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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8-06-01
股票简称:华明装备 股票代码:002270
债券简称:18 华明 01 债券代码:112673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天辰大街 389 号)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债券简称: 18 华明 01
债券代码:
发行总额: 人民币 7 亿元
上市时间: 2018 年 6 月 6 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签署日期:2018 年 6 月 1 日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华明装
备”、或“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
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
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
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
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期
末(2018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22.08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为 22.03 亿元,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31.70%;本公司最近一期期
末(2018 年 3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34.99 亿元,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为 2.83%;本次债券上市前,2015-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分别为 2.03 亿元、2.37 亿元、3.06 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为 2.49 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
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
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
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
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
台同时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
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华明
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摘要》。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
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uaming Power Equipment Co., Ltd.
法定代表人:肖毅
设立日期:2002 年 8 月 19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615.942 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50,615.942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辰大街 3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977 号
邮政编码:250101
信息披露负责人:王家栋
电话:021 52708966-8362
传真:021 52708966-8362
电子信箱:dsh@huaming.com
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经营范围:电力装备、数控机械设备、液压气动元件、环保设备的开发、生
产、销售、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咨询;电子电器元件的销售;机械
零部件的加工、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42413648L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华明电力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为“18 华明 01”,债券代码为 112673。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 7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08 号”文
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 7 亿元。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
慎判断,决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 7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6.38%。
(二)发行对象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
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
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经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票面利率为 6.38%。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2、网下发行期限:201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
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
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
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
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
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5、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
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
面总额的本金。
7、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
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5 月 14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5 月 14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5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
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
1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九、债券信用等级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并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
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
定期跟踪评级。
十、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超过 3 亿元的部分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二、质押式回购安排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
执行。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248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6 月 6 日起在深
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为“18 华
明 01”,债券代码为 112673。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 年 3 月末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总资产 303,363.44 317,275.18 227,506.76 203,251.88
总负债 82,554.20 99,186.92 39,668.56 35,292.94
所有者权益 220,809.24 218,088.26 187,838.20 167,958.94
营业总收入 15,678.19 180,877.94 103,671.79 60,291.98
利润总额 3,093.91 37,598.23 28,064.81 23,938.80
净利润 2,777.52 30,521.64 23,421.41 20,314.58
归属 于母 公司 所有者
2,789.52 30,645.97 23,704.88 20,330.33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892.19 29,158.26 22,117.25 20,166.92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
3,008.96 -25,866.25 -13,065.72 10,500.25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
-3,339.61 -187.09 -641.11 10,246.02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
-3,119.46 40,749.63 -10,426.20 24,004.02
量净额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流动比率 3.07 2.70 4.69 4.61
速动比率 2.48 2.32 3.59 4.07
资产负债率(%) 27.21 31.26 17.44 17.36
营业毛利率(%) 56.50 36.29 47.94 64.49
总资产报酬率(%) 1.22 14.21 12.88 17.23
EBITDA(万元) - 42,246.99 28,818.52 24,505.32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0.74 5.55 2.86
EBITDA 利息倍数 - 31.46 236.27 93.73
应收账款周转率 0.17 2.45 2.47 3.34
存货周转率 0.16 2.96 1.87 1.62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 15.14 13.04 32.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61 0.47 0.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61 0.47 0.72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
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资本化利息)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营业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
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当期销售净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2]
存货周转率(次)=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100%
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
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有息债务
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披露
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注册资本:4,852,105,000.00 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29 日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3 楼 2308 房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成立于 1994 年 12 月,
是深圳市政府为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而设立的担保机构,也是国内最早
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集团注册资本 4,852,105,000.00 元,股东为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财政金融服
务中心、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股权结构如下:
排名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1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6%
2 深圳市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
3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15%
4 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4%
5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11%
6 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 4%
7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1%
由于高新投的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
心、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均为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
的国资企业或机构,因此,高新投最终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担保人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7 年 1 至 12 月 /2016 年 1 至 12 月
资产总额 1,331,552.26 789,850.84
归母净资产 1,107,527.24 655,949.44
营业收入 150,592.26 110,064.01
净利润 81,372.50 70,880.53
资产负债率 16.78% 16.95%
流动比率 9.96 11.57
速动比率 9.95 11.56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高新投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深审[2018]207 号)。
三、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深圳高新投核心业务为:融资担保、金融产品担保、保证担保、投资、资产
管理。
融资担保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银行贷款担保、政府资金担保、知识产权
质押贷款担保、小微企业“集合信贷”贷款担保等。深圳高新投成立二十多年来,
始终坚持服务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宗旨,通过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和业务创新,
在培育和扶持小微型科技企业成长的同时,与被服务企业共同发展。深圳高新投
所支持的华为、比亚迪、创维、大族激光、海能达已经成为国内乃至国际知名企
业,沃尔核材、兴森科技、欧菲光、东江环保等高科技企业已成为行业内领军企
业,相继扶持的近两百家境内外上市企业被媒体称作资本市场的“高新投系”。
金融产品担保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保本基金担保、债券增信、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担保、资产支持证券(ABS)担保等。深圳高新投坚持创新发展,
自身综合实力获得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可,并被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信
用评级有限公司、鹏元征信有限公司等机构评定为“资本市场主体信用最高等级
--AAA”,是国内唯一获“AAA”等级的创新型类金融服务集团;公司债券担保
业务已相继为证通电子、暴风科技、沃尔核材、东方网力、科陆电子、宜安科技、
欣旺达、兴森科技等上市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增信,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深圳高新投还与南方基金、汇添富基金、博时基金、大成基金、长城基金等国内
知名基金公司建立了良好业务合作关系,为其公募基金及其子公司保本基金产品
和专户产品提供担保,实现资产保本安全。
保证担保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投标保函担保、履约保函担保、预付款保
函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担保以及诉讼保全担保等。深圳高新投是国内率先
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自国家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以来,深圳高新投全面
推进工程领域的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保证担保业务品种,现与国家级建设施
工企业及各省、市的大型施工企业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构建了辐射全国
的市场网络,服务客户遍及全国各地,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工程保证担保机构。
投资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创业投资、定向增发、结合担保的股权及期权
投资等。深圳高新投自 1999 年开始涉足创业投资领域,是国内最早涉足该领域
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之一,在业内最早提出并实施“投资与担保联动”机制;十
七年来,深圳高新投以市场化的机制打造专业投资团队,专注于深圳优势行业的
早期投资项目,充分利用融资担保业务的独特优势,通过“股权+债权”的方式
全方位服务投资企业,不断提升投资企业价值。
资产管理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政府资金委托管理、创投基金管理、自有
资金委托贷款、小额贷款、典当贷款等。深圳高新投受托管理深圳市产业转型升
级专项资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等,以低成本的资金服务,助力优质企业快速
发展;还受托管理创投基金,挖掘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扶持产业发展并
实现投资增值;还运用自有资金解决企业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为企业提
供全天候的资金服务。
深圳高新投现有员工 390 人左右,多为高学历、产业兼管理复合知识结构型
人才;其中,硕士及博士员工占 72%,拥有复合知识结构员工占 36%。目前,
深圳高新投已构建了全国范围内的市场化布局,在北京、成都、广州、杭州、天
津、湖南、西安设有 7 家分公司;在重庆、昆明、上海、南京、武汉、长春、合
肥、太原、厦门等地建有 25 个办事处。
近年来,深圳高新投业务综合收入按年均 30%以上的增长率飞速发展,连续
十年获得行业的 AAA 信用评级,具备资本市场主体信用 AAA 等级,为中国融
资担保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并获得“第二十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
等奖”、“2014 年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之“年度最佳小微服务融资担保公
司”、“最佳品牌创投机构”、“年度创业投资社会贡献奖”等荣誉称号,是全国同
行业最具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的机构之一。
四、累计担保余额及占净资产比例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高新投集团对外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 959.62 亿元,
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融资性担保额 41.20
保本基金担保额 394.77
其中:保本公募担保额 336.34
保本专户 58.43
保证担保额 352.90
固定收益类增信业务担保 170.75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高新投集团净资产为 110.81 亿元,累计担保余额
占净资产比例为 8.66 倍。
五、担保人盈利能力与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高新投集团资产负债率为 16.78%,流动比率为 9.96,
速 动 比 率 9.95 , 总 资 产 为 1,331,552.26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1,107,527.24 万元, 2017 年 1-12 月净利润为 81,372.50 万元。高新投集团资产负
债率较低,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高,财务状况良好。
总体而言,高新投作为专门的国有担保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能够为
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提供有力保障。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
券存续期内,并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
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
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
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
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
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
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的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
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的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
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华明电力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披露
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规模和运用计划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
需求,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 7.00 亿元(含 7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7 亿元,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中 3 亿元偿还银行贷款,其余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债务情况,公司初步拟定的还款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主体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还款额
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
兴业银行大华支行 10,000.00 10,000.00
有限公司
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
上海银行闸北支行 10,000.00 10,000.00
有限公司
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
中信银行中环支行 10,000.00 10,0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30,000.00 30,000.00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优化公司负债结构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以2017年12月31日为财务
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将由发行前的31.26%增加至发
行后的38.96%;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97.73%降低至
发行后的48.09%,短期债务占比降低,有利于减少公司短期偿付的压力,公司债务结构
将得到有效改善。
(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是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公司投融资
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近年来,公司资金需求随业务规模的扩大而不断
增长,自有资金已难以满足当前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
资渠道,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中长期流动资金支持,促进主营业务持续增长。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一)募集资金存放
发行人将为本期公司债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此外,公司、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拟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方监管协议,对本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资金监管人将对专项账户内资金
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拒绝发行人的划款
指令。
(二)偿债资金的归集
发行人应按债券还本付息的有关要求,在本次债券当期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 5
个工作日将还本付息的资金及时划付至资金账户,以保证资金账户资金不少于债券当期
还本付息金额。
若债券当期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 5 个工作日,资金账户资金少于债券当期还
本付息金额时,监管银行应敦促发行人立刻划拨足额资金,并不迟于当期付息日和/或
本金兑付日前 3 个工作日通知债券的受托代理人。
(三)资金账户资金的还本付息及提取
除债券募集资金外,资金账户资金优先用于债券还本付息。监管银行应在每次还本
付息日前 1 个月内,对资金账户中当期还本付息金额以内部分的资金予以冻结,专项用
于债券还本付息。在债券还本付息期间,经发行人书面申请,监管银行同意,该部分冻
结资金划至债券托管机构用于还本付息。
每次还本付息日前 1 个月内,对资金账户中超出当期还本付息金额部分资金,发行
人书面申请经监管银行确认后提取。
(四)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信息
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1、账户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银行账户:20000034716700022101800
2、账户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3101040160001148037
3、账户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大华支行
银行账户:216530100100013043
4、账户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徐汇支行
银行账户:98300078801000000647
5、账户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农商银行真北支行
银行账户:50131000664224864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2018 年 5 月 2 日,发行人公告其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
项,标的公司为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IDC(数据中
心)行业的相关业务。交易对手方为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东
为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
经网数据有限公司、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吉成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吉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烟台汉富瀚宽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汉富瀚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对手方为上
述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东,相关事项尚在协商中。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人股票(证券简
称:华明装备,证券代码:002270)自 2018 年 5 月 3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发
行人停牌期间工作安排详见《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18>017 号)。
交易基本方案和交易方式:发行人拟收购标的资产控股权,预计收购方式现
金购买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结合等。交易定价依据:交易价格最终将参照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结
果,并由发行人和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业绩补偿安排:交易将根据最终标的资
产的评估方式及评估结果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业绩承诺,有关业绩承诺将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交易涉及业
绩承诺,其具体数额、业绩承诺期间及业绩承诺未能实现时的补偿安排以交易各
方正式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股份锁定安排:交易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规律的要求对交易对方取得的股份进行锁定。
发行人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其履行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不存在
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情况,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第十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毅
董事会秘书:李胜刚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天辰大街 3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977 号
联系人:王家栋
电话:021 52708966-8362
传真:021 52708966-8362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 18 号 5 楼
项目组成员:周亮、陈泽森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069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 层
负责人:李强
经办律师:林祯、刘瑞广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事务所负责人:叶韶勋
经办注册会计师:毕强、唐守东
电话:0531-86595000-3002
传真:0531-86595000-3002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法定代表人:万华伟
经办人:叶维武、孙林林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七)增信机构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联系人:陈博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3 楼 2308 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3 楼 2308 房
电话:0755-8285 7728
传真:0755-8285 2555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1、账户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银行账户:20000034716700022101800
2、账户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3101040160001148037
3、账户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大华支行
银行账户:216530100100013043
4、账户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徐汇支行
银行账户:98300078801000000647
5、账户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农商银行真北支行
银行账户:50131000664224864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333
(十)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负责人:周宁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以下无正文)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相
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
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亦可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
部分相关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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