。


(三)业务结构的变动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内容创作、媒体经营、玩具营销与婴童用品四大业
务板块。业务范围涵盖了动漫内容创作、媒体发行、商品化授权、衍生产品运营、
直营零售等产业链环节。通过本次收购,上市公司的互联网领域业务将得到较大
加强,公司业务将得到进一步的拓展,同时凭借公司在动漫行业多年的产品衍生
能力,可以在未来的网络游戏开发、运营,乃至产品衍生品开发上取得一定的先
行性经验。

本次收购标的均是上市公司为充分发挥战略协同效应,精选的能与奥飞动漫
内容和产业平台直接互动的适宜标的。本次收购可以借助两个标的公司现有类动
漫的精品团队和业务体系,将上市公司多年积累的国内排名第一的动漫品牌方阵
资源,进行最大程度的价值实现、提升及深度优化:

一方面,方寸科技开发的《怪物 X 联盟》是国内最成功的萌宠类移动网游之
一,结合宠物收集、养成、战斗等多重元素,与爱乐游开发业内排名领先的《水
果武士》、《雷霆战机 2》等玩偶、战斗休闲游戏一起,均属于比较适宜直接进行
玩具等衍生品开发的游戏产品。

另一方面,方寸科技和爱乐游的开发团队均属于在各自类型领域里,业内较
为知名且经验丰富的精品团队。两个标的公司团队均具有多年的卡牌、萌宠、战
斗休闲等移动游戏开发经验,且开发出诸多知名产品。如方寸科技开发的《怪物
X 联盟》被口袋巴士《中国手机游戏 4 月流水榜》评为中国流水最高的 20 款移
动网络游戏之一、GGS 移动游戏创新大赛北京赛区十强;爱乐游开发的《水果武
士》、《雷霆战机》等系列休闲游戏,系腾讯游戏、三大通信运营商的游戏平台等
游戏平台排名靠前的优势主打产品。后续依托本次战略合作的两个标的公司,可
在进一步丰富和提升上市公司动漫品牌方阵资源同时,形成以游戏为核心变现载
体,最大化上市公司动漫产业价值链的发展平台。


(四)公司治理的变动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本公司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本公司的
独立性。


(五)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未发生
更换或者调整的情况。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

本次交易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蔡东青以及其
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控
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
按照公司的《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
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不会因为本次
交易新增持续性的关联交易。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股对象中,不包含本公司本次交易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因此本次发行未发生本次交易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蔡东青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改变。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23,775,010 股,社会公众股东合
计持股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仍旧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股票上市条件。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

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一)本次交易的审议、批准程序

2013 年 7 月 23 日,上市公司就重大事项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3 年 7
月 23 日开市起临时停牌。2013 年 8 月 5 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确定筹划的购买资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
期间,上市公司按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2013 年 10 月 20 日,方寸科技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其持有的
100%股权转让给奥飞动漫,同时声明对方寸科技其他股东转让给奥飞动漫的股权
放弃其拥有的优先购买权。

2013 年 10 月 20 日,爱乐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其持有的 100%
股权转让给奥飞动漫,同时声明对爱乐游其他股东转让给奥飞动漫的股权放弃其
拥有的优先购买权。

2013 年 10 月 20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张铮、应趣网络、郑美琴、杭州
纳加、杭州米艺就收购方寸科技 100%股权,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方寸科技 100%股权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方寸科技 100%
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和《方寸科技盈利补偿协议》。

2013 年 10 月 20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孟洋、王鹏、腾讯科技、世纪凯
华就收购爱乐游 100%股权,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爱
乐游 100%股权协议》和《爱乐游盈利补偿协议》。

2013 年 10 月 21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预案》及相关议案,并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公告了董事会决议及《交易预
案》。

2013 年 11 月 8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张铮、应趣网络、郑美琴、杭州纳
加、杭州米艺就收购方寸科技 100%股权,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方寸科技 10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方寸科技盈利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

2013 年 11 月 8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孟洋、王鹏、腾讯科技、世纪凯华
就收购爱乐游 100%股权,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爱乐
游 10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爱乐游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3 年 11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013 年 11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014 年 3 月 24 日,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21 号《关
于核准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张铮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核准上市公司向张铮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宜。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方寸科技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领取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陀分局签发的
营业执照,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并变更登记至奥飞动漫名下,双
方已完成了方寸科技 100%股权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奥飞动漫已持有方寸科技 100%的股权。
爱乐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并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签发的营
业执照,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并变更登记至奥飞动漫名下,双方


已完成了爱乐游 100%股权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奥飞
动漫已持有爱乐游 100%的股权。
2014 年 5 月 13 日,正中珠江出具了广会验字[2014]G14000690228 号《验资
报告》,经其审验认为:截至 2014 年 5 月 12 日止,奥飞动漫已收到孟洋、张铮、
上海应趣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人民币 9,375,010.00 元整,各股东以股权出资 9,375,010.00 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是方寸科技 100%股权和爱乐游 100%股权,因此不涉及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问题。
2、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奥飞动漫已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资产交割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包括相关
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标的资产相关盈利预测或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
目标等)存在差异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

的调整情况

(一)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前后,奥飞动漫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更换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

1、方寸科技

2014 年 4 月 30 日 ,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普 陀 分 局 出 具
07000003201404290048 号《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准予方寸科技董事、
监事的如下变更情况进行备案:


重组前 重组后
董事 张铮、郑美琴、栾威 蔡东青、陈德荣、杨锐、张铮、胥天泓
监事 王子明 王龙丰


2、爱乐游

2014 年 5 月 12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准予爱乐游董事、监事
的如下变更情况进行备案:
重组前 重组后
董事 王鹏、孟洋、孙强、车慧、郭永 蔡东青、陈德荣、杨锐、孟洋、孙强
监事 冯新睿 王龙丰


四、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未发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2013 年 10 月 20 日,奥飞动漫与方寸科技交易对方张铮、应趣网络、郑美
琴、杭州纳加、杭州米艺就收购方寸科技 100%股权,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方寸科技 100%股权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方
寸科技 10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和《方寸科技盈利补偿协议》。

2013 年 10 月 20 日,奥飞动漫与爱乐游交易对方孟洋、王鹏、腾讯科技、
世纪凯华就收购爱乐游 100%股权,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爱乐游 100%股权协议》和《爱乐游盈利补偿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上述协议,
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奥飞动漫已经在《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承诺。各项承诺
的履行情况如下:

1、交易对方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承诺

张铮、应趣网络、郑美琴、杭州纳加、杭州米艺承诺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
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孟洋、王鹏、腾讯科技、世纪凯华承诺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各承诺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2、交易对方关于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相关承诺

张铮、应趣网络、郑美琴、杭州纳加、杭州米艺承诺其各自为此次转让方寸
科技股权的最终和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以代理、信托、或其他方式持有方寸科技
股权的协议或类似安排,所持有的方寸科技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
的情况。其各自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合法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者禁
止转让的情形;同时,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该股权转让给奥飞动漫名下。

孟洋、王鹏、腾讯科技、世纪凯华承诺其各自为此次转让爱乐游股权的最终
和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以代理、信托、或其他方式持有爱乐游股权的协议或类似
安排,所持有的爱乐游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其各自已经
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合法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同时,
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该股权转让给奥飞动漫名下。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各承诺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业绩承诺

张铮、应趣网络承诺方寸科技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实现的
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
3,500 万元、4,725 万元、6,142.5 万元。

孟洋、王鹏、腾讯科技和世纪凯华承诺爱乐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2016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3,080 万元、3,905 万元、4,930 万元、6,200 万元。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广会审字[2014]G14000690038 号《审计报告》及广会
审字[2014]G14000690059 号《审计报告》,方寸科技 2013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783,382.87 万元,爱乐游
2013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968,421.08 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各承诺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一)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上市公司尚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的
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


(二)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承诺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出具了多项承诺,对于协议或
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对于履行协议或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
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奥飞动漫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703,789(调整后)股新


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奥飞动漫有权在核准文件
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实施。


七、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认为:

“奥飞动漫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相关实际情况与
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
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
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风险和障碍。

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奥飞动漫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
的基本条件,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奥飞动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交易已获得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法定条
件;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 100%股权;公司
已完成向孟洋、张铮、应趣网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证券预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已按照《重组办法》实施完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结果符合《重
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及相关资产交割过程中,不



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实质差异的情况;本次交易前后爱乐游、
方寸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已依法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章程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奥飞动漫的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奥飞动漫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已经或正在履行其
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或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情形,本
次交易相关协议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本次向张铮、应趣网络和孟洋 3 位股东发行新增 9,375,010 股(调整后)股
份已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4 年 6 月
13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公司本次向张铮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即 2014 年 6 月 13 日)
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公司本次向应趣网络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即 2014 年 6 月
13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即 2014 年 6 月 13
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并按照《方寸科技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依法
公布 2016 年财务报表和方寸科技 2016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
告》后,应趣网络依据约定可转让其持有的奥飞动漫股票份额的 80%;剩余股份
可以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后转让。

本公司本次向孟洋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即 2014 年 6 月 13 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即 2014 年 6 月 13 日起)十
二个月后,并按照《爱乐游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在本公司依法公布 2014 年
财务报表和爱乐游 2014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孟洋依据约定可转让其持
有的奥飞动漫股票份额的 30%。在本公司依法公布 2015 年财务报表和爱乐游 2015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孟洋依据约定可转让其持有的奥飞动漫股票份额的
30%,累计可转让其持有的奥飞动漫股票份额的 60%。在本公司依法公布 2016 年
财务报表和爱乐游 2016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后,孟洋
依据约定可转让其持有的奥飞动漫股票份额的 20%,累计可转让其持有的奥飞动
漫股票份额的 80%。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孟洋可转让其持有的奥飞动漫
股票份额的 20%,累计可转让其持有的奥飞动漫股票份额的 100%。





第四节 持续督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与广发证劵在财务顾问协议中明确了广发证券的督
导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中
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督导期为
2014 年 3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对本公司进行持
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结合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
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
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3、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5、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6、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第五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张铮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21 号);

2、《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报告书》;

3、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4、标的资产所有权转移至上市公司的证明文件;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和《证券持有人名册》;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

8、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9、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胡衍军、林焕伟

电话:020-87550265

传真:020-87553600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钢三村 45 号甲 2053 室

负责人:孙加锋

经营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 1118 号龙之梦大厦 1103-1105 室

联系人:孙加锋,秦翠翠

电话:021-62262625

传真:021-32200273


(三)审计机构

名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集团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蒋洪峰

联系人:熊永忠,杨新春

电话:020-66806688

传真:020-83800722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秀区东风中路 300 号金安大厦 17 楼 KL

法定代表人:汤锦东

联系人:汤锦东、杨子奇

电话:020-83637841,83637842

传真:020-83637840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盖章页】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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