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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4-06-2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

本公告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
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0,600 万股,发行价格 11.48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216,8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927,409.10 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6,952,590.90 元。新增股份将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各认购对象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占发行后总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 (万元) (股) 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国际投资管理(香港)有
1 11.50 11,500 10,017,421 1.45%
限公司
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49 22,980 20,017,421 2.89%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8 30,193 26,300,522 3.80%
4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8 30,077 26,199,477 3.78%
5 施侃 11.48 28,700 23,465,159 3.39%
合计 106,000,000 15.31%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将于上市当
日计入总股本,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8
三、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9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4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17
二、财务状况分析....................................................................................................... 18
三、盈利能力分析....................................................................................................... 19
四、期间费用分析....................................................................................................... 21
五、偿债能力分析....................................................................................................... 21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22
七、现金流量分析....................................................................................................... 22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5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25

第五节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26

一、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6
二、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27
三、上市推荐意见....................................................................................................... 29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 3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1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股东及关联方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
指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东华能源

董事会 指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指 周一峰女士

东华石油 指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发行人的第三大股东;英文
优尼科长江 指
名称 UNOCAL YANGTZE LTD.(百慕大群岛)

东华贸易 指 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扬子江石化 指 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

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本次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
宁波福基 指
用项目的实施主体

宁波百地年/宁波碧辟 指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根据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次向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面值为 1.00 元,不超过 10,600 万股 A 股的行为

A 股/股票/普通股 指 公司每股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13
定价基准日 指
年 5 月 16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政府及职能部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中介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验资会计师 指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业术语

液化石油气英文名称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简称 LPG,指丙烷、丁烷或者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
液化石油气/液化气/LPG 指
是一种易燃物质,空气中含量达到一定浓度范围
时,遇明火即爆炸

可供国际大型 LPG 冷冻船满载停泊和满船接卸的
第一港 指
港口,一般濒临国际深水航道,拥有深水码头

以丙烷为原料,经催化脱氢、压缩、低温分离、产
丙烷脱氢制丙烯(PDH) 指
品精馏等工艺过程生产聚合级丙烯

丙烯是仅次于乙烯的一种重要石油化工基本原料,
丙烯 指 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丙烯晴、环氧丙烷、丙烯酸
等大宗化工产品

聚丙烯是一种性能优良的热塑性树脂,具有密度
小、无毒、易加工、抗冲击、抗挠曲以及电绝缘性
聚丙烯 指
好等优点,是目前世界上应用最为广泛、产量增长
最快的合成树脂之一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3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该次会议应
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7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3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该次会议
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49 名,代表股份 312,337,538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
307,933,630 股,参加网络投票股东 4,403,908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2014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2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10,600 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验[2014]23 号《验
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6,8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19,927,409.1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6,952,590.90 元。公司将依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
管理,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
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7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 A 股共计 10,600 万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二)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 11.50 元(不低于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2013 年 5 月 16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39
元/股)。公司在 2014 年 4 月 24 日实施完成了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 10 股
派发现金 0.2 元(含税)),发行底价由 11.50 元/股调整为 11.48 元/股,即发行
价格不低于 11.48 元/股。

发行人和华泰联合证券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并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
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为 11.48 元/股,该发行价格相
当于发行首日(2014 年 6 月 11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11.06 元/股的 103.80%;
相当于发行首日(2014 年 6 月 11 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11.14 元/股的 103.05%。

(三)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本次发行 10,600 万股的股票数量及 11.48 元/股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6,8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
律师费、验资机构审验费、股份登记费等)人民币 19,927,409.10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196,952,590.90 元。




(四)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的 A 股已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三、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4 年 6 月 6 日以邮件或快递方式共向 82 个
发送对象发出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包括: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 5 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各类投资者 30 家,以及截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7 名股东(不含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以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其中
共计 5 名认购对象提供了有效的《申购报价单》,有效申购金额为 123,450 万元。
根据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传真时间优先、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的原则,5 名投资者最终均获得配售,配售数量总计为
10,600 万股。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得配售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占发行后总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 (万元) (股) 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国际投资管理(香港)有
1 11.50 11,500 10,017,421 1.45%
限公司
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49 22,980 20,017,421 2.89%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8 30,193 26,300,522 3.80%
4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8 30,077 26,199,477 3.78%
5 施侃 11.48 28,700 23,465,159 3.39%
合计 106,000,000 15.31%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信证券国际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名称 中信证券国际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 17F,Chuang’s Tower, 30-32 Connaught Road Central,Hong Kong



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该机构于 2012 年 12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投资于
批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市场

2、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60 室

法定代表人 葛伟忠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它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阮琪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企业经营
经营范围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4、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 兰荣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涉及许可
经营范围
经营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5、施侃



姓名 施侃

出生年月 1983 年 11 月 13 日

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 880 号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的关
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
说明

1、关联交易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未来的交易安排。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晓东
联系地址: 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25-83290729
传真: 025-84457021
保荐代表人: 朱凌志、石丽
项目协办人: 陈亮
项目经办人: 李丹、陈沁磊、刘荃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乐宏伟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 8 号苏豪大厦 10 楼
联系电话 025-84725767
传真: 025-84730252




经办律师: 杨斌、顾晓春

(三)审计机构
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尊农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 67 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 A 幢 16、17 楼
联系电话: 025-83248772
传真: 025-83206200
经办会计师: 苗强华、乔久华

(四)验资机构
名称: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詹从才
联系地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 号 2201 室
联系电话: 025-83235002
传真: 025-83235046
经办会计师: 詹从才、阙宝勇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股)
1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162,680,000 27.74% -
2 周一峰 76,305,220 13.01% 76,305,220
3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 65,648,350 11.20% -
4 施建刚 30,120,482 5.14% 30,120,482
5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0,120,482 5.14% 30,120,482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
6 3,077,504 0.52% -
型证券投资基金
7 何浩杰 2,210,000 0.38% -
8 姜国忠 2,058,700 0.35% -
9 王媛 2,023,791 0.35%
10 罗贤武 2,008,033 0.34% -

(二)本次发行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股)
1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162,680,000 23.50%
2 周一峰 76,305,220 11.02% 76,305,220
3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 65,648,350 9.48%
4 施建刚 30,120,482 4.35% 30,120,482
5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0,120,482 4.35% 30,120,482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财通基金-富
6 26,300,522 3.80% 26,300,522
春 68 号资产管理计划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兴全定增
7 26,199,477 3.78% 26,199,477
66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8 施侃 25,071,105 3.62% 25,071,105
东海基金-兴业银行-中信证券股份
9 20,017,421 2.89% 20,017,421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国际投资管理(香港)有
10 10,017,421 1.45% 10,017,421
限公司-客户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58,634.6184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



峰女士及其配偶王铭祥先生直接/间接持有公司51.95%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69,234.6184万股;周一峰女士及其配偶王铭祥先生
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发行前的51.95%下降至44.00%,仍为本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9,157,854 23.73% 245,157,854 35.4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7,188,330 76.27% 447,188,330 64.59%
三、股份总额 586,346,184 100.00% 692,346,184 100.00%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6,952,590.90 万元,
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资产负债率等方面的影响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同时资产负债率将
明显降低,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将显著提高。本次发行可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进
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发行对公司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结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增加额 增长率

资产总额 826,951.33 946,646.59 119,695.26 14.47%

所有者权益 200,150.54 319,845.79 119,695.26 59.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2.642 3.966 1.324 50.13%
股净资产(元)





资产负债率 75.80% 66.21% -9.59% -


(三)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0,600 万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表
所示(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基本每股收益 0.018 0.213 0.015 0.181
项目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末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42 2.629 3.966 3.955
的每股净资产

(四)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投入和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的建成投产,公司在 LPG 深加工业务领域的收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其中丙烯和聚
丙烯产品的销售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认识、学习与理解,严格按照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保持公司
在其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六)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
司管理层将保持稳定。

(七)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1、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产生其他关联交易。

2、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均不从事与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均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本节分析所引用的最近三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公
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公司编制的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资产合计 826,951.33 769,646.54 486,116.64 466,925.68
其中:流动资产 487,498.88 477,715.65 329,177.53 331,072.53
负债合计 626,800.79 570,285.66 322,766.01 358,874.11
其中:流动负债 491,828.93 469,035.55 316,222.05 329,621.41
股东权益合计 200,150.54 199,360.88 163,350.63 108,051.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54,894.14 154,122.84 139,934.75 93,371.42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57.79% 55.96% 57.90% 74.35%

(二)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256,952.28 939,755.48 545,072.09 354,828.77
营业利润 1,794.16 15,347.33 9,560.06 4,572.04
利润总额 1,828.82 15,548.70 11,809.59 7,102.94
净利润 1,089.85 12,579.04 9,107.54 4,507.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1.50 12,503.59 9,179.97 4,554.08

(三) 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98,245.39 101,517.89 46,994.14 -33,726.22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48,511.91 -137,015.15 -53,993.06 -27,821.7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0,521.84 96,473.11 51,486.28 137,542.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989.84 59,367.58 44,154.92 72,934.56


(四) 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21 0.40 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21 0.40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2 0.21 0.16 0.13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9% 8.51% 10.31% 5.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0.68% 8.42% 8.35% 9.00%
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1.68 1.73 1.60 -1.5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18 36.88 25.00 12.59
存货周转率(次) 2.57 7.19 4.21 3.30
项 目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流动比率(倍) 0.99 1.02 1.04 1.00
速动比率(倍) 0.90 0.70 0.72 0.58
资产负债率(合并) 75.80% 74.10% 66.40% 76.86%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487,498.88 58.95% 477,715.65 62.07% 329,177.53 67.72% 331,072.53 70.90%

非流动资产 339,452.45 41.05% 291,930.88 37.93% 156,939.11 32.28% 135,853.15 29.10%

资产总额 826,951.33 100.00% 769,646.54 100.00% 486,116.64 100.00% 466,925.68 100.00%


从资产规模角度看,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总额
逐年增长。公司 2011 年末资产总额较年初增长 78.27%,2012 年末资产总额较年初
增长 4.11%,2013 年末资产总额较年初增长 58.33%,2014 年 3 月底资产总额比年
初增长 7.45%。其中,公司 2011 年末资产总额较年初增长 78.27%,主要原因是公
司经营规模扩张较快,货币资金余额以及存货规模较上年末大幅增长。2013 年末资



产总额较年初增长 58.33%,除货币资金与存货规模有所增长外,主要是随着“扬子
江石化年产 120 万吨丙烯项目”各项建设的稳步推进,厂房建设以及部分机器设备
逐步到位,在建工程余额较年初大幅增加。资产规模的不断增长反映了公司持续发
展的良好态势。

从资产结构角度看,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较为合理,由于公司主营进口液
化气的加工、仓储和销售,并采用集中采购、集中付款、大库囤货等经营模式,在
经营过程中需要占用较多流动资金,因此流动资产比例较高,资产变现能力较好。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3 月底,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70.90%、67.72%、62.07%及 58.95%。


(二)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491,828.93 78.47% 469,035.55 82.25% 316,222.05 97.97% 329,621.41 91.85%

非流动负
134,971.87 21.53% 101,250.11 17.75% 6,543.96 2.03% 29,252.70 8.15%


负债总额 626,800.79 100.00% 570,285.66 100.00% 322,766.01 100.00% 358,874.11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85%、97.97%、
82.25%及 78.47%,其中,2013 年末较年初下降较多,主要是长期借款大幅增加所
致。2011 年公司流动负债总额相比 2010 年增加 193,129.63 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
和应付账款的增加。报告期内,从流动负债结构来看,主要是短期借款、应付账款
及应付票据等,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三、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总体构成
单位:万元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
256,850.23 99.96% 939,576.23 99.98% 544,787.59 99.95% 354,354.93 99.87%
务收入
其他业
102.05 0.04% 179.26 0.02% 284.50 0.05% 473.84 0.13%
务收入

合计 256,952.28 100.00% 939,755.49 100.00% 545,072.09 100.00% 354,828.77 100.00%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较高,分别为 99.87%、99.95%、99.98%和 99.96%,公司主业突出。

(二)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液化石油气
256,387.58 99.82% 879,458.55 93.60% 540,143.86 99.15% 353,077.93 99.64%
销售
二、液化石油气
462.65 0.18% 4,076.26 0.44% 4,643.73 0.85% 1,276.97 0.36%
延伸业务
1、LPG 运输业务 - - - - - - 429.05 0.12%
2、汽车燃气设备
8.96 0.01% 57.80 0.01% 122.41 0.02% 71.92 0.02%
改装
3、化工仓储服务 453.69 0.17% 4,018.46 0.43% 4,521.32 0.83% 776.00 0.22%
三、化工品销售 - - 56,041.41 5.96% - - - -

四、钢材及其他 - - - - - - -

1、钢材贸易 - - - - - - -

2、再生资源贸
- - - - - - -

合计 256,850.23 100.00% 939,576.22 100.00% 544,787.59 100.00 354,354.9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呈现以下主要特征:其一,液化石油气销售
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核心业务地位稳固;其二,专注于为自营加气
站与重点客户提供高品质的运输服务,逐步减少并停止兼营外运业务;其三,围绕
LPG 产业链做大做强,剥离与 LPG 核心业务相关度较低的钢材与再生资源贸易业务,
从 2011 年起不再从事此类业务;其五,2013 年化工品销售业务规模较大。为了充
分发挥银行信用资源以及化工物流仓储优势,促进化工仓储业务的发展,公司 2013
年以化工品贸易的形式为客户化工贸易业务提供开立信用证服务。其后,为遵循化



工仓储行业的惯例,避免客户与仓储管理人的货物混同管理可能引发的潜在纠纷,
公司从 2013 年 7 月份起除继续履行原先签订的合同外,未再从事该项业务。



四、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销售费用 1,080.90 4,196.83 3,583.70 3,302.62
管理费用 1,589.96 6,505.18 6,178.50 4,065.40
财务费用 3,422.01 11,087.89 14,432.68 8,874.95
期间费用合计 6,092.87 21,789.90 24,194.88 16,242.97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0.42% 0.45% 0.66% 0.93%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0.62% 0.69% 1.13% 1.15%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1.33% 1.18% 2.65% 2.50%
期间费用合计/营业收入 2.37% 2.32% 4.44% 4.58%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第一季度,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16,242.97
万元、24,194.88 万元、21,789.90 万元和 6,092.8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 4.58%、4.44%、2.32%和 2.37%,呈明显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严格控制费
用支出,同时营业收入取得了快速增长。



五、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流动比率(倍) 0.99 1.02 1.04 1.00
速动比率(倍) 0.90 0.70 0.72 0.58
资产负债率(合并) 75.80% 74.10% 66.40% 76.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基本稳定,速动比率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主要原
因:一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大部分来自流动负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同
比扩大导致公司流动比率相对稳定;二是随着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加之 2012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原因,从而导致速动比率
上升。公司银行信用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截至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
并口径)分别为 76.86%、66.40%、74.10%和 75,80%,整体较为稳定。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指标 2014年1-3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存货周转率 2.57 7.19 4.21 3.30
应收账款周转率 5.18 36.88 25.00 12.59
总资产周转率 0.32 1.50 1.14 0.97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公司较好地把握了经营的季节性
波动,充分利用大库囤货的经营优势,通常在年末销售旺季储备了较多的存货,存
货规模较大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低。公司存货周转率变化一方面受进货时点影
响,由于公司单笔采购金额较大,如果在年末发生原料采购,期末时点存货余额将
大幅增加,相应存货周转率指标下降幅度较大;另一方面也受销售时点影响,公司
一般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将约定出货期限,如果约定在期末集中出货,将影响
那一时点上的期末存货数量,也直接影响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快速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上述
优势条件,在稳定国内市场销售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国际贸易业务,报告期内营业
收入增长迅速,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地位的提升,为了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对 LPG
国内销售的信用期逐渐缩短,加之公司已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客户信用管理制
度,导致公司货款回笼速度整体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情况良好。2013 年总资产周转率较上年增加 0.36,
主要原因是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国际采购渠道、“第一港”码头条件、仓储能力及保
税资格等优势,在保障国内市场销售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国际贸易业务,实现 LPG
国际销售规模大幅扩大,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七、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245.39 101,517.89 46,994.14 -33,726.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511.91 -137,015.15 -53,993.06 -27,821.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521.84 96,473.11 51,486.28 137,542.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989.84 59,367.58 44,154.92 72,934.56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近年来,随着公司可用库容规模的显著提高,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进口量
及存货规模不断增多,公司支付的采购款相应增加,导致公司 2011 年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为负值。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管理层已有充分认识,并从内部控制、业务流程等环节加
强对采购、库存和融资的风险控制。比如:公司已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原材料
采购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密切关注国际原油期货市场价格变化趋势;依据市场价
格变化调整采购量仓位;通过销售环节转嫁采购市场波动风险;与供货商保持紧密
联系,根据供货市场的价格波动变化,对公司库存规模快速反应等。经过一系列调
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转负为正并持续改善。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体现为净流出,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
利用前次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以及收购资
产等投入所致。

2010 年,公司主要投资包括 2 万吨和 5 万吨仓储码头的继续投资、东华科技大
楼的投建,以及库区配套改造等。2011 年,公司主要投资包括收购无锡碧辟和苏州
碧辟的 LPG 零售业务资产,以及东华科技大楼和库区配套改造的持续投入;另外,
为适应国际贸易业务的调整,2011 年公司出售东华国际股权,并在新加坡设立东华
贸易。2012 年公司主要投资包括收购宁波百地年 100%股权项目、扬子江石化年产
120 万吨丙烯项目、东华能源 5 万吨综合码头项目和库区配套改造的持续投入。2013
年公司主要投资于扬子江石化年产 120 万吨丙烯项目。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1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 149.44%,主要原因是公
司探索大规模囤货的经营模式,提高公司库容利用率,加大进口规模,导致公司取
得借款收到的资金大于偿还债务支付的资金。2012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较上年下降 62.57%,主要原因是公司当年根据自身业务及现金流情况暂时归还
了部分银行短期借款,当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了 38.70%。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21,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报批情况
资金额
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 《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
1 380,394.10 84,000.00
用项目(一期) 记表》(甬发改备[2013]2 号)
2 补充流动资金 35,900.00 35,900.00 -

合 计 416,294.10 119,900.00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前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
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节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
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
行对象符合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
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公司律师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应该取得的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
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上述发行过程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
股份数、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
人有关股东大会的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询价过程中向投资者发出的《认购邀
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购合同》
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


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获得深交所的核准。”



二、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朱凌志、石丽

保荐期限: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
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届满时止。


(二)保荐协议其它主要条款


以下,甲方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①要求乙方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尽职推荐服务,包括
但不限于指定符合规定且具备胜任能力的保荐代表人、全面协调组织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申请工作、依法对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
见等;

②知晓乙方推荐工作的计划和进度、保荐代表人实际履行保荐职责的能力和工
作精力;

③乙方被中国证监会从保荐机构名单中去除而另行聘请保荐机构。

(2)甲方的义务

①指定具备较强协调和管理能力的专人配合乙方保荐工作;

②保障乙方充分行使组织统筹、尽职调查、独立判断等职责,并敦促实际控制
人、重要股东、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相关




中介机构等配合乙方保荐工作;

③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乙方的要求提供信息与资料并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④提供充分、合理的证据证明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
十一条(一)和(二)的情形。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①查阅所有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档资料和会计记录(涉及核心商业机密或技术
诀窍的除外),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

②协助甲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对章程及各项规范运作制
度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建议和咨询;

③列席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对甲方重大事项提供建议和咨询;

④对甲方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和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并
监督执行;

⑤对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
程中获得的信息对其进行审慎核查,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
断。所作的判断与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
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对无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应当获得充分的尽职调
查证据,在对各种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
行独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
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⑥对高管人员的诚信水准和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及经验进行调查或核查;

⑦对甲方不配合乙方履行保荐职责的行为发表保留意见,并在推荐文件中予以
说明,如果情节严重将不予保荐或撤销保荐直至终止本协议;

⑧对有充分理由确信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的,及时发表意
见,如果情节严重将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2)乙方的义务

①指定符合规定且具备胜任能力的保荐代表人,全面组织协调发行上市工作并
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勤勉尽责地履行尽职推荐义务;

②指定由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担任项目主办人,保证所提供
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并具备足够的水准;

③制定发行上市的总体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组织申报材料的编写和制作;

④确信独立判断与其他中介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⑤对申报材料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确认申请文件和发行募集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⑥出具推荐意见,保证保荐文件、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⑦组织甲方及其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

⑧负责本次发行的承销工作;

⑨敦促保荐代表人及从事保荐工作的其他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上市推荐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
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10,600 万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4 年 7 月 1 日。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4 年 7 月 1 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
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证券发行保荐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华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
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和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律师工作报告》。

三、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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