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怡亚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7-23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
周国辉 陈伟民 姚 飞




李罗力 毕晓婷 张顺和




张 翔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2 日




1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74,311,272 股

2、发行价格:4.69 元/股

3、发行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 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24,519,865.68 元

5、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199,368,404.12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474,311,272 股,将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和限售期安排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213,219,594 999,999,895.86 18
2 徐英壮 25,586,353 119,999,995.57 6
3 深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 42,643,923 199,999,998.87 6
JPMORGAN CHASE BANK,
4 11,727,078 54,999,995.82 6
NATIONAL ASSOCIATION
深圳前海岳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13,219,616 61,999,999.04 6
岳瀚启恒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深圳市润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1,727,078 54,999,995.82 6
7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2 63,965,884 299,999,995.96 6
8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1,321,961 99,999,997.09 6
9 张勇 10,000,000 46,900,000.00 6
10 陈家春 1,066,098 4,999,999.62 6
11 深圳市星际创展科技有限公司 42,643,923 199,999,998.87 6



2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
12 2,132,196 9,999,999.24 6
尊享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邓兵 2,132,196 9,999,999.24 6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21,748 19,799,998.12 6
15 王维泽 1,066,098 4,999,999.62 6
16 UBS AG 7,637,526 35,819,996.94 6
合计 474,311,272 2,224,519,865.68 -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3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2
三、发行认购情况和限售期安排 ...................................................................................................... 2
四、股权结构情况 .............................................................................................................................. 3

目 录 ........................................................................................................................... 4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8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7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3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7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9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9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1

第四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 36
一、联席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36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36
三、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37
四、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7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6




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怡亚通 指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深投控 指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本次证券发行/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 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投控 指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
投控资本 指
限公司的子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所、大华、审计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验资机构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
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致。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ternal Asia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Ltd.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2,122,697,819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 N26 区海秀路 2021 号荣超滨海
大厦 A 座 211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董事会秘书:夏镔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互联网网址:http://www.eascs.com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 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
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
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
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
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
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有色金属制品的购销;润滑油的购销;会议
服务;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销售;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以
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

6
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
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经营电信业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7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 年 8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12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1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1 年 1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次调整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3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请。

2021 年 3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 636,809,345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 2021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验证报告》 大华验字[2021]000490 号),

7
截至 2021 年 7 月 9 日 15:00 时止,中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中信证券为怡
亚通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2,224,519,865.68 元。

2021 年 7 月 9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大华 2021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89 号),发行人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74,311,27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4.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24,519,865.68 元。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止,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24,519,865.68 元,减除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5,151,461.56 元,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9,368,404.12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474,311,272 元,计入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为人民币 1,725,057,132.12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公司
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
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新增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发行对象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8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74,311,272 股,全部
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
核准文件的要求。


(三)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2021 年 6 月
2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4.69 元/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
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
先和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69 元/股,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224,519,865.68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9
25,151,461.5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99,368,404.12 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
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深圳市怡
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
者名单》,并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会后
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2021 年 6 月 9 日)
后至申购日(2021 年 7 月 1 日)上午 9:00 前,收到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
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润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岳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港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6 家新增
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及时向上述 6 家投资者发送了《深圳
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
请书》”)。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共向
113 家投资者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认购邀请书》,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20 家、基金公司 29 家、证券公司 11 家、保险公司 6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47 家。

2021 年 7 月 1 日申购簿记结束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启动追
加认购程序,在追加认购期间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收到 Barclays Bank PLC、
深圳市星际创展科技有限公司、陈家春、邓兵、王维泽、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共计 6 家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联席
主承销商及时向上述 6 家投资者发送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在北京市中伦

10
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共向 119 家投资者以电子邮件
或邮寄方式发送《认购邀请书》,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
20 家、基金公司 29 家、证券公司 11 家、保险公司 6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53 家。

联席主承销商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认购邀请发送名单的投资者认购
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
合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
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真
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
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1)首轮认购情况

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7 月 1 日上午 9:00-12:00,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7 家投资者《申购报价单》,并于当日下午
12:00-14:00 收到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发送的《认购确认单》。参与本次发行
首轮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均为有效申购。深圳
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不参与询价,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
同认购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承诺以 99,999.99 万元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认购数量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计算至个位数,向下取整)。上述
投资者的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申购保证金 是否
序号 申购投资者名称
(元/股) (万元) (万元) 有效报价
1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接受询价结果 99,999.99 无需缴纳 是
徐英壮 4.69 12,000.00
2 徐英壮 4.89 12,000.00 500 是
徐英壮 5.19 12,000.00


11
3 深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 4.69 10,000.00 500 是
4 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ASSOCIATION 5.32 5,500.00 无需缴纳 是
深圳前海岳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岳瀚启恒 2 号私募证
5 4.74 6,200.00 500 是
券投资基金
6 深圳市润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74 5,500.00 500 是
7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2 4.69 30,000.00 500 是
8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4.69 10,000.00 500 是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
以上有效申购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发
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以 4.69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发行价
格及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403,411,487 股,认购总金额为
1,891,999,874.03 元。根据首轮认购结果,本次认购有效认购资金总额未达到
280,000.00 万元、有效认购股数未达到 636,809,345 股且获配对象少于 35 名,经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以 4.69 元/股的价格进行追加认购。

2)追加认购情况

2021 年 7 月 1 日收盘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
向《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
者名单》内及其他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的发送了《追加认购邀请书》。除 2021
年 7 月 1 日上午 9:00-12:00 参与首轮认购且已获配的投资者(下文简称“已获配
者”)不设追加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其他投资者的追加认购金额不得低
于 500 万元,追加认购金额必须是 1 万元的整数倍。除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参
与首轮申购的投资者外,其他参与追加认购的投资者在提交《追加申购单》的同
时须缴纳申购保证金人民币 100 万元。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的约定,于 2021 年 7 月
1 日收盘后至 2021 年 7 月 2 日下午 15:00 对本次追加申购进行了簿记。截止 2021
年 7 月 2 日下午 15: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共 9 家投资者
参与了本次发行的追加认购。所有参与追加认购的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提交全
部申购文件,且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已获配者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


12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上述投资者报价均为
有效报价。上述投资者的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申购保证金 是否
序号 申购投资者名称
(元/股) (万元) (万元) 有效报价
1 张勇 4.69 4,690.00 100 是
2 陈家春 4.69 500.00 100 是
3 深圳市星际创展科技有限公司 4.69 20,000.00 100 是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
4 4.69 1,000.00 100 是
隐尊享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邓兵 4.69 1,000.00 100 是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9 1,980.00 无需缴纳 是
7 王维泽 4.69 500.00 100 是
8 UBSAG 4.69 3,582.00 无需缴纳 是
9 深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 4.69 10,000.00 无需缴纳 是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均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所列示的及新增发送《认购邀请
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所有参与询价的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或《追加
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或《追加申购单》,认购对象的申购
价格、申购金额和申购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认购邀请书》或《追加认购邀
请书》的约定,申购报价合法有效。


(八)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69 元/股,发行股数
474,311,272 股,募集资金总额 2,224,519,865.68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6 位,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3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213,219,594 999,999,895.86 18
2 徐英壮 25,586,353 119,999,995.57 6
3 深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 42,643,923 199,999,998.87 6
4 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ASSOCIATION 11,727,078 54,999,995.82 6
深圳前海岳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岳瀚启恒 2 号私募证
5 13,219,616 61,999,999.04 6
券投资基金
6 深圳市润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1,727,078 54,999,995.82 6
7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2 63,965,884 299,999,995.96 6
8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1,321,961 99,999,997.09 6
9 张勇 10,000,000 46,900,000.00 6
10 陈家春 1,066,098 4,999,999.62 6
11 深圳市星际创展科技有限公司 42,643,923 199,999,998.87 6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 15 号私募证券
12 2,132,196 9,999,999.24 6
投资基金
13 邓兵 2,132,196 9,999,999.24 6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21,748 19,799,998.12 6
15 王维泽 1,066,098 4,999,999.62 6
16 UBS AG 7,637,526 35,819,996.94 6
合 计 474,311,272 2,224,519,865.68 -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
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九)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
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除投控资本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发行
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


14
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对象的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十)发行对象的适当性管理及合规性核查

1、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
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的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
求,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1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徐英壮 C5 级普通投资者 是
3 深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 C4 级普通投资者 是
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4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ASSOCIATION
深圳前海岳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岳瀚启恒
5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深圳市润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C5 级普通投资者 是
7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2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C5 级普通投资者 是
9 张勇 C5 级普通投资者 是
10 陈家春 C4 级普通投资者 是


15
产品风险等级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11 深圳市星际创展科技有限公司 C4 级普通投资者 是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 15
12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邓兵 C5 级普通投资者 是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5 王维泽 C4 级普通投资者 是
16 UBS AG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发行对象合规性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除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外,不
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结构化
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
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3、发行对象备案情况的说明

联席主承销商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
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
下:

(1)徐英壮、深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润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张勇、陈家春、邓兵、王维泽、深圳市星际创展科技有限公
司、UBS AG、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以自有
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2)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2

16
参与认购,上述保险公司证券投资账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东兴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玉泉
1080 号资产管理计划、玉泉 998 号资产管理计划、传璞 6 号资产管理计划、悬
铃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增
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增量化套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增量
化套利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君享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君享佳胜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盈泰定增量化对冲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资产管理计划已
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

(4)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壹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岳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岳瀚启恒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其管理的龙隐尊享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上述私募基金产品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姚飞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17
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及创业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
业务);创业投资业务;投资顾问、企业管理咨询(均不含限制项目)。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13,219,594 股,股份限售期为 18
个月。

2、徐英壮

姓名 徐英壮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

徐英壮本次认购数量为 25,586,35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深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北梅坳三路梅林办公楼 516 室
法定代表人 姜策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受托资
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理财产品须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在监管机构
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策划、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信
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

深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42,643,92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住所 Floor25, Chater House,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8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本次认购数量为
11,727,07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深圳前海岳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岳瀚启恒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岳瀚启恒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深圳前海岳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深圳前海岳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唐正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

深圳前海岳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岳瀚启恒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
次认购数量为 13,219,61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6、深圳市润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润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
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品
牌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深圳市润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1,727,07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2

19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2 的管理人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
下:

名称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 92 号 22-27
法定代表人 梁栋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许可项目: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
经营范围 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管理的“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2”本次认购数
量为 63,965,88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名称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胡郎路 80 号 1205 室
法定代表人 董晓红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针纺织品、通讯器材;上述
销售商品的安装和维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妆品、日用品、服装、鞋帽、玩具、厨房用具、汽
车、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卫生间用具、小饰品、电子产品、
花卉、日用杂货;仓储保管;装卸服务;租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零
经营范围 售电动自行车、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限分支
机构经营);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工程设计;从事拍卖业务。(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 2004 年 4 月 20 日
前为内资企业,于 2004 年 4 月 20 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拍卖业
务、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1,321,96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张勇

20
姓名 张勇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

张勇本次认购数量为 10,00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陈家春

姓名 陈家春
住所 福建省福清市音西马山村****

陈家春本次认购数量为 1,066,09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1、深圳市星际创展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星际创展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 27 区华联城市全景 E、F、G 栋 G 栋 1405
法定代表人 曹林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
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移动终端
设备销售;企业形象策划;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酒具、酒柜销售;
票务代理服务;办公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个人卫生用品、美发饰品销售;水产品销
售;装饰材料、展示器材的批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品牌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食品、预包装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零售和
批发;人事代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深圳市星际创展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42,643,92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2、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龙隐尊享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
信息如下:

名称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号楼 110 室-56
法定代表人 肖大强
注册资本 5,637.3988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龙隐尊享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
购数量为 2,132,19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3、邓兵

姓名 邓兵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

邓兵本次认购数量为 2,132,19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4,221,74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5、王维泽

姓名 王维泽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环路****

王维泽本次认购数量为 1,066,09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6、UBS AG

名称 UBS AG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住所
Basel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2
UBS AG 本次认购数量为 7,637,52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
来交易安排

除董事会预案阶段确定的发行对象投控资本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474,311,272 股将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
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 刘坚、陈振华
项目协办人: 李海军
项目组成员: 易中朝、许元飞、王洁、陈亚希、朱晨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 010-60838707
传真: 010-60837782

23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22 层
电话: 0755-23953946
传真: 0755-23953850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廖春兰、刘洪蛟、胡永胜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3、36、37 层
电话: 010-59572288
传真: 010-65681022


(五)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杨劼、陈良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电话: 010-58350011
传真: 010-58350006


(六)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杨劼、陈良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电话: 010-58350011

24
传真: 010-58350006




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总数(股)
1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88,453,701 18.31% 0
2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78,979,799 17.86% 0
3 万忠波 69,812,843 3.29% 0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2,246,004 1.52% 0
5 徐鹏 29,067,500 1.37% 0
6 钱钰 27,676,900 1.30% 0
7 陈杏英 12,000,000 0.57% 0
8 张勇 10,401,300 0.49% 0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穗通
9 8,985,134 0.42% 0
26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华安基金-富江南之盛富添盈 A
10 计划 S1601 期 01-华安基金-江 8,593,700 0.40% 0
南农商行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总数(股)
1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88,453,701 14.96% 0
2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78,979,799 14.59% 0
3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213,219,594 8.21% 213,219,594
4 万忠波 69,812,843 2.69% 0
5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2 63,965,884 2.46% 63,965,884
6 深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 42,643,923 1.64% 42,643,923



26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总数(股)
7 深圳市星际创展科技有限公司 42,643,923 1.64% 42,643,923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2,246,004 1.24% 0
9 徐鹏 29,067,500 1.12% 0
10 钱钰 27,676,900 1.07% 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 474,311,272 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深投控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97,537 0.03% 475,008,809 18.2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22,000,282 99.97% 2,122,000,282 81.71%
三、股份总数 2,122,697,819 100.00% 2,597,009,091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公
司的财务结构更趋合理,资产质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明显改善,融资能力
得以提高,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支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主营业务为供应链服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
目为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
链基地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
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发生

27
重大变动。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
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
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若未
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
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七)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2020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2020 年
/2021 年 3 月 31 日 年末 /2021 年 3 月 31 日 末
基本每股收益
0.05 0.06 0.04 0.05
(元/股)
每股净资产
2.86 2.81 3.20 3.16
(元/股)




28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资产 3,253,796.85 3,305,593.07 3,322,080.24 3,425,379.09
资产总计 4,176,135.06 4,232,842.56 4,190,128.21 4,339,223.19
流动负债 2,839,077.91 2,922,678.19 2,975,960.87 3,207,488.36
负债合计 3,360,306.65 3,410,487.67 3,347,593.16 3,475,726.58
所有者权益 815,828.41 822,354.89 842,535.05 863,496.6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607,847.09 597,344.94 593,142.31 591,180.22
注: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867,564.91 6,812,032.60 7,183,366.85 6,969,172.50
营业利润 11,580.77 8,581.81 1,680.08 20,013.81
利润总额 11,584.50 10,016.75 2,214.70 20,368.97
净利润 9,489.43 8,449.76 1,936.87 15,790.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64.47 12,344.02 9,014.17 20,008.91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54.37 -11,831.87 -15,949.37 16,779.17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73,973.58 209,773.98 261,395.66 163,675.52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893.39 16,361.29 -39,911.90 8,698.80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26,752.53 -200,806.45 -216,669.41 -300,104.48


29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834.40 25,807.85 4,189.04 -126,979.79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 1.15 1.13 1.12 1.07
速动比率 0.94 0.93 0.87 0.81
资产负债率(%) 80.46 80.57 79.89 80.1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1 5.50 5.67 5.42
存货周转率(次) 2.98 9.83 8.78 7.14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86 2.81 2.79 2.79
(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64.47 12,344.02 9,014.17 20,008.91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0,454.37 -11,831.87 -15,949.37 16,779.17
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35 0.99 1.23 0.77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3 0.12 0.02 -0.60
以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 1.70% 2.07% 1.53% 3.37%
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
以扣除非经常性
资产收益率
损益后归属于公
1.73% -1.99% -2.27% 2.83%
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计算
以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 0.05 0.06 0.04 0.09
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
以扣除非经常性
益(元)
损益后归属于公
0.05 -0.06 -0.06 0.08
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计算
以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 0.05 0.06 0.04 0.09
稀释每股收
润计算
益(元)
以扣除非经常性
0.05 -0.06 -0.06 0.08
损益后归属于公


30
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计算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3,253,796.85 77.91% 3,305,593.07 78.09% 3,322,080.24 79.28% 3,425,379.09 78.94%

非流动资产 922,338.21 22.09% 927,249.49 21.91% 868,047.97 20.72% 913,844.10 21.06%

资产总计 4,176,135.06 100.00% 4,232,842.56 100.00% 4,190,128.21 100.00% 4,339,223.19 10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的资产总计分别为 4,339,223.19 万元、4,190,128.21 万元、
4,232,842.56 万元和 4,176,135.06 万元。发行人经营规模保持稳定,发行人资产
规模波动性较低。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8.94%、79.28%、78.09%和
77.91%,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06%、20.72%、21.91%和 22.09%。
发行人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839,077.91 84.49% 2,922,678.19 85.70% 2,975,960.87 88.90% 3,207,488.36 92.28%
非流动
521,228.74 15.51% 487,809.48 14.30% 371,632.29 11.10% 268,238.22 7.72%
负债
负债合计 3,360,306.65 100.00% 3,410,487.67 100.00% 3,347,593.16 100.00% 3,475,726.58 100.00%

31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的负债总计分别为 3,475,726.58 万元、3,347,593.16 万元、
3,410,487.67 万元和 3,360,306.65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流动负债为主。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
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2.28%、88.90%、85.70%和 84.49%。公司流动
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和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保持相对稳定。


(三)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867,564.91 6,812,032.60 7,183,366.85 6,969,172.50
营业利润 11,580.77 8,581.81 1,680.08 20,013.81
利润总额 11,584.50 10,016.75 2,214.70 20,368.97
净利润 9,489.43 8,449.76 1,936.87 15,790.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64.47 12,344.02 9,014.17 20,008.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10,454.37 -11,831.87 -15,949.37 16,779.17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8-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水平保持稳定。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812,032.60 万元,同比下降 5.23%,实现营业利润 8,581.81 万元,同比增长
410.80%,实现利润总额 10,016.75 万元,同比增长 352.28%,实现净利润 8,449.76
万元,同比增长 336.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344.02 万元,同
比增长 36.9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31.87
万元,同比下降-25.82%,盈利水平同比出现良好增幅。分业务来看,公司品牌
管理业务同比增长较快,2020 年同比增长 29.40%。分销+营销业务保持稳定,
跨境和物流服务业务与平台间关联交易出现一定下滑。其中,2020 年公司品牌
运营业务主要聚焦在酱香型白酒领域,并取得优异成绩,2020 年度白酒品牌运

32
营实现了近 9 亿元的营收金额。

2021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69,509.06 万元,同比增长 35.41%,
实现营业利润 11,580.77 万元,同比增长 527.53%,实现利润总额 11,584.50 万元,
同比增长 539.21%,实现净利润 9,489.43 万元,同比增长 583.88%,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64.47 万元,同比增长 341.1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54.37 万元,相比去年同期的-6,591.15 万元
实现了大幅提升。2021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分销+营销业务
增长所致。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1.15 1.13 1.12 1.07
速动比率(倍) 0.94 0.93 0.87 0.81
资产负债率(%) 80.47 80.57 79.89 80.1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07、1.12、1.13 和 1.15,速动比率
分别为 0.81、0.87、0.93 和 0.94,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较好的资产流动性和较强
的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0.10%、79.89%、80.57%和 80.47%,
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保持稳定。


(五)发行人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1 5.50 5.67 5.42
存货周转率(次) 2.98 9.83 8.78 7.14

2018-2020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42 次、5.67 次和 5.50 次,总
体保持平稳态势,略有提升。


33
2018-2020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14 次、8.78 次和 9.83 次,整体呈上
升趋势,主要系两方面原因:一是积极推进存货账期管理,以销定采,提高存货
周转速度;二是通过对营运效率低且收益不佳的子公司进行处置,有效减少了存
货余额。


(六)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590,904.35 9,350,815.02 9,330,526.80 9,444,801.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516,930.76 9,141,041.04 9,069,131.15 9,281,126.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3,973.58 209,773.98 261,395.66 163,675.52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11,589.36 62,347.06 24,048.53 54,755.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9,695.97 45,985.77 63,960.44 46,056.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893.39 16,361.29 -39,911.90 8,698.80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863,293.40 5,180,893.76 5,864,722.22 5,251,700.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990,045.93 5,381,700.21 6,081,391.63 5,551,804.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26,752.53 -200,806.45 -216,669.41 -300,104.48
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2,051.15 479.04 -625.31 750.36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8,834.40 25,807.85 4,189.04 -126,979.79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209,566.10 183,758.25 179,569.21 306,549.01
等价物余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160,731.70 209,566.10 183,758.25 179,569.21
价物余额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63,675.52 万元、
261,395.66 万元、209,773.98 万元和 73,973.58 万元,2018-2020 年,公司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出波动上升趋势,系由于 2018-2020 年度公司充分利
用合资方的资金优势,帮助公司增加票据结算,减少预付款项等经营性资金占用,

34
调整、优化 380 新流通服务平台众资金使用效率低、盈利能力低的项目,减少公
司存货的资金占用,以及调整类金融业务结构,逐步收缩贷款及垫款业务规模,
以加快资金回流。2021 年 1-3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469.90%,
主要系公司收缩小额贷款业务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698.80 万元、
-39,911.90 万元、16,361.29 万元和 1,893.39 万元。2020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的原因如下:一是公司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增加;二是收回前期债权投资增加;三是本报告期其他金融资产的投资较
上年同期减少。2021 年 1-3 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15,971.42
万元,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回债权投资款较多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0,104.48 万元、
-216,669.41 万元、-200,806.45 万元和-126,752.5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因为公司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多。




35
第四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联席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怡亚通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
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怡亚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完全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
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 号)和怡亚通
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
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怡亚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
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和怡亚通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向中国
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投控资本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不存在关
联关系,除投控资本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怡亚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36
意见如下: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按内部决策程序依
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
准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
以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
购邀请书》的发出,《申购报价单》的接收、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
确认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
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三、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怡亚通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作为怡亚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
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
息披露等义务。中信证券指定刘坚、陈振华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怡亚通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
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
及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四、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
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
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7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3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3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 坚 陈振华

项目协办人签字:

李海军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席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1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席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2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
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廖春兰 刘洪蛟 胡永胜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43
审计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1]004821 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
书所引用的审计报告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7402 号、“大
华审字[2020]004419 号、大华审字[2019]006583 号)的内容不存在矛盾。本所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发行人用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用,并不适用其他
目的,且不得作任何其他用途。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 春




注册会计师:
杨 劼 陈 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4
验资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1]004822 号
本所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
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89 号、大华验字[2021]000490
号)的内容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
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发行人用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用,并不适用其他
目的,且不得作任何其他用途。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 春




注册会计师:
杨 劼 陈 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9、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1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下无正文)




46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2 日




47

返回页顶